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數
術數工具:梅花易數起卦
卷三·斷占總訣篇之一·八卦方位圖
梅花易數典籍
重點在《說卦傳》的取象與體用生克兩條。起卦方式雖多,落到斷法上是同一套。
序(清·黃宗羲撰)
宋慶曆中,康節邵先生隱處山林,冬不爐,夏不扇,蓋心在於《易》,忘乎其為寒暑也。猶以為未至,糊《易》於壁,心致而目玩焉。邃於《易》理,欲造《易》之數而未又征也。一日午睡,有鼠走而前,以所枕瓦枕投擊之,鼠走而枕破。覺中有字,取視之:「此枕賣與賢人康節,某年月日某時,擊鼠枕破。」
宋仁宗慶曆年間,邵康節先生(名雍,諡康節)隱居在山林裡,冬天不生火爐,夏天不用扇子,只因一顆心全在《周易》上,連寒暑都忘了。他還嫌自己下的功夫不夠,把《易》的圖文糊在牆壁上,心裡思索、眼裡揣摩,片刻不離。他對《易》理鑽研得極深,很想推求出《易》中的「數」,卻始終沒有得到印證。有一天午睡,一隻老鼠從面前跑過,他抓起枕著的瓦枕擲過去打它,老鼠跑掉了,瓦枕卻摔破了。他發覺破處露出字來,取過來一看,上面寫著:「此枕賣與賢人康節,某年月日某時,擊鼠枕破。」
先生怪而詢之陶家,其陶枕者曰:「昔一人手執《周易》憩坐,舉枕其書,必此老也。今不至久矣。吾能識其家。」先生偕陶往訪焉,及門,則已不存矣,但遺書一冊謂其家人曰:「某年某月某時,有一秀士至吾家,可以此書授之,能終吾身後事矣。」其家以書授先生,先生閱之,乃《易》之文,並有訣例。推例演數,謂其人曰:「汝父存日,有白金置睡床西北窖中,可以營葬事。」其家如言,果得金。
先生覺得奇怪,便到燒陶的人家去查問。那位做瓦枕的陶工說:「從前有一個人手裡拿著《周易》在這裡歇腳,把這隻枕頭墊在書下面,一定是那位老人寫的。如今他已經很久不來了,我認得他家。」先生就同陶工一起前去尋訪。到了門口,那位老人已經過世,只留下一冊書,並且生前囑咐家人說:「某年某月某時,會有一位秀才到我家來,可以把這冊書交給他,他能替我了結身後之事。」這家人便把書交給先生。先生翻開一看,原來講的都是《易》的文字,並且附有起卦斷卦的口訣與範例。他照例推演其數,對那家人說:「你父親在世時,有一筆白銀埋在睡床西北角的地窖裡,可以取出來辦喪事。」那家人照話去挖,果然得到了銀子。
先生受書以歸,後觀梅,以雀爭勝,布算,知次晚有鄰人女折花,墮傷其股。其卜蓋始於此,後世相傳,遂名《觀梅數》。又後算落花之日,午時為馬所踐毀;又算西林寺額,知有陰人之禍。凡此,皆所謂先天之數也。蓋未得卦先得數也。以數起卦,故曰後天。若夫見老人有憂色,卜而知老人有食魚之禍;見少年有喜色,卜而知有婚聘之喜;聞雞鳴,知雞必烹;聽牛鳴,知牛當殺。凡此,皆後天之數也。蓋未得數先得卦也。以卦起數,故曰後天。
先生帶著這冊書回家。後來有一次觀賞梅花,因兩隻雀鳥爭枝墜地而起卦推算,預知第二天傍晚會有鄰家女子來折花,跌落摔傷大腿。他的占卜之術大約就從這一次開始,後世輾轉相傳,於是被稱作《觀梅數》。此後他又推算落花的日子,斷定當天午時花要被馬踐毀;又推算西林寺的匾額,知道寺中將有女子引起的禍事。凡屬這一類,都叫作「先天之數」,因為都是還沒有取得卦象、先取得了數目,是由數而起卦(傳世本此處誤作「故曰後天」,按義應作「故曰先天」)。至於見到老人面帶憂色,一占就知道老人有因吃魚而喪命之禍;見到少年面有喜色,一占就知道他有議婚下聘之喜;聽見雞叫,知道這隻雞必被烹煮;聽見牛叫,知道這頭牛將被宰殺——凡屬這一類,都叫作「後天之數」,因為都是還沒有取得數目、先取得了卦象,是由卦而起數,所以稱為「後天」。
一日,置一椅,以數推之,書椅底曰:「某年月日,當為仙客坐破。」之期,果有道者來訪,坐破其椅。仙客愧謝,先生曰:「物之成毀有數,豈足介意,且公神仙也,幸坐以示教。」因舉椅下所書以驗,道者愕然趨起出,忽不見。乃知數之妙,雖鬼神莫逃,而況於人乎?況於物乎?
有一天,先生新置了一把椅子,用數推算它的成毀,在椅子底下題字說:「某年月日,當為仙客坐破。」到了那一天,果然有一位道人來訪,一坐就把椅子坐塌了。道人慚愧道歉,先生說:「器物的成與毀自有定數,哪裡值得放在心上;何況您是神仙中人,幸虧您坐塌了它,正好給我一個印證。」於是抬起椅子來看底下所題的字,道人愕然,起身快步走出門去,忽然就不見了。由此可知「數」之奇妙,連鬼神都逃不出去,何況是人?何況是物?
卷一·象數易理篇之一 周易卦數: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五行生剋: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八宮所屬五行:乾、兌,金;坤、艮,土;震、巽,木;坎,水;離,火。 卦氣旺:震、巽木旺於春,離火旺於夏,乾、兌金旺於秋,坎水旺於冬,坤、艮土旺於辰戌丑未月。 卦氣衰:春坤、艮,夏乾、兌,秋震、巽,冬離,辰戌丑未坎。 十天干:甲乙東方木,丙丁南方火,戊己中央土,庚辛西方金,壬癸北方水。 十二地支:子水鼠,丑土牛,寅木虎,卯木兔,辰土龍,巳火蛇,午火馬,未土羊,申猴金,酉金雞,戌土犬,亥水豬。 八卦象例:乾三連,坤六斷,震仰盂,艮覆碗,離中虛,坎中滿,兌上缺,巽下斷。
卷一「象數易理篇」之一,先立起全書起卦、斷卦所依據的幾張基本配屬表(書中「乾」皆即「乾」卦)。 「周易卦數」用的是先天八卦之數,這是梅花心易把物數、聲數、字數折算成卦的根本依據:乾為一,兌為二,離為三,震為四,巽為五,坎為六,艮為七,坤為八。 「五行生剋」:金能生水,水能生木,木能生火,火能生土,土又轉過來生金;相剋一路則是金能克木,木能克土,土能克水,水能克火,火能克金。梅花斷卦的吉凶,全落在體卦與其餘各卦之間的這層生克關係上。 「八宮所屬五行」:乾與兌同屬金,坤與艮同屬土,震與巽同屬木,坎獨屬水,離獨屬火。 「卦氣旺」是說某卦得了時令之氣而強旺:震、巽屬木,旺在春季;離屬火,旺在夏季;乾、兌屬金,旺在秋季;坎屬水,旺在冬季;坤、艮屬土,旺在辰、戌、丑、未這四個季月。 「卦氣衰」正相反:春季則坤、艮衰,夏季則乾、兌衰,秋季則震、巽衰,冬季則離衰,辰戌丑未四季之月則坎衰。 「十天干」配方位五行:甲與乙屬東方木,丙與丁屬南方火,戊與己屬中央土,庚與辛屬西方金,壬與癸屬北方水。 「十二地支」配五行與生肖:子屬水為鼠,丑屬土為牛,寅屬木為虎,卯屬木為兔,辰屬土為龍,巳屬火為蛇,午屬火為馬,未屬土為羊,申屬金為猴,酉屬金為雞,戌屬土為犬,亥屬水為豬。 「八卦象例」是記卦畫形狀的口訣:乾三連(三畫皆相連),坤六斷(三畫皆中斷,共成六小段),震仰盂(像口朝上的盂),艮覆碗(像倒扣的碗),離中虛(中間一畫斷開),坎中滿(中間一畫填實),兌上缺(最上一畫斷開),巽下斷(最下一畫斷開)。
占法:《易》中秘密窮天地,造化天機洩未然。中有神明司禍福,從來切莫教輕傳。 玩法:一物從來有一身,一身還有一乾坤。能知萬物備於我,肯把三才別立根。天向一中分造化,人於心上起經綸。仙人亦有兩般話,道不虛傳只在人。
「占法」訣說:《周易》中的秘密能窮盡天地之理,造化的天機能洩露尚未發生之事;其中自有神明主掌禍福,所以歷來切不可輕易傳人。 「玩法」訣說:任何一物本來各自有一個身,一身之中又各自具備一副乾坤(即人人物物各具一太極);若真能體會萬物之理都完備在我心裡,就肯把天、地、人「三才」的根另立在自己心上。天在「一」(太極)之中分出造化,人則在心上生出經綸萬物的本領。傳說仙人也有兩套說法(一套說可傳、一套說不可傳),其實道並非吝惜不傳,只看所傳的是什麼人罷了。
卦以八除
凡起卦不問數多少,即以此數作卦數,過八數即以八數遞除。一八除不盡,再除二八,三八,直至除盡,以餘數作卦。如得八數整,即坤卦,更不必除也。 爻以六除:凡起動爻,以重卦總數除六,以餘數作動爻。如不滿六,止用此數為動爻,不必再除。如過六數,則除之一六,不盡再除二六、三六,直至除盡,以餘數作動爻。若一爻動,則看此一爻,是陽爻則變陰爻,陰爻則變陽爻。取爻當以時加之。
凡起卦,不管取得的數是多少,就直接拿這個數當卦數用;超過八,就用八一次次減除:減掉一個八還不夠,再減二八(十六)、三八(二十四),一直減到不能再減為止,用剩下的餘數去查先天卦數取卦。若得到的恰好是八的整倍(餘數為零),就直接算作坤卦,不必再除。 「爻以六除」:起動爻時,用上下重卦相加的總數去除以六,用餘數定第幾爻動。總數不滿六,就直接用這個數作動爻,不必再除;超過六,就減掉一個六,不夠再減二六(十二)、三六(十八),一直減盡,用餘數作動爻。凡有一爻發動,就看這一爻的陰陽:陽爻要變成陰爻,陰爻要變成陽爻,由此得出「變卦」。取動爻時,還應當把當時的時辰之數加進去一併計算。
互卦起例
互卦只用八卦,不必取六十四卦名。互卦以重卦去了初爻及第六爻,以中間四爻分作兩卦,看得何卦。又云:乾坤無互,互其變卦。 年月日時起例:年月日為上卦。年月日加時總數為下卦。又以年月日時總數取爻。如子年一數,丑年二數,直至亥年十二數。月如正月一數,直至十二月,亦作十二數。日數如初一一數,直至三十日,為三十數。以上年月日共計幾數,以八除之,以餘數作卦。如子時一數直至亥時十二數,就將年月日數加時之數,總計幾數,以八除之,餘數作下卦;以六除,餘數作動爻。
取互卦只用八經卦,不必去查六十四卦的卦名。作法是把已成的重卦去掉最下面的初爻和最上面的第六爻,剩下的中間四爻分成上下兩個三畫卦(二、三、四爻為下互,三、四、五爻為上互),看它們各成什麼卦。另有一說:乾卦、坤卦六爻純一,互出來還是本卦,等於無互,遇到這種情形就改取變卦去互。 「年月日時起例」,這是先天起卦的正法:以年、月、日三者之數定上卦,以年、月、日再加時辰之數定下卦,再用年月日時的總數取動爻。年數按地支排,子年算一數,丑年算二數,依次數到亥年算十二數;月數就用月份,正月算一數,一直到十二月算十二數;日數就用日期,初一算一數,一直到三十日算三十數。把年、月、日三個數合起來,用八去除,取餘數按先天卦數定上卦。時辰也按地支排,子時算一數,一直到亥時算十二數;再把年月日之數加上時辰之數,合計後用八去除,餘數定下卦;末了把這個總數用六去除,餘數定動爻。
物數占例
凡見有可數之物,即以此數起作上卦,以時數配作下卦。即以卦數並時數總除六取動爻。 聲音占例:凡聞聲音,數得幾數,起作上卦,加時數配作下卦。又以聲音,如聞動物鳴叫之聲,或聞人敲擊之聲,皆可作數起卦。 字占:凡見字數如停勻,即平分一半為上卦,一半為下卦。如字數不勻,即少一字為上卦,取天輕清之義,以多一字為下卦,取地重濁之義。
凡見到可以點數的東西(如幾隻雀、幾朵花、幾個人),就用這個數目起上卦,用當時的時辰之數配下卦;再把卦數與時辰之數相加,總數除以六,取餘數定動爻。 「聲音占例」:凡聽見聲響,數它響了幾聲,就用這個數起上卦,加上時辰之數配下卦。所謂聲音,像禽獸鳴叫之聲,或人敲門、擊物之聲,都可以數出數目來起卦。 「字占」:凡見到的字數是偶數、可以勻分的,就一半作上卦、一半作下卦;若字數不勻(奇數),就把少的一半作上卦,取「天輕清而在上」之義,把多的一半作下卦,取「地重濁而在下」之義。
一字占至十一字占
一字為太極未判。如草書,混沌不明,不可得卦。如楷書,則取其字畫,以左為陽畫,右為陰畫。居左者看幾數,取為上卦。居右者看幾數,取為下卦。又以一字之陰陽,全畫取爻。「彳」、「丿」,此為左者;「一」、「乙」、「、」此為右者。
只得一個字,是太極尚未分判之象。若寫的是草書,筆畫混沌不清,就不能據以取卦。若是楷書,就取這個字的筆畫來分陰陽:偏左的筆畫算陽畫,偏右的筆畫算陰畫;數居左的共有幾畫,取來作上卦,數居右的共有幾畫,取來作下卦;再合這一個字的全部筆畫之數去取動爻。像「彳」「丿」這類向左的筆形,就算居左的;像「一」「乙」「、」這類向右的筆形,就算居右的。
二字為兩儀平分。以一字為上卦,一字為下卦。 三字為三才。以一字為上卦,二字為下卦。 四字為四象。平分上下為卦。又四字以上,不必數畫數,只以平仄聲音調之。平聲為一數,上聲為二數,去聲為三數,入聲為四數。 五字為五行。以二字為上卦,三字為下卦。 六字為六爻之集。平分上下為卦。 七字為齊七政。以三字為上卦,四字為下卦。 八字為八卦定位。平分上下為卦。 九字為九疇之義。以四字為上卦,五字為下卦。 十字為成數。平分上下為卦。 十一字以上至於百字,皆可起卦。但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聲音調之,止用字數。如字數均平,則以半為上卦,以半為下卦。又合二卦總數取爻。
得兩個字,取「兩儀平分」之象:一個字作上卦,一個字作下卦。 得三個字,取「三才」之義:一個字作上卦,兩個字作下卦。 得四個字,取「四象」之義:上下平分成兩卦。又凡在四字以上的,不必再去數筆畫,只按每字的聲調折成數目:平聲算一數,上聲算二數,去聲算三數,入聲算四數。 得五個字,取「五行」之義:兩個字作上卦,三個字作下卦。 得六個字,是六爻會聚之象:上下平分成兩卦。 得七個字,取「齊七政」(日月與五星)之義:三個字作上卦,四個字作下卦。 得八個字,取「八卦定位」之義:上下平分成兩卦。 得九個字,取《尚書·洪範》「九疇」之義:四個字作上卦,五個字作下卦。 得十個字,十為「成數」:上下平分成兩卦。 十一個字以上,直到一百字,都可以起卦。只是十一字以上就不再用平仄聲調折數,單用字數本身:字數能勻分的,一半作上卦,一半作下卦;再合上下兩卦的總數去取動爻。
丈尺占
丈尺之物,以丈數為上卦,尺數為下卦。合丈尺之數取爻。寸數不用。 尺寸占:以尺數為上卦,寸數為下卦。合尺寸之數加時取爻。分數不用。
凡是可以用丈尺量的東西,就以丈的數目作上卦,尺的數目作下卦,把丈與尺兩個數相加去取動爻,零頭的寸數棄置不用。 「尺寸占」:若所量之物只有尺寸大小,就以尺的數目作上卦,寸的數目作下卦,把尺與寸相加再加上時辰之數去取動爻,零頭的分數棄置不用。
為人占
凡為人占,其例不一。或聽語聲起卦,或觀其人品,或取諸身,或取諸物,或因其服色,觸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時,或以書寫來意。 又聽其語聲者,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數分之起卦,如說兩句,即用先一句為上卦,後一句為下卦。語多,則但用初聽一句,或末後所聞一句。餘句不用。
替別人占卜,取卦的門路不止一種:或聽他說話的聲音起卦,或看他是什麼身份樣貌的人,或取他身上動的部位,或取他隨身之物,或依他衣服的顏色,或就起卦時所觸見的外物,或用當時的年月日時,或讓他寫下所問之事。 所謂「聽語聲」:他若只說一句,就照這一句的字數分開起卦;若說了兩句,就用前一句作上卦、後一句作下卦。話說得多的,就只取最初聽見的那一句,或最後聽見的那一句,其餘各句一概不用。
觀其人品者,如老人為乾,少女為兌之類。 取諸其身者,如頭動為乾,足動為震,目動為離之類。 取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圓物之屬為乾,土瓦及方物之屬為坤之類。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為震,赤衣為離之類。 觸其外物者,起卦之時見水為坎卦,見火為離卦之類。 年月日時,如觀梅之類推之。 書寫來意者。其人來占,或寫來意,則以其字占之。
所謂「觀人品」:來問的是老人就取乾卦,是少女就取兌卦,其餘照八卦所配的人物類推。 所謂「取諸身」:他頭動就取乾卦,腳動就取震卦,眼動就取離卦之類。 所謂「取諸物」:看他手裡恰好拿著什麼,金玉一類或圓形之物取乾卦,陶土瓦器一類或方形之物取坤卦之類。 所謂「因服色」:來人穿青衣就取震卦,穿赤衣就取離卦之類。 所謂「觸外物」:起卦的當口看見水就取坎卦,看見火就取離卦之類。 所謂「年月日時」,就照前面觀梅占的算法推。 所謂「書寫來意」:來人若把所問之事寫在紙上,就用他寫的這些字起卦占斷。
自己占
凡自己欲占,以年月日時或聞有聲音,或觀當時有所觸之外物,皆可起卦。以上三例,與前章為人占類法同。 占動物:凡占群物之動,不可起卦。如見一物,則就以此物為上卦,物來之方位為下卦。合物卦數及方位卦數,加時數取爻,以此數總斷其物,如後天占牛鳴雞叫之類。又凡牛馬犬豕之類,初生,則以初生年月日時占之。又可置買此物,亦可以初置買之時推之。
自己想占,可以用當時的年月日時起卦,也可以就耳中所聞的聲響起卦,還可以就眼前所觸見的外物起卦。這三種取法,與上一章替人占卜的取法相同。 「占動物」:一群東西同時亂動的,不能起卦;只有見到單獨一物,才就以這物取上卦,以它來的方位取下卦,把物卦之數與方位卦之數相加,再加時辰之數取動爻,用這個總數總斷這隻動物的吉凶,例如後天卦裡占牛鳴、雞叫就是。此外,牛、馬、犬、豬這些牲畜,可用它出生的年月日時來占;若是買來的,也可以用最初買進的時刻推算。
占靜物
凡占靜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起卦。若至屋宅、樹木之類,則屋宅初創之時,樹木初置之時,皆可起卦。至於器物,則置成之時可占,如枕、椅之類是矣。餘則無故不占。若觀梅,則見雀爭枝墜地而占。牡丹,則見有問而占。茂樹,則枝枯自墜而後占也。
占靜物也有分別:像江河、山石這種自古就在、無始無終的東西,不能起卦。至於房屋、樹木一類,則在房屋初建之時、樹木初栽之時,都可以起卦。至於器用之物,則在造成、置辦的那一刻可占,例如前文的瓦枕、坐椅就是。除此之外,無故不占。像觀梅那一次,是因見雀鳥爭枝墜地這樁反常之事才占;占牡丹,是因客人發問才占;占茂樹,是因無風而枯枝自己墜地才占——總歸是「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
象數易理篇之二
物卦起例(端法後天起卦) 後天端法:以物為上卦,方位為下卦,合物卦之數與方卦之數加時數以取動爻。 八卦萬物屬類(併為上卦) 乾:天、父、老人、官貴、頭、骨、馬、金寶、珠玉、水果、圓物、冠、鏡、剛物、大赤色、水寒。 坤:地、母、老婦、土、牛、金、布帛、文章、輿輦、方物、柄、黃色、瓦器、腹、裳、黑色、黍稷、書、米、谷。 震:雷、長男、足、髮、龍、百蟲、蹄、竹、萑葦、馬鳴、馵足、的顙、稼、樂器之類、草木、青碧綠色、樹、木核、柴、蛇。 巽:風、長女、僧尼、雞、股、百禽、百草、臼、香氣、臭、繩、眼、羽毛、帆、扇、枝葉之類、仙道工匠、直物、工巧之器。
「物卦起例」講的是後天端法起卦,也就是不用年月日時之數,直接就眼前之物取卦:以所見之物取上卦,以這物所在(或所來)的方位取下卦,再把物卦之數與方位卦之數相加,加上時辰之數,用總數除六取動爻。 下面這張「八卦萬物屬類」表,就是取物為上卦時的取象依據。 乾所主的是:天、父親、老人、當官顯貴之人;在身為頭、為骨;在畜為馬;在物為金寶、珠玉、水果、圓形之物、帽冠、鏡子,凡堅剛之物皆是;在色為大赤,在氣為寒。 坤所主的是:地、母親、老婦;在物為土、為牛、為布帛,為文采章紋、車輿輦轎,凡方形之物皆是;在色為黃、為黑;又為瓦器、為腹、為下裳、為黍稷米穀之類,也為書冊。 震所主的是:雷、長子;在身為足、為頭髮;在物為龍、為百蟲、為蹄,為竹、為萑葦,為鳴叫之馬、後足白色之馬、額上有白斑之馬,為莊稼,為竹木一類樂器,為草木、樹、木核、柴薪;在色為青碧綠;又為蛇。 巽所主的是:風、長女、僧尼;在畜為雞,在身為大腿;又為百禽百草、為臼、為香氣與臭氣、為繩索、為眼、為羽毛、為帆、為扇、為枝葉之類;在人為修仙問道者與工匠;凡細長筆直之物、精巧之器皆屬巽。
坎:水、雨、雪、工、豕、中男、溝瀆、弓輪、耳、血、月、盜、宮律、棟、叢棘、狐、蒺藜、桎梏、水族、魚、鹽、酒、醢、有核之物、黑色。 離:火、雉、日、目、電、霓霞、中女、甲冑、戈兵、文書、槁木、爐、獸、鱷龜蟹蚌、凡有殼之物、紅赤紫色、花紋人、乾燥物。 艮:山、土、少男、童子、狗、手指、徑路、門闕、果、蓏、閽寺、鼠、虎、狐、黔喙之屬、木生之物、藤生之物、爪、鼻。黃色。 兌:澤、少女、巫、舌、妾、肺、羊、毀折之物、帶口之器、屬金者、廢缺之物、奴僕、婢。 八卦方位圖 離南坎北,震東兌西,人則介乎其中。
坎所主的是:水、雨、雪;在人為工匠、為中子(次男),在畜為豬;又為溝渠水道、為弓與車輪、為耳、為血、為月亮、為盜賊、為宮室律法、為屋棟、為叢生的荊棘、為狐狸、為蒺藜、為腳鐐手銬;凡水族魚類以及鹽、酒、肉醬、帶核之物皆屬坎;在色為黑。 離所主的是:火、野雞、太陽、眼睛、閃電、虹霓雲霞;在人為中女,又為盔甲、為戈矛兵器、為文書、為枯槁之木、為爐灶、為獸;鱷、龜、蟹、蚌等凡帶甲殼的都歸離;在色為紅赤紫,又為身有花紋之人、為一切乾燥之物。 艮所主的是:山、土、少男、童子;在畜為狗,在身為手指、為爪、為鼻;又為小路、為門闕、為草木之實(木本曰果、草本曰蓏)、為守門之吏、為老鼠、為老虎、為狐狸,凡黑嘴的鳥獸、依樹而生與纏藤而生之物皆屬艮;在色為黃。 兌所主的是:沼澤、少女、巫祝;在身為舌、為肺;在人為妾、為奴僕婢女;在畜為羊;凡毀壞折損之物、帶口的器皿、屬金之物、殘廢缺損之物,都歸兌。 「八卦方位圖」用的是後天方位:離在南,坎在北,震在東,兌在西,而占卜的人自己就居中,八方之應都從這個中心去看。
觀梅占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康節先生偶觀梅,見二雀爭枝墜地。先生曰:「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爭枝墜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數,十二月十二數,十七日十七數,共三十四數,除四八三十二,餘二,屬兌,為上卦,加申時九數,總得四十三數,五八除四十,餘得三數,為離,作下卦。又上下總四十三數,以六除,六七四十二,餘一為動爻,是為澤火革。初爻變咸,互見乾巽。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康節先生偶然去看梅花,見兩隻雀鳥爭一根枝條,一齊跌落地上。先生說:「事不反常不占,無緣無故不占。如今兩雀爭枝墜地,是怪事。」於是起卦推算。辰年在地支中排第五,算五數;十二月算十二數;十七日算十七數:三者共三十四數。用八除,四八三十二,餘二,二在先天卦數屬兌,取兌作上卦。再加申時的九數,總得四十三數;用八除,五八四十,餘三,三屬離,取離作下卦。上下合計仍是四十三數,用六除,六七四十二,餘一,所以初爻動。這樣得出的本卦是「澤火革」,初爻變則成「澤山咸」,中間四爻互出乾、巽兩卦。
斷之曰:「詳此卦,明晚當有女子折花,園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驚墜地,逐傷其股。右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互中巽木,復三起離火,則克體之卦氣盛。兌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傷,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兌金克之,則巽木被傷,而巽為股,故有傷股之應。幸變為艮土,兌金得生,知女子但被傷,而不至凶危也。」(年月日時占例)
先生斷道:「細看這一卦,明天傍晚該有女子來折花,園丁不知情而去驅趕她,女子受驚跌落地面,因而摔傷大腿。上卦兌金不動,是「體卦」;下卦離火發動,是「用卦」,離火正克兌金。互卦中的巽木又反過來助長離火,克體之卦氣因此更盛。兌在人物上是少女,所以斷定受傷的是女子;互卦的巽木又受乾金、兌金所克,巽木被傷,而巽在人身上主大腿,所以應在傷腿上。所幸動爻變出艮土,土能生兌金,體卦得生,所以知道那女子只是受傷,不至於有性命之危。」(這是用年月日時之數起卦的範例。)
牡丹占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時,先生與客往司馬公家共觀牡丹。時值花開甚盛,客曰:「花盛如此,亦有數乎?」先生曰:「莫不有數。且因問而可占矣。」逐占之。以巳年六數,三月三數,十六日十六數,總得二十五數,除三八二十四數,餘一數為乾,為上卦。卯時四數,共得二十九數,又除三八二十四數,餘五為巽卦,作下卦,得天風姤。又以總計二十九數,以六除之,四六除二十四,得五爻動,變鼎卦,互見重乾。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時,先生與客人一同到司馬光家看牡丹。當時花開得極盛,客人說:「花開得這樣盛,也有定數嗎?」先生說:「沒有一樣東西不落在數里。何況您既然發問,就可以據此起卦了。」於是占算。巳年在地支中排第六,算六數;三月算三數;十六日算十六數:合計二十五數。用八除,三八二十四,餘一,一屬乾,取乾作上卦。卯時算四數,與前面合計二十九數;再用八除,三八二十四,餘五,五屬巽,取巽作下卦:於是得「天風姤」。又用總數二十九除六,四六二十四,餘五,所以五爻發動,變卦為「火風鼎」,互卦上下都是乾(重乾)。
逐與客曰:「怪哉,此花明日午時,當為馬所踐毀。」眾客愕然不信,次日午時,果有貴官觀牡丹,二馬相齧,群至花間馳驟,花盡為之踐毀。 斷之曰:「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克體之卦多矣,卦中無生意,固知牡丹必為踐毀。所謂馬者,乾為馬也。午時者,離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先生便對客人說:「怪呀,這些花明天午時,要被馬踩毀。」在座的客人都愕然不信。到第二天午時,果然有顯貴的官員來賞牡丹,兩匹馬互相撕咬,一群人馬奔進花叢裡踩踏,牡丹全被踐毀。 先生斷道:「下卦巽木是體,上卦乾金克它;互卦又是兩重乾金,克體的卦這麼多,全卦之中一點生扶體卦的生氣也沒有,所以斷定牡丹必被踐毀。說到『馬』,是因為乾在物象上正為馬;說到應在『午時』,是因為午屬離,離為日中光明之象——由此便知道了。」
鄰夜扣門借物占
冬夕酉時,先生方擁爐,有扣門者,初扣一聲而止,繼而又扣五聲,且云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以一聲屬乾為上卦,以五聲屬巽為下卦,又以一干五巽共六數,加酉時數共得十六數,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風姤。第四爻變巽卦,互見重乾。卦中三干金,二巽木,為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長,是借斧也。
冬天傍晚酉時,先生正圍著火爐,有人來敲門:先敲了一聲就停住,接著又敲五聲,並說要借樣東西。先生叫來人先別說破借什麼,讓兒子起卦推算所借何物。先敲的一聲屬乾,取作上卦;後敲的五聲屬巽,取作下卦;再把乾一、巽五合成六數,加酉時的十數,共得十六數,用六除,二六一十二,餘四,所以第四爻動:本卦為「天風姤」,四爻變則下卦成巽(變卦為「巽為風」),互卦是兩重乾。卦中有三個乾金、兩個巽木,可知所借是金與木合成之物;又乾金短而巽木長(金短為刃、木長為柄),正是一把斧頭。
子乃斷曰:「金短木長者,器也,所借鋤也。」先生曰:「非也。必斧也。」聞之,果借斧,其子問何故?先生曰:「起數又須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鋤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鋤?必借斧。蓋斧切於劈柴之用耳。推數又須明理,為卜占之切要也。推數不推理,是不得也。學數者志之!」 (繫聞聲占例)
兒子於是斷道:「金短木長的器具,所借的是鋤頭。」先生說:「不對,一定是斧子。」去問來人,果然是借斧。兒子問其中的緣故,先生說:「起了數還必須通曉事理。單憑卦象推,說是斧可以,說是鋤也可以;但按情理推,天已入夜,誰還用得著鋤頭?所以一定是借斧——斧子正合於夜裡劈柴之用。推數之外還要推理,這是占卜最要緊的地方。只推數而不推理,就斷不准。學數的人要牢記這一點。」 (以上是聽聲音起卦的範例。)
