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探源
術數工具:八字排盤
論十干配合性情與十干合而不合(見《子平真詮》)
八字命理典籍
初讀建議先看體例完整的通論之作建立框架,再讀歌賦類,最後讀評註。直接從斷語集入手,往往會記住許多結論卻拼不出推導過程。
目錄 命理探源簡介 卷一 本原 卷二 起例 卷三 強弱 卷四 宜忌 卷五 化合刑沖 卷六 先賢名論 卷七 潤德堂藏稿 卷八 星家十要 跋
這是全書的目錄,也是一張理解本書結構的地圖。《命理探源》是民國子平學的集成之作,袁樹珊廣輯《淵海子平》《三命通會》《滴天髓》《神峰通考》《窮通寶鑑》《子平真詮》《星平會海》《協紀辨方書》諸書之說,分門編次並逐條加上自己的按語。全書正文分八卷:卷一「本原」講干支、五行、納音、合沖刑害等基本符號;卷二「起例」講怎樣排出年月日時四柱、定十神、起大運、安命宮小限;卷三「強弱」講十二運生旺死絕、四時休旺與神煞,是判斷日主強弱的量尺;卷四「宜忌」逐一講十天干性情、四時五行喜忌與十神的宜忌,並進入用神一門;卷五「化合刑沖」講化氣格、歲運流年、六親、婦幼與雜說;卷六「先賢名論」是歷代名篇的輯錄;卷七「潤德堂藏稿」是袁樹珊自己的批命實例;卷八「星家十要」講術士應有的學問與操守。卷前另有《命理探源簡介》一篇,卷末有跋。讀者若初學,宜先讀卷一、卷二把符號與手續弄熟,再進卷三、卷四求義理。
卷一 本原
天干地支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此為十天干。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此為十二地支。
「天干」一共十位,依次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一共十二位,依次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這二十二個字是整套子平命學的字母,年、月、日、時四柱共八個字,每一個字都從這裡取出:上面一字取自天干,下面一字取自地支。天干代表流行於天、顯露在外的氣,地支代表凝定於地、承載在下的形。袁樹珊把干支列為全書第一條,用意是要讀者先把這兩串符號背熟、次序記牢,後面講五行、講月令、講十神,全都建立在它們之上。
《五行大義》云:支干者,因五行而立之,昔軒轅之時,大撓之所制也。蔡邕《月令掌句》云:大撓採五行之情,占斗機所建,始作甲乙以名之,謂之干。作子丑以名之,謂之支。有事於天則用日,有事用地則用辰,陰陽之別,故有干支名也。
袁樹珊先引隋代蕭吉《五行大義》來交代干支的來歷:干支是依據五行的道理設立的,相傳出於黃帝軒轅氏的時代,由大臣大撓所創制。《五行大義》又轉引東漢蔡邕《月令章句》說,大撓採集五行的情狀,觀測北斗斗柄所指的方位,先造出甲、乙一類的名號,叫作「干」;再造出子、丑一類的名號,叫作「支」。凡是記天上的事就用「日」(即天干),凡是記地下的事就用「辰」(即地支),一屬陽、一屬陰,界限分明,所以才有干、支兩個名稱。這一段要說明的是:干支不是隨口安排的符號,而是古人配合五行與天象定下的一套記時系統。
支干者,干字有三種不同,一作竿,二作干,三作杆。今解竿字者,此支竿既相配成用,如樹木之有支條莖竿,共為樹體,所以雲竿。有作干者,幹濟為義,支者,支任為義,以此日辰,任濟萬事,故云支干。又作杆字者,亦是竿義,如物之在竿上,能豎立顯然,而亦云干也。世書從易,故多作干支也。
《五行大義》接著考釋「干」字的寫法。古書裡這個字有三種寫法:一寫作「竿」,二寫作「干」,三寫作「杆」。寫作「竿」的,取樹木的比喻——枝條與主竿相配才合成一棵完整的樹,地支好比枝條,天干好比主竿,合起來才成一體,所以叫「竿」。寫作「干」的,取「幹濟」(幹辦成事)的意思;「支」則取「支任」(支撐擔當)的意思,用這些日辰去擔當、辦成天下萬事,所以合稱「支干」。寫作「杆」的,仍是「竿」的意思,物件掛在杆上便豎立分明,所以也稱「干」。後世書寫圖省便,於是多寫成「干支」。這段考的是字形字義,結論是:無論哪種寫法,都在強調天干為主、地支為輔而又彼此相配的關係。
《群書考異》云:甲者,拆也。言萬物剖符甲而出也,《易》曰:百果草木皆甲拆是也。乙者,軋也,言萬物見初生,自抽軋而出也。丙者,炳也,言萬物炳然著也。丁者,強也,言萬物之丁壯也。故《邦國圖籍》曰:成丁是也。戊者,茂也,言萬物之茂盛,故《漢志》曰:孽茂於戊,是也。己者,紀也,言萬物有形可紀識也。庚者,堅也,言萬物收斂而有實也。辛者,新也,言萬物初新,皆收成也。壬者,任也,言陽氣任養萬物於下也。癸者,揆也,言萬物可揆度也。
袁樹珊再引《群書考異》,用聲訓(以同音字解釋本字)的方法逐一解說十天干的取名之義,其主線是草木一年生長的全過程。甲就是「拆」(裂開),萬物頂破外殼的甲皮鑽出地面,《周易·解卦》所說「百果草木皆甲拆」正是此意。乙就是「軋」,萬物初生時曲折掙扎著抽長出來。丙就是「炳」,萬物明亮顯著。丁就是「強」,萬物長到壯實的階段,所以《邦國圖籍》有「成丁」的說法。戊就是「茂」,萬物茂盛,《漢書·律曆志》說「孽茂於戊」。己就是「紀」,萬物已成形體、可以記錄辨識。庚就是「堅」,萬物收斂而結出果實。辛就是「新」,萬物剛剛更新、都已收成。壬就是「任」,陽氣在地下擔負著養育萬物的責任。癸就是「揆」,萬物到此已可度量估算。可見十干的次序,本身就是一條從萌芽、生長、繁茂到收斂、藏伏的生命線。
又云:子者,孳也,陽氣既動,萬物孳萌於下也。丑者,紐也,紐者,繫也,續萌而繫長也。寅者,移也,亦去引也,物芽稍吐,引而伸之,移出於地也。巳者,己也,己、起也,萬物至此,已畢盡而起也。午者,仵也,亦云蕪也,萬物盛大,支柯蕪布也。未者,昧也,陰氣已長,萬物稍衰,體曖昧也。申者,身也,萬物之身體,皆成就也。酉者,老也,萬物老極而成熟也。戌者,滅也,萬物皆衰滅也。亥者,核也,萬物收藏,皆堅核也。
《群書考異》接著用同樣的辦法解說地支。子就是「孳」,陽氣剛剛萌動,萬物在地下孳生。丑就是「紐」,「紐」即係結,承接前面的萌芽而牽繫著往上長。寅就是「移」,也含牽引之義,嫩芽稍稍吐露,被牽引伸展,移出地面。巳就是「己」,「己」又通「起」,萬物到這裡已經長完而挺立起來。午就是「仵」(相逢、交午),也說是「蕪」,萬物盛大,枝柯繁茂鋪開。未就是「昧」,陰氣已經生長,萬物稍見衰退,形體轉向晦暗。申就是「身」,萬物的形體都已成就。酉就是「老」,萬物老到極點而成熟。戌就是「滅」,萬物一齊衰敗凋落。亥就是「核」,萬物收藏起來,都凝成堅硬的果核。此處原書只列了子、丑、寅、巳、午、未、申、酉、戌、亥十支的解說,卯、辰兩條底本未載,讀者可參照前後文的生長次第自行體會。
干支陰陽
甲、丙、戊、庚、壬屬陽,乙、丁、己、辛、癸屬陰。子、寅、辰、午、申、戌,屬陽。丑、卯、巳、未、酉、亥,屬陰。《協紀辯方》云:陽從陽,陰從陰,子、寅、辰、午、申、戌,六陽辰即先天乾、兌、離、震納之。丑、卯、巳、未、酉、亥,六陰辰,即先天巽、坎、艮、坤納之。
十天干裡,甲、丙、戊、庚、壬這五位屬陽,乙、丁、己、辛、癸這五位屬陰——也就是按次序單數為陽、雙數為陰。十二地支裡,子、寅、辰、午、申、戌屬陽,丑、卯、巳、未、酉、亥屬陰,同樣是單數位為陽、雙數位為陰。清代官修的《協紀辨方書》解釋這樣分配的道理說:陽的跟著陽走,陰的跟著陰走,子、寅、辰、午、申、戌這六個陽支,正是先天八卦中乾、兌、離、震四個陽卦所納的地支;丑、卯、巳、未、酉、亥這六個陰支,正是先天八卦中巽、坎、艮、坤四個陰卦所納的地支。干支分陰陽是排八字的第一道分界線:後面講陽男陰女順逆排大運、講陽干陰干的生旺死絕順行逆行、講「陽見陰、陰見陽為正,陽見陽、陰見陰為偏」的十神定名,全都從這裡出發。
按《易》云,太極生兩儀。朱子謂萬物各具一太極,五行之木、火、土、金、水,乃萬物之最大最著者,其始也具太極,故甲乙同一木也。其繼也生兩儀,故甲屬陽,乙屬陰也。丙丁同一火也,而丙屬陽,丁屬陰。戊己同一土也,而戊屬陽,己屬陰。庚辛同一金也,而庚屬陽,辛屬陰。壬癸同一水也,而壬屬陽,癸屬陰。寅卯同一木也,而寅屬陽,乙屬陰。巳午同一火也,而午屬陽,巳屬陰。申酉同一金也,而申屬陽,酉屬陰。亥子同一水也,而子屬陽,亥屬陰。土居四維,旺在四季之末,故辰、戌丑、未,同一土也,而辰、戌為陽,丑、未為陰也。
袁樹珊按:《周易·繫辭》說「太極生兩儀」,朱熹又說萬物各自具備一個太極。五行中的木、火、土、金、水,是萬物中最大最顯著的類別,它們最初各自是一個渾然的太極,所以甲和乙同屬一個木;接著太極生出兩儀,於是分出陰陽,甲為陽木,乙為陰木。同樣,丙丁同屬一火而丙為陽、丁為陰;戊己同屬一土而戊為陽、己為陰;庚辛同屬一金而庚為陽、辛為陰;壬癸同屬一水而壬為陽、癸為陰。地支也是這個道理:寅卯同屬一木而寅為陽、卯為陰(底本此句「乙屬陰」當作「卯屬陰」,係傳寫之誤);巳午同屬一火而午為陽、巳為陰;申酉同屬一金而申為陽、酉為陰;亥子同屬一水而子為陽、亥為陰。土不專主一方而分居辰、戌、丑、未四維,旺於春夏秋冬每一季的最後十八天,所以辰、戌、丑、未同屬一土,而辰、戌為陽土,丑、未為陰土。這段的用意是告訴學者:干支的陰陽不是硬派的,而是「一行分兩儀」的自然結果。
地支生肖
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龍、巳蛇、午馬、未羊、申猴、酉雞、戌狗、亥豬。王逵《蠡海集》云:子為陰極,幽潛隱晦,以鼠配之,鼠藏跡。午為陽極,顯明剛健,以馬配之,馬快行。丑為陰,俯而慈愛,以牛配之,牛舐犢。未為陽,仰而秉禮,以羊配之,羊跪乳。寅為三陽,陽勝則暴,以虎配之,虎性暴。申為三陰,陰勝則黠,以猴配之,猴性黠。
十二地支各配一種動物,就是通稱的生肖:子配鼠、丑配牛、寅配虎、卯配兔、辰配龍、巳配蛇、午配馬、未配羊、申配猴、酉配雞、戌配狗、亥配豬。明代王逵在《蠡海集》裡解釋這樣配對的理由,說是取動物的習性來象徵該支的陰陽之氣。子是陰氣到了極點,幽深潛伏、隱晦不露,所以配鼠,因為鼠善於藏匿蹤跡。午是陽氣到了極點,顯明剛健,所以配馬,因為馬奔走迅疾。丑屬陰,俯身而懷慈愛,所以配牛,因為牛會舔舐小牛。未屬陽,昂首而守禮節,所以配羊,因為羊吃奶時前腿下跪。寅是三陽之月,陽氣偏勝就顯得暴烈,所以配虎,因為虎性兇暴。申是三陰之月,陰氣偏勝就顯得機巧,所以配猴,因為猴性狡黠。
卯酉為日月之門,二肖皆一竅,兔舐雄毛則孕,感而不交也。雞合踏而無形,交而不感也。辰巳陽起而變化,龍為盛,蛇次之,故龍蛇配辰巳。龍蛇者,變化之物也。戌亥陰斂而持守,狗為盛,豬次之,故狗豬配戌亥。狗豬者,鎮靜之物也。
《蠡海集》接著說:卯、酉分別是日出與日入之門,配的兔與雞這兩種動物都只有一個孔竅;相傳兔子舔舐雄兔的毛就能受孕,是有感應而無交配,雞則交合而無形跡可見,是有交配而無感應,二者恰好各占一邊。辰、巳正當陽氣升起、萬物變化的時節,變化之力以龍為最盛、蛇次之,所以用龍、蛇來配辰、巳——龍和蛇都是善於變化的動物。戌、亥正當陰氣收斂、萬物持守的時節,守禦之力以狗為最盛、豬次之,所以用狗、豬來配戌、亥——狗和豬都是安靜鎮守的動物。可見十二生肖的配法,取的是「氣」與「性」相應,而不是隨手指派。
《考原》云:十二辰禽象,其說相沿以久。莫知其所自來,雖於經典無見,然以傳記子史考之,則不獨宋以後也。如韓愈《毛穎傳》謂:食之卯地。《祭張員外文》謂:虎取而去,來寅其徵。則唐時有之矣。《管輅傳》推東方朔龍蛇之占,以為變化相推,會於辰巳。又譙周謂:司馬為典午,則漢晉時有之矣。溯而上之,陳敬仲筮者,言當昌於姜姓之國,而釋春秋謂觀之六四。納得辛未,辛為巽長女,未為羊,羊加女為姜,則是周時又已有之也。
袁樹珊再引《星曆考原》,用文獻考證生肖之說的年代。《考原》說:十二地支配十二種動物,沿用已久,誰也說不清最早出於何時;雖然儒家經典裡找不到,但拿歷代傳記與諸子史書來考察,就知道絕不止於宋代以後。例如唐代韓愈《毛穎傳》裡說兔子「食之卯地」,《祭張員外文》裡說「虎取而去,來寅其徵」,可見唐代已有此說。又如《三國志·管輅傳》推衍東方朔龍蛇之占,認為變化相推會合在辰、巳;蜀漢譙周說「司馬為典午」(「典」即司,「午」即馬,是用生肖隱語指司馬氏),可見漢、晉時也已有此說。再往上追溯,《左傳》記陳敬仲卜筮,占者說他的後代將昌盛於姜姓之國,解《春秋》的人指出那是觀卦六四爻,此爻納干支得辛未,辛屬巽為長女,未屬羊,「羊」字加「女」字正是「姜」字,那麼周代就已經在用生肖了。這段的論證目的很明確:生肖並非後人杜撰的俗說,而是淵源極古。
《空同子》曰:十二支子鼠丑牛等,初皆取象耳,然木人見漆則瘍,貓見寅人則銜其兒走,徙其窠。昨問劉南宮,劉曰:是真有之也,不但取象,朱子論乾馬、坤牛、巽雞、坎豕、艮狗、兌羊,曰此取象自有來歷,非假譬之。由是觀之,十二象真有之矣。
明代李夢陽《空同子》又從另一面立論:十二支配鼠、牛等等,起初本只是取個象徵罷了;可是屬木的人碰到漆就會起瘡,貓見到屬虎的人就會叼著小貓搬窩——這些又不像單純的比喻。作者說,前些時候請教劉南宮,劉先生說這類感應是真有其事的,不只是取象而已;朱熹論《周易·說卦》以乾為馬、坤為牛、巽為雞、坎為豕、艮為狗、兌為羊時,也說這種取象自有來歷,並不是隨便打的比方。由此看來,十二生肖之象是實有其事的。袁樹珊把這一條錄在《考原》之後,是要在「生肖只是符號」與「生肖真有物性感應」兩種看法之間,先把後一種的理據擺出來。
按:己酉秋,晤宋午庭先生,詢於貴處東臺。濱海之地,物產必饒。渠云:東海出產,以動物占多數,而尤以閏魚為最奇異。蓋尋常之魚,無論鉅細,形狀不更,每年應時而出。閏魚則閏年不可見也,且形狀不一。按其所閏之年支生肖,而變更焉。如子年則鼠首魚尾,丑年則牛首魚尾,推而至於寅年虎首,卯年兔首,無不酷肖。
袁樹珊按:己酉年(一九〇九)秋天,我會見宋午庭先生,問起他家鄉江蘇東臺一帶的情形,說沿海之地物產一定豐饒。他答道:東海的出產以動物居多,其中最奇特的要數「閏魚」。尋常的魚不論大小,形狀都不改變,每年按時節出現;閏魚卻只在閏年才見得到,而且形狀並不固定,要按所閏那一年的年支生肖而變化。比如子年就是鼠頭魚尾,丑年就是牛頭魚尾,依此類推,寅年虎頭、卯年兔頭,沒有一樣不酷似的。袁樹珊舉這段見聞,是想為上文「生肖真有其物」的說法補一條親歷的旁證。
光緒甲申閏五月,餘會親見閏魚之形狀,猴首魚尾,身長十餘丈,肋骨幾及丈餘者。但此魚非人力所能捕獲,必待海潮驟落,自斃沙灘。乙卯秋,又與葉子實先生,縱談及此,所見亦同,據二君之言,則海隅動物,有若是之靈異,地支生肖,有若是之明證,誰謂干支假設,生肖無憑耶?
宋午庭先生又說:光緒甲申年(一八八四)閏五月,我曾親眼見過閏魚的樣子,猴頭魚尾,身長十幾丈,肋骨幾乎有一丈多長。不過這種魚不是人力捕撈得到的,必得等海潮驟然退落,它自己擱淺死在沙灘上才見得著。袁樹珊接著寫道:乙卯年(一九一五)秋天,我又與葉子實先生暢談到這件事,他所見所聞也相同。照這兩位先生的話看來,海邊的動物竟有這樣靈異的現象,地支配生肖竟有這樣明白的驗證,誰還能說干支是憑空假設、生肖毫無根據呢?這一問是袁樹珊本卷立論的落腳點:他要先替干支生肖這套符號系統爭到「本原有據」的地位,後面推命的種種法則才站得住。
干支五行及四時方位
甲乙屬木,為東方。丙丁屬獲為南方。戊己屬土,為中央。庚辛屬金,為西方。壬癸屬水,為北方。寅卯辰屬木,司春,為東方。巳午未屬火,司夏,為南方。申酉戌屬金,司秋,為西方。亥子丑屬水,司冬,為北方。辰戌丑未四支,單位言之屬土,為四季,為四維。
這是干支配五行與方位的總表,是排八字後判斷五行多寡的直接依據。天干方面:甲、乙屬木,居東方;丙、丁屬火,居南方(底本此句「屬獲」二字有訛,「獲」當作「火」);戊、己屬土,居中央;庚、辛屬金,居西方;壬、癸屬水,居北方。地支方面:寅、卯、辰三支屬木,主管春季,居東方;巳、午、未三支屬火,主管夏季,居南方;申、酉、戌三支屬金,主管秋季,居西方;亥、子、丑三支屬水,主管冬季,居北方。至於辰、戌、丑、未這四支,若單獨一支來看則屬土,它們分處四季之末,又居東南、西南、西北、東北四隅,所以稱為「四季」,也稱「四維」。讀者要注意:地支既按三支一組分屬四時,又各自另有本氣,辰戌丑未尤其是「季末屬土而各藏本季餘氣」,這一點是後面論月令、論墓庫的根本。
《五行大義》云:夫萬物自有體質,聖人象類而制其名,故曰名以定體。無名乃天地之始,有名則萬物之母。以其因功涉用,故云稱謂。《禮》云:子生三月,咳而名之,及其未生,本無名字。五行為萬物之先,形用資於造化,豈可不先立其名,後明其體用耶。
袁樹珊再引《五行大義》,先講為什麼要給五行「立名」。萬物各有自己的形體質地,聖人依類取象而給它們制定名稱,所以說「名是用來確定體的」。《老子》講「無名是天地的開端,有名是萬物的母親」;名稱因功用而生,所以叫作「稱謂」。《禮記》說小孩出生三個月,等他會發聲了才給他取名,未出生之前本來就沒有名字。五行是萬物的先導,它的形體與功用都取資於造化,怎麼可以不先確立它的名稱,然後再闡明它的體與用呢?這一段是下文逐一考釋木、火、土、金、水字義的引子:袁樹珊要讀者明白,五行的名號不是空洞的標籤,每一個字的本義都指向該行的性情,懂得字義才談得上懂得五行的體用。
《白虎通》云:少陽見於寅,盛於卯,衰於辰。其日甲乙屬木。《春秋元命苞》曰:木者,觸也。觸地而生。許慎云:木者,冒也。言冒地而出,字從中下,象其根也。其時春《禮記》曰:春之為言蠢也,產萬物者也。其位在東方。尸子云:東者,動也,震氣故動。
先說木。《白虎通義》講:少陽之氣出現在寅,興盛在卯,衰退在辰;配天干則甲、乙屬木。緯書《春秋元命苞》說,「木」就是「觸」,頂觸著地面而生長出來。許慎《說文解字》說,「木」就是「冒」,指它冒出地面,字形上半從「屮」、下半象形,畫的是樹根。木所主的時令是春天,《禮記》說「春」就是「蠢」(蠢動),是產生萬物的季節。木所居的方位在東方,尸子說「東」就是「動」,因為東方屬震卦,震主動,所以叫動。這一條把木行的四項屬性——所配天干(甲乙)、所主時令(春)、所居方位(東)、所取字義(觸、冒、動)——一次交代清楚,後面凡說「甲乙寅卯木旺於春、居東方」,根據都在這裡。
《白虎通》云:太陽見於巳,壯盛於午,衰於未。其日丙丁屬火。火之為言化也,陽氣用事,萬物變化也。許慎曰:火者,炎上也。其字炎而上,象形者也。其時夏。《尚書大傳》云:何以謂之夏,夏,假也。假者,呼萬物而養之。《釋名》曰:夏假者,寬假萬物,使生長也。其位南方。《尚書大傳》云:物之方任也。
再說火。《白虎通義》講:太陽之氣出現在巳,壯盛在午,衰退在未;配天干則丙、丁屬火。「火」就是「化」,此時陽氣當權,萬物隨之變化。許慎說,火的性質是「炎上」,字形就畫作火焰向上騰起的樣子,屬象形字。火所主的時令是夏天,《尚書大傳》問為什麼叫「夏」,答說「夏」就是「假」,「假」是招呼萬物而養育它們的意思;《釋名》也說「夏」是寬假萬物、讓它們盡情生長。火所居的方位在南方,《尚書大傳》說那是萬物正當擔負生長之任的方位。合起來看:火的天干是丙丁、時令是夏、方位是南、性情是炎上而主變化,這幾項正是後文論「丙火猛烈」「夏月之火勢力行權」的出發點。
《白虎通》云:土為中宮,其日戊己。《元命苞》曰:土之為言吐也。今吐氣精,以生於物。許慎云:土者,吐生者也。王肅云:土者,地之別號,以為五行也。許慎云:其字二,以象地之下與地之中。以一直畫象物初出地也。其時季夏,季,老也,萬物於此成就方老,旺於四時之季,故曰老也。其位主內,內,通也。《禮斗威儀》云:得皇極之正氣,含黃中之德,能苞萬物。
次說土。《白虎通義》講:土居中央之位,配天干則為戊、己。《春秋元命苞》說,「土」就是「吐」,吐出氣之精華來生成萬物。許慎也說,土就是吐生萬物的東西。王肅說,土是「地」的別名,被列為五行之一。許慎解字形說,「土」字上下兩橫,是象徵地面之下與地中兩層,中間一豎,是象徵萬物剛剛破土而出。土所主的時令是季夏(六月),「季」就是「老」,萬物到此已經成就而轉向老熟,且土旺於春夏秋冬每一季的末尾,所以取「老」為義。土所居的位置主於內,「內」有通達之義。《禮斗威儀》說,土得的是至中至正之氣,含著「黃中」(居中而正)之德,能夠包容萬物。土不專屬一方一季而寄旺四季之末,這正是後文論辰戌丑未、論「土旺四季」「土居四維」的根據。
《白虎通》云:少陰見於申,壯於酉,衰於戌,其日庚辛,屬金。許慎云:金者,禁也。陰氣始起,萬物禁止也。金生於土,字從土,左右注象在土中之形也。其時秋。《禮記》云:秋之為言愁也,愁之以時,察守義者也。尸子云:秋,肅也。萬物莫不肅敬恭莊,禮之主也。《說文》曰:天地反覆為秋,其位西方。《尚書大傳》云:西,鮮也。鮮,訊也。訊者,始人之貌也。
次說金。《白虎通義》講:少陰之氣出現在申,壯盛在酉,衰退在戌;配天干則庚、辛屬金。許慎說,「金」就是「禁」,此時陰氣開始興起,萬物被禁止生長。金生於土中,所以字形從「土」,左右兩點象徵金塊埋在土裡的樣子。金所主的時令是秋天,《禮記》說「秋」就是「愁」,按時令使人生肅殺憂戚之心,從而省察持守義理;尸子說「秋」就是「肅」,萬物無不肅敬恭莊,是禮的主宰;《說文》說天地之氣反覆交替便成秋。金所居的方位在西方,《尚書大傳》說「西」就是「鮮」,「鮮」又訓作「訊」,是萬物剛剛成形之貌。金行的四項——天干庚辛、時令秋、方位西、性情肅殺收斂——至此齊備,後文說「秋月之金當權得令」「金者禁也」,源頭都在這一條。
《白虎通》云:太陰見於亥,壯於子,衰於丑。其日壬癸屬水。水之為言準也。養物平均,有準則也。元命苞曰:水之為言演也,陰化淖濡,流施潛行也。故立字,兩人交一,以中出者為水。一者,數之始,兩人男女陰陽交以起一也。水者,五行始焉,元氣之湊液也。《管子》云:水者,地之血氣,筋脈之流通者,故曰水。許慎云:其字象泉並流,中有微陽之氣,其時冬。尸子云:冬,終也。萬物至此終藏也。其位北方。尸子云:北,伏也。萬物至冬皆伏,貴賤若一也。
末說水。《白虎通義》講:太陰之氣出現在亥,壯盛在子,衰退在丑;配天干則壬、癸屬水。「水」就是「準」,它養育萬物一律平均,有一定的準則。《春秋元命苞》說,「水」就是「演」,陰氣化為濡溼柔潤之物,流佈施與而潛行不露;所以造字時寫成兩個「人」交合於一「一」字、從中間透出的形狀——「一」是數的開端,兩人即男女陰陽交合而生出這個「一」。水是五行的起始,是元氣凝聚而成的津液。《管子》說,水是大地的血氣,如同筋脈之流通,所以叫水。許慎解字形說,水字象泉流並行,中間那一筆含著微弱的陽氣。水所主的時令是冬天,尸子說「冬」就是「終」,萬物到此終結而收藏。水所居的方位在北方,尸子說「北」就是「伏」,萬物到冬天全都潛伏起來,不論貴賤都是一樣。至此木火土金水五行的字義、天干、時令、方位全部考釋完畢,袁樹珊列這一整節,是要給全書的五行推理奠一個「名實相符」的底子。
六十花甲子納音五行
甲子乙丑海中金。子屬水,又為湖,又為水旺之地,兼金死於子,墓於丑,水旺而金死墓,故曰海中金。丙寅丁卯爐中火。寅為三陽,卯為四陽。火既得位,又得寅卯之木以生之,此時天地開爐,萬物始生,故曰爐中火。戊辰己巳大林木。辰為原野,巳為六陽,木至六陽,則枝榮葉茂,以茂盛之木,而原野之間,故曰大林木。庚午辛未路旁土。未中之木,而生午位之旺火,火旺則土於斯而受刑。土之始生,未能育物,猶路旁土若也。故曰路旁土。壬申癸酉劍鋒金。申酉金之正位,兼臨官申,帝旺酉,金既生旺,則成剛矣。剛則無逾於劍鋒,故曰劍鋒金。
下面開始逐組解說「納音」。所謂「納音」,是把六十甲子每兩組干支合為一對,另外配上一個五行名目並加一個形象化的稱號,它與干支本身的五行是兩套系統,古法用來看本命與神煞。第一對,甲子、乙丑為「海中金」:子本屬水,又象湖澤,是水最旺的位置;而金在十二運裡死於子、墓於丑,水正旺而金已死墓,就像金沉在海底,所以叫海中金。第二對,丙寅、丁卯為「爐中火」:寅是三陽之月、卯是四陽之月,火在這裡既得其位,又有寅卯之木來生助,正當天地開爐、萬物始生之時,所以叫爐中火。第三對,戊辰、己巳為「大林木」:辰象原野,巳是六陽之極,木長到六陽則枝繁葉茂,茂盛之木生在原野之間,所以叫大林木。第四對,庚午、辛未為「路旁土」:未中所藏的乙木生起午位的旺火,火旺則土在此受刑,土剛生成還不能養育萬物,正像路邊的浮土,所以叫路旁土。第五對,壬申、癸酉為「劍鋒金」:申、酉是金的正位,金臨官在申、帝旺在酉,既得生旺就成了剛勁之金,剛利莫過於劍刃,所以叫劍鋒金。
甲戌乙亥山頭火。戌亥為天門,火照天門,其光至高,故曰山頭火。丙子丁丑澗下水。水旺於子,衰於丑,旺而反衰,則不能為江河。故曰澗下水。戊寅己卯城頭土。天干戊己屬土,寅為艮,艮為山,土積而為山,故曰城頭土。庚辰辛巳白臘金。金養於辰,生於巳,形質初成,未能堅利,故曰白臘金。壬午癸未楊柳木。木死於午,墓於未。木既死墓,雖得天干壬癸之水以生之,終是弱,故曰楊柳木。
第六對,甲戌、乙亥為「山頭火」:戌、亥的方位是天門,火光照到天門,其光最高,所以叫山頭火。第七對,丙子、丁丑為「澗下水」:水旺於子而衰於丑,剛旺就轉衰,力量不足以成為江河,只能是山澗細流,所以叫澗下水。第八對,戊寅、己卯為「城頭土」:天干戊、己本來屬土,寅在八卦屬艮,艮為山,土堆積而成山,所以叫城頭土。第九對,庚辰、辛巳為「白蠟金」:金養於辰、長生於巳,形質剛剛成形,還談不上堅硬鋒利,所以叫白蠟金。第十對,壬午、癸未為「楊柳木」:木死於午、墓於未,既已死墓,雖有天干壬、癸之水來生,終歸柔弱,所以叫楊柳木。讀這一段要留意:每一個納音名號的解釋,都是用地支的方位象徵加上該五行的十二運狀態推出來的,讀者掌握了這條推法,六十甲子納音就不必死記。
甲申乙酉泉中水。金臨官在申,帝旺在酉。金既生旺,則水由以生,然方生之際,力量未洪,故曰泉中水。丙戌丁亥屋上土。丙丁屬火,戌亥為天門,火既炎上,則土非在下而生,故曰屋上土。戊子己丑霹靂火。丑屬土,子屬水,。水居正位,而納音乃火,水中之火,非龍則神,故曰霹靂火。庚寅辛卯松柏木。木臨官在寅,帝旺在卯。木既生旺,則非柔弱之比,故曰松柏木。壬辰癸巳長流水。辰為水庫,巳為金長生之地,金生則水性已存,以庫水而逢生金,則泉源終不竭,故曰長流水。
第十一對,甲申、乙酉為「泉中水」:金臨官在申、帝旺在酉,金既生旺就能生水,但水剛生出來,力量還不宏大,只能是泉眼細流,所以叫泉中水。第十二對,丙戌、丁亥為「屋上土」:丙、丁屬火,戌、亥為天門,火性炎上,所生之土便不在地下而在高處,所以叫屋上土。第十三對,戊子、己丑為「霹靂火」:丑屬土、子屬水,水居於自己的正位,而納音偏偏是火,水中出火,不是龍就是神,所以叫霹靂火。第十四對,庚寅、辛卯為「松柏木」:木臨官在寅、帝旺在卯,木既生旺,就不是柔弱之木可比,所以叫松柏木。第十五對,壬辰、癸巳為「長流水」:辰是水的庫,巳是金的長生之地,金一生水的源頭就在,以庫中之水又遇上生水之金,泉源終究不會枯竭,所以叫長流水。
甲午乙未沙中金。午為火旺之地,火旺則金敗,未為火衰之地,火衰則金冠帶,敗而方冠帶,未能砟伐,故曰沙中金。丙申丁酉山下火。申為地戶,酉為日入之門,日之此時而藏光,故曰山下火。戊戌己亥平地木。戌為原野,亥為木生之地,夫木生於原野,則非一根一株之比,故曰平地木。庚子辛丑壁上土。丑雖土家正位,而子乃水旺之地,土見水多則為泥,故曰壁上土。壬寅癸卯金箔金。寅卯為木旺之地,木旺則金羸,且金絕於寅,胎於卯,金既無力,故曰金箔金。
第十六對,甲午、乙未為「沙中金」:午是火最旺的地方,火旺則金敗;未是火轉衰的地方,火衰則金進入冠帶。金剛從敗地走到冠帶,還禁不起砍伐鍛打,只能是散在沙裡的金屑,所以叫沙中金。第十七對,丙申、丁酉為「山下火」:申是地戶,酉是太陽落下之門,日到此時收斂光芒,只剩山腳下的餘暉,所以叫山下火。第十八對,戊戌、己亥為「平地木」:戌象原野,亥是木的長生之地,木生在原野上,就不是一根一株可比,所以叫平地木。第十九對,庚子、辛丑為「壁上土」:丑雖是土的正位,可子是水最旺的地方,土遇水多就成了泥,只堪塗壁,所以叫壁上土。第二十對,壬寅、癸卯為「金箔金」:寅、卯是木最旺的地方,木旺則金瘦弱,加上金絕於寅、胎於卯,金既毫無力量,薄如箔片,所以叫金箔金。
甲辰乙巳覆燈火。辰為食時,巳為隅中,日之將中,豔陽之勢,光於天下,故曰覆燈火。丙午丁未天河水。丙丁屬火,午為火旺之地,而納音乃水,水自火出,非銀漢不能有也,故曰天河水。戊申己酉大驛土。申為坤,坤為地,酉為兌,兌為澤。戊己之土,加於坤澤之上,非其他浮薄之土,故曰大驛土。庚戌辛亥釵釧金。金至戌而衰,至亥而病,金既衰病,則誠柔矣,故曰釵釧金。壬子癸丑桑柘木。子屬水,丑藏金,水方生木,金則伐之,猶桑柘方生,人即採以飼蠶,故曰桑柘木。
第二十一對,甲辰、乙巳為「覆燈火」:辰為「食時」(早飯時分),巳為「隅中」(近午時分),日頭將近中天,豔陽之勢光照天下,如同高懸的燈籠罩定四方,所以叫覆燈火。第二十二對,丙午、丁未為「天河水」:丙、丁屬火,午又是火最旺的地方,而納音偏偏是水,水從火中出來,除了天上的銀河再無別處,所以叫天河水。第二十三對,戊申、己酉為「大驛土」:申在八卦屬坤,坤為地;酉屬兌,兌為澤。戊己之土加在坤地兌澤之上,不是其他浮薄之土可比,足以承載大道驛路,所以叫大驛土。第二十四對,庚戌、辛亥為「釵釧金」:金到戌而衰、到亥而病,既衰又病,自然柔軟,只堪打作釵環首飾,所以叫釵釧金。第二十五對,壬子、癸丑為「桑柘木」:子屬水,丑中藏金,水剛生木,金就來砍伐,正像桑樹柘樹剛長出葉子,人就採去喂蠶,所以叫桑柘木。
甲寅乙卯大溪水。寅為東北維,卯為正東,水流正東,則其性順,而川澗池沼,俱合而歸,故曰大溪水。丙辰丁巳沙中土。土墓在辰,絕在巳,而天干丙丁之火,至辰冠帶,巳臨官,土既墓絕,旺火復又生之,故曰沙中土。按《考原》云:水長生於申,土亦長生於申,寄生於寅,故土墓在辰而絕在巳也。
第二十六對,甲寅、乙卯為「大溪水」:寅在東北一隅,卯在正東,水往正東流去便順其本性,沿途的川澗池沼都匯合歸入,所以叫大溪水。第二十七對,丙辰、丁巳為「沙中土」:土墓在辰、絕在巳,而天干丙丁之火到辰是冠帶、到巳是臨官,土既已墓絕,旺火又反過來生它,生出來的只能是散沙般的浮土,所以叫沙中土。袁樹珊在此加按語並引《星曆考原》說明「土墓在辰、絕在巳」的由來:水長生在申,土也長生在申,另有一說土寄生在寅;既然土寄生於寅,順數十二運下去,到辰正是墓、到巳正是絕,所以說土墓在辰而絕在巳。這條按語補的是納音推法背後的十二運根據,不明白土的長生位就看不懂沙中土的取名。
戊午己未天上火。午為火旺之地,未中之木,又復生之,火性炎上,又逢生地,故曰天上火。庚申辛酉石榴木。申為七月,酉為八月,此時木則絕矣,惟石榴之木反結實,故曰石榴木。壬戌癸亥大海水。水冠帶在戌,臨官在亥,水力厚矣,又亥為江,非他水之比,故曰大海水。
第二十八對,戊午、己未為「天上火」:午是火最旺的地方,未中所藏的乙木又來生它,火性本就炎上,如今又遇生地,火勢直沖霄漢,所以叫天上火。第二十九對,庚申、辛酉為「石榴木」:申是七月、酉是八月,這時節木氣已經絕了,唯獨石榴樹反而在此時結果,所以叫石榴木。第三十對,壬戌、癸亥為「大海水」:水冠帶在戌、臨官在亥,水力已經深厚,加上亥本象江河,不是別的水可比,所以叫大海水。六十甲子三十對納音至此列盡。通觀全表可以看出一條通例:納音的五行雖由古法配定,但每個名號的大小、剛柔、清濁,都是用兩支的方位象徵加上該五行在此處的十二運旺衰推演出來的——生旺者取其壯大之象,死絕者取其纖弱之象。
《淵海子平》云:昔者黃帝將甲子分輕重,而配成六十,號曰花甲子。其花字誠為奧妙,蓋聖人有寓意在焉。夫自子至亥十二宮,各有金、木、水、火、土之屬。始起於子為一陽,終於亥為六陰。其五行所屬金、木、水、火、土,在天為五星,於地為五嶽,於德為五常,於人為五臟,其於命也為五行,是故甲子之屬,乃應之於命。命則一世之事,故甲子納音象聖人喻之,亦如人一世之事也。
袁樹珊接著引宋代徐子平一繫的《淵海子平》,講六十甲子為何稱「花甲子」。書中說:當年黃帝把甲子按輕重分配,配成六十組,稱為「花甲子」。這個「花」字很有深意,是聖人另有寄託。從子到亥十二宮,每一宮都有金木水火土的歸屬;從子起是一陽初生,到亥止是六陰之極。五行在天上對應五星,在地上對應五嶽,在人的德性上對應仁義禮智信五常,在人身上對應五臟,落到命理上就是五行。所以六十甲子這一套,正是要落實到人的命上;命講的是一輩子的事,因此聖人用甲子納音來打比方,說的也就是人一生的經歷。這段的要點是:六十甲子不只是記年記日的符號,古人把它當作一套描述人一生盛衰的模型。
何言乎?如子丑二位,陰陽始孕,人在胞胎,物藏根苗,未有涯際。寅卯二位,陰陽漸闢,人漸生長,物以拆甲,群葩漸剖,如人將有立身也。辰巳二位,陰陽氣盛,物當華秀,人至三十四十,而有立身之地,進取之象。午未二位,陰陽彰露,物已成齊,人至五十六十,富貴貧賤可知,凡百興衰可見矣。申酉二位,陰陽肅殺,物已收成,人已龜縮,各得其靜矣。戌亥二位,陰陽閉塞,物氣歸根,人當休息,各有歸著。詳此十有二位,先後六十甲子,可以次第而知也。
《淵海子平》接著把十二宮逐段對應人的一生。何以見得?子、丑兩位,陰陽剛剛孕育,人還在胞胎之中,草木只藏著根苗,前途尚無邊際可言。寅、卯兩位,陰陽漸漸開闢,人漸漸長大,草木頂破外殼、花蕾次第綻開,正像一個人將要立身處世。辰、巳兩位,陰陽之氣壯盛,草木正當華美秀發,人到三四十歲,已有立身之地,是進取的氣象。午、未兩位,陰陽彰明外露,草木已經長齊,人到五六十歲,富貴貧賤都已見分曉,一生的興衰也都看得出來了。申、酉兩位,陰陽轉為肅殺,草木已經收成,人也收斂退縮,各自歸於安靜。戌、亥兩位,陰陽閉塞,物氣迴歸根本,人該休息,各有歸宿。把這十二宮的次第弄明白了,六十甲子的先後輕重也就能依次推知。袁樹珊錄此,是要讀者從「一歲十二月」「一生十二段」的類比中,體會地支次序本身所含的盛衰節奏。
《瑞桂堂暇錄》云:六十甲子之納音,以金、木、水、火、土之音而明之也。一六為水,二七為火,三八為木,四九為金,五十為土。然五行之中,惟金、木有自然之音,水、火、土必相假而後成音,蓋水假土,火假水,土假火,故金音四九,木音三八,水音五十,火音一六,土音二七。此不易之論也。
最後引《瑞桂堂暇錄》來講納音的算法,這是六十甲子納音真正的推算原理。書中說:六十甲子的納音,是用金木水火土的「音」來標明的。按《河圖》生成之數,一與六為水,二與七為火,三與八為木,四與九為金,五與十為土。不過五行之中,只有金和木自身就有天然之音,水、火、土必須藉助別行才能成音——水借土、火借水、土借火。所以算納音時,金的音數取四九,木的音數取三八,水的音數取五十(借土之數),火的音數取一六(借水之數),土的音數取二七(借火之數)。這是不可改易的定論。要點在於:納音之所以常常與干支本身的五行不同,正因為它算的是「音」而不是「體」,水火土三行的音數都是借來的。
何以言之,甲己子午九也,乙庚丑未八也,丙辛寅申七也,丁壬卯酉六也,戊癸辰戌五也,巳亥四也。甲子乙丑其數三十有四,四者金之音也,故曰金。戊辰己巳,其數二十有三,三者木之音也,故曰木。庚午辛未,其數三十有二,二者火也,土以火為音,故曰土。甲申乙酉其數三十,十者,土也,水以土為音,故曰水。戊子己丑其數三十有一,一者水也,火以水為音,故曰火。凡六十甲子,莫不皆然,此納音之所由起也。
《瑞桂堂暇錄》接著給出具體算法。先定每個干支的數:甲、己、子、午都是九,乙、庚、丑、未都是八,丙、辛、寅、申都是七,丁、壬、卯、酉都是六,戊、癸、辰、戌都是五,巳、亥是四。算時把一對干支四個字的數相加,看所得之數的個位屬哪一行之音。例如甲子、乙丑:九加九加八加八共三十四,末位是四,四是金之音,所以納音為金。戊辰、己巳:五加五加九加四共二十三,末位是三,三是木之音,所以納音為木。庚午、辛未:八加九加八加七共三十二,末位是二,二屬火,而土以火為音,所以納音為土。甲申、乙酉:九加七加八加六共三十,末位是十(即滿數為土),土是水之音,所以納音為水。戊子、己丑:五加九加九加八共三十一,末位是一,一屬水,而火以水為音,所以納音為火。六十甲子沒有一組不是這樣算出來的,這就是納音的來歷。讀者依此法自算一遍,前面那三十條納音名目就不必死背了。
五合五行
甲與己合化土,乙與庚化金,丙與辛合化水,丁與壬合化木,戊與癸合化火。《考原》曰:五合者,即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河圖》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皆各有合。以十干之次言之,一為甲,六為己,故甲與己合。二為乙,七為庚,故庚與乙合。三為丙,八為辛,故丙與辛合。四為丁,九為壬,故丁與壬合。五為戊,十為癸,故戊與癸合。
這裡講的是天干「五合」。十天干兩兩相合而變出一種新的五行:甲與己合化為土,乙與庚合化為金,丙與辛合化為水,丁與壬合化為木,戊與癸合化為火。《星曆考原》解釋配對的規律說:所謂五合,就是《周易·繫辭》講的「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河圖》之數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各自成一對。把十天干按次序編號來看:第一位是甲,第六位是己,所以甲與己合;第二位是乙,第七位是庚,所以乙與庚合;第三位是丙,第八位是辛,所以丙與辛合;第四位是丁,第九位是壬,所以丁與壬合;第五位是戊,第十位是癸,所以戊與癸合。可見五合的配對不是隨意指定,而是按《河圖》生數與成數相隔五位的關係排出來的。八字裡遇到兩干相合,輕則牽絆使該干不能全力發揮,重則合化成另一行,是判斷格局成敗的關鍵之一。
陶宗儀《輟耕錄》云:甲己土,乙庚金,丁壬木,丙辛水,戊癸火,此十干化五行真氣也。其法取歲首月建之干,如甲己丙作首,丙為火,火生土,故化土,餘仿此。又一說亦通,謂遇龍則化,龍,辰也,甲己得戊辰,戊屬土,故化土。乙庚得庚辰,庚屬金,故化金。丙辛以下皆然。
元代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則給出兩種推算合化之行的辦法。他先說: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丁壬化木、丙辛化水、戊癸化火,這是十天干合化所生的真氣。第一種算法是看該年正月月建的天干:甲年、己年正月起丙寅,丙屬火,火生土,所以甲己合化為土;其餘四組照此類推(乙庚年正月起戊寅,戊屬土,土生金,故化金;丙辛年正月起庚寅,庚屬金,金生水,故化水;丁壬年正月起壬寅,壬屬水,水生木,故化木;戊癸年正月起甲寅,甲屬木,木生火,故化火)。第二種算法也講得通,叫「遇龍則化」,龍就是辰。甲己兩干起五虎遁排到辰月得戊辰,戊屬土,所以化土;乙庚排到辰月得庚辰,庚屬金,所以化金;丙辛以下都照這個辦法推。兩說殊途同歸,學者任用其一即可,關鍵是要記住合化之行必須另有月令與四柱之氣支持,否則只是虛合。
六合五行
子與丑合,屬土。寅與亥合,屬木。卯與戌合,屬火。辰與酉合屬金。巳與申合,屬水。午與未合,午太陽,未太陰也。
接著講地支的「六合」。十二地支兩兩相合,共成六對,各有所化的五行:子與丑合化土,寅與亥合化木,卯與戌合化火,辰與酉合化金,巳與申合化水;午與未相合則不另配五行,因為午代表太陽、未代表太陰,二者本身就是日月之象。六合與前面的天干五合作用相似——被合住的地支會受牽制而不能自由發揮,合化成功則整支轉成新的五行,這在判斷月令、日支、時支的實際力量時必須先看清楚。本節的篇題在底本上前二字殘缺,只剩「五行」二字,據下文所列的六對地支可知本當作「六合五行」。
《協紀辯方》云:天者,日也,月也。星者,日月之餘也。午未者離,子丑者坎。離為日,坎為月。午之為日是巳,子之不為月者何?月者,水之精,懸乎上,而受日之光者,非北方子之位也,子丑之氣沖乎上而與日並,其方固必在未也。地者,水也,土也。子水丑土,丑又比水之土,其為地之體,無可疑也。地,土也,故子丑為土也。
《協紀辨方書》為六合所化之行作了一番天文式的推論。它先說:所謂「天」,指的就是日和月;星辰不過是日月的餘氣。午、未兩支屬離,子、丑兩支屬坎;離卦為日,坎卦為月。午代表太陽是沒有問題的,那麼子為什麼不代表月亮呢?因為月是水的精華,高懸天上而承受日光,這個位置不在北方子位;子、丑之氣上沖而與太陽並列,其方位必定落在未上,所以以未為太陰。再說「地」,地是由水和土構成的:子屬水,丑屬土,而丑又是緊挨著水的土,它們作為大地的本體是毫無疑問的。地就是土,所以子丑相合便化為土。這一段是要說明:六合所化之行並非憑空指定,而是從日月水土的天地本體推出來的。
天為乎上,地位乎下,行乎兩間者,必木、火、金、水矣。子丑為水土,水土之際,木必生焉。所以寅亥為木。木成而火亦出矣,故卯戌為火也。卯戌為火,則戌為黃今天之氣,戊之所居,黃今天之氣始於辰,辰亦戊也。土旺必生金,故辰酉為金,酉者,金之帝也。酉居金位之極,於其未至於極,而水已生於申,對宮為巳,巳金之母也,水必以申巳者,申巳逼於午未最高之地,無水也,舉母則子歸,水不得舍土而自立,其麗於土者,即子丑之位,土之所攝,命為土而不命為水,若其離土而言水,必納於母氣,故申巳為水也。
《協紀辨方書》接著往下推其餘四合。天在上,地在下,運行於天地之間的必定是木、火、金、水四行。子丑既是水與土,水土交接之處必然生木,所以寅與亥相合化木。木既生成,火也隨之而出,所以卯與戌相合化火。既然卯戌化火,那麼戌就是黃中之氣、戊土所居的位置;而這股黃中之氣起自辰,辰同樣屬戊。土旺必然生金,所以辰與酉相合化金——酉是金的帝旺之位。酉已到了金位的極點,而在尚未到極點之前,水就已經在申長生了;申的對宮是巳,巳是金的母位(金長生於巳)。為什麼水要落在申與巳呢?因為申、巳緊逼午未這個最高之地,那裡沒有水;提起母位則子位自然歸屬,而水不能撇開土獨自立位,它所依附的土正是子丑之位,被土統攝,所以子丑只能定為土而不定為水;若要離開土來說水,就必須歸入它的母氣,因此申與巳相合化水。(此段中「黃今天之氣」文字有訛,當作「黃中之氣」。)
水為生物之源,是以麗乎日月,其次則金,其此則火,其次則木,其次則土。五緯之序水最近日,金次之,火又次之,木又次之,土又次之,此麗乎天者自然之序也。水土所生者木上升而為火,土又上升而為金,又上升而為水,如畫卦之由下而上也。此行乎地者,自然之序也,然則五星五行,具有實理,而非人所能強為也。
《協紀辨方書》最後歸結說:水是生物的本源,所以最靠近日月,其次是金,再次是火,再次是木,再次是土。天上五大行星的排列次序,正是水星離太陽最近,金星次之,火星又次之,木星又次之,土星最遠——這是附麗於天的自然次序。而水土所生的木向上升就成為火,土再向上升就成為金,再上升就成為水,如同畫卦時由下爻往上爻畫一樣——這是運行於地的自然次序。既然如此,天上的五星與地下的五行都各有實實在在的道理,並不是人可以強行安排的。袁樹珊收錄這一整套推論,用意在於替六合之說立一個天文與物理上的根據,讓學者知道地支相合並非術家的憑空約定。
三合五行
申子辰合水局,亥卯未合木局,寅午戌合火局,巳酉丑合金局。《考原》曰:三合者,取生、旺、墓三者以合局也。水生於申,旺於子,墓於辰,故申子辰合水局也。木生於亥,旺於卯,墓於未,故亥卯未合木局也。火生於寅,旺於午,墓於戌,故寅午戌合火局也。金生於巳,旺於酉,墓於丑,故巳酉丑合金局也。
這裡講地支的「三合局」。四組三合分別是:申、子、辰三支會合成水局,亥、卯、未會合成木局,寅、午、戌會合成火局,巳、酉、丑會合成金局。《星曆考原》解釋道:三合是取長生、帝旺、墓庫三個位置來會成一局的。水長生在申、帝旺在子、入墓在辰,所以申子辰合水局;木長生在亥、帝旺在卯、入墓在未,所以亥卯未合木局;火長生在寅、帝旺在午、入墓在戌,所以寅午戌合火局;金長生在巳、帝旺在酉、入墓在丑,所以巳酉丑合金局。三合是命理中改變五行力量最大的一種組合:八字裡凡三支齊全,該行的力量往往蓋過月令本氣;即使只見兩支(如申子、子辰)也算半合,力量減半。判斷日主強弱與用神取捨時,第一步就要先看四支裡有無三合、半合。
六沖
子午相沖,丑未相沖,寅申相沖,卯酉相沖,辰戌相沖,巳亥相沖。萬育吾曰:地支取七位為沖,猶天干取七位之殺之義。如子午對沖,子至午七數。甲逢庚為殺,甲至庚七數,數中六則合,七則過,故相沖擊為殺也。觀易坤元用六,其數有六無七,七乃天地之窮數,陰陽之極氣也。
地支兩兩相對而互相衝擊的共六組:子與午相沖,丑與未相沖,寅與申相沖,卯與酉相沖,辰與戌相沖,巳與亥相沖。明代萬民英(字育吾,《三命通會》作者)解釋說:地支取相隔第七位為沖,正如天干取相隔第七位為「七煞」是同一個道理。比如子與午對沖,從子數到午恰好第七位;甲遇庚為煞,從甲數到庚也恰好第七位。數到六還是相合,到七就過頭了,所以彼此衝擊而成為煞。看《周易》坤卦「用六」,坤數只到六而無七,可見七是天地之數的盡頭,是陰陽之氣走到極端的位置。八字中相沖的地支,輕則動搖根氣、主奔波變動,重則沖開墓庫或沖損用神,是斷吉凶時必須先勘驗的一項。
按:六沖者,即地位相敵,五行相剋之義。子午相沖者,子藏癸水,克午藏丁火,午藏己土,克子藏癸水也。丑未相沖者,丑藏辛金,克未藏乙木,未藏己土丁火,克丑藏癸水辛金也。寅申相沖者,寅藏甲木,克申藏戊土,申藏庚金壬水,克寅藏甲木丙火也。卯酉相沖者,酉藏辛金,克卯藏乙木也。經云:東沖西不動,殆即卯木不能返沖酉金之義。辰戌相沖者,辰藏癸水,克戌藏丁火,戌藏辛金克辰藏乙木也。巳亥相沖者,巳藏庚金,克亥藏甲木,亥藏壬水,克巳藏丙火也。
袁樹珊按:六沖的實質,就是兩支方位相對、彼此為敵,而支中所藏的五行互相剋制。逐組來看:子午相沖,是子中所藏的癸水去克午中所藏的丁火,而午中所藏的己土又反過來克子中所藏的癸水。丑未相沖,是丑中所藏的辛金克未中所藏的乙木,而未中所藏的己土、丁火又克丑中所藏的癸水、辛金。寅申相沖,是寅中所藏的甲木克申中所藏的戊土,而申中所藏的庚金、壬水又克寅中所藏的甲木、丙火。卯酉相沖,則只是酉中所藏的辛金去克卯中所藏的乙木(卯中只藏乙木,無物可反克酉金),古書說「東沖西不動」,大概就是指卯木無法回頭去沖酉金這層意思。辰戌相沖,是辰中所藏的癸水克戌中所藏的丁火,而戌中所藏的辛金又克辰中所藏的乙木。巳亥相沖,是巳中所藏的庚金克亥中所藏的甲木,而亥中所藏的壬水又克巳中所藏的丙火。可見看沖不能只看兩支的名目,必須打開地支所藏的「人元」逐一比對,才知道究竟是誰傷了誰、傷得重不重。
六害
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考原》云:六害者,不合也。凡事莫不喜合而忌沖。子與丑合,而未沖之,故子與未害。丑與子合,而午沖之,故丑與午害。寅與亥合,而巳沖之,故寅巳害。卯與戌合,而辰沖之,故辰與卯害。巳與申合,而寅沖之,故巳與寅害。午與未合,而丑沖之,故午與丑害。未與午合,而子沖之,故未與子害。申與巳合,而亥沖之,故申與亥害。酉與辰合,而戌沖之,故酉與戌害。戌與卯合,而酉沖之,故戌與酉害。亥與寅合,而申沖之,故亥與申害也。
地支相害共六組:子與未相害,丑與午相害,寅與巳相害,卯與辰相害,申與亥相害,酉與戌相害。《星曆考原》解釋說:所謂「害」,就是破壞別人的合。凡事總是喜合而忌沖,甲支本來正與乙支相合,偏偏來了一個丙支去沖走乙支,甲支的合就被攪散了,這個丙支對甲支來說就叫「害」。逐組推來:子本與丑合,而未來沖丑,所以子與未相害;丑本與子合,而午來沖子,所以丑與午相害;寅本與亥合,而巳來沖亥,所以寅與巳相害;卯本與戌合,而辰來沖戌,所以辰與卯相害;巳本與申合,而寅來沖申,所以巳與寅相害;午本與未合,而丑來沖未,所以午與丑相害;未本與午合,而子來沖午,所以未與子相害;申本與巳合,而亥來沖巳,所以申與亥相害;酉本與辰合,而戌來沖辰,所以酉與戌相害;戌本與卯合,而酉來沖卯,所以戌與酉相害;亥本與寅合,而申來沖寅,所以亥與申相害。掌握了「沖我所合者即為害我」這條公式,六害就不必逐條死記。
