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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數鉤深圖

宋 · 劉牧

術數工具:大衍筮法、六爻起卦

本書在《道藏》中著錄的經名為《易數鉤隱圖》,原題「三衢劉牧撰」,分上、中、下三卷。整理所用的底本,出自明代《正統道藏》洞真部靈圖類;用來對校…

易經易學典籍

若以術數應用為目的,可先熟悉六十四卦卦爻辭與《說卦傳》的取象;若以義理為目的,則宜從《繫辭傳》入手。

易數鉤隱圖

經名:易數鈞隱圖。原題三衢劉牧撰三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洞真部靈圖類。校版本: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經部易類(簡稱四庫本)。

本書在《道藏》中著錄的經名為《易數鉤隱圖》,原題「三衢劉牧撰」,分上、中、下三卷。整理所用的底本,出自明代《正統道藏》洞真部靈圖類;用來對校的本子,是文淵閣《四庫全書》經部易類所收的一種,下文一律簡稱「四庫本」。

易數鉤隱圖序

三衢劉牧撰。

本書由三衢(今浙江衢州)人劉牧撰寫。

夫《易》者,陰陽氣交之謂也。若夫陰陽未交,則四象未立;八卦未分,則萬物安從而生哉?是故兩儀變易而生四象,四象變易而生八卦、重卦六十四卦,於是乎天下之能事畢矣。

所謂《易》,說的就是陰陽二氣交感這件事。假如陰陽還不曾交感,四象便立不起來;八卦還不曾分判,萬物又從哪裡生出來呢?所以兩儀變化而生出四象,四象再變化而生出八卦,八卦兩兩相重而成六十四卦,到這一步,天下一切可以推演的事理就都齊備了。

夫卦者,聖人設之觀於象也。象者,形上之應。原其本,則形由象生,象由數設;舍其數,則無以見四象所由之宗矣。是故仲尼之贊《易》也,必舉天地之極數,以明成變化而行鬼神之道。則知《易》之為書,必極數以知其本也。

卦,是聖人設立起來讓人觀察物象的東西。象,則是「形而上」一層與萬物相應的那個東西。推究它的本原:有形之物由象而生,象又由數而設立;一旦撇開數不談,就無從看清四象所從出的本源了。所以孔子贊述《易》理,必定舉出天地的極數——五十五——來闡明「成就變化、運行鬼神」的道理。由此可知,《易》這部書,一定要把數推究到盡頭,才能認清它的根本。

詳夫註疏之家,至於分經析義,妙盡精研,及乎解釋天地錯綜之數,則語惟簡略,與《擊辭》不偶,所以學者難曉其義也。今採摭天地奇偶之數,自太極生兩儀而下,至於《復》卦,凡五十五位,點之成圖。於逐圖下,各釋其義,庶覽之者易曉耳。

細看歷來作注作疏的各家,他們分判經文、剖析義理,精研入微;可是一到解釋天地之數錯綜交變的地方,話說得就極其簡略,與《繫辭》(原文寫作「擊辭」,為「繫辭」之訛)的本文對不上,所以學者很難明白其中的含義。如今我採集天地奇數、偶數的各種數位,從「太極生兩儀」往下,一直排到《復》卦,共五十五個數位,用點子把它們點畫成圖。每一幅圖下面各自解說它的意義,希望看的人容易讀懂。

夫《易》道淵邈,雖往哲難窺於至跡。牧也,蕞生祖述,誠魄其狂簡,然則象有定位,變有定數,不能妄為之穿鑿耳。博雅君子,試為詳焉。

《易》道深遠難測,即便前代的哲人也難以窺見它最幽微的蹤跡。我劉牧不過是末學小生,只能承述前人的舊說,實在慚愧自己失之於粗率狂妄;不過象有一定的位次,變有一定的數目,我也不敢憑空穿鑿附會。博雅的君子們,請為我細加審察。

易數鉤隱圖卷上

太極第一

太極無數與象。今以二儀之氣,混而為一以畫之,蓋欲明二儀所從而生也。

太極本身既沒有數,也沒有象可說。這裡所畫的太極圖,是把兩儀的二氣合成一團、用一個渾然不分的整體來表示它,用意是要顯明兩儀究竟是從哪裡生出來的。

太極生兩儀第二

《經》日:《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太極者,一氣也。天地未分之前,元氣混而為一,一氣所判,是日兩儀。《易》不云乎天地,而云兩儀者,何也?蓋以兩儀則二氣始分,天地則形象斯著;以其始分兩體之儀,故謂之兩儀也。

《繫辭》說:「《易》有太極,是生兩儀。」所謂太極,就是渾然的一氣。天地尚未分判之前,元氣混合為一;這一氣一經判分,就叫作兩儀。《易》為什麼不直接說「天地」,偏要說「兩儀」呢?因為稱「兩儀」時,二氣不過剛剛分開;稱「天地」時,形體物象已經顯著了。取它剛剛分成兩體時的那種儀態,所以叫作兩儀。

何以明其然?略試論之:夫氣之上者輕清,氣之下者重濁。輕清而圓者,天之象也。重濁而方者,地之象也。茲乃上下未交之時,但分其儀象耳。若二氣交,則天一下而生水,地二上而生火,此則形之始也。五行既備,而生動植焉,所謂在天成象,在地成形也。則知兩儀乃天地之象,天地乃兩儀之體爾。

怎麼證明是這樣?讓我略作論說:氣上升的那一部分輕而清,氣下沉的那一部分重而濁。輕清而形狀圓的,是天的象;重濁而形狀方的,是地的象。這正是上下二氣還沒有交感的時候,只分出兩種儀態之象罷了。等到二氣交感,天一之氣向下而生水,地二之氣向上而生火,這才是有形之物的開端。五行齊備之後,動物、植物隨之而生,也就是《繫辭》所說的「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由此可知:兩儀是天地的「象」,天地是兩儀的「體」。

今畫天左旋者,取天一、天三之位也。畫地右動者,取地二、地四之位也。分而各其處者,蓋明上下未交之象也。

本圖把天畫成向左旋轉,取的是天一、天三這兩個奇數(陽數)所居的方位;把地畫成向右轉動,取的是地二、地四這兩個偶數(陰數)所居的方位。兩者分開、各占一邊,是要顯明上下二氣尚未交感時的形象。

天五第三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此四象生數也。至於天五,則居中而主乎變化,不知何物也,強名日中和之氣,不知所以然而然也。交接乎天地之氣,成就乎五行之質,彌綸錯綜,無所不周。三才之道既備,退藏於密,寂然無事,茲所謂陰陽不測之謂神者也。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這四個數是四象的「生數」。至於天五,它居於正中而主管一切變化,說不清它究竟是什麼東西,只好勉強給它取名叫「中和之氣」;它是不知其所以然而自然如此的。它接通天地之氣,成就五行的形質,瀰漫貫串、交錯綜合,沒有一處不周遍。等到天、地、人三才之道都齊備了,它便退藏到隱密之處,寂然無事,這正是《繫辭》所說「陰陽不測之謂神」的那個「神」。此圖把五點排在正中,四周虛空,畫的就是這個居中而主變化的天五。

《經》雖云四象生八卦,然須三、五之變易,備七、八、九、六之成數,而後能生八卦,而定位矣。

《繫辭》雖然只說「四象生八卦」,但這中間還必須經過「參伍以變」——生數與天五相錯綜的變化,湊足七、八、九、六這四個「成數」,然後才生得出八卦,八卦的方位也才隨之確定。

天地數十有五第四

或問日:天地之數,何以由天五而生變化?答日:天地之生數足,所以生變化也。天地之數十有五,自天一至天五,凡十五數也。天一、天三、天五成九,此陽之數也,故《乾》元用九。地一不地四成六,此陰之數也,故《坤》元用六。兼五行之成數四十,合而為五十有五,備天地之極數也,所以能成變化而行鬼神。

有人問:天地之數為什麼要通過天五才生出變化?回答是:到了天五,天地的「生數」才算湊足,所以能生變化。天地的生數合起來是十五:從天一數到天五,一加二加三加四加五,正得十五,此圖所點的正是這十五點。其中天一、天三、天五三個奇數相加得九,這是陽的數,所以《乾卦》有「用九」之辭。地二、地四兩個偶數相加得六(原文作「地一不地四」,「一不」是「二」字之訛),這是陰的數,所以《坤卦》有「用六」之辭。再加上五行的成數六、七、八、九、十共四十,合起來便是五十五,天地的極數至此齊備,所以能夠「成就變化而運行鬼神」。

天一下生地六第五

地二上生天七第六

天三左生地八第七

地四右生天九第八

《經》曰: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義日:參,合也;伍,為偶配也,為天五合配天一,下生地六之類是也。以通其變化,交錯而成四象、八卦之數也。

《繫辭》說:「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這幾句話的意思是:「參」是相合,「伍」是配對成偶——例如天五與天一相合相配,在下方生出地六,就屬於這一類。憑著這樣的相合,就貫通了它們的變化,彼此交錯而成四象、八卦的數。以上四圖正是把這句經文畫了出來:天一得天五而在下生地六,地二得天五而在上生天七,天三得天五而在左生地八,地四得天五而在右生天九,四個生數各自加上居中的天五,就變成了四個成數。

成天地之文者,為陰陽交而著其文理也。極其數者,為極天地之數也。天地之極數,五十有五之謂也。遂定天地之象者,天地之數既設,則象從而定也。

所謂「成天地之文」,是說陰陽交感之後顯出了它們的紋理條貫。所謂「極其數」,是說把天地之數推究到盡頭。天地的極數,指的就是五十五這個總數。所謂「遂定天地之象」,是說天地之數一經排定,象也就跟著確定下來了。

兩儀生四象第九

《經》曰:兩儀生四象。孔氏《疏》謂:金、木、水、火稟天地而有,故云兩儀生四象。土則分王四季,又地中之別惟雲四象也。且金、木、水、火有形之物,安得為象哉?孔氏失之遠矣。

《繫辭》說:「兩儀生四象。」孔穎達《周易正義》的疏解認為:金、木、水、火四者是稟受天地之氣而有的,所以說兩儀生四象;土則分別旺於四季之末,又是地中的一個別類,因此只說四象。可是金、木、水、火都是有形之物,怎麼能算是「象」呢?孔氏這個講法錯得很遠。

又云:《易》有四象,所以示者。莊氏云:四象謂六十四卦之中有實象,有假象,有義象,有用象也。今於釋卦之處已破之矣。

《繫辭》另有一句:「《易》有四象,所以示也。」莊氏解釋說,這個四象是指六十四卦之中有實象、有假象、有義象、有用象這四類。這個說法,我在解釋卦體的地方已經駁斥過了。

何氏謂:天生神物,聖人則之,一也;天地變化,聖人效之,二也;天垂象,見吉凶,三也;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四也。今謂此四事,聖人《易》外別有其功,非專《易》內之物。稱《易》有四象,且又云:《易》有四象,所以示也;擊辭焉,所以告也。然則象與辭,相對之物。辭既爻卦之下辭,象謂爻卦之象也。

