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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正义

唐 · 孔颖达

术数工具:大衍筮法、六爻起卦

《周易正义》(魏·王弼等注 唐·孔颖达疏)

易经易学典籍

若以术数应用为目的,可先熟悉六十四卦卦爻辞与《说卦传》的取象;若以义理为目的,则宜从《系辞传》入手。

《周易正义》(魏·王弼等注 唐·孔颖达疏)

上经乾传卷一

乾卦

乾下乾上。乾:元、亨、利、贞。

经文先标出卦体,再出卦辞。「乾下乾上」是说这一卦的下体与上体都取乾,六爻全是阳爻,纯阳无阴。卦辞只有「元、亨、利、贞」四字,后人称为「乾之四德」:「元」是创始万物之德,「亨」是通达而无壅塞,「利」是使万物各得其宜,「贞」是守持正固而能有终。

[疏]正义曰:“乾”者,此卦之名。谓之卦者,《易纬》云:“卦者挂也,言县挂物象,以示於人,故谓之卦。”但二画之体,虽象阴阳之气,未成万物之象,未得成卦,必三画以象三才,写天、地、雷、风、水、火、山、泽之象,乃谓之卦也。故系辞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但初有三画,虽有万物之象,於万物变通之理,犹有未尽,故更重之而有六画,备万物之形象,穷天下之能事,故六画成卦也。此乾卦本以象天,天乃积诸阳气而成天,故此卦六爻皆阳画成卦也。

孔颖达作疏,先解「卦」与「乾」的名义。他说:「乾」是这一卦的名称。至于为什么叫作「卦」,《易纬》解释说:「卦」就是「挂」,指把物象悬挂出来展示给人看,因此叫作「卦」。不过只有两画的形体,虽然能象征阴阳二气,却还没有构成万物的形象,算不得成卦;必须有三画,用来象征天、地、人「三才」,摹写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八种物象,才称得上卦。《系辞》说「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讲的正是这个道理。可是最初只有三画的单卦,虽已具备万物之象,对万物变化会通的道理却仍未穷尽,所以再把单卦相重而成六画,万物的形象由此齐备,天下的事理由此穷究,六画才算成卦。这乾卦本来取象于天,而天是众多阳气积聚而成的,所以此卦六爻全用阳画构成。

此既象天,何不谓之天,而谓之“乾”者?天者定体之名,“乾”者体用之称。故《说卦》云:“乾,健也”。言天之体,以健为用。圣人作《易》本以教人,欲使人法天之用,不法天之体,故名“乾”,不名天也。天以健为用者,运行不息,应化无穷,此天之自然之理,故圣人当法此自然之象而施人事,亦当应物成务,云为不已,“终日乾乾”,无时懈倦,所以因天象以教人事。於物象言之,则纯阳也,天也。於人事言之,则君也。父也。以其居尊,故在诸卦之首,为《易》理之初。

孔颖达接着自设问答:既然此卦取象于天,为什么不干脆叫「天」,却叫「乾」呢?他解释说,「天」是就固定形体所立的名称,「乾」则是就形体所发挥的功用所立的称呼。所以《说卦》说「乾,健也」,是讲天这个形体以刚健为其功用。圣人作《周易》本意在教化世人,要人效法天的功用而不是效法天的形体,所以取名为「乾」,不取名为「天」。所谓天以刚健为用,是说它运行不停、应变无穷,这是天的自然之理;圣人应当效法这一自然之象来施行人事,也要顺应事物、成就事功,言行不止,做到「终日乾乾」,没有一刻懈怠倦惰——这就是借天象来教导人事。若就物象说,乾是纯阳,是天;若就人事说,乾是君,是父。因为它居于至尊之位,所以排在六十四卦之首,成为《周易》义理的开端。

但圣人名卦,体例不同,或则以物象而为卦名者,若否、泰、剥、颐、鼎之属是也,或以象之所用而为卦名者,即乾、坤之属是也。如此之类多矣。虽取物象,乃以人事而为卦名者,即家人、归妹、谦、履之属是也。所以如此不同者,但物有万象,人有万事,若执一事,不可包万物之象;若限局一象,不可总万有之事,故名有隐显,辞有踳驳,不可一例求之,不可一类取之。故《系辞》云:“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韩康伯注云“不可立定准”是也。

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圣人给卦命名的体例并不一律。有的直接用物象作卦名,像《否》《泰》《剥》《颐》《鼎》这一类;有的用物象所发挥的功用作卦名,像《乾》《坤》这一类,这两种情形都很多。还有虽取自物象、却按人事命名的,像《家人》《归妹》《谦》《履》这一类。之所以如此参差不齐,是因为物有万象、人有万事:若死守一事,就概括不了万物之象;若限定一象,也总括不了万有之事。所以卦名有隐有显,卦爻辞也有驳杂不齐之处,不能拿同一个格式去求索,也不能按同一个类别去取义。《系辞》说「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韩康伯注为「不可立定准」,讲的正是这个意思。

“元、亨、利、贞”者,是乾之四德也。子夏传云:“元,始也。亨,通也。利,和也。贞,正也。”言此卦之德,有纯阳之性,自然能以阳气始生万物而得元始亨通,能使物性和谐,各有其利,又能使物坚固贞正得终。此卦自然令物有此四种使得其所,故谓之四德:言圣人亦当法此卦而行善道,以长万物,物得生存而为“元”也。又当以嘉美之事,会合万物,令使开通而为“亨”也。又当以义协和万物,使物各得其理而为“利”也。又当以贞固幹事,使物各得其正而为“贞”也。是以圣人法乾而行此四德,故曰“元、亨、利、贞”。其委曲条例,备在《文言》。

孔颖达转而疏解卦辞四字:「元、亨、利、贞」就是乾卦的四种德性。《子夏传》训释说:「元」是开始,「亨」是通达,「利」是和谐,「贞」是中正。这是说乾卦之德具有纯阳的性质,自然能以阳气发动而始生万物,得到创始与亨通;能使万物的性情各自和谐,各有其利;又能使万物坚固守正,得以善终。此卦自然而然地让万物具备这四样而各得其所,所以称为「四德」。就人事而言,圣人也应当效法此卦推行善道,长养万物,使万物得以生存,这就是「元」;应当用美善之事会聚万物,使之开通无阻,这就是「亨」;应当以义理协调万物,使万物各得其理,这就是「利」;应当以贞固之心主持事务,使万物各得其正,这就是「贞」。所以圣人效法乾而施行这四德,卦辞才说「元、亨、利、贞」。其中曲折详密的条例,都完备地讲在《文言》一篇里。

初九:潜龙勿用。《文言》备矣。

经文是乾卦最下一爻的爻辞:「潜龙勿用」——龙还潜伏在下,不可施展作用。爻辞之下「《文言》备矣」四字是王弼的注,他此处不另作解说,只指出这一爻的义理在《文言》一篇里已经讲得十分完备。

[疏]正义曰:居第一之位,故称“初”;以其阳爻,故称“九”。潜者,隐伏之名;龙者,变化之物。言天之自然之气起於建子之月,阴气始盛,阳气潜在地下,故言“初九潜龙”也。此自然之象,圣人作法,言於此潜龙之时,小人道盛,圣人虽有龙德,於此时唯宜潜藏,勿可施用,故言“勿用”。张氏云:“以道未可行,故称‘勿用’以诫之。”於此小人道盛之时,若其施用,则为小人所害。寡不敌众,弱不胜强,祸害斯及,故诫“勿用”。若汉高祖生於暴秦之世,唯隐居为泗水亭长,是勿用也。诸儒皆以为舜始渔於雷泽。舜之时,当尧之世,尧君在上,不得为小人道盛。此“潜龙”始起,在建子之月,於义恐非也。

孔颖达疏解这条爻辞的字面与取象。他说:这一爻处在第一位,所以称「初」;因为是阳爻,所以称「九」。「潜」是隐伏的意思,「龙」是善于变化的动物。这是说天地自然之气兴起于建子之月,也就是农历十一月,那时阴气正盛,阳气潜藏在地下,所以说「初九潜龙」。这是自然之象;圣人据此立法,是说在潜龙这样的时候,小人的势力正盛,圣人虽有龙一般的德行,此时也只宜潜藏,不可施展,所以说「勿用」。张氏说:「因为道还行不通,所以用『勿用』来告诫。」在小人得势的时候,若贸然施展,就会被小人所害:人少敌不过人多,力弱胜不过力强,祸患随之而来,所以告诫「勿用」。譬如汉高祖生在暴秦之世,只能隐居去做泗水亭长,这就是「勿用」。诸位儒者都拿虞舜起初在雷泽打鱼来比附,但舜的时代正当唐尧在位,尧这位明君在上,算不得小人得势;而这「潜龙」发端于建子之月,用舜来比附,在义理上恐怕不合适。

第一位言“初”,第六位当言“终”;第六位言“上”,第一位当言“下”。所以文不同者,庄氏云:“下言初则上有末义。”故《大过·彖》云:“栋桡,本末弱。”是上有末义“六”言“上”,则“初”当言“下”。故《小象》云:“潜龙勿用,阳在下也。”则是初有下义,互文相通,义或然也。且第一言“初”者,欲明万物积渐,从无入有,所以言初不言一与下也。六言“上”者,欲见位居卦上,故不言六与末也。

孔颖达接着辨析爻位的称名。按对称的说法,第一位既称「初」,第六位就该称「终」;第六位既称「上」,第一位就该称「下」。之所以用词并不对称,庄氏解释说:「下面说『初』,上面就含有『末』的意思。」所以《大过·彖》说「栋桡,本末弱」,可见上位本来含有「末」的意义;同理,第六位既然称「上」,「初」也就该含有「下」的意义,所以《小象》说「潜龙勿用,阳在下也」,可见初位本来含有「下」的意义。这是上下互文而义相贯通,道理或许如此。再者,第一位称「初」,是要显明万物由渐而积、从无到有的过程,所以说「初」而不说「一」、不说「下」;第六位称「上」,是要显示它位居一卦的最上,所以不说「六」、不说「末」。

此初九之等,是乾之六爻之辞,但乾卦是阳生之世,故六爻所述,皆以圣人出处讬之,其馀卦六爻,各因象明义,随义而发,不必皆论圣人。他皆仿此。谓之“爻”者,《系辞》云:“爻也者,效此者也。”圣人画爻,以仿效万物之象。先儒云,后代圣人以《易》占事之时,先用蓍以求数,得数以定爻,累爻而成卦,因卦以生辞,则蓍为爻卦之本,爻卦为蓍之末。今案:《说卦》云:“圣人之作《易》也,幽赞於神明而生蓍,三天两地而倚数,观变於阴阳而立卦,发挥於刚柔而生爻。”《系辞》云:“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又《易乾凿度》云:“垂皇策者牺。”据此诸文,皆是用蓍以求卦。先儒之说,理当然矣。

孔颖达又说明乾卦六爻取譬的特殊性,并解释「爻」字。像初九这一类,都是乾卦六爻的爻辞;因为乾卦所当的是阳气始生之世,所以六爻所讲的,一概借圣人的出仕与退隐来寄托。其余各卦的六爻,则各自依所取之象来阐明义理,随义而发,不一定都谈论圣人,其他各卦都可以照此类推。至于为什么叫作「爻」,《系辞》说「爻也者,效此者也」,圣人画爻,是用来仿效万物之象。前代儒者说,后代圣人用《周易》占问事情时,先用蓍草求出数,得数以后确定爻,积爻而成卦,依卦而生出卦爻辞;如此则蓍草是爻与卦的根本,爻与卦是蓍草的末流。今按《说卦》说:「圣人之作《易》也,幽赞於神明而生蓍,三天两地而倚数,观变於阴阳而立卦,发挥於刚柔而生爻。」《系辞》说:「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易乾凿度》又说:「垂皇策者牺。」根据这几条文献,都是先用蓍草而后求得卦,可见前代儒者的说法在道理上是站得住的。

然阳爻称“九”,阴爻称“六”,其说有二:一者《乾》体有三画,《坤》体有六画,阳得兼阴,故其数九,阴不得兼阳,故其数六。二者老阳数九,老阴数六,老阴老阳皆变,《周易》以变者为占,故杜元凯注襄九年《传》遇《艮》之八,及郑康成注《易》,皆称《周易》以变者为占,故称九、称六。所以老阳数九,老阴数六者,以揲蓍之数,九遇揲则得老阳,六遇揲则得老阴,其少阳称七,少阴称八,义亦准此。张氏以为阳数有七有九,阴数有八有六,但七为少阳,八为少阴,质而不变,为爻之本体。九为老阳,六为老阴,文而从变,故为爻之别名。且七既为阳爻,其画已长。今有九之老阳,不可复画为阳,所以重钱,避少阳七数,故称九也。八为阴数而画阴爻,今六为老阴,不可复画阴爻。故交其钱,避八而称六。但《易》含万象,所讬多涂,义或然也。

孔颖达再解释阳爻为何称「九」、阴爻为何称「六」,列出两种说法。第一种说:乾的单体有三画,坤的单体有六画(坤三爻断为六段),阳能兼含阴,所以取数为九(三加六);阴不能兼含阳,所以取数为六。第二种说:老阳之数是九,老阴之数是六,老阴老阳都要变动,而《周易》以变动之爻来定占,所以杜元凯注《左传》襄公九年「遇《艮》之八」一条,以及郑康成注《易》,都说《周易》以变爻为占,因此称「九」称「六」。至于老阳何以为九、老阴何以为六,是就揲蓍所得之数说的:揲蓍得九便是老阳,得六便是老阴;少阳称七、少阴称八,道理也照此推。张氏则认为阳数有七有九,阴数有八有六:七是少阳,八是少阴,质朴而不变动,是爻的本体;九是老阳,六是老阴,文饰而随变动,所以是爻的别名。况且七既已是阳爻,其画本来就是长画,如今遇到九这个老阳,不能再另画一种阳画,于是在钱上作重记,回避少阳的七,所以称「九」;八是阴数而画作阴爻,如今六是老阴,不能再另画一种阴爻,于是把钱交叉作记,回避八而称「六」。不过《周易》包含万象,所寄托的路数很多,这些说法或许都能成立。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出潜离隐,故曰“见龙”,处於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则不彰,三则“乾乾”,四则“或跃”,上则过亢。“利见大人”,唯二、五焉。

经文是第二爻的爻辞:「见龙在田,利见大人」——龙已现身于田野,有利于出现大人。其下是王弼的注:龙已脱出潜伏、离开隐匿,所以说「见龙」;它处在地面之上,所以说「在田」。九二德泽施布周遍,又居下卦之中而不偏倚,虽然还不在君位,却已具备人君之德。比较六爻:初九隐而不显,九三只是「终日乾乾」,九四还在「或跃在渊」,上九则已过于亢极;所以乾卦中当得起「利见大人」的,只有九二与九五两爻。

[疏]“九二”至“利见大人”。○正义曰:阳处二位,故曰“九二”。阳气发见,故曰“见龙”。田是地上可营为有益之处,阳气发在地上,故曰“在田”。且一之与二,俱为地道,二在一上,所以称“田”。“见龙在田”,是自然之象。“利见大人”,以人事讬之,言龙见在田之时,犹似圣人久潜稍出,虽非君位而有君德,故天下众庶利见九二之“大人”。故先儒云:若夫子教於洙泗,利益天下,有人君之德,故称“大人”。

以下是孔颖达疏解经文从「九二」到「利见大人」这一段。他说:阳爻处在第二位,所以称「九二」;阳气已经显露,所以称「见龙」。「田」是地面上可以经营而有收益的地方,阳气已发露到地面之上,所以说「在田」。何况初位与二位同属地道,二位又在初位之上,因此称作「田」。「见龙在田」讲的是自然之象;「利见大人」则是借人事来寄托,是说龙现身田野的时候,好比圣人久处潜隐而渐渐出世,虽然还不在君位却已有人君之德,所以天下百姓都有利于见到九二这位「大人」。因此前代儒者说:譬如孔夫子在洙水、泗水之间设教,惠及天下,具有人君之德,所以称他为「大人」。

案:《文言》云:“九二德博而化。”又云:“君德也。”王辅嗣注云:“虽非君位,君之德也。”是九二有人君之德,所以称“大人”也。辅嗣又云:“利见大人,唯二五焉。”是二之与五,俱是“大人”,为天下所“利见”也。而褚氏、张氏同郑康成之说,皆以为九二利见九五之大人,其义非也。且“大人”之云,不专在九五与九二,故《讼卦》云:“利见大人。”又《蹇卦》:“利见大人。”此“大人”之文,施处广矣,故辅嗣注谓九二也。是“大人”非专九五。

孔颖达又引证并驳正旧说。他说:按《文言》讲「九二德博而化」,又讲「君德也」;王弼(字辅嗣)注也说「虽非君位,君之德也」。可见九二具有人君之德,所以称为「大人」。王弼还说「利见大人,唯二五焉」,可见九二与九五都是「大人」,都是天下百姓所「利见」的对象。而褚氏、张氏沿袭郑康成的说法,都认为是九二有利于去见九五那位大人,这种解释并不正确。何况「大人」这个说法并不专指九五与九二,所以《讼卦》说「利见大人」,《蹇卦》也说「利见大人」,可见「大人」二字使用的范围很宽;正因如此,王弼在这里注的是指九二,可知「大人」并非九五所专有。

○注“处於地上”至“唯二五焉”。○正义曰:“处於地上,故曰在田”者,先儒以为重卦之时,重於上下两体,故初与四相应,二与五相应,三与上相应。是上下两体,论天地人各别,但《易》含万象,为例非一。及其六位,则一、二为地道,三、四为人道,五、上为天道。二在一上,是九二处其地上,所田食之处,唯在地上,所以称“田”也。观辅嗣之注意,唯取地上称田,诸儒更广而称之,言田之耕稼利益,及於万物,盈满有益於人,犹若圣人益於万物,故称“田”也。

以下这一节,是孔颖达疏解王弼注中从「处於地上」到「唯二五焉」的一段。先讲「处於地上,故曰在田」一句:前代儒者认为重卦之时是把上下两个单体相重,所以初与四相应、二与五相应、三与上相应;就上下两体而论,天、地、人三才各有分属,不过《周易》包含万象,体例不止一种。就六爻之位来说,初位、二位属地道,三位、四位属人道,五位、上位属天道。二位在初位之上,就是九二处在地面之上;而可供耕作取食的田地只在地面之上,所以称作「田」。看王弼注的用意,只是取「在地面之上」这一点来称「田」;后来诸儒把它讲得更宽,说田地耕种所生的利益遍及万物,物产丰盈而有益于人,正如圣人有益于万物,所以称作「田」。

“德施周普”者,下《小象》文,谓周而普遍。“居中不偏”者,九二居在下卦之中,而於上於下,其心一等,是“居中不偏”也。不偏则周普也。“虽非君位”者,二为大人,己居二位,是非君位也。“君之德”者,以德施周普也。《文言》云:“德博而化。”又云:“君德也。”是九二有人君之德也。“初则不彰”者,谓潜隐不彰显也。“三则乾乾”者,危惧不安也。“四则或跃”者,谓进退怀疑也。“上则过亢”,过谓过甚,亢谓亢极。“利见大人,唯二五焉”者,言范模乾之一卦,故云“唯二五焉”。於别卦言之,非唯二五而己。故讼卦、蹇卦并云“利见大人”,所以施处广,非唯二五也。

孔颖达逐句疏解王弼注的用语。「德施周普」出自下文《小象》,指德泽周遍普及。「居中不偏」是说九二居于下卦的中位,对上对下用心一样,所以叫「居中不偏」;不偏倚也就自然周遍。「虽非君位」是说九二虽为大人,但自己身处第二位,终究不是君位。「君之德」是就其德泽周遍普及而言;《文言》讲「德博而化」,又讲「君德也」,可见九二有人君之德。「初则不彰」指初九潜隐而不显露;「三则乾乾」指九三处危惧不安之地;「四则或跃」指九四进退之间心怀疑虑;「上则过亢」中,「过」是过分,「亢」是亢极。至于「利见大人,唯二五焉」一句,是就乾这一卦立范取则而言,所以说「只有二、五两爻」;若就别的卦说,就不止二、五两爻了,所以《讼卦》《蹇卦》都讲「利见大人」,可见这一说法适用之处很广,并不限于二、五。

诸儒以为九二当太蔟之月,阳气发见,则九三为建辰之月,九四为建午之月,九五为建申之月,为阴气始杀,不宜称“飞龙在天”。上九为建戌之月,群阴既盛,上九不得言“与时偕极”。於此时阳气仅存,何极之有?诸儒此说,於理稍乖。此乾之阳气渐生,似圣人渐出,宜据十一月之后。至建巳之月已来,此九二当据建丑、建寅之间,於时地之萌牙初有出者,即是阳气发见之义。乾卦之象,其应然也。

孔颖达在此驳正诸儒以月份配六爻的旧说。诸儒认为九二相当于太蔟之月即正月,阳气发露;照此推下去,九三是建辰之月即三月,九四是建午之月即五月,九五是建申之月即七月。可七月阴气已开始肃杀,不该说「飞龙在天」;上九是建戌之月即九月,群阴既盛,上九也不能说「与时偕极」——那时阳气只剩一点残余,还谈什么「极」呢?可见诸儒这种配法在道理上略有乖违。孔颖达自己的看法是:乾卦讲的是阳气逐渐生长,好比圣人逐渐出世,应当从十一月以后起算,直到建巳之月即四月为止。这样,九二当在建丑之月与建寅之月之间,也就是十二月到正月,那时地里的萌芽刚刚冒出,正合「阳气发见」的意思,乾卦之象与之相应,本该如此。

但阴阳二气,共成岁功,故阴兴之时,仍有阳在,阳生之月,尚有阴存。所以六律六吕,阴阳相间,取象论义,与此不殊。乾之初九,则与复卦不殊。乾之九二,又与临卦无别。何以复、临二卦与此不同者,但《易》论象,复、临二卦,既有群阴见象於上,即须论卦之象义,各自为文。此乾卦初九、九二,只论居位一爻,无群阴见象,故但自明当爻之地,为此与临、复不同。

孔颖达补充说明阴阳并存之理,并解释乾爻与复、临二卦的异同。阴阳二气是共同成就一年的功用的,所以阴气兴盛的时候仍有阳气在,阳气始生的月份也还有阴气存留;六律六吕之所以阴阳相间排列,其取象论义与此并无二致。就爻位所当的月份说,乾卦的初九与《复》卦并无不同,乾卦的九二与《临》卦也没有分别。那么《复》《临》二卦为什么讲法与此有异呢?因为《周易》是就象立论:《复》《临》二卦上面都有一群阴爻显现成象,就必须连卦的象与义一并论说,各自另立文辞;而乾卦的初九、九二只就所居的这一爻立论,上面并没有群阴显象,所以只须说明本爻所处的地位——这就是它与《临》《复》不同的缘故。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处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刚之险。上不在天,未可以安其尊也。下不在田,未可以宁其居也。纯脩下道,则居上之德废;纯脩上道,则处下之礼旷。故“终日乾乾”,至于夕惕犹若厉也。居上不骄,在下不忧,因时而惕,不失其几,虽危而劳,可以“无咎”。处下卦之极,愈於上九之亢,故竭知力而后免於咎也。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

经文是第三爻的爻辞:「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君子整日勤勉不懈,到了晚上仍怀警惕,像面临危险一样,这样才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这一爻的处境:九三居下卦的顶端,又贴着上卦的下沿,处在不居中的位置,脚下踩着上下皆阳的重刚之险。它上不在天位,无法安享尊贵;下不在田位,无法安顿居处。若一味修下位之道,居上位应有的德就荒废了;若一味修上位之道,处下位应尽的礼就空缺了。所以要「终日乾乾」,到了傍晚仍如临危境。居上位而不骄慢,处下位而不忧惧,随时保持警惕,不错失事机,虽然处境危险、劳苦,却可以「没有过错」。它处在下卦的极点,比起上九的亢极还算好些,所以竭尽才智气力之后就能免于过错。乾卦九三因为处在下卦之上,得以免去亢龙的悔恨;坤卦六三同样处在下卦之上,得以免去龙战于野的灾祸。

[疏]“九三君子”至“夕惕若厉无咎”。○正义曰:以阳居三位,故称“九三”;以居不得中,故不称“大人”;阳而得位,故称君子。在忧危之地,故“终日乾乾”,言每恒终竟此日,健健自强,勉力不有止息。“夕惕”者,谓终竟此日后,至向夕之时,犹怀忧惕。“若厉”者,若,如也;厉,危也。言寻常忧惧,恒如倾危,乃得无咎。谓既能如此戒慎,则无罪咎,如其不然,则有咎。故《系辞》云:“无咎者,善补过也。”此一爻,因阳居九三之位,皆以人事明其象。

以下是孔颖达疏解经文从「九三君子」到「夕惕若厉无咎」的一段。他说:阳爻居第三位,所以称「九三」;因为所居不得中位,所以不称「大人」;又因为阳爻居阳位,得其正位,所以称「君子」。九三身处忧危之地,所以要「终日乾乾」,意思是每天从早到晚都刚健自强,勉力而不停歇。「夕惕」是说过完这一整天、到傍晚时分,心里仍怀着忧惧警惕。「若厉」二字,「若」是如同,「厉」是危险,是说平日常怀忧惧,总像身处倾危之中,这样才能没有过错。也就是说,能够如此戒惧谨慎,就不会有罪过;若不能如此,就会有过错。所以《系辞》说:「无咎者,善补过也。」这一爻因为是阳爻居于九三之位,通篇都借人事来阐明它的象。

○注“处下体之极”至“免龙战之灾”。○正义曰:“处下体之极”者,极,终也。三是上卦之下,下体之极,故云“极”也。又云:“居上体之下”者,四、五与上是上体,三居四下,未入上体,但居上体之下,四则已入上体,但居其上体之下,故九四注云“居上体之下”,与此别也。云“履重刚之险”者,上下皆有阳爻,刚强好为险难,故云“履重刚之险”。云“上不在天,未可以安其尊”者,若在天位,其尊自然安处,在上卦之下,虽在下卦之上,其尊未安,故云“未可以安其尊”也。“下不在田,未可以宁其居”者,田是所居之处,又是中和之所,既不在田,故不得安其居。“纯脩下道,则居上之德废”者,言若纯脩下道以事上卦,则己居下卦之上,其德废坏,言其太卑柔也。“纯脩上道,则处下之礼旷”者,旷谓空旷,言已纯脩居下卦之上道以自骄矜,则处上卦之下,其礼终竟空旷。

以下这一节,是孔颖达疏解王弼注中从「处下体之极」到「免龙战之灾」的一段。「处下体之极」的「极」是终点,三爻紧接上卦之下、正是下体的尽头,所以说「极」。注又说「居上体之下」:四、五、上三爻是上体,三爻在四爻之下,尚未进入上体,只是紧靠在上体之下;四爻则已进入上体,只是居于上体的最下位——所以九四注也说「居上体之下」,与此处含义有别。注说「履重刚之险」,是因为三爻上下都是阳爻,刚强而好生险难,所以说踩在重刚之险上。注说「上不在天,未可以安其尊」,是说若真在天位,其尊贵自然安稳;如今身在上卦之下,虽然又在下卦之上,尊位仍未安稳,所以说「未可以安其尊」。「下不在田,未可以宁其居」,是因为田是安身之处,又是中和之所,既然不在田位,就不能安其居处。「纯脩下道,则居上之德废」,是说若一味修治下位之道去事奉上卦,那么自己居下卦之上应有的德就败坏了,也就是太过卑弱柔顺。「纯脩上道,则处下之礼旷」,「旷」是空缺,是说若一味修治居下卦之上的高位之道而自我骄矜,那么身处上卦之下应尽的礼数就终归落空了。

“夕惕犹若厉也”者,言虽至於夕,恒怀惕惧,犹如未夕之前,当若厉也。案:此卦九三所居之处,实有危厉。又《文言》云:“虽危无咎。”是实有危也。据其上下文势,“若”字宜为语辞,但诸儒并以“若”为“如”,如似有厉,是实无厉也,理恐未尽。今且依“如”解之。“因时而惕,不失其几”者,“因时”谓因可忧之时,故《文言》云“因时而惕”,又云“知至至之,可与几也”。是“因时而惕,不失其几”也。“虽危而劳”者,“若厉”是“虽危”,“终日乾乾”是“而劳”也。“故竭知力而后免於咎”者,王以九三与上九相并,九三处下卦之极,其位犹卑,故竭知力而得免咎也。上九在上卦之上其位极尊,虽竭知力,不免亢极,言下胜於上,卑胜於尊。

孔颖达继续疏解王注,并对「若」字提出自己的看法。「夕惕犹若厉也」,是说即使到了傍晚仍常怀警惕,就像天未晚之前一样,都应当如临危境。按此卦九三所处的地位,确实存在危厉;《文言》又说「虽危无咎」,可见危险是真实的。就上下文的语势看,「若」字应当是句中的语助词;只是诸位儒者都把「若」训为「如」,讲成好像有危厉、其实并没有危厉,这在道理上恐怕未尽妥当,如今姑且仍依「如」字来解说。注中「因时而惕,不失其几」,「因时」是指趁着可忧之时,所以《文言》说「因时而惕」,又说「知至至之,可与几也」,正是「因时而惕,不失其几」的意思。注说「虽危而劳」,其中「若厉」对应「虽危」,「终日乾乾」对应「而劳」。注说「故竭知力而后免於咎」,是王弼把九三与上九并举:九三处下卦的顶端,地位还算卑下,所以竭尽才智气力就能免于过错;上九位在上卦之上,地位极其尊贵,纵然竭尽才智气力,也免不了亢极之患。这就是说下位胜过上位,卑位胜过尊位。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去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乾道革之时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履重刚之险,而无定位所处,斯诚进退无常之时也。近乎尊位,欲进其道,迫乎在下,非跃所及。欲静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犹豫未敢决志。用心存公,进不在私,疑以为虑,不谬於果,故“无咎”也。

经文是第四爻的爻辞:「或跃在渊,无咎」——或许腾跃而起,或许仍留在深渊,都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说:九四已离开下体的顶端,进入上体的最下位,正当乾道变革的时候。它上不在天位,下不在田位,中间又不当人位,脚下仍踩着重刚之险,且没有固定的位置可处,这实在是进退无常的时机。它逼近君位,想要推行自己的道,却又被下面的形势所迫,不是一跃所能达到的;想要安居不动,所处又不是可以安居之地,于是心存迟疑、犹豫不定,不敢决断心志。但它用心存于公义,求进不是为了私利;因为有疑虑而反复思量,就不至于在果决行事上出错,所以「不会有过错」。

[疏]“九四:或跃在渊,无咎”。○正义曰:“或,疑也。跃,跳跃也。言九四阳气渐进,似若龙体欲飞,犹“疑或”也。跃於在渊,未即飞也。此自然之象,犹若圣人位渐尊高欲进於王位,犹豫鷃疑,在於故位,未即进也。云:“无咎”者,以其鷃疑进退,不即果敢以取尊位,故“无咎”也。若其贪利务进,时未可行而行,则物所不与,故有咎也。若周西伯内执王心,外率诸侯以事纣也。

以下是孔颖达疏解经文「九四:或跃在渊,无咎」一条。他说:「或」是疑而未定,「跃」是跳跃。这是说九四阳气渐渐上进,好像龙的身体将要飞起,却还处在迟疑之中;它跃动而仍在深渊,并没有立刻飞腾。这是自然之象。就人事说,好比圣人地位渐渐尊高、将要进居王位,却犹豫狐疑,仍留在原来的位置上,不马上前进。爻辞说「无咎」,正因为它在进退之间狐疑审慎,不急于果决地去取尊位,所以没有过错;假如贪图利益而一味求进,时机还不可行却硬要行,就会不被众人认可,那就有过错了。譬如周文王(西伯)内心已存王者之志,表面上仍率领诸侯去事奉商纣,就是这种情形。

○注“去下体之极”至“无咎也”。○正义曰:“去下体之极”者,离下体入上体,但在下体之上,故云“去下体之极”。注九三云“处下体之极”,彼仍处九三,与此别也。云“乾道革之时”者,革,变也。九四去下体入上体,是乾道革之时。云“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者,《易》之为体,三与四为人道,人近在下不,近於上,故九四云“中不在人”,异於九三也。云“而无定位所处”者,九四以阳居阴上,既不在於天,下复不在於地,中又不当於人,上下皆无定位所处也。“斯诚进退无常之时”者,《文言》云“上下无常”、“进退无恒”是也。

以下这一节,是孔颖达疏解王弼注中从「去下体之极」到「无咎也」的一段。「去下体之极」,是说九四已离开下体、进入上体,只是紧接在下体之上,所以说「去下体之极」;而九三注作「处下体之极」,那是因为九三仍留在下体之内,与此处含义不同。注说「乾道革之时」,「革」是变革,九四离下体入上体,正是乾道发生变革的时候。注说「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是因为《周易》的体例以三、四两爻为人道,而人道偏近下位、不近上位,所以九四说「中不在人」,与九三有别。注说「而无定位所处」,是因为九四以阳爻居于阴位之上,上不在天,下又不在地,中间也不当人位,上下都没有一个确定的位置可安。注说「斯诚进退无常之时」,正合《文言》所讲的「上下无常」「进退无恒」。

“欲进其道,迫乎在下,非跃所及”者,谓欲进已圣道而居王位,但逼迫於下,群众未许,非己独跃所能进及也。“欲静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犹豫,未敢决志”者,谓志欲静其居处,百姓既未离祸患,须当拯救,所以不得安居,故迟疑犹豫,未敢决断其志而苟进也。“用心存公,进不在私”者,本为救乱除患,不为於己,是进不在私也。“疑以为虑,不谬於果”者,谬谓谬错,果谓果敢;若不思虑,苟欲求进,当错谬於果敢之事,而致败亡;若疑惑以为思虑,则不错谬於果敢之事。其错谬者,若宋襄公与楚人战而致败亡是也。

孔颖达继续逐句疏解王注。「欲进其道,迫乎在下,非跃所及」,是说九四想推行自己的圣人之道而登上王位,但受制于下面的形势,众人还没有归心,不是自己独自一跃就能达到的。「欲静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犹豫,未敢决志」,是说它本想安静地待在原处,可百姓尚未脱离祸患、正需要拯救,因此不能安居;于是迟疑犹豫,不敢贸然决断心志而苟且求进。「用心存公,进不在私」,是说它本意在救乱除患,不是为了自己,所以求进并非出于私心。「疑以为虑,不谬於果」,「谬」是错谬,「果」是果敢:若不加思虑,只求一味前进,就会在果敢行事上出现错谬而招致败亡;若把疑惑化作深思熟虑,就不会在果敢行事上出错。所谓出错的例子,就像宋襄公与楚国人交战而终致败亡那样。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不行不跃而在乎天,非飞而何?故曰“飞龙”也。龙德在天,则大人之路亨也。夫位以德兴,德以位叙,以至德而处盛位,万物之睹,不亦宜乎?

经文是第五爻的爻辞:「飞龙在天,利见大人」——龙飞腾在天上,有利于出现大人。王弼注解说:既不是在地上行走,也不是跃而未起,而是已经身在天上,这不是飞是什么?所以说「飞龙」。龙一般的德行既已居于天位,那么大人前行的道路就通达了。地位靠德行才兴起,德行靠地位才得以铺展;以最高的德行居于隆盛的高位,天下万物都来瞻仰,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疏]“九五”至“利见大人”。○正义曰:言九五阳气盛至於天,故云“飞龙在天”。此自然之象,犹若圣人有龙德飞腾而居天位,德备天下,为万物所瞻睹,故天下利见此居王位之大人。○注“龙德在天”。○正义曰:“龙德在天,则大人之路亨”,谓若圣人有龙德居在天位,则大人道路得亨通。犹若文王拘在羑里,是大人道路未亨也。“夫位以德兴”者,位谓王位,以圣德之人能兴王位也。“德以位叙”者,谓有圣德之人,得居王位,乃能叙其圣德。若孔子虽有圣德,而无其位,是德不能以位叙也。

以下是孔颖达疏解经文从「九五」到「利见大人」的一段。他说:这是讲九五的阳气兴盛已达于天,所以说「飞龙在天」。这是自然之象;就人事说,好比圣人具备龙一般的德行,飞腾而居于天子之位,德泽遍及天下,被万物所瞻仰,所以天下人都有利于见到这位居于王位的大人。接下来一节疏解王弼注中「龙德在天」一句。孔颖达说:「龙德在天,则大人之路亨」,是讲如果圣人具备龙德而又身居天位,那么大人所行的道路就得以亨通;反过来,像周文王被囚禁在羑里的时候,就是大人的道路尚未亨通。「夫位以德兴」,「位」指王位,是说有圣德的人才能兴起王位。「德以位叙」,是说有圣德的人得以居于王位,才能把他的圣德铺展开来;像孔子虽有圣德却没有相应的地位,这就是德行无法借地位铺展的例子。

上九:亢龙有悔。

经文是乾卦最上一爻的爻辞:「亢龙有悔」——龙飞得过高而至于亢极,就会有悔恨。此爻之下王弼没有另作注文。

[疏]正义曰:上九亢阳之至,大而极盛,故曰“亢龙”。此自然之象,以人事言之,似圣人有龙德,上居天位,久而亢极,物极则反,故“有悔”也。纯阳虽极,未至大凶,但有悔吝而己。《系辞》云:“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故郑引尧之末年,四凶在朝,是以有悔未大凶也。凡悔之为文,既是小疵,不单称悔也。必以馀字配之。其悔若在,则言“有悔”,谓当有此悔,则此经是也。其悔若无,则言“悔亡”,言其悔已亡也,若《恒卦·九二》“悔亡”是也。其悔虽亡,或是更取他文结之,若《复卦·初九》“不远复无祗悔”之类是也。但圣人至极,终始无亏,故《文言》云:“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是知大圣之人,本无此悔。但九五天位,有大圣而居者,亦有非大圣而居者,不能不有骄亢,故圣人设法以戒之也。

孔颖达疏解「亢龙有悔」。他说:上九是亢盛之阳到了极点,盛大而至于极盛,所以称「亢龙」。这是自然之象;就人事说,好比圣人具有龙德,上居天子之位,日子久了便到了亢极,事物到了极点就会转向反面,所以「有悔恨」。纯阳虽然到了极点,还不至于大凶,只是有悔恨与小的憾惜罢了。《系辞》说:「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所以郑玄举唐尧末年四凶还在朝中为例,说明只是「有悔」而未到大凶。凡是「悔」字的用法,既然指小的瑕疵,就不单说一个「悔」字,必定配上别的字。这悔若还存在,就说「有悔」,指应当有此悔恨,本爻正是如此;这悔若已消失,就说「悔亡」,指悔恨已经消解,像《恒卦》九二的「悔亡」便是;有时悔虽已消失,却另取别的文辞来收束,像《复卦》初九「不远复,无祗悔」一类便是。不过圣人德行至极,自始至终没有亏缺,所以《文言》说:「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由此可知大圣之人本来不会有这种悔恨;只是九五这个天子之位,有大圣居之的,也有并非大圣而居之的,后者不免会骄慢亢极,所以圣人立此爻辞来告诫他们。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九,天之德也。能用天德,乃见“群龙”之义焉。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

经文是乾卦特有的「用九」一条:「见群龙,无首,吉」——出现一群龙,都不争为首,吉祥。王弼注解说:「九」是天的德性,能运用天德,才能体会「群龙」的意义。凭刚健之姿而抢居众人之首,是众人所不肯拥戴的;若一味柔顺却又不守正道,那就成了谄佞邪僻的路数。所以《乾》卦的吉处在于「不为首」,《坤》卦的利处在于「永守正固」。

[疏]“用九:见群龙,无首,吉”。○正义曰:“用九见群龙”者,此一句说“乾元”能用天德也。九,天德也。若体“乾元”,圣人能用天德,则见“群龙”之义。“群龙”之义,以无首为吉,故曰“用九,见群龙,无首,吉”也。○注“九,天之德”。○正义曰:“九,天之德”者,言六爻俱九,乃共成天德,非是一爻之九,则为天德也。

以下是孔颖达疏解经文「用九:见群龙,无首,吉」一条。他说:「用九见群龙」这一句是讲「乾元」能够运用天德。「九」就是天德;如果能体现「乾元」,圣人便能运用天德,也就能领会「群龙」的意义。而「群龙」的意义,正在于不争为首才吉祥,所以说「用九,见群龙,无首,吉」。下一节疏解王弼注中「九,天之德」一句。孔颖达说:所谓「九,天之德」,是说六爻全都是九,合起来才共同构成天德;并不是随便哪一爻的九就算天德。

乾卦·《彖》传

《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天也者,形之名也。健也者,用形者也。夫形也者,物之累也。有天之形而能永保无亏,为物之首,统之者岂非至健哉!大明乎终始之道,故六位不失其时而成,升降无常,随时而用,处则乘潜龙,出则乘飞龙,故曰“时乘六龙”也。乘变化而御大器,静专动直,不失大和,岂非正性命之情者邪?

经文这一段是《彖》传:伟大啊乾的创始之德!万物都靠它才开始,它统领着天。云气流行,雨泽施布,各类事物流布而成形;洞明始终之道,六个爻位依时而成,按时驾御六条龙,来统御上天。乾道运行变化,使万物各自端正其性与命。以下是王弼的注:「天」是就形体而立的名,「健」则是运用这形体的功能。凡有形之物,形体本来是一种拖累;可是天有形体而能永保无所亏损,成为万物之首,那么统御它的,岂不正是极致的刚健吗?正因洞明始终之道,所以六爻之位无不合其时而成;阳气升降不定,随时而发挥作用:静处时便乘潜龙,出显时便乘飞龙,所以说「时乘六龙」。乘着变化而驾御「大器」即上天,静时专一、动时刚直,不失去太和之气,这岂不就是端正万物性命之情的吗?

[疏]“彖曰大哉乾元”至“各正性命”。○正义曰:夫子所作《彖》辞,统论一卦之义,或说其卦之德,或说其卦之义,或说其卦之名,故《略例》云:“彖者何也?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案:褚氏、庄氏并云:“彖,断也,断定一卦之义,所以名为彖也。”但此《彖》释乾与元、亨、利、贞之德。但诸儒所说此《彖》分解四德,意各不同。今案:庄氏之说,於理稍密,依而用之。

以下是孔颖达疏解经文从《彖》传「大哉乾元」到「各正性命」的一段。他先说明《彖》的性质:孔夫子所作的《彖》辞,是总论一卦的义旨,有的说这一卦的德,有的说这一卦的义,有的说这一卦的名。所以王弼《周易略例》说:「彖者何也?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又按褚氏、庄氏都说:「『彖』就是断定,断定一卦的义旨,所以取名为『彖』。」而这一段《彖》辞,正是解释乾以及元、亨、利、贞四德的。不过诸位儒者分解这四德的说法,各家用意不同;今按庄氏之说在道理上较为周密,所以依从他的讲法来解释。

“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者,此三句裛释乾与元也。“乾”是卦名,“元”是乾德之首,故以元德配乾释之。“大哉乾元”者,阳气昊大,乾体广远,又以元大始生万物,故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者,释其“乾元”称“大”之义,以万象之物,皆资取“乾元”,而各得始生,不失其宜,所以称“大”也。“乃统天”者,以其至健而为物始,以此乃能统领於天,天是有形之物,以其至健,能总统有形,是“乾元”之德也。

孔颖达逐句疏解《彖》辞。「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这三句,是合起来解释「乾」与「元」的。「乾」是卦名,「元」是乾德中居首的一项,所以把「元」这一德配着「乾」来解说。所谓「大哉乾元」,是因为阳气浩大,乾的形体广远,又以创始之大生成万物,所以赞叹「大哉乾元」。所谓「万物资始」,是解释「乾元」为什么称得上「大」:万象之物都取资于「乾元」而各自得以始生,没有一样失其所宜,所以称「大」。所谓「乃统天」,是说乾元以极致的刚健作为万物的开端,因此能够统领上天;天本是有形之物,乾元凭其极健,能总揽一切有形之物,这就是「乾元」的德性。

“云行雨施,品物流形”者,此二句释“亨”之德也,言乾能用天之德,使云气流行,雨泽施布,故品类之物,流布成形,各得亨通,无所壅蔽,是其“亨”也。“大明终始,六位时成”者,此二句总结乾卦之德也。以乾之为德,大明晓乎万物终始之道,始则潜伏,终则飞跃,可潜则潜,可飞则飞,是明达乎始终之道,故六爻之位,依时而成。若其不明终始之道,应潜而飞,应飞而潜,应生而杀,应杀而生,六位不以时而成也。

孔颖达接着说:「云行雨施,品物流形」这两句,是解释「亨」这一德的。乾能运用天的德性,使云气流行、雨泽施布,因此各类事物流布而成形,各自通达顺畅,没有壅塞遮蔽,这就是它的「亨」。「大明终始,六位时成」这两句,则是总结乾卦之德。因为乾的德性能洞明万物始终之道:开始时潜伏,最终能飞跃,该潜藏时就潜藏,该飞腾时就飞腾,这正是通达始终之道,所以六爻之位都依时而成。假如不明白始终之道,该潜藏时却飞腾,该飞腾时却潜藏,该生养时却肃杀,该肃杀时却生养,那么六爻之位就不能按其时而成就了。

“时乘六龙,以御天”者,此二句申明“乾元”“乃统天”之义,言乾之为德,以依时乘驾六爻之阳气,以控御於天体。六龙,即六位之龙也。以所居上下言之,谓之六位也;阳气升降,谓之六龙也。上文以至健元始总明乾德,故云“乃统天”也。此名乘驾六龙,各分其事,故云“以御天”也。“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者,此二句更申明乾元资始之义。道体无形,自然使物开通,谓之为“道”。言乾卦之德,自然通物,故云“乾道”也。“变”谓后来改前,以渐移改,谓之变也。“化”谓一有一无,忽然而改,谓之为化。言乾之为道,使物渐变者,使物卒化者,各能正定物之性命。性者天生之质,若刚柔迟速之别;命者人所禀受,若贵贱夭寿之属是也。

孔颖达继续申说:「时乘六龙,以御天」这两句,是重申「乾元」「乃统天」的意思,指乾的德性依时乘驾六爻的阳气,用以控御天体。所谓「六龙」,就是六个爻位之龙:从所居位置的上下说,叫作「六位」;从阳气的升降说,叫作「六龙」。上文用极健与创始总说乾德,所以讲「乃统天」,那是就乾元总揽一切有形之物而言;这里讲乘驾六龙、六爻各司其事,所以讲「以御天」,那是就分职驾驭天体而言,两句用意各有侧重。「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这两句,是再一次申明乾元创始万物的意思。道的本体没有形状,却自然而然使万物开通,因此称为「道」;乾卦之德能自然通达万物,所以称「乾道」。「变」是后来的改换先前的,逐渐移易,叫作变;「化」是忽有忽无,骤然改换,叫作化。这是说乾作为道,无论使万物渐渐地变,还是使万物骤然地化,都能各自端正安定万物的性与命。「性」是天生的资质,如刚柔迟速的分别;「命」是人所禀受的分限,如贵贱夭寿之类。

○注“天也者形之名也”至“岂非正性命之情者邪”。○正义曰:夫形也者,物之累也。凡有形之物,以形为累,是含生之属,各忧性命。而天地虽复有形,常能永保无亏,为物之首,岂非统用之者至极健哉!若非至健,何能使天形无累?见其无累,则知“至健”也。“乘变化而御大器”者,乘变化,则乘潜龙,飞龙之属是也。“而御大器”,大器谓天也。乘此潜龙、飞龙而控御天体,所以运动不息,故云“而御大器”也。“静专动直,不失大和”者,谓乾之为体,其静住之时,则专一不转移也,其运动之时,正直不倾邪也。故《上系辞》云:“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韩康伯注云:“专,专一也。直,刚正也。”“不失大和”,则下文“保合大和”是也。

以下这一节,是孔颖达疏解王弼注中从「天也者形之名也」到「岂非正性命之情者邪」的一段。他说:形体本是事物的拖累,凡有形之物都以形体为累赘,因此含生的族类各自忧虑自己的性命。可是天地虽然也有形体,却能长久保全而无所亏损,成为万物之首——那么统摄运用它的,岂不正是极致的刚健吗?若不是极健,怎么能让天的形体不受拖累?看到它不受拖累,就可以知道它「至健」了。注说「乘变化而御大器」:所谓乘变化,就是乘潜龙、乘飞龙一类;所谓「而御大器」,「大器」指的是天,乘着潜龙、飞龙去控御天体,因此运转不息,所以说「而御大器」。注说「静专动直,不失大和」,是说乾的本体静止不动时专一而不移易,运行发动时正直而不偏斜。所以《系辞上》说:「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韩康伯注解为:「专,专一也。直,刚正也。」至于「不失大和」,就是下文所说的「保合大和」。

“岂非正性命之情者邪”,以乾能正定物之性命,故云“岂非正性命之情者邪”,谓物之性命各有情,非天之情也。天本无情,何情之有?而物之性命,各有情也。所禀生者谓之性,随时念虑谓之情,无识无情,今据有识而言,故称曰“情”也。夫子为《彖》之体,断明一卦之义,体例不同。庄氏以为凡有一十二体,今则略举大纲,不可事事繁说。庄氏云“《彖》者发首则叹美卦”者,则此《乾·彖》云“大哉乾元”,《坤卦·彖》云“至哉坤元”。以乾、坤德大,故先叹美之,乃后详说其义。或有先叠文解义而后叹者,则《豫卦·彖》云:“《豫》之时义大矣哉”之类是也。

孔颖达解说注文末句,并转入《彖》辞的体例。注说「岂非正性命之情者邪」,是因为乾能端正安定万物的性与命,所以这样发问;这里说的是万物的性命各有其情,并不是天有情。天本来无情,哪来的情呢?而万物的性命则各有其情。禀受而生的叫作「性」,随时兴起的念虑叫作「情」;无知觉的东西谈不上情,此处是就有知觉者立言,所以称作「情」。接着孔颖达说:孔夫子所作《彖》辞的体式,是断定阐明一卦的义旨,而体例并不一律。庄氏认为总共有十二种体式,这里只略举大纲,不能一一繁说。庄氏说「《彖》辞有开头就赞叹此卦的」,如这里《乾·彖》说「大哉乾元」,《坤卦·彖》说「至哉坤元」;因为乾、坤二卦德性广大,所以先加赞叹,然后再详说其义。也有先重述卦辞、解说义理而后才赞叹的,如《豫卦·彖》说「《豫》之时义大矣哉」一类。

或有先释卦名之义,后以卦名结之者,则《同人·彖》云“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大有·彖》云:“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之例是也。或有特叠卦名而称其卦者,则同人彖云:“《同人》曰:同人於野,亨。”注云:“‘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非二之所能也。是乾之所行,故特曰‘同人曰’。”此等之属,为文不同,唯《同人》之《彖》特称“同人曰”,注又别释。其馀诸卦之《彖》,或详或略,或先或后,故上下参差,体例不同,或难其解,或易略解。若一一比并,曲生节例,非圣人之本趣,恐学者之徒劳,心不晓也。今皆略而不言,必有其义,於卦下而具说。

孔颖达继续列举《彖》辞的体例。也有先解释卦名的含义、最后再用卦名收束的,如《同人·彖》说「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大有·彖》说「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都属此例。还有特意重叠卦名来称说该卦的,如《同人·彖》说:「《同人》曰:同人於野,亨。」王弼注说:「『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不是六二一爻所能做到的,而是乾所施行的,所以特地写作『同人曰』。」诸如此类,行文各不相同,其中只有《同人》的《彖》辞特地称「同人曰」,注文也另作解说。其余各卦的《彖》辞,有的详有的略,有的在前有的在后,因此上下参差,体例不一,有的难于解说,有的容易而从简。若一条条比对排列,硬生生地生出许多节例来,并不是圣人的本意,恐怕只会让学者白费气力而心里仍不明白,所以现在一概从略不谈;确有需要阐发的义理,就放在各卦之下详细解说。

保合大和,乃利贞。不和而刚暴。

经文接《彖》传下文:保全并会合太和之气,才能有利而守正。其下「不和而刚暴」五字是王弼的注,指出反面:若不能和顺,就只剩刚强暴戾了。

[疏]正义曰:此二句释“利贞”也。纯阳刚暴,若无和顺,则物不得利,又失其正。以能保安合会大利之道,乃能利贞於万物,言万物得利而贞正也。

孔颖达疏解说:这两句是解释「利」与「贞」两德的。纯阳之气刚强暴烈,如果没有和顺加以调剂,万物就得不到利益,也会失去中正。正因为乾能保全安定、会合那使万物大得其利的道理,才能对万物既有利又守正,也就是说万物既得到利益又归于贞正。

首出庶物,万国咸宁。万国所以宁,各以有君也。

经文是《彖》传的收尾:圣人的德行冠出于众物之上,天下万国都因此安宁。其下是王弼的注:万国之所以能安宁,是因为各自都有了君长。

[疏]正义曰:自上已来,皆论乾德自然养万物之道。此二句论圣人上法乾德,生养万物,言圣人为君在众物之上,最尊高於物,以头首出於众物之上,各置君长以领万国,故万国皆得宁也。人君位实尊高,故於此云首出於庶物者也。志须卑下,故前经云“无首,吉”也。但前文说乾用天德,其事既详,故此文圣人以人事象乾,於文略也。以此言之,圣人亦当令万物资始,统领於天位,而“云行雨施”,布散恩泽,使兆庶众物,各流布其形,又大明乎盛衰终始之道,使天地四时贵贱高下,各以时而成。又任用群贤,以奉行圣化,使物各正性命。此圣人所以象乾而立化。

孔颖达疏解说:从上文以来,讲的都是乾德自然养育万物的道理;这两句则转而讲圣人在上效法乾德、生养万物。是说圣人身为君主,居于众物之上,比万物都尊贵崇高,以头首的姿态出现在众物之上,又分置君长去统领万国,所以万国都得以安宁。人君的地位确实尊高,所以这里说「首出于庶物」;而人君的心志则须谦卑居下,所以前面「用九」的经文说「无首,吉」。只因前文讲乾运用天德,说得已经很详细,所以这里讲圣人用人事来取象于乾,行文就从简了。据此推衍,圣人也应当让万物由他而始生,统领于天子之位;像「云行雨施」那样布散恩泽,使亿万百姓与众物各自流布成形;又洞明盛衰始终之道,使天地四时、贵贱高下都按其时而成就;还要任用众多贤才来奉行圣人的教化,使万物各自端正性命。这就是圣人取法乾道而建立教化的途径。

乾卦·《象》传

《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经文是《大象》传:天体运行刚健不息,君子取法于此,自我勉励、永不停歇。此条之下王弼没有另作注文。

[疏]“《象》曰天行健”至“自强不息”。○正义曰:此《大象》也。《十翼》之中第三翼,总象一卦,故谓之“大象”。但万物之体,自然各有形象,圣人设卦以写万物之象。今夫子释此卦之所象,故言“《象》曰”。天有纯刚,故有健用。今画纯阳之卦以比拟之,故谓之《象》。《象》在《彖》后者,《彖》详而《象》略也。是以过半之义,思在《彖》而不在《象》,有由而然也。

以下是孔颖达疏解经文从《象》传「天行健」到「自强不息」的一段。他说:这是《大象》,属于《十翼》中的第三翼,总括一卦之象,所以叫作「大象」。万物的形体自然各有其象,圣人设立卦画来摹写万物之象;如今孔夫子解释这一卦所取的象,所以说「《象》曰」。天具纯粹的刚健,因而有刚健的功用,于是画出纯阳之卦来比拟它,所以称为《象》。《象》辞排在《彖》辞之后,是因为《彖》详而《象》略;正因如此,理解一卦大半的义旨要靠《彖》而不靠《象》,这是有缘故的。

“天行健”者,行者,运动之称,健者强壮之名,“乾”是众健之训。今《大象》不取馀健为释,偏说“天”者,万物壮健,皆有衰怠,唯天运动日过一度,盖运转混没,未曾休息,故云“天行健”。健是“乾”之训也。顺者“坤”之训也。《坤》则云“地势坤”。此不言“天行乾”而言“健”者,刘表云:“详其名也。”然则“天”是体名,“乾”则用名,“健”是其训,三者并见,最为详悉,所以尊乾异於他卦。

孔颖达解释「天行健」三字。「行」是运动的称呼,「健」是强壮的名目,而「乾」正是各种刚健之义的训释。如今《大象》不取别的刚健之物来作解释,偏偏只说「天」,是因为万物即使壮健,也总有衰竭懈怠的时候,唯独天的运行每天多走一度,运转隐显、周流不息,从未停歇,所以说「天行健」。「健」是「乾」的训义,「顺」是「坤」的训义,所以《坤卦·大象》说「地势坤」。这里不说「天行乾」而说「天行健」,刘表解释为「是要把它的名义讲得详备」。这样看来,「天」是形体之名,「乾」是功用之名,「健」是训释之义,三者并列出现,最为详备周悉,正是尊崇乾卦而使它有别于其他各卦的地方。

凡六十四卦,说象不同:或总举象之所由,不论象之实体,又总包六爻,不显上体下体,则乾、坤二卦是也。或直举上下二体者,若“云雷,屯”,也。“天地交,泰”也。“天地不交,否”也。“雷电,噬嗑”也,“雷风,恒”也,“雷雨作,解”也,“风雷,益”也,“雷电皆至,丰”也,“洊雷,震”也,“随风,巽”也,“习坎,坎”也,“明两作,离”也,“兼山,艮”也,“丽泽,兑”也。凡此一十四卦,皆裛举两体而结义也。取两体俱成,或有直举两体上下相对者,“天与水违行,讼”也,“上天下泽,履”也,“天与火同,人”也,“上火下泽,睽”也,凡此四卦,或取两体相违,或取两体相合,或取两体上下相承而为卦也,故两体相对而俱言也。

孔颖达在此总结六十四卦《大象》立辞的各种体例。第一种是只总提取象的由来,不说象的实体,又总括六爻而不分别标出上体下体,《乾》《坤》二卦就是如此:《乾》只说「天行健」,《坤》只说「地势坤」,都不点出上下两个单卦。第二种是直接举出上下两个卦体,如「云雷,屯」——屯卦震下坎上,把云与雷两象并列——此外还有「天地交,泰」「天地不交,否」「雷电,噬嗑」「雷风,恒」「雷雨作,解」「风雷,益」「雷电皆至,丰」「洊雷,震」「随风,巽」「习坎,坎」「明两作,离」「兼山,艮」「丽泽,兑」,共这十四卦,都是合举两体而收束出卦义的,取两体一并成卦。此外还有直接举出两体而上下相对的,如「天与水违行,讼」「上天下泽,履」「天与火同,人」「上火下泽,睽」,共这四卦:有的取两体相违背,有的取两体相契合,有的取两体上下相承接而成卦,所以把两体对举并说。

虽上下二体,共成一卦,或直指上体而为文者,若“云上於天,需”也,“风行天上,小畜”也,“火在天上,大有”也,“雷出地奋,豫”也,“风行地上,观”也,“山附於地,剥”也,“泽灭木,大过”也,“雷在天上,大壮”也,“明出地上,晋”也,“风自火出,家人”也,“泽上於天,夬”也,“泽上於地,萃”也。“风行水上,涣”也,“水在火上,既济”也,“火在水上,未济”也。凡此十五卦,皆先举上象而连於下,亦意取上象以立卦名也。

孔颖达接着说第三种体例:虽然上下两体共同成卦,《象》辞却有直接指着上体来措辞的。这一类的写法总是把上体所象之物摆在前面,再点明它相对于下体的位置。例如「云上於天,需」,需卦坎上乾下,坎为云、乾为天,正是云悬在天上;同类的还有「风行天上,小畜」「火在天上,大有」「雷出地奋,豫」「风行地上,观」「山附於地,剥」「泽灭木,大过」「雷在天上,大壮」「明出地上,晋」「风自火出,家人」「泽上於天,夬」「泽上於地,萃」「风行水上,涣」「水在火上,既济」「火在水上,未济」。共这十五卦,都是先举出上体之象再连及下体,用意也在取上体之象来确立卦名。

亦有虽意在上象,而先举下象,以出上象者,“地上有水,比”也,“泽上有地,临”也,“山上有泽,咸”也,“山上有火,旅”也,“木上有水,井”也,“木上有火,鼎”也,“山上有木,渐”也,“泽上有雷,归妹”也,“山上有水,蹇”也,“泽上有水,节”也,“泽上有风,中孚”也,“山上有雷,小过”也。凡此十二卦,皆先举下象以出上象,亦意取上象,共下象而成卦也。

孔颖达再说第四种体例:也有用意本在上体之象,措辞却先举出下体之象、再由它引出上体之象的。这一类的句式作「某上有某」,先说的那个字指下体,后说的才是上体。例如「地上有水,比」,比卦坤下坎上,先点出下体的地,再带出上体的水;同类的还有「泽上有地,临」「山上有泽,咸」「山上有火,旅」「木上有水,井」「木上有火,鼎」「山上有木,渐」「泽上有雷,归妹」「山上有水,蹇」「泽上有水,节」「泽上有风,中孚」「山上有雷,小过」。共这十二卦,都是先举下体之象来带出上体之象,用意仍在取上体之象,与下体之象合起来成卦。

或先举上象而出下象,义取下象以成卦义者,“山下出泉,蒙”也,“地中有水,师”也,“山下有风,蛊”也,“山下有火,贲”也,“天下雷行,无妄”也,“山下有雷,颐”也,“天下有山,遯”也,“山下有泽,损”也,“天下有风,姤”也,“地中有山,谦”也,“泽中有雷,随”也,“地中生木,升也”,“泽中有火,革”也。凡此十三卦,皆先举上体,后明下体也。其上体是天,天与山则称“下”也。若上体是地,地与泽则称“中”也。或有虽先举下象,称在上象之下者,若“雷在地中,复”也,“天在山中,大畜”也,“明入地中,明夷”也,“泽无水,困”也。是先举下象而称在上象之下,亦义取下象以立卦也。所论之例者,皆大判而言之,其间委曲,各於卦下别更详之。

孔颖达再说第五种体例:也有先举上体之象而引出下体之象、并取义于下体之象来成就卦义的。例如「山下出泉,蒙」,蒙卦坎下艮上,先说上体的山,再点出下体的泉水;同类的还有「地中有水,师」「山下有风,蛊」「山下有火,贲」「天下雷行,无妄」「山下有雷,颐」「天下有山,遯」「山下有泽,损」「天下有风,姤」「地中有山,谦」「泽中有雷,随」「地中生木,升」「泽中有火,革」。共这十三卦,都是先举上体、后明下体。其中上体若是天,那么天与山这类就用「下」字;上体若是地,那么地与泽这类就用「中」字。还有虽然先举下体之象、却说它在上体之象以下的,如「雷在地中,复」「天在山中,大畜」「明入地中,明夷」「泽无水,困」,这是先举下象而称其在上象之下,取义同样在下体之象以立卦。以上所论的体例,都是就大体划分而言,其中细密曲折之处,另在各卦之下再作详说。

先儒所云此等象辞,或有实象,或有假象。实象者,若“地上有水,比”也,“地中生木,升”也,皆非虚,故言实也。假象者,若“天在山中”,“风自火出”,如此之类,实无此象,假而为义,故谓之假也。虽有实象、假象,皆以义示人,总谓之“象”也。

孔颖达又引前代儒者的分类:这一类《象》辞,有的属于「实象」,有的属于「假象」。所谓实象,像「地上有水,比」「地中生木,升」,都是实有其事而非虚设,所以叫实象。所谓假象,像「天在山中」「风自火出」这一类,现实中并没有这样的景象,只是假借来表达义理,所以叫假象。不过无论实象还是假象,都是用来向人昭示义理的,因此一概总称为「象」。

“天行健”者,谓天体之行,昼夜不息,周而复始,无时亏退,故云“天行健”。此谓天之自然之象。“君子以自强不息”,此以人事法天所行,言君子之人,用此卦象,自彊勉力,不有止息。言“君子”者,谓君临上位,子爱下民,通天子诸侯,兼公卿大夫有地者。凡言“君子”,义皆然也。但位尊者象卦之义多也,位卑者象卦之义少也。但须量力而行,各法其卦也,所以诸卦并称“君子”。

孔颖达回到本卦《象》辞逐句解说。「天行健」,是说天体的运行昼夜不停,周而复始,任何时候都不亏损退缩,所以说「天行健」,这讲的是天的自然之象。「君子以自强不息」,则是就人事效法天之所行而言,是说君子取用这一卦象,自我勉励用力,不曾停歇。至于「君子」一词,是指以君道临于上位、以父母之心爱护下民的人,上通天子诸侯,下兼有封地的公卿大夫;凡是讲「君子」,含义都是如此。只是地位尊高的人,能取法卦义的地方多;地位卑下的人,能取法卦义的地方少。总之要量力而行,各自效法其卦,所以各卦《象》辞多称「君子」。

若卦体之义,唯施於天子,不兼包在下者,则言“先王”也。若《比卦》称“先王以建万国”,《豫卦》称“先王以作乐崇德”,《观卦》称“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噬嗑》称“先王以明罚敕法”,《复卦》称“先王以至日闭关”,《无妄》称“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涣卦》称“先王以享于帝立庙”,《泰卦》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姤卦》称“后以施命诰四方”。称“后”兼诸侯也,自外卦并称“君子”。

孔颖达最后补说称谓的分别:如果一卦卦体的义旨只适用于天子,不能兼包在下位的人,《象》辞就改称「先王」。例如《比卦》说「先王以建万国」,《豫卦》说「先王以作乐崇德」,《观卦》说「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噬嗑》说「先王以明罚敕法」,《复卦》说「先王以至日闭关」,《无妄》说「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涣卦》说「先王以享于帝立庙」;而《泰卦》说「后以财成天地之道」,《姤卦》说「后以施命诰四方」,用「后」字则连诸侯也包括在内。除这些以外,其余各卦一律称「君子」。

“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见龙在田”,德施普也。“终日乾乾”,反复道也。以上言之则不骄,以下言之则不忧,反覆皆道也。

经文转入解释各爻的《小象》:「潜龙勿用」,是因为阳气还在下面;「见龙在田」,是德泽施布普遍;「终日乾乾」,是往复行事都合于道。其下「以上言之则不骄,以下言之则不忧,反覆皆道也」是王弼的注:从九三居下卦之上说,它不骄慢;从它仍处上卦之下说,它不忧惧——无论反回还是覆下,都合于道。

[疏]“潜龙勿用”至“反覆道也”。正义曰:自此以下至“盈不可久”,是夫子释六爻之《象》辞,谓之“小象”。以初九阳潜地中,故云“阳在下也”。经言“龙”而《象》言“阳”者,明经之称“龙”,则阳气也。此一爻之象,专明天之自然之气也。“见龙在田,德施普”者,此以人事言之,用龙德在田,似圣人己出在世,道德恩施,能普遍也。《比》“初九勿用”,是其周普也。若《比》九五,则犹狭也。“终日乾乾,反复道”者,此亦以人事言之。君子“终日乾乾”,自彊不息,故反之与覆,皆合其道。反谓进反在上也,处下卦之上,能不骄逸,是反能合道也。覆谓从上倒覆而下,居上卦之下,能不忧惧,是覆能合道也。

以下是孔颖达疏解从「潜龙勿用」到「反覆道也」的一段。他说:从这里往下直到「盈不可久」,都是孔夫子解释六爻的《象》辞,称为「小象」。因为初九的阳气潜藏在地中,所以说「阳在下也」。经文说「龙」而《象》辞说「阳」,正表明经文所称的「龙」指的就是阳气;这一爻的象,专门阐明天的自然之气。「见龙在田,德施普」,则是就人事立说:施用龙德于田野,好比圣人已经出世,道德恩泽能够普遍施及。比起初九的「勿用」,这才算周遍;若拿它同九五相比,又还显得狭小。「终日乾乾,反复道」,也是就人事立说:君子整日勤勉不懈,自强不息,所以无论「反」还是「覆」,都合于道。「反」是指向上返回,九三处在下卦之上而能不骄纵逸乐,这就是反而合道;「覆」是指自上倒转而下,九三又居于上卦之下而能不忧惧,这就是覆而合道。

“或跃在渊”,进无咎也。“飞龙在天”,大人造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

经文继续是《小象》:「或跃在渊」,是说这样前进不会有过错;「飞龙在天」,是大人有所作为;「亢龙有悔」,是盈满的状态不能长久。这三条之下王弼没有另作注文。

[疏]“或跃在渊”至“盈不可久也”。○正义曰:“或跃在渊,进无咎”者,此亦人事言之。进则跳跃在上,退在潜处在渊,犹圣人疑或,而在於贵位也。心所欲进,意在於公,非是为私,故“进无咎”也。“飞龙在天,大人造”者,此亦人事言之。“飞龙在天”,犹圣人之在王位。造,为也。唯大人能为之而成就也。姚信、陆绩之属,皆以“造”为造至之“造”。今案:《象》辞皆上下为韵,则姚信之义,其读非也。“亢龙有悔,盈不可久”者,此亦人事言之。九五是盈也,盈而不已则至上九,地致亢极,有悔恨也。故云“盈不可久也”。但此六爻《象》辞,第一爻言“阳在下”,是举自然之象,明其馀五爻皆有自然之象,举初以见未。五爻并论人事,则知初爻亦有人事,互文相通也。

以下是孔颖达疏解从「或跃在渊」到「盈不可久也」的一段。他说:「或跃在渊,进无咎」也是就人事立说:进则跳跃而居上,退则潜处于深渊,好比圣人心存疑虑而身处贵位;他心里想要前进,用意在于公义而不是为了私利,所以「前进不会有过错」。「飞龙在天,大人造」同样就人事立说:「飞龙在天」好比圣人身居王位;「造」是作为的意思,只有大人才能有所作为而成就大业。姚信、陆绩这一派都把「造」读作「造至」的「造」,即到达;今按《象》辞历来上下押韵,可知姚信这种读法并不正确。「亢龙有悔,盈不可久」也是就人事立说:九五已是盈满,盈满而不知停止就到了上九,位置到了亢极,于是有悔恨,所以说「盈不可久也」。另外,这六爻的《象》辞,第一爻说「阳在下」,举的是自然之象,用以表明其余五爻也都有自然之象,是举初爻以见其余;后五爻都谈论人事,那么可知初爻同样含有人事——这是上下互文而义理相通。

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经文是「用九」一条的《小象》:天的德性不可以争居众人之首。此条之下王弼没有另作注文。

[疏]正义曰:此一节释经之“用九”之《象》辞。经称“用九”,故《象》更叠云“用九”。云“天德不可为首”者,此夫子释辞也。九是天之德也,天德刚健,当以柔和接待於下,不可更怀尊刚为物之首,故云“天德不可为首也”。

孔颖达疏解说:这一节是解释经文「用九」的《象》辞。经文既称「用九」,所以《象》辞也重复标出「用九」二字。至于「天德不可为首」一句,是孔夫子解释爻辞的话。「九」是天的德性,天德刚健,本当用柔和的态度对待在下的人,不可再自恃尊贵刚强而抢作万物之首,所以说「天德不可为首也」。

乾卦·《文言》

《文言》曰: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幹也。君子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

经文进入《文言》:「元」是众善之首,「亨」是美好事物的会聚,「利」是义理的谐和,「贞」是成事的骨干。君子以仁为体,足以做众人的尊长;使美善会聚,足以合于礼;使万物得利,足以谐和于义;坚守正固,足以主持事务。君子施行这四种德性,所以说「乾,元、亨、利、贞」。这一段之下王弼没有另作注文。

[疏]“《文言》曰”至“乾元亨利贞”。○正义曰:《文言》者,是夫子第七翼也。以乾、坤其《易》之门户邪,其馀诸卦及爻,皆从乾、坤而出,义理深奥,故特作《文言》以开释之。庄氏云:“文谓文饰,以乾、坤德大,故特文饰,以为《文言》。”今谓夫子但赞明易道,申说义理,非是文饰华彩,当谓释二卦之经文,故称《文言》。从此至“元亨利贞”,明乾之四德,为第一节;从“初九曰潜龙勿用”至“动而有悔”,明六爻之义,为第二节;自“潜龙勿用”下至“天下治也”,论六爻之人事,为第三节;自“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至“乃见天则”,论六爻自然之气,为第四节;自“乾元者”至“天下平也”,此一节复说“乾元”之“四德”之义,为第五节;自“君子以成德为行”至“其唯圣人乎”,此一节更广明六爻之义,为第六节。今各依文解之。此第一节论乾之四德也。

以下是孔颖达疏解从「《文言》曰」到「乾元亨利贞」的一段。他先说明《文言》的来历:《文言》是孔夫子所作《十翼》中的第七翼。因为乾、坤两卦是《周易》的门户,其余各卦与各爻都由乾、坤生出,义理深奥,所以特别作《文言》来开示解说。庄氏说:「『文』就是文饰,因为乾、坤德性广大,所以特加文饰,称为《文言》。」孔颖达认为:夫子只是赞明《易》道、申说义理,并不是要作华彩的文饰,应当理解为解释乾、坤两卦的经文,所以称《文言》。接着他划分章节:从这里到「元亨利贞」,阐明乾之四德,是第一节;从「初九曰潜龙勿用」到「动而有悔」,阐明六爻的义理,是第二节;从「潜龙勿用」以下到「天下治也」,论六爻所对应的人事,是第三节;从「潜龙勿用,阳气潜藏」到「乃见天则」,论六爻所对应的自然之气,是第四节;从「乾元者」到「天下平也」,这一节再说「乾元」四德的意义,是第五节;从「君子以成德为行」到「其唯圣人乎」,这一节更广泛地阐明六爻之义,是第六节。以下就依文逐节解说。眼下这第一节,讲的是乾之四德。

“元者善之长也”,此巳下论乾之“四德”,但乾之为体,是天之用。凡天地运化,自然而尔,因无而生有也,无为而自为。天本无心,岂造“元亨利贞”之德也?天本无名,岂造“元亨利贞”之名也?但圣人以人事讬之,谓此自然之功,为天之四德,垂教於下,使后代圣人法天之所为,故立天“四德”以设教也。

孔颖达先从根本上说明四德之名的来历。「元者善之长也」以下都在论乾的四德,而乾这个本体,正是天的功用。凡天地的运行造化,都是自然而然的,从无中生出有来,无所作为而自然有所成。天本来没有意志,哪里会去制造「元亨利贞」这四种德?天本来没有名号,哪里会去制造「元亨利贞」这四个名?只是圣人借人事来寄托,把这自然而然的功效称作天的四德,垂示教化于下,好让后代的圣人效法天的所作所为,所以才立起天的「四德」来设立教化。

庄氏云:“第一节‘元者善之长’者,谓天之体性,生养万物,善之大者,莫善施生,元为施生之宗,故言‘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者,嘉,美也。言天能通畅万物,使物嘉美之会聚,故云‘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者,言天能利益庶物,使物各得其宜而和同也。‘贞者事之幹’者,言天能以中正之气,成就万物,使物皆得幹济。”庄氏之意,以此四句明天之德也,而配四时。“元”是物始,於时配春,春为发生,故下云“体仁”,仁则春也。“亨”是通畅万物,於时配夏,故下云“合礼”,礼则夏也。“利”为和义,於时配秋,秋既物成,各合其宜。“贞”为事幹,於时配冬,冬既收藏,事皆幹了也。於五行之气,唯少土也。土则分王四季,四气之行,非土不载,故不言也。

孔颖达引庄氏之说逐句解释四德。庄氏说:「第一节的『元者善之长』,是讲天的体性生养万物;诸善之中最大的莫过于施予生机,而『元』正是施生的本源,所以说『元者善之长』。『亨者嘉之会』的『嘉』是美好,是说天能使万物通畅,让美善之事会聚起来,所以说『嘉之会』。『利者义之和』,是说天能施利于众物,使万物各得其宜而彼此和同。『贞者事之幹』,是说天能以中正之气成就万物,使万物都能办成事情。」庄氏的意思,是用这四句阐明天的德性,并把它们配上四时:「元」是万物的开端,在时令上配春,春天主发生,所以下文说「体仁」——仁就是春。「亨」是通畅万物,在时令上配夏,所以下文说「合礼」——礼就是夏。「利」是谐和于义,在时令上配秋,秋天万物成熟,各得其宜。「贞」是成事的骨干,在时令上配冬,冬天收藏,诸事都办结了。这样配下来,五行之气中唯独少了土;因为土是分王于四季的,四时之气的运行没有土就无所承载,所以不单独提它。

“君子体仁足以长人”者,自此巳下,明人法天之行此“四德”,言君子之人,体包仁道,泛爱施生,足以尊长於人也。仁则善也,谓行仁德,法天之“元”德也。“嘉会足以合礼”者,言君子能使万物嘉美集会,足以配合於礼,谓法天之“亨”也。“利物足以和义”者,言君子利益万物,使物各得其宜,足以和合於义,法天之“利”也。“贞固足以幹事”者,言君子能坚固贞正,令物得成,使事皆幹济,此法天之“贞”也。施於王事言之,元则仁也,亨则礼也,利则义也,贞则信也。不论智者,行此四事,并须资於知。且《乾凿度》云:“水土二行,兼信与知也。”故略而不言也。

孔颖达接着解说人如何效法天的四德。「君子体仁足以长人」以下,讲的是人效法天来施行这四德:君子以仁道为体,博爱众生、施予生机,足以做众人的尊长。仁也就是善,指施行仁德,这是效法天的「元」德。「嘉会足以合礼」,是说君子能使万物美善地会聚,足以与礼相配,这是效法天的「亨」。「利物足以和义」,是说君子施利于万物,使万物各得其宜,足以与义相谐,这是效法天的「利」。「贞固足以幹事」,是说君子能坚定守正,让万物得以成就,使诸事都能办成,这是效法天的「贞」。若施用到王者之事上说,「元」相当于仁,「亨」相当于礼,「利」相当于义,「贞」相当于信。这里不提「智」,是因为施行这四件事都必须依靠智;何况《乾凿度》说「水、土两行兼含信与智」,所以从略而不单说。

“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以君子之人,当行此四种之德。是以文王作《易》,称“元亨利贞”之德,欲使君子法之。但行此“四德”,则与天同功,非圣人不可。唯云“君子”者,但易之为道。广为垂法。若限尚圣人,恐不逮馀下。故总云“君子”,使诸侯公卿之等,悉皆行之。但圣人行此“四德”,能尽其极也。君子行此“四德”,各量力而为,多少各有其分。但乾卦象天,故以此“四德”皆为天德。但阴阳合会,二象相成,皆能有德,非独乾之一卦。

孔颖达解说末句并申论「君子」的用意。「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贞」,是说君子应当施行这四种德。因此周文王作《易》,标举「元亨利贞」之德,就是要让君子效法。不过真能行满这四德,就与天同功,非圣人不能做到;这里却只说「君子」,是因为《易》所立之道要广泛地垂示法则,若把标准限定在圣人身上,恐怕在下的人就够不着了,所以总称「君子」,使诸侯、公卿这些人都可以奉行。只是圣人施行这四德能穷尽其极致,君子施行这四德则各自量力而为,多少各有分限。又因为乾卦取象于天,所以把这四德一概称作天德;但阴阳交会、两种物象相辅相成,各卦都可以有德,并非只有乾这一卦才有。

是以诸卦之中亦有“四德”,但馀卦“四德”有劣於乾故乾。卦直云“四德”。更无所言,欲见乾之“四德”,无所不包。其馀卦“四德”之下,则更有馀事,以“四德”狭劣,故以馀事系之,即《坤卦》之类是也。亦有“四德”之上,即论馀事,若《革卦》云“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也。由“乃孚”之后有“元亨利贞”,乃得“悔亡”也。有“四德”者,即乾、坤、屯、临、随、无妄、革七卦是也。亦有其卦非善,而有“四德”者,以其卦凶,故有“四德”乃可也。故《随卦》有“元亨利贞”,乃得无咎”是也。“四德”具者,其卦未必善也。

孔颖达由此比较各卦所具之德。正因为诸卦之中也有「四德」,只是其余各卦的四德比乾卦要逊色,所以乾卦卦辞只标出四德,别的话一句不说,为的是显示乾的四德无所不包;其余各卦在四德之下还要接上别的事项,正因其四德狭小逊色,才用别的事项来系属它,《坤卦》就属这一类。也有在四德之前先说别的事的,如《革卦》说「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是要在「乃孚」之后再有「元亨利贞」,才能「悔亡」。卦辞具备四德的,共有乾、坤、屯、临、随、无妄、革七卦。也有卦本身并不吉善却具备四德的,正因为那一卦有凶险,所以必须具备四德才行得通,所以《随卦》要有「元亨利贞」才能「没有过错」。可见四德齐备的卦,未必就是吉善之卦。

亦有三德者,即离、咸、萃、兑、涣、小过。凡六卦就三德之中,为文不一,或总称三德於上,更别陈馀事於下,若离、咸之属是也。就三德之中,上下不一,《离》则云“利贞亨”。由利贞乃得亨也。亦有先云“亨”,更陈馀事,乃始云“利贞”者,以有馀事,乃得利贞故也。有二德者,大有、蛊、渐、大畜、升、困、中孚凡七卦。此二德或在事上言之,或在事后言之由后有事,乃致此二德故也。亦有一德者,若蒙、师、小、畜、履、泰、谦、噬嗑、贲、复、大过、震、丰、节、既济、未济、凡十五卦,皆一德也,并是“亨”也。或多在事上言之,或在事后言。《履卦》云:“履虎尾,不咥人,亨。”由有事乃得亨。

孔颖达继续按德的多少分类。具三德的,有离、咸、萃、兑、涣、小过共六卦;这六卦在三德的写法上并不一致,有的先总标三德,再另外陈述别的事项于后,离、咸就属这一类。三德之内的次序也不一致,《离卦》就写作「利贞亨」,意思是先利、先贞才能得亨;也有先说「亨」,再陈述别的事项,最后才说「利贞」的,因为要先有那些事项才能得到利与贞。具二德的,有大有、蛊、渐、大畜、升、困、中孚共七卦;这二德有的写在事项之前,有的写在事项之后,后者是因为要先有那些事,才招致这二德。只具一德的,有蒙、师、小畜、履、泰、谦、噬嗑、贲、复、大过、震、丰、节、既济、未济共十五卦,都只有一德,而且都是「亨」;这一德多数写在事项之前,也有写在事项之后的,如《履卦》说「履虎尾,不咥人,亨」,就是先有那件事才得亨通。

以前所论德者,皆於经文挺然特明德者乃言之也。其有因事相连而言德者,则不数之也。若《需卦》云:“需,有孚,光亨贞吉。”虽有亨、贞二德,连事起文,故不数也。《遯卦》云:“亨,小利贞。”虽有三德,亦不数也。《旅卦》云:“旅,小亨。旅,贞吉。”虽有亨、贞二德,亦连他事,不数也。《比卦》云:“原筮,元永贞,无咎。”《否卦》云:“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虽有“贞”字,亦连他文言之,又非本卦德,亦不数之。《同人》云:“同人於野,亨。”《坎卦》云:“有孚,维心亨。”《损卦》云:“无咎可贞。”此等虽有一德,皆连事而言之,故亦不数,所以然者,但易含万象,事义非一,随时曲变,不可为典要故也。其有意义,各於卦下详之。

孔颖达说明上面统计的标准。以上所论的「德」,都是指经文中卓然独立、专门标举德性的才算数;凡是因为连着某件事而顺带提到德字的,就不计入。譬如《需卦》说「需,有孚,光亨贞吉」,虽有亨、贞两个德字,却是连着事情起文,所以不计。《遯卦》说「亨,小利贞」,虽像有三德,也不计。《旅卦》说「旅,小亨。旅,贞吉」,虽有亨、贞两德,也是连着别的事,不计。《比卦》说「原筮,元永贞,无咎」,《否卦》说「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虽然出现「贞」字,也是连着别的文句说的,而且并非本卦之德,同样不计。《同人》说「同人於野,亨」,《坎卦》说「有孚,维心亨」,《损卦》说「无咎可贞」,这些虽各有一个德字,都是连着事情说的,所以也不计。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周易》包含万象,事与义不止一端,随时曲折变化,不能立作固定的准则。其中各自的义理,就在各卦之下详说。

亦有卦善而德少者,若泰与谦、复之类,虽善,唯一德也。亦有全无德者,若豫、观、剥、晋、蹇、解、夬、姤、井、艮、归妹、凡十一卦也。大略唯有凶卦无德者,若剥、蹇、夬、姤之属是也。亦有卦善而无德者,晋、解之属是也。各於卦下详之。凡“四德”者,亨之与贞,其德特行,若元之与利,则配连他事。其意以元配亨,以利配贞,虽配他事为文,元是元大也,始首也;利是利益也,合和也。以当分言之,各是其一德也。唯配亨、贞,俱为四德。元虽配亨,亦配他事,故比卦云“元永贞”,《坤·六五》“黄裳元吉”是也。利亦非独利贞,亦所利馀事多矣,若“利涉大川”,“利建侯”,“利见大人”,“利君子贞”。如此之属,是利字所施处广,故诸卦谓他事之利,不数以为德也。此“四德”非唯卦下有之,亦於爻下有之,但爻下其事稍少。故“黄裳元吉”及“何天之衢亨,小贞吉,大贞凶”,此皆於爻下言之,其利则诸爻皆有。

孔颖达最后补足几种情形,并辨析四德之间的配合。也有卦义吉善而德数少的,像泰、谦、复一类,虽然吉善却只有一德;也有完全无德的,像豫、观、剥、晋、蹇、解、夬、姤、井、艮、归妹共十一卦。大体说来,无德的多是凶卦,如剥、蹇、夬、姤之类;但也有卦义吉善而无德的,如晋、解之类,各自在卦下详说。至于四德,「亨」与「贞」两德是可以单独成立的,「元」与「利」则往往配连着别的事项;其通例是以「元」配「亨」、以「利」配「贞」。虽然它们也配着别的事项行文,但「元」本身就是宏大、是开端居首,「利」本身就是利益、是和合,各就本分说,每一个都自成一德,只有当它们与亨、贞相配时,才合成所谓「四德」。「元」虽多配「亨」,也配别的事,所以《比卦》说「元永贞」,《坤卦》六五说「黄裳元吉」。「利」也不只与「贞」相连,它所利及的别的事项很多,像「利涉大川」「利建侯」「利见大人」「利君子贞」之类,可见「利」字使用的范围很广,因此各卦中指别的事项之利的,都不算作德。此外这四德不只出现在卦辞之下,爻辞之下也有,只是爻辞中这类情形略少一些;所以「黄裳元吉」以及「何天之衢亨,小贞吉,大贞凶」,都是在爻辞里出现的,至于「利」字则各爻普遍都有。

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不易乎世,不为世俗所移易也。

经文进入《文言》第二节:初九爻辞说「潜龙勿用」,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回答说:「这是具备龙德而隐居的人。他不因世俗而改变自己。」其下「不为世俗所移易也」八字是王弼的注,解释「不易乎世」就是不被世俗的风气所移易。

[疏]“初九曰”至“不易乎世”。○正义曰:此第二节释初九爻辞也。“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者,此夫子叠经初九爻辞,故言“初九曰”。方释其义,假设问辞,故言“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此夫子以人事释“潜龙”之义,圣人有龙德隐居者也。“不易乎世”者,不移易其心在於世俗,虽逢险难,不易本志也。

以下是孔颖达疏解从「初九曰」到「不易乎世」的一段。他说:这是《文言》的第二节,解释初九的爻辞。所谓「初九曰潜龙勿用,何谓也」,是孔夫子重述经文初九的爻辞,所以标出「初九曰」;将要解说它的义理,就假设一句问话,因此说「潜龙勿用何谓也」。「子曰:龙德而隐者也」,是孔夫子用人事来解释「潜龙」的意义,指圣人具备龙德而隐居不出。至于「不易乎世」,是说他不把心思移易到世俗上去,纵然遭遇险难,也不改变本来的志向。

不成乎名,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潜龙’也。”

经文接续孔子的话:他不求成就名声,避世隐居而不烦闷,不被人称许也不烦闷;心里觉得可乐的就去做,心里觉得可忧的就避开;意志坚定得无法动摇——这就是「潜龙」。这一段之下王弼没有另作注文。

[疏]“不成乎名”至“潜龙也”。○正义曰:“不成乎名”者,言自隐默,不成就於令名,使人知也。“遁世无闷”者,谓逃遁避世,虽逢无道,心无所闷。“不见是而无闷”者,言举世皆非,虽不见善,而心亦无闷。上云“遁世无闷”,心处僻陋,不见是而无闷,此因见世俗行恶,是亦“无闷”,故再起“无闷”之文。“乐则行之,忧则违之”者,心以为乐,已则行之,心以为忧,已则违之。“确乎其不可拔”者,身虽逐物推移,隐潜避世,心志守道,确乎坚实其不可拔,此是“潜龙”之义也。

以下是孔颖达疏解从「不成乎名」到「潜龙也」的一段。他说:「不成乎名」,是讲他自甘隐默,不去成就美好的名声让人知道。「遁世无闷」,是讲他逃遁避世,即使遇上无道之世,心里也不烦闷。「不见是而无闷」,是讲举世都非议他,虽然得不到别人的称许,心里同样不烦闷。上文说「遁世无闷」,是就身处僻陋而言;这里说「不见是而无闷」,则是因为看到世俗行恶而仍然不烦闷,所以再度出现「无闷」的字样。「乐则行之,忧则违之」,是说心里认为可乐的,自己就去做;心里认为可忧的,自己就避开。「确乎其不可拔」,是说他身体虽然随外物迁移,隐潜避世,心志却坚守正道,确实坚固而不可动摇——这就是「潜龙」的含义。

九二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

经文续问九二:爻辞说「见龙在田,利见大人」,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回答说:「这是具备龙德而处位中正的人。他日常言语守信,日常行事谨慎,防闲邪恶而保存内心的诚实,为善于世而不夸耀自己的功劳,德行广博而能感化他人。《周易》说『见龙在田,利见大人』,讲的是人君之德。」这一段之下王弼没有另作注文。

[疏]“九二曰”至“君德也”。○正义曰:此释九二爻辞。“子曰:龙德而正中”者,九二居中不偏,然不如九五居尊得位,故但云“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者,庸谓中庸,庸,常也。从始至末,常言之信实,常行之谨慎。“闲邪存其诚”者,言防闲邪恶,当自存其诚实也。“善世而不伐”者,谓为善於世,而不自伐其功。“德博而化”者,言德能广博,而变化於世俗。初爻则全隐遁避世,二爻则渐见德行以化於俗也。若舜渔於雷泽,陶於河滨,以器不窳,民渐化之是也。“《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者,以其异於诸爻,故特称“《易》曰”。“见龙在田”,未是君位,但云“君德”也。

以下是孔颖达疏解从「九二曰」到「君德也」的一段。他说:这是解释九二的爻辞。「子曰:龙德而正中」,是因为九二居下卦之中而不偏倚,然而不像九五那样身居尊位又得其正位,所以只说「龙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谨」,「庸」就是中庸,也就是平常,指他从始至终日常言语都信实、日常行事都谨慎。「闲邪存其诚」,是说防范杜绝邪恶,应当自己保存内心的诚实。「善世而不伐」,是说在世上行善而不自夸功劳。「德博而化」,是说德行能够广博,从而使世俗风气发生转化。初爻是完全隐遁避世,二爻则渐渐显露德行来化导世俗,譬如虞舜在雷泽打鱼、在黄河边制陶,因为器物不粗劣,百姓渐渐被他感化,就是这样。至于「《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一句,因为这一爻与别的爻不同,所以特地标出「《易》曰」;而「见龙在田」还不是君位,所以只说「君德」。

九三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何谓也?子曰:“君子进德脩业。忠信所以进德也。脩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知至至之,可与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也。处一体之极,是“至”也。居一卦之尽,是“终”也。处事之至而不犯咎,“知至”者也。故可与成务矣。处终而能全其终,“知终”者也。夫进物之速者,义不若利,存物之终者,利不及义。故“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夫“可与存义”者,其唯“知终”者乎?

经文续问九三:爻辞说「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回答说:「君子增进德行、修治功业。忠与信是用来增进德行的;修饬言辞、树立诚实,是用来安居功业的。预知何时将至而果然到达,就可以同他谈论几微;预知何时当终而果然守全其终,就可以同他保存义理。」以下是王弼的注:处在一个卦体的顶端,就是「至」;居于一卦的末尾,就是「终」。处在事情将至之际而不触犯过错,是「知至」的人,所以可以同他成就事务;处在终末而能保全其终,是「知终」的人。要使事物迅速前进,义不如利;要保全事物的终局,利不及义。所以《诗经》说「靡不有初,鲜克有终」。那么能够同他保存义理的,大概只有「知终」的人吧?

[疏]“九三曰”至“可与存义也”。○正义曰:此释九三爻辞也。“子曰:君子进德脩业”者,德谓德行,业谓功业。九三所以“终日乾乾”者,欲进益道德,脩营功业,故“终日乾乾”匪懈也。“进德”则“知至”,将进也;“脩业”则“知终”,存义也。“忠信所以进德”者,复解进德之事,推忠於人,以信待物,人则亲而尊之,其德日进,是“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者,辞谓文教,诚谓诚实也。外则脩理文教,内则立其诚实,内外相成,则有功业可居,故云“居业”也。上云“进德”,下复云“进德”;上云“脩业”,下变云“居业”者,以其间有脩辞之文,故避其脩文而云“居业”。且功业宜云“居”也。

以下是孔颖达疏解从「九三曰」到「可与存义也」的一段。他说:这是解释九三的爻辞。「子曰:君子进德脩业」中,「德」指德行,「业」指功业。九三之所以「终日乾乾」,正是想增进道德、修治功业,所以整日勤勉不懈。其中「进德」对应「知至」,是将要前进;「脩业」对应「知终」,是保存义理。「忠信所以进德」一句,是再解释增进德行之事:以忠心推及他人,以信实对待事物,人们就亲近并尊敬他,他的德行日日增进,这就是「进德」。「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中,「辞」指文治教化,「诚」指诚实:对外修治文教,对内树立诚实,内外相辅相成,就有功业可以安居,所以说「居业」。上文说「进德」,下文仍说「进德」;上文说「脩业」,下文却改说「居业」,是因为中间有「脩辞」一句,为避开重复的「脩」字才说「居业」,何况功业本来就宜于用「居」字。

“知至至之,可与几”者,九三处一体之极,方至上卦之下,是“至”也。既居上卦之下,而不凶咎,是“知至”也。既能知是将至,则是识几知理,可与共论几事。几者,去无入有,有理而未形之时。此九三既知时节将至,知理欲到,可与共营几也。“知终终之,可与存义”者,居一体之尽,而全其终竟,是“知终”也。既能知此终竟,是终尽之时,可与保存其义。义者宜也,保全其位,不有失丧,於事得宜。九三既能知其自全,故可存义。然九三唯是一爻,或使之欲进知几也,或使之欲退存义也。一进一退,其意不同,以九三处进退之时,若可进则进,可退则退,两意并行。

孔颖达继续疏解。「知至至之,可与几」,是说九三处在下卦这一体的顶端,正要到达上卦的下沿,这就是「至」;既然身处上卦之下而没有凶险过错,这就是「知至」。既能知道自己将要到达,就是识得几微、通晓事理,可以同他一起讨论几微之事。所谓「几」,是从无进入有、道理已具而形迹未显的那一刻。九三既已知道时节将到、事理将至,就可以同他一起经营几微。「知终终之,可与存义」,是说他居于一体的尽头而能保全其终局,这就是「知终」;既然知道这是终结的时候,就可以同他一起保存义理。「义」就是适宜,保全自己的位置而不失落,处事恰得其宜。九三既然懂得自我保全,所以能够存义。不过九三只是一爻,有时使它想要前进而识几,有时使它想要后退而存义;一进一退用意不同,因为九三正处在可进可退的时机,可以前进就前进,可以后退就后退,两种用意并行不悖。

○注“处一体之极”至“其唯知终者乎”。○正义曰:“处一体之极,是至也”者,庄氏云:“极即至也。三在下卦之上,是至极。”褚氏云:“一体之极是至者,是下卦巳极,将至上卦之下,至谓至上卦也。”下云“在下位而不忧”,注云“知夫至至,故不忧”,此以人事言之。既云“下位”,明知在上卦之下,欲至上卦,故不忧,是知将至上卦。若庄氏之说,直云“下卦”上极是至极,傥无上卦之体,何可至也?何须与几也?是知至者,据上卦为文。庄说非也。“处事之至而不犯咎”,是“知至”者,谓三近上卦,事之将至,能以礼知屈,而不触犯上卦之咎,则是知事之将至。“故可与成务”者,务谓事务。既识事之先几,可与以成其事务。“与”犹许也,言可许之事,不谓此人共彼相与也。“进物之速者,义不若利”者,利则随几而发,见利则行也。义者依分而动,不妄求进。故进物速疾,义不如利,由义静而利动故也。“存物之终者,利不及义”者,保全巳成之物,不妄兴动,故“利不及义”也。“故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者,见利则行,不顾在后,是“靡不有初”;不能守成其业,是“鲜克有终”。

以下这一节,是孔颖达疏解王弼注中从「处一体之极」到「其唯知终者乎」的一段。关于「处一体之极,是至也」,庄氏说:「极就是至,三爻在下卦之上,是到了极点。」褚氏说:「一体之极叫作『至』,是指下卦已到尽头,将要进到上卦的下沿,『至』指到达上卦。」孔颖达取褚氏之说,理由是:下文说「在下位而不忧」,王注解为「知夫至至,故不忧」,这是就人事立说;既然说「下位」,可知是身在上卦之下,因将要进入上卦而不忧,这正表明「至」指将到上卦。若照庄氏的讲法,只说下卦的上端就是至极,那么假使没有上卦这个卦体,还能「至」到哪里去?又何须谈「与几」呢?可见「知至」是就上卦立文的,庄氏之说不对。注说「处事之至而不犯咎」是「知至」,指九三迫近上卦,事情即将到来,能依礼而懂得屈己,不去触犯上卦所带来的过错,这就是知道事情将至。注说「故可与成务」,「务」指事务:既已识得事情的先兆,就可以让他去成就那件事务。这里的「与」相当于「许可」,是说这是可以许他去做的事,并不是指此人与彼人相交往。注说「进物之速者,义不若利」,是因为「利」随着几微而发动,见到有利就行动;「义」则依本分而动,不胡乱求进,所以要让事物迅速前进,义不如利——这是由于义主静而利主动。注说「存物之终者,利不及义」,是因为保全已经成就的事物,不可轻举妄动,所以利不及义。注引「故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是说见利就行、不顾后果,正合「靡不有初」;不能守成自己的功业,正合「鲜克有终」。

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居下体之上,在上体之下,明夫终敝,故“不骄”也。知夫至至,故“不忧”也。

经文接续孔子论九三的话:因此他居于上位而不骄慢,处于下位而不忧惧。其下是王弼的注:九三居下体之上,又在上体之下;因为明白终局会有衰败,所以「不骄慢」;因为知道自己将要到达上卦,所以「不忧惧」。

[疏]“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正义曰:“是故居上位而不骄”者,谓居下体之上位而不骄也,以其“知终”,故不敢怀骄慢。“在下位而不忧”者,处上卦之下,故称“下位”,以其知事将至,务几欲进,故不可忧也。○注“明夫终敝故不骄也”至“故不忧也”。○正义曰:“明夫终敝,故不骄”者,解“知终”也。“知夫至至,故不忧”者,解“知至”也。前经“知至”在前,“知终”在后,此经先解“知终”,后解“知至”者,随文便而言之也。

以下是孔颖达疏解经文「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一句。他说:「是故居上位而不骄」,指九三居于下体的上位而不骄慢,因为它「知终」,所以不敢心怀骄慢。「在下位而不忧」,是因为它处在上卦之下,所以称「下位」;因为它知道事情将要到来,正努力把握几微而欲有所进,所以不至于忧惧。下一节疏解王弼注中从「明夫终敝故不骄也」到「故不忧也」的一段。孔颖达说:注文「明夫终敝,故不骄」是解释「知终」,「知夫至至,故不忧」是解释「知至」。前面的经文是「知至」在前、「知终」在后,这里的经文却先解「知终」、后解「知至」,那只是顺着行文的方便这样说罢了。

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惕,怵惕之谓也。处事之极,失时则废,懈怠则旷,故“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疏]“故乾乾”至“无咎矣”。○正义曰:九三以此之故,恒“乾乾”也。因其巳终、巳至之时,而心怀惕惧,虽危不宁,以其知终、知至,故“无咎”。○注“处事之极”至“解怠则旷”。○正义曰:“处事之极,失时则废”者,谓三在下卦之上体,是处事之极至也。至失时不进,则几务废阙,所以“乾乾”须进也。“懈怠则旷”者,既处事极,极则终也,当保守巳终之业;若懈怠骄逸,则功业空旷,所以“乾乾”也。“失时则废”,解“知至”也。“懈怠则旷”,解“知终”也。

经文接着说:所以九三整天勤勉不懈,顺着所处的时势而心怀戒惧,这样虽然身居危地,也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惕」就是「怵惕」,指心中惊惧警戒。九三处在办事的极点上,一旦错过时机,事业就会前功尽弃;一旦松懈怠惰,功业就会荒废落空,所以《文言》说「顺着时势而戒惧,虽有危险却不会有过错」。孔颖达疏,解说从「故乾乾」到「无咎矣」这一段。○正义说:九三正因为知终、知至的缘故,才能长久保持勤勉不懈。他趁着事情将要终结、目标即将达到的时刻,心里怀着戒惧,虽然处境危险、不得安宁,但因为既知道事情的归宿、又知道该抵达的目标,所以「不会有过错」。○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处事之极」到「解怠则旷」这一段。○正义说:王弼讲「处事之极,失时则废」,是说九三位居下卦三爻的最上一位,正是办事的极点;到了这个地位若错过时机而不前进,紧要的事务就会废弛缺失,所以必须勤勉不懈地向前。王弼讲「懈怠则旷」,是说既已身处事情的极点,极点也就意味着终结,理当守住已经成就的功业;如果懈怠骄纵、贪图安逸,功业就会落空,所以要「乾乾」自勉。可见王弼用「失时则废」解释经文的「知至」,用「懈怠则旷」解释经文的「知终」。

九四曰“或跃在渊,无咎”,何谓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君子进德脩业,欲及时也,故无咎。”[疏]“九四曰”至“故无咎”。○正义曰:此明九四爻辞也。“子曰:“上下无常,非为邪”者,上而欲跃,下而欲退,是无常也。意在於公,非是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者,何氏云:“所以‘进退无恒’者,时使之然,非苟欲离群也。”何氏又云:“言上下者,据位也。进退者,据爻也。”所谓“非离群”者,言虽“进退无恒”,犹依群众而行,和光俯仰,并同於众,非是卓绝独离群也。“君子进德脩业,欲及时”者,“进德”则欲上、欲进也。“脩业”则欲下、欲退也。进者弃位欲跃,是“进德”之谓也。退者仍退在渊,是“脩业”之谓也。其意与九三同,但九四欲前进多於九三,故云“欲及时”也。九三则不云“及时”,但“可与言几”而巳。

经文说:九四爻辞讲「或跃在渊,无咎」,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时而向上、时而向下,没有固定的去向,并不是要做邪僻之事;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没有一定的常规,并不是要脱离同类。君子增进德性、修治功业,是想赶上时机,所以不会有过错。」孔颖达疏,解说从「九四曰」到「故无咎」这一段。○正义说:这里阐明九四的爻辞。孔子说「上下无常,非为邪」,是指九四向上便想腾跃、向下便想退回,这就是「无常」;但它的用心出于公义,并不是要做邪僻之事。孔子说「进退无恒,非离群」,何氏解释道:「之所以进退没有常规,是时势逼成这样,并非苟且地想脱离同类。」何氏又说:「讲『上下』是就爻位说的,讲『进退』是就爻的动向说的。」所谓「非离群」,是说九四虽然进退无常,仍旧依傍着众人而行,收敛锋芒、随俗俯仰,与众人保持一致,并不是孤高自异、独自脱离群体。孔子说「君子进德脩业,欲及时」,「进德」对应想向上、想前进,「脩业」对应想向下、想后退:前进就是舍弃现有之位而想腾跃,这叫「进德」;后退就是仍旧退处深渊,这叫「脩业」。它的意思与九三相同,只是九四想要前进的心比九三更迫切,所以说「想赶上时机」;九三那里就不说「及时」,只说「可以同他谈论几微」而已。

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何谓也?子曰:“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疏]“九五曰”至“各从其类也”。○正义曰:此明九五爻之义。“飞龙在天”者,言天能广感众物,众物应之,所以“利见大人”。因大人与众物感应,故广陈众物相感应,以明圣人之作而万物瞻睹以结之也。“同声相应”者,若弹宫而宫应,弹角而角动是也。“同气相求”者,若天欲雨而柱础润是也。此二者声气相感也。“水流湿,火就燥”者,此二者以形象相感,水流於地,先就湿处;火焚其薪,先就燥处。此同气水火,皆无识而相感,先明自然之物,故发初言之也。

经文说:九五爻辞讲「飞龙在天,利见大人」,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同类的声音互相应和,同类的气息互相寻求。水往低湿处流,火向干燥处烧,云随着龙而生起,风随着虎而鼓动,圣人兴起于世而万物都仰望瞻视;本源出于天的亲近上方,本源出于地的亲近下方,万物各自跟从与自己相同的一类。」孔颖达疏,解说从「九五曰」到「各从其类也」这一段。○正义说:这里阐明九五一爻的义理。所谓「飞龙在天」,是说上天能广泛地感动万物,万物也都回应它,因此「利见大人」。正因为大人与万物之间有感有应,《文言》才铺陈了许多物类相感的例子,用来引出「圣人兴起而万物瞻仰」这个结论。所谓「同声相应」,好比弹奏宫调,别处的宫弦就跟着响;弹奏角调,别处的角弦就跟着动。所谓「同气相求」,好比天要下雨,屋柱下的础石先润湿起来。这两句讲的是声与气的互相感应。所谓「水流湿,火就燥」,这两句讲的是形体物象的互相感应:水在地上流,先流向低湿之处;火烧柴薪,先烧向干燥之处。水火同属无知无识之物而能彼此相感,这是先举自然之物作例,所以放在开头说。

“云从龙,风从虎”者,龙是水畜,云是水气。故龙吟则景云出,是“云从龙”也。虎是威猛之兽,风是震动之气,此亦是同类相感。故虎啸则谷风生,是“风从虎”也。此二句明有识之物感无识,故以次言之,渐就有识而言也。“圣人作而万物睹”者,此二句正释“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之义。“圣人作”则“飞龙在天”也,“万物睹”则“利见大人”也。陈上数事之名,本明於此,是有识感有识也。此亦同类相感,圣人有生养之德,万物有生养之情,故相感应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所谓「云从龙」「风从虎」,龙是水中之物,云是水气所凝,所以龙一长吟,庆云就出现,这就是「云从龙」;虎是威猛之兽,风是震荡鼓动之气,这也属于同类相感,所以虎一长啸,山谷之风就生起,这就是「风从虎」。这两句说的是有知觉的动物感动无知觉的云与风,所以排在声气相感之后,是逐步由无知说到有知。所谓「圣人作而万物睹」,这两句正面解释「飞龙在天,利见大人」的意思:「圣人兴起」对应「飞龙在天」,「万物瞻睹」对应「利见大人」。上文铺陈那么多事例的名目,本意就是要说明这一句,这是有知觉者感动有知觉者。这同样属于同类相感——圣人有生养万物的德性,万物有被生养的情实,所以彼此感应。

“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者,在上虽陈感应,唯明数事而巳。此则广解天地之閒共相感应之义。庄氏云:“天地絪缊,和合二气,共生万物。”然万物之体,有感於天气偏多者,有感於地气偏多者,故《周礼·大宗伯》有“天产”、“地产”《大司徒》云“动物”、“植物”,本受气於天者,是动物含灵之属,天体运动,含灵之物亦运动,是亲附於上也。本受气於地者,是植物无识之属,地体凝滞,植物亦不移动,是亲附於下也。

孔颖达又申说:所谓「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上文虽已陈说感应,却只举了几件事而已;这里则是广泛解释天地之间万物共相感应的道理。庄氏说:「天地二气交融缠绕,和合在一起,共同生出万物。」而万物的形体,有的偏多地禀受天气,有的偏多地禀受地气,所以《周礼·大宗伯》有「天产」「地产」的分别,《周礼·大司徒》有「动物」「植物」的分别。本来禀气于天的,是含有灵性的动物一类;天体运转不停,含灵之物也随之运动,这就是亲附于上。本来禀气于地的,是无知无觉的植物一类;地体凝定不移,植物也不迁动,这就是亲附于下。

“则各从其类者”,言天地之间,共相感应,各从其气类。此类因圣人感万物以同类,故以同类言之。其造化之性,陶甄之器,非唯同类相感,亦有异类相感者。若磁石引针,琥珀拾芥,蚕吐丝而商弦绝,铜山崩而洛锺应,其类烦多,难一一言也。皆冥理自然,不知其所以然也。感者动也,应者报也。皆先者为感,后者为应,非唯近事则相感,亦有远事遥相感者。若周时获麟,乃为汉高之应;汉时黄星,后为曹公之兆。感应之事广,非片言可悉,今意在释理,故略举大纲而巳。

孔颖达最后总说:所谓「则各从其类」,是讲天地之间万物共相感应,各自跟从与自己气类相同的一方。这里之所以专说「类」,是因为圣人感动万物属于同类相感,所以就用同类来立论。其实造化的本性、陶铸万物的功能,不只有同类相感,也有异类相感的:像磁石能吸引铁针,琥珀能拾起芥草,春蚕吐丝时琴上的商弦会崩断,铜山崩塌而洛阳宫中的钟自鸣,这一类事情繁多,难以一一列举。它们都出于幽深自然之理,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感」是发动,「应」是回报,总是在先的一方为感,在后的一方为应。感应不只发生在时间相近的事情之间,也有相隔久远而遥相感应的:像周代猎获麒麟,竟成为汉高祖兴起的应验;汉代天上出现黄星,后来成为曹操当权的先兆。感应之事范围极广,不是三言两语说得尽的,如今用意只在解释义理,所以略举大纲罢了。

上九曰“亢龙有悔”,何谓也?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下无阴也。[疏]正义曰:此明上九爻辞也。“子曰贵而无位”者,以上九非位而上九居之,是无位也。“高而无民”者,六爻皆无阴,是无民也。贤人在下位而无辅,贤人虽在下而当位,不为之助。[疏]正义曰:贤人虽在下位,不为之辅助也。

经文说:上九爻辞讲「亢龙有悔」,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地位尊贵却没有实位,处境崇高却没有百姓。」王弼注解释:这是因为上九之下没有阴爻。孔颖达疏,正义说:这里阐明上九的爻辞。所谓「子曰贵而无位」,是因为上九本不是人君的正位,而上九偏偏居在那里,所以叫「无位」。所谓「高而无民」,是因为乾卦六爻全是阳爻,没有一个阴爻,阴象征百姓,所以叫「无民」。经文接着说:贤人虽在下位却不来辅佐他。王弼注解释:贤人虽然身处下位而且各自当位,却不肯替上九出力。孔颖达疏,正义说:贤人虽然身居下位,却不做上九的辅佐。

是以动而有悔也。处上卦之极而不当位,故尽陈其阙也。独立而动物莫之与矣。《乾·文言》首不论“乾”而先说“元”,下乃曰“乾”,何也?夫“乾”者统行四事者也。君子以自强不息,行此四者,故首不论“乾”而下曰“乾、元、亨、利、贞”。馀爻皆说龙,至於九三独以“君子”为目,何也?夫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於义也。有斯义,然后明之以其物,故以龙叙“乾”,以马明“坤”,随其事义而取象焉。是故初九、九二,龙德皆应其义,故可论龙以明之也。至於九三“乾乾夕惕”,非龙德也,明以君子当其象矣。统而举之,“乾”体皆龙,别而叙之,各随其义。

经文说:所以上九一有举动就会招致悔恨。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上卦的顶端而又不当君位,所以《文言》把它的缺失全都陈说出来——它孤立无援,一旦发动,万物没有谁肯附和它。王弼接着自设问答:《乾·文言》开头不先讲「乾」而先讲「元」,下文才说到「乾」,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乾」是总管统摄元、亨、利、贞四件事的,君子靠自强不息去践行这四德,所以开头不论「乾」,到下文才说「乾、元、亨、利、贞」。王弼又问:其余各爻都用龙立象,唯独九三用「君子」立目,这是为什么呢?《易》本来就是取象之书,象是从义理生出来的:先有这层义理,然后才用某种物象把它显明出来。所以用龙来叙说「乾」,用马来说明「坤」,都是随着各自的事理去取象。因此初九、九二的龙德都合于爻义,可以论龙来阐明;至于九三的「终日乾乾,夕惕若厉」,那已不是龙的德性,所以改用君子来充当它的物象。总起来讲,「乾」的整体都是龙;分开来讲,则各随其义理取象。

[疏]“是以动而有悔也”。○正义曰:圣人设戒,居此之时不可动作也。○注“夫乾者统行四事者也”。○正义曰:“夫乾者统行四事者也,君子以自强不息,行此四者”,注意以“乾”为四德之主,《文言》之首,不先说“乾”而先说四德者,故自发问而释之,以“乾”体当分无功,唯统行此四德之事。行此四德,乃是“乾”之功。故《文言》先说君子以自强不息行此四德者,故先言之,发首不论“乾”也。但能四德既备,“乾”功自成,故下始云“乾元亨利贞”。

孔颖达疏,解说「是以动而有悔也」一句。○正义说:这是圣人设立的诫辞,意思是处在上九这个时位,不可以有所举动。○以下解说王弼注中「夫乾者统行四事者也」这一段。○正义说:王弼讲「乾是总管统摄四件事的,君子靠自强不息去践行这四德」,用意是把「乾」看作元、亨、利、贞四德的主宰。《文言》开篇不先说「乾」而先说四德,王弼因此自己发问再作解答:因为「乾」体单就本分而言并无功用,它只是总管统摄这四德之事;把这四德践行出来,才是「乾」的功用。所以《文言》先说君子自强不息去践行这四德,先把这一层说明白,开头才不论「乾」。只要四德齐备,「乾」的功用自然成就,所以下文才开始说「乾,元、亨、利、贞」。

“潜龙勿用”,下也。“见龙在田”,时舍也。“终日乾乾”,行事也。“或跃在渊”,自试也。“飞龙在天”,上治也。“亢龙有悔”,穷之灾也。乾元“用九”,天下治也。此一章全以人事明之也。九,阳也。阳,刚直之物也。夫能全用刚直,放远善柔,非天下至理,未之能也。故“乾元用九”,则“天下治”也。夫识物之动,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也。龙之为德,不为妄者也。潜而勿用,何乎?必穷处於下也。见而在田,必以时之通舍也。以爻为人,以位为时,人不妄动,则时皆可知也。文王明夷,则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则国可知矣。

经文说:「潜龙勿用」,是因为它居于最下位;「见龙在田」,是因为时势已经通达;「终日乾乾」,是说勤于行事;「或跃在渊」,是说自己试探着前进;「飞龙在天」,是说居上位而治理天下;「亢龙有悔」,是说位到尽头招来的灾患;「乾元用九」,是说天下得到大治。王弼注解释:这一章完全从人事的角度来说明六爻。九是阳数,阳是刚强正直之物。能够完全任用刚直、疏远摈斥那些善于柔媚的人,若不是天下最高明的道理,是做不到的,所以「乾元用九」才能「天下治」。王弼又说:只要认清事物活动的规律,它之所以如此的道理就都可以明白。龙的德性是从不妄动的:它潜伏而不施用,为什么呢?必定是因为困处在最下位;它出现而在田野上,必定是因为时势已经开通。把爻看作人,把位看作时势,人既然不会妄动,那么时势的好坏就都可以推知了。周文王遭遇《明夷》那样的处境,当时的君主如何便可想而知;孔子在外羁旅漂泊,鲁国如何便可想而知。

[疏]“潜龙勿用”至“天下治也”。○正义曰:“此一节是《文言》第三节,说六爻人事所治之义。“潜龙勿用,下也”者,言圣人於此潜龙之时,在卑下也。”见龙在田,时舍”者,舍谓通舍。九二以见龙在田,是时之通舍也。“终日乾乾,行事”者,言行此知至、知终之事也。“或跃在渊,自试”者,言圣人逼近五位,不敢果决而进,唯渐渐自试,意欲前进,迟疑不定,故云“自试”也。“飞龙在天,上治”者,言圣人居上位而治理也。“亢龙有悔,穷之灾”者,言位穷而致灾,灾则悔也,非为大祸灾也。“乾元用九,天下治”者,《易经》上称“用九”,“用九”之文,总是“乾”德。又“乾”字不可独言,故举“元”德以配“乾”也。言此“乾元”用九德而天下治。九五止是一爻,观见事狭,但云“上治”。“乾元”裛包六爻,观见事阔,故云“天下治”也。

孔颖达疏,解说从「潜龙勿用」到「天下治也」这一段。○正义说:这一节是《文言》的第三节,讲六爻在人事上所处所治的义理。所谓「潜龙勿用,下也」,是说圣人处在潜龙这个时候,身居卑下之位。所谓「见龙在田,时舍」,「舍」是通达之义,九二有见龙在田之象,正是时势通达之时。所谓「终日乾乾,行事」,是说践行前面讲的知至、知终这些事。所谓「或跃在渊,自试」,是说圣人已经逼近九五之位,却不敢决然前进,只是渐渐自我试探,心里想往前却迟疑不定,所以叫「自试」。所谓「飞龙在天,上治」,是说圣人居于上位而治理天下。所谓「亢龙有悔,穷之灾」,是说位置到了尽头而招致灾患,有灾患就有悔恨,并不是说什么大祸大难。所谓「乾元用九,天下治」,《易经》上称「用九」,「用九」这套文辞总归是「乾」的德性;而「乾」字又不能孤零零地单说,所以举出「元」德来配「乾」,意思是这「乾元」施用九德而天下大治。九五只是一爻,所观照的事情面窄,所以只说「上治」;「乾元」则总括六爻,所观照的事情面宽,所以说「天下治」。

○注“此一章全以人事”至“国可知矣”。○正义曰:“此一章全以人事明之”者,下云“阳气潜藏”,又云“乃位乎天德”,又云“乃见天则”此一章,但云“天下治”,是皆以人事说之也。“夫能全用刚直,放远善柔,非天下至理,未之能也”者,以”乾元用九”,六爻皆阳,是“全用刚直”。“放远善柔”,谓放弃善柔之人。善能柔谄,貌恭心狠,使人不知其恶,识之为难。此用九纯阳者,是全用刚直,更无馀阴。柔善之人,尧尚病之,故云:“非天下之至理,未之能也”。

○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此一章全以人事」到「国可知矣」这一段。○正义说:王弼讲「这一章完全用人事来说明」,是因为下一章才说「阳气潜藏」「乃位乎天德」「乃见天则」,而这一章只说「天下治」,可见通篇都是就人事立论。王弼又讲「能够完全任用刚直、疏远摈斥善柔之人,若不是天下最高明的道理便做不到」,这是因为「乾元用九」时六爻全是阳爻,正是「全用刚直」。所谓「放远善柔」,是说摈弃那些善于柔媚的人。这种人惯会柔顺谄媚,外貌恭顺而内心狠戾,让人看不出他的邪恶,最难辨识。这里用九纯是阳爻,就是完全任用刚直,再没有一点阴柔夹杂。柔媚之人连帝尧尚且引以为难,所以王弼说:「若不是天下最高明的道理,是做不到的。」

“夫识物之动,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者,此欲明在下龙潜见之义。故张氏云:“识物之动,谓龙之动也。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者,谓识龙之所以潜所以见,然此之理皆可知也。”“龙之为德,不为妄者”,言龙灵异於他兽,不妄举动,可潜则潜,可见则见,是不虚妄也。“见而在田,必以时之通舍”者,经唯云“时舍”也。注云“必以时之通舍”者,则辅嗣以通解舍,“舍”是通义也。初九潜藏不见,九二既见而在田,是时之通舍之义也。“以爻为人,以位为时”者,爻居其位,犹若人遇其时,故“文王明夷,则主可知矣”。主则时也,谓当时无道,故明伤也。“仲尼旅人,则国可知矣”,国亦时也,若见仲尼羁旅於人,则知国君无道,令其羁旅出外。引文王、仲尼者,明龙潜、龙见之义。

孔颖达继续解说王注:王弼讲「认清事物活动的规律,它之所以如此的道理就都可以明白」,是要阐明龙潜、龙现的义理。所以张氏说:「『识物之动』指的是龙的动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是说认清龙为什么潜藏、为什么显现,这些道理就都能明白。」王弼讲「龙之为德,不为妄者」,是说龙比别的兽类灵异,不轻举妄动,该潜就潜,该现就现,绝不虚妄。王弼讲「见而在田,必以时之通舍」,经文只说「时舍」,注里却说成「必以时之通舍」,可见王弼是用「通」字来解「舍」字,「舍」就是通达之义。初九潜藏不露,九二已经出现在田野,正合时势通达的意思。王弼讲「以爻为人,以位为时」,是说爻居于某一位,就好比人遇上某种时势,所以说「文王明夷,则主可知矣」——「主」就是时势,指当时君主昏暗无道,所以文王的光明受到损伤。说「仲尼旅人,则国可知矣」——「国」也就是时势,看见孔子在外寄居飘泊,就知道那国的君主无道,逼得他羁旅出走。引文王、孔子为例,正是为了阐明龙潜、龙现的义理。

“潜龙勿用”,阳气潜藏。“见龙在田”,天下文明。“终日乾乾”,与时偕行。与天时俱不息。[疏]“潜龙勿用”至“与时偕行”。○正义曰:此一节是《文言》第四节,明六爻天气之义。“天下文明”者,阳气在田,始生万物,故天下有文章而光明也。“与时偕行”者,此以天道释爻象也。所以九三乾乾不息,终日自戒者,同於天时,生物不息,言“与时偕行”也。偕,俱也。诸儒以为建辰之月,万物生长,不有止息,与天时而俱行。若以不息言之,是建寅之月,三阳用事,三当生物之初,生物不息。同於天时生物不息,故言“与时偕行”也。

经文说:「潜龙勿用」,是阳气潜伏隐藏的时候;「见龙在田」,是天下呈现文采光明的时候;「终日乾乾」,是与天时一同运行。王弼注解释:这是与天时一样永不停歇。孔颖达疏,解说从「潜龙勿用」到「与时偕行」这一段。○正义说:这一节是《文言》的第四节,阐明六爻取象于天时之气的义理。所谓「天下文明」,是说阳气升到田野之上,开始生育万物,所以天下有了文采而光明焕发。所谓「与时偕行」,这是用天道来解释爻象:九三之所以勤勉不息、整天自我警戒,正是效法天时生养万物永不停歇,所以说「与时偕行」。「偕」就是一同、一起。诸家儒者认为这指夏历三月,万物生长不停,与天时一同运行;若单就「不息」立论,则指夏历正月,三阳当令用事,九三正当生物之初,生养万物不止,与天时生物不息相同,所以说「与时偕行」。

“或跃在渊”,乾道乃革。“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亢龙有悔”,与时偕极。与时运俱终极。[疏]“或跃在渊”至“与时偕极”。○正义曰:“乾道乃革”者,去下体,入上体,故云“乃革”也。“乃位乎天德”者,位当天德之位,言九五阳居於天,照临广大,故云“天德”也。“乾元用九”,乃见天则。此一章全说天气以明之也。九,刚直之物,唯“乾”体能用之,用纯刚以观天,天则可见矣。[疏]正义曰:“乃见天则”者,阳是刚亢之物,能用此纯刚,唯天乃然,故云“乃见天则”。

经文说:「或跃在渊」,是乾道到此发生变革;「飞龙在天」,是居于合乎天德的位置;「亢龙有悔」,是与时运一同走到尽头。王弼注解释:这是随着时运一起终结穷极。孔颖达疏,解说从「或跃在渊」到「与时偕极」这一段。○正义说:所谓「乾道乃革」,是九四离开下卦、进入上卦,所以说「乃革」。所谓「乃位乎天德」,是说所居之位正当天德之位——九五以阳爻居于天位,照临广大,所以称作「天德」。经文又说:「乾元用九」,于是显现出上天的法则。王弼注解释:这一章完全就天气来说明六爻。九是刚强正直之物,唯有「乾」体才能施用它;用纯刚之道去观察上天,天的法则就可以显见了。孔颖达疏,正义说:所谓「乃见天则」,阳是刚强高亢之物,能够施用这种纯刚之道的,唯有上天才做得到,所以说「乃见天则」。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不为“乾元”,何能通物之始?无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是故“始而亨者”,必“乾元”也。利而正者,必“性情”也。[疏]“乾元者”至“性情也”。○正义曰:“此一节是第五节,复明上初章及“乾”四德之义也。“乾元者,始而亨者也”,以“乾”非自当分有德,以元、亨、利、贞为德。“元”是四德之首,故夫子恒以“元”配“乾”而言之,欲见乾、元、相将之义也。以有“乾”之元德,故能为物之始而亨通也。此解元、亨二德也。“利贞者,性情也”者,所以能利益於物而得正者,由性制於情也。

经文说:所谓「乾元」,是既开创万物之始、又使之亨通;所谓「利贞」,讲的是本性与情欲的关系。王弼注解释:若不是「乾元」,怎么能通达万物的开端?若不能使情合于本性,又怎么能长久地守住正道?所以「开创而又亨通」的,必定是「乾元」;「得利而又端正」的,必定靠本性制约情欲。孔颖达疏,解说从「乾元者」到「性情也」这一段。○正义说:这一节是《文言》第五节,再一次申明前面开头一章以及「乾」之四德的义理。所谓「乾元者,始而亨者也」,是因为「乾」单就自身本分而言并不另有德性,它以元、亨、利、贞为德。「元」是四德之首,所以孔子总是把「元」与「乾」配在一起说,要显出乾与元互相扶持依存的意思。正因为有「乾」的元德,才能成为万物的开端而使之亨通,这是解释元、亨两德。所谓「利贞者,性情也」,是说之所以能利益万物而又各得其正,是由于用本性节制情欲。

○注“不为乾元”至“必性情也”。○正义曰:“乾”之元气,其德广大,故能遍通诸物之始。若馀卦元德,虽能始生万物,德不周普,故云“不为乾元,何能通物之始”?其实“坤元”亦能通诸物之始,以此《文言》论“乾元”之德,故注连言“乾元”也。“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者,性者天生之质,正而不邪;情者性之欲也。言若不能以性制情,使其情如性,则不能久行其正。

○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不为乾元」到「必性情也」这一段。○正义说:「乾」的元气德性广大,所以能普遍通达一切事物的开端。至于其余各卦的元德,虽然也能开始生育万物,德性却不够周遍普及,所以王弼说「若不是乾元,怎么能通达万物的开端」。其实「坤元」也能通达众物之始,只因这里的《文言》是论「乾元」之德,所以注文才连着说「乾元」。王弼说「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性」是天生的本质,端正而不邪僻;「情」是本性发出的欲望。意思是说,如果不能用本性节制情欲、使情复归于本性,就不能长久地守住正道。

其六爻发挥之义,案:《略例》云“爻者,言乎变者也”。故合散屈伸,与体相乖,形躁好静,质柔爱刚,体与情反,质与原违。是爻者所以明情,故六爻发散,旁通万物之情。辅嗣之意,以初为无用之地,上为尽末之境。其居位者唯二、三、四、五,故《系辞》唯论此四爻。初、上虽无正位,统而论之,爻亦始末之位,故《乾·彖》云“六位时成”。二、四为阴位,阴居为得位,阳居为失位;三、五为阳位,阳居为得位,阴居为失位。《略例》云:“阳之所求者阴也,阴之所求者阳也”。一与四,二与五,三与上,若一阴一阳为有应,若俱阴俱阳为无应。此其六爻之大略,其义具於《系辞》,於此略言之。

孔颖达接着申论六爻发挥的义理:按王弼《周易略例》说「爻是讲变动的」,所以爻有聚合有离散、有屈缩有伸展,往往与卦体的性质相违背——形体躁动的反而喜好安静,禀质柔弱的反而爱慕刚强,爻体与爻情相反,形质与本原相违。可见爻正是用来显明情实的,所以六爻发散开来,就能旁通万物之情。王弼的意思,是把初爻看作无所施用之地,把上爻看作穷尽末梢之境,真正据有位次的只有二、三、四、五四爻,所以《系辞》只论这四爻。初爻与上爻虽然没有正位,但通盘而论,它们也算是起始与终末的位次,所以《乾·彖》说「六位时成」。二、四是阴位,阴爻居之为得位,阳爻居之为失位;三、五是阳位,阳爻居之为得位,阴爻居之为失位。《略例》说:「阳所寻求的是阴,阴所寻求的是阳。」初与四、二与五、三与上两两相对,若一方是阴、一方是阳就叫「有应」,若两方同为阴或同为阳就叫「无应」。这是六爻的大概,详细义理都具备在《系辞》里,这里只略提一下。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也。“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疏]“乾始,能以美利”至“天下平也”。○正义曰:“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者,此复说始而亨、利、贞之义。“乾始”,谓乾能始生万物,解“元”也。“能以美利利天下”,解“利”也。谓能以生长美善之道,利益天下也。不复说亨、贞者,前文“亨”既连始,“贞”又连利,举始举利,则通包亨、贞也。“不言所利,大矣哉”者,若《坤卦》云“利牝马之贞”,及“利建侯”,“利涉大川”,皆言所利之事。此直云“利贞”,不言所利之事,欲见无不利也。

经文说:乾道开创万物,能用美好的利益去利益天下,却不指明它所利的是哪一件事,这真是伟大啊!伟大啊乾道,刚强劲健、居中得正,纯粹而精妙!六爻发越挥散,旁通万物之情。「按时驾御六条龙」,是用来统御上天;「云气流行、雨泽施布」,天下因此太平均一。孔颖达疏,解说从「乾始,能以美利」到「天下平也」这一段。○正义说:所谓「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这是再一次申说「始而亨」与「利贞」的义理。「乾始」指乾能开始生育万物,是解释「元」;「能以美利利天下」是解释「利」,说它能用生长美善之道利益天下。不再另说「亨」和「贞」,是因为前文「亨」已经连着「始」讲、「贞」又连着「利」讲,举出「始」与「利」,就把「亨」「贞」一并包含在内了。所谓「不言所利,大矣哉」,像《坤卦》说「利牝马之贞」,以及「利建侯」「利涉大川」,都点明了所利的具体事情;这里只说「利贞」,不说所利何事,正是要显出它无所不利。

非唯止一事而已,故云:“不言所利,大矣哉”。其实此利为无所不利,此贞亦无所不贞,是乾德大也。“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者,此正论乾德,不兼通“元”也。故直云“大哉乾乎,刚健中正”。谓纯阳刚健,其性刚强,其行劲健。“中”谓二与五也,“正”谓五与二也,故云“刚健中正”。六爻俱阳,是纯粹也。纯粹不杂,是精灵,故云“纯粹精也”。“六爻发挥,旁通情”者,发谓发越也,挥谓挥散也,言六爻发越挥散,旁通万物之情也。“时乘六龙,以御天”者,重取《乾·彖》之文,以赞美此乾之义。“云行雨施,天下平”者,言天下普得其利而均平不偏陂。

孔颖达接着说:乾之所利并不只限于某一件事,所以《文言》说「不言所利,大矣哉」。其实这个「利」是无所不利,这个「贞」也是无所不正,正见得乾德之大。所谓「大哉乾乎,刚健中正,纯粹精」,这是单就乾德立论,不再兼带说「元」,所以只说「大哉乾乎,刚健中正」。这是讲乾纯是阳爻,性情刚强,行事劲健。「中」指九二与九五居于上下卦之中,「正」指九五与九二各当其位,所以说「刚健中正」。六爻全是阳,这就是「纯粹」;纯粹而不夹杂,就是精灵不昧,所以说「纯粹精也」。所谓「六爻发挥,旁通情」,「发」是发越,「挥」是挥散,是说六爻发越挥散,旁通万物之情。所谓「时乘六龙,以御天」,是重新取用《乾·彖》里的话,用来赞美乾道之义。所谓「云行雨施,天下平」,是说天下普遍得到乾的利泽,均平周遍而没有偏斜不到之处。

君子以成德为行,日可见之行也。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疏]“君子以成德为行”至“君子弗用也”。○正义曰:此一节是《文言》第六节,更复明六爻之义。此节明初九爻辞。周氏云:“上第六节‘乾元者始而亨者也’,是广明‘乾’与‘四德’之义,此‘君子以成德为行’,亦是第六节,明六爻之义,总属第六节,不更为第七节。”义或当然也。“君子以成德为行”者,明初九“潜龙”之义,故先开此语也。言君子之人,当以成就道德为行,令其德行彰显,使人日可见其德行之事,此君子之常也,不应潜隐。所以今日潜者,以时未可见,故须潜也。

经文说:君子把成就道德当作自己的行事,这行事是要让人天天看得见的。至于「潜」这个字,是说德还幽隐而未显现,事功也还没有成就,所以君子暂不施用。孔颖达疏,解说从「君子以成德为行」到「君子弗用也」这一段。○正义说:这一节是《文言》的第六节,再一次申明六爻的义理,本节讲的是初九爻辞。周氏说:「上面第六节『乾元者,始而亨者也』,是广泛阐明『乾』与四德的义理;这里的『君子以成德为行』也属第六节,讲六爻之义,都归入第六节,不另立第七节。」这个说法或许是对的。所谓「君子以成德为行」,是要阐明初九「潜龙」的意思,所以先说这一句作引子。君子做人,应当以成就道德为自己的行事,使德行昭彰显著,让人天天都能看见他的德行之事,这才是君子的常态,本不该潜藏隐匿。如今之所以潜藏,是因为时机还不容许显现,所以必须潜藏。

“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此夫子解“潜龙”之义。此经中“潜龙”之言,是德之幽隐而未宣见,所行之行未可成就。“是以君子弗用”者,德既幽隐,行又未成,是君子於时不用,以逢众阴,未可用也。周氏云:“德出於己,在身内之物,故云:‘成’;行被於人,在外之事,故云为‘行’。”下又即云“行而未成”,是行亦称成。周氏之说,恐义非也。“成德为行”者,言君子成就道德以为其行。其“成德为行”,未必文相对。

孔颖达继续说:「潜之为言也,隐而未见,行而未成」,这是孔子解释「潜龙」的意思——经文里说的「潜龙」,指德还幽深隐匿而未曾宣露显现,所做的事也还不能成就。所谓「是以君子弗用」,德既然幽隐,事又未成,所以君子在这个时候不被任用;因为它上面遇到的都是众多阴爻,还不到可用之时。周氏说:「德发自自身,是身内之物,所以说『成』;行施加于他人,是身外之事,所以叫作『行』。」但下文紧接着又说「行而未成」,可见「行」也能称「成」,周氏的说法恐怕不合本义。所谓「成德为行」,是说君子成就道德,把它作为自己的行事;这「成德」与「为行」,未必是文字上工整相对的两项。

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辩之,以君德而处下体,资纳於物者也。[疏]正义曰:此复明九二之德。“君子学以聚之”者,九二从微而进,未在君位,故且习学以畜其德。“问以辩之”者,学有未了,更详问其事,以辩决於疑也。

经文说:君子靠学习来积聚学识,靠请教来辨析疑难。王弼注解释:九二已具人君之德却身处下卦,正是虚心取资、接纳众人的时候。孔颖达疏,正义说:这里再一次申明九二的德性。所谓「君子学以聚之」,九二从微贱之中逐步上进,还没有登上君位,所以姑且勤于学习,蓄积自己的德性。所谓「问以辩之」,是说学习中有不明白的地方,就进一步详细请教其中的事理,把疑惑辨别决断清楚。

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疏]正义曰:“宽以居之”者,当用宽裕之道,居处其位也。“仁以行之”者,以仁恩之心,行之被物。“《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者,既陈其德於上,然后引《易》本文以结之。《易》之所云是君德,“宽以居之,仁以行之”是也。但有君德,未是君位。

经文说:以宽厚之道自处,以仁爱之心行事。《周易》说「见龙在田,利见大人」,讲的正是人君之德。孔颖达疏,正义说:所谓「宽以居之」,是应当用宽和裕如的态度居处他的位置。所谓「仁以行之」,是以仁厚恩惠之心施行于人。所谓「《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是先在上文陈述九二的德性,然后引《周易》本文来作总结:《易》所说的正是人君之德,也就是「宽以居之,仁以行之」这两句。不过九二只是具备人君之德,还没有登上人君之位。

九三,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疏]“九三”至“无咎矣”。○正义曰:此明九三爻辞。上之初九、九二皆豫陈其德於上,不发首云初九、九二,此九三、九四,则发首先言九三、九四;其九五全不引《易》文,上九则发首云“亢之为言”也。上下不为例者,夫子意在释经,义便则言,以潜见须言其始,故豫张本於上。三、四俱言“重刚不中”,恐其义同,故并先云爻位并重刚不中之事。九五前章已备,故不复引《易》,但云“大人”也。上九亦前章备显,故此直言“亢之为言”也。案:初九云“潜之为言”,上爻云“亢之为言”,独二爻云“言”者,褚氏以初、上居无位之地,故称言也;其馀四爻是有位,故不云“言”,义或然也。

经文说:九三以阳爻居阳位而两刚相叠,又不居中位,向上够不着天位,向下已离开田位,所以整天勤勉不懈、顺时戒惧,虽处危境却不会有过错。孔颖达疏,解说从「九三」到「无咎矣」这一段。○正义说:这里阐明九三爻辞。上文讲初九、九二时,都是预先把它们的德性陈述在前,开头并不标出「初九」「九二」;到这里讲九三、九四,却是开头先标出「九三」「九四」;九五一段完全不引《易》的爻辞,上九一段则开头说「亢之为言」。前后体例不一律,是因为孔子意在解释经义,怎样便利就怎样说:讲「潜」与「见」必须先说它们的开端,所以预先在上文张本;三、四两爻都说「重刚而不中」,怕人误以为二者义理相同,所以都先标出爻位以及重刚不中的情形;九五在前一章已经说得完备,所以不再引《易》文,只说「大人」;上九也在前章说得明白,所以这里径直说「亢之为言」。又按:初九说「潜之为言」,上九说「亢之为言」,唯独这两爻用「言」字,褚氏认为初、上两爻处在没有正位的地方,所以称「言」,其余四爻都有位,所以不说「言」——这个解释或许是对的。

“重刚”者,上下俱阳,故“重刚”也。“不中”者,不在二、五之位,故“不中”也。“上不在天”,谓非五位;“下不在田”,谓非二位也。“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者,居危之地,以“乾乾夕惕”,戒惧不息,得“无咎”也。

孔颖达接着逐句解爻辞:所谓「重刚」,是九三上下两爻都是阳,所以叫「重刚」。所谓「不中」,是它不在二、五这两个居中之位,所以叫「不中」。所谓「上不在天」,指它不是第五爻的天位;「下不在田」,指它不是第二爻的田位。所谓「故乾乾因其时而惕,虽危无咎矣」,是说九三身处危险之地,靠着「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戒惧不息,因而不会有过错。

九四,重刚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无咎。[疏]“九四”至“故无咎”。正义曰:此明九四爻辞也。其“重刚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并与九三同也。“中不在人”者,三之与四,俱为人道。但人道之中,人下近於地,上远於天,九三近二,是下近於地,正是人道,故九三不云“中不在人”。九四则上近於天,下远於地,非人所处,故特云“中不在人”。“故或之”者,以其上下无定,故心或之也。“或之者,疑之也”者,此夫子释经“或”字。经称“或”是疑惑之辞,欲进欲退,犹豫不定,故疑之也。九三中虽在人,但位卑近下,向上为难,故危惕,其忧深也。九四则阳德渐盛,去五弥近,前进稍易,故但疑惑,忧则浅也。

经文说:九四同样两刚相叠而不居中位,向上够不着天位,向下离开了田位,居中又不在人位,所以说「或」。所谓「或」,就是疑惑不定,惟其疑而慎重,所以不会有过错。孔颖达疏,解说从「九四」到「故无咎」这一段。正义说:这里阐明九四的爻辞。它的「重刚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都与九三相同。所谓「中不在人」,三爻与四爻同属人道;但在人道之中,人是向下靠近地、向上远离天的,九三挨着九二,正是向下靠近地,恰合人道,所以九三那里不说「中不在人」。九四则向上挨近天位,向下远离地位,不是人所居处之地,所以特地说「中不在人」。所谓「故或之」,是因为它上下没有定所,心里才游移不定。所谓「或之者,疑之也」,这是孔子解释经文里的「或」字:经文说「或」是表示疑惑的词,想进又想退,犹豫不决,所以叫作「疑」。九三居中虽在人道,但位次卑下靠近底层,要向上走很难,所以危惧警惕,忧虑很深;九四则阳德渐渐旺盛,离九五越来越近,前进稍微容易,所以只是疑惑,忧虑就浅一些。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於人乎?况於鬼神乎?[疏]“夫大人者”至“况於鬼神乎”。○正义曰:此明九五爻辞。但上节明大人与万物相感,此论大人之德,无所不合,广言所合之事。“与天地合其德”者,庄氏云:“谓覆载也”。“与日月合其明”者,谓照临也。“与四时合其序”者,若赏以春夏,刑以秋冬之类也。“与鬼神合其吉凶”者,若福善祸淫也。“先天而天弗违”者,若在天时之先行事,天乃在后不违,是天合大人也。“后天而奉天时”者,若在天时之后行事,能奉顺上天,是大人合天也。“天且弗违,而况於人乎,况於鬼神乎”者,夫子以天且不违,遂明大人之德,言尊而远者尚不违,况小而近者可有违乎?况於人乎?况於鬼神乎?

经文说:所谓大人,他的德性与天地相合,他的光明与日月相合,他施政的次序与四时相合,他判定的吉凶与鬼神相合。他先于天时行事而上天不违背他,后于天时行事而他能奉行天道。上天尚且不违背他,何况是人呢?何况是鬼神呢?孔颖达疏,解说从「夫大人者」到「况於鬼神乎」这一段。○正义说:这里阐明九五的爻辞。上一节讲的是大人与万物互相感应,这一节则论大人之德无所不合,广泛列举他所契合的事情。所谓「与天地合其德」,庄氏说:「指天覆地载的德性。」所谓「与日月合其明」,指普遍照临。所谓「与四时合其序」,就像春夏行赏、秋冬用刑这一类。所谓「与鬼神合其吉凶」,就像降福于善人、降祸于淫邪之人。所谓「先天而天弗违」,是说他在天时之前行事,上天随后并不违背,这是天来合大人。所谓「后天而奉天时」,是说他在天时之后行事,能够奉顺上天,这是大人去合天。所谓「天且弗违,而况於人乎,况於鬼神乎」,孔子由上天尚且不违背这一点,进而阐明大人的德性:尊贵而疏远的上天尚且不违背他,何况那些卑小而切近的呢?何况是人呢?何况是鬼神呢?

“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疏]“亢之为言也”至“其唯圣人乎”。○正义曰:此明上九之义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者,言此上九所以亢极有悔者,正由有此三事。若能三事备知,虽居上位,不至於“亢”也。此设诫辞。庄氏云:“进退据心,存亡据身,得丧据位。”“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者,言唯圣人乃能“知进退存亡”也。何不云得丧者,得丧轻於存亡,举重略轻也。“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者,圣人非但只知进退存亡,又能不失其正道,其唯圣人乎!此经再称“其唯圣人乎”者,上称“圣人”为“知进退存亡”发文,下称“其唯圣人乎”者,为“不失其正”发文,言“圣人”非但“知进退存亡”,又能“不失其正”,故再发“圣人”之文也。

经文说:「亢」这个字,是说只知前进而不知后退,只知生存而不知灭亡,只知获得而不知丧失。能免于此的,大概只有圣人吧!懂得进退存亡的道理而又不失其正道的,大概只有圣人吧!孔颖达疏,解说从「亢之为言也」到「其唯圣人乎」这一段。○正义说:这里阐明上九的义理。所谓「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是说上九之所以高亢到极点而生悔恨,正由于犯了这三条;若能这三条都懂得,即使身居上位,也不至于「亢」。这是设立的诫辞。庄氏说:「进退是就心意说的,存亡是就自身说的,得丧是就位置说的。」所谓「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是说只有圣人才能懂得进退存亡。为什么不提「得丧」呢?因为得丧比存亡分量轻,举出重的就把轻的省略了。所谓「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圣人不只懂得进退存亡,还能不失去正道,这大概只有圣人做得到吧!经文两次说「其唯圣人乎」,上一句是承「知进退存亡」而发,下一句是承「不失其正」而发,意思是圣人不只懂得进退存亡,更能不失其正,所以两次点出「圣人」。

坤卦

坤下坤上。坤:元、亨,利牝马之贞。坤,贞之所利,利於牝马也。马在下而行者也,而又牝焉,顺之至也。至顺而后乃“亨”,故唯利於“牝马之贞”。[疏]“坤:元、亨,利牝马之贞”。○正义曰:此一节是文王於坤卦之下陈坤德之辞。但乾、坤合体之物,故乾后次坤,言地之为体,亦能始生万物,各得亨通,故云“元亨”与乾同也。“利牝马之贞”者,此与乾异。乾之所贞,利於万事为贞,此唯云“利牝马之贞”,“坤”是阴道,当以柔顺为贞正,借柔顺之象,以明柔顺之德也。牝对牝为柔,马对龙为顺,还借此柔顺以明柔道,故云“利牝马之贞”。“牝马”,外物自然之象,此亦圣人因“坤元亨,利牝马之贞”自然之德以垂教也。不云牛而云马者,牛虽柔顺,不能行地无疆,以见“坤”广生之德,马虽比龙为劣,所而亦能广远,象地之广育。

经文说:坤卦下体是坤、上体也是坤。坤:元始,亨通,利于像母马那样的贞正。王弼注解释:坤所贞守而得利的,在于母马。马是在地上行走的牲畜,而又是母的,柔顺到了极点;至为柔顺然后才能亨通,所以只利于「母马的贞正」。孔颖达疏,解说「坤:元、亨,利牝马之贞」这一句。○正义说:这一节是周文王在坤卦之下陈说坤德的辞句。乾与坤本是合成一体的一对,所以乾卦之后紧接坤卦。大地作为形体,也能开始生育万物,使它们各自亨通,所以说「元亨」,与乾卦相同。所谓「利牝马之贞」,这一点与乾卦不同:乾所贞守的是利于万事而为正,这里却只说「利牝马之贞」,因为「坤」属阴道,应当以柔顺为贞正,所以借柔顺的物象来阐明柔顺之德。牝相对于牡为柔,马相对于龙为顺,正是借这柔顺来阐明柔道,所以说「利牝马之贞」。「牝马」是外界事物的自然之象,这也是圣人依据「坤元亨,利牝马之贞」这种自然之德来设立教化。不说牛而说马,是因为牛虽柔顺,却不能无远弗届地行走大地,不足以显出「坤」广生万物之德;马虽然比龙略逊,却也能行得广远,正可象征大地广育万物。

○注“至顺而后乃亨”至“唯利於牝马之贞”。○正义曰:“至顺而后乃亨,故唯利於牝马之贞”者,案:牝马是至顺,“牝马”在“元亨”之下,在“贞”之上,应云至顺而后乃贞。今云“至顺而后乃亨”,倒取上文者,辅嗣之意,下句既云“牝马之贞”,避此“贞”文,故云“乃亨”。但亨、贞相将之物,故云至顺之“贞”,亦是至顺之“亨”。此“坤”德以牝马至顺乃得贞也。下文又云“东北丧朋”,去阴就阳,乃得贞吉。上下义反者,但易含万象,一屈一伸。此句与“乾”相对,不可纯刚敌“乾”,故“利牝马”。下句论凡所交接,不可纯阴,当须刚柔交错,故“丧朋吉”也。

○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至顺而后乃亨」到「唯利於牝马之贞」这一段。○正义说:王弼讲「至为柔顺然后才亨通,所以只利于母马的贞正」——按:母马代表至顺,而「牝马」二字在「元亨」之下、「贞」之上,照文序本该说「至顺而后乃贞」。如今却说「至顺而后乃亨」,是倒过来承接上文,这是王弼的用意:下句既已说「牝马之贞」,为避开这个「贞」字重出,所以改说「乃亨」。但亨与贞本是互相带挈的一对,所以说至顺之「贞」,也就是至顺之「亨」。这是讲「坤」德要靠母马般的至顺才能得贞。下文又说「东北丧朋」,是离开阴而趋就阳,才得贞正吉祥。上下两处义理看似相反,那是因为《易》包含万象,有屈有伸:这一句是与「乾」相对而言,坤不可以纯刚去与「乾」抗衡,所以说「利牝马」;下一句是论与外物交接之道,不可以纯阴,必须刚柔交错,所以说「丧朋」为吉。

君子有攸往,先迷后得,主利。西南得朋,东北丧朋,安贞吉。西南致养之地,与“坤”同道者也,故曰“得朋”。东北反西南者也,故曰“丧朋”。阴之为物,必离其党,之於反类,而后获安贞吉。[疏]“君子有攸往”至“安贞吉”。○正义曰:“君子有攸往”者,以其柔顺利贞,故君子利有所往。“先迷后得,主利”者,以其至柔,当待唱而后和。凡有所为,若在物之先即迷惑,若在物之后即得主利,以阴不可先唱,犹臣不可先君,卑不可先尊故也。“西南得朋”者,此假象以明人事。西南坤位,是阴也,今以阴诣阴乃得朋,俱是阴类,不获吉也。犹人既怀阴柔之行,又向阴柔之方,是纯阴柔弱,故非吉也。

经文说:君子有所前往,抢在前头就会迷路,随后跟从就有所得,主于获利。往西南可以得到朋类,往东北会丧失朋类,安于贞正则吉祥。王弼注解释:西南是招致生养的方位,与「坤」同道,所以说「得朋」;东北与西南相反,所以说「丧朋」。阴这种东西,必须离开自己的党类,走向与自己相反的一类,然后才能获得安贞之吉。孔颖达疏,解说从「君子有攸往」到「安贞吉」这一段。○正义说:所谓「君子有攸往」,因为坤柔顺而利于贞正,所以君子利于有所前往。所谓「先迷后得,主利」,因为坤至为柔弱,应当等对方倡导然后应和:凡有所作为,若抢在别人前头就会迷惑,若跟在别人后头就能得到主导之利;这是因为阴不可以先行倡导,好比臣子不可抢在君主之先,卑者不可抢在尊者之先。所谓「西南得朋」,这是借卦象来说明人事:西南是坤的方位,属阴,如今以阴往赴阴,虽然得到了朋类,但同是阴类,并不能获得吉祥。好比一个人本已怀着阴柔的品行,又走向阴柔的方位,纯是阴柔怯弱,所以不吉。

“东北丧朋,安贞吉”者,西南既为阴,东北反西南,即为阳也。以柔顺之道,往诣於阳,是丧失阴朋,故得安静贞正之吉,以阴而兼有阳故也。若以人事言之,象人臣离其党而入君之朝,女子离其家而入夫之室。庄氏云:“‘先迷后得主利’者,唯据臣事君也。得朋、丧朋,唯据妇適夫也”。其褊狭,非复弘通之道。

孔颖达接着说:所谓「东北丧朋,安贞吉」,西南既然属阴,东北与西南相反,就属阳了。以柔顺之道前往趋就阳刚,这是丧失了阴的朋类,因而能得到安静贞正的吉祥,正是由于身为阴而又兼有阳的缘故。若用人事来比方,就像人臣脱离自己的私党而进入君主的朝廷,女子离开自己的娘家而进入丈夫的居室。庄氏说:「『先迷后得主利』只是就臣下侍奉君主而言,『得朋』『丧朋』只是就妇人出嫁于夫而言。」这个讲法过于狭隘,不是通达周遍的道理。

○注“西南致养之地”至“后获安贞吉”。○正义曰:坤位居西南。《说卦》云:“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坤”既养物,若向西南,“与坤同道”也。“阴之为物,必离其党,之於反类,而后获安贞吉”者,若二女同居,其志不同,必之於阳,是之於反类,乃得吉也。凡言朋者,非唯人为其党,性行相同,亦为其党。假令人是阴柔而之刚正,亦是离其党。

○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西南致养之地」到「后获安贞吉」这一段。○正义说:坤的方位在西南。《说卦》说:「坤就是地,万物都在这里得到养育。」「坤」既然养育万物,那么走向西南,就是「与坤同道」。王弼讲「阴这种东西,必须离开自己的党类,走向与自己相反的一类,然后才能获得安贞之吉」,好比两个女子同住一处,心志各不相同,必得走向阳刚,这才是走向相反的一类,于是得吉。凡是说「朋」的,不只人才算党类,凡性情品行相同的也都算党类。假使一个人本是阴柔而转向刚正,那也就是离开了自己的党类。

《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马地类,行地无疆。地之所以得“无疆”者,以卑顺行之故也。乾以龙御天,坤以马行地。[疏]“《彖》曰”至“行合无疆”。○正义曰:“至哉坤元”至“德合无疆”,此五句总明坤义及二德之首也。但“元”是坤德之首,故连言之,犹乾之“元”德,与乾相通共文也。“至哉坤元”者,叹美坤德,故云“至哉”。“至”谓至极也,言地能生养至极,与天同也。但天亦至极,包笼於地,非但至极,又大於地。故《乾》言“大哉”,《坤》言“至哉”。

经文说:《彖传》讲:至极啊坤元!万物依靠它而生成,它顺承上天;大地深厚而承载万物,德性契合于无边无际。它包含博厚、光辉盛大,各类事物都因此亨通;母马属于地类,行走大地没有疆界。王弼注解释:大地之所以能「无疆」,是因为它以卑下柔顺的方式运行。乾用龙来统御上天,坤用马来行走大地。孔颖达疏,解说从「《彖》曰」到「行地无疆」这一段。○正义说:从「至哉坤元」到「德合无疆」这五句,总的阐明坤的义理以及元、亨二德之首。「元」是坤德之首,所以连着一起说,就像乾的「元」德与乾相通、共用一段文字。所谓「至哉坤元」,是赞叹坤德,所以说「至哉」。「至」是极至的意思,说大地能生养到极点,与天相同;但天也是极至,而且笼罩包容着地,不只极至,还比地更大,所以《乾卦》说「大哉」,《坤卦》说「至哉」。

“万物资生”者,言万物资地而生。初禀其气谓之始,成形谓之生。“乾”本气初,故云“资始”,“坤”据成形,故云“资生”。“乃顺承天”者,“乾”是刚健能统领於天,“坤”是阴柔以和顺承平於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者,以其广厚,故能载物,有此生长之德,合会无疆。凡言“无疆”者,其有二义,一是广传无疆,二是长久无疆也。自此已上,论“坤元”之气也。

孔颖达接着说:所谓「万物资生」,是说万物依靠大地而生成。最初禀受气叫作「始」,凝成形体叫作「生」;「乾」着眼于气的初起,所以说「资始」,「坤」着眼于成就形体,所以说「资生」。所谓「乃顺承天」,「乾」刚强劲健,能统领上天;「坤」阴柔和顺,承奉平顺于天。所谓「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因为大地广博深厚,所以能承载万物;有这样的生长之德,正契合于无边无际。凡是说「无疆」的,含有两层意思:一是广远无边,二是长久无穷。以上这些,讲的都是「坤元」之气。

“含弘光大,品物咸亨”者,包含以厚,光著盛大,故品类之物,皆得亨通。但“坤”比“元”,即不得大名,若比众物,其实大也,故曰“含弘光大”者也。此二句释“亨”也。“牝马地类,行地无疆”者,以其柔顺,故云“地类”,以柔顺为体,终无祸患,故“行地无疆”不复穷已。此二句释“利贞”也。故上文云“利牝马之贞”是也。

孔颖达继续说:所谓「含弘光大,品物咸亨」,是说大地包容博厚、光辉显著盛大,所以各类事物都能亨通。「坤」若与「元」相比,就够不上一个「大」字;若与众物相比,它实在是大的,所以说「含弘光大」。这两句是解释「亨」。所谓「牝马地类,行地无疆」,因为母马柔顺,所以说它属于地类;以柔顺为本体,终究没有祸患,所以能「行地无疆」,永不穷尽。这两句是解释「利贞」,也就是上文所说的「利牝马之贞」。

柔顺利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安贞”之吉,应地无疆。地也者,形之名也。“坤”也者,用地者也。夫用雄必争,二主必危,有地之形,与刚健为耦,而以永保无疆,用之者不亦至顺乎?若夫行之不以“牝马”,利之不以“永贞”,方而又刚,柔而又圆,求安难矣。

经文说:柔顺而利于贞正,这是君子所应奉行的。抢在前头就迷失正道,随后顺从便得到常理。「西南得朋」,是与同类一道前行;「东北丧朋」,最终却有福庆。「安贞」的吉祥,正应合大地的无边无际。王弼注解释:「地」是就形体而言的名称,「坤」则是运用大地的那种德性。凡是逞强称雄必定招致争斗,两个主宰并立必定招致危险;有大地这样的形体,与刚健的天配成一对,因而能永保无疆,这样运用大地的,不正是至为柔顺吗?至于行事若不用「牝马」的柔顺,取利若不靠「永贞」的刚正,那就成了形体方正而性情又刚强,或者性情柔顺而形体又圆滑,想求得安宁就难了。

[疏]“柔顺利贞”至“应地无疆”。○正义曰:“柔顺利贞,君子攸行”者,重释“利贞”之义,是君子之所行,兼释前文“君子有攸往”。“先迷失道”者,以阴在是之先,失其为阴之道。“后顺得常”者,以阴在物之后,阳唱而阴和,人得“主利”,是“后顺得常”。“西南得朋,乃与类行”者,以阴而造坤位,是乃与类俱行。“东北丧朋,乃终有庆”者,以阴而诣阳,初虽离群,乃终久有庆善也。“安贞之吉,应地无疆”者,安谓安静,贞谓贞正,地体安静而贞正,人若得静而能正,即得其吉,应合地之无疆,是庆善之事也。

孔颖达疏,解说从「柔顺利贞」到「应地无疆」这一段。○正义说:所谓「柔顺利贞,君子攸行」,是重新解释「利贞」的义理,说这是君子所应奉行的,同时也解释了前文的「君子有攸往」。所谓「先迷失道」,是因为阴抢在事情之先,就失掉了作为阴的本分。所谓「后顺得常」,是因为阴处在事物之后,阳倡导而阴应和,人因此得到「主利」,这就是「后顺得常」。所谓「西南得朋,乃与类行」,是以阴的身分走向坤位,正是与同类一道前行。所谓「东北丧朋,乃终有庆」,是以阴的身分走向阳,起初虽然离开了同群,最终却长久有福庆。所谓「安贞之吉,应地无疆」,「安」是安静,「贞」是贞正;大地之体安静而贞正,人若能做到安静而守正,就能得到吉祥,正应合大地的无边无际,这是有福庆的事。

○注“行之不以牝马”至“求安难矣”。○正义曰:“行之不以牝马”,牝马谓柔顺也。“利之不以永贞”,永贞谓贞固刚正也,言坤既至柔顺,而利之即不兼刚正也。“方而又刚”者,言体既方正,而性又刚强,即太刚也。所以须“牝马”也。“柔而又圆”者,谓性既柔顺,体又圆曲,谓太柔也,故须“永贞”也。若其坤无牝马,又无永贞,求安难矣。云“永贞”者,是下“用六”爻辞也。“东北丧朋”,去阴就阳,是利之永贞。

○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行之不以牝马」到「求安难矣」这一段。○正义说:王弼说「行之不以牝马」,「牝马」指的是柔顺。说「利之不以永贞」,「永贞」指的是贞固刚正;意思是坤既然至为柔顺,那么它取利就不能同时兼有刚正。所谓「方而又刚」,是说形体已经方正,性情又刚强,那就太刚了,所以必须用「牝马」的柔顺来调剂。所谓「柔而又圆」,是说性情已经柔顺,形体又圆转委曲,那就太柔了,所以必须用「永贞」的刚正来支撑。假如坤既没有牝马之柔,又没有永贞之正,想求安宁就难了。这里说的「永贞」,就是下文「用六」的爻辞。所谓「东北丧朋」,是离开阴而趋就阳,正是「利之永贞」。

《象》曰:地势坤。地形不顺,其势顺。[疏]正义曰:地势方直,是不顺也。其势承天,是其顺也。君子以厚德载物。[疏]正义曰:君子用此地之厚德容载万物。言“君子”者,亦包公卿诸侯之等,但“厚德载物”,随分多少,非如至圣载物之极也。

经文说:《象传》讲:大地的形势体现着坤的柔顺。王弼注解释:大地的形体本身并不柔顺,但它的态势是柔顺的。孔颖达疏,正义说:大地的形体方正平直,就这一点说是不顺;而它的态势是承奉上天,就这一点说才是顺。经文接着说:君子效法它,用深厚的德性承载万物。孔颖达疏,正义说:君子取用大地这种深厚之德来容纳承载万物。这里说「君子」,也把公卿诸侯这些人包括在内,只是他们「厚德载物」要各随分位而有多有少,不像至圣之人承载万物那样达到极致。

初六:履霜,坚冰至。始於履霜,至于坚冰,所谓至柔而动也刚。阴之为道,本於卑弱而后积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阳之为物,非基於始以至於著者也,故以出处明之,则以初为潜。[疏]“初六:履霜,坚冰至”。○正义曰:初六阴气之微,似若初寒之始,但履践其霜,微而积渐,故坚冰乃至。义所谓阴道,初虽柔顺,渐渐积著,乃至坚刚。凡易者象也,以物象而明人事,若《诗》之比喻也。

经文说:初六爻辞:踩到了霜,坚冰就快到了。王弼注解释:从踩霜开始,直到结成坚冰,就是所谓至为柔顺而一旦发动却变得刚硬。阴的规律,本是起于卑微柔弱、此后逐渐积累显著的,所以取「履霜」来表明它的开端。阳这种东西,并不是从起初一步步累积到显著的,所以用出仕与退隐来说明它,于是把初爻叫作「潜」。孔颖达疏,解说「初六:履霜,坚冰至」这一句。○正义说:初六的阴气还很微弱,好像寒气刚刚起头,只不过踩到了霜;但微弱之中逐渐积累,坚冰终于到来。这里讲的正是阴的规律:起初虽然柔顺,逐渐积累显著,就会变成坚硬刚强。大凡《易》都是取象,用物象来说明人事,就像《诗经》里的比喻一样。

或取天地阴阳之象以明义者,若《乾》之“潜龙”,“见龙”,《坤》之“履霜坚冰”,“龙战”之属是也。或取万物杂象以明义者,若《屯》之六三“即鹿无虞”,六四“乘马班如”之属是也。如此之类,《易》中多矣。或直以人事,不取物象以明义者,若《乾》之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坤》之六三“含章可贞”之例是也。圣人之意,可以取象者则取象也,可以取人事者则取人事也。故《文言》注云:“至於九三,独以君子为目者何也?”“乾乾夕惕,非龙德也”。故以人事明之,是其义也。

孔颖达接着分说取象的几种类型:有的取天地阴阳的物象来说明义理,像《乾卦》的「潜龙」「见龙」、《坤卦》的「履霜坚冰」「龙战」这一类;有的取万物的杂象来说明义理,像《屯卦》六三的「即鹿无虞」、六四的「乘马班如」这一类,这样的例子《易》中很多;也有的直接就人事立论、不取物象来说明义理,像《乾卦》九三的「君子终日乾乾」、《坤卦》六三的「含章可贞」就是。圣人的用意是:可以取物象的就取物象,可以取人事的就取人事。所以《乾·文言》的王弼注说:「到了九三,为什么唯独用君子来立目呢?」又说:「『乾乾夕惕』已不是龙的德性了。」因此改用人事来说明,正是这个道理。

《象》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疏]“《象》曰履霜坚冰”至“至坚冰也”。○正义曰:夫子所作《象》辞,元在六爻经辞之后,以自卑退,不敢于乱先圣正经之辞。及至辅嗣之意,以为“象”者本释经文,宜相附近,其义易了,故分爻之《象》辞,各附其当爻下言之,犹如元凯注《左传》分经之年,与传相附。“阴始疑也”者,释“履霜”之义,言阴气始凝,结而为霜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者,驯犹狎顺也。若鸟兽驯狎然。言顺其阴柔之道,习而不已,乃至“坚冰”也。褚氏云:“履霜者,从初六至六三。坚冰者,从六四至上六。”阴阳之气无为,故积驯履霜,必至於坚冰。以明人事有为,不可不制其节度,故於履霜而逆以坚冰为戒,所以防渐虑微,慎终于始也。

经文说:《象传》讲:「履霜坚冰」,是阴气开始凝结;顺着这条路一步步走下去,就会到达「坚冰」。孔颖达疏,解说从「《象》曰履霜坚冰」到「至坚冰也」这一段。○正义说:孔子所作的《象辞》,原本排在六爻经辞的后面,这是孔子自居卑退,不敢搀乱先圣正经的文字。到了王弼,认为《象》本来就是解释经文的,应当彼此靠近,义理才容易明了,所以把各爻的《象辞》分开,各自附在相应的爻下来讲,就像杜元凯注《左传》时把经文按年分开、与传文相附一样。所谓「阴始凝也」,是解释「履霜」的意思,说阴气开始凝聚,结成了霜。所谓「驯致其道,至坚冰也」,「驯」就是狎习顺从,好比鸟兽被驯服亲狎那样;意思是顺着阴柔之道,习染下去不肯停止,终于到了「坚冰」。褚氏说:「履霜指从初六到六三,坚冰指从六四到上六。」阴阳之气本是自然无为的,所以从踩霜一路积习下去,必定到达坚冰;由此可见人事是有所作为的,不能不加以节制约束,所以在履霜之时就预先拿坚冰来作警戒,用意在于防微杜渐、从开头就慎重对待结局。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居中得正,极於地质,任其自然而物自生,不假修营而功自成,故“不习”焉而“无不利”。[疏]“六二”至“无不利”。正义曰:《文言》云:“直其正也”。二得其位,极地之质,故亦同地也。俱包三德,生物不邪,谓之直也。地体安静,是其方也。无物不载,是其大也。既有三德极地之美,自然而生,不假修营,故云“不习无不利”。物皆自成,无所不利,以此爻居中得位,极於地体故,尽极地之义。此因自然之性,以明人事,居在此位,亦当如地之所为。注“居中得正”。○正义曰:“居中得正,极於地质”者,质谓形质,地之形质直方又大,此六二“居中得正”,是尽极地之体质也。所以“直”者,言气至即生物,由是体正直之性。其运动生物之时,又能任其质性,直而且方,故《象》云:“六二之动,直以方也”。

经文说:六二爻辞:正直、方正、博大,不必刻意修习也无所不利。王弼注解释:六二居中而得正位,把大地的本质发挥到极点,任凭自然而万物自会生长,不须刻意经营而功效自会成就,所以「不必修习」而「无所不利」。孔颖达疏,解说从「六二」到「无不利」这一段。正义说:《坤·文言》说「直其正也」。六二得其正位,穷尽了大地的本质,所以与大地相同,一样兼具三种德性:生育万物而不邪僻,叫作「直」;地体安静不动,就是「方」;没有什么东西不能承载,就是「大」。既有这三德,把大地之美发挥到极点,万物自然生长,不须刻意经营,所以说「不习无不利」。万物都自行成就,没有什么不利,是因为这一爻居中得位,穷尽了大地的形体,所以把地道之义发挥到了尽头。这是就自然的本性来说明人事:人处在这个位置上,也应当像大地那样行事。王弼注说「居中得正」。○正义说:所谓「居中得正,极於地质」,「质」指形质,大地的形质是正直、方正而又博大的;六二「居中得正」,正是把大地的体质发挥到了极点。它之所以「直」,是说地气一到就生育万物,由此体现出正直的本性;而在运转生育万物的时候,又能任凭它的质性,既直且方,所以《象传》说:「六二之动,直以方也。」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动而直方,任其质也。[疏]“《象》曰”至“直以方也”。○正义曰:言六二之体,所有兴动,任其自然之性,故云“直以方”也。○注“动而直方”。正义曰:是质以直方,动又直方,是质之与行,内外相副。物有内外不相副者,故《略例》云“形躁好静,质柔爱刚”,此之类是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疏]正义曰:言所以不假修习,物无不利,犹地道光大故也。

经文说:《象传》讲:六二的举动,是又直又方的。王弼注解释:一动就直而方,是任凭它的本质如此。孔颖达疏,解说从「《象》曰」到「直以方也」这一段。○正义说:是说六二的形体,凡有兴作举动,都任凭它自然的本性,所以说「直以方」。○以下解说王弼注「动而直方」。正义说:本质是直而方的,举动也是直而方的,可见本质与行为内外相称。世上有内外不相称的东西,所以《周易略例》说「形体躁动的反而喜好安静,禀质柔弱的反而爱慕刚强」,指的就是这一类。经文又说:不必刻意修习而无所不利,是因为地道光明广大。孔颖达疏,正义说:这是说之所以不须刻意修习而万物无所不利,正是因为地道光明广大的缘故。

六三: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三处下卦之极,而不疑於阳,应斯义者也。不为事始,须唱乃应,待命乃发,含美而可正者也,故曰“含章可贞”也。有事则从,不敢为首,故曰“或从王事”也。不为事主,顺命而终,故曰“无成有终”也。[疏]“六三”至“无成有终”。○正义曰:“含章可贞”者,六三处下卦之极,而能不被疑於阳。章,美也。既居阴极,能自降退,不为事始,唯内含章美之道,待命乃行,可以得正,故曰“含章可贞”。“或从王事,无成有终”者,言六三为臣,或顺从於王事,故不敢为事之首,主成於物,故云“无成”。唯上唱下和,奉行其终,故云“有终”。○注“三处下卦之极”。○正义曰:“三处下卦之极”者,欲见三虽阴爻,其位尊也。“不疑於阳”者,阴之尊极,将与阳敌,体必被阳所忌。今不被疑於阳言阳,不害也。“应斯义”者,斯,此也,若能应此义,唯行“含章可贞”已下之事,乃应斯义。此爻全以人事明之。

经文说:六三爻辞:内含章美而可以守正,或者跟从君王的事务,不居其成功而能有好结局。王弼注解释:六三处在下卦的顶点,却不被阳爻猜忌,正是与这层义理相应的。它不率先发动事情,必等人倡导才应和,等命令下达才行动,内含美德而能守正,所以说「含章可贞」;有事就跟从,不敢做带头的人,所以说「或从王事」;不做事情的主宰,顺承命令而善始善终,所以说「无成有终」。孔颖达疏,解说从「六三」到「无成有终」这一段。○正义说:所谓「含章可贞」,六三处在下卦的顶点,却能不被阳爻猜忌。「章」就是美。它既然居于阴的极位,能够自我降抑退让,不率先发动事情,只在内里含蕴章美之道,等命令下来才行动,因而可以得正,所以说「含章可贞」。所谓「或从王事,无成有终」,是说六三身为臣子,或者顺从君王的事务,因而不敢做事情的带头人、不敢以成就万物自居,所以说「无成」;只是上面倡导、下面应和,奉命把事情做到底,所以说「有终」。○以下解说王弼注「三处下卦之极」。○正义说:所谓「三处下卦之极」,是要显出六三虽是阴爻,位次却是尊高的。所谓「不疑於阳」,阴到了尊贵的极点,将要与阳分庭抗礼,按理一定会被阳所猜忌;如今说它不被阳猜忌,是说阳并不加害于它。所谓「应斯义」,「斯」就是「此」,若能应合这层义理,只奉行「含章可贞」以下这些事,才算与这层义理相应。这一爻完全是就人事来阐明的。

《象》曰:“含章可贞”,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也。知虑光大,故不擅其美。[疏]“《象》曰”至“知光大也”。○正义曰:“含章可贞,以时发”者,夫子释“含章”之义,以身居阴极,不敢为物之首,但内含章美之道,待时而发,是“以时发也”。“或从王事,知光大”者,释“无成有终”也。既随从王事,不敢主成物始,但奉终而行,是知虑光大,不自擅其美,唯奉於上。

经文说:《象传》讲:「含章可贞」,是等待时机才发挥;「或从王事」,是智虑光明宏大。王弼注解释:正因为智虑光明宏大,所以不把美名独占在自己身上。孔颖达疏,解说从「《象》曰」到「知光大也」这一段。○正义说:所谓「含章可贞,以时发」,这是孔子解释「含章」的意思:六三身居阴的极位,不敢做众人的带头者,只在内里含蕴章美之道,等到时机成熟才发挥出来,这就是「以时发也」。所谓「或从王事,知光大」,是解释「无成有终」:它既然跟从君王的事务,就不敢以开创、成就万物自居,只是奉命把事情做到底,这正是智虑光明宏大,不把美名据为己有,一切都奉献给在上的君主。

六四:括囊,无咎地誉。处阴之卦,以阴居阴,履非中位,无“直方”之质,不造阳事,无“含章”之美,括结否闭,贤人乃隐。施慎则可,非泰之道。[疏]“六四”至“无誉”。○正义曰:括,结也。囊所以贮物,以譬心藏知也。闭其知而不用,故曰“括囊”。功不显物,故曰“无誉”。不与物忤,故曰“无咎”。○注“不造阳事”至“非泰之道”。○正义曰:“不造阳事,无含章之美”者,六三以阴居阳位,是造为阳事,但不为事始,待唱乃行,是阳事犹在,故云“含章”,章即阳之美也。今六四以阴处阴,内无阳事,是“不造阳事,无含章之美”,当“括结否闭”之时,是“贤人乃隐”,唯施谨慎则可,非通泰之道也。

经文说:六四爻辞:扎紧口袋,不会有过错,也不会有称誉。(底本此句作「无咎地誉」,「地」字当是「无」字之讹,下文孔疏正作「无誉」。)王弼注解释:六四处在纯阴之卦,以阴爻居阴位,所踏的又不是居中之位,既没有六二「直方」的资质,也不参与阳刚的事务,没有六三「含章」的美德,正当扎紧收束、闭塞不通的时候,贤人于是隐退。这时只可施行谨慎自守,不是通达安泰之道。孔颖达疏,解说从「六四」到「无誉」这一段。○正义说:「括」就是扎结。口袋是用来盛东西的,这里比喻心中藏着智慧;闭藏起智慧而不施用,所以说「括囊」。功业不在众人面前显露,所以说「无誉」;不与外物抵触冲突,所以说「无咎」。○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不造阳事」到「非泰之道」这一段。○正义说:王弼讲「不造阳事,无含章之美」,是因为六三以阴爻居阳位,那就是参与了阳刚的事务,只不过不率先发动、等人倡导才行动,阳事毕竟还在,所以说它「含章」——「章」就是阳的美质。如今六四以阴爻居阴位,内里全无阳事,正是「不参与阳刚之事,没有含章之美」;正当「扎紧收束、闭塞不通」的时候,就是「贤人隐退」之时,只可施行谨慎自守,不是通达安泰之道。

《象》曰:“括囊无咎”,慎不害也。[疏]正义曰:“慎不害”者,释所以“括囊无咎”之义。曰其谨慎,不与物竞,故不被害也。六五: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坤”为臣道,美尽於下。夫体无刚健而能极物之情,通理者也。以柔顺之德,处於盛位,任夫文理者也。垂黄裳以获元吉,非用武者也。极阴之盛,不至疑阳,以“文在中”,美之至也。

经文说:《象传》讲:「括囊无咎」,是因为谨慎才不受伤害。孔颖达疏,正义说:所谓「慎不害」,是解释「括囊无咎」的道理:说它谨慎自守,不与外物争竞,所以不被伤害。经文接着说:六五爻辞:黄色的下裳,大吉。王弼注解释:黄是居中的颜色,裳是下身的服饰,「坤」代表臣道,它的美尽在居下这一点上。本体并不刚健,却能穷尽事物的情实,这是通达事理的人。以柔顺之德处在盛大的位置上,正是担当文治条理的人。垂着黄裳而获得大吉,可见不是靠威武取胜的。阴气盛到极点而不至于与阳相敌,因为「文采在内」,美到极致了。

[疏]“六五黄裳元吉”。○正义曰:黄是中之色,裳是下之饰,“坤”为臣道,五居君位,是臣之极贵者也。能以中和通於物理,居於臣职,故云“黄裳元吉”。元大也。以其德能如此,故得大吉也。○注“黄中之色”。○正义曰:“黄,中之色,裳,下之饰”者,《左氏·昭十二年传》文也。裳,下之饰,则上衣比君,下裳法臣也。“垂黄裳以获元吉,非用武”者,以体无刚健,是非用威武也。以内有文德,通达物理,故象云“文在中”也。《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用黄裳而获元吉,以“文在中也”。[疏]正义曰:释所以“黄裳元吉”之义,以其文德在中故也。既有中和,又奉臣职,通达文理,故云文在其中,言不用威武也。

孔颖达疏,解说「六五黄裳元吉」这一句。○正义说:黄是居中的颜色,裳是下身的服饰;「坤」代表臣道,而六五又居于君位,这是臣子中尊贵到极点的。它能以中和之德通达事理,却仍旧安处臣子的职分,所以说「黄裳元吉」。「元」就是大,因为它的德性能够这样,所以获得大吉。○以下解说王弼注「黄,中之色也」。○正义说:「黄是居中的颜色,裳是下身的服饰」,这两句是《左传·昭公十二年》的原文。裳既然是下身的服饰,那么上衣就比拟君主,下裳就取法臣子。王弼说「垂着黄裳而获得大吉,不是靠威武」,是因为它本体并不刚健,可见不是动用威武。因为它内里有文德,通达事理,所以《象传》说「文在中」。经文说:《象传》讲:「黄裳元吉」,是因为文德蕴含在内。王弼注解释:穿用黄裳而获得大吉,正由于「文在中」。孔颖达疏,正义说:这是解释「黄裳元吉」的道理,说它是因为文德蕴含在内的缘故。它既有中和之德,又恪守臣子的职分,通达文治条理,所以说文德在它心中,意思是并不动用威武。

上六:龙战于野,其血玄黄。阴之为道,卑顺不盈,乃全其美。盛而不已,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战于野”。[疏]“上六”至“其血玄黄”。○正义曰:以阳谓之龙,上六是阴之至极,阴盛似阳,故称“龙”焉。“盛而不已,固阳之地,阳所不堪”,故阳气之龙与之交战,即《说卦》云“战乎乾”是也。战於卦外,故曰“于野”。阴阳相伤,故“其血玄黄”。○注“盛而不已”。○正义曰:“盛而不己,固阳之地”者,固为占固,阴去则阳来,阴乃盛而不去,占固此阳所生之地,故阳气之龙与之交战。

经文说:上六爻辞:龙在郊野上交战,流出青黑与黄色的血。王弼注解释:阴的规律,在于卑下柔顺、不自满盈,这样才能保全它的美。如今阴盛到不肯停止,占据了本该属于阳的地盘,阳忍受不了,所以「战于野」。孔颖达疏,解说从「上六」到「其血玄黄」这一段。○正义说:本来是用「龙」来称呼阳的,上六是阴到了最极点,阴盛得像阳一样,所以也称它作「龙」。正因为「阴盛而不止,占住了阳的地盘,阳所不能忍受」,所以阳气之龙就与它交战,也就是《说卦》所说的「战乎乾」。这场战发生在卦体之外,所以说「于野」;阴阳彼此损伤,所以「其血玄黄」。○以下解说王弼注「盛而不已」。○正义说:王弼说「盛而不已,固阳之地」,「固」是据守占定的意思:阴退去阳才能到来,如今阴盛而不肯退去,占定了这块本该生阳的地盘,所以阳气之龙要与它交战。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用六:利永贞。用六之利,“利永贞”也。[疏]正义曰:“用六,利永贞”者,此坤之六爻裛辞也。言坤之所用,用此众爻之六,六是柔顺,不可纯柔,故利在永贞。永,长也。贞,正也。言长能贞正也。《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能以永贞大终者也。[疏]正义曰:“以大终”者,释“永贞”之义,既能用此柔顺,长守贞正,所以广大而终也。若不用永贞,则是柔而又圆,即前注云“求安难”矣。此“永贞”即坤卦之下“安贞吉”是也。

经文说:《象传》讲:「龙战于野」,是因为阴道已经走到尽头。经文接着说:用六:利于长久守正。王弼注解释:用六所得的利,就在于「利永贞」。孔颖达疏,正义说:所谓「用六,利永贞」,这是统摄坤卦六爻的总辞。意思是坤所施用的,正是这些爻的六数;六代表柔顺,但不可以纯任柔顺,所以利处在于长久守正。「永」是长久,「贞」是端正,是说能长久保持贞正。经文说:《象传》讲:用六说「永贞」,是要以广大来收结。王弼注解释:这是能凭长久贞正而广大收结的意思。孔颖达疏,正义说:所谓「以大终」,是解释「永贞」的义理:既能施用这份柔顺,又长久守住贞正,所以能广大而善终。假如不用「永贞」,那就成了柔顺而又圆滑,正是前面王弼注所说的「想求安宁就难了」。这里的「永贞」,就是坤卦卦辞下面所说的「安贞吉」。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动之方直,不为邪也。柔而又圆,消之道也。其德至静,德必方也。[疏]正义曰:此一节是第一节,明坤之德也。自“积善之家”以下是第二节也,分释六爻之义。“坤至柔而动也刚”者,六爻皆阴,是至柔也。体虽至柔而运动也刚,柔而积渐,乃至坚刚,则上云“履霜坚冰”是也。又地能生物,初虽柔弱,后至坚刚而成就。“至静而德方”者,地体不动,是“至静”。生物不邪,是德能方正。

经文说:《坤·文言》讲:坤至为柔顺而一动却显出刚劲,至为安静而德性方正。王弼注解释:它一动就方正端直,不做邪僻之事;如果柔顺之外又加上圆滑,那就是走向消亡之道。它的德性至为安静,所以德必定是方正的。孔颖达疏,正义说:这一节是《坤·文言》的第一节,阐明坤的德性;从「积善之家」以下是第二节,分别解释六爻的义理。所谓「坤至柔而动也刚」,坤卦六爻全是阴爻,这是至为柔顺;本体虽至柔而运动起来却刚劲,柔弱逐渐积累,终于变得坚硬刚强,就是上文所说的「履霜坚冰」。再者大地能生育万物,起初虽然柔弱,后来长到坚实刚强而成就。所谓「至静而德方」,大地形体不动,这就是「至静」;生育万物而不邪僻,这就是德性能够方正。

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疏]正义曰:“后得主而有常”者,阴主卑退,若在事之后,不为物先,即“得主”也。此阴之恒理,故云“有常”。“含万物而化光”者,自明《彖》辞含弘光大,言含养万物而德化光大也。“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者,言“坤”道柔顺,承奉於天,以量时而行,即不敢为物之先,恒相时而动。

经文说:随后跟从才能得到主导之利而合于常理,包容万物而德化光大。坤道大概就是「顺」吧!它承奉上天而按时运行。孔颖达疏,正义说:所谓「后得主而有常」,阴以卑下退让为本分,若处在事情之后、不抢在众人之先,就能「得主」。这是阴的恒常之理,所以说「有常」。所谓「含万物而化光」,这是自行申明《彖传》里「含弘光大」一语,说坤包容养育万物而德化广大光明。所谓「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是说坤道柔顺,承奉上天,估量时机而后行动,也就是不敢抢在众人之先,总是察看时势然后才动。

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疏]“积善之家”至“盖言顺也”。○正义曰:此一节明初六爻辞也。“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者,欲明初六其恶有渐,故先明其所行善恶事,由久而积渐,故致后之吉凶。“其所由来者渐矣”者,言弑君弑父,非一朝一夕率然而起,其祸患所从来者积渐久远矣。“由辩之不早辩”者,臣子所以久包祸心,由君父欲辩明之事,不早分辩故也。此戒君父防臣子之恶。

经文说:积累善行的人家,必定有余留的福庆;积累恶行的人家,必定有余留的祸殃。臣子杀害君主、儿子杀害父亲,都不是一朝一夕突然发生的,它的由来是一步步积累成的,原因就在于该辨明的事没有及早辨明。《易》说「履霜坚冰至」,大概讲的正是这种一步步顺习下去的道理。孔颖达疏,解说从「积善之家」到「盖言顺也」这一段。○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初六的爻辞。所谓「积善之家,必有馀庆,积不善之家,必有馀殃」,是要说明初六的恶是逐渐形成的,所以先讲明人所做的善事恶事都由长久积累而成,因而招致后来的吉凶。所谓「其所由来者渐矣」,是说弑君弑父并非一朝一夕轻率地爆发,那祸患的由来是长期积渐而成的。所谓「由辩之不早辩」,是说臣子之所以长久怀着祸心,正因为君父本该辨明的事情没有及早分辨清楚。这是告诫君父要防范臣子的恶念。

“盖言顺”者,言此“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习阴恶之道,积微而不已,乃致此弑害。称“盖”者是疑之辞。凡万事之起,皆从小至大,从微至著,故上文善恶并言,今独言弑君弑父有渐者,以阴主柔顺,积柔不已,乃终至祸乱,故特於坤之初六言之,欲戒其防柔弱之初,又阴为弑害,故寄此以明义。

孔颖达接着说:所谓「盖言顺」,是讲这句「履霜坚冰至」,大概说的是顺着阴恶之道习染下去,微小之处不断累积而不肯停止,终于招来弑君弑父这样的祸害。用「盖」字,是表示不敢十分肯定的语气。大凡万事的兴起,都是由小到大、由隐微到显著,所以上文善与恶并举;而这里单单讲弑君弑父的逐渐形成,是因为阴以柔顺为主,柔顺不断积累下去,最终酿成祸乱,所以特地在坤卦初六这里点出,用意是告诫人要在柔弱的开端就加以防范。又因为阴代表弑害,所以借这一爻来阐明这层义理。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疏]“直其正也”至“所行也”。○正义曰:此一节释六二爻辞。“直其正”者,经称直是其正也。“方其义”者,经称方是其义也。义者,宜也,于事得宜,故曰义。“君子敬以直内”者,覆释“直其正”也。言君子用敬以直内,内谓心也,用此恭敬以直内理。“义以方外”者,用此义事,以方正外物,言君子法地正直而生万物,皆得所宜,各以方正,然即前云“直其正也,方其义也”。下云“义以方外”,即此应云“正以直内”。改云“敬以直内”者,欲见正则能敬,故变“正”为“敬”也。“敬义立而德不孤”者,身有敬义,以接於人,则人亦敬,义以应之,是德不孤也。直则不邪,正则谦恭,义则与物无竞,方则凝重不躁,既“不习无不利”,则所行不须疑虑,故曰“不疑其所行”。

经文说:「直」讲的是它的正,「方」讲的是它的宜。君子用恭敬来端正内心,用合宜来方正外物;敬与义一旦确立,德就不会孤单。爻辞说「直方大,不习无不利」,那么对自己所行之事就不必疑虑了。孔颖达疏,解说从「直其正也」到「所行也」这一段。○正义说:这一节解释六二的爻辞。所谓「直其正」,是说爻辞里的「直」就是它的正。所谓「方其义」,是说爻辞里的「方」就是它的宜。「义」就是「宜」,处事得当合宜,所以叫「义」。所谓「君子敬以直内」,是反过来解释「直其正」:君子用恭敬来端正内心,「内」指的是心,用这份恭敬把内在的条理摆正。所谓「义以方外」,是用这份合宜之举去方正外物;这是说君子效法大地的正直而生育万物,使万物各得其宜、各归方正。照前文「直其正也,方其义也」的对举,下文既然说「义以方外」,这里本该说「正以直内」,如今改说「敬以直内」,是要显出能正就能敬,所以把「正」字换成「敬」字。所谓「敬义立而德不孤」,是说自身具备敬与义来待人接物,别人也会用敬与义来回应,这就是德不孤单。直就不邪僻,正就谦恭,义就与人无争,方就凝重不浮躁;既然「不习无不利」,那么所做的事就不必疑虑,所以说「不疑其所行」。

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疏]“阴虽有美”至“有终也”。○正义曰:此一节明六三爻辞,言“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者,释“含章可贞”之义也。言六三之阴,虽有美道包含之德,苟或从王事,不敢为主先成之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者,欲明“坤”道处卑,待唱乃和,故历言此三事,皆卑应於尊,下顺於上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者,其地道卑柔,无敢先唱成物,必待阳始先唱,而后代阳有终也。

经文说:阴虽然具有美德,却把它含蓄起来去跟从君王的事务,不敢自居成功。这就是地道、妻道、臣道。地道不居成功,而是代替天去完成终结。孔颖达疏,解说从「阴虽有美」到「有终也」这一段。○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六三的爻辞。所谓「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是解释「含章可贞」的义理:六三这个阴爻,虽有含蓄美德的德性,一旦跟从君王的事务,也不敢做主宰、抢先去成就它。所谓「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是要说明「坤」道处在卑下的地位,等对方倡导才应和,所以一连举出这三件事,都是卑者应和尊者、下位顺从上位。所谓「地道无成,而代有终」,是说地道卑下柔顺,不敢率先倡导去成就万物,必须等阳先行倡导,然后代替阳把事情做到底。

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隐。《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疏]“天地变化”至“盖言谨也”。○正义曰:此一节明六四爻辞。“天地变化”,谓二气交通,生养万物,故草木蕃滋。“天地闭,贤人隐”者,谓二气不相交通,天地否闭,贤人潜隐。天地通则草木蕃,明天地闭草木不蕃;“天地闭,贤人隐”,明天地通则贤人出,互而相通,此乃“括囊无咎”,故贤人隐属天地闭也。“盖言谨”者,谨谓谨慎,盖言贤人君子於此之时须谨慎也。

经文说:天地交感变化,草木就繁茂;天地闭塞不通,贤人就隐退。《易》说「括囊无咎无誉」,大概讲的正是谨慎。孔颖达疏,解说从「天地变化」到「盖言谨也」这一段。○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六四的爻辞。所谓「天地变化」,指阴阳二气交流贯通,生养万物,所以草木繁盛滋长。所谓「天地闭,贤人隐」,指阴阳二气不相交通,天地闭塞,贤人潜藏隐退。说天地通则草木繁茂,就反显出天地闭塞则草木不茂;说天地闭则贤人隐退,就反显出天地通畅则贤人出仕:两句互相补足、彼此贯通。而六四正当「括囊无咎」之时,所以「贤人隐」是配属于天地闭塞这一面的。所谓「盖言谨」,「谨」就是谨慎,大概是说贤人君子在这种时候必须谨慎自守。

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於四支,发於事业,美之至也。[疏]“君子”至“美之至也”。○正义曰:此一节明六五爻辞也。“黄中通理”者,以黄居中,兼四方之色,奉承臣职,是通晓物理也。“正位居体”者,居中得正,是正位也;处上体之中,是居体也。黄中通理,是“美在其中”。有美在於中,必通畅於外,故云“畅於四支”。四支犹人手足,比于四方物务也。外内俱善,能宣发於事业。所营谓之事,事成谓之业,美莫过之,故云“美之至”也。

经文说:君子居中而通达事理,端正其位而安处其体,美蕴含在心中,畅达到四肢,发挥在事业上,这是美到了极点。孔颖达疏,解说从「君子」到「美之至也」这一段。○正义说:这一节阐明六五的爻辞。所谓「黄中通理」,黄是居中之色,兼摄四方各色;六五以此奉守臣子的职分,正是通晓事理。所谓「正位居体」,居中而得正,就是「正位」;处在上卦三爻的中间,就是「居体」。「黄中通理」也就是「美在其中」;美既在内,必定畅达于外,所以说「畅於四支」。四肢好比人的手足,用来比拟四方的政务。内外都好,就能宣发到事业上:所经营的叫作「事」,事情办成了叫作「业」,美好没有超过这个的,所以说「美之至」。

阴疑於阳必战。辩之不早,疑盛乃动,故“必战”。[疏]正义曰:此一节明上六爻辞。“阴疑於阳,必战”者,阴盛为阳所疑,阳乃发动,欲除去此阴,阴既强盛,不肯退避,故“必战”也。为其嫌於无阳也,为其嫌於非阳而战。故称“龙”焉。[疏]正义曰:上六阴盛,似阳,为嫌纯阴非阳,故称“龙”以明之。

经文说:阴与阳相猜疑到这个地步,必定要交战。王弼注解释:由于该辨明的没有及早辨明,猜疑积到极盛才发动,所以「必战」。孔颖达疏,正义说:这一节阐明上六的爻辞。所谓「阴疑於阳,必战」,是说阴气太盛而被阳所猜忌,阳于是发动,想要除掉这个阴;阴既然强盛,不肯退让避开,所以「必战」。经文接着说:因为怕人疑心这里没有阳,王弼注解释:正是怕人疑心交战的一方并非阳。经文说:所以称它作「龙」。孔颖达疏,正义说:上六阴盛得像阳一样,怕人疑心它纯是阴而不是阳,所以称它作「龙」来点明这一层。

犹未离其类也,犹未失其阴类,为阳所灭。故称“血”焉。犹与阳战而相伤,故称血。[疏]正义曰:言上六虽阴盛似阳,然犹未能离其阳类,故为阳所伤而见成也。夫玄黄者天地之杂也,天玄而地黄。[疏]正义曰:释“其血玄黄”之义。庄氏云:“上六之爻,兼有天地杂气,所以上六被伤,‘其血玄黄’也。天色玄,地色黄,故血有天地之色。”今辅嗣注云“犹与阳战而相伤”,是言阴阳俱伤也。恐庄氏之言,非王之本意,今所不取也。

经文说:它到底还没有脱离自己的类。王弼注解释:这是说它终究没有失掉阴的类属,因而被阳所消灭。经文说:所以称作「血」。王弼注解释:这是说它与阳交战而彼此损伤,所以称「血」。孔颖达疏,正义说:是说上六虽然阴盛得像阳,却终究不能脱离与阳对立的这一类,所以被阳所伤而显现出来。经文说:所谓「玄黄」,是天地之色的混杂,天色玄青而地色黄。孔颖达疏,正义说:这是解释「其血玄黄」的意思。庄氏说:「上六这一爻兼有天地混杂之气,所以上六受伤时『其血玄黄』;天的颜色是玄,地的颜色是黄,所以血带着天地两种颜色。」如今王弼注说「它与阳交战而彼此损伤」,讲的是阴阳双方都受伤。庄氏的说法恐怕不是王弼的本意,这里不予采用。

屯卦

震下坎上。屯:元、亨、利、贞。刚柔始交,是以“屯”也。不交则否,故屯乃大亨也。大亨则无险,故“利贞”。[疏]正义曰:屯,难也。刚柔始交而难生,初相逢遇,故云“屯,难也”。以阴阳始交而为难,因难物始大通,故“元亨”也。万物大亨,乃得利益而贞正,故“利贞”也。但“屯”之四德,劣於“乾”之四德,故屯乃元亨,亨乃利贞。“乾”之四德,无所不包。此即“勿用有攸往”,又别言“利建侯”,不如乾之无所不利。此已上说“屯”之自然之四德,圣人当法之。勿用有攸往,往,益“屯”也。利建侯。得王则定。[疏]正义曰:“勿用有攸往,利建侯”者,以其屯难之世,世道初创,其物未宁,故宜“利建侯”以宁之。此二句释人事也。

经文说:屯卦下体是震、上体是坎。屯:元始,亨通,利于贞正。王弼注解释:刚与柔刚开始交接,所以叫「屯」;若不交接就闭塞不通,正因为交而生难,屯才终能大为亨通;大为亨通就不再有险阻,所以「利贞」。孔颖达疏,正义说:「屯」就是艰难。刚柔刚开始交接而艰难随之产生,这是二者初次相遇,所以说「屯,难也」。因为阴阳初交而生出艰难,又因艰难而万物开始大为通达,所以说「元亨」;万物大为通达,才能得到利益而归于贞正,所以说「利贞」。不过「屯」的四德比不上「乾」的四德,所以屯是先元而后亨、先亨而后利贞;「乾」的四德则无所不包。屯卦这里既说「勿用有攸往」,又另外说「利建侯」,可见不像乾那样无所不利。以上讲的是「屯」自然具有的四德,圣人应当效法它。经文接着说:不宜有所前往。王弼注解释:前往只会加重「屯」的艰难。经文说:利于建立诸侯。王弼注解释:有了君王,天下才能安定。孔颖达疏,正义说:所谓「勿用有攸往,利建侯」,因为正当屯难之世,世道刚刚草创,万物尚未安宁,所以适宜「建立诸侯」来安定它。这两句是就人事来解释卦辞。

《彖》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始於险难,至於大亨,而后全正,故曰“屯,元亨利贞”。[疏]“彖曰”至“大亨贞”。○正义曰:“屯,刚柔始交而难生”者,此一句释屯之名,以刚柔二气始欲相交,未相通感,情意未得,故“难生”也。若刚柔已交之后,物皆通泰,非复难也。唯初始交时而有难,故云“刚柔始交而难生”。“动乎险中,大亨贞”者,此释四德也。坎为险,震为动,震在坎下,是动於险中。初动险中,故屯难动而不已;将出於险,故得“大亨贞”也。大亨即元亨也,不言“利”者,利属於贞,故直言“大亨贞”。

经文说:《彖传》讲:屯,是刚柔初次交接而艰难产生,在险阻之中奋动,大为亨通而贞正。王弼注解释:从险难开始,达到大为亨通,而后完全归于正道,所以说「屯,元亨利贞」。孔颖达疏,解说从「彖曰」到「大亨贞」这一段。○正义说:所谓「屯,刚柔始交而难生」,这一句解释「屯」这个卦名:刚柔二气刚要相交,还没有互相通感,情意未能相得,所以艰难产生。等到刚柔交接完成之后,万物都通达安泰,就不再是艰难了;唯有刚开始交接的时候才有艰难,所以说「刚柔始交而难生」。所谓「动乎险中,大亨贞」,这是解释屯的四德:坎象征险,震象征动,震在坎的下面,就是在险中奋动。起初在险中奋动,所以屯难之中行动不止;将要脱出险境,所以能得「大亨贞」。「大亨」就是「元亨」;不说「利」,是因为利附属于贞,所以直接说「大亨贞」。

雷雨之动满盈。雷雨之动,乃得满盈,皆刚柔始交之所为。[疏]“雷雨之动满盈”。○正义曰:周氏云:“此一句覆释亨也”。但屯有二义,一难也,一盈也。上既以刚柔始交释屯难也,此又以雷雨二象解盈也。言雷雨二气,初相交动,以生养万物,故得满盈,即是亨之义也。覆释“亨”者,以屯难之世不宜亨通,恐亨义难晓,故特释之。此己下说屯之自然之象也。○注“雷雨之动乃得满盈”。○正义曰:“雷雨之动,乃得满盈”者,周氏、褚氏云:“释亨也,万物盈满则亨通也”。“皆刚柔始交之所为”者,雷雨之动,亦阴阳始交也。万物盈满,亦阴阳而致之,故云“皆刚柔始交之所为”也。若取屯难,则坎为险,则上云“动乎险中”是也。若取亨通,则坎为雨,震为动,此云“雷雨之动”是也。随义而取象,其义不一。

经文说:雷与雨一发动,万物就充满盈溢。王弼注解释:雷雨发动,万物才能充满盈溢,这都是刚柔初交所造成的。孔颖达疏,解说「雷雨之动满盈」这一句。○正义说:周氏说:「这一句是反过来再解释『亨』。」按「屯」有两层意思,一是艰难,一是盈满。上文已经用刚柔始交解释了屯的艰难,这里又用雷、雨两个物象来解释盈满:是说雷雨二气最初交相鼓动,用来生养万物,所以万物得以充满盈溢,这正是「亨」的意思。之所以要回过头来再释「亨」,是因为屯难之世按理不该亨通,怕「亨」的义理难以明白,所以特地加以解释。从这里以下,讲的是屯卦自然界的物象。○以下解说王弼注「雷雨之动,乃得满盈」。○正义说:王弼说「雷雨之动,乃得满盈」,周氏、褚氏都说:「这是解释『亨』,万物盈满就是亨通。」王弼说「皆刚柔始交之所为」,是因为雷雨的发动也正是阴阳初交,万物的盈满也是阴阳促成的,所以说「都是刚柔初交所造成的」。若取屯的艰难之义,那么坎象征险,就是上文说的「动乎险中」;若取亨通之义,那么坎象征雨、震象征动,就是这里说的「雷雨之动」。随着不同的义理而取不同的象,其义并非一途。

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宁。“屯”体不宁,故利“建侯”也。“屯”者,天地造始之时也,造物之始,始於冥昧,故曰“草昧”也。处造始之时,所宜之善,莫善“建侯”也。[疏]“天造草昧至不宁”。○正义曰:释“利建侯”也。草谓草创,昧谓冥昧,言天造万物於草创之始,如在冥昧之时也。于此草昧之时,王者当法此屯卦,宜建立诸侯以抚恤万方之物,而不得安居于事。此二句以人事释“屯”之义。○注“屯体不宁”。○正义曰:“屯体不宁”者,以此屯邅险难,其体不宁,故“宜建侯”也。“造物之始,始於冥昧”者,“造物之始”,即天造草昧也。草谓草创初始之义,“始於冥昧”者,言物之初造,其形未著,其体未彰,故在幽冥闇昧也。

经文说:上天创造万物正当草创幽昧之际,适宜建立诸侯而不可安居。王弼注解释:「屯」的本体是不安宁的,所以利于「建立诸侯」。「屯」是天地开创起始的时候;创造万物的开端起于幽暗蒙昧,所以叫「草昧」。处在开创之初,最合宜的善举,没有比「建立诸侯」更好的了。孔颖达疏,解说从「天造草昧」到「不宁」这一段。○正义说:这是解释「利建侯」。「草」是草创,「昧」是幽暗;意思是上天创造万物正当草创之初,如同处在幽暗蒙昧之中。在这草创幽昧的时候,君王应当效法屯卦,适宜建立诸侯来安抚体恤四方万物,而不能安坐无事。这两句是就人事来解释「屯」的义理。○以下解说王弼注「屯体不宁」。○正义说:所谓「屯体不宁」,是因为屯卦艰难迍邅,它的本体不得安宁,所以「宜建侯」。王弼说「造物之始,始於冥昧」,「造物之始」就是经文的「天造草昧」;「草」取草创初起之义,「始於冥昧」是说万物刚被造出时,形状还没有显现,形体还没有彰明,所以处在幽深昏暗之中。

《象》曰:云雷屯,君子以经纶。君子经纶之时。[疏]正义曰:“经”谓经纬,“纶”谓纲纶,言君子法此屯象有为之时,以经纶天下,约束於物,故云“君子以经纶”也。姚信云:“纶谓纲也,以织综经纬。”此君子之事,非其义也。刘表、郑玄云“以纶为沦字”,非王本意也。

经文说:《象传》讲:云在上、雷在下,就是屯卦之象;君子取法它来经纶天下。王弼注解释:这正是君子施展经纶的时候。孔颖达疏,正义说:「经」指织物的经纬,「纶」指丝线的纲绳;意思是君子效法屯卦这个有所作为的时机,去经纬治理天下、整饬约束万物,所以说「君子以经纶」。姚信说:「『纶』就是纲,用来织成经纬。」这只讲了织事,不合此处君子之事的本义。刘表、郑玄把「纶」读作「沦」字,也不是王弼的本意。

初九:磐桓,利居贞,利建侯。处屯之初,动则难生,不可以进,故“磐桓”也。处此时也,其利安在?不唯居贞建侯乎?夫息乱以静,守静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谦。屯难之世,阴求於阳,弱求於强,民思其主之时也。初处其首而又下焉。爻备斯义,宜其得民也。

经文说:初九爻辞:徘徊盘旋,利于安居守正,利于建立诸侯。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屯卦的开端,一动就生出艰难,不可以贸然前进,所以「磐桓」徘徊。处在这个时候,它的利处在哪里呢?岂不就在于安居守正、建立诸侯吗?平息祸乱要靠安静,守住安静要靠诸侯;安定百姓在于守正,推广正道在于谦下。屯难之世,阴寻求阳的庇护,弱寻求强的依托,正是百姓思念明主的时候。初九处在一卦之首而又居于最下位,这一爻兼备了上述这些义理,无怪乎它能得民心。

屯卦·爻辞(续)

[疏]“初九”至“利建侯”。○正义曰:磐桓,不进之貌。处屯之初,动即难生,故“磐桓”也。不可进,唯宜利居处贞正,亦宜建立诸侯。○注“息乱以静”至“得民也”。○正义曰:“息乱以静”者,解“利居贞”也。“守静以侯”者,解“利建侯”也。“安民在正”者,解“贞”也。“弘正在谦”者,取象其“以贵下贱”也。言弘大此屯,正在於谦也。“阴求於阳,弱求於强”者,解“大得民”也。

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初九」到「利建侯」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磐桓」是徘徊不前的样子。初九处在《屯》卦的开端,屯难刚刚兴起,一有举动就生出艰险,所以取「磐桓」之象。既然不能前进,就只宜安居、守持正道,也宜于分封建立诸侯。以下再疏解王弼注从「息乱以静」到「得民也」这一段。《正义》说:王弼讲「息乱以静」,是解释爻辞「利居贞」;讲「守静以侯」,是解释「利建侯」;讲「安民在正」,是解释「贞」字;讲「弘正在谦」,是取初九以阳居于众阴之下、「以贵下贱」的卦象立说,意思是要把这屯难之世扩充光大,关键正在于谦退。至于「阴求於阳,弱求於强」一句,则是解释《象传》「大得民」的。

《象》曰:虽“磐桓”,志行正也。不可以进,故“磐桓”也。非为宴安弃成务也,故“虽磐桓,志行正也”。[疏]“《象》曰”至“志行正也”。○正义曰:言初九虽磐桓不进,非苟求宴安,志欲以静息乱,故居处贞也。非是苟贪逸乐,唯志行守正也。○注“非为宴安弃成务”。○正义曰:“非为宴安弃成务”者,言巳止为前进有难,故磐桓且住,非是苟求宴安,弃此所成之务而不为也。言身虽住,但欲以静息乱也。以贵下贱,大得民也。阳贵而阴贱也。[疏]正义曰:贵谓阳也,贱谓阴也。言初九之阳在三阴之下,是“以贵下贱”。屯难之世,民思其主之时,既能“以贵下贱”,所以大得民心也。

《象传》说:初九虽然「磐桓」徘徊,心志所行却是端正的。王弼注解释:因为不可以前进,所以才徘徊;这并非贪图安逸而抛弃应当完成的事业,所以说「虽磐桓,志行正也」。以下是孔颖达对《象传》从「《象》曰」到「志行正也」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初九虽然徘徊不进,并不是苟且贪求安逸,而是有意用镇静来止息祸乱,所以才安居守正;并非贪恋逸乐,只是心志所行在于守正罢了。以下疏解王弼注「非为宴安弃成务」一句。《正义》说:王弼讲这句,是说初九只因前进有难,才徘徊暂住,并不是苟求安逸、丢下已成之业不肯去做;意思是身虽停住,用意仍在以静止乱。《象传》接着说:以尊贵之身屈居卑贱之下,因而大得民心。王弼注:阳为贵,阴为贱。孔颖达疏解说:「贵」指阳爻,「贱」指阴爻。初九一个阳爻居于三个阴爻之下,正是「以贵下贱」。当屯难之世、百姓思念明主的时候,初九既能以贵屈下,所以能大得民心。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志在乎“五”,不从於初。屯难之时,正道未行,与初相近而不相得,困於侵害,故屯邅。“屯”时方屯难,正道未通,涉远而行,难可以进,故曰:“乘马班如”也。寇谓初也。无“初”之难,则与“五”婚矣,故曰“匪寇婚媾”也。“志在於五”,不从於初,故曰“女子贞不字”也。屯难之世,势不过十年者也。十年则反常,反常则本志斯获矣。故曰“十年乃字”。

经文说:六二爻,屯难徘徊,乘马盘旋而不前行;来的并不是强寇,而是求婚的人。女子守正而不肯许嫁,要到十年才许嫁。王弼注解释:六二的心志在于上应九五,不肯顺从初九。屯难之时,正道尚未通行,六二与初九位置相邻却彼此不投合,被侵扰所困,所以「屯如邅如」。所谓「屯」,是说正当屯难之际,正道未通,要涉远而行,很难推进,所以说「乘马班如」。爻辞中的「寇」指初九;若没有初九造成的阻难,六二早就与九五成婚了,所以说「匪寇婚媾」。正因心志在九五、不顺从初九,所以说「女子贞不字」。屯难之世,其势不会超过十年;满十年就回归常道,回归常道,六二的本愿也就实现了,所以说「十年乃字」。

[疏]“六二”至“十年乃字”。○正义曰:“屯如邅如”者,屯是屯难,邅是邅回,如是语辞也。言六二欲应於九五,即畏初九逼之,不敢前进,故“屯如邅如”也。“乘马班如”者,《子夏传》云:“班如者,谓相牵不进也。”马季长云:“班,班旋不进也。”言二欲乘马往適於五,正道未通,故班旋而不进也。“匪寇婚媾”者,寇谓初也,言二非有初九与巳作寇害,则得其五为婚媾矣。马季长云:“重婚曰媾。”郑玄云:“媾犹会也。”“女子贞不字”者,贞,正也,女子,谓六二也,女子以守贞正,不受初九之爱,“字”训爱也。“十年乃字”者,十年难息之后,即初不害巳也。乃得往適於五,受五之字爱。十者数之极,数极则变,故云“十年”也。

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六二」到「十年乃字」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屯如邅如」,「屯」是屯难,「邅」是徘徊打转,「如」是语助词。意思是六二想上应九五,却害怕初九在下相逼,不敢前进,所以说「屯如邅如」。所谓「乘马班如」,《子夏易传》说:「班如」是彼此牵制而不能前进;马融(字季长)说:「班」是盘旋不进。这是说六二想乘马前往九五,可正道未通,所以只能盘旋不前。所谓「匪寇婚媾」,「寇」指初九,是说六二只要没有初九对自己的寇害,就能与九五结成婚媾。马融说:再度结婚叫「媾」;郑玄说:「媾」就是会合。所谓「女子贞不字」,「贞」是正,「女子」指六二;女子因守持贞正,不肯接受初九的求爱,「字」在这里训作爱。所谓「十年乃字」,是说十年之后屯难止息,初九不再侵害自己,六二这才能前往九五,接受九五的爱慕。十是数的极限,数到极处就要变化,所以说「十年」。

《象》曰:六二之难,乘刚也。十年乃字,反常也。[疏]正义曰:“六二之难,乘刚也”者,释所以“屯如邅如”也。有畏难者,以其乘陵初刚,不肯从之,故有难也。“十年乃字,反常”者,谓十年之后,屯难止息,得“反常”者,谓反常道,即二適于五,是其得常也。巳前有难,不得行常,十年难息,得反归於常以適五也。此爻因六二之象,以明女子婚媾之事,即其馀人事,亦当法此。犹如有人逼近於强,虽远有外应,未敢苟进,被近者所陵,经夕之后,乃得与应相合。是知万事皆象於此,非唯男女而巳。诸爻所云阴阳、男女之象,义皆仿於此。

《象传》说:六二的艰难,是因为它凌驾在刚爻之上;「十年乃字」,是回归常道。孔颖达疏解说:「六二之难,乘刚也」一句,是解释为什么会「屯如邅如」——六二之所以畏难,是因为它凌驾于下面的刚爻初九之上,又不肯顺从它,所以有难。「十年乃字,反常」一句,是说十年之后屯难止息,六二得以「反常」,也就是回到常道,前往应合九五,这才算走上正常。此前有屯难阻隔,无法行常道;十年之后灾难平息,才能回归常道去应合九五。这一爻借六二之象来说明女子婚嫁之事,其余人事也都应当效法这个道理。譬如有人紧邻强势者,虽然远处有相应的援手,也不敢贸然前往,反被近处的强者欺凌,要等到时过境迁,才能与远方的应援会合。由此可知万事都可以此为象,并不只限于男女之事。各爻所说的阴阳、男女之象,义理都仿照这一条来理解。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三既近五而无寇难,四虽比五,其志在初,不妨已路,可以进而无屯邅也。见路之易,不揆其志,五应在二,往必不纳,何异无虞以从禽乎?虽见其禽而无其虞,徒入于林中,其可获乎?几,辞也。夫君子之动,岂取恨辱哉!故不如舍,“往吝,穷也”。

经文说:六三爻,追逐山鹿却没有掌管山林的虞人引导,只会白白闯进树林里去。君子在此,不如舍弃不追,前往必有悔吝。王弼注解释:六三既靠近九五,又没有强寇为难;六四虽然紧邻九五,心志却在初九,并不妨碍六三的去路,所以六三本可以前进而不必徘徊。可它只看见道路平坦,却不揣度对方的心意——九五所应的是六二,六三前往必不被接纳,这跟没有虞人引路却去追逐禽兽有什么两样?虽然望见了禽兽却没有虞人,白白闯进林中,怎么可能猎获?「几」在这里是语助词。君子有所举动,岂肯自取怨恨与屈辱?所以不如舍弃,正合《象传》所说「往吝,穷也」。

[疏]“六三”至“舍往吝”。○正义曰:“即鹿无虞”者,即,就也。虞谓虞官,如人之田猎,欲从就於鹿,当有虞官助已,商度形势可否,乃始得鹿,若无虞官,即虚入于林木之中,必不得虞,故云“唯入于林中”。此是假物为喻。今六三欲往从五,如就鹿也。五自应二,今乃不自揆度彼五之情纳已以否,是“无虞”也。即徒往向五,五所不纳,是徒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者,几,辞也。夫君子之动,自知可否,岂取恨辱哉!见此形势,即不如休舍也。言六三不如舍此求五之心勿往也。“往吝”者,若往求五,即有悔吝也。

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六三」到「舍往吝」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即鹿无虞」,「即」是就、是靠近。「虞」指虞官,即掌管山泽的官吏。就像人去打猎,想靠近山鹿,须有虞官从旁协助,替他斟酌地形形势可行与否,才有可能猎到鹿;若没有虞官,就只是空空闯入树林,必定一无所获,所以说「唯入于林中」。这是借外物打比方。如今六三想前往依从九五,正如猎人去逐鹿;可九五本来所应的是六二,六三却不先揣度九五肯不肯接纳自己,这就是「无虞」。于是白跑一趟去向九五,九五并不接纳,这就等于白白闯进林中。所谓「君子几,不如舍」,「几」是语助词。君子有所举动,自己心里明白可行不可行,岂肯自取怨恨屈辱?看清这种形势,就不如停下不动,也就是说六三不如放下求合九五的念头,不要前往。所谓「往吝」,是说若前往求合九五,就会招来悔恨与麻烦。

○注“见路之易,不揆其志”。○正义曰:“见路之易,不揆其志”者,三虽比四,四不害已,身夫屯邅,是路之平易,即意欲向五而不预先揆度五之情意纳已以否,是“无虞”也。猎人先遣虞官商度鹿之所有,犹若三欲適五,先遣人测度五之情意。几为语辞,不为义也。知此“几”不为事之几微,凡“几微”者,乃从无向有,其事未见,乃为“几”也。今“即鹿无虞”,是巳成之事,事巳显者,故不得为几微之义。

以下疏解王弼注「见路之易,不揆其志」一句。《正义》说:王弼讲「见路之易,不揆其志」,是指六三虽与六四相邻,六四并不加害于它,自身也没有屯难阻隔,这就是道路平坦;可它一心想投向九五,却不预先揣度九五究竟肯不肯接纳自己,这便是「无虞」。猎人事先派虞官去察看鹿在何处,就好比六三想去应合九五,也该先派人探测九五的心意。「几」在这里只是语助词,本身没有实义。可以断定这个「几」不作「事之几微」讲:凡说「几微」,都是从无到有、事情尚未显露之时才叫「几」;而如今「即鹿无虞」已是既成之事,事态已经明摆着,所以不能按「几微」来解释。

《象》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穷也。[疏]正义曰:“即鹿无虞,以从禽”者,言即鹿当有虞官,即有鹿也,若无虞官,以从逐于禽,亦不可得也。“君子舍之,往吝穷”者,君子见此之时,当舍而不往。若往则有悔吝穷苦也。

《象传》说:「即鹿无虞」,是说无人引导却去追逐禽兽;君子舍弃不追,是因为「往吝」而陷于困穷。孔颖达疏解说:「即鹿无虞,以从禽」,意思是追鹿本该有虞官相助,有虞官才能得鹿;若没有虞官而径自追逐禽兽,也是追不到的。「君子舍之,往吝穷」,是说君子看到这种局面,就该舍弃不去;若执意前往,就会招来悔吝与困顿。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二虽比初,执贞不从,不害巳志者也。求与合好,往必见纳矣。故曰“往吉,无不利”。[疏]正义曰:六四应初,故“乘马”也。虑二妨巳路,故初时班如旋也。二既不从於初,故四求之为婚,必得媾合,所以“往吉,无不利”。《象》曰:求而往,明也。见彼之情状也。[疏]正义曰:言求初而往婚媾,明识初与二之情状,知初纳巳,知二不害巳志,是其明矣。

经文说:六四爻,乘马盘旋,前去求为婚配,往则得吉,没有什么不利。王弼注解释:六二虽与初九相邻,却守贞不从初九,并不妨碍六四的心愿;六四去求与初九结好,前往必被接纳,所以说「往吉,无不利」。孔颖达疏解说:六四与初九相应,所以称「乘马」;只因顾虑六二会挡住自己的去路,起初才盘旋不进。六二既然不顺从初九,六四去向初九求婚,必能成就婚配,所以「往吉,无不利」。《象传》说:先审察清楚再前往,是明智的。王弼注:因为它看清了对方的实情。孔颖达疏解说:六四求合初九而前往成婚,是因为它清楚地看明了初九与六二各自的情形,知道初九会接纳自己,也知道六二不会妨碍自己的心愿,这就是它的明智之处。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处屯难之时,居尊位之上,不能恢弘博施,无物不与,拯济微滞,亨于群小,而系应在二,屯难其膏,非能光其施者也。固志同好,不容他间,小贞之吉,大贞之凶。[疏]“九五屯其膏”至“大贞凶”。○正义曰:“屯其膏”者,“膏”谓膏泽恩惠之类,言九五既居尊位,当恢弘博施,唯系应在二,而所施者褊狭,是“屯难其膏”。“小贞吉,大贞凶”者,贞,正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是小正为吉。若大人不能恢弘博施,是大正为凶。○注“固志同好,不容他间”。○正义曰:“固志同好,不容他间”者,间者,厕也。五应在二,是坚固其志,在于同好,不容他人间厕其间也。《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经文说:九五爻,膏泽壅塞难以施下;守小的正道可获吉,守大的正道则有凶。王弼注解释:九五身处屯难之时,居于至尊之位,本该广布恩泽、无所不与,救助那些微弱滞塞的人,使群下都得亨通;可它心系于所应的六二,把膏泽屯积起来难以下施,不能光大自己的施予。它固守心志、专于所好,不容别人插足其间,所以守小则吉,守大则凶。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九五屯其膏」到「大贞凶」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屯其膏」,「膏」指膏泽恩惠一类;九五既居尊位,本应广施博济,却只系应于六二,所施的范围狭隘,这就是把膏泽屯积起来。所谓「小贞吉,大贞凶」,「贞」是正。《论语·尧曰》所谓「出纳之吝谓之有司」,指的是只管收支细务的小吏,这种「小正」尚可为吉;若身为大人却不能广施恩泽,那么这种「大正」就是凶了。以下疏解王弼注「固志同好,不容他间」一句。《正义》说:「间」是插入的意思。九五所应在六二,是坚定心志、专于同好,不容别人插足其中。《象传》说:「屯其膏」,是说恩施还未能光大。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处险难之极,下无应援,进无所適,虽比於五,五屯其膏,不与相得,居不获安,行无所適,穷困闉厄,无所委仰,故“泣血涟如”。[疏]正义曰:处险难之极,而下无应援,若欲前进,即无所之適,故“乘马班如”,“穷困闉厄,无所委仰”,故“泣血涟如”。《象》曰:“泣血涟如”,何可长也?[疏]正义曰:“何可长”者,言穷困泣血,何可久长也?

经文说:上六爻,乘马盘旋不前,泣血不止,泪流涟涟。王弼注解释:上六处在险难的顶点,下面没有相应的援助,前进也无处可去;虽然紧邻九五,可九五正屯积膏泽,与它并不投合。居而不得安宁,行又无路可走,困顿阻塞,无所依托仰赖,所以「泣血涟如」。孔颖达疏解说:上六处险难之极,下无应援,想要前进却无处可往,所以「乘马班如」;正如王弼所说「穷困闉厄,无所委仰」,所以「泣血涟如」。《象传》说:泣血涟涟,这种境地哪能长久?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何可长」,是说困顿到泣血的地步,哪里能维持长久呢?

