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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 · 第 2 卷

西漢 · 戴聖(輯) · 第 2 卷 / 32

餕餘不祭。父不祭子,夫不祭妻。

御同於長者,雖貳不辭。偶坐不辭。

羹之有菜者用梜,其無菜者不用梜。

為天子削瓜者副之,巾以絺。為國君者華之,巾以綌。為大夫累之,士疐之。庶人齕之。

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御,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至詈。疾止復故。

有憂者側席而坐,有喪者專席而坐。

水潦降,不獻魚鱉。獻鳥者佛其首,畜鳥者則勿佛也。獻車馬者執策綏,獻甲者執

胄,獻杖者執末,獻民虜者操右袂,獻粟者執右契,獻米者操量鼓,獻孰食者操醬齊,獻田宅者操書致。

凡遺人弓者,張弓尚筋,弛弓尚角,右手執簫,左手承弣,尊卑垂帨。若主人拜,則客還辟闢拜,主人自受,由客之左,接下承弣,鄉與客並,然後受。

進劍者左首,進戈者前其鐏,後其刃,進矛戟者前其鐓,進几杖者拂之。效馬效羊者右牽之,效犬者左牽之,執禽者左首,飾羔鴈者以繢,受珠玉者以掬,受弓劍者以袂,飲玉爵者弗揮。凡以弓劍苞苴,簞笥問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

凡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於家。君言至,則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歸,則必拜送於門外。

若使人於君所,則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則必下堂而受命。

博聞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謂之君子。君子不盡人之歡,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

禮曰:“君子抱孫不抱子。”此言孫可以為王父屍,子不可以為父屍。為君屍者,大夫士見之,則下之。君知所以為屍者,則自下之。屍必式,乘必以幾。齊者不樂不弔。

居喪之禮,毀瘠不形,視聽不衰,升降不由阼階,出入不當門隧。

居喪之禮,頭有創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飲酒食肉,疾止復初。不勝喪,乃比於不慈不孝。

五十不致毀,六十不毀,七十唯衰麻在身,飲酒食肉處於內,生與來日,死與往日。

知生者吊,知死者傷,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傷,知死而不知生,傷而不弔。

弔喪弗能賻,不問其所費。問疾弗能遺,不問其所欲。見人弗能館,不問其所舍。賜人者不曰來取,與人者不問其所欲。

適墓不登壟,助葬必執紼,臨喪不笑,揖人必違其位。望柩不歌,入臨不翔,當食不嘆。鄰有喪,舂不相,裡有殯,不巷歌。適墓不歌,哭日不歌。送喪不由徑,送葬不闢塗潦,臨喪則必有哀色。執紼不笑,臨樂不嘆,介冑則有不可犯之色。故君子戒慎,不失色於人。

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下之。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

兵車不式,武車綏旌,德車結旌。史載筆,士載言。前有水,則載青旌,前有塵埃,則載鳴鳶,前有車騎,則載飛鴻,前有士師,則載虎皮,前有摯獸,則載貔貅。行,前朱鳥而後玄武,左青龍而右白虎,招搖在上。急繕其怒,進退有度,左右有局,各司其局。

父之讎,弗與共戴天。兄弟之讎,不反兵。交遊之讎,不同國。

四郊多壘,此卿大夫之辱也。地廣大,荒而不治,此亦士之辱也。

臨祭不惰。祭服敝則焚之,祭器敝則埋之,龜莢敝則埋之,牲死則埋之。凡祭於公者,必自徹其俎。

卒哭乃諱。禮不諱嫌名,二名不偏諱。逮事父母,則諱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君所無私諱,大夫之所有公諱,詩書不諱,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夫人之諱,雖質君之前,臣不諱也。婦諱不出門。大功小功不諱。入竟而問禁,入國而問俗,入門而問諱。

外事以剛日,內事以柔日。凡卜筮日,旬之外曰遠某日,旬之內曰近某日。喪事先遠日,吉事先近日。曰:“為日,假爾泰龜有常,假爾泰筮有常。”卜筮不過三,卜筮不相襲。龜為卜,筴為筮。卜筮者,先聖王之所以使民信時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決嫌疑、定猶與也。故曰:“疑而筮之,則弗非也。”日而行事,則必踐之。

君車將駕,則僕執策立於馬前。已駕,僕展軨,效駕,奮衣由右上,取貳綏,跪乘,執策分轡,驅之五步而立。君出就車,則僕幷轡授綏,左右攘闢,車驅而騶。至於大門,君撫僕之手,而顧命車右就車。門閭溝渠必步。凡僕人之禮,必授人綏,若僕者降等則受,不然則否。若僕者降等,則撫僕之手,不然則自下拘之。客車不入大門,婦人不立乘,犬馬不上於堂。故君子式黃髮,下卿位,入國不馳,入裡必式。君命召,雖賤人,大夫士必自御之。介者不拜,為其拜而蓌拜,祥車曠左,乘君之乘車,不敢曠左,左必式。僕御婦人,則進左手,後右手。御國君,則進右手,後左手而俯。國君不乘奇車,車上不廣欬,不妄指。立視五巂,式視馬尾,顧不過轂。國中以策彗恤勿驅,塵不出軌。國君下齊牛,式宗廟,大夫士下公門,式路馬。乘路馬,必朝服,載鞭策,不敢授綏,左必式。步路馬,必中道。以足蹙路馬芻,有誅,齒路馬,有誅。