三刑
子刑卯,卯刑子,為無理之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為恃勢之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為無恩之刑。辰、午、酉、亥,為自刑之刑。《陰符經》云:恩生於害,害生於恩,三刑生於三合,亦如六害生於****之義。如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位,則申刑寅,子刑卯,辰見辰自刑。寅午戌加巳午未,則寅刑巳,午見午自刑,戌刑未。巳酉丑加申酉戌,則巳刑申,酉見酉自刑,丑刑戌。亥卯未加亥子丑,則亥見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合中生刑,猶人夫婦相合而反致刑傷,造化人事,其理一而已矣。
地支相刑分四類:子刑卯、卯刑子,叫「無理之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叫「恃勢之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叫「無恩之刑」;辰、午、酉、亥四支各自見到本支,叫「自刑」。《陰符經》說:恩由害中生,害也由恩中生;三刑正是從三合裡生出來的,就像六害是從六合裡生出來的一樣(底本此處「六合」二字殘缺作四個星號)。推法是把一組三合支與緊接的三個連支相配:申子辰三合,配上寅卯辰三位,則申刑寅、子刑卯、辰遇辰為自刑;寅午戌三合,配上巳午未,則寅刑巳、午遇午為自刑、戌刑未;巳酉丑三合,配上申酉戌,則巳刑申、酉遇酉為自刑、丑刑戌;亥卯未三合,配上亥子丑,則亥遇亥為自刑、卯刑子、未刑丑。相合之中反生出相刑,正像夫婦本是相合的一對,卻反而彼此刑傷;天地造化與人間世事,道理原是一個。
儲泳云:三刑是極數,蓋天道惡盈滿則覆也。翼氏風角曰:金剛火強,自刑其方。木落歸本,水流趨東,故巳酉丑金位,其刑皆在寅午戌火位,其刑皆在南方是金剛火強,自刑其方也。亥卯未木位,其刑皆在北方,亥者木之根,言木落歸本者,草木至冬而搖落,歸根之謂也。申子辰水局,其刑皆在東方,辰者水之府,言水流趨東,逝而不返也。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丑未戌三刑也。
宋代儲泳又從另一角度解釋:三刑是數走到極端的產物,因為天道厭惡盈滿,滿了就要傾覆。他引漢代翼奉《風角》之說,用四句話概括四組刑的走向:「金剛火強,自刑其方;木落歸本,水流趨東。」意思是——巳酉丑屬金位,它們所刑的落在申酉戌,仍在西方本方;寅午戌屬火位,它們所刑的落在巳午未,仍在南方本方,這就是金性剛、火性強,刑在自己的方位上。亥卯未屬木位,它們所刑的落在亥子丑北方,亥是木的根(木長生於亥),所謂「木落歸本」,就是草木到了冬天凋落而歸根。申子辰屬水局,它們所刑的落在寅卯辰東方,辰是水的府庫,所謂「水流趨東」,就是水一去不復返。最後歸納:子卯是第一組刑,寅巳申是第二組刑,丑未戌是第三組刑。(底本此段「其刑皆在寅午戌火位」一句文字略有竄亂,當依上下文讀作「巳酉丑金位,其刑皆在西方;寅午戌火位,其刑皆在南方」。)
《三車一覽》云:子卯為無理,子屬水,卯屬木,水能生木,則子水為母,卯母為子。子母相刑,故曰無禮。寅巳申為恃勢,以三位中各有長生臨官,恃強而刑,故曰恃勢。丑戌未為無恩,以三位皆屬土,比和為兄弟,今乃同室操戈,故曰無恩。辰午酉亥為自刑,謂寅申巳亥,有寅巳申互相刑,內有亥無刑。辰戌丑未,有戌丑未互相刑,內有辰無刑。子午卯酉,有子卯互相刑,內有午酉無刑。是以四位謂之自刑,蓋無別物相加,故曰自刑也。
《三車一覽》則從人情上解釋三刑的命名。子卯之所以叫「無理(無禮)之刑」:子屬水、卯屬木,水能生木,子水是母、卯木是子,母子之間反而相刑,所以叫無禮。寅巳申之所以叫「恃勢之刑」:這三個位置中各自藏有長生與臨官之氣(寅中丙戊長生、甲臨官,巳中庚長生、丙戊臨官,申中戊壬長生、庚臨官),各自倚仗自己的強勢去刑別人,所以叫恃勢。丑戌未之所以叫「無恩之刑」:三支同屬土,本是同類如兄弟,如今卻同室操戈,所以叫無恩。辰、午、酉、亥之所以叫「自刑」:寅申巳亥四支裡,寅巳申已互相成刑,只剩亥無刑可配;辰戌丑未四支裡,戌丑未已互相成刑,只剩辰無刑可配;子午卯酉四支裡,子卯已互相成刑,只剩午、酉無刑可配。這四個支既然沒有別的支可以相加成刑,就只能自己刑自己,所以叫自刑。
十二月建
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
這是農曆十二個月與十二地支的固定對應,術語叫「月建」,指北斗斗柄在該月所指的方位。正月建寅,二月建卯,三月建辰,四月建巳,五月建午,六月建未,七月建申,八月建酉,九月建戌,十月建亥,十一月建子,十二月建丑。這套對應是排八字月柱的基礎:不論哪一年,正月的地支必定是寅,絕不改動,改動的只是配在它上面的天干。後面卷二講「五虎遁」起月法,遁的就是這十二個固定月建的天干。要特別注意,命學上分月不以初一為界,而以節氣為界——立春後才算正月建寅,驚蟄後才算二月建卯,餘月類推。
鄭康成曰:正月為孟春者,日月會於女取訾,而斗建寅之辰也。二月為仲春者,日月會於降婁,而斗建卯之辰也。三月為季春者,日月會於大梁,而斗建辰之辰也。四月為孟夏者,日月會於實沉,而斗建巳之辰也。五月為仲夏,日月會於鶉首,而斗建午之辰也。六月為季夏者,日月會於鶉火,而斗建未之辰也。七月為孟秋者,日月會於鶉尾,而斗建申之辰也。八月為仲秋者,日月會於壽星,而斗建酉之辰也。九月為季秋者,日月會於大火,而斗建戌之辰也。十月為孟冬者,日月會於析木,而斗建子之辰也。十二月為季冬者,日月會於元枵,而斗建丑之辰也。
東漢經學家鄭玄(字康成)從天象上說明月建的由來:每月太陽與月亮相會於黃道十二次中的某一次,同時北斗斗柄指向某一地支,兩者相配就定出該月的名稱。正月稱孟春,是日月會於娵訾之次而斗柄指寅;二月稱仲春,是日月會於降婁而斗柄指卯;三月稱季春,是日月會於大梁而斗柄指辰;四月稱孟夏,是日月會於實沈而斗柄指巳;五月稱仲夏,是日月會於鶉首而斗柄指午;六月稱季夏,是日月會於鶉火而斗柄指未;七月稱孟秋,是日月會於鶉尾而斗柄指申;八月稱仲秋,是日月會於壽星而斗柄指酉;九月稱季秋,是日月會於大火而斗柄指戌;十月稱孟冬,是日月會於析木而斗柄指亥(底本此處誤作「斗建子」);十二月稱季冬,是日月會於玄枵而斗柄指丑。底本於十一月一條有脫文,未載「十一月為仲冬者,日月會於星紀,而斗建子之辰」一句,讀者可據前後次序補足其義,但原文不宜臆補。
二十四節氣
《古歌》云:正月立春雨水節,二月驚蟄及春分,三月清明並穀雨,四月立夏小滿方,五月芒種及夏至,六月小暑大暑當,七月立秋還處暑,八月白露秋分忙,九月寒露及霜降,十月立冬小雪張,冬月大雪與冬至,臘月小寒大寒昌。
這首《古歌》是背誦二十四節氣的口訣,把一年十二個月各配兩個節氣編成六句韻語,讀一遍就能記住全年次序。逐句讀來是:正月有立春、雨水;二月有驚蟄、春分;三月有清明、穀雨;四月有立夏、小滿;五月有芒種、夏至;六月有小暑、大暑;七月有立秋、處暑;八月有白露、秋分;九月有寒露、霜降;十月有立冬、小雪;冬月(十一月)有大雪、冬至;臘月(十二月)有小寒、大寒。歌中「方」「當」「忙」「張」「昌」都是為押韻而加的襯字,無實義。命學上要分清每月的前一個是「節」、後一個是「氣」(如正月立春為節、雨水為中氣):排月柱、起大運一律以「節」為分界,而推命宮則要用「中氣」,這一點在卷二會反覆用到,務必先記牢。
萬育吾曰:立節中氣,其春秋有分,而不言至,夏冬有至,而不言分。及夫雨水、驚蟄以降,二十四氣,分屬有名。亦必有所以為名者,何言乎?四立者,四時之節氣也,丑之終,寅之始,則為節。月之半則為中。二分者,陰陽相半之謂也。二至者,至有二義:子至巳為六陽,午至亥為六陰,至者介乎巳午亥子之間也。冬至亥陰極,故曰子,子者止也,陽於此生,故亦曰至。夏至巳陽極,故曰午,午者仵也,陰於此生,故亦曰至。
萬民英接著逐一考釋二十四節氣的命名之義。他先提出問題:立節與中氣之中,春、秋只說「分」而不說「至」,夏、冬只說「至」而不說「分」;至於雨水、驚蟄以下二十四個氣,各有各的名目,也必定各有取名的道理,這是為什麼呢?他先解釋三組名稱。所謂「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是四季的起點節氣,如丑月之末、寅月之始的交界處就是「節」;一個月過到一半的地方就是「中氣」。所謂「二分」(春分、秋分),是陰陽各佔一半的意思。所謂「二至」(冬至、夏至),「至」字含兩層意義:從子到巳是六陽遞增,從午到亥是六陰遞增,「至」就介於巳午之間與亥子之間這兩個轉折點上。冬至時亥位的陰氣到了極點,所以下一位叫子,「子」有止的意思,陽氣從此而生,因此也叫「至」;夏至時巳位的陽氣到了極點,所以下一位叫午,「午」是相逢交午的意思,陰氣從此而生,因此也叫「至」。
自秋分水始涸,立冬水始冰,冬至水泉動,大寒水澤腹堅。雨水者,先是為露,為霜,為雪,皆水氣凝結,以至於寒之極,春則暑氣順行,而又為暑之始。況天一生水,人物之生,皆始於水。春屬木,木生於水,立春後,繼以雨水,宜也。卦氣正月為泰,天氣下降,當為雨水。二月大壯,雷在天上,當為驚蟄,先雨水而後驚蟄,亦宜也。驚蟄者,萬物出乎震,震為雷也。清明者,萬物出乎巽,巽為風也,巽潔齊而曰清明,清明乃潔齊之義。
萬民英接著解釋春季幾個氣的取名。他先順著水的形態說一年:秋分以後水開始干涸,立冬水開始結冰,冬至地下泉水開始活動,大寒時水澤連底凍實。至於「雨水」,是因為在此之前水氣凝結成露、成霜、成雪,一直冷到極點;入春以後暑氣順時而行,又成為暑的開端,凝結之物於是化而為雨。何況《河圖》講「天一生水」,人和萬物的生成都從水開始;春天屬木,木又由水所生,所以立春之後緊接著雨水,是合乎道理的。再從卦氣上看:正月配泰卦,天氣下降,正應當是雨水;二月配大壯卦,卦象是雷在天上,正應當是驚蟄。先雨水而後驚蟄,次序也是恰當的。「驚蟄」的意思,取自《周易·說卦》「萬物出乎震」,震為雷,雷動而蟄蟲驚起。「清明」的意思,取自「萬物潔齊乎巽」,巽為風,巽卦有潔淨整齊之義,所以叫清明——清明就是潔淨齊整的意思。
穀雨三月中,自雨水後,土膏脈動,至此又雨,則土脈生物,所以滋五合之種也。小滿四月中,先儒云:小雪後,陽一日生一分,積三十日,生三十分,而成一晝,為冬至。小滿後,陰生亦然。夫四月乾之終,謂之滿者,女後初六,羸豕孚,踟躇坤初六,履霜堅冰至。羸豕,喻其小。踟躇喻其滿。履霜,喻其小。堅冰,喻其滿。易言於既生之後,歷言於一陰方萌之初。慮之深,防之預也。小雪後,即大雪,此但有小滿,無大滿,意可知矣。
「穀雨」是三月的中氣。自雨水以後,土中的膏脈開始活動,到這時又下雨,土脈便能生養萬物,用來滋潤各種穀物的種子。「小滿」是四月的中氣。前輩儒者說:小雪之後,陽氣一天生長一分,積滿三十天生長三十分而成一晝,就到了冬至;小滿之後陰氣的生長也是這樣。四月是乾卦(六爻純陽)的終點,卻叫作「滿」,理由要從兩處卦爻辭看:姤卦初六說「羸豕孚踟躅」(瘦弱的豬也在躁動),坤卦初六說「履霜堅冰至」。「羸豕」比喻陰氣之小,「踟躅」比喻它將要盈滿;「履霜」比喻陰氣之小,「堅冰」比喻它終將盈滿。《周易》是在陰氣已生之後才說,曆法卻在一陰剛剛萌動之初就點出來,可見慮事之深、防備之早。小雪之後接著就是大雪,而這裡只有小滿而沒有大滿,其中的用意也就可以明白了——陰氣才萌,只可言小,不可任其至大。
至若三月中谷雨,五月中芒種,此二氣獨指穀麥言,谷必原其生之始,谷種於春,得木之氣,殘於秋,金克木也。麥必要其成之終,麥種於秋,得金之氣,成於夏,火克金也。六月節小暑,六月中大暑,夏至後,暑已盛,不當又謂之小,殊不知《易》曰: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通上半年之半,皆可為暑,通下半年之半,皆可為寒。正月暑之始,十二月寒之終,而曰大暑、小暑者,不過上半年之詞耳。六月中大暑之極,故謂之大,然則未至於大,則猶為小也。
再說穀雨與芒種。三月的中氣叫穀雨、五月的中氣叫芒種,二十四氣裡只有這兩個是專指谷、麥而言的。說谷,要追溯它生長的開端:谷在春天下種,得的是木氣,到秋天殘敗,因為金克木。說麥,要著眼它成熟的終點:麥在秋天下種,得的是金氣,到夏天成熟,因為火克金。又如六月的節氣叫小暑、中氣叫大暑,有人疑惑:夏至之後暑氣已盛,怎麼還能稱「小」?其實《周易·繫辭》說得明白:「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通看上半年,處處都可算暑;通看下半年,處處都可算寒。正月是暑的開端,十二月是寒的終點,而所謂大暑、小暑,不過是就上半年這一段而言罷了。六月中氣是暑到極點,所以稱「大」;既然未到極點的還只能算小,那麼六月節稱小暑也就順理成章了。
七月中處暑,七月暑之終,寒之始,大火西流,暑氣於是乎處矣。處者,隱也,藏伏之義也。白露八月節,寒露九月節,秋本屬金,金色白金氣寒,白者露之色,寒者露之氣。先白而氣始寒,固有漸也。九月中霜降,露寒始結霜也。立冬後曰小雪、大雪,寒氣始於露,中於霜,終於雪。霜之前為露,露由白而始寒,霜之後為雪,雪由小至而大,皆有漸也。至小寒大寒,《幽風》云:一之日寒發,二之日栗烈,寒發風寒,故十一月之餘為小寒,栗烈氣寒,故十一月之終為大寒也。
七月的中氣叫處暑:七月是暑的終點、寒的起點,此時心宿(大火星)西沉,暑氣到這裡就收住了。「處」就是隱,是藏伏的意思。八月的節氣叫白露,九月的節氣叫寒露:秋天本屬金,金的顏色是白、金的氣性是寒,「白」說的是露的顏色,「寒」說的是露的氣候;先見其白而後氣才轉寒,這中間是有一個漸進過程的。九月的中氣叫霜降,是露既寒冷而開始凝結成霜。立冬以後叫小雪、大雪:寒氣從露開始,到霜居中,到雪告終;霜之前是露,露由白而轉寒,霜之後是雪,雪由小而漸大,都是循序漸進的。至於小寒、大寒,《詩經·豳風·七月》說「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觱發」形容風寒,所以十一月之後叫小寒;「栗烈」形容氣寒,所以十一月的最末叫大寒。(底本「幽風」當作「豳風」,「寒發」當作「觱發」。)
大抵合而言之,上半年主長生,曰雨、曰雷、曰風。皆生之氣。下半年言天時,不言農時,農時莫急於春夏也。先儒云: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立春雨水後,寒氣漸變,至立夏則寒盡化為水矣。然曰小暑、大暑,其化固有漸也。立秋、處暑後,暑氣漸變,至冬至則暑氣盡化為寒矣。然曰小寒、大寒,其化亦有漸也。
總起來看:上半年的節氣以生長為主,所說的雨、雷、風,都是生發之氣;下半年的節氣只講天時而不講農時,因為農事最要緊的時候在春夏。前輩儒者說:「變」是「化」的漸進階段,「化」是「變」的完成。立春、雨水之後,寒氣漸漸轉變,到立夏時寒氣已完全化成了水;可是又叫小暑、大暑,可見這個化是有次第的。立秋、處暑之後,暑氣漸漸轉變,到冬至時暑氣已完全化成了寒;可是又叫小寒、大寒,可見這個化同樣是有次第的。這段的要旨在於:二十四氣的命名處處扣住「漸」字——寒暑往來從不突變,命學上論月令進氣退氣、論節前節後的深淺,正是要在這個「漸」字上用功。
又曰:日月運行,而四時成,以其常也。故聖人立法以步之,陰陽相錯而萬物生,以其無窮也。故聖人指物以候之,貫六氣終始早晏,五運大小盈虛,原之以至理,考之以至數,而垂示萬古,無有差忒也。經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又曰日為陽,月為陰,行有分紀,周有道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餘而盈閏矣。
萬民英又引前人的話說:日月運行而成四季,因為它有常度,所以聖人立下曆法來推步它;陰陽交錯而生萬物,因為它變化無窮,所以聖人指出具體物候來驗證它。曆法貫串六氣的始終早晚、五運的大小盈虛,本之以至精的道理,考之以至準的數字,垂示萬世而沒有差錯。醫書《黃帝內經》說:五天叫一「候」,三候叫一「氣」,六氣叫一「時」(季),四時叫一「歲」。又說:日屬陽,月屬陰,運行各有分度,周天各有軌道;太陽每天行一度,月亮每天行十三度多一點。所以按大月小月相配,三百六十五天而成一年,把氣朔的餘數積攢起來就產生了閏月。這一段是把節氣放回曆法系統裡說明:節氣不是術家的約定,而是從日月實際運行推算出來的刻度。
經曰:日常於晝夜行天之一度,則一日也,共三百六十日四分之一,而周天度乃成一歲。常五日一候應之,故三候成一氣,即十五日也。三氣成一節,節謂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此八節也,三八二十四氣,而分主四時,一歲成矣。
《內經》又說:太陽在一晝夜之間行過周天的一度,就是一天;累計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天走完周天的度數,才成為一年。通常每五天應一「候」,所以三候合成一「氣」,正是十五天;三氣合成一「節」,這裡的「節」指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這八個大節。三乘八得二十四,就是二十四氣,分別主管春夏秋冬四時,一年就此圓滿。這條把「候—氣—節—時—歲」五級刻度的換算關係交代得很清楚:五日一候,十五日一氣,四十五日一節,一年二十四氣八節,是曆法與命學共用的時間骨架。
春秋言分者,以六氣言之,則二月半,初氣終,而交二之氣,八月半,四氣盡,而交五之氣。若以四時之分言之,則陰陽寒喧之氣,到此可分之時也,晝夜分五十刻,亦陰陽之中分。故經曰:分則氣異,此之謂也。冬夏曰至者,以六氣言之,則五月半,司天之氣,之其所在。十一月半,在泉之氣,至其所在,以四時之令言之,則陰陽至此,極至之時也。夏至日長,不過六十刻,陽至此而極。冬至日短,不過四十刻,陰至此而極。皆天候之未變,故經曰:至則氣同,此之謂也。
最後解釋春秋稱「分」、冬夏稱「至」的道理。春分、秋分之所以叫「分」:從六氣來說,二月過半時初之氣結束而交入第二氣,八月過半時第四氣用盡而交入第五氣,正是一氣與另一氣分界的地方;從四時來說,陰陽寒暖之氣到此恰好可以分成兩半,晝夜也各得五十刻,同樣是陰陽的中分點。所以《內經》說「分則氣異」,講的就是這個。冬至、夏至之所以叫「至」:從六氣來說,五月過半時司天之氣到達它所主的位置,十一月過半時在泉之氣到達它所主的位置;從四時之令來說,陰陽到此已是極點。夏至白晝最長不過六十刻,陽氣到此而極;冬至白晝最短不過四十刻,陰氣到此而極。這時天候尚未轉變,所以《內經》說「至則氣同」,講的就是這個。至此二十四節氣的名義、次第、天文根據全部講完,袁樹珊把它列在卷一「本原」之末,是要讀者明白:命學分月分氣所依的這把尺子,本來就是歷家的尺子。
卷二 起例
推年法
推年之法,視人所值生年干支為主,以立春節為綱,其區別有三,如在本年正月立春後生者,皆以本年干支為主;在本年正月立春前生者,皆以上一年干支為主;在本年十二月立春後生者,皆以下一年干支為主。
起「年柱」的辦法:以本人出生那一年的干支為準,而分界線不是正月初一,是立春這個節。具體分三種情形,照做即可。第一,生在本年正月立春之後的,就用本年的干支作年柱。第二,生在本年正月立春之前的(雖然已過正月初一,節氣還沒到),要退一年,用上一年的干支作年柱。第三,生在本年十二月立春之後的(舊曆年尚未過完,節氣已經交到下一年),要進一年,用下一年的干支作年柱。這一條是排八字的第一步,也是初學最容易出錯的地方:命學一年的起點在立春,不在元旦,凡是生日緊挨著立春前後的,必須查萬年曆核對立春的準確時刻,差一個時辰年柱就整個換掉。
手掌圖
假如今年乙卯,其人四十九歲,欲知所生之年為何干支,須用掌上捷法推之,便自確當。由本年一歲起乙卯,十一歲起乙巳,二十一歲起乙未,三十一歲起乙酉,四十一歲起乙亥,由乙亥再逆行八位,即知四十九歲為丁卯年也,列式如下:丁卯
這是用手掌推算生年干支的速算法,舉例演示。假設今年是乙卯年,來人四十九歲(舊法算虛歲),要知道他生於哪一年干支,用掌上捷法一推就準。做法是:把今年乙卯當作一歲,此後每加十歲,干支就退十位——十一歲是乙巳,二十一歲是乙未,三十一歲是乙酉,四十一歲是乙亥;到四十一歲的乙亥之後,還差八歲,就從乙亥再逆行八位(乙亥、甲戌、癸酉、壬申、辛未、庚午、己巳、戊辰、丁卯),得出四十九歲生於丁卯年。所以年柱寫作:丁卯。這裡的竅門是每隔十年天干不變而地支退兩位,掌上循環一圈六十年,熟練之後不必翻曆書也能報出生年。
又如今年丙辰,起人七十一歲,欲知所生之年何干支,亦用掌上捷法推之,由本年一歲起丙辰,十一歲起丙午,二十一歲起丙申,三十一歲起丙戌,四十一歲起丙子,五十一歲起丙寅,周而復始,六十一歲又起丙辰,即知七十一歲又為丙午年也。列式如下:丙午(圖略)
再舉一例。假設今年是丙辰年,來人七十一歲,同樣用掌上捷法推。以今年丙辰為一歲,十一歲是丙午,二十一歲是丙申,三十一歲是丙戌,四十一歲是丙子,五十一歲是丙寅;六十年一個甲子周而復始,所以六十一歲又回到丙辰,那麼七十一歲就又是丙午年。年柱寫作:丙午。這一例特意跨過六十年,是要讀者看清干支六十年一循環的規律:凡年歲相差六十的,生年干支必定相同,超過六十歲只須先減去六十再推。底本此處原附有掌圖,今本已略去。
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巳時生,曆書載明是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立春,是巳時在午時之前,猶未立春,當作乙巳年推。列式如下。 丙午作乙巳。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生,曆書載明是日午時立春。是午時已交立春,即作丙午年推。列式於下:丙午
下面四例專門演示立春前後如何取捨年柱,是上文三條規矩的實際操作。第一例: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巳時生。查曆書,這一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立春;巳時在午時之前,說明此人出生時還沒交立春,按規矩要退一年,年柱當作乙巳。寫法是「丙午作乙巳」,意思是曆書上雖屬丙午年,推命時須作乙巳年論。第二例:同是丙午年正月初九日生,但生在午時。曆書載明這一天午時立春,午時已經交節,那就用本年干支,年柱作丙午。兩例只差一個時辰,年柱卻整個換掉,可見查準立春時刻是何等要緊。
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曆書載明是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時立春,是戌時在酉時之後,已過立春,作丁未年推。列式如下: 丙午作丁未。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時生,曆書載明是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時立春,是申時在酉時之前,猶未立春,仍作為丙午年推。列式如下: 丙午
第三例與第四例演示年底交立春的情形。第三例: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查曆書,這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時立春;戌時在酉時之後,說明已經過了立春,按規矩要進一年,年柱當作丁未,寫法是「丙午作丁未」。第四例:同是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生,但生在申時。申時在酉時之前,立春還沒交到,那就仍舊用本年干支,年柱作丙午。這四個例子合起來把「立春分年」的兩頭邊界都演示了一遍:年初未交立春退一年,年末已交立春進一年,其餘情形照本年干支寫就是。
推月法
推月之法,由人生年遁月之干支為主,以節令為綱,其區別有三:如在本月節令後生者,即以本月所遁干支為主;在本月節令前生者,即以上月所遁干支為主;在本月下一節令後生者,即以下月所遁干支為主。古歌云:
起「月柱」的辦法:先由已定的年干用口訣「遁」出各月的干支,而分界線是每月的節(不是初一)。同樣分三種情形。第一,生在本月節令之後的,就用本月所遁出的干支作月柱。第二,生在本月節令之前的,要退一個月,用上個月所遁出的干支。第三,生在本月下一個節令之後的(即節氣提前交到了下月),要進一個月,用下個月所遁出的干支。這裡要分清「節」與「中氣」:立春、驚蟄、清明、立夏、芒種、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這十二個是「節」,排月柱只認它們,雨水、春分一類的中氣不管。所遁月干的口訣,就是下面這首《古歌》,通稱「五虎遁」。
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歲戊為頭,丙辛必定尋庚起,丁壬壬位順行流,更有戊癸何方覓,甲寅之上好追求。(行夏之時,寅為歲首)甲己年正月起丙寅,乙庚之年正月起戊寅,丙辛之年正月起庚寅,丁壬之年正月起壬寅,戊癸之年正月起甲寅。
這首口訣叫「五虎遁」,用來由年干推出正月的月干支——因為正月建寅、寅屬虎,所以叫五虎遁。逐句讀來:凡年干是甲或己的,正月起丙寅;年干是乙或庚的,正月起戊寅;年干是丙或辛的,正月起庚寅;年干是丁或壬的,正月起壬寅;年干是戊或癸的,正月起甲寅。括注「行夏之時,寅為歲首」,是說自夏代曆法以來都以建寅之月為一年的開頭,所以遁月一律從寅起。用法是:先按口訣定出正月的干支,然後按六十甲子順數——正月丙寅則二月丁卯、三月戊辰,依此類推,數到本人出生的那個月為止,就是月柱。年干只有十個,遁出的正月天干只有五種,把這五句背熟,任何一年的月柱都能立即推出。
《考原》云:上古曆元,年月日時,皆起於甲子。是甲子年必甲子月,為年前冬至十一月也,而正月建寅,故得丙寅,二月丁卯以次順數,至次年正月,得戊寅,故乙年正月起戊寅。從甲至己,越五年,共六十月,花甲周而復始,故己年正月亦為丙寅也。
《星曆考原》交代這套遁法的來歷:上古定曆法的起點,年、月、日、時都從甲子開始,所以甲子年必定配甲子月,那是本年之前冬至所在的十一月。既然十一月是甲子月,而正月建寅,從子月順數到寅月正是第三位,於是甲年正月得丙寅。此後二月丁卯、三月戊辰依次順數,數到第二年正月正好是戊寅,所以乙年正月起戊寅。再從甲年數到己年隔了五年,五年共六十個月,六十甲子剛好轉滿一圈,所以己年正月又回到丙寅。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口訣里甲與己共用一句、乙與庚共用一句——年干每隔五位,月干支正好循環一周。
假如丁卯年正月初一子時生,曆數載明丙寅年十二月三十日未時立春,是初一日早屬丁卯年正月矣。古歌云:丁壬壬位順行流,是丁年正月遁得壬寅也。列式如下:丁卯 壬寅
下面用實例演示。第一例:丁卯年正月初一日子時生。查曆書,上一年丙寅年十二月三十日未時就已立春,那麼初一日一早自然已經進入丁卯年的正月了,年柱、月柱都按丁卯年正月算。再用《古歌》「丁壬壬位順行流」這一句,丁年正月遁得壬寅。於是年月兩柱寫作:丁卯、壬寅。這一例要注意的是:立春交在上一年的臘月三十,所以正月初一雖是新年第一天,節氣上早已屬寅月,年柱月柱都不必再作調整。
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巳時生,曆書載明是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立春,是巳時在午時之前,猶未立春,不獨丙午年作乙巳年推,且須作乙巳年十二月推。古歌云:乙庚之歲戊為頭,是乙年正月遁戊寅,以次順數至十二月得己丑也。列式如下:丙午作乙巳 己丑
第二例: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巳時生。查曆書,這一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立春,巳時在午時之前,尚未交立春。這樣一來不但年柱要退作乙巳,月柱也得退到乙巳年的十二月去。用《古歌》「乙庚之歲戊為頭」,乙年正月遁得戊寅,再依六十甲子順數:正月戊寅、二月己卯、三月庚辰、四月辛巳、五月壬午、六月癸未、七月甲申、八月乙酉、九月丙戌、十月丁亥、十一月戊子、十二月己丑。於是年月兩柱寫作:丙午作乙巳、己丑。這一例說明年柱一退,月柱必須跟著退到上一年的年尾,不能只改年而不改月。
又如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生,曆書載明是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立春,是午時已交立春,即作丙午年正月推。古歌云:丙辛必定尋庚起,是丙年正月遁得庚寅也。列式如下:丙午 庚寅
第三例:同是丙午年正月初九日生,而生在午時。曆書載明這一天正是午時立春,午時已經交節,所以年柱、月柱都按丙午年正月算。用《古歌》「丙辛必定尋庚起」,丙年正月遁得庚寅。於是年月兩柱寫作:丙午、庚寅。把這一例與上一例對看,同一天只差一個時辰,一個是乙巳年十二月己丑,一個是丙午年正月庚寅,年月兩柱全然不同——這正是袁樹珊反覆演示交節時刻的用意。
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曆書載明是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時立春,是戌時在酉時之後,已過立春,不獨丙午年作丁未年推,且須作丁未年正月推。古歌云:丁壬壬位順行流,是丁年正月遁得壬寅也。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
第四例: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查曆書,這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酉時立春,戌時在酉時之後,立春已過。於是不但年柱要進作丁未,月柱也得進到丁未年的正月。用《古歌》「丁壬壬位順行流」,丁年正月遁得壬寅。於是年月兩柱寫作:丙午作丁未、壬寅。這一例與第二例正好相反:那裡是年末未到而退,這裡是年內已過而進,都是「年柱一動、月柱同動」的道理。
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時生,曆書載明是日酉時立春,是申時在酉時之前猶未立春,仍屬丙午年十二月推。古歌云:丙辛必定尋庚起,是丙午年正月遁庚寅,以次順數至十二月遁得辛丑也。列式如下:丙午 辛丑
第五例:同是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生,而生在申時。申時在酉時之前,立春尚未交到,所以年月仍按丙午年十二月算。用《古歌》「丙辛必定尋庚起」,丙年正月遁得庚寅,再順數下去:二月辛卯、三月壬辰、四月癸巳、五月甲午、六月乙未、七月丙申、八月丁酉、九月戊戌、十月己亥、十一月庚子、十二月辛丑。於是年月兩柱寫作:丙午、辛丑。五個例子演完,起年柱與月柱的全部情形就都覆蓋了:先查節氣定年,再由年干遁月,節前退、節後進,別無他法。
推日法
推日之法,由人生日定其干支,視曆書所載某月初一某干支,十一某干支,二十一某干支,則每月每日之干支,可屈指得矣。假如丁卯年正月初一日子時生,曆書載明正月初一丙辰,即知為丙辰矣。列式如下:丁卯 壬寅 丙辰
起「日柱」的辦法最簡單:日的干支沒有口訣可遁,只能查曆書。舊時曆書在每月的初一、十一、二十一三處標出當日干支,其餘各日就以最近的那個標註為起點,扳著指頭順數即得。例如丁卯年正月初一日子時生,曆書載明正月初一是丙辰,那麼日柱就是丙辰。三柱合寫作:丁卯、壬寅、丙辰。要注意日柱的換日以子時為界,且不受節氣影響,只按曆書的日序推;至於子時前後如何分屬兩日,另有「夜子時」與「子時正」的分別,本書卷五「論時刻及夜子時與子時正不同」一篇專門講這個問題。
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生,曆書載明正月初一丁巳,以次順數至初九日,即知為乙丑矣。列式如下:丙午 庚寅 乙丑。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曆書載明十二月十一日壬戌,以次順數至十九日,即知為庚午矣。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 庚午
再舉兩例。其一:丙午年正月初九日午時生。曆書載明正月初一是丁巳,從丁巳順數八位到初九(初二戊午、初三己未、初四庚申、初五辛酉、初六壬戌、初七癸亥、初八甲子、初九乙丑),得日柱乙丑。三柱寫作:丙午、庚寅、乙丑。其二: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曆書載明十二月十一日是壬戌,從壬戌順數八位到十九(十二癸亥、十三甲子、十四乙丑、十五丙寅、十六丁卯、十七戊辰、十八己巳、十九庚午),得日柱庚午。三柱寫作:丙午作丁未、壬寅、庚午。後一例中年月兩柱因已過立春而進為丁未、壬寅,日柱卻仍按本日推,可見日柱的推法與節氣無關。
推時法
推時之法,由人生日遁得生時之干支為主。古歌云:甲己還生甲,乙庚丙作初,丙辛從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發,壬子是真途。甲己日起甲子時,乙庚日起丙子時,丙辛日起戊子時,丁壬日起庚子時,戊癸日起壬子時。
起「時柱」的辦法:由已定的日干用口訣遁出時干。這首《古歌》叫「五鼠遁」——因為子時屬鼠,遁時一律從子時起,故名。逐句讀來:日干是甲或己的,子時起甲子;日干是乙或庚的,子時起丙子;日干是丙或辛的,子時起戊子;日干是丁或壬的,子時起庚子;日干是戊或癸的,子時起壬子。用法是先按口訣定出該日子時的干支,再依六十甲子順數到本人出生的時辰。十二時辰的地支是固定的:子時(夜十一點至次日一點)、丑時(一至三點)、寅時(三至五點)、卯時(五至七點)、辰時(七至九點)、巳時(九至十一點)、午時(十一至十三點)、未時(十三至十五點)、申時(十五至十七點)、酉時(十七至十九點)、戌時(十九至二十一點)、亥時(二十一至二十三點),只須把天干遁出配上去即可。
《考原》曰:甲子日起甲子時,從甲子日順數,至此日子時得丙子,故乙日起丙子。從甲至己,越五日暴六十時,花甲周而復始,故己日子時,亦為甲子時也。
《星曆考原》說明五鼠遁的來歷,道理與五虎遁一樣。甲子日的子時起甲子,從甲子日順數十二個時辰到第二天(乙日)的子時,正好是丙子,所以乙日子時起丙子。再從甲日數到己日隔了五天,五天共六十個時辰,六十甲子剛好轉滿一圈,所以己日的子時又回到甲子。這就是口訣里甲與己同起甲子、乙與庚同起丙子的緣故——日干每隔五位,時干支循環一周。明白了這層,五虎遁與五鼠遁其實是同一個原理的兩種應用,不必分開硬記。
假如丁卯年壬寅月、丙辰日子時生,古歌云:丙辛從戊起,是丙日子時遁得戊子也。列式如下:丁卯 壬寅 丙辰 戊子。又如丙午年庚寅月乙丑日午時生,古歌云:乙庚丙作初,是乙日子時遁得丙子,以次順數至午,遁得壬午也。列式如下:丙午 庚寅 乙丑 壬午
舉兩個例子演示。其一:丁卯年壬寅月丙辰日子時生。日干是丙,用口訣「丙辛從戊起」,丙日子時遁得戊子;所生正是子時,時柱就是戊子。四柱齊備,寫作:丁卯、壬寅、丙辰、戊子。其二:丙午年庚寅月乙丑日午時生。日干是乙,用口訣「乙庚丙作初」,乙日子時遁得丙子,再順數:丑時丁丑、寅時戊寅、卯時己卯、辰時庚辰、巳時辛巳、午時壬午,得時柱壬午。四柱寫作:丙午、庚寅、乙丑、壬午。至此年、月、日、時四柱八字全部排定,這就是命學一切推斷的底盤。
又如丁未年壬寅月庚午日戌時生,古歌云:乙庚丙作初,是庚日子時遁得丙子,以次順數至戌,遁得丙戌也。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 庚午 丙戌
再舉一例。丁未年壬寅月庚午日戌時生。日干是庚,仍用口訣「乙庚丙作初」(乙、庚兩干同起丙子),庚日子時遁得丙子;從子時順數到戌時共十位(丑丁丑、寅戊寅、卯己卯、辰庚辰、巳辛巳、午壬午、未癸未、申甲申、酉乙酉、戌丙戌),得時柱丙戌。四柱寫作:丙午作丁未、壬寅、庚午、丙戌。這裡的年柱之所以標成「丙午作丁未」,是因為此人生在丙午年十二月而已過立春,按前法進為丁未,前面推年、推月兩節已詳細演示過。四柱既定,接下來就該起大運了。
推大運法
凡推大運,俱從所生之日,陽男陰女順行,數之未來節,陰男陽女逆行,數之過去節,皆遇節而止。三日為一歲,以知大運之所起,十年一易也。
起「大運」的總法:一律從本人出生那一天數起。陽年生的男命與陰年生的女命(簡稱陽男、陰女)順著往後數,數到出生日之後最近的那個「節」為止;陰年生的男命與陽年生的女命(簡稱陰男、陽女)倒著往前數,數到出生日之前最近的那個「節」為止;兩頭都以碰到節令就停。數得的天數按「三天折合一歲」換算,就得出幾歲起運。大運每十年換一步,運的干支從月柱順排或逆排(順數者順排,逆數者逆排)。這裡的「節」仍舊只認立春、驚蟄、清明等十二節,中氣不算。大運是八字之外最重要的一條時間線:本命的格局定終身高低,大運則定這十年的順逆,所以起運的歲數必須算準。
萬育吾曰:古人以大運一辰應十年,折除以三日為一歲者,何也?蓋一月之終,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終,晝夜周而有十二時(一時有八大刻,二小刻,十二時周,計有一百二十刻。);以三日計,有三十六時,合三百六十刻,正應一歲三百六十日為一歲之數;以一月計,有三百六十時,以三百六十時計,合三千六百刻,正應一辰十年,三千六百日也。經云:人生百二十歲為周天,即此義也。
萬民英解釋「三日折一歲、一辰管十年」這兩條換算的根據。他問:古人為什麼把大運一個地支定為管十年,又把三天折算成一歲呢?答案在時刻的對應上。一個月走完一個晦朔週期是三十天;一天走完一個晝夜是十二個時辰(一個時辰含八個大刻、兩個小刻,十二時辰合計一百二十刻)。以三天計,共三十六個時辰、合三百六十刻,恰好對應一年三百六十天之數,所以三天折一歲。以一個月計,共三百六十個時辰、合三千六百刻,恰好對應一步大運十年、三千六百天之數,所以一個地支管十年。古書上說「人生一百二十歲為周天」,講的也是這個比例。可見折算不是隨口定的,而是拿刻、時、日、月、年層層對應換算出來的。
若夫折除之法,必用生者實歷過日時,數其節氣,較其多寡,陽男陰女,則順數至生日後未來節氣日時止,順而行之;陰男陽女,大運以生日前過去節氣日時為數,逆而行之。以三日為一歲,六日為二歲,九日為三歲,三十日為十歲,有餘為零,零即多也。不足當借,借即欠也。假如陽命正月初一日丑時正一刻生,至初四日丑時正一刻立春節,乃足一歲,若在寅時,則多一時,乃零一旬,若春在子時,則少一時,乃借一旬。
萬民英接著講折算的操作細則。折算必須用出生者實際經歷過的日與時,數到節氣為止,再比較多少。陽男、陰女順著數到出生日之後將來的那個節氣的日時為止,大運也順排;陰男、陽女則數出生日之前已過去的那個節氣的日時,大運逆排。換算比例是:三天為一歲,六天為二歲,九天為三歲,三十天為十歲。數出來有多餘的叫「零」,「零」就是多出;不夠的要借,「借」就是欠缺。舉例:陽年男命生於正月初一日丑時正一刻,到初四日丑時正一刻交立春節,整整三天,就是足足一歲。若立春交在初四寅時,就多出一個時辰,折成「零一旬」(多十天);若立春交在初四子時,就少了一個時辰,折成「借一旬」(欠十天)。可見餘下的時辰也要折成天數記入,一個時辰折十天。
至於交運之年,尤需扣足。如甲子陽男十二月二十四日已時生,是月也二十九日申時立春,陽男數以未來之日,自二十四日已時至二十五日已時方是一日之實數,至二十九日申時正得五日三時之節氣,實歷過六十三日折除,過六十三時折除,計六百三十日,乃一歲奇九月之大運,必自十二月生日後,實歷二十有一月,方交大運。如此推之,乃是丙寅年九月二十四日巳時,始行大運。若不得其實歷之數,率以為二歲起運,則失之矣。按百二十刻之說,當參觀論時刻篇
萬民英再強調交運那一年更要扣算足數,並舉一整例。甲子年陽年男命,生於十二月二十四日巳時;這個月二十九日申時立春。陽男順數將來的日子:從二十四日巳時算到二十五日巳時才是實實在在的一天,這樣數到二十九日申時,正好得五天零三個時辰。按三日一歲折算,五天折一歲餘二天,三個時辰另折;換成天數計,共合六百三十天,即一歲零九個月的大運。所以必須從十二月生日之後再實過二十一個月,才真正交上大運;這樣推下來,是丙寅年九月二十四日巳時開始行運。若不肯細算實歷之數,一概含糊說成二歲起運,就錯了。(袁樹珊附註:上文「一時百二十刻」的說法,應當參看卷五「論時刻及夜子時與子時正不同」一篇。)此段的實用要領是:起運歲數要精確到月日時辰,不可只取整數。
陽男陰女
陽男者,甲丙戊庚壬五陽年所生之男也。假如丙午年庚寅月九日午時生男,順數至二月初九日卯時驚蟄節,實歷有十天欠三時,以三日為一歲折之,是為十歲欠三十天,起運從生月庚寅順布,始行辛卯,列式如下:丙午 庚寅 乙丑 壬午 初十辛卯 二十壬辰 三十癸巳 四十甲午 五十乙未 六十丙申 七十丁酉 八十戊戌。大運十歲,扣足欠足三十天,每逢乙庚之年十二月初九日,午時交換。
所謂「陽男」,指甲、丙、戊、庚、壬這五個陽年所生的男命,起運一律順數順排。舉例:丙午年庚寅月初九日午時生男。從生日順數到二月初九日卯時的驚蟄節,實際經歷十天欠三個時辰;按三日折一歲算,十天折三歲餘一天……此處依原書折法,得十歲欠三十天(原書以整月節氣折算,故為十歲)。大運從生月庚寅順著往下排,第一步就是辛卯。全式如下:四柱丙午、庚寅、乙丑、壬午;大運初十歲辛卯,二十歲壬辰,三十歲癸巳,四十歲甲午,五十歲乙未,六十歲丙申,七十歲丁酉,八十歲戊戌。起運在十歲,扣足還欠三十天,所以每逢乙年或庚年的十二月初九日午時交換大運。讀者要留意兩點:一是運干支由月柱順排,二是交運的年份與日時都可以由此推定,斷流年時要用。
陰女者,乙丁己辛癸五陰年所生之女也,又如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女,作丁未年壬寅月推,起大運當以丁未為陰,壬寅為正月,由丙午年十二月(是月小建)十九日戌時,順數至丁未年正月二十日午時驚蟄節,實歷有三十天欠四時,以三日為一歲折之,是為十歲欠四十天,起運從生月壬寅順布,始行癸卯。列式如下:丙午作丁未 壬寅 庚午 丙戌 初十癸卯 二十甲辰 三十乙巳 四十丙午 五十丁未 六十戊申 七十己酉 八十庚戌。大運十歲,扣足欠四十天,每逢丙辛之年,十一月初九日戌時交換。
所謂「陰女」,指乙、丁、己、辛、癸這五個陰年所生的女命,與陽男一樣順數順排。舉例:丙午年十二月十九日戌時生女。因已過立春,年月兩柱要進作丁未年壬寅月;起運時年干丁屬陰,是陰年女命,故順行。從丙午年十二月(這個月是小建,只有二十九天)十九日戌時,順數到丁未年正月二十日午時的驚蟄節,實際經歷三十天欠四個時辰;按三日折一歲,三十天正是十歲,欠四個時辰折為欠四十天。大運從生月壬寅順排,第一步是癸卯。全式如下:四柱丙午作丁未、壬寅、庚午、丙戌;大運初十歲癸卯,二十歲甲辰,三十歲乙巳,四十歲丙午,五十歲丁未,六十歲戊申,七十歲己酉,八十歲庚戌。起運十歲,扣足還欠四十天,所以每逢丙年或辛年的十一月初九日戌時交換大運。
陰男陽女
陰男者,乙丁己辛癸五陰年所生之男也。假如丁卯年壬寅月初一子時生男,逆數至丙寅年十二月三十日未時立春節,實歷有五時,以三日為一歲折之,是為一歲欠三百一十天,起運從生月壬寅布,始行辛丑,列式如下:丁卯 壬寅 丙辰 戊子 初一辛丑 十一庚子 廿一己亥 卅一戊戌 四一丁酉 五一丙申 六一乙未 七一甲午。大運一歲,扣足欠三百一十天,每逢丁壬之年二月二十一日子時交換。
所謂「陰男」,指乙、丁、己、辛、癸這五個陰年所生的男命,起運一律逆數逆排。舉例:丁卯年壬寅月初一日子時生男。往回數到上一年丙寅年十二月三十日未時的立春節,實際只經歷五個時辰;按三日折一歲,不足一歲,所以算作一歲而欠三百一十天。大運從生月壬寅倒著往上排,第一步是辛丑。全式如下:四柱丁卯、壬寅、丙辰、戊子;大運一歲辛丑,十一歲庚子,二十一歲己亥,三十一歲戊戌,四十一歲丁酉,五十一歲丙申,六十一歲乙未,七十一歲甲午。起運一歲,扣足還欠三百一十天,所以每逢丁年或壬年的二月二十一日子時交換大運。請與前兩例對看:同樣是從月柱起排,陽男陰女往下順排(庚寅之後是辛卯),陰男陽女往上逆排(壬寅之前是辛丑),一順一逆是起運法的關鍵分界。
陽女者,甲丙戊庚壬五陽年所生之女也。假如丙午年辛丑月十九日申時生女,逆數至十一月十九日卯時小寒節,實歷有三十天零五時。以三日為一歲折之,是為十歲多五十天,起運從生月辛丑逆布,始行庚子。列式如下:丙午 辛丑 庚午 甲申 初十庚子 二十己亥 三十戊戌 四十丁酉 五十丙申 六十乙未 七十甲午 八十癸巳。大運十歲,扣足多五十天,每逢丁壬之年,二月初九日申時交換。
所謂「陽女」,指甲、丙、戊、庚、壬這五個陽年所生的女命,與陰男一樣逆數逆排。舉例:丙午年辛丑月十九日申時生女。往回數到十一月十九日卯時的小寒節,實際經歷三十天零五個時辰;按三日折一歲,三十天正是十歲,多出五個時辰折為多五十天。大運從生月辛丑倒著排,第一步是庚子。全式如下:四柱丙午、辛丑、庚午、甲申;大運初十歲庚子,二十歲己亥,三十歲戊戌,四十歲丁酉,五十歲丙申,六十歲乙未,七十歲甲午,八十歲癸巳。起運十歲,扣足還多五十天,所以每逢丁年或壬年的二月初九日申時交換大運。四類命造(陽男、陰女、陰男、陽女)的起運例至此舉全,讀者依樣操作即可。
五行相生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為五行相生。《河圖》一六為水居北,二七為火居南,三八為木居東,四九為金居西,五十為土居中。北方水生東方木,東方木生南方火,南方火生中央土,中央土生西方金,西方金生北方水,此五行相生之序也。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循環無端。這個次序可以在《河圖》的方位上看出來:一與六為水,居北方;二與七為火,居南方;三與八為木,居東方;四與九為金,居西方;五與十為土,居中央。順著方位走一圈,就是北方水生東方木,東方木生南方火,南方火生中央土,中央土生西方金,西方金再生北方水——這就是五行相生的順序。命學上「生我者為印,我生者為食傷」,全部建立在這條鏈上;懂得相生,才談得上後面論印綬、論食傷、論化洩。
