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 · 第 26 卷
無人亦無處,佛亦無所說。」
一切法、一切時、一切種,從眾緣生故,畢竟空故無自性。如是法中,何者是有邊,誰為有邊?何者是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誰為非有邊非無邊?何者是常,誰為是常?何者是無常,常無常非常非無常,誰為非常非無常?何者身即是神,何者身異於神?如是等六十二邪見,於畢竟空中皆不可得。諸有所得皆息、戲論皆滅。戲論滅故,通達諸法實相得安隱道。從〈因緣品〉來,分別推求諸法,有亦無、無亦無、有無亦無、非有非無亦無,是名諸法實相,亦名如,法性,實際,涅槃。是故如來無時無處為人說涅槃定相,是故說諸有所得皆息、戲論皆滅。
中論觀十二因緣品第二十六(九偈)
問曰:汝以摩訶衍說第一義道,我今欲聞說聲聞法入第一義道。
答曰:
「眾生痴所覆,為後起三行,
以起是行故,隨行墮六趣。
以諸行因緣,識受六道身,
以有識著故,增長於名色。
名色增長故,因而生六入,
情塵識和合,而生於六觸。
因於六觸故,即生於三受,
以因三受故,而生於渴愛。
因愛有四取,因取故有有,
若取者不取,則解脫無有。
從有而有生,從生有老死,
從老死故有,憂悲諸苦惱。
如是等諸事,皆從生而有,
但以是因緣,而集大苦陰。
是謂為生死,諸行之根本,
無明者所造,智者所不為。
以是事滅故,是事則不生,
但是苦陰聚,如是而正滅。」
凡夫為無明所盲故,以身口意業,為後身起六趣諸行。隨所起行有上中下,識入六趣隨行受身。以識著因緣故名色集,名色集故有六入,六入因緣故有六觸,六觸因緣故有三受,三受因緣故生渴愛,渴愛因緣故有四取,四取取時以身口意業起罪福,令後三有相續。從有而有生,從生而有老死,從老死有憂悲苦惱種種眾患,但有大苦陰集。是故知凡夫無智,起此生死諸行根本。智者所不起,以如實見故,則無明滅。無明滅故諸行亦滅,以因滅故果亦滅,如是修習觀十二因緣生滅智故是事滅,是事滅故乃至生老死憂悲大苦陰皆如實正滅,正滅者畢竟滅。是十二因緣生滅義,如阿毘曇、修多羅中廣說。
中論觀邪見品第二十七(三十一偈)
問曰:已聞大乘法破邪見,今欲聞聲聞法破邪見。
答曰:
「我於過去世,為有為是無?
世間常等見,皆依過去世。
我於未來世,為作為不作?
有邊等諸見,皆依未來世。」
我於過去世,為有、為無、為有無、為非有非無?是名常等諸見依過去世。我於未來世,為作、為不作、為作不作、為非作非不作?是名邊無邊等諸見依未來世。如是等諸邪見,何因緣故名為邪見?是事今當說。
「過去世有我,是事不可得,
過去世中我,不作今世我。
若謂我即是,而身有異相,
若當離於身,何處別有我?
離身無有我,是事為已成,
若謂身即我,若都無有我。
但身不為我,身相生滅故,
云何當以受,而作於受者?
若離身有我,是事則不然,
無受而有我,而實不可得。
今我不離受,亦不即是受,
非無受非無,此即決定義。」
我於過去世有者,是事不然。何以故?先世中我不即作今我,有常過故。若常則有無量過。何以故?如人修福因緣故作天而後作人,若先世我即是今我者,天即是人。又人以罪業因緣故作旃陀羅,後作婆羅門。若先世我即是今我者,旃陀羅即是婆羅門。譬如舍衛國婆羅門名提婆達,到王舍城亦名提婆達,不以至王舍城故為異。若先作天後作人,則天即是人,旃陀羅即是婆羅門。但是事不然。何以故?天不即是人,旃陀羅不即是婆羅門,有此等常過故。若謂先世我不作今我,如人浣衣時名為浣者,刈時名為刈者,而浣者與刈者雖不異,而浣者不即是刈者。如是我受天身名為天,我受人身名為人,我不異而身有異者,是事不然。何以故?若即是者,不應言天作人。今浣者於刈者,為異為不異?若不異,浣者應即是刈者,如是先世天即是人,旃陀羅即是婆羅門,我亦有常過。若異者,浣者即不作刈者,如是天不作人,我亦無常,無常則無我相。是故不得言即是。
問曰:我即是,但因受故分別是天是人,受名五陰身,以業因緣故分別是天是人、是旃陀羅是婆羅門,而我實非天非人、非旃陀羅非婆羅門。是故無如是過。
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若身作天作人,作旃陀羅作婆羅門,非是我者,則離身別有我。今罪福生死往來,皆是身非是我。罪因緣故墮三惡道,福因緣故生三善道,若苦樂瞋喜憂怖等,皆是身非我者,何用我為?如治俗人罪,不豫出家人。五陰因緣相續罪福不失故有解脫,若皆是身非我者,何用我為?