今日動靜如何
有客問曰:「今日動靜如何?」逐將此六字占之。以乎分「今日動」三字為上卦。「今」平聲,一數;「日」入聲,四數;「動」去聲,三數,共八數,得坤為上卦。以「靜如何」為下卦,「靜」去聲,三數;「如」平聲,一數;「何」平聲,一數,共五數,得巽,為下卦。又以八五總為十三數,除二六一十二,餘得一數,為地風升。初爻動,變泰卦,互見震、兌。逐為客曰:「今日有人相請,客不多,酒不醉,味至黍雞而已。」至晚果然。
有客人問:「今日動靜如何?」先生就拿這六個字起卦。把六字平分,前三字「今日動」作上卦:「今」是平聲算一數,「日」是入聲算四數,「動」是去聲算三數,共八數,八屬坤,取坤作上卦。後三字「靜如何」作下卦:「靜」是去聲算三數,「如」是平聲算一數,「何」是平聲算一數,共五數,五屬巽,取巽作下卦。再把八與五合成十三數,用六除,二六一十二,餘一,所以初爻動:本卦為「地風升」,初爻變則為「地天泰」,互卦見震與兌。先生便對客人說:「今天會有人請客,客人不多,酒不至於喝醉,菜色不過是黃米飯和雞罷了。」到晚上,果然如此。
斷曰:「升者,有升階之義,互震、兌,有東西席之分。卦中兌為口,坤為腹,為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請。客不多者,坤土獨立,無同類之卦氣也。酒不醉,卦中無坎。味止黍雞者,坤為黍稷耳。蓋卦無相生之義,故知酒不多,食品不豐也。」 (繫聲音占例)
先生斷道:「『升』字有登階入席之義;互卦見震、兌,震東兌西,正是賓主分坐東西兩席之象。卦中兌為口,坤為腹,都是口腹飲食之事,所以知道有人設宴相請。說客人不多,是因為坤土孤立,全卦再沒有第二個同屬土的卦氣來相助。說酒不至於醉,是因為卦中沒有坎——坎才主酒。說菜色只是黃米與雞,是因為坤在物象上正主黍稷穀物。總之全卦沒有相生之義,所以斷定酒不會多、菜也不豐盛。」 (以上是就語聲字數起卦的範例。)
西林寺牌額占
先生偶見西林寺之額,「林」字無兩勾,因占之,以西字七畫為艮,作上卦;以林八畫為坤,作下卦。以上七畫下八畫總十五畫,除二六一十二,餘數得三,是山地剝卦。第三爻動,變艮,互見重坤。
先生偶然看見西林寺的匾額,上面「林」字少寫了兩個勾(兩筆豎鉤),便就這兩個字起卦:「西」字七畫,七屬艮,取艮作上卦;「林」字(少兩勾)八畫,八屬坤,取坤作下卦。上七畫加下八畫共十五畫,用六除,二六一十二,餘三,所以第三爻動:本卦為「山地剝」,三爻變則成「艮為山」,互卦是兩重坤。
斷曰:寺者,純陽之所居,今卦得重陰之爻,而又有群陰剝陽之兆。詳此,則寺中當有陰人之禍。詢之果然,逐謂寺僧曰:「何不添‘林’字兩勾,則自然無陰人之禍矣。」僧信然,即添‘林’字兩勾,寺果無事。
先生斷道:寺院是純陽之人(僧眾)居住的地方,如今占得的卦滿是重疊的陰爻,而且「剝」卦本身就是群陰自下剝蝕上面一陽的徵兆。據此推詳,寺中當有因女子而起的禍事。一問,果然如此。先生便對寺僧說:「何不把『林』字的兩個勾補上?補上自然就沒有女子之禍了。」僧人信服,隨即補上「林」字兩勾,寺裡果然平安無事。
又,純陽之人,所居得純陰之卦,故不吉。又有群陰剝陽之義,故有陰人之禍。若添「林」字兩勾,則十畫,除八得二為兌卦,合上艮,是為山澤損。第五爻變,動為中孚卦,互卦見坤、震,損者益之,用互俱生體,為吉卦。可以得安矣。 以上並是先得數,以數起卦,所謂先天之數也。(繫字畫占例)
再申說一層:純陽之人所居之處,占得的卻是純陰之卦,本身就不吉;再加上「剝」有群陰剝陽之義,所以應在女子招來的禍事上。若把「林」字兩勾補上,「林」就是十畫,用八除餘二,二屬兌,與上面的艮相合,便成「山澤損」;總畫數變動之後第五爻動,變卦為「風澤中孚」,互卦見坤與震。「損」到極處便轉為「益」,而用卦(兌金)與互卦(坤土)都來生體卦(艮土、兌金相生一路),成了吉卦,於是可以安寧了。 以上這幾例都是先得到數、再由數起卦,就是所謂「先天之數」。(這一例屬按字的筆畫起卦。)
老人有憂色占
己丑日卯時,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憂色。問其何以有憂,曰無。怪而占之,以老人屬乾為上卦,巽方為下卦,是天風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為動爻,是為天風姤之九四。《易》曰:「包無魚,起凶。」是易辭不吉矣。以卦論之,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俱是克體,並無生氣,且時在途行,其應速。逐以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謂老人蟲:「汝於五日內謹慎出入,恐有重禍。」果五日,此老赴吉席,因魚骨鯁而終。
己丑日卯時,先生偶然在路上走,見一位老人朝東南巽方走去,臉上帶著憂色。問他為什麼發愁,回答說沒有。先生覺得反常,便起卦推算:老人在人物上屬乾,取乾作上卦;他所往的巽方作下卦,合成「天風姤」。再以乾一、巽五之數,加卯時的四數,共十數,用六除餘四,所以第四爻動,正是姤卦的九四爻。《周易》姤卦九四爻辭說:「包無魚,起凶」(廚中無魚,一動就有凶險),可見爻辭已經不吉。再就卦象論:下卦巽木是體,上卦乾金克它,互卦又是兩重乾金,都在克體,全卦沒有一點生扶體卦的生氣;何況當時自己正在路上行走,行則事應得快。於是把成卦之數對半折算(十數取其半為五),先生對老人說:「你這五天之內出入要小心,恐怕有大禍。」果然到第五天,這位老人去赴喜宴,被魚骨卡住喉嚨而死。
又凡占卜,克應之期看自己之動靜,以決事之遲速,故行則應速,以逐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也。坐則事應遲,當倍其成卦之數而定之也。立則半遲半速,止以成卦之數定之可也。雖然如是,又在變通,如占牡丹及觀梅之類,則二日花皆朝夕之故,豈特成數之久也。 (端法占例)
另外凡占卜要定應驗的日期,還得看占者自身當時是動是靜,據此決定事情來得快慢:占時自己正在行走的,事應得快,就把成卦之數對半折算取其一半;占時坐著的,事應得慢,應當把成卦之數加倍來定;占時站著的,快慢各半,就直接用成卦之數來定。雖說有這套規矩,仍要隨事變通:像占牡丹、占觀梅這兩例,花開花落本是旦夕之間的事,哪裡還等得到成卦之數那麼久,所以都斷在一兩日之內。 (以上屬端法後天起卦的範例。)
少年有喜色占
壬申日午時,有少年從離方來,喜形於色,問有何喜,曰無。逐占之,以少年屬艮為上卦,離為下卦,得山火賁。以艮七離三加午時七,總十七數,除十二,餘五為動爻,賁之六五爻曰:「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易辭已吉矣。卦則賁之家人,互見震、坎,離為體,互變俱生之。斷曰:子於十七日內必有聘幣之喜。至期,果然定親。
壬申日午時,有個少年從南方離位走來,滿臉喜色。問他有什麼喜事,他說沒有。先生便起卦:少年在人物上屬艮,取艮作上卦;他所來的離方作下卦,合成「山火賁」。以艮七、離三加午時的七數,共十七數,用六除(二六一十二)餘五,所以第五爻動。賁卦六五爻辭說:「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以束帛之禮修飾於丘園,禮雖儉薄,終歸吉利),爻辭已經是吉。就卦象說,賁之五爻變則成「風火家人」,互卦見震與坎;下卦離火是體,互卦的震木、變卦的巽木都來生它,變互俱生體。於是斷道:你在十七日之內必有下聘定親之喜。到期,果然定了親。
牛哀鳴占
癸卯日午時,有牛鳴於坎方,聲極悲,因占之。牛屬坤,為上卦,坎方為下卦。坎六坤八,加午時七,共二十一數,除三六一十八,三爻動得地水師之三爻。《易辭》曰:「師或輿尸,凶。」卦則師變升,互坤、震,乃坤為體,互變俱克之,並無生氣。 斷曰:此牛二十一日內必遭屠殺。後二十日,人果買此牛,殺以犒眾,悉皆異之。
癸卯日午時,有一頭牛在北方坎位鳴叫,聲音極其悲慘,先生因此起卦:牛在物象上屬坤,取坤作上卦;牛所在的坎方作下卦。坎六、坤八,加午時的七數,共二十一數,用六除(三六一十八)餘三,所以第三爻動,得「地水師」的第三爻。《周易》師卦六三爻辭說:「師或輿尸,凶」(出師而用車載屍而歸,凶)。就卦象說,師之三爻變則成「地風升」,互卦見坤與震;上卦坤土是體,而互卦的震木、變卦的巽木都來克它,變互俱克體,全卦毫無生氣。 於是斷道:這頭牛在二十一日之內必遭宰殺。過了二十天,果然有人買去這頭牛,殺了犒勞眾人,眾人都驚異於所斷之準。
雞悲鳴占
甲申日卯時,有雞鳴於乾方,聲極悲愴,因占之。雞屬巽,為上卦,乾方為下卦,得風天小畜。以巽五干一共六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爻動變乾,是為小畜之六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無咎。」推之,割雞之義。卦則小畜之乾,互見離、兌。乾金為體,離火克之。卦中巽木離火,有烹飪之象。 斷曰:此雞十日當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雞之驗。
甲申日卯時,有隻雞在西北乾方鳴叫,聲音極其悲愴,先生因此起卦:雞在物象上屬巽,取巽作上卦;雞所在的乾方作下卦,得「風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數,加卯時的四數,共十數,用六除餘四,所以第四爻動,動爻變後上卦成乾,正是小畜的六四爻。《周易》小畜六四爻辭說:「有孚,血去惕出,無咎」(心存誠信,則流血之傷可去、危懼可出,不會有災禍);此處「血」字推衍開來,正含著割雞見血之義。就卦象說,小畜四爻變則成「乾為天」,互卦見離與兌;下卦乾金是體,互卦的離火克它,而卦中又是巽木在下、離火在上,正是柴火烹煮之象。 於是斷道:這隻雞十日之內當被烹煮。果然到第十天有客人來,應了殺雞待客之驗。
枯枝墜地占
戊子日辰時,偶行至中途,有樹蔚然,無風,枯枝自墜地於兌方。占之,槁木為離,作上卦,兌方為下卦,得火澤睽。以兌二離三,加辰時五數,總十數,去六餘四,變山澤損,是睽之九四。《易》曰:「睽孤,遇元夫。」卦火澤睽變損,互見坎、離,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且睽損卦名,俱有傷殘之義。 斷曰:此樹十日當伐。果十日,伐樹起公榭,而匠者適字「元夫」也。 以上諸占例,並是先得卦,以卦起數,所謂後天之數也。
戊子日辰時,先生偶然走到半路,見一棵樹枝葉茂盛,當時並沒有風,卻有一根枯枝自己墜落在西方兌位。他便起卦:枯槁之木在物象上屬離,取離作上卦;枯枝墜落的兌方作下卦,得「火澤睽」。以兌二、離三加辰時的五數,共十數,減去六餘四,所以第四爻動,變卦為「山澤損」,正是睽卦的九四爻。《周易》睽卦九四爻辭說:「睽孤,遇元夫」(孤立無與之時,遇上了那位善士「元夫」)。就卦象說,火澤睽變為山澤損,互卦見坎與離;下卦兌金是體,上卦離火克它;而且「睽」是乖離、「損」是損減,兩個卦名都含著傷殘之義。 於是斷道:這棵樹十日之內當被砍伐。果然十天後,有人伐這棵樹去蓋官家的臺榭,而那位工匠的字恰好就叫「元夫」,與爻辭相合。 以上這幾個例子,都是先得到卦象、再由卦起數,就是所謂「後天之數」。
風覺鳥占
風覺鳥占者,謂見風而覺,見鳥而占也,然非風鳥而占,而謂風覺鳥占也。凡卦之寓物者,皆謂之風覺鳥占。如易數,總謂之觀梅之數也。
所謂「風覺鳥占」,是說見到起風而有所覺察、見到飛鳥而據以占斷。其實並不限於風與鳥才叫風覺鳥占——凡是把卦象寄託在眼前之物上取來起卦的,都統稱為「風覺鳥占」,風、鳥不過是舉例罷了。這就好比這一套《易》數,總名叫作「觀梅之數」,也並不限於觀梅一事。
風覺占
風覺占者,謂其見風而覺也,見鳥而占也。凡見風起而欲占之,便是風從何方而來,以之起卦。又須審其時,察其色,以推其聲勢,然後可斷其吉凶。風從南方來者,為家人,南方屬離火,得風火家人卦(南方屬離火,合得風火家人卦)。東來者,為益卦之類。
「風覺占」,是就見風而覺、見鳥而占這一路取象。凡見起風而想占斷,就看風是從哪一方吹來的,據這個方位起卦(風本身屬巽,配作上卦,風來之方配作下卦)。此外還須審察起風的時令、觀察風中的氣色、推究風的聲勢,然後才可以斷吉凶。風若從南方來,南方屬離火,巽上離下便成「風火家人」;從東方來的,東方屬震木,巽上震下便成「風雷益」,其餘各方依此類推。
審其時者,春為發生和暢之風;夏為長養之風;秋為肅殺;冬為凜冽之類。察其色者,帶埃煙雲氣,可見其色黃者,祥瑞之氣;青者,半凶半吉;白主刃,氣黑昏者凶,赤色者災,紅紫者吉。辨其聲勢者,其風聲如陣馬,主鬥爭;如波濤者,有驚險;如悲咽者,有憂慮;如奏樂者,有喜事;如喧呼者,主鬧鬨;如烈焰者,主火驚。其聲洋洋而來,徐徐而去者,吉慶之兆也。
所謂「審其時」:春天的風是發動生機、和暖舒暢之風;夏天的風是助長養育之風;秋天的風帶著肅殺之意;冬天的風則凜冽刺骨——同一陣風,四時所主不同。 所謂「察其色」:風裡往往卷著塵埃煙雲,可以看出氣色來。色黃的是祥瑞之氣;色青的半凶半吉;色白的主刀兵之傷;氣色昏黑的主凶;色赤的主災;色紅紫的主吉。 所謂「辨其聲勢」:風聲像千軍萬馬奔馳的,主爭鬥;像波濤翻卷的,主驚險;像悲聲嗚咽的,主憂慮;像奏樂一般的,主喜事;像人群喧呼的,主吵鬧鬨亂;像烈火騰焰的,主火災之驚。若風聲浩浩蕩蕩地來、又緩緩地去,那便是吉慶之兆。
鳥占
鳥占者,見鳥可占也。凡見鳥群,數其只數,看其方所,聽其聲音,辨其毛羽色,皆可起數。又須審其名義,察其鳴叫,取其吉凶。見鳥而占,數其只數者,如一隻屬乾,二隻屬兌,三隻屬離。看其方所者,即離南、坎北之數;聽其聲音者,如鳥叫一聲屬乾,二聲屬兌,三聲屬離之類,皆可起卦。聽聲音者,若夫鳴叫之喧啾者,主口舌;鳴叫悲咽者,主悲愁;鳴叫嘹亮者,主吉慶。此取斷吉凶之聲音也。察其名義者,如鴉報災,鵲報喜,鸞鶴為祥瑞,鶚鵬為妖孽之類是也。
「鳥占」,是見到飛鳥就可以起卦。凡見到鳥群,可以數它有幾隻、看它在什麼方位、聽它叫的聲音、辨它羽毛的顏色,這幾樣都可以折成數目起卦;此外還要體會這種鳥名字的意味、審察它鳴叫的情態,據以取吉凶。 數只數:一隻屬乾,兩隻屬兌,三隻屬離,依先天卦數類推。 看方位:就用離南、坎北那一套後天方位之數。 聽聲數:鳥叫一聲屬乾,叫兩聲屬兌,叫三聲屬離之類,都可以起卦。 辨聲情:叫得喧鬧啾雜的,主口舌是非;叫得悲切嗚咽的,主憂愁;叫得清朗嘹亮的,主吉慶——這是從聲音上取斷吉凶。 審名義:烏鴉叫是報災,喜鵲叫是報喜,鸞鳥仙鶴是祥瑞之兆,鶚鳥大鵬一類則主妖異不祥。
聽聲音占
聲音者,如靜室無所見,但於耳中所聞起卦,或數其數,驗其方所;或辨其物聲,詳其所屬,皆可起卦。察其悲喜,助斷吉凶。數其數目者,如一聲屬乾,二聲屬兌。驗其方所者,離南、坎北之類是也。
「聽聲音占」是這樣:人坐在靜室之中,眼前看不到什麼可取之象,就單憑耳中所聽到的聲音來起卦。或者數它響了幾聲,或者辨它從哪個方位傳來;或者分辨這是什麼東西發出的聲響,推詳它屬於哪一卦——這幾樣都可以起卦;再體察聲音裡的悲喜之情,用來幫助判斷吉凶。 數聲數:響一聲屬乾,響兩聲屬兌,依先天卦數類推。 驗方位:南方來的屬離,北方來的屬坎之類。
如人語聲,及動物鳴叫之聲,聲自口出者屬兌。而靜物扣擊屬震,鼓拍槌敲、板木之聲是也;金聲屬乾,鍾馨鉦鐸之聲是也;火聲屬離,烈焰爆竹等聲是也;土聲屬坤,築基、杵垣、坡崩、山裂是也。此辨其物聲,詳其所屬也。察其悲喜,助斷吉凶者,如聞人語笑聲,又說吉語,娛笑者,有喜也;人悲泣聲與怨聲,愁語及罵詈窮嘆等聲,不吉也。
再說分辨物聲:人說話的聲音,以及禽獸鳴叫的聲音,凡是從口裡發出來的都屬兌(兌為口)。敲擊靜物發出的聲響屬震,像擊鼓、拍板、槌敲木板之類;金屬的聲響屬乾,像鍾、磬、鉦、鐸之聲;火發出的聲響屬離,像烈焰騰燒、爆竹炸響之聲;土發出的聲響屬坤,像夯地築基、杵土築牆、山坡崩塌、山體開裂之聲。這就是辨物聲、推詳其所屬之卦。 再說體察悲喜以助斷吉凶:若聽見人說笑之聲,而且說的是吉利話、帶著歡娛之意,主有喜;若聽見人悲泣之聲、怨恨之聲,以及愁苦之語、咒罵責詈、窮困長嘆這類聲音,就不吉利。
形物占
形物占者,凡見物形,可以起卦。如物之圓者屬乾,剛者屬兌,方者屬坤,柔者屬巽,仰者屬震,覆者屬艮,長者屬巽,中剛外柔者屬坎,內柔外剛者屬離,乾燥枯槁者屬離,有文彩者亦屬離,用障礙之勢、物之破者屬兌。 驗色占 凡占色之青者屬震,紅紫赤者屬離,黃色者屬坤,白色屬兌,黑色屬坎之類是也。
「形物占」是說:凡見到物的形狀,就可以據形取卦。圓的屬乾,堅硬的屬兌,方的屬坤,柔軟的屬巽,口朝上仰著的屬震(震仰盂),倒扣著的屬艮(艮覆碗),細長的屬巽,外柔而中間堅實的屬坎(坎中滿),內虛而外堅的屬離(離中虛),乾燥枯槁的屬離,有花紋文采的也屬離,凡有阻隔遮擋之勢以及殘破損缺之物屬兌。 「驗色占」是說:凡占中所見之色,青色屬震,紅紫赤色屬離,黃色屬坤,白色屬兌,黑色屬坎,其餘照五行配色類推。
象數易理篇之三·八卦類象
乾:玄黃、大赤色、金玉、寶珠、鏡、獅、圓物、木果、貴物、冠、象、馬、天鵝、剛物。 坎:水、帶子帶核之物、豕魚、弓輪、水具、水中之屋、鹽、酒、黑色。 艮:土石、黃色、虎、狗、土中之物、瓜果、百禽、鼠、黔喙之屬。 震:竹木、青碧綠色、龍、蛇、□葦、竹木樂器、草、蕃鮮之物。
這一節把八卦所主之物再簡列一遍,供占物時速查。 乾主玄黃之色與大赤色,主金玉寶珠、鏡子、獅子,主圓形之物、樹上結的果、貴重之物、冠冕,又主象、馬、天鵝,凡堅剛之物皆歸乾。 坎主水,主帶籽帶核的東西,主豬與魚,主弓與車輪、盛水的器具、臨水而建的屋子,又主鹽與酒,在色為黑。 艮主土與石,在色為黃;主虎、狗,主埋在土裡的東西、瓜果,又主各種禽鳥、老鼠以及嘴呈黑色的鳥獸。 震主竹與木,在色為青碧綠;主龍與蛇,主萑葦(原本此處缺一字,當作「萑」)、竹木做的樂器、草類,以及一切繁茂鮮活之物。
巽:木、蛇、長物、青碧綠色、山木之禽鳥、□、香、雞、直物、竹木之器、工巧之器。 離:火、文書、干戈、雉、龜、蟹、槁木、甲冑、螺、蚌、鱉、赤色。 坤:土、方物、五穀、柔物、絲綿、百禽、牛、布帛、輿、金、瓦器、黃色。 兌:金刃、金器、樂器、澤中之物、白色、有口缺之物、羊。
巽主木、主蛇,主細長之物,在色為青碧綠;主山林樹上的禽鳥(此處原本脫一字),主香氣、雞,凡筆直之物、竹木器皿與精巧之器都歸巽。 離主火,主文書、干戈兵器,主野雞,主龜、蟹、螺、蚌、鱉這些帶甲殼的,又主枯槁之木與盔甲,在色為赤。 坤主土,主方形之物、五穀、柔軟之物、絲綿,主各種禽類與牛,主布帛、車輿、金,又主瓦器,在色為黃。 兌主金屬刀刃、金器與樂器,主水澤中之物,在色為白;凡有口的、有缺損的器物以及羊,都歸兌。
八卦萬物屬類
乾卦
一 金 乾為天 天風姤 天山遁 天地否 風地觀 山地剝 火地晉 火天大有 天時:天、冰、雹、霰。 地理:西北方、京都、大郡、形勝之地、高亢之所。 人物:君、父、大人、老人、長者、官宦、名人、公門人。 人事:剛健武勇、果決、多動少靜、高上下屈。 身體:首、骨、肺。 時序:秋、九十月之交、戌亥年月日時、一四九年月日時。 動物:馬、天鵝、獅、象。 靜物:金玉、寶珠、圓物、水果、剛物、冠、鏡。 屋舍:公廨、樓臺、高堂、大廈、驛舍、西北向之居。 家宅:秋占宅興隆、夏占有禍、冬占冷落、春占吉利。 婚姻:貴官之眷、有聲名之家、秋占宜成、冬夏占不利。
乾卦,先天數為一,五行屬金。乾宮所統的八個卦依次是:乾為天、天風姤、天山遁、天地否、風地觀、山地剝、火地晉、火天大有。 論天時,乾主天空本身,以及冰、雹、霰這些凝堅寒冷之物。 論地理,乾主西北一方,又主京城、大郡這等通都大邑,主山川形勢勝絕之地與高亢乾爽之處。 論人物,乾主君王、父親、大人、老人、長者,以及做官為宦的、有名望的和衙門裡的人。 論人事,乾主剛強勇武、辦事果決,主好動而少靜,主身居高位而能屈己下人。 論身體,乾主頭,主骨,主肺。 論時序,乾應在秋季,應在九月與十月之交,應在戌、亥的年月日時,也應在一、四、九之數的年月日時。 論動物,乾主馬,又主天鵝、獅子、大象。 論靜物,乾主金玉寶珠、圓形之物、水果、堅剛之物,以及冠冕與鏡子。 論屋舍,乾主官署、樓臺、高堂大廈、驛站客舍,以及坐向朝西北的住宅。 論家宅,秋天占得乾,宅運興隆;夏天占得,家中有禍;冬天占得,門庭冷落;春天占得,則為吉利。 論婚姻,乾主貴官人家的眷屬、有聲望的門第;秋天占宜於成婚,冬夏兩季占則不利。
飲食:馬肉、珍味、多骨、肝肺、乾肉、水果、諸物之首、圓物、辛辣之物。 生產:易生、秋占生貴子,夏占有損,坐宜向西北。 求名:有名、宜隨朝內任、刑官、武職、掌權、天使、驛官、宜西北方之任。 謀旺:有成、利公門、宜動中有財、夏占不成、冬占多謀少遂。 交易:宜金、玉珍寶珠貴貨、易成、夏占不利。 求利:有財、金、玉之利、公門中得財、秋占大利、夏占損財、冬占無財。 出行:利於出行、宜入京師、利西北之行、夏占不利。 謁見:利見大人、有德行之人、宜見官貴、可見。 疾病:頭面之疾、肺疾、筋骨疾、上焦疾、夏占不安。 官訟:健訟、有貴人助、秋占得勝、夏占失理。 墳墓:宜向西北、宜乾山氣脈、宜天穴、宜高、秋占出貴、夏占大凶。 方道:西北。 五色:大赤色、玄色。 姓字:帶金旁者、商音、行位一四九。 數目:一、四、九。 五味:辛、辣。
論飲食,乾主馬肉與珍貴之味,主多骨之物、肝肺之屬、臘乾之肉與水果,凡各類食物中居首的、圓形的、辛辣的都歸乾。 論生產,乾主容易生養;秋天占得生貴子,夏天占得有損傷,產婦坐向宜朝西北。 論求名,乾主能得名,宜入朝內任職,宜做刑獄之官、武職、掌權之任,宜充天子使臣與驛官,宜到西北方赴任。 論謀望,乾主謀事可成,利於走官府門路,宜在走動之中得財;夏天占則不成,冬天占則多謀而少遂。 論交易,乾宜做金玉珍寶一類貴貨,容易談成,夏天占則不利。 論求財,乾主有財,所得是金玉之利,可從官府門路中得財;秋天占大得利,夏天占破財,冬天占無財。 論出行,乾利於出門,宜進京,利於往西北方去,夏天占則不利。 論謁見,乾利於拜見大人物與有德行之人,宜見官貴,去了見得著。 論疾病,乾主頭面之疾、肺病、筋骨之病與上焦之疾,夏天占則病情不安。 論官訟,乾主善於爭訟、有貴人相助;秋天占得勝,夏天占則理虧。 論墳墓,乾宜坐向西北,宜承接乾山來的氣脈,宜取天穴,宜葬於高處;秋天占主出貴人,夏天占則大凶。 論方位,乾在西北。 論顏色,乾主大赤色與玄黑色。 論姓氏,乾主帶金字旁的姓,五音屬商音,排行居一、四、九。 論數目,乾為一、四、九。 論五味,乾主辛與辣。
坤卦
八 土 坤為地 地雷復 地澤臨 地天泰 雷天大壯 澤天決 水天需 水地比 天時:雲陰、霧氣。 地理:田野、鄉里、平地、西南方。 人物:老母、後母、農夫、鄉人、眾人、大腹人。 人事:吝嗇、柔順、懦弱、眾多。 身體:腹、脾、胃、肉。 時序:辰戌丑未月、未申年月日時、八五十月日。 靜物:方物、柔物、布帛、絲綿、五穀、輿釜、瓦器。 動物:牛、百獸、牝馬。 屋舍:西南向、村居、田舍、矮屋、土階、倉庫。 家宅:安穩、多陰氣、春占宅舍不安。
坤卦,先天數為八,五行屬土。坤宮所統的八個卦依次是:坤為地、地雷復、地澤臨、地天泰、雷天大壯、澤天夬(原文作「澤天決」)、水天需、水地比。 論天時,坤主陰雲密佈與霧氣瀰漫。 論地理,坤主田野、鄉村、平地,方位在西南。 論人物,坤主老母親、繼母、農夫、鄉下人、眾人以及大腹便便之人。 論人事,坤主吝嗇小氣、柔順聽話、懦弱無斷,又主人多勢眾。 論身體,坤主腹部,主脾、胃,主肌肉。 論時序,坤應在辰、戌、丑、未四個季月,應在未、申的年月日時,也應在八、五、十之數的月日。 論靜物,坤主方形之物與柔軟之物,主布帛絲綿、五穀、車輿鍋釜與瓦器。 論動物,坤主牛,又主各種走獸與母馬。 論屋舍,坤主坐向西南的房子、村落人家、田間農舍、低矮的屋子、泥土臺階與倉庫。 論家宅,坤主宅居安穩,但陰氣偏重;春天占得,則宅舍不安。
飲食:牛肉、土中之物、甘味、野味、五穀之味、芋筍之物、腹臟之物。 婚姻:利於婚姻、宜稅產之家、鄉村之家、或寡婦之家、春占不利。 生產:易產、春占難產、有損、或不利於母、坐宜西南方。 求名:有名、宜西南方或教官、農官守土之職、春占虛名。 交易:宜利交易、宜田土交易、宜五穀、利賤貨、重物、布帛、靜中有財、春占不利。 求利:有利、宜土中之利、賤貨重物之利、靜中得財、春占無財、多中取利。 謀旺:利求謀、鄉里求謀、靜中求謀、春占少遂、或謀於婦人。 出行:可行、宜西南行、宜往鄉里行、宜陸行、春占不宜行。 謁見:可見、利見鄉人、宜見親朋或陰人、春不宜見。 疾病:腹疾、脾胃之疾、飲食停傷、穀食不化。 官訟:理順、得眾情、訟當解散。 墳墓:宜向西南之穴、平陽之地、近田野、宜低葬、春不可葬。 姓字:宮音、帶土姓人、行位八五十。 數目:八、五、十。 方道:西南。 五味:甘。 五色:黃、黑。
論飲食,坤主牛肉、土裡長的東西,主甘甜之味、野味、五穀之味,主芋頭竹筍一類,也主內臟之食。 論婚姻,坤利於成婚,宜與有田產賦稅的人家、鄉村人家或寡婦之家結親;春天占則不利。 論生產,坤主容易生產;春天占則難產、有所損傷,或對母親不利,產婦坐向宜朝西南。 論求名,坤主能得名,宜在西南方任職,或做教官、勸農守土一類的職務;春天占則只是虛名。 論交易,坤宜做買賣,尤宜田土交易,宜五穀、廉價貨物、笨重之物與布帛,靜守之中自有財;春天占則不利。 論求財,坤主有利,宜得土中之利、賤貨重物之利,在安靜中得財;春天占則無財,須從多處薄利之中取利。 論謀望,坤利於求謀,宜在鄉里謀事、在安靜中謀事;春天占則少能如願,或須借婦人之力去謀。 論出行,坤可以走,宜往西南方,宜往鄉下去,宜走陸路;春天占則不宜出行。 論謁見,坤可以見到人,利於見鄉里之人,宜見親友或女子;春天占則不宜相見。 論疾病,坤主腹部之病、脾胃之病,主飲食積滯受傷、穀物不能消化。 論官訟,坤主理直,能得眾人之情,訟事應當和解散去。 論墳墓,坤宜取朝向西南的穴,宜平坦向陽之地,宜靠近田野,宜低葬;春天不可下葬。 論姓氏,坤屬宮音,主帶土字旁的姓,排行居八、五、十。 論數目,坤為八、五、十。 論方位,坤在西南。 論五味,坤主甘。 論顏色,坤主黃與黑。
震卦
四 木 震為雷 雷地豫 雷水解 雷風恆 地風升 水風井 澤風大過 澤雷隨 天時:雷。 地理:東方、樹木、鬧市、大途、竹林、草木茂盛之所。 人物:長男。 人事:起動、怒、虛驚、鼓動噪、多動少靜。 身體:足、肝、髮、聲音。 時序:春三月、卯年月日時、四三八月日。 靜物:木竹、萑葦、樂器(屬竹木者)、花草繁鮮之物。 動物:龍、蛇。 屋舍:東向之居、山林之處、樓閣。 家宅:宅中不時有虛驚、春冬吉、秋占不利。
震卦,先天數為四,五行屬木。震宮所統的八個卦依次是:震為雷、雷地豫、雷水解、雷風恆、地風升、水風井、澤風大過、澤雷隨。 論天時,震主打雷。 論地理,震主東方,主林木、鬧市、大道、竹林,以及草木茂盛之處。 論人物,震主長子。 論人事,震主發動興起、發怒、無端驚恐,主鼓譟喧動,好動而少靜。 論身體,震主腳,主肝,主頭髮,主聲音。 論時序,震應在春三月,應在卯的年月日時,也應在四、三、八之數的月日。 論靜物,震主竹木、萑葦,主竹木做的樂器,以及花草繁茂鮮活之物。 論動物,震主龍與蛇。 論屋舍,震主坐東朝西的住宅、山林之中的居所與樓閣。 論家宅,震主宅中時常有虛驚之事;春冬兩季占得為吉,秋天占得則不利。
飲食:蹄、肉、山林野味、鮮肉、果酸味、菜蔬。 婚姻:可、有成、聲名之家、得長男之婚、秋占不宜婚。 求利:山林竹木之財、動處求財、或山林、竹木茶貨之利。 求名:有名、宜東方之任、施號發令之職、掌刑獄之官、竹茶木稅課之任、或鬧市司貨之職。 生產:虛驚、胎動不安、頭胎必生男、坐宜東向、秋占必有損。 疾病:足疾、肝經之疾、驚怖不安。 謀旺:可旺、可求、宜動中謀、秋占不遂。 交易:利於成交、秋占難成、動而可成、山林、木竹茶貨之利。 官訟:健訟、有虛驚、行移取甚反覆。 謁見:可見、在山林之人、利見宜有聲名之人。 出行:宜行、利於東方、利山林之人、秋占不宜行、但恐虛驚。 墳墓:利於東向、山林中穴、秋不利。 姓字:角音、帶木姓人、行位四八三。 數目:四、八、三。 方道:東。 五味:甘、酸味。 五色:青、綠、碧。
