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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傳 · 第 42 卷

春秋 · 左丘明(舊題) · 第 42 卷 / 56

宋華合比出奔衛。秋九月,大雩。楚薳罷帥師伐吳。冬,叔弓如楚。齊侯伐北燕。

【傳】六年春,王正月,杞文公卒,吊如同盟,禮也。大夫如秦,葬景公,禮也。

三月,鄭人鑄刑書。叔向使詒子產書,曰:“始吾有虞於子,今則已矣。昔先王議事以制,不為刑辟,懼民之有爭心也。猶不可禁御,是故閒之以義,糾之以政,行之以禮,守之以信,奉之以仁,製為祿位以勸其從,嚴斷刑罰以威其淫。

懼其未也,故誨之以忠,聳之以行,教之以務,使之以和,臨之以敬,蒞之以強,斷之以剛。猶求聖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長,慈惠之師,民於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禍亂。民知有闢,則不忌於上,並有爭心,以徵於書,而徼倖以成之,弗可為矣。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鄭國,作封洫,立謗政,制參闢,鑄刑書,將以靖民,不亦難乎?《詩》曰:‘儀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儀刑文王,萬邦作孚。’如是,何闢之有?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於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亂獄滋豐,賄賂並行,終子之世,鄭其敗乎!肸聞之,國將亡,必多制,其此之謂乎!”復書曰:“若吾子之言,僑不才,不能及子孫,吾以救世也。

既不承命,敢忘大惠?”士文伯曰:“火見,鄭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鑄刑器,藏爭闢焉。火如象之,不火何為?”夏,季孫宿如晉,拜莒田也。晉侯享之,有加籩。武子退,使行人告曰:“小國之事大國也,苟免於討,不敢求貺。得貺不過三獻。今豆有加,下臣弗堪,無乃戾也。”韓宣子曰:“寡君以為歡也。”對曰:“寡君猶未敢,況下臣,君之隸也,敢聞加貺?”固請徹加而後卒事。晉人以為知禮,重其好貨。

宋寺人柳有寵,大子佐惡之。華合比曰:“我殺之。”柳聞之,乃坎、用牲、埋書,而告公曰:“合比將納亡人之族,既盟於北郭矣。”公使視之,有焉,遂逐華合比,合比奔衛。於是華亥欲代右師,乃與寺人柳比,從為之徵,曰“聞之久矣。”公使代之,見於左師,左師曰:“女夫也。必亡!女喪而宗室,於人何有?人亦於女何有?《詩》曰:‘宗子維城,毋俾城壞,毋獨斯畏。’女其畏哉!”六月丙戌,鄭災。

楚公子棄疾如晉,報韓子也。過鄭,鄭罕虎、公孫僑、遊吉從鄭伯以勞諸柤。辭不敢見,固請見之,見,如見王,以其乘馬八匹私面。見子皮如上卿,以馬六匹。見子產,以馬四匹。見子大叔,以馬二匹。禁芻牧採樵,不入田,不樵樹,不採刈,不抽屋,不強匄。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廢,小人降。”舍不為暴,主不慁賓。往來如是。鄭三卿皆知其將為王也。

韓宣子之適楚也,楚人弗逆。公子棄疾及晉竟,晉侯將亦弗逆。叔向曰:“楚闢我衷,若何效闢?《詩》曰:‘爾之教矣,民胥效矣。’從我而已,焉用效人之闢?《書》曰:‘聖作則。’無寧以善人為則,而則人之闢乎?匹夫為善,民猶則之,況國君乎?”晉侯說,乃逆之。

秋九月,大雩,旱也。

徐儀楚聘於楚。楚子執之,逃歸。懼其叛也,使薳洩伐徐。吳人救之。令尹子蕩帥師伐吳,師於豫章,而次於乾溪。吳人敗其師於房鍾,獲宮廄尹棄疾。子蕩歸罪於薳洩而殺之。

冬,叔弓如楚聘,且吊敗也。

十一月,齊侯如晉,請伐北燕也。士匄相士鞅,逆諸河,禮也。晉侯許之。

十二月,齊侯遂伐北燕,將納簡公。晏子曰:“不入。燕有君矣,民不貳。吾君賄,左右諂諛,作大事不以信,未嘗可也。”

