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 · 第 33 卷
【傳】十四年春,吳告敗於晉。會於向,為吳謀楚故也。範宣子數吳之不德也,以退吳人。
執莒公子務婁,以其通楚使也。
將執戎子駒支。範宣子親數諸朝,曰:“來!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於瓜州,乃祖吾離被苫蓋,蒙荊棘,以來歸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與女剖分而食之。今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蓋言語漏洩,則職女之由。詰朝之事,爾無與焉!與將執女!”對曰:“昔秦人負恃其眾,貪於土地,逐我諸戎。
惠公蠲其大德,謂我諸戎,是四嶽之裔胄也,毋是翦棄。賜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諸戎除翦其荊棘,驅其狐狸豺狼,以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於今不貳。昔文公與秦伐鄭,秦人竊與鄭盟而舍戍焉,於是乎有殽之師。晉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師不復,我諸戎實然。譬如捕鹿,晉人角之,諸戎掎之,與晉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來,晉之百役,與我諸戎相繼於時,以從執政,猶殽志也。豈敢離逖?今官之師旅,無乃實有所闕,以攜諸侯,而罪我諸戎!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贄幣不通,言語不達,何惡之能為?不與於會,亦無瞢焉!”賦《青蠅》而退。宣子辭焉,使即事於會,成愷悌也。於是,子叔齊子為季武子介以會,自是晉人輕魯幣,而益敬其使。
吳子諸樊既除喪,將立季札。季札辭曰:“曹宣公之卒也,諸侯與曹人不義曹君,將立子臧。子臧去之,遂弗為也,以成曹君。君子曰:‘能守節。’君,義嗣也。誰敢奸君?有國,非吾節也。札雖不才,願附於子臧,以無失節。”固立之。棄其室而耕。乃舍之。
夏,諸侯之大夫從晉侯伐秦,以報櫟之役也。晉侯待於竟,使六卿帥諸侯之師以進。及涇,不濟。叔向見叔孫穆子。穆子賦《匏有苦葉》。叔向退而具舟,魯人、莒人先濟。鄭子蟜見衛北宮懿子曰:“與人而不固,取惡莫甚焉!若社稷何?”懿子說。二子見諸侯之師而勸之濟,濟涇而次。秦人毒涇上流,師人多死。鄭司馬子蟜帥鄭師以進,師皆從之,至於棫林,不獲成焉。荀偃令曰:“雞鳴而駕,塞井夷灶,唯餘馬首是瞻!”欒黶曰:“晉國之命,未是有也。餘馬首欲東。”乃歸。下軍從之。左史謂魏莊子曰:“不待中行伯乎?”莊子曰:“夫子命從帥。欒伯,吾帥也,吾將從之。從帥,所以待夫子也。”伯遊曰:“吾令實過,悔之何及,多遺秦禽。”乃命大還。晉人謂之遷延之役。
欒針曰:“此役也,報櫟之敗也。役又無功,晉之恥也。吾有二位於戎路,敢不恥乎?”與士鞅馳秦師,死焉。士鞅反,欒黶謂士匄曰:“餘弟不欲住,而子召之。餘弟死,而子來,是而子殺餘之弟也。弗逐,餘亦將殺之。”士鞅奔秦。
於是,齊崔杼、宋華閱、仲江會伐秦,不書,惰也。向之會亦如之。衛北宮括不書於向,書於伐秦,攝也。
秦伯問於士鞅曰:“晉大夫其誰先亡?”對曰:“其欒氏乎!”秦伯曰:“以其汰乎?”對曰:“然。欒黶汰虐已甚,猶可以免。其在盈乎!”秦伯曰:“何故?”對曰:“武子之德在民,如周人之思召公焉,愛其甘棠,況其子乎?欒黶死,盈之善未能及人,武子所施沒矣,而黶之怨實章,將於是乎在。”秦伯以為知言,為之請於晉而復之。
衛獻公戒孫文子、甯惠子食,皆服而朝。日旰不召,而射鴻於囿。二子從之,不釋皮冠而與之言。二子怒。孫文子如戚,孫蒯入使。公飲之酒,使大師歌《巧言》之卒章。大師辭,師曹請為之。初,公有嬖妾,使師曹誨之琴,師曹鞭之。
公怒,鞭師曹三百。故師曹欲歌之,以怒孫子以報公。公使歌之,遂誦之。
蒯懼,告文子。文子曰:“君忌我矣,弗先。必死。”並帑於戚而入,見蘧伯玉曰:“君之暴虐,子所知也。大懼社稷之傾覆,將若之何?”對曰:“君制其國,臣敢奸之?雖奸之,庸如愈乎?”遂行,從近關出。公使子蟜、子伯、子皮與孫子盟於丘宮,孫子皆殺之。四月己未,子展奔齊。公如鄄,使子行於孫子,孫子又殺之。公出奔齊,孫氏追之,敗公徒於河澤。鄄人執之。