何氏則把《繫辭》裡並列的四件事當作四象:天生蓍龜一類神物、聖人取法它,是第一;天地變化、聖人效法它,是第二;天垂示物象、顯現吉凶,是第三;黃河出圖、洛水出書、聖人取法它,是第四。我認為這四件事是聖人在《易》書之外另有的功業,並不專是《易》書內部的東西,不能拿來充當「《易》有四象」。況且經文又說:「《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可見「象」與「辭」是相對的兩樣東西:辭既然指卦爻下面所繫的文辭,象自然就指卦爻本身的象。

上兩儀生四象,七、八、九、六之謂也。諸儒有謂七、八、九、六,今則從以為義也。且疏家以七、八、九、六之四象,為所以示之四象,則駁雜之甚也。何哉?夫七、八、九、六,乃少陰、少陽、老陰、老陽之位,生八卦之四象,非《易》之所以示四象也。

上文「兩儀生四象」的四象,指的是七、八、九、六這四個數。諸家之中已有主張七、八、九、六之說的,我如今就依從這個講法。可是作疏的人把七、八、九、六這一組四象,同「所以示」的那一組四象混作一談,實在太蕪雜了。為什麼?七、八、九、六分別是少陽、少陰、老陽、老陰的數位,它們是用來生八卦的四象,並不是《易》用來垂示於人的那個四象。

略試論之:且夫四象者,其義有二:一者謂兩儀所生之四象,二者謂《易》有四象,所以示之四象,若天一、地一不天三、地四所以兼天五之變化,上下交易,四象備其成數,而後能生八卦矣。於是乎,坎、離、震、兌居四象之正位。不云五象者,以五無定位,舉其四則五可知矣。

讓我略作論說:「四象」這個詞有兩層含義,一是兩儀所生的四象,二是「《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的那個四象。就前一層說:天一、地二、天三、地四這四個生數,各自兼取天五的變化,上下彼此交易,四象湊齊了自己的成數,然後才能生出八卦。於是坎、離、震、兌四卦分據四象的正位。之所以不說「五象」,是因為五沒有固定的方位,舉出這四個,五自然就在其中了。

夫五上駕天一,而下生地六;下駕地二,而上生天七;右駕天三,而左生地八;左駕地四,而右生天九,此河圖四十有五之數耳。斯則二儀所生之四象。

天五向上駕御天一,而在下方生出地六;向下駕御地二,而在上方生出天七;向右駕御天三,而在左方生出地八;向左駕御地四,而在右方生出天九——這就是河圖四十五點的數目(一至九相加正得四十五)。以上講的,都屬於兩儀所生的那一組四象。

所謂《易》有四象,所以示者,若《繫辭》云:吉凶者,失得之象,一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二也;變化者,進退之象,三也;剛柔者,晝夜之象,四也。且孔氏《疏》云:象之與辭,相對之物。辭既爻卦之下辭,象謂爻卦之象也。又上句云:《易》有四象,所以示也。下句云:擊辭焉,所以告也。

至於「《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的那一組四象,應當照《繫辭》所說來定:吉凶,是得失之象,這是第一;悔吝,是憂慮之象,這是第二;變化,是進退之象,這是第三;剛柔,是晝夜之象,這是第四。何況孔穎達的疏文自己也說:象與辭是相對的兩樣東西,辭既然指卦爻下面所繫的文辭,象就指卦爻的象;上一句說「《易》有四象,所以示也」,下一句緊接著說「繫辭焉,所以告也」。

詳其吉凶、悔吝、變化、剛柔四者之象,既《擊辭》所陳,則與爻卦正協其義也。而又孔氏復引二儀所生之四象,舉七、八、九、六之數,則其義非也,不亦失之甚乎?

細審吉凶、悔吝、變化、剛柔這四者之象,既然都是《繫辭》本文所陳述的,那麼它們與卦爻正好相配,意思自然貫通。可是孔氏又把兩儀所生的那一組四象牽引進來,抬出七、八、九、六這幾個數,這就講錯了,豈不是失誤得太厲害了嗎?

四象生八卦第十

五行成數者,水數六,金數九,火數七,木數八也。水居坎而生乾,金居兌而生坤,火居離而生巽,木居震而生艮。巳居四正而生乾、坤、艮、巽,共成八卦也。

五行的成數是:水的成數六,金的成數九,火的成數七,木的成數八。水居坎位而生出乾卦,金居兌位而生出坤卦,火居離位而生出巽卦,木居震位而生出艮卦。坎、離、震、兌既已占定四正之位(原文「巳」為「已」之訛),便由這四正各生一卦,得出乾、坤、艮、巽四個隅位之卦,四正加四隅,共成八卦。此圖正是把六、七、八、九四個成數分佈在四正,再從每一正位引出一卦到四隅。

二儀得十成變化第十一

此乃五行生成數,本屬洛書,此畫之者欲備天地五十五數也。

這一幅畫的是五行生數與成數相配的樣子——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各成一對,本來屬於洛書的內容;這裡之所以把它畫出來,是要湊足天地五十五這個總數。

天數第十二

地數第十三

天地之數第十四

內十五,天地之用,九六之數也。兼五行之數四十,合而為五十有五,備天地之數也。

這三幅圖分別排列天的奇數一、三、五、七、九,地的偶數二、四、六、八、十,以及兩者合起來的全數。其中裡層那十五點,是天地生數之和,也就是《乾》「用九」、《坤》「用六」所本的數;再加上五行成數共四十點,合計五十五,天地之數至此完備。

大衍之數第十五

《經》曰: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又日:大衍之數五十,則臧天地之數五也。韓氏日:演天地之數,所賴者五十也,則不言臧五之數。所以孔氏《疏》以為五十有五,乃天地陰陽奇偶之數,非是文演天地之策也。

《繫辭》說:「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又說:「大衍之數五十。」可見大衍之數是從天地之數里減掉了五(原文「臧」即「減」字之訛)。韓康伯注說:推演天地之數,所憑藉的是五十;卻沒有交代為什麼要減去這五。因此孔穎達的疏就認為,五十五只是天地陰陽奇偶的總數,並不是聖人演算天地之策時實際所用的數(此句底本脫一字,四庫本亦缺)。

且諸儒分大衍之數,分而為二之義中,則述天地之數五十有五之用,末則陳四營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之理。此豈可同乎本末,而異其中之數也?瓦乎蝶曹之數以象天地,豈可舍其數而求其象乎?斯亦疏家之失,不求天五退藏於密之義也。

再說,諸家解「大衍之數」,講到「分而為二」一段時,依據的是天地之數五十五的道理;講到末尾「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時,依據的又是另一套。首尾既然都歸於天地之數,中間那個用數怎麼可以另立一套呢?何況揲蓍之數本來就是用來取象天地的(原文「蝶曹」為「揲蓍」之訛),怎麼可以撇開它的數而單去求它的象?這也是作疏者的失誤,癥結在於沒有去追究天五「退藏於密」的含義。

且夫五十有五,天地之極數也。大衍之數,天地之用數也。蓋由天五不用,所以大衍之數少天地之數五也。

五十五,是天地的極數;大衍之數五十,則是天地的用數。正因為天五不直接參與使用,所以大衍之數才比天地之數少了五。

或曰:天五不用,何以明其不用之由?答日:天五不用,非不用也,是用四象者也。且天一、地二、天三、地四,此四象生數也,天五所以斡四象生數而成七、九、六、八之四象,是四象之中皆有五也。則知五能包四象,四象皆五之用也。舉其四,則五在其中矣。故《易》但言四象,以示不言五象也。

有人問:說天五不用,憑什麼講清它不用的緣由?回答是:天五說是不用,並非真的閒置不用,而是把自己用到四象上去了。天一、地二、天三、地四是四象的生數,天五斡旋這四個生數,使它們變成七、九、六、八四個成數——二加五得七、四加五得九、一加五得六、三加五得八,可見四象之中處處都有個五在。由此可知,五能包住四象,四象都是五的作用;舉出這四個,五就在其中了。所以《易》只說四象來垂示於人,而不說五象。

今搽蓄之義,以筮而尚占者也,以象天地之用數,所以大衍之數臧天地之數五也。

如今揲蓍(原文「搽蓄」為「揲蓍」之訛)的用意,是為占筮而崇尚占問,取的正是天地用數之象,所以大衍之數要比天地之數減去五。

其用四十有九第十六

其用四十有九·論上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韓氏注日:衍天地之數,所賴者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則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四十有九,數之極也。夫元不可以元明,必因於有,固嘗於有物之極,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繫辭》說:「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韓康伯注道:推演天地之數所憑藉的是五十,實際動用的只有四十九,那麼其中有一根蓍策是不用的。這個「一」自己不參與運用,而全部的運用卻靠它才得以貫通;它本身不是數,而一切數卻靠它才得以成立,這就是《易》的太極。四十九,是數的極致。「無」不能靠「無」自身來顯明,必定要憑藉「有」,所以總是在有形之物達到極致的地方,去顯明這些有形之物所從出的本源。(原文凡「元」字皆「無」字之訛,下同。)

孔氏《疏》:京房云:五十者,謂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黑將欲以虛求實,故用四十九焉。馬季長云:《易》有太極,謂北辰。北辰生兩儀,兩儀生日月,日月生四時,四時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黑。北辰居位不動,其餘四十九運而用之也。

孔穎達《正義》引了前人幾家的說法。京房說:五十,是十天干、十二地支、二十八宿相加之數;其中一個不用,是因為天所生之氣要以虛求實,所以只用四十九。馬融(字季長)說:《易》有太極,太極就是北極星;北辰生兩儀,兩儀生日月,日月生四時,四時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節氣;北辰安居本位不動,其餘四十九者運轉而供人取用。(原文凡「黑」字皆「氣」字之訛。)

荀爽云: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五十。初九潛龍勿用,故用四十九也。鄭康成云: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者,以五行黑通於萬物,故臧五;大衍又臧一,故用四十九。姚信、董遇云: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畫之數,故臧而用四十九也。顧懼云:立此五十數以數神,神雖非數,因子而顯,故虛其一數,以明不可言之義也。

荀爽說:八卦各有六爻,六乘八得四十八,再加上《乾》「用九」、《坤》「用六」兩條用辭,共五十;因乾卦初九是「潛龍勿用」,所以實用四十九。鄭玄(字康成)說:天地之數所以是五十五,是因為五行之氣貫通萬物,故減去五;大衍又再減去一,所以用四十九。姚信、董遇說:天地之數五十五,其中的六用來象徵一卦六畫,故減去六而用四十九。顧歡說:設立這五十之數是用來推數於神,神雖不是數,卻要憑藉數才顯現,所以空出其中一數,用來表明那不可言說的意思。

今詳諸家所釋,義有多端,雖各執其說,而理則未允。敢試論之:韓氏《注》以虛一為太極,則未詳其所出之宗也。何者?夫太極生兩儀,兩儀既分,天始生一,肇其有數也。而後生四象五行之數,合而為五十有五,此乃天地之極數也。

