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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緯稽覽圖

漢 · 鄭玄

術數工具:大衍筮法、六爻起卦

推算天元甲子的方法是這樣:先列出自「天元」起算以來所積的年數,用六十去除它,剩下不滿六十的餘數,就從甲子開始順著六十甲子往下數,數到餘數用盡…

易經易學典籍

若以術數應用為目的,可先熟悉六十四卦卦爻辭與《說卦傳》的取象;若以義理為目的,則宜從《繫辭傳》入手。

卷上

推天元甲子之術

推天元甲子之術:置天元已來年數,以六十去之,不滿六十者,以甲子始數,算盡之上所得之日,即生歲之卦。諸變皆如卦十所年。歲、月、朔日辰直子日者,即主今月之卦;今日辰直五子之日,即是今日之卦也。諸改變異,並與歲同占。至歲之卦,當隨太歲而移之,行一子終則反始,無有窮也。【年至今隨己亥三十六年矣。】

推算天元甲子的方法是這樣:先列出自「天元」起算以來所積的年數,用六十去除它,剩下不滿六十的餘數,就從甲子開始順著六十甲子往下數,數到餘數用盡處所得的那個日辰,就是所求之年的「值歲之卦」。其餘各種變例,都照這一卦的算法類推(「諸變皆如卦十所年」一句字有訛脫,文義已不完整)。凡年、月與朔日的日辰正當「子」日的,就由它主管當月之卦;今日的日辰正當甲子、丙子、戊子、庚子、壬子這「五子」之日的,那就是今日之卦。各種變異之象的占斷,都與值歲之卦用同一套占法。至於值歲之卦,應當隨著太歲而挪移,行滿一個「子」的週期便又回到起點,循環往復沒有窮盡。〔鄭玄注〕自那時數到如今,已隨己亥而經歷三十六年了。

推易天地人之元術:先置天元太初癸巳元年一百九十萬八千八百五十三歲,乃始太初元年已來載數,至所求年歲上,以六十除之,不滿六十者,以從甲子所數算盡者之上,即今歲用事。【已上冩出一紙,本經《易緯》無之,此於《三備》上錄出以廣本耳。其所冩《三備》並從前立卦者皆不冩,以縁此本有,更不能再出,故此本兩存耳。從後即是《易緯》本經,非《三備》所有也。】

推算《易》天、地、人三元的方法:先列出天元太初癸巳元年以來共一百九十萬八千八百五十三年這個基數,再從太初元年往下累計年數,一直加到所求的那一年,然後用六十去除,剩下不滿六十的餘數,就從甲子起順數,數到餘數用盡處的那一位,便是當年當令行事之卦。〔鄭玄注〕以上這一紙是另抄補入的,《易緯》本經裡並沒有這段文字,這裡是從《三備》一書中錄出來,用以擴充本書內容罷了。所抄的《三備》以及前面立卦的那些內容都沒有再抄,因為本書裡原已有了,不必重複出現,所以此本才兩存其說。從下文起才是《易緯》本經,不是《三備》所有的了。

《易》天地人道元至宋元嘉元年一百九十萬六千三百八十,算外從元年至今大唐上元二年乙亥,又積三百三十八年。【按:以上推衍天元歲數,乃後世術士所加,非《易緯》本經。據馮椅引《中興館閣書目》,有李淳風續注《易緯》,其一「推天元甲子之術」,其二「推易天地人之元術」,與此相合,疑即出淳風續注本也。原本此文與「甲子卦起中孚」句相連屬,乃傳冩淆混。黃震《日抄》謂此書言「至今大唐上元二年乙亥卦起中孚」,亦誤連正文讀,蓋南宋冩本已然,今退二字書之,以別於正文。】

《易》天、地、人三道之元,推算到劉宋元嘉元年,共得一百九十萬六千三百八十年;此數之外,再從元嘉元年算到當今大唐上元二年乙亥,又累積了三百三十八年。〔四庫館臣按〕以上推衍天元積年的這些內容,是後世術士添加的,並非《易緯》本經。據馮椅引《中興館閣書目》著錄,李淳風曾為《易緯》作續注,其中一條叫「推天元甲子之術」,另一條叫「推易天地人之元術」,與此處文字相合,疑心就出自李淳風的續注本。原刻本把這段文字和「甲子卦起中孚」一句連成一片,是傳抄時混淆所致。黃震《黃氏日抄》說此書講「至今大唐上元二年乙亥卦起中孚」,也是誤把它連作正文來讀的,可見南宋抄本就已如此。今將這段低兩格書寫,用以與正文相區別。

甲子卦氣起中孚

甲子卦氣起中孚。【卦氣,陽氣也;中孚,卦名也。中者,和也;孚者,信也。經言「中孚豚魚」,言庶人養也,舉庶人言之,其所養微也。言微陽生於坎而為雷聲,尚未聞於人而知於律曆,俞助作也。若言天子出耕,諸侯當而耕也,故以言之。】

甲子這一元的卦氣,從中孚卦開始。〔鄭玄注〕所謂「卦氣」,就是陽氣;「中孚」是卦名。「中」是和,「孚」是信。《周易》中孚卦辭說「中孚,豚魚吉」,講的是庶人之養,特地舉庶人為例,是表明它所養的東西細微。這是說微弱的陽氣生在坎方而化為雷聲,人耳還聽不到,卻已經能在律呂曆數中察知,暗暗地相助而興起。這就好比天子親自出郊耕籍田,諸侯也相應地隨之而耕一樣,所以才這麼說。

【按:《後漢書·郎顗傅》注引此文作「卦氣起中孚」,原本脫「氣」字,今補入。又註文自「雷聲尚未聞於人」以下,文義與上不合,似非本注。據《郎顗傅》注所引,「甲子卦氣起中孚」「六日八十分之七」二語本連屬成文,而此本後文「陰還雨陰威色」注內「陽生於坎,氣尚微」云云,皆言卦起起中孚之義,與此注「所養微」云云詞義符合,當為此注原文無疑,其下即與「六日八十分之七」句相接。「太陽一二」云云,恐亦非本經次第,蓋舊時傅冩錯互,遂並正文而亂之。今既無別本可證,未敢釐定,姑仍舊文而附識所疑於此。】

〔四庫館臣按〕《後漢書·郎顗傳》李賢注引這句作「卦氣起中孚」,原刻本脫落了「氣」字,現在補上。又,鄭注中自「雷聲尚未聞於人」以下幾句,文義和上文接不上,似乎不是本條的原注。依《郎顗傳》注所引,「甲子卦氣起中孚」和「六日八十分之七」兩句本來是連成一氣的;而本書後文「陰還雨,陰威色」一條的注裡,「陽生於坎,氣尚微」等語都在講卦氣起於中孚的道理,與此注「其所養微」等語詞意正相符合,那才應當是本條註文的原貌,其下正好接上「六日八十分之七」一句。至於「太陽一二」以下諸語,恐怕也不是本經原有的次序,大概是舊日傳抄時錯簡互竄,連正文也被攪亂了。如今既無別本可以校證,不敢擅自釐定,姑且保留舊文,把所疑之處附記在這裡。

雷電之占

太陽一二以上,自雷雷聲。【太陽謂一月大壯。「一二」者,陽爻在上,雷聲盛聞於人,得自雷。其卦中是消息,臣強君弱,雷從解起。按:此文「自雷雷聲」義不可通,而《郎顗傅》引孔子曰「雷之始發大壯始,君弱臣強從解起」,與此注相合,疑正文亦有脫誤。】

太陽之爻升到一二位以上,自然而然就有雷、有雷聲。〔鄭玄注〕「太陽」指正月的大壯卦。所謂「一二」,是說陽爻已居上位,雷聲大作而為人所共聞,自然生雷。此卦在消息卦之列,象徵臣強而君弱,雷是從解卦發端的。〔四庫館臣按〕這裡「自雷雷聲」四字文義不通,而《後漢書·郎顗傳》引孔子的話說「雷的初次發動以大壯卦為始,君弱臣強則從解卦興起」,與鄭注正相吻合,疑心正文也有脫漏訛誤。

當雷不雷,太陽弱。【春分之後當雷不雷,君弱於道徳也。按:此文亦《郎顗傅》所引。】不當雷而雷,太陽弱。【秋分之後不當雷而雷,此君弱乾度,誅罰不行,邪臣跋扈於下,陽氣放洩,則雷冬行,亂冬傷陽也。】

該打雷的時節卻不打雷,說明太陽(人君)衰弱。〔鄭玄注〕春分以後本該有雷而無雷,是人君在道德上衰弱。〔四庫館臣按〕這一句也見於《後漢書·郎顗傳》所引。不該打雷的時節反而打雷,同樣說明太陽衰弱。〔鄭玄注〕秋分以後不該有雷卻打雷,這是人君在法度上衰弱,刑罰誅討不能推行,奸邪之臣在下跋扈,陽氣放散洩漏,於是雷在冬天妄行——擾亂了冬令,也就損傷了陽氣。

不少陽為雷上侵之比也。【離卦九三用事而雷,臣欲侵其君之否也。按:正文「不」字疑衍文。】先白乃當雷。【至秋分日色先白,則知秋分後必當雷。不雷者,刺其君春分之後雷、秋分之後不當雷,若反雷必逆也。】

少陽之位起雷,這是在下者向上侵犯人君的徵象。〔鄭玄注〕離卦九三當令而有雷,是臣下想侵犯其君的否塞之象。〔四庫館臣按〕正文開頭的「不」字疑是衍文。日色先轉白,然後才該打雷。〔鄭玄注〕到秋分時日色先泛白,就知道秋分之後一定該有雷。若不打雷,是譏刺人君:本該春分之後有雷、秋分之後無雷,如今反過來打雷,必定是悖逆之象。

降陰下、迎陰起,合和而陽氣用上薄之,則為雷。【陽氣,風也。】雷有聲名曰雷,有光名曰電。【按:此句舊本混入註文,今訂正。】迎陰獨起,陽上薄之,其電炎炎也、漫漫也,其電淳淳也。【此君臣不和之象也。】陰陽和合,其電耀耀也,其光長而雷殷殷也。【此君臣道和,謂三氣合也。三氣者:降氣下、迎陰氣起、風氣上薄之,和合電為之雷。空虛有賢人之當其實者也,故曰殷殷也。按:孫古微書引此文作「為電輝輝也」,未詳所據。】

從上降下的陰氣與從下迎上的陰氣相遇,兩相和合,陽氣再從上迫壓它,就產生雷。〔鄭玄注〕這裡說的陽氣,指的是風。雷有聲響的叫「雷」,有光亮的叫「電」。〔四庫館臣按〕這一句舊本誤混入註文,現在訂正為正文。如果只有迎上之陰單獨興起,而陽氣從上迫壓它,那麼電光就炎炎閃爍、漫漫瀰漫,電勢淳淳不定。〔鄭玄注〕這是君臣不和的象徵。若陰陽彼此和合,則電光耀耀明亮,光長而雷聲殷殷厚重。〔鄭玄注〕這是君臣之道和諧,也就是三氣相合。所謂三氣,是降下之氣在下、迎上之陰氣興起、風氣從上迫壓,三者和合,電因之而成雷。虛空之中有賢人居其實位與之相當,所以雷聲才殷殷可聞。〔四庫館臣按〕孫古微的書引這句作「為電輝輝也」,不知他所據是什麼本子。

寒溫清濁之效

太平而雜卦以其度效一辰則可矣。【雜卦九三、上六決溫,九三、上九微溫,六三、上九決寒,六三、上六微寒,曰七分中一辰效則可也。按:「九三上六」舊本作「九三上九」,「九三上九」舊本作「六三上九」,今據後註文改。】唯消息及四時卦當盡其日。【寒溫之氣,消息盡六日七分,四時七十三分也。】

天下太平之時,雜卦只要按它的度數應驗一辰,就算合格了。〔鄭玄注〕雜卦之中,九三與上六相配主「決溫」(明顯的溫),九三與上九相配主「微溫」,六三與上九相配主「決寒」,六三與上六相配主「微寒」;所以說在六日七分之內應驗一辰便可以了。〔四庫館臣按〕「九三上六」舊本誤作「九三上九」,「九三上九」舊本誤作「六三上九」,今據下文鄭注改正。唯有十二消息卦和坎離震兌四時之卦,應當把所值的日數占滿。〔鄭玄注〕就寒溫之氣而言,消息卦要占滿六日七分,四時之卦要占滿七十三分。

太平之時太陰用事,【謂從否至臨也。】而少陽卦當效,時至則於效分上一時。【雜卦用事至於三爻,三初九三、上六決溫,九三、上九微溫,臨分上辰也。按:注「三爻」下「三初」二字疑衍文。】非太平以其卦分效則可。【以其六日七分,一分效則可矣。】未可責時至立效也。太陽用事,【謂從泰至遁。】少陰卦爻亦如之。【雜卦用事效六三、上九決寒,六三、上六微寒,亦如效少陽也。】

天下太平之時太陰當令,〔鄭玄注〕指從否卦到臨卦這一段。而少陽之卦應當應驗,時候一到,就在應驗的那一分上占一時。〔鄭玄注〕雜卦當令行事到第三爻,九三配上六主決溫,九三配上九主微溫,臨近所分的那一辰。〔四庫館臣按〕註文「三爻」下的「三初」二字疑為衍文。若不是太平之世,只要按它所占的卦分應驗就可以了。〔鄭玄注〕就它六日七分之中,有一分應驗便算數了。不能苛求時候一到就立刻應驗。太陽當令,〔鄭玄注〕指從泰卦到遁卦這一段。少陰之卦的爻也照此辦理。〔鄭玄注〕雜卦當令,六三配上九應「決寒」,六三配上六應「微寒」,也和少陽的應驗方式一樣。

凡形體不相應,【形謂白濁清淨,可得而見,故言形體者以身體寒濁也。不相應者,溫不清淨、寒白濁也。】皆有其事而不成也,其在位者有徳而不行也。【徳者,帝王之道。其在位者廢而不行,故不相應之道也。】有貌無實,【白濁清淨效、寒溫不效,此佞人之類也。】有實無貌,【寒溫效、白濁清淨不效,此賢者之類,屈道仕也。】故言從其類也。

凡是「形體」與氣候不相應的,〔鄭玄注〕所謂「形」,指白濁、清淨這類肉眼可見的天色,所以說「形體」是拿身體來比方寒氣與濁氣。所謂「不相應」,就是本該溫而天色不清淨、本該寒而天色反白濁。都屬於事情雖有其端卻辦不成,在位的人雖有德卻推行不開。〔鄭玄注〕「德」就是帝王之道。在位者把它廢棄而不施行,所以才是不相應之道。有「貌」而無「實」,〔鄭玄注〕指白濁清淨應驗了而寒溫不應驗,這是佞人一類。有「實」而無「貌」,〔鄭玄注〕指寒溫應驗了而白濁清淨不應驗,這是賢者一類,屈抑其道而出仕。所以說各隨其類。

上為貌也,寒溫為實。【白濁清淨其上貌,寒溫者是為實。】溫為尊,寒為卑。【溫喻君,寒喻臣。君當施生,臣當奉命,尊卑等也。】故尊見卑益自尊、卑見尊益自卑,則寒溫決絕矣。【九三應上六、六三應上九,則寒溫決絕可知。】兩尊兩卑無所別,【君臣道卑,不能相使。】則寒溫微不絕決。六三應上六,寒不絕決。【難別知也。按:注「六三」原本作「九三」,今據後註文改。】

天色顯於上的叫「貌」,寒溫見於氣的叫「實」。〔鄭玄注〕白濁、清淨是它上面的貌,寒與溫才是實。溫屬尊,寒屬卑。〔鄭玄注〕溫比喻君,寒比喻臣。君該施行生養,臣該奉命而行,尊卑各有等次。所以尊者見了卑者更顯其尊、卑者見了尊者更顯其卑,寒溫就分得清清楚楚。〔鄭玄注〕九三與上六相應、六三與上九相應,寒溫截然可辨,由此可知。若兩邊都是尊、或兩邊都是卑,彼此無從分別,〔鄭玄注〕君臣之道都低下,不能互相驅使。那麼寒溫就微弱而分不清。六三與上六相應,寒氣就不明顯。〔鄭玄注〕難以分辨識別。〔四庫館臣按〕注中「六三」原本作「九三」,今據下文鄭注改正。

陰陽升。所謂「應」者:地上有陰而天上有陽曰應,【六三應上九,寒相應,寒溫白濁。】俱陰曰罔;【六三應上六,兩陰無相見之意,故無應者,天鬱然而罔也。】地上有陽而天上有陰曰應,【九三應上六,陰陽相應,清淨寒溫。按:「地上有陽」十一字原本混入註文,今訂正。】俱陽曰罔。【九三應上九,兩陽無相見之意曰罔,罔故為亡也。】

陰與陽有升降之別。所謂「應」,是這樣界定的:地上是陰而天上是陽,叫做「應」,〔鄭玄注〕六三與上九相應,寒氣彼此呼應,寒溫與白濁皆見。兩邊都是陰,就叫「罔」,也就是無應;〔鄭玄注〕六三與上六相應,兩個陰爻沒有相見之意,所以無所感應,天色鬱結昏暗,就是「罔」。地上是陽而天上是陰,也叫做「應」,〔鄭玄注〕九三與上六相應,陰陽彼此感應,清淨與寒溫皆見。〔四庫館臣按〕「地上有陽」以下十一字原本誤混入註文,今訂正為正文。兩邊都是陽,也叫「罔」。〔鄭玄注〕九三與上九相應,兩個陽爻沒有相見之意,所以叫「罔」;「罔」也就是亡失無得的意思。

小畜乾位比。【比九三陽爻,故言比。】然息之卦當勝雜卦也。【九三俱當溫,乾之溫當有不效者,至沖事發矣,盛氣行也。何以夷狄來朝?消息效、四時效,乃來朝也。一曰:少陽卦不效為水,太溫甚者為旱、為秋榮冬雪;少陰不效為旱、為賊、為兵。雖消息及四時卦效各盡其日,息卦主祿,消卦主刑,四時四方主刑兵,故曰左右前後。

小畜卦處在乾的方位上,故稱為「比」。〔鄭玄注〕比擬的是九三這個陽爻,所以說「比」。然而生息之卦(陽長之卦)應當勝過雜卦。〔鄭玄注〕九三都該主溫,乾位之溫若有不應驗的,等到沖位之時事變就要發作,這是盛氣流行的緣故。憑什麼說四夷會來朝?消息卦應驗、四時卦也應驗,四夷才會來朝。另一種說法:少陽之卦不應驗就有水災,太溫而過甚就成旱災,或秋天草木反榮、冬天下雪;少陰之卦不應驗就有旱災、有盜賊、有兵事。雖然消息卦和四時卦各自把所值之日占滿,但息卦主爵祿,消卦主刑罰,四時之卦分主四方的刑與兵,所以說有左右前後之分。

按:後文「上有陰百二十日為雨」注內「勝小畜溫也」五字,似當為此處本注而錯入彼注者。其自「消息效四時效」以下,乃論卦效之驗,與正文不相應,似又當在後文「左為右前為後」之下,而簡錯在此也。】

