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虎通義 · 第 8 卷
遣女於禰廟者,重先人之遺支體也,不敢自專,故告禰也。父母親男女何?親親之至也。父曰:“誡之,敬之,夙夜無違命。”女必有端繡衣若笄之。母施襟結曰:“勉之,敬之,夙夜無違宮事。”父誡於阼階,母誡於西階,庶母及門內施ひ,祭糹由以母之命,命曰:“敬恭聽爾父母言,夙夜無愆。”視衿ひ。祭去不辭,誡不諾者,蓋恥之,重去也。
《禮》曰:“嫁女之家,不絕火三日,思相離也。娶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感親年衰老代至也。《禮》曰:“婚禮不賀,人之序也。”
授綏,姆辭曰:“未教,未乞與為禮也。”始親迎,於詞曰:“吾子命某以茲初昏,使某將請承命。”主人曰:“某故敬具以酒。”父命醮子,遣之迎,命曰:“往迎爾相,承我宗事,率以敬先妣之嗣,若則有常。”子曰:“諾,惟恐不堪,不敢忘命。”
娶妻不先告廟到者,示不必安也。婚禮請期,不敢必也。婦入三月,然後祭行。舅姑既歿,亦婦入三月,奠採於廟。三月一時,物有成者,人之善惡可得知也。然後可得事宗廟之禮。曾子曰:“女未廟見而死,歸葬於女氏之黨,示未成婦也。”
嫁娶必以春者?春天地交通,萬物始生,陰陽交接之時也。《詩》云:“士如歸妻,迨冰未泮。”《周官》曰:“仲春之月,合會男女。令男三十娶,女二十嫁。”《夏小正》曰:“二月,冠子娶婦之時。”
夫有惡行,妻不得去者,地無去天之義也。夫雖有惡,不得去也。故《禮?郊特牲》曰:“一與之齊,終身不改。”悖逆人倫,殺妻父母,廢絕綱紀,亂之大者,義絕乃得去也。
天子、諸侯,一娶九女者何?重國廣繼嗣也。適也者何?法地有九州,承天之施,無所不生也。娶九女,亦足以成君施也。九而無子,百亦無益也。《王度記》曰:“天子,一娶九女。”《春秋公羊傳》曰:“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侄娣從之。”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女弟也。
或曰:天子娶十二女,法天有十二月,萬物必生也。必一娶何?防淫也,為其棄德嗜色,故一娶而已,人君無再娶之義也。
備侄娣從者,為其必不相嫉妒也。一人有子,三人共之,若己生之。不娶兩娣何?博異氣也。娶三國女何?廣異類也。恐一國血脈相似,俱無子也。侄娣年雖少,猶從適人者,明人者。明人君無再娶之義也。還待年於父母之國,未任答君子也。《詩》云:“侄娣從之,祁祁如雲。韓侯顧之,爛其盈門。”《公羊傳》曰:“叔姬歸於紀。”明待年也。二國來媵,誰為尊者?大國為尊,國等以德,德同以色。質家法天尊左,文家法地尊右。
所以不聘妾何?人有子孫,欲尊之義,義不可求人以為賤也。《春秋傳》曰:“二國來媵。”可求人為士,不可求人為妾何?士即尊之漸,賢,不止於士,妾雖賢,不得為。
娶妻卜之何?卜女之德,知相宜否。《昏禮經》曰:“將加諸卜,敢問女為誰氏也。”
人君及宗子父母,自定娶者,卑不主尊,賤不主貴,故自定之也。《昏禮經》曰:“親皆沒,己聘命之。”《詩》云:“文定厥祥,親迎於渭。”
大夫功成受封,得備八妾者,重國廣繼嗣也。不更聘大國者,不忘本也。故《禮》曰:“納女於諸侯,曰:備掃灑。”天子、諸侯之世子,皆以諸侯禮娶,與君同,示無再娶之義也。
王者之娶,必先選於大國之女,禮儀備,所見多。《詩》云:“大邦有子,亻見天之妹。文定厥祥,親迎於渭。”明王者必娶大國也。《春秋》曰:“紀侯來朝。”紀子以嫁女於天子,故增爵稱侯,至數十年之間,紀侯無他功,但以子為天王后,故爵稱侯。知雖小國者必封以大國,明其尊所不臣也。王者娶及庶人者何?開天下之賢示不遺善也。故《春秋》曰:“紀侯來朝。”文加為侯,明封之也,先封之,明不與聖人交禮也。
