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

易数钩深图

宋 · 刘牧

术数工具:大衍筮法、六爻起卦

本书在《道藏》中著录的经名为《易数钩隐图》,原题「三衢刘牧撰」,分上、中、下三卷。整理所用的底本,出自明代《正统道藏》洞真部灵图类;用来对校…

易经易学典籍

若以术数应用为目的,可先熟悉六十四卦卦爻辞与《说卦传》的取象;若以义理为目的,则宜从《系辞传》入手。

易数钩隐图

经名:易数钧隐图。原题三衢刘牧撰三卷。底本出处:《正统道藏》洞真部灵图类。校版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经部易类(简称四库本)。

本书在《道藏》中著录的经名为《易数钩隐图》,原题「三衢刘牧撰」,分上、中、下三卷。整理所用的底本,出自明代《正统道藏》洞真部灵图类;用来对校的本子,是文渊阁《四库全书》经部易类所收的一种,下文一律简称「四库本」。

易数钩隐图序

三衢刘牧撰。

本书由三衢(今浙江衢州)人刘牧撰写。

夫《易》者,阴阳气交之谓也。若夫阴阳未交,则四象未立;八卦未分,则万物安从而生哉?是故两仪变易而生四象,四象变易而生八卦、重卦六十四卦,于是乎天下之能事毕矣。

所谓《易》,说的就是阴阳二气交感这件事。假如阴阳还不曾交感,四象便立不起来;八卦还不曾分判,万物又从哪里生出来呢?所以两仪变化而生出四象,四象再变化而生出八卦,八卦两两相重而成六十四卦,到这一步,天下一切可以推演的事理就都齐备了。

夫卦者,圣人设之观于象也。象者,形上之应。原其本,则形由象生,象由数设;舍其数,则无以见四象所由之宗矣。是故仲尼之赞《易》也,必举天地之极数,以明成变化而行鬼神之道。则知《易》之为书,必极数以知其本也。

卦,是圣人设立起来让人观察物象的东西。象,则是「形而上」一层与万物相应的那个东西。推究它的本原:有形之物由象而生,象又由数而设立;一旦撇开数不谈,就无从看清四象所从出的本源了。所以孔子赞述《易》理,必定举出天地的极数——五十五——来阐明「成就变化、运行鬼神」的道理。由此可知,《易》这部书,一定要把数推究到尽头,才能认清它的根本。

详夫注疏之家,至于分经析义,妙尽精研,及乎解释天地错综之数,则语惟简略,与《击辞》不偶,所以学者难晓其义也。今采摭天地奇偶之数,自太极生两仪而下,至于《复》卦,凡五十五位,点之成图。于逐图下,各释其义,庶览之者易晓耳。

细看历来作注作疏的各家,他们分判经文、剖析义理,精研入微;可是一到解释天地之数错综交变的地方,话说得就极其简略,与《系辞》(原文写作「击辞」,为「系辞」之讹)的本文对不上,所以学者很难明白其中的含义。如今我采集天地奇数、偶数的各种数位,从「太极生两仪」往下,一直排到《复》卦,共五十五个数位,用点子把它们点画成图。每一幅图下面各自解说它的意义,希望看的人容易读懂。

夫《易》道渊邈,虽往哲难窥于至迹。牧也,蕞生祖述,诚魄其狂简,然则象有定位,变有定数,不能妄为之穿凿耳。博雅君子,试为详焉。

《易》道深远难测,即便前代的哲人也难以窥见它最幽微的踪迹。我刘牧不过是末学小生,只能承述前人的旧说,实在惭愧自己失之于粗率狂妄;不过象有一定的位次,变有一定的数目,我也不敢凭空穿凿附会。博雅的君子们,请为我细加审察。

易数钩隐图卷上

太极第一

太极无数与象。今以二仪之气,混而为一以画之,盖欲明二仪所从而生也。

太极本身既没有数,也没有象可说。这里所画的太极图,是把两仪的二气合成一团、用一个浑然不分的整体来表示它,用意是要显明两仪究竟是从哪里生出来的。

太极生两仪第二

《经》日:《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太极者,一气也。天地未分之前,元气混而为一,一气所判,是日两仪。《易》不云乎天地,而云两仪者,何也?盖以两仪则二气始分,天地则形象斯着;以其始分两体之仪,故谓之两仪也。

《系辞》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所谓太极,就是浑然的一气。天地尚未分判之前,元气混合为一;这一气一经判分,就叫作两仪。《易》为什么不直接说「天地」,偏要说「两仪」呢?因为称「两仪」时,二气不过刚刚分开;称「天地」时,形体物象已经显著了。取它刚刚分成两体时的那种仪态,所以叫作两仪。

何以明其然?略试论之:夫气之上者轻清,气之下者重浊。轻清而圆者,天之象也。重浊而方者,地之象也。兹乃上下未交之时,但分其仪象耳。若二气交,则天一下而生水,地二上而生火,此则形之始也。五行既备,而生动植焉,所谓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也。则知两仪乃天地之象,天地乃两仪之体尔。

怎么证明是这样?让我略作论说:气上升的那一部分轻而清,气下沉的那一部分重而浊。轻清而形状圆的,是天的象;重浊而形状方的,是地的象。这正是上下二气还没有交感的时候,只分出两种仪态之象罢了。等到二气交感,天一之气向下而生水,地二之气向上而生火,这才是有形之物的开端。五行齐备之后,动物、植物随之而生,也就是《系辞》所说的「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由此可知:两仪是天地的「象」,天地是两仪的「体」。

今画天左旋者,取天一、天三之位也。画地右动者,取地二、地四之位也。分而各其处者,盖明上下未交之象也。

本图把天画成向左旋转,取的是天一、天三这两个奇数(阳数)所居的方位;把地画成向右转动,取的是地二、地四这两个偶数(阴数)所居的方位。两者分开、各占一边,是要显明上下二气尚未交感时的形象。

天五第三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此四象生数也。至于天五,则居中而主乎变化,不知何物也,强名日中和之气,不知所以然而然也。交接乎天地之气,成就乎五行之质,弥纶错综,无所不周。三才之道既备,退藏于密,寂然无事,兹所谓阴阳不测之谓神者也。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这四个数是四象的「生数」。至于天五,它居于正中而主管一切变化,说不清它究竟是什么东西,只好勉强给它取名叫「中和之气」;它是不知其所以然而自然如此的。它接通天地之气,成就五行的形质,弥漫贯串、交错综合,没有一处不周遍。等到天、地、人三才之道都齐备了,它便退藏到隐密之处,寂然无事,这正是《系辞》所说「阴阳不测之谓神」的那个「神」。此图把五点排在正中,四周虚空,画的就是这个居中而主变化的天五。

《经》虽云四象生八卦,然须三、五之变易,备七、八、九、六之成数,而后能生八卦,而定位矣。

《系辞》虽然只说「四象生八卦」,但这中间还必须经过「参伍以变」——生数与天五相错综的变化,凑足七、八、九、六这四个「成数」,然后才生得出八卦,八卦的方位也才随之确定。

天地数十有五第四

或问日:天地之数,何以由天五而生变化?答日:天地之生数足,所以生变化也。天地之数十有五,自天一至天五,凡十五数也。天一、天三、天五成九,此阳之数也,故《乾》元用九。地一不地四成六,此阴之数也,故《坤》元用六。兼五行之成数四十,合而为五十有五,备天地之极数也,所以能成变化而行鬼神。

有人问:天地之数为什么要通过天五才生出变化?回答是:到了天五,天地的「生数」才算凑足,所以能生变化。天地的生数合起来是十五:从天一数到天五,一加二加三加四加五,正得十五,此图所点的正是这十五点。其中天一、天三、天五三个奇数相加得九,这是阳的数,所以《乾卦》有「用九」之辞。地二、地四两个偶数相加得六(原文作「地一不地四」,「一不」是「二」字之讹),这是阴的数,所以《坤卦》有「用六」之辞。再加上五行的成数六、七、八、九、十共四十,合起来便是五十五,天地的极数至此齐备,所以能够「成就变化而运行鬼神」。

天一下生地六第五

地二上生天七第六

天三左生地八第七

地四右生天九第八

《经》曰: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义日:参,合也;伍,为偶配也,为天五合配天一,下生地六之类是也。以通其变化,交错而成四象、八卦之数也。

《系辞》说:「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这几句话的意思是:「参」是相合,「伍」是配对成偶——例如天五与天一相合相配,在下方生出地六,就属于这一类。凭着这样的相合,就贯通了它们的变化,彼此交错而成四象、八卦的数。以上四图正是把这句经文画了出来:天一得天五而在下生地六,地二得天五而在上生天七,天三得天五而在左生地八,地四得天五而在右生天九,四个生数各自加上居中的天五,就变成了四个成数。

成天地之文者,为阴阳交而着其文理也。极其数者,为极天地之数也。天地之极数,五十有五之谓也。遂定天地之象者,天地之数既设,则象从而定也。

所谓「成天地之文」,是说阴阳交感之后显出了它们的纹理条贯。所谓「极其数」,是说把天地之数推究到尽头。天地的极数,指的就是五十五这个总数。所谓「遂定天地之象」,是说天地之数一经排定,象也就跟着确定下来了。

两仪生四象第九

《经》曰:两仪生四象。孔氏《疏》谓:金、木、水、火禀天地而有,故云两仪生四象。土则分王四季,又地中之别惟云四象也。且金、木、水、火有形之物,安得为象哉?孔氏失之远矣。

《系辞》说:「两仪生四象。」孔颖达《周易正义》的疏解认为:金、木、水、火四者是禀受天地之气而有的,所以说两仪生四象;土则分别旺于四季之末,又是地中的一个别类,因此只说四象。可是金、木、水、火都是有形之物,怎么能算是「象」呢?孔氏这个讲法错得很远。

又云:《易》有四象,所以示者。庄氏云:四象谓六十四卦之中有实象,有假象,有义象,有用象也。今于释卦之处已破之矣。

《系辞》另有一句:「《易》有四象,所以示也。」庄氏解释说,这个四象是指六十四卦之中有实象、有假象、有义象、有用象这四类。这个说法,我在解释卦体的地方已经驳斥过了。

何氏谓:天生神物,圣人则之,一也;天地变化,圣人效之,二也;天垂象,见吉凶,三也;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四也。今谓此四事,圣人《易》外别有其功,非专《易》内之物。称《易》有四象,且又云:《易》有四象,所以示也;击辞焉,所以告也。然则象与辞,相对之物。辞既爻卦之下辞,象谓爻卦之象也。