論飲食,震主蹄與肉,主山林野味、鮮肉,主帶酸味的果子與蔬菜。 論婚姻,震主可婚、能成,宜與有聲名的人家結親,宜說長子之婚;秋天占則不宜議婚。 論求財,震主山林竹木之財,宜在走動之處求財,或得山林、竹木、茶貨之利。 論求名,震主能得名,宜在東方任職,宜做發號施令之職、掌管刑獄之官、徵收竹茶木稅之任,或在鬧市中管貨物的差事。 論生產,震主有虛驚、胎動不安,頭一胎必生男;產婦坐向宜朝東;秋天占則必有損。 論疾病,震主腳病、肝經之病,主驚恐不安。 論謀望,震主謀事可旺、可求,宜在走動之中籌謀;秋天占則不遂。 論交易,震利於成交,動起來才做得成,宜山林、竹木茶貨之利;秋天占則難成。 論官訟,震主爭訟強健,中間有虛驚,公文往來極為反覆。 論謁見,震可以見到人,所見多是山林中人,利於見有聲名之人。 論出行,震宜於動身,利於往東方,利於同山林中人同行;秋天占則不宜出行,且恐有虛驚。 論墳墓,震利於朝東的穴,宜取山林中的穴地;秋天不利。 論姓氏,震屬角音,主帶木字旁的姓,排行居四、八、三。 論數目,震為四、八、三。 論方位,震在東。 論五味,震主甘與酸。 論顏色,震主青、綠、碧。
巽卦
五 木 巽為風 風天小畜 風火家人 風雷益 天雷無妄 火雷噬嗑 山雷頤 山風蠱 天時:風。 地理:東南方之地、草木茂秀之所、花果菜園。 人物:長女、秀士、寡婦之人、山林仙道之人。 人事:柔和、不定、鼓舞、利市三倍、進退不果。 身體:肱、股、氣、風疾。 時序:春夏之交、三五八之時月日、辰巳月日時。 靜物:木香、繩、直物、長物、竹木、工巧之器。 動物:雞、百禽、山林中之禽、蟲。 屋舍:東南向之居、寺觀樓臺、山林之居。 家宅:安穩利市、春占吉、秋占不安。
巽卦,先天數為五,五行屬木。巽宮所統的八個卦依次是:巽為風、風天小畜、風火家人、風雷益、天雷無妄、火雷噬嗑、山雷頤、山風蠱。 論天時,巽主颳風。 論地理,巽主東南方之地,主草木茂盛秀麗之處,主花園果園菜圃。 論人物,巽主長女、讀書的秀士、寡居之人,以及山林中修仙學道的人。 論人事,巽主性情柔和、心意不定,主鼓舞振作,主買賣能獲三倍之利,也主進退猶豫、辦事不果決。 論身體,巽主手臂與大腿,主氣,主風疾。 論時序,巽應在春夏之交,應在三、五、八之數的時月日,也應在辰、巳的月日時。 論靜物,巽主香木、繩索,主筆直之物與細長之物,主竹木與精巧之器。 論動物,巽主雞,又主各種禽鳥、山林中的飛禽與蟲豸。 論屋舍,巽主坐向東南的住宅、寺觀樓臺與山林間的居所。 論家宅,巽主家宅安穩、生意興旺;春天占得為吉,秋天占則不安。
飲食:雞肉、山林之味、蔬果酸味。 婚姻:可成、宜長女之婚、秋占不利。 生產:易生、頭胎產女、秋占損胎、宜向東南坐。 求名:有名、宜文職有風憲之力、宜為風憲、宜茶果竹木稅貨之職、宜東南之任。 求利:有利三倍、宜山林之利、秋占不利、竹貨木貨之利。 交易:可成、進退不一、利山林交易、山林木茶之利。 謀旺:可謀旺、有財可成、秋占多謀少遂。 出行:可行、有出入之利、宜向東南行、秋占不利。 謁見:可見、利見山林之人、利見文人秀士。 疾病:股肱之疾、風疾、腸疾、中風、寒邪、氣疾。 姓字:角音、草木旁姓氏、行位五三八。 官訟:宜和、恐遭風憲之責。 墳墓:宜東南方向、山林之穴、多樹木、秋占不利。 數目:五、三、八。 方道:東南。 五味:酸味。 五色:青、綠、碧、潔白。
論飲食,巽主雞肉、山林中的野味,以及帶酸味的蔬菜果品。 論婚姻,巽主婚事可成,宜說長女之婚;秋天占則不利。 論生產,巽主容易生養,頭一胎生女;秋天占則有損胎之虞;產婦坐向宜朝東南。 論求名,巽主能得名,宜任文職而有監察彈劾之權,宜做御史臺諫一類的風憲之官,宜管茶果竹木稅貨之職,宜到東南方赴任。 論求財,巽主可獲三倍之利,宜取山林之利、竹貨木貨之利;秋天占則不利。 論交易,巽主可成,只是中間進退反覆,利於山林之物的交易,得山林木茶之利。 論謀望,巽主謀事可望興旺,有財便可成;秋天占則多謀而少遂。 論出行,巽可以動身,出入都有利,宜往東南方去;秋天占則不利。 論謁見,巽可以見到人,利於見山林中人,也利於見文人秀士。 論疾病,巽主大腿手臂之疾、風疾、腸疾、中風、寒邪入侵與氣機之病。 論姓氏,巽屬角音,主帶草頭木旁的姓,排行居五、三、八。 論官訟,巽宜於和解,否則恐怕遭到風憲之官的責罰。 論墳墓,巽宜朝向東南,宜取山林中的穴地,宜樹木繁多之處;秋天占則不利。 論數目,巽為五、三、八。 論方位,巽在東南。 論五味,巽主酸。 論顏色,巽主青、綠、碧與潔白。
坎卦
六 水 坎為水 水澤節 水雷屯 水火既濟 澤火革 雷火豐 地火明夷 地水師 天時:月、雨、雪、霜、露。 地理:北方、江湖、溪澗、泉井、卑溼之地(溝瀆、池沼、凡有水處)。 人物:中男、江湖之人、舟人、資賊。 人事:險陷卑下、外示以柔、內序以利、漂泊不成、隨波逐流。 身體:耳、血、腎。 時序:冬十一月、子年月日時、一六月日。 靜物:水帶子、帶核之物、弓輪、矯揉之物、酒器、水具。 屋舍:向北之居、近水、水閣、江樓、花酒長器、宅中混地之處。 飲食:豕肉、酒、冷味、海味、湯、酸味、宿食、魚、帶血、掩藏、有帶核之物、水中之物、多骨之物。 家宅:不安、闇昧、防盜。
坎卦,先天數為六,五行屬水。坎宮所統的八個卦依次是:坎為水、水澤節、水雷屯、水火既濟、澤火革、雷火豐、地火明夷、地水師。 論天時,坎主月亮,主雨、雪、霜、露。 論地理,坎主北方,主江湖溪澗、泉眼水井與低窪潮溼之地,凡溝渠池沼等一切有水的所在都歸坎。 論人物,坎主中子(次男),主浪跡江湖之人、船工,也主盜賊。 論人事,坎主險陷卑下,主外表柔順而內裡圖利,主漂泊不定、事難成就,隨波逐流沒有主張。 論身體,坎主耳,主血,主腎。 論時序,坎應在冬季十一月,應在子的年月日時,也應在一、六之數的月日。 論靜物,坎主帶籽帶核之物,主弓與車輪、經過揉制彎曲的東西、酒器與盛水之具。 論屋舍,坎主坐北朝南的住宅、臨水的房子、水閣江樓,主置花擺酒的長器,也主宅中汙溼泥濘之處。 論飲食,坎主豬肉、酒、生冷之味、海味、湯羹、酸味、隔夜之食、魚,主帶血之物、醃藏之物、帶核之物、水中之物與多骨之物。 論家宅,坎主居家不安、幽暗晦昧,須防盜賊。
婚姻:利中男之婚、宜北方之婚、辰戌丑未月婚不可。 生產:難產有險、宜次胎、中男、辰戌丑未月有損、宜北向。 求名:艱難、恐有災險、宜北方之任、魚鹽河泊之職。 求利:有財失、宜水邊財、恐有失陷、宜魚鹽酒貨之利、防遺失、防盜。 交易:不利成交、恐防失陷、宜水邊交易、宜魚鹽貨之交易、或點水人之交易。 謀旺:不宜謀旺、不能成就、秋冬占可謀旺。 出行:不宜遠行、宜涉舟、宜北方之行、防盜、恐遇險陷溺之事。 謁見:難見、宜見江湖之人、或有水旁姓氏之人。 疾病:耳痛、心疾、感寒、腎疾、胃冷、水瀉、痼冷之病、血病。 官訟:不利、有陰險、有失、因訟、失陷。 墳墓:宜北向之穴、近水傍之墓、不利葬。 姓字:羽音、點水旁之姓氏、行位一六。 數目:一、六。 方道:北方。 五味:咸、酸。 五色:黑。
論婚姻,坎利於說中子之婚,宜與北方人家結親;辰、戌、丑、未這四個月不可成婚(土月克水)。 論生產,坎主難產有險,宜是第二胎,所生為中男;辰戌丑未之月有損;產婦坐向宜朝北。 論求名,坎主求名艱難,恐怕有災險,宜到北方任職,宜做魚鹽河泊一類的差事。 論求財,坎主有財卻也有失,宜取水邊之財,只怕中途陷落;宜魚鹽酒貨之利,須防遺失、防盜竊。 論交易,坎不利於成交,須防落空受騙,宜在水邊交易,宜做魚鹽貨物的買賣,或與姓中帶三點水的人交易。 論謀望,坎不宜謀事,多不能成就;只有秋冬兩季占得,才可以圖謀。 論出行,坎不宜遠行,若行宜乘船,宜往北方去,須防盜賊,恐遇險陷落水之事。 論謁見,坎主難以見到,宜見江湖上的人,或姓氏帶三點水的人。 論疾病,坎主耳痛、心病、感受寒氣、腎病、胃寒、水瀉,以及積久的寒冷之病與血病。 論官訟,坎主不利,其中有陰險之事,會有損失,因打官司而陷入困境。 論墳墓,坎宜取朝北的穴、靠近水邊的墓;總的說坎不利於下葬。 論姓氏,坎屬羽音,主帶三點水旁的姓,排行居一、六。 論數目,坎為一、六。 論方位,坎在北方。 論五味,坎主咸與酸。 論顏色,坎主黑。
離卦
三 火 離為火 火山旅 火風鼎 火水末濟 山水蒙 風水渙 天水訟 天火同人 天時:日、電、虹、霓、霞。 地理:南方、乾亢之地、窖灶、爐冶之所、剛燥厥地、其地面陽。 人物:中女、文人、大腹、目疾人、甲冑之士。 人事:文畫之所、聰明才學、相見虛心、書事。 身體:目、心、上焦。 時序:夏五月、午火年月日時、三二七日。 靜物:火、書、文、甲冑、干戈、槁衣、乾燥之物、赤色之物。 動物:雉、龜、鱉、蟹、螺、蚌。 屋舍:南舍之居、陽明之宅、明窗、虛室。 家宅:安穩、平善、冬占不安、克體主火災。
離卦,先天數為三,五行屬火。離宮所統的八個卦依次是:離為火、火山旅、火風鼎、火水未濟(原文作「末濟」)、山水蒙、風水渙、天水訟、天火同人。 論天時,離主太陽,主閃電、虹、霓與雲霞。 論地理,離主南方,主乾燥高亢之地、地窖與灶頭、熔爐冶煉之所,凡堅硬乾燥、地面向陽之處都歸離。 論人物,離主中女、讀書之人、大肚子的人、患眼病的人,以及披甲執兵之士。 論人事,離主文墨圖畫之事,主聰明有才學,主與人相見能虛心,主文書之事。 論身體,離主眼睛,主心,主上焦。 論時序,離應在夏季五月,應在午火的年月日時,也應在三、二、七之數的日子。 論靜物,離主火,主書籍文章、盔甲干戈,主曬乾的衣物、一切乾燥之物與赤色之物。 論動物,離主野雞,主龜、鱉、蟹、螺、蚌這些帶殼之物。 論屋舍,離主朝南的房舍、陽光明亮的住宅、明淨的窗戶與空敞的屋子。 論家宅,離主安穩平順;冬天占得則不安;若離來克體卦,則主火災。
飲食:雉肉、煎炒、燒炙之物、乾脯之體、熱肉。 婚姻:不成、利中女之婚、夏占可成、冬占不利。 生產:易生、產中女、冬占有損、坐宜向南。 求名:有名、宜南方之職、文官之任、宜爐冶亢場之職。 求利:有財宜南方求、有文書之財、冬占有失。 謀旺:可以謀旺、宜文書之事。 交易:可成、宜有文書之交易。 出行:可行、宜向南方、就文書之行、冬占不宜行、不宜行舟。 謁見:可見南方人、冬占不順、秋見文書考案之士。 官訟:易散、文書動、辭訟明辨。 疾病:目疾、心疾、上焦熱病、夏占伏暑、時疫。 墳墓:南向之幕、無樹木之所、陽穴。夏占出文人、冬占不利。 姓字:徵音、立人旁士姓氏、行位三二七。 數目:三、二、七。 方道:南。 五色:赤、紫、紅。 五味:苦。
論飲食,離主野雞肉,主煎炒燒烤之物、乾肉脯與熱食之肉。 論婚姻,離主婚事不成;若說中女之婚則有利;夏天占可成,冬天占則不利。 論生產,離主容易生養,所生是中女;冬天占則有損;產婦坐向宜朝南。 論求名,離主能得名,宜任南方之職、文官之任,宜掌熔爐冶煉與高亢場務一類的差事。 論求財,離主有財,宜到南方求,所得多是文書上的財;冬天占則有失。 論謀望,離主可以圖謀,尤宜與文書有關之事。 論交易,離主可成,宜做有文書契約的買賣。 論出行,離可以動身,宜往南方,宜為文書之事而行;冬天占不宜出行,也不宜乘船走水路。 論謁見,離可以見到南方人;冬天占則不順;秋天所見多是掌文書考案的人。 論官訟,離主訟事容易了結,文書上有動靜,是非曲直辨得明白。 論疾病,離主眼病、心病、上焦熱病;夏天占主中暑與時行疫病。 論墳墓,離宜朝南的墓,宜沒有樹木之處,宜取陽穴;夏天占主後代出文人,冬天占則不利。 論姓氏,離屬徵音,主單人旁與「士」旁的姓氏,排行居三、二、七。 論數目,離為三、二、七。 論方位,離在南。 論顏色,離主赤、紫、紅。 論五味,離主苦。
艮卦
七 土 艮為山 山火賁 山天大畜 山澤損 火澤睽 天澤履 風澤中孚 風山漸 天時:雲、霧、山嵐。 地理:山徑路、近山城、丘陵、墳墓、東北方。 人物:少男、閒人、山中人。 人事:阻隔、守靜、進退不決、反背、止住、不見。 身體:手指、骨、鼻、背。 時序:冬春之月、十二月丑寅年月日時、七五十數月日、土年月日時。 靜物:土石、瓜果、黃物、土中之物。 動物:虎、狗、鼠、百獸、黔啄之物。 家宅:安穩、諸事有阻、家人不睦、春占不安。 屋舍:東北方之居、山居近石、近路之宅。
艮卦,先天數為七,五行屬土。艮宮所統的八個卦依次是:艮為山、山火賁、山天大畜、山澤損、火澤睽、天澤履、風澤中孚、風山漸。 論天時,艮主雲、霧與山間嵐氣。 論地理,艮主山間小路、靠山的城邑、丘陵與墳地,方位在東北。 論人物,艮主少男、閒居無事之人與山中之人。 論人事,艮主阻隔不通、靜守不動、進退不能決斷,主背向而行、停住不前、避而不見。 論身體,艮主手指,主骨,主鼻,主背。 論時序,艮應在冬春之交的月份,應在十二月以及丑、寅的年月日時,應在七、五、十之數的月日,也應在屬土的年月日時。 論靜物,艮主土石、瓜果、黃色之物與埋在土中的東西。 論動物,艮主虎、狗、鼠及各種走獸,也主嘴呈黑色的禽鳥。 論家宅,艮主居處安穩,但諸事多有阻隔,家人不和睦;春天占則不安。 論屋舍,艮主東北方向的住宅、傍山近石的居所與靠近道路的房子。
飲食:土中物味、諸獸之肉、墓畔竹筍之屬、野味。 婚姻:阻隔難成、成亦遲、利少男之婚、春占不利、宜對鄉里婚。 求名:阻隔無名、宜東北方之任、宜土官山城之職。 求利:求財阻隔、宜山林中取財、春占不利、有損失。 生產:難生、有險阻之厄、宜向東北、春占有損。 交易:難成、有山林田土之交易、春占有失。 謀旺:阻隔難成、進退不決。 出行:不宜遠行、有阻、宜近陸行。 謁見:不可見、有阻、宜見山林之人。 疾病:手指之疾、脾胃之疾。 官訟:貴人阻滯、官訟未解、牽連不決。 墳墓:東北之穴、山中之穴、春占不利、近路旁有石。 數目:五、七、十。 方道:東北方。 五色:黃。 五味:甘。
論飲食,艮主土裡長出來的東西、各種獸肉、墓旁竹筍一類,以及山野之味。 論婚姻,艮主阻隔難成,即便成了也拖得很遲;說少男之婚則有利;春天占不利;宜與同鄉人家結親。 論求名,艮主阻隔而難成名,宜到東北方任職,宜做管土地、守山城一類的官。 論求財,艮主求財受阻,宜到山林中取財;春天占不利,且有損失。 論生產,艮主生產艱難,有險阻之厄;產婦坐向宜朝東北;春天占則有損。 論交易,艮主難以談成;若是山林田土的買賣尚可;春天占則有失。 論謀望,艮主阻隔難成,進退不能決斷。 論出行,艮不宜遠行,路上有阻;若行,宜就近走陸路。 論謁見,艮主見不著人,中間有阻隔;若見,宜見山林中人。 論疾病,艮主手指之疾與脾胃之病。 論官訟,艮主被貴人耽擱,訟事久久不結,牽連不斷難以決斷。 論墳墓,艮宜取東北方的穴、山中的穴;春天占不利;穴地多在路旁近石之處。 論數目,艮為五、七、十。 論方位,艮在東北方。 論顏色,艮主黃。 論五味,艮主甘。
兌卦
二 金 兌為金 澤水困 澤地萃 澤山咸 水山蹇 地山謙 雷山小過 雷澤歸妹 天時:雨澤、新月、星。 地理:澤、水際、缺池、廢井、山崩破裂之地、其地為剛滷。 人物:少女、妾、歌妓、伶人、譯人、巫師。 人事:喜悅、口、讒毀、謗說、飲食。 身體:舌、口喉、肺、痰、涎。 時序:秋八月、酉年月日時、二四九月日。 靜物:金刀、金類、樂器、廢物、缺器。 動物:羊、澤中之物。 屋舍:西向之居、近澤之居、敗牆壁宅、戶有損。 家宅:不安、防口舌、秋占喜悅、夏占家宅有禍。
兌卦,先天數為二,五行屬金。兌宮所統的八個卦依次是:兌為澤(原文作「兌為金」)、澤水困、澤地萃、澤山咸、水山蹇、地山謙、雷山小過、雷澤歸妹。 論天時,兌主雨澤潤物,主新月與星辰。 論地理,兌主沼澤、水邊,主殘缺的池塘、廢棄的水井、山崩地裂之處,其地多是剛硬的鹽滷之土。 論人物,兌主少女、妾室、歌妓、伶人、通譯之人與巫師。 論人事,兌主喜悅歡欣,主口舌之事,主進讒誹謗,也主飲食。 論身體,兌主舌,主口與咽喉,主肺,主痰涎。 論時序,兌應在秋季八月,應在酉的年月日時,也應在二、四、九之數的月日。 論靜物,兌主金屬刀具與一切金類之物,主樂器,也主廢棄之物與殘缺之器。 論動物,兌主羊,以及水澤之中的活物。 論屋舍,兌主朝西的住宅、臨澤而居的房子,主牆壁破敗的屋宅與門戶有損之處。 論家宅,兌主家宅不安,須防口舌;秋天占則有喜悅之事,夏天占則家宅有禍。
飲食:羊肉、澤中之物、宿味、辛辣之味。 婚姻:不成、秋占可成、有喜、主成婚之吉、利婚少女、夏占不利。 生產:不利、恐有損胎或則生女、夏占不利、宜坐向西。 求名:難成、因名有損、利西之任、宜刑官、武職、伶官、譯官。 求利:無利、有損、財利、主口舌、秋占有財喜、夏占破財。 出行:不宜遠行、防口舌、或損失、宜西行、秋占宜行有利。 交易:難利、防口舌、有爭競、夏占不利、秋占有交易之財。 謀旺:難成、謀中有損、秋占有喜、夏占不遂。 謁見:利行西方、見有咒詛。 疾病:口舌、咽喉之疾、氣逆喘疾、飲食不飧。 墳墓:宜西向、防穴中有水、近澤之墓、夏占不宜、或葬廢穴。 官訟:爭訟不已、曲直未決、因訟有損、防刑、秋占為體得理勝訟。 姓字:商音、帶口帶金字旁姓氏、行位四二九。 數目:四、二、九。 方道:西方。 五色:白。 五味:辛、辣。 右萬物之象,庶事之多不止於此。占者宜各以其類而推之耳。
論飲食,兌主羊肉、水澤中的食材,主隔夜之味與辛辣之味。 論婚姻,兌主婚事不成;秋天占則可成,且有喜慶,主成婚之吉;說少女之婚有利;夏天占則不利。 論生產,兌主不利,恐有損胎,或者生女;夏天占不利;產婦坐向宜朝西。 論求名,兌主難成,甚至因求名而受損;到西方任職有利,宜做刑官、武職、伶官與譯官。 論求財,兌主無利而有損,一言財利便招口舌;秋天占則有得財之喜,夏天占則破財。 論出行,兌不宜遠行,須防口舌或損失;若行宜往西;秋天占則宜行且有利。 論交易,兌主難得利,須防口舌爭競;夏天占不利,秋天占則有交易之財。 論謀望,兌主難成,謀事之中還有損失;秋天佔有喜,夏天占則不遂。 論謁見,兌利於往西方去見人,只是見面之際會遇到咒罵詛怨。 論疾病,兌主口舌咽喉之病、氣逆喘息之疾,以及飲食不下。 論墳墓,兌宜朝西,須防穴中有水,多是近水澤之墓;夏天占不宜,或恐葬到廢棄之穴。 論官訟,兌主爭訟不休,曲直久不能決,因訟受損,須防刑罰;若秋天占而兌為體卦,則得理勝訴。 論姓氏,兌屬商音,主帶口字旁與金字旁的姓,排行居四、二、九。 論數目,兌為四、二、九。 論方位,兌在西方。 論顏色,兌主白。 論五味,兌主辛與辣。 以上是八卦所配萬物之象。天下事物繁多,絕不止於這些,占者應當各按其類推衍開去。
卷二·體用生克篇之一
心易占卜玄機
天下之事有吉凶,托占以明其機。天下之理無形跡,假像以顯其義。故乾有健之理,於馬之類見之。故占卜寓吉凶之理,於卦象內見之。然卦象一定不易之理,而無變通之道,不可也。易者,變易而已矣。至如今日觀梅復得革兆,有女子折花,異日果有女子折花,可乎。今日算牡丹得姤兆,為馬所踐,異日果為馬所踐毀,可乎。且兌之屬,非止女子。乾之屬,非止馬。謂他人折花有毀,皆可切驗之真,是必有屬矣。嗟乎!占卜之道,要變通。得變通之道者,在乎心易之妙耳!
天下的事都有吉有凶,所以要借占卜來顯明其中的機兆;天下的理卻沒有形跡可見,所以要借物象來顯出它的意義。譬如乾有剛健之理,就從馬這一類物象上看出來;占卜把吉凶之理寄託在卦象裡面,也是要人從卦象上看出來。然而卦象所示只是一定不移之理,若死守卦象而沒有變通的路數,那是不行的——「易」這個字,說到底就是變易二字。就好比今天觀梅得到「革」的卦兆,斷出有女子折花;難道改天再占得革卦,就一定又是女子折花嗎?今天算牡丹得到「姤」的卦兆,斷出被馬踐毀;難道改天再得姤卦,就一定又被馬踩壞嗎?何況兌所主的不止女子,乾所主的也不止馬。若說旁人折花、別的東西損毀也都能一一切驗為真,那就必定另有所屬的取象在。唉!占卜之道貴在變通;能得這變通之道的,全在心易之妙罷了。
占卜總決
大抵占卜之法,成卦之後先看《周易》爻辭,以斷吉凶。如干初九「潛龍勿用」,則諸事未可為,宜隱伏之類;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則宜謁見貴人之類。餘皆仿此。 次看卦之體用,以論五行生剋。體用即動靜之說。體為主,用為事。應用生及比和,則吉;體生用及克體,則不吉。
大凡占卜的次第是這樣:卦成之後,先看《周易》本爻的爻辭來斷吉凶。譬如乾卦初九「潛龍勿用」,就斷為諸事還不可動手,宜於隱伏等待;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就斷為宜去拜見貴人。其餘各爻都照這個辦法推。 其次看卦的「體」與「用」,據以論五行生剋。所謂體用,就是動靜之分:不動的一卦為體,是占者自身,為主;發動的一卦為用,是所占之事,為賓。用卦來生體,以及體用兩卦五行相同而比和,都吉;體去生用(洩自己之氣),以及用來克體,都不吉。
又次看克應。如聞吉說見吉兆,則吉;聞凶說見凶兆,則凶。見圓物,事易成;見缺物,事終毀之類。 複驗己身之動靜。坐則事應遲,行則事應速,走則愈速,臥則愈遲之類。數者既備,可盡占卜之道,必須以易卦為主,克應次之。俱吉則大吉;俱凶則大凶;有凶有吉。則詳審卦辭,及克用體應之類,以斷吉凶也。要在圓機,不可執。
再其次看「克應」,也就是起卦當時的外應之兆:聽到吉利話、看到吉利之象,就主吉;聽到凶話、看到凶象,就主凶。見到圓滿之物,事情容易成;見到殘缺之物,事情終究要壞。 最後再驗占者自身當時是動是靜:坐著的事應得慢,走動的事應得快,奔跑的更快,躺臥的更慢。這幾項都齊備了,占卜之道就完整了。斷的時候必須以《易》卦為主,外應的克應為輔:卦與應都吉就是大吉,卦與應都凶就是大凶;若一凶一吉,就要細審卦辭,再參酌用卦克體、體卦克用以及外應之類,合起來斷吉凶。總之貴在圓通活用,不可死執一端。
占卜論理訣
數說當也,必以理論之而後備。苟論數而不論理,則拘其一見而不驗矣。且如飲食得震,則震為龍。以理論之,龍非可取,當取鯉魚之類代之。又以天時之得震,當有雷聲,若冬月占得震,以理論之,冬月豈有雷聲,當有風撼震動之類。既知以上數條之訣,復明乎理,則占卜之道無餘蘊矣。
用數推斷固然得當,但還必須用事理去衡量一遍才算完備。假使只論數而不論理,就會拘泥在一個死象上而斷不准。譬如占飲食得了震卦,震在物象上為龍;按情理說,龍是吃不到的,就該換成鯉魚一類來代替(龍屬鱗類,鯉魚是它的同類)。又如占天時得了震,本該有雷聲;但若在冬月占得震,按情理說,冬天哪裡來的雷,就該斷作大風撼動、震搖作響之類。既掌握了前面幾條口訣,又能通曉事理,占卜之道也就再沒有什麼餘蘊了。
先天後天論
先天卦斷吉凶,止以卦論,不甚用《易》之爻辭。後天則用爻辭,兼用卦辭,何也?蓋先天者未得卦、先得數,是未有《易》書,先有《易》理,辭前之《易》也。故不必用《易》書之辭,專以卦斷。後天則以先得卦,必用卦畫,辭後之《易》也。故用爻之辭,兼《易》卦辭以斷之也。
先天卦斷吉凶,只就卦象立論,不大用《周易》的爻辭;後天卦則要用爻辭,併兼用卦辭。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所謂先天,是還沒有卦、先得到數,相當於《易》這部書尚未寫出而《易》理已經先在,屬於「辭前之《易》」,所以不必去用書上的文辭,專憑卦象來斷。後天則是先得到卦象,必須依著卦畫去看,屬於「辭後之《易》」,所以要用爻辭,併兼取卦辭來斷。
又後天起卦,與先天不同,其數不一。今人多以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之數為用。蓋聖人作《易》畫卦,始以太極、兩儀、四象、八卦加一倍,數自成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故占卜起卦,合以此數為用。又今人起後天卦,多不加時,得此一卦,止此一爻動,更無移易變通之道。故後天起卦定爻必加時而後可。
再者,後天起卦與先天不同,所用的數也不一樣。今人多用洛書九宮之數——坎一、坤二、震三、巽四、中五、乾六、兌七、艮八、離九——來起卦。其實聖人作《易》畫卦,是從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一路加一倍推衍出來的,其數自然排成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所以占卜起卦,應當用這一套先天之數。另外今人起後天卦大多不加時辰,於是得出一卦就只有一爻動,再沒有推移變通的餘地。所以後天起卦定動爻,必須把時辰之數加進去才行。
又先天之卦,定事應之期,則取之卦氣,如干、兌則應如庚、辛及申金之日,或坤為戌、亥之日時,兌為酉日時。如震、巽當應於甲、乙及支木之日,或震取卯,巽取辰之類。後天則以卦數加時數,總之而分行臥坐立之遲速,以為事應之期。卦數時類,應近而不能決諸遠者,必合先後之卦數取訣可也。 又凡占卦中決斷吉凶,其理洞見,止於全卦體用生克之理,及參《易》辭,斯可矣。今日以後天卦,卻於六十甲子之日取其對方之魁,破敗亡滅跡等以助斷決。蓋曆象選時,並於《周易》不相干涉,不可用也。
再說定應期。先天之卦定事情應驗的日期,是取「卦氣」:乾、兌屬金,應在庚日、辛日以及申金之日;坤為土而位在西南,應在戌、亥的日時;兌應在酉的日時。震、巽屬木,應在甲日、乙日以及地支屬木之日,或震取卯日、巽取辰日之類。後天卦則是把卦數加上時辰之數,合成總數,再按占者當時是行、是臥、是坐、是立分別快慢,據以定應期。若卦數與時數所定的日期只能應近事、決不了遠事,就須把先天與後天兩套卦數合起來取斷。 還有,凡在卦中判斷吉凶,其理其實一望可見,只須看全卦體用生克之理,再參以《易》的辭句,也就夠了。如今有人起了後天卦,卻又到六十甲子之日裡去取對沖的「魁罡」以及破、敗、亡、滅跡這些神煞來幫著斷——須知曆法選時那一套與《周易》全不相干,不可摻用。
卦斷遺論
凡占卜決斷,固以體用為主,然有不拘體用者。如起例中西林寺額得山地剝,體用互變,俱比和,則為吉,而乃不吉,何也?蓋寺者,純陽人居之地,而純陰爻象,則群陰剝陽之義顯然也。此理甚明,不必拘體用也。又若有人問:「今日動靜如何?」得地風升,初爻動,用克體卦,俱無飲食矣,而亦有人相請,雖飲食不豐而終有請,何也?此人當時必有當日之應,又有「如何」二安帶口,為重兌之義。
凡占卜決斷,固然以體用生克為主,但也有不必拘守體用的時候。譬如前面起例中占西林寺匾額得「山地剝」,體卦、用卦、互卦、變卦全是土,一路比和,照理應該吉,結果卻不吉,這是為什麼?因為寺院是純陽之人(僧眾)所居之地,而卦象卻全是陰爻,群陰剝陽的意思明擺著——這個道理很清楚,就不必再拘泥體用了。又如有人問「今日動靜如何」,得「地風升」初爻動,用卦(巽木)克體卦(坤土),卦中又無坎無兌,本該沒有飲食,結果卻仍有人請客,雖然酒菜不豐盛,到底還是被請了,這又是為什麼?這人當天必另有當日的外應;何況「如何」這兩個字都帶「口」旁,正含著重兌(兌為口、為飲食)之義。
又有用不生體,互變生之而吉者,若少年有喜色,占得山火賁是也。又有用不生體,互變俱克之而凶者,如牛哀鳴占得地水師是也。蓋少年有喜色,占則略知其有喜,而《易辭》又有「束帛戔戔」之吉,是二者俱吉,互變俱生,愈見其吉矣。雖用不生體不吉,不為其害也。牛鳴之哀,則略知其有凶,而易爻復有「輿尸」之凶,互變俱克,愈見其凶。雖用爻不克,不能掩其凶也。蓋用《易》斷卦,當用理勝處驗之,不可拘執於一也。
又有一種情形:用卦並不生體,卻因互卦、變卦都來生體而斷吉,像少年面帶喜色占得「山火賁」就是。也有反過來的:用卦並不克體,卻因互卦、變卦都來克體而斷凶,像牛哀鳴占得「地水師」就是。少年既然面帶喜色,一見就約略知道他有喜事,而《周易》爻辭又有「束帛戔戔」的吉語,外象與爻辭兩頭都吉,再加上互卦變卦都生體,就更見其吉;這時縱然用卦不生體、本屬不吉,也妨害不了大局。牛的悲鳴,一聽就約略知道有凶事,而爻辭又有「輿尸」之凶,互卦變卦都來克體,就更見其凶;這時縱然用爻並不克體,也掩不住那個凶。總之用《易》斷卦,應當從道理佔上風的那一頭去驗證,不可死執一條不放。
八卦心易體用訣
心易之數,得之者眾,體用之訣,有之者罕。余幼讀《易》書,長參數學,始得心易卦數。初見起例,以知占其吉凶。如以蠡測海,茫然無涯。後得智人見授體用心易之訣,而後占事之訣,疑始有定。據驗則驗。如繇基射的,百發百中。其要在於分體用之卦,察其五行生剋、比和之理,而明乎吉凶悔吝之機也。於是易數之妙始見,而《易》道之卦義備矣。乃世有真實,人罕遇之耳。得此者,幸甚秘之!
