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 · 第 1 卷
“楚莊王殺陳夏徵舒,春秋貶其文,不予專討也;靈王殺齊慶封,而直稱楚子,何也?”曰:“莊王之行賢,而徵舒之罪重,以賢君討重罪,其於人心善,若不…
儒家典籍
初讀可按四書入手:大學立綱、論語記言、孟子展開、中庸收束。再讀詩經、尚書、禮記與春秋三傳。荀子、春秋繁露、近思錄、傳習錄是經學之外看儒學怎麼被講開的幾條路。
春秋繁露
卷第一
楚莊王第一
“楚莊王殺陳夏徵舒,春秋貶其文,不予專討也;靈王殺齊慶封,而直稱楚子,何也?”曰:“莊王之行賢,而徵舒之罪重,以賢君討重罪,其於人心善,若不貶,庸知其非正經,春秋常於其嫌得者,見其不得也。是故齊桓不予專地而封,晉文不予致王而朝,楚莊弗予專殺而討,三者不得,則諸侯之得,殆此矣,此楚靈之所以稱子而討也。春秋之辭多所況,是文約而法明也。”問者曰:“不予諸侯之專封,復見於陳蔡之滅;不予諸侯之專討,獨不復見慶封之殺,何也?”曰:“春秋之用辭,已明者去之,未明者著之。今諸侯之不得專討,固已明矣,而慶封之罪,未有所見也,故稱楚子,以伯討之,著其罪之宜死,以為天下大禁,曰:人臣之行,貶主之位,亂國之臣,雖不篡殺,其罪皆宜死。比於此,其云爾也。”“春秋曰:‘晉伐鮮虞。’奚惡乎晉,而同夷狄也?”曰:“春秋尊禮而重信,信重於地,禮尊於身。何以知其然也?宋伯姬疑禮而死於火,齊桓公疑信而虧其地,春秋賢而舉之,以為天下法。曰禮而信,禮無不答,施無不報,天之數也。今我君臣同姓適女,女無良心,禮以不答,有恐畏我,何其不夷狄也!公子慶父之亂,魯危殆亡,而齊桓安之,於彼無親,尚來憂我,如何與同姓而殘賊遇我。詩云:‘宛彼鳴鳩,翰飛戾天。我心憂傷,念彼先人。明發不昧,有懷二人。’人皆有此心也。今晉不以同姓憂我,而強大厭我,我心望焉,故言之不好,謂之晉而已,婉辭也。”問者曰:“晉惡而不可親,公往而不敢至,乃人情耳,君子何恥,而稱公有疾也?”曰:“惡無故自來,君子不恥,內省不疚,何憂於志是已矣。今春秋恥之者,昭公有以取之也。臣陵其君,始於文而甚於昭,公受亂陵夷,而無懼惕之心,囂囂然輕計妄討,犯大禮而取同姓,接不義而重自輕也。
人之言曰:‘國家治則四鄰賀,國家亂則四鄰散。’是故季孫專其位,而大國莫之正,出走八年,死乃得歸,身亡子危,困之至也。君子不恥其困,而恥其所以窮。昭公雖逢此時,苟不取同姓,詎至於是;雖取同姓,能用孔子自輔,亦不至如是。時難而治簡,行枉而無救,是其所以窮也。”
春秋分十二世以為三等:有見、有聞、有傳聞。有見三世,有聞四世,有傳聞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見也,襄、成、文、宣,君子之所聞也,僖、閔、莊、桓、隱,君子之所傳聞也。所見六十一年,所聞八十五年,所傳聞九十六年。於所見,微其辭,於所聞,痛其禍,於傳聞,殺其恩,與情俱也。是故逐季氏,而言又雩,微其辭也;子赤殺,弗忍書日,痛其禍也;子般殺,而書乙未,殺其恩也。屈伸之志,詳略之文,皆應之,吾以其近近而遠遠、親親而疏疏也,亦知其貴貴而賤賤、重重而輕輕也,有知其厚厚而薄薄、善善而惡惡也,有知其陽陽而陰陰、白白而黑黑也。百物皆有合偶,偶之合之,仇之匹之,善矣。詩云:‘威儀抑抑,德音秩秩,無怨無惡,率由仇匹。’此之謂也。然則春秋義之大者也,得一端而博達之,觀其是非,可以得其正法,視其溫辭,可以知其塞怨,是故於外道而不顯,於內諱而不隱,於尊亦然,於賢亦然,此其別內外、差賢不肖、而等尊卑也。義不訕上,智不危身,故遠者以義諱,近者以智畏,畏與義兼,則世逾近,而言逾謹矣,此定、哀之所以微其辭。以故用則天下平,不用則安其身,春秋之道也。
