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法莲华经 · 第 14 卷
雖以方便;所化眾生,皆是菩薩。
若人小智,深著愛欲,為此等故,
說於苦諦。眾生心喜,得未曾有,
佛說苦諦,真實無異。若有眾生,
不知苦本,深著苦因,不能暫捨。
為是等故,方便說道。諸苦所因,
貪欲為本,若滅貪欲,無所依止,
滅盡諸苦,名第三諦。為滅諦故,
修行於道,離諸苦縛,名得解脫。
是人於何,而得解脫?但離虛妄,
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
佛說是人,未實滅度。斯人未得,
無上道故,我意不欲,令至滅度。
我為法王,於法自在,安隱眾生,
故現於世。汝舍利弗!我此法印,
為欲利益,世間故說,在所遊方,
勿妄宣傳。若有聞者,隨喜頂受,
當知是人,阿鞞跋致。若有信受,
此經法者,是人已曾,見過去佛,
恭敬供養,亦聞是法。若人有能,
信汝所說,則為見我,亦見於汝,
及比丘僧,并諸菩薩。斯法華經,
為深智說,淺識聞之,迷惑不解。
一切聲聞,及辟支佛,於此經中,
力所不及。汝舍利弗!尚於此經,
以信得入;況餘聲聞。其餘聲聞,
信佛語故,隨順此經,非己智分。
又舍利弗!憍慢懈怠、計我見者,
莫說此經。凡夫淺識,深著五欲,
聞不能解,亦勿為說。若人不信,
毀謗此經,則斷一切,世間佛種。
或復顰蹙,而懷疑惑,汝當聽說,
此人罪報。若佛在世,若滅度後,
其有誹謗,如斯經典,見有讀誦、
書持經者,輕賤憎嫉,而懷結恨。
此人罪報,汝今復聽。其人命終,
入阿鼻獄,具足一劫,劫盡更生。
如是展轉,至無數劫,從地獄出,
當墮畜生。若狗野干,其形𩑔瘦,
黧黮疥癩,人所觸嬈。又復為人,
之所惡賤,常困飢渴,骨肉枯竭,
生受楚毒,死被瓦石。斷佛種故,
受斯罪報。若作馲駝,或生驢中,
身常負重,加諸杖捶,但念水草,
餘無所知。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有作野干,來入聚落,身體疥癩,
又無一目。為諸童子,之所打擲,
受諸苦痛,或時致死。於此死已,
更受蟒身。其形長大,五百由旬,
聾騃無足,宛轉腹行,為諸小蟲,
之所唼食,晝夜受苦,無有休息。
謗斯經故,獲罪如是。若得為人,
諸根闇鈍,矬陋攣躄,盲聾背傴。
有所言說,人不信受,口氣常臭,
鬼魅所著。貧窮下賤,為人所使,
多病痟瘦,無所依怙。雖親附人,
人不在意,若有所得,尋復忘失。
若修醫道,順方治病,更增他疾,
或復致死。若自有病,無人救療,
設服良藥,而復增劇。若他反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