女行虧缺而去其國,如之何以封為諸侯比例矣。諸侯所以不得自趣國中何?諸侯不得專封,義不可臣其父母。《春秋傳》曰:“宋三代無大夫,惡其內娶也。”
不娶同姓者,重人倫,防淫,恥與禽獸同也。《論語》曰:“君娶於吳為同姓,謂之吳孟子。”《曲禮》曰:“買妾不知姓則卜之。”外屬小功已上亦不得娶也,以《春秋傳》曰:“譏娶母黨也。”
王者嫁女必使同姓諸侯主之何?婚禮貴和,不可相答,為傷君臣之義,亦欲使女不以天子尊乘諸侯也。《春秋傳》曰:“天子嫁女於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諸侯嫁女於大夫,使大夫同姓者主之。”以其同宗共祖可以主親也,故使攝父事。不使同姓卿主之何?尊加諸侯,為威厭不得舒也。
不使同姓諸侯就京師主之何?諸侯親迎入京師,當朝天子,為禮不兼。《春秋傳》曰:“築王姬觀於外。”明不往京師也。
所以必更築觀者何?尊之也,不於路寢,路寢本所以行政處,非婦人之居也。小寢則嫌群公子之舍則已卑矣,故必改築於城郭之內。《傳》曰:“築之,禮也。於外,非禮也。”
卿、大夫一妻二妾者何?尊賢重繼嗣也。不備侄娣何?北面之臣賤,不足盡執人骨肉之親。《禮?服經》曰:“貴臣貴妾。”明有卑賤妾也。士一妻何?下卿大夫禮。《喪服小記》曰:“士妾有子,則為之緦。”
聘嫡夫往而死,媵當往否乎?人君不再娶之義也。天命不可保,故一娶九女。以《春秋》伯姬卒,時娣季姬更嫁曾阝,《春秋》譏之。夫人死後更立夫人者,不敢以卑賤承宗廟。自立其娣者,尊大國也。《春秋傳》曰:“叔姬歸於紀。”叔姬者,伯姬之娣也。伯姬卒,叔姬升於嫡,《經》不譏也。或曰:嫡死不復更立,明嫡無二,防篡煞也。祭宗廟攝而已。以禮不聘為妾,明不升。
《曾子問》曰:“昏禮既納幣,有吉日,女之父母死,何如?孔子曰:“婿使人吊之,如婿之父母死,女亦使人吊之。父喪稱父,母喪稱母。父母不在,則稱伯父、世尊。婿已葬,婿之伯父、叔父使人致命女氏曰:某子有父母之喪,不得嗣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許諾不敢嫁,禮也。婿免喪,女父使人請,婿不娶而後嫁之,禮也。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
婦人所以有師何?學事人之道也。《詩》云:“言告師氏,言告言歸。”《昏禮經》曰:“告於公宮三月,婦人學一時,足以成矣。”與君無親者,各教於宗廟婦之室。國君取大夫之妾、士之妻老無子者而明於婦道,又祿之,使教宗室五屬之女,大夫、士皆有宗族,自於宗子之室學事人也。女必有傅姆何?尊之也。《春秋傳》曰:“傅至矣,姆未至。”
婦人學事舅姑,不學事必父母者,示婦與夫一體也。《禮?內則》曰:“妾事夫人如事舅姑,尊嫡絕妒嫉之原。”《禮?服傳》曰:“妾事女君與事舅姑同也。”婦事夫有四禮焉:雞初鳴,鹹盥漱,櫛縱笄總而朝,君臣之道也;惻隱之恩,父子之道也;會計有無,兄弟之道也;閨閫之內,衽席之上,朋友之道也。聞見異詞,故設此也。
有五不娶:亂家之子不娶,逆家之子,世有刑人,惡疾,喪婦長子,此不娶也。
出婦之義,必送之。接以賓客之禮,君子絕愈於小人之交。《詩》云:“薄送我畿。”
天子妃謂之後何?後君也。天下尊之妃至尊,故謂之後,明海內小人之君子也,天下尊之,故系王言之。《春秋傳》曰:“迎王后於紀。”國君之妻稱之曰夫人何?明當扶進夫人,謂八妾也。國人尊之,故稱君夫人也。自稱小童者,謙也,言己智能寡少如童蒙也。《論語》曰:“國君之妻,稱之曰夫人,夫人自稱曰小童,國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謂聘問兄弟之國及臣他國稱之。謙之詞也。