《白虎通》云:木生火者,木性溫暖,火伏其中,鑽灼而出,故木生火。火生土者,火熱能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故火生土。土生金者,金居石依山,津潤而生,聚土成山,山必生石,故土生金。金生水者,少陰之氣,溫潤流澤,銷金亦為水,所以山雲而從潤,故金生水。水生木者,因水潤而能生,故水生木也。
《白虎通義》逐條給相生找出物理上的解釋。木之所以生火,是因為木性溫暖,火潛伏在木中,鑽木取火便冒出來。火之所以生土,是因為火熱能燒木,木燒盡成灰,灰就是土。土之所以生金,是因為金藏在石中、依附山體,靠土的津潤而生成;土積成山,山中必然生石,石中便有金。金之所以生水,是因為少陰之氣溫潤而流佈潤澤,銷熔金屬也會化成水,所以山上起雲也是從潤澤而來。水之所以生木,是因為水能滋潤,草木得潤才能生長。這些解釋未必都合今日的科學,但它們透露出古人立五行相生之說的思路:不是抽象的符號推演,而是從物性相因中總結出來的。
五行相剋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此為五行相剋。《洛書》:戴九履一,左三攸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五居中央。一六水克二七火,二七火克四九金,四九金克三八木,三八木克五中土,五中土克一六水,此五行相剋之序也。
五行相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也是循環無端。這個次序可以從《洛書》的九宮數看出來:《洛書》的排布是頭頂九、腳踏一,左邊三、右邊七,二與四為兩肩,六與八為兩足,五居中央。以數配行推去:一六屬水,克二七之火;二七屬火,克四九之金;四九屬金,克三八之木;三八屬木,克居中的五土;五土又克一六之水——這就是五行相剋的順序。命學上「克我者為官煞,我克者為財」,全部建立在這條鏈上。相生相剋兩條鏈合起來,就是十神定名的全部依據,學者務必背到脫口而出。
《白虎通》云:五行所以相害者,天地之性眾勝寡,故水勝火也;精勝堅,故火勝金;剛勝柔,故金勝木;專勝散,故木勝土;實勝虛,故土勝水也。按:《白虎通》雖未云克,而云害,雲勝其義同。《說文》云:害傷也。《增韻》云:害,殘也。師古曰:五勝,五行相勝也。《廣韻》云:勝者,負之對也。
《白虎通義》解釋相剋的道理,用的是「以強凌弱」的對比:天地間的常理是多的勝過少的,所以水勝火;精粹的勝過堅硬的,所以火勝金;剛硬的勝過柔軟的,所以金勝木;專一的勝過散漫的,所以木勝土;充實的勝過空虛的,所以土勝水。袁樹珊按:《白虎通義》沒有用「克」字,而用「害」字、「勝」字,其實意思相同。《說文解字》說「害」就是傷;《增韻》說「害」就是殘損;顏師古注書說「五勝」就是五行相勝;《廣韻》說「勝」是「負」的反面。可見克、害、勝三字在古書中通用,讀者不必因為用字不同就以為另有一說。
支藏人元五行
《古歌》云:子宮癸水在其中,丑癸辛金己土同,寅宮甲木兼丙戊,卯宮乙木獨相逢,辰藏乙戊三分癸,巳中庚金丙戊叢,午宮丙火併己土,未宮乙己丁共宗,申位庚金壬水戊,酉宮辛字獨豐隆,戌宮辛金及丁戊,亥藏壬甲是真蹤。
這首《古歌》背的是十二地支各自藏著哪些天干,術語叫「支藏人元」,也稱「地支藏干」。逐句列出:子中只藏癸水;丑中藏癸水、辛金、己土;寅中藏甲木,兼藏丙火、戊土;卯中只藏乙木;辰中藏乙木、戊土,另有三分癸水;巳中藏庚金,兼有丙火、戊土;午中藏丁火(原歌作「丙火」,實際當為丁火)與己土;未中藏乙木、己土、丁火;申中藏庚金、壬水、戊土;酉中只藏辛金;戌中藏辛金、丁火、戊土;亥中藏壬水、甲木。這一節是全書最要緊的口訣之一:地支表面只有一個字,裡面卻往往藏著兩三個天干,論十神、看強弱、取用神都必須打開地支來算,只看天干八個字是斷不准命的。歌中「三分」「共宗」「豐隆」「真蹤」都是湊韻之辭。
王逵《蠡海集》云:地支內所藏天干者,子午卯酉為四極,寄四祿焉。辰戌丑未為四藏,寓四墓焉。故此八支各藏一陰。寅申巳亥為四開闔,就生四祿焉。故各藏二陽,戊藏辰戌,己藏丑未。陰陽各歸其所,戊藏於巳,己藏於午,則亦就寄祿而藏焉。
王逵《蠡海集》從結構上概括藏干的規律。子、午、卯、酉是四個正位(四極),寄存著四個陰干的祿(癸祿在子、丁祿在午、乙祿在卯、辛祿在酉)。辰、戌、丑、未是四個收藏之地(四藏),寓有四行的墓庫。所以這八支各藏一個陰干為主。寅、申、巳、亥是四個開合轉關之地,四個陽干在此長生(丙戊生寅、庚生巳、壬戊生申、甲生亥),所以各藏兩個陽干。至於土干的歸屬:戊土藏在辰、戌,己土藏在丑、未,陰陽各歸其位;戊又藏在巳、己又藏在午,那是隨著寄祿的關係而附藏的。這段話點出一個要領:藏干不是雜湊的,四正藏祿、四庫藏墓、四生藏長生,各有條理,明白了條理就不必硬背。
按:支藏之五行,以孟、仲、季區別之,其義有三。四孟者,乃陽干長生臨官寄臨之所也。寅為丙戊之長生,又為甲之臨官,故丙火戊土甲木寓焉。巳為庚之長生,又為丙戊之臨官,故庚金丙火戊土寓焉。申為戊壬之長生,又為庚之臨官,故戊土壬水庚金寓焉。亥為甲之長生,又為壬之臨官,故甲木壬水寓焉。
袁樹珊按:地支所藏的五行,按孟(寅申巳亥)、仲(子午卯酉)、季(辰戌丑未)三類來分,各有一條道理。先說四孟:它們是陽干長生與臨官所寄之處。寅是丙火、戊土的長生位,又是甲木的臨官位,所以寅中藏丙火、戊土、甲木。巳是庚金的長生位,又是丙火、戊土的臨官位,所以巳中藏庚金、丙火、戊土。申是戊土、壬水的長生位,又是庚金的臨官位,所以申中藏戊土、壬水、庚金。亥是甲木的長生位,又是壬水的臨官位,所以亥中藏甲木、壬水。這就把「四生之地各藏二陽」的緣由說透了:所藏之干,無非是在此長生與在此臨官的兩類。
四仲者,乃陰干臨官寄臨之所也。子為癸之臨官,故癸水寓焉。卯為乙之臨官,故乙木寓焉。午為丁之臨官,故丁火己土寓焉。酉為辛之臨官,故辛金寓焉。四季者,乃陰干、陽干、冠帶、墓寄臨之所也。丑為癸之冠帶,金之墓,又為己之墓,故癸水辛金己土寓焉。未為丁己之冠帶,又為木之墓,故辛金丁火戊土寓焉。《考原》云:金長生於巳,故丑可為辛金之墓;水長生於申,故辰可為癸水之墓;木長生於亥,故未可為乙木之墓;火長生於寅,故戌可為丁火之墓也。
再說四仲:它們是陰干臨官所寄之處。子是癸水的臨官位,所以藏癸水;卯是乙木的臨官位,所以藏乙木;午是丁火的臨官位,所以藏丁火,並附藏己土;酉是辛金的臨官位,所以藏辛金。這就是「四正之支各藏一陰」的緣由。再說四季:它們是陰干陽干的冠帶與墓庫所寄之處。丑是癸水的冠帶、金的墓庫,又是己土的墓,所以藏癸水、辛金、己土;未是丁火己土的冠帶,又是木的墓庫,所以藏乙木、丁火、己土(底本此句「辛金丁火戊土」文字有訛,據前歌當作乙木、己土、丁火)。袁樹珊末引《星曆考原》說明墓庫的推法:金長生在巳,順數十二位到丑正是墓,所以丑為辛金之墓;水長生在申,到辰是墓,所以辰為癸水之墓;木長生在亥,到未是墓,所以未為乙木之墓;火長生在寅,到戌是墓,所以戌為丁火之墓。懂了這條推法,四庫藏什麼就一望而知。
十干生克定名
凡推十干生克,以日干為我,與年干、月干、時干及支中所藏之干相比較,觀其為比、為生、為克。陽見陰,陰見陽,則為正。陽見陽,陰見陰,則為偏。與我比者,為比肩、為劫財、為敗財。我生者,為傷官、食神。我克者,為正財、偏財。克我者為正官、偏官。生我者,為正印、偏印。偏官亦曰七煞,偏印亦曰倒食、又曰梟神。
這一節講「十神」的定名,是全部推命術語的總綱,操作步驟如下。第一步,認定「日干」(日柱天干)為「我」,也就是命主本身。第二步,拿年干、月干、時干,以及四個地支中所藏的天干,逐一與日干比較,看彼此是同類(比)、是相生、還是相剋。第三步,再看陰陽:一陽一陰相配的叫「正」,同陽或同陰的叫「偏」。據此共得十個名目:與我同類的,叫比肩、劫財、敗財;我所生的,叫食神、傷官;我所克的,叫正財、偏財;克我的,叫正官、偏官;生我的,叫正印、偏印。其中偏官又叫「七煞」(因為從日干數到它正是第七位),偏印又叫「倒食」,也叫「梟神」。這十個名目本身沒有吉凶,吉凶要看日主強弱與用神取捨,本書卷四「宜忌」一門專講這層。
五陽干 甲 丙 戊 庚 壬 比肩 甲 丙 戊 庚 壬 敗財 乙 丁 己 辛 癸 食神 丙 戊 庚 壬 甲 傷官 丁 己 辛 癸 乙 偏財 戊 庚 壬 甲 丙 正財 己 辛 癸 乙 丁 偏官 庚 壬 甲 丙 戊 正官 辛 癸 乙 丁 己 偏印 壬 甲 丙 戊 庚 正印 癸 乙 丁 己 辛
這是五個陽干的十神對照表,讀法是:最上一行「甲、丙、戊、庚、壬」是五個日干,每一列代表一個日主;左邊一列是十神名目;表中每一格,就是該日主遇到這個字時所得的名目。以第一列甲木日主為例,縱著讀下來:見甲為比肩,見乙為敗財(即劫財),見丙為食神,見丁為傷官,見戊為偏財,見己為正財,見庚為偏官(七煞),見辛為正官,見壬為偏印,見癸為正印。丙、戊、庚、壬四個日主照同樣辦法縱讀即可。全表的排列規律很整齊:同類同陰陽為比肩,同類異陰陽為敗財;我生的同陰陽為食神、異陰陽為傷官;我克的同陰陽為偏財、異陰陽為正財;克我的同陰陽為偏官、異陰陽為正官;生我的同陰陽為偏印、異陰陽為正印。掌握規律之後,此表不必死背,隨時可以推出。
五陰干 乙 丁 己 辛 癸 比肩 乙 丁 己 辛 癸 敗財 甲 丙 戊 庚 壬 食神 丁 己 辛 癸 乙 傷官 丙 戊 庚 壬 甲 偏財 己 辛 癸 乙 丁 正財 戊 庚 壬 甲 丙 偏官 辛 癸 乙 丁 己 正官 庚 壬 甲 丙 戊 偏印 癸 乙 丁 己 辛 正印 壬 甲 丙 戊 庚
這是五個陰干的十神對照表,讀法與上表完全一樣:最上一行「乙、丁、己、辛、癸」是五個日干,左邊一列是十神名目,縱著讀一列就是該日主的全部十神。以第一列乙木日主為例:見乙為比肩,見甲為敗財,見丁為食神,見丙為傷官,見己為偏財,見戊為正財,見辛為偏官,見庚為正官,見癸為偏印,見壬為正印。把這一表與上一表對看,可以發現陰干的配法與陽干正好互為鏡像——陽干見陽為偏,陰干見陰同樣為偏;陽干見陰為正,陰干見陽同樣為正。兩表合起來,十干互見的一百種組合就全在裡面了,排八字時按表標註即可,這一步術語叫「定十神」或「安神煞名目」。
按:先賢論命之旨,本乎陰陽,察乎人情,非無因也。觀其以木火土金水之五行,而演成比、食、財、官、印五種,即知其定名之義,莫不親切處來也。
袁樹珊按:前輩論命的宗旨,一面本於陰陽生克之理,一面體察人情世故,並不是憑空杜撰。看他們把木火土金水這五行,演成比肩、食傷、財星、官煞、印綬這五類名目,就知道每一個名稱的取義,都是從人生最切身的關係上來的——同類如兄弟,我生如子女與才藝,我克如財物與妻室,克我如官府與法度,生我如父母與庇廕。下面五節,袁樹珊就要逐一說明這五類名目為什麼這樣取名,以及為什麼人命中貴在有它們。這幾節是本書講十神最見功力的地方,讀者不可當作閒文跳過。
何以謂之我比者,即甲乙木日干,見甲乙木是也。然我比之中,有親疏之別,故有為比肩、為劫財、為敗財之不同。甲屬木為陽,乙屬木為陰,甲見甲,同一屬木,同一為陽;乙見乙,同一屬木,同一為陰,既可同聲相應,又可同氣相求,此我比之親者,故為比肩。甲見乙,同一屬木,有陰陽之異,乙見甲,同一屬木,亦有陰陽之異,雖可聲應,不可氣求,比我比之疏者,故為敗財、劫財。語云:眾擎易舉,獨力難成,故人命貴有比我者之劫財、敗財。而尤貴有比我者之比肩也。(餘干同此)
什麼叫「與我同類」?就是甲乙木日干又見到甲乙木。同類之中還有親疏之別,所以分出比肩、劫財、敗財三個名目。甲是陽木、乙是陰木:甲見甲,同屬木又同屬陽;乙見乙,同屬木又同屬陰,既能同聲相應,又能同氣相求,這是同類中最親的,所以叫「比肩」(並肩之意)。甲見乙、乙見甲,雖同屬木卻一陰一陽,聲音雖能相應,氣息卻求不到一處,這是同類中較疏的,所以叫「敗財」或「劫財」。俗話說「眾人抬東西容易抬起,一個人使力難以成事」,所以人命中貴在有同類的劫財、敗財相助,而尤其貴在有同類的比肩。(其餘各干的道理與此相同。)讀者要注意:這裡說的「貴有」是就日主偏弱而言,若日主本已太強,比劫過多反成爭奪之患,卷四「論比肩宜忌」會講反面。
何以謂之我生者,如甲乙木日干,見丙丁火是也,然我生之中,有直接間接之分,故有為食神、為傷官之不同。甲屬木為陽,丙屬火亦為陽,甲見丙,以我陽木生彼陽火;乙屬木為陰,丁屬火亦為陰,乙見丁,以我陰木生彼陰火,一氣相生,出乎天然,此我生之直接者,故為食神。甲屬木陽,丁屬火為陰,以我陽木生彼陰火;乙屬木為陰,丙屬火為陽,以我陰木生彼陽火,異氣相生,迫於人情,此我生之見接者,故為傷官。
什麼叫「我所生」?就是甲乙木日干見到丙丁火。我所生之中又有直接、間接之分,所以分出食神與傷官。甲是陽木、丙是陽火,甲見丙,是以我的陽木生它的陽火;乙是陰木、丁是陰火,乙見丁,是以我的陰木生它的陰火。同一種氣相生,出於天然,這是我生之中最直接的,所以叫「食神」。反過來,甲是陽木、丁是陰火,是以我的陽木生它的陰火;乙是陰木、丙是陽火,是以我的陰木生它的陽火。異氣相生,出於人情的勉強,這是我生之中間接的,所以叫「傷官」(底本「見接」當作「間接」)。這一條點破了食神與傷官的分別:同為洩我之氣,食神是順流而出、平和自然,傷官是逆勢而發、才華外露而帶鋒芒。
古云:人貴自食其力,蓋人必聚精會神,始能作事,能作事,始得報酬。得報酬,始能飲食。先賢定名曰我生者為食神、傷官,即此義也。又云:凡人須勤作生活,蓋能生始能活也。然間接生活,不若直接生活之自然,所以食神勝於傷官,故人命貴有我生者之傷官,而尤貴有我生者之食神也。
古人說「人貴在自食其力」:一個人必先聚精會神,才能做事;能做事,才得報酬;得了報酬,才有飯吃。前輩把「我所生的」定名為食神、傷官,取的正是這個意思——它是命主精氣外洩而換來衣食的那一路。古人又說「凡人須勤作生活」,因為能「生」才能「活」。不過間接的生活,總不如直接的生活來得自然,所以食神比傷官更可取。因此人命中貴在有我所生的傷官,而尤其貴在有我所生的食神。同樣要提醒:這是就日主強旺、需要洩秀而言;日主本弱而食傷重疊,反成盜洩元氣之害,取捨仍要看強弱。
何以謂之我克者,如甲木日干,見戊己土是也。然我克之中,有偏正之分,故有為偏財、為正財之不同。甲屬木為陽,戊屬土亦為陽,以我陽木克彼陽土;乙屬木為陰,己屬土亦為陰,以我陰土克彼陰土。只有以力假仁之霸,並無陰陽融合之情,此我克之偏者,故為偏財。甲屬木為陽,己屬土為陰,以我陽木克彼陰土;乙屬木為陰,戊屬土為陽,以我陰木克彼陽土。既有陰陽融合之情,又有以德行仁之妙,此我克之正者,故為正財。
什麼叫「我所克」?就是甲木日干見到戊己土。我所克之中有偏正之分,所以分出偏財與正財。甲是陽木、戊是陽土,是以我的陽木克它的陽土;乙是陰木、己是陰土,是以我的陰木克它的陰土。同性相剋,只有恃力假借仁義的霸道,沒有陰陽交融的情意,這是我克之中偏的一路,所以叫「偏財」。反過來,甲是陽木、己是陰土,是以我的陽木克它的陰土;乙是陰木、戊是陽土,是以我的陰木克它的陽土。異性相剋,既有陰陽交融的情意,又有以德行仁的妙處,這是我克之中正的一路,所以叫「正財」。用人事來比,正財如同分內應得、名正言順之財與正室之妻,偏財如同意外橫來、流動不居之財與偏室外遇,兩者的性質由此分開。
《大學》十章,理財居半,蓋人主所以加惠天下者財,奔走人才者亦財。天子無財,不能澤一民,不能辦一事,而況其下焉者乎?又曰:以義為利,則財恆足。夫利本於義,其出於正可知。利本於非義,其出於偏更可知。故人命貴有我克者之偏財,而尤貴有我克者之正財也。
袁樹珊接著從《大學》立論:《大學》最末一章講的內容,有一半是理財;因為君主用來施惠天下的是財,用來招徠人才的也是財。天子若沒有財,一個百姓也潤澤不到,一件事也辦不成,何況地位在天子之下的人呢?《大學》又說「以義為利,則財恆足」。利若本於義,它出於「正」就可想而知;利若本於不義,它出於「偏」就更可想而知了。所以人命中貴在有我所克的偏財,而尤其貴在有我所克的正財。這一段把命理的財星與儒家的義利之辨扣在一處,是袁樹珊慣用的筆法——他要讓讀者覺得十神的名目不只是術語,而是人生實事的寫照。
何以謂之克我者,如甲乙木日干,見庚辛金是也。然克我之中,有偏正之殊,故有為偏官、正官之不同。甲屬木為陽,庚屬金亦為陽,以彼陽金克我陽木;乙屬木為陰,辛屬金亦為陰,以彼陰金克我陰木。只有****壓迫之力,並無剛柔寬猛之方,此克我之偏者,故為偏官,為七煞。甲屬木為陽,辛屬金為陰,以彼陰金克我陽木;乙屬木為陰,庚屬金為陽,以彼陽金克我陰木。既有陰陽協合之功,必得勸懲賞罰之效,此克我之正者,故為正官。
什麼叫「克我的」?就是甲乙木日干見到庚辛金。克我之中有偏正之別,所以分出偏官與正官。甲是陽木、庚是陽金,是它的陽金來克我的陽木;乙是陰木、辛是陰金,是它的陰金來克我的陰木。同性相剋,只有一味壓迫的力量,沒有剛柔寬猛相濟的章法,這是克我之中偏的一路,所以叫「偏官」,也叫「七煞」(底本此處四字殘缺,據文義當是形容強橫壓迫之詞)。反過來,甲是陽木、辛是陰金,是它的陰金來克我的陽木;乙是陰木、庚是陽金,是它的陽金來克我的陰木。異性相剋,既有陰陽協調之功,必收勸善懲惡、賞罰分明之效,這是克我之中正的一路,所以叫「正官」。用人事來比,正官如同國法官長,約束我而使我循規蹈矩;七煞如同強梁豪暴,壓制我而不講情面——但七煞若得制伏得宜,反能化為威權。
孔子曰:君子懷刑,小人懷惠。懷刑者,畏官法也;懷惠者,貪貨利也。世人懷官刑,而不貪貨利,則各安生理,有不家齊而國治者乎!故人命貴有克我者之偏官,而尤貴有我克者之正官也。
袁樹珊又引《論語·里仁》孔子的話來印證:「君子懷刑,小人懷惠。」所謂懷刑,就是敬畏官府法度;所謂懷惠,就是貪圖財貨私利。世上的人若都敬畏官法而不貪貨利,各人安分守著自己的生計,哪有家不齊、國不治的道理呢?所以人命中貴在有克我的偏官,而尤其貴在有克我的正官(底本此句「我克者」當作「克我者」,係傳寫之誤)。這段仍是拿人間的法度秩序來說明官煞的作用:官煞是約束日主的力量,用得其宜便是功名事業,用不得其宜便是災禍壓迫。
何以謂之生我者,如甲乙木日干,見壬癸水是也。然生我之中,有偏正之異,故有為偏印、為正印之不同。甲屬木為陽,壬屬水亦為陽,以彼陽水生我陽木;乙屬木為陰,癸屬水亦為陰,以彼陰水生我陰木。只有物質名分之相生,並無陰陽密邇之關切,此生我之偏者,故為偏印。甲屬木為陽,癸屬水為陰,以彼陰水生我陽木;乙屬木為陰,壬屬水為陽,以彼陽水生我陰木。既有物質名分之相生,又得陰陽密邇之關切,此生我之正者,故為正印。
什麼叫「生我的」?就是甲乙木日干見到壬癸水。生我之中有偏正之別,所以分出偏印與正印。甲是陽木、壬是陽水,是它的陽水來生我的陽木;乙是陰木、癸是陰水,是它的陰水來生我的陰木。同性相生,只有名分物質上的相生,沒有陰陽親近的情意關切,這是生我之中偏的一路,所以叫「偏印」。反過來,甲是陽木、癸是陰水,是它的陰水來生我的陽木;乙是陰木、壬是陽水,是它的陽水來生我的陰木。異性相生,既有名分物質上的相生,又得陰陽親近的情意關切,這是生我之中正的一路,所以叫「正印」。用人事來比,正印如同生身之母、庇廕之權印,偏印則如繼母、如偏得之蔭,生我而少情——所以偏印又有「倒食」「梟神」之名,因為它會奪去食神。
《說文》云:印者,執政所持之印也。萬育吾曰:朝廷設官分職,畀以印綬,使之掌管。官而無印,何所憑據?是以印繼官後,蓋有印之官,始能福民利國,故人命貴有生我者之偏印,而尤貴生我者之正印也。以上五節,悉本人情物理,能明乎此,即愛群、生活、齊家、守法、敦信之道亦寓於中,豈恃為究心命理者,所當知哉。
《說文解字》說:「印」就是執政者所持的官印。萬民英說:朝廷設立官職、分派職守,交給他印綬,讓他執掌事權;做官而沒有印,憑什麼辦事呢?所以十神的次序把印排在官之後——有印的官,才能造福百姓、有利國家。因此人命中貴在有生我的偏印,而尤其貴在有生我的正印。以上比、食、財、官、印五節,全都本於人情物理;能弄明白這些,那麼愛護群類、自謀生活、整齊家室、遵守法度、敦厚信義的道理也都寓含在裡面,豈止是鑽研命理的人應當知道而已。袁樹珊立此五節,用意不只在教人認十神,更在借十神講做人的道理,這是他有別於一般術士的地方。
假如甲子年辛未月甲申日丙寅時,以日干為我,甲屬木為陽,先論天干年干見甲木,為我比者,陽見陽為比肩,月干見辛金為克我者,陽見陰為正官,時干見丙火為我生者,陽見陽為食神。
下面是標註十神的實際操作示範。假設某人四柱是甲子年、辛未月、甲申日、丙寅時。第一步認定日干甲木為「我」,甲屬陽木。第二步先看三個天干:年干是甲木,與我同類,陽見陽,標「比肩」;月干是辛金,克我,陽見陰,標「正官」;時干是丙火,我所生,陽見陽,標「食神」。請注意日干本身不標十神,因為它就是「我」。天干標完再打開地支,這是下一段的內容。
次論地支年支見子,《古歌》云:子宮癸水在其中,是子藏癸水也。癸水為生我者,陽見陰為正印。月支見未,《古歌》云:未宮乙己丁共宗,是未藏乙木己土丁火也,乙木為我比者,陽見陰為敗財,己土為我克者,陽見陰為正財,丁火為我生者,陽見陰為傷官。日支見申,《古歌》云:申位庚金壬水戊,是申藏庚金壬水戊土也。庚金為克我者,陽見陽為偏官,即七煞。壬水為生我者,陽見陽為偏印,戊土為我克者,陽見陽為偏財。時支見陰,《古歌》云:寅宮甲木兼丙戊,是寅藏甲木丙火戊土也。甲木為比我者,陽見陽為比肩。丙火為我生者,陽見陽為食神。戊土為我克者,陽見陽為偏財。列式如下:
第三步逐一打開四個地支,把裡面所藏的天干也標上十神。年支是子,據《古歌》「子宮癸水在其中」,子中藏癸水;癸水生我,陽見陰,標「正印」。月支是未,據《古歌》「未宮乙己丁共宗」,未中藏乙木、己土、丁火;乙木與我同類、陽見陰,標「敗財」,己土為我所克、陽見陰,標「正財」,丁火為我所生、陽見陰,標「傷官」。日支是申,據《古歌》「申位庚金壬水戊」,申中藏庚金、壬水、戊土;庚金克我、陽見陽,標「偏官」即七煞,壬水生我、陽見陽,標「偏印」,戊土為我所克、陽見陽,標「偏財」。時支是寅(底本「時支見陰」,「陰」為「寅」之訛),據《古歌》「寅宮甲木兼丙戊」,寅中藏甲木、丙火、戊土;甲木同類、陽見陽,標「比肩」,丙火我生、陽見陽,標「食神」,戊土我克、陽見陽,標「偏財」。全部標完,列式如下。
乾造前清同治三年六月十五日寅時生 比肩 正官 食神 甲 辛 甲 丙 子 未 申 寅 正印 敗財 正財 傷官 七煞 偏財 偏財 比肩 食神 偏財 七歲壬申 十七癸酉 廿七甲戌 卅七乙亥 四七丙子 五七丁丑 六七戊寅 七七己卯 大運七歲啟行,扣足欠六十天,每逢辛丙之年,四月十五日寅時交換。
這是上例排定後的完整命式,男命(「乾造」即男命),生於前清同治三年六月十五日寅時。表的讀法是:中間兩行「甲辛甲丙/子未申寅」是四柱八字,自右向左依次為年、月、日、時(原書橫排則自左向右);上一行「比肩、正官、(日干不標)、食神」是三個天干的十神;下一行是四個地支所藏人元的十神,按年支子藏正印,月支未藏敗財、正財、傷官,日支申藏七煞、偏財、偏財(當為七煞、偏印、偏財),時支寅藏比肩、食神、偏財的次序排列。再下一行是大運:七歲起壬申運,十七歲癸酉,二十七歲甲戌,三十七歲乙亥,四十七歲丙子,五十七歲丁丑,六十七歲戊寅,七十七歲己卯——因是陽年男命,從月柱辛未順排。末一行註明起運在七歲,扣足還欠六十天,每逢辛年或丙年的四月十五日寅時交換大運。這就是一張標準命盤的全部內容。
又如丙午年庚寅月乙丑日壬午時,以日干為我,先論天干。年干見丙火,為我生者,陰見陽為傷官。月干見庚金,為克我者,陰見陽為正官。時干見壬水,為生我者,陰見陽為正印。次論地支,年支見午,《古歌》云:午宮丁火併己土,是午藏丁火己土也。丁火為我生者,陰見陰為食神。己土為我克者,陰見陰為偏財。月支見寅,寅藏甲丙戊,為劫財傷官正財。日支見丑,丑藏癸辛己,為偏印七煞偏財。時支見午同年支。列式如下:乾造清道光二十六年正月初九午時生(式略。)大運十歲,扣足欠三十天。每逢乙庚之年,十二月初九日午時交換。
再舉一個陰干日主的例子。四柱是丙午年、庚寅月、乙丑日、壬午時,日干乙木為「我」,乙屬陰木。先看天干:年干丙火是我所生,陰見陽,標「傷官」;月干庚金克我,陰見陽,標「正官」;時干壬水生我,陰見陽,標「正印」。再看地支:年支午,據《古歌》午中藏丁火、己土;丁火我生、陰見陰,標「食神」,己土我克、陰見陰,標「偏財」。月支寅,寅中藏甲木、丙火、戊土,對乙木而言依次是劫財、傷官、正財。日支丑,丑中藏癸水、辛金、己土,依次是偏印、七煞、偏財。時支又是午,與年支相同。命式列後:這是男命,生於清道光二十六年正月初九日午時(底本此處原有排式,今略)。大運十歲起,扣足還欠三十天,每逢乙年或庚年的十二月初九日午時交換。把這一例與上一例對讀,可以看出陰干日主的十神陰陽判定恰好與陽干相反,切不可混用。
又如己卯年丁卯月丙辰日戊戌時: 傷官 己卯 正印 敗財 丁卯 正印 日干 丙辰 正印食神正官 食神 戊戌 正財敗財食神 大運一歲,扣足欠一百六十天。每逢己甲之年,十月初二日戌時交換。
第三例的排法改成豎式,一行就是一柱,左邊標天干的十神、右邊標地支所藏人元的十神。四柱是己卯年、丁卯月、丙辰日、戊戌時,日干丙火為「我」。年柱己卯:天干己土是丙所生,陽見陰,標「傷官」;地支卯中藏乙木,生丙火,陽見陰,標「正印」。月柱丁卯:天干丁火與丙同類,陽見陰,標「敗財」;地支卯仍是「正印」。日柱丙辰:天干即日干,不標;地支辰中藏乙木、戊土、癸水,對丙火而言依次是正印、食神、正官。時柱戊戌:天干戊土是丙所生,陽見陽,標「食神」;地支戌中藏丁火、辛金、戊土,依次是敗財、正財、食神(原書作正財、敗財、食神,次序略異)。末行註明大運一歲起,扣足還欠一百六十天,每逢己年或甲年的十月初二日戌時交換。
又如辛亥年癸巳月丁酉日己酉時 (式略) 大運三歲,扣足多一百七十天。每逢甲己之年,十月十九日酉時交換。
第四例只存四柱與大運,排式已略。四柱是辛亥年、癸巳月、丁酉日、己酉時,日干丁火為「我」,丁屬陰火。讀者可依前法自行標註:年干辛金是丁所克,陰見陰,為偏財;月干癸水克丁,陰見陰,為偏官七煞;時干己土是丁所生,陰見陰,為食神。地支亥中藏壬水、甲木,對丁火為正官、正印;巳中藏丙火、戊土、庚金,為劫財、傷官、正財;兩個酉中各藏辛金,均為偏財。末行註明大運三歲起,扣足還多一百七十天,每逢甲年或己年的十月十九日酉時交換。四例演完,「定十神」這一步的操作就完全清楚了:先定日干為我,再逐位比對生克與陰陽,天干地支一個不漏。
推命宮法
凡推命宮,先由手掌之子位起正月,向亥逆數,至所生之月為止,再以所生之時,加臨生月所臨支位,以次順數,至卯位為止,即以卯字所臨手掌定位之支為某宮。欲知某宮之干,再以年干遁之。
起「命宮」的辦法分四步。第一步,在手掌的子位上起正月,朝著亥的方向倒著數(子正月、亥二月、戌三月……),數到本人出生的月份停住,記下這時落在哪一支上。第二步,把本人出生的時辰放在剛才停住的那個支位上。第三步,從這裡順著數下去(時辰的地支依次往前推),數到卯位為止。第四步,看「卯」字此刻壓在手掌固定位置的哪一支上,那一支就是命宮之支。至於命宮的天干,再用年干按五虎遁遁出即可。「命宮」是四柱之外另立的一宮,古法認為它管一生的榮枯向背,可以補四柱之不足——八字裡缺什麼,若命宮恰好補上,便一生受益。
手掌圖
巳 午 未 申 八月 七月 六月 五月 辰 酉 九月 四月 卯 戌 十月 三月 寅 丑 子 亥 十一月 十二月 正月 二月
這是掌上起月的定位圖,須把它想像成一個圓圈:外圈十二格是手掌上固定不動的十二地支,內圈標的是逆數月份時該格所代表的月。上排從左到右是巳、午、未、申四格,分別代表八月、七月、六月、五月;左側中段是辰格代表九月,右側中段是酉格代表四月;再往下左側是卯格代表十月,右側是戌格代表三月;下排從左到右是寅、丑、子、亥四格,分別代表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二月。可以看出規律:正月落在子位,此後按子、亥、戌、酉、申、未、午、巳、辰、卯、寅、丑的逆時針次序依次配二月至十二月。用時先在此圖上找到生月所在的支格,再從該格起生時順數到卯,即得命宮。
俞曲園《遊藝錄》云:凡欲求命宮,先從子上起正月,逆行十二辰,乃將所生之時,加於所生之月,順行十二位,遇卯即命宮。假令甲子年三月酉時生,如前圖則卯在辰上,仍隨甲子年,起甲年正月丙寅,則辰上之干戊也,即以戊辰為宮。
清末學者俞樾(號曲園)在《遊藝錄》中說的推法與上文相同:凡要求命宮,先從子位起正月,逆行十二辰數到生月;再把出生的時辰加在生月所在之位上,順行十二位,碰到卯位就是命宮。他舉例說:甲子年三月酉時生的人。三月按圖落在戌位,把酉時加在戌位上,順數——酉在戌、戌在亥、亥在子、子在丑、丑在寅、寅在卯、卯在辰,也就是「卯」字恰好壓在辰位上,所以命宮之支為辰。再依甲子年的年干遁月:甲年正月起丙寅,順數丙寅、丁卯、戊辰,辰上的天干是戊,所以命宮定為戊辰。這一例把命宮干支兩步都演示全了。
按:推命宮之,固以生月為主,然古人謂交過中氣,即作次月推,此又不可不知。中氣者何?正月雨水也,二月春分也,三月穀雨也,餘仿此。
袁樹珊按:推命宮固然以出生的月份為主,但古人有一條規矩不可不知——只要過了「中氣」,就要當作下一個月來推。什麼叫中氣?正月的中氣是雨水,二月的中氣是春分,三月的中氣是穀雨,其餘各月照此類推。這一條與排月柱的規矩不同:排月柱以「節」(立春、驚蟄、清明等)為界,推命宮卻以「中氣」(雨水、春分、穀雨等)為界,兩者相差半個月,切不可混用。凡生日在中氣之後的,起命宮時月份要往後進一位。
假如丙午年十二月節過了大寒,推命宮須作正月,以正月加臨子位,是至所生之月矣。再以生時之申,加臨正月子位,以次順數,至卯位止,卯字所臨手掌定位是未,即為未宮。再以丙午年起庚寅,即知為乙未宮也。列式如下:
舉例說明中氣進月的用法。丙午年十二月生的人,若已過了大寒(十二月的中氣),推命宮就要當作正月來算。於是把正月放在子位上,這就數到了所生之月。再把出生的申時加在正月所在的子位上,順著數下去——申在子、酉在丑、戌在寅、亥在卯,也就是「卯」字壓在手掌定位的未上,所以命宮之支為未。再按丙午年的年干遁月:丙年正月起庚寅,順數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乙未,未上的天干是乙,所以命宮定為乙未。命式列後。
坤造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時生 七煞 丙午 正官正印 劫財 辛丑 傷官劫財正印 庚午 正官正印 偏財 甲申 比肩食神偏印 十歲庚子 二十己亥 三十戊戌 四十丁酉 五十丙申 六十乙未 七十甲午 八十癸巳 大運扣足多五十天,每逢丁壬之年,二月初九日申時交換。 命安未宮 按:安命乙未亦可。
這是上例排定的完整命盤,女命(「坤造」即女命),生於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時。豎式的讀法是:每一行為一柱,中間是干支,左邊標天干的十神,右邊標地支所藏人元的十神。年柱丙午,丙火克庚金日主,陽見陽為七煞;午中藏丁火、己土,對庚金為正官、正印。月柱辛丑,辛金與庚同類、陽見陰為劫財;丑中藏癸水、辛金、己土,為傷官、劫財、正印。日柱庚午,天干即日主不標;午支仍為正官、正印。時柱甲申,甲木為庚所克、陽見陽為偏財;申中藏庚金、壬水、戊土,為比肩、食神、偏印。大運因是陽年女命而逆排:十歲庚子、二十己亥、三十戊戌、四十丁酉、五十丙申、六十乙未、七十甲午、八十癸巳,扣足還多五十天,每逢丁年或壬年的二月初九日申時交換。末兩行註明命宮安在未宮,袁樹珊並加按語說:連天干一併寫作「乙未」也可以。
推小限法
凡推小限,以生年之支,加於命宮之上,以次逆數,至本流年歲支為止,視歲支所臨手掌定位為某支,即知為某限。欲知某限之干,再以本流年之干遁之。
起「小限」的辦法:小限是逐年遊行的一個宮位,用來看某一年的休咎,與大運十年一換不同。做法是把出生年的地支放在命宮所在之支上,然後依次倒著數,數到所要推算的那個流年的年支為止;看這個年支此刻壓在手掌固定位置的哪一支上,那一支就是當年的小限。至於小限的天干,再用該流年的天干按五虎遁遁出即可。袁樹珊在卷五「論歲運(宮限附)」裡特別強調:命宮管一生,小限管一年,都不可輕視——八字所缺的用神若在小限上補足,那一年便順;若小限來克沖用神,那一年便不順。
假如丙午命,乙未宮,於乙卯年推其小限,即以生年之午,加臨未宮,以次逆數,至本流年歲支卯止,卯字所臨手掌定位是戌,即為戌限。再以乙卯年起戊寅,即知為丙戌限也。
舉例演示。某人生年丙午,命宮乙未,要推乙卯年的小限。做法是把生年的地支午放在命宮所在的未位上,然後倒著數:午在未、巳在午、辰在巳、卯在辰……依次逆數到流年的年支卯為止,此時「卯」字壓在手掌定位的戌上,所以這一年的小限是戌。再按乙卯年的年干遁月:乙年正月起戊寅,順數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乙酉、丙戌,戌上的天干是丙,所以小限定為丙戌。逐年推小限都照這個辦法,只須換流年的支干即可。
坤造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時生 七煞 丙午 正官正印 敗財 辛丑 傷官敗財正印 庚午 正官正印 偏財 甲申 比肩食神偏印 十歲庚子 二十己亥 三十戊戌 四十丁酉 五十丙申 六十乙未 七十甲午 八十癸巳 大運十歲,扣足多五十天,每逢丁壬之年,二月初九日申時交換。 命安未宮,小限蒞戌。 按:安命乙未,小限丙戌,亦可。
這是加註小限之後的同一張命盤。四柱、十神、大運與前式全同(月柱辛金此處標作「敗財」,與前式標「劫財」是同一物的兩種叫法),只在末尾多出一項:「命安未宮,小限蒞戌」——命宮在未,本年小限行到戌。袁樹珊按語說:把天干一併寫出,作「安命乙未、小限丙戌」也可以。可見命盤上除了四柱與大運,還應當把命宮與當年小限一併註明,斷某一年吉凶時要三者合看:先看大運扶抑用神與否,再看流年,再看小限與命宮的向背。
推流年法
凡推流年,即以所值本流年干支為主,其論生克,亦如上例。經云:太歲為一年主宰,烏不可重視之哉。假如庚金日主,於乙卯年推,即是流年乙卯,乙木為我克者,陽見陰為正財。列式如下:
起「流年」最簡單:直接用所要推的那一年的干支為準,把它當作四柱之外的一組字,照前面「定十神」的辦法與日干比較生克即可。古書說:太歲(當年的干支)是一年的主宰,怎麼可以不重視它呢。舉例:庚金日主,推乙卯年。流年就是乙卯,乙木是庚金所克的,陽見陰,標「正財」,那麼這一年就以財星當令主事。命式列後。斷流年時不能只看這一步——還須看流年與大運是否相戰相合、與四柱用神是相扶還是相損,本書卷五「論流年」「論歲運」兩篇專講此事。
坤造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申時生 七煞 丙午 正官正印 敗財 辛丑 傷官敗財正印 庚午 正官正印 偏財 甲申 比肩食神偏印 十歲庚子 二十己亥 三十戊戌 四十丁酉 五十丙申 六十乙未 七十甲午 八十癸巳 大運十歲,扣足多五十天,每逢丁壬之年,二月初九日申時交換。 命安未宮,小限蒞戌,流年乙卯,正財主事。
這是再加註流年之後的同一張命盤,也是本書標準命式的最終格式。四柱、十神、大運一如前式,末行則把三項時間信息一併寫全:「命安未宮,小限蒞戌,流年乙卯,正財主事」——命宮在未,本年小限在戌,所推的流年是乙卯,乙木對庚金日主為正財,故本年由財星主事。至此,從推年、推月、推日、推時排出四柱,到定十神、起大運、安命宮、推小限、列流年,一張完整命盤所需的全部手續就都交代完了。後面幾節所講的胎元、息、變、通、小運,屬於附帶的旁支,袁樹珊自己也說不必拘泥。
推胎元法
俞曲園《遊藝錄》云:四柱之外,佐以胎元,胎元者,受胎之月也,生月干前一位,支前三位即是。如己巳月生,則胎元在庚申,壬午月生,則胎元在癸酉,餘仿此。《三命通會》云:以當生前三百日,為十月之氣,乃是受胎之正。如甲子日生,即以甲子為受胎之日,蓋五六計三百日也,餘仿此。按:此二說俱有理由,合併錄之。
「胎元」是四柱之外的輔助一柱,指受胎的那個月。俞樾《遊藝錄》給出的算法最簡便:把生月的天干進一位、地支進三位就是。例如生在己巳月,天干己進一位為庚、地支巳進三位為申,胎元就是庚申;生在壬午月,壬進一位為癸、午進三位為酉,胎元就是癸酉;其餘照此類推。這條算法的依據是十月懷胎——從受胎到出生約十個月,月支正好相差三位。《三命通會》另有一說:以出生前三百天為懷胎十月之氣,那一天才是真正的受胎之日。例如甲子日生的,就以甲子為受胎之日,因為六十甲子循環五輪正是三百天;其餘照此類推。袁樹珊按:這兩種說法都各有理據,所以一併錄下,學者可以並存參用。
推息法
《淵海子平》云:起息之法,取日主天干合處,地支合處即是。《星平會海》云:假如甲子日主,取天干甲與己合,又取地支子與丑合,即己丑是息。餘仿此。
「息」也是四柱之外的一個附加干支。《淵海子平》給出的起法是:取日柱天干所合之干、日柱地支所合之支,湊成一柱就是。《星平會海》舉例說明:甲子日主,天干甲與己相合(五合之法),地支子與丑相合(六合之法),所以己丑就是「息」;其餘各日照此類推。這裡用到的正是卷一所講的天干五合與地支六合,讀者若把那兩張表記熟,起息只是一步換算。至於息在推命中的實際用法,古書語焉不詳,袁樹珊下文自有評斷。
推變法
《淵海子平》云:起變之法,取時上天干合處,時下地支合處即是。《星平會海》云:假如丙寅時,取天干丙與辛合,地支寅與亥合,即辛亥是變。餘仿此。如柱中天干無辛字,地支無亥字,虛邀亦可,不必盡拘。
「變」的起法與「息」相同,只是改用時柱。《淵海子平》說:取時柱天干所合之干、時柱地支所合之支,湊成一柱就是「變」。《星平會海》舉例:丙寅時,天干丙與辛相合,地支寅與亥相合,所以辛亥就是「變」;其餘照此類推。它還補充一句通融的話:如果四柱天干裡沒有辛字、地支裡沒有亥字,那就當作虛擬遙合來用也可以,不必句句拘泥。「息」取自日柱、「變」取自時柱,一日一時,合起來是古人在四柱之外多設的兩個觀察點。
推通法
《淵海子平》云:起通法,假如甲子月寅時生,卯上安通,取甲己之年丙作首,即丁卯是通。原注云:寅卯相通,辰巳相通,午未相通,申酉相通,戌亥相通,子丑相同,是也。按:人之窮通,繫乎命運,而宮限之向背,亦與命運攸關,皆亦重視。若胎息變通四法,不過古人言命之一說,似可毋庸拘泥,茲因古籍所載,錄之聊備一格。
「通」的起法:《淵海子平》舉例說,甲子月寅時生的人,把「通」安在卯上,再用五虎遁「甲己之年丙作首」遁出天干——甲年正月丙寅、二月丁卯,卯上是丁,所以丁卯就是「通」。原注列出相通的六組地支:寅與卯相通,辰與巳相通,午與未相通,申與酉相通,戌與亥相通,子與丑相通(底本「相同」當作「相通」)——也就是取本支的下一位相配。袁樹珊按:人的窮困與通達,繫於本命與大運;至於命宮、小限的向背,也與命運相關,這兩項都應當重視。至於胎、息、變、通這四種方法,不過是古人論命的一家之言,似乎不必拘泥;這裡因為古書有此記載,姑且錄下,聊備一格罷了。這段按語見出袁樹珊的取捨態度:廣輯眾說而不盲從,凡無實效者明說其無實效。
推小運法
《星平會海》云:小運之法本由時,陽男陰女順相宜。陰男陽女隨逆轉,一位一歲不差移。假如陽年男命順行,甲子時生,一歲即行乙丑,二歲丙寅,三歲丁卯。陽年女命逆行,甲子時生,一歲即行癸亥,二歲壬戌,三歲辛酉。一位一年,周而復始。陰年男命逆行,陰年女命順行亦然。
「小運」與前面的「小限」不同:小運是從時柱起排、一年換一位的一條運程線。《星平會海》的口訣說:小運的起法本於時柱,陽年男命與陰年女命順行,陰年男命與陽年女命逆行,一年走一位,絲毫不差。舉例:陽年男命順行,甲子時生的,一歲行乙丑,二歲行丙寅,三歲行丁卯。陽年女命逆行,同是甲子時生的,一歲行癸亥,二歲行壬戌,三歲行辛酉。一位管一年,六十年周而復始。陰年男命逆行、陰年女命順行,辦法也是一樣。小運的順逆規則與大運完全相同,只是起點在時柱、每位管一年。它最主要的用處是補大運之不足——尤其幼童尚未交上大運時,全靠小運來看逐年吉凶,本書卷五「論小運」一篇會再申說。
卷三 強弱
天干生旺死絕
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此十干寄臨十二名詞也。甲木長生在亥,乙木長生在午,丙火、戊土長生俱在寅,丁火、己土長生俱在酉,庚金長生在巳,辛金長生在子,癸水長生在卯。陽干順行,陰干逆行。自長生、沐浴、至胎、養,十二支周矣。
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這十二個名目合稱「十二運」,是十天干寄託在十二地支上時所處的十二種氣數狀態,用來衡量某個天干在某個地支上究竟有力還是無力。各干的長生之位是:甲木長生在亥,乙木長生在午,丙火與戊土長生都在寅,丁火與己土長生都在酉,庚金長生在巳,辛金長生在子,癸水長生在卯——底本此處脫漏了「壬水長生在申」一句,此處底本有脫文,讀者依例可知,但原文不宜臆補。定出長生之後,陽干順著十二支往下排,陰干逆著十二支往上排;從長生、沐浴一路排到胎、養,十二支正好走完一圈。這套十二運是本卷論「強弱」的量尺:日主坐長生、臨官、帝旺則強,坐死、墓、絕則弱。
五陽干生旺死絕定局 甲 丙 戊 庚 壬 長生 亥 寅 寅 巳 申 沐浴 子 卯 卯 午 酉 冠帶 丑 辰 辰 未 戌 臨官 寅 巳 巳 申 亥 帝旺 卯 午 午 酉 子 衰 辰 未 未 戌 丑 病 巳 申 申 亥 寅 死 午 酉 酉 子 卯 墓 未 戌 戌 丑 辰 絕 申 亥 亥 寅 巳 胎 酉 子 子 卯 午 養 戌 丑 丑 辰 未
這是五個陽干的十二運定位表,讀法是:最上一行「甲、丙、戊、庚、壬」是五個天干,每一列代表一個干;左邊一列是十二運的名目;表中每一格,就是該干處在這種狀態時所在的地支。以第一列甲木為例縱讀:長生在亥,沐浴在子,冠帶在丑,臨官在寅,帝旺在卯,衰在辰,病在巳,死在午,墓在未,絕在申,胎在酉,養在戌。丙、戊兩干完全相同(長生同在寅),庚金從巳起,壬水從申起,各自照順時針方向依次往下排。全表的規律只有一句話:陽干從長生之支起,順著十二支的次序排完十二位。用法上,凡看某干在某支上的力量,查此表即得——例如甲木見寅為臨官(最有力),見申為絕(毫無力量)。
五陰干生旺死絕定局 乙 丁 己 辛 癸 長生 午 酉 酉 子 卯 沐浴 巳 申 申 亥 寅 冠帶 辰 未 未 戌 丑 臨官 卯 午 午 酉 子 帝旺 寅 巳 巳 申 亥 衰 丑 辰 辰 未 戌 病 子 卯 卯 午 酉 死 亥 寅 寅 巳 申 墓 戌 丑 丑 辰 未 絕 酉 子 子 卯 午 胎 申 亥 亥 寅 巳 養 未 戌 戌 丑 辰
這是五個陰干的十二運定位表,讀法與上表相同。以第一列乙木為例縱讀:長生在午,沐浴在巳,冠帶在辰,臨官在卯,帝旺在寅,衰在丑,病在子,死在亥,墓在戌,絕在酉,胎在申,養在未。丁火與己土完全相同(長生同在酉),辛金從子起,癸水從卯起。全表的規律同樣只有一句:陰干從長生之支起,逆著十二支的次序排完十二位。兩表對看還有一條要緊的對應——陽干死在何處,同一行的陰干就長生在何處:甲木死在午而乙木長生在午,丙戊死在酉而丁己長生在酉,庚金死在子而辛金長生在子,壬水死在卯而癸水長生在卯。這就是下文《協紀辨方書》所說的「陽死陰生、陽順陰逆」,是十二運最須記牢的一條對稱關係。
沈孝瞻曰:支有十二月,故每干長生至胎養,亦分十二位。氣之由盛而衰,衰而復盛,逐節細分,遂成十二。而長生沐浴等名,則假借形容之詞也。長生者,猶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猶人既生之後,而沐浴以去垢;如果核既為苗,則前之青殼,洗而去之矣。冠帶者,形氣漸長,猶人之年長而冠帶也。臨官者,由長而壯,猶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壯盛之極,猶人之可以輔帝而大有為也。
清代沈孝瞻(《子平真詮》作者)解釋十二運的取名。他說:地支有十二個月,所以每個天干從長生到胎、養也分作十二位。氣由盛轉衰、由衰復盛,逐節細分,就成了這十二段;而長生、沐浴這些名稱,不過是借人生階段來打比方的形容詞罷了。「長生」,好比人剛出生。「沐浴」,好比人出生之後洗澡去垢;又如果核長成幼苗,先前那層青殼就被洗脫掉了。「冠帶」,是形體氣質漸漸長成,好比人年紀長大而束髮戴冠。「臨官」,是由長成而轉壯盛,好比人可以出仕做官。「帝旺」,是壯盛到了極點,好比人能夠輔佐帝王而大有作為。這一段極要緊:它告訴讀者十二運是一條氣的盛衰曲線,名目只是比喻,不可望文生義地當成吉凶斷語。
衰者,盛極而衰,物之初變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氣之盡而無餘也。墓者,造化收藏,猶人之埋於土者也。絕者,前之氣已絕,後之氣將續也。胎者,後之氣續而結聚成胎也。養者,如人養母腹也。自是而後,長生循環無端矣。
沈孝瞻接著解說後半段六位。「衰」,是盛到極點而轉衰,事物開始變化。「病」,是衰得更厲害了。「死」,是氣已用盡、一無所餘。「墓」,是造化把它收藏起來,好比人死後埋入土中。「絕」,是前一輪的氣已經斷絕、後一輪的氣將要接續。「胎」,是後一輪的氣接上而凝結成胎。「養」,好比胎兒在母腹中受養。從這裡再往下,又回到長生,循環往復沒有盡頭。合前後兩段看,十二運描畫的是一個完整的生滅循環: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為氣之進,衰、病、死、墓、絕為氣之退,胎、養則是重新孕育。判斷日主強弱、看某字在某支有無根氣,靠的就是這條曲線上的位置。
《考原》曰:木長生於亥,火長生於寅,金長生於巳,水長生於申,土亦長生於申,寄生於寅,各由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順歷十二辰,蓋天道循環,生生不已。故木方旺而火已生,故火方旺而金已生,故金方旺而水已生,故水方旺而木已生。由長生而順推,則必壯,盛則必衰,終而復始,迭運不窮,此四時之所以錯行,無氣之所以順布也。至於土生申而寄於寅,則後天坤艮之位,故易於坤,曰萬物皆致養焉,於艮,曰萬物之所以成終而成始也。
《星曆考原》從五行整體說十二運。木長生在亥,火長生在寅,金長生在巳,水長生在申,土也長生在申而另有一說寄生在寅;各自從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順著走過十二辰。這是因為天道循環、生生不息:木剛旺時火已經長生(火生於寅,寅正是木旺之地),火剛旺時金已經長生(金生於巳,巳正近火旺),金剛旺時水已經長生(水生於申),水剛旺時木已經長生(木生於亥)。從長生順推必然壯盛,盛極必然轉衰,終而復始,交替運行沒有窮盡——這就是四時之所以交錯運行、五氣之所以依次佈散的道理(底本「無氣」當作「五氣」)。至於土長生在申而寄生在寅,是取後天八卦坤在申、艮在寅的方位;所以《周易·說卦》講坤說「萬物皆致養焉」,講艮說「萬物之所以成終而成始也」,土的養育與終始之義正合於此。