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是故雖有巧手,弗修規矩,不能正方圓;雖有察耳,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雖有知心,不覽先王,不能平天下;然則先王之遺道,亦天下之規矩六律已!故聖者法天,賢者法聖,此其大數也;得大數而治,失大數而亂,此治亂之分也;所聞天下無二道,故聖人異治同理也,古今通達,故先賢傳其法於後世也。春秋之於世事也,善復古,譏易常,欲其法先王也。然而介以一言曰:“王者必改制。”自僻者得此以為辭,曰:“古苟可循,先王之道,何莫相因。”世迷是聞,以疑正道而信邪言,甚可患也。答之曰:“人有聞諸侯之君射狸首之樂者,於是自斷狸首,縣而射之,曰:‘安在於樂也?’此聞其名,而不知其實者也。今所謂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變其理,受命於天,易姓更王,非繼前王而王也,若一因前制,修故業,而無有所改,是與繼前王而王者無以別。受命之君,天之所大顯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儀志,事天亦然;今天大顯已,物襲所代,而率與同,則不顯不明,非天志,故必徒居處,更稱號,改正朔,易服色者,無他焉,不敢不順天志,而明自顯也。若夫大綱,人倫道理,政治教化,習俗文義盡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無易道之實。孔子曰:‘無為而治者,其舜乎!’言其王堯之道而已,此非不易之效與!”問者曰:“物改而天授,顯矣,其必更作樂,何也?”曰:“樂異乎是,製為應天改之,樂為應人作之,彼之所受命者,必民之所同樂也。是故大改制於初,所以明天命也;更作樂於終,所以見天功也;緣天下之所新樂,而為之文,且以和政,且以興德,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虛作樂,樂者,盈於內而動發於外者也,應其治時,制禮作樂以成之,成者本末質文,皆以具矣。是故作樂者,必反天下之所始樂於己以為本。
舜時,民樂其昭堯之業也,故韶,韶者,昭也;禹之時,民樂其三聖相繼,故夏,夏者,大也;湯之時,民樂其救之於患害也,故頀,頀者,救也;文王之時,民樂其興師征伐也,故武,武者,伐也。四者天下同樂之,一也,其所同樂之端,不可一也。作樂之法,必反本之所樂,所樂不同事,樂安得不世異!是故舜作韶而禹作夏,湯作頀而文王作武,四樂殊名,則各順其民始樂於己也,吾見其效矣。詩云:‘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於崇,作邑於豐。’樂之風也。又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當是時,紂為無道,諸侯大亂,民樂文王之怒,而歌詠之也。周人德已洽天下,反本以為樂,謂之大武,言民所始樂者,武也云爾。故凡樂者,作之於終,而名之以始,重本之義也。由此觀之,正朔服色之改,受命應天,制禮作樂之異,人心之動也,二者離而複合,所為一也。”
玉杯第二
春秋譏文公以喪取。難者曰:“喪之法,不過三年,三年之喪,二十五月。今按經:文公乃四十一月方取,取時無喪,出其法也久矣,何以謂之喪取?”曰:“春秋之論事,莫重於志。今取必納幣,納幣之月在喪分,故謂之喪取也。且文公秋祫祭,以冬納幣,皆失於太蚤,春秋不譏其前,而顧譏其後,必以三年之喪,肌膚之情也,雖從俗而不能終,猶宜未平於心,今全無悼遠之志,反思念取事,是春秋之所甚疾也,故譏不出三年,於首而已譏以喪取也,不別先後,賤其無人心也。緣此以論禮,禮之所重者,在其志,志敬而節具,則君子予之知禮;志和而音雅,則君子予之知樂;誌哀而居約,則君子予之知喪。故曰非虛加之,重志之謂也。志為質,物為文,文著於質,質不居文,文安施質;質文兩備,然後其禮成;文質偏行,不得有我爾之名;俱不能備,而偏行之,寧有質而無文,雖弗予能禮,尚少善之,介葛盧來是也;有文無質,非直不予,乃少惡之,謂州公寔來是也。然則春秋之序道也,先質而後文,右志而左物,故曰:‘禮雲禮云,玉帛云乎哉!’推而前之,亦宜曰:朝雲朝云,辭令云乎哉!‘樂雲樂云,鐘鼓云乎哉!’引而後之,亦宜曰:喪雲喪云,衣服云乎哉!是故孔子立新王之道,明其貴志以反和,見其好誠以滅偽,其有繼周之弊,故若此也。