妻者,何謂?妻者,齊也,與夫齊體,自天子下至庶人其義一也。妾者,接也,以時接見也。
嫁娶者,何謂也?嫁者,家也,婦人外成,以出人為家。娶者,取也。男女謂男者,任也,任功業也;女者,如也,從如人也。在家從父母,既嫁從夫,夫歿從子也。《傳》曰:“婦人有三從之義也。”夫婦者,何謂也?夫者,扶也,扶以人道者也;婦者,服也,服於家事,事人者也。配疋者何?謂相與為偶也。婚姻者,何謂也?昏時行禮,故謂之婚也,婦人因夫而成;故曰姻。《詩》云:“不惟舊因。”謂夫也。又曰:“燕爾新婚。”謂婦也。所以昏時行禮何?示陽下陰也,婚亦陰陽交時也。
男子六十閉房何?所以輔衰也,故重性命也。又曰:父子不同礻施。為亂長幼之序也。《禮?內則》曰:“妾雖老,未滿五十,必預五日之御,滿五十不御,俱為助衰也。至七十大衰,食非肉不飽,寢非人不暖;七十復開房也。”
●卷十
○紼冕
紼者,何謂也?紼者,蔽也,行以蔽前,紼蔽者小。有事因以別尊卑,彰有德也。天子朱紼,諸侯赤紼。《詩》云:“朱紼斯皇,室家君王。”又云:“赤紼金舄,會同有繹。”又云:“赤紼在股。”皆謂諸侯也。《書》曰:“黼黻衣,黃朱紼。”亦謂諸侯也。並見衣服之制,故遠別之,謂黃朱亦赤矣。大夫蔥衡,別於君矣。天子大夫赤紱蔥衡,士。朱赤者,或盛色也,是以聖人塗法之用為紼服,為百王不易也。紼以韋為之者,反古不忘本也。上廣一尺,下廣二尺,天一地二也;長三尺,法天、地、人也。
所以有冠者卷也?所以卷持其發也。人懷五常,莫不貴德,示成禮有修飾首,別成人也。《士冠經》曰:“冠而字之,敬其名也。”《論語》曰:“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禮所以十九見正而冠何?漸三十之人耳。男子陽也,成於陰,故二十而冠,《曲禮》曰:“二十弱冠。”言見正。何以知不謂正月也?以《禮?士冠經》曰:“夏葛屨,冬皮屨。”明非歲之正月也。
皮弁者,何謂也?所以法古,至質冠名也。弁之言攀也,所以攀持其發也。上古之時質,先加服皮以鹿皮者,取其文章也。《禮》曰:“三王共皮弁素積。”裳也,腰中闢積,至質不易之服,反古不忘本也。戰伐田獵,此皆服之。
麻冕者何?周宗廟之冠也。《禮》曰:“周冕而祭。”又曰:“殷旱夏收而祭。”此三代宗廟之冠也。十一月之時,陽氣冕仰黃泉之下,萬物被施前冕,而後仰,故謂之冕。謂之詡者,十二月之時,施氣受化詡張而後得牙,故謂之詡。謂之收者,十三月之時,氣收本,舉生萬物而達出之,故謂之收。冕仰不同,故前後乖也。詡張,故萌大,時物亦牙萌大也。收而達,故前蔥大者,在後時物亦前蔥也。糹免所以用麻為之者,女功之始,亦不忘本也。即不忘本不用皮,皮乃太古未有禮文之服,故《論語》曰:“麻冕,禮也。”《尚書》曰:“王麻冕。”冕所以前後遞延者何?示進賢退不能也。垂旒者,示不現邪。纊塞耳,示不聽讒也。故水清無魚,人察無徒,明不尚極知下。故《禮》云:“王藻曰,十有二旒,前後遞延。”《禮器》云:“天子麻冕,朱綠藻,垂十有二旒者,法四時十二月也。諸侯九旒。大夫七旒。士爵弁,無旒。”
委貌者,何謂也?周朝廷理政事、行道德之冠名。《士冠經》曰:“委貌周道,章甫殷道,毋追夏后氏之道。”所以謂之委貌何?周統十一月為正,萬物萌小,故為冠飾最小,故曰委貌。委貌者,委曲有貌也。殷統十二月為正,其飾微大,故曰章甫。章甫者,尚未與極其本相當也。夏者統十三月為正,其飾最大,故曰毋追。毋追者,言其追大也。