問曰:罪福等依止於我,我有所知、身無所知故,知者應是我。起業因緣罪福是作法,當知應有作者。作者是我,身是我所用,亦是我所住處。譬如舍主以草木泥塈等治舍,自為身故隨所用治舍有好惡。我亦如是,隨作善惡等得好醜身,六道生死皆我所作,是故罪福之身皆屬於我。譬如舍但屬舍主不屬他人。
答曰:是喻不然。何以故?舍主有形,有觸有力,故能治舍。汝所說我,無形無觸故無作力,自無作力亦不能使他作。若世間有一法無形無觸能有所作者,則可信受知有作者。但是事不然。若我是作者,則不應自作苦事。若是念者,可貪樂事不應忘失。若我不作苦而苦強生者,餘一切皆亦自生,非我所作。若見者是我,眼能見色眼應是我。若眼見而非我,則違先言見者是我。若見者是我,我則不應得聞聲等諸塵。何以故?眼是見者,不能得聞聲等塵故。是故我是見者,是事不然。若謂如刈者用鎌刈草,我亦如是以手等能有所作者,是事不然。何以故?今離鎌別有刈者,而離身心諸根無別作者。若謂作者雖非眼耳等所得亦有作者,則石女兒能有所作,如是一切諸根皆應無我。若謂右眼見物而左眼識,當知別有見者。是事不然。今右手習作左手不能,是故無別有作者。若別有作者,右手所習左手亦應能,而實不能,是故更無作者。復次有我者言,見他食果口中涎出,是為我相。是事不然。何以故?是念力故,非是我力。又亦即是破我因緣。人在眾中愧於涎出,而涎強出不得自在,當知無我。復次又有顛倒過罪。先世是父今世為子,是父子我一,但身有異。如從一舍至一舍,父故是父,不以入異舍故便有異。若有我,是二應一,如是則有大過。若謂無我五陰相續中亦有是過。是事不然。何以故?五陰雖相續,或時有用、或時無用,如蒲桃漿持戒者應飲,蒲桃酒不應飲,若變為苦酒還復應飲。五陰相續亦如是,有用有不用,若始終一我,有如是過。五陰相續無如是過,但五陰和合故假名為我,無有決定。如梁椽和合有舍,離梁椽無別舍。如是五陰和合故有我,若離五陰實無別我,是故我但有假名無有定實。汝先說離受別有受者,以受分別受者是天是人,是皆不然。當知但有受無別受者,若謂離受別有我,是事不然。
若離受有我,云何可得說是我相?若無相可說,則離受無我。若謂離身無我但身是我,是亦不然。何以故?身有生滅相,我則不爾。復次云何以受即名受者?若謂離受有受者,是亦不然。若不受五陰而有受者,應離五陰別有受者。眼等根可得,而實不可得,是故我不離受、不即是受,亦非無受、亦復非無,此是定義。是故當知,過去世有我者,是事不然。何以故?
「過去我不作,是事則不然;
過去世中我,異今亦不然。
若謂有異者,離彼應有今,
我住過去世,而今我自生。
如是則斷滅,失於業果報,
彼作而此受,有如是等過。
先無而今有,此中亦有過,
我則是作法,亦為是無因。」
過去世中我不作今我,是事不然。何以故?過去世中我與今我不異。若今我與過去世我異者,應離彼我而有今我,又過去世我亦應住彼,此身自更生。若爾者,即墮斷邊,失諸業果報。又彼人作罪,此人受報。有如是等無量過。又是我應先無而今有,是亦有過。我則是作法,亦是無因生。是故過去我不作今我,是事不然。復次:
「如過去世中,有我無我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