〔四庫館臣按〕後文「上有陰百二十日為雨」一條的注裡,「勝小畜溫也」五個字,看來本該是此處的原注,卻錯竄到那一條注中去了。而自「消息效、四時效」以下那一段,是在討論卦氣應驗的驗證,與本條正文對不上,似乎又該排在後文「左為右前為後」之下,只是竹簡錯亂才落在這裡。

降陽為風、降陰為雨

降陽為風。【上九用事,卦效後一百二十日降為卒風;其不效也,後九十一日降為災風。天惡氣不得上天,中九十一日為災風,其陰不時,卦四方生形也,故曰降陽必為其風。按:註文「其陰不時」句疑有脫誤,「生形」疑當作「主刑」。】降陰為雨。【上九用事,卦效後一百二十日降陰為雨。按:注「上九用事」,「九」疑作「六」。】

陽氣下降就化為風。〔鄭玄注〕上九當令行事,卦氣應驗的,一百二十日之後降下來成為暴風;卦氣不應驗的,九十一日之後降下來成為災風。上天的惡氣不能升上天去,隔了九十一日就成災風;其中陰氣不按時節,四方之卦各生其形,所以說陽氣下降必定化為風。〔四庫館臣按〕註文「其陰不時」一句疑有脫誤,「生形」疑當作「主刑」。陰氣下降就化為雨。〔鄭玄注〕上九當令行事,卦氣應驗的,一百二十日之後降陰而成雨。〔四庫館臣按〕注中「上九用事」的「九」,疑當作「六」。

升氣上,降氣微。【君弱臣強,不得以時升降。升氣喻君,降氣喻臣也。】是故陽還其風必暴。【君弱臣強,君令不得行,降氣積後一百三十日內,陰得同類並下,故薄,故必暴也。】

上升之氣浮在上面,下降之氣反而微弱。〔鄭玄注〕這是君弱臣強,升降不能按時。上升之氣比喻君,下降之氣比喻臣。所以陽氣回還,那風必定狂暴。〔鄭玄注〕君弱而臣強,君的號令行不通,下降之氣積蓄到一百三十日之內,陰氣聚集同類一齊下壓,因而相迫相薄,所以必定狂暴。

陰還其雨亦暴。【臣強君弱,君澤不得行,降氣道積後一百三十日內,得同類並下,故薄也。一曰:升降氣為陰陽卦,升於九三、六三,寒溫過暴,疾起時降氣而上也。降氣盛至十日、七日,近三日、四日,其降也有鳴風之發屋折木之風,是一百三十日,故曰還也。按:正文「還」字之上,原本脫「陰」字,今據後文補入。】

陰氣回還,那雨也必定狂暴。〔鄭玄注〕臣強而君弱,君的恩澤施行不下去,下降之氣的路徑積蓄到一百三十日之內,聚集同類一齊下壓,所以相迫。另一種說法:升降之氣分屬陰陽兩類卦,升在九三、六三之位,寒溫過於暴烈,急劇興起之時降氣反而上行。降氣盛到十日、七日,近的也有三日、四日,它降下來時便有掀屋折木的鳴風,合計一百三十日,所以叫「還」。〔四庫館臣按〕正文「還」字之上,原本脫一「陰」字,今據後文補入。

降陽之風,動不鳴條。【動搖萬物,和適不迅疾,鳴條也。】降陰之雨,潤不破塊。【潤澤和適,不疾沛破塊。按:孫古微書引此文與「降陰為雨」句相屬,疑以上四語本俱在「降陽為風」「降陰為雨」二語之下,或有倒簡耳。】還風者,善令還也。【還,暴也。君出善令蓋者若百姓,君弱臣強,還而不行;陽氣道積,不以時降,後得同類並下,故暴也,故曰令還也。】

陽氣下降而成的風,只是搖動萬物,不至於把樹枝吹得作響。〔鄭玄注〕搖動萬物而和順適中,不迅猛急疾,這就叫「鳴條」之界。陰氣下降而成的雨,只是潤澤土地,不至於把土塊打散。〔鄭玄注〕潤澤而和順適中,不急驟傾注打碎土塊。〔四庫館臣按〕孫古微書引這段文字,是接在「降陰為雨」句下的,疑心以上四句本來都應排在「降陽為風」「降陰為雨」兩句之後,或許是簡冊顛倒了。所謂「還風」,就是善政的號令被退還回來。〔鄭玄注〕「還」就是暴。君主發出好的號令本是要覆蓋百姓的,但君弱臣強,號令被退回而行不通;陽氣之道積而不散,不能按時下降,後來聚集同類一齊下壓,所以狂暴,因此叫「令還」。

陰還雨,陰威色。【還,暴。陰陽生於坎,氣尚微,寒溫未知,萬物變形,律氣先得中孚,卦氣乃信,愛而飬之,故言卦氣起中孚也。按:正文「陰威色」疑當作「陰威也」。又注與正文不相應,俱應為簡首「卦氣起中孚」句註文,蓋因「陽生於坎」四字相近,錯誤在此,而反佚其本注耳。】六日八十分之七。【六以候也,八十分為一日之七者,一卦六日七分也。按:自此文以下至「左為右前為後」,皆論卦氣之法,應依《漢書》注所引,與「卦氣起中孚」句相從。】

陰氣回還成雨,是陰氣逞威之色。〔鄭玄注〕「還」就是暴。陰陽之氣生於坎位,氣還微弱,寒溫尚不可知,萬物正在變形,律呂之氣先感應到中孚,卦氣於是有了信驗,天覆愛而養育萬物,所以說卦氣起於中孚。〔四庫館臣按〕正文「陰威色」疑當作「陰威也」。又此注與正文對不上,都應當是簡冊開頭「卦氣起中孚」一句的註文,大概因為「陽生於坎」四字前後相近,錯落到這裡,本條原注反倒亡佚了。一卦當六日又八十分日之七。〔鄭玄注〕「六」是就候數而言,「八十分為一日之七」,是說一卦合六日七分。〔四庫館臣按〕自此句以下直到「左為右前為後」,講的都是卦氣之法,應依《漢書》注所引,與「卦氣起中孚」一句相連屬。

卷中

四時卦與消息、雜卦

【錯簡頗多,今但隨文致疑,未敢擅改。】而從。【從,得一卦。】四時卦十一辰餘而從。【四時卦者,謂四正卦坎、離、震、兊,四時方伯之卦也。十一辰餘者,七十三分;而從者,得一之卦也。】坎常以冬至日始效。【坎,北方卦名,微陽所生。卦效為夷不侵,以溫效為四夷來侵也。】

〔四庫館臣按〕本卷錯簡很多,如今只能隨文指出可疑之處,不敢擅自改動。承接而下。〔鄭玄注〕所謂「從」,就是承接得到下一卦。四時之卦每隔十一辰有餘而相承接。〔鄭玄注〕「四時卦」指坎、離、震、兌四個正卦,是分主四時的方伯之卦。「十一辰餘」折算為七十三分;「而從」就是承接得到的那一卦。坎卦總是從冬至這一天開始應驗。〔鄭玄注〕坎是北方之卦的卦名,微弱的陽氣由此而生。卦氣應驗,主四夷不來侵犯;若以「溫」來應驗,則主四夷前來侵犯。

復生坎七日。【復卦各生坎七日。復時一陽生於陰之下,陽氣交,故經言「七日來復」,一正之者也。】消息及雜卦傅相去各如中孚。【消息六日七分,四時卦七十三分。】

復卦從坎卦生出,相隔七日。〔鄭玄注〕復卦各自從坎卦生出,相隔七日。復卦之時一個陽爻生在眾陰之下,陽氣開始交接,所以《周易》復卦辭說「七日來復」,這是一個正例。消息卦與雜卦遞相傳遞,彼此相距的度數都像中孚那樣。〔鄭玄注〕消息之卦各占六日七分,四時之卦各占七十三分。

太陰用事,如少陽卦之效也一辰,其陰效也盡日。【大陰謂消也。從否卦至臨為太陰,雜卦九三為少陽之效。雜卦九三行於太陰之中,效微溫一辰,其餘皆當隨太陰為寒。「其陰效也盡日」,為雜卦六十三行於太陰中,盡六日七分也。按:正文「少陽」原本作「少陰」,「一辰」原本「一陰」,今俱據文改正。】

太陰當令行事,少陽之卦只應驗一辰,而它的陰氣則要應驗滿所值之日。〔鄭玄注〕太陰指消卦(陰長之卦)。從否卦到臨卦這一段屬太陰,雜卦的九三則是少陽的應驗之處。雜卦九三行走在太陰之中,應出微溫一辰,其餘時間都應隨太陰而為寒。所謂「其陰效也盡日」,是說雜卦的六三行走在太陰之中,把六日七分占滿。〔四庫館臣按〕正文「少陽」原本作「少陰」,「一辰」原本作「一陰」,今都據文義改正。

太陽用事,而少陰卦之效也一辰,其陽也盡日。【太陽謂消息也。從泰卦至遁為太陽,雜卦六三行於太陽之日中,效微寒一辰,其餘皆當隨太陽為溫,效盡六日七分也。按:註文「謂消息也」,「消」字衍;又「微寒」原本作「微陽」,今據文改正。】消息及四時卦各盡其日。【消息盡六日七分,四時盡七十三分。】

太陽當令行事,少陰之卦只應驗一辰,而它的陽氣要應驗滿所值之日。〔鄭玄注〕太陽指息卦(陽長之卦)。從泰卦到遁卦這一段屬太陽,雜卦的六三行走在太陽所值之日中,應出微寒一辰,其餘時間都應隨太陽而為溫,一直應滿六日七分。〔四庫館臣按〕註文「謂消息也」中的「消」字是衍文;又「微寒」原本作「微陽」,今據文義改正。消息之卦與四時之卦,各自要把所值的日數占滿。〔鄭玄注〕消息卦占滿六日七分,四時卦占滿七十三分。

卦身效弱也。【五弱於道徳。】四時卦身效為兵。【以寒侵為兵氣所起,兵所致也;以溫為夷狄相攻之道也。】

卦身應驗得微弱,主人君衰弱。〔鄭玄注〕指九五之君在道德上衰弱。四時之卦的卦身應驗,主刀兵。〔鄭玄注〕以寒氣來侵犯,是兵氣興起、兵禍招致的徵象;以溫氣來應驗,則是四夷互相攻伐之道。

左為右,前為後。【東方為左,西方為右,南方為前,北方為後。一百二十日降為卒雨;其有陽一百二十日而風,謂上九用事後一百二十日降為卒風。按:注中「一百二十日」以下云云,俱應在後文「上有陰百二十日為雨」句下;彼注中「上六用事後」五字,當在此注「二百二十日降為卒雨」九字之上;自「其有陽」至「而風」十字,復當為正文;「謂上九」至「卒風」十五字,復當為註文。疑傅冩者以「後」字文相同而錯誤在此,又混正文入注,遂不可辨耳。】

左方就是右方,前方就是後方。〔鄭玄注〕東方為左,西方為右,南方為前,北方為後。一百二十日之後降下來成為暴雨;若屬陽,則一百二十日之後成為風,是說上九當令行事以後一百二十日降下來成為暴風。〔四庫館臣按〕注中「一百二十日」以下這些話,都應當排在後文「上有陰百二十日為雨」一句之下;那一條注裡「上六用事後」五個字,應當放在此注「二百二十日降為卒雨」九個字之上;從「其有陽」到「而風」這十個字,又應當是正文;從「謂上九」到「卒風」這十五個字,又應當是註文。疑心傳抄的人因為都有一個「後」字而錯落在此,又把正文混進註文,於是無從分辨了。

陰侵陽與蒙、震、日蝕

諸卦氣溫寒清濁各如其所。【諸卦謂六十四卦也。氣謂用事所當效氣。溫寒清濁各如其所者,九三上九清濁微,九三上六當溫其微白濁,故名各如之其所也。說寒則當白濁,則淨消,此四時氣候也,各當得其正也。】侵消息者。【溫卦以溫侵,寒卦以寒侵。】

各卦的卦氣,其溫、寒、清、濁都各如其所當。〔鄭玄注〕「諸卦」指六十四卦;「氣」指當令行事時所應顯現的氣。所謂溫寒清濁各如其所,是說九三配上九則清濁微弱,九三配上六本該溫而其天色微微白濁,所以叫各如其所當。說到「寒」,就該天色白濁,隨即轉為清淨,這是四時的氣候,各自都應得其正。前來侵犯消息卦的。〔鄭玄注〕溫卦用溫來侵,寒卦用寒來侵。

或陰専政,或陰侵陽。【陽者君,陰者臣。臣専君政事,亦陰侵陽;臣謀殺其君,亦陰侵陽也。按:《後漢書·郎顗傳》注引此文作「陰専政」,舊本訛「陰」為「陽」,今據改。】侵之比先蒙。【蒙之比非一也。先蒙者,臣將欲侵其君,亂氣而起,霧冒之,故先蒙。按:陸徳明《釋文》引《稽覽圖》云「無以教天下曰蒙」,今本內無此語,或即此處佚文也。】

或者是陰專擅國政,或者是陰侵犯陽。〔鄭玄注〕陽指人君,陰指臣下。臣下專擅人君的政事,也是陰侵陽;臣下圖謀弒殺其君,同樣是陰侵陽。〔四庫館臣按〕《後漢書·郎顗傳》注引此文作「陰専政」,舊本把「陰」訛作「陽」,今據以改正。侵犯將起,其徵象先現為「蒙」(天色昏蒙)。〔鄭玄注〕「蒙」這類徵象不止一種。所謂先蒙,是臣下將要侵犯其君,亂氣興起,霧氣籠罩,所以先見昏蒙。〔四庫館臣按〕陸德明《經典釋文》引《稽覽圖》說「無以教化天下叫做蒙」,今本里沒有這句話,或許就是此處的佚文。

三則震。【消息比三卦蒙盡六日七分,則震者地動,陰正蒙也。陰不靜,臣氣盛,故地動,故曰三則震。】専政者,言陰為之雖正,不得専也,猶當歸之於陽。【臣當為而後為之,復行之也。】

到了三次就會地震。〔鄭玄注〕消息卦連同相鄰三卦的昏蒙占滿六日七分,就發生「震」,也就是地動;陰氣正當昏蒙之時。陰氣不安靜,臣下氣焰盛,所以地動,因此說「三則震」。所謂「專政」,是說陰雖然做得合乎正道,也不該獨斷專行,仍應當把政柄歸還於陽。〔鄭玄注〕臣下該做的先請示而後做,做完再復命施行。

専之一則震。【臣専君政甚,則非其必待三也,一則震矣。甚者一卦六日,以寒陰加以還風而溫蒙,侵消息後九十日則震還矣,以風雨止時為期。】侵甚則蝕矣,其加寒溫。【食非必待三時也,一侵則食矣。其加溫寒,謂春夏寒大過、秋冬溫、疾風發屋折木、太陽無光有影無形。按:「侵甚則蝕矣其加寒溫」九字當為正文,原本混入注中,今訂正。】原其劇易。【一則震、一則蝕,易乃三震、三日乃蝕,故曰原其劇易之道也。】

專擅到極點,一次就會地震。〔鄭玄注〕臣下專擅君政太嚴重,就不必等到三次,一次就地震了。嚴重的,一卦六日之內,以寒陰再加上回還之風而生溫蒙,侵犯消息卦之後九十日就會地震回應,以風雨停歇之時為期限。侵犯到極點就要日食,還會伴隨反常的寒溫。〔鄭玄注〕日食也不必等三次,侵犯一次就食了。所謂伴隨溫寒,是指春夏反寒得厲害、秋冬反溫,疾風掀屋折木,太陽無光、有影而不見形。〔四庫館臣按〕「侵甚則蝕矣其加寒溫」九個字應當是正文,原本混入注中,今訂正。推究其中輕重之別。〔鄭玄注〕一次就地震、一次就日食,是重;輕的則要三次才地震、三日才日食,所以說推究其中輕重之道。

逆霜旱澇之應

賊陰逆霣者霜。【賊陰者,言人忍壊賊治人也;逆者,非其時;霣者,從上也;霜者,霜以非時殺物,無霜而殺物亦賊之陰。】故陽虐之應,旱霣霜以殺萬物,萬物終歲不復生。【君行暴虐,誅殺暴罪,天應其行,旱霜殺萬物,則終歲不復生也。按:「虐」原本訛作「唐」,注中又訛作「虎」,今並據文改。】

所謂「賊陰逆霣」,指的就是霜。〔鄭玄注〕「賊陰」是說人殘忍敗壞,用苛虐之法治人;「逆」是不合其時;「霣」是自上而下降落;「霜」是說霜在非時殺傷生物,即使無霜而生物被殺,也同樣屬於賊害之陰。所以人君暴虐的報應,是旱災加上降霜,殺死萬物,萬物一整年都不能再生。〔鄭玄注〕人君施行暴虐,濫加誅殺於所謂兇暴之罪,上天就以相應的天象回應他的行為:旱與霜殺死萬物,那就整年不能復生。〔四庫館臣按〕「虐」字原本訛作「唐」,註文中又訛作「虎」,今一併據文義改正。

陰假威之應,亦旱霣霜而殺物。【假威者,言君使臣按問,則臣反假君威而殺之心也。天應其行,亦旱霜殺萬物;不言終歲不復生何?庶幾君能覺悟誅之也。君所殺下無復望,故言終歲不復生也。按:「心也」,「心」字疑衍文。】至霣霜時,根生榮不死。【至九月剝用事時,當霣霜殺萬物,今不霣霜,萬物皆復榮不死也。】

臣下假借君威的報應,也是旱災加降霜而殺死萬物。〔鄭玄注〕所謂「假威」,是說人君派臣下去查辦案件,臣下反而藉著君威動了殺人之心。上天回應這種行為,也以旱與霜殺死萬物;那為什麼不說「整年不能復生」呢?因為還指望人君能夠醒悟過來誅除這種臣子。若是人君親自所殺,臣民便再無指望,所以才說整年不能復生。〔四庫館臣按〕「而殺之心也」的「心」字疑是衍文。到了該降霜的時節,草根仍舊生發繁榮而不枯死。〔鄭玄注〕到九月剝卦當令之時,本該降霜殺死萬物,如今卻不降霜,萬物都重新繁榮而不枯死。

斯陽假與陰威之烈,責陰假威誅,【按:「責」字疑「賊」字之訛。】而陰不能誅。好行大虐則旱霣霜,好行小虐則水害物,離各如之。【按:「離」字疑當作「雜卦」字。】當霜霣者法廢。【九月剝用事,當霣霜殺物化成,今不霣者也。】陽無得則旱害物。【陰僣陽亦旱害物。按:《後漢書·郎顗傳》引此文「得」作「徳」,蓋「徳」「得」古字通。又「陰」字原本訛作「陽」,今據傳文改正。】

