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 · 第 5 卷
如是所說一切法執,自心外法或有或無,自心內法一切皆有,是故法執皆緣自心所現似法,執為實有。然似法相從緣生故,是如幻有,所執實法妄計度故,決定非有。故世尊說:「慈氏當知,諸識所緣,唯識所現,依他起性,如幻事等。」
如是外道、餘乘所執離識我、法皆非實有。故心、心所決定不用外色等法為所緣緣,緣用必依實有體故。
現在彼聚心、心所法,非此聚識親所緣緣,如非所緣,他聚攝故。同聚心所亦非親所緣,自體異故,如餘非所取。
由此應知,實無外境,唯有內識,似外境生。是故契經伽他中說:「如愚所分別,外境實皆無,習氣擾濁心,故似彼而轉。」
有作是難:若無離識實我、法者,假亦應無,謂假必依真事、似事、共法而立,如有真火、有似火人、有猛赤法,乃可假說此人為火,假說牛等應知亦然。我、法若無,依何假說,無假說故,似亦不成,如何說心似外境轉。
彼難非理,離識我、法,前已破故。
依類、依實假說火等,俱不成故。
依類假說理且不成,猛、赤等德非類有故。若無共德而假說彼,應亦於水等假說火等名。若謂猛等雖非類德,而不相離,故可假說。此亦不然,人類猛等現見亦有,互相離故。類既無德又互相離,然有於人假說火等,故知假說不依類成。
依實假說,理亦不成。猛、赤等德非共有故,謂猛、赤等在火、在人其體各別,所依異故,無共假說,有過同前。若謂人、火,德相似故,可假說者,理亦不然。說火在人,非在德故。由此假說不依實成。
又假必依真事立者,亦不應理。
真謂自相,假智及詮俱非境故。謂假智、詮不得自相,唯於諸法共相而轉,亦非離此有別方便施設自相為假所依。然假智、詮必依聲起,聲不及處,此便不轉,能詮、所詮俱非自相,故知假說不依真事。
由此但依似事而轉,似謂增益,非實有相,聲依增益,似相而轉,故不可說假必依真。
是故彼難不應正理。然依識變,對遣妄執真實我、法,說假似言。由此契經伽他中說:
「為對遣愚夫所執實我、法,
故於識所變,假說我、法名。」
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別唯三:一謂異熟,即第八識,多異熟性故;二謂思量,即第七識,恒、審思量故;三謂了境,即前六識,了境相麁故。「及」言顯六合為一種。
此三皆名能變識者,能變有二種:
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氣。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記熏令生長;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生長。
二、果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種相。
等流習氣為因緣故,八識體相差別而生,名等流果,果似因故。異熟習氣為增上緣,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恒相續故,立異熟名;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果,果異因故。
此中且說我愛執藏,持雜染種能變果識,名為異熟,非謂一切。
雖已略說能變三名,而未廣辯能變三相。且初能變其相云何?
頌曰:
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
3不可知執受,處了常與觸,
作意、受、想、思,相應唯捨受。
4是無覆無記,觸等亦如是,
恒轉如瀑流,阿羅漢位捨。
論曰:初能變識,大小乘教名阿賴耶,此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自相,攝持因果為自相故。此識自相,分位雖多,藏識過重,是故偏說。
此是能引諸界、趣、生,善、不善業異熟果故,說名異熟。離此命根、眾同分等恒時相續勝異熟果不可得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果相。此識果相,雖多位、多種,異熟寬、不共,故偏說之。
此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種。離此餘法能遍執持諸法種子不可得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因相。此識因相雖有多種,持種不共,是故偏說。
初能變識,體相雖多,略說唯有如是三相。
一切種相應更分別。此中何法名為種子?
謂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
此與本識及所生果不一、不異,體用、因果理應爾故。
雖非一、異,而是實有,假法如無,非因緣故。此與諸法既非一、異,應如瓶等是假非實。若爾,真如應是假有,許則便無真勝義諦。
然諸種子唯依世俗說為實有,不同真如。
種子雖依第八識體,而是此識相分;非餘,見分恒取此為境故。
諸有漏種與異熟識,體無別故,無記性攝;因果俱有善等性故,亦名善等。
諸無漏種,非異熟識性所攝故;因果俱是善性攝故,唯名為善。若爾,何故〈決擇分〉說二十二根一切皆有異熟種子,皆異熟生?雖名異熟而非無記,依異熟故名異熟種,異性相依如眼等識。或無漏種,由熏習力轉變成熟,立異熟名,非無記性所攝異熟。
此中有義:一切種子皆本性有,不從熏生。
由熏習力但可增長。
如契經說:一切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叉聚,法爾而有。界即種子差別名故。又契經說:「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界是因義。《瑜伽》亦說:諸種子體無始時來性雖本有,而由染淨新所熏發。諸有情類無始時來,若般涅槃法者,一切種子皆悉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闕三種菩提種子。如是等文,誠證非一。
又諸有情既說本有五種性別,故應定有法爾種子,不由熏生。又《瑜伽》說:地獄成就三無漏根,是種非現。又從無始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本性住性。由此等證,無漏種子法爾本有,不從熏生。
有漏亦應法爾有種,由熏增長,不別熏生。
如是建立,因果不亂。
有義:種子皆熏故生。
所熏、能熏俱無始有,故諸種子無始成就。種子既是習氣異名,習氣必由熏習而有,如麻香氣,花熏故生。
如契經說:諸有情心,染淨諸法所熏習故,無量種子之所積集。論說:內種定有熏習,外種熏習或有或無。又名言等三種熏習,總攝一切有漏法種。彼三既由熏習而有,故有漏種必藉熏生。
無漏種生亦由熏習,說聞熏習、聞淨法界等流正法而熏起故,是出世心種子性故。
有情本來種姓差別,不由無漏種子有無,但依有障、無障建立。如《瑜伽》說:於真如境,若有畢竟二障種者,立為不般涅槃法性;若有畢竟所知障種非煩惱者,一分立為聲聞種性,一分立為獨覺種性;若無畢竟二障種者,即立彼為如來種性。故知本來種性差別,依障建立,非無漏種。
所說:「成就無漏種」言,依當可生,非已有體。
有義:種子各有二類。
一者本有,謂無始來異熟識中法爾而有,生蘊、處、界功能差別。世尊依此,說諸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叉聚,法爾而有,餘所引證廣說如初。此即名為本性住種。
二者始起,謂無始來,數數現行熏習而有。世尊依此,說有情心染淨諸法所熏習故,無量種子之所積集。諸論亦說:染淨種子由染淨法熏習故生,此即名為習所成種。
若唯本有,轉識不應與阿賴耶為因緣性。如契經說:
「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
更互為果性,亦常為因性。」
此頌意言:阿賴耶識與諸轉識,於一切時展轉相生,互為因果。《攝大乘》說:阿賴耶識與雜染法互為因緣,如炷與焰展轉生燒,又如束蘆互相依住,唯依此二建立因緣,所餘因緣不可得故。若諸種子不由熏生,如何轉識與阿賴耶有因緣義?非熏令長可名因緣,勿善、惡業與異熟果為因緣故。
又諸聖教說有種子由熏習生,皆違彼義;故唯本有,理、教相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