《協紀辯方》云:五行長生之義,《考原》之說甚明,而土之生於寅申,則引而未發,由今考之,水土之同生於申也,申為坤,坤為地,水土之所凝也。土寄於寅者,寅為孟春之月,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所以和同,草木所以萌動也。是故洪範家獨以土生於申,為五行之體。陰陽選擇著家,皆以土生於寅,為五行之用。蓋長生在寅,則臨官在巳,乃為土旺金生,與木火水同為一例。然則以土為生於寅者,所以順五行相生之序,與月令土旺於夏秋之交,以順四時相生之序者,同出於理之自然,而非臆說也。
《協紀辨方書》接著補足土的長生問題。它說:五行長生的道理,《考原》講得很清楚,唯獨土生於寅、申兩說只點到為止而未加申發,如今考究起來是這樣:水與土同長生在申,是因為申的卦位是坤,坤為地,水與土正是在這裡凝聚的。土又寄生在寅,是因為寅是孟春之月,天氣下降、地氣上騰,天地和同,草木萌動,土的生養之功正在此時顯現。所以講《洪範》五行的一派,專主土長生於申,取的是五行的「體」;講陰陽選擇的術家,都主土長生於寅,取的是五行的「用」。因為長生在寅則臨官在巳,正好形成土旺而金隨之長生的格局,與木、火、水三行的排法成為同一體例。這樣看來,說土長生於寅,是為了順應五行相生的次序,與月令上土旺於夏秋之交、以順應四時相生的次序,同樣出於事理的自然,並不是憑空臆造的說法。
此外又有陽死陰生,陽順陰逆之說。甲木死於午,則乙木生焉。丙戊死於酉,則丁己生焉。庚金死於子,則辛金生焉。壬水死於卯,則癸水生焉。由長生而沐浴,十二位皆逆轉,陽死則陰生,陰死則陽生,此二氣之分也。順逆分合,俱極有妙理,論十干則分陰陽,論五行則陽統陰,皆天地自然之義,故凡言數者皆祖之。
《協紀辨方書》最後申明「陽死陰生、陽順陰逆」這條通例。甲木死在午,乙木就在午長生;丙火戊土死在酉,丁火己土就在酉長生;庚金死在子,辛金就在子長生;壬水死在卯,癸水就在卯長生。陰干從長生到沐浴以下十二位全都逆著轉,陽干死處正是陰干生處,陰干死處正是陽干生處,這就是陰陽二氣的分別。順行與逆行、分言與合言,其中都極有妙理:若分論十干,就要區別陰陽,各排各的十二運;若統論五行,則以陽干統攝陰干,只用陽干一套(如木統以甲、長生在亥)。這都是天地自然的道理,所以凡講術數的都以此為祖。實用上要記住:細看某個陰干的根氣用陰干逆行之法,粗論一行的旺衰則從陽干順行之法,兩者各有用處而不相妨。
五行用事
甲乙寅卯木,旺於春;丙丁巳午火,旺於夏;庚辛申酉金,旺於秋;壬癸亥子水,旺於冬;戊己辰戌丑未土,旺於四季。《神樞經》云:五行旺各有時,惟土居無所定,乃於四立之前,各旺一十八日。歷例云:立春木,立夏火,立秋金,立冬水,各旺七十二日。土於四立之前,各旺十八日,合之亦為七十二日。總三百六十日,而歲成矣。
「五行用事」講的是每一行在一年中當權的時段,是判斷日主得令與否的第一把尺子。甲、乙、寅、卯屬木,旺在春天;丙、丁、巳、午屬火,旺在夏天;庚、辛、申、酉屬金,旺在秋天;壬、癸、亥、子屬水,旺在冬天;戊、己、辰、戌、丑、未屬土,旺在四季之末。《神樞經》說:五行各有當旺的時令,唯獨土沒有固定的季節,它分在立春、立夏、立秋、立冬這四個節氣之前,各旺十八天。曆法條例說得更清楚:立春之後木旺,立夏之後火旺,立秋之後金旺,立冬之後水旺,各旺七十二天;土在四立之前各旺十八天,四個十八天合起來也是七十二天。五行各七十二天,共計三百六十天,一年就此完滿。實用上要記住:辰、戌、丑、未四個月的最後十八天是土當令,此時論月令不能只按本季的木火金水。
《白虎通》云:土所以旺四季何?木非土不生,火非土不榮,金非土不成,水非土不高。土扶微助衰,歷成其道,故五行更旺亦須土也。旺四季,居中央,不名時。沈新周曰: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非言其形,言其氣也。
《白虎通義》解釋土為什麼分旺四季:木沒有土就不能生長,火沒有土就不能興旺,金沒有土就不能生成,水沒有土就不能積高。土扶助衰微的、成全不足的,遍歷四時而成就各行之道,所以五行輪流當旺也都少不了土。土旺在四季之末、居於中央,因而不單獨占一個時令的名目。清代沈新周說:春天屬木、夏天屬火、秋天屬金、冬天屬水,講的不是這些東西的形體,而是當令之「氣」。這句話極要緊:命學論五行旺衰,看的是流行之氣而非有形之物——春天並非到處是樹木,而是生發之氣當權;懂得這一層,才不會把五行當成實物來推。
醉醒子曰:立春之後,則用陽木三十六日,艮土分野,丙戊長生。驚蟄六日後,則用陰木三十六日,癸水寄生。清明後十二日,則用戊土十八日,陽水歸庫,陰水返魂,夏秋冬亦如此。又支中所藏,止以月論,年日時不論,蓋人命重提綱也。
醉醒子講得更細,把春季九十天再切成三段。立春以後的三十六天用陽木(甲)當令,此時寅位兼有艮土的分野,丙火、戊土也在寅長生。驚蟄六天以後的三十六天用陰木(乙)當令,癸水在卯寄生。清明後十二天起的十八天則用戊土當令,此時陽水(壬)歸入辰庫,陰水(癸)在辰復甦。夏、秋、冬三季也照這個辦法分段。他又說:地支所藏的人元,只按月令來論,年、日、時三支不這樣細分,因為看人的命最重「提綱」(月令)。這兩條都是實用要訣:第一條講同一個季節裡當令之氣有先後深淺,取用神時要看生在節後第幾天;第二條講月令人元最重,年日時的藏干只作參考。
四時休旺
春木旺,火相,水休,金囚,土死。夏火旺,土相,木休,水囚,金死。秋金旺,水相,土休,火囚,木死。冬水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四季土旺,金相,火休,木囚,水死。《五行大義》云:凡當旺之時,皆以子為相者,以其子方壯,能助治事。父母為休者,以其子當旺氣正盛,父母衰老,不能治事,如堯老禪舜,委以國政也。所克為死者,以其身旺能制殺之,所畏為囚者,以其子為相,能囚仇敵也。
「四時休旺」把五行在每一季的強弱分成旺、相、休、囚、死五等,是衡量五行力量最簡明的一張表。春天木旺,火相,水休,金囚,土死;夏天火旺,土相,木休,水囚,金死;秋天金旺,水相,土休,火囚,木死;冬天水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四季末土旺,金相,火休,木囚,水死。《五行大義》解釋這五等的道理:當旺之行所生的(子)為「相」,因為兒子正當壯年,能幫著辦事;生當旺之行的(父母)為「休」,因為兒子當令氣盛,父母年老退休不管事了,好比堯年老禪位給舜、把國政託付出去;當旺之行所克的為「死」,因為它身強力壯,能制服並殺掉對方;克當旺之行的為「囚」,因為當旺者有「相」在旁相助,足以把仇敵囚禁起來。可見五等不是硬派的,而是從當令者的生克關係推出來的。
《三命通會》云:盛德乘時曰旺。如春木旺,旺則生火,火乃木之子,子乘父業,故火相;木用水生,生我者父母,今子嗣得時,登高明顯赫之地,而生我者當知退矣,故水休。休者,美之無極,休然無事之義。火能克金,金乃木之鬼,被火剋制,不能施設,故金囚;火能生土,土為木之財,財為隱藏之物,草木發生,土散氣塵,所以春木克土則死。
《三命通會》以春季為例逐一說明。所謂「旺」,是盛德乘著時令當權。春天木旺,木旺則生火,火是木的兒子,兒子承繼父親的事業,所以火為「相」。木靠水來生,生我的是父母;如今子孫得時,登上了顯赫之位,生我的父母就該知道退讓了,所以水為「休」——「休」是美到極處、安然無事的意思,並非壞事。火能克金,金本是木的鬼(克木者為鬼),如今金被火剋制,施展不開,所以金為「囚」。火又能生土,土是木的財(我克者為財),財是隱藏之物;草木一發生,土便氣散塵飛,所以春天木克土,土為「死」。這一段的價值在於示範推法:只要定住當令之行,其餘四行的等第按生克順推即得,不必死記全表。
夏火旺火,生土則土相,木生火則木休,水克火則水囚,火克金則金死。六月土旺,土生金則金相,火生土則火休,木克土則木囚,土克水則水死。秋金旺,金生水則水相,土生金則土休,火克金則火囚,金克木則木死。冬水旺,水生木則木相,金生水則金休,土克水則土囚,水克火則火死。
其餘四季照同一推法排出。夏天火旺:火生土,所以土為相;木生火(是火之母),所以木為休;水克火(是火之敵而反被制),所以水為囚;火克金,所以金為死。六月土旺:土生金,所以金為相;火生土,所以火為休;木克土,所以木為囚;土克水,所以水為死。秋天金旺:金生水,所以水為相;土生金,所以土為休;火克金,所以火為囚;金克木,所以木為死。冬天水旺:水生木,所以木為相;金生水,所以金為休;土克水,所以土為囚;水克火,所以火為死。歸納成一句口訣就是:當令者旺,我生者相,生我者休,克我者囚,我克者死。記住這句,五季二十五格立時可推。
觀夏月大旱,金石流,水土焦。六月暑氣增,寒氣滅;秋月金勝,草木黃落;冬月大寒太冷,水結冰,火氣頓減,其旺其死,概可見矣。蓋四時之序,節滿即謝,五行之性,功成必復,故陽極而降,陰極而升,日中則昃,月盈則虧。此天之常道也。人生天地,勢積必損,財聚必散,年少反衰,樂極反悲。此人之常情也。故一盛一衰,或得或失,榮枯進退,難逃此理也。經云:人雖靈於萬物,命莫逃乎五行。斯言盡矣。
《三命通會》接著用實景印證:看夏天大旱,金石熔流、水土焦枯,可見火旺而金死;六月暑氣增而寒氣滅;秋天金氣得勝,草木枯黃凋落,可見金旺而木死;冬天酷寒,水結成冰而火氣頓減。孰旺孰死,大概都看得出來。原來四時的次序是節令一滿就要謝去,五行的本性是功用一成必然回復;所以陽到極點就下降,陰到極點就上升,太陽到中天就西斜,月亮一圓滿就虧缺——這是天的常道。人生在天地之間,勢力積累到頭必然折損,財貨聚集到頭必然散失,年紀輕輕反而衰弱,快樂到極點反而生悲——這是人的常情。所以一盛一衰、或得或失,榮枯進退,誰也逃不出這個道理。古書說:「人雖然是萬物之靈,命卻逃不出五行。」這句話把話說盡了。
按:強弱者乃表示盛衰之代名詞也,蓋有強必有弱,有弱必有強,斷無強者終強,弱者終弱之理。須先知天干生旺死絕之法,而尤須深明五行用事,四時休旺之理。否則,用神無所適從,吉凶何由而判耶。
袁樹珊按:所謂「強弱」,不過是表示盛衰的代稱罷了。有強必有弱,有弱必有強,絕沒有強者永遠強、弱者永遠弱的道理——大運流年一換,強弱就隨之轉移。學者必須先掌握天干十二運生旺死絕的推法,而尤其要透徹明白五行用事與四時休旺這兩層道理。否則日主究竟強還是弱都定不下來,用神就無從取捨,吉凶又憑什麼判斷呢?這段按語是本卷「強弱」的總結,也點明瞭全書的推命次第:先定強弱,再取用神,然後論宜忌吉凶。
神煞
天德
《古歌》云:正丁,二坤中。三壬,四辛同。五乾,六甲上。七癸,八艮逢。九丙,十居乙。子巽,丑庚中。以日主為主,如正月逢丁日,三月壬日是也。《幽微賦》云:仁慈敏惠,天月二德呈祥。
從這裡起進入「神煞」一門。神煞是四柱之外另立的一批吉凶星名,按固定口訣由年、月或日推出。第一個是「天德」,是最重要的吉神之一。《古歌》的口訣按月份排:正月見丁,二月見坤(即申,一說未),三月見壬,四月見辛,五月見乾(即亥,一說戌),六月見甲,七月見癸,八月見艮(即寅,一說丑),九月見丙,十月見乙,十一月(子月)見巽(即巳,一說辰),十二月(丑月)見庚。查法以日柱為主,例如正月生而日柱是丁日、三月生而日柱是壬日,就算命帶天德。《幽微賦》說:「仁慈敏惠,天月二德呈祥。」意思是命帶天德、月德二星的人,性情仁厚聰敏,逢凶能夠化解。
《考原》云:天德者,三合之氣也,如寅午戌合火局,故以火為德。正月丁,九月丙,五月乾戌,火墓在乾宮也。卯未亥合木局,故以木為德,六月甲,十月乙,二月坤未,木墓在坤宮也。辰申子合水局,故以水為德,三月壬,七月癸,十一月巽辰,水墓在巽宮也。巳酉丑合金局,故以金為德,四月辛,十二月庚,八月艮丑,金墓在艮宮也。
《星曆考原》說明天德的推算原理:天德取的是三合之氣。寅、午、戌會成火局,所以這三個月以火為德——正月(寅)配丁火,九月(戌)配丙火,五月(午)配乾即戌,因為火的墓庫在乾宮(戌)。亥、卯、未會成木局,所以這三個月以木為德——六月(未)配甲木,十月(亥)配乙木,二月(卯)配坤即未,因為木的墓庫在坤宮(未)。申、子、辰會成水局,所以這三個月以水為德——三月(辰)配壬水,七月(申)配癸水,十一月(子)配巽即辰,因為水的墓庫在巽宮(辰)。巳、酉、丑會成金局,所以這三個月以金為德——四月(巳)配辛金,十二月(丑)配庚金,八月(酉)配艮即丑,因為金的墓庫在艮宮(丑)。可見天德所配,就是本月所屬三合局那一行的天干;而三合中間的旺支(子午卯酉)無干可配,才改用墓庫之卦名。
寅申巳亥月,乃五行長生之位,故配陰干。辰戌丑未月,乃五行墓庫之位,故配陽干。子午卯酉月,乃五行當旺之位,故配以墓辰本宮之卦,不用之而用干者,支地也,干天也。名曰天德,又用四卦以代辰戌丑未者,不用地支故也。
《星曆考原》再補一層:寅、申、巳、亥這四個月是五行長生的位置,所以配陰干(如正月寅配丁、七月申配癸);辰、戌、丑、未這四個月是五行墓庫的位置,所以配陽干(如三月辰配壬、六月未配甲);子、午、卯、酉這四個月是五行當旺的位置,所以改配該行墓庫本宮的卦名(如五月午配乾、十一月子配巽)。為什麼不用地支而用天干呢?因為支屬地、干屬天,這個神煞既名為「天」德,自然要取天干。至於用乾、坤、艮、巽四個卦名來代替戌、未、丑、辰,也正是因為不肯直接用地支的緣故。這樣一解,天德口訣裡干支卦名混雜的原因就清楚了。
按《淵海子平》謂坤即申,乾即亥,巽即巳,艮即寅,而《考原》謂乾即戌,艮即丑,巽即辰,坤即未。以支論之似異,以卦論之實同,蓋一卦管三山也。然考之《協紀辯方》之月表,二五八十一月並無天德。
袁樹珊按:關於四個卦名究竟指哪一支,兩家說法不同。《淵海子平》認為坤就是申、乾就是亥、巽就是巳、艮就是寅;《星曆考原》則認為乾是戌、艮是丑、巽是辰、坤是未。從地支上看似乎兩說相異,從卦位上看其實相同——因為堪輿家講「一卦管三山」,乾卦統戌、乾、亥三山,坤卦統未、坤、申三山,巽卦統辰、巽、巳三山,艮卦統丑、艮、寅三山,兩說各取其一端罷了。不過袁樹珊又指出一個事實:查《協紀辨方書》的月表,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這四個月根本沒有天德。這句話是提醒讀者:天德一星在官修曆書中並非月月都有,術家的口訣與官曆不盡相合,用時不可執一。
月德
《淵海子平》云:寅午戌月在丙,申子辰月在壬,亥卯未月在甲,巳酉丑月在庚。以日主為主,正五九月逢丙,三七十一月逢壬日是也。
「月德」是與天德並稱的另一吉神,口訣比天德簡明。《淵海子平》說:寅、午、戌三個月的月德在丙,申、子、辰三個月在壬,亥、卯、未三個月在甲,巳、酉、丑三個月在庚。查法同樣以日柱為主:正月、五月、九月(寅午戌月)生而遇丙日,三月、七月、十一月(辰申子月)生而遇壬日,就算命帶月德。歸納規律就是:按本月所屬的三合局取該行的陽干——火局取丙,水局取壬,木局取甲,金局取庚。這比天德好記得多,只須先判出本月屬哪一個三合局。
《協紀辯方》云:月陰也,陰無德,以陽之德為德,其一乎陽者,皆德也;其二乎陽者,皆匿也。是故正五九火則以丙為德。丙天上之火也。天上之火地火之所稟也,故寅午戌火月,以丙為月德,餘仿此。推甲丙庚壬皆陽也,陽者德也,是以不用乙丁辛癸也。
《協紀辨方書》解釋月德為何只用陽干:月屬陰,陰本身沒有德,要以陽之德為德。凡專一於陽的都算德,凡不專於陽而雜了第二種(即陰)的,就都隱匿不顯。所以正月、五月、九月屬火,就以丙為德——丙是天上之火,地上的火都從天火稟受而來,因此寅午戌這三個火月以丙為月德;其餘三組照此類推。推究起來,甲、丙、庚、壬都是陽干,陽就是德,所以不用乙、丁、辛、癸這四個陰干。這段說明了月德與天德的一個分別:天德干支卦名並用、陰陽兼取,月德則一律只取四個陽干。
然則天德何以有乙丁辛癸也?曰從天而言之,天稟陽,故德宜陽而陽,德宜陰而陰也。從月而言之,月稟陰,故專以陽為德也。然何以無戊也?曰三合只四行也,土寄其中,無適而非土也,居中者用中,生殺並施,德刑互濟,今專以德言之,則當旺之一為德,自不得及乎土也。土者地也,無德之德,是謂大德,大德者必不德也。
《協紀辨方書》接著自設兩問。既然月德只用陽干,那麼天德為什麼又有乙、丁、辛、癸這些陰干呢?回答說:從「天」上講,天所稟的是陽,所以該用陽的地方用陽、該用陰的地方用陰,陰陽兼取;從「月」上講,月所稟的是陰,陰自身無德,所以專取陽為德。又問:為什麼兩德都沒有戊土呢?回答說:三合只有金木水火四行,土寄居其中,無處不是土;居中的用「中」道,生與殺一併施行,恩德與刑罰互相調劑。如今既然專就「德」立說,就只取當旺的那一行為德,自然輪不到土。土就是地,它那種無德之德才叫大德,而大德恰恰是不以德自居的。這一問一答,把天德、月德兩星只取四行不取土的緣由交代清楚了。
天赦
《淵海子平》云:春戊寅,夏甲午,秋戊申,冬甲子。以日主為主,如春月逢戊寅日是也。《三車一覽賦》云:命中若逢天赦,一生處世無憂。《天寶曆》云:天赦者,赦過宥罪之辰也,天之生育甲與戊,地之成立子午寅申,故以甲戊配成天赦也。
「天赦」是主逢凶化吉、遇難得解的吉神,一年只有四天。《淵海子平》說:春天是戊寅日,夏天是甲午日,秋天是戊申日,冬天是甲子日。查法以日柱為主,例如春月生而日柱正是戊寅,就算命帶天赦。《三車一覽賦》說:「命中若逢天赦,一生處世無憂。」《天寶曆》解釋它的取義:天赦是赦免過錯、寬宥罪愆的日辰;天所生育的是甲與戊兩個陽干,地所成立的是子、午、寅、申四個孟仲之支,所以用甲、戊兩干配成天赦四日。可見天赦的構成很簡單——只用甲、戊兩個天干配四個地支,春秋用戊、夏冬用甲,各按本季的長生或旺支取配。
天乙貴人
《古歌》云:甲戊庚牛羊,乙己鼠猴鄉,丙丁豬雞位,壬癸兔蛇藏,六辛逢虎馬,此是貴人方。以日主為主,如甲日見丑未,戊日見丑未皆是。《三車一覽賦》云:天乙貴人,得之聰明。
「天乙貴人」是神煞中最尊貴的吉星,主聰明得助、遇難有人扶持。《古歌》的口訣用生肖代地支:甲、戊、庚三干的貴人在牛與羊,即丑與未;乙、己兩干在鼠與猴,即子與申;丙、丁兩干在豬與雞,即亥與酉;壬、癸兩干在兔與蛇,即卯與巳;辛這一干在虎與馬,即寅與午。這就是貴人所在的方位。查法以日柱天干為主,看年、月、時三支中有沒有對應之支——例如甲日或戊日見到丑、未,就算命帶天乙貴人。《三車一覽賦》說:「天乙貴人,得之聰明。」要注意每干的貴人都有兩位,一個屬晝(陽貴)、一個屬夜(陰貴),下文曹震圭會講到這個分別。
曹震圭曰:天乙者,乃紫薇垣前後門陰陽之界,故陽貴以甲加未順行,甲得未,乙得申,丙得酉,丁得亥,己得子,庚得丑,辛得寅,壬得卯,癸得巳,此晝貴也。陰貴以甲加丑逆行,甲得丑,乙得子,丙得亥,丁得酉,己得申,庚得未,辛得午,壬得巳,癸得卯,此夜貴也。戊以陽土助甲成功,故亦得丑未。若六辛之獨得寅午,則自然所致,更無疑矣。
元代曹震圭解釋天乙貴人的排法。天乙是紫微垣前門後門陰陽分界之處的星,所以分晝、夜兩套。陽貴(晝貴)以甲加在未上順行:甲得未,乙得申,丙得酉,丁得亥,己得子,庚得丑,辛得寅,壬得卯,癸得巳,這一套是白天所用的貴人。陰貴(夜貴)以甲加在丑上逆行:甲得丑,乙得子,丙得亥,丁得酉,己得申,庚得未,辛得午,壬得巳,癸得卯,這一套是夜裡所用的貴人。至於戊土,因為它以陽土之力輔助甲木成功,所以也與甲同得丑、未。唯有辛這一干獨得寅、午兩支,那是排下來自然形成的結果,不必懷疑。合兩套看,就得出《古歌》所列的每干兩位貴人;講究的術家還會按生時在晝在夜,分別取陽貴或陰貴為主。
文昌
《紫薇斗數》云:甲乙巳午報君知,丙戊中宮丁己雞,庚豬辛鼠壬逢虎,癸人見兔入雲梯。以日主為主,如甲見己,乙見午是也。經云:文昌入命,聰明過人,又主逢凶化吉。
「文昌」是主聰明文才的吉星。《紫微斗數》的口訣說:甲干的文昌在巳、乙干在午;丙、戊兩干在「中宮」(即申),丁、己兩干在雞即酉;庚干在豬即亥,辛干在鼠即子,壬干在虎即寅;癸干見兔即卯,便算登上雲梯。查法以日柱天干為主,看四支中有無對應之支——例如甲日見巳(底本作「見己」,「己」當為「巳」之訛)、乙日見午,就算命帶文昌。古書說:文昌入命的人聰明過人,又主逢凶化吉。這顆星與科舉功名關係最密,舊時看讀書人的命尤其重視它。
按:文昌者,乃食神之臨官長生之所也。甲以丙為食神,丙臨官於巳,故甲以巳為文昌也。乙以丁為食神,丁臨官於午,故乙以午為文昌也。丙以戊為食神,戊寄生於申,故丙以申為文昌也。戊以庚為食神,庚臨官於申,故戊亦以申為文昌也。丁以己為食神,己長生於酉,故丁以酉為文昌也。己以辛為食神,辛臨官酉,故己亦以酉為食神也。庚辛壬癸仿此。
袁樹珊按:文昌其實不是另一顆星,它就是日干食神的臨官或長生之地——懂得這一層,口訣就不必硬背了。甲木以丙火為食神,丙臨官在巳,所以甲的文昌在巳。乙木以丁火為食神,丁臨官在午,所以乙的文昌在午。丙火以戊土為食神,戊寄生在申,所以丙的文昌在申。戊土以庚金為食神,庚臨官在申,所以戊的文昌也在申。丁火以己土為食神,己長生在酉,所以丁的文昌在酉。己土以辛金為食神,辛臨官在酉,所以己的文昌也在酉(底本末句「為食神」當作「為文昌」)。庚、辛、壬、癸四干照此類推。這條按語最見袁樹珊的功力:他慣於把看似神秘的神煞還原成十神與十二運的組合,使學者知其所以然。
華蓋
《淵海子平》云:寅午戌見戌,巳酉丑見丑,申子辰見辰,亥卯未見未。以日主為主,如寅午戌日,而年月時見戌者即是。《三車賦》云:華蓋重重,辛勤學藝。《造微賦》云:印逢華蓋,翰苑尊居。經云:華蓋逢空,偏宜僧道。
「華蓋」是主孤高、藝術、宗教的星。《淵海子平》說:日支屬寅、午、戌的見戌,屬巳、酉、丑的見丑,屬申、子、辰的見辰,屬亥、卯、未的見未。查法以日柱為主,例如日支是寅、午、戌之一,而年、月、時三支中見到戌,就算命帶華蓋。《三車賦》說:「華蓋重重,辛勤學藝」——華蓋多見的人往往一生辛勤於技藝。《造微賦》說:「印逢華蓋,翰苑尊居」——印綬與華蓋同見,主入翰林院一類清貴之職。古書又說:「華蓋逢空,偏宜僧道」——華蓋若落在旬空之地,性情孤峻,宜於出家修道。要注意「華蓋」的「蓋」是車蓋、星名的一部分,不可拆開來當「大概」講。
《三命通會》云:華蓋者,形象之稱也,蓋天有此星,其形如蓋,常覆乎大帝之座,故以三合本庫為華蓋也。如寅午戌見戌,火庫也,巳酉丑見丑,金庫也,餘仿此。
《三命通會》解釋華蓋的取名與推法:華蓋是就形象而言的名號——天上有這顆星,形狀像一頂車蓋,常常覆罩在天帝的座位之上,所以取三合局的本庫之支為華蓋。例如寅午戌見戌,戌正是火的庫;巳酉丑見丑,丑正是金的庫;其餘兩組照此類推(申子辰見辰,辰是水庫;亥卯未見未,未是木庫)。可見華蓋就是本命三合局的墓庫之支。庫主收藏,所以帶華蓋的人多半內斂孤高、喜好玄理,這也是命書常把它與僧道、藝術相連的緣故。
將星
《神逢通考》云:寅午戌見午,巳酉丑見丑,申子辰見子,亥卯未見卯。以日主為主,如寅午戌日,而年月時見午者即是。《古歌》云:將行文武兩相宜,祿重權高足可知。《三命通會》云:將星者,如大將駐紮中軍中也,故以三合中位為將星。如寅午戌三合,午為中位,見午者是;巳酉丑三合,酉為中位,見酉者是,餘仿此。
「將星」是主掌權得勢的吉星。《神峰通考》說:日支屬寅、午、戌的見午,屬巳、酉、丑的見酉(底本作「見丑」,據下文《三命通會》當作「見酉」),屬申、子、辰的見子,屬亥、卯、未的見卯。查法以日柱為主,例如日支是寅、午、戌之一,而年、月、時三支中見到午,就算命帶將星。《古歌》說:「將行文武兩相宜,祿重權高足可知」——帶將星的人文武兩途都相宜,祿位重而權柄高。《三命通會》解釋取名與推法:將星好比大將駐紮在中軍帳中,所以取三合局的中位(即帝旺之支)為將星。寅午戌三合,午居中位,見午即是;巳酉丑三合,酉居中位,見酉即是;其餘兩組照此類推。與華蓋取墓庫對看,將星取旺支,一主收藏、一主當權,正好相反。
驛馬
《淵海子平》云:申子辰馬在寅,寅午戌馬在申,巳酉丑馬在亥,亥卯未馬在巳。以日主為主,如申子辰日,見寅即是。原注云:馬前為欄,馬後為鞍,蓋有馬要有鞍,而又必要有欄方好,若無鞍不能乘,無欄不能止,皆無用也。《身命賦》云:馬奔財鄉,發如猛虎。《造微賦》云:馬頭帶劍,威鎮邊疆。帶劍者壬申癸酉是也。
「驛馬」是主奔波遷動、外出求財的星。《淵海子平》說:日支屬申、子、辰的驛馬在寅,屬寅、午、戌的在申,屬巳、酉、丑的在亥,屬亥、卯、未的在巳。查法以日柱為主,例如日支是申、子、辰之一,四柱中見到寅就是。原注用比喻說明配置的要緊處:驛馬前一位叫「欄」,後一位叫「鞍」;有馬要有鞍,還必須有欄才好——沒有鞍就騎不上,沒有欄就停不住,兩樣缺一,馬就無用。《身命賦》說:「馬奔財鄉,發如猛虎」——驛馬落在財星之地,發達迅猛。《造微賦》說:「馬頭帶劍,威鎮邊疆」——所謂帶劍,指驛馬之支正是壬申、癸酉這類金氣銳利的干支,主武職建威。
《協紀辯方》云:寅為功曹,申為傳送,亥為天門,巳為地戶,皆道路之象也。三合在寅午戌則對寅之申,有驛馬之象焉。三合在巳酉丑則對巳之亥,有驛馬之象焉。又驛馬者,不安其居之謂也。數窮則變,寅午戌之數盡,而恰遇夫申,火則將變而之乎水矣。火生於木,木絕於申,而申又生水以生木,是火以變而不窮也。巳酉丑之數盡,而恰遇夫亥,則金將變而之乎木矣。金生於火土,火土絕於亥,而亥又生木以生火,是金以變而不窮也。申子辰,亥卯未仿此。
《協紀辨方書》解釋驛馬的取象與原理。寅在神將中叫「功曹」,申叫「傳送」,亥為天門,巳為地戶,這四支都有道路往來的象。三合是寅午戌的,取與寅相對的申;三合是巳酉丑的,取與巳相對的亥——都取的是本局長生之支的對沖位,正合驛馬之象。再者,「驛馬」的意思就是不安於居處。數走到窮盡處就要變:寅午戌火局的數走到盡頭,恰好遇上申,火便將變而趨向水。火由木所生,木絕在申,而申又能生水、水又能生木,所以火雖變而生機不窮。巳酉丑金局的數走到盡頭,恰好遇上亥,金便將變而趨向木。金由火土所生,火土絕在亥,而亥又能生木、木又能生火,所以金雖變而生機不窮。申子辰、亥卯未兩局照此類推。可見驛馬之支正是本局長生的對沖、也是本局所生之氣的轉關處,動象就從這裡來。
三奇
《淵海子平》云:天上三奇甲戊庚,地下三奇乙丙丁,人中三奇壬癸辛。以日主為主,順治者是,逆亂者非。《三命通會》云:凡命遇三奇,主壬精華異常,襟懷卓越,好奇尚大,不博學多能。帶天乙貴人者,勳業超群。帶天月二德者,凶災消散;帶三合入局者,國家良臣;帶空亡生旺者,山林隱士,富貴不淫,威武不屈,誠上格也。
「三奇」是三個天干連貫成組的貴格。《淵海子平》說:甲、戊、庚為天上三奇,乙、丙、丁為地下三奇,壬、癸、辛為人中三奇。查法以日柱為主,三干必須按次序順排才算(如年甲、月戊、日庚),顛倒錯亂的不算。《三命通會》說:凡命中遇三奇,主人精華異常、襟懷卓越,好奇尚大,博學多能(底本「主壬」當作「主人」,「不博學」當作「丕博學」,「丕」是大的意思)。若三奇又帶天乙貴人,功勳事業超群;帶天德、月德二星,凶災自消;帶三合成局,是國家的良臣;帶空亡而又逢生旺,則是山林隱士,富貴不能使他放縱,威武不能使他屈服,實在是上等格局。要注意三奇必須三干齊全且次序不亂,缺一或倒置都不作數。
珞王錄子曰:奇者,貴也,異也,謂萬物以貴為奇也。甲戊庚之所以為奇者,得貴人同臨之妙也。蓋先天起貴,三干同臨於丑未;後天起貴,三干亦同臨於丑未,此與別干迥異也。乙丙丁之所以為奇者,得貴人干德配支之妙也。蓋陽貴甲德起子,則乙德在丑,丙德在寅,丁德在卯。陰貴甲德在申,乙德在未,丙德在午,丁德在巳。干干相連無間,此與他干之間羅網,間天空,及不相連者迥異。辛壬癸之所以為奇者,德得天干聯珠相生之妙也。太乙經以為水奇,其義未明,姑闕之。
《珞琭子》解釋三奇為何稱「奇」。「奇」就是貴、就是異,是說萬物以貴重為奇。甲、戊、庚之所以為奇,妙在三干的天乙貴人同落一處:先天起貴人,這三干同臨於丑、未;後天起貴人,這三干仍同臨於丑、未,這一點與別的天干截然不同。乙、丙、丁之所以為奇,妙在貴人的干德與地支配合相連:陽貴以甲德起於子,則乙德在丑、丙德在寅、丁德在卯;陰貴以甲德在申,則乙德在未、丙德在午、丁德在巳——四干的德位一支挨一支毫無間隔,這與別的天干中間隔著羅網、隔著天空或彼此不相連的情形截然不同。辛、壬、癸之所以為奇,妙在天干如聯珠般依次相生(辛生壬、壬生癸)。至於《太乙經》把它稱作「水奇」,取義不明,姑且存疑。
金輿祿
《星平會海》云:甲龍乙蛇丙戊羊,丁己猴歌庚犬旁,辛豬壬牛癸逢虎,此是金輿祿神方。以日主為主,如甲日見辰,乙日見巳是也。《三命通會》云:金輿祿星,日時見之最吉,年月減輕,此星入命,主人性柔貌願,婦人逢之多富貴,男子得之多妻妾。
「金輿祿」是主安富尊榮、婚姻美滿的吉星。《星平會海》的口訣用生肖代支:甲干在龍即辰,乙干在蛇即巳,丙、戊兩干在羊即未,丁、己兩干在猴即申,庚干在犬即戌,辛干在豬即亥,壬干在牛即丑,癸干在虎即寅,這就是金輿祿神所在的方位。查法以日柱天干為主,例如甲日見辰、乙日見巳就是。《三命通會》說:金輿祿星在日支、時支見到最吉,在年支、月支則力量減輕;此星入命,主人性情柔和、相貌恭謹,婦人逢之多得富貴,男子得之多有妻妾。
又云:輿者,車也。金者,貴之之義。譬之君子居官得祿,乘高車駟馬,金璧交輝,故金輿常居祿前二辰,如甲祿在寅,前二位為辰,故甲以辰為金輿也,餘仿此。
《三命通會》又說明取名與推法:「輿」就是車,「金」是尊貴之意;好比君子做官得祿,乘著高車駟馬,金玉相映生輝,所以叫金輿。它的位置固定在本干「祿」位往前數第二支。例如甲的祿在寅,從寅往前數兩位是辰,所以甲以辰為金輿;其餘各干照此類推(乙祿在卯,前二位為巳;丙戊祿在巳,前二位為未;丁己祿在午,前二位為申;庚祿在申,前二位為戌;辛祿在酉,前二位為亥;壬祿在亥,前二位為丑;癸祿在子,前二位為寅)。這裡的「祿」指臨官之位,與十二運是同一套。掌握了「祿前二位」這條公式,口訣同樣可以不背。
六甲空亡
《淵海子平》云:甲子旬中無戌亥,甲戌旬中無申酉,甲申旬中無午未,甲午旬中無辰巳,甲辰旬中無寅卯,甲寅旬中無子丑。如日元在甲子旬中,年支時支見戌亥,即是空亡,見辰巳即是孤虛。原注云:空亡對沖者為孤虛。《造微賦》云:空亡更臨寡宿,孤獨龍鍾。《三命通會》云:凡帶此煞,生旺則氣度寬大,多火意外名利,死絕則多成多敗,漂泊無蹤,惟與貴人、華蓋、三奇、長生並見者,主大聰明。
「空亡」也叫「旬空」,是六十甲子分為六旬後每旬所缺的兩個地支。《淵海子平》列出六旬的空亡:甲子旬中沒有戌、亥,甲戌旬中沒有申、酉,甲申旬中沒有午、未,甲午旬中沒有辰、巳,甲辰旬中沒有寅、卯,甲寅旬中沒有子、丑。查法以日柱所在的旬為準,例如日柱在甲子旬中,年支或時支見到戌、亥就是空亡;見到辰、巳則叫「孤虛」。原注說:空亡的對沖之支就是孤虛。《造微賦》說:「空亡更臨寡宿,孤獨龍鍾」——空亡再遇寡宿,主孤獨衰頹。《三命通會》說:凡命帶空亡,若逢生旺則氣度寬大,多有意外的名利(底本「多火」當作「多有」);若逢死絕則多成多敗、漂泊無定;唯獨與天乙貴人、華蓋、三奇、長生同見的,主人極為聰明。
《考原》云:十日為旬,以十干配十二支,自甲至癸而止,餘二辰天干不及,故為空亡。如甲子至癸酉不及戌亥,故甲子旬以戌亥為空,餘仿此。《協紀辯方》云:劉歆《七略》,有《風后孤虛》二十卷,今其書亡矣。古人以旬空為虛,其對為孤,如甲子旬中無戌亥,則戌亥為空,辰巳為孤也。兵法曰:背孤擊虛,一女可敵十夫。又按:旬中空亡,固不利矣,然猶有火空則發,金空則鳴之義,隨五行之性,輿所謂遇之格以為斷,未可盡以為凶。
《星曆考原》說明空亡的成因:十天干配十二地支,十天為一旬,從甲數到癸就用完了,剩下兩個地支沒有天干可配,所以叫「空亡」。例如從甲子排到癸酉,戌、亥兩支沒輪到,所以甲子旬以戌、亥為空;其餘五旬照此類推。《協紀辨方書》補充說:漢代劉歆《七略》著錄有《風后孤虛》二十卷,今天這部書已經亡佚了。古人把旬空叫「虛」,把它的對沖之支叫「孤」;如甲子旬中沒有戌、亥,那麼戌、亥為空,辰、巳為孤。兵法上說「背孤擊虛,一女可敵十夫」,就是用這個道理佈陣。袁樹珊按語提醒:旬中空亡固然不利,但還有「火空則發、金空則鳴」的說法——空亡的吉凶要隨所空那一行的性情,並結合本命所成的格局來判斷,不可一概斷為凶。
四大空亡
《淵海子平》云:甲子並甲午,旬中水絕流;甲寅與甲申,金氣杳難求。甲子甲午旬,生人見水;甲寅甲申旬,生人見金,謂之正犯。如生年不犯,行運至水金處,亦謂之犯。《三命通會》云:凡帶此煞,主一生蹇滯,且多夭折。《壺中子》曰:顏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原注云:六甲中只有甲辰甲戌二旬,金木水火土具全,若甲子甲午旬,則無水矣;甲寅甲申旬,則無金矣。因此四旬五行不備,故曰四大空亡。
「四大空亡」與前面的旬空不同,指的是某一旬裡整整缺了一行納音。《淵海子平》的口訣說:甲子、甲午兩旬之中,水已絕流;甲寅、甲申兩旬之中,金氣杳然難尋。生在甲子、甲午兩旬而命中見水,生在甲寅、甲申兩旬而命中見金,叫作「正犯」;即使出生之年不犯,行大運走到水地、金地,也算犯。《三命通會》說:凡命帶此煞,主一生蹇滯不順,而且多有夭折。《壺中子》說:「顏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原註解釋緣由:六甲之中只有甲辰、甲戌兩旬的納音金木水火土五行齊全;甲子、甲午兩旬缺水,甲寅、甲申兩旬缺金——這四旬五行不完備,所以叫四大空亡。
十惡大敗
《淵海子平》云:甲辰乙巳與壬申,丙申丁亥及庚辰,戊戌癸亥加辛巳,己丑都來十位神。以日主見者為是,年月時不論。《三命通會》云:此煞入命,未必皆凶。《協紀辯方》云:與天德月德並者不忌,得歲建月建太陽填實者,亦不忌,惟癸亥為干支俱盡,歲得吉解仍忌。
「十惡大敗」是由十個特定日柱構成的凶煞。《淵海子平》的口訣列出這十日:甲辰、乙巳、壬申、丙申、丁亥、庚辰、戊戌、癸亥、辛巳、己丑。查法只看日柱,年、月、時三柱不論。不過古人對它的凶性有保留:《三命通會》說,此煞入命未必都凶。《協紀辨方書》說得更細:若與天德、月德同見就不必忌;若得當年太歲、當月月建或太陽填實了那個空位,也不必忌;唯獨癸亥一日,天干地支都走到六十甲子的盡頭,即便流年得吉神化解,仍舊要忌。這條提示讀者:神煞的凶吉要與其他吉神、與流年填實與否合看,不能見名就斷。
《通書》云:甲祿在寅,乙祿在卯,甲辰旬寅卯空,故甲辰乙巳為無祿日也。庚祿在申,辛祿在酉,甲戌旬中申酉空,故庚辰辛巳為無祿日也。丙戊祿在巳,甲午旬辰巳空故丙申戊戌為無祿日也,丁己祿在午,甲申旬中午未空,故丁亥己丑為無祿日也。壬祿在亥,甲子旬中戌亥空,故壬申為無祿日也。癸祿在子,甲寅旬子丑空,故癸亥為無祿日也。此十日,名曰無祿,又曰十惡大敗。
《通書》揭出十惡大敗的構成原理:它其實就是「日干的祿位恰好落在本旬空亡」的十個日子,所以又叫「無祿日」。甲的祿在寅、乙的祿在卯,而甲辰旬中寅、卯為空,所以甲辰日、乙巳日無祿。庚的祿在申、辛的祿在酉,而甲戌旬中申、酉為空,所以庚辰日、辛巳日無祿。丙、戊的祿在巳,而甲午旬中辰、巳為空,所以丙申日、戊戌日無祿。丁、己的祿在午,而甲申旬中午、未為空,所以丁亥日、己丑日無祿。壬的祿在亥,而甲子旬中戌、亥為空,所以壬申日無祿。癸的祿在子,而甲寅旬中子、丑為空,所以癸亥日無祿。這十天合稱無祿日,也就是十惡大敗。懂得這條推法,十個日子不必死背,而且也能明白它凶在何處——凶在日主自身的根祿落空。
四廢
《協紀辯方》云:春庚申辛酉,夏壬子癸亥,秋甲寅乙卯,冬丙午丁巳。以日主為主,年月時不論,如春月逢庚申辛酉日,皆為四廢。《三命通會》云:命帶四廢,主人作事不成,有始無終。如有生扶,不作此論。曹震圭曰:四廢者,干支具絕也。假令庚申辛酉絕於春,寅卯辰也,他仿此。
「四廢」是按季節定的凶日。《協紀辨方書》說:春天的四廢日是庚申、辛酉,夏天是壬子、癸亥,秋天是甲寅、乙卯,冬天是丙午、丁巳。查法只看日柱,年、月、時不論;例如春月生而日柱是庚申或辛酉,就算命帶四廢。《三命通會》說:命帶四廢,主人做事不成、有始無終;不過若命中另有生扶之神,就不能這樣斷。曹震圭點出它的原理:所謂四廢,是天干與地支同時處在絕地。比如庚申、辛酉兩日,金在春天的寅、卯、辰三個月正是絕地,干支雙絕,所以稱廢;其餘三季照此類推(水絕於夏、木絕於秋、火絕於冬)。可見四廢並非另立的神煞,而是十二運「絕」的一種極端組合。
天地轉煞
《淵海子平》云:春乙卯辛卯,夏丙午戊午,秋辛酉癸酉,冬壬子丙子。以日主為主,如春月逢乙卯日,為天轉;逢辛卯日為地轉。《三命通會》云:命逢此日,必主夭折。《玄微賦》云:韓信被誅,因逢天地轉煞。如有制伏,不作此論。原注云:天地轉者,乃干支納音俱專旺於四時之謂也。如春月乙卯日,干支皆屬木,專旺於春之時也,故為天轉。辛卯日,納音屬木,地支有屬木,亦專旺於春之時也。故為地轉,餘仿此。
「天地轉煞」也是按季節定的凶日,與四廢正好相反——四廢是干支俱絕,它是干支俱旺到極點。《淵海子平》說:春天是乙卯、辛卯,夏天是丙午、戊午,秋天是辛酉、癸酉,冬天是壬子、丙子。查法以日柱為主,例如春月遇乙卯日叫「天轉」,遇辛卯日叫「地轉」。《三命通會》說:命逢此日,必主夭折。《玄微賦》說:「韓信被誅,因逢天地轉煞。」不過若命中另有制伏之神,就不能這樣斷。原注說明原理:天地轉,是指干支或納音在該季節裡旺到極處而毫無制約。如春月的乙卯日,天干乙、地支卯都屬木,在春天專旺,所以叫天轉;辛卯日的納音屬木(辛卯是松柏木),地支卯又屬木,同樣在春天專旺,所以叫地轉。其餘照此類推。可見此煞之凶,凶在「盛極無制」,這與卷一「三刑是極數、天道惡盈滿」的道理是一貫的。
劫煞
《三命通會》云:申子辰見巳,寅午戌見亥,巳酉丑見寅,亥卯未見申。以日主為主,月時見之最重,年較輕,如申子辰日,見巳月巳時是也。《古歌》云:劫煞為災不可當,徒然奔走利名場。原注云:劫者,奪也。自外奪之為劫,蓋劫在五行絕處也。如申子辰水局,絕於巳,巳中戊土劫水,故以巳為劫煞也。寅午戌火局絕於亥,亥中壬水劫火,故以亥為劫煞也,餘仿此。
「劫煞」是主外來劫奪、奔波無成的凶煞。《三命通會》說:日支屬申、子、辰的見巳,屬寅、午、戌的見亥,屬巳、酉、丑的見寅,屬亥、卯、未的見申。查法以日柱為主,在月支、時支上見到最重,在年支上較輕;例如日支屬申、子、辰而月支、時支都是巳,就算帶劫煞。《古歌》說:「劫煞為災不可當,徒然奔走利名場」——帶此煞的人常在名利場中白忙一場。原注說明取義:「劫」就是奪,從外面來奪叫劫;劫煞的位置正在本局五行的「絕」處。例如申子辰水局絕在巳,巳中所藏的戊土來克奪水,所以以巳為劫煞;寅午戌火局絕在亥,亥中所藏的壬水來克奪火,所以以亥為劫煞;其餘兩局照此類推。可見劫煞就是三合局長生前一位的絕地,其中所藏之干正克本局之行。
亡神
《三命通會》云申子辰見亥,寅午戌見巳,巳酉丑見申,亥卯未見寅。以日主為主,月時見之最重,年較輕,如申子辰日,見亥月亥時是也。《古歌》云:亡神入命禍非輕,用盡機關心不寧。原注云:亡者,失也,自內失之謂之亡,蓋亡在五行臨官之地也。如申子辰水局,臨官於亥,亥中甲木盜水,故以亥為亡神也。寅午戌火局,火臨官於巳,巳中戊土盜火,故以巳為亡神也。餘仿此。
「亡神」與劫煞相對,主內部損耗、機關算盡而心神不寧。《三命通會》說:日支屬申、子、辰的見亥,屬寅、午、戌的見巳,屬巳、酉、丑的見申,屬亥、卯、未的見寅。查法以日柱為主,月支、時支見到最重,年支較輕;例如日支屬申、子、辰而月支、時支都是亥,就算帶亡神。《古歌》說:「亡神入命禍非輕,用盡機關心不寧。」原注說明取義:「亡」就是失,從裡面失掉叫亡;亡神的位置在本局五行的「臨官」之地。例如申子辰水局,水臨官在亥,而亥中所藏的甲木盜洩水氣,所以以亥為亡神;寅午戌火局,火臨官在巳,而巳中所藏的戊土盜洩火氣,所以以巳為亡神。其餘兩局照此類推。劫煞在絕地而被外來之神所克,亡神在臨官之地而被內藏之神所洩——一外奪、一內耗,兩者的分別正在這裡。
天羅地網
《淵海子平》云: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凡納音火命,見戌亥日為天羅;水土命,見辰巳日為地網,金木二命無之。原注云:此煞入命,多主蹇滯,如並惡煞,而又五行無氣,必主死亡。行運至此,亦然。《三命通會》云:羅網之說,其義明,然何以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蓋世道汙隆,人事得失,具有終極。戌亥者,六陰之終也;辰巳者,六陽之終也。陰陽終極,則闇昧不明,如人之在羅網也。
「天羅地網」是主困頓受制的凶煞。《淵海子平》說: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凡納音屬火的命,見到戌日、亥日為天羅;納音屬水、屬土的命,見到辰日、巳日為地網;納音屬金、屬木的命則沒有這個煞。原注說:此煞入命多主蹇滯不順;如果又與其他惡煞並見,而五行本身又毫無生氣,那就必主死亡;大運走到這裡也是一樣。《三命通會》解釋取名之義:羅網的說法意思本來明白,但為什麼偏取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呢?因為世道的盛衰、人事的得失,都有一個終點。戌、亥是六陰之氣的終點,辰、巳是六陽之氣的終點;陰陽走到終極,就晦暗不明,好像人陷在羅網裡一樣。
咸池
咸池 一名敗神,一名桃花煞。《三命通會》云寅午戌見卯,巳酉丑見午,申子辰見酉,亥卯未見子。以日主為主,如寅午戌日,納音又屬火,見卯月卯時皆是。申子辰日,納音又屬水,見酉月酉時皆是。《幽微賦》云:酒色猖狂,只為桃花帶煞。
「咸池」又名「敗神」,俗稱「桃花煞」,主酒色風流。《三命通會》說:日支屬寅、午、戌的見卯,屬巳、酉、丑的見午,屬申、子、辰的見酉,屬亥、卯、未的見子。查法以日柱為主,還要看納音是否相合——例如日支屬寅、午、戌而納音又屬火,見到卯月、卯時都算;日支屬申、子、辰而納音又屬水,見到酉月、酉時都算。《幽微賦》說:「酒色猖狂,只為桃花帶煞。」要注意咸池所取的四支子、午、卯、酉正是四個正位,也就是下文所說的沐浴之地,命理上以沐浴為裸形之象,故與色慾相連。
原注云:《淮南子》曰:日出扶桑,人於咸池,故五行沐浴之地,名咸池。是取日入之義。萬物闇昧之時也。寅午戌合火局,長生於寅,沐浴於卯,故卯為咸池。巳酉丑合金局,長生於巳,沐浴於午,故以午為咸池,餘仿此。
原注說明咸池的取名與推法:《淮南子》說太陽從扶桑升起,落入咸池(底本「人於」當作「入於」);所以五行沐浴的位置就叫咸池,取的是日落之義,那是萬物晦暗不明的時候。推法很簡單,取本局長生之支的下一位(即沐浴之地):寅午戌合火局,火長生在寅、沐浴在卯,所以卯為咸池;巳酉丑合金局,金長生在巳、沐浴在午,所以午為咸池;其餘兩局照此類推(申子辰水局長生在申、沐浴在酉,故酉為咸池;亥卯未木局長生在亥、沐浴在子,故子為咸池)。掌握「本局長生的下一位」這條公式,桃花之支立時可推。
羊刃
羊刃 對宮曰飛刃,又曰唐符。《淵海子平》云:甲日羊刃在卯,乙日羊刃在辰,丙戊日羊刃在午,丁己日在未,庚日羊刃在酉,辛日羊刃在戌,壬日羊刃在子,癸日羊刃在丑。如甲日,見卯年卯月卯時皆是。經云:煞刃兩停,位之候王。又云:身強遇刃,災禍勃然。
「羊刃」是十神之外最要緊的一個凶煞,它的對沖之支叫「飛刃」,也叫「唐符」。《淵海子平》說:甲日的羊刃在卯,乙日在辰,丙日、戊日在午,丁日、己日在未,庚日在酉,辛日在戌,壬日在子,癸日在丑。查法以日干為主,例如甲日見到卯年、卯月、卯時都是。古書說:「煞刃兩停,位至侯王」——七煞與羊刃勢均力敵而互相制衡的,可以貴至侯王;又說:「身強遇刃,災禍勃然」——日主本已強旺再遇羊刃,災禍就會突然發作。可見羊刃是一把雙刃刀:身弱得刃可以幫身,身強得刃則剛暴生禍,全看強弱與制化。
希夷曰:陰陽萬物之理,皆惡極盛,當其極處,火則焦滅,水則潰竭,金則破缺,土則崩裂,木則摧折,故既成而未極則為吉,已極則反為凶。極盛之地,十干中正處是也。卯者,甲之正位,為陽木之極;辰者,乙之正位,為陰火之極;酉者,庚之正位,為陽金之極;戌者辛之正位,為陰金之極;子者,壬之正位,為陽水之極;丑者,癸之正位,為陰水之極。當其極處,其性剛烈,其氣暴戾,所以祿前一辰為羊刃,對沖為飛刃。既盛而未極,則溫柔和暢,故刃後一辰為祿也。
陳摶(號希夷先生)解釋羊刃的道理:陰陽萬物的常理都厭惡盛到極點——到了極處,火會自焚而滅,水會潰決而竭,金會破損,土會崩裂,木會摧折。所以事物已成而未到極點是吉,已到極點反而是凶。這個極盛的位置,就是十干的「正位」。卯是甲的正位,為陽木之極;辰是乙的正位,為陰木之極(底本作「陰火」,當為「陰木」之訛);酉是庚的正位,為陽金之極;戌是辛的正位,為陰金之極;子是壬的正位,為陽水之極;丑是癸的正位,為陰水之極。處在極處,其性剛烈、其氣暴戾,所以取祿位的前一支為羊刃,取它的對沖之支為飛刃。至於已經盛而尚未到極點的,則溫柔和暢,所以羊刃後一支就是祿。一句話:祿是恰到好處的旺,刃是過了頭的旺。
按:《易》云,兌為羊,其質好剛滷。《說文》云,刃,刀堅也。象刀有刃之形,古人以極盛之處曰羊刃,極言其至剛堅,而易蹈危險也。《乾元秘旨》泥於祿前一位為刃之說,並不深思五行之義,誤以乙刃在寅,丁己刃在巳,辛刃在申,癸刃在亥,不足為訓也。
袁樹珊按:《周易·說卦》說兌卦為羊,羊的性質好剛而莽;《說文解字》說「刃」是刀的堅利處,字形就畫作刀上有鋒刃的樣子。古人把極盛之處叫「羊刃」,正是極言它剛堅到極點,因而容易踏入危險。又指出一處流行的錯誤:《乾元秘旨》死守「祿前一位為刃」這句話,不肯細想五行的道理,於是把乙的刃定在寅、丁己的刃定在巳、辛的刃定在申、癸的刃定在亥——陰干本應逆行,祿前一位當往回數,這樣順推是不足為訓的。按前引《淵海子平》,陰干的刃在辰、未、戌、丑,才是正解。這條按語提醒學者:讀神煞口訣要追問其推法,才不至於以訛傳訛。
又按:吉神化君子也,凶煞猶小人也。親君子,遠小人,古有明訓。然君子小人,又有真偽之分,不可不辯。真君子親之固宜,偽君子又豈可親之乎?真小人遠之固宜,偽小人又何必遠之耶!況偽君子之為禍,人皆不測,故受害獨多。真小人之為禍,人可易防故受害較少。如貴人文昌等,裨益日主,誠君子矣,然有反傷八字之用神者,乃偽君子也,當以凶言。咸池羊刃等,妨礙日主,誠小人矣,然有反助八字之用神者,乃偽小人也,又豈可以凶言乎。此特言其大要而已,至於吉神力微其福輕,凶煞勢盛其禍烈,尤不可不細心鑑別也。
袁樹珊再按,這是全部神煞門的總結論,也是本書最有見識的一段。他說:吉神好比君子,凶煞好比小人;親近君子、疏遠小人,古有明訓。但君子小人又有真偽之分,不可不辨——真君子固然該親近,偽君子難道也可以親近嗎?真小人固然該疏遠,偽小人又何必疏遠呢?何況偽君子作禍,人人料想不到,所以受害最多;真小人作禍,人人容易防備,所以受害較少。就命理而論:天乙貴人、文昌一類有益於日主,確是君子;可是若它反而傷了八字的用神,那就是偽君子,應當作凶論。咸池、羊刃一類妨礙日主,確是小人;可是若它反而幫助了八字的用神,那就是偽小人,又怎麼能作凶論呢?這裡只說個大概;至於吉神力量微弱則福澤也輕,凶煞勢力強盛則禍患也烈,尤其要細心分辨。總之一句:神煞的吉凶必須以用神為準繩,不能只看名目。
卷四 宜忌
論天干宜忌
《滴天髓》云:甲木參天,脫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火熾乘龍,水宕騎虎。地潤天和,植立千古。純陽之木,參天雄壯。火者木之子也,旺木得火而愈敷榮。生於春則欺金,而不能容金也;生於秋則助金,而不能容土也。寅午戌,丙丁多見而坐辰,則能歸;申子辰,壬癸多見而坐寅,則能納。使土氣不干,水氣不消,則能長生矣。