◇昭公七年

【經】七年春王正月,暨齊平。三月,公如楚。叔孫婼如齊蒞盟。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秋八月戊辰,衛侯惡卒。九月,公至自楚。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孫宿卒。十有二月癸亥,葬衛襄公。

【傳】七年春,王正月,暨齊平,齊求之也。癸巳,齊侯次於虢。燕人行成,曰:“敝邑知罪,敢不聽命?先君之敝器,請以謝罪。”公孫皙曰:“受服而退,俟釁而動,可也。”二月戊午,盟於濡上。燕人歸燕姬,賂以瑤甕、玉櫝、鬥耳,不克而還。

楚子之為令尹也,為王旌以田。芋尹無宇斷之,曰:“一國兩君,其誰堪之?”及即位,為章華之宮,納亡人以實之。無宇之閽入焉。無宇執之,有司弗與,曰:“執人於王宮,其罪大矣。”執而謁諸王。王將飲酒,無宇辭曰:“天子經略,諸侯正封,古之制也。封略之內,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誰非君臣?故《詩》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僕,僕臣臺。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今有司曰:‘女胡執人於王宮?’將焉執之?周文王之法曰:‘有亡,荒閱’,所以得天下也。吾先君文王,作僕區之法,曰:‘盜所隱器,與盜同罪’,所以封汝也。若從有司,是無所執逃臣也。逃而舍之,是無陪臺也。王事無乃闕乎?昔武王數紂之罪,以告諸侯曰:‘紂為天下逋逃主,萃淵藪’,故夫致死焉。君王始求諸侯而則紂,無乃不可乎?若以二文之法取之,盜有所在矣。”王曰:“取而臣以往,盜有寵,未可得也。”遂赦之。

楚子成章華之臺,願與諸侯落之。大宰薳啟強曰:“臣能得魯侯。”薳啟強來召公,辭曰:“昔先君成公,命我先大夫嬰齊曰:‘吾不忘先君之好,將使衡父照臨楚國,鎮撫其社稷,以輯寧爾民’。嬰齊受命於蜀,奉承以來,弗敢失隕,而致諸宗祧。日我先君共王,引領北望,日月以冀。傳序相授,於今四王矣。嘉惠未至,唯襄公之辱臨我喪。孤與其二三臣,悼心失圖,社稷之不皇,況能懷思君德!今君若步玉趾,辱見寡君,寵靈楚國,以信蜀之役,致君之嘉惠,是寡君既受貺矣,何蜀之敢望?其先君鬼神,實嘉賴之,豈唯寡君?君若不來,使臣請問行期,寡君將承質幣而見於蜀,以請先君之貺。”

公將往,夢襄公祖。梓慎曰:“君不果行。襄公之適楚也,夢周公祖而行。

今襄公實祖,君其不行。”子服惠伯曰:“行。先君未嘗適楚,故周公祖以道之。

襄公適楚矣,而祖以道君,不行,何之?”三月,公如楚,鄭伯勞於師之梁。孟僖子為介,不能相儀。及楚,不能答郊勞。

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晉侯問於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對曰:“魯、衛惡之,衛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衛地,如魯地。於是有災,魯實受之。其大咎,其衛君乎?魯將上卿。”公曰:“《詩》所謂‘彼日而食,於何不臧’者,何也?”對曰:“不善政之謂也。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謫於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慎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

晉人來治杞田,季孫將以成與之。謝息為孟孫守,不可。曰:“人有言曰:‘雖有挈瓶之知,守不假器,禮也’。夫子從君,而守臣喪邑,雖吾子亦有猜焉。”

季孫曰:“君之在楚,於晉罪也。又不聽晉,魯罪重矣。晉師必至,吾無以待之,不如與之,間晉而取諸杞。吾與子桃,成反,誰敢有之?是得二成也。魯無憂而孟孫益邑,子何病焉?”辭以無山,與之萊、柞,乃遷於桃。晉人為杞取成。

