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

東坡易傳

宋 · 蘇東坡

術數工具:大衍筮法、六爻起卦

「乾」卦上體是乾,下體也是乾。卦辭說:「乾」,元、亨、利、貞。初九爻辭說:龍還潛伏著,不要有所施為。「乾」卦之所以取「龍」來立象,是因為龍既…

易經易學典籍

若以術數應用為目的,可先熟悉六十四卦卦爻辭與《說卦傳》的取象;若以義理為目的,則宜從《繫辭傳》入手。

《東坡易傳》卷之一

乾卦(第一)

乾上,乾下。“乾”:元亨,利貞。初九,潛龍勿用。“乾”之所以取於“龍”者,以其能飛能潛也。飛者其正也,不能其正而能潛,非天下之至健,其孰能之?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飛者,龍之正行也;天者,龍之正處也。見其在田,明其可安而非正也。

「乾」卦上體是乾,下體也是乾。卦辭說:「乾」,元、亨、利、貞。初九爻辭說:龍還潛伏著,不要有所施為。「乾」卦之所以取「龍」來立象,是因為龍既能飛騰、又能潛藏。飛才是龍的正位;不能守住正位而肯安於潛伏,若不是天下最剛健的,誰能做到?九二爻辭說:龍出現在田野上,宜於見到大人。飛騰是龍正當的行止,天空是龍正當的居處;如今說它現身在「田」上,可見這只是一個可以安身的地方,並不是它的正位。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九三,非龍德歟?曰:否。進乎龍矣。此上下之際、禍福之交、成敗之決也。徒曰龍者不足以盡之,故曰君子。夫初之可以能潛,二之所以能見,四之所以能躍,五之所以能飛,皆有待於三焉。甚矣三之能處也!使三之不能處此,則“乾”喪其所以為“乾”矣。天下莫大之福、不測之禍,皆萃於我而求決焉。其濟、不濟,間不容髮。是以“終日乾乾”,至於夕猶“惕”然,雖危而無咎也。

九三爻辭說:君子整天勤勉不懈,到了夜裡仍舊警惕。處境雖險,卻不會有災禍。有人問:九三難道不是龍的德性嗎?回答是:不。它已經超出「龍」所能說盡的範圍了。九三正在上卦與下卦交接之處,是禍與福交匯、成與敗取決的關口。只說一個「龍」字不足以說盡它,所以爻辭改稱「君子」。初九之所以能安於潛藏,九二之所以能出現在田野,九四之所以能試躍,九五之所以能飛天,都要仰仗九三這一關。九三自處之難、責任之重,實在太甚了!假使九三處置不當,「乾」卦也就喪失了它之所以成其為「乾」的根本。天下最大的福、最難料的禍,全匯聚到我這裡等著一決,成與不成,中間容不下一根頭髮。所以要「整天勤勉」,直到入夜還提心吊膽,雖然身處危境,終究沒有過錯。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下之上,上之下,其為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者,均也。而至於九四,獨“躍”而不“惕”者,何哉?曰:九四,既進而不可復返者也。退則入於禍,故教之“躍”。其所以異於五者,猶有疑而已。三與四皆禍福雜,故有以處之,然後無咎。

九四爻辭說:或許騰躍而起,或許仍在深淵,不會有災禍。九三居下卦之上,九四居上卦之下,兩爻同樣是陽處重剛之地而不得中位;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處境是一樣的。可是到了九四,卻只說「躍」而不說「惕」,為什麼?因為九四已經前進到不能回頭的地步:一退就掉進禍患裡,所以爻辭教它「躍」。它與九五的差別,只在於還帶著一分遲疑罷了。九三與九四都處在禍福交雜之地,必須各有一套自處的辦法,然後才能沒有過錯。

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今之飛者,夕之潛者也,而誰?非“大人”歟?曰“見大人者”,皆將有求也。惟其處安居正,而後可以求得。九二者,龍之安;九五者,龍之正也。上九:亢龍,有悔。夫處此者,豈無無悔之道哉?故言“有”者,皆非必然者也。

九五爻辭說:龍飛在天上,宜於見到大人。今天飛在天上的這一條,正是當初潛伏水下的那一條,它不是「大人」又是誰呢?凡說「利見大人」,都是有所求而去見;只有對方處得安穩、居得正當,求的人才可能有所得。九二是龍的安身之地,九五是龍的正位所在。上九爻辭說:龍飛得過高,會有悔恨。處在這個位置上的人,難道就沒有免於悔恨的路可走嗎?所以爻辭凡說「有」的,都表示未必一定如此。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見群龍”,明六爻皆然也。蔡墨云:其“姤”曰:“潛龍勿用。”其“同人”曰:“見龍在田。”其“大有”曰:“龍飛在天。”其“夬”曰:“亢龍有悔。”其“坤”曰:“見群龍無首,吉。”古之論卦者以不變,論爻者以變。“姤”者,初九之變也;“同人”者,九二之變也;“大有”者,九五之變也;“夬”者,上九之變也;各執其一,而“坤”則六爻皆變。吾是以知用九之通六爻也,用六亦然。

用九說:看見一群龍都不爭居首位,吉利。說「見群龍」,是表明六爻都是這樣。《左傳》記載晉國太史蔡墨的話:乾卦變為《姤》時說「潛龍勿用」,變為《同人》時說「見龍在田」,變為《大有》時說「龍飛在天」,變為《夬》時說「亢龍有悔」,變為《坤》時說「見群龍無首,吉」。古人論一卦取其不變,論一爻則取其變。變成《姤》,是初九一爻變;變成《同人》,是九二變;變成《大有》,是九五變;變成《夬》,是上九變——各自只佔一爻;而變成《坤》,則是六爻全變。我因此知道「用九」是通貫六爻來說的,坤卦的「用六」也是同樣的道理。

《彖》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此論“元”也。元之為德,不可見也,其可見者“萬物資始”而已。天之德不可勝言也,惟是為能“統”之,此所以為“元”也。雲行雨施,品物流形。此所以為“亨”也。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此所以為“利”也。生而“成”之,乾之“終始”也。成物,之謂“利”矣。時乘六龍以御天。飛、潛、見、躍,各適其時以用我,剛健之德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此所以為“貞”也。

《彖傳》說:偉大啊乾的「元」,萬物都靠它開端,它統攝著整個天道。這一句是解釋「元」。「元」這種德性本身看不見,能看見的只是「萬物資始」這一層效驗罷了。天的德性說也說不盡,唯獨「元」能把它統攝起來,這就是它稱為「元」的緣故。「雲在行、雨在降,各類事物流佈成形」,這一句是解釋「亨」。「大明貫徹始終,六爻之位按時而成」,這一句是解釋「利」:生出萬物又把它們成就起來,這就是乾的「終始」;能成就萬物,才叫作「利」。「按時駕御六條龍來統御天道」,飛、潛、見、躍,各按時機為我所用,這正是剛健的德性。「乾道運行變化,使萬物各自端正性命」,這一句是解釋「貞」。

保合太和,乃利貞。通言之也。“貞”,正也。方其變化各之,於情無所不至。反而循之,各直其性以至於命,此所以為“貞”也。世之論性命者多矣,因是,請試言其粗。曰:古之言性者,如告瞽者以其所不識也,瞽者未嘗有見也,欲告之以是物,患其不識也,則又以一物狀之。夫以一物狀之,則又一物也,非是物矣。彼惟無見,故告之;以一物而不識,又可以多物眩之乎?古之君子,患性之難見也,故以可見者言性。夫以可見者言性,皆性之似也。

「保持並會合太和之氣,才能利而且貞。」這一句是總起來說的。「貞」就是正。當乾道變化、萬物各自分途而去時,落到「情」上無處不到;再反過來沿路收回,各自把本性挺直,一直上溯到「命」,這就是所謂「貞」。世上論性命的人太多了,借這個地方,請讓我試著說個大概。古人談「性」,就像對盲人描述他從未見過的東西:盲人本來什麼也沒見過,你要告訴他某物是什麼樣,又怕他聽不懂,就拿另一樣東西去比方;可是拿另一樣東西去比方,那也只是另一樣東西,並不是原來那一樣。他正因為看不見才要聽你說;一樣東西尚且說不明白,難道還能拿更多東西把他繞暈嗎?古代的君子苦於「性」難以呈現,所以用看得見的東西來講性;但凡用看得見的東西講性,講出來的都只是「性」的近似物罷了。

君子日修其善以消其不善;不善者日消,有不可得而消者焉。小人日修其不善以消其善;善者日消,亦有不可得而消者焉。夫不可得而消者,堯舜不能加焉,桀紂不能亡焉,是豈非性也哉!君子之至於是,用是為道,則去聖不遠矣;雖然有至是者,有用是者,則其為道常二,猶器之用於手不如手之自用,莫知其所以然而然也。

君子天天修養自己的善,用它來消磨自己的不善;不善的部分一天天減少,最後總還剩下一點無論如何消不掉的東西。小人天天滋長自己的不善,用它來消磨自己的善;善的部分一天天減少,最後也總還剩下一點無論如何消不掉的東西。這消不掉的東西,堯、舜不能給它增添分毫,桀、紂也不能把它滅去分毫,這難道不就是「性」嗎!君子能抵達這一層,並拿它當作行道的依據,那就離聖人不遠了。不過,「抵達它」是一回事,「使用它」又是一回事,如此一來,道就總是分成兩截;好比工具握在手裡去使,終究不如手自己動作,那種不知其所以然而自然如此的境地。

性至於是,則謂之命;命,令也。君之令曰命,天之令曰命,性之至者亦曰命。性之至者非命也,無以名之而寄之命也。死生禍福,莫非命者,雖有聖者,莫知其所以然而然。君子之於道,至於一而不二,如手之自用,則亦莫知其所以然而然矣,此所以寄之命也。情者,性之動也,泝而上,至於命;沿而下,至於情,無非性者。性之與情,非有善惡之別也,方其散而有為,則謂之情耳。命之與性,非有天人之辨也,至其一而無我,則謂之命耳。

「性」養到這個極處,就叫作「命」。命,就是命令:國君下的令叫命,上天下的令叫命,而「性」到了極處也叫命。其實性的極處並不真是命,只是沒有別的名字可安,就寄託在「命」這個字上罷了。生死禍福沒有一樣不是命,即便是聖人,也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君子對於道,修到渾然合一、不再分作兩截,像手自己動作那樣,也就到了不知其所以然而自然如此的地步,這才是把它寄名為「命」的緣故。「情」是性的活動:逆流而上,可以上達於「命」;順流而下,就落成了「情」;上溯也好、下沿也好,沒有一處不是「性」。性與情之間,並沒有善惡的分別,只是當它散開來有所作為時,就稱之為情。命與性之間,也並沒有天與人的分界,只是當它渾一而無「我」時,就稱之為命。

其於《易》也,卦以言其性,爻以言其情。情以為“利”,性以為“貞”。其言也互見之,故人莫知明也。《易》曰:“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夫“剛健”、“中正”、“純粹”、“精”者,此乾之大全也,卦也;及其散而有為,分裂四出而各有得焉,則爻也。故曰:“六爻發揮,旁通情也。”以爻為情,則卦之為性也明矣。“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以各正性命為貞,則情之為利也亦明矣。又曰:“利貞者,性情也”,言其變而之乎情,反而直其性也。

落到《周易》上說:卦是用來講「性」的,爻是用來講「情」的;情對應「利」,性對應「貞」。這兩層意思在經文裡是交錯著講的,所以人們看不明白。《乾·文言》說:「偉大啊乾,剛健、中正、純粹而精。」所謂「剛健」「中正」「純粹」「精」,說的是乾的整全本體,那就是「卦」;等到它散開而有所作為,分裂四出、各有所得,那就是「爻」。所以《文言》又說:「六爻發揮,旁通情也。」既然以爻為情,那麼以卦為性也就清楚了。「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既然把「各正性命」當作貞,那麼「情」對應「利」也同樣清楚了。《文言》還說「利貞者,性情也」,講的正是:變動出去便成了情,反身收回便是挺直它的本性。

首出庶物,萬國咸寧。至於此,則無為而物自安矣。《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夫天,豈以“剛”故能“健”哉!以“不息”故“健”也。流水不腐,用器不蠱,故君子莊敬曰強,安肆曰偷。強則日長,偷則日消。

「像元首那樣高出於萬物之上,天下萬國都得安寧。」到了這一步,君主無所作為而萬物自然安定。《大象傳》說:天道運行剛健不已,君子由此取法,自我奮發、永不停歇。天難道是因為「剛」才能「健」的嗎?是因為「不息」才「健」的。流動的水不會腐臭,常用的器物不會生蛀,所以《禮記·表記》說:君子莊重恭敬就一天天強健,安逸放縱就一天天苟且。強健的人日漸生長,苟且的人日漸消磨。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見龍在田”,德施普也。“終日乾乾”,反復道也。王弼曰:“居上不驕,在下不憂,反覆皆道也。”“或躍在淵”,進無咎也;“龍飛在天”,大人造也。“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小象傳》說:「潛龍勿用」,是因為陽氣還在下位。「見龍在田」,是說德澤已經普遍施及。「終日乾乾」,是說往復於道而不曾偏離。王弼解釋:身居上位不驕矜,身處下位不憂懼,一來一往都不離於道。「或躍在淵」,是說前進不會有過錯;「龍飛在天」,是說大人有所興起。「亢龍有悔」,是說盈滿的狀態不能長久。「用九」,是說天的德性不以爭居首位為尚。

《文言》曰:“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陰陽合而物生,曰“嘉”。“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理;利物足以合義,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禮非亨,則偏滯而不合;利非義,則慘洌而不和。

《文言傳》說:「元」是眾善之首,「亨」是美好事物的會合。陰與陽交合而萬物生成,這就叫「嘉」。「利」是義理的調和,「貞」是辦事的骨幹。君子把仁體現出來,足以做眾人的表率;使美好的事物會合,足以合乎條理;使萬物各得其利,足以合乎義;守正而堅固,足以擔當事務。君子實踐這四種德性,所以說「乾,元亨利貞」。禮若不能亨通,就偏枯滯塞而無法會合;利若不合於義,就苛刻嚴酷而不能調和。

初九曰:“潛龍勿用。”何謂也?子曰:“龍德隱者也。不易乎世。”王弼曰:“不為世所易。”“不成乎名,遯世無悶,不見是而無悶;樂則行之,憂則違之;確乎其不可拔,潛龍也。”

《文言傳》問:初九說「潛龍勿用」,是什麼意思?孔子答:這是具有龍德而隱居的人。「不易乎世」,王弼解作:不被世俗所改變。他不去成就名聲,避世隱居而不煩悶,不被人認可也不煩悶;合意的事就去做,可憂的事就避開;意志堅定得不可動搖,這就是「潛龍」。

九二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龍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閒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博德而化。”《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堯、舜之所不能加,桀、紂之所不能亡,是謂“誠”。凡可以閒而去者,無非“邪”也。邪者盡去,則其不可去者自存矣。是謂“閒邪存其誠”。不然,則言行之信謹,蓋未足以化也。

《文言傳》問:九二說「見龍在田,利見大人」,是什麼意思?孔子答:這是具有龍德而居中守正的人。平常的話講信用,平常的行為講謹慎,防閒邪念以保全內心的真實,有益於世而不自誇,德性廣博而能化育他人。《周易》說「見龍在田,利見大人」,講的是人君之德。堯、舜不能給它增添、桀、紂不能把它滅去的那個東西,就叫作「誠」。凡是可以防閒、可以去掉的,無非都是「邪」;邪念去盡,那個去不掉的自然就存住了,這就是「閒邪存其誠」。不然的話,單靠言語守信、行事謹慎,還不足以化育天下。

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何謂也?子曰:“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修辭”者,行之必可言也。修辭而不立誠,雖有業不居矣。“知至至之,可與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至之”,為言往也;“終之”,為言止也。“乾”之進退之決在三,故可往而往其幾,可止而止其義。“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文言傳》問:九三說「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是什麼意思?孔子答:君子在增進德性、修治功業。忠與信,是用來增進德性的;修飭言辭、確立誠實,是用來守住功業的。所謂「修辭」,是說做出來的事一定經得起說出口;若只修飾言辭而不立誠,縱然有功業也守不住。「知道該到哪一步就到那一步,可以與他談事機的微妙;知道該在哪裡止步就止步,可以與他共守義理。」「至之」是說往前走,「終之」是說停下來。乾卦進退的決斷全在九三這一爻,所以該往就往,那是把握了「幾」;該止就止,那是守住了「義」。「因此他居上位而不驕矜,處下位而不憂懼;所以整日勤勉,隨時勢而警惕,雖處險境也沒有過錯。」

九四曰:“或躍在淵,無咎。”何謂也?子曰:“上下無常,非為邪也;進退無恆,非離群也。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故‘無咎’。”九五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溼,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睹。”燥、溼不與水、火期,而水、火即之;龍、虎非有求於風、云,而風、雲應之。聖人非有意於物,而物莫不欲見之。“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明龍之在天也。

《文言傳》問:九四說「或躍在淵,無咎」,是什麼意思?孔子答:忽上忽下並沒有一定,卻不是為了邪僻;忽進忽退沒有常規,卻不是要脫離同類。君子增進德性、修治功業,是想趕上時機,所以「不會有災禍」。又問:九五說「飛龍在天,利見大人」,是什麼意思?孔子答:同類的聲音互相應和,同類的氣息互相尋求;水往低溼處流,火向乾燥處燒;雲跟著龍起,風隨著虎生;聖人一興起,萬物都仰望著他。乾燥和潮溼並沒有跟水火約定,水火卻自會趨就;龍和虎並沒有向風雲求什麼,風雲卻自會響應。聖人本來對萬物無心,萬物卻沒有不想見他的。「本於天的親近上方,本於地的親近下方,各自跟從自己的同類。」這是說明龍本來就該在天上。

上九曰:“亢龍,有悔。”何謂也?子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王弼曰:“下無陰也。”“賢人在下位而無輔。”夫賢人者,下之而後為用。“是以動而有悔也”。“潛龍勿用”,下也。“見龍在田”,時舍也。時之所舍,故得安於田。

《文言傳》問:上九說「亢龍,有悔」,是什麼意思?孔子答:地位尊貴卻沒有實位,站得高卻沒有百姓。王弼解釋:因為它下面沒有陰爻可以承載。「賢人處在下位而得不到輔助。」賢人這種人,要放低身段去待他,然後他才肯為你所用。「所以一動就有悔恨。」「潛龍勿用」,是因為處在下位;「見龍在田」,是因為時勢把它安放在這裡;既是時勢所安放的地方,所以能安處於田。

“終日乾乾”,行事也。“或躍在淵”,自試也。“飛龍在天”,上治也。“亢龍有悔”,窮之災也。乾元“用九”,天下治也。王弼曰:“夫能全用剛直,放遠善柔。非天下至治,未之能也”。“潛龍勿用”,陽氣潛藏。“見龍在田”,天下文明。以言行化物,故曰“文明”。

「終日乾乾」,是在做事。「或躍在淵」,是在自我試探。「飛龍在天」,是居於上位而治理天下。「亢龍有悔」,是窮極所招來的災禍。乾元「用九」,天下就得到治理。王弼解釋:能夠完全任用剛直之人,把善於柔媚的人放逐疏遠,若不是天下最好的治世,是做不到的。「潛龍勿用」,是陽氣還潛藏著。「見龍在田」,是天下有了文采光明。用自己的言語和行為去化育萬物,所以叫「文明」。

“終日乾乾”,與時偕行。“或躍在淵”,乾道乃革。“飛龍在天”,乃位乎天德。“亢龍有悔”,與時偕極。乾元“用九”,乃見天則。天以無首為則。“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貞”者,性情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六爻發揮,旁通情也。“時乘六龍”,以御天也。“雲行雨施”,天下平也。君子以成德為行,曰可見之行也。君子度可成則行,未嘗無德也。故其行也,日有所見;日可見之行也。

「終日乾乾」,是與時勢一同前行。「或躍在淵」,是乾道到此發生變革。「飛龍在天」,是居於天德之位。「亢龍有悔」,是與時勢一同走到盡頭。乾元「用九」,於是顯現出天的法則;天以「不居首」為法則。「乾、元」,是開創而通達;「利、貞」,說的是性與情。乾在開創之初就能以美好的利益施惠天下,卻不說自己利在何處,真是偉大啊。偉大啊乾!剛健、中正、純粹而精。六爻發揮開來,旁通於情。「按時駕御六龍」,是用來統御天道;「雲行雨施」,是天下得以太平。君子把已經成就的德性付諸行動,那是天天可見的行為。君子先估量事情可成才去做,並不是沒有德性可依;所以他一舉動,天天都有可見的成效,這就是「日可見之行」。

“潛”之為言也,隱而未見,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君子學以聚之,問以辯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九三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潛」字所說的,是隱伏著還沒有顯現、行動著還沒有成就,所以君子暫不施用。君子靠學習來積聚,靠請教來辨明,用寬厚來安處,用仁愛來行事。《周易》說「見龍在田,利見大人」,講的是人君之德。九三處在重剛之地而不居中位,上不到天,下不在田,所以要「乾乾」不懈,隨著時勢的變化而「惕」,雖處危境也不會有過錯。

九四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無咎。“或”者,未必然之辭也。其“躍”也未可必,故以“或”言之,非以為惑也。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況人乎?況於鬼神乎?“亢”之為言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其唯聖人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

九四處在重剛之地而不居中位,上不到天,下不在田,中間又不在人位,所以說「或」。說「或」,是表示還存著疑慮,因此不會有過錯。「或」是「未必如此」的說法:它究竟躍不躍還不能斷定,所以用「或」字來說,並不是說它昏惑失措。至於所謂「大人」,他的德性與天地相合,他的光明與日月相合,他的次序與四時相合,他所斷的吉凶與鬼神相合。先於天時而動,天不違背他;後於天時而動,他遵奉天的時序。連天都不違背他,何況是人?何況是鬼神?「亢」字所說的,是只知前進而不知後退,只知存續而不知覆亡,只知獲得而不知喪失;能不落到這一步的,大概只有聖人吧?懂得進退存亡的分寸而不失其正的,大概只有聖人吧?

坤卦(第二)

坤上,坤下。“坤”,元亨,利牝馬之貞。龍,變化而自用者也。馬,馴服而用於人者也。為人用而又牝焉,順之至也。至順而不貞,則陷於邪,故“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坤」卦上體是坤,下體也是坤。卦辭說:「坤」,元、亨,宜於像母馬那樣守正。龍是能變化、自作主張的東西;馬是馴服而供人驅使的東西。既供人驅使,又是母的,柔順到極點了。柔順到極點卻不能守正,就會陷入邪僻,所以說「利牝馬之貞」。卦辭接著說:君子有所前往,搶先動就迷失,隨後跟從才得到主人,有利。往西南能得到同類,往東北則喪失同類,安於守正就吉利。

《彖》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牝馬地類,行地無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安貞之吉,應地無疆。“坤”之為道,可以為人用,而不可以自用;可以為和,而不可以為倡;故“君子利有攸往”。往,求用也;先則迷而失道,後則順而得主,此所以為“利”也。西與南,則“兌”也,“離”也,以及於“巽”,吾朋也;東與北,則“震”也,“坎”也,以及於“乾”與“艮”,非吾朋也。兩陰不能相用,故必離類絕朋而求主於東北。夫所以離朋而求主者,非為邪也,故曰:“安貞吉”?