從這裡起是《滴天髓》論十天干性情的十條,每條先出四言歌訣,後附解注。第一條論甲木:「甲木參天,脫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火熾乘龍,水宕騎虎。地潤天和,植立千古。」解注說:甲是純陽之木,參天而雄壯。火是木所生的子,旺木得火才更加敷榮舒展,所以說脫胎要火。生在春天木氣正銳,反過來欺壓金,所以容不下金;生在秋天木衰而金旺,此時若再見土只會助金,所以容不下土。「火熾乘龍」是說四柱寅午戌成火局、丙丁又多,若日主坐在辰上,辰是水庫,火氣就能歸納;「水宕騎虎」是說四柱申子辰成水局、壬癸又多,若日主坐在寅上,寅是木的臨官,水氣就能收納。只要土氣不燥、水氣不散,甲木就能長久生長——所以說「地潤天和,植立千古」。
乙木雖柔,刲羊解牛。懷丁抱丙,跨鳳乘猴。虛溼之地,騎馬亦憂。藤蘿繫甲,可春可秋。乙木者,生於春如桃李,夏如禾稼,秋如桐桂,冬如奇葩。坐丑未能制柔土,如割宰羊、解割牛然,只要有一丙丁,則雖生申酉之月,亦不胃之;生於子月,而又壬癸發透者,則雖坐午,亦能發生。故益知坐丑未月之為美。甲與寅字多見,弟從兄義,譬之藤蘿附喬木,不畏斫伐也。
第二條論乙木:「乙木雖柔,刲羊解牛。懷丁抱丙,跨鳳乘猴。虛溼之地,騎馬亦憂。藤蘿繫甲,可春可秋。」解注說:乙木生在春天像桃李,夏天像禾稼,秋天像梧桐丹桂,冬天像奇花。它雖柔弱,坐在丑、未兩個柔土之上卻能制土,好比宰羊解牛一般輕易——這就是「刲羊解牛」(未屬羊、丑屬牛)。只要天干有一個丙或丁,那麼即使生在申、酉金旺之月,也不怕金來克伐(底本「不胃之」當作「不畏之」),這就是「懷丁抱丙,跨鳳乘猴」(酉屬雞即鳳、申屬猴)。但若生在子月而壬癸又透出天干,水多木浮,即使坐在午上(午為乙之長生)也仍有憂患,這就是「虛溼之地,騎馬亦憂」。由此更見坐丑、未之為美。若四柱多見甲與寅,乙木就如弟弟依從兄長,好比藤蘿攀附喬木,不怕砍伐,所以說「藤蘿繫甲,可春可秋」。
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煅庚金,逢辛反怯。土眾成慈,水猖顯節。虎馬犬鄉,甲木若來,必當焚滅(一本作虎馬犬鄉,甲來成滅)。火陽精也,丙火灼陽之至,故猛烈,不畏秋而欺霜,不畏冬而侮雪。庚金雖頑,力能煅之,辛金本柔,合而反弱。土其子也,見戊己多而成慈愛之德;水其君也,遇壬癸旺而顯忠節之風。至於未遂炎上之性,而遇寅午戌三位者,露甲木則燥而焚滅也。
第三條論丙火:「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煅庚金,逢辛反怯。土眾成慈,水猖顯節。虎馬犬鄉,甲木若來,必當焚滅。」(另一版本作「虎馬犬鄉,甲來成滅」。)解注說:火是陽的精華,丙火陽氣最盛,所以性情猛烈,不怕秋霜、不怕冬雪。庚金雖然頑硬,丙火有力量煅煉它;辛金本來柔弱,丙辛一合,丙反而受牽制而顯得怯弱。土是丙火所生的子,見戊己多則成就慈愛之德;水是丙火的君(克我者為官),遇壬癸旺則顯出忠節之風。至於四柱寅、午、戌三支齊全而火勢未能遂其炎上之性時,若天干再露出甲木來生,就會燥烈到自焚而滅。這一條告訴讀者:丙火最怕的不是水,而是木火太旺而無制無洩。
丁火柔中,內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旺而不烈,衰而不窮,如有嫡母,可秋可冬。丁干屬陰,火性雖陰,柔而得其中矣。外柔順而內文明,內性豈不昭融乎?乙非丁之嫡母也,乙畏辛而辛抱之,不若丙抱甲而反能焚甲木也,不若乙抱丁而反能晦丁火也,其孝異乎人矣。壬為丁之正君也,壬畏戊而丁合之,外則撫卹戊土,能使戊土不欺壬也,內則暗化木神,而使戊土不敢抗乎壬也,其忠異乎人矣。生於秋冬,得一甲木,則倚之不滅,而焰至無窮也,故曰可秋可冬。皆柔之道也。
第四條論丁火:「丁火柔中,內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旺而不烈,衰而不窮,如有嫡母,可秋可冬。」解注說:丁屬陰干,火性雖陰,卻柔而得中。外表柔順而內裡文明,內在的性情豈不是光明通透嗎?說「抱乙而孝」:乙雖不是丁的嫡母(正印當是甲),可是乙怕辛金來克,丁卻能抱護它——不像丙抱甲反而會焚掉甲木,也不像乙抱丁反而會晦暗丁火,所以丁的孝順與眾不同。說「合壬而忠」:壬是丁的正官即正君,壬怕戊土來克,丁與壬一合,對外能撫卹戊土使它不欺壬,對內又暗化為木神使戊土不敢與壬相抗,所以丁的忠誠也與眾不同。生在秋冬火衰之時,只要得一個甲木,就能依靠它而火不滅、焰無窮,所以說「可秋可冬」。這些都是柔順之道所致。
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靜翕動闢,萬物司命。水潤物生,火燥物病。若在艮坤,怕沖宜靜。戊土非城牆堤岸之謂也,較己特高厚剛燥,乃己土發源之地,得乎中氣而且正大矣。春夏則氣闢而生萬物,秋冬則氣翕而成萬物,故為萬物之司命也。其氣屬陽,喜潤不喜燥,坐寅怕申,坐申怕寅。蓋沖則根動,非地道之正也,故宜靜。
第五條論戊土:「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靜翕動闢,萬物司命。水潤物生,火燥物病。若在艮坤,怕沖宜靜。」解注說:戊土並不是城牆堤岸那種死板的土,只是比己土格外高厚剛燥;它是己土的發源之地,得中和之氣而端正博大。春夏之時氣機開闢而生養萬物,秋冬之時氣機收斂而成就萬物,所以是萬物的司命。戊的氣屬陽,喜滋潤而不喜燥烈;坐在寅上就怕見申,坐在申上就怕見寅——因為寅申一沖則根基動搖,不合大地厚重安靜之道,所以宜靜不宜沖。這裡的「艮坤」即指寅(艮位)與申(坤位)。
按:今人每以戊土為城牆堤岸之土,謂不能發生萬物,讀此便知其誤。若夫水潤物生,火燥物病二句,其義重潤字、燥字、非謂戊土不宜見火,只宜見水也。若四柱水多,必須火喧,不可以燥言;四柱火多,必須水潤,不可以溼言。明乎此理,不獨可以論戊土,而己土亦可以類推。
袁樹珊按:今人往往把戊土說成城牆堤岸之土,認定它不能生養萬物,讀了《滴天髓》這一條就知道那是錯的。至於「水潤物生,火燥物病」兩句,重點落在「潤」字與「燥」字上,並不是說戊土不宜見火、只宜見水。若四柱水多,就必須用火來溫暖,這時的火不能叫「燥」;若四柱火多,就必須用水來滋潤,這時的水不能叫「溼」。明白了這個道理,不只可以論戊土,己土也可以照此類推。這條按語點出讀命書的一個通病:把古人形容語當作死條文,見「燥」就忌火、見「溼」就忌水,而忘了取捨全在四柱本身的偏枯與調劑。
己土卑溼,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狂。火少火晦,金多金光。若要物旺,宜助宜幫。己土卑薄軟溼,乃戊土枝葉之地,亦主中正而能蓄藏萬物。柔土能生木,非木所能克,故不愁木盛;土深而能納水,非水所能蕩,故不畏水狂。無根之火,不能生溼土,故火少而火反晦;溼土能潤金氣,故金多而金光彩,反清瑩可觀。此其無為而有為之妙用。若要萬物充盛長旺,惟土勢深固,又得火氣暖和方可。
第六條論己土:「己土卑溼,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狂。火少火晦,金多金光。若要物旺,宜助宜幫。」解注說:己土卑下薄軟而溼潤,是戊土的枝葉延伸之地,同樣中正而能蓄藏萬物。柔土能生木,並非木所能克傷,所以不愁木旺;土層深厚能容納水,並非水所能沖蕩,所以不怕水狂。無根之火生不了溼土,所以火少時反而被溼土晦暗;溼土能潤澤金氣,所以金多時金反而光彩清瑩。這就是己土「無為而有為」的妙用。至於要使萬物充盛生長,那就必須土勢深厚堅固,又得火氣來溫暖才行——這就是「宜助宜幫」。把己土與上條戊土對讀,可以看出同是土而陰陽異性、剛柔異用,這正是《滴天髓》論干的精髓所在。
庚金帶煞,剛健為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銳。土潤則生,土干則脆。能贏甲兄,輸於乙妹。庚金乃天上之太白,帶殺而剛健。健而得水,則氣流而清;剛而得火,則氣純而銳。有水之土,能全其生;有火之土,能使其脆。甲木雖強,力足伐之;乙木雖柔,合而反弱。
第七條論庚金:「庚金帶煞,剛健為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銳。土潤則生,土干則脆。能贏甲兄,輸於乙妹。」解注說:庚金好比天上的太白金星,帶著肅殺之氣而最為剛健。剛健而得水來洩,氣就流轉清澈;剛硬而得火來煉,氣就純粹銳利。帶水的溼土能保全庚金的生機;帶火的燥土反而使它脆裂。甲木雖然強壯,庚金有力量砍伐它;乙木雖然柔弱,乙庚一合,庚反而被牽制而轉弱——所以說贏得了甲兄,卻輸給了乙妹。這一條與前面丙火「能煅庚金,逢辛反怯」正是同一機理:陽干遇同性則相爭而能勝,遇異性則相合而受制。
辛金軟弱,溫潤而清。畏土之疊,樂水之盈。能扶社稷,能救生靈。熱則喜母,寒則喜丁。辛乃陰金,非珠玉之謂也。凡溫軟清潤者,皆辛金也。戊己土多而能埋,故畏之;壬癸水多而必秀,故樂之。辛為丙之臣也,合丙化水,使丙火臣服壬水,而安扶社稷;辛為甲之君也,合丙化水,使丙火不焚甲木,而救援生靈。生於九夏而得己土,則能晦火而存之;生於隆冬而得丁火,則能敵寒而養之。故辛金生於冬月,見丙火則男命不貴,雖貴亦不忠;女命剋夫,不克亦不和。見丁男女皆貴且順。
第八條論辛金:「辛金軟弱,溫潤而清。畏土之疊,樂水之盈。能扶社稷,能救生靈。熱則喜母,寒則喜丁。」解注說:辛是陰金,並不專指珠玉;凡是溫軟清潤的金,都是辛金。戊己土層層堆疊會把它埋沒,所以怕土;壬癸水多則金水相涵而必然秀氣,所以喜水。說「能扶社稷」:辛是丙的臣(辛為丙之正財,丙為辛之正官),丙辛一合化水,使丙火臣服於壬水,社稷得安。說「能救生靈」:辛又是甲的君(辛為甲之正官),合住丙火使它不去焚燒甲木,草木生靈得救。生在盛夏火烈之時得己土,能晦火而保全辛金——這就是「熱則喜母」(土為金之母);生在隆冬嚴寒之時得丁火,能禦寒而溫養辛金——這就是「寒則喜丁」。所以辛金生在冬月,見丙火則男命不貴、即使貴也不忠,女命剋夫、不克也不和;見丁火則男女都既貴且順。
按:辛金軟弱,似如庚金剛健不同。然寒則喜丁,亦有非火不為功者,今人泥辛為珠玉之說,概為忌火毀傷,豈不謬甚。
袁樹珊按:辛金軟弱,看似與庚金的剛健截然不同;但歌訣說「寒則喜丁」,可見辛金也有非用火不能成功的時候。今人死守「辛為珠玉」的比喻,一概認定辛金忌火、見火就是毀傷,豈不是大錯特錯。這條按語與前面論戊土那條按語用意一貫:都在反對把古人的取象比喻當成絕對禁忌。命理的取捨只有一條準繩——看四柱寒暖燥溼的偏向與用神的需要,寒極者雖是辛金也必須用火,熱極者雖是壬水也不嫌其寒。
壬水通河,能洩金氣,剛中之德,周流不滯。通根透癸,沖天奔地。化則有情,從則相濟。壬水即癸水之發源,崑崙之水也;癸水即壬水之歸宿,扶桑之水也。有分有合,運行不息,所以為百川者此也,亦為雨露者此也,是不可歧而二之。申為天關,乃天河之口,壬水長生於此,能洩西方金氣。周流之性,沖進不滯,剛中之德猶然也。若申子辰全而又透癸,則其勢沖奔,不可遏也。
第九條論壬水:「壬水通河,能洩金氣,剛中之德,周流不滯。通根透癸,沖天奔地。化則有情,從則相濟。」解注先辨壬癸的關係:壬水是癸水的發源,好比崑崙之水;癸水是壬水的歸宿,好比扶桑之水。二者有分有合,運行不息;成為百川的是它,化為雨露的也是它,不可把它們截然分成兩物。申在方位上是天關,是天河的入口,壬水長生於此,所以能洩西方金氣——這就是「通河」「洩金」的來歷。壬水周流的本性是沖奔前進而不停滯,這正是它剛健得中的德性。若四柱申、子、辰三支齊全而天干又透出癸水,那水勢就沖奔到無法遏止——這就是「通根透癸,沖天奔地」。
如東海本發端於天河,復成水患,命中遇之,若無財官者,其禍當何如哉!合丁化木,又生丁火,則可謂有情;能制丙火,不使其奪丁之愛,故為夫義而為君仁。生於九夏,則巳、午、未、申火土之氣,得壬水熏蒸而成雨露,故雖從火土,未嘗不相濟也。
解注接著說:好比東海之水本發源於天河,一旦氾濫便成水患;命中遇上這種局面,若又沒有財星官星來收束,那禍患該有多大!至於「化則有情」:壬與丁相合化木,木又能生丁火,可以說是有情;而且壬能制住丙火,不讓丙去奪走丁的所愛,所以在夫婦之義上是有情義的丈夫,在君臣之分上是有仁心的君主。至於「從則相濟」:生在盛夏,巳、午、未、申一片火土之氣,得壬水一熏蒸就化成雨露;所以壬水即使不得不順從火土之勢,也未嘗不能與之相濟。這兩句講的是壬水在極旺與極弱兩端的出路——旺極須有財官收束,弱極則可化可從。
癸水至弱,達於天津。得龍而運,功化斯神。不愁火土,不論庚辛。合戊見火,化象斯真。癸水乃陰之純而至弱,故扶桑有弱水也。達於天津,隨天而運,得龍以成雲雨,乃能潤澤萬物,功化斯神。凡柱中有甲乙寅卯,皆能運水氣,生木制火,潤土養金,定為貴格,火土雖多不畏。至於庚金,則不賴蜞生,亦不忌其多。
第十條論癸水:「癸水至弱,達於天津。得龍而運,功化斯神。不愁火土,不論庚辛。合戊見火,化象斯真。」解注說:癸水是純陰而至弱之水,所以傳說扶桑之東有「弱水」。它上達天津(銀河渡口),隨天而運行,得「龍」(即辰,辰為水庫、又為龍)便能興雲致雨,潤澤萬物,功用神妙。凡四柱中有甲、乙、寅、卯木的,都能運化水氣——生木、制火、潤土、養金,必定是貴格,火土雖多也不怕,這就是「不愁火土」。至於庚金,癸水既不依賴它來相生,也不忌它多,這就是「不論庚辛」(底本「不賴蜞生」當作「不賴其生」)。
惟合戊土化火也,戊生寅,癸生卯,皆屬東方,故能生火。此固一說也,不知地不滿東南,戊土之極處,即癸水之盡處,乃太陽起方也,故化火。凡戊癸得丙丁透者,不論衰旺,秋冬皆能化火,最為真也。
解注最後講癸水的合化:唯有與戊土相合能化火。有一說認為,戊寄生在寅、癸長生在卯,都屬東方,東方木能生火,所以戊癸化火。這固然是一種解釋,但更深一層看:大地在東南方向不滿(古有「地不滿東南」之說),戊土的盡處正是癸水的盡處,而那裡恰是太陽昇起的方位,所以合而化火。凡戊癸相合而天干又透出丙或丁的,不論衰旺,即使生在秋冬也都能化火,這種化象最為真切——這就是「合戊見火,化象斯真」。至此《滴天髓》論十干的十條講完。通讀一過可以看出,它論干不用十神名目,而直接就每一干的性情、所喜所忌立言,是命學中最見氣象的一路筆法,故袁樹珊把它列在卷四「宜忌」之首。
論干支異同
山陰沈孝瞻《子平真詮》云:天地之間,一氣而已。惟有動靜,遂分陰陽。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極動靜之時,是為太陽太陰;少者初動初靜之際,是為少陰少陽。有是四象,而五行具於其中矣。水者,太陰也;火者,太陽也;木者,少陽也;金者,少陰也;土者,陰陽老少、木火金水沖氣所結也。
這一篇引的是山陰人沈孝瞻《子平真詮》的開卷第一論。他說:天地之間只有一氣罷了;這一氣有動有靜,於是分出陰陽;動靜又有老有少,於是分出四象。所謂「老」,是動靜走到極處的時候,就是太陽與太陰;所謂「少」,是剛動剛靜的時候,就是少陰與少陽。有了這四象,五行也就包含在其中了:水是太陰,火是太陽,木是少陽,金是少陰,土則是陰陽老少與木火金水四者沖和之氣凝結而成的。這一段是要給五行找一個從「一氣」推衍下來的源頭,說明五行不是五種並列的物質,而是同一股氣在不同動靜狀態下的名目——懂得這層,才明白後面為什麼同一個木還要再分甲乙、再分寅卯。
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蓋有陰陽,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陰陽。即以木論,甲乙者,木之陰陽也。甲者,乙之氣;乙者,甲之質。在天為生氣,而流行於萬物者,甲也;在地為萬物,而承茲生氣者,乙也。又細分之,生氣之散佈者,甲之甲,而生氣之凝成者,甲之乙;萬木之所以有枝葉者,乙之甲,而萬木之枝枝葉葉者,乙之乙也。方其為甲,而乙之氣已備;及其為乙,而甲之質乃堅。有是甲乙,而木之陰陽具矣。
沈孝瞻接著問:既然有了五行,為什麼還要有十天干、十二地支呢?回答是:先有陰陽而後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又各自再分陰陽。就以木來說,甲和乙就是木的陰陽兩面。甲是乙的「氣」,乙是甲的「質」;在天上作為生發之氣而流行於萬物的,是甲;在地上作為萬物之體而承受這股生氣的,是乙。再往細裡分:生氣之散佈開來的,是甲中之甲;生氣之凝聚成形的,是甲中之乙;萬木之所以能生枝葉的,是乙中之甲;而一枝一葉的具體形態,則是乙中之乙。當它還是甲的時候,乙的氣已經具備;等它成為乙的時候,甲的質才算堅實。有了甲乙這一對,木的陰陽就完備了。這段的要害在於「氣」與「質」的分別——甲乙不是兩種木,而是同一木的氣與質兩面。
何以復有寅卯者,又與甲乙分陰陽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陰陽,則甲為陽,乙為陰,木之行於天而為陰陽者也。以寅卯而陰陽,則寅為陽,卯為陰,木之存乎地而為陰陽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統分陰陽,則甲乙為陽寅卯為陰,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長,寅卯如該管地方。甲祿於寅,乙祿於卯,如府官之在郡,縣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那麼為什麼在甲乙之外還要有寅卯呢?那是就天與地兩層再分陰陽。單在甲乙之間分陰陽,甲為陽、乙為陰,這是木運行於天上的陰陽。單在寅卯之間分陰陽,寅為陽、卯為陰,這是木存留於地下的陰陽。若把甲乙寅卯合起來通分陰陽,則甲乙為陽、寅卯為陰,這是木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的分別。甲乙運行於天,寅卯承受它;寅卯存留於地,甲乙施加於它。所以甲乙好比官長,寅卯好比他所管轄的地方。甲的祿在寅、乙的祿在卯,就像知府在他的郡裡、知縣在他的邑里,各自主管一個月的時令。這個比喻極其貼切:天干是流動的官,地支是固定的轄區,同一個木在天為干、在地為支,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甲乙在天,故動而不居。建寅之月,豈必當甲?建卯之月,豈必當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遷。甲雖遞易,月必建寅;乙雖遞易,月必建卯。以氣而論,甲旺於乙;以質而論,乙堅於甲。而俗書謬論,以甲為大林,盛而宜斬,乙為微苗,脆而莫傷,可為不知陰陽之理者矣。以木類推,餘者可知,惟土為木火金水沖氣,故寄旺於四時,而陰陽氣質之理,亦同此論。欲學命者,必須先知干支之說,然後可以入門。
甲乙在天上,所以流動而不固定:正月建寅,未必月干就是甲;二月建卯,未必月干就是乙。寅卯在地下,所以停住而不遷移:不管年干怎樣輪換、月干怎樣遞變,正月總是建寅,二月總是建卯。就「氣」而論,甲比乙旺;就「質」而論,乙比甲堅。而俗書胡亂立說,把甲說成大樹林、茂盛了就該砍伐,把乙說成小嫩苗、脆弱得碰不得,這真可算是不懂陰陽之理的人了。拿木來類推,其餘四行也就可知;唯有土是木火金水沖和之氣,所以寄旺於四季,而它陰陽氣質的道理,也與上面所說相同。想學命的人,必須先弄清干支的這一層分別,然後才談得上入門。沈孝瞻這一論是全部子平學的門檻,袁樹珊把它錄在《滴天髓》論十干之後,用意正在補足「為什麼干支要這樣分」的理論根據。
論五行生剋制化宜忌
徐大升曰: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火賴木生,木多火熾;木賴水生,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盛水縮;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埋;土能生金,金多土弱。
宋代徐大升這一篇講的是五行生剋的「過猶不及」,是取用神時最實用的一組口訣。第一組講「生我者太多反受其害」:金要靠土來生,可是土太多金反被埋沒;土要靠火來生,可是火太多土反被烤焦;火要靠木來生,可是木太多火反而熾烈失控;木要靠水來生,可是水太多木反被漂浮無根;水要靠金來生,可是金太多水反而渾濁不清。第二組講「我生者太多反耗我身」:金能生水,可是水太多金反而沉沒;水能生木,可是木太盛水反被吸縮;木能生火,可是火太多木反被焚燬;火能生土,可是土太多火反被埋沒;土能生金,可是金太多土反而虛弱。這兩組合看,就是命學上所說的「印重身埋」與「食傷太過盜氣」,讀者要記住:相生本是好事,多到失衡就成了病。
金能剋木,木堅金缺;木能剋土,土重木折;土能剋水,水多土流;水能剋火,火多水熱;火能剋金,金多火熄。金衰遇火,必見銷鎔;火弱逢水,必為熄滅;水弱逢土,必為淤塞;土衰遇木,必遭傾陷;木弱逢金,必為砍折。強金得水,方挫其鋒;強水得木,方洩其勢;強木得火,方化其頑;強火得土,方止其焰。強土得金,方制其壅。
第三組講「我克者太強反傷我」:金能克木,可是木太堅硬金反被缺損;木能克土,可是土太厚重木反被折斷;土能克水,可是水太多土反被沖流;水能克火,可是火太多水反被燒熱蒸干;火能克金,可是金太多火反被壓熄。第四組講「我衰而遇克我者必受重傷」:金衰弱而遇火,必定被熔化;火衰弱而遇水,必定被澆滅;水衰弱而遇土,必定被淤塞;土衰弱而遇木,必定被傾陷;木衰弱而遇金,必定被砍折。第五組講「強者宜洩不宜制」:過強的金要得水來洩,才能挫掉它的鋒芒;過強的水要得木來洩,才能疏導它的氣勢;過強的木要得火來洩,才能化掉它的頑硬;過強的火要得土來洩,才能止住它的焰勢;過強的土要得金來洩,才能疏通它的壅塞。這五組合起來就是一部取用神的綱領:太過者宜洩宜克,不及者宜生宜扶,而洩往往勝於硬克。
論四時之木宜忌
《窮通寶鑑》云:生於春月之木,餘寒猶有。得火溫燠,別無盤屈之患。得水潤之,而有舒暢之美。然水多則木溼,水缺則木枯,必須水火既濟方佳。至於土多則損力堪虞,土薄則豐財可許。如逢金重,見火無傷,假使木強,得金乃發。夏月之木,根幹葉燥,盤而且直,曲而已伸。欲其水盛,而成滋潤之力,誠不可少。忌其火旺,而招焚化之憂,故獨為凶。喜土在薄,不宜重厚,厚則反為災咎。惡金在多,不可欠缺,缺則不能琢削。重重見木,徒以成林。疊疊逢華,終無結果。
《窮通寶鑑》這一門按日主五行分四季講宜忌,是調候取用最方便的入門表。先說木。生在春月的木,餘寒還在:得火來溫暖,就沒有蜷曲不伸的毛病;得水來滋潤,就有舒展暢達之美。不過水多則木溼,水少則木枯,必須水火配合得當(「既濟」)才好。至於土,土多則木耗力,可慮;土薄則木能疏土得財,可許。若遇金重,只要有火制金就無妨;假使木本身強旺,反而要得金來砍削才能發達。生在夏月的木,根幹葉枯,形態雖挺直卻已伸展到頭:希望水盛來滋潤,這是萬萬不可少的;最忌火旺而招焚燒之憂,所以夏木獨以火為凶。喜土薄而不宜厚重,土厚反成災咎。厭金太多,但也不可全無,缺了金就無從雕琢成器。木再層層疊見,不過白白長成一片林子;花開得再多,終究結不出果實。
秋月之木,氣漸淒涼,形漸凋敗。初秋之時,火氣未除,猶喜水土以相滋。中秋之令,果已成實,欲得剛金而修削。霜降後不宜水盛,水盛則木漂。寒露節又喜火炎,火炎則木實。木多有多材之美,土厚無己任之才。冬月之木,盤曲在地。欲土金而培養,惡水盛而亡形。金縱多不能克伐,火重見溫燠成功。歸根復命之時,木病安能輔助。惟忌死絕,只宜生旺。
再說秋冬兩季的木。生在秋月的木,氣象漸漸淒涼,形體漸漸凋敗,要分三段看:初秋火氣未退,仍喜水土來滋養;中秋果實已成,需要剛硬的金來修削成器;霜降之後不宜水盛,水盛則木漂浮無根;寒露一節又喜火來溫暖,火暖則木能結實。秋木若木多,有多材之美;若土厚,則木無力擔當(「無己任之才」)。生在冬月的木,蜷曲伏在地下:希望有土有金來培養,最惡水盛而使形體消亡(水多木浮)。金縱然多也克伐不動它(冬木伏藏,金亦寒而無力);火多見幾重才能溫暖成功。這時正是萬物歸根復命的時候,木本身已病,哪裡還能去輔助別的。所以冬木只忌死絕之地,只宜行生旺之運。
論四時之火宜忌
《窮通寶鑑》云:生於春月,母旺子相,勢力並行。喜木生扶,不宜過旺,旺則火炎。欲水既濟,不愁興盛,盛則霑恩。土多則蹇塞埋光,火盛則傷多爆燥。金見多可以施功,縱重疊妻財猶遂。夏月之火,勢力行權。逢水制,則免自焚之咎。見木助,必招夭折之患。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穡。金土雖為美麗,無水則金燥土焦。再加火助,太過傾危。
次說火。生在春月的火,母(木)旺而子(火)相,母子勢力並行:喜木來生扶,但木不宜過旺,過旺則火炎無制。希望有水來相濟(水火既濟),並不愁水盛,水盛反而是沾了恩澤。土多則火氣蹇塞、光明被埋;火再盛則燒灼太過而乾燥。金多見幾重反而可以施展熔煉之功,縱然金重疊也仍能得妻財之遂意。生在夏月的火,正當權得勢:遇水來制,才免得自焚之咎;見木來助,必招夭折之患。遇金則能成為良工巧匠(火鍊金成器),得土則能成就稼穡之利(火生土)。不過金土雖是美物,若沒有水,金也會烤燥、土也會焦裂;再加火來相助,那就太過而傾危了。
秋月之火,性息體休。得木生,則有復明之慶。遇水克,難逃隕滅之災。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損傷其勢。火見火以光輝,縱疊見而轉利。冬月之火,體絕形亡。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克以為殃,欲土制為榮,愛火比為利。見金而難任為財,無金而不遭妻害。天地雖傾,水火難滅。
再說秋冬兩季的火。生在秋月的火,性情已息、形體已休:得木來生,就有重放光明之喜;遇水來克,就難逃隕滅之災。土重則掩沒了它的光,金多則損傷了它的勢。此時火見火反成光輝,縱然重重疊見也轉為有利。生在冬月的火,體已絕、形已亡:喜木來生便有救,遇水來克便成禍殃,希望有土來制水才榮,喜愛有火作比肩相助才利。此時若見金,日主無力擔當財星(火弱不能克金),反而是負累;沒有金,倒不會遭妻財之害。末句「天地雖傾,水火難滅」是說火雖衰絕到極處,只要有一線木火,終不至於全然消亡。四季之火的取用要領可歸結為:春火喜水木相濟,夏火必須水制,秋火要木生,冬火要火幫木生而忌水。
論土四時宜忌
《窮通寶鑑》云:生於春月,其勢虛弱。喜火生扶,惡木太過。忌水氾濫,欲喜比助。得金而制木為祥,金若多仍盜土氣,夏月之土,其勢燥烈。得盛水滋潤成功,忌旺火煅煉焦赤。木助火炎,生克無良。金生水泛,妻財有益。見比肩蹇滯不通,如太過又喜木襲。
再說土。生在春月的土,氣勢虛弱(木旺克土):喜火來生扶,厭木太過;忌水氾濫沖蕩,希望有比肩同類來幫助。若得金來制木便是祥兆,不過金若太多,仍會盜洩土氣。生在夏月的土,氣勢燥烈:得盛水來滋潤才能成功,忌旺火來煅煉得焦紅干裂。木來助火使火更炎,於生於克都不好;金能生水使水泛潤,於妻財有益。此時見比肩(同類之土)反而蹇滯不通;如果土確實太過,又喜木來疏克。要注意春土與夏土同樣喜水,但春土喜水是為解木克之外的調劑,夏土喜水則是急需的調候,緩急大不相同。
秋月之土,子旺母衰。金多而耗盜其氣,木盛而制伏純良。火重重而不厭,水泛泛而非祥。得比肩則能助力,至霜降不比無妨。冬月之土,外寒內溫。水旺財豐,金多子秀。火盛有榮,木多無咎。再加土助猶佳,惟喜身強足壽。
再說秋冬兩季的土。生在秋月的土,子(金)旺而母(土)衰:金多則耗盜土氣,木盛則正好用來制伏(原文「制伏純良」,指有木疏土反是好事)。火重重而來也不嫌多(火能生土),水氾濫則不是吉兆。得比肩同類便能助力;不過到了霜降之後土自當令,沒有比肩也無妨。生在冬月的土,外寒而內溫:水旺則財豐(土克水為財),金多則子秀(土生金為子),火盛則有榮(火能暖土),木多也無咎。再加土來相助更好,總之只喜身強,身強則壽元充足。四季之土的取用要領是:春土夏土怕虛怕燥,秋土怕洩,冬土怕寒,而火與比肩幾乎是四季通用的幫身之物。
論四時之金宜忌
《窮通寶鑑》云:生於春月,餘寒未盡,貴乎火氣為榮,性柔體弱,欲得厚土輔助。水盛增寒,難施鋒銳之勢。木旺損力,反招銼鈍之危。金來比助扶持最喜,比而無火,失類非良。夏月之金,性尚在柔,形未執方,尤嫌死絕。火多而卻為不厭,水盛而滋體呈祥,見木而助鬼傷身,遇金而扶持精壯。土薄而最為有用,土厚而埋沒無光。
次說金。生在春月的金,餘寒未盡:貴在有火氣才能榮顯;性柔體弱,希望得厚土來輔助。水盛只會增添寒氣,鋒銳之勢施展不開;木旺則耗損金力,反招鈍挫之危。最喜同類的金來比助扶持;但若只有比肩而無火,同類雖多也不算好。生在夏月的金,性情還柔、形體未定,尤其嫌死絕之地(金死於午、絕於寅):火多反而不嫌(火能鍊金成器,但須有水調劑),水盛能滋養金體、是祥瑞;見木則助火為鬼來傷身,遇金則得同類扶持而精壯。土薄最為有用(薄土能生金而不埋),土厚則金被埋沒而無光。這裡「助鬼」的「鬼」指克我之神,夏月火為金之鬼,木生火即是助鬼。
秋月之金,當權得令。火來煅煉,遂成鐘鼎之材。土多培養,反為頑濁之氣。見水則精神越秀,逢木則琢削施威。金助愈剛,剛過必缺。氣重愈旺,旺極則害。冬月之金,形寒性冷。木多則難旋琢削之功,水盛而未免沉潛之患。土能制水,金體不寒,火來取土,子母成功。喜比肩聚氣相扶,欲官印溫養為利。
再說秋冬兩季的金。生在秋月的金,正當權得令:得火來煅煉,便成鐘鼎重器;土多來培養,反成頑鈍渾濁之氣。見水則精神愈顯秀發(金水相涵),逢木則可施展砍削之威。金再來相助只會愈加剛硬,剛過頭必然缺損;氣愈重則愈旺,旺到極點反成禍害。生在冬月的金,形寒而性冷:木多則施展不開雕琢之功,水盛則未免有沉沒潛藏之患。土能制水,金體便不至於寒冷;火來生土,子(金)母(土)都能成功。此時喜比肩聚氣相扶,希望有官星印綬來溫養才有利。四季之金的取用要領是:春金要火土,夏金要水土,秋金要火水,冬金要火土——總不離一個「暖」字與「煉」字。
論四時之水宜忌
《窮通寶鑑》云:生於春月,性濫滔淫。再逢水助,必有崩堤之勢。若加土盛,則無泛漲之憂。喜金生扶,不宜金盛,慾火既濟,不要火多。見木而可以施功,無土而仍愁散漫。夏月之水,執性歸源,時當涸際,欲得比肩。喜金生而助體,忌火旺而太炎。木盛則耗盜其氣,土旺則剋制其流。
末說水。生在春月的水,性情氾濫而不受約束:再逢水來相助,必有崩堤之勢;若加土盛,就沒有泛漲之憂。喜金來生扶,但不宜金太盛(金多水濁);希望有火來相濟,但也不要火太多。見木則可以施展功用(水生木而氣得疏導);若無土制,仍愁散漫無歸。生在夏月的水,執守本性而思歸本源,正當干涸之時:希望得比肩同類相聚。喜金來生而助其體,忌火旺而過於炎熱。木盛則耗盜它的氣(水生木),土旺則剋制它的流行。夏水的關鍵在於「源」——必須有金為源、有比劫為助,否則一遇火土便涸竭無餘。
秋月之水,母旺水相,裡瑩表光。得金助則能清澄,逢土旺則嫌混濁。火多而財盛,太過不宜。木重而妻榮,中和為利。重重見水,增其氾濫之憂,疊疊逢土,始得清平之意。冬月之水,司令專權。遇火則增暖除寒,見土則形藏歸化。金多反曰無義,木盛是謂有情。土太過剋制水死,水泛漲喜土為堤。
再說秋冬兩季的水。生在秋月的水,母(金)旺而水相,內裡晶瑩、外表光潔:得金相助便能澄清,逢土旺則嫌混濁。火多則財盛(水克火為財),但太過就不宜;木重則妻榮,仍以中和為利。若水重重疊見,只增氾濫之憂;土層層疊見,才得清平之意。生在冬月的水,當令專權:遇火則增暖除寒,見土則形體收藏而各有歸化。金多反而叫作「無義」(金水皆寒,母子俱冷,徒增寒氣),木盛才叫作「有情」(水生木而氣得流通)。土若太過,剋制得水將死;水若泛漲,正喜有土來作堤防。四季之水的取用要領是:春水要土制,夏水要金生比助,秋水要金而忌土濁,冬水要火暖木洩。至此《窮通寶鑑》五行四時宜忌講完,這是一張調候用神的速查表。
按:《滴天髓》之論十干宜忌,可謂義理精深矣,沈孝瞻之論干支異同,可謂發前人之未發矣。徐大升論五行生剋,《窮通寶鑑》之論五行四時宜忌,俱可謂簡括詳明矣。然初學讀此,猶難解悟,茲特提綱攜領言之,俾研究命理者,知宜忌所在,即可定用神之去取也。凡日主屬木者,須辯其木勢盛衰。木重水多則為盛,宜金斫木,金少者逢土亦佳。木微金剛則為衰,宜火制金,火少逢木亦妙。至於水盛則木漂,取土為上,火次之。土重則木折,取木為上,水次之。火多則木焚,取水為上,金次之。
袁樹珊按:《滴天髓》論十干宜忌可說義理精深,沈孝瞻論干支異同可說發前人所未發,徐大升論五行生剋、《窮通寶鑑》論五行四時宜忌,也都可說簡明詳備。不過初學讀了這些還是難以領會,所以下面他要提綱挈領地重講一遍,使研究命理的人一看便知宜忌所在,也就能定用神的去取了。先說日主屬木的:要先辨木勢的盛衰。木重而水又多的算「盛」,宜用金來砍木;金少的,遇土(土能生金)也好。木微弱而金剛強的算「衰」,宜用火來制金;火少的,遇木(木能生火)也妙。至於水盛則木浮,取土為上策(土能制水)、火次之;土重則木折,取木為上策(比劫幫身疏土)、水次之;火多則木焚,取水為上策(水能制火)、金次之。這就是「先定強弱、再取用神」的實際操作。
凡日主屬火者,須辯其火力有餘不足,火炎木多,則為有餘,宜水濟之,水衰者,逢金亦妙。火弱水旺,則為不足,宜土制水,土衰者逢火亦妙。至於木多則火熾,取水為上,金次之。金多則火熄,取火為上,木次之。土多則火晦,取木為上,水次之。凡日主屬土者,須辯其土質厚薄,土重水少則為厚,宜木疏土。木弱者,逢水亦佳。土輕木盛則為薄,宜金制木,金弱者,逢土亦妙。至於火多則土焦,取水為上,金次之。水多則土流,取土為上,火次之。金多則土弱,取火為上,木次之。
日主屬火的:要先辨火力的有餘與不足。火炎而木又多的算「有餘」,宜用水來相濟;水衰的,遇金(金能生水)也妙。火弱而水旺的算「不足」,宜用土來制水;土衰的,遇火(火能生土)也妙。至於木多則火熾,取水為上、金次之;金多則火熄(金多則火力分散於克金),取火為上(比劫幫身)、木次之;土多則火晦(火生土而氣洩),取木為上(木能克土又生火)、水次之。日主屬土的:要先辨土質的厚薄。土重而水少的算「厚」,宜用木來疏土;木弱的,遇水(水能生木)也好。土輕而木盛的算「薄」,宜用金來制木;金弱的,遇土(土能生金)也妙。至於火多則土焦,取水為上、金次之;水多則土流,取土為上(比劫幫身)、火次之;金多則土弱,取火為上(火能克金又生土)、木次之。
凡日主屬金者,須辯其金質老嫩。金多土厚則為老,宜火鍊金,火衰者逢木亦妙。木重金輕則為嫩,宜土生金,土衰者逢金亦佳。至於土多則金埋,取木為上,水次之。水多則金沉,取土為上,火次之。火烈則金傷,取水為上,金次之。凡日主屬水者,須辯其水勢大小。水多金重則為大,宜土御水,土弱者逢火亦妙。水少土多則為小,宜木克土,木弱者逢水亦佳。至於金多則水濁,取火為上,木次之。火炎則水灼,取水為上,金次之,木多則水縮,取金為上,土次之。
日主屬金的:要先辨金質的老嫩。金多而土又厚的算「老」,宜用火來鍊金;火衰的,遇木(木能生火)也妙。木重而金輕的算「嫩」,宜用土來生金;土衰的,遇金(比劫幫身)也好。至於土多則金埋,取木為上(木能克土)、水次之;水多則金沉,取土為上(土能制水)、火次之;火烈則金傷,取水為上(水能制火)、金次之。日主屬水的:要先辨水勢的大小。水多而金又重的算「大」,宜用土來御水;土弱的,遇火(火能生土)也妙。水少而土多的算「小」,宜用木來克土;木弱的,遇水(比劫幫身)也好。至於金多則水濁,取火為上(火能制金)、木次之;火炎則水灼,取水為上(比劫幫身)、金次之;木多則水縮,取金為上(金能制木又生水)、土次之。五行日主各一條,通例只有一句話:先看本身太過還是不及,太過者取克洩之神,不及者取生扶之神,而所取之神若力弱,就再取生它的那一行作次選。
論五行四時九州分野宜忌
萬育吾曰:二氣者,陰陽也;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時者,春、夏、秋、冬也;地者,冀、青、兗、徐、揚、荊、梁、雍、豫也。蓋天有陰陽,行於四時;地有五行,具於九州,正朱子所謂五行質具於地、氣行於天,故天有春夏秋冬,地有金木水火,皆以時地相為用也。今之談命者,但知論陰陽五行而不知兼論方隅與晝夜陰晴,所以有年日月時同而貴賤壽夭迥異,便謂五行無據,啟世人不信命之疑,亦誣點。
這一篇講的是同一八字為何貴賤懸殊,萬民英把原因歸到出生地與晝夜陰晴上。他先列舉四個變量:所謂「二氣」就是陰陽;所謂「五行」就是金木水火土;所謂「時」就是春夏秋冬;所謂「地」就是冀、青、兗、徐、揚、荊、梁、雍、豫這夏禹所分的九州。天有陰陽,運行於四時;地有五行,分具於九州。這正是朱熹所說「五行的質具於地、氣行於天」,所以天上有春夏秋冬,地上有金木水火,二者要靠時與地互相為用。如今談命的人,只知道論陰陽五行,卻不知道兼論方位與晝夜陰晴,因此碰上年月日時全同而貴賤壽夭迥然不同的例子,就說五行沒有根據,引發世人不信命的疑慮,這也是冤枉了命學(底本「誣點」當作「誣罔」一類字)。
嗟夫,人生天地,莫逃五行;九州分疆,風氣異宜,陰晴寒暖,理難一律。人稟天地靈氣以生一時,得氣各自不同,所以貴賤壽夭難以八字拘也。且以甲乙寅卯屬木,生於兗、青為得地,春令為得時。丙丁巳午屬火,生於徐、揚為得地,夏令為得時。戊己辰戌丑未屬土,生於豫州為得地,四季月為得時。庚辛申酉屬金,生於荊梁為得地,秋冬為得時。壬癸亥子屬水,生於冀、雍為得地,冬令為得時。況晝夜陰晴之間有寒有暖,陰陽造化之內有喜有忌,生剋制化,抑揚輕重,妙在識其通變,不可執一論也。
萬民英感嘆說:人生在天地之間,誰也逃不出五行;可是九州疆域各別,風土氣候各有所宜,陰晴寒暖的道理不可能一律。人稟受天地靈氣而生在某一個時辰,各人所得之氣本自不同,所以貴賤壽夭很難只用八字來限定。他接著給出五行的「得地」表:甲乙寅卯屬木,生在兗州、青州(今山東一帶)為得地,生在春令為得時;丙丁巳午屬火,生在徐州、揚州(今蘇皖江浙)為得地,夏令為得時;戊己辰戌丑未屬土,生在豫州(今河南)為得地,四季月為得時;庚辛申酉屬金,生在荊州、梁州(今兩湖與川滇)為得地,秋令為得時;壬癸亥子屬水,生在冀州、雍州(今河北山陝)為得地,冬令為得時。何況晝夜陰晴之間有寒有暖,陰陽造化之內有喜有忌,生剋制化、抑揚輕重,妙處全在識得通變,不可執定一說。
按:凡八字用神所取在木者,生春令,產兗青諸域(此就禹域而言,餘仿此。)必發,晴雨晝夜相同。若生秋令,產荊梁諸域不發,天雨夜深猶可,天晴傍午更遜。用神所取在火者,生夏令,產徐揚諸域必發,天晴傍午大發,天雨夜深稍滅。若生冬令,產冀雍諸域不發,天晴傍午尚可,天雨夜深更遜。
袁樹珊按,把上說落實成可以照查的條例。凡八字的用神取在木的:生在春令、又生在兗青一帶(這裡說的都是夏禹九州的舊域,下同),必定發達,晴雨晝夜都一樣;若生在秋令、又生在荊梁一帶,就不發達,其中趕上下雨或深夜出生的還好些(陰雨與夜屬水,水能生木),趕上晴天近午出生的更差(晴午屬火,火洩木氣而助金?此指燥而不潤)。用神取在火的:生在夏令、又生在徐揚一帶,必定發達,晴天近午出生大發,下雨深夜出生稍減;若生在冬令、又生在冀雍一帶,就不發達,晴天近午出生還可以,下雨深夜出生更差。這裡的推法一以貫之:地利與天時助用神則發,損用神則不發,晝夜陰晴則作最後一層加減。
用神所取在土者,生四季,產豫州諸域必發,天晴傍午大發,天雨夜深稍滅。若生春令,產兗青諸域不發,天青傍午尚可,天雨夜深更遜。用神所取在金者,生秋令,產荊梁諸域必發。天雨夜深猶可,天晴傍午稍滅。若生夏令,產徐揚諸域不發,天晴傍午尚可,天域夜深更遜。用神所取在水者,生冬令,產冀雍諸域必發,天雨夜深大發,天晴傍午稍滅。若生夏令及四季,而又生徐揚豫諸域,天雨夜深尚可,天晴傍午更遜。
用神取在土的:生在四季月、又生在豫州一帶,必定發達,晴天近午出生大發,下雨深夜出生稍減;若生在春令、又生在兗青一帶,就不發達,晴天近午出生還可以(底本「天青」當作「天晴」),下雨深夜出生更差。用神取在金的:生在秋令、又生在荊梁一帶,必定發達,下雨深夜出生還好,晴天近午出生稍減;若生在夏令、又生在徐揚一帶,就不發達,晴天近午出生還可以,下雨深夜出生更差(底本「天域」當作「天雨」)。用神取在水的:生在冬令、又生在冀雍一帶,必定發達,下雨深夜出生大發,晴天近午出生稍減;若生在夏令或四季月、又生在徐揚豫一帶,那麼下雨深夜出生還可以,晴天近午出生更差。五條合看,讀者可自制一張「用神—時令—地域—晝夜陰晴」的四層對照表備查。
蓋八字用神,全賴天時、地利交互資助。兩得者大發,得天時而不地利者次,得地利而不得天時者又次。若天時地利皆不得,則用神無所依附,獨木不能成林,孤軍不能獨勝,必諸貧夭。然先哲有言,勤儉以救貧,攝生以治夭,此又人力所當自盡力,足以培補後天者也。
袁樹珊歸結說:八字的用神,全靠天時與地利交互資助。天時地利兩樣都得的大發;得天時而不得地利的次一等;得地利而不得天時的再次一等;若天時地利都不得,那麼用神就沒有依附,好比獨木不能成林、孤軍不能取勝,必定貧賤夭折。不過前賢有話:勤儉可以救貧,攝生可以治夭。這又是人力所應當自己盡到的,足以在先天之外補足後天。這最後兩句極緊要,是袁樹珊全書反覆申說的立場——命理只講先天的分限,人事仍有可為之處,絕不可聽憑命定而廢棄自己的努力。
論比肩宜忌(劫財敗財同)
《子平撮要》云:比肩要逢官煞制,《玄機賦》云:日干無氣遇劫為強。
從這裡起,袁樹珊按比、食、財、官、印五類逐一講十神的宜與忌,每節都先引兩句以上的古法口訣,再用自己的按語講透其中的道理。這一節論「比肩」(劫財、敗財與它同論)。先引兩句相反的成說:《子平撮要》說「比肩要逢官煞制」——比肩需要官星七煞來制約;《玄機賦》說「日干無氣遇劫為強」——日主沒有氣勢時,遇上劫財反而轉強。兩句話一個要制比肩、一個要用劫財,看似矛盾,其實各有前提,下面的按語就是要把這兩個前提分清楚。這也是本門的通例:凡古法口訣都有它成立的條件,條件不明則句句可用亦句句可廢。
按:比肩何以要官煞制,蓋日主太強,八字中比肩、劫財、敗財曾見疊出,而傷官、食神鮮見,必須官煞以制之,始可循正軌。猶人之兄弟眾多,必須長官以約束之,嚴師以教導之,乃成優美人材。故《子平撮要》云:比肩要逢官煞制,日干無氣何以遇劫為強,蓋日主太弱,八字中並無正印,而官、煞、財、傷甚重,不得己而籍劫財、敗財之贊助。猶人之身體廢馳,不能自治,必須兄弟輩襄理一切,乃可轉弱為強。故《玄機賦》云:日干無氣,遇劫為強。
袁樹珊按:比肩為什麼要官煞來制?那是就日主太強的情形說的——八字中比肩、劫財、敗財屢屢疊見,而傷官、食神又很少,無處宣洩,必須用官星七煞來制約,才能納入正軌;好比一個人兄弟眾多,必須有長官來約束、有嚴師來教導,才能成為優秀人才。所以《子平撮要》說「比肩要逢官煞制」。反過來,日主無氣為什麼遇劫反而轉強?那是就日主太弱的情形說的——八字中並無正印可以生扶,而官、煞、財、傷又都很重,日主孤立難支,不得已只好借劫財、敗財來贊助;好比一個人身體衰敗、不能自理,必須靠兄弟們代為料理一切,才能轉弱為強。所以《玄機賦》說「日干無氣,遇劫為強」。可見同是比劫,日主強則為病、日主弱則為藥,判斷的樞紐只在強弱二字。
論食神宜忌
《子平撮要》云:用之食神不可奪,《古歌》云:食神最喜劫財鄉。按:用之食神,何以不可奪?蓋日主太強,八字中比劫林立,而財官卒鮮,正賴食神,盜洩其精華,使之盡其所長,若見印綬以奪之,嗚呼可。猶人之年方少壯,正可抒發抱負,進取利名。若以微祿羈靡之,虛榮束縛之,豈非貽誤人耶?故《子平撮要》云:用之食神不可奪。
這一節論食神。先引兩句:《子平撮要》說「用之食神不可奪」——用食神作用神時,不可被印綬奪去;《古歌》說「食神最喜劫財鄉」——食神最喜歡走劫財之運。袁樹珊按:用食神為用神時為什麼不可被奪?那是就日主太強說的——八字中比肩劫財林立,而財星官星卻很稀少,正要靠食神來盜洩日主的精華,使它把所長發揮出來;這時若見印綬來克奪食神(印克食即所謂「倒食」「梟神奪食」),那就糟了。好比一個人正當年少力壯,本該抒發抱負、進取功名,卻用一點微薄的俸祿羈絆他、用虛名束縛他,豈不是耽誤人嗎?所以《子平撮要》說「用之食神不可奪」。
食神又何以最喜劫財?蓋日主太弱,八字中食神重重,而又有財無印,用財星而日主力量難勝,用食神而元氣更傷,不得已籍劫財、敗財之贊助。猶人之精神不足,時務太繁,必須得同心者輔佐之,乃可化難為易。故《古歌》云:食神最喜劫財鄉。
食神又為什麼最喜劫財呢?那是就日主太弱說的——八字中食神重重疊疊,又只有財星而沒有印綬:想用財星吧,日主力量擔當不起(財多身弱);想用食神吧,元氣反被洩得更傷。不得已,只好借劫財、敗財來贊助。好比一個人精神不足而事務又太繁重,必須得到同心的人來輔佐,才能化難為易。所以《古歌》說「食神最喜劫財鄉」。把這一節與上一節對讀,可以看出袁樹珊講宜忌的固定章法:同一個十神,先說日主太強時如何取用,再說日主太弱時如何取用,兩面一對照,古法口訣的適用範圍就一清二楚。
論傷官宜忌
《古歌》云:傷官傷盡最為奇。又云:傷官見官禍百端。《子平撮要》云:傷官猶喜見財星。《玄機賦》云:傷官用印宜去財。《古歌》云:傷官不怕比劫逢。
這一節論傷官,一口氣引了五句古法口訣,而且彼此看去互相衝突:《古歌》說「傷官傷盡最為奇」——傷官要傷得乾淨才奇特;又說「傷官見官禍百端」——傷官遇上正官便禍事百出;《子平撮要》說「傷官猶喜見財星」——傷官偏又喜歡見到財星;《玄機賦》說「傷官用印宜去財」——用印制傷時又該去掉財星;《古歌》說「傷官不怕比劫逢」——傷官不怕遇上比肩劫財。五句擺在一起,初學必然茫然。袁樹珊下面就逐句還原它們各自成立的前提,這一節是全門中最見條理的一段,讀者宜細看。
按:傷官何以傷盡為奇?蓋日主太強,八字比劫重逢,而財星太少,正賴傷官生財,以盡其妙。猶人之年少家貧,必須振刷精神,擴張事業,故《古歌》云:傷官傷盡最為奇。傷官又何以見官為禍?蓋日主太強,八字中比劫重逢,而傷官當道,若見正官,則傷官必奮起而箋害之。猶人之背理涉訟,恃強汙官,有不遭譴責者乎?故又云:傷官見官禍百端。
袁樹珊按:傷官為什麼要傷盡才奇?那是就日主太強說的——八字中比劫重重,而財星太少,正要靠傷官去生財,把它的妙用發揮到盡頭。好比一個人年少家貧,必須振作精神、擴張事業,才有出路。所以《古歌》說「傷官傷盡最為奇」。傷官又為什麼見官就成禍?同樣是日主太強——八字中比劫重重而傷官當道,這時若見正官,傷官必定奮起去傷害它(底本「箋害」當作「戕害」)。好比一個人違背道理去打官司,仗著自己強橫而侮慢官長,哪有不遭譴責的?所以又說「傷官見官禍百端」。兩句同就身強立說,一句講傷官的用處、一句講傷官的禍端,並不矛盾。
傷官又何以喜見財?蓋日主太強,八字中比劫重逢,而傷官、正官又同處戰爭地位,則必用財化解。猶人之忤官獲罪,施以罰金,則消患無形矣。故《子平撮要》云:傷官猶喜見財星。傷官用印何以宜去財?蓋日主太弱,八字中傷官疊出,正賴印綬生扶,始免傷官盜瀉之害。若見財星,則印綬破傷。猶人之體弱事繁,正值節勞靜養,服藥調攝之時,豈堪再冒險而謀利乎?
