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

春秋左傳 · 第 6 卷

春秋 · 左丘明(舊題) · 第 6 卷 / 56

【經】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於濼。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夏四月丙子,公薨於齊。丁酉,公之喪至自齊。秋七月,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傳】十八年春,公將有行,遂與姜氏如齊。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必敗。”

公會齊侯於濼,遂及文姜如齊。齊侯通焉。公謫之,以告。

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於車。

魯人告於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寧居,來修舊好,禮成而不反,無所歸咎,惡於諸侯。請以彭生除之。”齊人殺彭生。

秋,齊侯師於首止,子亹會之,高渠彌相。七月戊戌,齊人殺子亹而轘高渠彌,祭仲逆鄭子於陳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稱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周公欲弒莊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與王殺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

初,子儀有寵於桓王,桓王屬諸周公。辛伯諫曰:“並後、匹嫡、兩政、耦國,亂之本也。”周公弗從,故及。

莊公(元年~三十二年)

◇莊公元年

【經】元年春王正月。三月,夫人孫於齊。夏,單伯送王姬。秋,築王姬之館於外。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王姬歸於齊。齊師遷紀、郱、鄑、郚。

【傳】元年春,不稱即位,文姜出故也。

三月,夫人孫於齊。不稱姜氏,絕不為親,禮也。

秋,築王姬之館於外。為外,禮也。

◇莊公二年

【經】二年春王二月,葬陳莊公。夏,公子慶父帥師伐於餘丘。秋七月,齊王姬卒。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會齊侯於禚。乙酉,宋公馮卒。

【傳】二年冬,夫人姜氏會齊侯於禚。書,奸也。

◇莊公三年

【經】三年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衛。夏四月,葬宋莊公。五月,葬桓王。

秋,紀季以酅入於齊。冬,公次於滑。

【傳】三年春,溺會齊師伐衛,疾之也。

夏五月,葬桓王,緩也。

秋,紀季以酅入於齊,紀於是乎始判。

冬,公次於滑,將會鄭伯,謀紀故也。鄭伯辭以難。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莊公四年

【經】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齊侯於祝丘。三月,紀伯姬卒。夏,齊侯、陳侯、鄭伯遇於垂。紀侯大去其國。六月乙丑,齊侯葬紀伯姬。秋七月。冬,公及齊人狩於禚。

【傳】四年春,王三月,楚武王荊尸,授師孑焉,以伐隨。將齊,入告夫人鄧曼曰:“餘心蕩。”鄧曼嘆曰:“王祿盡矣。盈而蕩,天之道也。先君其知之矣,故臨武事,將發大命,而蕩王心焉。若師徒無虧,王薨於行,國之福也。”

王遂行,卒於樠木之下。令尹鬥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營軍臨隨。隨人懼,行成。莫敖以王命入盟隨侯,且請為會於漢汭而還。濟漢而後發喪。

紀侯不能下齊,以與紀季。夏,紀侯大去其國,違齊難也。

◇莊公五年

【經】五年春王正月。夏,夫人姜氏如齊師。秋,郳犁來來朝。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

【傳】五年秋,郳犁來來朝,名,未王命也。

冬,伐衛,納惠公也。

◇莊公六年

【經】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衛。夏六月,衛侯朔入於衛。秋,公至自伐衛。螟。冬,齊人來歸衛俘。

【傳】六年春,王人救衛。

夏,衛侯入,放公子黔牟於周,放寧跪於秦,殺左公子洩、右公子職,乃即位。

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為不度矣。夫能固位者,必度於本末而後立衷焉。不知其本,不謀。知本之不枝,弗強。《詩》云:“本枝百世。”

冬,齊人來歸衛寶,文姜請之也。

楚文王伐申,過鄧。鄧祁侯曰:“吾甥也。”止而享之。騅甥、聃甥、養甥請殺楚子,鄧侯弗許。三甥曰:“亡鄧國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圖,後君噬齊。

其及圖之乎?圖之,此為時矣。”鄧侯曰:“人將不食吾餘。”對曰:“若不從三臣,抑社稷實不血食,而君焉取餘?”弗從。還年,楚子伐鄧。十六年,楚復伐鄧,滅之。

◇莊公七年

【經】七年春,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防。夏四月辛卯,夜,恆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秋,大水。無麥苗。冬,夫人姜氏會齊侯於谷。

【傳】七年春,文姜會齊侯於防,齊志也。

夏,恆星不見,夜明也。星隕如雨,與雨偕也。

秋,無麥苗,不害嘉穀也。

◇莊公八年

【經】八年春王正月,師次於郎,以俟陳人,蔡人。甲午,治兵。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於齊師。秋,師還。冬十有一月癸未,齊無知弒其君諸兒。

【傳】八年春,治兵於廟,禮也。

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於齊師。仲慶父請伐齊師。公曰:“不可。我實不德,齊師何罪?罪我之由。《夏書》曰:‘皋陶邁種德,德,乃降。’姑務修德以待時乎。”秋,師還。君子是以善魯莊公。

齊侯使連稱、管至父戍葵丘。瓜時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問不至。請代,弗許。故謀作亂。

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孫無知,有寵於僖公,衣服禮秩如適。襄公絀之。

二人因之以作亂。連稱有從妹在公宮,無寵,使間公,曰:“捷,吾以女為夫人。”

冬十二月,齊侯遊於姑棼,遂田於貝丘。見大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

公怒曰:“彭生敢見!”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懼,墜於車,傷足喪屨。反,誅屨於徒人費。弗得,鞭之,見血。走出,遇賊於門,劫而束之。費曰:“我奚御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費請先入,伏公而出,鬥,死於門中。石之紛如死於階下。遂入,殺孟陽於床。曰:“非君也,不類。”見公之足於戶下,遂弒之,而立無知。

初襄公立,無常。鮑叔牙曰:“君使民慢,亂將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

亂作,管夷吾、召忽奉公子糾來奔。

初,公孫無知虐於雍廩。

◇莊公九年

【經】九年春,齊人殺無知。公及齊大夫盟於既。夏,公伐齊納子糾。齊小白入於齊。秋七月丁酉,葬齊襄公。八月庚申,及齊師戰於乾時,我師敗績。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冬,浚洙。

【傳】九年春,雍廩殺無知。

原文屬公有領域。本頁先刊原文,白話對照尚未整理。

本書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