《彖傳》說:至極啊坤的「元」,萬物都靠它生成,它順承著天道。坤厚重而承載萬物,德性廣合無邊;含容寬大、光明博厚,各類事物都因此亨通。母馬屬於地這一類,走遍大地而無窮盡,柔順而利於守正。君子有所前往,搶先就迷失道路,隨後跟從才得到常規。往西南得同類,是與同類同行;往東北喪同類,最終反而有喜慶。安於守正之所以吉利,是因為與大地的無邊相應。坤這條路,可以供別人使用,卻不能自作主張;可以作和聲,卻不能起頭唱;所以說「君子利有攸往」。所謂「往」,就是去求別人用自己。搶在前頭就迷失道路,跟在後面才順從而得到主人,這就是它稱「利」的緣故。西方與南方是兌、離,連帶巽卦,都是我的同類;東方與北方是震、坎,連帶乾與艮,都不是我的同類。兩個陰不能互相為用,所以必須離開同類、斷絕朋黨,到東北去尋求主人。之所以要離朋求主,並不是為了邪僻,所以說「安貞吉」。

《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坤”未必無君德,其所居之勢,宜為臣者也。書曰:“臣為上為德,為下為民。”初六:履霜,堅冰至。《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始於微而終於著者,陰陽均也。而獨於此戒之者,陰之為物,弱而易入,故易以陷人。鄭子產曰:“水弱,民狎而玩之,故多死。”

《大象傳》說:大地的形勢就是坤,君子由此取法,用深厚的德性承載萬物。坤未必沒有為君的德性,只是它所處的位勢,適合做臣子。《尚書》說:做臣子的,對上要成就君德,對下要養育百姓。初六爻辭說:腳下踩到薄霜,堅冰就要來了。《小象傳》說:「履霜堅冰」,是陰氣開始凝結;順著這個勢頭一路發展,就到了堅冰的地步。從細微處起頭、到顯著處告終,陰與陽都是一樣的。可是偏偏在這裡發出告誡,是因為陰這種東西柔弱而容易滲入,所以最容易陷害人。鄭國的子產說過:水性柔弱,百姓輕慢它、玩弄它,反而淹死的人多。

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以六居二,可謂柔矣。夫“直、方、大”者,何從而得之?曰:六二,順之至也。君子之順,豈有他哉!循理無私而已。故其動也為直,居中而推其直為方。既直且方,非大而何?夫順生直,直生方,方生大,君子非有意為之也,循理無私,而三者自生焉。故曰:“不習,無不利。”夫有所習而利,則利止於所習者矣。

六二爻辭說:正直、方正、宏大,不必特意演習,沒有什麼不利。《小象傳》說:六二的舉動,是又「直」又「方」;「不習,無不利」,是大地之道的光明所在。以陰爻居第二位,可以說夠柔順了。那麼「直、方、大」這三樣,是從哪裡得來的呢?回答是:六二柔順到了極點。君子的順,哪有別的門道!不過是依循事理、不夾私心罷了。所以它一動就是「直」,居中位而把這份直推廣出去就成了「方」;既直又方,不是「大」是什麼?順生出直,直生出方,方生出大,君子並不是有意去做,只因循理無私,這三樣便自然生了出來。所以說「不必特意演習,沒有什麼不利」。凡是要靠演習才得利的,那份利也就止於所演習的那一點上了。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三有陽德。苟用其陽,則非所以為“坤”也,故有章而含之。“坤”之患,弱而不可以正也,有章則可以為正矣。然以其可正,而遂專之,則亦非所以為“坤”也。故從事而不造事,無成而代有終。

六三爻辭說:含藏著文采而可以守正。或者去參與君王的事務,不居成功之名而能有好的收場。《小象傳》說:「含章可貞」,是等時機到了再發;「或從王事」,是他的見識光明宏大。六三這一爻帶著陽的德性。如果徑直施展這份陽,就不合乎「坤」的本分了,所以有文采也要含藏起來。坤的毛病,在於柔弱而不能自守其正;有了這份文采,便可以守正了。然而因為可以守正就索性專斷起來,那也同樣不合乎「坤」的本分。所以只跟著做事而不主動起事,不居成功之名,只代人把事情做到終了。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象》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夫處上下之交者,皆非安地也。“乾”安於上,以未至於上為危,故九三有“夕惕”之憂;“坤”安於下,以始至於上為難,故六四有“括囊”之慎。陰之進而至於三,猶可貞也;至於四,則殆矣。故自括結,以求“無咎無譽”。咎與譽,人之所不能免也,出乎咎,必入於譽;脫乎譽,必罹乎咎。咎所以致罪,而譽所以致疑也。甚矣,無咎無譽之難也!

六四爻辭說:把口袋紮緊,既不會有過錯,也不會有稱譽。《小象傳》說:「括囊無咎」,是因為謹慎才不受傷害。凡處在上下卦交接之處的,都不是安穩之地。乾安於居上,以還沒有升到上位為危險,所以九三有「夕惕」的憂懼;坤安於居下,以剛剛升到上位為艱難,所以六四有「括囊」的謹慎。陰氣前進到第三爻,還可以守正;到了第四爻,就危險了。所以自己把口紮緊,只求「沒有過錯也沒有稱譽」。過錯與稱譽,是人不能避免的:脫出了過錯,必定落入稱譽;擺脫了稱譽,必定又遭上過錯。過錯招來罪責,稱譽招來猜疑。要做到既無過錯又無稱譽,實在太難了!

六五:黃裳,元吉。《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黃而非裳,則君也。裳而非黃則臣爾,非賢臣也。六五陰之盛,而有陽德焉,故稱裳以明其臣;稱黃以明其德。夫文生於相錯,若陰陽之專一,豈有文哉?六五以陰而有陽德,故曰“文在中”也。

六五爻辭說:黃色的下裳,大為吉利。《小象傳》說:「黃裳元吉」,是文采蘊含在中間。「黃」是居中的顏色,「裳」是下身的服飾。只是黃而不是裳,那就是君主了;只是裳而不是黃,那不過是個臣子,還算不上賢臣。六五是陰氣最盛之位,卻帶著陽的德性,所以用「裳」點明它的臣位,用「黃」點明它的德性。文采是從兩樣東西交錯之中生出來的,若陰陽各自純一不雜,哪裡還有文采可言?六五以陰爻之身而具陽德,所以說「文在中」。

上六:龍戰于野,其血玄黃。《象》曰:“龍戰于野”,其道窮也。至於此,則非陰之所以安矣。陰雖欲不戰而不可得,故曰“其道窮也”。用六:利永貞。《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易》以大小言陰陽。“坤”之順,進以小也;其貞,終以大也。《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夫物非剛者能剛,惟柔者能剛耳。畜而不發,及其極也,發之必決。故曰“沉潛剛克”。至靜而德方。夫物圓則好動,故至靜所以為方也。

上六爻辭說:龍在郊野上交戰,流出的血青黑與土黃相雜。《小象傳》說:「龍戰于野」,是它的路已經走到盡頭。到了這一步,就不是陰還能安處的地方了;陰縱然想不打也不可能,所以說「其道窮也」。用六說:利於長久守正。《小象傳》說:用六講「永貞」,是要以大來收結。《周易》用「大」「小」來稱呼陽與陰:坤的柔順,是以小的姿態前進;坤的守正,則是以大來收場。《文言傳》說:坤極其柔弱,可是一動起來卻是剛的。剛硬的東西未必真能剛,唯有柔的東西才能剛:蓄積著不發,積到極處,一發必定決裂,所以《尚書·洪範》說「沉潛剛克」。「至靜而德方」:圓的東西好動,正因為靜到極處,所以才能方正。

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惟其順也,故能濟其剛;如其不順,則辨之久矣。

《文言傳》接著說:隨後跟從主人而有了常規,含容萬物而化育之功廣大。坤道大概就是一個「順」字吧?它承受天道而按時運行。積累善行的人家,一定有多餘的福慶;積累惡行的人家,一定有多餘的禍殃。臣子殺國君、兒子殺父親,都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它的來路是一點一點積成的,只因為該辨察的時候沒有及早辨察。《周易》說「履霜,堅冰至」,講的正是這個「順」字。正因為它是一路順著來的,所以才成全了它最後那一擊之剛;假如它不是順著來,人們早就把它辨察出來了。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小人惟多愧也,故居則畏,動則疑;君子必自敬也,故內“直”,推其直於物,故外“方”。直在其內,方在其外,隱然如名師良友之在吾側也,是以獨立而不孤,夫何疑之有?

「直」講的是它的正,「方」講的是它的義。君子用恭敬使內心正直,用義使外在方正;敬與義一旦立住,德性就不會孤單。「直、方、大,不習無不利」,是說他對自己所行的事毫不遲疑。小人心裡虧欠太多,所以閒居時害怕,一動就疑慮;君子必定自我持敬,所以內心「直」,再把這份直推及外物,所以行事「方」。直守在裡面,方立在外面,隱隱然像有名師益友站在自己身旁一樣,因此雖然獨自站立卻並不孤單,還有什麼可遲疑的呢?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無咎無譽。”蓋言謹也。方其變化,雖草木猶蕃;及其閉也,雖賢人亦隱。

陰縱然有美德,也要含藏起來去參與君王的事務,不敢自居成功。這是地的道理,是為妻的道理,是為臣的道理:地道不居成功之名,只代天把事情做到終了。天地交感變化,草木就繁盛;天地閉塞不通,賢人就隱退。《周易》說「括囊,無咎無譽」,講的正是一個「謹」字。當天地流轉變化時,連草木這樣低微的東西也繁盛起來;等到天地閉塞時,連賢人這樣高明的人也只好隱退。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黃”,中之色也;“通”是“理”,然後有是色也。君子之得位,如人之有四體為己用也。有手而不能執,有足而不能馳,神不宅其體也。

君子內懷黃中之德而通達條理,居於正位而安處其身;美蓄積在裡面,暢達到四肢,顯發為事業,這是美到極處了。「黃」是居中的顏色;先通達了這個「理」,然後才有這個顏色。君子得到應有的位置,就像人有四肢供自己驅使一樣。有手卻不能拿東西,有腳卻不能奔跑,那是因為精神沒有安住在自己身體裡。

陰疑於陽必戰。為其嫌於無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嫌”也、“疑”也,皆似之謂也。陰盛似陽必“戰”。方其盛也,似無陽焉,故雖陰而稱“龍”。然猶未離其陰陽之類也,故稱“血”,以明其雜。若陰已變而為陽,則無復“玄黃”之雜矣。

陰盛到與陽相似,就必定要交戰。因為這時看上去彷彿沒有陽了,所以爻辭用「龍」來稱呼它;可它畢竟還沒有脫離陰的類屬,所以又用「血」來稱呼它。所謂「玄黃」,是天色與地色相雜:天是青黑的,地是土黃的。「嫌」和「疑」,說的都是「相似」的意思。陰氣盛到像陽,就必定要「戰」。當它極盛的時候,看上去好像沒有陽了,所以雖是陰爻卻稱它為「龍」;然而它還沒有脫離陰陽各有其類的實情,所以又稱「血」,用來點明它是相雜的。假如陰已經徹底變成了陽,也就不會再有「玄黃」相雜這回事了。

屯卦(第三)

坎上,震下。“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因世之“屯”,而務往以求功,功可得矣;而爭功者滋多,天下之亂愈甚,故“勿用有攸往”。雖然我則不往矣,而天下之慾往者皆是也,故“利建侯”。天下有侯,人各歸安其主,雖有往者,夫誰與為亂?

「屯」卦上體是坎,下體是震。卦辭說:「屯」,元、亨,利於守正。不要有所前往,宜於分封諸侯。趁著世道艱難,一心往前謀取功業,功業固然可以得到;可是爭功的人也越來越多,天下的亂局反而更嚴重,所以說「勿用有攸往」。雖說我自己不去了,可天下想去的人滿眼都是,所以說「利建侯」。天下有了諸侯,人人各自歸附並安於自己的君主,縱然還有想妄動的人,又能同誰一起作亂呢?

《彖》曰:“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屯”有四陰,“屯”之義也。其二陰以無應為“屯”,其二陰以有應而不得相從為“屯”。故曰:“剛柔始交而難生。”物之生,未有不待雷雨者,然方其作也,充滿潰亂,使物不知其所從,若將害之,霽而後見其功也。天之造物也,豈物物而造之?蓋草略茫昧而已。聖人之求民也,豈人人而求之,亦付之諸侯而已。然以為安而易之,則不可。

《彖傳》說:「屯」,是剛與柔剛剛交接而艱難隨之產生,在險境之中動作,大為亨通而利於守正。雷雨交作,充塞盈溢;上天創造萬物於草創蒙昧之際,正宜分封諸侯而不可安逸。屯卦有四個陰爻,這正是「屯」的取義所在:其中兩個陰爻因為沒有相應之爻而成其為「屯」,另外兩個陰爻雖有相應之爻卻不能相從,也成其為「屯」。所以說「剛柔始交而難生」。萬物生長,沒有不靠雷雨的;然而當雷雨大作之時,天地間充塞混亂,萬物不知該往哪裡去,好像雷雨要傷害它們似的,非等到雨過天晴,才見得出它的功效。上天造物,難道是一件一件去造的嗎?不過是草草率率、混沌不明地一併生出來罷了。聖人求取百姓,難道是一個一個去求的嗎?也不過是交付給諸侯去治理罷了。不過若因此以為可以安枕、把它看得輕易,那就不行了。

《象》曰:雲雷,“屯”;君子以經綸。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象》曰:雖“磐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初九以貴下賤,有君之德而無其位,故磐桓居貞以待其自至。惟其無位,故有從者,有不從者。夫不從者,彼各有所為“貞”也。初九不爭以成其“貞”,故“利建侯”,以明不專利而爭民也。民不從吾,而從吾所建,猶從吾耳。

《大象傳》說:雲在上、雷在下,就是「屯」;君子由此取法,像整理絲縷那樣經營治理天下。初九爻辭說:徘徊難進,宜於安居守正,宜於分封諸侯。《小象傳》說:雖然「磐桓」不前,心志所行卻是正的;以尊貴之身屈居卑賤之下,大得民心。初九以尊貴之身屈居卑下,有為君的德性卻沒有為君的位子,所以盤桓不進、安守其正,等人心自己歸附過來。正因為它沒有名位,所以有跟從的人,也有不跟從的人。那些不跟從的,各自也有他們所守的「貞」。初九不去爭奪,從而成全了自己的「貞」,所以說「利建侯」,表明它不獨占利益、不與人爭奪百姓。百姓不跟從我,卻跟從我所立的諸侯,那也等於跟從我了。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志欲從五而內忌於初,故“屯”、“邅”不進也。夫初九,屯之君也,非寇也;六二之“貞”於五,也知有五而已,苟異於五者,則吾寇矣,吾焉知其德哉!是故以初為“寇”,曰吾非與“寇”為“婚媾”者也。然且不爭而成其貞,則初九之德至矣。

六二爻辭說:進退艱難,徘徊不前;駕著馬卻盤旋原地。來的不是強盜,是來求婚配的。女子守正,不肯許嫁,等到十年才許嫁。《小象傳》說:六二的艱難,是因為它凌駕在剛爻之上;「十年乃字」,是回到了常道。它一心想跟從九五,而在內又忌憚初九,所以「屯」「邅」不前。其實初九是屯卦的主人,並不是強盜;只是六二既然一心守正於九五,心裡就只認九五一個,凡與九五不同的,在它眼裡都成了強盜,哪裡還顧得上分辨對方的德性!所以它把初九當作「寇」,說我可不是要同「寇」結婚的人。即便如此,初九仍舊不去爭奪,反倒成全了六二的守正,可見初九的德性已經到家了。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象》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勢可以得民從而君之者,初九是也。因其有民,從而建之使牧其民者,九五是也。苟不可得而強求焉,非徒不得而已,後必有患。六三非陽也,而居於陽,無其德而有求民之心,將以求上六之陰。譬猶“無虞”,而以“即鹿”,鹿不可得,而徒有入林之勞。故曰:“君子幾”,不如舍之。“幾”,殆也。

六三爻辭說:追逐野鹿卻沒有虞人帶路,只會一頭鑽進林子裡去。君子看出危險,不如放棄;硬要前往,只會招來遺憾。《小象傳》說:「即鹿無虞」,是貪著追趕禽獸;「君子舍之,往吝」,是因為已經走投無路。憑形勢能得到百姓擁戴、從而做他們君主的,是初九;因為他已經有了百姓,就順勢封立他去治理這些百姓的,是九五。如果本來得不到卻硬要強求,那不但得不到,日後還必定有禍患。六三本不是陽爻,卻佔著陽位,沒有那份德性卻懷著收攬百姓的心,還想去求取上六這個陰爻。這就好比沒有虞人帶路而去追鹿,鹿追不著,白白落得一場鑽進林子的辛苦。所以說「君子幾」,不如放棄它。「幾」,就是危殆的意思。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象》曰:求而往,明也。方未知所從也,而初來求婚,從之,吉可知矣。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屯”無正主,惟下之者為得民。九五居上而專於應,則其澤施於二而已。夫大者患不廣博,小者患不貞一,故專於應,為二則吉,為五則凶。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三非其應,而五不足歸也。不知五之不足歸,惑於近而不早自附於初九,故窮而至於“泣血”也。

六四爻辭說:駕著馬盤旋不前,是去求婚配;前往吉利,沒有什麼不利。《小象傳》說:先求而後往,是明智的。它正不知該跟從誰,而初九前來求婚,跟從它,吉利是可想而知的。九五爻辭說:把恩澤囤積起來不施出去,小處守正吉利,大處守正則凶。《小象傳》說:「屯其膏」,是恩施還不夠廣大。屯的世道沒有正當的主人,只有肯屈居人下的才得民心。九五高居上位而只專顧與它相應的六二,那麼它的恩澤也就只落到六二一家身上罷了。大人物怕的是不夠廣博,小人物怕的是不夠專一;所以「專顧所應」這件事,在六二是吉,在九五就是凶。上六爻辭說:駕著馬盤旋不前,哭得眼中出血、涕淚交流。《小象傳》說:「泣血漣如」,這種情形怎麼能長久?六三不是與它相應的爻,九五又不值得歸附。它不明白九五不值得歸附,被眼前近處的東西迷住,沒有及早去依附初九,所以走到窮途末路,落得「泣血」的地步。

蒙卦(第四)

艮上,坎下。“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蒙」卦上體是艮,下體是坎。卦辭說:「蒙」,亨通。不是我去求那蒙昧的孩童,而是蒙昧的孩童來求我。頭一次問就告訴他;一問再問,就是褻瀆,褻瀆便不再告訴他。利於守正。《彖傳》說:「蒙」,山下有險,遇險而止步,這就是「蒙」。「蒙,亨」,是靠亨通去施行、恰好合於時機的中道。「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是雙方心志相應。「初筮告」,是因為九二剛健而居中;「再三瀆,瀆則不告」,那是褻瀆了蒙。用蒙昧未鑿的狀態涵養正性,這是聖人的功業。

“蒙”者,有蔽於物而已,其中固自有正也。蔽雖甚,終不能沒其正,將戰於內以求自達,因其欲達而一發之,迎其正心,彼將沛然而自得焉。苟不待其欲達而強發之,一發不達,以至於再三,雖有得,非其正矣。故曰:“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彼將內患其蔽,即我而求達,我何為求之?

所謂「蒙」,不過是被外物遮蔽了而已,他心裡本來自有一份正。遮蔽再厚,終究埋沒不了那份正;那份正會在他心裡爭鬥,要自己沖出來。趁著他想通的時候點撥一下,迎著他那顆正心去接引,他自然會豁然開朗、自有所得。如果不等他想通就硬去開導,一次說不通,就再說第二次第三次,縱然讓他懂了點什麼,也不是他本有的那份正了。所以說「不是我去求蒙童,是蒙童來求我」。他自己在心裡為這份遮蔽發愁,主動到我這裡來求通達,我又何必去求他呢?

夫患蔽不深,則求達不力;求達不力,則正心不勝;正心不勝,則我雖告之,彼無自入焉。故初筮告者,因其欲達而一發之也。“再三瀆,瀆則不告”者,發之不待其欲達,而至於再三也。“蒙,亨,以亨行”者,言其一通而不復塞也。夫能使之一通而不復塞者,豈非時其中之,欲達而一發之乎?故曰“時中”也。聖人之於“蒙”也,時其可發而發之,不可則置之,所以養其正心而待其自勝也,此聖人之功也。

為遮蔽發愁發得不深,求通達就不肯用力;求通達不用力,那顆正心就壓不過遮蔽;正心壓不過遮蔽,那麼我縱然把道理告訴他,他也沒有一條路讓道理進得去。所以「初筮告」,是趁他想通的時候點撥一下。「再三瀆,瀆則不告」,是說開導他卻不等他自己想通,還一說再說。「蒙,亨,以亨行」,是說一旦打通就不會再堵塞。能讓人一通而不再堵塞的,不正是掐準他心裡那個火候、在他將通未通時點上一下嗎?所以說是「時中」。聖人對待蒙昧的人,看準可以點撥的時機就點撥,不到時候就先放著,為的是涵養他那顆正心、等他自己勝過遮蔽——這正是聖人的功業。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果行”者,求發也。“育德”者,不發以養正也。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所以“發蒙”者,用於未發,既發則無用。既發而用者,瀆蒙也。“桎梏”者,用於未刑,既刑則說。既刑而不說者,瀆刑也。發蒙者慎其初,不可使至瀆。故於初云爾。

《大象傳》說:山下湧出泉水,就是「蒙」;君子由此取法,果斷地行動、涵育自己的德性。所謂「果行」,是求其開發;所謂「育德」,是暫不開發以涵養其正。初六爻辭說:啟發蒙昧,宜於用刑罰整肅人,也宜於替人解開腳鐐手銬;一味這樣下去,就會有遺憾。《小象傳》說:「利用刑人」,是為了端正法度。用來啟蒙的手段,是在他還沒開竅時才用的,一旦開了竅就不必再用;開了竅還接著用,那就是褻瀆了蒙。「桎梏」是在還沒有正式用刑之前套上的,用完了刑就該解開;用完刑還不解開,那就是褻瀆了刑。啟發蒙昧的人要在一開頭就謹慎,不能弄到褻瀆的地步,所以在初爻就這樣說。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象》曰:“子克家”,剛柔節也。童蒙,若無能為也。然而容之則足以為助,拒之則所喪多矣。明之不可以無蒙,猶子之不可以無婦,子而無婦,不能家矣。

九二爻辭說:包容蒙昧,吉利;娶進媳婦,吉利;兒子能撐起家業。《小象傳》說:「子克家」,是剛與柔互相節制得當。蒙昧的孩童看上去好像什麼也做不成,然而包容他們,就足以成為自己的助力;拒斥他們,損失可就大了。明白人不能沒有蒙昧者相配,就像兒子不能沒有媳婦;兒子若沒有媳婦,就撐不起一個家。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王弼曰:“童蒙之時,陰求於陽,”“上不求三而三求於上,女先求男者也。女之為體,正行以待命者也,見剛夫而求之,故曰‘不有躬’也。施之於女,行不順”矣。

六三爻辭說:不要娶這個女子,她見了有錢的男人就守不住自身,沒有什麼好處。《小象傳》說:「勿用取女」,是她的行為不合順道。王弼解釋:童蒙的時候,本該是陰去求陽;如今上九不來求六三,反倒是六三去求上九,這就成了女方先求男方。女子的本分,是端正自守、等待對方來聘;一見剛強的男子就主動去求他,所以說「不有躬」。把這種做法放在女子身上,行為就不合順道了。

六四:困蒙,吝。《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實,陽也。六五:童蒙,吉。《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六五之位尊矣,恐其不安於童蒙之分,而自強於明,故教之曰:“童蒙,吉”。

六四爻辭說:困在蒙昧之中,有遺憾。《小象傳》說:「困蒙」之所以有遺憾,是因為只有它離「實」最遠。所謂「實」,指的是陽爻。六五爻辭說:像孩童那樣蒙昧,吉利。《小象傳》說:「童蒙」之所以吉利,是因為它柔順而謙遜。六五的位置已經很尊貴了,就怕它不肯安於「童蒙」的本分,硬要在聰明上逞強,所以特意告訴它:保持孩童般的蒙昧,才吉利。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以剛自高,而下臨弱,故至於用擊也。發蒙不得其道,而至於用擊,過矣。故有以戒之。王弼曰:“為之捍禦,則物咸附之。若欲取之,則物咸叛矣。”

上九爻辭說:用敲打的辦法治蒙昧,不宜去做侵奪的強盜,宜於替人抵禦強盜。《小象傳》說:宜於用來「禦寇」,是因為上下都順服。上九以剛強自居高位,居高臨下地對著柔弱的人,所以竟動起手來敲打。啟發蒙昧不得其法,弄到要動手敲打,那就過分了,所以爻辭加以告誡。王弼解釋:替他們抵禦外患,眾人就都來依附;若是想奪取他們,眾人就都要背叛。

需卦(第五)

坎上,乾下。“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謂九五也。“乾”之慾進,凡為“坎”者皆不樂也,是故四與之抗,傷而後避;上六知不可抗,而敬以求免,夫敬以求免,猶有疑也。物之不相疑者,亦不以敬相攝矣,至於五則不然,知“乾”之不吾害,知己之足以御之,是以內之而不疑。故曰“有孚,光亨,貞吉”。“光”者,物之神也,蓋出於形器之表矣。故易凡言“光”、“光大”者,皆其見遠知大者也;其言“未光”、“未光大”者,則隘且陋矣。

「需」卦上體是坎,下體是乾。卦辭說:「需」,心懷誠信,光明亨通,守正吉利,利於渡過大河。《彖傳》說:需,就是等待。險阻橫在前面,剛健而不陷落,從道理上說就不會困窘窮盡。「需,有孚,光亨,貞吉」,是因為它居於天位,居中而得正——指的是九五。乾一心想往前進,凡屬坎體的爻都不樂意:所以六四同它對抗,受了傷才躲開;上六自知抗不過,便用恭敬來求免禍——而用恭敬求免禍,說明心裡還存著疑。彼此不猜疑的人,本來也不必靠恭敬去牽制對方。到了九五就不一樣:它知道乾不會害自己,也知道自己足以抵禦它,所以把它接納進來而毫不猜疑,因此說「有孚,光亨,貞吉」。所謂「光」,是事物的神采,已經超出形體器物之外了;所以《周易》凡說「光」「光大」的,都是見得遠、識得大的;凡說「未光」「未光大」的,就是狹隘淺陋的。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見險而不廢其進,斯有功矣。《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乾”之剛,為可畏也;“坎”之險,為不可易也。“乾”之於“坎”,遠之則無咎,近之則致寇。“坎”之於“乾”,敬之則吉,抗之則傷,二者皆莫能相懷也。惟得廣大樂易之君子,則可以兼懷而兩有之,故曰“飲食宴樂”。