蒙卦

坎下艮上。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筮”,筮者决疑之物也。童蒙之来求我,欲决所惑也。决之不一,不知所从,则复惑也。故初筮则告,再、三则渎。渎,蒙也。能为初筮,其唯二乎?以刚处中,能断夫疑者也。

《蒙》卦下卦为坎、上卦为艮。卦辞说:蒙,亨通。不是我去求那蒙昧的童子,而是蒙昧的童子来求我。初次占问就告诉他,再三追问就是亵渎,亵渎便不再相告。王弼注解释:所谓「筮」,是决断疑惑的手段。蒙昧的童子来求教于我,为的是解开心中的困惑;如果解答不专一,他反而不知该听哪一说,于是更加困惑。所以初次占问就明白相告,再三追问就成了亵渎;亵渎,正是蒙昧的表现。全卦中能担当「初筮」之任的,大概只有九二吧?它以刚健之德居于下卦之中,正是能替人决断疑惑的人。

[疏]“蒙亨”至“渎则不告”。○正义曰:蒙者,微昧闇弱之名。物皆蒙昧,唯原亨通,故云“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者,物既闇弱而意原亨通,即明者不求於闇,即匪我师德之高明往求童蒙之闇,但闇者求明,明者不谘於闇,故云“童蒙求我”也。“初筮告”者,初者,发始之辞;筮者,决疑之物。童蒙既来求我,我当以初始一理剖决告之。“再三渎,渎则不告”者,师若迟疑不定,或再或三,是亵渎,渎则不告。童蒙来问,本为决疑,师若以广深二义再三之言告之,则童蒙闻之,转亦渎乱,故不如不告也。自此以上,解“蒙亨”之义。顺此上事,乃得“亨”也。故“亨”文在此事之上也。不云“元”者,谓时当蒙弱,未有元也。

以下是孔颖达对卦辞从「蒙亨」到「渎则不告」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蒙」是幽微昏昧、暗弱无知的称呼。万物都还蒙昧,只盼望能够亨通,所以说「蒙、亨」。所谓「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是说万物既然暗弱,心里又愿求亨通,那么明白的一方不会去求教昏昧的一方——不是我这位德行高明的师长去求那蒙昧的童子,而是昏昧者来求明白者;明白者不会向昏昧者请教,所以说「童蒙求我」。所谓「初筮告」,「初」是发端起始之辞,「筮」是决断疑惑的手段;童蒙既然前来求教,我就该用最初认定的那一个道理,为他剖断明说。所谓「再三渎,渎则不告」,是说为师者若迟疑不决,一说再说、说了又说,那就成了亵渎,亵渎就不再相告。童蒙来问,本是为了解疑;老师若把宽泛和深奥两层意思反复讲给他听,童蒙听了反倒更加混乱,那还不如不说。以上都是解释「蒙亨」的含义:顺着上面这些道理去做,才能得到亨通,所以卦辞把「亨」字放在这些话的前头。卦辞不说「元」,是因为时当蒙昧幼弱,还谈不上「元」。

○注“初筮告”。○正义曰:“初筮则告”者,童蒙既来求我,我当以初心所念所筮之义,一理而剖告之。“再三则渎,渎,蒙也”者,若以弃此初本之意,而犹豫迟疑,岐头别说,则童蒙之人,闻之亵渎而烦乱也。故“再三则渎,渎,蒙也”。“能为初筮,其唯二乎”者,以《彖》云“初筮告,以刚中”者,刚而得中故知是二也。

以下疏解王弼注「初筮告」一节。《正义》说:王弼讲「初筮则告」,是说童蒙既然来求教于我,我就该拿最初心中所想、所占得的那一层义理,专主一说地为他剖断相告。讲「再三则渎,渎,蒙也」,是说若丢开最初的本意,犹豫迟疑,另起头绪别作一番说法,童蒙听了只会觉得轻慢烦乱,所以说「再三则渎,渎,蒙也」。讲「能为初筮,其唯二乎」,是因为《彖传》说「初筮告,以刚中也」——既然是刚健而又得中位,可知指的正是九二。

利贞。“蒙”之所利,乃利正也。夫明莫若圣,昧莫若蒙。蒙以养正乃圣功也。然则养正以明,失其道矣。[疏]“利贞”。○正义曰:贞,正也。言蒙之为义,利以养正,故《彖》云“蒙以养正”,乃“圣功也”。若养正以明,即失其道也。○注“然则养正以明失其道”。○正义曰:“然则养正以明,失其道”者,言人虽怀圣德,若隐默不言,人则莫测其浅深,不知其大小,所以圣德弥远而难测矣。若彰显其德,苟自发明,即人知其所为,识其浅深。故《明夷》注云“明夷莅众,显明於外,巧所避”是也。此卦,《系辞》皆以人事明之。

卦辞又说:利贞。王弼注解释:《蒙》卦所利,就利在守正。要说明白,没有比圣人更明白的;要说昏昧,没有比童蒙更昏昧的。以蒙昧含藏的状态涵养正道,正是成就圣德的功夫;反过来,若靠彰显聪明来涵养正道,那就失了它的门径。以下是孔颖达对「利贞」二字的疏解。《正义》说:「贞」是正。《蒙》卦的义理,利在涵养正道,所以《彖传》说「蒙以养正」,那才是「圣功」;若用显露聪明的办法去养正,就背离了正道。以下疏解王弼注「然则养正以明失其道」一句。《正义》说:王弼讲这句,是说人纵然怀有圣人的德行,只要沉默不露,别人就测不出他的深浅、看不出他的大小,圣德因而愈发深远难测;若把德行张扬出来,随意自我表白,别人就知道他做什么、看得出他的深浅了。所以王弼在《明夷》卦注里说「明夷莅众,显明於外,巧所避」,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这一卦,《系辞》一概是就人事来阐明的。

《彖》曰:蒙,山下有险,险而止,蒙。退则困险,进则阂山,不知所適,蒙之义也。[疏]正义曰:“山下有险”者,坎在艮下,是山下有险。艮为止,坎上遇止,是险而止也。恐进退不可,故蒙昧也。此释蒙卦之名。“蒙,亨”,以亨行,时中也。时之所愿,惟愿“亨”也。以亨行之,得“时中”也。[疏]正义曰:叠“蒙亨”之义,言居“蒙”之时,人皆愿“亨”。若以亨道行之于时,则得中也。故云“时中”也。

《彖传》说:蒙卦,山下有险,遇险而停止不前,这就是「蒙」。王弼注解释:往后退就陷于险,往前进又被山所阻,不知该往哪里去,这正是「蒙」的含义。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山下有险」,是因为坎卦在艮卦之下,坎为险、艮为山,正是山下有险。艮的卦德是止,坎在上面遇到了止,就是「险而止」。既怕进也不能、退也不能,所以陷于蒙昧。这一段是解释《蒙》卦得名的由来。《彖传》又说:「蒙,亨」,是因为依着亨通之道去行,合于当时的中道。王弼注解释:此时人心所愿,唯在「亨」而已;依亨通之道去行,就得着了「时中」。孔颖达疏解说:这是把卦辞「蒙亨」重叠出来加以解释,意思是身处蒙昧之时,人人都盼望亨通;若能在这个时候依亨通之道而行,就合于中道,所以说「时中」。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应也。“我”谓非“童蒙”者也。非“童蒙”者,即阳也。凡不识者求问识者,识者不求所告;闇者求明,明者不谘於闇。故《蒙》之为义,“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也。童蒙之来求我,志应故也。[疏]正义曰:以童蒙闇昧之志,而求应会明者,故云“志应”也。

《彖传》说:「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是因为双方心志相应。王弼注解释:这里的「我」,指的是不属于「童蒙」的一方,也就是阳爻。凡是不懂的人去求教于懂的人,懂的人不会反过来求着去告诉别人;昏昧者求教于明白者,明白者不会向昏昧者请教。所以《蒙》卦的义理就是「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童蒙前来求我,正是因为彼此心志相应。孔颖达疏解说:童蒙以其昏昧之志,去求得与明白者相应会合,所以《彖传》说「志应」。

初筮告,以刚中也。谓二也。二为众阴之主也,无刚失中,何由得初筮之告乎?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也。蒙以养正,圣功也。[疏]正义曰:“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者,所以再三不告,恐渎乱蒙者。自此以上,《彖》辞总释“蒙亨”之义。“蒙以养正,圣功也”者,能以蒙昧隐默自养正道,乃成至圣之功。此一句释经之“利贞”。

《彖传》说:初次占问就告诉他,是因为九二刚健而得中。王弼注解释:这里说的是九二。九二是众阴之爻所归向的主爻;如果它不刚健、又不居中,凭什么能担当「初筮」相告之责?《彖传》接着说:再三追问就是亵渎,亵渎便不再相告;亵渎,就是蒙昧。以蒙昧含藏来涵养正道,是成就圣德的功业。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再三渎,渎则不告。渎,蒙」,之所以再三追问就不再相告,是怕反倒把这蒙昧的人搅得更加混乱。以上这些,都是《彖传》总起来解释「蒙亨」的含义。所谓「蒙以养正,圣功也」,是说能在蒙昧沉默中自己涵养正道,才成就至圣的功业;这一句是解释卦辞里的「利贞」。

《彖》曰:山下出泉,蒙。山下出泉,未知所適,蒙之象也。[疏]正义曰:山下出泉,未有所適之处,是险而止,故蒙昧之象也。君子以果行育德。“果行”者,初筮之义也。“育德”者,养正之功也。[疏]正义曰:君子当发此蒙道,以果决其行,告示蒙者,则“初筮之义”。“育德”谓隐默怀藏,不自彰显,以育养其德。“果行”、“育德”者,自相违错,若童蒙来问,则果行也,寻常处众则育德,是不相须也。

此处底本作「《彖》曰」,按文例实为《象传》的大象之辞。《象传》说:山下涌出泉水,这就是《蒙》卦之象。王弼注解释:山下出泉,泉水还不知道该流向何处,正是蒙昧之象。孔颖达疏解说:山下出泉,还没有可去之处,正合「险而止」的卦德,所以是蒙昧之象。《象传》接着说:君子由此以果决的行动、涵育自己的德性。王弼注解释:所谓「果行」,就是「初筮」明断相告的义理;所谓「育德」,就是涵养正道的功夫。孔颖达疏解说:君子应当开启这蒙昧之道,果断地付诸行动,明白告示蒙昧的人,这就是「初筮」之义。「育德」是指沉默含藏、不自我张扬,用以涵养自己的德行。「果行」与「育德」两者看似彼此相违:童蒙来求问时就要果决而行,平日与众人相处时则要涵德不露,二者并不须同时并用。

初六:发蒙,利用刑人,用说桎梏,以往吝。处蒙之初,二照其上,故蒙发也。蒙发疑明,刑说当也。“以往吝”,刑不可长。[疏]“初六”至“以往吝”。正义曰:“发蒙”者,以初近於九二,二以阳处中,而明能照闇,故初六以能发去其蒙也。“利用刑人,用说桎梏”者,蒙既发去,无所疑滞,故利用刑戮于人,又利用说去罪人桎梏,以蒙既发去,疑事显明,刑人说桎梏皆得当。在足曰桎,在手曰梏。《小雅》云:“杻谓之梏,械谓之桎。”“以往吝”者,若以正道而往,即其事益善矣;若以刑人之道出往,往之即有鄙吝。

经文说:初六爻,启发蒙昧,宜于对人用刑,宜于解脱他的镣铐;若一味这样下去则有悔吝。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蒙昧之初,九二在它上面照临,所以蒙昧得以启发。蒙昧一开、疑惑一明,用刑与解脱都能处置得当。至于「以往吝」,是说刑罚不可长久施行。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初六」到「以往吝」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发蒙」,是因为初六紧邻九二,九二以阳刚居中,其明足以照见昏暗,所以初六借它启发、除去自己的蒙昧。所谓「利用刑人,用说桎梏」,是说蒙昧既已除去,心中再无疑滞,因而宜于对人施行刑罚,也宜于解开罪人的镣铐;正因蒙昧已去、疑难分明,所以用刑与释放都能得当。脚上戴的叫「桎」,手上戴的叫「梏」,《小尔雅》说:手械叫「梏」,足械叫「桎」。所谓「以往吝」,是说若循着正道行去,事情会越办越好;若一味沿用刑人的手段行去,就会招致鄙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刑人之道,道所恶也。以正法制,故刑人也。[疏]正义曰:且刑人之道乃贼害於物,是道之所恶,以利用刑人者,以正其法制,不可不刑矣。故刑罚不可不施於国,鞭扑不可不施於家。案:此经刑人、说人二事,《象》直云“利用刑人”一者,但举刑重故也。

《象传》说:「利用刑人」,是为了端正法度。王弼注解释:用刑于人本是伤害人的做法,为道所厌恶;只因要端正法度,所以才不得不用刑。孔颖达疏解说:用刑于人毕竟是残伤生民之事,为正道所厌恶;之所以说「利用刑人」,是为了整肃法度,非刑不可。所以刑罚不能不施行于国,鞭笞责罚也不能不施行于家。按:这一爻的经文本讲了「刑人」与「说人」两件事,《象传》却只提「利用刑人」一件,那是因为只举其中分量较重的一项罢了。

九二:包蒙吉,纳妇吉,子克家。以刚居中,童蒙所归,包而不距则远近咸至,故“包蒙吉”也。妇者,配巳而成德者也。体阳而能包蒙,以刚而能居中,以此纳配物莫不应,故“纳妇吉”也。处于卦内,以刚接柔,亲而得中,能幹其任,施之於子,克家之义。[疏]“九二”至“子克家”。正义曰:“包”谓包含,九二以刚居中,童蒙悉来归己,九二能含容而不距,皆与之决疑,故得吉也。九二以刚居中,阴来应之。“妇”谓配也,故纳此匹配而得吉也。此爻在下体之中,能包蒙纳妇,任内理中,幹了其任,即是子孙能克荷家事,故云“子克家”也。○注“亲而得中”。○正义曰:“亲而得中”者,言九二居下卦之中央,上下俱阴,以己之两阳迎接上下二阴,阴阳相亲,故云“亲而得中”也。“能幹其任”者,既能包蒙,又能纳匹,是能幹其任。

经文说:九二爻,能包容蒙昧则吉,能娶纳妻室则吉,子弟能担当家业。王弼注解释:九二以阳刚居中位,是童蒙们归向的对象;它能包容而不拒斥,于是远近的人都来归附,所以「包蒙吉」。所谓「妇」,是与自己相配而共成其德的人;九二本体属阳而能包容蒙昧,秉刚健而能居于中位,用这样的德行去接纳配偶,万物无不响应,所以「纳妇吉」。它处在下卦之中,以刚接柔,亲和而得中道,能胜任其职;把这层意思落到子弟身上,就是能担当家业的含义。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九二」到「子克家」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包」是包含。九二以阳刚居中,童蒙们都来归附自己,九二能容纳而不拒绝,一一替他们决断疑难,所以得吉。九二以阳刚居中,阴爻前来与它相应,「妇」就是配偶,所以接纳这个配偶而得吉。此爻居下卦之中,既能包容蒙昧,又能接纳配偶,主持内事、料理中道,把职分办得妥帖,这就如同子孙能够担起家事,所以说「子克家」。以下疏解王弼注「亲而得中」一句。《正义》说:所谓「亲而得中」,是说九二居下卦正中,上下都是阴爻,它以自身的阳刚迎接上下两个阴爻,阴阳相亲,所以说「亲而得中」。所谓「能幹其任」,是说它既能包容蒙昧,又能接纳配偶,正是能胜任其职。

《象》曰:“子克家”,刚柔节也。[疏]正义曰:以阳居於卦内,接待群阴,是刚柔相接,故克幹家事也。六三: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无攸利。童蒙之时,阴求於阳,晦求於明,各求发其昧者也。六三在下卦之上,上九在上卦之上,男女之义也。上不求三而三求上,女先求男者也。女之为体,正行以待命者也。见刚夫而求之,故曰“不有躬”也。施之於女,行在不顺,故“勿用取女”,而“无攸利”。

《象传》说:「子克家」,是因为刚与柔互相调节。孔颖达疏解说:九二以阳爻居于卦体之内,接待众阴爻,正是刚柔相接,所以能担起家事。经文又说:六三爻,不要娶这个女子。她一见有钱有势的男子就失身相从,没有什么利益可言。王弼注解释:当童蒙之时,阴要求助于阳,暗要求助于明,各自都想启发自己的蒙昧。六三居下卦之上,上九居上卦之上,两者有男女相配的意味;然而上九并不来求六三,反倒是六三去求上九,这就成了女子先去求男子。女子的常道,本该端正自守、等待对方来聘;如今一见刚强的男子便主动追求,所以说她「不有躬」,不能保有自身。落到女子身上,行事既不合于顺道,所以「勿用取女」,而且「无攸利」。

[疏]“六三”至“无攸利”。○正义曰:“勿用取女”者,女谓六三,言勿用取此六三之女。所以不须者,此童蒙之世,阴求於阳,是女求男之时也。“见金夫”者,谓上九以其刚阳,故称“金夫”。此六三之女,自往求见“金夫”。女之为礼,正行以待命而嫁。今先求於夫,是为女不能自保其躬,固守贞信,乃非礼而动,行既不顺,若欲取之,无所利益,故云“不有躬,无攸利”也。《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顺也。[疏]正义曰:释“勿用取女”之义。所以勿用取此女者,以女行不顺故也。

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六三」到「无攸利」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勿用取女」,「女」指六三,是说不要娶六三这个女子。之所以不该娶,是因为正当童蒙之世,阴要求助于阳,也就是女子求男子的时候。所谓「见金夫」,是指上九以其阳刚之质,故称为「金夫」;六三这个女子竟自己前去求见「金夫」。按女子应守的礼节,本该端正自持、等待对方下聘而后出嫁;如今却抢先去求男子,这就是身为女子而不能保守自身、固守贞信,行动不合于礼;行事既然不顺,若要娶她,毫无益处可得,所以说「不有躬,无攸利」。《象传》说:「勿用取女」,是因为她的行为不合于顺道。孔颖达疏解说:这是解释「勿用取女」的含义——之所以不要娶这个女子,正因为她的行为不顺于礼。

六四:困蒙,吝。独远於阳,处两阴之中,闇莫之发,故曰“困蒙”也。困於蒙昧,不能比贤以发其志,亦以鄙矣,故曰“吝”也。[疏]正义曰:此释六四爻辞也。六四在两阴之中,去九二既远,无人发去其童蒙,故曰困于蒙昧而有鄙吝。《象》曰:“困蒙”之吝,独远实也。阳称实也。[疏]“《象》曰”至“独远实也”。○正义曰:“独远实”者,实谓九二之阳也。九二以阳,故称实也。六三近九二,六五近上九,又应九二,唯此六四既不近二,又不近上,故云“独远实也”。○注“阳实也”。○正义曰:阳主生息,故称实。阴主消损,故不得言实。

经文说:六四爻,困于蒙昧,有悔吝。王弼注解释:六四单单离阳爻最远,又夹在两个阴爻中间,暗昧而无人替它开启,所以说「困蒙」。被蒙昧所困,又不能亲近贤者以启发心志,这也够鄙陋了,所以说「吝」。孔颖达疏解说:这是解释六四的爻辞。六四夹在两个阴爻当中,离九二很远,没有人来除去它的童蒙,所以说它困于蒙昧而有鄙吝。《象传》说:「困蒙」之所以有悔吝,是因为它单单远离了充实之爻。王弼注:阳爻称为「实」。以下是孔颖达对《象传》从「《象》曰」到「独远实也」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独远实」,「实」指九二这个阳爻;九二是阳,所以称「实」。六三紧邻九二,六五紧邻上九、又与九二相应,唯独六四既不挨着九二,也不挨着上九,所以说「独远实也」。以下疏解王弼注「阳实也」一句。《正义》说:阳主生长增益,所以称为「实」;阴主消减亏损,所以不能叫「实」。

六五:童蒙吉。以夫阴质居於尊位,不自任察而委於二,付物以能,不劳聪明,功斯克矣,故曰“童蒙吉”。[疏]正义曰:言六五以阴居於尊位,其应在二,二刚而得中,五则以事委任於二,不劳巳之聪明,犹若童稚蒙昧之人,故所以得吉也。《象》曰:“童蒙”之吉,顺以巽也。委物以能,不先不为,“顺以巽也”。[疏]“《象》曰”至“顺以巽也”。正义曰:“顺以巽也”,释童蒙之吉,巽以顺也,犹委物於二。顺谓心顺,巽谓貌顺。故褚氏云:“顺者,心不违也。巽者,外迹相卑下也。”○注“委物以能”至“顺以巽也”。○正义曰:“委物以能”,谓委付事物与有能之人,谓委二也。“不先不为”者,五虽居尊位,而专委任於二,不在二先而首唱,是顺於二也。“不为”者,谓不自造为,是委任二也。不先於二,是心顺也;不自造为,是貌顺也。

经文说:六五爻,像童蒙一样,吉。王弼注解释:六五以柔弱的阴质居于尊位,不自逞明察,而把事情托付给九二,让有能力的人去办,自己不劳费聪明,功业反而得以成就,所以说「童蒙吉」。孔颖达疏解说:六五以阴爻居尊位,所应的是九二,九二刚健而得中位,于是六五把政事托付给九二,不劳费自己的聪明,就像个稚气蒙昧的孩子,因此得吉。《象传》说:「童蒙」之所以吉,是因为它心顺而貌恭。王弼注解释:把事情托付给有才能的人,不抢在前头,也不自作主张,这就是「顺以巽也」。以下是孔颖达对《象传》从「《象》曰」到「顺以巽也」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顺以巽也」是解释童蒙得吉的缘由——「巽」就是恭顺,如同把事情托付给九二。「顺」指内心顺从,「巽」指外貌谦恭。所以褚仲都说:「顺」是心里不违逆,「巽」是外在举止对人卑下。以下疏解王弼注从「委物以能」到「顺以巽也」这一段。《正义》说:所谓「委物以能」,是把事情交付给有才能的人,也就是交付给九二。所谓「不先不为」,是说六五虽居尊位,却一意托付九二,不抢在九二前头首倡其事,这便是顺从九二;「不为」是说不自作主张,仍是托付九二的意思。不抢在九二之先,是内心顺;不自作主张,是外貌恭。

上九: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处蒙之终,以刚居上,能击去童蒙,以发其昧者也,故曰“击蒙”也。童蒙原发而已能击去之,合上下之愿,故莫不顺也。为之捍御,则物咸附之。若欲取之,则物咸叛矣,故“不利为寇,利御寇”也。[疏]正义曰:处蒙之终,以刚居上,能击去众阴之蒙,合上下之愿,故莫不顺从也。若因物之来即欲取之而为寇害,物皆叛矣,故“不利为寇”也。若物从外来,为之捍御,则物咸附之,故“利用御寇”也。《象》曰:利用御寇,上下顺也。[疏]正义曰:所宜利为物御寇者,由上下顺从故也。言此爻既能发去众蒙,以合上下之愿,又能为之御寇,故上下弥更顺从也。

经文说:上九爻,击破蒙昧;不宜做侵夺的强寇,宜于替人抵御强寇。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蒙》卦的终点,以阳刚居于上位,能够击去童蒙、启发他们的昏昧,所以说「击蒙」。童蒙本就盼望被开启,而上九正能替他们击去蒙昧,正合上下的心愿,所以无不顺从。上九若替众人抵御外侮,众人就都来归附;若反过来想侵夺他们,众人就都要背叛,所以「不利为寇,利御寇」。孔颖达疏解说:上九处蒙之终,以阳刚居上位,能击去众阴爻的蒙昧,合于上下的心愿,所以无不顺从。若趁众人来归就想据为己有、加以侵害,众人便都会背叛,所以「不利为寇」。若外来的势力侵扰,上九替众人抵挡,众人就都归附于它,所以「利用御寇」。《象传》说:宜于抵御外寇,是因为上下都顺从。孔颖达疏解说:上九之所以宜于替众人抵御外寇,正是由于上下顺从的缘故。这是说此爻既能除去众人的蒙昧、合于上下的心愿,又能替他们抵御外侮,所以上下更加顺从。

上经需传卷二·需卦

乾下坎上。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疏]正义曰:此需卦系辞也。“需”者,待也。物初蒙稚,待养而成,无信即不立,所待唯信也,故云“需有孚”,言《需》之为体,唯有信也。“光亨贞吉”者,若能有信,即需道光明物得亨通,于正则吉,故云“光亨贞吉”也。“利涉大川”者,以刚健而进,即不患於险,乾德乃亨,故云“利涉大川”。《彖》曰: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谓五也,位乎天位,用其中正,以此待物,需道毕矣,故“光亨贞吉”。

《需》卦下卦为乾、上卦为坎。卦辞说:需,心怀诚信,光明亨通、守正得吉,宜于渡越大河。孔颖达疏解说:这是《需》卦的卦辞。「需」是等待。万物初生蒙稚,须待养育才能成就;没有诚信就立不起来,所待的正是一个「信」字,所以说「需有孚」,意思是《需》卦的本体,全在一个「信」上。所谓「光亨贞吉」,是说若能有信,等待之道便光明,万物得以亨通,守于正道则吉,所以说「光亨贞吉」。所谓「利涉大川」,是说以刚健之德前进,就不怕险阻,乾德因而亨通,所以说「利涉大川」。《彖传》说:需,就是等待,因为险阻横在前面。刚健而不陷落,其义理便不至困穷。「需有孚,光亨贞吉」,是因为居于天位,又能持正守中。王弼注解释:所说的正是九五。它居于天子之位,运用中正之德,以此对待外物,等待之道于此完备,所以「光亨贞吉」。

[疏]“彖曰需须也”至“以正中也”。○正义曰:此释需卦系辞。需,须也。“险在前”者,释需卦之名也,是需待之义,故云“需,须也”。“险在前”,释所以需待由险难在前,故有待乃进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者,解需道所以得亨,由乾之刚健,前虽遇险而不被陷滞,是其需待之义,不有困穷矣,故得“光亨贞吉”,由乾之德也。“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者,此叠出需卦系辞,然后释之也。言此需体非但得乾之刚彊而不陷,又由中正之力也。以九五居乎天子之位,又以阳居阳,正而得中,故能有信,光明亨通而贞吉也。刚健而不陷,只由二象之德,位乎天位以正中,是九五之德也。凡卦之为体,或直取象而为卦德者,或直取爻而为卦德者,或以兼象兼爻而为卦德者,此卦之例是也。

以下是孔颖达对《彖传》从「彖曰需须也」到「以正中也」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这一段是解释《需》卦的卦辞。「需」就是等待。所谓「险在前」,是解释《需》卦得名的由来——正因险难当前才须等待,所以说「需,须也」;「险在前」一句,说明之所以要等待,是因为险难横在前头,须等待时机才可前进。所谓「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是解释等待之道为何能亨通——由于下卦乾的刚健,前面虽遇险阻却不被陷住滞留,这正是「需待」的意义所在,因而不至困穷,所以能得「光亨贞吉」,这是乾德带来的。所谓「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是先把卦辞重叠引出,然后加以解释:这《需》卦之体不只是得了乾的刚强而不陷落,还得力于中正之德。九五居于天子之位,又以阳爻居阳位,既正而又得中,所以能有诚信,光明亨通而守正得吉。「刚健而不陷」只是取上下二卦之象的德性,「位乎天位以正中」则是取九五一爻的德性。大凡一卦的卦体,有的直接取卦象立卦德,有的直接取某爻立卦德,有的兼取卦象与爻位立卦德——《需》卦正是兼取的例子。

○注“谓五也”至“光亨贞吉”。○正义曰:“需道毕矣”者,凡需待之义先须於信,后乃光明亨通於物而贞吉,能备此事,是须道终毕。五即居於天位,以阳居尊,中则不偏,正则无邪。以此待物,则所为皆成,故“需道毕矣”。

以下疏解王弼注从「谓五也」到「光亨贞吉」这一段。《正义》说:王弼讲「需道毕矣」,是说凡等待之义,先要有诚信,然后才能光明亨通于万物而守正得吉;这几层都具备了,等待之道才算完满。九五既居天子之位,以阳爻居尊位,居中就不偏颇,得正就没有邪曲;用这样的德行对待外物,所做的事无不成功,所以说「需道毕矣」。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乾德获进,往辄亨也。[疏]“利涉大川往有功也”。○正义曰:释“利涉大川”之义,以乾刚健,故行险有功也。○注“乾德”至“亨也”。○正义曰:前云“刚健而不陷”,此云“往有功”,刚健即“乾”也。故“乾”德获进,往而有功,即是往辄亨通也。此虽释“利涉大川”,兼释上“光亨”之义,由是“光亨”乃得“利涉大川”,故於利涉大川乃明亨也。

《彖传》说:「利涉大川」,是说前往必有功效。王弼注解释:乾德得以推进,一往便亨通。以下是孔颖达对「利涉大川往有功也」一句的疏解。《正义》说:这是解释「利涉大川」的含义——因为下卦乾刚健有力,所以涉险而能建功。以下疏解王弼注从「乾德」到「亨也」这一段。《正义》说:前面《彖传》讲「刚健而不陷」,这里讲「往有功」,所谓刚健就是乾。所以乾德得以推进,前往就有功效,也就是一往便亨通。这一句虽是解释「利涉大川」,同时也兼释上文「光亨」之义:正因为「光亨」,才能够「利涉大川」,所以在「利涉大川」处顺带把「亨」的道理点明。

《象》曰:云上於天,需,君子以饮食宴乐。童蒙已发,盛德光亨,饮食宴乐,其在兹乎![疏]“《象》曰”至“饮食宴乐”。○正义曰:坎既为险,又为雨,今不言险雨者,此象不取险难之义也。故不云“险”也。雨是巳下之物,不是须待之义,故不云“雨”也。不言天上有云,而言“云上於天”者,若是天上有云,无以见欲雨之义,故云“云上於天”。若言“云上於天”,是天之欲雨,待时而落,所以明“需”大惠将施而盛德又亨,故君子於此之时“以饮食宴乐”。

《象传》说:云气升腾于天上,这就是《需》卦;君子由此在饮食宴乐中从容待时。王弼注解释:童蒙既已启发,盛德光明亨通,饮食宴乐之乐,大概就在此时吧!以下是孔颖达对《象传》从「《象》曰」到「饮食宴乐」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坎卦既可取象为险,又可取象为雨;这里不说「险」也不说「雨」,是因为此象并不取险难之义,所以不称「险」;而雨是已经落下之物,不合「等待」的意思,所以也不称「雨」。不说「天上有云」而说「云上於天」,是因为若说天上有云,就看不出将要下雨的意思;说成「云上於天」,才见得是天将降雨、只待时机而落,用以表明《需》卦大恩泽即将施行、盛德又得亨通,所以君子在此时「以饮食宴乐」,从容等待。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居需之时,最远於难,能抑其进以远险待时,虽不应几,可以保常也。[疏]正义曰:但难在於坎,初九去难既远,故待时在於郊。郊者是境上之地,亦去水远也。“利用恒,无咎”者,恒,常也,远难待时以避其害,故宜利保守其常,所以无咎,犹不能见几速进,但得无咎而已。《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疏]正义曰:“不犯难行”者,去难既远,故不犯难而行,“未失常”者,不敢速进,远难待时,是未失常也。

经文说:初九爻,在郊野等待,宜于守常不变,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等待之时,离险难最远,能抑制自己不轻进,以远避险阻、静待时机;它虽然不能应机而动,却可以保住常道。孔颖达疏解说:险难在上卦坎,初九离险难最远,所以在郊野待时。「郊」是国境边上的地方,同样离水很远。所谓「利用恒,无咎」,「恒」是常;远离险难、等待时机以躲开祸害,所以宜于保守常道,因而没有过错——虽说它做不到见机而速进,也总算能免于过错罢了。《象传》说:「需于郊」,是不冒着险难而行;「利用恒无咎」,是没有失掉常道。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不犯难行」,是因为离险难既远,所以不冒险而行;所谓「未失常」,是说它不敢急进,远避险难、等待时机,这就没有失掉常道。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将近於难,故曰“需於沙”也。不至致寇,故曰“小有言”也。近不逼难,远不后时,履健居中,以待其会,虽“小有言”,以吉终也。[疏]正义曰:沙是水傍之地,去水渐近,待时于沙,故难稍近。虽未致寇,而“小有言”以相责让。“近不逼难,远不后时”,但“履健居中,以待要会”,虽小有责让之言,而终得其吉也。《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虽“小有言”,以终吉也。[疏]正义曰:“需于沙衍在中”者,衍谓宽衍,去难虽近,犹未逼于难,而宽衍在其中也,故“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经文说:九二爻,在沙滩上等待,略有言语责难,最终得吉。王弼注解释:九二渐渐靠近险难,所以说「需於沙」;还不至于招来强寇,所以只说「小有言」。它近不至于迫近险难,远不至于错过时机,秉持刚健而居中位,以等待时机的会合,虽然「小有言」,终究以吉收场。孔颖达疏解说:沙是水边的地带,离水渐近,在沙上待时,所以险难稍稍逼近了。虽然还没招来寇敌,却已有小小的言语责备。正如王弼所说「近不逼难,远不后时」,只是「履健居中,以待要会」,所以虽有少许责备之言,最终仍得吉。《象传》说:「需于沙」,是因为宽绰之地就在其中;虽然「小有言」,终究得吉。孔颖达疏解说:所谓「需于沙衍在中」,「衍」是宽绰;离险难虽近,却还没有被险难所逼,尚有一段宽绰的余地在其中,所以「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以刚逼难,欲进其道,所以招寇而致敌也。犹有须焉,不陷其刚。寇之来也,自我所招,敬慎防备,可以不败。[疏]正义曰:泥者,水傍之地,泥溺之处,逼近於难,欲进其道,难必害已。故致寇至,犹且迟疑而需待时,虽即有寇至,亦未为祸败也。

经文说:九三爻,在泥泞中等待,招致强寇到来。王弼注解释:九三以阳刚逼近险难,想要推行自己的主张,因而招来了强寇与敌手。但它到底还能等待,不至于陷没自己的刚德。强寇之所以来,是自己招来的;只要恭敬谨慎、严加防备,就可以不致失败。孔颖达疏解说:「泥」是水边的地带,是陷溺之处;九三逼近险难,还想推进自己的主张,险难必定要伤害自己,所以招得强寇到来。但它仍然迟疑不进、等待时机,所以纵有强寇来临,也还不至于酿成祸败。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白我致寇,敬慎不败也。[疏]正义曰:“灾在外”者,释“需于泥”之义,言为“需”虽复在泥,泥犹居水之外,即灾在身外之义,未陷其刚之义,故可用“需”以免。“自我致寇,敬慎不败”者,自,由也,由我欲进而致寇来,已若敬慎,则不有祸败也。

《象传》说:「需于泥」,是说灾祸还在身外;此处底本「白我致寇」的「白」当依疏文读作「自」,即灾祸由自己招来,只要恭敬谨慎就不会失败。孔颖达疏解说:所谓「灾在外」,是解释「需于泥」的含义——虽说身在泥中,泥毕竟还在水的外面,也就是灾祸尚在自身之外,还没有陷没它的刚德,所以还能用「等待」的办法免祸。所谓「自我致寇,敬慎不败」,「自」是由;由于我想前进才招来强寇,自己只要恭敬谨慎,就不会遭祸失败。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凡称血者,阴阳相伤者也。阴阳相近而不相得,阳欲进而阴塞之,则相害也。穴者,阴之路也,处坎之始,居穴者也。九三刚进,四不能距,见侵则辟,顺以听命者也,故曰“需于血,出自穴”也。[疏]“六四需于血出自穴”。○正义曰:“需于血”者,谓阴阳相伤,故有血也。九三之阳而欲上进,此六四之阴而塞其路,两相妨害,故称“血”。言待时于血,犹待时於难中也。“出自穴”者,穴即阴之路也,而处坎之始,是居穴者也。三来逼己,四不能距,故出此所居之穴以避之,但顺以听命而得免咎也,故《象》云“需于血,顺以听命”也。

经文说:六四爻,在流血之中等待,从穴中退出。王弼注解释:凡是提到「血」,都指阴阳相伤。阴阳彼此挨近却不相投合,阳要前进而阴挡住它,就互相伤害。「穴」是阴的通路;六四处在坎卦的开端,正是居于穴中的人。九三以刚强上进,六四挡不住它,一见侵逼就退避,顺从而听命,所以说「需于血,出自穴」。以下是孔颖达对「六四需于血出自穴」一句的疏解。《正义》说:所谓「需于血」,是指阴阳相伤,因而见血。九三之阳想要上进,六四之阴堵住它的去路,两相妨害,所以称「血」。说在血中待时,也就等于在险难之中待时。所谓「出自穴」,「穴」就是阴的通路;六四处在坎卦之始,正是居穴之人。九三来相逼,六四抵挡不住,所以退出所居的穴来躲避它,只是顺从听命,因而得以免咎,所以《象传》说「需于血,顺以听命」。

○注“凡称血者”至“出自穴也”。○正义曰:“凡称血”者,阴阳相伤者也,即坤之上六“其血玄黄”是也。“穴者阴之路也”者,凡孔穴穿道,皆是幽隐,故云“阴之路也”。“处坎之始,居穴”者,坎是坎险,若处坎之上,即是出穴者也,处坎之始,是居穴者也。但易含万象,此六四一爻,若以战斗言之,其出则为血也;若以居处言之,其处则为穴也。穴之与血,各随事义也。

以下疏解王弼注从「凡称血者」到「出自穴也」这一段。《正义》说:王弼讲「凡称血」是指阴阳相伤,例证就是《坤》卦上六爻辞「其血玄黄」。讲「穴者阴之路也」,是因为凡属孔穴通道,都属幽深隐蔽之处,所以说是「阴之路」。讲「处坎之始,居穴」,是因为坎就是坎险:若处在坎的上位,就算是已经出穴的人;处在坎的开端,就是还居于穴中的人。不过《周易》包含万象,就六四这一爻而言,若从争斗的角度说,它的举动便呈现为「血」;若从居处的角度说,它所处的地方便呈现为「穴」。「穴」与「血」两种取象,各随所论之事而定。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九五:需于酒食,贞吉。“需”之所须,以待达也。已得天位,畅其中正,无所复须,故酒食而已获“贞吉”也。[疏]正义曰:“需于酒食贞吉”者,五既为需之主,已得天位,无所复需,但以需待酒食以递相宴乐而得贞吉。《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疏]正义曰:释“酒食贞吉”之义,言九五居中得正,“需”道亨通,上下无事也。

《象传》说:「需于血」,是顺从而听命。经文又说:九五爻,在酒食之中等待,守正得吉。王弼注解释:等待之所以要等待,是为了等到通达之时;九五已经得了天子之位,中正之德已然舒展,再没有什么可等的了,所以只在酒食之间从容度日,便获得「贞吉」。孔颖达疏解说:所谓「需于酒食贞吉」,九五既是《需》卦的主爻,已居天子之位,再无所等待,只是从容于酒食宴乐之中,因而得「贞吉」。《象传》说:「酒食贞吉」,是因为它居中而得正。孔颖达疏解说:这是解释「酒食贞吉」的含义——九五居中而得正位,等待之道已然亨通,上下都平安无事。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六四所以“出自穴”者,以不与三相得而塞其路,不辟则害,故不得不“出自穴”而辟之也。至於上六,处卦之终,非塞路者也。与三为应,三来之已,乃为己援,故无畏害之辟,而乃有入穴之固也。三阳所以不敢进者,须难之终也。难终则至,不待召也。己居难终,故自来也。处无位之地,以一阴而为三阳之主,故必敬之而后终吉。

经文说:上六爻,进入穴中;有三位不请自来的客人到访,恭敬地对待他们,最终得吉。王弼注解释:六四之所以要「出自穴」,是因为它与九三不相投合、挡住了九三的去路,不躲开就要受害,所以不得不出穴避让。到了上六,处在全卦的终点,并不是挡路的人;它与九三相应,九三前来正是给自己作援助,所以不必因怕受害而躲避,反而能安居穴中而得其牢固。下卦三个阳爻之所以不敢前进,是在等待险难的终结;险难一了它们就到,用不着召唤。上六正居于险难终结之处,所以三阳自己就来了。上六处在没有职位的地方,以一个阴爻做三个阳爻的主人,所以必须恭敬待之,然后才能终获吉祥。

[疏]“上六”至“敬之终吉”。○正义曰:“上六入于穴”者,上六阴爻,故亦称“穴”也。上六与三相应,三来之已,不为祸害,乃得为已援助,故上六无所畏忌,乃“入于穴”而居也。“有不速之客三人来”者,速,召也,不须召唤之客有三人自来。三人谓“初九”、“九二”、“九三”。此三阳务欲前进,但畏于险难,不能前进。其难既通,三阳务欲上升,不须召唤而自来,故云“有不速之客三人来”也。“敬之终吉”者,上六居无位之地,以一阴而为三阳之主,不可怠慢,故须恭敬此三阳,乃得终吉。

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上六」到「敬之终吉」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上六入于穴」,上六是阴爻,所以也用「穴」来称它。上六与九三相应,九三前来并不构成祸害,反而能给自己作援助,所以上六无所畏忌,径自「入于穴」安居。所谓「有不速之客三人来」,「速」是召请;不必召请而自来的客人有三位,这三位指初九、九二、九三。这三个阳爻本来一心想前进,只因惧怕险难,未能推进;等险难一旦通解,三阳都要向上,不用召唤就自己来了,所以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所谓「敬之终吉」,上六处在没有职位的地位,却以一阴爻做三阳爻的主人,不可怠慢,所以必须恭敬对待这三个阳爻,才能终获吉祥。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处无位之地,不当位者也。敬之则得终吉,故虽不当位,未大失也。[疏]正义曰:“虽不当位未大失”者,释“敬之终吉”之义。言已虽不当位,而以一阴为三阳之主,若不敬之,则有凶害。今由己能敬之,虽不当位,亦未有大失,言初时虽有小失,终久乃获吉,故云“未大失”也。且《需》之一卦,须待难通,其於六爻,皆假他物之象以明人事,待通而亨,须待之义。且凡人万事,或有去难远近,须出须处,法此六爻,即万事尽矣,不可皆以人事曲细比之。《易》之诸爻之例,并皆放此。

《象传》说:不请自来的客人到了,「敬之终吉」;虽然所处之位不当,却没有大的过失。王弼注解释:上六处在没有职位的地方,就是「不当位」;能恭敬待客便得终吉,所以虽然不当位,也没有大的闪失。孔颖达疏解说:所谓「虽不当位未大失」,是解释「敬之终吉」的含义——上六自身虽然不当位,却以一个阴爻做三个阳爻的主人,若不恭敬对待,就有凶害;如今正因为自己能恭敬,虽不当位,也没有大的过失,意思是起初虽有小的闪失,最终仍得吉祥,所以说「未大失」。再说《需》卦通篇讲的是等待险难通解,六爻都借外物之象来说明人事:等到通解就亨通,这正是「须待」的义理。凡人间万事,有的离险难远、有的离险难近,有的该出、有的该处,效法这六爻,万事的道理也就尽在其中了,不必把每一爻都拿人事琐细去一一比附。《周易》各爻的通例,一概仿照这样理解。

讼卦

坎下乾上。讼:有孚,窒惕,中吉,窒谓窒塞也。皆惕,然后可以获中吉。[疏]正义曰:窒,塞也。惕,惧也。凡讼者,物有不和,情相乖争而致其讼。凡讼之体,不可妄兴,必有信实,被物止塞,而能惕惧,中道而止,乃得吉也。

《讼》卦下卦为坎、上卦为乾。卦辞说:讼,心怀诚信而遭壅塞,能戒惧,中途而止则吉。王弼注解释:「窒」是壅塞的意思;必须都存戒惧之心,然后才能获得「中吉」。孔颖达疏解说:「窒」是堵塞,「惕」是恐惧。凡是争讼,都因为彼此不和、情理相违相争而闹起官司。争讼这件事的本体,是不可以随意挑起的:必得自己确有诚信、又被对方所阻塞,还能心存戒惧,走到一半就打住,这才能得吉。

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疏]正义曰:“终凶”者,讼不可长,若终竟讼事,虽复窒惕,亦有凶也。“利见大人”者,物既有讼,须大人决之,故“利见大人”也。“不利涉大川”者,以讼不可长,若以讼而往涉危难,必有祸患,故“不利涉大川”。

卦辞接着说:一直讼到底则凶。宜于见到大人,不宜于渡越大河。孔颖达疏解说:所谓「终凶」,是说争讼不可长久;若把官司打到终局,纵然本来有诚信、又知戒惧,也仍有凶险。所谓「利见大人」,是说既然发生争讼,就须有大人来裁断,所以「利见大人」。所谓「不利涉大川」,是因为争讼不可久拖,若带着讼事去涉越危难,必定招来祸患,所以「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凡不和而讼,无施而可,涉难特甚焉。唯有信而见塞惧者,乃可以得吉也。犹复不可终,中乃吉也。不闭其源使讼不至,虽每不枉而讼至终竟,此亦凶矣。故虽复有信,而见塞惧,犹不可以为终也。故曰“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也。无善听者,虽有其实,何由得明?而令有信塞惧者得其“中吉”,必有善听之主焉,其在二乎?以刚而来正夫群小,断不失中,应斯任也。

《彖传》说:讼卦,上卦刚健、下卦险陷,内心险恶而外表刚强,所以成讼。「讼有孚,窒惕中吉」,是因为刚爻下来而居于中位。「终凶」,是说争讼不可打到底。「利见大人」,是崇尚居中守正的裁断者。「不利涉大川」,是说那样会坠入深渊。王弼注解释:凡因不和而争讼的人,无论怎么做都行不通,拿去涉险就尤其不行。只有自己有诚信、又被人阻塞而心存戒惧的人,才可能得吉;纵然如此也不可打到底,中途而止才吉。若不堵住争讼的源头、使讼事根本不起,那么即使每次申诉都在理、不曾冤枉别人,可官司一直打到终局,也仍然是凶。所以纵然有诚信、被阻塞而戒惧,仍旧不可以把官司打到底,所以卦辞说「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若没有善于听讼的人,纵然自己确有实情,凭什么能辨明?而要让有诚信、受阻塞而戒惧的人得到「中吉」,就必须有善于听断的主人,这个人大概就是九二吧?它以阳刚下来匡正众小人,裁断而不失中道,正相称于这一职任。

[疏]“《彖》曰讼上刚下险”至“入于渊也”。正义曰:此释繇辞之义。“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者,上刚即乾也,下险即坎也,犹人意怀险恶,性又刚健,所以讼也。此二句因卦之象以显有讼之所由。案:上“需”,须也,以释卦之名。此《讼卦》不释“讼”名者,“讼”义可知,故不释也。诸卦其名难者则释之,其名易者则不释之,他皆仿此。“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者,先叠出讼之繇辞,以“刚来而得中”者,释所以讼得其“有孚,窒惕中吉”者,言中九二之刚,来向下体而处下卦之中,为讼之主,而听断狱讼,故讼者得其“有孚,窒惕中吉”也。“终凶,讼不可成”者,释“终凶”之义,以争讼之事,不可使成,故“终凶”也。“利见大人,尚中正”者,释“利见大人”之义。所以於讼之时,利见此大人者,以时方斗争,贵尚居中得正之主而听断之。“不利涉大川,入于渊”者,释“不利涉大川”之义。若以讼事往涉于川,即必坠于深渊而陷于难也。

以下是孔颖达对《彖传》从「《彖》曰讼上刚下险」到「入于渊也」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这一段是解释卦辞的含义。所谓「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上面的刚就是乾卦,下面的险就是坎卦,好比人心里怀着险恶,性情又刚强,因此闹出官司;这两句是就卦象来揭示争讼产生的缘由。按:上一卦《需》,《彖传》以「须也」来解释卦名;这里《讼》卦不解释「讼」这个名称,是因为「讼」的意思一望可知,所以不必解释。凡卦名难懂的就解释,容易懂的就不解释,其余各卦都仿照这样。所谓「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是先把《讼》卦卦辞重叠引出,再用「刚来而得中」来解释争讼何以能有「有孚,窒惕中吉」:意思是九二这个刚爻下到下卦、居于下卦之中,作为听讼之主来裁断狱讼,所以打官司的人才能得到「有孚,窒惕中吉」。所谓「终凶,讼不可成」,是解释「终凶」的含义——争讼这种事不能让它成局,所以「终凶」。所谓「利见大人,尚中正」,是解释「利见大人」的含义——争讼之时之所以宜于见到大人,是因为此时正当争斗,贵在有一位居中守正的主人来听断。所谓「不利涉大川,入于渊」,是解释「不利涉大川」的含义——若带着讼事去涉大川,必定坠入深渊而陷于危难。

○注“凡不和而讼”至“应斯任也”。○正义曰:“无施而可”者,言若性好不和,又与人斗讼,即无处施设而可也。言所往之处皆不可也。“涉难特甚焉”者,言好讼之人,习常施为,己且不可,若更以讼涉难,其不可特甚焉,故云“涉难特甚焉”。“中乃吉”者,谓此讼事以中途而止,乃得吉也。前注云“可以获中吉”。谓获中止之吉。“不闭其源,使讼不至”者,若能谦虚退让,与物不竞,即此是闭塞讼之根源,使讼不至也。今不能如此,是不闭塞讼源,使讼得至也。“虽每不枉而讼至终竟”者,谓虽每诉讼陈其道理,不有枉曲,而讼至终竟,此亦凶矣。

以下疏解王弼注从「凡不和而讼」到「应斯任也」这一段。《正义》说:王弼讲「无施而可」,是说一个人若生性喜欢不和,又跟人打官司,那就没有一处措置得当,意思是他往哪里去都行不通。讲「涉难特甚焉」,是说好讼之人,平常行事已经不妥,若再带着讼事去涉险难,那就格外不妥,所以说「涉难特甚焉」。讲「中乃吉」,是说这桩讼事在中途停下来,才能得吉;前面注中说「可以获中吉」,指的就是获得中途而止的吉。讲「不闭其源,使讼不至」,是说若能谦虚退让、不与人争,这就是堵住了争讼的根源,使讼事根本不发生;如今做不到这一步,就是没有堵住讼源,才使讼事找上门来。讲「虽每不枉而讼至终竟」,是说纵然每次申诉都能陈说道理、不曾冤屈他人,可官司一直打到终局,那也仍然是凶。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讼在於谋始,谋始在於作制。契之不明,讼之所以生也。物有其分,职不相滥,争何由兴?讼之所以起,契之过也。故有德司契而不责於人。

《象传》说:天向西转、水往东流,二者背道而行,这就是《讼》卦;君子由此在兴办事情时先谋划好开端。王弼注引《论语·颜渊》孔子的话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一定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让诉讼根本不发生。要做到无讼,在于谋划开端;谋划开端,在于订立制度。契约条款不分明,正是争讼产生的根由。倘若人人各有本分、职守互不逾越,争端从哪里生起?争讼之所以兴起,是契约订得不好的过失。所以《老子》说有德的人掌管契约,却不去责求于人。

[疏]“天与水违行讼”至“作事谋始”。○正义曰:天道西转,水流东注,是天与水相违而行,相违而行,象人彼此两相乖戾,故致讼也。不云“水与天违行”者,凡讼之所起,必刚健在先,以为讼始,故云“天与水违行”也。“君子以作事谋始”者,物既有讼,言君子当防此讼源。凡欲兴作其事,先须谋虑其始。若初始分职分明,不相干涉,即终无所讼也。○注“听讼”至“不责於人”。○正义曰:“讼之所以起,契之过”者,凡斗讼之起,只由初时契要之过,谓作契要不分明。“有德司契”者,言上之有德司主契要,而能使分明以断於下,亦不须责在下之人有争讼也。“有德司契”之文,出《老子》经也。

以下是孔颖达对《象传》从「天与水违行讼」到「作事谋始」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天道向西旋转,水流向东奔注,这就是天与水彼此背向而行;背向而行,象征人与人两相乖违,因而招致争讼。不说「水与天违行」而说「天与水违行」,是因为凡争讼的兴起,必定是刚强的一方先动手,成为讼端,所以把「天」摆在前面。所谓「君子以作事谋始」,是说既然人间有争讼,君子就该防堵争讼的源头:凡要兴办一件事,先得筹划好它的开端;若一开始职分划得分明、彼此互不干涉,到头来就不会有什么可争的。以下疏解王弼注从「听讼」到「不责於人」这一段。《正义》说:王弼讲「讼之所以起,契之过」,是说凡争讼的发生,只因当初订立契约条款时出了差错,也就是契约订得不分明。讲「有德司契」,是说在上位的有德之人掌管契约,能把条款订得分明,据以裁断下面的事,也就不必责求下面的人不许争讼。「有德司契」这句话,出自《老子》。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处讼之始,讼不可终,故“不永所事”,然后乃吉。凡阳唱而阴和,阴非先唱者也。四召而应,见犯乃讼。处讼之始,不为讼先,虽不能不讼,而了讼必辩明矣。[疏]“初六”至“小有言终吉”。○正义曰:“不永所事”者,永,长也,不可长久为斗讼之事,以“讼不可终”也。“小有言,终吉”者,言“终吉”者,言初六应于九四。然九四刚阳,先来非理犯己,初六阴柔,见犯乃讼,虽不能不讼,是不获己而讼也,故“小有言”;以处讼之始,不为讼先,故“终吉”。○注“处讼之始”至“必辩明也”。○正义曰:“处讼之始”者,始入讼境,言讼事尚微,故云“处讼之始”也。“不为讼先”者,言己是阴柔,待唱乃和,故云“不为讼先也”。

经文说:初六爻,不把讼事拖长,略有言语争执,最终得吉。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争讼的开端,争讼不可打到底,所以「不永所事」,这样才吉。凡是阳先倡而阴相和,阴不是率先发难的一方;九四召唤,初六才应,被侵犯了才兴讼。它处在讼事之初,不做挑起争讼的先手,虽然不得不讼,但讼完之后是非必定辨得分明。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初六」到「小有言终吉」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不永所事」,「永」是长久;不可长久纠缠于争讼之事,因为「讼不可终」。所谓「小有言,终吉」,是说初六与九四相应;然而九四是刚阳,先来无理侵犯自己,初六阴柔,被侵犯了才起讼,虽然不能不讼,却是不得已而讼,所以只是「小有言」;又因为它身处讼事之初,不做挑起争讼的先手,所以「终吉」。以下疏解王弼注从「处讼之始」到「必辩明也」这一段。《正义》说:讲「处讼之始」,是说刚刚踏入讼境,讼事还很轻微,所以说「处讼之始」。讲「不为讼先」,是说自己是阴柔之质,要等对方先倡才相应和,所以说「不为讼先」。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疏]正义曰:“讼不可长”者,释“不永所事”,以讼不可长,故不长此斗争之事。“其辩明”者,释“小有言”,以讼必辩析分明。四虽初时犯己,己能辩讼,道理分明,故初时“小有言”也。

《象传》说:「不永所事」,是因为争讼不可长久拖延;虽然「小有言」,是非却辨得分明。孔颖达疏解说:「讼不可长」是解释「不永所事」——正因为争讼不可长久,所以不把这场争斗拖下去。「其辩明」是解释「小有言」——既已兴讼,就必定要把是非分辨清楚。九四虽然起初侵犯了自己,自己却能据理力争,道理辨得分明,所以起初只是「小有言」。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以刚处讼,不能下物,自下讼上,宜其不克。若能以惧归窜其邑,乃可以免灾。邑过三百,非为窜也。窜而据强,灾未免也。

经文说:九二爻,打官司没有打赢,逃回自己的封邑躲藏起来;封邑只有三百户人家,就没有灾殃。王弼注解释:九二以阳刚之质处在争讼之中,不肯屈居人下,又是以下位者去控告上位者,理当打不赢。若它能心怀畏惧、逃回自己的封邑躲藏,就可以免于灾祸;可封邑要是超过三百户,那就不算躲藏了——逃回去却仍据守强大的地盘,灾祸还是免不了的。

[疏]“九二”至“三百户无眚”。○正义曰:“不克讼”者,克,胜也;以刚处讼,不能下物,自下讼上,与五相敌,不胜其讼,言讼不得胜也。“归而逋其邑”者,讼既不胜,怖惧还归,逋窜其邑。若其邑强大,则大都偶国,非逋窜之道。“人三百户,无眚”者,若其邑狭少,唯三百户乃可也。“三百户”者,郑注《礼记》云:“小国下大夫之制。”又郑注《周礼·小司徒》云:方十里为成,九百夫之地,沟渠、城郭、道路三分去其一,馀六百夫。又以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定受田三百家。即此“三百户”者,一成之地也。郑注云:不易之田,岁种之;一易之田,休一岁乃种;再易之地,休二岁乃种。言至薄也。苟自藏隐,不敢与五相敌,则无眚灾。○注“以刚处讼”至“灾未免也”。○正义曰:“若能以惧归窜其邑,乃可免灾”者,如此注意,则经称“其邑”二字连上为句,“人三百户”合下为句。

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九二」到「三百户无眚」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不克讼」,「克」是胜;九二以刚强处于争讼,不肯屈居人下,又以下位控告上位,与九五为敌,因而打不赢这场官司,是说讼事不能取胜。所谓「归而逋其邑」,是说官司既然打不赢,就惶恐地回去,躲藏在自己的封邑里;若这封邑强大,就成了「大都偶国」——都邑大得足以与国相抗,那就不是躲藏之道了。所谓「人三百户,无眚」,是说封邑要狭小,只有三百户才可以。关于「三百户」,郑玄注《礼记》说,这是小国下大夫的规制;郑玄注《周礼·小司徒》又说:方十里为一「成」,是九百夫的地,扣去沟渠、城郭、道路占去的三分之一,还余六百夫;又因为田地有不必休耕的、有一年一休的、有两年一休的,折算下来实际授田给三百家。这里说的「三百户」,正是一「成」之地。郑玄注中说:不必休耕的田,年年可种;一年一休的田,歇一年才种;两年一休的地,歇两年才种——可见地力极其瘠薄。九二只要自行藏匿、不敢与九五抗衡,就不会有灾殃。以下疏解王弼注从「以刚处讼」到「灾未免也」这一段。《正义》说:王弼讲「若能以惧归窜其邑,乃可免灾」,按注文这层意思,经文的「其邑」二字应当连上句读作「归而逋其邑」,而「人三百户」则要与下文连读作「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疏]正义曰:“归逋窜”者,释归而逋邑,以讼之不胜,故退归逋窜也。“患至掇”者,掇犹拾掇也。自下讼上,悖逆之道,故祸患来至,若手自拾掇其物,言患必来也。故王肃云:“若手拾掇物然。”

《象传》说:「不克讼」,是逃回去躲藏起来;以下位控告上位,祸患之来就像伸手去拾取一样。孔颖达疏解说:「归逋窜」是解释「归而逋其邑」——因为官司打不赢,所以退回去躲藏。「患至掇」的「掇」就是拾取;以下位控告上位,本是悖逆之道,所以祸患找上门来,就像自己伸手把东西拾起来一样,意思是祸患必定要来。所以王肃说:就好像亲手把东西拾起来一般。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体夫柔弱以顺於上,不为九二自下讼上,不见侵夺,保全其有,故得食其旧德而不失也。居争讼之时,处两刚之閒,而皆近不相得,故曰“贞厉”。柔体不争,系应在上,众莫能倾,故曰“终吉”。上壮争胜,难可忤也,故或从王事,不敢成也。[疏]“六三,食旧德”至“王事无成”。正义曰:“食旧德”者,六三以阴柔顺从上九,不为上九侵夺,故保全己之所有,故食其旧日之德禄位。“贞厉”者,贞,正也;厉,危也。居争讼之时,处两刚之閒,故须贞正自危厉,故曰“贞厉”。然六三柔体不争,系应在上,众莫能倾,故“终吉”也。“或从王事无成”者,三应於上,上则壮而又胜,故六三或从上九之王事,不敢触忤,无敢先成,故云“无成”。

经文说:六三爻,享用旧有的俸禄德泽,守正而自知危惧,最终得吉;或者去从事君王之事,却不居其成。王弼注解释:六三体质柔弱而顺从上位,不像九二那样以下讼上,因而不被侵夺,保全了自己所有,所以能享用旧有的德禄而不失。它身处争讼之时,又夹在九二、九四两个刚爻之间,两边挨得近却都不投合,所以说「贞厉」。但它柔顺不争,所系应的是上九,众人无法倾覆它,所以说「终吉」。上九强壮好胜,难以违逆,所以六三即便去从事君王之事,也不敢居功成事。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六三,食旧德」到「王事无成」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食旧德」,是六三以阴柔顺从上九,不被上九侵夺,因而保全了自己所有,得以享用旧日的德泽禄位。所谓「贞厉」,「贞」是正,「厉」是危;身处争讼之时,又夹在两个刚爻中间,所以必须守正而自警其危,故曰「贞厉」。然而六三柔顺不争,所系应者在上九,众人无法倾覆它,所以「终吉」。所谓「或从王事无成」,六三与上九相应,上九强壮而又好胜,所以六三纵然去参与上九所主持的王事,也不敢触犯违逆,不敢抢先居功,所以说「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疏]正义曰:“从上吉”者,释所以食旧德以顺从上九,故得其吉食旧德也。九四:不克讼。初辩明也。[疏]正义曰:九四既非理陵犯於初,初能分辩道理,故九四讼不胜也。复即命渝,安贞吉。处上讼下,可以改变者也,故其咎不大。若能反从本理,变前之命,安贞不犯,不失其道,“为仁犹已”,故吉从之。

《象传》说:「食旧德」,是因为顺从上位而得吉。孔颖达疏解说:「从上吉」是解释六三之所以能享用旧德——因为它顺从上九,所以得吉而能享用旧有的德禄。经文又说:九四爻,打官司没有打赢。王弼注解释:因为初六把道理辨明了。孔颖达疏解说:九四本是无理欺凌初六,初六能把道理分辨清楚,所以九四的官司打不赢。经文接着说:回头依从正理,改变先前的成命,安于守正则吉。王弼注解释:九四是以上位控告下位,事情还可以挽回,所以过失不算大。若能回头依从本来的道理,改掉先前的成命,安守正道、不再侵犯别人,就没有失掉正道;正如《论语》所说「为仁由己」,吉也就随之而来。

[疏]“复即命渝安贞吉”。○正义曰:“复即命渝”者,复,反也;即,就也。九四讼既不胜,若能反就本理,变前与初争讼之命,能自渝变休息,不与初讼,故云“复即命渝”。“安贞吉”者,既能反从本理,渝变往前争讼之命,即得安居贞吉。○注“处上讼下”至“故吉从之”。○正义曰:“若能反从本理”者,释“复即”之义。复,反也;即,从也。本理谓原本不与初讼之理。当反从此原本不争之理,故云“反从本理”。“变前之命”者,解“命渝”也。渝,变也。但倒经“渝”字在“命”上,故云“变前之命”。“前命”者,谓往前共初相讼之命也,今乃变之也。“安贞不犯”者,谓四安居贞正,不复犯初,故云“安贞不犯”。“为仁由己,故吉从之”者,“为仁由己”,《论语》文。初不犯己,己莫陵於初,是为仁义之道,自由於己,故云“为仁由己”。

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复即命渝安贞吉」一句的疏解。《正义》说:所谓「复即命渝」,「复」是返回,「即」是趋就。九四打官司既然没有打赢,若能回过头来趋就本来的道理,改掉先前要与初六争讼的成命,自己变过来罢手,不再与初六相争,所以说「复即命渝」。所谓「安贞吉」,是说既能回头依从本理、改掉此前争讼的成命,就能安居守正而得吉。以下疏解王弼注从「处上讼下」到「故吉从之」这一段。《正义》说:注中「若能反从本理」,是解释「复即」二字:「复」是返,「即」是从;「本理」指原本不该与初六争讼的道理,应当回过头来依从这个原本不争的道理,所以说「反从本理」。注中「变前之命」,是解释「命渝」二字:「渝」是改变;只是把经文中的「渝」字倒放到「命」字前面,所以说成「变前之命」。所谓「前命」,指此前要与初六相讼的成命,如今把它改掉了。注中「安贞不犯」,是说九四安居于贞正,不再侵犯初六,所以说「安贞不犯」。注中「为仁由己,故吉从之」,「为仁由己」是《论语》的成语。初六本不曾侵犯自己,自己也就不去欺凌初六,这正是仁义之道,全在于自身能否做到,所以说「为仁由己」。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疏]正义曰:“安贞不失”者,释“复即命渝”之义,以其反理变命,故得安贞之吉,不失其道。九五:讼元吉。处得尊位,为讼之主,用其中正以断枉直,中则不过,正则不邪,刚无所溺,公无所偏,故讼“元吉”。

《象传》说:「复即命渝」,是安守正道而没有失掉正理。孔颖达疏解说:「安贞不失」是解释「复即命渝」的含义——因为九四回头依理、改掉成命,所以得到安贞之吉,不失其道。经文又说:九五爻,听断诉讼,大吉。王弼注解释:九五居得尊位,是听讼的主人,运用中正之德来裁断曲直:居中就不会过分,得正就不会偏邪;刚健因而不沉溺私情,公道因而不偏袒一方,所以听讼能得「元吉」。

[疏]“九五讼元吉”。○正义曰:处得尊位,中而且正,以断狱讼,故得“元吉”也。○注“处得尊位”至“故讼元吉”。○正义曰:“处得尊位为讼之主”者,居九五之位,当争讼之时,是主断狱讼者也。然此卦之内,断狱讼之人,凡有二主。案上注云“善听之主,其在二乎”?是二为主也。此注又云“为讼之主,用其中正以断枉直”,是五又为主也。一卦两主者,凡诸卦之内,如此者多矣。五是其卦尊位之主,馀爻是其卦为义之主,犹若复卦初九是复卦之主,“复”义在于初九也。六五亦居复之尊位,为复卦尊位之主,如此之例,非一卦也。所以然者,五居尊位,犹若天子总统万机,与万物为主,故诸卦皆五居尊位。诸爻则偏主一事,犹若六卿春官主礼,秋官主刑之类偏主一事,则其馀诸爻各主一事也。即六卿总归於天子,诸卦之爻,皆以九五为尊位也。若卦由五位,五又居尊,正为一主也,若比之九五之类是也。今此讼卦二既为主,五又为主,皆有断狱之德,其五与二爻,其义同然也,故俱以为主也。

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九五讼元吉」一句的疏解。《正义》说:九五居得尊位,既中且正,以此裁断狱讼,所以获得「元吉」。以下疏解王弼注从「处得尊位」到「故讼元吉」这一段。《正义》说:注中「处得尊位为讼之主」,是说它居九五之位,正当争讼之时,就是主持裁断狱讼的人。然而本卦之内,裁断狱讼的人共有两位主:前面《彖传》注说「善听之主,其在二乎」,可见九二是主;这里的注又说「为讼之主,用其中正以断枉直」,可见九五也是主。一卦有两个主,在各卦之中这样的例子很多:九五是一卦中尊位之主,其余各爻则是一卦中就义理立说之主。譬如《复》卦初九是《复》卦之主,因为「复」的义理就在初九;而六五同样居于《复》卦的尊位,是《复》卦尊位之主——这类例子不止一卦。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五居尊位,好比天子总揽万机、为万物之主,所以各卦都以第五爻为尊位;其余各爻则各自专主一事,好比六卿之中春官主管礼、秋官主管刑,各专一事,其余诸爻也就各主一事。六卿最终统归于天子,各卦之爻也都以九五为尊位。若某卦的义理正由第五爻而立,五又居尊位,那就只有一个主,如《比》卦的九五便是。如今《讼》卦九二既为主,九五又为主,两爻都具备裁断狱讼之德,五与二在这一点上义理相同,所以并列为主。

案:上《彖》辞“刚来而得中”,今九五《象》辞云“讼元吉,以中正”也,知《彖》辞“刚来得中”,非据九五也。辅嗣必以为九二者,凡上下二象在於下象者,则称“来”。故《贲卦》云“柔来而文刚”,是离下艮上而称“柔来”。今此云“刚来而得中”,故知九二也。且凡云“来”者,皆据异类而来。九二在二阴之中故称“来”;九五在外卦,又三爻俱阳,不得称“来”。若於爻辞之中,亦有从下卦向上卦称“来”也。故需上六“有不速之客三人来”,谓下卦三阳来。然需上六阴爻,阳来诣之,亦是往非类而称“来”也。“以断枉直”者,枉,曲也。凡二人来讼,必一曲一直,此九五听讼能断定曲直者,故云“以断枉直”。

孔颖达接着考辨说:上面《彖传》讲「刚来而得中」,如今九五的《象传》却说「讼元吉,以中正也」,可见《彖传》所谓「刚来得中」并不是指九五。王弼(字辅嗣)之所以断定那是九二,是因为凡一卦上下两个卦象之中,居于下卦的一方才称「来」。所以《贲》卦《彖传》说「柔来而文刚」,正因为它是离在下、艮在上,才称「柔来」。这里说「刚来而得中」,所以知道指的是九二。再者凡称「来」,都是就来到异类之中而言:九二夹在两个阴爻当中,所以称「来」;九五在外卦,而且外卦三爻全是阳,就不能称「来」。至于爻辞之中,也有从下卦走向上卦而称「来」的,如《需》卦上六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指的是下卦三个阳爻上来;但《需》卦上六是阴爻,阳爻来到它这里,同样是前往异类之中,所以也称「来」。注中「以断枉直」,「枉」是曲;凡两人来打官司,必是一方曲、一方直,九五听讼能判定谁曲谁直,所以说「以断枉直」。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疏]正义曰:“以中正也”者,释“元吉”之义。所以讼得大吉者,以九五处中而得正位,中则不有过差,正则不有邪曲,中正为德,故“元吉”。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处讼之极,以刚居上,讼而得胜者也。以讼受锡,荣何可保?故终朝之閒,褫带者三也。

《象传》说:「讼元吉」,是因为居中而得正。孔颖达疏解说:「以中正也」是解释「元吉」的含义——听讼之所以能得大吉,是因为九五居中而又得正位;居中就不会有过差,得正就不会有邪曲,以中正为德,所以「元吉」。经文又说:上九爻,或许被赏赐一条大带,可一个早晨之内就被剥夺三次。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争讼的顶点,以阳刚居于上位,是打赢了官司的人。靠打官司换来的赏赐,那份荣宠哪里保得住?所以在一个早晨之间,那条带子就被剥去三回。

[疏]正义曰:“或锡之鞶带”者,上九以刚居上,是讼而得胜者也。若以谦让蒙锡,则可长保有。若因讼而得胜,虽或锡与鞶带,不可长久,终一朝之閒三被褫脱,故云“终朝三褫之”。《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疏]正义曰:释“终朝三褫”之义。以其因讼得胜,受此锡服,非德而受,亦不足可敬,故终朝之间,三被褫脱也。凡言“或”者,或之言“有”也。言或有如此,故言“或”。则上云“或从王事无成”,及《坤》之六三“或从王事无成”之类是也。鞶带谓大带也。故杜元凯桓二年《传》“鞶厉旒缨”注云:“盘,大带也。”此讼一卦及爻辞并以人事明之,唯“不利涉大川”,假外物之象以喻人事。

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或锡之鞶带」,上九以阳刚居上位,是打赢官司的人。若是凭谦让而蒙受赏赐,那还可以长久保有;若是靠打赢官司而得,那么纵使赏给他一条大带,也保不长久,一个早晨之内就三次被剥去,所以说「终朝三褫之」。《象传》说:靠打官司换来的服饰,也不值得别人敬重。孔颖达疏解说:这是解释「终朝三褫」的含义——因为他是靠争讼取胜才受这份赐服,并非凭德行而得,所以不值得敬重,因而一个早晨之内三次被剥夺。凡是说「或」,「或」就是「有」的意思,是说有时会如此,所以用「或」字;上文《讼》卦六三说「或从王事无成」,以及《坤》卦六三「或从王事无成」之类,都是这个用法。「鞶带」就是大带,所以杜预(字元凯)在《左传》桓公二年「鞶厉旒缨」句下注说:鞶就是大带。《讼》这一卦连同各爻爻辞,一概是就人事来阐明的,唯有「不利涉大川」一句,是借外物之象来比喻人事。

师卦

坎下坤上。师:贞,丈人吉,无咎。丈人,严庄之称也。为师之正,丈人乃吉也。兴役动众无功,罪也,故吉乃无咎也。[疏]“师:贞,丈人吉,无咎”。○正义曰:“师”,众也。贞,正也。丈人谓严庄尊重之人,言为师之正,唯得严庄丈人监临主领,乃得“吉无咎”。若不得丈人监临之,无不畏惧,不能齐众,必有咎害。○注“丈人严戒之称也”至“乃无咎也”。○正义曰:“兴役动众无功,罪”者,监临师旅,当以威严,则有功劳,乃得无咎;若其不以威严,师必无功而获其罪,故云“兴役动众无功,罪”也。

《师》卦下卦为坎、上卦为坤。卦辞说:师,守正;由老成持重的长者统领则吉,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丈人」是对威严庄重之人的称呼。要使兴师之道端正,须得这样的长者主持才吉。兴动徭役、调发民众而毫无战功,那是罪过,所以必得吉才谈得上无咎。以下是孔颖达对卦辞「师:贞,丈人吉,无咎」的疏解。《正义》说:「师」是众;「贞」是正。「丈人」指威严庄重、为人所尊的人;意思是要使用兵之道端正,只有得到威严的长者来监临统领,才能「吉无咎」。若没有这样的长者监临,人人都不知敬畏,就无法整肃部众,必定招来祸害。以下疏解王弼注从「丈人严庄之称也」到「乃无咎也」这一段。《正义》说:注中「兴役动众无功,罪」,是说统领军旅应当用威严,有威严才能建功,才可以无咎;若不用威严,军队必定劳而无功、反而获罪,所以说「兴役动众无功,罪」。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毒犹役也。[疏]“彖曰”至“又何咎矣”。○正义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者,此释师卦之名,并明用师有功之义。但师训既多,或训为法,或训为长,恐此师名取法之与长,故特明之师训为众也。贞为正也。贞之为正,其义已见於此,复云“贞,正”者,欲见齐众必须以正,故训贞为正也。与下文为首引之势,故云“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者,“刚中”谓九二,而“应”谓六五。“行险而顺”者,“行险”谓下体坎也,而“顺”谓上体坤也。若刚中而无应,或有应而不刚中,或行险而不柔顺,皆不可行师得吉也。“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者,毒犹役也,若用此诸德使役天下之众,人必从之以得其吉,又何无功而咎责乎?自“刚中”以下释“丈人吉,无咎”也,言丈人能备此诸德也。

《彖传》说:师,就是众;贞,就是正。能率领众人走上正道,就可以称王了。刚爻居中而上有应,行于险境而能柔顺,用这样的方式役使天下而百姓仍然顺从,得吉,又有什么过错呢?王弼注:「毒」如同役使。以下是孔颖达对《彖传》从「彖曰」到「又何咎矣」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这几句,既解释《师》卦的名义,又阐明用兵建功的道理。「师」字训义甚多,有训作「法」的,有训作「长」的,唯恐这里的卦名被当成「法」或「长」,所以特别点明「师」训作「众」。「贞」训作「正」,这层意思本已明白,之所以再说一句「贞,正」,是要显出整肃部众必须依凭正道,所以把「贞」训为「正」,并借此引起下文,于是说「能以众正,可以王矣」。所谓「刚中而应」,「刚中」指九二,「应」指与它相应的六五。所谓「行险而顺」,「行险」指下卦坎,「顺」指上卦坤。假使刚爻居中而上无所应,或者虽有所应而不刚中,或者行于险境而不能柔顺,都不可能用兵而得吉。所谓「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毒」如同役使;若凭这几种德行去役使天下之众,人们必定顺从而得吉,又哪会有劳而无功、招来责罚的事呢?从「刚中」以下,都是解释卦辞「丈人吉,无咎」的,意思是那位长者能兼备这几种德行。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疏]正义曰:“君子以容民畜众”者,言君子法此师卦,容纳其民,畜养其众。若为人除害,使众得宁,此则“容民畜众”也。又为师之主,虽尚威严,当赦其小过,不可纯用威猛於军师之中,亦是容民畜众之义。所以《象》称“地中有水”,欲见地能包水,水又众大,是容民畜众之象。若其不然,或当云“地在水上”,或云“上地下水”,或云“水上有地”。今云“地中有水”,盖取容、畜之义也。

《象传》说:地中含着水,这就是《师》卦;君子由此容纳百姓、畜养民众。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君子以容民畜众」,是说君子效法《师》卦,容纳自己的百姓、畜养自己的民众。若能替百姓除害、使众人安宁,这就是「容民畜众」。再者身为统军之主,虽然崇尚威严,也应当赦免部下的小过失,不可在军中一味用威猛,这同样是「容民畜众」的意思。《象传》之所以说「地中有水」,是要显出大地能够包容水,而水又浩大众多,正是容民畜众之象。若不取这层意思,就该说成「地在水上」,或说「上地下水」,或说「水上有地」;如今说「地中有水」,正是取容纳、畜养的义理。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为师之始,齐师者也。齐众以律,失律则散。故师出以律,律不可失。失律而臧,何异於否?失令有功,法所不赦。故师出不以律,否臧皆凶。[疏]“初六师出”至“否臧凶”。○正义曰:“初六师出以律”者,律,法也。初六为师之始,是整齐师众者也。既齐整师众,使师出之时,当须以其法制整齐之,故云“师出以律”也。“否臧凶”者,若其失律行师,无问否之与臧,皆为凶也。“否”谓破败,“臧”谓有功。然“否”为破败,即是凶也。何须更云“否臧凶”者,本意所明,虽臧亦凶。“臧”文既单,故以“否”配之,欲盛言臧凶,不可单言,故云否之与臧,皆为凶也。

经文说:初六爻,出兵要依军法号令;不然,无论败还是胜都凶。王弼注解释:初六是兴师的开端,负责整肃部众。整肃部众要靠军法,失了军法队伍就涣散,所以出兵必须依律,军法不可丢失。丢了军法却打了胜仗,跟打败仗又有什么两样?违背号令即使立功,军法也不予宽赦。所以出兵若不依军法,无论败还是胜,都是凶。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初六师出」到「否臧凶」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初六师出以律」,「律」是法度。初六是兴师的开端,负责整肃部众;既要整肃部众,那么出兵之时就当用法度来约束他们,所以说「师出以律」。所谓「否臧凶」,是说若丢了军法而行军,不论是败是胜,都属凶。「否」指败绩,「臧」指有功。然而「否」既是败绩,本来就凶,何必再说「否臧凶」?其本意要说明的正是:即便打了胜仗也照样凶。只因单说一个「臧」字太孤,所以拿「否」来配它;为的是着重申明「臧」也凶,可这话又不能单提,所以合起来说:败也罢、胜也罢,都是凶。

○注“为师之始”至“否臧皆凶”。○正义曰:“为师之始,齐师者也”者,以师之初爻,故云“为师之始”。在师之首,先唱发始,是齐整师众者也。“失律而臧,何异於否”者,若弃失法律,不奉法而行,虽有功而臧,何异於否也?“失令有功,法所不赦”者,解“何异於否”之义。令则法律也。若失此法令,虽有功劳,军法所不容赦,故云“何异於否”。然阃外之事,将军所载,临事制宜,不必皆依君命,何得有功“法所不赦”者:凡为师之体,理非一端,量事制宜,随时进退,此则将军所制,随时施行。若苟顺私情,故违君命,犯律触法,则事不可赦耳。

以下疏解王弼注从「为师之始」到「否臧皆凶」这一段。《正义》说:注中「为师之始,齐师者也」,因为初六是《师》卦的第一爻,所以称「为师之始」;处在军旅之首,率先倡导发动,正是整肃部众的人。注中「失律而臧,何异於否」,是说若丢弃法度、不奉军法而行,纵然立功获胜,跟败绩又有什么两样?注中「失令有功,法所不赦」,是解释「何异於否」的含义:「令」就是法律;若违失了这法令,纵有功劳,军法也不容宽赦,所以说「何异於否」。不过,国门以外的军务,本由将军承担,可以临事斟酌处置,不必事事都依君命,那么怎么会有功却「法所不赦」呢?须知统军之道,其理不止一端:权衡形势、随机应变,或进或退,这属于将军得以裁断、临时施行的范围;若只是徇顺私情,故意违抗君命、触犯军律,那就不可赦免了。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疏]正义曰:“失律凶”者,释“师出以律”之义。言所以必须以律者,以其失律则凶。反经之文,以明经义。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以刚居中,而应於上,在师而得其中者也。承上之宠,为师之主,任大役重,无功则凶,故吉乃无咎也。行师得吉,莫善怀邦,邦怀众服,锡莫重焉,故乃得成命。

《象传》说:「师出以律」,是因为丢了军法就凶。孔颖达疏解说:「失律凶」是解释「师出以律」的含义——之所以必须依军法,正因为失了军法就有凶险。这是把经文反过来说,用以阐明经文本义。经文又说:九二爻,在军中而得中道,吉,没有过错,君王三次颁下赏命。王弼注解释:九二以阳刚居中位,又上应六五,是身在军旅而能得中道的人。它承受着君上的恩宠,充当统军之主,责任大、劳役重,若无战功便凶,所以必得吉才谈得上无咎。用兵而得吉,没有比使邦国归心更好的了;邦国归心、众人悦服,赏赐没有比这更重的,所以才能得到完备的册命。

[疏]“九二”至“王三锡命”。○正义曰:“在师中吉”者,以刚居中而应於五,是“在师中吉”也。“无咎”者,承上之宠,为师之主,任大役重,无功则凶,故吉乃无咎。“王三锡命”者,以其有功,故王三加锡命。○注“以刚居中”至“故乃得成命”。○正义曰:“在师而得中”者,观注之意,以“在师中”为句,其“吉”字属下;观《象》之文,“在师中吉,承天宠”者,则似“吉”字属上。此“吉”之一字上下兼该,故注文属下,《象》文属上,但《象》略其“无咎”之字,故“吉”属“师中”也。“故乃得成命”者,案《曲礼》云:“三赐不及车马。”一命受爵,再命受服,三命受车马。三赐三命,而尊之得成,故“乃得成命”也。

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九二」到「王三锡命」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在师中吉」,是九二以阳刚居中位而上应六五,所以「在师中吉」。所谓「无咎」,是说它承受君上的恩宠,充当统军之主,责任大、劳役重,无功便凶,所以必得吉才无咎。所谓「王三锡命」,是因为它有战功,所以君王三次加以赏命。以下疏解王弼注从「以刚居中」到「故乃得成命」这一段。《正义》说:注中「在师而得中」,照注文的意思,是把「在师中」断为一句,「吉」字属下句;可看《象传》的文字「在师中吉,承天宠也」,又像是「吉」字属上句。这个「吉」字上下兼管,所以注文让它属下、《象传》让它属上;只因《象传》省略了「无咎」二字,所以「吉」就接在「师中」之后了。注中「故乃得成命」,按《礼记·曲礼》说「三赐不及车马」;受命的次第是:一命受爵位,再命受服饰,三命受车马。三次赏赐、三次册命,尊崇之礼才告完成,所以说「乃得成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疏]正义曰:“承天宠”者,释“在师中吉”之义也。正谓承受五之恩宠,故“中吉”也。“怀万邦也”者,以其有功,能招怀万邦,故被“王三锡命”也。六三:师或舆尸,凶。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进则无应,退无所守,以此用师,宜获“舆尸”之凶。

《象传》说:「在师中吉」,是因为承受了君王的恩宠;「王三锡命」,是因为它使万邦归心。孔颖达疏解说:「承天宠」是解释「在师中吉」的含义——正是说九二承受六五的恩宠,所以「中吉」。「怀万邦也」,是说因为它有战功,能招徕安抚万邦,所以蒙受「王三锡命」。经文又说:六三爻,出师或许要用车载运尸体回来,凶。王弼注解释:六三以阴爻居阳位,又以柔乘凌下面的刚爻,向前没有相应的援手,向后又无可据守;用这样的条件去用兵,理当招来「舆尸」的凶险。

[疏]“六三师或舆尸凶”。○正义曰: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进无所应,退无所守,以此用师,或有舆尸之凶。○注“以阴处阳”至“舆尸之凶”。○正义曰:“退无所守”者,倒退而下,乘二之刚,已又以阴居阳,是“退无所守”。《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疏]正义曰:“大无功也”者,释“舆尸”之义,以其舆尸,则大无功也。

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六三师或舆尸凶」一句的疏解。《正义》说:六三以阴爻居阳位,以柔乘凌刚爻,前进没有相应的援助,后退又无可据守;凭这样的条件用兵,就可能有车载尸体而归的凶险。以下疏解王弼注从「以阴处阳」到「舆尸之凶」这一段。《正义》说:注中「退无所守」,是说它退回下面,就骑在九二的刚爻之上,自身又是以阴爻居阳位,所以叫「退无所守」。《象传》说:「师或舆尸」,是大大地没有战功。孔颖达疏解说:「大无功也」是解释「舆尸」的含义——既然要用车载尸而归,那就是大大地无功。

六四:师左次,无咎。得位而无应,无应不可以行,得位则可以处,故左次之,而无咎也。行师之法,欲右背高,故左次之。[疏]“六四,师左次,无咎”。○正义曰:六四得位而无应,无应不可以行,得位则可以处,故云“师左次,无咎”。故师在高险之左,以次止则无凶咎也。○注“行师之法”至“故左次之”。○正义曰:“行师之法,欲右背高”者,此兵法也。故《汉书》韩信云:“兵法欲右背山陵,前左水泽。”《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虽不能有获,足以不失其常也。[疏]正义曰:“未失常”者,释“无咎”之义,以其虽未有功,未失常道。

经文说:六四爻,军队向左方驻扎,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六四得其正位却没有相应的援手;无应就不可以进兵,得位则可以驻守,所以退居左方驻扎而无咎。行军之法讲究右边背靠高地,所以军队驻在左方。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六四,师左次,无咎」的疏解。《正义》说:六四得位而无应,无应便不可以进兵,得位便可以驻守,所以说「师左次,无咎」——军队驻在高险之地的左侧,就地扎营停驻,就没有凶咎。以下疏解王弼注从「行师之法」到「故左次之」这一段。《正义》说:注中「行师之法,欲右背高」,讲的是兵法。所以《汉书》记韩信的话说:兵法讲究右边和背后靠着山陵,前面和左边临着水泽。《象传》说:「左次无咎」,是没有失掉常道。王弼注:它虽然不能有所斩获,却足以不失常道。孔颖达疏解说:「未失常」是解释「无咎」的含义——因为六四虽然还没有战功,却没有背离常道。

六五:田有禽,利执言,无咎。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处师之时,柔得尊位,阴不先唱,柔不犯物,犯而后应,往必得直,故“田有禽”也。物先犯己,故可以执言而无咎也。柔非军帅,阴非刚武,故不躬行,必以授也。授不得王,则众不从,故“长子帅师”可也。弟子之凶,故其宜也。

经文说:六五爻,田里来了禽兽践踏禾苗,宜于据理声讨,没有过错。让年长的儿子统率军队,若让年少的子弟去,就要车载尸体而归,守此则凶。王弼注解释:六五处在用兵之时,以柔居于尊位;阴不率先发难,柔不侵犯他人,是被人侵犯之后才应战,因而出兵必占理直,所以说「田有禽」。对方先来侵犯自己,所以可以据理声讨而无咎。柔弱不宜当统帅,阴质也不够刚武,所以六五不亲自出征,必定要把兵权授予他人;而授权若不得其人,众人就不肯听从,所以「长子帅师」才行得通。至于让年少子弟带兵而招凶,那也是理所当然的。

[疏]“六五田有禽”至“舆尸贞凶”。○正义曰:“田有禽,利执言”者,柔得尊位,阴不先唱,柔不犯物,犯而后应,往必得直,故往即有功。犹如田中有禽而来犯苗,若往猎之,则无咎过也。人之修田,非禽之所犯。王者守国,非叛者所乱。禽之犯苗,则可猎取。叛人乱国,则可诛之。此假他象以喻人事,故“利执言,无咎”,已不直则有咎。己今得直,故可以执此言往问之而无咎也。“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者,以已是柔,不可为军帅。已又是阴,身非刚武,不可以亲行,故须役任长子、弟子之等。若任役长子,则可以帅师。若任用弟子,则军必破败而舆尸,是为正之凶。庄氏云:“‘长子’谓九二,德长於人。‘弟子’谓六三,德劣於物。”今案:《象》辞云“长子帅师,以中行也”,是九二居中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谓六三失位也。○注至“往必得直”。○正义曰:“往必得直”者,见犯乃得欲往征之,则於理正直,故云“往必得直”。

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六五田有禽」到「舆尸贞凶」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田有禽,利执言」,是说六五以柔居尊位,阴不率先发难,柔不侵犯他人,被侵犯之后才回应,因而出兵必然理直,一往就能建功。这就好比田里来了禽兽糟蹋禾苗,前去猎取它,便没有过错。人耕治田地,本不该被禽兽侵害;王者守卫邦国,本不该被叛乱者搅扰。禽兽糟蹋禾苗就可以猎取,叛人扰乱邦国就可以诛讨。这是借外物之象来比喻人事,所以说「利执言,无咎」——自己若理亏就有咎,如今自己占理,所以可以持此说辞前去问罪而无咎。所谓「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是说六五自身柔弱,不可以充当统帅;又属阴质,本非刚武之人,不可以亲自出征,所以必须差任长子、弟子这一类人。若差任长子,就可以统率军队;若任用年少子弟,军队必定溃败而车载尸归,这便是守此为正反而致凶。庄氏说:「长子」指九二,德行长于他人;「弟子」指六三,德行劣于常人。今按《象传》说「长子帅师,以中行也」,正指九二居中;「弟子舆尸,使不当也」,则是说六三失位。以下疏解王弼注直到「往必得直」一句。《正义》说:注中「往必得直」,是说被人侵犯之后才前往征讨,于理便是正直,所以说「往必得直」。

《象》曰:“长子帅师”,以中行也。“弟子舆尸”,使不当也。上六:大君有命,开国承家,小人勿用。处师之极,师之终也。大君之命,不失功也。开国承家,以宁邦也。小人勿用,非其道也。[疏]“上六大君有命”至“小人勿用”。○正义曰:“大君有命”者,上六处师之极,是师之终竟也。“大君”谓天子也,言天子爵命此上六,若其功大,使之开国为诸侯;若其功小,使之承家为卿大夫。“小人勿用”者,言开国承家,须用君子,勿用小人也。《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疏]正义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者,正此上六之功也。“小人勿用,必乱邦也”者,若用小人,必乱邦国,故不得用小人也。

《象传》说:「长子帅师」,是因为九二依中道而行;「弟子舆尸」,是因为差使得不恰当。经文又说:上六爻,天子颁下册命,或分封建国、或继承卿大夫之家,但不可任用小人。王弼注解释:上六处在《师》卦的顶端,是用兵的终局。天子的册命,不会漏掉任何功劳;分封建国、承继家邑,是为了安定邦国;不可任用小人,因为那不合于正道。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上六大君有命」到「小人勿用」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大君有命」,上六处《师》卦之极,是用兵的收尾。「大君」指天子,意思是天子按功给上六授爵颁命:功劳大的,让他开国为诸侯;功劳小的,让他承家为卿大夫。所谓「小人勿用」,是说无论开国还是承家,都须任用君子,不可任用小人。《象传》说:「大君有命」,是为了论定功劳;「小人勿用」,是因为任用小人必定祸乱邦国。孔颖达疏解说:「大君有命,以正功也」,是说要论定上六的功劳;「小人勿用,必乱邦也」,是说若任用小人,必定使邦国大乱,所以不能任用小人。

比卦

坤下坎上。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疏]正义曰:“比吉”者,谓能相亲比而得具吉。“原筮,元永贞,无咎”者,欲相亲比,必能原穷其情,筮决其意,唯有元大永长贞正,乃得无咎。“元永贞”者,谓两相亲比,皆须“永贞”。“不宁方来”者,此是宁乐之时,若能与人亲比,则不宁之方,皆悉归来。“后夫凶”者,夫,语辞也。亲比贵速,若及早而来,人皆亲已故在先者吉。若在后而至者,人或疏己,亲比不成,故“后夫凶”。或以“夫”为丈夫,谓后来之人也。

《比》卦下卦为坤、上卦为坎。卦辞说:比,吉。推原本情、卜筮决疑,只要能大而长久地守正,就没有过错。不安宁的四方之国都来归附,来得迟的那一个则凶。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比吉」,是说人能彼此亲近辅助,因而样样得吉。所谓「原筮,元永贞,无咎」,是说想要彼此亲附,必须能推究到对方的本情、用卜筮决断他的心意;唯有做到大、长久而又贞正,才能没有过错。所谓「元永贞」,是说两相亲附的双方,都得做到「永贞」。所谓「不宁方来」,是说此时本是安宁欢乐之时,若能与人亲附,那些原本不得安宁的邦国就会全都归来。所谓「后夫凶」,「夫」是语助词;亲附贵在快,若及早前来,人人都亲近自己,所以在先的得吉;若落在后头才到,别人或许已疏远自己,亲附便结不成,所以「后夫凶」。也有人把「夫」解作丈夫,指后来的那个人。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处比之时,将原筮以求无咎,其唯元永贞乎?夫群党相比,而不以“元永贞”,则凶邪之道也。若不遇其主,则虽永贞而犹未足免於咎也。使永贞而无咎者,其唯九五乎?[疏]“彖曰”至“以刚中也”。○正义曰:“比,吉也”者,释亲比为善,言相亲比而得吉也。“比,辅也”者,释“比”所以得吉,由“比”者人来相辅助也,“下顺从”者,在下之人,顺从於上,是相辅助也,谓众阴顺从九五也。自此以上,释比名为吉之义。“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者,释“原筮,元永贞,无咎”之义,所以得如此者,以九五刚而处中,故使“比”者皆得“原筮,元永贞,无咎”也。

《彖传》说:比,是吉的。比就是辅助,在下者顺从于上。「原筮,元永贞,无咎」,是因为九五刚健而居中。王弼注解释:身处亲附之时,要靠推原卜筮以求无咎,靠的大概只有「元永贞」吧?倘若结党相亲却不本着「元永贞」,那就是凶邪之道了。若遇不上一位英明之主,那么虽有永贞之德,仍不足以免于过错;能使人守永贞而无咎的,大概只有九五吧?以下是孔颖达对《彖传》从「彖曰」到「以刚中也」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比,吉也」是解释亲附为善,意思是彼此亲附便能得吉。「比,辅也」是解释「比」何以得吉——因为相亲附的人会前来辅助自己。「下顺从」是说在下的人顺从在上者,这正是辅助,也就是众阴爻顺从九五。以上都是解释《比》卦之名何以为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是解释「原筮,元永贞,无咎」的含义——之所以能如此,是因为九五刚健而居中位,因而使前来亲附的人都得到「原筮,元永贞,无咎」。

○注“处比之时”至“其唯九五乎”?○正义曰:“将原筮以求无咎,其唯元永贞乎”者,原谓原穷比者根本,筮谓筮决求比之情,以求久长无咎。“其唯元永贞乎”,元,大也;永,长也。为已有大长贞正,乃能原筮相亲比之情,得久长而无咎,谓彼此相亲比也。“若不遇其主,则虽永贞而犹未足免於咎”者,若不逢遇明主,则彼此相求,“比”者虽各怀永贞,而犹未足免离於咎。虽有永贞,而无明主照察,不被上知,相亲涉於明党,故不免咎也。“使永贞而无咎者,其唯九五乎”者,使“比”者得免咎,保永贞,久而无咎,其唯九五乎?以九五为比之主,刚而处中,能识“比”者之情意,故使“比”者得保永贞,无内咎也。

以下疏解王弼注从「处比之时」到「其唯九五乎」这一段。《正义》说:注中「将原筮以求无咎,其唯元永贞乎」,「原」是推究亲附者的根本,「筮」是用卜筮决断求亲附者的实情,为的是求得长久无咎。所谓「其唯元永贞乎」,「元」是大,「永」是长;自己先有博大长久的贞正之德,才能推原、卜决彼此亲附的真情,从而长久而无咎,说的正是双方相互亲附。注中「若不遇其主,则虽永贞而犹未足免於咎」,是说若碰不上英明之主,那么彼此互相追求,前来亲附的人纵然各自怀着永贞之心,也仍不足以脱开过错——虽有永贞,却没有明主照察,不为在上者所知,相亲相近就近于结党,所以免不了过咎。注中「使永贞而无咎者,其唯九五乎」,是说能让亲附者免于过咎、保住永贞、久而无咎的,大概只有九五吧?因为九五是《比》卦之主,刚健而居中位,能看清亲附者的真实心意,所以能使亲附者保住永贞,内里没有过咎。

“不宁方来”,上下应也。上下无阳以分其民,五独处尊,莫不归之,上下应之,既亲且安,安则不安者讬焉,故不宁方所以来,“上下应”故也。夫无者求有,有者不求所与,危者求安,安者不求所保。火有其炎,寒者附之。故已苟安焉,则不宁方来矣。[疏]正义曰:释“不宁方来”之义,以九五处中,故上下群阴皆来应之。於此之时,阴往比阳,群阴未得其所,皆未宁也。

《彖传》说:「不宁方来」,是因为上下都来相应。王弼注解释:上下诸爻中再没有别的阳爻来分走它的民众,唯独九五居于尊位,众人无不归向它;上下都来响应,于是既相亲又得安。自己安定了,那些不安定的人便来托身,所以不安宁的四方之国之所以前来,正因为「上下应」的缘故。大凡没有的人去求取有的人,有的人不必去求人给予;处危的人去求安,安稳的人不必去求人保护。火自有它的热焰,怕冷的人自会来靠近。所以自己只要安定下来,不宁的邦国就来了。孔颖达疏解说:这是解释「不宁方来」的含义——因为九五居中位,所以上下众阴爻都来响应它。在这个时候,阴爻前往亲附阳爻,众阴还没有各得其所,都处在不安之中。

“后夫凶”,其道穷也。将合和亲而独在后,亲成则诛,是以凶也。[疏]“后夫凶,其道穷也”。○正义曰:释“后夫凶”。他悉亲比,己独后来,比道穷困,无人与亲,故其凶也。此谓上六也。○注“将合和亲”至“是以凶也”。○正义曰:“亲成则诛”者,彼此相比,皆速来为亲;亲道已成,已独在后而来,众则嫌其离贰,所以被诛而凶也。

《彖传》说:「后夫凶」,是因为它的路走到了尽头。王弼注解释:众人正要会合亲附,唯独它落在后面;等亲附之局已成,它就要被讨伐,所以凶。以下是孔颖达对「后夫凶,其道穷也」一句的疏解。《正义》说:这是解释「后夫凶」——别人都已彼此亲附,唯独自己迟迟才来,亲附之道走到穷途,没有人肯与它相亲,所以凶;这指的是上六。以下疏解王弼注从「将合和亲」到「是以凶也」这一段。《正义》说:注中「亲成则诛」,是说彼此结交亲附,人人都赶早前来;等亲附之局已经形成,自己却独自落后才到,众人便疑心它有离心二意,因此遭到讨伐而凶。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万国以“比”建,诸侯以“比”亲。[疏]正义曰:“建万国亲诸侯”,非诸侯以下之所为,故特云“先王”也。“建万国”谓割土而封建之。“亲诸侯”谓爵赏恩泽而亲友之。万国据其境域,故曰“建”也。“诸侯”谓其君身,故云“亲”也。地上有水,犹域中有万国,使之各相亲比,犹地上有水,流通相润及物,故云“地上有水,比”也。

《象传》说:地上有水,这就是《比》卦;先王由此分封万国、亲近诸侯。王弼注解释:万国因「比」而建立,诸侯因「比」而亲附。孔颖达疏解说:分封万国、亲近诸侯,不是诸侯以下的人所能做的,所以特地称「先王」。「建万国」是指划分土地而封建之;「亲诸侯」是指用爵位赏赐、恩泽施与来与他们结为亲友。「万国」着眼于疆域土地,所以用「建」字;「诸侯」指的是国君本人,所以用「亲」字。地上有水,就好比域内有万国,让它们彼此亲附,正如地上有水,流通滋润而遍及万物,所以说「地上有水,比」。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处比之始,为比之首者也。夫以不信为比之首,则祸莫大焉,故必“有孚盈缶”,然后乃得免比之咎,故曰“有孚比之,无咎”也。处比之首,应不在一,心无私吝,则莫不比之。著信立诚,盈溢乎质素之器,则物终来无衰竭也。亲乎天下,著信盈缶,应者岂一道而来?故必“有他吉”也。

经文说:初六爻,怀着诚信去亲附,没有过错。诚信充满如同装满瓦缶,终究会有别的人前来,带来意外之吉。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亲附之道的开端,是率先与人相亲的人。若以不讲信用作为亲附的开头,祸患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所以必须「有孚盈缶」,然后才能免掉亲附上的过错,因此说「有孚比之,无咎」。它处在亲附之首,所应的不限于某一爻,心中没有偏私吝惜,于是人人都愿与它相亲。彰明信实、树立诚意,充满在朴素无华的器皿里,那么外物终会源源而来、不会枯竭。既能亲附天下,又能彰信盈缶,来响应的人岂止从一条路上来?所以必定「有他吉」。

[疏]“初六有孚”至“有他吉”。○正义曰:“有孚比之无咎”者,处比之始,为比之首,若无诚信,祸莫大焉。必有诚信而相亲比,终始如一,为之诚信,乃得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者,身处比之首,应不在一,心无私吝,莫不比之。有此孚信盈溢质素之缶,以此待物,物皆归向,从始至终,寻常恒来,非唯一人而已,更有他人并来而得吉,故云“终来有他吉”也。此假外象喻人事也。○注“应不在一,心无私吝”。○正义曰:“应不在一”者,初六无应,是“应不在一”,故“心无私吝”也。若心有偏应,即私有爱吝也,以“应不在一”,故“心无私吝”也。

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初六有孚」到「有他吉」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有孚比之无咎」,是说初六处在亲附之初、居于亲附之首,若没有诚信,祸患没有比这更大的;必须怀着诚信去与人相亲,始终如一地待人以诚,才能没有过错。所谓「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是说自身处在亲附之首,所应的不限于某一爻,心中没有偏私吝惜,于是人人都愿与它相亲。有这样充溢于朴素瓦缶的诚信,用它来待人接物,众人都来归向,从头到尾,寻常总有人来,而且不止一人,更有别的人一同前来而得吉,所以说「终来有他吉」。这是借外物之象来比喻人事。以下疏解王弼注「应不在一,心无私吝」一句。《正义》说:所谓「应不在一」,是因为初六本来没有相应之爻,这就是「应不在一」,所以「心无私吝」。倘若心里有偏重的对应对象,就会私下有所偏爱吝惜;正因为「应不在一」,才能「心无私吝」。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六二:比之自内,贞吉。处比之时,居中得位,而系应在五,不能来它,故得其自内贞吉而已。[疏]正义曰:“比之自内,贞吉”者,居中得位,系应在五,不能使它悉来,唯亲比之道,自在其内,独与五应,但“贞吉”而已,不如初六“有它吉”也。

《象传》说:《比》卦的初六,会有意外之吉。经文又说:六二爻,从内部去亲附,守正得吉。王弼注解释:六二处在亲附之时,居中而又得正位,可它所系应的只是九五一爻,招不来别的人,所以只能得到发自内部的守正之吉罢了。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比之自内,贞吉」,是说六二居中得位,所系应的在九五,不能使别人都来归附;它的亲附之道只在内卦之中,单独与九五相应,因而只是「贞吉」而已,比不上初六还能「有它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疏]正义曰:“不自失”者,释“比之自内”之义,不自失其所应之偶,故云“比之自内,不自失”也。六三:比之匪人。四自外比,二为五贞,近不相得,远则无应,所与比者,皆非巳亲,故曰“比之匪人”。《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疏]正义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者,言六三所比,皆非己亲之人。四自外比,二为五贞,近不相得,远又无应,是所欲亲比,皆非其亲,是以悲伤也。

《象传》说:「比之自内」,是不失掉自己。孔颖达疏解说:「不自失」是解释「比之自内」的含义——六二没有失掉自己所应的配偶,所以说「比之自内,不自失」。经文又说:六三爻,所亲附的都不是合适的人。王弼注解释:六四自去与外面的九五亲附,六二则专为九五守贞,两边挨得近却与六三不投合;远处又没有相应之爻。它所能亲附的,都不是自己的亲人,所以说「比之匪人」。《象传》说:「比之匪人」,不也很可悲吗!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比之匪人不亦伤乎」,是说六三所亲附的,都不是与自己亲近的人:六四自去与外面亲附,六二为九五守贞,近处两爻与它不合,远处又无应爻;它想亲附的都不是自己的亲人,因此可悲。

六四:外比之,贞吉。外比於五,复得其位,比不失贤,处不失位,故“贞吉”也。[疏]正义曰:六四上比於五,欲外比也。居得其位,比不失贤,所以贞吉。凡下体为内,上体为外,六四比五,故云“外比”也。《象》曰:外比於贤,以从上也。[疏]正义曰:九五,居中得位,故称“贤”也。五在四上,四往比之,是“以从上”也。

经文说:六四爻,向外去亲附,守正得吉。王弼注解释:六四向上亲附九五,自身又居得其位;所亲附的不失为贤者,自己所处的又不失其位,所以「贞吉」。孔颖达疏解说:六四向上亲附九五,是要向外亲附。它居得其正位,亲附的又不失为贤者,所以贞吉。大凡下卦称「内」、上卦称「外」,六四去亲附九五,所以说「外比」。《象传》说:向外亲附贤者,是顺从在上位的人。孔颖达疏解说:九五居中而得正位,所以称它为「贤」。九五在六四之上,六四前去亲附它,这就是「以从上」。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为比之主而有应在二,“显比”者也。比而显之,则所亲者狭矣。夫无私於物,唯贤是与,则去之与来,皆无失也。夫三驱之礼,禽逆来趣已则舍之,背已而走则射之,爱於来而恶於去也,故其所施,常“失前禽”也。以“显比”而居王位,用三驱之道者也,故曰“王用三驱,失前禽也”。用其中正,征讨有常,伐不加邑,动必讨叛,邑人无虞,故“不诫”也,虽不得乎大人之吉,是“显比”之吉也。此可以为上之使,非为上道也。

经文说:九五爻,显明地亲附。君王用三面驱赶的猎法,放走了迎面而来的禽兽;封邑之人不必戒备,吉。王弼注解释:九五身为《比》卦之主,却又有专应在六二,这就是「显比」——把亲附对象显豁地摆出来,所亲的范围就窄了。若对万物都不偏私,唯贤是亲,那么背己而去的和向己而来的,就都不会失去。至于三驱之礼,禽兽迎面朝自己奔来就放它走,背着自己逃走的才射它,这是偏爱来的、厌恶去的,所以行猎的结果常常是「失前禽」。九五以「显比」之道而居王位,正是用三驱之法的人,所以说「王用三驱,失前禽也」。它运用中正之德,征讨有常规,讨伐不加于自己的封邑,一动必是讨伐叛逆,封邑之人无须忧虑,所以「不诫」。这虽然算不上大人那种弘阔之吉,却也是「显比」所能得的吉。这样的人可以充当在上者的使者,却不是为上者应有的正道。

[疏]“九五显比”至“邑人不诫吉”。○正义曰:五应於二,显明比道,不能普遍相亲,是比道狭也。“王用三驱失前禽”者,此假田猎之道,以喻“显比”之事。凡三驱之礼,禽向已者则舍之,背已者则射之,是失於“前禽”也。“显比”之道,与己相应者则亲之,与己不相应者则疏之,与三驱田猎,爱来恶去相似,故云“王用三驱,失前禽”也。言“显比”之道,似於此也。“邑人不诫吉”者,虽不能广普亲比於自己相亲之处,不妄加讨罚,所以己邑之人,不须防诫而有吉也。至于“邑人不诫”而“为吉”,非是大人弘阔之道,不可为大人之道,但可为大人之使。

以下是孔颖达对经文从「九五显比」到「邑人不诫吉」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九五专应六二,把亲附之道显豁地摆了出来,不能普遍与人相亲,可见它的亲附之道偏狭。所谓「王用三驱失前禽」,这是借田猎之法来比喻「显比」之事:凡三驱之礼,禽兽朝着自己来的就放走,背着自己逃的才射取,这就是放失了「前禽」。「显比」之道也一样:与自己相应的就亲近,与自己不相应的就疏远,正和三驱田猎爱来恶去相似,所以说「王用三驱,失前禽」,意思是「显比」之道就类似于此。所谓「邑人不诫吉」,是说九五虽不能普遍亲附众人,但在自己所亲近的地方不乱加讨伐责罚,所以本邑之人不必设防戒备而得吉。至于说「邑人不诫」就算「吉」,那并不是大人宽宏博大的正道;这种做法不能当作大人之道,只能当作大人的使者之才。

○注“为比之主”至“非为上之道”。○正义曰:“去之与来皆无失”者,若“比”道弘阔,不偏私於物,唯贤是亲,则背己去者与来向己者,皆悉亲附无所失也;言去亦不失,来亦不失。夫三驱之礼者,先儒皆云“三度驱禽而射之也”。三度则已,今亦从之,去则射之。褚氏诸儒皆以“为三面著人驱禽”,必知“三面”者,禽唯有背己、向己、趣己,故左右及於后皆有驱之。“爱於来而恶於去”者,来则舍之,是爱於来也;去则射之,是恶於去也。“故其所施常失前禽”者,言独“比”所应,则所比为失。如三驱所施,爱来憎去,则失在前禽也。

以下疏解王弼注从「为比之主」到「非为上之道」这一段。《正义》说:注中「去之与来皆无失」,是说若亲附之道宽宏博大,不偏私于人,唯贤是亲,那么背着自己离去的和迎向自己而来的,都会亲附归顺、一个不失;意思是去的不失,来的也不失。关于三驱之礼,先儒都说是「三次驱赶禽兽而射」,赶满三次就罢手,如今也依从此说,逃走的才射它。褚仲都等诸家学者则都主张是「在三面布置人手驱赶禽兽」;之所以断定是「三面」,是因为禽兽只有背着自己、朝着自己、奔向自己这几种走向,所以左右两侧连同后方都要设人驱赶。注中「爱於来而恶於去」,是说来的就放它走,这是偏爱来的;去的就射它,这是厌恶去的。注中「故其所施常失前禽」,是说只亲附与自己相应的一方,那么在亲附上就有所失,正如三驱之法所行的那样,偏爱来者、憎恶去者,损失就落在前面那些禽兽身上。

“用其中正,征讨有常,伐不加邑,动必讨叛”者,此九五居中得正,故云“用其中正”也。心既中正,不妄喜怒,故征伐有常也。所伐之事,不加亲己之邑;兴师动众,必欲讨其叛逆。五以其“显比”,亲者伐所不加也,叛者,必欲征伐也。云“虽不得乎大人之吉,是显比之吉”者,以《象》云“显比之吉”,其比狭也。若“大人之吉”,则“比”道弘通也。“可以为上之使,非为上之道”者,九五居上之位,若为行如此,身虽为王,止可为上使之人,非是为王之道,故云“非为上之道”。

接着疏解注中「用其中正,征讨有常,伐不加邑,动必讨叛」几句:这是因为九五居中而得正,所以说「用其中正」。心既中正,就不会随意喜怒,因而征伐有常规。所讨伐的对象,不加于亲附自己的封邑;一旦兴师动众,必定是要讨伐叛逆。九五因为行的是「显比」之道,对亲己的一方不加征伐,对叛离的一方则必定征讨。注中所说「虽不得乎大人之吉,是显比之吉」,是因为《象传》只说「显比之吉」,可见它的亲附范围偏狭;若是「大人之吉」,那么亲附之道就宽宏通达了。注中「可以为上之使,非为上之道」,是说九五虽居上位,若行事像这个样子,自身纵然做了君王,也只配当在上者差遣的人,而不是为君之道,所以说「非为上之道」。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疏]“显比之吉”至“上使中也”。○正义曰:“显比之吉,位正中”者,所以“显比”得吉者,以所居之位正而且中,故云“显比之吉”。“舍逆取顺失前禽也”者,禽逆来向己者,则舍之而不害,禽顺去背己而走者,则射而取之,是“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者,释“邑人不诫”之义,所以己邑之人,不须防诫,止由在上九五之使得其中正之人,伐不加邑,动必讨叛,不横加无罪,止由在上使中也。“中”谓九五也。此九五虽不得为王者之身,堪为王者之使,以居中位,故云“上使中”也。

《象传》说:「显比」之所以吉,是因为所居之位既正且中。放走迎面而来的、猎取背身而去的,所以「失前禽」。「邑人不诫」,是因为在上者所差遣的得其中正之人。以下是孔颖达对《象传》从「显比之吉」到「上使中也」这一段的疏解。《正义》说:所谓「显比之吉,位正中」,「显比」之所以得吉,是因为它所居之位既正又中,所以说「显比之吉」。所谓「舍逆取顺失前禽也」,是说迎面朝自己而来的禽兽就放过它、不加伤害,顺势背着自己逃走的禽兽就射取它,这便是「失前禽」。所谓「邑人不诫上使中也」,是解释「邑人不诫」的含义——本邑之人之所以不必设防戒备,只因在上者九五所任使的是中正之人,讨伐不加于本邑,出兵必是讨伐叛逆,不会无故加罪于无辜,全在于在上者任使得中。这里的「中」指九五。九五虽然当不成王者本身,却堪当王者的使者,因为它居于中位,所以说「上使中」。

上六:比之无首,凶。无首,后已,处卦之终,是后夫也。亲道已成,无所与终,为时所弃,宜其凶也。[疏]正义曰:“无首凶”者,谓无能为头首。它人皆“比”,己独在后,是亲比於人,无能为头首也。它人皆“比”,亲道已成,己独在后,众人所弃,宜其凶也。

经文说:上六爻,亲附却做不成带头的人,凶。王弼注解释:「无首」就是落在人后;上六处在全卦的终点,正是卦辞所说的「后夫」。亲附之局已经形成,它却无人与之善终,被时势所抛弃,理当有凶。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无首凶」,是说它不能做带头的人。别人都已彼此亲附,唯独自己落在后面,可见它虽去亲附别人,却当不成领头的。别人都已亲附,亲附之道已经完成,唯独自己落后,被众人所抛弃,理当有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疏]正义曰:“无所终”者,释“比之无首”,既不能为比之初首,被人所弃,故无能与之共终也。

《象传》说:上六爻辞讲的「比之无首」,是说这样的人不会有善终。孔颖达疏解释:所谓「无所终」,是在解释「比之无首」一句——上六既然不能在众人相亲相辅之初就抢先归附,做不成亲比的开端,就会被别人抛弃;既被人抛弃,也就没有谁肯与他相亲到底、共同善终了。

小畜卦

乾下巽上。小畜:亨。不能畜大,止健刚志,故行是以亨。[疏]正义曰:但小有所畜,唯“畜”九三而已。初九、九二,犹刚健得行,是以刚志上得亨通,故云“小畜亨”也。若大畜、乾在於下,艮在於上,艮是阳卦,又能止物,能止此乾之刚健,所畜者大,故称“大畜”。此卦则巽在於上,乾在於下,巽是阴,柔性,又和顺,不能止畜在下之乾,唯能畜止九三,所畜狭小,故名“小畜”。

《小畜》卦的卦体是下卦为「乾」、上卦为「巽」。经文的卦辞说:「小畜,亨。」王弼注解释:上体的阴柔畜止不了下体全部的刚健,只拦得住九三这一爻的刚强意志,其余阳爻仍旧上行,所以卦辞称「亨」。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此卦所畜止的范围很小,只畜住了九三一爻而已;初九、九二依然刚健而能上行,因此刚健之志向上得以亨通,卦辞才说「小畜,亨」。若拿《大畜》来比较,《大畜》是「乾」在下、「艮」在上,「艮」是阳卦,又有止物之能,能止住整个「乾」的刚健,所畜止的对象大,所以叫「大畜」。本卦却是「巽」在上、「乾」在下,「巽」属阴,性情柔顺和婉,压不住在下的「乾」,只能畜止九三一爻,所畜范围狭小,所以取名叫「小畜」。

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疏]正义曰:“密云不雨”者,若阳之上升,阴能畜止,两气相薄则为雨也。今唯能畜止九三,其气被畜,但为密云,初九、九二,犹自上通,所以不能为雨也。“自我西郊”者,所聚密云,由在我之西郊,去我既远,润泽不能行也,但聚在西郊而已。

经文的卦辞接着说:「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孔颖达疏解释:所谓「密云不雨」,是说阳气上升时若有阴气能把它畜止住,两种气相迫相薄,就凝结成雨;如今上体的阴柔只畜住了九三一爻,被畜住的那点阳气仅够聚成浓云,而初九、九二依旧自行上通,阴阳不相交迫,所以下不成雨。所谓「自我西郊」,是说所聚起的浓云只堆在我西边的郊野,离我居处已远,润泽之气无法施行开来,不过白白聚在西郊罢了。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谓六四也,成卦之义,在此爻也。体无二阴,以分其应故上下应之也。既得其位,而上下应之,三不能陵,小畜之义。[疏]正义曰:“柔得位”,谓六四也。以阴居阴,故称得位。此卦唯有一阴,上下诸阳皆来应之,故曰“小畜”。此释小畜卦名也。言此卦之畜,六四唯畜其下九三,初九、九二犹不能拥畜,而云“上下应之”者,若细别而言,小畜之义,唯当畜止在下。三阳犹不能畜尽,但畜九三而已。若大判而言之,上下五阳总应六四,故云“上下应之”。其四虽应何妨,总不能畜止刚健也。

《彖传》说:「小畜,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王弼注解释:这里的「柔」指六四,全卦得以成立的关键就在这一爻;卦中没有第二个阴爻来分走众阳的感应,所以上下五个阳爻都归向它。六四既已居得其正位,又为上下所应和,九三便无法凌驾其上,这就是「小畜」的含义。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柔得位」说的正是六四,它以阴爻居阴位,所以叫「得位」。此卦只有这一个阴爻,上下众阳都来与它相应,因而称「小畜」,这一句是解释「小畜」这个卦名。要说本卦的畜止,六四其实只畜住了下面的九三,初九、九二并没有被拦住,而《彖传》却说「上下应之」,这是因为:细分而论,「小畜」的意思只是畜止在下之阳,三个阳爻并不能全部畜尽,畜住的只有九三一爻;笼统而论,上下五个阳爻都归应六四,所以说「上下应之」。六四虽被众阳所应也无妨于事实——它终究畜止不住乾体的刚健。

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小畜之势,足作密云,乃“自我西郊”,未足以为雨也。何由知未能为雨?夫能为雨者,阳上薄阴,阴能固之,然后烝而为雨。今不能制初九之“复道”,固九二之“牵复”,九三更以不能复为劣也。下方尚往,施岂得行?故密云而不能为雨,尚往故也。何以明之?去阴能固之,然后乃雨乎。上九独能固九三之路,故九三不可以进而“舆说辐”也。能固其路而安於上,故得“既雨既处”。若四、五皆能若上九之善畜,则能雨明矣。故举一卦而论之,能为小畜密云而已。阴苟不足以固阳,则虽复至盛,密云自我西郊,故不能雨也。雨之未下,即施之未行也。《彖》至论一卦之体,故曰“密云不雨”。《象》各言一爻之德,故曰“既雨既处”也。

《彖传》接着说:「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密云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王弼注解释:「小畜」这点力量,只够聚成浓云,也只够让云停在「我之西郊」,还不足以化成雨。凭什么断定它成不了雨呢?大凡能成雨,必须阳气上迫阴气,阴气又能把它固结住,然后蒸腾郁积而降为雨。如今上体的阴既管不住初九「复自道」的回归,也固不住九二「牵复」的上行,只有九三因不能自行回复而显得最弱。下体的阳气正一路向上,润泽的施予怎么施行得出来?所以浓云密布却成不了雨,正因为阳气还在上行。再拿什么来印证呢?只有阴能固结住阳,然后才会下雨。全卦之中唯独上九能堵住九三的去路,所以九三前进不得,才有「舆说辐」的爻辞;上九既能堵住它的去路而安居于上,所以上九才有「既雨既处」之象。假使六四、九五都能像上九那样善于畜止,全卦能下雨就是明摆着的事了。所以就整卦来论,它所能做到的不过是「小畜」的浓云罢了。阴若不足以固住阳,那么即便云气极盛,也只是「密云自我西郊」,终究下不成雨。雨还没有落下,也就是润泽的施予还没有施行。《彖传》是就整卦之体立论,所以说「密云不雨」;《象传》则各就一爻之德立论,所以上九才说「既雨既处」。

[疏]“健而巽”至“施未行也”。○正义曰:“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者,内既刚健而外逢柔顺,刚发於外,不被摧抑,而志意得行。以此言之,故刚健之志,乃得亨通,此释“亨”也。“密云不雨,尚往”者,所以密云不雨者,不能畜止诸阳,初九、九二,犹得上进,阴阳气通,所以不雨,释“密云不雨”也。“自我西郊施未行”者,释“自我西郊”之义。所以密云不雨,从我西郊而积聚者,犹所施润泽,未得流行周遍,故不覆国都,但远聚西郊也。然云在国都而不雨,亦是施未行也。必云在西郊者,若在国都,雨虽未落,犹有覆荫之施,不得云“施未行”,今言在西郊,去施远也。

孔颖达疏,以下解说《彖传》从「健而巽」到「施未行也」这一段。正义说:所谓「健而巽,刚中而志行,乃亨」,是说内卦刚健而外卦柔顺,刚气发露在外而不被压抑摧折,心志得以施行;由此说来,刚健的志向便能亨通,这一句是解释卦辞里的「亨」字。所谓「密云不雨,尚往」,是说之所以浓云不雨,正因为上体畜止不住众阳,初九、九二仍旧能够上进,阴阳二气相通而不相薄,所以不下雨,这一句是解释「密云不雨」。所谓「自我西郊,施未行」,是解释「自我西郊」的意思:浓云不雨而只从我西郊积聚起来,就好比所要施予的润泽还不能流布周遍,因此云气覆盖不到国都,只远远聚在西郊。当然,云停在国都上空而不下雨,同样属于「施未行」;这里一定要说在西郊,是因为云若在国都,雨虽未落,毕竟还有一层遮荫的施予,就不好说「施未行」了;如今说它在西郊,是表示离施予还远得很。

○注“小畜之势”至“既雨既处也”。○正义曰:“九三更以不能复为劣”者,初九既得“复道”,九二可“牵”以获“复”,皆得刚健上通,则是阴不能固阳,而九三劣弱,又不能自复,则是阳不薄阴,是以皆不雨也。且小畜之义,贵於上往,而九三不能自复,更为劣弱,故言“九三更不能复为劣”也。“能固其路而安於上”者,谓上九能闭固九三之道路,不被九三所陵,得安於上,所以“既雨既处”也,故举一卦而论之。“能为小畜密云而已”者,此明卦之与爻,其义别也。但卦总二象,明上体不能闭固下体,所以密云不能为雨。爻则止明一爻之事,上九能固九三,所以上九而有雨也。所以卦与爻其义异也。诸卦多然。若《比卦》云“比吉”,上六则云“比之无首凶”也;《复卦》云“复亨”,上六云“迷复凶”也。此皆卦之与爻,义相违反,它皆仿此。

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小畜之势」到「既雨既处也」这一段。孔颖达正义说:王注讲「九三更以不能复为劣」,意思是初九已能「复自道」,九二也可以被牵引而获得「复」,两爻都刚健上通,可见阴柔固不住阳刚;而九三既劣弱,又不能自行回复,可见阳刚也没有上迫阴柔——两头都不成,所以都下不了雨。何况「小畜」一卦以向上而行为贵,九三偏偏不能自复,就更显得劣弱,所以说「九三更不能复为劣」。王注讲「能固其路而安於上」,是说上九能封住九三的去路,不被九三所凌犯,得以安居上位,因此上九爻辞才有「既雨既处」。王弼所以要「举一卦而论之」,说「能为小畜密云而已」,是要点明整卦与单爻取义不同:就卦而言,是总合上下二体来看,上体畜止不住下体,所以只有浓云而无雨;就爻而言,只讲一爻自身之事,上九既能固住九三,所以到上九就有雨了。卦义与爻义相异,各卦大多如此。譬如《比》卦卦辞说「比吉」,而上六爻辞说「比之无首,凶」;《复》卦卦辞说「复亨」,而上六爻辞说「迷复,凶」。这些都是卦与爻取义相反的例子,其余可以照此类推。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未能行其施者,故可以懿文德而已。[疏]正义曰:“君子以懿文德”者,懿,美也。以於其时施末得行,喻君子之人但修美文德,待时而发。风为号令,若“风行天下”,则施附於物,不得云“施未行”也。今风在天上,去物既远,无所施及,故曰“风行天上”。凡大象,君子所取之义,或取二卦之象而法之者,若“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取卦象包容之义;若《履卦·象》云“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取上下尊卑之义。如此之类,皆取二象,君子法以为行也。或直取卦名,因其卦义所有,君子法之,须合卦义行事者。若《讼卦》云“君子以作事谋始”,防其所讼之源,不取“天与水违行”之象;若《小畜》“君子以懿文德”,不取“风行天上”之象。馀皆仿此。

《象传》说:「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王弼注解释:此时君子还不能把恩泽施行出去,所以只能先把自己的文章德业修养得美好罢了。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君子以懿文德」,「懿」是美好、修美的意思;因为在这个时候施予还行不出去,就譬喻君子只管修美自己的文德,等待时机再发用。风本是号令的象征,倘若说「风行天下」,那号令就落到万物身上了,也就不能说「施未行」;如今风在天上,离万物既远,无所施及,所以《象传》说「风行天上」。凡是《大象传》,君子取法的义理有两类:一类是取上下二卦之象而效法它,如《师》卦《象传》说「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取的是卦象包容的意思;如《履》卦《象传》说「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取的是上下尊卑的意思——这一类都是取二体之象,君子照着它去行事。另一类则是径取卦名,就着卦名本有的意义去效法,行事只须合乎卦义,如《讼》卦《象传》说「君子以作事谋始」,讲的是从源头上防止争讼,并不取「天与水违行」之象;又如《小畜》说「君子以懿文德」,也不取「风行天上」之象。其余各卦都可照此类推。

初九:复自道,何其咎?吉。处乾之始,以升巽初,四为已应,不距已者也。以阳升阴,复自其道,顺而无违,何所犯咎,得义之吉。[疏]正义曰:处乾之始以升巽,初四为已应,以阳升阴,反复於上,自用已道,四则顺而无违,於已无咎,故云“复自道,何其咎?吉”。《象》曰:“复自道”,其义吉也。[疏]正义曰:“其义吉”者,以阳升阴,以刚应柔,其义於理吉也。

经文初九爻辞说:「复自道,何其咎?吉。」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乾」体的开端,向上升往「巽」体之初,六四正是它的正应,不会拒斥它;以阳爻上升去应阴爻,是循着自己本来的道路回返,顺遂而无所违逆,哪里会触犯什么过错,于义理上自然得吉。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初九居「乾」体之始而上升于「巽」,初九与六四互为应爻,以阳升阴,往上回返,走的全是自己应走的路,六四则顺从而不违逆,对自己没有过错可言,所以爻辞说「复自道,何其咎?吉」。《象传》说:「『复自道』,其义吉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其义吉」,是说以阳升阴、以刚应柔,就道理上讲本来就是吉的。

九二:牵复吉。处乾之中,以升巽五,五非畜极,非固已者也。虽不能若阴之不违,可牵以获复,是以吉也。[疏]正义曰:“牵”谓牵连,“复”谓反复,二欲往五,五非止畜之极,不闭固於已,可自牵连反复於上而得吉也。《象》曰:“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疏]正义曰:既彊牵连,而复在下卦之中,以其得中,不被闭固,亦於已不自有失,解“牵复吉”也。

经文九二爻辞说:「牵复,吉。」王弼注解释:九二处「乾」体之中,向上升往「巽」体的九五,九五并不是畜止的极点,不会来固闭自己;它虽不能像六四那样以阴柔全不违逆,但九二仍可以被牵引而获得回返,所以是吉的。孔颖达进一步申说:「牵」是牵连的意思,「复」是往返回复的意思;九二想上往九五,九五并非畜止之极,不把自己封闭固结起来,九二便能自行牵连相引、往返上行而得吉。《象传》说:「『牵复』在中,亦不自失也。」孔颖达疏解释:九二既能勉力牵连而上,又居于下卦的中位,因为得「中」,所以不被封固,对自己也没有什么损失,这是在解说爻辞「牵复吉」。

九三:舆说辐。夫妻反目。上为畜盛,不可牵征,以斯而进,故必“说辐”也。已为阳极,上为阴长,畜於阴长,不能自复,方之“夫妻反目”之义也。[疏]正义曰:九三欲复而进,上九固而止之,不可以行,故车舆说其辐。“夫妻反目”者,上九体巽为长女之阴,今九三之阳,被长女闭固,不能自复,夫妻乖戾,故反目相视。《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疏]正义曰:“不能正室”者,释“夫妻反目”之义。以九三之夫不能正上九之室,故“反目”也。此假象以喻人事也。

经文九三爻辞说:「舆说辐,夫妻反目。」王弼注解释:上九畜止之力正盛,九三不可能牵着它一同前行,硬要这样上进,车子必然「说辐」——车轮的辐条脱落。九三自己是阳刚之极,上九则是阴柔之长,被阴柔之长所畜止而不能自行回返,正比得上「夫妻反目」的意思。孔颖达进一步申说:九三想回返上进,上九却封固住它、把它止住,行不成,所以车舆脱落了辐条。所谓「夫妻反目」,是因为上九属「巽」体,「巽」在八卦中为长女,是阴;如今九三之阳被长女封固,不能自行回复,夫妻之间乖违不和,所以彼此翻眼相看。《象传》说:「『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不能正室」,是解释「夫妻反目」的缘由——九三这位丈夫管不正上九这个家室,所以才「反目」。这是借取物象来比喻人事。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无咎。夫言“血”者,阳犯阴也。四乘於三,近不相得,三务於进,而已隔之,将惧侵克者也。上亦恶三而能制焉,志与上合,共同斯诚,三虽逼己,而不能犯,故得血去惧除,保无咎也。[疏]“六四”至“无咎”。○正义曰:六四居九三之上,乘陵於三,三既务进,而已固之,惧三害己,故有“血”也。畏三侵陵,故惕惧也。但上九亦憎恶九三,六四与上九同志,共恶於三三不害己,己故得其血去除,其惕出散,信能血去惧除,乃得无咎。○注“夫言血者”至“无咎也”。○正义曰:“夫言血者阳犯阴也”者,谓此卦言“血”,阳犯阴也。“夫”者,发语之端,非是总凡之辞。故《需》六四云“需於血”,《注》云:“凡称血者,阴阳相伤也”。则称血者,非唯阳犯阴也。《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疏]正义曰:释“惕出”之意。所以“惕出”者,由己与上九同合其志,共恶於三也。

经文六四爻辞说:「有孚,血去惕出,无咎。」王弼注解释:这里说「血」,指的是阳来侵犯阴。六四凌乘在九三之上,两爻切近而不相得,九三一心要上进,六四却挡在中间,本该担心被它侵害。好在上九也厌恶九三而能制服它,六四的心志与上九相合,双方同守这一份诚信,九三虽逼近自己却犯不着自己,所以流血之患得以消除、恐惧得以解脱,保得没有过错。孔颖达疏,以下解说爻辞从「六四」到「无咎」这一段。正义说:六四居九三之上,凌乘着九三,九三既一意上进,六四又把它固闭住,怕九三伤害自己,所以有「血」;因畏惧九三的侵陵,所以心怀惕惧。但上九同样憎恶九三,六四与上九同心,一起厌恶九三,九三便伤不到自己,因此流血之患得以除去,惕惧之心得以散开;果真血去惧除,就没有过错了。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夫言血者」到「无咎也」这一段。正义说:王注讲「夫言血者,阳犯阴也」,只是说本卦所说的「血」是阳侵犯阴;句首的「夫」字不过是发语之辞,并不是概括通例的说法。所以《需》卦六四爻辞说「需于血」,王弼《注》说:「凡称血者,阴阳相伤也。」可见称「血」的,并不只限于阳犯阴一种情形。《象传》说:「有孚惕出,上合志也。」孔颖达疏解释:这是解说「惕出」的用意——之所以能从惕惧中解脱出来,是由于自己与上九心志相合,一同厌恶九三。

九五:有孚挛如,富以其邻。处得尊位,不疑於二,来而不距。二牵已挛,不为专固,“有孚挛如”之谓也。以阳居阳,处实者也。居盛处实而不专固,富以其邻者也。[疏]正义曰:“有孚挛如”者,五居尊位,不疑於二,来而不距。二既牵挽而来,已又攀挛而迎接,志意合同,不有专固相逼,是有信而相牵挛也。“如”,语辞,非义类。“富以其邻”者,五是阳爻,即必富实。心不专固,故能用富以与其邻。“邻”谓二也。《象》曰:“有孚挛如”,不独富也。[疏]正义曰:“不独富也”者,释“挛如”之义。所以攀挛於二者,以其不独自专固於富,欲分与二也。

经文九五爻辞说:「有孚挛如,富以其邻。」王弼注解释:九五身居尊位,对九二并无猜疑,九二上来也不加拒斥;九二牵引,自己便与之挽结,不肯独断专固,这就是「有孚挛如」的意思。九五以阳爻居阳位,是处于充实之地;居于盛位、处于充实而又不专固自守,正是「富以其邻」。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有孚挛如」,是说九五居尊位而不猜疑九二,九二前来也不拒绝;九二既牵挽而来,自己又攀挽相迎,两下心志相合,没有专固自守、彼此相逼的事,这就是有诚信而相牵挽。「如」字是语助词,不另含义类。所谓「富以其邻」,是说九五为阳爻,必定富实;心里不专固吝守,所以能拿自己的富有分给邻近之爻,「邻」指的就是九二。《象传》说:「『有孚挛如』,不独富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不独富也」,是解释「挛如」的含义——九五之所以攀挽九二,正因为它不肯独自把富有专守起来,而想分一些给九二。

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处小畜之极,能畜者也。阳不获亨,故“既雨”也。刚不能侵,故“既处”也。体《巽》处上,刚不敢犯,“尚德”者也。为阴之长,能畜刚健,德积载者也。妇制其夫,臣制其君,虽贞近危,故曰“妇贞厉”也。阴之盈盛莫盛於此,故曰“月几望”也。满而又进,必失其道,阴疑於阳,必见战伐,虽复君子,以征必凶,故曰“君子征凶”。

经文上九爻辞说:「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小畜》的顶点,是真能畜止别人的一爻。阳气得不到亨通上达,郁而成雨,所以说「既雨」;刚爻侵犯不了它,它得以安处,所以说「既处」。上九以「巽」体而居上位,刚爻不敢来犯,这是「尚德」——其德为人所崇尚。它身为众阴之长,能畜止刚健,是德行积聚而可以载物。然而妇人制服丈夫、臣下制服君主,即便所守本正,也已逼近危险,所以说「妇贞厉」。阴气的盈满昌盛没有比这更甚的了,所以说「月几望」——月亮将满。满了还要再往前进,必定失其常道;阴盛到与阳相拟、彼此猜疑的地步,必然招来征战讨伐,那时即便是君子,出而征行也一定凶险,所以说「君子征凶」。

[疏]“上九,既雨既处”至“君子征凶”。○正义曰:“既雨既处”者,九三欲进,已能固之,阴阳不通,故已得其雨也。“既处”者,三不能侵,不忧危害,故已得其处也。“尚德载”者,体《巽》处上,刚不敢犯,为阴之长,能畜正刚健,慕尚此德之积聚而运载也,故云“尚德载”也。言慕尚此道德之积载也。“妇贞厉”者,上九制九三,是妇制其夫,臣制其君,虽复贞正,而近危厉也。“月几望”者,妇人之制夫,犹如月在望时盛极以敌日也。“几”,辞也,已从上释,故於此不复言也。“君子征凶”者,阴疑於阳,必见战伐,虽复君子之行而亦凶也。○注“处小畜之极”至“君子征凶”。○正义曰:“处小畜之极,能畜者也”者。已处小畜盛极,是闭畜者也。“阳不获亨,故既雨也”者,阳若亨通则不雨也。所以卦系辞云:“小畜,亨,密云不雨。”今九三之阳,被上九所固,不获亨通,故“既雨”也。

孔颖达疏,以下解说上九爻辞从「既雨既处」到「君子征凶」这一段。正义说:所谓「既雨既处」,是因为九三想上进而上九能把它固住,阴阳之气不通,郁结起来,所以上九自己得到了雨;所谓「既处」,是因为九三侵犯不了它,它不必忧虑危害,所以自己得以安处。所谓「尚德载」,是说上九以「巽」体居上,刚爻不敢来犯,它身为众阴之长,能够畜止刚健,人们仰慕崇尚它这份德行的积聚与承载,所以说「尚德载」,意思就是仰慕崇尚这道德的积聚承载。所谓「妇贞厉」,是说上九制服九三,等于妇人制服丈夫、臣下制服君主,纵然自身贞正,也已迫近危厉。所谓「月几望」,是说妇人制服丈夫,就像月亮到望日时盛极而与太阳相敌;「几」字是语辞,前面已经解释过,这里不再重复。所谓「君子征凶」,是说阴盛到与阳相疑的地步,必定引来征战讨伐,那时纵然是君子的行事,出征也一样凶险。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处小畜之极」到「君子征凶」这一段。正义说:王注讲「处小畜之极,能畜者也」,是说上九处在《小畜》最盛的顶点,正是那个封闭畜止别人的一爻。王注讲「阳不获亨,故既雨也」,是说阳气若亨通上达就不会下雨;所以卦辞才说「小畜,亨,密云不雨」,而如今九三之阳被上九固住,得不到亨通,郁而成雨,所以说「既雨」。

《象》曰:“既雨既处”,德积载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夫处下可以征而无咎者,唯泰也则然。坤本体下,又顺而弱,不能敌刚,故可以全其类,征而吉也。自此以往,则其进各有难矣。夫巽虽不能若艮之善畜,犹不肯为坤之顺从也,故可得少进,不可尽陵也。是以初九、九二,其复则可,至於九三,则“舆说辐”也。夫大畜者,畜之极也。畜而不已,畜极则通,是以其畜之盛在於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积极而后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进,而上九说征之辐。

《象传》说:「『既雨既处』,德积载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王弼注解释:凡是居下位而可以出征却没有过错的,只有《泰》卦才这样——《泰》卦的「坤」本来就该在下,性又柔顺而弱,敌不过刚阳,所以下体三阳能保全同类,出征而得吉。除《泰》之外,阳爻要往上进就各有各的难处了。「巽」虽比不上「艮」那样善于畜止,却也不肯像「坤」那样一味顺从,所以下体的阳爻可以稍稍上进,却不能一路凌驾到底:因此初九、九二尚能回返上行,到了九三,就落得「舆说辐」。至于《大畜》,那是畜止到了极处:畜而不停,畜到极点反而通达,所以它畜止最盛的是在六四、六五两爻,到了上九,其道便大为通行。《小畜》却要积到极点然后才畜得住,所以六四、九五拦不住而阳爻可以上进,直到上九,才卸下了九三征行之车的辐条。

[疏]“《象》曰既雨既处”至“有所疑也”。○正义曰:“既雨既处,德积载”者,释“既雨既处”之义。言所以得“既雨既处”者,以上九道德积聚,可以运载,使人慕尚,故云“既雨既处”也。“君子征凶有所疑”者,释“君子征凶”之义,言所以“征凶”者,阴气盛满,被阳有所疑忌,必见战伐,故“征凶”也。

孔颖达疏,以下解说《象传》从「既雨既处」到「有所疑也」这一段。正义说:所谓「既雨既处,德积载」,是解释「既雨既处」的含义,说上九之所以能「既雨既处」,是因为它道德积聚,足以承载,使人仰慕崇尚,所以《象传》这样说。所谓「君子征凶,有所疑」,是解释「君子征凶」的含义,说之所以出征有凶,是因为阴气盛满,被阳所猜忌,必定招来征战讨伐,所以「征凶」。

○注“夫处下”至“说征之辐”。○正义曰:“夫巽虽不能若艮之善畜”者,谓虽不能如大畜艮卦在上,善畜下之乾也。“巽虽不能如艮之善畜”,故其畜小也。“犹不肯为坤之顺从”者,谓犹不肯如泰卦、坤在於上顺从乾也。“故可得少进”者,谓初九、九二得前进也。“不可尽陵”者,九三欲陵上九,被上九所固,是不可得“尽陵”也。“畜而不已,畜极则通,是以其畜之盛在于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者,此论大畜义也。大畜畜而不已,谓之“大畜”。四爻、五爻是畜之盛极,而不休已,畜极则通。四、五畜道既极,至於上九,无可所畜,故上九道乃大行,无所畜也。“小畜积极而后乃能畜”者,小畜之道既微,积其终极,至於上九,乃能畜也,谓“畜”九三也。“是以四、五可以进”者,四虽畜初,五虽畜二,畜道既弱,故九二可以进。“上九说征之辐”者,上九畜之“积极”,故能说此九三征行之辐。案:九三但有“说辐”,无“征”之文。而王氏言上九“说征之辐”者,舆之有辐,可以征行。九三爻有“征”义,今舆辐既说,则是说征之辐,因上九“征凶”之文,征则行也。文虽不言,於义必有言“辐”者,郑《注》云“谓舆下缚木,与轴相连,钩心之木”是也。《子夏传》云:“辐,车剧也。”

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夫处下」到「说征之辐」这一段。孔颖达正义说:王注讲「夫巽虽不能若艮之善畜」,是说「巽」比不上《大畜》卦里「艮」居上位、善于畜止下面的「乾」;正因为比不上「艮」那样善畜,所以它的畜止才小。王注讲「犹不肯为坤之顺从」,是说「巽」也不肯像《泰》卦那样让「坤」居上而顺从「乾」。王注讲「故可得少进」,指的是初九、九二能够前进。王注讲「不可尽陵」,是说九三想凌驾上九,却被上九固住,可见不能一路凌驾到底。王注讲「畜而不已,畜极则通,是以其畜之盛在于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这是在论《大畜》的义理:《大畜》畜止不停,所以叫「大畜」,六四、六五两爻是畜止最盛之处,畜而不止,畜到极点便转为通达;四、五的畜道既已到顶,到了上九就再没有可畜的了,所以上九其道大行,不再有所畜止。王注讲「小畜积极而后乃能畜」,是说《小畜》的畜道本来微弱,积累到最后,直到上九才畜得住,畜住的就是九三。王注讲「是以四、五可以进」,是说六四虽畜初九、九五虽畜九二,畜止之道毕竟弱,所以九二仍能上进。王注讲「上九说征之辐」,是说上九的畜止积到极点,所以能卸下九三征行之车的辐条。按:九三爻辞只说「说辐」,并没有「征」字,王弼却说上九「说征之辐」,这是因为车舆有辐才可以征行,九三这一爻本含有「征」的意思;如今车辐既已脱落,也就是卸掉了征行之辐,再加上上九爻辞有「征凶」之文,「征」就是行走。经文虽未明言,义理上必定如此。至于「辐」字,郑玄《注》说它是「车舆底下所缚的木条,与车轴相连、钩住车心的那根木头」,讲的就是它;《子夏传》则说:「辐,就是车剧。」

履卦

兑下乾上。履:虎尾,不咥人,亨。[疏]正义曰:《履卦》之义,以六三为主。六三以阴柔履践九二之刚,履危者也,犹如履虎尾,为危之甚。“不咥人亨”者,以六三在兑体,兑为和说,而应乾刚,虽履其危,而不见害,故得亨通,犹若履虎尾不见咥齧于人。此假物之象以喻人事。

《履》卦的卦体是下卦为「兑」、上卦为「乾」。经文的卦辞说:「履虎尾,不咥人,亨。」孔颖达疏解释:《履》卦取义以六三为主爻。六三以阴柔之质踩踏在九二的阳刚之上,是身处危险的践履,就像踩着老虎尾巴,危险到了极点。所谓「不咥人,亨」,是因为六三处在「兑」体之中,「兑」的性情和悦,而它又上应「乾」的刚健;虽然踏在危地上,却不受伤害,因而能够亨通,好比踩了虎尾而老虎并不回头咬人。这是借物象来比喻人事。

《彖》曰:履,柔履刚也。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凡“彖”者,言乎一卦之所以为主也,成卦之体在六三也。“履虎尾”者,言其危也。三为履主,以柔履刚,履危者也。“履虎尾”,有“不见咥”者,以其说而应乎乾也。乾,刚正之德者也。不以说行夫佞邪,而以说应乎《乾》,宜其“履虎尾”,不见咥而亨。[疏]“《彖》曰履柔履刚也”至“不咥人亨”。○正义曰:“履,柔履刚”者,言履卦之义,是柔之履刚。六三阴爻,在九二阳爻之上,故云“柔履刚”也。“履”谓履践也。此释履卦之义。“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者,释“不咥人亨”之义。六三在兑体,兑为和说,应於上九,上九在乾体。兑自和说,应乎乾刚,以说应刚,无所见害。是以履践虎尾,不咥害于人,而得亨通也。若以和说之行,而应於阴柔,则是邪佞之道,由以说应於刚,故得吉也。

《彖传》说:「履,柔履刚也。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王弼注解释:凡是《彖传》,都是在说明一卦之所以有其主爻,本卦成卦之体就在六三。所谓「履虎尾」,是讲它的危险;六三既是《履》卦之主,以阴柔踩在阳刚之上,正是踏在危地上的人。踩了虎尾却「不见咥」,是因为它和悦而上应「乾」;「乾」是刚健中正之德。六三不是拿和悦去行谄佞邪僻之事,而是拿和悦去应合「乾」的刚正,那么它踩了虎尾而不被咬、反得亨通,也就理所当然了。孔颖达疏,以下解说《彖传》从「履,柔履刚也」到「不咥人亨」这一段。正义说:所谓「履,柔履刚」,是说《履》卦的意义在于阴柔踩踏阳刚——六三是阴爻,居于九二这个阳爻之上,所以说「柔履刚」;「履」就是践踏的意思。这一句是解释《履》卦的卦义。所谓「说而应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是解释「不咥人亨」的缘由:六三处「兑」体,「兑」性和悦,它上应上九,而上九处在「乾」体之中;「兑」自身和悦,去应合「乾」的刚健,以和悦应刚正,就不会受害,所以虽踩了虎尾,老虎也不咬人,因而得以亨通。倘若把这份和悦用来应合阴柔,那就成了邪佞之道;正因为是以和悦去应刚正,所以才得吉。

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言五之德。[疏]正义曰:“刚中正履帝位”者,谓九五也。以刚处中,得其正位,居九五之尊,是“刚中正履帝位”也。“而不疚光明”者,能以刚中而居帝位,不有疚病,由德之光明故也。此一句赞明履卦德养之美,於经无所释也。

《彖传》接着说:「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王弼注只点明一句:这是讲九五之德。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刚中正,履帝位」,指的正是九五——它以阳刚居于上卦之中,又得其正位,处在九五的至尊之位,这就是「刚中正,履帝位」。所谓「而不疚,光明也」,是说能以刚健中正之身居于帝位而不留下毛病缺失,靠的是德行的光明。这一句只是赞美《履》卦德性涵养之美,对卦爻辞并没有作什么解释。

《象》曰: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疏]正义曰:天尊在上,泽卑处下,君子法此履卦之象,以分辩上下尊卑,以定正民之志意,使尊卑有序也。但此履卦名合二义,若以爻言之,则在上履践於下,六三“履”九二也。若以二卦上下之象言之,则“履”,礼也,在下以礼承事於上。此象之所言,取上下二卦卑承尊之义,故云“上天下泽,履”。但易合万象,反覆取义,不可定为一体故也。

《象传》说:「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孔颖达疏解释:天尊贵而居上,泽卑下而处下,君子取法《履》卦这一卦象,用来分辨上下尊卑的名分,安定端正百姓的心志,使尊卑各有次序。不过《履》这个卦名兼含两层意思:就爻来说,是在上者踩踏在下者,即六三踩在九二之上;就上下二体之象来说,「履」就是「礼」,是在下者用礼来承奉在上者。这里《象传》所讲的,取的是上下两卦以卑承尊的意思,所以说「上天下泽,履」。要知道《周易》包罗万象,同一卦可以反覆取义,不能死认定一种解法。

初九:素履往,无咎。处履之初,为履之始,履道恶华,故素乃无咎。处履以素,何往不从?必独行其愿,物无犯也。[疏]正义曰:处履之始,而用质素,故往而无咎。若不以质素,则有咎也。《象》曰:素履之往,独行原也。[疏]正义曰:“独行愿”者,释“素履”之往,它人尚华,己独质素,则何咎也?故独行所愿,则物无犯也。

经文初九爻辞说:「素履往,无咎。」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履》卦的开头,是践履之道的起点,而践履之道最忌浮华,所以保持素朴才没有过错。处践履之时而守素朴,往哪里去不能得人顺从?只管独自去实行自己的心愿,外物自然不会来侵犯。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处在践履的开始阶段而用质朴素净之道,所以前往没有过错;假使不守质素,就会有过错了。《象传》说:「素履之往,独行原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独行愿」,是解释「素履」而往的缘故——别人都崇尚浮华,唯独自己保持质素,还会有什么过错呢?所以只管独自实行自己的心愿,外物就不会来侵犯。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贞吉。履道尚谦,不喜处盈,务在致诚,恶夫外饰者也。而二以阳处阴,履於谦也。居内履中,隐显同也。履道之美,於斯为盛。故“履道坦坦”,无险厄也。在幽而贞,宜其吉。[疏]“九二”至“幽人贞吉”。○正义曰:“履道坦坦”者,坦坦,平易之貌。九二以阳处阴,履於谦退,已能谦退,故“履道坦坦”者,易无险难也。“幽人贞吉”者,既无险难,故在幽隐之人,守正得吉。○注“履道尚谦”至“宜其吉”。○正义曰:“履道尚谦”者,言履践之道,贵尚谦退,然后乃能践物。“履”又为礼,故“尚谦”也。“居内履中,隐显同”者,“履道尚谦”,不喜处盈,然以阳处阴,尚於谦德。“居内履中”,以信为道,不以居外为荣,处内为屈。若居在外,亦能履中谦退,隐之与显,在心齐等,故曰“隐显同”也。“在幽而贞,宜其吉”者,以其在内卦之中,故云“在幽”也。谦而得中,是贞正也。“在幽”能行此正,故曰“宜其吉”。

经文九二爻辞说:「履道坦坦,幽人贞吉。」王弼注解释:践履之道以谦退为尚,不喜欢处在盈满之位,专务于致其诚意,厌恶那种外表的文饰。九二以阳爻居阴位,正是践行谦退;它居于内卦而处得中道,无论隐没还是显达都一个样。践履之道的美好,到这里最为兴盛,所以说「履道坦坦」,一路平坦而没有险厄;身在幽隐之中而能守正,得吉也是应当的。孔颖达疏,以下解说爻辞从「九二」到「幽人贞吉」这一段。正义说:所谓「履道坦坦」,「坦坦」是平坦易行的样子;九二以阳爻居阴位,践行的是谦退之德,自己既能谦退,所以「履道坦坦」,平易而无险难。所谓「幽人贞吉」,是说既没有险难,那么处在幽隐之中的人只要守正就能得吉。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履道尚谦」到「宜其吉」这一段。正义说:王注讲「履道尚谦」,是说践履之道贵在谦退,然后才谈得上践行于物;「履」又训为「礼」,所以以谦为尚。王注讲「居内履中,隐显同」,是说践履之道崇尚谦退,不喜处于盈满,而九二以阳居阴,正崇尚谦德;它居于内卦、践行中道,以诚信为本,不把居外当作荣耀、把处内当作委屈。假使它身在外卦,同样能守中谦退——隐没与显达,在心里一视同仁,所以说「隐显同」。王注讲「在幽而贞,宜其吉」,是因为九二在内卦之中,所以说「在幽」;能谦退而又得中,就是贞正;身在幽隐还能行此贞正,所以说「宜其吉」。

《象》曰:“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疏]正义曰:“中不自乱”者,释“幽人贞吉”,以其居中,不以危险而自乱也。既能谦退幽居,何有危险自乱之事?

《象传》说:「『幽人贞吉』,中不自乱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中不自乱」,是解释「幽人贞吉」——因为九二居于下卦的中位,不会被危险扰得自乱阵脚。既然能够谦退而幽静自处,哪里还会有遇险自乱的事情呢?

六三: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居“履”之时,以阳处阳,犹曰不谦,而况以阴居阳,以柔乘刚者乎?故以此为明眇目者也,以此为行跛足者也,以此履危见咥者也。志在刚健,不修所履,欲以陵武於人,“为于大君”,行未能免於凶,而志存于五,顽之甚也。[疏]“六三眇能视”至“武人为于大君”。○正义曰:“眇能视,跛能履”者,居“履”之时,当须谦退。今六三以阴居阳,而又失其位,以此视物,犹如眇目自为能视,不足为明也;以此履践,犹如跛足自为能履,不足与之行也。“履虎尾咥人凶”者,以此履虎尾,咥齧於人,所以凶也。“武人为于大君”者,行此威武加陵於人,欲自“为於大君”,以六三之微,欲行九五之志,顽愚之甚。

经文六三爻辞说:「眇能视,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为于大君。」王弼注解释:处在《履》卦这个讲究谦退的时候,即便以阳爻居阳位尚且要说它不够谦退,何况六三是以阴爻占据阳位、以柔弱凌乘刚强呢?所以拿这样的资质去看东西,就成了瞎一目的人;拿它去行走,就成了瘸腿的人;拿它去踏履危地,就落得被老虎咬。它心志一味刚强,不肯修治自己该走的路,想凭武力欺凌别人,妄自「为于大君」,行事免不了凶险,却还一心想着九五的尊位,愚顽到极点了。孔颖达疏,以下解说爻辞从「六三眇能视」到「武人为于大君」这一段。正义说:所谓「眇能视,跛能履」,是说处在《履》卦之时本该谦退,如今六三以阴爻居阳位,又失其正位;拿这副样子去看事物,就像瞎了一只眼的人自以为能看,其实算不上明;拿这副样子去践履,就像瘸腿的人自以为能走,其实不配与人同行。所谓「履虎尾,咥人,凶」,是说以这样的资质去踩虎尾,老虎便回头咬人,所以凶险。所谓「武人为于大君」,是说它逞威使武、凌加于人,想自立「为于大君」;以六三这样微弱的身分,却想施行九五之君的志愿,愚顽得太过分了。

《象》曰:“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疏]“《象》曰眇能视”至“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正义曰:“不足以有明”者,释“眇能视物”。目既隆眇,假使能视,无多明也。“不足以与行”者,解“跛能履”。足既蹇跛,假使能履,行不能远,故云“不足以与行”也。“位不当”者,释“咥人之凶”。所以被咥见凶者,缘居位不当,为以阴处阳也。“志刚”者,释“武人为于大君”。所以陵武加人,欲为大君,以其志意刚猛,以阴而处阳,是志意刚也。

《象传》说:「『眇能视』,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与行也。咥人之凶,位不当也。『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孔颖达疏,以下解说《象传》从「眇能视」到「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这一段。正义说:所谓「不足以有明」,是解释「眇能视物」——眼睛既已瞎了一只,纵然还能看见,也没有多少明察可言。所谓「不足以与行」,是解说「跛能履」——脚既已瘸了,纵然还能走路,也走不远,所以说「不足以与行」。所谓「位不当」,是解释「咥人之凶」——之所以被咬而遭凶,是因为所居之位不恰当,六三是以阴爻处在阳位上。所谓「志刚」,是解释「武人为于大君」——它之所以逞武凌人、想做大君,正因为心志刚猛;以阴柔之质而占据阳刚之位,这就是心志刚猛的表现。

九四:履虎尾,愬愬,终吉。逼近至尊,以阳承阳,处多惧之地,故曰:“履虎尾,愬愬”也。然以阳居阴,以谦为本,虽处危惧,终获其志,故“终吉”也。[疏]正义曰:“履虎尾愬愬”者,逼近五之尊位,是“履虎尾”近其危也。以阳承阳,处嫌隙之地,故“愬愬”危惧也。“终吉”者,以阳居阴,意能谦退,故终得其吉也。《象》曰:“愬愬终吉”,志行也。[疏]正义曰:“志行”者,释“愬愬终吉”。初虽“愬愬”,终得其吉,以谦志得行,故“终吉”也。

经文九四爻辞说:「履虎尾,愬愬,终吉。」王弼注解释:九四紧逼九五这个至尊之位,又以阳爻承接阳爻,处在最多疑惧的地方,所以说「履虎尾,愬愬」——「愬愬」是戒惧不安的样子。但它以阳爻居阴位,以谦退为立身之本,虽然身处危惧,终究能实现自己的心志,所以「终吉」。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履虎尾,愬愬」,是说九四逼近九五的尊位,正如踩着虎尾而临近危险;以阳承阳,处在容易生嫌隙的地位,所以「愬愬」而心怀危惧。所谓「终吉」,是说它以阳爻居阴位,心意能够谦退,所以终究得吉。《象传》说:「『愬愬终吉』,志行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志行」,是解释「愬愬终吉」——起初虽然戒惧不安,最终仍得其吉,是因为谦退之志得以施行,所以「终吉」。

九五:夬履,贞厉。得位处尊,以刚决正,故曰“夬履贞厉”也。履道恶盈而五处尊,是以危。[疏]正义曰:“夬履”者,夬者,决也。得位处尊,以刚决正,履道行正,故夬履也。“贞厉”者,厉,危也。履道恶盈,而五以阳居尊,故危厉也。《象》曰:“夬履,贞厉”,位正当也。[疏]正义曰:“位正当”者,释“夬履贞厉”之义。所以“夬履贞厉”者,以其位正,当处在九五之位,不得不决断其理,不得不有其贞厉,以位居此地故也。

经文九五爻辞说:「夬履,贞厉。」王弼注解释:九五得其正位而居于尊位,以刚健决断而行于正道,所以说「夬履贞厉」;但践履之道最忌盈满,九五偏偏处在最尊之位,因此有危。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夬履」,「夬」就是决断;九五得位居尊,以刚健决断而行,践履得正,所以叫「夬履」。所谓「贞厉」,「厉」是危险;践履之道厌恶盈满,而九五以阳爻居于尊位,所以虽正而近危。《象传》说:「『夬履,贞厉』,位正当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位正当」,是解释「夬履贞厉」的含义——之所以「夬履」而又「贞厉」,是因为它位置端正,正当九五之位:处在这个位置上,就不能不决断事理,也就不能不带着这份贞正而近危的处境。

上九:视履考祥,其旋元吉。祸福之祥,生乎无所履,处履之极,履道成矣,故可“视履”而“考祥”也。居极应说,高而不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也。[疏]正义曰:“视履考祥”者,祥谓徵祥。上九处履之极,履道已成,故视其所履之行;善恶得失,考其祸福之徵祥。“其旋元吉”者,旋谓旋反也。上九处履之极,下应兑说,高而不危,是其不坠於“履”,而能旋反行之,履道大成,故“元吉”也。《象》曰:“元吉”,在上大有庆也。[疏]正义曰:“大有庆”者,解“元吉”在上之义。既以“元吉”而在上九,是大有福庆也,以有福庆,故在上元吉也。

经文上九爻辞说:「视履考祥,其旋元吉。」王弼注解释:祸福的徵兆,本就生于人所践履的行为;上九处在《履》卦的终极,践履之道已经完成,所以可以回看走过的路而稽考其吉凶徵兆。它居于极位而下应「兑」的和悦,位虽高却不危,这就是「旋」——能够回旋反顾;践履之道大功告成,所以「元吉」。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视履考祥」,「祥」指徵兆;上九处《履》卦之极,践履之道已成,所以要回看自己践履的行事,就其中的善恶得失来稽考祸福的徵兆。所谓「其旋元吉」,「旋」是回旋返顾;上九处极位而下应「兑」体的和悦,高而不危,可见它没有在践履上失足,还能回过头来再行其道,践履之道大成,所以「元吉」。《象传》说:「『元吉』,在上大有庆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大有庆」,是解说「元吉」出现在上位的道理——「元吉」既然落在上九,说明福庆很大;正因为有这样的福庆,所以居上位而得「元吉」。

泰卦

乾下坤上。泰:小往大来,吉亨。[疏]正义曰:阴去故“小往”,阳长故“大来”,以此吉而亨通。此卦亨通之极,而四德不具者,物既太通,多失其节,故不得以为元始而利贞也。所以《象》云“财成”、“辅相”,故四德不具。

《泰》卦的卦体是下卦为「乾」、上卦为「坤」。经文的卦辞说:「泰,小往大来,吉亨。」孔颖达疏解释:阴气退去,所以说「小往」;阳气生长,所以说「大来」;因此得吉而亨通。此卦亨通到了极处,卦辞却不具备「元、亨、利、贞」四德,是因为万物既已过分通泰,多半会失掉节度,所以不能算作「元始」而「利贞」。也正为此,《象传》才说君子要「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可见四德在这里并不齐备。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疏]“《彖》曰泰小往大来”至“小人道消也”。○正义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者,释此卦“小往大来吉亨”名为“泰”也。所以得名为“泰”者,止由天地气交而生养万物,物得大通,故云“泰”也。“上下交而其志同”者,此以人事象天地之交。上谓君也。下谓臣也,君臣交好,故志意和同。“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健则内阳,外顺则外阴。内阳外阴据其象,内健外顺明其性,此说泰卦之德也。阴阳言爻,健顺言卦。此就卦爻释“小往大来吉亨”也。“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者,更就人事之中,释“小往大来吉亨”也。

《彖传》说:「『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孔颖达疏,以下解说《彖传》从「泰,小往大来」到「小人道消也」这一段。正义说:所谓「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是解释此卦为什么以「小往大来吉亨」而得名为「泰」——它之所以叫「泰」,只因为天地二气交感而生养万物,万物得以大为通达。所谓「上下交而其志同」,是拿人事来比象天地的交感:「上」指君,「下」指臣,君臣交好,所以心志和同。所谓「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卦刚健也就是内含阳,外卦柔顺也就是外为阴:说「内阳外阴」是就爻象讲,说「内健外顺」是就性情讲,这是在讲《泰》卦之德。「阴阳」是就爻而言,「健顺」是就卦而言,这一层是从卦体爻象上解释「小往大来吉亨」。所谓「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则是再从人事上解释「小往大来吉亨」。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泰者,物大通之时也。上下大通,则物失其节,故财成而辅相,以左右民也。

《象传》说:「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王弼注解释:「泰」是万物大为通达的时候;上下一味大通,万物反而会失其节度,所以为君者要加以裁节成就、辅助配合,用来匡助养育百姓。

[疏]“《象》曰天地交泰”至“以左右民”。○正义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者,由物皆通泰,则上下失节。后,君也。於此之时,君当翦财,成就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者,相,助也。当辅助天地所生之宜。“以左右民”者,左右,助也,以助养其人也。“天地之道”者,谓四时也,冬寒、夏暑、春生、秋杀之道。若气相交通,则物失其节。物失其节,则冬温、夏寒、秋生、春杀。君当财节成就,使寒暑得其常,生杀依其节,此天地自然之气,故云“天地之道”也。“天地之宜”者,谓天地所生之物各有其宜。若《大司徒》云“其动物植物”,及《职方》云杨州其贡宜稻麦,雍州其贡宜黍稷。若天气大同,则所宜相反。故人君辅助天地所宜之物,各安其性,得其宜,据物言之,故称“宜”也。此卦言“后”者,以不兼公卿大夫,故不云君子也。兼通诸侯,故不得直言先王,欲见天子诸侯,俱是南面之君,故特言“后”也。

孔颖达疏,以下解说《象传》从「天地交,泰」到「以左右民」这一段。正义说:所谓「后以财成天地之道」,是因为万物都通泰无阻时,上下反倒失了节度;「后」就是君主,在这个时候,君主应当加以裁剪节制,来成就天地之道。所谓「辅相天地之宜」,「相」是帮助,君主应当辅助天地所生之物各得其宜。所谓「以左右民」,「左右」也是帮助,即帮助养育百姓。这里说的「天地之道」,指的是四时——冬寒、夏暑、春生、秋杀的常道;若阴阳之气一味交通而不加节制,万物就会失其节度,一失节度便会冬天转暖、夏天转寒、秋天反生、春天反杀。君主应当加以裁节成就,使寒暑各守其常、生杀各依其节,这是天地自然之气,所以称「天地之道」。所谓「天地之宜」,指天地所生的物类各有各的适宜。譬如《周礼·大司徒》讲各地的「动物植物」,《周礼·职方氏》讲扬州进贡宜于稻麦、雍州进贡宜于黍稷;假使天下气候完全一样,各地所宜就要互相抵触了。所以人君要辅助天地所宜之物,让它们各安其性、各得其宜——这是就物而言,所以称「宜」。此卦称「后」,是因为「后」不兼指公卿大夫,所以不说「君子」;又要兼指诸侯,所以不能径说「先王」:为的是表明天子与诸侯同样是南面临民之君,因此特意用「后」字。

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茅之为物,拔其根而相牵引者也。“茹”,相牵引之貌也。三阳同志,俱志在外,初为类首,已举则从,若“茅茹”也。上顺而应,不为违距,进皆得志,故以其类“征吉”。[疏]正义曰:“拔茅茹”者,初九欲往於上,九二、九三,皆欲上行,已去则从,而似拔茅举其根相牵茹也。“以其汇”者,汇,类也,以类相从。“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顺下,应於乾,己去则纳,故征行而吉。《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疏]正义曰:“志在外”者,释“拔茅征吉”之义。以其三阳志意皆在於外,己行则从,而似“拔茅征行”而得吉。此假外物以明义也。

经文初九爻辞说:「拔茅茹,以其汇,征吉。」王弼注解释:茅草这种东西,拔起一根,根须相连便牵动一片;「茹」正是相互牵引的样子。《泰》卦下体三个阳爻志向相同,都想往外上行,初九是同类之首,它一动,其余便跟着走,就像拔茅时根须相牵。上体柔顺而与之相应,不加违逆阻拒,三阳上进都能遂志,所以带着同类「征吉」。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拔茅茹」,是说初九想往上走,九二、九三也都想上行,自己一去,它们便跟随,好像拔起茅草而带起相连的根须。所谓「以其汇」,「汇」是类,即以同类相从。所谓「征吉」,「征」就是行;上卦是「坤」而顺从于下,与「乾」相应,自己去了它便接纳,所以行而得吉。《象传》说:「『拔茅』『征吉』,志在外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志在外」,是解释「拔茅征吉」的含义——因为三个阳爻的心志都在外卦,自己一行,同类便跟从,就像拔茅而征行,因此得吉。这是借外物来说明义理。

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体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秽,受纳“冯河”者也。用心弘大,无所遐弃,故曰“不遐遗”也。无私无偏,存乎光大,故曰“朋亡”也。如此乃可以“得尚于中行”。尚,尤配也。“中行”,谓五。[疏]正义曰:“包荒用冯河”者,体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秽之物,故云“包荒”也。“用冯河”者,无舟渡水,冯陵于河,是顽愚之人,此九二能包含容受,故曰“用冯河”也。“不遐遗”者,遐,远也。遗,弃也。用心弘大,无所疏远弃遗於物。“朋亡”者,得中无偏,所在皆纳,无私於朋党之事,“亡,无也”,故云“朋亡”也。“得尚於中行”者,“中行”谓六五也,处中而行,以九二所为如此。尚,配也,得配六五之中也。《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疏]正义曰:释“得尚中行”之义。所以包荒、得配此六五之中者,以无私无偏,存乎光大之道,故此包荒。皆假外物以明义也。

经文九二爻辞说:「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王弼注解释:九二以刚健之体居下卦之中,正当通泰之世,所以能包容荒秽,接纳那种「冯河」的莽夫。它用心弘大,不把疏远的人抛在一边,所以说「不遐遗」;无私无偏,一心存于光明博大,所以说「朋亡」。做到这样,才可以「得尚于中行」;「尚」就是配,「中行」指的是六五。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包荒,用冯河」,是说九二以刚健之体居中,当通泰之时,能够包容荒秽之物,所以叫「包荒」;至于「用冯河」,「冯河」是没有船而徒步涉水、硬闯大河,这类人愚顽鲁莽,九二却能包容接纳,所以说「用冯河」。所谓「不遐遗」,「遐」是远,「遗」是弃,即用心弘大,不因关系疏远就把人遗弃。所谓「朋亡」,是说它得中而无所偏私,无论谁来都能接纳,不搞结党营私的事;「亡」在这里就是「无」,所以说「朋亡」。所谓「得尚于中行」,「中行」指六五,六五居中而行;九二的作为既然如此,「尚」就是配,也就是能与六五的中道相匹配。《象传》说:「『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孔颖达疏解释:这是解释「得尚中行」的含义——九二之所以能包容荒秽、能与六五的中道相配,正因为它无私无偏,心存光明博大之道,所以才有这份「包荒」的气量。这些都是借外物来说明义理。

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乾本上也,坤本下也,而得泰者,降与升也。而三处天地之际,将复其所处。复其所处,则上守其尊,下守其卑,是故无往而不复也,无平而不陂也。处天地之将闭,平路之将陂,时将大变,世将大革,而居不失其正,动不失其应,艰而能贞,不失其义,故“无咎”也。信义诚著,故不恤其孚而自明也,故曰“勿恤其孚,于食有福”也。

经文九三爻辞说:「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王弼注解释:「乾」本该在上,「坤」本该在下,如今能成「泰」,是因为天降而地升、上下交感。九三正处在天地交界之处,两体即将各自回到本位;一旦各归本位,在上的守其尊、在下的守其卑,所以说没有往而不返的,也没有平而不倾斜的。它身处天地将要闭塞、平路将要倾陂之际,时势将有大变、世道将有大改,却居处不失其正、行动不失其应,艰难之中仍能守正,不失其应有的义理,所以「无咎」。它的信义早已诚实彰明,用不着担忧别人信不信自己,自然会明白,所以说「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疏]“九三无平不陂”至“于食有福”。○正义曰:“无平不陂”者,九三处天地相交之际,将各分复其所处。乾体初虽在下,今将复归於上,坤体初虽在上,今欲复归於下,是初始平者,必将有险陂也。初始往者,必将有反复也。无有平而不陂,无有往而不复者,犹若元在下者而不在上,元在下者而不归下也。“艰贞无咎”者,已居变革之世,应有危殆,只为己居得其正,动有其应,艰难贞正,乃得“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者,恤,忧也;孚,信也。信义先以诚著,故不须忧其孚信也。信义自明,故於食禄之道,自有福庆也。

孔颖达疏,以下解说九三爻辞从「无平不陂」到「于食有福」这一段。正义说:所谓「无平不陂」,是说九三处在天地相交之处,上下二体即将各自回复本位——「乾」体当初虽在下,如今将归回上位;「坤」体当初虽在上,如今要归回下位。于是当初平坦的,必将出现险陂;当初往出去的,必将有回返。所谓没有平而不倾、没有往而不返,就好比本来在下的不会一直不上去,本来在上的也不会一直不回到下面(此句底本文字有讹,两处「元在下者」当有一处作「元在上者」)。所谓「艰贞无咎」,是说九三已身处变革之世,本该有危殆,只因为它所居得正、所动有应,能在艰难中守其贞正,才得以「无咎」。所谓「勿恤其孚,于食有福」,「恤」是忧虑,「孚」是诚信;信义早已以诚实彰显于外,所以不必忧虑别人信不信自己。信义既然不言自明,那么在享受食禄这件事上,自然会有福庆。

○注“将复其所处”至“于食有福也”。○正义曰:“将复其所处”者,以泰卦“乾体”在下,此九三将弃三而向四,是将复其乾之上体所处也。泰卦“坤体”在上,此六四今将去四而归向初,复其“坤体”所处也。“处天地之将闭,平路之将陂”者,天将处上,地将处下,闭而不通,是“天地之将闭”也。所以往前通泰,路无险难,自今巳后,时既否闭,路有倾危,是“平路之将陂”也。此因三之向四,是下欲上也。则上六将归於下,是上欲下也,故云“复其所处”也。“信义诚著”者,以九三居不失正,动不失应,是信义诚著也。“故不恤其孚而自明”者,解“於食有福”,以信义自明,故饮食有福。

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将复其所处」到「于食有福也」这一段。孔颖达正义说:王注讲「将复其所处」,是说《泰》卦「乾」体本在下,如今九三将要离开三位而趋向四位,这就是要回复「乾」本该居上的位置;《泰》卦「坤」体本在上,如今六四将要离开四位而归向初位,这就是回复「坤」本该居下的位置。王注讲「处天地之将闭,平路之将陂」,是说天将回到上面、地将回到下面,彼此闭塞不通,这就是「天地之将闭」;此前一路通泰,道路没有险难,从此以后时运既已否闭,路上便有倾危,这就是「平路之将陂」。这里是就九三趋向四位来说的,那是在下者想上去;相应地上六将归于下位,那是在上者想下来,所以说「复其所处」。王注讲「信义诚著」,是因为九三居处不失其正、行动不失其应,这就是信义诚实彰明。王注讲「故不恤其孚而自明」,是在解释「于食有福」——信义既然自然彰明,所以饮食食禄之事便有福庆。

《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天地将各分复之际。[疏]正义曰:“天地际”者,释“无往不复”之义。而三处天地交际之处,天体将上,地体将下,故往者将复,平者将陂。

《象传》说:「『无往不复』,天地际也。」王弼注解释:这是天地即将各自分开、各归本位的交界时刻。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天地际」,是解释「无往不复」的含义——九三正处在天地交接的地方,天体将要上升、地体将要下降,所以出去的将要回返,平坦的将要倾陂。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乾乐上复,坤乐下复,四处坤首,不固所居,见命则退,故曰“翩翩”也。坤爻皆乐下,已退则从,故不待富而用其邻也。莫不与已同其志愿,故不待戒而自孚也。[疏]正义曰:“六四翩翩”者,四主坤首,而欲下复,见命则退,故翩翩而下也。“不富以其邻”者,以,用也。“邻”谓五与上也。今己下复,众阴悉皆从之,故不待财富而用其邻。“不戒以孚”者,邻皆从己,共同志愿,不待戒告而自孚信以从已也。《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疏]正义曰:“皆失实”者,解“翩翩不富”之义,犹众阴皆失其本实所居之处,今既见命,翩翩乐动,不待财富,并悉从之,故云“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者,解“不戒以孚”之义,所以不待六四之戒告,而六五、上六,皆以孚信者,由中心皆愿下复,故不待戒而自孚也。

经文六四爻辞说:「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王弼注解释:「乾」乐于回到上位,「坤」乐于回到下位;六四是「坤」体的头一爻,并不固守现居之地,一见有命就退下,所以说「翩翩」——轻快下飞的样子。「坤」体各爻都乐于下行,自己一退,它们便跟从,所以不必倚仗财富就能带动邻近之爻。众爻没有不与自己志愿相同的,所以不必告诫就自然相信。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六四翩翩」,是说六四为「坤」体之首而想要下返本位,一见有命便退,所以翩然而下。所谓「不富以其邻」,「以」是用,「邻」指六五与上六;如今自己下返,众阴爻全都跟随,所以不必靠财富就能带动邻爻。所谓「不戒以孚」,是说邻爻都跟从自己、共同一个志愿,用不着告诫,它们自然诚信相从。《象传》说:「『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皆失实」,是解说「翩翩不富」的含义,就像众阴爻都离开了自己本来实居的位置:如今既见有命,便翩然乐于行动,不用财富招引,一齐跟从,所以说「皆失实」。所谓「不戒以孚,中心愿」,是解说「不戒以孚」的含义——之所以不必等六四来告诫,六五、上六就都以诚信相从,是因为它们心里本就愿意下返,所以不待告诫而自然相信。

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妇人谓嫁曰“归”。“泰”者,阴阳交通之时也。女处尊位,履中居顺,降身应二,感以相与,用中行愿,不失其礼。“帝乙归妹”,诚合斯义。履顺居中,行原以祉,尽夫阴阳交配之宜,故“元吉”也。[疏]“六五”至“以祉元吉”。○正义曰:“帝乙归妹”者,女处尊位,履中居顺,降身应二,感以相与,用其中情,行其志愿,不失於礼。爻备斯义者,唯帝乙归嫁于妹而能然也。故作《易》者,引此“帝乙归妹”以明之也。“以祉元吉”者,履顺居中,得行志愿,以获祉福,尽夫阴阳交配之道,故大吉也。○注“妇人谓嫁曰归”。○正义曰:“妇人谓嫁曰归”,隐二年《公羊传》文也。《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疏]正义曰:“中以行愿”者,释“以祉元吉”之义,正由中顺,行其志愿,故得福而元吉也。

经文六五爻辞说:「帝乙归妹,以祉元吉。」王弼注解释:妇人出嫁叫做「归」。「泰」是阴阳交感通达的时候,六五这个阴爻居于尊位,践行中道而处柔顺,肯降下身分去应合九二,两情相感而相与,本着中正之心实行自己的志愿,不失礼数。商王「帝乙归妹」这件史事,确实合乎这层意思。六五履顺居中,依志愿而行以获福,把阴阳交配的合宜之道做到了尽处,所以「元吉」。孔颖达疏,以下解说爻辞从「六五」到「以祉元吉」这一段。正义说:所谓「帝乙归妹」,是说女子居于尊位,践中而处顺,降身下应九二,两情相感而相与,用其中正之情,行其心中所愿,而不失于礼;爻义中能具备这一层的,只有帝乙把妹妹嫁出去这件事才做得到,所以作《易》的人引「帝乙归妹」来说明它。所谓「以祉元吉」,是说六五履顺居中,得以施行自己的志愿而获得福祉,把阴阳交配之道做到了尽处,所以大吉。以下解说王弼注「妇人谓嫁曰归」一句。正义说:「妇人谓嫁曰归」这句话,出自《春秋公羊传》隐公二年的传文。《象传》说:「『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中以行愿」,是解释「以祉元吉」的含义——正因为它守中而柔顺,能实行自己的志愿,所以得福而大吉。

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居泰上极,各反所应,泰道将灭,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是故“城复子隍”,卑道崩也。“勿用师”,不烦攻也。“自邑告命,贞吝”,否道已成,命不行也。[疏]“上六城复于隍”至“自邑告命贞吝”。○正义曰:“城复于隍”者,居泰上极,各反所应,泰道将灭,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犹若“城复于隍”也。《子夏传》云:“隍是城下池也”。城之为体,由基土陪扶,乃得为城。今下不陪扶,城则陨坏,以此崩倒,反复於隍,犹君之为体,由臣之辅翼。今上下不交,臣不扶君。君道倾危,故云“城复于隍”。此假外象以喻人事。“勿用师”者,谓君道已倾,不烦用师也。“自邑告命贞吝”者,否道己成,物不顺从,唯於自已之邑而施告命,下既不从,故“贞吝”。○注“卑道崩也”。○正义曰:“卑道崩也”者,卑道向下,不与上交,故卑之道崩坏,不承事於上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王弼注解释:上六居于《泰》卦的最上极,各爻都返回本应所处之位,通泰之道即将消灭,上下不再交感:在下者不向上承奉,在上者不向下施予,所以说「城复于隍」——城墙塌回城下的干壕里,这是在下的根基崩坏了。说「勿用师」,是不必再劳师动众去攻讨。说「自邑告命,贞吝」,是否闭之道已经形成,政令行不出去。孔颖达疏,以下解说爻辞从「上六城复于隍」到「自邑告命贞吝」这一段。正义说:所谓「城复于隍」,是说上六居泰之极,各爻返归本位,泰道将灭,上下不交,卑者不上承、尊者不下施,就好像城墙塌回城下的壕沟。《子夏传》说:「隍就是城下的护城池。」城墙这东西,全靠基土的培护堆积才成其为城;如今下面不再培护,城就崩坏,倒塌下去回到壕沟里。这正如君主这个主体全靠臣下的辅佐扶持,如今上下不交、臣不扶君,君道倾危,所以说「城复于隍」。这是借外在物象来比喻人事。所谓「勿用师」,是说君道已经倾颓,用不着再动用军队。所谓「自邑告命,贞吝」,是说否闭之道已成,众物都不顺从,只能在自己的封邑之内发布告命;下面既然不听从,所以虽正而有憾惜。以下解说王弼注「卑道崩也」一句。正义说:所谓「卑道崩也」,是说居下者只顾向下,不与在上者交接,因此在下承事的这条道理崩坏了,不再承奉在上的君主。

《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疏]正义曰:“其命乱”者,释“城复于隍”之义。若教命不乱,臣当辅君,犹土当扶城。由其命错乱,下不奉上,犹上不陪城,使复于隍,故云“其命乱”也。

《象传》说:「『城复于隍』,其命乱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其命乱」,是解释「城复于隍」的含义——假使政教号令不乱,臣下自当辅佐君主,就像基土自当托扶城墙;正因为号令错乱,在下的不奉承在上的,就好比培土不再托住城墙,才使城墙塌回壕沟,所以说「其命乱」。

否卦

坤下乾上。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疏]正义曰:“否之匪人”者,言否闭之世,非是人道交通之时,故云“匪人”。“不利君子贞”者,由小人道长,君子道消,故不利君子为正也。阳气往而阴气来,故云“大往小来”。阳主生息,故称“大”;阴主消耗,故称“小”。

《否》卦的卦体是下卦为「坤」、上卦为「乾」。经文的卦辞说:「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孔颖达疏解释:所谓「否之匪人」,是说闭塞不通的世道,不是人伦之道能够交往通达的时候,所以说「匪人」。所谓「不利君子贞」,是因为小人之道正在增长、君子之道正在消退,所以不利于君子守持正道。阳气往外而阴气进来,所以说「大往小来」;阳主生长滋息,因此称「大」,阴主消损耗减,因此称「小」。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疏]正义曰:“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者,与泰卦反也。《泰卦》云“上下交而其志同”,此应云“上下不交则其志不同”也。非但其志不同,上下乖隔,则邦国灭亡,故变云“天下无邦”也。“内柔而外刚”者,欲取否塞之义,故内至柔弱,外御刚彊,所以否闭。若欲取“通泰”之义,则云“内健”“外顺”。各随义为文,故此云“刚柔”,不云:“健顺”。

《彖传》说:「『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则是天地不交,而万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内阴而外阳,内柔而外刚,内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与《泰》卦正相反。《泰》卦《彖传》说「上下交而其志同」,照理这里该说「上下不交则其志不同」;然而不只是心志不同而已,上下乖离阻隔下去,邦国就要灭亡,所以变换说法作「天下无邦」。所谓「内柔而外刚」,是要取闭塞之义,所以说内里极其柔弱、外面又以刚强相拒,因此闭塞不通;若要取「通泰」之义,就该说「内健」「外顺」。文辞各随所取之义而变,所以这里说「刚柔」,不说「健顺」。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疏]正义曰:“君子以俭德辟难”者,言君子於此否塞之时,以节俭为德,辟其危难,不可荣华其身,以居禄位。此若据诸侯公卿言之,辟其群小之难,不可重受官赏;若据王者言之,谓节俭为德,辟其阴阳已运之难,不可重自荣华而骄逸也。

《象传》说:「天地不交,否。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孔颖达疏解释:所谓「君子以俭德辟难」,是说君子在这闭塞不通的时候,把节俭当作德行,用以避开危难,不可让自身荣华显赫、安坐于禄位。这话若就诸侯公卿而言,是要躲开群小造成的祸难,不可再接受官爵赏赐;若就君王而言,则是以节俭为德,避开阴阳气运已然造成的灾难,不可再自求荣华而骄纵逸乐。

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居否之初,处顺之始,为类之首者也。顺非健也,何可以征?居否之时,动则入邪,三阴同道,皆不可进。故“茅茹”以类,贞而不谄,则“吉亨”。[疏]正义曰:“拔茅茹”者,以居否之初,处顺之始,未可以动,动则入邪,不敢前进。三阴皆然,犹若拔茅牵连其根相茹也。己若不进,馀皆从之,故云“拔茅茹”也。“以其汇”者,以其同类,共皆如此。“贞吉亨”者,守正而居志在於君,乃得吉而亨通。《象》曰:拔茅贞吉,志在君也。志在於君,故不苟进。[疏]正义曰:“志在君”者,释“拔茅贞吉”之义。所以居而守正者,以其志意在君,不敢怀谄苟进,故得“吉亨”也。此假外物以明人事。

经文初六爻辞说:「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王弼注解释:初六居《否》卦之初,处「坤」体柔顺的开端,是同类的头一爻。柔顺不同于刚健,怎么可以出而征行?处在否闭之时,一动就要落入邪路,三个阴爻同属一道,都不该上进,所以像茅草那样根须相连、以类相牵,守正而不谄媚,就能「吉亨」。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拔茅茹」,是因为初六居否之初、处顺之始,还不可以妄动,一动就入邪路,因而不敢前进;三个阴爻都是如此,就像拔起茅草而根须相牵相连。自己若不上进,其余两爻也都跟着不动,所以说「拔茅茹」。所谓「以其汇」,是说凭着同类的关系,大家一同如此。所谓「贞吉亨」,是说安居守正而心志在于君上,才得吉而亨通。《象传》说:「拔茅贞吉,志在君也。」王弼注解释:心志在于君上,所以不肯苟且求进。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志在君」,是解释「拔茅贞吉」的含义——之所以安居守正,正因为心志系在君上,不敢怀着谄媚之心苟且上进,所以得「吉亨」。这是借外物来说明人事。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居“否”之世,而得其位,用其至顺,包承於上,小人路通,内柔外刚,大人“否”之,其道乃“亨”。[疏]正义曰:“包承”者,居“否”之世而得其位,用其志顺,包承於上。“小人吉”者,否闭之时,小人路通,故於小人为吉也。“大人否亨”者,若大人用此“包承”之德,能否闭小人之“吉”,其道乃亨。《象》曰:“大人否亨”,不乱群也。[疏]正义曰:此释所以大人“否亨”之意,良由否闭小人,防之以得其道,小人虽盛,不敢乱群,故言“不乱群”也。

经文六二爻辞说:「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王弼注解释:六二身处否闭之世而居得其正位,凭着极其柔顺的性情,一味包容承奉在上者。此时小人的门路畅通,而卦体内柔外刚,大人若能把这种局面否绝掉,其道才会亨通。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包承」,是说六二处否闭之世而得其位,用其柔顺之志,包容承奉在上的人。所谓「小人吉」,是说否闭的时候小人的路子走得通,所以对小人来说是吉。所谓「大人否亨」,是说大人若用这「包承」之德,能够把小人的那份「吉」闭塞掉,他自己的道才得以亨通。《象传》说:「『大人否亨』,不乱群也。」孔颖达疏解释:这是解释大人为什么能「否亨」——正因为他闭塞了小人,防范得法,小人纵然势盛,也不敢扰乱众人,所以说「不乱群」。

六三:包羞。俱用小道以承其上,而但不当,所以“包羞”也。《象》曰:“包羞”,位不当也。[疏]正义曰:“包羞”者,言群阴俱用小人之道包承於上,以失位不当,所包承之事,唯羞辱己。

经文六三爻辞说:「包羞。」王弼注解释:三个阴爻都用小人的一套去承奉在上者,只是六三所居之位不当,所以落得「包羞」——所包容承奉的尽是羞辱之事。《象传》说:「『包羞』,位不当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包羞」,是说众阴爻一同用小人之道去包容承奉上面,而六三失位不当,它所包承的那些事,只能给自己招来羞辱。

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夫处“否”而不可以有命者,以所应者小人也。有命於小人,则消君子之道者也。今初志在君,处乎穷下,故可以有命无咎而畴丽福也。畴谓初也。[疏]正义曰:“有命无咎”者,九四处否之时,其阴爻皆是小人。若有命於小人,则君子道消也。今初六志在於君,守正不进,处于穷下。今九四有命命之,故“无咎”。“畴离祉”者,畴谓畴匹,谓初六也。离,丽也。丽谓附著也。言九四命初,身既无咎,初既被命,附依祉福,言初六得福也。《象》曰:“有命无咎”,志行也。[疏]正义曰:释“有命无咎”之义,所以九四有命,得无咎者,由初六志意得行,守正而应於上,故九四之命得无咎。

经文九四爻辞说:「有命无咎,畴离祉。」王弼注解释:大凡身处否闭之世而不可以发号施令的,是因为与自己相应的都是小人;把政命交给小人,就是在消灭君子之道。如今初六心志在于君上,安处在穷困的下位,所以九四可以发出命令而没有过错,同类之爻也能附着于福。「畴」指的就是初六。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有命无咎」,是说九四处在否闭之时,卦中的阴爻都属小人;若把政命交给小人,君子之道就消亡了。如今初六心志在君,守正而不妄进,安处穷下之位,九四对它发出命令,所以「无咎」。所谓「畴离祉」,「畴」是同类匹配,指初六;「离」就是「丽」,「丽」是附着依托。这是说九四命令初六,自身既没有过错,初六既受了命,也附依到福祉上,也就是初六得福。《象传》说:「『有命无咎』,志行也。」孔颖达疏解释:这是解释「有命无咎」的含义——九四之所以发出命令而能无咎,是由于初六的心志得以施行,它守正而上应,所以九四的命令没有过错。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居尊得位,能休否道者也。施否於小人,否之休也。唯大人而后能然,故曰“大人吉”也。处君子道消之时,已居尊位,何可以安?故心存将危,乃得固也。[疏]“九五休否”至“系于苞桑”。○正义曰:“休否”者,休,美也。谓能行休美之事於否塞之时,能施此否闭之道,遏绝小人,则是“否”之休美者也,故云“休否”。“大人吉”者,唯大人乃能如此而得吉也,若其凡人,则不能。“其亡其亡,系于苞桑”者,在道消之世,居於尊位而遏小人,必近危难,须恒自戒慎其意,常惧其危亡,言丁宁戒慎如此也。“系于苞桑”者,苞,本也。凡物系于桑之苞本则牢固也。若能“其亡其亡”,以自戒慎,则有“系于苞桑”之固,无倾危也。○注“心存将危”。○正义曰:“心存将危”,解“其亡其亡”之义。身虽安静,心意常存将有危难,但念“其亡其亡”,乃得固者,即“系于苞桑”也。必云“苞桑”者;取会韵之义。又桑之为物,其根众也。众,则牢固之义。

经文九五爻辞说:「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王弼注解释:九五居尊位而得其正,是能把否闭之世转向美善的一爻;把否闭施加到小人身上,正是「否」中的美善之处。只有大人才做得到这一步,所以说「大人吉」。身处君子之道消退之时,自己又居于尊位,怎么可以安然自得?所以心里常存将有危险之念,地位才得牢固。孔颖达疏,以下解说爻辞从「九五休否」到「系于苞桑」这一段。正义说:所谓「休否」,「休」是美善,是说能在否塞之时做出美善之事——把这否闭的手段施用出去,遏止断绝小人,这就是「否」中的美善,所以叫「休否」。所谓「大人吉」,是说只有大人才能如此而得吉,若是常人就做不到。所谓「其亡其亡,系于苞桑」,是说在君子道消的世道里,居尊位而遏止小人,必定逼近危难,须得时时自我戒惧,常怕自己危亡,反覆叮咛戒慎到这个地步。所谓「系于苞桑」,「苞」是根本;凡物系在桑树的根本上就牢固。倘若能常念「其亡其亡」而自我戒慎,就有如「系于苞桑」那样稳固,不会倾覆。以下解说王弼注「心存将危」一句。正义说:「心存将危」是在解释「其亡其亡」的含义——身子虽然安静,心里却常存着将有危难的念头;只要念着「其亡其亡」便能牢固,那就是「系于苞桑」。一定要说「苞桑」,一是取协韵之义,二是因为桑树这东西根系众多,根多也就含有牢固的意思。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当也。[疏]正义曰:释“大人吉”之义,言九五居尊得位,正所以当遏绝小人得其吉。

《象传》说:「大人之吉,位正当也。」孔颖达疏解释:这是解释「大人吉」的含义——九五居于尊位而又得其正位,正因为处在这个位置上,才应当去遏止断绝小人,因而获得吉祥。

上九:倾否,先否后喜。先倾后通,故“后喜”也。始以倾为“否”,后得通乃喜。[疏]正义曰:处否之极,否道已终,此上九能倾毁其否,故曰“倾否”也。“先否后喜”者,否道未倾之时,是“先否”之道;否道巳倾之后,其事得通,故曰“后有喜”也。《象》曰:否终则倾,何可长也?[疏]正义曰:释“倾否”之义。否道巳终,通道将至。故“否”之终极,则倾损其否,何得长久?故云“何可长也”。

经文上九爻辞说:「倾否,先否后喜。」王弼注解释:先把否闭之局倾覆掉,然后才通达,所以「后喜」;起初正因倾覆而处在「否」中,后来得以通达才有喜。孔颖达进一步申说:上九处在《否》卦的终极,否闭之道已到尽头,这一爻能把否局倾覆毁掉,所以说「倾否」。所谓「先否后喜」,是说否道尚未倾覆之时,正是「先否」的阶段;否道既已倾覆之后,事情得以通达,所以说「后有喜」。《象传》说:「否终则倾,何可长也?」孔颖达疏解释:这是解释「倾否」的含义——否闭之道已经终结,通达之道就要到来,所以到了「否」的终极,就会倾覆掉这否局,它哪里能够长久?所以说「何可长也」。

同人卦

离下乾上。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疏]正义曰:“同人”,谓和同於人。“于野,亨”者,野是广远之处,借其野名,喻其广远,言和同於人,必须宽广,无所不同。用心无私,处非近狭,远至于野,乃得亨进,故云“同人于野亨”。与人同心,足以涉难,故曰“利涉大川”也。与人和同,义涉邪僻,故“利君子贞”也。此“利涉大川”,假物象以明人事。

《同人》卦的卦体是下卦为「离」、上卦为「乾」。经文的卦辞说:「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孔颖达疏解释:「同人」是与人和同的意思。所谓「于野,亨」,「野」是广远之地,借用「野」这个名目来比喻胸襟的广远,是说与人和同必须宽广,没有谁不能与之相同;用心无私,所处不局促狭隘,远到郊野之外,才能亨通前进,所以说「同人于野,亨」。与人同心,就足以渡过艰难,所以说「利涉大川」。与人和同,其义又容易牵扯到邪僻一路,所以说「利君子贞」——要像君子那样守正才有利。这里的「利涉大川」,是借物象来说明人事。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二为同人之主。[疏]正义曰:此释所以能同於人之义。“柔得位得中”者,谓六二也,上应九五,是“应於乾”也。

《彖传》说:「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王弼注只点明一句:六二是《同人》卦的主爻。孔颖达进一步申说:这一句是解释此卦为什么能够和同于人。所谓「柔得位得中」,指的是六二——它以阴爻居阴位而又处下卦之中,向上应合九五,九五在「乾」体之中,所以说「应乎乾」。

《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所以乃能“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非二之所能也,是乾之所行,故特曰“同人曰”。[疏]“同人曰”至“乾行也”。○正义曰:释“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之义。所以能如此者,由乾之所行也。言乾能行此德,非六二之所能也,故特云“同人曰”,乃云“同人于野,亨”,与诸卦别也。○注“故特曰同人曰”。○正义曰:“故特曰同人曰”者,谓卦之《彖》辞,发首即叠卦名,以释其义,则以例言之,此发首应云“同人于野亨”,今此“同人于野亨”之上别云“同人曰”者,是其义有异。此同人卦名,以六二为主,故同人卦名系属六二,故称“同人曰”,犹言“同人卦曰”也。“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虽是《同人》卦下之辞,不关六二之义,故更叠“同人于野亨”之文,乃是乾之所行也。

《彖传》接着说:「《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王弼注解释:之所以能做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并不是六二一爻办得到的,而是「乾」所施行的,所以《彖传》特地加上「同人曰」三字。孔颖达疏,以下解说《彖传》从「同人曰」到「乾行也」这一段。正义说:这是解释「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的含义——能够如此,是由于「乾」的施行;意思是能行此德的是「乾」,不是六二所能,所以特地说「同人曰」,然后才说「同人于野,亨」,写法与别的卦不同。以下解说王弼注「故特曰同人曰」一句。正义说:所谓「故特曰同人曰」,是说各卦的《彖传》,开头都要重叠卦名以解释卦义;按这个通例,这里开头本应径说「同人于野亨」,如今在「同人于野亨」之上另加「同人曰」三字,可见其中义有分别。「同人」这个卦名以六二为主爻,卦名便系属于六二,所以称「同人曰」,等于说「《同人》卦说」。而「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虽是《同人》卦下的卦辞,却与六二之义无关,所以要另外重叠「同人于野亨」这句话,说明那是「乾」所施行的。

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行健不以武,而以文明用之,相应不以邪,而以中正应之,君子正也,故曰“利君子贞”。[疏]正义曰:此释“君子贞”也。此以二象明之,故云“文明以健”。“中正而应”,谓六二、九五,皆居中得正,而又相应,是君子之正道也,故云“君子正”也。若以威武而为健,邪僻而相应,则非君子之正也。

《彖传》接着说:「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王弼注解释:行其刚健而不诉诸威武,却以文明之德来运用它;彼此相应而不走邪路,却以中正之道来应合,这就是君子的正道,所以卦辞说「利君子贞」。孔颖达进一步申说:这一句是解释卦辞里的「君子贞」。它是就上下二体之象来说明的,所以说「文明以健」——下体「离」为文明,上体「乾」为刚健。所谓「中正而应」,指六二与九五都居中得正而又互相应合,这正是君子的正道,所以说「君子正」。倘若把刚健使成威武、把相应变成邪僻勾结,那就不是君子之正了。

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君子以文明为德。[疏]“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正义曰:此更赞明君子贞正之义。唯君子之人於“同人”之时,能以正道通达天下之志,故利君子之贞。○注“君子以文明为德”。○正义曰:若非君子,则用威武。今卦之下体为离,故《彖》云“文明”,又云“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是君子用文明为德也。谓文理通明也。

《彖传》最后说:「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王弼注解释:君子是以文明为其德性的。孔颖达疏,以下解说《彖传》「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一句。正义说:这是再一次赞美申明君子贞正的意义——只有君子这样的人,处在「同人」之时,能够用正道通达天下人的心志,所以卦辞说利于君子守正。以下解说王弼注「君子以文明为德」一句。正义说:若不是君子,就会动用威武。如今本卦下体是「离」,所以《彖传》说「文明」,又说「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可见君子是以文明为德的;所谓文明,就是文理通达明白。

《象》曰:天与火,同人。天体在上,而火炎上,同人之义也。[疏]正义曰:天体在上,火又炎上,取其性同,故云“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君子小人,各得所同。[疏]正义曰:族,聚也。言君子法此同人,以类而聚也。“辨物”谓分辨事物,各同其党,使自相同,不间杂也。

《象传》说:「天与火,同人。」王弼注解释:天体居于上,而火性也向上燃烧,二者趋向相同,这就是「同人」的意思。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天体在上位,火焰又向上升腾,取它们性质相同这一点,所以说「天与火,同人」。《象传》接着说:「君子以类族辨物。」王弼注解释:使君子与小人各自与自己的同类相聚。孔颖达疏解释:「族」是聚集,是说君子取法这《同人》之象,按类别聚合。所谓「辨物」,是分辨事物,让它们各归各的同党,各与同类相合,不至于混杂相间。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居同人之始,为同人之首者也。无应於上,心无系吝,通夫大同,出门皆同。故曰“同人于门”也。出门同人,谁与为咎?[疏]正义曰:“同人于门”者,居同人之首,无应於上,心无系吝,含弘光大,和同於人,在於门外,出门皆同,故云“无咎”也。《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疏]正义曰:“又谁咎”者,释“出门同人无咎”之义。言既心无系吝,出门逢人皆同,则谁与为过咎?

经文初九爻辞说:「同人于门,无咎。」王弼注解释:初九居《同人》之始,是和同于人的头一爻;它在上面没有正应,心里没有牵挂偏私,能通达那种广大的和同,一出门便与人人相同,所以说「同人于门」。出了门就能与人和同,谁会跟它结怨成过错呢?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同人于门」,是说初九居于《同人》之首,上面没有应爻,心中没有牵系偏吝,气度含容弘大光明,与人和同就在门外,一出门便无人不可与同,所以说「无咎」。《象传》说:「出门同人,又谁咎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又谁咎」,是解释「出门同人,无咎」的含义——既然心里没有牵系偏吝,出门碰到谁都能和同,那还有谁会跟它结成过咎呢?

六二:同人于宗,吝。应在乎五,唯同於主,过主则否。用心扁狭,鄙吝之道。[疏]正义曰:系应在五,而和同於人在於宗族,不能弘阔,是鄙吝之道,故《象》云“吝道”也。《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经文六二爻辞说:「同人于宗,吝。」王弼注解释:六二的正应在九五,它只与自己所系的这位主爻相同,出了这位主爻就不再和同;用心偏狭,这是鄙陋吝啬的路数。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六二所系的应爻在九五,它与人和同只限于自家宗族之内,不能宽弘开阔,正是鄙吝之道,所以《象传》说这是「吝道」。《象传》说:「『同人于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居同人之际,履下卦之极,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物党相分,欲乖其道,贫於所比,据上之应;其敌刚健,非力所当,故“伏戎于莽”,不敢显亢也。“升其高陵”,望不敢进,量斯势也,三岁不能兴者也。三岁不能兴,则五道亦以成矣,安所行焉?

经文九三爻辞说:「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王弼注解释:九三处在和同于人的时候,却踩在下卦的顶端,不能包容弘大上下、通达那种广大的和同;它使众人分成党类,想乖违和同之道,贪图与自己切近的六二,要霸占九五的正应。可是它的敌手九五刚健强盛,不是它的力量所能抵挡,所以只好「伏戎于莽」——把兵埋伏在草莽里,不敢公然对抗;又「升其高陵」——登上高丘张望却不敢前进。估量这样的形势,三年也发动不起来。三年发动不起来,九五之道也早已成就,它还能有什么作为呢?

[疏]“九三伏戎于莽”至“三岁不兴”。○正义曰:“伏戎于莽”者,九三处下卦之极,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欲下据六二,上与九五相争也。但九五刚健,九三力不能敌,故伏潜兵戎於草莽之中,升其高陵。“三岁不兴”者,唯升高陵以望前敌,量斯势也,纵令更经三岁,亦不能兴起也。○注“不能包弘上下”至“安所行焉”。○正义曰:“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者,初九出门皆同,无所系著,是包弘上下,通夫大同。今九三欲下据六二,夺上之应,是不能包弘也。“物党相分”者,谓同人之时,物各有党类而相分别也;二则与五相亲,与三相分别也。“欲乖其道,贪於所比,据上之应”者,言此九三欲乖其同人之道,不以类相从,不知二之从五,直以苟贪,与二之比近而欲取之,据上九五之应也。

孔颖达疏,以下解说九三爻辞从「伏戎于莽」到「三岁不兴」这一段。正义说:所谓「伏戎于莽」,是说九三处在下卦的顶端,不能包容弘大上下、通达广大的和同,想在下霸占六二,在上与九五相争;但九五刚健,九三的力量敌不过,所以把兵众埋伏在草莽之中,又登上高丘张望。所谓「三岁不兴」,是说它只能登高丘远望前面的敌手,估量这样的形势,纵然再过三年,也发动不起来。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不能包弘上下」到「安所行焉」这一段。正义说:王注讲「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是拿初九作对照——初九出门便与人人相同,无所牵系执著,那才是包容弘大上下、通达广大的和同;如今九三想在下霸占六二、夺走九五的正应,就是不能包容弘大。王注讲「物党相分」,是说和同之时,众人各有各的党类而彼此分别:六二与九五相亲,就与九三分了界限。王注讲「欲乖其道,贪於所比,据上之应」,是说九三想乖违和同之道,不肯以同类相从,不管六二本该从九五,只是苟且贪图六二与自己相邻切近,就想把它取过来,霸占九五的正应。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安,辞也。[疏]正义曰:“伏戎于莽敌刚”者,释“伏戎于莽”之义。以其当九五之刚,不敢显亢,故“伏戎于莽”,“三岁不兴”,“安行”者,释“三岁不兴”之义,虽经三岁,犹不能兴起也。安,语辞也,犹言何也。既三岁不兴,五道亦已成矣,何可行也?故云“安行也”。此假外物以明人事。

《象传》说:「『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王弼注只点明一句:「安」是语辞。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伏戎于莽,敌刚」,是解释「伏戎于莽」的含义——因为九三面对的是九五的刚强,不敢公然对抗,所以把兵伏在草莽里。所谓「三岁不兴,安行」,是解释「三岁不兴」的含义——纵然过了三年,仍旧发动不起来。「安」是语助词,等于说「何」。既然三年都发动不起来,九五之道也已成就,它还能往哪里行动?所以说「安行也」。这是借外物来说明人事。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处上攻下,力能乘墉者也。履非其位,以与人争,二自五应,三非犯己,攻三求二,尢而效之,违义伤理,无所不与,故虽乘墉而不克也。不克则反,反则得吉也。不克乃反,其所以得吉,“困而反则”者也。[疏]正义曰:“乘其墉”者,履非其位,与人斗争,与三争二,欲攻於三。既是上体,力能显亢,故乘上高墉,欲攻三也。“弗克攻吉”者,三欲求二,其事已非。四又效之,以求其二,违义伤理,无所不与,虽复乘墉,不能攻三也。“吉”者,既不能攻三,能反自思愆,以从法则,故得吉也。此爻亦假物象也。《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疏]正义曰:“乘其墉义弗克也”者,释不克之义。所以乘墉攻三不能克者,以其违义,众所不从,故云“义不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者,释“其吉”之义。所以得“其吉”者,九四则以不克,困苦而反归其法则,故得吉也。

经文九四爻辞说:「乘其墉,弗克攻,吉。」王弼注解释:九四居上位而攻打下面,力量足以登上城墙。但它所处之位不当,却要与人争夺:六二本自与九五相应,九三也并没有侵犯自己,它却去攻九三、抢六二,明知别人有过还去效法,违背道义、伤害事理,没有人肯亲附它,所以虽登上城墙也攻不下来。攻不下便回头,回头就得吉。攻不下才回头,它之所以得吉,正是「困而反则」——受困之后回到法则上来。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乘其墉」,是说九四所居之位不当,却与人争斗,跟九三争夺六二,想攻打九三;它既在上体,力量足以公然对抗,所以登上高墙,想攻九三。所谓「弗克攻,吉」,是说九三去求六二,这事本来就不对,九四又去效法它,同样来抢六二,违背道义、伤害事理,谁也不肯亲附,所以纵然登上城墙,也攻不下九三。至于说「吉」,是因为既攻不下九三,便能回头自省过失,遵从法度,所以得吉。这一爻同样是借物象取义。《象传》说:「『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乘其墉,义弗克也」,是解释攻不下的缘由——之所以登墙攻三而不能取胜,是因为它违背道义,众人都不肯跟从,所以说「义不克」。所谓「其吉,则困而反则」,是解释「其吉」的含义——它之所以得吉,是因为九四既攻不下,在困苦中回归到法则上来,所以得吉。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彖》曰:“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然则体柔居中,众之所与;执刚用直,无所未从,故近隔乎二刚,未获厥志,是以“先号咷”也。居中处尊,战必克胜,故“后笑”也。不能使物自归而用其强直,故必须大师克之,然后相遇也。[疏]正义曰:“同人先号咷”者,五与二应,用其刚直,无所未从,故九五共二,欲相和同,九三、九四,与之竞二也。五未得二,故志未和同於二,故“先号咷”也。“而后笑”者,处得尊位,战必克胜,故“后笑”也。“大师克相遇”者,不能使物自归己,用其刚直,必以大师与三、四战克,乃得与二相遇。此爻假物象以明人事。

经文九五爻辞说:「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王弼注解释:《彖传》说「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可见以柔顺之体居中的六二,是众爻所归附的;而九五自持刚强、径用直道,没有谁不服从它。只因近旁隔着九三、九四两个刚爻,它的心志一时不能实现,所以「先号咷」——先放声痛哭。它居中而处尊位,交战必能取胜,所以「后笑」。它不能让人心自然归附,只用自己的刚强正直,所以必须动用大军战胜对手,然后才能与六二相遇。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同人先号咷」,是说九五与六二为正应,它用其刚强正直,本来无人不服,所以九五要与六二和同;无奈九三、九四也在争夺六二,九五一时得不到六二,心志不能与之和同,所以「先号咷」。所谓「而后笑」,是因为它居得尊位,交战必胜,所以后来转为欢笑。所谓「大师克相遇」,是说它不能使人自动归附自己,只凭刚强正直,必得用大军与九三、九四交战取胜,才能与六二相遇。这一爻是借物象来说明人事。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疏]正义曰:“同人之先以中直”者,解“先号咷”之意,以其用中正刚直之道,物所未从,故“先号咷”也。但《象》略“号咷”之字,故直云“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者,释“相遇”之义,所以必用大师,乃能相遇也。以其用大师与三四相伐而得克胜,乃与二相遇,故言“相克”也。

《象传》说:「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孔颖达疏解释:所谓「同人之先,以中直」,是解说「先号咷」的缘由——九五用的是中正刚直之道,众人一时不肯归从,所以先放声痛哭;《象传》这里省去了「号咷」两字,所以只说「同人之先,以中直」。所谓「大师相遇,言相克」,是解释「相遇」的含义——之所以必得动用大军才能相遇,是因为要用大军去讨伐九三、九四并取胜,才能与六二相会,所以说「相克」。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郊者,外之极也。处“同人”之时,最在於外,不获同志,而远於内争,故虽无悔吝,亦未得其志。[疏]“上九同人于郊无悔”。○正义曰:“同人于郊”者,处同人之极,最在於外,虽欲“同人”,人必疏己,不获所同,其志未得。然虽阳在于外,远於内之争讼,故无悔吝也。○注“不获同志”至“未得其志”。○正义曰:“不获同志”者,若彼此在内相同,则获其同志意也。若已为郊境之人,而与相同,人未亲己,是“不获同志”也。“远于内争”者,以外而同,不於室家之内,是远于内争也。以远内争,故无悔吝。以在外郊,故未得志也。

经文上九爻辞说:「同人于郊,无悔。」王弼注解释:「郊」是外围的尽头。上九处在和同于人的时候,位置最靠外,得不到同心之人,却也远离了内部的争夺,所以虽然没有悔恨,也没能实现自己的心志。孔颖达疏,以下解说「上九,同人于郊,无悔」这一句。正义说:所谓「同人于郊」,是说上九处《同人》之极,位置最在外围;它虽想与人和同,人家却一定疏远自己,得不到所要和同的对象,心志未能实现。不过它虽是阳爻而居于外,毕竟远离了内部的争讼,所以没有悔恨憾惜。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不获同志」到「未得其志」这一段。正义说:王注讲「不获同志」,是说倘若彼此都在内而相和同,才能得到同心同愿的人;如今自己已是郊野边地之人,再去与人相同,人家并不亲近自己,这就是「不获同志」。王注讲「远于内争」,是说它在外围与人相同,不在室家之内,所以远离了内部争斗;正因为远离内争,才没有悔吝;也正因为身在外郊,所以心志未得实现。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凡处同人而不泰焉,则必用师矣。不能大通,则各私其党而求利焉。楚人亡弓,不能亡楚。爱国愈甚,益为它灾。是以同人不弘刚健之爻,皆至用师也。[疏]“《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正义曰:释“同人于郊”之义。同人在郊境远处,与人疏远,和同之志,犹未得也。

《象传》说:「『同人于郊』,志未得也。」王弼注解释:凡是处在和同于人的时候而不能宽舒通泰的,最后必然要动用军队;不能广大通达,各人就会偏私自己的党羽而各求其利。楚人丢了弓,只肯说弓还在楚国而不肯忘掉「楚」这个界限,爱国之心愈切,反倒愈成为别的祸患。所以《同人》卦中那些不能弘大的刚健之爻,都落到动用军队的地步。孔颖达疏,以下解说《象传》「同人于郊,志未得也」一句。正义说:这是解释「同人于郊」的含义——和同于人却远在郊野边境,与人疏远,和同的心志仍旧没有实现。

○注“凡处同人”至“用师也”。○正义曰:“凡处同人而不泰焉则必用师矣”者,王氏注意非止上九一爻,乃总论同人一卦之义。去初上而言,二有同宗之吝,三有“伏戎”之祸,四有不克之困,五有“大师”之患,是处“同人”之世,无大通之志,则必用师矣。“楚人亡弓,不能亡楚。爱国愈甚,益为它灾”者,案《孔子家语·弟子好生篇》云:“楚昭王出游,亡乌号之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楚人亡弓,楚得之,又何求焉。’孔子闻之曰:‘惜乎!其志不大也。不曰人亡弓,人得之,何必楚也。’”昭王名轸,哀六年,吴伐陈,楚救陈,在城父卒。此爱国而致它灾也。引此者,证同人不弘皆至用师矣。

以下解说王弼注中从「凡处同人」到「用师也」这一段。孔颖达正义说:王注讲「凡处同人而不泰焉,则必用师矣」,其用意不只针对上九一爻,而是总论《同人》全卦的义理。除去初九与上九不算,六二有「同人于宗」的鄙吝,九三有「伏戎于莽」的祸患,九四有攻而不克的困窘,九五有动用「大师」的忧患:可见处在和同于人的世道里,如果没有宽广通达的心志,最终必定要动用军队。王注讲「楚人亡弓,不能亡楚。爱国愈甚,益为它灾」,按《孔子家语·弟子好生篇》记载:楚昭王外出游猎,丢了那张名叫「乌号」的弓,左右的人请求去寻找,昭王说:「楚国人丢了弓,还是楚国人拾得,又何必去找呢?」孔子听说后说:「可惜啊,他的胸襟还不够大——何不说『人丢了弓,人拾得它』,何必一定要说楚国呢?」楚昭王名轸,鲁哀公六年,吴国讨伐陈国,楚国出兵救陈,昭王死在城父。这就是因为爱国而招来别的祸患。孔颖达引这段故事,是要证明《同人》之世凡不能弘大的,都会走到动用军队的地步。

大有卦

乾下离上。大有:元亨。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则必元亨矣。[疏]正义曰:柔处尊位,阳并应,大能所有,故称“大有”。既能“大有”,则其物大得亨通,故云“大有元亨”。

《大有》卦的卦体是下卦为「乾」、上卦为「离」。经文的卦辞说:「大有,元亨。」王弼注解释:不能大为通达,凭什么能「大有」呢?既然「大有」,就必定「元亨」。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柔爻六五居于尊位,众阳爻都来应它,所拥有的极大,所以称「大有」;既能「大有」,那么万物大为亨通,所以说「大有,元亨」。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处尊以柔,居中以大,体无二阴以分其应,上下应之,靡所不纳,大有之义也。[疏]正义曰:释此卦称“大有”之义。“大中”者,谓六五处大以中,柔处尊位,是其大也。居上卦之内,是其中也。

《彖传》解释卦名说:大有卦之所以叫「大有」,是因为六五这一柔爻取得了尊贵的君位,又居于「大中」之地,上下诸爻都来响应它,所以称作「大有」。王弼注解释:六五以阴柔之质居于尊位,这是「处尊以柔」;以阳大之道居于中位,这是「居中以大」。全卦除六五之外再没有第二个阴爻来分割众阳的响应,因此上下一齐归附,没有什么不被它容纳,这正是「大有」——广有所有——的含义。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这一段是解释本卦称作「大有」的缘由。所谓「大中」,是说六五以阳大之道而守中:它以柔爻处在尊位上,这是「大」;又居于上卦离体之内,这是「中」。

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德应於天,则行不失时矣。刚健不滞,文明不犯,应天则大,时行无违,是以“元亨”。[疏]“其德刚健”至“是以元亨”。○正义曰:释“元亨”之义。“刚健”谓乾也。“文明”谓离也。“应乎天而时行”者,褚氏、庄氏云:“六五应《乾》九二。”亦与五为体,故云“应乎天”也。德应於天,则行不失时,与时无违,虽万物皆得亨通,故云“是以元亨”。注“刚健不滞”至“是以元亨”。○正义曰:“刚健不滞”者,刚健则物不拥滞也。“文明不犯”者,文则明粲而不犯於物也。“应天则大”者,能应於天则盛大也。“时行无违”者,以时而行,物无违也。以有此诸事,故大通而“元亨”也。

《彖传》接着说:大有卦的德性刚强劲健而又文采光明,能顺应天道并按时施行,所以卦辞称「元亨」。王弼注解释:德行既与天相应,行事就不会错过时机;刚健便不会壅塞停滞,文明便不会侵犯外物,能应天则气象盛大,依时而行则无所违逆,因此说「元亨」。孔颖达疏从「其德刚健」到「是以元亨」一段申说:这是解释「元亨」的含义。「刚健」指下卦乾,「文明」指上卦离。至于「应乎天而时行」,褚仲都、庄氏两家说:「六五与《乾》体的九二相应。」九二既与六五相应,又同属一卦之体,所以说「应乎天」。德行与天相应,行事便不失时机,与天时没有违背,万物因此都能通达,所以说「是以元亨」。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从「刚健不滞」到「是以元亨」:所谓「刚健不滞」,是说刚健则万物不被壅塞阻滞;「文明不犯」,是说有文采则明亮灿然而不侵犯外物;「应天则大」,是说能与天相应便盛大;「时行无违」,是说依时而动,万物都不违逆。正因兼有这几层,所以大为通达而称「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大有》,包容之象也。故遏恶扬善,成物之性,顺天休命,顺物之命。[疏]正义曰:“君子以遏恶扬善”者,“大有”包容之义,故君子象之,亦当包含遏匿其恶,褒扬其善,顺奉天德,休美物之性命,巽顺含容之义也。不云天在火下而云“火在天上”者,天体高明,火性炎上,是照耀之物而在於天上,是光明之甚,无所不照,亦是包含之义,又为扬善之理也。

《象传》说:火在天的上方,这就是大有卦的象;君子取法它,遏止邪恶、表彰善行,顺从天道而美善万物的性命。王弼注解释:《大有》是包容之象,所以「遏恶扬善」是成全万物的本性,「顺天休命」是顺遂万物的性命。孔颖达疏申说:说「君子以遏恶扬善」,是因为「大有」含有包容之义,君子取象于此,也应当包容含蓄,把恶隐遏下去,把善褒扬出来,顺承上天之德,美善万物的性命,这就是谦顺含容的道理。至于为什么不说「天在火下」而说「火在天上」,是因为天体高远光明,火性向上燃烧,火本是照耀之物,如今又居于天上,光明达于极点,无所不照,这既是包容的意思,也正是「扬善」的道理。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以夫刚健为大有之始,不能履中,满而不溢,术斯以往,后害必至。其欲匪咎,“艰则无咎也”。[疏]“初九”至“艰则无咎”。○正义曰:以夫刚健为大有之始,不能履中谦退,虽无交切之害,久必有凶。其欲“匪咎”,能自艰难其志,则得“无咎”,故云“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也。○注“不能履中”至“无咎也”。○正义曰:“不能履中,满而不溢”者,初不在二位,是不能履中。在大有之初,是盈满,身行刚健,是溢也,故云“不能履中满而不溢”也。《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经文初九爻辞说:没有相交而来的祸害;要免于过错,须自知艰难持守,这样才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初九以刚健之质处在大有之世的开端,不能守中自处、盈满而不外溢,照这样行下去,日后必定招来祸害;它想要「匪咎」,就得「艰则无咎」——自处艰难,才不会有过错。孔颖达疏从「初九」到「艰则无咎」申说:初九以刚健之质做大有的起始,不能守中谦退,眼下虽没有切身相交的祸害,久了必有凶险;它要免于过错,只有自己把心志放在艰难上,才能没有过错,所以爻辞说「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从「不能履中」到「无咎也」:所谓「不能履中,满而不溢」,是说初九不在二爻的中位,所以「不能履中」;身处大有之初,本已盈满,又行刚健之事,就是「溢」了,所以说「不能履中满而不溢」。《象传》说:大有卦的初九,是没有相交而来的祸害。

九二:大车以载,任重而不危。[疏]“九二大车以载”。○正义曰:“大车以载”者,体是刚健,而又居中,身被委任,其任重也。能堪受其任,不有倾危,犹若大车以载物也。此假外象以喻人事。○注“任重而不危”。○正义曰:释“大车以载”之意。大车谓牛车也。载物既多,故云“任重”。车材彊壮,故不有倾危也。

经文九二爻辞说:像大车装载重物一样。王弼注只用一句解释:担子虽重却不会倾覆。孔颖达疏申说「九二大车以载」:所谓「大车以载」,是因为九二本体刚健,又居下卦之中,一身受人委任,所担的责任很重;它能承受这份重任而不致倾覆,就好比大车装载重物一样。这是借外物之象来比喻人事。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任重而不危」:这是解释「大车以载」的意思。「大车」指牛车,所载之物既多,所以说「任重」;车的材质坚固强壮,所以不会倾覆。

有攸往,无咎。健不违中,为五所任,任重不危,致远不泥,故可以往而“无咎”也。[疏]正义曰:堪当重任,故有所往无咎者,以居失其位,嫌有凶咎,故云“无咎”也。《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疏]正义曰:“积中不败”者,释“大车以载”之义。物既积聚,身有中和,堪受所积之聚在身上,上不至於败也。

经文接着说:有所前往,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九二刚健而不违背中道,为六五所信任,担子重而不倾覆,行得远而不陷滞,所以可以前往而「无咎」。孔颖达疏申说:正因为它能担当重任,所以有所前往而没有过错;只是九二以阳爻居阴位,位置本不当,容易让人疑心会有凶咎,所以特地点明「无咎」。《象传》说:「大车以载」,是积载于中而不至败坏。孔颖达疏申说:所谓「积中不败」,是解释「大车以载」的含义——货物既已积聚,而九二自身居中,有中和之德,能承受积压在身上的重负,因而不至于败坏。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处“大有”之时,居下体之极,乘刚健之上,而履得其位,与五同功,威权之盛,莫此过焉。公用斯位,乃得通乎天子之道也。小人不克,害可待也。[疏]“九三”至“小人弗克”。○正义曰:“公用亨于天子”者,九三处“大有”之时,居下体之极,乘刚健之上,履得其位,与五同功。五为王位,三既与之同功,则威权之盛,莫盛於此,乃得通乎天子之道,故云“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者,小人德劣,不能胜其位,必致祸害,故云“小人不克”也。○注“与五同功”至“莫此过焉”。○正义曰:“与五同功”者,《系辞》云:“三与五同功”。此云“与五同功”,谓五为王位,三既能与五之同功,则威权与五相似,故云“威权之盛,莫此过焉”。《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经文九三爻辞说:公侯得以向天子通达其道,小人却担当不起。王弼注解释:九三处在大有之世,居下卦的最上位,乘驾于刚健诸爻之上,所处又得其正位,与六五同功,威权之盛没有超过它的了;公侯居于这样的位置,才能与天子之道相通。小人担当不起,祸害就在眼前了。孔颖达疏从「九三」到「小人弗克」申说:所谓「公用亨于天子」,是说九三处大有之时,居下体之极,乘刚健之上,履位得正,与六五同功;六五是王位,九三既与它同功,威权之盛便无以复加,因而能通于天子之道,所以说「公用亨于天子」。所谓「小人弗克」,是说小人德行低劣,胜任不了这个位置,必定招来祸害,所以说「小人不克」。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从「与五同功」到「莫此过焉」:说「与五同功」,是因为《系辞传》讲「三与五同功」;这里说「与五同功」,是指六五为王位,九三既能与五同功,威权就与五相近,所以说「威权之盛,莫此过焉」。《象传》说:「公用亨于天子」,对小人来说却是祸害。

九四:匪其彭,无咎。既失其位,而上近至尊之威,下比分权之臣,其为惧也,可谓危矣。唯夫有圣知者,乃能免斯咎也。三虽至盛,五不可舍,能辩斯数,专心承五,常匪其旁,则“无咎”矣。旁谓三也。[疏]“九四匪其彭无咎”。○正义曰:“匪其彭无咎”者,匪,非也。彭,旁也。谓九三在九四之旁,九四若能专心承五,非取其旁,言不用三也。如此乃得“无咎”也。既失其位,上近至尊之威,下比分权之臣,可谓危矣。能弃三归五,得“无咎”也。《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辩晢也。明犹才也。[疏]正义曰:“明辩晢也”者,释“匪其彭无咎”之义。明犹才也。九四所以能去其旁之九三者,由九四才性辩而晢知,能斟酌事宜,故云“明辩晢”也。

经文九四爻辞说:不去亲附它旁边的那一爻,就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九四以阳爻居阴位,本已失位,向上迫近至尊六五的威势,向下又紧邻分掌权柄的九三,处境令人畏惧,可以说很危险了;只有具备圣明智慧的人,才能免掉这份咎害。九三虽然极盛,六五却是不可舍弃的,能辨明这层道理,一心承奉六五,始终不亲附旁边的九三,就「无咎」了——「旁」指的就是九三。孔颖达疏申说「九四匪其彭无咎」:「匪」就是「非」,「彭」就是「旁」,指九三在九四的旁边;九四如果能专心承奉六五,不去攀取旁边的一爻,也就是不任用九三,这样才能没有过错。它既已失位,上近至尊之威,下邻分权之臣,处境可谓危险,能舍弃九三而归向六五,就得「无咎」。《象传》说:「匪其彭,无咎」,是因为能明察辨别、见事清楚。王弼注:「明」在这里犹如说「才」。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明辩晢也」,是解释「匪其彭无咎」的含义;「明」犹如「才」,九四之所以能舍去旁边的九三,是由于它才性明辨而识见通达,能斟酌事情的轻重,所以说「明辩晢」。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君尊以柔,处大以中,无私於物,上下应之,信以发志,故其孚交如也。夫不私於物,物亦公焉。不疑於物,物亦诚焉。既公且信,何难何备?不言而教行,何为而不威如?为“大有”之主,而不以此道,吉可得乎?[疏]正义曰:“六五,厥孚交如”者,“厥”,其也。“孚”,信也。“交”谓交接也。“如”,语辞也。六五居尊以柔,处大以中,无私於物,上下应之,故其诚信,物来交接,故云“厥孚交如”也。“威如吉”者,威,畏也。既诚且信,不言而教行,所为之处,人皆畏敬,故云“威如”。以用此道,故得吉也。

经文六五爻辞说:他的诚信与人交相感通,又自有威严,吉祥。王弼注解释:六五以柔顺居君位之尊,以阳大之道守中,对万物没有偏私,上下都来响应,以诚信启发众人的心志,所以「其孚交如」。对人不存私心,人也就以公心相待;对人不生疑忌,人也就以诚相待。既公正又守信,还有什么可为难、可防备的?不必发号施令而教化自行,怎么会不「威如」呢?身为大有之世的君主,若不用这个办法,还能得吉吗?孔颖达疏申说:「六五,厥孚交如」中,「厥」是「其」,「孚」是「信」,「交」指交接往来,「如」是语助词。六五以柔居尊,以大处中,对物无私,上下响应,所以它的诚信能使万物前来交接,因此说「厥孚交如」。至于「威如吉」,「威」是使人畏敬的意思:既诚且信,不待言语而教化推行,凡有所作为之处人人都敬畏,所以说「威如」;用这样的方式行事,所以得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疏]正义曰:“信以发志”者,释“厥孚交如”之义。由巳诚信,发起其志,故上下应之,与之交接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者,释“威如之吉”之义。所以威如得吉者,以已不私於物,唯行简易,无所防备,物自畏之,故云“易而无备”也。

《象传》说:「厥孚交如」,是用诚信启发众人的心志;「威如」之所以吉,是因为平易简省而无所防备。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信以发志」,是解释「厥孚交如」的含义——由于自己诚信,激发起众人的心志,所以上下都来响应,与他交接往来。所谓「威如之吉,易而无备」,是解释「威如之吉」的含义:六五之所以有威而得吉,是因为它对人无所偏私,只行平易简省之道,不设任何防备,众人自然敬畏它,所以说「易而无备」。

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大有”,丰富之世也。处“大有”之上而不累於位,志尚乎贤者也。馀爻皆乘刚,而巳独乘柔顺也。五为信德,而巳履焉,履信之谓也。虽不能体柔,而以刚乘柔,思顺之义也。居丰有之世,而不以物累其心,高尚其志,尚贤者也。爻有三德,尽夫助道,故《系辞》具焉。

经文上九爻辞说:从上天降下保祐,吉祥而没有什么不利。王弼注解释:「大有」是丰饶富足的时世。上九处在大有的最上位而不被职位牵累,是心志崇尚贤德的人。其余各爻都乘驾在阳刚之上,唯独它乘的是柔顺的六五;六五具备诚信之德,上九亲身踏在它上面,这就叫「履信」。上九虽然本身不是柔体,但以刚爻乘柔爻,含有「思顺」的意思。身处丰饶富有之世而不让外物牵累内心,把心志放得高远,这就是「尚贤」。这一爻兼有履信、思顺、尚贤三种德行,把上天助人之道说尽了,所以《系辞传》里对它有完整的论述。

[疏]“上九”至“无不利”。○正义曰:释所以“大有”。上九而得吉者,以有三德,从天巳下,悉皆祐之,故云“自天祐之”。○注“不累於位”至“尽夫助道”。○正义曰:“不累於位,志尚乎贤”者,既居丰富之时,应须以富有为累也。既居无位之地,不以富有萦心,是不系累於位。既能清静高絜,是慕尚贤人行也。“爻有三德”者,“五为信德,而巳履焉,履信之谓”,是一也。“以刚乘柔,思顺之义”,是二也。“不以物累於心,高尚其志,尚贤者”,是三也。“爻有三德,尽夫助道”者,天尚祐之,则无物不祐,故云“尽夫助道”也。《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孔颖达疏从「上九」到「无不利」申说:这是解释大有卦的上九为什么能得吉——因为它兼有三种德行,从上天以下,无不保祐它,所以说「自天祐之」。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从「不累於位」到「尽夫助道」:所谓「不累於位,志尚乎贤」,是说人身处丰饶富有之时,本该被富有所牵累;上九却居于无位之地,不把富有挂在心上,这就是不被职位牵累。既能清静高洁,便是仰慕崇尚贤人的操行。所谓「爻有三德」:其一是「五为信德,而巳履焉,履信之谓」;其二是「以刚乘柔,思顺之义」;其三是「不以物累於心,高尚其志,尚贤者」。至于「爻有三德,尽夫助道」,是说连上天都保祐它,那就没有什么不保祐它的了,所以说「尽夫助道」。《象传》说:大有卦上爻之所以吉,是由于上天的保祐。

谦卦

艮下坤上。谦:亨。君子有终。[疏]正义曰:“谦”者,屈躬下物,先人后己,以此待物,则所在皆通,故曰“亨”也。小人行谦则不能长久,唯“君子有终”也。然案谦卦之象,“谦”为诸行之善,是善之最极,而不言元与利贞及吉者,元是物首也,利、贞是幹正也。於人既为谦退,何可为之首也?以谦下人,何以幹正於物?故不云元与利、贞也。

卦象是艮在下、坤在上。经文卦辞说:谦卦,亨通;君子能保持到底。孔颖达疏申说:所谓「谦」,是屈己之身而居于人下,先替别人打算、把自己放在后面;用这种态度待人接物,走到哪里都行得通,所以说「亨」。小人偶尔行谦却不能长久,唯有君子才能「有终」。不过考察谦卦的卦象,「谦」是各种德行中的善,而且是善到了极点,可是卦辞却不说「元」与「利贞」,也不说「吉」,这是因为「元」是万物之首,「利」「贞」是主干与端正:就人而言,既然以谦退自处,怎么能去做众人之首?既然以谦下之心待人,又怎么去主宰匡正外物?所以不说「元」与「利」「贞」。

谦必获吉,其吉可知,故不言之。况《易经》之体有吉理可知而不言吉者,即此《谦卦》之繇及《乾》之九五“利见大人”,是吉理分明,故不云“吉”也。诸卦言“吉”者,其义有嫌者,爻兼善恶也。若行事有善,则吉乃随之。若行事有恶,则不得其吉。诸称“吉”者,嫌其不言,故称“吉”也。若坤之六五,及泰之六五,并以阴居尊位,若不行此事,则无吉,若行此事,则得其吉,故并称“元吉”。其馀皆言吉,事亦仿此。亦有大人为吉,於小人为凶,若《否》之九五云:“休否,大人吉”是也。或有於小人为吉,大人为凶,若屯之九五“小贞吉,大贞凶”,及《否》之六三“包承,小人吉”之类是也。亦有其吉灼然而称“吉”者,若《大有》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之类是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行谦一定能得吉,这吉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卦辞不说。何况《易经》的体例,本来就有吉理明白可知而不写「吉」字的,比如这里《谦卦》的卦辞,以及《乾卦》九五的「利见大人」,吉的道理都很清楚,所以不说「吉」。各卦之所以要写「吉」,是因为其中的含义容易让人疑惑,同一爻可善可恶:行事得善,吉才随之而来;行事有恶,就得不到吉。凡称「吉」的,都是怕不写会引起疑惑,所以才写出来。像《坤卦》六五和《泰卦》六五,都是以阴爻居尊位,不照爻辞所说去做就没有吉,照着做才得吉,所以都称「元吉」;其余凡说「吉」的,情形也仿照这样。也有对大人是吉、对小人是凶的,如《否卦》九五说「休否,大人吉」就是。也有对小人是吉、对大人是凶的,如《屯卦》九五「小贞吉,大贞凶」,以及《否卦》六三「包承,小人吉」之类。还有吉象十分显明而仍旧写出「吉」字的,如《大有》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之类。

但《易》之为体,不可以一为例。今各随文解之,义具诸卦之下。今《谦卦》之繇,其吉可知也。既不云“吉”,何故初六、六二及九三并云“吉”者?《谦卦》是总诸六爻,其善既大,故不须云“吉”也。六爻各明其义,其义有优劣,其德既不嫌其不吉,故须“吉”以明之也。

孔颖达最后申说:但《周易》的体例不能拿一条规矩去套,如今只能逐处随文解释,各自的义理都具备在诸卦之下。就本卦而论,《谦卦》卦辞的吉是可以推知的。既然卦辞不写「吉」,那为什么初六、六二和九三又都写了「吉」呢?这是因为《谦卦》的卦辞总括六爻,所含的善已经很大,所以不必再写「吉」;而六爻是各自申明自己的义理,义理之间有高下优劣,就各爻的德行来说难免让人疑心它是否得吉,所以需要用一个「吉」字点明。

《彖》曰: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亏盈而益谦,地道变盈而流谦,鬼神害盈而福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终也。[疏]“彖曰”至“君子之终也”。○正义曰:“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者,释“亨”义也。欲明天地上下交通,坤体在上,故言“地道卑而上行”也。其地道既上行,天地相对,则“天道下济”也。且艮为阳卦,又为山。天之高明,今在下体,亦是天道下济之义也。“下济”者,谓降下济生万物也。而“光明”者,谓三光垂耀而显明也。“地道卑而上行”者,地体卑柔而气上行,交通於天以生万物也。

《彖传》说:谦卦亨通,天道向下济助万物而其德光明,地道卑下而其气向上运行;天道亏损盈满而增益谦退,地道改变盈满而流注谦下,鬼神加害盈满而赐福谦退,人情厌恶盈满而喜好谦逊。谦者居尊位而德愈光大,处卑位而不可被人逾越,这就是君子能保持到底的缘故。孔颖达疏从「彖曰」到「君子之终也」申说:「谦亨,天道下济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是解释「亨」的含义。这是要说明天地上下交相通达:坤体在上,所以说「地道卑而上行」;地道既然上行,天地相对而言,天道自然就向下济助。况且艮是阳卦,又象征山,天本高远光明,如今却处在下卦,这也是天道下济的意思。所谓「下济」,是指降下来生养救济万物;所谓「光明」,是指日月星三光垂照而显耀。所谓「地道卑而上行」,是说地体卑下柔顺而其气上升,与天交通以化生万物。

“天道亏盈而益谦”者,从此巳下,广说谦德之美,以结君子能终之义也。“亏”谓减损,减损盈满而增益谦退。若日中则昃,月盈则食,是亏减其盈。盈者亏减,则谦者受益也。“地道变盈而流谦”者,丘陵川谷之属,高者渐下,下者益高,是改变“盈”者,流布“谦”者也。“鬼神害盈而福谦”者,骄盈者被害,谦退者受福,是“害盈而福谦”也。“人道恶盈而好谦”者,盈溢骄慢,皆以恶之;谦退恭巽,悉皆好之。“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者,尊者有谦而更光明盛大,卑谦而不可逾越,是君子之所终也。言君子能终其谦之善事,又获谦之终福,故云“君子之终”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天道亏盈而益谦」以下,是广泛铺陈谦德之美,用来收结君子能够善终的意思。「亏」是减损,即减损盈满而增益谦退:太阳到了正午就偏斜,月亮圆满了就亏食,这就是亏减盈满;盈满的一方被亏减,谦退的一方就受益。所谓「地道变盈而流谦」,是说丘陵川谷之类,高的渐渐低下去,低的渐渐高起来,这就是改变「盈」而流注于「谦」。所谓「鬼神害盈而福谦」,是说骄矜自满的遭受损害,谦虚退让的得到福佑。所谓「人道恶盈而好谦」,是说骄慢自满的,人人厌恶;谦退恭顺的,人人喜爱。所谓「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是说尊贵的人有了谦德反而更加光明盛大,卑下而能谦让的人反而不可被人超越,这就是君子之所以有终。也就是说君子既能把谦德的善行坚持到底,又获得谦德带来的终身之福,所以说「君子之终」。

《象》曰:地中有山,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称物平施。多者用谦以为裒,少者用谦以为益,随物而与,施不失平也。[疏]“《象》曰”至“称物平施”。正义曰:“裒多”者,君子若能用此谦道,则裒益其多,言多者得谦,物更裒聚,弥益多也。故云“裒多”,即谦尊而光也,是尊者得谦而光大也。“益寡”者,谓寡者得谦而更进益,即卑而不可逾也。是卑者得谦而更增益,不可逾越也。“称物平施”者,称此物之多少,均平而施,物之先多者而得其施也,物之先寡者,而亦得其施也。故云“称物平施”也。此谦卦之象,以山为主,是於山为谦,於地为不谦,应言“山在地中”。今乃云“地中有山”者,意取多之与少皆得其益,似“地中有山”,以包取其物以与於人,故变其文也。

《象传》说:地中有山,这就是谦卦的象;君子取法它,减取多的、增益少的,权衡事物的多寡而公平地施予。王弼注解释:多的一方用谦道来聚集,少的一方用谦道来增益,随着对象不同而给予,施予时不失公平。孔颖达疏从「《象》曰」到「称物平施」申说:所谓「裒多」,是说君子若能用这条谦道,就能使多的更加聚集——多的一方得了谦德,众物更向他聚拢,因而愈发增多,所以说「裒多」;这也就是「谦尊而光」,尊贵者得谦而更加光大。所谓「益寡」,是说少的一方得了谦德而更有长进,也就是「卑而不可逾」,卑下者得谦而更加增益,不可被人逾越。所谓「称物平施」,是权衡事物的多少而均平地施予:原本多的能得到他的施予,原本少的同样能得到他的施予,所以说「称物平施」。这一卦的卦象以山为主,就山而言是谦,就地而言并不谦,本该说「山在地中」;如今却说「地中有山」,用意在于取多的一方与少的一方都能得益,好像地把山包容在中间,含取万物再拿来给人,所以变换了文句的说法。

○注“多者用谦”至“不失平也”。正义曰:“多者用谦以为裒”者,《尔雅·释诂》云:“裒,聚也”。於先多者,其物虽多,未得积聚,以谦故益其物更多而积聚,故云“多者用谦以为裒”也。“少者用谦以为益”者,其物先少,今既用谦而更增益,故云“用谦以为益”也。“随物而与”者,多少俱与,随多随少,而皆与也。“施不失平”者,多者亦得施恩,少者亦得施恩,是“施不失平”也。言君子於下若有谦者,官之先高,则增之荣秩,位之先卑,亦加以爵禄,随其官之高下,考其谦之多少,皆因其多少而施与之也。

孔颖达疏解王弼注从「多者用谦」到「不失平也」:所谓「多者用谦以为裒」,《尔雅·释诂》说「裒,就是聚」。对原本多的一方来说,东西虽多却还没有聚拢起来,因为行谦,反使他的东西更多而聚集,所以说「多者用谦以为裒」。所谓「少者用谦以为益」,是说他原本东西少,如今既用谦道,便更有增益,所以说「用谦以为益」。所谓「随物而与」,是说多的少的一概给予,随他多、随他少,都给。所谓「施不失平」,是说多的也得到恩施,少的也得到恩施,这就是施予而不失公平。这是说君子对于下属,如果有谦德的,本来官位高的,就给他增加荣衔品秩;本来地位卑下的,也加给爵位俸禄——按官位的高低、考察谦德的多少,都依着这多少来施予。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处谦之下,谦之谦者也。能体“谦谦”,其唯君子。用涉大难,物无害也。[疏]正义曰:“谦谦君子”者,能体谦谦,唯君子者能之。以此涉难,其吉宜也。“用涉大川”,假象言也。《象》曰:“谦谦君子”,卑以自牧也。牧,养也。[疏]正义曰:“卑以自牧”者,牧,养也,解“谦谦君子”之义,恒以谦卑自养其德也。

经文初六爻辞说:谦而又谦的君子,凭此渡过大川,吉祥。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谦卦的最下位,是谦中之谦;能体现「谦谦」的,只有君子;用这种态度去渡越大的艰难,外物都不会伤害他。孔颖达疏申说:所谓「谦谦君子」,是说能体现谦而又谦,只有君子才做得到;用这样的德行去涉险,得吉是理所当然的。「用涉大川」是借外物之象来说话。《象传》说:「谦谦君子」,是用卑下的态度自我养育。王弼注:「牧」就是「养」。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卑以自牧」,「牧」是养,这是解释「谦谦君子」的含义,即常常以谦卑之心涵养自己的德行。

六二:鸣谦,贞吉。鸣者,声名闻之谓也。得位居中,谦而正焉。[疏]正义曰:“鸣谦”者,谓声名也。处正得中,行谦广远,故曰“鸣谦”,正而得吉也。《象》曰:“鸣谦贞吉”,中心得也。[疏]正义曰:“中心得”者,鸣声中吉,以中和为心,而得其所,鸣谦得中吉也。

经文六二爻辞说:谦德声名远播,守正而得吉。王弼注解释:「鸣」是指声名被人听闻;六二既得正位又居下卦之中,谦逊而且端正。孔颖达疏申说:所谓「鸣谦」,是就声名而言;六二处位得正又居中,所行的谦德流布广远,所以说「鸣谦」,端正因而得吉。《象传》说:「鸣谦贞吉」,是因为内心有所得。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中心得」,是说鸣谦之声合于中道而得吉——它以中和之德为心,因而各得其所,谦名远播又能守中,所以吉。

九三:劳谦,君子有终吉。处下体之极,履得其位,上下无阳以分其民,众阴所宗,尊莫先焉。居谦之世,何可安尊?上承下接,劳谦匪解,是以吉也。[疏]正义曰:“劳谦君子”者,处下体之极,履得其位,上下无阳以分其民,上承下接,劳倦於谦也。唯君子能终而得吉也。《象》曰:“劳谦君子”,万民服也。[疏]正义曰:“万民服”者,释所以劳谦之义。以上下群阴,象万民皆来归服,事须引接,故疲劳也。

经文九三爻辞说:勤劳而谦逊,君子能保持到底,吉祥。王弼注解释:九三处在下卦的最上位,所居又得其正位,上下再没有别的阳爻来分领它的民众,众多阴爻都以它为宗主,尊贵没有比它更靠前的了。可是身处谦逊之世,怎么能安享尊位?于是上要承奉君主、下要接应众爻,勤劳行谦而不懈怠,因此得吉。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劳谦君子」,是说九三居下体之极,履位得正,上下没有别的阳爻分领它的民众,既要上承又要下接,为行谦而劳苦;唯有君子能坚持到底而得吉。《象传》说:「劳谦君子」,万民都归服他。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万民服」,是解释它为什么「劳谦」——上下众多阴爻,象征万民都来归附顺服,事事都要接引应付,所以疲劳。

六四:无不利,捴谦。处三之上,而用谦焉,则是自上下下之义也。承五而用谦顺,则是上行之道也。尽乎奉上下下之道,故“无不利”。“指捴”皆谦,不违则也。[疏]正义曰:“无不利”者,处三之上而用谦焉,则是自上下下之义。承五而用谦顺,则是上行之道。尽乎奉上下下之道,故无所不利也。《象》曰:“无不利,捴谦”,不违则也。[疏]正义曰:“指捴皆谦不违则”者,释“无不利捴谦”之义。所以“指捴皆谦”者,以不违法则,动合於理,故无所不利也。

经文六四爻辞说:没有什么不利,举手投足一概谦逊。王弼注解释:六四处在九三之上而肯行谦,这就是自上而下、屈尊居下的道理;上承六五而行谦顺,这又是向上奉事的正道。奉上与下屈两方面的道理都做尽了,所以「无不利」;一举一动无不谦逊,不违背法则。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无不利」,是因为六四处在九三之上而能用谦,正是自上而下的意思;承奉六五而用谦顺,正是上行奉君之道;奉上、下屈两道都尽到了,所以没有什么不利。《象传》说:「无不利,捴谦」,是因为不违背法则。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指捴皆谦不违则」,是解释「无不利捴谦」的含义——它之所以举手指点、一举一动都合于谦,是因为不违背法则,行动都合乎事理,所以没有什么不利。

六五: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居於尊位,用谦与顺,故能不富而用其邻也。以谦顺而侵伐,所伐皆骄逆也。[疏]正义曰:“不富以其邻”者,以,用也。凡人必将财物周赡邻里,乃能用之。六五居於尊位,用谦与顺,邻自归之,故不待丰富能用其邻也。“利用侵伐无不利”者,居谦履顺,必不滥罚无罪。若有骄逆不服,则须伐之,以谦得众,故“利用侵伐,无不利”者也。《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经文六五爻辞说:不靠财富就能役使邻近之人,宜于兴兵征讨,没有什么不利。王弼注解释:六五居于尊位而行谦与顺,所以能不凭财富而役使它的邻近者;以谦顺之德去征伐,所讨伐的都是骄横悖逆之人。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不富以其邻」,「以」是「用」的意思。一般人总要用财物周济邻里,才能役使他们;六五居于尊位而用谦用顺,邻近的人自然归附,所以不必等到富足就能役使他们。所谓「利用侵伐无不利」,是说六五居谦履顺,绝不会滥罚无罪之人;若有骄横悖逆而不服的,就必须讨伐,因为行谦而得众心,所以「利用侵伐,无不利」。《象传》说:「利用侵伐」,讨伐的是不肯归服的人。

上六: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最处於外,不与内政,故有名而巳,志功未得也。处外而履谦顺,可以邑一国而巳。[疏]正义曰:“鸣谦”者,上六最处於外,不与内政,不能於实事而谦,但有虚名声闻之谦,故云“鸣谦”。志欲立功,未能遂事,其志未得。既在外而行谦顺,唯利用行师征伐外旁国邑而巳,不能立功在内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谦名远播,宜于出兵征讨邑国。王弼注解释:上六处在最外之位,不参与内部政事,所以只落得个名声罢了,志向与功业都还没有实现;身在外而能履行谦顺,也就只能治理一邑一国而已。孔颖达疏申说:所谓「鸣谦」,是说上六处在最外,不参与内政,不能在实际事务上行谦,只有虚名传闻上的谦,所以说「鸣谦」。它心里想立功,却不能把事情办成,志向没有实现。既然身在外而行谦顺,那就只宜于出兵征讨外围旁边的邑国罢了,不能在内部建立功业。

《象》曰:“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夫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动之所起,兴於利者也。故饮食必有讼,讼必有众起,末有居众人之所恶而为动者所害,处不竞之地而为争者所夺,是以六爻虽有失位,无应乘刚,而皆无凶咎悔吝者,以谦为主也。“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信矣哉!

