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

中论 · 第 8 卷

姚秦 · 龙树造,鸠摩罗什译 · 第 8 卷 / 28

「法已滅不滅,未滅亦不滅,

滅時亦不滅,無生何有滅?」

若法已滅則不滅,以先滅故。未滅亦不滅,離滅相故。滅時亦不滅,離二更無滅時。如是推求,滅法即是無生,無生何有滅?復次:

「法若有住者,是則不應滅;

法若不住者,是亦不應滅。」

若法定住則無有滅。何以故?由有住相故。若住法滅,則有二相:住相、滅相。是故不得言住中有滅,如生死不得一時有。若法不住,亦無有滅。何以故?離住相故。若離住相則無法,無法云何滅?復次:

「是法於是時,不於是時滅;

是法於異時,不於異時滅。」

若法有滅相,是法為自相滅?為異相滅?二俱不然。何以故?如乳不於乳時滅。隨有乳時,乳相定住故。非乳時亦不滅,若非乳不得言乳滅。復次:

「如一切諸法,生相不可得;

以無生相故,即亦無滅相。」

如先推求,一切法生相不可得,爾時即無滅相,破生故無生,無生云何有滅?若汝意猶未已,今當更說破滅因緣。

「若法是有者,是即無有滅;

不應於一法,而有有無相。」

諸法有時,推求滅相不可得。何以故?云何一法中亦有亦無相?如光影不同處。復次:

「若法是無者,是即無有滅;

譬如第二頭,無故不可斷。」

法若無者則無滅相,如第二頭、第三手,無故不可斷。復次:

「法不自相滅,他相亦不滅;

如自相不生,他相亦不生。」

如先說生相,生不自生亦不從他生。若以自體生,是則不然,一切物皆從眾緣生。如指端不能自觸,如是生不能自生。從他生亦不然。何以故?生未有故,不應從他生。是生無故無自體,自體無故他亦無,是故從他生亦不然。滅法亦如是,不自相滅、不他相滅。復次:

「生住滅不成,故無有有為;

有為法無故,何得有無為?」

汝先說有生、住、滅相故有有為,以有有為故有無為。今以理推求,三相不可得,云何得有有為?如先說,無有無相法,有為法無故,何得有無為?無為相名不生不住不滅。止有為相故名無為相,無為自無別相,因是三相有無為相。如火為熱相、地為堅相、水為冷相,無為則不然。

問曰:若是生、住、滅畢竟無者,云何論中得說名字?

答曰:

「如幻亦如夢,如乾闥婆城,

所說生住滅,其相亦如是。」

生、住、滅相無有決定,凡人貪著謂有決定。諸賢聖憐愍欲止其顛倒,還以其所著名字為說,語言雖同其心則異。如是說生、住、滅相,不應有難。如幻化所作,不應責其所由,不應於中有憂喜想,但應眼見而已。如夢中所見不應求實,如乾闥婆城日出時現而無有實,但假為名字不久則滅。生、住、滅亦如是,凡夫分別為有,智者推求則不可得。

中論觀作作者品第八(十二偈)

問曰:現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報,是故應有作者、作業。

答曰:上來品品中破一切法皆無有餘。如破三相,三相無故無有有為,有為無故無無為。有為無為無故,一切法盡無作、作者。若是有為,有為中已破。若是無為,無為中已破。不應復問。汝著心深故而復更問,今當復答。

「決定有作者,不作決定業;

決定無作者,不作無定業。」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業,則不應作。若先定無作者、定無作業,亦不應作。何以故?

「決定業無作,是業無作者;

定作者無作,作者亦無業。」

若先決定有作業,不應更有作者;又離作者應有作業。但是事不然。若先決定有作者,不應更有作業;又離作業應有作者。但是事不然。是故決定作者、決定作業,不應有作。不決定作者、不決定作業,亦不應有作。何以故?本來無故。有作者、有作業尚不能作,何況無作者、無作業。復次:

「若定有作者,亦定有作業,

作者及作業,即墮於無因。」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業,汝謂作者有作,即為無因,離作業有作者、離作者有作業,則不從因緣有。

問曰:若不從因緣有作者、有作業,有何咎?

答曰:

「若墮於無因,則無因無果,

無作無作者,無所用作法。

若無作等法,則無有罪福,

罪福等無故,罪福報亦無。

若無罪福報,亦無有涅槃,

諸可有所作,皆空無有果。」

若墮於無因,一切法則無因無果。能生法名為因、所生法名為果,是二即無。是二無故,無作、無作者亦無所用作法,亦無罪福。罪福無故,亦無罪福果報及涅槃道。是故不得從無因生。

問曰:若作者不定,而作不定業,有何咎?

答曰:一事無尚不能起作業,何況二事都無。譬如化人以虛空為舍,但有言說,而無作者、作業。

問曰:若無作者、無作業,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業,應有作。

答曰: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業,

有無相違故,一處則無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業。何以故?有無相違故,一處不應有二。有是決定、無是不決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無?復次:

「有不能作無,無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其過如先說。」

若有作者而無業,何能有所作?若無作者而有業,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說。有中若先有業,作者復何所作?若先無業,云何可得作?如是則破罪福等因緣果報。是故偈中說「有不能作無,無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過如先說。」復次:

原文属公有领域。本页先刊原文,白话对照尚未整理。

本书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