何氏则把《系辞》里并列的四件事当作四象:天生蓍龟一类神物、圣人取法它,是第一;天地变化、圣人效法它,是第二;天垂示物象、显现吉凶,是第三;黄河出图、洛水出书、圣人取法它,是第四。我认为这四件事是圣人在《易》书之外另有的功业,并不专是《易》书内部的东西,不能拿来充当「《易》有四象」。况且经文又说:「《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可见「象」与「辞」是相对的两样东西:辞既然指卦爻下面所系的文辞,象自然就指卦爻本身的象。

上两仪生四象,七、八、九、六之谓也。诸儒有谓七、八、九、六,今则从以为义也。且疏家以七、八、九、六之四象,为所以示之四象,则驳杂之甚也。何哉?夫七、八、九、六,乃少阴、少阳、老阴、老阳之位,生八卦之四象,非《易》之所以示四象也。

上文「两仪生四象」的四象,指的是七、八、九、六这四个数。诸家之中已有主张七、八、九、六之说的,我如今就依从这个讲法。可是作疏的人把七、八、九、六这一组四象,同「所以示」的那一组四象混作一谈,实在太芜杂了。为什么?七、八、九、六分别是少阳、少阴、老阳、老阴的数位,它们是用来生八卦的四象,并不是《易》用来垂示于人的那个四象。

略试论之:且夫四象者,其义有二:一者谓两仪所生之四象,二者谓《易》有四象,所以示之四象,若天一、地一不天三、地四所以兼天五之变化,上下交易,四象备其成数,而后能生八卦矣。于是乎,坎、离、震、兑居四象之正位。不云五象者,以五无定位,举其四则五可知矣。

让我略作论说:「四象」这个词有两层含义,一是两仪所生的四象,二是「《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的那个四象。就前一层说:天一、地二、天三、地四这四个生数,各自兼取天五的变化,上下彼此交易,四象凑齐了自己的成数,然后才能生出八卦。于是坎、离、震、兑四卦分据四象的正位。之所以不说「五象」,是因为五没有固定的方位,举出这四个,五自然就在其中了。

夫五上驾天一,而下生地六;下驾地二,而上生天七;右驾天三,而左生地八;左驾地四,而右生天九,此河图四十有五之数耳。斯则二仪所生之四象。

天五向上驾御天一,而在下方生出地六;向下驾御地二,而在上方生出天七;向右驾御天三,而在左方生出地八;向左驾御地四,而在右方生出天九——这就是河图四十五点的数目(一至九相加正得四十五)。以上讲的,都属于两仪所生的那一组四象。

所谓《易》有四象,所以示者,若《系辞》云:吉凶者,失得之象,一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二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三也;刚柔者,昼夜之象,四也。且孔氏《疏》云:象之与辞,相对之物。辞既爻卦之下辞,象谓爻卦之象也。又上句云:《易》有四象,所以示也。下句云:击辞焉,所以告也。

至于「《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的那一组四象,应当照《系辞》所说来定:吉凶,是得失之象,这是第一;悔吝,是忧虑之象,这是第二;变化,是进退之象,这是第三;刚柔,是昼夜之象,这是第四。何况孔颖达的疏文自己也说:象与辞是相对的两样东西,辞既然指卦爻下面所系的文辞,象就指卦爻的象;上一句说「《易》有四象,所以示也」,下一句紧接着说「系辞焉,所以告也」。

详其吉凶、悔吝、变化、刚柔四者之象,既《击辞》所陈,则与爻卦正协其义也。而又孔氏复引二仪所生之四象,举七、八、九、六之数,则其义非也,不亦失之甚乎?

细审吉凶、悔吝、变化、刚柔这四者之象,既然都是《系辞》本文所陈述的,那么它们与卦爻正好相配,意思自然贯通。可是孔氏又把两仪所生的那一组四象牵引进来,抬出七、八、九、六这几个数,这就讲错了,岂不是失误得太厉害了吗?

四象生八卦第十

五行成数者,水数六,金数九,火数七,木数八也。水居坎而生乾,金居兑而生坤,火居离而生巽,木居震而生艮。巳居四正而生乾、坤、艮、巽,共成八卦也。

五行的成数是:水的成数六,金的成数九,火的成数七,木的成数八。水居坎位而生出乾卦,金居兑位而生出坤卦,火居离位而生出巽卦,木居震位而生出艮卦。坎、离、震、兑既已占定四正之位(原文「巳」为「已」之讹),便由这四正各生一卦,得出乾、坤、艮、巽四个隅位之卦,四正加四隅,共成八卦。此图正是把六、七、八、九四个成数分布在四正,再从每一正位引出一卦到四隅。

二仪得十成变化第十一

此乃五行生成数,本属洛书,此画之者欲备天地五十五数也。

这一幅画的是五行生数与成数相配的样子——一与六、二与七、三与八、四与九、五与十各成一对,本来属于洛书的内容;这里之所以把它画出来,是要凑足天地五十五这个总数。

天数第十二

地数第十三

天地之数第十四

内十五,天地之用,九六之数也。兼五行之数四十,合而为五十有五,备天地之数也。

这三幅图分别排列天的奇数一、三、五、七、九,地的偶数二、四、六、八、十,以及两者合起来的全数。其中里层那十五点,是天地生数之和,也就是《乾》「用九」、《坤》「用六」所本的数;再加上五行成数共四十点,合计五十五,天地之数至此完备。

大衍之数第十五

《经》曰: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又日:大衍之数五十,则臧天地之数五也。韩氏日: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则不言臧五之数。所以孔氏《疏》以为五十有五,乃天地阴阳奇偶之数,非是文演天地之策也。

《系辞》说:「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又说:「大衍之数五十。」可见大衍之数是从天地之数里减掉了五(原文「臧」即「减」字之讹)。韩康伯注说:推演天地之数,所凭借的是五十;却没有交代为什么要减去这五。因此孔颖达的疏就认为,五十五只是天地阴阳奇偶的总数,并不是圣人演算天地之策时实际所用的数(此句底本脱一字,四库本亦缺)。

且诸儒分大衍之数,分而为二之义中,则述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之用,末则陈四营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之理。此岂可同乎本末,而异其中之数也?瓦乎蝶曹之数以象天地,岂可舍其数而求其象乎?斯亦疏家之失,不求天五退藏于密之义也。

再说,诸家解「大衍之数」,讲到「分而为二」一段时,依据的是天地之数五十五的道理;讲到末尾「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时,依据的又是另一套。首尾既然都归于天地之数,中间那个用数怎么可以另立一套呢?何况揲蓍之数本来就是用来取象天地的(原文「蝶曹」为「揲蓍」之讹),怎么可以撇开它的数而单去求它的象?这也是作疏者的失误,症结在于没有去追究天五「退藏于密」的含义。

且夫五十有五,天地之极数也。大衍之数,天地之用数也。盖由天五不用,所以大衍之数少天地之数五也。

五十五,是天地的极数;大衍之数五十,则是天地的用数。正因为天五不直接参与使用,所以大衍之数才比天地之数少了五。

或曰:天五不用,何以明其不用之由?答日:天五不用,非不用也,是用四象者也。且天一、地二、天三、地四,此四象生数也,天五所以斡四象生数而成七、九、六、八之四象,是四象之中皆有五也。则知五能包四象,四象皆五之用也。举其四,则五在其中矣。故《易》但言四象,以示不言五象也。

有人问:说天五不用,凭什么讲清它不用的缘由?回答是:天五说是不用,并非真的闲置不用,而是把自己用到四象上去了。天一、地二、天三、地四是四象的生数,天五斡旋这四个生数,使它们变成七、九、六、八四个成数——二加五得七、四加五得九、一加五得六、三加五得八,可见四象之中处处都有个五在。由此可知,五能包住四象,四象都是五的作用;举出这四个,五就在其中了。所以《易》只说四象来垂示于人,而不说五象。

今搽蓄之义,以筮而尚占者也,以象天地之用数,所以大衍之数臧天地之数五也。

如今揲蓍(原文「搽蓄」为「揲蓍」之讹)的用意,是为占筮而崇尚占问,取的正是天地用数之象,所以大衍之数要比天地之数减去五。

其用四十有九第十六

其用四十有九·论上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韩氏注日:衍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四十有九,数之极也。夫元不可以元明,必因于有,固尝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系辞》说:「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韩康伯注道:推演天地之数所凭借的是五十,实际动用的只有四十九,那么其中有一根蓍策是不用的。这个「一」自己不参与运用,而全部的运用却靠它才得以贯通;它本身不是数,而一切数却靠它才得以成立,这就是《易》的太极。四十九,是数的极致。「无」不能靠「无」自身来显明,必定要凭借「有」,所以总是在有形之物达到极致的地方,去显明这些有形之物所从出的本源。(原文凡「元」字皆「无」字之讹,下同。)

孔氏《疏》:京房云: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黑将欲以虚求实,故用四十九焉。马季长云:《易》有太极,谓北辰。北辰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黑。北辰居位不动,其余四十九运而用之也。

孔颖达《正义》引了前人几家的说法。京房说:五十,是十天干、十二地支、二十八宿相加之数;其中一个不用,是因为天所生之气要以虚求实,所以只用四十九。马融(字季长)说:《易》有太极,太极就是北极星;北辰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节气;北辰安居本位不动,其余四十九者运转而供人取用。(原文凡「黑」字皆「气」字之讹。)

荀爽云: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五十。初九潜龙勿用,故用四十九也。郑康成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以五行黑通于万物,故臧五;大衍又臧一,故用四十九。姚信、董遇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画之数,故臧而用四十九也。顾惧云:立此五十数以数神,神虽非数,因子而显,故虚其一数,以明不可言之义也。

荀爽说:八卦各有六爻,六乘八得四十八,再加上《乾》「用九」、《坤》「用六」两条用辞,共五十;因乾卦初九是「潜龙勿用」,所以实用四十九。郑玄(字康成)说:天地之数所以是五十五,是因为五行之气贯通万物,故减去五;大衍又再减去一,所以用四十九。姚信、董遇说:天地之数五十五,其中的六用来象征一卦六画,故减去六而用四十九。顾欢说:设立这五十之数是用来推数于神,神虽不是数,却要凭借数才显现,所以空出其中一数,用来表明那不可言说的意思。

今详诸家所释,义有多端,虽各执其说,而理则未允。敢试论之:韩氏《注》以虚一为太极,则未详其所出之宗也。何者?夫太极生两仪,两仪既分,天始生一,肇其有数也。而后生四象五行之数,合而为五十有五,此乃天地之极数也。

