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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 · 第 14 卷

姚秦 · 鳩摩羅什譯 · 第 14 卷 / 48

雖以方便;所化眾生,皆是菩薩。

若人小智,深著愛欲,為此等故,

說於苦諦。眾生心喜,得未曾有,

佛說苦諦,真實無異。若有眾生,

不知苦本,深著苦因,不能暫捨。

為是等故,方便說道。諸苦所因,

貪欲為本,若滅貪欲,無所依止,

滅盡諸苦,名第三諦。為滅諦故,

修行於道,離諸苦縛,名得解脫。

是人於何,而得解脫?但離虛妄,

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

佛說是人,未實滅度。斯人未得,

無上道故,我意不欲,令至滅度。

我為法王,於法自在,安隱眾生,

故現於世。汝舍利弗!我此法印,

為欲利益,世間故說,在所遊方,

勿妄宣傳。若有聞者,隨喜頂受,

當知是人,阿鞞跋致。若有信受,

此經法者,是人已曾,見過去佛,

恭敬供養,亦聞是法。若人有能,

信汝所說,則為見我,亦見於汝,

及比丘僧,並諸菩薩。斯法華經,

為深智說,淺識聞之,迷惑不解。

一切聲聞,及辟支佛,於此經中,

力所不及。汝舍利弗!尚於此經,

以信得入;況餘聲聞。其餘聲聞,

信佛語故,隨順此經,非己智分。

又舍利弗!憍慢懈怠、計我見者,

莫說此經。凡夫淺識,深著五欲,

聞不能解,亦勿為說。若人不信,

毀謗此經,則斷一切,世間佛種。

或復顰蹙,而懷疑惑,汝當聽說,

此人罪報。若佛在世,若滅度後,

其有誹謗,如斯經典,見有讀誦、

書持經者,輕賤憎嫉,而懷結恨。

此人罪報,汝今復聽。其人命終,

入阿鼻獄,具足一劫,劫盡更生。

如是展轉,至無數劫,從地獄出,

當墮畜生。若狗野幹,其形𩑔瘦,

黧黮疥癩,人所觸嬈。又復為人,

之所惡賤,常困飢渴,骨肉枯竭,

生受楚毒,死被瓦石。斷佛種故,

受斯罪報。若作馲駝,或生驢中,

身常負重,加諸杖捶,但念水草,

餘無所知。謗斯經故,獲罪如是。

有作野幹,來入聚落,身體疥癩,

又無一目。為諸童子,之所打擲,

受諸苦痛,或時致死。於此死已,

更受蟒身。其形長大,五百由旬,

聾騃無足,宛轉腹行,為諸小蟲,

之所唼食,晝夜受苦,無有休息。

謗斯經故,獲罪如是。若得為人,

諸根闇鈍,矬陋攣躄,盲聾背傴。

有所言說,人不信受,口氣常臭,

鬼魅所著。貧窮下賤,為人所使,

多病痟瘦,無所依怙。雖親附人,

人不在意,若有所得,尋復忘失。

若修醫道,順方治病,更增他疾,

或復致死。若自有病,無人救療,

設服良藥,而復增劇。若他反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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