細看諸家的解釋,頭緒紛紜,各執一說,道理卻都不允當。請容我試作論說。韓康伯注把虛而不用的那個「一」當作太極,卻沒有說清這個太極是從何而來。為什麼這樣講?太極生兩儀,兩儀分開之後,天才生出「一」,數從此才開始有;此後再生出四象、五行之數,合起來共五十五,這才是天地的極數。

今若以太極為虛一之數,則是大衍當用五十有四也。不然,則餘五之數,元所設耳。況乎大衍衍天地之數也,則明乎後天地之數矣。大衍既後天地之數,則太極不可配,虛其一之位也明矣。

如今若把太極算作那個虛而不用的「一」,那麼大衍就該在五十五之中只去掉一,實用五十四才對。若不這樣算,剩下的那五個數便成了無處安放的閒數。何況大衍是推演天地之數,可見它在天地之數產生之後才有;大衍既然後於天地之數,太極便不能與它相配,也就不能拿太極去充當那虛而不用的「一」位,這一點是很明白的。

又元不可以元明,必因於有,是則以太極為元之稱。且太極者,元黑混而為一之時也。其黑已兆,非元之謂,則韓氏之《注》,義亦迂矣。

韓注又說「無不能靠無自身來顯明,必定憑藉有」,這等於把太極當成了「無」的別名。可是所謂太極,是元氣渾然合為一體的那個階段;氣既已萌兆,就不能再叫作「無」。這樣看來,韓氏這條注,講得也太迂曲了。

或曰:韓氏之《注》,承輔嗣之旨。且輔嗣之《注》,獨冠古今,斐然議之,元乃不可乎?答曰:此必韓氏之寓言,非輔嗣之意也。且若愚以胸臆論之,是謂狂簡。今質以聖人辭,且《易》有太極,是生兩儀,《易》既言有,則非元之謂也。不其然乎?

有人說:韓康伯的注是承接王弼(字輔嗣)的宗旨而來,而王弼的《易注》獨冠古今,你這樣洋洋灑灑地非議它,恐怕不妥吧?回答是:這一條必定是韓氏自己寄託的說法,並非王弼的本意。再說,若只憑我一己胸臆去議論,那才叫狂妄粗率;如今我是拿聖人的原話來質證的——《繫辭》說「《易》有太極,是生兩儀」,經文既然說的是「有」,那就不是「無」。難道不是這樣嗎?

至於京、荀、馬、鄭眾賢之論,皆採摭天地名數,強配其義。□□□且若以天地之名數,強加配偶,則靡所不可。□然而天地之數,生成相因,理如貫珠,不可駢贅而設也。雖能強立其義,推而究之,則於所由之宗不會矣。試論於末篇。

至於京房、荀爽、馬融、鄭玄諸位先賢的議論,都是採摘天地間現成的名目和數字,勉強湊配出一層意思(此下底本缺若干字,四庫本亦註明有闕)。倘若拿天地間的名目數字都可以這樣勉強相配,那就沒有什麼配不成的了(此處底本又有缺文)。然而天地之數,生數與成數相因相生,條理如同一串珠子貫穿而下,不能像多生的手指、贅生的肉瘤那樣隨意添設。那些說法縱然勉強立得住一層意思,一路推究下去,終究與數所從出的本源接不上。這一層,我留到末篇再論。

其用四十有九·論下

天地之數十有五,居其內而外斡;五行之數四十也,今止用其四十九者,何也?蓋由天五為變化之始,散在五行之位,故中元定象。又天一居尊而不動,以用天德也。天德,九也。天一者,象之始也,有生之宗也,為造化之主,故居尊而不動也。

天地的生數共十五,居於圖的內層而向外斡運;五行的成數共四十,布在外層。如今只用四十九,是什麼緣故?因為天五是一切變化的開端,它已經分散到五行各自的位次上去了,所以在正中反而沒有固定的象可指(「中元定象」的「元」即「無」字)。再者天一居於尊位而不動,用以發揮天的德用;天的德用就是九。天一是象的起點、有生之物的本源、造化的主宰,所以居尊而不動。

惟天三、地二、地四之數,合而成九陽之數也。天三則乾之三畫,地二、地四則坤之六畫也。地道元成而代有終,陽得兼陰之義也。故乾之三兼坤之六,成陽之九,斡運五行成數,而通變化也,所以搽曹之義以象其數也。

只有天三、地二、地四三個數合起來,才湊成陽數九。天三對應乾卦的三畫;地二、地四相加得六,對應坤卦的六段斷畫。地道自身無所成就,只能代天終成其事,這正是陽可以兼含陰的道理。所以乾的三畫兼取坤的六畫,合成陽數九,由它斡旋運轉五行的成數,從而貫通一切變化;揲蓍之法的用意,就是要取象於這個數。

或問日:《易》云《坤》元用六,今則乾三兼之,是坤之六元用乎?答日:非也,在其中矣。此蓋《易》舉其多數而言之也。數六是少數,舉其多則少可知矣。是知陽進而《乾》元用九,陽退則《坤》元用六也。亦由當期之日,惟合老陰、老陽之數,其少陰、少陽之數,則在其中。舉多兼少,《易》義皆然矣。

有人問:《易》明明說《坤》「用六」,如今卻說被乾的三畫兼併了,那麼坤的六豈不是無所用了嗎?回答是:不是無所用,而是已經含在裡面了。這是《易》舉出較多的一頭來說話:六是較小的數,舉出大的,小的自然可知。由此可知:陽氣進則《乾》「用九」,陽氣退則《坤》「用六」。這也好比合當一週年的三百六十日之數,只用老陽、老陰兩種策數(乾策二百一十六、坤策一百四十四)去湊合,少陽、少陰的策數就含在其中了。舉多而兼少,《易》的義例處處如此。

少陽第十七

少陰第十八

老陽第十九

老陰第二十

七八九六合數第二十一

且夫七、八、九、六之數,以四位合而數之,故老陽四九則三十六也,少陽四七則二十八也,老陰四六則二十四也,少陰四八則三十二也。

七、八、九、六這四個數,要按四位一組合起來計算:老陽是四個九,得三十六;少陽是四個七,得二十八;老陰是四個六,得二十四;少陰是四個八,得三十二。前面少陽、少陰、老陽、老陰四幅圖,分別畫出七、八、九、六各自的點數;這一幅則把四者並列在一處,顯示它們各以四乘之後所得的策數。

乾畫三位第二十二

坤畫三位第二十三

乾畫,奇也。坤畫,偶也。且乾、坤之位分,則奇偶之位列,則陰陽之位序矣。

乾的爻畫是一條整畫,屬奇;坤的爻畫是中斷的兩段,屬偶。這兩幅圖各畫三位:乾用三條奇畫自下而上排成三位,坤用三條偶畫排成三位。乾、坤的位次一經分開,奇與偶的位次就排列出來,陰與陽的位次也就有了先後次序。

陽中陰第二十四

陰中陽第二十五

乾獨陽第二十六

坤獨陰第二十七

《經》日一陰一陽之謂道。韓氏《注》云:道者,元之稱,元不通也,元不由也。況之日道,寂然元體,不可為象,必有之用極,而元之功顯,故至於神元方,而《易》元體,而道可見矣。故窮變以盡神,因神而明道,陰陽雖殊,元一以待之。在陰為元陰,陰以之生,在陽為元陽,陽以之成,故日一陰一陽也。

《繫辭》說:「一陰一陽之謂道。」韓康伯注說:所謂道,是「無」的名稱;它無所不通、無所不由,姑且比況一下,叫它作道。它寂然而沒有形體,不能取以為象;必待「有」的作用推到極處,「無」的功用才顯現出來。所以到了「神無方而《易》無體」的境地,道才可以被看見。因此窮究變化以盡神之妙,再憑著神而明白道;陰與陽雖然不同,卻都用這個「無」去承當它——在陰的一面就是無陰,陰憑它而生;在陽的一面就是無陽,陽憑它而成,所以說「一陰一陽」。(原文凡「元」字皆「無」字之訛。)

又孔氏云一謂元陰元陽,乃謂之道也。觀其註疏之家,祖述元以為義,不釋其道之妙用也。且道元形,亦必陳乎宗旨。《易》稱一陰一陽之謂道,必垂一陰一陽之義耳。

孔穎達也說:這個「一」指的是無陰無陽,那才叫作道。看這些作注作疏的人,一味祖述一個「無」字來立論,卻不肯解說道的妙用究竟在哪裡。道縱然沒有形體,也總得把它的宗旨陳說清楚。《易》既然說「一陰一陽之謂道」,那就必定是要垂示「一陰一陽」這四個字本身的意義。

略試論之:且夫一陰一陽者,獨陰、獨陽之謂也。獨陰、獨陽且不能生物,必俟一陰一陽合,然後運其妙用,而成變化;四象因之而有,萬物由之而生,故日元不由之謂道也。

讓我略作論說:所謂「一陰一陽」,講的就是單獨一個陰、單獨一個陽。單獨的陰、單獨的陽都生不出萬物,必須等到一陰與一陽會合,然後才運出它的妙用而成就變化;四象因此而有,萬物由此而生,所以說「無所不由的那個東西,就叫作道」。

若夫獨陰、獨陽者,天地所稟。天獨陽,地獨陰。至於五行之物,則各含一陰一陽之黑而生也。所以天一與地六合而生水,地二與天七合而生火,天三與地八合而生木,地四與天九合而生金,天五與地十合而生土,此則五行之質,各稟一陰一陽之黑耳。

至於單獨的陰、單獨的陽,那是天與地各自所稟受的:天純是陽,地純是陰。到了五行這些具體之物,就各自含著一陰一陽兩種氣而生成。所以天一與地六相合生水,地二與天七相合生火,天三與地八相合生木,地四與天九相合生金,天五與地十相合生土——五行的形質,都是各稟一陰一陽之氣而來。前面「陽中陰」「陰中陽」兩圖,畫的正是陽中含陰、陰中含陽的樣子;「乾獨陽」「坤獨陰」兩圖,畫的則是天地各自純一之體。

至於動物、植物,又合五行之黑而生也。今欲明其義,故先布天地獨陰、獨陽之體,次列五行含二黑之象,末陳人稟五行之質也。

至於動物和植物,又是會合五行之氣而生的。如今要把這層道理講明,所以先排出天地各自獨陰、獨陽之體,其次列出五行各含兩種氣之象,最後再陳述人稟受五行之質的那一幅圖。

離為火二十八

坎為水第二十九

震為木第三十

兌為金第三十一

天五合地十為土第三十二

土,元象也,分王四季。地,則積陰之黑;黑稟獨陰,不能生物也。暨天五與地十合而生土,成其形質,附地而載,是為五行之一也。故《疏》云:土者,是地中之別耳。所以地則稱乎獨陰,土則稟乎二黑也。

土本身沒有專屬的象,它分別旺於四季之末。地是陰氣積聚而成的,這種氣純屬獨陰,本身生不出萬物。等到天五與地十相合而生出土,土才成就自己的形質,附著於地而承載萬物,於是成為五行中的一行。所以孔穎達的疏說:土不過是地中的一個別類。這就是為什麼地只能稱作獨陰,而土卻是兼稟陰陽兩種氣的。前面離為火、坎為水、震為木、兌為金四圖,各以七、六、八、九之數配四方;這一圖則以五與十相合居中,補足土位。

人稟五行第三十三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然則三才之道,上、中、下之位;三才之用舍五行,則斯須元以濟矣。

《易》這部書,廣大而無所不備:其中有天道,有人道,有地道;兼取天、地、人三才而各用兩畫表示,所以一卦有六畫。這六畫不是別的,正是三才之道。三才之道分居上、中、下三個位次;而三才要發揮作用,一旦捨開五行,片刻也無從濟事。

至於人之生也,外濟五行之利,內具五行之性。五行者,木、火、土、金、水也。木性仁,火性禮,土性信,金性義,水性智,是故圓首方足,最靈於天地之問者,蘊是性也。人雖至愚,其於外也;日知由五行之用,其於丙也。或蒙其性而不循五常之教者,可不哀哉?

