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支
古籍原文
血支旧月顺,血忌两分之。正月当从丑,二月未冲之。
释义
月建后一辰,正月丑起顺行。主血光、产厄、刀伤。与血忌并,占产孕、疾病大忌。
典籍里怎么说
以下段落出自本站古籍库,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点书名可读全卷。
行年夲命共三传,俱在刼亡丧吊间。日木逢金生恶煞,支忌应须见血残(注曰:今日木干,有鬼贼克日,更兼血支、血忌,定主血病,或刃伤恶死。劫煞,正亥逆行四孟。岁前二辰为丧门,岁后二辰为吊客。血支,正月丑顺行十二辰。血忌,正丑、二未、三寅、四申、五卯、六酉、七辰、八戌、九巳、十亥、十一午、十二子)。
行年、本命连同三传,全都夹在劫煞、亡神与丧门、吊客之间;日干属木又逢金来生出恶煞,再犯了血支、血忌,就要见血光残伤。也就是说:本日日干属木,有鬼贼之神克日,再兼上血支与血忌,必定主血症,或者死于刀刃之下。这几个煞的起法是:劫煞正月在亥,依四孟逆行;太岁之前两位为丧门,太岁之后两位为吊客;血支正月在丑,依十二辰顺行;血忌则正月在丑,二月在未,三月在寅,四月在申,五月在卯,六月在酉,七月在辰,八月在戌,九月在巳,十月在亥,十一月在午,十二月在子。
毕法云:昼夜贵加求两贵,彼此猜忌害相随。课经云:丙日胎神在子,正月占主妻孕;然正月血支血忌皆在丑,并养神克胎,占产则速,占孕有损。若十二月占,血支血忌在子作胎神,占产亦速,占孕亦损。惟血忌作空亡,产孕皆不畏矣。秘要云:此课凡事于巳日有克应。
《毕法赋》引两条:「昼夜贵加求两贵」与「彼此猜忌害相随」,一说两贵重叠须两头打点,一说上下相害必生猜疑。《课经》说,丙日的胎神在子,正月占主妻子怀孕;但正月的血支、血忌两煞都在丑,又并着养神来克胎,这时占分娩则来得快,占怀孕则胎有损。若在十二月占,血支血忌落在子而子正是胎神,占分娩同样快,占怀孕同样有损。唯独血忌落空亡时,无论问产问孕都不必怕。《秘要》说,这一课不论占什么,都会在巳日上见到应验。
诀云:用关终钥无凶咎,用钥终关主禁制。魁罡临是日,多主迅速移动,未禁者防禁,已决者迨决而出,更乘凶将,及带血支、血忌等煞,主速遭刑见血。丑未临日,主淹滞。丁酉日,酉加丁,名双丁插目,不利诉讼。主贵人咄目相视,反诘治罪。
口诀说:发用是「关神」而末传是「钥神」,没有凶咎(先闭后开);发用是钥神而末传是关神,主被禁锢(先开后闭)。「河魁」「天罡」加临当日,多主案情迅速变动:还没关押的要防被关,已经判决的等判完就能出来;若再乘凶将,又带「血支」「血忌」等煞,主很快就要受刑见血。丑、未加临日干,主案子拖延不决。丁酉日而酉加在丁上,叫「双丁插目」,不利于打官司,主贵人怒目相视,反过来盘问治你的罪。
又问女病,余曰:胎鬼发用,血忌加支(血忌者,正月丑二未三寅四申五卯六酉,五月应在卯;血支者正月自丑顺行,五月在巳,此血忌乃血支之误也。),又四课不备,病主脉息虚弱,心胸不利,以致失血,必因胎产所致,冬月不保。
又问一位女子的病。我说:胎神与官鬼一同发用,血忌之神加在日支上(原注:血忌,正月在丑、二月在未、三月在寅、四月在申、五月在卯、六月在酉,五月应当在卯;血支则自正月起丑顺行,五月在巳。此处所说的血忌其实是血支之误),加上四课不备,病象是脉息虚弱、心胸不畅,以致失血,必定是因怀孕生产引起的,到冬月保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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