白虎通義 · 第 7 卷
《春秋》譏二名何?所以譏者乃謂其無常者也,若乍為名,祿甫元言武庚名。
不以日月山川為名者,少賤卑己之稱也,臣子當諱為物示通故避之也。
《禮》曰:“二名不偏諱,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父母則不諱王父母也。君前不諱諱,詩書不諱,臨文不諱,郊廟中不諱。”又曰:“君前臣名,父前子名”謂大夫名卿、弟名兄也。明不敢諱於尊者之前也。太古之時,所不諱者何?尚質也,故臣子不言其君父之名。故《禮記》曰:“朝日上值,不諱,正天名也。”
人所以十月而生者何?人,天子之也,經天地之數五,故十月而備,乃成人也。
人生所以位何?本一干而分,得氣異息,故泣,重離母之義也。《尚書》曰:“啟呱呱而泣也。”
人拜所以自名何?所以立號自紀禮拜。自後不自名何?備陰陽也。
人所以相拜者何?所以表情見意屈節卑體,尊事人者也,拜之言服也。
所以必再拜何?法陰陽也。《尚書》曰:“再拜稽首也。”必稽首何?敬之至也。頭至地何?以言首謂頭也,《禮》曰:“首有瘍則沐。”
所以先拜首後稽首何?名順其文質也。《尚書》曰:“周公拜首稽首。”
人所以有字何?冠德明功,敬成人也。故《禮?士冠經》曰:“賓北面,字之曰伯某甫。”又曰:“冠而字之。”敬其名也。所以五十乃稱伯仲者,五十知天命、思慮定也,能順四時長幼之序,故以伯仲號之。《禮?檀弓》曰:“幼名,冠字,五十乃稱伯仲。”《論語》曰:“五十而知天命。”
稱號所以有四何?法四時用事先後,長幼兄弟之象也,故以時長幼號曰伯、仲、叔、季也。伯者,長也,伯者子最長,迫近父也。仲者,中也。叔者,少也。季者,幼也。適長稱伯,伯禽是也。庶長稱孟,以魯大夫孟氏。
男女異長,各自有伯仲,法陰陽各自有終始也。《春秋傳》曰:“伯姬者何?內女稱也。”婦人十五稱伯仲何?婦人值,少變。陰陽道促,蚤成。十五通乎織糹任之事,思慮定,故許嫁笄而字。故《禮經》曰:“女子十五許嫁,笄。禮之稱字之。“婦姓以配字何?明不娶同姓也,故《春秋》曰:“伯姬歸於宋。”姬者,姓也。
值字所以於仲春何?值者親,故近於仲;文子尊尊,故於伯仲之時物尚值,叔之時物失之章,即如是,周有八士。《論語》曰:“伯達,伯適,仲突,仲忽,叔夜,叔夏,季隨,季”,積於叔何?蓋以兩兩俱生故也。不積於伯,季,明其無二也。
文王十子,《詩傳》曰:“伯邑考,武王發,周公旦,管叔鮮,蔡叔鐸,成叔處,霍叔武,康叔封,南季載。”載所以或上其叔何也?管、蔡、霍、成、康、南,皆採也,故上置叔上。伯邑叔震也,以獨無乎?蓋以為大夫者,不是采地也。
○天地
天者何也?天之為言鎮也,居高理下,為人鎮也。地者,易也。言養萬物懷任,交易變化也。
始起之天,始起先有太初,後有太始,形兆既成,名曰太素。混沌相連,視之不見,聽之不聞,然後剖判清濁。既分,精出曜布,度物施生。精者為三光,號者為五行。行生情,情生汁中,汁中生神明,神明生道德,道德生文章。故《乾鑿度》云:“太初者,氣之始也。太始者,形兆之始也;太素者,質之始也。陽唱陰和,男行婦隨也。”
天道所以左旋、地道右周何?以為天地動而不別,行而不離。所以左旋、右周者,猶君臣、陰陽相對之義。
男女總名為人,天地所以無總名何?曰:天圓地方,不相類,故無總名也。
君舒臣疾,卑者宜勞,天所以反常行何?以為陽不動,無以行其教;陰不靜,無以成其化。雖終日干乾,亦不離其處也。故《易》曰:“終日干乾,反覆道也。”
○日月
天左旋,日、月、五星右行何?日、月、五星比天為陰,故右行。右行者,猶臣對君也。《含文嘉》曰:“計日月,右行也。”《刑德放》曰:“日月東行。”
而日行遲,月行疾何?君舒臣勞也。日日行一度,月日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感精符》曰:“三綱之義,日為君,月為臣也。”日月所以懸晝夜者何?助天行化,照明下地。故《易》曰:“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
日之為言實也,常滿有節。月之為言闕也,有滿有闕也。所以有缺何?歸功於日也。八日成光,二八十六日轉而歸功,晦至朔旦,受符復行。故《援神契》曰:“月三日成魄也。”所以名之為星何?星者,精也,據日節言也。一日一夜適行一度,一日夜為一日,剩復分天為三十六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月徑千里也。