「利涉大川」,是說前往會有功效。看見險阻卻不因此中止前進,這樣才會有功效。《大象傳》說:雲升在天上,就是「需」;君子由此取法,飲食宴飲、安然自樂。乾的剛強是可畏的,坎的險陷是不可輕視的。乾對著坎,離得遠就沒有過錯,靠得近就招來強寇;坎對著乾,恭敬相待就吉利,正面對抗就受傷——兩邊誰也不能把對方收進懷裡。只有得到一位氣量廣大、和樂平易的君子,才能把兩邊都攬在懷中而兼有之,所以說「飲食宴樂」。

初九:需于郊,利用恆,無咎。《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尚遠於“坎”,故稱“郊”。處下不忘進者,“乾”之常也。遠之不惰,近之不躁,是為不“失常”也。

初九爻辭說:在郊野上等待,宜於持守常度,不會有過錯。《小象傳》說:「需于郊」,是不冒著危難行動;「利用恆,無咎」,是沒有失去常道。它離坎還遠,所以稱作「郊」。身處下位而不忘記前進,這是乾一貫的常態。離得遠時不懈怠,靠得近時不急躁,這才叫作不「失常」。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終吉也。“衍”,廣衍也。九三:需于泥,致寇至。《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漸近則為“沙”,逼近則為“泥”。於“沙”則“有言”,於“泥”則“致寇”,“坎”之為害也如此。然於“有言”也,告之以“終吉”;於其“致寇”也,告之以“敬慎不敗”,則“乾”以見險而不廢其進為吉矣。

九二爻辭說:在沙地上等待,略有些口舌,最終吉利。《小象傳》說:「需于沙」,是心中寬綽有餘;雖然「小有言」,最終還是吉利。「衍」,就是寬廣餘裕的意思。九三爻辭說:在泥濘裡等待,招來了強寇。《小象傳》說:「需于泥」,是災禍還在外面;強寇是我自己招來的,只要恭敬謹慎就不會失敗。漸漸靠近就成了「沙」,逼到跟前就成了「泥」;在沙上只是「有言」,到泥裡就「致寇」了,坎的為害就是這樣一層緊似一層。可是對「有言」,爻辭告訴它「終吉」;對「致寇」,爻辭告訴它「敬慎不敗」——可見乾正是以「看見險阻而不停下腳步」為吉的。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需于血”者,抗之而傷也;“出自穴”者,不勝而避也。九五:需于酒食,貞吉。《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敵至而不忌,非有餘者不能。夫以酒食為需,去備以相待者,非二陰所能辦也,故九五以此待“乾”,“乾”必心服而為之用,此所以正而獲吉也。

六四爻辭說:在血泊中等待,從洞穴裡出來。《小象傳》說:「需于血」,是柔順地聽命於人。所謂「需于血」,是對抗而受了傷;所謂「出自穴」,是斗不過而退避。九五爻辭說:在酒食之間等待,守正吉利。《小象傳》說:「酒食貞吉」,是因為它居中而得正。敵人到了跟前還不猜忌,不是實力有餘的人做不到。擺下酒食來等待,撤去防備來相迎,這不是六四、上六那兩個陰爻辦得到的;所以九五用這種氣度對待乾,乾必定心服而為它所用,這就是它守正而得吉的緣故。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乾”已克四而達於五矣,其勢不可復抗,故入穴以自固。謂之“不速之客”者,明非所願也。以不願之意而固守以待之,可得為安乎?其所以得免於咎者,特以“敬之”而已。故不如五之當位,而猶愈於四之大失也。

上六爻辭說:退進洞穴裡。有三位不請自來的客人到了,恭敬地待他們,最終吉利。《小象傳》說:不速之客到來,「敬之終吉」,雖然所處的位置不當,卻沒有大的損失。乾已經擊破六四而抵達九五了,形勢上再也抗不住,所以上六退入洞穴自守。稱他們作「不速之客」,正表明這三個陽爻並不是自己願意見的。心裡不情願,卻又固守著等他們上門,這能算安穩嗎?它之所以能免於災禍,只不過靠一個「敬之」罷了。所以它比不上九五的位當,卻還勝過六四的大傷。

訟卦(第六)

乾上,坎下。“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初六信於九四,六三信於上九,而九二塞之,故曰:“有孚,窒。”而九四、上九亦不能置而不爭,此“訟”之所以作也。故曰:“上剛下險,險而健,訟。”九二知懼,則猶可以免,故曰:“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言其來則息“訟”而歸矣,終之則凶。“利見大人”,尚中正也。謂九五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夫使川為淵者,“訟”之過也。天下之難,未有不起於爭,今又欲以爭濟之,是使相激為深而已。

「訟」卦上體是乾,下體是坎。卦辭說:「訟」,心裡有誠信卻被堵住,保持警惕,中途止住吉利,打到底則凶。宜於見到大人,不宜渡過大河。《彖傳》說:「訟」,上面剛強、下面險陷,既險且健,所以成訟。「訟,有孚,窒,惕,中吉」,是因為剛爻下來而得了中位。「終凶」,是說官司不可打到底。初六本與九四相信相孚,六三本與上九相信相孚,而九二從中把它們堵住了,所以說「有孚,窒」。九四和上九也不肯撂下不爭,這就是「訟」之所以發生的緣由,所以說「上剛下險,險而健,訟」。九二若懂得害怕,還可以脫身,所以說「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是說九二退回本位,官司就平息、各自散去;若一直打到底,就凶了。「利見大人」,是崇尚中正之德,指的是九五。「不利涉大川」,是會掉進深淵裡。把一條本可徒涉的河變成深淵的,正是打官司的過錯。天下的禍難,沒有不從爭鬥起頭的;如今又想靠爭鬥把它渡過去,那只會互相激盪,把水攪得更深罷了。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王弼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夫無訟,在於謀始。”“契之不明,訟之所以生也,”“故有德司契,”而“訟”自息矣。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九二處二陰之間,欲兼有之,初不予而強爭焉。初六有應於四,不永事二而之四以為從;強求之二,不若從有應之四也。二雖“有言”,而其辨則明,故“終吉”。《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若事二,則相從於訟無已也。

《大象傳》說:天向西轉、水往東流,兩者背道而行,就是「訟」;君子由此取法,做事一開頭就先謀劃清楚。王弼引孔子的話解釋:「審理訴訟,我和別人差不多;一定要說有什麼不同,那就是讓訴訟根本不發生吧。」要做到沒有訴訟,關鍵在於起頭就謀劃好。契約訂得不明白,正是訴訟產生的根源;所以有德的人只管拿著契約的存根而不去逼討,訴訟自然就平息了。初六爻辭說:不把這樁事拖長,略有些口舌,最終吉利。九二夾在兩個陰爻中間,想把兩個都占為己有,初六不肯給它,它就強行爭奪。初六本來與九四相應,所以不長久地侍奉九二,而是轉向九四去跟從它;與其被九二強求,不如去跟從與自己相應的九四。九二雖然「有言」,可是初六的道理辯得明白,所以「終吉」。《小象傳》說:「不永所事」,是官司不可拖長;雖然「小有言」,它的申辯是明白的。倘若真去侍奉九二,那就要陪著它沒完沒了地打下去了。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初六、六三,本非九二之所當有也。二以其近而強有之,以為邑人力征而心不服我,克則來,不克遂往,以我卜也。故九二“不克訟”而歸。則初六、六三皆棄而違之。失眾知懼,猶可少安,故“無眚”。“眚”,災也。其曰“逋其邑人三百戶”者,猶曰亡其邑人三百戶云耳。

九二爻辭說:官司打不贏,逃回來,連他那三百戶采邑的人也逃散了,沒有災禍。《小象傳》說:「不克訟,歸」,「逋」就是逃竄;從下位去和上位打官司,禍患是自己伸手拾來的。初六和六三,本來就不是九二應當佔有的。九二仗著離得近而強行佔有它們,把它們當作自己的邑人驅使去征戰,可這些人心裡並不服它:它打贏了就跟過來,打不贏就一走了之,全看我的勝負來押注。所以九二「不克訟」而逃回,初六、六三便都拋下它、背它而去。失了眾人而懂得害怕,還能稍稍安穩,所以說「無眚」——「眚」就是災禍。所謂「逋其邑人三百戶」,也就等於說丟了自己那三百戶邑人罷了。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六三與上九為應,二與四欲得之,而強施德焉。夫六三之應於上九者,天命之所當有也,非為其有德於我也,雖二與四之德不能奪之矣。是以“食舊德”,以從其配,“食”者,食而忘之、不報之謂也,猶若食言云耳。與二陽近而不報其德,故厲而後吉。“或從王事,無成”者,有討於其舊,從之可也;成之,過矣。

六三爻辭說:享用舊有的恩德,守正而知危,最終吉利。或者去參與君王的事務,不居成功之名。《小象傳》說:「食舊德」,是跟從上位者才吉利。六三與上九本是相應的一對,九二和九四都想得到它,就硬把恩德施加給它。可六三與上九相應,是天命本來就該如此,並不是因為誰對我有恩;所以縱然九二、九四施了恩德,也奪不走這份配對。因此它「食舊德」,去跟從自己命定的配偶。所謂「食」,是吃下去就忘掉、不去回報的意思,就像人們說的「食言」一樣。它與九二、九四兩個陽爻捱得近卻不報答它們的恩德,所以先有危厲而後得吉。「或從王事,無成」,是說上面若有討伐舊敵的事,跟著去做是可以的;要搶下成功之名,就過分了。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九四命之所當得者,初六而已。近於三而強求之,故亦“不克訟”。然而有初之應,退而就其命之所當得者,自改而安於貞,則猶可以不失其有也。九五:訟,元吉。《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處中得位而無私於應,故訟者莫不取曲直焉。此所以為“元吉”也。

九四爻辭說:官司打不贏,回過頭來歸就本分,改變態度,安於守正就吉利。《小象傳》說:「復即命,渝」,是安於守正而不失去應有的東西。九四按命分該得到的,只有初六一個。它因為離六三近就去強求六三,所以也「不克訟」。不過它畢竟有初六與自己相應,只要退回來,就著命分該得的那一份,自己改過而安於守正,還是可以不失去本該屬於它的東西。九五爻辭說:打官司,大為吉利。《小象傳》說:「訟,元吉」,是因為它居中而得正。它處在中位、居得其所,對與自己相應的爻也不存私心,所以打官司的人沒有不到它這裡來評斷曲直的,這就是「元吉」的緣故。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六三,上九之配也。二與四嘗有之矣,“不克訟”而歸於上九。上九之得之也,譬之鞶帶,奪諸其人之身而已,服之於人情有赧焉,故終朝三褫之。既服之矣,則又褫之,愧而不安之甚也。二與四,訟不勝者也,然且終無眚與吉也;上九,訟而勝者也,然且有三褫之辱,何也?曰:此止訟之道也。夫使勝者自多其勝以誇其能,不勝者自恥其不勝以遂其惡,則訟之禍,吾不知其所止矣。故勝者褫服,不勝者安貞無眚,止訟之道也。

上九爻辭說:或許賞給他一條大帶,一個早上卻被剝去三回。《小象傳》說:靠打官司得來的服飾,也不值得人尊敬。六三本是上九命定的配偶,九二和九四都曾一度佔有過它,後來「不克訟」,它才歸到上九手裡。上九得到它,好比得了一條大帶,那不過是從別人身上奪來的;穿在身上,按人情說是要臉紅的,所以一個早上被剝掉三回。已經穿上了又剝下來,可見羞愧不安到了極點。九二和九四是打官司沒打贏的,最終卻「無眚」而得吉;上九是打贏了的,反倒受了三次剝奪之辱,這是為什麼?回答是:這正是止息訴訟的辦法。假使讓打贏的人自誇其勝、炫耀本事,讓打輸的人自慚其敗、更加懷恨,那麼訴訟的禍患,我就不知道要到哪裡才停得住了。所以讓勝的人被剝去服飾,讓敗的人安於守正而無災,這就是止息訴訟的道理。

師卦(第七)

坤上,坎下。“師”,貞丈人吉,無咎。丈人,《詩》所謂“老成人”也。夫能以眾正有功而無後患者,其惟丈人乎?故《彖》曰:“吉,”又何咎矣!《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用師,猶以藥石治病,故曰“毒天下”。

「師」卦上體是坤,下體是坎。卦辭說:「師」,由老成持重的長者主事,守正就吉利,不會有過錯。所謂「丈人」,就是《詩經·大雅·蕩》裡說的「老成人」。能夠率領眾人走正道、立下戰功而不留後患的,大概只有這樣的老成人吧?所以《彖傳》說「吉」,又哪裡還會有什麼過錯!《彖傳》說:師,是眾人的意思;貞,是端正的意思。能率領眾人走正道,就可以稱王於天下了。九二剛健居中而與六五相應,行走在險境之中卻柔順隨人,用這種辦法給天下下一劑猛藥,百姓還肯跟從他,吉利,又哪裡會有過錯!用兵好比拿藥石治病,所以說「毒天下」。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兵不可一日無,然不可觀也。祭公謀父曰:“先王耀德而不觀兵。”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故“地中有水,師”,言兵當如水,行於地中,而人不可知也。

《大象傳》說:大地之中有水,就是「師」;君子由此取法,容納百姓、蓄養民眾。軍隊一天也不能沒有,卻不可以拿出去炫耀。周朝的祭公謀父說過:「先王只顯耀德行,不炫耀兵力。」兵器收藏起來,到該動的時候才動,一動就有威懾;成天擺出來給人看,就被人看慣了,看慣了就再也震懾不住人。所以說「地中有水,師」,意思是用兵應當像水那樣在地下流行,讓人摸不著它的深淺。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師出不可不“以律”也,否則雖臧亦凶。夫“以律”者,正勝也;不“以律”者,奇勝也。能以奇勝,可謂臧矣,然其利近,其禍遠;其獲小,其喪大。師休之日乃見之矣,故曰“凶”。

初六爻辭說:出兵要依著軍紀法度。不然的話,縱然打得漂亮也凶。《小象傳》說:「師出以律」,是說失了軍紀就凶。出兵不能不「以律」,否則縱然打贏了、打得漂亮,也還是凶。所謂「以律」,是靠正兵取勝;不「以律」,是靠奇謀取勝。能靠奇謀取勝,可以說是打得漂亮了;然而它的好處在眼前,禍害在遠處;它的收穫小,損失大。等到戰事停歇、班師回朝的那一天,就看出來了,所以說「凶」。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夫師出不先得主於中,雖有功,患隨之矣。九二有應於五,是以“吉”而無復有咎。《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賞有功而萬邦懷之,則其所賞皆以正勝者也。

九二爻辭說:身在軍中而居於中道,吉利,沒有過錯;君王三次頒下嘉命。帶兵出征,如果事先沒有在朝中得到君主的信任,縱然立了功,禍患也跟著來。九二與六五相應,所以「吉」而不再會有過錯。《小象傳》說:「在師中,吉」,是承受了上天般的君恩;「王三錫命」,是要安撫萬邦。賞賜有功之人而萬邦歸心,可見他所賞的都是靠正兵取勝的人。

六三:師或輿尸,凶。《象》曰:“師或輿尸”,大無功也。九二體剛而居柔。體剛則威,居柔則順,是以無專權之疑,而有錫命之寵。六三體柔而居剛,體柔則威不足,居剛則勢可疑,以是不得專其師而為,或者之眾主之也,故“凶”而“無功”。六四:師左次,無咎。《象》曰:“左次無咎”,未失常也。王弼曰:“得位而無應,無應則不可以行,得位則可以處,故‘左次無咎’。”行師之法,欲左皆高,故左次。

六三爻辭說:軍隊或許要用車載著屍體回來,凶。《小象傳》說:「師或輿尸」,是大大地沒有戰功。九二本體剛健而處在柔位:本體剛健就有威嚴,處在柔位就顯得順從,因此不招來專權的猜疑,反而得到君王賜命的寵信。六三本體柔弱而處在剛位:本體柔弱就威嚴不足,處在剛位就氣勢可疑,因此它不能獨掌這支軍隊去行事,只好由「或者」那些人一同主事,所以「凶」而「無功」。六四爻辭說:軍隊退駐到左邊,不會有過錯。《小象傳》說:「左次無咎」,是沒有失掉常法。王弼解釋:它得了正位卻沒有相應之爻,沒有相應就不可以進兵,得了正位卻可以駐守,所以說「左次無咎」。行軍的法度,要讓左邊都是高地,所以退駐在左。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夫以陰柔為師之主,不患其好勝而輕敵也,患其弱而多疑爾,故告之曰:禽暴汝田,執之有辭矣,何咎之有?既使長子帥師,又使弟子與眾主之,此多疑之故也。臣待命而行,可謂正矣,然將在軍則不可,故曰“貞凶”。

六五爻辭說:田裡來了野獸糟蹋莊稼,宜於把它捉住,出師有名就沒有過錯。讓年長穩重的人統率軍隊;若又讓年輕的人跟著,弄到載屍而歸,縱然守著常規也凶。《小象傳》說:「長子帥師」,是因為他按中道行事;「弟子輿尸」,是用人不當。以陰柔之質做一軍之主,不必擔心他好勝輕敵,要擔心的是他軟弱而多疑。所以告訴他:野獸糟蹋你的田地,捉它就有充分的說辭,還會有什麼過錯?既然已經派長子統兵,又派年輕的弟子和眾人一同主事,這正是多疑鬧出來的。做臣子的等候命令再行動,可以說是守正了;然而將領身在軍中,就不能事事聽命,所以說「貞凶」。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夫師始終之際,聖人之所甚重也。師出則嚴其律,師休則正其功,小人無自入焉。小人之所由入者,常自不以律始,惟不以律,然後能以奇勝。夫能以奇勝者,其人豈可與居安哉!師休之日,將錄其一勝之功而以為諸侯、大夫,則亂自是始矣。聖人之師,其始不求苟勝,故其終可以“正功”,曰:是君子之功邪?小人之功邪?

上六爻辭說:天子頒下冊命,分封諸侯、冊立卿大夫,小人不可任用。《小象傳》說:「大君有命」,是為了核定戰功;「小人勿用」,是因為用了必定禍亂國家。用兵的開頭與收尾,是聖人極其看重的:出兵時嚴明軍紀,收兵時核定戰功,小人就沒有縫隙可鑽。小人鑽空子的路子,往往從「不以律」開始;正因為不守軍紀,才能靠奇謀取勝。而能靠奇謀取勝的這種人,怎麼能同他一起過太平日子!班師那天,如果把他一次僥倖取勝的功勞記上賬,封他做諸侯、大夫,禍亂就從這裡開始了。聖人的軍隊,一開頭就不圖僥倖取勝,所以到收尾時才能「正功」,才敢問一句:這究竟是君子的功勞,還是小人的功勞?

比卦(第八)

坎上,坤下。“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凶。《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比:吉”,“比”未有不吉者也。然而比非其人,今雖吉,後必有咎。故曰“原筮”。筮所從也,“原”,再也。再筮,慎之至也。“元”,始也,始既已從之矣,後雖欲變,其可得乎?故曰“元永貞”。始既已從之,則終身為之貞;知將終身貞之,故再筮而後從。孰為可從者?非五歟?故曰“以剛中也”。

「比」卦上體是坎,下體是坤。卦辭說:「比」,吉利。反覆卜問,得出始終如一的正道,就沒有過錯;不安定的方國前來歸附,來得太遲的人則凶。《彖傳》說:比,是吉利的;比,就是輔助;下面的人柔順跟從。「原筮,元永貞,無咎」,是因為九五剛健而居中。「比:吉」,親附這件事本來沒有不吉的;然而親附錯了人,眼下雖吉,日後必有禍。所以說「原筮」:所占問的正是該跟從誰;「原」就是再一次。占問兩遍,是謹慎到了極點。「元」是開端:一開頭既然已經跟了他,日後就算想改,還改得成嗎?所以說「元永貞」。一開頭既已跟從,就要終身為他守正;正因為知道要終身守正,所以才占問兩遍然後才跟。那麼誰是可以跟的呢?不就是九五嗎?所以說「以剛中也」。

不寧方來,上下應也。不寧方來,謂五陰也。五陰不能自安,而求安於五。後夫凶,其道窮也。窮而後求比,其誰親之?《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五陰皆求比於五。初六最處於其下,而上無應,急於比者也。夫急於求人者,必盡其誠,故莫如初六之有信也。五以其急於求人也而忽之,則來者懈矣。故必“比之”,然後“無咎”。是有信者,其初甚微且約也,其小盈缶而已;然而因是可以致來者,故曰“終來有他,吉”。《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言致“他”者,初六之功也。

「不寧方來」,是上下互相呼應。所謂「不寧方來」,指的是五個陰爻。五個陰爻自己安頓不了自己,只好到九五那裡去求安頓。「後夫凶」,是他的路已經走到盡頭;走投無路了才來求親附,誰還肯親近他?《大象傳》說:地上有水,就是「比」;先王由此取法,分封萬國,親近諸侯。初六爻辭說:心懷誠信去親附,沒有過錯;誠信滿滿地盛了一瓦缶,最終還會引來別的人,吉利。五個陰爻都想親附九五。初六處在最下面,上面又沒有相應之爻,是最急於親附的一個。急著求人的,必定拿出全部誠意,所以論誠信沒有比得上初六的。九五若因為它急著求人就輕慢它,後來的人也就都懈怠了;所以九五必須回過頭來親附它,然後才「無咎」。這份誠信起初非常微小、非常簡樸,不過盛滿一隻瓦缶罷了;然而正靠著它,可以招來更多的人,所以說「終來有他,吉」。《小象傳》說:比卦的初六,是「有他吉」。這是說能招來「別人」,正是初六的功勞。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以應為比,故自內於二,可謂“貞吉”、“不自失”者;於五,則陋矣。六三:比之匪人。《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近者皆陰,而遠無應,故曰“匪人”。六四:外比之,貞吉。《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上”,謂五也。非應而比,故曰“外比”。

六二爻辭說:從內部去親附,守正吉利。《小象傳》說:「比之自內」,是不喪失自己。六二是憑著與九五相應而親附的,所以說「自內」。從六二這一面看,可以說是「貞吉」「不自失」;可若從九五那一面看,只親附一個有應之爻,格局就狹小了。六三爻辭說:親附了不該親附的人。《小象傳》說:「比之匪人」,豈不可悲嗎?六三近旁的都是陰爻,遠處又沒有相應之爻,所以說「匪人」。六四爻辭說:向外去親附,守正吉利。《小象傳》說:向外親附賢者,是為了跟從上位。所謂「上」,指的是九五。六四與九五本非相應之爻卻去親附,所以叫「外比」。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王弼曰:“為比之主而應在二,‘顯比’者也。比而顯之,則所親者狹矣。夫無私於物,惟賢是與,則去之與來,皆無失也。三驅之禮,禽逆來趨己則舍之,背己而走則射之,愛於來而惡於去也,故其所施,常‘失前禽’也。以‘顯比’而居王位,用三驅之道者也。故曰‘王用三驅,失前禽’也。用其中正,征討有常。伐不加邑,動必討叛,邑人無虞,故不誡也。”“此可以為上之使,非為上之道”也。上六:比之無首,凶。《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無首”,猶言無素也。窮而後比,是無素也。

九五爻辭說:明明白白地親附。君王用三面驅趕的獵法,放走迎面跑來的禽獸,連自己封邑里的人都不必戒備,吉利。《小象傳》說:「顯比」之所以吉,是因為它位居正中;捨棄迎面來的、只取背向逃的,就是「失前禽」;「邑人不誡」,是上位者的驅使合乎中道。王弼解釋:身為比卦之主而所應者只在六二,這就是「顯比」。親附而把它顯露出來,所親的範圍就窄了。對萬物不存私心,只與賢者相親,那麼誰離去、誰前來,都算不上損失。三驅之禮是這樣的:禽獸迎面朝自己跑來就放過它,背著自己逃走才射它,喜歡來的、厭惡去的,所以這樣施行,總是「失前禽」。以「顯比」的姿態居於王位,用的正是三驅的辦法,所以說「王用三驅,失前禽」。用他的中正之道,征討有常規:討伐不加於自己的封邑,一動必是討伐叛逆,邑中之人沒有可憂慮的,所以不必戒備。不過這只可以做上位者驅使人的手段,還算不上做上位者的正道。上六爻辭說:親附而沒有起頭,凶。《小象傳》說:「比之無首」,是不會有好結局。所謂「無首」,就等於說沒有平素的交情。走投無路了才來親附,那就是沒有平素的交情。

小畜卦(第九)

巽上,乾下。“小畜”,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謂六四也。六四之謂小矣,五陽皆為六四之所畜,是以大而畜於小也。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未畜而亨,則“巽”之所以畜“乾”者,順之而已。“密雲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小畜」卦上體是巽,下體是乾。卦辭說:「小畜」,亨通。濃雲密佈卻不下雨,雲是從我西邊郊野升起來的。《彖傳》說:小畜,是柔爻得了正位而上下五個陽爻都應和它,所以叫「小畜」,指的是六四。六四就是那個「小」;五個陽爻都被六四畜住,所以是大的反被小的畜住。「剛健而又謙順,剛爻居中而心志得行,於是亨通」:還沒有被畜住就已經亨通,可見巽用來畜住乾的手段,不過是順著它罷了。「密雲不雨」,是它還要往前走;「自我西郊」,是施予還沒有推行出去。

