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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穀梁傳 · 第 6 卷

戰國 · 穀梁赤 · 第 6 卷 / 13

夏,六月,季姬及繒子遇於防,使繒子來朝。遇者,同謀也。來朝者,來請己也。朝不言使,言使,非正也。以病繒子也。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林屬於山為鹿。沙,山名也。無崩道而崩,故志之也。其日,重其變也。

三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於牡丘。兵車之會也。

遂次於匡。遂,繼事也。次,止也,有畏也。

公孫敖帥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善救徐也。

八月,螽。螽,蟲災也。甚則月,不甚則時。

己卯,晦,震夷伯之廟。晦,冥也。震,雷也。夷伯,魯大夫也。因此以見天子至於士,皆有廟。天子七廟,諸侯五,大夫三,士二。故德厚者流光,德薄者流卑。是以貴始德之本也。始封必為祖。

十有一月壬戌,晉侯及秦伯戰於韓。獲晉侯。韓之戰,晉侯失民矣。以其民未敗而君獲也。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戊申朔,隕石於宋,五。先隕而後石,何也?隕而後石也。於宋,四竟之內曰宋。後數,散辭也,耳治也。

是月,六鶂退飛,過宋都。是月者,決不日而月也。六鶂退飛過宋都,先數,聚辭也,目治也。子曰:「石,無知之物;鶂微,有知之物。石無知,故日之;鶂微,有知之物,故月之。君子之於物,無所茍而已。石、鶂且猶盡其辭,而況於人乎!故五石六鶂之辭不設,則王道不亢矣!」民所聚曰都。

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大夫日卒,正也。稱公弟叔仲,賢也。大夫不言公子公孫,疏之也。

秋,七月甲子,公孫茲卒。大夫日卒,正也。

冬,十有二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於淮。兵車之會也。

夏,滅項。孰滅之?桓公也。何以不言桓公也?為賢者諱也。項,國也,不可滅而滅之乎,桓公知項之可滅也,而不知己之不可以滅也。既滅人之國矣,何賢乎?君子惡惡疾其始,善善樂其終。桓公嘗有存亡繼絕之功,故君子為之諱也。

秋,夫人姜氏會齊侯於卞。九月,公至自會。

冬,十有二月乙亥,齊侯小白卒。此不正,其日之,何也?其不正前見矣。其不正之前見,何也?以不正入虛國,故稱嫌焉爾。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非伐喪也。

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於甗。齊師敗績。戰不言伐,客不言及。言及,惡宋也。

冬,邢人、狄人伐衛。狄其稱人,何也?善累而後進之。伐衛,所以救齊也。

己酉,邾人執繒子,用之。微國之君,因邾以求與之盟。人因己以求與之盟,己迎而執之

惡之,故謹而日之也。用之者,叩其鼻以衈社也。

梁亡。自亡也。湎於酒,淫於色,心昏,耳目塞;上無正長之治,大臣背叛,民為寇盜。梁亡,自亡也。如加力役焉,湎不足道也。梁亡,鄭棄其師,我無加損焉,正名而已矣!梁亡,出惡正也。鄭棄其師,惡其長也。

二十年春,新作南門。作,為也,有加其度也。言新,有故也,非作也。南門者,法門也。

五月乙巳,西宮災。謂之新宮,則近為禰宮;以諡言之,則如疏之然。以是為閔宮也。

秋,齊人、狄人盟於邢。邢為主焉爾。邢小,其為主,何也?其為主乎救齊。

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於雩,執宋公以伐宋。以,重辭也。

楚人使宜申來獻捷。捷,軍得也。其不曰宋捷,何也?不與楚捷於宋也。

十有二月癸丑,公會諸侯盟於薄。會者,外為主焉爾。

釋宋公。外釋不志,此其志,何也?以公之與之盟目之也。不言楚,不與楚專釋也。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於升陘。內諱敗,舉其可道者也。不言其人,以吾敗也。不言及之者,為內諱也。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於泓。宋師敗績。日事遇朔曰朔。《春秋》三十有四戰,未有以尊敗乎卑、以師敗乎人者也。以尊敗乎卑、以師敗乎人,則驕其敵。襄公以師敗乎人,而不驕其敵,何也?責之也。泓之戰,以為復雩之恥也。雩之恥,宋襄公有以自取之。伐齊之喪,執滕子,圍曹,為雩之會,不顧其力之不足,而致楚成王。成王怒而執之,故曰:禮人而不答,則反其敬;愛人而不親,則反其仁;治人而不治,則反其知。過而不改,又之,是謂之過。襄公之謂也。古者被甲嬰胄,非以興國也,則以徵無道也。豈曰以報其恥哉!宋公與楚人戰於泓水之上,司馬子反曰:「楚眾我少,鼓險而擊之,勝無幸焉!」襄公曰:「君子不推人危,不攻人厄,須其出。」既出,旌亂於上,陳亂於下。子反曰:「楚眾我少,擊之,勝無幸焉!」襄公曰:「不鼓不成列,須其成列而後擊之。」則眾敗而身傷焉,七月而死。倍則攻,敵則戰,少則守。人之所以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為人?言之所以為言也,信也;言而不信,何以為言?信之所以為信者,道也;信而不道,何以為道?道之貴者時,其行勢也。