爵弁者,周人宗廟士之冠也。《禮?郊特牲》曰:“周弁”,《士冠經》曰“周弁,殷旱,夏收”。爵何以知指謂其色?又乍言爵弁,乍但言弁。周之冠色所以爵何?為周尚赤,所以不純赤。但如爵頭何?以本制冠者法天。天色玄者,不失其質,故周加赤,殷加白,夏之冠色純玄。何以知殷加白也?周加赤,知殷加白也。夏、殷士冠不異何?古質也,以《士冠禮》知之。
○喪服
諸侯為天子斬衰三年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賓,莫非王臣。臣之於君,猶子之於父。明至尊、臣子之義也。《喪服經》曰:“諸侯為天子,斬衰三年。”天子為諸侯。絕其何?示同愛百姓,明不獨親也。故《禮?中庸》曰:“期之喪達乎諸侯,三年之喪達乎天子。”卿大夫降緦,重公正也。
禮,庶人國君服齊衰三月。王者崩,京師之民喪三月何?民賤,故思淺,故三月而已。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而葬者,則民始哭,素服;先葬三月,成齊衰;期月以成禮,葬君也。禮不下庶人何?所以為民制何?禮不下庶人者,尊卑制度也。服者,恩從內發,故為之制也。
王者崩,臣下服之有先後何?恩有淺深遠近,故制有日月。《檀弓》記曰:“天子崩,三日祝先服,五日官長服,七日國中男女服,三月天下服。”
三年之喪何二十五月?以為古民質,痛於死者,不封不樹,喪期無數,亡之則除。後代聖人因天地萬物有終始而為之制,以期斷之。父至尊,母至親,故為於隆,以盡孝子恩。恩愛至深,加之則倍,故再期二十五月也。禮有取於三,故謂之三年,緣其漸三年之氣也。故《春秋傳》曰:“三年之喪,其實二十五月也。”三年之喪不以閏月數何?以言其期也。期者,復其時也。大功已下月數,故以閏月除。《禮?士虞經》曰:“言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
喪禮必制衰麻何?以副意也。服以飾情,情貌相配,中外相應,故吉凶不同服,歌哭不同聲。所以表中誠也。布衰裳、麻、箭笄、繩纓、苴杖,為略及本者,亦示也。故總而載之,示有喪也。腰者,以代紳帶也,所以結之何?思慕腸若結也。必再結之何?明思慕無已。
所以必杖者,孝子失親,悲哀哭泣,三日不食,身體羸病,故杖以扶身,明不以死傷生也。禮童子婦人不杖者,以其不能病也。《禮》曰:“斬衰三日不食,齊衰二日不食,大功一日不食,小功、緦麻一日不食再不食可也。”以竹何?取其名也。竹者蹙也,桐者痛也。父以竹,母以桐何?竹者陽也,桐者陰也。竹何以為陽?竹斷而用之,質,故為陽;桐削而用之,加人功,文,故為陰也。故《禮》曰:“苴杖,竹也。削杖,桐也。”
所以必居倚廬何?孝子哀,不欲聞人之聲,又不欲居故處,居中門之外。倚木為廬,質反古也。不在門外何?戒不虞故也。故《禮?大傳》曰:“父母之喪,居倚廬。”於中門外,東牆下,戶北面。練而居堊室,無餘之室。又曰:“婦人不居倚廬。”又曰:“天子七日,又曰:“公、諸侯五日,卿、大夫三日而成服。”
居外門內、東壁下、為廬,寢苫塊,哭無夜時,不脫帶。既虞,寢有席,疏食飲水,朝一哭,夕一哭而已。既練,舍外寢,居堊室,始食菜果,及素食,哭無時。二十五月而大祥,飲醴酒,食乾肉。二十七月而礻覃,通祭宗廟,去喪之殺也。
喪禮不言者何?思慕盡情也。言不文者,指謂士民。不言而事成者,國君、卿、大夫杖而謝賓。財少恃力,面垢作身。不言而事具者,故號哭盡情。