“乾”之為物,難乎其畜之者也。畜之非其人,則“乾”不為之用。雖不為之用而眷眷焉,不決去之,卒受其病者,“小畜”是也。故曰“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夫陽施於陰則為雨;“乾”非不知“巽”之不足以任吾施也,然其為物也,健而急於用,故進而嘗試焉,既已為“密雲”矣。能為“密雲”而不能為“雨”,豈真不能哉?不欲雨也。雨者,“乾”之有為之功也,不可以輕用,用之於非其人,則喪其所以為“乾”矣。

乾這樣東西,是很難畜養牽制的。畜住它的若不是合適的人,乾就不肯為他所用。雖然不肯為他所用,卻又戀戀不捨,不肯決然離去,最後吃了大虧的,就是「小畜」這一卦。所以說「密雲不雨,自我西郊」。陽把自己施予陰,就化成雨;乾並不是不知道巽擔當不起自己這份施予,可它的本性剛健而急於施展,所以還是往前試了一試,於是已經結成了「密雲」。能結成「密雲」卻下不成「雨」,難道真是下不出來嗎?是不願意下罷了。雨,是乾有所作為的功業,不可以輕易動用;用錯了對象,就喪失了它之所以成其為「乾」的根本。

“乾”知“巽”之不足以任吾施也,是以遲疑而重發之。欲之於“巽”而未決,故次於我之“西郊”。君子是以知“乾”之終病也,既以為雲矣,則是欲雨之道也,能終“不雨”乎?既已次於郊矣,則是欲往之勢也,能終不往乎?雲而不雨,將安歸哉!故卦以為“不雨”,而爻不免於雨者,勢也。君子之於非其人也,望而去之,況與之為雲乎?既已為雲矣,又可反乎?“乾”知“巽”之不足與雨矣,而猶往從之,故曰“密雲不雨,尚往也”。

乾明知巽擔當不起自己這份施予,所以遲疑再三,把這一步看得極重。想去巽那裡又下不了決心,於是暫駐在我的「西郊」。君子由此就看出乾終究要吃虧:既然已經結成了雲,那本就是要下雨的路數,還能一直「不雨」嗎?既然已經駐在郊外,那本就是要前往的勢頭,還能一直不去嗎?成了雲卻不下雨,這團雲又能往哪裡歸宿!所以從整卦上說是「不雨」,而到了爻裡終究免不了下雨,這是勢所必至。君子對於不合適的人,遠遠望見就該避開,何況還跟他一起結成雲?既已結成了雲,還回得了頭嗎?乾明知巽不配同它一起成雨,卻仍舊往那裡去,所以說「密雲不雨,尚往也」。

《象》曰: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夫畜已而非其人,則君子不可以有為,獨可以雍容講道,如子夏之在魏,子思之在魯可也。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象》曰:“復自道”,其義吉也。九二:牽復,吉。《象》曰:“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九三:輿說輹,夫妻反目。《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大象傳》說:風在天上吹行,就是「小畜」;君子由此取法,把文章德業修養得美好。畜養自己的人若不是合適的對象,君子就不能大有作為,只可以從容不迫地講論學問,像子夏留在魏國、子思留在魯國那樣,也就可以了。初九爻辭說:沿著自己原來的路返回,哪裡會有過錯?吉利。《小象傳》說:「復自道」,從義理上說是吉的。九二爻辭說:被牽引著一同返回,吉利。《小象傳》說:「牽復」而居於中位,也沒有喪失自己。九三爻辭說:車軸上的伏兔脫落了,夫妻反目成仇。《小象傳》說:「夫妻反目」,是不能端正自己的家室。

陽之畜“乾”也,厲而畜之。厲而畜之者,非以害之也,將盈其氣而作之爾。陰之畜乾也,順而畜之。順而畜之者,非以利之也,將即其安而縻之爾。故“大畜”將以用“乾”,而“小畜”將以制之。“乾”進而求用則可,進而受制則不可。故“大畜”之“乾”,以之“艮”為吉;“小畜”之“乾”,以之“巽”為凶。

陽來畜住乾,是用嚴厲的辦法畜住它。用嚴厲的辦法畜住它,並不是要害它,而是要把它的氣蓄滿、把它激發起來。陰來畜住乾,是用柔順的辦法畜住它。用柔順的辦法畜住它,並不是要給它好處,而是要就著它貪圖安逸的心思把它拴住。所以《大畜》是要拿乾來任用,《小畜》卻是要把乾管住。乾往前去求人任用是可以的,往前去自投羅網受人管制就不行了。所以《大畜》裡的乾,走向艮就吉;《小畜》裡的乾,走向巽就凶。

“乾”之慾去於“巽”,必自其交之未深也,去之則易。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進而嘗之,知其不可,反循故道而復其所,則無咎。九二交深於初九矣,故其復也,必自引而後脫,蓋已難矣,然猶可以不自失也。至於九三,其交益深而不可復,則脫輹而與之處,與之處可也,然“乾”終不能自革其健而與“巽”久處而無尤也,故終於“反目”。

乾若想從巽那裡脫身,一定要趁交情還不深的時候,那時抽身還容易。初九說「復自道,何其咎,吉」,是它上前試了一試,知道行不通,就順著原路退回本位,所以沒有過錯。九二與巽的交情比初九深了,所以它要返回,必須自己使勁往回拽才掙脫得開,已經很吃力了,不過還能做到不喪失自己。到了九三,交情更深,回不去了,於是索性卸下車軸上的伏兔,同巽住在一起。住在一起本來也未嘗不可,可乾終究改不掉自己剛健的脾性,要它同巽長久相處而不生嫌隙是做不到的,所以最後落得個「反目」。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無咎。《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象》曰:“有孚,攣如”,不獨富也。凡“巽”皆陰也。六四固陰矣,九五、上九,其質則陽,其志則陰也。以陰畜“乾”,“乾”知其不可也;易以質陽而志陰者畜“乾”,“乾”知其不可也難。何則?不知其志而見其類也。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無咎”,六四之所“孚”者,初九也。初九欲去之,六四欲畜而留之,陰陽不相能,故傷而去,懼而出也。以其傷且懼,是以知陰之畜“乾”,其欲害“乾”之意見於外也。如此,以其為害也淺。而“乾”去之速,故“無咎”。

六四爻辭說:心懷誠信,血光之災去了,恐懼也脫出了,沒有過錯。《小象傳》說:「有孚」「惕出」,是與上位者心志相合。九五爻辭說:心懷誠信,牽挽相連,用自己的財富帶動鄰居。《小象傳》說:「有孚,攣如」,是不肯獨自富有。凡屬巽體的都是陰。六四本來就是陰爻;九五、上九,本質上雖是陽,心志上卻是陰。用明擺著的陰去畜住乾,乾一眼就看得出這不行;換成本質是陽而心志是陰的來畜住乾,乾就難以看出這不行了。為什麼?因為看不見他的心志,只看見他與自己同類。六四說「有孚,血去惕出,無咎」,六四所「孚」的對象是初九。初九想走,六四想畜住它、留住它,陰與陽合不來,所以初九受了傷才走脫,懷著恐懼才出來。正因為它受了傷、又害怕,才看得出陰來畜乾時,那份想害乾的用心是擺在明面上的。這樣一來,它造成的傷害反倒淺;而乾抽身抽得快,所以「無咎」。

若夫九五之畜“乾”也,則不然。所“孚”者既已去我矣,我且挽援而留之,若中心誠好之。然此“乾”之所以眷眷而不悟,自引而後脫。二者皆欲畜“乾”而制之,顧力不能,是以六四與上“合志”,而九五以其富,附其鄰,併力以畜之。鄰,上九也。

至於九五畜住乾的手法,就不是這樣了。它所「孚」的對象已經離我而去了,我還伸手去拉、去挽留,那副樣子就像是打心底裡真喜歡他一般。正因為如此,乾才戀戀不捨、看不破,非得自己使勁往回拽才掙脫得出來。九五和上九兩個都想畜住乾、把它管住,只是力量不夠,所以六四與上九「合志」,而九五拿自己的財富去籠絡鄰居,合起力來一同畜住乾。這裡說的「鄰」,指的就是上九。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象》曰:“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小畜”之世,宜“不雨”者也。九三之於上九,其勢不得不雨者,以“密雲”之不可反而舍上九,則無與雨也。既已與之雨,則為其人矣,可不為之處乎?“乾”非德不止,九五、上九,質陽而志陰,故能“尚德”以載“乾”。

上九爻辭說:雨已經下過,也已經停住;崇尚德行而把它積載起來,婦人守著這份正會有危厲。月亮快要圓滿了,君子這時出行則凶。《小象傳》說:「既雨既處」,是德行積到能承載了;「君子征凶」,是心裡起了猜疑。在「小畜」這個世道,本該是「不雨」才對。可九三對著上九,形勢上不能不下這場雨:因為「密雲」已成,回不了頭,而撇開上九就沒有可以同它成雨的對象了。既然已經同它下了這場雨,就算是它的人了,怎麼能不安頓下來與它相處?乾不遇上「德」是不肯停的;九五、上九本質是陽而心志是陰,所以能拿「尚德」這一套來承載乾。

“尚德”者,非真有德之謂也,九五、上九知“乾”之難畜,故積德而共載之,此陽也,而謂之婦,明其實陰也。以上畜下,故“貞”。“乾”不心服,故“厲”。以陰勝陽,故“月幾望”。君子之徵,自其交之未合則無咎。既已與之雨矣,而去之,則彼疑我矣。疑則害之,故“凶”。

所謂「尚德」,並不是說真有德,而是九五、上九明白乾難以畜住,所以攢起一副德行的樣子來共同承載它。這兩爻本是陽,爻辭卻稱之為「婦」,正是點明它們骨子裡是陰。以上位畜住下位,名分上算是「貞」;可乾並不心服,所以「厲」。以陰壓過了陽,所以說「月幾望」。君子若要出行,趁彼此交情還沒有黏合的時候走,就沒有過錯;既然已經同它下過那場雨了,這時再抽身離去,對方就要疑心我了。一起疑心,就要下手害我,所以「凶」。

履卦(第十)

乾上,兌下。履虎尾,不咥人,亨。《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履”之所以為“履”者,以三能履二也。有是物者不能自用,而無者為之用也。“乾”有九二,“乾”不能用,而使六三用之。九二者,虎也。虎何為用於六三而莫之咥?以六三之應乎“乾”也。故曰“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應乎‘乾’”者,猶可以用二,而“乾”親用之,不可。何哉?曰:“乾”,剛也;九二,亦剛也。兩剛不能相下,則有爭;有爭,則“乾”病矣。

「履」卦上體是乾,下體是兌。卦辭說:踩著老虎的尾巴,老虎卻不咬人,亨通。《彖傳》說:「履」,是柔踩著剛。喜悅而順應乾,所以「履虎尾,不咥人,亨」。九五剛健中正,登上帝位而問心無愧,光明磊落。「履」之所以成其為「履」,是因為六三能踩住九二。手裡握著這東西的人反而不能自己用它,沒有它的人倒替他用了。乾裡面有個九二,乾自己用不了,只好讓六三去用。九二就是那隻虎。虎為什麼肯給六三使喚而不咬它?因為六三是與乾相應的。所以說「喜悅而順應乾,所以踩了虎尾也不被咬,亨通」。既然六三「應乎乾」,那就還可以用九二;可要是乾親自去用九二,就不行。為什麼?乾是剛,九二也是剛;兩個剛誰也不肯讓誰,就要起爭執;一起爭執,乾就要吃虧了。

故“乾”不親用,而授之以六三。六三以不校之柔而居至寡之地,故九二禁為之用也。九二為三用,而三為五用,是何以異於五之親用二哉?五未嘗病,而有用二之功,故曰“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夫三與五合,則三不見咥而五不病。五與三離,則五至於危而三見咥。卦統而論之,故言其合之吉;爻別而觀之,故見其離之凶。此所以不同也。

所以乾不親自去用,而把九二交給六三。六三以不與人計較的柔順,處在全卦最孤寡的位置上,所以九二肯乖乖聽它使喚。九二給六三用,六三又給九五用,這與九五親自用九二有什麼兩樣呢?九五既沒有吃虧,又收到了用九二的功效,所以說「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六三與九五合得來,六三就不被咬、九五也不吃虧;六三與九五離了心,九五就陷入危險、六三也要被咬。從整卦上通盤來論,所以講的是它們相合時的吉;從各爻上分開來看,所以見得出它們分離時的凶。這就是卦辭與爻辭說法不同的緣故。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初九:素履往,無咎。《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履”,六爻皆上履下也。所履不同,故所以履之者亦異。初九獨無所履,則其所以為履之道者,行其素所願而已。君子之道,所以多變而不同者,以物至之不齊也。如不與物遇,則君子行願而已矣。

《大象傳》說:上面是天、下面是澤,就是「履」;君子由此取法,分辨上下的名分,安定百姓的心志。初九爻辭說:以本來的樣子走自己的路,沒有過錯。《小象傳》說:「素履」而「往」,是獨自踐行自己的心願。「履」卦六爻,都是上面的踩著下面的。所踩的對象不同,所以踩的方式也各異。唯獨初九下面沒有可踩的,那麼它實行「履」道的辦法,就只是行其平素的心願罷了。君子之道之所以變化多端、各各不同,是因為遇上的事物參差不齊;如果根本沒有外物來相遇,那麼君子也不過就是踐行本願而已。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九二之用大矣,不見於二,而見於三。三之所以能視者,假吾目也;所以能履者,附吾足也。有目不自以為明,有足不自以為行者,使六三得坦途而安履之,豈非才全德厚、隱約而不慍者歟?故曰“幽人貞吉”。

九二爻辭說:所走的路平平坦坦,幽居之人守正吉利。《小象傳》說:「幽人貞吉」,是心裡居中而不自亂。九二的作用大得很,卻不顯在自己身上,而顯在六三身上。六三之所以能看見,是借了我的眼睛;之所以能行走,是靠上了我的腳。有眼睛卻不自誇眼明,有腳卻不自誇能走,只讓六三得著一條坦途安安穩穩地走下去,這不正是才幹完備、德性淳厚,身處幽隱困窘而不生怨氣的人嗎?所以說「幽人貞吉」。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為于大君。《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眇者之視,跛者之履,豈其自能哉!必將有待於人而後能。故言“跛”、“眇”者,以明六三之無能而待於二也。二,虎也,所以為吾用而不吾咥者,凡以為“乾”也。六三不知其眇而自有其明,不量其跛而自與其行,以虎為畏己,而去“乾”以自用。虎見六三而不見“乾”焉,斯咥之矣。九二有之而不居,故為“幽人”;六三無之而自矜,故為“武人”。武人見人之畏己,而不知人之畏其君。是以有為君之志也。

六三爻辭說:一隻眼瞎了還自以為看得見,腳跛了還自以為走得動;踩了老虎尾巴,老虎咬人,凶。武夫要去做大君。《小象傳》說:「眇能視」,算不上真看得清;「跛能履」,算不上真走得了;被咬的凶險,是因為位置不當;「武人為于大君」,是心志剛猛。瞎眼的能看、跛腳的能走,難道是他自己的本事嗎?一定要靠別人才辦得到。所以說「跛」「眇」,正是點明六三自己沒有本事,全靠九二。九二就是虎,它肯給我用而不咬我,全是看在乾的份上。六三既不知道自己是瞎的,反倒自以為眼明;也不掂量自己是跛的,反倒自以為能走;把虎當成是怕自己,於是甩開乾,自作主張地使喚虎。虎眼裡只看見六三而看不見乾,那就要咬它了。九二有這份本事卻不自居,所以是「幽人」;六三沒有本事卻自我誇耀,所以是「武人」。武夫看見別人怕自己,卻不明白別人怕的是他背後的君主,於是竟生出自己做君主的念頭來。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愬愬”,懼也。九二之剛用於六三,故三雖陰而九二之虎在焉,則三亦虎矣。雖然,非誠虎也。三為“乾”用,而二輔之;四履其上,可無懼乎?及其去“乾”以自用,而九二叛之,則向之所以為虎者亡矣,故始懼“終吉”。以九四之“終吉”,知六三之衰也。六三之衰,則九四之志得行矣。

九四爻辭說:踩著老虎尾巴,戰戰兢兢,最終吉利。《小象傳》說:「愬愬終吉」,是心志得以施行。「愬愬」就是恐懼的樣子。九二的剛強被六三所用,所以六三雖是陰爻,身上卻帶著九二這隻虎,於是六三自己也成了虎。話雖如此,它並不是真虎。當六三還為乾所用、九二從旁輔助它的時候,九四踩在它頭上,能不害怕嗎?等到六三甩開乾、自作主張,九二背棄了它,那麼先前使它像虎的東西也就沒有了,所以九四起先害怕而「終吉」。從九四的「終吉」,就知道六三正在衰落;六三一衰落,九四的心志便得以施行了。

九五:夬履,貞厲。《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九二之剛,不可以剛勝也,惟六三為能用之。九五不付之於三,而自以其剛決物,以此為履危道也。夫三與五之相離也,豈獨三之禍哉?雖五亦不能無危。其所以猶得為正者,以其位君也。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三與五,其始合而成功;其後離而為凶。至於上九,歷見之矣,故視其所履,考其禍福之祥,知二者之不可以一日相離也,而復其舊,則“元吉”。旋,復也。

九五爻辭說:剛決地行事,守正而知危。《小象傳》說:「夬履貞厲」,是因為它所居的位置正當。九二那份剛強,是不能靠剛強去壓服的,只有六三能駕馭它。九五不把這件事交給六三,卻要用自己的剛強去裁斷萬事,這樣來行「履」道就是走險路。六三與九五一旦離心,難道只是六三倒霉嗎?連九五也難免危險。九五之所以還能算「正」,只因為它佔著君位。上九爻辭說:回看自己一路踩過來的路,考察其中的吉凶徵兆;能循環回到原處,大為吉利。《小象傳》說:「元吉」而居於上位,是大有福慶。六三與九五,起初相合而成就了功業,後來離心而變成凶。到了上九這一爻,前面的事情都一一看遍了,所以要回看自己所踩過的路,考察禍福的徵兆,明白這兩爻一天也不能分離,從而恢復原來的樣子,那就「元吉」。「旋」,就是返回的意思。

《東坡易傳》卷之二

泰卦(第十一)

坤上,乾下。“泰”,小往大來,吉,亨。《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陽始於“復”而至於“泰”。“泰”而後為“大壯”,“大壯”而後為“夬”。“泰”之世,不若“大壯”與“夬”之世,小人愈衰而君子愈盛也。然而聖人獨安夫“泰”者,以為世之小人不可勝盡,必欲迫而逐之,使之窮而無歸,其勢必至於爭,爭則勝負之勢未有決焉,故獨安夫“泰”,使君子居中,常制其命;而小人在外,不為無措,然後君子之患無由而起,此“泰”之所以為最安也。

「泰」卦上體是坤,下體是乾。卦辭說:「泰」,小的去、大的來,吉利,亨通。《彖傳》說:「泰,小往大來,吉,亨」,這就是天地交感而萬物通暢,上下交通而心志相同;內裡是陽而外面是陰,內裡剛健而外面柔順,內裡用君子而外面安置小人,君子之道日漸生長,小人之道日漸消退。陽氣從《復》卦起頭,一路長到《泰》;《泰》之後是《大壯》,《大壯》之後是《夬》。單就小人越衰、君子越盛而言,《泰》的世道其實趕不上《大壯》和《夬》。然而聖人偏偏安於《泰》,是因為他認為:世上的小人是清除不盡的,非要逼迫驅趕他們,讓他們走投無路,那形勢必然演成爭鬥;一爭鬥,勝負就說不定了。所以聖人單單安於《泰》,讓君子居於內而常常握著小人的命脈,讓小人居於外而不至於無處安身。這樣一來,君子的禍患就無從生起,這便是《泰》之所以最為安穩的緣故。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財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財”,材也。物至於“泰”,極矣,不可以有加矣,故因天地之道而材成之,即天地之宜而“輔相”之,“以左右民”,使不入於“否”而已。“否”,未有不自其已甚者始,故“左右”之,使不失其中,則“泰”可以常保也。

《大象傳》說:天地交感,就是「泰」;君主由此取法,裁成天地之道,輔助天地之宜,用來左右扶持百姓。「財」就是裁制的意思。事物到了「泰」這一步,已經到頂了,不能再往上添了,所以只能順著天地之道去裁制成全它,就著天地之宜去「輔相」它,「以左右民」,無非是不讓它滑進「否」裡去罷了。「否」,沒有不是從「太過頭」開始的,所以要在左右扶持它,使它不失中道,那麼「泰」就可以長久保住。

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征吉。《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王弼曰:“茅之為物,拔其根而相連引者也。茹,相連之貌也。三陽同志,俱志於外。初為類首,舉則類從。”故曰“以其匯,征吉”。

初九爻辭說:拔起茅草,根鬚牽連著一大把同類一同出來;出征吉利。《小象傳》說:「拔茅」而「征吉」,是心志向著外面。王弼解釋:茅這種草,一拔它的根,就牽連著一串跟出來。「茹」,就是根鬚相牽連的樣子。三個陽爻志向相同,都一心向外。初九是這一類的頭,它一動,同類就跟著走。所以說「以其匯,征吉」。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陽皆在內,據用事之處;而擯三陰於外,此陰之所不能堪也。陰不能堪,必疾陽;疾陽,斯爭矣。九二,陽之主也,故“包荒,用馮河”。“馮河”者,小人之勇也;小人之可用,惟其勇者。“荒”者,其無用者也;有用者用之,無用者容之不遐棄也,此所以懷小人爾。以君子而懷小人,其朋以為非也,而或去之,故曰“朋亡”。然而得配於六五,有大援於上,君子所以愈安也,雖亡其朋,而卒賴以安,此所以為“光大”也。

九二爻辭說:包容荒穢,任用敢徒步涉河的莽夫,連疏遠的人也不遺漏;雖然失掉朋黨,卻能配合中道而行。《小象傳》說:「包荒」而「得尚于中行」,是因為胸襟光明宏大。三個陽爻都在內卦,佔據著當權辦事的位置,而把三個陰爻排斥在外,這是陰所受不了的。陰受不了,必定憎恨陽;一憎恨陽,就要起爭鬥了。九二是眾陽之主,所以要「包荒,用馮河」。所謂「馮河」,是小人式的勇;小人身上可用的,也就是這份勇。所謂「荒」,是那些沒有用處的人;有用的就任用,沒用的就容納下來、不把他們遠遠拋開,這就是安撫小人的辦法。以君子的身份去安撫小人,他的同黨會認為不對,甚至有人因此棄他而去,所以說「朋亡」。然而它與六五配成一對,在上面有強大的援手,君子因此反倒更安穩;雖然失去了朋黨,最終卻靠這一層得了安穩,這就是「光大」的緣故。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艱貞,無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象》曰:“無往不復”,天地際也。“乾”本上也,“坤”本下也。上下交,故“乾”居於內,而“坤”在外。苟“乾”不安其所而務進以迫“坤”,則夫順者將至於逆,故曰“無平不陂”。“坤”不獲安於上,則將下復以奪“乾”,“乾”之往適,所以速其復也,故曰“無往不復”。當是時也,“坤”已知難,而貞於我則可以“無咎”之矣。九三之所孚者,初與二也;以其所孚者為樂,進以迫“坤”而重違之,則危矣。故教之以“勿恤其孚”,而安“於食”,是以有“泰”之“福”。

九三爻辭說:沒有一直平坦而不轉成傾斜的,沒有一直前去而不回返的;在艱難中守正,就不會有過錯。不必為自己那些同心的人操心,安享祿食自有福氣。《小象傳》說:「無往不復」,是天與地交接的邊界。乾本來在上,坤本來在下;如今上下交通,所以乾反而居於內卦,坤反而在外卦。假使乾不安於自己的位置,一味往前逼迫坤,那麼本來柔順的一方就要轉成叛逆,所以說「無平不陂」。坤在上面待不安穩,就要往下反撲來奪乾的位置;乾一味前往,恰恰加速了坤的回頭,所以說「無往不復」。到了這個時候,坤已經知道形勢艱難,只要它對我守正,就可以說「無咎」了。九三所孚信的,是初九和九二;如果只顧著同這些同心的人快活,一起往前逼迫坤、一再地違逆它,就危險了。所以爻辭教它「勿恤其孚」,安安穩穩地享用自己的祿食,這樣才享得到「泰」的「福」。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王弼曰:“‘乾’樂上復,‘坤’樂下復,四處‘坤’首。”六五、上六皆失其故處而樂下者,故翩翩相從,不必富而能用其鄰,不待戒而自孚。