细看诸家的解释,头绪纷纭,各执一说,道理却都不允当。请容我试作论说。韩康伯注把虚而不用的那个「一」当作太极,却没有说清这个太极是从何而来。为什么这样讲?太极生两仪,两仪分开之后,天才生出「一」,数从此才开始有;此后再生出四象、五行之数,合起来共五十五,这才是天地的极数。

今若以太极为虚一之数,则是大衍当用五十有四也。不然,则余五之数,元所设耳。况乎大衍衍天地之数也,则明乎后天地之数矣。大衍既后天地之数,则太极不可配,虚其一之位也明矣。

如今若把太极算作那个虚而不用的「一」,那么大衍就该在五十五之中只去掉一,实用五十四才对。若不这样算,剩下的那五个数便成了无处安放的闲数。何况大衍是推演天地之数,可见它在天地之数产生之后才有;大衍既然后于天地之数,太极便不能与它相配,也就不能拿太极去充当那虚而不用的「一」位,这一点是很明白的。

又元不可以元明,必因于有,是则以太极为元之称。且太极者,元黑混而为一之时也。其黑已兆,非元之谓,则韩氏之《注》,义亦迂矣。

韩注又说「无不能靠无自身来显明,必定凭借有」,这等于把太极当成了「无」的别名。可是所谓太极,是元气浑然合为一体的那个阶段;气既已萌兆,就不能再叫作「无」。这样看来,韩氏这条注,讲得也太迂曲了。

或曰:韩氏之《注》,承辅嗣之旨。且辅嗣之《注》,独冠古今,斐然议之,元乃不可乎?答曰:此必韩氏之寓言,非辅嗣之意也。且若愚以胸臆论之,是谓狂简。今质以圣人辞,且《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易》既言有,则非元之谓也。不其然乎?

有人说:韩康伯的注是承接王弼(字辅嗣)的宗旨而来,而王弼的《易注》独冠古今,你这样洋洋洒洒地非议它,恐怕不妥吧?回答是:这一条必定是韩氏自己寄托的说法,并非王弼的本意。再说,若只凭我一己胸臆去议论,那才叫狂妄粗率;如今我是拿圣人的原话来质证的——《系辞》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经文既然说的是「有」,那就不是「无」。难道不是这样吗?

至于京、荀、马、郑众贤之论,皆采摭天地名数,强配其义。□□□且若以天地之名数,强加配偶,则靡所不可。□然而天地之数,生成相因,理如贯珠,不可骈赘而设也。虽能强立其义,推而究之,则于所由之宗不会矣。试论于末篇。

至于京房、荀爽、马融、郑玄诸位先贤的议论,都是采摘天地间现成的名目和数字,勉强凑配出一层意思(此下底本缺若干字,四库本亦注明有阙)。倘若拿天地间的名目数字都可以这样勉强相配,那就没有什么配不成的了(此处底本又有缺文)。然而天地之数,生数与成数相因相生,条理如同一串珠子贯穿而下,不能像多生的手指、赘生的肉瘤那样随意添设。那些说法纵然勉强立得住一层意思,一路推究下去,终究与数所从出的本源接不上。这一层,我留到末篇再论。

其用四十有九·论下

天地之数十有五,居其内而外斡;五行之数四十也,今止用其四十九者,何也?盖由天五为变化之始,散在五行之位,故中元定象。又天一居尊而不动,以用天德也。天德,九也。天一者,象之始也,有生之宗也,为造化之主,故居尊而不动也。

天地的生数共十五,居于图的内层而向外斡运;五行的成数共四十,布在外层。如今只用四十九,是什么缘故?因为天五是一切变化的开端,它已经分散到五行各自的位次上去了,所以在正中反而没有固定的象可指(「中元定象」的「元」即「无」字)。再者天一居于尊位而不动,用以发挥天的德用;天的德用就是九。天一是象的起点、有生之物的本源、造化的主宰,所以居尊而不动。

惟天三、地二、地四之数,合而成九阳之数也。天三则乾之三画,地二、地四则坤之六画也。地道元成而代有终,阳得兼阴之义也。故乾之三兼坤之六,成阳之九,斡运五行成数,而通变化也,所以搽曹之义以象其数也。

只有天三、地二、地四三个数合起来,才凑成阳数九。天三对应乾卦的三画;地二、地四相加得六,对应坤卦的六段断画。地道自身无所成就,只能代天终成其事,这正是阳可以兼含阴的道理。所以乾的三画兼取坤的六画,合成阳数九,由它斡旋运转五行的成数,从而贯通一切变化;揲蓍之法的用意,就是要取象于这个数。

或问日:《易》云《坤》元用六,今则乾三兼之,是坤之六元用乎?答日:非也,在其中矣。此盖《易》举其多数而言之也。数六是少数,举其多则少可知矣。是知阳进而《乾》元用九,阳退则《坤》元用六也。亦由当期之日,惟合老阴、老阳之数,其少阴、少阳之数,则在其中。举多兼少,《易》义皆然矣。

有人问:《易》明明说《坤》「用六」,如今却说被乾的三画兼并了,那么坤的六岂不是无所用了吗?回答是:不是无所用,而是已经含在里面了。这是《易》举出较多的一头来说话:六是较小的数,举出大的,小的自然可知。由此可知:阳气进则《乾》「用九」,阳气退则《坤》「用六」。这也好比合当一周年的三百六十日之数,只用老阳、老阴两种策数(乾策二百一十六、坤策一百四十四)去凑合,少阳、少阴的策数就含在其中了。举多而兼少,《易》的义例处处如此。

少阳第十七

少阴第十八

老阳第十九

老阴第二十

七八九六合数第二十一

且夫七、八、九、六之数,以四位合而数之,故老阳四九则三十六也,少阳四七则二十八也,老阴四六则二十四也,少阴四八则三十二也。

七、八、九、六这四个数,要按四位一组合起来计算:老阳是四个九,得三十六;少阳是四个七,得二十八;老阴是四个六,得二十四;少阴是四个八,得三十二。前面少阳、少阴、老阳、老阴四幅图,分别画出七、八、九、六各自的点数;这一幅则把四者并列在一处,显示它们各以四乘之后所得的策数。

乾画三位第二十二

坤画三位第二十三

乾画,奇也。坤画,偶也。且乾、坤之位分,则奇偶之位列,则阴阳之位序矣。

乾的爻画是一条整画,属奇;坤的爻画是中断的两段,属偶。这两幅图各画三位:乾用三条奇画自下而上排成三位,坤用三条偶画排成三位。乾、坤的位次一经分开,奇与偶的位次就排列出来,阴与阳的位次也就有了先后次序。

阳中阴第二十四

阴中阳第二十五

乾独阳第二十六

坤独阴第二十七

《经》日一阴一阳之谓道。韩氏《注》云:道者,元之称,元不通也,元不由也。况之日道,寂然元体,不可为象,必有之用极,而元之功显,故至于神元方,而《易》元体,而道可见矣。故穷变以尽神,因神而明道,阴阳虽殊,元一以待之。在阴为元阴,阴以之生,在阳为元阳,阳以之成,故日一阴一阳也。

《系辞》说:「一阴一阳之谓道。」韩康伯注说:所谓道,是「无」的名称;它无所不通、无所不由,姑且比况一下,叫它作道。它寂然而没有形体,不能取以为象;必待「有」的作用推到极处,「无」的功用才显现出来。所以到了「神无方而《易》无体」的境地,道才可以被看见。因此穷究变化以尽神之妙,再凭着神而明白道;阴与阳虽然不同,却都用这个「无」去承当它——在阴的一面就是无阴,阴凭它而生;在阳的一面就是无阳,阳凭它而成,所以说「一阴一阳」。(原文凡「元」字皆「无」字之讹。)

又孔氏云一谓元阴元阳,乃谓之道也。观其注疏之家,祖述元以为义,不释其道之妙用也。且道元形,亦必陈乎宗旨。《易》称一阴一阳之谓道,必垂一阴一阳之义耳。

孔颖达也说:这个「一」指的是无阴无阳,那才叫作道。看这些作注作疏的人,一味祖述一个「无」字来立论,却不肯解说道的妙用究竟在哪里。道纵然没有形体,也总得把它的宗旨陈说清楚。《易》既然说「一阴一阳之谓道」,那就必定是要垂示「一阴一阳」这四个字本身的意义。

略试论之:且夫一阴一阳者,独阴、独阳之谓也。独阴、独阳且不能生物,必俟一阴一阳合,然后运其妙用,而成变化;四象因之而有,万物由之而生,故日元不由之谓道也。

让我略作论说:所谓「一阴一阳」,讲的就是单独一个阴、单独一个阳。单独的阴、单独的阳都生不出万物,必须等到一阴与一阳会合,然后才运出它的妙用而成就变化;四象因此而有,万物由此而生,所以说「无所不由的那个东西,就叫作道」。

若夫独阴、独阳者,天地所禀。天独阳,地独阴。至于五行之物,则各含一阴一阳之黑而生也。所以天一与地六合而生水,地二与天七合而生火,天三与地八合而生木,地四与天九合而生金,天五与地十合而生土,此则五行之质,各禀一阴一阳之黑耳。

至于单独的阴、单独的阳,那是天与地各自所禀受的:天纯是阳,地纯是阴。到了五行这些具体之物,就各自含着一阴一阳两种气而生成。所以天一与地六相合生水,地二与天七相合生火,天三与地八相合生木,地四与天九相合生金,天五与地十相合生土——五行的形质,都是各禀一阴一阳之气而来。前面「阳中阴」「阴中阳」两图,画的正是阳中含阴、阴中含阳的样子;「乾独阳」「坤独阴」两图,画的则是天地各自纯一之体。

至于动物、植物,又合五行之黑而生也。今欲明其义,故先布天地独阴、独阳之体,次列五行含二黑之象,末陈人禀五行之质也。

至于动物和植物,又是会合五行之气而生的。如今要把这层道理讲明,所以先排出天地各自独阴、独阳之体,其次列出五行各含两种气之象,最后再陈述人禀受五行之质的那一幅图。

离为火二十八

坎为水第二十九

震为木第三十

兑为金第三十一

天五合地十为土第三十二

土,元象也,分王四季。地,则积阴之黑;黑禀独阴,不能生物也。暨天五与地十合而生土,成其形质,附地而载,是为五行之一也。故《疏》云:土者,是地中之别耳。所以地则称乎独阴,土则禀乎二黑也。

土本身没有专属的象,它分别旺于四季之末。地是阴气积聚而成的,这种气纯属独阴,本身生不出万物。等到天五与地十相合而生出土,土才成就自己的形质,附着于地而承载万物,于是成为五行中的一行。所以孔颖达的疏说:土不过是地中的一个别类。这就是为什么地只能称作独阴,而土却是兼禀阴阳两种气的。前面离为火、坎为水、震为木、兑为金四图,各以七、六、八、九之数配四方;这一图则以五与十相合居中,补足土位。

人禀五行第三十三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然则三才之道,上、中、下之位;三才之用舍五行,则斯须元以济矣。

《易》这部书,广大而无所不备:其中有天道,有人道,有地道;兼取天、地、人三才而各用两画表示,所以一卦有六画。这六画不是别的,正是三才之道。三才之道分居上、中、下三个位次;而三才要发挥作用,一旦舍开五行,片刻也无从济事。

至于人之生也,外济五行之利,内具五行之性。五行者,木、火、土、金、水也。木性仁,火性礼,土性信,金性义,水性智,是故圆首方足,最灵于天地之问者,蕴是性也。人虽至愚,其于外也;日知由五行之用,其于丙也。或蒙其性而不循五常之教者,可不哀哉?