喪有病得飲酒食肉何?所以輔人生己,重先祖遺支體也。故《曲禮》曰:“居喪之禮,頭有瘡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五十不致毀,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又曰:“父母有疾,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琴瑟不御。”《曾子問》曰:“三年之喪,練不群立,不旅行,禮以飾情。三年之喪而吊哭,不亦虛乎!”《禮?檀弓》曰:“曾子有母之喪,吊子張。”子張者,朋友,有服,雖重服吊之,可也。《曾子問》曰:“小功可以與祭乎?孔子曰:‘斬衰已下,與祭,禮也。’”此謂君喪然也。子夏問:“三年之喪,既卒哭,金革之事無避者,禮與?”孔子曰:“吾聞諸老聃曰:‘周公伯禽,則有為之也。’今以三年之喪從其利者,吾不知也。”
婦人不出境吊者,婦人無外事,防淫佚也。《禮?雜記》曰:“婦人越︹而吊,非禮也。”而有三年喪,君與夫人俱往。禮,妻為父母服,夫亦當服。
有不弔三何?為人臣子,常懷恐懼,深思遠慮,志乃全身。今乃畏、厭、溺死,用為不義,故不弔也。《檀弓》曰:“不弔三:畏、厭、溺也。畏者,兵死也。”《禮?曾子》記曰:“大辱加於身,支體毀傷,即君不臣,士不交,祭不得為昭穆之屍,食不得昭穆之牲,死不得葬昭穆之域也。”
弟子為師服者,弟子有君臣、父子、朋友之道也。故生則尊敬而親之,死則哀痛之,恩深義重,故為之隆服,入則,出則否也。《檀弓》曰:“昔夫子之喪顏回,若喪子而無服。喪子路亦然。請喪夫子,若喪父而無服也。”
《曾子問》曰:“‘君薨既殯,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居於家。有殷事,則之君所,朝夕否。’曰:‘君既啟,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哭而反送君。’曰:‘君未殯,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殯哭而,反於君,殷事則歸,朝夕否。大夫室老行事,士則子孫行事。夫內子有殷事,則亦如之君所,朝夕否。’”
諸侯有親喪,聞天子崩,奔喪者何?屈己,親親猶尊尊之義也。《春秋傳》曰:“天子記崩不記葬者,必其時葬也。諸侯記葬,不必有時。”諸侯為有天子喪奔,不得必以其時葬也。
大夫使,受命而出,聞父母之喪,非君命不反者,蓋重君也,故《春秋傳》曰:“大夫以君命出,聞喪,徐行不反。”
諸侯朝而有私喪,得還何?凶服不入公門,君不呼之義也。凶服不敢入公門者,明尊朝廷,吉凶不相干。故《周官》曰:“凶服不入公門。”《曲禮》曰:“居喪不言樂,祭事不言兇,公庭不言婦女。”《論語》曰:“子於是日哭,則不歌。”
臣下有大喪,不呼其門者,使得終其孝道,成其大禮,《春秋傳》曰:“古者臣有大喪,君三年不呼其門。”
聞哀哭而後行何?盡哀舒憤然後行。望國境則哭,過市朝則否。君子自抑,小人勉以及禮。見星則止,日行百里,惻怛之心,但欲見屍柩汲汲。故《禮?奔喪》記曰:“以哭答使者,盡哀,問故,遂行。”曾子曰:“師三十里者行五十里,奔喪百里。”既除喪,乃歸哭於墓何?明死者不可見,痛傷之至也。謂喪不得追服者也,哭於墓而已。故《禮?奔喪》記曰:“之墓,西向哭,止。”此謂遠出,歸後葬,喪服以禮除。
曾子與客立於門,其徒趨而出。曾子曰:“爾將何之?”曰:“吾父死,將出哭於巷。”曾子曰:“反哭於爾次。”曾子北面而吊焉。《檀弓》記曰:“孔子曰:‘吾惡乎哭諸?兄弟,吾哭諸廟門之外;師,吾哭諸寢;朋友,吾哭諸寢門外;所知,吾哭諸野。’”
養從生,葬從死,周公以王禮葬何?以為周公踐祚理政,與天同志,展興周道,顯天度數,萬物鹹得,休氣允塞,原天之意,予愛周公與文武無異,故以王禮葬,使得郊祭。《尚書》曰:“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下言:“禮亦宜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