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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论 · 第 16 卷

姚秦 · 龙树造,鸠摩罗什译 · 第 16 卷 / 28

若言業決定,而自有性者,

受於果報已,而應更復受。

若諸世間業,從於煩惱生,

是煩惱非實,業當何有實?」

第一義中諸業不生。何以故?無性故。以不生因緣故則不滅,非以常故不滅。若不爾者,業性應決定有。若業決定有性則為是常,若常則是不作業。何以故?常法不可作故。復次若有不作業者,則他人作罪此人受報,又他人斷梵行而此人有罪,則破世俗法。若先有者,冬不應思為春事,春不應思為夏事。有如是等過。復次作福及作罪者則無有別異,起布施持戒等業名為作福,起殺盜等業名為作罪。若不作而有業,則無有分別。復次是業若決定有性,則一時受果報已復應更受。是故汝說以不失法故有業報,則有如是等過。復次若業從煩惱起,是煩惱無有決定,但從憶想分別有。若諸煩惱無實,業云何有實?何以故?因無性故業亦無性。

問曰:若諸煩惱及業無性不實,今果報身現有,應是實。

答曰:

「諸煩惱及業,是說身因緣;

煩惱諸業空,何況於諸身。」

諸賢聖說煩惱及業是身因緣,是中愛能潤生,業能生上中下好醜貴賤等果報。今諸煩惱及業,種種推求無有決定,何況諸身有決定果?隨因緣故。

問曰:汝雖種種因緣破業及果報,而經說,有起業者。起業者有故,有業有果報。如說:

「無明之所蔽,愛結之所縛,

而於本作者,不即亦不異。」

《無始經》中說,眾生為無明所覆、愛結所縛,於無始生死中往來,受種種苦樂。今受者於先作者,不即是、亦不異。若即是,人作罪受牛形,則人不作牛、牛不作人。若異則失業果報,墮於無因,無因則斷滅。是故今受者於先作者,不即是、亦不異。

答曰:

「業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

是故則無有,能起於業者。

無業無作者,何有業生果?

若其無有果,何有受果者?」

若無業、無作業者,何有從業生果報?若無果報,云何有受果報者?業有三種:五陰中假名人是作者,是業於善惡處生,名為果報。若起業者尚無,何況有業、有果報及受果報者?

問曰:汝雖種種破業、果報及起業者,而今現見眾生作業受果報。是事云何?

答曰:

「如世尊神通,所作變化人,

如是變化人,復變作化人。

如初變化人,是名為作者,

變化人所作,是則名為業。

諸煩惱及業,作者及果報,

皆如幻與夢,如炎亦如嚮。」

如佛神通力所作化人,是化人復化作化人。如化人,無有實事但可眼見,又化人口業說法、身業布施等,是業雖無實而可眼見。如是生死身作者及業,亦應如是知。諸煩惱者,名為三毒,分別有九十八使、九結、十纏、六垢等無量諸煩惱。業名為身、口、意業。今世、後世分別有善、不善、無記,苦報、樂報、不苦不樂報,現報業、生報業、後報業,如是等無量。作者名為能起諸煩惱業、能受果報者。果報名從善惡業生無記五陰,如是等諸業皆空無性,如幻如夢、如炎如嚮。

中論觀法品第十八(十二偈)

問曰:若諸法盡畢竟空、無生無滅,是名諸法實相者,云何入?

答曰:滅我我所著故,得一切法空。無我慧名為入。

問曰:云何知諸法無我?

答曰:

「若我是五陰,我即為生滅;

若我異五陰,則非五陰相。

若無有我者,何得有我所?

滅我我所故,名得無我智。

得無我智者,是則名實觀;

得無我智者,是人為希有。

內外我我所,盡滅無有故,

諸受即為滅,受滅則身滅。

業煩惱滅故,名之為解脫,

業煩惱非實,入空戲論滅。

諸佛或說我,或說於無我,

諸法實相中,無我無非我。

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

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

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

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

自知不隨他,寂滅無戲論,

無異無分別,是則名實相。

若法從緣生,不即不異因,

是故名實相,不斷亦不常。

不一亦不異,不常亦不斷,

是名諸世尊,教化甘露味。

若佛不出世,佛法已滅盡,

諸辟支佛智,從於遠離生。」

有人說神,應有二種:若五陰即是神、若離五陰有神。若五陰是神者,神則生滅相,如偈中說。若神是五陰,即是生滅相。何以故?生已壞敗故。以生滅相故,五陰是無常。如五陰無常,生滅二法亦是無常。何以故?生滅亦生已壞敗故無常。神若是五陰,五陰無常故,神亦應無常生滅相;但是事不然。若離五陰有神,神即無五陰相,如偈中說。若神異五陰,則非五陰相,而離五陰更無有法。若離五陰有法者,以何相何法而有?若謂神如虛空,離五陰而有者,是亦不然。何以故?〈破六種品〉中已破,虛空無有法名為虛空。若謂以有信故有神,是事不然。何以故?信有四種:一現事可信;二名比知可信,如見烟知有火;三名譬喻可信,如國無鍮石喻之如金;四名賢聖所說故可信,如說有地獄、有天、有欝單曰。無有見者,信聖人語故知。是神於一切信中不可得,現事中亦無,比知中亦無。何以故?比知名先見故後比類而知,如人先見火有烟,後但見烟則知有火。神義不然,誰能先見神與五陰合,後見五陰知有神?若謂有三種比知:一者如本;二者如殘;三者共見。如本名先見火有烟,今見烟知如本有火。如殘名如炊飯,一粒熟知餘者皆熟。共見名如眼見人從此去到彼,亦見其去;日亦如是,從東方出至西方。雖不見去,以人有去相故,知日亦有去。如是苦樂憎愛覺知等,亦應有所依。如見人民,知必依王。是事皆不然。何以故?共相信先見人與去法合而至餘方,後見日到餘方,故知有去法。無有先見五陰與神合,後見五陰知有神,是故共相比知中亦無神。聖人所說中亦無神。何以故?聖人所說皆先眼見而後說,又諸聖人說餘事可信故,當知說地獄等亦可信。而神不爾,無有先見神而後說者,是故於四信等諸信中求神不可得,求神不可得故無,是故離五陰無別神。

復次〈破根品〉中見、見者、可見破故,神亦同破。又眼見麁法尚不可得,何況虛妄憶想等而有神,是故知無我。因有我故有我所,若無我則無我所,修習八聖道分,滅我我所因緣故,得無我無我所決定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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