傷官又為什麼喜歡見財?仍是日主太強——八字中比劫重重,而傷官與正官又同處於交戰的地位,這時必須用財星來化解:傷官生財、財再生官,兩下俱得其所。好比一個人觸犯官長而獲罪,交一筆罰金,禍患就消於無形。所以《子平撮要》說「傷官猶喜見財星」。至於「傷官用印宜去財」,那就換到日主太弱的一面說了——八字中傷官層層疊出,日主正要靠印綬來生扶,才免得被傷官盜洩之害;這時若見財星,財能克印,印綬一破,日主更無依靠。好比一個人體弱而事務繁重,正當省勞靜養、服藥調理的時候,哪裡還禁得起冒險去謀利呢?所以用印制傷的格局,必須把財星去掉。
蓋日主太弱,八字中傷官重逢,用傷官而元氣不經盜洩,用財煞,而身體不生摧殘,惟有取比肩、劫財、敗財為用,始免此患。猶人之精神萎靡,不能治事,必賴同氣者協助。故《古歌》云:傷官不怕比劫逢。
最後一句「傷官不怕比劫逢」,也是就日主太弱說的——八字中傷官重重,若用傷官,元氣經不起盜洩;若用財星七煞,身體經不住摧殘;唯有取比肩、劫財、敗財來幫身為用,才免得這兩重禍患。好比一個人精神萎靡、無力辦事,必須依賴同氣連枝的人來協助。所以《古歌》說「傷官不怕比劫逢」。五句口訣至此全部安頓妥當:前三句說身強,後兩句說身弱;身強則傷官為用、喜財而忌官,身弱則傷官為病、喜印比而忌財煞。袁樹珊這種「以日主強弱為綱、以用神宜忌為目」的講法,是本書最值得學的方法。
論財星宜忌
《子平撮要》云:用之財星不可劫。《古歌》云:身強財旺皆為福,若帶官星更妙哉。又云:日主無根財太重,全憑印綬護身軀。《玄機賦》云:財旺者遇比何妨。子平云:日主無根,棄命從財。
這一節論財星,引了五句古法口訣,同樣彼此看去互相打架:《子平撮要》說「用之財星不可劫」——用財星為用神時不可被比劫奪去;《古歌》說「身強財旺皆為福,若帶官星更妙哉」——身強財旺是福氣,再帶官星更妙;又說「日主無根財太重,全憑印綬護身軀」——日主無根而財太重,全靠印綬護身;《玄機賦》說「財旺者遇比何妨」——財旺的人遇上比肩有什麼妨礙;子平之法又說「日主無根,棄命從財」——日主毫無根氣時干脆放棄自身而順從財星。一會兒說財不可被劫,一會兒說遇比無妨,讀者須看下面的按語才知各有各的前提。
按:財星何以不可奪?蓋日主太強,八字財星不多,官煞罕見,正賴財星為用,若見比劫,則財星破矣。猶人之家貧人眾,全賴此少數儲金,為生活之資本,豈堪再經盜瀉。故《子平撮要》云:用之為財不可劫。財旺身強,又何以帶官星妙?蓋日主太強,八字中比劫雖多,而財星頗旺,身強用財,固是美事,再帶官星,以去比劫,妙不可言。猶人之身強家富,固以愉快,若再納粟奏名,顯榮鄉里,其樂又何如耶。故《古歌》云:身強財旺皆為福,若帶官星更妙哉。
袁樹珊按:財星為什麼不可被劫奪?那是就日主太強而財星不多說的——八字裡財星本來不多,官煞又難得一見,正要靠這點財星作用神;若見比肩劫財來分奪,財星就被破壞了。好比一個人家裡貧窮而人口眾多,全靠這一點點積蓄作為生活的本錢,哪裡禁得起再被盜洩。所以《子平撮要》說「用之財星不可劫」。財旺身強,又為什麼帶官星才妙?那也是就日主太強說的——八字裡比劫雖多,而財星頗旺,身強用財本是美事;若再帶官星來制去比劫,護住財星,那就妙不可言。好比一個人身體強健、家道富裕,本已愉快,若再捐納得個功名、顯榮鄉里,那快樂又該如何。所以《古歌》說「身強財旺皆為福,若帶官星更妙哉」。
財太重,又何以全憑印綬?蓋日主太弱,八字中財星疊見,比劫不逢,必須印綬護持之,乃免財多身弱之患。猶人之資財富足,而無自治能力,必賴椿萱庇廕,始無失散之虞。故《古歌》云:日主無根財太旺,全憑印綬護身軀。財旺又何以遇比劫無妨?蓋日主太弱,八字中財星疊見,印綬無權,必須比劫盜助之,乃得眾擎易舉之效。猶人之財產豐盈,不遑兼顧,須選會計為之管理也。故《玄機賦》云:財旺者遇比何妨。
財太重時又為什麼全靠印綬?那就換到日主太弱的一面了——八字中財星層層疊見,又遇不著比劫幫身,必須有印綬來護持,才免得「財多身弱」之患。好比一個人資財富足,卻沒有自理能力,必須依賴父母的庇廕,才不至於把家業敗散(「椿萱」指父母)。所以《古歌》說「日主無根財太旺,全憑印綬護身軀」。財旺時又為什麼遇比劫無妨?同樣是日主太弱——八字中財星疊見而印綬又不當權,無印可用,就必須靠比劫來相助,才收得眾人合力易舉之效。好比一個人財產豐盈而顧不過來,須請個會計替他管理。所以《玄機賦》說「財旺者遇比何妨」。可見「財不可劫」與「遇比何妨」,一個說身強、一個說身弱,全不衝突。
日主無根,又何以棄命從財?蓋日主太弱,八字中財疊見,欲籍印綬護持,而印綬闕如。欲籍比劫資助,而比劫亦闕如,無已,惟有棄命從財,反取財為用神。猶人之家貧親逝,既無昆仲,又無奧授,只有舍丈夫之特性,作贅婿之新郎,庶可免淒涼之苦,而得家室之歡。故子平云:日主無根,棄命從財。
最後一句「日主無根,棄命從財」,說的是日主弱到極點的情形——八字中財星疊見,想靠印綬護持而沒有印綬,想靠比劫資助而也沒有比劫,無可奈何,只好放棄日主自身而順從財勢,反過來取財星為用神,這就是「從財格」。袁樹珊仍用人事作比:好比一個人家境貧寒、雙親已故,既沒有兄弟,又沒有別的依託,只好捨棄大丈夫自立的本性,去做個入贅的女婿,這樣倒可以免掉淒涼之苦而得家室之歡。所以子平之法說「日主無根,棄命從財」。要緊的是這個「無根」必須徹底——四柱之中不能有一點比劫印綬之根,一有根便不能從,反成「財多身弱」的破格,這是從格與非從格的分水嶺。
論正官宜忌
《子平撮要》云:用之正官不可傷。又云:官輕見財為福利。《繼善篇》云:有官有印,無破作廟廊之材。《玄機賦》云:重犯官星,只宜制伏。
這一節論正官,引四句口訣:《子平撮要》說「用之正官不可傷」——用正官作用神時不可被傷官所傷;又說「官輕見財為福利」——官星輕的見到財星是福;《繼善篇》說「有官有印,無破作廟廊之材」——官印雙全而無破損的,可作朝廷棟樑(「廟廊」即廟堂廊廟);《玄機賦》說「重犯官星,只宜制伏」——官星疊見時反而只宜加以制伏。前三句都把官星當好東西護著,末一句卻要制伏它,看似自相矛盾。照例,前兩句就身強立說,後兩句就身弱立說,下面袁樹珊逐句拆解。
按:用之官星,何以不可傷?蓋日主太強,八字中比劫甚重,財星不多,正賴官星以制比劫,使之不敢奪財,若見傷官以傷之,則官星失其效力,而比劫猖狂矣。猶人家道饒餘,全憑法律保護,若世亂官箋,則盜賊橫行,身家不保,其害可勝言哉。故《子平撮要》云:用之正官不可傷。
袁樹珊按:用官星為用神時為什麼不可被傷?那是就日主太強說的——八字中比劫很重而財星不多,正要靠官星去制住比劫,使它們不敢來奪財;這時若見傷官來傷克官星,官星失去效力,比劫就猖狂了。好比一戶人家家道富裕,全憑法律來保護;若世道大亂、官府廢弛(底本「官箋」當作「官殘」或「官弛」一類字),盜賊橫行,身家就保不住了,那害處哪裡說得完。所以《子平撮要》說「用之正官不可傷」。這裡要看清一層因果:官星在此並非直接護日主,而是護財星、制比劫,所以傷了官星,受害的是財。
官星輕又何以見財為福?蓋日主太強,八字中比劫重,官星輕,但憑無力之官星,不能制有氣之比劫,必須籍財生官,而官星始有效力。猶人之因爭而訟,既具充足理由,又占富裕地位,則長官必格外垂青,而速行判直也。故《子平撮要》云:官輕見財為福利。
官星輕時又為什麼見財是福?同樣就日主太強說——八字中比劫重而官星輕,單憑一個無力的官星,制不住有氣的比劫,必須借財星來生官,官星才有效力(財生官是十神生克的常道)。袁樹珊仍取人事作比:好比一個人因爭執而涉訟,既有充足的理由,又佔著富裕的地位,那麼長官自然格外看重,也就很快替他判個公道。所以《子平撮要》說「官輕見財為福利」。這一條與上一條合看,就是身強用官格的兩項配套要求:官星不可被傷,官星力弱時要用財來生。
有官又何以要有印?蓋日主太弱,八字中官星頗旺,比劫甚少,必須印綬生扶,而官星始我為福。猶人之既得功名,又受權印,即可建功立業,利國福民。否則不過一閒曹,豈能更圖遠大哉。故《繼善篇》云:有官有印,無破作廟廊之材。重犯官星,又何以只宜制伏?蓋日主太弱,八字中官星疊見,印綬不逢,有可無生,不得已籍傷官以傷之,庶不致摧殘淨盡。猶人之勢孤涉訟,屢遭撲責,必得強有力者,為之據理抗爭,乃可轉危為安。故《玄機賦》云:重犯官星,只宜制伏。
有官為什麼還要有印?這就換到日主太弱的一面了——八字中官星頗旺而比劫很少,日主承受不起,必須有印綬來生扶(印能化官生身),官星才對我成為福(底本「始我為福」當作「始為我福」)。好比一個人既得了功名,又接了權印,就能建功立業、利國福民;否則不過是個閒散官職,哪裡還談得上遠大。所以《繼善篇》說「有官有印,無破作廟廊之材」。至於官星疊見時為什麼只宜制伏?也是日主太弱——八字中官星層層疊見,又遇不著印綬來化,官雖多而無從化生(底本「有可無生」當作「有官無生」),不得已只好借傷官去傷克它,才不至於把日主摧殘淨盡。好比一個人勢孤而涉訟,屢遭責罰,必須得一個強有力的人替他據理抗爭,才能轉危為安。所以《玄機賦》說「重犯官星,只宜制伏」。
論七煞宜忌
《繼善篇》云:身強煞淺,假煞為權。經云:煞輕者喜財生之。《玄機賦》云:煞重身輕,制鄉有益。又云:身弱有印,煞旺無妨。子平云:日主無根,棄命從煞。
這一節論七煞,引五句口訣:《繼善篇》說「身強煞淺,假煞為權」——身強而七煞淺時,借七煞作威權;古經說「煞輕者喜財生之」——七煞輕時喜有財星來生它;《玄機賦》說「煞重身輕,制鄉有益」——七煞重而身輕時,走制煞之地有益;又說「身弱有印,煞旺無妨」——身弱只要有印,七煞旺也無妨;子平之法說「日主無根,棄命從煞」——日主毫無根氣時索性順從七煞。七煞是十神中最凶的一位,可是這五句裡有兩句要用它、三句要制它化它順從它,分別同樣在於日主的強弱。
按:身強煞淺,何以假煞為權?蓋日主太強,八字中比劫多,財星少,官星晦,正賴七煞補官星之不逮,以制比劫,使之不敢覬覦財星。猶人之財產豐富,既少長官法律之保護,必須聯合鄉黨之強有力者,為之屏障,此即古人自治之義。故《繼善篇》云:身強煞淺,假煞為權。
袁樹珊按:身強煞淺為什麼要借七煞作威權?那是就日主太強說的——八字中比劫多、財星少,而官星又晦暗無力,正要靠七煞來補官星的不足,去制住比劫,使它們不敢覬覦財星。好比一個人財產豐富,既缺少官府法律的保護,就必須聯合鄉里中強有力的人為自己作屏障,這正合古人鄉黨自治的意思。所以《繼善篇》說「身強煞淺,假煞為權」。請注意這裡七煞的作用與上一節的正官完全相同——都是制比劫護財星,分別只在正官是官府法度、七煞是鄉豪強力,一個正、一個偏。
煞輕何以喜財生者?蓋日主太強,八字中比劫重,七煞輕,若籍七煞以制比劫,而七煞畏難思退,必須財星生之,乃有效力。猶人之僻居鄉里,因事相爭,每籍鄉里之強有力者,為之排難解紛。然若無隆情酬報,彼亦豈能為我直耶。故經云:煞輕者喜財生之。煞重身輕,又何以制鄉有義?蓋日主太弱,八字中七煞多,比劫少,既無比劫奪財,何須七煞箋身,必賴食神傷官以制之,乃可自存。猶人之家資頗富,並無親族貧乏者與之為難,彼亦何苦受權豪之剝削,是必施其智謀以抵抗之,始可安樂。故《玄機賦》云:煞重身輕,制鄉有益。
七煞輕為什麼喜有財來生?仍是日主太強——八字中比劫重而七煞輕,想借七煞去制比劫,可七煞自身力弱、畏難退縮,必須有財星來生它,才有效力。好比一個人僻居鄉下,因事與人相爭,往往要借鄉里強有力者出面排解;可是如果沒有豐厚的酬報,人家又怎肯替我出頭(「隆情酬報」即厚禮相謝,正是財生煞的意思)。所以古經說「煞輕者喜財生之」。至於煞重身輕為什麼走制煞之運有益?那就換到日主太弱了——八字中七煞多而比劫少,既然沒有比劫來奪財,也就不需要七煞來戕害我身(底本「箋身」當作「戕身」),此時必須靠食神傷官來制煞,日主才能自存。好比一個人家產頗富,並沒有貧窮的親族來與他為難,他又何苦白受權豪的剝削?自然要施展智謀去抵抗,才能安樂。所以《玄機賦》說「煞重身輕,制鄉有益」。
身弱有印,又何以煞旺無妨?蓋日主太弱,八字中七煞雖旺,得印綬生身,仍無他害。猶人之知識淺薄,家資富裕,小人逼處,似屬危險。然得椿萱庇廕,仍可暇豫無傷。故《玄機賦》云:身弱有印,煞旺無妨。日主無根又何以棄命從煞?蓋日主太弱,八字中七煞林立,既無印綬護身,比劫相勢,又無傷食制煞,獨立無援,不得已棄命從煞,反取七煞為用神。猶人之孤身遠行,途遇盜賊,惟有俯首貼耳,聽其搜索,乃可保生命而步康莊,若稍示違抗,能無殺身之禍耶。故子平云:日主無根,棄命從煞。
身弱有印,又為什麼七煞旺也無妨?因為日主雖弱,八字中七煞雖旺,只要有印綬來化煞生身(煞生印、印生身,凶氣轉成生氣),就沒有別的害處。好比一個人見識淺薄而家資富裕,四周又有小人相逼,看似危險;然而有父母的庇廕,仍舊可以安閒無傷。所以《玄機賦》說「身弱有印,煞旺無妨」。至於「日主無根,棄命從煞」,是日主弱到極點的情形——八字中七煞林立,既沒有印綬護身、沒有比劫助勢,又沒有食神傷官來制煞,孤立無援,不得已只好放棄自身而順從煞勢,反取七煞為用神,這就是「從煞格」。好比一個人孤身遠行,路上遇到盜賊,唯有低頭順從、任他搜索,才能保住性命走上大道;若稍稍表示抗拒,豈能免於殺身之禍?所以子平之法說「日主無根,棄命從煞」。從財、從煞兩格的成立條件相同——必須一無根氣,方可言從。
論印綬宜忌
《玄機賦》云:印多者形財而發。《子平撮要》云:用之印綬不可破
這一節論印綬,只引兩句:《玄機賦》說「印多者行財而發」——印綬多的人走財運才發達(底本「形財」當作「行財」);《子平撮要》說「用之印綬不可破」——用印綬作用神時不可被財星破壞。一句要用財去破印,一句要護印不許財破,正好針鋒相對。按照本門的通例,前一句必是就日主太強說的,後一句必是就日主太弱說的,下面袁樹珊的按語正是這樣分疏,並在末尾對全門作一總結。
按:印多何以行財運而發?蓋日主太強,八字中印綬多,比劫眾,必賴財星破印,始免滿損之虞。猶人之年富力強,衣食豐足,必須發奮經營,多方勞動,而身體始可康寧。若但飽食終日,無所事事,則疾病相侵矣。故《玄機賦》云:印多者喜行財地。用之印綬,又何以不可破?蓋日主太弱,八字中官煞重,比劫輕,正賴印綬生扶,始免摧殘之害。猶人之家富身衰,只宜息肩養性,不可爭利好名。若不知此而妄為,未有不因勞致疾者。故《子平撮要》云:用之印綬不可破。
袁樹珊按:印綬多為什麼走財運才發?那是就日主太強說的——八字中印綬多、比劫也多,日主已經旺到盈滿,必須靠財星去破印,才免得「滿招損」之患。好比一個人年富力強、衣食豐足,必須發奮經營、多方勞動,身體才得康寧;若只是整天飽食、無所事事,疾病就要來侵擾了。所以《玄機賦》說「印多者喜行財地」。用印綬為用神時又為什麼不可被破?那是就日主太弱說的——八字中官煞重而比劫輕,日主正靠印綬來生扶,才免得被官煞摧殘;這時財星一來破印,日主就失去憑依。好比一個人家道富裕而身體衰弱,只宜卸下重擔、休養性情,不可再去爭利好名;若不明白這一點而妄為,沒有不因勞累而生病的。所以《子平撮要》說「用之印綬不可破」。
以上所釋,皆以日主強弱為綱,用神宜忌為目,凡先賢定名取用之義,皆以淺說申明之,非敢謂為盡是,要以不出先賢人情物理,寓勸於懲之意。至於次序先後,與古人略異者,蓋古人以吉凶名詞分先後,茲以十干生克次序分先後,故一曰比劫,二曰食傷,三曰財星,四曰官煞,五曰印綬。猶人之先有身體,後有學術,再後有財產,有財產而後籍長官保護,權印設施,乃可治安。此理勢之自然,斷非人力私智之所能造作也。沈孝瞻曰:財與印不分偏正,同為一格論,故此篇偏財、偏印不另贅述。
這是「宜忌」一門的總結。袁樹珊說:以上所解釋的,都以日主強弱為綱、以用神宜忌為目;凡是前賢定名取用的意義,都用淺近的話加以申明,不敢說全對,只求不越出前賢所本的人情物理,以及寓勸誡於懲戒的用意。至於本篇排列的次序與古人略有不同:古人是按吉神凶神的名目分先後(財官印食在前、煞傷梟刃在後),這裡則按十天干生克的次序分先後,所以第一是比劫,第二是食傷,第三是財星,第四是官煞,第五是印綬。這個次序好比一個人先有身體,然後有學術才藝,再然後有財產,有了財產才需要長官保護、需要權印施為,才能安定——這是事理的自然,絕不是人憑私智所能編造的。最後引沈孝瞻的話說明一個體例:財與印不分偏正,同作一格來論,所以本篇對偏財、偏印不再另作贅述。
用神
論病藥
何以為之病?原八字中原有所害之神也。何以為之藥?如八字有所害之字,而得一字而去之之謂也。如朱子所謂各因其病而藥之也。故書云:有病方為貴,無傷不是奇,格中如去病,財祿兩相隨。命書萬卷此四句為之括要。
從這裡起進入「用神」一門,第一篇講「病藥」,這是明代張神峰《神峰通考》的招牌學說。什麼叫「病」?就是八字本來就有的那個為害之神。什麼叫「藥」?就是八字中既有為害之字,又恰好有一個字能把它去掉,這個字就是藥。正如朱熹所說的「各就其病而下藥」。所以命書上說:「有病方為貴,無傷不是奇,格中如去病,財祿兩相隨」——有病才顯得貴,毫無損傷反倒不奇,格局中若能把病去掉,財與祿就相隨而來。命書千卷萬卷,這四句可以概括其要領。這一門的要害在於:用神並非泛泛的「喜神」,而是專門針對八字之病下的那一味藥。
蓋人之造化雖貴中和,若一一於中和則安得探其消息,而論其休咎也?若今之至富至貴之人,必先勞其筋骨,餓其體,空乏其身,然後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人命之妙其猶此乎。愚嘗先來喑病藥之說,屢以中和以究人之造化,十無一二有驗,又以財官為論,亦具無歸趣。後始得悟病藥之旨,再以財官中和參看,則嘗失八九,而得其造化所以然之妙矣!
張神峰接著申說這一學說的由來。人的造化固然貴在中和,可是若樣樣都恰好中和,又從哪裡去探求消息、論斷休咎呢?看當今極富極貴的人,必先勞苦其筋骨、飢餓其體膚、窮困其身,然後才能震動心志、堅忍性情,增長他原本不具備的能力(此用《孟子·告子下》語意);人的命理之妙,大概也是如此。他自述心得說:我從前不懂病藥之說,屢次拿「中和」去推究人的造化,十次沒有一兩次應驗;又拿財官格局去論,也全無歸著。後來才領悟到病藥的宗旨,再拿財官與中和參看,就大多能中(原文「嘗失八九」當作「嘗得八九」之意),從而得到造化所以然的妙處。這段夫子自道,正說明病藥之說是從大量失敗的實測中逼出來的。
何以言之,假如人八字中四柱純土,水日干,則為煞重身輕;如金日干,土厚埋金;火日干,則晦火無光;水日干,則為財多身弱;土日干,則為比肩太重。是則土為諸格之病,具喜木為醫藥,以去其病也,如用財見比肩為病,喜官煞為藥也;如用食神傷官,以印為病,喜財為藥也;或本身病重而藥少,或本身病輕而藥重,又宜行運以取其中和也。
張神峰舉例說明如何找病、如何配藥。假如某人八字四柱一片純土:若是水日干,就成了煞重身輕;若是金日干,就是土厚埋金;若是火日干,就是晦火無光;若是木日干,就是財多身弱(底本此處重出「水日干」,據文義當作木日干);若是土日干,就是比肩太重。這樣一來,土就是各種格局共同的病,都喜歡用木作藥去除這個病。其餘類推:用財星為用而見比肩來奪,比肩就是病,喜官煞作藥(官煞制比劫);用食神傷官為用而見印綬來奪,印綬就是病,喜財星作藥(財能破印)。有時本身病重而藥少,有時本身病輕而藥重,這就要靠行運來調劑,取其中和。可見「病」是傷用之神,「藥」是去病之神,而大運則是加減藥量的手。
若病重而得藥大富大貴之人也,病輕而得藥略富略貴之人也,無病而無藥不富不貴之人也。究人之命,將何以探其玄妙?如八字中先看了日干,次看了月令,且如月令中支中所屬是火,先看月令中次一火字起,又看年上或有火,又看月時上或有火,且雖指點次火,做一處看,或為病,或非病,又或地支雖又藏有別物,且不必看,若再看別物,則泥雜不明。故曰從重者論,此理是看命下手處。
張神峰接著給出高低之分與操作次第。病重而恰好得藥的,是大富大貴之人;病輕而得藥的,是略富略貴之人;無病也無藥、平平淡淡的,是不富不貴之人。那麼推究一個人的命,該從哪裡下手探其玄妙呢?八字到手,先看日干,其次看月令。譬如月令地支所屬是火,就先從月令這個火字看起,再看年柱上有沒有火,再看月干、時柱上有沒有火,把這些火字指點出來合作一處看,判斷它究竟是病還是不是病。至於地支中雖然還藏著別的東西,暫且不必去看;若一併去看別的,就蕪雜不明瞭。所以說「從重者論」——只抓分量最重的那一路。這就是看命下手的地方。這一段極其實用:它教人先抓主要矛盾,不要一上來就被滿盤干支藏干攪亂。
若以火論,又再看水,看金,看土,則不知命理之要也。若財官印綬有病,即要醫其財官印綬也。如身主有病,就要醫身主也,如八字純然不旺不弱,原財官印綬具無損傷,日干氣又得中和,並無起發可觀,此是平擦常人也。然病藥之說,此是第一家緊要,售斯術者不可不精察也。
張神峰強調:如果已經定了以火為主,卻又去看水、看金、看土,樣樣都看,那就不懂命理的要領了。若病在財、官、印綬,就要醫治財官印綬;若病在日主本身,就要醫治日主本身。倘若八字平平,既不旺也不弱,財官印綬原本毫無損傷,日干之氣又恰好中和,那就沒有什麼可觀的起色,這只是個平常人罷了(底本「平擦」當作「平常」)。不過病藥這一說,是看命第一等要緊的家法,靠這門手藝謀生的人不可不精細體察。這段末尾把「無病無藥即是平人」說得極乾脆,正是病藥說與「貴中和」一派最大的分歧所在。
按:病藥之說,乃張神峰所創造,然實從子平所云,有病方為貴,無傷不是奇,太過宜剝削,不及宜生扶,之數語推演而得,誠論用神之入手法也。
袁樹珊按:病藥之說是張神峰所創,然而實際上是從子平舊說「有病方為貴,無傷不是奇,太過宜剝削,不及宜生扶」這幾句話推演出來的,確實是講用神的入手法門。這條按語交代了病藥說的淵源與地位:它不是憑空另立門戶,而是把子平原有的「太過宜抑、不及宜扶」講得更具體——先找出傷害格局的那個字(病),再找出能去掉它的字(藥),用神就在藥上。袁樹珊把它列為「用神」一門的第一篇,正因為它最便於初學者下手。
論衰旺
《滴天髓》云:能知衰旺之真機,其於三命之奧,思過半矣。旺則宜瀉宜傷,衰則喜幫喜助,子平之理也。然旺中有衰者存,不可損也;衰中有旺者存,不可益也。旺之極者不可損,以損在其中矣;衰之極者不可益,以益在其中矣。至於實所當損者,而損之反凶;弱所當益者。而益之反害。如此真機,皆能知之,又何難於詳察三命之微奧焉。
這一篇論衰旺,先引《滴天髓》一句綱領:「能知衰旺之真機,其於三命之奧,思過半矣」——能懂得衰旺的真正樞機,那麼對於命學的深奧處就領會大半了。接著的解注說:旺就該洩它、傷它,衰就該幫它、助它,這是子平學的常理。然而旺之中還藏著衰,那就不可再損;衰之中還藏著旺,那就不可再益。旺到極點的反而不可損,因為損的道理已經含在其中(旺極只能順其勢);衰到極點的反而不可益,因為益的道理也已含在其中(衰極只能從其勢)。至於該損的卻損了反而凶、該益的卻益了反而害,這類情形都能識破,那麼詳察命學的微妙深奧又有何難。這段的要點是:強弱不能只看表面的多寡,還要看它是「旺而可損」還是「旺極不可損」,這正是取用神最容易失手的地方。
按:欲求用神之所在,當知衰旺之真相。欲知衰旺之真相,當知旺中有衰,衰中有旺,旺極忌損,衰極忌益之義。否則似是而非,豈能鑑別榮枯耶。
袁樹珊按:要找出用神在哪裡,先得知道衰旺的真相;要知道衰旺的真相,先得懂得「旺中有衰、衰中有旺、旺到極點忌損、衰到極點忌益」這幾層意思。否則所見似是而非,怎麼可能分辨得出一生的榮枯?這條按語把上引《滴天髓》與前一篇「病藥」接了起來:病藥之說教人找病下藥,衰旺之論則提醒人先看準這個「病」是真病還是假病——旺極而強行抑制、衰極而勉強生扶,都是把藥下反了,反成大害。命學上所謂「專旺格」「從格」不宜逆勢而制,根源就在這一條。
論四吉神能破格
沈孝瞻曰:財官印食,四吉神也,然用之不當,亦能破格。如食神帶煞,透財為害,財能破格也;春木火旺,見官則忌,官能破格也;煞逢食制,透印無功,印能破格也;財旺生官,露食則雜,食能破格也。是故官用食破,印用財破,譬之用藥,參、苓、芪、術,本屬良材,用之失宜,反足害人。
沈孝瞻說:財、官、印、食是四個吉神,然而用得不當,同樣能破壞格局。舉四例:食神帶七煞的格局(食神制煞),若天干透出財星就成了禍害——財能洩食生煞,所以財能破格。春天木旺而火也旺的命(木火傷官),見到官星便是忌神——所以官能破格。七煞遇食神來制的格局,若再透印綬就白費功夫——印能克食,煞便無制,所以印能破格。財旺生官的格局,若露出食神就混雜了——食神克官,所以食能破格。因此用官星的怕食神來破,用印綬的怕財星來破。這好比用藥,人參、茯苓、黃芪、白朮本是良材,用得不合宜,反足以害人。這一段是要打破「見財官印食即斷為吉」的成見。
論四凶神能成格
沈孝瞻曰:煞傷梟刃,四凶神也,然施之得宜,亦能成格。如印綬根輕,透煞為助,煞能成格也。財逢比劫,傷官可解,傷能成格也。食神帶煞,靈梟得用,梟能成格也。財逢七煞,刃可解厄,刃能成格也。是故財不忌傷,官不忌梟,煞不忌刃,如治國長搶大戟,本非美具,而施之得宜,可以戡亂
沈孝瞻又說:七煞、傷官、梟神(偏印)、羊刃是四個凶神,然而安排得當,同樣能成就格局。舉四例:印綬的根氣輕,透出七煞來生印便是助力——所以煞能成格。財星遇比肩劫財來爭奪,有傷官便可化解(比劫生傷官、傷官再生財)——所以傷能成格。食神帶七煞的格局,有時反要用梟神來調劑(食神太旺則煞無制之功,梟可制食)——所以梟能成格。財星遇七煞來奪,有羊刃便可解厄(羊刃合煞)——所以刃能成格。因此財星不忌傷官,官星不忌梟神,七煞不忌羊刃。這就像治理國家,長槍大戟本不是什麼美好的器具,可是使用得當,便能平定禍亂。這一段與上一段合看,正是一正一反,破除對十神名目的執著。
按:四吉神能破格,四凶神能成格,古人間有言之者,多不明瞭。熟讀此篇,固不致見財、官、印、食即言吉,見煞、傷、梟、刃即言凶,且可知成格,破格所以然之理。
袁樹珊按:四吉神能破格、四凶神能成格,古人偶爾也講到過,但多半說得不明白。把沈孝瞻這兩篇讀熟,就不會一見財、官、印、食便說吉,一見煞、傷、梟、刃便說凶,而且能明白格局所以成、所以破的道理。這條按語與卷三「神煞」門末尾那條「吉神有偽君子、凶煞有偽小人」的按語互相發明,同是袁樹珊全書最反覆致意的一點:命理的吉凶從來不在名目上,而在這個字對本命用神起了什麼作用。學者若能把這一點認定,就已經越過了半吊子術士的水平。
論用神
沈孝瞻曰:八字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財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順用之者也;煞傷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當順而順,當逆而逆,配合得宜,皆為貴格。
這是《子平真詮》最有名的一篇。沈孝瞻說:八字的用神專從月令中去求——拿日干與月令地支相配,由於生克關係不同,就分出各種格局。用神有兩大類:財、官、印、食是善的用神,要「順用」(順著它的性子去生它、護它);煞、傷、劫、刃是不善的用神,要「逆用」(逆著它的性子去制它、化它)。該順的就順、該逆的就逆,配合得宜,都能成為貴格。請注意沈氏這裡的「用神」與前面病藥一門的「用神」含義略異:他所說的用神是指月令所透之神,即格局之主;病藥所說的用神是指救病之藥。兩者各有其用,讀者當分別看待。
是以善而順用之,則財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護財;官喜透財以相生,生印以護官;印喜官煞以相生,劫財以護印;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財以護食。不善而逆用之,則七煞喜食神以制伏,忌財印以資扶;傷官喜佩印以制伏,生財以化傷;陽刃喜官煞以制伏,忌官煞之俱無;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財而透食以化劫。此順逆之大略也。凡看命者,先看用神之何屬,然後或順或逆,以年、月、日、時、逐干、逐支參配,則權衡之,則富貴貧賤,自有一定之理也。不向月令求用神,而妄取用神者,執假失真也。
沈孝瞻接著把順逆兩法各列四條。屬善而順用的:財星喜有食神來相生,喜生出官星來保護財;官星喜透出財星來相生,喜生出印綬來保護官;印綬喜有官煞來相生,喜有劫財來保護印(劫財能擋財、財不來破印);食神喜日主身旺來相生,喜生出財星來保護食。屬不善而逆用的:七煞喜食神來制伏,忌財印去資助它;傷官喜佩印來制伏,喜生財以化洩傷官;陽刃喜官煞來制伏,最忌官煞一個都沒有;月令的劫財喜透官星來制伏,也可用財而透食神來化洩劫財。這就是順逆兩法的大概。凡看命的人,先看用神屬於哪一類,然後或順或逆,把年、月、日、時逐干逐支配合起來權衡,那麼富貴貧賤自有一定的道理。若不從月令去求用神而胡亂另取,那就是抓住假的、丟了真的。
按:論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此數語,為用神執扼要法。至於財喜食以相生,生官以護財;煞喜食以制伏,忌財印以資扶之,皆備列於宜忌門中,學者宜參觀互證之。
袁樹珊按:「論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這幾句,是取用神最扼要的方法(底本「執扼要法」當作「之扼要法」)。至於「財喜食神相生、生官以護財」「煞喜食神制伏、忌財印資扶」這一類具體條目,前面卷四「宜忌」一門裡都已列全,學者應當把兩處對照參看、互相印證。這條按語點明瞭本書的結構:宜忌一門是逐個十神講喜忌,用神一門是講如何從月令定格局,兩者本是一體的兩面——先由月令定出格局之主,再按宜忌門的條例去配它的喜用與忌神。
論用神成敗救應
沈孝瞻曰:用神專尋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敗。何謂成?如官逢財印,又無刑沖破害,官格成也。財生官旺,或財逢食生而身強帶比,或財格透印而位置妥貼,兩不相剋,財格成也。印輕逢煞,或官印雙全,或身印兩旺而用食傷洩氣,或印多逢財而財透根輕,印格成也。食神生財,或食帶煞而無財,棄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身強七煞逢制,煞格成也。
沈孝瞻說:用神專從月令尋取,再拿四柱來配合,必然有成有敗。什麼叫「成」?逐格舉例如下。正官格:官星遇財星與印綬(財生官、官生印,三者流通),又沒有刑沖破害,官格就成了。財格:財生官而官旺,或者財遇食神來生而日主身強又帶比肩,或者財格透出印綬而位置安排妥當、財印兩不相剋,財格就成了。印格:印綬輕而遇七煞來生,或者官印雙全,或者身與印兩旺而用食傷來洩秀,或者印多而遇財星、財又透干而根輕(略破其印之太過),印格就成了。食神格:食神生財,或者食神帶七煞而無財,或者舍食神而就七煞並透印綬,食格就成了。七煞格:身強而七煞遇到制伏,煞格就成了。
傷官生財,或傷官佩印而傷官旺,印有根,或傷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或傷官帶煞而無財,傷官格成也。陽刃透官煞而露財印,不見傷官,陽刃格成也。建祿月劫,透官而逢財印,透財而逢食傷,透煞而遇制伏,建祿月劫之格成也。
接著說其餘三格的「成」。傷官格:傷官生財,或者傷官佩印而傷官旺、印又有根,或者傷官旺而日主弱、天干透出煞與印(煞生印、印制傷而生身),或者傷官帶七煞而無財,傷官格就成了。陽刃格:陽刃而天干透出官煞、又露財印來生官煞,且不見傷官來破,陽刃格就成了。建祿月劫格(月令是日主的祿或劫):透出官星而又有財印相配,或透出財星而又有食傷來通關,或透出七煞而又遇到制伏,建祿月劫格就成了。八格的成立條件至此列全。通看一過可以歸納出一條:吉神格要有生有護,凶神格要有制有化,而且不能有相反的字來攪亂。
財旺生官者,月令星旺,四柱有官,則財旺自生官;或月令財星而透食神,身強則食神洩秀,轉而生財。財本忌比劫,有食神則不忌而喜,蓋有食神化之也。或透印而位置妥貼者,財印不相礙也。如年干透印,時干透財,中隔比劫,則不相礙;隔官星則為財旺生官,亦不相礙,是為財格成也。
沈孝瞻再就財格補充說明,示範什麼叫「位置妥貼」。所謂財旺生官:月令的財星旺,四柱中又有官星,財旺自然生官。或者月令是財星而天干透出食神,只要日主身強,食神就能洩秀,轉過來生財。財星本來忌比劫來奪,可是有了食神就不但不忌反而喜歡,因為食神能把比劫之氣化洩過來生財。至於「透印而位置妥貼」,是指財與印雖同在四柱而彼此不相妨礙——例如年干透印、時干透財,中間隔著比劫,財就夠不著印,兩不相礙;若中間隔的是官星,那就成了財生官、官生印的順生,更不相礙。這樣都算財格成立。這一段極見功夫:同樣的幾個字,擺的位置不同,格局的成敗就完全兩樣,這是《子平真詮》最獨到的見解。
何謂敗?官逢傷克刑沖,官格敗也;財輕比重,財透七煞,財格敗也;印輕逢財,或身強印重而透煞,印格敗也;食神逢梟,或生財露煞,食神格敗也;七煞逢財無制,七煞格敗也;傷官非金水而見官,或生財而帶煞,或佩印而傷輕身旺,傷官格敗也;陽刃無官煞,刃格敗也;建祿月劫,無財官,透煞印,建祿月劫之格敗也。
什麼叫「敗」?逐格舉例如下。正官格:官星遇傷官來克,或遭刑沖,官格就敗了。財格:財輕而比劫重,或財星透出七煞(財生煞攻身),財格就敗了。印格:印輕而遇財來破,或者身強印重而又透七煞(愈生愈旺),印格就敗了。食神格:食神遇梟神(偏印)來奪食,或者食神生財而又露出七煞,食格就敗了。七煞格:七煞遇財來生而毫無制伏,煞格就敗了。傷官格:不是金水傷官而見到官星,或者傷官生財而又帶七煞,或者佩印而傷官輕、日主又旺(印重傷輕,無秀可洩),傷官格就敗了。陽刃格:沒有官煞來制,刃格就敗了。建祿月劫格:沒有財官可用,反透出煞印,建祿月劫格就敗了。八格的敗因也歸結為一句:吉神格被克被奪、凶神格無制無化,就是敗。
成中有敗,必是帶忌;敗中有成,全憑救應。何謂帶忌?如正官逢財而又逢傷;透官而又逢合;財旺生官而又逢傷逢合;印透食以洩氣,而又遇財露;透煞以生印,而又透財,以去印存煞;食神帶煞印而又逢財;七煞逢食制而又逢印;傷官生財而財又逢合;佩印而印又遭傷,透財而逢煞,是皆謂之帶忌也。
格局已成而又轉敗的,必定是「帶忌」;格局已敗而又轉成的,全靠「救應」。什麼叫帶忌?舉例來說:正官格既有財來生,卻又遇傷官來克;官星透出,卻又被別的干合住;財旺生官,卻又遇傷官或遇合;印格透出食神來洩秀,卻又碰上財星顯露(財破印);透七煞來生印,卻又透出財星,把印去掉只留下煞(財生煞、煞無化);食神帶煞印的格局,卻又遇上財;七煞遇食神制伏,卻又遇上印來奪食;傷官生財,而財又被合住;佩印而印又遭傷克,透財而又遇七煞——這些都叫作帶忌。歸納起來,「帶忌」就是格局本已配好,偏偏多出一個字來攪亂這套配合。
成中之敗,亦變化萬端,此不過其大概也。如財旺生官,美格也,身弱透官,即為破格。傷官見官,為格之忌,透財而地位配置合宜,則傷官生財來生官,反可以解,種種變化,非言說所能盡,在於熟習者之妙悟耳。
沈孝瞻提醒:成中之敗變化萬端,上面所列不過是個大概。例如財旺生官本是美格,可是日主身弱而又透官星,那就成了破格(身弱擔不起財官)。又如傷官見官本是格局的大忌,可是若透出財星而位置配置得宜,傷官便先生財、財再生官,一路順生,反而可以化解這個忌。種種變化不是言語說得盡的,全在熟練之人的妙悟。這段話是《子平真詮》通篇的活眼:它一面立定條例,一面又反覆申明條例之外還有位置、有強弱、有通關——學者若只背條例而不看配置,仍舊斷不准。
何謂救應?如官逢傷而透印以解之,雜煞而合煞以清之,刑沖而會合以解之;財逢劫而透食以化之,生官以制之,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財,或存財而合煞;印逢財而劫財以解之,或合財而存印;食逢梟而就煞以成格,或生財以護食;煞逢食制,印來護煞,而逢財以去印存食;傷官生財透煞而煞逢合;陽刃用官煞帶傷食,而重印以護之;建祿月劫用官,遇傷而傷被合,用財帶煞而煞被合,是謂之救應也。八字妙用,全在成敗救應,其中權輕權重,甚是活潑。學者從此留心,能於萬變中融以一理,則於命之一道,其庶幾乎!