至于人的生存,对外要取五行之利以自养,对内则具备五行所赋的本性。五行就是木、火、土、金、水:木的性是仁,火的性是礼,土的性是信,金的性是义,水的性是智。所以圆头方足、在天地之间最有灵性的人,体内正蕴藏着这五种性。人纵然极愚昧,在身外的事情上,天天都知道要靠五行之用;可是在内心一面(原文「丙」为「内」字之讹),却有人蒙蔽了本性,不肯遵循仁、义、礼、智、信五常的教化,这难道不可悲吗?

易数钩隐图卷中

乾坤生六子第三十四

乾下交坤第三十五

乾,天也,故称乎父,下济而光明。

乾就是天,所以称它为父;父道向下济助万物,因而显得光明。此图所画,正是乾的阳画自上而下交入坤体。

坤上交乾第三十六

坤,地也,故称乎母,卑而上行焉。

坤就是地,所以称它为母;母道处在卑下而向上运行。此图所画,正是坤的阴画自下而上交入乾体。

震为长男第三十七

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

震卦是乾坤第一次交感求索所得的男卦,所以称它为长男。此图所画,是乾的初爻之阳进入坤体的下位而成震。

巽为长女第三十八

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

巽卦是乾坤第一次交感求索所得的女卦,所以称它为长女。此图所画,是坤的初爻之阴进入乾体的下位而成巽。

坎为中男第三十九

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

坎卦是乾坤第二次交感求索所得的男卦,所以称它为中男。此图所画,是乾的阳爻进入坤体的中位而成坎。

离为中女第四十

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

离卦是乾坤第二次交感求索所得的女卦,所以称它为中女。此图所画,是坤的阴爻进入乾体的中位而成离。

艮为少男第四十一

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

艮卦是乾坤第三次交感求索所得的男卦,所以称它为少男。此图所画,是乾的阳爻进入坤体的上位而成艮。

兑为少女第四十二

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已上更布自然之象者,盖欲明上下自然交易相生之理,成八卦变化之义也。

兑卦是乾坤第三次交感求索所得的女卦,所以称它为少女,图中所画是坤的阴爻进入乾体的上位。以上各图之所以要把这些自然之象逐一排布出来,是想显明上下两体自然交换、彼此相生的道理,从而成就八卦变化的意义。

坎生复卦第四十三

离生垢卦第四十四

夫《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则知太极乃两仪之始,八卦则重卦之始也。重卦之首以《复》卦,何谓也?阳黑之始也。

《系辞》说:「《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又说:「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由此可知:太极是两仪的开端,八卦则是重卦的开端。那么重卦为什么要以《复》卦领头?因为《复》正是阳气萌生的起点。

略试论之:且夫四正之卦,所以分四时十二月之位,兼乾、坤、艮、震者,所以通其变化;因而重之,所以效其变化之用也。观其变化之道,义有所宗,故其《复》卦生于坎中,动于震上,交于坤,变二震、二兑、二乾而终。自《复》至《乾》之六月,斯则阳爻上生之义也。

让我略作论说:坎、离、震、兑这四个居于正位的卦,是用来分配四时十二月方位的;再兼上乾、坤、艮、巽(原文作「震」,当为「巽」之讹),是用来贯通它们的变化;把八卦两两相重,则是要效法这变化的功用。细看这变化的路数,各有所本:《复》卦生于坎的中爻,发动于震的上方,与坤相交;此后阳爻逐位上长,历经震、兑、乾各两变而告终。从《复》到《乾》恰好经历六个月,这就是阳爻自下而上逐月生长的意思。

《娠》卦生于离中,消于巽下,交于乾,变二巽、二艮、二坤而终。自《娠》至于《坤》之六月,斯则阴爻下生之义也。自《复》至《坤》,凡十二卦,主十二月。卦主十二月,中分二十四黑二,爻分七十二候,以周其日月之数。是故离、坎分天地,子午以束为阳,子午以西为阴。若夫更错以他卦之象,则总三百八十四爻,所以极三才之道。

《姤》卦(原文作「娠」,为「姤」之讹)生于离的中爻,自巽的下位开始消退,与乾相交;此后阴爻逐位下长,历经巽、艮、坤各两变而告终。从《姤》到《坤》恰好经历六个月,这就是阴爻自上而下生长的意思。从《复》到《坤》共十二卦,分主十二个月;十二月之中再分二十四节气,各爻又分七十二候,用以周遍一年日月运行之数。所以离、坎分居天地之位:以子、午一线为界,偏东的一半属阳,偏西的一半属阴(原文「束」为「东」之讹)。若再错杂其余各卦之象,总计三百八十四爻,用来穷尽天、地、人三才之道。

或问曰:合数图以正之,卦之与爻分四时十二月之位,又兼乾、坤、艮、巽之卦通其变。且《复》卦生坎中,动于震,交于坤。《易》日:地中有雷,复。正协其义也。若《娠》卦则生于离之中,消于巽,交于乾。《易》日:天下有风,娠。且巽非四正之卦也,则与《复》卦不同其义。今卦体则是巽承于乾,而变易其位从兑者,何谓也?

有人问:合着数图来核对,卦与爻分配四时十二月的方位,又兼取乾、坤、艮、巽四卦来贯通变化。《复》卦生于坎的中爻,动于震,交于坤,《大象传》说「地中有雷,复」,正与这个讲法相合。至于《姤》卦,生于离的中爻,消于巽,交于乾,《大象传》说「天下有风,姤」;可是巽并不属于四正之卦,这就和《复》卦的情形不一样了。如今《姤》的卦体分明是巽在下承接着上面的乾,你却把它的位次改从兑,这是为什么?

答曰:斯则取《归妹》之象。《易》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则万物不兴。归妹者,人之终始也。所以资长男交少女之义,交少女而长女主其卦者,明其妹系于姊嫁,而妹非正也,所谓侄娣之义也。

回答说:这是取《归妹》卦的象。《归妹·彖传》说:归妹是天地间的大义,天地不交感,万物就不能兴起;归妹这件事,关系着人伦的终结与开始。所以要借用长男(震)与少女(兑)相交的意思。既然与之相交的是少女,却让长女(巽)来主这一卦,是要表明:妹妹是跟随姐姐一同出嫁的,妹妹并不是正室,也就是古代媵嫁制度中「侄娣」陪嫁的道理。

若以长男交长女,虽曰夫妇常久之道,然未尽广延之理也;则知能终其始者,必归妹也,故《易》称天地之大义。是以卦之变易,必从《归妹》,妹非正室,必以姊主其卦也。是以其体则取兑合震,其名则以巽承乾也。变易之义,其在兹乎?

倘若只让长男与长女相配,虽说合于夫妻长久之道,却还没有把广续后嗣的道理讲尽。可见能够善终其始的,必定是归妹之象,所以《易》称它为天地的大义。因此卦的变易一定要依《归妹》来定:妹妹既非正室,就必须由姐姐来主这一卦。所以就卦体说,取兑与震相合(《归妹》正是兑下震上);就卦名说,则以巽承接乾而称为《姤》。变易的道理,大概就在这里了。

三才第四十五

原缺前贤释三才之义,皆以设刚柔两画,以布二黑,布以三位,而象三才。谓圣人率意以画之矣。斯亦不详《系辞》之义也。夫卦者,天垂自然之象也。圣人始得之于河图、洛书,遂观天地奇偶之欤,从而画之,是成八卦,则非率意以画其数也。

(此处底本原有缺文。)前代学者解释「三才」的含义,都说是设立刚、柔两种爻画来分布阴阳二气,再把它们排成三个位次以象征三才,等于说圣人是随意画出来的。这同样是没有弄清《系辞》的本意。卦,乃是上天垂示的自然之象。圣人最初从河图、洛书里得到它,于是观察天地奇偶之数(原文「欤」为「数」字之讹),依着这些数把它画下来,因而成为八卦;并不是凭一时兴致去画出这些数的。

略试论之:夫三画所以成卦者,取天地自然奇偶之数也。乾之三画而分三位者,为天之奇数三,故画三位也。地之偶数三,亦画三位也。余六卦者,皆乾、坤之子,其体则一,故亦三位之设耳。

让我略作论说:三画之所以能成一卦,是取自天地自然的奇偶之数。乾画三画而分成三位,是因为天的奇数取「三」,所以画成三位;地的偶数也照样排成三位。其余六卦都是乾、坤所生的子女,卦体的构造同出一源,所以也一律设为三位。

且夫天独阳也,地独阴也。在独阳、独阴,则不能生物。暨天地之黑、五行之数定,始能生乎动植,故《经》日: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岂一黑之中,有蕴三才之道邪?

天是纯阳,地是纯阴。停在纯阳、纯阴的状态上,都生不出万物。等到天地之气与五行之数都确定下来,才能生出动物、植物,所以《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难道在一画一气之中,就已经蕴含了三才之道吗?