心易的卦數,得到的人很多;體用的口訣,掌握的人卻極少。我幼年讀《易》,長大後參究數學,才得到這套心易卦數。起初只看到起卦的條例,據以推占吉凶,好比拿瓢去量海水,茫茫然沒有邊際。後來遇見高明之士傳授了體用心易之訣,此後占斷事情才算有了準則,一驗一個準,就像春秋時神射手養由基射靶,百發百中。它的要領就在於分清體卦與用卦,考察兩者五行生剋與比和之理,從而看明白吉、凶、悔、吝的機兆。到這時《易》數之妙才顯現出來,《易》道中卦義的用處也才算完備。世上確有這樣真實不虛的學問,只是人們難得遇到罷了。得到它的人,千萬要珍重保守。
體用總訣
體用雲者,如易卦具卜筮之道,則易卦為體,以卜筮用之,此所謂體用者,借體用二字以寓動靜之卦,以分主客之兆,以為占例之準則也。大抵體用之說,體卦為主,用卦為事,互卦為事之中間,刻應變卦為事之終。應體之卦氣宜盛不宜衰。盛者如春震、巽、秋乾、兌,夏離,冬坎,四季之月坤、艮是也。衰者,春坤、艮,秋震、巽,夏乾兌,冬離,四季之月坎是也。
所謂「體用」,本是一對借來的名目:譬如《易》卦本身具備卜筮之道,那麼《易》卦是「體」,拿它來占卜就是「用」。這裡說的體用,只是借這兩個字來指代靜的一卦與動的一卦,用以分出主與客的兆象,作為占斷的準則。大略說來:不動的一卦為體,代表占者自身,是主;發動的一卦為用,代表所問之事,是賓;互卦主事情進行的中段;變卦主事情的結局。作為主的體卦,其卦氣宜旺盛而不宜衰弱。所謂旺,就是春天的震、巽(木旺),秋天的乾、兌(金旺),夏天的離(火旺),冬天的坎(水旺),辰戌丑未四季之月的坤、艮(土旺)。所謂衰,就是春天的坤、艮,秋天的震、巽,夏天的乾、兌,冬天的離,以及四季之月的坎。
宜受他卦之生,不宜他卦之克。他卦者,謂用互變也。生者,如干、兌金體,坤、艮生之,坤、艮土體,離火生之。離,火體,震巽木生之。餘皆仿此。克者,如金體火克,火體水克之類。
體卦宜於受其他各卦生扶,不宜被其他各卦所克。所謂其他各卦,指的就是用卦、互卦與變卦。所謂「生」,例如體卦是乾、兌之金,遇上坤、艮之土便得生;體卦是坤、艮之土,遇上離火便得生;體卦是離火,遇上震、巽之木便得生;其餘照五行相生類推。所謂「克」,例如體卦屬金而遇火來克,體卦屬火而遇水來克之類。
體用之說,動靜之機,八卦主賓。五行生剋,體為己身之兆,用為應事之端。體宜受用卦之生,用宜見卦體之克。體盛則吉,體衰則凶。用克體固不宜,體生用亦非利。體黨多而體勢盛,用黨多則體勢衰。如卦體是金,而互變皆金,則是體之黨多。如用卦是金,而互變皆金,則是用之黨多。體生用,為之洩氣,如夏火逢土,亦洩氣。
體用這套說法,講的正是動與靜的機關、八卦中誰主誰賓。就五行生剋說:體卦是自身的徵兆,用卦是所應之事的頭緒。所以體卦宜受用卦生扶,用卦宜被體卦剋制。體卦強盛就吉,體卦衰弱就凶。用卦來克體固然不好,體卦去生用同樣無利(因為洩了自己的氣)。體卦一方的同黨多,體的聲勢就盛;用卦一方的同黨多,體的聲勢就衰。譬如體卦屬金,而互卦、變卦也都屬金,那就是體的同黨多;反過來用卦屬金,互卦變卦也都屬金,那就是用的同黨多。體去生用叫作「洩氣」,就像夏天的火再遇上土,火氣也被洩掉了。
體用之間,比和則吉,互乃中間之應,變乃末後之期。故用吉變凶者,先吉後凶;用凶變吉者,先凶後吉。體克用,諸事吉;用克體,諸事凶。體生用,有耗失之患;用生體,有進益之喜。體用比和,則百事順遂。又卦中有生體之卦,看是何卦。
體與用之間若五行相同、彼此比和,就吉。互卦所主是事情中段的應驗,變卦所主是事情末了的結局。所以用卦吉而變卦凶的,先吉後凶;用卦凶而變卦吉的,先凶後吉。歸總起來一句:體克用,諸事皆吉;用克體,諸事皆凶;體生用,有耗損失去之患;用生體,有進益得利之喜;體用比和,百事順遂。此外,卦中若有生體之卦,還要看它究竟是哪一卦,據以斷出所得之利來自何處。
乾卦生體,則主公門中有喜益,或功名上有喜,或因官有財,或問訟得理,或有金寶之利,或有老人進財,或尊長惠送,或有官貴之喜。 坤卦生體,主有田土之喜,或有田土進財,或得鄉人之益,或得陰人之利,或有果穀之利,或有布帛之喜。 震卦生體,則主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財,或進東方之財,或因動中有喜,或有木貨交易之利,或因草木姓氏人稱心。 巽卦生體,亦主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財,或於東南得財,或因草木姓人而進利,或以茶果得利,或有茶果菜蔬之喜。
乾卦來生體,主在官府門路上得喜得利,或功名上有喜,或因官職而得財,或打官司佔了理,或得金寶之利,或有老人送財上門,或得尊長饋贈,或有官貴提攜之喜。 坤卦來生體,主有田土上的喜事,或因田土進財,或得同鄉人的好處,或得女子(陰人)之利,或得瓜果穀物之利,或有布帛入手之喜。 震卦來生體,主得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財,或從東方進財,或在走動之中遇喜,或得木料貨物交易之利,或因姓氏帶草木偏旁的人而稱心。 巽卦來生體,同樣主山林之益,或因山林得財,或在東南方得財,或因姓氏帶草木偏旁的人而進利,或靠茶葉果品得利,或有茶果菜蔬一類的喜事。
坎卦生體,有北方之喜,或受北方之財,或水邊人進利,或因點水人稱心,或有因魚鹽酒貨文書交易之利,或有饋送魚鹽酒之喜。 離卦生體,主有南方之財,或有文書之喜,或有爐冶場之利,或因火姓人而得財。 艮卦生體,有東北方之財,或山田之喜,或因山林田土獲財,或得宮音帶土人之財。物當安穩,事有終始。 兌卦生體,有西方之財,或喜悅事,或有食物金玉貨利之源,或商音之人,或帶口之人欣逢,或主賓之樂,或朋友講習之事。
坎卦來生體,主有北方來的喜事,或收到北方的財,或水邊之人送利上門,或因姓氏帶三點水的人而稱心,或得魚鹽酒貨以及文書交易之利,或有人饋送魚鹽酒水之喜。 離卦來生體,主有南方之財,或有文書上的喜事,或得爐冶場務之利,或因姓氏屬火的人而得財。 艮卦來生體,主有東北方之財,或有山田上的喜事,或因山林田土而獲財,或得宮音、姓帶土旁之人的財。艮又主停止安定,所以物事安穩,做事有始有終。 兌卦來生體,主有西方之財,或有令人歡喜之事,或得食物、金玉貨利的來源,或與商音之人、姓氏帶口旁之人欣然相逢,或有賓主宴樂之歡,或有朋友講習切磋之事。
又看卦中有克體之卦者,看是何卦。如干卦克體,主有公事之憂,或門戶之憂,或有財寶之失,或於金谷有損,或有怒於尊長,或得罪於貴人。 坤卦克體,主有田土之憂,或於田土有損,或有陰人之侵,或有小人之害,或失布帛之財,或喪穀粟之利。 震卦克體,主有虛驚,常多恐懼,或身心不能安靜,或家宅見妖災,或草木姓氏之人相侵,或於山林有所失。 巽卦克體,亦有草木姓人相害,或於山林上生憂。謀事,乃東南方之人;處家,忌陰人小口之厄。
反過來,卦中若有克體之卦,也要看它是哪一卦,據以斷出禍從何來。乾卦來克體,主有公事上的憂患,或門戶家聲之憂,或損失財寶,或在金錢穀物上有虧,或觸怒尊長,或得罪貴人。 坤卦來克體,主有田土上的憂患,或田土受損,或被女子(陰人)侵擾,或遭小人之害,或損失布帛之財,或丟掉穀粟之利。 震卦來克體,主有虛驚,常常心懷恐懼,或身心不得安寧,或家宅出現妖異災變,或被姓氏帶草木偏旁的人相侵,或在山林上有所損失。 巽卦來克體,同樣主被姓帶草木偏旁的人所害,或因山林之事生憂。若問謀事,妨害來自東南方的人;若論居家,須防女子與小孩的災厄。
坎卦克體,主有險陷之事,或寇盜之憂,或失意於水邊人,或生災於酒後,或點水人相害,或北方人見殃。 離卦克體,主文書之憂,或失火之驚,或有南方之憂,或火人相害。 艮卦克體,諸事多違,百謀中阻。或有山林田土之失,或帶土人相侵,防東北方之禍害,或憂墳墓不當。 兌卦克體,不利西方,主口舌事之紛爭。或帶口人侵欺,或有毀折之患,或因飲食而生憂。生克不逢,則止以本卦而論之。
坎卦來克體,主遇險陷之事,或有盜賊之憂,或在水邊之人手裡失意,或因酒後招災,或被姓帶三點水的人所害,或從北方之人身上遭殃。 離卦來克體,主有文書上的憂患,或有失火之驚,或有從南方來的憂事,或被姓氏屬火的人所害。 艮卦來克體,主諸事違逆,百般圖謀都中途受阻;或損失山林田土,或被姓帶土旁的人相侵,須防東北方來的禍害,或為墳墓安置不當而憂。 兌卦來克體,主西方不利,主口舌紛爭;或被姓帶口旁的人欺侮,或有毀損折傷之患,或因飲食而生憂。若卦中既無生體之卦、也無克體之卦,就只按本卦的卦義來斷。
體用生克篇之二
天時占第一
凡占天時,不分體用,全觀諸卦,詳推五行。離多主晴,坎多主雨,坤乃陰晦,乾主晴明,震多則春夏雷轟,巽多則四時風烈,艮多則久雨必晴,兌多則不雨亦陰。夏占離多而無坎,則亢旱炎炎。冬占坎多而無離,則雨雪飄飄。
凡占天氣,不必分體卦用卦,而要把本卦、互卦、變卦通盤看過,細推其中的五行。卦中離多就主晴,坎多就主雨,坤主陰雲晦暗,乾主晴朗明淨;震多則春夏之間雷聲轟響,巽多則四季都有大風;艮多,則久雨也必轉晴;兌多,則縱然不下雨天也陰著。夏天占得離多而沒有坎,就是赤日炎炎的大旱;冬天占得坎多而沒有離,就是雨雪紛紛飄落。
全觀諸卦者,謂互變卦。五行屬離屬火,主晴;坎為水,主雨;坤為地氣,主陰;乾為天,主晴明;震為雷,巽為風,秋冬震多無制,亦有非常之雷,有巽佐之,則為風撼雷動之應;艮為山雲之氣,若雨久,得艮則當止。艮者,止也,亦土克水之義。兌為澤,故不雨亦陰。
所謂「通盤看諸卦」,就是連互卦、變卦一起看。就五行說:離屬火,主天晴;坎為水,主下雨;坤是地氣上騰,主陰;乾為天,主晴朗。震為雷,巽為風:秋冬兩季若震多而無金來制,也會有反常的雷;再有巽來相助,就應在狂風撼動、雷聲大作上。艮是山間雲氣,久雨之時得艮,雨就該停了——「艮」字本義就是止,何況土能克水。兌為沼澤,水氣蒸騰,所以縱不下雨,天也陰沉。
夫以造化之辨固難測,理數之妙亦可憑,是以乾象乎天,四時晴明;坤體乎地,一氣慘然。乾、坤兩同,晴雨時變。坤、艮兩並,陰晦不常。卜數有陽有陰,卦象有奇有偶。陰雨陽晴,奇偶暗重。坤為老陰之極,久晴必雨;乾為老陽之極,久雨必晴。若逢重坎重離,亦日時晴時雨。坎為水,必雨;離為火,必晴。乾、兌為金,秋明晴;坎之水,冬雪凜冽;坤、艮之土,春雨澤,夏火炎蒸。
造化的變化固然難以測度,但理與數的微妙終究可以憑信。所以乾取象於天,主四時晴明;坤取象於地,一氣籠罩而陰沉慘淡。乾坤兩卦並見,就晴雨不定、時時變換;坤艮兩卦並見,就陰晦不常。占數有陽有陰,卦象有奇有偶:陰主雨、陽主晴,奇偶之間自有明暗輕重。坤是老陰到了極處,久晴之後必轉雨;乾是老陽到了極處,久雨之後必轉晴。若碰上兩重坎、兩重離,也會一日之內時晴時雨。坎為水,占之必雨;離為火,占之必晴。乾兌屬金,逢秋則天高氣清;坎屬水,逢冬則雪意凜冽;坤艮屬土,逢春則雨澤沾潤,逢夏則火氣蒸騰炎熱。
《易》曰:「雲從龍,風從虎」。又曰:「艮為雲,巽為風。」艮、巽重逢,風雲際會,飛沙走石,蔽日藏山,不以四時,不必二用。坎在艮上,布霧興云,若在兌上,凝霜作雪。乾、兌為霜雪雹霰,離火為日電虹霓。離為電,震為雷,重會而雷電俱作。坎為雨,巽為風,相逢而風雨驟興。震卦重逢,雷驚百里。坎爻迭見,潤澤九垓。故卦體之兩逢,亦爻象之總斷。 地天泰,水天需,昏蒙之象。天地否,水地比,黑暗之形。爻純離,夏必旱,四季皆晴。爻純坎,冬必寒,四時必雨。久雨不晴,逢艮必止。久晴不雨,得此亦然。
《周易·乾·文言》說「雲從龍,風從虎」,《說卦》一路又說艮為雲、巽為風。艮與巽兩卦重疊相逢,就是風雲際會之象,飛沙走石、遮天蔽日、山影都被吞沒,這種應驗不拘哪個季節,也不必再分體用去論。坎居艮上,主布霧興雲;坎若居兌上,則凝霜成雪。乾兌屬金,主霜、雪、雹、霰;離屬火,主日光、閃電與虹霓。離為電、震為雷,兩卦相會則雷電齊作;坎為雨、巽為風,兩卦相逢則風雨驟起。震卦重疊,是雷驚百里之象;坎爻迭見,是潤澤九州之象。所以兩卦相重之處,也就是爻象上的總斷語。 占得地天泰、水天需,是昏蒙不明之象;占得天地否、水地比,是天色黑暗之形。六爻純離,夏天必旱,四季都晴;六爻純坎,冬天必寒,四時多雨。久雨不晴,逢艮就必定放晴;久晴不雨,得艮也同樣是轉折之機。
又若水火既濟、火水未濟,四時不測風雲;風澤中孚,澤風大過,三冬必然雨雪。水山蹇,山水蒙,百步必須執蓋。地風升,風地觀,四時不可行船。離在艮上,暮雨朝晴,離互艮宮,暮晴朝雨。巽、坎互離,虹霞乃見,巽、離互坎,造化亦同。又須推測四時,不可執迷一理。震、離為電、為雷,應在夏天,乾、兌為霜、為雪,驗於冬月。天地之理大矣哉!得斯文者,當敬寶之。
再如占得水火既濟、火水未濟,一年四時風雲都難以逆料;占得風澤中孚、澤風大過,隆冬必定有雨雪。占得水山蹇、山水蒙,出門走不了百步就得撐傘。占得地風升、風地觀,一年四季都不宜行船。離居艮上,是傍晚下雨、清晨轉晴;離卦而互出艮宮,則是傍晚晴、清晨雨。巽與坎而互出離,就能見到虹霞;巽與離而互出坎,造化也是一樣的道理。此外還須結合四時來推測,不可死守一條道理:震與離主電主雷,應在夏天;乾與兌主霜主雪,驗在冬月。天地之理真是廣大呀!得到這篇文字的人,應當敬重珍藏。
人事占第二
人事之占,詳觀體用。體卦為主,用卦為賓。用克體不宜,體克用則吉。用生體有進益之喜,體生用有耗失之患。體用比和,謀為吉利。更詳觀互卦、變卦,以斷吉凶;復究盛衰,以明休咎。 人事之占,則以全體用總章向決吉凶。若有生體之卦,即看前章八卦中生體之卦有何吉;又看克體之卦有何凶,即看前章克體之卦。無生克,止斷本卦。
占人事,要細看體用兩卦:體卦是自己,為主;用卦是對方與所占之事,為賓。用來克體不好,體去克用則吉;用來生體,有進益之喜;體去生用,有耗損之患;體用比和,則所謀順利。此外還要細看互卦與變卦以斷吉凶,再考究各卦的盛衰旺相,以明白禍福。 占人事總的辦法,就是通篇按體用總訣去決斷:卦中若有生體之卦,就翻查前一章八卦生體條,看它主什麼吉;若有克體之卦,就翻查前一章八卦克體條,看它主什麼凶。倘若既無生也無克,就只按本卦的卦義去斷。
家宅占第三
凡占家宅,以體為主,用為家宅。體克用,則家宅多吉,用克體,則家宅多凶。體生用,多耗散,或防失盜之憂。用生體,多進益,或有饋送之喜。體用比和,家宅安穩。如有生體之卦,即以前章人事占斷之。
凡占家宅,以體卦為住家的人,以用卦為這處家宅。體克用,家宅多吉;用克體,家宅多凶。體生用,家中錢財多耗散,還要防失竊之憂;用生體,家中多有進益,或有人饋贈之喜。體用比和,則一家安穩。若卦中另有生體之卦,就照前一章人事占的辦法去斷它主何種吉利。
屋舍占第四
凡占屋舍,以體為主,用為屋舍。體克用,居之吉,用克體,居之凶。體生用,主資財衰退;用生體,則門戶興隆。體用比和,自然安穩。
凡占房屋,以體卦為居住之人,以用卦為這所房子。體克用,住進去吉利;用克體,住進去有凶。體生用,主家財一天天衰退;用生體,則門庭興旺。體用比和,自然安穩無事。
婚姻占第五
占婚姻以體為主,用為婚姻。用生體,婚易成,或因婚有得;體生用,婚難成,或因婚有失。體克用,可成但成之遲;用克體,不可成,成亦有害。體用比和,婚姻吉利。
占婚姻,以體卦為自己一方,以用卦為這門親事。用生體,婚事容易成,或因這門親事得到好處;體生用,婚事難成,或因這門親事有所損失。體克用,能成,只是成得遲;用克體,成不了,勉強成了也有害。體用比和,則婚姻吉利。
占婚,體為所占之家,用為所婚之家。體卦旺,則此家門戶勝;用卦旺,則彼家資盛。生體,則得婚姻之財;或彼有相就之意;體生,則無嫁奩之資,或此去求婚方諧。若體用比和,則彼此相就,良配無疑。 乾:端正而長 坎:邪淫、黑色、嫉妒、奢侈 艮:色黃多巧 震:美貌難犯 巽:髮少稀疏,醜陋心貪 離:短赤色,性不常 坤:貌醜,大腹而黃 兌:高長,語話喜悅,白色
占婚還有一層看法:體卦代表來問的這一家,用卦代表結親的那一家。體卦旺,這家門戶佔上風;用卦旺,那家家資更盛。用來生體,就能得到婚姻上的財物,或者對方有意主動來就;體去生用,就沒有陪嫁的資財,或者要這邊主動去求親才談得攏。若體用比和,那就彼此情願、兩相湊就,是無疑的良配。 再以用卦之象看對方的相貌品性:乾主容貌端正而身材頎長;坎主為人邪淫、膚色偏黑、好嫉妒、尚奢侈;艮主膚色發黃而心思靈巧;震主容貌美好而端嚴不可侵犯;巽主頭髮稀少、貌醜而心貪;離主身材矮小、面色偏赤、性情反覆無常;坤主相貌醜陋、大腹而面黃;兌主身材高長、言語喜悅、膚色白淨。
生產占第六
占生產,以體為母,用為生。體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宜相生,不宜相剋。體克用不利於子;用克體不利於母。體克用而用卦衰,則子難完;用克體而體卦衰,則母難保。用生體,利於母;體生用,利於子。體用比和,生育順快。若欲辨其男女,當於前卦審之。陽卦陽爻多者則生男,陰卦陰爻多者生女。陰陽卦爻相生,則察所占左右人之奇偶以證之。如欲決其日辰,則以用卦之氣數參決之。所謂卦之氣數者,即看何為用卦,於八卦時序之類次之。
占生產,以體卦為母親,以用卦為所生之子。體用兩卦都宜得時乘旺,不宜衰弱;宜彼此相生,不宜彼此相剋。體克用,對孩子不利;用克體,對母親不利。若體克用而用卦又衰,孩子難以保全;若用克體而體卦又衰,母親難保平安。用生體,利於母;體生用,利於子。體用比和,則生育順利快捷。若要辨男女,就在本卦上審察:陽卦而陽爻多的生男,陰卦而陰爻多的生女;若陰陽卦爻彼此相生、一時難分,就數一數占卜時左右在場之人是單數還是雙數來印證(單為陽主男,雙為陰主女)。若要斷定生產的日子,就參看用卦的卦氣之數——所謂卦氣之數,就是看用卦是哪一卦,再按前面八卦「時序」一門所配的月日去推。
飲食占第七
凡占飲食,以體為主,用為飲食。用生體,飲食必豐;體生用,飲食難就。體克用,則飲食有阻;用克體,飲食必無。體用比和,飲食豐足。又卦中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食。無坎無兌,則皆無。兌、坎生體,酒肉醉飽。欲知所食何物,以飲食推之。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 飲食人事類者,即前八卦內萬物屬類是也。
凡占飲食,以體卦為自己,以用卦為這頓飲食。用生體,酒食必定豐盛;體生用,這頓飯難以吃到;體克用,飲食中間有阻礙;用克體,則根本沒有飲食。體用比和,則酒食豐足。此外,卦中有坎就有酒,有兌就有飯菜;既無坎又無兌,酒飯都沒有。若兌、坎兩卦都來生體,那就酒肉盡興、吃到醉飽。想知道吃的是什麼,就按各卦「飲食」一門去推;想知道席上都是些什麼人,就按互卦的「人物、人事」一門去推。 這裡說的飲食與人物之類,就是前面八卦萬物屬類表中的各條。
求謀占第八
占求謀,以體為主,用為所謀之事。體克用,謀雖可成,但成遲。用克體,求謀不成,謀亦有害。用生體。不謀而成;體生用,多謀少遂。體用比和,求謀稱意。
占謀事,以體卦為自己,以用卦為所謀之事。體克用,事情雖然能成,卻成得慢;用克體,謀事不成,勉強去謀反而有害;用生體,不必費力自然成就;體生用,則多方籌劃而少有如願;體用比和,謀事稱心。
求名占第九
凡占求名,以體為主,用為名。體克用,名可成,但成遲。用克體,名不可成。體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喪。用生體,名易成,或因名有得。體用比和,功名稱意。欲知名成之日,生體之卦氣詳之。欲知職任之處,變卦之方道決之。若無克體之卦,則名易就,止看卦體時序之類,以定日期。若在任占卜,最忌見克體之卦,如卦有克體者,即居官見禍,輕則上司責罰,重則削官退居。其日期,看克體之卦氣者,於八卦所屬時序類中斷之。
凡占求取功名,以體卦為自己,以用卦為功名。體克用,名可以得到,只是成得遲;用克體,功名求不成;體生用,功名成就不了,甚至因求名而有所喪失;用生體,功名容易到手,或因功名而有所得;體用比和,功名稱心如意。想知道得名在哪一天,就細推生體那一卦的卦氣;想知道派到何處任職,就看變卦所屬的方位來定。若卦中沒有克體之卦,功名就容易成,只看體卦在「時序」一門所配的月日來定日期。倘若是已經在任上占卜,最忌見到克體之卦:卦中一有克體,就是做官要遭禍,輕則受上司責罰,重則削職罷官、退居家中。至於應禍的日期,就看克體那一卦的卦氣,在八卦所屬「時序」一門中查出來斷定。
求財占第十
占求財,以體為主,以用為財。體克用,有財;用克體,無財。體生用,財有損耗之憂;用生體,財有進益之喜。體用比和,財利快意。欲知得財之日,生體之卦氣定之。欲知破財之日,克體卦氣定之。 又若卦中有體克用之卦,及生體之卦,則有財,此卦氣即見財之日。若卦中有克體之卦,及體生用之卦,即破財,此卦氣破財之日。
占求財,以體卦為自己,以用卦為財。體克用,有財(我能制財,財為我所取);用克體,無財。體生用,錢財有損耗之憂;用生體,錢財有進益之喜。體用比和,則財利順遂稱心。想知道得財的日子,就用生體那一卦的卦氣去定;想知道破財的日子,就用克體那一卦的卦氣去定。 再說細些:卦中若有體克用之卦以及生體之卦,就是有財,這些卦的卦氣所值之日即是見財之日;卦中若有克體之卦以及體生用之卦,就是破財,這些卦的卦氣所值之日即是破財之日。
交易占第十一
占交易,以體為主,用為財。體克用,有財;用克體,不成。體生用,難成,或因交易有失。用生體,即成,成必有財。體用比和,易成。
占交易買賣,以體卦為自己,以用卦為這筆財貨。體克用,有財可得;用克體,買賣做不成。體生用,難以談成,或者因這筆交易反受損失;用生體,當即可成,成了必定有利。體用比和,則容易談成。
出行占第十二
占出行,以體為主,用為所行之應。體克用,可行,所至多得意。用克體,出則有禍。體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用生體,有意外之財。體用比和,出行順快。 又凡出行,體宜乘旺,諸卦宜生體。體卦乾、震多,主動。坤、艮多,不動。巽宜舟行,離宜陸行。坎妨失脫,兌主紛爭。
占出行,以體卦為出行之人,以用卦為此行的遭遇。體克用,可以走,所到之處多能稱意;用克體,一出門就有禍。體生用,出門有破費損耗;用生體,路上有意外之財。體用比和,則出行順利爽快。 此外凡占出行,體卦宜當令乘旺,諸卦宜來生體。卦中乾、震多的主動身成行,坤、艮多的主走不成。見巽宜乘船,見離宜走陸路;見坎須防丟失,見兌則主口舌紛爭。
行人占第十三
占行人,以體為主,用為行人。體克用,行人歸遲;用克體,行人不歸。體生用,行人未歸;用生體,行人即歸。體用比和,歸期不日矣。 又以用卦看行人在外之情況。逢生,在外順快;逢衰受克,在外災殃。震多不寧,艮多有阻。坎有險難,兌主紛爭。
占在外之人何時回來,以體卦為占問的自己,以用卦為出門在外的那個人。體克用,行人回來得遲;用克體,行人不回來。體生用,行人一時還歸不得;用生體,行人馬上就到。體用比和,則歸期就在這幾天。 另外還可就用卦看行人在外的境況:用卦逢生,他在外順遂快意;用卦衰弱又受克,他在外遭災。卦中震多,他在外奔波不寧;艮多,則途中有阻。見坎主有險難,見兌主有口舌爭執。
謁見占第十四
占謁見,以體為主,用為所見之人。體克用,可見;用克體,不見。體生用,難見,見之而無益;用生體,可見,見之且有得。體用比和,歡然相見。
占拜訪求見,以體卦為自己,以用卦為所要見的人。體克用,見得著;用克體,見不著。體生用,難得見到,即便見著也沒有好處;用生體,見得著,而且見了還有所得。體用比和,則彼此歡然相見。
失物占第十五
占失物,以體為主,用為失物。體克用,可尋遲得;用克體,不可尋。體生用,物難見;用生體,物易尋。體用比和,物不失矣。
占丟失的東西,以體卦為失主,以用卦為所失之物。體克用,找得著,只是得回來得遲;用克體,找不回來。體生用,東西難以再見;用生體,東西容易尋回。體用比和,則物件其實並沒有丟。
又以變卦為失物之所在。如變是乾,則覓於西北或公榭樓閣之所,或金石之傍,或圓器之中,或高亢之地。變卦是坤,則覓於西南方,或田野之所,或倉稟之處,或稼穡之處,或土窖穴藏之所,或瓦器方器之中。震則尋於東方,或山林之所,或叢棘之內,鐘鼓之傍,或鬧市之地,或大途之所。巽則尋於東南方,或山林之所,或寺觀之地,或菜蔬之園,或舟居之間,或木器之內。
再者,用變卦來定失物的所在。變卦若是乾,就到西北方去找,或在官府臺榭樓閣一帶,或在金石之旁,或在圓形器皿之中,或在高亢之處。變卦若是坤,就到西南方去找,或在田野之間,或在倉庫裡,或在莊稼地裡,或在地窖土穴的藏物之處,或在瓦器方器之中。變卦是震,就往東方找,或在山林之中,或在叢生的荊棘裡,或在鐘鼓旁邊,或在鬧市之地,或在大路上。變卦是巽,就往東南方找,或在山林之中,或在寺廟道觀,或在菜園裡,或在船上,或在木器之內。
坎則尋於北方,多藏於水邊或溪井溝渠之處,或酒醋之邊,或魚鹽之地。離則尋於南方,或皰廚之間,或爐冶之傍,或在明窗,或遺虛室,或在文書之側,或在煙火之地。艮則尋於東北方,或山林之內,或近路邊,或岩石傍,或藏土穴。兌則尋於西方,或居澤畔,或敗垣破壁之內,或廢井缺沼之中。
變卦是坎,就往北方找,多半藏在水邊,或在溪流水井溝渠之處,或在酒醋罈邊,或在魚鹽所在之地。變卦是離,就往南方找,或在廚房之中,或在爐冶旁邊,或在明亮的窗前,或落在空屋裡,或在文書旁邊,或在有煙火的地方。變卦是艮,就往東北方找,或在山林之內,或在路邊,或在岩石旁,或藏在土穴中。變卦是兌,就往西方找,或在水澤岸邊,或在倒塌的牆垣破壁之內,或在廢井、乾涸殘缺的池沼之中。
疾病占第十六
凡占疾病,以體為病人,用為病症。體卦宜旺不宜衰,體宜逢生,不宜見克。用宜生體,不宜克體。體克用,病易安;體生用,病難愈。體克用者,勿藥有喜;用克體者,雖藥無功。若體逢克而乘旺,猶為庶幾。體遇克而更衰,斷無存日。
凡占疾病,以體卦為病人,以用卦為病症。體卦宜旺不宜衰,宜得別卦生扶而不宜被克;用卦宜來生體而不宜克體。體克用,病容易好;體生用,病難痊癒。體克用的,不吃藥也會有喜(病自會退);用克體的,縱然服藥也不見功。若體卦雖被克而自身當令乘旺,還有幾分指望;若體卦既被克而又衰弱無氣,那就斷無生理了。
欲知凶中有救,生體之卦存焉。體生用者,遷延難好;用生體者,即愈。體用比和,疾病易安。若究和平之日,主卦決之。若詳危厄之期,克體之卦定之。若論醫藥之屬,當看生體之卦。如離卦生體,宜服熱藥;坎卦生體,宜服冷藥,如艮溫補;乾、兌涼藥是也。
要看凶中是否有救,就看卦裡有沒有生體之卦——有則險中得救。體生用的,病情拖延難好;用生體的,很快就痊癒;體用比和的,疾病容易平復。想推算病好的日子,就用體卦(主卦)的卦氣來定;想推算危險發作的日期,就用克體之卦來定。若要論用什麼藥,就看生體的是哪一卦:離卦生體,宜服溫熱之藥;坎卦生體,宜服寒涼之藥;艮卦生體,宜用溫補;乾、兌生體,則宜用涼藥。
又有信鬼神之說,雖非《易》道,然不可謂《易》道之不該。姑以理推之。如卦有克體者,即可測其鬼神。乾卦克體,主有西北方之神,或兵刀之鬼,或天行時氣,或乘正之邪神。坤則西南之神,或曠野之鬼,或連親之鬼,或水土里社之神,或犯方隅,或無主之祟。震則東方之神,或木下之神,或妖怪百端,或影響時見。巽則東南之鬼,或自縊戕生,或枷鎖致命。
世上又有信鬼神致病的說法,這雖不屬《易》道正宗,卻也不能說《易》道包羅不到,姑且按理推衍一番:卦中凡有克體之卦的,就可以據它測度所犯何種鬼神。乾卦克體,主西北方之神,或死於兵刃之鬼,或流行的時疫之氣,或乘時作祟的邪神。坤卦克體,主西南方之神,或曠野之鬼,或親族牽連之鬼,或水土里社之神,或觸犯了某個方位,或無人祭祀的孤魂作祟。震卦克體,主東方之神,或樹下之神,或百般妖怪,或時隱時現的影像聲響。巽卦克體,主東南方之鬼,或上吊自盡之鬼,或枷鎖加身而死之鬼。
坎則北方之鬼,或水旁之神,或沒溺而亡,或血疾之鬼。離則南方之鬼,或猛勇之神,或犯灶司,或得衍於香火,或焚燒之鬼。或遇熱病而亡。艮則東北之神,或是山林之祟,或山魈木客,或土怪石精。兌則西方之神,或陣亡之鬼,或廢疾之鬼,或刎頸戕生之鬼。卦中無克體之卦者,不必論之。
坎卦克體,主北方之鬼,或水邊之神,或淹死之鬼,或死於血疾之鬼。離卦克體,主南方之鬼,或兇猛勇武之神,或觸犯了灶神,或在香火供奉上有過失(原文「得衍」即「得愆」),或燒死之鬼,或因熱病而亡之鬼。艮卦克體,主東北之神,或山林作祟,或山魈木客,或土怪石精。兌卦克體,主西方之神,或陣亡之鬼,或殘疾而死之鬼,或自刎自盡之鬼。卦中若沒有克體之卦,這一層就不必去論了。
又問乾上坤下,占病如何斷,堯夫曰:「乾上坤下第一爻動,便是生體之義。變為震木,互見巽艮,俱是生成之義,是謂不災,逢生之日即愈。」 又問:「第二爻動如何?」曰:「是變為坎水,乃洩體敗金之義。金入水鄉,互見巽、離,乃為風火扇爐,俱為克體之義。更看占時外應如何,即為焚尸之象,斷之死無疑矣。以春夏秋冬四季推之,更見詳理。」
又有人問:占病得到上乾下坤(天地否)該怎麼斷?邵堯夫(邵雍)說:「上乾下坤而初爻動,就有生體之義。初爻動則下坤變震木,互卦見巽與艮:艮土生乾金之體,是生成之義,這叫作無災,到生體之卦當令的那一天病就好了。」 又問:「第二爻動怎麼樣?」答:「二爻動則下坤變坎水,乾金去生坎水,是洩體敗金之義,所謂金入水鄉;互卦又見巽與離,巽風扇著離火,好比風箱鼓爐,都在克體。再看占時的外應如何——若外應也凶,那就是焚尸之象,斷他必死無疑。若再按春夏秋冬四季的旺衰去推,道理就更周詳了。」
又曰:「第三爻動,坤變艮土,俱在生體之義,不問互卦,亦斷其吉無疑。」又曰:「第四爻動,乾變巽木,金木俱有克體之義,互吉亦凶。木有扛尸之義,金為磚槨之推。是必定之推,必定之理。」又曰:「第五爻動,乾變離,反能生體,互變俱生體,是其吉無疑。更有吉兆則愈吉。其斷明矣。」又曰:「第六爻動,乾變兌,則能洩體,互見巽、艮,一凶一吉,其病非死必危。亦宜看兆吉凶,吉則言吉,凶則言凶。此斷甚明。餘卦皆仿此斷,則心易無不驗矣。」
邵子又說:「第三爻動,下坤變艮,仍是土,土生乾金之體,全在生體之義上,連互卦都不必問,也斷它必吉。」又說:「第四爻動,上乾變巽木——按此卦以乾金為體,四爻既動則體已變木,金木相戰,都含克體之義,縱然互卦是吉也終歸凶。木有扛抬棺尸之義,金有磚石棺槨之象,這是推得出的必然之理。」又說:「第五爻動,乾變離火,此處反能生體(土體得火生),互卦變卦一齊生體,其吉無疑;若再有吉的外應,那就更吉,斷語很明白。」又說:「第六爻動,乾變兌,兌金洩體之氣;互卦見巽與艮,一凶一吉,這病不死也必危重。此時也要看外應之兆是吉是凶,吉就說吉,凶就說凶。這個斷法十分清楚。其餘各卦都照這樣斷,心易就沒有不靈驗的了。」
官訟占第十七