至於人的生存,對外要取五行之利以自養,對內則具備五行所賦的本性。五行就是木、火、土、金、水:木的性是仁,火的性是禮,土的性是信,金的性是義,水的性是智。所以圓頭方足、在天地之間最有靈性的人,體內正蘊藏著這五種性。人縱然極愚昧,在身外的事情上,天天都知道要靠五行之用;可是在內心一面(原文「丙」為「內」字之訛),卻有人蒙蔽了本性,不肯遵循仁、義、禮、智、信五常的教化,這難道不可悲嗎?

易數鉤隱圖卷中

乾坤生六子第三十四

乾下交坤第三十五

乾,天也,故稱乎父,下濟而光明。

乾就是天,所以稱它為父;父道向下濟助萬物,因而顯得光明。此圖所畫,正是乾的陽畫自上而下交入坤體。

坤上交乾第三十六

坤,地也,故稱乎母,卑而上行焉。

坤就是地,所以稱它為母;母道處在卑下而向上運行。此圖所畫,正是坤的陰畫自下而上交入乾體。

震為長男第三十七

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

震卦是乾坤第一次交感求索所得的男卦,所以稱它為長男。此圖所畫,是乾的初爻之陽進入坤體的下位而成震。

巽為長女第三十八

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

巽卦是乾坤第一次交感求索所得的女卦,所以稱它為長女。此圖所畫,是坤的初爻之陰進入乾體的下位而成巽。

坎為中男第三十九

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

坎卦是乾坤第二次交感求索所得的男卦,所以稱它為中男。此圖所畫,是乾的陽爻進入坤體的中位而成坎。

離為中女第四十

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

離卦是乾坤第二次交感求索所得的女卦,所以稱它為中女。此圖所畫,是坤的陰爻進入乾體的中位而成離。

艮為少男第四十一

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

艮卦是乾坤第三次交感求索所得的男卦,所以稱它為少男。此圖所畫,是乾的陽爻進入坤體的上位而成艮。

兌為少女第四十二

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已上更布自然之象者,蓋欲明上下自然交易相生之理,成八卦變化之義也。

兌卦是乾坤第三次交感求索所得的女卦,所以稱它為少女,圖中所畫是坤的陰爻進入乾體的上位。以上各圖之所以要把這些自然之象逐一排布出來,是想顯明上下兩體自然交換、彼此相生的道理,從而成就八卦變化的意義。

坎生復卦第四十三

離生垢卦第四十四

夫《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則知太極乃兩儀之始,八卦則重卦之始也。重卦之首以《復》卦,何謂也?陽黑之始也。

《繫辭》說:「《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又說:「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由此可知:太極是兩儀的開端,八卦則是重卦的開端。那麼重卦為什麼要以《復》卦領頭?因為《復》正是陽氣萌生的起點。

略試論之:且夫四正之卦,所以分四時十二月之位,兼乾、坤、艮、震者,所以通其變化;因而重之,所以效其變化之用也。觀其變化之道,義有所宗,故其《復》卦生於坎中,動於震上,交於坤,變二震、二兌、二乾而終。自《復》至《乾》之六月,斯則陽爻上生之義也。

讓我略作論說:坎、離、震、兌這四個居於正位的卦,是用來分配四時十二月方位的;再兼上乾、坤、艮、巽(原文作「震」,當為「巽」之訛),是用來貫通它們的變化;把八卦兩兩相重,則是要效法這變化的功用。細看這變化的路數,各有所本:《復》卦生於坎的中爻,發動於震的上方,與坤相交;此後陽爻逐位上長,歷經震、兌、乾各兩變而告終。從《復》到《乾》恰好經歷六個月,這就是陽爻自下而上逐月生長的意思。

《娠》卦生於離中,消於巽下,交於乾,變二巽、二艮、二坤而終。自《娠》至於《坤》之六月,斯則陰爻下生之義也。自《復》至《坤》,凡十二卦,主十二月。卦主十二月,中分二十四黑二,爻分七十二候,以周其日月之數。是故離、坎分天地,子午以束為陽,子午以西為陰。若夫更錯以他卦之象,則總三百八十四爻,所以極三才之道。

《姤》卦(原文作「娠」,為「姤」之訛)生於離的中爻,自巽的下位開始消退,與乾相交;此後陰爻逐位下長,歷經巽、艮、坤各兩變而告終。從《姤》到《坤》恰好經歷六個月,這就是陰爻自上而下生長的意思。從《復》到《坤》共十二卦,分主十二個月;十二月之中再分二十四節氣,各爻又分七十二候,用以周遍一年日月運行之數。所以離、坎分居天地之位:以子、午一線為界,偏東的一半屬陽,偏西的一半屬陰(原文「束」為「東」之訛)。若再錯雜其餘各卦之象,總計三百八十四爻,用來窮盡天、地、人三才之道。

或問曰:合數圖以正之,卦之與爻分四時十二月之位,又兼乾、坤、艮、巽之卦通其變。且《復》卦生坎中,動於震,交於坤。《易》日:地中有雷,復。正協其義也。若《娠》卦則生於離之中,消於巽,交於乾。《易》日:天下有風,娠。且巽非四正之卦也,則與《復》卦不同其義。今卦體則是巽承於乾,而變易其位從兌者,何謂也?

有人問:合著數圖來核對,卦與爻分配四時十二月的方位,又兼取乾、坤、艮、巽四卦來貫通變化。《復》卦生於坎的中爻,動於震,交於坤,《大象傳》說「地中有雷,復」,正與這個講法相合。至於《姤》卦,生於離的中爻,消於巽,交於乾,《大象傳》說「天下有風,姤」;可是巽並不屬於四正之卦,這就和《復》卦的情形不一樣了。如今《姤》的卦體分明是巽在下承接著上面的乾,你卻把它的位次改從兌,這是為什麼?

答曰:斯則取《歸妹》之象。《易》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則萬物不興。歸妹者,人之終始也。所以資長男交少女之義,交少女而長女主其卦者,明其妹繫於姊嫁,而妹非正也,所謂侄娣之義也。

回答說:這是取《歸妹》卦的象。《歸妹·彖傳》說:歸妹是天地間的大義,天地不交感,萬物就不能興起;歸妹這件事,關係著人倫的終結與開始。所以要借用長男(震)與少女(兌)相交的意思。既然與之相交的是少女,卻讓長女(巽)來主這一卦,是要表明:妹妹是跟隨姐姐一同出嫁的,妹妹並不是正室,也就是古代媵嫁制度中「侄娣」陪嫁的道理。

若以長男交長女,雖曰夫婦常久之道,然未盡廣延之理也;則知能終其始者,必歸妹也,故《易》稱天地之大義。是以卦之變易,必從《歸妹》,妹非正室,必以姊主其卦也。是以其體則取兌合震,其名則以巽承乾也。變易之義,其在茲乎?

倘若只讓長男與長女相配,雖說合於夫妻長久之道,卻還沒有把廣續後嗣的道理講盡。可見能夠善終其始的,必定是歸妹之象,所以《易》稱它為天地的大義。因此卦的變易一定要依《歸妹》來定:妹妹既非正室,就必須由姐姐來主這一卦。所以就卦體說,取兌與震相合(《歸妹》正是兌下震上);就卦名說,則以巽承接乾而稱為《姤》。變易的道理,大概就在這裡了。

三才第四十五

原缺前賢釋三才之義,皆以設剛柔兩畫,以布二黑,布以三位,而象三才。謂聖人率意以畫之矣。斯亦不詳《繫辭》之義也。夫卦者,天垂自然之象也。聖人始得之於河圖、洛書,遂觀天地奇偶之歟,從而畫之,是成八卦,則非率意以畫其數也。

(此處底本原有缺文。)前代學者解釋「三才」的含義,都說是設立剛、柔兩種爻畫來分佈陰陽二氣,再把它們排成三個位次以象徵三才,等於說聖人是隨意畫出來的。這同樣是沒有弄清《繫辭》的本意。卦,乃是上天垂示的自然之象。聖人最初從河圖、洛書裡得到它,於是觀察天地奇偶之數(原文「歟」為「數」字之訛),依著這些數把它畫下來,因而成為八卦;並不是憑一時興致去畫出這些數的。

略試論之:夫三畫所以成卦者,取天地自然奇偶之數也。乾之三畫而分三位者,為天之奇數三,故畫三位也。地之偶數三,亦畫三位也。餘六卦者,皆乾、坤之子,其體則一,故亦三位之設耳。

讓我略作論說:三畫之所以能成一卦,是取自天地自然的奇偶之數。乾畫三畫而分成三位,是因為天的奇數取「三」,所以畫成三位;地的偶數也照樣排成三位。其餘六卦都是乾、坤所生的子女,卦體的構造同出一源,所以也一律設為三位。

且夫天獨陽也,地獨陰也。在獨陽、獨陰,則不能生物。暨天地之黑、五行之數定,始能生乎動植,故《經》日: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豈一黑之中,有蘊三才之道邪?

天是純陽,地是純陰。停在純陽、純陰的狀態上,都生不出萬物。等到天地之氣與五行之數都確定下來,才能生出動物、植物,所以《序卦傳》說:「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難道在一畫一氣之中,就已經蘊含了三才之道嗎?

