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 · 第 5 卷
鬥廉曰:“鄖人軍其郊,必不誡,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於郊郢,以御四邑。
我以銳師宵加於鄖,鄖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鬥志。若敗鄖師,四邑必離。”莫敖曰:“盍請濟師於王?”對曰:“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君之所聞也。成軍以出,又何濟焉?”莫敖曰:“卜之?”對曰:“卜以決疑,不疑何卜?”遂敗鄖師於蒲騷,卒盟而還。鄭昭公之敗北戎也,齊人將妻之,昭公辭。
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內寵,子無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從。
夏,鄭莊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寵於莊公,莊公使為卿。為公娶鄧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於鄭莊公,曰雍姞,生厲公。雍氏宗有寵於宋莊公,故誘祭仲而執之,曰:“不立突,將死。”亦執厲公而求賂焉。祭仲與宋人盟,以厲公歸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衛。己亥,厲公立。
◇桓公十二年
【經】十有二年春正月。夏六月壬寅,公會杞侯、莒子盟於曲池。秋七月丁亥,公會宋公、燕人盟於谷丘。八月壬辰,陳侯躍卒。公會宋公於虛。冬十有一月,公會宋公於龜。丙戌,公會鄭伯,盟於武父。丙戌,衛侯晉卒。十有二月,及鄭師伐宋。丁未,戰於宋。
【傳】十二年夏,盟於曲池,平杞、莒也。
公欲平宋、鄭。秋,公及宋公盟於句瀆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會於虛。
冬,又會於龜。宋公辭平,故與鄭伯盟於武父。遂帥師而伐宋,戰焉,宋無信也。
君子曰:“苟信不繼,盟無益也。《詩》云:‘君子屢盟,亂是用長。’無信也。”
楚伐絞,軍其南門。莫敖屈瑕曰:“絞小而輕,輕則寡謀,請無扞採樵者以誘之。”從之。絞人獲三十人。明日,絞人爭出,驅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為城下之盟而還。
伐絞之役,楚師分涉於彭。羅人慾伐之,使伯嘉諜之,三巡,數之。
◇桓公十三年
【經】十有三年春二月,公會紀侯、鄭伯。己巳,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三月,葬衛宣公。夏,大水。秋七月。冬十月。
【傳】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羅,鬥伯比送之。還,謂其御曰:“莫敖必敗。
舉趾高,心不固矣。”遂見楚子曰:“必濟師。”楚子辭焉。入告夫人鄧曼。鄧曼曰:“大夫其非眾之謂,其謂君撫小民以信,訓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
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君若不鎮撫,其不設備乎?夫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召諸司而勸之以令德,見莫敖而告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楚子使賴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於師曰:“諫者有刑。”及鄢,亂次以濟。遂無次,且不設備。及羅,羅與盧戎兩軍之。大敗之。莫敖縊於荒谷,群帥囚於冶父以聽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宋多責賂於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不書所戰,後也。
鄭人來請修好。
◇桓公十四年
【經】十有四年春正月,公會鄭伯於曹。無冰。夏五,鄭伯使其弟語來盟。
秋八月壬申,御廩災。乙亥,嘗。冬十有二月丁巳,齊侯祿父卒。宋人以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
【傳】十四年春,會於曹。曹人致餼,禮也。
夏,鄭子人來尋盟,且修曹之會。
秋八月壬申,御廩災。乙亥,嘗。書,不害也。
冬,宋人以諸侯伐鄭,報宋之戰也。焚渠門,入,及大逵。伐東郊,取牛首。
以大宮之椽歸,為盧門之椽。
◇桓公十五年
【經】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來求車。三月乙未,天王崩。夏四月己巳,葬齊僖公。五月,鄭伯突出奔蔡。鄭世子忽復歸於鄭。許叔入於許。公會齊侯於艾。邾人、牟人、葛人來朝。秋九月,鄭伯突入於櫟。冬十有一月,公會宋公、衛侯、陳侯於衰,伐鄭。
【傳】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來求車,非禮也。諸侯不貢車、服,天子不私求財。
祭仲專,鄭伯患之,使其婿雍糾殺之。將享諸郊。雍姬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其母曰:“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將享子於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殺雍糾,屍諸周氏之汪。公載以出,曰:“謀及婦人,宜其死也。”夏,厲公出奔蔡。
六月乙亥,昭公入。
許叔入於許。
公會齊侯於艾,謀定許也。
秋,鄭伯因櫟人殺檀伯,而遂居櫟。
冬,會於衰,謀伐鄭,將納厲公也。弗克而還。
◇桓公十六年
【經】十有六年春正月,公會宋公、蔡侯、衛侯於曹。夏四月,公會宋公、衛侯、陳侯、蔡侯伐鄭。秋七月,公至自伐鄭。冬,城向。十有一月,衛侯朔出奔齊。
【傳】十六年春正月,會於曹,謀伐鄭也。
夏,伐鄭。
秋七月,公至自伐鄭,以飲至之禮也。
冬,城向,書,時也。
初,衛宣公烝於夷姜,生急子,屬諸右公子。為之娶於齊,而美,公取之,生壽及朔,屬壽於左公子。夷姜縊。宣姜與公子朔構急子。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壽子告之,使行。不可,曰:“棄父之命,惡用子矣!有無父之國則可也。”及行,飲以酒,壽子載其旌以先,盜殺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
此何罪?請殺我乎!”又殺之。二公子故怨惠公。
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惠公奔齊。
◇桓公十七年
【經】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公會齊侯、紀侯盟於黃。二月丙午,公會邾儀父,盟於趡。夏五月丙午,及齊師戰於奚。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陳歸於蔡。癸巳,葬蔡桓侯。及宋人、衛人伐邾。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傳】十七年春,盟於黃,平齊、紀,且謀衛故也。
乃邾儀父盟於趡,尋蔑之盟也。
夏,及齊師戰於奚,疆事也。於是齊人侵魯疆,疆吏來告,公曰:“疆場之事,慎守其一,而備其不虞。姑盡所備焉。事至而戰,又何謁焉?”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於陳。
秋,蔡季自陳歸於蔡,蔡人嘉之也。
伐邾,宋志也。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書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厎日,禮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於朝。
初,鄭伯將以高渠彌為卿,昭公惡之,固諫,不聽,昭公立,懼其殺己也。
辛卯,弒昭公,而立公子亹。
君子謂昭公知所惡矣。公子達曰:“高伯其為戮乎?復惡已甚矣。”
◇桓公十八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