占官訟,以體為主,用為對辭之人與官訟之應。體卦宜旺,用卦宜衰。體宜用生,不宜生用。宜生體,不宜克體。是故體克用者,已勝人;用克體者,人勝己。體生用,非為失理,或因官有所喪;用生體,不止得理,或因訟有所得。體用比和,官訟最吉。非但扶持之力,必有主和之義。
占打官司,以體卦為自己,以用卦為對簿公堂的對方以及訟事的結果。體卦宜旺,用卦宜衰;體宜受用卦生扶,不宜反去生用;總之諸卦宜生體,不宜克體。所以體克用的,是自己勝過對方;用克體的,是對方勝過自己。體生用,就算不是理虧,也會因官司而有所損失;用生體,不但佔了理,還可能因這場官司有所得。體用比和,打官司最吉——不但會有人從中扶持,而且必有主張和解之意。
墳墓占第十八
占墳墓以體為主,用為墳墓。體克用,葬之吉;用克體,葬之凶。體生用,葬之主運退;用生體,葬之主興隆,有蔭益後嗣。體用比和,乃為吉地。大宜葬,葬之吉昌。 上為用體之訣,始發十八章占例,以示後學之法則。然庶務之多,豈止十八占而已乎!然此十八占,乃大事之切要者,占者以類而推之可也。
占墳地,以體卦為下葬之家,以用卦為這塊墓地。體克用,葬下去吉;用克體,葬下去凶。體生用,葬後家運衰退;用生體,葬後家道興隆,能廕庇後代子孫。體用比和,就是一塊吉地,很宜安葬,葬後吉慶昌盛。 以上是體用之訣,先立出這十八章占例,給後學一個法則。然而世間事務紛繁,豈止這十八占?只是這十八占是大事中最緊要的,占者可以照著分類推衍開去。
體用生克篇之三
三要靈應篇序
夫《易》者,性理之學也。性理,具於人心者也。當其方寸湛然,靈臺皎潔,無一毫之乾,無一塵之累,斯時也,性理具在而《易》存吾心,渾然是《易》也,其先天之《易》也。乃夫慮端一起,事根忽萌,物之著心,如雲之蔽室,如塵之蒙鏡,斯時也,汩沒茫昧,而向之《易》存吾心者,泯焉爾。
《易》這門學問,講的是性理;而性理本來就具備在人心裡面。當此心方寸澄澈、靈臺明淨,沒有一絲一毫的攪擾、沒有一星半點的牽累,這個時候,性理原原本本地都在,《易》就存在我心中,渾然一體便是《易》——這就是所謂「先天之《易》」。可是一旦念慮生起、事情的根苗忽然萌動,外物粘著在心上,就像雲遮住了屋子、灰塵矇住了鏡子;到這個時候,心便昏沉迷茫,先前存在我心中的那個《易》,也就泯滅不見了。
故三要之妙,在於運耳、目、心三者之虛靈,俾應於事物也,耳之聰,目之明,吾心實總乎聰明。蓋事根於心,心該乎事,然事之未萌也,雖鬼神莫測其端,而吉凶禍福,無門可入。故先師曰:「思慮未動,鬼神不知;不由乎我,更由乎誰?」故事萌於心,鬼神知之矣。
所以「三要」的妙處,就在於運用耳、目、心這三者的虛明靈覺,讓它們去感應外面的事物。耳能聽得清,目能看得明,而這份聰明其實都由我這顆心統攝。事情的根子在心上,心也涵蓋了事情;只是事情還沒有萌動的時候,連鬼神也測不出它的端倪,吉凶禍福更無從進來。所以先師說:「思慮還沒有動,鬼神也不知道;不由我作主,還由誰作主?」可是事情一在心裡萌動,鬼神就知道了。
吉凶悔吝有其數,然吾預知之,何道歟?必曰:「求諸吾心易之妙而已矣。」於是寂然不動,靜慮誠存,觀變玩占,運乎三要,必使視之不見,吾見之;聽之不聞者,吾聞之;如形之見視,如音之見告,吾之瞭然鑑之。則《易》之為卜筮之道,而《易》在吾心矣。三要不虛,而靈應之妙斯得也。
吉、凶、悔、吝各有它的定數,可我要預先知道它,靠的是什麼門路呢?只能說:向我自己心中的「心易」之妙去求罷了。於是寂然不動,澄心靜慮而存其誠,觀察變化、玩味占兆,運用耳目心這三要,務必做到別人看不見的我能看見,別人聽不到的我能聽到;就像形體自己現出來給我看,聲音自己送上來告訴我,我心裡明明白白地照見它。這樣一來,《易》作為卜筮之道,就真正在我心中了。三要不落空,靈驗感應的妙用也就得到了。
是道也,寓至精至神之理,百姓日用而不知,安得圓通三昧者,與之論歟!此先師劉先生(江夏人,號湛然子)得之王屋山人高處士雲巖。 寶慶四年,仲夏既望,清靈子朱虛拜首序
這門道理,寄寓著極精微、極神妙的義理,百姓天天用著卻不自知。哪裡去找一位圓融通達、深得其中三昧的人,同他一起談論呢!這一法是先師劉先生(江夏人,號湛然子)從王屋山人高處士雲巖那裡得來的。 寶慶四年仲夏十六日,清靈子朱虛拜首作序。
三要靈應篇
三要者,運耳、目、心三者之要也。靈應者,靈妙而應驗也。夫耳之於聽,目之於視,心之於思,三者為人一身之要,而萬物之理不出於視聽之外。占決之際,寂聞澄慮,靜觀萬物,而聽其音,知吉凶,見其形,知善惡,察其理,知禍福,皆可為占卜之驗。如谷之應聲,如影之隨形,灼然可見也。其理出於《周易》「遠取諸物,近取諸身」之法。
所謂「三要」,就是運用耳、目、心這三樣最緊要的官能;所謂「靈應」,就是靈妙而應驗。耳管聽,目管看,心管想,這三者是人一身的樞要,而萬物之理也跑不出所見所聞之外。占斷的時候,靜下心來收攝聽聞、澄清思慮,安靜地觀察萬物:聽它的聲音就知吉凶,看它的形狀就知善惡,體察它的道理就知禍福——這些都可以作為占卜的驗證。其應驗就像山谷回聲、影子隨形一樣,清清楚楚可以看見。這個道理出自《周易·繫辭》所說「遠取諸物,近取諸身」的取象之法。
是編則出於先賢先師,採世俗之語為例用之者:鬼谷子、嚴君平、東方朔、諸葛孔明;繼而得者:邵康節、邵伯溫、劉伯溫、牛思晦、牛思繼、高處士、劉湛然、富壽子、泰然子、朱清靈子。其年代相傳不一,而不知其姓名者不與焉。
這一篇出自歷代先賢先師之手,是採集世俗流傳的成語俗諺編為條例來使用的。最早用這套方法的有鬼谷子、嚴君平、東方朔、諸葛孔明;後來相繼得到傳授的有邵康節(邵雍)、邵伯溫、劉伯溫、牛思晦、牛思繼、高處士、劉湛然、富壽子、泰然子、朱清靈子。他們相傳的年代先後不一,其中姓名失考的就不列入了。
原夫天高地厚,萬物散殊,陰濁陰清,五氣順布,禍福莫逃乎數,吉凶皆有其機。人為萬物之靈,心乃一身之主,目寓而為形於色,耳得而為音於聲,三要總之,萬物備矣。 此乃天地萬物之靈,而耳、目、心三者之要,故曰三要也。
推究起來:天高地厚,萬物紛然各別,陰濁陽清(原文作「陰濁陰清」),金木水火土五氣依次佈散;禍福逃不出一個「數」字,吉凶也各有其機兆。人是萬物之中最靈的,而心又是一身之主:眼睛所寄託的是形色,耳朵所接得的是聲音,把這三者總攝起來,萬物之理也就都齊備了。 這就是天地萬物的靈機,全在耳、目、心三者的樞要上,所以叫作「三要」。
是以遇吉兆而有吉,見凶識而不免乎凶。物之圓者事成,缺事敗。此理斷然,夫復何疑? 此乃占物克應,見吉則吉,遇凶則凶。 是以雲開見日,事必增輝;煙霧障空,物當失色。忽顛風而飄蕩,遇震雷以虛驚。月忽當面,宜近清光。雨可沾衣,可蒙恩澤。 此乃仰觀天文,以驗人事。
所以占時遇上吉兆就有吉,見到凶象就免不了凶。見到的東西是圓滿的,事情就成;是殘缺的,事情就敗。這個道理是確定不移的,還有什麼可疑? 這一段說的是占物取外應:見吉則斷吉,遇凶則斷凶。 再說仰看天象:雲開日出,所占之事必定增添光彩;煙霧遮天,所占之物就要失色。忽然颳起狂風亂卷,主事情動盪不安;碰上震雷,主一場虛驚。月亮忽然當面照來,宜於親近清明之光(主得清貴之蔭);雨水沾溼衣裳,主可以承蒙恩澤。 這一段是仰觀天文,用來驗證人事。
重山為阻隔之際,重澤為浸潤之深。水流而事通,土積而事滯。石乃堅心始得,沙乃放手即開。浪激主波濤之驚,坡崩主田土之失。旱沼之旁,心力俱竭,枯林之下,相貌皆衰。 此來俯察地理,以驗人事。
再說俯看地形:重重山巒,主阻隔難通;重重水澤,主潤澤深厚。見流水,主事情通暢;見積土,主事情停滯。見石頭,須心志堅定才能得手;見沙子,一放手就散開(主聚不住)。見浪濤沖激,主有風波之驚;見山坡崩塌,主田土有失。走到乾涸的池沼邊上,主心力交瘁;站在枯林之下,主形容衰敗。 這一段是俯察地理,用來驗證人事。
適逢人品之來,實為事體之應。故榮宦顯官,宜見其貴;富商匠賈,可問乎財。兒童哭泣憂子孫,吏卒叫囂忌官訟。二男二女,重婚之義;一僧一道,獨處之端。婦人笑語,則陰喜相逢;女子牽連,則陰私見累。匠氏,主門庭改換;宰夫,則骨肉分離。逢獵者,得野外之財;見漁者,有水邊之利。見妊婦,則事蔭於內;遇瞽者,則慮根於心。 此乃人品之應,以驗人事。
占時恰好遇見什麼樣的人,正是所占之事的應驗。所以碰上顯貴的官員,宜取其貴,主所問得貴人之力;碰上富商大賈,可以問財。聽見小孩啼哭,主為子孫擔憂;看見吏卒吆喝,忌打官司。遇上兩男兩女成對,含重婚再娶之義;遇上一僧一道,是孤身獨處之端。婦人笑語相迎,主有女子帶來的喜事;女子拉扯牽連,主受私情暗事所累。遇見工匠,主門庭要改換(改建或改換門戶);遇見屠夫廚子,主骨肉分離。碰上打獵的,主得野外之財;碰上打魚的,主得水邊之利。見到孕婦,主事情的轉機蔭藏在內、尚未顯露;遇到盲人,主憂慮深藏在心。 這一段是人物之應,用來驗證人事。
至於搖手而莫為,或掉頭而不肯,拭目而噴嚏者方泣;搔首而彈垢者有憂。足動者有行,交臂者有失。屈指者多阻節,噓氣者主悲憂。舌出掉者有是非,背相向者防閃失。偶攘臂者,爭奪乃得;偶下膝者,屈抑而求。 此乃「近取諸身」之應。
至於就人身上的舉動取應:見人擺手,主此事做不得;見人搖頭,主對方不肯。見人揉眼睛、打噴嚏,主將有哭泣之事;見人搔頭、彈去身上塵垢,主心裡有憂。見人腳動,主將有出行;見人交叉抱臂,主會有失落。見人屈指計算,主多有阻節;見人長吁短嘆,主悲愁憂悶。見人伸舌搖舌,主惹是非;見人背身而向,須防閃失。偶爾見人捋袖伸臂,主須爭奪才能得到;偶爾見人屈膝下跪,主須委屈求人。 這一段是「近取諸身」的應驗。
若逢童子授書,有詞訟之端;主翁笞僕,防責罰之事。講論經史,事體徒間於虛說;語歌詞曲,謀為轉見悠揚。見博賭,主爭鬥之財;遇題寫,主文書之事。偶攜物者,受人提攜;適挽手者,遇事牽連。 此乃人事之應。
若碰上塾師給童子授書,主有詞訟的頭緒;碰上主人鞭打僕人,須防遭責罰之事。碰上有人講論經史,主所問之事只落在空話上;碰上有人唱歌度曲,主所謀之事反倒從容悠長。看見賭博的,主為爭鬥而得財;遇見題字書寫的,主有文書之事。偶然見人手裡提攜著東西,主自己會受人提攜;恰好見人挽手同行,主遇事會被牽連。 這一段是人事之應。
及夫舟楫在水,憑其接引而行;車馬登途,藉之負戴而往。張弓挾矢者,必領薦;有箭無弓者,未可試。持刀執刃,須求快利之方。披甲操戈,可斷剛強之柄。
再說器物之應:見水上的船隻,主憑人接引才走得成;見車馬上路,主要靠人負載幫扶才去得了。見人張弓搭箭,主必得舉薦;見有箭而無弓,主時機未到、還不可試。見人持刀握刃,主須尋一條快利的門路;見人披甲執戈,主可以裁斷剛強難制之事。
繅絲者,事務繁冗。圍棋者,眼目眾多。妝花刻果,終非結實之因。書影描形,皆為裝點之類。絡繹將成,可以問職。筆墨俱在,可以求文。偶傾蓋者,主退權。忽臨鏡者,可赴詔。抱貴器者,有非常之用。負大木者,有不小之財。
見人繅絲抽繭,主事務繁雜紛冗;見人下圍棋,主旁觀留意的眼目眾多。見人做假花、雕刻假果,終究不是能結實的因由(主徒有其表)。見人摹影描形,都屬裝點門面一類。見絲縷絡繹將成,可以問求職任;見筆墨俱備,可以求取文章功名。偶然見車蓋傾側,主權位要退;忽然見人對鏡整裝,主可以應詔赴任。見人抱著貴重器物,主自己有非常之用;見人扛著大木頭,主有不小的財。
升斗宜量料而前,尺剪可裁度以用。見蹴球,有人發剔。開鎖鑰,遇事疏通。逢補器,終久難堅。值磨鏡,再成始得。頑斧磨鋼者,遲鈍得利。快刀砍木者,利事傷財。裁衣服者,破後方成。造瓦器者,成後乃破。奕棋者,取之以計。張綱者,摸之以空。或持斧鋸恐有傷,或滌壺觴恐有飲。或揮扇者,有相招之義。或汙衣者,防謀害之侵。 此乃器物之應,即「遠取諸物」之意。
見升斗量物,主凡事宜先估量清楚再往前走;見尺與剪刀,主可以裁度取捨而後用。見人踢球,主有人從旁挑動。見開鎖配鑰,主遇事能疏通。見修補器物,終歸不牢固。見磨鏡重光,主須再做一遍才成。見鈍斧上磨石磨快,主遲鈍之後終得其利;見快刀砍木,主事情順利卻要傷財。見裁衣服的,主先破開而後才做成;見造瓦器的,主做成之後終歸要破。見下棋的,主須用計謀去取;見張網的,主摸來摸去落一場空。或見人持斧握鋸,恐有傷損;或見人洗滌壺杯,恐有酒食之請。或見人搖扇,含招呼相邀之義;或見人衣服汙髒,須防有人暗中謀害。 這一段是器物之應,也就是「遠取諸物」的意思。
雖云草木之無情,亦與卜筮而有應。故芝蘭為物之瑞,松柏為壽之堅。遇椿檜,則歲久年深;遇苗菰,則朝生暮死。占產占病,得之即死之兆。枝葉飄零當萎謝,根核流落主牽連。奇葩端的虛花,嘉果可以結實。 此乃草木之應。
草木雖說沒有情識,占卜時也一樣有它的感應。靈芝蘭草是祥瑞之物,松樹柏樹主長壽堅固。遇上椿樹、檜樹,主年深日久;遇上禾苗、菌菰,主朝生暮死——若占生產、占疾病而遇到它,就是死亡之兆。見枝葉飄零,主事情行將凋謝;見根鬚果核散落,主牽連不清。見奇異的花朵,多半是隻開花不結果的虛花;見嘉美的果實,則所謀能夠結實成就。 這一段是草木之應。
至於飛走,最有禎祥。故烏鴉報災,喜蟲報喜,鴻雁主朋友之信,蛇虺防毒害之謀。鼠齧衣,有小口之災;雀噪簷,有遠行之至。犬鬥恐招盜賊,雞鬥主有喧爭。牽羊者,喜慶將臨,騎馬者,出入皆利。猿猴攀木,身心不定;鯉魚出水,變化不凡。繩拴馬,疾病難安;架陷禽,囚人末脫。 此乃禽獸之應。
至於飛禽走獸,最能顯出吉凶徵兆。烏鴉叫是報災,喜鵲叫是報喜(原文「喜蟲」當作「喜鵲」);鴻雁主朋友的音信;見蛇蟲須防有人下毒手。老鼠咬衣服,主小孩有災;麻雀在屋簷上聒噪,主遠行的人將到。狗打架,恐怕招來盜賊;雞相鬥,主有吵鬧爭執。見人牽羊,主喜慶將臨;見人騎馬,主出入都順利。猿猴攀樹,主身心不安定;鯉魚躍出水面,主有不凡的變化(如登科高遷)。見繩子拴著馬,主疾病纏身難安;見籠架困住禽鳥,主被囚之人還脫不了身。 這一段是禽獸之應。
酒乃忘憂之物,藥乃怯病之方。故酒樽忽破,樂極生悲;醫師道逢,難中有救。藤蘿之類堪依倚,虎豹之象可施威。耕田鋤地者,事勢必翻。破竹剖竿者,事勢必順。春花秋月,雖無實而關景,夏綿冬葛,雖有用而背時。涼扇,多主棄捐;晴傘,漸逢閒廢。泡沙電光,虛幻難信;蛛絲蠶繭,巧計方成。 此乃雜見觀物之應。
酒是忘憂之物,藥是祛病之方。所以酒器忽然破了,主樂極生悲;路上遇見醫生,主危難之中有救。見藤蘿一類,主有可依靠之人;見虎豹之象,主可以施展威勢。見人耕田鋤地,主局面必被翻轉過來;見人破竹剖竿,主形勢必定順遂(勢如破竹)。春花秋月雖無實用卻能應景;夏天的絲綿、冬天的葛布雖有用處卻不合時令。涼扇多主被棄置不用,晴天的傘也漸漸閒廢——都主時過境遷、才不見用。見水泡、流沙、電光,都是虛幻難以憑信之象;見蛛絲蠶繭,則主須用巧計經營才成。 這一段是雜見諸物的應驗。
若見物形,可知字體。故石逢皮則破;人傍木為休;笠漂水畔,泣字分明。火入山林,焚形可見。三女有奸私之擾,三牛有奔走之憂。一木兩火,榮耀之光。一水四魚,鰥寡之象。人繼牛倒防失脫,人言犬中憂獄囚。一斗入空門者,鬥爭。兩絲掛白木者,樂事。一人立門,諸事有閃。二人夾木,所問必來。 此為拆字之應。
若見到物的形狀,還可以聯想成字,據字斷事。所以石旁加皮,便是「破」字;人旁加木,便是「休」字。斗笠漂在水邊,正是「泣」字(笠去竹為立、傍水成泣)之象;火入山林,正現出「焚」字之形。三個「女」疊成「姦」,主有私情之擾;三個「牛」疊成「犇」,主奔走勞碌之憂。一木兩火合成「熒」,主榮耀之光;一水四魚合成「鰥」,是鰥寡孤獨之象。人旁牛倒,須防失脫;人言加犬,憂在牢獄(「獄」字從言從犬)。「斗」字進了門框成「鬥」,主爭鬥;兩絲掛在白木上成「樂」,主喜樂之事。一人立在門中成「閃」,主諸事閃失不定;二人夾一木成「來」,所問之人必定到來。 這一段是拆字之應。
復指物名,以叶音義。如見鹿可以問祿,見蜂可以言封。梨主分別,桃主逃走。見李則問訟得理,逢冠則問名得官。鞋為百事和諧,闔則諸事可合。難以詳備,在於變通。 此即物叶音之義。
再有一路,是指著物的名稱取諧音附會其義。譬如見鹿可斷有「祿」,見蜂可說得「封」;見梨主分離,見桃主逃走;見李子則問官司能得「理」,見冠帽則問功名能得「官」;見鞋則百事「諧」和,見門扇關闔則諸事可「合」。這一類難以一一列舉周全,全在臨事變通。 這就是以物的諧音取義。
及夫在我之身,實為彼事之應。故我心憂者,彼事亦憂;我心樂者,彼事亦樂。我適閒,彼當從容;我值忙,彼當窘迫。 此即自己之應,「近取諸身」之義。 欲究觀人之道,須詳繫《易》之辭。將叛者,其辭慚;將疑者,其辭支。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 此一動一靜之應,「近取諸身」之義。
再說占者自身,其實也是所問之事的感應。所以我心裡發愁,他那邊的事也愁;我心裡快活,他那邊的事也順。我此刻清閒,他那邊就從容;我此刻忙亂,他那邊就窘迫。 這就是自己之應,仍是「近取諸身」的意思。 若要講觀察人的門道,還須細看《周易·繫辭》的說法:將要背叛的人,說話帶著慚色;心裡猶疑的人,說話支離散亂;良善之人話少,浮躁之人話多;誣陷好人的,說話游移不定;喪失操守的,說話理屈詞窮。 這是一動一靜之間的感應,也屬「近取諸身」的意思。
又推五行,須詳八卦。卦吉而應吉終吉,卦凶而應凶終凶。卦應一吉一凶,事體半吉半凶。明生克之理,察動靜之機,事事相關,物物相合,此五行八卦及克應動靜之理。活法更存乎方寸,玄機又在於師傳。縱萬象之紛紜,惟一理而融貫。務要相機而發,須要臨事而詳。 此言占卜之理在於變通之妙。
此外推五行還須細究八卦:卦吉而外應也吉的,終歸是吉;卦凶而外應也凶的,終歸是凶;若卦與外應一吉一凶,那事情就半吉半凶。明白生克之理,體察動靜之機,就會發覺事事彼此相關、物物彼此相合——這就是五行八卦以及克應動靜的道理。至於靈活運用的活法,還在自己方寸之間;其中玄機,又要靠師傳口授。縱然萬象紛紜,也只用一個理貫串到底。總要看準時機而發,臨到事上再細細推詳。 這一段說的是占卜之理全在變通之妙。
嗟夫,方朔覆射,知事物之隱微。諸葛馬前,定吉凶於頃刻。皇甫坐端之妙,淳風鳥覺之占,雖所用之有殊,誠此理之無異。 此言三要靈應妙處。 可以契鬼神之妙,可以會著龜之靈。然人非三世,莫能造其玄;心非七竅,莫能悟其奧。故得其說者,宜秘;非其人者,莫傳。輕洩天機,重遭陰譴。造之深,可以入道。用之久,可以通神。 此言靈應之妙,不可輕傳妄授,宜秘之一人,之以重斯道也。
啊!東方朔的射覆,能知事物的隱微;諸葛亮的馬前課,頃刻之間就定吉凶;皇甫氏「坐端」之妙,李淳風觀鳥而覺的占法——所用的方法雖各有不同,這一段道理卻毫無二致。 這一段說的是三要靈應的妙處。 它可以暗合鬼神的玄妙,可以領會蓍草龜甲的靈驗。然而不是三世修來的人,造不到它的玄處;不是心有七竅的人,悟不透它的奧妙。所以得到這套說法的應當保密,不是那個人就不要傳。輕則洩漏天機,重則遭受陰間譴責。造詣深了可以入道,用得久了可以通神。 這一段說靈應之妙不可輕傳妄授,應當秘守於一人,用來看重這門學問。
體用生克篇之四
十應奧論
十應固出於三要,而妙乎三要。但以耳目所得,如見吉兆而終須吉,若逢凶讖不免乎凶,理之自然也。然以此而遇吉凶,亦有未然者也。黃金白銀,為世之寶,三要得之,必以為祥。十應之決,遇金有不吉者,利刃銳兵,世謂凶器,三要得之,亦以為凶;十應之說,遇兵刃反有吉者。又若占產見少男,三要得之為生子之喜,十應見少男則凶。占病遇棺,三要占之必死;十應以為有生意。例多若此,是占卜物者,不可無應也。
「十應」本是從「三要」中生出來的,而比三要更精微。單憑耳目所得來斷:見吉兆終歸是吉,逢凶讖免不了凶,這是自然之理。可是照這個法子去定吉凶,也有斷不准的時候。譬如黃金白銀是世上的寶物,用三要看必以為祥瑞;而按十應之訣,遇金卻有不吉的(若體卦屬木,金反克體)。又如利刃銳兵,世人視為凶器,用三要看也斷為凶;而按十應之說,遇兵刃反倒有吉的(若體卦屬水,金反生體)。再如占生產見到少男,三要斷為生子之喜,十應見少男(艮土)卻主凶(若體卦屬水,土來克水)。占疾病遇見棺木,三要占之必死,十應卻認為其中有生機(若體屬離火,木能生火)。這類例子很多,可見占物斷卦,不能沒有十應這一層。
十應目論
十應並以體卦為主,諸用卦為用。每以內分外體,用卦參觀為妙。內卦不吉而外卦又吉,可以解其不吉;內卦吉而外卦不吉,反破其吉。若內外卦全吉,則斷然吉。全凶則斷然凶。其內吉外凶,內凶外吉,又須詳理以斷吉凶,慎不可膠柱鼓瑟也。外卦十應之目,則有天時、地理及寫字等,其十一類之應,並以體卦為主,而隨其所應以為用也。
十應一概以體卦為主,其餘各卦都算作用。凡事要把「內」與「外」分開:內卦(本卦、互卦、變卦的體用)與外卦(十應的外來之象)互相參看才妙。內卦不吉而外卦吉,可以化解那個不吉;內卦吉而外卦不吉,反而破壞了那個吉。若內外都吉,斷然是吉;內外都凶,斷然是凶。至於內吉外凶、內凶外吉的,就須細審事理來斷,切不可像膠住弦柱彈瑟那樣死板。外卦十應的名目,包括天時、地理一直到寫字等,這十一類的感應,都以體卦為主,隨其所應的卦象來當作用卦看。
復明天時之應
如天無雲翳,明朗之際,為乾之時。乾、兌為體,則比和而吉;坎為體,則逢生而大吉。坤、艮為體,則洩氣。震、巽為體,則見克而不吉矣。晴霽日中,為離之時,坤、兌為體則吉。雨雪為坎之時,震、巽為體則吉,離為體則不吉。雷風為震、巽之時,離為體則吉,坤、艮為體則不吉。此天時之應也。
譬如占時天上沒有雲翳、一片明朗,這是乾當令的時候(乾為天)。這時體卦若是乾、兌,同屬金而比和,主吉;體卦若是坎水,金來生水,逢生而大吉;體卦若是坤、艮之土,土去生金,反被洩氣;體卦若是震、巽之木,金來克木,就不吉了。若是晴空烈日當午,這是離當令的時候:體卦是坤(火生土)、是兌(火克金卻為體所忌,此處從原文取吉,謂離火煉兌金成器)則吉。雨雪之時是坎當令:體卦是震、巽之木,水來生木則吉;體卦是離火,水來克火則不吉。風雷之時是震、巽當令:體卦是離火,木來生火則吉;體卦是坤、艮之土,木來克土則不吉。這就是天時之應。
復明地理之應
茂樹秀竹,為震之地。離與震、巽為體則吉,坤、艮為體則凶。江湖、河池、川澤、溪澗為坎之地,震、巽與坎為體則吉,而離為體則不吉。窯灶之地為離,坤、艮並離為體則吉,而乾、兌為體則不吉。巖穴之地為艮、乾、兌與艮為體則吉,坎為體則不吉。此地理之應也。
占卜所在之地也有感應。樹木茂盛、修竹挺秀之處,屬震之地(木):體卦是離火(木生火)以及震、巽(同類比和)就吉;體卦是坤、艮之土(木來克土)就凶。江湖河池、川澤溪澗,屬坎之地(水):體卦是震、巽(水生木)以及坎(比和)就吉;體卦是離火(水克火)就不吉。窯灶之地屬離(火):體卦是坤、艮(火生土)以及離(比和)就吉;體卦是乾、兌之金(火克金)就不吉。巖洞土穴之地屬艮(土):體卦是乾、兌(土生金)以及艮(比和)就吉;體卦是坎水(土克水)就不吉。這就是地理之應。
復明人事之應
人事有論卦象五行者,有不論卦象五行者。論卦象,則老人屬乾,老婦屬坤,艮為少男,兌為少女之類。五行生剋,比和之理,與前天時、地理之卦同斷。其不分卦象五行者,則以人事之紛,了見雜出,有吉有凶,此應則隨其吉凶而為之兆也。又觀其事則亦為某人。此人事之應也。
人事上的外應,有的要按卦象五行論,有的不按卦象五行論。按卦象論的,如老人屬乾,老婦屬坤,少男屬艮,少女屬兌之類;其五行生剋與比和的斷法,與前面天時、地理的卦一樣。不按卦象五行論的,是因為人事紛紜,眼前雜然並出,有吉有凶,這時就隨所見之事的吉凶直接作為兆頭。再者,看所遇何事,也就可以推知應在什麼人身上。這就是人事之應。
復明時令之應
時令不必論卦象,但詳其令,月日值之五行衰旺之氣。旺者,如寅卯之月日則木旺,巳午之月日火旺,申酉之月日金旺,亥子之月日水旺,辰戌丑未之月日土旺。衰者,如木旺則土衰,土旺則水衰,水旺火衰,火旺則金衰,金旺則木衰。是故生體卦氣,宜值時之旺氣,不宜衰氣。如克體卦氣,則宜乘衰。此時令之應也。
時令這一項不必論卦象,只須細審當令的月日所值五行是旺是衰。所謂旺:寅卯的月日木旺,巳午的月日火旺,申酉的月日金旺,亥子的月日水旺,辰戌丑未的月日土旺。所謂衰:木旺時土就衰,土旺時水就衰,水旺時火就衰,火旺時金就衰,金旺時木就衰(皆被所克者衰)。所以生體的那一卦的卦氣,宜正當時令之旺,不宜衰;反過來克體的那一卦的卦氣,則宜乘著衰時才好。這就是時令之應。
復明方卦之應
即分方之卦。如離南、坎北、震東、兌西、巽東南、乾西北、艮東北、坤西南類也。論吉凶者,看來占之人在何卦位,而以用卦參詳。如坎為用卦,宜在坎與震、巽之位,在離則不吉。離為用卦,宜在離與坤、艮之位,在乾、兌二位則不吉矣。蓋宜在本卦之方,為用卦生之方,不宜受用卦克也。
方卦之應,就是按方位分屬八卦:離在南、坎在北、震在東、兌在西、巽在東南、乾在西北、艮在東北、坤在西南。斷吉凶時,要看前來占問的人站在哪一卦位上,再拿用卦來參看。譬如用卦是坎水,那人宜站在坎位(同氣)或震、巽之位(水生木,得其所生),站在離位就不吉。用卦是離火,那人宜站在離位或坤、艮之位(火生土),站在乾、兌兩位就不吉了。總之宜站在用卦的本方,或用卦所生之方,不宜站在被用卦所克之方。
若夫氣在之卦所在之方,又當審之。如水從坎來,為坎卦氣旺。水從坤、艮來,則坎之卦氣衰。火從南來,為離卦氣旺,如從北來,則離之卦氣衰。餘皆仿此。大抵本卦之方,生為旺,受克為衰。宜以體卦參之。生體卦氣,宜受旺方;克體卦氣,宜受克方。此方卦之應也。又震、巽之方,不論坤、艮。坤、艮之方不論坎。坎方不論離。離方不論乾。乾、兌之方,不論震、巽。以其寓卦受方卦之克也。
至於外應之物所帶的卦氣來自哪個方位,也應當審察。譬如水是從北方坎位來的,坎的卦氣就旺;水若從西南坤位、東北艮位來(土克水),坎的卦氣就衰。火從南方來,離的卦氣就旺;從北方來,離的卦氣就衰。其餘照此類推。大略說來:處在本卦之方或所生之方就旺,處在受克之方就衰。再拿體卦來對照:生體的那一卦,宜落在使它旺的方位;克體的那一卦,宜落在使它衰的方位。這就是方卦之應。另外,在震、巽之方就不必再論坤、艮之應,在坤、艮之方不必論坎,在坎方不必論離,在離方不必論乾,在乾、兌之方不必論震、巽——因為這些寄寓之卦已被所在的方位之卦克住,起不了作用了。
復明動物之應
動物有論卦象者。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又螺蚌龜鱉為離之象,魚類為坎之屬,此動物之卦,以體詳與。又不論卦象五行者,如烏鴉報災,靈鵲報喜,漁雁主有書信,蛇蟲防有毒害,雞唱為家音,馬嘶為動意。此動物之應也。
動物之應,有按卦象論的: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豬,離為野雞,艮為狗,兌為羊;此外螺、蚌、龜、鱉屬離之象,魚類屬坎之屬。這些動物所屬之卦,都要拿體卦來細看生克。也有不按卦象五行論的,如烏鴉叫是報災,喜鵲叫是報喜,鴻雁主有書信到,見蛇蟲須防毒害,雞叫是家中的音信,馬嘶是要動身的意思。這就是動物之應。
復明靜物之應
器物之類,有論卦象者。如水屬坎,火屬離,水之氣屬震、巽,金之氣屬乾、兌,土之氣屬坤、艮,為體卦,要參詳。其不分卦象者,但觀其器物之兆,如物之圓者,事成;器之缺者,事敗。又詳其器物是何物,如筆硯主文書之事,袍笏主官職之事,樽俎之具有宴集,枷鎖之具防官災。百端不一,審其物器。此靜物之應也。
器物一類的外應,也有按卦象論的:水屬坎,火屬離,木氣屬震、巽(原文「水之氣」當作「木之氣」),金氣屬乾、兌,土氣屬坤、艮;這些都要拿體卦來參看生克。也有不按卦象論的,只看這器物本身的兆頭:物圓滿則事成,器殘缺則事敗。再細看是什麼器物:見筆硯主文書之事,見官袍朝笏主官職之事,見酒器食案主有宴會聚集,見枷鎖刑具須防官非。名目百端不一,全在審察所見之器物。這就是靜物之應。
復明言語之應
聞人言語,不論卦象,但詳其所言之事緒而占卜之。應聞吉語則吉,聞凶語則凶,若聞鬧叢言語喧集,難以決斷。若定人少之處,或言語可辨其事緒,則審其所言何事,心領而意會之。如說朝廷遷選,可以求名;論江湖州郡,主出行;言爭訟之事,主官司;言喜慶之事,利婚姻。事緒不一,隨所聞以依之。此言語之應也。
聽見旁人說話,這一項不論卦象,只細審他所說事情的頭緒來占斷:聽到吉利話就吉,聽到凶話就凶。若身處鬧市人叢,言語喧雜,就難以決斷;須在人少的地方,聽得清言語的頭緒,才審察他說的是什麼事,心領神會去取應。譬如說到朝廷升遷銓選,就可以求功名;談到江湖州郡,主出門遠行;說起爭訟之事,主有官司;說起喜慶之事,則利於婚姻。事情的頭緒各不相同,隨所聽到的去依憑。這就是言語之應。
復明聲音之應
耳所聞之聲音而論卦象,則雷為震,風聲為巽,雨聲為坎,水聲為坎,鼓拍槌拆之聲出於木者,皆屬震、巽,鐘聲、鈴鐃之聲出於金者,皆屬乾、兌。此聲音之論卦象。若為體,參詳決之,如聞聲音有歡笑之聲,主有喜;悲愁之聲,主有憂;歌唱之聲,主快樂;怒號之聲,主爭喧。至若物聲,則鴉聲報災,鵲聲傳喜,鴻雁聲主遠信,雞鳧之聲為佳音。此類推聲音之應也。
耳中所聽到的聲音若按卦象論:雷聲屬震,風聲屬巽,雨聲與水聲屬坎;擊鼓、拍板、槌敲之聲凡出於木器的,都屬震、巽;鐘聲、鈴鐃之聲凡出於金器的,都屬乾、兌。這是聲音上的卦象歸屬,還要拿體卦來參看生克而後決斷。若不按卦象而按聲情:聽到歡笑之聲主有喜,聽到悲愁之聲主有憂,聽到歌唱之聲主快樂,聽到怒吼之聲主爭吵。至於禽獸之聲:烏鴉叫報災,喜鵲叫傳喜,鴻雁聲主遠方來信,雞與野鴨之聲是好消息。照這樣類推,就是聲音之應。
復明五色之應
五色不論卦象,但以所見之色推五行。青碧綠色屬木,紅紫赤色屬火,白屬金,黑屬水,黃屬土。外應之五行,詳於內卦。體用生克、比和,吉凶可見。此五色之應也。
五色這一項不論卦象,只按所見之色去推五行:青、碧、綠屬木,紅、紫、赤屬火,白屬金,黑屬水,黃屬土。把外應所得的這個五行,拿到內卦上去細看,與體卦相生、相剋還是比和,吉凶就顯出來了。這就是五色之應。
復明寫字之應
淡中濃墨名為淬,濃墨中間薄似云,點畫誤書名鬼筆,定知賊在暗中纏。涕為流淚防喪服,定主憂驚夢裡眠。鬼筆誤書防竊盜,定知方位與通傳。此寫字之應驗也。
寫字之應有一段歌訣:淡墨之中忽現濃墨,叫作「淬」;濃墨之中忽然薄得像云,也是變異之象;點畫寫錯了字,叫作「鬼筆」,必定是有賊人在暗中糾纏。墨跡淋漓如同流淚的,須防有喪服之事,主人夜裡也睡不安穩、常帶憂驚。見「鬼筆」誤書就要防竊盜,還可以從錯字所在的位置推知賊人的方位,據以通報追查。這就是寫字之應的驗法。
遺論
萬物卦數,本由於《易》。今觀此書,止用五行生剋之理。十應三要之訣,例不同《易》,何也?蓋未有《易》書,先有《易》理。《易》書作於四聖之後,《易》理著於四聖之先。人心皆有《易》理,則於《易》也,占卜無所用卦,卦即《易》也。若得《易》卦爻,觀其爻辭,以斷吉凶悔吝,更為妙也,未嘗不用《易》。