春秋之法:以人隨君,以君隨天。曰:緣民臣之心,不可一日無君,一日不可無君,而猶三年稱子者,為君心之未當立也,此非以人隨君耶!孝子之心,三年不當,而踰年即位者,與天數俱終始也,此非以君隨天邪!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義也。
春秋論十二世之事,人道浹而王道備,法布二百四十二年之中,相為左右,以成文采,其居參錯,非襲古也。是故論春秋者,合而通之,緣而求之,五其比,偶其類,覽其緒,屠其贅,是以人道浹而王法立。以為不然,今夫天子踰年即位,諸侯於封內三年稱子,皆不在經也,而操之與在經無以異,非無其辨也,有所見而經安受其贅也,故能以比貫類,以辨付贅者,大得之矣。
人受命於天,有善善惡惡之性,可養而不可改,可豫而不可去,若形體之可肥轢而不可得革也。是故雖有至賢,能為君親含容其惡,不能為君親令無惡。書曰:“厥闢去厥只”事親亦然,皆忠孝之極也,非至賢安能如是。父不父則子不子,君不君則臣不臣耳。
文公不能服喪,不時奉祭,不以三年,又以喪取,取於大夫,以卑宗廟,亂其群祖,以逆先公,小善無一,而大惡四五;故諸侯弗予盟,命大夫弗為使,是惡惡之徵,不臣之效也。出侮於外,入奪於內,無位之君也。孔子曰:“政逮於大夫,四世矣。”蓋自文公以來之謂也。
君子知在位者不能以惡服人也,是故簡六藝以贍養之。詩書序其志,禮樂純其美,易春秋明其知,六學皆大,而各有所長。詩道志,故長於質;禮制節,故長於文;樂詠德,故長於風;書著功,故長於事;易本天地,故長於數;春秋正是非,故長於治人;能兼得其所長,而不能遍舉其詳也。故人主大節則知闇,大博則業厭,二者異失同貶,其傷必至,不可不察也。是故善為師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齊時蚤晚,任多少,適疾徐,造而勿趨,稽而勿苦,省其所為,而成其所湛,故力不勞,而身大成,此之謂聖化,吾取之。
春秋之好微與,其貴志也。春秋修本末之義,達變故之應,通生死之志,遂人道之極者也。是故君殺賊討,則善而書其誅;若莫之討,則君不書葬,而賊不復見矣。不書葬,以為無臣子也;賊不復見,以其宜滅絕也。今趙盾弒君,四年之後,別牘復見,非春秋之常辭也。古今之學者異而問之曰:“是弒君,何以復見?猶曰賊未討,何以書葬?何以書葬者,不宜書葬也而書葬;何以復見者,亦不宜復見也而復見;二者同貫,不得不相若也。盾之復見,直以赴問而辨不親弒,非不當誅也;則亦不得不謂悼公之書葬,直以赴問而辨不成弒,非不當罪也。若是則春秋之說亂矣,豈可法哉!”“故貫比而論,是非雖難悉得,其義一也。今盾誅無傳,弗誅無傳,以比言之,法論也,無比而處之,誣辭也,今視其比,皆不當死,何以誅之。春秋赴問數百,應問數千,同留經中,翻援比類,以發其端,卒無妄言,而得應於傳者;今使外賊不可誅,故皆復見,而問曰:‘此復見,何也?’言莫妄於是,何以得應乎!故吾以其得應,知其問之不妄,以其問之不妄,知盾之獄不可不察也。夫名為弒父,而實免罪者,已有之矣;亦有名為弒君,而罪不誅者,逆而距之,不若徐而味之,且吾語盾有本,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此言物莫無鄰,察視其外,可以見其內也。今案盾事,而觀其心,願而不刑,合而信之,非篡弒之鄰也,按盾辭號乎天,苟內不誠,安能如是,是故訓其終始,無弒之志,枸惡謀者,過在不遂去,罪在不討賊而已。臣之宜為君討賊也,猶子之宜為父嘗藥也;子不嘗藥,故加之弒父,臣不討賊,故加之弒君,其義一也。所以示天下廢臣子之節,其惡之大若此也。故盾之不討賊為弒君也,與止之不嘗藥為弒父無以異,盾不宜誅,以此參之。”問者曰:“夫謂之弒,而有不誅,其論難知,非蒙之所能見也。