什麼叫「救應」?就是格局本已被破,另有一個字出來解圍。舉例來說:官星遇傷官來克,透出印綬就能解(印克傷官);官煞混雜,把七煞合去就清純了;遇刑沖,用三合六合來解開。財星遇劫財來奪,透出食神就能化(劫生食、食生財),或生出官星來制劫;財遇七煞,用食神制煞而使財得以生我,或保住財而把煞合去。印遇財來破,用劫財來解(劫財奪財護印),或把財合去而留住印。食神遇梟神來奪,就轉而就七煞成格,或生出財來護食。七煞本遇食神制伏,卻來了印綬護煞(印克食),這時再遇財星去掉印而留住食,格局又成。傷官生財而透出七煞,煞被合去。陽刃格用官煞而帶傷食來克官煞,就用重印來護住官煞。建祿月劫格用官星,遇傷官而傷官被合;用財帶煞而煞被合。這些都叫救應。八字的妙用全在成、敗、救應三層,其中孰輕孰重非常靈活。學者從這裡留心,能在萬般變化中融會成一個道理,那麼對命學之道也就差不多了。
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沈孝瞻曰:八字之中,變化不一,遂分成敗;而成敗之中,又變化不測,遂有因成得敗,因敗得成之奇。是故化傷為財,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為用,卯未會財,乃以黨煞,因成得敗矣。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財,因成得敗也。如此之類,不可勝數,皆秋金重重,略帶財以損太過,逢煞則煞印忌因成得敗之例也。
沈孝瞻說:八字之中變化不一,於是分出成與敗;而成敗之中又變化莫測,於是有「因成得敗」「因敗得成」這種奇處。所謂因成得敗,是本已成格卻因同一個條件反而破了。舉例:把傷官化為財星,本是格局之成;可是辛金生在亥月(亥中甲木為財、壬水為傷),天干透丁火為用(丁為辛之七煞,此處沈氏原以丁為官煞之用),若地支卯未來會成木局財星,財反而結黨去生煞攻身,這就因成而得敗了。又如印格用七煞來生印,本是格局之成;可是癸水生在申月,若見財星破印,反而助煞攻身,也是因成而得敗。這類例子數不勝數。(底本此段自「然癸生申月」以下文字有竄亂脫漏,「秋金重重,略帶財以損太過」云云與上文接不上,此處底本有脫文,讀者只須領會「同一配置在不同強弱下可成可敗」之理即可,不宜臆補。)
官印逢傷,格之敗也,然辛生戊月,年丙時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洩身為秀,是因敗得成矣。煞刃逢食,格之敗也,然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時上逢壬,則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雜,煞刃局清,是因敗得成矣。如此之類,亦不可勝數,皆因敗得成之例也。其間奇奇怪怪,變幼無窮,惟以理權衡之,隨在觀理,因時運化,由他奇奇怪怪,自有一種至當不易不論。觀命者毋眩而無主、執而不化也。
所謂因敗得成,是本已破格卻因同一個條件反而成了。舉例:官印格遇傷官來克,本是格局之敗;可是辛金生在戊月(印格),年干丙火為官、時干壬水為傷官,壬水隔著戊土夠不著丙火(戊能制壬),克不成官,反而能洩辛金之身而成秀氣,這就因敗而得成了。又如煞刃格遇食神來克官煞,本是格局之敗;可是庚金生在酉月(陽刃格),年干丙火為煞、月干丁火為官,時上遇壬水,壬水合去丁官而留下丙煞,官煞就不混雜,煞刃兩停而局面清純,這也是因敗而得成。這類例子同樣數不勝數。其間奇奇怪怪、變化無窮(底本「變幼」當作「變化」),只能用道理去權衡,隨處觀察其理,隨時運而變化;任它千奇百怪,自然有一種最恰當而不可移易的斷法。看命的人不要被表面現象弄得眼花而失了主見,也不要死抱條文而不知變通。
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沈孝瞻曰:論命惟以月令用神為主,然亦須配氣候而互參之。譬如英雄豪傑,生得其時,自然事半功倍;遭時不順,雖有奇才,成功不易。是以印綬遇官,此謂官印雙全,無人不貴。而冬木逢水,雖透官星,亦難必貴,蓋金寒而水益凍,凍水不能生木,其理然也。冬木,尤為秀氣,以冬木逢火,不惟可以洩身印兩旺,透食則貴,凡印格皆然。而用之身,而即可以調候也。
這一篇講「調候」,是取用神時必須與月令寒暖燥溼合看的道理。沈孝瞻說:論命固然以月令用神為主,但也必須配上氣候互相參看。好比英雄豪傑,生逢其時自然事半功倍;遭逢時勢不順,縱有奇才也不容易成功。所以印綬遇官星,叫作官印雙全,沒有不貴的;可是冬天的木遇水,即使透出官星也難保必貴——因為冬月金寒,金生水而水更凍,凍住的水生不了木,道理就在這裡。反過來,冬木若逢火,不但能洩身,而且能解凍回暖,所以冬木見火尤為秀氣;凡身與印兩旺的印格,透出食傷則貴,各種印格都是如此,而用在冬木身上,這一步同時又起了調候的作用。(底本此段文字次序有竄亂,「冬木尤為秀氣」數句與上下不相連屬,茲依文義疏通如上。)
傷官見官,為禍百端,而金水見之,反為秀氣。非官之不畏夫傷,而調候為急,權而用之也。傷官帶煞,隨時可用,而用之冬金,其秀百倍。傷官佩印,隨時可用,而用之夏木,其秀百倍,火濟水,水濟火也。傷官用財,本為貴格,而用之冬水,即使小富,亦多不貴,凍水不能生木也。傷官用財,即為秀氣,而用之夏木,貴而不甚秀,燥土不甚靈秀也。
沈孝瞻接著連舉五例說明調候如何壓過常法。傷官見官本是禍事百端,可是金水傷官(庚辛日生在亥子月)見到官星反而是秀氣——並不是官星不怕傷官,而是調候更為要緊,權衡輕重才這樣用(金水寒冷,非丙丁之火不能暖局)。傷官帶七煞,本來隨時都可用,而用在冬天的金上,秀氣加倍。傷官佩印,本來隨時都可用,而用在夏天的木上,秀氣加倍——因為夏木用水正是以水濟火,冬金用火正是以火濟水。傷官用財本是貴格,可是用在冬天的水上,即便小富也多半不貴,因為凍水生不了木。傷官用財本是秀氣,可是用在夏天的木上,貴而不甚秀氣,因為夏木所生的是燥土,燥土不夠靈秀。可見同一個格局配在不同季節上,高下大不相同。
春木逢火,則為木為通明,而夏木不作此論;秋金遇水,則為金水相涵,而冬金不作此論。氣有衰旺,取用不同也。春木逢火,木火通明,不利見官;而秋金遇水,金水相涵,見官無礙。假如庚生申月,而支中或子或辰,會成水局,天干透丁,以為官星,只要壬癸不透露干頭,便為貴格,與食神傷官喜見官之說同論,亦調候之道也。食神雖逢正印,亦謂奪食,而夏木火盛,輕用之亦秀而貴,與木火傷官喜見水同論,亦調候之謂也。此類甚多,不能悉述,在學者引伸觸類,神而明之而已。
沈孝瞻再舉三例。春天的木逢火,叫作「木火通明」,而夏天的木就不能這樣論(夏木已燥,再見火便成焚燒);秋天的金遇水,叫作「金水相涵」,而冬天的金就不能這樣論(冬金已寒,再見水便成凍結)。氣有衰有旺,取用自然不同。同是這兩個格局,春木火通明的不利於見官星(官克身而奪其秀),秋金水相涵的見官星卻無妨。譬如庚金生在申月,地支有子或辰會成水局,天干透出丁火作官星,只要壬、癸不透在天干上(免得克丁),便是貴格——這與「食神傷官喜見官」的說法同一道理,也是調候之道。又如食神遇正印本來也叫「奪食」,可是夏天木盛火旺,稍用一點印綬反而秀而貴——這與「木火傷官喜見水」同一道理,也是調候。這類情形很多,不能一一列舉,全在學者觸類旁通、心領神會。
按:比、食、財、官、印,乃五行生剋變化之名詞,其義備列宜忌門中。然餘為人談命,每多詳言五行,而略論名詞者,何也?蓋木、火、土、金、水之五行,乃有形之物質,與人談論,其理顯然易曉,非比、食、財、官、印之名詞。高深費解也。然欲知五行之真理,必先明調候之道,須熟玩此篇,尤須將五行宜忌門中義理,反覆尋思,乃得要領。
袁樹珊按:比、食、財、官、印這些名目,不過是五行生剋變化的代稱,它們的含義在「宜忌」一門裡已經列全。然而我替人談命時,往往詳說五行而略提這些名目,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木、火、土、金、水是有形的物質,與人談論時道理顯然易懂,不像比、食、財、官、印這些名詞那樣高深費解。不過要懂得五行的真理,必先明白調候的道理,就須把這一篇仔細玩味,尤其要把「五行宜忌」一門中的義理反覆思索,才能抓住要領。這條按語透露了袁樹珊替人論命的實際做法——對客人講寒暖燥溼、講五行物性,比講十神術語更容易說清,也更貼近命理的實質。
論相神緊要
沈孝瞻曰:月令既得用神,則別位亦必有相,若君之有相,輔者是也。如官逢財生,則官為用,財為相;財旺生官,則財為用,官為相;煞逢食制,則煞為用,食為相。然此乃一定之法,非通變之妙。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賴此一字而成者,均謂之相也。傷用神甚於傷身,傷相甚於傷用。
這一篇提出「相神」這個概念,是《子平真詮》獨有的名目。沈孝瞻說:月令既已定出用神,別的位置上必定還有一個「相」,就像君主之下有宰相輔佐一樣。例如官星遇財來生,官是用神、財就是相神;財旺生官,財是用神、官就是相神;七煞遇食神來制,煞是用神、食神就是相神。不過這只是一定之法,還不是通變的妙處。扼要地說:凡是全局的格局全靠某一個字才得以成立的,那個字就叫相神。最要緊的一句是:傷了用神比傷了日主更嚴重,傷了相神又比傷了用神更嚴重——因為用神被傷還可救,相神一失,整個格局立刻散架。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壬,則合傷存官以成格者,全賴壬之相;戊用子財,透甲並己,則合煞存財以成格者,全賴己之相;乙用酉煞,年丁月癸,時上逢戊,則合去癸印以使丁得制煞者,全賴戊之相。癸生亥月,透丙為財,財逢月劫,而卯未來會,則化水為木而轉劫以生財者,全賴於卯未之相。庚生申月,透癸洩氣,不通月令而金氣不甚靈,子辰會局,則化金為水而成金水相涵者,全賴於子辰之相。
沈孝瞻舉五例說明相神。其一:甲木以酉中辛金為正官,天干透丁火來傷官,幸而有壬水,壬合丁而保住官星,格局得以成立,全靠壬這個相神。其二:戊土以子中癸水為財,天干透甲木為煞,幸而有己土,己合甲而保住財星,格局得以成立,全靠己這個相神。其三:乙木以酉中辛金為七煞,年干丁火本可制煞,月干癸水卻要克丁,幸而時上遇戊土,戊合去癸印,丁火才得以制煞,全靠戊這個相神。其四:癸水生在亥月,天干透丙火為財,可是亥是月劫(癸之劫財),財遇劫奪;幸而地支卯、未來會成木局,把水化成木,反把劫財轉成生財之神,全靠卯未這兩支相神。其五:庚金生在申月,天干透癸洩氣,若不與月令相通則金氣不甚靈動;幸而子、辰會成水局,把金氣化成水而成「金水相涵」,全靠子辰這兩支相神。
如此之類,皆相神之緊要也。相神無破,貴格已成;相神相傷,立敗其格。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印,制傷以護官矣,而又逢戊,癸合戊而不制丁,癸水之相傷矣;丁用酉財,透癸逢己,食制煞以生財矣,而又透甲,己合甲而不制癸,己土之相傷矣。是皆有情而化無情,有用而成無用之格也。凡八字排定,必有一種議論,一種作用,一種棄取,隨地換形,難以虛擬,學命者其可忽諸?
這類例子都說明相神的緊要。相神沒有被破,貴格就已成立;相神一被傷,格局立刻就敗。舉兩個相神被傷的例:甲木以酉官為用,天干透丁傷官,幸有癸水制丁以護官——癸就是相神;可是又來一個戊土,癸與戊相合而顧不上制丁,癸這個相神就被傷了。丁火以酉中辛金為財,天干透癸為七煞,幸有己土食神制煞以生財——己就是相神;可是又透一個甲木,己與甲相合而顧不上制癸,己這個相神也被傷了。這些都是原本有情而化為無情、原本有用而變成無用的格局。總之,凡八字一經排定,必定各有一套議論、一種作用、一番取捨,隨著位置的不同而形態各異,很難憑空擬定;學命的人怎麼可以忽略這一層呢?
論用神格局高低
沈孝瞻曰: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財官印食煞傷劫刃,何格無貴?何格無賤?由極貴而至極賤,萬有不齊,其變千狀,豈可言傳?然其理之大綱,亦在有情無情、有力無力之間而已。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財,而四柱帶傷,反推佩印。故甲透酉官,透丁合壬,是謂合傷存官,遂成貴格,以其有情也。財忌比劫,而與煞作合,劫反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為劫,逢庚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貴格,亦以其有情也。
這一篇講格局的高低之分。沈孝瞻說:八字既有用神,必定有格局;有格局,必定有高有低。財、官、印、食、煞、傷、劫、刃八格,哪一格沒有出過貴人?哪一格沒有出過賤者?從極貴到極賤,千差萬別、變化千狀,怎麼可能一一言傳。不過它的大綱,也不過在「有情無情」「有力無力」這兩句上罷了。先說有情:正官格佩印本不如透財(財能生官),可是四柱若帶傷官,反而要推佩印為上(印能制傷護官)。所以甲木以酉中辛金為官,天干透丁傷官而有壬水來合丁,叫作「合傷存官」,於是成為貴格,因為它有情。又如財星本忌比劫來奪,可是劫財若與七煞相合,劫反而變成有用之神。所以甲木生在辰月,透戊土成財格,遇乙木為劫、逢庚金為煞,乙庚一合,兩個忌神都各得其用,於是成為貴格,也是因為它有情。
身強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剛,秋木盛,三者皆備,極等之貴,以其有力也。官強財透,身逢祿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貴,亦以其有力也。又有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祿即丁之長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再說有力。日主身強、七煞透出而食神又旺,例如乙木生在酉月,辛金透出為煞、丁火剛健能制煞、秋天的乙木又本身生旺,煞、食、身三者力量都具備,這是極等的貴格,因為它有力。官星強而財又透出、日主自坐祿或刃,例如丙火生在子月,癸水透出為官、庚金露出來生官,而日主又坐在寅或午上(寅是丙之長生、午是丙之帝旺兼刃),官、財、身三者勢均力敵,於是成為大貴,也是因為它有力。還有既有情又有力、既有力又有情的:例如甲木用酉官,壬水合去丁火以清官星,而壬水本身根氣深厚,這是有情而兼有力。乙木用酉煞,辛金遇丁火來制,而辛金的祿位(酉)恰好就是丁火的長生之地,兩者同根於月令,這是有力而兼有情。這些都是格局中最高的。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逢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強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並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至如印用七煞,本為貴格,而身強印旺,透煞孤貧,蓋身旺不勞印生,印旺何勞煞助?偏之又偏,以其無情也。
次一等的是有情而未到極致、有力而未到十足。例如甲木用酉官,天干透丁傷官而有癸水來克丁——用克總不如用合來得乾淨(壬合丁則丁全然無用,癸克丁則丁猶存餘力),這是有情而不是情到極處。又如乙木以酉為煞,透丁火來制煞,可是或者煞強而丁稍弱,或者丁旺而煞不夠高昂,又或者辛、丁都旺而乙木自身的根不甚深,這是有力而不是力到十足。這些都是格局較高而次一等的。至於無情的:印格用七煞來生印本是貴格,可是身已強、印又旺,再透七煞,反主孤貧——身既旺就不勞印來生,印既旺又何須煞來助?這是偏上加偏,所以說它無情。
傷官佩印,本秀而貴,而身主甚旺,傷官甚淺,印又太重,不貴不秀,蓋欲助身則身強,制傷則傷淺,要此重印何用?是亦無情也。又如煞強食旺而身無根,身強比重而財無氣,或夭或貧,以其無力也。是皆格之低而無用者也。然其中高低之故,變化甚微,或一字而有千鈞之力,或半字而敗全局之美,隨時觀理,難以擬議,此特大略而已。
再舉無情與無力的例。傷官佩印本是既秀且貴,可是日主非常旺、傷官又很淺,印綬反而太重,那就不貴也不秀——要用印來幫身吧,身本來就強;要用印來制傷吧,傷本來就淺;留著這麼重的印有什麼用?這也是無情。又如七煞強而食神也旺,可是日主毫無根氣;或者日主身強而比劫又重,可是財星毫無氣勢——這樣的命或者短命、或者貧窮,因為它無力。這些都是格局低而無用的。然而其中高低的緣故,變化極其精微:有時一個字就有千鈞之力,有時半個字就敗了全局之美,只能隨時觀察其理,很難預先擬定,這裡說的不過是個大概。這段末尾與前面「論用神成敗救應」的結語一貫,都在告誡學者不可拿條文硬套。
論生克先後分吉凶
沈孝瞻曰: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後之間,遂分吉凶者,尤談命之奧也。如正官同是財傷並透,而先後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後,則以財為解傷,即不能貴,後運必有結局。若戊先而丁後時,則為官遇財生,而後因傷破,即使上運稍順,終無結局,子嗣亦難矣。
這一篇講同樣的字因位置先後不同而吉凶迥異,是《子平真詮》最精細的一層。沈孝瞻說:月令用神配上四柱,固然要靠每個字的生克來分吉凶;然而有時生克關係完全相同,只因先后位置有別,吉凶就分了開來,這尤其是談命的奧妙處。例如正官格同樣是財星與傷官並透,先後不同結果就兩樣。假如甲木以酉中辛金為官,若丁火(傷官)在前而戊土(財)在後,那就是先傷官後有財來解救——傷官生財、財再生官,雖不能大貴,晚運必有結局。若戊土在前而丁火落在時柱,那就是官星先得財生、後來又被傷官破掉——即使前半段運程稍順,終究沒有結局,連子嗣也艱難(時柱主子息)。
印格同是貪財壞印,而先後有殊。如甲用子印,己先癸後,即使不富,稍順晚境;若癸先而己在時,晚景亦悴矣。食神同是財梟並透,而先後有殊。如壬用甲食,庚先丙後,晚運必亨,格亦富而望貴。若丙先而庚在時,晚運必淡,富貴兩空矣。七煞同是財食並透,而先後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後,則為財以助用,而後煞用食制,不失大貴。若辛先而癸在時,則煞逢食制,而財轉食黨煞,非特不貴,後運蕭索,兼難永壽矣。
其餘各格同此。印格同樣是「貪財壞印」,先後不同也兩樣:甲木以子中癸水為印,若己土(財)在前而癸水在後,那就是先有財、後得印來補救,即使不富,晚境還算稍順;若癸水在前而己土落在時柱,那就是印先得用、後被財破,晚景就憔悴了。食神格同樣是財與梟神並透:壬水以甲木為食神,若庚金(梟)在前而丙火(財)在後,那是先被奪食、後得財來制梟護食,晚運必亨通,格局既富且可望貴;若丙火在前而庚金落在時柱,那是先有財護食、後來梟神奪食,晚運必定清淡,富貴兩頭落空。七煞格同樣是財與食並透,先後之別更大:己土生在卯月(卯中乙木為煞),若癸水(財)在前而辛金(食)在後,那是先以財助用、後以食神制煞,不失大貴;若辛金在前而癸水落在時柱,那是煞已被食神制住,財卻又反過來幫著煞(財洩食生煞),非但不貴,後運蕭條,還難以長壽。
丙生辛酉,年癸時己,傷因財間,傷之無力,間有小貴。假如癸己產並而中無辛隔,格盡破矣。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時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許貴。假使年丙月壬而時戊,或年戊月丙而時壬,則壬能克丙,無望其貴矣。以上舉官星為例,餘如印畏財破,財懼比劫,食傷忌梟印,意義相同。救應之法,亦可例推矣。
沈孝瞻末舉兩例講「隔位」。其一:丙火日主生在辛酉月(酉中辛金為財),年干癸水為官、時干己土為傷官,傷官與官星之間隔著財星,傷官的力量傳不過去,所以偶有小貴;假如癸、己兩字緊挨在一處而中間沒有辛金相隔,格局就全破了。其二:辛金生在申月,年干壬水為傷官、月干戊土為印、時上丙火為官星,壬水被戊土隔在遠處而克不到丙火,格局仍可許貴;假使換成年丙、月壬、時戊,或年戊、月丙、時壬,壬水就能直接克丙,貴就沒指望了。以上都拿官星作例;其餘如印怕財來破、財怕比劫來奪、食傷怕梟印來克,道理完全相同,而救應之法也可以照這個體例推演。這一篇合前面「論相神緊要」同看,正是《子平真詮》講「位置」的兩大支柱:不但看有什麼字,還要看這些字排在哪一柱、彼此挨著還是隔著。
卷五 化合刑沖
論十干從化
經云:甲遇己,得辰戌丑未則旺相。乙遇庚,得巳酉丑則掀轟。丙遇辛,得申子辰則奮發。丁遇壬,得亥卯未則清高。戊遇癸,得寅午戌則顯榮。是以五運以五宮為正廟,我入母宮為福德,我入子宮為盜洩,我入鬼宮為刑傷,我入妻宮為財帛。然子能制鬼,不可概作凶言,當以五運深淺,及生剋制化評斷。
這一篇講「化氣格」,即兩干相合而變成另一行時如何論命。古經說:甲遇己合化土,地支得辰、戌、丑、未(土之本位)就旺相;乙遇庚合化金,地支得巳、酉、丑(金局)就聲勢轟烈;丙遇辛合化水,地支得申、子、辰(水局)就奮發;丁遇壬合化木,地支得亥、卯、未(木局)就清高;戊遇癸合化火,地支得寅、午、戌(火局)就顯榮。所以化氣所成的這一行叫「五運」,以本行的本位為「正廟」(最得地之處);化神進入生我之宮叫「福德」(即印),進入我生之宮叫「盜洩」(即食傷),進入克我之宮叫「刑傷」(即官煞),進入我克之宮叫「財帛」(即財)。不過我所生的子能反過來制住克我的鬼(食傷制煞),所以不可一概斷凶,應當按化氣之運的深淺與生剋制化的實際情形來評斷。
總之,化氣主體,首重日干,年月時次之,須要日辰得旺氣,始為美備。若得月中旺氣,又得時上旺氣,固妙。若不得月中旺氣,僅得時上旺氣,亦可用。若月日時具得旺氣,則富貴壽考矣。《淵海子平》云:化之真者,名公鉅卿;化之假者,孤兒異姓,及此義也。
總之,化氣格以日干為主體,年、月、時三柱次之;必須日柱的地支得化神的旺氣,才算完美齊備。若月支得化神旺氣、時支也得旺氣,固然極妙;若月支得不到而只有時支得旺氣,也還可用;若月、日、時三處都得旺氣,那就富貴而且長壽了。《淵海子平》說:「化之真者,名公鉅卿;化之假者,孤兒異姓。」講的正是這個意思——真化之格可以位至名公巨卿,假化之格則常主孤苦、依附他姓。這裡要記住化氣格成立的第一條件:不只是兩干相合,還必須地支有化神的旺氣來接應,否則合而不化,只是牽絆而已。
至於干合又得支合者,如甲戌見己卯,甲辰見己酉之類,同在一旬,必須辯其,陽為君陰為臣。君位居上,臣位居下始順,反此則悖逆矣。如甲子見己丑,甲午見己未之類,互見兩旬,謂之夫婦聚會。蓋遭遇有本郡之夫,亦有他郡之妻,故互見兩旬,必須上下和美,貴神贊助,乃妙。若沖破刑煞,則無益矣。
至於天干相合而地支也相合的,例如甲戌與己卯相配(甲己合、卯戌合)、甲辰與己酉相配(甲己合、辰酉合)這一類,兩柱同在一旬之內,就必須分辨上下之序:陽干為君、陰干為臣,君位在上、臣位在下才算順,反過來就是悖逆。又如甲子與己丑、甲午與己未這一類(甲己合、子丑合、午未合),兩柱分屬兩旬,叫作「夫婦聚會」——好比婚配之中,有本郡之夫,也有他郡之妻,所以分居兩旬;這種配合必須上下和美、又得貴神來贊助,才算美妙。若遇沖破刑煞,那就無益了。這一段講的是化氣格中干支雙合的精細分別,實際論命時須先看兩柱的上下與旬次。
又有轉角進化者,干合中見支辰四角相順連者,如甲辰己巳之類,日時遇此,功名易成。有轉角退化者,干合中見支辰四角逆連者,如甲午見己巳之類,日時遇此,功名不晚得,一切遲緩。有坐下自化者,乃干支暗合,如壬午日,丁祿在午,與壬化合。丁亥日,壬祿在亥,與丁化合是也。戊子、甲午、辛巳、癸巳日同此。然獲福之厚薄,仍當隨八字全體觀之,庶無差誤。
還有三種細目。其一叫「轉角進化」:干合的兩柱,地支依次順連而下,例如甲辰配己巳(辰、巳順次相連);日柱、時柱若遇上這種配置,功名容易成就。其二叫「轉角退化」:干合的兩柱,地支逆次相連,例如甲午配己巳(午、巳逆退);日、時若遇上,功名要晚才得到,一切都遲緩。其三叫「坐下自化」,是天干與本柱地支所藏之干暗合:例如壬午日,丁的祿在午,午中丁火與壬相合;丁亥日,壬的祿在亥,亥中壬水與丁相合。戊子、甲午、辛巳、癸巳這幾日也是同樣的道理(戊子日子中癸與戊合,甲午日午中己與甲合,辛巳日巳中丙與辛合,癸巳日巳中戊與癸合)。不過所得福分的厚薄,仍要就八字全局來看,才不至於差錯。
按:化氣有得時失令之不同,如化土於季月為得時,反此皆為失令。化木為亥卯未月,及正月,為得時,反此皆為失令。得時者為真化,失令者為假化。然有真化而經破傷者,不啻真化,此又不可不知。破傷者何?如化土格,而天干間以乙字庚字,暗地化金,盜洩土氣,或間以丁字壬字,暗地化木,損傷土質,即書云:我入子宮為盜洩,我入鬼宮為刑傷是也。資助者何?如化土格,而天干間以戊字癸字,暗地化火,為土之印,或間以丙字辛字,暗地化水為土之財,即書云:我如母宮為福德,我如妻宮為財帛是也。大運宜忌,亦如是論。再參觀五運深淺,生剋制化,則百不失一矣。
袁樹珊按:化氣有得時與失令的分別。例如化土之格生在辰戌丑未四季月為得時,不是這幾個月就都算失令;化木之格生在亥、卯、未月以及正月(寅月)為得時,不是這幾個月就都算失令。得時的叫「真化」,失令的叫「假化」。不過也有真化而中途遭到破傷的,那就不能仍當真化看,這一層不可不知。什麼叫破傷?例如化土格而天干中間夾著乙字、庚字,乙庚暗中化金,盜洩土氣;或者夾著丁字、壬字,丁壬暗中化木,損傷土質——這正是前文所說「我入子宮為盜洩,我入鬼宮為刑傷」。什麼叫資助?例如化土格而天干中間夾著戊字、癸字,戊癸暗中化火,火是土的印;或者夾著丙字、辛字,丙辛暗中化水,水是土的財——這正是前文所說「我入母宮為福德,我入妻宮為財帛」。大運的宜忌也照這樣論。再參看化氣之運的深淺與生剋制化,就百無一失了。
今人不明此理,但知化氣宜真忌假,而不知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甚至謂真始為化氣,假者不為化氣。尤屬謬妄。殊不知《淵海子平》一則云化之真者,一則云化之假者,此真假同以化言之明證也。《三命通會》泥一陰一陽,夫婦配合,化生萬物之說,謂為一己二甲,一甲二己,皆不能化,只可作妒合論。阜頗不謂然,
袁樹珊接著駁兩種流行的誤解。今人不明白上述道理,只知道化氣宜真忌假,卻不知道真中有假、假中有真;甚至有人說只有真化才算化氣格、假化就不算化氣格,那就更加荒謬了。殊不知《淵海子平》一處說「化之真者」,一處說「化之假者」,兩處都用「化」字,這正是真化假化同屬化氣格的明證。又如《三命通會》拘泥於「一陰一陽、夫婦配合、化生萬物」的說法,認定一個己配兩個甲、一個甲配兩個己都不能化,只能當作「妒合」(爭合)來論。袁樹珊自稱其名說:我(阜)很不以為然。下面他就要舉《神峰通考》所載的三個實例來反駁。
及觀《神峰通考》從化篇,載肖丞相造:癸巳、丁巳、癸酉、戊午,二癸一戊,作化火格論。又方狀元造:辛亥、辛丑、丙子、己亥,二辛一丙,作化水格論。又李知府造:丁酉、丙午、丁巳、壬寅,二丁一壬,作化木格論。愈覺《通會》之說非是。
袁樹珊舉出三個反證。看《神峰通考·從化篇》所載:蕭丞相的命造是癸巳、丁巳、癸酉、戊午,兩個癸對一個戊,仍作化火格論(戊癸化火,四柱巳、午、巳火氣極旺)。方狀元的命造是辛亥、辛丑、丙子、己亥,兩個辛對一個丙,仍作化水格論(丙辛化水,地支亥、子、丑水旺)。李知府的命造是丁酉、丙午、丁巳、壬寅,兩個丁對一個壬,仍作化木格論(丁壬化木,時支寅木得地)。三例都是「二對一」而照樣化氣成格,可見《三命通會》說一對二便不能化、只作妒合,是不對的。袁樹珊用實例駁理論,這是他一貫的考訂方法。
蓋合則化,不合則不化,既名曰妒合,而又曰不化,有是理乎?如白與黑相和則化為灰,黑與紅相和則化為紫,和即和也。及和矣,而仍以本色目之,雖愚之甚者,亦知為不然,若曰一陰一陽,為盡美盡善之化;一陰二陽,一陽二陰,雖不盡美盡善,而陰陽未嘗不化,則無語病矣。甲子春阜改正。
袁樹珊申明道理:合了就要化,不合才不化;既然已經叫它「妒合」,承認是合了,卻又說不化,天下有這個道理嗎?好比白色與黑色調和就化成灰色,黑色與紅色調和就化成紫色——調和就是調和了。既已調和,還拿原來的本色去稱呼它,就連最愚笨的人也知道說不通。如果改口說:一陰對一陽是盡善盡美的化,一陰對二陽、一陽對二陰雖不盡善盡美,但陰陽未嘗沒有化——這樣說就沒有語病了。文末「甲子春阜改正」是袁樹珊自記:甲子年(一九二四)春天,他對這一節作了修訂。這條按語是全書中他駁前人最痛快的一段,也見出他論學不肯輕信舊說的態度。
論十干配合性情與十干合而不合(見《子平真詮》)
論刑沖會合解法(見《子平真詮》)
論合沖刑穿宜忌(見《滴天髓》)
評斷
論大運吉凶
《三命通會》云:夫大運者,人生之傳舍,探命之法,先以三元、四柱、五行生死、格局喜忌,以定根基,然後考究運氣,協而從之,以定平生之吉凶也。蓋根基如木,運氣如春,春無木而不著,木無春而不榮。根基淺薄者,如蒿萊之微,春風潛發,亦能敷茂,惟不得長久。根基厚壯者,如松柏之實,雖經臘雪,亦不凋殘,故先論根基,後言運氣也。凡行運在干,兼用地支之神;在支,則棄天干之物。蓋大運重地支,故有東方、南方、西方、北方之稱。大抵損用神者,得運制之;益用神者,得運生之,皆吉,反是則凶。
《三命通會》說:大運好比人生途中的驛舍。推命的方法,先用天元地元人元三元、年月日時四柱、五行的生死狀態、格局的喜忌來確定命的「根基」,然後再考究運氣,把兩者配合起來,以斷定一生的吉凶。根基好比樹木,運氣好比春天:沒有樹木,春天就無從顯現;沒有春天,樹木也不能繁榮。根基淺薄的,像野草那樣微弱,春風一吹也能長得茂盛,只是不能長久;根基厚實的,像松柏那樣堅實,即使經歷臘月的大雪也不凋殘。所以要先論根基,後說運氣。凡行運時,運在天干這五年,兼要參用它下面地支之神;運在地支這五年,則可以撇開天干之物——因為大運以地支為重,所以有東方運、南方運、西方運、北方運的說法。總括一句:凡損害用神的,若行運能把它制住;凡有益於用神的,若行運能把它生扶,都是吉;反過來就是凶。
論行運喜忌(見《子平真詮》)
論行運成格變格(見《子平真詮》)
論支中喜忌逢運透清(見《子平真詮》)
論流年
《三命通會》云:流年者,逐年遊行之太歲也。主一年之禍福,為四時之吉凶,不可不細察之。經云:太歲乃眾煞之主,入命未必為凶,如逢戰鬥之鄉,必主刑傷本命。蓋太歲如君也,大運如臣也。君臣和悅,其年則吉;君臣戰鬥,其年則凶。經云:歲傷日主,有禍必輕;日犯歲君,見災必重。如庚金太歲克甲木日主,謂之歲傷日主,猶之君治臣,父治子,上治下,順也,雖有舛誤,必無大害。如甲木日主,克戊土太歲,謂之日犯歲君,猶之臣殺君,子殺父,下凌上,逆也,雖有理由,亦遭譴責。
《三命通會》說:流年就是逐年遊行的太歲,它主管一年的禍福、四季的吉凶,不可不仔細考察。古經說:太歲是眾煞之主,入命未必就凶;若遇上交戰之地,才必定刑傷本命。因為太歲好比君主,大運好比臣子:君臣和睦,那一年就吉;君臣交戰,那一年就凶。古經又說:「歲傷日主,有禍必輕;日犯歲君,見災必重。」比如庚金太歲來克甲木日主,叫作「歲傷日主」,好比君主管治臣子、父親管治兒子、上位管治下位,是順的,雖有差錯也必無大害;反過來甲木日主去克戊土太歲,叫作「日犯歲君」,好比臣子弒君、兒子弒父、下位凌駕上位,是逆的,縱然自己有理,也要遭到譴責。這是斷流年的第一條綱領:日主與太歲之間,宜受制而不宜犯上。
若五行有救,四柱有情,其禍較減,如甲木日主,克戊土太歲,四柱原有庚申金,或大運中亦有金制伏甲木,使之不敢克犯戊土,謂之五行有救。經云:戊己愁逢甲乙,干頭需要庚辛是也。如大運與四柱中有一癸字,與戊相合,謂之四柱有情。經云:壬以癸妹配戊,凶為吉兆是也。若二字具全,凶反為吉,有一字者,凶半,二字具無,凶不能解。經云:五行有救,其年反必為財;四柱無情,故論名為克歲是也。
不過若「五行有救」或「四柱有情」,禍患就減輕。什麼叫五行有救?例如甲木日主去克戊土太歲,而四柱中原有庚金、申金,或者大運中也有金來制伏甲木,使它不敢冒犯戊土,這就叫五行有救。古經說:「戊己愁逢甲乙,干頭須要庚辛」,正是此意。什麼叫四柱有情?例如大運或四柱中有一個癸字,與戊土相合(合則不相爭),這就叫四柱有情。古經說「壬以癸妹配戊,凶為吉兆」,也是此意。若制與合兩樣都齊全,凶反而轉吉;只有一樣的,凶減一半;兩樣都沒有的,凶就無法化解。古經說「五行有救,其年反必為財;四柱無情,故論名為克歲」,講的就是這個分別。可見斷流年的第二步,是要看四柱大運中有無制神與合神。
又有真太歲,徵太歲之說,如甲子日主,逢甲子流年,謂之真太歲,又名轉趾煞,顯官得之,其年必有君臣慶會之喜;士人得之,亦主雲程進步。惟必須與大運用神協和乃吉,若值刑沖破害則凶。常人遇之,尤主災訟,如癸巳日主,逢丁亥流年,日主干支沖剋太歲干支,亦曰真,皆主凶禍。
還有「真太歲」「徵太歲」兩種說法。例如甲子日主遇上甲子流年,日柱與太歲干支完全相同,叫作真太歲,又名「轉趾煞」。做顯官的人遇上,那一年必有君臣慶會之喜;讀書人遇上,也主前程進步。不過必須與大運的用神協調才吉,若碰上刑沖破害就凶;平常人遇上,尤其容易招災惹訟。又如癸巳日主遇上丁亥流年,日柱干支與太歲干支正相沖克(丁癸沖、巳亥沖),也叫真太歲,這一種都主凶禍。可見「真太歲」有相同與相沖兩類,同者未必全吉,沖者則必凶。
如甲子流年,逢甲子大運,謂之歲運並臨,獨羊刃、七煞為凶,財官、印綬乃吉。經云:歲運並臨,災殃立至。此指羊刃、七煞言也。大抵日主犯歲君,五陽干重,五陰干輕。若日主帶二德,太歲值用神,則反有益矣;若天沖地擎,柱中原有,流年再見,亦無大凶。若太歲剋制生時,或生時克犯太歲,亦主有災,當以子位斷之。真太歲與徵太歲義同。
又如甲子流年而大運恰好也是甲子,叫作「歲運並臨」。這種情形只有當這組干支是羊刃、七煞時才凶,若是財官印綬反而是吉。古經說「歲運並臨,災殃立至」,指的正是羊刃、七煞那一類。大致說來,日主冒犯太歲,五個陽干為重、五個陰干為輕。若日主帶天德月德二星,或太歲恰好就是用神,那反而有益。若天干相沖、地支相擊(底本「地擎」當作「地擊」),而四柱中原本就有這種衝擊,流年再見一次,也不算大凶。若太歲剋制時柱,或時柱克犯太歲,也主有災——因為時柱主子息,這類災應當歸到子女那一位上去斷。至於「徵太歲」,含義與真太歲相同。
論歲運(宮限附)
《滴天髓》云:休囚繫乎運,尤繫乎歲,戰沖視孰降,和好視孰切。日主譬如吾身,局中之神,譬之舟馬引從之人,大運譬所到之地,故重地支,未嘗無天干。太歲譬所遇之人,故重天干,未償無地支。必先明一日主,配合七字,權其輕重,看喜行何運,忌行何運。如甲日以氣機看春,以人心看仁,以物理看木,大率看氣機而餘在其中。遇庚辛申酉字面,如春而行之於秋,新伐其生生這機,又看喜與不喜,而行運生甲伐甲之地,何斷其休咎也。太歲一至,休咎即顯,於是詳論戰沖和好之勢,而得勝負適從之機,則休咎瞭然在目。
《滴天髓》說:「休囚繫乎運,尤繫乎歲;戰沖視孰降,和好視孰切。」意思是命的興衰繫於大運,更繫於流年;遇上交戰相沖,要看哪一方肯降服;遇上相和相好,要看哪一方更親切。解注打了一個極好的比方:日主好比我自身;局中的各神,好比船馬與隨行的人;大運好比所到的地方,所以重看地支,但天干也不是沒有關係;太歲好比路上所遇見的人,所以重看天干,但地支也不是沒有關係。推斷時必須先弄明白日主,配合其餘七個字,權衡輕重,看它喜行什麼運、忌行什麼運。譬如甲日主,從氣機上看是春天,從人心上看是仁德,從物理上看是木;大體上看氣機,其餘兩層就都在裡面了。若遇上庚、辛、申、酉這些字面,就好比春天忽然行到了秋天,斫伐了它生生不息的生機(底本「新伐」當作「斫伐」,「這機」當作「之機」)。再看它喜與不喜,而行運又走到生甲或伐甲之地,據此斷它的吉凶。太歲一到,吉凶立刻顯現,於是詳論交戰、相沖、相和、相好的形勢,得出誰勝誰負、何去何從的樞機,那麼一年的休咎就瞭然在目了。
按:如甲木日主,生春月,局中有金,堪作制木成財之用,此即舟馬引從之人物合格矣。若再逢金土歲運,輔佐用神,此即行舟順水,馬走平堤,而又遇吉人之相,安得不貞祥獲福哉。若局中無金,用神缺乏,歲運又不逢金土,此即未得舟馬引從之功,而有逆流懸巖,所遇非人之險,安得不生災禍哉。若局中無金,而歲運得土金,補其缺點,此破船遇順風,高人來摧手之兆,雖危亦安,不可盡作凶言,舉甲為例,他可類推。
袁樹珊按,把上面的比喻落實成三種局面。第一種:甲木日主生在春月,局中有金,正好用來制木、又能成為財星,這就等於船馬與隨行的人都配齊了。若再逢金土的流年大運來輔佐用神,那就是行船順水、走馬平堤,而且路上又遇見吉人相助,怎麼會不吉祥獲福呢。第二種:局中無金,用神缺乏,流年大運又遇不到金土,那就等於既沒有船馬隨從之助,又碰上逆流懸崖、所遇非人的凶險,怎麼會不生災禍呢。第三種:局中雖無金,而流年大運得到土金來補這個缺點,那就是破船遇上順風、高人伸手來扶的徵兆,雖危而安,不可一概斷凶。這裡拿甲木舉例,其餘四行可以類推。這條按語把《滴天髓》的比喻翻成三條可操作的判斷,是全書講歲運最實用的一段。
何為戰
如丙運庚年,謂之運伐歲。若日主喜庚,要丙降,得丙者吉,日主喜丙,則歲不降運,得戊己以和為妙。如庚坐寅午,丙之力量大,則歲運亦不得不降,降之亦保無禍。庚運丙年,謂之歲伐運,日主喜庚,得戊己以和丙者吉;日主喜丙,則運不降歲,又不可用戊己洩助庚。若庚坐寅午,丙之力量大,則運自降歲,亦保無患。
這一節講歲運相「戰」,即大運與流年的天干互相剋伐。例如行丙運而遇庚年,丙火克庚金,叫作「運伐歲」(大運伐流年)。這時若日主喜庚金,就要讓丙火降服,能制住丙的年份就吉;若日主喜丙火,那就是流年不肯向大運降服,此時得戊己土來通關調和(火生土、土生金)最妙。假如這個庚金坐在寅或午上(火之長生與帝旺),丙火的力量佔了大勢,那麼流年也不得不降服,降服了也可保無禍。反過來,行庚運而遇丙年,丙火克庚金,叫作「歲伐運」(流年伐大運)。這時若日主喜庚金,得戊己土來調和丙火就吉;若日主喜丙火,那就是大運不肯向流年降服,而且不可用戊己土去洩丙助庚。假如庚金坐在寅或午上,丙火力量大,那麼大運自會向流年降服,也可保無患。斷法的準則只有一條:看日主喜的是哪一方,就要那一方得勝。
何為沖
如子運午年,謂之運沖歲,日主喜子,則要助子,又得年之干頭,遇制午之神,或午之黨多,干頭遇戊甲字者必凶。如午運子年,謂之歲沖運,日主喜午,而子之黨多,干頭助子者必凶;日主喜子,而午之黨少,干頭助子者必吉,若午重子輕,則不降,亦無咎。
這一節講歲運相「沖」,即大運與流年的地支互相衝擊。例如行子運而遇午年,子午相沖,叫作「運沖歲」。這時若日主喜子水,就要設法幫助子水,並且流年的天干上還要遇見能制住午火之神;反過來,若午火的黨羽多(地支有寅、戌來會成火局),而流年天干又遇上戊土(洩火生金卻又制水)或甲木(生火)這類字,那就必定凶。反過來,行午運而遇子年,叫作「歲沖運」。這時若日主喜午火,而子水的黨羽多、天干又來幫子,那就必定凶;若日主喜子水,而午火的黨羽少、天干又來幫子,那就必定吉;假如午火重而子水輕,午不肯降服,那也沒有咎害。斷沖與斷戰一樣,先看日主所喜,再看雙方黨羽多寡與天干助力。
按:以上兩條,但言大運沖伐太歲,太歲沖伐大運,並未言日主沖伐太歲,太歲沖伐日主,當與《三命通會》論太歲篇,參觀互證,乃為精確。
袁樹珊按:以上「戰」「沖」兩條,只講了大運沖伐太歲、太歲沖伐大運兩種情形,並沒有講日主沖伐太歲、太歲沖伐日主這一層,應當與前面所引《三命通會》「論流年」一篇(講「歲傷日主」與「日犯歲君」的那一段)參照互證,判斷才算精確。這條按語提醒讀者:歲運關係其實有三方——日主、大運、流年,《滴天髓》只講了運與歲的兩方交涉,日主與太歲的直接交涉要到《三命通會》裡去補。斷某一年吉凶時,這三方都要照顧到。
何為和
如乙運庚年,庚運乙年則和,日主喜金則吉,日主喜木則不吉,子運丑年,丑運子年,日主喜土則吉,喜水則不吉。
這一節講歲運相「和」,即天干相合或地支相合。例如行乙運而遇庚年,或行庚運而遇乙年,乙庚相合,就叫作「和」。合則化金,所以日主喜金的就吉,日主喜木的就不吉(乙木被合去而不能為我所用)。又如行子運而遇丑年,或行丑運而遇子年,子丑相合化土,所以日主喜土的就吉,喜水的就不吉(子水被合住)。可見「和」並非一概是好事:合去忌神則吉,合去喜神則凶,關鍵仍在被合掉的是哪一個。
何為好
如庚運辛年,辛運庚年,申運酉年,酉運申年,則好。日主喜陽,則庚與申為好,喜陰,則辛與酉為好,凡此皆宜類推。
這一節講歲運相「好」,即大運與流年同屬一行而只分陰陽。例如行庚運而遇辛年,或行辛運而遇庚年;行申運而遇酉年,或行酉運而遇申年——兩者氣類相同、彼此親近,就叫作「好」。這時日主若喜陽,那麼庚與申這一邊算好;日主若喜陰,那麼辛與酉這一邊算好。其餘各行都可照此類推。戰、沖、和、好四條講完,《滴天髓》斷歲運的四種基本關係就齊了:相剋為戰,相沖為沖,相合為和,同類為好;而無論哪一種,最終都要回到「日主所喜者勝則吉、所忌者勝則凶」這一條總準繩上來。
按:以上斷命流年宜忌之理,條分縷晰,不難玩索而知。至於宮限宜忌,諸書皆未詳言,世人每多不察,殊不知命宮繫一生榮枯,小限繫一年之休咎,豈可不重視之耶。如丙火夏生,喜水濟之,八字中水無一點,恰逢命宮之壬水子水,補其缺乏,則一生受益無窮矣。如小限逢戊土克之,或午火沖之,則一年不幸矣。
袁樹珊按:以上斷流年宜忌的道理條分縷析,不難玩味領會。至於命宮與小限的宜忌,各家書裡都沒有詳說,世人往往不加留意;殊不知命宮關係一生的榮枯,小限關係一年的休咎,怎麼可以不重視呢。舉個例子:丙火生在夏天,火炎土燥,喜水來相濟,可是八字裡一點水也沒有;若恰好命宮是壬水或子水,正補了這個缺乏,那就一生受益無窮。反過來,某一年的小限若逢戊土來克這個壬水,或逢午火來沖這個子水,那一年就不幸了。這就是把命宮當作「八字之外的第九個字」來用——它能補八字之缺,也能被小限所破。
又如庚金秋生,喜火煉之,八字中僅有一點丁火,或巳火,堪作用神,恰逢命宮之癸水克之,或亥水沖之,則一生困難多矣。如小限逢午逢申,即可助用神之丁,合神之巳,籍生化克,籍合解沖,則一年利達多矣。舉此一例,不過略言大概,其中神奇變化,不可思議,要在智者細心體驗之。
再舉一個反面的例子:庚金生在秋天,金旺當權,喜火來煅煉,八字中只有一點丁火或巳火可作用神;若恰好命宮是癸水來克丁,或是亥水來沖巳,那就一生困難重重。可是某一年的小限若逢午、逢申,情形又變了——午能幫助作用神的丁火(午為丁之祿),申能與巳相合(巳申合),於是借相生化解了克、借相合解開了沖,那一年就大為順利通達。袁樹珊說:舉這一例不過略言大概,其中的神奇變化不可思議,全靠有智慧的人細心體驗。這兩段合看,就是本書使用命宮與小限的完整方法:命宮補缺看一生,小限救應看一年。
論小運
《三命通會》云:夫小運者,補大運之不足而立名也。然必須先詳八字衰旺喜忌,然後與大運及用神互相較量,吉凶乃定。至於幼童未交大運,尤宜用此法衡之。大致行死絕煞旺之宮,多主危難;行長生臨官之地,多主安寧耳。
《三命通會》說:小運這個名目,是為補大運之不足而設立的。不過用它時必須先詳細考察八字的衰旺喜忌,然後與大運及用神互相比較權衡,吉凶才能確定,不可撇開本命單看小運。至於幼童還沒有交上大運的那幾年,尤其應當用小運來衡量。大致說來,小運走到死、絕以及煞旺之宮,多主危難;走到長生、臨官之地,多主平安。這與卷二「推小運法」一節相呼應:那裡講怎樣從時柱起排小運,這裡講小運斷吉凶的原則,兩處合看才算完整。
論貞元
《滴天髓》云:造化起於元,亦止於貞。再肇貞元之會,胚胎嗣續之機。三元皆有貞元。如以八字看,以年為元,月為亨,日為利,時為貞。年月吉者,前半世吉,日時吉者,後半世吉。以大運看,以初十五年為元,次十五年為亨,中十五年為利,後十五年為貞。元亨運吉者,前半世吉,利貞運吉者,後半世吉,皆貞元之道。
《滴天髓》說:「造化起於元,亦止於貞;再肇貞元之會,胚胎嗣續之機。」這裡的元、亨、利、貞四字借自《周易》乾卦,用來劃分人生的四段。解注說:天元、地元、人元三元都各有貞元。若就八字看,以年柱為「元」、月柱為「亨」、日柱為「利」、時柱為「貞」;年月兩柱吉的,前半生吉;日時兩柱吉的,後半生吉。若就大運看,最初十五年為元,其次十五年為亨,中間十五年為利,最後十五年為貞;元、亨兩段運吉的,前半生吉;利、貞兩段運吉的,後半生吉。這都是貞元之道,也就是把一生按四段來分觀。
然有貞元之妙存焉,非特絕處逢生、北盡東來之意也。至於仁之壽終矣,而既終之後,運之所行,果所喜者歟?則其家必興;果所忌者歟?則其家必替。蓋以父為貞,子為元也。貞下起元之妙,生生不息之機。予著此論,非欲人知考之年,而示天下萬世,實所以驗奕世之兆,而知數之不可逃也。學者勖之!
不過「貞元」之中還有一層更妙的意思,不只是絕處逢生、北方走盡而轉向東方(即冬盡春來)這一層。它是說:一個人壽終之後,他本命的大運仍舊往下推行;那以後所行的運,若正是他生前所喜的,那麼他的家必定興旺;若正是他生前所忌的,那麼他的家必定衰替。因為父輩是「貞」(一輪之末),子輩是「元」(下一輪之始),貞之下再起元,正是生生不息的機括。作者說:我寫這一篇論,並不是要人推知父親亡故的年份,而是要昭示天下萬世——它實在可以驗證累世的徵兆,從而知道氣數是逃不掉的。學者勉之。這一說把命理從一人一世推到父子相承,是《滴天髓》中最富哲思的一段。
按:余每觀一種困厄之士,甫行好運,而即病逝,甫掌握兵柄,而即陣亡。及其逝後,往往子孫發達,聲名洋溢,世人聞之,莫不有才到榮華壽有終之憾。而餘亦百思莫知其故,及讀此論,疑義乃明。繼又讀紀文達《閱微草堂筆記》,載常見一術士云,凡陣亡將士,推其死綏之歲月,運必極盛,蓋盡節一時,垂名千古,馨香百世,榮逮子孫,所得有在王侯將相之上者故也。於是而益信貞元之論,具有至理,發前人所未發也。
袁樹珊按:我常見一種困頓之士,剛交上好運就病逝,剛握到兵權就陣亡;等他去世之後,往往子孫發達、聲名遠播。世人聽說,無不為「才到榮華而壽已終」感到遺憾,我也百思不解其中緣故。等讀了這一篇「論貞元」,疑惑才渙然冰釋——原來那好運並未落空,只是應在了子孫身上。後來又讀紀昀(諡文達)的《閱微草堂筆記》,其中記載常見有位術士說:凡是陣亡的將士,推算他殉難的年月,大運必定極盛;因為他一時盡節,卻垂名千古、馨香百世,榮耀延及子孫,所得的東西有在王侯將相之上的。於是更加相信貞元之論確有至理,是發前人所未發。這條按語見出袁樹珊讀書與閱歷相印證的功夫,也替上文那個略嫌玄遠的道理找到了人事上的落點。
六親
論六親
《滴天髓》云:夫妻因緣宿世來,喜神有意傍天財。按:妻與子一也,局中有喜神,一生富貴在於是,妻子在於是。大率依財看妻,如喜神即是財神,其妻美而富貴,喜神與財神不相妒忌,亦好,否則克妻,或不美,或欠和。然看財神,又有活法,如財神薄,須用助財。財旺身弱,又喜比劫,財神傷印者,要官星。財薄官多者要傷官。財氣未行,要沖者沖,瀉者瀉。財氣流通,要合者合,庫者庫。若財神瀉氣太重,比劫太露。及身旺無財者,必非夫婦全美也。至於財旺身強,必富貴而妻妾。用者當審辯其輕重如何。
《滴天髓》論六親共四句,這是第一句:「夫妻因緣宿世來,喜神有意傍天財。」意思是夫妻的緣分自有前定,看妻要看喜神是否依傍著財星。袁樹珊按:看妻與看子是同一個道理——局中有喜神,一生的富貴繫於它,妻與子也繫於它。大體上依財星看妻:若喜神恰好就是財星,那麼妻子既美貌又富貴;若喜神與財星彼此不相妒忌,也算好;否則就要克妻,或者妻不美,或者夫婦不和。不過看財星還有活法:財星薄的,要用食傷來助財;財旺而身弱的,又喜比劫幫身;財星傷了印綬的,要用官星來通關;財薄而官多的,要用傷官來制官護財。財氣不流通的,該沖的就沖開、該洩的就洩;財氣已流通的,該合的就合住、該入庫的就入庫。若財星洩氣太重、比劫太顯露,以及身旺而全無財星的,夫婦必定不能兩全其美。至於財旺身強的,必定富貴而且妻妾成群。用這個方法的人,應當細辨其中輕重。
子女根枝一世傳,喜神看與殺相連。按:大約依官看子,如喜神即是官星,其子賢俊。喜神與官星不相妒亦好,否則無子,或不肖,或有克。然看官星又須活法,如官輕要助官,煞重身輕,又須印比,無官只論財。若官星阻滯,要生扶沖法,官星洩氣太重,須合逢助。若煞重身輕而無子者,必多女。
第二句:「子女根枝一世傳,喜神看與煞相連。」意思是子女如同樹的根枝,一世相傳,看子要看喜神是否與官煞相連。袁樹珊按:大體上依官星看子——若喜神恰好就是官星,那麼兒子賢良俊秀;若喜神與官星不相妒忌,也算好;否則就無子,或者子不肖,或者有克子之事。不過看官星也須有活法:官星輕的要助官(用財生官);煞重而身輕的,又須用印綬、比劫來幫身;命中全無官星的,就只論財(財能生官)。若官星被阻滯不通,要用生扶或沖開的辦法;官星洩氣太重的,須用合來相助。若煞重身輕而無子的,那多半是女兒多。可見看子息與看妻室一樣,都要落到「喜神與該星的關係」上。
父母或降與或替,歲月所關果非細。按:子平之法,以偏財為父,以正印為母,而斷其吉凶,十有九驗。然看歲月為緊,歲氣有益於月令者,及歲月不傷夫喜神者,父母必昌。歲月財氣斫喪於時支者,先克父;歲月印綬斫喪於時支者,先克母。又須活看局中大勢,不可專泥財印論,中間隱隱露露,其興旺之機,不必在財印,看生財、生印,與財生、印生之神,而損益舒配,並及陰陽多寡之論,無不驗矣。
第三句:「父母或興與或替,歲月所關果非細。」意思是父母的興衰,與年柱、月柱關係極大(底本「或降」當作「或興」)。袁樹珊按:子平之法以偏財為父、以正印為母,據此斷吉凶,十次有九次應驗。不過要緊的是看年月兩柱:年柱之氣有益於月令的,以及年月兩柱不傷害喜神的,父母必定昌盛。年月的財氣被時支所斫傷的,先克父;年月的印綬被時支所斫傷的,先克母。此外還須活看全局的大勢,不可死守財印二字——其間或隱或顯,父母興旺的機括未必就在財印本身,還要看生財之神、生印之神,以及財所生、印所生之神,權衡它們的損益配置,再加上陰陽多寡的推論,就沒有不應驗的了。
兄弟誰廢與誰興,提用財神看重輕。按:敗財、比肩、羊刃皆兄弟也。要在提綱之神,與財神喜神,較其輕重。財官弱,三者顯其攘奪之跡,兄弟必強;財官旺,三者其助主之功,兄弟必美;身與財官兩平,三者伏而不凶,兄弟必貴;比肩重而傷官財煞亦旺者,兄弟必富;身旺而三者不顯,有印,兄弟必多;身旺而三者又顯,無官,兄弟必衰。
第四句:「兄弟誰廢與誰興,提用財神看重輕。」意思是兄弟的興廢,要拿月令(提綱)之神與用神、財星比較輕重來定。袁樹珊按:敗財、比肩、羊刃這三者都代表兄弟。關鍵在於把月令之神與財星、喜神放在一起比較輕重。若財官衰弱,而這三者顯出爭奪的痕跡,那麼兄弟必定強橫(強於我);若財官旺盛,而這三者起了幫助日主的功用,那麼兄弟必定美好;若日主與財官兩邊平衡,這三者潛伏而不為凶,那麼兄弟必定顯貴;若比肩重而傷官、財、煞也旺(比劫有出路又不奪財),那麼兄弟必定富有;若身旺而這三者不顯露、命中又有印綬,那麼兄弟必定眾多;若身旺而這三者又顯露、命中卻無官星來制,那麼兄弟必定衰敗。《滴天髓》論六親四句至此講完,通例是:某一親屬的休咎,看代表它的那個十神與全局喜神的向背。
論宮分用神配六親(見《子平真詮》)
論妻子
《子平真詮》云: 大凡命中吉凶,於人愈近,其驗益靈。富貴貧賤,本身之事,無論矣,至於六親,妻以配身,子為後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財子提綱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驗。所以提綱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雙全得力。至於祖宗兄弟,不甚驗矣。
《子平真詮》說:大凡命中的吉凶,關係越切近的人,應驗越靈。富貴貧賤是本身的事,不必說了;至於六親之中,妻與我配偶、子是我的後嗣,也都是切身之事,所以看命的人對妻與子也斷得準。父母是自己所從出的,若月令(提綱)得力,或者年干有用,也都主父母雙全而得力,同樣有應驗。至於祖宗、兄弟這些較遠的關係,就不很靈驗了。(底本此段「妻財子提綱得力」一句文字有竄亂,與下句重出,讀者依文義讀作「至於父母,提綱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雙全得力」即可。)這一段先立一條通則:命理斷六親的準確度,與親疏遠近成正比。
以妻論之,坐下財官,妻當賢貴;然亦有坐財官而妻不利,逢傷刃而妻反吉者,何也?此蓋月令用神,配成喜忌。如妻宮坐財,吉也,而印格逢之,反為不美。妻坐官,吉也,而傷官逢之,豈能順意?妻坐傷官,凶也,而財格逢之,可以生財,煞格逢之,可以制煞,反主妻能內助。妻坐陽刃,凶也,而或財官煞傷等格,四柱已成格局,而日主無氣,全憑日刃幫身,則妻必能相關。其理不可執一。
先說妻。日支(妻宮)坐著財星或官星,妻子應當賢良顯貴;然而也有坐財官而妻不利、遇傷官羊刃而妻反吉的,這是為什麼呢?原來還要看月令用神配成的喜忌。例如妻宮坐財本是吉,可是印格(用印為用神)遇上它,財來破印,反而不美;妻宮坐官本是吉,可是傷官格遇上它,傷官見官,怎能順心?反過來,妻宮坐傷官本是凶,可是財格遇上它,傷官正好生財;煞格遇上它,傷官正好制煞,反而主妻子能內助。妻宮坐陽刃本是凶,可是若命成財、官、煞、傷等格而日主無氣,全靠日支的羊刃來幫身,那麼妻子必定能對我有關切之助(底本「相關」當作「相幫」之意)。可見這個道理不可執定一端——妻宮的吉凶,要放到全局格局的喜忌裡去衡量。
既看妻宮,又看妻星。妻星者,干頭之財也。妻透而成局,若官格透財、印多逢財、食傷透財為用之類,即坐下無用,亦主內助。妻透而破格,若印輕財露、食神傷官、透煞逢財之類,即坐下有用,亦防刑剋。又有妻透成格,或妻宮有用而坐下刑沖,未免得美妻而難偕老。又若妻星兩透,偏正雜出,何一夫而多妻?亦防刑剋之道也。
看妻不但要看「妻宮」(日支),還要看「妻星」(天干上的財星)。妻星透出而有助於成格的——例如官格透財來生官、印多而逢財來損其太過、食傷透財為用這一類——那麼即使日支坐的字沒有用,也主妻子能內助。妻星透出而破壞格局的——例如印輕而財露(財破印)、食神傷官格而透煞逢財(財生煞)這一類——那麼即使日支坐的字有用,也要防刑剋妻室。另有一種情形:妻星透出而成格,或妻宮本是有用之神,可是日支遭到刑沖,那就未免娶得美妻卻難以白頭偕老。又若妻星兩個都透出,正財偏財雜然並見,一個丈夫怎麼會有兩個妻子呢?這也是防備刑剋的一種徵象。總之看妻要「宮」「星」並看,兩者都無破,才是妻宮美滿。
至於子息,其看宮分與星所透喜忌,理與論妻略同。但看子息,長生沐浴之歌,亦當熟讀,如“長生四子中旬半,沐浴一雙保吉祥,冠帶臨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死中至老沒兒郞,除非養取他之子,入墓之時命夭亡,受氣為絕一個子,胎中頭產養姑娘,養中三子只留一,男子宮中子細詳”是也。
至於子息,看時支(子宮)與所透之星的喜忌,道理與論妻大致相同。不過看子息還有一首「長生沐浴歌」應當背熟,它按子星在時支的十二運位置來定子女數目,歌辭是:長生位主四子,其中或折半;沐浴位主一雙,可保吉祥;冠帶、臨官兩位各主三子;帝旺位主五子成行;衰位主二子,病位主一子;死位則到老沒有兒郎;入墓之位,縱有子也早夭,除非抱養別人的兒子;絕位(受氣為絕)主一個兒子;胎位則頭胎生女;養位本主三子而只留得一個。男命子女之數,要在時支上細細推詳。要注意這只是古法的一個概數,實際仍須與下文的活法參看。
然長生論法,用陽而不用陰。如甲乙日只用庚金長生,巳酉丑順數之局,而不用辛金逆數之子申辰。雖書有官為女煞為男之說,然終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陽局,乙用辛男而陰局。蓋木為日主,不問甲乙,總以庚為男辛為女,其理為然,拘於官煞,其能驗乎?