《象传》说:「鸣谦」,是志向还没有实现;可以出兵,去征讨邑国。王弼在此为全卦作总论说:吉凶悔吝都是从「动」上产生的,而动之所以兴起,又是由「利」引发的。所以有了饮食之利必生争讼,有了争讼必然聚众而起。从来没有谁处在众人所厌恶的卑下之地反被好动者所伤害,也没有谁站在不与人争的位置上反被争夺者所掠取。因此谦卦六爻虽然有失位的、有无应的、有乘刚的,却都没有凶咎悔吝,正是因为全卦以「谦」为主。《彖传》说「谦尊而光,卑而不可逾」,确实可信啊!

[疏]“《象》曰鸣谦”至“征邑国也”。○正义曰:“志未得”者,释“鸣谦”之义也。所以但有声鸣之谦,不能实争立功者,以其居在於外,其内立功之志,犹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者,释“行师征邑国”之意。《经》言“利用”,《象》改“利”为“可”者,言内志虽未得,犹可在外兴行军师征邑国也。○注“动之所起兴於利者也”。○正义曰:“动之所起兴於利”者,凡人若不见利,则心无所动。今动之所以起者,见利乃动,故云“兴於利”也。“饮食必有讼,讼必有众起”者,欲明为利乃有动,动而致讼,讼则起兵。故《序卦》“需”为饮食,饮食必有讼,故需卦之后次讼卦也。争讼必兴兵,故讼卦之后次师卦也。

孔颖达疏从「《象》曰鸣谦」到「征邑国也」申说:所谓「志未得」,是解释「鸣谦」的含义——上六之所以只有声名上的谦,不能实实在在地争取建功,是因为它居在卦外,内里建功的志向还没有实现。所谓「可用行师征邑国」,是解释「行师征邑国」的意思:爻辞原文用「利用」,《象传》把「利」改成「可」,是说内里的志向虽未实现,仍然可以在外兴兵征讨邑国。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动之所起兴於利者也」:所谓「动之所起兴於利」,是说人若看不见利,心里就不会动;如今动之所以兴起,正是见了利才动,所以说「兴於利」。所谓「饮食必有讼,讼必有众起」,是要说明为着利才有动,动就招致争讼,争讼就引起用兵。所以《序卦传》以《需》为饮食之卦,饮食必然生出争讼,因此《需卦》之后接《讼卦》;争讼必然兴兵,因此《讼卦》之后接《师卦》。

豫卦

坤下震上。豫:利建侯行师。[疏]正义曰:谓之豫者,取逸豫之义,以和顺而动,动不违众,众皆说豫,故谓之豫也。动而众说,故可利建侯也。以顺而动,不加无罪,故可以行师也。无四德者,以逸豫之事不可以常行,时有所为也。纵恣宽暇之事不可长行以经邦训俗,故无元亨也。逸豫非幹正之道,故不云“利贞”也。庄氏云:“建侯,即元亨也。行师,即利贞也。”案:《屯卦》“元亨利贞”之后,别云“利建侯”,则“建侯”非“元亨”也。恐庄氏说非也。

卦象是坤在下、震在上。经文卦辞说:豫卦,宜于封建诸侯、出兵行师。孔颖达疏申说:这一卦叫「豫」,取的是安逸和乐的意思:以和顺的态度行动,行动不违背众人,众人都欢欣和乐,所以叫「豫」。行动而众人欢悦,所以宜于封建诸侯;依顺而动,不加罪于无辜,所以可以出兵。这一卦没有「元亨利贞」四德,是因为安逸和乐之事不可以长行不辍,只能因时而为;放纵宽舒的事不能长久用来治理邦国、教化风俗,所以没有「元亨」;安逸和乐也不是主干端正之道,所以不说「利贞」。庄氏说:「建侯就是元亨,行师就是利贞。」按:《屯卦》在「元亨利贞」之后另外说「利建侯」,可见「建侯」并不等于「元亨」,恐怕庄氏的说法不对。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豫之时义大矣哉![疏]“《彖》曰豫刚应而志行”至“大矣哉”。○正义曰:“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者,“刚”谓九四也;“应”谓初六也。既阴阳相应,故“志行”也。此就爻明豫义。顺以动,坤在下,是顺也。震在上,是动也。以顺而动,故豫也。此以上下二象明豫义也。自此巳上,释豫卦之理也。

《彖传》说:豫卦,阳刚之爻得到响应而心志得以施行,依顺而动,这就是「豫」。豫卦依顺而动,连天地都是如此,何况封建诸侯、出兵行师呢?天地依顺而动,所以日月运行不出差错,四时更替不生变乱;圣人依顺而动,刑罚就清简而百姓归服。豫卦因时而立的意义真是大啊!孔颖达疏从「《彖》曰豫刚应而志行」到「大矣哉」申说:所谓「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其中「刚」指九四,「应」指初六;阴阳既然相应,所以说「志行」。这是就爻位来阐明豫的含义。至于「顺以动」,坤在下卦,是「顺」;震在上卦,是「动」;依顺而动,所以为「豫」。这是用上下两卦之象来阐明豫的含义。从这里往上,都是解释豫卦的义理。

“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者,此释“利建侯行师”也。若圣人和顺而动,合天地之德,故天地亦如圣人而为之也。天地尊大而远,神之难者犹尚如之,况於封建诸侯、行师征伐乎?难者既从,易者可知。若“建侯”能顺动,则人从之。“行师”能顺动,则众从之。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自此以下,广明天地圣人顺动之功也。若天地以顺而动,则日月不有过差,依其晷度,四时不有忒变,寒暑以时。“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者,圣人能以理顺而动,则不赦有罪,不滥无辜,故“刑罚清”也。刑罚当理,故人服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所谓「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这是解释「利建侯行师」。如果圣人和顺而动,就合于天地之德,所以天地也会像圣人那样去运行。天地尊大而高远,是神明中最难感格的,尚且如此,何况封建诸侯、出兵征伐这类事呢?难的既已顺从,容易的就可想而知了。封侯若能顺时而动,人就跟从他;行师若能顺时而动,众人就跟从他。至于「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从这里往下,是广泛阐明天地与圣人顺动的功效:天地既依顺而动,日月运行便没有偏差,各依它的晷度;四时更替便不生变乱,寒暑各按其时。所谓「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是说圣人能依理顺而动,就不赦免有罪的人,也不冤枉无辜的人,所以「刑罚清」;刑罚合乎事理,所以百姓归服。

“豫之时义大矣哉”者,叹美为豫之善,言於逸豫之时,其义大矣。此叹卦也。凡言不尽意者,不可烦文其说,且叹之以示情,使后生思其馀蕴,得意而忘言也。然叹卦有三体:一直叹时,如“大过之时大矣哉”之例是也;二叹时并用,如“险之时用大矣哉”之例是也;三叹时并义,“豫之时义大矣哉”之例是也。夫立卦之体,各象其时,时有屯夷,事非一揆,故爻来適时,有凶有吉。人之生世,亦复如斯,或逢治世,或遇乱时,出处存身,此道岂小?故曰“大矣哉”也。然时运虽多,大体不出四种者:一者治时,“颐养”之世是也;二者乱时,“大过”之世是也;三者离散之时,“解缓”之世是也;四者改易之时,“革变”之世是也。故举此四卦之时为叹,馀皆可知。

孔颖达接着申说:所谓「豫之时义大矣哉」,是赞美为豫之善,说在安逸和乐之时,其中的意义十分重大。这是对卦的赞叹。凡是言语说不尽意思的,不能靠繁琐的文字去讲,姑且用一句赞叹来表露情意,让后来的人去体味其中未尽的蕴涵,领会了意思便可以忘掉言辞。不过赞叹卦有三种体式:一是单叹「时」,如「大过之时大矣哉」这一类;二是叹「时」并及「用」,如「险之时用大矣哉」这一类;三是叹「时」并及「义」,「豫之时义大矣哉」就是这一类。大凡立卦的体例,各自象征一种时势,时势有艰难有平顺,事情不是一个尺度,所以爻来应时,有凶有吉。人生在世也是这样,或者赶上治世,或者遇到乱世,出仕退隐、保全自身,这道理岂是小事?所以说「大矣哉」。然而时运虽多,大体不出四种:一是治世之时,《颐》卦颐养的时世就是;二是乱世之时,《大过》的时世就是;三是离散之时,《解》卦解缓的时世就是;四是变革之时,《革》卦改易的时世就是。所以举这四卦的「时」来赞叹,其余的就可以推知了。

言“用”者,谓適时之用也。虽知居时之难,此事不小,而未知以何而用之耳。故坎、睽、蹇之时宜用君子,小人勿用。用险取济,不可为常,斟酌得宜,是用时之大略。举险难等三卦,馀从可知矣。又言“义”者,《姤卦》注云:“凡言义者,不尽於所见,中有意谓”者也。是其时皆有义也。略明佚乐之世,相随相遇之日,隐遯羁旅之时,凡五卦,其义不小,则馀卦亦可知也。今所叹者十二卦,足以发明大义,恢弘妙理者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说「用」的,是指切合时宜的用法。虽然已经知道处在那种时势里的艰难、知道这件事不小,却还不知道该拿什么办法去应付它。所以《坎》《睽》《蹇》这几卦的时势宜于任用君子,不可任用小人;冒险以求济难,不能当作常法,斟酌得当,这就是「用时」的大要。举险难这三卦为例,其余的就可以推知。又说「义」的,《姤卦》注说:「凡是说『义』的,都是言外还有未尽之处,中间另含深意。」可见那些时势里都别有意味。大略说来,安逸享乐之世、相随相遇之日、隐遁羁旅之时,共五卦,它们的意义都不小,其余各卦也就可以推知了。如今《彖传》所赞叹的一共十二卦,足以阐发大义、恢廓妙理。

凡于《彖》之末叹云“大哉”者,凡一十二卦。若《豫》、《旅》、《遯》、《姤》凡四卦,皆云“时义”。案:《姤卦》注云:“凡言义者,不尽於所见,中有意谓。”以此言之,则四卦卦各未尽其理,其中更有馀意,不可尽申,故总云“义”也。《随》之一卦亦言“义”,但与四卦其文稍别。四卦皆云“时义”,《随卦》则“随时之义”者,非但其中别有义意,又取随逐其时,故变云“随时之义大矣哉”!

孔颖达接着申说:凡是在《彖传》末尾赞叹「大矣哉」的,一共十二卦。其中《豫》《旅》《遯》《姤》四卦,都说「时义」。按《姤卦》注说:「凡是说『义』的,都是言外还有未尽之处,中间另含深意。」照此说来,这四卦各自的义理都没有说尽,其中另有余意,无法一一申述,所以总用一个「义」字概括。《随卦》也说「义」,只是文句与那四卦略有分别:那四卦都说「时义」,《随卦》却说「随时之义」,这不只是因为其中另有意味,还取「随逐其时」的意思,所以变换文句作「随时之义大矣哉」。

《睽》、《蹇》、《坎》此三卦皆云“时用”。案:《睽卦》注云:“睽离之时,非小人之所能用。”《蹇卦》亦云“非小人之所能用”。此二卦言“大矣哉”者,则是大人能用,故云:“大矣哉”!其中更无馀义,唯大人能用,故云“用”不云“义”也。《坎卦》“时用”,则与《睽》、《蹇》稍别,故注云“非用之常,用有时也”。谓《坎》险之事,时之须用,利益乃大,与《睽》、《蹇》“时用”文同而义异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睽》《蹇》《坎》这三卦都说「时用」。按《睽卦》注说:「乖离的时势,不是小人所能运用的。」《蹇卦》注也说「非小人之所能用」。这两卦说「大矣哉」,意思是唯有大人能运用,所以赞叹「大矣哉」;其中并没有别的余义,只因唯有大人能用,所以说「用」而不说「义」。《坎卦》的「时用」,则与《睽》《蹇》略有分别,所以注中说「不是常用之法,而是用有其时」——意思是《坎》所讲的涉险之事,在时势需要时才动用,那时用起来利益才大,与《睽》《蹇》的「时用」文字相同而含义不同。

《解》之“时”,《革》之“时”,《颐》之“时”,《大过》之“时”,此四卦直云“时”,不云“义”与“用”也。案:《解卦》注难解之时,非治难时,故不言“用”。体尽於《解》之名,无有幽隐,故不曰“义”,以此注言之,直云“时”者,寻卦之名则其意具尽,中间更无馀义,故不言“义”,其卦名之事,事巳行了,不须别有所用,故《解》、《革》及《颐》事巳行了,不须言“用”。唯《大过》称“时”,注云:“君子有为之时。”与《解》、《革》、《颐》其理稍别。《大过》是有用之时,亦直称“时”者,取“大过”之名,其意即尽,更无馀意,故直称“时”,不云“义”,又略不云“用”也。

孔颖达最后申说:《解》的「时」、《革》的「时」、《颐》的「时」、《大过》的「时」,这四卦只说「时」,不说「义」也不说「用」。按《解卦》注讲的是患难已解之时,不是正在治难之时,所以不说「用」;卦体的意思在「解」这个卦名里已经说尽,没有隐晦不明之处,所以不说「义」。照这个注的意思看,凡是只说「时」的,寻着卦名意思就完全具备了,中间再没有余义,所以不说「义」;而卦名所指的事情已经办完,不需要另有所用,所以《解》《革》《颐》都是事已办完,不必说「用」。唯有《大过》称「时」,注中说「这是君子有所作为的时候」,道理与《解》《革》《颐》略有不同:《大过》本是有用之时,却也只称「时」,那是因为取「大过」这个卦名,意思就已说尽,再无余意,所以只称「时」,不说「义」,也就省略不说「用」了。

《象》曰:雷出地奋,豫。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疏]正义曰:案诸卦之象,或云“云上于天”,或云“风行天上”,以类言之,今此应云“雷出地上”,乃云“雷出地奋豫”者,雷是阳气之声,奋是震动之状。雷既出地,震动万物,被阳气而生,各皆逸豫,故曰“雷出地奋,豫”也。“先王以作乐崇德”者,雷是鼓动,故先王法此鼓动而作乐,崇盛德业,乐以发扬盛德故也。“殷荐之上帝”者,用此殷盛之乐,荐祭上帝也,象雷出地而向天也。“以配祖考”者,谓以祖考配上帝。用祖用考,若周夏正郊天配灵威仰,以祖后稷配也;配祀明堂五方之帝,以考文王也,故云:“以配祖考”也。

《象传》说:雷从地里发出而万物振奋,这就是豫卦;先王取法它,制作音乐、推崇德业,用盛大的乐章祭献上帝,并以祖先配享。孔颖达疏申说:考察各卦的象辞,有的说「云上于天」,有的说「风行天上」,照这个体例,此处本该说「雷出地上」,如今却说「雷出地奋豫」,是因为「雷」是阳气发出的声音,「奋」是震动的样子:雷既从地里发出,震动万物,万物承受阳气而生长,各各安逸和乐,所以说「雷出地奋,豫」。所谓「先王以作乐崇德」,是因为雷有鼓动之义,所以先王取法这种鼓动而制作音乐,推崇盛大的德业——音乐正是用来发扬盛德的。所谓「殷荐之上帝」,是用这样盛大的乐章祭献上帝,象征雷从地中发出而上达于天。所谓「以配祖考」,是说拿祖与考配享上帝:或用祖、或用考,比如周代按夏正在郊外祭天,所配的是灵威仰,以始祖后稷相配;在明堂配祀五方之帝,则以父考文王相配,所以说「以配祖考」。

初六:鸣豫,凶。处豫之初,而特得志於上,乐过则淫,志穷则凶,豫何可鸣?[疏]正义曰:“鸣豫”者,处豫之初,而独得应於四,逸豫之甚,是声鸣于豫。但逸乐之极,过则淫荒。独得於乐,所以“凶”也。《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疏]正义曰:释“鸣豫”之义。而初时鸣豫,后则乐志穷尽,故为“凶”也。

经文初六爻辞说:把安乐张扬出声,凶险。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豫卦的开端,却独独在上面得到响应,快乐过了头就流于放荡,心志到了尽头就招致凶险,安乐怎么可以张扬出声呢?孔颖达疏申说:所谓「鸣豫」,是说初六处豫之初,唯独它与九四相应,安逸享乐到了极点,于是把这份安乐鸣叫出来。可是逸乐到了顶点,过分就会荒淫;独自沉溺在快乐里,所以「凶」。《象传》说:「初六鸣豫」,是心志穷尽而致凶。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鸣豫」的含义——起初张扬其乐,到后来快乐的心志便穷尽了,所以为「凶」。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处豫之时,得位履中,安夫贞正,不求苟“豫”者也。顺不苟从,豫不违中,是以上交不谄,下交不渎。明祸福之所生,故不苟说;辩必然之理,故不改其操介如石焉。“不终日”明矣。[疏]正义曰:“介于石”者,得位履中,安夫贞正,不苟求逸豫,上交不谄,下交不渎,知几事之初始,明祸福之所生,不苟求逸豫,守志耿介似於石。然见几之速,不待终竟一日,去恶修善,相守正得吉也。《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疏]正义曰:释“贞吉”之义,所以见其恶事,即能离去,不待终日守正吉者,以比六二居中守正,顺不苟从,豫不违中,故不须待其一日终守贞吉也。

经文六二爻辞说:耿介得像石头一样,不等一天过完就决断,守正而得吉。王弼注解释:六二处在豫卦之时,得正位又居中,安于贞正之道,不肯苟且求乐。它顺从却不盲从,处乐而不违中道,因此向上交往不谄媚,向下交往不轻慢;明白祸福是从哪里生出来的,所以不随便取悦于人;辨得清事理的必然,所以不改变自己的操守,坚介如石。「不终日」的道理也就清楚了。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介于石」,是说六二得位居中,安于贞正,不苟求安逸享乐,上交不谄媚、下交不轻慢,能知事情初起的几微,明白祸福由何而生,因而不苟求逸乐,守志耿介好像石头一般。而它见几之快,用不着等一整天过完,就能去恶修善,彼此守正而得吉。《象传》说:「不终日贞吉」,是因为它居中得正。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贞吉」的含义——它之所以一见恶事就能立即离开,不必等到一天过完便守正得吉,是因为六二居中守正,顺从而不盲从,处乐而不违中道,所以不须等满一日就能守持贞正而得吉。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居下体之极,处两卦之际,履非其位,承“动豫”之主。若其睢盱而豫,悔亦生焉。迟而不从,豫之所疾,位非所据,而以从豫进退,离悔宜其然矣。[疏]正义曰“盱豫悔”者,六三履非其位,上承“动豫”之主。“盱”谓睢盱。睢盱者,喜说之貌。若睢盱之求豫,则悔吝也。“迟有悔”者,居豫之时,若迟停不求於豫,亦有悔也。《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疏]正义曰:解其“盱豫有悔”之义,以六三居不当位,进退不得其所,故“盱豫有悔”。但《象》载经文,多从省略。经有“盱豫有悔”、“迟有悔”,两文具载,《象》唯云“盱豫有悔”,不言“迟”者,略其文也。故直云“盱豫”。举其欲进,略云“有悔”,举其迟也。

经文六三爻辞说:睁大眼睛巴望着享乐,会有悔恨;迟疑不前,也会有悔恨。王弼注解释:六三居下卦的最上位,处在上下两卦交接之际,所居又不是它该在的正位,而向上承奉主管「动豫」的九四。它若睁眼巴望地去求乐,悔恨就生出来;若迟疑而不跟从,又是豫卦所忌恨的。位置本不该它占,却要在跟从享乐上进退取舍,招来悔恨也是理所当然。孔颖达疏申说:所谓「盱豫悔」,是说六三所履非其正位,向上承奉主动主乐的九四;「盱」就是「睢盱」,睢盱是喜悦张望的样子,若睁眼巴望地求乐,就会有悔吝。所谓「迟有悔」,是说身处豫卦之时,如果迟疑停顿而不去求乐,同样会有悔恨。《象传》说:睁眼求乐而有悔恨,是因为位置不当。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盱豫有悔」的含义——因为六三所居之位不当,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所以「盱豫有悔」。不过《象传》引载经文,多有省略:爻辞里「盱豫有悔」和「迟有悔」两句都写全了,《象传》却只说「盱豫有悔」,不提「迟」,那是省略了文字,所以只说「盱豫」。举「盱豫」是就它想进而言,笼统说「有悔」,则连它迟疑的一面也一并概括进去了。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处豫之时,居动之始,独体阳爻,众阴所从,莫不由之以得其豫,故曰“由豫,大有得”也。夫不信於物,物亦疑焉,故勿疑则朋合疾也。盍,合也。簪,疾也。[疏]正义曰:“由豫大有得”者,处豫之时,居动之始,独体阳爻,为众阴之所从,莫不由之以得其豫,故云“由豫”也。“大有得”者,众阴皆归,是大有所得。“勿疑朋盍簪”者,盍,合也。簪,疾也。若能不疑於物,以信待之,则众阴群朋合聚而疾来也。《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疏]正义曰:“释由豫大有”之意。众阴既由之而豫,大有所得,是志意大同也。

经文九四爻辞说:众人由他而得安乐,大有所得;不要猜疑,朋友便会迅速会聚。王弼注解释:九四处在豫卦之时,又居震动之始,全卦中唯独它是阳爻,众阴都跟从它,没有谁不是由它才得到安乐的,所以说「由豫,大有得」。凡是自己对人不讲信用,人也就猜疑他,所以只要不猜疑,朋友就会迅速合聚。「盍」是「合」,「簪」是「疾」,即迅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由豫大有得」,是说九四处豫之时,居动之始,唯独它是阳爻,为众阴所跟从,没有谁不是由它得到安乐的,所以说「由豫」;说「大有得」,是众阴都来归附,因而大有所得。所谓「勿疑朋盍簪」,「盍」是合,「簪」是快:如果能不猜疑别人,用诚信待人,那么众阴这群朋类就会合聚而迅速前来。《象传》说:「由豫,大有得」,是心志得以大大施行。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由豫大有得」的意思——众阴既然由它而得安乐,它便大有所得,这正是心志与众人大同。

六五:贞疾,恒不死。四以刚动为豫之主,专权执制,非巳所乘,故不敢与四争权,而又居中处尊,未可得亡,是以必常至于“贞疾,恒不死”而巳。[疏]正义曰:四以刚动为豫之主,专权执制,非已所乘,故不敢与四专权。而又居中处尊,未可得亡灭之,是以必常至於贞疾,恒得不死而巳。《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疏]正义曰:“六五贞疾乘刚”者,解“贞疾”之义。以乘九四之刚,故正得其疾,恒不死也。“中未亡”者,以其居中处尊,未可亡灭之也。

经文六五爻辞说:长久有病,却始终不死。王弼注解释:九四以刚爻主动,是豫卦之主,独揽权柄、把持裁断,不是六五所能乘驾的,所以六五不敢和九四争权;但它又居中而处尊位,还不至于被灭掉,因此必然长久停留在「贞疾,恒不死」这种状态罢了。孔颖达疏申说:九四以刚动而为豫之主,专权执断,不是六五所能凌驾的,所以六五不敢与九四争夺权柄;而六五居中处尊,别人也不能把它灭掉,因此必然长久处于有病而始终不死的境地。《象传》说:六五「贞疾」,是因为乘在阳刚之上;「恒不死」,是因为居中之位还没有丧失。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六五贞疾乘刚」,是解释「贞疾」的含义——因为乘在九四的阳刚之上,所以正好得了这个病,却又一直不死。所谓「中未亡」,是说它居中处尊,还不能被灭掉。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处“动豫”之极,极豫尽乐,故至于“冥豫成”也。过豫不巳,何可长乎?故必渝变然后无咎。[疏]正义曰:“处动豫之极,极豫尽乐”,乃至於冥昧之豫而成就也。如俾昼作夜,不能休巳,灭亡在近。“有渝无咎”者,渝,变也。若能自思改变,不为“冥豫”,乃得“无咎”也。《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昏昧于享乐而积重难返,若能改变就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上六处在震动逸乐的顶端,享乐到了极点、快乐到了尽头,所以落到「冥豫成」的地步;过分享乐而不停止,怎么能长久?所以必须改变才能没有过错。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处动豫之极,极豫尽乐」,是说它一直乐到昏昧不明的地步并且积成了习惯,就像把白天当作黑夜来享乐,不肯停歇,灭亡也就不远了。所谓「有渝无咎」,「渝」是改变:如果能自己反省而改变,不再沉溺于昏昧的享乐,才能没有过错。《象传》说:昏昧于享乐而居于上位,这怎么能长久呢?

上经随传卷三

随卦

震下兑上。随:元亨,利贞,无咎。[疏]“随元亨利贞无咎”。○正义曰:“元亨”者,於相随之世,必大得亨通。若其不大亨通,则无以相随,逆於时也。“利贞”者,相随之体,须利在得正。随而不正,则邪僻之道,必须利贞也。“无咎”者,有此四德、乃无咎。以苟相从,涉於朋党,故必须四德乃无咎也。

卦象是震在下、兑在上。经文卦辞说:随卦,大为亨通,宜于守正,没有过错。孔颖达疏申说「随元亨利贞无咎」:所谓「元亨」,是说在相随的时世里,必定大得亨通;如果不能大为亨通,就无从相随,那是违逆时势。所谓「利贞」,是说相随的本体,好处须在于持守端正;相随而不端正,就成了邪僻之道,所以必须「利贞」。所谓「无咎」,是说具备了这四种德行,才能没有过错——因为苟且相从就要牵涉到结党营私,所以必须四德齐备才无过错。

凡卦有四德者,或其卦当时之义,即有四德,如乾、坤、屯、临、无妄,此五卦之时,即能四德备具。其随卦以恶相随,则不可也。有此四德乃无咎,无此四德则有咎也。与前五卦其义稍别。其《革卦》“巳日乃孚有四德”,若不“巳日乃孚”,则无四德,与乾、坤、屯、临、无妄、随其义又别。若当卦之时,其卦虽美,未有四德。若行此美,方得在后始致四德者,於卦则不言其德也。若谦、泰及复之等,德义既美,行之不巳,久必致此四德。但当初之时,其德未具,故卦不显四德也。其诸卦之三德巳下,其义大略亦然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凡是具备四德的卦,有的是就该卦当时的意义本身即含四德,如《乾》《坤》《屯》《临》《无妄》,这五卦所当的时势,四德就是齐备的。至于随卦,若以恶相随就不行了:具备这四德才没有过错,不具备四德就有过错,这一点与前面五卦的情形略有分别。又如《革卦》要「已日乃孚」才有四德,如果做不到「已日乃孚」,就没有四德,这与《乾》《坤》《屯》《临》《无妄》《随》的情形又有分别。还有一种情况:就该卦当时来说,卦虽然美善,却还没有四德,要把这份美善实行下去,日后才逐渐达到四德,这类卦就不标出它的德。像《谦》《泰》以及《复》之类,德义本来美善,行之不止,久了必定达到这四德;只是当初的时候德还没有齐备,所以卦辞不显出四德。其余各卦标举三德以下的,道理大体也是这样。

《彖》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随时之义大矣哉!震刚而兑柔也,以刚下柔动而之说,乃得随也。为随而不大通,逆於时也。相随而不为利,正灾之道也。故大通利贞,乃得无咎也。为随而令大通利贞,得於时也。得时则天下随之矣。随之所施,唯在於时也。时异而不随,否之道也,故“随时之义大矣哉”!

《彖传》说:随卦,阳刚之体前来居于阴柔之下,震动而喜悦,这就是「随」。大为亨通、守正而无过错,于是天下都随时而动。随时的意义真是大啊!王弼注解释:震是刚、兑是柔,以刚居柔之下,一动就走向喜悦,这才能得到人的追随。做「随」而不能大为通达,就是违逆时势;彼此相随却不给对方带来利益,反倒是招灾之道。所以必须大为通达而利于守正,才能没有过错。做「随」而能使天下大通利贞,就是合于时;合于时,天下就来追随了。「随」的施行,关键只在一个「时」字。时势变了却不肯随之而变,那是闭塞之道,所以说「随时之义大矣哉」。

[疏]“彖曰”至“大矣哉”。○正义曰:“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者,此释随卦之义。所以致此随者,由刚来而下柔。“刚”谓震也,柔谓兑也。震处兑下,是刚来下柔。震动而兑说,既能下人,动则喜说,所以物皆随从也。“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者,以有大亨贞正,无有咎害,而天下随之,以正道相随,故随之者广。若不以“大亨贞无咎”,而以邪僻相随,则天下不从也。“随时之义大矣哉”,若以“元亨利贞”,则天下随从,即随之义意广大矣哉,谓随之初始,其道未弘,终久义意而美大者。特云“随时”者,谓随其时节之义,谓此时宜行“元亨利贞”,故云“随时”也。

孔颖达疏从「彖曰」到「大矣哉」申说:所谓「随刚来而下柔,动而说,随」,这是解释随卦的含义——之所以能成其为「随」,是由于阳刚前来居于阴柔之下。「刚」指震,「柔」指兑;震在兑的下面,就是刚来下柔。震主震动、兑主喜悦,既能屈己居人之下,一动又使人喜悦,所以万物都来随从。所谓「大亨贞无咎而天下随时」,是因为有大为亨通、贞正无害这几层,天下才来随从:以正道相随,所以追随的人才多。假使不靠「大亨贞无咎」,而是以邪僻相随,天下就不会跟从。至于「随时之义大矣哉」,是说若能做到「元亨利贞」,天下就来随从,那么「随」的意义就广大了;这是说相随之初,其道还不宏大,到最后长久了,其意义才美大起来。特地说「随时」,是指随顺时节的意义,即在这个时候正宜施行「元亨利贞」,所以说「随时」。

○注“震刚而兑”至“大矣哉”!○正义曰:为随而不大通,逆於时也。物既相随之时,若王者不以广大开通,使物闭塞,是违逆於随从之时也。“相随而不为利,正灾之道”者,凡物之相随,多曲相朋附,不能利益於物,守其正直,此则小人之道长,灾祸及之,故云“灾之道”也。“随之所施,唯在於时”者,释“随时”之义,言随时施设,唯在於得时。若能大通利贞,是得时也。若不能大通利贞,是失时也。“时异而不随,否之道”者,凡所遇之时,体无恒定,或值不动之时,或值相随之时,旧来恒往,今须随从。时既殊异於前,而不使物相随,则是否塞之道,当须可随则随,逐时而用,所利则大,故云“随时之义大矣哉”!

孔颖达疏解王弼注从「震刚而兑」到「大矣哉」:所谓「为随而不大通,逆於时也」,是说万物既已到了相随的时候,若为王者不用广大开通之道,反而使万物闭塞,那就是违逆了相随之时。所谓「相随而不为利,正灾之道」,是说凡人相随,多半曲意结党依附,既不能给别人带来利益,又不能守住自己的正直,这样一来小人之道就滋长,灾祸随之而至,所以说是招灾之道。所谓「随之所施,唯在於时」,是解释「随时」的含义,是说随时施设,关键只在于能不能合于时:能做到大通利贞,就是得时;不能做到大通利贞,就是失时。所谓「时异而不随,否之道」,是说人所遇的时势没有一定,有时碰上不该动的时候,有时碰上该相随的时候;从前一向那样行事,如今却须随之而变。时势既已与从前不同,却不让万物相随,那就是闭塞之道。应当可随则随,依着时势而用,得到的好处才大,所以说「随时之义大矣哉」。

《象》曰:泽中有雷,随,君子以乡晦入宴息。泽中有雷,“动说”之象也。物皆说随,可以无为,不劳明鉴。故君子“向晦入宴息”也。[疏]“象曰”至“宴息”。○正义曰:《说卦》云:“动万物者莫疾乎雷,……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故《注》云:“泽中有雷,动说之象也。”“君子以乡晦入宴息”者,明物皆说豫相随,不劳明鉴,故君子象之。郑玄云:“晦,宴也。犹人君既夕之后,入於宴寝而止息。”

《象传》说:泽中有雷,这就是随卦;君子取法它,到了天色向晚就入内安寝休息。王弼注解释:泽中有雷,是「动而喜悦」之象;万物都欣悦相随,就可以无为而治,不必劳神明察,所以君子「向晦入宴息」。孔颖达疏从「象曰」到「宴息」申说:《说卦传》说「鼓动万物没有比雷更迅疾的……使万物欣悦没有比泽更能取悦的」,所以王弼注说「泽中有雷,动说之象也」。所谓「君子以乡晦入宴息」,是表明万物都欣悦相随,不必劳神明察,所以君子取象于此。郑玄说:「晦就是宴。好比国君到了日暮之后,进入寝室安歇休息。」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居随之始,上无其应,无所偏系,动能随时,意无所主者也。随不以欲,以欲随宜者也。故官有渝变,随不失正也。出门无违,何所失哉![疏]“初九”至“有功”。○正义曰:“官有渝”者,官谓执掌之职。人心执掌,与官同称,故人心所主,谓之“官渝变”也。此初九既无其应,无所偏系,可随则随,是所执之志有能渝变也。唯正是从,故“贞吉”也。“出门交有功”者,所随不以私欲,故见善则往随之,以此出门,交获其功。○注“居随之始”至“何所失哉”。○正义曰:言“随不以欲,以欲随宜”者,若有其应,则有私欲,以无偏应,是所随之事不以私欲,有正则从,是以欲随其所宜也。

经文初九爻辞说:所执守的有所变动,守正则吉;走出门去与人交往,能有功效。王弼注解释:初九居随卦之始,上面没有与它相应的爻,因而没有偏私的牵系,行动能随时而变,心里不预设主见。它相随不出于私欲,而是按所宜去安放自己的意愿,所以所执守的虽有变动,相随却不失其正;出门与人交往没有违逆,还会有什么损失呢?孔颖达疏从「初九」到「有功」申说:所谓「官有渝」,「官」指所执掌的职分;人心的执守与「官」同一个称呼,所以人心所主的东西发生变化,就叫「官渝变」。初九既然没有相应之爻,没有偏私牵系,可随则随,这就是所执守的志向能够变动。它只跟从正道,所以「贞吉」。所谓「出门交有功」,是说它所随从的不出于私欲,所以见到善便前去随从,用这种态度出门,交往就能收到功效。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从「居随之始」到「何所失哉」:所谓「随不以欲,以欲随宜」,是说若有相应之爻就会有私欲;因为它没有偏私的相应,所以所随之事不出私欲,遇到正道就跟从,这正是让自己的意愿随着所宜而定。

《象》曰:“官有渝”,从正吉也。“出门交有功”,不失也。[疏]正义曰:“官有渝从正吉”者,释“官有渝”之义。所执官守正,能随时渝变,以见贞正则往随从,故云“从正吉”。“出门交有功不失”者,释“交有功”之义。以所随之处,不失正道,故出门即有功也。

《象传》说:「官有渝」,是跟从正道才吉;「出门交有功」,是不会有所失。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官有渝从正吉」,是解释「官有渝」的含义——所执守的职分守住了正,又能随时机变动,见到贞正的就前去随从,所以说「从正吉」。所谓「出门交有功不失」,是解释「交有功」的含义——因为它所随从的地方不失正道,所以一出门就有功效。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阴之为物,以处随世,不能独立,必有系也。居随之时,体於柔弱,而以乘夫刚动,岂能秉志违於所近?随此失彼,弗能兼与。五处已上,初处已下,故曰“系小子,失丈夫”也。[疏]“六二”至“失丈夫”。○正义曰:“小子”谓初九也。“丈夫”谓九五也。初九处卑,故称“小子”。五居尊位,故称“丈夫”。六二既是阴柔,不能独立所处,必近系属初九,故云“系小子”。既属初九,则不得往应於五,故云“失丈夫”也。《象》曰:“系小子”,弗兼与也。[疏]正义曰:释“系小子”之意。既随此初九,则失彼九五丈夫,是不能两处兼有,故云“弗兼与”也。

经文六二爻辞说:牵系着小子,就失去了丈夫。王弼注解释:阴柔之物处在相随的时世,不能自立,必定要有所牵系。六二身处随卦之时,本体柔弱,又乘在刚动的初九之上,哪里能坚守心志而违背身边最近的那一爻?随了这一个就丢了那一个,不能两边兼顾。九五在它上面,初九在它下面,所以说「系小子,失丈夫」。孔颖达疏从「六二」到「失丈夫」申说:「小子」指初九,「丈夫」指九五:初九处位卑下,所以称「小子」;九五居于尊位,所以称「丈夫」。六二既是阴柔,不能独立自处,必然就近牵系依属初九,所以说「系小子」;既然依属了初九,就不能上去与九五相应,所以说「失丈夫」。《象传》说:「系小子」,是不能两边兼顾。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系小子」的意思——既然随从了这边的初九,就失掉那边九五这个丈夫,两处不能同时占有,所以说「弗兼与」。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阴之为物,以处随世,不能独立,必有系也。虽体下卦,二巳据初,将何所附?故舍初系四,志在“丈夫”。四俱无应,亦欲於巳随之,则得其所求矣,故曰“随有求得”也。应非其正,以系於人,何可以妄曰“利居贞”也?初处己下,四处已上,故曰“系丈夫,失小子”也。

经文六三爻辞说:牵系着丈夫,就失去了小子;随从而有所求便能得到,宜于安处守正。王弼注解释:阴柔之物处在相随的时世,不能自立,必定要有所牵系。六三虽然身在下卦,可是六二已经占据了初九,它还能依附谁呢?所以舍弃初九而牵系九四,心志放在「丈夫」身上。九四同样没有相应之爻,也想让六三来随从自己,那么六三就得到了它所求的,所以说「随有求得」。只是这种相应本不是正应,又要依系于人,怎么可以轻率妄动?所以说「利居贞」。初九在它下面,九四在它上面,所以说「系丈夫,失小子」。

[疏]“六三系丈夫”至“利居贞”。○正义曰:六三阴柔,近於九四,是系於“丈夫”也。初九既被六二之所据,六三不可复往从之,是“失小子”也。“随有求得”者,三从往随於四,四亦更无他应。己往随於四,四不能逆己,是三之所随,有求而皆得也。“利居贞”者,己非其正,以系於人,不可妄动,唯利在俱处守正,故云“利居贞也”。○注“四俱无应”至“小子也”。○正义曰:“四俱无应”者,三既无应,四亦无应,是四与三俱无应也。此六二、六三因阴阳之象,假丈夫、小子以明人事,馀无义也。《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下”谓初也。[疏]正义曰:释“系丈夫”之义。六三既系九四之“丈夫”,志意则舍下之初九也。

孔颖达疏从「六三系丈夫」到「利居贞」申说:六三是阴柔之爻,靠近九四,这就是牵系于「丈夫」;初九已经被六二占住,六三不能再去随从它,这就是「失小子」。所谓「随有求得」,是说六三前去随从九四,九四也别无其他相应之爻;自己去随从九四,九四不会拒绝自己,所以六三所随的,有求皆得。所谓「利居贞」,是说自己所处本不正,又要依系于人,不可轻举妄动,好处只在于双方都安处守正,所以说「利居贞」。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从「四俱无应」到「小子也」:所谓「四俱无应」,是说六三没有相应之爻,九四也没有相应之爻,因此九四与六三都无应。这里六二、六三是借着阴阳之象,假托「丈夫」「小子」来说明人事,此外并没有别的意思。《象传》说:「系丈夫」,是心志舍弃了下面那一爻。王弼注:「下」指的是初九。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系丈夫」的含义——六三既然牵系了九四这位「丈夫」,心意也就舍弃了下面的初九。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处说之初,下据二阴,三求系己,不距则获,故曰“随有获”也。居於臣地,履非其位,以擅其民,失於臣道,违正者也,故曰“贞凶”。体刚居说而得民心,能幹其事,而成其功者也。虽为常义,志在济物,心有公诚,著信在道以明其功,何咎之有?[疏]“九四”至“饵咎”。○正义曰:“随有获”者,处说之初,下据二阴,三求系己,不距则获,故曰“随有获”也。“贞凶”者,居於臣地,履非其位,以擅其民,失其臣道,违其正理,故“贞凶”也。“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者,体刚居说而得民心,虽违常义,志在济物,心存公诚,著信在於正道,有功以明,更有何咎?故云“有孚在道以明,何咎”也。

经文九四爻辞说:随从而有所获,守常则凶;只要心存诚信、行事合于正道而又明察,还会有什么过错?王弼注解释:九四处在兑悦的开端,向下占据两个阴爻,六三又来求着依系自己,它不加拒绝就有所获,所以说「随有获」。可是它身居臣位,所履又不当其位,却擅自据有君主的民众,这就失掉了为臣之道,违背了正理,所以说「贞凶」。它本体刚强而居于悦体,能得民心,能办成事情、成就功业;虽然按常理如此,但它志在救助万物,心存公正诚实,把信实显明在正道上而彰明其功,那还有什么过错呢?孔颖达疏从「九四」到「何咎」申说:所谓「随有获」,是说九四处兑悦之初,向下据有两个阴爻,六三求着依系自己,不拒绝便有所获,所以说「随有获」。所谓「贞凶」,是说它身居臣位,所履非其正位,却擅自据有民众,失掉臣道,违背正理,所以「贞凶」。所谓「有孚在道以明,何咎」,是说它本体刚强而居悦体,能得民心,虽然违背了通常的臣义,但志在救济万物,心存公诚,把信实立在正道之上,有功业加以彰明,还能有什么过错?所以说「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象》曰:“随有获”,其义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疏]正义曰:“随有获其义凶”者,释“随有获贞凶”之意。九四既有六三、六二,获得九五之民,为臣而擅君之民,失於臣义,是以宜其凶也。“有孚在道明功”者,释“以明何咎”之义。既能著信在于正道,是明立其功,故无咎也。九五:孚于嘉,吉。履正居中,而处随世,尽“随时”之宜,得物之诚,故“嘉吉”也。[疏]正义曰:嘉,善也。履中居正,而处随世,尽随时之义,得物之诚信,故获美善之吉也。《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象传》说:「随有获」,就其义理来说是凶的;「有孚在道」,是彰明功业。孔颖达疏申说:所谓「随有获其义凶」,是解释「随有获贞凶」的意思——九四既拥有六三、六二,等于取得了本属九五的民众,身为臣子而擅据君主之民,失于为臣的义理,所以理当为凶。所谓「有孚在道明功」,是解释「以明何咎」的含义——既能把信实立在正道上,就是明白地建立了功业,所以没有过错。经文九五爻辞说:以诚信施于美善,吉祥。王弼注解释:九五履位得正又居中,身处相随之世,把「随时」的合宜之处做到了极致,得到了万物的诚心,所以美善而吉。孔颖达疏申说:「嘉」是善的意思。九五履中居正,身处随世,把随时的义理尽到了,得到了万物的诚信,所以获得美善之吉。《象传》说:「孚于嘉,吉」,是因为它位置端正而居中。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随之为体,阴顺阳者也。最处上极,不从者也。随道巳成,而特不从,故“拘系之乃从”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为不从,王之所讨也,故“维之王用亨于西山”也。兑为西方,山者,途之险隔也。处西方而为不从,故王用通于西山。[疏]“《象》曰”至“于西山”。○正义曰:最处上极,是不随从者也。随道巳成而特不从,故须拘系之,乃始从也。“维之王用亨于西山”者,若欲维系此上六,王者必须用兵,通于西山险难之处,乃得拘系也。山谓险阻,兑处西方,故谓“西山”。令有不从,必须维系,此乃王者必须用兵通於险阻之道,非是意在好刑,故曰:“王用亨于西山。”《象》曰:“拘系之”,上穷也。处于上极,故穷也。[疏]正义曰:释“拘系”之义。所以须拘系者,以其在上而穷极,不肯随从故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把他拘拿捆缚起来,他才肯随从;再加以维系。君王于是打通西山之路而祭亨。王弼注解释:随卦的本体,是阴顺从阳;上六处在最上之极,是不肯随从的那一个。相随之道已经完成,唯独它不肯跟从,所以要「拘系之」才随从。《诗经·小雅·北山》说「普天之下的土地,没有一处的人不是王臣」,如今却有人不肯随从,那就是王者该讨伐的对象,所以说「维之,王用亨于西山」。兑在方位上属西方,山则是道路上的险阻隔绝;上六处在西方而不肯随从,所以君王要打通西山之路。孔颖达疏从「《象》曰」到「于西山」申说:上六处在最上之极,是不肯随从的;相随之道既已完成而它偏不跟从,所以必须拘拿捆缚,它才开始服从。所谓「维之王用亨于西山」,是说若要维系住这个上六,王者必须动用兵力,打通西山那样险难的地方,才能把它拘系住。「山」指险阻,兑居西方,所以称「西山」。既然有人不肯随从,就必须加以维系,这才是王者必须用兵打通险阻的道理,并不是有意好用刑罚,所以说「王用亨于西山」。《象传》说:「拘系之」,是因为它在上位而穷极。王弼注:处在最上之极,所以穷。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拘系」的含义——之所以必须拘拿捆缚,是因为它居于上位而穷极,不肯随从的缘故。

蛊卦

巽下艮上。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疏]“蛊元亨”至“后甲三日”。○正义曰:蛊者事也。有事营为,则大得亨通。有为之时,利在拯难,故“利涉大川”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者,甲者创制之令,既在有为之时,不可因仍旧令。今用创制之令以治於人,人若犯者,未可即加刑罚,以民未习,故先此宣令之前三日,殷勤而语之,又如此宣令之后三日,更丁宁而语之,其人不从,乃加刑罚也。其褚氏、何氏、周氏等并同郑义,以为“甲”者造作新令之日,甲前三日,取改过自新,故用辛也。甲后三日,取丁宁之义,故用丁也。今案辅嗣《注》,“甲者,创制之令”,不云创制之日。又《巽卦》九五“先庚三日,后庚三日”,辅嗣《注》:“申命令谓之庚”。辅嗣又云:“甲、庚皆申命之谓”。则辅嗣不以甲为创制之日,而诸儒不顾辅嗣《注》旨,妄作异端,非也。

卦象是巽在下、艮在上。经文卦辞说:蛊卦,大为亨通,宜于渡涉大河;在颁布新令的前三日与后三日反复申告。孔颖达疏从「蛊元亨」到「后甲三日」申说:「蛊」就是「事」。有事情去经营作为,就大得亨通;在有所作为的时候,好处在于拯救危难,所以说「利涉大川」。所谓「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甲」指新创制的政令:既然处在有为之时,就不能沿用旧令;如今用新制的政令来治理百姓,百姓若有触犯,还不能立刻加以刑罚,因为民众尚未熟习,所以在颁布政令之前的三天里恳切地晓谕他们,颁布政令之后的三天里再叮咛地告诫他们,那些人仍旧不听从,才施加刑罚。褚仲都、何氏、周氏等人都同意郑玄的说法,认为「甲」是制作新令的那一天:甲前三日取改过自新之义,所以用「辛」日;甲后三日取叮咛之义,所以用「丁」日。如今考察王辅嗣的注,说「甲者,创制之令」,并没有说是创制的日子;又《巽卦》九五说「先庚三日,后庚三日」,辅嗣注说「重申命令叫做庚」,辅嗣还说「甲、庚都是重申命令的意思」。可见辅嗣并不把「甲」当作创制之日,而诸家儒者不顾辅嗣注的本旨,妄立异说,是不对的。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上刚可以断制,下柔可以施令。巽而止。蛊。既巽又止,不竞争也。有事而无竞争之患,故可以有为也。[疏]“《彖》曰”至“止蛊”。○正义曰:“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者,此释蛊卦之名,并明称蛊之义也。以上刚能制断,下柔能施令,巽顺止静,故可以有为也。褚氏云:“蛊者惑也。物既惑乱,终致损坏,当须有事也,有为治理也。故《序卦》云:‘蛊者事也。’”谓物蛊必有事,非谓训蛊为事义当然也。

《彖传》说:蛊卦,阳刚在上而阴柔在下。王弼注解释:上面刚强就可以决断裁制,下面柔顺就可以推行政令。《彖传》接着说:巽顺而知止,这就是蛊。王弼注解释:既能巽顺又能止息,就不会争竞;有事情要办而没有争竞之患,所以可以有所作为。孔颖达疏从「《彖》曰」到「止蛊」申说:所谓「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这是解释蛊卦的卦名,并阐明称之为「蛊」的道理——上面刚强能够裁断,下面柔顺能够施行政令,又能巽顺静止,所以可以有所作为。褚仲都说:「蛊就是惑。事物既已惑乱,终究要败坏,就必须有所整治,也就是有所作为地加以治理。所以《序卦传》说:『蛊者事也。』」这是说事物败坏了必然有事要办,并不是说把「蛊」直接训释为「事」在字义上本来就合适。

蛊,元亨而天下治也。有为而大亨,非天下治而何也?[疏]正义曰:释“元亨”之义。以有为而得“元亨”,是天下治理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蛊者有事而待能之时也。可以有为,其在此时矣。物巳说随,则待夫作制以定其事也。进德修业,往则亨矣。故“元亨,利涉大川”也。甲者,创制之令也。创制不可责之以旧,故先之三日,后之三日,使令治而后乃诛也。因事申令,终则复始,若天之行用四时也。

《彖传》接着说:蛊卦大为亨通,因而天下得到治理。王弼注解释:有所作为而大为亨通,不是天下大治又是什么?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元亨」的含义——因为有所作为而得「元亨」,正表明天下得到治理。《彖传》又说:「利涉大川」,是前往办事;「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结之后又有开始,这是天道的运行。王弼注解释:蛊是有事要办而等待贤能之人的时候,可以有所作为,正在此时。万物既已欣悦相随,就等着有人订立制度来安定各项事务。增进德行、修治功业,前往就亨通了,所以说「元亨,利涉大川」。「甲」指新创制的政令:新制的法令不能拿旧法去责求百姓,所以前三日、后三日反复申告,使政令通行之后才加以惩治。因事而反复申明政令,一轮完了又从头开始,就像上天运行而更迭使用四时一样。

[疏]正义曰:“利涉大川,往有事也”者,释“利涉大川”也。蛊者有为之时,拔拯危难,往当有事,故“利涉大川”。此则假外象以喻危难也。“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者,释“先甲三日,后甲三日”之义也。民之犯令,告之巳终,更复从始,告之殷勤不巳,若天之行,四时既终,更复从春为始,象天之行,故云“天行也”。○注“蛊者”至“四时也”。○正义曰:“蛊者有事待能之时”者,物既蛊坏,须有事营为,所作之事,非贤能不可。故《经》云“幹父之蛊”,幹则能也。“甲者创制之令”者。甲为十日之首,创造之令为在后诸令之首,故以创造之令谓之为甲。故汉时谓令之重者谓之“甲令”,则此义也。“创制不可责之以旧”者,以人有犯令而致罪者,不可责之旧法,有犯则刑。故须先后三日,殷勤语之,使晓知新令,而后乃诛,诛谓兼通责让之罪,非专谓诛杀也。

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利涉大川,往有事也」,是解释「利涉大川」——蛊是有所作为的时候,要拔救危难,前往就该办事,所以「利涉大川」;这是借外物之象来比喻危难。所谓「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是解释「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的含义——百姓触犯法令,告诫他们的一轮完了,又从头开始,恳切告诫而不停止,就像上天的运行,四时走完一轮,又从春天重新开始,取象于天的运行,所以说「天行也」。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从「蛊者」到「四时也」:所谓「蛊者有事待能之时」,是说事物既已败坏,就须有事去经营,而所要办的事,不是贤能的人办不了,所以爻辞说「幹父之蛊」,「幹」就是能干。所谓「甲者创制之令」,是因为甲是十天干之首,新创制的政令又是此后各项政令之首,所以把新创的政令叫做「甲」;汉代把重要的法令称为「甲令」,就是这个意思。所谓「创制不可责之以旧」,是说有人触犯法令而获罪,不能拿旧法去责求他、一犯就用刑,所以要在前后各三日里恳切告诉他,使他明白新令,而后才加以惩治;这里的「诛」兼指责备谴让之类的处分,不专指诛杀。

《象》曰:山下有风,蛊。君子以振民育德。蛊者,有事而待能之时也,故君子以济民养德也。[疏]正义曰:必云“山下有风”者,风能摇动,散布润泽。今“山下有风”,取君子能以恩泽下振於民,育养以德。“振民”,象“山下有风”;“育德”象山在上也。

《象传》说:山下有风,这就是蛊卦;君子取法它,振济百姓、培育德行。王弼注解释:蛊是有事要办而等待贤能之人的时候,所以君子据此救济百姓、涵养德行。孔颖达疏申说:之所以要说「山下有风」,是因为风能摇动万物、散布润泽;如今「山下有风」,取的是君子能用恩泽向下振济百姓、以德涵育他们的意思。「振民」取象于「山下有风」,「育德」则取象于山高踞在上。

初六:幹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处事之首,始见任者也。以柔巽之质,幹父之事,能承先轨,堪其任者也,故曰“有子”也。任为事首,能堪其事,“考”乃无咎也,故曰“有子考无咎”也。当事之首,是以危也。能堪其事,故“终吉”。[疏]“初六”至“厉终吉”。○正义曰:“幹父之蛊”者,处事之首,以柔巽之质幹父之事,堪其任也。“有子考无咎”者,有子既能堪任父事,“考”乃“无咎”也。以其处事之初,若不堪父事,则“考”有咎也。“厉终吉”者,厉,危也。既为事初,所以危也。能堪其事,所以“终吉”也。

经文初六爻辞说:整治父亲留下的积弊,有这样的儿子,先父就没有过错;虽有危厉,终究吉祥。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办事的开头,是刚开始被任用的人;它以柔顺谦逊的资质去承办父亲的事业,能继承先人的规矩,担当得起这份责任,所以说「有子」。担任事情的开端而能胜任其事,「考」——也就是父亲——才没有过错,所以说「有子考无咎」。身当事情的起头,因此有危险;能胜任其事,所以「终吉」。孔颖达疏从「初六」到「厉终吉」申说:所谓「幹父之蛊」,是说初六处在办事之首,以柔顺谦逊的资质去办父亲的事,能担当这份责任。所谓「有子考无咎」,是说有了这样的儿子,既能担起父亲的事业,先父才得以没有过错;因为它处在办事的开端,倘若担不起父亲的事,先父就有过错了。所谓「厉终吉」,「厉」是危险:既然身在事情的开头,所以危险;能胜任其事,所以「终吉」。

《象》曰:“幹父之蛊”,意承“考”也。幹事之首,时有损益,不可尽承,故意承而已。[疏]正义曰:释“幹父之蛊”义。凡堪幹父事,不可小大损益一依父命,当量事制宜以意承考而巳。对文父没称“考”,若散而言之,生亦称“考”。若《康诰》云:“大伤厥考心。”是父在称考。此避幹父之文,故变云“考也”。

《象传》说:「幹父之蛊」,是在意旨上承继父亲。王弼注解释:办事之初,随着时势会有减损增益,不能一概照搬承袭,所以只是在意旨上承继罢了。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幹父之蛊」的含义——凡是能承办父亲事业的人,不可以事无大小、增减与否一律都照父亲的吩咐去做,应当衡量事情、裁定所宜,在意旨上承继父亲而已。对举成文时,父亲去世才称「考」;如果分开泛说,父亲在世也可以称「考」,比如《尚书·康诰》说「大伤厥考心」,那就是父亲在世而称「考」。此处为了避开上文「幹父」的「父」字,所以变换说成「考」。

九二:幹母之蛊,不可贞。居於内中,宜幹母事,故曰“幹母之蛊”也。妇人之性难可全正,宜屈已刚。既幹且顺,故曰“不可贞”也。幹不失中,得中道也。[疏]正义曰:居内处中,是幹母事也。“不可贞”者,妇人之性难可全正,宜屈己刚,不可固守贞正,故云“不可贞”也。《象》曰:“幹母之蛊”,得中道也。[疏]正义曰:“得中道”者,释“幹母之蛊”义。虽不能全正,犹不失在中之道,故云“得中道”也。

经文九二爻辞说:整治母亲留下的积弊,不可固执守正。王弼注解释:九二居于内卦之中,适宜承办母亲一方的事,所以说「幹母之蛊」。妇人的性情难以事事都合于正,做儿子的应当屈抑自己的刚强;既要把事办成,又要顺着母亲,所以说「不可贞」;这样办事而不失中道,就是得了中道。孔颖达疏申说:九二居内卦而处中位,正是承办母亲之事。所谓「不可贞」,是说妇人的性情难以完全端正,应当委屈自己的刚性,不可固执地死守贞正,所以说「不可贞」。《象传》说:「幹母之蛊」,是得了中道。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得中道」,是解释「幹母之蛊」的含义——虽然不能事事完全合正,仍旧不失居中之道,所以说「得中道」。

九三:幹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以刚幹事,而无其应,故“有悔”也。履得其位,以正幹父,虽“小有悔”,终无大咎。[疏]正义曰:“幹父之蛊小有悔”者,以刚幹事而无其应,故“小有悔”也。“无大咎”者,履得其位,故终无大咎也。《象》曰:“幹父之蛊”,终无咎也。

经文九三爻辞说:整治父亲留下的积弊,稍有悔恨,但没有大的过错。王弼注解释:九三以刚强之质去办事,却没有相应之爻,所以「有悔」;不过它所居得其正位,以端正之道承办父亲的事业,虽然「小有悔」,终究没有大的过错。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幹父之蛊小有悔」,是因为以刚强办事而没有相应之爻,所以稍有悔恨。所谓「无大咎」,是因为它履位得正,所以终究没有大的过错。《象传》说:「幹父之蛊」,终究没有过错。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体柔当位,幹不以刚而以柔和,能裕先事者也。然无其应,往必不合,故曰“往见吝”。[疏]“《象》曰”至“见吝”。○正义曰:“裕父之蛊”者,体柔当位,幹不以刚,而以柔和能容裕父之事也。“往见吝”者,以其无应,所往之处,见其鄙吝,故“往未得”也。《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经文六四爻辞说:宽缓地对待父亲留下的积弊,前往会遇到憾惜。王弼注解释:六四本体柔顺而所居得当,办事不用刚强而用柔和,能宽缓地处理先人遗留的事务;只是它没有相应之爻,前往必定合不来,所以说「往见吝」。孔颖达疏从「《象》曰」到「见吝」申说:所谓「裕父之蛊」,是说它体质柔顺、位置得当,办事不靠刚强,而以柔和之道宽缓地容受父亲的事业。所谓「往见吝」,是因为它没有相应之爻,所去的地方只会碰上鄙陋憾惜,所以说「往未得」。《象传》说:「裕父之蛊」,前往还不能有所得。

六五:幹父之蛊,用誉。以柔处尊,用中而应,承先以斯,用誉之道也。[疏]“《象》曰”至“用誉”。○正义曰:“幹父之蛊用誉”者,以柔处尊,用中而应,以此承父,用有声誉。《象》曰:“幹父用誉”,承以德也。以柔处中,不任威力也。[疏]正义曰:释“幹父用誉”之义。奉承父事,唯以中和之德,不以威力,故云“承以德”也。

经文六五爻辞说:整治父亲留下的积弊,因而获得美誉。王弼注解释:六五以柔顺居于尊位,用中道而与下相应,以这样的态度承继先人的事业,正是获得美誉之道。孔颖达疏从「《象》曰」到「用誉」申说:所谓「幹父之蛊用誉」,是说它以柔居尊,用中道而有相应,用这种方式承办父亲的事业,因而有声誉。《象传》说:「幹父用誉」,是以德行来承继。王弼注解释:以柔顺居中位,不倚仗威势武力。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幹父用誉」的含义——奉承父亲的事业,只用中和之德,不用威势武力,所以说「承以德」。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最处事上而不累於位,“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也。[疏]正义曰:最处事上,不复以世事为心,不系累於职位,故不承事王侯,但自尊高慕尚其清虚之事,故云“高尚其事”也。《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疏]正义曰:释“不事王侯”之义。身既不事王侯,志则清虚高尚,可法则也。

经文上九爻辞说:不侍奉王侯,把自己的操守看得高远。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诸事的最上面而不被职位牵累,所以「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孔颖达疏申说:它处在诸事的最上位,不再把世俗事务放在心上,不被职位所牵累,所以不去侍奉王侯,只是自尊自高、仰慕崇尚清虚恬淡之事,所以说「高尚其事」。《象传》说:「不事王侯」,其志向可以作为法则。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不事王侯」的含义——他既然不侍奉王侯,心志便清虚高尚,可以给人取作法则。

临卦

兑下坤上。临: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疏]“临元亨”至“有凶”。○正义曰:案《序卦》云:“临,大也。”以阳之浸长,其德壮大,可以监临於下。故曰“临”也。刚既浸长,说而且顺,又以刚居中,有应於外大,得亨通而利正也,故曰“元亨利贞”也。“至于八月有凶”者,以物盛必衰,阴长阳退,临为建丑之月,从建丑至于七月建申之时,三阴既盛,三阳方退,小人道长,君子道消,故八月有凶也。以盛不可终保,圣人作《易》以戒之也。

卦象是兑在下、坤在上。经文卦辞说:临卦,大为亨通,宜于守正;到了第八个月会有凶险。孔颖达疏从「临元亨」到「有凶」申说:按《序卦传》说「临,就是大」。因为阳气渐渐生长,其德壮大,可以居高临下地监临下民,所以叫「临」。阳刚既已渐长,卦德喜悦而又和顺,又以阳刚居于中位,在外卦有所感应,因而大得亨通而宜于守正,所以说「元亨利贞」。所谓「至于八月有凶」,是因为事物盛极必衰、阴气生长而阳气退避:临卦配的是建丑之月,从建丑往下数到第七个月的建申之时,三阴已经盛大,三阳正在消退,小人之道滋长,君子之道消亡,所以第八个月有凶。盛极不能保到最后,圣人作《周易》就是要拿这个来告诫世人。

《彖》曰:临,刚浸而长,说而顺,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也。阳转进长,阴道日消,君子日长,小人日忧,“大亨以正”之义。[疏]“《彖》曰”至“天之道也”。○正义曰:“临刚浸而长说而顺”者,此释卦义也。凡诸卦之例,说而顺之,下应以“临”字结之。此无“临”字者,以其刚中而应,亦是“临”义,故不得於刚中之上而加“临”也。“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者,天道以刚居中而下,与地相应,使物大得亨通而利正,故《乾卦》“元、亨、利、贞”。今此《临》卦,其义亦然,故云“天之道也”。

《彖传》说:临卦,阳刚渐渐生长,喜悦而和顺,阳刚居中而上下相应,大为亨通又能守正,这就是天的法则。王弼注解释:阳气转而前进生长,阴气之道日渐消退,君子一天天壮大,小人一天天忧惧,这就是「大亨以正」的含义。孔颖达疏从「《彖》曰」到「天之道也」申说:所谓「临刚浸而长,说而顺」,这是解释卦义。按各卦的通例,「说而顺」之下应当用一个「临」字来收结;这里没有「临」字,是因为下文「刚中而应」也同样是「临」的意思,所以不能在「刚中」之上再加「临」字。所谓「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是说天道以阳刚居中而下降,与地相应,使万物大得亨通而宜于守正,所以《乾卦》具备「元、亨、利、贞」;如今这《临》卦,道理也是一样,所以说「天之道也」。

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八月阳衰而阴长,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也,故曰“有凶”。[疏]“至于八月”至“久也”。○正义曰:证“有凶”之义,以其阳道既消,不可常久,故“有凶”也。但复卦一阳始复,刚性尚微,又不得其中,故未有“元亨利贞”。泰卦三阳之时,三阳在下,而成乾体,乾下坤上,象天降下,地升上,上下通泰,物通则失正,故不具四德。唯此卦二阳浸长,阳浸壮大,特得称临,所以四德具也。然阳长之卦,每卦皆应“八月有凶”。但此卦名临,是盛大之义,故於此卦特戒之耳。若以类言之,则阳长之卦,至其终末皆有凶也。○注“八月”至“有凶”。○正义曰:云“八月”者,何氏云:“从建子阳生至建未为八月。”褚氏云:“自建寅至建酉为八月。”今案:此注云“小人道长,君子道消”,宜据否卦之时,故以临卦建丑,而至否卦建申为八月也。

《彖传》接着说:「至于八月有凶」,是说阳道的消退为期不远。王弼注解释:八月里阳气衰微而阴气生长,小人之道滋长,君子之道消亡,所以说「有凶」。孔颖达疏从「至于八月」到「久也」申说:这是印证「有凶」的含义——因为阳道既已消退,不能长久保持,所以「有凶」。不过《复卦》只有一阳刚刚回复,刚性还很微弱,又没有居中,所以还谈不上「元亨利贞」;《泰卦》是三阳之时,三阳在下而成乾体,乾下坤上,象征天气下降、地气上升,上下通泰,然而万物通泰了就容易失于端正,所以也不具四德。唯有临卦二阳渐长,阳气渐趋壮大,特别可以称为「临」,所以四德齐备。然而凡是阳气生长的卦,每一卦都同样适用「八月有凶」,只因这一卦名叫「临」,含有盛大之义,所以特地在这一卦里加以告诫罢了。如果按类推说,阳长之卦到了终末都会有凶。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从「八月」到「有凶」:说到「八月」,何氏说:「从建子阳气初生数到建未,是八个月。」褚仲都说:「从建寅数到建酉,是八个月。」如今考察,此注说「小人道长,君子道消」,应当依据《否卦》之时,所以是从临卦所配的建丑之月,数到否卦所配的建申之月,算作八个月。

《象》曰: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相临之道,莫若说顺也。不恃威制,得物之诚,故物无违也。是以“君子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也。[疏]“《象》曰”至“无疆”。○正义曰:“泽上有地”者,欲见地临於泽,在上临下之义,故云“泽上有地”也。“君子以教思无穷”者,君子於此临卦之时,其下莫不喜说和顺,在上但须教化,思念无穷巳也,欲使教恒不绝也。“容保民无疆”者,容谓容受也。保安其民,无有疆境,象地之阔远,故云“无疆”也。

《象传》说:泽上有地,这就是临卦;君子取法它,教诲百姓的心思没有穷尽,容纳安保百姓没有边界。王弼注解释:彼此相临之道,没有比喜悦和顺更好的;不倚仗威势压制,而是取得万物的诚心,所以万物不违逆,因此说「君子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孔颖达疏从「《象》曰」到「无疆」申说:所谓「泽上有地」,是要显出地临于泽、居上临下的意思,所以说「泽上有地」。所谓「君子以教思无穷」,是说君子在临卦这样的时候,下面的人无不欢悦和顺,居上位的只须施行教化,心里挂念不已,要让教化永远不断绝。所谓「容保民无疆」,「容」是容纳接受的意思:安保他的百姓而没有疆界的限制,取象于大地的辽阔广远,所以说「无疆」。

初九:咸临,贞吉。“咸”感也。感,应也。有应於四,感以临者也。四履正位,而已应焉,志行正者也。以刚感顺,志行其正,以斯临物,正而获吉也。[疏]正义曰:咸,感也。有应於四,感之而临,志行得正,故“贞吉”也。《象》曰:“咸临贞吉”,志行正也。[疏]正义曰:“咸临贞吉,志行正”者,释“咸临贞吉”之义。四既履得正位,己往与之相应,是己之志意行而归正也。

经文初九爻辞说:以感应之心居上临下,守正而得吉。王弼注解释:「咸」就是「感」,「感」就是相应。初九与六四相应,是以感应的方式来临下的。六四所居是正位,而自己与它相应,可见心志所行是端正的。以阳刚去感动柔顺,心志走的是正道,用这种态度临御万物,端正因而获吉。孔颖达疏申说:「咸」是感的意思。初九与六四相应,因感应而临下,心志所行得正,所以「贞吉」。《象传》说:「咸临贞吉」,是心志所行端正。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咸临贞吉,志行正」,是解释「咸临贞吉」的含义——六四既已履得正位,自己前去与它相应,这就是自己的心意所行归于端正。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有应在五,感以临者也。刚胜则柔危,而五体柔,非能同斯志者也。若顺於五,则刚德不长,何由得“吉无不利”乎?全与相违,则失於感应,其得“咸临,吉无不利”,必未顺命也。[疏]正义曰:“咸临吉”者,咸,感也。有应於五,是感以临而得其吉也。“无不利”者,二虽与五相应,二体是刚,五体是柔,两虽相感,其志不同。若纯用刚往,则五所不从,若纯用柔往,又损已刚性,必须商量事宜,有从有否,乃得“无不利”也。

经文九二爻辞说:以感应之心居上临下,吉祥,没有什么不利。王弼注解释:九二与六五相应,是以感应的方式临下的。刚强占了上风,柔弱就危险,而六五本体柔弱,并不是能与九二同一心志的;如果一味顺从六五,那么刚健之德就无从生长,又凭什么得到「吉无不利」呢?可是完全和它相违背,又失掉了感应之义。它之所以能得「咸临,吉无不利」,必定是没有一味顺从六五之命。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咸临吉」,「咸」是感:九二与六五相应,这是以感应临下而得吉。所谓「无不利」,是说九二虽与六五相应,但九二本体刚强、六五本体柔弱,两者虽相感,心志却不相同:若一味用刚强前往,六五就不肯听从;若一味用柔顺前往,又损伤了自己的刚性。必须斟酌事情的轻重,有听从的、有不听从的,才能「无不利」。

《象》曰:“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疏]正义曰:“未顺命”者,释“无不利”之义。未可尽顺五命,须斟酌事宜,有从有否,故得“无不利”也。则君臣上下献可替否之义也。

《象传》解释临卦九二的爻辞说:爻辞讲「咸临,吉,无不利」,是因为九二对君上之命并非一味顺从。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未顺命」,是解释「无不利」这三个字的道理。九二虽然上应六五之君,却不可以把六五的命令全部照单接受,必须斟酌事情是否合宜,该听从的听从,不该听从的就否决,这样才能处处「无不利」。这正体现了君臣上下之间「献可替否」的道理——进献可行的主张,废止不可行的做法。

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甘者,佞邪说媚不正之名也。履非其位,居刚长之世,而以邪说临物,宜其“无攸利”也。若能尽忧其危,改脩其道,刚不害正,故“咎不长”。[疏]正义曰:“甘临”者,谓甘美谄佞也。履非其位,居刚长之世,而以邪说临物,故“无攸利”也。“既忧之无咎”者,既,尽也。若能尽忧其危,则刚不害正,故“无咎”也。《象》曰:“甘临”,位不当也。“既忧之”,咎不长也。[疏]正义曰:“既忧之,咎不长”者,能尽忧其事,改过自脩,其咎则止,不复长久,故“无咎”也。

经文临卦六三爻辞说:「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用甜言蜜语去临御下民,没有什么好处;若能彻底忧惧这处境,便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甘」是奸佞邪僻、以谄媚讨好而行为不正的名目。六三以阴柔居于阳位,所处的爻位本不当,又正当初九、九二两个刚爻生长之世,却用邪僻之说去临御万物,当然「无攸利」。倘若能把危险彻底忧虑一遍,改过修正自己的路数,刚阳就不会伤害正道,所以《象传》说「咎不长」。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甘临」,就是用甘美谄佞的话去临人。六三所居之位不当,又处在刚爻生长的时势里,以邪说临物,所以「无攸利」。至于「既忧之,无咎」,「既」是「尽」的意思,能把危险忧虑到极处,刚阳便不至于伤害正道,因此不会有过错。《象传》说:「甘临」是因为六三的爻位不恰当;「既忧之」,所以过咎不会长久。孔颖达再申说:能把这件事忧虑周全,改正过失、自我修治,过咎就此止住,不再延续长久,所以说「无咎」。

六四:至临,无咎。处顺应阳,不忌刚长,而乃应之,履得其位,尽其至者也。刚胜则柔危,柔不失正,乃得“无咎”也。[疏]正义曰:履顺应阳,不畏刚长,而巳应之,履得其位,能尽其至极之善而为临,故云“至临”。以柔不失正,故“无咎”也。《象》曰:“至临,无咎”,位当也。[疏]正义曰:释“无咎”之义。以六四以阴所居得正,柔不为邪,位当其处,故无咎也。

经文临卦六四爻辞说:「至临,无咎。」以最切近的方式临御下民,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六四身处坤体的柔顺之中而下应初九之阳,不忌惮刚爻的生长,反而与之相应;它以阴爻居阴位,位置得当,是把「临」做到极致的一爻。一般说来刚强得势柔弱就危险,但六四柔顺而不失正道,所以能够无咎。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六四踏着柔顺之道去应和阳爻,不畏惧刚爻上长,而自己与初九相应,所居之位又正,能够把临御之善做到极处,所以爻辞称它为「至临」。因为它柔顺而不失正道,所以不会有过错。《象传》说:「至临,无咎」,是因为六四所居的爻位恰当。孔颖达申说:这是解释「无咎」的道理——六四以阴爻居于阴位而得其正,柔顺却不流于邪僻,位置与身分相称,所以没有过错。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吉。处於尊位,履得其中,能纳刚以礼,用建其正,不忌刚长而能任之,委物以能而不犯焉,则聪明者竭其视听,知力者尽其谋能,不为而成,不行而至矣。“大君之宜”,如此而已,故曰“知临大君之宜吉”也。[疏]正义曰:“处於尊位,履得其中,能纳刚以礼,用建其正,不忌刚长而能任之”,故“聪明者竭其视听,知力者尽其谋能”,是知为临之道,大君之所宜以吉也。《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疏]正义曰:释“大君之宜”,所以得宜者,止由六五处中,行此中和之行,致得“大君之宜”,故言“行中之谓也”。

经文临卦六五爻辞说:「知临,大君之宜,吉。」以明智临御天下,这是大君应有的做法,吉祥。王弼注解释:六五处在尊贵之位,所居又得上卦之中,能够以礼接纳刚阳之才,用他们来树立正道;不忌惮刚爻生长而能任用他们,按才能把事情委托下去而自己不去干预侵夺。这样一来,耳目聪明的人就会把视听之能用尽,有智谋才力的人就会把谋划之力用尽,君主不必亲自去做而事情自成,不必亲自去行而目的自达。所谓「大君之宜」,不过如此而已,所以爻辞说「知临,大君之宜,吉」。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正因为「处於尊位,履得其中,能纳刚以礼,用建其正,不忌刚长而能任之」,才有「聪明者竭其视听,知力者尽其谋能」的局面;这就是以明智作为临御之道,是大君所适宜采用而得吉的做法。《象传》说:「大君之宜」,说的就是施行中道。孔颖达申说:这是解释「大君之宜」——六五之所以得其所宜,只因为它居于上卦之中,施行这种中和的德行,因而配得上「大君之宜」,所以《象传》说「行中之谓也」。

上六:敦临,吉,无咎。处坤之极,以敦而临者也。志在助贤,以敦为德,虽在刚长,刚不害厚,故“无咎”也。[疏]正义曰:敦,厚也。上六处坤之上,敦厚而为临,志在助贤,以敦为德,故云“敦临,吉”。虽在刚长,而志行敦厚,刚所以不害,故“无咎”也。象曰:“敦临”之吉,志在内也。[疏]正义曰:释“敦临吉”之义。虽在上卦之极,志意恒在於内之二阳,意在助贤,故得吉也。

经文临卦上六爻辞说:「敦临,吉,无咎。」以敦厚之德临御下民,吉祥,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上六处在坤卦的最上端,是用敦厚来临御的一爻。它心志在于辅助贤者,把敦厚当作自己的德行,虽然身处刚爻生长之世,刚强却伤害不了这份厚德,所以无咎。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敦」就是厚。上六居于坤体之上,以敦厚之心去临人,志在辅助贤者,把敦厚作为德行,所以爻辞说「敦临,吉」。虽然正当二阳生长之时,但它的心志与行为都敦厚,刚爻因此不会伤害它,所以不会有过错。《象传》说:「敦临」之所以吉,是因为它的心志在内卦。孔颖达申说:这是解释「敦临吉」的道理——上六虽然身在上卦的极位,心意却始终系于内卦初九、九二两个阳爻,一心要辅助贤者,所以能够得吉。

观卦

坤下巽上。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王道之可观者,莫盛乎宗庙。宗庙之可观者,莫盛於盥也。至荐简略,不足复观,故观盥而不观荐也。孔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尽夫观盛,则“下观而化”矣。故观至盥则“有孚颙若”也。

观卦的卦体是坤在下、巽在上。经文卦辞说:「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观仰宗庙之祭,看到「盥」——以郁鬯灌地降神这一节就够了,不必再看后面进献祭品的仪节,下民自会心怀诚信、容貌肃然。王弼注解释:王道之中最值得观仰的,没有超过宗庙之祭的;宗庙之祭中最值得观仰的,又没有超过「盥」这一节的。到了「荐」,也就是陈设笾豆献上祭品的时候,礼仪转为简略,不值得再看,所以只观其盥而不观其荐。《论语·八佾》记孔子说:「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禘祭自灌地降神以后的部分,我就不想看了。把最盛大的一节观仰尽了,在下的人便会「下观而化」,因观仰而受到感化,所以观到「盥」这一节就能「有孚颙若」。

[疏]“观盥而”至“颙若”。○正义曰:“观”者,王者道德之美而可观也,故谓之观。“观盥而不荐”者,可观之事,莫过宗庙之祭盥,其礼盛也。荐者,谓既灌之后,陈荐笾豆之事,故云“观盥而不荐”也。“有孚颙若”者,孚,信也。但下观此盛礼,莫不皆化,悉有孚信而颙然,故云“有孚颙若”。○注“王道之可观”至“有孚颙若也”。○正义曰:“尽夫观盛则下观而化”者,“观盛”谓观盥礼盛则休而止,是观其大,不观其细,此是下之效上,因“观”而皆化之矣。故“观至盥则有孚颙若”者,颙是严正之貌,“若”为语辞,言“下观而化”,皆孚信容貌俨然也。

孔颖达疏解经文自「观盥而」至「颙若」一段。正义说:所谓「观」,是指君王的道德之美足以让人观仰,因此这一卦名为「观」。所谓「观盥而不荐」,是说值得观仰的事,没有超过宗庙祭祀中「盥」这一节的,它的礼最为隆盛。「荐」,指灌地降神之后陈设笾豆、进献祭品的仪节,所以卦辞说「观盥而不荐」。所谓「有孚颙若」,「孚」是诚信;在下的人观仰这场盛礼,无不受到感化,人人心存诚信而容色庄敬,所以说「有孚颙若」。以下疏解王弼注自「王道之可观」至「有孚颙若也」一段。正义说:注文讲「尽夫观盛则下观而化」,其中「观盛」是说观到盥礼这一最盛之节便停住,这就是只看它的大处、不看它的细处;这是在下者效法在上者,因这一「观」而全都受了感化。注文又说「观至盥则有孚颙若」,「颙」是严正的容貌,「若」是语助之辞,意思是在下的人因观仰而受化,个个心怀诚信、仪容俨然。

《彖》曰:大观在上,下贱而上贵也。[疏]正义曰:谓大为在下,所观唯在於上,由在上既贵,故在下大观。今大观在於上。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统说观之为道,不以刑制使物,而以观感化物者也。神则无形者也。不见天之使四时,“而四时不忒”,不见圣人使百姓,而百姓自服也。

《彖传》说:「大观在上,下贱而上贵也。」伟大的观仰对象高居上位,在下者卑贱而在上者尊贵。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讲「大」的一方在下,所观仰的对象只在上;由于在上者既然尊贵,所以在下者才有盛大的观仰。如今这个足以大观的对象正处在上位。《彖传》接着说:「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坤顺而巽入,以中正之德观示天下,这就是观卦;「盥而不荐,有孚颙若」,是在下者因观仰而受化;观察上天神妙之道,四季运行毫无差错;圣人取法这神妙之道来设立教化,天下就自然归服。王弼注解释:这是总说「观」作为一种治道,不用刑罚强制万物,而以观仰感化万物。「神」就是无形之物:人看不见上天驱使四时,而「四时不忒」;看不见圣人驱使百姓,而百姓自然归服。

[疏]“顺而巽”至“天下服矣”。○正义曰:顺而和巽,居中得正,以观於天下,谓之“观”也。此释观卦之名。“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者,释“有孚颙若”之义,本由在下,观效在上而变化,故“有孚颙若”也。“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者,此盛名观卦之美,言“观盥”与天之神道相合,观此天之神道而四时不有差忒。“神道”者,微妙无方,理不可知,目不可见,不知所以然而然,谓之“神道”,而四时之节气见矣。岂见天之所为,不知从何而来邪?盖四时流行,不有差忒,故云“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也。“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者,此明圣人用此天之神道,以“观”设教而天下服矣。天既不言而行,不为而成,圣人法则天之神道,本身自行善,垂化於人,不假言语教戒,不须威刑恐逼,在下自然观化服从,故云“天下服矣”。

孔颖达疏解《彖传》自「顺而巽」至「天下服矣」一段。正义说:柔顺而又和巽,居中而得其正,用这样的德行观示天下,就叫作「观」;这一句是解释观卦的卦名。《彖传》说「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是解释卦辞「有孚颙若」的道理:根本在于居下的人观仰、效法在上者而发生变化,所以才「有孚颙若」。《彖传》说「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是极力称美观卦之善,意思是卦辞所说的「观盥」与上天的神妙之道正相契合;观仰这上天的神道,四季便没有差错。所谓「神道」,微妙而无定方,其理不可推知,其形不可目见,说不出为什么会这样却自然这样,因此叫作「神道」,而四时的节气就在其中显现出来了。谁又见过上天具体做了什么?谁又知道四时从何而来呢?只是四时依次流行,从不差错,所以说「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彖传》说「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是表明圣人取用上天这种神妙之道,以「观」的方式设立教化,天下便都归服。上天不发一言而运行不息,不有意造作而万物自成;圣人效法上天的神道,先从自身行善做起,把教化垂示给百姓,不必借助言语训诫,也不必用威刑恐吓逼迫,在下的人自然观仰受化、顺从归服,所以说「天下服矣」。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疏]正义曰:“风行地上”者,风主号令行于地上,犹如先王设教在於民上,故云“风行地上观”也。“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者,以省视万方,观看民之风俗,以设於教,非诸侯以下之所为,故云“先王”也。

《象传》说:「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风吹行在大地之上,这就是观卦之象;先王取法它,巡视四方、观察民情来设立教化。孔颖达疏申说:所谓「风行地上」,风主号令,行走在大地之上,就好比先王把教化施行在万民之上,所以说「风行地上观」。所谓「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是说巡省万方,观看民间的风俗,据此设立教化;这不是诸侯以下的人所能做的事,所以《象传》特意称「先王」。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处於观时,而最远朝美,体於阴柔,不能自进,无所鉴见,故曰“童观”。巽顺而巳,无所能为,小人之道也,故曰“小人无咎”。君子处大观之时而为“童观”,不亦鄙乎?[疏]正义曰:“童观”者,处於观时而最远朝廷之美观,是柔弱不能自进,无所鉴见,唯如童稚之子而观之。为“小人无咎君子吝”者,为此观看,趣在顺从而巳,无所能为,於小人行之,才得无咎,若君子行之,则鄙吝也。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经文观卦初六爻辞说:「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像孩童那样张望,小人这样做没有过错,君子这样做就难免鄙吝。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观卦之时,离朝廷的盛美最为遥远,本体又属阴柔,不能自己上进,没有什么可供鉴识,所以说「童观」。它只是柔巽顺从而已,无所作为,这是小人之道,所以说「小人无咎」。君子身处大观之时却只做「童观」,不是太鄙陋了吗?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童观」,是说初六处在观卦之时而离朝廷的盛美最远,柔弱不能自进,无所鉴识,只能像小孩子那样张望。至于「小人无咎,君子吝」,是说这样的观看,旨趣只在顺从而已,无所作为;小人如此行事,勉强算得上没有过错,若是君子如此行事,那就鄙陋可吝了。《象传》说:「初六童观」,这是小人之道。

六二:闚观,利女贞。处在於内,无所鉴见。体性柔弱,从顺而巳。犹有应焉,不为全蒙,所见者狭,故曰“闚观”。居观得位,柔顺寡见,故曰“利女贞”,妇人之道也。处“大观”之时,居中得位,不能大观广鉴,闚观而巳,诚“可丑”也。[疏]“象曰”至“利女贞”。○正义曰:“闚观利女贞”者,既是阴爻,又处在卦内,性又柔弱,唯闚窃而观。如此之事,唯利女之所贞,非丈夫所为之事也。注“处在於内”至“诚可丑也”。○正义曰:“犹有应焉,不为全蒙”者,六二以柔弱在内,犹有九五刚阳与之为应,则为有闚窃,不为全蒙。童蒙如初六也,故能闚而外观。此童“观”、闚“观”,皆读为去声也。《象》曰:“闚观,女贞”,亦可丑也。

经文观卦六二爻辞说:「闚观,利女贞。」从门缝里窥看,利于女子守正。王弼注解释:六二处在内卦之中,没有开阔的见识;本体性情柔弱,只知顺从而已。不过它上有九五相应,还不算完全蒙昧,只是所见狭小,所以说「闚观」。它居于观卦而得其正位,柔顺而寡见,所以说「利女贞」,这是妇人之道。身处「大观」之时,居中得位,却不能大开眼界、广泛鉴察,只是从缝隙里窥看而已,实在是「可丑」的。孔颖达疏解经文自「象曰」至「利女贞」一段。正义说:所谓「闚观,利女贞」,六二既是阴爻,又处在内卦之中,性情柔弱,只能偷偷地窥看。这样的行事,只利于女子所守之正,不是男子汉该做的事。以下疏解王弼注自「处在於内」至「诚可丑也」一段。正义说:注文讲「犹有应焉,不为全蒙」,是说六二以柔弱之质居于内,但仍有九五刚阳与它相应,所以还能偷偷窥看,不算完全蒙昧。完全的童蒙是像初六那样,六二则能从缝隙里向外观看。这里童「观」、闚「观」两个「观」字,都读去声。《象传》说:「闚观,女贞」,也是可羞的。

六三:观我生进退。居下体之极,处二卦之际,近不比尊,远不“童观”,观风者也。居此时也,可以“观我生进退”也。[疏]“象曰”至“进退”。○正义曰:“观我生进退”者,“我生”,我身所动出。三居下体之极,是有可进之时;又居上体之下,复是可退之地。远则不为童观,近则未为观国,居在进退之处,可以自观我之动出也。故时可则进,时不可则退,观风相几,未失其道,故曰“观我生进退”也。道得名“生”者,道是开通生利万物。故《系辞》云“生生之谓易”,是道为“生”也。《象》曰:“观我生进退”,未失道也。处进退之时,以观进退之几,“未失道”也。

经文观卦六三爻辞说:「观我生进退。」观察自己的举动来决定进退。王弼注解释:六三居于下卦的顶端,处在上下两卦交接之际;往近处说,它不与尊位的九五相亲比,往远处说,它又不像初六那样「童观」,是个观察风向的人。处在这样的时位,正可以「观我生进退」。孔颖达疏解自「象曰」至「进退」一段。正义说:所谓「观我生进退」,「我生」就是我自身所发动、所表现出来的行事。六三居下卦之极,是有机会上进的时位;同时又在上卦之下,也还是可以退守的地位。往远说它不至于沦为童观,往近说又还够不上「观国之光」,正处在可进可退的位置,因此可以自己观察自己的举动。时机允许就进,时机不允许就退,观察风向、审度几微,不失其道,所以说「观我生进退」。道之所以能称作「生」,是因为道能开通生化、利益万物,所以《系辞》说「生生之谓易」,可见「道」就是「生」。《象传》说:「观我生进退」,没有失掉正道。王弼注解释:处在可进可退之时,凭观察进退的几微来决定去就,所以「未失道」。

六四: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居观之时,最近至尊,“观国之光”者也。居近得位,明习国仪者也,故曰“利用宾于王”也。[疏]正义曰:最近至尊,是“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者,居在亲近而得其位,明习国之礼仪,故曰利用宾于王庭也。《象》曰:“观国之光”,尚宾也。[疏]正义曰:释“观国之光”义。以居近至尊之道,志意慕尚为王宾也。

经文观卦六四爻辞说:「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观仰一国的光华,宜于作君王的上宾。王弼注解释:六四处在观卦之时,最接近至尊的九五,正是「观国之光」的一爻;它居位切近而又得其正位,熟悉国家的礼仪,所以说「利用宾于王」。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六四最接近至尊,这就是「观国之光」。所谓「利用宾于王」,是说它居处亲近而又得其位,熟习国家的礼仪,所以说宜于在王庭之上作宾。《象传》说:「观国之光」,是崇尚作王宾。孔颖达申说:这是解释「观国之光」的意思——因为六四所居正是接近至尊之道,它的心意仰慕、崇尚做君王的上宾。

九五:观我生,君子无咎。居於尊位,为观之主,宣弘大化,光于四表,观之极者也。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故观民之俗,以察己道,百姓有罪,在于一人。君子风著,己乃“无咎”。上为观主,将欲自观乃观民也。[疏]正义曰:九五居尊,为观之主。四海之内,由我而观,而教化善,则天下有君子之风;教化不善,则天下著小人之俗,故则民以察我道,有君子之风著,则无咎也。故曰:“观我生,君子无咎”也。《象》曰:“观我生”,观民也。[疏]正义曰:谓观民以观我,故观我即观民也。

经文观卦九五爻辞说:「观我生,君子无咎。」观察自己的施为,君子这样做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九五居于尊位,是全卦观仰的主体,宣扬弘大的教化,光辉照及四方之外,是「观」的极致。在上者感化在下者,就像风吹倒草一样,所以要观察民间的风俗,用来省察自己的治道;正如《尚书·汤诰》所说,万方百姓有罪,责任都在君主一人身上。只有君子之风显著了,自己才能无咎。九五身为观的主体,想要观察自己,就先要观察百姓。孔颖达进一步申说:九五居尊位,是观卦之主。四海之内都由我而观仰:如果教化良善,天下就有君子之风;教化不善,天下就显出小人的习俗。所以要取民风来省察我自身的治道,君子之风显著了就没有过错,因此爻辞说「观我生,君子无咎」。《象传》说:「观我生」,就是观察百姓。孔颖达申说:这是说通过观察百姓来观察自己,所以观我也就是观民。

上九:观其生,君子无咎。“观我生”,自观其道也。“观其生”,为民所观者也。不在於位,最处上极,高尚其志,为天下所观者也。处天下所观之地,可不慎乎?故君子德见,乃得“无咎”。“生”,犹动出也。[疏]“上九”至“无咎”。○正义曰:“观其生”者,最处上极,高尚其志,生亦道也。为天下观其巳之道,故云“观其生”也。“君子无咎”者,既居天下可观之地,可不慎乎?故居子谨慎,乃得“无咎”也。注“观我生”至“动出也”。○正义曰:“生犹劝出”者,或动、或出,是生长之义。故云“生犹动出”。六三、九五皆云“观我生”,上九云“观其生”,此等云“生”皆为“动出”,故於卦末,《注》总明之也。

经文观卦上九爻辞说:「观其生,君子无咎。」观察他自身的施为,君子这样做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九五的「观我生」,是自己观察自己的治道;上九的「观其生」,则是被百姓所观仰。上九不在职位之上,处于全卦最高之处,把自己的志节看得很高,是天下人所观仰的对象。身处天下人所观仰的地位,能不谨慎吗?所以君子的德行彰显出来,才能无咎。「生」,就是举动、发用的意思。孔颖达疏解自「上九」至「无咎」一段。正义说:所谓「观其生」,上九处在最高之位,志节高尚,这里的「生」也就是道;天下人都在看他自身所行之道,所以说「观其生」。所谓「君子无咎」,既然身居天下人可观仰的地位,能不谨慎吗?所以君子谨慎,才能无咎(底本此处「居子」为「君子」之讹)。以下疏解王弼注自「观我生」至「动出也」一段。正义说:注文讲「生犹动出」(底本误作「劝出」),或是发动,或是显出,都是生长的意思,所以说「生犹动出」。六三、九五都说「观我生」,上九说「观其生」,这些「生」字都当「动出」讲,所以王弼在一卦之末总括地加以说明。

《象》曰:“观其生”,志未平也。将处异地,为众所观,不为平易,和光流通,“志未平”也。[疏]正义曰:释“观其生”之义。以特处异地,为无所观,不为平易。和光流通,志未与世俗均平。世无危惧之忧,我有符同之虑,故曰“志未平”也。

《象传》说:「观其生」,心志还没有平顺。王弼注解释:上九将要处在与众不同的地位,为众人所观仰,不能随俗平易;虽然含敛光华、与物流通,心志却还没有与世俗齐平,所以说「志未平」。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观其生」的道理。因为上九特处在与众不同的地位,为众人所观仰,不能随俗平易;它含敛光华、与物流通,心志尚未与世俗拉平。世人没有危惧的忧虑,我却有与之同患的思虑,所以说「志未平」。

噬嗑卦

震下离上。噬嗑:亨。利用狱。噬,啮也;嗑,合也。凡物之不亲,由有间也。物之不齐,由有过也。有间与过,啮而合之,所以通也。刑克以通,狱之利也。[疏]正义曰:“噬嗑亨”者,噬,啮也;嗑,合也。物在於口,则隔其上下,若啮去其物,上下乃合而得“亨”也。此卦之名,假借口象以为义,以喻刑法也。凡上下之间,有物间隔,当须用刑法去之,乃得亨通,故云“噬嗑亨”也。“利用狱”者,以刑除间隔之物,故“利用狱”也。

噬嗑卦的卦体是震在下、离在上。经文卦辞说:「噬嗑:亨。利用狱。」咬合而通,亨通,宜于用刑断狱。王弼注解释:「噬」是咬,「嗑」是合。凡物与物不能相亲,是因为中间有阻隔;万物不能齐一,是因为有过失。有阻隔、有过失,把它咬碎而使之弥合,正是求通的办法;用刑罚制克来求通,就是「用狱」之利。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噬嗑亨」,「噬」是咬,「嗑」是合;有东西梗在口中,就把上下隔开了,若咬掉这个东西,上下才能合拢而得「亨」。这一卦的卦名,是借口齿之象来立义,用以比喻刑法。凡上下之间有物梗阻,必须用刑法把它除掉,才能亨通,所以说「噬嗑亨」。所谓「利用狱」,是以刑罚除去梗阻之物,所以「利用狱」。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颐中有物,啮而合之,“噬嗑”之义也。[疏]正义曰:此释“噬嗑”名也。案:诸卦之《彖》,先标卦名,乃复言曰某卦、曰同人、曰大有、曰小畜之类是也。此发首不叠卦名者,若义幽隐者,先出卦名,后更以卦名结之,若具义显露,则不先出卦名,则此“颐中有物曰噬嗑”之类,其事可知,故不先出卦名。此乃夫子因义理文势,随义而发,不为例也。噬嗑而亨。有物有间,不啮不合,无由“亨”也。[疏]正义曰:释“亨”义,由“噬嗑”而得“亨”也。

《彖传》说:「颐中有物,曰『噬嗑』。」口腮之中有东西,就叫「噬嗑」。王弼注解释:口中有物,咬碎它而使上下弥合,这就是「噬嗑」的意思。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噬嗑」的卦名。按:其他各卦的《彖传》,多是先标出卦名,然后再说「曰某卦」,像「曰同人」「曰大有」「曰小畜」之类就是。这里开头不重叠卦名,是因为:凡意义幽深隐晦的,就先出卦名,末了再用卦名收结;意义显豁的,就不先出卦名。像这里「颐中有物曰噬嗑」,事理一看便知,所以不先出卦名。这是孔子依着义理和文势,随所当言而发,并非固定的体例。《彖传》接着说:「噬嗑而亨。」王弼注解释:有物梗阻其间,不咬就合不拢,也就无从「亨」。孔颖达申说:这是解释「亨」的意思——由「噬嗑」而得到亨通。

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刚柔分动,不溷乃明,雷电并合,不乱乃章,皆“利用狱”之义。[疏]“刚柔分动”至“合而章”。正义曰:释“利用狱”之义。刚柔既分,不相溷杂,故动而显明也。雷电既合,而不错乱,故事得彰著,明而且著,可以断狱。刚柔分谓震刚在下,离柔在上。“刚柔”云“分”,“雷电”云“合”者,欲见“明”之与“动”,各是一事,故“刚柔”云“分”也。明、动虽各一事,相须而用,故“雷电”云“合”。但易之为体,取象既多。若取分义,则云“震下离上”。若取合义,则云离、震合体,共成一卦也。此释二象“利用狱”之义也。○注“刚柔分动”至“用狱之义”。○正义曰:“雷电并合,不乱乃章”者,《彖》文唯云“雷电合”,注云“不乱乃章”者,不乱之文,以其上云“刚柔分”。“刚柔分”则是不乱,故云“雷电并合,不乱乃章”也。

《彖传》说:「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刚与柔分处上下,动而生明;雷与电相合而彰显。王弼注解释:刚柔分开而动,不相混杂才能明;雷电并合,不错乱才能彰著,这都是「利用狱」的道理。孔颖达疏解自「刚柔分动」至「合而章」一段。正义说:这是解释「利用狱」之义。刚柔既已分开,不相混杂,所以一动就显得明白;雷电既已相合而不错乱,所以事理得以彰著。既明白又彰著,就可以断狱了。「刚柔分」是说震之刚在下、离之柔在上。刚柔说「分」而雷电说「合」,是要显出「明」与「动」各是一事,所以刚柔说「分」;明与动虽各是一事,却须相待而后有用,所以雷电说「合」。只是《易》的体例,取象本来就多:若取分的一面,就说「震下离上」;若取合的一面,就说离、震合体,共同构成一卦。这是解释上下二象「利用狱」的道理。以下疏解王弼注自「刚柔分动」至「用狱之义」一段。正义说:注文讲「雷电并合,不乱乃章」,《彖传》原文只说「雷电合」,注里却添出「不乱乃章」,这「不乱」二字的来历,是因为上文说了「刚柔分」;「刚柔分」也就是不乱,所以说「雷电并合,不乱乃章」。

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谓五也。能为齧合而通,必有其主,五则是也。“上行”谓所之在进也。凡言“上行”,皆所之在贵也。虽不当位,不害用狱也。[疏]“柔得中”至“用狱也”。○正义曰:此释爻有“利用狱”之义。阴居五位,是“柔得中”也。而“上行”者既居上卦,意在向进,故云“上行”。其德如此,虽不当位者,所居阴位,犹“利用狱”也。○注“谓五也”至“不害用狱也”。正义曰:凡言“上行”,皆所之在贵者,辅嗣此注,恐畏之適五位则是上行,故於此明之。凡言“上行”,但所之在进,皆曰“上行”,不是唯向五位,乃称“上行”也。故《谦卦》序《彖》云:“地道卑而上行”,坤道体在上,故总云“上行”,不止也。又《损卦·彖》云:“损下益上曰上行。”是减下卦益上卦,谓之“上行”,是亦不据五也。然则此云“上行”,及《晋卦·彖》云“上行”,既在五位而又称上行,则似若王者,虽见在尊位,犹意在欲进,仰慕三皇五帝可贵之道,故称“上行”者也。

《彖传》说:「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柔爻得中而向上行,虽然所居之位不当,仍宜于用刑断狱。王弼注解释:这是指六五。要能咬合而致通,必定得有主事者,六五就是。「上行」是说它的去向在于向前进取;凡说「上行」,都是指去向在于尊贵之处。虽然位不当,却不妨碍用刑断狱。孔颖达疏解自「柔得中」至「用狱也」一段。正义说:这是解释爻位上「利用狱」的道理。阴爻居第五位,就是「柔得中」;说它「上行」,是因为它已居上卦,心意仍在向前进取,所以说「上行」。它的德如此,虽说「不当位」——所居的是阴爻处阳位——仍然「利用狱」。以下疏解王弼注自「谓五也」至「不害用狱也」一段。正义说:注文讲「凡言上行,皆所之在贵」,是因为王辅嗣(王弼)担心读者把「上行」只理解成走到第五位才算,所以在这里特别说明:凡说「上行」,只要去向在于进取,都可以叫「上行」,并不是只有趋向五位才称「上行」。所以《谦卦》的《彖传》说「地道卑而上行」,坤道之体在上,所以总说「上行」,并不限定;又《损卦·彖传》说「损下益上曰上行」,这是减损下卦、增益上卦而叫作「上行」,也不是就五位而言。那么这里说的「上行」,以及《晋卦·彖传》说的「上行」,既然已在五位却仍称「上行」,就好比君王虽然现居尊位,心意却还想上进,仰慕三皇五帝那可贵之道,所以称为「上行」。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疏]正义曰:“雷电噬嗑”者,但噬嗑之象,其象在口。雷电非噬嗑之体,但“噬嗑”象外物,既有雷电之体,则雷电欲取明罚敕法,可畏之义,故连云“雷电”也。

《象传》说:「『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雷与电构成噬嗑之象,先王取法它,申明刑罚、整饬法令。孔颖达疏申说:所谓「雷电噬嗑」,噬嗑本身的象在口齿之间,雷电并不是噬嗑的本体;只是「噬嗑」所取的是身外之物为象,卦中既有雷电之体,就借雷电来表达申明刑罚、整饬法令那种令人畏惧的意味,所以连带说「雷电」。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居无位之地以处刑初,受刑而非治刑者也。凡过之所始,必始於微,而后至於著。罚之所始,必始於薄,而后至於诛。过轻戮薄,故“屦校灭趾”,桎其行也。足惩而巳,故不重也。过而不改,乃谓之过。小惩大诫,乃得其福,故“无咎”也。“校”者,以木绞校者也,即械也,校者取其通名也。[疏]“初九”至“无咎”。○正义曰:“屦校灭趾”者,屦谓著而履践也,校谓所施之械也。处刑之初,居无位之地,是“受刑”之人,“非治刑”之主。“凡过之所始,必始於微”,积而不已,遂至於著。“罚之所始”,必始於薄刑。薄刑之不巳,遂至於诛。在刑之初,过轻戮薄,必校之在足,足为惩诫,故不复重犯。故校之在足,巳没其趾,桎其小过,诫其大恶,过而能改,乃是其福。虽复“灭趾”,可谓“无咎”,故言“屦校灭趾无咎”也。

经文噬嗑卦初九爻辞说:「屦校灭趾,无咎。」脚上戴着木枷,遮没了脚趾,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初九居于无位之地而处在用刑之始,是受刑的人,不是治刑的人。凡过失的开端,一定起于细微,然后才发展到显著;刑罚的开端,也一定起于轻薄,然后才到诛戮。过失轻、刑戮薄,所以只是「屦校灭趾」,束缚住他的行动罢了;足以惩戒也就够了,所以不加重刑。有了过失而不肯改,才叫作过。小小惩戒一下,使他受到大的警诫,反而得福,所以无咎。所谓「校」,是用木料绞束制成的刑具,也就是械,「校」是取它的通称。孔颖达疏解自「初九」至「无咎」一段。正义说:所谓「屦校灭趾」,「屦」是穿戴而踩踏的意思,「校」是所施加的木械。初九处在用刑之初,居于无位之地,是「受刑」的人,不是「治刑」的主事者。「凡过之所始,必始於微」,积累不止就会到显著的地步;「罚之所始」,一定从轻刑开始,轻刑用之不止就会到诛戮的地步。在用刑之初,过失轻、刑戮薄,必定把木械加在脚上,脚上受了惩戒,就不会再犯。木械加在脚上,已经遮没了脚趾,束缚住他的小过,警诫他不要酿成大恶;有过失而能改正,正是他的福分。所以虽然「灭趾」,仍可说是无咎,因此爻辞说「屦校灭趾无咎」。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过止於此。[疏]正义曰:释“屦校灭趾”之义,犹著校灭没其趾也。小惩大诫,故罪过止息不行也。六二:噬肤灭鼻,无咎。噬,齧也。齧者,刑克之谓也。处中得位,所刑者当,故曰“噬肤”也。乘刚而刑,未尽顺道,噬过其分,故“灭鼻”也。刑得所疾,故虽“灭鼻”而“无咎”也。“肤”者,柔脆之物也。[疏]正义曰:六二处中得位,是用刑者。所刑中当,故曰“噬肤”。肤是柔脆之物,以喻服罪受刑之人也。“乘刚而刑,未尽顺道,噬过其分”,故至“灭鼻”,言用刑大深也。“无咎”者,用刑得其所疾,谓刑中其理,故“无咎”也。

《象传》说:「『屦校灭趾』,不行也。」王弼注解释:过失到此为止。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屦校灭趾」的意思,就是戴上木械把脚趾都遮没了;小惩而大戒,所以罪过就此止息,不再继续下去。经文噬嗑卦六二爻辞说:「噬肤灭鼻,无咎。」咬柔嫩的肌肤,深到没了鼻子,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噬」是咬,咬就是刑罚制克的意思。六二居中而得正位,所刑之人正当其罪,所以说「噬肤」;但它凌乘在初九刚爻之上而用刑,还没有完全顺乎正道,咬得超过了本分,所以「灭鼻」。用刑正打中了对方的病痛,所以虽然「灭鼻」仍然无咎。所谓「肤」,是柔软脆嫩之物。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六二居中得位,是用刑的一方,所刑之人恰当其罪,所以说「噬肤」。「肤」是柔脆之物,用来比喻服罪受刑的人。「乘刚而刑,未尽顺道,噬过其分」,所以到了「灭鼻」的地步,是说用刑过深。至于无咎,是因为用刑正击中对方的痛处,也就是刑罚合乎事理,所以没有过错。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疏]正义曰:“乘刚”者,释“噬肤灭鼻”之义,以其乘刚,故用刑深也。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处下体之极,而履非其位,以斯食物,其物必坚。岂唯坚乎?将遇其毒。“噬”以喻刑人,“腊”以喻不服,“毒”以喻怨生。然承於四而不乘刚,虽失其正,刑不侵顺,故虽“遇毒,小吝无咎”。[疏]正义曰:“噬腊肉”者,“腊”是坚刚之肉也。“毒”者,苦恶之物也。三处下体之上,失政刑人,刑人不服。若齧其“腊肉”,非但难齧,亦更生怨咎,犹噬腊而难入,复遇其毒味然也。三以柔不乘刚,刑不侵顺道,虽有遇毒之吝,於德亦无大咎,故曰:“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也。

《象传》说:「『噬肤灭鼻』,乘刚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乘刚」,是解释「噬肤灭鼻」的道理——因为六二凌乘在刚爻之上,所以用刑深重。经文噬嗑卦六三爻辞说:「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咬干硬的腊肉,碰上了毒味,稍有鄙吝但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六三处在下卦的极位而所居之位不当,用这样的身分去吃东西,那东西必定坚硬;岂只是坚硬,还要碰上它的毒味。「噬」比喻施刑于人,「腊」比喻受刑者不服,「毒」比喻由此生出怨恨。不过六三上承九四而并不凌乘刚爻,虽然失其正位,用刑却没有侵犯顺道,所以虽「遇毒」,仍是「小吝无咎」。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噬腊肉」,「腊」是坚硬的干肉;「毒」是苦恶之物。六三处在下卦之上,失于政理而去刑人,受刑的人不服,就像咬那干硬的腊肉,不但难咬,还会招来怨咎,正如咬腊肉难以下口,又碰上苦毒之味一样。六三以柔爻而不凌乘刚爻,用刑没有侵犯顺道,虽有遇毒之吝,在德行上也没有大的过咎,所以说「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疏]正义曰:“位不当”者,谓处位不当也。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艰贞吉。虽体阳爻,为阴之主,履不获中,而居其非位,以斯噬物,物亦不服,故曰“噬乾胏”也。金,刚也,矢,直也。“噬乾胏”而得刚直,可以利於艰贞之吉,未足以尽通理之道也。[疏]正义曰:“噬乾胏”者,乾胏是脔肉之乾者,履不获中,居其非位,以斯治物,物亦不服,犹如“噬乾胏”然也。“得金矢”者,金,刚也。矢,直也。虽刑不能服物,而能得其刚直也。“利艰贞吉”者,既得刚直,利益艰难,守贞正之吉,犹未能光大通理之道,故《象》云“未光”也。

《象传》说:「『遇毒』,位不当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位不当」,是说六三所处的爻位不恰当。经文噬嗑卦九四爻辞说:「噬乾胏,得金矢。利艰贞吉。」咬带骨的干肉,得到金与箭,宜于在艰难中守正而获吉。王弼注解释:九四虽然本身是阳爻,却做了群阴之主,所居不得中位,又处在不当的位置上;用这样的身分去咬东西,东西也不服,所以说「噬乾胏」。「金」取其刚,「矢」取其直:咬干胏而得到刚直,可以有利于在艰难中守正之吉,却还不足以尽通达事理之道。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噬乾胏」,「乾胏」是切成块而晒干的肉;九四所居不得其中,又处非其位,用这样的身分治理万物,万物也不服,就像咬干胏一样。所谓「得金矢」,「金」是刚,「矢」是直,虽然用刑不能使人服,却能得到刚直之德。所谓「利艰贞吉」,既得刚直,便有利于在艰难之中守持贞正而获吉,只是还不能光大通达之道,所以《象传》说「未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乾肉,坚也。黄,中也。金,刚也。以阴处阳,以柔乘刚,以噬於物,物亦不服,故曰:“噬乾肉”也。然处得尊位,以柔乘刚而居於中,能行其戮者也。履不正而能行其戮,刚胜者也。噬虽不服,得中而胜,故曰“噬乾肉得黄金”也。己虽不正,而刑戮得当,故虽“贞厉”而“无咎”也。[疏]“《象》曰”至“贞厉无咎”。○正义曰:“噬乾肉”者,乾肉,坚也。以阴处阳,以柔乘刚,以此治罪於人,人亦不服,如似“噬乾肉”也。“得黄金”者,黄,中也。金,刚也。以居於中是黄也,“以柔乘刚”是金也。既中而行刚,“能行其戮,刚胜者”也。故曰“得黄金”也。“贞厉无咎”者,巳虽不正,刑戮得当,故虽贞正自危而无咎害。位虽不当,而用刑得当,故《象》云“得当”也。

《象传》说:「『利艰贞吉』,未光也。」经文噬嗑卦六五爻辞说:「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咬干肉,得到黄金,守正而心存危惧,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乾肉」取其坚,「黄」取其中,「金」取其刚。六五以阴爻处阳位,以柔爻凌乘刚爻,用这样的身分去咬东西,东西也不服,所以说「噬乾肉」。然而它处在尊位,以柔乘刚而居于上卦之中,是能施行刑戮的一爻;所居不正却能行刑戮,是刚强得胜的缘故。咬虽不服,却因得中而制胜,所以说「噬乾肉得黄金」。自己虽不当位,而刑戮施得恰当,所以虽「贞厉」仍然无咎。孔颖达疏解自「《象》曰」至「贞厉无咎」一段。正义说:所谓「噬乾肉」,乾肉是坚硬的;六五以阴处阳,以柔乘刚,用这样的身分治人之罪,人也不服,就好像咬干肉。所谓「得黄金」,「黄」是中,「金」是刚:居于上卦之中就是「黄」,「以柔乘刚」就是「金」。既居中而又行刚,正是「能行其戮,刚胜者」,所以说「得黄金」。所谓「贞厉无咎」,自己虽然不当位,刑戮却施得恰当,所以虽然守正而自感危惧,也不会招来咎害。位次虽不当,用刑却得当,所以《象传》说「得当」。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上九:何校灭耳,凶。处罚之极,恶积不改者也。罪非所惩,故刑及其首,至于“灭耳”,及首非诫,“灭耳”非惩,凶莫甚焉。[疏]“《象》曰”至“灭耳凶”。正义曰:“何校灭耳凶”者,“何”谓檐何,处罚之极,恶积不改,故罪及其首,何檐枷械,灭没於耳,以至诰没。以其聪之不明,积恶致此,故《象》云“聪不明”也。○注“处罚之极”至“凶莫甚焉”。○正义曰:“罪非所惩”者,言其恶积既深,寻常刑罪,非能惩诫,故云“罪非所惩”也。“及首非诫,灭耳非惩”者,若罪未及首,犹可诫惧归善也。罪巳“及首”,性命将尽,非复可诫,故云“及首非诫”也。校既“灭耳”,将欲刑杀,非可惩改,故云“灭耳非惩”也。《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聪不明,故不虑恶积,至于不可解也。

《象传》说:「『贞厉无咎』,得当也。」经文噬嗑卦上九爻辞说:「何校灭耳,凶。」肩上扛着木枷,遮没了耳朵,凶险。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刑罚的极处,是恶积而不肯改的人。寻常的刑罚已不足以惩戒他,所以刑具加到头上,以至于遮没耳朵;刑及头首便不再是警诫,枷没耳朵也不再是惩戒,凶险没有比这更甚的了。孔颖达疏解自「《象》曰」至「灭耳凶」一段。正义说:所谓「何校灭耳凶」,「何」就是肩担、扛负;上九处在刑罚的极处,恶积而不改,所以罪罚加到头上,肩扛枷械,把耳朵都遮没了,直到身首不保。因为他听闻不明,积恶到这个地步,所以《象传》说「聪不明」。以下疏解王弼注自「处罚之极」至「凶莫甚焉」一段。正义说:注文讲「罪非所惩」,是说他积恶已深,寻常的刑罪不足以惩戒他,所以说「罪非所惩」。注文讲「及首非诫,灭耳非惩」,是说:如果罪罚还没有加到头上,他还可以因畏惧而归于善;一旦罪罚「及首」,性命将尽,就再没有告诫可言了,所以说「及首非诫」。枷械既已遮没耳朵,眼看就要行刑处死,也谈不上惩戒改过,所以说「灭耳非惩」。《象传》说:「何校灭耳」,是听闻不明。王弼注解释:正因为听闻不明,才不顾虑恶行的积累,以至于到了无法解救的地步。

贲卦

离下艮上。贲:亨。小利有攸往。[疏]正义曰:“贲”饰也。以刚柔二象交相文饰也。“贲亨”者,以柔来文刚而得亨通,故曰“贲亨”也。“小利有攸往”者,以刚上文柔,不得中正,故不能大有所往,故云“小利有攸往”也。《彖》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刚柔不分,文何由生?故坤之上六来居二位,“柔来文刚”之义也。柔来文刚,居位得中,是以“亨”。乾之九二,分居上位,分刚上而文柔之义也。刚上文柔,不得中位,不若柔来文刚,故“小利有攸往”。

贲卦的卦体是离在下、艮在上。经文卦辞说:「贲:亨。小利有攸往。」文饰,亨通,有所前往会有小的利益。孔颖达疏申说:「贲」就是文饰,是以刚柔两象交互修饰。所谓「贲亨」,是柔爻前来文饰刚爻而得亨通,所以说「贲亨」。所谓「小利有攸往」,是刚爻上行去文饰柔爻,得不到中正之位,所以不能大有所往,因此说「小利有攸往」。《彖传》说:「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王弼注解释:刚柔若不分开,文采从何而生?所以坤卦的上六前来居于第二位,这就是「柔来文刚」的意思;柔来文刚,所居又得中位,因此「亨」。乾卦的九二分出来居于上位,这就是「分刚上而文柔」的意思;刚上去文柔,却得不到中位,比不上柔来文刚,所以只是「小利有攸往」。

[疏]“《彖》曰”至“有攸往”。○正义曰:“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者,此释“贲亨”之义。不直言“贲”连云“贲亨”者,由“贲”而致亨,事义相连也,若“大哉乾元”以“元”连“乾”者也。“柔来而文刚,故亨”,柔来文刚,以文相饰,是贲义也。相饰即有为亨,故云“贲亨”。“亨”之下不重,以“贲”字结之者,以“亨”之与“贲”相连而释,所以“亨”下不得重结“贲”字。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者,释“小利有攸往”义。乾体在下,今分乾之九二,上向文饰坤之上六,是“分刚上而文柔”也。弃此九二之中,往居无立之地,弃善从恶,往无大利,故“小利有攸往”也。

孔颖达疏解《彖传》自「《彖》曰」至「有攸往」一段。正义说:《彖传》讲「贲亨柔来而文刚故亨」,这是解释卦辞「贲亨」的意思。它不单说一个「贲」字而连说「贲亨」,是因为由「贲」而招致亨通,两件事在义理上相连,就像《乾卦·彖传》说「大哉乾元」,把「元」连着「乾」说一样。「柔来而文刚,故亨」,是说柔爻前来文饰刚爻,彼此以文采相修饰,这正是「贲」的意思;相互修饰便自有亨通,所以说「贲亨」。「亨」字之下不再重复、不用「贲」字来收结,是因为「亨」与「贲」是连在一起解释的,所以「亨」后面不能再重结一个「贲」字。至于「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是解释「小利有攸往」的意思:乾体本在下,如今分出乾的九二,向上去文饰坤的上六,这就是「分刚上而文柔」。它舍弃了九二居中之位,前往居于无所依立的地方,是弃善而从恶,前往没有大的利益,所以说「小利有攸往」。

○注“刚柔不分”至“小利有攸往”。○正义曰:坤之上六,何以来居二位不居於初三,乾之九二,何以分居上位不居於五者,乾性刚亢,故以巳九二居坤极;坤性柔顺,不为物首,故以巳上六下居乾之二位也。且若柔不分居乾二,刚不分居坤极,则不得文明以止故也。又阳本在上,阴本在下,应分刚而下,分柔而上,何因分刚向上,分柔向下者,今谓此本泰卦故也。若天地交泰,则刚柔得交。若乾上坤下,则是天地否闭,刚柔不得交,故分刚而上,分柔而下也。

以下疏解王弼注自「刚柔不分」至「小利有攸往」一段。正义说:有人要问:坤的上六为什么来居第二位而不居初位、三位?乾的九二为什么分居上位而不居第五位?这是因为乾性刚强高亢,所以让自己的九二去居坤体的极位;坤性柔顺,不肯做万物之首,所以让自己的上六下来居乾体的第二位。而且,柔若不分居于乾的第二位、刚若不分居于坤的极位,就构不成「文明以止」的卦象。又有人问:阳本来在上,阴本来在下,理应刚分而下、柔分而上,为什么这里却是分刚向上、分柔向下呢?回答是:如今说贲卦本自泰卦而来。天地交泰,刚柔才能相交;若是乾在上、坤在下,那就成了天地否闭,刚柔不得相交,所以要分刚而上、分柔而下。

刚柔交错,天文也。刚柔交错而成文焉,天之文也。[疏]正义曰:天之为体,二象刚柔,刚柔交错成文,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止物不以威武而以文明,人之文也。[疏]正义曰:文明,离也;以止,艮也。用此文明之道,裁止於人,是人之文德之教,此贲卦之象。既有天文、人文,欲广美天文、人文之义,圣人用之以治於物也。

《彖传》说:「刚柔交错,天文也。」王弼注解释:刚柔交互错杂而形成文采,这是天的文采。孔颖达疏申说:天作为一个整体,含刚柔二象,刚柔交错而成文,这就是天文。《彖传》又说:「文明以止,人文也。」王弼注解释:约束万物不用威武而用文明,这是人的文采。孔颖达申说:「文明」指下卦离,「以止」指上卦艮;用这种文明之道来裁制、约束人,就是人的文德教化,这正是贲卦之象。既然有天文、又有人文,《彖传》便要推广赞美天文、人文的意义,说明圣人用它来治理万物。

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观天之文,则时变可知也;观人之文,则化成可为也。[疏]正义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者,言圣人当观视天文,刚柔交错,相饰成文,以察四时变化。若四月纯阳用事,阴在其中,靡草死也。十月纯阴用事,阳在其中,齐麦生也。是观刚柔而察时变也。“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者,言圣人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当法此教而“化成天下”也。

《彖传》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王弼注解释:观察天的文采,四时的变化就可以知道;观察人的文采,教化的成就就可以实现。孔颖达疏申说:所谓「观乎天文,以察时变」,是说圣人应当观看天文,看刚柔交错、互相修饰而成文采,据此考察四时的变化。比如四月纯阳当令,阴气已含在其中,靡草因此枯死;十月纯阴当令,阳气已含在其中,荠麦因此萌生。这就是观察刚柔而考察时序的变化。所谓「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是说圣人观察人文,指的就是《诗》《书》《礼》《乐》这些教化,应当效法它们来「化成天下」。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处贲之时,止物以文明,不可以威刑,故“君子以明庶政”,而“无敢折狱”。[疏]正义曰:“山下有火贲”者,欲见火上照山,有光明文饰也。又取山含火之光明,象君子内含文明,以理庶政,故云“山有火贲”也。“以明庶政”者,用此文章明达以治理庶政也。“无敢折狱”者,勿得直用果敢,折断讼狱。

《象传》说:「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山下有火,就是贲卦之象;君子取法它,用文明来治理各种政务,而不敢凭此断决讼狱。王弼注解释:处在贲卦之时,约束万物要用文明,不可用威刑,所以「君子以明庶政」而「无敢折狱」。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山下有火贲」,是要显出火光向上照亮山体,有光明文饰之象;又取山中含着火的光明,象征君子内含文明之德,用它来治理各种政务,所以说「山有火贲」。所谓「以明庶政」,是用这种文采明达来治理众多政事。所谓「无敢折狱」,是说不可一味凭果决之气去断决讼狱。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在贲之始,以刚处下,居於无位,弃於不义,安夫徒步以从其志者也。故饰其趾,舍车而徒,义弗乘之谓也。[疏]正义曰:在《贲》之始,以刚处下,居於无位之地,乃弃於不义之车,而从有义之徒步,故云“舍车而徒”。以其志行高絜,不苟就舆乘,是以义不肯乘,故《象》云“义弗乘”也。《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经文贲卦初九爻辞说:「贲其趾,舍车而徒。」文饰他的脚趾,舍弃车子而徒步。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贲卦之始,以刚爻居下,居于没有职位之地,宁可舍弃不合道义的东西,安于徒步而顺从自己的心志。所以它文饰自己的脚趾,舍车徒行,这正是道义上不该乘的意思。孔颖达疏申说:初九处在《贲》卦之始,以刚爻居下,居于无位之地,于是舍弃那不合于义的车子,而选择合于义的徒步,所以说「舍车而徒」。因为它志行高洁,不肯苟且去乘车,是出于道义而不肯乘,所以《象传》说「义弗乘」。《象传》说:「舍车而徒」,是道义上不该乘。

六二:贲其须。得其位而无应,三亦无应,俱无应而比焉,近而相得者也。“须”之为物,上附者也。循其所履以附於上,故曰“贲其须”也。[疏]正义曰:“贲其须”者,须是上须於面,六二常上附於三,若似贲饰其须也。循其所履,以附於上,与上同为兴起,故《象》云“与上兴”也。《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经文贲卦六二爻辞说:「贲其须。」文饰他的胡须。王弼注解释:六二得其正位却没有相应之爻,九三也没有相应之爻,两者都无应而彼此相邻,是靠得近而相得的关系。「须」这种东西,是向上附着的;六二顺着自己所处的位置去依附上面的九三,所以说「贲其须」。孔颖达疏申说:所谓「贲其须」,胡须是长在面上而向上的,六二常常向上依附九三,就好像文饰它的胡须。它顺着自己所踏之位去依附上面,与上面一同兴起,所以《象传》说「与上兴」。《象传》说:「贲其须」,是与上面一同兴起。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处下体之极,居得其位,与二相比,俱履其正,和合相润,以成其文者也。既得其饰,又得其润,故曰“贲如濡如”也。永保其贞,物莫之陵,故曰“永贞吉”也。[疏]正义曰:“贲如濡如”者,贲如,华饰之貌。濡如,润泽之理。居得其位,与二相比,和合文饰,而有润泽,故曰:“贲如濡如”。其美如此,长保贞吉,物莫之陵,故《象》云:“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经文贲卦九三爻辞说:「贲如濡如,永贞吉。」文饰有加而润泽有加,长久守正则吉。王弼注解释:九三处在下卦的极位,所居又得其正,与六二相邻,两爻都踏在正位上,和合而相互润泽,因而成就文采。既得到文饰,又得到润泽,所以说「贲如濡如」;能长久保持贞正,外物就无法欺凌它,所以说「永贞吉」。孔颖达疏申说:所谓「贲如濡如」,「贲如」是华美修饰的样子,「濡如」是润泽的样子。九三居位得正,与六二相邻,和合而相文饰,又有润泽,所以说「贲如濡如」。它的美如此,长久保持贞正之吉,外物无从欺凌,所以《象传》说「永贞之吉,终莫之陵」。《象传》说:「永贞」之「吉」,是终究没有谁能欺凌它。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有应在初而阂於三,为己寇难,二志相感,不获通亨,欲静则疑初之应,欲进则惧三之难,故或饰或素,内怀疑惧也。鲜絜其马,“翰如”以待,虽履正位,未敢果其志也。三为刚猛,未可轻犯,匪寇乃婚,终无尤也。[疏]“《象》曰永贞之吉”至“匪寇婚媾”。正义曰:“贲如皤如”者,皤是素白之色。六四有应在初,欲往从之,三为已难,故已犹豫。或以文絜,故“贲如”也;或守质素,故“皤如”也。“白马翰如”者,但鲜絜其马,其色“翰如”,徘徊待之,未敢辄进也。“匪寇婚媾”者,若非九三为已寇害,乃得与初为婚媾也。

经文贲卦六四爻辞说:「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或文饰或素白,白马鲜洁;来的不是强寇,而是求婚的人。王弼注解释:六四与初九相应,却被九三阻隔,九三成了自己的寇难;两方心志相感而不能通达。想安静下来,又牵挂初九的相应;想前进,又害怕九三的阻难,所以时而文饰、时而素朴,内心怀着疑惧。它把马养得鲜洁,「翰如」地等待着,虽然身居正位,还不敢贸然实现自己的心志。九三刚猛,不可轻易触犯;等到来的不是寇而是婚媾,终究没有过失。孔颖达疏解自「《象》曰永贞之吉」至「匪寇婚媾」一段。正义说:所谓「贲如皤如」,「皤」是素白之色。六四有初九与它相应,想前往追随,九三却成了自己的阻难,所以自己犹豫不决:有时讲究文采洁美,所以「贲如」;有时守持质朴素白,所以「皤如」。所谓「白马翰如」,只是把马养得鲜洁,毛色「翰如」,徘徊等待,不敢贸然前进。所谓「匪寇婚媾」,是说若不是九三成为自己的寇害,就能与初九结成婚媾。

《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尢也。[疏]正义曰:“六四当位疑”者,以其当位,得与初为应,但碍於三,故迟疑也。若不当位,则与初非应,何须欲往而致迟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尢”者,释“匪寇婚媾”之义。若待匪有寇难乃为婚媾,则终无尢过。若犯寇难而为婚媾,则终有尢也。

《象传》说:「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尢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六四当位疑」,正因为它居位得当,才能与初九结为正应,只是被九三阻碍,所以迟疑不决。倘若它不当位,就与初九本非相应,又何须想前往而生迟疑呢?所谓「匪寇婚媾,终无尢」,是解释「匪寇婚媾」的道理:如果等到没有寇难时才成就婚媾,终究不会有过失;若是冒着寇难去成就婚媾,终究会有过失。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处得尊位,为饰之主,饰之盛者也。施饰於物,其道害也。施饰丘园,盛莫大焉,故贲于束帛,丘园乃落,贲于丘园帛,乃“戋戋”。用莫过俭,泰而能约,故必“吝”焉乃得终吉也。[疏]“六五,贲于丘园”至“终吉”。○正义曰:“贲于丘园”者,丘园是质素之处。六五“处得尊位,为饰之主”。若能施饰在於质素之处,不华侈费用,则所束之帛,“戋戋”众多也。“吝终吉”者,初时俭约,故是其“吝”也。必俭约之“吝”,乃得“终吉”,而有喜也,故《象》云“六五之吉,有喜”也。

经文贲卦六五爻辞说:「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把文饰施在丘墟园圃这样质朴的地方,成束的帛便积得众多;起初显得鄙吝,最终却得吉。王弼注解释:六五居于尊位,是文饰的主体,文饰之盛莫过于它。把文饰施加在器物上,反而有害于道;把文饰施加在丘园这样质素之处,盛美就没有更大的了。所以,若把文饰用在束帛珍宝上,丘园之质就陨落了;若把文饰用在丘园上,束帛反而「戋戋」众多。用度没有比节俭更好的,处在丰泰之中而能自我约束,所以必须有这一点「吝」,才能最终获吉。孔颖达疏解自「六五,贲于丘园」至「终吉」一段。正义说:所谓「贲于丘园」,丘园是质朴素净的地方;六五「处得尊位,为饰之主」,如果能把文饰施在质素之处,不奢华浪费,那么所收束的帛就会「戋戋」众多。所谓「吝终吉」,起初俭省约束,所以是它的「吝」;正因为有这俭约之「吝」,才能得到「终吉」而有喜庆,所以《象传》说「六五之吉,有喜」。

○注“处得尊位”至“乃得终吉也”。○正义曰:“为饰之主,饰之盛者”,若宫室舆服之属,五为饰主。若施设华饰在於舆服宫馆之物,则大道损害也。“施饰丘园盛莫大焉”者,丘谓丘墟,园谓园圃。唯草木所生,是质素之处,非华美之所。若能施饰,每事质素,与丘园相似,“盛莫大焉”。故“贲于束帛,丘园乃落”者,束帛,财物也。举束帛言之,则金银珠玉之等皆是也。若贲饰於此束帛,珍宝则素质之道乃陨落,故云“丘园乃落”也。“贲于丘园,帛乃戋戋”者,设饰在於丘园质素之所,则不靡费财物,束帛乃“戋戋”众多也。诸儒以为若贲饰束帛,不用聘士,则丘园之上乃落也。若贲饰丘园之士与之,故束帛乃“戋戋”也。诸家注《易》,多为此解。但今案:辅嗣之《注》全无聘贤之意,且爻之与《象》,亦无待士之文。辅嗣云:“用莫过俭,泰而能约,故必吝焉,乃得终吉。”此则普论为国之道,不尚华侈,而贵俭约也。若从先师,唯用束帛招聘丘园,以俭约待贤,岂其义也?所以汉聘隐士,或乃用羔雁玄纁,蒲轮驷马,岂止“束帛”之间,而云俭约之事?今观《注》意,故为此解耳。

以下疏解王弼注自「处得尊位」至「乃得终吉也」一段。正义说:注文讲「为饰之主,饰之盛者」,指的是宫室、车马、服饰这一类,六五是它们的文饰之主;如果把华美的装饰施加在车马服饰、宫室馆舍这些器物上,大道就受到损害了。注文讲「施饰丘园盛莫大焉」,「丘」指丘墟,「园」指园圃,那里只生长草木,是质朴素净之处,不是华美之所;如果施加文饰而事事都保持质素,与丘园相似,那就「盛莫大焉」。注文讲「贲于束帛,丘园乃落」,「束帛」是财物,举束帛为例,那么金银珠玉之类都包括在内;如果把文饰用在这些束帛珍宝上,素质之道就陨落了,所以说「丘园乃落」。注文讲「贲于丘园,帛乃戋戋」,是说把文饰安置在丘园这样质素的地方,就不会靡费财物,束帛自然「戋戋」众多。诸位先儒则以为:如果把束帛用作文饰而不拿去聘请贤士,丘园之上的隐士就会零落;如果用来文饰丘园之士、把束帛送给他们,束帛才会「戋戋」众多。各家注《易》大多作这种解释。但如今考察王辅嗣的《注》,全然没有聘请贤人的意思,而且爻辞与《象传》也都没有礼待贤士的文句。辅嗣说「用莫过俭,泰而能约,故必吝焉,乃得终吉」,这是泛论治国之道,不崇尚华侈而看重俭约。倘若依从先师之说,只把束帛用来招聘丘园隐士,算作以俭约待贤,哪里说得通呢?汉代征聘隐士,有的用羔羊、大雁、黑色与浅红的束帛,用蒲轮安车、四马之乘去迎接,何止于「束帛」这一点,怎么能说是俭约之事?如今依照《注》的本意,所以作上面这样的解释。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上九:白贲,无咎。处饰之终,饰终反素,故在其质素,不劳文饰而“无咎”也。以白为饰,而无患忧,得志者也。[疏]正义曰:“白贲无咎”者,“处饰之终”,饰终则反素,故在其质素,不劳文饰,故曰:“白贲无咎”也。守志任真,得其本性,故《象》云“上得志”也。言居上得志也。《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象传》说:六五的「吉」,是有喜庆。经文贲卦上九爻辞说:「白贲,无咎。」以素白为饰,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文饰的终点,文饰到了尽头就返归素朴,所以它安处于自身的质素,不劳费文饰而没有过错;以白色为饰而没有忧患,是得遂其志的人。孔颖达疏申说:所谓「白贲无咎」,「处饰之终」,文饰到头便返归素朴,所以安处于质素,不劳费文饰,因此说「白贲无咎」。它守住心志、任其本真,得到自己的本性,所以《象传》说「上得志」,意思是居于上位而遂其志。《象传》说:「白贲无咎」,是在上位而得遂其志。

剥卦

坤下艮上。剥:不利有攸往。[疏]正义曰:“剥”者,剥落也。今阴长变刚,刚阳剥落,故称“剥”也。小人既长,故“不利有攸往”也。《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坤”顺而“艮”止也。所以“顺而止之”,不敢以刚止者,以观其形象也。强亢激拂,触忤以陨身,身既倾焉。功又不就,非君子之所尚也。

剥卦的卦体是坤在下、艮在上。经文卦辞说:「剥:不利有攸往。」剥落之时,不宜有所前往。孔颖达疏申说:「剥」就是剥落。此时阴气生长而改变刚爻,刚阳被剥落,所以称为「剥」。小人既已滋长,所以「不利有攸往」。《彖传》说:「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王弼注解释:下卦「坤」是顺,上卦「艮」是止。之所以「顺而止之」,不敢用刚强去制止,是因为要观察对方的形色气象。若逞强高亢、激烈违拗,触犯君上以致丧身,身既倾覆,功业又不成,这不是君子所崇尚的。

[疏]“彖曰”至“天行也”。○正义曰:“剥,剥也”者,释剥卦名为“剥”,不知何以称“剥”,故释云“剥”者解“剥”之义,是阴长解剥於阳也。“柔变刚”者,释所以此卦名剥之意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道长”者,此释“不利有攸往”之义。小人道长,世既闇乱,何由可进?往则遇灾,故“不利有攸往”也。“顺而止之观象”者,明在剥之时,世既无道,君子行之,不敢显其刚直,但以柔顺止约其上,唯望君上形象,量其颜色而止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者,解所以在剥之时,顺而止之。观其颜色形象者,须量时制变,随物而动。君子通达物理,贵尚消息盈虚,道消之时,行消道也,道息之时,行息道也;在盈之时,行盈道也;在虚之时,行虚道也。若值消虚之时,存身避害,“危行言逊”也。若值盈息之时,极言正谏,建事立功也。“天行”谓逐时消息盈虚,乃天道之所行也。春夏始生之时,天气盛大,秋冬严杀之时,天气消灭,故云“天行”也。

孔颖达疏解《彖传》自「彖曰」至「天行也」一段。正义说:「剥,剥也」,是解释剥卦为什么名为「剥」:读者不知它何以称「剥」,所以《彖传》申明「剥」就是剥落之义,指阴气生长而剥落阳爻。「柔变刚」,是解释这一卦所以名「剥」的缘由。「不利有攸往,小人道长」,这是解释「不利有攸往」的意思:小人之道正在滋长,世道既已昏乱,君子从哪里可以进取?前往就会遭灾,所以「不利有攸往」。「顺而止之观象」,是表明处在剥落之时,世道既已无道,君子行事不敢显露自己的刚直,只能用柔顺去阻止、约束在上者,看着君上的神情气象,估量他的颜色而适可而止。「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是解释为什么在剥之时要顺而止之、观察对方的颜色形象——必须量度时势而制定变通,随事物的情形而行动。君子通达事物之理,看重消、息、盈、虚的道理:道消的时候就行消的做法,道息的时候就行息的做法;处在盈满之时就行盈满之道,处在虚损之时就行虚损之道。若遇上消退虚损之时,就保全己身、躲避祸害,正如《论语·宪问》所说「危行言逊」——行为端正而言语谦退;若遇上盈满生息之时,就尽言直谏、建功立业。「天行」是说随着时序而有消息盈虚,这正是天道的运行:春夏万物初生之时,天气盛大;秋冬肃杀之时,天气消减,所以说「天行」。

○注“坤顺而艮止也”至“君子之所尚也”。○正义曰:“非君子之所尚”者,不逐时消息盈虚,於无道之时,刚亢激拂,触忤以陨身;身既倾陨,功又不就,“非君子之所尚也”。《象》曰:山附於地,剥。上以厚下安宅。“厚下”者,无不见剥也。“安宅”者,物不失处也。“厚下安宅”,治“剥”之道也。[疏]正义曰:“山附於地剥”者,山本高峻,今附於地,即是剥落之象,故云“山附於地剥”也。“上以厚下安宅”者,剥之为义,从下而起,故在上之人,当须丰厚於下,安物之居,以防於剥也。

以下疏解王弼注自「坤顺而艮止也」至「君子之所尚也」一段。正义说:注文讲「非君子之所尚」,是说不随时势而行消息盈虚,在无道之时逞强高亢、激烈违拗,触犯君上以致丧身;身既倾覆,功业又不成,这就「非君子之所尚也」。《象传》说:「山附於地,剥。上以厚下安宅。」山依附在地上,就是剥卦之象;在上者取法它,厚待下民、安定居所。王弼注解释:所谓「厚下」,是使无人再被剥落;所谓「安宅」,是使万物不失其安处之所。「厚下安宅」,正是治理剥落之世的办法。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山附於地剥」,山本来高峻,如今却依附在地上,这就是剥落之象,所以说「山附於地剥」。所谓「上以厚下安宅」,剥落的道理是从下面开始发生的,所以居上位的人,应当厚待在下之民,安顿万物的居处,以此防止剥落。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床者,人之所以安也。“剥床以足”,犹云剥床之足也。“蔑”犹削也。剥床之足,灭下之道也。下道始灭,刚陨柔长,则正削而凶来也。[疏]正义曰:“剥床以足”者,床者人之所以安处也。在剥之初,剥道从下而起,剥床之足,言床足已“剥”也。下道始灭也。“蔑贞凶”者,蔑,削也。贞,正也。下道既蔑,则以侵削其贞正,所以“凶”也。《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疏]正义曰:“释剥床以足”之义。床在人下,足又在床下。今剥床之足,是尽灭於下也。

经文剥卦初六爻辞说:「剥床以足,蔑贞凶。」剥落床,从床脚开始,削损正道,凶险。王弼注解释:床是人用来安身的东西。「剥床以足」,等于说剥落床的脚。「蔑」犹如「削」。剥落床脚,是灭除下部的开始;下部的根基一开始被灭,刚爻陨落而柔爻生长,正道就被削损而凶险到来了。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剥床以足」,床是人用来安身之处;在剥卦之初,剥落之道从下面兴起,剥落床的脚,是说床脚已经被剥,下部开始灭损。所谓「蔑贞凶」,「蔑」是削,「贞」是正;下部既已被削灭,就要进而侵削那贞正之道,所以「凶」。《象传》说:「剥床以足」,是灭除下部。孔颖达申说:这是解释「剥床以足」的意思:床在人的下面,床脚又在床的下面;如今剥落床脚,正是把下部彻底灭尽。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蔑”犹甚极之辞也。辨者,足之上也。剥道浸长,故“剥”其辨也。稍近於“床”,转欲灭物之所处,长柔而削正。以斯为德,物所弃也。[疏]“六二”至“蔑贞凶”。○正义曰:“剥床以辨”者,辨,谓床身之下,无足之上,足与床身分辨之处也。今剥落侵上,乃至於“辨”,是渐近人身,故云“剥床以辨”也。“蔑贞凶”者,蔑,削也。削除中正之道,故“凶”也。初六“蔑贞”,但小削而已,六二“蔑贞”,是削之甚极,故更云“蔑贞凶”也。长此阴柔,削其正道,以此为德,则物之所弃。故《象》云“未有与”也。言无人与助之也。

经文剥卦六二爻辞说:「剥床以辨,蔑贞凶。」剥落床,剥到了床身与床脚交接之处,削损正道,凶险。王弼注解释:「蔑」是表示极甚的词。「辨」是床脚之上的部位。剥落之道逐渐生长,所以剥到了「辨」;它已稍稍逼近床身,转而要灭除人所安处的地方。滋长阴柔而削损贞正,把这个当作自己的德行,是要被万物抛弃的。孔颖达疏解自「六二」至「蔑贞凶」一段。正义说:所谓「剥床以辨」,「辨」指床身之下、床脚之上,床脚与床身分界的地方。如今剥落向上侵蚀,已到了「辨」,是渐渐逼近人身,所以说「剥床以辨」。所谓「蔑贞凶」,「蔑」是削,削除中正之道,所以「凶」。初六说「蔑贞」,只是小有削损;六二说「蔑贞」,则是削损到了极点,所以再一次说「蔑贞凶」。滋长这样的阴柔,削损它的正道,把这当作德行,就会被万物抛弃,所以《象传》说「未有与」,意思是没有人肯帮助它。

○注“蔑犹甚极”至“物所弃也”。○正义曰:“蔑犹甚极之辞”者,初既称“蔑”,二又称“蔑”,“蔑”上复“蔑”,此为蔑甚极,故云“蔑犹甚极之辞”也。“蔑”谓微蔑,物之见削,则微蔑也,故以“蔑”为“削”。“稍近於床转欲蔑物之处”者,物之所处谓床也。今剥道既至於辨,在床体下畔之间,是将欲灭床,故云“转欲灭物之所处”也。《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以下疏解王弼注自「蔑犹甚极」至「物所弃也」一段。正义说:注文讲「蔑犹甚极之辞」,是因为初六已称「蔑」,六二又称「蔑」,「蔑」上再加「蔑」,这就是蔑到极处,所以说「蔑犹甚极之辞」。「蔑」是微小衰减之义,物被削损就变得微小,所以把「蔑」解作「削」。注文讲「稍近於床,转欲蔑物之处」,人所安处的地方就是床;如今剥落之道已到了「辨」,正在床体下沿之间,眼看就要灭掉整张床,所以说「转欲灭物之所处」。《象传》说:「剥床以辨」,是还没有人相助。

六三:剥之,无咎。与上为应,群阴剥阳,我独协焉,虽处於剥,可以“无咎”。[疏]正义曰:六三与上九为应,虽在剥阳之时,独能与阳相应,虽失位处剥而“无咎”也。《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三上下各有二阴,而二独应於阳,则“失上下”也。[疏]正义曰:释所以无咎之义。上下群阴皆悉剥阳也,己独能违失上下之情而往应之,所以“无咎”也。

经文剥卦六三爻辞说:「剥之,无咎。」身处剥落之中,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六三与上九相应,众阴都在剥落阳爻,唯独我与阳相协,所以虽然身处剥落之时,仍可以无咎。孔颖达疏申说:六三与上九结为正应,虽然正当群阴剥阳之时,唯独它能与阳爻相应,所以虽然失位而又处于剥落之中,仍然不会有过错。《象传》说:「剥之,无咎」,是因为它背离了上下众阴。王弼注解释:六三的上下各有两个阴爻,而这一爻独自去应和阳爻,这就是「失上下」。孔颖达申说:这是解释它所以无咎的道理:上下众阴都在剥落阳爻,唯独自己能违背上下众阴的心意而前去应和阳爻,所以「无咎」。

六四:剥床以肤,凶。初二剥床,民所以安,未剥其身也。至四剥道浸长,床既剥尽,以及人身,小人遂盛,物将失身,岂唯削正,靡所不凶。[疏]正义曰:四道浸长,剥床已尽,乃至人之肤体,物皆失身,所以凶也。《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疏]正义曰:“切近灾”者,其灾已至,故云“切近灾”也。

经文剥卦六四爻辞说:「剥床以肤,凶。」剥落已及于肌肤,凶险。王弼注解释:初六、六二剥的是床,床是百姓用来安身的东西,还没有剥到人身上。到了六四,剥落之道逐渐滋长,床既已被剥尽,就要及于人的身体;小人于是强盛,万物将要失其身,岂止是削损贞正而已,是无处不凶。孔颖达疏申说:到六四时剥落之道逐渐生长,床已剥尽,于是波及人的肌肤形体,万物都保不住自身,所以凶险。《象传》说:「剥床以肤」,是灾祸已经贴近。孔颖达申说:所谓「切近灾」,是说灾祸已经临头,所以说「切近灾」。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处剥之时,居得尊位,为“剥”之主者也。“剥”之为害,小人得宠,以消君子者也。若能施宠小人,於宫人而己,不害於正,则所宠虽众,终无尤也。“贯鱼”谓此众阴也,骈头相次,似“贯鱼”也。[疏]正义曰:“贯鱼以宫人宠”者,处得尊位,“为剥之主”,剥之为害,小人得宠以消君子。“贯鱼”者,谓众阴也。骈头相次,似若贯穿之鱼。此六五若能处待众阴,但以宫人之宠相似。宫人被宠,不害正事,则终无尤过,无所不利,故云“无不利”。故《象》云“终无尤也”。《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经文剥卦六五爻辞说:「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像一串鱼那样依次排列,把宠幸限于宫人一类,没有什么不利。王弼注解释:六五处在剥落之时,居于尊位,是「剥」卦的主爻。「剥」的害处,在于小人得宠而消损君子;如果能把给小人的宠爱限定在像对待宫人那样的范围,不伤害正道,那么所宠的人虽多,终究没有过失。「贯鱼」指的就是这些阴爻,它们头尾相次地排列,好像穿在一起的鱼。孔颖达疏申说:所谓「贯鱼以宫人宠」,六五处于尊位,「为剥之主」;剥的害处,是小人得宠而消损君子。「贯鱼」指众阴爻,它们并头相次,好像被绳子穿起来的鱼。这里的六五如果能这样对待众阴,只给予类似宫人那样的宠爱——宫人受宠,不妨害朝廷的正事——那么终究没有过失,无往而不利,所以说「无不利」,因此《象传》说「终无尤也」。《象传》说:「以宫人宠」,终究没有过失。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处卦之终,独全不落,故果至于硕而不见食也。君子居之,则为民覆荫;小人用之,则剥下所庇也。[疏]正义曰:“硕果不食”者,处卦之终,独得完全,不被剥落,犹如硕大之果,不为人食也。“君子得舆”者,若君子而居此位,能覆荫於下,使得全安,是君子居之,则得车舆也。若小人居之,下无庇荫,在下之人,被剥彻庐舍也。《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疏]正义曰:“君子得舆民所载”者,释“得舆”之义。若君,剥彻民之庐舍,此小人终不可用为君也。

经文剥卦上九爻辞说:「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大果实没有被吃掉;君子居此位便得到车舆,小人居此位则连屋舍都被剥去。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全卦的终点,唯独保全而没有被剥落,所以果实长到硕大而没有被吃掉。君子居于此位,就能庇荫百姓;小人占据此位,就要剥夺在下者赖以遮蔽的东西。孔颖达疏申说:所谓「硕果不食」,上九处在全卦之终,唯独得以完全,不被剥落,好像硕大的果子没有被人吃掉。所谓「君子得舆」,如果是君子居于此位,能够庇荫下民,使他们保全安宁,那么君子居之就得到车舆的承载。若是小人居于此位,在下的人得不到庇荫,连房屋都要被拆毁剥去。《象传》说:「君子得舆」,是被百姓所承载;「小人剥庐」,说明小人终究不可任用。孔颖达申说:所谓「君子得舆民所载」,是解释「得舆」的道理。此处底本有脱文,下文接着说:若是小人居位,就要拆毁百姓的房舍,这样的小人终究不可用来做君主。

复卦

震下坤上。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疏]正义曰:“复亨”者,阳气反复而得亨通,故云“复亨”也。“出入无疾”者,出则刚长,入则阳反,理会其时,故无疾病也。“朋来无咎”者,朋谓阳也。反复众阳,朋聚而来,则“无咎”也。若非阳众来,则有咎,以其众阳之来,故“无咎”也。“反复其道,七日来复”者,欲速反之与复而得其道,不可过远。唯七日则来复,乃合於道也。“利有攸往”者,以阳气方长,往则小人道消,故“利有攸往”也。

复卦的卦体是震在下、坤在上。经文卦辞说:「复:亨。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利有攸往。」阳气回复,亨通;出与入都没有妨害,同类前来不会有过错;往返循行其道,七日而回复,宜于有所前往。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复亨」,是阳气回复而得到亨通,所以说「复亨」。所谓「出入无疾」,出则刚爻生长,入则阳气返归,都合于应有的时序,所以没有病害。所谓「朋来无咎」,「朋」指阳爻;阳气往复,众阳如朋类般聚集而来,就没有过错。倘若不是众阳前来,便会有过咎;正因为众阳前来,所以「无咎」。所谓「反复其道,七日来复」,是说想要迅速地返、迅速地复而又合于常道,间隔就不可太远,只有七日便回复,才合于道。所谓「利有攸往」,因为阳气正在生长,前往则小人之道消退,所以「利有攸往」。

《彖》曰:“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入则为反,出则刚长,故“无疾”。疾犹病也。“朋来无咎”,“朋”谓阳也。[疏]“彖曰”至“无咎”。○正义曰:“复亨”者,以阳复则亨,故以亨连复而释之也。“刚反动而以顺行”者,既上释“复亨”之义,又下释“出入无疾朋来无咎”之理,故云“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也。“反复其道,七日来复”阳气始剥尽至来复时,凡七日。

《彖传》说:「『复,亨』,刚反动而以顺行,是以『出入无疾』。」阳刚返回、震动而依着坤顺而行,所以「出入无疾」。王弼注解释:入就是返,出就是刚爻生长,所以没有病害;「疾」就是病。《彖传》接着说:「『朋来无咎』」,王弼注解释:「朋」指阳爻。孔颖达疏解自「彖曰」至「无咎」一段。正义说:所谓「复亨」,因为阳气回复就亨通,所以把「亨」连着「复」一起解释。所谓「刚反动而以顺行」,是既在上文解释了「复亨」的意思,又在下文解释「出入无疾、朋来无咎」的道理,所以《彖传》说「是以出入无疾朋来无咎」。《彖传》又引卦辞「反复其道,七日来复」,王弼注解释:从阳气开始被剥尽,到阳气重新回复的时候,一共七日。

[疏]正义曰:“阳气始剥尽”,谓阳气始於剥尽之后,至阳气来复时,凡经七日。观《注》之意,阳气从剥尽之后,至於反复,凡经七日。其《注》分明。如褚氏、庄氏并云“五月一阴生,至十一月一阳生”,凡七月。而云“七日”,不云“月”者,欲见阳长须速,故变月言日。今辅嗣云“剥尽”至“来复”,是从尽至来复,经七日也。若从五月言之,何得云“始尽”也?又临卦亦是阳长而言八月,今《复卦》亦是阳长,何以独变月而称七日?观《注》之意,必谓不然,亦用《易纬》六日七分之义,同郑康成之说。但於文省略,不复具言。案《易纬稽览图》云:“卦气起中孚。”故离、坎、震、兑,各主其一方,其馀六十卦,卦有六爻,爻别主一日,凡主三百六十日。馀有五日四分日之一者,每日分为八十分,五日分为四百分四分日之一又为二十分,是四百二十分。六十卦分之,六七四十二卦,别各得七分,是每卦得六日七分也。剥卦阳气之尽在於九月之末,十月当纯坤用事。坤卦有六日七分。坤卦之尽,则复卦阳来,是从剥尽至阳气来复,隔坤之一卦六日七分,举成数言之,故辅嗣言“凡七日”也。“反复”者,则出入之义。反谓入而倒反复谓既反,之后复而向上也。

孔颖达疏申说:王弼注所谓「阳气始剥尽」,是说从阳气被剥尽之后算起,到阳气回复之时,一共经过七日。看《注》的意思,阳气自剥尽之后到重新返复,共经七日,注文说得很明白。像褚仲都、庄氏都说「五月一阴生,到十一月一阳生」,一共七个月;他们认为经文说「七日」而不说「月」,是要显出阳气生长须快,所以把「月」改说成「日」。如今辅嗣说的是从「剥尽」到「来复」,是从剥尽算到来复,经过七日;若按五月算起,怎么能说「始尽」呢?再说临卦也是阳气生长而卦辞称「八月」,如今《复卦》同样是阳长,为什么偏偏改「月」而称「七日」?看《注》的意思,必定不取那种说法,而是同样采用《易纬》「六日七分」之义,与郑康成(郑玄)的说法相同,只是文字省略,没有详说罢了。按《易纬稽览图》说:「卦气起中孚。」所以离、坎、震、兑这四正之卦各主东南西北一方,不入分配之数;其余六十卦,每卦六爻,每爻分主一日,共主三百六十日。一年是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除去这三百六十日,剩下五又四分之一日:把每一日分为八十分,五日就是四百分,四分之一日又是二十分,合计四百二十分;拿六十卦来分摊,六七四十二,每卦各得七分,所以每卦实得六日七分。剥卦的阳气到九月之末而尽,十月当由纯坤用事,坤卦占六日七分;坤卦之数走完,复卦的阳气就来了。可见从剥尽到阳气来复,中间隔着坤这一卦的六日七分,举其成数而言,所以辅嗣说「凡七日」。至于「反复」,就是「出入」的意思:「反」是入而倒转回来,「复」是已经返回之后再向上行。

天行也。以天之行,反覆不过七日,复之不可远也。[疏]正义曰:“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者,以天行释“反复其道七日来复”之义。言反之与复得合其道。唯七日而来复,不可久远也。此是天之所行也。天之阳气绝灭之后,不过七日,阳气复生,此乃天之自然之理,故曰“天行”也。

《彖传》说:「天行也。」王弼注解释:按上天的运行,往返不超过七日,回复之期不可拖得太远。孔颖达疏申说:「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是用天道运行来解释「反复其道,七日来复」的意思:是说返与复要合于常道,只有七日就来回复,不可久远,这正是上天所运行的规律。天的阳气断绝之后,不过七日阳气就重新萌生,这是天然自成之理,所以说「天行」。

“利有攸往”,刚长也。往则小人道消也。[疏]正义曰:“以刚长”释“利有攸往”之义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复者,反本之谓也,天地以本为心者也。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然则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寂然至无,是其本矣。故动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见也。若其以有为心,则异类未获具存矣。

《彖传》说:「『利有攸往』,刚长也。」王弼注解释:前往,则小人之道消退。孔颖达疏申说:这是用「刚长」来解释「利有攸往」的意思。《彖传》又说:「复,其见天地之心乎。」从复卦大概可以看见天地的本心吧。王弼注解释:「复」就是返归根本的意思,天地是以「本」为心的。凡是动止息了就归于静,但静并不是与动相对而生的;言语止息了就归于默,但默也不是与语相对而生的。这样看来,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出千变万化,那寂然至无的境地才是它的根本。所以当动止息于地中之时,天地之心便显现出来了。倘若天地以「有」为心,那么与它不同类的万物就不能一并保全了。

[疏]“复见天地之心乎”。○正义曰:“复其见天地之心乎”者,此赞明复卦之义。天地养万物,以静为心,不为而物自为,不生而物自生,寂然不动,此天地之心也。此复卦之象,“动”息地中,雷在地下,息而不动,静寂之义,与天地之心相似。观此复象,乃“见天地之心”也。天地非有主宰,何得有心?以人事之心,讬天地以示法尔。

孔颖达疏解「复见天地之心乎」一句。正义说:所谓「复其见天地之心乎」,这是赞美并阐明复卦的意义。天地养育万物,以静为心;不去有意造作而万物自然造作,不去有意化生而万物自然化生,寂然不动,这就是天地之心。复卦的卦象,是「动」止息于地中,雷藏在地下,休息而不动,正是静寂之义,与天地之心相似;观看这个复卦之象,就能「见天地之心」。天地本没有主宰,哪里真有什么心?不过是借人事上的「心」,寄托在天地身上,用来昭示法则罢了。

○注“复者反本之谓也”至“未获具存矣”。○正义曰:“复者反本之谓也”者,往前离本处而去,今更反於本处,是“反本”之谓也。“天地以本为心”者,“本”谓静也。言天地寂然不动,是“以本为心”者也。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天地之动,静为其本,动为其末,言静时多也,动时少也。若暂时而动,止息则归静,是静非对动,言静之为本,自然而有,非对动而生静,故曰“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语则声之动,默则口之静,是不语之时,恒常默也。非是对语有默以动静语默,而地别体,故云“非对”也。云“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者,此言天地之动也。言“寂然至无是其本矣”者,凡有二义:一者万物虽运动於外,而天地寂然至於其内也。外是其末,内是其本,言天地无心也。二者虽雷动风行,千化万变,若其雷风止息,运化停住之后,亦寂然至无也。“若其以有为心,则异类未获具存”者,凡以无为心,则物我齐致,亲疏一等,则不害异类,彼此获宁。若其以有为心,则我之自我,不能普及於物,物之自物,不能普赖於我,物则被害,故“未获具存”也。

以下疏解王弼注自「复者反本之谓也」至「未获具存矣」一段。正义说:注文讲「复者反本之谓也」,是说先前离开本处而去,如今又返回本处,这就叫「反本」。注文讲「天地以本为心」,「本」指的是静:天地寂然不动,就是「以本为心」。注文讲「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天地的运动,以静为本、以动为末,是说静的时候多、动的时候少;若只是暂时地动,一旦止息便归于静,可见静并不是与动相对而立的——静之为本,是自然就有的,并非因为有动才生出静,所以说「静非对动」。注文讲「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说话是声音的动,沉默是口舌的静;不说话的时候,是恒常处在默的状态,并不是因为有语才有默。动与静、语与默,各自的本体原不相同,所以说「非对」。注文讲「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这是说天地之动。注文讲「寂然至无是其本矣」,含两层意思:其一,万物虽在外面运动不息,天地内里却寂然无为——外是末,内是本,是说天地无心;其二,虽有雷动风行、千变万化,一旦雷风止息、运化停住,也就归于寂然至无。注文讲「若其以有为心,则异类未获具存」,是说:凡以「无」为心的,物与我一律齐同,亲与疏等同看待,就不会伤害与自己不同类的东西,彼此都能安宁;若以「有」为心,那么我只是我,不能普遍及于万物,物只是物,不能普遍仰赖于我,万物就要受害,所以不能一并保全。

《象》曰: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方,事也。冬至,阴之复也。夏至,阳之复也。故为复则至於寂然大静,先王则天地而行者也。动复则静,行复则止,事复则无事也。[疏]“《象》曰”至“后不省方”。○正义曰:“雷在地中复”者,雷是动物,复卦以动息为主,故曰“雷在地中”。“先王以至日闭关”者,先王象此复卦,以二至之日闭塞其关,使商旅不行於道路也。“后不省方”者,方,事也。后不省视其方事也。以地掩闭於雷,故关门掩闭,商旅不行。君后掩闭於事,皆取“动息”之义。

《象传》说:「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雷藏在地中,是复卦之象;先王取法它,在冬至夏至之日关闭关口,商旅不出行,君主也不巡视政事。王弼注解释:「方」是「事」。冬至是阴气的返复,夏至是阳气的返复;所以说到「复」,就归于寂然大静,先王正是效法天地而行事。动到尽头就返归于静,行到尽头就返归于止,有事到尽头就返归于无事。孔颖达疏解自「《象》曰」至「后不省方」一段。正义说:所谓「雷在地中复」,雷是善动之物,而复卦以动止息为主,所以说「雷在地中」。所谓「先王以至日闭关」,先王取法这个复卦,在冬至、夏至这两个日子关闭关口,使商旅不在道路上通行。所谓「后不省方」,「方」是事;君主不去省视他的政事。因为大地把雷掩闭在下,所以关门也随之闭合、商旅不行;君主把政事掩闭起来,取的都是「动息」的意思。

○注“方事也”至“事复则无事也”。○正义曰:“方,事”者,恐“方”是四方境域,故以“方”为事也。言至日不但不可出行,亦不可省视事也。“冬至阴之复,夏至阳之复”者,复谓反本,静为动本。冬至一阳生,是阳动用而阴复於静也。夏至一阴生,是阴动用而阳复於静也。“动复则静,行复则止,事复则无事”者,动而反复则归静,行而反复则归止,事而反复则归于无事也。

以下疏解王弼注自「方事也」至「事复则无事也」一段。正义说:注文把「方」解作「事」,是担心读者把「方」当成四方的境域,所以特意训「方」为「事」,意思是冬至夏至这两天不但不可出行,也不可省视政事。注文讲「冬至阴之复,夏至阳之复」,「复」是返归根本,而静是动的根本:冬至一阳始生,是阳开始动用而阴返归于静;夏至一阴始生,是阴开始动用而阳返归于静。注文讲「动复则静,行复则止,事复则无事」,是说动到返复处便归于静,行到返复处便归于止,有事到返复处便归于无事。

初九:不远复,无祗悔,元吉。最处复初,始复者也。复之不速,遂至迷凶,不远而复,几悔而反,以此修身,患难远矣。错之於事,其始庶几乎?故“元吉”也。[疏]正义曰:“不远复”者,最处复初,是始复者也。既在阳复,即能从而复之,是迷而不远,即能复也。“无祗悔元吉”者,韩氏云:“祗,大也。”既能速复,是无大悔,所以大吉。《象》曰:“不远”之复,以脩身也。[疏]正义曰:“释不远之复”也。所以不远速复者,以能脩正其身,有过则改故也。

经文复卦初九爻辞说:「不远复,无祗悔,元吉。」走得不远就返回,没有大的悔恨,大为吉祥。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复卦的最初,是最先返复的一爻。返复得不快,就会迷失而致凶;走得不远就返回,将要生悔时便回头,用这种态度修身,祸患灾难自然远离。把这个道理用在做事上,其开端可说是近于道了吧?所以「元吉」。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不远复」,初九处在复卦最初,是开始返复的一爻;既然身在阳气回复之时,就能随之而返复,这就是虽有迷失却走得不远,随即能够返回。所谓「无祗悔元吉」,韩康伯说:「祗,大也。」既然能够迅速返复,就没有大的悔恨,所以大吉。《象传》说:「不远」而复,是用来修养自身的。孔颖达申说:这是解释「不远之复」。之所以能走得不远就迅速返回,是因为能修正自身,有过失就改正。

六二:休复,吉。得位处中,最比於初。上无阳爻以疑其亲,阳为仁行,在初之上而附顺之,下仁之谓也。既处中位,亲仁善邻,复之休也。[疏]正义曰:得位处中,最比於初,阳为仁行,已在其上,附而顺之,是降下於仁,是休美之复,故云“休复吉”也。以其下仁,所以“吉”也。故《象》云“休复之吉,以下仁也”。《象》曰:“休复”之吉,以下仁也。

经文复卦六二爻辞说:「休复,吉。」美善的返复,吉祥。王弼注解释:六二得其正位而又居中,与初九最为切近;它上面没有别的阳爻来使这份亲近生疑。阳代表仁德之行,六二在初九之上而依附顺从它,这就是所谓「下仁」——降身居于仁者之下。它既处中位,又亲近仁者、与邻为善,是返复之中的美善者。孔颖达疏申说:六二得位居中,与初九最为切近;阳是仁德之行,自己在它上面,却依附并顺从它,这就是降身于仁,是美善的返复,所以说「休复吉」。因为它能屈居仁者之下,所以「吉」,因此《象传》说「休复之吉,以下仁也」。《象传》说:「休复」的吉祥,是因为屈居仁者之下。

六三:频复,厉无咎。频,频蹙之貌也。处下体之终,虽愈於上六之迷,巳失复远矣,是以蹙也。蹙而求复,未至於迷,故虽危无咎也。复道宜速,蹙而乃复,义虽无咎,它来难保。[疏]“《象》曰休复之吉”至“无咎”。○正义曰:“频复”者,频谓频蹙。六三处下体之上,去复稍远,虽胜於上六迷复,犹频蹙而复,复道宜速,谓蹙而求复也。去复犹近,虽有危厉,於义无咎。故《象》云“义无咎”也。注“频蹙之貌”至“它来难保”。○正义曰:“义虽无咎,它来难保”者,去复未甚大远,於义虽复无咎,谓以道自守,得“无咎”也。若自守之外,更有他事而来,则难可保此无咎之吉也。所以《象》云“义无咎”,守常之义得无咎也。《象》曰:“频复”之厉,义无咎也。

经文复卦六三爻辞说:「频复,厉无咎。」皱着眉头返复,虽有危险却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频」是愁眉皱额的样子。六三处在下卦的末端,虽然胜过上六的迷而不复,但离返复之处已经远了,所以皱眉忧愁。皱着眉头去求返复,还不至于迷失,所以虽然危险却没有过错。返复之道贵在快速,皱着眉头才返回,在道义上虽然无咎,别的事情一来就难保无虞了。孔颖达疏解自「《象》曰休复之吉」至「无咎」一段。正义说:所谓「频复」,「频」就是愁蹙。六三处在下卦之上,离返复之处稍远,虽胜过上六的迷复,也还是皱着眉头才返复;返复之道贵在快速,所以说它是愁蹙着求返复。它离返复之处毕竟还近,虽有危厉,在义理上没有过错,所以《象传》说「义无咎」。以下疏解王弼注自「频蹙之貌」至「它来难保」一段。正义说:注文讲「义虽无咎,它来难保」,是说六三离返复之处还不算太远,就义理而言虽然无咎,指的是能以正道自守而得「无咎」;如果在自守之外另有别的事情找上门来,这份无咎之吉就难以保住了。所以《象传》说「义无咎」,是就守持常道这一层义理而言的没有过错。《象传》说:「频复」的危厉,就义理而言没有过错。

六四:中行独复。四上下各有二阴而处厥中,履得其位而应於初,独得所复,顺道而反,物莫之犯,故曰“中行独复”也。[疏]“《象》曰”至“中行独复”。○正义曰:“中行独复”者,处於上卦之下,上下各有二阴,巳独应初,居在众阴之中,故云“中行”。独自应初,故云“独复”。从道而归,故《象》云“以从道也”。《象》曰:“中行独复”,以从道也。

经文复卦六四爻辞说:「中行独复。」行走在众阴当中而独自返复。王弼注解释:六四的上下各有两个阴爻,而它正处在当中;所居之位得正而又与初九相应,唯独它得到返复之所,顺着正道而返,外物无法侵犯,所以说「中行独复」。孔颖达疏解自「《象》曰」至「中行独复」一段。正义说:所谓「中行独复」,六四处在上卦的最下,上下各有两个阴爻,唯独自己与初九相应,身居众阴之中,所以说「中行」;独自应和初九,所以说「独复」。它是顺从正道而归,所以《象传》说「以从道也」。《象传》说:「中行独复」,是因为顺从正道。

六五:敦复,无悔。居厚而履中,居厚则无怨,履中则可以自考,虽不足以及“休复”之吉,守厚以复,悔可免也。[疏]正义曰:“敦复无悔”者,处坤之中,是敦厚於复,故云“敦复”。既能履中,又能自考成其行。既居敦厚物,无所怨,虽不及六二之“休复”,犹得免於悔吝,故云“无悔”也。《象》曰:“敦复,无悔”,中以自考也。[疏]正义曰:释“无悔”之义。以其处中,能自考其身,故“无悔”也。

经文复卦六五爻辞说:「敦复,无悔。」以敦厚之道返复,没有悔恨。王弼注解释:六五居于厚德之地而又踏在中位上:居厚就不招怨恨,履中就能够自我省察。它虽然比不上六二「休复」那样的吉,但守着厚道去返复,悔恨是可以免除的。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敦复无悔」,六五处在坤体之中,是在返复上做到敦厚,所以说「敦复」。它既能踏在中位,又能自我省察而成就其德行;既然处身敦厚,万物对它就没有怨恨。虽然赶不上六二的「休复」,仍能免于悔恨与鄙吝,所以说「无悔」。《象传》说:「敦复,无悔」,是因为居中而能自我省察。孔颖达申说:这是解释「无悔」的道理:因为六五居中,能够自我省察其身,所以「无悔」。

上六: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最处复后,是迷者也。以迷求复,故曰“迷复”也。用之行师,难用有克也,终必大败。用之於国,则反乎君道也。大败乃复量斯势也。虽复十年修之,犹未能征也。[疏]“上六迷复凶”至“不克征”。○正义曰:“迷复凶”者,最处复后,是迷闇於复。“以迷求复”,所以“凶”也。“有灾眚”者,闇於复道,必无福庆,唯有灾眚也。“用行师终有大败”者,所为既凶,故用之行师,必无克胜,唯“终有大败”也。“以其国君凶”者,以,用也。用此迷复於其国内,则反违君道,所以凶也。“至于十年不克征”者,师败国凶,量斯形势,虽至十年犹不能征伐。以其迷闇不复,而反违於君道,故《象》云“迷复之凶,反君道也”。《象》曰:“迷复”之凶,反君道也。

经文复卦上六爻辞说:「迷复,凶,有灾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迷失而不知返复,凶险,会有天灾人祸;用来出兵打仗,终究大败;用在治国上,国君也凶,以至于十年之内不能出征。王弼注解释:上六处在复卦的最后,是迷失的一爻;带着迷失去求返复,所以说「迷复」。把这种态度用于行军作战,很难取胜,最终必致大败;用于治国,就违反了为君之道。大败之后再来估量这种形势,即使用十年去整顿,仍然不能出征。孔颖达疏解自「上六迷复凶」至「不克征」一段。正义说:所谓「迷复凶」,上六处在复卦最后,是对返复之道昏迷不明;「以迷求复」,所以「凶」。所谓「有灾眚」,对返复之道昏昧,必定没有福庆,只有天灾人祸。所谓「用行师终有大败」,所作所为既已凶险,用它去行军作战,必定不能取胜,只会「终有大败」。所谓「以其国君凶」,「以」是「用」;把这种迷复的做法用在国内,就违反了为君之道,所以凶。所谓「至于十年不克征」,军队败了、国家凶了,估量这种形势,即使到了十年也还不能出兵征伐。因为它昏迷不明而不知返复,反而违背为君之道,所以《象传》说「迷复之凶,反君道也」。《象传》说:「迷复」的凶险,是违反了为君之道。

无妄卦

震下乾上。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疏]正义曰:无妄者,以刚为内主,动而能健,以此临下,物皆无敢诈伪虚妄,俱行实理,所以大得亨通,利於贞正,故曰“元亨利贞”也。“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者,物既无妄,当以正道行之。若其匪依正道,则有眚灾,不利有所往也。

无妄卦的卦体是震在下、乾在上。经文卦辞说:「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时,大为亨通而利于守正;若不依正道,就会有灾眚,不宜有所前往。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无妄」,是以刚爻作内卦之主,动而能刚健,用这样的姿态临御在下者,万物都不敢欺诈虚伪、妄作妄为,一齐依着真实之理而行,所以大得亨通,利于贞正,因此说「元亨利贞」。所谓「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万物既已不妄,就应当依正道而行;如果不依正道,就会有灾眚,不宜有所前往。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於内。谓震也。动而健,震动而乾健也。[疏]正义曰:以此卦象释能致无妄之义。以震之刚从外而来,为主於内,震动而乾健,故能使物“无妄”也。刚中而应。谓五也。[疏]正义曰:明爻义能致无妄。九五以刚处中,六二应之,是“刚中而应”。刚中则能制断虚实,有应则物所顺从,不敢虚妄也。

《彖传》说:「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於内。」王弼注解释:这是指下卦震。《彖传》又说:「动而健。」王弼注解释:震为动而乾为健。孔颖达疏申说:这是用卦象来解释能招致「无妄」的道理:震的刚爻自外而来,成为内卦之主,震动而乾健,所以能使万物不敢虚妄。《彖传》又说:「刚中而应。」王弼注解释:这是指九五。孔颖达申说:这是表明爻位之义也能招致无妄。九五以刚爻处上卦之中,六二与它相应,就是「刚中而应」。刚而得中,就能裁断虚与实;上下有应,万物就顺从,不敢虚妄。

大亨以正,天之命也。刚自外来,而为主於内,动而愈健。“刚中而应”,威刚方正,私欲不行,何可以妄?使有妄之道灭,无妄之道成,非大亨利贞而何?刚自外来,而为主於内,则柔邪之道消矣。动而愈健,则刚直之道通矣。“刚中而应”,则齐明之德著矣。故“大亨以正”也。天之教命,何可犯乎?何可妄乎?是以匪正则有眚,而“不利有攸往”也。[疏]“大亨以正,天之命也”。○正义曰:释“元亨利贞”之义。威刚方正,私欲不行,何可以妄?此天之教命也。天道纯阳,刚而能健,是乾德相似,故云“天之命”也。既是天命,岂可犯乎?○注“刚自外来”至“不利有攸往”也。○正义曰:云“使有妄之道灭,无妄之道成”者,妄,谓虚妄矫诈,不循正理。若无刚中之主,柔弱邪僻,则物皆诈妄,是有妄之道兴也。今遇刚中之主,威严刚正,在下畏威,不敢诈妄,是有妄之道灭,无妄之道成。

《彖传》说:「大亨以正,天之命也。」王弼注解释:刚爻自外而来,成为内卦之主,动起来就更加刚健;再加上「刚中而应」,威严刚正,私欲行不通,还怎么能妄为?这就使「有妄」之道消灭,「无妄」之道成就,不是「大亨利贞」又是什么?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柔弱邪僻之道就消退了;动而愈健,刚直之道就通行了;「刚中而应」,整肃明察之德就彰显了,所以说「大亨以正」。上天的教命,怎么可以触犯?怎么可以妄为?因此不守正道就会有灾眚,而「不利有攸往」。孔颖达疏解「大亨以正,天之命也」一句。正义说:这是解释卦辞「元亨利贞」的意思:威严刚正,私欲不能通行,还怎么能妄为?这就是上天的教命。天道是纯阳,刚强而又能健行,与乾卦之德相似,所以说「天之命」;既然是天命,哪里可以触犯?以下疏解王弼注自「刚自外来」至「不利有攸往」一段。正义说:注文讲「使有妄之道灭,无妄之道成」,「妄」是指虚妄矫饰欺诈、不遵循正理。如果没有刚中之主,上下柔弱邪僻,万物就都欺诈妄为,这是「有妄」之道兴起;如今遇上刚中之主,威严刚正,在下者畏惧其威,不敢欺诈妄为,这就是「有妄」之道消灭、「无妄」之道成就。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匪正有眚,不求改以从正,而欲有所往,居不可以妄之时,而欲以不正有所往,将欲何之天命之所不祐,竟矣哉![疏]“其匪正有眚”至“天命不祐行矣哉”。○正义曰:“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者,此释“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之义也。“无妄之往何之矣”,上“之”是语辞,下“之”是適也。身既非正,在“无妄”之世,欲有所往,何所之適矣?故云“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者,身既非正,欲有所往,犯违天命,则天命不祐助也。必竟行矣哉!言终竟行此不祐之事也。○注“匪正有眚”至“不祐竟矣哉”。○正义曰:“竟矣哉”者,竟谓终竟,言天所不祐,终竟行矣哉!

《彖传》说:「『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王弼注解释:不守正道便有灾眚,却不求改过以归于正,反而想有所前往;身处不可妄为之时,却想以不正之身有所前往,究竟要去哪里呢?这是天命所不佑助的,竟然还要一意行去!孔颖达疏解自「其匪正有眚」至「天命不祐行矣哉」一段。正义说:所谓「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这是解释卦辞「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的意思。「无妄之往何之矣」这一句里,上一个「之」是语助之辞,下一个「之」是「往、到」的意思:自身既已不正,处在《无妄》之世还想有所前往,能到哪里去呢?所以说「无妄之往何之矣」。所谓「天命不祐行矣哉」,自身既已不正,还想有所前往,就是触犯违背天命,天命便不会佑助他,而他竟然还要一直行下去,是说他终究要去做这件得不到佑助的事。以下疏解王弼注自「匪正有眚」至「不祐竟矣哉」一段。正义说:所谓「竟矣哉」,「竟」是终竟、到底的意思,是说上天所不佑助的事,他到底还要行下去啊!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与,辞也,犹皆也。天下雷行,物皆不可以妄也。[疏]正义曰:“天下雷行”者,雷是威恐之声。今天下雷行,震动万物,物皆惊肃,无敢虚妄,故云“天下雷行”,物皆“无妄”也。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茂,盛也。物皆不敢妄,然后万物乃得各全其性,对时育物,莫盛於斯也。[疏]正义曰:茂,盛也。对,当也。言先王以此无妄盛事,当其无妄之时,育养万物也。此唯王者其德乃耳,非诸侯已下所能,故不云君子,而言“先王”也。案:诸卦之《象》,直言两象,即以卦名结之,若“雷在地中,复”。今《无妄》应云:“天下雷行,无妄。”今云“物与无妄”者,欲见万物皆无妄,故加“物与”二字也。其馀诸卦,未必万物皆与卦名同义,故直显象,以卦结之。至如复卦,唯阳气复,非是万物皆复。举复一卦,馀可知矣。

经文《大象传》说:雷声运行于天下,万物都随之进入《无妄》的境地。王弼注解释:「与」是语助词,相当于「都」;雷声行于天下,万物都不可以虚妄。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天下雷行」,雷是威严可畏的声音,如今雷行天下,震动万物,万物无不惊惧肃然,没有谁敢虚妄,所以说「天下雷行」,万物都归于《无妄》。经文接着说:先王因此奋发盛德,顺应天时养育万物。王弼注解释:「茂」是盛大;万物都不敢妄为,然后才能各自保全本性,顺应时令养育万物,没有比这更盛大的了。孔颖达疏又申说:「茂」是盛,「对」是当;是说先王凭《无妄》这一盛大事业,正当无妄之时养育万物。这只有称王天下者的德行才承担得起,不是诸侯以下所能做到,所以《象传》不说「君子」而说「先王」。孔氏又考按:其他各卦的《象传》都只举上下两个卦象,随即用卦名收结,如「雷在地中,复」;照此体例,《无妄》本该说「天下雷行,无妄」,如今却说「物与无妄」,是要显明万物一概无妄,所以添上「物与」二字。其馀各卦未必万物都与卦名同义,所以只显卦象,用卦名收结。像《复》卦只是阳气回复,并非万物都回复;举《复》一卦为例,其馀可以类推。

初九:无妄往,吉。体刚处下,以贵下贱,行不犯妄,故往得其志。[疏]正义曰:体刚居下,以贵下贱,所行教化,不为妄动,故“往吉”而得志也。《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不耕而获,不菑而畬,代终已成而不造也。不擅其美,乃尽臣道,故“利有攸往”。[疏]“《象》曰”至“利有攸往”。○正义曰:“不耕获不菑畬”者,六二处中得位,尽於臣道,不敢创首,唯守其终,犹若田农不敢发首而耕,唯在后获刈而已。不敢菑发新田,唯治其菑熟之地,皆是不为其始而成其末,犹若为臣之道,不为事始而代君有终也。则“利有攸往”者,为臣如此,则利有攸往,若不如此,则往而无利也。

经文说:初九,无妄而前往,吉。王弼注解释:初九体质刚健而居于全卦最下,是以尊贵之身屈居卑下,行事不触犯虚妄,所以前往就能实现志向。孔颖达疏申说:体刚而居下位,以贵下贱,所推行的教化不作妄动,所以「往吉」而得遂其志。《小象传》说:《无妄》的前往,是能实现志向。经文又说:六二,不亲自开耕就有收获,不亲手开垦生田就享用熟田,这样便利于有所前往。王弼注解释:不耕而获,不菑而畬,是代君主完成已经开创的事业而不自行创始;不占据事功之美,才算尽了为臣之道,所以「利有攸往」。孔颖达疏就《象》至「利有攸往」一节申说:所谓「不耕获、不菑畬」,六二居下卦之中而得正位,尽为臣之道,不敢开创端绪,只守其终成,好比农夫不敢率先开耕,只在后头收割;不敢开垦初辟的生田,只整治已经耕熟的田地。这都是不做其始而成其末,正如为臣之道,不首创其事而代君主完成。所谓「则利有攸往」,为臣能这样才利于有所前往;若不这样,前往便无利可得。

《象》曰:“不耕获”,未富也。[疏]正义曰:释“不耕而获”之义。不敢前耕,但守后获者,未敢以耕耕之与获,俱为己事。唯为后获,不敢先耕事。既阙初,不擅其美,故云“未富也”。

《小象传》说:「不耕获」,是还没有把功利据为己有。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不耕而获」的义理。不敢抢先开耕,只守着在后收获,是因为不敢把耕种与收获两件事都当成自己的事业;只做后头的收获,不敢做先头的开耕。既然在开端处有所缺让,就不独占事功之美,所以说「未富也」。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以阴居阳,行违谦顺,是“无妄”之所以为灾也。牛者稼穑之资也。二以不耕而获,“利有攸往”,而三为不顺之行,故“或系之牛”,是有司之所以为获,彼人之所以为灾也,故曰“行人之得,邑人之灾”也。[疏]“六三”至“人之灾”。○正义曰:“无妄”之世,邪道不行。六三阴居阳位,失其正道,行违谦顺而乖臣范,故“无妄”之所以为灾矣。牛者稼穑之资。六三僣为耕事,行唱始之道,而为不顺王事之行,故有司或系其牛,制之使不妄造,故曰“或系之牛”也。“行人”者,有司之义也。有司系得其牛,是“行人”制之得功,故曰“行人之得”。彼居三者,是处邑之人僣为耕事,受其灾罚,故曰:“行人之得,邑人之灾”也。

经文说:六三,无妄而来的灾祸,有人把他的牛拴走了;这是过路行人的所得,却是邑中之人的灾祸。王弼注解释:六三以阴爻居阳位,行为背离谦顺,这正是身处《无妄》之世反而招灾的缘由。牛是耕作稼穑所凭借的。六二不耕而获,所以「利有攸往」;六三却做出不顺之行,因此「或系之牛」——牛被拴走,成了执法者的所得,却成了那人的灾祸,所以说「行人之得,邑人之灾」。孔颖达疏就六三至「人之灾」一节申说:《无妄》之世,邪僻之道行不通。六三以阴居阳位,失其正道,行为背离谦顺而乖违为臣的规范,所以在无妄之时反而成灾。牛是稼穑之资,六三越分去做开耕之事,行首倡创始之道,成了不顺从王事的行为,所以官吏就拴走他的牛,加以约束使他不敢妄自兴作,故说「或系之牛」。所谓「行人」,就是官吏的意思;官吏拴得其牛,是行人制裁得手而有功,所以说「行人之得」。而处在三位的,是邑中之人越分耕作,遭受灾罚,所以说「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疏]正义曰:释“行人之得”义也。以行人所得,谓得牛也。此则得牛,彼则为灾,故云“邑人灾”也。九四:可贞,无咎。处“无妄”之时,以阳居阴,以刚乘柔,履於谦顺,比近至尊,故可以任正,固有所守而“无咎”也。[疏]正义曰:以阳居阴,以刚乘柔,履於谦顺,上近至尊,可以任正,固有所守而无咎,故曰“可贞无咎”也。《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疏]正义曰:释“可贞无咎”之义。所以可执贞正,言坚固有所执守,故曰“无咎”也。

《小象传》说:行人得了牛,正是邑人的灾祸。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行人之得」的义理——行人所得的,就是那头牛;这一边得了牛,那一边就成了灾,所以说「邑人灾也」。经文又说:九四,可以守正,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处在《无妄》之时,九四以阳爻居阴位,以刚爻乘于柔爻之上,践行谦顺,又切近至尊的九五,所以可以担当正道,坚守所守而不会有过错。孔颖达疏申说:以阳居阴,以刚乘柔,践履谦顺,上邻至尊之位,可以担当正道,坚守所守而没有灾咎,所以说「可贞无咎」。《小象传》说:「可贞,无咎」,是因为坚固地有所执守。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可贞无咎」的义理——之所以可以执守贞正,是说他坚固地有所执守,所以说「无咎」。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居得尊位,为无妄之主者也。下皆“无妄”,害非所致而取药焉,疾之甚也。非妄之灾,勿治自复,非妄而药之则凶,故曰“勿药有喜”。[疏]正义曰:“无妄之疾”者,凡祸疾所起,由有妄而来。今九五居得尊位,为无妄之主,下皆“无妄”,而偶然有此疾害,故云“无妄之疾”也。“勿药有喜”者,若疾自己招,或寒暑饮食所致,当须治疗。若其自然之疾,非己所致,疾当自损,勿须药疗而“有喜”也。此假病象以喻人事,犹若人主而刚正自修,身无虚妄,下亦无虚妄,而遇逢凶祸,若尧、汤之厄,灾非己招,但顺时修德,勿须治理,必欲除去,不劳烦天下,是“有喜”也。然尧遭洪水,使鲧、禹治之者,虽知灾未可息,必须顺民之心。鲧之不成,以灾未息也。禹能治救,灾欲尽也,是亦自然之灾,“勿药有喜”之义也。

经文说:九五,无妄而来的疾病,不必吃药自有喜庆。王弼注解释:九五居于尊位,是《无妄》一卦的主爻。下面各爻都无妄,祸害本非自己招致,却要去服药,那才叫病得厉害。不由妄为招来的灾患,不去医治自会平复;本非妄为而强加药石反而致凶,所以说「勿药有喜」。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无妄之疾」,凡祸患疾病的兴起,都由虚妄而来;如今九五居得尊位,是无妄之主,下面各爻又都无妄,却偶然遭此疾害,所以叫「无妄之疾」。所谓「勿药有喜」,若疾病是自己招来的,或由寒暑失调、饮食不当所致,就该医治;若是自然而生、并非自己招致的病,病势自会减退,不必服药就有喜庆。这是借疾病之象比喻人事:好比君主刚正自修,自身没有虚妄,臣下也没有虚妄,却遭遇凶祸,如同唐尧、商汤所遇的厄运,灾祸不是自己招来的,只须顺应时势修养德行,不必刻意整治;若一定要强行除去,反倒劳扰天下,不去劳扰天下才是「有喜」。至于唐尧遭遇洪水,还是派鲧和禹去治理,那是虽明知水患一时不能止息,也必须顺应民心。鲧治水不成,是因为灾患还未到止息之时;禹能够治理救助,是因为灾患将要穷尽——这也属于自然之灾,正合「勿药有喜」的意思。

《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药攻有妄者也,而反攻“无妄”,故不可试也。[疏]正义曰:解“勿药有喜”之义。若有妄致疾,其药可用。若身既“无妄”,自然致疾,其药不可试也。若其试之,恐更益疾也。言非妄有灾不可治也,若必欲治之,则劳烦於下,害更甚也。此非直施於人主,至於凡人之事,亦皆然也。若己之无罪,忽逢祸患,此乃自然之理,不须忧劳救护,亦恐反伤其性。

《小象传》说:治无妄之疾的药,是不可试用的。王弼注解释:药是用来攻治有妄之疾的,如今反过来攻治《无妄》,所以不可试用。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勿药有喜」的义理。若因虚妄而致病,那药就可以用;若自身本已无妄,疾病是自然而来,那药就不可试用,一旦试用,恐怕反而加重病情。这是说不由妄为招来的灾患不可强治,若一定要治,就会劳扰下民,为害更甚。这道理不只施用于君主,就是常人的事情也都如此:若自己并无罪过,忽然遭逢祸患,这乃是自然之理,不须忧劳去救护,勉强救护也恐怕反而伤了本性。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处不可妄之极,唯宜静保其身而已,故不可以行也。[疏]正义曰:处不可妄之极,唯宜静保其身。若动行,必有灾眚,无所利也。位处穷极,动则致灾。故《象》云:“无妄之行,穷之灾也。”《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经文说:上九,无妄之时而妄动前行,就有灾眚,没有什么利益。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不可妄动的极点,只宜安静地保全自身,所以不可以有所行动。孔颖达疏申说:处在不可妄动的极点,只应安静保身;若有所举动,必定招致灾眚,没有什么利益。爻位已到穷极之处,一动就招灾,所以《小象传》说「无妄之行,穷之灾也」。《小象传》说:《无妄》之时而妄行,是处境穷极所招来的灾祸。

大畜卦

乾下艮上。大畜:利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疏]正义曰:谓之“大畜”者,乾健上进,艮止在上,止而畜之,能畜止刚健,故曰“大畜”。《彖》云:“能止健,大正”也。是能止健,故为大畜也。小畜则巽在乾上,以其巽顺,不能畜止乾之刚,故云小畜也。此则艮能止之,故为大畜也。“利贞”者,人能止健,非正不可,故“利贞”也。“不家食吉”者,己有大畜之资,当须养顺贤人,不使贤人在家自食,如此乃吉也。“利涉大川”者,丰则养贤,应於天道,不忧险难,故“利涉大川”。

经文:《大畜》卦下卦为乾、上卦为艮。卦辞说:利于守正;贤者不在家中自谋衣食,吉;利于渡涉大河。孔颖达疏申说:称它为「大畜」,是因为乾健向上进取,艮止居于上位,止住而蓄聚之,能畜止刚健,所以叫「大畜」。《彖传》说「能止健,大正也」,正因能止住刚健,所以成其为大畜。至于《小畜》,是巽在乾上,凭巽顺之德不能畜止乾的刚强,所以叫小畜;此卦则是艮能止住它,所以为大畜。所谓「利贞」,人要能止住刚健,非行正道不可,所以说「利贞」。所谓「不家食吉」,自己已有大畜的资财,就该奉养顺服的贤人,不让贤人在家自谋饮食,这样才吉。所谓「利涉大川」,财用丰厚就能奉养贤才,上应天道,不忧险难,所以「利涉大川」。

《彖》曰:《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凡牧既厌而退者,弱也;既荣而陨者,薄也。夫能“辉光日新其德”者,唯“刚健笃实”也。[疏]正义曰:言“大畜刚健笃实”者,此释大畜之义,“刚健”谓乾也。乾体刚性健,故言“刚健”也。“笃实”,谓艮也。艮体静止,故称“笃实”也。“辉光日新其德”者,以其刚健笃实之故,故能辉耀光荣,日日增新其德。若无刚健,则劣弱也,必既厌而退。若无笃实,则虚薄也,必既荣而陨,何能久有辉光,日新其德乎?○注“凡物既厌”至“刚健笃实也”。○正义曰:“凡物既厌而退者,弱也”者,释《经》“刚健”也。若不刚健,则见厌被退。能刚健,则所为日进,不被厌退也。“既荣而陨者薄也”者,释《经》“笃实”也。凡物暂时荣华而即损落者,由体质虚薄也。若能笃厚充实,则恒保荣美,不有损落也。

经文《彖传》说:《大畜》刚健笃实,光辉焕发而日日更新其德。王弼注解释:凡是已被厌弃而退下的,是因为柔弱;已经荣盛而又凋落的,是因为浅薄;能够「辉光日新其德」的,只有「刚健笃实」。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大畜刚健笃实」,这是解释大畜的义理。「刚健」指乾,乾的卦体刚强、性情健行,所以说「刚健」;「笃实」指艮,艮的卦体安静止定,所以称「笃实」。所谓「辉光日新其德」,正因刚健笃实的缘故,才能光辉照耀,一天天增新其德。若没有刚健,就流于劣弱,必定被人厌弃而退下;若没有笃实,就流于虚薄,必定荣盛之后随即凋落,哪能长久保有光辉、日新其德呢?孔氏又释王注「凡物既厌」至「刚健笃实也」一节:王注说「凡物既厌而退者,弱也」,是解释经文的「刚健」——不刚健就被厌弃而退,能刚健则所作所为日有进境,不致被厌弃退下。王注说「既荣而陨者薄也」,是解释经文的「笃实」——凡物一时荣华随即凋落,是由于体质虚薄;若能笃厚充实,就能长保荣美而不凋落。

刚上而尚贤,谓上九也。处上而大通,刚来而不距,“尚贤”之谓也。[疏]“刚上而尚贤”。○正义曰:“刚上”谓上九也。乾刚向上,上九不距,是贵尚贤也。○注“谓上九”至“尚贤之谓也”。○正义曰:“谓上九也”者,言上九之德,见乾之上进而不距逆,是贵“尚贤”也。“处上而大通”者,释上九“何天之衢亨”,是处上通也。既处於上,下应於天,有大通之德也。“刚来而不距”者,以有大通,既见乾来而不距逆,是“尚贤”之义也。能止健,大正也。健莫过乾而能止之,非夫“大正”,未之能也。[疏]正义曰:释“利贞”义。所以艮能止乾之健者,德能大正,故“能止健”也。

经文《彖传》说:刚爻上居而尊尚贤人。王弼注解释:这是指上九——它处于卦的上位而大为通达,乾的刚德上来而它并不拒斥,这就叫「尚贤」。孔颖达疏解「刚上而尚贤」一句说:「刚上」指上九,乾的刚健向上进取,上九不加拒斥,这就是贵重尊尚贤人。孔氏又释王注「谓上九」至「尚贤之谓也」:王注说「谓上九也」,是说上九的德行,见乾之上进而不加拒逆,这就是贵重「尚贤」;说「处上而大通」,是解释上九爻辞「何天之衢亨」,即处于上位而通达,既居上位,下应于天,便有大为通达之德;说「刚来而不距」,正因有大通之德,见乾刚上来而不拒逆,这就是「尚贤」的意思。经文《彖传》又说:能止住刚健,是大为中正。王弼注解释:刚健莫过于乾,而艮能止住它,若不是「大正」,是做不到的。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卦辞「利贞」的义理——艮之所以能止住乾的刚健,是因其德能大为中正,所以说「能止健」。

“不家食吉”,养贤也。“利涉大川”,应乎天也。有大畜之实,以之养贤,令贤者不家食,乃吉也。“尚贤”制健,“大正”应天,不忧险难,故“利涉大川”也。[疏]“不家食吉”至“应乎天也”。○正义曰:“不家食吉,养贤”者,释“不家食吉”,所以不使贤者在家自食而获吉也。以在上有“大畜”之实,养此贤人,故不使贤者在家自食也。“利涉大川应乎天”者,以贵尚贤人,大正应天,可逾越险难,故“利涉大川”也。

经文《彖传》说:「不家食吉」是奉养贤人,「利涉大川」是上应于天。王弼注解释:有大畜的实力,用它来奉养贤人,使贤者不必在家自谋衣食,才是吉;以「尚贤」制约刚健,以「大正」上应天道,不忧险难,所以「利涉大川」。孔颖达疏就「不家食吉」至「应乎天也」一节申说:所谓「不家食吉,养贤」,是解释「不家食吉」,说明为什么不让贤者在家自谋衣食便能获吉——因为在上位者有《大畜》的实力,奉养这些贤人,所以不使贤者在家自食。所谓「利涉大川应乎天」,因为贵重尊尚贤人,大为中正而上应天道,可以越过险难,所以「利涉大川」。

○注“有大畜之实”至“利涉大川也”。○正义曰:“尚贤制健”者,谓上九刚来不距,“尚贤”之谓也。艮能畜刚,“制健”之谓也。故上《经》云:“刚上而尚贤”。王《注》云:“谓上九也。”又云:“能止健,大正也。”王《注》云:“健莫过乾,而能止之,非夫大正,未之能也。”则是全论艮体。“明知尚贤”,谓上九也。“制健”谓艮体也。“大正应天”者,谓艮也。故前文云:“能止健,大正也。”止健是艮也,应天者,上体之艮,应下体之乾,故称“应天”也。此取上卦、下卦而相应,非谓一阴一阳而相应也。

孔颖达疏又释王注「有大畜之实」至「利涉大川也」一节:所谓「尚贤制健」,「尚贤」指上九见乾刚上来而不拒斥,「制健」指艮能畜止刚健。所以上文《彖传》说「刚上而尚贤」,王弼《注》说「谓上九也」;《彖传》又说「能止健,大正也」,王弼《注》说「健莫过乾,而能止之,非夫大正,未之能也」,这就完全是在论艮的卦体。由此明白可知,「尚贤」指上九,「制健」指艮体。至于「大正应天」,也是指艮而言,所以前文说「能止健,大正也」——止健的正是艮。所谓应天,是上体的艮上应下体的乾,所以称「应天」。这里取的是上卦与下卦整体相应,不是说一阴一阳两爻相应。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物之可畜於怀,令德不散,尽於此也。[疏]“《象》曰”至“以畜其德”。○正义曰:“天在山中”者,欲取德积於身中,故云“天在山中”也。“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者,君子则此“大畜”,物既“大畜”,德亦“大畜”,故多记识前代之言,往贤之行,使多闻多见,以畜积己德,故云“以畜其德”也。○注“物之可畜”至“尽於此也”。○正义曰:物之可畜於怀,令其道德不有弃散者,唯贮藏“前言往行”於怀,可以令德不散也。唯此而已,故云“尽於此也”。

经文《大象传》说:天在山中,是《大畜》之象;君子因此多多记取前代的嘉言与往贤的懿行,用来蓄养自己的德行。王弼注解释:可以蓄藏于胸怀、使德行不致散失的,全在于此。孔颖达疏就《象》至「以畜其德」一节申说:所谓「天在山中」,是要取德行积蓄于自身之中的意思,所以说「天在山中」。所谓「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君子效法这「大畜」之象,外物既已大为蓄聚,德行也应大为蓄聚,所以多多记取前代的言论、往贤的行事,使自己多闻多见,用来积蓄自己的德行,故说「以畜其德」。孔氏又释王注「物之可畜」至「尽於此也」:可以蓄藏在胸怀中、使自己的道德不被抛弃散失的,只有把「前言往行」贮藏于胸中,才能使德行不散;也只有这一条路,所以说「尽於此也」。

初九:有厉利巳。四乃畜巳,未可犯也。故进则有厉,已则利也。[疏]正义曰:初九虽有应於四,四乃抑畜於己。己今若往,则有危厉。唯利休巳,不须前进,则不犯祸凶也。故《象》云:“不犯灾也。”《象》曰:“有厉利巳”,不犯灾也。处健之始,未果其健者,故能利巳。

经文说:初九,有危险,利于停止。王弼注解释:六四正畜止着自己,不可冒犯,所以前进就有危厉,停下来才有利。孔颖达疏申说:初九虽与六四有正应,六四却压制、畜止着自己;自己如今若前往,就有危厉,只利于停下来休止,不须前进,就不会触犯祸凶,所以《小象传》说「不犯灾也」。《小象传》说:「有厉利巳」,是不去触犯灾祸。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乾健之始,还不能贸然遂行其刚健,所以能利于停止。

九二:舆说輹。五处畜盛,未可犯也。遇斯而进,故“舆说輹”也。居得其中,能以其中不为冯河,死而无悔,遇难能止,故“无尤”也。[疏]正义曰:九二虽与六五相应,“五处畜盛,未可犯也”。若遇斯而进,则舆说其輹,车破败也。以其居中,能遇难而止,则无尤过,故《象》云“中无尤”也。以其居中能自止息,故“无尤”也。此“舆说輹”,亦假象以明人事也。《象》曰:“舆说輹”,中无尤也。

经文说:九二,车子脱落了车輹。王弼注解释:六五所处的畜止之势正盛,不可冒犯;碰上这种形势还要前进,所以「舆说輹」。九二居下卦中位,能凭其中道行事,不做徒步涉河、死而不悔那样的蛮勇,遇难能止,所以「无尤」。孔颖达疏申说:九二虽与六五相应,但「五处畜盛,未可犯也」;若碰上这形势仍要前进,车子就会脱落车輹,车身破败。因其居中,能遇难而止,就没有过失,所以《小象传》说「中无尤也」;因其居中而能自行止息,所以「无尤」。这里的「舆说輹」,也是借物象来说明人事。《小象传》说:「舆说輹」,是居中而没有过失。

九三:良马逐,利艰贞。曰:闲舆卫,利有攸往。凡物极则反,故畜极则通。初二之进,值於畜盛,故不可以升。至於九三,升于上九,而上九处天衢之亨,途径大通,进无违距,可以驰骋,故曰“良马逐”也。履当其位,进得其时,在乎通路,不忧险厄,故“利艰贞”也。闲,阂也。卫,护也。进得其时,虽涉艰难而无患也,舆虽遇闲而故卫也。与上合志,故“利有攸往”也。[疏]正义曰:“九三良马逐”者,“初二之进,值於畜盛”,不可以升。“至於九三,升于上九,而上九处天衢之亨,途径大通,进无违距”,故九三可以良马驰逐也。“利艰贞”者,“履当其位,进得其时,在乎通路,不忧险厄”,故宜利艰难而贞正也。若不值此时,虽平易守正而尚不可,况艰难而欲行正乎?“曰闲舆卫”者,进得其时,涉难无患,虽曰有人欲闲阂车舆,乃是防卫见护也,故云“曰闲舆卫”也。“利有攸往”者,与上合志,利有所往,故《象》曰“上合志”也。

经文说:九三,如良马奔逐,利于在艰难中守正;虽说有阻拦车舆的,实是防卫护持,利于有所前往。王弼注解释:凡事到了极点就会反转,所以畜止到极点便通达。初九、九二想上进时,正碰上畜止之势极盛,所以不能上升;到了九三,可以上升至上九,而上九处在天衢亨通之地,道路大为通畅,前进没有阻拒,可以纵马驰骋,所以说「良马逐」。九三所履正当其位,前进又得其时,处在通达之路上,不忧险厄,所以「利艰贞」。「闲」是阻隔,「卫」是护卫;前进得其时,虽涉艰难也无祸患,车舆虽遇阻隔,其实是受到护卫。与上九志向相合,所以「利有攸往」。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九三良马逐」,王注说「初二之进,值於畜盛」,不能上升;又说「至於九三,升于上九,而上九处天衢之亨,途径大通,进无违距」,所以九三可以像良马一样驰逐。所谓「利艰贞」,王注说「履当其位,进得其时,在乎通路,不忧险厄」,所以宜于在艰难之中守持贞正而获利。若不逢这样的时机,即便处平易之世守正尚且不可,何况身当艰难而想行正道呢?所谓「曰闲舆卫」,前进得其时,涉难无患,虽说有人想阻隔车舆,其实正是防卫护持,所以说「曰闲舆卫」。所谓「利有攸往」,与上九志同道合,利于有所前往,所以《小象传》说「上合志也」。

《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六四:童牛之牿,元吉。处艮之始,履得其位,能止健初,距不以角,柔以止刚,刚不敢犯。抑锐之始,以息强争,岂唯独利?乃将“有喜”也。[疏]正义曰:“童牛之牿”者,处艮之始,履得其位,能抑止刚健之初。距此初九,不须用角,故用童牛牿止其初也。“元吉”者,柔以止刚,刚不敢犯,以息彊争所以大吉而有喜也,故《象》云“元吉,有喜也。”《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

《小象传》说:「利有攸往」,是与上九志向相合。经文又说:六四,给小牛加上横木,大吉。王弼注解释:六四处在艮卦之始,所履得其正位,能止住乾健之初的初九;抗拒它并不用牛角,而是以柔止刚,使刚强者不敢冒犯。在锐气刚起时就加以抑制,从而止息强争,岂止是有利,更将「有喜」。孔颖达疏申说:所谓「童牛之牿」,六四处艮之始,履得其位,能抑止刚健之初——抗拒这初九不须动用牛角,所以用小牛的横木来止住它。所谓「元吉」,以柔止刚,刚强者不敢冒犯,从而止息强争,所以大吉而有喜庆,故《小象传》说「元吉,有喜也」。《小象传》说:六四之所以「元吉」,是有喜庆。

六五:豮豕之牙,吉。豕牙横猾,刚暴难制之物,谓二也。五处得尊位,为畜之主。二刚而进,能豮其牙,柔能制健,禁暴抑盛,岂唯能固其位,乃将“有庆”也![疏]“《象》曰”至“豮豕之牙吉”。○正义曰:“豮豕之牙”者,豕牙谓九二也。二既刚阳,似豕牙之横猾。九二欲进,此六五处得尊位,能豮损其牙,故云“豮豕之牙”。柔能制刚,禁暴抑盛,所以“吉”也。非唯独吉,乃终久有庆。故《象》云“六五之吉,有庆也”。○注“豕牙横猾”至“将有庆”。○正义曰:“能豮其牙”者,观注意,则豮是禁制损去之名。褚氏云:“豮,除也,除其牙也。”然豮之为除,《尔雅》无训。案《尔雅》云:“坟,大防。”则坟是隄防之义。此“豮其牙”,谓防止其牙。古字假借,虽豕傍土边之异,其义亦通。“豮其牙”,谓止其牙也。《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

经文说:六五,制住野猪的利牙,吉。王弼注解释:猪牙横行狡猾,是刚暴难制之物,这里指九二。六五处在尊位,是畜止之主;九二以刚强之势上进,六五能「豮」损其牙,以柔制健,禁止暴戾、抑制强盛,岂止能固守其位,更将「有庆」。孔颖达疏就《象》至「豮豕之牙吉」一节申说:所谓「豮豕之牙」,猪牙指九二;九二既是刚阳之爻,就像猪牙那样横行狡猾。九二想上进,而六五处得尊位,能豮损其牙,所以说「豮豕之牙」。以柔制刚,禁暴抑盛,所以「吉」;不只一时之吉,更是长久有福庆,所以《小象传》说「六五之吉,有庆也」。孔氏又释王注「豕牙横猾」至「将有庆」一节:所谓「能豮其牙」,看王注的意思,「豮」是禁制损去的名目。褚氏说:「豮,就是除,除去它的牙。」然而把「豮」训作「除」,《尔雅》并无此训。今考《尔雅》说「坟,大防」,可知「坟」是堤防之义;这里的「豮其牙」,是说防止其牙。古字通假,虽有豕旁与土旁的分别,意思也可相通。所以「豮其牙」就是止住它的牙。《小象传》说:六五的「吉」,是有福庆。

上九:何天之衢,亨。处畜之极,畜极则通,大畜以至於大亨之时。何,辞也,犹云何畜,乃天之衢亨也。[疏]正义曰:“何天之衢亨”者,何谓语辞,犹云“何畜”也。处畜极之时,更何所畜?乃天之衢亨,无所不通也。故《象》云:“何天之衢,道大行也”。何氏云:“天衢既通,道乃大亨。”《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经文说:上九,天上的大道通畅,亨通。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畜止的极点,畜止到极点就通达,《大畜》至此已到大为亨通之时。「何」是语助词,犹如说「还蓄止什么呢」,于是天衢亨通。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何天之衢亨」,「何」是语辞,犹如说「何畜」。处在畜止已极之时,还有什么可蓄止的呢?于是天上的大道亨通,无所不通,所以《小象传》说「何天之衢,道大行也」。何氏说:「天衢既通,道乃大亨。」《小象传》说:「何天之衢」,是大道畅行。

颐卦

震下艮上。颐:贞吉。观颐,自求口实。[疏]正义曰:“颐贞吉”者,於颐养之世,养此贞正,则得吉也。“观颐”者,颐,养也,观此圣人所养物也。“自求口实”者,观其自养,求其口中之实也。《彖》曰:颐“贞吉”,养正则吉也。“观颐”,观其所养也。“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颐之时太矣哉!