故赦止之罪,以傳明之;盾不誅,無傳,何也?”曰:“世亂義廢,背上不臣,篡弒覆君者多,而有明大惡之誅,誰言其誅?故晉趙盾、楚公子比皆不誅之文,而弗為傳,弗欲明之心也。”問者曰:“人弒其君,重卿在而弗能討者,非一國也。靈公弒,趙盾不在,不在之與在,惡有厚薄,春秋責在而不討賊者,弗系臣子爾也;責不在而不討賊者,乃加弒焉,何其責厚惡之薄,薄惡之厚也?”曰:“春秋之道,視人所惑,為立說以大明之。今趙盾賢,而不遂於理,皆見其善,莫見其罪,故因其所賢,而加之大惡,系之重責,使人湛思,而自省悟以反道,曰:‘籲!君臣之大義,父子之道,乃至乎此。’此所由惡薄而責之厚也;他國不討賊者,諸斗筲之民,何足數哉!弗系人數而已,此所由惡厚而責薄也。傳曰:‘輕為重,重為輕。’非是之謂乎!故公子比嫌可以立,趙盾嫌無臣責,許止嫌無子罪,春秋為人不知惡,而恬行不備也,是故重累責之,以繅枉世而直之,繅者不過其正弗能直,知此而義畢矣。”
卷第二
竹林第三
春秋之常辭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國為禮,至邲之戰,偏然反之,何也?”曰:“春秋無通辭,從變而移,今晉變而為夷狄,楚變而為君子,故移其辭以從其事。夫莊王之舍鄭,有可貴之美,晉人不知其善,而欲擊之,所救已解,如挑與之戰,此無善善之心,而輕救民之意也,是以賤之,而不使得與賢者為禮。秦穆侮蹇叔而大敗,鄭文輕眾而喪師,春秋之敬賢重民如是。是故戰攻侵伐,雖數百起,必一二書,傷其害所重也。”問者曰:“其書戰伐甚謹,其惡戰伐無辭,何也?”曰:“會同之事,大者主小,戰伐之事,後者主先,苟不惡,何為使起之者居下,是其惡戰伐之辭已!且春秋之法,凶年不修舊,意在無苦民爾;苦民尚惡之,況傷民乎!傷民尚痛之,況殺民乎!故曰:凶年修舊則譏,造邑則諱,是害民之小者,惡之小也;害民之大者,惡之大也,今戰伐之於民,其為害幾何!考意而觀指,則春秋之所惡者,不任德而任力,驅民而殘賊之;其所好者,設而勿用,仁義以服之也。詩云:‘弛其文德,洽此四國。’此春秋之所善也。夫德不足以親近,而文不足以來遠,而斷斷以戰伐為之者,此固春秋所甚疾已,皆非義也。”難者曰:“春秋之書戰伐也,有惡有善也,惡軸擊而善偏戰,恥伐喪而榮復讎,奈何以春秋為無義戰而盡惡之也?”曰:“凡春秋之記災異也,雖畝有數莖,猶謂之無麥苗也;今天下之大,三百年之久,戰攻侵伐,不可勝數,而復讎者有二焉,是何以異於無麥苗之有數莖哉!不足以難之,故謂之無義戰也。以無義戰為不可,則無麥苗亦不可也;以無麥苗為可,則無義戰亦可矣。若春秋之於偏戰也,善其偏,不善其戰,有以效其然也。春秋愛人,而戰者殺人,君子奚說善殺其所愛哉!故春秋之於偏戰也,猶其於諸夏也,引之魯,則謂之外,引之夷狄,則謂之內;
比之軸戰,則謂之義,比之不戰,則謂之不義;故盟不如不盟,然而有所謂善盟;戰不如不戰,然而有所謂善戰;不義之中有義,義之中有不義;辭不能及,皆在於指,非精心達思者,其庸能知之!詩云:‘棠棣之華,偏其反而;豈不爾思,室是遠而。’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遠之有?’由是觀之,見其指者,不任其辭,不任其辭,然後可與適道矣。”
“司馬子反為君使,廢君命,與敵情,從其所請,與宋平,是內專政,而外擅名也。專政則輕君,擅名則不臣,而春秋大之,奚由哉?”曰:“為其有慘怛之恩,不忍餓一國之民,使之相食。推恩者遠之為大,為仁者自然為美。今子反出己之心,矜宋之民,無計其閒,故大之也。”難者曰:“春秋之法,卿不憂諸侯,政不在大夫。子反為楚臣,而恤宋民,是憂諸侯也;不復其君,而與敵平,是政在大夫也。湨梁之盟,信在大夫,而春秋刺之,為其奪君尊也;平在大夫,亦奪君尊,而春秋大之,此所閒也。且春秋之義,臣有惡擅名美。故忠臣不顯諫,欲其由君出也。