所謂兼三才而兩之,蓋聖人重卦之義也,非八純卦之謂也。三才,則天、地、人之謂也;兩之,則重之謂也。上二畫為天,中二畫為人,下二畫為地;以人合天地之黑生,故分天地之黑而居中也。所以九二稱在田,明地道也;九五稱飛龍在天,明天道也。斯則其理坦然而明白矣。

《說卦》所說的「兼三才而兩之」,講的是聖人把八卦相重為六十四卦的道理,並不是指八個三畫的純卦。三才,就是天、地、人;「兩之」,就是每一才都加倍成兩畫。所以一卦六畫:上面兩畫屬天,中間兩畫屬人,下面兩畫屬地。人是會合天地之氣而生的,所以從天地之氣中分出一段居於當中。正因如此,乾卦九二說「見龍在田」,顯明的是地道;九五說「飛龍在天」,顯明的是天道。這樣一看,道理就平實明白了。

如日不然,敢質之於《繫辭》,日: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又曰: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又日:昔者聖人之作《易》,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日陰與陽,立地之道日柔與剛,立人之道日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

如果認為不是這樣,請容我拿經文來質證。《繫辭上》說:一卦六爻的變動,體現的正是天、地、人三極之道。《繫辭下》又說:卦裡有天道,有人道,有地道,兼取三才而各用兩畫表示,所以是六畫;這六畫不是別的,正是三才之道。《說卦》也說:從前聖人創作《易》,是要順應性命的道理,因此把天道確立為陰與陽,把地道確立為柔與剛,把人道確立為仁與義,兼取三才而各用兩畫,所以《易》以六畫而成一卦。

斯則皆云六畫包三才之義,則無三畫報三才之說,不其然乎?若夫六爻皆有人事者,為人倫則天法地之象,故初上皆包人事之義耳。

這幾處講的都是六畫包含三才的意思,可見根本沒有「三畫象三才」的說法,難道不是這樣嗎?至於六爻當中處處都說到人事,那是因為人倫本來就是取法於天、效法於地的象,所以連初爻、上爻也都含著人事的意義。

七日來復第四十六(論凡三篇)

七日來復·論上

《正義》曰:陽黑始《剝》盡,謂陽黑始於《剝》盡之後,至陽黑來《復》時,凡七日也。其釋注分明。如褚氏、莊氏並云:五月一陰生,至十一月一陽生,凡七月。而云七日不云月者,欲見陽長須速,故變月而言日也。

孔穎達《周易正義》說:所謂「陽氣始剝盡」,是指從《剝》卦陽氣剝盡之後算起,到陽氣重來而成《復》卦,一共七日;他這樣解釋王弼的注是清楚明白的。至於褚氏、莊氏,則都說:五月一陰始生,到十一月一陽始生,前後共七個月;經文之所以說「七日」而不說「七月」,是要顯出陽氣生長必須迅速,所以把「月」改說成「日」。

一今瀚嗣云:《剝》盡。至來《復》,是從《剝》盡至來《復》時經七月也。若從五月言之恤何得雲始盡也?又《臨》卦亦是陽長言八月,今《復》卦亦是陽長,何獨變月而稱日?觀《注》之意,必為不然,亦甩《易緯》六日七分之義,同鄭康成之說,但於文省略,不復具言。

如今王弼(原文「瀚嗣」為「輔嗣」之訛)說的是「《剝》盡而至來《復》」,意思是從《剝》卦陽氣剝盡到陽氣來復,中間經歷七個月。若照褚、莊兩家從五月算起,又怎麼能說是在「剝盡」之後呢?再者《臨》卦同樣是講陽氣生長,卻說「至于八月有凶」;如今《復》卦也是陽氣生長,為什麼偏偏要改「月」為「日」?看王弼注的意思,必定不是褚、莊那樣講;他大約也是採用《易緯》「六日七分」的意思,與鄭玄的說法相同,只是行文簡省,沒有把話說全罷了。

按《易緯稽覽圖》云:卦黑起於艮、巽、離、坎、震、兌,各主一方;其六十卦,卦有三百六十爻,日凡主三百六十日,餘有五日四分日之一,每日分為八十分,五日分為四百分;四分日之一,又為二十分,是四百二十分。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各得七分是每卦得六日七分也。

按《易緯·稽覽圖》說:卦氣起於艮、巽、離、坎、震、兌,各主一方;除去這幾卦,其餘六十卦共有三百六十爻,正好合當主三百六十日。一年還餘下五又四分之一日:把一日分成八十分,五日就是四百分;那四分之一日又折合二十分,合計四百二十分。拿六十卦去分這四百二十分,六乘七得四十二,每卦各得七分,所以每卦合得六日又七分。

《剝》卦陽黑之盡,在九月之末,十月當純《坤》用事,《坤》卦在六日七分之前,從《剝》盡至腸黑來《復》、隔《坤》之一卦六日七分。舉成數言之,故輔嗣言:凡七日也。

《剝》卦陽氣剝盡,在九月的末尾;十月則由純陰的《坤》卦當令。《坤》卦正佔著六日七分的位置,從《剝》卦陽氣盡到陽氣來復,中間恰好隔著《坤》這一卦的六日七分。舉它的整數來說,所以王弼說「一共七日」。

且今七日來《復》之義,詳夫孔氏之《疏》,雖得之於前,而又失之於後也。何哉?且《易》云七日來《復》,輔嗣之《注》又言七日,雖則引《經》、《注》破褚氏、莊氏之誤,於義為得。末又引《易緯》一鄭氏六日七分,則其理文背《經》、《注》之義。且《易緯》、鄭氏言每卦得六日七分,財未詳六日七分能終一卦之義。

如今再看「七日來復」的含義:細審孔穎達的疏文,前半說得不錯,後半卻出了差錯。為什麼?經文說「七日來復」,王弼注也說七日;孔疏援引經文與王注,駁倒褚氏、莊氏的錯誤,這一層是對的。可是到末尾又引《易緯》和鄭玄「六日七分」之說,這個道理反倒與經文、王注的本意相違背。何況《易緯》與鄭玄只說每卦得六日七分,卻始終沒有講清六日七分怎麼就能終了一卦。

略試論之:且坎、離、震、兌四正之卦也,存四位,生乾、坤、艮、巽之卦,每位統一時,每爻主一月,此則四純之卦也。又若重卦自《復》至《乾》六爻,而經六月也;自《娠》至《坤》亦六爻,而經六月也,則一爻而主一月也照昭矣。而云六日七分為義,則作《疏》者不思之甚也。

讓我略作論說:坎、離、震、兌是四正之卦,據守四個正位,由它們生出乾、坤、艮、巽;每一正位統轄一個時季,每一爻主一個月,這是四個純卦的分法。再看重卦:從《復》到《乾》,陽爻由一增到六,共六爻,歷時六個月;從《姤》到《坤》,陰爻也由一增到六,同樣歷時六個月。可見一爻主一個月是明明白白的。卻偏要拿六日七分來立義,可見作疏的人實在太不加思索了。

且夫七日來《復》者,十月之末,坤卦既終,陰已退,陽黑復生也。為天有十日,陽上生也。至七為少陽,陰陽交易而生,當陽復來之時,為老陰。待經陰之數盡,至七日少陽。七日來復,則合《經》、《注》之義也。

至於所謂「七日來復」:十月末尾,《坤》卦已經走完,陰氣退盡,陽氣重新萌生。天有十日(十干之數),陽自下而上生長,數到第七位便是少陽。陰陽交替而生:當陽氣重來之際,此前所歷的是老陰;等陰的數目走盡,到第七日就轉成少陽。這樣來講「七日來復」,才合於經文與王弼注的本意。(此段底本有數處缺文,四庫本亦同。)

七日來復·論中

《繫辭》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此乃五行生成之數也。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此其生數也。如此,則陽無匹,陰無偶,故地六成水,天七成火,地八成木,天九成金,地十成土。於是陰陽各有匹偶,而物得成矣。故謂之成數也。又曰: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謂此也。

《繫辭》說:「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這十個數就是五行的生數與成數。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天五生土,這五個是生數。可是只有生數,陽數便配不到對,陰數也偶不成雙,所以再用地六成就水、天七成就火、地八成就木、天九成就金、地十成就土。這樣一來,陰陽各有匹配,物才得以成形,所以後五個叫作成數。經文又說:「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所謂「成就變化而運行鬼神」,講的正是這件事。

又數之所起,起於陰陽;陰陽往來,在於日道。十一月冬至,以及夏至,當為陽來。正月為春,木位也,日南極,陽來而陰往。冬,水位也,當以一陽生為水數。五月夏至,日北極,陰進而陽退。夏,火位也,當以一陰生為火數。但陰不名奇數,必六月二陰生為火數也。

另有一派說法:數的起源在於陰陽,而陰陽的往來取決於太陽運行的軌道。十一月冬至以後一直到夏至,都算陽氣來臨。正月為春,屬木位,此時太陽行到南極,陽來而陰往。冬屬水位,所以應當拿一陽初生的「一」作水的數。五月夏至,太陽行到北極,陰進而陽退;夏屬火位,本該拿一陰初生作火的數,但陰不能用奇數稱呼,所以必須取六月二陰生的「二」作火的數。

是故《易》稱《乾》貞於十一月,《坤》貞於六月,來而皆左行。由此冬至以及夏至,當為陽來也。正月為春,木位也,三陽已生,故三為木數。夏至以及於冬至為陰進。八月為秋,金位也;四陰以生,故四為金數。三月春之季,土位五陰以生,故五為土數。此其口口口也。

所以這一派稱:《乾》卦的正位在十一月,《坤》卦的正位在六月,二者往來都循左旋而行。由此從冬至到夏至,都算陽氣來臨:正月為春,屬木位,此時三陽已生,所以取三作木的數。從夏至到冬至則是陰氣漸進:八月為秋,屬金位,此時四陰已生,所以取四作金的數;三月是春季的末月,屬土位,此時五陰已生,所以取五作土的數。這就是他們的(底本此處缺三字)說法。

又萬物之本有生於元,著生於微。萬物成形,必以微、著為漸;五行先後,亦以微、著為次。五行之體,水最微,為一;火漸著,為二;木形實,為三;金體固,為四;土質大,為五,亦是次序之宜矣。劉氏與顧氏皆以為水、火、木、金得土數而成,故水數成六,火數成七,木數成八,金數成九,土數成十,義亦然也。

又有一說:萬物的本原是從「無」中生出「有」,從細微處生出顯著。萬物成形,必定由微到著逐步演進;五行的先後,也照微、著來排次。就五行的形體說:水最細微,所以為一;火漸漸顯著,所以為二;木已有實形,所以為三;金體質堅固,所以為四;土質地博大,所以為五——這樣排也算合宜。劉氏與顧氏都認為水、火、木、金各自得到土數五才能成就,所以水的成數是六,火的成數是七,木的成數是八,金的成數是九,土的成數是十,道理也是這樣。

今詳眾賢之論,以天一至天五為五行之生數,則不釋所以能生之之義也;以地六至地十為五行之成數,則不釋所以能成之之義也,故學者莫洞其旨。蓋由象與形,不析有元之義也;道與器,未分上下之理也。

如今細看諸位先賢的議論:他們把天一到天五當作五行的生數,卻不解釋這幾個數憑什麼能「生」;把地六到地十當作五行的成數,也不解釋這幾個數憑什麼能「成」,所以學者始終看不透其中的宗旨。病根就在於:講「象」與「形」時,沒有剖析「有」與「無」的分別;講「道」與「器」時,沒有分清形而上與形而下的界限。

略試論之:《易》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則地六而上謂之道,地六而下謂之器也。謂天一、地一不天三、地四,止有四象,未著乎形體,故日形而上者謂之道也。