经文:《颐》卦下卦为震、上卦为艮。卦辞说:守正则吉;观察颐养,自己求取口中的食物。孔颖达疏申说:所谓「颐贞吉」,处在颐养之世,涵养这份贞正,就能得吉。所谓「观颐」,「颐」就是养,即观察圣人所养的是什么。所谓「自求口实」,是观察他如何自养,求取自己口中的实物。经文《彖传》说:《颐》「贞吉」,是所养得正则吉;「观颐」,是观察他所养的对象;「自求口实」,是观察他如何自养。天地养育万物,圣人奉养贤才以推及万民——《颐》卦所当之时太伟大了。

[疏]“《彖》曰”至“大矣哉”。○正义曰:“颐贞吉,养正则吉”者,释“颐贞吉”之义。颐,养也。贞,正也。所养得正,则有吉也。其养正之言,乃兼二义:一者养此贤人,是其“养正”,故下云“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二者谓养身得正,故《象》云“慎言语,节饮食”。以此言之,则“养正”之文,兼养贤及自养之义也。“观颐观其所养也”者,释“观颐”之义也。言在下观视在上颐养所养何人,故云“观颐,观其所养也”。“自求口实,观其自养”者,释“自求口实”之义也。谓在下之人,观此在上自求口中之实,是观其自养,则是在下观上,乃有二义:若所养是贤,及自养有节,则是其德盛也;若所养非贤,及自养乖度,则其德恶也。此卦之意,欲使所养得也,不欲所养失也。“天地养万物”者,自此已下,广言《颐卦》所养事大,故云“天地养万物”也。“圣人养贤以及万民”者,先须养贤,乃得养民,故云“养贤以及万民”也。圣人但养贤人使治众,众皆获安,有如虞舜五人,周武十人,汉帝张良,齐君管仲,此皆养得贤人以为辅佐,政治世康,兆庶咸说,此则“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之养也。“颐之时大矣哉”者,以《彖》释“颐”义於理既尽,更无馀意,故不云义,所以直言“颐之时大矣哉”。以所养得广,故云“大矣哉”。

孔颖达疏就《彖》至「大矣哉」一节申说:「颐贞吉,养正则吉」是解释卦辞「颐贞吉」的义理——「颐」是养,「贞」是正,所养得正就有吉。这「养正」二字兼含两层意思:一是奉养贤人,这就是「养正」,所以下文说「圣人养贤以及万民」;二是养身能得其正,所以《大象传》说「慎言语,节饮食」。由此说来,「养正」一语兼有养贤与自养两义。「观颐,观其所养也」是解释「观颐」,是说居下位的人观看在上位者颐养的是什么人,所以说「观颐,观其所养也」。「自求口实,观其自养」是解释「自求口实」,是说居下位的人观看在上位者如何自求口中之实,这就是观其自养。可见在下观上有两层分别:若所养的是贤才,而且自养有节度,那是他德行盛美;若所养的不是贤才,而且自养乖违法度,那是他德行邪恶。此卦的用意,是要使所养得当,不愿所养失当。「天地养万物」,从这里以下是广论《颐》卦所养之事的宏大,所以说「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须先奉养贤才,才谈得上养民,所以说「养贤以及万民」——圣人只要养住贤人,让他们去治理众人,众人便都获得安宁。像虞舜有五位贤臣、周武王有十位治乱之臣、汉高帝有张良、齐桓公有管仲,都是养得贤人作为辅佐,政治清明、世道安康、亿兆百姓无不悦服,这就是「圣人养贤以及万民」的颐养。「颐之时大矣哉」,因为《彖传》解释「颐」义在道理上已经说尽,别无馀意,所以不说「义」,径直说「颐之时大矣哉」;因其所养广大,所以说「大矣哉」。

《象》曰:山下有雷,颐。君子以慎言语,节饮食。言语、饮食犹慎而节之,而况其馀乎?[疏]正义曰:山止於上,雷动於下。颐之为用,下动上止,故曰“山下有雷,颐。”人之开发言语、咀嚼、饮食,皆动颐之事,故君子观此颐象,以谨慎言语,裁节饮食。先儒云:“祸从口出,患从口入。”故於颐养而慎节也。

经文《大象传》说:山下有雷,是《颐》之象;君子因此谨慎言语,节制饮食。王弼注解释:连言语、饮食尚且要谨慎节制,何况其馀的事吗?孔颖达疏申说:艮山止于上,震雷动于下;颐口的功用是下颚动而上颚止,所以说「山下有雷,颐」。人张口说话、咀嚼进食,都是牵动腮颐之事,所以君子观此颐养之象,用来谨慎言语、裁节饮食。先儒说:「祸从口出,患从口入。」所以在颐养之道上必须谨慎节制。

初九: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朵颐”者,嚼也。以阳处下而为动始,不能令物由己养,动而求养者也。夫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居养贤之世,不能贞其所履以全其德,而舍其灵龟之明兆,羡我朵颐而躁求,离其致养之至道,闚我宠禄而竞进,凶莫甚焉。[疏]“初九”至“观我朵颐凶”。○正义曰:“灵龟”谓神灵明鉴之龟。“兆”以喻己之明德也。“朵颐”谓朵动之颐以嚼物,喻贪婪以求食也。初九“以阳处下而为动始”,不能使物赖已而养,而更自动求养,是舍其灵龟之明兆,观我朵颐而躁求。是损己廉静之德,行其贪窃之情,所以“凶”也。不足可贵,故《象》云“亦不足贵”也。

经文说:初九,舍弃你自身如灵龟般的明德,却盯着我鼓腮咀嚼,凶。王弼注解释:「朵颐」就是咀嚼。初九以阳爻居下位而处震动之始,不能使万物依靠自己得养,反而妄动去求人来养自己。安身莫过于不争,修己莫过于自保;守道则福来,求禄则辱至。身处奉养贤才之世,却不能守正践履以保全德行,反而舍弃自身灵龟般的明兆,羡慕他人鼓腮进食而躁急求取,背离招致奉养的至道,窥伺宠禄而争进,凶险没有比这更甚的了。孔颖达疏就初九至「观我朵颐凶」一节申说:「灵龟」指神灵明鉴之龟,龟甲的兆纹用来比喻自己的明德;「朵颐」指鼓动腮颐咀嚼食物,比喻贪婪求食。初九「以阳处下而为动始」,不能使万物赖己而得养,反倒自己妄动求养,这就是舍弃自己灵龟般的明兆,看着别人鼓腮进食而躁急求取。这是损伤自己廉洁清静之德,逞其贪求之情,所以「凶」;不值得称贵,所以《小象传》说「亦不足贵也」。

注“朵颐者嚼也”至“凶莫甚焉”。○正义曰:“朵颐者嚼也”者,朵是动义,如手之捉物谓之朵也。今动其颐,故知嚼也。“不能令物犹己养”者,若道德弘大,则己能养物,是物由己养。今身处无位之地,又居震动之始,是动而自求养也。“离其致养之至道,闚我宠禄而竞进”者,若能自守廉静,保其明德,则能致君上所养。今不能守廉静,是“离其致养之至道”,反以求其宠禄而竞进也。《象》曰:“观我朵颐”,亦不足贵也。

孔颖达疏又释王注「朵颐者嚼也」至「凶莫甚焉」一节:王注说「朵颐者嚼也」,「朵」是动的意思,如同手抓取东西叫作「朵」;如今动其腮颐,可知就是咀嚼。王注说「不能令物由己养」,是说若道德弘大,自己就能养育万物,那是万物靠自己得养;如今初九身处无位之地,又居震动之始,只能是自己妄动去求人养。王注说「离其致养之至道,闚我宠禄而竞进」,是说若能自守廉洁清静,保全自己的明德,就能招来君上的奉养;如今不能守廉静,这就是「离其致养之至道」,反倒去求取宠禄而争进。《小象传》说:「观我朵颐」,也是不值得称贵的。

六二:颠颐,拂经于丘。颐,征凶。养下曰颠。拂,违也。经犹义也。丘,所履之常也。处下体之中,无应於上,反而养初居下,不奉上而反养下,故曰“颠颐拂经于丘也”。以此而养,未见其福也;以此而行,未见有与,故曰“颐贞凶”。[疏]正义曰:颠,倒也。拂,违也。经,义也。丘,所履之常处也。六二处下体之中,无应於上,反倒下养初,故曰“颠颐”。下当奉上,是义之常处也。今不奉於上,而反养於下,是违此经义於常之处,故云“拂经于丘”也。“颐征凶”者,征,行也。若以此而养,所行皆凶,故曰“颐征凶”也。《象》曰:六二,“征凶”,行失类也。类皆上养,而二处下养初。[疏]正义曰:颐养之体,类皆养上也。今此独养下,是所行失类也。

经文说:六二,颠倒过来向下求养,违背常道于丘;这样颐养而行,凶。王弼注解释:养在下位者叫「颠」,「拂」是违背,「经」犹如说义理,「丘」指所践履的常道。六二处在下卦之中,上面没有正应,反过来去养居下的初九,不奉事上位却反养下位,所以说「颠颐拂经于丘」。以这样的方式颐养,看不见福分;以这样的方式行事,看不见有人相助,所以说「颐贞凶」。孔颖达疏申说:「颠」是倒,「拂」是违,「经」是义,「丘」是所践履的常处。六二处下卦之中,上面无应,反倒向下奉养初九,所以说「颠颐」;在下者本当奉事在上者,这才是义理的常处,如今不奉上却反养下,正是在常处上违背了这一经义,所以说「拂经于丘」。所谓「颐征凶」,「征」是行;若照这样颐养,所行都是凶,所以说「颐征凶」。《小象传》说:六二「征凶」,是行事失其同类。王弼注解释:同类都是向上奉养,而六二却居下去养初九。孔颖达疏申说:颐养之体,同类都是养上位的;如今唯独六二养下位,这就是所行失其同类。

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履夫不正,以养於上,纳上以谄者也。拂养正之义,故曰“拂颐贞凶”也。处颐而为此行,十年见弃者也。立行於斯,无施而利。[疏]正义曰:“拂颐贞凶”者,拂,违也。履夫不正,以养上九,是自纳於上以谄媚者也。违养正之义,故曰拂颐贞而有凶也。为行如此,虽至十年,犹勿用而见弃也,故曰“十年勿用”。立行於此,故无所利也。《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疏]正义曰:释“十年勿用”之义。以其养上以谄媚,则於正道大悖乱,解“十年勿用”见弃也。

经文说:六三,违背颐养之道,守此则凶;十年之久不被任用,没有什么利益。王弼注解释:六三所履不正,却去奉养上位,是用谄媚讨好上面的人。这违背了养正的义理,所以说「拂颐贞凶」。身处颐养之世而做出这种行径,十年之内都要被人厌弃;立身行事如此,无论做什么都得不到利。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拂颐贞凶」,「拂」是违背;所履不正,却去奉养上九,是自己向上献媚。违背了养正的义理,所以说违背颐养之道、守此而有凶。行为这样,即使到了十年,仍旧被弃置不用,所以说「十年勿用」;立身行事如此,所以无所利。《小象传》说:「十年勿用」,是因为其道大为悖乱。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十年勿用」的义理——因为他用谄媚去奉养上位,就与正道大相悖乱,由此说明「十年勿用」是被厌弃的缘故。

六四:颠颐,吉。虎视耽耽,其欲逐逐,无咎。体属上体,居得其位,而应於初,以上养下,得颐之义,故曰“颠颐吉”也。下交不可以渎,故“虎视耽耽”,威而不猛,不恶而严。养德施贤,何可有利?故“其欲逐逐”,尚敦实也。修此二者,然后乃得全其吉而“无咎”。观其自养则履正,察其所养则养阳,颐爻之贵,斯为盛矣。[疏]“六四,颠颐吉”至“无咎”。○正义曰:“颠颐吉”者,“体属上体,居得其位,而应於初,以上养下”,得养之宜,所以吉也。“虎视耽耽”者,以上养下,不可亵渎,恒如虎视耽耽,然威而不猛也。“其欲逐逐”者,既养於下,不可有求,其情之所欲逐逐然,尚於敦实也。“无咎”者,若能“虎视耽耽,其欲逐逐”,虽复“颠颐”养下,则得吉而“无咎”也。○注“体属上体”至“斯为盛矣”。○正义曰:“观其自养则履正”者,以阴处阴,四自处其身,是观其自养,则能履正道也。“察其所养则养阳”者,六四下养於初,是观其所养。初是阳爻,则能养阳也。

经文说:六四,颠倒过来向下施养,吉;像老虎那样注视,神态威重,欲求敦厚不迫,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六四卦体属于上卦,居位得正,又与初九相应,是居上位而养下位,合于颐养之义,所以说「颠颐吉」。与下位交接不可轻慢,所以「虎视耽耽」,威严而不凶猛,不显严厉却自有威仪。培养德行、施惠贤才,怎能夹带私利?所以「其欲逐逐」,崇尚的是敦厚笃实。修好这两项,然后才能保全其吉而没有过错。看他如何自养,则是践履正道;看他所养的是谁,则是奉养阳爻——在《颐》卦六爻之中,这一爻的可贵可谓最盛。孔颖达疏就六四「颠颐吉」至「无咎」一节申说:所谓「颠颐吉」,王注说「体属上体,居得其位,而应於初,以上养下」,得颐养之宜,所以吉。所谓「虎视耽耽」,以上养下不可轻慢亵渎,须常如猛虎凝视一般,威严而不凶暴。所谓「其欲逐逐」,既是施养于下,就不可有所求取,其心中所欲敦厚从容,崇尚笃实。所谓「无咎」,若能做到「虎视耽耽,其欲逐逐」,那么虽是「颠颐」向下施养,也能得吉而没有过错。孔氏又释王注「体属上体」至「斯为盛矣」:所谓「观其自养则履正」,六四以阴爻居阴位,是自处其身得当,这就是观其自养,能践履正道;所谓「察其所养则养阳」,六四向下奉养初九,这是观其所养,初九是阳爻,所以说能养阳。

《象》曰:“颠颐”之吉,上施光也。[疏]正义曰:释“颠颐吉”之义。“上”谓四也。下养於初,是上施也。能威而不猛,如虎视耽耽,又寡欲少求,其欲逐逐,能为此二者,是上之所施有光明也。然六二“颠颐”则为凶,六四“颠颐”得为吉者,六二身处下体而又下养,所以凶也;六四身处上体,又应於初,阴而应阳,又能威严寡欲,所以吉也。

《小象传》说:「颠颐」之所以吉,是在上者的施与有光辉。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颠颐吉」的义理。「上」指六四;向下奉养初九,就是自上施与。能威严而不凶猛,如猛虎凝视;又寡欲少求,欲望敦厚从容。能做到这两点,就是在上者的施与有光明。至于同样是「颠颐」,六二为凶而六四为吉,缘故在于:六二自身处在下卦,又向下奉养,所以凶;六四自身处在上卦,又与初九相应,以阴应阳,还能威严寡欲,所以吉。

六五:拂经,居贞,吉。不可涉大川。以阴居阳,“拂颐”之义也。行则失类,故宜“居贞”也。无应於下而比於上,故可守贞从上,得颐之吉,虽得居贞之吉,处颐违谦,难未可涉也。[疏]正义曰:拂,违也。经,义也。以阴居阳,不有谦退,乖违於“颐养”之义,故言“拂经”也。“居贞吉”者,行则失类,“居贞吉”也。“不可涉大川”者,处颐违谦,患难未解,故“不可涉大川”,故“居贞吉”也。《象》曰:“居贞”之吉,顺以从上也。[疏]正义曰:释“居贞”之义。以五近上九,以阴顺阳,亲从於上,故得“居贞吉”也。

经文说:六五,违背常道,安居守正则吉,不可以渡涉大河。王弼注解释:六五以阴爻居阳位,正是「拂颐」的意思。若有所行动便失其同类,所以宜于「居贞」。它在下面没有正应,却与上九相邻,所以可以守正而顺从上九,得到颐养的吉;虽得安居守正之吉,但身处颐养之时而违背谦退,险难未消,还不可以涉越。孔颖达疏申说:「拂」是违背,「经」是义理。以阴居阳,不能谦退,乖违了「颐养」的义理,所以说「拂经」。所谓「居贞吉」,一有行动便失其同类,所以安居守正才吉。所谓「不可涉大川」,身处颐养之时而违背谦退,患难尚未解除,所以「不可涉大川」,也正因如此才说「居贞吉」。《小象传》说:「居贞」之所以吉,是柔顺地随从上位。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居贞」的义理——因为六五切近上九,以阴柔顺从阳刚,亲附随从上位,所以能得「居贞吉」。

上九:由颐,厉吉,利涉大川。以阳处上而履四阴,阴不能独为主,必宗於阳也。故莫不由之以得其养,故曰“由颐”。为众阴之主,不可渎也,故厉乃吉。有似《家人》“悔厉”之义,贵而无位,是以厉也。高而有民,是以吉也。为养之主,物莫之违,故“利涉大川”也。[疏]正义曰:“由颐”者,以阳处上而履四阴,阴不能独为其主,必宗事於阳也。众阴莫不由之以得其养,故曰“由颐”也。“厉吉”者,为众阴之主,不可亵渎,严厉乃吉,故曰“厉吉”也。“利涉大川”者,为养之主,无所不为,故“利涉大川”而有庆也。故《象》云“大有庆也”。《象》曰:“由颐厉吉”,大有庆也。

经文说:上九,天下由他而得养,保持严厉则吉,利于渡涉大河。王弼注解释:上九以阳爻居上位而凌驾四个阴爻之上,阴不能单独作主,必定尊奉阳刚,所以众爻无不由他而获得奉养,故说「由颐」。他既是众阴之主,就不可被轻慢,所以要严厉才吉。这有些像《家人》卦「悔厉」的意思:身分尊贵却没有实位,所以要严厉;地位高而拥有百姓,所以能获吉。他是颐养之主,万物没有谁违逆他,所以「利涉大川」。孔颖达疏申说:所谓「由颐」,上九以阳居上而凌驾四阴,阴不能独自作主,必定尊奉侍事于阳,众阴无不由他而得养,所以说「由颐」。所谓「厉吉」,身为众阴之主不可被亵慢,保持庄严峻厉才吉,所以说「厉吉」。所谓「利涉大川」,身为颐养之主,无所不可为,所以「利涉大川」而有福庆,故《小象传》说「大有庆也」。《小象传》说:「由颐厉吉」,是大有福庆。

大过卦

巽下兑上。大过:音相过之过。[疏]“大过”。○正义曰:“过”谓过越之“过”,非经过之“过”。此衰难之世,唯阳爻,乃大能过越常理以拯患难也。故曰“大过”。以人事言之,犹若圣人过越常理以拯患难也。○注“音相过之过”。○正义曰:“相过”者,谓相过越之甚也,非谓相过从之“过”,故《象》云“泽灭木”。是过越之甚也。四阳在中,二阴在外,以阳之过越之甚也。

经文:《大过》卦下卦为巽、上卦为兑。王弼注解释:卦名的「过」读作彼此相过越之「过」。孔颖达疏解「大过」二字说:「过」是超越之「过」,不是经过之「过」。在这衰乱危难的时世,只有阳爻才能大大超越常理来拯救患难,所以叫「大过」。以人事来说,就像圣人超越常理去拯救患难。孔氏又释王注「音相过之过」:所谓「相过」,是说彼此过越得很厉害,不是「相过从」往来之「过」,所以《大象传》说「泽灭木」,正是过越太甚。此卦四个阳爻居中,两个阴爻在外,正见阳的过越太甚。

栋挠,利有攸往,亨。[疏]正义曰:“栋挠”者,谓屋栋也。本之与末俱挠弱,以言衰乱之世,始终皆弱也。“利有攸往亨”者,既遭衰难,圣人“利有攸往”,以拯患难,乃得亨通,故云“利有攸往亨”也。《彖》曰:大过,大者过也。大者乃能过也。[疏]正义曰:释大过之义也。“大者过”,谓盛大者乃能过其分理以拯难也。故於二爻阳处阴位,乃能拯难也,亦是过甚之义。

经文卦辞说:栋梁弯曲,利于有所前往,亨通。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栋挠」,指屋子的栋梁;根本与末梢都弯曲柔弱,用来比喻衰乱之世首尾都疲弱。所谓「利有攸往亨」,既然遭逢衰乱危难,圣人便「利有攸往」,用以拯救患难,这才得以亨通,所以说「利有攸往亨」。经文《彖传》说:《大过》,是阳大者超越常分。王弼注解释:唯有盛大者才能超越常分。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大过的义理。「大者过」,是说盛大者才能超过其本分之理去拯救危难;所以在九二一爻,阳爻居于阴位,才能拯救危难,这也是过越太甚的意思。

“栋挠”,本末弱也。初为本,而上为末也。[疏]正义曰:释“栋挠”义。以大过本末俱弱,故屋栋挠弱也,似若衰难之时始终弱。刚过而中,谓二也。居阴,“过”也;处二,“中”也。拯弱兴衰,不失其中也。巽而说行,“巽而说行”,以此救难,难乃济也。“利有攸往”,乃亨。危而弗持,则将安用?故往乃亨。[疏]正义曰:“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者,此释“利有攸往乃亨”义。“刚过而中”谓二也。以阳处阴,是刚之过极之甚,则阳来拯此阴难,是过极之甚也。“巽而说行”者,既以巽顺和说而行,难乃得济,故“利有攸往得亨”也。故云“乃亨”。

经文《彖传》说:「栋挠」,是根本与末梢都柔弱。王弼注解释:初六是根本,上六是末梢。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栋挠」的义理——因为《大过》首尾两爻都柔弱,所以屋栋弯曲无力,好比衰乱危难之时始终疲弱。《彖传》又说:刚爻过越而居中。王弼注解释:这是指九二——阳居阴位,是「过」;处在第二爻,是「中」;扶助柔弱、振兴衰败,而不失其中道。《彖传》又说:以巽顺而和悦地行事。王弼注解释:「巽而说行」,用这种方式救难,危难才能渡过。《彖传》又说:「利有攸往」,于是亨通。王弼注解释:见到危难却不扶持,那还有什么用?所以前往才得亨通。孔颖达疏申说:「刚过而中,巽而说行,利有攸往,乃亨」这几句,是解释「利有攸往乃亨」的义理。「刚过而中」指九二,以阳爻处阴位,是刚强过极太甚,于是阳来拯救这阴柔的危难,正是过极太甚。所谓「巽而说行」,既能以谦逊和悦的态度行事,危难才得以救济,所以「利有攸往」而得亨通,因此说「乃亨」。

大过之时大矣哉!是君子有为之时也。[疏]正义曰:此广说大过之美。言当此大过之时,唯君子有为拯难,其功甚大,故曰“大矣哉”也。象曰:泽灭木,大过。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此所以为“大过”,非凡所及也。[疏]正义曰:“泽灭木”者,泽体处下,木体处上,泽无灭木之理。今云“泽灭木”者,乃是泽之甚极而至灭木,是极大过越之义。其大过之卦有二义也:一者物之自然大相过越常分,即此“泽灭木”是也。二者大人大过越常分以拯患难,则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是也。“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者,明君子於衰难之时,卓尔独立,不有畏惧,隐遁於世而无忧闷,欲有遁难之心,其操不改。凡人遇此则不能,然唯君子独能如此,是其过越之义。

经文《彖传》说:《大过》所当之时太伟大了。王弼注解释:这正是君子大有作为的时候。孔颖达疏申说:这是广论大过之美,是说正当这大过之时,唯有君子能有所作为去拯救危难,其功业极大,所以说「大矣哉」。经文《大象传》说:大泽淹没了树木,是《大过》之象;君子因此卓然独立而不畏惧,避世隐遁而不烦闷。王弼注解释:这正是它之所以为「大过」,不是常人所能企及的。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泽灭木」,泽体在下,木体在上,本无泽淹没木的道理;如今说「泽灭木」,是泽水极盛以至淹没树木,正是极其过越之义。《大过》卦含两层意思:一是事物自然地大大超越常分,「泽灭木」就是;二是大人超越常分去拯救患难,九二爻「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就是。所谓「君子以独立不惧,遁世无闷」,是表明君子处在衰乱危难之时,卓然独立而无所畏惧,隐遁于世而不忧愁烦闷,即使存着避难之心,操守也不改变。常人遇此便做不到,唯有君子能够如此,这正是他超越常人之处。

初六:藉用白茅,无咎。以柔处下,过而可以“无咎”,其唯慎乎![疏]正义曰:以柔处下,心能谨慎,荐藉於物,用絜白之茅,言以絜素之道奉事於上也。“无咎”者,既能谨慎如此,虽遇大过之难,而“无咎”也。以柔道在下,所以免害。故《象》云“柔在下也”。《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经文说:初六,用洁白的茅草作衬垫,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初六以柔爻居下位,处过越之时而能没有过错,大概只在一个「慎」字吧。孔颖达疏申说:以柔居下,心能谨慎,衬垫器物用洁白的茅草,是说以洁净素朴之道奉事上位。所谓「无咎」,既能这样谨慎,纵然遭逢大过之难,也不会有过错;因其以柔顺之道居下,所以能免于祸害,故《小象传》说「柔在下也」。《小象传》说:「藉用白茅」,是柔顺者居于下位。

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稊”者,杨之秀也。以阳处阴,能过其本而救其弱者也。上无其应,心无持吝处过以此,无衰不济也。故能令枯杨更生稊,老夫更得少妻,拯弱兴衰,莫盛斯爻,故“无不利”也。老过则枯,少过则稚。以老分少,则稚者长;以稚分老,则枯者荣,过以相与之谓也。大过至衰而已至壮,以至壮辅至衰,应斯义也。[疏]“《象》曰藉用白茅”至“无不利”。○正义曰:“枯杨生稊”者,“枯”谓枯稿,“稊”谓“杨之秀”者。九二以阳处阴,能过其本分,而救其衰弱。上无其应,心无特吝,处大过之时,能行此道,无有衰者不被拯济。故衰者更盛,犹若枯槁之杨,更生少壮之稊;枯老之夫,得其少女为妻也。“无不利”者,谓拯弱兴衰,莫盛於此。以斯而行,无有不利也。

经文说:九二,枯萎的杨树生出新芽,年老的男子娶得年少的妻子,没有不利。王弼注解释:「稊」是杨树抽出的嫩穗。九二以阳爻居阴位,能超越自己的本分去救助柔弱者;上面没有正应,心中也无所吝惜。以这样的姿态处在过越之时,没有衰败者不被救济,所以能使枯杨重新抽芽,老夫重新娶得少妻。扶弱兴衰,没有比这一爻更盛的了,所以「无不利」。老得太过就枯槁,少得太过就稚弱;把老分给少,稚弱者便得成长;把稚分给老,枯槁者便得荣发——这就是「过以相与」的意思。《大过》之世,对方极衰而自己极壮,用极壮去辅助极衰,正合此义。孔颖达疏就《象》「藉用白茅」至「无不利」一节申说:所谓「枯杨生稊」,「枯」指枯槁,「稊」指杨树的嫩穗。九二以阳处阴,能超越本分而救助衰弱;上面没有正应,心中也无所吝惜。处在大过之时能行此道,就没有衰败者不被拯救,所以衰者重新兴盛,好比枯槁的杨树重新长出少壮的嫩芽,枯老的男子娶得少女为妻。所谓「无不利」,是说扶弱兴衰没有比这更盛的,照这样行事,没有什么不利。

○注“稊者杨之秀也”至“应斯义也”。○正义曰:“稊”者杨柳之穗,故云“杨之秀也”。“以阳处阴,能过其本而救其弱”者,若以阳处阳,是依其本分。今以阳处阴,是过越本分,拯救阴弱也。“老过则枯,少过则稚”者,老之太过则枯槁,少之太过则幼稚也。“以老分少则稚者长也”,谓老夫减老而与女妻,女妻得之而更益长,故云“以老分少则稚者长也”。“以稚分老则枯者荣”者,谓女妻减少而与老夫,老夫得之,似若槁者而更得生稊,故云“则枯者荣也。”云“大过至衰而已至壮,以至壮辅至衰,应斯义”者,此大过之卦,本明至壮辅至衰,不论至衰减至壮。故辅嗣此《注》特云“以至壮辅至衰也”。“《象》曰过以相与”者,因至壮而辅至衰,似女妻而助老夫,遂因云老夫减老而与少,犹若至衰减衰而与壮也。其实不然也。

孔颖达疏又释王注「稊者杨之秀也」至「应斯义也」一节:所谓「稊」,是杨柳的花穗,所以说「杨之秀也」。王注说「以阳处阴,能过其本而救其弱」,若以阳爻居阳位,那是安于本分;如今以阳居阴,就是超越本分去拯救阴柔的衰弱。王注说「老过则枯,少过则稚」,是说老得太过便枯槁,少得太过便幼稚。王注说「以老分少则稚者长也」,是说老夫减损自己的老而分给少妻,少妻得到它便更加成长,所以说「以老分少则稚者长」。王注说「以稚分老则枯者荣」,是说少妻减损自己的少而分给老夫,老夫得到它,就像枯槁之木重新抽出嫩芽,所以说「则枯者荣」。王注说「大过至衰而已至壮,以至壮辅至衰,应斯义」,是因为《大过》一卦本来讲的是以极壮辅助极衰,并不讲极衰去减损极壮,所以王辅嗣此《注》特意说「以至壮辅至衰」。至于《小象传》说「过以相与」,是就着以极壮辅助极衰、如同少妻助益老夫而言,于是顺带说到老夫减损其老而分给少者,好像极衰者减损其衰而分给极壮者——其实并非如此。

《象》曰“老夫女妻”,过以相与也。[疏]正义曰:释“老夫女妻”之义。若老夫而有老妻,是依分相对。今老夫而得女妻,是过分相与也。老夫得女妻,是女妻以少而与老夫。老夫得少而更壮,是女妻过分而与夫也。女妻而得少夫,是依分相对。今女妻得老夫,是老夫减老而与少。女妻既得其老则益长,是老夫过分而与妻也,故云“过以相与”。《象》直云“老夫”、“女妻”,不云“枯杨生稊”者,“枯杨”则是老夫也,“生稊”则女妻也。其意相似,故《象》略而不言。

《小象传》说:「老夫女妻」,是超越常分而彼此相与。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老夫女妻」的义理。若老夫配老妻,那是按各自的分位相匹配;如今老夫娶得少妻,就是超越常分而相与。老夫得少妻,是少妻把自己的年少分给老夫,老夫得其少而重新壮健,这是少妻越分而给予丈夫;少妻嫁得少夫,那是按分位相匹配,如今少妻嫁得老夫,是老夫减损其老而分给年少者,少妻既得其老成,便更增长成,这是老夫越分而给予妻子,所以说「过以相与」。《小象传》只说「老夫」「女妻」,不说「枯杨生稊」,是因为「枯杨」就是老夫,「生稊」就是少妻,两者意思相似,所以《小象传》从略而不重复。

九三:栋桡,凶。居大过之时,处下体之极,不能救危拯弱,以隆其栋,而以阳处阳,自守所居,又应於上,系心在一,宜其淹弱而凶衰也。[疏]正义曰:居大过之时,处下体之极,以阳居阳,不能救危拯弱,唯自守而已。独应於上,系心在一,所以“凶”也。心既褊狭,不可以辅救衰难,故《象》云“不可以有辅也”。《象》曰:“栋桡”之凶,不可以有辅也。

经文说:九三,栋梁弯曲,凶。王弼注解释:九三身处大过之时,居下卦之极,不能救危扶弱、使栋梁隆起;又以阳爻居阳位,只固守自己的所居,且专应上六,一心系于一处,难怪它久滞柔弱而凶险衰败。孔颖达疏申说:身处大过之时,居下卦之极,以阳居阳,不能救危扶弱,只知自守而已;又单单与上六相应,心思系于一处,所以「凶」。心量既然狭隘,就不能辅助救济衰乱危难,所以《小象传》说「不可以有辅也」。《小象传》说:「栋桡」之所以凶,是因为不能有所辅助。

九四:栋隆,吉。有它吝。体属上体,以阳处阴,能拯其弱,不为下所桡者也,故“栋隆”吉也。而应在初,用心不弘,故“有它吝”也。[疏]正义曰:“栋隆吉”者,体居上体,以阳处阴,能拯救其弱,不为下所桡,故得栋隆起而获吉也。“有它吝”者,以有应在初,心不弘阔,故“有它吝”也。《象》曰:“栋隆”之吉,不桡乎下也。

经文说:九四,栋梁隆起,吉;另有别的憾惜。王弼注解释:九四卦体属于上卦,以阳爻居阴位,能救助柔弱,不被下面压弯,所以「栋隆」而吉;但它有应在初六,用心不够宏大,所以「有它吝」。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栋隆吉」,卦体居于上卦,以阳处阴,能救助衰弱,不被下面压弯,所以能使栋梁隆起而获吉。所谓「有它吝」,因为它有正应在初六,心量不够宏阔,所以「有它吝」。《小象传》说:「栋隆」之所以吉,是不被下面压弯。

[疏]正义曰:释“栋隆之吉”,以其能拯於难,不被桡乎在下,故得“栋隆吉”。九四应初,行又谦顺,能拯於难,然唯只拯初,初谓下也。下得其拯,犹若所居屋栋隆起,下必不桡。若何得之,不被桡乎在下。但《经》文云“栋桡”,《彖》释“栋桡”者,本末弱也。以屋栋桡弱而偏,则屋下榱柱亦先弱。柱为本,栋为末,观此《彖》辞,是足见其义。故子产云:“栋折榱崩,侨将压焉。”以屋栋桡折,则榱柱亦同崩,此则义也。

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栋隆之吉」——因为九四能拯救危难,不被在下者压弯,所以能得「栋隆吉」。九四与初六相应,行事又谦逊柔顺,能拯救危难,但所拯救的只有初六,初六即指在下者;下面得到救助,就好比自己所居的屋栋隆起,下面必定不再压弯。要问怎么做到的,正是因为不被在下者压弯。不过经文说「栋桡」,《彖传》解释「栋桡」是「本末弱也」,可见屋栋弯曲倾斜,则屋下的椽柱也先已疲弱。柱是根本,栋是末梢,看这段《彖》辞,就足以见其义理。所以郑国子产说:「栋折榱崩,侨将压焉。」屋栋一旦弯折,椽柱也随之崩塌,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九五:枯杨生华,老妇得其士夫,无咎无誉。处得尊位,而以阳处阳,未能拯危。处得尊位,亦未有桡,故能生华,不能生稊;能得夫,不能得妻。处“栋桡”之世,而为“无咎无誉”,何可长哉!故生华不可久,士夫诚可丑也。[疏]“九五枯杨生华”至“无咎无誉”。正义曰:“枯杨生华”者,处得尊位而以阳居阳,未能拯危,不如九二“枯杨生稊”。但以处在尊位,唯得“枯杨生华”而巳。言其衰老,虽被拯救,其益少也。又似年老之妇,得其彊壮士夫,妇已衰老,夫又彊大,亦是其益少也。所拯难处少,才得无咎而已,何有声誉之美?故“无咎无誉”也。

经文说:九五,枯萎的杨树开出花来,年老的妇人嫁得强壮的男子,没有过错也没有称誉。王弼注解释:九五处在尊位,却以阳爻居阳位,未能拯救危难;因处尊位,也还没有被压弯,所以能开花而不能抽芽,能得丈夫而不能得少妻。身处「栋桡」之世而只落得「无咎无誉」,哪能长久呢?所以开花不能持久,老妇得士夫实在可羞。孔颖达疏就九五「枯杨生华」至「无咎无誉」一节申说:所谓「枯杨生华」,九五处得尊位却以阳居阳,未能拯救危难,不如九二的「枯杨生稊」;只因身在尊位,才勉强得到「枯杨生华」而已。这是说它虽衰老而被救助,收效却很小。又好比年老的妇人嫁得强壮男子,妇人已经衰老,丈夫又正强壮,同样是所得益处很小。所拯救的危难有限,仅能免于过错罢了,哪来声誉之美?所以说「无咎无誉」。

○注“处得尊位”至“诚可丑也”。○正义曰:“处得尊位,亦未有桡”者,以九三不得尊位,故有栋桡。今九五虽与九三同以阳居阳,但九五处得尊位,功虽未广,亦未有桡弱。若其桡弱,不能拯难,不能使“枯杨生华”也。以在尊位,微有拯难,但其功狭少,但使“枯杨生华”而已,“不能生稊”也。“能得夫,不能得妻”者,若拯难功阔,则“老夫得其女妻”,是得少之甚也。今既拯难功狭,但能使老妇得士夫而已,不能使女妻,言老妇所得利益薄少,皆为拯难功薄,故所益少也。

孔颖达疏又释王注「处得尊位」至「诚可丑也」一节:王注说「处得尊位,亦未有桡」,是因为九三不居尊位,所以有「栋桡」之象;如今九五虽与九三同样以阳居阳,但九五处得尊位,功业虽未广大,也还没有弯曲疲弱。假使它弯曲疲弱,就不能拯救危难,也不能使「枯杨生华」。正因身在尊位,略能拯难,只是功效狭小,仅能使「枯杨生华」而已,「不能生稊」。王注说「能得夫,不能得妻」,是说若拯难之功宏阔,那就是「老夫得其女妻」,得少之效极为显著;如今拯难之功狭小,只能使老妇得到强壮男子而已,不能使人得到少妻。这是说老妇所得的利益单薄稀少,都因为拯难之功浅薄,所以收效才小。

《象》曰:“枯杨生华”,何可久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疏]正义曰:“枯杨生华,何可久”者,枯稿之杨,被拯才得生华,何可长久?寻当衰落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者,妇当少稚於夫,今年老之妇,而得彊壮士夫,亦可丑辱也。此言九五不能广拯衰难,但使“枯杨生华”而已,但使“老妇得其士夫”而已。拯难狭劣,故不得长久,诚可丑辱,言不如九二也。

《小象传》说:「枯杨生华」,哪能长久呢?老妇嫁得壮夫,也是可羞的。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枯杨生华,何可久」,枯槁的杨树受到救助才勉强开花,哪能长久?不久便要凋落。所谓「老妇士夫,亦可丑也」,妻子本当比丈夫年少,如今年老的妇人却嫁得强壮男子,实在可羞可辱。这是说九五不能广泛地拯救衰乱危难,只能使「枯杨生华」而已,只能使「老妇得其士夫」而已;拯难的功效狭窄低劣,所以不能长久,确实可羞,意思是它不如九二。

上六:过涉灭顶,凶,无咎。处太过之极,过之甚也。涉难过甚,故至于“灭顶凶”。志在救时,故不可咎也。[疏]正义曰:处大过之极,是过越之甚也。以此涉危难,乃至於灭顶,言涉难深也。既灭其顶,所以“凶”也。“无咎”者,所以涉难灭顶,至于凶亡,本欲济时拯难,意善功恶,无可咎责。此犹龙逄、比干,忧时危乱,不惧诛杀,直言深谏,以忤无道之主,遂至灭亡。其意则善,而功不成,复有何咎责?此亦“过涉灭顶凶无咎”之象,故《象》云“不可咎”,言不可害於义理也。《象》曰:“过涉”之凶,不可咎也。虽凶无咎,不害义也。

经文说:上六,涉水过深以致淹没头顶,凶,但没有可责怪的过错。王弼注解释:上六处在大过的极点,是过越太甚;涉险过甚,所以至于「灭顶凶」。然而其心志在于拯救时局,所以不可归咎于他。孔颖达疏申说:处在大过之极,就是过越太甚;以此去涉越危难,竟至淹没头顶,是说涉难太深。头顶既被淹没,所以「凶」。所谓「无咎」,他之所以涉难灭顶、以至凶亡,本意是要济世拯难,用心良善而功效不成,没有什么可责备的。这就好比夏代的关龙逄、商代的比干,忧虑时局危乱,不怕被诛杀,直言极谏,因而触忤无道之君,终至身死。他们的用心是好的,只是事功未成,又有什么可责怪?这也正是「过涉灭顶凶无咎」的象征,所以《小象传》说「不可咎」,是说不可拿它去伤害义理。《小象传》说:「过涉」之凶,是不可责怪的。王弼注解释:虽然凶险却没有过错,因为无损于义理。

习坎卦

坎下坎上。习坎:“坎”,险陷之名也。“习”谓便习之。[疏]正义曰:“坎”是险陷之名。“习”者,便习之义。险难之事,非经便习,不可以行。故须便习於坎,事乃得用,故云“习坎”也。案:诸卦之名,皆於卦上不加其字。此坎卦之名特加“习”者,以坎为险难,故特加“习”名。“习”有二义:一者习重也,谓上下俱坎,是重叠有险,险之重叠,乃成险之用也。二者人之行险,先须使习其事,乃可得通,故云“习”也。

经文:《习坎》卦下卦为坎、上卦亦为坎。王弼注解释:「坎」是险阻陷落的名称,「习」是熟习它的意思。孔颖达疏申说:「坎」是险陷之名,「习」是熟习之义。险难之事,不经过反复熟习就不能施行,所以必须熟习于坎,事情才能奏效,因此叫「习坎」。又按:其他各卦的卦名,都不在卦名上加字,唯独坎卦特意加一个「习」字,是因为坎代表险难,所以特加「习」名。「习」有两层意思:一是重叠,指上下都是坎,是险难重重叠加,险的重叠才成就险的功用;二是人要行于险境,先须使他熟习此事,才能通行,所以说「习」。

有孚,维心亨,刚正在内,“有孚”者也。阳不外发而在乎内,“心亨”者也。[疏]“有孚维心亨”。○正义曰:“有孚”者,亨,信也,由刚正在内,故有信也。“维心亨”者,阳不发外而在於内,是“维心亨”,言心得通也。○注“刚正在内”至“心亨者也”。○正义曰:“刚正在内”者,谓阳在中也。因心刚正,则能有诚信,故云“刚正在内有孚者也,阳不外发而在乎内,心亨者也”。若外阳内阴,则内心柔弱,故不得亨通。今以阳在於内,阳能开通,故维其在心之亨也。

经文卦辞说:怀有诚信,唯有内心亨通。王弼注解释:刚正之德居于内,这就是「有孚」;阳气不向外发散而蕴在内,这就是「心亨」。孔颖达疏解「有孚维心亨」一句说:所谓「有孚」,「孚」就是诚信,由于刚正之德在内,所以有诚信;所谓「维心亨」,阳气不向外发散而存于内,这就是「维心亨」,是说内心得以通达。孔氏又释王注「刚正在内」至「心亨者也」:所谓「刚正在内」,是指阳爻居于上下卦之中位;因内心刚正,便能有诚信,所以王注说「刚正在内有孚者也,阳不外发而在乎内,心亨者也」。若是外阳内阴,那么内心柔弱,就不能亨通;如今阳居于内,阳性能开通,所以唯有内心的亨通。

行有尚。内亨外闇,内刚外顺,以此行险,“行有尚”也。[疏]“行有尚”。○正义曰:内亨外闇,内刚外柔,以此行险,事可尊尚,故云“行有尚”也。○注“内亨外闇”至“行有尚也”。○正义曰:“内亨外闇”者,内阳故内亨,外阴故外闇。以亨通之性,而往谓阴闇之所,能通於险,故行可贵尚也。

经文卦辞说:行动会受到嘉尚。王弼注解释:内里亨通而外表晦暗,内心刚强而外貌柔顺,用这种姿态行于险境,行动就可嘉尚。孔颖达疏解「行有尚」一句说:内亨而外暗,内刚而外柔,以此行于险难,所行之事可受尊崇,所以说「行有尚」。孔氏又释王注「内亨外闇」至「行有尚也」:所谓「内亨外闇」,内卦是阳所以内里亨通,外卦是阴所以外表晦暗;凭着亨通之性前往那阴暗之处,能在险境中通行,所以其行为可贵可尚。

《彖》曰:“习坎”,重险也。坎以险为用,故特名曰“重险”,言“习坎”者,习重乎险也。[疏]“《彖》曰:习坎重险也”。○正义曰:释“习坎”之义。言“习坎”者,习行重险。险,难也。若险难不重,不为至险,不须便习,亦可济也。今险难既重,是险之甚者,若不便习,不可济也,故注云“习坎者习重险也”。注“坎以险为用”至“习乎重险也”。○正义曰:言“习坎者,习乎重险也”者,言人便习於“坎”,止是便习重险。便习之语以释“习”名。两“坎”相重,谓之“重险”,又当“习”义,是一“习”之名,有此两义。

经文《彖传》说:《习坎》,是重重的险难。王弼注解释:坎以险为功用,所以特意称作「重险」;说「习坎」,就是熟习于重叠之险。孔颖达疏解《彖》「习坎重险也」一句说:这是解释「习坎」的义理——所谓「习坎」,是熟习并行于重重险难。「险」就是难。假使险难不重叠,就不算极险,无须熟习也能渡过;如今险难既已重叠,是险中之甚者,若不熟习就不能渡过,所以王注说「习坎者,习重险也」。孔氏又释王注「坎以险为用」至「习乎重险也」:王注说「习坎者,习乎重险也」,是说人熟习于「坎」,也就是熟习于重叠之险。用「便习」一语来解释「习」这个名目,而两个「坎」相重叠又叫「重险」,也正合「习」的含义——可见同一个「习」字,兼有这两层意思。

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险峭之极,故水流而不能盈也。处至险而不失刚中,“行险而不失其信”者,“习坎”之谓也。[疏]“水流而不盈”至“不失其信”。○正义曰:此释“重险”“习坎”之义。“水流而不盈”,谓险陷既极,坑阱特深,水虽流注,不能盈满,言险之甚也,释“重险”之义也。“行险而不失其信”,谓行此至险。能守其刚中,不失其信也。此释“习坎”及“有孚”之义也。以能便习於险,故守刚中,“不失其信”也。○注“险穞之极”至“习坎之谓也”。○正义曰:“险峭之极,故水流而不能盈”者,若浅岸平谷,则水流有可盈满。若其崖岸险峻,涧谷泄漏,是水流不可盈满,是险难之极也。

经文《彖传》说:水流注其中却不能填满,行于险境而不失其诚信。王弼注解释:因为险峻已极,所以水虽流注也不能填满;身处极险之地而不失刚中之德,所谓「行险而不失其信」,正是「习坎」的意思。孔颖达疏就「水流而不盈」至「不失其信」一节申说:这是解释「重险」与「习坎」的义理。「水流而不盈」,是说险陷已极、坑穴特深,水虽不断流注也不能盈满,形容险之甚,这是解释「重险」的义理。「行险而不失其信」,是说行走在这样的极险之中,能守住刚中之德而不失诚信,这是解释「习坎」以及卦辞「有孚」的义理——因为能熟习于险,所以守得住刚中,「不失其信」。孔氏又释王注「险峭之极」至「习坎之谓也」:王注说「险峭之极,故水流而不能盈」,若是浅岸平谷,水流还有可能盈满;若是崖岸险峻、涧谷渗漏,水流便不可能盈满,这就是险难到了极点。

“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便习於“坎”而之“坎”地,尽坎之宜,故往必有功也。[疏]正义曰:“维心亨乃以刚中也”者,释“维心亨”义也。以刚在於中,故维得心亨也。“行有尚,往有功”者,此释“行有尚”也。既便习於坎而往之险地,必有其功,故云“行有尚,往有功也”。

经文《彖传》说:「维心亨」,是因为阳刚居中;「行有尚」,是前往必有功效。王弼注解释:既已熟习于坎,又前往坎险之地,能尽合处坎的机宜,所以前往必定有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维心亨乃以刚中也」,是解释「维心亨」的义理——因为阳刚居于中位,所以唯独内心得以亨通。所谓「行有尚,往有功」,这是解释「行有尚」——既已熟习于坎,再前往险地,必有功效,所以说「行有尚,往有功也」。

天险不可升也,不可得升,故得保其威尊。[疏]正义曰:此已下广明险之用也。言天之为险,悬邈高远,不可升上,此天之险也。若其可升,不得保其威尊,故以“不可升”为“险”也。地险山川丘陵也,有山川丘陵,故物得以保全也。[疏]正义曰:言地以山川丘陵而为险也,故使地之所载之物保守其全。若无山川丘陵,则地之所载之物失其性也。故地以山川丘陵而为险也。

经文《彖传》说:天的险,是不可攀升。王弼注解释:正因不能攀登上去,天才得以保住它的威严尊崇。孔颖达疏申说:从这里以下是广论险的功用。是说天之所以为险,在于悬隔高远、不可攀升,这就是天之险;假使可以攀升,就保不住它的威尊,所以把「不可升」当作「险」。经文《彖传》又说:地的险,是山川丘陵。王弼注解释:有了山川丘陵,万物才得以保全。孔颖达疏申说:是说大地以山川丘陵为险,因而使地上所承载的万物得以保守其完整;假使没有山川丘陵,地上承载的万物就会丧失本性,所以说大地以山川丘陵为险。

王公设险以守其国。国之为卫,恃於险也。言自天地以下莫不须险也。[疏]正义曰:言王公法象天地,固其城池,严其法令,以保其国也。险之时用大矣哉!非用之常,用有时也。[疏]正义曰:言天地已下,莫不须险,险虽有时而用,故其功盛大矣哉!○注“非国之常,用有时也”。○正义曰:若“天险”“地险”不可暂无,此谓人之设险,用有时也。若化洽平治,内外辑睦,非用险也。若家国有虞,须设险防难,是“用有时”也。

经文《彖传》说:王公设置险阻来守卫他的邦国。王弼注解释:邦国得以防卫,靠的正是险阻;这是说从天地以下,无不需要险。孔颖达疏申说:是说王公效法天地之象,加固自己的城池,严明自己的法令,用来保守邦国。经文《彖传》说:险所当之时与用太伟大了。王弼注解释:这不是常常要动用的,而是用之有时。孔颖达疏申说:是说自天地以下无不需要险,险虽是因时而用,其功效仍然盛大。孔氏又释王注「非用之常,用有时也」:像「天险」「地险」是片刻不可缺少的,这里所说的是人为设置的险,才是用之有时。若教化普及、天下太平,内外和睦,就不动用险阻;若家国有变,就须设险防难——这便是「用有时」。

《象》曰:水洊至,“习坎”。重险悬绝,故“水洊至”也。不以“坎”为隔绝,相仍而至,习乎“坎”也。[疏]正义曰:重险悬绝,其水不以险之悬绝,水亦相仿而至,故谓为“习坎”也。以人之便习于“坎”,犹若水之洊至,水不以险为难也。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至险未夷,教不可废,故以常德行而习教事也。“习於坎”,然后乃能不以险难为困,而德行不失常也。故则夫“习坎”,以常德行而习教事也。[疏]正义曰:言君子当法此,便习於坎,不以险难为困,当守德行而习其政教之事。若能习其教事,则可便习於险也。

经文《大象传》说:水流相继而至,是《习坎》之象。王弼注解释:重重险阻悬隔断绝,所以说「水洊至」;水不把「坎」当作隔绝,仍旧接连不断地流来,这就是熟习于「坎」。孔颖达疏申说:险阻重叠悬绝,而水并不因险的悬绝而止步,仍然一波接一波地涌到,所以称为「习坎」。人熟习于「坎」,就好比水的接连而至,水从不把险当作难处。经文《大象传》又说:君子因此使德行有常,反复演习政教之事。王弼注解释:极险之世尚未平定,教化就不可废弃,所以要使德行有常而演习教化之事;熟习于坎,然后才能不被险难所困,德行也不失其常。所以效法这「习坎」之象,就要以德行为常,而演习政教之事。孔颖达疏申说:是说君子应当效法此象,熟习于坎,不被险难所困,应当守住德行而演习政教之事;若能熟习教化之事,也就能熟习于险了。

初六:“习坎”,入于坎窞,凶。“习坎”者,习为险难之事也。最处坎底,入坎窞者也。处重险而复入坎底,其道“凶”也。行险而不能自济,“习坎”而入坎窞,失道而穷在坎底,上无应援可以自济,是以“凶”也。[疏]正义曰:既处坎底,上无应援,是习为险难之事。无人应援,故入於坎窞而至凶也。以其失道,不能自济,故《象》云“失道凶”也。《象》曰:“习坎”入“坎”,失道凶也。

经文说:初六,重重险陷之中,又掉进坑底的小穴,凶。王弼注解释:所谓「习坎」,是反复经历险难之事。初六处在坎的最底下,是掉入坑穴的人;身处重重之险而又落到坑底,其路数是「凶」。行于险境而不能自救,熟习于坎却落入坑穴,迷失正道而困穷在坎底,上面又没有应援可以自救,所以「凶」。孔颖达疏申说:既处在坎底,上面又没有应援,这正是反复经历险难之事;无人接应支援,所以落入坑穴而招致凶险。因其迷失正道,不能自救,所以《小象传》说「失道凶也」。《小象传》说:熟习于坎却又落入坎穴,是迷失正道而致凶。

九二:坎有险,求小得。履失其位,故曰“坎”。上无应援,故曰“有险”。坎而有险,未能出险之中也。处中而与初三相得,故可以“求小得”也。初三未足以为援,故曰“小得”也。[疏]正义曰:“坎有险”者,履失其位,故曰“坎”也。上无应援,故曰“有险”。既在坎难而又遇险,未得出险之中,故《象》云“未出中”也。“求小得”者,以阳处中,初三来附,故可以“求小得”也。初三柔弱,未足以为大援,故云“求小得”也。《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

经文说:九二,身在坎中又有险,所求只能小有所得。王弼注解释:九二所履失其正位,所以说「坎」;上面没有应援,所以说「有险」。已在坎中又遇险,还不能走出险的当中。它处于中位而与初六、六三互相亲合,所以可以「求小得」;初六、六三还不足以充当强援,所以只说「小得」。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坎有险」,所履失其正位,所以说「坎」;上面没有应援,所以说「有险」。既在坎难之中又遭遇险阻,未能脱出险的中间,所以《小象传》说「未出中也」。所谓「求小得」,九二以阳爻居中位,初六与六三前来依附,所以可以「求小得」;初六、六三柔弱,不足以成为强大的援助,所以说「求小得」。《小象传》说:「求小得」,是还没有走出险的当中。

六三:来之坎坎,险且枕,“入于坎窞”,勿用。既履非其位,而又处两“坎”之间,出则之“坎”,居则亦“坎”,故曰“来之坎坎”也。“枕”者,枕枝而不安之谓也。出则无之,处则无安,故曰“险且枕”也。来之皆“坎”,无所用之,徒劳而已。[疏]正义曰:“来之坎坎”者,履非其位而处“两坎”之閒,出之与居,皆在於“坎”,故云“来之坎坎”也。“险且枕”者,“枕”,枝而不安之谓也。出则无应,所以险处则不安,故“且枕”也。“入于坎窞”者,出入皆难,故“入於坎窞”也。“勿用”者,不可出行。若其出行,终必无功,徒劳而已,故《象》云“终无功”也。《象》曰:“来之坎坎”,终无功也。

经文说:六三,来去都是坎,既险又倚枕难安,掉进坑底的小穴,不可有所施为。王弼注解释:六三所履不当其位,又处在上下两个「坎」之间,出去是「坎」,居留还是「坎」,所以说「来之坎坎」。所谓「枕」,是支撑倚靠而不得安稳的意思;出去无处可往,居留不得安宁,所以说「险且枕」。来去都是坎,无处可以施用,白费气力罢了。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来之坎坎」,六三所履不当其位而处两坎之间,无论出去还是居留,都在坎中,所以说「来之坎坎」。所谓「险且枕」,「枕」是支撑倚靠而不安稳的意思;出去没有正应,所以危险,居处又不得安宁,所以说「且枕」。所谓「入于坎窞」,出入都难,所以落入坑底小穴。所谓「勿用」,是不可出行;若一定要出行,最终必无功效,白费气力,所以《小象传》说「终无功也」。《小象传》说:「来之坎坎」,终究不会有功效。

六四: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处重险而履正,以柔居柔,履得其位,以承於五,五亦得位,刚柔各得其所,不相犯位,皆无馀应以相承比,明信显著,不存外饰,处“坎”以斯,虽复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瓦缶之器,纳此至约,自进於牖,乃可羞之於王公,荐之於宗庙,故“终无咎”也。[疏]“《象》曰”至“自牖终无咎”。○正义曰:“樽酒簋贰”者,处重险而履得其位,以承於五,五亦得位,刚柔各得其所,皆无馀应,以相承比,明信显著,不假外饰。处“坎”以此,虽复一樽之酒,二簋之食,故云“樽酒簋贰”也。“用缶”者,既有“樽酒簋贰”,又用瓦缶之器,故云“用缶”也。“纳约自牖终无咎”者,纳此俭约之物,从牖而荐之,可羞於王公,可荐於宗庙,故云“终无咎”也。

经文说:六四,一樽酒、两簋饭,用瓦缶盛着,从窗口把这份俭薄之礼送进去,终究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六四身处重险而所履得正,以柔爻居柔位,履位得当,用以奉承九五;九五也居正位,刚与柔各得其所,互不侵犯位次,两爻又都没有别的正应来相承接亲比,因而诚信昭著,不靠外表的修饰。以这样的姿态处在坎中,纵然只是一樽酒、两簋饭、瓦缶之器,献上这样极其俭约之物,从窗口进奉,也可以进献给王公、荐享于宗庙,所以「终无咎」。孔颖达疏就《象》至「自牖终无咎」一节申说:所谓「樽酒簋贰」,六四处重险而所履得位,用以奉承九五,九五也得正位,刚柔各得其所,都没有别的正应,彼此承接亲比,诚信昭著,不假借外表修饰。以此处坎,纵然只是一樽酒、两簋饭,所以说「樽酒簋贰」。所谓「用缶」,既有「樽酒簋贰」,又用瓦缶之器,所以说「用缶」。所谓「纳约自牖终无咎」,献上这些俭约之物,从窗口进奉,可以进献王公,可以荐享宗庙,所以说「终无咎」。

《象》曰:“樽酒簋贰”,刚柔际也。刚柔相比而相亲焉,“际”之谓也。[疏]正义曰:释“樽酒簋贰”义。所以一樽之酒、贰簋之食得进献者,以六四之柔与九五之刚两相交际而相亲,故得以此俭约而为礼也。九五:坎不盈,祗既平,无咎。为坎之主而无应辅可以自佐,未能盈坎者也。坎之不盈,则险不尽矣。祗,辞也。为坎之主,尽平乃无咎,故曰“祗既平无咎”也。说既平乃无咎,明九五未免於咎也。[疏]正义曰:“坎不盈”者,为坎之主而无应辅可以自佐,险难未能盈坎,犹险难未尽也。故云“坎不盈”也。“祗既平无咎”者,祗,辞也,谓险难既得盈满而平,乃得“无咎”。若坎未盈平,仍有咎也。《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疏]正义曰:释“坎不盈”之义,虽复居中而无其应,未得光大,所以坎不盈满也。

《小象传》说:「樽酒簋贰」,是刚柔两爻交接。王弼注解释:刚与柔相邻而彼此亲附,这就叫「际」。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樽酒簋贰」的义理——一樽酒、两簋饭之所以能够进献,是因为六四之柔与九五之刚两相交接而彼此亲附,所以能用这样俭约之物行礼。经文说:九五,坎穴尚未填满,等到坎险填平,才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九五身为坎的主爻,却没有正应可以辅佐自己,所以还不能填满坎穴;坎穴不满,险难就没有穷尽。「祗」是语助词。身为坎之主,要到险难全被填平才没有过错,所以说「祗既平无咎」;说填平了才没有过错,正表明九五眼下还未免于过错。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坎不盈」,九五身为坎之主而无正应可以辅佐,险难还不能把坎填满,也就是险难尚未穷尽,所以说「坎不盈」。所谓「祗既平无咎」,「祗」是语辞,是说险难已经填满而变平,才能「无咎」;若坎还没有填满变平,仍旧有过错。《小象传》说:「坎不盈」,是居中之德还未光大。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坎不盈」的义理——九五虽居中位却没有正应,还不能光大,所以坎不能填满。

上六:系用徽纆,置于丛棘,三岁不得,凶。险峭之极,不可升也。严法峻整,难可犯也。宜其囚执寘于思过之地。三岁,险道之夷也。险终乃反,故三岁不得自脩,三岁乃可以求复,故曰“三岁不得凶”也。[疏]正义曰:“系用徽纆置于丛棘”者,险峭之极,不可升上。严法峻整,难可犯触。上六居此险峭之处,犯其峻整之威,所以被系用其徽纆之绳。“置於丛棘”,谓囚执之处,以棘丛而禁之也。“三岁不得凶”者,谓险道未终,三岁已来,不得其吉,而有凶也。险终乃反,若能自修,三岁后可以求复自新,故《象》云“上六,失道凶,三岁也”。言失道之凶,唯三岁之后可以免也。《象》曰:上六,失道凶,三岁也。

经文说:上六,用绳索捆绑起来,关进荆棘丛中,三年不得脱身,凶。王弼注解释:险峻已极,不可攀升;法度森严整肃,难以触犯。这种人合该被囚禁,安置在思过之地。三年,是险道走完的期限;险到尽头就会反转,所以三年之内不能自我修治,三年之后才可以求得回复,因此说「三岁不得凶」。孔颖达疏申说:所谓「系用徽纆置于丛棘」,险峻已极,无法攀登上去;法度森严整肃,难以触犯冒犯。上六居于这样险峻之处,触犯了那森严的威权,所以被绳索捆绑。「置於丛棘」,指囚禁之所,用荆棘丛围起来加以禁锢。所谓「三岁不得凶」,是说险道尚未走完,三年以来得不到吉,反而有凶。险到尽头就会反转,若能自我修省,三年之后可以求得回复自新,所以《小象传》说「上六,失道凶,三岁也」——意思是失道之凶,唯有过了三年才可以免除。《小象传》说:上六迷失正道而致凶,要经历三年。

离卦

离下离上。离:利贞,亨。离之为卦,以柔为正,故必贞而后乃亨,故曰“利贞亨”也。[疏]“离利贞亨”。○正义曰:离,丽也。丽谓附著也。言万物各得其所附著处,故谓之“离”也。“利贞亨”者,离卦之体,阴柔为主,柔则近於不正,不正则不亨通,故利在行正,乃得亨通。以此故“亨”在“利贞”之下,故云“利贞亨”。○注“离之为卦”至“利贞亨也”。○正义曰:“离之为卦,以柔为正”者,二与五俱是阴爻,处於上下两卦之中,是以柔为正。

经文:《离》卦下卦为离、上卦亦为离。卦辞说:利于守正,亨通。王弼注解释:《离》这一卦以柔顺为正,所以必先守正而后才亨通,因此说「利贞亨」。孔颖达疏解「离利贞亨」一句说:「离」就是「丽」,「丽」是附著的意思,是说万物各自得到它所附著之处,所以叫「离」。所谓「利贞亨」,离卦的卦体以阴柔为主,柔就接近于不正,不正就不能亨通,所以利在行于正道,才得亨通;正因如此,「亨」字才排在「利贞」之后,所以说「利贞亨」。孔氏又释王注「离之为卦」至「利贞亨也」:王注说「离之为卦,以柔为正」,是因为六二与六五都是阴爻,分别居于上下两卦的中位,这就是以柔为正。

畜牝牛,吉。柔处于内而履正中,牝之善也。外强而内顺,牛之善也。离之为体,以柔顺为主者也。故不可以畜刚猛之物,而“吉”於“畜牝牛”也。[疏]“畜牝牛吉”。正义曰:柔处於内而履正中,是牝之善者,外强内顺,是牛之善者也。离之为体,以柔顺为主,故畜养牝牛,乃得其吉。若畜养刚健,则不可也。此云“畜牝牛”,假象以明人事也。言离之为德,须内顺外强,而行此德则得吉也。若内刚外顺,则反离之道也。

经文卦辞说:畜养母牛,吉。王弼注解释:柔顺居于内而践履中正之位,这是雌性的美德;外表强健而内里柔顺,这是牛的美德。《离》的卦体以柔顺为主,所以不可以畜养刚猛之物,而「吉」在于「畜牝牛」。孔颖达疏解「畜牝牛吉」一句说:柔顺处于内而履中得正,正是雌性之美;外强而内顺,正是牛之美。《离》的卦体以柔顺为主,所以畜养母牛才能获吉;若畜养刚健之物,就不行了。这里说「畜牝牛」,是借物象来说明人事,是说《离》的德性须内顺而外强,能行此德便得吉;若是内刚而外顺,就违反《离》之道了。

○注“柔处于内”至“畜牝牛也”。○正义曰:“柔处於内而履正中牝之善也”者,若柔不处於内,似妇人而预外事;若柔而不履正中,则邪僻之行,皆非牝之善也。若柔能处中,行能履正,是为“牝之善”也。云“外强而内顺牛之善”者,若内外俱强,则失於猛害;若外内俱顺,则失於劣弱。唯外强内顺,於用为善,故云“外强内顺牛之善也”。“离之为体,以柔顺为主,故不可以畜刚猛之物”者,既以柔顺为主,若畜刚猛之物,则反其德,故不可畜刚猛而“畜牝牛”也。

孔颖达疏又释王注「柔处于内」至「畜牝牛也」一节:王注说「柔处於内而履正中,牝之善也」,若柔不处于内,就像妇人却去干预外面的事;若虽柔顺却不履中得正,那就流为邪僻之行——这两种都不是雌性之美。唯有柔而能居中、行而能守正,才算「牝之善」。王注说「外强而内顺,牛之善」,若内外都强,就失之凶猛伤害;若内外都顺,又失之疲弱无力。唯有外强而内顺,用起来才好,所以说「外强内顺牛之善也」。王注说「离之为体,以柔顺为主,故不可以畜刚猛之物」,既然以柔顺为主,若畜养刚猛之物就与其德性相反,所以不可畜养刚猛,而要「畜牝牛」。

《彖》曰:离,丽也。丽犹著也。各得所著之宜。[疏]正义曰:释离卦之名。丽谓附著也。以阴柔之质,附著中正之位,得所著之宜,故云“丽”也。日月丽乎天,百穀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柔著于中正,乃得通也。柔通之吉,极於“畜牝牛”,不能及刚猛也。

经文《彖传》说:离,就是附丽。王弼注解释:「丽」犹如说附著,各自得到它所附著的恰当处所。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离》卦的卦名——「丽」是附著的意思,以阴柔之质附著于中正之位,得其所附之宜,所以叫「丽」。经文《彖传》接着说:日月附丽于天,百谷草木附丽于地;重叠的光明附丽于正道,于是化育成就天下。柔顺附丽于中正,所以亨通,因此「畜牝牛,吉」。王弼注解释:柔顺者附著于中正之位,才得以通达;这种柔顺通达之吉,最高也不过是「畜牝牛」,比不上刚猛者所能成就的。

[疏]“日月丽乎天”至“是以畜牝牛吉也”。○正义曰:“日月丽乎天,百穀草木丽乎土”者,此广明附著之义。以柔附著中正,是附得宜,故广言所附得宜之事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者,此以卦象,说离之功德也,并明“利贞”之义也。“重明”,谓上下俱离。“丽乎正”者,谓两阴在内,既有重明之德,又附於正道,所以“化成天下”也。然阴居二位,可谓为正。若阴居五位,非其正位,而云“重明丽乎正”者,以五处於中正,又居尊位,虽非阴阳之正,乃是事理之正,故总云“丽於正”也。“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牝牛吉”者,释《经》“亨”义也,又总释“畜牝牛吉”也。“柔丽於中正”,谓六五、六二之柔,皆丽於中,中则不偏,故云“中正”。以中正为德,故万事亨。以中正得通,故畜养牝牛而得吉也。以牝牛有中正故也。案诸卦之《彖》,释卦名之下,乃释卦下之义,於后乃叹而美之。此《彖》既释卦名,即广叹为卦之美,乃释卦下之义。与诸卦不例者,此乃夫子随义则言,因文之便也。比既释“离”名丽,因广说日月草木所丽之事,然后却明卦下之义,更无义例。

孔颖达疏就「日月丽乎天」至「是以畜牝牛吉也」一节申说:所谓「日月丽乎天,百穀草木丽乎土」,这是广论附著的义理——以柔顺附著于中正,是附得其宜,所以广举附得其宜的种种事例。所谓「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这是用卦象来说《离》的功德,同时也阐明卦辞「利贞」的义理。「重明」指上下两体都是离;「丽乎正」指两个阴爻居于上下卦之中,既有重明之德,又附著于正道,所以能「化成天下」。不过阴爻居第二位可以算正,若阴爻居第五位就不是它的正位,而《彖传》仍说「重明丽乎正」,是因为六五处于中正之地,又居尊位,虽不合阴阳爻位之正,却是事理上的正,所以总说「丽於正」。所谓「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这是解释经文「亨」的义理,同时总括解释「畜牝牛吉」。「柔丽於中正」,指六五、六二两个柔爻都附丽于中位,居中就不偏,所以说「中正」;以中正为德,所以万事亨通;因中正而得通达,所以畜养母牛而获吉,正因母牛具有中正之性。又按:其他各卦的《彖传》,解释完卦名之后才解释卦辞之义,最后才赞叹其美。此卦《彖传》却在解释卦名之后,立即广为赞叹此卦之美,然后才解释卦辞之义。与别卦体例不同,这是孔子随文义而发,顺着行文的方便:这里既已把「离」训为「丽」,就顺势广说日月草木所附丽之事,然后再回过头阐明卦辞之义,并没有别的义例可言。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继”谓不绝也,明照相继,不绝旷也。[疏]正义曰:“明两作离”者,离为日,日为明。今有上下二体,故云“明两作,离”也。案:八纯之卦,论象不同,各因卦体事义,随文而发。乾、坤不论上下之体,直总云“天行健”、“地势坤”,以天地之大,故总称上下二体也。雷是连续之至,水为流注不已,义皆取连续相因,故震云“洊雷”,坎云“洊至”也。风是摇动相随之物,故云“随风巽”也。山泽各自为体,非相入之物,故云“兼山艮”,“丽泽兑”,是两物各行也。今明之为体,前后各照,故云“明两作,离”,是积聚两明,乃作於离。若一明暂绝,其离未久,必取两明前后相续,乃得作离卦之美,故云“大人以继明照於四方”,是继续其明,乃照於四方。若明不继续,则不得久为照临,所以特云“明两作,离”,取不绝之义也。

经文《大象传》说:光明两度升起,是《离》之象;大人因此使光明相继而照临四方。王弼注解释:「继」是不断绝,光明的照耀前后相接,不致中断空缺。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明两作,离」,离为太阳,太阳就是光明;如今有上下两个离体,所以说「明两作,离」。又按:八个纯卦论象各不相同,都是依各自卦体的事理,随文立说。乾、坤不分论上下之体,径直总说「天行健」「地势坤」,因为天地宏大,所以总称上下两体。雷是连续而来的,水是流注不停的,取义都在连续相因,所以《震》说「洊雷」,《坎》说「洊至」。风是摇动而彼此相随之物,所以说「随风,巽」。山与泽各自成体,不是彼此相入之物,所以说「兼山,艮」「丽泽,兑」,是两物各自并行。如今光明这一体是前后各自照耀,所以说「明两作,离」,是积聚两重光明才成就《离》。若一重光明暂时断绝,那离便不能持久,必须取两重光明前后相续,才成就离卦之美,所以说「大人以继明照於四方」——正是使其光明相继,才照临四方。若光明不能相继,就不能长久照临,所以特意说「明两作,离」,取的是不断绝的意思。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错然”者,警慎之貌也。处离之始,将进而盛,未在既济,故宜慎其所履,以敬为务,辟其咎也。[疏]“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正义曰:“履错然”者,身处离初,将欲前进,其道未济,故其所履践,恒错然敬慎不敢自宁,故云“履错然敬之无咎”。若能如此恭敬,则得避其祸而“无咎”,故《象》云:“履错之敬,以避咎也”。○注“错然者警慎之貌也”至“辟其咎也”。○正义曰:“错然者警慎之貌”者,是警惧之状,其心未宁故“错然”也。言“处离之始,将进而盛,未在既济”者,“将进而盛”,谓将欲前进而向盛也。若位在於三,则得“既济”。今位在於初,是未在“既济”。谓功业未大,故宜慎其所履,恒须错然避咎也。

经文说:初九,举步错杂不安,能持敬,就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错然」是警觉谨慎的样子。初九处在《离》的开端,将要前进而趋于盛大,还没有到成功完备之时,所以应当谨慎自己的举止,以持敬为要务,来避开过错。孔颖达疏解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说:所谓「履错然」,自身处在离卦之初,将要前进而其道尚未成就,所以举步之间常常错杂不安、恭敬谨慎而不敢自安,因此说「履错然敬之无咎」。若能这样恭敬,就能避开祸患而没有过错,所以《小象传》说「履错之敬,以避咎也」。孔氏又释王注「错然者警慎之貌也」至「辟其咎也」:王注说「错然者,警慎之貌」,指的是警觉戒惧的神态,内心尚未安宁,所以「错然」。王注说「处离之始,将进而盛,未在既济」,「将进而盛」是说将要前进而趋向盛大;若爻位在第三,就算「既济」,如今爻位在初,是还没有到「既济」,意思是功业尚未广大,所以应当谨慎自己的举止,常须警惕不安以避开过错。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六二:黄离,元吉。居中得位,以柔处柔,履文明之盛而得其中,故曰“黄离元吉”也。[疏]正义曰:黄者中色,“离”者文明。居中得位而处於文明,故“元吉”也。故《象》云“得中道”,以其得中央黄色之道也。《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象传》解释初九说:「履错」之所以要恭敬谨慎,是为了避开灾祸。接着经文六二说:黄色附丽于中位,大为吉祥。王弼注解释:六二居下卦中位而又当阴位,以柔顺之质处在柔顺之地,正踩在「文明」最盛之处而又能守住中道,所以爻辞说「黄离元吉」。孔颖达进一步申说:「黄」是五方色中属于中央的正色,「离」的卦德是文明;六二既居中又得位,且身处文明之体,所以是「元吉」。也正因如此,《象传》才说它「得中道」,指它得到了中央黄色所象征的中正之道。《象传》说:「黄离元吉」,是因为六二得到了中道。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嗟,忧叹之辞也。处下离之终,明在将没,故曰“日昃之离”也。明在将终,若不委之於人,养志无为,则至於耋老有嗟,凶矣,故曰“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也。[疏]正义曰:“日昃之离”者,处下离之终,其明将没,故云“日昃之离”也。“不鼓缶而歌,大耋之嗟凶”者,时既老耄,当须委事任人,自取逸乐。若不委之於人,则是不鼓击其缶而为歌,则至於大耋老耄而咨嗟,何可久长?所以凶也。故《象》云:“日昃之离,何可久也?”《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经文九三说:太阳偏西时的附丽,若不敲着瓦缶唱歌自乐,就会发出年老将尽的嗟叹,有凶险。王弼注解释:「嗟」是忧愁叹息的说法;九三处在下卦离体的末尾,光明即将沉没,所以爻辞说「日昃之离」。光明将尽之时,如果不把事情托付给别人、自己涵养心志而无所作为,就会落到年老而空自嗟叹的地步,那就凶了,所以说「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日昃之离」,是因为九三处在下离的终点,它的光明将要沉没;所谓「不鼓缶而歌,大耋之嗟凶」,是说人既已年迈,就该把事务交托他人,自己求得安逸快乐。如果不肯托付于人,那就等于不敲瓦缶作歌自娱,终究要到耄耋之年徒然咨嗟,这样又哪能长久?所以是凶。因此《象传》才说「日昃之离,何可久也」。《象传》说:「日昃之离」,这种局面哪里能够长久呢?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处於明道始变之际,昏而始晓,没而始出,故曰“突如其来如”。其明始进,其炎始盛,故曰“焚如”。逼近至尊,履非其位,欲进其盛,以炎其上,命必不终,故曰“死如”。违“离”之义,无应无承,无所不容,故曰“弃如”也。

经文九四说:突然地冒出来,像火焚烧,像死亡,像被抛弃。王弼注解释:九四正处在光明之道开始转换的时候,天色由昏转晓,日轮由沉没转为初出,所以爻辞说「突如其来如」;它的光明刚刚上进,火势刚刚旺盛,所以说「焚如」;它逼近至尊的九五之位,所踩的又不是自己应有的位置,还想凭旺盛之势去炎灼在上者,性命必然不得善终,所以说「死如」;它违背了「离」卦相互附丽的意义,上无正应、下无承接,无处能够容身,所以说「弃如」。

[疏]“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正义曰:“突如其来如”者,四处始变之际,三为始昏,四为始晓。三为已没,四为始出,突然而至,忽然而来,故曰“突如其来如”也。“焚如”者,逼近至尊,履非其位,欲进其盛,以焚炎其上,故云“焚如”也。死如者,既焚其上,命必不全,故云“死如”也。“弃如”者,违於离道,无应无承,众所不容,故云“弃如”。是以《象》云:“无所容也。”《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孔颖达为九四整条爻辞作疏,申说:所谓「突如其来如」,是因为九四处在明暗交替之际,九三代表天色初昏、九四代表天色初晓,九三代表日已沉没、九四代表日方初出,光明突然而至、忽然而来,所以说「突如其来如」。所谓「焚如」,是因为九四逼近九五至尊,所居又不是自己该居的位置,却想以旺盛之势焚灼在上者,所以说「焚如」。所谓「死如」,是因为既然焚灼君上,性命必定不保,所以说「死如」。所谓「弃如」,是因为它违背了离卦相互附丽之道,上无所承、下无所应,众人都不肯容纳它,所以说「弃如」。正因如此,《象传》才说「无所容也」。《象传》说:「突如其来如」,是说九四无处容身。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履非其位,不胜所履。以柔乘刚,不能制下,下刚而进,将来害已,忧伤之深,至于沱嗟也。然所丽在尊,四为逆首,忧伤至深,众之所助,故乃沱嗟而获吉也。[疏]正义曰:“出涕沱若”者,履非其位,不胜其任,以柔乘刚,不能制下,下刚而进,将来害已,忧伤之深,所以出涕滂沱,忧戚而咨嗟也。“若”是语辞也。“吉”者,以所居在尊位,四为逆首,已能忧伤悲嗟,众之所助,所以“吉”也。

经文六五说:眼泪流得像下雨一样,忧戚嗟叹,吉。王弼注解释:六五以阴柔踩在阳位,担不起所处的重任;它以柔爻凌驾在九四刚爻之上,制服不了下面,而下面的刚爻还要上进,将要来加害于己,忧伤极深,以至于涕泪滂沱、悲声嗟叹。然而它所附丽的是尊贵的君位,作乱的祸首是九四,它忧伤到这般地步,众人都来帮助它,所以虽然涕泣嗟叹却仍能获得吉祥。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出涕沱若」,正因为六五所履非位、不胜其任,以柔乘刚而不能制服下位,下面的刚爻步步进逼、将要害己,忧伤太深,因此涕泪如注、忧戚咨嗟;句末的「若」是语助词。所谓「吉」,是因为六五所居乃是尊位,悖逆的元凶在九四,而它自己能够忧伤悲叹、有所警惕,于是得到众人的辅助,所以说「吉」。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疏]正义曰:此释“六五吉”义也。所以终得吉者,以其所居在五,离附於王公之位,被众所助,故得吉也。五为王位,而言公者,此连王而言公,取其便文以会韵也。

《象传》说:六五之所以吉,是因为它附丽于王公之位。孔颖达申说:这是解释「六五吉」的道理。六五终究能够得吉,是因为它所居的是第五爻,附着在王公一般的尊位上,能够得到众人扶助,所以获吉。第五爻本是王者之位,《象传》却连带说「公」,这是把「王」「公」连文并称,取行文方便并使句末协韵罢了。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离”,丽也,各得安其所丽谓之“离”。处离之极,离道已成,则除其非类以去民害,“王用出征”之时也。故必“有嘉折首,获匪其丑”,乃得“无咎”也。

经文上九说:君王出兵征伐,有嘉美之功,斩断首恶,所俘获的并不是自己的同类,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离」就是附丽,人人都能安于自己所依附之处,这才叫作「离」。上九处在离卦的极位,附丽之道已经成就,就该清除那些不属同类的邪恶之徒,为百姓除害,这正是「王用出征」的时机。所以必须做到「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才能没有过错。

[疏]正义曰:“王用出征”者,处离之极,离道既成,物皆亲附,当除去其非类,以去民害,故“王用出征”也。“有嘉折首,获匪其丑”者,以出征罪人,事必克获,故有嘉美之功,折断罪人之首,获得匪其丑类,乃得“无咎”也。若不出征除害,居在终极之地,则有咎也。《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疏]正义曰:释“出征”之义。言所出征者,除去民害,以正邦国故也。

孔颖达申说:所谓「王用出征」,是因为上九处在离卦的顶点,附丽之道已经完成,万物都来亲近归附,此时就该剪除那些异类,替百姓除掉祸害,所以说「王用出征」。所谓「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是说出兵讨伐有罪之人,必定能够取胜有获,因而建立嘉美之功,斩断罪魁的首级,所擒获的又不是自己的同类,这样才能没有过错。反过来说,若不出兵除害,身处终极之地而无所作为,反倒要有灾咎。《象传》说:「王用出征」,是为了匡正邦国。孔颖达申说:这是解释「出征」的用意,说明所以要出兵,是为了除去害民之人,从而端正国家。

下经咸传卷四

咸卦

艮下兑上。咸:亨,利贞,取女吉。[疏]“咸亨”至“取女吉”。○正义曰:先儒以《易》之旧题,分自此以上三十卦为《上经》,已下三十四卦为《下经》,《序卦》至此又别起端首。先儒皆以《上经》明天道,《下经》明人事,然韩康伯注《序卦》破此义云:“夫《易》,六画成卦,三才必备,错综天人,以效变化,岂有天道、人事偏於上下哉!”

咸卦的卦体是下艮上兑。经文说:咸卦亨通,利于守持正固,娶妻可获吉祥。孔颖达为从「咸亨」到「取女吉」这一段作疏,申说:先儒依据《周易》旧有的篇题,把从此以前的三十卦划为《上经》,以下三十四卦划为《下经》,而《序卦传》讲到这里也另起头绪。先儒都认为《上经》讲天道、《下经》讲人事,然而韩康伯注《序卦传》时驳斥这种说法道:「《周易》以六画成卦,天、地、人三才必然齐备,交错综合天道人事以模拟变化,哪里会有天道、人事分别偏在上下两篇的道理!」

案:《上经》之内,明饮食必有讼,讼必有众起,是兼於人事,不专天道。既不专天道,则《下经》不专人事,理则然矣。但孔子《序卦》不以咸系离。《系辞》云“二篇之策”,则是六十四卦旧分上下,乾、坤象天地,咸、恒明夫妇。乾坤乃造化之本,夫妇实人伦之原,因而拟之,何为不可?天地各卦,夫妇共卦者,周氏云:“尊天地之道,略於人事,犹如三才,天地为二,人止为一也。”此必不然。窃谓乾、坤明天地初辟,至屯乃刚柔始交。故以纯阳象天,纯阴象地,则咸以明人事。人物既生,共相感应。若二气不交,则不成於相感,自然天地各一,夫妇共卦。此不言可悉,岂宜妄为异端!

孔颖达按语说:《上经》里面讲到有饮食必然引起争讼、争讼必然引起众人兴起,这已经兼涉人事,并不专讲天道;既然《上经》不专讲天道,那么《下经》也不专讲人事,道理本来如此。不过孔子作《序卦传》时并没有把《咸》卦直接接在《离》卦之下,《系辞传》又说「二篇之策」,可见六十四卦旧来确有上下之分:《乾》《坤》象征天地,《咸》《恒》表明夫妇。乾坤是造化的根本,夫妇是人伦的开端,据此分篇比拟,有什么不可以呢?至于天地各占一卦、夫妇合占一卦的缘故,周氏说:「这是尊崇天地之道而简略人事,就像三才之中天地占两位、人只占一位一样。」这一定不对。我私下认为,《乾》《坤》表明天地初开,到《屯》卦才有刚柔初交,所以用纯阳象天、纯阴象地;而《咸》卦则是用来表明人事的。人与物既已生成,便彼此感应;如果阴阳二气不交,就构不成互相感应,于是自然是天地各成一卦,而夫妇合成一卦。这是不待多说就能明白的,怎么可以随意标立异说!

“咸亨利贞取女吉”者,“咸”感也。此卦明人伦之始,夫妇之义,必须男女共相感应,方成夫妇。既相感应,乃得亨通。若以邪道相通,则凶害斯及,故利在贞正。既感通以正,即是婚媾之善,故云“咸亨利贞取女吉”也。

孔颖达接着解释卦辞本身:所谓「咸亨利贞取女吉」,「咸」就是感应。此卦表明人伦的开端、夫妇的义理——必须男女彼此感应,才能结成夫妇;既已相互感应,才能得到亨通。倘若以邪僻之道相通,凶祸灾害立刻就会到来,所以利在守持贞正。感通而又出于正道,那便是美好的婚配,所以卦辞说「咸亨利贞取女吉」。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是以亨也。[疏]正义曰:“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者,此因上下二体,释“咸亨”之义也。艮刚而兑柔,若刚自在上,柔自在下,则不相交感,无由得通。今兑柔在上而艮刚在下,是二气感应以相授与,所以为“咸亨”也。

《彖传》说:「咸」就是感应;柔爻上行而刚爻下居,阴阳二气互相感应而彼此亲与。王弼注说:正因如此才得亨通。孔颖达申说:所谓「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是就上下两个卦体来解释「咸亨」的意义。艮是刚、兑是柔,假如刚本来就在上、柔本来就在下,两者便不会交感,也就无从亨通;如今兑柔居上而艮刚居下,正是阴阳二气感应而互相授与,所以称为「咸亨」。

止而说,故“利贞”也。[疏]正义曰:此因二卦之义释“利贞”也。艮止而兑,说也。能自静止则不随动欲,以上行说,则不为邪谄。不失其正,所以“利贞”也。

《彖传》接着说:艮止而兑悦。王弼注说:所以「利贞」。孔颖达申说:这是就上下两卦的卦德来解释「利贞」。艮的卦德是静止,兑的卦德是喜悦。能够自我静止,就不会随着躁动的欲望走;以喜悦之心对待在上者,就不会流于邪佞谄媚。不失其正,所以说「利贞」。

男下女,“取女吉”也。[疏]正义曰:此因二卦之象释“取女吉”之义。艮为少男而居於下,兑为少女而处於上,是男下於女也。婚姻之义,男先求女,亲迎之礼,御轮三周,皆男先下於女,然后女应於男,所以取女得吉者也。

《彖传》说:男子屈居女子之下。王弼注说:所以「取女吉」。孔颖达申说:这是就上下两卦所取的物象来解释「取女吉」。艮是少男却居于下卦,兑是少女却处于上卦,正是男子屈己下于女子。婚姻的义理,本来就是男方先去求女方;亲迎的礼节中,新郎要亲自驾车推轮三周,都是男先下于女,然后女子才应和男子,所以娶妻能够获吉。

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二气相与,乃“化生”也。[疏]“是以”至“化生”。○正义曰:“是以亨利贞取女吉”者,次第释讫,总举《繇》辞以结之。“天地感而万物化生”者,以下广明感之义也。天地二气,若不感应相与,则万物无由得应化而生。

《彖传》说:所以「亨,利贞」「取女吉」;天地互相感应而万物化育生长。王弼注说:阴阳二气彼此亲与,才有「化生」。孔颖达为从「是以」到「化生」这一段作疏,申说:所谓「是以亨利贞取女吉」,是把上文逐项解释完毕之后,总括卦辞(《繇》辞)来作收束。所谓「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则是从此以下推广说明「感」的道理——天地阴阳二气如果不感应亲与,万物就无从应化而生。

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天地万物之情,见於所感也。凡感之为道,不能感非类者也,故引取女以明同类之义也。同类而不相感应,以其各亢所处也,故女虽应男之物,必下之而后取女乃吉也。[疏]“圣人”至“可见矣”。○正义曰:“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者,圣人设教,感动人心,使变恶从善,然后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者,结叹咸道之广,大则包天地,小则该万物。感物而动,谓之情也。天地万物皆以气类共相感应,故“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彖传》说:圣人感化人心,天下就和睦太平;观察它们所感应的情形,天地万物的实情便可以看见了。王弼注说:天地万物的实情,正显现在所感应之处。大凡感应之道,不能去感应异类,所以《彖传》援引娶妻一事来说明同类相感的道理;同类之间若不能相感应,那是因为各自高亢自守,所以女子虽是应和男子之物,也必须男方先屈身下之,然后娶女才吉。孔颖达为从「圣人」到「可见矣」这一段作疏,申说:所谓「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是说圣人设立教化,感动人心,使人改恶从善,然后天下才和睦太平。所谓「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是赞叹咸卦感应之道的广大——大到包举天地,小到囊括万物。感于外物而有所触动,就叫作「情」;天地万物都凭气类互相感应,所以说「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以虚受人,物乃感应。[疏]“《象》曰”至“虚受人”。○正义曰:“山上有泽,咸”,泽性下流,能润於下;山体上承,能受其润。以山感泽,所以为“咸”。“君子以虚受人”者,君子法此咸卦,下山上泽,故能空虚其怀,不自有实,受纳於物,无所弃遗,以此感人,莫不皆应。

《象传》说:山上有泽,这就是咸卦;君子取法此象,以虚怀接纳他人。王弼注说:以虚怀接纳他人,万物才会感应。孔颖达为从「《象》曰」到「虚受人」这一段作疏,申说:所谓「山上有泽,咸」,是因为泽水的本性向下流注,能润泽下面;山体在下承接,能承受这份润泽。以山来感应泽,所以叫作「咸」。所谓「君子以虚受人」,是说君子效法咸卦下山上泽之象,因而能虚空自己的胸怀,不自以为充实,广纳外物而无所遗弃,用这种态度去感动别人,没有不来响应的。

初六:咸其拇。处咸之初,为感之始,所感在末,故有志而已。如其本实,未至伤静。[疏]“初六咸其拇”。○正义曰:“咸其拇”者,拇是足大指也,体之最末。初应在四,俱处卦始,为感浅末,取譬一身,在於足指而已,故曰“咸其拇”也。○注“处咸”至“伤静”。○正义曰:六二《咸》道转进,所感在腓。腓体动躁,则成往而行。今初六所感浅末,则譬如拇指,指虽小动,未移其足,以喻人心初感,始有其志。志虽小动,未甚躁求。凡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以其本实未伤於静,故无吉凶悔吝之辞。

经文初六说:感应到脚的大拇指。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咸卦的最初,是感应的开端,所感应的部位在最末端,所以不过是心中有志向而已;就其本质而言,还没有伤及静定。孔颖达先疏爻辞,申说:所谓「咸其拇」,「拇」是脚的大拇指,是身体的最末端;初六与九四相应,两爻都处在各自卦体的起始,感应还很浅很末,若取全身作比喻,就只到脚趾为止,所以说「咸其拇」。接着他疏解王弼从「处咸」到「伤静」的注文,申说:到了六二,咸卦的感应之道向前推进一步,所感在小腿肚;小腿肚一动就躁急,便会真的起身而行。如今初六所感浅末,就好比脚的大拇指,指头虽然略有动作,却还没有挪动整只脚,用来比喻人心刚开始感动、才生出志向;志向虽然微动,还不至于躁急妄求。大凡吉、凶、悔、吝都是从「动」上产生的,初六本质上尚未损伤静定,所以爻辞里没有吉凶悔吝之辞。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四属外也。[疏]正义曰:“志在外”者,外谓四也。与四相应,所感在外,处於感初,有志而已,故云“志在外也”。

《象传》说:「咸其拇」,是说心志在外。王弼注说:这里的「外」指九四。孔颖达申说:所谓「志在外」,「外」就是指九四;初六与九四相应,所感应的对象在外卦,而它自身又处在感应的起始阶段,只是心中有此志向罢了,所以《象传》说「志在外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咸道转进,离拇升腓,腓体动躁者也。感物以躁,凶之道也。由躁故凶,居则吉矣。处不乘刚,故可以居而获吉。[疏]“六二”至“居吉”。○正义曰:腓,足之腓肠也。六二应在九五,咸道转进,离拇升腓,腓体动躁,躁以相感,凶之道也。由躁故凶,静居则吉,故曰“咸其腓凶居吉”。以不乘刚,故可以居而获吉。○注“腓体动躁”。○正义曰:王廙云:动於腓肠,斯则行矣。故言“腓体动躁”也。

经文六二说:感应到小腿肚,有凶险;安居不动则吉。王弼注解释:咸卦的感应之道又推进一层,离开脚拇指而上升到小腿肚,小腿肚这个部位是好动而躁急的;以躁急去感应外物,正是招凶之道。因躁急而致凶,安居不动就吉了;六二并不凌驾在刚爻之上,所以能够安居而获吉。孔颖达为从「六二」到「居吉」作疏,申说:「腓」就是小腿肚。六二与九五相应,咸道向前推进,从脚拇指升到小腿肚;小腿肚性好动而躁急,用躁急去相感,是招凶之道。因躁急而凶,静守则吉,所以爻辞说「咸其腓凶居吉」。因为六二没有乘凌刚爻,所以能安居获吉。他又疏王弼「腓体动躁」一句,申说:王廙说,小腿肚一动,人就走起来了,所以王弼说「腓体动躁」。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阴而为居,顺之道也。不躁而居,顺不害也。[疏]正义曰:“虽”者,与夺之辞。若既凶矣,何由得居而获吉?良由阴性本静。今能不躁而居,顺其本性,则不有灾害,免凶而获吉也。

《象传》说:虽有凶险而安居可获吉,是因为顺其本性便不受害。王弼注说:以阴柔之质而安居不动,正是柔顺之道;不躁动而安居,顺其本性就不会受害。孔颖达申说:「虽」字是又予又夺的措辞。既然已经断为凶了,怎么又能安居获吉呢?实在是因为阴的本性原本主静;如今六二能不躁动而安居,顺着自己的本性行事,就不会有灾害,从而免于凶而得吉。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股之为物,随足者也。进不能制动,退不能静处,所感在股,“志在随人”者也。“志在随人”,所执亦以贱矣。用斯以往,吝其宜也。《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疏]正义曰:“咸其股亦不处也”者,非但进不能制动,退亦不能静处也。“所执下”者,既“志在随人”,是其志意所执下贱也。

经文九三说:感应到大腿,所执守的只是随人而动,这样前往会有吝惜。王弼注解释:大腿这个部位,是随着脚移动的;九三进不能制止躁动,退不能安静自处,所感在大腿,正是「志在随人」的样子。心志既然只在跟着别人走,它所执守的东西也就卑下了;照这样行事,遭到吝惜也是应该的。《象传》说:「咸其股」,也是不能安处的意思;心志只在随人,所执守的太卑下了。孔颖达申说:所谓「咸其股亦不处也」,是说九三不但前进时不能制止躁动,后退时也不能安静自处。所谓「所执下」,是说它既然「志在随人」,可见其心志所执守的东西十分卑下。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处上卦之初,应下卦之始,居体之中,在股之上,二体始相交感,以通其志,心神始感者也。凡物始感而不以之於正,则至於害,故必贞然后乃吉,吉然后乃得亡其悔也。始在於感,未尽感极,不能至於无思以得其党,故有“憧憧往来”,然后“朋从其思”也。

经文九四说:守正则吉,悔恨消失;心思往来不定,朋友只顺从你所思念的。王弼注解释:九四处在上卦的开端,与下卦初六相应,位居全卦之体的中间,在大腿以上,正是上下两体开始交相感应、借以沟通心志的地方,属于心神初感的阶段。大凡事物刚开始感应而不引向正道,就会招致祸害,所以必须守正才吉,得吉之后才能使悔恨消亡。九四还处在感应的初期,没有达到感应的极致,做不到无思无虑而自然获得同类,所以才有「憧憧往来」的状态,然后朋友顺从它的思念。

[疏]正义曰:“贞吉悔亡”者,九四居“上卦之初,应下卦之始,居体之中,在股之上,二体始相交感,以通其志,心神始感者也。凡物始感而不以之於正”,则害之将及矣。“故必贞然后乃吉,吉然后乃得亡其悔也”。故曰“贞吉悔亡”也。“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者,“始在於感,未尽感极”,惟欲思运动以求相应,未能忘怀息照,任夫自然,故有“憧憧往来”,然后朋从尔之所思也。

孔颖达申说:所谓「贞吉悔亡」,是因为九四正如王弼注所说,居于上卦之初,与下卦之始相应,位在全卦之体的中间、大腿之上,上下两体开始交感以沟通心志,属于心神初感的阶段;凡事物刚感应而不导之于正,祸害就要临头了,所以必须守正然后才吉,得吉然后才能消去悔恨,因此爻辞说「贞吉悔亡」。所谓「憧憧往来,朋从尔思」,是因为它还处在感应之初、未尽感应之极,一心只想凭思虑运作去求得对方响应,还不能忘怀虑、息智照而一任自然,所以才有心思往来不定的样子,然后朋友只顺从它心里所思念的那一部分。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未感於害,故可正之,得“悔亡”也。[疏]正义曰:“未感害”者,心神始感,未至於害,故不可不正,正而故得“悔亡”也。“憧憧往来”,未光大也。[疏]正义曰:“未光大”者,非感之极,不能无思无欲,故未光大也。

《象传》说:「贞吉,悔亡」,是因为还没有感应到祸害。王弼注说:既然还没有感染上祸害,所以可以及时导之于正,从而得到「悔亡」。孔颖达申说:所谓「未感害」,是说九四心神刚开始感应,还没有到受害的地步,所以不可不加以匡正,正了才能得「悔亡」。《象传》又说:「憧憧往来」,说明它还不够光大。孔颖达申说:所谓「未光大」,是因为九四并非感应的极致,做不到无思无欲,所以还谈不上光明盛大。

九五:咸其脢,无悔。“脢”者,心之上,口之下,进不能大感,退亦不为无志,其志浅末,故“无悔”而已。[疏]“九五”至“无悔”。○正义曰:“咸其脢无悔”者,“脢”者心之上,口之下也。四已居体之中,为心神所感,五进在於四上,故所感在脢,脢已过心,故“进不能大感”,由在心上,“退亦不能无志”,志在浅末,故“无悔”而已,故曰:“咸其脢无悔”也。

经文九五说:感应到脊背之肉,没有悔恨。王弼注解释:「脢」这个部位在心之上、口之下;处在此位的人,前进谈不上有大的感动,后退也不能说全无心志,其志向浅薄末微,所以只能做到「无悔」而已。孔颖达为从「九五」到「无悔」作疏,申说:所谓「咸其脢无悔」,「脢」就是心以上、口以下的部位。九四已经居于全卦之体的中间,是心神所感之处;九五又进到九四之上,所以所感在「脢」。脢已经越过了心,所以说「进不能大感」;又因为它在心之上,所以说「退亦不能无志」。心志既在浅末之处,所以只是「无悔」罢了,因此爻辞说「咸其脢无悔」。

○注“脢者心之上口之下”。○正义曰:“脢者心之上口之下”者,子夏《易传》曰:“在脊曰脢。”马融云:“脢,背也。”郑玄云:“脢,脊肉也”。王肃云:“脢在背而夹脊。”《说文》云:“脢,背肉也。”虽诸说不同,大体皆在心上。辅嗣以四为心神,上为辅颊,五在上四之间,故直云“心之上口之下”也。明其浅於心神,厚於言语。《象》曰:“咸其脢”,志末也。[疏]正义曰:“志末也”者,末犹浅也,感以心为深,过心则谓之浅末矣。

孔颖达接着疏王弼「脢者心之上口之下」一句,申说:关于「脢」的位置,子夏《易传》说「在脊背处叫脢」,马融说「脢就是背」,郑玄说「脢是脊上的肉」,王肃说「脢在背部而夹着脊骨」,《说文解字》说「脢是背上的肉」。诸家说法虽然不同,大体都指心以上的部位。王弼(字辅嗣)以九四为心神、上六为面颊口舌,九五夹在上六与九四之间,所以径直说它在「心之上、口之下」,用以表明九五之感比心神来得浅,却比言语来得厚实。《象传》说:「咸其脢」,是说它的心志在末微之处。孔颖达申说:所谓「志末也」,「末」就是浅的意思;感应以发自内心的为深,越过了心,就叫作浅末了。

上六:咸其辅、颊、舌。咸道转末,故在口舌言语而已。[疏]正义曰:“咸其辅颊舌”者,马融云:“辅,上颔也。”“辅、颊、舌”者,言语之具。咸道转末,在於口舌言语而已,故云“咸其辅颊舌”也。

经文上六说:感应到牙床、面颊和舌头。王弼注解释:咸卦的感应之道到此已转到最末端,所以只落在口舌言语上面了。孔颖达申说:所谓「咸其辅颊舌」,马融解释「辅」是上牙床;「辅、颊、舌」都是说话的器官。咸道到上六转入末流,只剩下口头言语,所以说「咸其辅颊舌」。

《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辅、颊、舌”者,所以为语之具也。“咸其辅颊舌”,则“滕口说”也。“憧憧往来”,犹未光大,况在滕口,薄可知也。[疏]正义曰:“滕口说也”者,旧说字作“滕”,徒登反。滕,竞与也。所竞者口,无复心实,故云“滕口说”也。郑玄又作“媵”。媵,送也。《咸》道极薄,徒送口舌言语相感而已,不复有志於其閒。王《注》义得两通,未知谁同其旨也。

《象传》说:「咸其辅、颊、舌」,只是口头上争说罢了。王弼注说:「辅、颊、舌」是说话的器官,所以「咸其辅颊舌」就等于「滕口说」;九四那样「憧憧往来」尚且算不上光明盛大,何况只在口头上逞说,其浅薄可想而知。孔颖达申说:所谓「滕口说也」,旧本这个字写作「滕」,读音「徒登反」,「滕」是争相给与的意思;所争的只在一张嘴,内心并无实感,所以说「滕口说」。郑玄本又写作「媵」,「媵」是传送的意思,指《咸》卦之道到此极其浅薄,只是送出口舌言语来相感罢了,心中不再存有什么志意。王弼的注文在这两种解释下都讲得通,不知道他究竟同于哪一家的意旨。

恒卦

巽下震上。恒:亨,无咎,利贞。恒而亨,以济三事也。恒之为道,亨乃“无咎”也。恒通无咎,乃利正也。[疏]“恒亨”至“利贞”。○正义曰:恒,久也。恒久之道,所贵变通。必须变通随时,方可长久。能久能通,乃“无咎”也。恒通无咎,然后利以行正,故曰“恒亨无咎利贞”也。

恒卦的卦体是下巽上震。经文说:恒卦亨通,没有过错,利于守持正固。王弼注解释:能恒久而又亨通,才可以成就下面三件事;恒久之道必须亨通,然后才能「无咎」;恒久亨通而无咎,然后才利于守正。孔颖达为从「恒亨」到「利贞」作疏,申说:「恒」就是长久。恒久之道最看重的是变通,必须随着时势变通,才可能长久;能长久又能通达,才没有过错。恒久通达而无过错,然后才利于推行正道,所以卦辞说「恒亨无咎利贞」。

○注“三事”。○正义曰:褚氏云:“三事,谓无咎、利贞、利有攸往。”庄氏云:“三事者,无咎一也,利二也,贞三也。”周氏云:“三事者,一亨也,二无咎也,三利贞也。”《注》不明数,故先儒各以意说。

孔颖达接着疏王弼注中「三事」二字,申说:褚氏认为,三事是指「无咎」「利贞」「利有攸往」;庄氏认为,三事是「无咎」为一、「利」为二、「贞」为三;周氏则认为,三事是「亨」为一、「无咎」为二、「利贞」为三。王弼的注文没有把这三件事一一点明,所以先儒各凭己意去解说。

窃谓《注》云“恒而亨以济三事”者,明用此恒亨,济彼三事,无疑“亨”字在三事之外,而此《注》云“恒字为道,亨乃无咎。恒通无咎,乃利正也”。又注《彖》曰:“道得所久,则常通无咎而利正也”。此解皆以利正相将为一事,分以为二,恐非《注》旨。验此《注》云“恒之为道,亨乃无咎”,此以“恒亨”济“无咎”也。又云:“恒通无咎,乃利正也。”此以“恒亨”济“利贞”也。下注“利有攸往”云:“各得所恒,修其常道,终则有始,往而无违,故‘利有攸往’。”此以“恒亨”济“利有攸往”也。观文验《注》,褚氏为长。

孔颖达接着提出自己的判断:我私下认为,王弼注说「恒而亨以济三事」,是表明用「恒亨」去成就那三件事,可见「亨」字本身在三事之外,不应当被数进三事里去。而此注又说「恒字为道,亨乃无咎;恒通无咎,乃利正也」,他在注《彖传》时也说「道得所久,则常通无咎而利正也」。这两处都是把「利」和「正」连带当作一件事看,若像庄氏那样把它拆成两件,恐怕不合注文的本意。再逐条核验:此注说「恒之为道,亨乃无咎」,这是用「恒亨」去成就「无咎」;又说「恒通无咎,乃利正也」,这是用「恒亨」去成就「利贞」;下文注「利有攸往」说「各得所恒,修其常道,终则有始,往而无违,故『利有攸往』」,这是用「恒亨」去成就「利有攸往」。三条注文正好一一对应「无咎」「利贞」「利有攸往」这三件事。观察行文、核对注语,还是褚氏的说法最为妥当。

利有攸往。各得所恒,修其常道,终则有始,往而无违,故“利有攸往”也。[疏]正义曰:得其常道,何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也。《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刚尊柔卑,得其序也。

卦辞接着说:利于有所前往。王弼注解释:万物各自得到自己所应恒守的常态,修治其恒常之道,一个终点就是一个起点,前往而不违逆时势,所以说「利有攸往」。孔颖达申说:既然得到了恒常之道,往哪里去会不顺利呢?所以说「利有攸往」。《彖传》说:「恒」就是长久;刚爻在上而柔爻在下。王弼注说:刚为尊、柔为卑,正合乎尊卑的次序。

[疏]“《彖》曰”至“柔下”。○正义曰:“恒久也”者,释训卦名也。恒之为名,以长久为义。“刚上而柔下”者,既训“恒”为久,因名此卦得其《恒》名,所以释可久之意。此就二体以释恒也。震刚而巽柔,震则刚尊在上,巽则柔卑在下,得其顺序,所以为恒也。○注“刚尊柔卑得其序也”。○正义曰:咸明感应,故柔上而刚下,取二气相交也。恒明长久,故刚上而柔下,取尊卑得序也。

孔颖达为从「《彖》曰」到「柔下」作疏,申说:所谓「恒久也」,是解释卦名的训义——「恒」这个名称取长久为义。所谓「刚上而柔下」,是既已把「恒」训为久,便顺势说明此卦为何得名为《恒》,也就是解释它可以长久的缘由,这是就上下两个卦体来解释「恒」。震为刚、巽为柔,震则刚尊之体在上,巽则柔卑之体在下,合乎尊卑顺序,所以成其为恒。他又疏王弼「刚尊柔卑得其序也」一句,申说:《咸》卦讲的是感应,所以柔在上而刚在下,取阴阳二气交相往来之义;《恒》卦讲的是长久,所以刚在上而柔在下,取尊卑各得其序之义。

雷风相与,长阳长阴,能相成也。[疏]“雷风相与”。○正义曰:此就二象释恒也。雷之与风,阴阳交感,二气相与,更互而相成,故得恒久也。○注“长阳长阴能相成也”。○正义曰:震为长男,故曰“长阳”。巽为长女,故曰“长阴”。《彖》曰:“雷风相与”,雷之与风,共相助成之义。故褚氏云“雷资风而益远,风假雷而增威”是也。今言“长阳长阴,能相成”者,因震为长男,巽为长女,遂以“长阳长阴”而名之,作文之体也。又此卦明夫妇可久之道,故以二长相成,如雷风之义也。

《彖传》说:雷与风互相亲与。王弼注说:长阳与长阴能够互相成就。孔颖达为「雷风相与」作疏,申说:这是就震、巽两卦所取的物象来解释「恒」。雷与风,正是阴阳交感、二气相与,彼此交替而互相成就,所以能够恒久。他又疏王弼「长阳长阴能相成也」一句,申说:震是长男,所以称「长阳」;巽是长女,所以称「长阴」。《彖传》说「雷风相与」,就是雷与风共同助成的意思,所以褚氏说「雷凭借风而传得更远,风借助雷而增添威势」,正是此意。如今王弼说「长阳长阴,能相成」,是因为震为长男、巽为长女,于是就用「长阳」「长阴」来称呼它们,这是行文的体例。再者此卦阐明夫妇可以长久之道,所以用长男长女两者相互成就来立说,正如雷风相成的意思一样。

巽而动。动无违也。[疏]正义曰:此就二卦之义,因释恒名。震动而巽顺,无有违逆,所以可恒也。刚柔皆应,不孤媲也。[疏]“刚柔皆应”。○正义曰:此就六爻释《恒》。此卦六爻刚柔皆相应和,无孤媲者,故可长久也。○注“不孤媲也”。○正义曰:媲,配也。

《彖传》说:巽顺而后震动。王弼注说:这样行动就不会有违逆。孔颖达申说:这是就上下两卦的卦德来解释「恒」的名义——震主动而巽主顺,行动没有违逆,所以能够恒久。《彖传》又说:刚爻柔爻都彼此相应。王弼注说:因为没有孤单无配的。孔颖达为「刚柔皆应」作疏,申说:这是就六爻的关系来解释《恒》卦。此卦六爻刚柔都两两相应和,没有孤立无偶的,所以能够长久。他又疏王弼「不孤媲也」一句,申说:「媲」就是配偶的意思。

恒。皆可久之道。[疏]正义曰:历就四义释恒名讫,故更举卦名以结之也。明上四事“皆可久之道”,故名此卦为“恒”。恒“亨,无咎,利贞”,久於其道也。道德所久,则常通无咎而利正也。[疏]正义曰:此就名释卦之德,言所以得“亨无咎利贞”者,更无别义,正以得其恒久之道,故言“久於其道也”。

《彖传》以一个「恒」字收束。王弼注说:以上所举都是可以长久之道。孔颖达申说:《彖传》逐一从四层意思解释完卦名之后,又重新标出卦名来作总结,表明上述四件事「都是可以长久之道」,所以给此卦取名叫「恒」。《彖传》接着说:恒卦「亨,无咎,利贞」,是因为能长久保持它的正道。王弼注说:道德所长久保持的,就能常通无咎而利于守正。孔颖达申说:这是就卦名来解释卦德,说明它之所以能得「亨无咎利贞」,并没有别的道理,正是因为得到了恒久之道,所以说「久於其道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巳也。得其所久,故不巳也。[疏]正义曰:将释“利有攸往”,先举天地以为证喻,言天地得其恒久之道,故久而不己也。“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得其常道,故终则复始,往无穷极。[疏]正义曰:举《经》以结成也。人用恒久之道,会於变通,故终则复始,往无穷极,同於天地之不已,所以为利也。

《彖传》说:天地运行之道,恒久而不停息。王弼注说:因为得到了它所应恒守的常道,所以不会止息。孔颖达申说:《彖传》将要解释「利有攸往」,先举天地作为例证比喻,说天地得到了恒久之道,所以长久运行而不停止。《彖传》又说:「利有攸往」,是因为一个终点便是一个开端。王弼注说:得到恒常之道,所以终而复始,前往没有穷尽。孔颖达申说:这是举出经文来作结。人若运用恒久之道,又能领会变通,就会终而复始、前行无有穷极,与天地运行不息相同,所以说是有利的。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言各得其“所恒”,故皆能长久。[疏]“日月得天而能久照”至“天下化成”。○正义曰:“日月得天而能久照”者,以下广明恒义。上言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巳也,故日月得天,所以亦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者,四时更代,寒暑相变,所以能久主成万物。“圣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者,圣人应变随时,得其长久之道,所以能“光宅天下”,使万物从化而成也。

《彖传》说:日月依循天道运行,所以能长久照耀;四时递相变化,所以能长久成就万物;圣人长久坚守其道,天下便随之教化而成。王弼注说:这是讲各自得到了自己「所应恒守」的常道,所以都能长久。孔颖达为从「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到「天下化成」作疏,申说:所谓「日月得天而能久照」,是从此以下推广说明「恒」的意义。上文说天地之道恒久不息,所以日月依循天道,也就能够长久照耀。所谓「四时变化而能久成」,是说春夏秋冬更迭交替、寒暑相互推移,因而能长久地主持万物的生成。所谓「圣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是说圣人随时势应变,得到了长久之道,所以能够「光宅天下」,使万物顺从教化而各遂其成。

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天地万物之情,见於“所恒”也。[疏]正义曰:总结恒义也。《象》曰:雷风,恒。长阳长阴,合而相与,可久之道也。[疏]正义曰:雷风相与为“恒”,巳如彖释。君子以立不易方。得其所久,故“不易”也。[疏]正义曰:君子立身得其恒久之道,故不改易其方。方犹道也。

《彖传》最后说:观察它们所恒守的,天地万物的实情就可以看见了。王弼注说:天地万物的实情,正显现在它们「所恒守」的东西上。孔颖达申说:这一句是总结「恒」的意义。《象传》说:雷与风相随,这就是恒卦。王弼注说:长阳与长阴会合而互相亲与,正是可以长久之道。孔颖达申说:雷风互相亲与而成为「恒」,已如《彖传》所解释的那样。《象传》接着说:君子取法此象,立身处世而不改变自己的方向。王弼注说:得到了自己所应恒守的常道,所以「不易」。孔颖达申说:君子立身能得到恒久之道,所以不改换他的「方」;「方」就等于道。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处恒之初,最处卦底,始求深者也。求深穷底,令物无馀缊,渐以至此,物犹不堪,而况始求深者乎?以此为恒,凶正害德,无施而利也。[疏]“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正义曰:浚,深也。最处卦底,故曰“深”也。深恒者,以深为恒是也。施之於仁义,即不厌深,施之於正,即求物之情过深,是凶正害德,无施而利,故曰“浚恒贞凶,无攸利”也。○注“此恒之初”至“害德无施而利也”。○正义曰:处卦之初,故言始也。最在於下,故言深也。所以致凶,谓在於始而求深者也。

经文初六说:一味深求以为恒常,固守则凶,没有什么利益。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恒卦的最初,又是全卦最下的一爻,是一开始就求之过深的人。求之过深、穷究到底,使别人心里再没有一点隐藏,即使循序渐进到这一步,别人尚且受不了,何况一上来就深求呢?把这种做法当成恒常,则凶险足以妨害守正之德,做什么都不会有利。孔颖达为初六爻辞作疏,申说:「浚」就是深。初六处在全卦的最底部,所以说「深」。所谓「深恒」,就是把深求当作恒常。这种态度若用在仁义上,倒是不嫌其深;若用在督责他人守正上,就成了探求别人的隐情过分深切,于是凶险妨害了正德,做什么都无所利,所以说「浚恒贞凶,无攸利」。他又疏王弼从「此恒之初」到「害德无施而利也」的注文,申说:初六处在一卦之初,所以注文说「始」;它又最在下位,所以注文说「深」。之所以招致凶险,正是指它在一开始就求之过深。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九二:悔亡。虽失其位,恒位於中,可以消悔也。[疏]正义曰:失位故称“悔”,居中故“悔亡”也。《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疏]正义曰:“能久中”者,处恒故能久,位在於中,所以消侮也。

《象传》说:「浚恒」之所以凶,是因为一开始就求之过深。经文九二说:悔恨消失。王弼注解释:九二虽然以阳爻居阴位而失位,却能恒久地守在下卦中位,所以可以消去悔恨。孔颖达申说:失位所以本该有「悔」,居中所以能够「悔亡」。《象传》说:九二「悔亡」,是因为能长久守中。孔颖达申说:所谓「能久中」,是说它身处恒卦所以能长久,位置又在中位,因此能消去悔恨。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处三阳之中,居下体之上,处上体之下,上不至尊,下不至卑,中不在体,体在乎恒,而分无所定,无恒者也。德行无恒,自相违错,不可致诘,故“或承之羞”也。施德於斯,物莫之纳,鄙贱甚矣,故曰“贞吝”也。

经文九三说:不能恒守自己的德行,有人会拿羞辱加到他身上,固守下去会有吝惜。王弼注解释:九三处在三个阳爻的中间,居于下卦之上、上卦之下,向上够不着至尊之位,向下又不落于最卑之地,居中却不真正处在某一卦体的中位;此卦以恒久为体,而它的名分却无所安定,正是没有恒常的人。德行既无恒常,前后自相违背错乱,无从追问诘责,所以说「或承之羞」。以这样的品行施于人,谁也不肯接纳,鄙陋卑贱到了极点,所以说「贞吝」。

[疏]“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正义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者,九三居下体之上,处上体之下,虽处三阳之中,又在不中之位,上不全尊,下不全卑,执心不定,德行无恒,故曰“不恒其德”。德既无恒,自相违错,则为羞辱承之,所羞非一,故曰“或承之羞”也。处久如斯,正之所贱,故曰“贞吝”也。○注“处三阳之中”至“故曰贞吝也”。○正义曰:虽在三阳之中,非一体之中也。“不可致诘”者,诘,问也。违错处多,不足问其事理,所以明其羞辱之深,如《论语》云“於予与何诛”。

孔颖达为九三爻辞作疏,申说:所谓「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是因为九三居于下卦之上、上卦之下,虽在三个阳爻的中间,所处却不是当中之位;向上不算完全尊贵,向下也不算完全卑下,持心不定,德行没有恒常,所以说「不恒其德」。德行既然没有恒常,前后自相违背错乱,就会有羞辱加到身上,而且所受的羞辱不止一端,所以说「或承之羞」。长久这样下去,守正之士都看不起他,所以说「贞吝」。他又疏王弼从「处三阳之中」到「故曰贞吝也」的注文,申说:九三虽在三阳之中,却不是某一卦体的中位。所谓「不可致诘」,「诘」就是追问;他违背错乱的地方太多,不值得再去追问其中的道理,正是用来表明他所受羞辱之深,就像《论语》里孔子说宰予「於予与何诛」那样。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疏]正义曰:“无所容”者,谓不恒之人,所往之处,皆不纳之,故“无所容”也。九四:田,无禽。恒於非位,虽劳无获也。[疏]正义曰:田者,田猎也,以譬有事也。“无禽”者,田猎不获,以喻有事无功也。“恒於非位”,故劳而无功也。《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疏]正义曰:有恒而失位,是“久非其位”。田猎而无所获,是“安得禽也”。

《象传》说:「不恒其德」,所以无处容身。孔颖达申说:所谓「无所容」,是说没有恒德的人,走到哪里人家都不肯接纳,所以无处容身。经文九四说:田猎,打不到禽兽。王弼注解释:长久停留在不该处的位置上,即使劳苦也无所获。孔颖达申说:「田」就是田猎,用来比喻做事;「无禽」是打猎无所获,用来比喻做事没有功效。九四「恒於非位」,所以劳苦而无功。《象传》说:长久待在不该待的位置上,怎么能猎得禽兽呢?孔颖达申说:有恒久之意却又失位,就是「久非其位」;田猎而一无所获,就是「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居得尊位,为恒之主,不能“制义”,而系应在二,用心专贞,从唱而已。妇人之吉,夫子之凶也。[疏]正义曰:“恒其德贞”者,六五系应在二,不能傍及他人,是恒常贞一其德,故曰“恒其德贞”也。“妇人吉”者,用心专贞,从唱而巳,是妇人之吉也。“夫子凶”者,夫子须制断事宜,不可专贞从唱,故曰“夫子凶”也。

经文六五说:恒久保持其德行而守正;对妇人是吉,对男子却是凶。王弼注解释:六五居于尊位,是全卦恒久之道的主爻,却不能「制义」——裁断事理,反而心系于下面的九二与之相应,用心专一贞固,只是随人倡导而附和罢了。这是妇人之吉,却是男子之凶。孔颖达申说:所谓「恒其德贞」,是因为六五系念相应的九二,不能旁及他人,正是恒久贞一其德,所以说「恒其德贞」。所谓「妇人吉」,是说她用心专一贞固,随夫倡导而附和,这对妇人来说是吉。所谓「夫子凶」,是说男子必须裁断事宜,不可只知专一贞固、一味随人倡导,所以说「夫子凶」。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疏]正义曰:“从一而终”者,谓用心贞一,从其贞一而自终也。“从妇凶”者,五与二相应,五居尊位,在震为夫,二处下体,在《巽》为妇。五系於二,故曰“从妇凶”也。

《象传》说:妇人守正获吉,是因为从一而终;男子应当裁断事理,若一味顺从妇人就凶了。孔颖达申说:所谓「从一而终」,是指用心贞固专一,顺着这份贞一走到最后。所谓「从妇凶」,是因为六五与九二相应:六五居尊位,处在震体,属于夫的一方;九二处在下卦,居于《巽》体,属于妇的一方。六五反而系念于九二,所以说「从妇凶」。

上六:振恒,凶。夫静为躁君,安为动主。故安者上之所处也,静者可久之道也。处卦之上,居动之极,以此为恒,无施而得也。[疏]正义曰:“振恒凶”者,振,动也。凡处於上者,当守静以制动。今上六居恒之上,处动之极,以振为恒,所以“凶”也。《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正义曰:“大无功”者,居上而以振动为恒,无施而得,故曰“大无功也”。

经文上六说:以振动为恒常,凶。王弼注解释:清静是躁动的主宰,安定是变动的主人;所以安定正是居上位者应处的状态,清静才是可以长久之道。上六处在全卦的最上、又在震动之体的顶点,把振动当作恒常,做什么都不会有所得。孔颖达申说:所谓「振恒凶」,「振」就是动;凡是居上位的人,都应当守静以制服躁动。如今上六居于恒卦之上、处在震动之极,反以振动为恒常,所以是「凶」。《象传》说:以振动为恒而又居于上位,大大地无功。孔颖达申说:所谓「大无功」,是说身居上位却把振动当作恒常,做什么都不会有所得,所以说「大无功也」。

遯卦

艮下乾上。遯:亨,小利贞。[疏]正义曰:“遯”亨者,遯者,隐退逃避之名。阴长之卦,小人方用,君子日消。君子当此之时,若不隐遯避世,即受其害。须遯而后得通,故曰“遯亨”。“小利贞”者,阴道初始浸长,正道亦未全灭,故曰“小利贞”。

遯卦的卦体是下艮上乾。经文说:遯卦亨通,小有利于守正。孔颖达申说:所谓「遯亨」,「遯」是隐退逃避的名称。这是阴气渐长之卦,小人正在得势,君子日渐消退;君子处在这种时候,如果不隐退避世,就要受到伤害,必须退避然后才能通达,所以说「遯亨」。所谓「小利贞」,是因为阴柔之道刚刚开始逐渐生长,正道还没有完全消灭,所以说「小利贞」。

《彖》曰:“遯亨”,遯而亨也。遯之为义,遯乃通也。[疏]正义曰:“遯而亨”者,此释遯之所以得亨通之义。小人之道方长,君子非遯不通,故曰:“遯而亨也”。

《彖传》说:「遯亨」,是说退避然后才亨通。王弼注说:「遯」的意义就在于,退避了才能通达。孔颖达申说:所谓「遯而亨」,是解释遯卦为何能得亨通——小人之道正在滋长,君子不退避就无法通达,所以说「遯而亨也」。

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谓五也。“刚当位而应”,非否亢也。遯不否亢,能“与时行也”。[疏]正义曰:举九五之爻,释所以能遯而致亨之由,良由九五以刚而当其位,有应於二,非为否亢。遯不否亢,即是相时而动,所以遯而得亨,故云“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彖传》说:刚爻居于当位而又有应,能随时势而行。王弼注说:这是指九五。「刚当位而应」,说明它不是闭塞高亢;退避而不闭塞高亢,才能「与时行也」。孔颖达申说:《彖传》举出九五这一爻,解释能够退避而致亨通的缘由:实在是因为九五以阳刚而居于正当之位,又与六二相应,并非闭塞高亢。退避而不闭塞高亢,就是审察时势而后行动,所以退避而能得亨,因此说「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小利贞”,浸而长也。阴道欲浸而长,正道亦未全灭,故“小利贞”也。[疏]正义曰:释“小利贞”之义。浸者渐进之名。若阴德暴进,即消正道。良由二阴渐长而正道亦未即全灭,故云“小利贞”也。

《彖传》说:「小利贞」,是因为阴气正在逐渐生长。王弼注说:阴柔之道将要逐渐生长,而正道还没有完全消灭,所以「小利贞」。孔颖达申说:这是解释「小利贞」的意思。「浸」是渐渐前进的意思;如果阴的势力暴长猛进,就会立刻消灭正道。正因为下面两个阴爻只是慢慢生长,而正道还没有马上全部消灭,所以说「小利贞」。

遯之时义大矣哉![疏]正义曰:叹美遯德。相时度宜,避世而遯,自非大人照几不能如此,其义甚大,故云“大矣哉”。《象》曰:天下有山,遯。天下有山,阴长之象。[疏]“《象》曰:天下有山,遯”。○正义曰:“天下有山,遯”者,山者阴类,进在天下,即是山势欲上逼於天,天性高远,不受於逼,是遯避之象,故曰“天下有山,遯”。○注“天下有山”至“之象”。○正义曰:积阳为天,积阴为地。山者,地之高峻,今上逼於天,是阴长之象。

《彖传》赞叹说:遯卦所体现的时势与义理真是重大啊!孔颖达申说:这是赞美退避之德。审察时机、揣度所宜,避开浊世而隐退,若不是能洞察几微的大人物就做不到,其中义理十分重大,所以说「大矣哉」。《象传》说:天之下有山,这就是遯卦。王弼注说:天下有山,正是阴气生长之象。孔颖达为《象传》「天下有山,遯」作疏,申说:山属于阴类,它挺立在天之下,就是山势要向上逼近于天;天性高远,不接受这种逼迫,于是成为退避之象,所以说「天下有山,遯」。他又疏王弼从「天下有山」到「之象」的注文,申说:阳气积聚成天,阴气积聚成地;山是大地的高峻处,如今向上逼近于天,正是阴气生长之象。

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疏]正义曰:君子当此遯避之时,小人进长,理须远避,力不能讨,故不可为恶,复不可与之亵渎,故曰“不恶而严”。

《象传》说:君子取法此象,疏远小人,不用疾言厉色而自有威严。孔颖达申说:君子处在这退避之时,小人正在进逼滋长,按理必须远远避开;自己力量不足以讨伐他们,所以不可以疾言厉色地与之为恶,同时又不可以跟他们狎昵亲近,所以说「不恶而严」。

初六:遯尾,厉,勿用有攸往。“遯”之为义,辟内而之外者也。“尾”之为物,最在体后者也。处遯之时,不往何灾,而为“遯尾”,祸所及也。危至而后行,难可免乎?厉则“勿用有攸往”也。[疏]正义曰:“遯尾厉”者,为遯之尾,最在后遯者也。小人长於内,应出外以避之,而最在卦内,是遯之为后也。逃遯之世,宜速远而居先,而为“遯尾”,祸所及也,故曰“遯尾厉”也。“勿用有攸往”者,危厉既至,则当“固穷”,“危行言逊”,勿用更有所往,故曰“勿用有攸往”。

经文初六说:退避落在最后,有危险,不宜有所前往。王弼注解释:「遯」的意义是避开内卦而走向外卦;「尾」这个东西,是处在躯体最后的部分。处在退避之时,不往前走本来没有灾祸,可它偏偏做了「遯尾」,祸患就会波及。等危险临头才行动,灾难哪里躲得掉?既然有危险,就「勿用有攸往」。孔颖达申说:所谓「遯尾厉」,是说它成了退避队伍的尾巴,是退避得最迟的一个。小人在内卦滋长,本该走出外卦去躲避,它却处在卦的最里面,正是退避落到了最后。在这逃遯的时世里,本该赶快远离、抢先退走,如今却做了「遯尾」,祸患自然要波及,所以说「遯尾厉」。所谓「勿用有攸往」,是说危厉既已到来,就应当像《论语》所说的「君子固穷」「危行言逊」那样,不要再有所前往,所以说「勿用有攸往」。

《象》曰:“遯尾”之厉,不往何灾也。[疏]正义曰:“不往何灾”者,《象》释当遯之时,宜须出避。而“勿用有攸往”者,既为“遯尾”,出必见执,不如不往,不往即无灾害。“何灾”者,犹言无灾也。与何伤、何咎之义同也。

《象传》说:「遯尾」的危险,只要不前往又有什么灾祸呢。孔颖达申说:所谓「不往何灾」,《象传》是要解释:处在应当退避之时,本该出去躲避,而爻辞却说「勿用有攸往」,这是因为初六既已做了「遯尾」,出去必定被人拘执,不如不去;不去也就没有灾害。「何灾」等于说没有灾祸,与《周易》他处「何伤」「何咎」的用法相同。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居内处中,为遯之主,物皆遯巳,何以固之?若能执乎理中厚顺之道以固之也,则莫之胜解。[疏]正义曰:“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者,逃遯之世,避内出外,二既处中居内,即非遯之人也。既非遯之人,便为所遯之主,物皆弃巳而遯,何以执固留之?惟有中和厚顺之道可以固而安之也。能用此道,则不能胜巳解脱而去也。黄中之色,以譬中和。牛性顺从,皮体坚厚,牛革以譬厚顺也。六三居中得位,亦是能用中和厚顺之道,故曰“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也。

经文六二说:用黄牛皮做的绳索把他捆住,没有谁能解脱得开。王弼注解释:六二居于内卦而处中位,是众人所要避开的对象,别人都要离开自己而去,靠什么把他们留住呢?如果能执守合乎中道、宽厚柔顺的道理来稳固他们,就没有谁能挣脱开。孔颖达申说:所谓「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是说在这逃遯之世,人们都要避开内卦而出走外卦;六二既然处中居内,就不是要退避的人。既然自己不退避,就成了别人所要避开的对象,众人都抛下自己而去,拿什么强行留住他们呢?只有中和宽厚柔顺之道才可以稳固而安定他们;能用此道,别人就挣不脱自己而离去。黄是五色中属中央的颜色,用来比喻中和;牛的性情顺从,皮革又坚韧厚实,用牛皮来比喻宽厚柔顺。此爻居中得位,也正是能运用中和厚顺之道,所以说「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

《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疏]正义曰:“固志”者,坚固遯者之志,使不去已也。九三:系遯,有疾厉,畜臣妾,吉。在内近二,以阳附阴,宜遯而系,故曰“系遯”。“遯”之为义,宜远小人,以阳附阴,系於所在,不能远害,亦巳惫矣,宜其屈辱而危厉也。系於所在,“畜臣妾”可也。施於大事,凶之道也。

《象传》说:用黄牛皮捆住,是为了稳固心志。孔颖达申说:所谓「固志」,是稳固那些想退避者的心志,使他们不离开自己。经文九三说:有所牵系的退避,有疾患危厉;用来畜养奴仆婢妾,则吉。王弼注解释:九三在内卦而紧邻六二,以阳爻依附阴爻,本该退避却反被牵系住,所以说「系遯」。「遯」的意义本是应当远离小人,如今九三以阳附阴,被所处之地牵系,不能远离祸害,也就困顿疲惫得很了,难怪要遭受屈辱而陷入危厉。既被所处之地牵系,用这种态度去畜养奴仆婢妾还可以;若施用于国家大事,就是招凶之道了。

[疏]正义曰:“系遯”者,九三无应於上,与二相比,以阳附阴,系意在二,处遯之世,而意有所系,故曰“系遯”。“有疾厉”者,“遯”之为义,宜远小人。既系於阴,即是“有疾惫”而致危厉,故曰“有疾厉”也。“畜臣妾吉”者,亲於所近,系在於下,施之於人,畜养臣妾则可矣,大事则凶,故曰:“畜臣妾吉。”

孔颖达申说:所谓「系遯」,是因为九三在上没有正应,却与六二相邻,以阳爻依附阴爻,心意牵系在六二身上;身处退避之世而心有所系,所以说「系遯」。所谓「有疾厉」,是因为「遯」的意义本该远离小人,九三既被阴爻牵系,那就是「有疾惫」而招致危厉,所以说「有疾厉」。所谓「畜臣妾吉」,是说它亲近身旁之人、牵系于下位,把这种态度用在待人上,畜养奴仆婢妾还行得通,用于军国大事就凶了,所以说「畜臣妾吉」。

《象》曰:“系遯”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疏]正义曰:“不可大事”者,释此“系遯”之人,以“畜臣妾吉”,明其不可为大事也。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处於外而有应於内,君子“好遯”,故能舍之,小人系恋,是以“否”也。[疏]正义曰:九四处在於外,而有应於内。处外即意欲远遯,应内则未能弃舍。若好遯君子,超然不顾,所以得吉。小人有所系恋,即不能遯,故曰“小人否”也。

《象传》说:「系遯」的危厉,是因为有疾患困顿;「畜臣妾,吉」,说明不可以担当大事。孔颖达申说:所谓「不可大事」,是解释这个被牵系而不能退避的人,只宜「畜臣妾吉」,表明他不可以去做大事。经文九四说:喜好退避,君子吉,小人则不能。王弼注解释:九四身处外卦却与内卦初六相应;君子「好遯」,所以能舍弃这份牵连;小人却系念恋栈,因此是「否」。孔颖达申说:九四身处外卦,却又与内卦有应;处外就有心远远退避,应内又舍不得放下。如果是喜好退避的君子,便能超然而去、毫不回顾,所以获吉;小人心有所系恋,就退避不成,所以说「小人否」。

《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音臧否之否。[疏]正义曰:嫌读为“圯”,故音之也。九五:嘉遯,贞吉。遯而得正,反制於内。小人应命,率正其志,“不恶而严”,得正之吉,遯之嘉也。[疏]正义曰:“嘉遯贞吉”者,嘉,美也。五居於外,得位居中,是“遯而得正”。二为已应,不敢违拒,从五之命,率正其志,“遯而得正,反制於内”,“不恶而严,得正之吉”,为遯之美,故曰“嘉遯贞吉”也。

《象传》说:君子「好遯」,小人则「否」。王弼为「否」字注音说:读作「臧否」的「否」。孔颖达申说:这是怕人误读成「圯」字,所以特意注出读音。经文九五说:嘉美的退避,守正获吉。王弼注解释:退避而能得正,反过来还能制约内卦的小人;小人听命响应,被引导而端正了心志,正合《象传》「不恶而严」之意,这是得正之吉,也是退避中最美好的一种。孔颖达申说:所谓「嘉遯贞吉」,「嘉」是美好;九五居于外卦,既当位又居中,正是「遯而得正」。六二是它的正应,不敢违抗,服从九五的命令,被引导而端正了心志,这就是注文所说「遯而得正,反制於内」「不恶而严,得正之吉」,成为退避之中的美事,所以说「嘉遯贞吉」。

《象》曰:“嘉遯,贞吉”,以正志也。[疏]正义曰:“以正志”者,小人应命,不敢为邪,是五能正二之志,故成遯之美也。上九:肥遯,无不利。最处外极,无应於内,超然绝志,心无疑顾,忧患不能累,矰缴不能及,是以“肥遯无不利”也。

《象传》说:「嘉遯,贞吉」,是因为能端正心志。孔颖达申说:所谓「以正志」,是说小人听命响应、不敢为非作歹,可见九五能端正六二的心志,因而成就了退避的美善。经文上九说:宽绰从容地退避,没有什么不利。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外卦的最上端,与内卦没有相应之爻,超然断绝了牵挂,心中毫无迟疑顾恋,忧患拖累不了它,射鸟的丝缴之箭也够不着它,所以说「肥遯无不利」。

[疏]“上九,肥遯无不利”。○正义曰:《子夏传》曰:“肥,饶裕也。”四、五虽在於外,皆在内有应,犹有反顾之心。惟上九最在外极,无应於内,心无疑顾,是遯之最优,故曰“肥遯”。遯而得肥,无所不利,故云“无不利”也。注“最处外极”至“无不利也”。○正义曰:矰,矢名也。郑注《周礼》:“结缴於矢谓之矰。”缴,《字林》及《说文》云:“缴,生丝缕也。”《象》曰:“肥遯,无不利”,无所疑也。

孔颖达为上九爻辞作疏,申说:《子夏易传》说「肥就是宽饶富裕」。九四、九五虽然都在外卦,却都在内卦有应爻,还带着回头顾念之心;唯独上九处在外卦的最极端,内卦无应,心中没有迟疑顾恋,是退避得最上乘的,所以说「肥遯」。退避而能宽绰从容,也就无所不利,所以说「无不利」。他又疏王弼从「最处外极」到「无不利也」的注文,申说:「矰」是一种箭的名称,郑玄注《周礼》说「在箭上系着丝绳的叫矰」;「缴」,《字林》和《说文解字》都说「缴是生丝做的线」。《象传》说:「肥遯,无不利」,是因为心中没有什么迟疑。

大壮卦

乾下震上。大壮:利贞。[疏]正义曰:大壮,卦名也。壮者,强盛之名。以阳称大,阳长既多,是大者盛壮,故曰“大壮”。“利贞”者,卦德也。群阳盛大,小道将灭,大者获正,故曰“利贞”也。

大壮卦的卦体是下乾上震。经文说:大壮,利于守正。孔颖达申说:「大壮」是卦名;「壮」是强健盛大的意思。《周易》以阳爻称「大」,此卦阳爻生长已多,正是「大者」强盛,所以叫「大壮」。所谓「利贞」,是此卦的卦德:众多阳爻盛大,阴柔小人之道将要消灭,「大者」得到了正道,所以说「利贞」。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大者谓阳爻,小道将灭,大者获正,故“利贞”也。[疏]“《彖》曰”至“壮也”。○正义曰:“大者壮也”者,就爻释卦名。阳爻浸长,巳至於四,是大者盛壮,故曰“大者壮也”。○注“大者谓阳爻”至“利贞也”。○正义曰:释名之下,剩解利贞,成“大者”之义也。

《彖传》说:「大壮」,是说大者强盛。王弼注说:「大者」指阳爻;阴柔小人之道将要消灭,大者获得正道,所以「利贞」。孔颖达为从「《彖》曰」到「壮也」作疏,申说:所谓「大者壮也」,是就爻象来解释卦名——阳爻逐渐生长,已经长到第四爻,正是「大者」强盛,所以说「大者壮也」。他又疏王弼从「大者谓阳爻」到「利贞也」的注文,申说:王弼在解释卦名之外,又附带解释了「利贞」,用以补足「大者」的意义。

刚以动,故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天地之情,正大而巳矣。弘正极大,则天地之情可见矣。[疏]正义曰:“刚以动故壮”者,就二体释卦名。乾刚而震动,柔弱而动,即有退弱;刚强以动,所以成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者,就爻释卦德。大者获正,故得“利贞”。“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者,因大获正,遂广美正人之义。天地之道,弘正极大,故正大则见天地之情。不言万物者,壮大之名,义归天极,故不与咸、恒同也。

《彖传》说:以阳刚而震动,所以强壮;「《大壮》,利贞」,是说大者归于正;能正而且大,天地的实情就可以看见了。王弼注说:天地的实情,不过是「正大」二字;弘扬正道到极其广大,天地之情便可以看见。孔颖达申说:所谓「刚以动故壮」,是就上下两卦体来解释卦名——乾是刚健、震是振动;若以柔弱之质而动,就会有退缩懦弱,唯有以刚强之质而动,才成其为强壮。所谓「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是就爻象来解释卦德——「大者」得正,所以能够「利贞」。所谓「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是因「大者」得正,进而推广赞美正人君子的意义:天地之道正在于弘扬正道、广大无极,所以做到正而且大,就能看见天地之情。这里不提万物,是因为「壮大」这个名称,其义归属于天之极,所以不与《咸》《恒》两卦兼举万物的说法相同。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刚以动也。[疏]正义曰:震雷为威动,乾天主刚健,雷在天上,是“刚以动”,所以为“大壮”。君子以非礼弗履。壮而违礼则凶,凶则失壮也。故君子以“大壮”而顺体也。[疏]正义曰:盛极之时,好生骄溢,故於“大壮”诚以非礼勿履也。

《象传》说:雷在天上,这就是大壮卦。王弼注说:这正是以阳刚而震动。孔颖达申说:震为雷,主威严震动;乾为天,主刚健。雷响在天之上,正是「刚以动」,所以成为「大壮」。《象传》接着说:君子取法此象,不合于礼的事绝不去做。王弼注说:强壮而违背礼法就会招凶,招凶也就失掉了强壮,所以君子借「大壮」之象而使自身顺于礼。孔颖达申说:势力极盛的时候,最容易滋生骄纵放肆,所以在「大壮」之时告诫人们不合礼的事不要去做。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夫得“大壮”者,必能自终成也。未有陵犯於物而得终其壮者。在下而壮,故曰“壮于趾”也。居下而用刚壮,以斯而进,穷凶可必也,故曰“征凶有孚”。[疏]正义曰:“壮于趾征凶有孚”者,趾,足也。初在体下,有如趾足之象,故曰“壮于趾”也。施之於人,即是在下而用壮也。在下用壮,陵犯於物,以斯而行,凶其信矣。故曰“征凶有孚”。

经文初九说:强壮表现在脚趾上,前往征行有凶,此事确凿可信。王弼注解释:凡是真正得到「大壮」的人,必定能够自始至终成就其壮;从来没有欺凌侵犯别人而能保全其壮的。初九在下位而逞强,所以说「壮于趾」;处在下位却使用刚强壮盛之势,照这样前进,穷困凶险是必然的,所以说「征凶有孚」。孔颖达申说:所谓「壮于趾征凶有孚」,「趾」就是脚;初九在卦体最下,有如脚趾之象,所以说「壮于趾」。若施用到人事上,就是身居下位而逞强。在下位逞强,必定欺凌侵犯他人,照这样行事,招凶是确实可信的,所以说「征凶有孚」。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言其信穷。[疏]正义曰:“其孚穷”者,释“壮於趾”者,其人信其穷凶也。九二:贞吉。居得中位,以阳居阴,履谦不亢,是以“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疏]正义曰:以其居中履谦,行不违礼,故得正而吉也。

《象传》说:「壮于趾」,它的应验就是穷困。王弼注说:这是讲它的应验在于穷。孔颖达申说:所谓「其孚穷」,是解释「壮於趾」的人,其穷困凶险是确实可信的。经文九二说:守正获吉。王弼注解释:九二居于下卦中位,又以阳爻处阴位,践行谦退而不高亢,所以「贞吉」。《象传》说:「九二贞吉」,是因为它得中。孔颖达申说:因为九二居中而能谦退,行事不违背礼法,所以得正而获吉。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处健之极,以阳处阳,用其壮者也。故小人用之以为壮,君子用之以为罗己者也。贞厉以壮,虽复羝羊,以之触藩,能无羸乎?

经文九三说:小人凭恃强壮,君子却把它看作罗网,固守则危;公羊抵撞篱笆,角被缠住了。王弼注解释:九三处在乾体刚健的顶点,又以阳爻居阳位,正是使用其强壮之势的人。所以同样的处境,小人拿它当作逞强的资本,君子却拿它当作罩住自己的罗网。若以逞壮为正,那就危险了;即使是公羊,用这股蛮劲去撞篱笆,怎么能不把角缠住呢?

[疏]“九三小人用”至“羸其角”。○正义曰:罔,罗罔也。羝羊,羖羊也。藩,藩篱也。羸,拘累缠绕也。九三处《乾》之上,是“健之极”也。又“以阳居阳”,是健而不谦也。健而不谦,必用其壮也。小人当此,不知恐惧,即用以为壮盛,故曰“小人用壮”。君子当此即虑危难,用之以为罗罔於巳,故曰“君子用罔”。以壮为正,其正必危,故云“贞厉”也。以此为正,状似“羝羊触藩”也。必拘羸其角矣。

孔颖达为九三从「小人用」到「羸其角」作疏,申说:「罔」就是罗网,「羝羊」是公羊,「藩」是篱笆,「羸」是拘系缠绕。九三处在《乾》卦的最上,正是「健之极」;又「以阳居阳」,是刚健而不谦退。刚健而不谦退,必定会使用它的强壮之势。小人碰到这种处境,不知道戒惧,就把它当成壮盛来使用,所以说「小人用壮」;君子碰到这种处境就会顾虑危难,把它看成罩住自己的罗网,所以说「君子用罔」。以逞壮为正道,这种「正」必定招致危险,所以说「贞厉」。用这种态度当作正道,样子就像「羝羊触藩」,必然要把角缠住。

《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疏]正义曰:言小人用以为壮者,即是君子所以为罗罔也。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下刚而进,将有忧虞。而以阳处阴,行不违谦,不失其壮,故得“贞吉”而“悔亡”也。巳得其壮,而上阴不罔巳路,故“藩决不决”也。“壮于大舆之輹”,无有能说其輹者,可以“往”也。

《象传》说:「小人用壮」,在君子看来却是罗网。孔颖达申说:这是说小人拿来逞强的东西,正是君子用以自警的罗网。经文九四说:守正获吉,悔恨消失;篱笆冲开了,角不再被缠住;强壮表现在大车的车輹上。王弼注解释:下面的阳刚步步上进,本来将有忧虑;但九四以阳爻处阴位,行事不违背谦退,同时又不失其强壮,所以能得「贞吉」而「悔亡」。自己既已得其壮,上面的阴爻又不罗罩自己的去路,所以说「藩决不决」。所谓「壮于大舆之輹」,是说没有谁能脱掉它车下的伏兔,因而可以前往。

[疏]正义曰:“大舆”者,大车也。“下刚而进,将有忧虞”。而九四“以阳处阴,行不违谦”,居谦即“不失其壮”,故得正吉,而“悔亡”也。故云“贞吉悔亡”。九三以壮健不谦,即被“羸其角”。九四以谦而进,谓之上行。阴爻“不罔巳路,故藩决不羸也”。“壮于大舆之輹”者,言四乘车而进,其輹壮大无有能脱之者,故曰“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也。

孔颖达申说:所谓「大舆」就是大车。正如王弼注所说「下刚而进,将有忧虞」——下面的阳刚步步逼进,本来是要生出忧患的;而九四「以阳处阴,行不违谦」,能够居于谦退,也就「不失其壮」,所以得正而吉、悔恨消失,因此爻辞说「贞吉悔亡」。九三因为刚健而不肯谦退,就落得「羸其角」的下场;九四则以谦退之姿前进,这叫作向上而行,上面的阴爻「不罔巳路,故藩决不羸也」,并不来罗罩它的去路。所谓「壮于大舆之輹」,「輹」是车厢底下钩住车轴的伏兔;这是说九四乘车前进,车下的伏兔壮实牢固,没有谁能把它脱掉,所以说「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

《象》曰:“藩决不羸”,尚往也。[疏]正义曰:“尚往”者,尚,庶几也。言已不失其壮,庶几可以往也。六五:丧羊于易,无悔。居於大壮,以阳处阳,犹不免咎,而况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者乎?羊,壮也。必丧其羊,失其所居也。能丧壮于易,不于险难,故得“无悔”。二履贞吉,能幹其任,而已委焉,则得“无悔”。委之则难不至,居之则敌寇来,故曰“丧羊于易”。

《象传》说:「藩决不羸」,还可以前往。孔颖达申说:所谓「尚往」,「尚」是庶几、差不多可以的意思,是说九四既不失其强壮,差不多可以前行了。经文六五说:在平易之地丧失了羊,没有悔恨。王弼注解释:身处大壮之时,即使以阳爻居阳位尚且难免灾咎,何况以阴爻居阳位、以柔乘刚呢?「羊」象征强壮,六五必定要丧失它的羊,失去它原来所据的位置。能在平易之时舍去强壮,而不是等到险难之际,所以能够「无悔」。九二践行「贞吉」,能够胜任其事,六五把事情托付给它,就能得「无悔」;托付出去则祸难不来,自己占据不放则敌寇就要到来,所以说「丧羊于易」。

[疏]“六五,丧羊于易,无悔”。○正义曰:“丧羊于易无悔”者,羊,壮也。居大壮之时,“以阳处阳,犹不免咎,而况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者乎”?违谦越礼,必丧其壮。群阳方进,势不可止。若於平易之时,逆舍其壮,委身任二,不为违拒,亦刚所不害,不害即无悔矣,故曰“丧羊于易无悔”也。

孔颖达为六五爻辞作疏,申说:所谓「丧羊于易无悔」,「羊」象征强壮。处在大壮之时,正如王弼所说「以阳处阳,犹不免咎,而况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者乎」;违背谦退、逾越礼法,必定要丧失其强壮。众阳爻正在上进,势头无法阻挡;如果趁着平易无事之时,预先舍弃自己的强壮,委身信任九二,不去违抗拒绝,刚爻也就不会加害于它;不受其害,也就没有悔恨了,所以说「丧羊于易无悔」。

○注“居於大壮”至“丧羊于易”。○正义曰:羊,刚狠之物,故以譬壮。云“必丧其羊失其所居”者,言违谦越礼,理势必然。云“能丧壮于易不於险难”者,二虽应已,刚长则侵,阴为已寇难,必丧其壮,当在於平易寇难未来之时,勿於险难敌寇既来之日。良由居之有必丧之理,故戒其预防。而庄氏云:“《经》止一言丧羊,而《注》为两处分用。初云‘必丧其羊,失其所居’,是自然应失。后云‘能丧壮於易,不於险难’,故得无咎。自能丧其羊,二理自为矛盾。”窃谓庄氏此言,全不识《注》意。

孔颖达接着疏王弼从「居於大壮」到「丧羊于易」的注文,申说:羊是刚强凶狠的动物,所以用来比喻强壮。注文说「必丧其羊失其所居」,是讲六五违背谦退、逾越礼法,按理按势必然如此。注文说「能丧壮于易不於险难」,是讲九二虽是它的应爻,但阳刚一旦生长就会侵逼,阴爻反成了自己的寇难,因此它必定要丧失强壮;而舍弃强壮应当在平易无事、寇难未到之时,不要拖到险难当头、敌寇已至之日。正因为占据不放必有丧失之理,所以注文告诫要预先防备。庄氏却说:「经文只说了一次丧羊,王弼的注却分成两处来用:前面说『必丧其羊,失其所居』,是自然而然应当丧失;后面说『能丧壮於易,不於险难』,是能主动舍弃才得无咎。既然自己能舍弃其羊,两种说法自相矛盾。」我私下认为,庄氏这番话完全不懂注文的用意。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疏]正义曰:“位不当”者,正由处不当位,故须舍其壮也。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有应於三,故“不能退”。惧於刚长,故“不能遂”。持疑犹豫,志无所定,以斯决事,未见所利。虽处刚长,刚不害正。苟定其分,固志在一,以斯自处,则忧患消亡,故曰“艰则吉”也。

《象传》说:「丧羊于易」,是因为六五所处的位置不当。孔颖达申说:所谓「位不当」,正是因为它以阴居阳、所处不当位,所以必须舍弃自己的强壮。经文上六说:公羊抵撞篱笆,退不回来,也进不上去;没有什么利益,处境艰难反而能吉。王弼注解释:上六与九三相应,所以「不能退」;又畏惧阳刚不断生长,所以「不能遂」。迟疑犹豫,心志无所安定,用这种态度去决断事情,看不出有什么利益。不过它虽然处在阳刚生长之世,阳刚并不妨害守正的人;如果能安定自己的名分、坚固心志而专一不二,用这种态度自处,忧患就会消散,所以说「艰则吉」。

[疏]“上六羝羊触藩”至“艰则吉”。○正义曰:“退”谓退避。“遂”谓进往。有应於三,疑之不巳,故不能退避。然惧於刚长,故不能遂往,故云“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也。“无攸利”者,持疑犹豫,不能自决,以此处事,未见其利,故曰“无攸利”也。“艰则吉”者,虽处刚长,刚不害正。但艰固其志,不舍於三,即得吉,故曰“艰则吉”也。

孔颖达为上六从「羝羊触藩」到「艰则吉」作疏,申说:「退」是指退避,「遂」是指前进。上六与九三相应,对它迟疑不断,所以不能退避;然而又畏惧阳刚生长,所以不能前进,因此说「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所谓「无攸利」,是说它迟疑犹豫、不能自己决断,用这种态度处事,看不出有什么好处,所以说「无攸利」。所谓「艰则吉」,是说它虽处在阳刚生长之世,阳刚却不妨害守正的人;只要能在艰难中坚固自己的心志、不舍弃与九三的相应,就能获吉,所以说「艰则吉」。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艰则吉”,咎不长也。[疏]正义曰:“不详也”者,祥者善也。进退不定,非为善也,故云“不祥也”。“咎不长也”者,能艰固其志,即忧患消亡,其咎不长,释所以得吉也。

《象传》说:「不能退,不能遂」,是不善;「艰则吉」,是说灾咎不会长久。孔颖达申说:所谓「不详也」,「详」在这里通「祥」,「祥」就是善;上六进退两难、心志不定,算不得善事,所以《象传》说「不祥也」。所谓「咎不长也」,是说它只要能在艰难之中坚固自己的心志、不再犹疑,忧患自然消散,灾咎也就不会拖得长久;这一句正是解释上六为什么终究能够得吉。

晋卦

坤下离上。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疏]正义曰:“晋”者,卦名也。“晋”之为义,进长之名。此卦明臣之昇进,故谓之“晋”。“康”者,美之名也。“侯”谓昇进之臣也。臣既柔进,天子美之,赐以车马,蕃多而众庶,故曰“康侯用锡马蕃庶”也。“昼日三接”者,言非惟蒙赐蕃多,又被亲宠频数,一昼之间,三度接见也。

晋卦的卦体是下坤上离。经文说:晋卦,美善的诸侯获赐众多车马,一天之内三次受到接见。孔颖达申说:「晋」是卦名,它的含义就是前进滋长;此卦所阐明的是臣子的升迁进用,所以叫作「晋」。「康」是美好的称呼,「侯」指的是获得升进的臣子,「锡」就是赏赐。臣子既然以柔顺之道上进,天子便嘉美他,赏赐给他车马,数量繁多,所以说「康侯用锡马蕃庶」。所谓「昼日三接」,是说他不但蒙受丰厚的赏赐,还屡屡获得亲近宠信,一天之内竟三次被天子接见。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凡言“上行”者,所以在贵也。[疏]“《彖》曰晋进也”至“进而上行”。○正义曰:“晋,进也”者,以今释古,古之“晋”字,即以进长为义,恐后世不晓,故以“进”释之。“明出地上”者,此就二体释得“晋”名。离上坤下,故言“明出地上”。明既出地,渐就进长,所以为“晋”。“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者,此就二体之义及六五之爻,释“康侯用锡马”巳下也。“坤”,顺也;“离”,丽也。又为明坤能顺从而丽著於大明,六五以柔而进,上行贵位,顺而著明臣之美道也。“柔进而上行”,君上所与也,故得厚赐而被亲宠也。

《彖传》说:「晋」就是前进;光明升出地面,柔顺而附丽于大明,柔爻上进而居于上位。王弼注说:凡是讲「上行」的,都是因为处在尊贵之位。孔颖达为从「《彖》曰晋进也」到「进而上行」作疏,申说:所谓「晋,进也」,是用今义解释古字——古代的「晋」字本来就取前进滋长之义,怕后世的人不明白,所以用「进」来解释它。所谓「明出地上」,是就上下两卦体来解释「晋」这个卦名:离在上、坤在下,所以说「明出地上」;光明既已出地,便渐渐向前滋长,所以叫作「晋」。所谓「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是就两卦的卦德和六五这一爻来解释「康侯用锡马」以下的卦辞:「坤」的卦德是顺,「离」的卦德是丽,又是光明;坤能顺从而附着于大明,六五以柔顺之质上进,行至尊贵之位,柔顺而彰显光明,正是人臣的美德。「柔进而上行」,说明这是君上所赞许的,所以能得到厚赏并受到亲近宠信。

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康,美之名也。顺以著明,臣之道也。“柔进而上行”,物所与也。故得锡马而蕃庶。以“讼受服”,则“终朝三褫”。柔进受宠,则“一昼三接”也。[疏]“是以康侯”至“三接也”。○正义曰:释讫举《经》以结君宠之意也。○注“康美之名也”至“一昼三接也”。○正义曰:举此对释者,盖讼言终朝,晋言一昼,俱不尽一日,明黜陟之速,所以示惩劝也。

《彖传》最后说:所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王弼注说:「康」是美好的称呼;柔顺而彰显光明,正是为臣之道。「柔进而上行」,是众人所赞许的,所以能获赐众多车马。相形之下,《讼》卦因争讼而得来的官服,是「终朝三褫」,一个早上被剥夺三次;此卦柔顺上进而受宠,则是「一昼三接」。孔颖达为从「是以康侯」到「三接也」作疏,申说:这是解释完毕之后举出经文来收束,表明君主宠遇之意。他又疏王弼从「康美之名也」到「一昼三接也」的注文,申说:王弼举《讼》卦来对照解释,大概是因为《讼》说「终朝」、《晋》说「一昼」,都不满一整天,用以表明黜退与升进都极其迅速,借此显示惩戒与劝勉之意。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以顺著明,自显之道。[疏]“《象》曰”至“以昭明德”。○正义曰:“自昭明德”者,昭亦明也,谓自显明其德也。周氏等为“照”以为自照己身。《老子》曰:“自知者明。”用明以自照为明德。案:王《注》此云:“以顺著明自显之道。”又此卦与明夷正反。《明夷·象》云:“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王注彼云:“莅众显明,蔽伪百姓。”“藏明於内,乃得明也。”准此二注,明王之《注》意以此为自显明德。昭字宜为昭,之遥反。周氏等为照,之召反,非《注》旨也。

《象传》说:「明出地上」,这就是晋卦;君子取法此象,自己彰明自己的美德。王弼注说:以柔顺来彰显光明,正是自我显扬之道。孔颖达为从「《象》曰」到「以昭明德」作疏,申说:所谓「自昭明德」,「昭」也就是明,指自己显明自己的德行。周氏等人把「昭」读作「照」,认为是自己照察己身,并引《老子》「自知者明」,把用明智自我照察当成明德。按:王弼此处注说「以顺著明自显之道」;再者此卦与《明夷》卦正好相反,《明夷·象传》说「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王弼注那里说「莅众显明,蔽伪百姓」「藏明於内,乃得明也」。依据这两条注文,可知王弼的注意是把这里解作自我显扬明德。所以「昭」字应当就读作「昭」,音「之遥反」;周氏等人读作「照」,音「之召反」,不合注文的本旨。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处顺之初,应明之始,明顺之德,於斯将隆。进明退顺,不失其正,故曰“晋如、摧如、贞吉”也。处卦之始,功业未著,物未之信,故曰“罔孚”。方践卦始,未至履位,以此为足,自丧其长者也。故必“裕”之,然后“无咎”。

经文初六说:有时上进,有时退却,守正获吉;还得不到信任,只要宽裕自处,就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坤顺之体的开端,又与离明之体的起始相应,光明与柔顺两种德性到这里将要隆盛。前进则趋向光明,后退则安于柔顺,都不失其正,所以说「晋如、摧如、贞吉」。它处在一卦的起始,功业还没有显著,别人尚未信服它,所以说「罔孚」。它才刚踏上卦的开端,还没有到达应有的职位,若就此自以为满足,那是自己断送了自己的成长,所以必须宽裕地培养自己,然后才「无咎」。

[疏]“初六晋如摧如”至“无咎”。○正义曰:“晋如摧如贞吉”者,何氏云:“摧,退也。裕,宽也。如,辞也。”初六处顺之初,“应明之始,明顺之德,於斯将隆”,进则之明,退则居顺,进之与退,不失其正,故曰“晋如摧如贞吉”也。“罔孚”者,处卦之始,功业未著,未为人所信服,故曰“罔孚”。“裕无咎”者,裕,宽也。“方践卦始,未至履位”,不可自以为足也,若以此为足,是“自丧其长”也。故必宜宽裕其德,使功业弘广,然后“无咎”,故曰“裕无咎”也。

孔颖达为初六从「晋如摧如」到「无咎」作疏,申说:所谓「晋如摧如贞吉」,何氏解释说「摧就是退,裕就是宽,如是句末的语助词」。初六处在坤顺之体的开端,又如王弼所说「应明之始,明顺之德,於斯将隆」——它上应离明之体的起始,光明与柔顺两种德性到这里正要隆盛;因此它前进就趋向光明,后退就安于柔顺,无论进退都不失其正,所以说「晋如摧如贞吉」。所谓「罔孚」,是因为它处在一卦的起始,功业还没有显著,尚未被人信服,所以说「罔孚」。所谓「裕无咎」,「裕」是宽的意思;它「方践卦始,未至履位」,才刚踏上此卦的开端、还没有登上应有的职位,就不可以自以为满足;若以此自满,便是「自丧其长」,等于断送了自己的长进。所以必须宽裕地涵养自己的德行,使功业弘大广远,然后才能没有过错,因此说「裕无咎」。

《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未得履位,“未受命也”。[疏]“《象》曰“至”未受命也”。○正义曰:“独行正”者,独犹专也,言进与退,专行其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者,进之初,未得履位,未受锡命,故宜宽裕进德,乃得“无咎”。

《象传》说:「晋如摧如」,是专一地推行正道;「裕无咎」,是因为还没有接受任命。王弼注说:初六还没有得到应有的职位,所以说「未受命也」。孔颖达为这段《象传》作疏,申说:所谓「独行正」,「独」等于专,是说无论前进还是后退,都专一地施行正道。所谓「裕无咎未受命也」,是说它在上进的开端,还没有得到职位、没有接受册命,所以应当宽裕地增进德行,才能得「无咎」。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进而无应,其德不昭,故曰“晋如愁如”。居中得位,履顺而正,不以无应而回其志,处晦能致其诚者也。脩德以斯,闻乎幽昧,得正之吉也,故曰“贞吉”。“母”者,处内而成德者也。“鸣鹤在阴”,则“其子和”,之立诚於闇,闇亦应之,故其初“愁如”。履贞不回,则乃受兹大福于其王母也。

经文六二说:上进而忧愁,守正获吉;从王母那里承受这份大福。王弼注解释:六二上进却没有应爻,它的德行不能显扬,所以说「晋如愁如」。但它居中得位,践行柔顺而守正,不因为无应就改变自己的心志,是身处晦暗仍能竭尽诚意的人。像这样修养德行,其声名连幽暗之处也能听闻,正是守正之吉,所以说「贞吉」。所谓「母」,是指处在内位而成就德行的人。正如《中孚》九二爻辞所说「鸣鹤在阴,其子和之」——在暗中立定诚心,暗中自然也有响应,所以起初虽然「愁如」;只要践行贞正而不改易,就能从王母那里承受这份大福。

[疏]“六二晋如愁如”至“于其王母”。○正义曰:“晋如愁如”者,六二进而无应於上,其德不见昭明,故曰“进如愁如”,忧其不昭也。“贞吉”者,然履顺居於中正,不以无应而不脩其德,正而获吉,故曰“贞吉”也。“受兹介福于其王母”者,介者,大也。母者,处内而成德者也。初虽“愁如”,但守正不改,终能受此大福於其所脩,故曰“受兹介福於其王母”。○注“进而无应”至“于其王母也”。○正义曰:“鸣鹤在阴”,则“其子和之”者,此王用《中孚》九二爻辞也。

孔颖达为六二从「晋如愁如」到「于其王母」作疏,申说:所谓「晋如愁如」,是因为六二上进而在上卦没有应爻,它的德行不能显耀,所以说「进如愁如」,忧愁自己不得彰明。所谓「贞吉」,是说它虽无应,却践行柔顺、居于中正,不因为无应就荒废修德,因守正而获吉,所以说「贞吉」。所谓「受兹介福于其王母」,「介」是大,「母」指处在内位而成就德行的人;起初虽然「愁如」,但只要守正不改,终究能因自己所修之德而承受这份大福,所以说「受兹介福於其王母」。他又疏王弼从「进而无应」到「于其王母也」的注文,申说:注中「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一句,是王弼引用《中孚》卦九二的爻辞。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六三:众允,悔亡。处非其位,悔也。志在上行,与众同信,顺而丽明,故得“悔亡”也。[疏]正义曰:六三处非其位,有悔也。“志在上行,与众同信,顺而丽明,故得其悔亡”。《象》曰:“众允”之,志上行也。[疏]正义曰:居晋之时,众皆欲进,巳应於上,志在上行,故能与众同信也。

《象传》说:「受兹介福」,是因为六二居中得正。经文六三说:众人信从,悔恨消失。王弼注解释:六三以阴居阳、所处不当位,本该有悔;但它心志向上而行,与众人同心相信,柔顺而附丽于光明,所以能够「悔亡」。孔颖达申说:六三所处不当位,因而有悔;正如注文所说「志在上行,与众同信,顺而丽明,故得其悔亡」。《象传》说:众人信从它,是因为它的心志向上而行。孔颖达申说:处在晋卦上进之时,众人都想前进,而六三与上位有应,心志在于向上而行,所以能与众人同心相信。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履非其位,上承於五,下据三阴,履非其位。又负且乘,无业可安,志无所据,以斯为进,正之危也。进如鼫鼠,无所守也。[疏]“九四晋如鼫鼠,贞厉”。○正义曰:“晋如鼫鼠”者,鼫鼠有五能而不成伎之蟲也。九四履非其位,上承於五,下据三阴,上不许其承,下不许其据,以斯为进,无业可安,无据可守,事同鼫鼠,无所成功也。以斯为进,正之危也,故曰“晋如鼫鼠,贞厉”也。

经文九四说:上进的样子像鼫鼠,固守则危。王弼注解释:九四所踩的不是自己应有的位置,向上承奉六五,向下据有三个阴爻,所处既不当位,又像《系辞传》所说的「负且乘」那样身份错乱,没有可安身的事业,心志也没有可凭据的地方;用这种状态去上进,就是守正而有危险。所谓「进如鼫鼠」,是说它一无所守。孔颖达为九四爻辞作疏,申说:所谓「晋如鼫鼠」,鼫鼠是一种有五种本领却样样不精的动物。九四所履非位,向上承奉六五,向下据有三阴,可是上面不许它承奉,下面不许它据守;用这种状态去上进,没有事业可以安身,没有凭据可以守持,情形正与鼫鼠相同,做什么都不能成功。用这种状态上进,是守正而有危险,所以说「晋如鼫鼠,贞厉」。

○注“履非其位”至“无所守也”。○正义曰:“晋如鼫鼠无所守也”者,蔡邕《劝学篇》云:“鼫鼠五能不成一伎术。”《注》曰:“能飞不能过屋,能绿不能穷木,能游不能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本草经》云:“蝼蛄一名鼫鼠”,谓此也。郑引《诗》云:“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谓大鼠也。陆机以为“雀鼠”。案:王以为“无所守”,盖五伎者当之。

孔颖达接着疏王弼从「履非其位」到「无所守也」的注文,申说:关于「晋如鼫鼠无所守也」,蔡邕《劝学篇》说「鼫鼠有五种本领,却没有一样技艺练成」,其注文列举道:「能飞却飞不过屋顶,能攀缘却爬不到树梢,能游水却渡不过山谷,能打洞却藏不住身子,能奔跑却跑不过人。」《本草经》说「蝼蛄又叫鼫鼠」,指的就是这种东西。郑玄则引《诗经·魏风·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认为是大老鼠;陆机则以为是「雀鼠」。按:王弼把它解作「无所守」,大概是取五技而无一成的那种说法。

《象》曰:“鼫鼠贞厉”,位不当也。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柔得尊位,阴为明主,能不用察,不代下任也。故虽不当位,能消其悔。“失得勿恤”,各有其司,术斯以往,“无不利”也。

《象传》说:「鼫鼠贞厉」,是因为九四所处的位置不当。经文六五说:悔恨消失;对得失不必忧虑,前往则吉,没有什么不利。王弼注解释:六五以柔爻得到尊位,以阴柔之质作光明之主,能够不逞用自己的察察之明,不去代替下属承担职任,所以虽然位不当,却能消去悔恨。所谓「失得勿恤」,是说各有各的职司;依循这条路子前行,就「无不利」了。

[疏]“《象》曰鼫鼠”至“无不利”。○正义曰:“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者,居不当位,悔也。“柔得尊位,阴为明主”,能不自用其明,以事委任於下,故得“悔亡”。既以事任下,委物责成,失之与得,不须忧恤,故曰“失得勿恤”也。能用此道,所往皆吉而无不利,故曰“往吉无不利”也。

孔颖达为从《象传》「鼫鼠」到「无不利」这一段作疏,申说:所谓「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六五所居不当位,本该有悔;但它「柔得尊位,阴为明主」,能够不独逞自己的明察,把政事委任给下属,所以能够「悔亡」。既然把事情交给下面去办,委托他人而责求成效,那么得也好失也好,都不必忧虑,所以说「失得勿恤」。能运用这条路子,所到之处都吉利而无所不宜,所以说「往吉无不利」。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庆也。[疏]正义曰:“有庆”者,委任得人,非惟自得无忧,亦将人所庆说,故曰“有庆”也。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处进之极,过明之中,明将夷焉,巳在乎角,在犹进之,非亢如何?失夫道化无为之事,必须攻伐,然后服邑,危乃得吉,吉乃无咎。用斯为正,亦以贱矣。

《象传》说:「失得勿恤」,前往会有喜庆。孔颖达申说:所谓「有庆」,是说委任得人,不但自己能够无忧,也将为众人所庆贺喜悦,所以说「有庆」。经文上九说:上进到了兽角的位置,只可用来讨伐自己的封邑;有危厉而后得吉、没有过错,以此为正则有吝惜。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上进的顶点,越过了光明的中位,光明将要受伤;自己已经到了角的位置,到了这一步还要前进,不叫高亢又叫什么?它失掉了以道德教化、无为而治的做法,必须动用攻伐,然后才能使封邑归服;经历危险才得吉,得吉才没有过错。把这种做法当成正道,也就未免卑下了。

[疏]“上九,晋其角”至“贞吝”。○正义曰:“晋其角”者,西南隅也。上九处晋之极,过明之中,其犹日过於中,巳在於角而犹进之,故曰“进其角”也。“维用伐邑”者,在角犹进,过亢不巳,不能端拱无为,使物自服,必须攻伐其邑,然后服之,故云“维用伐邑”也。“厉吉无咎贞吝”者,兵者凶器,伐而服之,是危乃得吉,吉乃无咎,故曰“厉吉无咎”。以此为正,亦以贱矣,故曰“贞吝”也。《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疏]正义曰:“道未光也”者,用伐乃服,虽得之,其道未光大也。

孔颖达为上九从「晋其角」到「贞吝」作疏,申说:所谓「晋其角」,「角」指屋宇的西南角落。上九处在晋卦的顶点,越过了光明的中位,就好像太阳已经偏过中天;它已经到了角的位置还要往前,所以说「进其角」。所谓「维用伐邑」,是说身在角位仍要前进,过分高亢而不停止,已经不能端拱无为、使万物自动归服,必须攻伐自己的封邑,然后才能使之服从,所以说「维用伐邑」。所谓「厉吉无咎贞吝」,兵器是凶险之物,靠讨伐才使人归服,这是先有危险才得吉,得吉才没有过错,所以说「厉吉无咎」;把这种做法当作正道,也就未免卑下,所以说「贞吝」。《象传》说:「维用伐邑」,是说其道还不够光大。孔颖达申说:所谓「道未光也」,是说靠讨伐才使人归服,虽然也达到了目的,但这条路子终究不够光明盛大。

明夷卦

离下坤上。明夷:利艰贞。[疏]正义曰:“明夷”,卦名。夷者,伤也。此卦日入地中,明夷之象。施之於人事,闇主在上,明臣在下,不敢显其明智,亦明夷之义也。时虽至闇,不可随世倾邪,故宜艰难坚固,守其贞正之德。故明夷之世,利在艰贞。

明夷卦的卦体是下离上坤。经文说:明夷,利于在艰难中守正。孔颖达申说:「明夷」是卦名,「夷」就是损伤。此卦是太阳落入地下之象,正合「明夷」;若施用到人事上,就是昏暗的君主在上、贤明的臣子在下,臣子不敢显露自己的聪明智慧,这也是「明夷」的意义。时世虽然极其昏暗,也不可以随波逐流走上邪路,所以应当在艰难中坚定不移,守住自己贞正的品德。因此在明夷之世,利在「艰贞」。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疏]“《彖》曰明入地中”至“箕子以之”。正义曰:“明入地中明夷”者,此就二象以释卦名,故此及《晋卦》皆《彖》、《象》同辞也。“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者,既释明夷之义,又须出能用“明夷”之人,内怀文明之德,抚教六州,外执柔顺之能,三分事纣,以此蒙犯大难,身得保全,惟文王能用之,故云“文王以之”。

《彖传》说:光明进入地中,这就是明夷;内怀文明之德而外表柔顺,因而蒙受大难,周文王就是这样做的;「利艰贞」,是说要韬晦自己的光明;身处内部的危难而能端正心志,箕子就是这样做的。孔颖达为从「《彖》曰明入地中」到「箕子以之」作疏,申说:所谓「明入地中明夷」,是就上下两卦的物象来解释卦名,所以这一卦和《晋》卦都是《彖传》与《象传》用同样的辞句。所谓「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是既解释了明夷的意义,又必须举出能够运用「明夷」之道的人:文王内怀文明之德,安抚教化六州诸侯;外守柔顺之能,以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实力仍旧事奉商纣。凭这样的态度身犯大难而能保全自身,只有文王做得到,所以说「文王以之」。

“利艰贞晦其明也”者,此又就二体释卦之德。明在地中,是“晦其明”也。既处“明夷”之世,外晦其明,恐陷於邪道,故利在艰固其贞,不失其正,言所以“利艰贞”者,用“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者,既“释艰贞”之义,又须出能用艰贞之人,内有险难,殷祚将倾,而能自正其志,不为而邪干,惟箕子能用之,故云:“箕子以之”。

孔颖达接着申说:所谓「利艰贞晦其明也」,这又是就上下两卦体来解释此卦的卦德——光明藏在地中,正是「晦其明」。既然身处「明夷」之世,对外要韬晦自己的光明,又怕因此陷入邪道,所以利在艰难中坚守贞固、不失其正;这就是说,之所以「利艰贞」,正是为了运用「晦其明」的办法。所谓「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是既解释了「艰贞」的意义,又必须举出能运用艰贞之道的人:箕子身处内部的险难之中,殷商国祚将要倾覆,而他能自己端正心志,不被邪僻之事干扰,只有箕子做得到,所以说「箕子以之」。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莅众显明,蔽伪百姓者也。故以蒙养正,以“明夷”莅众。[疏]“《象》曰”至“君子以莅众”。正义曰:“莅众显明,蔽伪百姓者也”。所以君子能用此“明夷”之道,以临於众,冕旒垂目,黈纊塞耳,无为清静,民化不欺。若运其聪明,显其智慧,民即逃其密网,奸诈愈生,岂非藏明用晦,反得其明也?故曰“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也。用晦而明。藏明於内,乃得明也。显明於外,巧所辟也。

《象传》说:「明入地中,明夷」,君子取法此象来治理民众。王弼注说:治理民众若一味显露明察,百姓就会用虚伪来遮掩,所以要像《蒙》卦那样以蒙昧涵养正道,用「明夷」之道来治理民众。孔颖达为从「《象》曰」到「君子以莅众」作疏,申说:正因为「莅众显明,蔽伪百姓」,所以君子能运用这「明夷」之道来临御众人——冕旒垂在眼前,黈纩塞在耳边,无为而清静,百姓自然受到感化而不欺瞒。倘若一味施展聪明、炫耀智慧,百姓就会想方设法逃避那细密的法网,奸诈之事反而越发滋生;这岂不正说明藏起光明、用其晦昧,反而能得到真正的明察吗?所以说「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象传》接着说:用晦昧的方式反而得到明察。王弼注说:把光明藏在内里,才真正得其明;把光明显露在外,正是巧诈之徒所要躲避利用的。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子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明夷之主,在於上六。上六为至闇者也。初处卦之始,最远於难也。远难过甚,“明夷”远遯,绝迹匿形,不由轨路,故曰“明夷于飞”。怀惧而行,行不敢显,故曰“垂其翼”也。尚义而行,故曰“君子于行”也。志急於行,饥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也。殊类过甚,以斯適人,人心疑之,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

经文初九说:明夷之时如鸟高飞,垂下它的翅膀;君子在路上奔走,三天没有吃饭;有所前往,主人会说闲话。王弼注解释:明夷卦的主爻在上六,上六是最昏暗的一方。初九处在一卦的开端,离祸难最远。因为避难避得太彻底,在「明夷」之世远远逃遯,断绝踪迹、隐匿形貌,不走正常的道路,所以说「明夷于飞」。怀着畏惧而行,行走时不敢张扬,所以说「垂其翼」。它是崇尚义理而出走的,所以说「君子于行」。心志急于赶路,饿了也顾不上吃饭,所以说「三日不食」。它与众人如此不同、行为过于特异,带着这副样子去投奔别人,人家心里疑惑,所以说「有攸往,主人有言」。

[疏]“初九明夷于飞”至“主人有言”。○正义曰:“明夷于飞”者,明夷是至闇之卦。上六既居上极,为明夷之主。云“飞”者,借飞鸟为喻,如鸟飞翔也。初九处於卦始,去上六最远,是最远於难。“远难过甚,明夷远遯,绝迹匿形,不由轨路”,高飞而去,故曰“明夷于飞”也。“垂其翼”者,飞不敢显,故曰“垂其翼”也。“君子于行三日不食”者,“尚义而行”,故云“君子于行”。“志急於行,饥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者,“殊类过甚,以此適人”,人必疑怪而有言,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

孔颖达为初九从「明夷于飞」到「主人有言」作疏,申说:所谓「明夷于飞」,明夷本是极其昏暗之卦,上六既然居于全卦的最上,就是明夷的主爻,也就是那位最昏暗的君主。爻辞说「飞」,是借飞鸟来作比喻,好像鸟儿振翅飞翔一般。初九处在一卦的起始,离上六最远,正是离祸难最远的一爻;因为它「远难过甚,明夷远遯,绝迹匿形,不由轨路」,躲避得太彻底而高飞远去,所以说「明夷于飞」。所谓「垂其翼」,是说它飞的时候不敢张扬显露,所以说「垂其翼」。所谓「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是因为它「尚义而行」,为守住义理而出走,所以说「君子于行」;又因为「志急於行,饥不遑食」,赶路心切而顾不上吃饭,所以说「三日不食」。所谓「有攸往,主人有言」,是因为它「殊类过甚,以此適人」,行迹与常人相去太远,带着这副样子去投奔人家,人家必定疑怪而说闲话,所以说「有攸往,主人有言」。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疏]正义曰:“义不食也”者,君子逃难惟速,故义不求食也。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夷于左股”,是行不能壮也。以柔居中,用夷其明,进不殊类,退不近难,不见疑惮,“顺以则”也,故可用拯马而壮吉也。不垂其翼,然后乃免也。

《象传》说:「君子于行」,按义理是顾不上吃饭。孔颖达申说:所谓「义不食也」,是说君子逃难以快为要,所以按义理不去求食。经文六二说:明夷之时,左腿受伤;用来救助的马强壮,吉。王弼注解释:「夷于左股」,是说行走不能强健有力。六二以柔爻居中位,用韬晦的办法减损自己的光明,前进时不与众人过分不同,后退时又不逼近祸难,因而不被猜忌畏惮,正是《象传》所说的「顺以则」,所以能够借强壮的马来自救而获吉。它不必像初九那样「垂其翼」逃亡,然后才免于祸患。

[疏]正义曰:“明夷夷于左股”者,左股被伤,行不能壮。六二“以柔居中,用夷其明”,不行刚壮之事者也,故曰“明夷夷于左股”。庄氏云:“言左者,取其伤小。”则比夷右未为切也。“夷于左股”,明避难不壮,不为闇主所疑,犹得处位,不至怀惧而行,然后徐徐用马,以自拯济而获其壮吉也,故曰“用拯马壮吉”也。

孔颖达申说:所谓「明夷夷于左股」,左腿受了伤,走起路来就不能强健。六二「以柔居中,用夷其明」,是不做刚强壮猛之事的人,所以说「明夷夷于左股」。庄氏说:「说『左』,是取其伤得比较轻。」这样看来,比起伤在右腿,还不算切近要害。「夷于左股」,表明它避难时并不逞强,因而不被昏暗的君主猜疑,还能保住自己的位置,不至于像初九那样怀着恐惧仓皇出走;然后从容地用马来自救济,从而获得强壮之吉,所以说「用拯马壮吉」。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顺之以则,故不见疑。[疏]正义曰:“顺以则也”者,言顺闇主之则,不同初九,殊类过甚,故不为闇主所疑,故得拯马之吉也。

《象传》说:六二之所以吉,是因为柔顺而合乎法则。王弼注说:顺从并合乎法度,所以不被猜疑。孔颖达申说:所谓「顺以则也」,是说六二顺从昏暗君主所立的法则,不像初九那样与众人过分不同、行为特异,所以不被昏君猜疑,因而得到「拯马」之吉。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处下体之上,居文明之极,上为至晦,入地之物也。故夷其明,以获南狩,得大首也。“南狩”者,发其明也。既诛其主,将正其民。民之迷也,其日固巳久矣。化宜以渐,不可速正,故曰“不可疾贞”。

经文九三说:明夷之时向南方出猎,擒获了那个首恶,但不可急于求正。王弼注解释:九三处在下卦的最上,居于离体文明的顶点;上六是最晦暗的一方,正是沉入地下之物。所以九三先韬晦自己的光明,借着向南出猎而擒获首恶。所谓「南狩」,就是把自己的光明发挥出来。既已诛除了那个昏君,接下来就要匡正他的百姓;而百姓迷惑失道,日子本来已经很久了,教化应当循序渐进,不可以急于求正,所以说「不可疾贞」。

[疏]“九三明夷于南狩”至“不可疾贞”。○正义曰:南方,文明之所。狩者,征伐之类。“大首”谓闇君。“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者,初藏明而往,讬狩而行,至南方而发其明也。九三应於上六,是明夷之臣发明以征闇君,而得其“大首”,故曰“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也。“不可疾贞”者,既诛其主,将正其民,民迷日久,不可卒正,宜化之以渐,故曰“不可疾贞”。

孔颖达为九三从「明夷于南狩」到「不可疾贞」作疏,申说:南方是文明所在的方位,「狩」属于征伐一类的事,「大首」指昏暗的君主。所谓「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是说九三起初藏起光明而出发,托称出猎而行军,到了南方才把自己的光明发挥出来。九三与上六相应,正是明夷之世的贤臣发挥其明智去征讨昏君,从而擒获了那个「大首」,所以说「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所谓「不可疾贞」,是说既已诛除了昏君,接着要匡正他的百姓;百姓迷惑已久,不可能仓促之间就纠正过来,应当逐渐地加以教化,所以说「不可疾贞」。

《象》曰:“南狩”之志,乃得大也。去闇主也。[疏]正义曰:志欲除闇,乃得“大首”,是其志大得也。

《象传》说:九三「向南巡狩」的心志,正因此而大有所得。王弼注解释:九三所要除去的,正是那个昏暗的君主。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九三的心志本就在铲除昏暗,如今果然擒获了「大首」(元凶首恶),可见它的志向获得了极大的实现。

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左者,取其顺也。入于左腹,得其心意,故虽近不危。随时辟难,门庭而巳,能不逆忤也。[疏]正义曰:“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者,凡右为用事也。从其左不从其右,是卑顺不逆也。“腹”者,事情之地。六四体柔处坤,与上六相近,是能执卑顺“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意也。“于出门庭”者,既得其意,虽近不危,随时避难,门庭而巳,故曰“于出门庭”。《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疏]正义曰:“获心意”者,心有所存,既不逆忤,能顺其正,故曰“获心意”也。

经文六四爻辞说:进入左腹,探得了明夷之主的心意,于是从门庭中走出。王弼注解释:取「左」是取其柔顺之意;进入左腹便摸清了对方的心意,所以虽然身处近侧也不致危险;随着时势躲避祸难,不过在门庭之间罢了,因为他能做到不违逆上意。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凡是「右」都表示当权任事,六四顺从其左而不趋其右,正是卑下柔顺、不加违逆;「腹」是事情内情所在之处。六四以柔爻居坤体,与上六昏君相邻,正是能守卑顺而「入于左腹」,因而探得了明夷之主的心意。所谓「于出门庭」,是说既已摸透其心意,虽然邻近昏君也不危险,只须随时避难,进退于门庭之间就够了,所以说「于出门庭」。《象传》说:「入于左腹」,是说六四探得了昏君的心意。孔颖达疏说:所谓「获心意」,是六四心中自有所守,既不违逆昏君,又能顺守自身的正道,所以说「获心意」。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最近於晦,与难为比,险莫如兹。而在斯中,犹闇不能没,明不可息,正不忧危,故“利贞”也。[疏]正义曰:“箕子之明夷”者,六五最比闇君,似箕子之近殷纣,故曰“箕子之明夷”也。“利贞”者,箕子执志不回,“闇不能没,明不可息,正不忧危”,故曰“利贞”。《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疏]正义曰:“明不可息也”者,息,灭也。《象》称“明不可灭”者,明箕子能保其贞,卒以全身,为武王师也。

经文六五爻辞说:像箕子那样在光明受伤之世自晦其明,宜于守正。王弼注解释:六五最靠近昏暗的上六,与祸难为邻,凶险没有比这更甚的了;然而身在其中,昏暗仍不能淹没他,光明仍不会止息,守正就不必忧惧危亡,所以说「利贞」。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箕子之明夷」,是六五最贴近昏君,好比箕子身处殷纣王之侧,所以说「箕子之明夷」;所谓「利贞」,是箕子持守心志绝不回转,正如王弼所说「昏暗不能淹没他,光明不会止息,守正便不忧危亡」,所以说「利贞」。《象传》说:箕子的守正,说明他内在的光明不可熄灭。孔颖达疏说:所谓「明不可息」,「息」就是熄灭;《象传》称「光明不可熄灭」,是表明箕子能保全自己的贞正,最终得以全身而退,后来还做了周武王的老师。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处明夷之极,是至晦者也。本其初也,在乎光照,转至於晦,遂入于地。[疏]正义曰:“不明晦”者,上六居明夷之极,是至闇之主,故曰“不明而晦”,“本其初也”。其意在於光照四国,其后由乎无不明,“遂入於地”,谓见诛灭也。《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疏]正义曰:“失则”者,由失法则,故诛灭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不发光明而一味昏暗,起初升上天空,最后堕入地下。王弼注解释:上六处在明夷卦的极点,是最昏暗的一位;推究它起初,本来还在放射光明,后来转向昏暗,终于堕落入地。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不明晦」,是上六居于明夷之极,正是极端昏暗的君主,所以说「不发光明而归于昏暗」;「推究它起初」,本意也在于光照四方之国,后来却因为再无光明可言,「终于堕入地下」,指的是被诛灭。《象传》说:「起初升上天空」,是说曾经照耀四方之国;「最后堕入地下」,是说丧失了为君的法度。孔颖达疏说:所谓「失则」,是由于丧失了法度,所以遭到诛灭。

家人卦

离下巽上。家人:利女贞。家人之义,各自脩一家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也。统而论之,非元亨利君子之贞,故“利女贞”。其正在家内而巳。[疏]正义曰:“家人”者,卦名也。明家内之道,正一家之人,故谓之“家人”。“利女贞”者,既修家内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统而论之,非君子丈夫之正,故但言“利女贞”。

《家人》卦下体是离、上体是巽。卦辞说:家人,宜于女子守正。王弼注解释:「家人」的含义,是各自修治自己一家之道,管不到家门以外别人的事;总起来说,它不属于「元亨利」那种君子之贞,所以只说「利女贞」,它的正道仅限于家门之内罢了。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家人」是卦名,此卦阐明治家之道、端正一家之人,所以称为「家人」;所谓「利女贞」,既然所修的只是家内之道,就管不到家门以外别人的事,总起来说不是君子丈夫在外的正道,所以只说「利女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谓二也。男正位乎外。谓五也。家人之义,以内为本,故先说女也。[疏]“《彖》曰”至“男正位乎外”。○正义曰:此因二、五得正以释“家人”之义,并明女贞之旨。家人之道,必须女主於内,男主於外,然后家道乃立。今此卦六二柔而得位,是女正位乎内也。九五刚而得位,是男正位乎外也。家人“以内为本,故先说女也”。

《彖传》说:家人卦,女子在内摆正了位置——王弼注解释:这指六二爻;《彖传》又说:男子在外摆正了位置——王弼注解释:这指九五爻;治家的义理以家内为根本,所以先说女子。孔颖达疏就《彖传》「家人」至「男正位乎外」一节申说:这是借六二、九五两爻各得其正来解释「家人」的含义,并阐明「利女贞」的旨意。治家之道,必须女子主持家内、男子主持家外,然后家道才能建立。此卦六二以柔爻居阴位而得正,正是「女正位乎内」;九五以刚爻居阳位而得正,正是「男正位乎外」。家人之道「以家内为根本,所以先说女子」。

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疏]“男女正”至“天下定矣”。○正义曰:“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者,因正位之言,广明家人之义乃道均二仪,故曰“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者,上明义均天地,此又言道齐邦国。父母一家之主,家人尊事,同於国有严君,故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者,此叹美正家之功,可以定於天下,申成道齐邦国。既家有严君,即父不失父道,乃至妇不失妇道,尊卑有序,上下不失,而后为家道之正。各正其家,无家不正,即天下之治定矣。

《彖传》接着说:男女各得其正,这是天地之间的大义。家中有严正的君长——王弼注解释:指的就是父母。《彖传》又说:父尽父道、子尽子道、兄尽兄道、弟尽弟道、夫尽夫道、妇尽妇道,家道就端正了;家家端正,天下也就安定了。孔颖达疏就「男女正」至「天下定矣」一节申说:所谓「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是承接上文「正位」之说,推广阐明家人之义可与天地二仪相并,所以说「天地之大义」。所谓「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上文说家道之义等同天地,这里又说家道可与邦国相齐:父母是一家之主,全家尊奉侍事,如同一国之中有严正的君主,所以说「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所谓「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这是赞叹端正家庭之功可以安定天下,申足「家道可与邦国相齐」之意:既然家中有严君,那么父亲不失为父之道,直到妇人不失为妇之道,尊卑有次序,上下各不失职,然后才算家道端正;家家都端正自己,没有一家不正,天下的治理也就安定了。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由内以相成炽也。[疏]正义曰:巽在离外,是风从火出。火出之初,因风方炽。火既炎盛,还复生风。内外相成,有似家人之义。故曰“风自火出家人”也。

《大象传》说:风从火中生出,这是家人卦的象。王弼注解释:这是由内部相互助成而炽盛。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巽风在离火之外,正是风从火中生出。火刚燃起时靠风才旺盛,火已炽烈又反过来生出风来,内外互相成就,很像家人彼此相成的道理,所以说「风自火出,家人」。

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家人之道,脩於近小而不妄也。故君子以言必有物而口无择言,行必有恒而身无择行。[疏]正义曰:物,事也。言必有事,即口无择言。行必有常,即身无择行。正家之义,修於近小。言之与行,君子枢机。出身加人,发迩化远,故举言行以为之诫。言既称物,而行称“恒”者,发言立行,皆须合於可常之事,互而相足也。

《大象传》接着说:君子由此使言语有实际内容、行为有常久之则。王弼注解释:治家之道是从身边细小处修起而不敢妄为,所以君子说话必定有实事,口中便没有需要拣择挑剔的话;行事必有常则,身上便没有需要拣择挑剔的举动。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物」就是事。说话必有实事,就是「口无择言」;行事必有常则,就是「身无择行」。端正家庭的义理要从身边细小处修起,而言语和行为是君子的枢纽机关,由自身推及他人,从近处发动而感化远方,所以举出言、行两项作为告诫。言语一边说「有物」、行为一边说「有恒」,其实无论发言还是立行,都必须合于可以长久遵行的事,两边是互文而彼此补足的。

初九:闲有家,悔亡。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渎而后严之,志变而后治之,则“悔”矣。处家人之初,为家人之始,故宜必以“闲有家”,然后“悔亡”也。[疏]正义曰:治家之道,在初即须严正,立法防闲。若黩乱之后,方始治之,即有悔矣。初九处家人之初,能防闲有家,乃得“悔亡”,故曰“闲有家,悔亡”也。《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疏]正义曰:“志未变也”者,释在初防闲之义。所以在初防闲其家者,家人志未变黩也。

经文初九爻辞说:一开始就为家立下防范,悔恨便会消失。王弼注解释:凡是施教都在起初、立法都在开端,等到家中已经轻慢混乱才去严加约束、等到人心已变才去整治,就有悔恨了;初九处在家人卦的开头,是治家的起始,所以必须用「闲有家」的办法,然后才能「悔亡」。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治家之道,在起初就要严正,订立规矩加以防范;若等到亵慢混乱之后才开始整治,就会有悔恨。初九处在家人卦之初,能够为家设防,才得以「悔亡」,所以说「闲有家,悔亡」。《象传》说:「闲有家」,是因为家人的心志还没有变坏。孔颖达疏说:所谓「志未变也」,是解释在起初就设防的道理:之所以要在开头就防范家人,正因为家人的心志尚未变得轻慢淫黩。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居内处中,履得其位,以阴应阳,尽妇人之正,义无所必,遂职乎“中馈”,巽顺而巳,是以“贞吉”也。[疏]正义曰:六二履中居位,以阴应阳,尽妇人之义也。妇人之道,巽顺为常,无所必遂。其所职主,在於家中馈食供祭而已,得妇人之正吉,故曰“无攸遂在中馈贞吉”也。《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疏]正义曰:举爻位也。言“吉”者,明其以柔居中而得正位,故能顺以巽而获吉也。

经文六二爻辞说:没有什么要自作主张去成就的事,只在家中操办饮食祭祀,守正便吉祥。王弼注解释:六二居于内卦而处中位,所踏正当其位,以阴柔上应九五之阳,尽到了妇人的正道;道义上没有非要自己去实现的事,只是尽职于「中馈」,柔巽顺从罢了,因此「贞吉」。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六二踏在中位、居于当位之处,以阴应阳,尽到了做妇人的义理。妇人之道以柔巽顺从为常,没有一定要独断成就的事;她所主管的只在家中办理饮食、供奉祭祀而已,这就得到了妇人之正而获吉,所以说「无攸遂,在中馈,贞吉」。《象传》说:六二之所以吉祥,是因为柔顺而又谦巽。孔颖达疏说:这里先举出爻位。说「吉」,是表明六二以柔爻居中而又得其正位,所以能柔顺谦巽而获得吉祥。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以阳处阳,刚严者也。处下体之极,为一家之长者也。行与其慢,宁过乎恭;家与其渎,宁过乎严。是以家人虽“嗃嗃悔厉”,犹得其道。“妇子嘻嘻”,乃失其节也。[疏]正义曰:“嗃嗃”,严酷之意也。“嘻嘻”,喜笑之貌也。九三处下体之上,为一家之主,以阳处阳,行刚严之政,故“家人嗃嗃”。虽复嗃嗃伤猛,悔其酷厉,犹保其吉,故曰“悔厉吉”。若纵其妇子慢黩嘻嘻,喜笑而无节,则终有恨辱,故曰“妇子嘻嘻终吝”也。《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疏]正义曰:“未失也”者,初虽悔厉,似失於猛,终无慢黩,故曰:“未失也”。“失家节”者,若纵其嘻嘻,初虽欢乐,终失家节也。

经文九三爻辞说:治家过于严厉,家人愁苦怨叹,虽有悔恨危厉仍得吉祥;若妇人孩子嘻嘻嬉笑没有节制,终究会有憾惜。王弼注解释:九三以阳爻居阳位,是刚强严厉的一爻;处在下体的顶端,是一家之长。行为与其失之怠慢,宁可过于恭敬;治家与其失之亵慢,宁可过于严厉。因此家人虽然「嗃嗃」愁怨、有悔有厉,仍不失为正道;「妇子嘻嘻」,那才是丧失了法度。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嗃嗃」是严酷的意思,「嘻嘻」是嬉笑的样子。九三处在下体之上,是一家之主,以阳居阳,推行刚严之政,所以「家人嗃嗃」;虽然严厉得近于伤猛,为其酷厉而悔,却仍能保住吉祥,所以说「悔厉吉」。若放纵妇人孩子怠慢亵狎、嘻嘻嬉笑而毫无节制,终究会招来悔恨羞辱,所以说「妇子嘻嘻终吝」。《象传》说:「家人嗃嗃」,还没有失去治家之道;「妇子嘻嘻」,则丧失了家中的法度。孔颖达疏说:所谓「未失也」,是起初虽有悔厉、看似失之过猛,最终却没有怠慢亵狎,所以说「未失也」;所谓「失家节」,是若放纵那种嬉笑,起初虽然欢乐,最终却丧失了家中的节度。

六四:富家,大吉。能以其富顺而处位,故“大吉”也。若但能富其家,何足为大吉无体柔居巽,履得其位,明於家道,以近至尊,能富其家也。[疏]正义曰:富谓禄位昌盛也。六四体柔处巽,得位承五,能富其家者也。由其体巽承尊,长保禄位,吉之大者也,故曰“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疏]正义曰:“顺在位”者,所以致大吉,由顺承於君而在臣位,故不见黜夺也。

经文六四爻辞说:使家道富足,大为吉祥。王弼注解释:六四能凭借富足而柔顺地安处其位,所以「大吉」;如果只是能使家中富有,哪里够得上大吉呢(此处底本文字有讹脱)。六四体质柔顺而居于巽体,所处正当其位,明白治家之道,又贴近至尊的九五,所以能使一家富足。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富」指俸禄爵位昌盛。六四体柔而处巽,得位而上承九五,是能使家道富足的一爻;由于它体性谦巽、承奉尊者,能长久保住禄位,这是吉祥中的大者,所以说「富家大吉」。《象传》说:「富家,大吉」,是因为柔顺而又居于当位。孔颖达疏说:所谓「顺在位」,之所以能招致大吉,是由于顺从承奉君上而自己安处臣位,所以不会被罢黜夺权。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假,至也。履正而应,处尊体巽,王至斯道,以有其家者也。居於尊位,而明於家道,则下莫不化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六亲和睦交相爱乐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故“王假有家”,则勿恤而吉。[疏]正义曰:“王假有家”者,假,至也。九五履正而应,处尊体巽,是能以尊贵巽接於物,王至此道,以有其家,故曰“王假有家”也。“勿恤吉”者,居於尊位而明於家道,则在下莫不化之矣,不须忧恤而得吉也,故曰“勿恤吉”也。《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疏]正义曰:“交相爱也”者,王既明於家道,天下化之,“六亲和睦,交相爱乐”也。

经文九五爻辞说:君王以此道来保有其家,不必忧虑,吉祥。王弼注解释:「假」是达到的意思;九五所踏为正位而与六二相应,处在尊位又属巽体,君王达到这一治家之道因而保有其家。身居尊位而又明白治家之道,下面就没有不被感化的;父尽父道、子尽子道、兄尽兄道、弟尽弟道、夫尽夫道、妇尽妇道,六亲和睦、彼此相亲相乐,家道就端正了,正如《彖传》所说「正家而天下定矣」,所以「王假有家」便可以不必忧虑而获吉。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王假有家」,「假」是达到;九五所踏得正而与下相应,处尊位而属巽体,是能以尊贵之身用谦巽之道接待众人,君王达到此道因而保有其家,所以说「王假有家」。所谓「勿恤吉」,居于尊位而明于家道,在下者无不受其感化,用不着忧虑就能获吉,所以说「勿恤吉」。《象传》说:「王假有家」,是说上下彼此相爱。孔颖达疏说:所谓「交相爱也」,君王既明于治家之道,天下都被感化,于是「六亲和睦,交相爱乐」。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处家人之终,居家道之成,“刑于寡妻”,以著于外者也,故曰“有孚”。凡物以猛为本者则患在寡恩,以爱为本者则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严也。家道可终,唯信与威。身得威敬,人亦如之。反之於身,则知施於人也。[疏]正义曰:上九处家人之终,家道大成,“刑于寡妻”,以著於外,信行天下,故曰“有孚”也。威被海内,故曰“威如”。威、信并立,上得终於家道,而吉从之,故曰“有孚威如终吉”也。《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疏]正义曰:“反身之谓”者,身得人敬则敬於人,明知身敬於人人亦敬已,反之於身则知施之於人,故曰“反身之谓”也。

经文上九爻辞说:怀有诚信,又保持威严,最终吉祥。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家人卦的最后,正当家道成就之时,能像《诗经·大雅·思齐》所说「刑于寡妻」那样先为妻子作出榜样,再推广显扬于家外,所以说「有孚」。凡事以刚猛为本的,毛病在于恩情不足;以慈爱为本的,毛病在于威严不足,所以治家之道要崇尚威严。家道能够善终,靠的只是诚信与威严;自身得到他人的敬畏,也要同样敬畏他人,反求于自己就懂得该怎样施于别人。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上九处在家人卦之终,家道大为成就,先为妻子树立典范而显扬于外,诚信通行天下,所以说「有孚」;威严覆被四海之内,所以说「威如」。威与信一并树立,上九得以善终于家道,吉祥随之而来,所以说「有孚,威如,终吉」。《象传》说:「威如」所以吉祥,说的是反求于自身。孔颖达疏说:所谓「反身之谓」,自身得到别人敬重就该敬重别人;明白自己敬重别人、别人也会敬重自己,反过来求之于己身,就知道该如何施行于他人,所以说「反身之谓」。

睽卦

兑下离上。睽:小事吉,[疏]正义曰:“睽”者,乖异之名,物情乖异,不可大事。大事谓与役动众,必须大同之世,方可为之。小事谓饮食衣服,不待众力,虽乖而可,故曰“小事吉”也。

《睽》卦下体是兑、上体是离。卦辞说:睽,做小事吉祥。孔颖达疏申说:「睽」是乖背离异的名称;人情物理彼此乖离,就不能办大事。所谓大事,指兴发劳役、调动民众,必须在上下大同的时代才可以做;所谓小事,指饮食衣服一类,不需要众人合力,即使彼此乖离也办得成,所以说「小事吉」。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事皆相违,害之道也,何由得小事吉?以有此三德也。[疏]“《彖》曰睽动而上”至“小事吉”。○正义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者,此就二体释卦名为“睽”之义,同而异者也。水火二物,共成烹饪,理应相济。今火在上而炎上,泽居下而润下,无相成之道,所以为乖。中少二女共居一家,理应同志,各自出適,志不同行,所以为异也。“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者,此就二体及六五有应,释所以小事得吉。“说而丽乎明”,不为邪僻。“柔进而上行”,所之在贵。“得中而应乎刚”,非为全弱。虽在乖违之时,卦爻有此三德,故可以行小事而获吉也。

《彖传》说:睽卦,火动而向上炎,泽动而向下流;两个女子同住一家,心志却不同行。以喜悦附丽于光明,柔爻上进而升行,居中位而上应刚爻,因此「小事吉」。王弼注解释:诸事都彼此相违,本是致害之道,凭什么还能小事获吉呢?就凭卦中有上述三种德性。孔颖达疏就《彖传》「睽,火动而上」至「小事吉」一节申说:所谓「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这是就上下两体来解释卦名为「睽」的含义,是同处一卦而彼此相异。水火两物本可共同成就烹饪,按理应当相济;如今火在上而向上燃,泽在下而向下润,没有相互成就的途径,所以叫乖。中女离与少女兑同住一家,按理该志向相同,却各自出嫁,心志不同行,所以叫异。所谓「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这是就上下两体以及六五有应来解释小事所以得吉:「以喜悦附丽于光明」就不会流于邪僻,「柔爻上进而升行」是所往在于尊贵之位,「居中而上应刚爻」就不算全然柔弱。虽然身处乖违之时,卦爻却具备这三种德性,所以可以办小事而获得吉祥。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睽离之时,非小人之所能用也。[疏]“天地睽而其事同也”至“时用大矣哉!”○正义曰:“天地睽而其事同”,此以下历就天地男女万物,广明睽义体乖而用合也。天高地卑,其体悬隔,是“天地睽”也。而生成品物,其事则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者,男外女内,分位有别,是男女睽也。而成家理事,其志则通也。万物殊形,各自为象,是“万物睽”也。而均於生长,其事即类,故曰“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既明睽理合同之大,又叹能用睽之人,其德不小,睽离之时,能建其用使合其通理,非大德之人,则不可也,故曰“睽之时用大矣哉”也。

《彖传》接着说:天与地相乖离,而它们化育万物的事业相同;男与女相乖离,而他们的心志相通;万物形态各异相乖离,而它们生长的事理同类。睽卦所处之时的功用真是伟大啊!王弼注解释:乖离睽违之时的功用,不是小人所能施展的。孔颖达疏就「天地睽而其事同也」至「时用大矣哉」一节申说:所谓「天地睽而其事同」,从这里以下依次就天地、男女、万物,广泛阐明「睽」的义理是形体乖离而功用相合。天高地卑,形体悬隔,这是「天地睽」;而生成万物的事业则相同。所谓「男女睽而其志通」,男主外女主内,名分职位有别,这是「男女睽」;而成就家庭、料理家事,心志则相通。万物形状各异、各成其象,这是「万物睽」;而同样归于生长,其事就属同类。所以说「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既阐明了睽中含合同之理的宏大,又赞叹能运用睽道之人德行不小:在乖离之时能建立功用、使之合于相通之理,不是大德之人便做不到,所以说「睽之时用大矣哉」。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同於通理,异於职事。[疏]正义曰:“上火下泽睽”者,动而相背,所以为“睽”也。“君子以同而异”者,佐王治民,其意则同;各有司存,职掌则异,故曰“君子以同而异”也。

《大象传》说:上面是火、下面是泽,这就是睽卦。君子由此在大处相同而在小处存异。王弼注解释:相同的是共通的道理,相异的是各自的职事。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上火下泽睽」,火与泽一动就彼此背离,所以成为「睽」。所谓「君子以同而异」,辅佐君王治理百姓,用意是相同的;各有专司职守,掌管的事务则不同,所以说「君子以同而异」。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处睽之初,居下体之下,无应独立,悔也。与四合志,故得“悔亡”。马者,必显之物。处物之始,乖而丧其马,物莫能同,其私必相显也,故“勿逐”而“自复”也。时方乖离,而位乎穷下,上无应可援,下无权可恃,显德自异,为恶所害,故“见恶人”乃得免咎也。

经文初九爻辞说:悔恨消失。丢了马不必去追,它自己会回来。见到恶人,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睽卦之初,居下体的最下位,上无应爻而孤立无援,本该有悔;但它与九四心志相合,所以得以「悔亡」。马是必然显露形迹之物;处在事物的开端,因乖离而丢失了马,众人既然彼此不能相同,各自的私有之物必定互相显露,所以「不必追」而「自己回来」。当此乖离之时,初九又居于最下之位,上没有相应者可以援引,下没有权势可以凭恃,若要标显德行、自命与众不同,就会被恶人所害,所以要「见恶人」(谦逊地与之相接)才能免于过错。

[疏]“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正义曰:“悔亡”者,初九处睽离之初,“居下体之下,无应独立”,所以悔也。四亦处下,无应独立,不乖於己,与己合志,故得“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者,时方睽离,触目乖阻。马之为物,难可隐藏,时或失之,不相容隐,不须寻求,势必“自复”,故曰“丧马勿逐自复”也。“见恶人无咎”者,处於穷下,上无其应,无应则无以为援,穷下则无权可恃。若标显自异,不能和光同尘,则必为恶人所害,故曰“见恶人无咎”。“见”,谓逊接之也。

孔颖达疏就初九爻辞「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申说:所谓「悔亡」,初九处在睽离之初,「居下体的最下位,无应而孤立」,所以本有悔恨;九四也处在下卦之上而无应孤立,不与初九相乖,反而和初九心志相合,所以得以「悔亡」。所谓「丧马勿逐自复」,当时正值睽离,触目所见都是乖背阻隔;马这种东西难以藏匿,偶尔走失,别人也无法收容隐藏,用不着去寻找,势必自己回来,所以说「丧马勿逐自复」。所谓「见恶人无咎」,初九处在穷困的下位,上面没有应爻,无应就无人可作援助,居下就没有权势可以凭恃;若标榜显扬、自命与众不同,不能敛藏光芒与世相谐,就必定被恶人所害,所以说「见恶人无咎」。这里的「见」,是指谦逊地与他相接待。

《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疏]“《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正义曰:“以辟咎也”者,恶人不应与之相见,而逊接之者,以“辟咎”也。

《象传》说:「见恶人」,是为了避开祸患。孔颖达疏就《象传》「见恶人,以辟咎也」申说:所谓「以辟咎也」,恶人本不该与之相见,初九却谦逊地接待他,正是为了避开祸患。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处睽失位,将无所安。然五亦失位,俱求其党,出门同趣,不期而遇,故曰“遇主于巷”也。处睽得援,虽失其位,未失道也。[疏]“九二,遇主于巷,无咎”。○正义曰:九二处睽之时而失其位,将无所安。五亦失位,与己同党,同趣相求,不假远涉而自相遇,適在於巷。言遇之不远,故曰:“遇主於巷”。“主”谓五也。处睽得援,咎悔可亡,故“无咎”也。《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疏]正义曰:“未失道”者,既遇其主,虽失其位,亦“未失道也”。

经文九二爻辞说:在巷子里遇到自己的君主,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九二处在睽时而居位不当,本将无处安身;然而六五也同样失位,双方都在寻求同类,一出门便趋向相同,未曾约定却相遇,所以说「遇主于巷」。处于睽离而得到援助,虽然位置不当,却没有丧失正道。孔颖达疏就「九二,遇主于巷,无咎」申说:九二处在睽的时候而失其正位,本将无处安身;六五也失位,与自己同类,趣向相同、彼此寻求,不必远行就自然相遇,恰好在巷中。这是说相遇之处并不遥远,所以说「遇主于巷」。「主」指的是六五。处于睽离而获得援助,灾咎悔恨都可消除,所以「无咎」。《象传》说:「遇主于巷」,是说还没有丧失正道。孔颖达疏说:所谓「未失道」,既然遇到了自己的君主,虽然位置不当,也仍旧没有丧失正道。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凡物近而不相得,则凶。处睽之时,履非其位,以阴居阳,以柔乘刚,志在於上,而不和於四,二应於五,则近而不相比,故“见舆曳”。“舆曳”者,履非其位,失所载也。“其牛掣”者,滞隔所在,不获进也。“其人天且劓”者,四从上取,二从下取,而应在上九,执志不回。初虽受困,终获刚助。

经文六三爻辞说:看见车子被向后拖曳,拉车的牛被牵掣住;驾车的人受了黥额、割鼻之刑,起初不顺而终究有好结局。王弼注解释:凡是相邻而彼此不相投合的就会凶险。六三处在睽的时候,所踏并非应有之位,以阴爻居阳位,以柔爻凌乘刚爻,心志系于上九,却与九四不和;九二又上应六五,于是虽然贴近却不相亲比,所以「见舆曳」。所谓「舆曳」,是因为所居非位、失去了承载之所;所谓「其牛掣」,是被阻滞隔碍在原地不能前进;所谓「其人天且劓」,是九四从上边加刑、九二从下边加刑。但六三所应的是上九,持守心志绝不回转,起初虽然受困,最终仍能获得刚爻的援助。

[疏]“六三见舆曳其牛”至“无初有终”。○正义曰:“见舆曳其牛掣”者,处睽之时,履非其位,以阴居阳,以柔乘刚,志在上九,不与四合。二自应五,又与巳乖。欲载,其舆被曳,失巳所载也。欲进,其牛被牵,滞隔所在,不能得进也。故曰“见舆曳其牛掣”也。“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者,黥额为天,截鼻为劓。既处二四之间,皆不相得,其为人也,四从上刑之,故黥其额,二从下刑之,又截其鼻,故曰“其人天且劓”。“而应在上九,执志不回,初虽受困,终获刚助”,故曰“无初有终”。

孔颖达疏就「六三:见舆曳,其牛掣」至「无初有终」一节申说:所谓「见舆曳,其牛掣」,六三处在睽的时候,所踏并非应有之位,以阴爻居阳位、以柔乘刚,心志系于上九而不与九四相合;九二自去应六五,也和自己相乖。想要载物,车子却被向后拖曳,失去了所承载的东西;想要前进,牛却被牵制,阻滞隔碍在原地不能前行,所以说「见舆曳,其牛掣」。所谓「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在额上刺墨叫「天」,割掉鼻子叫「劓」。六三夹处在九二与九四之间,两边都不投合,就其为人而言,九四从上边施刑,所以黥其额;九二从下边施刑,又割其鼻,所以说「其人天且劓」。而它「所应的是上九,持守心志不回转,起初虽然受困,最终获得刚爻的援助」,所以说「无初有终」。

《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疏]“《象》曰”至“有终遇刚也”。○正义曰:“位不当”者,由位不当,故舆被曳。“遇刚”者,由遇上九之刚,所以“有终”也。

《象传》说:「见舆曳」,是因为位置不当;「无初有终」,是因为遇到了刚爻。孔颖达疏就《象传》一节至「有终,遇刚也」申说:所谓「位不当」,由于六三居位不当,所以车子被拖曳;所谓「遇刚」,由于遇到上九这一刚爻,所以能「有终」。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无应独处,五自应二,三与己睽,故曰“睽孤”也。初亦无应特立。处睽之时,俱在独立,同处体下,同志者也。而巳失位,比於三五,皆与巳乖,处无所安,故求其畴类而自讬焉,故曰“遇元夫”也。同志相得而无疑焉,故曰“交孚”也。虽在乖隔,志故得行,故虽危无咎。[疏]“九四”至“交孚厉无咎”。○正义曰:“元夫”谓初九也。处於卦始,故云“元”也。初、四俱阳而言“夫”者,盖是丈夫之夫,非夫妇之夫也。《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经文九四爻辞说:在睽离中孤立,遇到了「元夫」初九,彼此交相诚信,虽有危厉却无过错。王弼注解释:九四没有应爻而独处,六五自去应九二,六三又与自己乖离,所以说「睽孤」。初九同样无应而孤立,两爻都处在睽时的孤立之中,又同居各自体位之下,是志同道合的一对。九四自己居位不当,与六三、六五相邻却都跟自己乖背,无处安身,所以去寻求同类而托身于它,所以说「遇元夫」。同志相投而彼此不猜疑,所以说「交孚」;虽然身处乖离阻隔之中,心志仍能施行,所以虽有危险而无过错。孔颖达疏就九四爻辞至「交孚,厉,无咎」申说:「元夫」指的是初九,它处在一卦的开始,所以称「元」。初九与九四都是阳爻却称「夫」,这大概是「丈夫」的夫,不是「夫妇」的夫。《象传》说:「交孚」「无咎」,是说心志得以施行。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非位,悔也,有应故悔亡。“厥宗”,谓二也。“噬肤”者,齧柔也。三虽比二,二之所噬,非妨巳应者也。以斯而往,何咎之有?往必合也。[疏]“六五悔亡”至“往何咎”。○正义曰:“悔亡”者,失位,悔也,“有应故悔亡”也。“厥宗噬肤,往何咎”者,宗,主也,谓二也。“噬肤”谓噬三也。三虽隔二,二之所噬,故曰“厥宗噬肤”也。三是阴爻,故以“肤”为譬,言柔脆也。二既噬三即五,可以往而“无咎”矣,故曰“往无咎”。

经文六五爻辞说:悔恨消失。自己的宗主啃咬柔脆的肌肤,前往还有什么过错呢?王弼注解释:六五居位不当,本该有悔;因为下有九二相应,所以「悔亡」。「厥宗」指九二,「噬肤」是啃咬柔软之物。六三虽然紧邻九二,却正是九二所啃咬的对象,妨碍不了六五与九二相应。就凭这样前往,还有什么过错?前往必定能与九二会合。孔颖达疏就「六五:悔亡」至「往,何咎」申说:所谓「悔亡」,六五失位本该有悔,「因为有应爻所以悔亡」。所谓「厥宗噬肤,往何咎」,「宗」是主,指九二;「噬肤」是说啃咬六三。六三虽然阻隔在九二与六五之间,却正是九二所啃咬的,所以说「厥宗噬肤」。六三是阴爻,所以用「肤」来比喻,言其柔软脆弱。九二既已咬开六三而接近六五,六五就可以前往而「无咎」,所以说「往无咎」。

《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疏]“《象》曰”至“往有庆也”。○正义曰:“往有庆也”者,有庆之言,善功被物,为物所赖也。五虽居尊而不当位,与二合德,乃为物所赖,故曰“往有庆也”。

《象传》说:「厥宗噬肤」,前往会有喜庆。孔颖达疏就《象传》一节至「往有庆也」申说:所谓「往有庆也」,说「有庆」,是指美善的功业覆被万物、为万物所倚赖。六五虽然居于尊位却不当位,因为能与九二合德,才被万物所倚赖,所以说「往有庆也」。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处睽之极,睽道未通,故曰“睽孤”。巳居炎极,三处泽盛,睽之极也。以文明之极,而观至秽之物,“睽”之甚也。豕失负涂,秽莫过焉。至“睽”将合,至殊将通,恢诡谲怪,道将为一。未至於洽,先见殊怪,故“见豕负涂”,甚可秽也。见鬼盈车,吁可怪也。“先张之弧”,将攻害也。“后说之弧”,睽怪通也。四剠其应,故为寇也。“睽”志将通,“匪寇婚媾”,往不失时,睽疑亡也。贵於遇雨,和阴阳也。阴阳既和,“群疑亡”也。

经文上九爻辞说:在睽离中孤立。看见猪背上满是污泥,又见一车装满了鬼;先张开弓要射,后来又放下弓。来的并非强寇而是求婚的人,前往若遇上雨就吉祥。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睽的极点,睽离之道尚未通达,所以说「睽孤」。自己居于离火炎上的极处,六三处在兑泽的盛处,这是睽的极致;以最文明之体去看最污秽之物,正是「睽」到了极点:猪身上沾满污泥,污秽没有比这更甚的了。极端的睽离将要弥合,极端的殊异将要相通,那些千奇百怪之物其道理终将归一;但还没有到融洽的时候就先看见种种怪异,所以「见豕负涂」实在可厌,「见鬼满车」实在可怪。「先张之弧」是要攻击加害,「后说之弧」是睽离怪异已经相通。九四侵夺了上九所应的六三,所以被看作强寇;睽离的心志将要相通,「匪寇婚媾」,前往不失其时机,睽离的疑虑就消失了。可贵的是遇上雨,那是阴阳调和;阴阳既已调和,种种疑虑也就消失了。

[疏]“上九睽孤见豕”至“遇雨则吉”。正义曰:“睽孤”者,处睽之极,“睽”道未通,故曰“睽孤”也。“见豕负涂”者,火动而上,泽动而下,“已居炎极,三处泽盛,睽之极也”。离为文明,泽是卑秽,以文明之极而观至秽之物,事同豕而负涂泥,秽莫斯甚矣,故曰“见豕负涂”。

孔颖达疏就「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至「往遇雨则吉」一节申说:所谓「睽孤」,是上九处在睽的极点,睽离之道尚未通达,所以说「睽孤」。所谓「见豕负涂」,火动而向上、泽动而向下,正如王弼所说「上九居于炎上之极,六三处在泽的盛处,这是睽的极致」;离为文明,泽为卑下污秽,以最文明之体去看最污秽之物,情形就如同猪身上背负着污泥,污秽没有比这更甚的了,所以说「见豕负涂」。

“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者,鬼魅盈车,怪异之甚也。至“睽”将合,至殊将通,未至於治,先见殊怪,故又见“载鬼一车”。载鬼不言“见”者,为豕上有“见”字也。见怪若斯,惧来害己,故“先张之弧”,将攻害也。物极则反,“睽”极则通,故“后说之弧”,不复攻也。“匪寇婚媾”者,“四剠其应”,故谓四为寇。“睽”志既通,匪能为寇,乃得与二为婚媾矣,故曰“匪寇婚媾”也。“往遇雨则吉”者,雨者,阴阳交和之道也。众异并消,无复疑阻,往得和合,则吉从之,故曰“往遇雨则吉”。

孔颖达疏接着说:所谓「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鬼魅装满一车,是怪异到了极点。极端的睽离将要弥合、极端的殊异将要相通,还没有到融洽之时就先看见种种怪异,所以又看见「载鬼一车」;「载鬼」前面不再写「见」字,是因为上文「豕」字前面已有「见」字。看见如此怪异,怕它来害自己,所以「先张之弧」,要攻击加害;然而物极必反、睽到极点就会通,所以「后说之弧」,不再进攻了。所谓「匪寇婚媾」,因为「九四侵夺了上九所应的六三」,所以把九四叫作强寇;睽离的心志既已相通,九四便不能为寇,上九于是可以与六三结成婚姻(底本此处作「二」),所以说「匪寇婚媾」。所谓「往遇雨则吉」,「雨」是阴阳交合调和之道;种种怪异一并消解,不再有猜疑阻隔,前往而得到和合,吉祥便随之而来,所以说「往遇雨则吉」。

○注“处睽之极”至“群疑亡也”。○正义曰:“恢诡谲怪道将为一”者,《庄子内篇·齐物论》曰:“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举筳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郭象注云:“夫筳横而楹纵,厉丑而西施好,所谓齐者,岂必齐形状,同规矩哉!举纵横好丑,恢诡谲怪,各然其所然,各可其所可,即形虽万殊,而性本得同,故曰‘道通为一’也。”庄子所言以明齐物,故举恢诡谲怪至异之物,道通为一,得性则同。王辅嗣用此文而改“通”为“将”字者,明物极则反,睽极则通,有似引诗断章,不必与本义同也。

孔颖达疏又就王弼注「处睽之极」至「群疑亡也」一段申说:王注所谓「恢诡谲怪,道将为一」,出自《庄子·内篇·齐物论》:「没有一物不是这样,没有一物不可肯定;所以举出细小的草茎与高大的屋柱、丑陋的病人与美丽的西施,一切奇奇怪怪的事物,从道上看都通而为一。」郭象注说:「草茎是横的、屋柱是纵的,病者丑而西施美,所谓『齐』,难道一定要形状整齐、规矩相同吗?举凡纵与横、美与丑那些奇诡怪异之物,各自肯定自己之所是、各自认可自己之所可,那么形体虽然千差万别,本性却本来相同,所以说『道通为一』。」庄子说这番话是为了阐明齐物之旨,所以举出千奇百怪、最为殊异之物,说它们从道上看通而为一、就本性说则相同。王弼(字辅嗣)借用这段文字而把「通」字改成「将」字,是要表明物极必反、睽到极点就会相通,好比赋诗断章取义,不必与原文本意相同。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疏]正义曰:“群疑亡也”者,往与三合,如雨之和。向之见豕、见鬼、张弧之疑并消释矣,故曰“群疑亡也”。

《象传》说:「遇雨」之所以吉祥,是因为种种疑虑都消失了。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群疑亡也」,上九前往与六三会合,如同阴阳交合成雨那样和洽;先前见到猪背污泥、见到满车鬼魅、张弓欲射的那些疑惧,都一并消释了,所以说「群疑亡也」。

蹇卦

艮下坎上。蹇:利西南,不利东北。西南,地也,东北,山也。以难之平则难解,以难之山则道穷。[疏]正义曰:“蹇”,难也。有险在前,畏而不进,故称为“蹇”。西南险位,平易之方。东北险位,阻碍之所。世道多难,率物以適平易,则蹇难可解。若入於险阻,则弥加拥塞。去就之宜,理须如此,故曰“蹇,利西南不利东北”也。

《蹇》卦下体是艮、上体是坎。卦辞说:蹇,宜于西南,不宜于东北。王弼注解释:西南是地,东北是山;带着艰难走向平地,艰难就可以化解;带着艰难走进山中,道路就穷尽了。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蹇」就是艰难;前面有险,畏惧而不敢前进,所以称为「蹇」。西南在险难之中属于平坦易行的方位,东北在险难之中属于阻碍难行的所在。世道多难,率领众人走向平易之处,蹇难就可以解除;若走进险阻,只会更加壅塞。取舍去就的适宜之道,按理必须如此,所以说「蹇,利西南,不利东北」。

利见大人。往则济也。[疏]正义曰:能济众难,惟有大德之人,故曰“利见大人”,贞吉。爻皆当位,各履其正,居难履正,正邦之道也。正道未否,难由正济,故“贞吉”也。遇难失正,吉可得乎?[疏]正义曰:居难之时,若不守正而行其邪道,虽见大人,亦不得吉,故曰“贞吉”也。

卦辞接着说:宜于见到大人。王弼注解释:前往求见就能济难。孔颖达疏申说:能救济众人患难的只有大德之人,所以说「利见大人」。卦辞又说:守正吉祥。王弼注解释:此卦诸爻都各当其位,各自踏在正位上;身处艰难而所行皆正,这是端正邦国之道。正道还没有闭塞,艰难要靠守正来化解,所以「贞吉」;遇到艰难而丧失正道,还能得到吉祥吗?孔颖达疏申说:身处艰难之时,若不守正而走上邪路,即使见到大人也得不到吉祥,所以说「贞吉」。

《彖》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道穷也。“利见大人”,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蹇》之时用大矣哉!蹇难之时,非小人之所能用也。

《彖传》说:蹇,就是艰难,险陷横在前面。看见险陷而能停下来,真是明智啊!蹇卦「利西南」,是因为前往可以得到中道;「不利东北」,是因为那条路会走到穷尽;「利见大人」,是因为前往能建立功业;诸爻当位而「贞吉」,是用来端正邦国。《蹇》卦所处之时的功用真是伟大啊!王弼注解释:蹇难之时的功用,不是小人所能施展的。

[疏]“《彖》曰”至“大矣哉”。○正义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者,释卦名也。蹇者,有难而不进,能止而不犯,故就二体,有险有止,以释蹇名。坎在其外,是“险在前也”。有险在前,所以为难。若冒险而行,或罹其害。艮居其内,止而不往,相时而动,非知不能,故曰“见险而能止,知矣哉”也。

孔颖达疏就《彖传》一节至「大矣哉」申说:所谓「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这是解释卦名。「蹇」是有艰难而不前进,能停住而不去触犯,所以就上下两体「有险」「有止」来解释「蹇」这个名称。坎卦在外,正是「险在前」;前面有险所以成为艰难,若冒险而行就可能遭受祸害。艮卦居内,止而不往,观察时机再行动,不是明智的人做不到,所以说「见险而能止,知矣哉」。

“蹇利西南往得中也”者,之於平易,救难之理,故云“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道穷”者,之於险阻,更益其难,其道弥穷,故曰“其道穷”也。“利见大人往有功也”者,往见大人必能除难,故曰“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者,二、三、四、五爻皆当位,所以得正而吉,故曰“当位贞吉”也。“以正邦也”者,居难守正,正邦之道,故曰“以正邦”也。“蹇之时用大矣哉”者,能於蹇难之时建立其功,用以济世者,非小人之所能,故曰“蹇之时用大矣哉”也。

孔颖达疏接着说:所谓「蹇利西南,往得中也」,走向平坦易行之处正合救难之理,所以说「往得中」。所谓「不利东北,其道穷」,走向险阻只会加重艰难,道路越发穷尽,所以说「其道穷」。所谓「利见大人,往有功也」,前往求见大德之人必能除去艰难,所以说「往有功」。所谓「当位贞吉,以正邦也」,六二、九三、六四、九五诸爻都各当其位,所以能得正而吉,故说「当位贞吉」;所谓「以正邦也」,身处艰难而持守正道正是端正邦国之道,所以说「以正邦」。所谓「蹇之时用大矣哉」,能在蹇难之时建立功业、用以救济世人,不是小人所能做到的,所以说「蹇之时用大矣哉」。

《象》曰:山上有水,蹇。山上有水,蹇难之象。[疏]正义曰:山者是岩险,水是阻难。水积山上,弥益危难,故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除难莫若反身脩德。[疏]正义曰:蹇难之时,未可以进,惟宜反求诸身,自脩其德,道成德立,方能济险,故曰“君子以反身修德”也。陆绩曰:“水在山上,失流通之性,故曰蹇。”通水流下,今在山上,不得下流,蹇之象。陆绩又曰:“水本应山下,今在山上,终应反下,故曰反身。”处难之世,不可以行,只可反省察,脩已德用乃除难。君子通达道畅之时,并济天下,处穷之时则独善其身也。

《大象传》说:山上有水,这是蹇卦。王弼注解释:山上有水,正是蹇难之象。孔颖达疏申说:山是岩石险峻之处,水是阻隔艰难之物;水积在山上,越发增添危难,所以说「山上有水,蹇」。《大象传》接着说:君子由此反求自身、修养德行。王弼注解释:消除艰难没有比反求自身、修养德行更好的办法。孔颖达疏申说:蹇难之时不可前进,只宜反过来求之于自身,自己修养德行,道成德立才能济度险难,所以说「君子以反身修德」。三国吴人陆绩说:「水在山上,失去了流通的本性,所以叫蹇。」通常水是向下流的,如今在山上不得下流,正是蹇的象。陆绩又说:「水本应在山下,如今却在山上,终究应当返回下方,所以说『反身』。」处在艰难之世不可以有所行动,只可以反省自察,修养自己的德行,然后才能除难。君子在道路通达顺畅之时就一并救济天下,处在穷困之时就独善其身。

初六:往蹇,来誉。处难之始,居止之初,独见前识,睹险而止,以待其时,知矣哉!故往则遇蹇,来则得誉。[疏]正义曰:初六处蹇之初,往则遇难,来则得誉。初居艮始,是能见险而止。见险不往,则是来而得誉,故曰“往蹇来誉”。《象》曰:“往蹇来誉”,宜待也。[疏]正义曰:“宜待”者,既“往则遇蹇”,宜止以待时也。

经文初六爻辞说:前往会遇到艰难,退回来则获得声誉。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艰难的开始、艮止的起初,独具先见之明,看见险陷就停住,以等待时机,真是明智啊!所以前往就遇上蹇难,退回就获得声誉。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初六处在蹇卦之初,前往就遇难,退回就得誉。初六居于艮卦的起始,正是能「见险而止」;见到险陷而不前往,就是退回而获得声誉,所以说「往蹇来誉」。《象传》说:「往蹇来誉」,是应当等待。孔颖达疏说:所谓「宜待」,既然「前往就遇到蹇难」,就应该停下来等待时机。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处难之时,履当其位,居不失中,以应於五。不以五在难中,私身远害,执心不回,志匡王室者也。故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履中行义,以存其上,处蹇以比,未见其尢也。[疏]正义曰:“王”谓五也。“臣”谓二也。九五居於王位而在难中,六二是五之臣,往应於五,履正居中,志匡王室,能涉蹇难,而往济蹇,故曰“王臣蹇蹇”也。尽忠於君,匪以私身之故而不往济君,故曰“匪躬之故”。《象》曰:“王臣蹇蹇”,终无尢也。[疏]正义曰:“终无尤”者,处难以斯,岂有过尤也?

经文六二爻辞说:君王的臣子在艰难中奔走蹇滞,并不是为了自身的缘故。王弼注解释:六二处在艰难之时,所踏正当其位,居中而不失中道,向上应于九五;它不因为九五身陷难中就顾惜自身、远离祸害,而是持守心志绝不回转,立志匡救王室,所以说「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踏中道、行道义以保存其君上,处在蹇难而如此亲比,看不出有什么过失。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王」指九五,「臣」指六二。九五居于王位而身在难中,六二是九五的臣子,前往应合九五,所踏得正、所居得中,立志匡救王室,能够涉历蹇难而前往救难,所以说「王臣蹇蹇」。它对君主尽忠,不因为顾惜自身的缘故而不去救君,所以说「匪躬之故」。《象传》说:「王臣蹇蹇」,最终没有过失。孔颖达疏说:所谓「终无尤」,处在艰难之中而能这样做,哪里会有过错呢?

九三:往蹇,来反。进则入险,来则得位,故曰“往蹇来反”。为下卦之主,是内之所恃也。[疏]正义曰:九三与《坎》为邻,进则入险,故曰“往蹇”。来则得位,故曰“来反”。《象》曰:“往蹇来反”,内喜之也。[疏]正义曰:“内喜之”者,内卦三爻,惟九三一阳居二阴之上,是内之所恃,故云“内喜之”也。

经文九三爻辞说:前往会遇到艰难,退回来则返归本位。王弼注解释:前进就进入险中,退回就得其本位,所以说「往蹇来反」;九三是下卦之主,是内卦所倚恃的一爻。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九三与《坎》卦相邻,前进就进入险中,所以说「往蹇」;退回就得其正位,所以说「来反」。《象传》说:「往蹇来反」,是因为内卦喜欢它。孔颖达疏说:所谓「内喜之」,内卦三爻之中只有九三这一阳爻居于两阴之上,是内卦所倚恃的,所以说「内喜之」。

六四:往蹇,来连。往则无应,来则乘刚,往来皆难,故曰“往蹇来连”。得位履正,当其本实,虽遇於难,非妄所招也。[疏]正义曰:马云“连亦难”也。郑云“迟久之意”。六四往则无应,来则乘刚,往来皆难,故曰“往蹇来连”也。《象》曰:“往蹇来连”,当位实也。[疏]正义曰:“当位实”者,明六四当位履正,当其本实。而往来遇难者,乃数之所招,非邪妄之所致也,故曰“当位实”也。

经文六四爻辞说:前往会遇到艰难,退回来也牵连受阻。王弼注解释:前往则上无应爻,退回则凌乘九三之刚,往来都艰难,所以说「往蹇来连」;但六四得位而所踏得正,符合它本来的实情,虽然遭遇艰难,并不是自己妄行招来的。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马融说「连也是难的意思」,郑玄说「连是迟缓久滞之意」。六四前往则无应,退回则乘刚,往来都艰难,所以说「往蹇来连」。《象传》说:「往蹇来连」,是因为居位得当而合乎其实。孔颖达疏说:所谓「当位实」,是表明六四当位而所踏得正、符合它本来的实情;它往来都遇难,乃是命数所招,并非邪僻妄行所导致,所以说「当位实」。

九五:大蹇,朋来。处难之时,独在险中,难之大者也,故曰“大蹇”。然居不失正,履不失中,执德之长,不改其节,如此则同志者集而至矣,故曰“朋来”也。[疏]“九五,大蹇朋来”。○正义曰:九五处难之时,独在险中,难之大者也,故曰“大蹇”。然得位履正,不改其节,如此则同志者自远而来,故曰“朋来”。○注“处难之时”至“朋来也”。○正义曰:“同志者集而至矣”者,此以“同志”释“朋来”之义。郑注《论语》云:“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此对友也。通而言之,同志亦是朋党也。《象》曰:“大蹇朋来”,以中节也。[疏]正义曰:“以中节”者,得位居中,不易其节,故致“朋来”,故云“以中节”也。

经文九五爻辞说:处在大的蹇难之中,朋友前来相助。王弼注解释:九五处在艰难之时,独自身陷险中,是艰难中的大者,所以说「大蹇」;然而它所居不失其正、所踏不失中道,秉持德行之长而不改变自己的节操,这样志同道合的人便聚集而来,所以说「朋来」。孔颖达疏就「九五:大蹇,朋来」申说:九五处在艰难之时,独自身陷险中,是艰难中的大者,所以说「大蹇」;然而它得位而所踏得正,不改变节操,这样志同道合的人便从远方赶来,所以说「朋来」。孔颖达疏又就王弼注「处难之时」至「朋来也」申说:王注所谓「同志者集而至矣」,是用「同志」来解释「朋来」的含义。郑玄注《论语》说:「同一师门的叫朋,志向相同的叫友。」那是「朋」与「友」相对而言;若通泛地说,志向相同的人也就是朋党。《象传》说:「大蹇朋来」,是因为九五居中而持守节操。孔颖达疏说:所谓「以中节」,得位而居中、不改易自己的节操,所以招致「朋来」,故说「以中节」。

上六:往蹇来硕,吉。利见大人。往则长难,来则难终,难终则众难皆济,志大得矣,故曰“往蹇来硕吉”。险夷难解,大道可兴,故曰“利见大人”也。[疏]正义曰:硕,大也。上六难终之地,不宜更有所往,往则长难,故曰“往蹇”也。“来则难终,难终则众难皆济,志大得矣”,故曰“硕吉”也。险夷难解,大道可兴,宜见大人以弘道化,故曰“利见大人”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前往遇难,退回来则收获硕大,吉祥;宜于见到大人。王弼注解释:前往就会助长艰难,退回则艰难告终;艰难告终,众多的难都得到济度,心志便大有所得,所以说「往蹇来硕,吉」。险阻平复、艰难化解,大道就可以兴起,所以说「利见大人」。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硕」是大。上六处在艰难终结之地,不宜再有所前往,前往就会助长艰难,所以说「往蹇」;「退回则艰难告终,艰难告终则众难都得济度,心志大有所得」,所以说「硕吉」。险阻平复、艰难化解,大道可以兴起,应当见到大德之人来弘扬道化,所以说「利见大人」。

《象》曰:“往蹇来硕”,志在内也。有应在内,往则失之。来则志获,“志在内也”。[疏]正义曰:“志在内也”者,有应在三,是“志在内也”。应既在内,往则失之,来则得之,所以往则有蹇,来则硕吉也。“利见大人”,以从贵也。[疏]正义曰:贵谓阳也。以从阳,故云“以从贵”也。

《象传》说:「往蹇来硕」,是因为上六的心志在内卦。王弼注解释:上六的应爻在内卦,前往就会失去它,退回则心志有所获,所以说「志在内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志在内也」,上六的应爻在九三,正是「志在内」;应爻既在内卦,前往就失去它,退回就得到它,所以前往有蹇难、退回则硕大而吉。《象传》接着说:「利见大人」,是因为顺从尊贵者。孔颖达疏说:「贵」指阳爻;上六顺从九三之阳,所以说「以从贵」。

解卦

坎下震上。解:利西南。西南,众也。解难济险,利施於众。遇难不困于东北,故不言不利东北也。[疏]正义曰:“解”者,卦名也。然解有两音,一音古买反,一音胡买反,“解”谓解难之初,“解”谓既解之后。《彖》称“动而免乎险”,明解众难之时,故先儒皆读为“解”。《序卦》云:“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然则“解”者,险难解,释物情舒缓,故为“解”也。“解利西南”者,西南坤位,坤是众也。施解於众,则所济者弘,故曰“解利西南”也。

《解》卦下体是坎、上体是震。卦辞说:解,宜于西南。王弼注解释:西南代表众庶;解除艰难、济度险陷,利在施及众人;遭遇艰难而不至于受困在东北,所以卦辞不说「不利东北」。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解」是卦名。不过「解」有两个读音,一读「古买反」,一读「胡买反」;前者指解难的开始,后者指已经解开之后。《彖传》称「动而免乎险」,说明这是解除众难之时,所以先儒都读作解难之「解」。《序卦传》说:「事物不可能永远处在艰难之中,所以接在《蹇》卦之后的是《解》卦;解,就是舒缓。」这样看来,「解」就是险难解开、物情舒缓,所以叫「解」。所谓「解利西南」,西南是坤的方位,坤代表众庶;把解难之惠施及众人,所救济的面就广,所以说「解利西南」。

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未有善於解难而迷於处安也。解之为义,解难而济厄者也。无难可往,以解来复则不失中。有难而往,则以速为吉者,无难则能复其中,有难则能济其厄也。[疏]正义曰:“无所往”者,上言“解难济险,利施於众”。此下明救难之时,诫其可否。若无难可往,则以来复为吉。若有难可往,则以速赴为善,故云“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设此诫者,褚氏云:“世有无事求功,故诫以无难宜静,亦有待败乃救,故诫以有难须速也。”

卦辞接着说:没有可去之处就返回来,吉祥;有可去之处就及早前往,吉祥。王弼注解释:没有善于解难却又昧于安处之道的。「解」的含义是解除艰难、济度困厄:没有难可去解,就在解难之后返回守中而不失中道;有难而前往,则以迅速为吉。无难时能回复其中道,有难时能济度其困厄。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无所往」,上文说「解除艰难、济度险陷,利在施及众人」,这以下则说明救难之时该做与不该做的告诫:如果没有难可去,就以返回为吉;如果有难可去,就以迅速赶赴为善,所以说「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之所以设下这一告诫,褚氏说:「世上有无事而强求事功的人,所以告诫他无难时宜于静守;也有等到事情败坏才去救的人,所以告诫他有难时必须迅速。」

《彖》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动乎险外,故谓之“免”。免险则解,故谓之“解”。[疏]正义曰:此就二体以释卦名。遇险不动,无由解难。动在险中,亦未能免咎。今动於险外,即见免脱於险,所以为“解”也。

《彖传》说:解卦,遇险而后动,一动便脱离了险,这就是解。王弼注解释:在险的外面而动,所以叫「免」;脱离了险就是解,所以叫「解」。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这是就上下两体来解释卦名。遇到险陷而不行动,就无从解难;在险中行动,也还不能免于灾咎;如今是在险的外面行动,便见其脱免于险,所以称为「解」。

“解,利西南”,往得众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圻。天地否结则雷雨不作,交通感散,雷雨乃作也。雷雨之作,则险厄者亨,否结者散,故“百果草木皆甲圻”也。

《彖传》接着说:「解,利西南」,是因为前往能得到众人;「其来复吉」,是因为这样才合于中道;「有攸往,夙吉」,是因为前往能建立功业。天地之气解开而雷雨兴作,雷雨兴作而各种果树草木都萌芽破壳。王弼注解释:天地闭塞郁结时雷雨不会兴作,交通感应、郁气发散,雷雨才兴作;雷雨一兴作,险厄者就亨通、闭塞者就消散,所以「百果草木皆甲坼」。

[疏]“解利西南”至“百果草木皆甲坼”。○正义曰:“解利西南往得众”者,“解”之为义,兼济为美。往之西南得施解於众,所以为利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者,无难可解,退守静默,得理之中,故云“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者,解难能速,则不失其几,故“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圻”者,此因震、坎有雷雨之象,以广明“解”义。天地解缓,雷雨乃作。雷雨既作,百果草木皆孚甲开坼,莫不解散也。

孔颖达疏就《彖传》「解利西南」至「百果草木皆甲坼」一节申说:所谓「解利西南,往得众」,「解」的含义以兼济众人为美,前往西南能把解难之惠施及众人,所以为利。所谓「其来复吉,乃得中也」,没有难可解时退回来静守沉默,正合事理的中道,所以说「乃得中」。所谓「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解难能够迅速就不错失时机,所以「往有功」。所谓「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这是就震雷、坎雨之象推广阐明「解」的义理:天地之气舒解,雷雨才兴作;雷雨既已兴作,各种果树草木的种壳都裂开萌发,无不解散。

解之时大矣哉!无圻而不释也。难解之时,非治难时,故不言用。体尽於解之名,无有幽隐,故不曰义。[疏]正义曰:结叹解之大也。自天地至於草木,无不有“解”,岂非大哉!