泰卦六四爻辭說:像群鳥一樣輕捷地翩然下飛,自身並不富有,卻能帶動鄰近的同類;用不著事先告誡,彼此自然誠信相與。《象傳》解釋:「翩翩不富」,是因為上卦這三個陰爻都已離開本來充實的處所而虛浮;「不戒以孚」,是因為向下走本來就是它們心裡的願望。王弼說:「乾的本性樂於向上迴歸,坤的本性樂於向下迴歸;六四正處在坤卦三爻的最前頭。」六五、上六都是丟開了原有位置而樂意下行的,所以六四一帶頭,它們便翩然相隨。正因為同心,六四不必有財富也能役使鄰近的六五、上六,不必事先約定告誡,彼此自然信任無間。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妹”,女之少者也。《易》女少而男長,則權在女。六五以陰居尊位,有“帝乙歸妹”之象焉。“坤”樂下復,下復而奪“乾”,“乾”則病矣,而亦非“坤”之利也,“乾”病而疾“坤”,“坤”亦將傷焉。使“乾”不病、“坤”不傷,莫如以輔“乾”之意而行其下復之願,如帝女之歸其夫者。帝女之歸也,非求勝其夫,將以祉之。“坤”之下復,非以奪“乾”,將以輔之,如是而後可。

泰卦六五爻辭說:殷王帝乙把女兒嫁出去,因此得福,大為吉利。《象傳》說:「以祉元吉」,是因為六五居上卦之中,能守中道來實現自己的心願。「妹」指年少的女子。《周易》的通例是:女方年少而男方年長,主動權反倒落在女方手裡。六五以陰柔之質佔住尊位,正合「帝乙嫁女」的意象。坤的本性樂於下行迴歸,可是一下行就要侵奪乾的地位;乾一旦受損,對坤其實也沒有好處——乾成了病,必然反過來憎惡坤,坤同樣要受傷。要讓乾不受病、坤不受傷,最好的辦法是抱著輔助乾的心意去實現自己下行的願望,就像帝王之女嫁到夫家一樣。帝王之女下嫁,不是要壓倒丈夫,而是要給丈夫帶來福祉;坤的下行迴歸,也不是為了奪乾的位置,而是為了輔助乾。這樣才行得通。

上六:城復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象》曰:“城復于隍”,其命亂也。取土於隍,而以為城;封而高之,非城之利,以利人也。“泰”之所以厚“坤”於外者,非以利“坤”,亦以衛“乾”爾。“坤”之在上,而欲復於下,猶土之為城,而欲復于隍也。有城而不能固之,使復于隍,非城之罪,人之過也,故“勿用師”。上失其衛,則下思擅命,故“自邑告命”。邑非所以出命也,然既以失之矣,從而懷之則可,正之則吝。

泰卦上六爻辭說:城牆塌了,土又落迴護城的乾壕裡;不要動用軍隊,只從自己的采邑裡發佈號令,即便守正也難免有憾惜。《象傳》說:「城復于隍」,是因為政令已經紊亂。當初本是從壕溝裡取土築成城牆,堆高封實,這並不是為了讓土自己得利,而是為了保護住在城裡的人。泰卦之所以把坤這一片厚土安放在外卦,也不是為了讓坤得利,只是拿它來護衛內卦的乾罷了。坤居在上而一心想回到下面去,就好比城上的土想要塌回壕溝。有城牆而守不住,讓它塌回壕溝,這不是城牆的罪過,是築城守城之人的過失,所以說「勿用師」——不該再興兵去彈壓。上面失去了屏障,下面就想擅自發號施令,所以說「自邑告命」。采邑本來不是出政令的地方,然而大勢既已失去,順著形勢去安撫懷柔還可以,硬要按名分去糾正它,就只能招來憾惜。

否卦(第十二)

乾上,坤下。“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無邦也。內陰而外陽,內柔而外剛,內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春秋傳》曰:“不有君子,其能國乎?”君子道消,雖有國,與無同矣。

否卦上卦為乾(天),下卦為坤(地)。卦辭說:否閉之世非人道所宜,不利於君子守正;陽大者往外去,陰小者向內來。《彖傳》說:「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這就是天氣上升、地氣下沉,天地二氣不相交接,萬物因而不能通暢;君臣上下之情不相交接,天下因而等於沒有邦國。這一卦內是陰、外是陽,內裡柔弱、外表剛強,小人在內當權而君子被擯在外,小人的勢頭正在生長,君子的道路正在消退。《左傳》記載晉國大夫的話說:「若沒有君子,國家還能成其為國家嗎?」君子之道一旦消退,即便還有土地人民,跟沒有國家也差不多了。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初六:拔茅茹,以其匯,貞吉,亨。《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自“泰”為“否”也易,自“否”為“泰”也難。何也?陰陽易位,未有不志於復,而其既復,未有不安其位者也。故“泰”有“徵”,而“否”無“徵”。夫苟無“徵”,則是終無“泰”也而可乎?故“坤”處內而不忘貞於“乾”,斯所以為“泰”之漸矣,故“亨”。

《象傳》說:天地不相交,這就是否卦;君子由此收斂德行以避開禍難,不可以貪圖祿位的榮顯。初六爻辭說:拔起茅草,根鬚相牽連而帶起同類,守正則吉,亨通。《象傳》說:「拔茅」而「貞吉」,是因為它的心志始終繫在君上。從泰轉成否很容易,從否轉回泰卻很難。為什麼呢?陰陽一旦互換了位置,沒有哪一方不想回到自己原來的位置去;可是等它真回去了,又沒有哪一方不安於其位、肯再挪動。所以泰卦初九講「征吉」,鼓勵前往;否卦初六卻根本不提「徵」。既然不提出征,豈不是永遠回不到泰了嗎?可見轉機在於:坤雖然佔據了內卦,卻不忘對乾守其貞信,這才是通向泰的漸進之路,所以說「亨」。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象》曰:“大人否,亨”,不亂群也。陰得其位,欲包群陽,而以承順取之。上說其順而不知其害,此小人之吉也。大人之慾濟斯世也,苟出而爭之,上則君莫之信,下則小人之所疾,故莫如否。大人否而退,使君子小人之群不相亂,以為邪之勝正也,常於交錯未定之間,及其群分類別,正未有不勝者也,故“亨”。

否卦六二爻辭說:包容承順,小人由此得吉,大人卻以閉而不出自守,反而亨通。《象傳》說:「大人否,亨」,是因為他不讓君子與小人兩群攪混在一起。六二以陰爻居陰位,得其正位,想把上面的眾陽都裹進來,靠承順討好去籠絡他們。在上者喜歡它的柔順,看不出其中的禍害,這就是小人之所以得吉。大人有心救助這個時世,如果挺身出來與小人相爭,上面君主不信他,下面又為小人所忌恨,那還不如閉而不出。大人閉退,使君子一群與小人一群界限分明、互不攪混——因為邪之所以能勝正,往往就在正邪交錯、界限未清的時候;等到兩類各歸其類,正的一方沒有不獲勝的。所以說「亨」。

六三:包羞。《象》曰:“包羞”,位不當也。三本陽位,故包承群陽而知羞之矣。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象》曰:“有命無咎”,志行也。君子之居“否”,患無以自行其志爾。初六有志於君,而四之應;苟“有命”,我無庸咎之矣。故君子之疇獲離其福。“疇”,類也。

否卦六三爻辭說:包容承順而心裡羞愧。《象傳》說:「包羞」,是因為它所居的位置不恰當。第三爻本是陽位,六三以陰柔居之,所以它一面像六二那樣包裹承順眾陽,一面又自知這樣做可羞。九四爻辭說:有命令下來,沒有過錯,同類都能沾到福澤。《象傳》說:「有命無咎」,是說他的心志得以施行。君子處在否閉之世,所憂的只是無從施行自己的抱負。初六一心向著君上,而九四正與它相應;只要上面有命令讓我出來任事,我也就用不著自責了。所以君子這一類人都能沾得福澤。「疇」就是同類的意思。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繫于苞桑。《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也。九五,大人之得位,宜若甚安且強者也。然其實制在於內。席其安強之勢,以與小人爭而求勝,則不可。故曰“休否,大人吉”。恃其安強之勢,而不虞小人之內勝,亦不可。故曰“其亡其亡,繫于苞桑”。“休否”者,所謂“大人否”也,小人之不吾敵也,審矣。惟乘吾急,則有以幸勝之,利在於急,不在於緩也。苟否而不爭,以休息之,必有不吾敵者見焉,故“大人吉”。上九:傾否,先否後喜。《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也。“否”至於此,不可復因。非傾蕩掃除,則喜無自至矣。

否卦九五爻辭說:使否閉之勢止息,大人得吉;心裡常存「就要亡了、就要亡了」的警惕,才能像繫在叢生桑根上那樣牢固。《象傳》說:大人之所以吉,是因為所居之位正當。九五是大人得位之爻,看上去該是很安穩、很強大的。可否卦的實權其實操在內卦的小人手裡。憑著自己安穩強大的形勢,硬要與小人一爭勝負,是不行的,所以說「休否,大人吉」。反過來,倚仗安穩強大而全不提防小人從內部得勢,也是不行的,所以說「其亡其亡,繫于苞桑」。所謂「休否」,就是六二爻講的「大人否」。小人本不是我的對手,這是明擺著的;他們只有趁我急躁躁進之時,才有僥倖取勝的機會。可見便宜在急不在緩。如果我閉而不與之爭,讓局面歇息下來,小人不堪一敵的形跡自然顯露,所以說「大人吉」。上九爻辭說:把否閉之局整個傾覆過來,先是否塞,後來轉喜。《象傳》說:否到了盡頭就要傾覆,哪裡能長久呢?否閉到了上九這一步,已經不能再因循下去了;不徹底傾覆掃蕩一番,喜從何處來呢?

同人卦(第十三)

乾上,離下。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此專言二也。“同人”曰:“同人于野,亨。”此言五也,故別之。利涉大川,“乾”行也。“野”者,無求之地也。立於無求之地,則凡從我者,皆誠同也。彼非誠同,而能從我於野哉!“同人”而不得其誠同,可謂“同人”乎?

同人卦上卦為乾(天),下卦為離(火)。卦辭說:在曠野與人求同,亨通,利於渡大河,利於君子守正。《彖傳》說:同人卦,是陰柔者既得正位又居中,而上應於乾,所以叫「同人」。這一句專就六二說。《彖傳》又說:「同人曰:同人于野,亨。」這一句是就九五說的,所以特意加「同人曰」三字把它分開。「利涉大川」,是乾的剛健之行。所謂「野」,是無所求取的地方。人站在無所求取的地方,凡是肯跟從我的,都是真心與我相同;他若不是真心相同,肯到曠野裡來跟從我嗎?講「同人」而得不到真心相同的人,還稱得上「同人」嗎?

故天與人同,物之能同於天者蓋寡矣。天非求同於物、非求不同於物也,立乎上,而天下之能同者自至焉,其不能者不至也,至者非我援之,不至者非我拒之,不拒不援,是以得其誠同,而可以“涉川”也。故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苟不得其誠同,與之居安則合,與之涉川則潰矣。涉川而不潰者,誠同也。

所以天與人相同,可天下萬物能與天相同的實在很少。天既不刻意求萬物與自己相同,也不刻意求萬物與自己不同;它只是高高地站在上面,天下凡能與它相同的自然就來了,不能相同的自然就不來。來的不是我拉他來的,不來的也不是我拒他不來的——不拒也不拉,這才得著真心相同的人,因而可以一起渡大河。所以《彖傳》說「同人于野,亨」,又說「利涉大川,乾行也」。倘若得不到真心相同的人,跟他們同處平安之境還能合得來,一旦同渡大河就要潰散了。渡大河而不潰散的,靠的正是這份「誠同」。

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水之於地為“比”,火之與天為“同人”。“同人”與“比”,相近而不同,不可不察也。“比”以無所不比為“比”,而“同人”以有所不同為“同”,故“君子以類族辨物”。

《彖傳》接著說:內卦離為文明,外卦乾為剛健,六二與九五各得中正而彼此呼應,這是君子的正道;唯有君子,才能會通天下人的心志。《象傳》說:天在上、火性炎上,兩者同向,這就是同人卦;君子由此懂得區分族類、辨別事物的異同。水行在地上是比卦,火與天同向是同人卦。同人與比兩卦看似相近,其實不同,不可不細加分辨:比卦是以無所不親附為「比」,同人卦卻是在承認彼此本有不同的前提下求其相同,所以說「君子以類族辨物」。

初九:同人于門,無咎。《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初九自內出,同於上;上九自外入,同於下。自內出,故言“門”;自外入,故言“郊”。能出其門而同於人,不自用者也。

同人卦初九爻辭說:出了門去與人求同,沒有過錯。《象傳》說:出門之後才去與人求同,還有誰能怪罪他呢?初九是自內卦向外走出去,與上面的人求同;上九是自外卦向內走進來,與下面的人求同。因為是從裡往外出,所以說「門」;因為是從外往裡入,所以上九說「郊」。能走出自家門戶去與人求同,這是不自以為是、不一意孤行的人。

六二:同人于宗,吝。《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凡言“媾”者,其外應也;凡言“宗”者,其同體也。九五為“媾”,九三為“宗”。從“媾”,正也;從“宗”,不正也。六二之所欲從者,“媾”也;而“宗”欲得之,正者遠而不相及;不正者近而足以相困。苟不能自力於難而安於易,以同乎不正,則吝矣。

同人卦六二爻辭說:只在自家宗族之內求同,有所憾惜。《象傳》說:「同人于宗」,是一條招致憾惜的路。《周易》凡說「媾」,指的是卦外與它相應的爻;凡說「宗」,指的是同在一個卦體之內的爻。對六二來說,九五是「媾」,九三是「宗」。跟從「媾」是正,跟從「宗」是不正。六二心裡想跟從的本是九五這個「媾」,可九三這個「宗」也想把它拉過去:正應的九五遠在上頭,一時夠不著;不正的九三近在身邊,足以糾纏困擾。假如六二不肯為那條難走的正路自我勉力,只圖眼前容易,跟不正的九三合在一起,那就只有憾惜了。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象》曰:“伏戎于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六二之慾,同乎五也。歷三與四而後至,故三與四皆欲得之。四近於五,五乘其墉,其勢至迫而不可動,是以雖有爭二之心,而未有起戎之跡,故猶可知困而不攻,反而獲吉也。若三之於五也,稍遠而肆焉。五在其陵,而不在其墉,是以伏戎于莽而伺之,既已起戎矣,雖欲反,則可得乎?欲興不能,欲歸不可,至於三歲,行將安入?故曰“三歲不興,安行也?”

同人卦九三爻辭說:把兵甲埋伏在草莽裡,又登上高陵張望,三年不敢發動。《象傳》說:「伏戎于莽」,是因為對手太剛強;「三歲不興」,還能往哪裡去呢?九四爻辭說:登上了那道城牆,終究攻不下去,吉。《象傳》說:「乘其墉」,在道理上本來就攻不得;它之所以吉,是因為陷入困境後能回到法則上來。六二真要與之相同的是九五,可它要經過九三、九四才上得去,所以三、四兩爻都想把它截留下來。九四緊挨著九五,九五就居高臨下壓在它的牆頭上,形勢逼迫得它動彈不得,因此九四雖有爭奪六二之心,卻沒有真的興兵動武的行跡,還能自知困窘而不進攻,回頭反倒得吉。至於九三,離九五稍遠,就放肆起來了:九五只在它望得見的高陵上,並沒有壓在它的城牆上,於是它把兵埋伏在草莽中窺伺。既然已經動了兵,就算想收手,收得回來嗎?想發動力量不夠,想退回又不可能,一直拖到三年,還能走到哪裡去?所以說「三歲不興,安行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由此觀之,豈以用師而少五哉?夫以三、四之強而不能奪,始於“號啕”,而卒達於“笑”。至於用師,相剋矣;而不能散其同,此所以知二、五之誠同也。二,陰也;五,陽也;陰陽不同而為“同人”,是以知其同之可必也。君子出、處、語、默不同而為“同人”,是以知其同之可必也。苟可必也,則雖有堅強之物,莫能間之矣。故曰“其利斷金”。蘭之有臭,誠有之也;二五之同,其心誠同也;故曰“其臭如蘭”。

同人卦九五爻辭說:與人求同,先是放聲痛哭,後來卻笑了;出動大軍攻克阻隔,兩人終於相遇。《象傳》說:同人之所以先號啕,是因為九五守中而心直;「大師」而「相遇」,是說雙方交戰相剋。孔子在《周易·繫辭上》說:「君子的處世之道,有時出仕,有時退處,有時沉默,有時議論。兩人同心,其鋒利足以斬斷金屬;同心人所說的話,其氣味芬芳如蘭。」由此看來,難道會因為九五動用了軍隊就小看他嗎?以九三、九四那樣強橫,終究奪不走六二,所以九五起先號啕,最後仍歸於笑。到了動用軍隊,那是真的相攻相剋了,卻依然拆不散二、五之同——正由此可知六二與九五是真心相同。六二是陰,九五是陽,陰陽本不相同卻成其為「同人」,可見這個「同」是靠得住的;君子出仕與退處、議論與沉默各不相同,卻仍能成其為「同人」,也可見這個「同」是靠得住的。既然靠得住,那麼縱有再堅硬強橫的東西,也插不進來離間它,所以說「其利斷金」。蘭有香氣,是它實實在在有的;二與五的相同,是心裡真正相同,所以說「其臭如蘭」。

上九:同人于郊,無悔。《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物之同於“乾”者已寡矣,今又處“乾”之上,則同之者尤難。以其無所苟同,則可以“無悔”;以其莫與共立,則“志未得也”。

同人卦上九爻辭說:在城外的郊野與人求同,沒有悔恨。《象傳》說:「同人于郊」,是說他的心志還沒有實現。天下能與乾相同的本來就少,何況上九又高居乾體三陽之上,能同它的人就更難找了。正因為他不肯隨便苟同於人,所以可以「無悔」;也正因為沒有人與他並肩共立,所以說「志未得」。

大有卦(第十四)

離上,乾下。“大有”:元亨。《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謂五也。“大”者皆見“有”於五,故曰“大有”。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以健濟明,可以進退善惡,“順天”之“休命”也。

大有卦上卦為離(火),下卦為乾(天)。卦辭說:大有,大為亨通。《彖傳》說:大有卦,是陰柔者取得了尊貴之位,居中而廣大,上下五個陽爻都來響應它,所以叫「大有」。這裡說的是六五。凡稱得上「大」的陽剛,都被六五所擁有,所以叫「大有」。它的德性剛健而又文明,上應天道而隨時運行,因此「元亨」。《象傳》說:火在天上普照,這就是大有卦;君子由此懂得遏止惡、表彰善,順從上天美好的命令。用乾的剛健來成全離的明察,就能夠進用善、斥退惡,這正是順應上天的「休命」。

初九,無交害,匪咎;艱則無咎。二應於五,三通於天子,四與上近焉;獨立無交者,惟初而已。雖然無交之為害也,非所謂“咎”也。獨立無恃而知難焉,何咎之有?《象》曰:大有初九,“無交害”也。明惟初九為然也。

大有卦初九爻辭說:沒有交往之害,不算過錯;能守著艱難自警,就沒有過錯。九二與六五相應,九三上通於天子,九四與上九相近;孤零零沒有交往的,只有初九一爻。雖說如此,無所交往只是一種妨害,還夠不上爻辭所謂的「咎」。孤立無所倚仗,而又懂得艱難自守,哪裡會有什麼過錯呢?《象傳》說:大有卦的初九,是「無交害」。這是點明只有初九一爻是這個樣子。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無咎。《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大車”,虛而有容者,謂五也。九二足以有為矣,然非六五虛而容之,雖欲往,可得乎?“積中”,明虛也。

大有卦九二爻辭說:用大車來裝載,有所前往,沒有過錯。《象傳》說:「大車以載」,是說堆積在車中而不至於壓壞。所謂「大車」,是中間空虛因而能容物的,指的是六五。九二的才力已足以有所作為,可若沒有六五虛己容納它,它就是想往前走,走得成嗎?《象傳》說「積中」,正是點明六五中間虛空能容。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九三以陽居陽,其勢足以通於天子。以小人處之,則敗矣。九四:匪其彭,無咎。《象》曰:“匪其彭,無咎”,明辯晢也。“彭”,三也;九四之義,知有五而已。夫九三之剛,非強也;六五之柔,非弱也。惟明者為能辨此。

大有卦九三爻辭說:公侯把自己所有的獻享於天子,小人擔當不起這個位置。《象傳》說:「公用亨于天子」,若換成小人就成禍害了。九三以陽爻居陽位,氣勢足以上通天子;這個位置若由小人來占,就要敗事。九四爻辭說:不去依附那個盛大者,沒有過錯。《象傳》說:「匪其彭,無咎」,是因為他明察而分辨得清。「彭」指的是盛大的九三;九四所守的道理,是心裡只認得六五這一位君主。要知道九三雖剛,並不就等於強;六五雖柔,也並不就等於弱。只有眼光明亮的人才辨得清這一層。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威如”之吉,易而無備也。處群剛之間,而獨用柔,無備之甚者也。以其無備而物信之,故歸之者交如也。此柔而能威者,何也?以其無備,知其有餘也。夫備生於不足,不足之形見於外,則威削。

大有卦六五爻辭說:他的誠信與人交相感通,又自有威嚴,吉。《象傳》說:「厥孚交如」,是用誠信去激發眾人的心志;「威如」之所以吉,是因為他平易坦蕩而毫無防備。六五身處一群陽剛之間,偏偏獨用柔道,是不設防到了極點。正因為他不設防,眾人反倒信他,所以歸附的人紛至沓來、交相往還。柔弱的人反能生出威嚴,這是什麼緣故?正因為他不設防,人們才知道他內裡綽綽有餘。要知道防備是從不足裡生出來的,不足的形跡一旦露在外面,威嚴也就削減了。

上九:自天祐之,吉無不利。《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曰“祐”,曰“吉”,曰“無不利”,其為福也多矣。而終不言其所以致福之由,而象又因其成文,無所復說。此豈真無說也哉!蓋其所以致福者遠矣。夫兩剛不能相用,而獨陰不可以用陽,故必居至寡之地,以陰附陽,而後眾予之,“履”之六三、“大有”之六五是也。六三附於九五,六五附於上九,而群陽歸之。二陰既因群陽而有功,九五、上九又得以坐受二陰之成績,故“履”有不疚之光,而“大有”有“自天”之“祐”,此皆聖賢之高致妙用也。

大有卦上九爻辭說:從上天那裡得到保佑,吉,無所不利。《象傳》說:大有卦上爻之吉,正是「自天祐之」。說「祐」,說「吉」,說「無不利」,得的福已經很多了;可爻辭始終不講致福的緣由,《象傳》也只順著爻辭的現成文句重說一句,再沒有別的話。這難道真是無話可說嗎?其實致福的根由深遠得很。要知道兩個剛強的不能互相為用,而孤單一個陰爻也驅使不動陽剛,所以必須身處至孤至寡之地,以陰柔依附陽剛,然後眾陽才肯把功勞讓給它——履卦的六三、大有卦的六五就是這樣。履卦六三依附九五,大有卦六五依附上九,於是群陽都歸向它。兩個陰爻既然憑藉群陽而成就功業,九五、上九又能安坐著承受這兩個陰爻的成績,所以履卦有《彖傳》所說「履帝位而不疚」的那份光明,大有卦有「自天祐之」的福佑。這都是聖賢極高明的意致與妙用。

故孔子曰:“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信也,順也,尚賢也,此三者,皆六五之德也。“易而無備”,六五之順也。“厥孚交如”,六五之信也。群陽歸之,六五之尚賢也。上九特履之爾。我之所履者,能順且信,又以尚賢,則天人之助將安歸哉?故曰“聖人無功,神人無名”,而“大有”上九,不見致福之由也。

所以孔子在《周易·繫辭上》說:「上天所幫助的是順天的人,眾人所幫助的是有誠信的人。踐行誠信而念念在於順天,又能崇尚賢者,因此說『自天祐之,吉無不利』。」誠信、順、尚賢這三樣,全都是六五的德行:「易而無備」是六五的順,「厥孚交如」是六五的信,群陽都來歸附是六五的尚賢。上九不過是踏在這三樣之上罷了。我腳下所踏的既順且信,又能尚賢,那麼天助與人助還能歸到別人身上去嗎?所以《莊子》有「聖人無功,神人無名」的說法,而大有卦上九也就看不出它致福的緣由了。

謙卦(第十五)

坤上,艮下。“謙”,亨。君子有終。《彖》曰:“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此所以為“謙、亨”也。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終也。此所以為“君子有終”也。不於其終觀之,則爭而得、謙而失者,蓋有之矣。惟相要於究極,然後知謙之必勝也。

謙卦上卦為坤(地),下卦為艮(山)。卦辭說:謙,亨通;君子能有好結局。《彖傳》說:「謙,亨」,是因為天道向下施濟而愈顯光明,地道處卑而地氣上行。這就是「謙」之所以「亨」的緣故。《彖傳》又說:天道虧損盈滿而增益謙退,地道改易盈滿而流注謙下,鬼神損害盈滿而降福謙虛,人情厭惡盈滿而喜好謙遜;謙者居尊位而德愈光顯,處卑位而無人能越過他,這便是君子的好結局。這就是「君子有終」的緣故。倘若不從結局上去看,那麼爭奪而得手、謙讓而吃虧的事,世間確實是有的;只有把眼光一直放到終極處彼此印證,才知道謙讓必定獲勝。