書曰:‘爾有嘉謀嘉猷,入告爾君於內,爾乃順之於外,曰:此謀此猷,惟我君之德。’此為人臣之法也;古之良大夫,其事君皆若是。今子反去君近而不復,莊王可見而不告,皆以其解二國之難,為不得已也,奈其奪君名美何!此所惑也。”曰:“春秋之道,固有常有變,變用於變,常用於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今諸子所稱,皆天下之常,雷同之義也;子反之行,一曲之變,獨修之意也。夫目驚而體失其容,心驚而事有所忘,人之情也;通於驚之情者,取其一美,不盡其失。詩云:‘採葑採菲,無以下體。’此之謂也。今子反往視宋,聞人相食,大驚而哀之,不意之至於此也,是以心駭目動,而違常禮。禮者,庶於仁,文質而成體者也。今使人相食,大失其仁,安著其禮,方救其質,奚恤其文,故曰:‘當仁不讓。’此之謂也。春秋之辭,有所謂賤者,有賤乎賤者,夫有賤乎賤者,則亦有貴乎貴者矣。今讓者,春秋之所貴,雖然,見人相食,驚人相爨,救之忘其讓,君子之道,有貴於讓者也,故說春秋者,無以平定之常義,疑變故之大,則義幾可諭矣。”
春秋記天下之得失,而見所以然之故,甚幽而明,無傳而著,不可不察也。夫泰山之為大,弗察弗見,而況微眇者乎!故按春秋而適往事,窮其端而視其故,得志之君子、有喜之人,不可不慎也。齊頃公親齊桓公之孫,國固廣大,而地勢便利矣,又得霸主之餘尊,而志加於諸侯,以此之故,難使會同,而易使驕奢,即位九年,末嘗肯一與會同之事,有怒魯衛之志,而不從諸侯於清丘斷道,春往伐魯,入其北郊,顧返伐衛,敗之新築;當是時也,方乘勝而志廣,大國往聘,慢而弗敬其使者,晉魯俱怒,內悉其眾,外得黨與衛曹,四國相輔,大困之?,獲齊頃公,斮逄醜父。深本頃公之所以大辱身,幾亡國,為天下笑,其端乃從懾魯勝衛起;伐魯,魯不敢出;擊衛,大敗之;因得氣而無敵國,以興患也。故曰:得志有喜,不可不戒。此其效也。自是之後,頃公恐懼,不聽聲樂,不飲酒食肉,內愛百姓,問疾弔喪,外敬諸侯,從會與盟,卒終其身,家國安寧。是福之本生於憂,而禍起於喜也。嗚呼!物之所由然,其於人切近,可不省邪!
“逄醜父殺其身以生其君,何以不得謂知權?醜父欺晉,祭仲許宋,俱枉正以存其君,然而醜父之所為,難於祭仲,祭仲見賢,而醜父猶見非,何也?”曰:“是非難別者在此,此其嫌疑相似,而不同理者,不可不察。夫去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貴;獲虜逃遁者,君子之所甚賤。祭仲措其君於人所甚貴,以生其君,故春秋以為知權而賢之;醜父措其君於人所甚賤,以生其君,春秋以為不知權而簡之。其俱枉正以存君,相似也,其使君榮之,與使君辱,不同理。故凡人之有為也,前枉而後義者,謂之中權,雖不能成,春秋善之,魯隱公、鄭祭仲是也;前正而後有枉者,謂之邪道,雖能成之,春秋不愛,齊頃公、逄醜父是也。夫冒大辱以生,其情無樂,故賢人不為也,而眾人疑焉,春秋以為人之不知義而疑也,故示之以義,曰:‘國滅,君死之,正也。’正也者,正於天之為人性命也,天之為人性命,使行仁義而羞可恥,非若鳥獸然,苟為生,苟為利而已。是故春秋推天施而順人理,以至尊為不可以加於至辱大羞,故獲者絕之;以至辱為亦不可以加於至尊大位,故雖失位,弗君也;已反國,復在位矣,而春秋猶有不君之辭,況其溷然方獲而虜邪!其於義也,非君定矣,若非君,則醜父何權矣!故欺三軍,為大罪於晉,其免頃公,為辱宗廟於齊,是以雖難,而春秋不愛。醜父大義,宜言於頃公曰:‘君慢侮而怒諸侯,是失禮大矣;今被大辱而弗能死,是無恥也;而復重罪,請俱死,無辱宗廟,無羞社稷。’如此,雖陷其身,尚有廉名,當此之時,死賢於生,故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榮,正是之謂也。由法論之,則醜父欺而不中權,忠而不中義,以為不然,復察春秋,春秋之序辭也,置王於春正之間,非曰:上奉天施,而下正人,然後可以為王也云爾!