讓我略作論說。《繫辭》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照此推去,地六以上的一至五這些生數屬於道,地六以下的六至十這些成數屬於器。這是說:天一、地二、天三、地四隻成其為四象,還沒有落到形體上,所以叫作「形而上者謂之道」。

天五運乎變化,上駕天一,下生地六,水之數也;下駕地二,上生天七,火之數也;右駕天三,左生地八,木之數也;左駕地四,右生天九,金之數也;地十應五而居中,土之數也。此則已著乎形數,故日形而下者之謂器。

天五在其中運轉變化:向上駕御天一,在下方生出地六,這是水的成數;向下駕御地二,在上方生出天七,這是火的成數;向右駕御天三,在左方生出地八,這是木的成數;向左駕御地四,在右方生出天九,這是金的成數;地十與天五相應而居於正中,這是土的成數。到了這一步,數已經落實到形體上,所以叫作「形而下者謂之器」。

所謂象之與形者,《易》云:見乃謂之象,河圖所以示其象也。形乃謂之器,洛書所以陳其形也。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故日:河以通乾出天,洛以流坤吐地。《易》者,報道與器,所以聖人兼之而作《易》。《經》云: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斯之謂矣。

所謂「象」與「形」的分別:《繫辭》說「見乃謂之象」,河圖正是用來顯示這個象的;「形乃謂之器」,洛書正是用來陳列這個形的。本於天的親附於上,本於地的親附於下,所以《春秋緯》說:黃河上通於乾而吐出天苞,洛水下流於坤而吐出地符。《易》兼包道與器兩面(原文「報」為「包」字之訛),所以聖人合取河圖、洛書而作《易》。《繫辭》說「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講的就是這個意思。

且夫河圖之數,惟四十有五,蓋不顯土數也。不顯土數者,以河圖陳八卦之象,若其土數,則入乎形數矣。是兼其用而不顯其成數也。洛書則五十五數,所以成變化而著形器者也。故河圖陳四象而不言五行,洛書演五行而不述四象,然則四象亦金、木、水、火之成數也。

河圖的總數只有四十五,那是因為它不把土的成數顯出來。之所以不顯土數,是由於河圖陳列的是八卦之象;一旦把土數擺進去,就落入有形之數了。所以它只兼取土的功用,而不顯示土的成數。洛書則是五十五之數,用來成就變化、顯著形與器。因此河圖陳列四象而不談五行,洛書推演五行而不敘四象;這樣說來,四象其實也就是金、木、水、火的成數。

在河圖,則老陽、老陰、少陽、少陰之數是也;在洛書,則金、木、水、火之數也。所以異者,由四象附土數而成質,故四象異於五行矣。然而皆從天五而變化也。

同樣是九、六、七、八這幾個數:擺在河圖裡,就是老陽、老陰、少陽、少陰之數;擺在洛書裡,就是金、木、水、火之數。兩者之所以有別,是因為四象要附上土數才能凝成形質,所以四象與五行分作了兩層。不過它們都是由天五推動而變化出來的。

至於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焉者,此備陳五行相生之數耳。且五行雖有成數,未各相合,則亦未有所從而生矣。故天一與地六合而生水,地二與天七合而生火,天三與地八合而生木,地四與天九合而生金,天五與地十合而生土。伏犧而下,但乘其數,至黃帝始名,原缺乙丙丁也。

至於「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這句,是把五行相生之數完整地陳述出來。五行縱然各有成數,如果彼此不相配合,也還是無從生出實物。所以天一與地六相合而生水,地二與天七相合而生火,天三與地八相合而生木,地四與天九相合而生金,天五與地十相合而生土。從伏羲以下,只是沿用這些數;到黃帝時才給它們起了名目(此處底本有缺文),也就是甲、乙、丙、丁一類十干之名。

今眾賢以一陽生為水數,二陰生為火數,三陽生為木數,四陰生為金數,五陽生為土數,原缺說強配之也,則非天地自然之數也。至於以微、著為漸者,亦非通論,何哉?且以堅固言之,則土不當後於金也;以廣大言之,則火不當後於水也;蓋五行之質,各稟自然,偶合而生,相因於數;微、著之論,實非《經》旨矣。

如今諸位先賢拿一陽生作水數、二陰生作火數、三陽生作木數、四陰生作金數、五陽生作土數(此處底本有缺文),都是勉強湊配出來的說法,並不是天地自然之數。至於用「由微到著」來排先後,也算不得通達之論。為什麼?若論堅固,土就不該排在金後面;若論廣大,火也不該排在水後面。五行的形質,各自稟受自然,偶然會合而生,彼此依數相因;那套微、著為序的議論,實在不是經文的本旨。

又若十一月一陽生為奇數者,謂天一動乎坎之中也;五月一陰生為偶數者,謂地二動乎離之中也;以六月二陰生為偶數,則未知所出之宗也。

再說,十一月一陽初生算作奇數,那是指天一在坎卦的中爻上發動;五月一陰初生算作偶數,那是指地二在離卦的中爻上發動;至於把六月二陰生說成偶數,就不知道它的根據是從哪裡來的了。

七日來復·論下

詳夫《易緯稽覽圖》及鄭氏六日七分之說,蓋取《乾》、《坤》老陽、老陰之策配之也。《經》曰:《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當期之日。《疏》云:舉其大略,則不數五日四分之一也。

細究《易緯·稽覽圖》和鄭玄「六日七分」的說法,大抵是拿《乾》《坤》兩卦老陽、老陰的策數去湊配的。《繫辭》說:「《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六十,當期之日。」孔穎達疏解釋說:這只是舉個大概的數,並沒有把餘下的五又四分之一日計算在內。

又《疏》云:二篇之爻,總三百八十四,陰陽各半焉。陽爻一百九十二位,爻別三十六,總有六千九百一十二也;陰爻一百九十二位,爻別二十四,總有四千六百八也;陰陽總合,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孔疏又說:《易》上下兩篇的爻一共三百八十四,陰爻陽爻各佔一半。陽爻一百九十二位,每爻的策數是三十六,共得六千九百一十二;陰爻一百九十二位,每爻的策數是二十四,共得四千六百零八;兩項相加,共一萬一千五百二十,恰好相當於萬物之數。

且《經》為《乾》、《坤》二卦,老陽、老陰三百六十之數,當期之日,則不更別起數矣。卦之與爻,則未詳《易緯》、鄭氏六日七分之義也。夫陰陽之爻,總有三百八十四焉。且《易緯》及鄭氏雖以坎、離、震、兌四正之卦之爻,臧乎二十四之數,與當期之日相契,則又與聖人之辭不同矣。

經文既然只就《乾》《坤》兩卦老陽、老陰合成三百六十之數,拿它來當一週年的日數,就不會再另起一套數目了。至於卦與爻怎樣分配,《易緯》和鄭玄「六日七分」的道理始終講不明白。陰陽之爻總共三百八十四;《易緯》和鄭玄雖然把坎、離、震、兌四正之卦的二十四爻減去(原文「臧」即「減」字之訛),使剩下的數與一週年之日相合,可這樣一來,就與聖人的原話對不上了。

何以知之?且夫起子止亥,十二月之數,所以主十二卦之爻也。十二卦之爻者,自《復》至《坤》之位也。豈可取雜書、賢人之說,而破聖人之經義哉?或曰不然,其如《擊辭》何?

憑什麼這樣說?從子月起、到亥月止,十二個月之數,正是用來分主十二消息卦之爻的;所謂十二卦之爻,就是從《復》到《坤》這一串卦位。怎麼可以拿緯書雜說和後世賢人的講法,去推翻聖人的經義呢?倘若有人說不是這樣,那麼《繫辭》的明文又該怎樣交代?

臨卦八月第四十七

還卦第四十八

《臨》至于八月,有凶。《象》曰:臨,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

《臨》卦卦辭說:「至于八月有凶。」《彖傳》(原文作「象」)解釋說:臨,是剛爻漸漸生長;內卦兌為悅、外卦坤為順,九二以剛居中而與六五相應,所以大為亨通,這是端正天道的緣故。「至于八月有凶」,是說陽剛消退的日子已經不遠了。

原缺諸家之註解,各有異焉。且何氏云:從建子陽生,至建未為八月。褚氏云:自建寅至建酉為八月。孔氏《疏》又曰:今按此《注》云:小人道長,君子道消。宜據《否》卦之時,以《臨》卦建丑;而至《否》卦,則建申為八月也。理有未安,略試論之。

(此處底本原有缺文。)諸家的註解各不相同。何氏說:從建子之月即十一月陽氣始生算起,到建未之月即六月,正是八個月。褚氏說:從建寅之月即正月算到建酉之月即八月。孔穎達的疏又說:如今看王弼這條注講「小人之道生長、君子之道消退」,應當依據《否》卦所值的時節來定;《臨》卦當建丑之月即十二月,數到《否》卦所當的建申之月即七月,恰是第八個月。這幾種講法在道理上都還不妥,讓我略作論說。

粵若諸家之說,皆與《臨》卦之義不相偶契。何以知之?且卦、象之辭,所以各論一卦之體也。夫《臨》卦者,主建丑之月也。何氏從建子陽生而數,則卦辭當在《復》卦之下,不當屬《臨》卦也。褚氏從寅而數,則卦辭當在《泰》卦之下,亦不當屬《臨》卦也。孔氏宜據建申《否》卦為八月,則《否》之六三當消《泰》之九三,又與《臨》卦九三之不應也。

考察諸家之說,都與《臨》卦本身的意義合不攏。憑什麼這樣講?卦辭與《彖》《象》之辭,都是各就一卦之體來立論的。《臨》卦所主的是建丑之月。何氏從建子之月陽氣始生起算,那麼這句卦辭就該繫在《復》卦底下,不該屬於《臨》卦。褚氏從建寅之月起算,這句卦辭就該繫在《泰》卦底下,也不該屬於《臨》卦。孔氏主張依建申之月的《否》卦作八月,可那樣一來,消掉《泰》卦九三的是《否》卦六三,與《臨》卦的九三又對不上。

今若以建未為八月,取《逐》卦之六二,消《臨》卦之九二,則於義為允矣。何者?且《臨》卦之《象》曰:浸而長。《注》云:陽道轉進,陰道日消也。《遲》卦之《象》亦曰:浸而長。《注》云:陰道欲進而長,正道亦未全滅也。今以二卦之爻,既相偶合,又《象》辭皆有陰陽浸長之說,則其義不得不然也,所以稱建未為八月耳。

如今若把建未之月當作那個「八月」,用《遯》卦的六二去消《臨》卦的九二,在義理上就妥當了(原文「逐」「遲」兩字皆「遯」之訛)。為什麼?《臨》卦《彖傳》說「浸而長」,王弼註解為陽道逐步進長、陰道日漸消退;《遯》卦《彖傳》也說「浸而長」,王弼註解為陰道將要進長,而正道還沒有完全滅盡。如今兩卦的爻位既然彼此相當——《臨》的九二正對《遯》的六二——《彖》辭又都有陰陽漸長之說,那麼這層意思就不能不這樣定,所以說建未之月才是那個「八月」。

或問:當文王演卦之時,乃商之末世也。豈口口正月為義哉?答日:周公作爻辭,父基子構,所以爻辭多文王后事;則知文王之旨,周公述而成之,故以周正為定。

有人問:文王推演卦辭的時候,還是商朝末年,怎麼會拿周曆的正月來立義呢(此句底本缺二字)?回答說:爻辭是周公所作,父親奠基、兒子續成,所以爻辭中多有文王身後的事;可見文王的意旨是由周公敘述而完成的,因此一概按周朝的正朔來定月份。

況乎《易》有二名,夏曰《連山》,商日《歸藏丫》,周曰《周易》。連山,則神農氏之號也。歸藏,則軒轅氏之號也。既連山、歸藏,並是代號,所以題周以別餘代,亦由《周禮》之謂也。且《易》既題周以正名,則公不得不以周之正朔定其月也。孰謂不然?