初,尹公佗學射於庚公差,庚公差學射於公孫丁。二子追公,公孫丁御公。
子魚曰:“射為背師,不射為戮,射為禮乎。”射兩軥而還。尹公佗曰:“子為師,我則遠矣。”乃反之。公孫丁授公轡而射之,貫臂。
子鮮從公,及竟,公使祝宗告亡,且告無罪。定姜曰:“無神何告?若有,不可誣也。有罪,若何告無?舍大臣而與小臣謀,一罪也。先君有冢卿以為師保,而蔑之,二罪也。餘以巾櫛事先君,而暴妾使餘,三罪也。告亡而已,無告無罪。”
公使厚成叔吊於衛,曰:“寡君使瘠,聞君不撫社稷,而越在他竟,若之何不弔?以同盟之故,使瘠敢私於執事曰:‘有君不弔,有臣不敏,君不赦宥,臣亦不帥職,增淫發洩,其若之何?’”衛人使大叔儀對曰:“群臣不佞,得罪於寡君。寡君不以即刑而悼棄之,以為君憂。君不忘先君之好,辱吊群臣,又重恤之。敢拜君命之辱,重拜大貺。”厚孫歸,覆命,語臧武仲曰:“衛君其必歸乎!有大叔儀以守,有母弟鱄以出,或撫其內,或營其外,能無歸乎?”齊人以郲寄衛侯。及其復也,以郲糧歸。右宰谷從而逃歸,衛人將殺之。
辭曰:“餘不說初矣,餘狐裘而羔袖。”乃赦之。衛人立公孫剽,孫林父、寧殖相之,以聽命於諸侯。
衛侯在郲,臧紇如齊,唁衛侯。與之言,虐。退而告其人曰:“衛侯其不得入矣!其言糞土也,亡而不變,何以復國?”子展、子鮮聞之,見臧紇,與之言,道。臧孫說,謂其人曰:“衛君必入。夫二子者,或輓之,或推之,欲無入,得乎?”師歸自伐秦,晉侯舍新軍,禮也。成國不過半天子之軍,周為六軍,諸侯之大者,三軍可也。於是知朔生盈而死,盈生六年而武子卒,彘裘亦幼,皆未可立也。新軍無帥,故舍之。
師曠侍於晉侯。晉侯曰:“衛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對曰:“或者其君實甚。良君將賞善而刑淫,養民如子,蓋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愛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匱神乏祀,百姓絕望,社稷無主,將安用之?弗去何為?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為之貳,使師保之,勿使過度。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隸、牧、圉皆有親暱,以相輔佐也。善則賞之,過則匡之,患則救之,失則革之。
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補察其政。史為書,瞽為詩,工誦箴諫,大夫規誨,士傳言,庶人謗,商旅於市,百工獻藝。故《夏書》曰:‘遒人以木鐸徇於路。
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正月孟春,於是乎有之,諫失常也。天之愛民甚矣。
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以從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
秋,楚子為庸浦之役故,子囊師於棠以伐吳,吳不出而還。子囊殿,以吳為不能而弗儆。吳人自皋舟之隘要而擊之,楚人不能相救。吳人敗之,獲楚公子宜谷。
王使劉定公賜齊侯命,曰:“昔伯舅大公,右我先王,股肱周室,師保萬民,世胙大師,以表東海。王室之不壞,繄伯舅是賴。今餘命女環!茲率舅氏之典,纂乃祖考,無忝乃舊。敬之哉,無廢朕命!”晉侯問衛故於中行獻子,對曰:“不如因而定之。衛有君矣,伐之,未可以得志而勤諸侯。史佚有言曰:‘因重而撫之。’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亂者取之,推亡固存,國之道也。’君其定衛以待時乎!”冬,會於戚,謀定衛也。
範宣子假羽毛於齊而弗歸,齊人始貳。
楚子囊還自伐吳,卒。將死,遺言謂子庚:“必城郢。”君子謂:“子囊忠。
君薨不忘增其名,將死不忘衛社稷,可不謂忠乎?忠,民之望也。《詩》曰:‘行歸於周,萬民所望。’忠也。”
◇襄公十五年
【經】十有五年春,宋公使向戌來聘。二月己亥,及向戌盟於劉。劉夏逆王后於齊。夏,齊侯伐我北鄙,圍成。公救成,至遇。季孫宿、叔孫豹帥師城成郛。