所谓兼三才而两之,盖圣人重卦之义也,非八纯卦之谓也。三才,则天、地、人之谓也;两之,则重之谓也。上二画为天,中二画为人,下二画为地;以人合天地之黑生,故分天地之黑而居中也。所以九二称在田,明地道也;九五称飞龙在天,明天道也。斯则其理坦然而明白矣。

《说卦》所说的「兼三才而两之」,讲的是圣人把八卦相重为六十四卦的道理,并不是指八个三画的纯卦。三才,就是天、地、人;「两之」,就是每一才都加倍成两画。所以一卦六画:上面两画属天,中间两画属人,下面两画属地。人是会合天地之气而生的,所以从天地之气中分出一段居于当中。正因如此,乾卦九二说「见龙在田」,显明的是地道;九五说「飞龙在天」,显明的是天道。这样一看,道理就平实明白了。

如日不然,敢质之于《系辞》,日: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又曰: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又日:昔者圣人之作《易》,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日阴与阳,立地之道日柔与刚,立人之道日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

如果认为不是这样,请容我拿经文来质证。《系辞上》说:一卦六爻的变动,体现的正是天、地、人三极之道。《系辞下》又说:卦里有天道,有人道,有地道,兼取三才而各用两画表示,所以是六画;这六画不是别的,正是三才之道。《说卦》也说:从前圣人创作《易》,是要顺应性命的道理,因此把天道确立为阴与阳,把地道确立为柔与刚,把人道确立为仁与义,兼取三才而各用两画,所以《易》以六画而成一卦。

斯则皆云六画包三才之义,则无三画报三才之说,不其然乎?若夫六爻皆有人事者,为人伦则天法地之象,故初上皆包人事之义耳。

这几处讲的都是六画包含三才的意思,可见根本没有「三画象三才」的说法,难道不是这样吗?至于六爻当中处处都说到人事,那是因为人伦本来就是取法于天、效法于地的象,所以连初爻、上爻也都含着人事的意义。

七日来复第四十六(论凡三篇)

七日来复·论上

《正义》曰:阳黑始《剥》尽,谓阳黑始于《剥》尽之后,至阳黑来《复》时,凡七日也。其释注分明。如褚氏、庄氏并云:五月一阴生,至十一月一阳生,凡七月。而云七日不云月者,欲见阳长须速,故变月而言日也。

孔颖达《周易正义》说:所谓「阳气始剥尽」,是指从《剥》卦阳气剥尽之后算起,到阳气重来而成《复》卦,一共七日;他这样解释王弼的注是清楚明白的。至于褚氏、庄氏,则都说:五月一阴始生,到十一月一阳始生,前后共七个月;经文之所以说「七日」而不说「七月」,是要显出阳气生长必须迅速,所以把「月」改说成「日」。

一今瀚嗣云:《剥》尽。至来《复》,是从《剥》尽至来《复》时经七月也。若从五月言之恤何得云始尽也?又《临》卦亦是阳长言八月,今《复》卦亦是阳长,何独变月而称日?观《注》之意,必为不然,亦甩《易纬》六日七分之义,同郑康成之说,但于文省略,不复具言。

如今王弼(原文「瀚嗣」为「辅嗣」之讹)说的是「《剥》尽而至来《复》」,意思是从《剥》卦阳气剥尽到阳气来复,中间经历七个月。若照褚、庄两家从五月算起,又怎么能说是在「剥尽」之后呢?再者《临》卦同样是讲阳气生长,却说「至于八月有凶」;如今《复》卦也是阳气生长,为什么偏偏要改「月」为「日」?看王弼注的意思,必定不是褚、庄那样讲;他大约也是采用《易纬》「六日七分」的意思,与郑玄的说法相同,只是行文简省,没有把话说全罢了。

按《易纬稽览图》云:卦黑起于艮、巽、离、坎、震、兑,各主一方;其六十卦,卦有三百六十爻,日凡主三百六十日,余有五日四分日之一,每日分为八十分,五日分为四百分;四分日之一,又为二十分,是四百二十分。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各得七分是每卦得六日七分也。

按《易纬·稽览图》说:卦气起于艮、巽、离、坎、震、兑,各主一方;除去这几卦,其余六十卦共有三百六十爻,正好合当主三百六十日。一年还余下五又四分之一日:把一日分成八十分,五日就是四百分;那四分之一日又折合二十分,合计四百二十分。拿六十卦去分这四百二十分,六乘七得四十二,每卦各得七分,所以每卦合得六日又七分。

《剥》卦阳黑之尽,在九月之末,十月当纯《坤》用事,《坤》卦在六日七分之前,从《剥》尽至肠黑来《复》、隔《坤》之一卦六日七分。举成数言之,故辅嗣言:凡七日也。

《剥》卦阳气剥尽,在九月的末尾;十月则由纯阴的《坤》卦当令。《坤》卦正占着六日七分的位置,从《剥》卦阳气尽到阳气来复,中间恰好隔着《坤》这一卦的六日七分。举它的整数来说,所以王弼说「一共七日」。

且今七日来《复》之义,详夫孔氏之《疏》,虽得之于前,而又失之于后也。何哉?且《易》云七日来《复》,辅嗣之《注》又言七日,虽则引《经》、《注》破褚氏、庄氏之误,于义为得。末又引《易纬》一郑氏六日七分,则其理文背《经》、《注》之义。且《易纬》、郑氏言每卦得六日七分,财未详六日七分能终一卦之义。

如今再看「七日来复」的含义:细审孔颖达的疏文,前半说得不错,后半却出了差错。为什么?经文说「七日来复」,王弼注也说七日;孔疏援引经文与王注,驳倒褚氏、庄氏的错误,这一层是对的。可是到末尾又引《易纬》和郑玄「六日七分」之说,这个道理反倒与经文、王注的本意相违背。何况《易纬》与郑玄只说每卦得六日七分,却始终没有讲清六日七分怎么就能终了一卦。

略试论之:且坎、离、震、兑四正之卦也,存四位,生乾、坤、艮、巽之卦,每位统一时,每爻主一月,此则四纯之卦也。又若重卦自《复》至《乾》六爻,而经六月也;自《娠》至《坤》亦六爻,而经六月也,则一爻而主一月也照昭矣。而云六日七分为义,则作《疏》者不思之甚也。

让我略作论说:坎、离、震、兑是四正之卦,据守四个正位,由它们生出乾、坤、艮、巽;每一正位统辖一个时季,每一爻主一个月,这是四个纯卦的分法。再看重卦:从《复》到《乾》,阳爻由一增到六,共六爻,历时六个月;从《姤》到《坤》,阴爻也由一增到六,同样历时六个月。可见一爻主一个月是明明白白的。却偏要拿六日七分来立义,可见作疏的人实在太不加思索了。

且夫七日来《复》者,十月之末,坤卦既终,阴已退,阳黑复生也。为天有十日,阳上生也。至七为少阳,阴阳交易而生,当阳复来之时,为老阴。待经阴之数尽,至七日少阳。七日来复,则合《经》、《注》之义也。

至于所谓「七日来复」:十月末尾,《坤》卦已经走完,阴气退尽,阳气重新萌生。天有十日(十干之数),阳自下而上生长,数到第七位便是少阳。阴阳交替而生:当阳气重来之际,此前所历的是老阴;等阴的数目走尽,到第七日就转成少阳。这样来讲「七日来复」,才合于经文与王弼注的本意。(此段底本有数处缺文,四库本亦同。)

七日来复·论中

《系辞》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此乃五行生成之数也。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此其生数也。如此,则阳无匹,阴无偶,故地六成水,天七成火,地八成木,天九成金,地十成土。于是阴阳各有匹偶,而物得成矣。故谓之成数也。又曰: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谓此也。

《系辞》说:「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这十个数就是五行的生数与成数。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这五个是生数。可是只有生数,阳数便配不到对,阴数也偶不成双,所以再用地六成就水、天七成就火、地八成就木、天九成就金、地十成就土。这样一来,阴阳各有匹配,物才得以成形,所以后五个叫作成数。经文又说:「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所谓「成就变化而运行鬼神」,讲的正是这件事。

又数之所起,起于阴阳;阴阳往来,在于日道。十一月冬至,以及夏至,当为阳来。正月为春,木位也,日南极,阳来而阴往。冬,水位也,当以一阳生为水数。五月夏至,日北极,阴进而阳退。夏,火位也,当以一阴生为火数。但阴不名奇数,必六月二阴生为火数也。

另有一派说法:数的起源在于阴阳,而阴阳的往来取决于太阳运行的轨道。十一月冬至以后一直到夏至,都算阳气来临。正月为春,属木位,此时太阳行到南极,阳来而阴往。冬属水位,所以应当拿一阳初生的「一」作水的数。五月夏至,太阳行到北极,阴进而阳退;夏属火位,本该拿一阴初生作火的数,但阴不能用奇数称呼,所以必须取六月二阴生的「二」作火的数。

是故《易》称《乾》贞于十一月,《坤》贞于六月,来而皆左行。由此冬至以及夏至,当为阳来也。正月为春,木位也,三阳已生,故三为木数。夏至以及于冬至为阴进。八月为秋,金位也;四阴以生,故四为金数。三月春之季,土位五阴以生,故五为土数。此其口口口也。

所以这一派称:《乾》卦的正位在十一月,《坤》卦的正位在六月,二者往来都循左旋而行。由此从冬至到夏至,都算阳气来临:正月为春,属木位,此时三阳已生,所以取三作木的数。从夏至到冬至则是阴气渐进:八月为秋,属金位,此时四阴已生,所以取四作金的数;三月是春季的末月,属土位,此时五阴已生,所以取五作土的数。这就是他们的(底本此处缺三字)说法。

又万物之本有生于元,着生于微。万物成形,必以微、着为渐;五行先后,亦以微、着为次。五行之体,水最微,为一;火渐着,为二;木形实,为三;金体固,为四;土质大,为五,亦是次序之宜矣。刘氏与顾氏皆以为水、火、木、金得土数而成,故水数成六,火数成七,木数成八,金数成九,土数成十,义亦然也。

又有一说:万物的本原是从「无」中生出「有」,从细微处生出显著。万物成形,必定由微到著逐步演进;五行的先后,也照微、著来排次。就五行的形体说:水最细微,所以为一;火渐渐显著,所以为二;木已有实形,所以为三;金体质坚固,所以为四;土质地博大,所以为五——这样排也算合宜。刘氏与顾氏都认为水、火、木、金各自得到土数五才能成就,所以水的成数是六,火的成数是七,木的成数是八,金的成数是九,土的成数是十,道理也是这样。

今详众贤之论,以天一至天五为五行之生数,则不释所以能生之之义也;以地六至地十为五行之成数,则不释所以能成之之义也,故学者莫洞其旨。盖由象与形,不析有元之义也;道与器,未分上下之理也。

如今细看诸位先贤的议论:他们把天一到天五当作五行的生数,却不解释这几个数凭什么能「生」;把地六到地十当作五行的成数,也不解释这几个数凭什么能「成」,所以学者始终看不透其中的宗旨。病根就在于:讲「象」与「形」时,没有剖析「有」与「无」的分别;讲「道」与「器」时,没有分清形而上与形而下的界限。

略试论之:《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则地六而上谓之道,地六而下谓之器也。谓天一、地一不天三、地四,止有四象,未着乎形体,故日形而上者谓之道也。

让我略作论说。《系辞》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照此推去,地六以上的一至五这些生数属于道,地六以下的六至十这些成数属于器。这是说: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只成其为四象,还没有落到形体上,所以叫作「形而上者谓之道」。