所以必有晝夜何?備陰陽也。日照晝,月照夜。日所以有長短何?陰陽更相用事也,故夏節晝長,冬節夜長。夏日宿在東井,出寅入戌;冬日宿在牽牛,出辰入申。
月小大何?天道左旋,日月東行。日日行一度,月日行十三度,月及日為一月,至二十九日未及七度,即三十日者過行七度。日不可分,故月乍大小,明有陰陽也。故《春秋》曰:“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此三十日也。又曰:“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八月癸已朔日有食之。”此二十九日也。
月有閏餘何?周天三百六十五日度四分度之一,歲十二月,日過十二度,故三年一閏,五年再閏,明陰不足,陽有餘也,故《讖》曰:“閏者陽之餘。”
○四時
所以名為歲何?歲者,遂也。三百六十六日一周天,萬物畢死,故為一歲也。《尚書》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
春夏秋冬。時者,期也,陰陽消息之期也。四時天異名何?天尊各據其盛者為名也。春秋物變盛,冬夏氣變盛。春曰蒼天,夏曰昊天,秋曰天,冬曰上天。《爾雅》曰:“一說春為蒼天等是也。”四時不隨正朔變何?以為四時據物為名,春當生,冬當終,皆以正為時也。
或言歲,或言載,或言年何?言歲者,以紀氣物,帝王共之,據曰為歲。《春秋》曰:“元年正月。”“十有二月朔。”有朔有晦,知據月斷為言年。載之言成也,載成萬物,終始言之也。二帝言載,三王言年,皆謂窺窬。故《尚書》曰:“三載四海遏密八音。”謂二帝也。又曰:“諒陰三年。”謂三王也。《春秋傳》曰:“三年之喪,其實二十五月。”知闕。
日言夜,月言晦,月言朔,日言朝何?朔之言蘇也,明消更生,故言朔。日晝見夜藏,有朝夕,故言朝也。
○衣裳
聖人所以製衣服何?以為■蔽形,表德勸善,別尊卑也。所以名為衣裳何?衣者,隱也;裳者,障也。所以隱形自障閉也。《易》曰:“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何以知上為衣下為裳?以其先言衣也。《詩》曰:“褰裳涉溱。”所以合為衣也。《弟子職》言“摳衣而降也。”名為衣何?上兼下也。
獨以羔裘何?取輕暖。因狐死首丘,明君子不忘本也。羔者取跪乳遜順也。故天子狐白,諸侯狐黃,大夫狐蒼,士羔裘,亦因別尊卑也。
所以必有紳帶者,示謹敬自約整。繢繒為結於前,下垂三分,身半,紳居二焉。必有ひ帶者,示有事也。
所以必有佩者,《論語》曰:“去喪,無所不佩。”天子佩白玉,諸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蒼玉,士佩需珉石。佩即象其事。若農夫佩其耒耜,工匠佩其斧斤,婦人佩其釒鹹鏤,何以知婦人亦佩玉?《詩》云:“將翱將翔,佩玉將將。彼美孟姜,德音不忘。”
○五刑
聖人治天下,必有刑罰何?所以佐德助治,順天之度也。故懸爵賞者,示有勸也;設刑罰者,明有所懼也。刑所以五何?法五行也。科條三千者,應天地人情也。五刑之屬三千,大辟之屬二百,宮闢之屬三百,腓闢之屬五百,劓、墨闢之屬各千。張布羅眾,非五刑不見。劓、墨何,其下刑者也。腓者其臏。宮者,女子淫,執置宮中,不得出也;丈夫淫,割去其勢也。大辟者,謂死也。
刑不上大夫何?尊大夫。禮不下庶人,欲勉民使至於士。故禮為有知制,刑為無知設也。庶人雖有千金衣幣,不得服。刑不上大夫者,據禮無大夫刑。或曰:撻笞之刑也。禮不及庶人者,謂酬酢之禮也。
○五經
孔子所以定《五經》者何?以為孔子居周之末世,王道陵遲,禮樂廢壞,強陵弱,眾暴寡,天子不敢誅,方伯不敢伐。閔道德之不行,故周流應聘,冀行其聖德。自衛反魯,自知不用,故追定《五經》以行其道。故孔子曰:“《書》曰:“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以為政也。”孔子未定《五經》如何?周衰道失,綱散紀亂,五教廢壞,故五常之經鹹失其所,象《易》失理,則陰陽萬物失其性而乖。設法謗之言,並作《書》三千篇,作《詩》三百篇,而歌謠怨誹也。
已作《春秋》,後作《孝經》何?欲專制正。於《孝經》何?夫孝者,自天子下至庶人,上下通《孝經》者。夫製作禮樂,仁之本,聖人道德已備,弟子所以復記《論語》何?見夫子遭事異變,出之號令,失法。