何況《易》歷代有不同的名目(原文作「二名」,當作「三名」):夏代叫《連山》,商代叫《歸藏》,周代叫《周易》。連山,是神農氏的稱號;歸藏,是軒轅氏的稱號。既然連山、歸藏都是朝代的名號,那麼標一個「周」字,正是為了同其餘各代相區別,也就像《周禮》冠以「周」字一樣。《易》既然標出「周」字來定名,周公自然不能不用周朝的正朔來確定月份。誰能說不是這樣呢?

若何氏以建子至建未為八月,則是究其末而不原其本矣。至於孔氏引輔嗣之《注》,以君子道消,小人道長,必以《否》卦之義也。但陰則小人之道長,陽則君子之道長,不必專在《否》卦之義也昕矣。

至於何氏從建子之月數到建未之月算作八個月,那是隻追究末梢而不推原根本。孔穎達援引王弼的注,認定「君子道消、小人道長」必是指《否》卦;其實只要是陰,就是小人之道生長,只要是陽,就是君子之道生長,不必單單歸到《否》卦身上,這一點是很清楚的。

又《王氏卦略》云:《逐》,小人浸長,難在於內,亨在於外,與《臨》卦相對者也。《臨》剛長則柔危,《運》柔長則剛危矣。《臨》,二陽居內,君子之道日長;《逐》,二陰在內,小人之道日進。

又王弼《周易略例·卦略》說:《遯》卦是小人漸漸生長,危難在內卦,亨通在外卦,正與《臨》卦兩兩相對。《臨》卦剛爻生長,柔爻就危殆;《遯》卦柔爻生長,剛爻就危殆。《臨》卦兩個陽爻居於內卦,君子之道一天天生長;《遯》卦兩個陰爻居於內卦,小人之道一天天進逼。

且八月凶者,天之道火寒暑退陽長,至二得位居中,故於此時垂消退之戒。陽息於十一月,為《復》;至十二月,為《臨》;消於五月,為《娠》;至六月,為《逐》。自子至未,凡八月也。

所謂八月有凶,是就天道而言(此處底本缺若干字,四庫本亦缺):寒來暑往,陽退陰長,到六二得位而居中的時候,所以在這個時節垂示消退的警戒。陽氣從十一月開始生息,為《復》卦;到十二月,為《臨》卦;從五月開始消退,為《姤》卦;到六月,為《遯》卦。從建子之月數到建未之月,恰好八個月。

易數鉤隱圖卷下

河圖第四十九

河圖天地數第五十

河圖四象數第五十一

河圖八卦第五十二

洛書五行生數第五十三

洛書五行成數第五十四

或問日:洛書云:一日水,二日火,三日木,四日金,五日土。則與龍圖五行之數之位不偶者,何也?答曰:此謂陳其生數也。且雖則陳其生數,乃是已交之數也。下篇分土王四時,則備其成數矣。且夫洛書、九疇,惟出於五行之數,故先陳其已交之生數,然後以土數足之,乃可見其成數也。

有人問:《尚書·洪範》所載洛書說「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這與龍圖(即河圖)中五行之數所居的方位對不上,是什麼緣故?回答說:這裡陳述的只是五行的生數。雖說是生數,卻已經是陰陽交感以後的數了。下一篇講土分旺於四季,成數才算齊備。洛書與《洪範》九疇,都只從五行之數出來,所以先陳列這些已經交感的生數,然後再補上土數五,成數才顯現得出來。前面河圖第四十九到洛書五行生數第五十三這五幅圖,依次畫的是河圖全數、河圖中的天地之數、河圖所含的四象之數、由河圖生出的八卦,以及洛書的五行生數一、二、三、四、五;這一幅則在每個生數上各加土數五,成為六、七、八、九、十的成數。

十日生五行並相生第五十五

天一、地六,地一不天七,天三、地八,地四、天九,天五、地十,合而生水、火、木、金、土。十日者,剛日也。相生者,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也。相剋者,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也。

天一配地六,地二配天七(原文「地一不」為「地二」之訛),天三配地八,地四配天九,天五配地十;這五組各自相合,分別生出水、火、木、金、土。所謂「十日」,指的是甲、乙以至壬、癸這十個天干,天干屬陽,所以稱為「剛日」。相生的次序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相剋的次序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此圖便把十干、五行的生成與生克關係一併畫出。

龍圖龜書論上

《易》日: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春秋緯》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龍圖發,洛龜書感。《河圖》有九篇,《洛書》有六篇。《書正義》日:洛書九類,各有文字,即是書也。而云:天乃錫禹。如此天與禹者,即是洛書也。

《繫辭》說:「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春秋緯》說:黃河上通於乾而吐出天苞,洛水下流於坤而吐出地符;黃河有龍負圖而現,洛水有龜感應而呈書;又說《河圖》共九篇,《洛書》共六篇。《尚書正義》說:洛書所載的九類,各有文字,那便是「書」;《洪範》說「天乃錫禹」,像這樣上天授給大禹的東西,就是洛書。

漢《五行志》,劉飲以為伏犧繼天而王,河出圖,則而畫八卦是也;禹治洪水,錫洛書,法而陳《洪範》是也。穎達共為此說,龜負洛書,《經》無其事。《中候》及諸《緯》多說黃帝、堯、舜、禹、湯、文、武受圖書之事,皆云龍負圖,龜負書。

《漢書·五行志》裡,劉歆(原文「劉飲」為「劉歆」之訛)認為:伏羲承接天命而為王,黃河出圖,他便取法它畫出八卦;大禹治平洪水,上天賜下洛書,他便依法陳述《洪範》。孔穎達也贊同這個說法。可是烏龜揹負洛書這件事,經書上並無記載。《尚書中候》以及各種緯書,多講黃帝、堯、舜、禹、湯、文王、武王承受圖書的事,都說是龍負圖、龜負書。

緯候之書,不知誰著,通人討竅,以為偽起哀、平者也。前漢之末,始有此書,不知起誰氏也。以前學者必相傳此說,故孔氏以《九類》是神龜負文而出,列於背,有數從一而至於九,見其文,遂因而第之以《九類》也。陳而行之,所以常道得其次叔也。言禹第之者,以天神言語必當簡要,不應曲有次第,丁寧若此,故以禹次而第之也。

緯候一類的書,不知道是誰寫的;通達之士考究下來,認為是漢哀帝、平帝時偽造出來的。西漢末年才有這些書,起於誰氏也不清楚。在此之前的學者必定輾轉傳述這類說法,所以孔安國認為九疇是神龜揹負文字而出,文字排列在龜背上,數目從一直到九;大禹見了這些文字,便依次把它們編為九類,陳列出來加以施行,人倫常道因此得到次序(原文「次叔」即「次敘」)。之所以說是大禹編次的,是因為天神的言語必定簡要,不該曲折瑣細地排出次第、叮嚀到這般地步,所以斷定是大禹依次編排的。

然大禹既得《九類》,常道始有次叔;未有洛書之前,常道所以不亂者,世有澆、淳,教有疏、密,三皇以前無文亦治,何止元洛書也。但既得《九類》以後,口口法而行之則治,違之則亂也。

然而按這個講法,大禹得了九疇之後,人倫常道才有次序;那麼洛書出現之前,常道為什麼不亂?其實世風有澆薄與淳厚之別,政教有疏略與細密之分;三皇以前沒有文字,天下照樣太平,何止是沒有洛書。不過是既已得到九疇以後(此處底本缺二字),依著它施行就治,違背它就亂罷了。

且不知洛書本文計天言簡要,必元次第之數。上傳云:禹因而次之。則孔氏以第是禹之所為,初一日等二十八字,必是禹加之也。其敬用、農用等一十八字,大劉及顧氏以為龜負也。小劉以為敬用等亦禹所第叔。其龜文惟有二十字,並元明據,未知孰是,故兩存焉耳。

再說,誰也不知道洛書的原文到底怎樣。既然天的言語簡要,就必定沒有那一套排定的次第之數。《尚書》的傳文說「禹因而次之」,所以孔安國認為編次是大禹所為,《洪範》中「初一曰五行」等二十八個字,必是大禹添加的。至於「敬用」「農用」等十八個字,劉向和顧氏認為是龜背原有的;劉歆則認為「敬用」等字也出於大禹的編次,龜背文字只有二十字。這些說法都沒有明確的憑據,不知哪一種對,所以兩說並存。

詳夫眾賢之論,多背經書之旨。觀其大法,凡《九類》,蓋是禹叔洛書,因而第之,遂著成法則,非是神龜負書出於大禹之時也。何以明其然?略試論之。

細審諸位先賢的議論,大多違背經書的本旨。看那治天下的大法:所謂九疇,應當是大禹敘述洛書的內容,因而編定次第,於是寫成法則(原文「叔」即「敘」);並不是神龜負著書恰好出現在大禹的時代。憑什麼證明是這樣?讓我略作論說。

箕子日:在昔鯀陘洪水,汨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界《洪範》、九疇,彝倫攸教,鯀則趣死,禹乃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叔,則不載神龜負圖之事。惟孔氏《注》稱天與禹洛書,神龜負文而出,列於背有數至九也。

箕子在《洪範》中說:從前鯀堵塞洪水,擾亂了五行的次序,上帝震怒,不肯把《洪範》九疇賜給他,人倫常道因此敗壞;鯀被誅死,禹接著興起,上天才把《洪範》九疇賜給禹,人倫常道從此有了次序。這一段並沒有記載神龜負圖的事。只有孔安國的注說:上天授給大禹洛書,是神龜負著文字而出,文字排在背上,數目一直排到九。

諸儒更演載天書言語字數之說,後乃邊相祖述,遂以禹親受洛書,而陳《九類》。且《經》元載圖書之事,惟《易擊辭》云: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此蓋仲尼以作《易》而云也。則知河圖、洛書出於犧皇之世矣。

