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

日辰

装卦要素 · 吉凶倾向:平

古籍原文

日辰为六爻之主宰,喜其灭项以安刘。

——《卜筮正宗》《增删卜易》《易冒》《火珠林》

释义

日辰即占卦当日之地支,与月建同为衡量爻象衰旺生死的两大权柄。日辰能生克冲合刑害卦中之爻:旺相之爻得日辰生扶愈旺,休囚之爻得生扶亦不弱;又能冲实空亡、冲动安静之爻、合住动爻、破其旺爻,故万卜皆以日辰为提纲。断卦先审用神与日辰之生克。

典籍里怎么说

以下段落出自本站古籍库,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点书名可读全卷。

咸恒节泰,百年似鱼水之相投。咸恒节泰,但取其阴阳得位。世单应拆,不相夺伦。论财鬼俱全,咸卦未得尽美也。以上四卦,若又有日辰生合,吉神发动者,欢谐到底,如鱼得水也。若见用爻落空、凶神冲克,又不可以一概断为吉也。睽革解离,一见如炭冰之相遇。睽者,乖也。上火下泽,金火同居,岂无伤克?故不利。革者,变也。革故鼎新之象。占婚遇之,当有争婚改嫁。解者,散也。占婚宜合不宜分。离者,六冲之卦,纯阴之象,故云不吉。

占婚得《咸》《恒》《节》《泰》四卦,百年夫妻如鱼得水。原注说:这四卦取的是阴阳各得其位——「世爻」为单属阳、「应爻」为拆属阴,彼此不夺乱伦次。若论「妻财」「官鬼」是否俱全,那么《咸》卦还算不上十全十美。以上四卦,若再有日辰来生合、吉神发动,就欢好和谐到底,真如鱼得水;但若见用爻落空、凶神冲克,也不可以一概断为吉。反过来,占婚得《睽》《革》《解》《离》四卦,两人一见就像炭与冰相遇。原注说:《睽》是乖违的意思,上卦为火、下卦为泽,金与火同居一处,怎会没有伤克?所以不利。《革》是变革的意思,取革故鼎新之象,占婚遇上,会有争婚改嫁之事。《解》是离散的意思,占婚宜合不宜分。《离》是六冲之卦,又是纯阴之象,所以说不吉。

卜筮全书 · 第 10 卷 · 明 姚际隆

问宅分合者,但宅爻逢合则合,逢冲则分也。兄弟动者分,官鬼动者合。世身静而居库,合住必久。如逢日辰合出,则出祖之命也。世身临兄动,亦主分礜。如逢日辰合进,主前分后合也。若世身遇白虎凶神冲克,得日神合出者,必然改故鼎新也。或世身带金木暗动,意欲重新更改,然后分析也。如二爻空亡带杀,分必不利也。衰化生扶,先贫后富也。旺之冲克,先富后贫也。前卦无财后卦有,分后兴隆也。前卦有财后卦无,分后萧条也。

问家宅是分居还是合居:宅爻逢合便合,逢冲便分。兄弟爻发动主分家,官鬼爻发动主合居。世爻身爻安静而居于库墓,一旦合住必定长久;若逢日辰把它合出来,那是命该出离祖居。世爻身爻临兄弟而发动的,也主分家。若逢日辰合进来,主先分而后合。若世爻身爻遇白虎凶神冲克,又得日辰之神合出的,必然要革故鼎新。或者世爻身爻带金木而暗动,那是心里想先翻修一番,然后再分家。若第二爻落空亡又带凶煞,分家必定不利。爻衰而变出生扶的,先贫后富;爻旺却遇冲克的,先富后贫。前卦无财而后卦有财的,分家之后兴隆;前卦有财而后卦无财的,分家之后萧条。

易隐 · 第 10 卷 · 清 曹九锡

世为穴,世临月建,日辰生之,是为吉也,但不宜外卦反吟,世被酉金冲克,子孙被亥水冲克,不宜用之。彼曰:已买成矣。余曰:不葬何妨。又曰:地师言为美地,后竟葬之。四年之内,二男一女,相继而亡,自身又得半身不遂之疾,愚人不怨於已,反怨祖父棺材暴露,竟至二年后没,应酉年者,谓之再冲之年。父化父,儿孙夭折。子化子,子女成行。卦中不宜父动,父动化父更凶。子孙化子孙不遇伤克,代代儿女成行,决非单传。

世爻就是穴。这一卦世爻卯木正临卯月的月建,戊子日的日辰子水又来生它,本该是吉;只是不宜外卦「反吟」——世爻被变出的酉金冲克,子孙巳火又被亥水冲克,所以这地用不得。那人说:地已经买下了。野鹤老人说:不葬也就是了。他又说:看地的先生说这是块美地。后来终究葬了下去。四年之内,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相继死亡,他自己又得了半身不遂的病;这愚人不怪自己,反怪祖父的棺木暴露在外,结果两年之后连自己也没了。应在酉年,那叫作「再冲之年」。「父母」化父母,儿孙夭折;「子孙」化子孙,子女成行。卦中不宜父母爻发动,父母发动又化出父母更凶;子孙化子孙而不遭伤克的,代代儿女成群,决不会单传。

增删卜易 · 第 16 卷 · 清 野鹤老人

独夫六合遇日辰冲害于世应之上者,其名合冲,犹功之几成而败,财之既得而失,婚之几从而违,谋之几就而变,不可居也。不言冲合者,既败不可成,既解不可交,既失不可得也,即得之亦他应也。(如午建丙子日,占婚得兑之节,卦虽六冲,其日月合世应,变成六合,以为始悖而终就,及后二家皆得偕,此占不成,故不贵也。)且有爻之合处逢冲者,财鬼冲害忌婚姻,父官冲害忌功名,子妻冲害忌谋生,然而视世应冲害者则稍轻矣,故合处逢冲,前贤专主世应也。

唯独六合之卦而日辰又来冲害世应两爻的,叫作「合处逢冲」,好比功业将成而败、财物到手又失、婚事将允而变卦、谋划将就而生变,是不可安居之象。为什么不说「冲处逢合」?因为既已败坏就不能再成,既已解散就不能再合,既已失去就不能复得;即便得到,那也是应在别处了。(注:例如午月丙子日占婚事,得《兑》变《节》:本卦虽是六冲,但日月与世应相合、变卦又成六合,本以为先违后合;后来两家各自另配了人家,这一占并没有应成,所以这种断法不足取。)此外还有单爻的合处逢冲:妻财、官鬼被冲害,忌于婚姻;父母、官鬼被冲害,忌于功名;子孙、妻财被冲害,忌于谋生。不过这些比起世应两爻被冲害要轻些,所以讲合处逢冲,前贤专以世应为主。

易冒 · 第 5 卷 · 清 程良玉

古籍原文属公有领域,白话释义由本站整理。历代注家对同一条的取义常有出入,此处并列呈现而不作取舍。

相关条目

相关排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