文王所以演《易》何?文王受王不率仁義之道,失為人法矣,己之調和陰陽尚微,故演《易》,使我得卒,至於太平。日月之光明則如《易》矣。
伏羲作八卦何?伏羲始王天下,未有前聖法度,故仰則觀象於天,俯則察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象萬物之情也。
經所以有五何?經,常也。有五常之道,故曰《五經》:《樂》仁、《書》義、《禮》禮、《易》智、《詩》信也。人情有五性,懷五常,不能自成,是以聖人象天五常之道而明之,以教人成其德也。
《五經》何謂?謂《易》、《尚書》、《詩》、《禮》、《春秋》也?《禮?解》曰:“溫柔寬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潔靜精微,《易》教也;恭儉莊敬,《禮》教也;屬詞比事,《春秋》教也。”
《春秋》何常也?則黃帝已來何以言之?《易》曰:“上古結繩以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理,萬民以察。”後世聖人者謂五常也。《傳》曰:“三王百世計神元書,五帝之受錄圖,世史記從政錄帝魁已來,除禮樂之書三千二百四十篇也。”
●卷九
○嫁娶
人道所以有嫁娶何?以為情性之大,莫若男女。男女之交,人情之始,莫若夫婦。《易》曰:“天地氤氳,萬物化淳。男女稱精,萬物化生。”人承天地施陰陽,故設嫁娶之禮者,重人倫、廣繼嗣也。《禮?保傅》記曰:“謹為子嫁娶,必擇世有仁義者。”
禮男娶女嫁何?陰卑不得自專,就陽而成之,故《傳》曰:“陽倡陰和,男行女隨。”
男不自專娶,女不自專嫁,必由父母,須媒妁何?遠恥防淫佚也。《詩》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又曰:“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陽數奇,陰數偶。男長女幼者,陽舒,陰促。男三十,筋骨堅強,任為人父;女二十,肌膚充盛,任為人母。合為五十,應大衍之數,生萬物也。故《禮?內則》曰:“男五十壯有室,女二十壯而嫁。”
七歲之陽也,八歲陰也,七八十五陰陽之數備,有相偶之志。故《禮記》曰:“女子十五許嫁,笄而字。”禮之稱字,陰繫於陽,所以專一之節也。陽尊無所繫,二十五系者,就陰節也。陽舒而陰促。三十數三終,奇,陽節也。二十數再終,偶,陰節也。陽小成於陰,大成於陽,故二十而冠,三十而娶。陰小成於陽,大成於陰,故十五而笄,二十而嫁也。
一說《春秋梁傳》曰:“男二十五系,女十五許嫁,感陰陽也。”陽數七,陰數八,男八歲毀齒,女七歲毀齒。陽數奇三,三八二十四,加一為五而繫心也;陰數偶,再成十四,四加一為五,故十五許嫁也。各加一者,明專一系心。所以繫心者何?防其淫佚也。
《禮》曰:“女子十五許嫁。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以雁贄。納徵曰玄,故不用雁。”贄用雁者,取其隨時南北,不失其節,明不奪女子之時也。又取飛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禮,長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婚禮贄不用死雉,故用雁也。納徵,玄、束帛、離皮,玄三法天,二法地也,陽奇陰偶,明陽道之大也。離皮者,兩皮也,以為庭實。庭實,偶也。《禮?昏經》曰:“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皆用雁。納徵束帛、離皮。”
納徵詞曰:“吾子有加命,貺室某也。有先人之禮,離皮、束帛,使某請納徵。”上某者聲名也,下次某者使人名也。女之父曰:“吾子順先典,貺某重禮,某不敢辭,敢不承命!”
納采詞曰:“吾子有惠,貺貺室某,某有先人之禮,使某也請納采。”對曰:“某之子蠢愚,又不能教,吾子命之,某不敢辭。”
天子下至士,必親迎授綏者何?以陽下陰也,欲得其歡心,示親之心也。夫親迎輪三週,下車曲顧者,防淫佚也。《詩》云:“文定厥祥,親迎於渭。造舟為梁,不顯其光。”《禮?昏經》曰:“賓升,北面奠雁,再拜拜手稽首,降出。婦從房中也,從降自西階。揖御婦車,授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