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

春秋穀梁傳 · 第 8 卷

戰國 · 穀梁赤 · 第 8 卷 / 13

單伯至自齊。大夫執則致,致則名;此其不名,何也?天子之命大夫也。

秋,齊人侵我西鄙。其曰鄙,遠之也。其遠之,何也?不以難介我國也。

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其曰子叔姬,貴之也。其言來歸,何也?父母之於子,雖有罪,猶欲其免也。

十有六年春,季孫行父會齊侯於陽穀。齊侯弗及盟。弗及者,內辭也。行父失命矣,齊得內辭也。

夏,五月,公四不視朔。天子告朔於諸侯,諸侯受乎禰廟,禮也。公四不視朔,公不臣也。以公為厭政以甚矣。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齊侯盟於師丘。復行父之盟也。

毀泉臺。喪不貳事;貳事,緩喪也。以文為多失道矣!自古為之,今毀之,不如勿處而已矣。

十有七年春,晉人、衛人、陳人、鄭人伐宋。

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於臺下。臺下,非正也。

秋,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使舉上客,而不稱介。不正其同倫而相介,故列而數之也。

夫人姜氏歸於齊。惡宣公也。有不待貶絕,而罪惡見者;有待貶絕,而惡從之者。侄娣者,不孤子之意也。一人有子,三人緩帶。一曰:就賢也。

之條款下提供,附加條款亦可能應用。(請參閱

在部份國家和地區,包括中國大陸、澳門和臺灣,作者精神權(含署名權)永久有效(

宣公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繼故而言即位,與聞乎故也。

公子遂如齊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其不言氏,喪未畢,故略之也。其曰婦,緣姑言之之辭也。遂之挈,由上致之也。

晉放其大夫胥甲父於衛。放,猶屏也。稱國以放,放無罪也。

公會齊侯於平州。公子遂如齊。六月,齊人取濟西田。內不言取,言取,授之也。以是為賂齊也。

宋公、陳侯、衛侯、曹伯會晉師於棐林,伐鄭。列數諸侯而會晉趙盾,大趙盾之事也。其曰師,何也?以其大之也。於棐林地,而後伐鄭,疑辭也。此其地何?則著其美也。

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華元帥師,及鄭公子歸生帥師,戰於大棘。宋師敗績,獲宋華元。獲者,不與之辭也。言盡其眾,以救其將也。以三軍敵華元,華元雖獲,不病矣。

秋,九月乙丑,晉趙盾弒其君夷皋。穿弒也,盾不弒,而曰盾弒,何也?以罪盾也。其以罪盾,何也?曰:靈公朝諸大夫而暴彈之,觀其闢丸也。趙盾入諫,不聽。出亡,至於郊,趙穿弒公,而後反趙盾。史狐書賊曰:「趙盾弒公。」盾曰:「天乎!天乎!予無罪。孰為盾而忍弒其君者乎?」史狐曰:「子為正卿,入諫不聽。出亡不遠,君弒,反不討賊,則志同。志同則書重,非子而誰?故書之曰『晉趙盾弒其君夷皋』者,過在下也。」曰:於盾也,見忠臣之至;於許世子止,見孝子之至。

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傷。之口,緩辭也,傷自牛作也。

改卜牛,牛死,乃不郊。事之變也。乃者,亡乎人之辭也。

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齊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及者,內為志焉爾。平者,成也。不肯者,可以肯也。

公伐莒取向。伐猶可,取向甚矣,莒人辭不受治也。伐莒,義兵也;取向,非也,乘義而為利也。

秋,九月,齊高固來逆子叔姬。諸侯之嫁子於大夫,主大夫以與之。來者,接內也;不正其接內,故不與夫婦之稱也。

冬,齊高固及子叔姬來。及者,及吾子叔姬也。為使來者,不使得歸之意也。

六年春,晉趙盾、衛孫免侵陳。此帥師也,其不言帥師,何也?不正其敗前事,故不與帥師也。

七年春,衛侯使孫良夫來盟。來盟,前定也。不言及者,以國與之。不言其人,亦以國與之。不日,前定之盟不日。

冬,公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於黑壤。

夏,六月,公子遂如齊,至黃乃復。乃者,亡乎人之辭也。復者,事畢也,不專公命也。

仲遂卒於垂。為若反命而後卒也。此公子也,其曰仲,何也?疏之也。何為疏之也?是不卒者也。不疏,則無用見其不卒也,則其卒之,何也?以譏乎宣也。其譏乎宣,何也?聞大夫之喪,則去樂卒事。