萬物的卦數本來都出自《易》。如今看這部書,卻只用五行生剋之理,十應、三要這些口訣的體例又與《易》不同,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在《易》這部書出現之前,《易》理就已經先在了:《易》書成於伏羲、文王、周公、孔子四位聖人之後,《易》理卻明白在四聖之先。人人心裡都具有《易》理,那麼就《易》而言,占卜其實無須另外去用什麼卦——卦本身就是《易》。若能得出《易》的卦爻,再看它的爻辭來斷吉凶悔吝,那就更妙了,可見這套方法也並非不用《易》。
又觀寓物卦數,起例之篇,止用內卦,不用外卦,何也?蓋泛泛起卦之訣,十應為傳授之訣。若觀梅例曰「今日觀梅得革,知女折花,有傷股」,明日觀梅得革,亦謂女子折花,可乎?占牡丹例曰:「今日算牡丹為馬踐毀」,異日算牡丹亦為馬所踐,可乎?是必明其理。又於地風升卦,無飲食之兆而知有人相請。此要外應訣之。
再看寓物取卦這一套,起例那一篇只用內卦而不用外卦,又是為什麼呢?因為起例所講的不過是泛泛的起卦之法,而十應才是師門口傳的心訣。譬如觀梅一例說「今天觀梅得革卦,斷出女子折花、摔傷大腿」,難道明天觀梅再得革卦,也照樣說女子折花嗎?占牡丹一例說「今天算牡丹被馬踐毀」,難道改天再算牡丹,也照樣被馬踩壞嗎?這就必須通曉其中的道理。又如占「地風升」,卦中本無飲食之兆,卻斷出有人請客——這就非借外應之訣不能決斷。
體用
凡占卜成卦,即畫成三重:本卦、互卦、變卦也。使於本卦分體用,此一體一用也。以卦五行明生克比和之理,此一用卦。最切看互卦變卦,互變亦用也。此內之體用也。又次看應卦,亦用也。此合內外之體用也。然則不止一體一用,所謂體一用百也。生克即分體用,則論生克。生體則吉,克體則凶,比和則吉,不必論矣。生體多者則愈吉,克體多者則愈凶。
凡占卜成卦,就要畫出三重卦來:本卦、互卦、變卦。先在本卦上分出體與用,這是一體一用。再按各卦的五行去明其生克比和之理,這裡用的只是一個用卦。最切要的還要看互卦與變卦——互與變也都算作用,這是內層的體用。其次再看外應之卦,它同樣是用,這就合成了內外一體的體用。可見並不止於一體一用,所謂「一個體、百樣用」正是此意。既分了體用,就論生克:生體則吉,克體則凶,比和則吉,這一層不必多說。生體的卦越多就越吉,克體的卦越多就越凶。
然此卦生體,諸卦有克此卦者,彼滅其吉。此卦克體,諸卦又有克此卦者,稍解其窮。有生此卦者吉,有克此卦者凶。此體用之生克,然卦之生克,有不論體用者。如占天時,有震則有雷,有巽則有風,逢坎則有雨,逢離則晴。此一定之理。又有不然者,如論卦中乾、兌多,則震無雷,巽亦無風,又必有此訣也,皆隱然外卦之意。如觀梅有女折花,算牡丹有馬踐,地風升有飲食兆。此又非外應之兆不能決也。
不過還有一層:某一卦本來生體,若別的卦又來克這一卦,它那份吉就被滅掉了;某一卦本來克體,若別的卦也來克這一卦,反倒稍稍解開了體卦的困境。所以有卦來生這一卦就吉,有卦來克這一卦就凶。以上是體用之間的生克。然而卦的生克,也有不論體用的:如占天時,卦中有震就有雷,有巽就有風,逢坎就有雨,逢離就天晴,這是一定之理。可有時又不然:譬如卦中乾、兌之金多,震就打不出雷、巽也刮不起風——這也必須懂得這一訣,其中都隱隱含著外卦(外應)的意思。像觀梅斷出女子折花、算牡丹斷出被馬踐踏、地風升斷出有飲食之請,這些都非有外應之兆不能決斷。
體用論
心易寓物之用,以體為主。然人如一體一用之常,不知一體百用之變。並體之變,全卦為內,卦內亦不知一用,而互變皆用也。三要十應之卦,外卦也,外亦不一,無非用也。學寓物者,得體用以為至術,十應則罕有之,後則三要以為全術。且謂體用自體用,三要自三要,遂以體用決吉凶,以三要為吉凶之兆。孰知三要、十應、體用之致?嗚乎!體用不可無三要,十應不可無體用。體用、三要、十應,理無間然也。如此者,是謂心易之全術,而可以盡占卜之道也。
心易寄託在物上的用法,總以體卦為主。可是世人只知道一體一用的常法,不懂得一體百用的變法。連同體卦的變化在內,整個成卦都算作「內」;而內卦裡也不止一個用,互卦、變卦都是用。至於三要、十應所取之卦,則是「外卦」;外卦也不止一種,無一不是用。學寓物起卦的人,得了體用就當作最高的法術,十應則很少有人知道,此後便拿三要充作全套本領;還說體用歸體用、三要歸三要,於是單用體用決吉凶,只把三要當作吉凶的兆頭。哪裡曉得三要、十應、體用本是一貫的呢!唉——體用不可以沒有三要,十應也不可以沒有體用;體用、三要、十應,道理上原無間隔。能這樣合而用之,才叫作心易的全套本領,才可以窮盡占卜之道。
又如干、兌多則巽無風;坤、艮多則坎無雨;坎多,則離亦不晴。蓋以乾、兌之金,克震、巽之木;坤、艮之土,克坎水;坎水克離火也。此又須通變而推驗之。又若占飲食,有坎則有酒,有兌則有食。如遇坤、艮,則坎亦無酒,離值則兌亦無食。餘皆可以類推。故舉此二類,為心易生克之例耳。
再舉例說:卦中乾、兌多,巽就刮不起風;坤、艮多,坎就下不來雨;坎多,離也放不了晴。這是因為乾、兌之金克震、巽之木,坤、艮之土克坎水,坎水又克離火的緣故。這一層也須融會變通去推驗。又如占飲食,本來有坎就有酒、有兌就有飯菜;可一旦遇上坤、艮之土(土克水),有坎也沒有酒;遇上離火(火克金),有兌也沒有飯菜。其餘都可以照此類推。這裡舉出天時與飲食這兩類,作為心易生克的範例罷了。
衰旺論
既明生克,當看衰旺。旺者,如春震、巽木,夏離火,秋乾、兌金,冬坎水,四季之月坤、艮土是也。衰者,如春坤、艮,夏乾、兌,秋震、巽,冬離,四季之月坎是也。凡占卜,體卦宜盛旺。氣旺而又逢生則吉,重遇克則凶。若體衰而逢克,則其凶甚矣。體衰而有生體之卦,則衰稍解。大抵體之卦宜旺,生體之卦氣亦宜旺。克體之卦氣宜衰。此心易論衰旺之訣也。
生克既已明白,接著就要看衰旺。所謂旺:春天的震、巽屬木,夏天的離屬火,秋天的乾、兌屬金,冬天的坎屬水,辰戌丑未四季之月的坤、艮屬土,都是當令而旺。所謂衰:春天的坤、艮,夏天的乾、兌,秋天的震、巽,冬天的離,四季之月的坎,都是失令而衰。凡占卜,體卦總宜強盛當旺:卦氣既旺又逢生扶就吉,若接二連三被克就凶;倘若體卦本來就衰,又被克,那就凶得厲害了。體卦雖衰而卦中另有生體之卦,衰弱之勢可以稍稍緩解。大略說來:體卦宜旺,生體之卦的卦氣也宜旺,克體之卦的卦氣則宜衰。這就是心易論衰旺的口訣。
內外論
凡占卜,體用為內,諸應卦為外卦,此占卜之例也。諸應卦與三要之應,與十應之應,必合內外卦而斷之也。苟不知合內外卦為斷,謂體用自體用,三要十應自三要十應,如此則鮮見其有驗者。然十應罕有知者,如前「奧論」云:金銀為世寶,三要為吉者,若震、巽為體,則金克木,反為不吉。兵刃為世凶,三要為凶者,若坎為體,則金生水,反為不凶。占產見男子,謂有生子兆,設坎為體,少男為艮土,土克水,產反不吉。占疾見棺必死,若遇離體,則木生火而反吉。似此之類,則內卦不可無外卦,外卦不可無內卦。占卜之精者,無非合內外之道也。
凡占卜,體用兩卦算作「內」,各種外應之卦算作「外卦」,這是占卜的通例。所有外應之卦,連同三要之應、十應之應,都必須內外合起來斷。若不懂得合內外來斷,把體用歸體用、三要十應歸三要十應,這樣斷就很少能應驗了。可是懂得十應的人極少。就像前面《十應奧論》說的:金銀是世人眼中的寶物,用三要看是吉;但體卦若是震、巽之木,金反來克木,倒成了不吉。刀刃兵器是世人眼中的凶器,用三要看是凶;但體卦若是坎水,金反來生水,倒並不凶。占生產見到男子,說是生男之兆;可假使體卦是坎水,而少男屬艮土,土克水,生產反而不吉。占疾病見到棺木本該必死;可若碰上離火為體,棺木屬木、木能生火,反倒是吉。諸如此類,可見內卦不能沒有外卦,外卦也不能沒有內卦。占卜精到的人,無非是懂得內外合參之道罷了。
動靜
凡占決,雖明動靜之機,然有理之常,有事之變。陽動而陰靜,一動一靜者,理之常;此靜而彼動,一靜百動者,事之變也。天下之事物,紛紛群動。我則以一靜而待之。事物之動,各有其端,我則以一靜而測之。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占卜之際,察其群物之事,物動而凶者,兆吾卦之凶;物動而吉者,兆吾卦之吉。然於鬧喧市纏之地,人物雜擾,群物滿前,何事拓何物為吉?吾占卜之應,此又推乎理而合其事。
凡占斷,雖然明白了動靜的機關,其中還有常理與變例之分。陽主動、陰主靜,一動一靜,這是常理;我這裡靜而外面萬物在動,一靜而對百動,這是事上的變化。天下事物紛紛擾擾地動著,我只以一個「靜」去等它;事物之動各有各的端倪,我只以一個「靜」去測它。所以說「不動不占,不因事不占」。占卜的時候,要觀察周圍眾物之事:物動而現凶象的,就預兆我這一卦的凶;物動而現吉象的,就預兆我這一卦的吉。可是在喧鬧的街市之中,人物雜沓,眾物滿眼,究竟該取哪件事、哪樣東西作為吉兆呢?這就又要按事理去推,使所取之象與所問之事相合。
蓋於群動之中,或觀其身臨吾耳目之近者,可以先見者,或以群事分明者,或吾之一念所在者,此發占之所用。若求名,則於群動之中,或於官府,或有文書及袍笏儀衛之物,則為得官之應。若占訟事,而忽逢笞杖枷鎖之具,則訟終不吉。占病而不見衰麻棺槨之物者,病當無恙。凡此,所謂事事相關,物物相應,是以驗吾占卦之切要也。至若坐則應遲,行則應速,走則愈速,臥則愈遲,此則察其動之端也。吾心本靜,人來占卜,起念以應之,即動也。以此動而測彼動,於此之念而求彼之驗,誠而神知之。知此者,可以知動靜之機矣。
辦法是:在眾動之中,取那些貼近我耳目的、最先映入眼簾的,或者在紛雜之中特別分明的,或者正合我當下一念所在的——這些才是發占時該取的應。譬如求功名,就在眾動之中留意:若見到官府,或見到文書以及官袍、朝笏、儀仗衛隊之物,那就是得官之應。若占官司,忽然碰上笞杖枷鎖這些刑具,訟事終歸不吉。若占疾病,一路不見麻布孝衣與棺槨之物,病當無礙。凡此種種,就是所謂事事相關、物物相應,正是驗證我這一卦最要緊的地方。至於占者坐著則應得遲,行走則應得快,奔跑則更快,躺臥則更慢,這是從「動」的端倪上去察看。我的心本來是靜的,別人來占卜,我起一念去應他,這就是動;用我這一動去測他那一動,就我這一念去求他那邊的應驗,只要心誠,自然神妙地知道。懂得這一層,就可以懂得動靜之機了。
向背
凡占卜求應,必須審其向背。曏者,為事物之應,相向而來。背者,謂事物之應,相背而去也。如鴉報災,鴉飛適來,其災將至;鴉飛而去,則災已過去也。如鵲報喜,鵲飛適來,其喜將至;鵲飛已去,則喜已過去也。至於外應之卦皆然。其克體之卦,器物方來,其禍將至,去則禍散。其生體之卦,器物方來則吉,去則吉已過矣。其它應兆皆然。此為占卦向背至當理也。
凡占卜取外應,必須審察它是「向」還是「背」。所謂向,是這件事物的感應正朝我而來;所謂背,是這件事物的感應背我而去。譬如烏鴉主報災:烏鴉剛飛過來,災禍將到;烏鴉已經飛走,災禍就已經過去了。又如喜鵲主報喜:喜鵲剛飛來,喜事將至;喜鵲已經飛去,喜事也已經過去了。至於其他外應之卦也都一樣:克體的那一卦,若所見器物正朝這邊來,禍事將到;若已離去,禍也就散了。生體的那一卦,若器物正來則吉;若已離去,那份吉也過去了。別的應兆莫不如此。這是占卦看向背最恰當的道理。
靜占
凡占在靜室,無所聞見,則無外卦,即不論外卦。但以全卦年月日值五行衰旺之氣,以體用決之。
凡是在靜室之中占卜,耳目一無所聞所見,那就沒有外卦可取,索性不論外卦;只按整個成卦,參合占時年月日所值五行的衰旺之氣,用體用生克去決斷。
體用生克篇之五
觀物洞玄歌
洞玄歌者,洞達玄妙之說也。此歌多為占宅氣而發。昔牛思晦嘗入人家,知其吉凶先兆,蓋此術雲。是故家之興衰必有禎祥妖孽之讖,識者鑑之,不識者昧之。故此歌發其蘊奧,皆理之必然者,切勿以淺近目之也。世問萬事無非數,理在其中,吉凶悔吝有其機,禍福可先知。其五行,金、木、水、火、土,生克先為主;青、黃、赤、黑、白五形辨,察要分明。
所謂「洞玄歌」,就是洞徹通達玄妙之理的一篇歌訣。這篇歌多半是為觀察住宅氣象而作。從前牛思晦一進人家門,就能知道這家吉凶的先兆,用的大概就是這套本領。可見一家的興衰,必先有祥瑞或妖異的徵兆顯出來,識得的人一眼看穿,不識的人就懵然不覺。所以這篇歌把其中蘊奧點破,講的都是必然之理,切不可當作淺近之談看待。世間萬事無非一個「數」字,而理就含在數中;吉凶悔吝各有機兆,禍福可以預先知道。推斷時以金、木、水、火、土五行的生克為主,再辨青、黃、赤、黑、白五色所現之形,觀察須得分明。
人家吉凶何堪見?只向玄中判。 入門辨察見聞時,於此察興衰。 若還宅氣如春意,家室生和氣。 若然冷落似秋時,從此漸衰微。 自然馨香如蘭室,福至無虛日。 雞豚貓犬穢熏猩,貧病至相侵。 男妝女飾皆齊整,此去門風盛。 家人垢面與蓬頭,定見有悲憂。 鬼啼婦嘆情懷悄,禍害道陰小。 老人無故泣雙垂,不日見愁悲。
一戶人家的吉凶從哪裡看得出來?全在這些玄妙微茫之處判斷。 一進門,就留心自己所見所聞,興衰就從這裡察知。 若這家的氣象像春天一樣溫煦,家室之中便生和氣。 若是冷冷落落像深秋光景,從此這家就要一天天衰微。 屋裡自然清香得像蘭室一般,福氣來得沒有一天間斷。 若雞豬貓狗的腥臊穢氣熏人,那就貧病交相侵擾。 男女衣著妝飾都整齊,這家門風正興盛。 家裡人蓬頭垢面,必定有悲愁憂患。 有如鬼哭一般的哭聲、婦人暗自嘆息而神情黯然,禍害就應在婦女小口身上。 老人無緣無故雙淚直流,不多幾天就要見到愁苦悲傷之事。
門前牆壁缺,家道中漸歇。 溜漕水勢向門流,財帛永難收。 忽然屋上生奇草,益蔭人家好。 門戶幽爽絕塵埃,必定出高才。 偶懸破履當門戶,必有奴欺主。 常常破碎在邊門,斷不利家君。 遮門臨井桃花豔,內有風情染。 屋前屋後有高桐,離別主人翁。 井邊倘種高梨樹,長有離鄉土。 祠堂神主忽焚香,火厄恐相招。
門前牆壁殘缺,家道就要中途止歇。 屋簷水槽的水勢朝著大門直流出去,錢財總也留不住。 屋頂上忽然長出奇異的草,反是廕庇這家的好兆。 門庭幽靜爽潔、一塵不染,家中必出高才之人。 門口偶然掛著一隻破鞋,家中必有奴僕欺主之事。 側門邊上時常有破損殘缺,斷然於家主不利。 遮門之處臨著水井而桃花開得豔,家內必有男女風情之事。 屋前屋後長著高大的梧桐,主與男主人生離死別。 井邊如果種著高高的梨樹(梨與「離」同音),長久必有離鄉背井之事。 祠堂裡的神主牌位忽然自行焚香起火,恐怕要招來火災之厄。
簷前瓦片當門墮,諸事愁崩破。 若施破碗廁坑中,從此見貧窮。 白晝不宜燈在地,死者還相繼。 公然鼠向日中來,不日耗資財。 牝難司晨鳴咿啼,人眷有災厄。 清晨鵲噪連聲繼,遠行人將至。 蟒蛇偶爾入人家,人病見妖邪。 雀群爭遂當門盛,口舌紛紛定。 偶然鵬鳥叫當門,人口有災逢。 入門若見有群羊,家主病瘟黃。
屋簷上的瓦片正對著門口墜落,諸事都要愁其崩壞破敗。 若把破碗丟棄在廁坑裡,從此就要見到貧窮。 大白天不宜把燈放在地上,主家中死者相繼。 老鼠公然在大白天裡跑出來,不多日就要耗損錢財。 母雞代公雞報曉,咿咿啼叫(原文「牝難」即「牝雞」),家眷之中有災厄。 清晨喜鵲連聲聒噪,是遠行的人將要到家。 蟒蛇偶然爬進人家,主人有病、又見妖邪之事。 成群的雀鳥當門爭鬥喧鬧,必定有紛紛的口舌是非。 偶然有鵬鳥一類怪鳥對著門叫,家中人口要遭災。 一進門若看見一群羊,主家主人要害瘟黃之病。
舟船若安在平地,雖穩成淹滯。 他家樹陰過牆來,多得橫來財。 階前石砌多殘折,成事多衰滅。 入門茶果應聲來,中饋主冢財。 三餐時候炊煙早,家道漸基好。 連宵宿火不成時,人散與財離。 千門萬戶難詳備,理在吾心地。 斯文引路發先天,深奧入玄玄。
船若停放在平地上,雖然安穩,終究是擱淺停滯、動彈不得。 別人家的樹蔭越過牆頭伸到自家來,多主得意外的橫財。 臺階前的石砌多有殘缺斷折,辦成的事也多半衰敗消滅。 一進門,茶水果品應聲就端上來,主持中饋的主婦能積得起家財。 一日三餐,炊煙總是早早升起,這家家道正一步步打好根基。 連夜留的火種總也保不住,主人口離散、錢財也去。 人家千門萬戶,情形難以一一說盡,道理終究還在我自己心上。 這篇文字只是引路,把先天的機括發端出來;其中深奧之處,還要人自己進入那玄之又玄的境地。
此《洞玄歌》與《靈應》,同出而小異。彼篇多為占卜而訣,蓋占卜之際,隨所出所見,以為克應之兆。此歌則不特為占卜之事,一時而入人家,有此事,必有此理。蓋多寓觀察之宋也。然有數端,人家可得警戒而趨避之,或可轉禍為福。偶不知所因而宥於數中,俾吾見之,則善惡不逃乎明鑑矣。
這篇《觀物洞玄歌》與前面的《三要靈應篇》同出一源而略有不同。《靈應》一篇多是為占卜而設的口訣,是在占卜之際,隨當時所遇所見取作克應之兆;這篇歌則不專為占卜而作,只要一進人家門,有那樣的事,就必有那樣的理,多半寄寓在平日的觀察上(原文「觀察之宋」當作「觀察之術」)。其中有好幾條,人家可以據以警戒而設法趨避,或者能轉禍為福;偶爾有不明所以而被困在定數里的,只要讓我看見,善惡也就逃不過這一面明鏡了。
起卦加數例
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時,有數家起造,俱在鄰市之間。有三家以此年月日時求占於先生,若同一卦,則吉凶莫辨矣。先生以各姓而加數,遂斷之而皆驗。蓋三家求占,有田姓者,王姓者,韓姓者。若寅年三數、十二與一,共十六,加王姓四畫,得二十數,去八一十六,得四,震為上卦;又加午時,七數,總二十七數,去三八二十四,得三,離為下卦。二十七中去四六二十四,餘三為初爻,得豐變震,互見兌、巽。
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時,有好幾戶人家同時動工蓋房,都在相鄰的市集之間。其中三家拿這同一個年月日時來向先生求占——若都起成同一卦,吉凶就無從分辨了。先生便把各家的姓氏筆畫加進去起數,斷出來竟一一應驗。這三家求占的,一姓田、一姓王、一姓韓。以王家為例:寅年算三數,十二月算十二,初一算一,共十六數,再加「王」字四畫,得二十數;用八除,二八一十六,餘四,四屬震,取震作上卦。又加午時的七數,總共二十七數;用八除,三八二十四,餘三,三屬離,取離作下卦。再用二十七除六,四六二十四,餘三——原文此處作「餘三為初爻」,實即第三爻動,得「雷火豐」變「震為雷」,互卦見兌與巽。
其田姓加以田字六畫,得水風井,變升,互見離、兌;其韓姓加入二十一畫之數,得益變中孚,互見艮、坤。乃以各家之姓起數,隨各家之卦斷之也。不特起屋之年月日時加姓也,凡冠婚及葬事皆加一姓可矣。若婚姻,則男女大事,必加二姓可也。極北之人無姓,亦必有名,不辨其字,則數聲音。又無名,則隨所寓也。
田家則加「田」字的六畫,起得「水風井」,變卦為「地風升」,互卦見離與兌;韓家加「韓」字二十一畫之數,起得「風雷益」,變卦為「風澤中孚」,互卦見艮與坤。這就是用各家的姓氏起數,再按各家所得之卦分別去斷。不單是蓋房子要在年月日時上加姓,凡是冠禮、婚事以及喪葬之事,都可以加一個姓。若是婚姻,那是男女兩家的大事,就該加上兩個姓。至於極北邊地的人沒有姓氏,也總該有名字;若連名字的字形都辨不清,就數它的聲音(按字音平仄折數);若連名字也沒有,那就隨他當時所在的處所取象。
屋宅之占訣
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時起屋者,其家田姓,其占水風井,變地風升,互見離、兌,巽木為體,用卦坎水生也,雖兌金克木,得有離火,火雖無氣,終是制金。然有兌金,酉年月日,亦當有損失之憂。亥子水年月日,當有進益,或得水邊之財,坎生體巽也。寅卯年當大快意,比和之氣也。但家必多口舌之聒,亦為兌也。木體近春。喜逢坎水,此居必能發旺。二十九年後,此屋當毀。蓋二十九年者,全卦之成數也。若非有兌在中,雖再見二十九年,屋當無恙也。
寅年十二月初一日午時蓋房的那一家姓田,占得「水風井」,變卦「地風升」,互卦見離與兌。下卦巽木為體,用卦坎水來生它;雖然互中兌金克木,好在還有離火,離火此時雖不當令無氣,終究能制住兌金。不過既然卦中有兌金在,逢酉的年月日仍當有損失之憂;逢亥、子水的年月日則有進益,或得水邊之財,因為坎水生體卦巽木。逢寅、卯年最為快意,那是與體卦木氣比和之時。只是這家必定多口舌聒噪,也是因為兌(兌為口)。木體臨近春天,又喜得坎水相生,這處住宅必能興旺發達。二十九年之後,這所房子該毀——二十九正是全卦的成數。假若卦中沒有兌金夾在裡頭,再過二十九年,房子也還會安然無恙。
同時王姓家起造,得雷火豐,變震,互見兌、巽。震木為體,離為用卦。兌為體之互,克體亦切。雖得離火制兌金,亦不純美。用火洩體之氣,破耗資財。每遇火年月日,主見此事,或因婦人而有損失。家中亦多女子是非。亥子寅卯之年月,卻主進益田財。蓋震木為體,雖不見坎,終是利水年。生體之氣,不見震巽,亦逢寅、卯,為體卦得局之時也。凡有震有巽,寅卯與木之氣運年月,此居必大得意。亦主得長子之力,變重震也。二十二年復為火所焚。
同時動工的王家,占得「雷火豐」,變卦「震為雷」,互卦見兌與巽。上卦震木為體,下卦離火為用。兌金是體卦一邊的互卦,克體克得很切近;雖有離火能制兌金,終究不算純粹美滿。而用卦離火又洩體卦木氣,主破耗錢財:每逢屬火的年月日,就要出這類事,或者因婦人而受損失,家中也多女子間的是非。到亥、子、寅、卯的年月,反主進益田產之財——因為震木為體,卦中雖不見坎,終究還是利於水年(水能生木);至於生扶體氣,即便不見震、巽,只要逢上寅、卯,也是體卦得勢之時。凡有震有巽,以及寅卯與木氣當運的年月,住在這裡必定大為得意,也主能得長子之力,因為變卦是兩重震(震為長男)。二十二年之後,這所房子還是要被火燒燬。
韓姓之居,得益變中孚。巽體,互見艮、坤,變兌克本。此居必有官訟,見於酉年月日。申酉年連見病患,所喜用卦其震與巽體比和,當見寅卯年月後。申酉年後凶。三十一年之後,遇申酉年,此居當毀。若非有兌,或有一坎,再三十一年,此居亦無恙也。
韓家的住宅,占得「風雷益」變「風澤中孚」。上卦巽木為體,互卦見艮與坤,變卦兌金來克體(原文「克本」即克本體)。這處住宅必有官司,應在酉的年月日;申、酉之年還要接連生病。所幸用卦震木與體卦巽木同屬木而比和,好運當在寅、卯的年月之後顯現,而申、酉年之後轉凶。三十一年之後,一遇申酉之年,這所房子該毀。假若卦中沒有兌金,或者另有一個坎水(金生水以化其克),再過三十一年,房子也還是無恙。
器物占
大抵占器物,並不喜見兌卦,蓋兌為毀折也。若坎為體,則見兌無傷。乾卦為體亦無害。其餘卦體,逢兌不久即破。木之器物,或震巽為體,見兌為用,必不禁耐用矣。破器之日,必申酉與占卜之年月日也。又畜養之物,又不宜乾、兌克體。種植之物,乾、兌克體,必不成,即成,亦有斧戕之厄。種植之物,宜見坎也。 又凡見器物,欲知其成毀,亦看卦體,無克者則久長。體逢克則不久,視其器物之氣數,可久者,以全卦之年數斷之;不可久者,以月數斷之;至速者,以日數斷之也。
大凡占器物,都不喜歡見到兌卦,因為兌主毀壞折損。若體卦是坎水,見兌金反能生水,就無傷;體卦是乾金,與兌同氣,也無害。除此之外的卦作體,一遇兌卦,器物不久就要破損。若是木質器物,或以震、巽為體而兌作用卦,那就必定不禁使用。器物破損的日子,就應在申、酉之日以及占卜時所定的年月日上。此外,占畜養的牲口,也不宜乾、兌來克體;占種植之物,若乾、兌克體,必定種不成,即便種成了,也有遭斧砍傷折之厄——種植之物最宜見坎(水能滋養草木)。 再者凡見到一件器物,想知道它能用多久、何時損毀,也是看體卦:沒有克體的,就長久;體卦逢克,就不長久。還要看這件器物本身的氣數:可以耐久的,就用全卦之數當作年數來斷;不能耐久的,就當作月數來斷;最快的,就當作日數來斷。
卷三·斷占總訣篇之一·八卦方位圖
觀梅數訣序
嗟呼,《易》豈易言哉!蓋《易》之為書,至精微,至玄妙。然數者,不外乎易理也。有先後天之殊,有叶音取音之辨,明憂虞得失之機,取互變遲速之應。數有前定,禍福難測。易理灼然可察,予求得先天、玄黃、靈應諸篇,外採《易辭》,曰:「觀梅數訣,列圖明五行生剋衰旺之理,分例指避凶趨吉之道。後學群子幸鑑焉。」
唉!《易》哪裡是容易談論的呢!《易》這部書,精微到極處,玄妙到極處。然而所謂「數」,也跑不出《易》理之外:其中有先天與後天的分別,有取諧音、取字音的辨法;要明白憂慮得失的機兆,要取互卦變卦以定應驗的遲速。數雖然早有定分,禍福卻難以逆料;好在《易》理是清清楚楚可以考察的。我搜求到《先天》《玄黃》《靈應》等篇,此外又採錄《易》的辭句,編成這部書,說:這部《觀梅數訣》,列出圖式來闡明五行生剋衰旺之理,分列條例來指點避凶趨吉之道,望後學諸君明察採擇。
《易辭》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萬物。」邵子曰:「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也。」《說卦傳》曰:「易逆數也。」邵子曰:「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自乾至坤,皆得未生之卦,若逆推四時之比也。後天六十四卦仿此。」
《周易·繫辭》說:「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而八卦又生出萬物。邵雍解釋說:這就是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的加倍法。《說卦傳》說:「易逆數也。」邵雍解釋說:先天之數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從乾數到坤,所數的都是尚未生出之卦,好比倒著推排四季一樣,所以叫「逆數」。後天六十四卦的排法也照這個道理。
八卦定陰陽次序
乾為父,震長男,坎中男,艮少男; 坤為母,巽長女,離中女,兌少女。
八卦按陰陽分作父母六子:乾是父親,震是長子,坎是中子(次男),艮是少子(幼男),這四卦屬陽;坤是母親,巽是長女,離是中女,兌是少女,這四卦屬陰。占人物時,就照這個次序去取象。
變卦式八則
澤火革:體金,互巽木,變澤山咸。 離卦初爻,陽動變陰,變艮卦兌金,為少女,離火克之。巽為股,乾金克之,曰:傷股。得艮土生,入兌金,斷曰:不至於死。 體用於變爻,作動靜取之。動者為用,靜者為體。
第一則,「澤火革」:上兌為體屬金,互卦有巽木,動爻變後成「澤山咸」。 這一卦是下離的初爻由陽動變為陰,下卦因而變成艮。上兌屬金為體,兌又是少女;下離屬火來克這個金體,所以斷女子受傷。巽在人身上為大腿,而互卦的乾金又克巽木,所以說「傷股」。所幸變出的艮屬土,土能生兌金,體卦得救,所以斷她不至於死。 體與用是就動爻來分的:發動的那一卦是用,不動的那一卦是體。
地雷復:體土、用金,變地澤臨。 木是用爻,斷出軟物,文章之體也。 天澤履:體金、用金,互卦木火,變乾卦。 此卦斷出是鐵器之物。 澤火革:用金、體火,互卦金木,變火雷噬嗑。 此卦乃用金體火,夏火得旺,能出土,必是土物也。
第二則,「地雷復」:上坤為體屬土,用卦一邊屬金,動爻變後成「地澤臨」。下震木是發動的用爻,所以斷所占之物是軟的東西,屬於文書、文彩一類的體性。 第三則,「天澤履」:體屬金,用也屬金,互卦見木與火,動爻變後成「乾為天」。這一卦斷出所占的是鐵器一類。 第四則,「澤火革」:用卦屬金,體卦屬火,互卦見金與木,動爻變後成「火雷噬嗑」。此卦是用金而體火,若在夏天則火得時而旺,火旺能生土,所以斷定所占必是土做的東西。
雷澤歸妹:用木、體金,互卦水火,變火澤睽。 用爻屬木變火,體卦屬金。四爻變卦成艮,土能生金,斷出是鐵。 澤天夬:體金、用金,互卦金,變兌卦。 此卦非金是石,斷是破磁盤也。
第五則,「雷澤歸妹」:用卦屬木,體卦屬金,互卦見水與火,動爻變後成「火澤睽」。用爻屬木而變出火來,體卦屬金;第四爻變後上卦成艮,艮土能生兌金,體得生扶,所以斷出所占是鐵器。 第六則,「澤天夬」:體屬金,用也屬金,互卦仍是金,動爻變後成「兌為澤」。此卦滿盤是金卻不是真金,兌又主毀折殘缺,所以斷定是石質之物——斷作一隻破了的瓷盤。
澤火革:互卦金木,變艮卦。 本卦得澤火革,為少女,近物為口,遠取羊。內離為中女,近日,遠取雉。初爻變艮卦為土,土能生金,則扶起兌金之妹。次除去初爻,移上四爻,又成巽木,斷得傷股之災。得初爻變艮土生兌金,是故有救而不至於死也。
第七則,仍取「澤火革」:互卦見金與木,動爻變後成艮。 本卦是澤火革:上兌在人為少女,近取諸身則為口,遠取諸物則為羊;下離在人為中女,近取則為日,遠取則為野雞。初爻變出艮卦屬土,土能生金,正好扶起兌金這位「少女」。其次把初爻去掉,向上取到第四爻,中間四爻又互出巽木——巽為股,故斷出摔傷大腿之災。所幸初爻變成艮土來生兌金,體卦有救,所以只是受傷而不至於死。
「近取諸身」,干頭、坤腹、震足、巽股、坎耳、離目、兌口、艮手,人身;「遠取諸物」,乾馬、坤牛、震龍、巽雞、坎豕、離雉、艮狗、兌羊,畜道。 天水訟卦,變兌,欲要求財。蓋卦是體生,而乃洩已之氣,其財空望。次得離卦屬火,能克金。其日午時,客來食去酒,返自消耗也。
所謂「近取諸身」,是八卦配人身:乾為頭,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兌為口,艮為手。所謂「遠取諸物」,是八卦配六畜: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豬,離為野雞,艮為狗,兌為羊。 第八則,「天水訟」卦而變出兌來,所問是求財。此卦是體卦去生用卦,反倒洩了自己的氣,所以財是空指望。其次卦中又得離卦屬火,火能克金(克這個金體)。應在當天午時:有客人來,吃掉了酒食,反而自己白白破費。
占卦訣
又如占卦問吉事,則看卦中有生體之卦,則吉事應之必速。便看生體之卦,於八卦時序類決其日時。如生體是用卦,則事即成。生體是互卦,則漸成。生體是變卦,則稍遲耳。若有生體之卦,又有克體之卦,則事有阻節,好中不足產。便看克體卦氣阻於幾日,若干克體,阻一日,兌克體,阻二日之類推之。如占吉事,無生體之卦,有克體之卦,則事不諧矣。無克體之卦。則吉事必可成就矣。
再說占卦問喜事:先看卦中有沒有生體之卦,有則吉事來得必快;接著看這個生體之卦,在八卦「時序」一門中所配的月日,據以斷定應驗的日時。若生體的是用卦,事情當下就成;是互卦,就漸漸地成;是變卦,就稍微遲些。倘若既有生體之卦、又有克體之卦,那事情就有阻隔關節,好中帶著不足。這時便看克體那一卦的卦氣,阻礙幾日:乾來克體就阻一日,兌來克體就阻二日,其餘照先天卦數類推。若占吉事而卦中沒有生體之卦、反有克體之卦,事情就談不成;若沒有克體之卦,吉事必定可以成就。
又如占不吉之事,卦中有生體之卦,則有救無害;如無生體之卦,事必不吉矣。若以日期而論,看卦中有生體之卦,則事應於生體卦氣之日;有克體之卦,則事敗於克體卦氣之日。要在活法取用也。