《象》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裒”,取也。“謙”之為名,生於過也,物過然後知有“謙”。使物不過,則“謙”者乃其中爾。過與中相形,而“謙”之名生焉。聖人即世之所名而名之,而其實則歸於中而已矣。地過乎卑,山過乎高,故“地中有山,謙”。君子之居是也,多者取之,“謙”也;寡者益之,亦“謙”也。

《象傳》說:高山藏在地中,這就是謙卦;君子由此取多餘的來補不足的,權衡各物的分量而使施予均平。「裒」是取走的意思。「謙」這個名目,本是被「過」逼出來的:事物有了過分,人才知道有所謂「謙」;假使事物本不過分,那麼所謂「謙」也不過就是「中」罷了。有「過」與「中」兩相對照,「謙」這個名目才產生。聖人只是順著世人已有的叫法給它命名,其實它的實質仍舊歸結到一個「中」字。地過於卑下,山過於高聳,所以說「地中有山,謙」。君子處在這樣的位置上,把多的取走一些,是謙;把少的補上一些,也是謙。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象》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此最處下,是“謙”之過也。是道也,無所用之,用於“涉川”而已。有大難不深自屈折,則不足以致其用。“牧”者,養之以待用云爾。

謙卦初六爻辭說:謙而又謙的君子,用這樣的德行去渡大河,吉。《象傳》說:「謙謙君子」,是以卑下的姿態畜養自己。初六居全卦最下,這是謙得過了頭。這種過頭的謙,平常派不上用場,只有在渡大河那樣的難關上才用得著。遇上大艱難而不肯把自己深深屈折下來,就不足以發揮它的效用。「牧」,就是先畜養起來,等著日後取用。

六二:鳴謙,貞吉。《象》曰:“鳴謙貞吉”,中心得也。雄鳴則雌應,故《易》以陰陽唱和寄之於“鳴”。“謙”之所以為“謙”者,三也:其“謙”也以勞,故聞其風、被其澤者,莫不相從於“謙”。六二,其鄰也;上九,其配也;故皆和之而鳴於“謙”。而六二又以陰處內卦之中,雖微九三,其有不謙乎?故曰“鳴謙”,又曰“貞吉”。“鳴”以言其和於三,“貞”以見其出於性也。

謙卦六二爻辭說:應和而鳴的謙,守正則吉。《象傳》說:「鳴謙貞吉」,是因為這份謙發自內心而自得。雄鳥一叫,雌鳥就應,所以《周易》把陰陽之間的唱和寄託在一個「鳴」字上。謙卦之所以成其為謙,全靠九三這一爻:它的謙是以功勞作底子的,所以凡聽到它的風聲、受過它恩澤的,沒有不跟著它一同謙下的。六二是九三的近鄰,上面那一爻是九三的正應,所以兩爻都應和著它而鳴于謙。何況六二又以陰柔居內卦之中,就算沒有九三,它難道會不謙嗎?所以既說「鳴謙」,又說「貞吉」:「鳴」是說它與九三相應和,「貞」是說這份謙出於本性。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勞”,功也。“謙”五陰一陽,待是而後為“謙”,其功多矣。“艮”之制在三,而三親以“艮”下“坤”,其“謙”至矣,故曰“勞謙”。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非獨以自免而已,又將以及人,是得“謙”之全者也。故《彖》曰:“君子有終。”而三亦云。

謙卦九三爻辭說:有功勞而能謙,君子有好結局,吉。《象傳》說:「勞謙君子」,萬民都歸服他。「勞」就是功勞。謙卦五陰一陽,全靠九三這一爻才成其為謙,它的功勞大得很。下卦艮的主宰在第三爻,而九三親自帶著整個艮體屈居於坤之下,謙到極點了,所以說「勞謙」。有勞苦而不誇耀,有功業而不自居其德,這不只是拿來保全自己,還要推及別人,這才算得著了「謙」的全體。所以《彖傳》說「君子有終」,九三爻辭也照樣這麼說。

六四:無不利,撝謙。《象》曰:“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是亦九三之所致也。二近其內,有配之象,故曰“鳴”;四近其外,三之所向,故稱“撝”。以柔居柔,而當三之所向,三之所撝,四之所趨也。以謙“撝謙”,孰不利者?故曰“無不利”。

謙卦六四爻辭說:無所不利,把謙揮布出去。《象傳》說:「無不利,撝謙」,是因為並沒有違背法則。這也是九三帶出來的。六二挨著九三的內側,有配偶相應的意味,所以說「鳴」;六四挨著九三的外側,正當九三揮手所指的方向,所以說「撝」。六四以柔爻居柔位,又正當九三揮指的去處:九三所揮指的,就是六四所趨赴的。用自己的謙去承接、揮布九三的謙,還有什麼不利?所以說「無不利」。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直者曲之矯也,謙者驕之反也。皆非德之至也,故兩直不相容,兩謙不相使。九三以“勞謙”,而上下皆謙以應之,內則“鳴謙”,外則“撝謙”。其甚者則謙謙相追於無窮,相益不已。則夫所謂“裒多益寡,稱物平施”者,將使誰為之?若夫六五則不然,以為謙乎,則所據者剛也;以為驕乎,則所處者中也;惟不可得而謂之謙,不可得而謂之驕,故五,“謙”莫不為之使也。求其所以能使此五“謙者”而無所有,故曰“不富,以其鄰”;至於侵伐,而不害為“謙”,故曰“利用侵伐”。莫不為之用者,故曰“無不利”。

謙卦六五爻辭說:自己並不富有,卻能帶動鄰近的同類;利於出兵征伐,無所不利。《象傳》說:「利用侵伐」,是去征討那不肯歸服的。「直」是用來矯正「曲」的,「謙」是與「驕」相對而立的,兩者都還算不上德的極致;所以兩個一味剛直的人處不到一塊,兩個一味謙讓的人也彼此使喚不動。九三以「勞謙」立於卦中,上下諸爻都用謙來響應它:內有六二的「鳴謙」,外有六四的「撝謙」。這樣謙下去,到極處便是一味互相推讓、輾轉謙奉,沒完沒了;那麼《象傳》所講「裒多益寡,稱物平施」這樁實事,又派誰去做呢?六五卻不是這樣:說它謙吧,它據著的是剛健的尊位;說它驕吧,它所處的又是上卦之中。正因為既不能叫它謙、也不能叫它驕,所以其餘五爻這些「謙者」,沒有一個不聽它調遣。要問它憑什麼能調遣這五個謙者,其實它一無所恃,所以說「不富,以其鄰」;甚至動兵征伐,也不妨礙它仍舊是謙,所以說「利用侵伐」;眾爻無不為它所用,所以說「無不利」。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象》曰:“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也。其為“鳴謙”,一也。六二自得於心,而上六“志未得”者,以其所居非安於謙者也,特以其配之“勞謙”而強應焉。貌謙而實不至,則所服者寡矣,故雖其邑國而猶叛之。夫實雖不足,而名在於謙,則叛者不利。叛者不利,則徵者利矣。王弼曰:“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動之所起,興於利者也,故飲食必有‘訟’,‘訟’必有眾起,未有居眾人之所惡而為動者所害,處不競之地而為爭者所奪。是以六爻雖有失位,無應乘剛,而皆無凶、咎、悔、吝者,以謙為主也。”

謙卦上六爻辭說:應和而鳴的謙,利於出兵,去征討自己的采邑封國。《象傳》說:「鳴謙」,是心志尚未得遂;可以「用行師」,是去征討邑國。上六與六二同樣叫「鳴謙」。六二那份謙是內心自得的,上六卻「志未得」,因為它所居的地位本不是安於謙的地位,只是由於正應的九三「勞謙」,才勉強跟著應和一聲。外貌謙遜而實際不到那個分上,能使人心服的就少了,所以連自家的采邑封國都還要背叛他。不過實際雖不足,名義上畢竟站在「謙」這一邊,那麼背叛者就站不住理;背叛者不占理,征討者也就佔了理。王弼說:「吉、凶、悔、吝,都是從『動』裡生出來的;而動之所以發起,又是被『利』勾起來的。所以有飲食之利就必定引出爭訟,有爭訟就必定引出眾人蜂起。從來沒有誰安處在眾人所厭棄的卑下之地,反被躁動的人所害;也沒有誰站在不與人相爭的地位,反被爭奪的人所奪。因此謙卦六爻雖然有的失位、有的無應、有的凌乘剛爻,卻都沒有凶、咎、悔、吝,就因為整卦以謙為主。」

豫卦(第十六)

震上,坤下。“豫”:利建侯行師。“豫”之言暇也。暇以樂之,謂“豫”。建侯所以“豫”,“豫”所以行師也,故曰“利建侯行師”。有民而不以分人,雖欲“豫”可得乎?子重問晉國之勇,欒針曰:“好以暇。”是故惟暇者為能師。

豫卦上卦為震(雷),下卦為坤(地)。卦辭說:豫,利於分封諸侯、出動軍隊。「豫」的意思是從容有餘暇;有餘暇而後能安享其樂,這就叫「豫」。分封諸侯,是為了使在上者有餘暇;有了餘暇,才談得上興兵,所以說「利建侯行師」。手裡攥著百姓土地而不肯分給別人,就是想「豫」,豫得起來嗎?《左傳·成公十六年》記鄢陵之戰,楚國的子重問晉國人憑什麼稱勇,晉大夫欒針答道:「好以暇。」——晉人貴在從容不迫。可見只有從容有暇的人,才帶得動軍隊。

《彖》曰:“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言天地亦以順動也。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上以順動,則凡入於刑罰者,皆民之過也。

《彖傳》說:豫卦,是九四這一陽爻得到眾陰的響應而心志得行,隨順眾情而動,所以叫豫;豫既是隨順而動,天地的運行也不外乎此。這是說天地也是順著自然之理而動的。《彖傳》接著說:何況分封諸侯、出動軍隊這類事呢?天地順理而動,所以日月運行不會出差錯,四時更替不會有閃失;聖人順理而動,刑罰就清簡而百姓歸服。在上的人既是順理而動,那麼凡是自己落進刑罰裡去的,就都是百姓自身的過失了。

“豫”之時義大矣哉!卦,未有非時者也。時未有,無義;亦未有無用者也。苟當其時,有義、有用,焉往而不為大?故曰“時、義”,又曰“時、用”,又直曰“時者”,皆適遇其及之而已。從而為之說,則過矣;如必求其說,則凡不言此者,皆當求所以不言之故,無乃不勝異說而厭棄之歟?盍取而觀之,因其言天地以及聖人王公,則多有是言,因其所言者大,而後及此者則其言之勢也。是說也,且非獨此見天地之情者四,“利見大人”者五,其餘同者不可勝數也,又可盡以為異於他卦而曲為之說歟?

《彖傳》末了讚歎:豫卦所值之時、所含之義,真是大啊!其實六十四卦沒有哪一卦不各有其時;有時就沒有無義的,也沒有無用的。既然正當其時,又有義、有用,那麼擺到哪一卦上不都可以說「大」?所以《彖傳》有時說「時義」,有時說「時用」,有時干脆只說一個「時」,都不過是行文恰好說到那裡罷了。後人抓住這幾處另立一套說法,就說過頭了。如果非要替它找出道理來,那麼凡是沒說這句話的卦,也都得替它找出為什麼不說的緣由,那豈不是被沒完沒了的異說壓得受不住,最後索性一概厭棄?不妨把《周易》通篇取來看一看:凡《彖傳》講到天地以至聖人王公的地方,這類讚語就多;正因為所講的對象大,隨後帶出這麼一句,本是文勢自然如此。就說這一類吧,不單是豫卦這一處:《彖傳》裡講「見天地之情」的有四卦,講「利見大人」的有五卦,其餘彼此雷同的更數不勝數,難道能一概當作與別卦不同而曲意替它立說嗎?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初六:鳴豫,凶。《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所以為“豫”者,四也;而初和之,故曰“鳴”。已無以致樂,而恃其配以為樂,志不遠矣,因人之樂者,人樂亦樂,人憂亦憂,志在因人而已,所因者窮,不得不凶。

《象傳》說:雷從地下震出而萬物奮起,這就是豫卦;先王由此制作音樂來推崇功德,隆重地獻享上帝,並以祖先配享。初六爻辭說:應和著別人取樂,凶。《象傳》說:「初六鳴豫」,是心志窮盡而致凶。使全卦成其為豫的是九四;初六與它相應而唱和,所以說「鳴」。自己拿不出使人快樂的本事,只能倚著相應的九四取樂,這份心志就不長遠了。凡快樂要憑藉別人的,別人樂他才樂,別人憂他也只好憂,心思全在依傍人上頭;一旦所依傍的那一頭窮盡,他不能不凶。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以陰居陰,而處二陰之間,晦之極,靜之至也。以晦觀明,以靜觀動,則凡吉凶禍福之至,如長短黑白陳乎吾前,是以動靜如此之果也。“介于石”,果於靜也;“不終日”,果於動也;是故孔子以為“知幾”也。

豫卦六二爻辭說:耿介得像石頭一樣,不等一天過完就已看清,守正則吉。《象傳》說:「不終日,貞吉」,是因為它居中而得正。六二以陰爻居陰位,又夾在初六、六三兩個陰爻之間,是晦暗到了極處、安靜到了極處。以晦暗之地去看明處,以靜定之心去看動象,那麼吉凶禍福一到跟前,就像長短黑白擺在眼前一樣分明,所以它無論靜還是動都這樣果決。「介于石」,是靜得果決;「不終日」,是動得果決。因此孔子在《周易·繫辭下》稱許六二是「知幾」,能看見事情剛起的苗頭。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也。以陽居陽,猶力人之馭健馬也,有以制之。夫三非六之所能馭也,乘非其任而聽其所之,若是者,神亂於中而目盱於外矣。據靜以觀物者,見物之正,六二是也;乘動以逐物者,見物之似,六三是也。物之似福者,誘之;似禍者,劫之。我且睢盱而赴之,既而非也,則後雖有誠然者,莫敢赴之矣。故始失之疾,而其終未嘗不以遲為悔也。

豫卦六三爻辭說:睜大眼睛張望著去逐樂,有悔;遲疑不決也有悔。《象傳》說:「盱豫」而有「悔」,是因為所居之位不當。若以陽爻居第三這個陽位,就像力大的人駕馭烈馬,還制得住它;可第三爻這個位子,不是陰柔的六所駕馭得了的。坐在不稱職的位子上,任憑那馬亂跑,人就心神慌亂於內、眼睛瞪大張望於外了。守著靜定去觀察事物的,看到的是事物的真相,六二便是;被躁動裹挾著去追逐事物的,看到的只是事物的假相,六三便是。看著像福的,就來引誘他;看著像禍的,就來劫持他。他瞪著眼撲上去,事後才知道並非如此;那麼日後即使真遇上實在的好事,他也不敢再撲上去了。所以起初失在太急,而最終又免不了因為遲疑而後悔。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盍”,何不也;“簪”,固結也。五陰莫不由四而“豫”,故“大有得”。“豫”有三“豫”、二“貞”。三“豫”易懷,而二“貞”難致。難致者疑之,則附者皆以利合而已。夫以利合,亦以利散,是故來者、去者、觀望而不至者,舉勿疑之,則吾朋何有不固者乎?

豫卦九四爻辭說:全卦之樂由它而來,大有所得;不要猜疑,朋友們何不聚攏過來牢牢結在一起。《象傳》說:「由豫,大有得」,是說它的心志大為施行。「盍」是「何不」,「簪」是牢固地結聚。五個陰爻沒有一個不是靠九四才得以豫的,所以「大有得」。豫卦六爻裡,有三爻以「豫」為名(初六鳴豫、六三盱豫、上六冥豫),有兩爻以「貞」為名(六二、六五)。三個「豫」容易招來,兩個「貞」卻難以招致。若因為難招致就疑心他們,那麼依附過來的便都只是以利相合的人;以利相合的,也必以利相散。所以對來的、去的、觀望著還不肯來的,一概不要猜疑,那麼我的朋黨還有什麼結不牢的呢?

六五:貞疾,恆不死。《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二與五,皆“貞”者也。“貞”者不志於利,故皆不得以“豫”名之,其“貞”同,其所以為“貞”者異,故二以得吉,五以得疾也。二之“貞”,非固欲不從四也,可則進,否則退,其“吉”也,不亦宜乎?五之於四也,其質則陰,其居則陽也。質陰則力莫能較,居陽則有不服之心焉。伕力莫能較而有不服之,則其貞足以為疾而已。三“豫”者皆內喪其守,而外求“豫”者也,故小者“悔吝”,大者“凶”。六五之“貞”,雖以為疾,而其中之所守者未亡,則恆至於不死。君子是以知“貞”之可恃也。

豫卦六五爻辭說:守正而成了病,卻長久不死。《象傳》說:「六五貞疾」,是因為它凌乘在剛爻九四之上;「恆不死」,是因為它居中所守的還沒有喪失。六二與六五都是「貞」者。「貞」者不以求利為心,所以兩爻都不用「豫」字命名。它們的貞相同,可所以為貞的緣由不同,因此六二得吉,六五卻得病。六二的貞,並不是存心不肯順從九四:可以進就進,不可以進就退,它得吉不是很應該嗎?六五對九四則不然:它的質地屬陰,所居的位子屬陽。質地屬陰,力量就較量不過人家;位子屬陽,心裡又存著不服氣。力量較量不過而心裡又不服,那麼它這份貞守也就只夠拿來生一場病罷了。那三個以「豫」為名的爻,都是內裡丟了操守而向外求樂的,所以輕的落個「悔吝」,重的落個「凶」。六五的貞雖然落成了病,可它心中所守的並未喪失,因而能長久不死。君子由此知道「貞」是靠得住的。

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也?冥者,君子之所宜息也。“豫”至上六,宜息矣,故曰“冥豫,成,有渝”者,盈輒變也。盈輒變,所以為無窮之豫也。

豫卦上六爻辭說:在昏冥中沉溺於逸樂,已經成了定局;若能變改,就沒有過錯。《象傳》說:「冥豫」而居在最上,哪裡能長久呢?天色昏冥,正是君子該歇息的時候。豫到了上六,也該歇一歇了,所以說「冥豫,成,有渝」。所謂「有渝」,就是滿到極處便隨即變改;滿了就改,這才是綿延不盡的「豫」。

隨卦(第十七)

兌上,震下。“隨”:元亨,利貞,無咎。《彖》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大亨,貞無咎,而天下隨時。“隨”之時義大矣哉!大、時不齊,故隨之世,容有不隨者也。責天下以人人隨己而咎其貞者,此天下所以不說也,是故“大亨”而“利貞”者。貞者無咎,而天下隨時。時者,上之所制也,不從己而從時,其為“隨”也大矣。

隨卦上卦為兌(澤),下卦為震(雷)。卦辭說:隨,大為亨通,利於守正,沒有過錯。《彖傳》說:隨卦,是剛爻下來居於柔爻之下,內震而動、外兌而悅,所以叫「隨」;大為亨通,守正沒有過錯,天下萬物都隨順時勢。隨卦所值之時、所含之義真是大啊!天下之大與時勢之參差本來就不能整齊劃一,所以在隨的時代,容許有一部分人一時還隨不上來。若責成天下人個個都得跟隨自己,還把那些堅守己見的人當成有罪,這正是天下人不肯心悅誠服的緣由。所以卦辭既說「大亨」,又說「利貞」:守正的人不算有過錯,而天下自會隨順時勢。所謂「時」,是在上者所制定的;人們不是屈從我這個人,而是順從這個時勢,這樣的「隨」才算得上大。

《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嚮晦入宴息。雷在澤中,伏而不用,故君子晦則入息。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物有正主之謂“官”。九五者,六二之正主也。二以遠五而苟隨於初,五以其隨初而疑之,則“官”有變矣。官有變,初可以有獲也,而非其正,故官雖有變,而以從正不取為吉也。初之取二也,得二而失五;初之不取二也,失二而得五。何也?可取而不取,歸之於正主。初信有功於五矣,五必德之,失門內之配,而得門外之交,是故舍其近配而出門以求交於其所有功之人,其得也必多。故君子以為未嘗失也。

《象傳》說:雷潛伏在大澤之中,這就是隨卦;君子由此在天色向晚時入內安息。雷在澤中,藏伏起來不發作,所以君子到了昏暗時便入內休息。初九爻辭說:所主的名分起了變動,守正則吉;走出門去與人相交,會有功效。《象傳》說:「官有渝」,是說跟從正道才吉;「出門交有功」,是說這樣並沒有什麼損失。事物各有它名正言順的歸屬,這就叫「官」。九五才是六二名正言順的歸屬。六二因為離九五遠,就苟且地隨了初九;九五見她隨了初九而起疑,這層名分便有了變動。名分一變,初九本可以趁機把六二據為己有,可那不是它該得的,所以名分雖變,初九仍以跟從正道、不去攫取為吉。初九若把六二收下,是得了六二而失了九五;初九若不收六二,是失了六二而得了九五。為什麼?能取而不取,把她歸還給名正言順的主人,初九對九五就實實在在有了功勞,九五必定感念他。失掉的是門內的一個配偶,換來的是門外的一份交誼;所以捨棄近在身邊的配偶,出門去結交那個受過自己恩惠的人,所得必定更多。因此君子認為他其實並沒有損失。

六二:係小子,失丈夫。《象》曰:“係小子”,弗兼與也。“小子”,初也;“丈夫”,五也。兼與,必兩失。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象》曰:“係丈夫”,志舍下也。四為“丈夫”,初為“小子”。三無適應,有求則得之矣。然而從四,正也;四近而在上,從上則順,與近則固。故“係丈夫”,而利居貞。

隨卦六二爻辭說:繫住了小夥子,就失掉了成年男子。《象傳》說:「係小子」,是不能兩邊都要。「小子」指初九,「丈夫」指九五。兩邊都想要,必定兩邊都失掉。六三爻辭說:繫住了成年男子,失掉了小夥子;隨從之中有所求便能得到,利於安居守正。《象傳》說:「係丈夫」,是說它的心志捨棄了下面那一位。就六三而言,九四是「丈夫」,初九是「小子」。六三上頭沒有正應的爻,所以只要有所求便能得手。不過跟從九四才是正道:九四既近又在它上面,跟從上面的為順,親附近處的為牢。所以說「係丈夫」,而「利居貞」。

九四:隨有獲,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象》曰:“隨有獲”,其義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六三,固四之所當有也。不可以言“獲”,“獲”者,取非其有之辭也。二之往配於五也,歷四而後至。四之勢可以不義取之,取之則於五為凶,不取則於五為有功。二之從五也甚難,初處其鄰,而四當其道,處其鄰不忘貞,當其道不忘信,使二得從其配者,初與四之功也,故皆言“功”。居可疑之地而有功,足以自明,其誰咎之?

隨卦九四爻辭說:隨從之中有所獲取,雖守正也凶;心存誠信而合於正道,憑這份光明還會有什麼過錯?《象傳》說:「隨有獲」,在道理上是凶的;「有孚在道」,是說他的功勞昭然可見。六三本來就是九四該有的,所以不能叫「獲」——「獲」是攫取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的說法。這裡說的是六二:六二要上去與九五相配,必得經過九四才到得了。憑九四的地位,本可以不講道義地把她截下來;截下來,對九五就是凶;不截,對九五就是功。六二要跟從九五本來極難:初九在她近旁,九四擋在她必經的路上。在旁邊的初九不忘守貞,擋道的九四不忘守信,使六二終於得以歸到她該歸的人那裡,這是初九與九四兩爻的功勞,所以兩爻的《象傳》都點出一個「功」字。身處最容易招人猜疑的位置而能立下這樣的功勞,足以自明心跡,還有誰怪罪得了他?