壬午,猶繹。猶者,可以已之辭也。繹者,祭之旦日之享賓也。

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頃熊。雨不克葬。葬既有日,不為雨止,禮也。雨不克葬,喪不以制也。

庚寅,日中而克葬。而,緩辭也,足乎日之辭也。

九月,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會於扈。

辛酉,晉侯黑臀卒於扈。其地於外也,其日未逾竟也。

冬,十月癸酉,衛侯鄭卒。宋人圍滕。楚子伐鄭。晉郤缺帥師救鄭。

陳殺其大夫洩冶。稱國以殺其大夫,殺無罪也。洩冶之無罪如何?陳靈公通於夏徵舒之家,公孫寧、儀行父,亦通其家。或衣其衣,或衷其襦,以相戲於朝。洩冶聞之,入諫曰:「使國人聞之則猶可,使仁人聞之則不可。」君愧於洩冶,不能用其言而殺之。

十年春,公如齊。公至自齊。齊人歸我濟西田。公娶齊,齊由以為兄弟,反之,不言來。公如齊,受之也。

秋,天王使王季子來聘。其曰王季,王子也。其曰子,尊之也。聘,問也。

冬,十月,楚人殺陳夏徵舒。此入而殺也,其不言入,何也?外徵舒於陳也。其外徵舒於陳,何也?明楚之討有罪也。

丁亥,楚子入陳。入者,內弗受也。日入,惡入者也。何用弗受也?不使夷狄為中國也。

納公孫寧、儀行父於陳。納者,內弗受也。輔人之不能民而討,猶可;入人之國,制人之上下,使不得其君臣之道,不可。

夏,六月乙卯,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於邲。晉師敗績。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平者,成也,善其量力而反義也。人者,眾辭也。平稱眾,上下欲之也。外平不道,以吾人之存焉道之也。

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滅國有三術:中國謹日,卑國月,夷狄不日。其日潞子嬰兒,賢也。

王札子殺召伯、毛伯。王札子者,當上之辭也。殺召伯、毛伯,不言其,何也?兩下相殺也。兩下相殺,不志乎《春秋》,此其志,何也?矯王命以殺之,非忿怒相殺也,故曰:以王命殺也。以王命殺,則何志焉?為天下主者,天也;繼天者,君也;君之所存者,命也。為人臣而侵其君之命而用之,是不臣也;為人君而失其命,是不君也。君不君,臣不臣,此天下所以傾也。

初稅畝。初者,始也。古者什一,藉而不稅。初稅畝,非正也。古者三百步為裡,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畝,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則非吏;公田稼不善,則非民。初稅畝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畝十取一也,以公之與民為已悉矣!古者公田為居,井灶蔥韭盡取焉。

冬,蝝生。蝝,非災也。其曰蝝,非稅畝之災也。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籲。

夏,成周宣榭災。周災,不志也;其曰宣榭,何也?以樂器之所藏目之也。

己未,公會晉侯、衛侯、曹伯、邾子,同盟於斷道。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肹卒。其曰公弟叔肹,賢之也。其賢之,何也?宣弒而非之也。非之,則胡為不去也?曰:兄弟也,何去而之?與之財,則曰:「我足矣!」織屨而食,終身不食宣公之食。君子以是為通恩也,以取貴乎《春秋》。

秋,七月,邾人戕繒子於繒。戕,猶殘也,梲殺也。

甲戌,楚子呂卒。夷狄不卒;卒,少進也。卒而不日;日,少進也。日而不言正;不正,簡之也。

歸父還自晉。還者,事未畢也。自晉,事畢也。與人之子,守其父之殯。捐殯而奔其父之使者,是以奔父也。

之條款下提供,附加條款亦可能應用。(請參閱

在部份國家和地區,包括中國大陸、澳門和臺灣,作者精神權(含署名權)永久有效(

原文屬公有領域。本頁先刊原文,白話對照尚未整理。

本書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