今善善惡惡,好榮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者也,君子以天施之在人者聽之,則醜父弗忠也,天施之在人者,使人有廉恥,有廉恥者,不生於大辱,大辱莫甚於去南面之位。而束獲為虜也。曾子曰:‘辱若可避,避之而已;及其不可避,君子視死如歸。’謂如頃公者也。”
“春秋曰:‘鄭伐許。’奚惡於鄭,而夷狄之也?”曰:“衛侯遫卒,鄭師侵之,是伐喪也;鄭與諸侯盟於蜀,以盟而歸諸侯,於是伐許,是叛盟也。伐喪無義,叛盟無信,無信無義,故大惡之。”問者曰:“是君死,其子未踰年,有稱伯不子,法辭其罪何?”曰:“先王之制,有大喪者,三年不呼其門,順其志之不在事也。書曰:‘高宗諒闇,三年不言。’居喪之義也。今縱不能如是,奈何其父卒未踰年,即以喪舉兵也。春秋以薄恩,且施失其子心,故不復得稱子,謂之鄭伯,以辱之也。且其先君襄公,伐喪叛盟,得罪諸侯,諸侯怒之未解,惡之未已,繼其業者,宜務善以覆之,今又重之,無故居喪以伐人;父伐人喪,子以喪伐人;父加不義於人,子施失恩於親,以犯中國;是父負故惡於前,己起大惡於後,諸侯畢怒而憎之,率而俱至,謀共擊之,鄭乃恐懼去楚,而成蟲牢之盟是也。楚與中國,俠而擊之,鄭罷弊危亡,終身愁辜。吾本其端,無義而敗,由輕心然。孔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知其為得失之大也,故敬而慎之。今鄭伯既無子恩,又不庸計,一舉兵不當,被患不窮,自取之也。是以生不得稱子,去其義也;死不得書葬,見其窮也。曰:有國者視此,行身不放義,興事不審時,其何如此爾。”
卷第三
玉英第四
謂一元者,大始也。知元年志者,大人之所重,小人之所輕。是故治國之端在正名,名之正,興五世,五傳之外,美惡乃形,可謂得其真矣,非子路之所能見。惟聖人能屬萬物於一,而系之元也,終不及本所從來而承之,不能遂其功。是以春秋變一謂之元,元猶原也,其義以隨天地終始也。故人唯有終始也,而生不必應四時之變,故元者為萬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安在乎?乃在乎天地之前,故人雖生天氣,及奉天氣者,不得與天元、本天元命、而共違其所為也。故春正月者,承天地之所為也,繼天之所為而終之也,其道相與共功持業,安容言乃天地之元?天地之元,奚為於此?惡施於人?大其貫承意之理矣。是故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諸侯之即位,以諸侯之即位,正竟內之治,五者俱正,而化大行。非其位而即之,雖受之先君,春秋危之,宋繆公是也;非其位不受之先君,而自即之,春秋危之,吳王僚是也;雖然,苟能行善得眾,春秋弗危,衛侯晉以立書葬是也;俱不宜立,而宋繆受之先君而危,衛宣弗受先君而不危,以此見得眾心之為大安也。故齊桓非直弗受之先君也,乃率弗宜為君者而立,罪亦重矣,然而知恐懼,敬舉賢人而以自覆蓋,知不背要盟,以自湔浣也,遂為賢君,而霸諸侯;使齊桓被惡,而無此美,得免殺戮乃幸已,何霸之有!魯桓忘其憂,而禍逮其身;齊桓憂其憂,而立功名。推而散之,凡人有憂而不知憂者,兇,有憂而深憂之者,吉。易曰:‘復自道,何其咎。’此之謂也。匹夫之反道以除咎,尚難,人主之反道以除咎、甚易。詩云:‘德輶如毛。’言其易也。
“公觀魚於棠,何惡也?”“凡人之性,莫不善義,然而不能義者,利敗之也;故君子終日言不及利,欲以勿言愧之而已,愧之以塞其源也。夫處位動風化者,徒言利之名爾,猶惡之,況求利乎!故天王使人求賻求金,皆為大惡而書。今非直使人也,親自求之,是為甚惡,譏。何故言觀魚?猶言觀社也,皆諱大惡之辭也。”
春秋有經禮,有變禮。為如安性平心者、經禮也;至有於性雖不安,於心雖不平,於道無以易之,此變禮也。是故昏禮不稱主人,經禮也;辭窮無稱,稱主人,變禮也。天子三年然後稱王,經禮也;有故,則未三年而稱王,變禮也。婦人無出境之事,經禮也;母為子娶婦,奔喪父母,變禮也。明乎經變之事,然後知輕重之分,可與適權矣。難者曰:“春秋事同者辭同,此四者,俱為變禮,而或達於經,或不達於經,何也?”曰:“春秋理百物,辨品類,別嫌微,修本末者也。是故星墜謂之隕,螽墜謂之雨,其所發之處不同,或降於天,或發於地,其辭不可同也。今四者俱為變禮也同,而其所發亦不同,或發於男,或發於女,其辭不可同也。是或達於常,或達於變也。”