這就是陽把權柄假借給臣下、而陰逞其威勢之烈:責成陰去假借君威行誅,〔四庫館臣按〕「責」字疑是「賊」字之訛。可陰自己又誅不了。喜歡施行大的暴虐,就報以旱災降霜;喜歡施行小的暴虐,就報以水患害物,雜卦各按此例類推。〔四庫館臣按〕「離」字疑當作「雜卦」二字。該降霜而不降,是法度廢弛。〔鄭玄注〕九月剝卦當令,本該降霜殺傷生物、使一年之功告成,如今卻不降。陽沒有德,就報以旱災害物。〔鄭玄注〕陰僭越陽位,也報以旱災害物。〔四庫館臣按〕《後漢書·郎顗傳》引此文「得」作「德」,大概「德」「得」二字古時通用。又「陰」字原本訛作「陽」,今據本傳引文改正。

觀其政以別之:陽之以木為災也,於春夏水而殺萬物;陰作之以水為害也,於秋冬降陰不行,【君施不行。】而迎陰獨起為雨,雨少必殺。旱異者,旱之而不害物也,斯祿去公室、福由下施,故陽雖不施,而陰通行之徳以成物也。水異者而不害物也,【按:「水異者」下據文疑脫「水」字。】斯陽欲誅而不能,故降陽不時,雨併合也。

要觀察當時的政事來分辨這些徵兆:陽所造成的災,以木為象,在春夏之際反有水而殺傷萬物;陰所造成的害,以水為象,在秋冬之際下降之陰行不通,〔鄭玄注〕指人君的恩施推行不下去。於是迎上之陰單獨興起而成雨,雨雖少卻必定傷物。所謂「旱異」,是雖旱而不傷害生物,這象徵爵祿離開公室、福澤由下面施予,所以陽雖不施恩,陰卻通行其德而成就萬物。所謂「水異」,也是有水而不傷害生物,〔四庫館臣按〕「水異者」下面按文義疑脫一「水」字。這象徵陽想誅罰卻辦不到,所以陽氣下降不合時令,雨水並集而下。

降陽見南,迎陰見北,北不能雨,白直黒而後雨;或先迎而後降,陰不下時;迎陰不起承陽,迎陰氣乆陰不雨,亂氣雲之起也。觀本所起,卦人為之。【按:此氣本從何卦起,所從起卦人所為也。降雲之陰,君謀臣之陰;迎雲之陰,臣謀君之陰也。】

下降之陽出現在南方,迎上之陰出現在北方,北方之陰不能致雨,天色由白轉黑然後才下雨;有時是迎陰在先、降陽在後,陰氣便不能按時下降;若迎上之陰不興起去承接陽氣,迎陰之氣便久陰而不雨,那是亂氣所化的雲在興起。要看它本來從哪裡起,那是主卦之人所造成的。〔鄭玄注〕就是說這股氣本從哪一卦起,就是所從起那一卦的主事者所為。降下之雲所含的陰,是君圖謀臣的陰;迎上之雲所含的陰,是臣圖謀君的陰。

太陽霓出地上,少陽時並而聲微。【太陽,正月泰卦。霓出地上者,陽散始出,霓與地平。少陽得時並而當雷,少陽謂泰卦也,用事於正月,泰氣得用並。臣強作威者使臨作反,皆盜賊誅殺暴罪,威行於下,君得不降,氣道積,以時降後得同類並下,故暴。】

太陽之時有虹霓出於地面之上,少陽應時並起而雷聲微弱。〔鄭玄注〕「太陽」指正月的泰卦。虹霓出於地上,是陽氣發散初出,霓氣與地面相平。少陽得時而與之並起,本該有雷,「少陽」指泰卦,它在正月當令,泰氣得以並行發用。臣下強橫作威,會使臨卦之時發生反叛,都是盜賊橫行、濫加誅殺於所謂兇暴之罪,威勢行於下面,君恩不能下降,氣機之道積滯,等到按時下降之後又聚集同類一齊下壓,所以顯得狂暴。

圍、蝕與還風雨

其入消息日圍。【雜卦用事,以風雨若寒溫入消息卦一二分、一二日,盡後見此前後,名曰求。雜卦用事,以寒溫若暴風雨徑出入消息卦一二分,若一二侵徑出消息下□雜卦,名曰陵。此皆臣侵之象漸也。先犯之,君不覺悟則圍;君復不覺悟則侵,此臣威令行也。氣所發,陵所止,共謀者也。氣消息卦中出,歷雜卦名曰乘,及諸侯卦以寒溫風雨而尊卑侵相乘皆如此,故曰消息日圍也。】

這類氣侵入消息卦,就叫做「日圍」。〔鄭玄注〕雜卦當令,用風雨或寒溫侵入消息卦一二分、一二日,盡頭之後又在前後顯現,這叫做「求」。雜卦當令,用寒溫或暴風雨徑直出入消息卦一二分,或者一兩次侵犯徑直穿出消息卦之下而入雜卦,這叫做「陵」。這些都是臣下侵犯之象的漸次顯露。先來冒犯,人君不覺悟,就成「圍」;人君再不覺悟,就成「侵」,這時臣下的威令已經通行了。氣從哪裡發出、陵犯到哪裡為止,都是同謀者所致。氣從消息卦中出來,歷經雜卦,叫做「乘」;至於諸侯之卦用寒溫風雨而尊卑相侵相乘,也都照此論斷,所以叫「消息日圍」。

觀本所起,卦人為之。【觀寒溫若風雨本從何卦所起,卦人為之也。】一則圍三年。【一圍後消息常不效,三年則日蝕之兆也。】以風雨濟止時為期。【晝止則晝蝕,夜止則夜蝕。按:「濟」即「霽」字,《周禮·太卜》注引《洪範》曰「濟曰圛」。】

要看它本來從哪裡起,那是主卦之人所造成的。〔鄭玄注〕就是觀察寒溫或風雨本從哪一卦發起,便是那一卦主事者所為。圍一次,應在三年。〔鄭玄注〕圍過一次之後,消息卦常常不再應驗,滿三年就是日食的先兆。以風雨初霽停歇的時刻為應期。〔鄭玄注〕白天停就白天日食,夜裡停就夜裡發生。〔四庫館臣按〕「濟」就是「霽」字,《周禮·太卜》鄭注引《洪範》作「濟曰圛」。

晝則為蝕既,暮則為星亡之蝕。【晝不蝕既、暮不星亡,不能成災,為異而已矣。】三則圍。【三蝕、三既若三星亡,則圍者亡已滅之象也。河出圖、洛出書,更有所命也。】還風雨起消息,則陽誅罰妄。【還風雨起於消息卦中者,君妄誅罰無罪。】

白天就成為日全食,傍晚就成為星辰隱沒之食。〔鄭玄注〕白天不至於全食、傍晚不至於星辰隱沒,就構不成災,只算是異象罷了。三次就成「圍」。〔鄭玄注〕三次日食、三次全食或三次星辰隱沒,那麼被圍的一方就是滅亡已成之象。這時黃河出圖、洛水出書,天命將要另有所歸。狂暴的風雨從消息卦中興起,就說明陽(人君)誅罰妄濫。〔鄭玄注〕暴風雨從消息卦中興起的,是人君胡亂誅罰無罪之人。

消息居卦中卦而已不分,則他卦為之。【還風雨自居卦分中,則君自所為也;出即分他卦人教君為主。消息所為,無害物也;卦人教君為之,則風雨害物,以此別之。一日:還風從公入消息者,臣率君為非也;從消息入侯卦者,君率臣為非,上侵下侵等卦。按:正文「息」字上據注當有「消」字,原本脫,今補入。】

若消息卦只居於本卦的卦分之中而不越出,那就是別的卦所造成的。〔鄭玄注〕暴風雨若只在本卦的卦分之內,那就是人君自己所為;若越出本分而進入他卦,就是別卦的主事者教唆人君去做。人君自己所為,不會傷害萬物;別卦主事者教唆人君去做,風雨就會傷害萬物,憑這一點來分辨。另一說:暴風從公卦進入消息卦的,是臣下帶著君做壞事;從消息卦進入侯卦的,是君帶著臣做壞事,上侵下侵各卦都照此類推。〔四庫館臣按〕正文「息」字之上依註文應當有一「消」字,原本脫漏,今補入。

上有陰,百二十日為雨。【上六用事後。勝小畜溫也。按:此與上下文不相類,注中「勝小畜溫」之語義亦不倫。今核其文,與上「左為右前為後」注內「二百二十日降為卒雨」云云詞義相連,蓋本為一節,錯誤在此,以致首尾舛互。當為正文云「上有陰百二十日為雨」,注云「上六用事後一百二十日降為卒雨」;又正文云「其有陽二百二十日而風」,注云「謂上九用事後一百二十日降為卒風」,文意明白,自無可疑。又注內「勝小畜溫也」五字,當屬前「小畜乾位比,息之卦當勝雜卦」注內之文,錯出於此。】

上位有陰,一百二十日之後化為雨。〔鄭玄注〕這是上六當令行事之後的事。勝過小畜之溫。〔四庫館臣按〕這一條與上下文不相類,注中「勝小畜溫」一語的意思也不倫不類。今核對文字,它與前面「左為右前為後」注內「二百二十日降為卒雨」等語文義相連,本來應是同一節,誤落在這裡,以致首尾錯亂。正文本應作「上有陰,百二十日為雨」,注應作「上六用事後一百二十日降為卒雨」;又正文本應作「其有陽,二百二十日而風」,注應作「謂上九用事後一百二十日降為卒風」,這樣文意就明白了,自然沒有可疑之處。又注內「勝小畜溫也」五個字,本該屬於前面「小畜乾位比,息之卦當勝雜卦」那一條注中的文字,錯落到這裡來了。

別相侵,則一實氣不以貎。【寒溫為實,白濁清淨為貌。別相侵,以白濁清淨也。】有實無貎,屈道人也。【有寒溫無白濁清淨,此賢者屈道仕於不肖之君也。按:「屈道仕」三字原本作「屬壯」,今據《後漢書·郎顗傳》注所引文改正。】

分別考察彼此相侵之象,就只憑「實」氣而不看「貌」。〔鄭玄注〕寒溫屬於實,白濁清淨屬於貌。分別彼此相侵,是就白濁清淨來看的。有「實」而無「貌」,是屈抑其道之人。〔鄭玄注〕有寒溫之應而無白濁清淨之象,這是賢者屈抑其道而仕於不賢之君。〔四庫館臣按〕「屈道仕」三字原本作「屬壯」,今據《後漢書·郎顗傳》注所引文字改正。

有貎無實,佞人也。【有白濁清淨無寒溫,比佞人以便巧仕於世也。賢者有美道,上屈不肖君,但無實氣效耳;佞人無美道,可以便巧仕,故但貎氣效之。按:原本註文「便巧仕」下脫「於世」二字,今據《郎顗傳》注増入。】消息無為屈,故無效也。【消息至尊無上,但效寒溫,不效貎氣也。說消息上無所屈,但貎皆相應也,故無貎矣。】

有「貌」而無「實」,是佞人。〔鄭玄注〕有白濁清淨之象而無寒溫之應,比擬的是佞人憑巧便機靈出仕於世。賢者身懷美道,向上屈從於不賢之君,只是沒有實氣來應驗罷了;佞人沒有美道,只能憑巧便出仕,所以只有貌氣來應驗。〔四庫館臣按〕原本註文「便巧仕」下脫「於世」二字,今據《郎顗傳》注補入。消息之卦無所屈抑,所以沒有「貌」的應驗。〔鄭玄注〕消息卦至尊而其上無物,只應驗寒溫,不應驗貌氣。這是說消息卦向上無所屈從,凡貌都彼此相應,所以就不必另有貌了。

剝,陰氣上達,霣霜以降。【剝,九月之卦。陰氣上達於五,霜始降,副殺萬物。】寒氣以殺萬物成刑。【寒氣當殺落萬物,歲成熟其長大而刑之,萬物成也。】

剝卦之時,陰氣上達,霜便降下。〔鄭玄注〕剝是九月之卦。陰氣上達到第五爻,霜開始降落,隨之殺傷萬物。寒氣用來肅殺萬物,完成刑罰之功。〔鄭玄注〕寒氣本該摧落萬物,一年之中萬物成熟長大而後加刑于它,於是一歲之功告成。

不至則太陰不強,霜不以時降,萬物必有不成刑者,則有傷年之災。【此君弱、刑罰法度廢不行之象也。傷年者,傷霜當傷生物也。一曰:太陰不強,則其日蝕微,則其旱為霜發於沖日,其無赤但霜。按:「霜不以時降」以下十九字,與上文「霣霜以降」云云相對,當為正文,原本混入注中,今訂正。】

寒氣不到,就說明太陰不強,霜不能按時下降,萬物必有不能成就刑殺之功的,於是就有傷年成的災害。〔鄭玄注〕這是人君衰弱、刑罰法度廢弛不行之象。所謂傷年,是說本該降霜傷物而反傷了生物。另一說:太陰不強,那麼它的日食就輕微,它的旱情則表現為霜發於相沖之日,天色不見赤色而只有霜。〔四庫館臣按〕「霜不以時降」以下十九個字,與上文「霣霜以降」等語正相對應,應當是正文,原本混入注中,今訂正。

十二月寒溫之候

十一月微溫比十月,【十月離卦九三、上六效溫,如十月之氣也。按:「上六」當作「上九」。】其決溫比九月。【九三、六二效溫,如九月氣。按:「六二」當作「上六」。】三月微寒比二月,以決寒比正月。【三月雜卦六三、上六微寒,如二月之氣;六三、上九決寒,如正月之氣。按:原本正文「微」下脫「寒」字,今據文増入。】

十一月出現微溫,比同於十月的氣候,〔鄭玄注〕十月離卦的九三配上六應出溫氣,就像十月的氣候。〔四庫館臣按〕「上六」當作「上九」。它出現明顯的溫,則比同於九月。〔鄭玄注〕九三配六二應出溫氣,就像九月的氣候。〔四庫館臣按〕「六二」當作「上六」。三月出現微寒,比同於二月的氣候;出現明顯的寒,則比同於正月。〔鄭玄注〕三月雜卦六三配上六應出微寒,就像二月的氣候;六三配上九應出明顯的寒,就像正月的氣候。〔四庫館臣按〕原本正文「微」字下脫一「寒」字,今據文義補入。

冬至之後三十日極寒,【三十日後大寒過正為實。】夏至日之後三十日極溫。【三十日後大溫過正為實。】仲春之後微溫卻三十日,【仲春者,春分也。】決溫卻六十日。【至夏至也。微者則知於身,決絕者可知。按:據注,「決溫」上當有脫文。】

冬至以後三十日寒到極點,〔鄭玄注〕三十日以後大寒超過常度,這就叫「實」。夏至以後三十日溫到極點。〔鄭玄注〕三十日以後大溫超過常度,這也叫「實」。仲春以後出現微溫,要往後推三十日,〔鄭玄注〕「仲春」就是春分。出現明顯的溫,要往後推六十日。〔鄭玄注〕就是推到夏至。微弱的還須切身體察才知道,明顯決絕的自然一望可知。〔四庫館臣按〕據鄭注推之,「決溫」二字之上應當有脫文。

冬寒過甚有所害,亦賊陰也。賊陰亦為圍,蝕於正陽。【蝕者月蝕,陰侵陽、臣殺君之應。按:原本「賊陰」俱作「則陰」,今辨訛改正。】正陽者,二月至四月陽氣用事時也。三月之末、四月之本,【於是蝕日者,世子所殺也。】或二月之末、三月之末、四月之本。【於是蝕日,人君所殺也。蝕必以怒,上者傷君,蝕於下者傷民下也。】

冬天寒冷過分而有所傷害,也屬於賊害之陰。賊陰同樣構成「圍」,應在正陽之月發生虧蝕。〔鄭玄注〕「蝕」指月食,是陰侵陽、臣弒君的應驗。〔四庫館臣按〕原本「賊陰」都作「則陰」,今辨明訛字改正。所謂「正陽」,是二月到四月陽氣當令行事的時候。三月之末、四月之初,〔鄭玄注〕這時發生日食,是太子有所殺害。或者在二月之末、三月之末、四月之初。〔鄭玄注〕這時發生日食,是人君有所殺害。日食必由怒氣招致,食在上方的傷及君,食在下方的傷及民。

蝕日月相薄之日,在前後各鄉陰之地侵之,或不從陰所來者,有行事師不載。

日食發生在日月相迫的那一天,在它前後各朝著屬陰的方位來侵犯它;也有並不從陰氣所來的方位而來的,那屬於施行之事而師說未曾記載的情形。

太平之風與蟲食之異

太平時,陰陽和合,風雨咸同,海內不偏。地有阻險,故風有遲疾,雖太平之政,猶有不能均同也,唯平均乃不鳴條,故欲風於亳,亳者陳留也。【按:自「太平時」以下,《隋書·王劭傅》引其文。原本以「太平」二字入正文,而「時陰陽」以下俱混入小注,今據《劭傅》改正。又「亳者陳留」,原本作「亳有陳離」,今亦據《王劭傅》改正。】

天下太平的時候,陰陽和合,風雨到處一樣,四海之內沒有偏枯。但大地有險阻高下,所以風有快有慢,縱然是太平之政,仍不免有不能完全均同的地方;只有真正均平,風才不至於吹得樹枝作響,所以人們希望取風於亳地,亳就是陳留。〔四庫館臣按〕自「太平時」以下,《隋書·王劭傳》引有此文。原本只把「太平」二字算作正文,而「時陰陽」以下都混入小注,今據《王劭傳》改正。又「亳者陳留」,原本作「亳有陳離」,今也據《王劭傳》改正。

蟲食木實曰髙,【謂食木顛。】斯割下啖上之異。食心曰內,下比掩惡,適足以害民。食外曰莘,食下曰根,斯教令煩擾不任職也。以政別之。【各以蟲所居別知其吏。按:此九字當為注,原本混入正文,今訂正。】非真而直。【按:此四字疑有誤。】

蟲子吃樹上的果實叫做「髙」,〔鄭玄注〕指吃樹的頂端。這是剝割下面而供養上面的異象。吃樹心叫做「內」,象徵下面結黨營私、掩蓋罪惡,恰好足以殘害百姓。吃樹的外層叫做「莘」,吃樹的下部叫做「根」,這是教令煩苛擾民、官吏不勝其職的象徵。要按當時的政事來分辨它們。〔鄭玄注〕各按蟲子所在的部位,來分辨是哪一級官吏。〔四庫館臣按〕這九個字應當是註文,原本混入正文,今訂正。並非真實而正直。〔四庫館臣按〕這四個字疑有訛誤。

蟲子生人,畜生人也,其非人也,必害良臣。【愛命者小人也,故必害良臣也。蟲子生人者,言陰以更生陽;其非人也者,物蟲子生人支體有不具者,若人生六畜物也。然必害良臣,猶紫奪朱。按:「蟲子生人者」以下當為注,原本混入正文,今改正。】