二十有三年春,齊侯伐宋,圍閔。伐國不言圍邑,此其言圍,何也?不正其以惡報惡也。

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茲父之不葬,何也?失民也。其失民,何也?以其不教民戰,則是棄其師也。為人君而棄其師,其民孰以為君哉!

冬,天王出居於鄭。天子無出。出,失天下也。居者,居其所也。雖失天下,莫敢有也。

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毀滅邢。毀之名何也?不正其伐本而滅同姓也。

宋蕩伯姬來逆婦。婦人既嫁,不逾竟。宋蕩伯姬來逆婦,非正也。其曰婦,何也?緣姑言之之辭也。

宋殺其大夫。其不稱名姓,以其在祖之位,尊之也。

秋,楚人圍陳,納頓子於頓。納者,內弗受也。圍,一事也;納,一事也;而遂言之,蓋納頓子者,陳也。

冬,十有二月癸亥,公會衛子、莒慶,盟於洮。莒無大夫,其曰莒慶,何也?以公之會目之也。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會莒子、衛寧速盟於向。公不會大夫,其曰寧速,何也?以其隨莒子可以言會也。

齊人侵我西鄙,公追齊師至巂,弗及。人,微者也。侵,淺事也。公之追之,非正也。至巂,急辭也。弗及者,弗與也,可以及而不敢及也。其侵也,曰人;其追也,曰師。以公之弗及,大之也。弗及,內辭也。

衛人伐齊。公子遂如楚乞師。乞,重辭也。何重焉?重人之死也,非所乞也。師出,不必反;戰,不必勝,故重之也。

秋,楚人滅夔,以夔子歸。夔,國也。不日,微國也。以歸,猶愈乎執也。

冬,楚人伐宋圍閔。伐國不言圍邑,此其言圍,何也?以吾用其師、目其事也,非道用師也。

公以楚師伐齊,取谷。以者,不以者也。民者,君之本也。使民以其死,非其正也。

公至自伐齊。惡事不致,此其致之,何也?危之也。

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楚人者,楚子也,其曰人,何也?人楚子,所以人諸侯也。其人諸侯,何也?不正其信夷狄而伐中國也。

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之。先名後刺,殺有罪也。公子啟曰:「不卒戍者,可以卒也。」可以卒而不卒,譏在公子也,刺之可也。

三月丙午,晉侯入曹,執曹伯,畀宋人。入者,內弗受也。日入,惡入者也。以晉侯而斥執曹伯,惡晉侯也。畀,與也。其曰人,何也?不以晉侯畀宋公也。

夏,四月己巳,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於城濮,楚師敗績。

五月癸丑,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於踐土。諱會天王也。

公朝於王所。朝不言所;言所者,非其所也。

六月,衛侯鄭自楚復歸於衛。自楚,楚有奉焉爾。復者,復中國也。歸者,歸其所也。鄭之名,失國也。

冬,公會晉侯、宋公、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子、秦人於溫。諱會天王也。

天王守於河陽。全天王之行也,為若將守而遇諸侯之朝也,為天王諱也。水北為陽,山南為陽。溫,河陽也。

壬申,公朝於王所。朝於廟,禮也;於外,非禮也。獨公朝,與諸侯盡朝也。其日,以其再致天子,故謹而日之。主善以內,目惡以外。言曰公朝,逆辭也,而尊天子。會於溫,言小諸侯。溫,河北地,以河陽言之,大天子也。日系於月,月繫於時,「壬申,公朝於王所」,其不月,失其所繫也。以為晉文公之行事,為已傎矣!

晉人執衛侯,歸之於京師。此入而執,其不言入,何也?不外王命於衛也。歸之於京師,緩辭也,斷在京師也。

衛元咺自晉復歸於衛。自晉,晉有奉焉爾。復者,復中國也。歸者,歸其所也。

曹伯襄復歸於曹。復者,復中國也。天子免之,因與之會。其曰復,通王命也。

二十有九年春,介葛盧來。介,國也。葛盧,微國之君,未爵者也。其曰來,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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