《彖传》最后说:解卦所处之时真是伟大啊!王弼注解释:没有什么裂开而不消释的。解难之时不同于治难之时,所以《彖传》不说「时用」;卦体已在「解」这个名称里说尽,没有幽隐难明之处,所以也不说「时义」。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这是总结赞叹「解」的宏大:从天地一直到草木,无不有「解」,岂不伟大!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疏]正义曰:赦谓放免,过谓误失,宥谓宽宥,罪谓故犯,过轻则赦,罪重则宥,皆解缓之义也。

《大象传》说:雷雨兴作,这是解卦。君子由此赦免过失、宽宥罪行。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赦」是放免,「过」是无心的失误;「宥」是宽减,「罪」是有意的触犯。过失轻就赦免,罪行重就宽宥,都合乎「解」所含的舒缓之义。

初六:无咎“解”者,解也。屯难盘结,於是乎解也。处蹇难始解之初,在刚柔始散之际,将赦罪厄,以夷其险。处此之时,不烦於位而“无咎”也。[疏]正义曰:夫险难未夷,则贱弱者受害,然则蹇难未解之时,柔弱者不能无咎,否结既释之后,刚强者不复陵暴。初六,“处蹇难始解之初,在刚柔始散之际”,虽以柔弱处无位之地,逢此之时,不虑有咎,故曰“初六无咎”也。《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或有过咎,非其理也。“义”犹理也。[疏]正义曰:“义无咎”者,“义”犹理也,刚柔既散,理必无咎,或有过咎,非理之当也,故曰“义无咎”也。○注“有过咎”至“义犹理也”。○正义曰:“或有过咎,非其理也”者,或本无此八字。

经文初六爻辞说: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解」就是解开;屯聚的艰难盘结在一起,到这里便解开了。初六处在蹇难刚刚解开之初,正当刚柔开始离散之际,将要赦免罪厄以平复险阻;处在这个时候,不必操心于爵位之事便可「无咎」。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险难未平时,卑贱柔弱的人受害,那么蹇难尚未解开之时,柔弱者不能没有过咎;等到闭塞郁结已经消释之后,刚强者也不再欺凌暴虐。初六「处在蹇难刚刚解开之初,正当刚柔开始离散之际」,虽然以柔弱之身处在无爵位之地,赶上这个时候也不必忧虑有咎,所以说「初六,无咎」。《象传》说:刚柔交接之际,按理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若还有过咎,那就不合常理了;「义」就等于「理」。孔颖达疏说:所谓「义无咎」,「义」就是理;刚柔既已离散,按理必定无咎,若竟有过咎,那就不是理所应当的了,所以说「义无咎」。孔颖达疏又就王注「或有过咎」至「义犹理也」申说:王注「或有过咎,非其理也」这八个字,有的本子没有。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狐者,隐伏之物也。刚中而应,为五所任,处於险中,知险之情,以斯解物,能获隐伏也,故曰:“田获三狐”也。黄,理中之称也。矢,直也。田而获三狐,得乎理中之道,不失枉直之实,能全其正者也,故曰“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也。[疏]正义曰:“田获三狐”者,狐是隐伏之物,三为成数,举三言之,搜获欢尽。九二以刚居中而应於五,为五所任,处於险中,知险之情,以斯解险,无险不济,能获隐伏,如似田猎而获窟中之狐,故曰“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者,黄,中之称。矢,直也。田而获三狐,得乎无理中之道,不失枉直之实,能全其正者也,故曰“得黄矢贞吉”也。

经文九二爻辞说:田猎猎获三只狐狸,得到黄色的箭,守正吉祥。王弼注解释:狐是隐伏藏匿之物。九二刚健居中而与六五相应,为六五所信任,身处险中而深知险情,用这样的条件去为人解难,能够搜获隐伏之物,所以说「田获三狐」。「黄」是合乎中道的称谓,「矢」是正直;田猎而猎获三狐,是得到了合乎中道的方法,不失曲直的实情,能够保全其正,所以说「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田获三狐」,狐是隐伏之物,「三」是成数,举「三」来说,表示搜捕缴获得干干净净。九二以刚爻居中而上应六五,为六五所任用,身处险中而深知险情,凭这些去解除险难,没有哪一种险不能济度,能搜获隐伏之物,就像田猎而捕获洞中的狐狸,所以说「田获三狐」。所谓「得黄矢,贞吉」,「黄」是中的称谓,「矢」是正直;田猎而猎获三狐,是得到了合乎中道之法(底本「得乎无理中之道」,「无」为衍字),不失曲直的实情,能保全其正,所以说「得黄矢,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疏]正义曰:“得中道也”者,明九二位既不当,所以得“贞吉”者,由处於中,得乎理中之道故也。

《象传》说:九二「贞吉」,是因为得到了中道。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得中道也」,是表明九二居位本不当,之所以能得「贞吉」,是由于它处在中位、合乎中道的缘故。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处非其位,履非其正,以附於四,用夫柔邪以自媚者也。乘二负四,以容其身。寇之来也,自已所致,虽幸而免,正之所贱也。[疏]正义曰:“负且乘致寇至”者,六三,矢正无应,下乘於二,上附於四,即是用夫邪佞以自说媚者也。乘者,君子之器也。负者,小人之事也。施之於人,即在车骑之上,而负於物也。故寇盗知其非巳所有,於是竞欲夺之,故曰“负且乘致寇至”也。“贞吝”者,负乘之人,正其所鄙,故曰“贞吝”也。

经文六三爻辞说:背着东西又坐在车上,招来了强寇,守正也会有憾惜。王弼注解释:六三所处不是应有之位,所踏也不正,靠攀附九四,是用柔媚邪佞来讨好上位的;它下乘九二、上附九四以此容身,强寇之来是自己招致的,即使侥幸免祸,也为正道所鄙贱。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负且乘,致寇至」,六三失正而又无应(底本「矢」当作「失」),向下凌乘九二、向上攀附九四,正是用邪佞来自我取悦讨好的人。乘车是君子的器用,背负是小人的活计;落在一个人身上,就成了坐在车马之上却又背着东西。所以盗寇知道那车马本不是他所应有,于是争着要来夺取,所以说「负且乘,致寇至」。所谓「贞吝」,又背又乘这种人正是正道所鄙薄的,所以说「贞吝」。

《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疏]正义曰:“亦可丑也”者,天下之丑多矣,此是其一,故曰“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者,言此寇虽由已之招,非是他人致此过咎,故曰“又谁咎也”。

《象传》说:又背又乘,也真是可耻啊;兵戎由我自己招来,又能怪谁呢?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亦可丑也」,天下可耻的事很多,这不过是其中一件,所以说「也真是可耻」。所谓「自我致戎,又谁咎也」,是说这些寇盗虽由自己招来,并不是别人造成这场祸咎,所以说「又能怪谁呢」。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失位不正,而比於三,故三得附之为其拇也。三为之拇,则失初之应,故“解其拇”,然后朋至而信矣。[疏]正义曰:而,汝也。拇,足大指也。履於不正,与三相比,三从下来附之,如指之附足,四有应在初。若三为之拇,则失初之应,故必“解其拇”,然后朋至而信,故曰“解而拇,朋至斯孚”。《象》曰:“解而拇”,未当位也。[疏]正义曰:“未当位”者,四若当位履正,即三为邪媚之身,不得附之也。既三不得附四,则无所解。今须解拇,由不当位也。

经文九四爻辞说:解开你脚上的大拇指,朋友到来才会有诚信。王弼注解释:九四失位不正,又与六三相邻,所以六三得以攀附上来成了它的脚拇指;六三做了它的拇指,它就失去与初六的相应,所以要「解开它的拇指」,然后朋友到来才有诚信。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而」就是「你」,「拇」是脚的大拇指。九四所踏不正,与六三相邻,六三从下面来依附它,就像脚趾附着在脚上;而九四的应爻在初六。若让六三做了它的拇指,就失去与初六的相应,所以必须「解开这个拇指」,然后朋友到来才有诚信,所以说「解而拇,朋至斯孚」。《象传》说:「解而拇」,是因为九四居位不当。孔颖达疏说:所谓「未当位」,九四若居位得当、所踏得正,那么六三这个邪媚之身就无从依附;六三既然无法依附九四,也就没有什么可解的了。如今必须解开拇指,正是由于九四居位不当。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居尊履中而应乎刚,可以有解而获吉矣。以君子之道解难释险,小人虽间,犹知服之而无怨矣。故曰“有孚于小人”也。[疏]正义曰:“君子维有解吉”者,六五,居尊履中而应於刚,是有君子之德。君子当此之时,可以解於险难。维,辞也。有解於难,所以获吉,故曰“君子维有解吉”也。“有孚于小人”者,以君子之道解难,则小人皆信服之,故曰“有孚于小人”也。《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疏]正义曰:小人谓作难者,信君子之德,故退而畏服之。

经文六五爻辞说:君子能有所解除,吉祥;对小人也有诚信的感化。王弼注解释:六五居尊位、踏中道而下应九二之刚,可以有所解除而获得吉祥;用君子之道解除艰难、消释险阻,小人即使从中离间,也仍会知道服从而没有怨言,所以说「有孚于小人」。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君子维有解,吉」,六五居于尊位、踏在中位而下应刚爻,是具备君子之德;君子当此之时可以解除险难。「维」是语助词;能解除艰难所以获吉,故说「君子维有解,吉」。所谓「有孚于小人」,用君子之道去解难,小人都会信服,所以说「有孚于小人」。《象传》说:君子有所解除,小人便退避了。孔颖达疏说:「小人」指制造祸难的人;他们相信君子的德行,所以退避而畏服。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初为四应,二为五应,三不应上,失位负乘,处下体之上,故曰“高墉”。墉非隼之所处,高非三之所履,上六居动之上,为解之极,将解荒悖而除秽乱者也。故用射之,极则后动,成而后举,故必“获之”,而“无不利”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王公在高墙之上射那只隼鸟,射中擒获了它,没有什么不利。王弼注解释:初六是九四的应爻,九二是六五的应爻,六三与上六不相应;六三失位而又背负乘车,处在下体的顶端,所以称之为「高墉」。高墙本不是隼所该栖息的地方,高位也不是六三所该踏上的位置。上六居于震动之体的上端,处在解卦的极点,将要解除荒乱悖逆、清除污秽祸乱,所以用射的办法对付它。等到极点然后才动,条件成熟然后才发,所以必定「射中擒获」而「无不利」。

[疏]“上六”至“无不利”。○正义曰:隼者,贪残之鸟,鹯鹞之属。墉,墙也。六三失位负乘,不应於上,即是罪衅之人,故以譬於集。此借飞鸟为喻,而居下体之上,其犹隼处高墉。隼之为鸟,宜在山林,集於人家“高墉”,必为人所缴射,以譬六三处於高位,必当被人所诛讨。上六居动之上,为解之极,将解之荒悖而除秽乱,故用射之也。“极而后动,成而后举,故必获之,而无不利”,故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也。公宅臣之极。上六以阴居上,故谓之“公”也。

孔颖达疏就上六爻辞至「无不利」申说:「隼」是贪婪凶残的鸟,属于鹯、鹞一类;「墉」就是墙。六三失位而又背负乘车,与上六不相应,正是有罪衅的人,所以拿隼来比喻它(底本「集」当作「隼」)。这里借飞鸟设喻,六三居于下体之上,就好比隼停在高墙上。隼这种鸟本该待在山林,却栖集在人家的「高墙」上,必定被人用带绳的箭射下来;以此比喻六三处在高位,必定要被人诛讨。上六居于震动之体的上端,处在解卦的极点,将要解除荒乱悖逆、清除污秽祸乱,所以用射的办法对付它。正如王弼注所说「等到极点然后才动,条件成熟然后才发,所以必定射获而无不利」,所以说「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公」是人臣中最高的一级(底本「宅」当作「者」);上六以阴爻居于上位,所以称它为「公」。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疏]正义曰:“解悖也”者,悖,逆也。六三失位负乘,不应於上,是悖逆之人也。上六居动之上,能除解六三之荒悖,故云“以解悖也”。

《象传》说:「公用射隼」,是为了解除悖逆。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解悖也」,「悖」就是叛逆;六三失位而背负乘车,又与上六不相应,是悖逆之人;上六居于震动之体的上端,能够除解六三的荒乱悖逆,所以说「以解悖也」。

损卦

兑下艮上。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疏]“损有孚”至“可用享”。○正义曰:“损”者,减损之名,此卦明损下益上,故谓之“损”。“损”之为义,“损下益上”,损刚益柔。损下益上,非补不足者也。损刚益柔,非长君子之道者也。若不以诚信,则涉谄谀而有过咎,故必“有孚”,然后大吉,无咎可正,而“利有攸往”矣,故曰“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也。

《损》卦下体是兑、上体是艮。卦辞说:损,怀有诚信,大为吉祥,没有过错而可以守正,宜于有所前往。用什么来奉献呢?两簋薄食就可以用来祭享。孔颖达疏就卦辞「损有孚」至「可用享」申说:「损」是减损的名称,此卦阐明减损下方以增益上方,所以叫「损」。「损」的含义是「损下益上」「损刚益柔」;损下益上并不是拿有余去补不足,损刚益柔也不是助长君子之道。因此若不凭诚信去做,就会流于谄媚阿谀而有过咎,所以必须「有孚」,然后才大为吉祥、无咎而可守正、「利有攸往」,所以说「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先儒皆以无咎、可贞,各自为义,言既吉而无咎,则可以为正。准下王注《彖》辞云:“损下而不为邪,益上而不为谄,则何咎而可正。”然则王意以无咎、可贞共成一义,故庄氏云:“若行损有咎,则须补过以正其失。”今行损用信,则是无咎可正,故云“无咎可贞”。窃谓庄氏之言得正旨矣。“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明行损之礼,贵夫诚信,不在於丰。既行损以信,何用丰为?二簋至约,可用享祭矣,故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也。

孔颖达疏接着辨析:先儒都把「无咎」与「可贞」当作各自独立的两义,说既吉又无咎就可以算作正。但依照下文王弼注《彖传》所说「减损在下者而不流于邪,增益在上者而不流于谄,那还有什么咎、有什么不可正的」,可见王弼的意思是把「无咎」「可贞」合成一义,所以庄氏说:「如果施行减损而有咎,就必须补救过失来匡正它的差错。」如今施行减损而用诚信,那就是无咎而可正,所以说「无咎可贞」。我私下认为庄氏的说法才合乎正旨。所谓「曷之用,二簋可用享」,是表明施行减损之礼可贵的在于诚信、不在于丰厚;既然以诚信行减损,何必求丰厚呢?两簋薄食极为俭约,也可以用来祭享,所以说「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艮为阳,兑为阴。凡阴顺於阳者也。阳止於上,阴说而顺,损下益上,上行之义也。[疏]正义曰:此就二体释卦名之义,艮,阳卦,为止。兑,阴卦,为说。阳止於上,阴说而顺之,是下自减损以奉於上,“上行”之谓也。

《彖传》说:损卦,减损下方而增益上方,它的道向上运行。王弼注解释:艮是阳卦,兑是阴卦;凡阴都顺从于阳。阳止于上,阴悦而顺从,减损下方来增益上方,这就是「上行」的含义。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这是就上下两体来解释卦名之义。艮是阳卦,其性为止;兑是阴卦,其性为悦。阳止于上,阴悦而顺从它,这就是在下者自我减损来奉事在上者,也就是所说的「上行」。

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损之为道,“损下益上”,损刚益柔也。损下益上,非补不足也。损刚益柔,非长君子之道也。为损而可以获吉,其唯有孚乎?“损而有孚”,则“元吉”,“无咎”而可正,“利有攸往”矣。“损刚益柔”,不以消刚。“损柔益上”,不以盈上,损刚而不为邪,益上而不为谄,则何咎而可正?虽不能拯济大难,以斯有往,物无距也。[疏]正义曰:卦有“元吉”已下等事,由於“有孚”,故加一“而”字,则其义可见矣。

《彖传》接着说:减损而怀有诚信,大为吉祥,没有过错而可以守正,宜于有所前往。王弼注解释:「损」这条道是「损下益上」「损刚益柔」;损下益上并不是拿有余补不足,损刚益柔也不是助长君子之道。施行减损而仍能获吉,靠的大概只有诚信吧?「减损而有诚信」就能「元吉」,「无咎」而可以守正,「利有攸往」。「损刚益柔」不是要消灭刚,「损柔益上」不是要使上方盈满;减损在下者而不流于邪,增益在上者而不流于谄,那还有什么咎、有什么不可正的呢?虽然不能拯救大难,凭这样去行动,万物也不会抗拒。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卦辞里「元吉」以下这些话都由「有孚」而来,所以《彖传》加上一个「而」字,其中的道理就可以看清楚了。

“曷之用”?曷,辞也。“曷之用”,言何以丰为也。“二簋可用享。”二簋,质薄之器也。行损以信,虽二簋而可用享。[疏]正义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举《经》明之,皆为损而有孚,故得如此。

《彖传》引卦辞说:「曷之用?」王弼注解释:「曷」是疑问语词,「曷之用」是说何必求丰厚呢。《彖传》又引:「二簋可用享。」王弼注解释:两簋是质地菲薄的器皿;以诚信施行减损,即使只有两簋也可以用来祭享。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曷之用,二簋可用享」,是举出经文来说明,这些都因为减损而有诚信,所以才能如此。

二簋应有时,至约之道,不可常也。[疏]正义曰:申明二簋之礼,不可为常。二簋至约,惟在损时应时行之,非时不可也。损刚益柔有时。下不敢刚,贵於上行,“损刚益柔”之谓也。刚为德长,损之不可以为常也。[疏]正义曰:明“损下益上”之道,亦不可为常。损之所以能“损下益上”者,以下不敢刚亢,贵於奉上,则是损於刚亢而益柔顺也。“损刚”者,谓损兑之阳爻也。“益柔”者,谓益艮之阴爻也。人之为德,须备刚柔,就刚柔之中,刚为德长。既为德长,不可恒减,故损之“有时”。

《彖传》接着说:「二簋」之用应当合于时。王弼注解释:极其俭约的做法不可以当作常法。孔颖达疏申说:这是申明用两簋祭享之礼不可以成为常制;两簋极其俭约,只有在当损之时因时而行,不是那个时候就不可以。《彖传》又说:减损刚而增益柔也应当合于时。王弼注解释:在下者不敢刚亢、以奉事在上为贵,这就是「损刚益柔」;刚是德行中的首要,减损它不可以成为常法。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表明「损下益上」之道也不可以当作常法。减损之所以能「损下益上」,是因为在下者不敢刚强亢直、以奉事上方为贵,那就是减损刚亢而增益柔顺。所谓「损刚」,指减损兑体的阳爻;所谓「益柔」,指增益艮体的阴爻。人培养德行必须刚柔兼备,而在刚柔之中,刚是德行的首要;既然是首要,就不可以常常减损,所以减损它要「有时」。

损益盈虚,与时偕行。自然之质,各定其分,短者不为不足,长者不为有馀,损益将何加焉?非道之常,故必“与时偕行”也。[疏]正义曰:“盈虚”者,凫足短而任性,鹤胫长而自然。此又云“与时偕行”者,上既言“损刚益柔”,不可常用,此又汎明损益之事,体非恒理,自然之质,各定其分。凫足非短,鹤胫非长,何须损我以益人。虚此以盈彼,但有时宜用,故应时而行,故曰“损益盈虚,与时偕行”也。

《彖传》接着说:减损与增益、盈满与亏虚,都要随着时势一同施行。王弼注解释:万物自然的禀质各有其定分,短的不算不足,长的不算有余,减损与增益又能给它加上什么呢?这并不是恒常之道,所以必须「与时偕行」。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盈虚」,就像《庄子·骈拇》说的野鸭腿短是它的本性,鹤的胫长是它的自然。这里又说「与时偕行」,是因为上文既已说「损刚益柔」不可常用,这里又泛论减损增益之事,其本体并非恒常之理,万物自然的禀质各有定分:野鸭的腿并不算短,鹤的胫也并不算长,何必减损我来增益别人、掏空这一头去填满那一头呢?只是有时确实适宜这样做,所以要因应时势而行,故说「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象》曰:山下有泽,损。山下有泽,损之象也。[疏]正义曰:泽在山下,泽卑山高,似泽之自损,以崇山之象也。君子以惩忿窒欲。可损之善,莫善忿欲也。[疏]正义曰:君子以法此损道,以惩止忿怒,窒塞情欲。夫人之情也,感物而动,境有顺逆,故情有忿欲。惩者息其既往,窒者闭其将来。忿欲皆有往来,惩窒互文而相足也。

《大象传》说:山下有泽,这是损卦。王弼注解释:山下有泽,正是「损」的象。孔颖达疏申说:泽在山下,泽低而山高,好像泽自我减损来抬高山的样子。《大象传》接着说:君子由此惩戒忿怒、窒塞嗜欲。王弼注解释:可以减损的东西之中,没有比忿怒和嗜欲更该减损的了。孔颖达疏申说:君子效法这一「损」道,用它来惩止忿怒、堵塞情欲。人的性情感于外物而生动,外境有顺有逆,所以情感上就有忿有欲。「惩」是止息已经发生的,「窒」是闭堵将要到来的;忿与欲都有已往与将来两面,「惩」「窒」二字是互文而彼此补足的。

初九:巳事遄往,无咎,酌损之。损之为道,“损下益上”,损刚益柔,以应其时者也。居於下极,损刚奉柔,则不可以逸。处损之始,则不可以盈,事已则往,不敢宴安,乃获“无咎”也。刚以奉柔,虽免乎无咎,犹未亲也。故既获无咎,复自“酌损”,乃得“合志”也。遄,速也。[疏]正义曰:“巳事遄往无咎”者,巳,竟也。遄,速也。损之为道,“损下益上”,如人臣欲自损己奉上。然各有所掌,若废事而往,咎莫大焉。若事已不往,则为傲慢。竟事速往,乃得无咎,故曰“巳事遄往无咎也”。“酌损之”者,刚胜则柔危,以刚奉柔,初未见亲也。故须酌而减损之,乃得“合志”,故曰“酌损之”。

经文初九爻辞说:办完自己分内的事就赶快前往,没有过错,还要斟酌着减损自己。王弼注解释:「损」这条道是「损下益上」「损刚益柔」,以顺应其时。初九居于下体的最下位,要减损自己的刚来奉事在上的柔,就不可以安逸;处在损卦的开始,就不可以自满。事情办完就动身前往,不敢贪图安适,才能获得「无咎」。以刚去奉事柔,虽然免于过咎,却还没有被亲近,所以在获得无咎之后,还要再自行「斟酌减损」,才能与上方「合志」。「遄」是快速。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巳事遄往,无咎」,「巳」是完毕,「遄」是快速。「损」这条道是「损下益上」,好比人臣想要减损自己来奉事君上;然而各人都有分内职掌,如果丢下本职跑去奉上,过咎没有比这更大的;如果事情办完了却不去,又成了傲慢。办完本职之事赶快前往,才能无咎,所以说「巳事遄往,无咎」。所谓「酌损之」,刚过盛则柔危殆,以刚去奉事柔,起初还未被亲近,所以必须斟酌着减损自己,才能与上方「合志」,故说「酌损之」。

《象》曰:“巳事遄往”,尚合志也。尚合於志,欲速往也。[疏]正义曰:“尚合志”者,尚,庶几也。所以竟事速往,庶几与上合志也。

《象传》说:「巳事遄往」,是希望与上方心志相合。王弼注解释:希望能合于上方的心志,所以想要迅速前往。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尚合志」,「尚」是庶几、希望的意思;之所以办完本职之事就迅速前往,是希望能与上方心志相合。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柔下可全益,刚不可全削,下不可以无正。初九巳损刚以顺柔,九二履中,而复损已以益柔,则剥道成焉,故不可遄往而“利贞”也。进之於柔,则凶矣,故曰“征凶”也。故九二不损而务益,以中为志也。[疏]正义曰:柔不可以全益,刚不可以全削,下不可以无正。初九已损刚以益柔,为顺六四为初六,九二复损已以益六五为六二,则成剥卦矣。故九二利以居而守正,进之於柔则凶,故曰“利贞,征凶”也。既征凶,故九二不损已而务益,故曰“不损益之”也。

经文九二爻辞说:宜于守正,前往征行则凶;不减损自己,反而能增益上方。王弼注解释:在下的柔不可以一味增益,刚也不可以完全削去,在下者不可以没有正。初九已经减损自己的刚去顺从柔了,九二又踏在中位,如果再减损自己去增益柔,那就形成《剥》卦之道了,所以九二不可以像初九那样急着前往,而应「利贞」;若前进去附就柔就凶险了,所以说「征凶」。因此九二不去减损自己而务求增益上方,是以守中为心志。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柔不可以一味增益,刚不可以完全削去,在下者不可以没有正。初九已经减损自己的刚去增益柔而成顺从之势(底本此句文字有讹脱);九二若再减损自己去增益六五,那就变成《剥》卦了。所以九二宜于安居守正,前进去附就柔就凶,故说「利贞,征凶」。既然前往征行有凶,所以九二不减损自己而务求增益上方,故说「弗损,益之」。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疏]正义曰:“中以为志”者,言九二所以能居而守贞,不损益之,良由居中,以中为志,故损益得其节適也。

《象传》说:「九二利贞」,是因为它以守中为心志。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中以为志」,是说九二之所以能安居守正、不减损自己而增益上方,实在是由于它居于中位、以中道为心志,所以在减损与增益之间能得到恰当的分寸。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损之为道,“损下益上,其道上行”。三人,谓自六三巳上三阴也。三阴并行,以承於上,则上失其友,内无其主,名之曰“益”,其实乃“损”。故天地相应,乃得化醇;男女匹配,乃得化生。阴阳不对,生可得乎?故六三独行,乃得其友。二阴俱行,则必疑矣。

经文六三爻辞说:三个人一同前行就会减损一人,一个人独行反而会得到他的伴侣。王弼注解释:「损」这条道是「损下益上,其道上行」。所谓「三人」,指从六三往上数的三个阴爻。三个阴爻一齐上行去承奉上九,上九就失去了它专一的伴侣,内里没有了主属,名义上叫「增益」,实际上却是「减损」。所以天地必须两两相应才能化育醇厚,男女必须一一匹配才能化生后代;阴阳如果不能一一相对,生育还能实现吗?所以六三独自前行才能得到它的伴侣,若两个阴爻一同前往就必定招来猜疑了。

[疏]“六三”至“得其友”。○正义曰:六三处损之时,居於下体。损之为义,“其道上行”。“三人,谓自六三巳上三阴”。上一人,谓上九也。下一人,谓六三也。夫阴阳相应,万物化醇,男女匹配故能生育,六三应於上九,上有二阴,六四、六五也。损道上行,有相从之义。若与二阴并己俱行,虽欲益上九一人,更使上九怀疑,疑则失其適匹之义也。名之曰“益”,即不是减损,其实损之也,故曰“三人行则损一人”。若六三一人独行,则上九纳己无疑,则得其友矣,故曰:“一人行则得其友”也。《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疏]正义曰:“三则疑”者,言一人则可,三人疑加疑惑也。

孔颖达疏就六三爻辞至「得其友」申说:六三处在损卦之时,居于下体;「损」的含义是「其道上行」。王注说「三人,指从六三往上的三个阴爻」;「上一人」指上九,「下一人」指六三。阴阳彼此相应,万物才化育醇厚;男女一一匹配,才能生育。六三上应上九,而它上面还有六四、六五两个阴爻;损道向上运行,它们都有相随而上的趋势。如果这两个阴爻和自己一起上行,虽然本意是要增益上九一人,反而使上九心生疑虑;一起疑,就失去了一一匹配的意义。名义上叫「增益」,看似不是减损,实际上正是减损,所以说「三人行则损一人」。如果六三一人独自前行,上九接纳自己就不会有疑,那就得到伴侣了,所以说「一人行则得其友」。《象传》说:「一人行」才好,三人同行就会引起猜疑。孔颖达疏说:所谓「三则疑」,是说一人前往就可以,三人同往则会增添疑惑。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履得其位,以柔纳刚,能损其疾也。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损疾以离其咎,有喜乃免,故使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也。[疏]“六四”至“无咎”。○正义曰:“疾”者相思之疾也。初九自损巳遄往,已以正道速纳,阴阳相会,同志斯来,无复企子之疾,故曰“损其疾”。疾何可久,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故曰“使遄有喜,无咎”。○注“履得其位”至“有喜乃无咎也”。○正义曰:“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者,相感而久不相会,则有勤望之忧,故“速乃有喜”。初九自损以益四,四不速纳,则有失益之咎也,故曰“有喜乃无咎”也。

经文六四爻辞说:减损它的疾患,让对方赶快前来就有喜庆,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六四所踏得其正位,以柔顺接纳刚爻,能够减损自己的疾患。疾患哪能持久?所以迅速才有喜庆。减损疾患以脱离过咎,有了喜庆才得免除,所以要使对方迅速前来才有喜庆,有了喜庆才「无咎」。孔颖达疏就六四爻辞至「无咎」申说:这里的「疾」是彼此思念盼望之苦。初九自我减损而迅速前往,六四自己以正道迅速接纳,阴阳交会,志同者到来,就不再有引颈企望的苦楚,所以说「损其疾」。疾患哪能持久,迅速才有喜庆,有喜庆才无咎,所以说「使遄有喜,无咎」。孔颖达疏又就王弼注「履得其位」至「有喜乃无咎也」申说:王注所谓「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两情相感而久不相会就有殷切盼望的忧愁,所以「迅速才有喜庆」;初九自我减损来增益六四,六四若不迅速接纳,就有辜负这份增益的过咎,所以说「有喜乃无咎」。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疏]正义曰:“亦可喜”者,《诗》曰:“亦既见止”,“我心则降”。不亦有喜乎?

《象传》说:「损其疾」,也是值得欢喜的。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亦可喜」,《诗经·召南·草虫》说「一旦见到了他」「我的心就安定下来」,这不正是有喜庆吗?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以柔居尊而为损道,江海处下,百谷归之,履尊以损,则或益之矣。朋,党也。龟者,决疑之物也。阴非先唱,柔非自任,尊以自居,损以守之。故人用其力,事顺其功。智者虑能,明者虑策,弗能违也,则众才之用事矣,获益而得“十朋之龟”,足以尽天人之助也。

经文六五爻辞说:有人来增益他,价值十朋的大龟,其占断也无法违背,大为吉祥。王弼注解释:六五以柔爻居于尊位而奉行减损之道;江海处在低下之处,百川之水便都归向它,居尊位而能自我减损,就会有人来增益他。「朋」是党类,「龟」是决断疑难之物。阴不率先倡导,柔不自逞其能,以尊贵自处而以减损守持,所以众人肯为他出力,事情顺遂而有功;智慧的人为他谋虑才能,明察的人为他谋划策略,连大龟的占断也不能违背,那就是众多人才都为他任事了。获得增益而得到「十朋之龟」,足以穷尽上天与众人的相助了。

[疏]“六五”至“元吉”。○正义曰:六五居尊以柔而在乎损,而能自抑损者也。居尊而能自抑损,则天下莫不归而益之,故曰“或益之”也。或者,言有也,言其不自益之,有人来益之也。朋者,党也。龟者,决疑之物也。阴不先唱,柔不自任,“尊以自居,损以守之”,则人用其力,事竭其功,“智者虑能,明者虑策”,而不能违也。朋至不违,则群才之用尽矣,故曰“十朋之龟,弗克违”也。群才毕用,自尊委人,天人并助,故曰“元吉”。

孔颖达疏就六五爻辞至「元吉」申说:六五以柔爻居于尊位而处在损卦之中,是能自我抑损的一爻。居尊位而能自我抑损,天下就没有不来归附增益他的,所以说「或益之」。「或」就是「有」,是说他不是自己增益自己,而是有人前来增益他。「朋」是党类,「龟」是决断疑难之物。阴不率先倡导,柔不自逞其能,「以尊贵自处而以减损守持」,那么众人肯为他出力、办事竭尽其功,「智慧的人为他谋虑才能,明察的人为他谋划策略」,连龟卜也不能违背。朋类到来而不违背,那就是众多人才的作用都发挥尽了,所以说「十朋之龟,弗克违」。群才全部为其所用,以尊贵之身委任他人,天助人助一并到来,所以说「元吉」。

○注“以柔居尊”至“天人之助也”。○正义曰:“朋,党也”者,马、郑皆案《尔雅》云:“十朋之龟者,一曰神龟,二曰灵龟,三曰摄龟,四曰宝龟,五曰文龟,六曰筮龟,七曰山龟,八曰泽龟,九曰水龟,十曰火龟。”《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疏]正义曰:“自上祐”者,上谓天也,故与“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义同也。

孔颖达疏又就王弼注「以柔居尊」至「天人之助也」申说:王注所谓「朋,党也」,马融、郑玄都依据《尔雅》说:「所谓十朋之龟,一叫神龟,二叫灵龟,三叫摄龟,四叫宝龟,五叫文龟,六叫筮龟,七叫山龟,八叫泽龟,九叫水龟,十叫火龟。」《象传》说:六五之所以「元吉」,是得自上天的保祐。孔颖达疏说:所谓「自上祐」,「上」指上天,所以与《大有》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的意思相同。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处损之终,上无所奉,损终反益。刚德不损,乃反益之,而不忧於咎。用正而吉,不制於柔,刚德遂长,故曰“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也。居上乘柔,处损之极,尚夫刚德,为物所归,故曰“得臣”。得臣则天下为一,故“无家”也。

经文上九爻辞说:不减损,反而增益,没有过错,守正吉祥,宜于有所前往;得到臣民而不再有一家之私。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损卦的终点,上面已经没有可奉事的对象,减损到了尽头便转回为增益。刚健之德不再被减损,反而得到增益,因而不必忧虑过咎;用正道而获吉,不受柔爻的牵制,刚德于是滋长,所以说「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上九居于上位而凌乘柔爻,处在损卦的极点,崇尚刚健之德,为万物所归附,所以说「得臣」;得到臣民,天下便合为一体,所以说「无家」。

[疏]“上九”至“得臣无家”。○正义曰:“弗损益之,无咎,贞吉”者,损之为义,“损下益上”。上九处损之极,上无所奉,损终反益,故曰“弗损益之”也。既“刚德不损,乃反益之”,则不忧於咎,“用正而吉”,故曰“无咎,贞吉”也。“利有攸往”者,不利於柔,不使三阴俱进,不疑其志,“刚德遂长”,故曰“利有攸往”也。又能自守刚阳,不为柔之所制,岂惟“无咎、贞吉”而已,所往亦无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义两存也。“得臣无家”者,居上乘柔,处损之极尊。夫刚德“为物所归”,故曰“得臣”。“得臣则以天下为一”,故曰“无家”。“无家”者,光宅天下,无適一家也。《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疏]正义曰:“大得志”者,刚德不损,“为物所归”,故“大得志也”。

孔颖达疏就上九爻辞至「得臣无家」申说:所谓「弗损益之,无咎,贞吉」,「损」的含义是「损下益上」;上九处在损卦的极点,上面没有可奉事的对象,减损到尽头便转回为增益,所以说「弗损益之」。既然「刚健之德不被减损,反而得到增益」,就不必忧虑过咎,「用正道而获吉」,所以说「无咎,贞吉」。所谓「利有攸往」,是不利于柔、不让三个阴爻一齐上进,也就不使上九对它们的心志起疑,「刚德于是滋长」,所以说「利有攸往」;另一层意思是上九又能自守刚阳、不被柔爻牵制,岂止「无咎、贞吉」而已,所往也无不利,所以说「利有攸往」——这两层意思并存。所谓「得臣无家」,上九居于上位而凌乘柔爻,处在损卦极点的尊崇之地;崇尚刚健之德而「为万物所归附」,所以说「得臣」;「得到臣民就以天下为一体」,所以说「无家」。所谓「无家」,是光大地占有天下,不专属于某一家。《象传》说:「弗损益之」,是心志大有所得。孔颖达疏说:所谓「大得志」,刚健之德不被减损、「为万物所归附」,所以「大得志」。

益卦

震下巽上。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疏]正义曰:“益”者,增足之名,损上益下,故谓之益。下巳有矣,而上更益之,明圣人利物之无巳也。损卦则损下益上,益卦则损上益下,得名皆就下而不据上者,向秀云:“明王之道,志在惠下,故取下谓之损,与下谓之益。”既上行惠下之道,利益万物,动而无违,何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以益涉难,理绝险阻,故曰“利涉大川”。

《益》卦下体是震、上体是巽。卦辞说:益,宜于有所前往,宜于渡涉大河。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益」是增添使之充足的名称;此卦减损上方来增益下方,所以叫「益」。下方本已有了,上方还要再增添给它,可见圣人利益万物没有止境。《损》卦是损下益上,《益》卦是损上益下,两卦得名都从「下」着眼而不依据「上」,向秀说:「英明君王之道,用心在于施惠于下,所以从下面取用就叫『损』,给予下面就叫『益』。」既然在上者推行施惠于下之道,利益万物,一举一动都没有违逆,那么去哪里会不利呢,所以说「利有攸往」;带着这份增益去涉历艰难,道理上足以断绝险阻,所以说「利涉大川」。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震,阳也。巽,阴也。巽非违震者也。处上而巽,不违於下,“损上益下”之谓也。[疏]正义曰:此就二体释卦名之义。柔损在上,刚动在下,上巽不违於下,“损上益下”之义也。既居上者能自损以益下,则下民欢说,无复疆限。益卦所以名益者,正以“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者也。

《彖传》说:益卦,减损上方而增益下方,百姓喜悦没有边际。王弼注解释:震是阳,巽是阴;巽并不违逆震。处在上位而能谦巽、不违逆下方,这就是所说的「损上益下」。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这是就上下两体来解释卦名之义。柔顺自损的巽在上,刚健奋动的震在下,上体谦巽而不违逆下体,正是「损上益下」的含义。既然居上位者能自我减损来增益下方,那么下面的百姓欢喜快乐,没有边际。《益》卦之所以名为「益」,正是因为「损上益下,民说无疆」。

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五处中正,“自上下下”,故“有庆”也。以中正有庆之德,有攸往也,何適而不利哉![疏]正义曰:此就九五之爻,释“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也。五处中正,能“自上下下”,则其道光大,为天下之所庆顺也。“以中正有庆之德”,故所往无不利焉。益之所以“利有攸往”者,正谓中正有庆故也。

《彖传》接着说:从上位屈己下就下民,它的道就大放光明;「利有攸往」,是因为居中得正而有喜庆。王弼注解释:九五处在中正之位,能「从上位屈己下就下民」,所以「有庆」;凭着中正而有喜庆的德行去有所前往,到哪里会不利呢!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这是就九五一爻来解释「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九五处中得正,能够「从上位屈己下就下民」,那么它的道就光明广大,为天下所庆幸顺从。「凭着中正而有喜庆的德行」,所以所往无不顺利。《益》卦之所以「利有攸往」,正是因为居中得正而有喜庆的缘故。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木者,以涉大川为常而不溺者也。以益涉难,同乎“木”也。[疏]正义曰:此取譬以释“利涉大川”也。木体轻浮,以涉大川为常而不溺也。以益涉难,如木道之涉川。涉川无害,方见益之为利,故云“利涉大川,木道乃行”也。

《彖传》接着说:「利涉大川」,是因为木船之道得以通行。王弼注解释:木这种东西以渡涉大河为常事而不会沉溺;带着增益之道去涉历艰难,正与「木」相同。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这是取比喻来解释「利涉大川」。木体轻而能浮,以渡涉大河为常事而不沉溺;带着增益之道去涉历艰难,就像木船渡河一样。渡河而无害,才见出「益」之所以为利,所以说「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损下益下。[疏]正义曰:“益动而巽,日进无疆”者,自此已下,广明益义。前则就二体明损上益下以释卦名,以下有动求,上能巽接,是“损上益下”之义。今执二体更明得益之方也。若动而骄盈,则彼损无已。若动而卑巽,则进益无疆,故曰“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者,此就天地广明益之大义也。天施气於地,地受气而化生,亦是“损上益下”义也。其施化之益,无有方所,故曰“天施地生,其益无方”。

《彖传》接着说:益卦震动而谦巽,日日增进没有边际;上天施气、大地化生,它的增益没有固定方所。王弼注解释:这就是减损上方以增益下方(底本作「损下益下」,前一「下」当为「上」之讹)。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所谓「益动而巽,日进无疆」,从这里往下是广泛阐明「益」的义理。前面是就上下两体阐明「损上益下」来解释卦名,即下面有所动而求、上面能谦巽接纳,这就是「损上益下」的含义;如今再就上下两体阐明获得增益的门径:如果行动起来骄矜自满,那么对方的损耗就没有止境;如果行动而能卑下谦巽,那么增进就没有边际,所以说「益动而巽,日进无疆」。所谓「天施地生,其益无方」,这是就天地来广泛阐明「益」的大义:上天把气施予大地,大地承受气而化生万物,这也是「损上益下」的含义;这种施化的增益没有固定的处所,所以说「天施地生,其益无方」。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益之为用,施未足也。满而益之,害之道也。故“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也。[疏]正义曰:虽施益无方,不可恒用,当应时行之,故举“凡益”总结之,故曰“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也”。

《彖传》最后说:凡是增益之道,都要随着时势一同施行。王弼注解释:「益」的功用在于施予不足之处;若已经满盈还要增益它,那就是致害之道,所以说「凡益之道,与时偕行」。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施益虽然没有固定方所,却不可以恒常施用,应当因应时势而行,所以举出「凡益」二字来总结,故说「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迁善改过,益莫大焉。[疏]正义曰:《子夏传》云:“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万物皆盈。”孟僖亦与此同其意。言必须雷动於前,风散於后,然后万物皆益。如二月启蛰之后,风以长物八月收声之后,风以残物。风之为益,其在雷后,故曰“风雷,益”也。迁谓迁徙慕尚,改谓改更惩止,迁善改过,益莫大焉,故君子求益,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也。六子之中,并有益物,犹取雷风者,何晏云:“取其最长可久之义也。”

《大象传》说:风与雷,这是益卦。君子由此见到善行就迁而从之,有了过失就加以改正。王弼注解释:迁向善行、改掉过失,增益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孔颖达疏进一步申说:《子夏易传》说:「雷用来震动万物,风用来吹散万物,万物于是都盈满。」孟僖的意见也与此相同。这是说必须先有雷的震动、后有风的吹散,然后万物才都获得增益。譬如二月惊蛰之后,风能助长万物;八月雷收声之后,风就摧残万物。风之所以能成为增益,在于它跟在雷的后面,所以说「风雷,益」。「迁」是迁移趋向、心慕而效法,「改」是改换更正、惩戒止息;迁向善行、改掉过失,增益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所以君子求增益,就要「见善则迁,有过则改」。震、巽、坎、离、艮、兑这六个子卦都能增益万物,这里偏偏取雷与风,何晏说:「是取它们最为长久、可以持守的含义。」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处益之初,居动之始。体夫刚德,以莅其事而之乎巽,以斯大作,必获大功。夫居下非“厚事”之地,在卑非任重之处,大作非小功所济,故“元吉”,乃得“无咎”也。[疏]正义曰:“大作”谓兴作大事也。初九处益之初,居动之始,有兴作大事之端,又体刚能幹,应巽不违,有堪建大功之德,故曰“利用为大作”也。然有其才而无其位,得其时而无其处,虽有殊功,人不与也。时人不与,则咎过生焉。故必“元吉”,乃得“无咎”,故曰“元吉,无咎”。《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时可以大作,而下不可以厚事,得其时而无其处,故“元吉”,乃得“无咎”也。[疏]正义曰:“下不厚事”者,厚事犹大事也。

经文《益》卦初九爻辞说:宜于兴办大事业,大为吉祥,才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益》卦之初、下卦「震」动之始,本身具备刚健之德,以此主持事务而上应「巽」,凭这样的条件大举兴作,必获大功。但居下位不是承担「厚事」(重任)的地位,处卑位不是担荷重责的所在,大事业也不是小功劳所能办成的,所以必得「元吉」,才能「不会有过错」。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大作」就是兴办大事。初九有兴办大事的开端,又刚健能干、应「巽」而不违逆,具备建立大功的德性,所以说「利用为大作」。但它有才而无位,得其时而无其处,纵有特殊功劳,当时的人也未必认同;时人不认同,过错便由此产生。所以必须做到「元吉」,才能「不会有过错」,因此爻辞说「元吉,无咎」。《象传》说:「元吉,无咎」,是因为在下位者不宜承担重大事务。王弼注申明:时势可以大举兴作,而处下位的人不可担当重任,得其时却无其位,所以必得「元吉」,才能「不会有过错」。孔颖达疏说:「厚事」就等于「大事」。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以柔居中,而得其位。处内履中,居益以冲。益自外来,不召自至,不先不违,则朋龟献策,同於损卦六五之位,位不当尊故吉在“永贞”也。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出震而齐巽者也。六二居益之中,体柔当位,而应於巽,享帝之美,在此时也。[疏]“六二”至“王用享于帝吉”。○正义曰:六二体柔居中,当位应巽,是居益而能用谦冲者也。居益用谦,则物“自外来”,朋龟献策,弗能违也。同於损卦六五之位,故曰“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也。然位不当尊,故永贞乃吉,故曰“永贞吉”。帝,天也。王用此时,以享祭於帝,明灵降福,故曰“王用享於帝吉”也。《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疏]正义曰:“自外来”者,明益之者从外自来,不召而至也。

经文六二爻辞说:有人送来价值十朋的大龟来增益于他,这是无法推辞的;长久守持正道就吉祥;君王在此时祭享上帝,也吉祥。王弼注解释:六二以阴柔居下卦中位而又当位得正;身处内卦、践行中道,处在增益之世却态度谦冲。增益从外面来,不必召唤自会到来,既不抢先也不违逆,于是宝龟献上决策,情形与《损》卦六五相同;只因所居并非尊位,所以吉祥落在「永贞」上。「帝」是生养万物的主宰、兴发增益的宗主,也就是《说卦》所谓从「震」出发、在「巽」整齐的那位天帝。六二居《益》卦之中,体柔而当位,又上应「巽」,祭享上帝的美事,正在此时。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六二体质柔顺、居中当位而应「巽」,是身处增益之世而能保持谦虚的一爻。处增益而用谦,外物就会「自外来」,宝龟献策,不能违拒,与《损》卦六五的情形相同,所以说「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但它位次不当尊位,所以要长久守正才吉,因此说「永贞吉」。「帝」就是天。君王趁此时机祭享上帝,神明降下福祐,所以说「王用享于帝吉」。《象传》说:「或益之」,是增益来自外部。孔颖达疏说:所谓「自外来」,是表明施予增益的人从外面自己前来,不待召唤就到了。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以阴居阳,求益者也。故曰“益之”。益不外来,己自为之,物所不与,故在谦则戮,救凶则免。以阴居阳,处下卦之上,壮之甚也。用救衰危,物所恃也,故“用凶事”,乃得“无咎”也。若能益不为私,志在救难,壮不至亢,不失中行,以此告公,国主所任也;用圭之礼,备此道矣,故曰“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也。公者,臣之极也。凡事足以施天下,则称王,次天下之大者,则称公。六三之才,不足以告王,足以告公,而得用圭也。故曰“中行告公用圭”也。

经文六三爻辞说:增益自己,用在救凶济难的事上,不会有过错;心怀诚信、行为守中,向王公陈告时执圭为信。王弼注解释:六三以阴柔居于阳位,是主动求取增益的一爻,所以说「益之」。它的增益不是外来的,而是自己替自己谋取,众人并不认同;若按谦退之道来责求,按理该受诛戮,若从救助凶险来体谅,就可以免罪。以阴居阳、处在下卦的最上位,是刚壮过头的表现;把这份强壮用来救助衰败危难,就成了众人的凭恃,所以「用凶事」才能「不会有过错」。倘若求增益不为私己,志在救难,逞强而不至亢极,不失中正之行,拿这样的态度去向王公陈告,正是国君愿意委任的人;执圭为信的礼节,恰好完备地体现了这层道理,所以说「有孚,中行,告公用圭」。「公」是人臣的最高一级:凡事功足以施行于天下的称「王」,仅次于天下之大的称「公」。六三的才具不足以向王陈告,却足以向公陈告,因而可以行用圭之礼,所以说「中行告公用圭」。

[疏]“六三”至“告公用圭”。○正义曰:六三以阴居阳,不能谦退,是求益者也,故曰“益之”。“益不外来,已自为之,物所不与”。若以谦道责之,则理合诛戮。若以救凶原之,则情在可恕。然此六三,“以阴居阳,处下卦之上,壮之甚也”。用此以救衰危,则物之所恃,所以“用凶事”而得免咎,故曰“益之,用凶事,无咎”。若能求益不为私己,志在救难,为壮不至亢极,能適於时,是有信实而得中行,故曰“有孚中行”也。用此“有孚中行”之德,执圭以告於公,公必任之以救衰危之事,故曰“告公用圭”。○注“以阴居阳”至“告公用圭也”。○正义曰:告王者宜以文德燮理,使天下人宁,不当恒以救凶,用志褊狭也。《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用施凶事,乃得固有之也。[疏]正义曰:“固有之”者,明其为救凶,则不可求益;施之凶事,乃得固有其功也。

孔颖达疏解释从「六三」到「告公用圭」这一段:六三以阴柔居于阳位,不能谦退自守,是主动求益的人,所以说「益之」。它的增益不从外来,是自己替自己谋取,众人并不认同;若用谦退之道责备它,按理该受诛戮;若从救助凶险的角度体谅它,情理上又可宽恕。而六三以阴居阳、处在下卦顶端,刚壮得过了头;把这份强壮用去救助衰危,就成为众人的凭恃,所以「用凶事」而能免于过咎,因此说「益之,用凶事,无咎」。倘若求增益不为私己,志在救难,逞强而不至亢极,能顺应时势,这就是心怀诚信而行为守中,所以说「有孚中行」。凭这份「有孚中行」的德行,执圭去向王公陈告,王公必定委任他去办救助衰危的事,所以说「告公用圭」。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从「以阴居阳」到「告公用圭也」一段:向天子陈告,应当用文德调理阴阳、使天下安宁,不该总拿救凶的事去说,那样用心就太狭隘了。《象传》说:《益》卦所谓「用凶事」,是要把功业牢固地据为己有。王弼注说:把力量施用在救凶的事上,才能牢固地拥有它。孔颖达疏说:「固有之」是表明,既然是为了救凶,就不可再存求益之心;施用于救凶之事,才能稳固保有这份功劳。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居益之时,处巽之始,体柔当位,在上应下。卑不穷下,高不处亢,位虽不中,用“中行”者也。以斯告公,何有不从?以斯“依迁”,谁有不纳也?[疏]正义曰:六四:“居益之时,处巽之始,体柔当位,在上应下,卑不穷下,高不处亢,位虽不中,用中行者也”,故曰“中行”也。以此中行之德,有事以告於公,公必从之,故曰“告公从”也。用此道以依人而迁国者,人无不纳,故曰“利用为依迁国”也。迁国,国之大事,明以中行,虽有大事,而无不利,如“周之东迁晋郑焉依”之义也。《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志得益也。[疏]正义曰:“以益志”者,既为公所从,其志得益也。

经文六四爻辞说:行为守中,向王公陈告能得到听从,宜于凭依他人的力量迁移国都。王弼注解释:六四身处增益之世,又居上卦「巽」的开始,体质柔顺而当位得正,居上位而下应初九;处卑而不至沦落最下,居高而不至亢极,位次虽不居中,行事却合乎「中行」。用这样的态度去向王公陈告,怎会不被听从?用这样的态度去依托他人迁都,谁会不接纳?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六四正如王弼所讲,处增益之时、居巽之始,体柔当位,在上而应下,卑不至穷、高不至亢,位虽不中而能行中道,所以爻辞说「中行」。凭这份中行之德,有事去禀告王公,王公必定听从,所以说「告公从」。用这条路数去依靠他人而迁移国都,人们没有不接纳的,所以说「利用为依迁国」。迁都是国家大事,这里表明只要秉持中道,即便遇上大事也无所不利,正如《左传》所记周室东迁而依靠晋、郑的道理。《象传》说:「告公从」,是因为心志得到增益。王弼注说:这是志向获益。孔颖达疏说:所谓「以益志」,是既然被王公听从,他的志向就得到了增益。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得位履尊,为益之主者也。为益之大,莫大於信。为惠之大,莫大於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费,惠心者也。信以惠心,尽物之愿,固不待问而“元吉有孚惠我德”也。以诚惠物,物亦应之,故曰“有孚惠我德”也。[疏]正义曰:九五得位处尊,为益之主,兼张德义,以益物者也。“为益之大,莫大於信,为惠之大,莫大於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费,惠心者也”。有惠有信,尽物之愿,必获元吉,不待疑问,故曰“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我既以信,惠被於物,物亦以信,惠归於我,故曰“有孚,惠我德”也。《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疏]正义曰:“大得志”者,天下皆以信惠归我,则可以得志於天下,故曰“大得志”也。

经文九五爻辞说:怀着诚信而存施惠之心,不必占问就知道大为吉祥;心存诚信,天下也会把恩惠回报到我的德行上。王弼注解释:九五既当位又居尊,是《益》卦的主爻。施益之道最大者莫过于「信」,施惠之道最大者莫过于发自「心」。顺着百姓本来得利之处让他们得利,施惠而自己不耗费,这就是「惠心」。以诚信来行惠心,满足万物的愿望,本来就不必占问便可断定「元吉,有孚惠我德」。用诚意施惠于人,人也以诚意回应,所以说「有孚惠我德」。孔颖达进一步申说:九五当位而处尊,为《益》卦之主,兼具德与义,用来增益万物。诚如王弼所言,施益莫大于信、施惠莫大于心,顺民之所利而利之,惠人而不破费,这才叫「惠心」。既有惠又有信,满足万物的愿望,必得大吉,用不着疑问占卜,所以说「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我既以诚信把恩惠施于人,人也以诚信把恩惠归还于我,所以说「有孚,惠我德」。《象传》说:「有孚惠心」,不必再问了;「惠我德」,是大大地实现了心志。孔颖达疏说:所谓「大得志」,是天下人都以诚信和恩惠归向于我,那就可以在天下实现自己的志向。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处益之极,过盈者也。求益无巳,心无恒者也。无厌之求,人弗与也。独唱莫和,是“偏辞也”。人道恶盈,怨者非一,故曰“或击之”也。[疏]正义曰:上九处益之极,益之过甚者也。求益无厌,怨者非一,故曰“莫益之,或击之”也。勿犹无也,求益无己,是“立心无恒”者也。无恒之人,必凶咎之所集,故曰“立心勿恒,凶”。《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疏]正义曰:“偏辞”者,此有求而彼不应,是“偏辞也”。“自外来”者,怨者非一,不待召也,故曰“自外来也”。

经文上九爻辞说:没有人来增益他,倒有人来攻击他;立身之心不能持守常道,凶险。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益》卦的极点,是过分盈满的一爻。求取增益没有休止,就是心无恒常的人;贪求无厌,别人不肯给予;一个人独自唱而无人应和,这就是《象传》所说的「偏辞」。人情之道厌恶盈满,怨恨他的不止一人,所以说「或击之」。孔颖达进一步申说:上九处在增益的顶点,是受益过了头的一爻。求益不知满足,招来的怨恨不止一处,所以说「莫益之,或击之」。「勿」就是「无」,求益没完没了,正是「立心无恒」的人;心无恒常的人,必定是凶险与过咎聚集之处,所以说「立心勿恒,凶」。《象传》说:「莫益之」,是一头热的偏枯之辞;「或击之」,是打击从外面来。孔颖达疏说:所谓「偏辞」,是这边有所求而那边不响应,成了单方面的话头;所谓「自外来」,是怨恨他的人不止一个,不用召唤自会到来。

下经夬传卷五

夬卦

乾下兑上。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夬与剥反者也。剥以柔变刚,至於刚几尽。夬以刚决柔,如剥之消刚。刚陨则君子道消,柔消则小人道陨。君子道消,则刚正之德不可得直道而用,刑罚之威不可得坦然而行。“扬于王庭”,其道公也。

《夬》卦下卦为「乾」、上卦为「兑」。经文卦辞说:在君王的朝廷上公开宣扬小人之罪,以诚信号令众人,仍有危厉;先从自己的城邑发布政令,不宜立刻动用武力;宜于有所前往。王弼注解释:《夬》与《剥》是正相反的两卦。《剥》是以阴柔改变阳刚,一直剥到阳刚几乎消尽;《夬》是以阳刚决除阴柔,就像《剥》消蚀阳刚一样。阳刚陨落,君子之道就衰亡;阴柔消退,小人之道就陨灭。君子之道衰亡时,刚正的德行无法循正道施行,刑罚的威严也无法坦然推行。所谓「扬于王庭」,正是说决断之道出于公心。

[疏]“夬扬于王庭”至“利有攸往”。○正义曰:夬,决也。此阴消阳息之卦也。阳长至五,五阳共决一阴,故名为“夬”也。“扬于王庭”者,明行决断之法,夬以刚决柔,施之於人,则是君子决小人也。王庭是百官所在之处,以君子决小人,故可以显然发扬决断之事於王者之庭,示公正而无私隐也,故曰“扬于王庭”也。“孚号有厉”者,号,号令也。行决之法,先须号令。夬以刚决柔,则是用明信之法而宣其号令,如此即柔邪者危,故曰“孚号有厉”也。以刚制断,行令於邑可也。若用刚即戎,尚力取胜,为物所疾,以此用师,必有不利,故曰“告自邑,不利即戎”。虽“不利即戎”,然刚德不长,则柔邪不消。故阳爻宜有所往,夬道乃成,故曰“利有攸往”也。

孔颖达疏解释从「夬扬于王庭」到「利有攸往」这一段:「夬」就是决断、决除。这是阴气消退、阳气生长的卦。阳爻长到第五位,五个阳爻共同决除一个阴爻,所以取名为「夬」。所谓「扬于王庭」,是讲施行决断的方法:《夬》以阳刚决除阴柔,用在人事上,就是君子清除小人。王庭是百官聚集之处,以君子清除小人,因此可以把决断之事公开张扬在君王的朝廷上,以示公正而无私下隐匿,所以说「扬于王庭」。所谓「孚号有厉」,「号」就是号令。施行决断先要有号令;《夬》以刚决柔,就是用光明诚信的办法宣布号令,这样一来阴柔邪僻的一方就危险了,所以说「孚号有厉」。以刚断来节制,把政令施行于自己的城邑是可以的;若一味用刚而立即动武,崇尚武力取胜,就会被众人厌恶,用这样的办法出兵必定不利,所以说「告自邑,不利即戎」。虽说「不利即戎」,但阳刚之德不增长,阴柔邪僻就不会消退,所以阳爻应当有所前进,决除之道才能完成,因此说「利有攸往」。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健而说”,则“决而和”矣。[疏]“《彖》曰”至“决而和”。○正义曰:夬,决也。“刚决柔”者,此就爻释卦名也。“健而说,决而和”者,此就二体之义,明决而能和,乾健而兑说,健则能决,说则能和,故曰“决而和”也。

经文《彖传》说:「夬」就是决除,是阳刚决除阴柔;刚健而又和悦,所以决除之中能保持和顺。王弼注解释:正因为「健而说」,才能做到「决而和」。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夬」是决除的意思。所谓「刚决柔」,是就爻的构成来解释卦名;所谓「健而说,决而和」,是就上下两个卦体的意义来讲,说明决除而能和顺——下卦「乾」性刚健,上卦「兑」性和悦,刚健就能果决,和悦就能和顺,所以说「决而和」。

“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刚德齐长,一柔为逆,众所同诛,而无忌者也。故可“扬于王庭”。[疏]正义曰:此因一阴而居五阳之上,释行决之法。以刚德齐长,一柔为逆,无所同诛,诛而无忌也,故曰“扬于王庭”。言所以得显然“扬于王庭”者,只谓柔乘五刚也。

经文《彖传》续说:所以能「扬于王庭」,是因为一个阴爻凌驾在五个阳爻之上。王弼注解释:阳刚之德齐头并进地增长,唯独一个阴爻悖逆,是众人共同要讨伐的对象,讨伐它无须顾忌,所以可以「扬于王庭」。孔颖达进一步申说:这是就一个阴爻居于五个阳爻之上的卦象,来解释施行决断的方法。阳刚之德齐长,一个阴爻悖逆,没有谁不一同声讨,讨伐它毫无顾忌,所以说「扬于王庭」。这是讲之所以能公开地「扬于王庭」,只因为阴柔凌驾在五个阳刚之上。

“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刚正明信以宣其令,则柔邪者危,故曰“其危乃光也”。[疏]正义曰:以明信而宣号令,即柔邪者危厉,危厉之理,分明可见,故曰“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以刚断制,告令可也。“告自邑”,谓行令於邑也。用刚即戎,尚力取胜也。尚力取胜,物所同疾也。[疏]正义曰:刚克之道,不可常行。若专用威猛,以此即戎,则便为尚力取胜,即是决而不和,其道穷矣。行决所以惟“告自邑,不利即戎”者,只谓所尚乃穷故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刚德愈长,柔邪愈消,故“利有攸往”,道乃成也。[疏]正义曰:终成也,刚长柔消,夬道乃成也。

经文《彖传》说:「孚号有厉」,那份危惧反而使决断之道光大。王弼注解释:以刚正、光明、诚信来宣布号令,阴柔邪僻的一方就危险了,所以说「其危乃光也」。孔颖达疏说:用光明诚信来宣布号令,阴柔邪僻者便处于危厉之中,这层危厉的道理清清楚楚可见,所以说「其危乃光也」。经文《彖传》又说:「告自邑,不利即戎」,是因为一味崇尚武力就会走到穷途。王弼注解释:以刚断来节制,发布政令是可以的;「告自邑」就是把政令施行于自己的封邑。用刚而立刻动武,是崇尚武力求胜;崇尚武力求胜,是众人共同厌恶的。孔颖达疏说:刚强制胜的路数不可长久施行。如果专用威猛,凭这个去动武,那就是崇尚武力取胜,也就是只知决除而不能和顺,这条路便走到头了。施行决断之所以只宜「告自邑,不利即戎」,只因为所崇尚的武力终究会穷尽。经文《彖传》又说:「利有攸往」,是因为阳刚增长才能最终成就。王弼注解释:阳刚之德越增长,阴柔邪僻越消退,所以「利有攸往」,决除之道由此完成。孔颖达疏说:「终」就是成就;阳刚增长、阴柔消退,《夬》道于是完成。

《象》曰:泽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泽上於天”,夬之象也。“泽上於天”,必来下润,“施禄及下”之义也。《夬》者,明法而决断之象也。忌止也。法明断严,不以慢,故“居德”以明禁也。施而能严,严而能施,健而能说,决而能和,美之道也。[疏]“《象》曰”至“居德则忌”。○正义曰:“泽上於天,夬”者,泽性润下,虽复“泽上於天”,决来下润,此事必然,故是“夬”之象也。“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者,忌,禁也。“决”有二义,《象》则泽来润下,《彖》则明法决断,所以君子法此夬义。威惠兼施,虽复施禄及下,其在身居德,复须明其禁令,合於健而能说,决而能和,故曰“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也。

经文《大象传》说:泽水升到天上,这是《夬》卦之象;君子由此领悟要把俸禄恩泽施及下属,而自身守德时又要明立禁令。王弼注解释:「泽上于天」就是《夬》的卦象;泽水升到天上,必定要落下来滋润万物,这正是「施禄及下」的意思。《夬》又是彰明法度、施行决断之象。「忌」是禁止:法度分明、决断严正,不以怠慢从事,所以「居德」要靠明立禁令来体现。施惠而能严明,严明而能施惠,刚健而能和悦,果决而能和顺,这是最美好的道理。孔颖达疏解释从「《象》曰」到「居德则忌」:所谓「泽上于天,夬」,是说泽水本性向下滋润,即便升到天上,也必定溃决下落来润泽万物,这是必然之事,所以是「夬」的卦象。所谓「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忌」就是禁令。「决」有两层含义:《大象》取泽水下润之决,《彖传》取彰明法度而决断之决,所以君子效法《夬》的这层意义,威严与恩惠并施——虽然把俸禄施及下属,但自身守德时还须申明禁令,这才合乎刚健而能和悦、果决而能和顺的道理,所以说「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居健之初,为决之始,宜审其策,以行其事。壮其前趾,往而不胜,宜其咎也。[疏]正义曰:初九居夬之初,当须审其筹策,然后乃往。而体健处下,徒欲果决壮健,前进其趾,以此而往,必不克胜,非决之谋,所以“为咎”,故曰“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也。《象》曰:不胜而往,咎也。不胜之理,在往前也。[疏]正义曰:《经》称“往不胜。为咎”,象云“不胜而往,咎”翻其文者,盖暴虎冯河,孔子所忌,谬於用壮,必无胜理。孰知不胜,果决而往,所以致於咎过。故注云“不胜之理,在往前”也。

经文初九爻辞说:脚趾抢先逞强,前往而不能取胜,因此招致过错。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刚健之卦的开头、决除之事的起始,本应审慎筹划再去行事;如今却让前面的脚趾逞强,前往而不能取胜,招来过咎是应当的。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初九处《夬》卦之初,应当先审定筹策,然后再前往。可它体质刚健又居于下位,只想着果决逞强,把脚趾往前一迈,就这样贸然前往,必定不能取胜,这不是决断该有的谋划,所以「为咎」,因此说「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象传》说:明知不能取胜还要前往,这就是过错。王弼注解释:不能取胜的道理,就在于抢先前往。孔颖达疏说:经文作「往不胜,为咎」,《象传》却作「不胜而往,咎」,把语序颠倒过来,大概是因为空手搏虎、徒步涉河这类蛮勇是孔子所忌讳的:错在滥用强壮,必无取胜之理。明知不能取胜,还要果决前往,因此招致过咎,所以王弼注说「不胜之理,在往前」。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居健履中,以斯决事,能审已度而不疑者也。故虽有惕惧号呼,莫夜有戎,不忧不惑,故“勿恤”也。[疏]正义曰:九二体健居中,能决其事,而无疑惑者也。虽复有人惕惧号呼,语之云莫夜必有戎卒来害已,能番已度,不惑不忧,故“勿恤”也。《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疏]正义曰:“得中道”者,决事而得中道,故不以有戎为忧,故云“得中道”也。

经文九二爻辞说:警惕呼号,即使傍晚有兵戎来袭,也不必忧虑。王弼注解释:九二身处刚健之卦而行中道,用这种态度去决断事情,能够审察自己的能力分寸而不生疑惑;所以纵然有人惊惧呼号,说傍晚会有兵戎来犯,它也不忧不惑,因此「勿恤」。孔颖达进一步申说:九二体质刚健而居中位,能决断其事而无所疑惑。即便有人惊惧呼喊,告诉它傍晚必有兵卒前来加害自己,它也能审度自己的分寸,不迷惑、不忧愁,所以「勿恤」。《象传》说:「有戎勿恤」,是因为得到了中正之道。孔颖达疏说:所谓「得中道」,是决断事情而合乎中道,所以不把有兵戎当作忧患,因此说「得中道」。

九三:壮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而愠,无咎。頄,面权也,谓上六也。最处体上,故曰“权”也。剥之六三,以应阳为善。夫刚长则君子道兴,阴盛则小人道长。然则处阴长而助阳则善,处刚长而助柔则凶矣。夬为刚长,而三独应上六,助於小人,是以凶也。君子处之,必能弃夫情累,决之不疑,故曰“夬夬”也。若不与众阳为群,而独行殊志,应於小人,则受其困焉。“遇雨若濡”,有恨而无所咎也。

经文九三爻辞说:颧骨部位逞强,有凶险;君子果决又果决,独自前行,遇上雨水而被沾湿,因而心生愠怒,但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頄」就是面颊上的颧骨,指上六;上六处在整个卦体的最上端,所以称作「权」。《剥》卦的六三,因为上应阳爻而算是善的:阳刚增长时君子之道兴起,阴气盛大时小人之道滋长;那么处在阴长之世而扶助阳刚就好,处在刚长之世而扶助阴柔就凶。《夬》正是阳刚增长之卦,而九三偏偏独自应和上六,去扶助小人,所以有凶。君子处在这个位置,必定能舍弃情感的牵累,决断而不迟疑,所以说「夬夬」。倘若不与众阳同群,而独自前行、心志相异,去应和小人,就会受它的困扰。所谓「遇雨若濡」,只是心怀怨恨,却没有别人可归咎。

[疏]“九三壮于頄”至“无咎”。○正义曰:“壮于頄,有凶”者,頄,面权也,谓上六也。言九三处夬之时,独应上六,助於小人,是以凶也。若剥之六三,处阴长之时而应上,是助阳为善。今九三处刚长之时,独助阴为凶也。“君子夬夬”者,君子之人,若於此时,能弃其情累,不受於应,在於决断而无滞,是“夬夬”也。“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者,若不能决断,殊於众阳,应於小人,则受濡湿其衣,自为怨恨,无咎责於人,故曰“有愠无咎”也。《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疏]正义曰:众阳决阴,独与上六相应,是有咎也。若能“夬夬”,决之不疑,则“终无咎”矣。然则象云“无咎”,自释“君子夬夬”,非经之“无咎”也。

孔颖达疏解释从「九三壮于頄」到「无咎」这一段:所谓「壮于頄,有凶」,「頄」是面颊上的颧骨,指上六。是说九三处在《夬》卦之时,唯独与上六相应,去扶助小人,所以有凶。像《剥》卦的六三,处在阴气增长之时而上应阳爻,那是扶助阳刚,算善;如今九三处在阳刚增长之时,却独去扶助阴柔,因而为凶。所谓「君子夬夬」,是说君子在这种时候,能舍弃自己的情感牵累,不接受与上六的相应关系,一心决断而毫不迟滞,这就是「夬夬」。所谓「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是说如果不能决断,与众阳分道扬镳,反去应和小人,就会像被雨水打湿了衣裳,只能自己怨恨自己,怪不到别人头上,所以说「有愠无咎」。《象传》说:「君子夬夬」,最终不会有过错。孔颖达疏说:众阳共同决除阴爻,九三却独与上六相应,本来是有过错的;如果能做到「夬夬」,决断而不迟疑,就「终无咎」了。这样看来,《象传》所说的「无咎」,是专为解释「君子夬夬」而发,并不是解释经文爻辞里那个「无咎」。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不刚而进,非已所据,必见侵伤,失其所安,故“臀无肤,其行次且”也。羊者,抵狠难移之物,谓五也。五为夬主,非下所侵。若牵於五,则可得“悔亡”而已。刚亢不能纳言,自任所处,闻言不信以斯而行,凶可知矣。[疏]“九四臀无肤”至“闻言不信”。○正义曰:“臀无肤,其行次且”者,九四据下三阳,位又不正,下刚而进,必见侵伤侵伤,则居不得安,若“臀无肤”矣。次且行不前进也。臀之无肤,居既失安,行亦不进,故曰“臀无肤,其行次且”也。“牵羊悔亡,闻言不信”者,羊者,抵狠难移之物,谓五也。居尊当位,为夬之主,下不敢侵。若牵於五,则可得悔亡,故曰“牵羊悔亡”。然四亦是刚阳,各亢所处,虽复闻牵羊之言,不肯信服事於五,故曰“闻言不信也”。

经文九四爻辞说:臀部没有皮肉,行走踌躇难进;牵着羊走就能使悔恨消失,可惜听了忠言却不肯相信。王弼注解释:九四不够刚正却往前进,所踞的位置本不属于自己,必定遭到侵害伤损,失去安身之所,所以「臀无肤,其行次且」。「羊」是抵触执拗、难以挪动的东西,指九五;九五是《夬》卦之主,不是下位者所能侵犯的,九四如果肯被九五牵引,也只能做到「悔亡」而已。它刚强亢直,听不进劝告,一味自任其位,听了忠言也不相信,照这样行事,凶险是可想而知的。孔颖达疏解释从「九四臀无肤」到「闻言不信」:所谓「臀无肤,其行次且」,是说九四踞在下面三个阳爻之上,位次又不正,下面的阳刚一路上进,它必定遭受侵伤;既受侵伤,居处就不得安宁,好比「臀无肤」。「次且」是行走迟疑不能前进;臀部没有皮肉,居处既失去安稳,行走也不能前进,所以说「臀无肤,其行次且」。所谓「牵羊悔亡,闻言不信」,「羊」是抵触执拗、难以移动之物,指九五:它居尊位而当位,是《夬》卦之主,下位者不敢侵犯;九四如果肯受九五牵引,就能使悔恨消失,所以说「牵羊悔亡」。然而九四也是阳刚,各自亢守自己的位置,纵然听到牵羊的劝告,也不肯心悦诚服地听命于九五,所以说「闻言不信」。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同於噬嗑灭耳之“凶”。[疏]“无不明也”。○正义曰:“聪不明”者,聪,听也。良由听之不明,故闻言不信也。○注“同於噬嗑灭耳之凶”。○正义曰:四既闻言不信,不肯牵系於五,则必被侵克致凶。而《经》无凶文,《象》称“聪不明”者,与《噬嗑》上九辞同,彼以不明释凶,知此亦为凶也。

经文《象传》说:「其行次且」,是因为位次不当;「闻言不信」,是因为听觉不灵、听得不明白。王弼注解释:这与《噬嗑》卦上九「何校灭耳」所指的凶险是同一回事。孔颖达疏(此处标目作「无不明也」,当是「聪不明也」之讹)申说:所谓「聪不明」,「聪」就是听;正因为听得不明白,所以听了忠言也不肯相信。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同于噬嗑灭耳之凶」一句:九四既然听了忠言不信,不肯牵系于九五,就必定被侵夺攻克而招致凶险。可是经文爻辞里并没有「凶」字,《象传》却说「聪不明」,这与《噬嗑》卦上九的辞句相同;那里是用「聪不明」来解释「凶」的,由此可知这里也是凶。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苋陆,草之柔脆者也。决之至易,故曰“夬夬”也。夬之为义,以刚决柔,以君子除小人者也。而五处尊位,最比小人,躬自决者也。以至尊而敌至贱,虽其克胜,未足多也。处中而行,足以免咎而已,未足光也。

经文九五爻辞说:像铲除苋陆那样果决又果决,秉持中道而行就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苋陆」是一种柔嫩脆弱的草,铲除它极其容易,所以说「夬夬」。《夬》卦的意义,是以阳刚决除阴柔、以君子清除小人;而九五身居尊位,又最贴近上六这个小人,是要亲自动手去决除的。以最尊贵的身份对付最卑贱的对手,即使取胜,也不值得称许;它秉持中道而行,只够免于过错罢了,还谈不上光大。

[疏]“九五”至“无咎”。○正义曰:“苋陆,草之柔脆者也。夬之为义,以刚决柔,以君子除小人者也。”五处尊位,为夬之主,亲决上六,决之至易也,如决苋草然,故曰“苋陆夬夬”也。但以至尊而敌於至贱,虽其克胜,不足贵也。特以中行之故,才得无咎,故曰“中行无咎”。○注“苋陆,草之柔脆者”。○正义曰:“苋陆,草之柔脆”者,子夏《传》云:“苋陆,木根,草茎,刚下柔上也。”马融、郑玄、王肃皆云“苋陆,一名商陆”,皆以苋陆为一。黄遇云:“苋,人苋也。陆,商陆也。”以苋陆为二。案:《注》直云“草之柔脆”者,亦以为一同於子夏等也。《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疏]正义曰:“中未光”者,虽复居中而行,以其亲决上六,以尊敌卑,未足以为光大也。

孔颖达疏解释从「九五」到「无咎」这一段:正如王弼所说,「苋陆」是柔嫩脆弱的草,《夬》卦之义是以阳刚决除阴柔、以君子清除小人。九五居尊位,是《夬》卦之主,亲自决除上六,决除起来极其容易,就像铲除苋陆之草一样,所以说「苋陆夬夬」。只是以至尊之身去与至贱者较量,即便取胜也不足为贵;单凭它能秉持中道,才勉强做到不会有过错,所以说「中行无咎」。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苋陆,草之柔脆者」一句:关于「苋陆」,子夏《易传》说它「木根、草茎,下刚而上柔」;马融、郑玄、王肃都说「苋陆又名商陆」,都把「苋陆」当作一物;黄遇则说「苋是人苋,陆是商陆」,把它当作两物。按:王弼注只说「草之柔脆」,也是把它当作一物,与子夏等人的说法相同。《象传》说:「中行无咎」,是说居中之德还未光大。孔颖达疏说:所谓「中未光」,是虽然能居中而行,但因为亲自去决除上六,以尊贵的身份对付卑贱的对手,还不足以称为光大。

上六:无号,终有凶。处夬之极,小人在上,君子道长,无所共弃,故非号咷所能延也。[疏]正义曰:上六,居夬之极,以小人而居群阳之上,众共弃也。君子道长,小人必凶。非号咷所免,故禁其号咷,曰“无号终有凶”也。《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疏]正义曰:“终不可长”者,长,延也。凶危若此,非号咷所能延,故曰“终不可长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不必哭号了,终究还是有凶险。王弼注解释:上六处在《夬》卦的极点,是小人居于上位;君子之道正在增长,它已被众人一同抛弃,所以不是哭号所能拖延的。孔颖达进一步申说:上六居于《夬》卦之极,以小人的身份高踞群阳之上,众人共同摒弃它。君子之道增长,小人必定遭凶;这不是哭号所能免除的,所以禁止它哭号,说「无号终有凶」。《象传》说:「无号」之所以有「凶」,是因为终究不能拖延下去。孔颖达疏说:所谓「终不可长」,「长」是拖延的意思;凶险危亡到了这个地步,不是哭号所能拖延的,所以说「终不可长也」。

姤卦

巽下乾上。姤:女壮,勿用取女。[疏]正义曰:“姤,遇也。”此卦一柔而遇五刚,故名为“姤”。施之於人,则是一女而遇五男,为壮至甚,故戒之曰“此女壮甚,勿用取此女”也。《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施之於人,即女遇男也。一女而遇五男,为壮至甚,故不可取也。[疏]正义曰:此就爻释卦名,以初六一柔而上遇五刚,所以名“遇”,而用释卦辞“女壮,勿用取女”之义也。

《姤》卦下卦为「巽」、上卦为「乾」。经文卦辞说:女子过于强壮,不要娶这样的女子。孔颖达疏解释:「姤」就是相遇。此卦一个阴爻与五个阳爻相遇,所以取名为「姤」。用在人事上,就是一个女子遇上五个男子,强横到了极点,所以告诫说「这女子太过强壮,不要娶她」。经文《彖传》说:「姤」是相遇,是阴柔遇上阳刚。王弼注解释:用在人事上,就是女子遇上男子;一个女子而遇五个男子,强横至极,所以不可娶。孔颖达进一步申说:这是就爻的构成来解释卦名——以初六一个阴爻向上与五个阳爻相遇,所以取名为「遇」,并借此解释卦辞「女壮,勿用取女」的意思。

“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正乃功成也。[疏]“勿用取女”至“品物咸章也”。○正义曰:“勿用取女,不可与长”者,女之为体,婉娩贞顺,方可期之偕老。淫壮若此,不可与之长久,故“勿用取女”。“天地相遇,品物咸章”者,已下广明遇义。卦得遇名,本由一柔与五刚相遇,故遇辞非美,就卦而取,遂言遇不可用,是“勿用取女”也。故孔子更就天地叹美“遇”之为义不可废也。天地若各亢所处,不相交遇,则万品庶物,无由彰显,必须二气相遇,乃得化生,故曰:“天地相遇,品物咸章”。

经文《彖传》说:所以「勿用取女」,是因为不能与她长久相处;天地互相交遇,万物才都彰显光大。王弼注解释:唯有各得其正,功业才能成就。孔颖达疏解释从「勿用取女」到「品物咸章也」:所谓「勿用取女,不可与长」,是说女子的品性要温婉柔顺、贞静守正,才可以指望白头偕老;像这样淫佚强横,不能与她长久相处,所以「勿用取女」。所谓「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以下是广泛阐明「遇」的意义。此卦得名为「遇」,本来是因为一个阴爻与五个阳爻相遇,所以「遇」在卦辞里并非美事;单就本卦取义,便说这种相遇不可采用,也就是「勿用取女」。因此孔子另就天地来赞叹「遇」这层意义不可废弃:天地如果各自亢守自己的位置,不相交遇,那么万类庶物就无从彰显;必须阴阳二气相遇,才能化育生成,所以说「天地相遇,品物咸章」。

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化乃大行也。[疏]正义曰:庄氏云:“一女而遇五男,既不可取,天地匹配,则能成品物。”由是言之,若刚遇中正之柔,男得幽贞之女,则天下人伦之化,乃得大行也。《姤》之时义大矣哉!凡言义者,不尽於所见,中有意谓者也。[疏]“姤之时义大矣哉”!正义曰:上既博美,此又结叹,欲就卦而取义。但是一女而遇五男,不足称美,博论“天地相遇”,乃致“品物咸章”,然后“姤之时义大矣哉”!○注“凡言义者”至“有意谓者也”。○正义曰:《注》总为称义发例,故曰“凡言”也。就卦以验名义,只是女遇於男,博寻遇之深旨,乃至道该天地,故云“不尽於所见,中有意谓”者也。《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疏]正义曰:风行天下,则无物不遇,故为遇象。“后以施命诰四方”者,风行草偃,天之威令,故人君法此,以施教命,诰於四方也。

经文《彖传》说:阳刚遇上中正之德,天下之道就能广行。王弼注解释:教化于是大大推行。孔颖达疏说:庄氏讲「一个女子遇上五个男子,既然不可娶;天地匹配得当,就能生成万物」。由此说来,如果阳刚遇上中正的阴柔,男子娶到幽静贞洁的女子,那么天下人伦的教化就能广泛推行。经文《彖传》赞叹说:《姤》卦所处时势的意义,真是重大啊!王弼注解释:凡是称「义」的地方,都不止于眼前所见,其中另有深意。孔颖达疏解释「姤之时义大矣哉」:上文已广泛赞美,这里再作总结慨叹,本意是要就本卦取义。可单看一个女子遇五个男子,并不值得称美;只有广泛论及「天地相遇」,从而带来「品物咸章」,然后才谈得上「姤之时义大矣哉」。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从「凡言义者」到「有意谓者也」一段:王弼注是总为「称义」立下体例,所以说「凡言」。就本卦来验看名义,只不过是女遇于男;而广泛推寻「遇」的深意,竟能通贯天地之道,所以说「不尽于所见,中有意谓」。经文《大象传》说:天下有风吹拂,这是《姤》卦之象;君主由此领悟要发布政令、告谕四方。孔颖达疏说:风行于天下,就没有一物不与之相遇,所以是「遇」的象。所谓「后以施命诰四方」,是风一吹过草木便随之偃伏,如同上天的威令,所以人君效法此象,施行教令,告谕四方。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金者,坚刚之物。尼者,制动之主,谓九四也。初六处遇之始,以一柔而承五刚,体夫躁质,得遇而通,散而无主,自纵者也。柔之为物,不可以不牵。臣妾之道,不可以不贞,故必系于正应,乃得“贞吉”也。若不牵于一,而有攸往行,则唯凶是见矣。羸豕,谓牝豕也。群豕之中,豭强而牝弱,故谓之“羸豕”也。孚,犹务躁也。夫阴质而躁恣者,羸豕特甚焉,言以不贞之阴,失其所牵,其为淫丑,若羸豕之孚务蹢躅也。

经文初六爻辞说:拴系在金属的车闸上,守正则吉;如果有所前往,就会见到凶险;像瘦弱的母猪那样躁动不安、来回踯躅。王弼注解释:「金」是坚硬刚强之物,「柅」是制止车轮转动的关键,指九四。初六处在相遇之世的开端,以一个阴爻承奉五个阳爻,本性躁动,一得相遇便与之相通,散漫而没有归属,是放纵自己的一爻。阴柔这类东西不能不加牵系,臣妾之道不能不守贞正,所以必须拴系在与自己正应的九四身上,才能得到「贞吉」;若不专一受牵系而要有所前往,那就只会见到凶险。「羸豕」指母猪:一群猪当中公猪强而母猪弱,所以称母猪为「羸豕」。「孚」犹如说一味躁动。阴柔之质而躁动放纵的,母猪最为突出;这是说以不贞的阴柔失去了牵系,那份淫乱丑态,就像瘦母猪一味躁动、往来踯躅一样。

[疏]“初六系于金柅”至“羸豕孚蹢躅”。○正义曰:“系于金柅,贞吉”者,金者,坚刚之物。柅者,制动之主,谓九四也。初六阴质,若系於正,应以从於四,则贞而吉矣,故曰“系于金柅,贞吉”也。“有攸往,见凶”者,若不牵於一,而有所行往,则惟凶是见矣,故曰“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者,初六处遇之初,以一柔而承五刚,是不系金柅,有所往者也。不系而往,则如羸豕之务躁而蹢躅然也,故曰:“羸豕孚蹢躅”。羸豕谓牝豕也。群豕之中,豭强而牝弱也,故谓牝豕为羸豕。阴质而淫躁,牝豕特甚焉,故取以为喻。○注“柅者,制动之主”。○正义曰:“柅者,制动之主”。柅之为物,众说不同。王肃之徒皆为织绩之器,妇人所用。惟马云:“柅者,在车之下,所以止轮令不动者也。”王注云:“柅,制动之主。”盖与马同。《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疏]正义曰:“柔道牵”者,阴柔之道,必须有所牵系也。

孔颖达疏解释从「初六系于金柅」到「羸豕孚蹢躅」这一段:所谓「系于金柅,贞吉」,「金」是坚硬刚强之物,「柅」是制止转动的关键,指九四。初六本是阴柔之质,若能拴系于正应、顺从九四,就贞正而吉祥,所以说「系于金柅,贞吉」。所谓「有攸往,见凶」,是说若不专一受牵系而要出行,那就只会见到凶险,所以说「有攸往,见凶」。所谓「羸豕孚蹢躅」,是说初六处在相遇之世的开头,以一个阴爻承奉五个阳爻,正是不肯拴系于金柅而要有所前往的样子;不受牵系而妄行,就像瘦母猪一味躁动、来回踯躅,所以说「羸豕孚蹢躅」。「羸豕」指母猪:群猪当中公猪强、母猪弱,所以把母猪叫作「羸豕」;阴柔之质而淫佚躁动,母猪最为突出,因此取来作比喻。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柅者,制动之主」一句:「柅」究竟是什么东西,众家说法不一。王肃一派都认为是纺织用的器具,妇人所用;只有马融说「柅在车下,是用来止住车轮使它不转动的东西」。王弼注说「柅,制动之主」,大概与马融的说法相同。《象传》说:「系于金柅」,是阴柔之道需要有所牵系。孔颖达疏说:所谓「柔道牵」,是阴柔之道必须有所拴系依附。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初阴而穷下,故称“鱼”。不正之阴,处遇之始,不能逆近者也。初自乐来应已之厨,非为犯夺,故“无咎”也。擅人之物,以为已惠,义所不为,故“不利宾”也。[疏]正义曰:“庖有鱼、无咎”者,初六以阴而处下,故称鱼也。以不正之阴,处遇之始,不能逆於所近,故舍九四之正应,乐充九二之庖厨,故曰“九二、庖有鱼”。初自乐来,为已之厨,非为犯夺,故得“无咎”也。“不利宾者”,夫擅人之物,以为己惠,义所不为,故“不利宾”也。

经文九二爻辞说:厨房里有鱼,不会有过错,但不宜用来宴请宾客。王弼注解释:初六是阴爻而处在最下位,所以称作「鱼」。这个不当位的阴爻处在相遇之世的开端,无法违逆离它最近的九二;初六是自己乐意前来充当九二的厨中之物,并非九二强行侵夺,所以「不会有过错」。但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拿去做自己的人情,道义上不该这么做,所以「不利宾」。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庖有鱼,无咎」,是初六以阴柔而居下位,因此称「鱼」;它以不正之阴处在相遇之初,不能违逆最亲近的一爻,所以舍弃了与自己正应的九四,甘愿充实九二的厨房,因此说「九二庖有鱼」。初六是自愿前来充当九二厨中之物,并非九二冒犯抢夺,所以得以「不会有过错」。所谓「不利宾」,是说擅取他人之物拿来做自己的恩惠,道义上不该做,因此「不利宾」。

《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疏]正义曰:“义不及宾”者,言有他人之物,於义不可及宾也。

经文《小象传》说:「包有鱼」,是说按道理不该拿它去待客。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义不及宾」,是说这条鱼本是别人的东西——初六本应于九四,九二只是顺手把它包在自己厨中——拿别人的东西来款待宾客,在道义上说不过去,所以爻辞说「不利宾」。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处下体之极,而二据於初,不为已乘,居不获安,行为其应,不能牵据,以固所处,故曰“臀无肤,其行次且”也。然履得其位,非为妄处,不遇其时,故使危厉。灾非已招,是以“无大咎”也。[疏]正义曰:阳之所据者,阴也。九三处下体之上,为内卦之主,以乘於二,无阴可据,居不获安,上又无应,不能牵据以固所处,同於夬卦九四之失据,故曰“臀无肤,其行次且”也。然复得其位,非为妄处,特以不遇其时,故致此危厉,灾非已招,故无大咎,故曰“厉无大咎”。《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疏]正义曰:“行未牵”者,未能牵据,故“其行次且”,是“行未牵也”。

经文九三爻辞说:臀部没有皮肉,行走踌躇难进,有危厉,但不会有大的过错。王弼注解释:九三处在下卦的顶端,而九二已经占据了初六,初六不肯让自己乘凌,因此居处不得安宁;要行动又得看应爻的脸色,既牵系不上也据守不住,无法巩固自己的处境,所以说「臀无肤,其行次且」。不过它所处的位次本来就正,并非胡乱占位,只是没有赶上好时候,才招来危厉;灾祸不是自己招来的,所以「无大咎」。孔颖达进一步申说:阳爻所要据守的是阴爻。九三处在下卦之上,是内卦之主,但它上承九二而无阴可据,居处不得安宁;上面又没有相应之爻,既不能牵系也不能据守以稳固处境,情形与《夬》卦九四失去凭据相同,所以说「臀无肤,其行次且」。然而它毕竟得位,并非妄处其位,只因未遇其时才招致这份危厉;灾祸不是自己招来的,所以没有大的过错,因此说「厉无大咎」。《象传》说:「其行次且」,是行动上还没有牵系。孔颖达疏说:所谓「行未牵」,是它未能牵系据守,所以行走踌躇不前,这就是「行未牵」。

九四:包无鱼,起凶。二有其鱼,故失之也。无民而动,失应而作,是以“凶”也。[疏]正义曰:“庖无鱼”者,二擅其应,故曰“庖无鱼”也。庖之无鱼,则是无民之义也。“起凶”者,起,动也。“无民而动,失应而作,是以凶也。”《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疏]正义曰:“远民”者,阴为阳之民,为二所据,故曰“远民”也。

经文九四爻辞说:厨房里没有鱼,一有举动就有凶险。王弼注解释:初六这条「鱼」已被九二占有,所以九四失去了它;没有百姓可依靠却要行动,失掉了应爻却要有所作为,因此「凶」。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庖无鱼」,是九二独占了九四的正应,所以说「庖无鱼」;厨房里没有鱼,就是没有百姓的意思。所谓「起凶」,「起」就是发动;正如王弼所说,没有百姓而妄动、失去应爻而妄作,所以有凶。《象传》说:「无鱼」之所以凶,是因为疏远了百姓。孔颖达疏说:所谓「远民」,是阴爻好比阳爻的百姓,如今初六被九二占据,所以说「远民」。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杞之为物,生於肥地者也。包瓜为物,系而不食者也。九五履得尊位,而不遇其应,得地而不食,含章而未发,不遇其应,命未流行。然处得其所,体刚居中,志不舍命,不可倾陨,故曰“有陨自天”也。

经文九五爻辞说:用杞树的枝叶遮护着瓜,内含美质,会有什么从天而降。王弼注解释:杞是长在肥沃土地上的树木;被包裹着的瓜,是系挂在那里而不被人取食的东西。九五踏上了尊位,却遇不到与自己相应的爻,好比得了沃土却无人享用,怀藏美质而未能发露;因为没有相应者,政令还不能流布施行。但它所处的位置本来得当,体质刚强而居于中位,心志不肯舍弃天命,没有什么能使它倾覆陨落,所以说「有陨自天」。

[疏]“九五以杞包瓜”至“有陨自天”。○正义曰:“以杞匏瓜”者,杞之为物,生於肥地;匏瓜为物,系而不食,九五处得尊位而不遇,其应是得地而不食,故曰“以杞匏瓜”也。“含章,有陨自天”者,不遇其应,命未流行,无物发起其美,故曰“含章”。然体刚居中,虽复当位,命未流行,而不能改其操,无能倾陨之者,故曰:“有陨自天”,盖言惟天能陨之耳。○注“杞之为物,生於肥地者也”。○正义曰:“杞之为物,生於肥地者也”,先儒说杞,亦有不同。马云:“杞,大木也。”《左传》云“杞梓皮革自楚”,注则为杞梓之杞。子夏《传》曰:“作杞匏瓜。”薛虞《记》云:“杞,杞柳也。杞性柔刃,宜屈桡,似匏瓜。”又为杞柳之杞。案:王氏云“生於肥地”,盖以杞为今之枸杞也。

孔颖达疏解释从「九五以杞包瓜」到「有陨自天」这一段:所谓「以杞匏瓜」,是杞树生长在肥沃之地,匏瓜则系挂在那里而无人取食;九五占得尊位却遇不到相应之爻,正如得了沃土而无人享用,所以说「以杞匏瓜」。所谓「含章,有陨自天」,是因为遇不到应爻,政令未能流布,没有谁来发扬它的美质,所以说「含章」;然而它体质刚强、居于中位,虽然当位而政令未行,却不肯改变自己的节操,没有谁能使它倾覆陨落,所以说「有陨自天」,意思大概是只有上天才能使它陨落罢了。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杞之为物,生于肥地者也」一句:前代学者解说「杞」也各不相同。马融说「杞是高大的树木」;《左传》有「杞梓皮革自楚往」之语,注家以为那是杞梓之杞;子夏《易传》则写作「杞匏瓜」;薛虞《记》说「杞就是杞柳,杞的质性柔韧,宜于弯曲,形状像匏瓜」,这又是杞柳之杞。按:王弼说它「生于肥地」,大概是把「杞」当作今天的枸杞。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疏]正义曰:“中正”者,中正故有美,无应故“含章”,而不发。若非九五中正,则无美可含,故举爻位而言“中正”也。“志不舍命”者,虽命未流行,而居尊当位,“志不舍命”,故曰“不可倾陨”也。

经文《象传》说:九五之所以「含章」,是因为它中正;「有陨自天」,是因为它的心志不肯舍弃天命。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中正」,是九五既中且正,所以怀有美质;因为没有相应之爻,所以只能「含章」而不能发露。倘若不是九五这样的中正之位,就根本没有美质可含,所以《象传》特意举出爻位来说「中正」。所谓「志不舍命」,是虽然政令还不能流布,但它居尊位而当位,心志始终不舍弃天命,所以王弼说它「不可倾陨」。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进之於极,无所复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进而无遇,独恨而已,不与物争,其道不害,故无凶咎也。[疏]正义曰:“姤其角”者,角者,最处体上,上九进之於极,无所复遇,遇角而已,故曰“姤其角”也。“吝无咎”者,角非所安,与无遇等,故独恨而鄙吝也。然不与物争,其道不害,故无凶咎,故曰“无咎”也。《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疏]正义曰:“上穷吝”者,处於上穷,所以遇角而吝也。

经文上九爻辞说:所遇到的只是角,有些遗憾,但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上九前进到了极点,再没有什么可遇的,所遇到的不过是「角」而已,所以说「姤其角」;前进而无所遇,只能独自懊恨罢了,但它不与人相争,所行之道并不招损,所以没有凶险和过咎。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姤其角」,「角」处在整个卦体的最上端,上九上进到了极处,再无可遇之物,遇到的只是角,所以说「姤其角」。所谓「吝无咎」,是角本不是安身之处,与没有遇到一样,所以只能独自懊恨而显得鄙吝;然而它不与人争,所行之道不受损害,所以没有凶咎,因此说「不会有过错」。《象传》说:「姤其角」,是因为居于上位而走到穷尽,故而遗憾。孔颖达疏说:所谓「上穷吝」,是身处上位的穷极之地,所以只遇到角而感到遗憾。

萃卦

坤下兑上。萃:亨。聚乃通也。[疏]正义曰:“萃”,卦名也,又萃聚也,聚集之义也。能招民聚物,使物归而聚已,故名为“萃”也。亨者,通也。拥隔不通,无由得聚,聚之为事,其道必通,故云“萃亨”。王假有庙。假,至也,王以聚至有庙也。[疏]正义曰:假,至也。天下崩离,则民怨神怒,虽复享祀,与无庙同。王至大聚之时,孝德乃昭,始可谓之“有庙”矣,故曰“王假有庙”。

《萃》卦下卦为「坤」、上卦为「兑」。经文卦辞说:萃,亨通。王弼注解释:聚集起来才能通达。孔颖达进一步申说:「萃」是卦名,又有会萃、聚集的意思;能够招徕百姓、聚拢万物,使众物归附而汇聚到自己这里,所以取名为「萃」。「亨」就是通:阻隔不通就无从聚集,聚集这件事,其道理必定要通达,所以说「萃亨」。经文卦辞又说:君王到宗庙里去。王弼注解释:「假」是到达的意思,君王凭着聚合之功而到宗庙致祭。孔颖达疏说:「假」就是至。天下分崩离析时,百姓怨恨、神明震怒,即便照常祭祀,也与没有宗庙一样;君王到了大聚合的时候,孝德才得以昭明,这才谈得上真正「有庙」,所以说「王假有庙」。

利见大人,亨,利贞。聚得大人,乃得通而利正也。[疏]正义曰:聚而无主,不散则乱。惟有大德之人,能弘正道,乃得常通而利正,故曰“利见大人,亨,利贞”也。用大牲,吉。全乎聚道,“用大牲乃吉”也。聚道不全,而用大牲,神不福也。[疏]正义曰:大人为王,聚道乃全,以此而用大牲,神明降福。故曰“用大牲,吉也”。利有攸往。[疏]正义曰:人聚神祐,何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也。

经文卦辞说:宜于出现大德之人,亨通,宜于守正。王弼注解释:聚合之中得到大德之人,才能通达而宜于守正。孔颖达疏说:聚集起来却没有主导者,不是溃散就是混乱;只有大德之人能弘扬正道,才能长久通达而宜于守正,所以说「利见大人,亨,利贞」。经文卦辞又说:用大牲献祭,吉祥。王弼注解释:聚合之道完备了,「用大牲」才吉;聚合之道不完备而用大牲,神明是不会赐福的。孔颖达疏说:大德之人做了君王,聚合之道才算完备;在这个前提下用大牲献祭,神明就降下福祐,所以说「用大牲,吉」。经文卦辞又说:宜于有所前往。孔颖达疏说:人心聚合、神明保祐,往哪里会不顺利呢?所以说「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但“顺而说”,则邪佞之道也。刚而违於中应,则强亢之德也。何由得聚?顺说而以刚为主,主刚而履中,履中以应,故得聚也。[疏]“《彖》曰”至“故聚也”。○正义曰:萃,聚者,训,“萃”名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者,此就二体及九五之爻释所以能聚也。若全用顺说,则邪佞之道兴;全用刚阳,而违於中应,则强亢之德著,何由得聚?今“顺以说”,而刚为主,则非邪佞也。应不失中,则非偏亢也。如此方能聚物,故曰“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

经文《彖传》说:「萃」就是聚集;柔顺而和悦,阳刚居中而上下相应,所以能聚集。王弼注解释:如果一味柔顺和悦,那就成了邪僻谄媚之道;如果一味刚强而违背居中相应的原则,那就成了强横亢直之德——这两样都无从聚合。唯有既柔顺和悦又以阳刚为主导,主于刚而又能行中道,行中道而又能与人相应,所以才能聚合。孔颖达疏解释从「《彖》曰」到「故聚也」:把「萃」训为「聚」,是解释卦名。所谓「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是就上下两个卦体和九五这一爻,来解释为什么能够聚合。如果完全用柔顺和悦,邪僻谄媚之道就兴起;完全用刚阳而违背居中相应,强横亢直之德就显露,这样怎么能聚合?如今既「顺以说」,又以阳刚为主,就不是邪佞;相应而不失中道,就不是偏执亢强。这样才能聚拢万物,所以说「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

“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全聚乃得致孝之享也。[疏]正义曰:享,献也。聚道既全,可以至於“有庙”,设祭祀而“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大人,体中正者也。通众以正,聚乃得全也。[疏]正义曰:释聚所以利见大人,乃得通而利正者,良由大人有中正之德,能以正道通而化之,然后聚道得全,故曰“聚以正也”。

经文《彖传》说:「王假有庙」,是要献上孝敬的祭享。王弼注解释:聚合之道完备了,才能献上这份孝敬之祭。孔颖达疏说:「享」是进献;聚合之道既已完备,就可以做到「有庙」,设立祭祀而「致孝享」。经文《彖传》又说:「利见大人,亨」,是因为聚合要以正道为准。王弼注解释:所谓大人,是身具中正之德的人;用正道来通达众人,聚合才能完备。孔颖达疏说:这是解释聚合之所以「利见大人」、从而得以通达并宜于守正的缘故——正因为大人有中正之德,能用正道去贯通和感化众人,然后聚合之道才得完备,所以说「聚以正也」。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顺以说”而不损刚,“顺天命”者也。天德刚而不违中,顺天则说,而以刚为主也。[疏]正义曰:天之为德,刚不违中,今“顺以说”,而以刚为主,是“顺天命”也。动顺天命,可以享於神明,无往不利,所以得用大牲,吉。“利有攸往”者,只为“顺天命”也。

经文《彖传》说:「用大牲,吉,利有攸往」,是因为顺应了天命。王弼注解释:既「顺以说」而又不折损阳刚,这就是「顺天命」;上天之德刚健而不违背中道,顺应上天就会和悦,同时以阳刚为主导。孔颖达进一步申说:上天的德性是刚健而不违中道;如今《萃》卦「顺以说」而以阳刚为主,正是「顺天命」。举动顺应天命,就可以祭享神明,无往不利,因此能够用大牲献祭而得吉。所谓「利有攸往」,也只因为它顺应了天命。

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情同而后乃聚,气合而后乃群。[疏]正义曰:此广明萃义而叹美之也。凡物所以得聚者,由情同也。情志若乖,无由得聚,故“观其所聚,则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象》曰:泽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聚而无防,则众心生。[疏]正义曰:泽上於地,则水潦聚,故曰“泽上於地,萃”也。除者,治也。人既聚会,不可无防备。故君子於此之时,脩治戎器以戒备不虞也。

经文《彖传》说:观察万物聚合的缘由,天地万物的实情就可以看清了。王弼注解释:《系辞》讲「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情性相同然后才会聚合,气类相合然后才会成群。孔颖达疏说:这是广泛阐明《萃》的意义并加以赞叹。凡物之所以能聚合,都由于情性相同;情志若相违背,就无从聚合,所以说「观其所聚,则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经文《大象传》说:水泽高出于地面,这是《萃》卦之象;君子由此领悟要修治兵器,戒备意外之变。王弼注解释:聚集起来却没有防备,众人的异心就会滋生(底本此处注文似有脱漏,语意未完)。孔颖达疏说:水泽积在地上,雨水就会汇聚,所以说「泽上于地,萃」。「除」是修治的意思。人既然聚集会合,不能没有防备,所以君子在这个时候修治兵器,以戒备意外之变。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有应在四而三承之,心怀嫌疑,故“有孚不终”也。不能守道,以结至好,迷务竞争,故“乃乱乃萃”也。一握者,小之貌也。为笑者,懦劣之貌也。已为正配,三以近宠,若安夫卑退,谦以自牧,则“勿恤”而“往无咎”也。[疏]“初六有孚”至“往无咎”。○正义曰:“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者,初六有应在四,而三承之,萃聚之时,贵於近合,见三承四,疑四与三,始以中应相信,末以他意相阻,故曰“有孚不终”也。既心怀嫌疑,则情意迷乱,奔驰而行,萃不以礼,故曰“乃乱乃萃”。一握者,小之貌也,自比一握之问,言至小也。为笑者,非严毅之容,言懦劣也。已为正配,三以近宠。若自号比为一握之小,执其谦退之容,不与物争,则不忧於三,往必得合而“无咎”矣,故曰“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也。《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疏]正义曰:“其志乱”者,只为疑四与三,故志意迷乱也。

经文初六爻辞说:心怀诚信却不能坚持到底,于是心绪迷乱、聚合失序;若能自称渺小如一握,带着柔弱的笑容,就不必忧虑,前往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初六的正应在九四,而六三又紧承着九四,初六心里生出猜疑,所以「有孚不终」;它不能守住正道去缔结最好的交谊,迷惑于争夺,所以「乃乱乃萃」。「一握」是渺小的样子,「为笑」是懦弱柔顺的样子。初六本是九四的正配,六三不过是凭着位置相近而得宠;初六若能安于卑下退让,用谦逊来约束自己,就能「勿恤」而「往无咎」。孔颖达疏解释从「初六有孚」到「往无咎」这一段:所谓「有孚不终,乃乱乃萃」,是初六的应爻在九四,而六三承奉九四;聚合之时以就近结合为贵,初六见六三承奉九四,便怀疑九四与六三亲近,起初凭正应之谊彼此信任,末了因别的念头而生隔阂,所以说「有孚不终」。既然心怀猜疑,情意就迷乱,奔走行事,聚合而不合乎礼,所以说「乃乱乃萃」。「一握」是渺小的样子,把自己比作一握之间,是说极其微小;「为笑」不是严厉刚毅的面容,是说柔弱谦下。初六本是九四的正配,六三是凭邻近而得宠;初六若自称渺小如一握,保持谦退的姿态,不与人争,就不必忧虑六三,前往必能与九四会合而「不会有过错」,所以说「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象传》说:「乃乱乃萃」,是它的心志迷乱了。孔颖达疏说:所谓「其志乱」,只因为猜疑九四与六三亲近,所以意念迷乱。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居萃之时,体柔当位,处坤之中,己独处正,与众相殊,异操而聚,民之多僻,独正者危。未能变体以远於害,故必见引,然后乃“吉”而“无咎”也。禴,殷者祭名也,四时祭之省者也。居聚之时,处於中正,而行以忠信致之。以省薄荐於鬼神也。[疏]“六二”至“利用禴”。○正义曰:“引吉无咎”者,萃之为体,贵相从就,聚道乃成。今六二以阴居阴,复在坤体,志於静退,则是守中未变,不欲相从者也。乖众违时则致危害,故须牵引乃得“吉”而“无咎”也,故曰“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者,禴,殷春祭之名也。四时之祭最薄者也。虽乖於众,志须牵引。然居中得正,忠信而行,故可以省薄祭於鬼神也,故曰“孚乃利用禴”。《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疏]正义曰:“中未变也”者,释其所以须引乃吉,良由居中未变。

经文六二爻辞说:被牵引而上则吉祥,不会有过错;心怀诚信,就宜于用薄祭「禴」来祭祀。王弼注解释:六二处在聚合之世,体质柔顺而当位,居于下卦「坤」的中位,唯独自己守着正道,与众人不同;操守相异却又同处聚合之中,而民间多有邪僻,独守正道的人反而危险。它还不能改变自身以远离祸害,所以必须被人牵引,然后才能「吉」而「不会有过错」。「禴」是殷代的一种祭名,是四时之祭中最简省的一种;处在聚合之时,居于中正之位,凭忠信行事而招致众人,所以可以用简薄的祭品献于鬼神。孔颖达疏解释从「六二」到「利用禴」这一段:所谓「引吉无咎」,《萃》这一卦体贵在彼此相从趋就,聚合之道才能成立;如今六二以阴爻居阴位,又在「坤」体之中,志在安静退守,是守着中道不肯变动、不愿主动趋从的一爻。违背众人、违背时势就会招致危害,所以必须被人牵引才能得「吉」而「不会有过错」,因此说「引吉无咎」。所谓「孚乃利用禴」,「禴」是殷代春祭的名称,是四时之祭中最微薄的一种;六二虽与众人不合、心志需要人牵引,但它居中得正,凭忠信行事,所以可以用简薄的祭品祭献鬼神,因此说「孚乃利用禴」。《象传》说:「引吉无咎」,是因为它居中守正而没有改变。孔颖达疏说:所谓「中未变也」,是解释它为什么要靠牵引才吉——正因为居中而未曾变节。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履非其位,以比於四,四亦失位。不正相聚,相聚不正,患所生也。干人之应,害所起也,故“萃如嗟如,无攸利”也。上六亦无应而独立,处极而忧危,思援而求朋,巽以待物者也。与其萃於不正,不若之於同志,故可以往而无咎也。二阴相合,犹不若一阴一阳之应,故有“小吝”也。[疏]“六三萃如嗟如”至“小吝”。○正义曰:居萃之时,“履非其位,以比於四,四亦失位。不正相聚,相聚不正,患所生也。干人之应,害所起也”,故曰“萃如,嗟如,无攸利”也。“往无咎,小吝”者,“上六亦无应而独立,处极而忧危,思援而求朋,巽以待物者也。与其萃於不正,不若之於同志,故可往而无咎”。但以上六是阴,已又是阴,以“二阴相合,犹不若一阴一阳之应,故有小吝也”。《象》曰:“往无咎”,上巽也。[疏]正义曰:以上体柔巽,以求其朋,故三可以往而无咎也。

经文六三爻辞说:想聚合却只能叹息,没有什么好处;前往则不会有过错,只是略有遗憾。王弼注解释:六三所处的位次不正,又与九四亲比,而九四同样失位;以不正之身相聚,相聚又不合于正,祸患便由此产生;何况它去干犯别人的正应关系,祸害正从这里生起,所以「萃如嗟如,无攸利」。上六也是无应而孤立,处在卦极而忧惧危殆,想找援手、求得朋友,是以谦逊态度对待外物的一爻;与其和不正的对象聚合,不如去投奔志同道合的人,所以六三可以前往而不会有过错。不过两个阴爻相合,终究不如一阴一阳的正应,因此有「小吝」。孔颖达疏解释从「六三萃如嗟如」到「小吝」这一段:六三处在聚合之世,正如王弼所说,所处位次不正而与九四亲比,九四也同样失位;以不正相聚、相聚又不正,祸患由此而生,干犯他人的应爻,祸害由此而起,所以说「萃如,嗟如,无攸利」。所谓「往无咎,小吝」,是因为上六也无应而孤立,处于卦极而忧危,想寻求援助和朋友,以谦逊之态等待外物;与其聚于不正之人,不如投向志同者,所以可以前往而不会有过错。只是上六是阴爻,自己也是阴爻,两个阴爻相合,终究不如一阴一阳的正应,所以有「小吝」。《象传》说:「往无咎」,是因为上面的上六柔顺谦逊。孔颖达疏说:因为上体柔顺谦逊,六三去求它作朋友,所以六三可以前往而不会有过错。

九四:大吉,无咎。履非其位而下据三阴,得其所据,失其所处。处聚之时,不正而据,故必“大吉”,立夫大功,然后“无咎”也。[疏]正义曰:以阳处阴,明履非其位,又不据三阴,得其所据,失其所处。处聚之时,不正而据,是其凶也。若以萃之时,立夫大功,获其大吉乃得无咎,故曰“大吉,无咎”。《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疏]正义曰:“位不当”者,谓以阳居阴也。

经文九四爻辞说:大为吉祥,才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九四所处位次不正,却在下面据有三个阴爻;虽然得到了所据的对象,却失掉了应有的位置。处在聚合之世,位不正而据有众阴,所以必须做到「大吉」,建立大功,然后才「不会有过错」。孔颖达进一步申说:以阳爻居阴位,表明它所处位次不正;它又据有下面三个阴爻,得其所据而失其所处。处在聚合之时,不正而据有众阴,这本来是凶的;若能趁着聚合之世建立大功,获得大吉,才能不会有过错,所以说「大吉,无咎」。《象传》说:要「大吉」才「无咎」,是因为位次不当。孔颖达疏说:所谓「位不当」,是指以阳爻居于阴位。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处聚之时,最得盛位,故曰“萃有位”也。四专而据,己德不行,自守而己,故曰“无咎匪孚”。夫脩仁守正,久必悔消,故曰“元永贞,悔亡”。[疏]“九五”至“悔亡”。○正义曰:九五处聚之时,最得盛位,故曰“萃有位”也。既得盛位,所以“无咎”。“匪孚”者,良由四专而据,已德化不行,信不孚物,自守而已,故曰“无咎,匪孚”。若能修夫大德,久行其正,则其悔可消,故曰“元永贞,悔亡”。《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疏]正义曰:“志未光也”者,虽有盛位,然德未行,久乃悔亡。今时志意未光大也。

经文九五爻辞说:聚合之世而居有尊位,不会有过错,只是诚信还不能孚及众人;若能长久守持大正之道,悔恨就会消失。王弼注解释:九五处在聚合之时,占据了最隆盛的位置,所以说「萃有位」;但九四专擅而据有三阴,九五自己的德教推行不开,只能自守而已,所以说「无咎匪孚」。修养仁德、坚守正道,日久必能消去悔恨,所以说「元永贞,悔亡」。孔颖达疏解释从「九五」到「悔亡」这一段:九五处聚合之世,得到最隆盛的位置,所以说「萃有位」;既得盛位,因此「不会有过错」。所谓「匪孚」,正因为九四专擅据有众阴,九五的德化推行不开,诚信不能取信于众人,只好自守罢了,所以说「无咎,匪孚」。倘若能修养大德,长久施行正道,那份悔恨就可以消除,所以说「元永贞,悔亡」。《象传》说:「萃有位」,是说心志还没有光大。孔颖达疏说:所谓「志未光也」,是虽有隆盛之位,德教却未能推行,要经过长久才能悔恨消失;就眼下而言,志意还谈不上光大。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处聚之时,居於上极,五非所乘,内无应援。处上独立,近远无助,危莫甚焉。赍咨,嗟叹之辞也。若能知危之至,惧祸之深,忧病之甚,至于涕洟,不敢自安,亦无所不害,故得“无咎”也。[疏]正义曰:“赍咨”者,居萃之时,最处上极,五非所乘,内又无应,处上独立,无其援助,危亡之甚,居不获安,故“赍咨”而嗟叹也。若能知有危亡,惧害之深,忧危之甚,至於涕洟滂沱,如此居不获安,方得无所不害,故“无咎”矣。自目出曰涕,自鼻出曰洟。《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疏]正义曰:“未安上”者,未敢安居其上所乘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嗟叹不已、涕泪交流,才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上六处在聚合之世,居于全卦最上端,九五不是它所能乘凌的,内部又没有相应的援手;高处而孤立,远近都无人相助,危险没有比这更甚的了。「赍咨」是嗟叹之辞。倘若它能明白危险已至、深深畏惧祸患、忧虑到极点,以至于涕泪俱下,不敢自安,也就没有什么能伤害它,所以能够「不会有过错」。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赍咨」,是上六处聚合之时,居于最上之极,九五不是它所能乘凌的,内里又无应爻,孤身在上,没有援助,危亡之势极重,居处不得安宁,所以只能「赍咨」而嗟叹。倘若它能自知有危亡之忧,深惧祸害,极忧危殆,以至于涕泪滂沱,这样居而不敢自安,才能没有什么伤害得了它,因此「不会有过错」。从眼中流出的叫「涕」,从鼻中流出的叫「洟」。《象传》说:「赍咨涕洟」,是因为它在上位不敢自安。孔颖达疏说:所谓「未安上」,是不敢安然居于它所乘凌的九五之上。

升卦

巽下坤上。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巽顺可以升,阳爻不当尊位,无严刚之正,则未免於忧,故用见大人,乃“勿恤”也。[疏]正义曰:“升,元亨”者,“升”,卦名也。升者,登上之义,升而得大通,故曰“升,元亨”也。“用见大人,勿恤”者,升者,登也。阳爻不当尊位,无刚严之正,则未免於忧,故用见大德之人,然后乃得无忧恤,故曰“用见大人,勿恤”。

《升》卦下卦为「巽」、上卦为「坤」。经文卦辞说:升,大为亨通;宜于去见大德之人,不必忧虑。王弼注解释:谦逊柔顺就可以上升;但卦中阳爻不居尊位,缺少严正刚强的品格,就免不了有忧患,所以要去见大人,才能「勿恤」。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升,元亨」,「升」是卦名,意思是登高上行;上升而得到大通,所以说「升,元亨」。所谓「用见大人,勿恤」,「升」就是登;阳爻不居尊位,缺少刚正严明的品格,就难免忧患,所以要去见有大德的人,然后才能没有忧虑,因此说「用见大人,勿恤」。

南征吉。以柔之南,则丽乎大明也。[疏]正义曰:非直须见大德之人,复宜適明阳之地。若以阴之阴,弥足其闇也。南是明阳之方,故云“南征吉”也。《彖》曰:柔以时升。柔以其时,乃得升也。[疏]正义曰:“升”之为义,自下升高,故就六五居尊,以释名“升”之意。六五以阴柔乏质,起升贵位,若不得时,则不能升耳,故曰“柔以时升”也。

经文卦辞说:向南进发吉祥。王弼注解释:以阴柔之质走向南方,就依附上了光明。孔颖达疏说:不但要去见大德之人,还应当前往光明阳盛之地;如果以阴柔去投奔阴暗,只会更增其昏暗。南方是光明阳盛的方位,所以说「南征吉」。经文《彖传》说:阴柔顺应时机而上升。王弼注解释:阴柔要顺着它的时机,才能上升。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升」的意思是从低处升到高处,所以就六五居尊位这一点,来解释卦名「升」的含义。六五以阴柔匮弱之质,起而升居尊贵之位,若不得其时,就升不上去,所以说「柔以时升」。

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纯柔则不能自升,刚亢则物不从。既以时升,又“巽而顺,刚中而应”,以此而升,故得“大亨”。[疏]正义曰:此就二体及九二之爻,释“元亨”之德也。“纯柔则不能自升,刚亢则物所不从”。卦体既巽且顺,爻又刚中而应於五,有此众德,故得“元亨”。“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南征吉”,志行也。巽顺以升,至于大明,“志行”之谓也。[疏]正义曰:“用见大人,勿恤有庆”者,以大通之德,“用见大人”,不忧否塞,必致庆善,故曰“有庆也”。“南征吉,志行”者,之於闇昧,则非其本志。今以柔顺而升大明,其志得行也。

经文《彖传》说:谦逊而柔顺,阳刚居中而上有相应,所以大为亨通。王弼注解释:纯用阴柔就不能自己上升,刚强亢直又不能使人顺从;既已顺时而升,又能「巽而顺,刚中而应」,凭这些条件上升,所以得到「大亨」。孔颖达进一步申说:这是就上下两个卦体和九二这一爻,来解释「元亨」之德。正如王弼所说,纯是柔弱便无法自升,一味刚亢则众人不肯顺从;而《升》卦卦体既谦逊又柔顺,九二一爻又刚健居中而上应六五,具备这许多德性,所以得「元亨」。经文《彖传》又说:「用见大人,勿恤」,是会有福庆;「南征吉」,是心志得以施行。王弼注解释:以谦逊柔顺而上升,一直升到大放光明之地,这就叫「志行」。孔颖达疏说:所谓「用见大人,勿恤有庆」,是凭着大通之德去见大人,不必忧虑闭塞不通,必定招来吉庆善果,所以说「有庆也」。所谓「南征吉,志行」,是若走向昏暗,就不是它本来的心志;如今以柔顺之质升向光明,它的志向就得以施行了。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疏]正义曰:“地中生木,升”者,“地中生木”,始於细微,以至高大,故为升象也。“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者,地中生木,始於毫末,终至合抱。君子象之,以顺行其德,积其小善,以成大名,故《系辞》云:“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是也。

经文《大象传》说:地中生长出树木,这是《升》卦之象;君子由此领悟要顺循德性,积累细小以成就高大。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地中生木,升」,是地里长出树木,从细微处开始,一直长到高大,所以是「升」的象。所谓「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是地中生木起于毫末,终于长成合抱之材;君子取法此象,顺着本性施行德行,积累点滴的善举,从而成就大名,所以《系辞传》说「善不积不足以成名」,讲的正是这个道理。

初六:允升,大吉。允,当也。巽卦三爻,皆升者也。虽无其应,处《升》之初,与九二、九三合志俱升。当升之时,升必大得,是以“大吉”也。[疏]正义曰:允,当也。巽卦三爻,皆应升上,而二、三有应於五、六,升之不疑。惟初无应於上,恐不得升。当二、三升时,与之俱升,必大得矣,故曰“允升,大吉”也。《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疏]正义曰:上谓二、三也,与之合志俱升,乃得“大吉”也。

经文初六爻辞说:顺当地上升,大为吉祥。王弼注解释:「允」是恰当、相合的意思。下卦「巽」的三个爻都是要上升的;初六虽然没有相应之爻,但处在《升》卦的开头,与九二、九三心志相合、一同上升。正当上升之时,升上去必有大的收获,所以「大吉」。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允」是恰当。巽卦三爻都当上升,其中九二、九三分别与六五、上六有应,上升起来毫不迟疑;只有初六在上没有应爻,恐怕升不上去。等到九二、九三上升的时候,它与两爻一同上升,必定大有所得,所以说「允升,大吉」。《象传》说:「允升大吉」,是与上面的爻心志相合。孔颖达疏说:「上」指九二、九三;与它们心志相合、一同上升,才能得到「大吉」。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与五为应,往必见任。体夫刚德,进不求宠,闲邪存诚,志在大业,故乃利用纳约于神明矣。[疏]正义曰:九二与五为应,往升於五,必见信任,故曰“孚”。二体刚德,而履乎中,进不求宠,志在大业,用心如此,乃可荐其省约于神明而无咎也,故曰“孚乃利用禴,无咎”。《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疏]正义曰:“有喜也”者,上升则为君所任,荐约则为神所享。斯之为喜,不亦宜乎?

经文九二爻辞说:心怀诚信,就宜于用薄祭「禴」来祭祀,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九二与六五相应,前往必被信任;它具备刚健的品德,上进却不谋求宠幸,防闲邪念而存养诚意,志向在于大事业,所以适宜把简约的祭品献纳给神明。孔颖达进一步申说:九二与六五为正应,前往上升到六五那里,必定得到信任,所以说「孚」。九二体质刚健而行于中道,上进不求宠幸,志在大业;用心如此,才可以把俭省的祭品进献给神明而不会有过错,所以说「孚乃利用禴,无咎」。《象传》说:九二的诚信,会带来喜庆。孔颖达疏说:所谓「有喜也」,是上升就被君主任用,献上薄祭就被神明歆享;把这样的事称为喜,不也是应该的吗?

九三:升虚邑。履得其位,以阳升阴,以斯而举,莫之违距,故若“升虚邑”也。[疏]正义曰:九三履得其位,升於上六,上六体是阴柔,不距於己,若升空虚之邑也。《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往必得邑。[疏]正义曰:“无所疑”者,往必得邑,何所疑乎?

经文九三爻辞说:像进入一座空城那样上升。王弼注解释:九三所居位次得正,以阳爻上升到阴爻之位;照这样行动,没有谁会违逆阻拦,所以像「升虚邑」一样。孔颖达进一步申说:九三居位得正,上升到上六那里;上六体质阴柔,不会抗拒自己,就像升入一座空虚无人的城邑。《象传》说:「升虚邑」,是没有什么可疑虑的。王弼注解释:前往必定能取得那座城邑。孔颖达疏说:所谓「无所疑」,是前往必能得邑,还有什么可疑虑的吗?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处升之际,下升而进,可纳而不可距也。距下之进,攘来自专,则殃咎至焉。若能不距而纳,顺物之情,以通庶志,则得“吉”而“无咎”矣。岐山之会,顺事之情,无不纳也。[疏]正义曰:“王用亨于岐山”者,六四处升之际,下体二爻,皆来上升,可纳而不可距,事同文王岐山之会,故曰“王用亨於岐山也”。“吉无咎”者,若能纳而不距,顺物之情,则得吉而无咎,故曰“吉无咎也”。《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疏]正义曰:“顺事”者,顺物之情,而立功立事,故曰“顺事”也。

经文六四爻辞说:君王在岐山举行祭享,吉祥,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六四处在上升之际,下面的爻正一路升进,对它们只能接纳而不可阻拒。如果阻挡下面的进取,排斥来者而独断专行,灾殃过咎就会到来;若能不阻拒而加以接纳,顺应众人的情实,从而贯通众人的心志,就能得「吉」而「不会有过错」。当年岐山之会,正是顺应事情之实、无所不纳的典范。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王用亨于岐山」,是六四处在上升之际,下卦的两个阳爻都上来升进,只能接纳而不可阻拒,情形与周文王在岐山会合诸侯之事相同,所以说「王用亨于岐山」。所谓「吉无咎」,是若能接纳而不阻拒,顺应众人的情实,就能得吉而不会有过错,所以说「吉无咎」。《象传》说:「王用亨于岐山」,是顺应事理。孔颖达疏说:所谓「顺事」,是顺应众人的情实而建功立业,所以说「顺事」。

六五:贞吉,升阶。升得尊位,体柔而应,纳而不距,任而不专,故得“贞吉,升阶”而尊也。[疏]正义曰:“贞吉,升阶”者,六五以柔居尊位,纳於九二,不自专权,故得“贞吉,升阶”。保是尊贵而践阼矣,故曰“贞吉,升阶”也。《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疏]正义曰:“大得志”者,居中而得其“贞吉”,处尊而保其“升阶”,志大得矣,故曰“大得志”也。

经文六五爻辞说:守正则吉,如登台阶般步步上升。王弼注解释:六五升到了尊位,体质柔顺而与九二相应,接纳贤者而不加阻拒,委任贤者而不独揽大权,所以能够「贞吉,升阶」而居于尊位。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贞吉,升阶」,是六五以阴柔之质居于尊位,接纳九二,不自专权柄,所以能得「贞吉,升阶」,保有尊贵之位而登临君位,因此说「贞吉,升阶」。《象传》说:「贞吉,升阶」,是大大地实现了心志。孔颖达疏说:所谓「大得志」,是居中而得到「贞吉」,处尊而保住「升阶」,心志大为遂愿,所以说「大得志」。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处贞之极,进而不息者也。进而不息,故虽冥犹升也。故施於不息之正则可,用於为物之主则丧矣。终於不息,消之道也。[疏]正义曰:“冥升”者,冥犹暗也。处升之上,进而不已,则是虽冥犹升也,故曰“冥升”。“利于不息之贞”者,若宴升在上,陵物为主,则丧亡斯及;若洁已脩身,施於为政,则以不息为美,故曰“利於不息之贞”。《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劳不可久也。[疏]正义曰:“消不富”者,虽为政不息,交免危咎,然劳不可久,终致消衰,故曰“消不富”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在昏暗中仍在上升,宜于用在自强不息的守正之事上。王弼注解释:上六处在《升》卦守正的极点,是一味前进而不停歇的一爻;前进不止,所以虽然身处昏暗仍在向上攀升。因此把这股劲头用在自强不息的正道上是可以的,若用来做统御万物的主宰,就要败亡了;一味不息到底,正是走向消损之道。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冥升」,「冥」犹如说昏暗;上六处在《升》卦的最上端,前进不已,就是虽处昏暗仍在上升,所以说「冥升」。所谓「利于不息之贞」,是说如果安居高位而凌驾众人、自居为主,丧亡就会随之而来;如果洁身修己,把这份不息之心用在为政上,那么不停歇就成了美德,所以说「利于不息之贞」。《象传》说:「冥升」而居于上位,是在消损而不能富盛。王弼注解释:劳苦是不可能长久的。孔颖达疏说:所谓「消不富」,是虽然为政不息、暂时免于危咎,但劳苦不能长久,终究会招致消损衰败,所以说「消不富」。

困卦

坎下兑上。困:亨。困必通也。处穷而不能自通者,小人也。[疏]正义曰:“困”者,穷厄委顿之名,道穷力竭,不能自济,故名为“困”。亨者,卦德也。小人遭困,则“穷斯滥矣”。君子遇之,则不改其操。君子处困而不失,其自通之道,故曰“困,亨”也。

《困》卦下卦为「坎」、上卦为「兑」。经文卦辞说:困,亨通。王弼注解释:困到极处必能通达;身处穷困而不能自求通达的,那是小人。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困」是穷厄困顿的名称,道路穷尽、气力枯竭,不能自救,所以叫作「困」。「亨」是这一卦的德性。小人遭遇困厄,就会像《论语》所说「穷斯滥矣」,一穷就胡来;君子遇到困厄,却不改变自己的操守。君子身处困厄而不失掉自求通达之道,所以说「困,亨」。

贞,大人吉,无咎。处困而得“无咎”,吉乃免也。[疏]正义曰:处困而能自通,必是履正体大之人,能济於困,然后得吉而“无咎”,故曰:“贞,大人吉,无咎”也。有言不信。[疏]正义曰:处困求济,在於正身脩德。若巧言能辞,人所不信,则其道弥穷,故诫之以“有言不信”也。

经文卦辞说:守正,大德之人吉祥,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身处困厄而能做到「不会有过错」,是靠吉祥才得以幸免。孔颖达疏说:处在困厄之中还能自求通达,必定是行事守正、器局宏大的人;能够渡过困厄,然后才得吉而「不会有过错」,所以说「贞,大人吉,无咎」。经文卦辞又说:有话说出来也没人相信。孔颖达疏说:身处困厄而求解脱,关键在于端正自身、修养德行;倘若只会花言巧语、能说会道,别人反而不信,那条路就越走越窄,所以用「有言不信」来告诫。

《彖》曰:困,刚揜也。刚则揜於柔也。[疏]正义曰:此就二体以释卦名,兑阴卦为柔,坎阳卦为刚,坎在兑下,是“刚见揜於柔也”。刚应升进,今被柔揜,施之於人,其犹君子为小人所蔽以为困穷矣。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处险而不改其说,“困而不失其所亨”也。[疏]正义曰:此又就二体名训以释亨德也。坎险而兑说,所以困而能亨者,良由君子遇困,安其所遇,虽居险困之世,不失畅说之心,故曰“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也。

经文《彖传》说:「困」,是阳刚被遮蔽。王弼注解释:阳刚被阴柔遮掩了。孔颖达疏说:这是就上下两个卦体来解释卦名——「兑」是阴卦,属柔;「坎」是阳卦,属刚;坎在兑之下,正是「阳刚被阴柔遮蔽」。阳刚本该上升前进,如今被阴柔遮掩;用在人事上,就好比君子被小人蒙蔽而陷入困穷。经文《彖传》又说:处险境而仍能和悦,困厄之中不失其亨通。王弼注解释:身处险境而不改变和悦之心,这就是「困而不失其所亨」。孔颖达疏说:这又是就两个卦体的名义训释来解释「亨」这一德性。「坎」为险、「兑」为悦,之所以困厄之中还能亨通,正因为君子遇到困厄能安于所遇,虽身处险难困顿之世,也不失掉畅达和悦的心境,所以说「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

其唯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处困而用刚,不失其中,履正而能体大者也。能正而不能大博,未能说困者也,故曰“贞,大人吉”也。[疏]正义曰:“其唯君子乎”者,结叹处困能通,非小人之事,唯君子能然也。“贞,大人吉,以刚中”者,此就二五之爻,释“贞,大人”之义。刚则正直,所以为贞,中而不偏,所以能大。若正而不大,未能济困,处困能济,济乃得吉而无咎也,故曰“贞,大人吉,以刚中”也。

经文《彖传》说:能做到这一点的,大概只有君子吗?「贞,大人吉」,是因为阳刚居中。王弼注解释:身处困厄而运用刚德,又不失中道,这就是行事守正而器局宏大的人;只能守正却不能博大的,还不足以从困厄中解脱出来,所以说「贞,大人吉」。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其唯君子乎」,是总结赞叹:处困而能通达,不是小人做得到的事,唯有君子才能如此。所谓「贞,大人吉,以刚中」,这是就九二、九五两爻来解释「贞,大人」的含义:刚强就正直,所以称为「贞」;居中而不偏颇,所以能够博大。倘若只守正而不博大,就不能渡过困厄;处困而能自济,能自济才得吉而不会有过错,所以说「贞,大人吉,以刚中」。

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处困而言,不见信之时也。非行言之时,而欲用言以免,必穷宅也。其吉在於“贞、大人”,口何为乎?[疏]正义曰:处困求通,在於修德,非用言以免困。徒尚口说,更致困穷,故曰“尚口乃穷”也。《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泽无水,则水在泽下,水在泽下,困之象也。处困而屈其志者,小人也。“君子固穷”,道可忘乎?[疏]正义曰:“泽无水,困”者,谓水在泽下,则泽上枯槁,万物皆困,故曰“泽无水困”也。“君子以致命遂志”者,君子之人,守道而死,虽遭困厄之世,期於致命丧身,必当遂其高志,不屈挠而移改也,故曰“致命遂志”也。

经文《彖传》说:「有言不信」,是因为一味逞口舌就会走到穷途。王弼注解释:身处困厄而发言,正是不被人相信的时候;不是该以言辞行事的时候,却想靠说话来脱身,必定困守穷途。它的吉祥落在「贞」和「大人」上,逞口舌又有什么用呢?孔颖达疏说:处困而求通达,在于修养德行,而不是靠说话摆脱困境;只知崇尚口舌之辩,反而招来更深的困穷,所以说「尚口乃穷」。经文《大象传》说:泽中无水,这是《困》卦之象;君子由此领悟要不惜舍弃性命去实现自己的志向。王弼注解释:泽中没有水,是因为水漏到了泽的下面;水在泽下,正是困厄之象。身处困厄就屈折自己志向的,那是小人;孔子说「君子固穷」,君子在穷困中仍能坚守,道难道是可以忘掉的吗?孔颖达疏说:所谓「泽无水,困」,是讲水渗到泽底之下,泽上便干枯,万物都陷入困厄,所以说「泽无水困」。所谓「君子以致命遂志」,是君子守着道义直到死,虽遭逢困厄之世,即便预期要付出生命,也必定要实现自己的高远志向,不屈服、不改变,所以说「致命遂志」。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最处底下,沈滞卑困,居无所安,故曰“臀困于株木”也。欲之其应,二隔其路,居则困于株木,进不获拯,必隐遯者也,故曰:“入于幽谷”也。困之为道,不过数岁者也。以困而藏,困解乃出,故曰“三岁不觌”也。[疏]“初六臀困于株”至“三岁不觌”。○正义曰:“臀困于株木”者,初六处困之时,以阴爻最居穷下,沈滞卑困,居不获安,若臀之困于株木,故曰“臀困於株木”也。“入于幽谷”者,有应在四,而二隔之,居则困株,进不获拯,势必隐遯者也,故曰“入于幽谷也”。“三岁不觌”者,困之为道,不过数岁,困穷乃出,故曰“三岁不觌”也。《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言幽者,不明之辞也。入于不明,以自藏也。[疏]正义曰:“幽不明”者,《象》辞惟释幽字,言幽者,正是不明之辞,所以入不明,以自藏而避困也。释株者,初不谓之株也。

经文初六爻辞说:臀部被困在枯树桩上,退入幽深的山谷,三年见不到人。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全卦的最下端,沉滞卑微而困顿,居处不得安宁,所以说「臀困于株木」;它想去投奔自己的应爻九四,九二却隔断了去路,留在原地就被困于树桩,前进又得不到救援,势必只能隐遁躲藏,所以说「入于幽谷」。困厄这回事,不过持续几年;因困厄而隐藏,困厄解除才出来,所以说「三岁不觌」。孔颖达疏解释从「初六臀困于株」到「三岁不觌」这一段:所谓「臀困于株木」,是初六处困厄之时,以阴爻居于最下的穷困之地,沉滞卑困,居处不安,好像臀部被困在树桩上,所以说「臀困于株木」。所谓「入于幽谷」,是它的应爻在九四,而九二从中阻隔;留下就被树桩困住,前进又得不到救援,势必隐遁,所以说「入于幽谷」。所谓「三岁不觌」,是困厄之道不过数年,困穷到头就出来了,所以说「三岁不觌」。《象传》说:「入于幽谷」,「幽」就是不明。王弼注解释:说「幽」,是表示不明的措辞;进入不明之处,是为了自我隐藏。孔颖达疏说:所谓「幽不明」,《象传》只解释了「幽」字:说「幽」正是不明的措辞,所以进入不明之处,以便自我隐藏而躲避困厄。至于为什么不解释「株」字,是因为《象传》起初就没有提到「株」。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享祀。征凶,无咎。以阳居阴,尚谦者也。居困之时,处得其中。体夫刚质,而用中履谦,应不在一,心无所私,盛莫先焉。夫谦以待物,物之所归;刚以处险,难之所济。履中则不失其宜,无应则心无私恃,以斯处困,物莫不至,不胜丰衍,故曰“困于酒食”,美之至矣。坎,北方之卦也。朱绂,南方之物也。处困以斯,能招异方者也,故曰“朱绂方来”也。丰衍盈盛,故“利用享祀”。盈而又进,倾之道也。以此而征,凶谁咎乎?故曰“征凶无咎”。

经文九二爻辞说:为酒食过盛所困,朱红色的蔽膝正从远方送来,宜于举行祭祀;此时出征则凶,但怪不得别人。王弼注解释:九二以阳爻居阴位,是崇尚谦逊的一爻;它处在困厄之世而居得中位,体质刚强却行中道、守谦逊,所应的不限于某一爻,心中没有偏私,其盛美无人能先。谦逊待人,众人就归附;刚强而处险境,患难就能渡过;居中就不失其分寸,无固定应爻就心中没有私自倚仗。以这样的态度处困,众人无不来归,丰足富饶到承受不下,所以说「困于酒食」,这其实是美到极点。「坎」是北方之卦,「朱绂」是南方之物;处困而能如此,是能招来异方之人的,所以说「朱绂方来」。物产丰饶充盈,所以「利用享祀」。已经盈满还要再进,那是倾覆之道;照这样出征,招来凶险又能怪谁呢?所以说「征凶无咎」。

[疏]“九二困于酒食”至“无咎”。○正义曰:“困于酒食”者,九二体刚居阴,处中无应。体刚则健,能济险也。居阴则谦,物所归也。处中则不失其宜,无应则心无私党。处困以斯,物莫不至,不胜丰衍,故曰“困于酒食”也。“朱绂方来,利用享祀”者,绂,祭服也。坎,北方之卦也。绂,南方之物。处困用谦,能招异方者也。故曰“朱绂方来”也。举异方者,明物无不至,酒食丰盈,异方归向,祭则受福,故曰“利用享祀”。“征凶无咎”者,盈而又进,倾败之道,以征必凶,故曰“征凶”。自进致凶,无所怨咎,故曰“无咎”也。《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疏]正义曰:“中有庆”者,言二以中德被物,物之所赖,故曰“有庆”也。

孔颖达疏解释从「九二困于酒食」到「无咎」这一段:所谓「困于酒食」,是九二体质刚强而居阴位,处中位又没有固定的应爻。体刚就强健,能够渡过险难;居阴就谦逊,为众人所归附;处中就不失分寸;无应则心中没有私党。以这样的条件处困,众人无不来归,丰足得承受不下,所以说「困于酒食」。所谓「朱绂方来,利用享祀」,「绂」是祭祀所穿的礼服;「坎」是北方之卦,而「绂」是南方之物;处困而能用谦,就能招来异方之人,所以说「朱绂方来」。特意举出异方,是表明万物没有不来归的:酒食丰盈,远方之人归向,祭祀就能受福,所以说「利用享祀」。所谓「征凶无咎」,是已经盈满还要再进,正是倾覆败亡之道,凭这个去出征必定招凶,所以说「征凶」;凶险是自己前进招来的,怨不得别人,所以说「无咎」。《象传》说:「困于酒食」,是居中之德带来吉庆。孔颖达疏说:所谓「中有庆」,是讲九二以中正之德惠及众人,成为众人的依靠,所以说「有庆」。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石之为物,坚而不纳者也,谓四也。三以阴居阳,志武者也。四自纳初,不受已者。二非所据,刚非所乘。上比困石,下据蒺藜,无应而入,焉得配偶?在困处斯,凶其宜也。[疏]“六三困于石”至“不见其妻凶”。○正义曰:“困于石,据于蒺藜”者,石之为物,坚刚而不可入也。蒺藜之草,有剌而不可践也。六三以阴居阳,志怀刚武,己又无应,欲上附於四,四自纳於初,不受己者也,故曰“困于石”也。下欲比二,二又刚阳,非己所据,故曰“据于蒺藜”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者,无应而入,难得配偶,譬於入宫,不见其妻,处困以斯,凶其宜也,故曰“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也。《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疏]正义曰:“乘刚”者,明二为蒺藜也。“不祥也”者,祥,善也、吉也。不吉,必有凶也。

经文六三爻辞说:被石头困住,又踩在蒺藜上;回到自家屋里,却见不到妻子,凶险。王弼注解释:石头这东西坚硬而不容人进入,指九四。六三以阴爻居阳位,是心志逞强好武的一爻;九四自去接纳初六,并不接受六三,九二又不是它所能据有的,阳刚也不是它所能乘凌的。向上亲比就被顽石所困,向下据守又踩在蒺藜之上,没有应爻却硬要进屋,哪里找得到配偶?处在困厄之世而落到这般地步,遭凶是应当的。孔颖达疏解释从「六三困于石」到「不见其妻凶」这一段:所谓「困于石,据于蒺藜」,石头坚硬刚强而无法进入,蒺藜这种草长着刺而不能踩踏。六三以阴爻居阳位,心怀刚强好武,自己又没有应爻,想向上依附九四,而九四自去接纳初六,并不接受它,所以说「困于石」;向下想亲比九二,九二又是阳刚,不是它所能据有的,所以说「据于蒺藜」。所谓「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是没有应爻而硬要进入,难以求得配偶,譬如走进自家屋子却见不到妻子;处困而落得如此,遭凶是应当的,所以说「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象传》说:「据于蒺藜」,是因为乘凌在阳刚之上;「入于其宫,不见其妻」,是不吉利。孔颖达疏说:所谓「乘刚」,表明九二就是那丛蒺藜;所谓「不祥也」,「祥」是善、是吉,不吉就必定有凶。

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金车”,谓二也。二刚以载者也,故谓之金车。“徐徐”者,疑惧之辞也。志在於初而隔於二,履不当位,威令不行。弃之则不能,欲往则畏二,故曰“来徐徐,困于金车”也。有应而不能济之,故曰“吝”也。然以阳居阴,履谦之道,量力而处,不与二争,虽不当位,物终与之,故曰“有终”也。[疏]“九四来徐徐”至“有终”。○正义曰:何氏云:“九二以刚德胜,故曰‘金车’也。”“徐徐”者,疑惧之辞。九四有应於初而碍於九二,故曰“困于金车”。欲弃之,惜其配偶疑惧,而行不敢疾速,故“来徐徐”也。有应而不敢往,可耻可恨,故曰“吝”也。以阳居阴,不失谦道,为物之所与,故曰“有终”也。

经文九四爻辞说:来得迟迟疑疑,被一辆金车所困;有遗憾,但终究会有好结果。王弼注解释:「金车」指九二;九二刚强而能承载,所以称它为「金车」。「徐徐」是迟疑畏惧的措辞。九四心志系在初六身上,却被九二阻隔;它所居位次不当,威令推行不开;想放弃初六又做不到,想前往又畏惧九二,所以说「来徐徐,困于金车」。有应爻却不能去成全它,所以说「吝」。然而它以阳爻居阴位,奉行谦逊之道,量力而处,不与九二争锋;虽然位次不当,众人终究亲附它,所以说「有终」。孔颖达疏解释从「九四来徐徐」到「有终」这一段:何氏说「九二凭刚健之德取胜,所以称作『金车』」。「徐徐」是迟疑畏惧的措辞。九四与初六有应,却被九二阻碍,所以说「困于金车」;想放弃初六,又舍不得这个配偶,因而心存疑惧,行动不敢快速,所以「来徐徐」。有应爻而不敢前往,既可耻又可恨,所以说「吝」。它以阳爻居阴位,不失谦逊之道,为众人所亲附,所以说「有终」。

《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下谓初也。虽不当位,有与也。[疏]正义曰“有与”者,位虽不当,执谦之故,物所与也。

经文《小象传》说:「来徐徐」,是因为心志系在下方。王弼注解释:这里的「下」指的是初六。经文接着说:虽然所居之位不当,仍然有人相助。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有与」,是说九四以阳爻居于阴位,本来位不当,但正因为它守着谦退之道、不与九二相争,所以众物反倒愿意归附相助。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以阳居阳,任其壮者也。不能以谦致物,物则不附。忿物不附而用其壮猛,行其威刑,异方愈乖,遐迩愈叛。刑之欲以得,乃益所以失也,故曰“劓刖,困于赤绂”也。二以谦得之,五以刚失之,体在中直,能不遂迷困而徐能用其道者也。致物之功,不在於暴,故曰“徐”也。困而后乃徐,徐则有说矣,故曰“困于赤绂,乃徐有说”也。祭祀,所以受福也。履夫尊位,困而能改,不遂其迷,以斯祭祀,必得福焉,故曰“利用祭祀”也。

经文九五爻辞说:施用劓、刖之刑,被红色蔽膝所困;慢慢来才会有喜悦,宜于举行祭祀。王弼注解释:九五以阳爻居阳位,是一味逞其强壮的一爻;它不能用谦逊招来众人,众人便不归附,恼恨众人不附而更加逞其强猛,施行威刑,结果远方之人越发离心,远近都越发叛离。本想用刑罚求得归附,反而更加造成失去,所以说「劓刖,困于赤绂」。九二靠谦逊得到了众人,九五因刚猛而失去众人;但它本体居中守直,能够不一味执迷于困境,而慢慢改用正道。招致众人的功效不在于暴烈,所以说「徐」;困厄之后转为舒缓,舒缓就有了喜悦,所以说「困于赤绂,乃徐有说」。祭祀是用来承受福祐的:身居尊位,困厄之中能够悔改,不一味执迷不悟,用这样的心去祭祀,必定得到福祐,所以说「利用祭祀」。

[疏]“九五”至“利用祭祀”。○正义曰:九五以阳居阳,用其刚壮,物不归已。见物不归,而用威刑,行其“劓刖”之事。既行其威刑,则“异方愈乖,遐迩愈叛”。兑为西方之卦,赤绂南方之物,故曰“劓刖,困於赤绂”也。此卦九二为以阳居阴,用其谦退,能招异方之物也。此言九五刚猛,不能感异方之物也。若但用其中正之德,招致於物,不在速暴而徐徐,则物归之而有说矣,故曰“乃徐有说”也。居得尊位,困而能反,不执其迷,用其祭祀,则受福也。

孔颖达疏解释从「九五」到「利用祭祀」这一段:九五以阳爻居阳位,一味使用刚强,众人不肯归附自己;见众人不归附,便动用威刑,施行「劓刖」这类刑罚。既已施行威刑,就如王弼所说「远方之人越发乖离,远近都越发叛去」。「兑」是西方之卦,「赤绂」是南方之物,所以说「劓刖,困于赤绂」。这一卦的九二是以阳爻居阴位,能用谦退之道招来远方之人;这里讲九五刚猛,反而不能感召远方之人。倘若只用它中正的德性去招徕众人,不求急速暴烈而是从容缓行,那么众人就会归附而有喜悦,所以说「乃徐有说」。它身居尊位,困厄之中能够回头,不固执于迷误,用这样的心举行祭祀,就能承受福祐。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疏]正义曰:“志未得也”者,由物不附己,己德未得,故曰“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者,居中得直,不贪不暴,终得其应,乃宽缓修其道德,则得喜说,故云“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者,若能不遂迷志,用其中正,则异方所归,祭则受福,故曰“利用祭祀,受福”也。

经文《象传》说:「劓刖」,是心志尚未实现;「乃徐有说」,是因为居中而正直;「利用祭祀」,是能承受福祐。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志未得也」,是由于众人不归附自己,自己的德行还未能施行,所以说「志未得」。所谓「乃徐有说,以中直也」,是九五居中而守正直,不贪求、不暴烈,终于赢得应和;从容宽缓地修养自己的道德,就得到喜悦,所以说「乃徐有说,以中直也」。所谓「利用祭祀,受福」,是倘若能不一味执迷,用它中正的德性,那么远方之人都来归附,祭祀就能受福,所以说「利用祭祀,受福」。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动悔、有悔,征吉。居困之极,而乘於刚,下无其应,行则愈绕者也。行则缠绕,居不获安,故曰“困于葛藟于臲卼”也。下句无困,因於上也。处困之极,行无通路,居无所安,困之至也。凡物穷则思变,困则谋通,处至困之地,用谋之时也。“曰”者,思谋之辞也。谋之所行,有隙则获,言将何以通至困乎?“曰动悔”,令生有悔,以征则济矣,故曰“动悔有悔,征吉”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被葛藤缠困,处在动摇不安之中;心里说「一动就要悔」,于是真生出悔改之心,出征则吉。王弼注解释:上六居于困厄的极点,又乘凌在阳刚之上,下面没有相应之爻,一动就缠得更紧;走动便被缠绕,安居又不得安宁,所以说「困于葛藟于臲卼」。下一句省去了「困」字,是承上句而言。处在困厄的顶点,走没有通路,居没有安处,困到极点了。凡物穷极就思变,困厄就谋求通达;身处极困之地,正是运用谋略的时候。「曰」是思虑谋划的措辞:谋略的施行,有缝隙可乘就能成功——这是说将用什么办法打通这极困之局呢?「曰动悔」,是让自己生出悔改之心,凭这个去出征就能渡过困境,所以说「动悔有悔,征吉」。

[疏]“上六困于葛藟”至“征吉”。○正义曰:葛藟,引蔓缠绕之草,臲卼,动摇不安之辞。上六处困之极,极困者也。而乘於刚,下又无应,行则缠绕,居不得安,故院“困於葛藟於臲卼”也。应亦言“困於臲卼”,“困”因於上,省文也。“凡物穷则思变,困则谋通,处至困之地”,是用谋策之时也。“曰”者,思谋之辞也。谋之所行,有隙则获,言将何以通至困乎?为之谋曰:必须发动其可悔之事,令其有悔可知,然后处困求通,可以行而获吉,故曰“动悔,有悔,征吉”。

孔颖达疏解说《困》卦上六一爻,从经文「上六困于葛藟」一直讲到「征吉」。○正义说:「葛藟」是牵引藤蔓、缠绕不开的野草;「臲卼」是形容动摇不定、不得安稳的字眼。上六居于《困》卦的最上位,处在困厄的顶点,是困到极处的人。它又凌驾在下面的阳刚之上,下方也没有相应的爻可以呼应,所以往前走就被藤蔓缠住,停下来住又不得安宁,因此爻辞说「困于葛藟,于臲卼」。下一句本来也该说「困于臲卼」,「困」字承接上文而省略未写,这是行文省字的写法。王弼注说「凡物穷则思变,困则谋通,处至困之地」——事物走到尽头就要想着变通,陷入困境就要谋求出路,人处在困到极点的境地,正是该动用谋略的时候。爻辞里的「曰」字,就是思量筹划时开口的语气。谋划一旦施行,只要有一线缝隙就能得手;那么要问:靠什么才能从极困之中通出去呢?替上六筹划的答复是:必须把那些将来会招致悔恨的事先发动出来,让人明明白白看到确有可悔之处,然后身处困境而求通达,就可以行动而获得吉利,所以爻辞说「动悔,有悔,征吉」。

《象》曰:“困于葛藟”,未当也。所处未当,故致此困也。[疏]正义曰:“未当也”者,处於困极,而又乘刚,所处不当,故致此困也。“动悔,有悔”,吉行也。[疏]正义曰:“吉行”者,知悔而征,行必获吉也。

《象传》说:「困于葛藟」,是因为上六所处的位置不恰当。王弼注解释:它所居的地位本来就不合宜,所以才招来这样的困厄。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未当也」,是说上六身处困厄的极点,又凌驾在阳刚之上,所居之位不当,因此才招致这场困厄。《象传》又说:「动悔,有悔」,这是吉利的行动。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吉行」,是说上六明白了可悔之处而后再前行,这样行动必定获得吉利。

井卦

巽下坎上。井:改邑不改井,井,以不变为德者也。[疏]正义曰:“井”者,物象之名也。古者穿地取水,以瓶引汲,谓之为井。此卦明君子脩德养民,有常不变,终始无改,养物不穷,莫过乎井,故以修德之卦取譬名之“井”焉。“改邑不改井”者,以下明“井”有常德,此明“井”体有常,邑虽迁移而“井体”无改,故云“改邑不改井”也。

《井》卦的卦体是巽在下、坎在上。经文卦辞说:「改邑不改井」——城邑可以迁移改换,水井却不会跟着改换。王弼注解释:井是把「不变」当作自己德性的东西。孔颖达疏申说:「井」原本是一件实物的名称,古人凿开地面取水,用瓶罐系绳垂下去汲取,这就叫作井。这一卦讲的是君子修养德行、养育百姓,要有常道而不改变,自始至终不生更易,养育万物而没有穷尽;这层意思没有比水井更贴切的了,所以借修德之卦取井为喻,命名为「井」。至于「改邑不改井」一句,下文是讲井有恒常之德,这里则是讲井的形体有常:城邑虽然搬迁挪移,井的本体却毫无更改,所以说「改邑不改井」。

无丧无得,德有常也。[疏]正义曰:此明井用有常德,终日引汲,未尝言损;终日泉注,未尝言益,故曰“无丧无得”也。往来井井。不渝变也。[疏]正义曰:此明性常。“井井”,絜静之貌也。往者来者,皆使洁静,不以人有往来,改其洗濯之性,故曰“往来井井”也。

卦辞接着说:「无丧无得」。王弼注解释:这是说井的德性有常。孔颖达疏申说:这一句点明井的功用有恒常之德——整天有人汲水,井水却从来不见减损;整天有泉水注入,井水也从来不见增益,所以说「无丧无得」。卦辞又说:「往来井井」。王弼注解释:井的性质不会变改。孔颖达疏申说:这一句点明井的性情恒常。「井井」是洁净清爽的样子。来汲水的、去打水的,井都一样使他们洗涤洁净,并不因为人有来有往就改变自己洗濯万物的本性,所以说「往来井井」。

汔至亦未繘井,巳来至而未出井也。羸其瓶,凶。井道以巳出为功也。几至而覆,与未汲同也。[疏]正义曰:此下明井诫,言井功难成也。汔,几也。几,近也。繘,绠也。虽汲水以至井上,然绠出犹未离井口,而钩羸其瓶而覆之也。弃其方成之功,虽有出井之劳,而与未汲不异,喻今人行常德,须善始令终。若有初无终,则必致凶咎,故曰“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言“亦”者,不必之辞,言不必有如此不克终者。计获一瓶之水,何足言凶?以喻人之修德不成,又云但取喻人之德行不恒,不能慎终如始,故就人言凶也。

卦辞又说:「汔至亦未繘井」。王弼注解释:水桶已经提到井口,却还没有真正出井。卦辞接着说:「羸其瓶,凶」。王弼注解释:井的功用要以水已经打出井口才算成功;差一点到手却翻覆了,和根本没有汲水是一样的。孔颖达疏申说:从这里往下是井卦的告诫之辞,说的是井的功用难以成就。「汔」就是几乎,「几」就是接近;「繘」就是汲水的绳索。虽然把水汲到了井口上,但绳子提出来时水瓶还没有离开井沿,就被钩挂住而使瓶子翻倒了。这等于丢掉了眼看要成的功劳:虽然出了一趟汲水的力气,结果却和没汲一样。这是比喻今人践行恒常之德,必须有好的开头也有好的收尾;如果有始无终,就必定招来凶险和过失,所以说「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文中说一个「亦」字,是不肯定的语气,意思是不见得都会出现这种不能善终的情形。若只就实事计较,不过损失一瓶水,哪里谈得上凶?之所以说凶,是用它比喻人修德半途而废;换句话说,这只是取来比喻人的德行不能持久、不能像开头那样慎重地收尾,所以是就人事而言其凶。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音举上之上。[疏]“《彖》曰”至“水井”。○正义曰:此就二体释“井”之名义。此卦坎为水在上,巽为木在下,又巽为入,以木入於水而又上水,井之象也。○注“音举上之上”。○正义曰:嫌读为去声,故音之也。

《彖传》说:「巽乎水而上水,井。」——木器伸入水中而把水提上来,这就是井。王弼注在此加了一条读音:「上水」的「上」,读作「举上」的「上」。孔颖达疏解说从《彖传》这一句到「水井」二字:○正义说:这是就上下两个卦体来解释「井」的名义。此卦坎为水,居于上;巽为木,居于下;巽又有「入」的意思。用木器伸入水中,再把水提上来,正是井的形象。○下面解释王弼注「音举上之上」一句:○正义说:注家怕读者把这个「上」读成去声、当方位讲,所以特地为它注音,指明要读作向上提举的动词。

井养而不穷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以刚处中,故能定居其所而不变也。[疏]正义曰:“井养而不穷”者,叹美井德,愈汲愈生,给养於人,无有穷巳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者,此释井体有常,由於二五也。二五以刚居中,故能定居其所而不改变也。不释“往来”二德者,无丧无得,“往来井井”,皆由此刚居中,更无他义,故不具举《经》文也。

《彖传》接着说:「井养而不穷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王弼注解释:阳刚之爻居于中位,所以井能安定在原处而不改变。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井养而不穷」,是赞叹井的德性:越汲取泉水越涌生,供养世人而没有穷尽。所谓「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是解释井的本体所以有常,根源在九二与九五两爻:这两爻都以阳刚之质居于上下卦的中位,所以能安定在自己的位置上而不改易。《彖传》没有再解释「无丧无得」「往来井井」这两项德性,是因为它们同样出于阳刚居中这一条,别无其他道理,所以不必把经文一句句都举出来。

“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井以巳成为功。[疏]正义曰:水未及用,则井功未成,其犹人德事被物,亦是功德未就也。“羸其瓶”,是以凶也。[疏]正义曰:汲水未出而覆,喻脩德未成而止,所以致凶也。

《彖传》说:「『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王弼注解释:井要以事情已经完成才算有功。孔颖达疏申说:水还没有到能用的地步,井的功效就没有成就;这就好比人的德行还没有真正施及外物,同样是功德未成。《彖传》又说:「『羸其瓶』,是以凶也。」孔颖达疏申说:汲水还没有提出井口就翻覆了,比喻修德还没有成就就中途停下,所以招致凶险。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木上有水”,井之象也。上水以养,养而不穷者也。相犹助也。可以劳民劝助,莫若养而不穷也。[疏]正义曰:“木上有水”,则是上水之象,所以为井。“君子以劳民劝相”者,劳谓劳赉,相犹助也。井之为义,汲养而不穷,君子以劳来之恩,勤恤民隐,劝助百姓,使有成功,则此养而不穷也。

《象传》说:「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王弼注解释:「木上有水」正是井的卦象;把水提上来供养世人,是养育而没有穷尽。「相」就是帮助。要慰劳百姓、勉励扶助他们,没有比这种养而不穷的做法更合适的。孔颖达疏申说:「木上有水」就是把水提举向上的形象,因此成为井卦。所谓「君子以劳民劝相」,「劳」是慰劳赏赐,「相」是辅助。井的意义在于汲取供养而没有穷尽,君子效法它,用慰劳招徕的恩惠体恤百姓的疾苦,勉励扶助百姓,使他们各有成就,这就是养育而不穷尽了。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最在井底,上又无应,沈滞滓秽,故曰“井泥不食”也。井泥而不可食,则是久井不见渫治者也。久井不见渫治,禽所不向,而况人乎?一时所共弃舍也。井者不变之物,居德之地,恒德至贱,物无取也。

经文初六爻辞说:「井泥不食,旧井无禽。」——井底尽是污泥,水不能喝;这样的旧井连禽鸟也不来。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井的最底层,上面又没有相应之爻,泥渣秽物沉积滞留在这里,所以说「井泥不食」。井里满是污泥而不能饮用,那就是一口长久没有淘洗整治的井;长久不加淘治的井,连禽鸟都不肯飞来,何况是人呢?这是一时之间被众人一齐抛弃的。井本是不变之物,是安放德性的地方,可是恒常之德一旦沦落到最卑下的位置,就没有谁再来取用了。

[疏]“初六并泥”至“无禽”。○正义曰:初六“最处井底,上又无应,沈滞滓秽”,即是井之下泥污,不堪食也,故曰“井泥不食”也。井泥而不可食,即是“久井不见渫治,禽所不向,而况人乎?故曰“旧井无禽”也。○注“井者不变之物”。○正义曰:“井者不变之物,居德之地”者,《繇》辞称“改邑不改井”,故曰“井者,不变之物,居德”者,《系辞》又云:“井,德之地”,故曰“居德之地”也。《注》言此者,明井既有不变,即是有恒,既居德地,即是用德也。今居穷下,即是恒德至贱,故物无取也,禽之与人,皆共弃舍也。

孔颖达疏解说从「初六井泥」到「无禽」一段:○正义说:初六「最处井底,上又无应,沈滞滓秽」,也就是井下的泥污,不堪饮用,所以说「井泥不食」。井中泥污不能饮用,就是「久井不见渫治,禽所不向,而况人乎」——长期无人淘洗,连鸟都不飞来,何况是人,所以说「旧井无禽」。○下面解释王弼注「井者不变之物」一句:○正义说:注文讲「井者不变之物,居德之地」,前半句是因为卦辞(《繇》辞)称「改邑不改井」,所以说井是不变之物;后半句是因为《系辞传》又说「井,德之地」,所以说它是「居德之地」。王弼注特意点出这两层,是要说明:井既然有不变的性质,就是有恒;既然处在安放德性的地位,就是在施用德行。如今初六却居于穷尽的最下位,那就是恒常之德沦落到最卑贱处,因此外物无所取用,禽鸟和人都一同把它丢开。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疏]正义曰:“下也”者,以其最在井下,故为井泥也。“时舍也”者,以既非食,禽又不向,即是一时共弃舍也。

《象传》说:「『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下也」,是因为初六处在井的最下层,所以成了井底的污泥。所谓「时舍也」,是说这井水既不能饮用,禽鸟又不肯飞来,那就是当时被人和物一齐弃置不顾。

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谿谷出水,从上注下,水常射焉。井之为道,以下给上者也。而无应於上,反下与初,故曰“井谷射鲋”。鲋,谓初也。失井之道,水不上出,而反下注,故曰“瓮敝漏”也。夫处上宜下,处下宜上,井巳下矣,而复下注,其道不交,则莫之与也。[疏]正义曰:“井谷射鲋”者,井之为德,以下汲上。九二上无其应,反下比初,施之於事,正似谷中之水,下注敝鲋,井而似谷,故曰“井谷射鲋”也。鲋谓初也。子夏《传》云:“井中虾<虫麻>,呼为鲋鱼也。”“瓮敝漏”者,井而下注,失井之道,有似瓮敝漏水,水漏下流,故曰“瓮敝漏”也。

经文九二爻辞说:「井谷射鲋,瓮敝漏。」——井水像山谷的水那样往下浇在小鱼身上,好比瓦瓮破了往下漏。王弼注解释:山谷里出水,从高处灌向低处,水总是向下喷射。井的常道本是从下面把水供给上面;九二上面没有相应之爻,反倒向下与初六亲比,所以说「井谷射鲋」。「鲋」指的就是初六。失去了井的常道,水不往上出反而向下灌注,所以说「瓮敝漏」。大凡居上位的应当照顾下面,居下位的应当奉养上面;井已经在下了,却又向下灌注,上下之道不相交通,就没有谁来亲附它。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井谷射鲋」,井的德性是从下往上汲送;九二上方没有相应之爻,反而向下与初六相亲,落到事情上,正像山谷中的水向下浇注在小鱼身上——本是井却像了山谷,所以说「井谷射鲋」。「鲋」指初六。子夏《传》说:「井中的虾蟆,叫作鲋鱼。」所谓「瓮敝漏」,井水反而向下灌注,失掉了井的常道,就像瓦瓮破损漏水,水从底下流走,所以说「瓮敝漏」。

《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疏]正义曰:“无与也”者,井既处下,宜应汲上。今反养下,则不与上交,物莫之与,故曰“无与也”。

《象传》说:「『井谷射鲋』,无与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无与也」,是说井既然处在下面,理当把水汲送到上面去;如今九二反而去养下面的初六,就不与上位相交往,外物也就没有谁来亲附它,所以说「无与也」。

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渫,不停污之谓也。处下卦之上,复得其位,而应於上,得井之义也。当井之义而不见食,脩巳全洁而不见用,故“为我心恻”也。为,犹使也。不下注而应上,故“可用汲”也。王明则见照明,既嘉其行,又钦其用,故曰“王明,并受其福”也。

经文九三爻辞说:「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井已淘洗干净却没人来喝,使我心里恻然;这水是可以汲用的。君王若明察,上下都同受其福。王弼注解释:「渫」是不让污秽停积的意思。九三居于下卦的最上位,又以阳爻居阳位而得正,还与上六相应,合于井的意义。既然合于井的意义却不被饮用,就好比一个人修养自身、保全洁净却得不到任用,所以说「为我心恻」。「为」在这里等于「使」。九三不向下灌注而与上相应,所以说「可用汲」。君王明察,九三就会被照见,君王既嘉许他的德行,又敬重他的才用,所以说「王明,并受其福」。

[疏]“九三井渫不食”至“王明并受其福”。○正义曰:“井渫不食”者,渫,治去秽污之名也。井被渫治,则清洁可食。九三处下卦之上,异初六“井泥”之时,得位而有应於上,非“射鲋”之象。但井以上出为用,犹在下体,未有成功。功既未成,井虽渫治,未食也。故曰“井渫不食”也。“为我心恻”者,为,犹使也。井渫而不见食,犹人脩巳全洁而不见用,使我心中恻怆,故曰“为我心恻”也。“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者,不同九二下注而不可汲也,有应於上,是可汲也。井之可汲,犹人可用。若不遇明王,则滞其才用。若遭遇贤主,则申其行能贤主既嘉其行,又钦其用,故曰“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也。《象》曰:“井渫不食”,行恻也。行感於诚,故曰“恻也”。求“王明”,受福也。

孔颖达疏解说从「九三井渫不食」到「王明并受其福」一段:○正义说:所谓「井渫不食」,「渫」是淘去污秽的名称,井经过淘洗,水就清洁可饮。九三处在下卦的顶端,不同于初六那种「井泥」的时候;它既当位,又与上六相应,也不是九二「射鲋」的形象。只是井要把水提出井口才算发挥功用,九三还在下卦之中,功效尚未成就;功效既未成,井虽然已经淘净,也还没有人来饮用,所以说「井渫不食」。所谓「为我心恻」,「为」等于「使」:井已淘净却不见有人取饮,就像人修养自身、保全洁行却不被任用,使我心中恻然悲伤,所以说「为我心恻」。所谓「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九三不像九二那样向下灌注而无法汲取,它上有相应之爻,所以是可以汲取的。井可以汲取,就如同人可以任用:若碰不上明察的君王,才干就被埋没;若遇到贤明的君主,就能施展自己的德行才能。贤明的君主既嘉许他的品行,又敬重他的才用,所以说「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象传》说:「『井渫不食』,行恻也。」王弼注解释:九三的德行以至诚感人,所以说「恻」。《象传》接着说:求「王明」,是为了上下同受其福。

六四:井甃,无咎。得位而无应,白守而不能给上,可以修井之坏,补过而巳。[疏]正义曰:“六四,井甃无咎”者,案:子夏《传》曰:“甃亦治也,以砖垒井,脩井之坏,谓之为甃。”六四得位而无应,自守而巳,不能给上,可以脩井崩坏。施之於人,可以脩德补过,故曰“井甃无咎”也。《象》曰:“井甃无咎”,脩井也。[疏]正义曰:“脩井”者,但可脩井之坏,未可上给养人也。

经文六四爻辞说:「井甃,无咎。」——用砖石修砌井壁,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六四当位却没有相应之爻,只能守住自己而不能把水供给上面,所能做的是修补井的破损、弥补过失罢了。孔颖达疏申说:关于「六四,井甃无咎」,按子夏《传》说:「甃也是修治的意思,用砖砌垒井壁、修补井的破损,就叫作甃。」六四当位而无应,只能自守,不能供养上位,所能做的是修治井的崩坏;落到人事上,就是修养德行、弥补过失,所以说「井甃无咎」。《象传》说:「『井甃无咎』,脩井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脩井」,是说六四只能修补井的破损,还不能把水送上去养人。

九五:井洌寒泉,食。洌,絜也。居中得正,体刚不挠,不食不义,中正高絜,故“井洌寒泉”,然后乃“食”也。[疏]正义曰:馀爻不当贵位,但脩德以待用。九五为卦之主,择人而用之。洌,絜也。九五居中得正,而体刚直。既体刚直,则不食污秽,必须井絜而寒泉,然后乃食。以言刚正之主,不纳非贤,必须行絜才高,而后乃用,故曰“井洌寒泉,食”也。

经文九五爻辞说:「井洌寒泉,食。」——井水清澈,是清凉的泉水,可以饮用。王弼注解释:「洌」是洁净的意思。九五居中而当正位,体质刚健不屈,不吃不义之物;因为中正而又高洁,所以要井水清澈、泉水清凉,然后才饮用。孔颖达疏申说:其余各爻都不处在尊贵之位,只能修养德行等待被任用;九五是全卦之主,是那个挑选人才而加以任用的人。「洌」就是洁净。九五居中得正,秉性刚直;既然刚直,就不肯吃污秽之物,必得井水洁净、泉水清凉,然后才肯饮用。这是说刚正的君主不肯接纳不贤之人,必须品行洁净、才干高明,然后才加以任用,所以说「井洌寒泉,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疏]正义曰:以“中正”者,若非居中得正,则任用非贤,不能要待寒泉,然后乃食也。必言“寒泉”者,清而冷者,水之本性,遇物然后浊而温,故言寒泉以表絜也。

《象传》说:「『寒泉』之食,中正也。」孔颖达疏申说:所以归结到「中正」二字,是因为倘若不是居中得正,就会任用不贤之人,也就不会一定要等到清凉的泉水才肯饮用了。爻辞一定要说「寒泉」,是因为清澈而冷冽本是水的本来性质,水碰到外物之后才变得浑浊而温热,所以用「寒泉」来表明它的洁净。

上九:井收。勿幕有孚,元吉。处井上极,水巳出井,井功大成,在此爻矣,故曰“井收”也。群下仰之以济,渊泉由之以通者也。幕犹覆也。不擅其有,不私其利,则物归之,往无穷矣,故曰“勿幕有孚,元吉”也。

经文上九爻辞说:「井收。勿幕有孚,元吉。」——汲水的功夫收成了;不要把井口盖住,心存诚信,大为吉利。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井的最上端,水已经打出井口,井的功效大功告成,正在这一爻上,所以说「井收」。下面众人都仰仗它来解渴济事,深处的泉水也经由它而流通。「幕」就是遮盖。不独占所有,不私吞其利,那么万物都来归附,往后就没有穷尽了,所以说「勿幕有孚,元吉」。

[疏]正义曰:收,式胄反。凡物可收成者,则谓之收,如五穀之有收也。上六,处井之极,“水巳出井,井功大成”者也,故曰“井收”也。“勿幕有孚,元吉”者,幕,覆也。井功巳成,若能不擅其美,不专其利,不自掩覆,与众共之,则为物所归,信能致其大功,而获元吉,故曰“勿幕有孚,元吉”也。《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疏]正义曰:上六所以能获“元吉”者,只为居“井”之上,并功大成者也。

孔颖达疏申说:「收」字读作「式胄反」。凡是可以收成的东西就叫作收,好比五谷有收获一样。此爻处在井卦的顶端,正是「水已出井,井功大成」的时候,所以说「井收」。所谓「勿幕有孚,元吉」,「幕」是遮盖。井的功效已经成就,如果能不独揽这份美名,不专占这份利益,不把井口自行掩盖起来,而与众人共同享用,就会被万物所归向,确实能成就它的大功而获得大吉,所以说「勿幕有孚,元吉」。《象传》说:「『元吉』在上,大成也。」孔颖达疏申说:此爻之所以能获得「元吉」,只因为它居于井卦的最上位,是井的功效大功告成之处。(疏文两处写作「上六」,当依经文作「上九」。)

革卦

离下兑上。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夫民可与习常,难与適变;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故革之为道,即日不孚,“巳日乃孚”也。孚,然后乃得“元亨利贞,悔亡”也。巳日而不孚,革不当也。悔吝之所生,生乎变动者也。革而当,其悔乃亡也。

《革》卦的卦体是离在下、兑在上。经文卦辞说:「巳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过了变革之日才取得信任,大为亨通,利于守正,悔恨消失。王弼注解释:百姓可以同他们一起遵行常规,却难以同他们一起适应变动;可以同他们一起享受成果,却难以同他们一起谋划开端。所以变革之道,在动手的当天还得不到信任,要「巳日乃孚」,过了这一日才被信从;取得了信任,然后才能得到「元亨利贞,悔亡」。若过了这一日仍不被信从,就是变革做得不恰当。悔恨与遗憾的产生,都生于变动;变革若做得恰当,那份悔恨也就消失了。

[疏]正义曰:“革”者,改变之名也。此卦明改制革命,故名“革”也。“巳日乃孚”者,夫民情“可与习常,难与適变,可与乐成,难与虑始”。故革命之初,人未信服,所以“即日不孚,巳日乃孚”也。“元亨利贞悔亡”者,为革而民信之,然后乃得大通而利正也。悔吝之所生,生乎变动,革之为义,变动者也。革若不当,则悔吝交及,如能大通利贞,则革道当矣。为革而当,乃得亡其悔吝,故曰“元亨,利贞,悔亡”。

孔颖达疏申说:「革」是改变的名称。这一卦讲的是更改制度、变革天命,所以取名为「革」。所谓「巳日乃孚」,人情本来就「可与习常,难与適变,可与乐成,难与虑始」——能一起守旧却难一起应变,能一起分享成果却难一起谋划开创,所以变革天命的起初,人心还不信服,因此是「即日不孚,巳日乃孚」。所谓「元亨利贞悔亡」,是说施行变革而百姓信服,然后才能大为通达而利于守正。悔恨遗憾之所以产生,都生于变动,而「革」的意义正是变动;变革若不恰当,悔与吝就会一齐找上门来。若能做到大为通达、利于守正,变革之道就算得当了;变革而得当,才能消去那份悔吝,所以说「元亨,利贞,悔亡」。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凡不合,然后乃变生,变之所生,生於不合者也。故取不合之象以为“革”也。“息”者,生变之谓也,火欲上而泽欲下,水火相战,而后生变者也。“二女同居”,而有水火之性,近而不相得也。

《彖传》说:「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王弼注解释:凡是彼此不相合,然后才产生变化;变化的产生都出于不相合,所以取「不相合」的卦象来称作「革」。「息」就是产生变化的意思:火要往上升,泽水要往下流,水与火互相争斗,然后变化就发生了。「二女同居」是说离为中女、兑为少女,两个女子同处一卦,而她们带着水火那样相克的性情,靠得虽近却彼此合不来。

[疏]“《彖》曰”至“其志不相得曰革”。○正义曰:此就二体释卦名也。水火相息,先就二象明《革》。息,生也。火本乾燥,泽本润湿,燥湿殊性,不可共处。若其共处,必相侵克。既相侵克,其变乃生,变生则本性改矣。水热而成汤,火灭而气冷,是谓“革”也。“二女同居”者,此就人事明“革”也。中、少二女而成一卦,此虽形同而志革也。一男一女,乃相感应,二女虽复同居,其志终不相得。志不相得,则变必生矣,所以为“革”。

孔颖达疏解说从《彖传》这一句到「其志不相得曰革」:○正义说:这是就上下两个卦体来解释卦名。「水火相息」是先就两个卦象来阐明《革》。「息」就是生。火本性干燥,泽本性润湿,干与湿性质不同,不能共处一处;若勉强共处,必定互相侵犯克制;既然互相侵克,变化就产生了;变化一产生,本来的性质就改变了:水受热而成为热汤,火被浇灭而气息转冷,这就叫作「革」。所谓「二女同居」,则是就人事来阐明「革」。中女与少女两个女子合成一卦,她们形体虽然同类,心志却相违背。一男一女才会互相感应;两个女子虽然同住一处,心志终究合不来。心志合不来,变故就必然发生,所以称为「革」。

“巳曰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夫所以得革而信者,“文明以说”也。“文明以说”,履正而行,以斯为革,应天顺民,大亨以正者也。革而大亨以正,非当如何?

《彖传》接着说:「『巳曰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王弼注解释:变革之所以能取得信任,靠的是「文明以说」——下卦离为文明,上卦兑为喜悦,以文明之德使人心悦诚服。以文明使人悦服,又踏在正道上行事,用这种方式推行变革,就能上应天命、下顺民心,大为通达而合于正道。变革做到了大通而守正,不叫「得当」还能叫什么呢?

[疏]“巳日乃孚”至“其悔乃亡”。○正义曰:“巳日乃孚,革而信”者,释“革”之为义,革初未孚,巳日乃信也。“文明以说”者,此举二体上释“革而信”,下释四德也。能思文明之德以说於人,所以革命而为民所信也。“大亨以正”者,民既说文明之德而从之,所以大通而利正也。“革而当,其悔乃亡”者,为革若合於大通而利正,可谓当矣。革而当理,其悔乃亡消也。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孔颖达疏解说从「巳日乃孚」到「其悔乃亡」:○正义说:所谓「巳日乃孚,革而信」,是解释「革」的意义:变革之初还得不到信任,过了这一日才被信从。所谓「文明以说」,是举出上下两个卦体,上承接着解释「革而信」,下面又用来解释元、亨、利、贞四德。能够存想文明之德而使人心悦,所以变革天命才被百姓信从。所谓「大亨以正」,是说百姓既然喜悦文明之德而追随,因此得以大为通达而利于守正。所谓「革而当,其悔乃亡」,是说推行变革若合于大通而守正,就可以称为得当;变革而合乎正理,那份悔恨也就消散了。《彖传》最后说:「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天地更革而四季生成,商汤、周武变革天命,上顺天意而下应人心,变革之时的意义真是伟大啊。

[疏]“天地革而四时成”至“大矣哉”。○正义曰:“天地革而四时成”者,以下广明《革》义,此先明“天地革”者,天地之道,阴阳升降,温暑凉寒,迭相变革,然后四时之序皆有成也。“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者,以明人革也。夏桀、殷纣,凶狂无度,天既震怒,人亦叛亡。殷汤、周武,聪明睿智,上顺天命,下应人心,放桀鸣条,诛纣牧野,革其王命,改其恶俗,故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计王者相承,改正易服,皆有变革,而独举汤、武者,盖舜、禹禅让,犹或因循,汤、武干戈,极其损益,故取相变甚者,以明人革也。“革之时大矣哉”者,备论革道之广讫,总结叹其大,故曰“大矣哉”也。

孔颖达疏解说从「天地革而四时成」到「大矣哉」:○正义说:所谓「天地革而四时成」,以下是广泛阐明《革》卦的意义,这里先讲天地之革:天地运行之道,阴气阳气一升一降,温、暑、凉、寒轮流更替变革,然后春夏秋冬四时的次序才各自生成。所谓「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是用来阐明人事之革。夏桀与商纣凶暴狂悖、毫无节度,上天既已震怒,百姓也纷纷叛离逃亡;商汤与周武聪明睿智,上顺天命,下应人心,把夏桀放逐到鸣条,在牧野诛灭商纣,变革他们的王命,改掉他们的恶俗,所以说「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细想历代帝王前后相承,改正朔、易服色,都属于变革,这里却单举商汤、周武,大概因为虞舜、夏禹是禅让相传,还多少有所因循;商汤、周武动用干戈,把增损改易做到了极处,所以取变动最剧烈的例子来阐明人事之革。所谓「革之时大矣哉」,是把变革之道的广大论述完毕之后,总结起来赞叹它的伟大,所以说「大矣哉」。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明时。历数时会,存乎变也。[疏]正义曰:“泽中有火,革”者,火在泽中,二性相违,必相改变,故为革象也。“君子以治历明时”者,天时变改,故须历数,所以君子观兹革象,脩治历数,以明天时也。

《象传》说:「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明时。」按下文疏所引,此句应作「君子以治历明时」,此处底本脱一「历」字。王弼注解释:历法的推算、时令的会合,其关键都在于「变」。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泽中有火,革」,火处在沼泽之中,水火两种性质彼此违背,必然互相改变,所以成为变革之象。所谓「君子以治历明时」,天时不断变改,所以需要历法推算,因此君子观察这一变革之象,就整治历法,用来明确天时。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在革之始,革道未成,固夫常中,未能应变者也。此可以守成,不可以有为也。巩,固也。黄,中也。牛之革,坚仞不可变也。固之所用常中,坚仞不肯变也。[疏]正义曰:巩,固也。黄,中也。牛革,牛皮也。“革”之为义,变改之名,而名皮为革者,以禽兽之皮,皆可“从革”,故以喻焉。皮虽从革之物,然牛皮坚仞难变。初九在革之始,革道未成,守夫常中,未能应变,施之於事,有似用牛皮以自固,未肯造次以从变者也,故曰“巩用黄牛之革”也。

经文初九爻辞说:「巩用黄牛之革。」——用黄牛皮把自己捆紧。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变革的开端,变革之道还没有成形,它固守常规与中道,还不能顺应变化。这种态度可以守成,却不能有所作为。「巩」是捆紧、固守,「黄」是中;牛皮坚韧,难以改变。它所固守的是常规中道,坚韧而不肯变动。孔颖达疏申说:「巩」是固,「黄」是中,「牛革」就是牛皮。「革」这个字的意义本是改变,而把兽皮也叫作「革」,是因为禽兽的皮都可以经过鞣制而改变形状,所以借它作比喻。皮虽是可以改造之物,但牛皮坚韧难变。初九处在变革的起始,变革之道尚未成就,只守着常规中道,还不能应变;落到事情上,就像用牛皮把自己牢牢捆住,不肯轻率地跟着变动,所以说「巩用黄牛之革」。

《象》曰:“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疏]正义曰:“不可以有为”者,“有为”谓適时之变,有所云为也。既坚忍自固,可以守常,“不可以有为也”。

《象传》说:「『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不可以有为」,「有为」是指顺应时势的变化而有所举动。初九既然坚忍地固守自己,那就只能守住常规,「不可以有为」了。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阴之为物,不能先唱,顺从者也。不能自革,革巳乃能从之,故曰“巳日乃革之”也。二与五虽有水火殊体之异,同处厥中,阴阳相应,往必合志不忧咎也,是以征吉而无咎。[疏]“六二巳日”至“无咎”。○正义曰:“巳日乃革之”者,阴道柔弱,每事顺从,不能自革,革巳日乃能从之,故曰“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者,与五相应,“同处厥中,阴阳相应,往必合志,不忧咎也”,故曰“征吉,无咎”。二五虽是相应,而水火殊体,嫌有相克之过。故曰“无咎”。《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疏]正义曰:“行有嘉”者,往应见纳,故行有嘉庆也。

经文六二爻辞说:「巳日乃革之,征吉,无咎。」——到了那一日才动手变革,前往吉利,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阴柔之物不能率先倡导,只是顺从的。六二不能自己发动变革,要等变革已经开始才跟着走,所以说「巳日乃革之」。六二与九五虽然分属水火两种不同的卦体,却同处上下卦的中位,一阴一阳彼此相应,前往必定志同道合,不必忧虑过失,因此前往吉利而没有过错。孔颖达疏解说从「六二巳日」到「无咎」:○正义说:所谓「巳日乃革之」,阴柔之道柔弱,事事顺从,不能自己发动变革,要等变革已经开始才跟着走,所以说「巳日乃革之」。所谓「征吉,无咎」,是因为六二与九五相应,「同处厥中,阴阳相应,往必合志,不忧咎也」,所以说「征吉,无咎」。二与五虽然相应,但水火分属不同的体性,容易让人疑心它们有相克的过失,所以特地说明「无咎」。《象传》说:「『巳日革之』,行有嘉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行有嘉」,是说六二前往应合九五而被接纳,所以此行有嘉美的喜庆。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巳处火极,上卦三爻,虽体水性,皆“从革”者也。自四至上,从命而变,不敢自违,故曰“革言三就”。其言实诚,故曰“有孚”。“革言三就有孚”而犹征之,凶其宜也。[疏]正义曰:九三阳爻刚壮,又居火极,火性炎上,处革之时,欲征之使革。征之非道,则正之危也,故曰“征凶,贞厉”。所以征凶致危者,正以水火相息之物,既处於火极上之三爻,水在火上,皆“从革”者也。“自四至上,从命而变”,不敢有违,则“从革”之言三爻并成就不虚,故曰“革言三就”,其言实诚,故曰“有孚”也。既“革言三就有孚”,“从革”巳矣,而犹征之,则凶,所以“征凶”而“厉贞”。

经文九三爻辞说:「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出征有凶险,固守也危厉;变革之议三处都已成就,是有诚信的。王弼注解释:九三已经处在离火的顶端;上卦的三个爻虽然属水,却都是顺从变革的。从九四到上六,都依从命令而变动,不敢自行违背,所以说「革言三就」;他们的话真实诚恳,所以说「有孚」。变革之言三处都已落实、又有诚信,还要出兵去征讨,出现凶险也是应该的。孔颖达疏申说:九三是阳爻,刚健强壮,又居于离火的顶端,火性向上燃烧,处在变革之时,就想出征逼人变革。可是这样出征不合正道,那么坚持下去也就有危险,所以说「征凶,贞厉」。之所以出征致凶、招来危险,正因为水火本是互相生变之物,九三既处在火的极上之位,上面三爻水在火上,都是顺从变革的。「自四至上,从命而变」,不敢有所违抗,那么「从革」的表态三爻都已一一落实,并非虚言,所以说「革言三就」;他们的话真实诚恳,所以说「有孚」。既然变革之言三处落实又有诚信,顺从变革的事已经完成,却还要出兵征讨,那就凶险了,所以是「征凶」而「贞厉」。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疏]正义曰:“又何之矣”者,征之本为不从,既“革言三就”,更又何往征伐矣。

《象传》说:「『革言三就』,又何之矣。」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又何之矣」,是说出兵征讨本来是为了对付不肯顺从的人;如今变革之言三处都已落实,还要再往哪里去征伐呢。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初九处下卦之下,九四处上卦之下,故能变也。无应,悔也。与水火相比,能变者也,是以“悔亡”。处水火之际,居会变之始,能不固吝,不疑於下,信志改命,不失时愿,是以“吉”也。有孚则见信矣。见信以改命,则物安而无违,故曰“悔亡,有孚改命,吉”也。处上体之下,始宣命也。[疏]正义曰:九四与初,同处卦下。初九处下卦之下,革道未成,故未能变。九四处上卦之下,所以能变也。无应,悔也,能变,故“悔亡”也。处水火之际,“居会变之始,能不固吝,不疑於下”,信彼改命之志,而能从之,合於时愿,所以得吉,故曰“有孚改命,吉”也。

经文九四爻辞说:「悔亡,有孚改命,吉。」——悔恨消失,怀着诚信去更改天命,吉利。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下卦的最下位,九四处在上卦的最下位,所以九四能够变动。它没有相应之爻,本来是可悔的;但它与水火两体相邻接,是能够变动的,因此「悔亡」。九四处在水火交接之处,正当会合而生变的开端,能够不固执吝惜,不对下面心存猜疑,诚信地立志更改天命,不错过时势所愿,所以吉利。心怀诚信就会被人信任,被人信任而去更改天命,万物就安定而无人违抗,所以说「悔亡,有孚改命,吉」。它处在上卦的最下位,正是开始宣布新命的位置。孔颖达疏申说:九四与初九同样处在各自卦体的最下位。初九在下卦之下,变革之道尚未成就,所以还不能变;九四在上卦之下,因此能够变动。没有相应之爻,本是可悔的,但它能变,所以「悔亡」。它处在水火交界之处,「居会变之始,能不固吝,不疑於下」,相信那更改天命的志向而能追随它,合于时势的愿望,所以获得吉利,因此说「有孚改命,吉」。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信志”而行。[疏]正义曰:“信志”者,信下之志而行其命也。

《象传》说:「『改命』之吉,信志也。」王弼注解释:这是取信于人心之志而后施行。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信志」,是说九四相信下面众人的心志,据此去推行改命之事。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未占而孚”,合时心也。[疏]正义曰:九五居中处尊,以大人之德为革之主,损益前王,创制立法,有文章之美,焕然可观,有似“虎变”,其文彪炳。则是汤、武革命,广大应人,不劳占决,信德自著,故曰“大人虎变,未占有孚”也。《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疏]正义曰:“其文炳”者,义取文章炳著也。

经文九五爻辞说:「大人虎变,未占有孚。」——伟大的人物像虎皮换毛那样焕然一新,还没占卜就已有人信从。王弼注解释:「未占而孚」,是因为它合于当时的人心。孔颖达疏申说:九五居中而处尊位,以大人的德行做变革之主,对前代帝王的制度有所减损增益,创立制度、订立法度,具有文采之美,焕然可观,好像老虎换毛,斑纹灿烂夺目。这正是商汤、周武变革天命,规模广大而顺应人心,用不着占卜决疑,诚信之德自然彰显,所以说「大人虎变,未占有孚」。《象传》说:「『大人虎变』,其文炳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其文炳」,取的是文采光明显著的意思。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居变之终,变道巳成,君子处之,能成其文。小人乐成,则变面以顺上也。[疏]正义曰:上六居革之终,变道巳成,君子处之,虽不能同九五革命创制,如虎文之彪炳,然亦润色鸿业,如豹文之蔚缛,故曰“君子豹变”也。“小人革面”者,小人处之,但能变其颜面,容色顺上而巳,故曰“小人革面”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君子像豹皮换毛那样文采焕然,小人则只改换脸色。王弼注解释:上六居于变革的终点,变革之道已经完成;君子处在这个位置,能够成就他的文采;小人乐于坐享成果,就改换面色来顺从上面。孔颖达疏申说:上六处在《革》卦的末尾,变革之道已经成就。君子处在这个位置,虽然不能像九五那样变革天命、创立制度,斑纹如虎皮般灿烂,但也能为宏大的功业增添文饰,好像豹皮的花纹细密华美,所以说「君子豹变」。所谓「小人革面」,小人处在这个位置,只能改换自己的颜面,用顺从的神色迎合上面罢了,所以说「小人革面」。

征凶,居贞吉。改命创制,变道巳成,功成则事损,事损则无为。故居则得正而吉,征则躁扰而凶也。[疏]正义曰:革道巳成,宜安静守正,更有所征则凶,居而守正则吉,故曰“征凶,居贞吉”也。

爻辞接着说:「征凶,居贞吉。」——出征有凶险,安居守正才吉利。王弼注解释:更改天命、创立制度,变革之道已经完成;功业成就则事务减省,事务减省就该无所作为。所以安居不动便合于正道而吉利,出兵前往就会躁动扰攘而凶险。孔颖达疏申说:变革之道既已成就,就应当安静守正;再要有所征伐就凶险,安居守正就吉利,所以说「征凶,居贞吉」。

《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疏]正义曰:“其文蔚”者,明其不能大变,故文炳而相映蔚也。“顺以从君”者,明其不能润色立制,但顺而从君也。

《象传》说:「『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其文蔚」,是表明上六不能像九五那样作大的变革,所以它的文采只是斑斓相映、细密华美而已。所谓「顺以从君」,是表明小人不能为大业增色、创立制度,只能顺从而追随君上罢了。

鼎卦

巽下离上。鼎:元吉,亨。革去故而鼎取新,取新而当其人,易故而法制齐明,吉然后乃亨,故先“元吉”而后“亨”也。鼎者,成变之卦也。革既变矣,则制器立法以成之焉。变而无制,乱可待也。法制应时,然后乃吉;贤愚有别,尊卑有序,然后乃亨,故先“元吉”而后乃“亨”。

《鼎》卦的卦体是巽在下、离在上。经文卦辞说:「元吉,亨。」——大为吉利,亨通。王弼注解释:《革》卦去掉旧的,《鼎》卦取用新的;取用新的而所用之人得当,更换旧的而法度制度整齐清明,先得吉,然后才通达,所以卦辞先说「元吉」而后说「亨」。鼎是成就变革的卦:变革既已发生,就要制作器物、订立法度来把它完成。只变而没有制度,动乱是可以预期的。法度合于时宜,然后才吉利;贤者与愚者有分别,尊者与卑者有次序,然后才亨通,所以先说「元吉」而后说「亨」。

[疏]正义曰:鼎者,器之名也。自火化之后铸金,而为此器以供烹饪之用,谓之为鼎。亨饪成新,能成新法。然则鼎之为器,且有二义:一有亨饪之用,二有物象之法,故《彖》曰“鼎,象也,明其有法象也”。《杂卦》曰“革去故”而“鼎取新”,明其亨饪有成新之用。此卦明圣人革命,示物法象,惟新其制,有“鼎”之义,“以木巽火”,有“鼎”之象,故名为《鼎》焉。变故成新,必须当理,故先元吉而后乃亨,故曰“鼎,元吉,亨”也。

孔颖达疏申说:「鼎」是一种器物的名称。自从人类懂得用火熟食以后,冶铸金属做成这种器物,供烹煮饮食之用,就叫作鼎。烹煮生食使它成为新熟之物,也就能够成就新的法度。这样看来,鼎作为器物含有两层意义:一是有烹煮的功用,二是有取象立法的意思,所以《彖传》说「鼎,象也」,正是表明它含有法象;《杂卦传》说「革去故」而「鼎取新」,则表明它的烹煮有成就新物的功用。这一卦阐明圣人变革天命,向天下昭示法象,一新其制度,含有「鼎」的意义;「以木巽火」,木入于火中,含有「鼎」的形象,所以命名为《鼎》。改变旧的、成就新的,必须合于正理,所以先说「元吉」而后才说「亨」,因此卦辞作「鼎,元吉,亨」。

《彖》曰:鼎,象也。法象也。[疏]正义曰:明鼎有亨饪成新之法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亨饪”,鼎之用也。[疏]正义曰:此明上下二象有亨饪之用,此就用释卦名也。

《彖传》说:「鼎,象也。」王弼注解释:这是说鼎含有取法之象。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表明鼎具有烹煮成新的法象。《彖传》接着说:「以木巽火,亨饪也。」——木柴送入火中,就是烹煮。王弼注解释:「亨饪」正是鼎的功用。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表明上下两个卦象合起来有烹煮的功用,是从功用的角度来解释卦名。

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亨者,鼎之所为也。“革去故”而鼎成新,故为亨饪调和之器也。去故取新,圣贤不可失也。饪,孰也。天下莫不用之,而圣人用之,乃上以享上帝,而下以“大亨”养圣贤也。[疏]正义曰:此明鼎用之美。亨饪所须,不出二种,一供祭祀,二当宾客。若祭祀则天神为大,宾客则圣贤为重,故举其重大,则轻小可知。享帝直言“亨”,养人则言“大亨”者,享帝尚质,特性而已,故直言“亨”。圣贤既多,养须饱饫,故“亨”上加“大”字也。

《彖传》说:「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圣人烹煮祭品用来祭祀上帝,又大规模烹煮用来供养圣贤。王弼注解释:烹煮正是鼎所做的事。《革》卦去掉旧的,《鼎》卦成就新的,所以鼎是烹煮调和的器具。去旧取新之际,圣贤是不可失掉的。「饪」就是煮熟。天下没有谁不用鼎,而圣人用它,是上以祭享上帝,下以「大亨」供养圣贤。孔颖达疏申说:这是阐明鼎的功用之美。烹煮所要应付的场合不外两种:一是供祭祀,二是待宾客。祭祀之中以天神为最大,宾客之中以圣贤为最重,所以举出最重大的,那么轻小的自然可以推知。祭享上帝只说一个「亨」字,供养贤人却说「大亨」,是因为祭享上帝崇尚质朴,用一头牲畜就够了,所以只说「亨」;圣贤人数众多,供养要让他们吃饱吃足,所以在「亨」字上头加一个「大」字。

巽而耳目聪明。圣贤获养,则巳不为而成矣,故“巽而耳目聪明”也。[疏]正义曰:此明鼎用之益。言圣人既能谦巽大养圣贤,圣贤获养,则忧其事而助於巳,明目达聪,不劳己之聪明,则“不为而成矣”。

《彖传》接着说:「巽而耳目聪明。」——谦顺而耳聪目明。王弼注解释:圣贤得到供养,那么自己不必亲自动手,事情也就办成了,所以说「巽而耳目聪明」。孔颖达疏申说:这是阐明鼎的功用所带来的好处。意思是说,圣人既能谦逊柔顺地大力供养圣贤,圣贤得了供养,就会替他操心政事、从旁辅助,使君主耳目通达聪明,不必劳动自己一个人的聪明,于是「不为而成矣」,无须亲自动手而事情自然成就。

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谓五也。有斯二德,故能成新,而获“大亨”也。[疏]正义曰:此就六五释“元吉亨”,以柔进上行,体巳获通,得中应刚,所通者大,故能制法成新,而获“大亨”也。

《彖传》又说:「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柔爻上行,居中而与阳刚相应,所以大为亨通。王弼注解释:这里说的是六五这一爻;它兼有「得中」与「应刚」两种德性,所以能成就新局而获得「大亨」。孔颖达疏申说:这是就六五一爻来解释卦辞的「元吉亨」:以柔顺之质向上行进,自身已经取得通达,又居中位而与阳刚相应,所通达的范围广大,所以能订立法度、成就新局而获得「大亨」。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凝者,严整之貌也。鼎者,取新成变者也。“革去故”而鼎成新。“正位”者,明尊卑之序也。“凝命”者,以成教命之严也。[疏]正义曰:“木上有火”,即是“以木巽火”,有亨饪之象,所以为鼎也。“君子以正位凝命”者,凝者,严整之貌也。鼎既成新,即须制法。制法之美,莫若上下有序,正尊卑之位,轻而难犯,布严凝之命,故君子象此以“正位凝命”也。

《象传》说:「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木上有火,是鼎的卦象;君子由此端正位分、严肃政令。王弼注解释:「凝」是严整的样子。鼎是取新成变的卦,《革》去掉旧的,鼎成就新的。「正位」是要明确尊卑的次序,「凝命」是要造成教令的森严。孔颖达疏申说:「木上有火」也就是《彖传》所说的「以木巽火」,有烹煮的形象,所以成为鼎卦。所谓「君子以正位凝命」,「凝」是严整的样子。鼎既已成就新局,就须订立法度;订立法度之美,没有比上下有序更要紧的了:端正尊卑的位分,使其虽宽缓而不可冒犯,颁布严整的政令,所以君子取法于此而「正位凝命」。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凡阳为实而阴为虚,鼎之为物,下实而上虚。而今阴在下,则是为覆鼎也,鼎覆则趾倒矣。否谓不善之物也。取妾以为室主,亦“颠趾”之义也。处鼎之初,将在纳新,施颠以出秽,得妾以为子,故“无咎”也。

经文初六爻辞说:「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鼎足翻倒过来,有利于倒出污秽之物;娶了妾又因她生了儿子,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大凡阳为实、阴为虚,鼎这件器物的形制是下面实、上面虚;如今阴爻却在下面,那就成了倒扣的鼎,鼎一倒扣,鼎足就朝上翻了。「否」指的是不好的东西。娶妾来充当正室之主,同样是「颠趾」这种本末倒置的意思。初六处在鼎卦的开头,将要接纳新物,先把鼎翻过来倒掉污秽,又因得了妾所生的儿子而立她为继室,所以「无咎」。

[疏]正义曰:“鼎颠趾”,趾,足也。凡阳为实而阴为虚,鼎之为物,下实而上虚。初六居鼎之始,以阴处下,则是下虚上实,而鼎足倒矣,故曰“鼎颠趾”也。“利出否”者,否者不善之物,鼎之倒趾,失其所利,鼎覆而不失其利,在於写出否秽之物也,故曰“利出否也”。“得妾以其子,无咎”者,妾者侧媵,非正室也。施之於人,正室虽亡,妾犹不得为室主。妾为室主,亦犹鼎之颠趾,而有咎过。妾若有贤子,则母以子贵,以之继室,则得“无咎”,故曰“得妾以其子,无咎”也。

孔颖达疏申说:所谓「鼎颠趾」,「趾」就是足。大凡阳为实、阴为虚,鼎这件器物下实而上虚;初六居于鼎卦的起始,以阴爻处在最下,那就是下虚而上实,鼎足于是翻倒过来,所以说「鼎颠趾」。所谓「利出否」,「否」是不好的东西:鼎足翻倒,本已失去它的便利,然而鼎虽翻覆却仍有可取之利,就在于能把污秽之物倾倒出来,所以说「利出否」。所谓「得妾以其子,无咎」,妾是陪嫁的侧室,不是正妻。落到人事上,正妻虽然亡故,妾也还是不能做一家之主;妾做了一家之主,也就像鼎足翻倒一样,是有过失的。但妾如果生有贤能的儿子,做母亲的就因儿子而尊贵,把她扶正为继室,就可以「无咎」,所以说「得妾以其子,无咎」。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倒以写否,故未悖也。[疏]正义曰:“未悖也”者,倒趾以出否,未为悖逆也。“利出否”,以从贵也。弃秽以纳新也。[疏]正义曰:“以从贵”者,旧,秽也。新,贵也。弃秽纳新,所以“从贵”也。然是去妾之贱名而为室主,亦从子贵也。

《象传》说:「『鼎颠趾』,未悖也。」王弼注解释:把鼎倒过来是为了倾出污秽,所以并不违逆。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未悖也」,是说翻转鼎足以倒出秽物,算不上悖逆。《象传》又说:「『利出否』,以从贵也。」王弼注解释:这是丢弃污秽以接纳新物。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以从贵」,旧的就是污秽,新的才是贵重;丢弃污秽、接纳新物,所以叫作「从贵」。而在人事上,这也就是去掉妾这个卑贱的名分而成为一家之主,同样是随着儿子而变得尊贵。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以阳之质,处鼎之中,有实者也。有实之物,不可复加,益之则溢,反伤其实。“我仇”,谓五也。困於乘刚之疾不能就我,则我不溢,得全其吉也。[疏]正义曰:实谓阳也。仇是匹也。即,就也。九二以阳之质,居鼎之中,“有实”者也,故曰“鼎有实”也。有实之物,不可复加也。加之则溢,而伤其实矣。六五我之仇匹,欲来应我,“困於乘刚之疾不能就我,则我不溢”而“全其吉”也,故曰“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经文九二爻辞说:「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鼎中盛满了东西,我的配偶有病,不能靠近我,吉利。王弼注解释:九二以阳刚之质处在鼎的中间,是「有实」的。已经装满的东西不能再往上添,添了就要溢出来,反而损伤原有的实物。「我仇」指的是六五;六五被凌驾于阳刚之上的毛病所困,不能靠拢过来,那么我这一鼎就不至于满溢,得以保全它的吉利。孔颖达疏申说:「实」指阳爻,「仇」是配偶匹对,「即」是靠近。九二以阳刚之质居于鼎的中位,是「有实」的,所以说「鼎有实」。已经装实的东西不能再添,添了就要满溢而损伤原有之实。六五是我的配偶,本想前来与我相应,却「困於乘刚之疾不能就我,则我不溢」而「全其吉」,所以说「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有实之鼎,不可复有所取。才任巳极,不可复有所加。[疏]正义曰:“慎所之”者,之,往也。自此巳往,所宜慎之也。“我仇有疾”,终无尤也。[疏]正义曰:“终无尤也”者,五既有乘刚之疾,不能加我,则我“终无尤也”。

《象传》说:「『鼎有实』,慎所之也。」王弼注解释:已经盛满的鼎,不可以再往里添取;才具与担当已经到了极限,就不能再往上加了。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慎所之」,「之」就是往;从此以后有所前往,都应当谨慎。《象传》又说:「『我仇有疾』,终无尤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终无尤也」,六五既然有凌驾阳刚的毛病,不能加到我身上来,那么我「终无尤也」,始终没有过失。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鼎”之为义,虚中以待物者也。而三处下体之上,以阳居阳,守实无应,无所纳受。耳宜空以待铉,而反全其实塞,故曰“鼎耳革,其行塞”,虽有雉膏,而终不能食也。雨者,阴阳交和,不偏亢者也,虽体阳爻,而统属阴卦。若不全任刚亢,务在和通,“方雨”则悔亏,终则吉也。

经文九三爻辞说:「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鼎耳变了样,鼎的搬运受阻,肥美的野鸡肉吃不上;将要下雨时悔恨减轻,最终吉利。王弼注解释:「鼎」的意义在于中间空虚以等待容纳外物。可是九三处在下卦的顶端,以阳爻居阳位,固守自己的充实而又没有相应之爻,无从接纳外物。鼎耳本该中空以便贯入举鼎的横杠,如今反而完全实塞,所以说「鼎耳革,其行塞」——虽然鼎里有肥美的野鸡肉,终究没人吃得上。「雨」是阴阳交合调和、不偏于一方亢盛的象征;九三虽然本身是阳爻,却统属于阴卦,若不完全任凭刚强亢进,而着意于调和通达,那么「方雨」将雨之时悔恨就减损,最后得到吉利。

[疏]“九三鼎耳革”至“终吉”。○正义曰:“鼎耳革其行塞”者,“鼎”之为义,下实上虚,是空以待物者也。“鼎耳”之用,亦宜空以待铉。今九三处下体之上,当此鼎之耳,宜居空之地,而以阳居阳,是以实处实者也。既实而不虚,则变革鼎耳之常义也。常所纳物受铉之处,今则塞矣,故曰“鼎耳革,其行塞”也。“雉膏不食”者,非有体实不受,又上九不应於己,亦无所纳,虽有其器,而无所用,虽有雉膏,而不能见食也,故曰:“雉膏不食。”

孔颖达疏解说从「九三鼎耳革」到「终吉」:○正义说:所谓「鼎耳革,其行塞」,「鼎」的意义是下面充实、上面空虚,正是空出地方来等待容纳外物;「鼎耳」的功用,也应当中空以便贯入横杠。如今九三处在下卦的顶端,正当鼎耳的位置,本该居于空虚之地,却以阳爻居阳位,是以实在之质处在实在之位。既然实而不虚,就更改了鼎耳应有的常理;原本用来纳物、承受横杠的地方,如今被堵塞了,所以说「鼎耳革,其行塞」。所谓「雉膏不食」,不只是自身实塞而不能接纳,上九又不与它相应,同样无所容纳;虽然有这件器物却派不上用场,虽然有肥美的野鸡肉却没人吃得上,所以说「雉膏不食」。

“方雨亏悔,终吉”者,“雨者,阴阳交和,不偏亢者也。虽体阳爻,而统属阴卦。若不全任刚亢,务在和通”,方欲为此和通,则悔亏而终获吉,故曰“方雨亏悔,终吉”也。

疏文接着解释「方雨亏悔,终吉」:这里引王弼注「雨者,阴阳交和,不偏亢者也。虽体阳爻,而统属阴卦。若不全任刚亢,务在和通」——雨是阴阳交合调和、不偏于亢盛的象征;九三虽然本身是阳爻,却统属于阴卦,如果不一味任凭刚强亢进,而致力于调和通达,那么正当要这样和通的时候,悔恨就减损而最终获得吉利,所以说「方雨亏悔,终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疏]正义曰:“失其义也”者,失其虚中纳受之义也。

《象传》说:「『鼎耳革』,失其义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失其义也」,是说九三失掉了鼎耳中间空虚以容纳承受的本义。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处上体之下而又应初,既承且施,非巳所堪,故曰“鼎折足”也。初已“出否”,至四所盛,则巳絜矣,故曰“覆公餗”也。渥,沾濡之貌也。既“覆公餗”,体为渥沾,知小谋大,不堪其任,受其至辱,灾及其身,故曰“其形渥,凶”也。

经文九四爻辞说:「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鼎足折断,倾覆了君公的美食,身上被汤汁沾湿,凶险。王弼注解释:九四处在上卦的最下位,又与初六相应,既要承受上面,又要施惠下面,不是自己承担得起的,所以说「鼎折足」。初六那里已经「出否」把污秽倒掉,到九四时鼎里所盛的已经洁净,所以说「覆公餗」。「渥」是沾湿的样子。既然把君公的美食倾覆了,身上就被汤汁沾湿;智慧短小却图谋大事,担不起这份责任,蒙受极大的羞辱,灾祸波及自身,所以说「其形渥,凶」。

[疏]“九四鼎折足”至“其形渥凶“。○正义曰:“鼎折足,覆公餗”者,餗,糁也。八珍之膳,鼎之实也。初以“出否”,至四所盛,故当馨絜矣,故以“餗”言之。初处下体之下,九四处上体之下,上有所承而又应初,下有所施,既承且施,非己所堪,故曰“鼎折足”。鼎足既折,则“覆公餗”也。“渥,沾濡之貌也。既覆公餗”,体则渥霑也。施之於人,知小而谋大,力薄而任重,如此必受其至辱,灾及其身也,故曰“其形渥,凶”。

孔颖达疏解说从「九四鼎折足」到「其形渥凶」:○正义说:所谓「鼎折足,覆公餗」,「餗」就是用米和肉调和的稠羹,属于八种珍馐之类的美食,也就是鼎中所盛之物。初六时已经「出否」倒掉污秽,到九四时鼎中所盛应当已经芳香洁净,所以用「餗」字来称呼它。初六处在下卦的最下位,九四处在上卦的最下位,上面有所承奉而又与初六相应,下面有所施予;既要承奉又要施予,不是自己承担得了的,所以说「鼎折足」。鼎足既然折断,就「覆公餗」,把美食倾覆了。「渥,沾濡之貌也。既覆公餗」,身上就被汤汁沾湿。落到人事上,就是智慧短小而图谋大事,力量单薄而担子沉重;这样必定蒙受极大的羞辱,灾祸波及自身,所以说「其形渥,凶」。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不量其力,果致凶灾,信之如何?[疏]正义曰:“信如何也”者,言不能治之於未乱,既败之后,乃责之云:不量其力,果致凶灾,灾既及矣,信如之何也?言信有此不可如何之事也。

《象传》说:「『覆公餗』,信如何也。」王弼注解释:不衡量自己的力量,果然招来凶灾,事到如今真是无可奈何。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信如何也」,是说九四不能在祸乱未起之时就加以整治,等到事情败坏之后,才责备他说:不衡量自己的力量,果然招致凶灾;灾祸既已临头,实在拿它怎么办呢?意思是确实有这种无可奈何的事。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居中以柔,能以通理,纳乎刚正,故曰“黄耳金铉,利贞”也。耳黄,则能纳刚正以自举也。[疏]正义曰:黄,中也。金,刚也。铉所以贯鼎而举之也。五为中位,故曰“黄耳”。应在九二,以柔纳刚,故曰“金铉”。所纳刚正,故曰“利贞”也。

经文六五爻辞说:「鼎黄耳金铉,利贞。」——鼎有黄色的耳、金属的横杠,利于守正。王弼注解释:六五以柔顺之质居于中位,能够通达事理,接纳刚健中正的一方,所以说「黄耳金铉,利贞」。鼎耳是黄色的,就能接纳刚正之物来把自己举起来。孔颖达疏申说:「黄」是中,「金」是刚,「铉」是穿过鼎耳把鼎抬起来的横杠。六五处在上卦的中位,所以说「黄耳」;它所应的是九二,以柔顺接纳阳刚,所以说「金铉」;所接纳的是刚健中正之爻,所以说「利贞」。

《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以中为实,所受不妄也。[疏]正义曰:“中为实也”者,言六五“以中为实,所受不妄也”。

《象传》说:「『鼎黄耳』,中以为实也。」王弼注解释:以中道为自己的实质,所接受的东西就不会荒谬妄乱。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中为实也」,是说六五「以中为实,所受不妄」——把中道当作自己的充实内容,因此它所接纳的都不虚妄。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处鼎之终,鼎道之成也。居鼎之成,体刚履柔,用劲施铉,以斯处上,高不诫亢,得夫刚柔之节,能举其任者也。应不在一,则应所不举,故曰“大吉,无不利”也。[疏]正义曰:“鼎玉铉”者,玉者,坚刚而有润者也。上九居鼎之终,鼎道之成,体刚处柔,则是用玉铉以自举者也,故曰“鼎玉铉”也。“大吉,无不利”者,应不在一,即靡所不举,故得“大吉”而“无不利”。

经文上九爻辞说:「鼎玉铉,大吉,无不利。」——鼎配着玉制的横杠,大为吉利,无所不利。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鼎卦的终点,正是鼎道成就之时。居于鼎道已成之处,本体阳刚而所履为柔位,用坚劲之质充当横杠;凭这样的姿态居于上位,虽高而不至于亢极,得到了刚与柔的分寸,是能担得起这份重任的。它的相应不限于某一爻,所以凡有所应无不能举,因此说「大吉,无不利」。孔颖达疏申说:所谓「鼎玉铉」,玉是坚硬刚强而又温润的东西。上九处在鼎卦的末位,鼎道已成,本体刚强而所居为柔位,那就是用玉制的横杠来把自己抬举起来,所以说「鼎玉铉」。所谓「大吉,无不利」,它的相应不限于一爻,也就没有什么举不起来,所以能得「大吉」而「无不利」。

《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疏]正义曰“刚柔节”者,以刚履柔,虽复在上,不为《乾》之“亢龙”,故曰“刚柔节”也。

《象传》说:「玉铉在上,刚柔节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刚柔节」,是说上九以阳刚之质踏在柔位上,虽然身处最上,却不至于成为《乾》卦上九那样的「亢龙」,所以说「刚柔节」,刚与柔各有节度。

震卦

震下震上。震:亨。惧以成,则是以亨。[疏]正义曰:震,动也。此,由惧而获通,所以震有亨德,故曰“震亨”也。

《震》卦的卦体是震在下、震在上,两雷相重。经文卦辞说:「震:亨。」——震动而亨通。王弼注解释:因为戒惧而有所成就,所以能够亨通。孔颖达疏申说:「震」是动的意思。这一卦是由于戒惧而获得通达,所以《震》卦具有亨通之德,因此说「震亨」。

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之为义,威至而后乃惧也,故曰“震来虩虩”,恐惧之貌也。震者,惊骇怠惰以肃解慢者也,故“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疏]正义曰:“虩虩”,恐惧之貌也。“哑哑”,笑语之声也。“震”之为用,天之威怒,所以肃整怠慢,故迅雷风烈,君子为之变容,施之於人事,则是威严之教行於天下也。故震之来也,莫不恐惧,故曰“震来虩虩”也。物既恐惧,不敢为非,保安其福,遂至笑语之盛,故曰“笑言哑哑”也。

卦辞接着说:「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雷震来时人人惊惧,过后又谈笑自如。王弼注解释:「震」的意义是威势降临之后人才生出畏惧,所以说「震来虩虩」,「虩虩」是恐惧的样子。震是用惊骇来警醒懈怠、用肃杀来整治散漫的,所以《彖传》说「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孔颖达疏申说:「虩虩」是恐惧的样子,「哑哑」是笑谈的声音。「震」的作用是上天的威怒,用来整肃懈怠傲慢,所以遇到迅疾的雷、猛烈的风,君子也要为之改容失色;落到人事上,就是威严的教令通行于天下。所以震威一来,没有谁不恐惧,因此说「震来虩虩」。众人既已恐惧,就不敢做非分之事,从而保全安享自己的福分,终于到了谈笑欢洽的地步,所以说「笑言哑哑」。

震惊百里,不丧匕鬯。威震惊乎百里,则是可以不丧七鬯矣。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奉宗庙之盛也。

卦辞又说:「震惊百里,不丧匕鬯。」——雷威震动百里之远,而主祭者手中的匕与鬯酒都不失落。王弼注解释:威势能震动到百里之外,那就可以做到不失落匕与鬯。「匕」是把鼎中祭肉舀出来盛放的器具,「鬯」是芬芳的香酒,都是供奉宗庙的盛大祭品。

[疏]“震惊百里,不丧七鬯”。○正义曰: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也。奉宗庙之盛者也。震卦施之於人,又为长子,长子则正体於上,将所传重,出则抚军,守则监国,威震惊於百里,可以奉承宗庙,彝器粢盛,守而不失也,故曰“震惊百里,不丧七鬯”。○注“威震惊乎百里”至“宗庙之盛也”。○正义曰:先儒皆云:雷之发声,闻乎百里。故古帝王制国,公侯地方百里,故以象焉。窃谓天之震雷,不应止闻百里,盖以古之启土,百里为极。文王作《繇》在殷时,明长子威震於一国,故以“百里”言之也。

孔颖达疏解说「震惊百里,不丧匕鬯」一句:○正义说:「匕」是把鼎中祭肉舀出盛放的器具,「鬯」是香酒,都是供奉宗庙的盛大祭品。《震》卦落到人事上,又象征长子;长子在上继承正统之体,将要承担宗庙传重的责任,国君出行则由他统率军队,国君留守则由他代理监国。他的威势震动百里之远,就能承奉宗庙,把彝器与祭品守护得不失落,所以说「震惊百里,不丧匕鬯」。○下面解释王弼注从「威震惊乎百里」到「宗庙之盛也」一段:○正义说:前代学者都说,雷声发出可以传到百里之外,所以古代帝王划分封国,公侯的领地方圆百里,就取象于此。我私下以为上天的震雷不该只传到百里,大概是因为古时开辟疆土以百里为极限。周文王作卦爻辞是在殷商之时,为的是表明长子的威势震动一国,所以用「百里」来说。

“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者,陆绩云:“匕者棘匕,桡鼎之器。”先儒皆云:匕形似毕,但不两岐耳。以棘木为之,长三尺,刊柄与末。《诗》云“有捄棘匕”是也。用棘者,取其赤心之义。祭祀之礼,先烹牢於镬,既纳诸鼎而加幂焉。将荐乃举幂,而以匕出之,升于俎上,故曰“匕所以载鼎实”也。鬯者,郑玄之义,则为秬黍之酒,其气调畅,故谓之“鬯”。《诗传》则为鬯是香草。案:王度《记》云:“天子鬯,诸侯薰,大夫兰。”以例而言之,则鬯是草明矣。今特言“匕鬯”者,郑玄云:“人君於祭祀之礼,尚牲荐鬯而巳,其馀不足观也。”

疏文接着解释注文「匕所以载鼎实,鬯香酒」:陆绩说:「匕就是棘匕,是搅动鼎中之物的器具。」前代学者都说,匕的形状像「毕」这种叉形器具,只是末端不分成两叉罢了;用棘木制成,长三尺,柄和末端都加以削治。《诗经》里说的「有捄棘匕」,那弯长的棘木匕,指的就是它。之所以用棘木,是取棘木心材色赤、象征赤诚之心的意思。祭祀的礼节是:先在大镬里把牲体煮熟,然后盛入鼎中并盖上覆巾;将要进献时才揭开覆巾,用匕把牲体取出来,摆到俎上,所以说「匕所以载鼎实」。至于「鬯」,按郑玄的解释,是用黑黍酿成的酒,气味调和舒畅,所以叫作「鬯」;《诗传》则认为鬯是一种香草。查王度《记》说:「天子用鬯,诸侯用薰,大夫用兰。」按这个体例来看,鬯是草就很明白了。这里单单举出「匕鬯」,是因为郑玄说:「君主在祭祀的礼仪中,所重的不过是献牲、进鬯罢了,其余的都不值得特别称道。」

《彖》曰:“《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威灵惊乎百里,则惰者惧於近也。

《彖传》说:「《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震动而亨通;雷来时人人惊惧,正因恐惧而招来福分;过后谈笑自如,是因为此后行事有了法则;震威惊动百里,是使远处的人受惊、近处的人畏惧。王弼注解释:威灵震惊到百里之外,那么懈怠的人在近处就更加畏惧了。

[疏]“《彖》曰震亨”至“惧迩也”。○正义曰:“震亨”者,卦之名德。但举《经》而不释名德所由者,正明由惧得通,故曰“震亨”,更无他义。或本无此二字。“震来虩虩,恐致福也”者,威震之来,初虽恐惧,能因惧自修,所以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者,因前恐惧自修,未敢宽逸,致福之后,方有“笑言”。以曾经戒惧,不敢失则,必时然后言,乐然后笑,故曰“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者,言威震惊於百里之远,则惰者恐惧於近也。

孔颖达疏解说从《彖传》「震亨」到「惧迩也」:○正义说:「震亨」是卦的名称与德性。《彖传》只举出经文而不解释这一名德的由来,正是要表明它单由戒惧而得通达,所以说「震亨」,别无其他意思;有的本子上没有「震亨」这两个字。所谓「震来虩虩,恐致福也」,是说威震来临之初虽然恐惧,却能因恐惧而自我修省,所以招来福分。所谓「笑言哑哑,后有则也」,是说由于先前恐惧自修,不敢放宽松懈,等到招来福分之后,才有说笑;因为曾经戒惧过,不敢失掉法度,必定到该说话时才说,到该欢乐时才笑,所以说「笑言哑哑,后有则也」。所谓「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是说威震能惊动百里之远,那么懈怠的人在近处自然恐惧。

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明所以堪长子之义也。“不丧匕鬯”,则巳“出可以守宗庙”。[疏]“出可以守宗庙”至“为祭主也”。○正义曰:释“不丧匕鬯”之义也。出,谓君出巡狩等事也。君出,则长子留守宗庙社稷,摄祭主之礼事也。○注“巳出”。○正义曰:“巳出”谓君也。

《彖传》接着说:「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国君外出时,长子可以守护宗庙社稷,充当主祭之人。王弼注解释:这是表明长子何以能担当继承重任的道理;既能「不丧匕鬯」,那么国君一旦外出,他就「可以守宗庙」。孔颖达疏解说从「出可以守宗庙」到「为祭主也」:○正义说:这是解释「不丧匕鬯」的意思。「出」指国君外出巡狩之类的事;国君外出,长子就留下守护宗庙社稷,代行主祭的礼仪职事。○下面解释注文中的「巳出」二字:○正义说:「巳出」的「巳」指的是国君。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脩省。[疏]正义曰:洊者,重也,因仍也。雷相因仍,乃为威震也。此是重震之卦,故曰“洊雷震”也。“君子以恐惧修省”者,君子恒自战战兢兢,不敢懈惰,今见天之怒,畏雷之威,弥自脩身省察己过,故曰“君子以恐惧脩省”也。