天五运乎变化,上驾天一,下生地六,水之数也;下驾地二,上生天七,火之数也;右驾天三,左生地八,木之数也;左驾地四,右生天九,金之数也;地十应五而居中,土之数也。此则已着乎形数,故日形而下者之谓器。

天五在其中运转变化:向上驾御天一,在下方生出地六,这是水的成数;向下驾御地二,在上方生出天七,这是火的成数;向右驾御天三,在左方生出地八,这是木的成数;向左驾御地四,在右方生出天九,这是金的成数;地十与天五相应而居于正中,这是土的成数。到了这一步,数已经落实到形体上,所以叫作「形而下者谓之器」。

所谓象之与形者,《易》云:见乃谓之象,河图所以示其象也。形乃谓之器,洛书所以陈其形也。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故日:河以通乾出天,洛以流坤吐地。《易》者,报道与器,所以圣人兼之而作《易》。《经》云: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斯之谓矣。

所谓「象」与「形」的分别:《系辞》说「见乃谓之象」,河图正是用来显示这个象的;「形乃谓之器」,洛书正是用来陈列这个形的。本于天的亲附于上,本于地的亲附于下,所以《春秋纬》说:黄河上通于乾而吐出天苞,洛水下流于坤而吐出地符。《易》兼包道与器两面(原文「报」为「包」字之讹),所以圣人合取河图、洛书而作《易》。《系辞》说「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且夫河图之数,惟四十有五,盖不显土数也。不显土数者,以河图陈八卦之象,若其土数,则入乎形数矣。是兼其用而不显其成数也。洛书则五十五数,所以成变化而着形器者也。故河图陈四象而不言五行,洛书演五行而不述四象,然则四象亦金、木、水、火之成数也。

河图的总数只有四十五,那是因为它不把土的成数显出来。之所以不显土数,是由于河图陈列的是八卦之象;一旦把土数摆进去,就落入有形之数了。所以它只兼取土的功用,而不显示土的成数。洛书则是五十五之数,用来成就变化、显著形与器。因此河图陈列四象而不谈五行,洛书推演五行而不叙四象;这样说来,四象其实也就是金、木、水、火的成数。

在河图,则老阳、老阴、少阳、少阴之数是也;在洛书,则金、木、水、火之数也。所以异者,由四象附土数而成质,故四象异于五行矣。然而皆从天五而变化也。

同样是九、六、七、八这几个数:摆在河图里,就是老阳、老阴、少阳、少阴之数;摆在洛书里,就是金、木、水、火之数。两者之所以有别,是因为四象要附上土数才能凝成形质,所以四象与五行分作了两层。不过它们都是由天五推动而变化出来的。

至于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焉者,此备陈五行相生之数耳。且五行虽有成数,未各相合,则亦未有所从而生矣。故天一与地六合而生水,地二与天七合而生火,天三与地八合而生木,地四与天九合而生金,天五与地十合而生土。伏牺而下,但乘其数,至黄帝始名,原缺乙丙丁也。

至于「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这句,是把五行相生之数完整地陈述出来。五行纵然各有成数,如果彼此不相配合,也还是无从生出实物。所以天一与地六相合而生水,地二与天七相合而生火,天三与地八相合而生木,地四与天九相合而生金,天五与地十相合而生土。从伏羲以下,只是沿用这些数;到黄帝时才给它们起了名目(此处底本有缺文),也就是甲、乙、丙、丁一类十干之名。

今众贤以一阳生为水数,二阴生为火数,三阳生为木数,四阴生为金数,五阳生为土数,原缺说强配之也,则非天地自然之数也。至于以微、着为渐者,亦非通论,何哉?且以坚固言之,则土不当后于金也;以广大言之,则火不当后于水也;盖五行之质,各禀自然,偶合而生,相因于数;微、着之论,实非《经》旨矣。

如今诸位先贤拿一阳生作水数、二阴生作火数、三阳生作木数、四阴生作金数、五阳生作土数(此处底本有缺文),都是勉强凑配出来的说法,并不是天地自然之数。至于用「由微到著」来排先后,也算不得通达之论。为什么?若论坚固,土就不该排在金后面;若论广大,火也不该排在水后面。五行的形质,各自禀受自然,偶然会合而生,彼此依数相因;那套微、著为序的议论,实在不是经文的本旨。

又若十一月一阳生为奇数者,谓天一动乎坎之中也;五月一阴生为偶数者,谓地二动乎离之中也;以六月二阴生为偶数,则未知所出之宗也。

再说,十一月一阳初生算作奇数,那是指天一在坎卦的中爻上发动;五月一阴初生算作偶数,那是指地二在离卦的中爻上发动;至于把六月二阴生说成偶数,就不知道它的根据是从哪里来的了。

七日来复·论下

详夫《易纬稽览图》及郑氏六日七分之说,盖取《乾》、《坤》老阳、老阴之策配之也。《经》曰:《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当期之日。《疏》云:举其大略,则不数五日四分之一也。

细究《易纬·稽览图》和郑玄「六日七分」的说法,大抵是拿《乾》《坤》两卦老阳、老阴的策数去凑配的。《系辞》说:「《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当期之日。」孔颖达疏解释说:这只是举个大概的数,并没有把余下的五又四分之一日计算在内。

又《疏》云:二篇之爻,总三百八十四,阴阳各半焉。阳爻一百九十二位,爻别三十六,总有六千九百一十二也;阴爻一百九十二位,爻别二十四,总有四千六百八也;阴阳总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孔疏又说:《易》上下两篇的爻一共三百八十四,阴爻阳爻各占一半。阳爻一百九十二位,每爻的策数是三十六,共得六千九百一十二;阴爻一百九十二位,每爻的策数是二十四,共得四千六百零八;两项相加,共一万一千五百二十,恰好相当于万物之数。

且《经》为《乾》、《坤》二卦,老阳、老阴三百六十之数,当期之日,则不更别起数矣。卦之与爻,则未详《易纬》、郑氏六日七分之义也。夫阴阳之爻,总有三百八十四焉。且《易纬》及郑氏虽以坎、离、震、兑四正之卦之爻,臧乎二十四之数,与当期之日相契,则又与圣人之辞不同矣。

经文既然只就《乾》《坤》两卦老阳、老阴合成三百六十之数,拿它来当一周年的日数,就不会再另起一套数目了。至于卦与爻怎样分配,《易纬》和郑玄「六日七分」的道理始终讲不明白。阴阳之爻总共三百八十四;《易纬》和郑玄虽然把坎、离、震、兑四正之卦的二十四爻减去(原文「臧」即「减」字之讹),使剩下的数与一周年之日相合,可这样一来,就与圣人的原话对不上了。

何以知之?且夫起子止亥,十二月之数,所以主十二卦之爻也。十二卦之爻者,自《复》至《坤》之位也。岂可取杂书、贤人之说,而破圣人之经义哉?或曰不然,其如《击辞》何?

凭什么这样说?从子月起、到亥月止,十二个月之数,正是用来分主十二消息卦之爻的;所谓十二卦之爻,就是从《复》到《坤》这一串卦位。怎么可以拿纬书杂说和后世贤人的讲法,去推翻圣人的经义呢?倘若有人说不是这样,那么《系辞》的明文又该怎样交代?

临卦八月第四十七

还卦第四十八

《临》至于八月,有凶。《象》曰:临,刚浸而长,说而顺,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

《临》卦卦辞说:「至于八月有凶。」《彖传》(原文作「象」)解释说:临,是刚爻渐渐生长;内卦兑为悦、外卦坤为顺,九二以刚居中而与六五相应,所以大为亨通,这是端正天道的缘故。「至于八月有凶」,是说阳刚消退的日子已经不远了。

原缺诸家之注解,各有异焉。且何氏云:从建子阳生,至建未为八月。褚氏云:自建寅至建酉为八月。孔氏《疏》又曰:今按此《注》云:小人道长,君子道消。宜据《否》卦之时,以《临》卦建丑;而至《否》卦,则建申为八月也。理有未安,略试论之。

(此处底本原有缺文。)诸家的注解各不相同。何氏说:从建子之月即十一月阳气始生算起,到建未之月即六月,正是八个月。褚氏说:从建寅之月即正月算到建酉之月即八月。孔颖达的疏又说:如今看王弼这条注讲「小人之道生长、君子之道消退」,应当依据《否》卦所值的时节来定;《临》卦当建丑之月即十二月,数到《否》卦所当的建申之月即七月,恰是第八个月。这几种讲法在道理上都还不妥,让我略作论说。

粤若诸家之说,皆与《临》卦之义不相偶契。何以知之?且卦、象之辞,所以各论一卦之体也。夫《临》卦者,主建丑之月也。何氏从建子阳生而数,则卦辞当在《复》卦之下,不当属《临》卦也。褚氏从寅而数,则卦辞当在《泰》卦之下,亦不当属《临》卦也。孔氏宜据建申《否》卦为八月,则《否》之六三当消《泰》之九三,又与《临》卦九三之不应也。

考察诸家之说,都与《临》卦本身的意义合不拢。凭什么这样讲?卦辞与《彖》《象》之辞,都是各就一卦之体来立论的。《临》卦所主的是建丑之月。何氏从建子之月阳气始生起算,那么这句卦辞就该系在《复》卦底下,不该属于《临》卦。褚氏从建寅之月起算,这句卦辞就该系在《泰》卦底下,也不该属于《临》卦。孔氏主张依建申之月的《否》卦作八月,可那样一来,消掉《泰》卦九三的是《否》卦六三,与《临》卦的九三又对不上。

今若以建未为八月,取《逐》卦之六二,消《临》卦之九二,则于义为允矣。何者?且《临》卦之《象》曰:浸而长。《注》云:阳道转进,阴道日消也。《迟》卦之《象》亦曰:浸而长。《注》云:阴道欲进而长,正道亦未全灭也。今以二卦之爻,既相偶合,又《象》辞皆有阴阳浸长之说,则其义不得不然也,所以称建未为八月耳。

如今若把建未之月当作那个「八月」,用《遯》卦的六二去消《临》卦的九二,在义理上就妥当了(原文「逐」「迟」两字皆「遯」之讹)。为什么?《临》卦《彖传》说「浸而长」,王弼注解为阳道逐步进长、阴道日渐消退;《遯》卦《彖传》也说「浸而长」,王弼注解为阴道将要进长,而正道还没有完全灭尽。如今两卦的爻位既然彼此相当——《临》的九二正对《遯》的六二——《彖》辞又都有阴阳渐长之说,那么这层意思就不能不这样定,所以说建未之月才是那个「八月」。

或问:当文王演卦之时,乃商之末世也。岂口口正月为义哉?答日:周公作爻辞,父基子构,所以爻辞多文王后事;则知文王之旨,周公述而成之,故以周正为定。

有人问:文王推演卦辞的时候,还是商朝末年,怎么会拿周历的正月来立义呢(此句底本缺二字)?回答说:爻辞是周公所作,父亲奠基、儿子续成,所以爻辞中多有文王身后的事;可见文王的意旨是由周公叙述而完成的,因此一概按周朝的正朔来定月份。

况乎《易》有二名,夏曰《连山》,商日《归藏丫》,周曰《周易》。连山,则神农氏之号也。归藏,则轩辕氏之号也。既连山、归藏,并是代号,所以题周以别余代,亦由《周礼》之谓也。且《易》既题周以正名,则公不得不以周之正朔定其月也。孰谓不然?