楚子享公於新臺,使長鬛者相,好以大屈。既而悔之。薳啟強聞之,見公。

公語之,拜賀。公曰:“何賀?對曰:“齊與晉、越欲此久矣。寡君無適與也,而傳諸君,君其備禦三鄰。慎守寶矣,敢不賀乎?”公懼,乃反之。

鄭子產聘於晉。晉侯疾,韓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寢疾,於今三月矣,並走群望,有加而無瘳。今夢黃熊入於寢門,其何厲鬼也?”對曰:“以君之明,子為大政,其何厲之有?昔堯殛鯀於羽山,其神化為黃熊,以入於羽淵,實為夏郊,三代祀之。晉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韓子祀夏郊,晉侯有間,賜子產莒之二方鼎。

子產為豐施歸州田於韓宣子,曰:“日君以夫公孫段為能任其事,而賜之州田,今無祿早世,不獲久享君德。其子弗敢有,不敢以聞於君,私致諸子。”宣子辭。子產曰:“古人有言曰:‘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負荷’。施將懼不能任其先人之祿,其況能任大國之賜?縱吾子為政而可,後之人若屬有疆場之言,敝邑獲戾,而豐氏受其大討。吾子取州,是免敝邑於戾,而建置豐氏也。敢以為請。”

宣子受之,以告晉侯。晉侯以與宣子。宣子為初言,病有之,以易原縣於樂大心。

鄭人相驚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則皆走,不知所往。鑄刑書之歲二月,或夢伯有介而行,曰:“壬子,餘將殺帶也。明年壬寅,餘又將殺段也。”及壬子,駟帶卒,國人益懼。齊、燕平之月壬寅,公孫段卒。國人愈懼。其明月,子產立公孫洩及良止以撫之,乃止。子大叔問其故,子產曰:“鬼有所歸,乃不為厲,吾為之歸也。”大叔曰:“公孫洩何為?”子產曰:“說也。為身無義而圖說,從政有所反之,以取媚也。不媚,不信。不信,民不從也。”

及子產適晉,趙景子問焉,曰:“伯有猶能為鬼乎?”子產曰:“能。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用物精多,則魂魄強。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馮依於人,以為淫厲,況良霄,我先君穆公之胄,子良之孫,子耳之子,敝邑之卿,從政三世矣。鄭雖無腆,抑諺曰‘蕞爾國’,而三世執其政柄,其用物也弘矣,其取精也多矣。其族又大,所馮厚矣。而強死,能為鬼,不亦宜乎?”子皮之族飲酒無度,故馬師氏與子皮氏有惡。齊師還自燕之月,罕朔殺罕魋。

罕朔奔晉。韓宣子問其位於子產。子產曰:“君之羈臣,苟得容以逃死,何位之敢擇?卿違,從大夫之位,罪人以其罪降,古之制也。朔於敝邑,亞大夫也,其官,馬師也。獲戾而逃,唯執政所置之。得免其死,為惠大矣,又敢求位?”宣子為子產之敏也,使從嬖大夫。

秋八月,衛襄公卒。晉大夫言於範獻子曰:“衛事晉為睦,晉不禮焉,庇其賊人而取其地,故諸侯貳。《詩》曰:‘鶺鴒在原,兄弟急難。’又曰:‘死喪之威,兄弟孔懷。’兄弟之不睦,於是乎不弔,況遠人,誰敢歸之?今又不禮於衛之嗣,衛必叛我,是絕諸侯也。”獻子以告韓宣子。宣子說,使獻子如衛吊,且反戚田。

衛齊惡告喪於周,且請命。王使成簡公如衛吊,且追命襄公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餘敢高圉、亞圉?”九月,公至自楚。孟僖子病不能相禮,乃講學之,苟能禮者從之。及其將死也,召其大夫曰:“禮,人之幹也。無禮,無以立。吾聞將有達者曰孔丘,聖人之後也,而滅於宋。其祖弗父何,以有宋而授厲公。及正考父,佐戴、武、宣,三命茲益共。故其鼎銘云:‘一命而僂,再命而傴,三命而俯。循牆而走,亦莫餘敢侮。饘於是,鬻於是,以糊餘口。’其共也如是。臧孫紇有言曰:‘聖人有明德者,若不當世,其後必有達人。’今其將在孔丘乎?我若獲沒,必屬說與何忌於夫子,使事之,而學禮焉,以定其位。”故孟懿子與南宮敬叔師事仲尼。