再說占不吉之事:卦中若有生體之卦,就是有救而無大害;若沒有生體之卦,事情必定不吉。若就日期來論:卦中有生體之卦,事情就應驗在生體那一卦卦氣所值之日;有克體之卦,事情就敗壞在克體那一卦卦氣所值之日。總要活著用,不可拘死。
體用互變之訣
大凡占卜,以體為其主,互用變皆為應。卦用最緊,互次之,變卦又次之。故曰用為占之即應,互為中間之應,變為事占之終應。然互卦則分其有體之互,有用之互。如體在上,則上互為體之互,下互為用之互,體卦在下,則下互為體之互,上互為用之互。體互最緊,用互次之。
大凡占卜,以體卦為主,互卦、用卦、變卦都算作應。三者之中用卦最要緊,互卦次之,變卦又次之。所以說:用卦是當下立見的應,互卦是事情中段的應,變卦是事情終了的應。至於互卦,還要分出「體之互」與「用之互」:若體卦在上,那麼上互(三、四、五爻所成之卦)就是體的互,下互(二、三、四爻所成之卦)就是用的互;若體卦在下,那麼下互是體的互,上互是用的互。體一邊的互最要緊,用一邊的互次之。
例如觀梅恆卦,互兌、乾,兌為體,互見女子折花。若干為體,互則老人折花矣。蓋兌、乾皆克體,但取兌而不取乾,此體互用之分。 大凡占卦,變卦克體,事於末後,必有不吉。變生體及比和,則事事臨終有吉利。此用互變之訣也。
舉例說:觀梅一占若得恆卦,互出兌與乾;其中兌屬體一邊的互,所以斷為女子折花。假使乾才是體一邊的互,那就該斷成老人折花了。兌與乾同樣是克體的,卻只取兌而不取乾,這就是體之互與用之互的分別。 又,大凡占卦,若變卦克體,事情到末後必定有不吉;若變卦生體或與體比和,那麼事事到臨了都有吉利。這就是用、互、變三者的口訣。
體用生克之訣
占卦即以卦分體用互變,即以五行之理斷其吉凶。然生克之理,於內卦體用互變,一定之生克。若外卦,則須明其真生真克之五行,以分輕重,則禍福立應。何也?假如干、兌之金為體,見火則克,然有真火之體,有火之形色。真火能克金,形色則不能克。能克則不吉,不能克則不順而已。蓋見爐中火,窯灶之火,真火也。烈焰巨炷,真火也。乾、兌為體,遇之不吉。若色之紅紫,形之中虛,槁木之離,日火之火,則灶之形色,非真火也,乾、兌之體,不為深忌。又若一盞之燈,一炬之燭,雖曰真火,微細而輕,小不利耳。
占卦既已把體、用、互、變分清,就按五行之理斷吉凶。不過生克這道理,在內卦的體用互變之間是固定不移的;至於外卦(外應),就必須辨明什麼是「真生真克」的五行,分出輕重來,禍福才立刻應驗。為什麼這樣說?譬如乾、兌之金為體,見火本該被克;然而火有「真火之體」,也有隻具「火之形色」的:真火才能克金,徒有形色的克不了。能克的就不吉,不能克的不過是稍稍不順罷了。像爐膛裡的火、窯灶裡的火,是真火;熊熊烈焰、大團火炷,也是真火:乾、兌為體而遇上它們,就不吉。若只是紅紫的顏色、中間空虛的形狀、枯木屬離、日光屬火這一類,只是火的形色而非真火,乾、兌之體就不必深忌。再如一盞燈、一支蠟燭,雖說是真火,卻細微輕小,不過略有小不利罷了。
又若震、巽之木體,遇金則克,然釵釧之金,金鉑之金,成錠之銀,杯盤之銀,與器之錫,瑣屑之鋼鐵皆金也。此等之金,豈能克木?木之所忌者,快刀銳刃,巨斧大鋸。震、巽之體,值之必有不吉。又若離火為體,見真水能克。然但見色之黑者,見體之溼者,與夫血之類,皆坎之屬,終忌而不深害也。餘卦為體,所值外應,克者皆以輕重斷之。
再如震、巽之木為體,遇金本該被克;然而釵釧上的金、金箔的金、成錠的銀、杯盤的銀,以及錫制器皿、零碎的鋼鐵,都算是金。這一類金哪裡克得動木?木所忌的是快刀利刃、大斧大鋸:震、巽為體而碰上這些,必定不吉。又如離火為體,遇真水才能被克;若只見到黑顏色、見到潮溼之物,以及血一類東西——它們雖都屬坎,終究只是忌諱而已,害不深。其餘各卦作體時,所遇的外應,凡屬克體的,都要照這樣分輕重來斷。
若夫生體之卦,亦當分辨。土與瓦器皆坤土,金遇之,土能生金,瓦不能生也。樹木柴薪,皆木也。離火值之,柴薪生火之捷,樹木之末伐者,生炎之遲也。木為體,真水生木之福重,如豕如血雖坎之屬,生木之類輕也。其餘五行生剋,並以類而推之。
至於生體之卦,也一樣要分辨真假。泥土與瓦器同屬坤土,金體遇上它們:泥土確能生金,瓦器卻生不了。樹木與柴薪同屬木,離火遇上它們:柴薪生火來得快,尚未砍伐的活樹生火就慢。木為體時,真正的水來生木,福分才重;至於豬、血這些雖也屬坎,生木的力量就輕了。其餘五行的生克,都照這個道理分類推去。
體用衰旺之訣
凡體卦宜乘旺,克體之卦宜衰。蓋體卦之氣,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四季之月土,此得令之卦,乘旺之氣,雖有他卦克之,亦無大害。用互變卦,乘旺皆吉,但不要克體之卦氣旺。而體卦氣衰是不吉之占。占者有此,若問病必死,問訟必敗。若非問訟與病而常占,則防有官病之事。末臨其期,在於克體卦氣之月日也。
凡體卦總宜當令乘旺,克體的那一卦總宜衰。體卦之氣,像春天的木、夏天的火、秋天的金、冬天的水、四季之月的土,都是得令之卦,乘著旺氣;這時縱有別卦來克它,也沒有大害。用卦、互卦、變卦乘旺本來都吉,只是切莫讓克體之卦的卦氣旺起來。反過來,體卦氣衰就是不吉之占:占者遇上這種局面,問病必死,問官司必敗;若不是問訟問病而是平常占問,也要防有官非疾病之事。將要臨到的應期,就在克體那一卦卦氣所值的月日上。
若卦體旺而復有生體之卦,吉事之來,可刻期而至矣。若內卦外卦有生體者,體卦雖衰,亦無大害也。內外並也生體,雖體之卦黨多,皆是衰卦,終不吉也。故體用之卦,必須詳其盛衰也。
若體卦既旺、卦中又另有生體之卦,那麼吉事到來的日子可以掐著期限等它。若內卦或外卦之中有生體的,體卦縱然衰弱,也沒有大害。倘若內外都沒有生體之卦(原文「並也生體」當作「並無生體」),那麼即便體卦一方同黨眾多,卻個個都是衰卦,終究還是不吉。所以體用兩邊的卦,必須細審它們的盛衰。
體用動靜之訣
占卦體用互變既分,必以內外之卦察其動不動。不動不占,亦不斷。其吉凶悔吝,生乎動也。夫體卦為靜,互卦為靜,用卦變卦則動也,此內卦之動靜也。以外卦言之,方應之卦,天地地理之卦,應皆靜,若人事之應,器物之類,則有動者矣。
占卦把體、用、互、變分定之後,還須就內外之卦察看它動還是不動。事情不動就不占,佔了也不斷——因為吉、凶、悔、吝都是從「動」上生出來的。就內卦說:體卦是靜的,互卦也是靜的,用卦與變卦才是動的,這是內卦的動靜。就外卦說:方位之應、天時地理之應,都屬靜;至於人事之應、器物之類,就有動的了。
器物本靜,人持其器物而來,則動矣。若干馬、坤牛,皆動者矣。蓋水之井沼,土之山岩石,皆靜者矣。人汲水擔水而前,水之動也。又人持石負土而前,土之動也。於外卦之應,觀其動靜而審其吉凶,動而吉者,應吉之速;動而凶者,應凶之速;不動而應者,吉凶之末見也。此則外卦體用之動靜也。
器物本來是靜的,可一旦有人拿著它走過來,就成了動。像乾所主的馬、坤所主的牛,本身就是會動的。至於水中的井與池沼、土中的山與岩石,都是靜的;但人打水、挑水走過來,就是水動了;人抱著石頭、揹著泥土走過來,就是土動了。對外卦之應,要看它是動是靜來審斷吉凶:動而現吉象的,吉應得快;動而現凶象的,凶應得快;不動而只是擺在那裡的,吉凶都還沒有顯現。這就是外卦上的體用動靜。
若夫起卦之動靜,亦以我之中靜而觀其動者而占之。如雀之爭墜,如牛雞之衰鳴,如枯木之墜,皆物之動者,我以靜而占之也。 又若我坐,則事應之遲;我行而事應之速;我立而半遲半速,此皆動靜之理也。
至於起卦時的動靜,也是以我自己心中的靜,去觀察外面動著的東西而起卦。像兩隻雀鳥爭枝墜地、牛與雞發出悲鳴(原文「衰鳴」即哀鳴)、枯枝自己墜落,都是物在動,而我以靜去占它。 再者,我占時坐著,事情應得遲;我走著,事情應得快;我站著,就半遲半快。這些都是動靜的道理。
占卜坐端之訣
坐端之訣,以我之所坐為中,八位列於八方,占卦決斷之。須虛心待應,坐而端之,察其八卦八方應兆,以為占卜事端之應。隨其方卦有生克之應者,以定所占之家吉凶也。
「坐端」之訣,是以我所坐的位置為中心,把八卦分列在周圍八個方位上,據以占卦決斷。作法是:虛著心等外應來臨,端坐不動,細察八卦八方各現什麼兆頭,拿它作為所占之事的應;再隨各方之卦與體卦有生有克的情形,判定所占那一家的吉凶。
如干上有土生之,或乾宮有諸吉兆,則尊長老人分上,見吉慶大事。若干上有火克之,或有凶兆,則主長上老人有憂。 坤有火生之,或坤上有吉兆,則主母親分上或主陰人有吉利之喜。坤宮見克,或有凶兆,則主老母陰人有災厄。
譬如西北乾位上出現屬土之象來生乾金,或乾位上現出種種吉兆,那就主尊長老人身上有吉慶大事;若乾位上出現屬火之象來克乾金,或現出凶兆,那就主家中長輩老人有憂患。 西南坤位上出現屬火之象來生坤土,或坤位上現出吉兆,就主母親一輩或家中婦女有吉利喜事;坤位上若見被克,或現出凶兆,就主老母與婦女有災厄。
震宮有水生之,及東方震宮有吉兆,則喜在長子長孫;見克而或見凶,則長子長孫不利。 坎宮宜見五金及有吉利之讖,則喜在中男之位;若土克,若見凶,則憂在中男矣。 離宮喜木生之,或有可喜之應,則中女有喜;若遇克或見凶,則中女有厄矣。
東方震位上出現屬水之象來生震木,或震位上現出吉兆,喜事就應在長子長孫身上;若見被克或現凶兆,長子長孫就不利。 北方坎位上宜見金屬之象(金能生水)以及吉利的兆頭,喜事就應在中子(次男)身上;若見屬土之象來克坎水,或現凶兆,憂患就落在中子身上。 南方離位喜見屬木之象來生離火,或現出可喜之應,喜事就應在中女身上;若遇克或現凶兆,中女就有災厄。
艮為少男之位,宜火生之,見吉則少男之喜;若遇克,或見凶,則災及少男。問產必不育矣。 兌為少女,土宜生之,見吉則少女有喜,或有歡悅之事。若問病,如干卦受克,病在頭。坤宮見克,病在腹,推之震足、巽股、離目、坎耳及血、艮手指、兌口齒,於其克者定見其病。 至於八端之中,有奇占巧卜者,則在乎人。此引其端為之例也。
東北艮位是少男之位,宜見屬火之象來生艮土:見吉兆就是少男之喜;若遇克或現凶兆,災就及於少男,若問生產必定養不活。 西方兌位是少女之位,宜見屬土之象來生兌金:見吉兆就是少女有喜,或有歡悅之事。若是問病,就看哪一宮受克:乾受克病在頭,坤受克病在腹,依此類推——震主足,巽主股,離主眼目,坎主耳與血,艮主手指,兌主口齒;在受克的那一宮上就斷出病在何處。 至於這八方之應裡頭,還有種種出奇制勝的巧占,那就在人自己去領會了。這裡不過舉其端緒作個範例罷了。
占卜克應之訣
克應者,所謂剋期應驗也。占卜之道,無此訣,則吉凶成敗之事不知應於何時。故克應為卦之切要也。然克則最難,有以數而克之者,有以理而克之者,皆要論也。以數而刻期,必詳其理,如算屋宅之初創,男女之始婚,墳之方葬,器物之新置,俱以年月日時加事物之數而起卦。卦成,則於體用互變之中,視全卦之數,以為約定之期,審其事端之遲速而刻之,如屋宅墳墓永久者也。
所謂「克應」,就是限定期限而應驗。占卜若沒有這一訣,吉凶成敗之事就不知道應在什麼時候,所以克應是斷卦中最切要的一環。然而定期限最難,有靠數來定期的,有靠理來定期的,兩者都很要緊。用數來限定日期,也必須參詳事理:譬如推算房屋初建、男女初婚、墳墓剛下葬、器物新置辦,都是用年月日時加上事物之數來起卦;卦成之後,就在體、用、互、變之中,看全卦的總數,把它當作約定的期限,再審所占之事來得快慢去掐定——像房屋、墳墓這類是長久之物。
屋宅則以全卦之數刻其期。如屋宅之終應,蓋屋宅有朽壞之期也。墳墓亦有損壞,然占墓但占吉凶,不計成敗也。男女之婚,遠亦不過數年。年內之事,全卦之數可決,又不如屋宅之久也。然婚姻亦不過卜其吉凶,不必刻其期也。若吉凶之期,但以生體及比和之年月為吉期,克體之年月為不吉之期也。
房屋就用全卦之數來定它的期限,作為這所房子最終的應驗——因為房屋總有朽壞的一天。墳墓也會損壞,不過占墓只占吉凶,不計成敗。男女婚事,再遠也不過幾年,屬於年內之事,用全卦之數就可決斷,不像房屋那樣長久;何況婚姻也只是卜其吉凶,不必硬去掐定日期。若要論吉凶應期,只須以生體之卦以及與體比和之卦所值的年月為吉期,以克體之卦所值的年月為不吉之期。
器物之占,則金石之質終遠,草木之質終不久也。遠者,以全卦之數為年期;近者,以全卦之數為月期。又近者,以全卦為日期也。如置硯,則全卦之數為歲。計筆墨亦可以全卦為歲計。筆墨之小者,以日卦之數可也。此器物刻期之占也。如先天觀梅與牡丹二花,俱旦夕之事,故以卦理推,則不必決其遠日也。如後天老年、少年、雞牛之占,以方卦物卦之數合而計之。老少、雞牛之占,以方卦物卦之數合而計之。老少、雞牛之占,亦只可以日計也。若永遠之占,則以日為月,以月為年矣。
占器物,則金石之質終歸耐久,草木之質終歸不長久。耐久的,就把全卦之數當年數;較近的,當月數;更近的,當日數。譬如新置一方硯臺,就用全卦之數當年數計;筆墨也可以按全卦之數當年計;若是小的筆墨,用日數計就夠了。這是器物定期之占。至於先天卦裡觀梅、牡丹這兩次占花,都是旦夕之間的事,所以只按卦理去推,不必去定什麼遠日。至於後天卦裡老人、少年、雞與牛那幾占,都是把方位之卦與物象之卦的數合起來計算(此句原文重出);這幾占也只能按日來計。若是長遠之占,那就把日當作月、把月當作年來推了。
占者詳吉,必又尋常之占事刻期,則於全卦中細觀生體之卦為吉,應決期克體之卦為凶。應之期遠,則以年,近則以月,又近則以日也。如問求名則乾為體,看卦中有坤、艮,則斷其辰、戌、丑、未之土月日。蓋乾、兌,金體也。此為吉事生體之應。若問病而乾卦為體,則看卦中有離,又看卦中無坤、艮,及有凶犯,則其體死於巳午火日,此克體為凶事之期也。又若問行人,以生體之日為歸期,無生體比和之日,則歸必遲。若此例者,具難盡載,學者審焉。
占者細審吉凶,若是尋常之事要定期限,就在全卦中細看:生體之卦所值是吉期,克體之卦所值是凶期。應期遠的按年算,近的按月算,更近的按日算。譬如問求功名而乾為體,看卦中若有坤、艮(土能生金),就斷在辰、戌、丑、未這些屬土的月日上——因為乾、兌是金體,土來生金,這就是吉事上生體之應。若問疾病而乾為體,看卦中有離火(火克金),又看卦中沒有坤、艮來化解,而且另有凶兆相犯,那就斷這個體卦死在巳、午屬火之日——這就是克體所定的凶事之期。再如問外出之人何時回來,就以生體之卦所值之日為歸期;若卦中既無生體也無比和之日,回來必定遲。像這類例子,實在難以一一載全,學者自己去細審吧。
斷占總訣篇之二
萬物賦
人稟陰陽,卦分先後。達時務者,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觀物理者,靜則乎地,動則乎天。原夫萬物有數,易數無窮。動靜可知,不出於玄天之外。吉凶必見,莫逃乎爻象之中。未成卦以前,必虛心而求應;既成卦以後,復觀刻應以為斷。聲音言語,傍人讖兆,當遇形影往來,我心指實皆是,及其六爻以定,三天既生,始尋卦象之端,終測刻應之理。是以逢吉兆而終知有喜,見凶識而不免乎凶。
人秉受陰陽之氣而生,卦有先天後天之分。通達時務的人,近處就在自身取象,遠處就在外物取象;觀察物理的人,靜的一面取法於地,動的一面取法於天。推究起來,萬物各有其數,而《易》數變化無窮:動靜的機括可以知曉,跑不出玄妙的天道之外;吉凶必定顯現,逃不出爻象之中。卦還沒有成之前,必須虛著心去等外應;卦既已成之後,再看當時的克應之兆來斷。人語聲音、旁人無意間說出的讖語、來往的形影,凡我心當下認定的,都可以作準。等到六爻既定、本互變三重卦已生,就先從卦象上尋頭緒,末了再測克應之理。所以遇上吉兆終知有喜,見到凶象也免不了凶。
故欲知他人家之事,必須憑我耳目之聞見。未成卦而聞見之,乃已生之事。既定卦而觀察之,乃未來之機。或聞何處喧鬧,主有鬥爭;或聽此間笑語,必逢吉慶;見婦啼嘆,其家陰小有災;東至軍來,必有官司詞訟;或逢枷鎖而枷鎖臨身;倘遇鞭杖而鞭杖必至。若屠而負肉,此為骨肉有災;倘逢血光,而又恐災於孳畜。師巫樂餌,病患臨門。見詖則有犯家先,逢酒則欠神願。陰人至則女子有厄,陽人至則男子當災。
所以要知道別人家的事,必須憑我耳聞目見。卦還沒成時所見所聞的,是已經發生的事;卦既定後再觀察到的,是尚未到來的機兆。譬如聽見某處喧鬧,主有爭鬥;聽見這邊笑語,必逢吉慶;看見婦人啼哭嘆息,那家的婦女小孩有災;見東邊有兵卒過來,必有官司詞訟;碰上枷鎖刑具,就有枷鎖加身之事;遇見鞭杖,鞭杖之刑必到。若見屠夫扛著肉,主骨肉至親有災;若碰上血光,又恐怕災在牲畜身上。見到巫師、鼓樂與藥餌,主病患臨門。見到偏邪不正之事,是沖犯了祖先;遇見酒,是欠下了神願未還。有女子到來,就應女子有厄;有男子到來,就應男子當災。
又須八卦中分,不可一例而論。卦吉而爻象又吉,禍患終無;卦凶而識兆又凶,災殃難免。披麻帶孝,必然孝服臨頭;持杖而號,定主號泣滿室。其人憂終是為憂,其人喜還須有喜。故當觀色察形,以為決意斷心。其或鼓樂聲喧,又見酒杯器皿,若不迎婚嫁娶,定須會客宴酣。欲知應在何日,須觀爻象值數。巽五日而坤八日,離三朝而坎六朝。又觀遠近克應,以斷得買之相期。應遠,則全卦相同;應近,而各時同斷。假如天地否卦,上天一而下地八;設若澤火革卦,上兌二而下離三。依此推之,萬無一失。此人物之兆,察之可推也。
此外還須在八卦中分別去看,不可一概而論。卦吉而爻象也吉,終歸沒有禍患;卦凶而所見之兆也凶,災殃就難免。見人披麻戴孝,自己必有孝服臨頭;見人拄杖號哭,必定滿屋號泣。所遇之人憂愁,終究是為憂愁之事;所遇之人喜悅,還是會有喜事。所以應當察看氣色形狀,據以決斷心中之疑。倘若聽見鼓樂喧鬧,又看見酒杯器皿,不是迎親嫁娶,就一定是會客宴飲。想知道應在哪一天,就看爻象所值之數:巽應五日,坤應八日,離應三日,坎應六日(皆按先天卦數)。再看克應的遠近來斷成交之期:應期遠的,就用全卦總數一樣推;應期近的,就各按上下卦之數分別斷。譬如「天地否」,上乾為一、下坤為八;又如「澤火革」,上兌為二、下離為三。照這樣推去,萬無一失。這是人與物的兆頭,細察就可以推知。
及其鳥獸之應,仍驗之有準。鵲噪而喜色已動,鴉鳴而禍事將來。牛羊豬犬,日晨不見,金日遇之,六畜有損。木日見豬養豬,必成。庚日見雞鳴,丁日見羊過,此乃凶刃之殺。己日值馬來,壬日豬過,此皆食祿之兆。見吉兆而百事亨通,逢凶讖而諸事阻滯。或若求財問利,須憑克應。以言櫃箱為藏財之用,繩索為穿錢之物。逢金帛寶貨之類,理必有成。遇刀刃劍具之器,損而無益。又看原卦,不可執一。逢財而有財,無財而無益。凡物成器,方繫得全,缺損破碎,有之不足。
至於鳥獸的感應,驗起來也很準。喜鵲叫,喜色已經動了;烏鴉叫,禍事就要來。牛羊豬狗若在早晨不見蹤影,又逢屬金之日遇上這情形,主六畜有損。屬木之日見到豬,養豬必定養得成。庚日聽見雞叫、丁日看見羊走過,這是刀刃宰殺之象(庚屬金主刃,丁火克金反招殺)。己日碰上馬來、壬日碰上豬過,這都是有口福食祿之兆。見吉兆則百事亨通,逢凶讖則諸事阻滯。若是求財問利,也須憑克應來斷:櫃子箱子是藏錢之用,繩索是穿錢之物,遇上它們主有所積;碰到金帛寶貨一類,按理必有所成;遇到刀刃劍器一類,則有損而無益。此外還要看本卦,不可死執一條:卦上有財才真有財,卦上無財就沒有實惠。凡器物完整成器,所得才算周全;若殘缺破碎,縱然得到也是不足。
或問婚姻,理亦相似。物團圓,指日而成;物破損,中逢阻折。此又是一家,聞奧理明,萬事昭然。逢柴炭主憂,折麥主悲。米必奇,豆必傷。末與鞋,萬事和諧;棋與藥,與人期約。斧鋸必有修造,糧儲必有遠行。聞禽鳴,謀事虛說。聽鼓聲,交易空虛。拭目潤睫,內有哭泣之事;持刃見血,外有蟲毒之講。克應既明,飲食同斷。見水為飲食酒湯,遇火為煎炮烤炙。見米為一飯之得,提壺為酌杯之禮。水乃魚暇水中物味,土乃牛羊土內菜蔬。姜面為辛味辣羹,刀砧乃董腥美味。此三天之克應,萬物之樞機。能達此者尚其秘之。
若問婚姻,道理也相似:所見之物團圓完整,指日可成;所見之物破損,中途要遇阻折。這又自成一路,聽明白了其中奧理,萬事都昭然可見。遇柴炭主憂愁,見折斷的麥子主悲傷;見米主有意外之得,見豆必主損傷。見抹布與鞋,主萬事和諧(鞋諧「諧」音);見棋與藥,主與人有約期。見斧鋸,必有修造之事;見儲糧,必有遠行。聽見禽鳥鳴叫,所謀之事只是空話;聽見鼓聲,交易也是一場空。見人揉眼、睫毛溼潤,家內有哭泣之事;見人持刀見血,外面有蟲毒之謀。克應既已明白,飲食也照這樣斷:見水主有酒湯飲食,遇火主有煎炒烤炙。見米是一頓飯的得著,見人提壺是敬酒之禮。見水主魚蝦等水中之味,見土主牛羊以及土裡長的菜蔬。見姜與面主辛辣的羹湯,見刀與砧板主葷腥美味。這就是本、互、變三重卦的克應,是萬物的樞機所在。能通達這一層的,還望鄭重保守。
飲食篇
夫乾之為象也,圓堅而味辛,取象乎卯,為牲之首,為馬為豬,秋得之而食祿盛,夏得之而食祿衰。春為時新之物,水果蔬菜之屬;冬為冷物,隔宿之食。有坎乃江湖海味,有水而蔬果珍羞。 艮為土物同烹,離乃火邊煎炙。秋為蟹,春為馬。凡內必多肉,其味必辛,盛有瓦器,伴有金樽。其於菜也為芹,其於物也帶羽。克生生回,食必鵝鴨。生出克入,野菜無名。
占飲食時,乾這一卦所主的食物形圓而質堅、味道辛辣,取象於卯(原文如此),在牲畜中居首,為馬為豬。秋天占得乾,口福豐盛;夏天占得,口福就衰。春天占得,是時鮮之物,水果蔬菜一類;冬天占得,是冷食、隔夜之食。卦中若有坎,就是江湖海產之味;有水,就是蔬果珍饈。 卦中若有艮,是與土產之物同鍋烹煮;有離,是在火邊煎烤。秋天占得為蟹,春天占得為馬。凡此席上必定肉多,味道必定偏辛,盛食用瓦器,佐以金制酒樽。就菜蔬說是芹菜,就物類說是帶羽毛的禽類。若克中帶生、生而回還,所食必是鵝鴨;若生氣外洩而克氣內入,那就是叫不出名目的野菜。
坤其於坤也,遠客至,故人來,所用必瓦器,所食米果之味。靜則梨棗茄芋,動則魚蝦鮮羊。無骨肉脯,殺亦為藏,藏亦為肚腸。遇客必婦人,克此必主口舌。克出生回,乃牲之味;克入生物,乃集物之烹。見乾、兌,細切薄披;見震、巽而新生舊煮,其色黑黃,其味甘甜,水火併之,蒸炊而已。四時皆為米麥之味,必帶麻姜。仔細推詳必有驗也。
輪到坤卦:主有遠客到、老朋友來,所用的必是瓦器,所吃的是米穀果實之味。卦靜則是梨、棗、茄子、芋頭一類;卦動則是魚蝦與新鮮羊肉。所食多是無骨的肉脯;宰殺了也是為了醃藏,醃藏之物又多是肚腸內臟。席上遇到的客人必是婦人;若有卦來克坤,必主口舌是非。克氣外出而生氣回還,是牲畜之味;克氣內入而生氣及物,則是各樣食材湊在一起烹煮。卦中見乾、兌,是細切薄片;見震、巽,是新鮮的生食與久煮的舊食並陳。其色黑黃,其味甘甜;若水火同見,不過是蒸煮炊食罷了。一年四時坤都主米麥之味,而且必帶芝麻與姜。仔細推詳,必定應驗。
巽之為卦,主文書柬約之間,講論之際,外客婚姻,故人舊交。或主遠信近期,其色白青,其性曲直,其味酸,其象長。桃李木瓜,齋辣素食,為魚為雞,其豆其面,非濟執而得之,必鋤掘而得之。有乾、兌,食之而致病,有坤,得之非難。炊為炒菜蔬,離為炒茶,帶坎於中,酒湯其食。其無生,半齋半葷。
巽這一卦,主飲食起於文書書柬之約、講論議事之際,來的是外客、說的是婚姻,或者是老朋友舊相識;也主遠方書信、近期約會。其色白中帶青,其性可曲可直,其味酸,其象細長。所食是桃、李、木瓜一類,是素齋與辛辣素食,為魚為雞,也主豆類與麵食;這些東西不是靠人接濟提攜得來,就是靠自己鋤掘耕作得來。卦中若有乾、兌(金克巽木),吃了會致病;若有坤,得食就不難。有火來炊,則是炒的菜蔬;有離,則是炒茶;中間夾著坎,則是酒湯之食。若卦中並無生氣,那就半素半葷。
其在艮也,會鄰里,有貴人。食物不多,適口而已。其桔油菜果蔬,斫伐于山林帶節,虎狗兔鹿,漁捕網羅,米麻面麥。克入集食,克出羊肉。克入口舌,是非陰災,極不可食。其味甘甜,其色玄黃。
輪到艮卦:主與鄰里聚會,席上有貴人。食物不多,只求可口罷了。所食是橘子、油、菜蔬果品,是從山林中砍伐來的帶節之物,是虎、狗、兔、鹿之肉,是漁獵網羅所得,以及米、麻、面、麥。克氣入內,是眾物合煮;克氣外出,則是羊肉。若克氣入而生口舌,就有是非與暗中之災,那就萬萬吃不得。其味甘甜,其色玄黃。
坎為水象也,水近信至海內,味香有細鱗,或四足。凡曰水族,必可飲食也。或聞簫鼓之聲,或在禮樂之所,其色黑,其味鹹。克出飲酒,回食魚。為豕為目,為耳為血。羹湯物味,酒食水醬。遇離而說文書,逢乾而為海味。
坎是水象:主水邊有信來,或海內遠地的消息到;食味香美,是有細鱗的魚,或是四足之物。凡稱得上水族的,都可以吃。或者席間聽得簫鼓之聲,或者就在行禮奏樂之處。其色黑,其味鹹。克氣外出主飲酒,回還則主吃魚。坎又為豬、為眼目、為耳、為血。所食是羹湯之味、酒食與水醬。遇上離,席間要談文書之事;遇上乾,則是海味。
震之為卦,木屬也。酒友疏狂,虛輕怪異。大樹之果,園林之蔬,其色青而味酸,其數多,會客少。或有羶臭之氣,或有異香之餚。同離多,主鹽茶;見坎或為鹽醋。 離則文書交易,親戚師儒,坐中多禮貌之人,筵上總英才之士。其物乃煎烤炙燒,其間或茶鹽。白日之夕,雖之以燭,春夏之際。凡物帶花,老人莫食。心事不寧,少者宜之。宜講論,即有益。為雞為雉,為蟹為蛇,色赤味苦,性熱而氣香。逢坎而酒請之爭,逢巽則炒菜而已。
震卦屬木:席上的酒友疏放狂縱,行事虛浮輕率、透著古怪。所食是大樹上的果子、園林裡的菜蔬,其色青而味酸;菜數不少而客人不多。或者帶著羶臭之氣,或者是異香撲鼻的佳餚。震與離同見而離多的,主鹽與茶;見坎,則或是鹽與醋。 離卦主因文書交易而聚,同席的是親戚與師長儒生,座中多是知禮之人,筵上盡是英才之士。所食是煎、烤、炙、燒之物,其間或有茶與鹽。白天到傍晚,還要點上蠟燭,多在春夏之際。凡食物帶花的,老人不宜吃;若心事不寧,年輕人吃了才相宜。此時宜於講論,講論就有益。離為雞為野雞,為蟹為蛇,色赤味苦,性熱而氣香。遇坎,會因請酒而起爭執;遇巽,也不過是炒幾樣菜罷了。
兌之為卦,其屬白金,其味辛而色白。或遠客暴至,或近交爭來。凡動物刀砧,凡味必有辛辣,凡包裡醃藏。其於暴也,為菲為菱;其於菜也,為蔥為韭。盛而有腥臭,旺而有羊鵝。坐間有潛越之人,或有歌娼之女。單則必然口舌,重則必然歡喜。生出多食,克出好事。
兌卦屬白金,其味辛而其色白。或者遠方的客人突然到來,或者近處的相識爭相登門。凡所食之物都經過刀砧宰切,凡口味必帶辛辣,凡菜品多是包裹醃藏之物。就曬制之物說是菲菜與菱角;就菜蔬說是蔥與韭。卦氣盛則有腥臊之味,卦氣旺則有羊肉鵝肉。座間有不請自來、越次僭坐的人,或者有歌女娼女在場。卦中兌只出現一次,必生口舌;出現兩重,反必然歡喜。生氣外出,主吃得多;克氣外出,主有好事。
夫算其飲食,必須察其動靜。故動則有,靜則無。以體卦下卦為己卦,上為人卦。下為變為客,互之上為酒,下為食物。取象體之下為食何物,變為客體,下食之不終,生體下吉。互克體之不得食。他人克應亦難食。他人生,他人請,己生體生下,己請人。互受生後不計杯杓。上體受生客不計數。變生互,客有後至者;互生克,有先去者。取其日時,以互卦用矣。
推算飲食,必須察看卦的動靜:卦動則有得吃,卦靜則無。取象時,以體卦所在的下卦為自己一方,上卦為他人一方;下卦變出的是客人,互卦的上一層為酒,下一層為食物。就體卦的下一層取象,看所吃的是什麼東西;變卦代表客方,若變卦克下,這頓飯就吃不到底;變卦生體、生下,則吉。互卦若克體,就吃不上;他人一方來克應,也難吃到。他人一方來生我,就是他人請客;我這邊生出去、體生下位,就是我請別人。互卦受生在後,酒就多得數不清杯盞;上卦(他人)受生,客人也多得數不過來。變卦生互卦,主有後到的客;互卦生而帶克,主有先走的客。至於赴席的日子時辰,就用互卦所屬的卦氣去取。
觀物玄妙歌訣
觀物戲驗者,雖云無益於世,學者以此驗數,而知聖人作《易》之靈耳。物之於世,必有數焉。故天圓地方,物之形也;天玄地黃,物之色也;天動地靜,物之性也;天上地下,物之位也;乾剛坤柔,物之體也。
猜物取樂的驗法,雖說於世事無補,卻可以讓學《易》的人藉此驗證數理,從而知道聖人作《易》之靈妙。物在世間,必定各有其數。所以天圓而地方,這是物的形狀;天玄而地黃,這是物的顏色;天動而地靜,這是物的性情;天在上而地在下,這是物的位置;乾剛而坤柔,這是物的體質。
故乾之為卦,剛而圓,貴而堅,為金為玉,為赤為圓,為大為首,為上之果物。見兌為毀拆,逢坎而沉溺,見離為煉煅之金,震為有動之物,巽為木果為圓,坤、艮土中之石,得火而成器。兌為劍鋒之銳,秋得而價高,夏得之而衰矣。
所以乾這一卦所主之物,剛硬而渾圓,貴重而堅實:為金為玉,色赤形圓,形體大而居於首位,是上等的果實之物。乾若見兌,主毀壞折損;若逢坎,主沉沒水中;若見離,是經過熔煉鍛打的金器;若見震,是會動的東西;若見巽,是樹上的圓果;若見坤、艮,是土中的石頭,得火燒煉便成了器皿。乾兌並見,是劍鋒一類銳利之物:秋天占得價錢高,夏天占得就貶值了。
坤之為卦,其形直而方,其色黑而黃。為文為布,為輿為金。其物象牛,其性惡動。得乾乃可圓可方,可貴可賤。震、巽為長器,離為文章,兌為土中出之金,艮為帶剛之土石也。 震之為卦,其色玄黃而多青,為木為聲,為竹為萑葦,為蕃鮮及生形。上柔下剛,是性震動而可驚。得乾乃為聲價之物,得兌為無用之木,見艮山林間之石,見坎有氣之類,巽為有枝葉,見離為帶花。
坤這一卦所主之物,形狀平直而方正,顏色黑中帶黃:為花紋為布帛,為車輿也為金。它的物象是牛,性情不喜移動。坤若得乾,就可圓可方、可貴可賤;見震、巽,是細長的器具;見離,是文彩章紋;見兌,是從土裡挖出來的金;見艮,是帶著剛硬質地的土石。 震這一卦所主之物,顏色玄黃而多帶青:為木為聲響,為竹為萑葦,為繁茂新鮮、生機勃勃之形。它上柔下剛,性情震動而使人驚。震若得乾,是有聲價的貴物;得兌,是砍壞了沒用的木頭;見艮,是山林間的石頭;見坎,是有生氣的一類;見巽,是帶枝葉的;見離,是帶花的。
巽之為卦,其色白,其氣香。為草木,為剛為柔。見離為文書,見兌、乾為不用,乃遇金刀之物。坤、艮為草木之類,坎、兌為可食之物。為長為直,並震而春生夏長,草木之果蔬。 坎之為卦,其色黑,亦可圓可方物。為柔為腐,內則剛物。得之卑溼之所,多為水中之物。見乾亦圓,見兌亦毀。又乃汙溼,得震、巽而可食;離、水火既濟,假水而出,假火而成。又為滯於物,兌為帶口也。震、巽為帶枝葉,為帶花也。
巽這一卦所主之物,顏色白,氣味香:為草木,或剛或柔。巽若見離,是文書之物;見兌、乾,就成了廢物,因為遭了金刀砍斫。見坤、艮,仍是草木一類;見坎、兌,是可以吃的東西。巽之物細長而筆直;與震並見,則是春生夏長的草木果蔬。 坎這一卦所主之物,顏色黑,形狀也可圓可方:外柔而近於腐軟,裡面卻是堅硬之物。多得之於低窪潮溼之處,大半是水中之物。坎若見乾,也是圓的;見兌,也主毀損;又主汙濁潮溼;得震、巽,則是可吃的;見離而成水火既濟,就是借水而出、借火而成之物。坎又主滯塞不通;與兌並見,是帶口的器物;與震、巽並見,則是帶枝葉、帶花的。