何况《易》历代有不同的名目(原文作「二名」,当作「三名」):夏代叫《连山》,商代叫《归藏》,周代叫《周易》。连山,是神农氏的称号;归藏,是轩辕氏的称号。既然连山、归藏都是朝代的名号,那么标一个「周」字,正是为了同其余各代相区别,也就像《周礼》冠以「周」字一样。《易》既然标出「周」字来定名,周公自然不能不用周朝的正朔来确定月份。谁能说不是这样呢?

若何氏以建子至建未为八月,则是究其末而不原其本矣。至于孔氏引辅嗣之《注》,以君子道消,小人道长,必以《否》卦之义也。但阴则小人之道长,阳则君子之道长,不必专在《否》卦之义也昕矣。

至于何氏从建子之月数到建未之月算作八个月,那是只追究末梢而不推原根本。孔颖达援引王弼的注,认定「君子道消、小人道长」必是指《否》卦;其实只要是阴,就是小人之道生长,只要是阳,就是君子之道生长,不必单单归到《否》卦身上,这一点是很清楚的。

又《王氏卦略》云:《逐》,小人浸长,难在于内,亨在于外,与《临》卦相对者也。《临》刚长则柔危,《运》柔长则刚危矣。《临》,二阳居内,君子之道日长;《逐》,二阴在内,小人之道日进。

又王弼《周易略例·卦略》说:《遯》卦是小人渐渐生长,危难在内卦,亨通在外卦,正与《临》卦两两相对。《临》卦刚爻生长,柔爻就危殆;《遯》卦柔爻生长,刚爻就危殆。《临》卦两个阳爻居于内卦,君子之道一天天生长;《遯》卦两个阴爻居于内卦,小人之道一天天进逼。

且八月凶者,天之道火寒暑退阳长,至二得位居中,故于此时垂消退之戒。阳息于十一月,为《复》;至十二月,为《临》;消于五月,为《娠》;至六月,为《逐》。自子至未,凡八月也。

所谓八月有凶,是就天道而言(此处底本缺若干字,四库本亦缺):寒来暑往,阳退阴长,到六二得位而居中的时候,所以在这个时节垂示消退的警戒。阳气从十一月开始生息,为《复》卦;到十二月,为《临》卦;从五月开始消退,为《姤》卦;到六月,为《遯》卦。从建子之月数到建未之月,恰好八个月。

易数钩隐图卷下

河图第四十九

河图天地数第五十

河图四象数第五十一

河图八卦第五十二

洛书五行生数第五十三

洛书五行成数第五十四

或问日:洛书云:一日水,二日火,三日木,四日金,五日土。则与龙图五行之数之位不偶者,何也?答曰:此谓陈其生数也。且虽则陈其生数,乃是已交之数也。下篇分土王四时,则备其成数矣。且夫洛书、九畴,惟出于五行之数,故先陈其已交之生数,然后以土数足之,乃可见其成数也。

有人问:《尚书·洪范》所载洛书说「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这与龙图(即河图)中五行之数所居的方位对不上,是什么缘故?回答说:这里陈述的只是五行的生数。虽说是生数,却已经是阴阳交感以后的数了。下一篇讲土分旺于四季,成数才算齐备。洛书与《洪范》九畴,都只从五行之数出来,所以先陈列这些已经交感的生数,然后再补上土数五,成数才显现得出来。前面河图第四十九到洛书五行生数第五十三这五幅图,依次画的是河图全数、河图中的天地之数、河图所含的四象之数、由河图生出的八卦,以及洛书的五行生数一、二、三、四、五;这一幅则在每个生数上各加土数五,成为六、七、八、九、十的成数。

十日生五行并相生第五十五

天一、地六,地一不天七,天三、地八,地四、天九,天五、地十,合而生水、火、木、金、土。十日者,刚日也。相生者,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也。相克者,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也。

天一配地六,地二配天七(原文「地一不」为「地二」之讹),天三配地八,地四配天九,天五配地十;这五组各自相合,分别生出水、火、木、金、土。所谓「十日」,指的是甲、乙以至壬、癸这十个天干,天干属阳,所以称为「刚日」。相生的次序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相克的次序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此图便把十干、五行的生成与生克关系一并画出。

龙图龟书论上

《易》日: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春秋纬》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龙图发,洛龟书感。《河图》有九篇,《洛书》有六篇。《书正义》日:洛书九类,各有文字,即是书也。而云:天乃锡禹。如此天与禹者,即是洛书也。

《系辞》说:「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春秋纬》说:黄河上通于乾而吐出天苞,洛水下流于坤而吐出地符;黄河有龙负图而现,洛水有龟感应而呈书;又说《河图》共九篇,《洛书》共六篇。《尚书正义》说:洛书所载的九类,各有文字,那便是「书」;《洪范》说「天乃锡禹」,像这样上天授给大禹的东西,就是洛书。

汉《五行志》,刘饮以为伏牺继天而王,河出图,则而画八卦是也;禹治洪水,锡洛书,法而陈《洪范》是也。颖达共为此说,龟负洛书,《经》无其事。《中候》及诸《纬》多说黄帝、尧、舜、禹、汤、文、武受图书之事,皆云龙负图,龟负书。

《汉书·五行志》里,刘歆(原文「刘饮」为「刘歆」之讹)认为:伏羲承接天命而为王,黄河出图,他便取法它画出八卦;大禹治平洪水,上天赐下洛书,他便依法陈述《洪范》。孔颖达也赞同这个说法。可是乌龟背负洛书这件事,经书上并无记载。《尚书中候》以及各种纬书,多讲黄帝、尧、舜、禹、汤、文王、武王承受图书的事,都说是龙负图、龟负书。

纬候之书,不知谁着,通人讨窍,以为伪起哀、平者也。前汉之末,始有此书,不知起谁氏也。以前学者必相传此说,故孔氏以《九类》是神龟负文而出,列于背,有数从一而至于九,见其文,遂因而第之以《九类》也。陈而行之,所以常道得其次叔也。言禹第之者,以天神言语必当简要,不应曲有次第,丁宁若此,故以禹次而第之也。

纬候一类的书,不知道是谁写的;通达之士考究下来,认为是汉哀帝、平帝时伪造出来的。西汉末年才有这些书,起于谁氏也不清楚。在此之前的学者必定辗转传述这类说法,所以孔安国认为九畴是神龟背负文字而出,文字排列在龟背上,数目从一直到九;大禹见了这些文字,便依次把它们编为九类,陈列出来加以施行,人伦常道因此得到次序(原文「次叔」即「次叙」)。之所以说是大禹编次的,是因为天神的言语必定简要,不该曲折琐细地排出次第、叮咛到这般地步,所以断定是大禹依次编排的。

然大禹既得《九类》,常道始有次叔;未有洛书之前,常道所以不乱者,世有浇、淳,教有疏、密,三皇以前无文亦治,何止元洛书也。但既得《九类》以后,口口法而行之则治,违之则乱也。

然而按这个讲法,大禹得了九畴之后,人伦常道才有次序;那么洛书出现之前,常道为什么不乱?其实世风有浇薄与淳厚之别,政教有疏略与细密之分;三皇以前没有文字,天下照样太平,何止是没有洛书。不过是既已得到九畴以后(此处底本缺二字),依着它施行就治,违背它就乱罢了。

且不知洛书本文计天言简要,必元次第之数。上传云:禹因而次之。则孔氏以第是禹之所为,初一日等二十八字,必是禹加之也。其敬用、农用等一十八字,大刘及顾氏以为龟负也。小刘以为敬用等亦禹所第叔。其龟文惟有二十字,并元明据,未知孰是,故两存焉耳。

再说,谁也不知道洛书的原文到底怎样。既然天的言语简要,就必定没有那一套排定的次第之数。《尚书》的传文说「禹因而次之」,所以孔安国认为编次是大禹所为,《洪范》中「初一曰五行」等二十八个字,必是大禹添加的。至于「敬用」「农用」等十八个字,刘向和顾氏认为是龟背原有的;刘歆则认为「敬用」等字也出于大禹的编次,龟背文字只有二十字。这些说法都没有明确的凭据,不知哪一种对,所以两说并存。

详夫众贤之论,多背经书之旨。观其大法,凡《九类》,盖是禹叔洛书,因而第之,遂着成法则,非是神龟负书出于大禹之时也。何以明其然?略试论之。

细审诸位先贤的议论,大多违背经书的本旨。看那治天下的大法:所谓九畴,应当是大禹叙述洛书的内容,因而编定次第,于是写成法则(原文「叔」即「叙」);并不是神龟负着书恰好出现在大禹的时代。凭什么证明是这样?让我略作论说。

箕子日:在昔鲧陉洪水,汨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界《洪范》、九畴,彝伦攸教,鲧则趣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叔,则不载神龟负图之事。惟孔氏《注》称天与禹洛书,神龟负文而出,列于背有数至九也。

箕子在《洪范》中说:从前鲧堵塞洪水,扰乱了五行的次序,上帝震怒,不肯把《洪范》九畴赐给他,人伦常道因此败坏;鲧被诛死,禹接着兴起,上天才把《洪范》九畴赐给禹,人伦常道从此有了次序。这一段并没有记载神龟负图的事。只有孔安国的注说:上天授给大禹洛书,是神龟负着文字而出,文字排在背上,数目一直排到九。

诸儒更演载天书言语字数之说,后乃边相祖述,遂以禹亲受洛书,而陈《九类》。且《经》元载图书之事,惟《易击辞》云: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此盖仲尼以作《易》而云也。则知河图、洛书出于牺皇之世矣。

诸家儒者又敷演出天书载有言语、排有字数一类的说法,后人便辗转相承,于是认定大禹亲身接受洛书,据以陈述九畴。其实经书上并没有记载图书之事,只有《易·系辞》说「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这原是孔子就作《易》一事而说的。由此可知,河图、洛书是出在伏羲的时代。