桓之志無王,故不書王;其志欲立,故書即位。書即位者,言其弒君兄也;不書王者,以言其背天子。是故隱不言立,桓不言王者,從其志,以見其事也。從賢之志,以達其義;從不肖之志,以著其惡。由此觀之,春秋之所善、善也,所不善、亦不善也,不可不兩省也。
“經曰:宋督弒其君與夷。傳言莊公馮殺之。不可及於經,何也?”曰:“非不可及於經,其及之端眇,不足以類鉤之,故難知也。傳曰:臧孫許與晉卻克同時而聘乎齊,按經無有,豈不微哉!不書其往,而有避也。今此傳而言莊公馮,而於經不書,亦以有避也。是以不書聘乎齊,避所羞也;不書莊公馮殺,避所善也。是故讓者,春秋之所善,宣公不與其子,而與其弟,其弟亦不與子,而反之兄子,雖不中法,皆有讓高,不可棄也,故君子為之諱。不居正之謂避其後也,亂移之宋督,以存善志,此亦春秋之義善無遺也,若直書其篡,則宣繆之高滅,而善之無所見矣。”難者曰:“為賢者諱,皆言之,為宣繆諱,獨弗言,何也?”曰:“不成於賢也,其為善不法,不可取,亦不可棄,棄之則棄善志也,取之則害王法,故不棄亦不載,以意見之而已。苟志於仁,無惡。此之謂也。”
器從名,地從主人之謂制,權之端焉,不可不察也。夫權雖反經,亦必在可以然之域,不在可以然之域,故雖死亡,終弗為也,公子目夷是也。故諸侯父子兄弟,不宜立而立者,春秋視其國,與宜立之君無以異也,此皆在可以然之域也;至於鄫取乎莒,以之為同居,目曰莒人滅鄫,此在不可以然之域也。故諸侯在不可以然之域者,謂之大德,大德無踰閒者,謂正經;諸侯在可以然之域者,謂之小德,小德出入可也;權譎也,尚歸之以奉鉅經耳。故春秋之道,博而要,詳而反一也。公子目夷復其君,終不與國,祭仲已與,後改之,晉荀息死而不聽,衛曼姑拒而弗內,此四臣事異而同心,其義一也。目夷之弗與,重宗廟;祭仲與之,亦重宗廟;荀息死之,貴先君之命;曼姑拒之,亦貴先君之命也。事雖相反,所為同,俱為重宗廟,貴先帝之命耳。難者曰:“公子目夷祭仲之所為者,皆存之事君,善之可矣;荀息曼姑非有此事也,而所欲恃者,皆不宜立者,何以得載乎義。”曰:“春秋之法,君立不宜立,不書;大夫立,則書。書之者,弗予大夫之得立不宜立者也;不書,予君之得立之也。君之立不宜立者,非也;既立之,大夫奉之,是也;荀息曼姑之所得為義也。”
難紀季曰:“春秋之法,大夫不得用地。又曰:公子無去國之義。又曰:君子不避外難。紀季犯此三者,何以為賢!賢臣故盜地以下敵,棄君以避難乎!”曰:“賢者不為是。是故托賢於紀季,以見季之弗為也;紀季弗為,而紀侯使之可知矣。春秋之書事,時詭其實,以有避也;其書人,時易其名,以有諱也。故詭晉文得志之實以代諱,避致王也;詭莒子號,謂之人,避隱公也;易慶父之名,謂之仲孫;變盛謂之成,諱大惡也。然則說春秋者,入則詭辭,隨其委曲,而後得之。今紀季受命乎君,而經書專,無善一名,而文見賢,此皆詭辭,不可不察。春秋之於所賢也,固順其志,而一其辭,章其義而褒其美。今紀侯、春秋之所貴也,是以聽其入齊之志,而詭其服罪之辭也,移之紀季。故告糴於齊者,實莊公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予臧孫辰;以酅入於齊者,實紀侯為之,而春秋詭其辭,以與紀季;所以詭之不同,其實一也。”難者曰:“有國家者,人慾立之,固盡不聽;國滅,君死之,正也;何賢乎紀侯?”曰:“齊將復讎,紀侯自知力不加,而志距之,故謂其弟曰:‘我宗廟之主,不可以不死也,汝以酅往,服罪於齊,請以立五廟,使我先君歲時有所依歸。’率一國之眾,以衛九世之主,襄公逐之不去,求之弗予,上下同心,而俱死之,故謂之大去。春秋賢死義且得眾心也,故為諱滅,以為之諱,見其賢之也,以其賢之也,見其中仁義也。”
精華第五
春秋慎辭,謹於名倫等物者也。是故小夷言伐而不得言戰,大夷言戰而不得言獲,中國言獲而不得言執,各有辭也。有小夷避大夷而不得言戰,大夷避中國而不得言獲,中國避天子而不得言執,名倫弗予,嫌於相臣之辭也。是故大小不踰等,貴賤如其倫,義之正也。
大●者何?旱祭也。難者曰:“大旱●祭而請雨,大水鳴鼓而攻社,天地之所為,陰陽之所起也,或請焉、或怒焉者何?”曰:“大旱者,陽滅陰也,陽滅陰者,尊厭卑也,固其義也,雖大甚,拜請之而已,敢有加也。大水者,陰滅陽也,陰滅陽者,卑勝尊也,日食亦然,皆下犯上,以賤傷貴者,逆節也,故鳴鼓而攻之,朱絲而脅之,為其不義也,此亦春秋之不畏強禦也。故變天地之位,正陰陽之序,直行其道,而不忘其難,義之至也。是故脅嚴社而不為不敬靈,出天王而不為不尊上,辭父之命而不為不承親,絕母之屬而不為不孝慈,義矣夫!”
