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

中论 · 第 4 卷

姚秦 · 龙树造,鸠摩罗什译 · 第 4 卷 / 28

「火喻則不能,成於眼見法;

去未去去時,已總答是事。」

汝雖作火喻,不能成眼見法。是事〈去來品〉中已答,如已去中無去、未去中無去、去時中無去;如已燒、未燒、燒時俱無有燒,如是已見、未見、見時俱無見相。復次:

「見若未見時,則不名為見;

而言見能見,是事則不然。」

眼未對色則不能見,爾時不名為見,因對色名為見。是故偈中說「未見時無見」,云何以見能見?復次二處俱無見法。何以故?

「見不能有見,非見亦不見;

若已破於見,則為破見者。」

見不能見,先已說過故。非見亦不見,無見相故。若無見相,云何能見?見法無故,見者亦無。何以故?若離見有見者,無眼者亦應以餘情見。若以見見,則見中有見相。見者無見相,是故偈中說「若已破於見,則為破見者。」復次:

「離見不離見,見者不可得;

以無見者故,何有見可見?」

若有見,見者則不成;若無見,見者亦不成。見者無故,云何有見可見?若無見者,誰能用見法分別外色?是故偈中說「以無見者故,何有見可見?」復次:

「見可見無故,識等四法無;

四取等諸緣,云何當得有?」

見、可見法無故,識、觸、受、愛四法皆無。以無愛等故,四取等十二因緣分亦無。復次:

「耳鼻舌身意,聲及聞者等,

當知如是義,皆同於上說。」

如見、可見法空,屬眾緣故無決定。餘耳等五情聲等五塵,當知亦同見可見法,義同故不別說。

中論觀五陰品第四(九偈)

問曰:經說有五陰。是事云何?

答曰:

「若離於色因,色則不可得;

若當離於色,色因不可得。」

色因者,如布因縷,除縷則無布,除布則無縷。布如色,縷如因。

問曰:若離色因有色,有何過?

答曰:

「離色因有色,是色則無因;

無因而有法,是事則不然。」

如離縷有布,布則無因。無因而有法,世間所無有。

問曰:佛法、外道法、世間法中皆有無因法。佛法有三無為,無為常故無因。外道法中虛空、時、方、神、微塵、涅槃等。世間法虛空、時、方等。是三法無處不有故名為常,常故無因。汝何以說無因法世間所無?

答曰:此無因法但有言說,思惟分別則皆無。若法從因緣有,不應言無因。若無因緣,則如我說。

問曰:有二種因:一者作因、二者言說因。是無因法無作因,但有言說因,令人知故。

答曰:雖有言說因,是事不然。虛空如六種中破,餘事後當破。復次現事尚皆可破,何況微塵等不可見法?是故說無因法世間所無。

問曰:若離色有色因,有何過?

答曰:

「若離色有因,則是無果因;

若言無果因,則無有是處。」

若除色果但有色因者,即是無果因。

問曰:若無果有因,有何咎?

答曰:無果有因,世間所無。何以故?以果故名為因。若無果,云何名因?復次若因中無果者,物何以不從非因生?是事如〈破因緣品〉中說。是故無有無果因。復次:

「若已有色者,則不用色因;

若無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二處有色因,是則不然。若先因中有色,不名為色因;若先因中無色,亦不名為色因。

問曰:若二處俱不然,但有無因色,有何咎?

答曰:

「無因而有色,是事終不然。

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別色。」

若因中有果、因中無果,此事尚不可得,何況無因有色。是故言「無因而有色,是事終不然。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別色。」分別名凡夫,以無明愛染貪著色,然後以邪見生分別戲論,說因中有果、無果等。今此中求色不可得,是故智者不應分別。復次:

「若果似於因,是事則不然;

果若不似因,是事亦不然。」

若果與因相似,是事不然,因細果麁故。因果色力等各異,如布似縷則不名布,縷多布一故。不得言因果相似。若因果不相似,是亦不然。如麻縷不成絹,麁縷無出細布,是故不得言因果不相似。二義不然,故無色、無色因。

「受陰及想陰、行陰識陰等,

其餘一切法,皆同於色陰。」

四陰及一切法,亦應如是思惟破。又今造論者欲讚美空義故而說偈:

「若人有問者,離空而欲答,

是則不成答,俱同於彼疑。

若人有難問,離空說其過,

是不成難問,俱同於彼疑。」

若人論議時各有所執,離於空義而有問答者,皆不成問答,俱亦同疑。如人言:「瓶是無常。」問者言:「何以故無常?」答言:「從無常因生故。」此不名答。何以故?因緣中亦疑,不知為常、為無常?是為同彼所疑。問者若欲說其過,不依於空而說諸法無常,則不名問難。何以故?汝因無常破我常,我亦因常破汝無常。若實無常則無業報,眼耳等諸法念念滅,亦無有分別。有如是等過,皆不成問難,同彼所疑。若依空破常者,則無有過。何以故?此人不取空相故。是故若欲問答,尚應依於空法,何況欲求離苦寂滅相者。

中論觀六種品第五(八偈)

原文属公有领域。本页先刊原文,白话对照尚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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