《象传》说:「洊雷,震。君子以恐惧脩省。」——雷声接连不断,这就是震;君子由此心怀恐惧、修身自省。孔颖达疏申说:「洊」是重叠、相因相继的意思,雷声一个接一个地相继而来,才成为威震。此卦是两个震卦相重,所以说「洊雷震」。所谓「君子以恐惧修省」,君子平素就战战兢兢,不敢懈怠懒惰;如今见到上天发怒,畏惧雷霆的威势,就更加修养自身、省察自己的过失,所以说「君子以恐惧脩省」。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体夫刚德,为卦之先,能以恐惧脩其德也。[疏]正义曰:初九刚阳之德,为一卦之先,刚则不闇於几,先则能有前识。故处震惊之始,能以恐惧自脩,而获其吉,故曰“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此爻辞两句,既与卦同,《象》辞释之,又与《彖》不异者,盖卦主威震之功,令物恐惧致福,爻论遇震而惧、脩省致福之人,卦则自震言人,爻则据人威震,所说虽殊,其事一也。所以爻卦二辞,本未俱等,其犹《屯卦》初九,与卦俱称“利建侯”。然卦则凡举屯时,宜其有所封建,爻则“以贵下贱”,则是堪建之人,此《震》之初九,亦其类也。

经文初九爻辞说:「『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王弼注解释:初九秉有阳刚之德,居于全卦之首,能够凭着戒惧来修养自己的德行。孔颖达疏申说:初九具有刚健阳明之德,处在一卦的最前面;刚健就不会对事情的苗头懵然无知,居先就能有预先的见识。所以它处在震惊的开端,能够凭恐惧而自我修养,因而获得吉利,所以说「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这条爻辞的两句既与卦辞相同,《象传》对它的解释又与《彖传》没有分别,那是因为:卦辞着眼于威震的功效,使万物恐惧而招来福分;爻辞则论述那个遇到震动而生畏惧、修身省过而得福的人。卦是从「震」这一边来说人,爻是就人这一边来承受威震,所说的角度虽然不同,讲的却是同一件事,所以爻辞与卦辞两处措辞,本末完全相当。这就好比《屯》卦初九与卦辞同样称「利建侯」:卦辞是笼统地举出屯难之时应当分封诸侯,爻辞则是说初九能「以贵下贱」,正是堪当受封之人;《震》卦初九也属于这一类。

《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震”之为义,威骇怠懈,肃整惰慢者也。初幹其任而二乘之,“震来”则危,丧其资货,亡其所处矣,故曰“震来厉,亿丧贝”。亿,辞也。贝,资货、粮用之属也。犯逆受戮,无应而行,行无所舍。威严大行,物莫之纳,无粮而走。虽复超越陵险,必困于穷匮,不过七日,故曰“勿逐,七日得”也。

《象传》说:「『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文字与《彖传》相同。经文六二爻辞说:「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雷震来时有危险,丧失了钱财;登上高高的山陵,不必去追,七天之内自会寻回。王弼注解释:「震」的意义是用威势惊骇懈怠之人、整肃懒散之辈。初九担当着震动的职任,六二却凌驾在它上面,震威一来就有危险,丧失了自己的财货,也失掉了安身之处,所以说「震来厉,亿丧贝」。「亿」是语助之辞;「贝」是财货、粮食用度一类的东西。六二冒犯忤逆而遭受惩处,没有相应之爻却仍要出行,行走时无处止宿;威严大为施行,外物没有谁肯收容它,没有粮食还要奔逃,即使翻越山陵险阻,也必定困于穷乏之中,撑不过七天,所以说「勿逐,七日得」。

[疏]“六二震来厉亿”至“勿逐七日得”。○正义曰:“震来厉,亿丧贝”者,“亿,辞也。贝,资货粮用之属”。震之为用,本威惰慢者也。初九以刚处下,闻震而惧,恐而致福,即是有德之人。六二以阴贱之体,不能敬於刚阳,尊其有得,而反乘之,是傲尊陵贵,为天所诛。震来则有危亡,丧其资货,故曰“震来厉,亿丧贝”也。“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者,跻,升也。“犯逆受戮,无应而行,行无所舍。威严大行,物莫之纳”。既丧资货,“无粮而走,虽复超越陵险,必困於穷匮,不过七日”,为有司所获矣,故曰“跻於九陵,勿逐,七日得”。

孔颖达疏解说从「六二震来厉亿」到「勿逐七日得」:○正义说:所谓「震来厉,亿丧贝」,「亿,辞也。贝,资货粮用之属」——「亿」是语气词,「贝」指财货粮用之类。震的作用本来是用威势对付懈怠傲慢的人。初九以阳刚居于下位,听到雷震就戒惧,因恐惧而招来福分,正是有德之人;六二以阴柔卑贱之质,不能敬重阳刚、尊崇有德之人,反而骑在它的头上,这就是傲慢地欺凌尊贵,要被上天诛罚的。震威一来就有危亡,丧失自己的财货,所以说「震来厉,亿丧贝」。所谓「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跻」是登上。「犯逆受戮,无应而行,行无所舍。威严大行,物莫之纳」——冒犯忤逆而受刑戮,无应而出行,走到哪里都无处止宿,威严大行于世,没有谁肯收留它。既已丧失财货,「无粮而走,虽复超越陵险,必困於穷匮,不过七日」,就会被主管的官吏抓获,所以说「跻於九陵,勿逐,七日得」。

《象》曰:“震来厉”,乘刚也。[疏]正义曰:“乘刚也”者,只为乘於刚阳,所以犯逆受戮也。

《象传》说:「『震来厉』,乘刚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乘刚也」,只因为六二骑在阳刚之爻的上头,所以才落到冒犯忤逆、遭受刑戮的地步。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不当其位,位非所处,故惧“苏苏”也。而无乘刚之逆,故可以惧行而“无眚”也。[疏]“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正义曰:苏苏,畏惧不安之貌。六三居不当位,故震惧而“苏苏”然也。虽不当位,而无乘刚之逆,故可以惧行而无灾眚也。故曰“震苏苏,震行无眚”也。○注“故惧”。○正义曰:验《注》以训震为惧,盖惧不自为惧,由震故惧也。自下爻辞,皆以震言惧也。

经文六三爻辞说:「震苏苏,震行无眚。」——震动之下心神不宁,在震惧中行动却没有灾祸。王弼注解释:六三以阴爻居阳位而不当位,所处并非它该待的地方,所以畏惧得「苏苏」不安;但它没有凌驾阳刚的忤逆之举,所以能够怀着戒惧而行动,因而「无眚」。孔颖达疏解说「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正义说:「苏苏」是畏惧不安的样子。六三所居之位不当,所以震惧而显出「苏苏」之态;虽然不当位,却没有乘凌阳刚的忤逆,所以能怀着戒惧而行动,不会有灾祸,因此说「震苏苏,震行无眚」。○下面解释注文中的「故惧」二字:○正义说:核对王弼注,是把「震」训释为「惧」;大概畏惧并非无端自生,而是因为有震动才生畏惧。从这一爻以下的爻辞,都是用「震」字来说「惧」。

《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疏]正义曰:“位不当”者,其犹窃位者,遇威严之世,不能自安也。

《象传》说:「『震苏苏』,位不当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位不当」,就好比窃据了不该占的位置的人,碰上威严的时世,自然不能安心自处。

九四:震遂泥。处四阴之中,居恐惧之时,为众阴之主,宜勇其身,以安於众。若其震也。遂困难矣。履夫不正不能除恐,使物安已,德未光也。[疏]正义曰:九四处四阴之中,“为众阴之主”,当恐惧之时,“宜勇其身,以安於众”。若其自怀震惧,则遂滞溺而困难矣,故曰“震遂泥”也。然四失位违中,则是有罪自惧,遂沈泥者也。

经文九四爻辞说:「震遂泥。」——在震动中终于陷入泥淖。王弼注解释:九四处在四个阴爻之中,正当人人恐惧之时,身为众阴之主,本该振作自身来安定众人;如果连它自己也震恐起来,那就要陷入困境了。它所处之位不正,不能替人消除恐惧、使众物安定于自己,所以德行还不能光大。孔颖达疏申说:九四处在四个阴爻当中,「为众阴之主」,正当恐惧之时,「宜勇其身,以安於众」,应当鼓起勇气来安定众人;如果它自己也心怀震惧,就会滞陷沉溺而陷入困境,所以说「震遂泥」。而九四失位又不居中,那就是自身有过失而自生畏惧、于是沉陷泥中的人。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疏]正义曰:“未光也”者,身既不正,不能除恐,使物安己,是道德未能光大也。

《象传》说:「『震遂泥』,未光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未光也」,是说九四自身既不端正,就不能替人消除恐惧、使众物安定于自己,这就是道德还不能光大。

六五:震往来厉,意无丧,有事。往则无应,来则乘刚,恐而往来,不免於危。夫处震之时,而得尊位,斯乃有事之机也。而惧往来,将丧其事,故曰“亿无丧,有事也”。[疏]正义曰:“震往来厉”者,六五“往则无应,来则乘刚,恐而往来,不免於咎”,故曰“震往来厉”也。“亿无丧有事”者,“夫处震之时,而得尊位,斯乃有事之机”,而惧以往来,“将丧其事”,故戒之曰“亿无丧,有事”也。

经文六五爻辞说:「震往来厉,意无丧,有事。」——震动之中前往、退来都有危险;不要丧失了自己该办的事。经文的「意」字,王弼注与孔疏都写作「亿」,是句中的语助之辞。王弼注解释:六五前往则没有相应之爻,退来则骑在阳刚之上,怀着恐惧而来回奔走,免不了危险。处在震动之时而占据尊位,这正是应当有所作为的关键时机;如果只顾着畏惧往来,就要丧失他该办的事,所以说「亿无丧,有事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震往来厉」,六五「往则无应,来则乘刚,恐而往来,不免於咎」,所以说「震往来厉」。所谓「亿无丧有事」,「夫处震之时,而得尊位,斯乃有事之机」——处震动之时而居尊位,正是该有所作为的时机,却因畏惧而往来奔走,「将丧其事」,就要把该办的事丢掉,所以告诫他说「亿无丧,有事」。

《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大则无丧,往来乃危也。[疏]正义曰:“危行也”者,怀惧往来,是致危之行。“其事在中,大无丧也”者,六五居尊,当有其事,在於中位,得建大功。若守中建大,则“无丧有事”。若恐惧往来,则致危无功也。

《象传》说:「『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王弼注解释:能守住宏大之道就不会有丧失,只顾往来奔走才有危险。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危行也」,是说怀着畏惧来回奔走,这是招致危险的行为。所谓「其事在中,大无丧也」,六五身居尊位,本该有所作为,又处在上卦的中位,能够建立大的功业;如果守住中道而建立大业,就是「无丧有事」,不失其事;如果只是恐惧地往来奔走,就招来危险而没有功效。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处震之极,极震者也。居震之极,求中未得,故惧而“索索”,视而“矍矍”,无所安亲也。已处动极而复征焉,凶其宜也。若恐非已造,彼动故惧,惧邻而戒,合於备预,故“无咎”也。极惧相疑,故虽“婚媾”而“有言”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震动之下心神瑟缩,目光惊惶四顾,出行有凶;震动不落在自己身上而落在邻人身上,因而没有过错;不过连婚姻亲家之间也难免有闲话。王弼注解释:上六处在《震》卦的顶点,是震到极处的人。居于震动的极端,想求中道而不可得,所以恐惧得「索索」瑟缩,张望得「矍矍」惊惶,没有可以安身亲附的地方。自己已处在动的极点却还要出行,出现凶险也是应该的。如果那恐惧不是自己招来的,而是别人动作在先才使自己畏惧,因邻人受震而自我戒备,正合于事先防备的道理,所以「无咎」。畏惧到了极点就彼此猜疑,所以即便是婚姻亲家之间,也难免有些闲话。

[疏]“上六震索索”至“婚媾有言”。○正义曰:“震索索,视矍矍”者,索索,心不安之貌,矍矍,视不专之容。上六处震之极,极震者也。既居震位,欲求中理以自安而未能得,“故惧而索索,视而矍矍,无所安亲”。“征凶”者,夫“处动惧之极而复征焉,凶其宜也”,故曰“征凶”也。“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者,若恐非己造,彼动故惧,惧邻而戒,合於备豫,则得无咎,故曰“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也。“婚媾有言”者,居极惧之地,虽复婚媾相结,亦不能无相疑之言,故曰“婚媾有言”也。

孔颖达疏解说从「上六震索索」到「婚媾有言」:○正义说:所谓「震索索,视矍矍」,「索索」是心中不安的样子,「矍矍」是眼神游移不定的神态。上六处在《震》卦的顶端,是震到极处的人;它既然居于震动之位,想求得中正之理来安顿自己却做不到,「故惧而索索,视而矍矍,无所安亲」,因而恐惧瑟缩、张望惊惶,无处安身亲附。所谓「征凶」,「处动惧之极而复征焉,凶其宜也」——处在动与惧的极点还要出行,凶险是理所当然的,所以说「征凶」。所谓「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如果那恐惧不是自己造成的,而是别人先动才使自己害怕,因邻人受震而自我戒备,合于预先防范的道理,就能没有过错,所以说「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所谓「婚媾有言」,身处极度恐惧之地,即便是结成婚姻的亲家,也不能没有互相猜疑的言语,所以说「婚媾有言」。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疏]正义曰:“中未得也”者,犹言未得中也。“畏邻戒也”者,畏邻之动,惧而自戒,乃得“无咎”。

《象传》说:「『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中未得也」,等于说还没有求得中道。所谓「畏邻戒也」,是说因为畏惧邻人所受的震动,心生戒惧而自我警戒,这才能得到「无咎」。

艮卦

艮下艮上。艮:其背,目无患也。[疏]正义曰:目者,能见之物,施止於面,则抑割所见,强隔其欲,是目见之所患。今施止於背,则“目无患也”。

《艮》卦的卦体是艮在下、艮在上,两山相重。经文卦辞说:「艮其背」——止息在背部。王弼注解释:止息在背上,眼睛就没有毛病。孔颖达疏申说:眼睛是能看见东西的器官,如果把「止」施加在面部,那就是压抑割舍所看见的一切,强行隔断心中的欲望,这正是眼睛看见外物所带来的祸患。如今把「止」施加在背上,背是看不见东西的地方,于是「目无患也」,眼睛就不会招来这种祸患。

不获其身,所止在后,故不得其身也。行其庭,不见其人,相背故也。无咎。凡物对面而不相通,“否”之道也。艮者,止而不相交通之卦也。各止而不相与,何得无咎?唯不相见乃可也。施止於背,不隔物欲,得其所止也。背者,无见之物也。无见则自然静止,静止而无见,则“不获其身”矣。“相背”者,虽近而不相见,故“行其庭,不见其人”也。夫施止不於无见,令物自然而止,而强止之,则奸邪并兴,近而不相得则凶。其得“无咎”,“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故也。

卦辞接着说:「不获其身」——得不到自己的身体。王弼注解释:所止息的地方在背后,所以看不到自己这个身子。卦辞又说:「行其庭,不见其人」。王弼注解释:这是因为彼此相背的缘故。卦辞最后说:「无咎」。王弼注解释:凡是面对面而彼此不相通,那是《否》卦闭塞之道。艮是止息而互不交通的卦,各自止息而互不亲与,怎么还能没有过错?只有彼此不相见才可以。把「止」施加在背上,就不会隔绝物我之欲,得到了恰当的止息之处。背是看不见东西的部位;看不见就自然安静止息,安静止息而又无所见,那就「不获其身」了。所谓「相背」,是虽然靠得很近却互相看不见,所以说「行其庭,不见其人」。倘若不把「止」施加在无所见的地方、让万物自然而然地停下来,却硬要强行制止,那么奸邪就一齐兴起,靠得近而彼此合不来就要凶险。此卦所以能得「无咎」,正是因为「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的缘故。

[疏]“艮其背不获其身”至“无咎”。○正义曰:“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者,“艮,止也”,静止之义,此是象山之卦,其以“艮”为名。施之於人,则是止物之情,防其动欲,故谓之止。“艮其背”者,此明施止之所也。施止得所,则其道易成,施止不得其所,则其功难成,故《老子》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也。”“背者,无见之物也。”夫“无见则自然静止”。夫欲防止之法,宜防其未兆。既兆而止,则伤物情,故施止於无见之所,则不隔物欲,得其所止也。

孔颖达疏解说从「艮其背,不获其身」到「无咎」一段:○正义说:关于「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艮,止也」,取安静停息之义。这是取象于山的卦,因而用「艮」来命名。落到人事上,就是制止外物牵动的情绪、防范内心萌动的欲望,所以叫作止。所谓「艮其背」,是点明施加止息的部位。施止得当,止息之道就容易成就;施止不当,功效就难以成就,所以《老子》说:「不见可欲,使心不乱。」——不让人看见可以引发欲望的东西,心就不会纷乱。「背者,无见之物也」,背是看不见东西的部位;「无见则自然静止」,看不见自然就安静停息。大凡防止的办法,应当防在事情尚无征兆之先;等到已经露出苗头再去制止,就要伤害人的性情。所以把「止」施加在看不见的地方,就不至于强行隔绝物我之欲,而是得到了恰当的止息之处。

若“施止於面”,则“对面而不相通”,强止其情,则“奸邪并兴”,而有凶咎。止而无见,则所止在后,不与而相对。言有物对面而来,则情欲有私於己。既止在后,则是施止无见。所止无见,何见其身,故“不获其身”。既“不获其身”,则相背矣。相背者,虽近而不相见,故“行其庭,不见其人”。如此乃得“无咎”,故曰“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又若能止於未兆,则是治之於未萌,若对面不相交通,则是“否”之道也。但止其背,可得“无咎”也。

如果「施止於面」,把止息施加在面部,那就是「对面而不相通」,面对面却互不通达;硬去遏止人的性情,就会「奸邪并兴」,招来凶险和过失。止息而无所见,那么所止的地方就在背后,不与外物正面相对。这是说:如果有外物迎面而来,情欲就会对自己有所偏私;既然止在背后,就是把止息施加在看不见的地方。所止之处既然看不见,又哪里能看见自己的身子,所以说「不获其身」。既已「不获其身」,那就是彼此相背了;相背的人虽然靠得近却互不相见,所以说「行其庭,不见其人」。这样才能得到「无咎」,所以说「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再者,如果能止息在还没有征兆之时,那就是在祸患尚未萌发时就加以整治;若是面对面而互不交通,那就成了《否》卦闭塞之道。只把止息施加在背上,就可以得到「无咎」了。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正道不可常用,必施於不可以行。適於其时,道乃光明也。[疏]“《彖》曰艮止也”至“其道光明”。○正义曰:“艮,止也”者,训其名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者,将释施止有所光明,施止有时,凡物之动息,自各有时运。用止之法,不可为常,必须应时行止,然后其道乃得光明也。

《彖传》说:「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就是止;该停的时候就停,该行的时候就行,动与静都不错过时机,它的道理就光明。王弼注解释:止息之道不可以当作恒常之法一味使用,必须施用在不可以前行的场合;只有合于当时的时势,道理才会光明。孔颖达疏解说从《彖传》「艮止也」到「其道光明」:○正义说:所谓「艮,止也」,是训释卦名。所谓「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是将要解释施用止息何以能有光明:施用止息要看时机,凡物的活动与停息,本来各有各的时运;运用「止」的方法不可以一成不变,必须顺应时势来决定行还是止,然后它的道理才能光明。

艮其止,止其所也。易背曰止,以明背即止也。施止不可於面,施背乃可也。施止於止,不施止於行,得其所矣,故曰“艮其止,止其所”也。[疏]正义曰:此释施止之所也。“艮其止”者,叠《经》文“艮其背”也。“易背曰止,以明背”者,无见之物,即是可止之所也。既时止即宜止,时行则行,所以施止须是所。“艮”既训止,今言“艮其止”,是止其所止也,故曰“艮其止,止其所”也。

《彖传》接着说:「艮其止,止其所也。」——止息在该止之处,就是停在它应该停的地方。王弼注解释:《彖传》把经文的「背」字换成「止」字,是要表明「背」就是「止」;止息不可施加在面部,施加在背部才可以。把止施加在该止之处,而不施加在该行之处,就算得其所了,所以说「艮其止,止其所」。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施用止息的处所。所谓「艮其止」,是重述经文的「艮其背」。所谓「易背曰止,以明背」——把「背」改说成「止」,是用来表明背乃是看不见东西的部位,也就是可以止息的处所。既然该止的时候就应当止,该行的时候就该行,那么施用止息必须找准地方。「艮」既然训释为「止」,如今说「艮其止」,就是停在它应该停的地方,所以说「艮其止,止其所」。

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疏]正义曰:“上下敌应,不相与也”者,此就六爻皆不相应,释艮卦之名,又释“不获其身”以下之义。凡应者,一阴一阳,二体不敌。今上下之位,虽复相当,而爻皆峙敌,不相交与,故曰“上下敌应,不相与”也。然八纯之卦皆六爻不应,何独於此言之者,谓此卦既止而不加交,又峙而不应,与“止”义相协,故兼此以明之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者,此举《经》文以结之,明相与而止之,则“无咎”也。

《彖传》又说:「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上下各爻互相敌对而不相应,彼此不相亲与,因此得不到自己的身体,「走过他的庭院也看不见那个人,没有过错」。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上下敌应,不相与也」,这是就六爻彼此都不相应来解释《艮》卦的卦名,同时也解释「不获其身」以下的意思。凡是相应,必须一阴一阳,两爻的体性不相敌对;如今上下之位虽然彼此相当,各爻却都同性对峙、互相敌对,不相交往亲与,所以说「上下敌应,不相与」。不过八个纯卦都是六爻不相应,为什么偏偏在这里说呢?这是因为此卦既止息而不加交往,又对峙而不相应,正与「止」的意义相合,所以连带举出来加以说明。所谓「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这是引述经文来作结,表明上下彼此相对而各自止息,就能「无咎」。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各止其所,不侵官也。[疏]正义曰:“兼山艮”者,两山义重,谓之“兼山”也,直置一山,巳能镇止。今两山重叠,止义弥大,故曰“兼山艮”也。“君子以思,不出其位”者,止之为义,各止其所。故君子於此之时,思虑所及,不出其已位也。

《象传》说:「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两山相重就是艮;君子由此思虑不越出自己的职位。王弼注解释:各自停在自己该停的地方,不侵犯别人的职权。孔颖达疏申说:所谓「兼山艮」,两座山意义相重叠,称为「兼山」;单摆一座山,已经能镇住而使人止步,如今两山重叠,止的意味更加深重,所以说「兼山艮」。所谓「君子以思,不出其位」,「止」的意义就是各自停在自己的位置上,所以君子在这种时候,思虑所及也不越出自己的职位。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处止之初,行无所之,故止其趾,乃得“无咎”;至静而定,故利永贞。[疏]正义曰:“艮其趾,无咎”者,趾,足也,初处体下,故谓之足。居止之初,行无所適,止其足而不行,乃得无咎。故曰“艮其趾,无咎”也。“利永贞”者,静止之初,不可以躁动,故利在“永贞”也。

经文初六爻辞说:「艮其趾,无咎,利永贞。」——止住脚趾不动,没有过错,利于长久守正。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止息的开端,前行也无处可去,所以止住脚趾,才能「无咎」;它极其安静而稳定,所以利于长久守正。孔颖达疏申说:所谓「艮其趾,无咎」,「趾」就是脚,初六处在卦体的最下方,所以称它为脚。它居于止息的开端,走出去也无处可往,止住脚而不前行,才能没有过错,所以说「艮其趾,无咎」。所谓「利永贞」,安静止息的起初不可以躁动,所以利处在于「永贞」,长久地守持正道。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疏]正义曰:“未失正也”者,行则有咎,止则不失其正,释所以“利永贞”。

《象传》说:「『艮其趾』,未失正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未失正也」,是说初六若走动就会有过错,停住就不会失掉自己的正道;这是解释爻辞为什么说「利永贞」。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随谓趾也。止其腓,故其趾不拯也。腓体躁而处止,而不得拯其随,又不能退听安静,故“其心不快”也。[疏]正义曰:“艮其腓,不拯其随”者,腓,肠也。在足之上。腓体或屈或伸,躁动之物,腓动则足随之,故谓足为随。拯,举也,今既施止於腓,腓不得动,则足无拯举,故曰“艮其腓,不拯其随”也。“其心不快”者,腓是躁动之物,而强心之,贪进而不得动,则情与质乖也,故曰“其心不快”。此爻明施止不得其所也。

经文六二爻辞说:「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止住小腿肚,不能把跟随它的脚抬举起来,心里不痛快。王弼注解释:「随」指的是脚趾。止住了小腿肚,所以脚趾就抬不起来。小腿肚本是好动的部位却被迫停住,既不能抬举跟随它的脚,又不能退下来安静听命,所以「其心不快」。孔颖达疏申说:所谓「艮其腓,不拯其随」,「腓」是小腿肚上的肌肉,位置在脚的上方。小腿肚这个部位时屈时伸,是好动之物;小腿肚一动,脚就跟着走,所以把脚称为「随」。「拯」是举起。如今既然把止息施加在小腿肚上,小腿肚不能动,脚也就无从抬举,所以说「艮其腓,不拯其随」。所谓「其心不快」,小腿肚本是躁动之物,却强行把它止住,它一心想往前而动弹不得,性情与本质就相违背了,所以说「其心不快」。这一爻是表明施用止息没有找准地方。

《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疏]正义曰:“未退听也”者,听,从也,既不能拯动,又不能静退听从其见止之命,所以“其心不快”矣。

《象传》说:「『不拯其随』,未退听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未退听也」,「听」是听从的意思。六二既不能抬举脚而带动它,又不能安静退下来听从这道叫它停住的命令,所以「其心不快」,心里不痛快。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限,身之中也。三当两象之中,故曰“艮其限”。夤,当中脊之肉也。止加其身,中体而分,故“列其夤”而忧危薰心也。“艮”之为义,各止於其所,上下不相与,至中则列矣。列加其夤,危莫甚焉。危亡之忧,乃薰灼其心也。施止体中,其体分焉。体分两主,大器丧矣。

经文九三爻辞说:「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止息在腰际,撕裂了脊背的夹脊肉,危厉像火一样熏灼人心。王弼注解释:「限」是身体的中段;九三正当上下两个卦象的中间,所以说「艮其限」。「夤」是脊梁正中两侧的肉。把止息加在身体的中段,整个身体从中间分开,所以「列其夤」而忧危熏心。「艮」的意义是各自止于自己的位置,上下互不亲与;一直隔到身体正中,就分裂了。分裂之处又加在夹脊肉上,危险没有比这更甚的了,危亡的忧惧于是熏灼他的心。把止息施加在身体的中段,这个身体就分裂了;一个身体分属两个主人,国与身这样的大器也就丧失了。

[疏]“九三艮其限”至“厉薰心”。○正义曰:限,身之中,人带之处,言三当两象之中,故谓之限。施止於限,故曰“艮其限”也。夤,当中脊之肉也。薰,烧灼也。既止加其身之中,则上下不通之义也,是分列其夤。夤既分列,身将丧亡,故忧危之切,薰灼其心矣。然则君臣共治,大体若身,大体不通,则君臣不接,君臣不接,则上下离心,列夤则身亡,离心则国丧,故曰“列其夤,厉薰心”。○注“体分两主,大器丧矣”。○正义曰:“体分两主大器丧矣”者,大器谓国与身也。此爻亦明施止不得其所也。

孔颖达疏解说从「九三艮其限」到「厉薰心」:○正义说:「限」是身体的中段,即人系腰带的部位;因为九三正当上下两卦象的中间,所以称它为「限」。把止息施加在腰际,所以说「艮其限」。「夤」是脊梁正中两侧的肉,「薰」是烧灼。既然把止息加在身体的正中,那就是上下不相通的意思,也就是把夹脊肉分裂开来。夹脊肉一旦分裂,身体就要死亡,所以忧惧危亡之情十分深切,像火一样熏灼他的心。这样看来,君臣共同治理国家,这个大整体好比一个身体:大整体不相通,君臣之间就不能相接;君臣不相接,上下就离心。夹脊肉裂开则身体死亡,上下离心则国家丧亡,所以说「列其夤,厉薰心」。○下面解释王弼注「体分两主,大器丧矣」一句:○正义说:所谓「体分两主,大器丧矣」,「大器」指的是国家与身体。这一爻同样是表明施用止息没有找准地方。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六四:艮其身,无咎。中上称身,履得其位,止求诸身,得其所处,故不陷於咎也。[疏]“六四,艮其身,无咎”。○正义曰:“艮其身,无咎”者,“中上称身”。六四居止之时,已入上体,履得其位,止求诸身,不陷於咎,故曰“艮其身,无咎”也。求,责也。诸,之也。

《象传》说:「『艮其限』,危薰心也。」经文六四爻辞说:「艮其身,无咎。」——止息在整个身躯上,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从身体的中段往上通称为「身」。六四以阴爻居阴位而当位,把止息反求于自身,得到了恰当的处所,所以不至于陷入过错。孔颖达疏解说「六四,艮其身,无咎」:○正义说:关于「艮其身,无咎」,注文说「中上称身」,从中段以上称为身。六四处在止息之时,已经进入上卦之体,所居之位又当,把止息反求于自身,不陷入过错,所以说「艮其身,无咎」。这里的「求」是责求的意思,「诸」等于「之于」。

《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自止其躬不分全体[疏]“《象》曰”至“止诸躬也”。○正义曰:“止诸躬也”者,躬犹身也,明能静止其身,不为躁动也。○注“自止其躬不分全体”。○正义曰:艮卦总其两体以为二身,两体不分,乃谓之全,全乃谓之身。以九三居两体之际,在於身中,未入上体,则是止於下体,不与上交,所以体分夤列。六四巳入上体,则非上下不接,故能总止其身不分全体。然则身是总名,而言“中上称身”者何也?盖至中则体分而身丧,入上体则不分而身全。九三施止於分体,故谓之“限”,六四施止於全体,故谓之“身”。非中上独是其身,而中下非身也。

《象传》说:「『艮其身』,止诸躬也。」王弼注解释:自己止住自身,不使整个身体分裂。孔颖达疏解说从《象传》这一句到「止诸躬也」:○正义说:所谓「止诸躬也」,「躬」就是身,表明六四能安静地止住自身,不去躁动。○下面解释注文「自止其躬不分全体」:○正义说:《艮》卦把上下两个卦体合起来看作两个身;两体不分裂,才叫作「全」,全才叫作「身」。九三处在上下两体交接之际,位于身的正中,还没有进入上体,那就是止在下体,不与上面相交,所以身体分裂、夹脊肉撕开。六四已经进入上体,就不属于上下不相接的情形,所以能整个地止住自身而不使全体分裂。既然如此,「身」本是整体的通称,为什么注文又说「中上称身」呢?大概是因为:止到正中就身体分裂而「身」也随之丧失,进入上体则不分裂而「身」得以保全。九三把止施加在已分裂的躯体上,所以称它为「限」;六四把止施加在完整的躯体上,所以称它为「身」。并不是说中段以上才算身,中段以下就不是身。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施止於辅,以处於中,故口无择言,能亡其悔也。[疏]正义曰:辅,颊车也,能止於辅颊也。以处其中,故“口无择言”也。言有伦序,能亡其悔,故曰“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经文六五爻辞说:「艮其辅,言有序,悔亡。」——止息在牙床上,说话有条理,悔恨消失。王弼注解释:把止息施加在牙床上,又居于上卦的中位,所以嘴里说出来的话没有一句需要挑拣,能够消去悔恨。孔颖达疏申说:「辅」是牙床骨,六五能把止息施加在牙床两颊上。因为它处在中位,所以「口无择言」,开口都合于分寸;说话有条理次序,能够消去悔恨,所以说「艮其辅,言有序,悔亡」。

《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能用中正,故“言有序”也。[疏]正义曰:“以中正”者,位虽不正,以居得其中,故不失其正,故“言有序”也。

《象传》说:「『艮其辅』,以中正也。」王弼注解释:因为能运用中正之道,所以「言有序」。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以中正」,六五虽然以阴爻居阳位、位置不正,但因为居于上卦的中位,所以并不失其正,因此「言有序」。

上九:敦艮,吉。居止之极,极止者也。敦重在上,不陷非妄,宜其“吉”也。[疏]正义曰:敦,厚也。上九居艮之极,极止者也。在上能用敦厚以自止,不陷非妄,宜其吉也,故曰“敦艮吉”也。

经文上九爻辞说:「敦艮,吉。」——以敦厚之道止息,吉利。王弼注解释:上九居于止息的顶点,是止到极处的人;它敦厚持重而居于上位,不陷入非分妄为,理当吉利。孔颖达疏申说:「敦」就是厚。上九处在《艮》卦的极位,是止到极处的人;居于上位而能用敦厚之道使自己停住,不陷入非分妄为,理当吉利,所以说「敦艮吉」。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疏]正义曰:“以厚终”者,言上九能以敦厚自终,所以获“吉”也。

《象传》说:「『敦艮』之吉,以厚终也。」孔颖达疏申说:所谓「以厚终」,是说上九能够用敦厚之道来善终自己的止息之道,所以获得吉利。

渐卦

艮下巽上。渐:女归吉,利贞。渐者,渐进之卦也。“止而巽”,以斯適进,渐进者也。以止巽为进,故“女归吉”也。进而用正,故“利贞”也。[疏]正义曰:“渐”者,不速之名也。凡物有变移,徐而不速,谓之渐也。“女归吉”者,归嫁也。女人生有外成之义,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也。妇人之嫁,备礼乃动,故渐之所施,吉在女嫁,故曰“女归吉”也。“利贞”者,女归有渐,得礼之正,故曰“利贞”也。

《渐》卦的卦体是艮在下、巽在上。经文卦辞说:「女归吉,利贞。」——女子出嫁吉利,利于守正。王弼注解释:《渐》是讲逐步前进的卦;下卦艮为止,上卦巽为顺,「止而巽」,用这种姿态去前行,就是循序渐进。以静止与谦顺来推进,所以「女归吉」;前进而用正道,所以「利贞」。孔颖达疏申说:「渐」是不急速的意思,凡是事物有所变动迁移,缓慢而不急促,就叫作渐。所谓「女归吉」,「归」就是出嫁;女子生来有到外家去成家的意义,把丈夫家当作自己的家,所以把出嫁称为「归」。妇人出嫁,要礼节齐备了才动身,所以「渐」这层道理施用起来,最吉利的莫过于女子出嫁,因此说「女归吉」。所谓「利贞」,女子出嫁按部就班,合于礼法的正道,所以说「利贞」。

《彖》曰:渐,之进也。之於进也。[疏]正义曰:释卦名也。渐是徐动之名,不当进退,但卦所名“渐”,是“之於进”也。

《彖传》说:「渐,之进也。」王弼注解释:「之进」就是趋向于前进。孔颖达疏申说:这是解释卦名。「渐」本是缓慢移动的名称,本身并不专指前进或后退;但这一卦既以「渐」为名,取的就是「之於进」、趋向于前进这一层意思。

“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以渐进得位也。[疏]“女归吉也”至“得中也”。○正义曰:“女归吉也”者,渐渐而进之,施於人事,是女归之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者,此就九五得位刚中释“利贞”也。言进而得於贵位,是“往而有功”也。以六二適九五,是进而以正。身既得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者,此卦爻皆得位,上言进得位,嫌是兼二、三、四等,故特言“刚得中”,以明得位言,言唯是九五也。

《彖传》接着说:「『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女子出嫁之所以吉利,是因为前进而得当位,前往就有功效;前进而依循正道,就可以端正邦国;所谓「其位」,是指阳刚之爻得居中位。王弼注解释:这是凭着逐步渐进而取得应有之位。孔颖达疏解说从「女归吉也」到「得中也」:○正义说:所谓「女归吉也」,是一步一步地向前推进,落到人事上,就是女子出嫁的吉利。所谓「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这是就九五既当位又阳刚居中来解释卦辞的「利贞」:说前进而取得尊贵之位,就是「往而有功」;由六二前往应合九五,就是前进而依循正道;自身既已端正,就「可以正邦」。所谓「其位刚得中」,此卦各爻都当位,上文说「进得位」,怕人误以为兼指六二、九三、六四等爻,所以特地说「刚得中」,用来说明所谓「得位」,指的只是九五这一爻。

止而巽,动不穷也。[疏]正义曰:此就二体广明渐进之美也。止不为暴,巽能用谦,以斯適进,物无违拒,故能渐而动,进不有困穷也。

《彖传》又说:「止而巽,动不穷也。」——静止而又谦顺,所以行动起来不会走投无路。孔颖达疏申说:这是就上下两个卦体来广泛阐明渐进之美:静止就不会流于暴躁,谦顺就能保持谦退;用这种姿态前行,外物没有谁来违逆抗拒,所以能够循序渐进地行动,前进而不至于陷入困穷。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贤德以止巽则居,风俗以止巽乃善。

《象传》说:「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山上长着树木,一天天长高,这就是渐;君子取法于此,蓄养贤德、改善风俗。王弼注解释:贤德要靠静止与谦顺才能积蓄安居,风俗要靠静止与谦顺才能变得美好。

渐卦

[疏]正义曰:“山上有木,渐”者,木生山上,因山而高,非是从下忽高,故是渐义也。“君子以居贤德善俗”者,夫止而巽者,渐之美也。君子求贤得使居位,化风俗使清善,皆须文德谦下,渐以进之。若以卒暴威刑,物不从矣。

孔颖达疏解《象传》说:所谓「山上有木,渐」,是说树木生长在山上,凭借山势而显得高峻,并不是从平地忽然拔起,所以取「渐」即循序渐进之义。所谓「君子以居贤德善俗」,下卦「艮」为止、上卦「巽」为顺,能止而又能顺,正是渐进之道的可贵之处。君子访求贤才、使他们各安其位,教化风俗、使之清明淳善,这都必须凭借文德与谦卑退让的姿态,一步一步地推进;若动用仓猝暴烈的威势刑罚,人与物都不会顺从。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鸿,水鸟也。適进之义,始於下而升者也,故以鸿为喻之。又皆以进而履之为义焉,始进而位乎穷下,又无其应。若履于干,危不可以安也。始进而未得其位,则困於小子,穷於谤言,故曰“小子厉有言”也。困於小子谗谀之言,未伤君子之义,故曰“无咎”也。

经文说:初六,鸿雁渐进到水边的高岸,年少的小子遭遇危难,招来非议,但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鸿」是水鸟;渐卦讲的是前往进取之义,从最下面起步而层层上升,所以用鸿雁来作比喻。各爻又都以「渐进而后踏实居处」立义。初六才开始前进就处在最下的困穷之位,上面又没有相应之爻,好比鸿雁只能落在水岸上,危险而不得安稳。刚起步还没有得到应有的位置,就会被小子所困、被诽谤之言所窘,所以爻辞说「小子厉有言」;然而受困于小子的谗媚之言,并不损伤君子的道义,所以说「无咎」——不会有过错。

[疏]“初六鸿渐”至“无咎”。正义曰:“鸿渐于干”者,鸿,水鸟也。干,水涯也。渐进之道,自下升高,故取譬。鸿飞,自下而上也。初之始进,未得禄位,上无应援,体又穷下,若鸿之进于河之干,不得安宁也,故曰“鸿渐于干”也。“小子厉有言,无咎”者,始进末得显位,易致陵辱,则是危於小子,而被毁於谤言,故曰“小子厉有言”。小人之言,“未伤君子之义”,故曰“无咎”也。

孔颖达疏解自「初六鸿渐」至「无咎」这一节说:所谓「鸿渐于干」,「鸿」是水鸟,「干」是水边的高岸。渐进之道是自下升高,所以取鸿雁为喻——鸿雁飞行也是由低处向高处。初六刚开始前进,尚未取得俸禄官位,上面没有应援之爻,卦体上又处在最下的困穷之位,就像鸿雁只进到河岸边,不能安宁,所以说「鸿渐于干」。所谓「小子厉有言,无咎」,是说刚起步还没有显赫地位,容易招致欺凌侮辱,也就是被小子所危、被谤言所毁,所以说「小子厉有言」;小人的言语并不损伤君子的道义,所以说「无咎」,不会有过错。

《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疏]正义曰:“义无咎”者,备如《经》释。

《象传》说:「小子」所遭遇的危难,就道义而言并没有过错。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义无咎」,它的解说已完备地见于前面对爻辞《经》文的疏释之中,此处不再重复。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磐,山石之安者少。进而得位,居中而应,本无禄养,进而得之,其为欢乐,愿莫先焉。[疏]“六二鸿渐”至“衎衎吉”。○正义曰:磐,山石之安者也。衎衎,乐也。六二“进而得位,居中而应”,得河安之地,故曰“鸿渐于磐”。既得可安之地,所以“饮食衎衎”然,乐而获吉福也,故曰“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也。

经文说:六二,鸿雁渐进到磐石之上,饮食和乐,吉祥。王弼注解释:「磐」是山石中安稳的部分(底本作「者少」,当是「者也」之讹)。六二前进而得到正位,居于下卦之中又与九五相应,原本没有俸禄供养,前进之后得到了,那份欢乐,再没有比这更称心的了。孔颖达疏解自「六二鸿渐」至「衎衎吉」一节说:「磐」是山石中安稳的所在,「衎衎」是和乐的样子。六二「进而得位,居中而应」,得到了可以安身之地,所以说「鸿渐于磐」;既已得到可安之地,于是「饮食衎衎」,欢乐而获得吉福,所以说「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注“磐,山石之安者也”。○正义曰:马季良云:“山中石磐纡,故称磐也”。鸿是水鸟,非是集於山石陵陆之禽,而爻辞以此言“鸿渐”者,盖渐之为义,渐渐之於高,故取山石陵陆,以应渐高之义,不复系水鸟也。《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疏]正义曰:“不素饱”者,素,故也,故无禄养,今日得之,故“愿莫先焉”。

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磐,山石之安者也」一句说:马季良(当即东汉马融,字季长)说:「山中的石头盘曲回旋,所以称为磐。」鸿雁本是水鸟,并不是栖集在山石高地上的禽鸟,而爻辞却用它来讲「鸿渐」,这是因为「渐」的意义在于一层层地向高处进,所以取山石高地为象,以配合逐渐升高之义,不再拘泥于它是水鸟。《象传》说:「饮食衎衎」,并不是白白地饱食。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不素饱」,「素」是「往昔、从前」的意思——从前没有俸禄供养,今日才得到,所以说「愿莫先焉」,再没有比这更称心的了。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陆,高之顶也。进而之陆,与四相得,不能复反者也。“夫征不复”,乐於邪配,则妇亦不能执贞矣。非夫而孕,故不育也。三本艮体而弃乎??丑,与四相得,遂乃不反,至使妇孕不育,见利忘义,贪进忘旧,凶之道也。异体合好,顺而相保,物莫能间,故“利御寇”也。

经文说:九三,鸿雁渐进到高平的陆地。丈夫远行不归,妇人怀了孕却不能生育,凶险;但利于抵御外寇。王弼注解释:「陆」是高地的顶部。九三前进而登上高陆,与六四情意相投,就再也不肯回头了。「夫征不复」,是说丈夫贪恋不正当的配偶,那么妇人也就不能守住贞节;不是自己丈夫的骨肉而怀孕,所以生而不育。九三本属下卦「艮」体,却抛开了同类(底本此处有缺字,作「??」),与六四情意相投,于是一去不返,以致妇人孕而不育——见利忘义、贪图新进而遗弃旧好,这是招凶之道。但三、四分属上下两体而结好,和顺而互相保全,外物无从离间,所以说「利御寇」。

[疏]“九三鸿渐于陆”至“利御寇”。○正义曰:“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者,陆,高之顶也。九三居下体之上,是进而得高之象,故曰“鸿渐于陆”也。进而之陆,无应於上,与四相比,四亦无应,近而相得。三本是艮体,与初二相同一家,弃其群类,而与四合,好即是夫征而不反复也。夫既乐於邪配,妻亦不能保其贞。非夫而孕,故“不育”也。“见利忘义,贪进忘旧,凶之道也”,故曰“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也。“利御寇”者,异体合好,恐有寇难离间之者,然和比相顺,其相保安,物莫能间,故曰“利用御寇”也。○注“陆,高之顶也”。○正义曰:“陆,高之顶也”者,《尔雅》云“高平曰陆”,故曰“高之顶”也。

孔颖达疏解自「九三鸿渐于陆」至「利御寇」一节说:所谓「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陆」是高地的顶部;九三处在下卦的最上位,正是前进而登高之象,所以说「鸿渐于陆」。它前进登陆之后,上面没有相应之爻,只与六四相邻,六四同样没有正应,两爻相近而情意相投。九三本属「艮」体,与初六、六二同属一家,如今抛开自己的同类而去与六四结合,这就是丈夫远行而不返。丈夫既已贪恋不正当的配偶,妻子也就不能保住贞节;不是自己丈夫的骨肉而怀孕,所以「不育」。正如王弼所说「见利忘义,贪进忘旧,凶之道也」,所以爻辞说「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所谓「利御寇」,是说三、四分属上下两体而结好,本恐怕有寇难来离间,然而彼此和洽相亲、顺从相安,外物无从插入,所以说「利用御寇」。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陆,高之顶也」一句说:《尔雅》讲「高平曰陆」,所以王弼说它是「高之顶」。

《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疏]正义曰:“离群丑”者,丑,类也。言三与初二,虽有阴阳之殊,同体《艮卦》,故谓之“群丑”也。“失其道也”者,非夫而孕,孕而不育,失道故也。“顺相保也”者,谓四以阴乘阳,嫌其非顺,然好合相得,和比相安,故曰“顺相保也”。

《象传》说:「夫征不复」,是离弃了自己的同类;「妇孕不育」,是失去了正道;「利用御寇」,是和顺而互相保全。孔颖达疏解说:所谓「离群丑」,「丑」是「同类」的意思——是说九三与初六、六二虽有阴阳的差别,却同属《艮卦》一体,所以称为「群丑」。所谓「失其道也」,是因为不是自己丈夫的骨肉而怀孕,怀孕又不能生育,这是失了正道。所谓「顺相保也」,是说六四以阴爻凌驾于九三阳爻之上,本嫌它不合顺从之义,然而两爻结好相投、和洽相亲而各得其安,所以说「顺相保也」。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鸟而之木,得其宜也。“或得其桷”,遇安栖也。虽乘于刚,志相得也。[疏]正义曰:“鸿渐于木”者,“鸟而之木,得其宜也”。六四进而得位,故曰“鸿渐于木”也。“或得其桷无咎”者,桷,榱也。之木而遇堪为桷之枝,取其易直可安也。六四与二相得,顺而相保,故曰“或得其桷”。既与相得,无乘刚之咎,故曰“无咎”。《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疏]正义曰:“顺以巽也”者,言四虽乘三体,巽而附下,三虽被乘,上顺而相保,所以六四得其安栖,犹“顺以巽也”。

经文说:六四,鸿雁渐进到树上,或许能找到方正如椽木的枝条,不会有过错。王弼注解释:鸟儿飞到树上,是得其所宜;「或得其桷」,是遇上了可以安稳栖息之处;六四虽以阴柔凌驾在九三阳刚之上,但两者心志投合。孔颖达疏解说:所谓「鸿渐于木」,正如王弼所说「鸟而之木,得其宜也」;六四前进而得到正位,所以说「鸿渐于木」。所谓「或得其桷无咎」,「桷」就是「榱」,即方形的屋椽;飞到树上而遇到堪作椽子的枝条,取它平直易于安身之意。六四与「二」(据文义当指九三)情意相投,和顺而互相保全,所以说「或得其桷」;既然彼此投合,就没有以柔乘刚的过失,所以说「无咎」。《象传》说:「或得其桷」,是因为柔顺而谦逊。孔颖达疏解说:所谓「顺以巽也」,是说六四虽然凌驾在九三之上,却能谦逊地依附下方;九三虽被凌驾,却向上顺从而彼此保全,所以六四能得到安稳的栖息处,这就如同「顺以巽也」。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陵,次陆者也。进得中位,而膈乎三四,不得与其应合,故“妇三岁不孕”也。各履正而居中,三四不能久塞其涂者也。不过三岁,必得所愿矣。进以正邦,三年有成,成则道济,故不过三岁也。

经文说:九五,鸿雁渐进到丘陵。妇人三年不能怀孕,但终究没有谁能胜过他们,吉祥。王弼注解释:「陵」是仅次于高陆的丘陵。九五前进而得到上卦中位,却被六三、九四隔断,不能与它的正应六二会合,所以说「妇三岁不孕」。二、五各自居正而处中,三、四不能长久堵塞它们的通路,不超过三年,必定能实现所愿。九五以正道治理邦国,三年可以有成,成则大道通济,所以不会超过三年。

[疏]“九五鸿渐于陵”至“终莫之胜吉”。○正义曰:“鸿渐于陵”者,陵,次陆者也。九五进于中位,处於尊高,故曰“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者,有应在二而隔乎三、四,不得与其应合,是二、五情意,徒相感说,而隔碍不交,故曰“妇三岁不孕”也。“终莫之胜,吉”者,然二与五合,各履正而居中,三、四不能久塞其路,终得遂其所怀,故曰“终莫之胜,吉”也。○注“进以正邦”至“不过三岁”。○正义曰:“进以正邦,三年有成”者,九五居尊得位,故曰“进以正邦”也。三年有成,则三、四不敢塞其路,故曰“不过三岁”也。

孔颖达疏解自「九五鸿渐于陵」至「终莫之胜吉」一节说:所谓「鸿渐于陵」,「陵」是仅次于高陆的丘陵;九五前进到上卦中位,处在尊贵高显之处,所以说「鸿渐于陵」。所谓「妇三岁不孕」,是说九五有正应在六二,却被六三、九四隔断,不能与正应会合——二、五两爻情意相通、彼此感悦,却被阻隔而不能交合,所以说「妇三岁不孕」。所谓「终莫之胜,吉」,是说六二与九五本当结合,各自居正而处中,三、四不能长久堵塞它们的通路,最终得以遂其心愿,所以说「终莫之胜,吉」。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自「进以正邦」至「不过三岁」一段说:所谓「进以正邦,三年有成」,是因为九五居尊位而当位,所以说「进以正邦」;三年而政教有成,则三、四不敢再堵塞其路,所以说「不过三岁」。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疏]正义曰:“得所愿也”者,所愿在於与三合好,既各履中正,无能胜之,故终得其所愿也。

《象传》说:「终莫之胜,吉」,是因为实现了心中所愿。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得所愿也」,九五的心愿在于与其正应结好(底本作「与三合好」,据文义当指六二),二、五既然各自居中守正,就没有谁能胜过它们,所以最终得偿所愿。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进处高絜,不累於位,无物可以屈其心而乱其志。峨峨清远,仪可贵也,故曰“其羽可用为仪,吉”。

经文说:上九,鸿雁渐进到高陆。它的羽毛可以用作仪饰典范,吉祥。王弼注解释:上九前进到高洁之地,不被爵位所牵累,没有什么外物能屈折它的心、扰乱它的志向。它高耸挺立、清远脱俗,那份仪态是可贵的,所以说「其羽可用为仪,吉」。

[疏]正义曰:“鸿渐于陆”者,上九与三皆处卦上,故并称“陆”。上九最居上极,是“进处高洁”,故曰“鸿渐于陆”也。“其羽可用为仪,吉”者,然居无位之地,是“不累於位”者也。处高而能不以位自累,则其羽可用为物之仪表,可贵可法也,故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也”。必言“羽”者,既以鸿明渐,故用羽表仪也。《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疏]正义曰:“不可乱也”者,“进处高洁,不累於位”,无物可以乱其志也。

孔颖达疏解说:所谓「鸿渐于陆」,上九与九三都处在各自一卦之上,所以都称「陆」。上九居于全卦的最上极,正是王弼所说的「进处高洁」,所以说「鸿渐于陆」。所谓「其羽可用为仪,吉」,是说上九处在没有爵位的地位,也就是「不累於位」;身处高显而能不被爵位牵累,那么它的羽毛就可以用作万物的仪表,可贵而可效法,所以说「其羽可用为仪,吉也」。之所以一定要说「羽」,是因为全卦既以鸿雁来说明渐进之义,就顺势用鸿羽来表示仪则。《象传》说:「其羽可用为仪,吉」,是因为它的心志不可被扰乱。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不可乱也」,就是「进处高洁,不累於位」,没有什么外物能扰乱它的志向。

归妹卦

兑下震上。归妹:征凶,无攸利。妹者,少女之称也。兑为少阴,震为长阳,少阴而乘长阳,说以动,嫁妹之象也。[疏]正义曰:归妹者,卦名也。妇人谓嫁曰归,“归妹”犹言嫁妹也。然《易》论归妹得名不同,《泰卦》六五云:“帝乙归妹。”彼据兄嫁妹谓之“归妹”。此卦名归妹,以妹从娣而嫁,谓之“归妹”。故初九爻辞云“归妹以娣是”也。上咸卦明二少相感,恒卦明二长相承,今此卦以少承长,非是匹敌,明是妹从娣嫁,故谓之归妹焉。

卦体是下「兑」上「震」。卦辞说:归妹,前往则凶险,没有什么利益。王弼注解释:「妹」是少女的称呼。「兑」为少阴,「震」为长阳,少阴凌驾在长阳之上,以喜悦之心而行动,这是嫁出少女的卦象。孔颖达疏解说:「归妹」是卦名。妇人出嫁叫作「归」,「归妹」就等于说把妹妹嫁出去。不过《周易》中讲「归妹」,得名的缘由并不相同:《泰卦》六五爻辞说「帝乙归妹」,那是就兄长嫁妹而言;本卦名为「归妹」,则是指妹妹作为陪嫁的「娣」随嫁,因而称作「归妹」,所以初九爻辞说「归妹以娣」。前面《咸卦》讲的是少男少女两少相感,《恒卦》讲的是长男长女两长相承,如今本卦以少女承事长男,并非门当户对的匹配,可见是妹妹以「娣」的身份随嫁,所以叫作「归妹」。

古者诸侯一取九女,嫡夫人及左右媵皆以侄娣从,故以此卦当之矣。不言归侄者,女娣是兄弟之行,亦举尊以包之也。“征凶,无攸利”者,归妹之戒也。征谓进有所往也。妹从娣嫁,本非正匹,唯须自守卑退以事元妃。若妾进求宠,则有并后凶咎之败,故曰“征凶,无攸利”。

孔颖达接着说:古代诸侯一次娶九个女子,正夫人以及左右陪嫁的媵妾,都带着侄女和妹妹随行,所以用这一卦来当此礼制。不说「归侄」而只说「归妹」,是因为「娣」是与正夫人同辈的姊妹之行,举出尊者就把卑者一并包括进去了。所谓「征凶,无攸利」,这是对「归妹」的告诫。「征」就是前进而有所往。妹妹以「娣」的身份随嫁,本来就不是正式的匹配,只应当自守卑下退让的本分去侍奉元妃;如果作为妾媵却上前争宠,就会招来与正后并列的凶险咎害,所以说「征凶,无攸利」。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阴阳既合,长少又交,“天地之大义”,人伦之终始。[疏]正义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者,此举天地交合,然后万物蕃兴,证美归妹之义。所以未及释卦名,先引证者,以归妹之义,非人情所欲,且违於匹对之理。盖以圣人制礼,令侄娣从其姑娣而充妾媵者,所以广其继嗣,以象天地以少阴少阳、长阴长阳之气共相交接,所以蕃兴万物也。“归妹,人之终始也”者,上既引天地交合为证,此又举人事“归妹”结合其义也。天地以阴阳相合而得生物不已,人伦以长少相交而得继嗣不绝,归妹岂非“天地之大义,人伦之终始”也?

《彖传》说:归妹,是天地间的大道理。天地之气不交合,万物就不能兴起。归妹,关系着人伦的终结与开端。王弼注解释:阴阳既已交合,长与少又相交接,这正是「天地之大义」,也是人伦的终始所在。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这是举出天地交合而后万物繁盛兴起,来印证并称美「归妹」之义。之所以还没解释卦名就先行引证,是因为「归妹」这件事并非人之常情所乐意,而且违背了匹配对等的常理。大概是圣人制定礼法,让侄女和妹妹跟随姑母、姊姊去充当妾媵,为的是扩大后嗣的繁衍,用以取象于天地间少阴少阳之气与长阴长阳之气共同交接、从而繁育万物。所谓「归妹,人之终始也」,上文既已引天地交合作为证明,这里又举人事上的「归妹」来收结其义:天地凭阴阳相合而生育万物不停,人伦凭长少相交而后嗣绵延不绝,归妹岂不正是「天地之大义、人伦之终始」吗?

说以动,所归妹也。少女而与长男交,少女所不乐也。而今“说以动”,所归必妹也。虽与长男交,嫁而系娣,是以“说”也。[疏]正义曰:此就二体释归妹之义。少女而与长男交,少女所不乐也。而今“说以动”所归必妹也,虽与长男交,嫁而系於娣,是以说也。系娣所以说者,既系娣为媵,不得别適,若其不以备数,更有动望之忧,故系娣而行合礼,“说以动”也。

《彖传》接着说:以喜悦之心而行动,所嫁出的是少女。王弼注解释:少女与长男相配,本是少女所不乐意的;而如今能「说以动」,可见所嫁的必定是以「娣」身份随行的妹妹——虽与长男相配,但出嫁时是附属于正夫人的「娣」,所以才会喜悦。孔颖达疏解说:这是就上下两体来解释「归妹」之义。少女与长男相配,本非少女所愿;而如今是「说以动」,所嫁必定是妹妹,虽与长男相配,出嫁却是附属于「娣」的名分,所以才喜悦。附属为「娣」之所以能喜悦,是因为既已附属为媵妾,就不必另行婚配;倘若不以此凑足九女之数,反而会另生非分企望的忧患,所以附「娣」而行才合于礼,这就是「说以动」。

“征凶”,位不当也。履於,皆不当位,释“征凶”之义。位既不当,明非正嫡,因说动而更求进,妖邪之道也,所戒其“征凶”也。“无攸利”,柔乘刚也。以征则有不正之凶,以处则有乘刚之逆。

《彖传》说:「征凶」,是因为爻位不当。王弼注解释:诸爻所处(底本此处有脱文)都不当位,这是解释「征凶」的含义。爻位既然不当,可见并非正妻嫡配,却因喜悦而躁动、进一步求取进宠,这是妖邪之道,所以告诫说「征凶」。《彖传》又说:「无攸利」,是因为柔爻凌驾于刚爻之上。王弼注解释:若前往求进,就有位不正的凶险;若安处不动,又有以柔乘刚的悖逆。

[疏]“无攸利,柔乘刚也”。○正义曰:此因六三、六五乘刚,释“无攸利”之义。夫阳贵而阴贱,以妾媵之贱,进求殊宠,即是以贱陵贵,故无施而利也。○注“以征则”至“有乘刚之逆也”。○正义曰:《彖》以失位释“征凶”,乘刚释“无攸利”,而《注》连引言之者,《略例》云:“去初、上而论位分,则三、五各在一卦之上,何得不谓之阳?三、四各在一卦之下,何得不谓之阴?然则二、四阴位也,三、五阳位也。”阳应在上,阴应在下,今二、三、四、五,并皆失位,其势自然柔皆乘刚,其犹妾媵求宠,其势自然以贱陵贵,以明柔之乘刚,缘於失正而进也。

孔颖达疏解「无攸利,柔乘刚也」一句说:这是就六三、六五凌驾于阳刚之上,来解释「无攸利」的含义。阳为贵而阴为贱,以妾媵这样卑贱的身份上前争取特殊宠幸,就是以卑贱凌驾尊贵,所以无论怎么做都不会有利。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自「以征则」至「有乘刚之逆也」一段说:《彖传》本是用「失位」解释「征凶」、用「乘刚」解释「无攸利」,而王弼注却把两句连起来讲,这是因为王弼《周易略例》说:「除去初爻和上爻来论位分,那么三、五各处在一卦之上,怎能不称为阳位?三、四各处在一卦之下,怎能不称为阴位?如此则二、四是阴位,三、五是阳位。」阳爻应当居上,阴爻应当居下,如今二、三、四、五各爻全都失位,其势自然是柔爻都凌驾在刚爻之上,就好像妾媵争宠,其势自然是以卑贱凌驾尊贵——由此说明柔之乘刚,正是缘于失正而妄进。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求终知敝。归妹,相终始之道也,故以“永终知敝”。[疏]正义曰:“泽上有雷”,“说以动”也。故曰“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者,“归妹相终始之道也”,故君子象此以永长其终,知应有不终之敝故也。

《象传》说:沼泽上响起雷声,这就是归妹;君子由此永保其终而预知弊端。(底本《象》文作「君子以求终知敝」,而王弼注与孔疏皆作「永终知敝」,当以「永」字为是。)王弼注解释:归妹是彼此终始相续之道,所以说「永终知敝」。孔颖达疏解说:「泽上有雷」,正是「说以动」之象。所以说「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是因为「归妹」是相互终始之道,故君子取象于此,力求长久保全它的终局,同时明白其中本会有不能善终的弊病。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少女而与长男为耦,非敌之谓,是娣从之义也。妹,少女之称也。少女之行,善莫若娣。夫承嗣以君之子,虽幼而不妄行,少女以娣,虽“跛能履”,斯乃恒久之义,吉而相承之道也。以斯而进,吉其宜也。

经文说:初九,嫁妹而以陪嫁之「娣」的身份出行,如同跛脚的人仍能行走,前往吉祥。王弼注解释:少女与长男相配,谈不上势均力敌的匹配,这正是以「娣」相随的意思。「妹」是少女的称呼,少女出嫁的行事,没有比作「娣」更妥善的了。承继宗嗣要用国君的嫡子,虽然年幼而立他也不算妄举;少女以「娣」的身份出嫁,虽像「跛能履」那样并不周全,却正是恒久之义,是吉祥而彼此相承之道。以这样的身份前往,得到吉祥是理所应当的。

[疏]“初九”至“贞吉”。○正义曰:“归妹以娣”者,少女谓之妹,从娣而行谓之归。初九以兑適震,非夫妇匹敌,是从娣之义也,故曰“归妹以娣”也。“跛能履”者,妹而继姊为娣,虽非正配,不失常道,譬犹跛人之足然。虽不正,不废能履,故曰“跛能履”也。“征吉”者,少长非偶,为妻而行则凶焉,为娣而行则吉,故曰“征吉”也。○注“夫承嗣以君之子”至“吉其宜也”。○正义曰:“夫承嗣以君之子,虽幼而不妄行”者,此为少女作此例也。言君之子宜为嗣承,以类妃之妹应为娣也。立嗣宜取长,然君之子虽幼而立之,不为妄也。以言行嫁宜匹敌。然妃之妹虽至少,而为娣则可行也。

孔颖达疏解自「初九」至「贞吉」一节说:所谓「归妹以娣」,少女称作「妹」,跟随正夫人作「娣」而出行称作「归」。初九以下卦「兑」去配上卦「震」,并非夫妻对等的匹配,正是从「娣」之义,所以说「归妹以娣」。所谓「跛能履」,妹妹接续姊姊而作「娣」,虽不是正式的配偶,却不失常道,好比跛脚人的腿——虽然不端正,却不妨碍能走路,所以说「跛能履」。所谓「征吉」,是说年少与年长本非佳偶,若以正妻的身份出嫁就凶险,以「娣」的身份出嫁就吉祥,所以说「征吉」。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自「夫承嗣以君之子」至「吉其宜也」一段说:所谓「夫承嗣以君之子,虽幼而不妄行」,这是为少女之事所打的比方:意思是国君的儿子应当承继宗嗣,正好比正妃的妹妹应当作「娣」。按常理立嗣应当取年长者,然而国君的儿子即使年幼而立他,也不算妄举;同样,论出嫁本应门当户对,然而正妃的妹妹即使年纪极小,作为「娣」出嫁也是可行的。

《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疏]正义曰:“以恒也”者,妹而为娣,恒久之道也。“吉相承也”者,行得其宜,是相承之道也。

《象传》说:「归妹以娣」,是取其恒久;「跛能履」之所以吉祥,在于彼此相承。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以恒也」,妹妹作「娣」,正是可以恒久维持之道。所谓「吉相承也」,是说行事合乎所宜,这就是彼此承接相助之道。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虽失其位,而居内处中,眇犹能视,足以保常也。在内履中,而能守其常,故“利幽人之贞”也。[疏]正义曰:九二不云归妹者,既在归妹之卦,归妹可知,故无不言也。然九二虽失其位,不废居内处中。以言归妹,虽非正配,不失交合之道,犹如眇目之人,视虽不正,不废能视耳,故曰“眇能视”也。“利幽人之贞”者,居内处中,能守其常,施之於人,是处幽而不失其贞正也。故曰“利幽人之贞也”。《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疏]正义曰:“未变常也”者,贞正者人之常也,九三失位,嫌其变常不贞也,能以履中不偏,故云“未变常”也。

经文说:九二,眼睛偏盲却仍能看见,利于幽居守静之人守持正固。王弼注解释:九二虽然以阳爻居阴位而失位,却身在内卦而居于中位,就像偏盲之人仍能视物,足以保守常道;身在内卦而践行中道,又能守住常道,所以说「利幽人之贞」。孔颖达疏解说:九二不提「归妹」二字,是因为既已处在归妹一卦之中,归妹之事已可想见,所以不必逐爻都说。九二虽然失位,却不妨碍它身在内卦而居中;用来讲归妹,就是说她虽不是正式的配偶,却不失交合之道,正如眼睛偏盲的人,视力虽不端正,却不妨碍能看见,所以说「眇能视」。所谓「利幽人之贞」,是说它身在内卦而居中,能守住常道,落实到人事上,就是身处幽隐而不失其贞正,所以说「利幽人之贞也」。《象传》说:「利幽人之贞」,是因为没有改变常道。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未变常也」,贞正是人所应守的常道;九三(底本如此,据文义当作九二)失位,本让人疑心它变了常道而不贞,但它能践行中道、不偏不倚,所以说「未变常」。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室主犹存,而求进焉。进未值时,故有须也。不可以进,故“反归”待时,“以娣”乃行也。[疏]正义曰:“归妹以须”者,六三在“归妹”之时,处下体之上,有欲求为室主之象,而居不当位,则是室主独存,室主既存,而欲求进,为末值其时也。未当其时,则宜有待,故曰“归妹以须也”。“反归以娣”者,既而有须,不可以进,宜反归待时,以娣乃行,故曰“反归以娣”。《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疏]正义曰:“未当也”者,未当其时,故宜有待也。

经文说:六三,嫁妹却须等待,返回之后以「娣」的身份出行。王弼注解释:正室女主还在,她却想上前争进;前进的时机还未到,所以要有所等待。既不可前进,所以「反归」以等待时机,作「娣」才可以出行。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归妹以须」,六三处在「归妹」之时,居于下卦的最上位,有想要争当正室女主的迹象,可它居位不当,那就是正室女主依然在位;女主既在而她又想上前争进,这是还没赶上时机。既未逢其时,就应当等待,所以说「归妹以须也」。所谓「反归以娣」,既然要等待,就不可上前,应当返回以待时机,作「娣」才可出行,所以说「反归以娣」。《象传》说:「归妹以须」,是因为时机不当。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未当也」,就是还没赶上适当的时机,所以应当等待。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夫以不正无应而適人也,必须彼道穷尽,无所与交,然后乃可以往,故“愆期迟归”,以待时也。[疏]正义曰:九四居下得位,又无其应,以斯適人,“必待彼道穷尽,无所与交,然后乃可以往”,故曰“愆期迟归有时”也。《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疏]正义曰:嫁宜及时。今乃过期而迟归者,此嫁者之志,正欲有所待而后乃行也。

经文说:九四,嫁妹错过了婚期,迟一些出嫁自有它的时机。王弼注解释:以位不正而又没有正应的身份去嫁人,必须等到对方那条路走到尽头、再没有可以婚配的对象,然后才可以前往,所以「愆期迟归」,是为了等待时机。孔颖达疏解说:九四所处之位(底本作「居下得位」)又没有相应之爻,以这样的处境去嫁人,正如王弼所说「必待彼道穷尽,无所与交,然后乃可以往」,所以说「愆期迟归有时」。《象传》说:错过婚期的心意,是要有所等待然后才出行。孔颖达疏解说:出嫁本应及时,如今却过了期限迟迟才出嫁,这是出嫁者本人的心意,正是想有所等待而后才出行。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归妹之中,独处贵位,故谓之“帝乙归妹”也。袂,衣袖,所以为礼容者也。“其君之袂”,为帝乙所宠也,即五也。为帝乙所崇饰,故谓之“其君之袂”也。配在九二,兑少震长,以长从少,不若以少从长之为美也,故曰“不若其娣之袂良”也。位在乎中,以贵而行,极阴之盛,以斯適配,虽不若少,往亦必合,故曰“月几望,吉”也。

经文说:六五,帝乙嫁妹,那位君女的衣袖,不如她的陪嫁之「娣」的衣袖华美。月亮将圆未圆,吉祥。王弼注解释:六五在归妹一卦之中独自居于尊贵之位,所以称为「帝乙归妹」。「袂」是衣袖,是用来表现礼仪容止的。所谓「其君之袂」,指的是受帝乙宠爱的那一位,也就是六五;因为受帝乙隆重装饰,所以称她的衣袖为「其君之袂」。她的配偶在九二,「兑」为少、「震」为长,以年长者顺从年少者,不如以年少者顺从年长者来得美好,所以说「不若其娣之袂良」。但她位居上卦之中,以尊贵的身份出行,处在阴气极盛之时,以这样的身份去婚配,虽不如年少者相宜,前往也必定能会合,所以说「月几望,吉」。

[疏]“六五帝乙”至“几望吉”。○正义曰:“帝乙归妹”者,六五居归妹之中,“独处贵位”,是帝王之所嫁妹也,故曰“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者,六五虽处贵位,卦是长阳之卦,若以爻为人,即是妇人之道,故为帝乙之妹。既居长卦,乃是长女之象,其君即五也。袂,衣袖也,所举敛以为礼容,帝王嫁妹,为之崇饰,故曰“其君之袂”也。“配在九二,兑少震长,以长从少”者,可以从少,虽有其君崇饰之袂,犹不若以少从长之为美,故曰“不如其娣之袂良”也。“月几望吉”者,阴而贵盛,如月之近望,以斯適配,虽不如以少从长,然以贵而行,往必合志,故得吉也,故曰“月几望,吉”也。

孔颖达疏解自「六五帝乙」至「几望吉」一节说:所谓「帝乙归妹」,六五处在归妹一卦之中,「独处贵位」,正是帝王所嫁出的妹妹,所以说「帝乙归妹」。所谓「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六五虽居贵位,但上卦「震」是长阳之卦,若把爻位比作人,那就是妇人之道,所以指她为帝乙之妹;既处在长男之卦,便是长女之象,「其君」就是指六五这一爻。「袂」是衣袖,是举手敛容行礼时用以显示仪容的;帝王嫁妹,特地为她隆重装饰,所以说「其君之袂」。所谓「配在九二,兑少震长,以长从少」,是说她本可以顺从年少的九二,可纵然有帝王为她盛饰的衣袖,仍不如以年少顺从年长来得美好,所以说「不如其娣之袂良」。所谓「月几望吉」,「望」是农历十五月轮盈满之日,「几望」便是将满而尚未全满;这是说她身为阴柔而尊贵隆盛,如同月亮临近满望;以这样的身份去婚配,虽不如以少从长,然而凭尊贵的身份而行,前往必能心志契合,所以得吉,故说「月几望,吉」。

《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疏]“象曰”至“以贵行也”。○正义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者,释其六五虽所居贵位,言长不如少也,言不必少女,而从於长男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者,释“月几望,吉”也。既以长適少,非归妹之美而得吉者,其位在五之中,以贵盛而行,所往必得合,而获吉也。

《象传》说:「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是因为六五之位居中,凭尊贵的身份而行。孔颖达疏解自「象曰」至「以贵行也」一节说:所谓「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是解释六五虽然身居贵位,但就配对而言年长不如年少;也就是说此处并不是少女去顺从长男,恰恰相反。所谓「其位在中,以贵行也」,是解释「月几望,吉」:既然是以年长者嫁给年少者,本不算归妹的美善之象,却仍能获吉,原因在于它位居第五爻的中位,以尊贵隆盛的身份出行,所往必定能够会合,因而获得吉祥。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羊谓三也。处卦之穷,仰无所承,下又无应,为女而承命,则筐虚而莫之与。为士而下命,则“刲羊”而“无血”。“刲血”而“无血”,不应所命也。进退莫与,故曰“无攸利”也。[疏]“上六”至“无攸利”。○正义曰:女之为行,以上有承顺为美;士之为功,以下有应命为贵,上六处卦之穷,仰则无所承受,故为女承筐,则虚而无实。又下无其应,下命则无应之者,故为“士刲羊”则乾而“无和”,故曰“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则进退莫与,故无所利。

经文说:上六,女子捧着竹筐,里面却空无一物;男子宰割羊牲,却流不出血来;没有什么利益。王弼注解释:「羊」指六三。上六处在全卦的穷极之位,向上没有可承奉的对象,向下又没有正应之爻。作为女子承受上面的命令,那竹筐就是空的,无人往里放东西;作为男子向下发出命令,那就是「刲羊」而「无血」——宰羊却见不到血,是因为无人响应它的命令。进退都无人相与,所以说「无攸利」。孔颖达疏解自「上六」至「无攸利」一节说:女子的行事,以上面有可承顺的对象为美;男子的功业,以下面有响应命令的人为贵。上六处在全卦的穷极之位,向上没有可承受的对象,所以说女子捧筐则空虚而无实物;向下又没有相应之爻,发令而无人响应,所以说「士刲羊」便干枯而「无血」(底本作「无和」),因此说「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这样一来进退都无人相与,所以毫无利益可言。

《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疏]正义曰:“承虚筐”者,筐本盛币,以币为实。今之“无实”,正是承捧虚筐,空无所有也。

《象传》说:上六的「无实」,就是捧着一只空筐。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承虚筐」,竹筐本来是盛放币帛的,以币帛作为其中的实物;如今说「无实」,正是指捧着空筐,里面一无所有。

下经丰传卷六

丰卦

离下震上。丰:亨,王假之。大而亨者,王之所至。[疏]正义曰:“丰,亨”者,“丰”,卦名也,《彖》及《序卦》皆以“大”训“丰”也,然则丰者,多大之名,盈足之义,财多德大,故谓之为丰。德大则无所不容,财多则无所不齐。无所拥碍谓之为“亨”,故曰“丰,亨”。“王假之”者,假,至也,丰亨之道,王之所尚,非有王者之德,不能至之,故曰“王假之”也。

卦体是下「离」上「震」。卦辞说:丰,亨通,君王能达到这境地。王弼注解释:盛大而又亨通,这是君王才能到达的。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丰,亨」,「丰」是卦名,《彖传》和《序卦传》都用「大」来训释「丰」。这样看来,「丰」是多而盛大之名,是充盈富足之义——财货多、德业大,所以叫作「丰」。德业大就无所不能包容,财货多就无所不能齐备;毫无壅塞阻碍就叫作「亨」,所以说「丰,亨」。所谓「王假之」,「假」是「至、达到」的意思:丰大亨通之道为君王所崇尚,没有王者的德行就不能达到,所以说「王假之」。

勿忧,宜日中。丰之为义,阐弘微细,通夫隐滞者也,为天下之主,而令微隐者不亨,忧未巳也,故至“丰亨”,乃得勿忧也。用夫丰亨不忧之德,宜处天中,以偏照者也,故曰“宜日中”也。[疏]正义曰:勿,无也。王能至於丰亨,乃得无复忧虑,故曰“勿忧也”。用夫丰亨无忧之德,然后可以君临万国,遍照四方,如日中之时,遍照天下,故曰“宜日中”也。

卦辞接着说:不必忧虑,适宜像正午的太阳。王弼注解释:「丰」的意义在于阐扬弘大那些细微之物、疏通那些隐伏郁滞之情。身为天下之主,若让细微隐伏者不能亨通,忧虑就不会停止;所以达到「丰亨」的境地,才能够不必忧虑。凭着这种丰亨无忧之德,就该像太阳处在中天,普照万方,所以说「宜日中」。孔颖达疏解说:「勿」就是「无、不要」。君王能达到丰大亨通,才能不再有忧虑,所以说「勿忧」。凭着这种丰亨无忧之德,然后才可以君临万国、遍照四方,如同正午之日普照天下,所以说「宜日中」。

《彖》曰:丰,大也。音阐大之大也。[疏]“彖曰:丰,大也”。○正义曰:“丰,大也”者,释卦名,正是弘大之义也。○注“音阐大之大也”。○正义曰:阐者,弘广之言,凡物之大,其有二种,一者自然之大,一者由人之阐弘使大。“丰”之为义,既阐弘微细,则丰之称大,乃阐大之大,非自然之大,故音之也。

《彖传》说:丰,就是大。王弼注解释:这个「大」读作「阐大」的「大」。孔颖达疏解「彖曰:丰,大也」说:所谓「丰,大也」,是解释卦名,正是弘大之义。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音阐大之大也」说:「阐」是弘扬扩广的意思。凡是物之称大,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本来就大,一种是由人加以阐扬弘扬而使它变大。「丰」的意义既然在于阐扬弘大那些细微之物,那么「丰」之称「大」,就是「阐大」的大,而不是自然本来的大,所以王弼特地为它注音以示区别。

明以动,故丰。王假之,尚大也。大者王之所尚,故至之也。[疏]正义曰:“动故丰”者,此就二体,释卦得名,为丰之意,动而不明,未能光大,资明以动,乃能致丰,故曰“明以动故丰”也。“王假之,尚大也”者,丰大之道,王所崇尚,所以王能至之,以能尚大故也。

《彖传》说:以光明而后行动,所以能丰大;「王假之」,是崇尚盛大。王弼注解释:盛大是君王所崇尚的,所以他能到达这境地。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动故丰」,这是就上下两体来解释此卦得名为「丰」的用意——下卦「离」为明,上卦「震」为动;只是行动而不明察,就不能光大,必须凭借明察而后行动,才能招致丰大,所以说「明以动故丰」。所谓「王假之,尚大也」,是说丰大之道为君王所崇尚,所以君王能够达到它,正因为他能崇尚盛大的缘故。

“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以勿忧之德,故宜照天下也。[疏]正义曰:日中之时,遍照天下,王无忧虑,德乃光被,同於日中之盈,故曰“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彖传》说:「勿忧,宜日中」,是说应当普照天下。王弼注解释:凭着这种不必忧虑的德行,所以应当普照天下。孔颖达疏解说:正午时分,阳光遍照天下;君王没有忧虑,德泽便广被四方,与正午日光的充盈相同,所以说「勿忧,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天地盈虚,与时消息,而况於人乎?况於鬼神乎?丰之为用,困於昃食者也。施於未足则尚丰,施於巳盈则方溢,不可以为常,故具陈消息之道者也。[疏]正义曰:此孔子因丰设戒,以上言王者以丰大之德,照临天下,同於日中。然盛必有衰,自然常理。日中至盛,过中则昃;月满则盈,过盈则食。天之寒暑往来,地之陵谷迁贸,盈则与时而息,虚则与时而消。天地日月,尚不能久,况於人与鬼神,而能长保其盈盛乎?勉令及时脩德,仍戒居存虑亡也。

《彖传》说:太阳到了正午就要西斜,月亮圆满了就要亏蚀;天地的盈满与空虚,都随时序而消退生长,何况是人呢?何况是鬼神呢?王弼注解释:「丰」这种作用,受困于日斜月蚀的规律——用在尚未充足之处,还称得上丰;用在已经盈满之处,就要漫溢出来,不可以当作常态,所以《彖传》详尽陈述了消长之道。孔颖达疏解说:这是孔子借「丰」卦设立告诫。上文说君王以丰大之德照临天下,如同正午之日;然而兴盛必有衰落,这是自然的常理:日到正午最盛,过了午时就西斜;月到十五最圆,过了盈满就亏蚀。天上寒来暑往,地上陵谷变迁,盈满时便随时序而生长,空虚时便随时序而消退。天地日月尚且不能长久,何况人与鬼神,怎能长保它的盈满兴盛?这是勉励人及时修养德行,同时告诫人身处安存之时要虑及危亡。

此辞先陈天地,后言人、鬼、神者,欲以轻譬重,亦先尊后卑也。而日月先天地者,承上“宜日中”之下,遂言其昃食,因举日月以对之,然后并陈天地,作文之体也。《象》曰:雷电皆至,丰。君子以折狱致刑。文明以动,不失情理也。

孔颖达接着说:这段话先陈述天地、后说人与鬼神,是想用分量轻的来比方分量重的,同时也是先尊后卑的次序。而先说日月、后说天地,是因为承接上文「宜日中」而来,顺势讲到日斜月蚀,于是举日月两两相对,然后再一并陈述天地——这是行文的体例。《象传》说:雷与电一同到来,这就是丰;君子由此判决讼狱、施用刑罚。王弼注解释:文采光明而后行动,就不会违失案情与事理。

[疏]正义曰:“雷电皆至,丰”者,雷者,天之威动,电者,天之光耀。雷电俱至,则威明备,足以为丰也。“君子以折狱致刑”者,君子法象天威而用刑罚,亦当文明以动,折狱断决也。断决狱讼,须得虚实之情;致用刑罚,必得轻重之中。若动而不明,则淫滥斯及,故君子象於此卦而折狱致刑。

孔颖达疏解说:所谓「雷电皆至,丰」,雷是上天威严的震动,电是上天光明的照耀;雷与电一同到来,威严与明察便都齐备了,足以构成「丰」。所谓「君子以折狱致刑」,是说君子取法上天的威严来施用刑罚,也应当在文采光明的前提下行动,据以判决讼狱。断决讼狱,必须查明虚实的实情;施用刑罚,必须做到轻重适中。倘若只有行动而没有明察,滥刑就会随之而来,所以君子取象于这一卦来判决讼狱、施用刑罚。

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处丰之初,其配在四,以阳適阳,以明之动,能相光大者也。旬,均也。虽均无咎,往有尚也。初、四俱阳爻,故曰“均”也。[疏]正义曰:“遇其配主”者,丰者,文明必动,尚乎光大者也。初配在四,俱是阳爻,以阳適阳,以明之动,能相光大者也。故曰“遇其配主”也。“虽旬无咎,往有尚”者,旬,均也,俱是阳爻,谓之为均,非是阴阳相应,嫌其有咎,以其能相光大,故虽均,可以无咎,而往有嘉尚也,故曰“虽均无咎,往有尚”也。

经文说:初九,遇到与自己相配的主爻,虽然彼此均等也没有过错,前往会受到嘉许。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丰卦的开头,与它相配的是九四;以阳爻去就阳爻,凭光明而行动,两者能够互相光大。「旬」是「均等」的意思:虽然均等而没有过错,前往还会受到嘉许——初九与九四都是阳爻,所以说「均」。孔颖达疏解说:所谓「遇其配主」,丰卦讲的是文采光明而必有行动、崇尚光大;初九所配的是九四,两者同是阳爻,以阳就阳,凭光明而行动,能够互相光大,所以说「遇其配主」。所谓「虽旬无咎,往有尚」,「旬」就是均等;两者同是阳爻,称之为「均」,并不是阴阳相应,因而让人疑心会有过错;但因为它们能够互相光大,所以虽然均等,也可以没有过错,前往还会获得嘉许,故说「虽均无咎,往有尚」。

《象》曰:“虽旬无咎”,过旬灾也。过均则争,交斯叛也。[疏]“象曰”至“灾也”。○正义曰:“过旬灾光”者,言势若不均,则相倾夺。既相倾夺,则争竞乃兴,而相违背,灾咎至焉,故曰“过旬灾也”。○注“过均”至“叛也”。○正义曰:初,四应配,谓之为交,势若不均,则初、四之相交,於斯乖叛矣。

《象传》说:「虽旬无咎」,一旦超过均等就有灾祸。王弼注解释:超过均等就会相争,相交的双方就此背离。孔颖达疏解自「象曰」至「灾也」一节说:所谓「过旬灾」(底本作「灾光」,当作「灾也」),是说双方势力若不均等,就会互相倾轧夺取;既互相倾夺,争竞就兴起,彼此违背,灾祸咎害随之而至,所以说「过旬灾也」。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自「过均」至「叛也」一段说:初九与九四本相应相配,称之为「交」;双方势力若不均等,那么初、四之间的交好,就会由此乖离背叛了。

六二:丰其蔀,日中见斗。往得疑疾,有孚发若,吉。蔀,覆暧,鄣光明之物也。处明动之时,不能自丰以光大之德,既处乎内,而又以阴居阴,所丰在蔀,幽而无睹者也,故曰“丰其蔀,日中见斗”也。日中者,明之盛也;斗见者,闇之极也。处盛明而丰其蔀,故曰“日中见斗”。不能自发,故往得疑疾。然履中当位,处闇不邪,有孚者也。若,辞也。有孚可以发其志,不困於闇,故获吉也。

经文说:六二,把遮蔽之物加得极厚,以至正午时分反而看见北斗星;前往会招来猜疑的毛病,若有诚信来激发心志,就吉祥。王弼注解释:「蔀」是覆盖遮蔽、阻挡光明的东西。六二身处光明而行动之时,却不能靠丰大光明之德使自己盛大;它既处在内卦,又以阴爻居阴位,所丰厚的偏偏是遮蔽之物,幽暗得什么也看不见,所以说「丰其蔀,日中见斗」。正午是光明最盛的时候,看见北斗则是昏暗到了极点;身处极盛的光明而厚增遮蔽,所以说「日中见斗」。它不能自己奋发,所以前往会招来被猜疑的毛病。然而它践行中道、居位得当,虽处昏暗而不走邪路,是有诚信的。「若」是语助词。有诚信就可以激发它的心志,不被昏暗所困,所以获得吉祥。

[疏]“六二丰其蔀”至“有孚发若吉”。○正义曰:“丰其蔀”者,二以阴居遥又处於内,幽闇无所睹见,所丰在於覆蔽,故曰“丰其蔀”也。蔀者,覆暧,障光明之物也。“日中见斗”者,二居离卦之中,如日正中,则至极盛者也。处日中盛明之时,而斗星显见,是二之至闇,使斗星见明者也。处光大之世,而为极闇之行,譬日中而斗星见,故曰“日中见斗”也。二、五俱阴,二巳见斗之闇,不能自发,以自求於五,往则得见疑之疾,故曰“往得疑疾”也。然居中履正,处闇不邪,是有信者也。有信以自发其志,不困於闇,故获吉也。故曰“有孚发若,吉”也。《象》曰:“有孚发若”,信以发志也。[疏]正义曰:信以发志者,虽处幽闇而不为邪,是有信以发其丰大之志,故得吉也。

孔颖达疏解自「六二丰其蔀」至「有孚发若吉」一节说:所谓「丰其蔀」,六二以阴爻居阴位(底本作「居遥」,当作「居阴」),又处在内卦,幽暗而什么都看不见,所丰厚的正是覆盖遮蔽之物,所以说「丰其蔀」;「蔀」就是覆盖遮蔽、阻挡光明的东西。所谓「日中见斗」,六二处在《离》卦之中,如同太阳正当中天,是光明到了极盛之时;在正午盛明之际却看见斗星显现,这是六二昏暗到了极点,才使斗星显露出来。身处光大的时世却做出极昏暗的行事,就好比正午而斗星可见,所以说「日中见斗」。六二与六五同为阴爻,六二既已陷于见斗那样的昏暗,不能自己奋发去向六五求援,前往就会招来被猜疑的毛病,所以说「往得疑疾」。然而它居中守正,虽处昏暗而不走邪路,是有诚信的;凭诚信来激发自己的心志,不被昏暗困住,所以获得吉祥,故说「有孚发若,吉」。《象传》说:「有孚发若」,是凭诚信来激发心志。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信以发志」,是说六二虽身处幽暗而不做邪僻之事,这就是凭诚信激发它丰大的志向,所以能得吉。

九三:丰其沛,日中见沬。折其右肱,无咎。沛,幡幔,所以御盛光也。沬,微昧之明也。应在上六,志在乎阴,虽愈乎以阴处阴,亦未足以免於闇也。所丰在沛,日中则见沬之谓也。施明,则见沬而巳,施用,则折其右肱,故可以自守而巳,未足用也。[疏]正义曰:“丰其沛,日中见沬”者,沛,幡幔,所以御盛光也。沬,微昧之明也,以九三应在上六,志在乎阴,虽愈於六二以阴处阴,亦未见免於闇也,是所以“丰在沛,日中见沬”。夫处光大之时,而丰沛见沬,虽愈於丰蔀见斗,然施於大事,终不可用。假如折其右肱,自守而巳,乃得无咎,故曰“折其右肱,无咎”。

经文说:九三,把遮光的帷幔张得很厚,以至正午时分只见微弱的星光;折断了自己的右臂,但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沛」是幡幔一类的帷帐,用来遮挡强盛的日光;「沬」是微弱昏昧的光亮。九三的正应在上六,心志系于阴柔,虽然比六二那种以阴爻居阴位要强些,也仍不足以免于昏暗。它所丰厚的是帷幔,这就是正午而只见微光的意思。若施之于照明,也不过看见微光而已;若施之于任事,就等于折断了右臂,所以只能自守罢了,不足以任用。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丰其沛,日中见沬」,「沛」是幡幔,用来遮挡强盛的日光;「沬」是微弱昏昧的光亮。因为九三的正应在上六,心志系于阴柔,虽比六二以阴居阴要好些,也仍未能免于昏暗,这就是「丰在沛,日中见沬」。身处光大之时,却帷幔厚重而只见微光,虽比六二「丰蔀见斗」略好,但用到大事上终究不堪任用;就好比折断了自己的右臂,只能自守而已,这样才能没有过错,所以说「折其右肱,无咎」。

《象》曰:丰其沛,不可大事也。明不足也。[疏]正义曰:“不可大事”者,当光大之时,可为大事,明不足,故不可为大事也。折其右肱,终不可用也。虽有左在,不足用也。[疏]正义曰:“终不可用”者,凡用事在右肱,右肱既折,虽有左在,终不可用也。

《象传》说:「丰其沛」,是说不可以办大事。王弼注解释:因为明察不足。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不可大事」,身处光大之时本来可以办大事,只因明察不足,所以不可以办大事。《象传》又说:「折其右肱」,是说终究不堪任用。王弼注解释:虽然还有左臂在,也不足以任用。孔颖达疏解说:所谓「终不可用」,凡是做事都靠右臂,右臂既已折断,纵然还有左臂在,终究不堪任用。

九四:丰其蔀,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以阳居阴,丰其蔀也。得初以发,夷主吉也。[疏]正义曰:“丰其蔀”者,九四以阳居阴,闇同於六二,故曰“丰其蔀”也。“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者,夷,平也。四应在初,而同是阳爻,能相显发,而得其吉,故曰“遇其夷主,吉”也。言四之与初交相为主者,若宾主之义也。若据初適四,则以四为主,故曰“遇其配主”。自四之初,则以初为主,故曰“遇其夷主”也。二阳体敌,两主均平,故初谓四为“旬”,而四谓初为“夷”也。

经文说:九四,把遮蔽之物加得极厚,以至正午时分看见北斗星;遇到与自己均平的主爻,吉祥。王弼注解释:九四以阳爻居阴位,所以是「丰其蔀」;得到初九来激发自己,这就是「夷主吉」。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丰其蔀」,九四以阳爻居阴位,昏暗与六二相同,所以说「丰其蔀」。所谓「日中见斗,遇其夷主,吉」,「夷」是「平等」的意思;九四的相应之爻在初九,而两者同是阳爻,能够互相彰显激发,因而得吉,所以说「遇其夷主,吉」。说九四与初九交互为主,就像宾与主的关系:若从初九前往九四来看,就以九四为主,所以初九爻辞说「遇其配主」;若从九四回向初九来看,就以初九为主,所以九四爻辞说「遇其夷主」。两个阳爻体势相当,两位主人彼此均平,所以初九称九四为「旬」,而九四称初九为「夷」。

《象》曰:“丰其蔀”,位不当也。“日中见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疏]正义曰:“位不当”者,止谓以阳居阴,而位不当,所以丰蔀而闇者也。“幽不明也”者,日中盛则反而见斗,以譬当光大而居阴,是应明而幽闇不明也。“吉行也”者,处於阴位,为闇巳甚,更应於阴,无由获吉,犹与阳相遇,故得吉行也。

《象传》说:「丰其蔀」,是因为爻位不当;「日中见斗」,是幽暗而不明;「遇其夷主」,是吉祥的行动。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位不当」,只是说九四以阳爻居阴位而位置不当,所以厚增遮蔽而陷入昏暗。所谓「幽不明也」,正午本是最盛之时反而看见斗星,用来比喻本当光大却身居阴位,这就是理应明亮而反倒幽暗不明。所谓「吉行也」,九四处在阴位,昏暗已经很深,若再与阴爻相应,就无从获得吉祥;幸而它所应的仍是阳爻初九,所以能有吉祥的行动。

六五:来章有庆誉,吉。以阴之质,来適尊阳之位,能自光大,章显其德,获庆誉也。[疏]正义曰:六五处丰大之世,以阴柔之质,来適尊阳之位,能自光大,章显其德,而获庆善也。故曰“来章有庆誉,吉”也。《象》曰:六五之吉,有庆也。[疏]正义曰:“有庆也”者,言六五以柔处尊,履得其中,故致庆誉也。

经文说:六五,招来文采光华,有福庆与美誉,吉祥。王弼注解释:六五以阴柔的资质,前来居于尊贵的阳位,能够自我光大、彰显其德,因而获得福庆与赞誉。孔颖达疏解说:六五处在丰大的时世,以阴柔的资质前来居于尊贵的阳位,能够自我光大、彰显其德,因而获得福庆美善,所以说「来章有庆誉,吉」。《象传》说:六五的吉祥,是因为有福庆。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有庆也」,是说六五以阴柔之质居于尊位,践行而得中道,所以招致福庆美誉。

上六:丰其屋,蔀其家,闚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屋,藏荫之物,以阴处极而最在外,不履於位,深自幽隐,绝迹深藏者也。既丰其屋,又蔀其家,屋厚家覆,闇之甚也。虽闚其户,阒其无人,弃其所处,而自深藏也。处於明动尚大之,时而深自幽隐,以高其行;大道既济,而犹不见,隐不为贤,更为反道,凶其宜也。三年,丰道之成。治道未济,隐犹可也;既济而隐,是以治为乱者也。

经文说:上六,把房屋造得高大,把居室遮蔽起来;从门缝里窥看,寂静无人;三年都见不到他,凶险。王弼注解释:「屋」是用来藏身遮蔽的东西。上六以阴爻处在最上极而位居最外,不担任职位,深深地把自己藏在幽隐之处,绝迹深藏。既把房屋造得高大,又把居室遮蔽起来,屋厚而家掩,昏暗到了极点;虽从门缝窥看,也寂静无人,那是他抛弃了本应处身的位置而自行深藏。身处光明而行动、崇尚盛大的时世,却深自幽隐,以此抬高自己的品行;大道已经通济,他却仍然不肯露面——此时隐居并不算贤,反而成了违背常道,凶险是理所当然的。「三年」,是丰大之道告成的期限:治世之道尚未成就时,隐居还是可以的;已经成就了还隐居,那就是把已治之世当成乱世了。

[疏]“上六丰其屋”至“不觌”。○正义曰:屋者,藏荫隐蔽之物也。上六,以阴处阴,极以处外,不履於位,是深自幽隐,绝迹深藏也。事同丰厚於屋者也。既丰厚其屋,而又覆鄣其家,屋厚家闇,蔽鄣之甚也。虽闚视其户,而阒寂无人,弃其所处,而自深藏也。处於丰大之世,隐不为贤。治道未济,隐犹可也;三年丰道巳成,而犹不见,所以为凶,故曰“丰其屋,蔀其家,闚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孔颖达疏解自「上六丰其屋」至「不觌」一节说:「屋」是藏身遮蔽的东西。上六以阴爻居阴位,处在最上极而又在最外,不担任职位,这就是深自幽隐、绝迹深藏,其事正如把房屋造得高厚一样。既把房屋造得高厚,又把居室覆盖遮挡,屋厚而家暗,遮蔽到了极点;虽然从门缝窥视,却寂静无人,那是他抛弃了本应处身的位置而自行深藏。身处丰大的时世,隐居并不算贤德:治世之道尚未成就时,隐居还说得过去;如今三年而丰大之道已成,他却仍不露面,所以为凶,故说「丰其屋,蔀其家,闚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象》曰:“丰其屋”,天际翔也。翳光最甚者也。[疏]正义曰:“天祭翔也”者,如鸟之飞翔於天际,言隐翳之深也。“闚其户,阒其无人”,自藏也。可以出而不出,自藏之谓也,非有为而藏。不出户庭,失时致凶,况自藏乎?凶其宜也。[疏]正义曰:“自藏也”者,言非有为而当自藏,可以出而不出,无事自为隐藏也。

《象传》说:「丰其屋」,是像在天边翱翔。王弼注解释:这是遮蔽光明最厉害的情形。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天际翔也」(底本「际」讹作「祭」),就像鸟儿飞翔在天边,形容他隐蔽得极深。《象传》又说:「闚其户,阒其无人」,是自己藏起来了。王弼注解释:可以出来做事却不出来,这就叫自藏,并不是因为有所作为才隐藏。连滞留在户庭之内不出去,尚且会因错失时机而招凶,何况是自行深藏呢?凶险是理所当然的。孔颖达疏解说:所谓「自藏也」,是说他并不是因为有所作为才应当隐藏,而是可以出来做事却不出来,无缘无故地自我藏匿。

旅卦

艮下离上。旅:小亨,旅贞吉。不足全夫贞吉之道,唯足以为旅之贞吉,故特重曰“旅,贞吉”也。[疏]正义曰:旅者,客寄之名,羁旅之称,失其本居,而寄他方,谓之为旅。既为羁旅,苟求仅存,虽得自通,非甚光大,故《旅》之为义,小亨而巳,故曰“旅,小亨”。羁旅而获小亨,是旅之正吉,故曰“旅,贞吉”也。

卦体是下「艮」上「离」。卦辞说:旅,小有亨通,旅居守正则吉祥。王弼注解释:这还不足以成全那种完满的贞吉之道,只够称作旅居之中的贞吉,所以特地重复「旅」字而说「旅,贞吉」。孔颖达疏解说:「旅」是寄居作客的名目、羁旅在外的称呼——失去了本来的居所而寄身他乡,就叫作「旅」。既然身为羁旅,只求勉强存身,虽然能自求通达,却算不上十分光大,所以《旅》卦的意义不过是小有亨通,故说「旅,小亨」。身为羁旅而能获得小亨,这就是旅居中的正而且吉,所以说「旅,贞吉」。

《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也。夫物失其主则散,柔乘於刚则乖。既乖且散,物皆羁旅,何由得小亨而吉乎?夫阳为物长,而阴皆顺阳。唯六五乘刚,而复得中乎外,以承于上,阴凶顺阳,不为乖逆。止而丽明,动不履妄,虽不及刚得尊位,恢弘大通,是以小亨。令附旅者,不失其正,得其所安也。

《彖传》说:「旅,小亨」,是因为柔爻在外卦得中位而顺从刚爻,静止而又附丽于光明,所以「小亨,旅贞吉」。王弼注解释:万物失去主宰就会离散,柔爻凌驾于刚爻之上就会乖违;既乖违又离散,人人都成了羁旅之客,凭什么还能小有亨通而获吉呢?阳是万物的首长,众阴都应顺从阳。此卦唯独六五凌驾于刚爻之上,但它又在外卦得到中位,并向上承奉上九,阴柔顺从阳刚(底本「阴凶」当作「阴以」),就不算乖违悖逆。静止而附丽于光明,行动不涉于虚妄,虽比不上阳刚居于尊位那样恢弘大通,也因此得以小有亨通,使依附旅居的人不失其正、各得其安。

[疏]“《彖》曰”至“贞吉也”。○正义曰:“旅,小亨”者,举《经》文也。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旅贞吉”者,此就六五及二体,释旅得亨贞之义,柔处於外,弱而为客之象,若所讬不得其主,得主而不能顺从,则乖逆而离散,何由得自通而贞吉乎?今柔虽处外而得中顺阳,则是得其所讬,而顺从於主。又止而丽明,动不履妄,故能於寄旅之时,得通而正,不失所安也。

孔颖达疏解自「《彖》曰」至「贞吉也」一节说:所谓「旅,小亨」,是先举出卦辞《经》文。「柔得中乎外而顺乎刚,止而丽乎明,是以小亨」以及「旅贞吉」这些话,是就六五一爻以及上下两卦之体,来解释旅卦所以能亨通守正的道理。柔爻处在外卦,正是柔弱而作客他乡之象;倘若所依托的不是可靠的主人,或者有了主人却不能顺从,就会乖违悖逆而离散,凭什么还能自求通达而贞吉呢?如今柔爻虽处在外,却居中而顺从阳刚,这就是得到了可以依托的对象并顺从主人;又能静止而附丽于光明,行动不涉于虚妄,所以能在寄旅之时既通达又端正,不失其安身之所。

旅之时义大矣哉!旅者大散,物皆失其所居之时也。咸失其居,物愿所附,岂非知者有为之时?[疏]正义曰:此叹美寄旅之时,物皆失其所居。若能与物为附,使旅者获安,非小才可济,惟大智能然。故曰“旅之时义大矣哉”。

《彖传》说:旅卦顺时而处的意义真是大啊!王弼注解释:「旅」就是大规模的离散,是万物都失去其居所的时候;人人都失去居所,都盼望有所依附,这岂不正是有智慧的人可以有所作为的时机?孔颖达疏解说:这是赞叹寄旅之时的重大——万物都失去了它们的居所,倘若能让众人有所依附、使羁旅之人获得安顿,这不是小才能所能办到的,唯有大智慧才能做到,所以说「旅之时义大矣哉」。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狱。止以明之,刑戮详也。[疏]正义曰:火在山上,逐草而行,势不久留,故为旅象。又上下二体,艮止离明,故君子象此,以静止明察,审慎用刑,而不稽留狱讼。

《象传》说:山上有火,这就是旅;君子由此明察而审慎地用刑,不拖延讼案。王弼注解释:以静止之德加上明察,刑罚杀戮就能周详不苟。孔颖达疏解说:火在山上,追着草木而蔓延,势必不能久留一处,所以是「旅」的卦象。再者上下两体,下卦「艮」为止、上卦「离」为明,所以君子取象于此,以沉静止定的态度明察案情,审慎地施用刑罚,而不拖延积压讼案。

初六:旅琐琐,斯其所取灾。最处下极,寄旅不得所安,而为斯贱之役,所取致灾,志穷且困。[疏]正义曰:“旅琐琐,斯其所取灾”者,琐琐者,细小卑贱之貌也。初六当旅之时,最处下极,是寄旅不得所安,而为斯卑贱之役。然则为斯卑贱劳役,由其处於穷下,故致此灾,故曰“旅琐琐斯其所取灾”也。《象》曰:“旅琐琐”,志穷灾也。[疏]正义曰:“志穷灾”,志意穷困,自取此灾也。

经文说:初六,旅居而琐屑卑微,这正是他自招灾祸的缘由。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全卦最下的穷极之位,寄旅在外而得不到安顿,只能去做这种卑贱的差役,因而自取灾祸,心志既穷又困。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旅琐琐,斯其所取灾」,「琐琐」是细小卑贱的样子。初六正当旅居之时,处在最下的穷极之位,这是寄旅在外得不到安顿,只能承担这种卑贱的差役;既然做的是这种卑贱劳役,正由于它处在穷困的最下位,所以招致此灾,故说「旅琐琐,斯其所取灾」。《象传》说:「旅琐琐」,是心志穷困而招灾。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志穷灾」,就是心志穷困,自己招来了这场灾祸。

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次者,可以安行旅之地也。怀,来也。得位居中,体柔奉上,以此寄旅,必获次舍。怀来资货,得童仆之所正也。旅不可以处盛,故其美尽於童仆之正也。过斯以往,则见害矣。童仆之正,义足而巳。[疏]正义曰:“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者,得位居中,体柔承上,以此而为寄旅,必为主君所安,旅得次舍,怀来资货,又得童仆之正,不同初六贱役,故曰“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象》曰:“得童仆贞”,终无尤也。[疏]正义曰:“终无尤”者,旅不可以处盛,盛则为物所害。今惟正於童仆,则终保无咎也。

经文说:六二,旅居而住进旅舍,携带着资财,还得到忠正的童仆。王弼注解释:「次」是可以安顿旅人的处所,「怀」是招来。六二得位而居中,体质柔顺而奉事在上者,以这样的态度寄居在外,必定能得到旅舍安身,招来资财货物,并得到童仆的忠正。旅居之人不可处在过盛的地位,所以它的美好也就止于「童仆之正」这一层;越过这一步再往前,就要遭害了——童仆的忠正,在道义上已经足够。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是说六二得位居中,体质柔顺而承奉在上者,以这样的态度寄居在外,必定被当地主人所安置,旅途中得到住处,招来资财货物,又得到童仆的忠正,不像初六那样只能干卑贱劳役,所以说「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象传》说:「得童仆贞」,终究没有过失。孔颖达疏解说:所谓「终无尤」,旅居之人不可处在过盛的地位,太盛就会被外物所害;如今只求童仆的忠正而止,就能始终保住没有过错。

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居下体之上,与二相得,以寄旅之身而为施下之道,与萌侵权,主之所疑也,故次焚仆丧,而身危也。[疏]“九三旅焚其次”至“贞厉”。○正义曰:“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者,九三居下体之上,下据於二,上无其应,与二相得,是欲自尊而惠施於下也。以羁旅之身而为惠下之道,是与萌侵权,为主君之所疑也。为君主所疑,则被黜而见害,故焚其次舍,丧其童仆之正而身危也。○注“与萌”至“所疑也”。正义曰:“与萌侵权”者,言与得政事之萌,渐侵夺主君之权势,若齐之田氏,故为主所疑也。

经文说:九三,旅居而烧毁了自己的旅舍,丧失了童仆,即便守正也有危险。王弼注解释:九三居于下卦的最上位,与六二情意相投,以寄旅之身却行施惠于下的做法,介入萌生的政事而侵夺权柄,这是主人所猜疑的,所以旅舍被焚、童仆丧失,自身也陷入危险。孔颖达疏解自「九三旅焚其次」至「贞厉」一节说:所谓「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九三居于下卦的最上位,向下压住六二,向上没有正应,与六二情意相投,这是想自居尊大而向下施恩。以羁旅之身却行施恩于下的做法,就是介入政事的萌芽而侵夺权柄,因而被当地主君所猜疑;被主君猜疑,就会遭黜退而受害,所以旅舍被焚,丧失了童仆的忠正,自身也陷入危险。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自「与萌」至「所疑也」一段说:所谓「与萌侵权」,是说参与掌握政事的萌芽,逐渐侵夺主君的权势,好比齐国田氏之专权,所以被主人所猜疑。

《象》曰:“旅焚其次”,亦以伤矣。以旅与下,其义丧也。[疏]正义曰:“亦以伤矣”者,言失其所安,亦可悲伤也。“其义丧”者,言以旅与下,理是丧亡也。

《象传》说:「旅焚其次」,也够令人伤痛了;以羁旅之身去结交下属,按道理就该有所丧失。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亦以伤矣」,是说他失去了安身之所,实在可悲可伤。所谓「其义丧」,是说以羁旅之身却去结交下属,按情理就该有所丧亡。

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斧所以斫除荆棘,以安其舍者也。虽处上体之下,不先於物,然而不得其位,不获平坦之地,客于所处,不得其次,而得其资斧之地,故其心不快也。[疏]正义曰:“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者,九四处上体之下,不同九三之自尊,然不得其位,犹寄旅之人,求其次舍,不获平坦之所,而得用斧之地。言用斧除荆棘,然后乃处,故曰“旅于处,得其资斧”也。求安处而得资斧之地,所以其心不快也。《象》曰:“旅于处”,未得位也。“得其资斧”,心未快也。

经文说:九四,旅居而暂得栖身之处,取得了利斧,我心里却不痛快。王弼注解释:斧头是用来砍除荆棘、以便安顿住处的。九四虽处在上卦的最下位,不抢在别人前头,然而它并不当位,得不到平坦之地;作客于所处之地,找不到正式的旅舍,只找到需要动斧砍伐的地方,所以心里不痛快。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九四处在上卦的最下位,不像九三那样自居尊大,然而它并不当位,好比寄旅之人寻找住处,找不到平坦的地方,只找到需要动斧的地方——意思是要先用斧头砍除荆棘,然后才能安身,所以说「旅于处,得其资斧」。本想求个安身之处,得到的却是要动斧开辟的地方,所以他心里不痛快。《象传》说:「旅于处」,是因为还没有得到应有的位置;「得其资斧」,是心里还不痛快。

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射雉以一矢,而复亡之,明虽有雉,终不可得矣。寄旅而进,虽处于文明之中,居于贵位,此位终不可有也。以其能知祸福之萌,不安其处以乘其下,而上承於上,故终以誉而见命也。[疏]“六五射雉”至“以誉命”。○正义曰:“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者,羁旅不可以处盛位,六五以羁旅之身,进居贵位,其位终不可保,譬之射雉,惟有一矢,射之而复亡失其矢,其雉终不可得,故曰“射雉一矢亡”也。然处文明之内,能照祸福之几,不乘下以侵权,而承上以自保,故得终以美誉而见爵命,故曰“终以誉命”也。

经文说:六五,射野鸡只有一支箭,箭还丢失了;但最终凭美誉而受到爵命。王弼注解释:射野鸡只有一支箭,射出去又把它丢了,说明纵然有野鸡在,终究得不到。以寄旅之身而上进,虽身处文采光明之中、居于贵位,这个位子终究不能长久占有。因为它能预知祸福的萌芽,不肯安坐其位去凌驾下面的爻,而是向上承奉上九,所以最终凭美誉而受到册命。孔颖达疏解自「六五射雉」至「以誉命」一节说:所谓「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羁旅之人不可以居于盛位;六五以羁旅之身上进而居贵位,这个位子终究保不住,好比射野鸡只有一支箭,射出去又把箭丢了,那野鸡终究得不到,所以说「射雉一矢亡」。然而它身处文明之内,能洞察祸福的先兆,不去凌驾下爻侵夺权柄,而是承奉上位以求自保,所以最终能凭美好的声誉而获得爵命,故说「终以誉命」。

《象》曰:“终以誉命”,上逮也。[疏]正义曰:“上逮”者,逮,及也,以能承及於上,故得“终以誉命”也。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居高危而以为宅,巢之谓也。客旅得上位,故先笑也。以旅而处于上极,众之所嫉也。以不亲之身而当被害之地,必凶之道也,故曰“后号咷”。牛者,稼穑之资。以旅处上,无所同嫉,故“丧牛于易”,不在於难。物莫之与,危而不扶,丧牛于易,终莫之闻。莫之闻,则伤之者至矣。

《象传》说:「终以誉命」,是因为能向上承接。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上逮」,「逮」是「及、接」的意思——因为能向上承接上九,所以能够「终以誉命」。经文又说:上九,鸟儿的巢被烧掉了,旅人起先欢笑、随后号啕大哭;轻易之间丢失了牛,凶险。王弼注解释:住在又高又危险的地方当作住宅,这就叫「巢」。作客旅居而得到最高之位,所以起先欢笑;以羁旅之身处在最上极,是众人所忌恨的;以无人亲近的身份正当被害之地,这必定是招凶之道,所以说「后号咷」。「牛」是耕种收获所倚仗的资本;以羁旅之身居于上位,没有谁与他同心、人人都厌恶他,所以「丧牛于易」——丢得轻而易举,并不是在艰难险阻中丢的。众人都不肯亲附他,见他危险也不去扶持;牛就这样轻易丢了,他却始终无人告知;既无人告知,那伤害他的人也就到了。

[疏]正义曰:“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者,最居於上,如鸟之巢,以旅处上,必见倾夺,如鸟巢之被焚,故曰“鸟焚其巢”也。客得上位,所以“先笑”。凶害必至,故“后号咷”。无所同嫉,丧其稼穑之资,理在不难,故曰“丧牛于易”。物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故曰“凶”也。《象》曰:以旅在上,其义焚也。“丧牛于易”,终莫之闻也。[疏]正义曰:“终莫之闻也”者,众所同疾,危而不扶,至于丧牛于易,终无以一言告之,使闻而悟也。

孔颖达疏解说:所谓「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上九居于全卦最上,如同鸟儿的巢;以羁旅之身居于上位,必定会被人倾轧夺取,就像鸟巢被焚,所以说「鸟焚其巢」。作客的人得到了上位,所以「先笑」;凶祸伤害必然到来,所以「后号咷」。没有谁与他同心,丧失了耕种收获所倚仗的资本,按情理是毫不费力就丢掉的,所以说「丧牛于易」。众人都不肯亲附他,那伤害他的人就到了,所以说「凶」。《象传》说:以羁旅之身而居上位,按道理就该被焚;「丧牛于易」,是始终没有人来告知他。孔颖达疏解说:所谓「终莫之闻也」,是说众人都一同厌恶他,见他危险也不扶持,以至于轻易丢了牛,却始终没有一个人肯说一句话告诉他,让他听到而醒悟。

巽卦

巽下巽上。巽:小亨。全以巽为德,是以小亨也。上下皆巽,不违其令,命乃行也。故申命行事之时,上下不可以不巽也。[疏]正义曰:巽者,卑顺之名。《说卦》云:“巽,入也。”盖以巽是象风之卦,风行无所不入,故以“入”为训。若施之於人事,能自卑巽者,亦无所不容。然巽之为义,以卑顺为体,以容入为用,故受“巽”名矣。上下皆巽,不为违逆,君唱臣和,教令乃行,故於重巽之卦,以明申命之理。虽上下皆巽,命令可行,然全用卑巽,则所通非大,故曰“小亨”。

卦体是下「巽」上「巽」。卦辞说:巽,小有亨通。王弼注解释:完全以谦逊卑顺为德,所以只是小有亨通。上下都能谦顺,不违背号令,政令才能推行;所以在反复申明命令、推行政事之时,上下都不可以不谦顺。孔颖达疏解说:「巽」是卑下顺从的名称。《说卦传》说「巽,入也」,大概因为「巽」是取象于风的卦,风所到之处无孔不入,所以用「入」来训释它。若落实到人事上,能自居卑下谦逊的人,也就无所不能相容。不过「巽」的意义,是以卑顺为本体,以容受深入为功用,所以承受了「巽」这个名称。上下都谦顺,就不会有违逆,君主倡导而臣下应和,教化政令才能推行,所以在这个两「巽」相重的卦里,用来阐明反复申命的道理。虽然上下都谦顺、命令可以推行,然而一味只用卑顺,所通达的就不会广大,所以说「小亨」。

利有攸往。巽悌以行,物无距也。[疏]正义曰:巽悌以行,物无违距,故曰“利有攸往”。利见大人。大人用之,道愈隆。[疏]正义曰:但能用巽者,皆无往不利,然大人用巽,其道愈隆,故曰“利见大人”,明上下皆须用巽也。

卦辞接着说:利于有所前往。王弼注解释:以谦顺和易的态度行事,万物都不会抗拒。孔颖达疏解说:以谦顺和易的态度行事,万物都不会违逆抗拒,所以说「利有攸往」。卦辞又说:利于见到大人。王弼注解释:大人运用谦逊之道,其道就更加隆盛。孔颖达疏解说:凡是能运用谦顺之道的人,都无往而不利;然而大人运用谦顺,其道更加隆盛,所以说「利见大人」,这是表明上下都需要运用谦顺。

《彖》曰:重巽以申命。命乃行也。未有不巽而命行也。[疏]正义曰:此卦以卑巽为名,以申命为义。故就二体上下皆巽,以明可以申命也。上巽能接於下,下巽能奉於上,上下皆巽,命乃得行,故曰“重巽以申命也”。

《彖传》说:两「巽」相重,用以反复申明命令。王弼注解释:这样命令才能推行——从来没有不谦顺而命令能推行的。孔颖达疏解说:这一卦以卑下谦顺为名,以反复申命为义,所以就上下两体都是「巽」这一点,来说明它可以反复申命。在上者谦顺,就能接纳下面;在下者谦顺,就能奉行上面;上下都谦顺,命令才能得以推行,所以说「重巽以申命也」。

刚巽乎中正而志行。以刚而能用巽,处乎中正,物所与也。[疏]正义曰:“刚巽乎中正而志行”者,虽上下皆巽,若命不可从,则物所不与也。故又因二五之爻,刚而能巽,不失其中,所以志意得行,申其命令也。

《彖传》说:刚爻能谦顺地居于中正之位,因而心志得以推行。王弼注解释:以阳刚之质而能运用谦顺,又居于中正之位,这是万物都乐于亲附的。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是说虽然上下都谦顺,倘若命令本身不值得遵从,众人还是不会亲附。所以《彖传》又就九二、九五两爻立说:它们阳刚而能谦顺,又不失中道,因此心志得以推行,能够反复申明其命令。

柔皆顺乎刚。明无违逆,故得小亨。[疏]“柔皆顺乎刚”。○正义曰:“柔皆顺乎刚”者,刚虽巽为中正,柔若不顺乎刚,何所申其命乎?故又就初、九各处卦下,柔皆顺刚,无有违逆,所以教命得申,成小亨以下之义也。○注“明无违”至“得小亨”。○正义曰:案《彖》并举“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以结之,则柔皆顺刚之意,不事释“小亨”二字,而《注》独言“明无违逆,故得小亨”者,褚氏云:“夫献可替否,其道乃弘:柔皆顺刚,非大通之道,所以文王系‘小亨’之辞,孔子致‘皆顺’之释。”案:王注上下卦之体,皆以巽言之,柔不违刚,正是巽义,故知“皆顺”之言,通释诸辞也。

《彖传》说:柔爻都顺从刚爻。王弼注解释:这表明没有违逆,所以能小有亨通。孔颖达疏解「柔皆顺乎刚」说:刚爻虽然谦顺而居中正,柔爻若不顺从刚爻,又向谁去申明命令呢?所以《彖传》又就初六、六四(底本作「初、九」)各自处在上下两卦的最下位来立说:柔爻都顺从刚爻,没有违逆,因此教令得以申明,成就了「小亨」以下几句的意思。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自「明无违」至「得小亨」一段说:考察《彖传》,它是把「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三句并举来作收结的,那么「柔皆顺刚」这层意思,并不专门解释「小亨」二字;而王弼注却单说「明无违逆,故得小亨」。对此褚氏说:「臣下能进献可行之策、废止不可行之事,为君之道才算弘大;柔爻一味顺从刚爻,并不是大通之道,所以文王系上『小亨』的卦辞,孔子作出『皆顺』的解释。」按语说:王弼注解上下两卦之体,都用「巽」来说明,柔爻不违逆刚爻,正是「巽」的意义,由此可知「皆顺」这句话,是贯通地解释上面几句卦辞的。

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疏]正义曰:“是以小亨”以下,释《经》结也。《象》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疏]正义曰:“随风,巽”者,两风相随,故曰“随风”,风既相随,物无不顺,故曰“随风,巽”。“君子以申命行事”者,风之随至,非是令初,故君子训之以申命行事也。

《彖传》最后说:所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见大人」。孔颖达疏解说:「是以小亨」以下几句,是解释卦辞《经》文并作收结。《象传》说:风与风相随,这就是巽;君子由此反复申明命令、推行政事。孔颖达疏解说:所谓「随风,巽」,两阵风前后相随,所以说「随风」;风既然相随而来,万物没有不顺从的,所以说「随风,巽」。所谓「君子以申命行事」,风一阵接一阵地到来,已不是最初那一次号令了,所以君子取这层意思,反复申明命令、推行政事。

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处令之初,未能服令者也。故进退也。成命齐邪,莫善武人,故“利武人之贞”以整之。[疏]正义曰:初六,处令之初,法未宣著,体於柔巽,不能自决,心怀进退,未能从令者也。成命齐邪,莫善威武,既未能从令,则宜用武人之正,以整齐之,故曰“进退,利武人之贞”也。

经文说:初六,进退犹疑,利于像武人那样守持正固。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号令刚下达之时,还不能服从命令,所以进退不定。要成就命令、整肃邪僻,没有比武人更管用的,所以说「利武人之贞」,靠他来整饬。孔颖达疏解说:初六处在号令刚下达之时,法令还没有宣示明白,它自身又体质柔顺,不能自作决断,心里进退两难,还不能服从命令。要成就命令、整肃邪僻,没有比威武更管用的;它既不能服从命令,就应当用武人的刚正来加以整饬,所以说「进退,利武人之贞」。

《象》曰:“进退”,志疑也。巽顺之志,进退疑惧。[疏]正义曰:“志疑”者,欲从之,则未明其令;欲不从,则惧罪及巳,志意怀疑,所以进退也。“利武人之贞”,志治也。[疏]正义曰:“志治也”者,武非行令所宜,而言利武人者,志在使人从治,故曰:“利武人”。其犹《蒙卦》初六《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象传》说:「进退」,是心志疑惑不定。王弼注解释:谦顺者的心志,在进退之间疑惧不决。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志疑」,是说想要服从吧,却还没弄清号令的内容;想要不服从吧,又怕罪责落到自己身上,心里疑惑,因此进退不定。《象传》又说:「利武人之贞」,是志在使人归于治理。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志治也」,动武本不是推行政令的适宜手段,而这里却说「利武人」,是因为其用心在于使人服从治理,所以说「利武人」;这就好比《蒙卦》初六的《象传》说「利用刑人,以正法也」,用刑也是为了端正法度。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处巽之中,既在下位,而复以阳居阴,卑巽之甚,故曰:“巽在床下”也。卑甚失正,则入于咎过矣。能以居中而施至卑於神祗,而不用之於威势,则乃至于纷若之吉,而亡其过矣。故曰“用史巫纷若,吉,无咎”也。[疏]正义曰:“巽在床下”者,九二处巽下体,而复以阳居阴,卑巽之甚,故曰“巽在床下”。“用史巫纷若,吉,无咎”者,史谓祝史,巫谓巫觋,并是接事鬼神之人也。纷若者,盛多之貌。卑甚失正,则入於过咎。人有威势,易为行恭;神道无形,多生怠慢。若能用居中之德,行至卑之道,用之於神祗,不行之於威势,则能致之於盛多之吉,而无咎过,故曰“用史巫纷若,吉,无咎”也。

经文说:九二,谦卑得伏在床下,任用祝史与巫觋众多繁盛,吉祥,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九二处在下卦之中,既居下位,又以阳爻居阴位,谦卑得过了头,所以说「巽在床下」。谦卑太过就失去了中正,便会陷入咎过;但它能凭居中之德,把这种极度的卑下施用在神祇身上,而不施用在威权势位上,那就能达到「纷若」那样的吉祥,而免去过失,所以说「用史巫纷若,吉,无咎」。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巽在床下」,九二处在下卦「巽」体,又以阳爻居阴位,谦卑到了极点,所以说「巽在床下」。所谓「用史巫纷若,吉,无咎」,「史」指祝史,「巫」指巫觋,都是承事鬼神的人;「纷若」是盛多的样子。谦卑太过而失去中正,就会陷入过咎。人若有威势在身,容易做到恭敬;而神道无形无相,人反倒多生怠慢。倘若能运用居中之德,践行极度卑下之道,把它用在神祇身上,而不用在威权势位上,就能招致那种盛多的吉祥而没有过咎,所以说「用史巫纷若,吉,无咎」。

《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疏]正义曰:“得中”者,用卑巽於神祗,是行得其中,故能致纷若之吉也。九三:频巽,吝。频,频蹙,不乐而穷,不得巳之谓也。以其刚正而为四所乘,志穷而巽,是以吝也。[疏]正义曰:“频巽,吝”者,频者,频蹙忧戚之容也,九三体刚居正,为四所乘,是志意穷屈,不得申遂也。既处巽时,只得受其屈辱也,频蹙而巽,鄙吝之道,故曰“频巽,吝”也。《象》曰:“频巽”之“吝”,志穷也。[疏]正义曰:“志穷”者,志意穷屈,所以为吝也。

《象传》说:「纷若」的吉祥,在于九二得中。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得中」,把卑下谦顺用在神祇身上,这是行事合乎中道,所以能招致「纷若」那样的吉祥。经文又说:九三,皱着眉头勉强谦顺,有憾惜。王弼注解释:「频」就是皱眉蹙额,指心里不乐、处境窘困、出于不得已。九三本是刚正之爻,却被六四凌驾在上,心志穷困而不得不谦顺,所以有憾惜。孔颖达疏解说:所谓「频巽,吝」,「频」是皱眉忧愁的神色。九三体质刚健而居于正位,却被六四凌驾,这是心志穷屈、不能申展如愿;既然身处「巽」的时势,就只能忍受这份屈辱,皱着眉头勉强谦顺,这是可鄙可惜之道,所以说「频巽,吝」。《象传》说:「频巽」的憾惜,是因为心志穷困。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志穷」,就是心志穷屈,所以成了憾惜。

六四:悔亡,田获三品。乘刚,悔也,然得位承五,卑得所奉。虽以柔乘刚,而依尊履正,以斯行命,必能获强暴,远不仁者也。获而有益,莫善三品,故曰“悔亡,田获三品”。一曰乾豆,二曰宾客,三曰充君之庖。[疏]正义曰:“悔亡,田获三品”者,六四有乘刚之悔,然得位承尊,得其所奉,虽以柔乘刚,而依尊履正,以斯行命,必能有功,取譬田猎,能获而有益,莫善三品,所以得悔亡。故曰“悔亡,田获三品”也。三品者,一曰乾豆,二曰宾客,三曰充君之庖厨也。《象》曰:田获三品,有功也。[疏]正义曰:“有功”者,田猎有获,以喻行命有功也。

经文说:六四,悔恨消失,田猎获得三类猎物。王弼注解释:以柔乘刚本会有悔恨,然而六四得位而上承九五,卑下者找到了可奉事的对象。它虽以柔乘刚,却依傍尊位而践行正道,以这样的态度推行命令,必定能制伏强暴、疏远不仁之人。有所获而又有益处,没有比「三品」更好的了,所以说「悔亡,田获三品」。三品是指:一是制成干肉盛入豆器供祭祀,二是用来款待宾客,三是充实国君的庖厨。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悔亡,田获三品」,六四本有以柔乘刚的悔恨,然而它得位而承奉尊者,找到了可奉事的对象;虽以柔乘刚,却依傍尊位而践行正道,以这样的态度推行命令,必定能建立功效。取田猎为譬,能有所获而且有益,没有比「三品」更好的,因此悔恨消失,所以说「悔亡,田获三品」。所谓三品,一是干肉盛豆用于祭祀,二是款待宾客,三是充实国君的庖厨。《象传》说:田猎获得三品,是有功效。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有功」,田猎有所收获,用来比喻推行命令而有功效。

九五:贞吉,悔亡,无不利。无初有终。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以阳居阳,损於谦巽。然秉乎中正以宣其令,物莫之违,故曰“贞吉,悔亡,无不利”也。化不以渐,卒以刚直用加於物,故初皆不说也。终於中正,邪道以消,故有终也。申命令谓之庚。夫以正齐物,不可卒也;民迷固久,直不可肆也,故先申三日,令著之后,复申三日,然后诛而无咎怨矣。甲、庚,皆申命之谓也。

经文说:九五,守正则吉,悔恨消失,没有不利;起初不顺而终能有成。在「庚」日之前三天申令,在「庚」日之后三天再申令,吉祥。王弼注解释:九五以阳爻居阳位,在谦逊上有所欠缺;然而它秉持中正来宣布号令,众人无从违背,所以说「贞吉,悔亡,无不利」。教化不循序渐进,猝然把刚直加在众人身上,所以起初人人都不悦服,这便是「无初」;但它终归于中正,邪僻之道随之消退,所以「有终」。反复申明命令叫作「庚」。用正道整齐众人,不可以操之过急;民众迷惑已久,一味刚直不可放任,所以先申令三天,等号令昭著之后,再申令三天,然后加以惩处,就不会有咎害怨恨了。「甲」和「庚」,说的都是反复申命这回事。

[疏]正义曰:九五以阳居阳,违於谦巽,是悔也。然执乎中正,以宣其令,物莫之违,是由贞正获吉,故得悔亡而无不利,故曰“贞吉,悔亡,无不利”也。“无初有终”者,若卒用刚直,化不以渐,物皆不说,故曰“无初”也。终於中正,物服其化,故曰“有终”也。“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者,申命令谓之庚,民迷固久,申不可卒,故先申之三日,令著之后,复申之三日,然后诛之,民服其罪,无怨而获吉矣,故曰“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也。《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疏]正义曰:“位正中”者,若不以九居五位,则不能以中正齐物,物之不齐,无由致吉,致吉是由九居五位,故举爻位言之。

孔颖达疏解说:九五以阳爻居阳位,与谦逊之道相违,这本是悔恨之所在;然而它执守中正来宣布号令,众人无从违背,这是凭贞正而获吉,所以能悔恨消失、没有不利,故说「贞吉,悔亡,无不利」。所谓「无初有终」,倘若猝然施用刚直,教化不循序渐进,众人都不悦服,所以说「无初」;但它终归于中正,众人服从它的教化,所以说「有终」。所谓「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反复申明命令叫作「庚」;民众迷惑已久,申令不可仓促,所以先申令三天,等号令昭著之后,再申令三天,然后加以惩处,民众服其罪罚,没有怨恨而获得吉祥,所以说「先庚三日,后庚三日,吉」。《象传》说:九五的吉祥,是因为它位居正中。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位正中」,倘若不是以阳爻九居于第五位,就不能用中正之道整齐众人;众人不齐,就无从招致吉祥。能招致吉祥正是由于阳爻居第五位,所以《象传》特地举出爻位来说。

上九: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贞凶。处巽之极,极巽过甚,故曰:“巽在床下”也。斧所以断者也,过巽失正,丧所以断,故曰“丧其资斧,贞凶”也。[疏]正义曰:“巽在床下”者,上九处巽之极,巽之过甚,故曰“巽在床下”。“丧其资斧”者,斧能斩决,以喻威断也,巽过则不能行威命。命之不行,是丧其所用之斧,故曰“丧其资斧”也。“贞凶”者,失其威断,是正之凶,故曰“贞凶”也。

经文说:上九,谦卑得伏在床下,丧失了他的利斧,虽守正也凶险。王弼注解释:上九处在「巽」卦的最上极,谦卑得过了头,所以说「巽在床下」。斧头是用来决断的东西;谦卑过度就失去了中正,也就丧失了用以决断的凭借,所以说「丧其资斧,贞凶」。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巽在床下」,上九处在「巽」卦的极位,谦卑得太过分,所以说「巽在床下」。所谓「丧其资斧」,斧头能砍削决断,用来比喻威严果断;谦卑过度就不能推行有威严的命令,命令不能推行,就等于丧失了所使用的斧头,所以说「丧其资斧」。所谓「贞凶」,是说丧失了威严果断,这正是守正反而致凶,所以说「贞凶」。

《象》曰“巽在床下”,上穷也。“丧其资斧”,正乎凶也。[疏]正义曰:“上穷”者,处上穷巽,故过在床下也。“正乎凶”者,正理须当威断,而丧之,是“正乎凶”也。

《象传》说:「巽在床下」,是因为居于上位而把谦顺推到了穷极;「丧其资斧」,就正道而言正是凶险。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上穷」,是说上九处在最上而谦顺已到穷尽,所以过分到伏在床下。所谓「正乎凶」,是说按正理本应保有威严果断,如今却把它丧失了,这就是「正乎凶」。

兑卦

兑下兑上。兑:亨,利贞。[疏]正义曰:兑,说也。《说卦》曰:“说万物者莫说乎泽。”以兑是象泽之卦,故以“兑”为名。泽以润生万物,所以万物皆说:施於人事,犹人君以恩惠养民,民无不说也。惠施民说,所以为亨。以说说物,恐陷谄邪,其利在於贞正。故曰“兑,亨利贞”。

卦体是下「兑」上「兑」。卦辞说:兑,亨通,利于守正。孔颖达疏解说:「兑」就是「说」,即喜悦。《说卦传》说「说万物者莫说乎泽」,因为「兑」是取象于沼泽的卦,所以取「兑」为卦名。沼泽以水润泽而生养万物,所以万物都欢悦;落实到人事上,就好比君主以恩惠养育百姓,百姓没有不欢悦的。恩惠施行而民众欢悦,因此才亨通。不过用喜悦去取悦于人,恐怕会陷入谄媚邪佞,所以它的利处在于贞正,故说「兑,亨利贞」。

《彖》曰:兑,说也。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说而违刚则谄,刚而违说则暴。刚中而柔外,所以说以利贞也。刚中,故利贞,柔外,故说亨。[疏]正义曰:“兑,说也”者,训卦名也。“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者,此就二、五以刚居中,上六、六三以柔处外,释“兑亨利贞”之义也。外虽柔说,而内德刚正,则不畏邪谄。内虽刚正,而外迹柔说,则不忧侵暴。只为刚中而柔外,中外相济,故得说亨而利贞也。

《彖传》说:兑,就是喜悦;阳刚居中而阴柔在外,喜悦而利于守正。王弼注解释:只喜悦而背离刚正,就会流于谄媚;只刚正而背离喜悦,就会流于暴戾。阳刚居中而阴柔在外,所以才能既喜悦又利于守正——刚在中,所以利于守正;柔在外,所以喜悦而亨通。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兑,说也」,这是训释卦名。所谓「刚中而柔外,说以利贞」,这是就九二、九五以阳刚居中位,上六、六三以阴柔处外位,来解释「兑亨利贞」的意思。外表虽然柔和喜悦,而内在的德性刚强端正,就不怕陷入邪僻谄媚;内在虽然刚强端正,而外在的形迹柔和喜悦,就不忧虑流于侵凌暴戾。正因为刚在内而柔在外,内外互相成济,所以能够喜悦亨通而又利于守正。

是以顺乎天而应乎人。天刚而不失说者也。[疏]正义曰:广明说义,合於天人。天为刚德而有柔克,是刚而不失其说也。今说以利贞,是上顺乎天也。人心说於惠泽,能以惠泽说人,是下应乎人也。

《彖传》说:所以能上顺应天道而下响应人心。王弼注解释:上天体现刚健之德而又不失其和悦。孔颖达疏解说:这是进一步阐明喜悦之义,说它上合天道、下合人情。上天是刚健之德而兼有柔和的一面,正如《尚书·洪范》三德中所说的「柔克」,这就是刚健而不失其和悦。如今「说以利贞」,这就是上顺应天道;人心喜欢恩惠润泽,能用恩惠润泽使人喜悦,这就是下响应人心。

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说之大,民劝矣哉![疏]正义曰:“说以先民,民忘其劳”,以下叹美说之所致,亦申明应人之法,先以说豫抚民,然后使之从事,则民皆竭力忘其从事之劳,故曰“说以先民,民忘其劳”也。“说以犯难,民忘其死”者,先以说豫劳民,然后使之犯难,则民皆授命,忘其犯难之死,故曰“说以犯难,民忘其死”也。施说於人,所致如此,岂非说义之大,能使民劝勉矣哉!故曰“说之大,民劝矣哉”。

《彖传》说:以喜悦之道率先带领百姓,百姓就忘掉了劳苦;以喜悦之道让百姓赴难,百姓就忘掉了死亡。喜悦之道如此重大,百姓因此自我奋勉啊!孔颖达疏解说:「说以先民,民忘其劳」以下几句,是赞叹喜悦之道所能达到的成效,同时也申明「应乎人」的具体做法:先用喜悦安乐来安抚百姓,然后再驱使他们做事,那么百姓都会竭尽全力而忘掉做事的劳苦,所以说「说以先民,民忘其劳」。所谓「说以犯难,民忘其死」,是先用喜悦安乐去慰劳百姓,然后再让他们冒险赴难,那么百姓都肯献出性命,忘掉赴难的死亡,所以说「说以犯难,民忘其死」。把喜悦之道施加于人,所达到的成效如此,岂不正是喜悦之义的重大,能使百姓自我奋勉吗?所以说「说之大,民劝矣哉」。

《象》曰: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丽,犹连也。施说之盛,莫盛於此。[疏]正义曰:“丽泽兑”者,丽,犹连也,两泽相连,润说之盛,故曰“丽泽,兑”也。“君子以朋友讲习”者,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朋友聚居,讲习道义,相说之盛,莫过於此也。故君子象之以朋友讲习也。

《象传》说:两泽相连,这就是兑;君子由此与朋友一同讲论研习。王弼注解释:「丽」就是相连;施行喜悦之道的盛况,没有比这更盛的了。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丽泽兑」,「丽」就是相连,两个沼泽彼此相连,滋润与喜悦极其丰盛,所以说「丽泽,兑」。所谓「君子以朋友讲习」,同一师门的叫「朋」,志趣相同的叫「友」;朋友聚居一处,讲论研习道义,彼此喜悦的盛况,没有超过这个的了,所以君子取象于此而与朋友讲习。

初九:和兑,吉。居兑之初,应不在一,无所党系,和兑之谓也。说不在谄,履斯而行,未见有疑之者,吉其宜矣。[疏]正义曰:初九居兑之初,应不在一,无所私说,说之和也,说物以和,何往不吉,故曰“和兑,吉”也。《象》曰:“和兑”之“吉”,行未疑也。[疏]正义曰:“行未疑”者,说不为谄,履斯而行,未见疑之者也,所以得吉也。

经文说:初九,以和顺之心喜悦,吉祥。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兑卦的开头,所应和的不专系于某一爻,没有偏私结党的牵系,这就叫「和兑」。它的喜悦不涉于谄媚,踏着这条路走下去,没有人会猜疑它,得到吉祥是理所应当的。孔颖达疏解说:初九居于兑卦的最初,所应和的不专系于某一爻,没有偏私的取悦,这是喜悦中的和顺;以和顺去使人喜悦,往哪里去会不吉祥呢?所以说「和兑,吉」。《象传》说:「和兑」的吉祥,是因为它的行事不受猜疑。孔颖达疏解说:所谓「行未疑」,它的喜悦不流于谄媚,踏着这条路走下去,看不到有谁猜疑它,因此能够得吉。

九二:孚兑,吉,悔亡。说不失中,有孚者也。失位而说,孚吉,乃悔亡也。[疏]正义曰:九二说不失中,有信者也。说而有信,则吉从之,故曰“孚兑,吉”也。然履失其位,有信而吉,乃得亡悔,故曰“孚兑,吉,悔亡”也。《象》曰:“孚兑”之“吉”,信志也。其志信也。[疏]正义曰:“信志也”者,失位而得吉,是其志信也。

经文说:九二,以诚信而喜悦,吉祥,悔恨消失。王弼注解释:喜悦而不失中道,这就是有诚信;虽失位而喜悦,因为有诚信而得吉,悔恨才得以消失。孔颖达疏解说:九二喜悦而不失中道,是有诚信的;喜悦而又有诚信,吉祥就随之而来,所以说「孚兑,吉」。然而它所居之位不当,是靠有诚信才获吉,因而才能消除悔恨,所以说「孚兑,吉,悔亡」。《象传》说:「孚兑」的吉祥,在于它的心志诚信。王弼注解释:就是它的心志真诚可信。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信志也」,是说它虽失位却能得吉,正是因为它的心志诚信。

六三:来兑,凶。以阴柔之质,履非其位,来求说者也。非正而求说,邪佞者也。[疏]正义曰:三为阳位,阴来居之,是进来求说,故言“来兑”;而以不正来说,佞邪之道,故曰:“来兑,凶”也。《象》曰:“来兑”之“凶”,位不当也。[疏]正义曰:“位不当”者,由位不当,所以致凶也。

经文说:六三,前来求取喜悦,凶险。王弼注解释:它以阴柔的资质,所居之位并不相称,是主动前来求取取悦的;居位不正而求取悦,这就是邪僻谄佞。孔颖达疏解说:第三爻本是阳位,阴爻却来占据它,这是上前来求取取悦,所以说「来兑」;而以不正当的身份前来取悦,是谄佞邪僻之道,所以说「来兑,凶」。《象传》说:「来兑」的凶险,是因为爻位不当。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位不当」,正由于它居位不当,所以招致凶险。

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商,商量裁制之谓也。介,隔也。三为佞说,将近至尊。故四以刚德,裁而隔之,匡内制外,是以未宁也。处於几近,闲邪介疾,宜其有喜也。[疏]正义曰:“商兑未宁”者,商,商量裁制之谓也。夫佞邪之人,国之疾也。三为佞说,将近至尊。故四以刚德,裁而隔之,使三不得进,匡内制外,未遑宁处,故曰“商兑未宁”。居近至尊,防邪隔疾,宜其有喜,故曰“介疾有喜”。

经文说:九四,反复斟酌该不该喜悦而不得安宁,隔绝了病害便有喜庆。王弼注解释:「商」是商量裁断的意思,「介」是隔绝。六三是谄佞取悦之人,眼看就要接近至尊的九五,所以九四以阳刚之德加以裁抑隔断,对内匡正、对外制约,因此不得安宁。它处在紧邻君位之处,防闲邪佞、隔绝病害,理应有喜庆。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商兑未宁」,「商」是商量裁断的意思。谄佞邪僻之人,是国家的疾病;六三是谄佞取悦之人,眼看就要接近至尊,所以九四以阳刚之德加以裁抑隔断,使六三不能上进,对内匡正、对外制约,无暇安居,所以说「商兑未宁」。它身居至尊近侧,防范邪佞、隔绝病害,理应有喜庆,所以说「介疾有喜」。

《象》曰:“九四”之“喜”,有庆也。[疏]正义曰:“有庆”者,四能匡内制外,介疾除邪,此之为喜,乃为至尊所善,天下蒙赖,故言“有庆”也。九五:孚于剥,有厉。比於上六,而与相得,处尊正之位,不说信乎阳,而说信乎阴,“孚于剥”之义也。“剥”之为义,小人道长之谓。[疏]正义曰:“剥”者,小人道长,消君子之正,故谓小人为剥也。九五,处尊正之位,下无其应,比於上六,与之相得,是说信於小人,故曰“孚于剥”。信而成剥,危之道也,故曰“有厉”。

《象传》说:九四的喜庆,是因为有福庆。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有庆」,九四能对内匡正、对外制约,隔绝病害、除去邪佞,这份喜庆能被至尊所嘉许,天下都蒙受其惠,所以说「有庆」。经文又说:九五,把诚信寄托在剥蚀正道的小人身上,有危险。王弼注解释:九五与上六相邻并且情意相投;它身处尊贵中正之位,不去信任亲悦阳刚,反而去信任亲悦阴柔,这就是「孚于剥」的意思。「剥」的含义,是指小人之道滋长。孔颖达疏解说:「剥」就是小人之道滋长、消蚀君子的正道,所以把小人称为「剥」。九五身处尊贵中正之位,下面没有相应之爻,却与上六相邻并情意相投,这是把诚信交付给小人,所以说「孚于剥」;信任小人而促成剥蚀,是危险之道,所以说「有厉」。

《象》曰:“孚于剥”,位正当也。以正当之位,信於小人而疏君子,故曰“位正当”也。[疏]正义曰:“位正当”者,以正当之位,宜在君子,而信小人,故以当位责之也。

《象传》说:「孚于剥」,是因为它所居的位置正当。王弼注解释:身在正当的尊位,却信任小人而疏远君子,所以说「位正当」。孔颖达疏解说:所谓「位正当」,处在这样正当的尊位,本应把信任放在君子身上,如今却去信任小人,所以《象传》是拿「当位」这一点来责备它。

上六:引兑。以夫阴质,最处说后,静退者也。故必见引,然后乃说也。[疏]正义曰:上六以阴柔之质,最在兑后,是自静退,不同六三自进求说,必须他人见引,然后乃说,故曰“引兑”也。《象》曰:“上六,引兑”,未光也。[疏]正义曰:“未光也”者,虽免躁求之凶,亦有后时之失,所以《经》无“吉”文,以其道未光故也。

经文说:上六,被人牵引而后喜悦。王弼注解释:上六凭着阴柔的资质,处在喜悦之卦的最后,是沉静退让的一类,所以必定要被人牵引,然后才喜悦。孔颖达疏解说:上六以阴柔的资质,处在兑卦的最末,这是自甘沉静退让,不像六三那样主动上前求取取悦;它必须等别人来牵引,然后才喜悦,所以说「引兑」。《象传》说:上六的「引兑」,是它的道还不够光大。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未光也」,它虽然免去了躁进求宠那样的凶险,却也有落后于时机的过失,所以爻辞《经》文中没有「吉」字,正因为它的道还不够光大。

涣卦

坎下巽上。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疏]正义曰:“涣,亨”者,“涣”,卦名也。《序卦》曰:“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然则“涣”者,散释之名。《杂卦》曰:“涣,离也。”此又“涣”是离散之号也。盖“涣”之为义,小人遭难,离散奔迸而逃避也。大德之人,能於此时建功立德,散难释险,故谓之为涣;能释险难,所以为亨:故曰“涣,亨”。“王假有庙”者,王能涣难而亨,可以至於建立宗庙,故曰“王假有庙”也。“利涉大川”者,德洽神人,可济大难,故曰“利涉大川”。“利贞”者,大难既散,宜以正道而柔集之,故曰“利贞”。

卦体是下「坎」上「巽」。卦辞说:涣,亨通;君王来到宗庙,利于渡越大河,利于守正。孔颖达疏解说:所谓「涣,亨」,「涣」是卦名。《序卦传》说「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这样看来「涣」是消散、解除的名目;《杂卦传》说「涣,离也」,这又说明「涣」是离散的称号。大概「涣」的含义是:小人遭遇危难,便离散奔逃而躲避;而德行盛大的人,能在这时建立功业德行,驱散危难、解除险阻,所以称之为「涣」。能解除险难,因此才亨通,所以说「涣,亨」。所谓「王假有庙」,君王既能涣散危难而致亨通,就可以进而建立宗庙,所以说「王假有庙」。所谓「利涉大川」,德泽遍洽于神明与人众,可以渡越大难,所以说「利涉大川」。所谓「利贞」,大难既已消散,就应当用正道柔和地把人心收聚起来,所以说「利贞」。

《彖》曰:“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二以刚来居内,而不穷於险。四以柔得位乎外,而与上同。内刚而无险困之难,外顺而无违逆之乖,是以亨,利涉大川,利贞也。凡刚得畅而无忌回之累,柔履正而同志乎刚,则皆亨,利涉大川,利贞也。

经文《彖传》说:涣卦之所以「亨通」,是因为刚爻前来而不至困窘,柔爻在外卦得到正位并且向上与君位同心。王弼注解释:九二以刚健之德前来居於内卦,虽身在坎险之中却不被险难困住;六四以柔顺之德在外卦得到正位,又与九五同心。内卦有刚德,所以没有陷於险难的困厄;外卦柔顺,所以没有违抗忤逆的乖戾。正因如此,涣卦才「亨通」,才「利於渡越大河」,才「利於守正」。王弼又总说:凡是刚爻能够舒展畅达而没有猜忌邪曲的牵累,柔爻能够踏在正位上又与刚爻同心,那么「亨」「利涉大川」「利贞」这几项好处便都能一并得到。

[疏]“《彖》曰涣亨”至“上同”。○正义曰:“涣,亨”者,叠《经》文,略举名德也。“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此就九二刚德居险,六四得位从上,释所以能散释险难而致亨通,乃至“利涉大川、利贞”等也。二以刚德来居险中,而不穷於险,四以柔顺得位於外,而上与五同。内刚无险困之难,外柔无违逆之乖,所以得散释险难而通亨,建立宗庙而祭亨,利涉大川而克济,利以正道而鸠民也。

孔颖达疏解从「《彖》曰涣亨」到「上同」这一段。正义说:《彖传》先重复「涣,亨」二字,是把《经》文再叠述一遍,简要标举卦名与卦德。至於「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则是就九二以刚德处在坎险之中、六四得到正位而顺从上位这两点,解释涣卦何以能够涣散消解险难而达到亨通,乃至获得「利涉大川」「利贞」等好处。九二以刚德前来居於险中,却不被险难困住;六四以柔顺之德在外卦得到正位,又向上与九五同心。内卦有刚德,就没有陷於险难的困厄;外卦柔顺,就没有违抗忤逆的乖戾。所以能够涣散险难而通达亨顺,能够建立宗庙而祭祀享神,能够渡越大河而成功济险,能够依循正道而聚合安顿百姓。

○注“凡刚得畅”至“利贞也”。○正义曰:“凡刚得畅而无忌回之累”者,此还言九二居险不穷,是刚得畅遂,刚既得畅,无复畏忌回邪之累也。“柔履正而同志乎刚”者,此还言六四得位履正,同志乎五也。刚德不畅,柔不同刚,何由得亨通而济难,利贞而不邪乎?故言“则皆亨,利涉大川,利贞”也。注於此言“皆”者,凡有二意,一则《彖》虽叠“涣亨”二字,即以“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释之,下别言“王假有庙,王乃在中,利涉大川,乘木有功”,恐刚来之言,惟释亨德,不通在下;二则先儒有以刚来不穷释亨德,柔得位乎外释利贞,故言“皆”以通之。明刚柔皆释“亨”以下至于“利贞”也。

孔颖达接着疏解王弼注从「凡刚得畅」到「利贞也」一句。正义说:王弼所谓「凡刚得畅而无忌回之累」,仍是就九二居於险中而不被困住来说的,这就是刚德得以舒展通畅;刚德既已通畅,就不再有畏惧猜忌、邪僻曲折的牵累。所谓「柔履正而同志乎刚」,仍是就六四得到正位、踏在正道上而与九五同心来说的。假使刚德不能舒展,柔爻又不与刚爻同心,凭什么能够亨通而济渡险难、守正而不落入邪路呢?所以王弼说「则皆亨,利涉大川,利贞」。王弼在这里特意用一个「皆」字,有两层用意:其一,《彖传》虽然重叠「涣亨」二字,随即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来解释,下文又另说「王假有庙,王乃在中,利涉大川,乘木有功」,恐怕读者误以为「刚来」一句只解释「亨」这一德,与下文并不贯通;其二,先儒中有人把「刚来不穷」专用来解释「亨」,把「柔得位乎外」专用来解释「利贞」,所以王弼用「皆」字把两说打通,表明刚与柔两方面都是在解释自「亨」以下直到「利贞」的全部卦德。

“王假有庙”,王乃在中也。王乃在乎涣然之中,故至有庙也。[疏]正义曰:此重明涣时;可以有庙之义。险难未夷,方劳经略;今在涣然之中,故至於有庙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乘木即涉难也。木者专所以涉川也。涉难而常用涣道,必有功也。[疏]“利涉”至“有功也”。○正义曰:重明用涣可以济难之事。乘木涉川,必不沈溺;以涣济难,必有成功,故曰“乘木有功”也。○注“乘木”至“有功也”。○正义曰:先儒皆以此卦坎下巽上,以为乘木水上,涉川之象,故言乘木有功,王不用象,直取况喻之义,故言此以序之也。

经文《彖传》说:「王假有庙」,是因为君王正处在涣散的时局之中。王弼注解释:君王身处涣然消散的时势里,所以要到宗庙中去聚合人心。孔颖达疏说:这是再一次申明涣卦之时可以立庙的道理——险难尚未平定,正在辛苦经营谋划;如今已处在涣然消散的时势中,所以能够到宗庙致祭。经文《彖传》又说:「利涉大川」,是因为乘木行舟才有功效。王弼注解释:乘木就是渡越险难,木头正是专门用来渡河的东西;渡越险难时始终施行涣散险阻之道,必定能够成功。孔颖达疏解「利涉」到「有功也」说:这是再次申明用涣散之道可以济渡险难。乘木渡河,必定不会沉溺;用涣散之道消解险难,必定有成效,所以说「乘木有功」。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乘木」到「有功也」说:先儒都因为此卦坎在下、巽在上,巽为木、坎为水,把它看作乘木浮於水上而渡河的卦象,因此说「乘木有功」;王弼不采取象之说,只直接取譬喻的意义,所以在注中这样叙述。

《象》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疏]正义曰:“风行水上,涣”者,风行水上,激动波涛,散释之象,故曰“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庙”者,先王以涣然无难之时,享于上帝,以告太平,建立宗庙,以祭祖考,故曰“先王以享于帝,立庙”也。

经文《象传》说:风吹行在水面上,这就是涣卦;先王取法它,祭享上帝,建立宗庙。孔颖达疏说:所谓「风行水上,涣」,是因为风掠过水面,激起波涛四散,正是涣散消解的物象,所以说「风行水上,涣」。所谓「先王以享于帝立庙」,是说先王趁着险难涣然消散、天下无事之时,向上帝献祭,用以禀告太平;又建立宗庙,用来祭祀先祖,所以说「先王以享于帝,立庙」。

初六:用拯马壮,吉。涣,散也。处散之初,乖散未甚,故可以游行,得其志而违於难也,不在危剧而后乃逃窜,故曰“用拯马壮,吉”。[疏]正义曰:初六处散之初,乖散未甚,可用马以自拯拔,而得壮吉也,故曰“用拯马壮,吉”。《象》曰:“初六”之“吉”,顺也。观难而行,不与险争,故曰“顺也”。[疏]正义曰:观难而行,不与险争,故曰“顺也”。

经文初六爻辞说:借助健壮的马来救助自己,吉祥。王弼注解释:「涣」就是离散。初六处在离散的开头,乖违涣散还不严重,所以尚能从容行走,实现自己的心愿而避开险难,不必等到危急剧烈时才仓皇逃窜,所以爻辞说「用拯马壮,吉」。孔颖达疏说:初六处在离散之初,乖违涣散尚未严重,可以借助马力自我拯拔脱身,因而得到马壮之吉,所以说「用拯马壮,吉」。经文《象传》说:初六之所以吉祥,是因为柔顺。王弼注解释:看清险难的形势再行动,不与险难正面相争,所以说「顺也」。孔颖达疏说:观察险难而后行动,不同险难争斗,所以《象传》称之为「顺」。

九二:涣奔其机,悔亡。机,承物者也,谓初也。二俱无应,与初相得,而初得散道,离散而奔,得其所安,故“悔亡”也。[疏]正义曰:“涣奔其机”者,机,承物者也,初承於二,谓初为机,二俱无应,与初相得,而初得远难之道,今二散奔归初,故曰“涣奔其机”也。“悔亡”者,初得散道而二往归之,得其所安,故悔亡也。《象》曰:“涣奔其机”,得愿也。[疏]正义曰:“得愿”者,违难奔散,愿得所安;奔初获安,是得其愿也。

经文九二爻辞说:在涣散之时奔向可以凭靠的几案,悔恨消失。王弼注解释:「机」就是几案,是承托器物的东西,这里指初六。九二与初六各自都没有正应之爻,两者反而彼此相得;初六已掌握了涣散避难之道,九二便在离散中奔向它,得到了安身之处,所以说「悔亡」。孔颖达疏说:所谓「涣奔其机」,「机」是承托器物的几案,初六在下承托九二,所以把初六比作几案。九二和初六都没有相应之爻,两爻反倒相得;初六已经找到了远离险难的门径,如今九二在涣散中奔去归附初六,所以说「涣奔其机」。所谓「悔亡」,是说初六掌握了涣散之道而九二前往归附,得到了安顿之所,因此悔恨消失。经文《象传》说:「涣奔其机」,是说得偿所愿。孔颖达疏说:所谓「得愿」,是指躲避险难而奔走离散,本愿就是求得安身之处;奔向初六而获得安顿,正是实现了它的心愿。

六三:涣其躬,无悔。涣之为义,内险而外安者也。散躬志外,不固所守,与刚合志,故得无悔也。[疏]正义曰:“涣其躬,无悔”者,涣之为义,内险外安,六三内不比二,而外应上九,是不固所守,能散其躬,故得无悔。故曰“涣其躬,无悔”。《象》曰:“涣其躬”,志在外也。[疏]正义曰:“志在外”者,释六三所以能涣其躬者,正为身在於内,而应在上九,是志意在外也。

经文六三爻辞说:涣散自身的私执,没有悔恨。王弼注解释:涣卦的取义,是内卦有险而外卦安稳。六三散去一己之私而心志向外,不固守自己那一边,与在上的刚爻志同道合,所以能够没有悔恨。孔颖达疏说:所谓「涣其躬,无悔」,涣卦之义在於内险外安;六三在内卦不去亲比九二,却向外与上九相应,这就是不固守己身、能够涣散自身私执,所以能没有悔恨,因此爻辞说「涣其躬,无悔」。经文《象传》说:「涣其躬」,是因为心志在外。孔颖达疏说:所谓「志在外」,是解释六三何以能散去己身之私——正因为它身处内卦,而所应之爻在上九,可见它的心志是向着外面的。

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逾乎险难,得位体巽,与五合志,内掌机密,外宣化命者也,故能散群之险,以光其道。然处於卑顺,不可自专,而为散之任,犹有丘虚匪夷之虑,虽得元吉,所思不可忘也。[疏]正义曰:“涣其群”者,六四出在坎上,巳逾於险,得位体巽,与五合志,内掌机密,外宣化命者也。能为群物散其险害,故曰“涣其群”也。“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者,能散群险,则有大功,故曰“元吉”。然处上体之下,不可自专,而得位承尊,忧责复重,虽获元吉,犹宜於散难之中,有丘墟未平之虑,为其所思,故曰“涣有丘,匪夷所思”也。《象》曰:“涣其群,元吉”,光大也。[疏]正义曰:“光大也”者,能散群险而获元吉,是其道光大也。

经文六四爻辞说:为众人涣散险难,大为吉祥;涣散之中仍有丘陵般未平的隐患,这不是寻常人所能思虑到的。王弼注解释:六四已越过险难,居得正位而身在巽体,与九五同心,对内掌管机要,对外宣布教化政令,所以能替众人散去险害,使自己所行之道光明。然而它处在卑下柔顺的位置,不可自作主张;虽担负着涣散险难的重任,仍有丘陵荒墟尚未夷平的忧虑,即便得到「元吉」,这份忧思也不可忘记。孔颖达疏说:所谓「涣其群」,是六四已出於坎险之上,越过了险难,得正位而体属巽,与九五同心,对内掌握机密、对外宣达教令,能替众人散去险害,所以说「涣其群」。所谓「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是说它能散去众人的险难,就有大功,所以称「元吉」;然而它处在上体的最下位,不能独断专行,又以得正之位承奉尊者,忧虑与责任格外沉重,虽获「元吉」,仍应当在散难之时存有丘墟未平的顾虑,把这一层放在心上,所以说「涣有丘,匪夷所思」。经文《象传》说:「涣其群,元吉」,是说其道光明盛大。孔颖达疏说:所谓「光大也」,是指能散去众人的险难而获得大吉,可见它所行之道光明盛大。

九五:涣汗其大号。涣,王居无咎。处尊履正,居巽之中,散汗大号,以荡险阨者也。为涣之主,唯王居之,乃得无咎也。[疏]正义曰:“涣汗其大号”者,人遇险阨,惊怖而劳,则汗从体出,故以汗喻险阨也;九五处尊履正,在号令之中,能行号令,以散险阨者也,故曰“涣汗其大号”也。“涣,王居无咎”者,为涣之主,名位不可假人,惟王居之,乃得无咎,故曰“涣,王居无咎”。《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正位不可以假人。[疏]正义曰:“正位”者,释“王居无咎”之义,以九五是王之正位,若非王居之,则有咎矣。

经文九五爻辞说:像发汗一样散去险厄,颁布重大号令;处涣散之时,唯有君王居於此位才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九五处尊位而踏在正道上,居於巽体之中,用发汗似的大号令来涤荡险阻困厄。它是主持涣散之道的主爻,只有君王据有此位,才能没有过错。孔颖达疏说:所谓「涣汗其大号」,人遇上险阻困厄,惊惧劳苦,汗便从身上冒出,所以用汗来比喻险厄。九五处尊位、履正道,正当发号施令之地,能推行号令来散去险厄,所以说「涣汗其大号」。所谓「涣,王居无咎」,是说身为涣散之主,名分与地位不可借给他人,只有君王居於此位才能没有过错,所以说「涣,王居无咎」。经文《象传》说:「王居无咎」,是因为这是君王的正位。王弼注解释:正位是不可以假借给别人的。孔颖达疏说:所谓「正位」,是解释「王居无咎」的含义——九五乃君王的正位,如果不是君王居於其上,就会有过错。

上九:涣其血,去逖出,无咎。逖,远也。最远於害,不近侵害,散其忧伤,远出者也。散患於远害之地,谁将咎之哉![疏]正义曰:“涣其血,去逖出”者,血,伤也。逖,远也。上九处於卦上,最远於险,不近侵害,是能散其忧伤,去而逖出者也。故曰“涣其血,去逖出”也。“无咎”者,散患於远害之地,谁将咎之矣,故曰“无咎”。《象》曰:“涣其血”,远害也。[疏]正义曰:“远害”者,释“涣其血”也。是居远害之地故也。

经文上九爻辞说:散去伤害与忧惧,远远地离去,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逖」是远的意思。上九离祸害最远,不接近侵害,能散去自己的忧伤,远远走出去。在远离祸害的地方消解祸患,谁还会来责怪它呢。孔颖达疏说:所谓「涣其血,去逖出」,「血」指伤害,「逖」是远。上九处在一卦的最上位,离险难最远,不与侵害相接,正是能够散去忧伤、离去而远远走出的人,所以说「涣其血,去逖出」。所谓「无咎」,是说在远离祸害之地消解祸患,谁还会怪罪它,所以说「无咎」。经文《象传》说:「涣其血」,是说远离祸害。孔颖达疏说:所谓「远害」,是解释「涣其血」一句,正因为上九居在远离祸害的地方。

节卦

兑下坎上。节:亨,苦节不可贞。[疏]正义曰:“节”,卦名也。《彖》曰:“节以制度。”《杂卦》云:“节,止也。”然则节者制度之名。节,止之义,制事有节,其道乃亨,故曰“节,亨”。节须得中,为节过苦,伤於刻薄,物所不堪,不可复正,故曰“苦节不可贞”也。

经文说:节卦下体为兑、上体为坎。节卦:亨通;过於苦涩的节制不可以固守为常道。孔颖达疏说:「节」是卦名。《彖传》讲「节以制度」,《杂卦传》讲「节,止也」,可见「节」既是制度的名称,又含节止之义。处理事情有节度,其道才能亨通,所以说「节,亨」。但节制必须适中,如果节制得过於苦涩,就伤於刻薄,众人无法忍受,也就不能再把它当作正道固守下去,所以说「苦节不可贞」。

《彖》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坎阳而兑阴也。阳上而阴下,刚柔分也。刚柔分而不乱,刚得中而为制主,节之义也。节之大者,莫若刚柔分,男女别也。[疏]正义曰:此就上下二体居二、五刚中,释所以为节得亨之义也。坎刚居上,兑柔处下,是刚柔分也。刚柔分,男女别,节之大义也。二、五以刚居中,为制之主,所以得节,节不违中,所以得亨,故曰“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也。

经文《彖传》说:节卦之所以亨通,是因为刚柔各有分限而刚爻得居中位。王弼注解释:坎为阳、兑为阴,阳在上、阴在下,这就是刚柔分限分明。刚柔分限分明而秩序不乱,刚爻居中而成为节制的主宰,这正是「节」的意义。节制中最重大的,莫过於刚柔有分、男女有别。孔颖达疏说:这是就上下两体以及九二、九五以刚居中,来解释节卦何以能够亨通。坎的刚爻居上,兑的柔爻处下,这就是刚柔分限;刚柔有分、男女有别,正是节制的大义。九二、九五以刚爻居於中位,成为节制的主宰,所以能有节度;节制而不违背中道,所以能够亨通,因此《彖传》说「节,亨,刚柔分而刚得中」。

“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为节过苦,则物所不能堪也。物不能堪,则不可复正也。[疏]正义曰:为节过苦,不可为正。若以苦节为正,则其道困穷,故曰“苦节不可贞,其道穷”也。说以行险,当位以节,中正以通。然后及亨也。无说而行险,过中而为节,则道穷也。[疏]正义曰:上言“苦节不可贞,其道穷”者,正由为节不中,则物所不说,不可复正,其道困穷,故更就二体及四、五当位,重释行节得亨之义,以明苦节之穷也。“行险以说”,则为节得中。“当位以节”,则可以为正。良由中而能正,所以得通,故曰:“中正以通”,此其所以为亨也。

经文《彖传》说:「苦节不可贞」,是因为那条路走到了尽头。王弼注解释:节制得过於苦涩,众人便无法承受;众人无法承受,就不能再把它当作正道。孔颖达疏说:节制过苦,不能奉为正道;如果硬把苦节当成正道,那么这条路就困窘不通,所以说「苦节不可贞,其道穷」。经文《彖传》又说:以和悦之心行於险难,居於当位而施行节制,守中持正因而通达。王弼注解释:具备了这些条件,然后才谈得上亨通;如果没有和悦之心却去涉险,超过中道去行节制,那么其道就穷尽了。孔颖达疏说:上文讲「苦节不可贞,其道穷」,正因为节制不合中道,众人就不喜悦,也就不能再奉为正道,其道困穷;所以《彖传》又就上下两体以及六四、九五各当其位,重新解释施行节制而得亨通的道理,用来显明苦节何以穷尽。「行险以说」,节制就能合於中道;「当位以节」,就可以称为正。正因为既中且正,所以能够通达,故说「中正以通」,这就是节卦所以亨通的缘由。

天地节而四时成,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疏]正义曰:“天地节而四时成”者,此下就天地与人广明节义。天地以气序为节,使寒暑往来,各以其序,则四时功成之也。王者以制度为节,使用之有道,役之有时,则不伤财,不害民也。《象》曰:泽上有水,节。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疏]正义曰:“泽上有水,节”者,水在泽中,乃得其节,故曰“泽上有水,节”也。“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者,数度,谓尊卑礼命之多少。德行,谓人才堪任之优劣。君子象节以制其礼数等差,皆使有度,议人之德行任用,皆使得宜。

经文《彖传》说:天地有节度,於是四季得以形成;以典章制度作为节度,就不会损耗财货,不会侵害百姓。孔颖达疏说:所谓「天地节而四时成」,从这里起是就天地与人两方面广泛申明节制之义。天地以节气的次序为节度,使寒来暑往各按次第,四季的功用便告完成;君王以典章制度为节度,使用度有法、役使有时,就不会损耗财货、侵害百姓。经文《象传》说:湖泽上面有水,这就是节卦;君子取法它,制定礼数法度,评议人的德行。孔颖达疏说:所谓「泽上有水,节」,水蓄在泽中才有所约束限量,所以说「泽上有水,节」。所谓「君子以制数度,议德行」,「数度」指尊卑礼制爵命的多寡,「德行」指人才能否胜任的优劣。君子取法节卦,制定礼数的等级差别,使之都有一定限度;评议人的德行来安排任用,使之都能各得其宜。

初九:不出户庭,无咎。为节之初,将整离散而立制度者也,故明於通塞,虑於险为,不出户庭,慎密不失,然后事济而无咎也。[疏]“初九”至“无咎”。○正义曰:初九处节之初,将立制度,宜其慎密,不出户庭,若不慎而泄,则民情奸险,应之以伪,故慎密不失,然后事济而无咎,故曰“不出户庭,无咎”。○注“将整离散而立制度者也”。○正义曰:《序卦》云:“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此卦承《涣》之后,初九居节之初,故曰“将整离散而立法度”也。《象》曰:“不出户庭”,知通塞也。[疏]正义曰:“知通塞”者,识时通塞,所以不出也。

经文初九爻辞说:不走出内室的门庭,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节卦之始,正要整顿涣散的局面而建立制度,所以必须洞明时势的通与塞,顾虑到险阻的作为,不轻出户庭,谨慎周密而不泄漏,然后事情才能办成而没有过错。孔颖达疏解「初九」至「无咎」说:初九处在节卦的开头,将要建立制度,理应谨慎周密,不出户庭;如果不谨慎而机密外泄,民情奸猾险诈,就会用虚伪来应付,所以必须慎密不失,然后事情办成而无过错,因此说「不出户庭,无咎」。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将整离散而立制度者也」说:《序卦传》讲「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节卦承接《涣》卦而来,初九又处在节卦之初,所以王弼说它「将整离散而立法度」。经文《象传》说:「不出户庭」,是因为懂得通塞之理。孔颖达疏说:所谓「知通塞」,是能识别时势的通畅与阻塞,所以才不轻易出门。

九二:不出门庭,凶。初已造之,至二宜宣其制矣,而故匿之,失时之极,则遂废矣。故不出门庭,则凶也。[疏]正义曰:初巳制法,至二宜宣。若犹匿之,则失时之极,可施之事,则遂废矣。不出门庭,所以致凶,故曰“不出门庭,凶”。《象》曰:“不出门庭,凶”,失时极也。[疏]正义曰:“失时极”者,极,中也。应出不出,失时之中,所以为凶。

经文九二爻辞说:不走出大门的庭院,有凶险。王弼注解释:初九已经创立了法度,到了九二就该把制度宣布出去,却仍旧有意隐匿不发,那就彻底错过了时机,可行的事情也就此荒废。所以不出门庭,反而招凶。孔颖达疏说:初九已制定法度,到九二应当宣布施行;如果还要隐匿,就完全错失时机,本来可以推行的事情便废弃了。不出门庭正是招致凶险的缘由,所以说「不出门庭,凶」。经文《象传》说:「不出门庭,凶」,是因为错失了时机的中节。孔颖达疏说:所谓「失时极」,「极」就是中的意思;该出而不出,错过了时机的适中之点,所以有凶。

六三:不节若,则嗟若,无咎。若,辞也。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违节之道,以至哀嗟。自巳所致,无所怨咎,故曰“无咎”也。[疏]正义曰:节者,制度之卦,处节之时,位不可失,六三以阴处阳,以柔乘刚,失位骄逆,违节之道,祸将及己,以至哀嗟,故曰“不节苦,则嗟若”也。祸自已致,无所怨咎,故曰“无咎”。《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疏]正义曰:“又谁咎”者,由己不节,自致祸灾,又欲怨咎谁乎?

经文六三爻辞说:不加节制,就要嗟叹;没有可以归咎的人。王弼注解释:「若」是语助词。六三以阴爻处在阳位,以柔爻凌驾刚爻,违背了节制之道,以至於哀伤叹息。这是自己招来的,无从怨恨归咎他人,所以说「无咎」。孔颖达疏说:节卦是讲制度的卦,处在节制之时,爻位不可失当;六三以阴爻居阳位,以柔乘刚,失位而骄纵违逆,背离节制之道,灾祸将要及身,以至於哀伤嗟叹,所以说「不节苦,则嗟若」。祸患是自己招来的,无从怨咎别人,所以说「无咎」。经文《象传》说:因不加节制而致的嗟叹,又该归咎於谁呢。孔颖达疏说:所谓「又谁咎」,是由於自己不能节制,自己招来灾祸,还想去怨恨归咎谁呢。

六四:安节,亨。得位而顺,不改其节,而能亨者也。承上以斯,得其道也。[疏]正义曰:六四得位,而上顺於五,是得节之道。但能安行此节而不改变,则何往不通,故曰“安节亨”,明六三以失位乘刚,则失节而招咎,六四以得位承阳,故安节而致亨。《象》曰:“安节”之“亨”,承上道也。[疏]正义曰:承上道者,以能承於上,故不失其道也。

经文六四爻辞说:安然守其节度,亨通。王弼注解释:六四居得正位而性情柔顺,不改变自己的节度,因而能够亨通;用这样的态度承事上位,正是得其正道。孔颖达疏说:六四得正位,又向上顺从九五,这就是得到了节制之道。只要能安然奉行这一节度而不改变,那么去到哪里都行得通,所以说「安节亨」。这也表明:六三因失位又凌驾刚爻,於是失节而招咎;六四因得位而承奉阳爻,所以能安於节度而致亨通。经文《象传》说:「安节」之所以「亨」,是因为能承奉上位之道。孔颖达疏说:所谓承上之道,是说因为能承奉在上者,所以不失其正道。

九五:甘节,吉。往有尚。当位居中,为节之主不失其中,不伤财,不害民之谓也。为节之不苦,非甘而何?术斯以往,往有尚也。[疏]正义曰:“甘”者,不苦之名也。九五居於尊位,得正履中,能以中正为节之主,则当《彖》曰:“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之谓也。为节而无伤害,则是不苦而甘,所以得吉,故曰“甘节,吉”。以此而行,所往皆有嘉尚,故曰“往有尚”也。象曰:“甘节”之“吉”,居位中也。[疏]正义曰:“居位中”者,以居尊位而得中,故致甘节之吉也。

经文九五爻辞说:甘美适度的节制,吉祥;有所前往会受到嘉许。王弼注解释:九五居位得当又处中位,作为节制的主宰而不失中道,正是《彖传》所说的不损耗财货、不侵害百姓。这样的节制并不苦涩,不叫「甘」又叫什么?依这条路走下去,前往就会受到嘉尚。孔颖达疏说:「甘」是不苦的称呼。九五居於尊位,得正又履中,能以中正之德作节制之主,正合《彖传》所说「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节制而不带来伤害,就是不苦而甘美,所以获得吉祥,故说「甘节,吉」。依此而行,所到之处都会受到嘉许,所以说「往有尚」。经文《象传》说:「甘节」之所以「吉」,是因为居位而得中。孔颖达疏说:所谓「居位中」,是因为它居於尊位而又能守中,所以招致甘节之吉。

上六:苦节,贞凶,悔亡。过节之中,以致亢极,苦节者也。以斯施人,物所不堪,正之凶也。以斯脩身,行在无妄,故得悔亡。[疏]正义曰:上六处节之极,过节之中,节不能甘,以至於苦,故曰“苦节”也。为节过苦,物所不堪,不可复正,正之凶也,故曰“贞凶”。若以苦节施人,则是正道之凶。若以苦节脩身,则俭约无妄,可得亡悔,故曰“悔亡”也。《象》曰:“苦节,贞凶”,其道穷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苦涩的节制,固守下去有凶险,但悔恨可以消失。王弼注解释:上六超过了节制的中道,以至於亢极,这就是「苦节」。用这一套去施加於人,众人无法忍受,把它当正道来守就有凶险;但用它来修养自身,行为处在不虚妄的境地,所以能够消除悔恨。孔颖达疏说:上六处在节卦的顶点,超过了节制的中道,节制不能甘美而变成苦涩,所以称「苦节」。节制过苦,众人不能忍受,也就不能再奉为正道,把它当正道固守便有凶险,所以说「贞凶」。倘若把苦节施加於人,那就是奉行正道反而招凶;倘若用苦节来修养自身,那就是俭约而不虚妄,可以消除悔恨,所以说「悔亡」。经文《象传》说:「苦节,贞凶」,是因为这条路已经走到了尽头。

中孚卦

兑下巽上。中孚:豚鱼吉。利涉大川,利贞。[疏]正义曰:“中孚,豚鱼吉”者,“中孚”,卦名也。信发於中,谓之中孚。鱼者,蟲之幽隐。豚者,兽之微贱。人主内有诚信,则虽微隐之物,信皆及矣。莫不得所而获吉,故曰“豚鱼吉”也。“利涉大川,利贞”者,微隐获吉,显者可知。既有诚信,光被万物,万物得宜,以斯涉难,何往不通?故曰“利涉大川”。信而不正,凶邪之道,故利在贞也。

经文说:中孚卦下体为兑、上体为巽。中孚:诚信及於小猪与鱼,吉祥;利於渡越大河,利於守正。孔颖达疏说:所谓「中孚,豚鱼吉」,「中孚」是卦名;诚信从内心发出,就叫「中孚」。鱼是水中幽隐的动物,小猪是牲畜中微贱的一类;君主内心怀有诚信,那么即使幽微隐蔽的生物,诚信也一样能够遍及,无不各得其所而获吉,所以说「豚鱼吉」。所谓「利涉大川,利贞」,是说连幽微之物都能获吉,显著者自然更不待言。既有诚信,光辉便普被万物,万物各得其宜;凭这样的德行去渡越险难,到哪里会不通达呢?所以说「利涉大川」。但若只讲信而不合於正,那便是凶险邪僻之道,所以好处仍在於守正。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有上四德,然后乃孚。[疏]正义曰:此就三、四阴柔并在两体之内,二、五刚德各处一卦之中,及上下二体说而以巽,释此卦名为“中孚”之义也。柔内刚中,各当其所,说而以巽,乖争不作,所以信发於内,谓之“中孚”,故曰“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也。

经文《彖传》说:中孚卦,柔爻居於内部而刚爻得居中位,和悦而又谦逊,因而有诚信。王弼注解释:具备上述四项德性,然后才谈得上「孚」。孔颖达疏说:这是就六三、六四两个阴柔之爻都在上下两体的内侧,九二、九五的刚德各处一体之中,以及上下二体和悦而又谦顺这几点,来解释此卦命名为「中孚」的道理。柔爻在内、刚爻居中,各自都恰当其位;和悦而又谦逊,乖违争斗便不会发生,所以诚信从内心生发,称之为「中孚」,因此《彖传》说「柔在内而刚得中,说而巽,孚」。

乃化邦也。信立而后邦乃化也。柔在内而刚得中,各当其所也。刚得中,则直而正;柔在内,则静而顺;说而以巽,则乖争不作。如此,则物无巧竞,敦实之行著,而笃信发乎其中矣。[疏]正义曰:诚信发於内,则邦国化於外,故曰“乃化邦也”。

经文《彖传》接着说:於是能够教化邦国。王弼注解释:诚信确立以后,邦国才会被教化。柔爻在内而刚爻居中,各自都恰当其位:刚爻居中,就正直而端正;柔爻在内,就宁静而柔顺;和悦而又谦逊,乖违争斗就不会兴起。做到这一步,人们便不再机巧相争,敦厚朴实的品行显著起来,笃实的诚信也就从内心生发出来了。孔颖达疏说:诚信从内心发出,邦国就在外被感化,所以《彖传》说「乃化邦也」。

“豚鱼吉”,信及豚鱼也。鱼者,蟲之隐者也。豚者,兽之微贱者也。争竞之道不兴,中信之德淳著,则虽微隐之物,信皆及之。[疏]正义曰:释所以得吉,由信及豚鱼故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也。乘木於川舟之虚,则终已无溺也。用中孚以涉难,若乘木舟虚也。[疏]正义曰:释此涉川所以得利,以中信而济难,若乘虚舟以涉川也。

经文《彖传》说:「豚鱼吉」,是因为诚信及於小猪与鱼。王弼注解释:鱼是水族中隐蔽的一类,小猪是牲畜中微贱的一类;争竞之风不兴起,内心诚信之德淳厚显著,那么即使是幽微隐蔽的生物,诚信也都能及於它们。孔颖达疏说:这是解释何以能得吉,正因为诚信及於豚鱼的缘故。经文《彖传》又说:「利涉大川」,是因为乘着中空的木舟。王弼注解释:乘着中空的木舟渡河,始终不会沉溺;以中孚之德去渡越险难,就像乘中空之舟渡河一样。孔颖达疏说:这是解释渡河何以有利——凭内心的诚信去济渡险难,就像乘着空虚不载重的木舟渡河一般。

中孚以“利贞”,乃应乎天也。盛之至也。[疏]正义曰:释中孚所以利贞者,天德刚正而气序不差,是正而信也。今信不失正,乃得应於天,是中孚之盛故须济以利贞也。《象》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信发於中,虽过可亮。[疏]正义曰:“泽上有风,中孚”者,风行泽上,无所不周,其犹信之被物,无所不至,故曰“泽上有风,中孚”。“君子以议狱缓死”者,中信之世,必非故犯过失为辜,情在可恕,故君子以议其过失之狱,缓舍当死之刑也。

经文《彖传》说:中孚之德加上「利贞」,就与天道相应了。王弼注解释:这是诚信到达极盛的境地。孔颖达疏说:这是解释中孚何以要「利贞」——上天之德刚健方正,节气次序毫厘不差,这正是又正又信;如今人的诚信不失其正,才能与天道相应,可见中孚之盛必须以守正来成全。经文《象传》说:湖泽上面有风,这就是中孚卦;君子取法它,审议讼狱、宽缓死刑。王弼注解释:诚信从内心发出,即便有过失也可以体谅。孔颖达疏说:所谓「泽上有风,中孚」,风吹行在泽面上,无处不到,就像诚信覆被万物,无所不至,所以说「泽上有风,中孚」。所谓「君子以议狱缓死」,处在人人内怀诚信的时代,犯罪必定不是有意为恶,多属过失,情理上可以宽恕,所以君子审议这类因过失而成的案件,宽缓那些本当处死的刑罚。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虞犹专也。为信之始,而应在四,得乎专吉者也,志未能变,系心於一,故“有它不燕”也。[疏]正义曰:虞犹专也。燕,安也。初为信始,应在于四,得其专一之吉,故曰“虞吉”。既系心於一,故更有他求,不能与之共相燕安也,故曰“有它不燕”也。《象》曰:“初九,虞吉”,志未变也。[疏]正义曰:“志未变”者,所以得专一之吉,以志未改变,不更亲於他也。

经文初九爻辞说:专一守信则吉,另有他求就不得安宁。王弼注解释:「虞」犹如专一。初九处在诚信的开端,所应之爻在六四,能得到专一之吉;心志还没有改变,系念专注於一处,所以说「有它不燕」。孔颖达疏说:「虞」犹如专一,「燕」是安宁。初九是诚信的起点,所应之爻在六四,得到专一的吉祥,所以说「虞吉」。既然系心於一处,那么如果另外再有所求,就不能与对方共处於安宁之中,所以说「有它不燕」。经文《象传》说:初九之所以「虞吉」,是因为心志没有改变。孔颖达疏说:所谓「志未变」,是说它所以能得专一之吉,正因为心志始终不变,不去另外亲附他人。

九二: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处内而居重阴之下,而履不失中,不徇於外,任其真者也。立诚笃至,虽在闇昧,物亦应焉,故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也。不私权利,唯德是与,诚之至也,故曰我有好爵,与物散之。

经文九二爻辞说:白鹤在幽暗处鸣叫,它的幼雏应声相和;我有美好的爵位,愿与你共同分享。王弼注解释:九二处在内卦而居於两个阴爻之下,行事却不失中道,不逐求於外,只任其本真。它立心诚笃到了极处,即使身在幽暗之中,外物也会来响应,所以说「鸣鹤在阴,其子和之」。它不把权势利禄据为私有,只以德行为取与的标准,这是诚信的极致,所以说「我有好爵」,愿与他人分而共之。

[疏]正义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者,九二体刚,处於卦内,又在三四重阴之下,而履不失中,是不徇於外,自任其真者也。处於幽昧,而行不失信,则声闻于外,为同类之所应焉。如鹤之鸣於幽远,则为其子所和,故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也。“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者,靡,散也,又无偏应,是不私权利,惟德是与。若我有好爵,吾原与尔贤者分散而共之,故曰“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象》曰:“其子和之”,中心愿也。[疏]正义曰:“中心愿”者,诚信之人,愿与同类相应,得诚信而应之,是中心愿也。

孔颖达疏说:所谓「鸣鹤在阴,其子和之」,九二本体属刚,处在内卦,又居於六三、六四两层阴爻之下,而行事不失中道,可见它不追逐外物,只守持自己的本真。身处幽暗之地而行为不失诚信,声名自然传到外面,为同类所响应,好比白鹤在幽远处鸣叫,它的幼雏便应声相和,所以说「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所谓「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靡」是分散共享的意思;九二又没有偏私的应爻,可见它不把权势利禄据为己有,只以德行为取与的准则。仿佛说:我若有美好的爵位,愿与你这样的贤者分而共之,所以说「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经文《象传》说:「其子和之」,是出於内心的意愿。孔颖达疏说:所谓「中心愿」,诚信之人本就愿意与同类相应,如今得到诚信而与之呼应,正是发自内心的意愿。

六三: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三居少阴之上,四居长阴之下,对而不相比,敌之谓也。以阴居阳,欲进者也。欲进而阂敌,故或鼓也。四履正而承五,非己所克,故或罢也。不胜而退,惧见侵陵,故或泣而忧悲也。四履于顺。不与物校,退而不见害,故或歌也。不量其力,进退无恒,惫可知也。

经文六三爻辞说:遇到了对手,时而击鼓进攻,时而疲惫退却,时而哭泣,时而歌唱。王弼注解释:六三居於少阴之上,六四居於长阴之下,两爻相对而并不亲比,这就叫「敌」。六三以阴爻居阳位,是想要上进的;想上进却被对手阻隔,所以有时击鼓进攻。六四踏在正位上又承奉九五,不是六三所能战胜的,所以有时只好罢兵。打不赢而退回,又怕遭到侵凌,所以有时哭泣忧伤。六四立身柔顺,不与人计较,六三退下来也不受损害,所以有时又歌唱起来。不衡量自己的力量,进退没有常度,它的疲惫困顿是可想而知的。

[疏]正义曰:六三与四,俱是阴爻,相与为类。然三居少阴之桑四居长阴之下,各自有应对,而不相比,敌之谓也。故曰“得敌欲进”。碍四,恐其害己,故或鼓而攻之,而四履正承尊,非己所胜,故或罢而退败也。不胜而退,惧见侵陵,故或泣而忧悲也。四履于顺,不与物校,退不见害,故或歌而欢乐也,故曰“或鼓或罢,或泣或歌”也。《象》曰:“或鼓或罢”,位不当也。[疏]正义曰:“位不当”者,所以或鼓或罢,进退无恒者,止为不当其位,妄进故也。

孔颖达疏说:六三与六四都是阴爻,本可算作同类;然而六三居於少阴之上,六四居於长阴之下,各自另有相应之爻,彼此并不亲比,这就叫「得敌」。所以爻辞说「得敌」。六三想要上进却被六四阻碍,又怕六四加害自己,因此有时击鼓进攻;但六四踏正位而承奉尊者,不是六三所能取胜的,因此有时罢兵退败。打不赢而撤退,又害怕遭受侵凌,因此有时哭泣忧伤。六四立身柔顺,不与人计较,六三退下也不受损害,因此有时又欢歌作乐,所以爻辞说「或鼓或罢,或泣或歌」。经文《象传》说:「或鼓或罢」,是因为爻位不当。孔颖达疏说:所谓「位不当」,是说六三之所以忽而击鼓忽而罢兵、进退没有常度,只因为它所居之位不当,妄自求进的缘故。

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居中孚之时,处巽之始,应说之初,居正履顺,以承於五,内毗无首,外宣德化者也。充乎阴德之盛,故曰:“月几望”。“马匹亡”者,弃群类也。若夫居盛德之位,而与物校其竞争,则失其所盛矣,故曰绝类而上,履正承尊,不与三争,乃得无咎也。

经文六四爻辞说:月亮将要圆满,马失去了配偶,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六四处在中孚之时,居於巽体的起始,与兑悦之体的初爻相应,居正位而行柔顺之道,用以承奉九五;在内辅佐元首,在外宣布德化。它把阴柔之德充实到了极盛,所以说「月几望」。所谓「马匹亡」,是指舍弃了同类。假使身居盛德之位,却要与人较量争胜,那就丧失了自己的盛美;所以说它断绝同类而向上承奉,踏正位、奉尊者,不与六三相争,於是能够没有过错。

[疏]正义曰:“月几望”者,六四居中孚之时,处巽应说,得位履顺,上承於五,内毗元首,外宣德化,充乎阴德之盛,如月之近望,故曰“月几望”也。“马匹亡,无咎”者,三与己敌,进来攻己,己若与三校战,则失其所盛,故弃三之类,如马之亡匹;上承其五,不与三争,乃得无咎,故曰“马匹亡,无咎”也。《象》曰:“马匹亡”,绝类上也。类谓三,俱阴爻,故曰“类”也。[疏]正义曰:“绝类上”者,绝三之类,不与二争,而上承於五也。

孔颖达疏说:所谓「月几望」,六四处在中孚之时,身在巽体而与兑悦相应,得正位而行柔顺,向上承奉九五,在内辅佐元首,在外宣布德化,把阴柔之德充实到极盛,如同月亮接近圆满,所以说「月几望」。所谓「马匹亡,无咎」,六三与自己为敌,前来攻击自己;自己若与六三较量交战,就会丧失所具的盛美,因此舍弃六三这一同类,好比马失去了配偶。它向上承奉九五,不与六三争斗,於是能够没有过错,所以说「马匹亡,无咎」。经文《象传》说:「马匹亡」,是断绝同类而向上承奉。王弼注解释:「类」指六三,因为它与六四同为阴爻,所以称为「类」。孔颖达疏说:所谓「绝类上」,是断绝与六三这一同类的牵连,不与它争斗,而向上承奉九五。

九五:有孚挛如,无咎。“挛如”者,系其信之辞也。处中诚以相交之时,居尊位以为群物之主,信何可舍?故“有孚挛如”,乃得“无咎”也。[疏]正义曰:“有孚挛如,无咎”者,挛如者,相牵系不绝之名也。五在信时,处於尊位,为群物之主,恒须以中诚交物,孚信何可暂舍,故曰“有孚挛如”。系信不绝,乃得无咎,故曰“有孚挛如,无咎”也。《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疏]正义曰:“位正当”者,以其正当尊位,故戒以系信,乃得无咎。若真以阳得正位,而无有系信,则招有咎之嫌也。

经文九五爻辞说:怀着诚信而牵系不断,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挛如」是形容把诚信牢牢系住的说法。九五处在人人以中心之诚相交往的时代,又居尊位而成为众人的主宰,诚信怎么可以放弃?所以必须「有孚挛如」,才能「无咎」。孔颖达疏说:所谓「有孚挛如,无咎」,「挛如」是彼此牵系而不断绝的称呼。九五处在讲诚信的时代,身居尊位,作众人的主宰,时时须以内心的诚意与人交往,诚信岂可片刻放下,所以说「有孚挛如」。牵系诚信而不使中断,才能没有过错,所以说「有孚挛如,无咎」。经文《象传》说:「有孚挛如」,是因为爻位端正相当。孔颖达疏说:所谓「位正当」,是因为九五正当尊位,所以特意告诫它要牵系诚信,才能没有过错;假使只凭阳爻得到正位,却没有牵系诚信,就会招来受责的嫌疑。

上九:翰音登于天,贞凶。翰,高飞也。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居卦之上,处信之终,信终则衰,忠笃内丧,华美外扬,故曰“翰音登于天”也。翰音登天,正亦灭矣。[疏]正义曰:翰,高飞也。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上九处信之终信终则衰也。信衰则诈起,而忠笃内丧,华美外扬,若鸟於翰音登于天,虚声远闻也,故曰“翰音登于天”。虚声无实,正之凶也,故曰“贞凶”。《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长也。[疏]正义曰:“何可长也”者,虚声无实,何可久长。

经文上九爻辞说:高飞的声音直上云天,固守下去有凶险。王弼注解释:「翰」是高飞,所谓飞扬之音,是指声音飞扬而实质并不随之而至。上九居於一卦之上,处在诚信的终点;诚信到了尽头就要衰败,忠厚笃实在内里丧失,华美的虚饰在外面张扬,所以说「翰音登于天」。声音高飞入天,正道也就随之泯灭了。孔颖达疏说:「翰」是高飞,所谓飞扬之音,是声音飞扬而实质不随之而来。上九处在诚信的终点,诚信到头便要衰落;诚信衰落则诈伪兴起,忠厚笃实在内里丧失,华美虚饰在外面张扬,好像鸟儿的鸣声高飞上天,只有虚名远播,所以说「翰音登于天」。虚名而无实质,把它当正道固守便是凶,所以说「贞凶」。经文《象传》说:「翰音登于天」,怎么能够长久呢。孔颖达疏说:所谓「何可长也」,虚名没有实质,怎么可能长久维持。

小过卦

艮下震上。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飞鸟遗其音声,哀以求处,上愈无所適,下则得安。愈上则愈穷,莫若飞鸟也。

经文说:小过卦下体为艮、上体为震。小过:亨通,利於守正;可以做小事,不可以做大事。飞鸟留下哀鸣之声,不宜向上,宜於向下,大为吉祥。王弼注解释:飞鸟遗落下自己的鸣声,哀切地寻求栖止之处;越往上飞越无处可去,往下则能得到安顿。越是向上越是穷困,没有比飞鸟更能说明这个道理的了。

[疏]“小过亨”至“大吉”。○正义曰:“小过,亨”者,“小过”,卦名也。王於《大过》卦下注云:“音相过之过”。恐人作罪过之义,故以音之。然则“小过”之义,亦与彼同也。过之小事,谓之小过,即“行过乎恭,丧过乎哀”之谓是也。褚氏云:“谓小人之行,小有过差,君子为过厚之行以矫之也,如晏子狐裘之比也。”此因小人有过差,故君子为过厚之行,非即以过差释卦名。《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言因过得亨,明非罪过,故王於大过音之,明虽义兼罪过得名,上在君子为过行也。而周氏等不悟此理,兼以罪过释卦名,失之远矣。过为小事,道乃可通,故曰“小过,亨”也。“利贞”者,矫世励俗,利在归正,故曰“利贞”也。“可小事,不可大事”者,时也。小有过差,惟可矫以小事,不可正以大事,故曰“可小事,不可大事”也。“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者,借喻以明过厚之行,有吉有凶。飞鸟遗其音声,哀以求处。过上则愈无所適,过下则不失其安,以譬君子处过差之时,为过厚之行,顺而立之则吉,逆而忤鳞则凶,故曰:“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顺则执卑守下,逆则犯君陵上,故以臣之逆顺,类鸟之上下也。

孔颖达疏解从「小过亨」到「大吉」这一段。正义说:所谓「小过,亨」,「小过」是卦名。王弼在《大过》卦下注明「读作相过之过」,是怕人们误当成罪过的「过」,所以特地注音;那么「小过」的取义,也与《大过》相同。在小事上有所超过,就叫「小过」,也就是《象传》所说「行过乎恭,丧过乎哀」那一类。褚氏说:这是指小人的行为略有偏差,君子便用过分厚重的举动去矫正它,如同晏子穿狐裘三十年那样的例子。这是因为小人有偏差,君子才做出过分厚重的行为,并不是直接用「过差」来解释卦名。《彖传》说「小过,小者过而亨」,是讲因为有所超过反而得到亨通,可见「过」并非罪过;所以王弼在《大过》卦下特地注音,表明此字虽兼有罪过一义,而在这里说的是君子超乎常度的行为。周氏等人不明白这个道理,一并用罪过来解释卦名,差得太远了。在小事上有所超过,其道才能行得通,所以说「小过,亨」。所谓「利贞」,是说矫正世风、砥砺习俗,好处在於归於正道,所以说「利贞」。所谓「可小事,不可大事」,这是就时势而言:小有偏差,只能用小事去矫正,不可以用大事去纠正,所以说「可小事,不可大事」。所谓「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是借譬喻说明过分厚重的行为有吉也有凶。飞鸟遗落鸣声,哀切地寻求栖止之处;过分向上就越发无处可去,过分向下反而不失安稳。以此比喻君子处在世人略有偏差的时代,做出过厚的行为,顺势而立就吉,逆势而触犯尊上就凶,所以说「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顺,就是持守卑下的本分;逆,就是冒犯君上、凌驾尊者,所以用臣下的顺与逆,比拟飞鸟的向下与向上。

○注“飞鸟”至“求处”。○正义曰:“飞鸟遗其音声,哀以求处”者,遗,失也。鸟之失声,必是穷迫,未得安处。《论语》曰:“鸟之将死,其鸣也哀。”故知遗音即哀声也。《彖》曰:小过,小者过而亨也。小者谓凡诸小事也,过於小事而通者也。[疏]正义曰:此释小过之名也。并明小过有亨德之义,过行小事谓之小过,顺时矫俗,虽过而通,故曰“小者过而亨”也。

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从「飞鸟」到「求处」一句。正义说:所谓「飞鸟遗其音声,哀以求处」,「遗」是失落。鸟失声哀鸣,必定是处境窘迫,还没有找到安身之处。《论语》记载曾子的话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由此可知所谓「遗音」就是哀切的叫声。经文《彖传》说:小过卦,是小事上有所超过而得亨通。王弼注解释:「小者」指的是各种小事,在小事上有所超过因而通达。孔颖达疏说:这是解释「小过」这个卦名,同时说明小过含有亨通之德。在小事上超乎常度而行,叫作「小过」;顺应时势矫正习俗,虽然有所超过却能通达,所以说「小者过而亨」。

过以“利贞”,与时行也。过而得以利贞,应时宜也。施过於恭俭,利贞者也。[疏]正义曰:此释利贞之德,由为过行而得利贞。然矫枉过正,应时所宜,不可常也,故曰“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成大事者,必在刚也。柔而浸大,剥之道也。[疏]正义曰:此就六二、六五以柔居中,九四失位不中,九三得位不中,释“可小事,不可大事”之义。柔顺之人,惟能行小事,柔而得中,是行小中时,故曰“小事吉”也。刚健之人,乃能行大事,失位不中,是行大不中时,故曰“不可大事”也。

经文《彖传》说:有所超过而仍「利贞」,是因为与时势相配合而行。王弼注解释:超过常度却还能守正得利,正是顺应了时势的需要;把这种超过施用在恭敬俭朴上,就是「利贞」。孔颖达疏说:这是解释「利贞」之德,说明它是由超乎常度的行为而得来的;不过矫枉过正只是顺应一时之宜,不能当作常法,所以说「与时行」。经文《彖传》又说:柔爻得居中位,所以做小事吉祥;刚爻失位而又不居中,所以不可以做大事。王弼注解释:成就大事必定要靠刚德;柔爻若渐渐坐大,那就是《剥》卦的路数了。孔颖达疏说:这是就六二、六五以柔居中,九四失位又不居中、九三得位而不居中,来解释「可小事,不可大事」的意思。柔顺的人只能办小事,柔而能守中,正是办小事得其中节之时,所以说「小事吉」;刚健的人才能办大事,如今刚爻失位又不居中,正是办大事而不得中节之时,所以说「不可大事」。

有“飞鸟”之象焉。不宜上,宜下,即飞鸟之象。[疏]正义曰:释不取馀物为况,惟取“飞鸟”者,以不宜上,宜下,有飞鸟之象故也。“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上则乘刚,逆也;下则承阳,顺也。施过於不顺,凶莫大焉;施过於顺,过更变而为吉也。[疏]正义曰:此就六五乘九四之刚,六二承九三之阳,释所以“不宜上,宜下,大吉”之义也。上则乘刚而逆,下则承阳而顺,故曰“不宜上,宜下,大吉”,以上逆而下顺也。

经文《彖传》说:卦中含有「飞鸟」的象。王弼注解释:不宜向上、宜於向下,这就是飞鸟之象。孔颖达疏说:这是解释为什么不取别的东西作比方,偏偏取「飞鸟」——因为「不宜上,宜下」正合飞鸟的形象。经文《彖传》又说:「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是因为向上便逆、向下便顺。王弼注解释:向上就是凌驾刚爻,属於逆;向下就是承奉阳爻,属於顺。把超乎常度的举动施用在不顺的方向上,凶险莫过於此;施用在顺的方向上,则超过反而转化为吉。孔颖达疏说:这是就六五凌驾九四之刚、六二承奉九三之阳,来解释「不宜上,宜下,大吉」的道理。向上就是乘刚而违逆,向下就是承阳而柔顺,所以说「不宜上,宜下,大吉」,正因为向上违逆而向下柔顺。

《象》曰:山上有雷,小过。君子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乎俭。[疏]正义曰:雷之所出,不出於地。今出山上,过其本所,故曰“小过”。小人过差,失在慢易奢侈,故君子矫之,以行过乎恭,丧过乎哀,用过平俭也。

经文《象传》说:山上响起雷声,这就是小过卦;君子取法它,举止上超乎常度地恭敬,居丧时超乎常度地哀戚,用度上超乎常度地俭省。孔颖达疏说:雷本来是从地下发出的,如今却出现在山上,超过了它本来的位置,所以称「小过」。小人的偏差,毛病出在轻慢放肆与奢侈,所以君子用相反的一端去矫正:举止过於恭敬,居丧过於哀戚,用度过於俭省。

初六:飞鸟以凶。小过,上逆下顺,而应在上卦,进而之逆,无所错足,飞鸟之凶也。[疏]正义曰:小过之义,上逆下顺,而初应在上卦,进而之逆,同於飞鸟,无所错足,故曰“飞鸟以凶”也。《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疏]正义曰:“不可如何也”者,进而之逆,孰知不可自取凶咎,欲如何乎?

