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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 · 第 10 卷

姚秦 · 龙树造,鸠摩罗什译 · 第 10 卷 / 28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燃、可燃俱不成故。燃、可燃若以一法成,若以二法成,二俱不成。

問曰:且置一異法。若言無燃、可燃,今云何以一異相破?如兔角龜毛,無故不可破。世間眼見實有事,而後可思惟。如有金,然後可燒可鍛。若無燃、可燃,不應以一異法思惟。若汝許有一異法,當知有燃、可燃。若許有者,則為已有。

答曰:隨世俗法言說,不應有過。燃、可燃若說一若說異,不名為受。若離世俗言說,則無所論。若不說燃、可燃,云何能有所破?若無所說,則義不可明。如有論者欲破有無,必應言有無,不以稱有無故而受有無。是以隨世間言說故無咎。若口有言便是受者,汝言破即為自破,燃、可燃亦如是。雖有言說亦復不受,是故以一異法思惟燃、可燃,二俱不成。何以故?

「若燃是可燃,作作者則一;

若燃異可燃,離可燃有燃。」

燃是火、可燃是薪。作者是人、作是業。若燃、可燃一,則作、作者亦應一。若作、作者一,則陶師與瓶一。作者是陶師、作是瓶,陶師非瓶、瓶非陶師,云何為一?是以作、作者不一;故燃、可燃亦不一。若謂一不可則應異。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燃與可燃異,應離可燃別有燃。分別是可燃、是燃,處處離可燃應有燃。而實不爾,是故異亦不可。復次:

「如是常應燃,不因可燃生;

則無燃火功,亦名無作火。」

若燃、可燃異,則燃不待可燃而常燃。若常燃者則自住其體、不待因緣,人功則空。人功者,將護火令燃。是功現有,是故知火不異可燃。

復次若燃異可燃,燃即無作。離可燃,火何所然?若爾者,火則無作。無作火,無有是事。

問曰:云何火不從因緣生,人功亦空?

答曰:

「燃不待可燃,則不從緣生;

火若常燃者,人功則應空。」

燃、可燃若異,則不待可燃有燃。若不待可燃有然,則無相因法,是故不從因緣生。復次若燃異可燃,則應常燃。若常燃者,應離可燃別見有燃,更不須人功。何以故?

「若汝謂燃時,名為可燃者;

爾時但有薪,何物燃可燃?」

若謂先有薪,燒時名可燃者,是事不爾。若離燃別有可燃者,云何言燃時名可燃?復次:

「若異則不至,不至則不燒,

不燒則不滅,不滅則常住。」

若燃異可燃,則燃不應至可燃。何以故?不相待成故。若燃不相待成,則自住其體,何用可燃?是故不至。若不至,則不燃可燃。何以故?無有不至而能燒故。若不燒則無滅,應常住自相。是事不爾。

問曰:

「燃與可燃異,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彼人至此人。」

燃與可燃異,而能至可燃;如男至於女,如女至於男。

答曰:

「若謂燃可燃,二俱相離者,

如是燃則能,至於彼可燃。」

若離燃有可燃、若離可燃有燃,各自成者,如是則應燃至可燃。而實不爾。何以故?離燃無可燃、離可燃無燃故。今離男有女、離女有男,是故汝喻非也。喻不成故,燃不至可燃。

問曰:燃、可燃相待而有,因可燃有燃、因燃有可燃,二法相待成。

答曰:

「若因可燃燃,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而燃成,亦應因燃可燃成。是中若先定有可燃,則因可燃而燃成。若先定有燃,則因燃可燃成。今若因可燃而燃成者,則先有可燃而後有燃,不應待燃而有可燃。何以故?可燃在先、燃在後故。若燃不燃可燃,是則可燃不成;又可燃不在餘處,離於燃故。若可燃不成,燃亦不成。若先燃後有可燃,燃亦有如是過。是故燃、可燃二俱不成。復次:

「若因可燃燃,則燃成復成;

是為可燃中,則為無有燃。」

若欲因可燃而成燃,則燃成已復成。何以故?燃自住於燃中。若燃不自住其體,從可燃成者,無有是事。是故有是燃從可燃成,今則燃成復成,有如是過。復有可燃無燃過。何以故?可燃離燃自住其體故。是故燃可燃相因待,無有是事。復次:

「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待;

今則無因待,亦無所成法。」

若法因待成,是法還成本因待。如是決定則無二事。如因可燃而成燃,還因於燃而成可燃,是則二俱無定。無定故,不可得。何以故?

「若法有待成,未成云何待?

若成已有待,成已何用待?」

若法因待成,是法先未成,未成則無,無則云何有因待?若是法先已成,已成何用因待?是二俱不相因待,是故汝先說燃,可燃相因待成,無有是事。是故:

「因可燃無燃,不因亦無燃;

因燃無可燃,不因無可燃。」

今因待可燃,燃不成;不因待可燃,燃亦不成。可燃亦如是。因燃、不因燃,二俱不成,是過先已說。復次:

「燃不餘處來,燃處亦無燃,

可燃亦如是,餘如去來說。」

燃不於餘方來入可燃,可燃中亦無燃,析薪求燃不可得故。可燃亦如是,不從餘處來入燃中,燃中亦無可燃。如燃已不燃,未燃不燃、燃時不燃,是義如〈去來〉中說。是故:

「可燃即非燃,離可燃無燃;

燃無有可燃,燃中無可燃,

可燃中無燃。」

可燃即非燃。何以故?先已說作、作者一過故。離可燃無燃,有常燃等過故。燃無有可燃、燃中無可燃、可燃中無燃,以有異過故,三皆不成。

問曰:何故說燃、可燃?

答曰:如因可燃有燃,如是因受有受者。受名五陰,受者名人。燃可燃不成故,受受者亦不成。何以故?

「以燃可燃法,說受受者法,

及以說瓶衣,一切等諸法。」

如可燃非燃,如是受非受者,作作者一過故。又離受無受者,異不可得故。以異過故,三皆不成。如受受者,外瓶衣等一切法皆同上說,無生畢竟空。是故:

「若人說有我,諸法各異相;

當知如是人,不得佛法味。」

原文属公有领域。本页先刊原文,白话对照尚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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