諸家儒者又敷演出天書載有言語、排有字數一類的說法,後人便輾轉相承,於是認定大禹親身接受洛書,據以陳述九疇。其實經書上並沒有記載圖書之事,只有《易·繫辭》說「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這原是孔子就作《易》一事而說的。由此可知,河圖、洛書是出在伏羲的時代。

乃是古者河出龍圖,洛出龜書,犧皇口□□畫八卦,因而重之,為六十四卦。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文王作《卦辭》,周公作《爻辭》,仲尼輔之《十翼》,《易》道始明。

也就是說:古時黃河出龍圖,洛水出龜書,伏羲(此下底本缺二字)依著它畫成八卦,又把八卦兩兩相重,成為六十四卦。(此下底本缺文數句,四庫本亦缺。)此後文王作卦辭,周公作爻辭,孔子再以《十翼》輔翼它,《易》道才大明於世。

觀今龍圖,其位有九,四象八卦皆所包組。且其圖縱橫皆合天地自然之數,財非後人能假偽而設之也。夫龍圖呈卦,非聖人不能畫之;卦含萬象,非聖人不能明之。以此而觀,則洛出書,非出大禹之時也。

看今天所傳的龍圖,位數有九,四象與八卦都被它包絡在內(原文「組」當作「絡」);而且此圖縱橫相加都合於天地自然之數,決不是後人能夠憑空偽造出來的。龍圖呈現卦象,不是聖人畫不出來;卦中含著萬象,不是聖人也講不明白。由此看來,洛水出書,並不是出在大禹的時代。

《書》云天錫禹九疇者,蓋是天生聖德於禹,誠明洛書之義,因第而次之,垂範後世也。今河圖相傳於前代,其數自一至九,包四象八卦之義,而兼五行之數;洛書則惟五行生成之數也。然犧皇但畫卦以垂教,則五行之數未顯,故禹更陳五行而顯九類也。

《尚書》說「天乃錫禹九疇」,意思應是上天把聖德賦予大禹,使他真切通曉洛書的義理,於是依次編排,垂為後世的規範。如今從前代傳下來的河圖,數目自一到九,包含著四象、八卦的意義,同時兼有五行之數;洛書則只有五行的生數與成數。伏羲當初只是畫卦來施教,五行之數還沒有顯明,所以大禹重新陳述五行,把九疇彰顯出來。

今諸儒以禹受洛書,書載天神言語,陳列字數,實非通論。天何言哉,聖人則之必不然也。或日:未可,敢質於《經》。且堯任九子,各主其一。九疇之數,九子之職也。至農用八政,司空、司徒之官,唐虞世設之矣。協用五紀,羲氏、和氏已正之矣。斯則非俟禹受洛書之後設其官也。

如今諸家儒者認為大禹接受洛書,書上載有天神的言語、排列著一定的字數,這實在不是通達之論。上天何嘗說過話?說聖人取法的是這種東西,必定不對。或許有人說:這話未必站得住,容我拿經書來質證。堯任用九位臣子,各主一事,九疇的數目正合九位臣子的職掌。至於「農用八政」中的司空、司徒等官職,唐堯虞舜之世早已設立;「協用五紀」的歷法,羲氏、和氏也早已釐正。可見並不是等到大禹接受洛書之後才設立這些官的。

且夫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天象則□口□口□□口。□雖組其義,非至聖不能明之。口□河圖、洛書,非羲皇不能畫之。卦合其象,非文王不能伸之。爻象之興,非周公不能著之。

《繫辭》說:上天垂示物象,顯現吉凶,聖人取象於它;黃河出圖,洛水出書,聖人取法於它。天象(此處底本缺文數句)雖然包絡著這層義理,不是極高的聖人也講不明白;(此處底本又有缺文)河圖、洛書,不是伏羲也畫不出來;卦與象相合,不是文王也申說不了;爻象的興起,不是周公也寫不出來。

故仲尼日: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又日:天生德於予,則知天生睿哲於聖人,默究乎幽跡,是謂錫之也。故仲虺之誥日:天乃錫王勇智,表正萬邦之謂也。

所以孔子說:「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又說:「天生德於予。」由此可知,上天把睿智賦予聖人,讓他默默參究那些幽隱的蹤跡,這就叫作「錫」,也就是賜予。所以《尚書·仲虺之誥》說「天乃錫王勇智,表正萬邦」,講的正是這個意思。

且孔氏以箕子稱天乃錫禹九疇,便謂之洛出龜書,則不思聖人云河出圖,洛出書,在作《易》之前也。又唐法九疇,唐虞之前已行之矣。而云禹受洛書之後,始有常道次叔,不日誣之者乎?

孔安國只因箕子說了「天乃錫禹九疇」,便斷定這就是洛水出龜書,卻不想想孔子講「河出圖,洛出書」,說的是作《易》之前的事。再者九疇那一套法度,唐堯虞舜以前就已經在施行了。卻說非等大禹接受洛書之後,人倫常道才有次序,這不是誣妄之談嗎?

龍圖龜書·論下

《春秋緯》日:《洛書》六篇。孔氏云:洛書,神龜負文而出,列於背,有數一至九。今代之所傳龜書,惟總五行生成之數,未知孰是。略試論之:《春秋緯》喜一《洛書》六篇,則與五行、九疇之數不偶,亦未明其義。孔氏云洛書有數一至九,謂《書》之九疇自一五行至五福、六極之數也。

《春秋緯》說:《洛書》共六篇。孔安國說:洛書是神龜負著文字而出,文字排列在龜背上,數目從一到九。可是當今流傳的龜書,只彙總了五行的生數與成數,不知哪一種說法才對。讓我略作論說。《春秋緯》所說的《洛書》六篇(「喜一」二字為衍訛),與五行之數、九疇之數都對不上,它的含義也說不明白。孔安國說洛書有一至九之數,指的是《尚書·洪範》九疇從第一疇「五行」一直排到第九疇「五福、六極」的那個次第。

且《書》之九疇,惟五行是包天地自然之數,餘八法皆是禹參酌天時、人事類之耳,射非龜所負之文也。今詳《洪範五行傳》,凡言災異,必推五行為之宗。又若鯀元聖德,汨陳五行,是以彝倫攸教。

《洪範》九疇之中,只有第一疇「五行」包含著天地自然之數,其餘八種法則都是大禹斟酌天時與人事而分門別類排出來的,絕不是龜背上原有的文字(原文「射」當作「殊」)。細看《洪範五行傳》,凡講災異,必定推本於五行。又如鯀沒有聖德,擾亂了五行的次序,因此人倫常道遭到敗壞。

則知五行是天垂自然之數,其文負於神龜;餘八法皆大禹引而伸之,猶龍圖止負四象八純之卦;餘重卦六十四,皆伏犧仰觀俯察,象其物宜,伸之以爻象也。

由此可知:五行是上天垂示的自然之數,這一部分文字確實是神龜所負;其餘八種法則,都是大禹在此基礎上引申發揮出來的。這就好比龍圖只負載四象和八個純卦,其餘相重而成的六十四卦,都是伏羲仰觀天文、俯察地理,取象於萬物之所宜,用爻象一一引申出來的。

況乎五行包自然之性,八卦報自然之象,聖人更為之變易,各以類分,而觀吉凶矣。若今世之所傳者,龜書不為妄也。尚或疑焉者,試精之於問答。

何況五行包含萬物自然的「性」,八卦包羅萬物自然的「象」(原文「報」為「包」之訛),聖人又在這上面加以變易,各依類別區分,從而觀察吉凶。這樣看來,今世所傳的龜書並不是妄作。倘若還有人存疑,就讓我用問答的方式再細加辨析。

或問日:且云圖、書皆出於犧皇之世,則九疇亦陳於犧皇之代,不當言禹第而次之也?答曰:河圖八卦,垂其象也,故可以盡陳其位;洛書五行,含其性也,必以文字分其類。玄犧之世,世質民淳,文字未作,故九疇莫得而傳也,但申其數耳。至大禹聖人遂演成《九類》,垂為世範。九疇自禹而始也。

有人問:既然說河圖、洛書都出於伏羲之世,那麼九疇也該在伏羲的時代就陳列出來了,不該說是大禹編排次第的吧?回答說:河圖配八卦,垂示的是「象」,所以可以把方位一一陳列出來;洛書講五行,含的是「性」,必須借文字才能分出它的類別。伏羲那個時代,世風質樸、民情淳厚,文字還沒有創制,所以九疇無從流傳,只能把它的數目申明出來罷了。到大禹這位聖人,才推演成九類,垂為萬世的規範。所以九疇是從大禹開始的。

或問曰:既云龍圖兼五行,則五行已具於龍圖矣。不應更用龜書也。答日:雖兼五行,有中位而無土數,唯四十有五,是有其象,而未著其形也,唯四象、八卦之義耳。龜書乃具五行生成之數五十有五矣。《易》者,包象與器,故聖人資圖、書而作之也。

又有人問:既說龍圖兼含五行,那麼五行在龍圖裡已經齊備,不該再用龜書了。回答說:龍圖雖然兼含五行,卻只有中間的位次而沒有土的成數十,總數僅四十五,這是有其象而未著其形,所講的不過是四象、八卦的道理罷了。龜書才完整具備五行生成之數五十五。《易》是兼包「象」與「器」兩面的,所以聖人要憑藉河圖、洛書兩者來作《易》。

或問日:《書》云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必洛書,今臆說破之,元乃□□□。答曰:仲尼稱河出圖,洛出書,於玄犧畫《易》之前,不當云出夏禹之世也。如日不然,是洛書復出於夏禹之時矣。誠如是,禹之前元九疇也。又何以《堯典》之九法坦然明白乎哉?

又有人問:《尚書》說「天乃錫禹洪範九疇」,那必定就是洛書;如今你用臆測之說去推翻它,豈不是(此下底本缺若干字)?回答說:孔子講「河出圖,洛出書」,說的是伏羲畫《易》以前的事,不該講成出在夏禹之世。若說不是這樣,那就等於洛書到夏禹時又出現了一次。果真如此,大禹以前豈不是沒有九疇?那又怎麼解釋《堯典》裡九種法度早已條理分明地施行著呢?

問曰:今《書》世之傳者龍圖、龜書,《經》所不載,緯候之書蔑聞其義,誠誕說也?曰:龍圖、龜書,雖不載之於《經》,亦前賢迭相傳授也。然而數與象合位,將卦偶不盈不縮,符於自然,非人智所能設之也。況乎古今陰陽之書,靡不宗之。至於通神明之德,與天地之理,應如影響,豈曰妄乎?

又問:如今世上所傳的龍圖、龜書,經書裡並無記載,緯候之類的書也沒有講明它的義理,豈不真是荒誕之說?回答說:龍圖、龜書雖然不載於經文,卻是前代賢者遞相傳授下來的。何況圖中的數與象位次相合,與卦兩兩相配,既不多出一分,也不短少一分,處處符合自然,決不是人的智巧所能安排出來的。加上古往今來講陰陽的書,沒有一部不奉它為宗。至於用它去貫通神明的德性、契合天地的道理,應驗如同影之隨形、響之應聲,怎麼能說是妄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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