乃是古者河出龙图,洛出龟书,牺皇口□□画八卦,因而重之,为六十四卦。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文王作《卦辞》,周公作《爻辞》,仲尼辅之《十翼》,《易》道始明。

也就是说:古时黄河出龙图,洛水出龟书,伏羲(此下底本缺二字)依着它画成八卦,又把八卦两两相重,成为六十四卦。(此下底本缺文数句,四库本亦缺。)此后文王作卦辞,周公作爻辞,孔子再以《十翼》辅翼它,《易》道才大明于世。

观今龙图,其位有九,四象八卦皆所包组。且其图纵横皆合天地自然之数,财非后人能假伪而设之也。夫龙图呈卦,非圣人不能画之;卦含万象,非圣人不能明之。以此而观,则洛出书,非出大禹之时也。

看今天所传的龙图,位数有九,四象与八卦都被它包络在内(原文「组」当作「络」);而且此图纵横相加都合于天地自然之数,决不是后人能够凭空伪造出来的。龙图呈现卦象,不是圣人画不出来;卦中含着万象,不是圣人也讲不明白。由此看来,洛水出书,并不是出在大禹的时代。

《书》云天锡禹九畴者,盖是天生圣德于禹,诚明洛书之义,因第而次之,垂范后世也。今河图相传于前代,其数自一至九,包四象八卦之义,而兼五行之数;洛书则惟五行生成之数也。然牺皇但画卦以垂教,则五行之数未显,故禹更陈五行而显九类也。

《尚书》说「天乃锡禹九畴」,意思应是上天把圣德赋予大禹,使他真切通晓洛书的义理,于是依次编排,垂为后世的规范。如今从前代传下来的河图,数目自一到九,包含着四象、八卦的意义,同时兼有五行之数;洛书则只有五行的生数与成数。伏羲当初只是画卦来施教,五行之数还没有显明,所以大禹重新陈述五行,把九畴彰显出来。

今诸儒以禹受洛书,书载天神言语,陈列字数,实非通论。天何言哉,圣人则之必不然也。或日:未可,敢质于《经》。且尧任九子,各主其一。九畴之数,九子之职也。至农用八政,司空、司徒之官,唐虞世设之矣。协用五纪,羲氏、和氏已正之矣。斯则非俟禹受洛书之后设其官也。

如今诸家儒者认为大禹接受洛书,书上载有天神的言语、排列着一定的字数,这实在不是通达之论。上天何尝说过话?说圣人取法的是这种东西,必定不对。或许有人说:这话未必站得住,容我拿经书来质证。尧任用九位臣子,各主一事,九畴的数目正合九位臣子的职掌。至于「农用八政」中的司空、司徒等官职,唐尧虞舜之世早已设立;「协用五纪」的历法,羲氏、和氏也早已厘正。可见并不是等到大禹接受洛书之后才设立这些官的。

且夫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天象则□口□口□□口。□虽组其义,非至圣不能明之。口□河图、洛书,非羲皇不能画之。卦合其象,非文王不能伸之。爻象之兴,非周公不能着之。

《系辞》说:上天垂示物象,显现吉凶,圣人取象于它;黄河出图,洛水出书,圣人取法于它。天象(此处底本缺文数句)虽然包络着这层义理,不是极高的圣人也讲不明白;(此处底本又有缺文)河图、洛书,不是伏羲也画不出来;卦与象相合,不是文王也申说不了;爻象的兴起,不是周公也写不出来。

故仲尼日: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又日:天生德于予,则知天生睿哲于圣人,默究乎幽迹,是谓锡之也。故仲虺之诰日:天乃锡王勇智,表正万邦之谓也。

所以孔子说:「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又说:「天生德于予。」由此可知,上天把睿智赋予圣人,让他默默参究那些幽隐的踪迹,这就叫作「锡」,也就是赐予。所以《尚书·仲虺之诰》说「天乃锡王勇智,表正万邦」,讲的正是这个意思。

且孔氏以箕子称天乃锡禹九畴,便谓之洛出龟书,则不思圣人云河出图,洛出书,在作《易》之前也。又唐法九畴,唐虞之前已行之矣。而云禹受洛书之后,始有常道次叔,不日诬之者乎?

孔安国只因箕子说了「天乃锡禹九畴」,便断定这就是洛水出龟书,却不想想孔子讲「河出图,洛出书」,说的是作《易》之前的事。再者九畴那一套法度,唐尧虞舜以前就已经在施行了。却说非等大禹接受洛书之后,人伦常道才有次序,这不是诬妄之谈吗?

龙图龟书·论下

《春秋纬》日:《洛书》六篇。孔氏云:洛书,神龟负文而出,列于背,有数一至九。今代之所传龟书,惟总五行生成之数,未知孰是。略试论之:《春秋纬》喜一《洛书》六篇,则与五行、九畴之数不偶,亦未明其义。孔氏云洛书有数一至九,谓《书》之九畴自一五行至五福、六极之数也。

《春秋纬》说:《洛书》共六篇。孔安国说:洛书是神龟负着文字而出,文字排列在龟背上,数目从一到九。可是当今流传的龟书,只汇总了五行的生数与成数,不知哪一种说法才对。让我略作论说。《春秋纬》所说的《洛书》六篇(「喜一」二字为衍讹),与五行之数、九畴之数都对不上,它的含义也说不明白。孔安国说洛书有一至九之数,指的是《尚书·洪范》九畴从第一畴「五行」一直排到第九畴「五福、六极」的那个次第。

且《书》之九畴,惟五行是包天地自然之数,余八法皆是禹参酌天时、人事类之耳,射非龟所负之文也。今详《洪范五行传》,凡言灾异,必推五行为之宗。又若鲧元圣德,汨陈五行,是以彝伦攸教。

《洪范》九畴之中,只有第一畴「五行」包含着天地自然之数,其余八种法则都是大禹斟酌天时与人事而分门别类排出来的,绝不是龟背上原有的文字(原文「射」当作「殊」)。细看《洪范五行传》,凡讲灾异,必定推本于五行。又如鲧没有圣德,扰乱了五行的次序,因此人伦常道遭到败坏。

则知五行是天垂自然之数,其文负于神龟;余八法皆大禹引而伸之,犹龙图止负四象八纯之卦;余重卦六十四,皆伏牺仰观俯察,象其物宜,伸之以爻象也。

由此可知:五行是上天垂示的自然之数,这一部分文字确实是神龟所负;其余八种法则,都是大禹在此基础上引申发挥出来的。这就好比龙图只负载四象和八个纯卦,其余相重而成的六十四卦,都是伏羲仰观天文、俯察地理,取象于万物之所宜,用爻象一一引申出来的。

况乎五行包自然之性,八卦报自然之象,圣人更为之变易,各以类分,而观吉凶矣。若今世之所传者,龟书不为妄也。尚或疑焉者,试精之于问答。

何况五行包含万物自然的「性」,八卦包罗万物自然的「象」(原文「报」为「包」之讹),圣人又在这上面加以变易,各依类别区分,从而观察吉凶。这样看来,今世所传的龟书并不是妄作。倘若还有人存疑,就让我用问答的方式再细加辨析。

或问日:且云图、书皆出于牺皇之世,则九畴亦陈于牺皇之代,不当言禹第而次之也?答曰:河图八卦,垂其象也,故可以尽陈其位;洛书五行,含其性也,必以文字分其类。玄牺之世,世质民淳,文字未作,故九畴莫得而传也,但申其数耳。至大禹圣人遂演成《九类》,垂为世范。九畴自禹而始也。

有人问:既然说河图、洛书都出于伏羲之世,那么九畴也该在伏羲的时代就陈列出来了,不该说是大禹编排次第的吧?回答说:河图配八卦,垂示的是「象」,所以可以把方位一一陈列出来;洛书讲五行,含的是「性」,必须借文字才能分出它的类别。伏羲那个时代,世风质朴、民情淳厚,文字还没有创制,所以九畴无从流传,只能把它的数目申明出来罢了。到大禹这位圣人,才推演成九类,垂为万世的规范。所以九畴是从大禹开始的。

或问曰:既云龙图兼五行,则五行已具于龙图矣。不应更用龟书也。答日:虽兼五行,有中位而无土数,唯四十有五,是有其象,而未着其形也,唯四象、八卦之义耳。龟书乃具五行生成之数五十有五矣。《易》者,包象与器,故圣人资图、书而作之也。

又有人问:既说龙图兼含五行,那么五行在龙图里已经齐备,不该再用龟书了。回答说:龙图虽然兼含五行,却只有中间的位次而没有土的成数十,总数仅四十五,这是有其象而未著其形,所讲的不过是四象、八卦的道理罢了。龟书才完整具备五行生成之数五十五。《易》是兼包「象」与「器」两面的,所以圣人要凭借河图、洛书两者来作《易》。

或问日:《书》云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必洛书,今臆说破之,元乃□□□。答曰:仲尼称河出图,洛出书,于玄牺画《易》之前,不当云出夏禹之世也。如日不然,是洛书复出于夏禹之时矣。诚如是,禹之前元九畴也。又何以《尧典》之九法坦然明白乎哉?

又有人问:《尚书》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那必定就是洛书;如今你用臆测之说去推翻它,岂不是(此下底本缺若干字)?回答说:孔子讲「河出图,洛出书」,说的是伏羲画《易》以前的事,不该讲成出在夏禹之世。若说不是这样,那就等于洛书到夏禹时又出现了一次。果真如此,大禹以前岂不是没有九畴?那又怎么解释《尧典》里九种法度早已条理分明地施行着呢?

问曰:今《书》世之传者龙图、龟书,《经》所不载,纬候之书蔑闻其义,诚诞说也?曰:龙图、龟书,虽不载之于《经》,亦前贤迭相传授也。然而数与象合位,将卦偶不盈不缩,符于自然,非人智所能设之也。况乎古今阴阳之书,靡不宗之。至于通神明之德,与天地之理,应如影响,岂曰妄乎?

又问:如今世上所传的龙图、龟书,经书里并无记载,纬候之类的书也没有讲明它的义理,岂不真是荒诞之说?回答说:龙图、龟书虽然不载于经文,却是前代贤者递相传授下来的。何况图中的数与象位次相合,与卦两两相配,既不多出一分,也不短少一分,处处符合自然,决不是人的智巧所能安排出来的。加上古往今来讲阴阳的书,没有一部不奉它为宗。至于用它去贯通神明的德性、契合天地的道理,应验如同影之随形、响之应声,怎么能说是妄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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