難者曰:“春秋之法,大夫無遂事。又曰:出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國家者,則專之可也。又曰:大夫以君命出,進退在大夫也。又曰:聞喪徐行而不反也。夫既曰無遂事矣,又曰專之可也,既曰進退在大夫矣,又曰徐行而不反也,若相悖然,是何謂也?”曰:“四者各有所處,得其處,則皆是也,失其處,則皆非也。春秋固有常義,又有應變。無遂事者,謂平生安寧也;專之可也者,謂救危除患也;進退在大夫者,謂將率用兵也;徐行不反者,謂不以親害尊,不以私妨公也;此之謂將得其私知其指。故公子結受命,往媵陳人之婦於鄄,道生事,從齊桓盟,春秋弗非,以為救莊公之危。公子遂受命使京師,道生事,之晉,春秋非之,以為是時僖公安寧無危。故有危而不專救,謂之不忠;無危而擅生事,是卑君也。故此二臣俱生事,春秋有是有非,其義然也。”
齊桓挾賢相之能,用大國之資,即位五年,不能致一諸侯,於柯之盟,見其大信,一年,而近國之君畢至,鄄幽之會是也。其後二十年之間,亦久矣,尚未能大合諸侯也,至於救邢衛之事,見存亡繼絕之義,而明年,遠國之君畢至,貫澤、陽穀之會是也。故曰:親近者不以言,召遠者不以使,此其效也。其後矜功,振而自足,而不修德,故楚人滅弦而志弗憂,江黃伐陳而不往救,損人之國,而執其大夫,不救陳之患,而責陳不納,不復安鄭,而必欲迫之以兵,功未良成,而志已滿矣。故曰:管仲之器小哉!此之謂也。自是日衰,九國叛矣。
春秋之聽獄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惡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論輕。是故逢醜父當斮,而轅濤塗不宜執,魯季子追慶父,而吳季子釋闔廬,此四者,罪同異論,其本殊也。俱欺三軍,或死或不死;俱弒君,或誅或不誅;聽訟折獄,可無審耶!故折獄而是也,理益明,教益行;折獄而非也,闇理迷眾,與教相妨。教,政之本也,獄,政之末也,其事異域,其用一也,不可不以相順,故君子重之也。
難晉事者曰:“春秋之法,未踰年之君稱子,蓋人心之正也,至裡克殺奚齊,避此正辭,而稱君之子,何也?”曰:“所聞詩無達詁,易無達占,春秋無達辭。從變從義,而一以奉人。仁人錄其同姓之禍,固宜異操。晉,春秋之同姓也,驪姬一謀,而三君死之,天下之所共痛也,本其所為為之者,蔽於所欲得位,而不見其難也;春秋疾其所蔽,故去其正辭,徒言君之子而已。若謂奚齊曰:‘嘻嘻!為大國君之子,富貴足矣,何必以兄之位為欲居之,以至此乎云爾!’錄所痛之辭也。故痛之中有痛,無罪而受其死者,申生、奚齊、卓子是也;惡之中有惡者,己立之,己殺之,不得如他臣之弒君,齊公子商人是也。故晉禍痛而齊禍重,春秋傷痛而敦重,是以奪晉子繼位之辭,與齊子成君之號,詳見之也。”
古之人有言曰:“不知來,視諸往。”今春秋之為學也,道往而明來者也,然而其辭體天之微,效難知也,弗能察,寂若無,能察之,無物不在。是故為春秋者,得一端而多連之,見一空而博貫之,則天下盡矣。魯僖公以亂即位,而知親任季子,季子無恙之時,內無臣下之亂,外無諸侯之患,行之二十年,國家安寧;季子卒之後,魯不支鄰國之患,直乞師楚耳;僖公之情,非輒不肖,而國衰益危者,何也?以無季子也。以魯人之若是也,亦知他國之皆若是也,以他國之皆若是,亦知天下之皆若是也,此之謂連而貫之,故天下雖大,古今雖久,以是定矣。以所任賢,謂之主尊國安,所任非其人,謂之主卑國危,萬世必然,無所疑也。其在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夫鼎折足者,任非其人也,覆公餗者,國家傾也。是故任非其人,而國家不傾者,自古至今,未嘗聞也。故吾按春秋而觀成敗,乃切悁悁於前世之興亡也,任賢臣者,國家之興也。夫知不足以知賢,無可奈何矣;知之不能任,大者以死亡,小者以亂危,其若是何邪?以莊公不知季子賢邪?安知病將死,召而授以國政;以殤公為不知孔父賢邪?安知孔父死,已必死,趨而救之;二主知皆足以知賢,而不決,不能任,故魯莊以危,宋殤以弒,使莊公早用季子,而宋殤素任孔父,尚將興鄰國,豈直免弒哉!此吾所悁悁而悲者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