蟲子生出人形,六畜生出人形,那生出來的其實並不是人,必定會傷害忠良之臣。〔鄭玄注〕貪生惜命的是小人,所以必定傷害良臣。所謂「蟲子生人」,是說陰反過來生出陽;所謂「其非人也」,是說蟲豸所生的人形肢體有不完備的,就像人生出六畜之類。這樣必定傷害良臣,正如紫色奪去硃色的正位。〔四庫館臣按〕「蟲子生人者」以下應當是註文,原本混入正文,今改正。

噬嗑反,則有口實之變。治道得,則陰物變為陽物;【蔥變為韭亦是。按:《隋書·王劭傳》引此文,又引鄭康成注有此六字,原本脫,今補入。】其反也,則陽物變為陰物,祐斷復生,若以死象生。【按:《漢書·五行志》引京房《易傅》有「斷枯復生」之語,則「祐斷」當作「枯斷」。】

噬嗑之象反常,就有關於口食之物的變異。治道得當,陰類之物就變成陽類之物;〔鄭玄注〕蔥變成韭菜也屬於這一類。〔四庫館臣按〕《隋書·王劭傳》引此文,又引鄭康成注有這六個字,原本脫漏,今補入。反過來,陽類之物就變成陰類之物,枯斷的樹木重新生發,好像以死物顯現生象。〔四庫館臣按〕《漢書·五行志》引京房《易傳》有「斷枯復生」的說法,那麼「祐斷」應當作「枯斷」。

葦生不過一歲,竹生不過四歲,他物比之竹葦。九禁為人闢也,木知比也。【按:此四句當有脫誤。】

蘆葦枯而復生,其應不出一年;竹子枯而復生,其應不出四年;別的植物都比照竹與葦來推。九種禁忌是為君主而設的,草木有知就屬於這一類徵象。〔四庫館臣按〕這四句應當有脫漏訛誤。

日食與眾色之比

日食之比,陰得陽。蒙之比也,陰冒陽也。【蒙,氣也,比非一也。邪臣謀覆冒其君,先霧從夜昏起,或從夜半,或平日,君不覺悟,日中不解,遂成蒙;君復不覺悟,下為霧也。按:此註文見於《後漢書·郎顗傅》注內,原本全脫,今補入。又原本正文脫「日」字、「陽」字,又「也」字訛「耶」,「冒」字訛「謂」,今並據《郎顗傅》注改正。】

日食這一類徵象,是陰壓倒了陽。昏蒙這一類徵象,是陰覆蓋了陽。〔鄭玄注〕「蒙」是一種氣,這類徵象不止一種。奸邪之臣圖謀覆蓋蒙蔽其君,先是霧從黃昏時起,或從半夜起,或從平旦起,人君不覺悟,到中午還不消散,就成了「蒙」;人君再不覺悟,往下就成為霧。〔四庫館臣按〕這段註文見於《後漢書·郎顗傳》李賢注中,原本全部脫落,今補入。又原本正文脫「日」字、「陽」字,「也」字訛作「耶」,「冒」字訛作「謂」,今一併據《郎顗傳》注改正。

黃之比,知善不舉;青白之比,疑也;黒之比,不掩惡也;白之比,弱也;赤之比,色元也。【按:「元」字疑誤。】霓之比,無徳以色親也。【霓,邪氣也。陰無徳,以好色得親倖於陽也。按:《後漢書·楊賜傅》引此文稱《中孚經》,又引鄭注云云,原本全脫,今補入。】

天色發黃這類徵象,主明知有善人而不舉用;青白色這類徵象,主猜疑;黑色這類徵象,主不肯掩飾罪惡;白色這類徵象,主衰弱;赤色這類徵象,主色氣之危。〔四庫館臣按〕「元」字疑有訛誤。虹霓這類徵象,主無德之人憑美色得親倖。〔鄭玄注〕霓是邪氣。陰沒有德行,憑著美色而獲得陽的親近寵幸。〔四庫館臣按〕《後漢書·楊賜傳》引此文時稱作《中孚經》,又引鄭玄注若干語,原本全部脫落,今補入。

震之比,陰不靜;風逆之比,陰假作也;旱之比,陰潛陽起也;寒燠之比,亂;水比,陰賞誅逆;霣霜之比,陰假威;霧之比,陰亂陽。【臣亂其君政事。】黒一日、黃滿五日、赤三日,【皆太陽色,蒙亦然也。】過乃為異。象八十二日變下為青白霧。【白者象物氣白也,青者象?雜任事象。於消息者一日,後六日霧極,六日為三十六日霧,雜卦各以日。】

地震這類徵象,主陰氣不安靜;逆風這類徵象,主陰假借名義妄作;旱這類徵象,主陰潛伏而陽興起;寒暑失常這類徵象,主政亂;水這類徵象,主陰妄行賞罰、悖逆無度;降霜這類徵象,主陰假借君威;霧這類徵象,主陰擾亂陽。〔鄭玄注〕就是臣下擾亂其君的政事。黑色出現一日、黃色滿五日、赤色三日,〔鄭玄注〕這些都是太陽之色,昏蒙也是一樣。超過這個期限便成災異。此象經過八十二日,往下就變成青白色的霧。〔鄭玄注〕白色象徵物氣發白,青色象徵……(此處原字漫漶)雜事之象。在消息卦為一日,此後六日霧氣到達極點,六日累計為三十六日之霧,雜卦則各按其日數推算。

君不覺,後七十二日變為赤黃;君復不政,三年蝕於正陽。【二三四也。按:「君不覺」三字原本混入註文,今訂正。】蝕一辰。【蝕者日蝕,辰者辰開。】寒燠水旱一時,風雨逆霣發旬中,象者氣也。象氣起而太陽強而眀者,陽覺寤,其危悖辱異乃行。

人君還不覺悟,此後七十二日就變為赤黃之色;人君再不修明政事,三年之內就在正陽之月發生日食。〔鄭玄注〕就是二月、三月、四月。〔四庫館臣按〕「君不覺」三字原本混入註文,今訂正為正文。日食持續一辰。〔鄭玄注〕「蝕」指日食,「辰」指一個時辰之久。寒暑水旱同時並見,風雨與非時之霜在十天之內發作,這些「象」都是氣所化。若象氣興起而太陽反而強盛明亮,那是人君已經覺悟,那些危殆、悖亂、屈辱的異象就要過去了。

黃之色悖如麴塵,白青之色如縹。【太陽色白青,狀如縹青也。按:原本「如縹」上脫「色」字,今據文増。】黒之異在日中,分分也。【黒色分分在日中,惡見;臣有戒殺君,不過三日。按:「分分」疑當作「雰雰」,《漢書·五行志》「雰氣寒」是也。】

發黃之色悖亂時像酒麴上的浮塵,白青之色則像淡青的縹色絲帛。〔鄭玄注〕太陽呈白青之色,形狀就像縹青。〔四庫館臣按〕原本「如縹」之上脫一「色」字,今據文義補入。黑色的異象出現在日輪之中,紛紛密佈。〔鄭玄注〕黑色紛紛密佈在日輪之中,是凶惡之象;臣下有弒君之謀,不出三日就要發作。〔四庫館臣按〕「分分」疑當作「雰雰」,《漢書·五行志》說「雰氣寒」就是這個字。

白之色白而不照,其色悖。【太陽白無明,但陽體存,悖悖狀如廢。】赤之色輝輝也。【太陽色無明,赤然但體在赤中。】赤不過為疾病,其色眀者無能也。霓者氣也,霓氣起在日側,其色赤青白黃在日旁。震者地動也。【陽不靜之象。】

白色之象是發白而不照耀,那種顏色是悖亂之色。〔鄭玄注〕太陽發白而無光明,只剩陽的形體還在,悖亂之狀如同廢棄。赤色之象是通體輝輝發紅。〔鄭玄注〕太陽之色沒有光明,只是赤紅一片,形體存於赤色之中。赤色之應不過是疾病,若其色明亮,就不會有什麼危害。所謂「霓」,也是一種氣,霓氣興起在日輪旁側,赤、青、白、黃諸色都出現在太陽邊上。所謂「震」,就是地動。〔鄭玄注〕這是陽氣不安靜之象。

風之為異,東西南北嘿無度,【按:「嘿」字疑有誤。】其逆者觸也。水者雨也,雨或不生。寒者非其寒也,燠溫也,其時節溫也。逆霣者旱霜,一曰賊陰也。雺者霧也,一曰乆陰不雨,霧之比也。

風構成異象,是東西南北亂吹而沒有常度,〔四庫館臣按〕「嘿」字疑有訛誤。其中悖逆的還會相撞衝突。所謂「水」就是雨,有時下雨而萬物不生。所謂「寒」,是不該寒而寒;所謂「燠」就是溫,是不該溫的時節反而溫。所謂「逆霣」就是旱天之霜,另一說就是賊害之陰。所謂「雺」就是霧,另一說是久陰不雨,都屬於霧這一類徵象。

陽感天與變政除災

陽感天不旋日,諸侯不旋時,大夫不過期。【陽者,天子。為善一日,天立應以善;為惡一日,天立應以惡。諸侯為善一時,天立應以善;為惡一時,天立應以惡。大夫為善一歲,天立應以善;為惡一歲,天亦立應以惡。一說云:不旋日,立應之;不過時,三辰間;不過期,從今日至明日也。陽即指天子也。按:《後漢書·郎顗傅》引此文稱《中孚傅》,又引鄭注云云,原本全脫,今增入。】

陽感動上天,不出一日就有回應;諸侯感動上天,不出一時;大夫感動上天,不超過一年。〔鄭玄注〕「陽」指天子。行善一日,上天立刻以善來回應;作惡一日,上天立刻以惡來回應。諸侯行善一時,上天立刻以善回應;作惡一時,立刻以惡回應。大夫行善一年,上天立刻以善回應;作惡一年,上天也立刻以惡回應。另一說:「不旋日」是立刻回應;「不過時」是三個時辰之間;「不過期」是從今日到明日。「陽」就是指天子。〔四庫館臣按〕《後漢書·郎顗傳》引這段文字時稱作《中孚傳》,又引鄭玄注若干語,原本全部脫落,今補入。

凡異所生、災所起,各以其政變之則除,其不可變,則施之亦除。【改其政者,謂失火令則行水令,失土令則行木令,失金令則行火令,則災除去也。不可變謂殺賢者也;施之者,死者不可復生,封祿其子孫使得血食,則災除也。按:《郎顗傅》注引鄭注有此文,原本全脫,今補入。又按:原本「政」訛「卦」,「除」訛「陰」,今並據《郎顗傅》注改正。】

凡是異象所由生、災禍所由起,各按引發它的那一項政事加以改變,災就消除;那些已經無法挽回的,用施惠的辦法去補救,災也能消除。〔鄭玄注〕所謂改變政事,是說失了火令就改行水令,失了土令就改行木令,失了金令就改行火令,這樣災就除去了。所謂無法挽回,是指已經錯殺了賢人;所謂「施之」,是說死者不能復生,就封賞祿位給他的子孫,使他世代得享祭祀,這樣災也就除了。〔四庫館臣按〕《郎顗傳》注引鄭玄注有這段文字,原本全部脫落,今補入。又原本「政」訛作「卦」,「除」訛作「陰」,今一併據《郎顗傳》注改正。

祿之除也無以成,三必敗;或不改不祿,而災曰除者。【按:以上文有脫誤。】觀本所起,以知存亡。【有此災異不改,祿;三不祿,天更光明,陰陽和,列星不失度,乃賢者時政也。明天之意去,此卿來者常,故得政;卦人存常,不無失者,卦人亡。按:此註文有脫誤。】

若封祿的補救辦不成,三次不改就必定敗亡;也有既不改政又不封祿,而災卻說已經消除的。〔四庫館臣按〕以上文字有脫漏訛誤。要考察災異本來從哪裡起,據此判斷存亡。〔鄭玄注〕有了這類災異而不改,就用封祿來補救;三次都不肯封祿,反而天色更加光明、陰陽調和、列星不失其度,那才是賢者當政之時。明白上天之意而去除弊政,這樣的公卿到來便有常度,所以能得政;主卦之人守常,就不至於失誤,失誤則主卦之人敗亡。〔四庫館臣按〕這段註文有脫漏訛誤。

於中錄於七經。【按:黃震《日抄》稱《通卦驗》有「於七經」「於河洛」之目,於理無所考。今《通卦驗》並無此目,其文反見《稽覽圖》,又不言「於河洛」而言「於中錄」,似是題篇之名,而義不可曉,今姑仍舊文。】

於中錄,於七經。〔四庫館臣按〕黃震《黃氏日抄》說《通卦驗》有「於七經」「於河洛」這樣的篇目,於理無從考索。如今《通卦驗》裡並沒有這些篇目,那些文字反而見於《稽覽圖》;而且這裡不說「於河洛」卻說「於中錄」,看來像是篇題的名稱,但其含義已不可曉,今姑且保留舊文。

六十四卦候應讖辭

乾,十一月:小君賢,臣佐上,天下有作謀九錄之文,天下風雨揠禾,威政復聖人,自西北立。

乾卦,主十一月:君夫人賢明,臣下輔佐其上,天下出現了謀作「九錄」一類圖書的事,天下風雨為災、拔起了禾苗,威嚴之政重歸於聖人,從西北方建立起來。

坤,六月:有女子任政一年,傅為復;五月有貧之從東北來立,大起土邑,西北地動,星墜陽衛。【按:《隋書·王劭傅》引此文而為之釋曰:坤六月者,坤徳在未,六月建未;「一年傅為復」者,復是坤之一世卦,陽氣初生五月;「貧之」者,「貧之」當為「真人」,字之誤也。原本「任」訛作「淫」,「邑」訛作「色」,又脫「立」字,今並據《劭傅》改正。】

坤卦,主六月:有女子執掌國政一年,其後轉為復卦之象;五月有真人從東北方前來自立,大規模興建城邑,西北方發生地震,有星墜落在陽衛之地。〔四庫館臣按〕《隋書·王劭傳》引此文並加解釋說:坤主六月,是因為坤德在未,六月建未;「一年傳為復」,是因為復卦是坤的一世卦,陽氣初生於五月;所謂「貧之」,「貧之」應當是「真人」,字形之誤。原本「任」訛作「淫」,「邑」訛作「色」,又脫一「立」字,今一併據《王劭傳》改正。

屯,十一月:神人從中山出,趙地動,北方三十日千里馬數至。【按:《隋書·王劭傅》引此文而釋之曰:「屯十一月神人從中山出」者,此卦動而大亨;作「趙地動」者,中山為趙地,以神人將去故變動;「千里馬」者,屯卦震下坎上,震於馬作足,坎於馬為羙脊也。原本「月」上脫「一」字,又脫「地動」二字,今並據《劭傅》改正。】

屯卦,主十一月:有神人從中山出現,趙地發生地震,北方三十日之內屢有千里馬到來。〔四庫館臣按〕《隋書·王劭傳》引此文並解釋說:「屯,十一月,神人從中山出」,是因為此卦動而大為亨通;說「趙地動」,是因為中山屬趙地,由於神人將要離去所以有變動;說「千里馬」,是因為屯卦震下坎上,震在馬象為足,坎在馬象為美脊。原本「月」字上脫一「一」字,又脫「地動」二字,今一併據《王劭傳》改正。

蒙,正月:天下東北經顏色,陽國水大溢陽泉。需,四月:常從西北方進陽來名來公,東海移北三里,夏雨寜陽陰,二十三日易君三年。

蒙卦,主正月:天下東北方經歷氣色之變,屬陽之國大水泛溢於陽泉。需卦,主四月:常有陽氣自西北方進來,其名曰「來公」,東海向北移了三里,夏天下雨而寧息陽中之陰,二十三日之內更換國君,應期三年。

訟,三月:下與上訟爭,設行三月河水不流,三有徳者祀之,水乃西行,兵甲事河十年,有大水,古訟牛出領北山東北。

訟卦,主三月:在下者與在上者爭訟,若這樣施行下去,三個月內黃河之水不流;由三位有德之人祭祀它,水才向西而行;甲兵之事在河上糾纏十年,將有大水,古時的訟牛從北山東北一帶出現。

師,四月:師動兵臨晉及謀於呉,兵還太山東南西北二十,民死驚,死生之憂,三官地動,大星下,民驚於水,元師坤下,故受流坤師,號曰躋,戒秋分。比,四月:骨肉之親爭,周文王武,當有女子立六年,三死。

師卦,主四月:軍隊出動,兵臨晉國,又圖謀於吳地,兵馬回還於泰山東南西北二十里之內,百姓死傷驚恐,有生死之憂;三官之地發生地震,大星隕落,百姓因水而驚;元帥之象出於坤之下,所以承受坤師流轉之運,號稱「躋」,須戒備於秋分。比卦,主四月:骨肉至親相爭,如周文王、周武王之事,當有女子立國六年,三次有死喪。

小畜,四月:多風雨少,民苦;有三牛青三角出東南河海之濵,杜衛侍兵之矣。履,六月:人民清繫扁逆,賞八尺二寸,戒並易樂,少雨,西北神絕,祝日在貴人。

小畜卦,主四月:風多而雨少,百姓困苦;有三頭青色而生三隻角的牛出現在東南方河海之濱,杜、衛二地當以兵衛守備。履卦,主六月:人民被拘繫而廣遭悖逆之禍,賞賜之物長八尺二寸,應戒慎兼行、變易樂章,雨水稀少,西北方神靈之祀斷絕,祝禱之日應在貴人身上。

泰,十月:天生死女子用政八九年,中子要有未疵代之,兵起西北東南三年,解,天乆陰,賢趙陵為佐,典日再中食,戒。否,六月:天下分為國,足無賢人,政亂,大風揚名,三陽晉書山,趙秦承之兩月,民盡見之。

泰卦,主十月:上天生出主死之象,女子執政八九年,中子將有未愈之疵而取代其位,兵事起於西北與東南,歷三年而解;天久陰不開,賢者趙陵擔任輔佐,主管日在中天又再中之時的日食,須戒備。否卦,主六月:天下分裂為若干國,全無賢人可用,政事昏亂,大風揚起其名;三陽之象見於晉地書山,趙、秦兩地承受此運兩個月,百姓都親眼看見。

同人,七月:炎帝與天同光,其趙起及困未開,上守下為民賊,天下馬數下山東三年,天下大樂,戒充煩,戒之六年,雨未黃龍下東北。大有,四月:天下甘露,神雀出咸陽,名上百獸,官撫其上,安。

同人卦,主七月:炎帝之德與天同其光輝,趙地興起而困局尚未打開,在上者自守、在下者成為害民之賊,天下的馬匹屢屢下到山東一帶,歷時三年;天下大為歡樂,須戒備過盈煩擾,戒慎六年,未雨而黃龍下降於東北。大有卦,主四月:天下降甘露,神雀出現在咸陽,名聲高出百獸之上,官府安撫其上,天下平安。

謙,十二月:地大喊,列名肥,西南有壤壊山,侵道大通,天均光三日去,有兵一年,死女子家。豫,二月:天氣神龜出室,三牧侯一年,東海濟南垣上戊巳莫見,九曹政不均,三出。