仲尼曰:“能補過者,君子也。《詩》曰:‘君子是則是效。’孟僖子可則效已矣。”

單獻公棄親用羈。冬十月辛酉,襄、頃之族殺獻公而立成公。

十一月,季武子卒。晉侯謂伯瑕曰:“吾所問日食,從矣,可常乎?”對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一,事序不類,官職不則,同始異終,胡可常也?《詩》曰:‘或燕燕居息,或憔悴事國。’其異終也如是。”公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時、日、月、星、辰,是謂也。”公曰:“多語寡人辰,而莫同。

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辰,故以配日。”

衛襄公夫人姜氏無子,嬖人婤姶生孟縶。孔成子夢康叔謂己:“立元,餘使羈之孫圉與史苟相之。”史朝亦夢康叔謂己:“餘將命而子苟與孔烝鉏之曾孫圉相元。”史朝見成子,告之夢,夢協。晉韓宣子為政聘於諸侯之歲,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縶之足不良,能行。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衛國主其社稷。”遇《屯》ⅴⅲ。又曰:“餘尚立縶,尚克嘉之。”遇《屯》ⅴⅲ之比ⅴⅱ。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成子曰:“非長之謂乎?”對曰:“康叔名之,可謂長矣。孟非人也,將不列於宗,不可謂長。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康叔命之,二筮襲於夢,武王所用也,弗從何為?弱足者居,侯主社稷,臨祭祀,奉民人,事民人,鬼神,從會朝,又焉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故孔成子立靈公。

十二月癸亥,葬衛襄公。

◇昭公八年

【經】八年春,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夏四月辛丑,陳侯溺卒。叔弓如晉。楚人執陳行人幹徵師殺之。陳公子留出奔鄭。秋,蒐於紅。陳人殺其大夫公子過。大雩,冬十月壬午,楚師滅陳。執陳公子招,放之於越。殺陳孔奐。葬陳哀公。

【傳】八年春,石言於晉魏榆。晉侯問於師曠曰:“石何故言?”對曰:“石不能言,或馮焉。不然,民聽濫也。抑臣又聞之曰:‘作事不時,怨讟動於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宮室崇侈,民力凋盡,怨讟並作,莫保其性。石言,不亦宜乎?”於是晉侯方築虒祁之宮。叔向曰:“子野之言,君子哉!君子之言,信而有徵,故怨遠於其身。小人之言,僣而無徵,故怨咎及之。《詩》曰:‘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唯躬是瘁。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俾躬處休。’其是之謂乎?是宮也成,諸侯必叛,君必有咎,夫子知之矣。”

陳哀公元妃鄭姬,生悼大子偃師,二妃生公子留,下妃生公子勝。二妃嬖,留有寵,屬諸徒招與公子過。哀公有廢疾。三月甲申,公子招、公子過殺悼大子偃師,而立公子留。

夏四月辛亥,哀公縊。幹徵師赴於楚,且告有立君。公子勝愬之於楚,楚人執而殺之。公子留奔鄭。書曰“陳侯之弟招殺陳世子偃師”,罪在招也;“楚人執陳行人幹徵師殺之”,罪不在行人也。

叔弓如晉,賀虒祁也。遊吉相鄭伯以如晉,亦賀虒祁也。史趙見子大叔,曰:“甚哉,其相蒙也!可吊也,而又賀之?”子大叔曰:“若何吊也?其非唯我賀,將天下實賀。”