经文初六爻辞说:像飞鸟一样一味上飞,因而招凶。王弼注解释:小过之时,向上为逆、向下为顺,而初六所应之爻在上卦,前进就是走向违逆的一端,无处可以落脚,这正是飞鸟招凶的情形。孔颖达疏说:小过的取义是上逆下顺,而初六的应爻在上卦,前进就走向违逆,与飞鸟一样无处落脚,所以说「飞鸟以凶」。经文《象传》说:「飞鸟以凶」,还能拿它怎么办呢。孔颖达疏说:所谓「不可如何也」,是说明知前进就是走向违逆,却仍自取凶咎,还能拿它怎么办呢。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过而得之谓之遇,在小过而当位,过而得之之谓也。祖,始也,谓初也。妣者,居内履中而正者也。过初而履二位,故曰“过其祖”而“遇其妣”,过而不至於僣,尽於臣位而已,故曰“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疏]正义曰:过而得之谓之遇,六二在小过而当位,是过而得之也。祖,始也,谓初也。妣者,母之称。六二居内,履中而正,固谓之妣。巳过於初,故曰“过其祖”也。履得中正,故曰“遇其妣”也。过不至於僣,尽於臣位而已,故曰“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过也。[疏]正义曰:“臣不可过”者,臣不可自过其位也。

经文六二爻辞说:越过了祖父,遇上了祖母;够不到君主,遇上了臣位,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超过一步却仍有所得,就叫「遇」。六二身在小过之时而爻位得当,正是超过一步而仍有所得。「祖」是起始,指初六;「妣」指居於内卦、履中而得正的这一位。六二越过初六而踏在第二爻的位置上,所以说「过其祖」而「遇其妣」;虽有所超过却不至於僭越,只尽到臣子的本分而止,所以说「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孔颖达疏说:超过一步而仍有所得叫作「遇」,六二在小过之时而爻位得当,正是超过而有所得。「祖」是起始,指初六;「妣」是对母辈的称呼,六二居内卦,履中而得正,本来就可称为「妣」。它已经越过初六,所以说「过其祖」;它踏在中正之位上,所以说「遇其妣」。超过而不至於僭越,只尽臣子的职分罢了,所以说「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经文《象传》说:「不及其君」,是因为臣子不可以越过本位。孔颖达疏说:所谓「臣不可过」,是说臣子不可以自行超越自己的位分。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小过之世,大者不立,故令小者得过也。居下体之上,以阳当位,而不能先过防之,至令小者或过,而复应而从焉。其从之也,则戕之凶至矣。故曰“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也。

经文九三爻辞说:不能预先超乎常度地加以防范,随从小人就可能遭到杀害,有凶险。王弼注解释:小过的时代,大德之人不能确立,因此让小人得以逾越常度。九三居於下体的最上位,以阳爻居於当位,却不能事先超乎常度地设防,以致让小人有所逾越,反倒还与上六相应而随从它。一旦随从了它,被戕害的凶祸就到了,所以爻辞说「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疏]正义曰:“弗过防之”者,小过之世,大者不能立德,故令小者得过,九三居下体之上,以阳当位,不能先过为防,至令小者或过。上六小人最居高显,而复应而从焉。其从之也,则有残害之凶至矣,故曰“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者,《春秋传》曰:“在内曰弑,在外曰戕。”然则戕者皆杀害之谓也。言“或”者,不必之辞也。谓为此行者,有幸而免也。《象》曰:“从或戕之”,“凶”如何也?[疏]正义曰:“凶如何”者,从於小人,果致凶祸,将如何乎?言不可如何也。

孔颖达疏说:所谓「弗过防之」,小过的时代,大德之人不能树立德业,因而让小人得以逾越常度。九三居下体的最上位,以阳爻处当位,却不能事先超乎常度地设防,以致小人有所逾越。上六是小人而居於最高显的位置,九三反倒与它相应并且随从它;一旦随从,残害的凶祸就来了,所以说「弗过防之」。所谓「从或戕之,凶」,《春秋左氏传》说「在内曰弑,在外曰戕」,可见「戕」都是杀害的意思。爻辞用一个「或」字,是表示不一定的语气,意思是做这种事的人,也有侥幸免祸的。经文《象传》说:「从或戕之」,这凶险还能怎么办呢。孔颖达疏说:所谓「凶如何」,是说随从小人,果然招来凶祸,那还能怎么办呢——意思是无可奈何。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虽体阳爻,而不居其位,不为责主,故得无咎也。失位在下不能过者也。以其不能过,故得合於免咎之宜,故曰“弗过遇之”。夫宴安酖毒,不可怀也,处於小过不宁之时,而以阳居阴,不能有所为者也。以此自守,免咎可也;以斯攸往,危之道也。不交於物,物亦弗与,无援之助,故危则必戒而已,无所告救也。沈没怯弱,自守而已,以斯而处於群小之中,未足任者也,故曰“勿用永贞”,言不足用之於永贞。

经文九四爻辞说:没有过错;不能超乎常度而恰好相遇,前往有危险必须戒惧,不可长久用它来守正。王弼注解释:九四虽然本体是阳爻,却不居於阳位,不是承担责任的主人,所以能够没有过错。它失位而处在上体的下方,是不能有所逾越的;正因为不能逾越,反而恰好合於免除咎责的分寸,所以说「弗过遇之」。安逸享乐如同毒酒,不可以贪恋。九四处在小过这种不安宁的时候,又以阳爻居阴位,是无所作为的;用这种态度自守,免咎还可以,用这种态度有所前往,就是招危之道。它不与外物交结,外物也不亲附它,没有援助,所以遇危时只能自我戒惧,无处求救。它沉滞怯弱,只能自守而已;用这样的人处在一群小人之中,是不足以委任的,所以说「勿用永贞」,意思是不足以用它长久地推行正道。

[疏]“九四无咎”至“永贞”。○正义曰:居小过之世,小人有过差之行,须大德之人,防使无过。今九四虽体阳爻而不居其位,不防之责,责不在己,故得无咎。所以无其咎者,以其失位在下,不能为过厚之行,故得遇於无咎之宜,故曰“无咎,弗过遇之”也。既能无为自守,则无咎,有往则危厉,故曰“往厉”。不交於物,物亦不与,无援之助,故危则必自戒慎而已,无所告救,故曰“必戒”。以斯而处於群小之中,未足委任,不可用之以长行其正也,故曰“勿用永贞”也。○注“夫宴安”至“怀也”。○正义曰:“夫宴安酖毒,不可怀也”者,此《春秋》狄伐邢,管仲劝齐侯救邢,为此辞,言宴安不救邢,即酖鸟之毒,不可怀而安之也。

孔颖达疏解从「九四无咎」到「永贞」这一段。正义说:处在小过的时代,小人有超乎常度的偏差之行,需要大德之人加以防范,使之不至於出格。如今九四虽然本体是阳爻,却不居阳位,未能设防的责任并不落在它身上,所以能没有过错。它之所以无咎,是因为失位而处在上体之下,做不出过分厚重的举动,反而恰好合於免咎的分寸,所以说「无咎,弗过遇之」。既然能无所作为地自守,就没有过错;一旦有所前往就危险,所以说「往厉」。它不与外物交结,外物也不亲附它,没有援助之力,所以遇危时只能自己戒慎,无处求救,因此说「必戒」。用这样的人处在一群小人之中,不足以委以重任,不能靠它长久推行正道,所以说「勿用永贞」。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从「夫宴安」到「怀也」说:所谓「夫宴安酖毒,不可怀也」,这话出自《春秋左氏传》所记狄人攻打邢国、管仲劝齐桓公出兵救邢时说的话,意思是贪图安逸而不去救邢,就等於毒鸟之毒,不可以留恋安享。

《象》曰:“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疏]正义曰:“位不当”者,释所以弗过而遇,得免於咎者,以其位不当故也。“终不可长”者,自身有危,无所告救,岂可任之长,以为正也。

经文《象传》说:「弗过遇之」,是因为爻位不当;「往厉必戒」,是因为终究不可长久。孔颖达疏说:所谓「位不当」,是解释九四何以不能逾越却恰好相遇、因而免於咎责——正因为它所居之位不当。所谓「终不可长」,是说它自身尚且有危险,又无处求救,怎么可以任用它长久地推行正道呢。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小过,小者过於大也。六得五位,阴之盛也。故密云不雨,至于西郊也。夫雨者,阴在於上,而阳薄之而不得通,则烝而为雨。今艮止於下而不交焉,故不雨也。是故小畜尚往而亨,则不雨也;小过阳不上交,亦不雨也。虽阴盛于上,未能行其施也。公者,臣之极也,五极阴盛,故称公也。弋,射也。在穴者,隐伏之物也。“小过”者,过小而难未大作,犹在隐伏者也。以阴质治小过,能获小过者也,故曰“公弋取彼在穴”也。除过之道,不在取之,是乃密云未能雨也。

经文六五爻辞说:浓云密布却不下雨,云气从我西边的郊野飘来;王公用带绳的箭射取那藏在洞穴里的猎物。王弼注解释:小过,是小者超过了大者。阴爻占据了第五位,这是阴气极盛,所以浓云不雨,一直布到西郊。降雨的道理是:阴气在上,阳气逼近它而无法通达,於是蒸腾成雨。如今艮卦在下止而不与上相交,所以不下雨。因此《小畜》卦阳气仍在上行而亨通,也不下雨;《小过》卦阳气不向上相交,同样不下雨。虽然阴气在上极盛,却还不能施布恩泽。「公」是臣子中最高的一级;六五阴盛到了极点,所以称「公」。「弋」是射;「在穴」指隐伏的动物。所谓「小过」,是过失还小、祸难尚未大规模发作,仍处在隐伏之中。用阴柔的资质去治理小的过失,能够擒获这些小过失,所以说「公弋取彼在穴」。然而消除过失的正道并不在於用武力去猎取,所以这仍旧是浓云而不能成雨。

[疏]“六五密云”至“在穴”。○正义曰:“密云不雨,自我西郊”者,小过者,小者过於大也。六得五位,是小过於大,阴之盛也。阴盛於上,而艮止之,九三阳止於下,是阴阳不交,虽复至盛,密云至于西郊,而不能为雨也。施之於人,是柔得过而处尊,未能行其恩施,广其风化也,故曰“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也。“公弋取彼在穴”者,公者臣之极,五极阴盛,故称公也。小过之时,为过犹小,而难未大作,犹在隐伏。以小过之才,治小过之失,能获小过在隐伏者,有如公之弋猎,取得在穴隐伏之兽也。故曰“公弋取彼在穴”也。

孔颖达疏解从「六五密云」到「在穴」这一段。正义说:所谓「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小过就是小者超过大者;阴爻取得第五位,正是小者超过大者,阴气极盛。阴气在上极盛,而艮卦止住它,九三的阳气又止於下,阴阳因此不能交合;即使阴气极盛,浓云一直布到西郊,也不能化成雨。落到人事上,就是柔弱者逾越常分而居於尊位,还不能施行恩泽、广布教化,所以说「密云不雨,自我西郊」。所谓「公弋取彼在穴」,「公」是臣子中最高的一级,六五阴盛到极点,所以称「公」。小过之时,过失还小,祸难尚未大规模发作,还藏在隐伏之中;以小过之时的才具,去整治小的过失,能够擒获那些隐伏着的小过失,就像王公射猎,猎取洞穴中隐伏的野兽一样,所以说「公弋取彼在穴」。

○注“除过”至“能雨也”。○正义曰:“除过”至“能雨也”者,雨者,以喻德之惠化也。除过差之道,在於文德,怀之,使其自服,弋而取之,是尚威武,尚威武即“密云不雨”之义也。《象》曰:“密云不雨”,已上也。阳巳上,故止也。[疏]正义曰:“巳上”者,释所以“密云不雨”也。以艮之阳爻,巳上於一卦之上而成止,故不上交而为雨也。

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从「除过」到「能雨也」一句。正义说:这里的「雨」是用来比喻德教的恩泽感化。消除过失偏差的正道,在於文德——用德行去安抚他们,使他们自然归服;如今却用带绳之箭去猎取,那是崇尚威武,崇尚威武正是「密云不雨」所要表达的意思。经文《象传》说:「密云不雨」,是因为阳气已经上去了。王弼注解释:阳爻已经上行,所以停止不动。孔颖达疏说:所谓「巳上」,是解释何以「密云不雨」——艮卦的阳爻已经上升到一卦的上位而形成静止,所以不再向上交合成雨。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小人之过,遂至上极,过而不知限,至於亢也。过至于亢,将何所遇?飞而不已,将何所讬?灾自己致,复何言哉![疏]正义曰:上六处小过之极,是小人之过,遂至上极,过而不知限,至于亢者也。过至於亢,无所复遇,故曰“弗遇过之”也。以小人之身,过而弗遇,必遭罗网,其犹飞鸟,飞而无讬,必离矰缴,故曰“飞鸟离之,凶”也。过亢离凶,是谓自灾而致眚,复何言哉!故曰“是谓灾眚”也。《象》曰:“弗遇过之”,已亢也。[疏]正义曰:“已亢”者,释所以“弗遇过之”,以其已在亢极之地故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无所遇合而一味逾越,飞鸟遭到罗网,凶险,这就叫作灾祸。王弼注解释:小人的过失一直发展到最上端,逾越而不知节限,达到了亢极的地步。逾越到了亢极,还能遇上什么?一直往上飞个不停,还能寄托在哪里?灾祸是自己招来的,还有什么可说。孔颖达疏说:上六处在小过的顶点,正是小人的过失一直发展到最上端,逾越而不知节限,达到亢极。逾越到亢极,就再无所遇合,所以说「弗遇过之」。以小人之身,逾越而无所遇合,必然撞上罗网,好比飞鸟飞得无处栖托,必定被弋射的丝绳网住,所以说「飞鸟离之,凶」。逾越亢极而遭遇凶险,这就叫自招灾殃,还有什么可说,所以说「是谓灾眚」。经文《象传》说:「弗遇过之」,是因为已经亢极。孔颖达疏说:所谓「已亢」,是解释何以「弗遇过之」——因为它已经身在亢极之地的缘故。

既济卦

离下坎上。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疏]正义曰:“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者,济者,济渡之名,既者,皆尽之称,万事皆济,故以“既济”为名。既万事皆济,若小者不通,则有所未济,故曰“既济,亨小”也。小者尚亨,何况于大?则大小刚柔,各当其位,皆得其所。当此之时,非正不利,故曰“利贞”也。但人皆不能居安思危,慎终如始,故戒以今日。既济之初,虽皆获吉,若不进德脩业至於终极,则危乱及之,故曰“初吉终乱”也。

经文说:既济卦下体为离、上体为坎。既济:连细小的方面也亨通,利於守正,起初吉祥而最终生乱。孔颖达疏说:所谓「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济」是渡过的名称,「既」是全都完成的说法;万事都已成就,所以取名「既济」。既然万事都已成就,倘若细小的一面还不通畅,那就有未曾成就之处,所以说「既济,亨小」。连小的都亨通,何况大的?可见大小刚柔各当其位,都得到了适当的安顿。处在这样的时候,不守正就没有好处,所以说「利贞」。只是人们往往不能居安思危、谨慎到底如同开头一样,所以《经》文在此加以告诫:既济之初虽然都能获吉,如果不能增进德行、修治事业直到最后,危乱就会到来,所以说「初吉终乱」。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既济者,以皆济为义者也。小者不遗,乃为皆济,故举小者,以明既济也。[疏]正义曰:此释卦名德,既济之亨,必小者皆亨也,但举小者,则大者可知,所以为既济也。具足为文,当更有一“小”字,但既叠《经》文,略足以见,故从省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刚柔正而位当,则邪不可以行矣,故唯正乃利贞也。[疏]正义曰:此就二、三、四、五并皆得正,以释“利贞”也。刚柔皆正,则邪不可行,故惟正乃利贞也。

经文《彖传》说:「既济,亨」,是说连细小的方面都亨通。王弼注解释:既济是以「全都成就」为取义的;细小的一面也不遗漏,才算全都成就,所以特举「小」来显明「既济」。孔颖达疏说:这是解释卦名与卦德——既济的亨通,必定是连细小者也一并亨通;只举出小的,大的自然可知,这就是所谓「既济」。若把文句写足,本该再多一个「小」字;只因《彖传》是在叠述《经》文,简略也足以见意,所以从省。经文《彖传》又说:「利贞」,是因为刚柔各得其正而爻位相当。王弼注解释:刚柔各正、爻位相当,邪僻就无从施行,所以只有守正才谈得上「利贞」。孔颖达疏说:这是就九二、九三、六四、九五都各得其正,来解释「利贞」。刚柔都端正,邪僻便无从施行,所以只有守正才有利。

“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柔得中,则小者亨也。柔不得中,则小者未亨。小者未亨,虽刚得正,则为未既济也。故既济之要,在柔得中也。以既济为安者,道极无进,终唯有乱,故曰:“初吉终乱。”终乱不为自乱,由止故乱,故曰“终止则乱”也。[疏]正义曰:“初吉,柔得中”者,此就六二以柔居中,释“初吉”也。以柔小尚得其中,则刚大之理,皆获其济。物无不济,所以为吉,故曰“初吉”也。终止则乱,其道穷者,此正释戒。若能进脩不止,则既济无终。既济终乱,由止故乱。终止而乱,则既济之道穷矣,故曰“终止则乱,其道穷”也。

经文《彖传》说:「初吉」,是因为柔爻得居中位;到了终了停滞下来就生乱,那是它的道走到了尽头。王弼注解释:柔爻得中,细小的一面就亨通;柔爻不得中,细小的一面就不亨通。细小的不亨通,即使刚爻得正,那也算不上既济,所以既济的关键在於柔爻得中。若把既济当成可以安享的境地,道路到了极点而不再前进,最后就只剩下乱,所以说「初吉终乱」。终了之乱并不是自己无端生乱,而是由於停滞才生乱,所以说「终止则乱」。孔颖达疏说:所谓「初吉,柔得中」,这是就六二以柔居中来解释「初吉」。柔小的一面尚且能得其中道,那么刚大的一面自然都能成就;万物无不成就,所以吉祥,故说「初吉」。所谓「终止则乱,其道穷」,这正是解释上文的告诫:如果能不停地进德修业,既济就没有终结;既济之所以终了生乱,是由於停滞才生乱。终了停滞而致乱,既济之道也就穷尽了,所以说「终止则乱,其道穷」。

《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存不忘亡,既济不忘未济也。[疏]正义曰:水在火上,炊爨之象,饮食以之而成,性命以之而济,故曰“水在火上,既济”也。但既济之道,初吉终乱,故君子思其后患,而豫防之。

经文《象传》说:水在火的上面,这就是既济卦;君子取法它,预想祸患而事先防备。王弼注解释:生存之时不忘覆亡,处於既济之时不忘未济之日。孔颖达疏说:水在火上,是烧火煮饭的物象,饮食靠它做成,性命靠它得到养活,所以说「水在火上,既济」。只是既济之道起初吉祥而最终生乱,所以君子预想日后的祸患,事先加以防备。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最处既济之初,始济者也。始济未涉於燥,故轮曳而尾濡也。虽未造易,心无顾恋,志弃难者也。其为义也,无所咎也。[疏]正义曰:初九处既济之初,体刚居中,是始欲济渡也。始济未涉於燥,故轮曳而尾濡,故云“曳其轮,濡其尾”也。但志在弃难,虽复曳轮濡尾,其义不有咎,故云“无咎”。《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

经文初九爻辞说:拖住车轮,沾湿了尾巴,没有过错。王弼注解释:初九处在既济的最开头,是刚开始渡水的人。刚渡水时还没有走上乾地,所以车轮拖曳、尾巴沾湿。虽然还没有到达平易之地,心里却毫无留恋,是决意抛开险难的人;就这层意思来说,没有什么可责怪的。孔颖达疏说:初九处在既济之初,本体刚健而居下体之中,是刚要渡水的时候。刚渡水时还没有踏上乾处,所以车轮拖曳、尾巴沾湿,因此说「曳其轮,濡其尾」。但它的心志在於抛开险难,即使拖着车轮、沾湿尾巴,就道理而言并无咎责,所以说「无咎」。经文《象传》说:「曳其轮」,就道理来说没有过错。

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居中履正,处文明之盛,而应乎五,阴之光盛者也。然居初、三之间,而近不相得,上不承三,下不比初。夫以光盛之阴,处於二阳之间,近而不相得,能无见侵乎?故曰“丧其茀”也。称“妇”者,以明自有夫,而它人侵之也。茀,首饰也。夫以中道执乎贞正,而见侵者,众之所助也。处既济之时,不容邪道者也。时既明峻,众又助之,窃之者逃窜而莫之归矣。量斯势也,不过七日,不须已逐,而自得也。

经文六二爻辞说:妇人丢失了她的首饰,不必去追寻,七天之后自会失而复得。王弼注解释:六二居中而履正,处在文明之德的隆盛之中,又与九五相应,是阴爻中光华最盛的。然而它夹在初九与九三之间,与相邻的爻并不相得——向上不承奉九三,向下不亲比初九。以这样光华隆盛的阴爻,处在两个阳爻之间,靠得近却彼此不相得,能不遭到侵夺吗?所以说「丧其茀」。称它为「妇」,是要表明她自有丈夫,而别人来侵夺。「茀」是妇人的首饰。凡是以中道持守贞正而遭受侵夺的,众人都会来帮助他。何况处在既济之时,本不容许邪僻之道;时世既已清明严峻,众人又来相助,偷窃的人只能逃匿而无处归身。估量这种形势,不出七天,用不着自己去追寻就会失而复得。

[疏]“六二”至“七日得”。○正义曰:“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者,茀者,妇人之首饰也。六二居中履正,处文明之盛,而应乎五,阴之光盛者也,然居初、三之间,而近不相得。夫以光盛之阴,处於二阳之间,近而不相得,能无见侵乎?故曰“妇丧其茀”。称“妇”者,以明自有夫,而他人侵之也。夫以中道执乎贞正,而见侵者,物之所助也。处既济之时,不容邪道者也。时既明峻,众又助之,窃之者逃窜而莫之归矣。量斯势也,不过七日,不须已逐而自得,故曰:“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疏]正义曰:“以中道”者,释不须追逐而自得者,以执守中道故也。

孔颖达疏解从「六二」到「七日得」这一段。正义说:所谓「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茀」是妇人的首饰。六二居中而履正,处在文明之德的隆盛之中,又与九五相应,是阴爻中光华最盛的;然而它夹在初九与九三之间,与相邻之爻并不相得。以这样光华隆盛的阴爻,处在两个阳爻中间,靠得近却互不相得,能不遭侵夺吗?所以说「妇丧其茀」。称之为「妇」,是要表明她自有丈夫而被他人侵夺。凡以中道持守贞正而遭侵夺的,众人都会来援助;何况处在既济之时,本不容邪僻之道。时世既已清明严峻,众人又来相助,偷窃者只能逃匿而无处归身。估量这一形势,不出七天,用不着自己追寻就会失而复得,所以说「勿逐,七日得」。经文《象传》说:「七日得」,是因为持守中道。孔颖达疏说:所谓「以中道」,是解释何以不必追寻而自然复得——因为六二能执守中道的缘故。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处既济之时,居文明之终,履得其位,是居衰末而能济者,“高宗伐鬼方,三年乃克”也。君子处之,故能兴也,小人居之,遂丧邦也。[疏]正义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者,高宗者,殷王武丁之号也,九三处既济之时,居文明之终,履得其位,是居衰末,而能济者也。高宗伐鬼方,以中兴殷道,事同此爻,故取譬焉。高宗德实文明,而势甚衰惫,不能即胜,三年乃克,故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也。“小人勿用”者,势既衰弱,君子处之,能建功立德,故兴而复之,小人居之,日就危乱,必丧邦也,故曰“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惫也。[疏]正义曰:“惫也”者,以衰惫之故,故三年乃克之。

经文九三爻辞说:殷高宗讨伐鬼方,用了三年才攻克,不可任用小人。王弼注解释:九三处在既济之时,居於离体文明之德的末尾,所居之位又得其正,正是身处衰败之末而仍能有所成就的人,就像「高宗伐鬼方,三年乃克」那样。这个位置由君子来居,所以能够振兴;由小人来居,就会亡国。孔颖达疏说:所谓「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高宗」是殷王武丁的庙号。九三处在既济之时,居文明之德的末尾,所居得位,正是身处衰末而能有成的人。高宗讨伐鬼方,因而中兴殷商之道,事情与此爻相同,所以取来作比。高宗的德行确实文明,而国势却十分衰败疲惫,不能立刻取胜,打了三年才攻克,所以说「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所谓「小人勿用」,是说国势既已衰弱,君子处在这个位置,能建功立德,所以能使国家振兴恢复;小人处在这个位置,就一天天走向危乱,必定亡国,所以说「小人勿用」。经文《象传》说:「三年克之」,是因为疲惫。孔颖达疏说:所谓「惫也」,正因为国力衰败疲惫,所以要打三年才能攻克。

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繻宜曰濡,衣袽,所以塞舟漏也。履得其正,而近不与三、五相得。夫有隙之弃舟,而得济者,有衣袽也。邻於不亲,而得全者,终日戒也。[疏]正义曰:“繻有衣袽,终日戒”者,王注云“繻,宜曰濡,衣袽,所以塞舟漏”者也。六四处既济之时,履得其位,而近不与三五相得,如在舟而漏矣。而舟漏则濡湿,所以得济者,有衣袽也。邻於不亲,而得全者,终日戒也,故曰“繻有衣袽,终日戒”也。《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疏]正义曰:“有所疑”者,释所以“终日戒”,以不与三、五相得,惧其侵克,有所疑故也。

经文六四爻辞说:船漏进水时备有旧布碎絮,整天保持戒备。王弼注解释:「繻」应当读作「濡」,「衣袽」是用来堵塞船漏的破布旧絮。六四所居得正,却与邻近的九三、九五都不相得。有裂缝的破船还能渡过河去,靠的就是有堵漏的破絮;与邻爻不相亲而仍能保全,靠的就是整天戒备。孔颖达疏说:所谓「繻有衣袽,终日戒」,王弼注解释「繻」应读作「濡」,「衣袽」是堵塞船漏的旧絮。六四处在既济之时,所居得位,却与邻近的九三、九五不相得,好比乘船而船已漏水;船漏就会浸湿,之所以还能渡过去,是因为备有堵漏的破絮。与邻爻不相亲而能够保全,是因为整天戒备,所以说「繻有衣袽,终日戒」。经文《象传》说:「终日戒」,是因为心有疑虑。孔颖达疏说:所谓「有所疑」,是解释何以「终日戒」——因为它与九三、九五都不相得,害怕遭到侵犯,心里存有疑虑的缘故。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牛,祭之盛者也。禴,祭之薄者也。居既济之时,而处尊位,物皆盛矣,将何为焉?其所务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脩德,故沼沚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以“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也。

经文九五爻辞说:东边邻国宰牛盛祭,不如西边邻国举行薄祭的禴祀,反倒真正承受神明的福佑。王弼注解释:牛是祭品中最丰盛的,禴是祭礼中最微薄的。九五处在既济之时而居於尊位,万物都已丰盛完备,还能再做什么呢?它所要致力的,只有祭祀而已。而祭祀的隆盛,没有比修养德行更隆盛的了。所以《左传》说池沼水边的野草、蘋蘩一类的菜蔬,都可以进献给鬼神;《尚书》也说黍稷的香气并不算真香,光明的德行才是真正的芬芳。因此「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疏]“九五东邻”至“受其福”。○正义曰:牛,祭之盛者也。禴,殷春祭之名,祭之薄者也。九五居既济之时,而处尊位,物既济矣,将何为焉?其所务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脩德。九五履正居中,动不为妄,脩德者也。苟能脩德,虽薄可飨。假有东邻不能脩德,虽复杀牛至盛,不为鬼神歆飨;不如我西邻禴祭虽薄,能脩其德,故神明降福,故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也。○注“沼沚之毛”至“鬼神”。○正义曰:“沼沚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者,并略《左传》之文也。

孔颖达疏解从「九五东邻」到「受其福」这一段。正义说:牛是祭品中最丰盛的;「禴」是殷代春祭的名称,属於微薄的祭礼。九五处在既济之时而居尊位,万事都已成就,还能再做什么呢?所要致力的只有祭祀而已;而祭祀的隆盛,没有比修养德行更隆盛的。九五履正居中,一举一动都不虚妄,正是能修德的人。只要能修德,祭品虽薄也可以被神灵歆享。假使东边邻国不能修德,即便宰牛盛祭到极点,鬼神也不来享用;反不如我西边邻国的禴祭虽然微薄,却能修养德行,所以神明降下福佑,因此说「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从「沼沚之毛」到「鬼神」说:所谓「沼沚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都是节略《左传》里的文句而来。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在於合时,不在於丰也。[疏]正义曰:“不如西邻之时”者,神明飨德,能脩德致敬,合於祭祀之时虽薄降福,故曰时也。○注“在於合时”。○正义曰:“在於合时”者,《诗》云:“威仪孔时”。言周王庙中,群臣助祭,并皆威仪肃敬,甚得其时。此合时之义,亦当如彼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疏]正义曰:“吉大来”者,非惟当身,福流后世。

经文《象传》说:东邻宰牛盛祭,不如西邻能合於祭祀之时。王弼注解释:要紧的在於合乎时宜,不在於祭品丰厚。孔颖达疏说:所谓「不如西邻之时」,是说神明只歆享德行;能修养德行、恭敬致祭,合乎祭祀之时,祭品虽薄也照样降福,所以《象传》说一个「时」字。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在於合时」说:《诗经》里说「威仪孔时」,讲的是周王宗庙之中,群臣助祭,个个威仪肃穆恭敬,很合其时。这里「合时」的意思,也应当同《诗经》那句一样。经文《象传》又说:「实受其福」,是说吉庆大大地到来。孔颖达疏说:所谓「吉大来」,是说福泽不只及於本身,还要流传到后世。

上六:濡其首,厉。处既济之极,既济道穷,则之於未济,之於未济,则首先犯焉。过惟不巳,则遇於难,故濡其首也。将没不久,危莫先焉。[疏]正义曰:上六处既济之极,则反於未济。若反於未济,则首先犯焉。若进而不已,必遇於难,故濡其首也。既被濡首,将没不久,危莫先焉,故曰:“濡其首,厉”也。《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疏]正义曰:“何可久”者,首既被濡,身将陷没,何可久长者也。

经文上六爻辞说:连头都被水浸湿了,危险。王弼注解释:上六处在既济的顶点,既济之道走到尽头,就要转向未济;一转向未济,头部首先受到冲犯。过度而不停止,就要遭遇险难,所以头被浸湿。这样离淹没已经不远,没有比这更危险的了。孔颖达疏说:上六处在既济的极点,就要返回未济;一旦返回未济,头部首先受到冲犯。如果一味前进不止,必定遭遇险难,所以头被浸湿。头既已浸湿,离淹没就不久了,没有比这更危险的,所以说「濡其首,厉」。经文《象传》说:「濡其首,厉」,怎么能够长久呢。孔颖达疏说:所谓「何可久」,头既已被水浸湿,身子就要陷没下去,哪里还能长久。

未济卦

坎下离上。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疏]正义曰:“未济,亨”者,“未济”者,未能济渡之名也。未济之时,小才居位,不能建功立德,拔难济险。若能执柔用中,委任贤哲,则未济有可济之理,所以得通,故曰“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者,汔者,将尽之名。小才不能济难,事同小狐虽难渡水,而无馀力,必须水汔,方可涉川。未及登岸,而濡其尾,济不免濡,岂有所利?故曰“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也。

经文说:未济卦下体为坎、上体为离。未济:亨通;小狐狸趁河水将乾时渡河,却沾湿了尾巴,没有什么好处。孔颖达疏说:所谓「未济,亨」,「未济」是尚未能渡过的名称。处在未济之时,才具短小的人占据高位,不能建立功业德行,无法拔除祸难、济渡艰险;但如果能持守柔顺、施用中道,把事情托付给贤能明哲之士,那么未济之中就含着可以成就的道理,因而能够通达,所以说「未济,亨」。所谓「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汔」是将要乾尽的意思。才具短小的人不能济渡祸难,情形就同小狐狸一样:虽然要渡水,却没有多馀的气力,必须等到河水将乾才敢过河;结果还没登岸,尾巴已经沾湿,渡河终究免不了湿身,哪里谈得上有什么好处?所以说「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以柔处中,不违刚也。能纳刚健,故得亨也。[疏]正义曰:此就六五以柔居中,下应九二,释“未济”所以得“亨”,柔而得中,不违刚也。与二相应,纳刚自辅,故於未济之世,终得亨通也。“小狐汔济”,未出中也。小狐不能涉大川,须汔然后乃能济。处未济之时,必刚健拔难,然后乃能济,汔乃能济,未能出险之中。[疏]正义曰:“小狐汔济,未出中也”者,释小狐涉川,所以必须水汔乃济,以其力薄,未能出险之中故也。

经文《彖传》说:「未济,亨」,是因为柔爻得居中位。王弼注解释:以柔顺之德居於中位,不违逆刚健之爻,能够接纳刚健者,所以得亨通。孔颖达疏说:这是就六五以柔居中、向下与九二相应,来解释「未济」何以能「亨」——柔顺而得中,不与刚爻相违;又与九二相应,接纳刚爻来辅助自己,所以在未济的时代,最终仍能亨通。经文《彖传》又说:「小狐汔济」,是说还没有走出险中。王弼注解释:小狐狸不能渡大河,必须等水将乾才能过去。处在未济之时,一定要靠刚健之力拔除祸难,然后才能成就;如今要等水乾才能勉强渡过,可见还没有走出险难之中。孔颖达疏说:所谓「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是解释小狐渡河何以必须等水将乾才敢过——因为它气力单薄,还不能走出险难之中。

“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小狐虽能渡而无馀力。将济而濡其尾,力竭於斯,不能续终。险难犹未足以济也。济未济者,必有馀力也。[疏]正义曰:濡尾力竭,不能相续而终,至於登岸,所以无攸利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位不当,故未济。刚柔应,故可济。[疏]正义曰:“虽不当位,刚柔应”者,重释未济之义,凡言未者,今日虽未济,复有可济之理。以其不当其位,故即时未济;刚柔皆应,是得相拯,是有可济之理。故称“未济”,不言“不济”也。

经文《彖传》说:「濡其尾,无攸利」,是因为力气接续不到终点。王弼注解释:小狐狸虽然能渡,却没有多馀的气力;快要渡到岸边却沾湿了尾巴,力气就在这里用尽,无法接续到最后。险难毕竟还不足以被它渡过——能济渡未济之局的人,必须留有馀力。孔颖达疏说:尾巴沾湿而力气用尽,不能接续到底、一直登上岸去,所以没有什么好处。经文《彖传》又说:虽然爻位不当,刚柔却彼此相应。王弼注解释:爻位不当,所以是未济;刚柔相应,所以还有成就的可能。孔颖达疏说:所谓「虽不当位,刚柔应」,是再一次解释「未济」的含义:凡是说「未」的,都表示今天虽然还没成就,日后仍有可以成就的道理。因为爻位不当,所以当下未能成就;而刚柔各爻都相应,就能互相拯救,这就有了可以成就的道理,所以称「未济」而不说「不济」。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辨物居方,令物各当其所也。[疏]正义曰:“火在水上未济”者,火在水上,不成烹饪,未能济物。故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者,君子见未济之时,刚柔失正,故用慎为德,辨别众物,各居其方,使皆得安其所,所以济也。

经文《象传》说:火在水的上面,这就是未济卦;君子取法它,谨慎地辨别事物、安置它们各自的方位。王弼注解释:辨别事物、安置方位,就是让每一样东西都各得其所。孔颖达疏说:所谓「火在水上未济」,火在水的上面,煮不熟食物,不能成济万物之功,所以说「火在水上,未济」。所谓「君子以慎辨物居方」,君子看到未济之时刚柔各失其正,所以把谨慎当作德行,辨别众物,使它们各居其位,都能安於所在,这样才能由未济走向成就。

初六:濡其尾,吝。处未济之初,最居险下,不可以济者也。而欲之其应,进则溺身。未济之始,始於既济之上六也。濡其首犹不反,至於濡其尾,不知纪极者也。然以阴处下,非为进亢,遂其志者也。困则能反,故不曰凶。事在已量,而必困乃反,顽亦甚矣,故曰“吝”也。

经文初六爻辞说:沾湿了尾巴,有憾惜。王弼注解释:初六处在未济的开头,居於险体的最下方,是不能渡过去的;却想前往依就自己的应爻,一前进就要淹没己身。未济的开端,正接续着既济卦上六而来。既济上六已经「濡其首」尚且不知回头,如今到了「濡其尾」的地步,可谓不知限度。不过它以阴爻居下位,并不是要一味亢进遂其私志的人,困住了还能回头,所以爻辞不说「凶」。事情本在自己可以估量的范围之内,却非要等到困住才回头,也未免太愚顽了,所以说「吝」。

[疏]“初六”至“吝”。○正义曰:初六处未济之初,最居险下,而欲上之其应,进则溺身,如小狐之渡川,濡其尾也。未济之始,始於既济之上六也。既济上六,但云“濡其首”,言始入於难,未没其身。此言“濡其尾”者,进不知极,巳没其身也。然以阴处下,非为进亢,遂其志者也。困则能反,故不曰凶。不能豫昭事之几萌,困而后反,顽亦甚矣,故曰“吝”也。○注“不知纪极”。○正义曰:“不知纪极”者,《春秋传》曰“聚敛积实,不知纪极,谓之饕餮”,言无休已也。《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疏]正义曰:“亦不知极”者,未济之初,始於既济之上六,濡首而不知,遂濡其尾,故曰“不知极”也。

孔颖达疏解从「初六」到「吝」这一段。正义说:初六处在未济之初,居於险体的最下方,却想向上前往依就应爻;一前进就要淹没己身,好像小狐渡河沾湿了尾巴。未济的开端,正接续既济卦的上六而来。既济上六只说「濡其首」,是说刚陷入险难,身子还没有淹没;这里说「濡其尾」,则是前进而不知限度,身子已经淹没了。不过它以阴爻居下位,并非一味亢进遂其私志的人,困住了还能回头,所以不说「凶」。只是不能预先察见事情的苗头,非要困住之后才回头,未免太愚顽,所以说「吝」。孔颖达又疏解王弼注「不知纪极」说:所谓「不知纪极」,《春秋左氏传》讲「聚敛积实,不知纪极,谓之饕餮」,意思是贪求没有休止。经文《象传》说:「濡其尾」,也是不知限度。孔颖达疏说:所谓「亦不知极」,未济的开头接续既济上六而来,上六浸湿了头还不觉悟,於是又浸湿了尾巴,所以说「不知极」。

九二:曳其轮,贞吉。体刚履中,而应於五,五体阴柔,应与而不自任者也。居未济之时,处险难之中,体刚中之质,而见任与,拯救危难,经纶屯蹇者也。用健拯难,靖难在正,而不违中,故“曳其轮,贞吉”也。[疏]正义曰:“曳其轮,贞吉”者,九二居未济之时,处险难之内,体刚中之质,以应於五。五体阴柔,委任於二,令其济难者也。经纶屯蹇,任重忧深,故曰“曳其轮”。“曳其轮”者,言其劳也。靖难在正,然后得吉,故曰“曳其轮,贞吉”也。《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位虽不正,中以行正也。[疏]正义曰:“中以行正”者,释九二失位而称贞吉者,位虽不正,以其居中,故能行正也。

经文九二爻辞说:拖着沉重的车轮前行,守正则吉。王弼注解释:九二本体刚健而居中位,与六五相应;六五本体阴柔,只肯应和授任而不自己承担。九二处在未济之时,身在险难之中,具备刚健守中的资质而受到委任,去拯救危难、经营治理艰屯困顿的局面。用刚健之力拯救祸难,而平定祸难的关键在於守正,又不违背中道,所以说「曳其轮,贞吉」。孔颖达疏说:所谓「曳其轮,贞吉」,九二处在未济之时,身在险难之内,具备刚健守中的资质,向上与六五相应;六五本体阴柔,把事情委托给九二,让它去济渡祸难。经营治理艰屯困顿的局面,责任重大而忧虑深远,所以说「曳其轮」——「曳其轮」正是形容它的劳苦。平定祸难要靠守正,然后才能得吉,所以说「曳其轮,贞吉」。经文《象传》说:九二之所以「贞吉」,是因为居中而能行正。王弼注解释:爻位虽然不正,却因居中而能行正。孔颖达疏说:所谓「中以行正」,是解释九二明明失位却称「贞吉」——爻位虽不端正,但因为它居於中位,所以能够行正道。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以阴之质,失位居险,不能自济者也。以不正之身,力不能自济,而求进焉,丧其身也。故曰“征凶”也。二能拯难,而已比之,弃已委二,载二而行,溺可得乎?何忧未济,故曰“利涉大川”。[疏]正义曰:“未济征凶”者,六三以阴柔之质,失位居险,不能自济者也。身既不能自济,而欲自进求济,必丧其身。故曰“未济,征凶”也。“利涉大川”者,二能拯难,而已比之,若能弃已委二,则没溺可免,故曰“利涉大川”。《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疏]正义曰:“位不当”者,以不当其位故有征则凶。

经文六三爻辞说:处在未济之中,出征有凶险;利於渡越大河。王弼注解释:六三以阴柔的资质,失位而身处险体,是不能自己成就的。以不正之身,力量不足以自救,却还要求进,必定丧身。所以说「征凶」。然而九二能够拯救祸难,而六三与它相邻亲比;只要放下自己而托付九二,让九二载着自己前行,还会淹没吗?那就不必担忧不能成就,所以说「利涉大川」。孔颖达疏说:所谓「未济征凶」,六三以阴柔的资质,失位而居险中,不能自己成就;自身既不能自救,却想独自前进求成,必定丧身,所以说「未济,征凶」。所谓「利涉大川」,是九二能拯救祸难,而六三与它亲比;若能放下自己、托付九二,就可以免於沉溺,所以说「利涉大川」。经文《象传》说:「未济,征凶」,是因为爻位不当。孔颖达疏说:所谓「位不当」,正因为它所居之位不当,所以一有出征就凶。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处未济之时,而出险难之上,居文明之初,体乎刚质,以近至尊。虽履非其位,志在乎正,则吉而悔亡矣。其志得行,靡禁其威,故曰“震用伐鬼方”也。“伐鬼方”者,兴衰之征也。故每至兴衰而取义焉。处文明之初,始出於难,其德未盛,故曰“三年”也。五居尊以柔,体乎文明之盛,不夺物功者也,故以大国赏之也。

经文九四爻辞说:守正则吉,悔恨消失;奋起威势讨伐鬼方,三年之后受到大国的封赏。王弼注解释:九四处在未济之时,已走出险难之上,居於离体文明之德的开端,本体是刚健之质,又逼近至尊之位。它虽然所居并非应有的正位,心志却在於守正,於是吉祥而悔恨消失。它的心志得以施行,威势无可阻拦,所以说「震用伐鬼方」。所谓「伐鬼方」,是国运由衰转兴的征象,所以每逢兴衰之际就取这件事来立义。九四处在文明之德的开端,刚刚脱出险难,德业还不隆盛,所以要「三年」才能取胜。六五以柔顺之德居尊位,体现文明之德的隆盛,不掠夺他人的功劳,所以用大国来赏赐九四。

[疏]正义曰:居未济之时,履失其位,所以为悔。但出险难之外,居文明之初,以刚健之质,接近至尊,志行其正,正则贞吉而悔亡,故曰贞吉、悔亡。正志既行,靡禁其威,故震发威怒,用伐鬼方也。然处文明之初,始出於险,其德未盛,不能即胜,故曰“三年”也。五以顺柔文明而居尊位,不夺物功。九四既克而还,必得百里大国之赏,故曰“有赏於大国”也。《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疏]正义曰:“志行”者,释九四失位而得“贞吉悔亡”者也。以其正志得行,而终吉故也。

孔颖达疏说:九四处在未济之时,所居失其正位,因此本该有悔;但它已走出险难之外,居於文明之德的开端,以刚健的资质接近至尊之位,心志在於推行正道。既然守正,就贞吉而悔恨消失,所以爻辞说「贞吉」「悔亡」。正当的志向既已施行,威势便无可阻拦,所以奋发威怒,用兵讨伐鬼方。然而它处在文明之德的开端,刚刚脱出险境,德业还不隆盛,不能立刻取胜,所以说「三年」。六五以柔顺文明之德居於尊位,不掠夺他人的功劳;九四得胜归来,必定得到方圆百里的大国之赏,所以说「有赏於大国」。经文《象传》说:「贞吉,悔亡」,是因为心志得以施行。孔颖达疏说:所谓「志行」,是解释九四虽然失位却能获得「贞吉悔亡」——因为它端正的志向得以施行,所以终能获吉。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以柔居尊,处文明之盛,为未济之主,故必正然后乃吉,吉乃得无悔也。夫以柔顺文明之质,居於尊位,付与於能,而不自役,使武以文,御刚以柔,斯诚君子之光也。付物以能,而不疑也,物则竭力,功斯克矣,故曰:“有孚,吉。”

经文六五爻辞说:守正则吉,没有悔恨;这是君子的光辉,怀有诚信,吉祥。王弼注解释:六五以柔爻居尊位,处在文明之德的隆盛之中,是未济之卦的主爻,所以必须守正然后才吉,吉了才能没有悔恨。以柔顺文明的资质居於尊位,把事情交付给有才能的人而不自己劳役,用文德驾驭武力,用柔顺统御刚强,这实在是君子的光辉。把事情按才能交付出去而毫不猜疑,臣下就会竭尽全力,功业於是告成,所以说「有孚,吉」。

[疏]正义曰:“贞吉,无悔”者,六五以柔居尊,处文明之盛,为未济之主,故必正然后乃吉,吉乃得无悔,故曰“贞吉,无悔”也。“君子之光”者,以柔顺文明之质,居於尊位,有应於二,是能付物以能,而不自役,有君子之光华矣,故曰“君子之光”也。“有孚,吉”者,付物以能而无疑焉,则物竭其诚,功斯克矣,故曰“有孚,吉”也。《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疏]正义曰:“其晖吉”者,言君子之德,光晖著见,然后乃得吉也。

孔颖达疏说:所谓「贞吉,无悔」,六五以柔爻居尊位,处在文明之德的隆盛之中,是未济卦的主爻,所以必须守正然后才吉,吉了才能没有悔恨,因此说「贞吉,无悔」。所谓「君子之光」,是它以柔顺文明的资质居於尊位,又与九二相应,能够按才能把事情交付给别人而不自己劳役,具备了君子的光华,所以说「君子之光」。所谓「有孚,吉」,是把事情按才能交付出去而毫无猜疑,臣下便竭尽诚意,功业於是告成,所以说「有孚,吉」。经文《象传》说:「君子之光」,是说它的光辉带来吉祥。孔颖达疏说:所谓「其晖吉」,是说君子的德行光辉显耀於外,然后才能得吉。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未济之极,则反於既济。既济之道,所任者当也。所任者当,则可信之无疑,而已逸焉。故曰“有孚于饮酒,无咎”也。以其能信於物,故得逸豫而不忧於事之废。苟不忧於事之废,而耽於乐之甚,则至于失节矣。由於有孚,失於是矣,故曰“濡其首,有孚,失是”也。

经文上九爻辞说:怀着诚信而安然饮酒,没有过错;但若沉湎到浸湿头顶,那么即便有诚信,也在这一点上失当了。王弼注解释:未济到了顶点,就要转回既济。既济之道,在於所任用的人得当;所任用的人得当,就可以信任他而不再猜疑,自己也就安逸下来,所以说「有孚于饮酒,无咎」。正因为它能取信於人,所以能安闲享乐而不担心事情荒废。然而如果一味不担心事情荒废,沉溺於享乐太过,就要失去节度了。由「有孚」而来,却在这一点上失当,所以说「濡其首,有孚,失是」。

[疏]正义曰:“有孚于饮酒,无咎”者,上九居未济之极,则反於既济。既济之道,则所任者当也。所任者当,则信之无疑,故得自逸饮酒而已,故曰“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者,既得自逸饮酒,而不知其节,则濡首之难,还复及之,故曰“濡其首”也。“有孚,失是”者,言所以濡首之难及之者,良由信任得人,不忧事废,故失於是矣。故曰“有孚,失是”也。《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疏]正义曰:“亦不知节”者,释饮酒所以致濡首之难,以其不知止节故也。

孔颖达疏说:所谓「有孚于饮酒,无咎」,上九居於未济的顶点,就要转回既济;既济之道,在於所任用的人得当。所任用的人得当,便可以信任而不猜疑,自己因而得以安闲饮酒罢了,所以说「有孚于饮酒,无咎」。所谓「濡其首」,是既已安闲饮酒,却不知节制,那么浸湿头顶的祸难就又要临到自己身上,所以说「濡其首」。所谓「有孚,失是」,是说浸湿头顶的祸难之所以临身,正是由於信任得人、不再忧虑事情荒废,於是在这一点上失当了,所以说「有孚,失是」。经文《象传》说:饮酒饮到浸湿头顶,也是不知节制。孔颖达疏说:所谓「亦不知节」,是解释饮酒何以招致浸湿头顶的祸难——因为不知道适可而止的缘故。

卷七·周易系辞上第七

[疏]正义曰:谓之“系辞”者,凡有二义,论字取系属之义。圣人系属此辞於爻卦之下,故此篇第六章云:“系辞焉以断其吉凶。”第十二章云:“系辞焉以尽其言。”是系属其辞於爻卦之下,则上下二篇《经》辞是也。文取系属之义,故字体从“毄”。又音为系者,取刚系之义。卦之与爻,各有其辞以释其义,则卦之与爻,各有刚系,所以音谓之系也。夫子本作《十翼》,申说上下二篇《经》文,《系辞》条贯义理,别自为卷,总曰《系辞》。

孔颖达疏说:之所以称为「系辞」,共有两层意思。就字义论,取的是「系属」之义:圣人把这些文辞系属在爻辞卦辞之下,所以本篇第六章说「系辞焉以断其吉凶」,第十二章说「系辞焉以尽其言」,这就是把文辞系属在爻卦之下,指的正是《周易》上下二篇的《经》辞。字形上取系属之义,所以「系」字从「毄」。另外读作「系」音的,取的是牢牢维系之义:卦与爻各有自己的文辞来解释其义理,那么卦与爻也就各有牢固的维系,所以在读音上称为「系」。孔子本来作《十翼》,用来申说《周易》上下二篇的《经》文;其中《系辞》一篇条理贯通全书的义理,另外单独成卷,总名叫《系辞》。

分为上下二篇者,何氏云:上篇明无,故曰“易有太极”,太极即无也。又云“圣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是其无也。下篇明几,从无入有,故云“知几其神乎”。今谓分为上下,更无异义,有以简编重大,是以分之。或以上篇论易之大理,下篇论易之小理者,事必不通。何则?案上《系》云:“君子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又云:“藉用白茅,无咎。”皆人言语小事,及小慎之行,岂为易之大理?又下《系》云:“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日月之道,贞明者也。”岂复易之小事乎?明以大小分之,义必不可。故知圣人既无其意,若欲强释,理必不通。

孔颖达接着说:至於《系辞》为何分成上下两篇,何氏的说法是:上篇阐明「无」,所以讲「易有太极」,太极就是无;又讲「圣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讲的也是无。下篇阐明「几」,是从无进入有,所以讲「知几其神乎」。如今我认为分成上下并没有别的义理上的分别,只是因为竹简篇幅太大,所以分开。有人认为上篇讨论《易》的大道理、下篇讨论《易》的小道理,这个说法一定讲不通。为什么呢?考察《系辞上》说「君子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又说「藉用白茅,无咎」,讲的都是人言语上的小事和细小谨慎的行为,怎么能算《易》的大道理?再看《系辞下》说「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日月之道,贞明者也」,难道又是《易》的小事吗?可见按大小来划分上下篇,义理上必定行不通。由此可知圣人本来就没有这个用意,如果硬要这样解释,道理必然不通。

诸儒所释上篇,所以分段次下,凡有一十二章。周氏云:“天尊地卑”为第一章,“圣人设卦观象”为第二章,“彖者言乎象者”为第三章,“精气为物”为第四章,“显诸仁藏诸用”为第五章,“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为第六章,“初六藉用白茅”为第七章,“大衍之数”为第八章,“子曰知变化之道”为第九章,“天一地二”为第十章,“是故易有太极”为第十一章,“子曰书不尽言”为第十二章。

孔颖达接着叙述诸家分章之说:各位儒者解释《系辞上》时所划分的段落次第,一共有十二章。周氏的分法是:从「天尊地卑」起为第一章,从「圣人设卦观象」起为第二章,从「彖者言乎象者」起为第三章,从「精气为物」起为第四章,从「显诸仁藏诸用」起为第五章,从「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起为第六章,从「初六藉用白茅」起为第七章,从「大衍之数」起为第八章,从「子曰知变化之道」起为第九章,从「天一地二」起为第十章,从「是故易有太极」起为第十一章,从「子曰书不尽言」起为第十二章。

马季长、荀爽、姚信等又分“白茅”章后,取“负且乘”更为别章,成十三章。案“白茅”以下,历序诸卦,独分“负且乘”以为别章,义无所取也。虞翻分为十一章,合“大衍之数”并“知变化之道”,共为一章,案“大衍”一章,总明揲蓍策数,及十有八变之事,首尾相连。其“知变化之道”己下,别明“知神”及“唯几”之事,全与“大衍”章义不类,何得合为一章?今从先儒以十二章为定。

孔颖达继续辨析:马融(字季长)、荀爽、姚信等人又在「白茅」章之后再作切分,把「负且乘」一段另立一章,於是成了十三章。按「白茅」以下是逐条列叙各卦爻辞,单单把「负且乘」分出来另成一章,义理上没有依据。虞翻则分为十一章,把「大衍之数」与「知变化之道」合并为一章。按「大衍」这一章,总的是说明揲蓍求策数以及「十有八变而成卦」之事,首尾相连贯;而「知变化之道」以下,另外说明「知神」与「唯几」之事,同「大衍」一章的意旨全然不类,怎么能合成一章?如今仍依从先儒,以十二章为定说。

系辞上·第一章

[疏]正义曰:“天尊地卑”至“其中矣”,此第一章,明天尊地卑,及贵贱之位,刚柔动静寒暑往来,广明乾坤简易之德。圣人法之,能见天下之理。

孔颖达的疏文先总括本章大意:从「天尊地卑」一句起,到「成位乎其中矣」一句止,是《系辞上》的第一章。这一章阐明天在上而尊、地在下而卑的定位,以及由此推及万物的贵贱等次;又讲刚柔的分判、动静的常度、寒暑的往来,进而广泛阐发《乾》《坤》两卦「易简」的德性。圣人取法这种易简之德,就能洞见天下万事万物的道理。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乾坤其易之门户,先明天尊地卑,以定乾坤之体。[疏]“天尊”至“定矣”。○正义曰:天以刚阳而尊,地以柔阴而卑,则乾坤之体安定矣。乾健与天阳同,坤顺与地阴同,故得乾坤定矣。若天不刚阳,地不柔阴,是乾坤之体不得定也。此《经》明天地之德也。○注“先明”至“之体”。○正义曰:云:“先明天尊地卑,以定乾坤之体”者,易含万象,天地最大。若天尊地卑,各得其所,则乾坤之义得定矣。若天之不尊,降在滞溺;地之不卑,进在刚盛,则乾坤之体,何由定矣?案乾坤是天地之用,非天地之体,今云乾坤之体者,是所用之体,乾以健为体,坤以顺为体,故云“乾坤之体”。

经文说:天在上而尊贵,地在下而卑下,《乾》《坤》两卦的体性就由此确定了。韩康伯注解说:《乾》《坤》是《周易》的门户,所以先点明天尊地卑,用来确定乾坤的体性。孔颖达疏解经文说:天以刚健属阳而居尊,地以柔顺属阴而居卑,乾坤的体性便安定了;《乾》的刚健与天之阳同类,《坤》的柔顺与地之阴同类,所以说「乾坤定矣」。假如天不刚健属阳、地不柔顺属阴,乾坤的体性就无法确定。这一节经文讲的是天地的德性。孔颖达又疏解韩注说:韩康伯讲「先明天尊地卑,以定乾坤之体」,是因为《周易》包含万象,而万象之中天地最大;天尊地卑各安其位,乾坤的意义才能确定。倘若天不居尊而下沉沦滞,地不居卑而上进刚盛,乾坤的体性凭什么确定?按乾坤本是天地的功用,并不是天地的形体,如今说「乾坤之体」,指的是所用之体——《乾》以刚健为体,《坤》以柔顺为体,所以称作「乾坤之体」。

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天尊地卑之义既列,则涉乎万物,贵贱之位明矣。[疏]“卑高”至“位矣”。○正义曰:卑,谓地体卑下;高,谓天体高上。卑高既以陈列,则物之贵贱,得其位矣。若卑不处卑,谓地在上,高不处高,谓天在下。上下既乱,则万物贵贱则不得其位矣。此《经》明天地之体,此虽明天地之体,亦涉乎万物之形。此“贵贱”总兼万物,不唯天地而已,先云“卑”者,使文尔。案前《经》云“天尊地卑”,“天地”别陈。此“卑高以陈”,不更别陈。总云“卑高”者,上文详,於此略也。○注“天尊”至“明矣”。○正义曰:“天尊地卑之义既列”,解《经》“卑高以陈”也。云“则涉乎万物贵贱之位明矣”,解《经》“贵贱位矣”。上《经》既云“天尊地卑”,此《经》又云“贵贱”者,则贵非唯天地,是兼万物之贵贱。

经文说:卑下与高上既已陈列分明,贵贱的位次也就确定了。韩康伯注解说:天尊地卑的意义既已列出,推及到万物身上,贵贱的位次自然分明。孔颖达疏解经文说:「卑」指地体处在卑下,「高」指天体处在高上;卑高既已陈列,万物的贵贱便各得其位。假如卑者不居卑位,也就是地反倒在上;高者不居高位,也就是天反倒在下,上下一旦错乱,万物的贵贱就得不到应有的位次。这一节经文讲天地的形体,虽讲天地之体,也牵涉到万物的形质。这里的「贵贱」总括万物,不只限于天地;先说「卑」后说「高」,只是行文上的方便罢了。按前一节经文说「天尊地卑」,把「天」「地」分开陈述;这一节「卑高以陈」不再分开陈述,只总说「卑高」,是因为上文已经说详,此处从略。孔颖达又疏解韩注说:韩注「天尊地卑之义既列」,是解释经文的「卑高以陈」;「则涉乎万物贵贱之位明矣」,是解释经文的「贵贱位矣」。上一节经文既已说「天尊地卑」,这一节又说「贵贱」,可见贵贱不只属于天地,而是兼指万物的贵贱。

动静有常,刚柔断矣。刚动而柔止也。动止得其常体,则刚柔之分著矣。[疏]正义曰:天阳为动,地阴为静,各有常度,则刚柔断定矣。动而有常则成刚,静而有常则成柔,所以刚柔可断定矣。若动而无常,则刚道不成;静而无常,则柔道不立。是刚柔杂乱,动静无常,则刚柔不可断定也。此《经》论天地之性也。此虽天地动静,亦裛兼万物也。万物禀於阳气多而为动也,禀於阴气多而为静也。

经文说:动与静各有常度,刚与柔的分际就判定了。韩康伯注解说:刚主动而柔主止,动与止各得其恒常的体态,刚柔的区分就显著了。孔颖达疏解说:天属阳,其性为动;地属阴,其性为静,各有恒常的法度,刚柔于是可以判定。动而有常就成其为刚,静而有常就成其为柔,所以刚柔能够判定。假如动而无常,刚的道理就不能成立;静而无常,柔的道理就无法确立,那便是刚柔杂乱、动静无常,刚柔也就无从判定了。这一节经文论的是天地的性情。虽然说的是天地的动静,其实也兼包万物:万物禀受阳气多的就偏于动,禀受阴气多的就偏于静。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方有类,物有群,则有同有异,有聚有分也。顺其所同,则吉;乖其所趣,则凶,故吉凶生矣。[疏]“方以类聚”至“生矣”。○正义曰:方,谓法术性行,以类共聚,固方者则同聚也。物,谓物色群党,共在一处,而与他物相分别。若顺其所同,则吉也;若乖其所趣,则凶也,故曰“吉凶生矣”。此《经》虽因天地之性,亦广包万物之情也。○注“方有类”。○正义曰:云“方有类”者,方,谓法术情性趣舍,故《春秋》云“教子以义方”,《注》云:“方,道也。”是方谓性行法术也。言方虽以类而聚,亦有非类而聚者。若阴之所求者阳,阳之所求者阴,是非类聚也。若以人比禽兽,即是非类,虽男女不同,俱是人例,亦是以类聚也。故云“顺所同则吉,乖所趣则凶”。

经文说:事理依类别而聚合,物类依群体而区分,吉凶就由此产生了。韩康伯注解说:「方」有类别,「物」有群党,于是有同有异、有聚有分;顺着它们相同的一面就吉,违背它们的趋向就凶,所以吉凶产生。孔颖达疏解经文说:「方」指法术性行,同类的便共聚一处,趣向相同的人自然同聚;「物」指物色群党,共处一处而与别的物类分别开来。顺着所同则吉,违背所趋则凶,所以说「吉凶生矣」。这一节经文虽承接天地的性情而来,也广泛包举万物的情状。孔颖达又疏解韩注「方有类」说:「方」指法术、情性与取舍,所以《春秋左传·隐公三年》有「教子以义方」的话,其《注》解作「方,道也」,可见「方」说的是性行法术。不过「方」虽依类相聚,也有并非同类而相聚的:阴所求的是阳,阳所求的是阴,这就不是同类相聚;拿人与禽兽相比,那是异类,而男女虽然不同,同属人这一类,仍算以类相聚。所以韩注说「顺所同则吉,乖所趣则凶」。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象况日月星辰,形况山川草木也。悬象运转以成昏明,山泽通气而云行雨施,故变化见矣。[疏]正义曰:“象”谓悬象,日月星辰也。“形”谓山川草木也。悬象运转而成昏明,山泽通气而云行雨施,故变化是也。

经文说:在天上形成种种垂象,在地上形成种种形质,变化就显现出来了。韩康伯注解说:「象」比况日月星辰,「形」比况山川草木;悬挂天空的日月星辰运转不息而成昏晓明暗,山与泽气息相通而云行雨降,所以变化显现。孔颖达疏解说:「象」指悬挂在天上的物象,就是日月星辰;「形」指地上的山川草木。悬象运转而形成昏晓明暗,山泽通气而云行雨降,这就是所谓的变化。

是故刚柔相摩,相切摩也,言阴阳之交感也。[疏]正义曰:以变化形见,即阳极变为阴,阴极变为阳,阳刚而阴柔,故刚柔共相切摩,更递变化也。八卦相荡。相推荡也,言运化之推移。[疏]正义曰:刚则阳爻也。柔则阴爻也。刚柔两体,是阴阳二爻,相杂而成八卦,递相推荡。若十一月一阳生而推去一阴,五月一阴生而推去一阳。虽诸卦递相推移,本从八卦而来,故云“八卦相荡也”。

经文说:因此刚与柔互相切摩。韩康伯注解说:这是彼此切磨,讲的是阴阳二气的交相感应。孔颖达疏解说:由于变化已在形体上显现,阳到极点就变为阴,阴到极点就变为阳,阳性刚而阴性柔,所以刚柔共相切摩,交替变化。经文接着说:八卦互相推荡。韩康伯注解说:这是互相推移荡动,讲的是运化的推移。孔颖达疏解说:刚就是阳爻,柔就是阴爻;刚柔两体即阴阳二爻,彼此错杂而组成八卦,再递相推荡。譬如十一月一阳初生而推去一分阴,五月一阴初生而推去一分阳。各卦虽然递相推移,根本都从八卦而来,所以说「八卦相荡」。

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乾以易知,坤以简能。天地之道,不为而善始,不劳而善成,故曰易简。[疏]“鼓之以雷霆”至“简能”。○正义曰:“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者,重明上《经》“变化见矣”及“刚柔相摩,八卦相荡”之事。八卦既相推荡,各有功之所用也。又鼓动之以震雷离电,滋润之以巽风坎雨,或离日坎月,运动而行,一节为寒,一节为暑,直云震、巽、离、坎,不云乾、坤、艮、兑者,乾、坤上下备言,艮、兑非鼓动运行之物,故不言之,其实亦一焉。雷电风雨,亦出山泽也。

经文说:以雷霆鼓动万物,以风雨滋润万物;日月运行不息,寒暑交替往来。《乾》道成就男性,《坤》道成就女性;《乾》主宰万物的开端,《坤》造作而成就万物;《乾》以平易为知,《坤》以简约为能。韩康伯注解说:天地之道,不刻意有为而善于开端,不劳费其力而善于成就,所以叫作「易简」。孔颖达疏解经文说:「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几句,是再次申明上文「变化见矣」以及「刚柔相摩,八卦相荡」的事。八卦既已互相推荡,各自都有功用可施:以《震》之雷、《离》之电鼓动万物,以《巽》之风、《坎》之雨滋润万物,或以《离》为日、《坎》为月运行不息,一段时节为寒,一段时节为暑。这里只举震、巽、离、坎而不举乾、坤、艮、兑,是因为乾、坤在上下文中已说得完备,艮、兑又不是鼓动运行之物,所以不提,其实道理是一样的——雷电风雨也从山泽中生出。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者,道谓自然而生,故乾得自然而为男,坤得自然而成女。必云成者有故,以乾因阴而得成男,坤因阳而得成女,故云成也。“乾知太始”者,以乾是天阳之气,万物皆始在於气,故云知其大始也。“坤作成物”者,坤是地阴之形,坤能造作以成物也。初始无形,未有营作,故但云知也。巳成之物,事可营为,故云作也。“乾以易知”者,易谓易略,无所造为,以此为知,故曰“乾以易知”也。“坤以简能”者,简谓简省凝静,不须繁劳,以此为能,故曰“坤以简能”也。若於物艰难,则不可以知,故以易而得知也。若於事繁劳,则不可能也。必简省而后可能也。

孔颖达接着疏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一句里的「道」指自然而然地生成,所以《乾》自然而然成为男,《坤》自然而然成为女。一定要用「成」字是有缘故的:《乾》要因着阴才能成男,《坤》要因着阳才能成女,所以说「成」。「乾知太始」是说《乾》为天阳之气,万物都发端于气,所以说它主宰万物的开端。「坤作成物」是说《坤》为地阴之形,能够造作而成就万物。万物初始时尚无形体,谈不上营为,所以只说「知」;已经成形的东西,事上可以营作,所以说「作」。「乾以易知」的「易」是平易简略、无所造作,以此为知,所以说《乾》以平易为知。「坤以简能」的「简」是简省凝静、不须繁劳,以此为能,所以说《坤》以简约为能。若对事物觉得艰难,就谈不上知,唯其平易才能知;若做事繁劳,就谈不上能,必定简省然后才能。

○注“天地之道”至“易简”。○正义曰:云:“天地之道,不为而善始”者,释《经》之“乾以易知”。“不劳而善成”者,释《经》“坤以简能”也。案《经》乾易坤简,各自别言,而《注》合云天地者,若以坤对乾,乾为易也,坤为简也。《经》之所云者是也。若据乾坤相合皆无为,自然养物之始也,是自然成物之终也。是乾亦有简,坤亦有易,故《注》合而言之也。用使圣人俱行易简,法无为之化。

孔颖达再疏解韩康伯注从「天地之道」到「易简」这一段:韩注说「天地之道,不为而善始」,是解释经文的「乾以易知」;说「不劳而善成」,是解释经文的「坤以简能」。按经文把《乾》之易与《坤》之简各自分开来讲,韩注却合起来称「天地」,其中的道理是:若以《坤》与《乾》相对,那么《乾》为易、《坤》为简,正如经文所说;若就乾坤相合而言,两者都是无为的,自然地开启养育万物之始,也自然地成就万物之终,如此则《乾》里也有简、《坤》里也有易,所以韩注合起来说。这是要让圣人把「易」与「简」一并施行,效法无为的教化。

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顺万物之情,故曰有亲。通天下之志,故曰有功。[疏]正义曰:“易则易知”者,此覆说上“乾以易知”也。乾德既能说易,若求而行之,则易可知也。“简则易从”者,覆说上“坤以简能”也。於事简省,若求而行之,则易可从也。上“乾以易知,坤以简能”,论乾坤之体性也。“易则易知,简则易从”者,此论乾坤既有此性,人则易可仿效也。“易知则有亲”者,性意易知,心无险难,则相和亲,故云“易知则有亲”也。“易从则有功”者,於事易从,不有繁劳,其功易就,故曰“易从则有功”。此二句,论圣人法此乾坤易简,则有所益也。

经文说:平易就容易被知晓,简约就容易被遵从;容易知晓就有人亲附,容易遵从就能成就功业。韩康伯注解说:顺应万物的情性,所以说「有亲」;贯通天下人的心志,所以说「有功」。孔颖达疏解说:「易则易知」是回过头来申说上文的「乾以易知」——《乾》德既然平易,人若求而行之,就容易知晓。「简则易从」是申说上文的「坤以简能」——处事简省,人若求而行之,就容易遵从。上文「乾以易知,坤以简能」,论的是乾坤自身的体性;「易则易知,简则易从」,论的是乾坤既有这种体性,人便容易仿效。「易知则有亲」是说性情心意平易可知,胸中没有险陂艰难,人就与他和睦亲近。「易从则有功」是说做事容易遵从,不生繁劳,功业容易成就。这两句论的是圣人效法乾坤的易简,便能有所增益。

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有易简之德,则能成可久可大之功。[疏]正义曰:“有亲则可久”者,物既和亲,无相残害,故可久也。“有功则可大”者,事业有功,则积渐可大。此二句,论人法乾坤,久而益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天地易简,万物各载其形。圣人不为,群方各遂其业。德业既成,则入於形器,故以贤人目其德业。

经文说:有人亲附就能长久,有功业就能广大。韩康伯注解说:具备易简之德,就能成就可久可大的功业。孔颖达疏解说:「有亲则可久」是因为万物既已和睦亲近,彼此不相残害,所以能够长久;「有功则可大」是因为事业有成,积累渐进就能广大。这两句论的是人效法乾坤,愈久愈见广大。经文接着说:可久便是贤人的德,可大便是贤人的业。韩康伯注解说:天地易简,万物各自承载它的形体;圣人无所造作,万方各自遂成它的事业。德与业既已成就,就落入有形之器的境域,所以用「贤人」来称谓这德与业。

[疏]“可久”至“之业”。○正义曰:“可久则贤人之德”者,使物长久,是贤人之德,能养万物,故云“可久则贤人之德”也。“可大则贤人之业”者,功劳既大,则是贤人事业。行天地之道,总天地之功,唯圣人能。然今云贤人者,圣人则隐迹藏用,事在无境。今云“可久”“可大”,则是离无入有,贤人则事在有境。故“可久”“可大”,以贤人目之也。○注“圣人”至“其业”。○正义曰:云:“圣人不为,群方各遂其业”者,圣人显仁藏用,唯见生养之功,不见其何以生养,犹若日月见其照临之力,不知何以照临,是圣人用无为以及天下,是圣人不为也。云“德业既成,则入於形器”者,初行德业未成之时,不见其所为,是在於虚无。若德业既成,复被於物,在於有境,是入於形器也。贤人之分,则见其所为,见其成功始末,皆有德之与业,是所有形器,故以贤人目其德业。然则本其虚无玄象谓之圣,据其成功事业谓之贤也。

孔颖达疏解经文「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说:能使万物长久,这是贤人之德,因为他能养育万物,所以说「可久则贤人之德」;功劳既已广大,那就是贤人的事业。推行天地之道、总揽天地之功,本来只有圣人做得到,如今却称「贤人」,是因为圣人隐去踪迹、深藏功用,其事在于「无」的境界;而一说「可久」「可大」,就已是离开「无」而进入「有」,贤人的事正在「有」的境界,所以「可久」「可大」用贤人来称谓。孔颖达又疏解韩注「圣人不为,群方各遂其业」说:圣人显现仁爱而深藏功用,人们只见到生养的功效,看不出他凭什么生养,就像日月,人只见它照临的力量,不知道它凭什么照临,这就是圣人以无为的方式施及天下,也就是所谓「圣人不为」。韩注说「德业既成,则入於形器」,是指德业初行未成之时,看不见他的作为,还处在虚无之中;等到德业既成,又覆被于万物,落在「有」的境界,这就是进入有形之器。至于贤人这一分位,人能见到他的作为,见到他成功的始末,德与业都有形迹可寻,属于有形之器,所以用贤人来称谓德业。这样看来,本着虚无玄妙的气象来说叫作「圣」,据着成功事业来说叫作「贤」。

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莫不由於易简而各得顺其分位也。[疏]“易简”至“得矣”。○正义曰:此则赞明圣人能行天地易简之化,则天下万事之理,并得其宜矣。○注“易简”。○正义曰:若能行说易简静,任物自生,则物得其性矣。故《列子》云:“不生而物自生,不化而物自化。”若不行易简,法令兹章,则物失其性也。《老子》云:“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又庄云:“马翦剔羁绊,所伤多矣。”是天下之理未得也。

经文说:易简之道一旦施行,天下的道理就都能把握了。韩康伯注解说:天下的道理,无不由易简而来,从而各自顺应其分位。孔颖达疏解经文说:这是赞美圣人能推行天地易简的教化,天下万事的道理便都各得其宜。孔颖达又疏解韩注说:若能推行平易简静之道,任凭万物自然生长,万物就各得其本性。所以《列子》说:「不生而物自生,不化而物自化。」若不行易简,反而法令繁密苛细,万物便丧失本性。《老子》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庄子》又说马遭剪毛去蹄、加上羁绊,所受的伤害就多了。凡此都是天下之理不能把握的例子。

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成位至立象也。极易简则能通天下之理,通天下之理,故能成象,并乎天地言其中,则并明天地也。[疏]正义曰:成位况立象,言圣人极易简之善,则能通天下之理,故能成立卦象於天地之中,言并天地也。

经文说:天下的道理既已把握,圣人便在天地之中成就其位。韩康伯注解说:这里的「成位」说的就是「立象」;极尽易简就能通达天下之理,通达天下之理就能成就卦象;与天地并列而说「其中」,正是把天地一并点明。孔颖达疏解说:「成位」是比况「立象」,是说圣人极尽易简之善,就能通达天下的道理,因而能在天地之中成立卦象,也就是与天地并列而三。

系辞上·第二章

[疏]正义曰:“圣人设卦”至“不利”,此第二章也。前章言天地成象成形,简易之德,明乾坤之大旨。此章明圣人设卦观象,爻辞吉凶,悔吝之细别。

孔颖达的疏文总述本章:从「圣人设卦观象」一句起,到「吉无不利」一句止,是《系辞上》的第二章。前一章讲天地成象成形以及易简之德,阐明《乾》《坤》的大旨;这一章则阐明圣人设置卦画、观察物象,以及爻辞所示吉凶、悔吝的细密分别。

圣人设卦观象,此总言也。[疏]“圣人”至“观象”。○正义曰:谓圣人设画其卦之时,莫不瞻观物象,法其物象,然后设之,卦象则有吉有凶,故下文云“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变化者,进退之象。刚柔者,昼夜之象”。是施设其卦,有此诸象也。○注“此总言也”。○正义曰:此设卦观象,总为下而言,故云“此总言也”。

经文说:圣人设置卦画、观察物象。韩康伯注解说:这是总括之辞。孔颖达疏解经文说:圣人设画卦爻的时候,无不瞻望观察物象、取法物象,然后才设立卦画;卦象里有吉有凶,所以下文说「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变化者,进退之象。刚柔者,昼夜之象」,可见所施设的卦具备这些物象。孔颖达又疏解韩注说:这里的「设卦观象」是总为下文而发,所以韩康伯说「此总言也」。

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系辞所以明吉凶,刚柔相推所以明变化也。吉凶者,存乎人事也。变化者,存乎运行也。[疏]正义曰:“系辞焉而明吉凶”者,卦象爻象,有吉有凶。若不系辞,其理未显。故系属吉凶之文辞於卦爻之下,而显明此卦爻吉凶也。案吉凶之外,犹有悔吝忧虞,直云而明吉凶者,悔吝忧虞,是凶中之小,别举吉凶,则包之可知也。“刚柔相推而生变化”者,八纯之卦,卦之与爻,其象既定,变化犹少;若刚柔二气相推,阴爻阳爻交变,分为六十四卦,有三百八十四爻,委曲变化,事非一体,是“而生变化”也。系辞而明吉凶,明系辞之意;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明其推引而生杂卦之意也。

经文说:系上文辞来阐明吉凶,刚柔互相推移而产生变化。韩康伯注解说:系辞是用来阐明吉凶的,刚柔相推是用来阐明变化的;吉凶存在于人事,变化存在于运行。孔颖达疏解说:「系辞焉而明吉凶」是说卦象与爻象本有吉有凶,若不系上文辞,其中道理无从显明,所以把断定吉凶的文辞系属在卦爻之下,用来彰显这一卦一爻的吉凶。按吉凶之外还有悔吝忧虞,这里只说「明吉凶」,是因为悔吝忧虞属于凶中较小的一等,单举吉凶就已把它们包括在内。「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说八个纯卦,卦与爻的物象既已定下,变化还少;一旦刚柔二气互相推移、阴爻阳爻交互变动,就分衍为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曲折变化,形态不一,这就是「而生变化」。「系辞而明吉凶」讲的是系辞的用意,「刚柔相推而生变化」讲的是推衍而生出杂卦的用意。

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由有失得,故吉凶生。[疏]正义曰:此下四句《经》,总明诸象不同之事,辞之吉者是得之象;辞之凶者是失之象,故曰“吉凶者,是失得之象也”。初时於事有失有得,积渐成著,乃为吉凶也。然《易》之诸卦及爻不言吉凶者,义有数等。或吉凶据文可知,不须明言吉凶者。若《乾》“元亨利贞”及“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之属,寻文考义,是吉可知,故不须云吉也。若其《剥》“不利有攸往”,《离》之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之属,据其文辞,其凶可见,故不言凶也。亦有爻处吉凶之际,吉凶未定,行善则吉,行恶则凶。是吉凶未定,亦不言吉凶,若《乾》之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若《屯》之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是吉凶未定,亦不言吉凶也。

经文说:所以吉凶是「失」与「得」的象。韩康伯注解说:因为有失有得,吉凶才产生。孔颖达疏解说:以下四句经文总说各种象的不同:辞属吉的是「得」之象,辞属凶的是「失」之象,所以说「吉凶者,失得之象也」。起初办事有失有得,逐渐积累而显著,才成为吉凶。不过《周易》诸卦及爻也有不说吉凶的,情形分好几类。有的吉凶据文即可知晓,不必明说,如《乾》卦的「元亨利贞」以及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之类,寻绎文辞、考究义理,是吉可知,所以不必写「吉」字。有的如《剥》卦「不利有攸往」、《离》卦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之类,据其文辞已见其凶,所以不写「凶」字。也有爻正处在吉凶交界之际,吉凶未定,行善则吉,行恶则凶,因为吉凶未定,也不说吉凶,如《乾》卦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如《屯》卦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都属吉凶未定而不言吉凶的。

又诸称无咎者,若不有善应则有咎,若有善应则无咎,此亦不定言吉凶也。诸称吉凶者,皆嫌其吉凶不明,故言吉凶以正之,若《坤》之六五“黄裳元吉”,以阴居尊位,嫌其不吉,故言吉以明之。推此馀可知也。亦有於事无嫌,吉凶灼然可知,而更明言吉凶者,若《剥》之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者,此皆凶状灼然,而言凶也。或有一卦之内,或一爻之中,得失相形,须言吉凶。若《大过》九三“栋桡凶”、九四“栋隆吉”,是一卦相形也;《屯》卦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是一爻相形也。亦有一事相形,终始有异。若《讼》卦“有孚窒惕,中吉,终凶”之类是也。大略如此。原夫《易》之为书,曲明万象,苟在释辞,明其意,达其理,不可以一爻为例,义有变通也。

孔颖达接着说:凡称「无咎」的,若没有善的应合就会有过错,有善的应合才没有过错,这也属于吉凶不定而不明说的一类。凡明写吉凶的,都是怕吉凶不够显豁,所以标出吉凶来正定它,例如《坤》卦六五「黄裳元吉」,以阴爻居于尊位,人容易疑心它不吉,所以标一个「吉」字来点明;依此类推,其余可知。也有事上本无可疑、吉凶明明白白,却仍旧明写吉凶的,例如《剥》卦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凶的情状十分显豁,仍旧写出「凶」字。还有的是一卦之内或一爻之中,得与失彼此对照,非说吉凶不可:像《大过》九三「栋桡凶」、九四「栋隆吉」,是一卦之内彼此对照;《屯》卦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是一爻之中彼此对照。也有同一件事前后对照而始末不同的,像《讼》卦卦辞「有孚窒惕,中吉,终凶」之类。大略如此。推究《周易》这部书,曲折地阐明万象,重在解释文辞、点明其意、通达其理,不能拿某一爻当作通例,义理是有变通的。

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失得之微者,足以致忧虞而巳,故曰悔吝。[疏]正义曰:《经》称悔吝者,是得失微小,初时忧念虞度之形象也。以忧虞不巳,未是大凶,终致悔吝。悔者,其事巳过,意有追悔之也。吝者,当事之时,可轻鄙耻,故云吝也。吝既是小凶,则《易》之为书亦有小吉,则无咎之属善补过是也。此亦小吉,而不言者,下《经》备陈之也,故於此不言。其馀元亨利贞,则是吉象之境,有四德别言,故於此不言也。其以祉有庆有福之属,各於爻卦别言,故不在此而说。且《易》者戒人为恶,故於恶事备言也。

经文说:悔与吝是忧愁疑虑的象。韩康伯注解说:得失轻微的,只足以招致忧愁疑虑罢了,所以叫作「悔吝」。孔颖达疏解说:经文所称的「悔吝」,是得失微小、起初心中忧念揣度的形象;忧虑不已,虽还算不上大凶,终究要落到悔与吝。「悔」是事情已经过去,心里有追悔之意;「吝」是正当其事之时,行为可轻可鄙、令人羞耻,所以叫作「吝」。「吝」既是小凶,那么《周易》这部书也该有小吉,「无咎」一类善于补救过失的就是小吉。这里之所以不提,是因为下文经文会详细陈说,所以此处不说。其余像「元亨利贞」,属于吉象的范围,四德另有专门的论述,所以此处也不说。至于「有祉」「有庆」「有福」一类,各在相应的卦辞爻辞里分别讲到,所以不在这里说。况且《周易》意在告诫人不要为恶,所以对凶恶之事讲得格外周备。

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往复相推,迭进退也。[疏]正义曰:万物之象,皆有阴阳之爻,或从始而上进,或居终而倒退,以其往复相推,或渐变而顿化,故云“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昼则阳刚,夜则阴柔,始总言吉凶变化,而下别明悔吝、昼夜者,悔吝则吉凶之类,昼夜亦变化之道,吉凶之类,则同因系辞而明;变化之道,则俱由刚柔而著,故始总言之,下则明失得之轻重,辨变化之小大,故别序其义也。

经文说:变与化是进与退的象。韩康伯注解说:往与复互相推移,交替呈现进退。孔颖达疏解说:万物的物象都由阴阳之爻构成,有的从起始处向上前进,有的居于终位而向后倒退;因为往复相推,有时渐渐地变、有时顿然地化,所以说是「进退之象」。经文接着说:刚与柔是昼与夜的象。韩康伯注解说:白昼属阳而刚,黑夜属阴而柔。开头总说吉凶与变化,下文却分开来讲悔吝与昼夜,是因为悔吝本属吉凶一类,昼夜也属变化之道;吉凶一类同样凭系辞而彰明,变化之道都由刚柔而显著,所以开头总说,下文则辨明得失的轻重、变化的大小,因此另行分别叙述其义。

[疏]“刚柔”至“象也”。○正义曰:昼则阳日照临,万物生而坚刚,是昼之象也。夜则阴润浸被,万物而皆柔弱,是夜之象也。○注“始总”至“变化”。○正义曰:云:“始总言吉凶变化”者,谓上文云“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始总言吉凶变化也。云“而下别明悔吝昼夜”者,谓次文云“悔吝者,忧虞之象”,“刚柔者,昼夜之象”,是别明悔吝昼夜也。

孔颖达疏解经文「刚柔者,昼夜之象也」说:白昼有属阳的太阳照临,万物生长而坚强刚劲,这是白昼的象;黑夜有属阴的润气浸润覆被,万物都显得柔弱,这是黑夜的象。孔颖达又疏解韩注从「始总」到「变化」一段说:韩注讲「始总言吉凶变化」,指的是上文「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那是开头总说吉凶与变化;讲「而下别明悔吝昼夜」,指的是接下来的「悔吝者,忧虞之象」「刚柔者,昼夜之象」,那是分开阐明悔吝与昼夜。

言“悔吝则吉凶之类”者,案上文系辞而明吉凶,次又别序云:“吉凶者,失得之象。”“悔吝者,忧虞之象。”是吉凶之外,别生悔吝,是悔吝亦吉凶之类。大略总言吉凶,是细别之,吉凶之外,别有悔吝也,故云“悔吝则吉凶之类”。云“昼夜亦变化之道”者,案上文云“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次文别云“变化者,进退之象”,“刚柔者,昼夜之象”,变化之外,别云昼夜,总言之则变化昼夜是一,分之则变化昼夜是殊,故云“昼夜亦变化之道”也。

韩注说「悔吝则吉凶之类」,是因为上文以系辞阐明吉凶,接着又分别叙述「吉凶者,失得之象」「悔吝者,忧虞之象」,可见吉凶之外另生出悔吝,悔吝也属吉凶一类。粗略地总说只讲吉凶,细分起来,吉凶之外另有悔吝,所以说「悔吝则吉凶之类」。韩注说「昼夜亦变化之道」,是因为上文讲「刚柔相推而生变化」,下文又分别讲「变化者,进退之象」「刚柔者,昼夜之象」,变化之外另提昼夜;合起来说,变化与昼夜是一回事,分开来说,变化与昼夜又有差别,所以说「昼夜亦变化之道」。

云“吉凶之类,则同因系辞而明”者,案上文云“系辞焉而明吉凶”,次文别序云“吉凶”“悔吝”,两事同因上系辞而明之也,故云“吉凶之类,则同因《系辞》而明”也。云“变化之道,则俱由刚柔而著”者,上文“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次文别序云:“变化者,进退之象。刚柔者,昼夜之象。”上文则变化刚柔合为一,次文则别序变化刚柔分为二。合之则同,分之则异,是变化从刚柔而生,故云“变化之道,俱由刚柔而著”也。

韩注说「吉凶之类,则同因系辞而明」,是因为上文讲「系辞焉而明吉凶」,下文又分别叙述「吉凶」与「悔吝」,这两件事同样凭上文的系辞而得以彰明,所以说吉凶一类都由《系辞》而明。韩注说「变化之道,则俱由刚柔而著」,是因为上文讲「刚柔相推而生变化」,下文又分别叙述「变化者,进退之象。刚柔者,昼夜之象」;上文把变化与刚柔合为一事,下文则把变化与刚柔分为两事。合起来说是同一回事,分开来说才有差异,可见变化是从刚柔而生的,所以说「变化之道,俱由刚柔而著」。

云“故始总言之”也。上文“系辞焉而明吉凶”,不云悔吝,是总言之也。又上文“刚柔相推而生变化”,不云昼夜,是总变化言之也。云“下则明失得之轻重,辨变化之小大,故别序其义”者,案次文别序云:“吉凶者,失得之象。”是失得重也;“悔吝者,忧虞之象”。是失得轻也。又次《经》云:“变化者,进退之象。”是变化大也;“刚柔者,昼夜之象”。是变化小也。两事并言,失得别明轻重,变化别明小大,是别序其义。

韩注说「故始总言之」,是因为上文「系辞焉而明吉凶」不提悔吝,那是总说;上文「刚柔相推而生变化」不提昼夜,那是就变化总说。韩注说「下则明失得之轻重,辨变化之小大,故别序其义」,是因为下文分别叙述「吉凶者,失得之象」,那是失得较重的一面;「悔吝者,忧虞之象」,那是失得较轻的一面。再下面经文说「变化者,进退之象」,那是变化较大的一面;「刚柔者,昼夜之象」,那是变化较小的一面。两事并举,失得分别点明轻重,变化分别点明大小,这就是分别叙述其义。

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三极,三材也。兼三材之道,故能见吉凶,成变化也。[疏]正义曰:此覆明变化进退之义,言六爻递相推动而生变化,是天地人三才至极之道,以其事兼三才,故能见吉凶而成变化也。

经文说:六爻的变动,体现的是「三极」之道。韩康伯注解说:「三极」就是「三材」,兼备天、地、人三材之道,所以能显现吉凶、成就变化。孔颖达疏解说:这是再一次申明变化进退的意义——六爻递相推动而产生变化,正是天、地、人三才至极的道理;因为它兼摄三才,所以能显现吉凶而成就变化。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序,易象之次序。[疏]正义曰:以其在上,吉凶显其得失,变化明其进退,以此之故,君子观象知其所处,故可居治之位,而安静居之,是易位之次序也。若居在乾之初九,而安在勿用,若居在乾之九三,而安在乾乾,是以所居而安者,由观易之位次序也。

经文说:所以君子所居处而能安然的,是《周易》所示的次序。韩康伯注解说:「序」指《周易》卦爻之象的次第。孔颖达疏解说:因为上文已讲明吉凶显示得失、变化显示进退,君子据此观象而知道自己所处的地位,于是能占据可以治事的位次,安静地居守其中,这就是《周易》爻位的次序。譬如身处《乾》卦初九,就安于「潜龙勿用」;身处《乾》卦九三,就安于「终日乾乾」。可见所以能居而安,正由于观察《周易》爻位的次序。

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疏]“所乐”至“无不利”。○正义曰:“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者,言君子爱乐而习玩者,是六爻之辞也。辞有吉凶悔吝,见善则思齐其事,见恶则惧而自改,所以爱乐而耽玩也。卦之与爻,皆有其辞,但爻有变化,取象既多,以知得失。故君子尢所爱乐,所以特云“爻之辞”也。“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者,以易象则明其善恶,辞则示其吉凶,故君子自居处其身,观看其象,以知身之善恶,而习玩其辞,以晓事之吉凶。

经文说:君子所喜爱而反复玩味的,是爻辞;所以君子平居时就观察卦爻之象而玩味其辞,有所行动时就观察爻的变动而玩味其占。因此上天佑助他,吉祥而无所不利。孔颖达疏解说:「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是说君子喜爱而反复研习玩味的,正是六爻的文辞。爻辞里有吉、有凶、有悔、有吝,见到善的就想向它看齐,见到恶的就警惧而自我改正,所以喜爱而沉玩不已。卦与爻都各有其辞,只是爻有变动,所取的物象既多,据以知道得失,所以君子格外喜爱,因而特别说「爻之辞」。「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是说卦象能显明善恶,文辞能昭示吉凶,所以君子安居处身之时,观看卦爻之象来了解自身的善恶,研习玩味其辞来通晓事情的吉凶。

“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者,言君子出行兴动之时,则观其爻之变化,而习玩其占之吉凶。若《乾》之九四“或跃在渊”,是动则观其变也。《春秋传》云:“先王卜征五年。”又云:“卜以决疑。”是动玩其占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者,君子既能奉遵易象,以居处其身,无有凶害,是以从天以下,悉皆祐之,吉无不利。此《大有》上九爻辞。

孔颖达接着疏解:「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是说君子出行举事之时,就观察爻的变动,研习玩味所占的吉凶。像《乾》卦九四「或跃在渊」,正是行动时观察其变。《春秋左氏传》记载「先王卜征五年」,又记载「卜以决疑」,这就是行动时玩味其占。「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是说君子既能奉行遵守《周易》之象来安身处世,不会招致凶害,因此自上天以下,无不佑助于他,吉祥而无所不利。这两句本是《大有》卦上九的爻辞。

系辞上·第三章

[疏]正义曰:“彖者言乎”至“生之说”,此第三章也。上章明吉凶悔吝系辞之义,而细意未尽,故此章更委曲说卦爻吉凶之事。是以义理深奥,能弥纶天地之道,仰观俯察,知死生之说。彖者,言乎象者也。彖总一卦之义也。[疏]正义曰:《彖》谓卦下之辞,言说乎一卦之象也。爻者,言乎变者也。爻各言其变也。[疏]正义曰:谓爻下之辞,言说此爻之象改变也。

孔颖达的疏文总述本章:从「彖者,言乎象者也」一句起,到「知死生之说」一句止,是《系辞上》的第三章。上一章阐明吉凶悔吝与系辞的意义,而细微处尚未说尽,所以这一章再曲折详说卦爻吉凶的事;因而义理深奥,能够包罗弥合天地之道,仰观天文、俯察地理,通晓生死的道理。经文说:彖辞是说明卦象的。韩康伯注解说:彖辞总括一卦的意义。孔颖达疏解说:「彖」指系在卦下的文辞,用来说明这一卦的物象。经文又说:爻辞是说明变动的。韩康伯注解说:每一爻各自说明它的变动。孔颖达疏解说:这是指系在爻下的文辞,用来说明这一爻的物象所发生的改变。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无咎者,善补过也。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爻之所处曰位,六位有贵贱也。[疏]正义曰:“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者,谓爻卦下辞也。著其吉凶者,言论其卦爻失之与得之义也。前章言据其卦爻之象,故云“吉凶者,失得之象”。此章据其卦爻之辞,故云“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者,辞著悔吝者,言说此卦爻有小疵病也。有小疵病,必预有忧虞,故前章云:“悔吝者,忧虞之象。”但前章据其象,此章论其辞也。

经文说:「吉」「凶」是就得失而言的,「悔」「吝」是就小的瑕疵而言的,「无咎」是善于补救过失。所以陈列贵贱的在于爻位。韩康伯注解说:爻所处的地方叫作「位」,六个爻位有贵有贱。孔颖达疏解说:「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讲的是系在卦下爻下的文辞——文辞标明吉凶,就是在论说这一卦一爻是失还是得。前一章是就卦爻之象来讲,所以说「吉凶者,失得之象」;这一章是就卦爻之辞来讲,所以说「吉凶者,言乎其失得」。「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是说文辞标出悔吝,就是在说这一卦一爻有小的毛病;有小毛病,必定预先生出忧愁疑虑,所以前一章说「悔吝者,忧虞之象」。只是前一章依据的是象,这一章论说的是辞。

“无咎者,善补过也”者,辞称无咎者,即此卦爻能补其过。若不能补过,则有咎也。案《略例》:无咎有二,一者善能补过,故无咎。二者其祸自已招,无所怨咎,故《节》之六三:“不节之嗟,又谁咎也?”但如此者少,此据多者言之,故云“善补过也”。前章举其大略,故不细言无咎之事,此章备论也。“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者,以爻者言乎变,以此之故,陈列物之贵贱者在存乎六爻之位,皆上贵而下贱也。

孔颖达接着疏解:「无咎者,善补过也」是说文辞称「无咎」的,就是这一卦一爻能够补救自己的过失;若不能补救,就会有过错。按王弼《周易略例》所说,「无咎」有两种:一种是善于补救过失,因而没有过错;另一种是祸患由自己招来,怨不得别人,所以《节》卦六三说「不节之嗟,又谁咎也」。不过后一种情形很少,这里是就多数的情形立说,所以说「善补过也」。前一章只举其大略,因而没有细讲「无咎」的事,这一章才详加论说。「是故列贵贱者存乎位」是说爻是讲变动的,正因如此,陈列事物贵贱的关键在于六爻的位次,一概是上位为贵、下位为贱。

齐小大者存乎卦,卦有小大也,齐犹言辨也,即彖者言乎象也。[疏]正义曰:以彖者言乎象,象有小大,故齐辨物之小大者存乎卦也。犹若《泰》则“小往大来,吉亨”,《否》则“大往小来”之类是也。

经文说:齐一区分小与大的在于卦。韩康伯注解说:卦有小有大,「齐」犹如说「辨别」,也就是上文「彖者言乎象」的意思。孔颖达疏解说:因为彖辞是说明卦象的,而卦象有小有大,所以辨别事物小大的关键在于卦。譬如《泰》卦说「小往大来,吉亨」,《否》卦说「大往小来」,就属这一类。

辩吉凶者存乎辞,辞,爻辞也,即“爻者言乎变”也。言象所以明小大,言变所以明吉凶。故小大之义存乎卦,吉凶之状见乎爻。至於悔吝无咎,其例一也。吉凶悔吝小疵无咎,皆主乎变,事有小大,故下历言五者之差也。[疏]“辩吉”至“乎辞”。○正义曰:谓辩明卦之与爻之吉凶,存乎卦爻下之言辞是也。○注“辞爻”至“差也”。○正义曰:云:“辞,爻辞也”者,其实卦之与爻,皆有其辞。知是爻辞者,但卦辞变化少,爻辞变化多,此《经》“辩吉凶者存乎辞”,与“齐小大者存乎卦”,二文相对,上既云卦,故此辞为爻辞也。云“言象所以明小大”者,即“齐小大者存乎卦”是也。云“言变化所以明吉凶”者,则“辩吉凶者存乎辞”是也。云“故小大之义存乎卦”者,覆说“言象所以明小大”也。云“吉凶之状见乎爻”者,覆说“言变所以明吉凶”也。

经文说:辨别吉凶的在于文辞。韩康伯注解说:这里的「辞」指爻辞,也就是上文「爻者言乎变」的意思;讲「象」是用来阐明小大,讲「变」是用来阐明吉凶,所以小大的意义存于卦,吉凶的情状见于爻。至于悔吝与无咎,体例是一样的。吉凶、悔吝这类小瑕疵以及无咎,都以「变」为主;事情有小有大,所以下文逐一说出这五者的差别。孔颖达疏解经文说:辨明一卦与一爻的吉凶,关键在于系于卦爻之下的文辞。孔颖达又疏解韩注从「辞,爻辞也」到「五者之差」一段说:韩注讲「辞,爻辞也」,其实卦与爻都各有其辞,之所以知道这里专指爻辞,是因为卦辞的变化少、爻辞的变化多,而这句经文「辩吉凶者存乎辞」与上句「齐小大者存乎卦」两两相对,上句既已说「卦」,此处的「辞」自然就是爻辞。韩注讲「言象所以明小大」,指的就是「齐小大者存乎卦」;讲「言变化所以明吉凶」,指的就是「辩吉凶者存乎辞」。讲「故小大之义存乎卦」,是回过头来申说「言象所以明小大」;讲「吉凶之状见乎爻」,是回过头来申说「言变所以明吉凶」。

云“悔吝无咎,其例一也”者,谓悔吝无咎,体例与吉凶一也,皆是存乎辞。云“悔吝小疵无咎,皆生乎变”者,谓皆生於爻也。言乎变者,谓皆从爻变而来。云“事有小大”者,大则为吉凶,小则为悔吝无咎也。云“故下历言五者之差”者,谓於吉凶下历次言五者之差别,数五者,谓吉一,凶二,悔三,吝四,无咎五。“然诸儒以为五者,皆数列贵贱者存乎位,”是其一也。“齐小大者存乎卦”,是其二也。“辩吉凶者存乎辞”,是其三也。“忧悔吝者存乎介”,是其四也。“震无咎者存乎无悔”,是其五也。於《经》数之为便,但於《注》理则乖,今并存焉,任后贤所释。

韩注说「悔吝无咎,其例一也」,是指悔吝与无咎的体例同吉凶一样,都存于文辞。韩注说悔吝这类小疵与无咎「皆生乎变」,是指它们都由爻生出;所谓「言乎变」,是说都从爻的变动而来。韩注说「事有小大」,是指大的就成为吉凶,小的就成为悔吝、无咎。韩注说「故下历言五者之差」,是指在吉凶之下依次说出五者的差别;所数的五者,是吉为一、凶为二、悔为三、吝为四、无咎为五。然而诸家学者认为这五者应当另一种数法:「列贵贱者存乎位」是第一,「齐小大者存乎卦」是第二,「辩吉凶者存乎辞」是第三,「忧悔吝者存乎介」是第四,「震无咎者存乎无悔」是第五。照经文来数固然方便,但与韩注的义理相违;如今两说并存,留待后来的贤者去解释。

忧悔吝者存乎介,介,纤介也。王弼曰:忧悔吝之时,其介不可慢也。即“悔吝者言乎小疵也”。[疏]正义曰:介谓纤介,谓小小疵病。能预忧虞悔吝者,存於细小之疵病也。震无咎者存乎无悔。无咎者,善补过也。震,动也。故动而无咎,存乎无悔过也。[疏]正义曰:震,动也。动而无咎者,存乎能自悔过也。

经文说:忧虑悔吝的在于「介」。韩康伯注解说:「介」是细微之意;王弼说,正当忧虑悔吝之时,那细微处不可轻忽,也就是上文「悔吝者言乎小疵也」的意思。孔颖达疏解说:「介」指纤细微小,也就是小小的毛病;能够预先忧虑悔吝的人,着眼处正在这些细小的毛病上。经文接着说:动而无咎的在于能够没有悔恨。韩康伯注解说:「无咎」就是善于补救过失;「震」是动的意思,所以行动而不致有过错,关键在于能不留下悔恨。孔颖达疏解说:「震」是动,行动而没有过错的,在于能够自己悔改过失。

是故卦有小大,辞有险易。其道光明曰大,君子道消曰小;之泰则其辞易,之否则其辞险。[疏]正义曰:其道光明谓之大,其道消散谓之小。若之適通泰,其辞则说易,若之適否塞,其辞则难险也。辞也者,各指其所之。《易》与天地准,作《易》以准天地。

经文说:所以卦有小有大,辞有险有易。韩康伯注解说:其道光明的叫作「大」,君子之道消退的叫作「小」;趋向通泰的,它的文辞就平易,趋向否塞的,它的文辞就险难。孔颖达疏解说:其道光明就称为大,其道消散就称为小;若走向通达安泰,文辞便和悦平易,若走向闭塞不通,文辞便艰难险峻。经文接着说:文辞各自指示它所趋向的方向;《周易》与天地相齐准。韩康伯注解说:作《周易》正是用来比准天地的。

[疏]正义曰:“辞也者,各指其所之”者,谓爻卦之辞,各斥其爻卦之之適也。若之適於善,则其辞善。若之適於恶,则其辞恶也。“《易》与天地准”者,自此已上,论卦爻辞理之义;自此已下,广明《易》道之美。言圣人作《易》,与天地相准。谓准拟天地,则乾健以法天,坤顺以法地之类是也。

孔颖达疏解说:「辞也者,各指其所之」是说卦辞与爻辞各自指明该卦该爻的趋向:趋向于善,文辞就是善的;趋向于恶,文辞就是恶的。至于「《易》与天地准」一句,从此句以上,论的是卦爻文辞义理的问题;从此句以下,则广泛阐明《周易》之道的美善。这是说圣人作《周易》与天地相齐准,也就是比拟天地——《乾》以刚健取法于天,《坤》以柔顺取法于地,就属这一类。

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幽明者,有形无形之象。死生者,终始之数也。[疏]正义曰:“故能弥纶天地之道”者,以《易》与天地相准,为此之故圣人用易,能弥纶天地之道,弥谓弥缝补合,纶谓经纶牵引,能补合牵引天地之道,用此易道也。““仰以观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者,天有悬象而成文章,故称文也。地有山川原隰,各有条理,故称理也。“是故知幽明之故”者,故谓事也。故以用易道,仰观俯察,知无形之幽,有形之明,义理事故也。“原始反终,故知生死之说”者,言用易理,原穷事物之初始,反复事物之终末,始终吉凶,皆悉包罗,以此之故,知死生之数也。正谓用易道参其逆顺,则祸福可知;用蓍策求其吉凶,则死生可识也。

经文说:所以《周易》能包罗弥合天地之道;仰头观察天上的文象,俯身审察地上的理则,因此通晓幽隐与显明的缘故;推原事物的开端,反求事物的终结,因此通晓生与死的道理。韩康伯注解说:「幽明」指有形与无形的象,「死生」指终与始的气数。孔颖达疏解说:「故能弥纶天地之道」是因为《周易》与天地相齐准,所以圣人运用《周易》能够弥纶天地之道;「弥」是弥缝补合,「纶」是经纶牵引,能补合牵引天地之道,靠的正是这易道。「仰以观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说天上有悬垂的物象而成文采,所以称「文」;地上有山川原野与低湿之地,各有条理,所以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的「故」指事;运用易道仰观俯察,就能知道无形的幽、有形的明,以及其中的义理与事情。「原始反终,故知生死之说」是说运用易理,推究到事物的最初,反复推寻到事物的终末,始终吉凶无不包罗,因此能知道生死的气数。这正是说:用易道参验事情的逆顺,祸福就可以预知;用蓍草策数推求吉凶,生死就可以辨识。

系辞上·第四章

[疏]正义曰:“精气为物”至“鲜矣”,此第四章也。上章明卦爻之义,其事类稍尽,但卦爻未明鬼神情状。此章说物之改变而为鬼神,易能通鬼神之变化,故於此章明之。精气为物,游魂为变,精气烟熅,聚而成物。聚极则散,而游魂为变也。游魂,言其游散也。[疏]正义曰:云:“精气为物”者,谓阴阳精灵之气,氤氲积聚而为万物也。“游魂为变”者,物既积聚,极则分散,将散之时,浮游精魂,去离物形,而为改变,则生变为死,成变为败,或未死之间,变为异类也。

孔颖达的疏文总述本章:从「精气为物」一句起,到「故君子之道鲜矣」一句止,是《系辞上》的第四章。上一章阐明卦爻的意义,事类大略已尽,但还没有讲明鬼神的情状;这一章说事物改变而成为鬼神,《周易》能贯通鬼神的变化,所以在本章加以阐明。经文说:精气凝聚而成为物,魂气游散而形成变。韩康伯注解说:精气氤氲,聚合而成物;聚到极点就要离散,于是魂气游散而形成变——「游魂」说的正是它游荡离散。孔颖达疏解说:「精气为物」是指阴阳精灵之气氤氲积聚而成为万物;「游魂为变」是说万物既已积聚,到极点就要分散,将散之时,浮游的精魂脱离物的形体而发生改变——生变为死,成变为败,或者尚未死亡之际,变成了别的种类。

是故知鬼神之情状。尽聚散之理,则能知变化之道,无幽而不通也。[疏]“是故”至“情状”。○正义曰:能穷易理,尽生死变化,以此之故,能知鬼神之内外情状也。物既以聚而生,以散而死,皆是鬼神所为,但极聚散之理,则知鬼神之情状也。言圣人以易之理面能然也。○注“知变化之道”。○正义曰:案下云“神无方”,韩氏云自此以上皆言神之所为。则此《经》“情状”是虚地之神。圣人极虚无之神,如变化之道,幽冥悉通,故能知鬼神之情状。

经文说:因此能够知道鬼神的情状。韩康伯注解说:穷尽聚与散的道理,就能懂得变化之道,再幽隐的也无不通达。孔颖达疏解经文说:能穷究易理,尽知生死变化,因此能知道鬼神内外的情状。事物既因聚而生、因散而死,都是鬼神的作为,只要穷尽聚散之理,就知道鬼神的情状了。这是说圣人凭《周易》的义理才能如此。孔颖达又疏解韩注「知变化之道」说:按下文有「神无方」一句,韩康伯讲从那里往上都是说「神」的作为,那么这句经文所说的「情状」,指的是处在虚位的神。圣人穷极虚无之神,如同穷极变化之道,幽冥之事无不贯通,所以能知道鬼神的情状。

与天地相似,故不违。德合天地,故曰相似。[疏]正义曰:天地能知鬼神,任其变化。圣人亦穷神尽性,能知鬼神,是与天地相似,所为所作,故不违於天地,能与天地合也。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知周万物,则能以道济天下也。[疏]正义曰:“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者,圣人无物不知,是知周於万物。天下皆养,是道济天下也。“故不过”者,所为皆得其宜,不有愆过,使物失分也。

经文说:圣人与天地相似,所以不违背天地。韩康伯注解说:他的德与天地相合,所以说「相似」。孔颖达疏解说:天地能知鬼神,任凭它变化;圣人也穷究神妙、尽知物性,能知鬼神,这就与天地相似,因此他的一切作为都不违背天地,能够与天地相合。经文接着说:智慧遍及万物,而以其道救助天下,所以没有过失。韩康伯注解说:智慧周遍万物,就能用其道救助天下。孔颖达疏解说:「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是说圣人没有什么不知道,这就是智慧周遍万物;天下都受他养育,这就是以道救助天下。「故不过」是说他的所作所为都各得其宜,不生差错,不会使万物失去应有的本分。

旁行而不流,应变旁通,而不流淫也。[疏]正义曰:言圣人之德,应变旁行,无不被及,而不有流移淫过。若不应变化,非理而动,则为流淫也。乐天知命,故不忧。顺天之化,故曰乐也。[疏]正义曰:顺天施化,是欢乐於天;识物始终,是自知性命。顺天道之常数,知性命之始终,任自然之理,故不忧也。

经文说:旁通四方而不流荡放纵。韩康伯注解说:随应变化而旁通四方,却不流于放纵过度。孔颖达疏解说:圣人的德随应变化而旁行四方,无所不施及,却没有流移放纵的过失;假如不能随应变化,违背常理而妄动,那就成了流荡放纵。经文接着说:乐天知命,所以不忧愁。韩康伯注解说:顺应上天的化育,所以说「乐」。孔颖达疏解说:顺应上天施行化育,这是以天为乐;识得万物的始终,这是自知性命。顺着天道恒常的规律,通晓性命的始终,一任自然之理,所以不忧愁。

安土敦乎仁,故能爱。安土敦仁者,万物之情也。物顺其情,则仁功赡矣。[疏]正义曰:言万物之性,皆欲安静於土,敦厚於仁。圣人能行此安土敦仁之化,故能爱养万物也。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范围者,拟范天地,而周备其理也。[疏]正义曰:范谓模范,围谓周围,言圣人所为所作,模范周围天地之化养,言法则天地以施其化,而不有过失违天地者也。

经文说:安于所处的土地而敦厚于仁,所以能够爱人爱物。韩康伯注解说:安土敦仁,本是万物的情性;万物顺遂其情,仁的功效就周赡了。孔颖达疏解说:万物的本性都想安静地处在土地上、敦厚地守着仁;圣人能推行这种「安土敦仁」的教化,所以能爱护养育万物。经文接着说:模拟规范天地的化育而不过差。韩康伯注解说:所谓「范围」,是模拟规范天地,把其中的道理周遍地涵盖起来。孔颖达疏解说:「范」是模范,「围」是周围;是说圣人的一切作为,模拟规范并周遍涵盖天地的化育,也就是效法天地来施行教化,不会有过失而违背天地。

曲成万物而不遗。曲成者,乘变以应物,不系一方者也,则物宜得矣。[疏]正义曰:言圣人随变而应,屈曲委细,成就万物,而不有遗弃细小而不成也。通乎昼夜之道而知。通幽明之故,则无不知也。[疏]正义曰:言圣人通晓於昼夜之道,昼则明也,夜则幽也,言通晓於幽明之道,而无事不知也。自此以上,皆神之所为,圣人能极神之幽隐之德也。

经文说:曲尽委细地成就万物而没有遗漏。韩康伯注解说:所谓「曲成」,是乘着变化来应接万物,不拘执于某一方,这样万物就各得其宜。孔颖达疏解说:圣人随着变化而应接,曲折委细地成就万物,不会遗弃细小的东西而不去成就它。经文接着说:通晓昼夜之道而无所不知。韩康伯注解说:通达幽隐显明的缘由,就没有什么不知道的。孔颖达疏解说:圣人通晓昼夜之道——白昼是明,黑夜是幽,也就是通晓幽明之道,因而没有什么事不知道。从这里往上,讲的都是「神」的作为,圣人能穷极神那幽深隐微之德。

故神无方,而易无体。自此以上,皆言神之所为也。方、体者,皆系於形器者也。神则阴阳不测,易则唯变所適,不可以一方、一体明。[疏]“故神”至“无体”。○正义曰:神则寂然虚无,阴阳深远,不可求难,是无一方可明也。易则随物改变,应变而往,无一体可定也。○注“自此以上”。○正义曰:自此以上,皆言神之所为者,谓从“神无方”以上,至“精气为物”以下,《经》之所云,皆言神所施为。神者,微妙玄通,不可测量,故能知鬼神之情状,与天地相似。知周万物,乐天知命,安土敦仁,范围天地,曲成万物,通乎昼夜,此皆神之功用也。作《易》者因自然之神以垂教,欲使圣人用此神道以被天下,虽是神之所为,亦是圣人所为。

经文说:所以「神」没有固定的方所,《易》没有固定的形体。韩康伯注解说:从此句往上,讲的都是神的作为。「方」与「体」都系属于有形之器;神则阴阳变化不可测度,《易》则只随着变化而往,都不能用某一个方所、某一种形体来说明。孔颖达疏解经文说:神寂然虚无,阴阳幽深遥远,难以寻求,所以没有一个方所可以指明;《易》随着事物而改变,应着变化而推移,所以没有一种形体可以固定。孔颖达又疏解韩注「自此以上」说:所谓从此往上都讲神的作为,是指从「神无方」向上直到「精气为物」这一整段,经文所说的都是神的施为。神微妙玄通,不可测量,所以能知鬼神的情状,与天地相似;智慧周遍万物、乐天知命、安土敦仁、范围天地、曲成万物、通乎昼夜,这些都是神的功用。作《周易》的人依着自然之神来垂示教化,想让圣人运用这神道覆被天下;这些虽是神的作为,同时也就是圣人的作为。

云“方体者,皆系於形器”者,方是处所之名,体是形质之称。凡处所形质,非是虚无,皆系著於器物,故云“皆系於形器”也。云“神则阴阳不测”者,既幽微不可测度,不可测,则何有处所,是“神无方”也。云“易则唯变所適”者,既是变易,唯变之適,不有定往,何可有体,是“易无体”也。云“不可以一方一体明”者,解“无方”“无体”也。凡“无方”“无体”,各有二义。一者神则不见其处所云为,是无方也;二则周游运动,不常在一处,亦是无方也。无体者,一是自然而变,而不知变之所由,是无形体也;二则随变而往,无定在一体,亦是无体也。

孔颖达疏解韩注「方体者,皆系於形器」说:「方」是处所的名称,「体」是形质的称谓;凡处所与形质都不属于虚无,都系着于器物,所以说「皆系於形器」。韩注说「神则阴阳不测」,是因为神既幽微而不可测度,不可测度就无所谓处所,这就是「神无方」。韩注说「易则唯变所適」,是因为《易》既是变易,只随着变化而往,没有固定的去向,哪里会有形体,这就是「易无体」。韩注说「不可以一方一体明」,是在解释「无方」与「无体」。凡说「无方」「无体」,各有两层意思:就「无方」说,一是神不显现它的处所与举动,二是它周游运动、不常在一处;就「无体」说,一是自然而变,却不知变从何来,因而没有形体,二是随变而往,不固定在某一形体上,也是没有形体。

一阴一阳之谓道,道者何?无之称也,无不通也,无不由也,况之曰道。寂然天体,不可为象。必有之用极,而无之功显,故至乎“神无方,而易无体”,而道可见矣。故穷变以尽神,因神以明道,阴阳虽殊,无一以待之。在阴为无阴,阴以之生;在阳为无阳,阳以之成,故曰“一阴一阳”也。

经文说:一阴一阳的交替运行叫作「道」。韩康伯注解说:「道」是什么?是「无」的称谓。它无所不通,无所不由,姑且比况称之为「道」。它寂然沉静而没有形体(注文作「寂然天体」,「天」当是「无」字之讹),不能用形象去描摹。必待「有」的功用发挥到极处,「无」的功效才显现出来,所以到了「神无方,而易无体」这一层,「道」才可以见到。因此穷究变化以尽神之妙,凭着神来阐明道。阴与阳虽然不同,却都用「无」这个「一」去对待它们:在阴之中却无所谓阴,阴由它而生;在阳之中却无所谓阳,阳由它而成,所以说「一阴一阳」。

[疏]“一阴”至“谓道”。○正义曰:一谓无也,无阴无阳,乃谓之道。一得为无者,无是虚无,虚无是大虚,不可分别,唯一而已,故以一为无也。若其有境,则彼此相形,有二有不得为一。故在阴之时,而不见为阴之功;在阳之时,而不见为阳之力,自然而有阴阳,自然无所营为,此则道之谓也。故以言之为道,以数言之谓之一,以体言之谓之无,以物得开通谓之道,以微妙不测谓之神,以应机变化谓之易,总而言之,皆虚无之谓也。圣人以人事名之,随其义理,立其称号。

孔颖达疏解经文「一阴一阳之谓道」说:这里的「一」指的是「无」——既无所谓阴、也无所谓阳,才叫作「道」。「一」之所以能解作「无」,是因为「无」就是虚无,虚无就是太虚,不可分别,唯是一而已,所以以「一」为「无」。若落在「有」的境域,就彼此互相对形,有了二、有了「有」,便不能称为「一」了。所以在阴的时候,看不出它作为阴的功用;在阳的时候,看不出它作为阳的力量;阴阳自然而有,自然而无所营为,这就叫作「道」。因此,从言说上讲叫作「道」,从数目上讲叫作「一」,从体性上讲叫作「无」,从万物由它开通上讲叫作「道」,从微妙不可测度上讲叫作「神」,从应机变化上讲叫作「易」;总起来说,都是虚无的称谓。圣人依着人事来命名,随其义理而立下这些称号。

○注“道者”至“一阳也”。○正义曰:云:“道者何?无之称”者,此韩氏自问其道而释之也。道是虚无之称,以虚无能开通於物,故称之曰道。云“无不通,无不由”者,若处於有,有则为物碍难,不可当通。道既虚无为体,则不为碍难,故曰“无不通”也。“无不由”者,言万物皆因之而通,由之而有。云“况之曰道”者,比况道路以为称也。“寂然无体,不可为象”者,谓寂然幽静而无体,不可以形象求,是不可为象。至如天覆地载,日照月临,冬寒夏暑,春生秋杀,万物运动,皆由道而然,岂见其所营,知其所为?是“寂然无体,不可为象”也。

孔颖达疏解韩注从「道者何」到「故曰一阴一阳也」一段说:韩注讲「道者何?无之称」,这是韩康伯自设问答来解释「道」——道是虚无的称谓,因为虚无能使万物开通,所以称它为「道」。韩注讲「无不通,无不由」,是说若处在「有」的一边,「有」就会被别的物阻碍为难,谈不上处处通达;道既以虚无为体,就不受阻碍,所以说「无不通」。所谓「无不由」,是说万物都因它而通、由它而有。韩注讲「况之曰道」,是比拟道路来立名。韩注讲「寂然无体,不可为象」,是说它寂然幽静而没有形体,不能凭形象去寻求。就像天的覆盖、地的承载,日的照耀、月的临照,冬寒夏暑,春生秋杀,万物运行不息,都由道而如此,可谁见过它的经营、知道它的作为呢?这就是「寂然无体,不可为象」。

云“必有之用,极而无之功显”者,犹若风雨是有之所用,当用之时,以无为心,风雨既极之后,万物赖此风雨而得生育,是生育之功,由风雨无心而成。是“有之用极,而无之功显”,是神之发作动用,以生万物,其功成就,乃在於无形。应机变化,虽有功用,本其用之所以,亦在於无也。故至乎“神无方,而《易》无体”,自然无为之道,可显见矣。当其有用之时,道未见也。

孔颖达疏解韩注「必有之用,极而无之功显」说:譬如风雨属于「有」的功用,当它施用之际,是以「无心」为心;等风雨止息之后,万物靠着这风雨得以生育,这生育之功正是由风雨的无心而成就的。这就是「有之用极,而无之功显」——神发动施用以生养万物,而它的功业成就,却落在无形之处。应机变化虽然有功用,推究这功用之所以然,也仍在于「无」。所以到了「神无方,而《易》无体」这一层,自然无为的道才显现出来;当它正在施用之时,道是看不见的。

云“故穷变以尽神”者,神则杳然不测,千变万化。圣人则穷此千变万化,以尽神之妙理,故云穷变化以尽神。云“因神以明道”者,谓尽神之理,唯在虚无,因此虚无之神,以明道之所在,道亦虚无,故云“因神以明道”也。“阴阳虽殊,无一以待之”者,言阴之与阳,虽有两气,恒用虚无之一,以拟待之。言在阳之时,亦以为虚无,无此阳也。在阴之时,亦以为虚无,无此阴也。

孔颖达疏解韩注「故穷变以尽神」说:神杳然不可测度,千变万化;圣人穷究这千变万化,以尽神的妙理,所以说穷究变化以尽神。韩注讲「因神以明道」,是说尽神之理只在虚无,凭这虚无之神来阐明道的所在——道也是虚无的,所以说「因神以明道」。韩注讲「阴阳虽殊,无一以待之」,是说阴与阳虽是两种气,却始终用虚无这个「一」来比拟对待它们:在阳的时候,也把它看作虚无,并没有这个阳;在阴的时候,也把它看作虚无,并没有这个阴。

云“在阴为无阴,阴以之生”者,谓道虽在於阴,而无於阴,言道所生皆无阴也。虽无于阴,阴终由道而生,故言“阴以之生”也。“在阳为无阳,阳以之成”者,谓道虽在阳,阳中必无道也。虽无於阳,阳必由道而成,故言“阳以成之”也。道虽无於阴阳,然亦不离於阴阳,阴阳虽由道成,即阴阳亦非道,故曰“一阴一阳”也。

孔颖达疏解韩注「在阴为无阴,阴以之生」说:道虽然就在阴之中,却又无所谓阴,意思是道所生的一切都不着阴相;虽不着阴相,阴终究由道而生,所以说「阴以之生」。韩注讲「在阳为无阳,阳以之成」,是说道虽在阳之中,阳里却并不见有道;虽不着阳相,阳必定由道而成,所以说「阳以成之」。道虽不着于阴阳,却也不离于阴阳;阴阳虽由道而成,阴阳本身却又不就是道,所以说「一阴一阳之谓道」。

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仁者资道以见其仁,知者资道以见其知,各尽其分。[疏]正义曰:“继之者善也”者,道是生物开通,善是顺理养物,故继道之功者,唯善行也。“成之者性也”者,若能成就此道者,是人之本性。若性仁者成就此道为仁性,知者成就此道为知也。故云“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是仁之与知,皆资道而得成仁知也。

经文说:承继它的是善,成就它的是性;仁者见到它就称之为仁,智者见到它就称之为智。韩康伯注解说:仁者凭藉道来显现他的仁,智者凭藉道来显现他的智,各自尽其本分。孔颖达疏解说:「继之者善也」——道的作用是生养万物、开通万物,善的作用是顺理而养育万物,所以能承继道之功的,只有善的德行。「成之者性也」——能成就这个道的,正是人的本性;本性属仁的,成就此道就成为仁的性,本性属智的,成就此道就成为智。所以说「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可见仁与智都是凭藉道才得以成就其仁、其智的。

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君子体道以为用也。仁知则滞於所见,百姓则日用而不知。体斯道者,不亦鲜矣?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始可以语至而言极也。[疏]“百姓”至“鲜矣”。○正义曰:“百姓日用而不知”者,言万方百姓,恒日日赖用此道而得生,而不知道之功力也。言道冥昧不以功为功,故百姓日用而不能知也。“故君子之道鲜矣”者,君子谓圣人也。仁知则各滞於所见,百姓则日用不知,明体道君子,不亦少乎?

经文说:百姓天天用着它却不自知,所以能体道的君子就稀少了。韩康伯注解说:君子是体察道而加以运用的人;仁者与智者各自滞碍在自己所见的一偏,百姓则日日用着而不自知,能体察此道的,不是很少吗?所以《老子》说「常无欲,以观其妙」,这样才可以谈论至理、说到极处。孔颖达疏解经文说:「百姓日用而不知」是说四方百姓天天倚赖这个道才得以生存,却不知道它的功力所在;因为道幽隐昏昧,不把自己的功劳当作功劳,所以百姓日日用它而不能知。「故君子之道鲜矣」——这里的「君子」指圣人;仁者智者各自滞碍在所见的一偏,百姓又日用而不知,可见能体道的君子实在太少了。

○注“君子体道”至“极也”。○正义曰:“君子体道以为用”者,谓圣人为君子,体履於至道,法道而施政,则《老子》云“为而不宰,功成不居”是也。云“仁知则滞於所见”者,言仁知虽贤犹有偏,见仁者观道谓道为仁,知者观道谓道为知,不能遍晓,是滞於所见也。是道既以无为用,若以仁以知,则滞所见也。至於百姓,但日用通生之道,又不知通生由道而来,故云“百姓日用而不知”也。

孔颖达疏解韩注从「君子体道以为用」到「而言极也」一段说:所谓「君子体道以为用」,是把圣人称作君子,他身体力行于至道,效法道来施行政教,也就是《老子》所说的「为而不宰,功成不居」。韩注说「仁知则滞於所见」,是讲仁者智者虽然贤明,仍不免有所偏:仁者观道就说道是仁,智者观道就说道是智,不能周遍通晓,这就是滞碍于自己所见。道既以「无」为用,若拿仁、拿智去看它,就落在偏见里了。至于百姓,只是天天用着这通生万物之道,又不知道这通生正是从道而来,所以说「百姓日用而不知」。

云“体斯道者,不亦鲜矣”者,是圣人君子独能悟道,故云“不亦鲜矣”。云“故常无欲以观其妙”者,引《老子·道经》之文,以结成此义。“无欲”谓无心,若能寂然无心无欲,观其道之妙趣,谓不为所为,得道之妙理也。云“始可以语至而言极也”者,若能无欲观此道之妙理,无事无为,如此,可以语说其至理,而言其极趣也。若不如此,不可语至而言极也。

孔颖达接着疏解:韩注说「体斯道者,不亦鲜矣」,是因为唯有圣人君子才能悟道,所以说「不是很少吗」。韩注说「故常无欲以观其妙」,是引《老子·道经》的文句来收结这层意思:「无欲」就是无心,若能寂然无心无欲,去观照道的微妙旨趣,那就是不刻意有所作为而得到道的妙理。韩注说「始可以语至而言极也」,是说若能以无欲之心观照道的妙理,无事无为,这样才可以谈论道的至理、说到它的极致;若做不到这一点,就谈不上说至理、论极致。

系辞上·第五章

[疏]正义曰:“显诸仁”至“之门”,此第五章也。上章论神之所为,此章广明易道之大,与神功不异也。显诸仁,藏诸用,衣被万物,故曰“显诸仁”。日用而不知,故曰“藏诸用”。[疏]正义曰:“显诸仁”者,言道之为体,显见仁功,衣被万物,是“显诸仁”也。“藏诸用”者,谓潜藏功用,不使物知,是“藏诸用”也。

孔颖达的疏文总述本章:从「显诸仁」一句起,到「道义之门」一句止,是《系辞上》的第五章。上一章论「神」的作为,这一章则广泛阐明易道的宏大,与神的功用并无二致。经文说:道显现于仁,隐藏于用。韩康伯注解说:它覆被万物,所以说「显诸仁」;百姓日日用它而不自知,所以说「藏诸用」。孔颖达疏解说:「显诸仁」是说道作为本体,显现出仁爱的功效,覆被万物;「藏诸用」是说它把功用潜藏起来,不让万物察觉。

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万物由之以化,故曰“鼓万物”也。圣人虽体道以为用,未能全无以为体,故顺通天下,则有经营之迹也。[疏]“鼓万物”至“同忧”。○正义曰:言道之功用,能鼓动万物,使之化育,故云“鼓万物”。圣人化物,不能全无以为体,犹有经营之忧;道则虚无为用,无事无为,不与圣人同用,有经营之忧也。○注“圣人虽体以为用”。○正义曰:云“圣人虽体道以为用”者,言圣人不能无忧之事。道则无心无迹,圣人则亦无心有迹,圣人能体附於道,其迹以有为用。云“未能全无以为体”者,道则心迹俱无,是其全无以为体;圣人则无心有迹,是迹有而心无,是不能全无以为体。云“故顺通天下,则有经营之迹”者,言圣人顺通天下之理,内则虽是无心,外则有经营之迹,则有忧也。道则心迹俱无,无忧无患,故云“不与圣人同忧”也。

经文说:道鼓动万物,却不像圣人那样怀有忧虑。韩康伯注解说:万物由它而得化育,所以说「鼓万物」;圣人虽体察道而加以运用,却还不能完全以「无」为本体,因此在顺通天下之时,仍留有经营的痕迹。孔颖达疏解经文说:道的功用能鼓动万物,使它们化生长养,所以说「鼓万物」。圣人化育万物,不能完全以「无」为体,还带着经营的忧劳;道则以虚无为用,无事无为,与圣人的用心不同,没有经营的忧劳。孔颖达又疏解韩注「圣人虽体道以为用」说:这是讲圣人做不到全然无忧。道是无心也无迹,圣人则无心而有迹;圣人能体察依附于道,其形迹上仍是以「有」为用。韩注说「未能全无以为体」,是因为道的心与迹都归于无,那才叫完全以「无」为体;圣人则无心而有迹,迹是有而心是无,所以不能完全以「无」为体。韩注说「故顺通天下,则有经营之迹」,是说圣人顺应贯通天下之理,内里虽然无心,外面却有经营的形迹,于是便有忧劳。道则心与迹俱无,无忧无患,所以说「不与圣人同忧」。

盛德大业,至矣哉!夫物之所以通,事之所以理,莫不由乎道也。圣人功用之母,体同乎道,盛德大业,所以能至。[疏]正义曰:圣人为功用之母,体同於道,万物由之而通,众事以之而理,是圣人极盛之德,广大之业,至极矣哉!於行谓之德,於事谓之业。富有之谓大业,广大悉备,故曰“富有”。[疏]正义曰:自此已下,覆说“大业”“盛德”,因广明易与乾坤,及其占之与事,并明神之体,以广大悉备,万事富有,所以谓之“大业”。

经文说:盛大的德、广大的业,真是到了极处啊!韩康伯注解说:万物之所以通达、万事之所以有条理,无不由于道;圣人是一切功用的根源,其体与道相同,所以盛德大业能够臻于极至。孔颖达疏解说:圣人是功用的根源,体性与道相同,万物由他而通达,众事由他而有条理,这就是圣人极其盛大的德、极其广大的业,真是至极了。落在德行上叫作「德」,落在事功上叫作「业」。经文接着说:富有叫作「大业」。韩康伯注解说:广大而无所不备,所以叫「富有」。孔颖达疏解说:从这里往下,是回过头来申说「大业」与「盛德」,并借此广泛阐明《周易》与《乾》《坤》、占筮与事务,一并说明「神」的体性。因为广大而无所不备、万事无所不有,所以叫作「大业」。

日新之谓盛德。体化合变,故曰“日新”。[疏]正义曰:圣人以能变通体化,合变其德,日日增新,是德之盛极,故谓之盛德也。生生之谓易,阴阳转易,以成化生。[疏]正义曰:生生,不绝之辞。阴阳变转,后生次於前生,是万物恒生,谓之易也。前后之生,变化改易。生必有死,易主劝戒,奖人为善,故云生不云死也。

经文说:日日更新叫作「盛德」。韩康伯注解说:体察化育、契合变动,所以叫「日新」。孔颖达疏解说:圣人能变通而体察化育,契合变动而使自己的德日日增新,这是德的极盛,所以叫作「盛德」。经文接着说:生生不已叫作「易」。韩康伯注解说:阴阳辗转变易,从而成就化生。孔颖达疏解说:「生生」是不断绝的说法;阴阳变转,后一代的生接续前一代的生,万物恒久地生下去,这就叫作「易」。前后相生,都在变化改易之中。有生必有死,而《周易》主于劝勉告诫、奖掖人向善,所以只说「生」而不说「死」。

成象之谓乾,拟乾之象。[疏]正义曰:谓画卦成乾之象,拟乾之健,故谓卦为乾也。效法之谓坤,效坤之法。[疏]正义曰:谓画卦效坤之法,拟坤之顺,故谓之坤也。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物穷则变,变而通之,事之所由生也。[疏]正义曰:“极数知来之谓占”者,谓穷极蓍策之数,豫知来事,占问吉凶,故云“谓之占”也。“通变之谓事”者,物之穷极,欲使开通,须知其变化,乃得通也。凡天下之事,穷则须变,万事乃生,故云“通变之谓事”。

经文说:成就物象叫作「乾」。韩康伯注解说:这是比拟《乾》的象。孔颖达疏解说:画卦而成就《乾》的物象,比拟《乾》的刚健,所以把这一卦叫作《乾》。经文接着说:效法典则叫作「坤」。韩康伯注解说:这是效法《坤》的法则。孔颖达疏解说:画卦而效法《坤》的法则,比拟《坤》的柔顺,所以把这一卦叫作《坤》。经文接着说:穷极蓍数而预知未来叫作「占」,通达变化叫作「事」。韩康伯注解说:事物到穷尽处就要变,变而使它通达,这正是事情产生的由来。孔颖达疏解说:「极数知来之谓占」是说穷尽蓍草策数,预先知道将来的事,占问吉凶,所以称作「占」。「通变之谓事」是说事物穷极之时,想让它开通,必须懂得它的变化才能通达;凡天下之事,穷尽了就须变通,万事才由此产生,所以说「通变之谓事」。

阴阳不测之谓神。神也者,变化之极,妙万物而为言,不可以形诘者也,故曰“阴阳不测”。尝试论之曰:原夫两仪之运,万物之动,岂有使之然哉!莫不独化於大虚,欻尔而自造矣。造之非我,理自玄应;化之无主,数自冥运,故不知所以然,而况之神。是以明两仪以太极为始,言变化而称极乎神也。夫唯知天之所为者,穷理体化,坐忘遗照。至虚而善应,则以道为称。不思而玄览,则以神为名。盖资道而同乎道,由神而冥於神也。

经文说:阴阳变化不可测度叫作「神」。韩康伯注解说:所谓「神」,是变化的极致,就其微妙于万物而立言,不能用形迹去追问,所以说「阴阳不测」。不妨试着申论一番:推究天地两仪的运行、万物的活动,难道有谁在支使它们吗?无不是在太虚之中独自化生,倏然而自成。造化并非出于「我」,其理自然玄妙地相应;化育并没有主宰,其数自然冥然地运行;正因为不知它何以如此,才比况地称之为「神」。所以阐明两仪要以「太极」为开端,谈论变化则要归极于「神」。唯有懂得上天所为的人,才能穷究物理、体认变化,静坐忘怀而遗弃外照。至为虚静而善于应物,就以「道」相称;不加思虑而玄然洞览,就以「神」为名。大抵是凭藉道而与道相同,由着神而与神冥合。

[疏]“阴阳”至“谓神”。○正义曰:天下万物,皆由阴阳,或生或成,本其所由之理,不可测量之谓神也,故云“阴阳不测之谓神”。○注“神也者”至“神也”。○正义曰:云“神也者,变化之极”者,言神之施为,自将变化之极以为名也。云“妙万物而为言”者,妙谓微妙也。万物之体,有变象可寻,神则微妙於万物而为言也,谓不可寻求也。云“不可以形诘”者,杳寂不测,无形无体,不可以物之形容所求而穷语也。

孔颖达疏解经文「阴阳不测之谓神」说:天下万物都由阴阳而生、而成,推本它们所由的道理,不可测量的就叫作「神」,所以说「阴阳不测之谓神」。孔颖达又疏解韩注从「神也者」到「由神而冥於神也」一段说:韩注讲「神也者,变化之极」,是说神的施为,本就取变化的极致来命名。韩注讲「妙万物而为言」,「妙」是微妙的意思:万物的形体都有变化之象可以寻绎,神却微妙于万物之上而立言,也就是无从寻求。韩注讲「不可以形诘」,是说它杳冥寂静、不可测度,无形无体,不能拿事物的形貌去追问穷究。

云“造之非我,理自玄应”者,此言神力也。我,谓宰主之名也。言物之造作,非由我之宰主所为,其造化之理,自然玄空相应,而自然造作也。云“是以明两仪以太极为始”者,言欲明两仪天地之体,必以太极虚无为初始,不知所以然,将何为始也?云“言变化而称极乎神”者,欲言论变化之理,不知涯际,唯“称极乎神”,神则不可知也。

孔颖达疏解韩注「造之非我,理自玄应」说:这是讲神的力量。「我」是主宰者的名称;万物的造作并不是由一个主宰的「我」所为,它造化的道理自然玄妙虚空地互相感应,自然而然地造作。韩注讲「是以明两仪以太极为始」,是说要阐明天地两仪的本体,必定以太极的虚无作为最初的开端——既然不知道它何以如此,又拿什么作开端呢?韩注讲「言变化而称极乎神」,是说要论说变化的道理,却找不到它的边际,只能说归极于「神」,而神是无从知晓的。

云“夫唯知天之所为者,穷理体化,坐忘遗照”者,言若能知天之所造为者,会能穷其物理,体其变化,静坐而忘其事,及遗弃所照之物,任其自然之理,不以他事系心,端然玄寂,如此者,乃能知天之所为也。言天之道亦如此也。“坐忘遗照”之言,事出《庄子·大宗师》篇也。云“至虚而善应,则以道为称”者,此解道之目也。言至极空虚而善应於物,则乃目之为道,故云“则以道为称”。

孔颖达疏解韩注「夫唯知天之所为者,穷理体化,坐忘遗照」说:若能知道上天的造作作为,就一定能穷究万物之理、体认它们的变化,静坐而忘却世事,遗弃所观照的外物,一任自然之理,不把别的事挂在心上,端然玄寂;这样的人才能知道天的作为,而天道本身也正是如此。「坐忘遗照」这个说法,出自《庄子·大宗师》篇。韩注讲「至虚而善应,则以道为称」,这是在解释「道」这个名目:至极空虚而又善于应接万物,就把它称作「道」,所以说「以道为称」。

云“不思而玄览,则以神为名”者,谓不可思量而玄远,览见者乃目之为神,故云“则以神为名”也。云“盖资道而同乎道”者,此谓圣人设教,资取乎道,行无为之化,积久而遂同於道,内外皆无也。云“由神而冥於神也”者,言圣人设教,法此神之不测,无体无方,以垂於教,久能积渐,而冥合於神,不可测也。此皆谓圣人初时虽法道法神以为无,体未能全无,但行之不已,遂至全无不测,故云“资道而同於道,由神而冥於神也”。

孔颖达疏解韩注「不思而玄览,则以神为名」说:不必思量而能玄远洞览的,就把它称作「神」,所以说「以神为名」。韩注讲「盖资道而同乎道」,是说圣人设立教化,凭藉取法于道,推行无为的教化,积久便与道相同,内外都归于「无」。韩注讲「由神而冥於神也」,是说圣人设立教化,效法这神的不可测度、无体无方,用来垂示教化,日久渐积,便与神冥然契合,同样不可测度。这都是说圣人起初虽然效法道、效法神而以「无」自处,其本体还不能完全归于无,只要行之不已,终于达到全然的「无」而不可测度,所以说「资道而同於道,由神而冥於神也」。

夫易,广矣大矣,以言乎远则不御;穷幽极深,无所止也。[疏]正义曰:“夫易广矣,大矣”者,此赞明易理之大,易之变化,极於四远,是广矣,穷於上天是大矣,故下云“广大配天地”也。“以言乎远则不御”者,御,止也。言乎易之变化,穷极幽深之远,则不有御止也。谓无所止息也。以言乎迩则静而正;则近而当。[疏]正义曰:迩,近也。言易之变化,在於迩近之处,则宁静而得正。谓变化之道,於其近处,物各静而得正,不烦乱邪僻也。远尚不御,近则不御可知;近既静正,则远亦静正,互文也。

经文说:《周易》真是广大啊!就其远处而言,它没有止境。韩康伯注解说:穷究幽隐、极尽深奥,没有停止的地方。孔颖达疏解说:「夫易广矣,大矣」是赞美易理的宏大——《易》的变化极于四方之远,所以说「广」;穷极于上天,所以说「大」,因此下文说「广大配天地」。「以言乎远则不御」的「御」是止的意思:《易》的变化穷极到幽深遥远之处,也没有什么能阻止它,也就是无所止息。经文接着说:就其近处而言,它宁静而端正。韩康伯注解说:就近处说便贴切恰当。孔颖达疏解说:「迩」就是近。《易》的变化落在近处,就宁静而得其正,也就是说变化之道在近处使万物各自安静而得正,不致烦乱邪僻。远处尚且无所阻止,近处不受阻止可想而知;近处既能静正,远处也一样静正——这是互文见义的写法。

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专,专一也。直,刚正也。[疏]正义曰:“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者,变通之道,遍满天地之内,是则备矣。“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者,上《经》既论易道资阴阳而成,故此《经》明乾,复兼明坤也。乾是纯阳,德能普备,无所偏主,唯专一而已。若气不发动,则静而专一,故云“其静也专”。若其运转,则四时不忒,寒暑无差,则而得正,故云“其动也直”。以其动静如此,故能大生焉。

经文说:就天地之间而言,它无所不备。又说:《乾》静止时专一,运动时刚直,因此能广大地生养。韩康伯注解说:「专」是专一,「直」是刚正。孔颖达疏解说:「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是说变通之道遍满天地之内,所以无所不备。「夫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是以大生焉」——上文经文既已论《易》道凭藉阴阳而成,所以这里阐明《乾》,接着又兼及《坤》。《乾》是纯阳,德性普遍完备,不偏主某一方,只是专一罢了;气若不发动,就静而专一,所以说「其静也专」。等到它运转起来,四时不失其序,寒暑没有差错,取法有则而得其正,所以说「其动也直」。因为它的动静如此,所以能广大地生养万物。

夫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是以广生焉。翕,敛也。止则翕敛其气,动则关开以生物也。乾统天首物,为变化之元,通乎形外者也。坤则顺以承阳,功尽於已,用止乎形者也。故乾以专直言乎其材,坤以翕辟言乎其形。[疏]正义曰:此《经》明坤之德也。坤是阴柔,闭藏翕敛,故“其静也翕”;动则开生万物,故“其动也辟”。以其如此,故能广生於物焉。天体高远,故乾云“大生”;地体广博,故坤云“广生”。对则乾为物始,坤为物生,散则始亦为生,故总云生也。

经文说:《坤》静止时收敛,运动时开辟,因此能广大地生养。韩康伯注解说:「翕」是收敛;静止就收敛它的气,运动就开启门户来生养万物。《乾》统摄天道、居万物之首,是变化的本元,贯通于有形之外;《坤》则柔顺地承接阳气,功用尽于自身,作用止于有形之内。所以《乾》用「专」「直」来说它的材质,《坤》用「翕」「辟」来说它的形态。孔颖达疏解说:这一节经文阐明《坤》的德性。《坤》属阴柔,闭藏收敛,所以说「其静也翕」;一动就开启而生养万物,所以说「其动也辟」。正因如此,所以能广大地生养万物。天体高远,所以《乾》说「大生」;地体广博,所以《坤》说「广生」。相对来说,《乾》是万物之始,《坤》是万物之生;分散来说,「始」也就是「生」,所以总称为「生」。

广大配天地,变通配四时,阴阳之义配日月,易简之善配至德。《易》之所载配此四义。[疏]正义曰:“广大配天地”者,此《经》申明易之德,以易道广大,配合天地,大以配天,广以配地。“变通配四时”者,四时变通,易理亦能变通,故云“变通配四时”也。“阴阳之义配日月,易简之善配至德”者,案初章论乾坤易简,可久可大,配至极微妙之德也。然《易》初章易为贤人之德,简为贤人之业,今总云“至德”者,对则德业别,散则业由德而来,俱为德也。

经文说:《易》的广大与天地相配,变通与四时相配,阴阳的意义与日月相配,易简之善与至极之德相配。韩康伯注解说:《周易》所载的内容正与这四项相配。孔颖达疏解说:「广大配天地」是这一节经文申明《易》的德性——易道广大,与天地相配,「大」配天,「广」配地。「变通配四时」是说四时能变通,易理也能变通,所以说变通与四时相配。至于「阴阳之义配日月,易简之善配至德」,按第一章论《乾》《坤》的易简,说它可久可大,正与至极微妙的德相配。不过第一章说「易」是贤人之德、「简」是贤人之业,这里却总称「至德」,是因为相对来说德与业有别,分散来说业由德而生,都可归入「德」。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也。穷理入神,其德崇也。兼济万物,其业广也。[疏]正义曰:“子曰易其至矣乎”者,更美易之至极,是语之别端,故言“子曰”。“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者,言易道至极,圣人用之,增崇其德,广大其业,故云“崇德而广业也”。知崇礼卑,知以崇为贵,礼以卑为用。[疏]正义曰:易兼知之与礼,故此明知礼之用。知者通利万物,象天阳无不覆,以崇为贵也。礼者卑敬於物象,地柔而在下,故以卑为用也。

经文说:孔子说:「《易》大概到了极处吧!《易》是圣人用来推崇德行、广大事业的。」韩康伯注解说:穷究物理而深入神妙,他的德就崇高;兼济万物,他的业就广大。孔颖达疏解说:「子曰易其至矣乎」是再一次赞美《易》的至极,因为另起一段话头,所以标出「子曰」。「夫易,圣人所以崇德而广业」是说易道至极,圣人运用它,增崇自己的德、广大自己的业,所以说「崇德而广业」。经文接着说:智慧要崇高,礼节要卑下。韩康伯注解说:智以崇高为贵,礼以卑下为用。孔颖达疏解说:《易》兼含「知」与「礼」,所以这里阐明知与礼的功用。智能通利万物,取象于天阳无所不覆,所以以崇高为贵;礼对万物卑下恭敬,取象于地柔顺而居下,所以以卑下为用。

崇效天,卑法地。极知之崇,象天高而统物;备礼之用,象地广而载物也。[疏]正义曰:知既崇高,故效天;礼以卑退,故法地也。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天地者,易之门户,而易之为义,兼周万物,故曰“行乎其中矣”。[疏]正义曰:天地陈设於位,谓知之与礼,而效法天地也。“而易行乎其中矣”者,变易之道,行乎知礼之中。言知礼与易而并行也。若以实象言之,天在上,地在下,是天地设位;天地之间,万物变化,是易行乎天地之中也。

经文说:崇高效法天,卑下效法地。韩康伯注解说:把「知」的崇高推到极处,取象于天之高而统摄万物;把「礼」的功用备至,取象于地之广而承载万物。孔颖达疏解说:智既然崇高,所以效法天;礼取卑下退让,所以效法地。经文接着说:天地设定了各自的位置,而《易》就在其中运行。韩康伯注解说:天地是《易》的门户,而《易》的意义兼摄周遍万物,所以说「行乎其中矣」。孔颖达疏解说:天地陈设于位,指的是「知」与「礼」效法天地。「而易行乎其中矣」是说变易之道就运行在知与礼之中,也就是知、礼与《易》并行不悖。若就实际的物象来说,天在上、地在下,这是天地设位;天地之间万物变化不已,这就是《易》运行在天地之中。

成性存存,道义之门。物之存成,由乎道义也。[疏]正义曰:此明易道既在天地之中,能成其万物之性,使物生不失其性,存其万物之存,使物得其存成也。性,谓禀其始也。存,谓保其终也。道,谓开通也。义,谓得其宜也。既能成性存存,则物之开通,物之得宜,从此易而来,故云“道义之门”,谓易与道义为门户也。

经文说:成就万物的本性,使既存者长存,这便是道义的门户。韩康伯注解说:万物之所以能存、能成,都由于道义。孔颖达疏解说:这是阐明易道既运行在天地之中,就能成就万物的本性,使万物生长而不失其性;又能保存万物之所存,使万物得以存续成全。「性」指禀受于最初,「存」指保全于终了;「道」指开通,「义」指各得其宜。既能成就本性、使存者长存,那么万物的开通、万物的各得其宜,都从这《易》而来,所以说「道义之门」,意思是《易》乃是道与义的门户。

系辞上·第六章

[疏]正义曰:“圣人有以”至“如兰”,此第六章也。上章既明易道变化,神理不测,圣人法之,所以配於天地,道义从易而生;此章又明圣人拟议易象,以赞成变化。又明人拟议之事,先慎其身,在於慎言语,同心行,动举措,守谦退,勿骄盈,保静密,勿贪非位,凡有七事。是行之於急者,故引七卦之议,以证成之。

孔颖达的疏文总述本章:从「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一句起,到「其臭如兰」一句止,是《系辞上》的第六章。上一章既已阐明易道的变化、神理的不可测度,以及圣人取法于它因而与天地相配、道义由《易》而生;这一章则进一步阐明圣人拟度议论易象,用以赞助成就万物的变化。又阐明人在拟度议论之事上,首先要谨慎自身,具体说来在于慎重言语、同心而行、审慎举动、守持谦退、不要骄盈、保持静密、不贪求非分的位置,一共七件事。这些都是急须践行的,所以援引七个卦的议论来加以印证。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乾刚坤柔,各有其体,故曰“拟诸形容”。[疏]正义曰:“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者,赜谓幽深难见,圣人有其神妙,以能见天下深赜之至理也。“而拟诸其形容”者,以此深赜之理,拟度诸物形容也。见此刚理,则拟诸乾之形容;见此柔理,则拟诸坤之形容也。“象其物宜”者,圣人又法象其物之所宜。若象阳物,宜於刚也;若象阴物,宜於柔也,是各象其物之所宜。六十四卦,皆拟诸形容,象其物宜也。若泰卦比拟泰之形容,象其泰之物宜;若否卦则比拟否之形容,象其否之物宜也。举此而言,诸卦可知也。

经文说:圣人能见到天下幽深难见的至理,于是比拟它们的形貌容状,取象于事物各自的所宜。韩康伯注解说:《乾》刚《坤》柔,各有自己的体性,所以说「拟诸形容」。孔颖达疏解说:「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赜」指幽深难见,圣人有神妙的洞察力,所以能见到天下幽深的至理。「而拟诸其形容」是拿这幽深之理去比拟各物的形貌容状:见到刚的理,就比拟《乾》的形貌;见到柔的理,就比拟《坤》的形貌。「象其物宜」是圣人又取法物象各自的所宜:取象阳物,就以刚为宜;取象阴物,就以柔为宜,这就是各自取象于该物的所宜。六十四卦都是比拟形貌、取象所宜的,譬如《泰》卦就比拟通泰的形貌、取象通泰之物的所宜,《否》卦就比拟否塞的形貌、取象否塞之物的所宜。举这两卦为例,其余各卦可以类推。

系辞上·第六章(承前)

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典礼,適时之所用。[疏]正义曰:“是故谓之象”者,以是之故,谓之象也,谓六十四卦是也,故前章云卦者言乎象者也。此以上结成卦象之义也。“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者,谓圣人有其微妙,以见天下万物之动也。“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者,既知万物以此变动,观看其物之会合变通,当此会通之时,以施行其典法礼仪也。

经文承上文说:因为这个缘故,把它称作「象」。圣人能够洞见天下万物的运动变化,观察它们会合贯通的关节,从而推行相应的典章礼法。韩康伯注解释:所谓「典礼」,就是切合当时情势所应当施用的制度。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是故谓之象」,是说因为上述缘故才把它叫作「象」,指的就是六十四卦,所以前一章说「卦是就物象来立言的」;以上是总结卦象的意义。所谓「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是说圣人具备幽微精妙的识见,能够看透天下万物的运动。所谓「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是说既已知道万物依此而变动,就去观察万物会合变通的情状,当此会通之际,施行相应的典章法度与礼仪。

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易》之为书,不可远也。恶之则逆於顺,错之则乖於理。[疏]正义曰:“系辞焉以断其吉凶”者,既观其会通而行其典礼,以定爻之通变,而有三百八十四爻。於此爻下系属文辞,以断定其吉凶。若会通典礼得则为吉,若会通典礼失则为凶也。“是故谓之爻”者,以是之故,议此会通之事而为爻也。夫爻者效也,效诸物之通变,故上章云“爻者,言乎变者也”。自此巳上,结爻义也。

经文说:在每一爻下系上文辞来判断吉凶,因此把它称作「爻」;又说天下最幽深繁杂的道理不可轻慢厌弃,天下最纷纭不息的变动不可错乱看待。韩康伯注解释:《周易》这部书是不可疏远的,厌弃它就违逆了顺理,措置错乱就乖违了正理。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说既已观察万物会合变通而推行典礼,就据此确定爻的通变,于是有三百八十四爻;在每一爻之下系属文辞,用来断定吉凶——若会通与典礼得当便是吉,若会通与典礼失当便是凶。所谓「是故谓之爻」,是说因为这个缘故,商议这会通之事而立为「爻」。「爻」的意思就是「效」,效法万物的通变,所以上一章说「爻是就变化来立言的」。从这里往上,是总结「爻」的意义。

“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者,此覆说前文“见天下之赜”,卦象义也。谓圣人於天下至赜之理,必重慎明之,不可鄙贱轻恶也。若鄙贱轻恶,不存意明之,则逆於顺道也。“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者,覆说上圣人“见天下之至动”,爻之义也。谓天下至赜变动之理,论说之时,明不可错乱也。若错乱,则乖违正理也。若以文势上下言之,宜云“至动而不可乱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所谓「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是回过头来重申前文「见天下之赜」,讲的是卦象的意义。意思是圣人对于天下最幽深繁杂的道理,必定郑重审慎地加以阐明,不可鄙薄轻慢;如果鄙薄轻慢、不肯用心阐明,就违逆了顺理之道。所谓「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是回过头来重申上文圣人「见天下之至动」,讲的是爻的意义。意思是天下极幽深的变动之理,在论说的时候,必须明白它不可错乱;一旦错乱,就乖违了正理。若依上下文的语势来看,这一句应当作「至动而不可乱也」才顺。

拟之而后言,议之而后动,拟议以成其变化。拟议以动,则尽变化之道。[疏]正义曰:“拟之而后言”者,覆说上“天下之至赜不可恶也”,圣人欲言之时,必拟度之而后言也。“议之而后动”者,覆说上“天下之至动不可乱也”,谓欲动之时,必议论之而后动也。“拟议以成其变化”者,言则先拟也,动则先议也,则能成尽其变化之道也。

经文说:先揣度比拟然后开口,先商议斟酌然后行动,凭这样的拟议来成就事物的变化。韩康伯注解释:凡有举动都先经过拟议,就能穷尽变化之道。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拟之而后言」,是回过头来重申上文「天下之至赜不可恶也」,圣人要开口说话时,必先揣度比拟然后才说。所谓「议之而后动」,是重申上文「天下之至动不可乱也」,是说要有所行动时,必先商议斟酌然后才动。所谓「拟议以成其变化」,是说发言先拟度、行动先商议,这样就能成就并穷尽变化之道。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鹤鸣则子和,脩诚则物应,我有好爵,与物散之,物亦以善应也。明拟议之道,继以斯义者,诚以吉凶失得存乎无所动。同乎道者,道亦得之;同乎失者,失亦违之。莫不以同相顺,以类相应。动之斯来,缓之斯至。鹤鸣于阴,气同则和。出言户庭,千里或应。出言犹然,况其大者乎;千里或应,况其迩者乎。故夫忧悔吝者,存乎纤介;定失得者,慎於枢机。是以君子拟议以动,慎其微也。

经文引《中孚》九二爻辞说:「鸣叫的鹤在背阴之处,它的幼雏应声相和;我有好酒好爵,愿与你共同分享。」韩康伯注解释:鹤一鸣叫幼雏便相和,人修养诚信外物便回应;我有美好的爵禄,肯与人分享,外物也以善来回应。经文讲明拟议之道之后紧接着举出这层意思,实在是因为吉凶得失都系于人的一举一动。与「道」相同的,道也成全他;与「失」相同的,失也背离他。没有不是以相同相顺、以同类相应的:招之则来,缓之亦至。鹤在背阴处鸣叫,气类相同就能相和;在户庭之内出言,千里之外都可能响应。出言尚且如此,何况更重大的举动;千里之外尚且响应,何况近旁的人。所以忧虑悔恨吝惜,起于极细微之处;决定得失,谨慎在门枢弩牙这样的关键上。因此君子先拟议而后行动,谨慎于细微之际。

[疏]正义曰:“鸣鹤在阴”者,上既明拟议而动,若拟议於善,则善来应之;若拟於恶,则恶亦随之。故引鸣鹤在阴,取同类相应以证之。此引《中孚》九二爻辞也。鸣鹤在幽阴之处,虽在幽阴而鸣,其子则在远而和之,以其同类相感召故也。“我有好爵”者,言我有美好之爵,而在我身。“吾与尔靡之”者,言我虽有好爵,不自独有,吾与汝外物共靡散之。谓我既有好爵,能靡散以施於物,物则有感我之恩,亦来归从於我。是善往则善者来,皆证明拟议之事。我拟议於善以及物,物亦以善而应我也。

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鸣鹤在阴」,上文既已讲明拟议而后行动,那么拟议于善,善就来相应;拟议于恶,恶也随之而来,所以引「鸣鹤在阴」,取同类相应之义来印证。这是引《中孚》卦九二的爻辞。鹤在幽暗背阴之处鸣叫,虽处幽阴而鸣,它的幼雏却在远处应声相和,这是因为同类之间能够互相感召的缘故。所谓「我有好爵」,是说我有美好的爵禄,就在我自己身上。所谓「吾与尔靡之」,是说我虽有好爵,却不独自占有,愿与你这外人共同分享散施。意思是我既有好爵,能散施给他人,他人便感念我的恩惠,也来归附随从于我。这就是善行出去、善报回来,都在证明拟议之事:我以善意拟议而施及外物,外物也以善来回应我。

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发乎迩,见乎远。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制动之主。[疏]“子曰君子”至“枢机”。正义曰:“子曰君子居其室”者,既引《易》辞,前语巳绝,故言“子曰”。“况其迩者乎”者,出其言善远尚应之,则近应可知,故曰“况其迩者乎”。此证明拟议而动之事。言身有善恶,无问远近皆应之也。“言行,君子之枢机”者,枢谓户枢,机谓弩牙。言户枢之转,或明或闇;弩牙之发,或中或否,犹言行之动,从身而发,以及於物,或是或非也。

经文说:孔子说:「君子居处在自己室中,说出的话是善的,千里之外的人都来响应,何况近旁的人呢;居处在自己室中,说出的话不善,千里之外的人都要背离,何况近旁的人呢。言语出于自身,影响到百姓;行为发自近处,显现在远方。言与行,是君子的门枢与弩牙。」韩康伯注解释:门枢弩牙,是控制发动的关键。孔颖达疏解「子曰君子」至「枢机」一段说:所谓「子曰君子居其室」,是因为前面已引《周易》爻辞,那段话已经说完,所以这里另标「子曰」。所谓「况其迩者乎」,是说出言为善连远方尚且响应,那么近处响应就可想而知,所以说「何况近旁的人呢」。这是印证拟议而后行动之事,说人自身有善有恶,无论远近都会相应。所谓「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指门轴,「机」指弩牙:门轴一转,或转向明处或转向暗处;弩牙一发,或射中或射不中——正如言行的发动,从自身而出,影响到外物,或是或非。

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人终获后笑者,以有同心之应也。夫所况同者,岂系乎一方哉!君子出处默语,不违其中,则其迹虽异,道同则应。

经文接着说:门枢弩牙一发动,就是荣辱的主宰。言与行,是君子用来感动天地的凭借,怎么能不谨慎呢?经文又引《同人》九五爻辞「同人先号啕而后欢笑」,并说:孔子说:「君子处世之道,或出仕或退处,或沉默或言谈;两人只要同心,其锋利足以斩断金属。」韩康伯注解释:《同人》最终得以后笑,是因为有同心者相应。所谓「同」,难道只限定在某一种方式上吗!君子无论出仕退处、沉默言谈,只要不违背中道,那么行迹虽然不同,道相同就能感应。

[疏]正义曰:“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者,言行虽初在於身,其善恶积而不已,所感动天地,岂可不慎乎?“同人先号咷而后笑”者,证拟议而动,则同类相应。以同人初未和同,故先号咷;后得同类,故后笑也。“子曰君子之道”者,各引《易》之后,其文势已绝,故言“子曰”。“或出或处,或默或语”者,言同类相应,本在於心,不必共同一事。或此物而出,或彼物而处;或此物而默,或彼物而语,出处默语,其时虽异,其感应之事,其意则同,或处应於出,或默应於语。“二人同心,其利断金”者,二人若同齐其心,其纤利能断截於金。金是坚刚之物,能断而截之,盛言利之甚也。此谓二人心行同也。同心之言,其臭如兰。[疏]正义曰:言二人同齐其心,吐发言语,氤氲臭气,香馥如兰也。此谓二人言同也。

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是说言行虽然起初只在自身,但善恶积累不止,所感便能动天地,怎么可以不谨慎?所谓「同人先号咷而后笑」,是印证拟议而后行动则同类相应:因为《同人》起初未能和同,所以先号啕;后来得到同类,所以后来欢笑。所谓「子曰君子之道」,是因为每次援引《周易》之后文势已断,所以另标「子曰」。所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是说同类相应,根本在于内心,不必做同一件事:可以此人出仕而彼人退处,此人沉默而彼人言谈;出处默语的时机虽然不同,感应之事的用意却相同,或以退处应和出仕,或以沉默应和言谈。所谓「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是说两人若同心一致,其锋利能斩断金属;金是坚刚之物,尚且能被截断,这是极言其锋利之盛。这一句讲的是两人心迹行事相同。经文接着说:同心之人所说的话,气味芬芳如兰。孔颖达申说:这是讲两人同心一致,吐露出的言语氤氲芬芳,香气如兰。这一句讲的是两人言语相同。

系辞上·第七章

[疏]正义曰:“初六藉用”至“盗之招也”,此第七章也。此章欲求外物来应,必须拟议谨慎,则外物来应之。故引“藉用白茅无咎”之事,以证谨慎之理。“初六:藉用白茅,无咎”。子曰:“苟错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术也以往,其无所失矣。”[疏]正义曰:此“藉用白茅”,《大过》初六爻辞也。“子曰:苟错诸地而可矣”者,苟,且也;错,置也。凡荐献之物,且置於地,其理可矣。言今乃谨慎,荐藉此物而用絜白之茅,可置於地。“藉之用茅,何咎之有”者,何愆咎之有,是谨慎之至也。

孔颖达标明章旨说:从「初六藉用」到「盗之招也」,是《系辞上》第七章。本章之意是:要想求得外物来相应,必须拟议谨慎,外物才会响应,所以引「藉用白茅无咎」一事来印证谨慎之理。经文引《大过》初六爻辞说:「初六:铺垫用洁白的茅草,没有过错。」孔子说:「姑且把祭品放在地上也就可以了,何况还垫上茅草,哪会有什么过错呢?这是谨慎到了极点。茅草这东西本身很微薄,而它的用处却可以很重;能依这种谨慎之法行事,就不会有什么闪失了。」孔颖达进一步申说:这里的「藉用白茅」,是《大过》卦初六的爻辞。所谓「子曰:苟错诸地而可矣」,「苟」是姑且,「错」是放置:凡是进献之物,姑且放在地上,于理也说得过去;是说如今却这样谨慎,把祭品垫在洁白的茅草上,本来直接放在地上也未尝不可。所谓「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是说哪里还会有什么愆咎,这正是谨慎的极致。

“劳谦,君子有终,吉。”子曰:“劳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语以其功下人者也。[疏]正义曰:“劳谦君子有终吉”者,欲求外物来应,非唯谨慎,又须谦以下人。故引《谦》卦九三爻辞以证之也。“子曰劳而不伐”者,以引卦之后,故言“子曰”。“劳而不伐”者,虽谦退疲劳,而不自伐其善也。“有功而不德,厚之至”者,虽有其功,而不自以为恩德,是笃厚之至极。“语以其功下人”者,言《易》之所言者,语说其《谦》卦九三,能以其有功卑下於人者也。

经文引《谦》卦九三爻辞说:「勤劳而谦退,君子能够善始善终,吉祥。」孔子说:「勤劳而不夸耀,有功而不自居其德,这是笃厚到了极点。这是说他以自己的功劳而甘居人下。」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劳谦君子有终吉」,是说要想求得外物来相应,不只要谨慎,还须谦虚而甘居人下,所以引《谦》卦九三的爻辞来印证。所谓「子曰劳而不伐」,因为是在援引卦爻辞之后,所以另标「子曰」。所谓「劳而不伐」,是说虽然谦退辛劳,却不自我夸耀其善。所谓「有功而不德,厚之至」,是说虽有功劳,却不自以为对人有恩德,这是笃厚的极致。所谓「语以其功下人」,是说《周易》所讲的,正是说《谦》卦九三能凭自己的功劳而卑下于人。

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疏]正义曰:“德言盛,礼言恭”者,谓德以盛为本,礼以恭为主:德贵盛新,礼尚恭敬,故曰“德言盛,礼言恭”。“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言谦退致其恭敬,以存其位者也。言由恭德,保其禄位也。

经文接着说:论德要以盛大为本,论礼要以恭敬为主。所谓「谦」,就是极尽恭敬来保住自己的位置。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德言盛,礼言恭」,是说德以盛大为根本,礼以恭敬为主导:德贵在日盛日新,礼崇尚恭谨敬慎,所以说「德言盛,礼言恭」。所谓「谦也者,致恭以存其位」,是说谦退之人极尽其恭敬,因而保住自己的位置;意思是凭借恭敬之德保全禄位。

“亢龙有悔。”子曰:“贵而无位,高而无民,贤人在下,位而无辅,是以动而有悔也。”[疏]正义曰:“亢龙有悔”者,上既以谦德保位,此明无谦则有悔。故引《乾》之上九“亢龙有悔”,证骄亢不谦也。

经文引《乾》卦上九爻辞说:「龙飞得过高,会有悔恨。」孔子说:「身分尊贵却没有实位,居处高亢却没有民众,贤人都在下位而不来辅佐,处在这样的位置而无人相助,所以一有举动就招致悔恨。」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亢龙有悔」,上文既已讲以谦德保住禄位,这里就说明不谦就会有悔,所以引《乾》卦上九「亢龙有悔」,来印证骄亢不谦的害处。

“不出户庭,无咎”子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疏]正义曰:“不出户庭,无咎”者,又明拟议之道,非但谦而不骄,又当谨慎周密,故引《节》之初九周密之事以明之。“子曰:乱之所生,则言语以为阶”者,阶谓梯也。言乱之所生,则由言语以为乱之阶梯也。

经文引《节》卦初九爻辞说:「不走出门庭,没有过错。」孔子说:「祸乱之所以产生,是把言语当作了台阶。」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不出户庭,无咎」,是又说明拟议之道不但要谦而不骄,还应当谨慎周密,所以引《节》卦初九讲周密的爻辞来阐明。所谓「子曰:乱之所生,则言语以为阶」,「阶」就是梯子,是说祸乱之所以产生,是由言语充当了致乱的阶梯。

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疏]正义曰:“君不密则失臣”者,臣既尽忠,不避危难,为君谋事,君不慎密乃彰露臣之所为,使在下闻之,众共嫉怒,害此臣而杀之,是失臣也。“臣不密则失身”者,言臣之言行,既有亏失,则失身也。“几事不密则害成”者,几谓几微之事,当须密慎,预防祸害。若其不密而漏泄,祸害交起,是害成也。“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者,於易言之,是身慎密不出户庭,於此义言之,亦谓不妄出言语也。

经文说:君主不周密就会失去臣子,臣子不周密就会丧失自身,机微之事不周密就会酿成祸害;所以君子谨守周密而不轻易出言。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君不密则失臣」,是说臣子既已竭尽忠诚、不避危难替君主谋划,君主却不慎密,反而张扬臣子的作为,让下面的人听到,众人共同嫉恨恼怒,加害这位臣子而杀了他,这就是失去臣子。所谓「臣不密则失身」,是说臣子的言行既有亏失泄漏,就会丧失自身。所谓「几事不密则害成」,「几」指几微之事,应当周密审慎、预先防范祸害;如果不周密而泄漏出去,祸害交相而起,这就是酿成祸害。所谓「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就《节》卦爻辞来说,是自身谨慎周密而不走出门庭;就这一层义理来说,也是指不随便出言。

子曰:“作《易》者,其知盗乎?言盗亦乘衅而至也。[疏]正义曰:此结上不密失身之事,事若不密,人则乘此机危而害之,犹若财之不密,盗则乘此机危而窃之。易者,爱恶相攻,远近相取,盛衰相变,若此爻有衅隙衰弱,则彼爻乘变而夺之。故云:“作《易》者,其知盗乎?”

经文说:孔子说:「作《周易》的人,大概懂得盗贼的道理吧?」韩康伯注解释:这是说盗贼也是乘着人的空隙而来的。孔颖达进一步申说:这是总结上文「不密则失身」之事——事情如果不周密,别人就乘着这可乘之机来加害;正如财物不加密藏,盗贼就乘着这可乘之机来偷窃。《周易》的道理是:爱与恶互相攻取,远与近互相取用,盛与衰互相转变;如果此爻出现空隙、趋于衰弱,那么彼爻就乘着变化来夺取它。所以说「作《易》者,其知盗乎」。

《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慢藏诲盗,冶容诲淫。[疏]“《易》曰”至“诲淫”。○正义曰:“《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者,此又明拟议之道,当量身而行,不可以小处大,以贱贪贵,故引《解》卦六三以明之也。“负也者,小人之事也”,负者,担负於物,合是小人所为也。“乘也者,君子之器”者,言乘车者,君子之器物。言君子合乘车。今应负之人而乘车,是小人乘君子之器也,则盗窃之人,思欲夺之矣。

经文说:《周易》说:「背着东西却又乘车,招来强盗。」背负东西,是小人干的事;车乘,是君子使用的器具。小人却乘坐君子的器具,盗贼就想着来抢夺他。在上位者傲慢,对下面又暴虐,盗贼就想着来讨伐他。收藏财物马虎,等于教唆偷盗;容貌打扮妖冶,等于招引淫邪。孔颖达疏解「《易》曰」至「诲淫」一段说:所谓「《易》曰:负且乘,致寇至」,这又是说明拟议之道应当量力而行,不可以卑小之身处高大之位、以低贱之身贪求尊贵,所以引《解》卦六三爻辞来阐明。「负也者,小人之事也」,「负」是用肩背负物件,本该是小人所做的事。所谓「乘也者,君子之器」,是说乘车是君子所用的器物,君子才合于乘车;如今本该背负东西的人却乘车,这就是小人乘坐君子的器具,那么盗窃之人便想着来夺取了。

“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者,小人居上位必骄慢,而在下必暴虐。为政如此,大盗思欲伐之矣。“慢藏诲盗,冶容诲淫”者,若慢藏财物,守掌不谨,则教诲於盗者,使来取此物;女子妖冶其容,身不精悫,是教诲淫者,使来淫巳也。以此小人而居贵位,骄矜而不谨慎,而致寇至也。《易》曰:‘负且乘,致寇至’,盗之招也。[疏]正义曰:又引《易》之所云,是盗之招来也,言自招来於盗。以慎重其事,故首尾皆称“《易》曰”,而载《易》之爻辞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所谓「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是说小人居于上位必定骄横傲慢,处在下面必定暴虐;为政如此,大盗就想着来讨伐他。所谓「慢藏诲盗,冶容诲淫」,是说如果收藏财物马虎、看守不谨,就等于教唆盗贼,使他来取走这些财物;女子把容貌打扮得妖冶,自身不专诚谨慎,就等于教唆淫邪之人,使他来淫犯自己。凭这样的小人而占据尊贵之位,骄矜而不谨慎,于是招来了强盗。经文最后重申:《周易》说「背着东西却又乘车,招来强盗」,这是自己把盗贼招来的。孔颖达申说:这是再次援引《周易》所说,指出这是盗贼被招引而来,意思是自己招来了盗贼。因为要郑重其事,所以首尾都称「《易》曰」,两次载录《周易》的爻辞。

系辞上·第八章

[疏]正义曰:“大衍之数”至“祐神矣”,此第八章,明占筮之法、揲蓍之体,显天地之数,定乾坤之策,以为六十四卦,而生三百八十四爻。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王弼曰: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四十有九,数之极也。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於有,故常於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孔颖达标明章旨说:从「大衍之数」到「祐神矣」,是《系辞上》第八章,阐明占筮的方法、揲蓍的体例,显示天地之数,确定乾坤两卦的策数,由此形成六十四卦,而生出三百八十四爻。经文说:大衍之数是五十,实际使用的是四十九。韩康伯注引王弼的话解释说:推演天地之数,所凭借的是五十;实际使用四十九,那么其中一根是不用的。不用而所用之数因它得以贯通,本身不是数而诸数因它得以生成,这就是《周易》的「太极」。四十九,是数的极致。「无」不可以用「无」本身来阐明,必定要凭借「有」,所以常常在有形之物的极致处,来阐明它们所由来的宗本。

[疏]“大衍”至“有九”。○正义曰:京房云:“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凡五十。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气,将欲以虚来实,故用四十九焉。”马季长云:“易有太极,谓北辰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气。北辰居位不动,其馀四十九转运而用也。”荀爽云:“卦各有六爻,六八四十八,加乾、坤二用,凡有五十。《乾》初九‘潜龙勿用’,故用四十九也。”郑康成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五行气通。凡五行减五,大衍又减一,故四十九也。”姚信、董遇云:“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其六以象六画之数,故减之而用四十九。”

孔颖达疏解「大衍」至「有九」一段,先列举前代诸家的解说。京房说:「所谓五十,指十天干、十二地支、二十八宿,共计五十。其中一根不用,是因为天的生气将要以虚纳实,所以用四十九。」马融(字季长)说:「《易》有太极,指的是北极星。太极生两仪,两仪生日月,日月生四时,四时生五行,五行生十二月,十二月生二十四节气。北极星居位不动,其余四十九旋转运行而被使用。」荀爽说:「八卦各有六爻,六乘八得四十八,加上乾、坤两卦的『用九』『用六』,共有五十。《乾》卦初九说『潜龙勿用』,所以只用四十九。」郑玄(字康成)说:「天地之数是五十五,因五行之气相通,凡五行减去五,大衍又减去一,所以是四十九。」姚信、董遇说:「天地之数五十五,其中六用来象征一卦六画之数,所以减去六而用四十九。」

但五十之数,义有多家,各有其说,未知孰是。今案王弼云“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据王弼此说,其意皆与诸儒不同。万物之策,凡有万一千五百二十。其用此策推演天地之数,唯用五十策也。一谓自然所须策者唯用五十,就五十策中,其所用揲蓍者,唯用四十有九。其一不用,以其虚无,非所用也,故不数之。顾欢同王弼此说。故顾欢云:“立此五十数,以数神,神虽非数,因数而显。故虚其一数,以明不可言之义。”只如此意,则别无所以,自然而有此五十也。今依用之。

孔颖达评断说:但「五十」这个数目,义解有好几家,各有各的说法,不知哪一家为是。如今考察王弼说「推演天地之数,所凭借的是五十」,依王弼这一说,其用意与诸家儒者都不相同。万物的总策数共有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用这些策来推演天地之数,只取五十策。所谓「一」,是说自然所需之策只用五十;在这五十策中,真正用来揲蓍的只有四十九根。其中一根不用,因为它属于虚无,不在使用之列,所以不计入其中。顾欢与王弼此说相同,所以顾欢说:「立下这五十之数,用来测度『神』;神虽然不是数,却借着数而显现,所以虚置其中一数,用以表明那不可言说的义理。」照这个意思,就没有别的缘由,五十之数是自然而然如此的。今天就依从这一说。

○注“王弼”至“宗也”。○正义曰:“王弼云: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者,韩氏亲受业於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王弼云以证成其义。“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谓万物筹,策虽万有一千五百二十,若用之推演天地之数,所赖者唯赖五十,其馀不赖也。但赖五十者,自然如此,不知其所以然。云“则其一不用”者,《经》既云“五十”,又云“其用四十九”也。既称其“用”,明知五十之内,其一是不用者也。言不用而用以之通者,若全不用,理应不赖。此既当论用,所以并言不用为用。五十者,虽是不用,其有用从不用而来,以不用而得用也。故云“不用而用以之通”。所用者则四十九蓍也。蓍所以堪用者,从造化虚无而生也。若无造化之生,此蓍何由得用也?

孔颖达再疏解韩康伯注「王弼」至「宗也」一段说:所谓「王弼云: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是因为韩康伯亲自受业于王弼,承接王弼的宗旨,所以引王弼的话来证成其义。「推演天地之数,所凭借的是五十」,是说万物的筹策虽有一万一千五百二十,若用来推演天地之数,所凭借的只有五十,其余的都不凭借;而只凭借五十,是自然如此,说不出所以然。注中说「则其一不用」,是因为经文既说「五十」,又说「其用四十有九」;既称一个「用」字,可知五十之内有一根是不用的。所谓「不用而用以之通」,是说如果全然不用,按理就不该凭借它;这里既然是就「用」立论,所以连不用也一并说成是用。这五十之中的那一根虽然不用,但有用者正是从不用而来,凭借不用才得以有用,所以说「不用而用以之通」。真正所用的就是四十九根蓍草;而蓍草之所以堪用,是从造化的虚无中生出来的——若没有造化的化生,这些蓍草凭什么能被使用呢?

言“非数而数以之成”者,太一虚无,无形无数,是非可数也。然有形之数,由非数而得成也。即四十九是有形之数,原从非数而来,故将非数之一,总为五十。故云“非数而数以之成也”。言“斯易之太极”者,斯,此也。言此其一不用者,是易之太极之虚无也。无形,即无数也。凡有皆从无而来,故易从太一为始也。言“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於有”者,言虚无之体,处处皆虚,何可以无说之,明其虚无也。若欲明虚无之理,必因於有物之境,可以无本虚无。犹若春生秋杀之事,於虚无之时,不见生杀之象,是不可以无明也。就有境之中,见其生杀,却推於无,始知无中有生杀之理,是明无必因於有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注中说「非数而数以之成」,是指「太一」虚无,无形也无数,本不可以计数;然而有形之数,正由这不可计数者而得以生成。四十九是有形之数,本从非数而来,所以把那属于非数的一根合进去,总成五十,因此说「非数而数以之成」。注中说「斯易之太极」,「斯」就是「此」,是说这不用的一根,就是《周易》太极的虚无;无形也就是无数。凡「有」都从「无」而来,所以《周易》以太一为开端。注中说「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於有」,是说虚无之体处处皆虚,怎么能用「无」本身去解说它、阐明它的虚无呢?如果要阐明虚无之理,必定要凭借有形之物的境域,才可以由此上溯到那本然的虚无。譬如春生秋杀之事,在虚无的状态中看不见生杀的形象,这就是不可以用「无」来阐明;到有形的境域之中见到生杀之实,再回过头来推及于「无」,才知道「无」中含有生杀之理——这就是阐明「无」必须凭借「有」。

言“故常於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者,言欲明於无,常须因有物至极之处,而明其所由宗。若易由太,有由於无,变化由於神,皆是所由之宗也。言有且何因如此,皆由於虚无自然而来也。

孔颖达最后申说:注中说「故常於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是说想要阐明「无」,常须凭借有形之物达到极致之处,来阐明它们所由来的宗本。譬如《易》由太极而来,「有」由「无」而来,变化由「神」而来,这些都是所由来的宗本。至于说「有」究竟因什么能够如此,答案是都由虚无自然而来。

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於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奇,况四揲之馀,不足复揲者也。分而为二,既揲之馀,合挂於一,故曰“再扐而后挂”。凡闰,十九年七闰为一章,五岁再闰者二,故略举其凡也。

经文说:把蓍草随意分为两份,用来象征天地两仪;从中取出一根挂起,用来象征天地人三才;再每四根一组地分数,用来象征四时;把四四分数后余下的零头夹在指间,用来象征闰月。五年之中有两个闰月,所以要两次夹扐之后再行挂。韩康伯注解释:「奇」,比况四四分数之后剩下的余数,即不足以再凑成一组四数的部分。把蓍草分成两份之后,两边分数所剩的余数,都合并归挂于挂起的那一根上,所以说「再扐而后挂」。凡是置闰之法,十九年设七个闰月为一「章」,其中「五岁再闰」的情形有两次,所以经文只是举其大略而言。

[疏]正义曰:“分而为二以象两”者,五十之内,去其一,馀有四十九,合同未分,是象太一也。今以四十九分而为二,以象两仪也。“挂一以象三”者,就两仪之间,於天数之中,分挂其一,而配两仪,以象三才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时”者,分揲其蓍,皆以四四为数,以象四时。“归奇於扐以象闰”者,奇谓四揲之馀,归此残奇於所扐之策而成数,以法象天道。归残聚馀,分而成闰也。“五岁再闰”者,凡前闰后闰,相去大略三十二月,在五岁之中,故五岁再闰。“再扐而后挂”者,既分天地,天於左手,地於右手,乃四四揲天之数,最末之馀,归之合於扐挂之一处,是一揲也。又以四四揲地之数,最末之馀,又合於前所归之扐而裛挂之,是再扐而后挂也。

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分而为二以象两」,是说五十根之中除去一根,余下四十九根,合在一处尚未分开,这是象征「太一」;如今把这四十九根分为两份,用来象征两仪。所谓「挂一以象三」,是说在两仪之间、从属天的一份之中,分出一根挂起,与两仪相配,用来象征三才。所谓「揲之以四,以象四时」,是说分数蓍草时都以四根为一组计数,用来象征四时。所谓「归奇於扐以象闰」,「奇」指四四分数后的余数,把这残余的零头归并到所夹扐的策上而成数,用以取法天道:归聚残余,分出来便成为闰月。所谓「五岁再闰」,是说前一个闰月与后一个闰月相隔大约三十二个月,落在五年之内,所以说五年两闰。所谓「再扐而后挂」,是说既已分出天地两份,天的一份在左手,地的一份在右手,先四四分数天的一份,最后所剩的余数,归并合于所挂的那一处,这是第一次揲;再四四分数地的一份,最后所剩的余数,又合到前面所归的扐上而一并挂起,这就是「再扐而后挂」。

天数五。五,奇也。[疏]正义曰:谓一、三、五、七、九也。地数五。五,耦也。[疏]正义曰:谓二、四、六、八、十也。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地之数各五,五数相配,以合成金、木、水、火、土。[疏]正义曰:若天一与地六相得,合为水,地二与天七相得,合为火,天三与地八相得,合为木,地四与天九相得合为金,天五与地十相得,合为土也。

经文说:天数有五个。韩康伯注解释:这五个都是奇数。孔颖达申说:指的是一、三、五、七、九。经文说:地数有五个。韩康伯注解释:这五个都是偶数。孔颖达申说:指的是二、四、六、八、十。经文说:五个方位上的天数与地数各自相配而各有会合。韩康伯注解释:天数地数各有五个,五组数两两相配,会合而生成金、木、水、火、土。孔颖达申说:例如天一与地六相配,会合而为水;地二与天七相配,会合而为火;天三与地八相配,会合而为木;地四与天九相配,会合而为金;天五与地十相配,会合而为土。

天数二十有五,五奇合为二十五。[疏]正义曰:总合五奇之数。地数三十。五耦合为三十。[疏]正义曰:总合五耦之类也。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变化以此成,鬼神以此行。[疏]正义曰:“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者,是天地二数相合为五十五,此乃天地阴阳奇耦之数,非是上文演天地之策也。“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者,言此阳奇阴耦之数,成就其变化。言变化以此阴阳而成,故云“成变化”也。而宣行鬼神之用,言鬼神以此阴阳而得宣行,故云“而行鬼神也”。

经文说:天数总计二十五。韩康伯注解释:五个奇数相加合为二十五。孔颖达申说:这是把五个奇数总合起来。经文说:地数总计三十。韩康伯注解释:五个偶数相加合为三十。孔颖达申说:这是把五个偶数总合起来。经文说:天地之数合计五十五,正是靠它成就变化、通行鬼神。韩康伯注解释:变化由此而成,鬼神由此而行。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是天数与地数相合为五十五,这乃是天地阴阳奇偶之数,并不是上文推演天地之数所用的那些策。所谓「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是说这阳奇阴偶之数成就了万物的变化——变化由这阴阳而成,所以说「成变化」;又宣行鬼神的功用——鬼神由这阴阳而得以宣行,所以说「而行鬼神」。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阳爻六,一爻三十六策,六爻二百一十六策。[疏]正义曰:以乾老阳,一爻有三十六策,六爻凡有二百一十六策也。乾之少阳,一爻有二十八策,六爻则有一百六十八策,此《经》据老阳之策也。坤之策百四十有四,阴爻六,一爻二十四策,六爻百四十四策。[疏]正义曰:坤之老阴,一爻有二十四策,六爻故一百四十有四策也。若坤之少阴,一爻有三十二,六爻则有一百九十二。此《经》据坤之老阴,故百四十有四也。

经文说:《乾》卦的策数是二百一十六。韩康伯注解释:《乾》有六个阳爻,一爻三十六策,六爻共二百一十六策。孔颖达申说:因为《乾》属老阳,一爻有三十六策,六爻共有二百一十六策;若是《乾》的少阳,一爻只有二十八策,六爻便是一百六十八策——这里经文依据的是老阳之策。经文说:《坤》卦的策数是一百四十四。韩康伯注解释:《坤》有六个阴爻,一爻二十四策,六爻共一百四十四策。孔颖达申说:《坤》的老阴一爻有二十四策,所以六爻共一百四十四策;若是《坤》的少阴,一爻有三十二策,六爻便是一百九十二——这里经文依据的是《坤》的老阴,所以是一百四十四。

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二篇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各半,合万一千五百二十策。[疏]正义曰:“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者,举合乾、坤两策,有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数。三百六十日,举其大略,不数五日四分日之一也。“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者,二篇之爻,总有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各半,阳爻一百九十二爻,爻别三十六,总有六千九百一十二也。阴爻亦一百九十二爻,爻别二十四,总有四千六百八也。阴阳总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经文说:乾坤两卦的策数合起来共三百六十,正相当于一周年的日数;上下两篇的总策数是一万一千五百二十,正相当于万物的数目。韩康伯注解释:上下两篇共三百八十四爻,阴阳各占一半,合计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策。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是把乾、坤两卦的策数合起来共三百六十,相当于一周年之数;说三百六十日,只是举其大略,没有把多出的五又四分之一日计算在内。所谓「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是说上下两篇的爻共有三百八十四,阴阳各占一半:阳爻一百九十二,每爻三十六策,共计六千九百一十二;阴爻也是一百九十二,每爻二十四策,共计四千六百零八。阴阳合起来正是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相当于万物之数。

是故四营而成易,分而为二,以象两,一营也。挂一以象三,二营也。揲之以四,三营也。归奇於扐,四营也。[疏]正义曰:营谓经营,谓四度经营蓍策,乃成易之一变也。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伸之六十四卦。

经文说:所以要经过四次营求才成就《易》的一变。韩康伯注解释:分而为二以象两仪,是第一营;挂出一根以象三才,是第二营;四四分数,是第三营;把余数归夹于扐,是第四营。孔颖达申说:「营」就是经营,是说四次经营蓍策,才完成《易》的一变。经文接着说:经过十八次变才成一卦,八卦只是初步的小成;再加以引申扩充。韩康伯注解释:所谓引申,就是把八卦推衍为六十四卦。

[疏]正义曰:“十有八变而成卦”者,每一爻有三变,谓初一揲,不五则九,是一变也。第二揲,不四则八,是二变也。第三揲,亦不四则八,是三变也。若三者俱多为老阴,谓初得九,第二、第三俱得八也。若三者俱少为老阳,谓初得五,第二第三,俱得四也。若两少一多为少阴,谓初与二、三之间,或有四或有五而有八也。或有二个四而有一个九,此为两少一多也。其两多一少为少阳者,谓三揲之间,或有一个九,有一个八而有一个四,或有二个八,而有一个五,此为两多一少也。如此三变既毕,乃定一爻。六爻则十有八变,乃始成卦也。

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十有八变而成卦」,是说每一爻要经过三变——第一次揲蓍所得,不是五就是九,这是第一变;第二次揲蓍所得,不是四就是八,这是第二变;第三次揲蓍所得,也是不四就八,这是第三变。若三次所得都属多数,便是老阴,即第一次得九、第二第三次都得八。若三次所得都属少数,便是老阳,即第一次得五、第二第三次都得四。若是两少一多,便是少阴,即第一次与第二、第三次之间,或有四或有五而又有一个八;也可能是两个四而有一个九,这都算两少一多。至于两多一少为少阳,是说三次揲蓍之间,或有一个九、一个八而有一个四,或有两个八而有一个五,这就是两多一少。这样三变完毕,才定下一爻;六爻就要十八变,才算成卦。

“八卦而小成”者,象天地雷风日月山泽,於大象略尽,是易道小成。“引而伸之”者,谓引长八卦而伸尽之,谓引之为六十四卦也。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疏]正义曰:“触类而长之”者,谓触逢事类而增长之,若触刚之事类,以次增长於刚。若触柔之事类,以次增长於柔。“天下之能事毕矣”者,天下万事,皆如此例,各以类增长,则天下所能之事,法象皆尽,故曰“天下之能事毕矣”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所谓「八卦而小成」,是说八卦分别象征天、地、雷、风、日、月、山、泽,对于大的物象已大致囊括,这就是《易》道的初步完成。所谓「引而伸之」,是说把八卦引长而充分展开,也就是推衍为六十四卦。经文接着说:再遇类推广而增益,天下所能有的事就都包罗无遗了。孔颖达申说:所谓「触类而长之」,是说遇到某一类事就顺着它推广增益——遇到属刚的一类事,就依次向刚的方面推广;遇到属柔的一类事,就依次向柔的方面推广。所谓「天下之能事毕矣」,是说天下万事都照这个体例,各依其类推广,那么天下所能有的事,其法则物象就全都穷尽了,所以说「天下之能事毕矣」。

显道,显,明也。神德行。由神以成其用。[疏]正义曰:言易理备尽天下之能事,故可以显明无为之道,而神灵其德行之事。言大虚以养万物为德行,今易道以其神灵助太虚而养物,是神其德行也。

经文说:《易》能显明「道」,能神化「德行」。韩康伯注解释:「显」就是彰明;所谓神化德行,是凭借「神」来成就它的功用。孔颖达进一步申说:这是说《易》理已完备穷尽天下所能有的事,所以能够彰明那无为之道,并使德行之事神妙灵通。太虚以养育万物作为它的德行,如今《易》道凭其神灵之用协助太虚而养育万物,这就是使德行神妙。

是故可与酬酢,可与祐神矣。可以应对万物之求助,成神化之功也。酬酢,犹应对也。[疏]正义曰:“是故可与酬酢”者,酬酢,谓应对报答,言易道如此。若万物有所求为,此易道可与应答,万物有求则报,故曰“可与酬酢也”。“可与祐神矣”者,祐,助也。易道弘大,可与助成神化之功也。

经文说:所以《易》可以用来酬答应对,可以用来辅助神化。韩康伯注解释:它可以应对万物的求助,成就神化之功;「酬酢」就相当于应对。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是故可与酬酢」,「酬酢」是应对报答之意,说《易》道正是如此——万物如有所求所为,这《易》道都能给予应答,凡有所求便有所回报,所以说「可与酬酢」。所谓「可与祐神矣」,「祐」就是辅助,是说《易》道弘大,可以辅助成就神化之功。

系辞上·第九章

[疏]正义曰:“子曰知变化”至“此之谓也”。此第九章也。上章既明大衍之数,极尽蓍策之名数,可与助成神化之功。此又广明易道深远,圣人之道有四,又明易之深远,穷极几神也。子曰:“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夫变化之道,不为而自然。故知变化者,则知神之所为。[疏]正义曰:言易既知变化之道理,不为而自然也。则能知神化之所为,言神化亦不为而自然也。

孔颖达标明章旨说:从「子曰知变化」到「此之谓也」,是《系辞上》第九章。上一章既已阐明大衍之数,穷尽蓍策的名目数量,指出它可以辅助成就神化之功;这一章又广泛阐明《易》道的深远,说圣人之道有四项,并进一步说明《易》之深远,能够穷究几微与神妙。经文说:孔子说:「懂得变化之道的人,大概就懂得『神』的作为了吧?」韩康伯注解释:变化之道,是不加造作而自然如此的,所以懂得变化的人,就懂得神的作为。孔颖达申说:这是说《易》既已明白变化的道理是不加造作而自然如此,就能明白神化的作为,因为神化同样是不加造作而自然如此。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此四者存乎器象,可得而用也。[疏]“《易》有”至“其占”。○正义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言《易》之为书,有圣人所用之道者凡有四事焉。“以言者尚其辞”者,谓圣人发言而施政教者,贵尚其爻卦之辞,发其言辞,出言而施政教也。“以动者尚其变”者,谓圣人有所兴动营为,故法其阴阳变化。变有吉凶,圣人之动,取吉不取凶也。“以制器者尚其象”者,谓造制形器,法其爻卦之象。若造弧矢,法睽之象,若造杵臼,法小过之象也。“以卜筮者尚其占”者,策是筮之所用,并言卜者,卜虽龟之见兆,亦有阴阳三行变动之状。故卜之与筮,尚其爻卦变动之占也。

经文说:《周易》之中含有圣人之道四项:用来立言的,看重它的卦爻辞;用来行动的,看重它的变化;用来制作器物的,看重它的物象;用来卜筮的,看重它的占断。韩康伯注解释:这四项都寄托在器与象上,所以可以取而用之。孔颖达疏解「《易》有」至「其占」一段说:所谓「《易》有圣人之道四焉」,是说《周易》这部书,其中含有圣人所用之道共四事。所谓「以言者尚其辞」,是说圣人发言而施行政教时,看重卦爻的文辞,据以发为言辞、出言而施行政教。所谓「以动者尚其变」,是说圣人有所兴举营为时,效法阴阳的变化;变化有吉有凶,圣人的举动取吉而不取凶。所谓「以制器者尚其象」,是说创制器物时效法卦爻之象,例如制造弓箭效法《睽》卦之象,制造杵臼效法《小过》卦之象。所谓「以卜筮者尚其占」,蓍策本是筮法所用,这里把「卜」一并提及,是因为龟卜虽然显现的是灼兆,其中也有阴阳变动之状,所以龟卜与蓍筮都看重卦爻变动的占断。

○注“器象”。○正义曰:“辞”是爻辞,爻辞是器象也。“变”是变化,见其来去,亦是器象也。“象”是形象,“占”是占其形状,并是有体之物。有体则是物之可用,故云“可得而用者也”。

孔颖达疏解韩康伯注中「器象」二字说:所谓「辞」就是爻辞,爻辞属于器与象;所谓「变」就是变化,能看见它的往来,也属于器与象;所谓「象」就是形象,所谓「占」就是占断其形状——这些都是有形体之物。既然有形体,就是可以取用之物,所以韩注说「可得而用者也」。

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响,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於此?[疏]正义曰:“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者,既易道有四,是以君子将欲有所施为,将欲有所行,往占问其吉凶,而以言命蓍也。“其受命也如响”者,谓蓍受人命,报人吉凶,如响之应声也。“无有远近幽深”者,言易之告人吉凶,无问远之与近,及幽遂深远之处,悉皆告之也。“遂知来物”者,物,事也。然易以万事告人,人因此遂知将来之事也。“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於此”者,言易之功深如此,若非天下万事之内,至极精妙,谁能参与於此,与易道同也。此已上论易道功深,告人吉凶,使豫知来事,故以此结之也。

经文说:所以君子将要有所作为、将要有所行动时,便向蓍占发问而以言辞相命。蓍占接受所问,回应如同回声一般;无论远近幽深,都能由此知晓未来之事。若不是天下最精微者,谁能参与于此?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是以君子将有为也,将有行也,问焉而以言」,是说《易》道既有上述四项,因此君子将要有所施为、将要有所行动时,就去占问吉凶,用言辞来命告蓍草。所谓「其受命也如响」,是说蓍草接受人的命告,回报人以吉凶,就像回声应和声音一样。所谓「无有远近幽深」,是说《易》告诉人吉凶,不论远近,也不论幽隐深远之处,全都告知。所谓「遂知来物」,「物」就是事,是说《易》以万事告人,人因此便知晓将来之事。所谓「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与於此」,是说《易》的功用深妙如此,若不是天下万事之中至为精妙者,谁能参与于此、与《易》道相等同呢。以上是论《易》道功用之深,能告人吉凶,使人预知将来之事,所以用这句话作结。

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於此?[疏]正义曰:“参伍以变”者,参,三也。伍,五也。或三或五,以相参合,以相改变。略举三五,诸数皆然也。“错综其数”者,错谓交错,综谓总聚,交错裛聚其阴阳之数也。“通其变”者,由交错总聚,通极其阴阳相变也。“遂成天地之文”者,以其相变,故能遂成就天地之文。若青赤相杂,故称文也。

经文说:三三五五地交互变化,交错综合它们的数,贯通其变化,于是成就天下的文采;穷尽其数,于是确定天下的物象。若不是天下最善变者,谁能参与于此?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参伍以变」,「参」是三,「伍」是五,或三或五地互相参合、互相变易;这里只是举三与五为例,其他各数也都如此。所谓「错综其数」,「错」是交错,「综」是总聚,即交错聚合阴阳之数。所谓「通其变」,是说由于交错总聚,因而贯通穷尽阴阳的互变。所谓「遂成天地之文」,是说因为阴阳互变,所以能成就天地的文采——如同青色赤色相间杂而称为「文」。

“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者,谓穷极其阴阳之数,以定天下万物之象。犹若极二百一十六策,以定乾之老阳之象,穷一百四十四策,以定坤之老阴之象,举此馀可知也。“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於此”者,言此易之理,若非天下万事至极之变化,谁能与於此者,言皆不能也。此结成易之变化之道,故更言“与於此”也。前《经》论易理深,故云“非天下之至精”。此《经》论极数变通,故云“非天下之至变”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所谓「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是说穷尽阴阳之数,用以确定天下万物的物象。譬如穷尽二百一十六策,以确定《乾》卦老阳之象;穷尽一百四十四策,以确定《坤》卦老阴之象——举此二例,其余可以类推。所谓「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於此」,是说这《易》的道理,若不是天下万事至极的变化,谁能参与其中,意思是都不能。这是总结《易》的变化之道,所以再说一句「与於此」。前一节经文论《易》理之深,所以说「非天下之至精」;这一节经文论穷极其数、变而能通,所以说「非天下之至变」。

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於此?夫非忘象者,则无以制象。非遗数者,无以极数。至精者,无筹策而不可乱。至变者,体一而无不周。至神者,寂然而无不应。斯盖功用之母,象数所由立,故曰非至精至变至神,则不得与於斯也。

经文说:《易》无所思虑,无所造作,寂然不动,一有感触便贯通天下的事故;若不是天下最神妙者,谁能参与于此?韩康伯注解释:不能忘掉自身形象的,就无从裁制万物之象;不能遗弃数之名目的,就无从穷尽数。至精者心中通透,虽不用筹策也不会错乱;至变者体认纯一之理,因而无所不周;至神者寂然不动,却无所不应。这三者正是一切功用的母体,物象与数由此而立,所以说不是至精、至变、至神,就不能参与于此。

[疏]“易无思”至“於此”。○正义曰:“易无思也,无为也”者,任运自然,不关心虑,是无思也;任运自动,不须营造,是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者,既无思无为,故“寂然不动”。有感必应,万事皆通,是“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故谓事故,言通天下万事也。“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於此”者,言易理神功不测,非天下万事之中,至极神妙,其孰能与於此也。此《经》明易理神妙不测,故云“非天下之至神”,若非天下之至神,谁能与於此也。

孔颖达疏解「易无思」至「於此」一段说:所谓「易无思也,无为也」,是说一任自然运行,无须动用心思考虑,这就是「无思」;一任自然发动,无须刻意经营造作,这就是「无为」。所谓「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是说既然无思无为,所以「寂然不动」;而一有感触必有回应,万事无不贯通,这就是「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故」指事故,即贯通天下万事。所谓「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於此」,是说《易》理的神妙功用不可测度,若不是天下万事之中至为神妙者,谁能参与于此。这一节经文阐明《易》理神妙不可测度,所以说「非天下之至神」;若不是天下的至神,谁又能参与于此。

○注“非忘象”。○正义曰:云“夫非忘象者,则无以制象”者,凡自有形象者,不可以制他物之形象,犹若海不能制山之形象,山不能制海之形象。遗忘巳象者,乃能制众物之形象也。“非遗数者,无以极数”者,若以数数物,则不能极其物数。犹若以万而数,则不能苞亿,以一亿而数,则不能苞千亿万亿。遗去数名者,则无所不苞。是非遗去其数,无以极尽於数也。

孔颖达疏解韩康伯注「非忘象」一句说:注中说「夫非忘象者,则无以制象」,是因为凡自身已有固定形象的,就不能裁制别物的形象——好比海不能裁制山的形象,山也不能裁制海的形象;唯有遗忘了自身之象的,才能裁制众物的形象。注中说「非遗数者,无以极数」,是说若用某个具体的数去计量万物,就不能穷尽万物之数——好比以「万」为单位来计数,就包不住「亿」;以「一亿」为单位来计数,就包不住千亿万亿。唯有遗弃了数的名目,才能无所不包。这就是说,不遗弃具体的数,就无从穷尽数。

言“至精者,无筹策而不可乱”者,以其心之至精,理在玄通,无不记亿,虽无筹策,而不可乱也。言“至变者,体一而无不周”者,言至极晓达变理者,能体於淳一之理,其变通无不周遍。言虽万类之变,同归於一变也。“斯盖功用之母,象数所由立”者,言至精、至变、至神,三者是物之功用之母。物之功用,象之与数,由此至精、至变、至神所由来,故云“象数所由立”也。言象之所以立有象者,岂由象而来,由太虚自然而有象也;数之所以有数者,岂由数而来,由太虚自然而有数也;是太虚之象,太虚之数,是其至精至变也。由其至精,故能制数;由其至变,故能制象。若非至精、至变、至神,则不得参与妙极之玄理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注中说「至精者,无筹策而不可乱」,是因为他的心至为精微,义理已玄妙贯通,无不牢记在心,所以即使不用筹策,也不会错乱。注中说「至变者,体一而无不周」,是说彻底通晓变化之理的人,能体认那纯一之理,因而变通无所不周遍;意思是万类的变化虽多,同归于一个「变」。注中说「斯盖功用之母,象数所由立」,是说至精、至变、至神三者,是万物功用的母体;万物的功用以及象与数,都由这至精、至变、至神而来,所以说「象数所由立」。要说象之所以能立而有象,难道是由象自身而来吗?是由太虚自然而有象;数之所以能有数,难道是由数自身而来吗?是由太虚自然而有数。这太虚之象、太虚之数,正是它的至精与至变。由于至精,所以能裁制数;由于至变,所以能裁制象。若不是至精、至变、至神,就不能参与那妙极的玄理。

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极未形之理则曰深,適动微之会则曰几。[疏]正义曰:“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者,言易道弘大,故圣人用之,所以穷极幽深,而研覈几微也。“极深”者,则前《经》初一节云:“君子将有为,将有行,问焉而以言,其受命如响,无有远近幽深”,是极深也。“研几”者,上《经》次节云“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以定天下之象”,是研几也。

经文说:《周易》,是圣人用来穷极幽深、研究几微的凭借。唯其深,所以能贯通天下人的心志;唯其能察几微,所以能成就天下的事务。韩康伯注解释:穷究尚未成形之理叫作「深」,切合动之初萌的关节叫作「几」。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是说《易》道弘大,所以圣人运用它来穷极幽深、研核几微。所谓「极深」,即前面经文第一节所说的「君子将有为,将有行,问焉而以言,其受命如响,无有远近幽深」,这就是极深。所谓「研几」,即上面经文第二节所说的「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极其数,以定天下之象」,这就是研几。

“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务”者,圣人用易道以极深,故圣人德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意,即是前《经》上节“问焉而以言,其受命如响”,“遂知来物”,是通天下之志也。“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者,圣人用易道以研几,故圣人知事之几微,是前《经》次节“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是也。几者离无入有,是有初之微。以能知有初之微。则能兴行其事,故能成天下之事务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所谓「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疏文此处引作「之务」,当是传写之误),是说圣人运用《易》道以穷极幽深,所以圣德深厚,因而能贯通天下人的心志意向,也就是前面经文上一节所说的「问焉而以言,其受命如响」「遂知来物」,这就是贯通天下人的心志。所谓「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是说圣人运用《易》道以研究几微,所以能知晓事情的几微征兆,也就是前面经文第二节所说的「参伍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地之文」。「几」是脱离「无」而进入「有」的一刹那,是「有」刚开始时的细微征兆;因为能知晓这「有」之初的细微征兆,就能兴举施行其事,所以能成就天下的事务。

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四者由圣道以成,故曰“圣人之道”。[疏]正义曰:“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者,此覆说上《经》下节易之神功也。以无思无为,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故不须急疾,而事速成;不须行动,而理自至也。案下节云“唯深也”言“通天下之志”,“唯几也”言“成天下之务”。今“唯神也”直云“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不言“通天下”者,神则至理微妙,不可测知。无象无功,於天下之事,理绝名言,不可论也。故不云“成天下之功”也。

经文说:唯其神妙,所以不急促而自然迅速,不移动而自然到达。孔子说「《易》有圣人之道四项」,讲的正是这个意思。韩康伯注解释:这四项都要凭圣人之道才能成就,所以称作「圣人之道」。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这是回过头来重申上面经文末节所讲《易》的神妙功用:因为无思无为、寂然不动而一感即通,所以不必急促,事情自然迅速办成;不必有所行动,义理自然到达。考察前一节说「唯深也」而系以「通天下之志」,说「唯几也」而系以「成天下之务」;如今说「唯神也」却只说「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不说「通天下」如何,是因为「神」乃至理微妙、不可测知,无象可见、无功可指,对于天下之事,其理超出名言之外,无从论说,所以不说「成天下之功」。

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者,章首论圣人之道四焉,章中历陈其三事,章末结而成之,故曰“圣人之道四焉”是此之谓也。章首“圣人之道有四”者,韩氏注云“此四者存乎器象,可得而用者”,则辞也,变也,象也,占也。是有形之物,形器可知也。若章中所陈则有三事,一是至精,精则唯深也。二是至变,变则唯几也。三是至神,神则微妙无形,是其无也。神既无形,则章中三事,不得配章首四事。韩氏云“四者存乎器象”,故知章中三事,不得配章首四事者也。但行此四者,即能致章中三事。故章中历陈三事,下总以“圣人之道四焉”结之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所谓「子曰:易有圣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谓也」,是说本章开头论圣人之道有四项,章中依次陈述了三件事,章末加以总结完成,所以说「圣人之道四焉」正是指这个。章首所说「圣人之道有四」,韩康伯注说「此四者存乎器象,可得而用者」,即辞、变、象、占;这些都是有形之物,从形器上便可知晓。至于章中所陈述的则是三件事:一是至精,精便是「唯深」;二是至变,变便是「唯几」;三是至神,神则微妙无形,属于「无」的一面。神既然无形,那么章中的三事就不能与章首的四事一一相配。韩康伯说「四者存乎器象」,由此可知章中三事不能配章首四事。不过施行这四项,就能招致章中的三事,所以章中依次陈述三事,其下总以「圣人之道四焉」作结。

系辞上·第十章

[疏]正义曰:“天一地二”至“谓之神”,此第十章也。前章论《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卜筮尚其占。此章明卜筮蓍龟所用,能通神知也。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易以极数通神明之德,故明易之道,先举天地之数也。[疏]“天一”至“地十”。○正义曰:此言天地阴阳自然奇偶之数也。○注“易以极”至“数也”。○正义曰:“易以极数通神明之德”者,谓易之为道,先由穷极其数,乃以通神明之德也。“故明易之道,先举天地之数”者,此章欲明神之德,先由天地之数而成,故云“故明易之道,先举天地之数”也。

孔颖达标明章旨说:从「天一地二」到「谓之神」,是《系辞上》第十章。前一章论《周易》含有圣人之道四项,其中以卜筮者看重它的占断;这一章则阐明卜筮所用的蓍草与龟甲,能够贯通神妙的知见。经文说: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韩康伯注解释:《易》是靠穷极其数来贯通神明之德的,所以要阐明《易》道,先要举出天地之数。孔颖达疏解「天一」至「地十」说:这是讲天地阴阳自然而然的奇数与偶数。他又疏解韩注「易以极」至「数也」说:所谓「易以极数通神明之德」,是说《易》作为一种道,先要穷极其数,然后才能贯通神明之德。所谓「故明易之道,先举天地之数」,是说本章要阐明「神」的德性,而神德先由天地之数而成,所以说「要阐明《易》道,先举出天地之数」。

子曰:“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冒,覆也。言易通万物之志,成天下之务,其道可以覆冒天下也。[疏]正义曰:“子曰夫易何为”者,言易之功用,其体何为,是问其功用之意。“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此夫子还自释易之体,用之状言易能开通万物之志,成就天下之务,有覆冒天下之道。斯,此也,易之体用如此而已。

经文说:孔子说:「《周易》是做什么的呢?《周易》开通万物、成就事务,覆盖天下一切道理,如此而已。」韩康伯注解释:「冒」就是覆盖,是说《易》贯通万物的心志,成就天下的事务,它的道可以覆盖天下。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子曰夫易何为」,是问《易》的功用、它的本体究竟是做什么的,也就是发问其功用之意。所谓「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这是孔子自己回过来解释《易》的体与用之状:说《易》能开通万物的心志,成就天下的事务,有覆盖天下的道。「斯」就是「此」,是说《易》的体用不过如此罢了。

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是故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圆者运而不穷,方者止而有分。言蓍以圆象神,卦以方象知也。唯变所適,无数不周,故曰圆。卦列爻分,各有其体,故曰方也。

经文说:所以圣人用它贯通天下人的心志,用它奠定天下的事业,用它决断天下的疑难。因此蓍草的德性圆通而神妙,卦的德性方正而智明。韩康伯注解释:圆的东西旋转而无穷尽,方的东西静止而有分限。这是说蓍以「圆」象征「神」,卦以「方」象征「知」:蓍随变化所往,任何数都无所不周,所以叫作圆;卦有爻位排列、各爻分居其位,各有定体,所以叫作方。

[疏]“是故圣人”至“以知”。正义曰:“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者,言易道如此,是故圣人以其易道通达天下之志,极其幽深也。“以定天下之业”者,以此易道定天下之业,由能研几成务,故定天下之业也。“以断天下之疑”者,以此易道决断天下之疑,用其蓍龟占卜,定天下疑危也。“是故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者,神以知来,是来无方也;知以藏往,是往有常也。物既有常,犹方之有止;数无恒体,犹圆之不穷。故蓍之变通则无穷,神之象也;卦列爻分有定体,知之象也。知可以识前言往行,神可以逆知将来之事,故蓍以圆象神,卦以方象知也。

孔颖达疏解「是故圣人」至「以知」一段说:所谓「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是说《易》道既然如此,所以圣人凭这《易》道通达天下人的心志,穷极其幽深。所谓「以定天下之业」,是说凭这《易》道奠定天下的事业,因为能研核几微而成就事务,所以能奠定天下的事业。所谓「以断天下之疑」,是说凭这《易》道决断天下的疑难,运用蓍龟占卜,安定天下的疑虑危难。所谓「是故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是说「神」用来预知将来,将来是没有定向的;「知」用来含藏既往,既往是有常规的。事物既然有常规,就好比方形之物有止定;数没有恒定的形体,就好比圆形之物旋转无穷。所以蓍草的变通没有穷尽,这是「神」的象征;卦有爻位排列、各爻分位而有定体,这是「知」的象征。「知」可以认识前人的言语与既往的行事,「神」可以逆料将来之事,所以蓍以圆象征神,卦以方象征知。

注“圆者”至“方也”。○正义曰:“圆者运而不穷”者,谓团圆之物,运转无穷已,犹阪上走丸也。蓍亦运动不已,故称圆也。言“方者止而有分”者,方谓处所,既有处所,则是止而有分。且物方者,著地则安,其卦既成,更不移动,亦是止而有分,故卦称方也。

孔颖达疏解韩康伯注「圆者」至「方也」一段说:所谓「圆者运而不穷」,是说团圆之物旋转不停,好像斜坡上滚动的弹丸;蓍草的运动也不停止,所以称为「圆」。所谓「方者止而有分」,「方」指处所,既然有固定处所,就是静止而有分限;何况方形之物着地就安稳,卦既已成就便不再移动,也是静止而有分限,所以卦称为「方」。

六爻之义易以贡。贡,告也。六爻变易,以告吉凶。[疏]正义曰:贡,告也。六爻有吉凶之义,变易以告人也。圣人以此洗心,洗濯万物之心。[疏]正义曰:圣人以此易之卜筮,洗荡万物之心。万物有疑则卜之,是荡其疑心;行善得吉,行恶遇凶,是荡其恶心也。

经文说:六爻的意义借着变易来告人。韩康伯注解释:「贡」就是告知,六爻变化更易,用来告知吉凶。孔颖达申说:「贡」就是告知,六爻含有吉凶之义,通过变易来告知人。经文说:圣人凭它洗涤内心。韩康伯注解释:即洗涤万物之心。孔颖达申说:圣人用这《易》的卜筮洗荡万物之心——万物有疑难就为它卜问,这是洗荡它的疑心;行善得吉、行恶遇凶,这是洗荡它的恶心。

退藏於密。言其道深微,万物日用而不能知其原,故曰“退藏於密”,犹藏诸用也。[疏]正义曰:言易道进则荡除万物之心,退则不知其所以然,万物日用而不知,有功用藏於密也。吉凶与民同患。表吉凶之象,以同民所忧患之事,故曰“吉凶与民同患也”。[疏]正义曰:易道以示人吉凶,民则亦忧患其吉凶,是与民同其所忧患也。凶者民之所忧也,上并言吉凶,此独言同患者,凶虽民之所患,吉亦民之所患也。既得其吉,又患其失。故《老子》云“宠辱若惊”也。

经文说:退回来则隐藏于幽密之中。韩康伯注解释:这是说《易》道深邃微妙,万物天天在用却不能知其本原,所以说「退藏於密」,也就是把功用隐藏起来。孔颖达申说:是说《易》道进则荡除万物之心,退则使人不知其所以然,万物天天在用而不自知,功用隐藏在幽密之中。经文说:吉凶与百姓共同忧患。韩康伯注解释:《易》标示吉凶之象,以此与百姓同忧其所忧患之事,所以说「吉凶与民同患」。孔颖达申说:《易》道向人显示吉凶,百姓也就为吉凶而忧患,这就是与百姓同其忧患。凶固然是百姓所忧的,上文吉凶并举,这里却只说「同患」,是因为凶虽是百姓所忧患的,吉也同样是百姓所忧患的——既已得吉,又忧虑失去它,所以《老子》说「宠辱若惊」。

神以知来,知以藏往。明蓍卦之用,同神知也。蓍定数於始,於卦为来。卦成象於终,於蓍为往。往来之用相成,犹神知也。[疏]正义曰:此明蓍卦德同神知,知来藏往也。蓍定数於始,於卦为来。卦成象於终,於蓍为往。以蓍望卦,则是知卦象将来之事,故言“神以知来”。以卦望蓍,则是聚於蓍象往去之事,故言“知以藏往”也。

经文说:以「神」预知将来,以「知」含藏既往。韩康伯注解释:这是阐明蓍与卦的功用等同于神与知——蓍在起初确定数,对卦来说属于「来」;卦在最终成就象,对蓍来说属于「往」。往与来的功用互相成就,正如神与知。孔颖达进一步申说:这是阐明蓍与卦的德性等同于神与知,能知来、能藏往。蓍在起初确定数,对卦来说属于「来」;卦在最终成就象,对蓍来说属于「往」。从蓍这一头望向卦,就是知晓卦象所示将来之事,所以说「神以知来」;从卦这一头回望蓍,就是聚合蓍所象征的已往之事,所以说「知以藏往」。

其孰能与此哉!古之聪明叡知神武而不杀者夫!服万物而不以威形也。[疏]正义曰:“其孰能与此哉”者,言谁能同此也,盖是古之聪明叡知神武而不杀者夫。易道深远,以吉凶祸福,威服万物。故古之聪明叡知神武之君,谓伏牺等,用此易道,能威服天下,而不用刑杀而畏服之也。

经文说:谁能达到这样的境地呢!大概是古代那位聪明睿智、神武而不用杀伐的人吧。韩康伯注解释:他使万物归服,却不凭借威势与刑罚。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其孰能与此哉」,是说谁能与此相同,大概就是古代聪明睿智、神武而不用杀伐的人。《易》道深远,凭吉凶祸福使万物威服,所以古代那些聪明睿智神武的君主,指伏羲这一类人,运用这《易》道,能使天下威服,而不必动用刑杀就令人畏服。

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是兴神物以前民用。定吉凶於始也。[疏]正义曰:“是以明於天之道”者,言圣人能明天道也。“而察於民之故”者,故,事也。易穷变化而察知民之事也。“是兴神物以前民用”者,谓易道兴起神理事物,豫为法象,以示於人,以前民之所用。定吉凶於前,民乃法之所用,故云“以前民用”也。

经文说:因此圣人明白天的道理,又体察民众的事情,于是兴起神妙之物来先导民众的日用。韩康伯注解释:即在事情之初就确定吉凶。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是以明於天之道」,是说圣人能明白天道。所谓「而察於民之故」,「故」就是事,是说《易》穷究变化因而察知民众之事。所谓「是兴神物以前民用」,是说《易》道兴起神妙的事理与事物,预先立为法象昭示于人,走在民众日用之前;在事前定下吉凶,民众才有所效法取用,所以说「以前民用」。

圣人以此齐戒,洗心曰齐,防患曰戒。[疏]正义曰:圣人以“易”道自齐自戒,谓照了吉凶,齐戒其身。洗心曰齐,防患曰戒。以神明其德夫。是故阖户谓之坤。坤道包物。[疏]正义曰:以“神明其德夫”者,言圣人既以易道自齐戒,又以易道神明其已之德化也。“是故阖户谓之坤”者,圣人既用此易道以化天下,此以下又广明易道之大。易从乾坤而来,故更明乾坤也。凡物先藏而后出,故先言坤而后言乾。阖户,谓闭藏。万物若室之闭阖其户,故云“阖户谓之坤”也。

经文说:圣人凭这《易》道来斋戒。韩康伯注解释:洗涤内心叫作「齐」,预防祸患叫作「戒」。孔颖达申说:圣人以《易》道自斋自戒,就是照察明了吉凶而斋戒其身;洗心叫作齐,防患叫作戒。经文说:并以此使自己的德神妙显明。因此闭合门户叫作「坤」。韩康伯注解释:坤道能包藏万物。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以神明其德夫」,是说圣人既已用《易》道自我斋戒,又用《易》道使自己的德化神妙显明。所谓「是故阖户谓之坤」,是说圣人既已运用这《易》道教化天下,从这里以下又广泛阐明《易》道之大。《易》由乾坤而来,所以再阐明乾坤。凡物都是先收藏而后生出,所以先说坤而后说乾。「阖户」就是闭藏,万物如同房室关闭了门户,所以说「阖户谓之坤」。

辟户谓之乾。乾道施生。[疏]正义曰:辟户,谓吐生万物也;若室之开辟其户,故云“辟户谓之乾”也。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见乃谓之象。兆见曰象。[疏]正义曰:“一阖一辟谓之变”者,开闭相循,阴阳递至,或阳变为阴,或开而更闭,或阴变为阳,或闭而还开,是谓之变也。“往来不穷谓之通”者,须往则变来为往,须来则变往为来,随须改变,不有穷已,恒得通流,是“谓之通”也。“见乃谓之象”者,前往来不穷,据其气也。气渐积聚,露见萌兆,乃谓之象,言物体尚微也。

经文说:开启门户叫作「乾」。韩康伯注解释:乾道施化而生养万物。孔颖达申说:「辟户」是说吐生万物,如同房室开启了门户,所以说「辟户谓之乾」。经文说:一闭一开叫作「变」,往来不穷叫作「通」,显现出来就叫作「象」。韩康伯注解释:征兆显现叫作象。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一阖一辟谓之变」,是说开与闭互相循环,阴与阳交替而至:或阳变为阴,或开了又闭;或阴变为阳,或闭了又开——这就叫作变。所谓「往来不穷谓之通」,是说需要「往」时就把来变成往,需要「来」时就把往变成来,随所需而改变,没有穷尽,恒常流通,这就叫作通。所谓「见乃谓之象」,是说前面讲往来不穷,是就「气」而言;气渐渐积聚,显露出萌芽征兆,才叫作象,意思是此时物的形体还很微弱。

形乃谓之器。成形曰器。[疏]正义曰:体质成器,是谓器物。故曰“形乃谓之器”,言其著也。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疏]正义曰:“制而用之谓之法”者,言圣人裁制其物而施用之,垂为模范,故云“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者,言圣人以利而用,或出或入,使民咸用之,是圣德微妙,故云“谓之神”。

经文说:成了形体就叫作「器」。韩康伯注解释:成就形体叫作器。孔颖达申说:形体质地凝成器物,就叫作器物,所以说「形乃谓之器」,是说它已显著可见。经文说:加以裁制而施用叫作「法」;便利地取用、出入无碍而百姓都在用它,叫作「神」。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制而用之谓之法」,是说圣人裁制万物而加以施用,垂示为规范模式,所以说「谓之法」。所谓「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是说圣人以有利的方式施用,或出或入,使百姓都能取用,这是圣德的微妙之处,所以说「谓之神」。

系辞上·第十一章

[疏]正义曰:“是故易有”至“无不利也”。此第十一章也。前章既明蓍卦有神明之用,圣人则而象之,成其神化。此又明易道之大,法於天地,明象日月,能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也。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夫有必始於无,故太极生两仪也。太极者,无称之称,不可得而名,取有之所极,况之太极者也。[疏]正义曰:太极谓天地未分之前,元气混而为一,即是太初、太一也。故《老子》云:“道生一。”即此太极是也。又谓混元既分,即有天地,故曰“太极生两仪”,即《老子》云:“一生二”也。不言天地而言两仪者,指其物体,下与四象相对,故曰两仪,谓两体容仪也。

孔颖达标明章旨说:从「是故易有」到「无不利也」,是《系辞上》第十一章。前一章既已阐明蓍与卦有神明之用,圣人取法它、效象它,成就自己的神化;这一章又阐明《易》道之大——取法于天地,显象于日月,能够判定天下的吉凶,成就天下勉力不倦的事业。经文说:所以《易》有「太极」,太极生出「两仪」。韩康伯注解释:「有」必定始于「无」,所以说太极生两仪;所谓太极,是无可名状者的一个称呼,本来不能给它命名,只是取「有」的极至之处,比况地称它为太极。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太极指天地尚未分判之前,元气浑然而为一,也就是「太初」「太一」,所以《老子》说「道生一」,讲的就是这个太极。又说浑元既已分判,就有了天地,所以说「太极生两仪」,也就是《老子》所说的「一生二」。不说天地而说两仪,是着眼于它们的物体,并与下文的「四象」相对而言,所以称两仪,意思是两个形体容仪。

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卦以象之。[疏]正义曰:“两仪生四象”者,谓金木水火,禀天地而有,故云:“两仪生四象”,土则分王四季,又地中之别,故唯云四象也。“四象生八卦”者,若谓震木、离火、兑金、坎水,各主一时,又巽同震木,乾同兑金,加以坤、艮之土为八卦也。

经文说:两仪生出四象,四象生出八卦。韩康伯注解释:卦是用来象征它们的。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两仪生四象」,是指金、木、水、火四者秉受天地之气而有,所以说「两仪生四象」;土则分别旺于四季之末,又是地中的别体,所以这里只说四象。所谓「四象生八卦」,是说震属木、离属火、兑属金、坎属水,各主一个时令;巽与震同属木,乾与兑同属金,再加上坤、艮两个属土的,合成八卦。

八卦定吉凶。八卦既立,则吉凶可定。[疏]正义曰:八卦既立,爻象变而相推,有吉有凶,故八卦定吉凶也。吉凶生大业。既定吉凶,则广大悉备。[疏]正义曰:万事各有吉凶,广大悉备,故能王天下大事业也。

经文说:八卦确定吉凶。韩康伯注解释:八卦既已建立,吉凶就可以判定。孔颖达申说:八卦既已建立,爻象变动而互相推移,于是有吉有凶,所以说八卦确定吉凶。经文说:吉凶生出伟大的事业。韩康伯注解释:既已判定吉凶,广大之事便无不完备。孔颖达申说:万事各有吉凶,广大之事无不完备,所以能成就统治天下的大事业。

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贵。位所以一天下之动,而济万物。[疏]正义曰:“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者,言天地最大也。“变通莫大乎四时”者,谓四时以变得通,是变中最大也。“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者,谓日月中时,遍照天下,无幽不烛,故云“著明莫大乎日月”也。“崇高莫大乎富贵”者,以王者居九五富贵之位,力能齐一天下之动,而道济万物,是崇高之极,故云“莫大乎富贵”。

经文说:所以可取法的物象没有比天地更大的,变通没有比四时更大的,悬挂天空而显明的没有比日月更大的,崇高没有比富贵更大的。韩康伯注解释:这是说君位可以统一天下的行动,而普济万物。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是说天地最为广大。所谓「变通莫大乎四时」,是说四时靠变化而得贯通,是变化之中最大的。所谓「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是说日月当中天之时,遍照天下,再幽暗之处也无不照亮,所以说「著明莫大乎日月」。所谓「崇高莫大乎富贵」,是因为帝王居于九五富贵之位,其力量能统一天下的行动,以道普济万物,这是崇高的极致,所以说「莫大乎富贵」。

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疏]正义曰:谓备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用,建立成就天下之器,以为天下之利,唯圣人能然,故云“莫大乎圣人也”。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

经文说:备办万物以尽其用,创制成器以造福天下,没有比圣人更大的。孔颖达申说:这是说备办天下之物,招致天下所需之用,建立并成就天下的器具,用来造福天下——只有圣人能够做到,所以说「莫大乎圣人」。经文接着说:探究幽赜、搜索隐微,钩取深处之物、招致远方之物,用来判定天下的吉凶、成就天下勉力不倦的事业,没有比蓍草与龟甲更大的。

[疏]正义曰:探,谓闚探求取。赜,谓幽深难见。卜筮则能闚探幽昧之理,故云探赜也。索,谓求索。隐,谓隐藏。卜筮能求索隐藏之处,故云索隐也。物在深处,能钩取之;物在远方,能招致之,卜筮能然,故云“钩深致远”也。以此诸事,正定天下之吉凶,成就天下之亹亹者,唯卜筮能然,故云“莫大乎蓍龟”也。案《释诂》云:“亹亹,勉也。”言天下万事,悉动而好生,皆勉勉营为,此蓍龟知其好恶得失,人则弃其得而取其好,背其失而求其得,是成天下之亹亹也。

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探」是窥探求取,「赜」指幽深难见之物;卜筮能窥探幽昧之理,所以说「探赜」。「索」是寻求探索,「隐」指隐藏之物;卜筮能寻求隐藏之处,所以说「索隐」。物在深处而能钩取上来,物在远方而能招致过来,卜筮能够做到,所以说「钩深致远」。凭这几件事,正定天下的吉凶,成就天下勉力不倦的事业,只有卜筮能够做到,所以说「莫大乎蓍龟」。考察《尔雅·释诂》说:「亹亹,就是勉力不倦。」是说天下万事都在活动而喜好生存,人人都勉力经营;这蓍龟能知其中的好恶得失,人便据以取舍——舍其所不欲而取其所好,避其所失而求其所得,这就是成就天下勉勉不倦的事业。

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疏]正义曰:“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者,谓天生蓍龟,圣人法则之以为卜筮也。“天地变化,圣人效之”者,行四时生杀,赏以春夏,刑以秋冬,是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者,若璿玑玉衡,以齐七政,是圣人象之也。“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者,如郑康成之义,则《春秋纬》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龙图发,洛龟书感。《河图》有九篇,《洛书》有六篇。孔安国以为《河图》则八卦是也,《洛书》则九畴是也。辅嗣之义,未知何从。

经文说:所以上天生出神妙之物,圣人取以为法则;天地有变化,圣人加以效法;上天垂示物象、显现吉凶,圣人据以取象;黄河出现图,洛水出现书,圣人取以为法则。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是说上天生出蓍草与龟甲,圣人取法它们而制为卜筮。所谓「天地变化,圣人效之」,是说天地施行四时的生长肃杀,圣人便在春夏行赏、在秋冬用刑,这就是效法天地。所谓「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例如制作璿玑玉衡以整齐七政,这就是圣人取象于天。所谓「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依郑玄的说法,《春秋纬》讲:黄河通于乾道而出天苞,洛水流于坤道而吐地符;河中龙负图而出,洛中龟负书而应。《河图》有九篇,《洛书》有六篇。孔安国则认为《河图》就是八卦,《洛书》就是《洪范》九畴。至于王弼(字辅嗣)的意思究竟依从哪一家,就不得而知了。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断也。[疏]正义曰:“易有四象,所以示”者,庄氏云:四象,谓六十四卦之中,有实象,有假象,有义象,有用象,为四象也。今於释卦之处,已破之矣。何氏以为四象,谓“天生神物,圣人则之”一也。“天地变化,圣人效之”,二也。“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三也。“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四也。

经文说:《易》有四象,用来显示;系上文辞,用来告知;用吉凶加以判定,用来决断。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关于「易有四象,所以示」,庄氏认为:四象是指六十四卦之中有实象、有假象、有义象、有用象,合为四象——这一说在解释卦爻的地方已经驳斥过了。何氏则认为四象是:「天生神物,圣人则之」为第一,「天地变化,圣人效之」为第二,「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为第三,「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为第四。

今谓此等四事,乃是圣人易外别有其功,非专易内之物,何得称“易有四象”?且又云“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然则象之与辞,相对之物。辞既爻卦之下辞,则象为爻卦之象也。则上两仪生四象,七八九六之谓也。故诸儒有为七八九六,今则从以为义。“系辞焉,所以告”者,系辞於象卦下,所以告其得失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断”者,谓於系辞之中,定其行事吉凶,所以断其行事得失。

孔颖达断以己意说:如今看来,这四件事乃是圣人在《易》之外另有的功业,并非专属《易》内之物,怎么能称作「易有四象」呢?何况经文说「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紧接着又说「系辞焉,所以告也」;那么「象」与「辞」是相对而言之物。「辞」既然是卦爻之下所系的文辞,「象」就应当是卦爻之象。这样看来,上文「两仪生四象」的四象,指的就是七、八、九、六。所以前代诸儒有主张四象即七八九六的,如今便依从这一说来立义。所谓「系辞焉,所以告」,是说在卦象卦爻之下系上文辞,用来告知其得失。所谓「定之以吉凶,所以断」,是说在所系的文辞之中判定行事的吉凶,用来决断行事的得失。

《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子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又以尚贤也。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也。”[疏]正义曰:“《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者,言人於此易之四象所以示,系辞所以告,吉凶告所断而行之,行则鬼神无不祐助,无所不利,故引《易》之《大有》上九爻辞以证之。“子曰:祐者助也”者,上既引《易》文,下又释其易理,故云“子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者,人之所助,唯在於信,此上九能履践於信也;天之所助,唯在於顺,此上九恒思於顺;既有信思顺,又能尊尚贤人,是以从天已下,皆祐助之,而得其吉,无所不利也。

经文说:《周易》说:「从上天来保佑他,吉祥而无所不利。」孔子说:「『祐』就是帮助。上天所帮助的,是顺从天道的人;众人所帮助的,是讲求诚信的人。践行诚信而心念顺从,又能崇尚贤人,所以上天保佑他,吉祥而无所不利。」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是说人对于《易》之四象所显示、系辞所告知的,凡吉凶所断而依之行事,行事时鬼神无不保佑帮助,无所不利,所以引《周易》《大有》卦上九的爻辞来印证。所谓「子曰:祐者助也」,是因为上文已引《周易》原文,下面又解释其中的易理,所以说「子曰:祐者助也」。所谓「天之所助者,顺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顺」,是说众人所帮助的只在于诚信,这位上九能够践行诚信;上天所帮助的只在于顺从,这位上九常常心念顺从。既有诚信又思顺从,又能尊崇贤人,因此从上天以下都来保佑帮助他,从而得其吉祥,无所不利。

系辞上·第十二章

[疏]正义曰:子曰:“书不尽言”至“乎德行”,此第十二章也。此章言立象尽意,系辞尽言。易之兴废,存乎其人事也。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疏]正义曰:此一节夫子自发其问,谓圣人之意难见也。所以难见者,书所以记言,言有烦碎,或楚夏不同,有言无字,虽欲书录,不可尽竭於其言,故云“书不尽言”也。“言不尽意”者,意有深邃委曲,非言可写,是言不尽意也。圣人之意,意又深远。若言之不能尽圣人之意,书之又不能尽圣人之言,是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也。故云:“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疑而问之,故称“乎”也。

孔颖达标明章旨说:从孔子说「书不尽言」到「乎德行」,是《系辞上》第十二章。本章讲设立卦象以穷尽心意,系上文辞以穷尽言语;《易》的兴起与废弃,取决于人事。经文说:孔子说:「文字不能写尽言语,言语不能表达尽心意。」既然如此,那么圣人的心意岂不是无法看到了吗?孔颖达进一步申说:这一节是孔子自己提出疑问,说圣人的心意难以看到。之所以难以看到,是因为文字用来记录言语,而言语繁多琐碎,又有楚地与中原方音的不同,有的有音而无字,虽然想要书写记录,也不能把言语完全倾尽,所以说「书不尽言」。所谓「言不尽意」,是说心意有深邃曲折之处,不是言语所能描摹,这就是言语不能穷尽心意。圣人的心意更加深远;如果言语不能穷尽圣人的心意,文字又不能穷尽圣人的言语,那么圣人的心意就无法看到了,所以说「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这是存疑而发问,所以用一个「乎」字。

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极变通之数,则尽利也。故曰“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疏]正义曰:“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巳下,至“几乎息矣”,此一节是夫子还自释圣人之意,有可见之理也。“圣人立象以尽意”者,虽言不尽意,立象可以尽之也。“设卦以尽情伪”者,非唯立象以尽圣人之意,又设卦以尽百姓之情伪也。“系辞焉以尽其言”者,虽书不尽言,系辞可以尽其言也。“变而通之以尽利”者,变,谓化而裁之,通,谓推而行之,故能尽物之利也。

经文说:孔子说:圣人设立卦象来穷尽心意,设置卦体来穷尽真情与虚伪,系上文辞来穷尽所要说的话,变通它来穷尽利益。韩康伯注解释:穷极变通之数,就能穷尽利益,所以说「《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孔颖达进一步申说: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以下,直到「几乎息矣」,这一节是孔子回过来自己解释:圣人的心意其实有可见之理。所谓「圣人立象以尽意」,是说言语虽不能穷尽心意,设立卦象却可以穷尽它。所谓「设卦以尽情伪」,是说不只设立卦象来穷尽圣人的心意,又设置卦体来穷尽百姓的真情与虚伪。所谓「系辞焉以尽其言」,是说文字虽不能写尽言语,系上文辞却可以穷尽所要说的话。所谓「变而通之以尽利」,「变」指转化而加以裁节,「通」指推衍而加以施行,所以能穷尽事物之利。

鼓之舞之以尽神。乾坤其易之缊邪?缊渊奥也。[疏]正义曰:“鼓之舞之以尽神”者,此一句总结立象尽意,系辞尽言之美。圣人立象以尽其意,《系辞》则尽其言,可以说化百姓之心,百姓之心自然乐顺,若鼓舞然,而天下从之,非尽神,其孰能与於此?故曰“鼓之舞之以尽神也”。“乾坤其易之缊邪”者,上明尽言尽意,皆由於易道,此明易之所立,本乎乾坤。若乾坤不存,则易道无由兴起,故乾坤是易道之所缊积之根源也。是与易川府奥藏。故云“乾坤其易之缊邪”。

经文说:鼓动之、舞蹈之,以穷尽神妙。乾坤大概就是《易》的蕴藏所在吧?韩康伯注解释:「缊」是深奥渊府之意。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鼓之舞之以尽神」,这一句总结立象以尽意、系辞以尽言的美善:圣人设立卦象来穷尽其心意,《系辞》则穷尽其言语,可以感化百姓之心,百姓之心自然乐于顺从,如同受到鼓舞一般,天下都随之而行;若不是穷尽了神妙,谁能达到这一步?所以说「鼓之舞之以尽神」。所谓「乾坤其易之缊邪」,上文阐明尽言尽意都出于《易》道,这里则阐明《易》之所以成立,本源在于乾坤:若乾坤不存在,《易》道就无从兴起,所以乾坤是《易》道所蕴积的根源,是《易》的渊府深藏,因此说「乾坤其易之缊邪」。

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毁,则元以见易。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疏]正义曰:“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者,夫易者,阴阳变化之谓。阴阳变化,立爻以效之,皆从乾坤而来。故乾生三男,坤生三女而为八卦,变而相重,而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本之根源,从乾坤而来。故乾坤既成列位,而易道变化建立乎乾坤之中矣。

经文说:乾坤排成行列,《易》就建立在其中了;乾坤如果毁坏,就无从见到《易》;《易》不可见,那么乾坤大概也就接近止息了。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是说所谓《易》,讲的就是阴阳变化;阴阳变化,设立爻来仿效它,而这一切都从乾坤而来。所以乾生出三个男卦,坤生出三个女卦而成八卦,八卦变化重叠,于是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追究其根源,都从乾坤而来。所以乾坤既已排成位次,《易》道的变化就建立在乾坤之中了。

“乾坤毁,则无以见易”者,易既从乾坤而来,乾坤若缺毁,则易道损坏,故云“无以见易”也。“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若易道毁坏,不可见其变化之理,则乾坤亦坏,或其近乎止息矣。几,近也。犹若树之枝幹生乎根株,根株毁,则枝条不茂。若枝幹已枯死,其根株虽未全死,仅有微生,将死不久。根株譬乾坤也,易譬枝幹也。故云:“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

孔颖达接着申说:所谓「乾坤毁,则无以见易」,是说《易》既从乾坤而来,乾坤若有残缺毁坏,《易》道就随之损坏,所以说「无以见易」。所谓「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是说《易》道若毁坏,看不到它的变化之理,那么乾坤也随之败坏,或者说接近于止息了;「几」就是接近。这好比树木的枝干生自根株,根株毁坏,枝条就不再繁茂;若枝干已经枯死,那根株虽未完全死去,也只剩微弱的生机,离死不远了。根株比喻乾坤,枝干比喻《易》,所以说「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

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因而制其会通,適变之道也。[疏]正义曰:“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者,道是无体之名,形是有质之称。凡有从无而生,形由道而立,是先道而后形,是道在形之上,形在道之下。故自形外已上者谓之道也,自形内而下者谓之器也。形虽处道器两畔之际,形在器,不在道也。既有形质,可为器用,故云“形而下者谓之器”也。

经文说:所以在形之上的叫作「道」,在形之下的叫作「器」;转化而加以裁节叫作「变」。韩康伯注解释:顺着事物而裁制其会合贯通之处,这就是切合变化之道。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是故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是无形体者的名称,「形」是有质地者的称谓。凡「有」都从「无」而生,「形」由「道」而立,可见先有道而后有形,因而道在形之上,形在道之下。所以从形以外向上的叫作道,从形以内向下的叫作器。形虽处在道与器两边的交界处,但形归属于器,不归属于道:既然已有形体质地,就可以充当器物之用,所以说「形而下者谓之器」。

“化而裁之谓之变”者,阴阳变化而相裁节之,谓之变也。是得以理之变也。犹若阳气之化不可久长,而裁节之以阴雨也,是得理之变也。阴阳之化,自然相裁,圣人亦法此而裁节也。推而行之谓之通。乘变而往者,无不通也。[疏]正义曰:因推此以可变而施行之,谓之通也。犹若亢阳之后变为阴雨,因阴雨而行之,物得开通,圣人亦当然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所谓「化而裁之谓之变」,是说阴阳转化而互相裁节,这就叫作变,是合乎义理的变。好比阳气的化育不可能长久不息,就用阴雨来加以裁节,这就是合乎义理的变;阴阳的化育自然而然地互相裁节,圣人也效法这一点而行裁节。经文说:推衍而施行它叫作「通」。韩康伯注解释:乘着变化而前行的,没有不通畅的。孔颖达申说:顺着这个可变之势而推衍施行,就叫作通。好比亢旱的烈阳之后转为阴雨,就顺着阴雨而施行,万物由此得以开通;圣人的作为也应当如此。

举而错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事业所以济物,故举而错之於民。[疏]正义曰:谓举此理以为变化,而错置於天下之民。凡民得以营为事业,故云“谓之事业”也。此乃自然以变化错置於民也,圣人亦当法此错置变化於万民,使成其事业也。凡《系辞》之说,皆说易道,以为圣人德化,欲使圣人法易道以化成天下,是故易与圣人,恒相将也。以作易者,本为立教故也,非是空说易道,不关人事也。

经文说:把这一套变化之道提举出来,安放施行于天下百姓,这就叫做「事业」。韩康伯注解释:事业的意义在于救济万物,所以要把它提举出来安放到百姓身上。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举而错之」,是把易道这个道理提起来当作变化的准则,安置到天下百姓中间;百姓依着它去经营操作,于是各有各的事业,所以《系辞》说「谓之事业」。这本是天道自然把变化安置给百姓,圣人也应当效法这种做法,把变化安置到万民身上,使他们各自成就事业。凡是《系辞》所讲的,都在讲易道,而归结到圣人的德化上,要圣人效法易道来化育天下,所以《周易》与圣人始终相辅相随。因为作《易》的人本意就是要立下教化,并不是空谈易理而与人事无关。

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疏]正义曰:“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至“是故谓之爻”者,於第六章已具其文,今於此更复言者何也?为下云“极天下之赜存乎卦,鼓天下之动存乎辞”,为此故更引其文也。且巳下又云“存乎变”“存乎通”“存乎其人”,广陈所存之事,所以须重论也。

经文说:所以讲到「象」,是因为圣人看见了天下幽深难见的道理,就比拟它的形态容貌,用卦象象征该物的性质所宜,因此称之为「象」;圣人看见了天下万物的运动,就观察它们会合贯通之处,据以推行典章礼制,又系上文辞来断定吉凶,因此称之为「爻」。孔颖达疏说:从「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到「是故谓之爻」这一段,在《系辞上》第六章已经出现过原文,如今在这里重复引出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下文要讲「极天下之赜存乎卦,鼓天下之动存乎辞」,为了引出这两句,所以把上文再抄一遍。而且再往下又说「存乎变」「存乎通」「存乎其人」,广泛铺陈所存的种种事项,所以必须重新论述一次。

极天下之赜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辞,爻辞也。爻以鼓动,效天下之动也。[疏]正义曰:“极天下之赜存乎卦”者,言穷极天下深赜之处存乎卦,言观卦以知赜也。“鼓天下之动存乎辞”者,鼓,谓发扬天下之动。动有得失,存乎爻卦之辞,谓观辞以知得失也。

经文说:穷尽天下幽深难见之理,全在卦象里;鼓动天下万物的运动,全在文辞里。韩康伯注解释:这里的「辞」指爻辞;爻能够鼓荡发动,正是效法天下万物的运动。孔颖达疏说:所谓「极天下之赜存乎卦」,是说要穷究天下最幽深难测的地方,就落在卦象上,也就是观察卦象便能了解幽赜之理。所谓「鼓天下之动存乎辞」,「鼓」是发扬鼓动天下运动的意思;运动之中有得有失,这得失就保存在爻辞卦辞之中,也就是观察文辞便能了解得失。

化而裁之存乎变,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体神而明之,不假於象,故存乎其人。[疏]正义曰:“化而裁之存乎变”者,谓覆说上文“化而裁之谓之变”也。“推而行之存乎通”者,覆说上文“推而行之谓之通”也。“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者,言人能神此易道而显明之者,存在於其人。若其人圣,则能神而明之;若其人愚,则不能神而明之;故存於其人,不在易象也。

经文说:化育而加以裁制,关键在于「变」;推衍而付诸施行,关键在于「通」;神妙地体会并彰明易道,关键在于人本身。韩康伯注解释:能亲身体会那神妙之理而使之彰明的人,已不必再借助卦象,所以说关键在于人本身。孔颖达疏说:「化而裁之存乎变」是重复申说上文「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存乎通」是重复申说上文「推而行之谓之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是说能把易道运用得神妙并加以显扬的,取决于那个人:那人若是圣者,就能神妙而彰明之;那人若是愚者,就不能神妙而彰明之。所以关键在人,不在易象本身。

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德行,贤人之德行也。顺足於内,故默而成之也。体与理会,故不言而信也。[疏]正义曰:若能顺理足於内,默然而成就之,闇与理会,不须言而自信也。“存乎德行”者,若有德行,则得默而成就之,不言而信也。若无德行则不能然。此言德行,据贤人之德行也。前《经》“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谓圣人也。

经文说:默然不语而事已成就,不必开口而人自信服,关键在于德行。韩康伯注解释:这里的「德行」指贤人的德行;内心顺理而自足,所以能默然成就;本体与至理相契合,所以不必言说而人自信。孔颖达疏说:如果能顺应事理、内心充足,便可以默默地把事情成就起来,暗中与理相合,用不着说话别人自然信服。所谓「存乎德行」,是说有德行的人才能默然成事、不言而信;没有德行的人就做不到。这里说的德行,是就贤人的德行而言;前面经文「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讲的则是圣人。

系辞下·卷八

[疏]正义曰:此篇章数,诸儒不同,刘瓛为十二章,以对上《系》十二章也。周氏、庄氏并为九章,今从九章为说也。第一起“八卦成列”至“非曰义”,第二起“古者包牺”至“盖取诸夬”,第三起“易者象也”至“德之盛”,第四起“困于石”至“勿恒凶”,第五起“乾坤其易之门”至“失得之报”,第六起“《易》之兴”至“巽以行权”,第七起“《易》之为书”至“思过半矣”,第八起“二与四”至“谓易之道”,第九起“夫乾天下”至“其辞屈”。

孔颖达疏说:《系辞下》该分多少章,各家说法不一。刘瓛分作十二章,用来与《系辞上》的十二章相对应;周氏(周弘正)、庄氏都分作九章,如今依从九章之说。第一章起自「八卦成列」,止于「非曰义」;第二章起自「古者包牺」,止于「盖取诸夬」;第三章起自「易者象也」,止于「德之盛」;第四章起自「困于石」,止于「勿恒凶」;第五章起自「乾坤其易之门」,止于「失得之报」;第六章起自「《易》之兴」,止于「巽以行权」;第七章起自「《易》之为书」,止于「思过半矣」;第八章起自「二与四」,止于「谓易之道」;第九章起自「夫乾天下」,止于「其辞屈」。

系辞下·第一章

[疏]正义曰:“八卦成列”至“非曰义”,此第一章。覆释上系第二章象爻刚柔吉凶悔吝之事,更具而详之。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备天下之象也。[疏]正义曰:言八卦各成列位,万物之象,在其八卦之中也。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夫八卦备天下之理,而未极其变,故因而重之以象其动用,拟诸形容以明治乱之宜,观其所应以著適时之功,则爻卦之义,所存各异,故爻在其中矣。

孔颖达疏说:从「八卦成列」到「非曰义」是第一章,用来重新解释《系辞上》第二章所讲的卦象、爻位、刚柔、吉凶、悔吝诸事,讲得更完备更详细。经文说:八卦各自排成行列,万物之象就包含在里面了。韩康伯注解释:因为八卦已经具备了天下一切物象。孔颖达疏说:这是讲八卦各自形成了自己的位次,万物的形象就在这八个卦里面。经文又说:把八卦两两相重而成六十四卦,爻就包含在里面了。韩康伯注解释:八卦虽然具备了天下之理,却还没有穷尽它的变化,所以要相重叠以象征事物的动用;比拟它的形态容貌,用来显明治世与乱世各自所宜;观察它的相应关系,用来彰显因时制宜的功效。这样一来,爻的意义与卦的意义各有所主,所以说爻就在其中。

[疏]“因而”至“中矣”。○正义曰:谓因此八卦之象,而更重之,万物之爻,在其所重之中矣。然象亦有爻,爻亦有象,所以象独在卦,爻独在重者,卦则爻少而象多,重则爻多而象少,故在卦举象,在重论爻也。○注“夫八卦”至“其中矣”。○正义曰:“夫八卦备天下理”者,前注云“备天下之象”,据其体;此云“备天下之理”,据其用也。言八卦大略有八,以备天下大象大理,大者既备,则小者亦备矣。直是不变之备,未是变之备也,故云“未极其变,故因而重之,以象其动用”也。云“则爻卦之义,所存各异”者,谓爻之所存,存乎巳变之义,“因而重之,爻在其中”是也。卦之所存,存於未变之义,“八卦成列,象在其中”是也。

孔颖达疏解经文「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说:这是讲依着八卦的卦象再加以重叠,万物的爻就在所重成的卦里了。其实卦象里也有爻,爻里也有象,之所以讲「象」时单说八卦、讲「爻」时单说重卦,是因为八卦爻少而象多,重卦爻多而象少,所以在八卦处举出象,在重卦处讨论爻。孔颖达又疏解韩康伯注「夫八卦备天下之理」一段说:韩注前面讲「备天下之象」,是就八卦的本体说;这里讲「备天下之理」,是就八卦的功用说。八卦大略只有八个,却已具备天下的大象大理;大的既已具备,小的自然也就具备了。不过这只是未起变化时的具备,还不是变化之后的具备,所以韩注说「未极其变,故因而重之,以象其动用」。至于韩注说「则爻卦之义,所存各异」,是指爻所主的是已经变化的意义,就是「因而重之,爻在其中」;卦所主的是尚未变化的意义,就是「八卦成列,象在其中」。

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疏]正义曰:则上《系》第二章云“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变化之道,在刚柔相推之中。刚柔即阴阳也。论其气即谓之阴阳,语其体即谓之刚柔也。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刚柔相推,况八卦相荡,或否或泰,系辞焉而断其吉凶,况之六爻,动以適时者也。立卦之义,则见於《彖》、《象》,適时之功,见存之爻辞。王氏之例详矣。

经文说:刚爻柔爻互相推移,变化就包含在里面了。孔颖达疏说:这正合《系辞上》第二章所讲的「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可见变化之道就在刚柔互相推移之中。刚柔也就是阴阳:从气上讲叫阴阳,从体上讲叫刚柔。经文又说:在卦爻下系上文辞而对它加以命断,运动就包含在里面了。韩康伯注解释:「刚柔相推」比况的是八卦互相激荡,于是有的成《否》有的成《泰》;「系辞焉而断其吉凶」比况的是六爻,随时变动以适应时宜。确立一卦大义的话头见于《彖传》《象传》,因时制宜的功效则保存在爻辞里,王弼《周易略例》对此论述得很详尽。

[疏]“系辞”至“中矣”。○正义曰:谓系辞於爻卦之下,而呼命其卦爻得失吉凶,则適时变动好恶,故在其系辞之中矣。○注“立卦”至“详矣”。○正义曰:云“立卦之义,则见於《彖》、《象》”者,《彖》、《象》,谓卦下之辞,说其卦之义也。“適时之功,则存於爻辞”者,卦者时也,六爻在一卦之中,各以適当时之所宜以立功也。欲知適时之功用,观於爻辞也。

孔颖达疏解经文「系辞焉而命之,动在其中矣」说:这是讲在卦爻之下系上文辞,用来称说命断该卦该爻的得失吉凶;既然有得失吉凶,就有随时变动的好恶取舍,所以说运动就在所系的文辞之中。孔颖达又疏解韩康伯注「立卦之义……王氏之例详矣」说:韩注讲「立卦之义,则见於《彖》《象》」,《彖》《象》指的是系在卦下的文辞,用来说明一卦的大义。讲「適时之功,则存於爻辞」,是因为一卦代表一个「时」,六爻处在一卦之中,各自依当时所宜去建立功业;想知道因时制宜的功用,就要看爻辞。

云“王氏之例详矣”者,案《略例·论彖》云:“《彖》者何也?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者也。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论卦体皆以一为主,是卦之大略也。”又《论爻》云:“爻者何也?言乎其变者也。变者何也?情伪之所为也。夫情伪之动,非数之所求也。故合散屈伸,与体相乖。形躁好静,质柔爱刚。体与情反,质与原违。是故情伪相感,远近相追,爱恶相攻,屈伸相推。见情者获,直往则违。此是爻之大略也。”其义既广,不能备载,是王氏之例详矣。

孔颖达接着说:韩注讲「王氏之例详矣」,查王弼《周易略例·论彖》说:《彖》是什么?是总论一卦之体、指明这一卦所由的主爻。众多不能治理众多,能治理众多的必是最少的那一个;论一卦之体都以一爻为主,这就是卦的大要。《略例·论爻》又说:爻是什么?是讲变化的。变化又是什么?是真情与虚伪所造成的。真情虚伪的发动,不是靠数目推算所能求得的,所以聚散屈伸常常与卦体相违背:形体躁动的反而喜静,性质柔弱的反而爱刚,体与情相反,质与本原相违。因此真情虚伪彼此相感,远近彼此相追,爱憎彼此相攻,屈伸彼此相推;能看透真情的就有所获,径直妄进的就会违失——这就是爻的大要。王弼所论意涵广博,这里不能全部载录,可见他的体例讲得很详尽。

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有变动而后有吉凶。[疏]正义曰:上既云动在系辞之中,动则有吉凶悔吝,所以悔吝生在乎无所动之中也。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趣时者也。立本况卦,趣时况爻。[疏]正义曰:“刚柔者,立本者也”,言刚柔之象,立在其卦之根本者也。言卦之根本,皆由刚柔阴阳往来。“变通者,趣时者也”,其刚柔之气,所以改变会通,趣向於时也。若乾之初九,趣向勿用之时,乾之上九,趣向亢极之时。是诸爻之变,皆臻趣於时也。

经文说:吉、凶、悔、吝都是从「动」上产生的。韩康伯注解释:有了变动,然后才有吉凶。孔颖达疏说:上文既已讲运动就在所系的文辞之中,一有运动便有吉凶悔吝,所以悔吝正产生在这「动」的过程之中(此句底本作「无所动」,文字疑有讹脱)。经文又说:刚柔是确立根本的,变通是趋赴时宜的。韩康伯注解释:「立本」比况的是卦,「趣时」比况的是爻。孔颖达疏说:「刚柔者,立本者也」,是讲刚柔之象立在一卦的根本上;一卦的根本,都由刚柔阴阳的往来构成。「变通者,趣时者也」,是讲刚柔二气之所以改变会通,正是为了趋赴当时之宜:譬如《乾》卦初九趋赴的是「潜龙勿用」之时,《乾》卦上九趋赴的是「亢龙有悔」之时,可见各爻的变动都归趋于「时」。

其刚柔立本者,若刚定体为乾,若柔定体为坤,阳卦两阴而一阳,阴卦两阳而一阴,是立其卦本而不易也。则上“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卦既与爻为本,又是总主其时,故《略例》云“卦者,时也;变通者,趣时者也”。则上“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是也。卦既总主一时,爻则就一时之中,各趣其所宜之时,故《略例》云“爻者,趣时者也”。

孔颖达接着说:至于刚柔立本,譬如纯刚定其体为《乾》,纯柔定其体为《坤》;阳卦是两阴一阳,阴卦是两阳一阴,这就是确立一卦的根本而不再改易,也就是上文所说的「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卦既是爻的根本,又总管一卦之时,所以王弼《周易略例》说「卦者,时也;变通者,趣时者也」,也就是上文所说的「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卦既然总管一时,爻便在这一时之中各自趋赴自己所宜之时,所以《略例》又说「爻者,趣时者也」。

吉凶者,贞胜者也。贞者,正也,一也。夫有动则未免乎累,殉吉则未离乎凶。尽会通之变,而不累於吉凶者,其唯贞者乎?《老子》曰:“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万变虽殊,可以执一御也。[疏]“吉凶”至“者也”。○正义曰:贞,正也。言吉之与凶,皆由所动不能守一而生吉凶,唯守一贞正,而能克胜此吉凶。谓但能贞正,则免此吉凶之累也。