謙卦,主十二月:大地發出巨響,所列之名豐盛,西南方有土崩山壞之變,所侵之路反而大為暢通,天光均布三日而後退去,兵事持續一年,女子之家有喪亡。豫卦,主二月:天氣感應而神龜出於室中,三處牧地之侯歷時一年,東海、濟南的城垣之上在戊己之日昏暮時可見,九曹的政令不均平,三次出兵。

隨,二月:四年天下地中有雷在王庭,國家大驚,易君如有出,蟲在市中,白虹貫日,蝕三。蠱,四月:六年二月有外國來見神於國,王以殺名臣,見其年並禹折木疾水兵西方。

隨卦,主二月:四年之內天下地中有雷響在王庭,國家大為震驚,更換國君如同出行一般頻繁,蟲豸出現在市井之中,白虹橫貫日輪,日食三次。蠱卦,主四月:六年後的二月有外國來朝並在國中見神,國王因此殺了名臣,當年出現禹跡之應,加以折木、暴水與西方的兵事。

臨,三月:三年兵謀,陰言從事,南陰池是頭,後有沖骨西方,名牧卉夏屬。觀,八月:外國從西方來,龍物王呂,女後大亂,受法乘馬,天下皆傷,大風,女子貴。

臨卦,主三月:三年之內有用兵之謀,暗中定議而後行事,南方陰池一帶是其發端,其後西方有衝要之骨相顯現,名為牧卉,屬於夏時。觀卦,主八月:外國從西方前來,以龍物王呂為號,女後大肆作亂,受制於法而乘馬而行,天下都受損傷,大風為災,女子得貴。

噬嗑,五月:小人任政,獄訟象眾,兵大行,備矣,至二有名尸尸。賁,八月:師國家本呂上二月死,有神往來,王合神獸戰下東海。剝,九月:小人復君子,三年大道通,丁正吉,東北西南。

噬嗑卦,主五月:小人執政,獄訟之象繁多,兵事大行,須嚴加戒備,到第二年有名為「尸尸」之應。賁卦,主八月:興師之國其本在呂,上距二月而有死喪,有神往來其間,王會合神獸而戰於東海之下。剝卦,主九月:小人報復君子,三年後大道通達,丁位得正則吉,應在東北與西南。

復,十一月:初氣元有年,死君二年,小邦王為正月,六年大得削王,復及國其祠武夷,天下臨不雨九月,解。旡妄,九月:天下無雲而雷,三十日之外雷行夜,從西南正東北位,濟邑有中國,周用上宮武在第。

復卦,主十一月:初生之氣居於元位而有年成,國君死於第二年,小國之王以此為正月,六年之後大有削奪王權之事,回復而及於國中,其祭祀在武夷;天下面臨九個月不雨,其後得解。無妄卦,主九月:天下無雲而打雷,三十日以外雷在夜間行響,從西南方轉到正東北方,濟邑歸屬中國,周室起用上宮之武而列於其次。

大畜,八月:天徳明王侯人去城十二年,天下大昌,女子立政三年,去此地大神獸來見至堂,三年大獸出東北臺邑河邑。頥,十二月:有君王自敵三年,葵邱興臨養民年,西南有懐山,立三國,去禹髙官,故遺人馬生角六年,三日並出。

大畜卦,主八月:秉天德的明王與侯人離開都城十二年,天下大為昌盛,女子執政三年,離開此地後有大神獸前來現身於殿堂,三年後大獸出現在東北的臺邑與河邑。頤卦,主十二月:有君王自樹敵手歷時三年,葵丘之地興起而值臨卦養民之年,西南方有懷山之變,建立三個邦國,罷去禹時的高官,因此所遺之人的馬生出角來,歷六年,三個太陽同時出現。

大過,十二月:子旡下父去死東野澤,海濵若壊在咸市,眾民西臺上,地中及年,天下憂,眾死者。習坎,十一月:不凍,二破燕壊齊,小國外不節,賢人於西來佐王,年之大昌。

大過卦,主十二月:兒子無所依託、父親離去而死在東野的水澤,海濱像是崩壞,事在咸市,眾民聚於西臺之上,地中之變到了那一年,天下憂懼,死者眾多。習坎卦,主十一月:冬天不結冰,兩次攻破燕國、毀壞齊國,小國在外不守節度,賢人從西方前來輔佐君王,當年大為昌盛。

離,五月:天下大旱,女子淫,男子淫,各持其兵外鄉,三年盡小兒出,十二年合鄉邑在南,西端倉邑。咸,五月者:天子去,小人老,是得天下之元,易官,西南華為重重代六年,昌大維來見。

離卦,主五月:天下大旱,女子淫亂,男子淫亂,各自手持兵器背向外方,三年之間小兒出盡,十二年後合併鄉邑於南方,西邊一端是倉邑。咸卦,主五月:天子離去,小人當老,這樣便得天下之元,更易官職;西南方之華重重更代歷六年,昌大之運隨之而來現身。

恆,六月:小人勝君子,奪其愛六年,天下魁若代成,曰烏卬郡鳴邑上是年,百川及行盡不通。遁卦。大壯,三月:小人用事,君子奪之,女子為政九年,後後來立,五帝出,五帝出白帝,見黒山北。

恆卦,主六月:小人勝過君子,奪去其所愛達六年,天下魁首之位似將更代而成,說是烏卬郡鳴邑之上應在這一年,百川以及道路全都阻塞不通。遁卦(其辭已佚)。大壯卦,主三月:小人當權行事,君子把權柄奪回來,女子執政九年,此後有后妃前來自立,五帝出現,五帝之中出的是白帝,現身在黑山之北。

晉,四月:有明蒐之王喜進,出用者眾,天下東行西南北,侯至列先四年。明夷,十二月:赤大生屬陽,若陽若在邑東百三十里,五帝弟中國生大拔,七月大水出其下見。

晉卦,主四月:有明習蒐狩之禮的君王欣然進用賢才,被起用的人很多,天下之人東行而至西、南、北各方,諸侯到來而列位於前,歷時四年。明夷卦,主十二月:赤色大生而屬於陽,那陽象好像就在都邑以東一百三十里;五帝之弟在中國生出大拔之變,七月大水湧出而現於其下。

家人,五月:小家子出之井山之陽,宗室亂,孤人刑冠政堂,當生蓬蒿四年,復。睽,十二月:始王易服邑國,子南大淫,四月大行殊,髙陽元武王之起南方。

家人卦,主五月:小戶人家的子弟出於井山的南面,宗室內亂,孤弱之人受刑而冠帶加於政堂,當有蓬蒿叢生四年,其後恢復。睽卦,主十二月:開國之王更改都邑與邦國的服色,子南一族大為淫亂,四月大行之禮有異,高陽氏之元與武王之業興起於南方。

蹇,十二月:大鳥在蛟龍戲深淵北,王天下,命生元武,樂三大山變易。解,二月:大旱下民,東北邱臺,二年元受易刑名,嗣絕三年,王嗣民司無名,民思。

蹇卦,主十二月:大鳥棲止之處,蛟龍嬉戲於深淵之北,因而王有天下,天命生於玄武之位,樂章與三座大山之祀隨之變易。解卦,主二月:大旱波及下民,事在東北的丘臺,二年之後元氣承受刑名之變,繼嗣斷絕三年,王的繼承人與民之司牧都無其名,百姓思念舊主。

損,十二月:兵賊重三年,自與天下小逆流,大鳥下其邑,天蒙北背白出西北方。益,十月:上下相益,民年天下疾,龍起邑東南維北,軍山東於上,大風壊屋。

損卦,主十二月:兵禍與盜賊深重達三年,自身參與天下的小股逆流,大鳥降落在它的都邑,天色昏蒙,北方背後有白氣出於西北方。益卦,主十月:上下彼此增益,民年之中天下有疾疫,龍興起于都邑的東南與西北一角,駐軍于山東之上,大風吹壞房屋。

夬,五月:天下四月人生在邑北,替邑城南水上,江河逆三月,小人用事。姤,五月:天下女盡堂正,一女五夫,王家淫,天下不治三年。

夬卦,主五月:天下在四月裡有人生於都邑之北,廢替之邑在城南水上,江河倒流三個月,小人當權行事。姤卦,主五月:天下的女子都居於堂中正位,一個女子配五個丈夫,王室淫亂,天下三年不得治理。

萃,九月:天下聚眾相謀,兵起車馳,人驟來人西方白色,天下昌,其見陽生堂下。升,十二月:女子守十年,下邑東北來立,易變政治,天地有心,士眾賢爭養不死二侯三人,女子殺之,正北左行第一。

萃卦,主九月:天下聚眾互相圖謀,兵事興起、車馬馳驅,人們急驟而來,人現西方白色之象,天下昌盛,可見陽氣生於堂下。升卦,主十二月:女子守國十年,下邑之人從東北前來自立,變易政治,天地各有其心,士眾與群賢爭相奉養那不死的兩位侯與三個人,女子把他們殺了,應在正北方左行的第一位。

困,九月:小人來,君子去,小國破,賢人亡,兵行諸免之生六年,不義血兵刄小起東北,取立死。井,四月:水眾通出地涼,東兵河梁大名,耜在北方白懐絕爰,漢家禍。

困卦,主九月:小人到來,君子離去,小國被攻破,賢人逃亡,兵禍流行而眾人得免者生存六年,不義的流血兵刃之事小規模起於東北,奪取而立便有死亡。井卦,主四月:水多而暢通湧出,地氣轉涼,東方用兵於河梁而得大名,耒耜之事在北方,白懷之地祭祀斷絕,是漢家的禍患。

革,六月:五榖傷及草木,旱熱赤地千里,大官炊火。鼎,五月:吳人君天與延年齒,東北中庶人王髙徳之。震,二月:大海濯地至水之洫於上,度得起天年,女立政八年。

革卦,主六月:五穀受損以至草木也受損,旱熱造成赤地千里,大官家中失火。鼎卦,主五月:吳人之君得上天賜予延長年壽,東北方有中等出身的庶人為王,德行高尚。震卦,主二月:大海之水沖洗大地,直到溝渠之水漫溢於上,測度所得可以起算天年,女子執政八年。

艮,十二月:君臣仁,兵行三月,地動其年旱,有人從東北來,長眉僂周鄭。漸,二月:有侯少仁強,有外兵四方,不死地變,有大鳥東南歸。

艮卦,主十二月:君臣都行仁道,用兵三個月,地震那一年干旱,有人從東北方前來,眉毛長而背駝,往來於周、鄭之間。漸卦,主二月:有諸侯寡於仁德而強橫,四方有外來的兵禍,不至於死亡而土地有變,有大鳥向東南飛歸。

歸妹,十一月:成威立王二十七,婦及小國與神水芒成湯兵。豐:空無人,大憂死,小人無兵革。旅:傷旱憂,秋冬旱兵憂死泰。巽,四月:春生火風折木傷五榖,風死,秋風死。

歸妹卦,主十一月:成就威勢而立王二十七位,婦人與小國參預其事,神水茫茫如成湯之時的兵象。豐卦:空虛無人,有大憂與死喪,小人當道而無甲兵之事。旅卦:有旱傷之憂,秋冬旱與兵之憂,死而後通泰。巽卦,主四月:春天生出火與風,折斷樹木、損傷五穀,風止而息,秋天的風也止息。

兊,八月:立秋女子榮其家,蔑大將,養任易君二世,夷四圖來歸,偏水大出東,同齊南不分。渙,五月:有諸侯離邑為民,欲得將兵,水復旱,金鐵貴,髙者興晉千邑武侯。

兌卦,主八月:立秋之時女子使其家昌榮,輕蔑大將,所養所任的人更換國君歷兩世,四方夷人攜圖籍來歸附,偏側之水大量流出於東方,與齊國之南同屬一體而不分。渙卦,主五月:有諸侯離開都邑而淪為平民,想得到將兵之權,水患過後又是旱災,金鐵價貴,居高位者興起於晉地的千邑武侯。

節,六月:安國有惡君,天下鳥多白兔緯拘見,天下日泉神路,天下大山出蒙之處有移河不死。中孚,十二月:人君之世安寜中孚,女子亂世於外,天不信,地數動,中國祖絕嗣,上君驚於兵,北夷衛隗。

節卦,主六月:安定之國出了惡君,天下的鳥很多,白兔與緯象被拘執而現,天下有日泉神路之異,天下的大山在昏蒙之處有移河之變而不至於死亡。中孚卦,主十二月:人君之世安寧,正合中孚之義,女子在外擾亂世道,天不守其信,地屢屢震動,中國的祖廟斷了後嗣,在上之君因兵事而驚懼,北方夷人守衛於隗地。

小過,正月:小過洫於中,兵起於夷南故邑,牛牂歸鄉,侯不勝,是年有大水,死王三人,東北大動,晝昏,日再中,北方有貴人子走於紂。既濟,九月:年大水,地臨三年不絕,六世多血。未濟:有故都破,水國來兵,四年九月有分國陽殊邑。

小過卦,主正月:小過之象充溢於中,兵事起於夷南的舊邑,牛羊迴歸鄉里,諸侯不能取勝,這一年有大水,死了三位王,東北方大為震動,白晝昏暗,太陽再度到達中天,北方有貴人之子投奔於紂。既濟卦,主九月:當年大水,土地被水淹臨三年不絕,六代之內多有流血。未濟卦:有舊都被攻破,水國前來用兵,四年後的九月有分裂之國出現於陽殊邑。

【按:以上依六十四卦次序各為之辭,蓋即毖緯之文,語多艱深不可曉,而訛脫尤甚。據王劭稱「貧之」二字為「真人」之誤,則知自隋以前其書已有差錯,今既無別本可證,姑仍舊文錄之。】

〔四庫館臣按〕以上是依六十四卦的次序各繫一條占辭,大概就是秘緯一類的文字,語句多半艱深難懂,而訛誤脫漏尤其嚴重。依王劭指出「貧之」二字是「真人」之誤,可知隋代以前這部書就已經有了差錯;如今既無別本可以校證,姑且照舊文錄存於此。

卷下

十二辰卦序與四正卦

小過、蒙、益、漸、泰(寅);需、隨、晉、解、大壯【卯】;豫、訟、蠱、革、夬【辰】;旅、師、比、小畜、乾【已】;大有、家人、井、咸、姤【午】;鼎、豐、渙、履、遁【未】;恆、節、同人、損、否(申);巽、萃、大畜、賁、觀【酉】;歸妹、無妄、明夷、困、剝【戌】;艮、既濟、噬嗑、大過、坤【亥】;未濟、蹇、頥、中孚、復(子);屯、謙、暌、升、臨【丑】。

十二辰各配五卦:寅辰配小過、蒙、益、漸、泰;卯辰配需、隨、晉、解、大壯;辰辰配豫、訟、蠱、革、夬;巳辰配旅、師、比、小畜、乾;午辰配大有、家人、井、咸、姤;未辰配鼎、豐、渙、履、遁;申辰配恆、節、同人、損、否;酉辰配巽、萃、大畜、賁、觀;戌辰配歸妹、無妄、明夷、困、剝;亥辰配艮、既濟、噬嗑、大過、坤;子辰配未濟、蹇、頤、中孚、復;丑辰配屯、謙、睽、升、臨。

坎【六】、震【七】、離【八】、兊【九】。已上四卦者,四正卦,為四象。毎歳十二月,每月五月,【按:「月」字當作「卦」。】卦六日七分,每期三百六十六日,每四分。【按:「六日」當作「五日」,「四分」當作「四分日之一」。】

坎居第六,震居第七,離居第八,兌居第九。以上這四卦是四正之卦,用以象徵四時四方,稱為「四象」。每年十二個月,每月分配五卦,〔四庫館臣按〕「每月五月」的「月」字應當作「卦」。每卦占六日七分,每一週期共三百六十六日,每年再加四分。〔四庫館臣按〕「六日」應當作「五日」,「四分」應當作「四分日之一」。

歷代積年

甲寅:伏羲氏至無懐氏五萬七千八百八十二年,神農五百四十年,黃帝一千五百二十年,少昊四百年,顓頊五百年,帝嚳三百五十年,堯一百年,舜五十年,禹四百三十一年,殷四百九十六年,周八百六十七年,秦五十年。已上六萬三千六百一十二年,庚戌年四百九十一年算上,右總六萬四千一百三年,相基加二年。【按:「基」當作「期」。】

從甲寅起算:伏羲氏到無懷氏共五萬七千八百八十二年,神農氏五百四十年,黃帝一千五百二十年,少昊四百年,顓頊五百年,帝嚳三百五十年,唐堯一百年,虞舜五十年,夏禹四百三十一年,殷商四百九十六年,周朝八百六十七年,秦朝五十年。以上合計六萬三千六百一十二年,再把庚戌之年以下的四百九十一年一併算入,右列總計六萬四千一百三年,與相承之期再加二年。〔四庫館臣按〕「基」字應當作「期」。

推軌當日術曰:置軌,以其歳之日除之,得軌,不盡日,每分即日之分也。推折當日術曰:以二十四除折數,所得是日軌。折皆當歳之折,有餘如上。

推算「軌」數所當之日的方法是:先列出軌數,用當年的日數去除它,就得到軌;除不盡的餘日,每一分就是一日之內的分數。推算「折」數所當之日的方法是:用二十四去除折數,所得的就是當日之軌。凡折數都是當年的折數,有餘數時照上法處理。

復一、十三、二十五;臨二、十四、二十六;泰三、十五、二十七;大壯四、十六、二十八;夬五、十七、二十九;乾六、十八、三十;姤七、十九、三十一;遁八、二十、三十二;否九、二十一、三十三;觀十、二十二、三十四;剝十一、二十三、三十五;坤十二、二十四、三十六。【按:以上三十六數周而復始,原本於觀、剝、坤下全脫,今補入。】震三十七,巽三十八,坎三十九,離四十,艮四十一,兊四十二。

十二消息卦各領三個序數:復卦是第一、第十三、第二十五;臨卦是第二、第十四、第二十六;泰卦是第三、第十五、第二十七;大壯卦是第四、第十六、第二十八;夬卦是第五、第十七、第二十九;乾卦是第六、第十八、第三十;姤卦是第七、第十九、第三十一;遁卦是第八、第二十、第三十二;否卦是第九、第二十一、第三十三;觀卦是第十、第二十二、第三十四;剝卦是第十一、第二十三、第三十五;坤卦是第十二、第二十四、第三十六。〔四庫館臣按〕以上三十六個數是周而復始排列的,原本在觀、剝、坤三卦之下全部脫落,今補入。接下去,震是第三十七,巽是第三十八,坎是第三十九,離是第四十,艮是第四十一,兌是第四十二。

【已上勾者,是勘銘軌加之,本經並無,只有單數不勾耳。○按:此條乃後人標識之辭,原本混入正文,今姑存其舊,而用細字夾註以別之。】右易姓四十二,消息三十六,六子在其數,合八十四戒,各有所繫而出之。純徳有七,其三法天,其四法地。【天三者,三六十八;地四者,四六二十四。】