離之為卦也,其色黃而青,體燥,其性則上剛下柔。為山石之物,土瓦之類,小石於大山,為門途之處。為物見乾而剛,兌而毀折,坤而土塊,巽為草之物,而震為木物類也。坎併為河岸之物,離併為瓦器,震、巽並見籬壁之物。 兌之為卦,其色白,其性少柔多剛。為毀折而下,全帶口而圓。見乾先圓後缺,見艮則金石廢器,見震、巽為剝削之物,見坎為水之類。得乾而多剛,得坤而多柔,長於西澤之內。於水中之類,得柔而成器也。
這一條題作「離」而所說實是艮象:其色黃中帶青,質地乾燥,性情上剛下柔;所主是山石之物、土瓦之類,是大山上的小石頭,也主門戶與道路之處。艮之物若見乾則更剛硬,見兌則毀折,見坤則是土塊,見巽是草類之物,見震則是木類之物。與坎並見,是河岸邊的東西;與離並見,是瓦器;與震、巽並見,是籬笆牆壁一類。 兌這一卦所主之物,顏色白,性情少柔而多剛:主毀壞折損而低陷,形體帶口而渾圓。兌若見乾,是先圓整而後殘缺;見艮,是金石做的廢器;見震、巽,是被削剝過的東西;見坎,是水一類。得乾則偏剛,得坤則偏柔,生長在西方水澤之中;屬水中之物的,須得柔性才能做成器具。
諸事響應歌
混沌開闢立人極,吉凶回應尤難避。 先賢遺下預知音,《皇極》《觀梅》出《周易》。 玄微浩瀚總無涯,各述繁言人莫記。 大抵體宜用卦生,旺相謀為終有益。 比和為吉克為凶,生用亦為凶兆矣。 問雨天晴無坎兌,亢旱言之終則是。 天時連雨問晴明,艮離賁卦回應耳。 乾明坤晦巽多風,震主雷霆定莫疑。 凡占人事體克用,諸事亨通須有幸。 比和為妙克為凶,又看其中體卦證。
自混沌開闢、天地間立起人道之極,吉凶的感應最是躲不開。 先賢留下預知未來的這套法門,《皇極經世》與《觀梅數》都是從《周易》裡出來的。 其中玄妙精微、浩瀚無涯,各家所述繁多,人記不勝記,所以編成這首歌訣。 大略說來:體卦宜得用卦來生,再加上當令旺相,所謀之事終歸有益。 體用比和為吉,用來克體為凶;體去生用,也算凶兆(洩氣)。 問下雨而卦中無坎無兌,就該說天要放晴,久旱不雨,最後必定應驗。 天時連日下雨而問何時放晴,卦中見艮、見離或得賁卦,就是轉晴的回應。 乾主晴明,坤主陰晦,巽多則風大,震主打雷,這些斷法不必遲疑。 凡占人事,體卦克用卦,諸事亨通、必有僥倖之喜。 體用比和最妙,用來克體則凶;此外還要看卦中體卦本身的旺衰來印證。
乾主公門是老人,坤遇陰人曰土應。 震為東方或山林,巽亦山林蔬果品。 坎為北方並水姓,酒貨魚鹽才取定。 離言文書爐冶利,亦日南方顏色亦。 艮為東北山林材,兌曰西方喜悅是。 生體克體亦同方,編記以為諸事應。 凡問家宅體為主,旺相須知進田土。 生用須云耗散財,比和家世安居處。 克體為凶決斷之,生產以體為其母。 兩宜生旺不宜衰,奇偶之中察男女。
乾主官府門路,應在老人身上;坤則應在婦女,主田土之應。 震主東方,或應在山林之中;巽也主山林,兼主蔬菜果品。 坎主北方以及姓中帶水的人,其利在酒貨與魚鹽,據此便可取斷。 離主文書之利與爐冶之利,也主南方,兼主赤紫的顏色。 艮主東北方與山林材木;兌主西方與歡喜悅樂之事。 生體的卦與克體的卦,都照這套方位物類去取,編記下來作為諸事的應驗。 凡問家宅,以體卦為主;體卦旺相,就知道要添進田土。 體去生用,就該說家財耗散;體用比和,則家世安寧、居處安穩。 用來克體便斷為凶。占生產則以體卦為母親, 母子兩方都宜旺相、不宜衰弱;再從爻數的奇偶之中察看生男生女。
乾卦為陽坤為陰,又有來人爻內取。 陰多生女陽生男,此數分明具易理。 婚姻生用必難成,比和克用大吉利。 若問飲食和生體,必知餚饌豐厚喜。 生用克體飲食難,克用必無比和美。 坎兌為酒震為魚,八卦推求衰旺取。 求謀稱意是比和,克用謀為遲可已。 求名克用名可求,生體比和俱可取。 求財克用日有財,生體比和俱稱意。 交易生體及比和,有利必成無後慮。
乾卦屬陽,坤卦屬陰;此外還可就來問之人以及爻中陰陽來取。 陰爻多生女,陽爻多生男,這個數目分明含著《易》理。 占婚姻,體去生用必定難成;體用比和或體克用,則大為吉利。 若問飲食,用卦來生體,就知道必有豐盛佳餚之喜。 體去生用、或用來克體,飲食就難到口;體克用則根本沒有,比和才美滿。 卦見坎、兌主有酒,見震主有魚,其餘按八卦推求,再看衰旺取斷。 求謀能稱心的是比和;體克用則謀事遲緩,也還過得去。 求功名,體克用則名可求得;用生體與比和,也都可取。 求財,體克用則當日就有財;用生體與比和,也都稱心。 交易之事,用生體以及比和,有利可圖、必定談成,日後也無憂慮。
出行克用用生體,所至其方多得意。 坎則乘舟離旱途,乾震動則坤艮止。 行人克用必來遲,生體比和人即至。 成遠恆遲升不回,艮阻坎險君須記。 若去謁人體克用,速可追尋依卦斷。 相生比和終可尋,兌臨殘缺並井畔。 離為冶所及南方,坤主方器憑推看。 疾病最宜體旺相,克用易安藥有效。 比和凶則有救星,體卦受克為凶兆。 離宜服熱坎服冷,卦見坤土溫補亨。
占出行,體克用以及用生體,所去的那一方多能稱心得意。 卦見坎宜坐船,見離宜走旱路;見乾、震則動身成行,見坤、艮則走不了。 占行人,體克用則回來得遲;用生體與比和,人馬上就到。 占得咸卦主人在遠方,恆卦主歸期遲,升卦主一去不回;艮主受阻、坎主有險,這幾條要記牢。 若去拜訪人,體克用則見得著,可以趕緊去尋,依卦而斷。 相生與比和也終歸尋得著;卦中兌,人就在殘破之處或水井旁邊。 離則在冶煉作坊以及南方;坤則主方形器物之處,憑這些推尋。 占疾病,最宜體卦旺相;體克用則病易安、服藥有效。 體用比和,凶中也有救星;體卦被克,就是凶兆。 卦見離宜服熱藥,見坎宜服涼藥,見坤土則宜溫補,服之亨通。
亦把鬼神卦象推,震主嬌怪為狀貌。 巽為自縊井鎖枷,坤艮落水及血刃。 凡占公訟用宜克,體卦旺相終得理。 比和助解最為奇,非止全仗他人力。 若問墓穴在何地,坤則平陽巽林裡。 乾宜高葬艮臨山,離近人煙兌興廢。 比和生體宜葬之,克用尤為大吉利。 若人臨問聽傍言,笑語雞鳴亦吉美。 美物是為祥端推,略舉片言通萬類。
也可以用卦象來推所犯的鬼神:震主妖異怪誕,現出種種形貌。 巽主上吊自盡、井中溺亡與枷鎖致命之鬼;坤、艮主落水而死以及死於刀刃之鬼。 凡占官司,用卦宜被體卦所克;體卦旺相,終究能占到理。 體用比和而有人從中調解,最為奇妙,並非全靠他人之力。 若問墓穴該選在何地:坤主平坦向陽之地,巽主山林之中。 乾宜葬在高處,艮宜靠山,離宜近人煙處,兌則多是興廢交替之地。 體用比和或用來生體,都宜安葬;體克用尤其大吉大利。 若有人當面來問,還要聽旁人無意的話:聽到笑語、雞鳴,也都是吉美之兆。 凡見到美好之物,都可以據以推出祥瑞;這裡略舉片言,其餘萬類可以類推。
斷占總訣篇之三
諸卦反對性情
乾剛坤柔反其義,比卦歡欣困憂慮。 臨逢百物觀求之,蒙卦難明屯不失。 大畜其卦福之生,無妄若遇禍之始。 升者去而不復回,萃者聚而終不去。 謙卦自尊豫怠人,震則動而艮則止。 兌主外遇禍之藏,隨前坎後偷安矣。 剝體消爛復自生,蠱改前非而已矣。 明夷內朗又逢傷,晉主外明並通理。 益擬茂盛損象衰,咸速恆遲渙遠遁。
六十四卦兩兩相對,性情正相反,這一篇正是取其反對之義。乾主剛健、坤主柔順,兩卦意義相反;比卦主親附歡欣,困卦主困窘憂慮。 臨卦是居高臨下,百物都來觀望求取;蒙卦主蒙昧難明,屯卦雖艱難而不失其守。 大畜是福氣積聚而生,無妄若占得反是禍事的開端。 升卦主一去不再回來,萃卦主聚在一處終不散去。 謙卦是自處卑下反得人尊,豫卦是安樂而使人怠惰;震主動,艮主止。 兌主向外歡悅而禍患潛藏其中,隨卦在前、坎卦在後,只是苟且偷安。 剝卦是形體消蝕腐爛,復卦是陽氣自己回生;蠱卦則是改正從前的過失而已。 明夷是內裡明朗而在外遭傷,晉卦是外面光明而事理通達。 益卦擬象茂盛,損卦取象衰減;咸卦應驗快,恆卦應驗遲,渙卦主遠散而遁去。
同人內親睽外疏,解卦從容蹇難啟。 離文美麗艮光明,遁退回身姤相遇。 大有曰眾豐曰多,坎卦履險震卦起。 需不進兮訟不寧,既濟一定無後慮。 未濟之卦男之終,歸妹之辭歸之始。 否遭大往而小來,泰卦大來而小去。 革去舊故鼎從新,小畜曰寡噬嗑食。 旅羈其外大過顛,夬卦分明曰快利。 要將字字考精詳,雜卦性情反對是。
同人是內裡親和,睽卦是外面乖離疏遠;解卦主舒緩從容,蹇卦主艱難難以開局。 離主文彩美麗,艮主篤實光明;遁卦是退身而回,姤卦是不期而相遇。 大有說的是所有者眾,豐卦說的是豐盛多有;坎卦是身履險境,震卦是奮起而動。 需卦是等待不前,訟卦是爭而不寧;既濟是大局已定,沒有後顧之憂。 未濟是男子之事到了終局(陽居陰位而未成),歸妹的卦辭說的是女子出嫁歸家之始。 否卦是大者往、小者來(陽去陰來),泰卦是大者來、小者去(陽來陰去)。 革是革去陳舊,鼎是取新更始;小畜說的是所畜者寡少,噬嗑說的是咬合進食。 旅卦是羈旅在外,大過是棟樑傾頹;夬卦分明說的是決斷快利。 這些都要一字一字考究精詳——《雜卦傳》所講的,正是各卦性情相反相對的道理。
占物類例
凡看物數,看其成卦,觀其爻辭。如得乾,曰「潛龍勿用」,乃曰不可用之物;「見龍在田」,乃曰田中之物;「或躍在淵」,乃曰水中之物;「亢龍有悔」,乃廢物也。如得坤之「直、方、大」,乃曰直而方大之器物:「括囊無咎」,乃曰包裹之物;「黃裳元吉」,乃曰黃色衣服之物;「其血玄黃」,乃石物或逢石而破;「困于株林」,乃曰木物。又言爻辭,不言物類,而不能決者,須以八卦所屬之象察之。
凡推算所占之物,要看成的是什麼卦,再看所動之爻的爻辭。譬如占得乾卦:初九「潛龍勿用」,就說是眼下用不上的東西;九二「見龍在田」,就說是田裡的東西;九四「或躍在淵」,就說是水中之物;上九「亢龍有悔」,那就是廢物。又如占得坤卦:六二「直、方、大」,就說是又直又方又大的器物;六四「括囊無咎」,就說是包裹起來的東西;六五「黃裳元吉」,就說是黃色的衣物;上六「其血玄黃」,就說是石頭,或者是碰上石頭而破損之物。若得困卦六三「困于株林」,就說是木質之物。倘若爻辭只講道理、不涉物類,據此斷不出來,就須改用八卦所屬的物象去考察。
又訣,體用斷物之妙,生剋制化之妙,於諸訣中此極為美驗。其所以生體者,為可食之物;克體者,為可近人之穢物。體生者,為不成之器;體克者,為破碎損折之物;比和者,乃有用成器之物,又生體象者為貴物,克體象者為賤物,所洩為廢物也。
另有一訣:用體用去斷物,妙就妙在生剋制化之間,在諸般口訣裡頭這一條最靈驗。凡來生體的,是可以吃的東西;來克體的,是近身的穢物。體去生它的,是沒做成的器具;體去克它的,是破碎損折之物;與體比和的,則是有用的成器之物。再者,生體之象為貴重之物,克體之象為低賤之物,被體所洩之象則是廢物。
又訣,凡算此數,以體卦為主,看其剛柔。用卦看其有用無用。體生方圓曲直,可作可用,如用生體,乃可食。用變互卦,看其色與數目。此互卦決其物之數目也。如互見乾、兌,決為一二之數。互見艮、坤,為七八之數也。但互卦重乾、重艮、重坤、重坎、重離之屬,皆是兩件。物乘旺,物數多,衰而物少。離為中虛之物,或空手無物。又決物之數者,如互艮卦,先天七數,後天亦不出八數之外。
再有一訣:凡推算這類數,以體卦為主,看它是剛是柔;看用卦,定這東西有用沒用。體卦所生的,形狀或方或圓或曲或直,是能做能用之物;若用卦來生體,那就是可以吃的。用卦、變卦、互卦則用來看顏色與數目——數目主要由互卦決定:互卦見乾、兌,就斷為一、二之數;互卦見艮、坤,就是七、八之數。凡互卦是重乾、重艮、重坤、重坎、重離一類的,所占之物都是兩件。物逢卦氣旺則數目多,卦氣衰則數目少。離是中間空虛之象,主空殼之物,或者乾脆兩手空空、什麼也沒有。再說定數:譬如互出艮卦,先天數是七,後天數也跳不出八這個數之外。
物數為體訣
凡算物數者,不但以體卦為體,凡卦之多者,皆可為體。如干金多,以金為體,則多剛;坤多以土為體,多柔。乾卦體卦乾而互又是乾。固曰:金為體而剛矣,便是圓健剛硬之物。非金非石,此為體矣。觀物有體互變卦,並無生旺之氣者,為不入五行物。觀物觀爻,如八卦中陽爻多,乃多剛之物;陰爻多,乃多柔之物。 又訣,觀物變在五六爻,多是能飛動之物。
凡推算物數,不單以本卦所分的體卦為體,凡卦中出現最多的那一卦,都可以當體來看。譬如乾金多,就以金為體,所占之物多半剛硬;坤土多,就以土為體,所占之物多半柔軟。若本卦的體是乾,互卦又是乾,那就更可以斷定:以金為體而性剛,必是又圓又堅硬的東西——不是金就是石,這就是以「多者為體」。觀物時若體、互、變各卦都沒有生旺之氣,那就是不入五行的東西。觀物還要看爻:八卦之中陽爻多的,是偏剛之物;陰爻多的,是偏柔之物。 另有一訣:觀物時若變爻在第五爻、第六爻,多半是能飛會動的東西。
觀物看變爻為主
凡觀物,以變卦為主,應用之應驗也。如得乾,初爻變為巽,金刀削過之木物。二爻動,變為離,乃火中鍛鍊之金。三爻動,變為兌,乃毀折五金之器,雖圓而破處多也。
凡觀物猜物,要以變卦為主,因為變卦正是當下應用的應驗所在。譬如占得乾卦:初爻變則下卦成巽,是被金刀削過的木器;第二爻動則變成離,是在火裡鍛鍊過的金屬;第三爻動則變成兌,是毀壞折損的五金之器——雖然形狀是圓的,破損之處卻不少。
觀物克應法
凡算物之成敗,又看體卦克應如何。成卦未決之際,有見圓物相遇,即斷圓物。見有負土者過,即斷為土中之物。見剛健之物,即言是剛健之物。見有柔腐之物,即言是柔腐之物。
凡推算一件東西的成毀,還要看體卦一邊的克應如何。就在卦已成而尚未斷定的當口:若恰好遇見圓的東西,就斷所占是圓物;若見有人揹著土走過,就斷是土裡的東西;見到剛硬之物,就說是剛硬之物;見到柔軟腐朽之物,就說是柔軟腐朽之物。
觀物趣時訣
凡算物,趣時察理,無有不驗。以春得震、離為花,夏得震為有聲之物,秋得兌為毀折成器之物,冬得坤為無用土物也。
凡推算物象,只要順著當下的時令去體察事理,沒有不應驗的。譬如春天占得震、離,就斷是花;夏天占得震,就斷是能發聲之物;秋天占得兌,就斷是毀折過而已做成器的東西;冬天占得坤,就斷是沒什麼用處的土制之物。
觀物用易例
有人以籠盛物者,算得地天泰之初變升,互見震、兌,曰此必是草木類而生土中也。色青根黃,當連根之草木也。蓋爻辭曰:「拔茅茹,以其匯。」乃曰:此乃乾根之草木也,視之乃草木連根,新採於土中也。互震為清色,兌為黃根也。
有人用籠子盛著東西讓人猜,占得「地天泰」初爻變而成「地風升」,互卦見震與兌。斷者說:這必是長在土裡的草木之類,顏色發青而根發黃,應當是連著根的草木。因為泰卦初九爻辭說「拔茅茹,以其匯」(拔起茅草,連著根須一同帶出),所以說這是帶根的草木。打開一看,果然是連根的草木,剛從土裡採來。互卦震主青色,兌(屬金而色黃白)主黃色的根。
又有以鍾覆物者,令占之,得火風鼎之雷風恆。乃曰:此有聲價氣勢之物,雖圓而今毀缺矣。其色白而可用。蓋其辭曰:「鼎玉鉉,大吉。」互見乾、兌,雖圓面毀也。開視之,乃玉絛環,果破矣。
又有人用鍾把東西扣住讓人占,占得「火風鼎」變「雷風恆」。斷者說:這是件有聲價、有氣勢的東西,雖然是圓的,如今卻已毀損殘缺;顏色是白的,還能用。因為鼎卦上九爻辭說「鼎玉鉉,大吉」(鼎上的玉製橫槓,大吉),所以知道是玉器;互卦見乾與兌,乾圓而兌主毀折,所以雖圓而破。揭開一看,果然是一隻玉製的絛環,已經破了。
萬物戲驗
凡猜手中物,乾金為圓白之物。其色白,其性剛,為寶貨之物,有氣為無價物。坎為黑色,性柔,近水之物。又艮為土中之物,瓦石之類,有氣為成器之物,其色黃。逢兌克,無氣,折傷之物。又巽、震為竹木,有氣為有用之物,為可食之物;無氣為竹木之屬。遇兌之屬可食,當時之果物,色青。有氣柔,無氣剛。
凡猜別人手裡握著的東西:占得乾屬金,是又圓又白的物件,顏色白、質性剛,屬珍寶貨物一類;若卦氣有力,就是無價之寶。占得坎,顏色黑,質性柔軟,是靠近水的東西。占得艮,是土裡的東西,瓦石一類;卦氣有力就是已做成的器皿,顏色發黃;若被兌金所克而又無氣,那就是折斷損傷之物。占得巽、震,是竹木之物;卦氣有力就是有用之物、可吃之物,卦氣無力就只是普通竹木一類。若兌與之相遇,則是可吃的當令果品,顏色發青;卦氣有力則質地軟,卦氣無力則質地硬。
震、巽遇坎為汙溼物,或有氣;如無氣,為爛朽之木。離色亦,性柔,有水有木,而火焚之,必炭之類。有氣,為價值可貨之物。坤為土中之物,色黃而性溫。兌為毀折之物,帶口。凡占物,以春震巽、夏離、秋乾兌、冬坎皆當以為可用之物,成器之物。否則為無用之物。值六虛沖破,則必無物而空手矣。
震、巽若遇上坎,就是又髒又溼的東西;卦氣尚有力還罷,若無氣,那就是腐爛朽壞的木頭。占得離,顏色赤(原文「色亦」即色赤),質性柔;若卦中既有水又有木而被火燒過,那必是木炭一類;卦氣有力,就是值錢可賣之物。占得坤,是土中之物,色黃而性溫和。占得兌,是毀壞折損之物,而且帶口。凡占物,春天得震、巽,夏天得離,秋天得乾、兌,冬天得坎,都該斷為可用之物、已成器之物;不合時令的,就是無用之物。若正碰上六爻虛位被沖破,那就必定什麼也沒有,是空手一隻。
斷占總訣篇之四
占卜十應訣
凡占卜,以體卦為主,用為事應,固然矣。但體卦既為主,用互卦相應,參看禍福。然今日得此一卦,體用互變中決之如此;明日復得此卦,體用一般,豈可又復以此決之?然則若何而可?必得十應之說而後可也。蓋十應之說,有正應、互應、變應、日應、刻應、外應、天時應、地理應、人事應、所謂十應也。
凡占卜以體卦為主、以用卦為所占之事的應,這自然不錯。既以體卦為主,就拿用卦、互卦來相應,參看禍福。可是今天得了這一卦,從體用互變中斷成這樣;明天又得同一卦,體用也一樣,難道還照舊這麼斷嗎?那該怎麼辦才好?非得懂得「十應」這套說法不可。所謂十應,就是正應、互應、變應、方應、日應、刻應、外應、天時應、地理應、人事應這十種(原文脫「方應」一目,下文分條具列)。
夫正應者,正卦之應也。互應者,互卦之應也。變應者,變卦之應也。此二卦之訣也。占者俱用之以斷吉凶矣。至於諸應之理,人有不知者,故必得諸用之訣,卦無不驗。不得其訣而占卜吉凶,或驗或不驗矣。得此訣者,宜秘之。
所謂正應,是本卦(正卦)上的應;互應,是互卦上的應;變應,是變卦上的應——這幾項是內卦的口訣,占者本來就都用它們來斷吉凶。至於其餘各種「應」的道理,很多人並不知道;所以必須把這幾項應用的口訣都掌握,斷卦才沒有不靈驗的。不懂這套口訣而去斷吉凶,就時準時不准了。得到這套口訣的人,應當秘而守之。
正應 正應者,即體用二卦決吉凶。 互應 互應者,即互卦中決吉凶。 變應 變應者,即變卦中決吉凶。
「正應」,就是在體、用兩卦上決斷吉凶(體為我,用為事,看兩者生克比和)。 「互應」,就是在互卦上決斷吉凶(互卦主事情進行的中段)。 「變應」,就是在變卦上決斷吉凶(變卦主事情的結局)。
方應
方應者,以體為主,看來占之人在何方位上,即看其所坐立之方位。宜生體卦,又宜與體比和,則吉;如克體卦則凶,如體卦生之,亦不吉矣。
「方應」,是以體卦為主,看來占的人處在哪個方位上,也就是看他所坐或所站的方位屬哪一卦。這個方位之卦宜來生體卦,或與體卦比和,就吉;若它克體卦就凶;若反過來要體卦去生它(洩體之氣),也不吉。
日應
日應者,以體卦為主,看所占屬何卦,及體卦與本日衰旺如何。蓋卦宜生體,宜比和;不宜克體,亦不宜體卦生之也。本日所屬卦氣如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亥子水、辰戌丑未土也。
「日應」,是以體卦為主,看所占之卦屬什麼五行,以及體卦在占卜當日是旺是衰。當日的卦氣宜來生體、宜與體比和,不宜克體,也不宜要體卦去生它。當日所屬的卦氣就按地支定:寅卯屬木,巳午屬火,申酉屬金,亥子屬水,辰戌丑未屬土。
刻應
刻應者,即三要之訣也。占卜之頃,隨所聞所見吉凶之兆以為吉凶之應。
「刻應」,就是前面《三要靈應篇》所講的那套口訣:在占卜的那一刻,隨耳中所聞、眼中所見的吉兆凶兆,拿來作為吉凶的應驗。
外應
外應者,外卦之應也。占卜之際,偶見外物之來者,即看其物屬何卦。如火得離、水得坎之類。如見老人、馬、金玉圓物,得乾。見老婦、牛、土瓦物,得坤之類。 又如見此者,為外應之卦。並看其卦與體卦生克比和之理,以決吉凶。
「外應」,就是外卦上的應。占卜的時候,偶然見到外物過來,就看這東西屬哪一卦:見火就得離,見水就得坎;見到老人、馬、金玉圓物就得乾;見到老婦、牛、土器瓦器就得坤,其餘類推。 凡這樣見到的,就是外應之卦。再看這一卦與體卦之間是生、是克、還是比和,據以決斷吉凶。
天時應
天時之應,占卜之際,晴明為離,雨雪為坎,風為巽,雷為震。如離為體,宜晴。坎為體,宜雨。巽為體,宜風。震為體,宜雷。火見雷為比和,參之生克,以定吉凶。
「天時應」,是占卜當時的天象:天晴明朗屬離,下雨落雪屬坎,颳風屬巽,打雷屬震。若體卦是離,就宜天晴;體卦是坎,就宜下雨;體卦是巽,就宜颳風;體卦是震,就宜打雷(都是同氣相求)。又如體卦屬火而遇上雷(震木生火),也算相得;總之參合生克之理來定吉凶。
地理應
地理之應,占卜之時,在竹林間,為震、巽之地;在江河溪澗池沼之上為坎;在五金之處為乾、兌之鄉;在窯灶爐火之所為離;在土瓦之所為坤、艮,併為體卦,論生克比和之理以訣之。
「地理應」,是占卜時所處的地方:在竹林之間,屬震、巽之地;在江河、溪澗、池沼之上,屬坎;在金屬堆聚之處,屬乾、兌之鄉;在窯灶爐火之所,屬離;在土器瓦器之所,屬坤、艮。把這個地方之卦與體卦一併合看,論其生克比和來決斷。
人事應
人事之應,即三要中人事之克應也。蓋占卜之際,偶遇人事之吉為吉,偶遇人事之凶為凶。如聞笑語,主有吉慶之事;遇哭泣,主有悲愁之事,又以人事之屬於卦者論之:老人為乾,老婦為坤,少男為艮,少女為兌。並看此人事之卦與體卦生克比和,以決吉凶。
「人事應」,就是《三要》裡所說人事上的克應。占卜之際,偶然遇上吉利的人事就斷吉,遇上凶惡的人事就斷凶:聽見笑語,主有吉慶之事;碰上哭泣,主有悲愁之事。此外還可按人事所屬之卦來論:老人屬乾,老婦屬坤,少男屬艮,少女屬兌。再看這人事之卦與體卦是生是克還是比和,據以決斷吉凶。
此十應之理,凡占卜之際,耳聞目見以決吉凶,並以體卦為主,而詳見生克比和之理。如占病症,互變中俱有克體之卦,而本卦中又無生體之卦者,斷不吉也。又看體衰旺,若體旺則庶幾有望,體衰則無復生理。如是,又看諸應有生體者,險中有救;有克體則不可望安矣。其餘占卜,並以類推之。
這就是十應的道理:凡占卜之際,用耳聞目見來決吉凶,一概以體卦為主,細看其間生克比和之理。譬如占疾病,若互卦、變卦中都有克體之卦,而本卦中又沒有生體之卦,就斷為不吉;再看體卦的衰旺:體旺還有幾分指望,體衰便再無生理。這樣之後,還要看各種外應之中有沒有生體的——有生體的,就是險中有救;若外應也來克體,那就別指望病能好了。其餘各類占卜,都照這樣類推。
論事十大應(論日辰秘文)
一行:問官事,屬木,旺木有文書;屬火,有官司;財金,財有至。有客至問病,人火潮熱,金水米漿。 二立:官司不發,木土無金,大小口舌,病不凶。財水土,有貴人至,文書發動。 三坐:問官司,有訟不成。主財屬火,主和勸。金敗財,木得財。病卻月,又有犯林木神,有禍不凶。
這一節按來人當時的十種舉止姿態斷事,與日辰五行合參。 第一種,來人正在行走:問官司,卦氣屬木而木旺,主有文書往來;屬火,就真有官司;屬金,則主財將到。若有客來問病,逢火主發潮熱,逢金逢水主只能進些米湯。 第二種,來人站著:官司發作不起來;卦中有木有土而無金,只是些大大小小的口舌,病也不凶。屬水屬土主得財,有貴人到來,文書也有動靜。 第三種,來人坐著:問官司,雖有訴訟而告不成。主財一項若屬火,則有人從中勸和;屬金則破財,屬木則得財。問病則病期要拖過一個月,又是沖犯了林木之神,雖有禍而不至於凶。
四臥:問官司側睡者,欲起必作,主陰人事。金有財,火事發破財。土水無財難就。土木有財。 五擔:官司被人自驚,與面說人成口舌。問信見水土得財。金木客至。病有犯,四肢沉重不能起。 六券:官司不成,火有財,水土有災。心下不安,有貴人,主口舌,不凶。
第四種,來人躺著:問官司,若是側身而臥,一旦起身官司必定發作,且多因婦女而起。屬金主有財,屬火則事情發作而破財,屬土屬水則無財、事也難成,土木相配才有財。 第五種,來人挑著擔子:官司是被人嚇唬出來的虛驚,當面同人理論反而鬧成口舌。問消息,逢水逢土可得財,逢金逢木則有客人到。問病則是有所沖犯,四肢沉重、起不了身。 第六種,來人蜷曲身子(原文作「券」):官司告不成。屬火有財,屬水屬土則有災。心裡不安寧,但有貴人相助;雖主口舌,卻不算凶。
七裹頭:官司立見口舌。火,大官司;水土比和。財無,小人分上。口舌嘔氣。病主陰人小口災。 八跣足:官司破財,外人欺,心下驚慌。火主破財,土不凶。病有孝至。 九喜:官司自己無主,外人有請,勸官司。有酒肉,別人事。口舌紛紛,求財不許。不凶。 十怒:官司主外人欺凌,不見官,主破財。倚人脫卸,火驚病凶。
第七種,來人裹著頭:官司立刻見口舌。屬火則是大官司,屬水屬土則彼此相安。財上是沒有的,事情多出在小人身上,口舌之外還要生一肚子悶氣。問病則主婦女小孩有災。 第八種,來人赤著腳:官司要破財,被外人欺負,心裡驚慌。屬火主破財,屬土則不凶。問病主有喪事孝服到來。 第九種,來人面帶喜色:官司上自己拿不定主意,有外人出面邀請、從中勸解。席上有酒有肉,卻是別人的事。口舌紛紛不斷,求財則不許。總的說不凶。 第十種,來人滿面怒容:官司主被外人欺凌,即便不到官,也主破財。想倚仗別人替自己脫卸,逢火則受驚,問病則凶。
卦應(與前八卦類象,大同小異,觀者可以互參)
乾為天、為圓、為君、為父、為首、為金、為玉、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九家易》云:「為龍、為直、為衣、為言。」如姤、遁、否、履、無妄、訟、同人七卦,乾在上,剛在外。如大有、泰、大壯、夬、需、大畜、小畜七卦,乾在下,剛於內。
這一節所列即《說卦傳》的卦象,與前面的八卦類象大同小異,可以彼此參看。 乾為天,為圓,為君,為父,為頭,為金,為玉,為寒,為冰,為大赤色,為良馬、老馬、瘦馬、毛色斑駁之馬,為樹上的果實。《九家易》另補幾象說:乾又為龍,為直,為衣,為言。凡姤、遁、否、履、無妄、訟、同人這七卦,乾都在上卦,是剛在外;凡大有、泰、大壯、夬、需、大畜、小畜這七卦,乾都在下卦,是剛在內。
乾坤剛柔,四發變八,惟六動隨時有異,不拘於一。乾性溫而剛直,位西北,不居子午而居戌亥。附於禮王,則為剛善,為明;不附於禮法,則為剛惡,為兇暴。
乾主剛、坤主柔,由四象再發而變成八卦;只是六爻隨時可動,情狀各異,不可拘執於一端。乾的性情溫和而剛正,方位在西北;它不居於正南正北的子午,而居於戌亥之間。乾的剛若依附禮法、歸於王道,就成了剛而善、剛而明;若不依附禮法,就成了剛而惡,流為兇暴。
天文:雪、老陽。 天氣:寒。 凶盜:軍弓手、賊、強橫、停尸。 官貴:朝貴、鹽司、大守、座主。 身體:頂、面頰、頄輔。 性情:剛健正直、尊重、好高、戰吉。 聲音:正、清、商。 信音:朝信改、召命、薦舉、關升、義親。 事意:上卦為形象之家,下卦為強橫之輩。 疾病:於太陽脈弦緊,天威所罰、上壅目熟、寒熱。 附藥:丸子。
以下再分門列出乾的應事。 論天文,乾主雪,為老陽之象。 論天氣,乾主寒冷。 論凶盜,乾主軍中弓手、賊寇、強橫之徒,以及停放的屍體。 論官貴,乾主朝中顯貴、鹽務官司、太守,以及主考的座主。 論身體,乾主頭頂、面頰與顴骨。 論性情,乾主剛健正直、莊重自持、志向高遠,出戰則吉。 論聲音,乾之音端正而清亮,五音屬商。 論音信,乾主朝廷來的信息有改動,主徵召之命、薦舉之文、升轉關文,以及結義聯姻之事。 論事意,乾在上卦主有體面形象的人家,在下卦則主強橫之輩。 論疾病,乾主太陽經脈弦緊,是上天威罰所致,症見上部壅塞、目赤腫熱、寒熱往來。 論所附之藥,乾主丸劑。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於地也為黑。 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旉、為大塗、為長子、為決躁、為蒼筤竹、為萑葦、其於馬也、為善鳴、為□足、為作足、為的顙、其於稼也、為反生、其究為健、為蕃鮮。
坤為地,為母親,為布帛,為鍋釜,為吝嗇,為均平,為母子相隨的牛,為大車,為文彩,為眾多,為器物的把柄;就地色而言為黑。 震為雷,為龍,為玄黃之色,為花開敷布之象,為大路,為長子,為果決躁動,為青嫩的竹子,為萑葦;就馬而言,為善於鳴叫的馬、後足白色的馬(此字原本殘缺)、舉足高抬的馬、額上有白斑的馬;就莊稼而言,為倒生反長之物;推究到底則為剛健,為繁茂鮮活。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於人也、為寡髮、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位、其究為躁卦。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墨般的筆直,為工匠,為白色,為細長,為高,為進退不定,為猶豫不果,為氣味;就人而言,為頭髮稀少、額頭寬廣、眼白偏多之人,為做買賣能得三倍之利者(原文「三位」當作「三倍」);推究到底則成躁動之卦。 坎為水,為溝渠,為隱伏潛藏,為揉曲矯直,為弓與車輪;就人而言,為多憂愁、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色;就馬而言,為脊背美好的馬、性子急的馬、低頭的馬、蹄薄的馬、拖著腿走的馬;就車而言,為多災多難,又為通達,為月亮,為盜賊;就樹木而言,為堅硬而多木心之木。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冑、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槁。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蓏、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其於地也、為剛滷、為妾、為羊。
離為火,為太陽,為閃電,為中女,為盔甲,為戈矛兵器;就人而言,為大腹之人;又為乾燥之卦(原文作「乾卦」),為鱉、為蟹、為螺、為蚌、為龜;就樹木而言,為中間空虛而上端枯槁之木。 艮為山,為小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木本與草本之果實,為看門的寺人,為手指,為狗,為老鼠,為嘴呈黑色的鳥獸;就樹木而言,為堅硬而多枝節之木。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祝,為口舌,為毀壞折損,為依附決裂;就土地而言,為剛硬的鹽滷之地;又為妾,為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