经文说:吉与凶,是靠「贞」来制胜的。韩康伯注解释:「贞」就是正,也就是一。凡有所动就免不了牵累,一味追逐吉也就没有脱离凶;能穷尽会合变通之理而不被吉凶牵累的,大概只有守贞守一的人吧?《老子》说:「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万般变化虽然千差万别,却可以执守一个「一」去驾驭它们。孔颖达疏解「吉凶者,贞胜者也」说:「贞」就是正。吉与凶都由于行动时不能守住那个「一」才产生,唯有守住纯一贞正,才能克制战胜这吉凶;也就是说只要能贞正自守,就免除了吉凶的牵累。

○注“贞者”至“御也”。○正义曰:“贞者,正也,一也”者,言贞之为训,训正训一,正者体倾邪,一者情无差二,寂然无虑,任运而行者也。凡吉凶者,由动而来,若守贞静寂,何吉何凶之有?是贞正能胜其吉凶也。云“夫有动则未能免乎累”者,寂然不动,则无所可累。若动有营求,则耻累将来,故云动则未免於累也。云“殉吉则未离乎凶”者,殉,求也。若不求其吉,无虑无思,凶祸何因而至?由其求吉,有所贪欲,则凶亦将来,故云殉吉未离乎凶也。云“尽会通之变,而不累於吉凶者,其唯贞者乎”,言若能穷尽万物会通改变之理,而不系累於吉凶之事者,唯贞一者乃能然也。犹若少必有老,老必有死,能知此理,是尽会通之变。既知老必将死,是运之自然,何须忧累於死,是不累乎吉凶。唯守贞一,任其自然,故云“其唯贞者乎”。

孔颖达疏解韩康伯注「贞者,正也,一也」以下诸句说:韩注讲「贞」这个字可训为「正」,也可训为「一」;「正」是说本体没有倾侧邪僻,「一」是说心志没有二三分歧,寂然无所思虑,一任自然而行。凡是吉凶都由行动而来,若能守住贞正静寂,哪里还有什么吉、什么凶?可见贞正能够胜过吉凶。韩注讲「夫有动则未能免乎累」,是说寂然不动便无所牵累;一旦行动而生营求之心,可耻的牵累就跟着来了,所以说动就免不了牵累。韩注讲「殉吉则未离乎凶」,「殉」是求的意思:如果不去求吉,无思无虑,凶祸从哪里来?正因为求吉而起了贪欲,凶也就跟着来了,所以说追逐吉并没有脱离凶。韩注讲「尽会通之变,而不累於吉凶者,其唯贞者乎」,是说能够穷尽万物会合变通之理而不被吉凶之事系累的,只有守贞守一的人才做得到。譬如年少必然会衰老,年老必然会死亡,懂得这个道理就是穷尽了会通之变;既知老了必定要死,那是自然之运,何必为死而忧愁牵挂,这就是不被吉凶牵累。唯有守住贞一,一任自然,所以说「其唯贞者乎」。

云“《老子》曰,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者,王侯若不得一,二三其德,则不能治正天下。若得纯粹无二无邪,则能为天下贞也。谓可以贞正天下也。云“万变虽殊,可以执一御也”者,犹若寒变为暑,暑变为寒,少变为壮,壮变为老,老变为死,祸变为福,盛变为衰,变改不同,是万变殊也。其变虽异,皆自然而有,若能知其自然,不造不为,无喜无戚,而乘御於此,是可以执一御也。

孔颖达接着疏说:韩注引《老子》「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意思是王侯如果得不到那个「一」,德行三心二意,就不能整治匡正天下;如果得到纯粹无二、没有邪曲的「一」,就能做天下的贞正之主,也就是可以贞正天下。韩注又讲「万变虽殊,可以执一御也」,譬如寒变成暑、暑变成寒,年少变成壮年、壮年变成衰老、衰老变成死亡,祸变成福、盛变成衰,变化的样子各不相同,这就是「万变殊」。这些变化虽然互异,却都是自然而然产生的;若能明白它出于自然,不去造作、不去妄为,无所欣喜也无所悲戚,就这样乘着它、驾驭它,这就叫做「执一以御万变」。

天地之道,贞观者也。明夫天地万物,莫不保其贞,以全其用也。[疏]正义曰:谓天覆地载之道,以贞正得一,故其功可为物之所观也。日月之道,贞明者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简矣。确,刚貌也。隤,柔貌也。乾坤皆恒一其德,物由以成,故简易也。

经文说:天地之道,是靠贞正而可供瞻观的。韩康伯注解释:这是表明天地万物没有不保守其贞正、以成全自身功用的。孔颖达疏说:这是讲天覆地载之道,因为贞正而得「一」,所以它的功效可以被万物瞻仰观看。经文又说:日月之道,是靠贞正而光明的;天下万物的运动,都归正于那个「一」。《乾》确然刚健,把平易昭示给人;《坤》隤然柔顺,把简约昭示给人。韩康伯注解释:「确」是刚健的样子,「隤」是柔顺的样子;乾坤都恒久地专一其德,万物由此而生成,所以说它们平易简约。

[疏]正义曰:“日月之道,贞明者也”,言日月照临之道,以贞正得一而为明也。若天覆地载,不以贞正而有二心,则天不能普覆,地不能兼载,则不可以观。由贞乃得观见也。日月照临,若不以贞正,有二之心,则照不普及,不为明也,故以贞而为明也。“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言天地日月之外,天下万事之动,皆正乎纯一也。若得於纯一,则所动遂其性;若失於纯一,则所动乖其理。是天下之动,得正在一也。“夫乾,确然示人易矣”者,此明天之得一之道,刚质确然,示人以和易,由其得一无为,物由以生,是示人易也。“夫坤,隤然示人简矣”者,此明地之得一,以其得一,故坤隤然而柔,自然无为,以成万物,是示人简矣。若乾不得一,或有隤然,则不能示人易矣。若坤不隤然,或有确然,则不能示人简矣。

孔颖达疏说:「日月之道,贞明者也」,是讲日月照临之道,因为贞正而得「一」才成其光明。就像天覆地载,如果不能贞正而怀有二心,天就不能普遍覆盖,地就不能兼容承载,也就无从供人瞻观;正因为贞正,才能被人看见。日月照临如果不贞正而有二心,光就照不周遍,也就不成其为明,所以说是靠贞正而光明。「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是讲天地日月之外,天下万事的运动都以纯一为正:合于纯一,所动就顺遂其本性;失掉纯一,所动就违背其常理。可见天下的运动,得其正就在于「一」。「夫乾,确然示人易矣」,这是说明天得「一」之道:刚健的本质确然不移,把和顺平易昭示给人;由于它得「一」而无所造作,万物因它而生,这就是「示人易」。「夫坤,隤然示人简矣」,这是说明地得「一」:因为得「一」,所以坤柔顺隤然,自然无为而成就万物,这就是「示人简」。假如《乾》得不到「一」而时或隤然柔弱,就不能把平易昭示给人;假如《坤》不能隤然而时或确然刚硬,就不能把简约昭示给人。

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爻象动乎内,兆数见於卦也。[疏]正义曰:“爻也者,效此者也”,此释爻之名也。言爻者,效此物之变动也。“象也者,像此者”也。言象此物之形状也。“爻象动乎内”者,言爻之与象,发动於卦之内也。

经文说:爻,是效法这个的;象,是取像这个的;爻与象在卦体之内发动。韩康伯注解释:吉凶的征兆与数理,都显现在卦上。孔颖达疏说:「爻也者,效此者也」是解释「爻」这个名称,意思是爻效法此物的变动;「象也者,像此者也」是说象取像此物的形状;「爻象动乎内」,是说爻与象都在一卦之内发动。

吉凶见乎外,失得验於事也。[疏]正义曰:其爻象吉凶见於卦外,在事物之上也。功业见乎变,功业由变以兴,故见乎变也。[疏]正义曰:言功劳事业,由变乃兴,故功业见於变也。圣人之情见乎辞。辞也者,各指其所之,故曰情也。[疏]正义曰:辞则言其圣人所用之情,故观其辞而知其情也。是圣人之情,见乎爻象之辞也。若《乾》之初九,其辞云:“潜龙勿用。”则圣人勿用之情见於初九爻辞也。他皆放此。

经文说:吉凶显现在卦体之外。韩康伯注解释:得失要在具体事情上得到应验。孔颖达疏说:爻象所含的吉凶显现在卦外,落实在事物上面。经文又说:功业显现在变化上。韩康伯注解释:功业由变化而兴起,所以显现在变化上。孔颖达疏说:功劳事业要靠变化才兴起,所以说功业见于变。经文又说:圣人的心意显现在文辞上。韩康伯注解释:文辞各自指明它所趋向的地方,所以称之为「情」。孔颖达疏说:文辞讲的是圣人所怀的心意,所以看它的文辞就能知道它的心意,可见圣人之情显现在爻象的文辞里。譬如《乾》卦初九爻辞说「潜龙勿用」,圣人主张暂不施用的心意就显现在初九爻辞上;其余各爻都仿此类推。

天地之大德曰生,施生而不为,故能常生,故曰大德也。[疏]正义曰:自此己下,欲明圣人同天地之德,广生万物之意也。言天地之盛德,在乎无常生,故言曰生。若不常生,则德之不大。以其常生万物,故云大德也。

经文说:天地最大的德行叫做「生」。韩康伯注解释:天地施予生机却不刻意造作,所以能永远生生不息,因此称为大德。孔颖达疏说:从这里以下,是要说明圣人与天地同德、广泛生育万物的意思。经文讲天地的盛德在于恒常地生育,所以只说一个「生」字;如果不能恒常地生,德就算不上大,正因为它恒常生育万物,所以称为大德。(「在乎无常生」句,底本疑当作「在乎恒常生」。)

圣人之大宝曰位。夫无用则无所宝,有用则有所宝也。无用而常足者,莫妙乎道,有用而弘道者,莫大乎位,故曰“圣人之大宝曰位”。[疏]正义曰:言圣人大可宝爱者在於位耳,位是有用之地,宝是有用之物。若以居盛位,能广用无疆,故称大宝也。

经文说:圣人最可宝贵的东西叫做「位」。韩康伯注解释:没有功用就无所谓宝贵,有功用才谈得上宝贵。不假功用而恒常自足的,没有比「道」更精妙的;有功用而能弘扬大道的,没有比「位」更重大的,所以说「圣人之大宝曰位」。孔颖达疏说:这是讲圣人最值得珍视爱惜的就在于那个位置。位是能发挥功用的地位,宝是能发挥功用的物事;如果居于崇高的位置,就能广施无穷的功用,所以称为大宝。

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财所以资物生也。[疏]正义曰:“何以守位曰仁”者,言圣人何以保守其位,必信仁爱,故言“曰仁”也。“何以聚人曰财”者,言何以聚集人众,必须财物,故言“曰财”也。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疏]正义曰:言圣人治理其财,用之有节,正定号令之辞,出之以理,禁约其民为非僻之事,勿使行恶,是谓之义。义,宜也。言以此行之,而得其宜也。

经文说:靠什么守住这个位?靠仁。靠什么聚集人众?靠财。韩康伯注解释:财货是用来资助万物生长的。孔颖达疏说:「何以守位曰仁」,是讲圣人凭什么保守自己的位,必定要笃行仁爱,所以说「曰仁」;「何以聚人曰财」,是讲凭什么聚集众人,必须有财物,所以说「曰财」。经文又说:治理财货、端正号令之辞、禁止百姓做坏事,这叫做「义」。孔颖达疏说:这是讲圣人治理财货而使用有节,端正确定号令的文辞而发布得合理,约束百姓不去做邪僻之事、不让他们作恶,这就叫做义。「义」就是宜,是说照这样去做便能各得其宜。

系辞下·第二章

[疏]正义曰:“古者包牺”至“取诸夬”,此第二章。明圣人法自然之理而作《易》,象《易》以制器而利天下。此一章其义既广,今各随文释之。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於天,俯则观法於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圣人之作《易》,无大不极,无微不究。大则取象天地,细则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也。

孔颖达疏说:从「古者包牺」到「取诸夬」是第二章,说明圣人取法自然之理而作《周易》,又依《周易》的卦象制造器物以利益天下。这一章意涵广博,下面就随着经文逐句解释。经文说:上古包牺氏统治天下的时候,抬头就观察天上的物象,低头就观察地上的法则,观察鸟兽的纹理与土地的所宜。韩康伯注解释:圣人作《周易》,再大的都推到极处,再细微的都探究到底——大的就取象于天地,细的就观察鸟兽的纹理与土地所宜。

[疏]正义曰:“自此”至“取诸离”。此一节明包牺法天地造作八卦,法离卦而为罔罟也。云“仰则观象於天,俯则观法於地”者,言取象大也。“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者,言取象细也。大之与细,则无所不包也。“地之宜”者,若《周礼》五土,动物植物各有所宜是也。

孔颖达疏说:从这里到「取诸离」,这一节说明包牺氏效法天地而创作八卦,又效法《离》卦而制作罗网。经文讲「仰则观象於天,俯则观法於地」,是说取象取其大者;讲「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是说取象取其细者。大的细的都取,也就无所不包了。所谓「地之宜」,就像《周礼》所讲的五种土壤,各类动物植物各有各的适宜之处。

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离,丽也。罔罟之用,必审物之所丽也。鱼丽于水,兽丽于山也。[疏]正义曰:“近取诸身”者,若耳目鼻口之属是也。“远取诸物”者,若雷风山泽之类是也。举远近则万事在其中矣。“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者,言万事云为,皆是神明之德。若不作八卦,此神明之德,闭塞幽隐。既作八卦,则而象之,是通达神明之德也。“以类万物之情”者,若不作《易》,物情难知。今作八卦以类象万物之情,皆可见也。

经文说:近的就取象于自身,远的就取象于万物,于是开始创作八卦,用来贯通神明的德性,用来比类万物的实情;又编结绳索做成罗网,用来打猎捕鱼,这大概取象于《离》卦。韩康伯注解释:「离」是附丽的意思;使用罗网必须弄清猎物所附着依托的地方——鱼附丽于水,兽附丽于山。孔颖达疏说:「近取诸身」,就像耳、目、鼻、口这一类;「远取诸物」,就像雷、风、山、泽这一类。举出远近两端,万事就都包含在其中了。「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是讲万事万物的种种作为都是神明之德;假如不作八卦,这神明之德就闭塞幽隐;既已作出八卦,依着它去取象,就贯通了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是讲假如不作《周易》,事物之情难以知晓;如今作八卦来比类象征万物之情,就都能看清楚了。

“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者,用此罟罔,或陆畋以罗鸟兽,或水泽以罔鱼鳖也。“盖取诸离”者,离,丽也。丽谓附著也。言罔罟之用,必审知鸟兽鱼无所附著之处。故称离卦之名,为罔罟也。案诸儒象卦制器,皆取卦之爻象之体,今韩氏之意,直取卦名,因以制器。案上《系》云:“以制器者,尚其象”,则取象不取名也。韩氏乃取名不取象,於义未善矣。今既遵韩氏之学,且依此释之也。

孔颖达接着疏说:「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是讲用这种网罟,或在陆地上打猎以网罗鸟兽,或在水泽之中张网捕捞鱼鳖。「盖取诸离」,「离」就是丽,丽是附着依托的意思,是说使用罗网必须先弄清鸟兽鱼鳖所附着栖止的地方,所以就借《离》卦的卦名来称说罗网之制。按:各家儒者讲依卦制器,都是取一卦爻象的形体;如今韩康伯的意思却是径直取卦名,据卦名而制器。查《系辞上》说「以制器者,尚其象」,可见应当取卦象而不取卦名;韩康伯却取名不取象,在义理上还不够完善。不过如今既然遵用韩氏之学,姑且依他的说法来解释。

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制器致丰,以益万物。日中为巿,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盖取诸噬嗑。噬嗑,合也。巿人之所聚,异方之所合,设法以合物,噬嗑之义也。[疏]正义曰:“包牺氏”至“取诸噬嗑”,此一节明神农取卦造器之义。一者制耒耜,取於益卦,以利益民也。二者日中为巿,聚合天下之货,设法以合物,取於噬嗑,象物噬齧,乃得通也。

经文说:包牺氏去世之后,神农氏兴起,砍削木材做成耜,揉曲木材做成耒,耒耜耕耨的便利用来教导天下,这大概取象于《益》卦。韩康伯注解释:制作器具而招致丰收,正是增益万物。经文又说:正午时开设集市,招来天下的百姓,聚集天下的货物,交易完毕便各自散去,人人各得其所,这大概取象于《噬嗑》卦。韩康伯注解释:「噬嗑」就是合;集市是人群聚集之处、四方之物会合之地,设立法度使物与物相合,正是《噬嗑》的意义。孔颖达疏说:从「包牺氏」到「取诸噬嗑」,这一节说明神农氏取卦造器的意义:一是制作耒耜,取于《益》卦,用来利益百姓;二是正午开市,聚合天下货物,设立法度使物相合,取于《噬嗑》卦,象征物经咀嚼啮合才得通达。

包牺者,案《帝王世纪》云:大皞帝包牺氏,风姓也。母曰华胥,燧人之世,有大人迹出於雷泽,华胥履之而生包牺。长於成纪,蛇身人首,有圣德,取牺牲以充包厨,故号曰“包牺氏”。后世音谬,故或谓之伏牺,或谓之虙牺,一号皇雄氏,在位一百一十年。包牺氏没,女娲氏代立为女皇,亦风姓也。女娲氏没,次有大庭氏、柏黄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混沌氏、皞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无怀氏,凡十五世,皆习包牺氏之号也。

孔颖达接着考证说:讲到包牺,查皇甫谧《帝王世纪》记载:大皞帝包牺氏,风姓。母亲名叫华胥。在燧人氏之世,有巨人的足迹出现在雷泽,华胥踩了它便生下包牺。包牺生长在成纪,蛇身人首,具有圣德,取用牺牲来充实庖厨,所以号称「包牺氏」。后世读音讹变,因此有人称他伏牺,有人称他虙牺,又号皇雄氏,在位一百一十年。包牺氏去世后,女娲氏接替他立为女皇,也是风姓。女娲氏之后,依次有大庭氏、柏黄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混沌氏、皞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无怀氏,共十五代,都沿用包牺氏的名号。

神农者,案《帝王世纪》云:炎帝神农氏,姜姓也。母曰任己,有蟜氏女,名曰女登。为少典正妃,游华山之阳,有神龙首感女登於尚羊,生炎帝,人身牛首,长於姜水,有圣德,继无怀之后,本起烈山,或称烈山氏,在位一百二十年而崩。纳奔水氏,女曰听谈,生帝临魁,次帝承,次帝明,次帝直,次帝釐,次帝哀,次帝榆罔,凡八代及轩辕氏也。

孔颖达接着说:讲到神农,查《帝王世纪》记载:炎帝神农氏,姜姓。母亲名叫任己,是有蟜氏之女,名叫女登,做少典的正妃。她游历华山之南,有神龙之首在尚羊之地感应女登,于是生下炎帝。炎帝人身牛首,生长在姜水,具有圣德,承接无怀氏之后,本起于烈山,所以又称烈山氏,在位一百二十年而去世。他娶奔水氏之女名叫听谈,生下帝临魁;此后依次是帝承、帝明、帝直、帝釐、帝哀、帝榆罔,共传八代,然后才轮到轩辕黄帝。

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通物之变,故乐其器用,不解倦也。[疏]正义曰:“神农氏没”至“吉无不利”,此一节明神农氏没后,乃至黄帝、尧、舜、通其《易》之变理,於是广制器物。此节与下制器物为引绪之势,为下起文。

经文说:神农氏去世之后,黄帝、尧、舜兴起,贯通了变化之理,使百姓用起来不觉厌倦。韩康伯注解释:能贯通事物的变化,所以百姓乐于使用这些器具而不懈怠厌倦。孔颖达疏说:从「神农氏没」到「吉无不利」,这一节说明神农氏去世之后,直到黄帝、尧、舜,贯通了《周易》的变化之理,于是广泛制作器物。这一节是替下文讲制作器物作引绪铺垫,为下文起头。

“黄帝、尧、舜氏作”者,案:《世纪》云:黄帝有熊氏,少典之子,姬姓也。母曰附宝,其先即炎帝母家有蟜氏之女。附宝见大电光绕北斗枢星,照於郊野,感附宝,孕二十四月而生黄帝於寿丘。长於姬水,龙颜有圣德,战蚩尢于涿鹿,擒之。在位一百年崩。子青阳代立,是为少皞。

孔颖达接着考证说:经文讲「黄帝、尧、舜氏作」,查皇甫谧《帝王世纪》记载:黄帝有熊氏,是少典之子,姬姓。母亲名叫附宝,她的先世就是炎帝母家有蟜氏之女。附宝看见大电光环绕北斗枢星,照耀在郊野之上,因而有所感应,怀胎二十四个月,在寿丘生下黄帝。黄帝生长在姬水,龙颜之貌而具有圣德,在涿鹿与蚩尤交战并擒获了他,在位一百年而去世。其子青阳接替即位,就是少皞。

少皞帝名挚,字青阳,姬姓也。母曰女节,黄帝时,大星如斗,下临华渚,女节梦接意感,生少皞,在位八十四年而崩。颛顼高阳氏,黄帝之孙,昌意之子。母曰昌仆,蜀山氏之女,为昌意正妃,谓之女枢。瑶光之星,贯月如虹,感女枢於幽房之宫,生颛顼於弱水,在位七十八年而崩。

孔颖达接着说:少皞帝名挚,字青阳,姬姓。母亲名叫女节。黄帝之时,有大星形状如斗,垂照华渚,女节梦中与之交接而心意有感,生下少皞,在位八十四年而去世。颛顼高阳氏,是黄帝之孙、昌意之子;母亲名叫昌仆,是蜀山氏之女,做昌意的正妃,人称女枢。瑶光之星贯穿月轮,形状如虹,在幽房之宫感应女枢,于是在弱水生下颛顼,颛顼在位七十八年而去世。

少皞之孙,蟜极之子代立,是为帝喾。帝喾高辛氏,姬姓也。其母不见。生而神异,自言其名,在位七十年而崩。子帝挚立,在位九年。挚立不肖而崩,弟放勋代立,是为帝尧。帝尧陶唐氏,伊祈姓,母曰庆都,生而神异,常有黄云覆其上。为帝喾妃,出以观河,遇赤龙,晻然阴风而感庆都,孕十四月而生尧於丹陵,即位九十八年而崩。帝舜代立。帝舜姚姓,其先出自颛顼。颛顼生穷蝉,穷蝉生敬康,敬康生句芒,句芒生蟜牛,蟜牛生瞽瞍,瞍之妻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於姚墟,故姓姚氏。

孔颖达接着说:少皞之孙、蟜极之子接替即位,就是帝喾。帝喾高辛氏,姬姓,他母亲是谁史无明文。他生下来就神异不凡,能自己说出自己的名字,在位七十年而去世。其子帝挚即位,在位九年;帝挚不贤而死,其弟放勋接替即位,就是帝尧。帝尧陶唐氏,伊祈姓,母亲名叫庆都,生下来就神异不凡,头顶上常有黄云覆盖。庆都做帝喾的妃子,出门去观看黄河时遇见赤龙,天色晦暗、阴风骤起而感应了庆都,怀孕十四个月,在丹陵生下尧;尧即位九十八年而去世,帝舜接替即位。帝舜姚姓,先世出于颛顼:颛顼生穷蝉,穷蝉生敬康,敬康生句芒,句芒生蟜牛,蟜牛生瞽瞍;瞽瞍之妻握登见到大虹,心意有感而在姚墟生下舜,所以姓姚。

此历序三皇之后至尧舜之前所为君也。此既云黄帝即云尧舜者,略举五帝之终始,则少皞、颛顼、帝喾在其间也。“通其变,使民不倦”者,事久不变,则民倦而变。今皇帝、尧、舜之等,以其事久或穷,故开通其变,量时制器,使民用之日新,不有懈倦也。

孔颖达接着说:以上是依次叙述三皇之后、尧舜之前做过君主的诸位。这里既然说了黄帝就直接说尧舜,是略举五帝的首尾,少皞、颛顼、帝喾自然包含在中间。经文讲「通其变,使民不倦」,是说一件事久了却不改变,百姓就会厌倦而思变;如今黄帝、尧、舜这些圣王,因为旧法用久了或有穷窘,所以开通它的变化,衡量时势制作器物,使百姓的用度天天更新,不至于懈怠厌倦。(文中「皇帝」当作「黄帝」。)

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通变则无穷,故可久也。[疏]正义曰:“神而化之,使民宜之”者,言所以“通其变”者,欲使神理微妙而变化之,使民各得其宜。若黄帝已上,衣鸟兽之皮,其后人多兽少,事或穷乏。故以丝麻布帛而制衣裳,是神而变化,使民得宜也。“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者,此覆说上文“通则变”之事,所以“通其变”者,言易道若穷,则须随时改变。所以须变者,变则开通得久长,故云“通则久”也。

经文说:神妙地化育它,使百姓各得其宜。易道穷尽了就要变,变了就通达,通达了就能长久。韩康伯注解释:能贯通变化就没有穷尽,所以可以长久。孔颖达疏说:「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是讲之所以要「通其变」,是想让神妙微眇之理发挥变化之功,使百姓各得其所宜。譬如黄帝以上的时代,人们穿鸟兽的毛皮,后来人多兽少,事情就穷乏了,于是改用丝麻布帛制作衣裳,这就是神妙地加以变化而使百姓得宜。「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这是重复申说上文「通其变」之事:易道如果走到穷处,就必须随时改变;之所以必须变,是因为一变就开通而能长久,所以说「通则久」。

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疏]正义曰:此明若能通变,则无所不利,故引《易》文,证结变通之善,上《系》引此文者,证明人事之信顺,此乃明易道道之变通,俱得天之祐,故各引其文也。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垂衣裳以辨贵贱,乾尊坤卑之义也。

经文说:因此上天保祐他,吉祥而无所不利。孔颖达疏说:这是表明如果能够通变,就没有什么不利,所以引《大有》上九的爻辞来印证并收束「变通」之善。《系辞上》引用这句话,是为了证明人事的诚信和顺;这里引用,则是为了表明易道的变通——两处都能获得上天的保祐,所以各自引了它。经文又说: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大治,这大概取象于《乾》《坤》两卦。韩康伯注解释:垂示衣裳是用来分辨贵贱的,正合乾尊坤卑的意义。

[疏]正义曰:自此已下,凡有九事,皆黄帝、尧、舜取易卦以制象,此於九事之第一也。所以连云尧、舜者,谓此九事黄帝制其初,尧舜成其末,事相连接,共有九事之功,故连云“黄帝尧舜”也。案皇甫谧《帝王世纪》载此九事,皆为黄帝之功。若如所论,则尧舜无事,《易·系》何须连云“尧舜”?则皇甫之言,未可用也。“垂衣裳”者,以前衣皮,其制短小,今衣丝麻布帛所作衣裳,其制长大,故云“垂衣裳”也。“取诸乾坤”者,衣裳辨贵贱,乾坤则上下殊体,故云“取诸乾坤”也。

孔颖达疏说:从这里以下共有九件事,都是黄帝、尧、舜取《周易》卦象来制作器物,这是九事中的第一件。之所以连着说尧、舜,是因为这九件事由黄帝开创其始、尧舜完成其终,前后相接,共同成就了九事之功,所以连称「黄帝尧舜」。查皇甫谧《帝王世纪》把这九件事都算作黄帝的功业;若照他所说,尧舜就无事可做了,《系辞》何必连称「尧舜」?可见皇甫谧的说法不可采用。所谓「垂衣裳」,是因为从前穿兽皮,形制短小;如今穿丝麻布帛所做的衣裳,形制长大,所以说「垂衣裳」。所谓「取诸乾坤」,是因为衣裳用来分辨贵贱,而乾坤正是上下异体,所以说「取诸乾坤」。

刳木为舟,剡木为楫。舟楫之利,以济不通,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涣。涣者,乘理以散通也。[疏]正义曰:“此九事之第二也。舟必用大木,刳凿其中,故云“刳木也”。“剡木为楫”者,楫必须纤长,理当剡削,故曰“剡木”也。“取诸涣”者,涣,散也。涣卦之义,取乘理以散动也。舟楫以乘水以载运,故取诸涣也。

经文说:剖凿木头做成船,削制木头做成桨,舟楫的便利用来渡济不通之处,能抵达远方而利益天下,这大概取象于《涣》卦。韩康伯注解释:《涣》是顺乘物理而使之疏散通行。孔颖达疏说:这是九事中的第二件。造船必须用大木,把中间剖凿空,所以说「刳木」。「剡木为楫」,桨必须细长,按理应当削制,所以说「剡木」。所谓「取诸涣」,「涣」就是散;《涣》卦的意义是顺乘物理而使之散动,舟楫正是乘着水来载运,所以取象于《涣》。

服牛乘马,引重致远,以利天下,盖取诸随。随,随宜也。服牛乘马,随物所之,各得其宜也。[疏]正义曰:此九事之第三也。随者谓随时之所宜也,今服用其牛,乘驾其马,服牛以引重,乘马以致远,是以人之所用,各得其宜,故取诸“随”也。

经文说:驾牛乘马,牵引重载、抵达远方,用来利益天下,这大概取象于《随》卦。韩康伯注解释:「随」是随其所宜;驾牛乘马,随顺物性之所往,各得其宜。孔颖达疏说:这是九事中的第三件。「随」是说随顺当时之所宜。如今驱使那牛、乘驾那马,用牛来牵引重载,用马来抵达远方,这就是人之所用各得其宜,所以取象于《随》。

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取其豫备。[疏]正义曰:此九事之第四也。豫者取其豫有防备,韩氏以此九事,皆以卦名而为义者。特以此象文,取备豫之义,其事相合。故其馀八事,皆以卦名解义,量为此也。断木为杵,掘地为臼,臼杵之利,万民以济,盖取诸小过。以小用而济物也。[疏]正义曰:此九事之第五也。杵须短木,故断木为杵;臼须凿地,故掘地为臼。取诸小过,以小事之用过而济物,杵臼亦小事,过越而用以利民,故取诸小过也。

经文说:设置重重门户、敲击木梆巡夜,用来防备凶暴的来客,这大概取象于《豫》卦。韩康伯注解释:取它预先防备的意思。孔颖达疏说:这是九事中的第四件。《豫》是取预先有所防备之义。韩康伯把这九件事一律按卦名来立义,只因这一条的卦象与经文取「豫备」之义恰好与事相合,所以其余八件也都用卦名解义,是比照这一条推定的。经文又说:截断木头做成杵,掘地做成臼,杵臼的便利使万民得到接济,这大概取象于《小过》卦。韩康伯注解释:以小的功用来救济万物。孔颖达疏说:这是九事中的第五件。杵要用短木,所以截木为杵;臼要凿地而成,所以掘地为臼。取象于《小过》,是取小事的功用稍稍过越而能济物之义;杵臼也是小事,稍加过越而用来利民,所以取象于《小过》。

弦木为弧,剡木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盖取诸睽。睽,乖也。物乖则争兴,弧矢之用,所以威乖争也。[疏]正义曰:此九事之第六也。案《尔雅》:“弧,木弓也。”故云“弦木为弧”。“取诸睽”者,睽谓乖离,弧矢所以服此乖离之人,故取诸睽也。案弧、矢、杵、臼、服牛、乘马、舟、楫皆云之“利”,此皆器物益人,故称“利”也。重门击柝,非如舟楫杵臼,故不云“利”也。变称“以御暴客”,是以利也。垂衣裳不言利者,此亦随便立称,故云“天下治”,治亦利也。此皆义便而言,不可以一例取也。

经文说:弯曲木材上弦做成弓,削制木材做成箭,弓箭的便利用来威慑天下,这大概取象于《睽》卦。韩康伯注解释:「睽」是乖背;事物乖背就会兴起争斗,弓箭的用处正是威慑这种乖违争斗。孔颖达疏说:这是九事中的第六件。查《尔雅》说「弧,木弓也」,所以经文说「弦木为弧」。所谓「取诸睽」,「睽」是乖离,弓箭是用来慑服这些乖离之人的,所以取象于《睽》。又按:弓、箭、杵、臼、服牛、乘马、舟、楫都称「利」,因为这些器物都对人有益,所以称「利」;重门击柝不像舟楫杵臼那样,所以不说「利」,而换个说法称「以御暴客」,其实也就是利。垂衣裳不说「利」,也是随文立名,所以说「天下治」,治也就是利。这些都是随文义之便而言,不能拿一个格式去套。

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上栋下宇,以待风雨,盖取大壮。宫室壮大於穴居,故制为宫室,取诸大壮也。[疏]正义曰:此九事之第七也。巳前不云“上古”,已下三事,或言“上古”,或言“古”,与上不同者,巳前未造此器之前,更无馀物之用,非是后物以替前物,故不云“上古”也。此巳下三事皆是未造此物之前,巳更别有所用,今将后用而代前用,欲明前用所有,故本之云“上古”及“古”者,案未有衣裳之前,则衣鸟兽之皮,亦是巳前有用,不云“上古”者,虽云古者衣皮,必不专衣皮也,或衣草衣木,事无定体,故不得称上古衣皮也。若此穴居野处,及结绳以治,唯专一事,故可称上古,由后物代之也。“取诸大壮”者,以造制宫室,壮大於穴居野处,故取大壮之名也。

经文说:上古时人们住在洞穴里、栖身于野外,后世圣人改换成宫室,上有栋梁、下有屋檐,用来抵御风雨,这大概取象于《大壮》卦。韩康伯注解释:宫室比穴居壮大,所以制作宫室,取象于《大壮》。孔颖达疏说:这是九事中的第七件。前面几件不说「上古」,这以下三件却或说「上古」、或说「古」,与前面不同,缘故是:前面几件在造出那件器物之前,并没有别的东西可用,不存在以后物替代前物,所以不说「上古」;这以下三件都是在造出此物之前已另有所用,如今用后来的办法取代先前的办法,为了表明先前已有其用,所以追本溯源说「上古」或「古」。按:没有衣裳之前人们穿鸟兽之皮,那也是先前已有的用途,却不说「上古」,是因为虽说古人穿皮,也必定不是专穿皮,或者披草、或者披木,没有固定形式,所以不能称「上古衣皮」。至于穴居野处以及结绳而治,都是专行一事,所以可以称「上古」,因为后来之物取代了它们。所谓「取诸大壮」,是因为营造宫室比穴居野处壮大,所以取《大壮》之名。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取其过厚。[疏]正义曰:此九事之第八也。不云“上古”,直云“古之葬者”,若极远者,则云“上古”,其次远者,则直云“古”。则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犹在穴居结绳之后,故直云“古”也。“不封不树”者,不积土为坟,是不封也。不种树以标其处,是不树也。“丧期无数”者,哀除则止,无日月限数也。“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者,若《礼记》云“有虞氏瓦棺”,未必用木为棺也。则《礼记》又云“殷人之棺椁”,以前云椁,无文也。“取诸大过”者,送终追远,欲其甚大过厚,故取诸大过也。案《书》称尧崩,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则丧期无数,在尧巳前,而棺椁自殷已后,则夏已前,棺椁未具也。所以其文参差,前后不齐者,但此文举大略,明前后相代之义,不必确在一时故九事上从黄帝,下称尧舜,连延不绝,更相增脩也。

经文说:古时候埋葬死者,用柴薪厚厚地覆盖,葬在原野之中,不堆土为坟,不种树为记,服丧的期限也没有定数;后世圣人改换成用棺椁,这大概取象于《大过》卦。韩康伯注解释:取它过于厚重之义。孔颖达疏说:这是九事中的第八件。这里不说「上古」,只说「古之葬者」,是因为极其久远的才称「上古」,次一等久远的就只说「古」;用柴薪厚覆、葬在原野,还在穴居、结绳之后,所以只说「古」。「不封不树」,不堆积泥土做成坟丘就是「不封」,不种树来标明地点就是「不树」。「丧期无数」,是说哀情消解便止,没有日月的定限。「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像《礼记》说「有虞氏瓦棺」,未必是用木做棺;《礼记》又说「殷人之棺椁」,在此以前讲到「椁」的记载是没有的。所谓「取诸大过」,是因为送终追远希望办得格外厚重,所以取象于《大过》。查《尚书》称尧去世时百姓如丧父母,三年之内四海停止一切乐声,可见丧期无定数还在尧以前;而棺椁自殷代以后才有,那么夏代以前棺椁尚未完备。这些文字之所以前后参差不齐,只因这段话是举其大略,说明前后相代的意思,不必确指在同一时代;所以这九件事上溯到黄帝,下称到尧舜,绵延不断,彼此递相增补修饰。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夬。夬,决也。书契所以决断万事也。[疏]正义曰:此明九事之终也。夬者,决也。造立书契,所以决断万事,故取诸夬也。“结绳”者,郑康成注云:“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其绳。”义或然也。

经文说:上古用结绳的办法治理,后世圣人改换成文字契券,百官凭它治事,万民凭它稽察,这大概取象于《夬》卦。韩康伯注解释:「夬」是决断;书契是用来决断万事的。孔颖达疏说:这是九事的最后一件。「夬」就是决断,创立文字契券是用来决断万事的,所以取象于《夬》。至于「结绳」,郑康成注说:事情大就把绳结打得大,事情小就把绳结打得小。这个说法或许是对的。

系辞下·第三章

[疏]正义曰:“是故易者”至“德之盛也”,此第三章。明阴阳二卦之体,及日月相推而成岁,圣人用之,安身崇德,德之盛也。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彖者,材也。材,才德也。彖言成卦之材,以统卦义也。[疏]正义曰:“是故易者象也”者,但前章皆取象以制器,以是之故,易卦者,写万物之形象,故云“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者,谓卦为万物象者,法像万物,犹若乾卦之象,法像於天也。“彖者,材也”者,谓卦下彖辞者,论此卦之材德也。

孔颖达疏说:从「是故易者」到「德之盛也」是第三章,说明阴阳两类卦的体性,以及日月互相推移而成就一年,圣人运用这个道理来安身立命、增崇德行,那便是德行的极盛。经文说:所以《易》就是象;所谓象,就是取像。彖,是材。韩康伯注解释:「材」就是才质德性;彖辞讲的是成就一卦的材质,用来统摄全卦的大义。孔颖达疏说:「是故易者象也」,因为前一章都讲取象来制器,正由于此,《易》卦就是摹写万物的形象,所以说「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是说卦作为万物之象,就是取法象似万物,好比《乾》卦之象取法象似天。「彖者,材也」,是说卦下的彖辞是论述这一卦的材质德性。

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也。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其故何也?阳卦奇,阴卦耦。夫少者,多之所宗;一者,众之所归。阳卦二阴,故奇为之君;阴卦二阳,故耦为之主。[疏]正义曰:“爻也者,效天下之动”者,谓每卦六爻,皆仿效天下之物而发动也。“吉凶生而悔吝著”者,动有得失,故吉凶生也。动有细小疵病,故悔吝著也。“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其故何也”者,此夫子将释阴阳二卦不同之意,故先发其问,云“其故何也”。“阳卦多”阴,谓震、坎、艮一阳而二阴也;“阴卦多阳”,谓巽、离、兑一阴而二阳也。“阳卦奇,阴卦耦”者,阳卦则以奇为君,故一阳而二阴,阳为君,阴为臣也。阴卦则以耦为君,故二阳而一阴,阴为君,阳为臣也。故《注》云“阳卦二阴,故奇为之君;阴卦二阳,故耦为之主”。

经文说:爻是效法天下万物的运动的,因此吉凶产生而悔吝显著。阳卦阴爻多,阴卦阳爻多,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阳卦以奇数为主,阴卦以偶数为主。韩康伯注解释:少的是多的所宗奉,一是众的所归依;阳卦有两个阴爻,所以那个奇的阳爻做它的君;阴卦有两个阳爻,所以那个偶的阴爻做它的主。孔颖达疏说:「爻也者,效天下之动」,是讲每卦六爻都仿效天下之物而发动。「吉凶生而悔吝著」,动有得有失,所以吉凶产生;动中有细小的瑕疵毛病,所以悔吝显著。「阳卦多阴,阴卦多阳,其故何也」,这是孔子将要解释阴阳两类卦不同的缘由,所以先发一问说「其故何也」。「阳卦多阴」,指《震》《坎》《艮》都是一阳而二阴;「阴卦多阳」,指《巽》《离》《兑》都是一阴而二阳。「阳卦奇,阴卦耦」,阳卦以奇为君,所以一阳二阴,阳是君、阴是臣;阴卦以偶为君,所以二阳一阴,阴是君、阳是臣。所以韩康伯注说「阳卦二阴,故奇为之君;阴卦二阳,故耦为之主」。

其德行何也?辨阴阳二卦之德行也。[疏]正义曰:前释阴阳之体,未知阴阳德行之故。故夫子将释德行,先自问之,故云“其德行何也”。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阳,君道也。阴,臣道也。君以无为统众,无为则一也。臣以有事代终,有事则二也。故阳爻画奇,以明君道必一;阴爻画两,以明臣体必二,斯则阴阳之数,君臣之辨也。以一为君,君之德也。二居君位,非其道也。故阳卦曰“君子之道”,阴卦曰“小人之道”也。

经文说:它们的德行又是怎样的呢?韩康伯注解释:这是要分辨阴阳两类卦的德行。孔颖达疏说:前面解释了阴阳的体性,还不知道阴阳德行的缘由,所以孔子将要解释德行,先自设一问,说「其德行何也」。经文接着说:阳卦是一个君、两个民,这是君子之道;阴卦是两个君、一个民,这是小人之道。韩康伯注解释:阳是君之道,阴是臣之道。君以无为统御众人,无为就是「一」;臣以任事而代君终成其功,有事就是「二」。所以阳爻画作一整画,用以表明君道必定专一;阴爻画作两断画,用以表明臣体必定为二——这就是阴阳之数与君臣之别。以「一」为君,是君的德性;「二」占据君位,就不合于道。所以阳卦称「君子之道」,阴卦称「小人之道」。

[疏]“阳一”至“道也”。○正义曰:“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者,夫君以无为统众,无为者,为每事因循,委任臣下,不司其事,故称一也。臣则有事代终,各司其职,有职则有对,故称二也。今阳爻以一为君,以二为民,得其尊卑相正之道,故为君子之道者也。“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者,阴卦则以二为君,是失其正,以一为臣,乖反於理,上下失序,故称小人之道也。○注“阳君”至“道也”。○正义曰:“阳,君道”者,阳是虚无为体,纯一不二,君德亦然,故云“阳,君道也”。“阴,臣道”者,阴是形器,各有质分,不能纯一,臣职亦然,故云“阴,臣道也”。案《经》云“民”而《注》云“臣”者,臣则民也。《经》中对君,故称民,《注》意解阴,故称臣也。

孔颖达疏解经文「阳一君而二民……小人之道也」说:所谓「阳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君以无为统御众人;无为,就是每件事都因循自然、委任臣下,自己不去经管,所以称为「一」。臣则任事而代君终成其功,各自主管职守,有职守就有对待,所以称为「二」。如今阳爻以一为君、以二为民,合乎尊卑相正之道,所以是君子之道。所谓「阴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阴卦以二为君,这就失其正;以一为臣,又违背常理,上下失去次序,所以称为小人之道。孔颖达又疏解韩康伯注「阳,君道也……小人之道也」说:讲「阳,君道」,是因为阳以虚无为体,纯一不二,君德也是如此,所以说「阳,君道也」;讲「阴,臣道」,是因为阴属有形之器,各有各的质性分限,不能纯一,臣职也是如此,所以说「阴,臣道也」。至于经文说「民」而韩注说「臣」,那是因为臣也就是民:经文中与君相对而言,所以称民;韩注意在解释「阴」,所以称臣。

《易》曰:“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天下之动,必归乎一,思以求朋,未能一也。一以感物,不思而至。[疏]正义曰:此明不能无心感物,使物来应,乃憧憧然役用思虑,或来或往,然后朋从尔之所思。若能虚寂,以纯一感物,则不须憧憧往来,朋自归也。此一之为道,得为可尚,结成前文阳爻以一为君,是君子之道也。《注》云“天下之动,必归乎一。思以求朋,未能一也。一以感物,不思而至”矣。

经文引《周易·咸》卦九四爻辞说:「憧憧往来,朋从尔思。」韩康伯注解释:天下的运动必定归于「一」;用思虑去求取朋类,就还没有做到「一」;以纯一去感通万物,不必思虑而朋类自来。孔颖达疏说:这是表明不能以无心去感通万物、使万物自来相应,反而心神不定地役使思虑,忽来忽往,然后才有朋类顺从你所思念的。如果能虚静寂然,以纯一去感通万物,就不必憧憧往来,朋类自然归附。这个「一」作为道才是可崇尚的,用来收束前文所说阳爻以一为君、乃是君子之道。所以韩康伯注说「天下之动,必归乎一。思以求朋,未能一也。一以感物,不思而至」。

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夫少则得,多则感。涂虽殊,其归则同;虑虽百,其致不二。苟识其要,不在博求;一以贯之,不虑而尽矣。[疏]正义曰:“子曰:天下何思何虑”者,言得一之道,心既寂静,何假思虑也。“天下同归而殊涂”者,言天下万事,终则同归於一,但初时殊异其涂路也。“一致而百虑”者,所致虽一,虑必有百。言虑虽百种,必归於一致也;涂虽殊异,亦同归於至真也。言多则不如少,动则不如寂,则天下之事,何须思也?何须虑也?

经文说:孔子说:「天下有什么可思虑的呢?天下万事同归一处而路径不同,归趣一致而思虑百端,天下有什么可思虑的呢?」韩康伯注解释:少反而有得,多反而迷惑;道路虽然不同,归宿却是相同的,思虑虽有上百,归趣却没有第二个。如果认清了要领,就不必广博求索;用一个道理贯通一切,不必思虑而万事已尽。孔颖达疏说:「子曰:天下何思何虑」,是讲得「一」之道,心既寂静,哪里还用得着思虑。「天下同归而殊涂」,是讲天下万事最终同归于「一」,只是起初所走的路径各不相同。「一致而百虑」,是说所归趣的虽只一个,思虑却有上百;思虑虽有百种,必定归于同一个归趣,路径虽然互异,也同样归于至真之理。可见多不如少、动不如静,那么天下之事,何须去思?何须去虑?

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疏]正义曰:“日往则月来”至“相推而岁成”者,此言不须忧虑,任运往来,自然明生,自然岁成也。“往者屈也,来者信也”者,此覆明上日往则月来,寒往则暑来,自然相感而生利之事也。往是去藏,故为屈也;来是施用,故为信也。一屈一信,递相感动而利生,则上云“明生”、“岁成”是“利生”也。

经文说:太阳落下去月亮就升上来,月亮落下去太阳就升上来,日月互相推移而光明产生;寒气过去暑气就来,暑气过去寒气就来,寒暑互相推移而一年成就。过去的是「屈」,到来的是「伸」,屈与伸互相感应而利益产生。孔颖达疏说:从「日往则月来」到「相推而岁成」,这是讲不必忧愁思虑,一任自然地往来,光明自然产生,岁月自然成就。「往者屈也,来者信也」,这是重新申明上文日往月来、寒往暑来,自然相感而生出利益的道理:往是退藏,所以称为屈;来是施用,所以称为伸。一屈一伸,递相感动而利益产生,上文所说的「明生」「岁成」,正是这里说的「利生」。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精义入神,以致用也。精义,物理之微者也。神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故能乘天下之微,会而通其用也。[疏]正义曰:“尺蠖之屈,以求信”者,覆明上往来相感,屈信相须。尺蠖之蟲,初行必屈者,欲求在后之信也。言信必须屈,屈以求信,是相须也。“龙蛇之蛰,以存身”者,言静以求动也。蛟蛇初蛰,是静也;以此存身,是后动也。言动必因静也。静而得动,亦动静相须也。“精义入神,以致用”者,亦言先静而后动。此言人事之用,言圣人用精粹微妙之义,入於神化,寂然不动,乃能致其所用。“精义入神”,是先静也;“以致用”,是后动也。是动因静而来也。

经文说:尺蠖把身子弯屈起来,是为了求得伸展;龙蛇蛰伏起来,是为了保全自身;把精微的义理研究到入于神妙之境,是为了推致它的功用。韩康伯注解释:「精义」就是事物之理中最幽微的部分;神是寂然不动、一有感通就无所不达的,所以能驾驭天下最幽微之理,会合而贯通它的功用。孔颖达疏说:「尺蠖之屈,以求信」,是重新申明上文往来相感、屈伸相须的道理:尺蠖这种虫子起步时必定先弯屈,正是为了求得后面的伸展;可见伸展必先经过弯屈,弯屈是为了求得伸展,二者相待而成。「龙蛇之蛰,以存身」,是讲以静来求动:蛟蛇刚蛰伏时是静,靠这个保全身体,是为了后来的动,可见动必定凭借静;由静而得动,也是动静相待而成。「精义入神,以致用」,同样讲先静而后动。这是就人事的运用说的:圣人运用精粹微妙的义理,深入于神化之境,寂然不动,然后才能推致它的功用。「精义入神」是先静,「以致用」是后动,动正是由静而来的。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利用之道,由安其身而后动也。精义由於入神,以致其用;利用由於安身,以崇其德。理必由乎其宗,事各本乎其根。归根则宁,天下之理得也。若役其思虑,以求动用,忘其安身,以殉功美,则伪弥多而理愈失,名弥美而累愈彰矣。[疏]“利用”至“德也”。○正义曰:此亦言人事也。言欲利已之用,先须安静其身,不须役其思虑,可以增崇其德。言“利用安身”,是静也;言“崇德”,是动也。此亦先静而后动,动亦由静而来也。○注“利用之道”至“崇其德”。○正义曰:云“利用之道,皆安其身而后动”者,言欲利益所用,先须自安其身。身既得安,然后举动,德乃尊崇。若不先安身,身有患害,何能利益所用以崇德也。云“精义由於入神,以致其用”者,言精粹微妙之义由入神寂然不动,乃能致其用。云“利用由於安身,以崇德”者,言欲利益所用,先须自安其身,乃可以增崇其德也。

经文说:使功用得利而先安顿自身,是用来增崇德行的。韩康伯注解释:使功用得利之道,在于先安顿己身然后才行动。精微义理要凭深入神境才能推致其用,功用之利要凭安顿己身才能增崇其德;理必定要从它的宗主出发,事各自要以它的根柢为本,归返根柢才得安宁,天下之理也就都掌握了。如果一味役使思虑去追求动作与功用,忘掉了安身,而去殉逐功名之美,那么虚伪愈多而正理愈失,名声愈美而牵累愈显。孔颖达疏解「利用安身,以崇德也」说:这一句也是讲人事,意思是想让自己的功用得利,先得安静自己的身心,不要役使思虑,这样才能增崇德行。说「利用安身」是静,说「崇德」是动,这也是先静而后动,动同样由静而来。孔颖达又疏解韩康伯注「利用之道……以崇其德」说:韩注讲「利用之道,皆安其身而后动」,是说想让所用得益,先要自安其身;身既安定然后有所举动,德才尊崇。假如不先安身,身上有祸患灾害,怎么能使所用得益而增崇德行呢?韩注讲「精义由於入神,以致其用」,是说精粹微妙的义理要经由入神而寂然不动,才能推致其功用。韩注讲「利用由於安身,以崇德」,是说想让所用得益,先要自安其身,才可以增崇德行。

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也。”[疏]正义曰:“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者,言精义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此二者皆人理之极。过此二者以往,则微妙不可知,故云“未之或知”也。“穷神知化,德之盛”者,此言过此二者以往之事。若能过此以往,则穷极微妙之神,晓知变化之道,乃是圣人德之盛极也。

经文说:越过这两件事再往上,就不是人所能知道的了;能穷究神妙、通晓造化,那是德行的极盛。孔颖达疏说:「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是讲精研义理入于神境以推致其用、使功用得利而安顿己身以增崇其德,这两件事都是人事之理的极致;越过这两件事再往上,就幽微玄妙而不可知了,所以说「未之或知」。「穷神知化,德之盛」,讲的正是越过这两件事以后的境界:如果真能越过这两者,便能穷尽微妙的神、通晓变化之道,那就是圣人德行的极盛了。

系辞下·第四章

[疏]正义曰:《易》曰:“困于石”至“勿恒凶”,此第四章,凡有九节。以上章先利用安身,可以崇德,若身自危辱,何崇德之有?故此章第一节引困之六三危辱之事以证之也。《易》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将至,妻其可得见耶?”

孔颖达疏说:从「困于石」到「勿恒凶」是第四章,共有九节。因为上一章讲先使功用得利、安顿己身,才可以增崇德行;若自身已陷于危险屈辱,还谈什么增崇德行?所以本章第一节引《困》卦六三危辱之事来印证它。经文说:《周易·困》卦六三爻辞讲:「被石头困住,又倚靠在蒺藜上,回到自己的家,看不见妻子,凶。」孔子说:不该被困的地方却去自取困厄,名声必定受辱;不该倚靠的地方却去倚靠,身体必定危险。既受辱又危险,死期就要到了,妻子哪里还看得见呢?

[疏]正义曰:《困》之六三,履非其地,欲上于於四,四自应初,不纳於已,是困於九四之石也。三又乘二,二是刚阳,非已所乘,是下向据於九二之蒺藜也。六三又无应,是入其宫,不见其妻,死期将至,所以凶也。“子曰:非所困而困焉”者,夫子既引《易》文,又释其义,故云“不曰”。“非所困”,谓九四。若六三不往犯之,非六三之所困,而六三彊往干之而取困焉。“名必辱”者,以向上而进取,故以声名言之,云“名必辱”也。“非所据而据焉”者,谓九二也。若六三能卑下九二,则九三不为其害,是非所据也。今六三彊往陵之,是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者,下向安身之处,故以身言之,云“身必危”也。

孔颖达疏说:《困》卦六三所处的位置不当,想向上依附九四,九四本来与初六相应,不肯接纳它,这就是被九四这块「石头」困住。六三又凌乘在九二之上,九二是刚阳之爻,不是六三所能凌乘的,这就是向下倚靠在九二这丛「蒺藜」上。六三又没有应爻,所以说回到自己的家却看不见妻子,死期将至,因此为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是孔子既引了《周易》的爻辞,又解释它的义理,所以标出「子曰」(底本误作「不曰」)。所谓「非所困」,指九四:假如六三不去侵犯它,本来不是六三所要受困的地方,六三却硬要去干犯,因而自取困厄。「名必辱」,因为是向上进取,所以就声名而言,说「名必辱」。「非所据而据焉」,指九二:假如六三能谦卑自处于九二之下,九二就不会成为它的祸害,本来不是它所倚靠的对象;如今六三硬要去凌驾其上,这就是不该倚靠却去倚靠。「身必危」,因为向下才是安身之处,所以就身体而言,说「身必危」。

《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语成器而动者也。”括,结也。君子待时而动,则无结阂之患也。[疏]“《易》曰”至“动者也”。○正义曰:以前章先须安身可以崇德,故此第二节论明先藏器於身,待时而动,而有利也。故引《解》之上六以证之。三不应上,又以阴居阳,此上六处解之极,欲除其悖乱,而去其三也。故公用射此六三之隼於下体高墉之上,云自上攻下,合於顺道,故获之无不利也。

经文说:《周易·解》卦上六爻辞讲:「王公在高墙之上射猎鸷隼,射中了它,无所不利。」孔子说:隼是飞禽,弓箭是器械,射它的是人。君子把器械藏在身上,等待时机而后行动,哪里会有什么不利?行动起来毫无窒碍,所以一出手就有所获——这是说要先备好器械然后行动。韩康伯注解释:「括」是结滞的意思;君子等待时机而后行动,就没有结滞阻隔的忧患。孔颖达疏说:因为前一章讲先要安身才可以增崇德行,所以这第二节论明先把器械藏于自身、待时而动才有利,因而引《解》卦上六来印证。《解》卦六三不与上六相应,又以阴爻居阳位;上六处在《解》卦的极位,想要除去这种悖乱,铲除那个六三,所以说王公在下卦高墙之上射这只六三之「隼」。这是自上攻下,合于顺理之道,所以射中它而无所不利。

“子曰:隼者,禽也”者,既引《易》文於上,下以解之,故言“子曰”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时而动,何不利”者,犹若射人持弓矢於身,此君子若包藏其器於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似此射隼之人也。“动而不括”者,言射隼之人,既持弓矢,待隼可射之动而射之,则不括结而有碍也。犹若君子藏善道於身,待可动之时而兴动,亦不滞碍而括结也。“语成器而后动”者,谓易之所说此者,语论有见成之器,而后兴动也。

孔颖达接着疏说:「子曰:隼者,禽也」,是因为上文已先引了《周易》的爻辞,下面加以解释,所以标出「子曰」。「君子藏器於身,待时而动,何不利」,就像射手把弓箭带在身上一样,君子如果把才具器用蕴藏于自身,等待时机而后行动,哪里会有什么不利?正像这位射隼的人。「动而不括」,是说射隼的人既已持着弓箭,等隼出现在可射的时机才射它,就不会结滞受阻;正像君子把善道蕴藏于自身,等到可以行动的时机才兴起行动,也不会窒碍结滞。「语成器而后动」,是说《周易》讲这段话,是在论述先要有现成的器具,然后才兴起行动。

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履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疏]正义曰:此章第三节也。明小人之道,不能恒善,若因惩诫而得福也,此亦证前章安身之事。故引《易·噬嗑》初九以证之。以初九居无位之地,是受刑者以处卦初,其过未深,故屦校灭趾而无咎也。

经文说:孔子说:小人不以不仁为羞耻,不以不义为畏惧,看不见利益就不肯勤勉,不加威慑就不知惩戒;受一点小惩罚而得到大警诫,这正是小人的福气。《周易》说「戴上脚镣遮没了脚趾,没有过错」,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孔颖达疏说:这是本章第三节,说明小人之道不能恒久为善,若能因受惩戒而得福,这也是印证前一章安身之事,所以引《噬嗑》卦初九来证明。初九处在没有爵位的地位,是受刑之人;因为处在一卦之初,过错还不深,所以只是戴上脚镣遮没脚趾而不至于有灾祸。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揜,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疏]正义曰:此章第四节也。明恶人为恶之极以致凶也。此结成前章不能安身之事,故引《噬嗑》上九之义以证之。上九处断狱之终,是罪之深极者。故有何校灭耳之凶。案第一、第二节皆先引《易》文於上,其后乃释之。此第三巳下,皆先豫张卦义於上,然后引《易》於下以结之,体例不同者,盖夫子随义而言不为例也。

经文说:善行不累积,不足以成就名声;恶行不累积,不足以毁灭自身。小人把小的善事看作无益而不肯做,把小的恶事看作无伤而不肯除,所以恶累积到掩盖不住,罪重大到无法解脱。《周易》说:「肩负枷械遮没了耳朵,凶。」孔颖达疏说:这是本章第四节,说明恶人作恶到极点因而招致凶险。这一节收束前一章不能安身之事,所以引《噬嗑》卦上九之义来印证。上九处在断狱的终结之位,是罪恶最深重的人,所以有肩负枷械遮没耳朵的凶险。按:第一节、第二节都先在前面引《周易》的经文,然后再加解释;这第三节以下,都先在前面铺陈卦义,然后在后面引《周易》来收束。体例前后不同,大概是孔子随文义而言,并不拘于一定的格式。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易》曰:‘其亡其亡,系于苞桑。’”[疏]正义曰:此第五节。以上章有安身之事,故此节恒须谨慎,可以安身,故引《否》之九五以证之。“危者,安其位者也”,言所以今有倾危者,由往前安乐於其位,自以为安,不有畏慎,故致今日危也。“亡者,保其存”者,所以今日灭亡者,由往前保有其存,恒以为存,不有忧惧,故今致灭亡也。“乱者,有其治”者,所以今有祸乱者,由往前自恃有其冶理也,谓恒以为治,不有忧虑,故今致祸乱也。是故君子今虽复安,心恒不忘倾危之事;国之虽存,心恒不忘灭亡之事;政之虽治,心恒不忘祸乱之事。“其亡其亡,其系于苞桑”者,言心恒畏慎:其将灭亡!其将灭亡!乃系于苞桑之固也。

经文说:孔子说:招致危险的,是那安于其位的人;招致灭亡的,是那自以为长保其存的人;招致祸乱的,是那自恃已经治平的人。所以君子平安时不忘记危险,生存时不忘记灭亡,治平时不忘记祸乱,因此自身平安而国家可以保全。《周易》说:「快要灭亡了!快要灭亡了!这样才能像系在丛生的桑树根上那样牢固。」孔颖达疏说:这是第五节。因为上一章有安身之事,所以这一节讲必须常怀谨慎,才可以安身,因而引《否》卦九五来印证。「危者,安其位者也」,是说今天之所以有倾危,是由于从前安乐于自己的位置,自以为平安而不知畏惧谨慎,所以招致今日的危险。「亡者,保其存」,是说今天之所以灭亡,是由于从前保有其生存,总以为可以长存而不知忧惧,所以招致今日的灭亡。「乱者,有其治」,是说今天之所以有祸乱,是由于从前自恃已经治理得好,总以为天下已治而不知忧虑,所以招致今日的祸乱。因此君子如今虽然平安,心里始终不忘倾危之事;国家虽然尚存,心里始终不忘灭亡之事;政事虽然治平,心里始终不忘祸乱之事。「其亡其亡,其系于苞桑」,是说内心恒常畏惧谨慎,时时想着「快要灭亡了!快要灭亡了!」,这样才能像系在丛桑之根上一样牢固。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胜其任也。”[疏]“子曰”至“其任也”。○正义曰:此第六节。言不能安其身,知小谋大而遇祸,故引《易·鼎》卦九四以证之。“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者,处上体之下,而又应初,既承且施,非已所堪,故有折足之凶。既覆败其美道,灾及其形,以致渥凶也。言不胜其任者。此夫子之言,引《易》后以此结之,其文少,故不云“子曰”也。

经文说:孔子说:德行浅薄而地位尊贵,才智短小而图谋重大,力量微弱而担子沉重,很少有不遭祸的。《周易》说:「鼎的脚折断了,倾覆了王公的美食,鼎身沾污狼藉,凶。」这是说担不起他的责任。孔颖达疏说:这是第六节,讲的是不能安顿自身、才智短小却图谋重大而遭遇祸患,所以引《鼎》卦九四来印证。「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是因为九四处在上体的最下位,又与初六相应,既要上承君上、又要下施于初,不是它所能承担的,所以有折断鼎足的凶险;既已倾覆败坏了美善之道,灾祸又波及自身形体,因而招致沾污狼藉的凶。「言不胜其任」这一句是孔子的话,是在引完《周易》之后用它来收束的;因为文字很少,所以不再标「子曰」。

子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形而上者况之道。形而下者况之器。於道不冥而有求焉,未离乎谄也。於器不绝而有交焉,未免乎渎也。能无谄、渎,穷理者乎?[疏]正义曰:“子曰知几其神乎”至“万夫之望”者,此第七节。前章云精义入神,故此章明知几入神之事,故引《豫》之六二以证之。云“《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知几其神乎”者,神道微妙,寂然不测。人若能豫知事之几微,则能与其神道合会也。“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者,上谓道也,下谓器也。若圣人知几穷理,冥於道,绝於器,故能上交不谄,下交不渎。若於道不冥而有求焉,未能离於谄也;於器不绝而有交焉,未能免於渎也。能无谄、渎、知几穷理者乎?

经文说:孔子说:能洞察事情的细微征兆,那可算神妙了吧?君子与上交往不谄媚,与下交往不轻慢,大概正是因为他洞察几微吧?韩康伯注解释:「形而上」比况的是道,「形而下」比况的是器。对于道不能冥合无间而还有所求,就没有脱离谄媚;对于器不能断绝系累而还有所交涉,就免不了轻慢。能够既无谄媚又无轻慢的,大概只有穷尽物理的人吧?孔颖达疏说:从「子曰知几其神乎」到「万夫之望」,是第七节。前一章讲「精义入神」,所以这一章说明知几入神之事,因而引《豫》卦六二来印证。所谓「《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与「知几其神乎」,是说神道幽微玄妙、寂然而不可测度;人如果能预先察知事情的细微征兆,就能与那神道相契合。「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上」指道,「下」指器:圣人洞察几微、穷尽物理,与道冥合、与器断绝,所以能与上交往不谄媚、与下交往不轻慢。如果对道不能冥合而尚有所求,就未能脱离谄媚;对器不能断绝而尚有交涉,就未能免于轻慢。能够既无谄媚又无轻慢、洞察几微而穷尽物理的,大概只有这样的人吧。

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几者去无入有,理而无形,不可以名寻,不可以形睹者也。唯神也不疾而速,感而遂通,故能朗然玄昭,鉴於未形也。合抱之木,起於毫末。吉凶之彰,始於微兆,故为吉之先见也。[疏]正义曰:此释“几”之义也。几,微也。是巳动之微,动谓心动、事动。初动之时,其理未著,唯纤微而已。若其已著之后,则心事显露,不得为几。若未动之前,又寂然顿无,兼亦不得称几也。几是离无入有,在有无之际,故云“动之微”也。若事著之后乃成为吉,此几在吉之先,豫前已见,故云“吉之先见者也”。此直云吉不云凶者,凡豫前知几,皆向吉而背凶,违凶而就吉,无复有凶,故特云吉也。诸本或有凶字者,其定本则无也。

经文说:「几」,是运动刚起时的细微征兆,是吉的先行显现。韩康伯注解释:几是离开「无」而进入「有」的关口,有其理而无其形,不能用名称去寻求,不能用形体去看见;只有「神」才能不匆忙而迅疾、一感通就无所不达,所以能朗然玄照,在事物尚未成形之时就洞鉴分明。合抱的大树,起于毫末的萌芽;吉凶的彰显,始于细微的征兆,所以说几是吉的先行显现。孔颖达疏说:这是解释「几」的意义。「几」就是微:它是已经开始动而尚极细微的状态,「动」指心念之动与事情之动。刚动的时候,其理还不显著,只是纤细微眇而已;等到已经显著之后,心念与事情都暴露出来,就不能算「几」了。而在尚未动之前,一片寂然,什么都没有,也同样不能称「几」。「几」是脱离「无」而进入「有」,处在有无之间,所以说是「动之微」。事情显著之后才成其为吉,而这个「几」在吉之先,预先就已显现,所以说「吉之先见者也」。这里只说吉不说凶,是因为凡能预先知几的人都趋吉背凶、避凶就吉,不再有凶,所以特意只说吉。有些版本此处带一个「凶」字,官定的本子则没有。

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定之於始,故不待终日也。[疏]正义曰:“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者,言君子既见事之几微,则须动作而应之,不得待终其日。言赴几之速也。“《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者,此《豫》之六二辞也。得位居中,故守介如石,见几则动,不待终其一日也。“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者,此夫子解释此爻之时,既守志耿介,如石不动,才见几微,即知祸福,何用终竟其日,当时则断可识矣。

经文说:君子看见几微就立刻行动,不等到一天结束。《周易》说:「操守耿介如同磐石,不到一天,守正而获吉。」耿介得像石头一样,何须等满一天,当下就可以断定分明了。韩康伯注解释:在事情初起时就已判定,所以不必等到一天结束。孔颖达疏说:「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是讲君子既已看出事情的细微征兆,就必须立即行动去应对,不能等到这一天过完,形容他趋赴几微之迅速。「《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这是《豫》卦六二的爻辞:六二得位而居中,所以操守耿介如石,一见几微便动,不等这一天过完。「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这是孔子解释此爻,说六二既能守志耿介、如磐石般不为所动,刚见到几微就知晓祸福,何须等一整天过完,当时就能断然识别了。

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刚,万夫之望。”此知几其神乎?[疏]正义曰:“君子知微知彰”者,初见是几,是知其微;既见其几,逆知事之祸福,是知其彰著也。“知柔知刚”者,刚柔是变化之道,既知初时之柔,则逆知在后之刚,言凡物之体,从柔以至刚,凡事之理,从微以至彰,知几之人,既知其始,又知其末,是合於神道,故为万夫所瞻望也。万夫举大略而言。若知几合神,则为天下之主,何直只云万夫而已,此知几其神乎者也。

经文说:君子既知细微又知显著,既知柔又知刚,是万人所仰望的人。韩康伯注解释:这正是「知几其神乎」的意思。孔颖达疏说:「君子知微知彰」,最初见到的是几,这是知其细微;既见到几,又能预先推知事情的祸福,这是知其显著。「知柔知刚」,刚柔是变化之道:既知起初的柔,就能预先推知后来的刚。凡物的形体都由柔而至刚,凡事的道理都由微而至显;洞察几微的人既知其开端,又知其结局,这就合于神道,所以为万人所瞻仰。说「万夫」只是举个大概;如果真能知几而契合于神,那就足以做天下之主,何止只说万人而已——这就是「知几其神乎」的意思。

子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也。”在理则昧,造形而悟,颜子之分也。失之於几,故有不善。得之於二,不远而复,故知之未尝复行也。[疏]正义曰:“子曰颜氏之子”至“元吉者”,此第八节。上节明其知几是圣人之德,此节论贤人唯庶於几,虽未能知几,故引颜氏之子以明之也。“其殆庶几乎”者,言圣人知几,颜子亚圣,未能知几,但殆近庶慕而已,故云“其殆庶几乎”,又以“殆”为辞。“有不善,未尝不知”者,若知几之人,本无不善。以颜子未能知几,故有不善。不近於几之人,既有不善,不能自知於恶。此颜子以其近几,若有不善,未尝不自知也。“知之未尝复行”者,以颜子通几,既知不善之事,见过则改,未尝复更行之,但颜子於几理闇昧,故有不善之事,於形器显著,乃自觉悟,所有不善,未尝复行。

经文说:孔子说:颜氏那位弟子,大概接近于知几了吧?他一有不善,没有不自己察觉的;察觉之后,就不曾再犯。韩康伯注解释:在幽微之理上还有所暗昧,到成形显露时才醒悟,这正是颜回的分限;失误在几微之际,所以会有不善;得力在事情刚成形的第二步,能不远就返回正道,所以察觉之后不曾再犯。孔颖达疏说:从「子曰颜氏之子」到「元吉」,是第八节。上一节说明知几是圣人之德,这一节论贤人只是接近于几,还没有真能知几,所以引颜回来加以说明。「其殆庶几乎」,是说圣人才真能知几,颜回是亚圣,尚不能知几,只是差不多接近、心向往之罢了,所以说「其殆庶几乎」,又用一个「殆」字作推测之辞。「有不善,未尝不知」,若是真能知几的人,本来就不会有不善;因为颜回还不能知几,所以会有不善。至于那些离几还很远的人,有了不善还不能自知其恶;颜回则因为接近于几,一有不善没有不自己察觉的。「知之未尝复行」,因为颜回通晓几微,既知道那是不善之事,见到过错就改,不曾再去做。只是颜回在几微之理上还有暗昧,所以会有不善之事;等到落在有形之器上显露出来,才自行觉悟,于是凡有不善都不再重犯。

《易》曰:‘不远复,无祇悔,元吉。’吉凶者,失得之象也。得一者於理不尽,未至成形,故得不远而复,舍凶之吉,免夫祗悔,而终获元吉。祗,大也。[疏]正义曰:以去几既近,寻能改悔,故引《复》卦初九以明之也。以复卦初九既在卦初,则能复於阳道,是速而不远,则能复也。所以无大悔而有元吉也。

经文说:《周易》讲:「走得不远就返回,没有大的悔恨,大吉。」韩康伯注解释:吉凶是失与得的象征;能得「一」的人,在幽微之理上虽未穷尽,但过失尚未酿成形迹,所以能走得不远就返回,舍去凶而趋向吉,免掉大的悔恨,最终获得大吉。「祗」是大的意思。孔颖达疏说:因为颜回距离几微已经很近,随即就能改悔,所以引《复》卦初九来说明。《复》卦初九既在一卦之初,就能返回到阳刚之道,可见回头得快、走得不远,因而能返;所以没有大的悔恨而获得大吉。

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疏]正义曰:“天地絪缊”至“勿恒凶”,此第九节也。以前章利用安身以崇德也,安身之道在於得一,若已能得一,则可以安身。故此节明得一之事也。“天地絪缊,万物化醇”者,絪缊,相附著之义。言天地无心,自然得一,唯二气絪缊,共相和会,万物感之变化而精醇也。天地若有心为二,则不能使万物化醇也。“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者,构,合也。言男女阴阳相感,任其自然,得一之性,故合其精则万物化生也。若男女无自然之性,而各怀差二,则万物不化生也。

经文说:天地二气交密缠绵,万物受其化育而精醇;男女交合其精,万物因而化生。孔颖达疏说:从「天地絪缊」到「勿恒凶」,这是第九节。因为前一章讲使功用得利、安顿己身以增崇德行,而安身之道在于得「一」;如果自己能得「一」,就可以安身,所以这一节说明得「一」之事。「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絪缊」是彼此附着交密的意思:天地无心,自然而然地得「一」,只是阴阳二气交密缠绵、共相和会,万物感应它而变化得精纯醇厚。天地如果有心而分作二,就不能使万物化育精醇了。「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构」就是合:男女阴阳彼此感应,一任自然,具备得「一」的本性,所以交合其精而万物化生。假如男女没有这种自然之性,各自怀着二三之心,万物就不能化生了。

《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致一而后化成也。[疏]正义曰:此《损》卦六三辞也。言六三若更与二人同往承上,则上所不纳,是三人俱行,并六三不相纳,是则损一人也。若六三独行,则上所容受,故云“一人行,则得其友”。此言无不如寡,三不及一也。言“致一也”者,此夫子释此爻之意,谓此爻所论,致其醇一也。故一人独行,乃得其友也。

经文说:《周易》讲:「三个人同行,就要减去一人;一个人独行,反而能得到他的伴侣。」这是说要归致于「一」。韩康伯注解释:归致于「一」,然后化育才能成就。孔颖达疏说:这是《损》卦六三的爻辞。是说六三如果再与另外两人一同去承奉上爻,上爻就不肯接纳,这就是三人同行、连六三在内都不被接纳,于是要减去一人;如果六三单独前往,上爻就能容纳它,所以说「一人行,则得其友」。这是讲多不如少、三比不上一。所谓「言致一也」,是孔子解释这一爻的意旨,说这一爻所论的正是归致于醇厚纯一,所以一人独行反而能得到伴侣。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后求。君子脩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动,则民不与也。惧以语,则民不应也。无交而求,则民不与也。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疏]正义曰:“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者,此明致一之道,致一者,在身之谓。若己之为得,则万事得;若己之为失,则万事失也。欲行於天下,先在其身之一,故先须安静其身而后动,和易其心而后语,先以心选定其交而后求。若其不然,则伤之者至矣。

经文说:孔子说:君子先安顿好自身然后行动,先平和其心然后发言,先确定交情然后有所求。君子修好这三件,所以能保全自己。处境危殆却贸然行动,百姓就不亲附;心怀恐惧而发言,百姓就不响应;没有交情而有所求,百姓就不给予。没有人肯给予,伤害他的人就来了。孔颖达疏说:「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这是说明归致于「一」之道,而所谓致一,是就自身而言的:自己做对了,万事就都对;自己做错了,万事就都错。想要推行于天下,先要在自身上做到那个「一」,所以必须先安静自身然后行动,先平和心气然后说话,先在心里选定交往的对象然后有所求。假如不这样,伤害他的人就来了。

《易》曰:‘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夫虚己存诚,则众之所不迕也。躁以有求,则物之所不欲也。[疏]正义曰:此《益》之上九爻辞,在无位高亢,独唱无和,是“莫益之”也。众怒难犯,是“或击之”也。勿,无也。由己建立其心,无能有恒,故凶危也。《易》之此言,若虚己存诚,则众之所与;躁以有求,则物之所不与也。

经文说:《周易》讲:「没有人来增益他,倒有人来攻击他;立心不能恒久,凶。」韩康伯注解释:能虚怀而存诚,众人就不会违逆他;躁动而有所求取,就是众人所不愿意的。孔颖达疏说:这是《益》卦上九的爻辞。上九处在没有爵位而又高亢的地方,独自倡议却无人应和,这就是「莫益之」;众怒难以触犯,这就是「或击之」。「勿」就是无,由于自己所立的心志不能恒久,所以凶险。《周易》这句话所要表明的是:能虚怀存诚,众人就会亲附;躁动求取,众人就不肯亲附。

系辞下·第五章

[疏]正义曰:“子曰乾坤其《易》”至“失得之报”,此第五章也。前章明安身崇德之道,在於知几得一也。此明《易》之体用,辞理远大,可以济民之行,以明失得之报也。子曰:“乾坤,其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撰,数也。

孔颖达疏说:从「子曰乾坤其《易》」到「失得之报」是第五章。前一章说明安身增崇德行之道在于知几与得「一」,这一章则说明《周易》的体与用:文辞义理宏远博大,可以救济百姓的行事,用来彰明得失的报应。经文说:孔子说:乾坤大概就是《周易》的门户吧?乾是阳性之物,坤是阴性之物;阴阳德性会合而刚柔各有其体,用来体现天地的数。韩康伯注解释:「撰」就是数。

[疏]正义曰:“子曰:乾坤,其易之门邪”者,易之变化,从乾坤而起,犹人之兴动,从门而出,故乾坤是易之门邪。“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者,若阴阳不合,则刚柔之体无从而生。以阴阳相合,乃生万物,或刚或柔,各有其体。阳多为刚,阴多为柔也。“以体天地之撰”者,撰,数也。天地之内,万物之象,非刚则柔,或以刚柔体象天地之数也。

孔颖达疏说:「子曰:乾坤,其易之门邪」,是因为《周易》的变化都从乾坤发起,好比人的举动都从门户出入,所以说乾坤是《周易》的门户。「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是说阴阳如果不相会合,刚柔之体就无从产生;正因为阴阳相合才生出万物,或刚或柔,各有各的形体:阳的成分多就成为刚,阴的成分多就成为柔。「以体天地之撰」,「撰」就是数:天地之内万物的形象,不是刚就是柔,所以能用刚柔来体现象征天地的数。

以通神明之德。其称名也,杂而不越。备物极变,故其名杂也。各得其序,不相逾越,况爻繇之辞也。[疏]正义曰:“以通神明之德”者,万物变化,或生或成,是神明之德。《易》则象其变化之理,是其《易》能通达神明之德也。“其称名也杂而不越”者,《易》之其称万物之名,万事论说,故辞理杂碎,各有伦叙,而不相乖越。《易》之爻辞,多载细小之物,若“见豕负涂”之属,是杂碎也。辞虽杂碎,各依爻卦所宜而言之,是不相逾越也。

经文说:又用来贯通神明的德性。它称说万物的名目,繁杂而不逾越。韩康伯注解释:因为要具备万物、穷极变化,所以名目繁杂;却又各得其次序,彼此不相逾越——这是比况爻辞繇辞而言。孔颖达疏说:「以通神明之德」,万物的变化,有的生出、有的成就,这就是神明之德;《周易》摹拟象征它变化之理,所以说《周易》能通达神明之德。「其称名也杂而不越」,《周易》称说万物的名目、论说万般事情,所以文辞义理零碎繁杂,却各有条理次第而不相乖违逾越。《周易》的爻辞多记载细小之物,像《睽》卦上九「见豕负涂」这一类,就是零碎繁杂;文辞虽然零碎繁杂,却各依爻位卦体的所宜而言,这就是不相逾越。

於稽其类,其衰世之意邪?有忧患而后作《易》,世衰则失得弥彰,爻繇之辞,所以明失得,故知衰世之意邪,稽,犹考也。

经文说:考察它所称说的这些事类,大概含有衰乱之世的用意吧?韩康伯注解释:正因为有忧患然后才作《周易》;世道衰乱,得失就愈发彰显,而爻辞繇辞正是用来阐明得失的,所以知道其中含有衰世的用意。「稽」就是考察的意思。

[疏]正义曰:稽,考也。类,谓事类。然考校《易》辞事类,多有悔之忧虞,故云变乱之世所陈情意也。若盛德之时,物皆遂性,人悉欢娱,无累於吉凶,不忧於祸害。今《易》所论,则有“亢龙有悔”,或称“龙战于野”,或称“箕子明夷”,或称“不如西邻之禴祭”,此皆论战争盛衰之理,故云“衰世之意”也。凡云“邪”者,是疑而不定之辞也。

孔颖达疏解经文「稽其类」的字义:「稽」是考核查对,「类」指事情的种类。他说,逐一核对《周易》卦爻辞所涉及的各类事情,其中带着悔恨忧惧的话占了很大比重,所以经文才说这是变乱之世的人所抒发的心意。假如身处盛德昌明的时代,万物各遂其性,人人欢娱自得,就不会被吉凶所牵累,也不必忧心祸害临头。可如今《周易》所讲的,却有《乾》上九「亢龙有悔」,有《坤》上六「龙战于野」,有《明夷》六五「箕子之明夷」,有《既济》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这些都是在论战争与盛衰的道理,所以说它表达的是「衰世之意」。至于经文末尾用一个「邪」字收束,那是存疑而不下定论的语气词。

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易无往不彰,无来不察,而微以之显,幽以之阐。阐,明也。 [疏]正义曰:“夫易彰往而察来”者,往事必载,是彰往也。来事豫占,是察来也。“而微显阐幽”者,阐,明也。谓微而之显,幽而阐明也。言《易》之所说,论其初微之事,以至其终末显著也;论其初时幽闇,以至终末阐明也。皆从微以至显,从幽以至明。观其《易》辞,是微而幽闇也;演其义理,则显见著明也。以体言之,则云“微显”也;以理言之,则云“阐幽”,其义一也,但以体以理,故别言之。

经文说:《周易》能彰显已往,又能察知未来,能把细微的显发出来,把幽隐的阐明出来。韩康伯注解说:《易》理没有哪一件往事不能彰显,没有哪一件来事不能察知,细微的东西靠它而显豁,幽隐的东西靠它而阐发;「阐」就是使之明白。孔颖达进一步申说:所谓「彰往」,是指过去的事《易》里必定有所记载;所谓「察来」,是指未来的事可以预先占问。所谓「微显阐幽」,「阐」训为「明」,即由细微走向显豁,由幽暗走向明朗。这是说《周易》讲一件事,总是从它最初细微的苗头讲到最后显著的结果,从它开头的幽暗不明讲到终了的清楚分明,一律由微至显、由幽至明。单看《易》的卦爻辞,文字简约而幽隐;一旦推演它的义理,就显豁昭著了。就文辞形体这一面说,叫「微显」;就义理这一面说,叫「阐幽」——两者道理本是一个,只因分别从形体与义理立言,才拆开来说。

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开释爻卦,使各当其名也。理类辨明,故曰“断辞”也。 [疏]正义曰:“开而当名”者,谓开释爻卦之义,使各当所象之名,若乾卦当龙,坤卦当马也。“辨物正言”者,谓辨天下之物,各以类正定言之。若辨健物,正言其龙;若辨顺物,正言其马,是辨物正言也。“断辞则备矣”者,言开而当名,及辨物正言,凡此二事,决断於爻卦之辞,则备具矣。

经文说:开释卦爻使名实相当,辨别事物而正定其称谓,那么裁断的言辞就完备了。韩康伯注解说:所谓「开」,是开解爻辞卦义,使每一爻每一卦都与它所当的名目相称;事理与物类既已辨明,所以叫「断辞」。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开而当名」,是说开释爻卦的意义,让它各自与所象征的名目相当,例如《乾》卦当于「龙」,《坤》卦当于「马」。「辨物正言」,是说辨别天下万物,各按其类正定名称:辨出刚健之物,就正言它是龙;辨出柔顺之物,就正言它是马。「断辞则备矣」,是说「开而当名」与「辨物正言」这两桩事,最终都由卦爻之辞来裁断,如此便一应俱全了。

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讬象以明义,因小以喻大。 [疏]正义曰:“其称名也小”者,言《易》辞所称物名多细小,若“见豕负涂”“噬腊肉”之属,是其辞碎小也。“其取类也大”者,言虽是小物,而比喻大事,是所取义类而广大也。

经文说:《周易》所举的物名很琐细,可它所比取的义类却很宏大。韩康伯注解说:这是借具体物象来阐明义理,凭细小的东西来譬喻重大的道理。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其称名也小」,是说《易》辞里提到的物名多半细碎,像《睽》上九「见豕负涂」——看见猪背上沾满泥,《噬嗑》六三「噬腊肉」——咬干硬的腊肉,这一类用词都极琐屑。「其取类也大」,是说所举虽是小物,比喻的却是大事,因此它所摄取的义理门类十分广大。

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变化无恒,不可为典要,故其言曲而中也。 [疏]正义曰:“其旨远”者,近道此事,远明彼事,是其旨意深。若“龙战于野”,近言龙战,乃远明阴阳斗争、圣人变革,是其旨远也。“其辞文”者,不直言所论之事,乃以义理明之,是其辞文饰也。若“黄裳元吉”,不直言得中居职,乃云黄裳,是其辞文也。“其言曲而中”者,变化无恒,不可为体例,其言随物屈曲,而各中其理也。

经文说:它的旨意深远,它的文辞富有文采,它的话曲折而又切中事理。韩康伯注解说:因为《易》所讲的变化没有定则,不能立为一成不变的常规大纲,所以它的话才委曲婉转而句句中的。孔颖达进一步申说:「其旨远」,是说近处说的是这件事,远处却在阐明那件事,用意深远。例如《坤》上六「龙战于野」,表面上讲龙的争斗,实际是在远远地阐明阴阳相争、圣人革故鼎新的道理,这就是旨远。「其辞文」,是说不直白地道出所论之事,而借义理来点明它,所以文辞带有修饰。例如《坤》六五「黄裳元吉」,不直说居中守位、各尽其职,却说「黄裳」,这就是辞有文采。「其言曲而中」,是说变化没有常态,不可立作固定体例,因此它的话随着事物而委曲变通,却又各自切中其理。

其事肆而隐。事显而理微也。 [疏]正义曰:其《易》之所载之事,其辞放肆显露,而所论义理深而幽隐也。 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贰则失得也,因失得以通济民行,故明失得之报也。“失得之报”者,得其会则吉,乖其理则凶。 [疏]正义曰:“因贰以济民行”者,贰,二也,谓吉凶二理。言易因自然吉凶二理,以济民之行也,欲令趋吉而避凶,行善而不行恶也。“以明失得之报”者,言易明人行失之与得所报应也。失则报之以凶,得则报之以吉,是明失得之报也。

经文说:它所记的事铺陈显露,所含的理却深藏不露。韩康伯注解说:事情摆在明处,道理却藏在暗处。孔颖达申说:《周易》所载的那些事,文辞是放开来直说、明明白白的,而其中所论的义理却深微幽隐。经文接着说:凭借吉凶二端来助成百姓的行事,用以显明得失所招致的报应。韩康伯注解说:所谓「贰」就是失与得两端,凭这两端来通济百姓的行为,所以要显明失得的报应;而「失得之报」是说合于事理的会通就吉,违背事理就凶。孔颖达再申说:「因贰以济民行」的「贰」即是「二」,指吉与凶两条道理,是说《周易》依据自然而有的吉凶两理来帮助百姓行事,要人趋吉避凶、行善不行恶。「以明失得之报」,是说《周易》讲明了人的行为失与得各有什么报应:失则报之以凶,得则报之以吉。

系辞下·第六章

[疏]正义曰:“《易》之兴也”至“巽以行权”,此第六章。明所以作《易》,为其忧患故。作《易》既有忧患,须脩德以避患,故明九卦为德之所用也。 《易》之兴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无忧患则不为而足也。

孔颖达先标出章段:从「《易》之兴也」到「巽以行权」是《系辞下》第六章,说明作《易》的缘由在于忧患;既然作《易》出于忧患,就必须修养德行来避开祸患,所以这一章特别拈出九个卦,讲它们在修德上各有什么用处。以下是经文:《周易》的兴起,大概是在中古时代吧?作《易》的人,大概是心怀忧患吧?韩康伯注解说:如果没有忧患,无所作为也就够了,用不着费心制作。

[疏]正义曰:“其於中古乎”者,谓《易》之爻卦之辞,起於中古。若《易》之爻卦之象,则在上古伏牺之时,但其时理尚质素,圣道凝寂,直观其象,足以垂教矣。但中古之时,事渐浇浮,非象可以为教,又须系以文辞,示其变动吉凶,故爻卦之辞,起於中古。则《连山》起於神农,《归藏》起於黄帝,周《易》起於文王及周公也。此之所论,谓《周易》也。“作《易》者其有忧患乎”者,若无忧患,何思何虑,不须营作。今既作《易》,故知有忧患也。身既患忧,须垂法以示於后,以防忧患之事,故系之以文辞,明其失得与吉凶也。其作《易》忧患,已於初卷详之也。

孔颖达申说:所谓「其于中古乎」,指的是《周易》卦爻辞产生于中古,而不是卦爻之象。卦爻之象早在上古伏羲之时就有了,只是那时民风质朴,圣人之道凝定沉静,人们直接观看卦象就足以受教。到了中古,世事渐趋浇薄浮华,单靠卦象已不能施教,必须再系上文辞,指示变动与吉凶,所以卦爻辞起于中古。按这个说法,《连山》起于神农,《归藏》起于黄帝,《周易》起于文王和周公;这里所论的正是《周易》。所谓「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是说假如没有忧患,无思无虑,就不必费心经营制作;如今既然作了《易》,可知作者心中有忧患。自身既怀忧患,就要留下法则昭示后人,以防范忧患之事,因此系上文辞,讲明得失与吉凶。关于作《易》出于忧患这层意思,已在本书首卷详细讲过了。

是故履,德之基也。基,所蹈也。 [疏]正义曰:以为忧患,行德为本也。六十四卦悉为脩德防患之事,但於此九卦,最是脩德之甚,故特举以言焉,以防忧患之事。故履卦为德之初基。故为德之时,先须履践其礼,敬事於上,故履为德之初基也。

经文说:所以《履》卦是德的根基。韩康伯注解说:「基」就是脚下所踏的地方。孔颖达申说:正因心怀忧患,所以要以行德为本。六十四卦讲的都是修德防患之事,只是这九卦在修德上讲得最为切要,才特意拈出来说,用以防范忧患。《履》卦之所以是德的最初根基,是因为修德之时,首先要践行礼节、恭敬地侍奉在上位者,所以《履》是德的起脚处。

谦,德之柄也。复,德之本也。夫动本於静,语始於默,复者,各反其所始,故为德之本也。 [疏]正义曰:“谦,德之柄也”者,言为德之时,以谦为用,若行德不用谦,则德不施用,是谦为德之柄,犹斧刃以柯柄为用也。“复,德之本”者,言为德之时,先从静默而来,复是静默,故为德之根本也。

经文说:《谦》卦是德的柄把,《复》卦是德的根本。韩康伯注解说:动以静为本,言语以沉默为始,而「复」就是各自返回它的起点,所以是德的根本。孔颖达申说:「谦,德之柄也」,是说修德之时要以谦下为运用之方;行德若不用谦,德便施展不开,可见谦是德的柄把,就像斧刃要靠斧柄才使得上力。「复,德之本」,是说修德须先从静默中来,而《复》卦所取正是静而返本之义,所以是德的根柢。

恒,德之固也。固,不倾移也。 [疏]正义曰:言为德之时,恒能执守,始终不变,则德之坚固,故为德之固也。 损,德之脩也。益,德之裕也。能益物者,其德宽大也。 [疏]正义曰:“损,德之脩”者,行德之时,恒自降损,则其德自益而增新,故云“损,德之脩”也。谦者,论其退下於人;损者,能自减损於己,故谦、损别言也。“益,德之裕”者,裕,宽大也。能以利益於物,则德更宽大也。

经文说:《恒》卦是德的稳固。韩康伯注解说:「固」就是不倾侧、不移易。孔颖达申说:修德之时若能常常执守,始终不变,德就坚固了,所以《恒》是德的稳固处。经文接着说:《损》卦是德的修治,《益》卦是德的宽裕。韩康伯注解说:能施利于外物的人,他的德必定宽广博大。孔颖达申说:「损,德之脩」,是说行德时常自我贬损,德反而日增日新,所以称为德的修治;《谦》讲的是对别人退让居下,《损》讲的是对自己减省克削,因此谦、损分开来说。「益,德之裕」的「裕」是宽大,能以利益施于万物,德就更加宽广了。

困,德之辨也。困而益明。 [疏]正义曰:若遭困之时,守操不移,德乃可分辨也。 井,德之地也。所处不移,象居得其所也。 [疏]正义曰:改邑不改井,井是所居之常处,能守处不移,是德之地也。言德亦不移动也。

经文说:《困》卦是德的辨识。韩康伯注解说:人处困境反而德行更加显明。孔颖达申说:遭遇困厄之时仍能守节不改,德的真伪高下才分辨得出来。经文接着说:《井》卦是德的地基。韩康伯注解说:所处的位置不迁移,象征安居在该在的地方。孔颖达申说:《井》卦辞讲「改邑不改井」,村邑可以迁改,井却固定不动,井正是常住之所;能守住本位而不动摇,就是德的地基,意思是德也一样不可挪移。

巽,德之制也。巽,所以申命明制也。 [疏]正义曰:巽申明号令,以示法制。故能与德为制度也。自此已上,明九卦各与德为用也。 履,和而至。和而不至,从物者也。和而能至,故可履也。 [疏]正义曰:自此己下,明九卦之德也。言履卦与物和谐,而守其能至,故可履践也。

经文说:《巽》卦是德的裁制。韩康伯注解说:《巽》是用来申布命令、彰明制度的。孔颖达申说:《巽》申明号令以昭示法度,所以能为德提供制度规范。以上一段,是讲这九卦各自在成德上有什么用处。经文又说:《履》卦谐和而又能守其所至。韩康伯注解说:只谐和而不能守其所至,那就是一味随人俯仰;谐和而又能守定,才谈得上「履」。孔颖达申说:从这里往下,是讲九卦各自的德性。《履》卦与外物相处和谐,同时守得住自己该到的分际,所以可以踏实践行。

谦,尊而光。复,小而辨於物。微而辨之,不远复也。 [疏]正义曰:“谦,尊而光”者,以能谦卑,故其德益尊而光明也。“复,小而辨於物”者,言复卦於初细微小之时,即能辨於物之吉凶,不远速复也。 恒,杂而不厌。杂而不厌,是以能恒。 [疏]正义曰:言恒卦虽与物杂碎并居,而常执守其操,不被物之不正也。

经文说:《谦》卦愈谦下而愈尊显光大,《复》卦在事机细微时就能辨明物情。韩康伯注解说:在苗头细微处就辨别出来,所以《复》初九才说「不远复」——走不远就返回了。孔颖达申说:「谦,尊而光」,是因为能谦卑自处,德反而更加尊贵光明。「复,小而辨于物」,是说《复》卦在事情刚萌芽、还很细微的时候,就能辨清事物的吉凶,因而能及早迅速地回头。经文又说:《恒》卦身处杂乱而不生厌倦。韩康伯注解说:处杂而不厌,所以能够持久。孔颖达申说:《恒》卦虽与琐碎杂乱的事物混处一起,却始终执守自己的节操,不被外物的不正所沾染。

损,先难而后易。刻损以脩身,故先难也。身脩而无患,故后易也。 [疏]正义曰:先自减损,是先难也。后乃无患,是后易也。 益,长裕而不设。有所兴为,以益於物,故曰长裕。因物兴务,不虚设也。 [疏]正义曰:益是增益於物,能长养宽裕於物,皆因物性自然而长养,不空虚妄设其法而无益也。

经文说:《损》卦是先难而后易。韩康伯注解说:刻减自己来修身,所以起初艰难;身既修好便没有后患,所以后来轻松。孔颖达申说:先自我减损,这是「先难」;后来免于祸患,这是「后易」。经文又说:《益》卦长养宽裕而不虚设。韩康伯注解说:有所兴作以利益万物,所以叫「长裕」;一切依着事物本身的需要去兴办,不作凭空的设置。孔颖达申说:《益》就是增益于物,能长养万物、使之宽裕,而且都是顺着物性自然去长养,不凭空虚设一套无补于事的办法。

因,穷而通。处穷而不屈其道也。 [疏]正义曰:言困卦於困穷之时,而能守节,使道通行而不屈也。 井,居其所而迁。改邑不改井,井所居不移,而能迁其施也。 [疏]正义曰:言井卦居得其所,恒住不移,而能迁其润泽,施惠於外也。 巽,称而隐。称扬命令,而百姓不知其由也。 [疏]正义曰:言巽称扬号令,而不自彰伐而幽隐也。自此已上,辨九卦性德也。

经文说:《困》卦身处穷厄而道能通行——此处底本「困」字讹作「因」。韩康伯注解说:处在穷困之境而不屈折自己所守之道。孔颖达申说:《困》卦是讲人在困穷之时仍能守节,使正道通行而不受屈挠。经文又说:《井》卦安居本位而能推移其功用。韩康伯注解说:《井》卦辞说「改邑不改井」,井所在之处不迁移,可它的施予却能推及远方。孔颖达申说:《井》卦安处于恰当的位置,长住不动,却能把润泽推移出去,施惠于外。经文又说:《巽》卦称扬号令而自身隐没。韩康伯注解说:号令被称扬推行,百姓却不知道它从何而来。孔颖达申说:《巽》卦称扬号令,却不自我夸耀,甘居幽隐。以上一段,是辨明这九卦各自的性情德操。

履以和行。谦以制礼。复以自知。求诸已也。 [疏]正义曰:“履以和行”者,自此以下,论九卦各有施用而有利益也。言履者以礼敬事於人,是调和性行也。“谦以制礼”者,性能谦顺,可以裁制於礼。“复以自知”者,既能返复求身,则自知得失也。

经文说:《履》用来调和行为,《谦》用来裁制礼节,《复》用来自知得失。韩康伯注解说:所谓自知,是反过来在自己身上求。孔颖达申说:「履以和行」——从这里往下,是论九卦各有其施用而于人有益。《履》是以礼恭敬地待人,这就调和了自己的性情行为。「谦以制礼」,是说性情能谦逊柔顺,就可以据以裁定礼节。「复以自知」,是说既能返回来在自身上省察,自然就明白自己的得失。

恒以一德。以一为德也。 [疏]正义曰:恒能终始不移,是纯一其德也。 损以远害。止於脩身,故可以远害而已。 [疏]正义曰:自降损脩身,无物害已,故远害也。 益以兴利。困以寡怨。困而不滥,无怨於物。 [疏]正义曰:“益以兴利”者,既能益物,物亦益己,故兴利也。“困以寡怨”者,遇困,守节不移,不怨天,不尤人,是无怨於物,故寡怨也。

经文说:《恒》用来专一其德。韩康伯注解说:以专一为德。孔颖达申说:《恒》能始终不改,这就是把德守得纯一。经文说:《损》用来远离祸害。韩康伯注解说:只在修身上用功,所以能远离祸害而已。孔颖达申说:自我减损以修身,外物便无从加害于己,所以能远害。经文说:《益》用来兴起利益,《困》用来减少怨尤。韩康伯注解说:身处困厄而不放纵越轨,对外物就没有怨恨。孔颖达申说:「益以兴利」,是说自己既能施益于物,物也回过来益于自己,所以能兴起利益。「困以寡怨」,是说遭逢困厄仍守节不移,不埋怨上天、不责怪别人,对外物无所怨恨,所以怨尤就少了。

井以辩义。施而无私,义之方也。 [疏]正义曰:井能施而无私,则是义之方所,故辨明於义也。 巽以行权。权反经而合道,必合乎巽顺,而后可以行权也。 [疏]正义曰:巽顺以。既能顺时合宜,故可以权行也。若不顺时制变,不可以行权也。

经文说:《井》用来辨明道义。韩康伯注解说:施予而不存私心,正是义之所在。孔颖达申说:井水施予众人而无所偏私,这就是「义」的处所,所以《井》能使人辨明道义。经文说:《巽》用来通行权变。韩康伯注解说:所谓「权」,是违反常法而暗合于道;必须合乎《巽》的柔顺,然后才可以行权。孔颖达申说:《巽》主柔顺——此句底本文字有脱误。既能随顺时势、合于事宜,就可以施行权变;如果不能顺应时势制定变通之法,就不可以行权。

系辞下·第七章

[疏]正义曰:“《易》之为书”至“思过半矣”,此第七章。明《易》书体用也。 《易》之为书也不可远,拟议而动,不可远也。 [疏]正义曰:“不可远”者,言《易》书之体,皆仿法阴阳,拟议而动,不可远离阴阳物象而妄为也。

孔颖达先标出章段:从「《易》之为书」到「思过半矣」是《系辞下》第七章,讲《周易》这部书的体制与功用。以下是经文:《周易》这部书是不可远离的。韩康伯注解说:凡事都要比拟商度而后行动,所以离不开它。孔颖达申说:「不可远」是说《周易》这部书的体制处处取法阴阳,人要比拟商度然后行动,不能撇开阴阳物象而胡作非为。

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六虚,六位也。 [疏]正义曰:“其为道也屡迁”者,屡,数也。言易之为道,皆法象阴阳,数数迁改,若《乾》之初九则“潜龙”,九二则“见龙”,是屡迁也。“变动不居”者,言阴阳六爻,更互变动,不恒居一体也。若一阳生为复,二阳生为临之属是也。“周流六虚”者,言阴阳周遍,流动在六位之虚。六位言“虚”者,位本无体,因爻始见,故称“虚”也。

经文说:它作为道,屡屡迁变,变动而不停留,周遍流行于六个虚位。韩康伯注解说:「六虚」就是一卦的六个爻位。孔颖达申说:「其为道也屡迁」的「屡」是频数,是说《易》之为道处处取法阴阳,一再迁移改换,例如《乾》卦初九是「潜龙」,到九二便成了「见龙」,这就是屡迁。「变动不居」,是说阴阳六爻交互变动,不会固定在一种形态上,例如一阳始生成《复》卦,二阳生成《临》卦之类。「周流六虚」,是说阴阳周遍地流动在六个爻位之中;六位之所以称为「虚」,是因为爻位本身没有实体,要等爻画进来才显现,所以叫「虚」。

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不可立定准也。 [疏]正义曰:“上下无常”者,初居一位,又居二位,是上无常定也。既穷上位之极,又下来居於初,是上下无常定也。若九月剥卦,一阳上极也,十一月,一阳下来归初也。“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者,言阴阳六爻,两相交易,或以阴易阳,或以阳易阴,或在初位相易,在二位相易,六位错综上下,所易皆不同,是不可为典常要会也。 唯变所適。变动贵於適时,趣舍存乎会也。 [疏]正义曰:言刚柔相易之时,既无定准,唯随应变之时所之適也。

经文说:爻的上下升降没有常规,刚柔互相更替,不能立作固定的纲要。韩康伯注解说:不能给它立下一定的准则。孔颖达申说:「上下无常」,是说同一爻此时居第一位,彼时又居第二位,向上升没有定处;升到最上一位到了极点,又降下来回到初位,于是上下都没有定准。例如九月的《剥》卦是一阳上升到极处,到十一月的《复》卦,一阳又降回初位。「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是说阴阳六爻两两交换,有时以阴换阳,有时以阳换阴,有时在初位交换,有时在二位交换,六个爻位上下错综,每次交换的情形都不一样,所以不能立为固定的常法纲领。经文又说:一切只随变化所往。韩康伯注解说:变动贵在合于时宜,取舍全看时机的会合。孔颖达申说:刚柔互换的时候既然没有一定的准则,就只能随着应变的时机走到该走的地方去。

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明出入之度,使物之外内之戒也。出入尢行藏,外内尢隐显。遯以远时为吉,丰以幽隐致凶,渐以高显为美,明夷以处昧利贞,此外内之戒也。 [疏]正义曰:“其出入以度”者,出入尢行藏也。言行藏各有其度,不可违失於时,故韩氏云丰以幽隐致凶,明夷以处昧利贞,是出入有度也。“外内使知惧”者,外内尢隐显,言欲隐显之人,使知畏惧於易也。若不应隐而隐,不应显而显,必有凶咎,使知畏惧凶咎而不为也。

经文说:出与入都合乎法度,无论在外在内都使人知所戒惧。韩康伯注解说:《易》讲明出入的法度,使人明白处外处内各有的警戒;「出入」犹如出仕与退藏,「外内」犹如隐晦与显达。《遯》卦以远离时局为吉,《丰》卦因过于幽隐而招凶,《渐》卦以逐步高显为美,《明夷》卦则处在昏暗之世而利于守正——这些就是处外处内的戒律。孔颖达申说:「其出入以度」的出入犹如出仕与退藏,是说出仕与退藏各有分寸,不可违背时机,所以韩康伯举《丰》以幽隐致凶、《明夷》以处昏昧而利于守贞为例,说明出入自有法度。「外内使知惧」的外内犹如隐晦与显达,是说凡想隐或想显的人,都要让他对《易》理心存畏惧:若不该隐而隐、不该显而显,必定招来凶咎,故使人畏惧凶咎而不去做。

又明於忧患与故。故,事故也。 [疏]正义曰:故,事故也。非但使人隐显知惧,又使人明晓於忧患并与万事也。 无有师保,如临父母。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终日乾乾,不可以怠也。 [疏]正义曰:言使人畏惧此易,归行善道,不须有师保教训,恒常恭敬,如父母临之,故云“如临父母也”。

经文说:《易》又使人明白忧患和事故。韩康伯注解说:「故」就是事故。孔颖达申说:「故」即事故,是说《易》不但让人在隐显之间知所畏惧,还让人对忧患以及种种事变都明明白白。经文又说:虽然身边没有师傅保姆管教,却像父母亲临一样。韩康伯注解说:这是安居时不忘危难,存续时不忘覆亡,整日勤勉不息,一刻也不敢懈怠。孔颖达申说:这是讲人敬畏《易》理,自然归向善道,用不着师傅保姆来教训,心中常存恭敬,如同父母就在面前,所以说「如临父母」。

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能循其辞以度其义,原其初以要其终,则唯变所適,是其常典也。明其变者,存其要也,故曰“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疏]正义曰:“初率其辞而揆其方”者,率,循也。揆,度也。方,义也。言人君若能初始依循其《易》之文辞,而揆度其易之义理,则能知易有典常也,故云“既有典常”。易虽千变万化,不可为典要,然循其辞,度其义,原寻其初,要结其终,皆唯变所適,是其常典也。言惟变是常,既以变为常,其就变之中,刚之与柔相易,仍不常也。故上云“不可为典要”也。

经文说:起初循着卦爻辞去揣度它的义理,就会发现《易》自有常法。韩康伯注解说:能顺着文辞去测度它的意义,推原其初始以求得其终结,那么「唯变所适」本身就是它的常法;懂得变化的人,正是抓住了它的要领,所以下文说「假如不是那样的人,道不会凭空施行」。孔颖达申说:「初率其辞而揆其方」,「率」是遵循,「揆」是测度,「方」是义理,是说人君若能一开始就依循《易》的文辞、揣度《易》的义理,便能知道《易》自有常法,所以说「既有典常」。《易》虽千变万化、不能立作固定纲要,然而顺着文辞、测度义理,推原它的开端、总结它的终局,一切都归到「唯变所适」上——这就是它的常法。所谓以变为常,可是就在这变化之中,刚与柔互相更替,仍旧没有定则,所以上文才说「不可为典要」。

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疏]正义曰:言若圣人,则能循其文辞,揆其义理,知其典常,是易道得行也;若苟非通圣之人,则不晓达易之道理,则易之道不虚空得行也。言有人则易道行,若无人则易道不行,无人而行,是虚行也。必不如此,故云“道不虚行”也。

经文说:假如不是那样的人,道不会凭空施行。孔颖达申说:如果是圣人,就能顺着文辞、揣度义理、掌握常法,《易》道由此得以推行;假如不是通达圣明之人,便不能晓悟《易》的道理,《易》道也就不会凭空自行。有合适的人,《易》道才行得通;没有这样的人,《易》道就行不通。若说无人而道自行,那便是「虚行」了——事实决非如此,所以说「道不虚行」。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质,体也。卦兼终始之义也。 [疏]正义曰:此以下亦明《易》辞体用,寻其辞,则吉凶可以知也。“原始要终,以为质”者,质,体也。言《易》之为书,原穷其事之初始,乾“初九,潜龙勿用”,是原始也;又要会其事之终末,若“上九亢龙有悔”,是要终也。言《易》以原始要终,以为体质也,此“潜龙”、“亢龙”,是一卦之始终也。诸卦亦然,若大畜初畜而后通,皆是也。亦有一爻之中原始要终也。故《坤》卦之初六“履霜,坚冰至”,履霜,是原始也;“坚冰至”,是要终也。

经文说:《周易》这部书,推原事情的开端、总括事情的结局,以此作为本体。韩康伯注解说:「质」就是体;一卦之中兼含始与终两头的意义。孔颖达申说:从这里往下也是讲《易》辞的体制与功用——寻绎它的文辞,吉凶就可以推知。「原始要终,以为质」的「质」是本体,是说《周易》这部书总要穷究一事的开端,如《乾》卦初九「潜龙勿用」便是推原开端;又要总括一事的结局,如上九「亢龙有悔」便是收束终局。《易》就是拿「原始要终」当作自己的体质。这里的「潜龙」「亢龙」是一卦的始与终,其他各卦也一样,例如《大畜》先蓄止而后通达,都属此类。也有在一爻之内就兼含始终的,如《坤》卦初六「履霜,坚冰至」:「履霜」是推原开端,「坚冰至」是总括结局。

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爻各存乎其时。物,事也。 [疏]正义曰:物,事也。一卦之中,六爻交相杂错,唯各会其时,唯各主其事。若《屯》卦初九“盘桓利居贞”,是居贞之时,有居贞之事。六二,“屯如邅如”,是乘阳屯邅之时,是有屯邅之事也。略举一爻,馀爻仿此也。

经文说:六爻互相错杂,各自体现其所处的时与事。韩康伯注解说:每一爻都系于它所处的时,「物」在这里就是事。孔颖达申说:「物」训为「事」。一卦之中六爻交错混杂,各自会合于自己的时机,各自主管自己的事。例如《屯》卦初九「盘桓,利居贞」,这是应当安居守正的时,也就有安居守正之事;六二「屯如邅如」,这是凌乘阳刚、艰难徘徊的时,也就有艰难徘徊之事。这里只略举一两爻为例,其余各爻可以类推。

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夫事始於微而后至於著。初者,数之始,拟议其端,故难知也。上者,卦之终,事皆成著,故易知也。 [疏]正义曰:“其初难知”者,谓卦之初始,起於微细,始拟议其端绪,事未显著,故难知也。“其上易知”者,其上谓卦之上爻,事巳终极,成败巳见,故易知也。上云其上,则其初宜云下也。初既言初,则上应称末,互文也。以《易经》爻辞言初言上,故此从《经》文也。

经文说:初爻难以知晓,上爻容易知晓,这是本与末的分别;初爻之辞只是比拟其端倪,上爻则是终局的完成。韩康伯注解说:事情都是起于细微而后趋于显著;初爻是数的起点,只能比拟商度它的开端,所以难知;上爻是一卦的终结,事情都已成形显露,所以易知。孔颖达申说:「其初难知」,是说一卦的开头起于细微,才刚刚比拟它的头绪,事情还没有显露,所以难知。「其上易知」,「其上」指一卦的上爻,事情已到尽头,成败都已呈现,所以易知。既然上面用「上」字,下面按理该用「下」字才对;既然这里用了「初」字,与之相对本该称「末」——这是交错为文的写法。因为《易经》爻辞历来称「初」称「上」,所以这里就依从《经》文的叫法。

“本末也”者,其初难知是本也,其上易知,是末也。以事本,故难知;以事末,故易知,故云“本末也”。“初辞拟之”者,覆释“其初难知”也。以初时以辞拟议其始,故难知也。“卒成之终”者,覆释“其上易知”也。言上是事之卒了,而成就终竟,故易知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所谓「本末也」,是指「其初难知」的初爻是本,「其上易知」的上爻是末;因为处在事情的根本处,所以难知;因为处在事情的末梢处,所以易知,故称「本末」。「初辞拟之」一句,是回过头来解释「其初难知」:初爻之时只能用文辞比拟事情的开端,所以难知。「卒成之终」一句,是回过头来解释「其上易知」:上爻是事情的收煞,已经成就到底,所以容易知晓。

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夫彖者,举立象之统,论中爻之义,约以存博,简以兼众,杂物撰德,而一以贯之。形之所宗者道,众之所归者一。其事弥繁,则愈滞乎形;其理弥约,则转近乎道。彖之为义,存乎一也。一之为用,同乎道矣。形而上者,可以观道,过半之益,不亦宜乎。

经文说:至于混合诸物、撰述众德,辨别是与非,那就非中间几爻不能齐备。唉,要判定存亡吉凶,安坐着也就可以知道了;明智的人看一看彖辞,所思所得就超过一半了。韩康伯注解说:彖辞举出立象的总纲,论说中爻的义理,以简约包容广博,以简省兼摄众多,把杂陈的物象、撰述的德性用一个道理贯串起来。有形之物所宗奉的是「道」,众多之物所归趋的是「一」。事象越繁多,就越滞碍于形迹;义理越简约,就越接近于道。彖辞的意义,就在于这个「一」;而「一」的功用,正与「道」相同。能从形而上处着眼,就可以窥见道体,收到「思过半」的益处,不也是理所当然的吗。

[疏]“若夫”至“过半矣”。正义曰:“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者,言杂聚天下之物,撰数众人之德,辨定是之与非,则非其中之一爻,不能备具也。谓一卦之内,而有六爻,各主其物,各数其德,欲辨定此六爻之是非,则总归於中爻,言中爻统摄一卦之义多也。若非中爻,则各守一爻,不能尽统卦义,以中爻居一无偏,故能统卦义也。

孔颖达疏解从「若夫」到「过半矣」这一段。他说:「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意思是把天下万物聚拢起来、把众人的德性一一撰列出来,要判定其中的是与非,非得靠居中那一爻不可,否则就不齐备。一卦之内共有六爻,每爻各主一物、各计一德;要判定这六爻的是非,最终都归到中爻上,因为中爻统摄一卦的意义最多。若不是中爻,就只能各守自己那一爻,无法统摄全卦之义;中爻居中守一、不偏向任何一边,所以能总摄一卦之义。

尤《乾》之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是总摄乾卦之义也。乾是阳长,是行利见大人之时。二之与五,统摄乾德。又《坤》之六二云“直方大”,摄坤卦地道之义。六五“黄裳元吉”,亦统摄“坤”之臣道之义也。“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者,噫者,发声之辞。卦爻虽众,意义必在其中爻,噫乎发叹,要定或此卦存之与亡,吉之与凶,但观其中爻,则居然可知矣。谓平居自知,不须营为也。“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者,彖辞,谓文王卦下之辞。言聪明知达之士,观此卦下彖辞,则能思虑有益以过半矣。

孔颖达接着举例:像《乾》卦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就总摄了《乾》卦全卦之义。《乾》讲阳气生长,正是宜于「利见大人」的时候,而九二与九五这两个中爻便统摄了乾德。又如《坤》卦六二说「直方大」,统摄了《坤》卦地道之义;六五「黄裳元吉」,也统摄了《坤》卦人臣之道的意义。至于「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噫」是发语的叹词。卦爻虽多,意义必定落在中爻上;一声慨叹之间,要判定这一卦是存是亡、是吉是凶,只须看它的中爻,安坐着自然明白。所谓「居可知」,就是平居无事时便已心中有数,不必费力营求。至于「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彖辞」指文王系在卦下的辞。是说聪明通达之士看一看卦下的彖辞,思虑上所得的助益就超过一半了。

○注“夫彖者”至“近乎道”。○正义曰:“夫彖者,举立象之统”者,谓文王卦下彖辞,举明立此卦象之纲统也。云:“论中爻之义”者,言彖辞论量此卦中爻义意也。“举立象之统”者,若《屯》卦彖云“利贞”,夫子释云:“动於险中,大亨”。贞者,是举立象之统也。论“中爻之义”者,若《蒙》卦云“蒙,亨”、“初筮告”,注云:“能为初筮,其唯二乎?”是《彖》云“初筮”,其在九二,是论中爻之义也。

孔颖达转而疏解韩康伯从「夫彖者」到「近乎道」这一段注文。他说:「夫彖者,举立象之统」,指文王系在卦下的彖辞举出并点明设立此卦之象的纲领。所谓「论中爻之义」,是说彖辞在衡量论说这一卦中爻的意旨。先说「举立象之统」:例如《屯》卦彖辞讲「利贞」,孔子在《彖传》里解释为「动乎险中,大亨贞」,这就是举出立象的总纲。再说「论中爻之义」:例如《蒙》卦辞讲「蒙,亨」「初筮告」,王弼注说「能担当初筮之责的,大概只有九二吧」——《彖》所说的「初筮」落在九二这一中爻上,这就是论中爻之义。

云“约以存博,简以兼众”者,唯举中爻,是约是简;存备六爻之义,是存博兼众也。云“杂物撰德,而一以贯之”者,一卦六爻,杂聚诸物,撰数诸德,而用一道以贯穿之,一谓中爻也。以其居中,於上於下,无有偏二,故称一也。“其事弥繁,则愈滞乎无形”者,愈,益也。滞,谓陷滞也。若事务弥更繁多,则转益滞陷於形体,言处处妨碍也。云“其理弥约,则转近乎道”者,若理能简约则转,转附近於道,道以约少,无为之称,故少则近於道也。

孔颖达接着疏解韩注:说「约以存博,简以兼众」,是指只举中爻,这便是「约」是「简」;而六爻的意义都藉此保全,这便是「存博」「兼众」。说「杂物撰德,而一以贯之」,是讲一卦六爻杂聚各种物象、撰列各种德性,却用一个道理把它们贯串起来,这个「一」指的就是中爻;因为它居中不偏,对上对下都不偏向任何一方,所以称作「一」。解「其事弥繁,则愈滞乎形」一句,「愈」是更加,「滞」是陷溺阻滞:事务越繁多,就越发陷溺在形体之中,处处生出妨碍。解「其理弥约,则转近乎道」一句:道理若能趋于简约,就辗转靠近于道;「道」本是以简少无为得名的,所以越简少就越接近于道。

系辞下·第八章

[疏]正义曰:“二与四”至“易之道也”,此第八章也。明诸卦二、三、四、五爻之功用,又明三才之道,并明《易》兴之时,总赞明易道之大也,各随文释之。 二与四同功,同阴功也。而异位,有内外也。其善不同,二多誉,二处中和,故多誉也。四多惧,近也。位逼於君,故多惧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四之多惧,以近君也,柔之为道,须援而济,故有不利远者。二之能无咎,柔而处中也。

孔颖达先标出章段:从「二与四」到「易之道也」是《系辞下》第八章,讲各卦二、三、四、五这四爻的功用,又讲三才之道,并说明《易》兴起的时代,总的赞明《易》道之大,下面逐句解释。以下是经文:二爻与四爻功用相同而爻位不同,二者的美善也不一样:二爻多得称誉,四爻多有畏惧;阴柔之道不利于远离所依,而二爻的要旨在于没有过错,因为它用柔而居中。韩康伯逐句注解说:所谓「同功」,是同为阴位之功;所谓「异位」,是有内卦外卦之别。二爻处在中正谐和之位,所以多称誉;四爻靠近君位,位置逼近人君,所以多畏惧。四爻之所以多畏惧,正因为它近君;阴柔之道需要有所依傍援引才能济事,所以说不利于远离。二爻之所以能没有过错,是因为它既柔顺又居中。

[疏]正义曰:“柔之为道,不利远”者,此覆释上“四多惧”之意。凡阴柔为道,当须亲附於人以得济。今乃远其亲援,而欲上逼於君,所以多惧。其不宜利於疏远也。“其要无咎,其用柔中”者,覆释上“二多誉”也。言二所多誉者,言二所以要会,无罪咎而多誉也。所以然者,以其用柔而居中也。

孔颖达申说:「柔之为道,不利远」这一句,是回过头来解释上文「四多惧」的意思。凡属阴柔之道,都须亲近依附别人才能成事;如今四爻远离了可以亲近援助的对象,却要向上逼近君位,所以多有畏惧——可见它不宜疏远于所依。「其要无咎,其用柔中」这一句,是回过头来解释上文「二多誉」。所谓二爻多得称誉,是说二爻的要会之处在于没有罪咎而多受称誉;所以能如此,是因为它秉性柔顺而又居于中位。

三与五同功,同阳功也。而异位,有贵贱也。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三、五阳位,柔非其位,处之则危,居以刚健,胜其任也。夫所贵刚者,闲邪存诚,动而不违其节者也。所贵柔者,含弘居中,顺而不失其贞者也。若刚以犯物,则非刚之道;柔以卑佞,则非柔之义也。

经文说:三爻与五爻功用相同而爻位不同;三爻多凶险,五爻多功业,这是贵贱等级的差别;以柔居之则危,以刚居之则胜任吧?韩康伯注解说:所谓「同功」,是同为阳位之功;所谓「异位」,是有尊贵与卑贱之分。三、五都是阳位,阴柔不是它该处的位置,处上去就危险;用刚健之德去居,才担当得起这份责任。所贵于「刚」的,是防闲邪念、存养诚实,行动而不违背节度;所贵于「柔」的,是含容宽厚、居中不偏,柔顺而不失其贞正。假如恃刚去侵犯别人,那就不是刚的正道;靠柔去卑屈谄媚,那也不是柔的本义。

[疏]正义曰:“贵贱之等,其柔危,其刚胜邪”者,此释“三与五同功”之义,五为贵,三为贱,是贵贱之等也。此并阳位,若阴柔处之则倾危,阳刚处之则克胜其任,故云“其柔危,其刚胜”也。诸本“三多凶五多功”之下,皆有注,今定本无也。三居下卦之极,故多凶。五居中处尊,故多功也。

孔颖达申说:「贵贱之等,其柔危,其刚胜邪」这几句,是解释「三与五同功」的道理:五为贵,三为贱,这就是贵贱的等级。三与五都是阳位,若由阴柔来占据就会倾危,由阳刚来占据就能胜任,所以说「其柔危,其刚胜」。他又指出版本上的异同:各家传本在「三多凶,五多功」之下都有一段注文,如今所据的定本却没有。就道理而言,三爻处在下卦的顶端,所以多凶险;五爻居中而位尊,所以多功业。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说卦》备矣。 [疏]正义曰:“《易》之为书”至“吉凶生焉”。此节明三材之义,六爻相杂之理也。“六者非他,三材之道也”者,言六爻所效法者,非更别有他义,唯三材之道也。

经文说:《周易》这部书广大而无所不备,其中有天道,有人道,有地道;兼取天地人三才而各以两爻相配,所以成六爻。六爻不是别的,就是三才之道。韩康伯注解说:这一层意思在《说卦》里讲得很完备。孔颖达申说:从「《易》之为书」到「吉凶生焉」这一节,是阐明三才的意义和六爻交错的道理。所谓「六者非他,三材之道也」,是说六爻所效法的并没有另外别的名堂,就只是天地人三才之道而已。

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等,类也。乾,阳物也。坤,阴物也。爻有阴阳之类,而后有刚柔之用,故曰“爻有等,故曰物”。 [疏]正义曰:“道有变动,故曰爻”者,言三材之道,既有变化而移动,故重画以象之,而曰爻也。“爻有等,故曰物”者,物,类也。言爻有阴阳贵贱等级,以象万物之类,故谓之物也。

经文说:道有变化移动,所以叫做爻;爻有等次,所以叫做物。韩康伯注解说:「等」就是类别。《乾》是阳性之物,《坤》是阴性之物;爻先有了阴阳的类别,然后才有刚柔的功用,所以说「爻有等,故曰物」。孔颖达申说:「道有变动,故曰爻」,是说天地人三才之道既有变化移易,就重叠画线来象征它,因而称为「爻」。「爻有等,故曰物」的「物」是类,是说爻有阴阳、贵贱的等级,用来象征万物的种类,所以称之为「物」。

物相杂,故曰文。刚柔交错,玄黄错杂。 [疏]正义曰:言万物递相错杂,若玄黄相间,故谓之文也。 文不当,故吉凶生焉。 [疏]正义曰:若相与聚居,间杂成文,不相妨害,则吉凶不生也。由文之不当,相与聚居,不当於理,故吉凶生也。

经文说:物类互相错杂,所以叫做文。韩康伯注解说:刚爻柔爻交互错落,如同黑色与黄色相间杂。孔颖达申说:这是讲万物层层错杂,好比玄色与黄色相间,因而称之为「文」。经文又说:文不当位,所以吉凶就产生了。孔颖达申说:如果彼此聚处一起、错杂成文而互不妨害,吉凶就不会产生;正因为所成之文不恰当,聚处一处却不合乎事理,所以吉凶才由此而生。

《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文王以盛德蒙难而能亨其道,故称文王之德,以明易之道也。是故其辞危。文王与纣之事,危其辞也。 [疏]正义曰:“《易》之兴也”至“易之道也”。此一节明《易》之兴起在纣之末世,故其辞者,忧其倾危也。以当纣世忧畏灭亡,故作《易》辞,多述忧危之事,亦以垂法於后,使保身危惧,避其患难也。周氏云:“谓当纣时,不敢指斥纣恶,故其辞微危而不正也。”今案康伯之注云:“文王与纣之事,危其辞也”。则似周释为得也。案下覆云:“危者使平”,则似危谓忧危,是非既未可明,所以两存其释也。

经文说:《周易》的兴起,大概正当殷商末世、周家德业方盛的时候吧?大概正当文王与纣王那段事情的时候吧?韩康伯注解说:文王以盛德而身遭患难,却能使自己的道通行,所以举文王之德来阐明《易》道。经文接着说:因此《易》的言辞充满危惧。韩康伯注解说:因为处在文王与纣王之间的处境,才把话说得如此危惧。孔颖达申说:从「《易》之兴也」到「易之道也」这一节,是讲《易》兴起在纣王末世,所以它的文辞忧惧倾危。因为身处纣王之世,忧惧灭亡,所作的《易》辞多讲忧危之事,同时也垂示法则给后人,使人保身戒惧、避开患难。他又比较两说:周弘正认为「正当纣王之时不敢直斥纣王之恶,所以言辞隐微危曲而不直截」;今按韩康伯注说「文王与纣之事,危其辞也」,似乎周氏的解释更贴切。但看下文又说「危者使平」,则「危」又似指忧危戒惧。两说孰是孰非一时难以判定,所以两存其解。

危者使平,易者使倾。易,慢易也。 [疏]正义曰:“危者使平”者,既有倾厄,以蒙大难,文王有天下,是危者使平也。“易者使倾”者,若其慢易,不循易道者,则使之倾覆,若纣为凶恶,以至诛灭也。

经文说:心存危惧的人,《易》使他归于平安;轻慢怠忽的人,《易》使他倾覆。韩康伯注解说:这里的「易」读作轻慢之「易」,指怠慢。孔颖达申说:「危者使平」,是说文王身处倾危困厄、蒙受大难,终于拥有天下,这就是危惧者转为平安。「易者使倾」,是说若轻慢怠忽、不遵循《易》道,就会招致倾覆,像纣王那样穷凶极恶,终至被诛灭。

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夫文不当而吉凶生,则保其存者亡,不忘亡者存,有其治者乱,不忘危者安,惧以终始,归於无咎,安危之所由,爻象之本体也。 [疏]正义曰:“其道甚大,百物不废”者,言易道功用甚大,百种之物,赖之不有休废也。“惧以终始”者,言恒能忧惧於终始,能於始思终,於终思始也。“其要无咎”者,若能始终皆惧,要会归於无咎也。“此之谓易之道”者,言易之为道,若能终始之惧,则无凶咎,此谓易之所用之道,其大体如此也。

经文说:《易》道极其广大,各类事物都靠它而不致废弃;自始至终常怀戒惧,其要旨在于没有过错——这就叫做《易》之道。韩康伯注解说:既然「文不当」就生出吉凶,那么自以为能保住现状的反而灭亡,不忘覆亡之虞的反而长存;自以为已经治平的反而生乱,不忘危难的反而安稳。从头到尾常怀戒惧,最终归于没有过错——安与危的由来,正是爻象的根本所在。孔颖达申说:「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是说《易》道功用极大,各种事物都仰赖它而不至于荒废。「惧以终始」,是说始终常怀忧惧,在开头时就想到结局,在结局时又回想开头。「其要无咎」,是说若能自始至终都戒惧,要归就归到没有过错上。「此之谓易之道」,是说《易》之为道,只要能始终戒惧,便没有凶险灾祸;这就是《易》所施用之道的大体。

系辞下·第九章

[疏]正义曰:“夫乾天下”至“其辞屈”,此第九章。自此巳下终篇末,总明易道之美,兼明易道爱恶相攻,情伪相感,吉凶悔吝由此而生,人情不等,制辞各异也。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诸侯,物主有为者也。能说万物之心,能精为者之务。

孔颖达先标出章段:从「夫乾天下」到「其辞屈」是《系辞下》第九章,自此以下直到篇末,总的阐明《易》道之美,并说明《易》道之中爱与恶互相攻击、真情与虚伪互相感应,吉凶悔吝由此而生,而人情各不相同,所系的文辞也各有分别。以下是经文:《乾》是天下最刚健的,其德行恒常平易,因而能识险;《坤》是天下最柔顺的,其德行恒常简约,因而能识阻;它能使人心喜悦,能精研诸侯的思虑。韩康伯注解说:「诸侯」指主管万物、有所作为的人;《易》能使万物之心喜悦,能使有为者的事务变得精妙。

[疏]正义曰:“德行恒易以知险”者,谓乾之德行,恒易略,不有艰难,以此之故,能知险之所兴。若不有易略,则为险也,故行易以知险也。“德行恒简以知阻”者,言坤之德行,恒为简静,不有烦乱,以此之故,知阻之所兴也。若不简则为阻难,故行简静,以知阻也。大难曰险,乾以刚健,故知其大难;小难曰阻,坤以柔顺,故知其小难。知大难曰险者,案《坎》卦《彖》云:“天险不可升,地险山川丘陵”。言险不云阻,故知险为大难,险既为大,明阻为小也。

孔颖达申说:「德行恒易以知险」,是说《乾》的德行恒常平易简省,不生艰难,正因如此才知道险难是从哪里来的;假如不平易简省,本身就成了险,所以要行平易之道才能识险。「德行恒简以知阻」,是说《坤》的德行恒常简约宁静,不生烦乱,正因如此才知道阻碍从何而起;假如不简约,本身就成了阻难,所以要行简静之道才能识阻。他又分辨「险」「阻」的轻重:大的难叫「险」,《乾》以刚健,所以知其大难;小的难叫「阻」,《坤》以柔顺,所以知其小难。之所以断定大难叫险,是因为《坎》卦《彖传》说「天险不可升也,地险山川丘陵也」,只说「险」而不说「阻」,可见「险」是大难;「险」既是大的,「阻」自然就是小的了。

“能说诸心”者,万物之心,皆患险阻。今以阻险逆告於人,则万物之心,无不喜说,故曰“能说诸心”也。“能研诸侯之虑”者,研,精也。诸侯既有为於万物,育养万物,使令得所,易既能说诸物之心,则能精妙诸侯之虑。谓诸侯以此易之道,思虑诸物,转益精粹,故云“研诸侯之虑”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能说诸心」,是说万物之心都害怕险阻;如今《易》把险阻预先告知世人,万物之心无不欢喜悦服,所以叫「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的「研」是精细,是说诸侯对万物有所作为,养育万物、使各得其所;《易》既能使万物之心喜悦,也就能使诸侯的思虑变得精妙。意思是诸侯依据《易》道来思量各类事物,思虑越发精纯,所以说「研诸侯之虑」。

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是故变化云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来。“夫变化云为”者,行其吉事,则获嘉祥之应;观其象事,则知制器之方;玩其占事,则睹方来之验也。

经文说:《易》能判定天下的吉凶,成就天下勤勉不倦的事业。所以万物的变化、人的言语作为之中,吉事自有祥兆;观察物象之事可以知道制器之法,玩味占筮之事可以预知未来。韩康伯注解说:所谓「变化云为」,是指做吉善之事就获得嘉美祥瑞的感应,观察取象之事就懂得制作器物的门径,玩味占筮之事就看得见将来的应验。

[疏]正义曰:“定天下之吉凶”者,言易道备载诸物得失,依之则吉,逆之则凶,是易能定天下之吉凶也。“成天下之亹亹”者,亹亹,勉也。天下有所营为,皆勉勉不息。若依此易道,则所为得成,故云“成天下之亹亹”也。“是故变化云为”者,易既备含诸事以是之故,物之或以渐变改,或顿从化易,或口之所云,或身之所为也。“吉事有祥”者,若行吉事则有嘉祥之应也。“象事知器”者,观其所象之事,则知作器物之方也。“占事知来”者,言卜占之事,则知未来之验也。言易之为道,有此诸德也。

孔颖达申说:「定天下之吉凶」,是说《易》道完备地载录了万事万物的得失,依顺它就吉,违背它就凶,所以《易》能判定天下的吉凶。「成天下之亹亹」的「亹亹」是勤勉不倦,天下人凡有所经营,无不勤勉不息;若依《易》道去做,所为便能成功,所以说「成天下之亹亹」。「是故变化云为」,是说《易》既已完备地包含万事,因此事物有的渐渐变改,有的顿然转化,有的见于口中所言,有的见于身上所行。「吉事有祥」,是说行吉善之事就有嘉美祥瑞的感应。「象事知器」,是说观察所取象的事,就懂得制作器物的方法。「占事知来」,是说通过卜占之事,就能知道未来的应验。这都是在讲《易》之为道具备这许多德能。

天地设位,圣人成能。圣人乘天地之正,万物各成其能。 [疏]正义曰:“天地设位”者,言圣人乘天地之正,设贵贱之位也。“圣人成能”者,圣人因天地所生之性,各成其能,令皆得所也。

经文说:天地设立了位次,圣人成就了万物的功能。韩康伯注解说:圣人顺乘天地的正道,使万物各自成就它的才能。孔颖达申说:「天地设位」,是说圣人顺乘天地的正道,因而设立起尊卑贵贱的位次。「圣人成能」,是说圣人依循天地所赋予万物的本性,使它们各自成就其才能,一一各得其所。

人谋鬼谋,百姓与能。人谋,况议於众以定失得也;鬼谋,况寄卜筮以考吉凶也。不役思虑,而失得自明;不劳探讨,而吉凶自著。类万物之情,通幽深之故,故百姓与能,乐推而不厌也。 [疏]正义曰:谓圣人欲举事之时,先与人众谋图以定得失,又卜筮於鬼神以考其吉凶,是与鬼为谋也。圣人既先与人谋鬼神谋,不烦思虑与探讨,自然能类万物之情,能通幽深之理,是其能也,则天下百姓,亲与能人,乐推为王也。自此巳上,论易道之大,圣人法之而行。

经文说:与人商议,与鬼神商议,百姓也来参与这份才能。韩康伯注解说:「人谋」比况的是与众人商议以判定得失,「鬼谋」比况的是寄托于卜筮以考察吉凶。不必劳役心思,得失自然分明;不必费力探究,吉凶自然显著。它能比类万物之情、通达幽深之故,所以百姓乐于亲附这样有才能的人,乐意推戴而不厌弃。孔颖达申说:这是讲圣人将要举事之时,先与众人谋划以判定得失,又向鬼神卜筮以考察吉凶,这就是「与鬼为谋」。圣人既先与人谋、与鬼神谋,就不必烦劳思虑探讨,自然能够比类万物之情、通达幽深之理,这便是他的才能;于是天下百姓亲附这位有才能的人,乐意推戴他为王。以上一段,是论《易》道之大,圣人取法它而行事。

八卦以象告,以象告人。爻彖以情言。辞有险易,而各得其情也。 [疏]正义曰:自此巳下,又明卦爻刚柔变动情伪相感之事也。 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变动以利言,变而通之,以尽利也。 [疏]正义曰:“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者,刚柔二爻相杂而居,得理则吉,失理则凶,故吉凶可见也。“变动以利言”者,若不变不动,则於物有损有害;今变而动之,使利益於物,是变动以利而言说也。

经文说:八卦用物象来告示,爻辞与彖辞用情实来说话。韩康伯注解说:八卦是拿象来告示于人;卦爻之辞有险有易,而各自道出了实情。孔颖达申说:从这里往下,又是讲卦爻刚柔变动、真情与虚伪互相感应的事。经文接着说:刚爻柔爻杂处一起,吉凶就可以看见了;而变动是就利益来说的。韩康伯注解说:使它变而通之,是为了把利益发挥到极致。孔颖达申说:「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是说刚柔两种爻交杂而处,合乎事理就吉,不合事理就凶,所以吉凶显而易见。「变动以利言」,是说若不变不动,对事物就有损有害;如今使它变而动之,让事物得到利益,所以说变动是就「利」而言的。

吉凶以情迁。吉凶无定,唯人所动。情顺乘理以之吉,情逆违道以蹈凶,故曰“吉凶以情迁”也。 [疏]正义曰:迁,谓迁移。凡得吉者,由情迁移於善也。所得凶者,由情迁於恶也。 是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泯然同顺,何吉何凶?爱恶相攻,然后逆顺者殊,故吉凶生。 [疏]正义曰:若泯然无心,事无得失,何吉凶之有,由有所贪爱,有所憎恶,两相攻击,或爱攻於恶,或恶攻於爱,或两相攻击,事有得失,故吉凶生也。

经文说:吉凶随着人情的迁移而变。韩康伯注解说:吉凶本无一定,全看人怎样行动:性情顺应事理就走向吉,性情违逆正道就踏上凶,所以说「吉凶以情迁」。孔颖达申说:「迁」是迁移。凡得吉的,是因为情迁移到善的一边;凡得凶的,是因为情迁移到恶的一边。经文接着说:所以喜爱与憎恶互相攻击,吉凶便产生了。韩康伯注解说:如果人人泯然无迹、一同顺理,哪里还有什么吉、什么凶?正因为爱与恶互相攻击,然后才分出逆与顺,吉凶因此而生。孔颖达申说:假如泯然无心,事情没有得失,哪有吉凶可言;正由于心中有所贪爱、有所憎恶,两下相攻——有时以爱攻恶,有时以恶攻爱,有时彼此对攻——事情便有得有失,吉凶就产生了。

远近相取而悔吝生,相取,尢相资也。远近之爻,互相资取,而后有悔吝也。 [疏]正义曰:远谓两卦上下相应之类,近谓比爻共聚,迭相资取,取之不以理,故悔吝生也。 情伪相感而利害生。情以感物则得利,伪以感物则致害也。 [疏]正义曰:情,谓实情;伪,谓虚伪。虚实相感,若以情实相感则利生,若以虚伪相感则害生也。

经文说:远爻与近爻互相取资,悔恨与羞吝便产生了。韩康伯注解说:「相取」犹如互相凭借;远近的爻互相凭借取用,而后才有悔吝。孔颖达申说:「远」指上下两卦之间相应的那一类关系,「近」指相邻的爻聚在一起;它们轮番互相取资,若取之不合正理,悔吝就产生了。经文接着说:真情与虚伪互相感应,利与害便产生了。韩康伯注解说:以真情感动外物就得利,以虚伪感动外物就招害。孔颖达申说:「情」指真实之情,「伪」指虚假之伪。虚与实互相感应:若以真情实意相感,利就生出来;若以虚情假意相感,害就生出来。

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近,况比爻也。易之情,刚柔相摩,变动相適者也。近而不相得,必有乖违之患。或有相违而无患者,得其应也;相顺而皆凶者,乖於时也。存事以考之,则义可见矣。 [疏]正义曰:近,谓两爻相近而不相得,以各无外应,则致凶咎;若各有应,虽近不相得,不必皆凶也。

经文说:大凡《易》所显示的情状,两爻相近却彼此不相投合,就会有凶。韩康伯注解说:「近」比况的是相邻的爻。《易》的情状是刚柔互相摩荡、变动而互相适应;相近却不相投合,必有乖违的祸患。当然也有虽相违背却无祸患的,那是因为各自另有正应;也有虽相顺从却都遭凶的,那是因为违背了时宜。把具体事象存留下来加以考核,道理就看得清楚了。孔颖达申说:「近」是指两爻相邻而彼此不投合;若它们各自都没有在外相应之爻,就招致凶咎;若各有正应,那么虽相近而不相得,也未必都凶。

或害之,悔且吝。夫无对於物而后尽全顺之道,岂可有欲害之者乎?虽能免济,必有悔吝也。或,欲害之辞也。 [疏]正义曰:言若能弘通,不偏对於物,尽竭顺道,物岂害之?今既有心於物,情意二三,其外物则或欲害之,则有凶祸。假令自能免济,犹有悔及吝也。故云“或害之,悔且吝”也。

经文说:或者有人来加害于他,那就既有悔恨又有羞吝。韩康伯注解说:只有对万物无所对立,才能把柔顺之道尽到十分,那样哪里还会有想加害他的人呢?如今既已招来加害,即便能够脱身免祸,也必定留下悔吝;「或」字正是「有人想加害」的口气。孔颖达申说:假如能弘大通达,不对某一方偏私对立,把顺物之道尽到底,外物哪里会来害他?如今既然对外物存有私心,情意反复不定,外物就可能有意加害,于是招来凶祸。纵然自己能够脱身免祸,仍旧免不了悔恨与羞吝,所以说「或害之,悔且吝」。

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 [疏]正义曰:“将叛者其辞惭”者,此巳下说人情不同,其辞各异。将欲违叛巳者,貌虽相亲,辞不以实,故其辞惭也。“中心疑者其辞枝”者,枝,谓树枝也。中心於事疑惑,则其心不定,其辞分散若閒枝也。“吉人之辞寡”者,以其吉善辞直,故辞寡也。“躁人之辞多”者,以其烦躁,故其辞多也。

经文说:将要背叛的人,说话带着惭愧;心中疑惑的人,说话枝蔓散乱;吉善的人话少,浮躁的人话多;诬陷好人的人,说话浮泛无根;丧失操守的人,说话委屈难伸。孔颖达申说:「将叛者其辞惭」——从这里往下是讲人情各不相同,所以言辞也各有面貌。将要背叛自己所事之人,表面上仍装作亲近,说的话却不合实情,所以话里透着惭愧。「中心疑者其辞枝」的「枝」指树枝,心里对事情犹疑不定,话就分散零乱,像旁生的枝条一样。「吉人之辞寡」,因为吉善之人心正辞直,所以话少。「躁人之辞多」,因为心浮气躁,所以话多。

“诬善之人其辞游”者,游,谓浮游。诬罔善人,其辞虚漫,故言其辞游也。“失其守者其辞屈”者,居不值时,失其所守之志,故其辞屈桡不能申也。凡此辞者,皆论《易经》之中有此六种之辞,谓作《易》之人,述此六人之意,各准望其意而制其辞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诬善之人其辞游」的「游」是浮游不定,诬陷欺罔好人的人,话说得虚浮散漫,所以说他「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是说所处不逢其时,失掉了原本坚守的志节,因此言辞屈曲折挠,伸展不开。以上这六种言辞,都是就《易经》里存在这六类辞气而言:作《易》的人体察这六种人的心理,各按其心意来撰制相应的爻辞。

说卦卷九·说卦第九

[疏]正义曰:《说卦》者,陈说八卦之德业变化及法象所为也。孔子以伏牺画八卦,后重为六十四卦,八卦为六十四卦之本。前《系辞》中略明八卦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又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又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於天,俯则观法於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孔颖达为《说卦》作总解:所谓《说卦》,就是陈说八卦的德业变化以及取法物象所成之事。孔子认为伏羲先画出八卦,后来重叠成六十四卦,八卦是六十四卦的根本。前面《系辞》中已略略讲到「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又说「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又说「古时候包牺氏统治天下,抬头观察天上的物象,低头观察地上的法则,观看鸟兽的纹理和土地的宜忌,近处取象于自身,远处取象于万物,于是开始创作八卦,用来会通神明的德性,用来比类万物的情状」。

然引而伸之,重三成六之意,犹自未明;仰观俯察,近身远物之象,亦为未见。故孔子於此,更备说重卦之由,及八卦所为之象,故谓之《说卦》焉。先儒以孔子《十翼》之次,乾坤《文言》在二《系》之后,《说卦》之前。以《彖》、《象》附上下二《经》为六卷,则上《系》第七,下《系》第八,《文言》第九,《说卦》第十。辅嗣之《文言》分咐《乾》、《坤》二卦,故《说卦》为第九。

孔颖达接着说:然而《系辞》里所谓「引而伸之」、把三画重成六画的用意,仍旧没有讲清楚;所谓仰观俯察、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取象,也还没有一一呈现。所以孔子在这里更完备地讲说重卦的缘由以及八卦所取的物象,因此称作《说卦》。他又交代篇次:前代学者排孔子《十翼》的次序,把《乾》《坤》两卦的《文言》放在上下两篇《系辞》之后、《说卦》之前;再把《彖传》《象传》附入上下两篇《经》而合为六卷,于是《系辞上》为第七,《系辞下》为第八,《文言》为第九,《说卦》为第十。而王弼(字辅嗣)把《文言》分别附在《乾》《坤》两卦之下,不再单列一篇,所以《说卦》就排在第九。

[疏]正义曰:“昔者圣人”至“以至於命”,此一节将明圣人引伸因重之意,故先叙圣人本制蓍数卦爻,备明天道人事妙极之理。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於神明而生蓍,幽,深也。赞,明也。蓍受命如向,不知所以然而然也。

孔颖达先标出章段:从「昔者圣人」到「以至于命」这一节,是要阐明圣人引申八卦、因而重卦的用意,所以先叙述圣人原本制定蓍数与卦爻,完备地阐明天道人事精微至极的道理。以下是经文:从前圣人创作《周易》,深深地赞助神明之道而产生了蓍占之法。韩康伯注解说:「幽」训为深,「赞」训为明;蓍草承受人的问命就像回声应答一样,不知其所以然而自然如此。

[疏]“昔者”至“生蓍”。○正义曰:据今而称上世,谓之昔者也。聪明叡知,谓之圣人。此圣人即伏牺也,不言伏牺而云圣人者,明以圣知而制作也。且下《系》巳云“包牺氏之王天下也,於是始作八卦”,今言“作《易》”,言是伏牺,非文王等。凡言“作”者,皆本其事之所由,故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圣人作《易》,其作如何以此圣知深明神明之道,而生用蓍求卦之法,故曰“幽赞於神明而生蓍也”。

孔颖达疏解从「昔者」到「生蓍」这一段。他说:站在今天回称上古,就叫「昔者」;聪明睿智的人叫做「圣人」。这里的圣人就是伏羲;不直说伏羲而称「圣人」,是要表明他是凭圣明的智慧来制作的。何况《系辞下》已经说过「包牺氏统治天下……于是开始创作八卦」,如今说「作《易》」,可见指的是伏羲,而不是文王等人。凡用「作」字,都要追溯这件事的由来,所以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至于圣人怎样作《易》,那就是以这份圣智深明神明之道,因而产生了用蓍草求卦的方法,所以说「幽赞于神明而生蓍」。

○注“幽深也”至“然也”。○正义曰:幽者,隐而难见,故训为深也。赞者,佐而助成,而令微者得著,故训为明也。“蓍受命如向,不知所以然而然”者,释圣人所以深明神明之道,便能生用蓍之意,以神道与用蓍相协之故也。神之为道,阴阳不测,妙而无方,生成变化,不知所以然而然者也。蓍则受人命令,告人吉凶,应人如向,亦不知所以然,而然与神道为一,故《系辞》云“蓍之德员而神”,其受命如向,亦《系辞》文也。

孔颖达转来疏解韩康伯从「幽,深也」到「不知所以然而然也」这一段注文。他说:「幽」是隐蔽难见,所以训为「深」;「赞」是辅佐助成,能让隐微的东西显现出来,所以训为「明」。至于「蓍受命如向,不知所以然而然」,是解释圣人为什么深明神明之道就能产生用蓍之法——因为神道与用蓍二者本来相协。神之为道,阴阳变化不可测度,玄妙而无定所,生成万物、推移变化,都是不知其所以然而自然如此。蓍草则承受人的问命,告诉人吉凶,应答人像回声一样迅捷,也同样不知其所以然而自然如此,因而与神道合而为一。所以《系辞》说「蓍之德圆而神」;「其受命也如响」这句话也出自《系辞》。

参天两地而倚数,参,奇也。两,耦也。七、九阳数,六、八阴数。 [疏]“参天”至“倚数”。○正义曰:倚,立也。既用蓍求卦,其揲蓍所得,取奇数於天,取耦数於地,而立七、八、九、六之数,故曰“参天两地而倚数也”。

经文说:以三配天、以二配地而据以立数。韩康伯注解说:「参」是奇数,「两」是偶数;七与九是阳数,六与八是阴数。孔颖达疏解从「参天」到「倚数」一段:「倚」是树立、确立。既然用蓍草求卦,揲蓍所得的数目,就从天取奇数、从地取偶数,据以确立七、八、九、六这四个数,所以说「参天两地而倚数」。

○注“七九阳数”。○正义曰:先儒马融、王肃等解此,皆依《系辞》云:“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以为五位相合,以阴从阳。天得三合,谓一、三与五也;地得两合,谓二与四也。郑玄亦云天地之数备於十,乃三之以天,两之以地,而倚讬大演之数五十也。必三之以天,两之以地者,天三覆,地二载,欲极於数,庶得吉凶之审也。

孔颖达疏解韩注「七、九阳数,六、八阴数」一句时,先列举旧说。他说:前代学者马融、王肃等人解这一句,都依据《系辞》「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认为这五组数位互相配合,以阴从阳:属天的得三个配合,指一、三、五;属地的得两个配合,指二、四。郑玄也说天地之数完备于十,于是以三配天、以二配地,而依托于大衍之数五十。之所以一定要以三配天、以二配地,是因为天有三重覆盖之义、地有二重承载之义,要把数推到极致,才有望使吉凶的判断精审。

其意皆以《系辞》所云“大演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明用蓍之数。下云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为大演即天地之数。又此上言“幽赞於神明而生蓍”,便云“参天两地而倚数”,验文准义,故知如此。 韩康伯注《系辞》云“大演之数五十”,用王辅嗣意。云《易》之所赖者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用与不用,本末合数,故五十也。以大衍五十,非即天地之数,故不用马融、郑玄等说。

孔颖达接着交代旧说的依据:他们都拿《系辞》所说「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当作用蓍的数目;下文又说「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地之数合计五十有五,于是认定大衍之数就是天地之数。加上此处上文先讲「幽赞于神明而生蓍」,紧接着就讲「参天两地而倚数」,核验文句、揆度义理,所以他们才这样解。孔颖达随即指出韩康伯的不同取径:韩康伯注《系辞》「大衍之数五十」,采用的是王弼的意思,说《易》所凭借的是五十,实际使用四十九,剩下的那一根不用;不用的那一根,正因其不用,众数才得以通行;它本不参与计数,而计数却靠它才成立。用与不用、本与末合起来计算,所以是五十。既然认定大衍之五十并不等同于天地之数,所以韩康伯不采用马融、郑玄那一派的说法。

然此倚数生数,在生蓍之后,立卦之前,明用蓍得数而布以为卦,故以七、八、九、六当之。七、九为奇,天数也;六、八为耦,地数也,故取奇於天,取耦於地,而立七、八、九、六之数也。 何以参两为目奇耦者?盖古之奇耦,亦以三两言之。且以两是耦数之始,三是奇数之初故也。不以一目奇者,张氏云以三中含两,有一以包两之义,明天有包地之德,阳有包阴之道,故天举其多,地言其少也。

孔颖达随后说明自己的取舍:这里所讲的「倚数」「生数」,位置在「生蓍」之后、「立卦」之前,可见是用蓍草求得数目再排布成卦,所以要拿七、八、九、六来对应它。七与九是奇数,属天;六与八是偶数,属地:因此从天取奇、从地取偶,据以确立七、八、九、六之数。他又追问:为什么用「参」「两」来称呼奇偶呢?大概古人说奇偶,本来就用「三」「两」来讲;何况「两」是偶数的开端,「三」是奇数的起头。至于为什么不用「一」来称奇,张氏的解释是:三里面含着两,有「以一包二」的意思,正表明天具有包容地的德性、阳具有包容阴的道理,所以对天举它数目之多,对地说它数目之少。

观变於阴阳而立卦。卦,象也。蓍,数也。卦则雷风相薄,山泽通气,拟象阴阳变化之体;蓍则错综天地参两之数,蓍极数以定象,卦备象以尽数,故蓍曰“参天两地而倚数”,卦曰“观变於阴阳”也。

经文说:观察阴阳的变化而确立卦。韩康伯注解说:卦属于「象」,蓍属于「数」。就卦而言,雷风相互迫近、山泽相互通气,是在摹拟阴阳变化的形体;就蓍而言,是错综天地「参天两地」的数目。蓍把数推到极致以确定象,卦把象备齐以穷尽数,所以讲蓍就说「参天两地而倚数」,讲卦就说「观变于阴阳」。

[疏]“观变”至“立卦”。○正义曰:言其作《易》圣人,本观察变化之道,象於天地阴阳而立乾坤等卦,故曰“观变於阴阳而立卦”也。 ○注“卦则雷风”。○正义曰:“卦则雷风相薄,山泽通气,拟象阴阳变化之体”者,此言六十四卦,非小成之八卦也。伏牺初画八卦,以震象雷,以巽象风,以艮象山,以兑象泽。八卦未重,则雷风各异,山泽不通,於阴阳变化之理,未为周备,故此下云“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注云“八卦相错,变化理备,於往则顺而知之,於来则逆而数之”是也。

孔颖达疏解从「观变」到「立卦」一段:是说作《易》的圣人本来就在观察变化之道,取法天地阴阳而确立《乾》《坤》等卦,所以说「观变于阴阳而立卦」。他接着疏解韩注「卦则雷风相薄」以下数句:韩注说「卦则雷风相薄,山泽通气,拟象阴阳变化之体」,指的是六十四卦,不是只有三画的八卦。伏羲最初画八卦,以《震》象雷,以《巽》象风,以《艮》象山,以《兑》象泽;八卦还没有重叠时,雷与风各不相干,山与泽不能通气,对阴阳变化的道理来说还不周全完备。所以下文说「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韩注说「八卦交互错杂,变化的道理才完备,对过去顺着推知,对未来逆着推算」,正是这个意思。

知非八卦者,先儒皆以《系辞》论用蓍之法,云:“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者,谓用蓍三扐而布一爻,则十有八变为六爻也。然则用蓍在六爻之后,非三画之时。盖伏牺之初,直仰观俯察,用阴阳两爻而画八卦,后因而重之为六十四卦,然后天地变化,人事吉凶,莫不周备,缊在爻卦之中矣。文王又於爻卦之下,系之以辞,明其爻卦之中吉凶之义。

孔颖达接着说明为什么可以断定这里讲的不是三画的八卦:前代学者都依《系辞》所论用蓍之法,说「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意思是每用蓍草经过三次扐余才排出一爻,十八次变化才成六爻。既然如此,用蓍是在六画卦成立之后的事,不在三画卦的阶段。大抵伏羲最初只是仰观天象、俯察地法,用阴阳两种爻画出八卦;后来把八卦重叠成六十四卦,于是天地的变化、人事的吉凶,无不周全完备,都蕴含在爻卦之中。文王又在爻卦之下系上文辞,讲明爻卦所含的吉凶之义。

蓍是数也,《传》称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然则数从象生,故可用数求象,於是幽赞於神明而生蓍,用蓍之法求取卦爻以定吉凶,《系辞》曰“天生神物,圣人则之,无有远近幽深,遂知来物”是也。《系辞》言伏牺作《易》之初,不假用蓍成卦,故直言仰观俯察,此则论其既重之后,端策布爻,故先言生蓍,后言立卦。非是圣人幽赞元在观变之前。

孔颖达接着分辨象与数的先后:蓍属于「数」。《左传》说事物先产生而后有形象,有了形象而后有滋衍,有了滋衍而后有数目;可见数是从象生出来的,因此可以用数去求象。于是圣人深赞神明之道而产生蓍占,用蓍的方法求得卦爻以判定吉凶,《系辞》说「上天生出神奇之物,圣人取法它;无论远近幽深,都能因此知道未来之事」,正是此意。《系辞》讲伏羲作《易》之初,并不借助蓍草来成卦,所以只说仰观俯察;而《说卦》这里讲的是重卦以后的事,要摆开蓍策、排布爻画,所以先说「生蓍」,后说「立卦」。并不是说圣人「幽赞神明」这件事本来就排在「观变」之前。

发挥於刚柔而生爻,刚柔发散,变动相和。 [疏]正义曰:既观象立卦,又就卦发动挥散,於刚柔两画而生变动之爻,故曰“发挥於刚柔而生爻”也。 和顺於道德而理於义,穷理尽性,以至於命。命者,生之极,穷理则尽其极也。

经文说:在刚柔两画上发动挥散而产生爻。韩康伯注解说:刚柔发散开来,变动而彼此调和。孔颖达申说:既已观象立卦,又就着卦发动挥散,在刚柔两种爻画上生出变动之爻,所以说「发挥于刚柔而生爻」。经文接着说:和顺于道德而条理于义,穷究事理、尽显本性,直到通晓天命。韩康伯注解说:「命」是生命的终极限度,穷究事理也就穷尽了这个终极。

[疏]“和顺”至“性命”。○正义曰:蓍数既生,爻卦又立,《易》道周备,无理不尽。圣人用之,上以和协顺成圣人之道德,下以治理断人伦之正义。又能穷极万物深妙之理,究尽生灵所禀之性,物理既穷,生性又尽,至於一期所赋之命,莫不穷其短长,定其吉凶,故曰“和顺於道德而理於义,穷理尽性以至於命”也。○注“命者”至“极也”。○正义曰:命者,人所禀受,有其定分,从生至终,有长短之极,故曰“命者,生之极”也。此所赋命乃自然之至理,故“穷理则尽其极”也。

孔颖达疏解从「和顺」到「性命」一段:蓍数既已产生,爻卦又已确立,《易》道便周全完备,没有一条道理讲不透。圣人运用它,往上用来协和顺成圣人之道德,往下用来治理裁断人伦的正义。它又能穷究万物深微玄妙之理,彻底探明众生所禀受的本性;物理既已穷尽,生性又已探明,进而对一生所赋予的命数,无不穷究其长短、判定其吉凶,所以说「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他接着疏解韩注从「命者」到「穷理则尽其极也」:所谓「命」,是人所禀受的,各有一定的分限,从出生到终了有长短的极限,所以说「命者,生之极」。这份被赋予的命本是自然的至理,所以说「穷究事理也就穷尽了这个终极」。

[疏]正义曰:“昔者”至“成章”,此节就爻位明重卦之意。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在天成象,在地成形。阴阳者,言其气;刚柔者,言其形,变化始於气象而后成形。万物资始乎天,成形乎地,故天曰阴阳,地曰柔刚也。或有在形而言阴阳者,本其始也;在气而言柔刚者,要其终也。

孔颖达先标出章段:从「昔者」到「成章」这一节,是就爻位来阐明重卦的用意。以下是经文:从前圣人创作《周易》,是要顺应性命之理,所以确立天道叫做「阴」与「阳」,确立地道叫做「柔」与「刚」。韩康伯注解说:在天成为物象,在地成为形体;「阴阳」是就气来说的,「刚柔」是就形来说的,变化先从气象开始而后凝成形体。万物凭天而始生,凭地而成形,所以属天的称阴阳,属地的称柔刚。有时就形体而说阴阳,那是追溯它的开端;有时就气而说柔刚,那是归结它的终局。

[疏]“昔者”至“柔与刚”。○正义曰:八卦小成,但有三画。於三才之道,阴阳未备,所以重三为六,然后周尽,故云“昔者圣人之画卦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者,本意将此易卦,以顺从天地生成万物性命之理也。其天地生成万物之理,须在阴阳必备。是以造化辟设之时,其立天之道,有二种之气,曰成物之阴与施生之阳也。其立地之道,有二种之形,曰顺承之柔与特载之刚也。○注“在形而言阴阳者”。○正义曰:“在形而言阴阳”者,即《坤·象》辞云“履霜坚冰,阴始凝”是也。“在气而言柔刚”者,即《尚书》云“高明柔克”及《左传》云“天为刚德”是也。

孔颖达疏解从「昔者」到「柔与刚」一段:八卦只是小成,仅有三画,对天地人三才之道来说阴阳还不完备,所以要把三画重成六画,然后才周全穷尽,因此说「从前圣人画卦作《易》」。「将以顺性命之理」,是说本意在于用这些易卦去顺从天地生成万物的性命之理。而天地生成万物的道理,必须阴阳齐备才行。所以在造化开辟之时,确立天道就有两种气,即成就万物的「阴」与施生万物的「阳」;确立地道就有两种形,即顺承在下的「柔」与独力承载的「刚」。他接着疏解韩注「在形而言阴阳者」:所谓就形体而说阴阳,就是《坤卦·象辞》所说「履霜坚冰,阴始凝也」;所谓就气而说柔刚,就是《尚书·洪范》所说「高明柔克」,以及《左传》所说「天为刚德」。

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设六爻以效三才之动,故六画而成卦也。六位,爻所处之位也。二、四为阴,三、五为阳,故曰“分阴分阳”;六爻升降,或柔或刚,故曰“迭用柔刚”也。

经文说:确立人道叫做「仁」与「义」。兼取三才而各以两爻相配,所以《易》要六画才成一卦;分出阴位阳位,轮流使用柔爻刚爻,所以《易》要六位才成文章。韩康伯注解说:设立六爻是为了效法三才的运动,所以六画而成卦。「六位」就是爻所处的位置:二、四为阴位,三、五为阳位,所以说「分阴分阳」;六爻上下升降,或为柔或为刚,所以说「迭用柔刚」。

[疏]“立人之道”至“成章”。○正义曰:天地既立,人生其间。立人之道,有二种之性,曰爱惠之仁;与断刮之义也。既备三才之道,而皆两之,作《易》本顺此道理,须六画成卦,故作《易》者,因而重之,使六画而成卦也。六画所处,有其六位,分二、四为阴位,三、五为阳位,迭用六、八之柔爻、七、九之刚爻而来居之,故作《易》者分布六位而成爻卦之文章也。○注“二四”至“为阳者”。○正义曰:“二、四为阴,三、五为阳”者,王辅嗣以为初、上无阴阳定位,此注用王之说也。

孔颖达疏解从「立人之道」到「成章」一段:天地既已确立,人就生在其间。确立人道有两种德性,一是慈爱惠施的「仁」,一是决断裁割的「义」。三才之道既已齐备,又都各配两爻,作《易》本就顺着这个道理,必须六画才成一卦,所以作《易》的人把三画卦重叠起来,使六画成卦。六画所处的地方共有六位,分二、四为阴位,三、五为阳位,轮流用六、八这样的柔爻和七、九这样的刚爻进来占据,因此作《易》的人分布六位而成就了爻卦的文采条理。他接着疏解韩注「二、四为阴,三、五为阳」一句:王弼认为初爻与上爻没有固定的阴阳属性,韩康伯这条注采用的正是王弼的说法。

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易八卦相错变化,理备於往则顺而知之,於来则逆而数之。是故易逆数也。作《易》以逆睹来事,以前民用。

经文说:天地确定了上下的位置,山与泽互相通气,雷与风互相迫近,水与火不相厌弃,八卦交互错杂;推数过去的事是顺着推,预知未来的事是逆着推。韩康伯注解说:八卦交互错杂而变化,道理就完备了:对过去顺着推而知之,对未来逆着推而算之。经文接着说:所以《易》是逆着推数的。韩康伯注解说:作《易》就是为了逆料将来之事,抢在百姓行动之前给出指引。

[疏]“天地定位”至“数也”。○正义曰:此一节就卦象明重卦之意,易以乾、坤象天地,艮、兑象山泽,震、巽象雷风,坎、离象水火。若使天地不交,水火异处,则庶类无生成之用,品物无变化之理,所以因而重之,今八卦相错,则天地人事莫不备矣。故云天地定位而合德,山泽异体而通气,雷风各动而相薄,水火不相入而相资。

孔颖达疏解从「天地定位」到「是故易逆数也」一段:这一节是就卦象来阐明重卦的用意。《易》以《乾》《坤》象天地,以《艮》《兑》象山泽,以《震》《巽》象雷风,以《坎》《离》象水火。假使天地不相交感,水火各处一方,那么众类就没有生成的功用,万物就没有变化的道理;正因如此才把八卦重叠起来。如今八卦交互错杂,天地之理与人事之情便无不完备。所以说:天地虽定上下之位而德性契合,山泽虽形体各别而气息相通,雷风虽各自发动而彼此逼近,水火虽性质不相容而功用相资。

既八卦之用变化如此,故圣人重卦,令八卦相错,乾、坤、震、巽、坎、离、艮、兑,莫不交互而相重,以象天地雷风水火山泽莫不交错,则易之爻卦,与天地等,成性命之理、吉凶之数,既往之事,将来之几,备在爻卦之中矣。故易之为用,人欲数知既往之事者,易则顺后而知之;人欲数知将来之事者,易则逆前而数之,是故圣人用此易道,以逆数知来事也。 ○注“作《易》”至“民用”。○正义曰:易虽备知来往之事,莫不假象知之,故圣人作《易》以逆睹来事也。“以前民用”者,易占事在其民用之前,此《系辞》文,引之以证逆数来事也。

孔颖达接着说:八卦的功用变化既然如此,所以圣人重卦,让八卦交互错杂——《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无不彼此交互而相重叠,用以象征天地、雷风、水火、山泽无不交错。这样一来,《易》的爻与卦就与天地相等,成就了性命之理与吉凶之数;已往的事、将来的苗头,全都齐备在爻卦之中。所以就《易》的功用而言:人想推数已往之事,《易》就顺着往后去知晓;人想推数将来之事,《易》就逆着往前去推算。因此圣人运用这套《易》道,以逆推的方式知道未来之事。他接着疏解韩注从「作《易》」到「以前民用」:《易》虽然完备地知晓往来之事,却无不是借着卦象才知道的,所以圣人作《易》来逆料未来之事。所谓「以前民用」,是说《易》的占问总走在百姓行事之前;这句原是《系辞》的文句,引来印证「逆数来事」的道理。

雷以动之,风以散之。雨以润之,日以烜之。艮以止之,兑以说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疏]正义曰:此一节总明八卦养物之功。烜,乾也。上四举象,下四举卦者,王肃云:“互相备也。明雷风与震巽同用,乾坤与天地通功也。”

经文说:雷用来鼓动万物,风用来吹散万物,雨用来滋润万物,日用来晒干万物,《艮》用来止息万物,《兑》用来欣悦万物,《乾》用来统御万物,《坤》用来收藏万物。孔颖达申说:这一节总的阐明八卦养育万物的功用。「烜」就是晒干。前四句举的是雷、风、雨、日这些物象,后四句举的是《艮》《兑》《乾》《坤》这些卦名,王肃解释说:这是「互相备」的写法——表明雷风与《震》《巽》功用相同,《乾》《坤》与天地功效相通。

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 [疏]正义曰:“帝出乎震”至“故曰成言乎艮”者,康伯於此无注,然《益》卦六二“王用亨于帝,吉”,王辅嗣注云:“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出震而齐巽者也。”王之注意,正引此文,则辅嗣之意,以此帝为天帝也。帝若出万物,则在乎震;絜齐万物,则在乎巽;令万物相见,则在乎离;致役以养万物,则在乎坤;说万物而可言者,则在乎兑;阴阳相战,则在乎乾;受纳万物勤劳,则在乎坎;能成万物而可定,则在乎艮也。

经文说:天帝从《震》出发,在《巽》整齐,在《离》使万物相见,在《坤》役使养育,在《兑》欣悦而可言说,在《乾》阴阳交战,在《坎》劳倦归藏,在《艮》成就而告终。孔颖达申说:从「帝出乎震」到「故曰成言乎艮」这一段,韩康伯没有作注;不过《益》卦六二「王用享于帝,吉」,王弼注说「帝是生育万物的主宰、兴利增益的宗主,从《震》出发而在《巽》整齐的那一位」。王弼注的用意,正是引用《说卦》这段文字,可见他把这个「帝」理解为天帝。天帝如果生出万物,就在《震》;使万物洁净整齐,就在《巽》;让万物彼此相见,就在《离》;役使万物以养育它们,就在《坤》;使万物欣悦而可称说,就在《兑》;阴阳相互交战,就在《乾》;接纳万物、勤劳收藏,就在《坎》;成就万物而使之定局,就在《艮》。

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絜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 [疏]正义曰:“万物出乎震,震,东方”者。解上帝出乎震,以震是东方之卦,斗柄指东为春,春时万物出生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絜齐也”者,解上“齐乎巽”,以巽是东南之卦,斗柄指东南之时,万物皆絜齐也。

经文说:万物从《震》生出,《震》属东方。在《巽》整齐,《巽》属东南;所谓「齐」,是说万物洁净整齐。《离》就是明,万物到此都彼此相见,它是南方之卦;圣人面朝南方听治天下,向着光明施行政教,大概就取象于此。孔颖达申说:「万物出乎震,震,东方」,是解释上文「帝出乎震」:因为《震》是东方之卦,北斗斗柄指向东方就是春天,春天万物萌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絜齐也」,是解释上文「齐乎巽」:因为《巽》是东南之卦,斗柄指向东南的时节,万物都长得洁净整齐。

“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乡明而治,盖取诸此也”者,解上“相见乎离”,因明圣人法离之事。以离为象日之卦,故为明也。日出而万物皆相见也,又位在南方,故圣人法南面而听天下,乡明而治也。故云“盖取诸此也”。

孔颖达接着申说:「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这几句,是解释上文「相见乎离」,并顺带说明圣人取法《离》卦的道理。因为《离》是象征太阳的卦,所以训为「明」。太阳升起,万物便彼此看得见;《离》的方位又在南方,所以圣人效法它,面朝南方听治天下,向着光明施行政教,因此说「大概就取象于此」。

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经文说:《坤》就是地,万物都在这里得到养育,所以说「致役乎坤」。《兑》正当秋季,是万物欣悦成熟之时,所以说「说言乎兑」。「战乎乾」——《乾》是西北方之卦,是说阴与阳在此相迫。《坎》就是水,是正北方之卦,也是劳倦之卦,万物到此都归藏起来,所以说「劳乎坎」。《艮》是东北方之卦,万物在这里既完成终结又开启开端,所以说「成言乎艮」。

[疏]“坤也者”至“乎艮”。○正义曰:“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者,解上“致役乎坤”。以坤是象地之卦,地能生养万物,是有其劳役,故云“致役乎坤”。郑云:“坤不言方者,所言地之养物不专一也。”“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者,解上“说言乎兑”。以兑是象泽之卦,说万物者,莫说乎泽,又位是西方之卦,斗柄指西,是正秋八月也。立秋而万物皆说成也。

孔颖达疏解从「坤也者」到「成言乎艮」一段。他说:「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是解释上文「致役乎坤」:因为《坤》是象征大地的卦,大地能生养万物,其中有它的劳役,所以说「致役乎坤」。郑玄解释道:《坤》这里不标出方位,是因为大地养育万物并不专属某一方。「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是解释上文「说言乎兑」:因为《兑》是象征沼泽的卦,能使万物欣悦的莫过于泽;它的方位又是西方之卦,斗柄指向西方,正当秋季八月,立秋以后万物都欣然成熟。

“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者,解上”战乎乾”。以乾是西北方之卦,西北是阴地,乾是纯阳而居之,是阴阳相薄之象也。故曰“战乎乾”。“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者,解上“劳乎坎”。以坎是象水之卦,水行不舍昼夜,所以为劳卦。又是正北方之卦,斗柄指北,於时为冬,冬时万物闭藏,纳受为劳,是坎为劳卦也。 “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者,解上“成言乎艮”也。以艮是东北方之卦也。东北在寅丑之间,丑为前岁之末,寅为后岁之初,则是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

孔颖达接着说:「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是解释上文「战乎乾」:因为《乾》是西北方之卦,西北属阴气所居之地,而《乾》以纯阳之体处在那里,正是阴阳相迫的象,所以说「战乎乾」。「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是解释上文「劳乎坎」:因为《坎》是象征水的卦,水昼夜不停地流,所以称为劳卦;它又是正北方之卦,斗柄指向北方,在时令上属冬,冬季万物闭藏,要一一接纳收受,正是劳倦之事,所以《坎》是劳卦。「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是解释上文「成言乎艮」:因为《艮》是东北方之卦,东北介于丑与寅之间,丑是前一年的末尾,寅是后一年的开头,所以正是万物完成终结又开启开端的地方。

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者也。於此言神者,明八卦运动、变化、推移,莫有使之然者,神则无物妙万物而为言者。明雷疾风行,火炎水润,莫不自然相与为变化,故能万物既成也。

经文说:所谓「神」,是就它使万物玄妙难测这一点来命名的。韩康伯注解说:这里之所以提出「神」,是要表明八卦的运动、变化、推移,并没有谁在背后驱使它们;「神」本身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物,只是就它使万物玄妙这一点来立名罢了。这是说雷之迅疾、风之流行、火之炎上、水之润下,无不自然而然地互相促成变化,因此万物才得以成就。

[疏]正义曰:“神也者”至“成万物也”。此一节别明八卦生成之用。八卦运动,万物变化,应时不失,无所不成,莫有使之然者,而求其真宰,无有远近,了无晦迹,不知所以然而然,况之曰神也。然则神也者,非物妙万物而为言者,神既范围天地,故此之下不复别言乾坤,直举六子以明神之功用。

孔颖达申说:从「神也者」到「既成万物也」这一节,是另行阐明八卦生成万物的功用。八卦运转不停,万物随之变化,应合时令而不失分寸,无所不成,却没有谁在驱使它们;要去寻找那个真正的主宰,则无论远近都遍寻不着,连一点隐晦的踪迹也没有,不知其所以然而自然如此,只好比况着称它为「神」。这么说来,「神」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物,只是就它使万物玄妙难测这一点来立名。神既然笼罩包举整个天地,所以这以下不再另说《乾》《坤》,径直举出震、巽、坎、离、艮、兑这六个子卦来说明神的功用。

动万物者,莫疾乎雷。桡万物者,莫疾乎风。燥万物者,莫乎火。说万物者,莫说乎泽。润万物者,莫润乎水。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风不相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

经文说:鼓动万物的,没有比雷更迅疾的;吹拂弯折万物的,没有比风更迅疾的;使万物干燥的,没有比火更厉害的;使万物欣悦的,没有比泽更能取悦的;滋润万物的,没有比水更能润泽的;终结万物又开启万物的,没有比《艮》更盛大的。所以水与火互相及于对方,雷与风互不违逆,山与泽气息相通,然后才能发动变化而成就万物。(其中「燥万物者,莫乎火」一句,底本脱一「熯」或「燥」字。)

[疏]正义曰:鼓动万物者,莫疾乎震,震象雷也。桡散万物者,莫疾乎巽,巽象风也。乾燥万物者,莫乎离,离象火也。光说万物者,莫说乎兑,兑象泽也。润湿万物者,莫润乎坎,坎象水也。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艮东北方之卦也。故水火虽不相入而相逮,及雷风虽相薄而不相悖逆,山泽虽相悬而能通气,然后能行变化而尽成万物也。

孔颖达申说:鼓动万物的,没有比《震》更迅疾的,《震》象征雷;吹散万物的,没有比《巽》更迅疾的,《巽》象征风;使万物干燥的,没有比《离》更厉害的,《离》象征火;使万物欢悦的,没有比《兑》更能取悦的,《兑》象征泽;使万物润湿的,没有比《坎》更能滋润的,《坎》象征水;终结万物又开启万物的,没有比《艮》更盛大的,《艮》是东北方之卦。所以水与火性质虽不相容,却能互相及于对方;雷与风虽互相迫近,却不至于彼此违逆;山与泽虽高下悬隔,却能气息相通——如此然后才能推行变化而完全成就万物。

艮不言山,独举卦名者,动桡燥润之功,是雷风水火,至於终始万物,於山义为微,故言艮而不言山也。上章言“水火不相入”,此言“水火相逮”者,既不相入,又不相及,则无成物之功,明性虽不相入而气相逮及也。上言“雷风相薄”,此言“不相悖”者,二象俱动,动若相薄,而相悖逆则相伤害,亦无成物之功,明虽相薄而不相逆也。

孔颖达接着解释行文上的两处疑问。其一,为什么单单《艮》不说「山」而只举卦名?因为鼓动、吹折、干燥、滋润这些功用,分别属于雷、风、火、水;至于终结万物又开启万物这一层,用「山」来讲意思就太单薄了,所以说《艮》而不说山。其二,上一章说「水火不相射」,这里却说「水火相逮」:如果既不相容又彼此够不着,就没有成就万物的功用了;这是要表明水火性质虽不相容,气息却能互相及于对方。同样,上文说「雷风相薄」,这里说「雷风不相悖」:雷与风两象一齐发动,动起来固然互相迫近,但若真的彼此违逆,就会互相伤害,也就没有成就万物的功用了;这是要表明二者虽相迫近却并不相违逆。

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也。 [疏]正义曰:此一节说八卦名训。乾象天,体运转不息,故为健也。“坤,顺也”,坤象地,地顺承於天,故为顺也。“震,动也”,震象雷,雷奋动万物,故为动也。“巽,入也”,巽象风,风行无所不入,故为入也。“坎,陷也”,坎象水,水处险陷,故为陷也。“离,丽也”,离象火,火必著於物,故为丽也。“艮,止也”,艮象山,山体静止,故为止也。“兑,说也”,兑象泽,泽润万物,故为说也。

经文说:《乾》是刚健,《坤》是柔顺,《震》是动,《巽》是入,《坎》是陷,《离》是附丽,《艮》是止,《兑》是喜悦。孔颖达申说:这一节讲的是八卦名称的训释。《乾》象征天,天体运转不停,所以训为「健」。「坤,顺也」——《坤》象征地,大地顺从承奉上天,所以训为「顺」。「震,动也」——《震》象征雷,雷奋起而鼓动万物,所以训为「动」。「巽,入也」——《巽》象征风,风所到之处无孔不入,所以训为「入」。「坎,陷也」——《坎》象征水,水常处于险陷低洼之地,所以训为「陷」。「离,丽也」——《离》象征火,火必定附着在别的东西上才能燃烧,所以训为「丽」。「艮,止也」——《艮》象征山,山的形体静止不动,所以训为「止」。「兑,说也」——《兑》象征泽,泽水滋润万物,所以训为「说」(喜悦)。

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豕,离为雉,艮为狗,兑为羊。 [疏]正义曰:此一节说八卦畜兽之象,略明远取诸物也。乾象天,天行健,故为马也。“坤为牛”,坤象地,任重而顺,故为牛也。“震为龙”,震,动象,龙,动物,故为龙也。“巽为鸡”,巽主号令,鸡能知时,故为鸡也。“坎为豕”,坎主水渎,豕处污湿,故为豕也。“离为雉”,离为文明,雉有文章,故为雉也。“艮为狗”,艮为静止,狗能善守,禁止外人,故为狗也。“兑为羊”,兑,说也。王廙云:羊者,顺之畜,故为羊也。

经文说:《乾》为马,《坤》为牛,《震》为龙,《巽》为鸡,《坎》为猪,《离》为野鸡,《艮》为狗,《兑》为羊。孔颖达申说:这一节讲八卦所配的家畜野兽之象,大略说明「远取诸物」的取象方式。《乾》象征天,天的运行刚健不息,所以配马。「坤为牛」——《坤》象征地,牛负重而性顺,所以配牛。「震为龙」——《震》是动的象,龙是善动之物,所以配龙。「巽为鸡」——《巽》主发号施令,鸡能报知时辰,所以配鸡。「坎为豕」——《坎》主水沟河渎,猪好处污泥湿地,所以配猪。「离为雉」——《离》有文采光明之义,野鸡羽毛有文彩,所以配野鸡。「艮为狗」——《艮》取静止之义,狗善于看守、能挡住外人,所以配狗。「兑为羊」——《兑》训为喜悦,王廙解释说:羊是性情柔顺的牲畜,所以配羊。

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坎为耳,离为目,艮为手,兑为口。 [疏]正义曰:此一节说八卦人身之象,略明近取诸身也。乾尊而在上,故为首也。“坤为腹”,坤能包藏含容,故为腹也。“震为足”,足能动用,故为足也。“巽为股”,股随於足,则巽顺之谓,故为股也。“坎为耳”,坎北方之卦,主听,故为耳也。“离为目”,南方之卦,主视,故为目也。“艮为手”,艮既为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为手也。“兑为口”,兑,西方之卦,主言语,故为口也。

经文说:「乾」取象为头,「坤」取象为腹,「震」取象为足,「巽」取象为大腿,「坎」取象为耳,「离」取象为眼,「艮」取象为手,「兑」取象为口。孔颖达疏解说:这一节讲八卦在人身上的取象,大略说明《系辞》所谓「近取诸身」的道理。「乾」尊贵而居于上位,人身最尊而在上的正是头,所以取象为头。说「坤为腹」,是因为「坤」能包裹含藏、容纳万物,腹也能容纳受盛,所以取象为腹。说「震为足」,是因为足能行动使用,而「震」的本义是动,所以取象为足。说「巽为股」,是因为大腿总是随着足而动,正合「巽」顺从的意思,所以取象为大腿。说「坎为耳」,是因为「坎」是北方之卦,北方主听,所以取象为耳。说「离为目」,是因为「离」是南方之卦,南方光明主视,所以取象为眼。说「艮为手」,是因为「艮」的意思是止,手也能握持而使物停住,所以取象为手。说「兑为口」,是因为「兑」是西方之卦,西方主言语,口正是说话的器官,所以取象为口。

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疏]正义曰:此一节说乾坤六子,明父子之道。王氏云:“索,求也。以乾坤为父母而求其子也”。得父气者为男,得母气者为女。坤初求得乾气为震,故曰长男。坤二求得乾气为坎,故曰中男。坤三求得乾气为艮,故曰少男。乾初求得坤气为巽,故曰长女。乾二求得坤气为离,故曰中女。乾三求得坤气为兑,故曰少女。

经文说:「乾」象征天,是万物之始,所以称它为父;「坤」象征地,生养万物,所以称它为母。「震」是一次求取而得的男卦,所以叫长男;「巽」是一次求取而得的女卦,所以叫长女;「坎」是再次求取而得的男卦,所以叫中男;「离」是再次求取而得的女卦,所以叫中女;「艮」是第三次求取而得的男卦,所以叫少男;「兑」是第三次求取而得的女卦,所以叫少女。孔颖达疏解说:这一节讲「乾」「坤」生出六个子卦,用来阐明父子之道。王弼说:「索」就是求取,把乾坤当作父母而向对方求取,才生出子女。凡承受父亲阳气的成为男卦,承受母亲阴气的成为女卦。坤卦初爻求得乾的阳气而成「震」,所以叫长男;坤卦第二爻求得乾的阳气而成「坎」,所以叫中男;坤卦第三爻求得乾的阳气而成「艮」,所以叫少男。乾卦初爻求得坤的阴气而成「巽」,所以叫长女;乾卦第二爻求得坤的阴气而成「离」,所以叫中女;乾卦第三爻求得坤的阴气而成「兑」,所以叫少女。

乾为天,为圜,为君,为父,为玉,为金,为寒,为冰,为大赤,为良马,为老马,为瘠马,为驳马,为木果。 [疏]正义曰:此下历就八卦广明卦象者也。此一节广明乾象。乾既为天,天动运转,故为圜也。为君为父,取其尊道而为万物之始也。为玉为金,取其刚之清明也。为寒为冰,取其西北寒冰之地也。为大赤,取其盛阳之色也。为良马,取其行健之善也。为老马,取其行健之久也。为瘠马,取其行健之甚。瘠马,骨多也。为驳马,言此马有牙如倨,能食虎豹。《尔雅》云:“倨牙,食虎豹。”此之谓也。王廙云:“驳马能食虎豹,取其至健也。”为木果,取其果实著木,有似星之著天也。

经文说:「乾」的取象有天,有圆,有君,有父,有玉,有金,有寒,有冰,有大红色,有良马、老马、瘦马、驳马,有树上的果实。孔颖达疏解说:从这里以下,逐卦推广说明八卦的取象;这一节推广说明「乾」的卦象。乾既然象征天,天体运转不息、形体浑圆,所以取象为圆。取象为君、为父,是取它尊贵为道,又是万物的开端。取象为玉、为金,是取它刚硬而质地清明。取象为寒、为冰,是取乾居西北,西北是寒冷结冰之地。取象为大红,是取阳气极盛的颜色。取象为良马,是取它行健而完善;取象为老马,是取它行健而长久;取象为瘦马,是取它行健到了极处——瘦马就是骨节显露的马。取象为驳马,是说这种马长着像锯齿一样的牙,能吃虎豹,《尔雅》说「倨牙,食虎豹」,讲的就是它;王廙说:「驳马能吃虎豹,是取它极为刚健。」取象为树上的果实,是取果实附着在树上,好比星辰附着在天上。

坤为地,为母,为布,为釜,为吝啬,为均,为子,母牛,为大舆,为文,为众,为柄。其於地也为黑。 [疏]正义曰:此一节广明坤象。坤既为地,地受任生育,故谓之为母也。为布,取其地广载也。为釜,取其化生成熟也。为吝啬,取其地生物不转移也。为均,取其地道平均也。为子、母牛,取其多蕃育而顺之也。为大舆,取其能载万物也。为文,取其万物之色杂也。为众,取其地载物非一也。为柄,取其生物之本也。其於地也为黑,取其极阴之色也。

经文说:「坤」的取象有地,有母,有布,有锅,有吝啬,有均平,有小牛与母牛,有大车,有文彩,有众多,有柄;就地而言取象为黑色。孔颖达疏解说:这一节推广说明「坤」的卦象。坤既然象征地,大地承受重任、生养万物,所以称它为母。取象为布,是取大地广博而承载一切。取象为锅,是取它能使物化生而成熟。取象为吝啬,是取大地生养万物却安守本位、不肯移动。取象为均平,是取地道平正均一。取象为小牛与母牛,是取它繁育众多而性情柔顺。取象为大车,是取它能承载万物。取象为文彩,是取万物的颜色错杂相间。取象为众多,是取大地所承载的东西不止一类。取象为柄,是取它是生养万物的根本。就地而言取象为黑色,是取阴气到了极处的颜色。

震为雷,为龙,为玄黄,为旉,为大涂,为长子,为决躁,为苍筤竹,为萑苇。其於马也为善鸣,为馵足,为作足,为的颡。其於稼也为反生。其究为健,为蕃鲜。 [疏]正义曰:此一节广明震象。为玄黄,取其相杂而成苍色也。为旉,取其春时气至,草木皆吐,旉布而生也。为大涂,取其万物之所生也。为长子,如上文释,震为长子也。为决躁,取其刚动也。为苍筤竹,竹初生之时色苍筤,取其春生之美也。为萑苇,萑苇,竹之类也。

经文说:「震」的取象有雷,有龙,有青黄相杂之色,有花萼舒布,有大路,有长子,有果决躁动,有青嫩的竹,有芦苇;就马而言,取象为善鸣的马、后足白的马、举足高迈的马、白额的马;就庄稼而言,取象为顶壳反出而生;推到极处则为刚健,为繁茂鲜明。孔颖达疏解说:这一节推广说明「震」的卦象。取象为玄黄,是取天玄地黄相杂而成青苍之色。取象为「旉」,是取春气一到,草木都吐芽,花叶铺展舒布而生。取象为大路,是取万物都由此生出,如同道路通达无碍。取象为长子,正如上文所解释的,「震」是长男。取象为果决躁动,是取它刚强而好动。取象为青嫩之竹,竹子刚生出时颜色青嫩,是取春天萌生的美好。取象为芦苇,芦苇与竹是同一类的植物。

其於马也为善鸣,取其象雷声之远闻也。为馵足,马后足白为馵,取其动而见也。为作足,取其动而行健也。为的颡,白额为的颡,亦取动而见也。其於稼也为反生,取其始生戴甲而出也。其究为健,究,极也。极於震动,则为健也。为蕃鲜,鲜,明也。取其春时草木蕃育而鲜明。

孔颖达接着说:就马而言取象为善鸣,是取它像雷声一样远远可闻。取象为「馵足」,马的后足是白色的叫「馵」,是取它一动就显眼。取象为「作足」,是取它举足行走刚健有力。取象为「的颡」,白额头叫「的颡」,也是取它一动就显眼。就庄稼而言取象为「反生」,是取种子刚发芽时顶着种壳翻转而出。说「其究为健」,「究」是极的意思,震动到了极处便转为刚健。取象为「蕃鲜」,「鲜」是鲜明的意思,是取春天草木繁茂生长而色泽鲜明。

巽为木,为风,为长女,为绳直,为工,为白,为长,为高,为进退,为不果,为臭。其於人也为寡发,为广颡,为多白眼,为近利市三倍,其究为躁卦。 [疏]正义曰:此一节广明巽象。巽为木,木可以輮曲直,即巽顺之谓也。为风,取其阳在上摇木也。为长女,如上释,巽为长女也。为绳直,取其号令齐物,如绳之直木也。为工,亦正取绳直之类,为白,取其风吹去尘,故絜白也。为长,取其风行之远也。为高,取其风性高远,又木生而上也。为进退,取其风之性前却,其物进退之义也。为不果,取其风性前却,不能果敢决断,亦皆进退之义也。

经文说:「巽」的取象有木,有风,有长女,有绳墨取直,有工匠,有白色,有长,有高,有进退不定,有不果断,有气味;就人而言,取象为头发稀少、额头宽阔、眼白多、逐近利而得三倍市利;推到极处则成为躁动之卦。孔颖达疏解说:这一节推广说明「巽」的卦象。说「巽为木」,木可以揉弯取直、任人加工,正是「巽」顺从的意思。取象为风,是取阳气在上而摇动树木。取象为长女,如上文所解释,「巽」是长女。取象为绳墨取直,是取号令能整齐万物,就像墨绳能把木材取直。取象为工匠,也正是取绳墨取直这一类的意思。取象为白色,是取风吹去尘土,因而洁净洁白。取象为长,是取风行得很远。取象为高,是取风性高远,又树木总是向上生长。取象为进退,是取风性时而前进、时而退却,因而有事物进退不定之义。取象为不果断,也是取风性前后摇摆,不能果敢决断,同样归于进退不定之义。

为臭,王肃作“为香臭”也。取其风所发也,又取下风之远闻。其於人也为寡发,寡,少也。风落树之华叶,则在树者稀疏,如人之少发,亦类於此,故为寡发也。为广颡,额阔为广颡,发寡少之义,故为广颡也。为多白眼,取躁人之眼,其色多白也。为近利,取其躁人之情,多近於利也。市三倍,取其木生蕃盛,於市则三倍之宜利也。其究为躁卦,究,极也。取其风之近极於躁急也。

孔颖达接着说:取象为气味,王肃的本子作「为香臭」,是取气味由风散发出去,又取处在下风的人能远远闻到。就人而言取象为头发稀少,「寡」就是少;风吹落树上的花叶,留在树上的就稀疏了,好比人的头发稀少,二者相类,所以取象为发少。取象为宽额,额头开阔叫「广颡」,头发既少便显得额头宽,所以取象为广颡。取象为眼白多,是取性情躁急的人眼中白多黑少。取象为逐近利,是取躁急之人的心性多趋向财利。说「市三倍」,是取草木生长繁盛,拿到市上交易可获三倍之利。说「其究为躁卦」,「究」是极的意思,是取风势将到极处便转为躁急。

坎为水,为沟渎,为隐伏,为矫輮,为弓轮。其於人也,为加忧,为心病,为耳痛,为血卦,为赤。其於马也,为美脊,为亟心,为下首,为薄蹄,为曳。其於舆也,为多眚,为通,为月,为盗。其於木也,为坚多心。 [疏]正义曰:此一节广明坎象。坎为水,取其北方之行也。为沟渎,取其水行,无所不通也。为隐伏,取其水藏地中也。为矫輮,取其使曲者直为矫,使直者曲为輮。水流曲直,故为矫輮也。为弓轮,弓者,激矢。取如水激射也。轮者,运行如水行也。其於人也为加忧,取其忧险难也。为心病,忧其险难。故心病也。为耳痛,坎为劳卦也,又北方主听,听劳则耳痛也。为血卦,取其人之有血,尤地有水也。为赤,亦取血之色。

经文说:「坎」的取象有水,有沟渠,有隐伏,有矫直与揉曲,有弓与车轮;就人而言,取象为忧虑加深、心病、耳痛、血卦、红色;就马而言,取象为脊背健美、性子急躁、低头、蹄薄、拖曳;就车而言,取象为多灾祸、通行、月亮、盗贼;就木而言,取象为坚硬而多木心。孔颖达疏解说:这一节推广说明「坎」的卦象。说「坎为水」,是取它属北方之行。取象为沟渠,是取水的流行无处不通。取象为隐伏,是取水潜藏在地下。取象为矫輮,使弯曲的变直叫「矫」,使笔直的变弯叫「輮」,水流有曲有直,所以取象为矫輮。取象为弓与车轮:弓是激射箭矢的,取它像水一样激射;轮是运转前行的,取它像水一样流行不止。就人而言取象为忧虑加深,是取它忧惧险难;取象为心病,正因忧惧险难,所以心中生病;取象为耳痛,「坎」是劳苦之卦,北方又主听,听得劳苦耳朵就痛;取象为血卦,是取人身有血,就像大地有水一样;取象为红色,也是取血的颜色。

其於马也为美脊,取其阳在中也。为亟心,亟,急也。取其中坚内动也。为下首,取其水流向下也。为薄蹄,取其水流迫地而行也。为曳,取其水磨地而行也。其於舆也为多眚,取其表里有阴,力弱不能重载,常忧灾眚也。为通,取其行有孔穴也。为月,取其月是水之精也。为盗,取水行潜窃如盗贼也。其於木也为坚多心,取刚在内也。

孔颖达接着说:就马而言取象为脊背健美,是取坎卦阳爻居中,好比马脊挺健在中。取象为「亟心」,「亟」是急的意思,是取它中间刚实、内里躁动。取象为低头,是取水总是向下流。取象为蹄薄,是取水紧贴地面而行。取象为拖曳,是取水擦着地面缓缓而流。就车而言取象为多灾祸,是取坎卦上下两爻都是阴,力量薄弱不能重载,常担忧出事。取象为通行,是取它中间有孔穴可通。取象为月亮,是取月是水的精华。取象为盗贼,是取水暗中潜行渗漏,如同盗贼窃物。就木而言取象为坚硬多心,是取它的刚爻在内。

离为火,为日,为电,为中女,为甲胃,为戈兵。其於人也,为大腹。为乾卦,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其於木也,为科上槁。 [疏]正义曰:此一节广明离象。离为火,取南方之行也。为日,取其日是火精也。为电,取其有明似火之类也。为中女,如上释,离为中女也。为甲胃,取其刚在外也。为戈兵,取其刚在於外,以刚自捍也。其於人也为大腹,取其怀阴气也。为乾卦,取其日所烜也。为鳖,为蟹,为蠃,为蚌,为龟,皆取刚在外也。其於木也为科上槁,科,空也。阴在内为空,木既空中者,上必枯槁也。

经文说:「离」的取象有火,有太阳,有闪电,有中女,有铠甲头盔,有戈矛兵器;就人而言取象为大肚子;又取象为乾燥之卦,为鳖,为蟹,为螺,为蚌,为龟;就木而言,取象为中空而上端枯槁。孔颖达疏解说:这一节推广说明「离」的卦象。说「离为火」,是取它属南方之行。取象为太阳,是取太阳是火的精华。取象为闪电,是取它光明与火同类。取象为中女,如上文所解释,「离」是中女。取象为甲胄,是取它刚爻在外,好比甲胄护在身外。取象为戈矛兵器,也是取刚在外面,用刚硬来护卫自身。就人而言取象为大肚子,是取它中虚而怀藏阴气。取象为乾燥之卦,是取太阳的曝晒使物干燥。取象为鳖、蟹、螺、蚌、龟,都是取它们外壳坚硬、刚在外面。就木而言取象为中空上枯,「科」是空的意思,阴爻在内表示中空,树木中间既已空了,上端必定枯槁。

艮为山,为径路,为小石,为门阙,为果蓏,为阍寺,为指,为狗,为鼠,为黔喙之属。其於木也,为坚多节。 [疏]正义曰:此一节广明艮象。艮为山,取阴在下为止,阳在於上为高,故艮象山也。为径路,取其山虽高有涧道也。为小石,取其艮为山,又为阳卦之小者,故为小石也。为门阙,取其有径路,又崇高也。为果蓏,木实为果,草实为蓏,取其出於山谷之中也。为阍寺,取其禁止人也。为指,取其执止物也。为狗为鼠,取其皆止人家也。为黔喙之属,取其山居之兽也。其於木也为坚多节,取其山之所生,其坚劲故多节也。

经文说:「艮」的取象有山,有小路,有小石,有门阙,有果蓏,有守门的阍人寺人,有手指,有狗,有鼠,有黑嘴的野兽之类;就木而言,取象为坚硬而多枝节。孔颖达疏解说:这一节推广说明「艮」的卦象。说「艮为山」,是取两阴爻在下而静止,一阳爻在上而高耸,所以「艮」象山。取象为小路,是取山虽高峻,其间仍有涧谷通道。取象为小石,是取「艮」既象山,又是阳卦中最小的一个,所以为小石。取象为门阙,是取它既有通道可出入,形制又崇高对峙。取象为果蓏,树上结的实叫「果」,草上结的实叫「蓏」,是取它们生在山谷之中。取象为阍人寺人,是取他们守门而禁止外人出入。取象为手指,是取手指能执持而使物停住。取象为狗和鼠,是取它们都止息在人家。取象为黑嘴的野兽之类,是取它们是山中所居的走兽。就木而言取象为坚硬多节,是取山上所生的树木质地坚劲,因而枝节繁多。

兑为泽,为少女,为巫,为口舌,为毁折,为附决。其於地也为刚卤,为妾,为羊。 [疏]正义曰:此一节广明兑象。兑为泽,取其阴卦之小,地类卑也。为少女,如上释,兑为少女也。为巫,取其口舌之官也。为口舌,取西方於五事为言,取口舌为言语之具也。为毁折,为附决。兑西方之卦,又兑主秋也。取秋物成熟,槁秆旱之属则毁折也,果蓏之属则附决也。其於地也为刚卤,取水泽所停,则咸卤也。为妾,取少女从姊为娣也。为羊,如上释,取其羊性顺也。

经文说:「兑」的取象有泽,有少女,有巫祝,有口舌,有毁坏折断,有附而脱落;就地而言取象为坚硬的盐碱地,又取象为妾,为羊。孔颖达疏解说:这一节推广说明「兑」的卦象。说「兑为泽」,是取它是阴卦中最小的一个,又属地一类而地势低下。取象为少女,如上文所解释,「兑」是少女。取象为巫祝,是取巫祝以口舌事神,正是掌管言语的人。取象为口舌,是取西方在《尚书·洪范》「五事」中属「言」,口舌又是说话的器具。取象为毁折与附决,「兑」是西方之卦,又主秋令:秋天万物成熟,禾秆枯槁之类便毁坏折断,瓜果之类便附而脱落。就地而言取象为盐碱地,是取水泽停积之处,土性便成咸卤。取象为妾,是取少女随嫡姊出嫁而为娣媵。取象为羊,如上文所解释,是取羊的性情柔顺。

序卦

[疏]正义曰:《序卦》者,文王既繇六十四卦,分为上下二篇。其先后之次,其理不见,故孔子就上下二《经》,各序其相次之义,故谓之《序卦》焉。其周氏就《序卦》以六门往摄,第一天道门,第二人事门,第三相因门,第四相反门,第五相须门,第六相病门。如《乾》之次《坤》、《泰》之次《否》等,是天道运数门也。如《讼》必有《师》,《师》必有《比》等,是人事门也。如因《小畜》生《履》,因《履》故通等,是相因门也。如《遁》极反《壮》,动竟归止等,是相反门也。如《大有》须《谦》,《蒙》稚待养等,是相须也。如《贲》尽致《剥》,进极致伤等,是相病门也。

孔颖达疏解说:所谓《序卦》,是因为周文王演绎六十四卦之后,把它们分成上下两篇,而卦与卦先后相次的道理并没有明说出来,所以孔子就上下两篇《经》文,各自排比出它们前后相承的意义,因而称作《序卦》。周氏用六种门类来统摄《序卦》:第一是天道门,第二是人事门,第三是相因门,第四是相反门,第五是相须门,第六是相病门。像《乾》之后接《坤》、《泰》之后接《否》,属于天道运行气数的一门;像有《讼》必有《师》、有《师》必有《比》,属于人事的一门;像因《小畜》而生出《履》、因《履》而后通泰,属于前后相因的一门;像《遁》到极处便反为《大壮》、动到尽头便归于静止,属于两相反对的一门;像《大有》须用《谦》来相济、《蒙》卦幼稚有待养育,属于彼此相须的一门;像文饰到极处便招致《剥》落、上进到极处便招致损伤,属于相为病害的一门。

韩康伯云:“《序卦》之所明,非《易》之缊也。盖因卦之次,讬象以明义。”不取深缊之义,故云“非《易》之缊”,故以取其人理也。今验六十四卦,二二相耦,非覆即变。覆者,表里视之,遂成两卦,《屯》、《蒙》、《需》、《讼》、《师》、《比》之类是也。变者,反覆唯成一卦,则变以对之,《乾》、《坤》、《坎》、《离》、《大过》、《颐》《中孚》、《小过》之类是也。且圣人本定先后,若元用孔子《序卦》之意,则不应非覆即变,然则康伯所云“因卦之次,讬象以明义”,盖不虚矣。故不用周氏之义。

孔颖达接着说:韩康伯注认为:「《序卦》所阐明的,并不是《易》理最深的蕴奥,不过是顺着卦的次第,借卦象来说明义理罢了。」韩注不取深奥的蕴义,所以说它「不是《易》的深蕴」,只就人事之理立说。如今核验六十四卦,都是两两成对,不是「覆」就是「变」。所谓「覆」,是把一个卦倒转过来看,正看反看便成为两个卦,《屯》与《蒙》、《需》与《讼》、《师》与《比》这一类就是。所谓「变」,是这个卦倒转过来仍旧是它自己,只能把每一爻都变成相反的爻来与它相配,《乾》与《坤》、《坎》与《离》、《大过》与《颐》、《中孚》与《小过》这一类就是。况且圣人本来就已定下卦的先后,倘若卦序原本只依孔子《序卦》所讲的义理,就不应当整齐到非覆即变的地步。这样看来,韩康伯所说的「顺着卦的次第,借卦象来说明义理」,确实不是空话。所以不采用周氏六门的说法。

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屯刚柔始交,故为物之始生也。 [疏]正义曰:王肃云:“屯刚柔始交而难生,故为物始生也。”卢氏云:“物之始生故屯难。”皆以物之始生释屯难之义。案上言“屯者,盈也。”释《屯》次《乾》、《坤》,其言巳毕。更言“屯者,物之始生”者,开说下“物,生必蒙”,直取始生之意,非重释《屯》之名也。故韩康伯直引刚柔始交,以释物之始生也。

经文说:有了天地,然后万物才生出来;充满天地之间的只有万物,所以《乾》《坤》之后接以《屯》卦,「屯」是充盈的意思;「屯」又是万物初生的意思。韩康伯注解释:《屯》卦刚柔二气开始交合,所以是万物初生之象。孔颖达疏解说:王肃说:「《屯》是刚柔开始交合而艰难随之产生,所以是万物初生。」卢氏说:「万物刚刚开始生长,所以屯难。」两家都用万物初生来解释「屯难」之义。按上文说「屯者,盈也」,是解释《屯》为什么排在《乾》《坤》之后,话已经说完;这里再说「屯者,物之始生」,是为下文「物生必蒙」开个头,只取初生这一层意思,并不是重新解释《屯》的卦名。所以韩康伯径直引「刚柔始交」来解释万物初生。

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养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饮食之道也。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夫有生则有资,有资则争兴也。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也。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众起而不比,则争无由息;必相亲比,而后得宁也。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此非大通之道,则各有所畜以相济也。由比而畜,故曰“小畜”而不能大也。

经文说:万物初生必然蒙昧,所以《屯》之后接以《蒙》卦;「蒙」是蒙昧,是万物幼稚的阶段。幼稚就不能不加养育,所以接以《需》卦;「需」讲的是饮食之道。有饮食就必然引起争讼,所以接以《讼》卦。韩康伯注解释:有生命就要有物资供养,有物资可争,争夺就兴起来了。经文接着说:争讼一起,必定有众人聚集,所以接以《师》卦;「师」是众的意思。众人聚集必定有所亲附,所以接以《比》卦。韩康伯注解释:众人聚起而不相亲附,争斗就无从平息,必须彼此亲近比辅,然后才能安宁。经文说:「比」就是亲比。亲比之后必有所积聚,所以接以《小畜》卦。韩康伯注解释:这还不是大为亨通之道,只是各自有所蓄积以互相接济;由亲比而生蓄积,所以叫「小畜」,还称不上大。

物畜然后有礼,故受之以《履》。履者,礼也。礼所以適用也。故既畜则宜用,有用则须礼也。履而泰然后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终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终否,故受之以《同人》。否则思通,人人同志,故可出门同人,不谋而合。与人同者,物必归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谦》。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随,顺以动者,众之所随。

经文说:万物有了蓄积,然后才讲究礼节,所以接以《履》卦;「履」就是礼。韩康伯注解释:礼是使财用得当的准则;既有蓄积就该动用,一动用就得有礼来节制。经文说:践礼而通泰,然后才能安定,所以接以《泰》卦,「泰」是通达。事物不可能永远通达,所以接以《否》卦;也不可能永远闭塞,所以接以《同人》卦。韩康伯注解释:闭塞了就想求通,人人志向相同,所以能走出门外与人和同,不必事先商量就自然契合。经文说:能与人和同的,万物必定归附于他,所以接以《大有》卦。拥有盛大的,不可以自满,所以接以《谦》卦。拥有盛大而又能谦退,必定和乐,所以接以《豫》卦。和乐必定有人追随。韩康伯注解释:顺着理而行动的人,正是众人所愿追随的。

[疏]正义曰:郑玄云:“喜乐而出,人则随从。孟子曰:吾君不游,吾何以休?吾君不豫,吾何以助?此之谓也。”王肃云:“欢豫,人必有随。”随者,皆以为人君喜乐欢豫,则以为人所随。案《豫卦·彖》云:“《豫》刚应而志行,顺以动《豫》。《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以顺动,则刑罚清而民服。”

孔颖达疏解「豫必有随」说:郑玄解释道:「君主欢乐出游,百姓就跟从他。《孟子》说:我们的君王不出游,我们怎能得到休息?我们的君王不逸乐,我们怎能得到赈助?说的就是这个意思。」王肃说:「欢乐愉悦,必定有人追随。」这两家都认为是人君自己喜乐欢娱,因而被人追随。但考察《豫卦·彖传》说:「《豫》卦一阳得众阴相应而心志得行,顺理而动便是《豫》。《豫》既然顺理而动,所以天地也照这样运行,何况是封建诸侯、出兵征伐呢?天地依顺道而动,所以日月运行不失其度,四季更替不出差错;圣人依顺道而动,刑罚就清简而百姓归服。」

即此上云“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其意以圣人顺动能谦,为物所说,所以为豫。人既说豫,自然随之,则谦顺在君,说豫在人也。若以人君喜乐游豫,人则随之,纣作靡靡之乐,长夜之饮,何为天下离叛乎?故韩康伯云:“顺以动者,众之所随。”在於人君取致豫之义,然后为物所随,所以非斥先儒也。

孔颖达接着说:这正与上文「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相合,意思是圣人顺理而动又能谦退,因而使万物喜悦,这才叫「豫」。百姓既已喜悦,自然追随于他;可见谦顺在于君上,喜悦在于百姓。倘若照旧说,只要人君纵情游乐,百姓便会追随,那么商纣王制作靡靡之音、通宵达旦地饮酒,为什么天下反倒背离叛乱呢?所以韩康伯注只说「顺以动者,众之所随」,把着眼点放在人君先取得使人和乐之道,然后才被众人追随,这正是在驳正前代儒者的说法。

故受之以《随》。以喜随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蛊》。蛊者,事也。有事而后可大,可大之业,由事而生。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物大然后可观,故受之以《观》。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可观则异方合会也。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巳,故受之以《贲》。贲者,饰也。物相合则须饰,以脩外也。

经文说:所以《豫》之后接以《随》卦。韩康伯注解释:因为喜悦而追随别人的,必定招来事情。经文说:所以接以《蛊》卦,「蛊」就是事。有了事情,然后才能盛大。韩康伯注解释:可以成就盛大的功业,都是由做事产生的。经文说:所以接以《临》卦,「临」是大的意思。事物盛大然后才值得观仰,所以接以《观》卦。可供观仰然后就有所会合,所以接以《噬嗑》卦。韩康伯注解释:既可观仰,四方异地的人自然聚拢会合。经文说:「嗑」是合的意思。事物不可以只是苟且凑合就算了,所以接以《贲》卦,「贲」是文饰。韩康伯注解释:事物既已会合,就需要文饰,用来修整它的外表。

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极饰则实丧也。剥者,剥也。物不可以终尽剥,穷上反下,故受之以《复》。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有无妄然后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后可养,故受之以《颐》。颐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不养则不可动,养过则厚。

经文说:文饰到了极点,亨通之道也就穷尽了,所以接以《剥》卦。韩康伯注解释:文饰到极处,质实就丧失了。经文说:「剥」是剥落。事物不可能一直剥落到尽,剥落到上极便返归下位,所以接以《复》卦。回复正道就不虚妄了,所以接以《无妄》卦。有了不虚妄,然后才可以蓄聚,所以接以《大畜》卦。蓄聚之后才能养育,所以接以《颐》卦,「颐」是养育。不加养育就不能有所行动,所以接以《大过》卦。韩康伯注解释:不养育就无从行动,而养育过了头便失之于太厚。

[疏]正义曰:郑玄云:“以养贤者宜过於厚。”王辅嗣注此卦云:“音相过之过。”韩氏云:“养过则厚。”与郑玄、辅嗣义同。唯王肃云:“过莫大於不养。”则以为过失之过。案此《序卦》以《大过》次《颐》也。明所过在养。子雍以为过在不养,违《经》反义,莫此之尤。而周氏等不悟其非,兼以过失释《大过》之名,巳具论之於《经》也。

孔颖达疏解「大过」之名说:郑玄讲:「奉养贤人应当过于丰厚。」王弼(字辅嗣)注《大过》卦说:「这个『过』读作『相过』的过。」韩康伯说:「养育过头便成了厚。」韩注与郑玄、王弼的意思相同。只有王肃说:「过失没有比不养育更大的。」这就把「过」当成过失的过了。考察《序卦》把《大过》排在《颐》卦之后,可见所「过」的正在于养。王肃(字子雍)却认为过在不养,违背《经》文、颠倒义理,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而周氏等人不能觉察他的错处,还一并用过失来解释《大过》的卦名,这一点在解《经》的时候已经详细论过了。

物不可以终过,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过而不巳,则陷没也。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物穷则变,极陷则反所丽也。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

经文说:事物不可以一直过分下去,所以接以《坎》卦,「坎」是陷落。韩康伯注解释:过分而不知停止,就要陷落沉没。经文说:陷落之后必定有所附丽,所以接以《离》卦,「离」是附丽。韩康伯注解释:事物到了穷极就要转变,陷落到极处便反过来求所依附。经文接着说:有了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了万物,然后有男女;有了男女,然后有夫妇;有了夫妇,然后有父子;有了父子,然后有君臣;有了君臣,然后有上下的名分;有了上下的名分,然后礼义才有安放施行的地方。

言《咸》卦之义也。凡《序卦》所明,非《易》之缊也,盖囚卦之次,讬以明义。《咸》柔上而刚下,感应以相与。夫妇之象,莫美乎斯。人伦之道,莫大乎夫妇。故夫子殷勤深述其义,以崇人伦之始,而不系之於离也。先儒以《乾》至《离》为上《经》,天道也。《咸》至《未济》为下《经》,人事也。夫《易》六画成卦,三材必备,错综天人以效变化,岂有天道人事偏於上下哉?斯盖守文而不求义,失之远矣。 [疏]正义曰:韩於此一节注破先儒上《经》明天道,下《经》明人事,於《咸》卦之初巳论之矣。

韩康伯注解释:这一段讲的是《咸》卦的意义。凡《序卦》所阐明的,都不是《易》理最深的蕴奥,不过是顺着卦的次第,借以说明义理。《咸》卦柔爻在上、刚爻在下,两相感应而彼此亲与,夫妇之象没有比这更美的了;而人伦之道,也没有比夫妇更重大的。所以孔子恳切深切地申述这层意思,用来推重人伦的开端,并不把它系属在《离》卦之下。前代儒者把《乾》到《离》定为上《经》,说是讲天道;把《咸》到《未济》定为下《经》,说是讲人事。其实《易》以六画成卦,天、地、人三才必定齐备,交错综合天道人事来仿效变化,哪里有天道人事分别偏在上下两篇的道理?这不过是拘守文字而不推求义理,错得太远了。孔颖达疏解说:韩康伯在这一节的注里驳斥了前代儒者「上《经》明天道、下《经》明人事」的说法,这个问题在《咸》卦开头处已经论述过了。

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夫妇之道,以恒为贵。而物之所居,不可以恒,宜与世升降,有时而遯也。物不可以终遯,遯,君子以远小人。遯而后亨,何可终邪?则小人遂陵,君子日消也。故受之以《大壮》。阳盛阴消,君子道胜。

经文说:夫妇之道不可以不长久,所以接以《恒》卦,「恒」是久。事物不可以长久固守一处,所以接以《遯》卦,「遯」是退避。韩康伯注解释:夫妇之道以恒久为贵,但万物所处的位置却不能一成不变,应当随世道升沉进退,到时候就该退避。经文说:事物不可能一直退避下去。韩康伯注解释:《遯》卦讲的是君子借退避来远离小人;退避之后才得亨通,怎么可以退避到底呢?一味退下去,小人就步步进逼,君子之道便日渐消损了。经文说:所以接以《大壮》卦。韩康伯注解释:阳气盛而阴气消,正是君子之道得胜的时候。

物不可以终壮,故受之以《晋》。《晋》以柔而进也。晋者,进也。虽以柔而进,要是进也。进必有所伤,故受之以《明夷》。日中则昃,月盈则食。夷者,伤也。伤於外者,必反於家,故受之以《家人》。伤於外,必反脩诸内。家道穷必乖,室家至亲,过在失节。故《家人》之义,唯严与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家人尚严其敝,必乖也。

经文说:事物不可以一直强壮,所以接以《晋》卦。韩康伯注解释:《晋》是以柔顺之道上进。经文说:「晋」是前进。韩康伯注解释:虽然是以柔顺上进,终究还是前进。经文说:前进必定有所损伤,所以接以《明夷》卦。韩康伯注解释:太阳到了正午就要偏斜,月亮圆满了就要亏蚀。经文说:「夷」是损伤。在外面受了伤,必定返回家中,所以接以《家人》卦。韩康伯注解释:在外受伤,必定回过头来修治内部。经文说:家道穷困必生乖离。韩康伯注解释:一家人本是至亲,过失往往出在失去节度,所以《家人》卦的要义只在严正与敬慎;然而和乐胜过了礼就流于放纵,礼胜过了和乐就流于疏远——治家一味崇尚严厉,其流弊必定是彼此乖违。

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难,故受之以《蹇》。蹇者,难也。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巳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巳必决,益而不巳,则盈,故必决也。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遇,以正决邪,必有喜遇也。

经文说:所以接以《睽》卦,「睽」是乖违。乖违必定招致艰难,所以接以《蹇》卦,「蹇」是艰难。事物不可能一直处在艰难之中,所以接以《解》卦,「解」是舒缓。舒缓松懈就必定有所失,所以接以《损》卦。减损不止必转为增益,所以接以《益》卦。增益不止必至于决溃。韩康伯注解释:增益不停就会盈满,盈满了就必然溃决。经文说:所以接以《夬》卦,「夬」是决断。决断之后必有遇合。韩康伯注解释:用正道去决除邪恶,必定有可喜的遇合。

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后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谓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巳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井久则浊秽,宜革易其故。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革去故,鼎取新。既以去故,则宜制器立法以治新也。鼎所以和齐生物,成新之器也,故取象焉。

经文说:所以接以《姤》卦,「姤」是相遇。事物相遇之后就会聚集,所以接以《萃》卦,「萃」是聚集。聚集而后向上叫作升,所以接以《升》卦。上升不止必定困穷,所以接以《困》卦。在上面受困必定返回下面,所以接以《井》卦。水井之道不可以不加变革。韩康伯注解释:井水放久了就污浊秽恶,应当革除它的陈旧。经文说:所以接以《革》卦。变革事物没有比鼎更相宜的,所以接以《鼎》卦。韩康伯注解释:《革》是除去旧的,《鼎》是取用新的;既已除去旧的,就应当制作器物、订立法度来治理新的局面。鼎是用来调和五味、烹煮成物的器具,正是成就新物之器,所以在这里取它为象。

主器者莫若长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动也。物不可以终动,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终止,故受之以《渐》。渐者,进也。进必有所归,故受之以《归妹》。得其所归者必大,故受之以《丰》。丰者,大也。穷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无所容,故受之以《巽》。旅而无所容,以巽则得出入也。巽者,入也。入而后说之,故受之以《兑》。兑者,说也。说而后散之,故受之以《涣》。说不可偏系,故宜散也。

经文说:主持宗庙祭器的人没有比长子更相宜的,所以接以《震》卦,「震」是动。事物不可以一直动下去,要使它停止,所以接以《艮》卦,「艮」是止。事物也不可以一直停止,所以接以《渐》卦,「渐」是渐进。前进必定有所归宿,所以接以《归妹》卦。得到归宿的必定盛大,所以接以《丰》卦,「丰」是大。盛大到穷极必定失去安居之所,所以接以《旅》卦。羁旅在外而无处容身,所以接以《巽》卦。韩康伯注解释:客居无处容身,用谦顺之道就能出入无碍。经文说:「巽」是入。进入之后就使人喜悦,所以接以《兑》卦,「兑」是喜悦。喜悦之后就要散布开去,所以接以《涣》卦。韩康伯注解释:喜悦不可以偏系在一处,所以应当散开。

涣者,离也。涣者发畅而无所壅滞则殊趣,各肆而不反则遂乖离也。物不可以终离,故受之以《节》。夫事有其节,则物之所同守而不散越也。节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孚,信也,既巳有节,则宜信以守之。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守其信者,则失贞而不谅之道,而以信为过,故曰小过也。有过物者必济,行过乎恭,礼过乎俭,可以矫世厉俗,有所济也。故受之以《既济》。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有为而能济者,以巳穷物者也。物穷则乖,功极则乱,其可济乎?故受之以《未济》也。

经文说:「涣」是离散。韩康伯注解释:涣散是发扬畅通而无所壅塞,因而各趋一方;若人人放纵而不知回返,就终于彼此乖离了。经文说:事物不可以一直离散,所以接以《节》卦。韩康伯注解释:事情有了节度,就成为众人共同遵守的准则而不至于散漫越轨。经文说:有节度而以诚信守之,所以接以《中孚》卦。韩康伯注解释:「孚」就是信;既已有了节度,就应当用诚信来守持它。经文说:有诚信的人必定要付诸实行,所以接以《小过》卦。韩康伯注解释:死守小信的人,会失掉《论语》所说「贞而不谅」的正道,把守信看得过重,所以叫「小过」。经文说:有过于常人之处的必定能成事。韩康伯注解释:行为恭敬得过一些,用礼节俭得过一些,可以矫正世风、砥砺习俗,因而能有所成济。经文说:所以接以《既济》卦。事物不可能穷尽,所以最后接以《未济》卦作结。韩康伯注解释:有所作为而能成济的人,是把事物推到穷尽处的;但事物穷尽了就要乖违,功业到了顶点就要生乱,那还谈得上成济吗?所以最后用《未济》卦收束全篇。

杂卦

《杂卦》者,杂糅众卦,错综其义,或以同相类,或以异相明也。 [疏]正义曰:上《序卦》依文王上下而次序之,此《杂卦》孔子更以意错杂而对辨其次第,不与《序卦》同。故韩康伯云:“杂卦者,杂糅众卦,错综其义,或以同相类,或以异相明也。”虞氏云:“《杂卦》者,杂六十四卦以为义,其於《序卦》之外别言也。”此者圣人之兴,因时而作,随其时宜,不必皆相因袭,当有损益之意也。故《归藏》名卦之次,亦多异於时。王道蹖驳,圣人之意,或欲错综以济之,故次《序卦》以其杂也。

韩康伯注解释篇题说:所谓《杂卦》,是把众卦掺杂在一起,交错综合它们的意义,有的以相同来归类,有的以相异来对照发明。孔颖达疏解说:上面的《序卦》是依着文王上下两篇的次第来排列的;这篇《杂卦》则是孔子另按己意错杂排比,两两相对来分辨它们的次第,与《序卦》不同。所以韩康伯说:「《杂卦》是把众卦掺杂起来,交错综合它们的意义,有的以同类相从,有的以相异相明。」虞翻说:「《杂卦》是把六十四卦掺杂起来立义,在《序卦》之外另立一说。」这是因为圣人应时而兴,随当时所宜而立言,不必事事因袭前人,其间自有增损之意。所以《归藏》易排列卦名的次第,也多与当时通行的《周易》不同。世道错乱驳杂,圣人的用意或许是想用错综之法来匡救它,因此在《序卦》之后又列《杂卦》,取的正是「杂」的意思。

乾刚坤柔,比乐师忧。亲比则乐,动众则忧。临观之义,或与或求。以我临物,故曰“与”;物来观我,故曰“求”。屯见而不失其居。屯利建侯,君子经纶之时。虽见而磐桓,利贞不失其居也。蒙杂而著。杂而未知所定也。求发其蒙,则终得所定。著,定也。

经文说:《乾》卦刚健,《坤》卦柔顺;《比》卦和乐,《师》卦忧劳。韩康伯注解释:彼此亲近比辅所以和乐,兴师动众所以忧劳。经文说:《临》与《观》两卦的意义,一个是施与,一个是求取。韩康伯注解释:由我去临抚万物,所以叫「与」;万物前来观仰我,所以叫「求」。经文说:《屯》卦是已经显现而不失其所居之位。韩康伯注解释:《屯》卦利于封建诸侯,正是君子经营治理天下的时候;虽已显露头角却仍徘徊守候,守持正固而不离开本位。经文说:《蒙》卦是混杂而后显明。韩康伯注解释:蒙昧混杂之时,还不知道该安定在哪里;求人启发他的蒙昧,最终就能得到安定。「著」就是安定。

震,起也。艮,止也。损、益,盛衰之始也。极损则益,极益则损。大畜,时也。因时而畜,故能大也。无妄,灾也。无妄之世,妄则灾也。萃聚而升不来也。来,还也。方在上升,故不还也。谦轻而豫怠也。谦者不自重大。噬嗑,食也。贲,无色也。饰贵合众,无定色也。

经文说:《震》卦是奋起,《艮》卦是静止;《损》《益》两卦,是由盛转衰、由衰转盛的开端。韩康伯注解释:减损到极处就转为增益,增益到极处就转为减损。经文说:《大畜》卦讲的是时机。韩康伯注解释:顺着时机去蓄聚,所以能够盛大。经文说:《无妄》卦讲的是灾祸。韩康伯注解释:在人人不虚妄的世道里,谁若妄为就自招灾祸。经文说:《萃》卦是聚集,《升》卦是上升而不回还。韩康伯注解释:「来」就是回还;正在向上升进,所以不回头。经文说:《谦》卦是自轻,《豫》卦是怠惰。韩康伯注解释:谦虚的人不把自己看得尊大。经文说:《噬嗑》卦是咬合进食,《贲》卦是没有固定的颜色。韩康伯注解释:文饰贵在能合众人之好,所以没有一定的颜色。

兑见而巽伏也。兑贵显说,巽贵卑退。随,无故也。蛊,则饬也。随时之宜,不系於故也。随则有事,受之以蛊。饬,整治也。蛊所以整治其事也。剥,烂也。物熟则剥落也。复,反也。晋,昼也。明夷,诛也。诛,伤也。

经文说:《兑》卦是显现,《巽》卦是潜伏。韩康伯注解释:《兑》以显露喜悦为贵,《巽》以卑下退让为贵。经文说:《随》卦是不拘守旧的,《蛊》卦是整治积弊。韩康伯注解释:随时制宜,不系恋于旧规;有所追随就会生出事情,所以《序卦》说《随》之后接以《蛊》。「饬」是整治的意思,《蛊》卦正是用来整治那些积坏之事的。经文说:《剥》卦是烂落。韩康伯注解释:果实熟透了就剥落下来。经文说:《复》卦是返回,《晋》卦是白昼,《明夷》卦是诛伤。韩康伯注解释:「诛」就是损伤。

井通而困相遇也。井,物所通用而不吝也。困,安於所遇而不滥也。咸,速也。物之相应,莫速乎咸。恒,久也。涣,离也。节,止也。解,缓也。蹇,难也。睽,外也。相疏外也。家人,内也。否,泰,反其类也。大壮则止,遯则退也。大正则小人止。小人享则君子退也。

经文说:《井》卦是通达,《困》卦是安于所遇。韩康伯注解释:井水是人人通用而不吝惜的;处困的人安于自己的遭遇而不放纵妄求。经文说:《咸》卦是感应迅速。韩康伯注解释:事物之间的相应,没有比「咸」更快的了。经文说:《恒》卦是长久,《涣》卦是离散,《节》卦是节止,《解》卦是舒缓,《蹇》卦是艰难,《睽》卦是相外。韩康伯注解释:彼此疏远而相排斥在外。经文说:《家人》卦是向内;《否》与《泰》,是性质相反的一对;《大壮》卦是止,《遯》卦是退。韩康伯注解释:大道端正,小人自然止息;小人得势通达,君子就只好退避。

大有,众也。同人,亲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小过,过也。中孚,信也。丰,多故也。虚者惧危,满者戎盈。丰大者多忧故也。亲寡,旅也。亲寡故寄旅也。离上而坎下也。火炎上,水润下。小畜,寡也。不足以兼济也。履,不处也。王弼云:《履》卦阳爻,皆以不处其位为吉也。需,不进也。畏骇而止也。

经文说:《大有》卦是众多,《同人》卦是亲和,《革》卦是除去陈旧,《鼎》卦是取用新物,《小过》卦是稍有过越,《中孚》卦是诚信,《丰》卦是变故繁多。韩康伯注解释:空虚的人怕危险,盈满的人戒备满溢;丰盛盛大的人忧患变故也多。经文说:亲近的人稀少,是《旅》卦。韩康伯注解释:亲人稀少,所以只能客居寄旅。经文说:《离》卦是向上,《坎》卦是向下。韩康伯注解释:火性炎上,水性润下。经文说:《小畜》卦是所蓄微少。韩康伯注解释:蓄积不足以兼济天下。经文说:《履》卦是不安处其位。韩康伯注引王弼说:《履》卦的阳爻,都以不安居本位为吉。经文说:《需》卦是不前进。韩康伯注解释:因为畏惧险难而停下来等待。

讼,不亲也。大过,颠也。本末弱也。姤,遇也,柔遇刚也。渐,女归待男行也。女从男也。颐,养正也。既济,定也。归妹,女之终也。女终於出嫁也。未济,男之穷也。刚柔失位,其道未济,故曰穷也。夬,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长,小人道忧也。

经文说:《讼》卦是彼此不相亲和;《大过》卦是颠覆。韩康伯注解释:《大过》初、上两爻都是阴,本末都柔弱,所以颠覆。经文说:《姤》卦是相遇,是阴柔遇上阳刚;《渐》卦是女子出嫁要等男方来迎娶才动身。韩康伯注解释:女子随从男子而行。经文说:《颐》卦是养之以正,《既济》卦是各得其定位,《归妹》卦是女子的归宿。韩康伯注解释:女子最终归于出嫁。经文说:《未济》卦是男子的困穷。韩康伯注解释:刚爻柔爻都不当位,其道未能成济,所以叫穷。经文最后说:《夬》卦是决断,是阳刚决除阴柔,君子之道增长,小人之道忧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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