秋八月丁巳,日有食之。邾人伐我南鄙。冬十有一月癸亥,晉侯周卒。
【傳】十五年春,宋向戌來聘,且尋盟。見孟獻子,尤其室,曰:“子有令聞,而美其室,非所望也!”對曰:“我在晉,吾兄為之,毀之重勞,且不敢間。”
官師從單靖公逆王后於齊。卿不行,非禮也。
楚公子午為令尹,公子罷戎為右尹,蒍子馮為大司馬,公子櫜師為右司馬,公子成為左司馬,屈到為莫敖,公子追舒為箴尹,屈蕩為連尹,養由基為宮廄尹,以靖國人。君子謂:“楚於是乎能官人。官人,國之急也。能官人,則民無覦心。
《詩》云:“嗟我懷人,置彼周行。’能官人也。王及公、侯、伯、子、男、甸、採、衛大夫,各居其列,所謂周行也。”
鄭尉氏、司氏之亂,其餘盜在宋。鄭人以子西、伯有、子產之故,納賄於宋,以馬四十乘與師伐、師慧。三月,公孫黑為質焉。司城子罕以堵女父、尉翩、司齊與之。良司臣而逸之,托諸季武子,武子置諸卞。鄭人醢之,三人也。
師慧過宋朝,將私焉。其相曰:“朝也。”慧曰:“無人焉。”相曰:“朝也,何故無人?”慧曰:“必無人焉。若猶有人,豈其以千乘之相易淫樂之矇?必無人焉故也。”子罕聞之,固請而歸之。
夏,齊侯圍成,貳於晉故也。於是乎城成郛。
秋,邾人伐我南鄙。使告於晉,晉將為會以討邾、莒。晉侯有疾,乃止。冬,晉悼公卒,遂不克會。
鄭公孫夏如晉奔喪,子蟜送葬。
宋人或得玉,獻諸子罕。子罕弗受。獻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為寶也,故敢獻之。”子罕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稽首而告曰:“小人懷璧,不可以越鄉。納此以請死也。”子罕置諸其裡,使玉人為之攻之,富而後使復其所。
十二月,鄭人奪堵狗之妻,而歸諸范氏。
◇襄公十六年
【經】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晉悼公。三月,公會晉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於湨梁。戊寅,大夫盟。晉人執莒子、邾子以歸。齊侯伐我北鄙。夏,公至自會。五月甲子,地震。叔老會鄭伯、晉荀偃、衛寧殖、宋人伐許。秋,齊侯伐我北鄙,圍郕。大雩。冬,叔孫豹如晉。
【傳】十六年春,葬晉悼公。平公即位,羊舌肸為傅,張君臣為中軍司馬,祁奚、韓襄、欒盈、士鞅為公族大夫,虞丘書為乘馬御。改服修官,烝於曲沃。
警守而下,會於湨梁。命歸侵田。以我故,執邾宣公、莒犁比公,且曰:“通齊、楚之使。”
晉侯與諸侯宴於溫,使諸大夫舞,曰:“歌詩必類!”齊高厚之詩不類。荀偃怒,且曰:“諸侯有異志矣!”使諸大夫盟高厚,高厚逃歸。於是,叔孫豹、晉荀偃、宋向戌、衛寧殖、鄭公孫蠆、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討不庭。”
許男請遷於晉。諸侯遂遷許,許大夫不可。晉人歸諸侯。
鄭子蟜聞將伐許,遂相鄭伯以從諸侯之師。穆叔從公。齊子帥師會晉荀偃。
書曰:“會鄭伯。”為夷故也。
夏六月,次於棫林。庚寅,伐許,次於函氏。
晉荀偃、欒黶帥師伐楚,以報宋揚梁之役。楚公子格帥師及晉師戰於湛阪,楚師敗績。晉師遂侵方城之外,復伐許而還。
秋,齊侯圍郕,孟孺子速徼之。齊侯曰:“是好勇,去之以為之名。”速遂塞海陘而還。
冬,穆叔如晉聘,且言齊故。晉人曰:“以寡君之未禘祀,與民之未息。不然,不敢忘。”穆叔曰:“以齊人之朝夕釋憾於敝邑之地,是以大請!敝邑之急,朝不及夕,引領西望曰:‘庶幾乎!’比執事之間,恐無及也!”見中行獻子,賦《圻父》。獻子曰:“偃知罪矣!敢不從執事以同恤社稷,而使魯及此。”見範宣子,賦《鴻雁》之卒章。宣子曰:“匄在此,敢使魯無鳩乎?”
◇襄公十七年
【經】十有七年春王二月庚午,邾子卒。宋人伐陳。夏,衛石買帥師伐曹。
秋,齊侯伐我北鄙,圍桃。高厚帥師伐我北鄙,圍防。九月,大雩。宋華臣出奔陳。冬,邾人伐我南鄙。
【傳】十七年春,宋莊朝伐陳,獲司徒卬,卑宋也。
衛孫蒯田於曹隧,飲馬於重丘,毀其瓶。重丘人閉門而訽之,曰:“親逐而君,爾父為厲。是之不憂,而何以田為?”夏,衛石買、孫蒯伐曹,取重丘。曹人愬於晉。
齊人以其未得志於我故,秋,齊侯伐我北鄙,圍桃。高厚圍臧紇於防。師自陽關逆臧孫,至於旅松。郰叔紇、臧疇、臧賈帥甲三百,宵犯齊師,送之而復。
齊師去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