九五:孚于嘉,吉。《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嘉”謂二也。《傳》曰:“嘉偶曰配”。而昏禮為嘉,故《易》凡言“嘉”者,其配也。隨之時,陰急於隨陽者也,故陰以不苟隨為“貞”,而陽以不疑其叛己為“吉”。六二以遠五而貳於初,九五不疑而信之,則初不敢有,二不敢叛,故“吉”。

隨卦九五爻辭說:以誠信對待所嘉美的配偶,吉。《象傳》說:「孚于嘉,吉」,是因為它位置端正而居中。「嘉」指的是六二。《左傳·桓公二年》說:「好的配偶叫作『配』。」而婚禮在古禮中屬於「嘉禮」,所以《周易》凡說「嘉」,指的都是正應的配偶。在隨的時代,陰爻急著要跟隨陽爻,所以陰以不隨便亂隨為「貞」,陽以不猜疑對方背叛自己為「吉」。六二因為離九五遠,一度對初九起了二心;九五卻不猜疑,仍舊信任她,於是初九不敢把她據為己有,六二也不敢背叛,所以「吉」。

上六:拘係之,乃從,維之;王用亨于西山。《象》曰:“拘係之”,上窮也。居上無應而不下隨,故“拘係之”,而後從。從而又“維之”,明強之而後從也。強之而後從,則其從也不固,故教之曰:當如王之通於西山。“王”,文王也;“西山”,西戎也。文王之通西戎也,待其自服而後從之,不強以從也。

隨卦上六爻辭說:把他拘執捆住,他才跟從,再用繩索繫牢;周王因此得以通達於西山。《象傳》說:「拘係之」,是因為上六已到了窮極之處。上六高居卦頂而沒有正應,又不肯向下隨人,所以要「拘係之」,捆住了他才跟從;跟從之後還得再「維之」拴牢,可見是勉強之後才跟從的。勉強來的跟從,是不牢靠的,所以爻辭教導說:應當學周王通達西山的做法。「王」指周文王,「西山」指西方的戎人。文王與西戎往來,是等他們自己心服了才收納他們,並不強迫人家跟從。

蠱卦(第十八)

艮上,巽下。“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彖》曰:“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

蠱卦上卦為艮(山),下卦為巽(風)。卦辭說:蠱,大為亨通,利於渡大河;甲日之前的三個甲日,甲日之後的三個甲日。《彖傳》說:蠱卦,是剛爻升到上面、柔爻降到下面,下巽順而上靜止,所以成蠱;「蠱,元亨」,是說把蠱整治好了天下就大治;「利涉大川」,是說往前去自有事情可做;「先甲三日,後甲三日」,是說一個週期終了便又是一個開端,這是天道的運行。

器久不用而蟲生之,謂之“蠱”。人久宴溺而疾生之,謂之“蠱”。天下久安無為而弊生之,謂之“蠱”。《易》曰“蠱”者,“事”也;夫“蠱”非事也,以天下為無事而不事事,則後將不勝事矣,此“蠱”之所以為“事”也。而昧者乃以“事”為“蠱”,則失之矣。器欲常用,體欲常勞,天下欲常事事,故曰“‘巽’而止,蠱”。夫下“巽”則莫逆,上止則無為,下莫逆而上無為,則上下大通,而天下治也。

器物久不使用就生了蛀蟲,這叫「蠱」;人長久宴安沉溺就生出病來,這也叫「蠱」;天下長久太平、無所作為而生出積弊,同樣叫「蠱」。《周易·序卦》說「蠱」就是「事」。其實蠱本身並不是事,而是因為把天下當成無事可做、於是什麼事也不辦,日後事情就多得應付不過來——這才是「蠱」之所以訓作「事」的道理。糊塗人反過來把「有事」看成蠱,就說反了。器物要常用,身體要常勞動,天下要常有事情做,所以《彖傳》說「巽而止,蠱」。下面巽順就沒有人違逆,上面靜止就無所作為;下無違逆而上無作為,於是上下通暢無阻,天下也就太平了。

治生安,安生樂,樂生偷,而衰亂之萌起矣。“蠱”之災,非一日之故也,必世而後見,故爻皆以父子言之,明父養其疾,至子而發也。人之情,無大患難則日入於偷,天下既已治矣,而猶以“涉川”為“事”,則畏其偷也。

太平生出安逸,安逸生出享樂,享樂生出苟且偷安,於是衰敗禍亂的苗頭就冒出來了。蠱這種禍患不是一天造成的,往往要經過一代人才看得出來,所以蠱卦六爻都拿父與子來說事,正是要點明:病是父輩養起來的,到兒子這一輩才發作。人之常情,沒有大患大難就一天天陷進苟且裡去;天下明明已經太平了,卦辭還偏要把「渡大河」當作正經事來做,就是怕人偷安。

“蠱”之與“巽”,一也;上下相順與下順而上止,其為“偷”一也。而“巽”之所以不為“蠱”者,有九五以乾之。而“蠱”無是也,故“蠱”之《象》曰:“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而“巽”之九五曰:“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陽生於子,盡於已;陰生於午,盡於亥。陽為君子,君子為治;陰為小人,小人為亂。夫一日十二乾相值,支五干六而後復,世未有不知者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則世所謂“六甲”也;“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則世所謂“六庚”也。甲、庚之先、後,陰陽相反,故《易》取此以寄治亂之勢也。

蠱卦與巽卦本是一路:一個是上下都相順,一個是下面順而上面止,就「偷安」這一點說完全一樣。巽卦之所以不至於成蠱,是因為它有九五出來匡正幹濟;蠱卦沒有這樣一爻,所以蠱卦辭說「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而巽卦九五爻辭說「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陽氣生於子而盡於巳,陰氣生於午而盡於亥;陽屬君子,君子當權便是治,陰屬小人,小人當權便是亂。一天分十二辰,天干與地支相配相值,地支轉五輪、天干轉六輪才回到原處,這是人人都懂的常識。所謂「先甲三日、後甲三日」,就是世人說的「六甲」;「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就是世人說的「六庚」。甲與庚各自的先後次序,陰陽恰好相反,所以《周易》取這個來寄寓治與亂的形勢。

“先甲三日”,子、戌、申也;申盡於巳,而陽盈矣。盈將生陰,治將生亂,故受之以後甲。“後甲三日”,午、辰、寅也,寅盡於亥,然後陰極而陽生。“蠱”無九五以乾之,則其治亂皆極其自然之勢,勢窮而後變,故曰“終則有始,天行也”。夫“巽”則不然,初雖失之,後必有以起之,譬之於庚。“先庚三日”,午、辰、寅也;“後庚三日”,子、戌、申也。庚之所後,甲之所先也。故“先庚三日”盡於亥,“後庚三日”盡於巳,先陰而後陽,先亂而後治,故曰“無初有終”。又特曰“吉”。不言之於“巽”《彖》,而言之於九五者,明此九五之功,非“巽”之功也。

「先甲三日」指甲子、甲戌、甲申這三個甲日,用地支稱就是子、戌、申;甲申一旬到癸巳為止,陽氣到這裡就滿盈了。滿盈了就要生陰,太平久了就要生亂,所以接著用「後甲」。「後甲三日」指甲午、甲辰、甲寅,用地支稱就是午、辰、寅;甲寅一旬到癸亥為止,然後陰到極處而陽氣重生。蠱卦沒有九五那樣一爻出來匡正,所以它的治與亂全憑自然之勢走到底,勢盡了才會變,因此說「終則有始,天行也」。巽卦就不同:起初雖然失誤,後來必定有辦法把它扶起來,這就拿「庚」作比。「先庚三日」是午、辰、寅,「後庚三日」是子、戌、申;庚排在後面的,正是甲排在前面的。所以「先庚三日」到癸亥為止,「後庚三日」到癸巳為止,是先陰而後陽、先亂而後治,因此說「無初有終」,還特地加一個「吉」字。這話不放在巽卦《彖傳》裡說,偏放在九五爻辭裡說,正是要點明:這是九五一爻的功勞,不是巽卦本身的功勞。

《象》曰: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鼓之、舞之,之謂“振”。“振民”,使不惰,“育德”,使不竭。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蠱之為災,非一日之故也。及其微而乾之,初其任也。見蠱之漸,子有改父之道,其始雖危,終必吉。故曰“有子,考無咎”。言無是子,則考有咎矣。孝愛之深者,其跡有若不順,其跡不順,其意順也。

《象傳》說:山下起風,風被山擋回而萬物撓亂,這就是蠱卦;君子由此振作百姓、培育德行。擊鼓振作、導之起舞,這就叫「振」。「振民」是使百姓不懶惰,「育德」是使德行不枯竭。初六爻辭說:整治父親留下的弊壞,有這樣的兒子,先父就沒有過錯;雖有危厲,終歸吉利。《象傳》說:「幹父之蠱」,是兒子的心意在承繼先父。蠱這種禍患不是一天造成的;趁它還細微的時候就動手整治,正是初六這一爻的擔當。看見弊壞剛露苗頭,做兒子的便有改易父親舊法的道理;起初雖然險,最後必定吉,所以說「有子,考無咎」。反過來說,若沒有這樣一個兒子,先父就要落下過錯了。孝愛深摯的人,做出來的事有時看著像是不順從,可事蹟雖不順,用心卻是順的。

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象》曰:“幹母之蠱”,得中道也。陰之為性,安無事而惡有為,是以為“蠱”之深而乾之尤難者,寄之母也。正之則傷愛,不正則傷義,以是為至難也,非九二其孰能任之?故責之二也。二以陽居陰,有剛之實,而無用剛之跡,可以免矣。

蠱卦九二爻辭說:整治母親留下的弊壞,不可一味固執於貞正。《象傳》說:「幹母之蠱」,是因為九二得了中道。陰的本性安於無事而厭惡有所作為,所以《周易》把蠱積得最深、整治起來最難的那一種,寄託在「母」身上。硬按正道去糾正,就傷了母子之愛;不去糾正,又傷了道義:這是難到極處的事,除了九二誰擔當得起?所以把這副擔子責成於九二。九二以陽爻居陰位,有剛強的實質,卻不露用剛的痕跡,這樣才能兩頭都不傷。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象》曰:“幹父之蠱”,終無咎也。九三之德,與二無以異也。特不知所以用之,二用之以陰,而三用之以陽,故“小有悔”而“無大咎”。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六四之所居,與二無以異也,而無其德,斯益其疾而巳。“裕”,益也。

蠱卦九三爻辭說:整治父親留下的弊壞,稍有悔恨,沒有大過錯。《象傳》說:「幹父之蠱」,終究沒有過錯。九三的德性與九二並無兩樣,只是不懂得怎麼去用它:九二用的是陰柔的路子,九三用的是陽剛的路子,所以「小有悔」而「無大咎」。六四爻辭說:寬縱父親留下的弊壞,往前去只會招來憾惜。《象傳》說:「裕父之蠱」,往前去是得不到什麼的。六四所處的位置與九二並無兩樣,卻沒有九二那樣剛中的德性,那就只是把病越養越重罷了。「裕」就是增益、寬縱的意思。

六五:幹父之蠱,用譽。《象》曰:“幹父用譽”,承以德也。父有蠱而子乾之,猶其有疾而砭藥之也,豈其所樂哉?故初以獲“厲”,三以獲“悔”,六五以柔居中,雖有幹蠱之志而無二陽之決,故反以是獲“譽”。譽歸於己,則疾歸於父矣,父之德惟不可承也,使其可承,則非“蠱”矣。“蠱”而承德,是以無“巽”九五“後庚”之“吉”也。

蠱卦六五爻辭說:整治父親留下的弊壞,因此得到美譽。《象傳》說:「幹父用譽」,是以德來承繼先人。父輩有弊壞而兒子出來整治,好比人有病而給他針砭下藥,哪裡是兒子情願做的事?所以初六招來了「厲」,九三招來了「悔」。六五以柔爻居上卦之中,雖有整治弊壞的志向,卻沒有九二、九三兩個陽爻那樣的決斷,因此反倒憑著這份柔緩得了「譽」。可是美譽歸到自己身上,病也就歸到父親身上了。父輩的所謂「德」原是不可承繼的——它若真承繼得,那就不叫「蠱」了。明明是蠱卻還要承其德,這正是六五得不到巽卦九五「後庚三日」那種「吉」的緣故。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君子見“蠱”之漸,則“涉川”以救之。及其成,則“不事王侯”以遠之。“蠱”之成也,良醫不治,君子不事事。

蠱卦上九爻辭說:不去侍奉王侯,把自己所持守的看得比出仕更高。《象傳》說:「不事王侯」,這份心志可以立為準則。君子看見弊壞剛露苗頭,就渡大河去救它;等到弊壞已經養成,就「不事王侯」,遠遠地避開。蠱一旦積成,好醫生也不肯下手醫治,君子也就不再出來辦事了。

臨卦(第十九)

坤上,兌下。“臨”:元亨,利貞。至于八月,有凶。《彖》曰:“臨”,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道也。至於“八月有凶”,消不久也。“復”而陽生。凡八月而二陰至,則“臨”之二陽盡矣,方長而慮消者,戒其速也。

臨卦上卦為坤(地),下卦為兌(澤)。卦辭說:臨,大為亨通,利於守正;到了八月,有凶險。《彖傳》說:臨卦,是陽剛漸漸浸潤生長,內悅而外順,九二剛中而與六五相應,大為亨通,這是用正道去合於天道;至於「八月有凶」,是說陽剛的消退已經不遠。從復卦起陽氣開始萌生,一共經過八個月而兩個陰爻侵入下卦,臨卦這兩個陽爻也就消盡了。陽正在生長的時候就替它憂慮消退,是要警戒它不可長得太快。

《象》曰: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澤所以容水,而地又容澤,則無不容也。故君子為無窮之教,保無疆之民。《記》曰:“君子過言,則民作辭;過動,則民作則。”故言必慮其所終,而行必稽其所弊。

《象傳》說:大澤之上有大地居高臨下,這就是臨卦;君子由此教誨百姓的心思沒有窮盡,容納保養百姓沒有疆界。大澤是用來容水的,大地又能容納大澤,那就沒有什麼容納不下的了。所以君子施行沒有窮盡的教化,保養沒有疆界的百姓。《禮記·緇衣》說:「君子說錯了話,百姓就拿去當說辭;做錯了事,百姓就拿去當榜樣。」所以說話必須顧慮它最終會引出什麼,行事必須考察它將來會生出什麼弊病。

初九:咸臨,貞吉。《象》曰:“咸臨貞吉”,志行正也。有應者為“咸臨”。“咸”,感也;感以“臨”,則其為“臨”也易。故“咸臨”,所以行正也。九二:咸臨,吉,無不利。《象》曰:“咸臨,吉無不利”,未順命也。二陽在下,方長而未盛也。四陰在上,雖危而尚強也。九二以方長之陽而臨眾陰,陰負其強而未順命,從而攻之,陰則危矣,而陽不能無損。故九二以“咸臨”之而後“吉”。陽得其欲而陰免於害,故“無不利”。

臨卦初九爻辭說:用感應的方式居高臨下,守正則吉。《象傳》說:「咸臨貞吉」,是因為它的心志所行是正道。有正應的爻才稱得上「咸臨」。「咸」就是感;用感應去臨,這個「臨」就容易做成,所以「咸臨」正是行正道的途徑。九二爻辭說:用感應的方式臨下,吉,無所不利。《象傳》說:「咸臨,吉無不利」,是因為上面的陰還沒有順從命令。兩個陽爻在下面,正在生長而尚未強盛;四個陰爻在上面,雖已岌岌可危卻仍有餘力。九二以正在生長的陽去臨眾陰,陰仗著自己還有力量而不肯聽命;這時若揮兵去攻,陰固然危險,陽也免不了損傷。所以九二要用「咸臨」這種感化的辦法,然後才吉:陽遂了自己的心願,陰也免於受害,所以說「無不利」。

六三:甘臨,無攸利;既憂之,無咎。《象》曰:“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樂而受之謂之“甘”。陽進而陰莫逆,“甘臨”也。“甘臨”者居於不爭之地,而後可以居於陽。陽猶疑之,拒之固傷;不拒猶疑之,進退無所利者,居之過也。故六三之咎,位不當而已,咎在其位,不在其人,則憂懼可以免矣。

臨卦六三爻辭說:以甘美柔順的姿態臨下,沒有什麼好處;既然為此憂懼,也就沒有過錯。《象傳》說:「甘臨」,是因為所居之位不當;「既憂之」,是說過錯不會拖長。心裡高興地接受下來,就叫「甘」。陽往上進而陰絲毫不違逆,這就是「甘臨」。用「甘臨」的人,本該站在不與人爭的地位上,然後才可以處在陽位。可六三偏以陰柔佔住陽位:陽還是要疑它——它若拒陽,固然受傷;不拒,陽也照舊疑它。進也不是,退也不是,全因為所居之位不當。所以六三的過錯只在位置不對:過錯在位不在人,那麼只要心存憂懼,就可以免於咎責。

六四:至臨,無咎。《象》曰:“至臨無咎”,位當也。以陰居陰而應於初,陽至而遂順之,故曰“至臨”。六五:知臨,大君之宜,吉。《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見於未然之謂“知”。“臨”之世,陽未足以害陰,而其勢方銳;陰尚可以抗陽,而其勢方卻。苟以其未足以害我而不內,以吾尚足以抗之而不受,則陽將忿而攻陰。六五以柔居尊而應於二,方其未足而收之,故可使為吾用。方吾有餘而柔之,故可使懷吾德,此所以為“知”也。天子以是服天下之強者則可,小人以是畜君子則不可。故曰“大君之宜,吉”,惟“大君”為宜用是也。大君以是行其中,小人以是行其邪。

臨卦六四爻辭說:至誠地臨下,沒有過錯。《象傳》說:「至臨無咎」,是因為位置恰當。六四以陰爻居陰位而與初九相應,陽一上來它就順從,所以叫「至臨」。六五爻辭說:以明智臨下,這是大君相宜的做法,吉。《象傳》說:「大君之宜」,是說他行的是中道。事情尚未發生就先看出來,這叫「知」。在臨的時代,陽還不足以傷害陰,可氣勢正銳;陰還抗拒得了陽,可氣勢正在退卻。倘若陰因為陽一時傷不了自己就不肯接納,因為自己還抗得住就不肯承受,那麼陽必定惱怒起來進攻陰。六五以柔爻居尊位而與九二相應:趁陽還沒長足就把它收納過來,所以能使它為我所用;趁我自己還有餘力就以柔待它,所以能使它感念我的恩德。這就是所謂「知」。天子用這一手去收服天下的強者是可以的,小人用這一手去豢養君子就不行。所以說「大君之宜,吉」,只有「大君」才適合用這個辦法。同樣一手,大君用它來行中道,小人用它來行邪僻。

上六:敦臨,吉,無咎。《象》曰:“敦臨”之“吉”,志在內也。“敦”,益也;“內”,下也。六五既已應九二矣,上六又從而附益之,謂之“敦臨”。“復”之六四既已應初九矣,六五又從而附益之,謂之“敦復”,其義一也。

臨卦上六爻辭說:敦厚地臨下,吉,沒有過錯。《象傳》說:「敦臨」之所以吉,是因為它的心志向著卦內。「敦」是增益的意思,「內」指下面。六五既已與九二相應,上六又跟上去替它再加一層,這就叫「敦臨」。復卦的六四既已與初九相應,六五又跟上去替它再加一層,就叫「敦復」,兩處的意思完全一樣。

觀卦(第二十)

巽上,坤下。“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彖》曰: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下觀而化也。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無器而民趨,不言而物喻者,“觀”之道也。聖人以神道設教,則賞爵刑罰有設而不用者矣。寄之宗廟,則“盥而不薦”者也。盥者以誠,薦者以味。

觀卦上卦為巽(風),下卦為坤(地)。卦辭說:觀,像祭祀時剛洗手降神那樣虔敬,還沒有進獻祭品,胸中的誠信已使人肅然仰望。《彖傳》說:偉大的可觀者高居在上,柔順而能巽入,居中得正地把自己展示給天下看。「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是說下面的人仰觀而受到感化。觀察上天神妙的運行之道,可見四時更替毫無差錯;聖人取法這神妙之道來設立教化,天下就歸服了。不動用器械刑具而百姓自然趨赴,不發一言而萬物自然領會,這就是「觀」的道理。聖人以神道設教,那麼爵賞與刑罰便只是設在那裡而用不著了。把這個道理寄託在宗廟祭祀上,就是「盥而不薦」:洗手降神靠的是一片誠意,進獻祭品靠的是牲牢的滋味——真正動人的在誠意而不在滋味。

《象》曰: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初六:童觀,小人無咎,君子吝。《象》曰:“初六童觀”,小人道也。大觀在上,故四陰皆以尚賓為事。初六,童而未仕者也,急於用,以自衒賈,惟器小而夙成者為無咎,君子則吝矣。

《象傳》說:風行走在大地之上,無遠弗屆,這就是觀卦;先王由此巡視四方,觀察民風而設立教化。初六爻辭說:像小孩子那樣淺陋地看,在小人不算過錯,在君子就該憾惜。《象傳》說:「初六童觀」,走的是小人的路子。偉大的可觀者高居在上,所以四個陰爻都把做王朝的賓客當成正事。初六還是個未曾出仕的少年,急著要被任用,便自我炫耀、四處兜售。只有器量小而早熟的人這樣做還夠不上過錯,君子這樣做就要憾惜了。

六二:窺觀,利女貞。《象》曰:“窺觀”“女貞”,亦可醜也。六二遠且弱,宜處而未宜實者也。譬之於女,利貞而不利行者也。苟以此為觀,則是女不待禮而窺以相求,貞者之所丑也。六三:觀我生,進退。《象》曰:“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六三,上下之際也。故當自觀其生,以卜進退。夫欲知其君,則觀其民;故我之生,則君之所為也。知君之所為,則進退決矣。進退在我,故未失道也。

觀卦六二爻辭說:從門縫裡偷看,利於女子守正。《象傳》說:「窺觀」而只夠得上「女貞」,說到底也是件可羞的事。六二離九五既遠,自身又柔弱,適宜靜處而還不宜出而任事;拿女子來打比方,就是利於守正而不利於外出行動的那一種。如果把這種偷看當作「觀」,那就成了女子不等媒聘之禮先自窺探著去求人,這是守貞的女子引以為羞的。六三爻辭說:觀察自己的生涯行事,據此決定進退。《象傳》說:「觀我生進退」,還沒有失掉正道。六三處在下卦與上卦交接的地方,所以應當自己觀察自己的處境行事,用來占定進退。要想了解一位君主,就去看他治下的百姓;所以我這一身的境遇,正是君主作為的結果。知道了君主的作為,進退也就斷得下來了。進退的主動權在我自己手裡,所以說「未失道」。

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象》曰:“觀國之光”,尚賓也。進退之決在六三,故自三以下,利退而不利進;自三以上,利進而不利退。進至於四,決不可退矣,故“利用賓于王”。

觀卦六四爻辭說:觀仰一國的光華,利於做王朝的賓客。《象傳》說:「觀國之光」,是崇尚做賓客。進退的抉擇在六三這一爻,所以從三爻往下,利於退而不利於進;從三爻往上,利於進而不利於退。已經進到第四爻,就斷斷退不回去了,所以說「利用賓于王」。

九五:觀我生,君子無咎。《象》曰:“觀我生”,觀民也。上九:觀其生,君子無咎。《象》曰:“觀其生”,志未平也。此二觀,所自言之者不同,其實一也。觀我生,讀如“觀兵”之“觀”;“觀其生”,讀如“觀魚”之“觀”。九五以其至顯觀之於民,以我示民,故曰“觀我生”。上九處於至高而下觀之,自民觀我,故曰“觀其生”。今夫乘車於道,負者皆有不平之心,聖人以其一身擅天下之樂,厚自奉以觀示天下而天下不怨,夫必有以大服之矣。吾以吾可樂之生而觀之人,人亦觀吾生可樂,則天下之爭心將自是而起,故曰“君子無咎”。君子而後無咎,難乎其無咎也!