凡奉者當心,提者當帶。執天子之器則上衡,國君則平衡,大夫則綏之,士則提之。凡執主器,執輕如不克。執主器,操幣圭璧,則尚左手,行不舉足,車輪曳踵,立則磬折垂佩。主佩倚,則臣佩垂,主佩垂,則臣佩委。執玉,其有借者則裼,無借者則襲。

國君不名卿老世婦,大夫不名世臣侄娣,士不名家相長妾。君大夫之子,不敢自稱曰餘小子,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稱曰嗣子某,不敢與世子同名。

君使士射,不能,則辭以疾,言曰:“某有負薪之憂。”

侍於君子,不顧望而對,非禮也。

君子行禮,不求變俗。祭祀之禮,居喪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國之故,謹修其法而審行之。去國三世,爵祿有列於朝,出入有詔於國,若兄弟宗族猶存,則反告於宗後。去國三世,爵祿無列於朝,出入無詔於國,唯興之日,從新國之法。

君子已孤不更名。已孤暴貴,不為父作諡。

居喪未葬,讀喪禮。既葬,讀祭禮。喪復常,讀樂章。居喪不言樂,祭事不言兇,公庭不言婦女。

振書端書於君前,有誅。倒筴側龜於君前,有誅。龜筴、几杖、席、蓋、重素、袗絺綌不入公門,苞屨、扱衽、厭冠不入公門,書方、衰、兇器,不以告,不入公門。公事不私議。

君子將營宮室,宗廟為先,廄庫為次,居室為後。

凡家造,祭器為先,犧賦為次,養器為後。無田祿者不設祭器,有田祿者先為祭服。君子雖貧,不粥祭器,雖寒,不衣祭服。為宮室,不斬於丘木。大夫士去國,祭器不踰竟。大夫寓祭器於大夫,士寓祭器於士。

大夫士去國,踰竟,為壇位,鄉國而哭。素衣,素裳,素冠,徹緣,鞮屨,素篾,乘髦馬,不蚤鬋,不祭食,不說人以無罪,婦人不當御,三月而復服。

大夫士見於國君,君若勞之,則還辟再拜稽首。君若迎拜,則還辟不敢答拜。大夫士相見,雖貴賤不敵,主人敬客,則先拜客,客敬主人,則先拜主人。凡非弔喪、非見國君,無不答拜者。大夫見於國君,國君拜其辱,士見於大夫,大夫拜其辱,同國始相見,主人拜其辱。君於士,不荅拜也,非其臣,則荅拜之。大夫於其臣,雖賤必答拜之。男女相荅拜也。

國君春田不圍澤,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麛卵。

歲凶,年穀不登,君膳不祭肺,馬不食谷,馳道不除,祭事不縣,大夫不食粱,士飲酒不樂。

君無故玉不去身,大夫無故不徹縣,士無故不徹琴瑟。

士有獻於國君,他日君問之曰:“安取彼?”再拜稽首而後對。大夫私行,出疆必請,反必有獻。士私行,出疆必請,反必告,君勞之則拜,問其行,拜而後對。

國君去其國,止之曰:“奈何去社稷也?”大夫曰:“奈何去宗廟也?”士曰:“奈何去墳墓也?”國君死社稷,大夫死眾,士死制。

君天下曰天子。朝諸侯,分職授政任功,曰予一人。踐阼,臨祭祀,內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王某。臨諸侯,畛於鬼神,曰有天王某。甫崩,曰天王崩。復,曰天子復矣。告喪,曰天王登假。措之廟,立之主,曰帝。天子未除喪,曰予小子,生名之,死亦名之。

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婦,有嬪,有妻,有妾。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眾。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貨,典司六職。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獸工、草工,典制六材。

五官致貢曰享,五官之長曰伯,是職方。其擯於天子也,曰天子之吏。天子同姓,謂之伯父,異姓,謂之伯舅。自稱於諸侯曰天子之老,於外曰公,於其國曰君。

九州之長,入天子之國曰牧。天子同姓,謂之叔父,異姓,謂之叔舅。於外曰侯,於其國曰君,其在東夷、北狄、西戎、南蠻,雖大曰子,於內自稱曰不穀,於外自稱曰王老。

庶方小侯,入天子之國曰某人。於外曰子,自稱曰孤。

天子當依而立,諸侯北面而見天子,曰覲。天子當寧而公,諸公東面,諸侯西面,曰朝。

諸侯未及期相見,曰遇,相見於卻地,曰會。諸侯使大夫問於諸侯,曰聘,約信,曰誓,蒞牲,曰盟。

諸侯見天子,曰臣某侯某。其與民言,自稱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適子孤。臨祭祀、內事,曰孝子某侯某。外事,曰曾孫某侯某。死曰薨,復,曰某甫復矣。既葬,見天子,曰類見,言諡,曰類。諸侯使人使於諸侯,使者自稱曰寡君之老。

天子穆穆,諸侯皇皇,大夫濟濟,士蹌蹌,庶人僬僬。

天子之妃曰後,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婦人,庶人曰妻。

公侯有夫人,有世婦,有妻,有妾。

夫人自稱於天子,曰老婦,自稱於諸侯,曰寡小君,自稱於其君,曰小童。自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

子於父母,則自名也。

列國之大夫,入天子之國,曰某士,自稱,曰陪臣某,於外曰子,於其國,曰寡君之老。使者自稱曰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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