〔舊注〕以上加了鉤識的,是校勘銘軌時添上去的,本經裡並沒有,只有單數沒有加鉤。〔四庫館臣按〕這一條是後人作的標識之語,原本混入正文,今姑且保存其舊貌,改用小字夾註的形式加以區別。右列所載:改朝換姓之數是四十二,消息之數是三十六,震坎艮巽離兌六子也在這個數內,合成八十四條戒示,各有所繫屬而分別推出。純德有七項,其中三項取法於天,四項取法於地。〔鄭玄注〕法天的三項,三六一十八;法地的四項,四六二十四。

六十四卦策術曰:陽爻九,【以四時乘之,得三十六。】陰爻六。【以四時乘之,得二十四。】軌術曰:陽爻九七,【各以四時乘之而並倍之,得一百二十八。】陰爻八六。【各以四時乘之而並倍之,得一百一十二。】

六十四卦求策數的方法是:陽爻用九,〔鄭玄注〕用四時之數四去乘,得三十六。陰爻用六。〔鄭玄注〕用四時之數四去乘,得二十四。求軌數的方法是:陽爻用九和七,〔鄭玄注〕各用四時之數四去乘,再相加而加倍,得一百二十八。陰爻用八和六。〔鄭玄注〕各用四時之數四去乘,再相加而加倍,得一百一十二。

假令乾六位,老陽爻,【九,四時乘之,四九三十六。】以三十六乘六爻,得二百一十六。少陽爻七,【以四時乘之,四七二十八。○按:二語應作夾註,原本混入正文,今改正。】以二十八乘之六爻,得一百六十八。已上二數合得三百八十四,因而倍之,有七百六十八。

譬如乾卦有六個爻位,若都是老陽之爻,〔鄭玄注〕老陽數九,用四時之數去乘,四九得三十六。就用三十六乘六爻,得二百一十六。若是少陽之爻七,〔鄭玄注〕用四時之數去乘,四七得二十八。〔四庫館臣按〕這兩句應作夾註,原本混入正文,今改正。就用二十八乘六爻,得一百六十八。以上兩個數相加得三百八十四,再加倍,便有七百六十八。

假令坤六位,老陰爻六,【四時乘之,四六二十四。】以二十四乘六爻,得一百四十四。少陰爻八,【四時乘之,四八三十二。】以三十二乘之六爻,得一百九十二。已上二數合得三百三十六,因而倍之,有六百七十二。乾坤二軌數合有一千四百四十。【他卦隨陰陽爻倍之。】凡陽爻用六十四為法乘,得倍之;凡陰爻用五十六為法乘,得數倍之。

譬如坤卦有六個爻位,若都是老陰之爻六,〔鄭玄注〕用四時之數去乘,四六得二十四。就用二十四乘六爻,得一百四十四。若是少陰之爻八,〔鄭玄注〕用四時之數去乘,四八得三十二。就用三十二乘六爻,得一百九十二。以上兩個數相加得三百三十六,再加倍,便有六百七十二。乾、坤兩卦的軌數合起來共一千四百四十。〔鄭玄注〕別的卦都隨其陰陽爻的多少照此加倍推算。凡陽爻都以六十四為乘法之數,乘得之後再加倍;凡陰爻都以五十六為乘法之數,乘得之後也把所得之數加倍。

推一百九十二爻術曰:置六十四卦折半,有三十二,以六乘之,得陽爻一百九十二,陰爻亦一百九十二,合二數得三百八十四。又法:六爻以八乘之,得四十八;又八乘四十八,得三百八十四爻也。從伏羲天元甲寅已來,至大唐貞元年乙亥,積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二百二十算;至元和年三月,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二百三十一算。【按:此文至唐元和年,當亦後人所加,今退二字附書之。】

推算一百九十二爻的方法是:把六十四卦對折一半,得三十二,用六去乘它,得陽爻一百九十二;陰爻也是一百九十二,兩數相加得三百八十四。另一種算法:一卦六爻用八去乘,得四十八;再用八乘四十八,得三百八十四爻。從伏羲天元甲寅以來,到大唐貞元某年乙亥,累積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二百二十算;到元和某年三月,是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二百三十一算。〔四庫館臣按〕這段文字推算到唐元和年間,應當也是後人添加的,今低兩格附寫。

六十四卦折數軌數

一:乾【世戍,初子】、坤【世酉,初未】。二合折【三百六十】,分各:乾【二百一十六】、坤【一百四十四】。二軌合【一千四百四十】,分各:乾【七百六十八】、坤【六百六十二】。

第一組:乾卦世爻在戌、初爻在子;坤卦世爻在酉、初爻在未。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六十,分開來算:乾得二百一十六,坤得一百四十四。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四十,分開來算:乾得七百六十八,坤得六百六十二(依乾數推之,坤當為六百七十二,原本作六百六十二)。

二:屯【世寅,初寅】、蒙【世戍,初巳】。二合折【三百三十六】,分各:屯【一百六十八】、蒙【一百六十八】。二軌合【一千四百八】,分各:屯【七百四】、蒙【七百四】。

第二組:屯卦世爻在寅、初爻在寅;蒙卦世爻在戌、初爻在巳。兩卦折數合計三百三十六,分開來算:屯得一百六十八,蒙得一百六十八。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零八,分開來算:屯得七百零四,蒙得七百零四。

三:需【世申,初辰】、訟【世午,初卯】。二合折【三百八十四】,分各:需【一百九十二】、訟【一百九十二】。二軌合【一千四百七十四】,分各:需【七百三十七】、訟【七百三十七】。

第三組:需卦世爻在申、初爻在辰;訟卦世爻在午、初爻在卯。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八十四,分開來算:需得一百九十二,訟得一百九十二。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七十四,分開來算:需得七百三十七,訟得七百三十七。

四:師【世午,初午】、比【世卯,初丑】。二合折【三百十二】,分各:師【一百五十六】、比【一百五十六】。二軌合【一千三百七十六】,分各:師【六百八十八】、比【六百八十八】。

第四組:師卦世爻在午、初爻在午;比卦世爻在卯、初爻在丑。兩卦折數合計三百一十二,分開來算:師得一百五十六,比得一百五十六。兩卦軌數合計一千三百七十六,分開來算:師得六百八十八,比得六百八十八。

五:小畜【世子,初申】、履【世申,初亥】。二合折【四百八】,分各:小畜【二百四】、履【二百四】。二軌合【一千五百四】,分各:小畜【七百五十二】、履【七百五十二】。

第五組:小畜卦世爻在子、初爻在申;履卦世爻在申、初爻在亥。兩卦折數合計四百零八,分開來算:小畜得二百零四,履得二百零四。兩卦軌數合計一千五百零四,分開來算:小畜得七百五十二,履得七百五十二。

六:泰【世辰,初戍】、否【世卯,初酉】。二合折【五百六十】,分各:泰【二百八十】、否【二百八十】。二軌合【一千四百四十】,分各:泰【七百二十】、否【七百二十】。

第六組:泰卦世爻在戌、初爻在辰(原文作「世辰初戍」);否卦世爻在卯、初爻在酉。兩卦折數合計五百六十,分開來算:泰得二百八十,否得二百八十。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四十,分開來算:泰得七百二十,否得七百二十。

七:同人【世亥,初子】、大有【世辰,初未】。二合折【四百八】,分各:同人【二百四】、大有【二百四】。二軌合【二千五百四】,分各:同人【七百五十二】、大有【七百五十二】。

第七組:同人卦世爻在亥、初爻在子;大有卦世爻在辰、初爻在未。兩卦折數合計四百零八,分開來算:同人得二百零四,大有得二百零四。兩卦軌數合計二千五百零四(依分數推之當為一千五百零四),分開來算:同人得七百五十二,大有得七百五十二。

八:謙【世亥,初寅】、豫【世未,初巳】。二合折【三百一十二】,分各:謙【一百五十六】、豫【一百五十六】。二軌合【一千三百七十六】,分各:謙【六百八十八】、豫【六百八十八】。

第八組:謙卦世爻在亥、初爻在寅;豫卦世爻在未、初爻在巳。兩卦折數合計三百一十二,分開來算:謙得一百五十六,豫得一百五十六。兩卦軌數合計一千三百七十六,分開來算:謙得六百八十八,豫得六百八十八。

九:隨【世辰,初辰】、蠱【世酉,初卯】。二合折【三百六十】,分各:隨【一百八十】、蠱【一百八十】。二軌合【一千四百四十】,分各:隨【七百二十】、蠱【七百二十】。

第九組:隨卦世爻在辰、初爻在辰;蠱卦世爻在酉、初爻在卯。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六十,分開來算:隨得一百八十,蠱得一百八十。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四十,分開來算:隨得七百二十,蠱得七百二十。

十:臨【世卯,初午】、觀【世未,初丑】。二合折【三百三十六】,分各:臨【一百六十八】、觀【一百六十八】。二軌合【一千四百八】,分各:臨【七百四】、觀【七百四】。

第十組:臨卦世爻在卯、初爻在午;觀卦世爻在未、初爻在丑。兩卦折數合計三百三十六,分開來算:臨得一百六十八,觀得一百六十八。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零八,分開來算:臨得七百零四,觀得七百零四。

十一:噬嗑【世未,初申】、賁【世卯,初亥】。二合折【三百六十】,分各:噬嗑【一百八十】、賁【一百八十】。二軌合【一千四百四十】,分各:噬嗑【七百二十】、賁【七百二十】。

第十一組:噬嗑卦世爻在未、初爻在申;賁卦世爻在卯、初爻在亥。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六十,分開來算:噬嗑得一百八十,賁得一百八十。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四十,分開來算:噬嗑得七百二十,賁得七百二十。

十二:剝【世子,初戍】、復【世子,初酉】。二合折【三百一十二】,分各:剝【一百五十六】、復【一百五十六】。二軌合【一千三百七十六】,分各:剝【六百八十八】、復【六百八十八】。

第十二組:剝卦世爻在子、初爻在戌;復卦世爻在子、初爻在酉。兩卦折數合計三百一十二,分開來算:剝得一百五十六,復得一百五十六。兩卦軌數合計一千三百七十六,分開來算:剝得六百八十八,復得六百八十八。

十三:無妄【世午,初子】、大畜【世寅,初未】。二合折【三百八十四】,分各:無妄【一百九十二】、大畜【一百九十二】。二軌合【一千四百九十二】,分各:無妄【七百四十六】、大畜【七百四十六】。

第十三組:無妄卦世爻在午、初爻在子;大畜卦世爻在寅、初爻在未。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八十四,分開來算:無妄得一百九十二,大畜得一百九十二。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九十二,分開來算:無妄得七百四十六,大畜得七百四十六。

十四:頥【世戍,初寅】、大過【世亥,初巳】。二合折【三百六十】,分各:頥【一百六十八】、大過【一百九十二】。二軌合【一千四百四十】,分各:頥【七百四】、大過【七百三十六】。

第十四組:頤卦世爻在戌、初爻在寅;大過卦世爻在亥、初爻在巳。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六十,分開來算:頤得一百六十八,大過得一百九十二。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四十,分開來算:頤得七百零四,大過得七百三十六。

十五:坎【世子,初辰】、離【世子,初卯】。二合折【三百六十】,分各:坎【一百六十八】、離【一百九十二】。二軌合【一千四百四十】,分各:坎【七百四】、離【七百三十六】。

第十五組:坎卦世爻在子、初爻在辰;離卦世爻在子、初爻在卯。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六十,分開來算:坎得一百六十八,離得一百九十二。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四十,分開來算:坎得七百零四,離得七百三十六。

十六:咸【世申,初午】、恆【世酉,初丑】。二合折【三百六十】,分各:咸【一百八十】、恆【一百八十】。二軌合【一千四百四十】,分各:咸【七百二十】、恆【七百二十】。

第十六組:咸卦世爻在申、初爻在午;恆卦世爻在酉、初爻在丑。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六十,分開來算:咸得一百八十,恆得一百八十。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四十,分開來算:咸得七百二十,恆得七百二十。

十七:遁【世午,初申】、大壯【世午,初亥】。二合折【三百八十四】,分各:遁【一百九十二】、大壯【一百九十二】。二軌合【一千四百七十二】,分各:遁【七百三十六】、大壯【七百三十六】。

第十七組:遁卦世爻在午、初爻在申;大壯卦世爻在午、初爻在亥。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八十四,分開來算:遁得一百九十二,大壯得一百九十二。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七十二,分開來算:遁得七百三十六,大壯得七百三十六。

十八:晉【世酉,初戍】、明夷【世丑,初酉】。二合折【三百三十六】,分各:晉【一百六十八】、明夷【一百六十八】。二軌合【一千四百八】,分各:晉【七百四】、明夷【七百四】。

第十八組:晉卦世爻在酉、初爻在戌;明夷卦世爻在丑、初爻在酉。兩卦折數合計三百三十六,分開來算:晉得一百六十八,明夷得一百六十八。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零八,分開來算:晉得七百零四,明夷得七百零四。

十九:家人【世丑,初子】、睽【世丑,初未】。二合折【三百八十四】,分各:家人【一百九十二】、睽【一百九十二】。二軌合【一千四百七十二】,分各:家人【七百三十六】、睽【七百三十六】。

第十九組:家人卦世爻在丑、初爻在子;睽卦世爻在丑、初爻在未。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八十四,分開來算:家人得一百九十二,睽得一百九十二。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七十二,分開來算:家人得七百三十六,睽得七百三十六。

二十:蹇【世申,初寅】、解【世辰,初巳】。二合折【三百三十六】,分各:蹇【一百六十八】、解【一百六十八】。二軌合【一千四百八】,分各:蹇【七百四】、解【七百四】。

第二十組:蹇卦世爻在申、初爻在寅;解卦世爻在辰、初爻在巳。兩卦折數合計三百三十六,分開來算:蹇得一百六十八,解得一百六十八。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零八,分開來算:蹇得七百零四,解得七百零四。

二十一:損【世丑,初辰】、益【世辰,初卯】。二合折【三百六十】,分各:損【一百八十】、益【一百八十】。二軌合【一千四百二十】,分各:損【七百二十】、益【七百二十】。

第二十一組:損卦世爻在丑、初爻在辰;益卦世爻在辰、初爻在卯。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六十,分開來算:損得一百八十,益得一百八十。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二十(依分數推之當為一千四百四十),分開來算:損得七百二十,益得七百二十。

二十二:夬【世酉,初午】、姤【世酉,初丑】。二合折【四百八】,分各:夬【二百四】、姤【二百四】。二軌合【一千五百四】,分各:夬【七百五十二】、姤【七百五十二】。

第二十二組:夬卦世爻在酉、初爻在午;姤卦世爻在酉、初爻在丑。兩卦折數合計四百零八,分開來算:夬得二百零四,姤得二百零四。兩卦軌數合計一千五百零四,分開來算:夬得七百五十二,姤得七百五十二。

二十三:萃【世巳,初申】、升【世丑,初亥】。二合折【三百三十六】,分各:萃【一百六十八】、升【一百六十八】。二軌合【一千四百八】,分各:萃【七百四】、升【七百四】。

第二十三組:萃卦世爻在巳、初爻在申;升卦世爻在丑、初爻在亥。兩卦折數合計三百三十六,分開來算:萃得一百六十八,升得一百六十八。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零八,分開來算:萃得七百零四,升得七百零四。

二十四:困【世寅,初戍】、井【世戍,初酉】。二合折【三百六十】,分各:困【一百八十】、井【一百八十】。二軌合【一千四百四十】,分各:困【七百二十】、井【七百二十】。

第二十四組:困卦世爻在寅、初爻在戌;井卦世爻在戌、初爻在酉。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六十,分開來算:困得一百八十,井得一百八十。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四十,分開來算:困得七百二十,井得七百二十。

二十五:革【世亥,初未】、鼎【世亥,初寅】。二合折【三百八十四】,分各:革【一百九十二】、鼎【一百九十二】。二軌合【一千四百七十二】,分各:革【七百三十六】、鼎【七百三十六】。

第二十五組:革卦世爻在亥、初爻在未;鼎卦世爻在亥、初爻在寅。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八十四,分開來算:革得一百九十二,鼎得一百九十二。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七十二,分開來算:革得七百三十六,鼎得七百三十六。

二十六:震【世戍,初寅】、艮【世寅,初巳】。二合折【三百三十六】,分各:震【一百六十八】、艮【一百六十八】。二軌合【一千四百八】,分各:震【七百四】、艮【七百四】。

第二十六組:震卦世爻在戌、初爻在寅;艮卦世爻在寅、初爻在巳。兩卦折數合計三百三十六,分開來算:震得一百六十八,艮得一百六十八。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零八,分開來算:震得七百零四,艮得七百零四。

二十七:漸【世申,初午】、歸妹【世丑,初卯】。二合折【三百六十】,分各:漸【一百八十】、歸妹【一百八十】。二軌合【一千四百四十】,分各:漸【七百二十】、歸妹【七百二十】。

第二十七組:漸卦世爻在申、初爻在午;歸妹卦世爻在丑、初爻在卯。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六十,分開來算:漸得一百八十,歸妹得一百八十。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四十,分開來算:漸得七百二十,歸妹得七百二十。

二十八:豐【世申,初午】、旅【世辰,初丑】。二合折【三百六十】,分各:豐【一百八十】、旅【一百八十】。二軌合【一千四百四十】,分各:豐【七百二十】、旅【七百二十】。

第二十八組:豐卦世爻在申、初爻在午;旅卦世爻在辰、初爻在丑。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六十,分開來算:豐得一百八十,旅得一百八十。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四十,分開來算:豐得七百二十,旅得七百二十。

二十九:巽【世卯,初申】、兊【世未,初亥】。二合折【三百八十四】,分各:巽【一百九十二】、兊【一百九十二】。二軌合【一千四百七十二】,分各:巽【七百三十六】、兊【七百三十六】。

第二十九組:巽卦世爻在卯、初爻在申;兌卦世爻在未、初爻在亥。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八十四,分開來算:巽得一百九十二,兌得一百九十二。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七十二,分開來算:巽得七百三十六,兌得七百三十六。

三十:渙【世巳,初戍】、節【世巳,初酉】。二軌合【一千四百四十】,分各:渙【七百二十】、節【七百二十】。

第三十組:渙卦世爻在巳、初爻在戌;節卦世爻在巳、初爻在酉。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四十,分開來算:渙得七百二十,節得七百二十(此組折數原本脫去,未載)。

三十一:中孚【世未,初子】、小過【世午,初未】。二合折【三百六十】,分各:中孚【一百八十】、小過【一百八十】。二軌合【一千四百四十】,分各:中孚【七百三十六】、小過【七百四】。

第三十一組:中孚卦世爻在未、初爻在子;小過卦世爻在午、初爻在未。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六十,分開來算:中孚得一百八十,小過得一百八十。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四十,分開來算:中孚得七百三十六,小過得七百零四。

三十二:既濟【世亥,初寅】、未濟【世未,初巳】。二合折【三百六十】,分各:既濟【一百八十】、未濟【一百八十】。二軌合【一千四百四十】,分各:既濟【七百二十】、未濟【七百二十】。