秋,大蒐於紅,自根牟至於商、衛,革車千乘。

七月甲戌,齊子尾卒,子旗欲治其室。丁丑,殺梁嬰。八月庚戌,逐子成、子工、子車,皆來奔,而立子良氏之宰。其臣曰:“孺子長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授甲,將攻之。陳桓子善於子尾,亦授甲,將助之。或告子旗,子旗不信。則數人告。將往,又數人告於道,遂如陳氏。桓子將出矣,聞之而還,遊服而逆之。請命,對曰:“聞強氏授甲將攻子,子聞諸?”曰:“弗聞。”“子盍亦授甲?無宇請從。”子旗曰:“子胡然?彼孺子也,吾誨之猶懼其不濟,吾又寵秩之。其若先人何?子盍謂之?《周書》曰:‘惠不惠,茂不茂。’康叔所以服弘大也。”桓子稽顙曰:“頃、靈福子,吾猶有望。”遂和之如初。

陳公子招歸罪於公子過而殺之。九月,楚公子棄疾帥師奉孫吳圍陳,宋戴惡會之。冬十一月壬午,滅陳。輿嬖袁克,殺馬毀玉以葬。楚人將殺之,請置之。

既又請私,私於幄,加絰於顙而逃。使穿封戌為陳公,曰:“城麇之役,不諂。”

侍飲酒於王,王曰:“城麇之役,女知寡人之及此,女其闢寡人乎?”對曰:“若知君之及此,臣必致死禮,以息楚國。”晉侯問於史趙,曰:“陳其遂亡乎?”對曰:“未也。”公曰:“何故?”對曰:“陳,顓頊之族也。歲在鶉火,是以卒滅,陳將如之。今在析木之津,猶將復由。且陳氏得政於齊而後陳卒亡。自幕至於瞽瞍,無違命。舜重之以明德,置德於遂,遂世守之。及胡公不淫,胡周賜之姓,使祀虞帝。臣聞盛德必百世祀,虞之世數未也。繼守將在齊,其兆既存矣。”

◇昭公九年

【經】九年春,叔弓會楚子於陳。許遷於夷。夏四月,陳災。秋,仲孫玃如齊。冬,築郎囿。

【傳】九年春,叔弓、宋華亥、鄭遊吉、衛趙黶會楚子於陳。

二月庚申,楚公子棄疾遷許於夷,實城父,取州來淮北之田以益之。伍舉授許男田。然丹遷城父人於陳,以夷濮西田益之。遷方城外人於許。

周甘人與晉閻嘉爭閻田。晉梁丙、張趯率陰戎伐潁。王使詹桓伯辭於晉曰:“我自夏以後稷,魏、駘、芮、岐、畢,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東土也;巴、濮、楚、鄧,吾南土也;肅慎、燕、亳,吾北土也。吾何邇封之有?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亦其廢隊是為,豈如弁髦而因以敝之?先王居檮杌於四裔,以御螭魅,故允姓之奸,居於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使逼我諸姬,入我郊甸,則戎焉取之。戎有中國,誰之咎也?后稷封殖天下,今戎制之,不亦難乎?伯父圖之。我在伯父,猶衣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民人之有謀主也。伯父若裂冠毀冕,拔本塞原,專棄謀主,雖戎狄其何有餘一人?”叔向謂宣子曰:“文之伯也,豈能改物?翼戴天子而加之以共。自文以來,世有衰德而暴滅宗周,以宣示其侈,諸侯之貳,不亦宜乎?且王辭直,子其圖之。”宣子說。

王有姻喪,使趙成如周吊,且致閻田與襚,反潁俘。王亦使賓滑執甘大夫襄以說於晉,晉人禮而歸之。

夏四月,陳災。鄭裨灶曰:“五年,陳將復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產問其故,對曰:“陳,水屬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陳,逐楚而建陳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歲五及鶉火,而後陳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故曰五十二年。”

晉荀盈如齊逆女,還,六月,卒於戲陽。殯於絳,未葬。晉侯飲酒,樂。膳宰屠蒯趨入,請佐公使尊,許之。而遂酌以飲工,曰:“女為君耳,將司聰也。

辰在子卯,謂之疾日。君徹宴樂,學人舍業,為疾故也。君之卿佐,是謂股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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