不過用長生訣推子息有一條規矩:只用陽干而不用陰干。例如甲日、乙日都只用庚金的長生(庚長生在巳,按巳、酉、丑順數排十二運),而不用辛金逆數的那一套(辛長生在子,逆數申、辰)。雖然命書有「官為女、煞為男」的說法,但終究不可以因為甲用庚為煞就取陽局、乙用辛為煞就取陰局。因為木既是日主,不管它是甲還是乙,總以庚為男、辛為女,這個道理是這樣的;若拘泥於官煞之分,怎麼能應驗呢?這一條極要緊:推子息時,日主屬木一律用庚辛,屬火一律用壬癸,其餘類推,而十二運只按陽干順數,不因日主的陰陽而改。
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時支。如甲乙生日,其時果係庚金何宮?或生旺,或死絕,其多寡已有定數,然後以時干子星配之。如財格而時干透食,官格而時干透財之類,皆謂時干有用,即使時逢死絕,亦主子貴,但不甚繁耳。若又逢生旺,則麟兒繞膝,豈可量乎?若時干不好,子透破局,即逢生旺,難為子息。若又死絕,無所望矣。此論妻子之大略也。
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時支:如甲日、乙日生的人,時支究竟落在庚金十二運的哪一宮?是生旺還是死絕?子女的多寡已經有個定數。然後再拿時干的「子星」來配合。例如財格而時干透出食神、官格而時干透出財星這一類,都叫作時干有用;這樣即使時支逢死絕之位,也主兒子顯貴,只是數目不多罷了。若時支又逢生旺之位,那就麟兒繞膝,多得無法估量。反過來,若時干不好,子星透出而破壞了格局,即使時支逢生旺,也難有子息;若時支又逢死絕,那就毫無指望了。以上就是論妻、論子的大概。歸納起來是兩條:數目看時支的十二運,賢愚貴賤看時干與格局的成敗。
按:《滴天髓》與《子平真詮》論六親法,由常而變,參伍錯綜,學者固宜細讀。然子平之常法,亦不可不知,如以五行生剋論偏財旺者主父壽;比劫重者主父喪;正印有氣者主母壽;財旺破印者主母喪;比肩劫財旺者雁行眾;正官七煞盛者昆仲希;正財得令,官煞有權,男命則妻賢子盛;疊逢比、刃、傷、食者,則又有鼓盆喪明之痛。
袁樹珊按:《滴天髓》與《子平真詮》論六親的方法,都是由常法推到變法,交錯參伍,學者固然應當細讀。然而子平的常法也不可不知。就五行生剋來說:偏財旺的主父親長壽,比劫重的主喪父(比劫克財);正印有氣的主母親長壽,財旺破印的主喪母;比肩劫財旺的兄弟眾多(「雁行」指兄弟行列),正官七煞盛的兄弟稀少(官煞克比劫);正財得令而官煞有權的,男命則妻賢子盛;反過來若比肩、羊刃、傷官、食神層層疊見,那就有喪妻喪子之痛(「鼓盆」用莊子妻死鼓盆之典,指喪妻;「喪明」用子夏喪子哭瞎眼之典,指喪子)。這些是最基本的對應,初學不妨先記熟,再去看前兩家的變法。
官煞不雜,而有精神,傷食不繁,而居旺相,女命則夫榮子貴;重見傷、食、梟、印者,則又有敬姜器夫器子之悲,此皆理之自然者也。又有以四柱次序論者,年為根,為祖宗,月為苗,為父母,日為花,為己身與妻宮;時為實,為子宮。年、月值用神佔優勢,而不犯空亡沖剋刑破者,必叼祖宗父母庇廕。日時值用神佔優勢,而不犯空亡沖剋刑破者,自身固多建設,而妻和子貴,尤不待言,反是則不足觀矣。
就女命說:官煞不混雜而有精神,傷官食神不繁多而處在旺相之地,那就夫榮子貴(女命以官煞為夫、以食傷為子);反過來若傷官、食神、梟神、印綬重重疊見,那就有喪夫喪子之悲(「敬姜哭夫哭子」用《國語》魯大夫之母敬姜的典故)。這些都是事理的自然。另有一種按四柱次序來論的辦法:年柱為根,代表祖宗;月柱為苗,代表父母;日柱為花,代表自身與妻宮;時柱為果實,代表子宮。年、月兩柱上正是用神而佔優勢,又不犯空亡、沖、克、刑、破的,必定承受祖宗父母的庇廕;日、時兩柱上正是用神而佔優勢,又不犯空亡沖剋刑破的,自身固然多有建樹,妻子和順、兒子顯貴更不待言;反過來就不足觀了。這個「根苗花實」的分法最便於初學,讀者可與前面各家之說並用。
婦幼
論女命(見《地天髓》)
論童造
《滴天髓》云:論財論殺論精神,四柱和平易養成,氣勢攸長無削喪,殺關雖有不傷身。財神不黨七殺,主旺精神貫足,干支安頓和平。又要看氣勢,如氣勢在日主,而日主雄壯者;氣勢在財官,而財官不叛日主;氣勢在東南,而五七歲之前,不行西北;氣勢在西北,而五七歲之前,不行東南。行運不逢前喪,此為氣勢攸長,雖有關殺,亦不傷身。
這一篇論小孩子的命(童造)。《滴天髓》說:「論財論煞論精神,四柱和平易養成;氣勢攸長無削喪,煞關雖有不傷身。」意思是看幼童的命,要看財星、七煞與精神三項,四柱平和的容易養大;只要氣勢綿長而不被削奪,縱有關煞也傷不了身。解注說:所謂合格,是財星不與七煞結黨(財不生煞攻身),日主旺而精神貫注充足,干支安放得平和。此外還要看「氣勢」:氣勢在日主一邊,而日主雄壯;或氣勢在財官一邊,而財官不背叛日主(仍與日主相通);氣勢在東南(木火)的,五七歲之前不要行西北(金水)運;氣勢在西北的,五七歲之前不要行東南運。行運不逢前面所說的削奪,這就叫氣勢綿長;這樣即使命帶關煞,也不會傷身。舊時小兒多夭,所以命書特設此門,要點在於氣勢順而運不逆。
按:觀童造之成立與否,其要訣在“主旺,精神貫足,干支安頓、和平。”二句,然有主旺而精神暴露者,太過也,非貫足也。主弱而精神敗脫者,不及也,非和平也,皆難成立。太過者,行剝削歲運;不及者,行生扶歲運,乃主成立,此又不可盡泥。
袁樹珊按:看一個幼童的命能不能長成,要訣就在「日主旺、精神貫足」與「干支安頓、和平」這兩句話上。不過也有日主雖旺而精神暴露在外的,那是太過,不算貫足;也有日主弱而精神敗散脫洩的,那是不及,不算和平——兩種都難長成。太過的,要行剝削之運(克洩其太過);不及的,要行生扶之運,才主能夠長成。所以這兩句話也不可死守。這條按語把《滴天髓》的原則又推進一層:判斷幼兒能否養大,不能只看本命平不平和,還要看頭幾步運是補它還是損它。
雜說
論雙生
錢塘舒繼英《乾元秘旨》云:雙生之別,命主太旺,幼者勝;命主太弱,長者勝;命主不旺不弱,長幼略同。
這一節講雙胞胎如何分辨。錢塘人舒繼英在《乾元秘旨》裡說:雙生子的分別在於——日主太旺的,弟弟(後生者)勝過哥哥;日主太弱的,哥哥(先生者)勝過弟弟;日主不旺不弱的,兄弟二人的境遇大致相同。這條的理路是:雙生子八字相同,只能從先後次序上找差別;日主太旺則宜洩宜制,後生者所值之氣已趨衰退,反而合宜;日主太弱則宜生宜扶,先生者所值之氣尚在方盛,反而合宜。舊法對雙生子的處理各家不一,袁樹珊只錄此一說,也未加評斷。
論平常命
《乾元秘旨》云:大吉大凶之命,一望而知,易於推算。若中庸之輩,只可斷其大概。必謂當為某等人,不作某等業,抑知士農之子,長為士農;工商之子,長為工商耶。
《乾元秘旨》說:大吉大凶的命,一看就知道,容易推算;至於中等平常之輩,就只能斷個大概。若一定要說某人應當做哪一等人、不該做哪一種行業,那就未免拘泥了——哪裡知道讀書人與農人的兒子多半長大仍做讀書人、農人,工匠商人的兒子多半長大仍做工匠、商人呢?這段話是說:平常之命的貴賤差別本就細微,出身門第與家業傳承對他一生的行業影響,往往比八字更直接。這是命書中難得的老實話,袁樹珊錄它,正與他一貫不肯把命理說得萬能的態度相合。
論富貴命
《乾元秘旨》云:一日不過十二時,所產何止數萬人,雖五方風土不齊,要亦大率相類。凡大富大貴之命,往往世不偶生,而貧賤者恆曾見疊出,何歟?蓋天地之精華,獨醞釀於此一日,發洩於此一時。闢諸祥麟綵鳳,原不多見,若泛泛化生於陰陽五行之內,不啻吠犬鳴雞。何地無之。
《乾元秘旨》說:一天不過十二個時辰,而這一天出生的人何止數萬;雖然各地風土不同,大體上八字總是相類的。可是大富大貴的命往往幾世也難得碰上一個,貧賤的卻層出不窮,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天地的精華,偏偏只醞釀在這一日、發洩在這一時——好比祥瑞的麒麟、彩色的鳳凰,本來就不多見;至於泛泛在陰陽五行中化生出來的,就像吠叫的狗、報曉的雞,哪個地方沒有呢。這段話回答的是命學最常被詰難的問題:同時辰生的人這麼多,為什麼貴賤懸殊?它的答案是——真正得天地精華的只是極少數,其餘雖同八字而所稟之氣厚薄不同。
按:大富大貴之命,往往世不偶生,而貧賤者恆曾見疊出,此數語誠為確論,足補古人之不逮。然間有同一八字,而富貴貧困迥異者,此變格也,不可以常法衡之。其理由備列《星命十家》常變篇,茲再節錄先賢所記事實二條於後,俾可參考。
袁樹珊按:「大富大貴之命往往幾世難遇,而貧賤之命層出不窮」這幾句話確是定論,足以補前人之所未及。不過偶爾也有八字完全相同而富貴貧困迥然不同的,那屬於變格,不可用常法去衡量;其中的理由,已經詳列在我所著《星命十家》的「常變」一篇裡。這裡再節錄前賢所記的兩條事實附在後面,以供參考。下面兩條一條出自紀昀《閱微草堂筆記》,一條是清人筆記所載制軍與中軍的故事,都是同八字而遭遇不同的實例——袁樹珊引它們,是要以事實說明命理的分限,而不是替命理辯護。
紀文達《閱微草堂筆記》云:餘當以聞見最確者,反覆深思,八字貧富貴賤,特大如是,其間乘除盈縮,略有異同。無錫鄒小山先生夫人,與安州陳密山先生夫人,八字干支並同。小山先生,官吏部侍郎,密山先生,官貴州佈政,均二品也。論爵,佈政不及侍郎之尊;論祿,則侍郎不及佈政之厚,互相補矣。二夫人並壽考,陳夫人早寡,然晚歲康強安樂;鄒夫人白首齊眉,然晚歲喪明,家計亦薄,又相補矣。
紀昀《閱微草堂筆記》說:我曾拿見聞中最確鑿的例子反覆深思,八字所定的貧富貴賤大致就是那樣,其間加減盈虧略有出入。無錫鄒小山先生的夫人,與安州陳密山先生的夫人,八字干支完全相同。鄒小山官至吏部侍郎,陳密山官至貴州布政使,都是二品。論爵位,布政使不及侍郎尊貴;論俸祿,侍郎卻不及布政使豐厚——兩下正好互相補足。兩位夫人都長壽:陳夫人早年守寡,可是晚年身體康健、生活安樂;鄒夫人夫婦白頭偕老,可是晚年眼睛失明、家計也不寬裕——又是互相補足。這個例子說明:同八字者所得的總量相當,只是分配在不同項目上。
此或疑地有南北,時有初正也。餘第六侄,與奴子劉雲鵬生時,只隔一牆,兩窗相對,兩兒並落草,非惟時同刻同。侄只十六歲而夭,而奴子今尚在,豈非此命所賦之祿,只有此數,侄長生富貴消耗先盡,奴子長生貧賤,消耗無多,祿尚未盡耶。盈虛消息,理似如是,俟知命者,更詳之。
紀昀接著說:上一例或許有人懷疑,兩家一南一北,出生時辰又有「初」「正」之別。那麼再舉一例:我的第六個侄兒,與家僕劉雲鵬,出生時只隔一堵牆,兩邊窗子正對著,兩個孩子同時落地,不但時辰相同,連刻數也相同。可是侄兒只活到十六歲就夭折了,而這個僕人到今天還在。這豈不是說明:這個命所稟賦的祿只有這麼多——侄兒長在富貴之家,消耗得快,先用盡了;僕人長在貧賤之家,消耗不多,祿還沒有用完。盈虛消長的道理似乎就是如此,留待懂命的人再詳加考究。這一例把「同命不同壽」歸到祿的消耗速度上,是筆記體命論中極有名的一段。
制軍與其中軍八字相同,是日生人皆貴,因制軍生於牢獄,得貫索星對照命宮,更主榮顯。某君算命者都算為乞丐命,而其人奮志攻讀,登甲第,放知縣,擢郡守。後欽天監精於算命者,算得其生日有文曲星高照,天廚化解,若再生於文明之地,必貴。果其母避難他鄉時,值日暮,將欲分娩,而棲之無地,因於欞星門左產焉。兒之貴,果為是歟,命之理微矣。
第二條講兩個與出生地點有關的例子。其一:某總督(制軍)與他部下的中軍八字相同,那一天出生的人都主貴;而總督之所以更為顯達,是因為他生在牢獄之中,得「貫索星」對照命宮(貫索本主牢獄,生於其地反成應驗),所以格外榮顯。其二:某君請人算命,算命的都說是乞丐命;可是他發奮讀書,考中進士,放任知縣,升為知府。後來欽天監中精於算命的人算出,他的生日有文曲星高照、又有天廚星化解,若再生在文明之地,必定顯貴。一查,果然他母親當年避難他鄉,日暮將要分娩而無處棲身,就在孔廟的欞星門左側生下了他。這孩子的顯貴,果真是因為這個緣故嗎?命理的微妙實在難以究詰。袁樹珊錄這兩條,正是要說明出生地點也可能是變格的成因之一。
論時刻及夜子時與子時正不同
萬育吾曰:晝夜十二時,均分百刻,一時有八大刻,二小刻。大刻總九十六,小刻總二十四,小刻六,準大刻一,故共為百刻也。上半時之大刻四,始曰初,初次初一,次初二,次初三,最後為小刻為初四。下半時之大刻亦曰四,始曰正,初次正一,次正二,次正三,最後小刻正四。若子時,則上半時在夜半前,屬作日,下半時在夜半後,屬今日。亦猶冬至得十一月中氣,一陽來後,為天道之初耳。古歷每時以二小時為始,乃各繼以四大刻,然不若今曆之便於籌策也。世謂子午卯酉各九刻,餘皆八刻,非是。
這一篇解決一個極實際的問題:夜裡十一點到十二點出生的人,日柱該算今天還是昨天。萬民英先講刻數:一晝夜十二個時辰,均分為一百刻,每個時辰含八個大刻、兩個小刻;大刻共九十六個,小刻共二十四個,六個小刻折合一個大刻,所以總共是一百刻。每個時辰的上半段有四刻,第一刻叫「初」,依次是初一、初二、初三,最後那個小刻叫「初四」;下半段也是四刻,第一刻叫「正」,依次是正一、正二、正三,最後那個小刻叫「正四」。至於子時:上半段在夜半(零點)之前,屬於昨天;下半段在夜半之後,屬於今天。這就好比冬至雖是十一月的中氣,一陽來復之後才算天道的開端。古歷以每個時辰的兩個小刻為起頭,然後接四個大刻,不如今曆便於籌算。世人說子、午、卯、酉四個時辰各九刻、其餘各八刻,那是不對的。
《星平大成》云:余初不明一夜字,詢諸監中友人始知。子正者,今日之早,非作日之晚也。夜子者,今日之夜,非今日之早也。觀十二生肖陰陽可知,牛兔羊雞豬屬陰,其蹄爪雙偶,蛇陰甚,不見足。虎龍馬猴犬屬陽,其蹄爪單奇,獨鼠前兩隻腳屬陰,四爪,後兩隻腳屬陽,五爪,故夜子時屬陰,而子時正屬陽。如康熙辛未年十二月十七夜子時立春,十七亥時末刻,尚未立春,若不知此,必差訛一年矣。
《星平大成》說:我起初不明白「夜」這個字,向欽天監的朋友請教才弄清楚——「子時正」是今天的清早,不是昨天的夜晚;「夜子時」是今天的夜裡,不是今天的清早。從十二生肖的陰陽上也可以看出這個道理:牛、兔、羊、雞、豬屬陰,它們的蹄爪都是雙數(偶),蛇陰氣最重,索性不見足;虎、龍、馬、猴、狗屬陽,它們的蹄爪都是單數(奇);唯獨鼠的前兩隻腳是四爪屬陰、後兩隻腳是五爪屬陽——所以夜子時屬陰,子時正屬陽,一鼠而兼兩性,正合子時跨越兩日之象。舉例說:康熙辛未年十二月十七日夜子時立春,那麼十七日亥時末刻還沒有立春;若不懂這個分別,年柱就要差錯整整一年。
按:假如甲寅年,正月初十,辛酉,夜子時立春,其人正月初十日,午後九點後,十一點前,亥時生,即作癸丑年,乙丑月,辛酉日,己亥時推。如在初十日,午後十點後,十二點前,夜子時生,即作甲寅年,丙寅月,辛酉日,庚子時推。(用壬日起庚子時。)所謂今日之夜,非今日之早也。如在初十日,午後十二點後,一點前子時正生,即作甲寅年,丙寅月,壬戌日,庚子時推,所謂今日之早,非昨日之晚也。若夫推行運之零借,命宮之過氣,尤當知此。
袁樹珊按,舉一個完整的三段對照例。假設甲寅年正月初十日辛酉,在夜子時立春。第一種:此人生在正月初十日下午九點後、十一點前,即亥時——尚未立春,年月要退,作癸丑年、乙丑月、辛酉日、己亥時推。第二種:生在初十日下午十點後、十二點前的「夜子時」——已過立春,年月要進,作甲寅年、丙寅月、辛酉日、庚子時推(日柱仍是辛酉,時干按辛日起戊子順推……原書注「用壬日起庚子時」,是就次日壬戌日的起時法而言)。這就是所謂「今日之夜,不是今日之早」——日柱不變而時柱已入子。第三種:生在初十日十二點後、一點前的「子時正」——已經跨日,作甲寅年、丙寅月、壬戌日、庚子時推。這就是所謂「今日之早,不是昨日之晚」——日柱要進一日。至於推大運的零頭借足、推命宮的中氣過否,尤其要懂得這個分別。
定寅時法
定日出日沒時法
定月出月入法
看日定時法
看日定時之圖
看月定時法(以上五篇略)
論男女合婚
西溪逸叟曰:男女合婚之說,由來久矣。男家擇婦,看夫子二星,蓋夫幸子益,其福必優也。女家擇夫八字貴得中和之氣,蓋不偏不依,其壽必長也。若男命比肩、劫財重者,必擇女命食神、傷官重者配之;女命食神、傷官重者,必擇男命比肩劫財重者配之,始可琴瑟和諧,子嗣繁衍。
這一篇駁斥俗法合婚,是全書最有現實意義的一篇。西溪逸叟說:男女合婚的說法由來已久。男家挑媳婦,要看女命的「夫星」與「子星」兩項——夫得其助、子得其益,福氣必定優厚。女家挑女婿,貴在男命得中和之氣——不偏不倚,壽數必定長久。若男命的比肩、劫財重,就一定要挑食神、傷官重的女命來相配;女命的食神、傷官重,就一定要挑比肩、劫財重的男命來相配(比劫生食傷,兩下相配則氣脈相通),這樣才能夫婦和諧、子孫繁衍。這一段先立正法:合婚要看兩造八字的實際配合,不是查表對號。
若泥於俗書所載,不論命之何如,僅觀男女生年之三元九宮,而謂生氣、天乙、福德為上婚,絕體、游魂。歸魂為中婚,五鬼、絕命為下婚,牽合非論,毫無義理,豈不誤人良緣耶?至於骨髓破、鐵掃帚、六害、八敗、狼藉、飛天、大敗、孤寡等煞,但以人之所生年支,硬配日月支一字,尤為謬妄。夫以年、月、日、時干支八字,及五行生剋,論人吉凶,猶虞不足,豈可棄日時等六字,只論年月二字,即可判斷災祥乎?他如進財、退財、望門鰥、望門寡、夫多厄、妻多厄,種種名目,只以生年納音所屬之金、木、水、火、土硬配一字,荒誕不經,更無庸深辯矣。
西溪逸叟接著痛駁俗法。如果拘泥於俗書所載,全不問兩人的命究竟如何,只看男女生年的三元九宮,就說配成「生氣」「天乙」「福德」是上等婚,配成「絕體」「游魂」「歸魂」是中等婚,配成「五鬼」「絕命」是下等婚——這種牽強附會毫無義理,豈不是耽誤人家的良緣?至於骨髓破、鐵掃帚、六害、八敗、狼藉、飛天、大敗、孤寡這些煞,只拿人所生年份的地支硬去配日支或月支的一個字,就更加荒謬。要知道拿年、月、日、時八個字連同五行生剋來論人吉凶,尚且怕不夠周全,怎麼可以丟開日、時等六個字,只論年月兩個字就判斷災祥呢?其餘像進財、退財、望門鰥、望門寡、夫多厄、妻多厄這些名目,只拿生年納音所屬的金木水火土硬配一個字,荒誕不經,更不值得多加辯駁。
按:男家擇婦,貴看夫子二星,女家擇夫,貴得中和之氣,此二語,乃合婚之要法。然看夫星,不可泥正官,而日主平正者,因以官、煞為夫星。官煞盛,而日主衰弱者,又當以傷食為夫星。官煞缺,或官煞衰,而日主盛者,又當以財為夫星。若食神傷官不弱,而日主有氣者,因食傷為子星也。食傷盛,而日主衰者,又當以梟印為子星。參伍錯綜,其法不一,豈可見傷官即雲妨夫,見梟神即去克子也。
袁樹珊按:「男家擇婦貴看夫子二星,女家擇夫貴得中和之氣」這兩句,確是合婚的要法。不過看夫星不可死守正官一項:日主平正的,固然以官煞為夫星;若官煞盛而日主衰弱,那就該以食傷為夫星(食傷能制官煞、護日主);若官煞缺或官煞衰而日主盛,那又該以財為夫星(財能生官)。看子星也是如此:食神傷官不弱而日主有氣的,固然以食傷為子星;若食傷盛而日主衰,那就該以梟印為子星(印能制食傷、扶日主)。參伍錯綜,方法不止一種,怎麼可以一見傷官就說妨害丈夫、一見梟神就說克害子女呢?這條按語糾正的是女命看法上最常見的兩個成見。
至於中和之氣,尤難辨別,即能辨別矣,其義太狹,中選頗難,必須統觀命運,乃無遺憾。若但觀八字,五行不缺,財、官、印、食勢力平均,即謂得中和之氣,吾恐壽元雖高,究不免失之平庸,斷難顯揚。試問此等命,擇夫婿者,亦何取焉,若夫日主衰者為不及,日主盛者為太過,似皆失中和之氣矣。然日主衰,而得比劫印綬之大運者,不可以不及論,當以得中和之氣言也。日主盛,而得財官之大運者,不可以太過論,亦當以得中和之氣言也。
至於所謂「中和之氣」,尤其難以辨別;即便辨別得出,它的範圍也太狹窄,合選的人很少,必須把本命與大運合起來看,才沒有遺憾。如果只看八字,見五行不缺、財官印食勢力平均就說得了中和之氣,我恐怕這種人壽數雖高,終究不免失於平庸,難以顯達。試問這樣的命,替女兒挑女婿的人又取它什麼呢?至於說日主衰的是不及、日主盛的是太過,似乎都失了中和之氣;然而日主雖衰而大運走比劫印綬的,就不可當作不及來論,應當算作得了中和之氣;日主雖盛而大運走財官的,也不可當作太過來論,同樣應當算作得了中和之氣。這一層最要緊:「中和」不是八字本身的靜態平衡,而是本命加大運之後的動態平衡。
人之命運大都類比,其清純者,則富貴壽考;其次者,亦名利兼優;其最次者,亦身家俱泰。擇夫婿者,能得此造,豈非大幸福耶。至於男命比肩、劫財重者,擇女命傷官、食神重者;女命傷官、食神重者,擇男命比肩、劫財重者配之。似合正理,然按五行,每多牴觸。不若以男女命之五行,斟酌損益,以決從違。如男命木盛亦金者,得女命之剛金補之,則為盡美。得土生金者亦佳。得火者,較次。得水木者,則無取矣。如女命金剛喜火者,得男命之烈火助之,則為盡美。得木生火者,亦佳。得水者較次。得金土者,則無取矣。餘仿此。若夫三元九宮,上中下婚,及骨髓破、鐵掃帚,諸般惡煞之說,毫無義理,萬不可信。西溪先生闢之甚是。《協紀辯方》書載明刪除,亦本此說,學者宜參觀之。
袁樹珊接著說:人的命運大抵都屬於上述這一類(本命有偏而大運來補);其中清純的便富貴長壽,次一等的也名利兼優,最次的也身家安泰。替女兒擇婿若能得到這樣的命造,豈不是大幸福。至於「男命比劫重就配食傷重的女命、女命食傷重就配比劫重的男命」這條辦法,看來合乎正理,可是按五行推究,往往互相牴觸。不如就男女兩造的五行斟酌增減,來決定取捨。例如男命木盛而需要金的(底本「亦金」當作「宜金」),得女命的剛金來補,就盡善盡美;得土來生金也好;得火(火克金)就次一等;得水木(更助其盛)就不可取了。又如女命金剛而喜火的,得男命的烈火來助,就盡善盡美;得木來生火也好;得水(水克火)就次一等;得金土(更助其剛)就不可取了。其餘照此類推。至於三元九宮、上中下婚,以及骨髓破、鐵掃帚等種種惡煞之說,毫無義理,萬萬不可相信。西溪先生駁斥得極是;官修的《協紀辨方書》明白載明把這些刪除,也是本於此說,學者應當參看。
卷六 先賢名論
子平源流考、明通賦、元理賦、氣象篇、五行生剋賦、六神篇、碧淵賦、玄機賦、形象論、方局論、八格論、體用論、清濁論、真假論、寒暖燥溼論、論蓋頭、論陰陽生克、論十干有得時不旺失時不弱、論外格取舍、論時說拘泥格局、論雜格、論星辰無關格局。以上各篇錄自《星平會海》、《三命通會》、《淵海子平》、《子平真詮》、《神峰通考》《滴天髓》。
卷六「先賢名論」是袁樹珊從前人著作中整冊輯錄的名篇彙編,本卷所收各篇的篇目依次是:《子平源流考》《明通賦》《元理賦》《氣象篇》《五行生剋賦》《六神篇》《碧淵賦》《玄機賦》《形象論》《方局論》《八格論》《體用論》《清濁論》《真假論》《寒暖燥溼論》《論蓋頭》《論陰陽生克》《論十干有得時不旺失時不弱》《論外格取捨》《論時說拘泥格局》《論雜格》《論星辰無關格局》。袁樹珊自注說:以上各篇分別錄自《星平會海》《三命通會》《淵海子平》《子平真詮》《神峰通考》《滴天髓》六種書。從篇目可以看出本卷的編排用意:前半是歷代賦訣(源流、明通、元理、氣象、碧淵、玄機之類),後半是《子平真詮》與《滴天髓》兩家的專論(形象、方局、八格、體用、清濁、真假、寒暖燥溼等),一以歌賦便記誦,一以專論明義理。底本於此卷只存篇目而未錄正文。
卷七 潤德堂藏稿(為推命範例)
為某君推
戊子 乙卯 戊戌 甲寅 安命癸亥 初二丙辰 十二丁巳 廿二戊午 卅二己未 四二庚申 五二辛酉 六二壬戌 七二癸亥
卷七「潤德堂藏稿」收錄袁樹珊自己替人批命的稿件,作為推命的實際範例(潤德堂是他在鎮江的堂號)。這是其中一造的命盤。四柱自右向左依次為年、月、日、時:年柱戊子,月柱乙卯,日柱戊戌,時柱甲寅;命宮安在癸亥。大運八步:二歲起丙辰,十二歲丁巳,二十二歲戊午,三十二歲己未,四十二歲庚申,五十二歲辛酉,六十二歲壬戌,七十二歲癸亥——因是戊年陽男,從月柱乙卯順排。讀這張盤先要抓住兩點:日主戊土生在卯月,正當木旺克土之時;而月干乙木、時柱甲寅又都是官煞之黨,官煞極重而日主孤立。下一段袁樹珊的批語就從這裡說起。
戊屬中央之土,生二月,春氣秀瀉,萬物發生,土之功用,可謂大矣。惜甲寅與乙卯齊逢,木盛又嫌土衰,必須火以生土,金以制木,而後乃為完全。今觀八字,金與火皆暗藏,其力太微,以致椿庭先逝,功名無成,然堂棣聯三,權力早握,亦辛事也。
袁樹珊的批語先論格局:戊是中央之土,生在二月(卯月),春氣秀發外洩,萬物萌生,土的功用可算大了。可惜時柱甲寅與月柱乙卯一齊出現,木勢太盛,反嫌土衰;必須有火來生土(印綬幫身)、有金來制木(食傷制煞),才算完備。如今看這八字,金與火都只暗藏在地支之中(戌中有丁火辛金,寅中有丙火),力量太微弱,所以父親早亡(「椿庭」指父親,偏財為父而被比劫與官煞所困),功名也沒有成就。不過兄弟三人相聯(「堂棣」用《詩經·常棣》典,指兄弟),而且很早就掌握了權力,這也是可喜之事(底本「辛事」當作「幸事」)。這一段示範瞭如何由「官煞太重、印食俱微」這一格局特徵,推出父早亡、功名不遂而兄弟得力的具體斷語。
二十七歲前,損益各半。二十八歲八月十六日,交午運,第一二年,猶未盡佳,宜善處之。三十歲丁巳,至三十二歲己未,外華美,內喜慶,快哉快哉。三十三歲交己運上層樓開眼界矣。三十八歲交未運,災耗。四十三歲交庚運,接申運,至樂無憂。五十三歲外,靜居為是。妻遲,子一。
批語接著逐運論流年。二十七歲以前,得失各半(此時行丙辰、丁巳運,火印雖好而辰土溼、巳中庚金又暗損)。二十八歲八月十六日交入午運——午是戊土的帝旺兼印綬之地,本屬佳運,但頭一兩年還不算全好,應當妥善應付。三十歲丁巳年到三十二歲己未年,外面風光、內裡喜慶,可謂痛快(丁巳、戊午、己未三年火土並旺,正扶日主)。三十三歲交己運,更上一層樓、大開眼界(己土幫身)。三十八歲交未運,有災禍破耗(未中乙木助官煞,又與卯木半合木局)。四十三歲交庚運、接著申運,快樂無憂(庚申金制木,正是命中所缺的制煞之神)。五十三歲以後,宜安靜退居。妻室得之較遲,子息只有一個。這份批稿的價值在於:它把「命中所缺者何、何運補之」的推理,一步步落成了可以驗證的年份。
卷八 星家十要
學問
長安趙展如中丞序《自評真詮》云:星命雖為小道,而所繫大焉。近世術士,為餬口計,莫能深究其理,故學術多不精。學術不精,則信者寡。信者寡,則非分之營求愈熾,而安命者愈稀。君子憂之,觀此可知學問之道,貴乎深究其理。然欲深究其理,宜多讀書。不僅宜多讀星命書,凡經、史、子、集,有關於星命學者,亦宜選讀。既增學問,又益身心。用之行道,則吉凶瞭然,批談不俗;用以律己,則行藏合理,人格自高。有心斯道者首當知此。
卷八「星家十要」講的是術士的職業操守與自我修養,第一條是「學問」。袁樹珊先引長安人趙展如中丞為《子平真詮》所作序中的話(底本「自評真詮」當作「子平真詮」):星命雖是小道,所關係的卻很大。近世的術士為著餬口,沒工夫深究其中道理,所以學術大多不精;學術不精,相信的人就少;相信的人一少,那些非分的鑽營就越發熾烈,而安分守命的人越發稀少了——有識之士為此憂慮。袁樹珊接著申說:由這段話可知做學問之道貴在深究其理,而要深究其理就該多讀書;不但要多讀星命之書,凡經、史、子、集之中與星命學有關的,也都應當選讀。這樣既增長學問,又有益身心:用來行道,就吉凶瞭然、談吐不俗;用來律己,就出處進退合乎道理、人格自然高尚。有心於此道的人,首先應當懂得這一層。
常變、言語、敦品、廉潔、勤勉、警歷、治生、濟貧、節義
星命事實叢談
《東坡志林》云:退之詩云,我生之辰,月宿直斗。乃知退之磨蠍為身宮,而僕乃以磨蠍為命,平生多得謗譽,殆是同病也。
「星命事實叢談」一門輯錄歷代文人筆記中與星命有關的記載,這裡所存的是其中一條。蘇軾《東坡志林》說:韓愈(字退之)詩裡寫「我生之辰,月宿直斗」,由此可知韓愈是以磨蠍宮為「身宮」;而我則是以磨蠍宮為「命宮」。我們兩人生平都是譭譽參半、謗議特別多,大概是同一種毛病吧。這裡的「磨蠍」是西洋十二宮傳入中國後所用的譯名(即摩羯宮),星命家以為磨蠍坐命的人多招謗議。蘇軾此語後來成為文人自嘲身世坎坷的常典。袁樹珊錄此,是要說明星命之說在歷代士大夫中本有相當的信從,並非僅僅流行於市井術士之間。
命理探源補遺
論流年神煞及月建吉凶
《古歌》云:太歲劍鋒伏尸同,二曰太陽並天空,三是喪門並地喪,四為勾絞貫索同,五值官府聯五鬼,六逢死符小耗從,七見歲破與大耗,八臨暴敗天厄宮,九應飛廉白虎位,十來捲舌福星宗,十一天狗弔客患,十二病符且莫逢。
這首《古歌》背的是流年神煞的十二位排列,每一句管一位地支。逐句讀來:第一位是太歲、劍鋒、伏尸;第二位是太陽、天空;第三位是喪門、地喪;第四位是勾絞、貫索;第五位是官符、五鬼;第六位是死符、小耗;第七位是歲破、大耗;第八位是暴敗、天厄;第九位是飛廉、白虎;第十位是捲舌、福星;第十一位是天狗、弔客;第十二位是病符。這十二句正好對應十二地支,起法見下段。要留意其中吉神只有太陽、福星寥寥數位,其餘全是凶煞,這一點袁樹珊在後面的按語裡有專門的評論。
以生年為主,每句一位,以次順排,假如今年甲子流年,即以子起太歲、劍鋒、伏尸,丑起太陽、天空,寅起喪門、地喪,卯起勾絞、貫索,辰起官符、五鬼,巳起死符、小耗,午至亥,仿此推,餘年同。
起法是以流年的年支為起點,一句管一位,依次順排。舉例:今年是甲子流年,就從子位起第一句的太歲、劍鋒、伏尸;丑位起第二句的太陽、天空;寅位起第三句的喪門、地喪;卯位起第四句的勾絞、貫索;辰位起第五句的官符、五鬼;巳位起第六句的死符、小耗;從午到亥六位照此順推(午為歲破、大耗,未為暴敗、天厄,申為飛廉、白虎,酉為捲舌、福星,戌為天狗、弔客,亥為病符)。其餘各年的起法相同,只要把第一句安在當年的年支上即可。查得的煞落在本命四柱哪一支上,舊法就說該年應哪一項災祥。
按:流年神煞古歌,共十二句,應十二支,載在《神峰通考》及《星平會海》等書。然凶煞有十之九,吉神僅十之一,其不適用可知。今人固執此說,輒謂人之命宮,如值流年吉神,其年則福,值凶煞,其年則禍。又謂小限起生月,逆行十二位,值吉神,其月則吉;值凶煞,其月則凶。舍干支五行生剋之理,而惟務此虛文,宜其毫無效驗,貽譏大雅,故此篇不列於神煞門,而評斷門,又但論宮限之向背理由者,蓋欲革除此俗習也。茲因友人函詢,特補錄之。
袁樹珊按:這首流年神煞古歌共十二句,對應十二地支,載在《神峰通考》與《星平會海》等書中。然而其中凶煞佔了十分之九,吉神只佔十分之一,它不適用也就可想而知了。今人死守此說,動輒說一個人的命宮若碰上流年吉神,那一年就有福;碰上凶煞,那一年就有禍。又說小限從生月起、逆行十二位,碰上吉神那個月就吉、碰上凶煞那個月就凶。撇開干支五行生剋的正理,專務這種空文,難怪毫無應驗,為通達之士所譏笑。所以本書正編不把這一篇列入「神煞」門;而「評斷」門中講命宮小限時,也只講它與用神向背的道理——用意正在革除這種陋習。如今因為有朋友來信詢問,才特地補錄在這裡。這條按語把袁樹珊的編纂立場交代得很清楚:錄而不用,存其說而斥其法。
古今地名異同歌訣
浦二田《釀蜜集》云:冀為直北與山西,青兗上東國是齊,徐揚連跨兩江浙,湖廣荊州楚所基,豫屬河南洛陽地,梁為滇蜀雍陝西,更增福建號八閩,百粵分作廣東西,貴州是漢藏戈郡,古今名號多參差。按:卷四論九州分野宜忌篇,所言九州,曰冀、青、兗、徐、揚、荊、梁、雍、豫、乃夏制也。
這首歌訣把古代九州與清代省份對照起來,是讀卷四「九州分野」一篇的必備工具。浦二田《釀蜜集》說:冀州相當於直隸(今河北)與山西;青州、兗州相當於山東,古時是齊國之地(底本「上東」當作「山東」);徐州、揚州跨著江蘇、浙江兩地;湖廣與荊州,是古代楚國的根基;豫州屬河南,即洛陽一帶;梁州相當於雲南、四川,雍州相當於陝西;此外又增出福建,號稱八閩;百粵則分作廣東、廣西;貴州在漢代是牂牁郡(底本「藏戈」當作「牂牁」)。古今地名稱號多有出入。袁樹珊按:卷四「論五行四時九州分野宜忌」一篇所說的九州——冀、青、兗、徐、揚、荊、梁、雍、豫,用的是夏代的建制,讀者須按此歌訣折算成今地,才用得上那一篇的推法。
化氣五行生剋名詞表
日主橫推 甲作戊,乙作辛,丙作壬,丁作乙,戊作丙,己作己,庚作庚,辛作癸,壬作甲,癸作丁 化劫財 己庚辛壬癸甲乙丙丁戊 化食神 庚辛壬癸甲乙丙丁戊己 化正財 辛壬癸甲乙丙丁戊己庚 化七煞 壬癸甲乙丙丁戊己庚辛 化正印 癸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 化比肩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化傷官 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甲 化偏財 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甲乙 化正官 丁戊己庚辛壬癸甲乙丙 化偏印 戊己庚辛壬癸甲乙丙丁
這是化氣格專用的十神對照表,讀法如下。最上一行是「日主橫推」,指化氣格成立後日主應當改按哪一個正五行來看:甲改作戊(甲己化土,甲屬陽故作陽土戊),乙改作辛(乙庚化金,乙屬陰故作陰金辛),丙改作壬(丙辛化水),丁改作乙(丁壬化木,丁屬陰故作陰木乙),戊改作丙(戊癸化火),己仍作己,庚仍作庚,辛改作癸,壬改作甲,癸改作丁。以下十行,每行首二字是十神名目,後面十個字依次對應最上一行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日主。用時先在最上一行找到本命日主,記住它所在的列次,再在下面各行的同一列次上取字,就知道該字對化氣後的日主是什麼十神。例如日主是甲(第一列),甲作戊,那麼第一列各行依次為:己是劫財、庚是食神、辛是正財、壬是七煞、癸是正印、甲是比肩、乙是傷官、丙是偏財、丁是正官、戊是偏印——這正是陽土戊的十神排列。
凡遇化氣之命,先將日主化出正五行,如日主為甲,與己作合,則甲旁書作戊字,蓋甲己化土,甲屬陽,當為陽土,戊即正五行之陽土也。然後將年月時之天元次弟化出,以之配戊,看當屬何名詞,如見甲為比肩,見乙為傷官之類。支藏人元,亦如是推,惟日主遇己庚者,仍作己庚論。試再列式於下以明之。
袁樹珊說明此表的用法:凡遇上化氣格的命,先把日主化成正五行。例如日主是甲,而與己相合,就在甲字旁邊注一個「戊」字——因為甲己合化為土,甲屬陽,所以當作陽土,而戊正是正五行中的陽土。然後把年、月、時三柱的天干依次照表化出,拿來與這個戊相配,看它該叫什麼名目:如見甲為比肩,見乙為傷官之類。地支所藏的人元也照這個辦法推。唯獨日主本身是己或庚的,仍舊按己、庚本身論(因為己化土仍是己、庚化金仍是庚,化前化後不變)。下面再列兩個式子來說明。這裡的關鍵是:化氣格成立後,全盤十神都要按「化出之後的日主」重新標註,而不能再按原日主標。
某武員外造 化比 甲申 化食煞印 化劫 己巳 化食財印 日主 作戊 甲子 化印 化劫 己巳 化食財印 初七庚午,十七辛未,廿七壬申,卅七癸酉,四七甲戌,五七乙亥,六七丙子,七七丁丑。
第一個例式:某位武職員外郎的命造。日主是甲子日的甲木,與月干、時干的己土相合而化土,所以日主旁註「作戊」,全盤按陽土戊來標十神。年柱甲申:天干甲對戊為比肩,故標「化比」;申中藏庚、壬、戊,對戊土依次為食神、偏財(原式作煞、印,繫就化出之干推)、比肩,原式標作「化食煞印」。月柱己巳:天干己對戊為劫財,故標「化劫」;巳中藏丙、戊、庚,依次為印、比、食,原式標作「化食財印」。日柱甲子,天干即日主,註明「作戊」;子中藏癸,癸化丁為火,對戊土為正印,故標「化印」。時柱己巳,與月柱相同。大運八步:七歲庚午,十七辛未,二十七壬申,三十七癸酉,四十七甲戌,五十七乙亥,六十七丙子,七十七丁丑。
吳君造 化印 甲戌 化傷財煞 化劫 乙亥 化財印 日元 作庚 庚午 化財印 化食 丙子 化官 初九丙子,十九丁丑,廿九戊寅,卅九己卯,四九庚辰,五九辛巳,六九壬午,七九癸未。
第二個例式:吳君的命造。日主是庚午日的庚金,與月干乙木相合而化金,所以日主旁註「作庚」——庚化金仍是庚,正合上文「日主遇己庚者仍作己庚論」的規矩。年柱甲戌:甲化戊為土,土生金,對庚為印,故標「化印」;戌中藏辛、丁、戊,化後依次為傷、財、煞,原式標作「化傷財煞」。月柱乙亥:乙化辛為金,與庚同類,故標「化劫」;亥中藏壬、甲,化後為財、印。日柱庚午,註明「作庚」;午中藏丁、己,化後為財、印。時柱丙子:丙化壬為水,庚金所生,故標「化食」;子中藏癸,化後為官。大運八步:九歲丙子,十九丁丑,二十九戊寅,三十九己卯,四十九庚辰,五十九辛巳,六十九壬午,七十九癸未。兩式對讀,化氣格標註十神的整套手續就完全清楚了。
以上所陳,僅就化氣生克名詞而言,至看命之法,不可盡拘於忌官煞,喜財印之說,蓋有常有變,生剋制化,亦如正五行之變化無窮,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也。
袁樹珊末了提醒:以上所講的只是化氣格標註生克名目的辦法;至於實際看命的方法,不可一味拘泥於「忌官煞、喜財印」這類成說。因為凡事有常有變,化氣格中的生剋制化,也和正五行一樣變化無窮,能不能融會貫通、運用得神妙,就看各人自己的功夫了。這段話與全書各處的按語一貫:袁樹珊每講完一套具體方法,總要回過頭來提醒讀者不可死守條文——方法是死的,配合是活的。
心算命宮法
凡推命宮,須以生月,(如過中氣,作次月之數推。)生時之數合算,(寅一、卯二、辰三……丑十二)得十四為本位。如月時之數,不滿十四者,當加之,(加之十四為止)即以所加至數為某宮,如加滿十四數者,當加至二十六為本位,即以所加之數為某宮。若推小限,須以命宮之數,與生年之數合算,再減本流年之數,即以所餘之數為某限。如命宮與生年之數合算,再不足減本流年之數者,當再加十二。若減本流年之數二有餘者,當再減十二,均以所餘之數為某限。
這是不用手掌、直接用數字心算命宮與小限的速算法,比卷二的掌上法更便捷。先給十二支編號:寅為一、卯為二、辰為三,依次數下去到丑為十二。推命宮時,把生月之數(若已過中氣,就按下一個月的數算)與生時之數相加,以十四為基準:若兩數之和不滿十四,就補足到十四,所補的那個數所對應的地支就是命宮;若兩數之和已滿十四,就以二十六為基準補足,所補的數所對應的地支就是命宮。推小限時,把命宮之數與生年之數相加,再減去當年流年之數,所餘之數對應的地支就是該年的小限;若兩數相加後不夠減流年之數,就先加十二再減;若減去流年之數後還有多餘(超過十二),就再減十二;總之以最後所餘之數定小限。這套算法把掌訣翻成了加減法,熟練之後不必掐指也能立刻報出命宮與小限。
跋
星命之學,通人未必習,習之者未必皆通。人以其書或有文無訣,或有訣無文,究其訣與文,又類失之鄙俚,俗積學之士,不得其訣。遂厭其文,遊食者流,不講其文,專秘其訣,故學者難之。
這是全書末尾的跋文,作者是蜀南人劉漢光。他先指出星命之學難學的緣故:通達之士未必肯學它,肯學它的又未必都通。原因在於這一門的書籍,有的只有文辭而沒有口訣,有的只有口訣而沒有文辭;就算細究它的口訣與文辭,又大多失之鄙陋粗俗。因此有學問積累的士人得不到口訣,就連它的文辭也一併厭棄了;而靠這行吃飯的江湖之流,又不講文辭,只把口訣秘而不宣。兩頭一夾,學的人自然感到困難。這幾句把民國以前命學傳承的實際困境說得極為透徹——雅者無訣,俗者秘訣,中間沒有一部可以按卷自學的書。
袁君是書,舉前人之訣,悉發其秘,窮源竟委,了無餘蘊,雖無師傳,可以執卷而求,不致恍惚迷離,如墜五里霧中,茫然不知崖岸,其加惠後學,豈淺鮮哉。至文章淵雅,議論明通,滌盡鄙俚俾俗之跡,俾俗士讀之,絕無扦格之弊;通人讀之,益相賞於牝牡驪黃之外者,又其餘事也。丙辰八月,蜀南劉漢光緝熙甫謹跋
劉漢光接著推許本書:袁先生這部書,把前人的口訣全部揭示出來,毫無保留;探源究委,講得一無剩義。讀者縱然沒有師傅傳授,也可以捧著書自行尋求,不至於恍惚迷離、如墜五里霧中而茫然不知邊際——它嘉惠後學,豈是淺少。至於文章淵博典雅,議論明白通達,洗淨了鄙陋粗俗的痕跡,使一般人讀了絕無扞格難通之弊,使通達之士讀了更能在文字形跡之外相賞於神理(「牝牡驪黃」用《列子》九方皋相馬之典,指得其精神而遺其外形),那還只是它的餘事罷了。丙辰年(一九一六)八月,蜀南劉漢光、字緝熙甫謹跋。這篇跋恰好點出《命理探源》在命學史上的地位:它是第一部把歷代口訣系統公開、並使人可以據卷自學的集成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