第三十二組:既濟卦世爻在亥、初爻在寅;未濟卦世爻在未、初爻在巳。兩卦折數合計三百六十,分開來算:既濟得一百八十,未濟得一百八十。兩卦軌數合計一千四百四十,分開來算:既濟得七百二十,未濟得七百二十。

六十四卦流轉推術與推厄法

其下初合六十四卦流轉推之術:置天元甲寅巳來至受命,以三十二除之,餘不足除者,從乾坤始數,算外主卦,而取世陰陽斷之。世陽從陽,【陽爻三十六。】世陰從陰。【陰爻二十四。】陽從九除,陰從六除,啇得數,陽以三乘之,陰以二乘之,因而半之,即是忌耳。毎取卦月乘之。

下面開頭所載六十四卦流轉的推算方法是:列出自天元甲寅以來到受命之年的積年,用三十二去除,剩下不夠再除的餘數,就從乾、坤兩卦起順數,數盡之外的那一卦便是主卦,再取它的世爻屬陰屬陽來斷定。世爻屬陽的就依陽數,〔鄭玄注〕陽爻取三十六。世爻屬陰的就依陰數。〔鄭玄注〕陰爻取二十四。屬陽的用九來除,屬陰的用六來除,得出商數之後,陽的用三去乘,陰的用二去乘,然後取其一半,那就是所忌之年。每次都要用卦所主之月去乘。

假令賁卦世在初,十一月卦,世屬陽,陽爻三十六,以九除之,商得四,以三乘之得十二,因而半之,是忌耳。假令遁卦世在三,六月卦,世屬陰,陰之爻二十四,以六除之,商得四,以二乘之得六,因而半之,是忌耳。【按:以上二節闡明世卦推算之法,當是後人所附益,今退二字書之。】

譬如賁卦的世爻在初爻,是十一月之卦,世爻屬陽,陽爻取三十六,用九去除,商得四,再用三去乘得十二,然後取其一半,得六,這就是所忌之年。又如遁卦的世爻在第三爻,是六月之卦,世爻屬陰,陰爻取二十四,用六去除,商得四,再用二去乘得八(原文作六),然後取其一半,這就是所忌之年。〔四庫館臣按〕以上兩節闡明世卦的推算之法,應當是後人所增益,今低兩格書寫。

推厄法:以入位年數除之軌合數,算盡厄也。甲乙飢,丙丁為旱,戊己為中興,庚辛為兵,壬癸為水。【按:此節別見後文,疑有重出。】

推算災厄的方法:用即位以來的年數去除軌的合數,數到盡頭處所得的干支,就是災厄所在。得甲、乙主饑荒,得丙、丁主旱災,得戊、己主中興,得庚、辛主兵禍,得壬、癸主水災。〔四庫館臣按〕這一節另見於後文,疑是重複出現。

父相:甲寅景雲元年庚戍,積六萬四千三年算上,至開元九年辛酉,加上十一年算上,以三十二除之,不盡三,名入位年,合入需軌卦。陰爻二十四,以六除之,商得四,二乘之得八,因而半之四,是忌。需卦軌合數一千四百七十二,以入位年三,至甲寅加四算七,除需合數除二,從父相庚申命之,得辛,兵。推子厄用父軌,凡子受位但不得別立軌,乃可救災耳。

以父輩之運相推:自甲寅到景雲元年庚戌,積六萬四千零三算,到開元九年辛酉,再加上十一年算入,用三十二去除,餘數是三,這叫「入位年」,應當歸入需卦之軌。需為陰,陰爻取二十四,用六去除,商得四,再用二去乘得八,然後取其一半得四,這就是所忌。需卦的軌合數是一千四百七十二,用入位年三,加上自甲寅推來的四算共得七,去除需卦的合數,除得二,從父輩之相庚申起數命之,得「辛」,主兵禍。推算子輩的災厄要用父輩的軌,凡是子輩承受其位的,都不得另立新軌,這樣才可以救解災禍。

甲寅先天元年壬子,積六萬四千五年算上,至開元九年辛酉,加九算上,三十二除之,餘五十盡五,合入小畜軌卦。陽爻三十六,以九除之,啇得四,以三乘之十二,因而半之得六,忌十一月。【按:上推算至唐開元九年,亦唐時術士所加也。】

自甲寅到先天元年壬子,積六萬四千零五算,到開元九年辛酉,再加九算,用三十二去除,餘數除盡後得五,應當歸入小畜卦之軌。小畜為陽,陽爻取三十六,用九去除,商得四,再用三去乘得十二,然後取其一半得六,所忌在十一月。〔四庫館臣按〕上面推算到唐開元九年,也是唐代術士所添加的。

右六十四卦流轉註十二之辰。【按:此句為總題折軌三十六卦位之文,不應在此處,蓋後人以他文闌入,遂將原文移向後耳。】乾初子,坤初未。陽爻折數一爻三十六,計六千九百一十二;陽爻軌數一爻一百二十八,計二萬四千五百七十六;陰爻折數一爻二十之四,計四千六百八;陰爻軌數一爻一百一十二,計二萬一千五百四。陰爻又合折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合二軌四萬一千八十。

右列六十四卦流轉配注十二辰。〔四庫館臣按〕這一句本是總標「折軌三十六卦位」的題目,不該放在此處,大概是後人把別的文字闌入進來,於是把原文擠到後面去了。乾卦初爻在子,坤卦初爻在未。陽爻的折數每爻三十六,合計六千九百一十二;陽爻的軌數每爻一百二十八,合計二萬四千五百七十六;陰爻的折數每爻二十四,合計四千六百零八;陰爻的軌數每爻一百一十二,合計二萬一千五百零四。陰爻的折數又合為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兩項軌數合為四萬一千零八十。

於易即位年數術

於易即位年數術曰:已上各三十二乘之,即得其數,乘軌折之數。世屬陽卦者,以九除之,以三乘之,所得因而半之,則是即位期也;能過此者,三乘所半之數,即終矣。世屬陰卦者,以六除之,以二乘之,所得因而半之,則得即位期也;能過此者,加所得即中期也;復能過此者,以二乘所半之數,即終矣。

用《易》推算即位年數的方法是:以上各數都用三十二去乘,就得出所要的數,也就是乘出軌數與折數。世爻屬陽的卦,用九去除,再用三去乘,把所得之數取一半,那就是在位的初期;若能超過這個年限,就把所取的一半再乘以三,那便是終期了。世爻屬陰的卦,用六去除,再用二去乘,把所得之數取一半,就得在位的初期;若能超過這個年限,再加上所得之數便是中期;若又能超過,就把所取的一半乘以二,那便是終期了。

以九除之皆盡無餘者,陽以三乘所,則其年當數也。以九、六除之有餘者,以所得乘之,陽得正位増九於所乘,陰得正位増六於所乘,則是位之數也。用陽日者屬陽卦,用陰日者屬陰卦。乾初以六乘者,謂姤也,陰失位在初;坤初以九乘者,謂復也,陽得正位在初。震、兊、離之象,陰所乘之數也;巽、艮之象,四所乘之數,是即位之時年數也。

用九去除正好除盡而無餘數的,屬陽的就用三去乘,所得便是當年應有之數。用九或六去除而有餘數的,就用所得之數相乘;陽爻得正位的,在所乘之數上再加九;陰爻得正位的,在所乘之數上再加六,那就是在位年數。用陽日的屬陽卦,用陰日的屬陰卦。乾卦初爻要用六去乘,是因為它變作姤卦,陰爻失位而居初;坤卦初爻要用九去乘,是因為它變作復卦,陽爻得正位而居初。震、兌、離三卦之象,用的是陰所乘之數;巽、艮二卦之象,用的是四所乘之數,這些就是即位之時的年數。

卦軌:軌陽爻六七,以四時乘之,各倍之,爻百二十八;陰爻八六,以四時乘之,各倍之,爻百十二。必用即位年,以即位時太歳呼之,盡算之上,則位之終歳也;算外是未入之年。孔子曰:終始之義在外內焉,進退在二年,觀其政以別知其泰延與否也。

卦軌的算法:軌的陽爻用六和七,各用四時之數去乘,再各自加倍,每爻得一百二十八;陰爻用八和六,各用四時之數去乘,再各自加倍,每爻得一百一十二。必須用即位之年來推,用即位當時的太歲來稱呼它,數盡之處,便是在位的末年;數盡之外的,就是尚未進入的年份。孔子說:終與始的道理在於內外之別,進與退取決於這兩年,觀察當時的政事,就能分辨出它是安泰綿延還是不然。

推之術曰:置天元甲寅以來數至受命位之年數,以三十二數除之,不足除者,以乾坤始數算未,即得主歳之卦,知直事之爻在何辰。謂乾直事於十一月子,左行陽辰六;坤直事於六月未,右行陰辰六。陰陽交錯,行於十二辰,一歳十二月而周也。當以即主立時月為政,故曰知直事之爻在何辰也。所屬陰陽爻者也,陽爻三十六、陰爻二十四者,皆世所屬陰陽者也。

推算的方法是:列出自天元甲寅以來到受命即位那一年的年數,用三十二去除,不夠再除的餘數,就從乾、坤起順數到盡處,隨即得到主歲之卦,也就知道當值行事的爻在哪一辰。這是說乾卦當值行事在十一月的子位,向左順行六個陽辰;坤卦當值行事在六月的未位,向右逆行六個陰辰。陰陽彼此交錯,行遍十二辰,一年十二個月而繞行一周。應當以即位當時所立的月份來定其政,所以說要知道當值行事的爻在哪一辰。所謂所屬的陰陽爻,陽爻取三十六、陰爻取二十四,都是就世爻所屬的陰陽而言。

推之法:推世之所屬陰卦者,假令即位之年得遁卦,七月申也,遁六月二陰爻。陰爻二十四,以六除之得四,以二乘之得八,因而半之得四,則即位之期也;能過此者,所乘八歳之中期也;復能過此者,三乘所半十二歳終矣;陰得正位,増六於所乘,為三十六年終矣。

推算之法:先說世爻屬陰之卦的推法。譬如即位之年得的是遁卦,遁配七月申位,遁在六月有兩個陰爻。陰爻取二十四,用六去除得四,再用二去乘得八,然後取其一半得四,這就是在位的初期;若能超過這個年限,就是所乘的八年,為中期;若又能超過,就把所取的一半乘以三得十二年,那是終期;陰爻得正位的,在所乘之數上加六,便以三十六年為終。

推之法【陽卦】:推世之所屬陽卦陰卦者,假令即位之年得賁卦,十月亥也,賁初陽爻三十六,以九除之得四,以三乘之得十二,因而半之則得六,則是即位之期也;能過此者,如所乘得一十,則中期也;復能過此者,三乘所半六得十八年終矣;陽得正位,増九以所乘為五十四;巽、艮之家四所乘得三十六,遠期算。

推算之法(屬陽之卦):再說世爻屬陽之卦與屬陰之卦的推法。譬如即位之年得的是賁卦,賁配十月亥位,賁的初爻是陽爻,取三十六,用九去除得四,再用三去乘得十二,然後取其一半得六,這就是在位的初期;若能超過這個年限,如所乘之數得十,那是中期;若又能超過,就把所取的一半六乘以三得十八年,那是終期;陽爻得正位的,在所乘之數上加九,便得五十四;巽、艮兩家用四去乘所得為三十六,這是最遠的期數。

天元甲寅歳以來,至宋髙祖劉裕禪晉,歳在庚辰,號為永初元年,凡得積年二百七十六萬八百四十七年算上,以三十二【半六十四卦得三十二,以為法。】除之,不盡十五,入坎離軌。以宋辛酉至周宣帝宣政元年戊戌歳,有一百五十八年。元嘉元年即當魏氏世祖太武皇帝始光元年,以三十二除之,不盡七,命之入大有軌;一本雲不盡十三,為入無妄、大畜軌。

自天元甲寅之年以來,到劉宋高祖劉裕受晉禪讓,歲在庚辰,改元永初元年,共得積年二百七十六萬零八百四十七年算入,用三十二〔鄭玄注〕六十四卦取一半得三十二,用作除法之數。去除,餘數是十五,歸入坎、離之軌。從劉宋辛酉年到北周宣帝宣政元年戊戌年,共一百五十八年。元嘉元年正當北魏世祖太武皇帝始光元年,用三十二去除,餘數是七,命之歸入大有之軌;另一本說餘數是十三,則歸入無妄、大畜之軌。

六月未也,六月位陰爻八,以四乘之八得三十二,以六除之得五餘不盡二,以二乘之得十,因而半之得五初忌;能過此者,如所乘得十;復能過此者,三乘所半五得十五終矣。不忌失位,陰増八,終二十三除之得四十七丙午歳,天下憂重侵逼也,有餘福也。

六月屬未位,六月之位是陰爻八,用四去乘八得三十二,用六去除得五而餘二,再用二去乘得十,然後取其一半得五,這是初忌;若能超過這個年限,就如所乘之數得十;若又能超過,就把所取的一半五乘以三得十五年,那是終限。若不忌失位,陰數再加八,終限二十三,除算下來得四十七年,當丙午之歲,天下憂患深重、迫近侵逼;若尚有餘數,則轉為福。

假令失位陽者,四七二十八,以九除之得三餘不盡一,以三乘所得九,因而半之得四有餘,則是即位初期;能過此者得九,中期也;増復能過此者,得十三年終矣;下期失位陽七於所乘得四十二,厄所遭;有餘算福之也。

譬如屬陽而失位的,四乘七得二十八,用九去除得三而餘一,用三去乘所得為九,然後取其一半得四有餘,這就是在位的初期;若能超過這個年限得九,是中期;再加而又能超過的,得十三年,那是終限;下一層失位之陽在所乘之數上加七得四十二,那是遭遇災厄之年;若還有餘數,就折算為福。

假令得位陰在六,四六二十四,以六除之得四無餘,以二乘之得八,因而半之得四初忌;能過此者得八,中忌;復能過此者得十二終矣;下忌得位陰増六於乘得三十六,厄所遭也。

譬如屬陰而得位、其數在六的,四乘六得二十四,用六去除得四而無餘數,再用二去乘得八,然後取其一半得四,這是初忌;若能超過這個年限得八,是中忌;若又能超過得十二年,那是終限;下一層之忌,得位之陰在所乘之數上加六得三十六,那是遭遇災厄之年。

假令得位陽在九,四九三十六,九除之得四無餘,以三乘之得十二,因而半之得六,六初忌;能過此者,中忌也;復能過此者得十八,忌終也;得位陽増九於所乘得九五十四,忌所遭也。【按:以上自「推之術」以下,皆後人因卦軌之義而闡衍其法,故推至南北朝年數,非《易緯》本文也。】

譬如屬陽而得位、其數在九的,四乘九得三十六,用九去除得四而無餘數,再用三去乘得十二,然後取其一半得六,六就是初忌;若能超過這個年限,那是中忌;若又能超過得十八,那是忌的終限;得位之陽在所乘之數上加九,得五十四,那是遭遇忌厄之年。〔四庫館臣按〕以上自「推之術」以下,都是後人就卦軌的義理推衍出來的算法,所以一直推算到南北朝的年數,並不是《易緯》的本文。

推厄所遭法與宋軌推驗

推厄所遭法:以入位年數餘軌數,算盡厄所遭。甲乙為飢,丙丁為旱,戊己為中興,庚辛為兵,壬癸為水,元算為月。【按:此文已見前,此處疑復見,或亦後人所引耳。

推算所遭災厄的方法:用即位以來的年數去除軌數,看餘下多少,數盡之處便是所遭的災厄。得甲、乙主饑荒,得丙、丁主旱災,得戊、己主中興,得庚、辛主兵禍,得壬、癸主水災,原有的算數則折為月份。〔四庫館臣按〕這段文字前面已經出現過,此處疑是重複,或許也是後人所引錄的。

宋軌七百三十六,庚申歳至今甲子歳,宋元嘉元年甲子,宋髙祖第二息文帝義隆年號,為入位五年,以五除軌數上所得積周一百四十七,餘所一,厄所遭也。丙寅歳入位七年,以七除軌數上得積周一百五,軌命得庚寅主兵,其年起兵荊州謝晦也。

劉宋的軌數是七百三十六,自庚申之歲到如今甲子之歲;宋元嘉元年歲在甲子,是宋高祖第二子文帝劉義隆的年號,算作即位第五年,用五去除軌數,所得積周一百四十七,餘數是一,那就是所遭的災厄。丙寅之歲是即位第七年,用七去除軌數,得積周一百零五,按軌命之得庚寅,主兵禍,那一年荊州的謝晦果然起兵作亂。

癸未歳入位二十四年,以除軌數上得積周三十,餘十六不盡,以庚申命之得乙亥,乙主飢,其年河南大飢,豫州人相食。甲申歳入位二十五年,除軌數上積得二十九,餘不盡十一,以庚申命之得庚午,庚主兵馬,其年九州發兵征蠻。

癸未之歲是即位第二十四年,用它去除軌數,得積周三十,餘數十六未盡,從庚申起數命之得乙亥,乙主饑荒,那一年河南大饑荒,豫州百姓人相食。甲申之歲是即位第二十五年,除軌數得積二十九,餘數十一未盡,從庚申起數命之得庚午,庚主兵馬,那一年九州發兵征討蠻族。

乙酉歳入位二十六年,除軌數上得積周二十八,不盡八,以庚申命之得丁卯,丁主旱,其年大旱不收豆麥,豫州禾粟皆旱死。丙戌歳入位二十七年,除軌數上得積周二十七,餘不盡七,以庚申命之得丙,丙主旱,其年淮北二州春旱不能種稻。

乙酉之歲是即位第二十六年,除軌數得積周二十八,餘數八未盡,從庚申起數命之得丁卯,丁主旱災,那一年大旱,豆麥無收,豫州的禾粟都被旱死。丙戌之歲是即位第二十七年,除軌數得積周二十七,餘數七未盡,從庚申起數命之得丙,丙主旱災,那一年淮北二州春天大旱,不能種稻。

丁亥歳入位二十八年,除軌數上積周三十六,餘不盡八,以庚申命之得丁卯,丁主旱,其年大旱。戊子歳入位二十九年,除軌數上得積周二十五,不盡十一,以庚申命之得庚午,庚主兵,其年大兵。己丑歳入位三十年,除軌數上得積周二十四,餘不盡十六,以庚申命之得乙亥,乙主飢,其年荒,糴貴。

丁亥之歲是即位第二十八年,除軌數得積周三十六,餘數八未盡,從庚申起數命之得丁卯,丁主旱災,那一年大旱。戊子之歲是即位第二十九年,除軌數得積周二十五,餘數十一未盡,從庚申起數命之得庚午,庚主兵禍,那一年有大的兵事。己丑之歲是即位第三十年,除軌數得積周二十四,餘數十六未盡,從庚申起數命之得乙亥,乙主饑荒,那一年年成荒歉,米價昂貴。

庚寅歳入位三十一年,除軌數上得積周二十三,不盡二十三,以庚申命之得壬,壬主水,其年徐、兗州大水,官軍因勢汎舟至滑臺,虜走,後果失利也。辛卯歳入位三十二年,除軌即算死所遭也,以不盡法二十三於上方除餘三十二,以庚申命之得辛卯,辛主兵,其年魏兵至江淮。

庚寅之歲是即位第三十一年,除軌數得積周二十三,餘數二十三未盡,從庚申起數命之得壬,壬主水災,那一年徐州、兗州大水,官軍趁水勢泛舟直到滑臺,胡虜退走,後來果然失利。辛卯之歲是即位第三十二年,除軌數即算作死厄所遭之年,用餘數二十三之法在上位相除,餘三十二,從庚申起數命之得辛卯,辛主兵禍,那一年北魏的軍隊打到了江淮一帶。

壬辰歳入位三十三年,除軌數上得積周二十,餘不盡,以庚申命之得己巳,己主中興。癸巳歳入位三十四年,除軌數上得積周二十一,餘不盡二十二,以庚申命之得辛巳,辛主兵,其年二月二十日甲子東宮大逆。○按:以上宋軌取宋文帝在位年數依法推算,穿鑿無謂,文義亦不倫,蓋為後人淺陋者所加,今改用細字附註。】

壬辰之歲是即位第三十三年,除軌數得積周二十,尚有餘數未盡,從庚申起數命之得己巳,己主中興。癸巳之歲是即位第三十四年,除軌數得積周二十一,餘數二十二未盡,從庚申起數命之得辛巳,辛主兵禍,那一年二月二十日甲子,東宮發生了弒逆大變。〔四庫館臣按〕以上「宋軌」一段,是取宋文帝在位的年數依法推算,穿鑿附會而無意義,文辭義理也不倫不類,大概是後來淺陋之人所加,今改用小字作附註。

推軌之術

推軌之術:以天元甲寅已來至今受命位之年,以三十二除之,餘不盡從乾坤始數算,則得主歳之卦,知直事之辰在何辰。以甲寅年至大唐先天元年壬子,積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一百三十九,以三十六【或云以十二。】除之,積八萬六千二百八十五周,不盡十九,入家人、睽軌。

推算軌數的方法:用自天元甲寅以來到當今受命即位之年的積年,用三十二去除,餘下不盡之數從乾、坤起順數,就得出主歲之卦,也就知道當值行事的辰在哪一辰。用甲寅之年推到大唐先天元年壬子,積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一百三十九,用三十六〔另一說用十二。〕去除,得積八萬六千二百八十五周,餘數十九未盡,歸入家人、睽之軌。

至元和十四年,合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二百三十六;元和十五年庚午,或云庚子,積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二百四十七。法:陽爻以老陽數乘之,陰爻以老陰數乘之,隨六爻陰陽多少乘訖,並之為分,各數倍分,各為折合數也。【按:上「推軌之術」與前文略同,而重複錯見者,蓋前為南北朝術士所發明,而此推至元和十五年,則又唐人所附益也。】

推到元和十四年,共計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二百三十六;元和十五年庚午,一說是庚子,積二百七十六萬一千二百四十七。其法是:陽爻用老陽之數去乘,陰爻用老陰之數去乘,隨著六爻中陰陽的多少分別乘完,再相加作為「分」,各數加倍所得之分,就各自成為「折」與「合」之數。〔四庫館臣按〕上面這段「推軌之術」與前文大略相同,之所以重複錯出,大概前一段是南北朝術士所發明,而這一段推算到元和十五年,又是唐人所增益的。

四正卦爻配二十四氣

中孚(純坎)公丨,初六冬至,十一月中,廣漠風。解(純震出),初九春分,二月中,明庶風。咸(純離),初九夏至,五月中,凱風。【按:《乾元序制記》作「景風」。】賁(純兊),初九秋分,八月中,閶闔風。

中孚卦對應純坎,爵位屬「公」,坎的初六主冬至,是十一月的中氣,配北方的廣漠風。解卦對應純震之出,震的初九主春分,是二月的中氣,配東方的明庶風。咸卦對應純離,離的初九主夏至,是五月的中氣,配南方的凱風。〔四庫館臣按〕《乾元序制記》作「景風」。賁卦對應純兌,兌的初九主秋分,是八月的中氣,配西方的閶闔風。

屯丨,九二小寒,十二月節。豫,六二清明,三月節。鼎,二小暑,六月節。歸妹,九二寒露,九月節。升(公),六三大寒,十二月中,日在坎。革,六三穀雨,三月中,日在震。履,九三大暑,六月中,日在離。困,六三霜降,九月中,日在兊。

屯卦九二主小寒,是十二月的節氣。豫卦六二主清明,是三月的節氣。鼎卦第二爻主小暑,是六月的節氣。歸妹卦九二主寒露,是九月的節氣。升卦爵位屬「公」,六三主大寒,是十二月的中氣,其時太陽行在坎位。革卦六三主穀雨,是三月的中氣,太陽行在震位。履卦九三主大暑,是六月的中氣,太陽行在離位。困卦六三主霜降,是九月的中氣,太陽行在兌位。

小過(侯),六四立春,正月節,條風。旅,九四立夏,四月節。【按:此下當脫「溫風」二字。】恆,九四立秋,七月節,涼風。艮,九四立冬,十月節。【按:此下當脫「不周風」三字。】漸(公),九五雨水,正月節。小畜,六五小滿,四月中。損,六五處暑,七月中。大過,九五小雪,十月中。

小過卦爵位屬「侯」,六四主立春,是正月的節氣,配東北的條風。旅卦九四主立夏,是四月的節氣。〔四庫館臣按〕這下面應當脫了「溫風」二字。恆卦九四主立秋,是七月的節氣,配西南的涼風。艮卦九四主立冬,是十月的節氣。〔四庫館臣按〕這下面應當脫了「不周風」三字。漸卦爵位屬「公」,九五主雨水,是正月的中氣。小畜卦六五主小滿,是四月的中氣。損卦六五主處暑,是七月的中氣。大過卦九五主小雪,是十月的中氣。

需(侯),上六驚蟄,三月節。大有,上六芒種,五月節。巽,上九白露,八月節。未濟,上六大雪,十月節。【按:以上以四正卦爻配二十四氣,其說亦見於《乾元序制記》,當是《易緯》本文。】冬至日在坎,春分日在震,夏至日在離,秋分日在兊。

需卦爵位屬「侯」,上六主驚蟄,是三月的節氣。大有卦上六主芒種,是五月的節氣。巽卦上九主白露,是八月的節氣。未濟卦上六主大雪,是十月的節氣。〔四庫館臣按〕以上用四正卦的爻位配二十四節氣,這種說法也見於《乾元序制記》,應當是《易緯》的本文。冬至之日太陽行在坎位,春分之日行在震位,夏至之日行在離位,秋分之日行在兌位。

《易緯·是類謀》以此四正之卦,卦有六爻,爻主一氣;餘六十卦,卦主六日七分——八十分日之七。正歳三歳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六十而一周。《乾象》以中孚當十一月,六十中氣後十五日,準兩卦強,可得十二月,餘少三日,當取十二月卦日也。

《易緯·是類謀》拿這四個正卦來說:每卦六爻,一爻主一個節氣,合為二十四氣;其餘六十卦,每卦主六日又七分,也就是八十分之七日。正歲三年,一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六十卦而繞行一周。《乾象曆》以中孚卦當十一月,六十個中氣之後十五日,折合兩卦有餘,可以湊成十二個月,只差三日,應當取十二月之卦的日數來補足。

右各以六日於決次,乃不可簡取其孤,如此非是驗也。以《易緯》推之,無勞更算二十四氣,以成五日七分,正五日準四分之一未消息即為善矣。【按:以上亦當為後人所加。】

右邊所列各卦都以六日依次相接,不可以隨意抽取其中孤立的一卦,那樣推算就不能應驗了。依《易緯》來推算,用不著另行計算二十四氣,只要湊成五日七分,以正五日折合四分之一日、尚未計入消息卦者為準,就算妥當了。〔四庫館臣按〕以上這一段也應當是後人所加。

六陽月三十卦直事日

八百諸侯:正月侯、三月侯、五月侯、七月侯、九月侯、十一月。小過立春,豫清明,大有芒種,恆立秋,歸妹寒露,未濟大雪。初六一日,六二六日,九三十一日,九四十六日,六五二十一日,上六二十六日。

八百諸侯這一等,配正月之侯、三月之侯、五月之侯、七月之侯、九月之侯與十一月之侯。小過卦當立春,豫卦當清明,大有卦當芒種,恆卦當立秋,歸妹卦當寒露,未濟卦當大雪。各爻分主其日:初六主第一日,六二主第六日,九三主第十一日,九四主第十六日,六五主第二十一日,上六主第二十六日。

二十七大夫:蒙正月大夫,訟三月大夫,家人五月大夫,節七月大夫,無妄九月大夫,蹇十一月。初六二日,九二七日,六三十二日,六四十七日,六五二十二日,上九二十七日。

二十七大夫這一等:蒙卦是正月的大夫之卦,訟卦是三月的大夫之卦,家人卦是五月的大夫之卦,節卦是七月的大夫之卦,無妄卦是九月的大夫之卦,蹇卦是十一月的大夫之卦。各爻分主其日:初六主第二日,九二主第七日,六三主第十二日,六四主第十七日,六五主第二十二日,上九主第二十七日。

九卿:益正月九卿,蠱三月九卿,井五月九卿,同人七月九卿,明夷九月九卿,頥十一月。初九三日,六二八日,六三十三日,六四十八日,九五二十三日,上九二十八日。

九卿這一等:益卦是正月的九卿之卦,蠱卦是三月的九卿之卦,井卦是五月的九卿之卦,同人卦是七月的九卿之卦,明夷卦是九月的九卿之卦,頤卦是十一月的九卿之卦。各爻分主其日:初九主第三日,六二主第八日,六三主第十三日,六四主第十八日,九五主第二十三日,上九主第二十八日。

三公:漸正月三公,革三月三公,咸五月三公,損七月三公,困九月三公,中孚十一月。初六四日,六二九日,九三十四日,六四十九日,九五二十四日,上九二十九日。

三公這一等:漸卦是正月的三公之卦,革卦是三月的三公之卦,咸卦是五月的三公之卦,損卦是七月的三公之卦,困卦是九月的三公之卦,中孚卦是十一月的三公之卦。各爻分主其日:初六主第四日,六二主第九日,九三主第十四日,六四主第十九日,九五主第二十四日,上九主第二十九日。

天子:泰正月天子,夬三月天子,姤五月天子,否七月天子,剝九月天子,復十一月。初九五日,九二十日,九三十五日,六四二十日,六五二十五日,上六三十日。右是六陽月三十卦直事日,依氣定日主一爻。

天子這一等:泰卦是正月的天子之卦,夬卦是三月的天子之卦,姤卦是五月的天子之卦,否卦是七月的天子之卦,剝卦是九月的天子之卦,復卦是十一月的天子之卦。各爻分主其日:初九主第五日,九二主第十日,九三主第十五日,六四主第二十日,六五主第二十五日,上六主第三十日。以上就是六個陽月三十卦當值行事之日,依節氣定日,每爻各主一日。

六陰月三十卦直事日

八百諸侯:二月侯、四月侯、六月侯、八月侯、十月侯、十二月。需驚蟄,旅立夏,鼎小暑,巽白露,艮立冬,屯小寒。初九一日,九二六日,九三十一日,六四十六日,九五二十一日,上六二十六日。

八百諸侯這一等,配二月之侯、四月之侯、六月之侯、八月之侯、十月之侯與十二月之侯。需卦當驚蟄,旅卦當立夏,鼎卦當小暑,巽卦當白露,艮卦當立冬,屯卦當小寒。各爻分主其日:初九主第一日,九二主第六日,九三主第十一日,六四主第十六日,九五主第二十一日,上六主第二十六日。

二十七大夫:隨二月大夫,師四月大夫,豐六月大夫,萃八月大夫,既濟十月大夫,謙十二月。初九二日,九二七日,九三十二日,六四十七日,九五二十二日,上六二十七日。

二十七大夫這一等:隨卦是二月的大夫之卦,師卦是四月的大夫之卦,豐卦是六月的大夫之卦,萃卦是八月的大夫之卦,既濟卦是十月的大夫之卦,謙卦是十二月的大夫之卦。各爻分主其日:初九主第二日,九二主第七日,九三主第十二日,六四主第十七日,九五主第二十二日,上六主第二十七日。

九卿:晉二月九卿,比四月九卿,渙六月九卿,大畜八月九卿,噬嗑十月九卿,暌十二月。初六三日,六二八日,六三十三日,九四十八日,六五二十三日,上九二十八日。

九卿這一等:晉卦是二月的九卿之卦,比卦是四月的九卿之卦,渙卦是六月的九卿之卦,大畜卦是八月的九卿之卦,噬嗑卦是十月的九卿之卦,睽卦是十二月的九卿之卦。各爻分主其日:初六主第三日,六二主第八日,六三主第十三日,九四主第十八日,六五主第二十三日,上九主第二十八日。

三公:解二月三公,小畜四月三公,履六月三公,賁八月三公,大過十月三公,升十二月。初六四日,九二九日,六三十四日,九四十九日,六五二十四日,上九二十九日。

三公這一等:解卦是二月的三公之卦,小畜卦是四月的三公之卦,履卦是六月的三公之卦,賁卦是八月的三公之卦,大過卦是十月的三公之卦,升卦是十二月的三公之卦。各爻分主其日:初六主第四日,九二主第九日,六三主第十四日,九四主第十九日,六五主第二十四日,上九主第二十九日。

天子:大壯二月天子,乾四月天子,遁六月天子,觀八月天子,坤十月天子,臨十二月。初九五日,九二十日,九三十五日,九四二十日,六五二十五日,上六三十日。【按:上文各卦圖俱取五徳首一卦六爻依日配之,以例其餘,原本多有脫落錯誤,今各依本卦補入;至策數亦有脫者,未敢妄補,姑仍其舊。】

天子這一等:大壯卦是二月的天子之卦,乾卦是四月的天子之卦,遁卦是六月的天子之卦,觀卦是八月的天子之卦,坤卦是十月的天子之卦,臨卦是十二月的天子之卦。各爻分主其日:初九主第五日,九二主第十日,九三主第十五日,九四主第二十日,六五主第二十五日,上六主第三十日。〔四庫館臣按〕上文各卦圖都是取五等爵位中每等第一卦的六爻依日相配,用來類推其餘,原本多有脫落訛誤,今各依本卦補入;至於策數也有脫漏的,不敢妄加增補,姑且保留原樣。

應已上盡卦爻日,並上一同。右是六陰月三十卦直事日,依氣定日主一爻。候六甲子日中寒暑風雨,記其日,占發時方來,萬不失一:幽、冀起坎初六候之,兗、鄭坎六四候之,青、齊震初九候之,徐、魯震九四候之,揚、呉、越離初九候之,涼、益、衛兊初九候之,並、雍、秦兊九四候之。

其餘各卦所應的爻日都照此推盡,與上文相同。以上就是六個陰月三十卦當值行事之日,依節氣定日,每爻各主一日。占候六個甲子日之中的寒、暑、風、雨,把它記在當日,據以推占發作的時刻與所來的方位,萬無一失:幽州、冀州從坎卦初六起占,兗州、鄭地用坎卦六四占,青州、齊地用震卦初九占,徐州、魯地用震卦九四占,揚州與吳、越用離卦初九占,涼州、益州與衛地用兌卦初九占,幷州、雍州與秦地用兌卦九四占。

推四正:寒不侵公者夷兵,若和氣者解;入方伯,寒氣凶、和吉;風盛雨者坐刑殺;霧將死;若有和氣王相三十日,當沴妖氣為賊盜。右是六陰卦月三十卦直事日,依氣定日主一爻。【按:此句已見前,此處重出。】

推算四正之卦:寒氣不侵犯「公」位的,主四夷用兵,若是和氣便可解除;寒氣侵入「方伯」之位的,屬凶,和氣則吉;風大而多雨的,主因刑殺而獲罪;起霧的,主將有死喪;如果和氣當王相之位達三十日,就會有沴戾的妖氣化為盜賊。以上就是六個陰月三十卦當值行事之日,依節氣定日,每爻各主一日。〔四庫館臣按〕這一句前文已見,此處是重出。

中孚·鄭氏易說

艮游魂中孚云:「豚魚吉,利渉大川,利貞。」孚,信也。兩陰在內,亦以五以中和之氣候之。兩陰猶民,於君在上矣,臣在下候行中正之道,政教信於民,故謂之中孚。

艮卦的游魂卦是中孚,其卦辭說:「豚魚吉,利於渡大河,利於守正。」「孚」就是信。兩個陰爻居於卦體之內,也用「五」這個中和之氣來占候它。兩個陰爻好比百姓,君在上位,臣在下位,占候他們能否推行中正之道;政令教化取信於百姓,所以叫做「中孚」。

兩陰者:三辰在亥為豕,爻失正,故變而為小,名言豚;四辰在丑為鱉,鱉魚之微者,爻為正,變以其大,節言魚。三體兊為澤,四值天淵,二五皆坎爻如水,水以水度浸澤所養,故吉。互體是震,震為木,二爻巽為風,木在水上而風行之,濟大川象,君能濟於難也。

所謂兩個陰爻:第三爻的辰位在亥,亥於生肖為豬,此爻失其正位,所以變而從小稱呼,名之曰「豚」;第四爻的辰位在丑,丑於物象為鱉,鱉是魚類中細小的,此爻得其正位,就變而從大稱呼,因節文而稱之曰「魚」。第三爻的卦體是兌,兌為澤;第四爻正當天淵之位;第二爻與第五爻都是坎爻,坎象如水,水按其分度浸潤沼澤而養育萬物,所以吉。互體成震,震為木;第二爻處巽位,巽為風;木浮在水上而風吹行其上,正是渡越大河之象,比喻人君能夠濟渡危難。

【按:以上乃鄭氏《易》義之文,《毛詩·無羊》篇正義亦引此文,惟缺首尾數語。而正義自「浸澤」以下尚有「五亦以水灌淵則魚利,豚魚以喻小民也,而為明君賢臣恩意所供養,故吉」云云,此亦缺而未載,疑脫落也。《稽覽圖》內有此文者,蓋後人以此書專論「卦氣起中孚」之義,故引鄭氏《易》說附入以相闡發,並非《易緯》本文,今退二字附書之。其字之脫誤,則依《詩疏》互為校定雲。】

〔四庫館臣按〕以上是鄭玄《易》義的文字,《毛詩·無羊》篇孔穎達正義也引了這段話,只是缺了首尾幾句。而正義自「浸澤」以下還有「五也以水灌注深淵,那麼魚就得利;豚魚用來比喻小民,因為受到明君賢臣恩意的供養,所以吉」等語,這裡也缺而未載,疑是脫落了。《稽覽圖》裡之所以有這段文字,大概是後人因為此書專門討論「卦氣起於中孚」的義理,所以引鄭玄的《易》說附入書中,用以互相闡發,並不是《易緯》的本文,今低兩格附寫。至於其中文字的脫漏訛誤,就依據《毛詩正義》互相參校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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