觀卦九五爻辭說:觀我這一身的生涯作為,君子沒有過錯。《象傳》說:「觀我生」,其實是在觀察百姓。上九爻辭說:觀他那一身的生涯作為,君子沒有過錯。《象傳》說:「觀其生」,是心志還不能平靜。這兩處講「觀」,說話的立足點不同,實質卻是一回事。「觀我生」的「觀」,要讀成《左傳》「觀兵」的「觀」,是把自己陳示給人看;「觀其生」的「觀」,要讀成《左傳》「觀魚」的「觀」,是站在旁邊察看。九五身居最顯赫的地位,把自己陳示給百姓看,所以說「觀我生」;上九處在最高處而向下察看,是從百姓的角度來看我,所以說「觀其生」。且看大路上有人乘著車,那些揹負重擔步行的人心裡都有不平之氣。聖人以一身獨享天下之樂,自奉豐厚地把這一切擺給天下看,天下人卻不怨恨,那必定另有能大大折服人心的東西在。我把自己這份可樂的生涯陳示給人看,人家也看出我的日子過得可樂,天下的爭奪之心就要從這裡生出來了,所以爻辭才說「君子無咎」——非得是君子才談得上無咎,可見這個「無咎」實在難得很。

《東坡易傳》卷之三

噬嗑卦(第二十一)

離上,震下。“噬嗑”:亨,利用獄。道之衰也,而物至於相“噬”以求合教化,則已晚矣,故“利用獄”。《彖》曰:頤中有物,曰“噬嗑”。所以為“噬嗑”者,四也;否則為“頤”矣。“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噬嗑”之時,噬非其類而居其間者也。陽欲噬陰,以合乎陽;陰欲噬陽,以合乎陰。故曰“剛柔分,動而明”也。雷電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謂五也。

噬嗑卦上卦為離(火、電),下卦為震(雷)。卦辭說:噬嗑,亨通,利於斷獄用刑。世道衰敗,萬物到了互相啃咬吞噬的地步,這時再想靠教化去彌合,已經晚了,所以說「利用獄」。《彖傳》說:口腮之中橫著東西,這就叫「噬嗑」。使這一卦成為噬嗑的是九四這一陽爻;若沒有它,全卦就成了頤卦。《彖傳》接著說:噬嗑而得亨通,是因為剛柔分居上下,震動而離明。在噬嗑的時代,每一爻要咬掉的,都是那些跟自己不同類而又橫梗在中間的東西:陽想咬掉陰,好讓陽與陽合攏;陰想咬掉陽,好讓陰與陰合攏。所以說「剛柔分,動而明」。《彖傳》又說:雷與電交合而彰顯,柔爻得中而上行,雖然所居之位不當,仍舊「利用獄」。這裡說的是六五。

《象》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勅法。初九:屨校,滅趾,無咎。《象》曰:“屨校滅趾”,不行也。居“噬嗑”之時,六爻未有不以噬為事者也。自二與五,反覆相噬,猶能戒以相存也。惟初與上,內噬三陰而莫或噬之,貪得而不戒,故始於小過,終於大咎。聖人於此兩者寄小人之始終;於彼四者明相噬之得喪。

《象傳》說:雷電交作,這就是噬嗑卦;先王由此申明刑罰、整飭法令。初九爻辭說:腳上戴著木枷,遮沒了腳趾,沒有過錯。《象傳》說:「屨校滅趾」,是要叫他走不成路。處在噬嗑的時代,六爻沒有一爻不是以「咬」為能事的。自六二到六五這幾爻,翻來覆去地互相咬,還知道彼此戒懼、給對方留條活路。惟獨初九與上九,只顧向卦內啃咬三個陰爻,而沒有誰反過來咬它們,貪於所得而不知警戒,所以起初只是小過失,最後落成大罪咎。聖人在初、上這兩爻上寄託小人的開頭與結局,在中間那四爻上說明互相啃咬的得與失。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象》曰:“噬膚,滅鼻”,乘剛也。以陰居陰,至柔而不拒者也。故初九噬之若噬膚然,至於“滅鼻”而不知止也。夫滅鼻而不知止者,非初之利也。非初之利,則二無咎矣。

噬嗑卦六二爻辭說:咬的是柔軟的皮肉,一直陷沒到鼻子,沒有過錯。《象傳》說:「噬膚,滅鼻」,是因為它凌乘在剛爻之上。六二以陰爻居陰位,柔到極點而對來咬它的人毫不抗拒,所以初九咬它就像咬一塊嫩肉,一口下去連鼻子都埋進去了還不知道收口。咬到沒了鼻子還停不下來,吃虧的其實不是六二而是初九;既然對初九不利,六二自然就「無咎」了。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臘肉”、“乾胏”、“乾肉”,皆難噬者也。凡《易》以陰居陽,則不純乎柔,中有剛矣。故六三、六五,皆有難噬之象。夫勢之必不能拒也,則君子以不拒為大,六二是也;六三之於九四,力不能敵,而懷毒以待之,則已陋矣,故曰“小吝”。出於見噬,而不能堪也,故非其咎。《象》曰:“遇毒”,位不當也。若以陰居陰,則無復有毒矣。

噬嗑卦六三爻辭說:咬那風乾的臘肉,碰上了毒,稍有憾惜,沒有過錯。「臘肉」「乾胏」「乾肉」,都是難咬的東西。《周易》的通例,凡以陰爻居陽位的,就不是純粹的柔,裡頭夾著剛,所以六三、六五都有「難咬」的象。形勢上明明抵抗不了,君子便以不抵抗為大度,六二就是這樣;六三對九四力量敵不過,卻懷著一肚子毒等著它,未免太小氣了,所以說「小吝」。不過這毒是被人咬得受不住才發出來的,所以還算不上它的罪過。《象傳》說:「遇毒」,是因為所居之位不當。倘若是以陰爻居陰位,就不會再有什麼毒了。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取其堅而可畏。利艱貞吉。《象》曰:“利艱貞吉”,未光也。六五:噬乾肉,得黃金。取其居中而貴。貞厲,無咎。《象》曰:“貞厲無咎”,得當也。九四居二陰之間,六五居二陽之間,皆處爭地而致交噬者也。夫不能以德相懷,而以相噬為志者,惟常有敵以致其噬,則可以少安;苟敵亡矣,噬將無所施,不幾於自噬乎?由此觀之,無德而相噬者,以有敵為福矣。

噬嗑卦九四爻辭說:咬那帶骨的乾肉,咬出了銅箭鏃。這是取金與箭堅硬可畏的意思。爻辭接著說:利於在艱難中守正,吉。《象傳》說:「利艱貞吉」,是說它還不夠光大。六五爻辭說:咬那風乾的肉,得到了黃金。這是取黃色居中、金為貴重的意思。爻辭接著說:守正而常存危懼,沒有過錯。《象傳》說:「貞厲無咎」,是因為它所處得當。九四夾在兩個陰爻之間,六五夾在兩個陽爻之間,都身處必爭之地而招來交相啃咬。凡是不能以德相懷柔、只把互咬當作志向的人,只有常有敵手可咬,才勉強得一點安穩;萬一敵手沒有了,這一口無處可施,豈不快要轉過頭來咬自己?由此看來,沒有德而專靠互咬的,竟是以有敵人為福氣了。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六五“噬乾肉,得黃金”,九四之難噬,是六三、六五之得也;六五之難噬,是九四、上九之得也。“得”之為言,猶曰“賴此以存”云爾。“利艱貞吉”、“貞厲”、“無咎”,皆未可以居安而享福也,惟有德者為能居安而享福,夫豈賴有敵而後存邪?故曰“未光也”。“得當”者,當於二陽之間也。

九四說「噬乾胏,得金矢」,六五說「噬乾肉,得黃金」:九四之所以難咬,正是六三、六五的所得;六五之所以難咬,正是九四、上九的所得。這裡的「得」字,等於說「靠著這個才活得下去」。「利艱貞吉」「貞厲」「無咎」這幾句斷語,都還談不上安居而享福;只有有德的人才能安居享福,哪裡要靠著有個敵手才存活得下去呢?所以《象傳》說「未光也」。所謂「得當」,是說六五恰好當在九四與上九兩個陽爻之間。

上九:何校滅耳,凶。《象》曰:“何校滅耳”,聰不明也。“滅趾”者,止其行而已;不行猶可以無咎,“滅耳”則廢其聰矣。無及也,故“凶”。

噬嗑卦上九爻辭說:肩上扛著木枷,遮沒了耳朵,凶。《象傳》說:「何校滅耳」,是因為他耳朵不靈,聽不進勸告。初九的「滅趾」,不過是叫他走不成路;走不成路還可以沒有過錯。上九的「滅耳」,卻是把聽覺整個廢掉了,再補救也來不及,所以「凶」。

賁卦(第二十二)

艮上,離下。“賁”:亨,小利有攸往。《彖》曰:“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剛不得柔以濟之,則不能“亨”;柔不附剛,則不能有所往,故柔之“文剛”,剛者所以“亨”也;剛之“文柔”,柔者所以利往也。“乾”之為“離”,“坤”之為“艮”,陰陽之勢、數也。“文明以止”,“離”、“艮”之德也。勢、數推之天,其德以為人。

賁卦上卦為艮(山),下卦為離(火)。卦辭說:賁,亨通,小有所往則利。《彖傳》說:「賁,亨」,是柔爻下來文飾剛爻,所以亨通;又分出剛爻上去文飾柔爻,所以「小利有攸往」。這是天的文采;文明而知所止,這是人的文采。剛若得不到柔來調劑,就不能亨通;柔若不依附於剛,就無處可去。所以柔來文飾剛,剛因此得亨;剛去文飾柔,柔因此利於有所往。乾變成離、坤變成艮,這是陰陽自然的形勢與數目;「文明以止」,則是離與艮兩卦的德性。形勢與數目,要推到天上去講;至於德性,則是拿來講人事的。

《易》有剛、柔、往、來,上下相易之說,而其最著者,“賁”之《彖》也。故學者沿是爭推其所從變,曰“泰”變為“賁”,此大惑也。一卦之變為六十三,豈獨為“賁”也哉!學者徒知“泰”之為“賁”,又烏知“賁”之不為“泰”乎?凡《易》之所謂剛柔相易者,皆本諸“乾”、“坤”也。“乾”施一陽於“坤”,以化其一陰而生“三子”,皆一陽而二陰;凡“三子”之卦有言“剛來”者,明此本“坤”也,而“乾”來化之。“坤”施一陰於“乾”,以化其一陽而生“三女”,皆一陰而二陽;凡“三女”之卦,有言“柔來”者,明此本“乾”也,而“坤”來化之。故凡言此者,皆“三子”、“三女”相值之卦也,非是卦也,則無是言也。

《周易》裡有剛柔往來、上下互換的說法,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賁卦《彖傳》這一段。所以治《易》的人順著它爭相推求某卦是從哪一卦變來的,說賁卦由泰卦變來,這是天大的糊塗。一卦可以變出其餘六十三卦,哪裡單單隻變出一個賁卦!學者只曉得泰能變成賁,又怎知賁不能變回泰呢?大凡《周易》所說的剛柔互換,根子都在乾與坤:乾把一個陽爻施給坤,化掉坤的一個陰爻而生出震、坎、艮這「三子」,都是一陽二陰;凡「三子」之卦《彖傳》裡說「剛來」的,正是點明它本是坤,而乾來化了它。坤把一個陰爻施給乾,化掉乾的一個陽爻而生出巽、離、兌這「三女」,都是一陰二陽;凡「三女」之卦《彖傳》裡說「柔來」的,正是點明它本是乾,而坤來化了它。所以凡說這類話的,都是「三子」與「三女」上下相遇而成的卦;不屬這一類的卦,《彖傳》裡就沒有這類話。

凡六:“蠱”之《彖》曰:“剛上而柔下。”“賁”之《彖》曰:“柔來而文剛,分剛上而文柔。”“咸”之《彖》曰:“柔上而剛下。”“恆”之《彖》曰:“剛上而柔下。”“損”之《彖》曰:“損下益上。”“益”之《彖》曰:“損上益下。”此六者適,適遇而取之也。凡“三子”、“三女”相值之卦十有八,而此獨取其六,何也?曰:聖人之所取以為卦,亦多術矣,或取其象,或取其爻,或取其變,或取其剛柔之相易。取其象,“天水違行,訟”之類是也;取其爻,“六三:履虎尾”之類是也。取其變,“頤中有物,曰噬嗑”之類是也,取其剛柔之相易,“賁”之類是也。夫剛柔之相易,其所取以為卦之一端也,遇其取者則言,不取者則不言也,又何以盡怪之歟?

這樣說的一共六卦:蠱卦《彖傳》說「剛上而柔下」,賁卦《彖傳》說「柔來而文剛,分剛上而文柔」,咸卦《彖傳》說「柔上而剛下」,恆卦《彖傳》說「剛上而柔下」,損卦《彖傳》說「損下益上」,益卦《彖傳》說「損上益下」。這六處,都不過是恰好碰上了才取這個說法。「三子」與「三女」上下相遇而成的卦一共十八個,《彖傳》卻單在這六個上取剛柔相易之義,為什麼呢?回答是:聖人取來立卦的路數本來就很多,有的取卦象,有的取爻,有的取卦變,有的取剛柔的互換。取卦象的,像訟卦《象傳》「天與水違行,訟」這一類;取爻的,像履卦「六三:履虎尾」這一類;取卦變的,像噬嗑卦《彖傳》「頤中有物,曰噬嗑」這一類;取剛柔互換的,就是賁卦這一類。剛柔互換不過是立卦所取的一端罷了,碰上取這一端就說,不取就不說,又何必樣樣都覺得奇怪呢?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象》曰: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明庶政”,明也;“無敢折獄”,止也。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象》曰:“舍車而徒”,義弗乘也。“文剛”者,六二也。初九、九三,見文者也。自六二言之,則初九其趾、九三其須也。初九之應在四,六二之文,初九之所不受也。車者,所以養趾,為行文也。初九為趾,則六二之所以文初九者為車矣。初九自潔以答六四之好,故義不乘其車,而徒行也。

《彖傳》最後說:觀察天的文采,用來察知四時的變化;觀察人的文采,用來教化天下、成就風俗。《象傳》說:山下有火,火光映照著滿山草木,這就是賁卦;君子由此把各樣政務辦得明明白白,卻不敢憑這份明察去斷決獄訟。「明庶政」取的是離的「明」,「無敢折獄」取的是艮的「止」。初九爻辭說:文飾他的腳趾,寧可捨掉車子而徒步走。《象傳》說:「舍車而徒」,是按道義他不該乘那輛車。這一卦裡去「文剛」的是六二,初九與九三則是被文飾的一方。從六二這邊看,初九好比腳趾,九三好比頰上的須。初九的正應在六四,所以六二給它的文飾,初九並不接受。車子本是用來代步養腳的,在這裡正是替腳趾行文飾之事;初九既然是腳趾,那麼六二用來文飾初九的東西就相當於一輛車。初九要自守潔白,好回報六四的情意,所以按道義不肯乘那輛車,寧願徒步而行。

六二:賁其須。《象》曰:“賁其須”,與上興也。六二施陰於二陽之間,初九有應而不受,九三無應而內之。無應而內之者,正也;是以仰賁其須,須者,附上而與之興也。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象》曰:“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初九之正配,四也,而九三近之;九三之正配,二也,而初九近之。見近而不貞,則失其正,故九三不貞於二,而貳於四,則其配亦見陵於初九矣。初九亦然,何則?無以相賁也。自九三言之,賁我者二也,濡我者四也;我可以兩獲焉,然而以永貞於二為吉也。

賁卦六二爻辭說:文飾他的須。《象傳》說:「賁其須」,是隨著上面一同振起。六二把自己的陰柔施加在初九、九三兩個陽爻之間:初九另有正應而不接受它,九三沒有正應而把它納了進來。沒有正應而肯接納,這是正當的,所以六二仰起頭來文飾九三的須。所謂「須」,就是依附在上面、隨著它一起動的東西。九三爻辭說:文采煥然,潤澤如洗,長久守正則吉。《象傳》說:「永貞」之所以吉,是因為終究沒有人能欺凌他。初九的正應是六四,可九三就挨著六四;九三的正應是六二,可初九就挨著六二。見了近處的就動心而不守貞,便失了正道。所以九三若不專一守著六二,反對六四生出二心,那麼它的配偶六二也要被初九欺占去。初九的情形同樣如此。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彼此一旦背離,就再沒有可以互相文飾的了。從九三這邊說,文飾我的是六二,潤澤我的是六四,兩邊我都拿得到手;可是長久守定六二,才算吉。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象》曰: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無尤也。六四當可疑之位者,以近三也。六二以其賁賁初九,而初九全其潔,皤然也。初九之所以全其潔者,凡以為四也,四可不以潔答之乎?是以潔其車馬,翼然而往從之;以三為“寇”,而莫之“媾”也。此四者,危疑之間,交爭之際也,然卒免於侵陵之禍者,以四之無不貞也。

賁卦六四爻辭說:文采煥然,又素白無華,白馬奔馳如飛;來的不是強寇,是來求婚的。《象傳》說:六四所當的正是可疑之位;「匪寇,婚媾」,終究沒有過失。六四之所以處在可疑的位置上,是因為它緊挨著九三。六二拿自己的文采去文飾初九,初九卻保全了一身潔白,一片素淨。初九之所以保全潔白,全是為了六四;六四能不用同樣的潔白去回報它嗎?所以它把車馬收拾得乾乾淨淨,輕捷地趕去追隨初九,把擋在中間的九三看作強寇,不與它婚媾。初九、六二、九三、六四這四爻之間,正是危疑叢生、彼此交爭的關口,最後竟都免於侵陵之禍,就因為六四沒有一處不守正。

六五: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丘園”者,僻陋無人之地也。五無應於下,而上九之所賁也,故曰“賁于丘園”。而上九亦無應者也,夫兩窮而無歸,則薄禮可以相縻而長久也。是以雖吝而有終,可不謂吉乎?彼苟有以相喜,則吝而吉可也。“戔戔”,小也。

賁卦六五爻辭說:把文飾用在丘陵園圃這樣偏僻的地方,只有薄薄一束絲帛作禮;雖顯寒儉,最終卻吉。《象傳》說:六五之所以吉,是因為彼此有相悅之情。「丘園」是偏僻荒陋、沒有人煙的所在。六五在下面沒有正應,只有上九來文飾它,所以說「賁于丘園」;而上九同樣也是沒有正應的。兩個都走投無路、無處可歸的人湊到一處,那麼薄薄一點禮數反倒足以把彼此繫住,而且繫得長久。所以雖然寒儉,卻有好結局,這還不叫吉嗎?只要兩下裡真有相悅之情,那麼又寒儉又吉利,是說得通的。「戔戔」就是少而薄的意思。

上九:白賁,無咎。《象》曰:“白賁無咎”,上得志也。夫柔之文剛也,往附於剛,以賁從人者也。剛之文柔也,柔來附之,以人從賁者也。以賁從人,則賁存乎人;以人從賁,則賁存乎己,此上九之所以“得志”也。陽行其志,而陰聽命,惟其所賁。故曰“白賁”。受賁,莫若白。

賁卦上九爻辭說:以純白為文飾,沒有過錯。《象傳》說:「白賁無咎」,是因為居上位的上九實現了心志。柔去文飾剛,是柔自己跑過去依附剛,等於帶著文采去將就人,文采的主動權便落在對方手裡;剛去文飾柔,是柔跑過來依附剛,等於人來將就我的文采,文采的主動權便握在自己手裡。這正是上九所以「得志」的緣故。陽按自己的心意行事,陰只有聽命,任憑他要如何文飾。所以說「白賁」——上九自身不加塗飾,只以本色示人。要承受別人的文飾,什麼底子也比不上一片純白。

剝卦(第二十三)

艮上,坤下。“剝”:不利有攸往。《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見可而後動。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象》曰: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身安而民與之,則“剝”者自衰,不與之校也。

剝卦上卦為艮(山),下卦為坤(地)。卦辭說:剝,不利於有所前往。《彖傳》說:剝就是剝落,是柔爻侵蝕改變剛爻;「不利有攸往」,是因為小人的勢力正在生長;順著形勢而止住它,這道理是從卦象上看出來的。這是說要看準可行的時機然後才動。《彖傳》又說:君子看重消退與生長、盈滿與空虛的轉換,因為這是天道的運行。《象傳》說:山依附著大地而剝落,這就是剝卦;在上位的人由此加厚下面的根基,使自己的居處安穩。自身安穩而百姓擁護,那麼來剝蝕的一方自然衰竭,用不著同他們計較。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象》曰:“剝床以足”,以滅下也。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象》曰:“剝床以辨”,未有與也。陽在上,故君子以上三爻為己。載己者,床也,故下為床。陰之長,猶水之溢也,故曰“蔑”。“辨”,足之上也,床與足之間,故曰“辨”。君子之於小人,不疾其有邱山之惡,而幸其有毫髮之善,“剝床以足”,且及其“辨”矣,猶未直以為凶也,曰“蔑,貞”而後“凶”。小人之於正也,絕蔑無餘,而後“凶”可必也;若猶有餘,則君子自其“餘”而懷之矣,故曰“剝床以辨,未有與也”。小人之為惡也,有人與之然後自信以果。方其未有與也,則其愧而未果之際也。

剝卦初六爻辭說:剝蝕床,從床腳剝起,水一樣漫上來;守正也凶。《象傳》說:「剝床以足」,是要從下面把它毀掉。六二爻辭說:剝蝕床,已剝到床身與床腳之間,水一樣漫上來;守正也凶。《象傳》說:「剝床以辨」,是因為還沒有人來幫襯它。這一卦陽爻在最上,所以君子把上面三爻看作自己;承載自己的是床,所以下面三爻便是床。陰氣生長,好比水一點點漫溢上來,所以說「蔑」。「辨」是床腳以上的部位,正在床身與床腳之間,所以叫「辨」。君子對待小人,不去痛恨他丘山那樣大的惡,倒慶幸他還有毫髮那樣一點善;所以床已從腳剝到了「辨」,爻辭仍不肯直截了當地斷為凶,一定要加上「蔑,貞」兩字然後才說「凶」。小人對正道,要剝蝕到一點不剩,才可以斷定他必凶;若還剩下一點,君子就從那一點上去懷柔他,所以《象傳》說「剝床以辨,未有與也」。小人作惡,總要有人附和,然後才自信而下得了狠手;當還沒有人附和的時候,正是他心裡羞愧、下不了狠手的當口。

六三:剝之,無咎。《象》曰:“剝之無咎”,失上下也。王弼曰:“群陰剝陽,己獨協焉,雖處於剝,可以無咎。”“上下各有二陰,應陽則失上下也。”

剝卦六三爻辭說:身在剝落之中而不與眾陰同流,沒有過錯。《象傳》說:「剝之無咎」,是因為它離棄了上下的同類。王弼說:「眾陰一齊剝蝕陽爻,惟獨六三這一爻與上九協同,所以它雖身處剝卦之中,仍可以沒有過錯。」他又說:「六三的上下各有兩個陰爻,它卻偏去應和上面的陽,所以說它失掉了上下的同伴。」

六四:剝床以膚,凶。《象》曰:“剝床以膚”,切近災也。“剝床以膚”,始及己矣,雖欲懷之而不可得矣,故直曰“凶”。

剝卦六四爻辭說:剝蝕床,已經剝到人的肌膚,凶。《象傳》說:「剝床以膚」,是災禍已經貼身逼近了。剝到肌膚,就是開始剝到自己身上了;到這一步,就算還想像前面幾爻那樣懷柔小人也辦不到了,所以爻辭不再加什麼限制,直截了當地斷為「凶」。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象》曰:“以宮人寵”,終無尤也。“觀”之世幾於“剝”矣,而言不及小人者,其主陽也;六五,“剝”之主,凡“剝”者,皆其類也。聖人不能使之無寵於其類,故擇其害之淺者許之。四以下,“貫魚”之象也。自上及下,施寵均也。夫寵均,則勢分;勢分,則害淺矣。以宮人之寵寵之,不及以政也。不及以政,豈惟自安,亦以安之,故“無不利”。聖人之教人也,容其或有而去其太甚,庶幾從之。如責之以必無,則彼有不從而已矣。

剝卦六五爻辭說:像把魚一條條穿成一串那樣,依次帶著宮人受寵,無所不利。《象傳》說:「以宮人寵」,終究沒有過失。觀卦那個時代已經很接近剝了,《易》辭卻不去說小人,因為觀卦以陽爻為主;剝卦的主爻卻是六五這個陰爻,凡是來剝蝕陽的,都是它的同類。聖人沒法叫它對同類一點寵幸也不給,只好挑一條害處最淺的路許給它。六四以下四個陰爻,就是「貫魚」的象;由上而下,把寵愛分得均勻。寵愛一分勻,勢力就散開;勢力散開,害處也就淺了。用對待宮人的方式去寵她們,意思是不讓她們干預政事;不干預政事,不但六五自己得安,也讓她們得安,所以「無不利」。聖人教化人,總是容許他保留一點,只把太過分的去掉,這樣人們大致還肯聽從;如果一味責成他半點不許有,那他索性就不聽了。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果”,未有不見食者也;“碩”而不見食,必不可食者也。智者去之,愚者眷焉。上九之失民久矣,五陰之勢足以轢而取之,然且獨存於上者,彼特存我以為名爾,與之合則存,不與之合則亡,君子以為是不可食之果也,而亟去之。彼得志於上,必食其下,故君子去其上而出其下,可以得民。載於下謂之“輿”,庇於上謂之“廬”。“廬”者,既剝之餘也,豈可復用哉!

剝卦上九爻辭說:一顆大果子留在枝頭沒被吃掉;君子由此得到載他的車輿,小人卻把自己的屋廬剝毀。《象傳》說:「君子得輿」,是百姓願意承載他;「小人剝廬」,是終究不堪任用。果子沒有不被吃掉的;這一顆又大又沒人吃,必定是不能吃的。有見識的人趕緊離開它,愚笨的人還在戀戀不捨。上九失掉民心已經很久,五個陰爻的勢頭足以把它碾碎奪走,它卻偏偏還孤零零留在上頭,那不過是眾陰留著它做個名義罷了:肯與它們合就留著它,不肯合就除掉它。君子看出這是一顆吃不得的果子,於是趕緊走開。那些人一旦在上面得了志,必定要吞吃下面的人;所以君子離開上位而走到下面去,反倒能得民心。在下面承載著他的叫「輿」,在上面替他遮蔽的叫「廬」。「廬」不過是剝蝕之後剩下的殘餘,哪裡還能再用!

復卦(第二十四)

坤上,震下。“復”,亨。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彖》曰:“復,亨”。剛反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無疾”。自“坤”為“復”,謂之“入”;自“復”為“乾”,謂之“出”。“疾”,病也。“朋來無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坤”與初九為“七”。

復卦上卦為坤(地),下卦為震(雷)。卦辭說:復,亨通;出與入都沒有妨害,同類前來也沒有過錯;往返循著自己的道路,七天就回來一次,利於有所前往。《彖傳》說:「復,亨」,是因為陽剛回返而震動,又依著坤的柔順而行,所以「出入無疾」。從坤卦轉成復卦,叫作「入」;從復卦一路長成乾卦,叫作「出」。「疾」就是病害。《彖傳》接著說:「朋來無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這是天道的運行。坤卦六個陰爻,加上覆卦的初九,正好是「七」。

“利有攸往”,剛長也;“復”,其見天地之心乎?見其意之所向謂之“心”,見其誠然謂之“情”。凡物之將亡而“復”者,非天地之所予者不能也。故陽之消也,五存而不足;及其長也,甫一而有餘。此豈人力也哉?《傳》曰:“天之所壞,不可支也;”其所支,亦不可壞也。違天不祥,必有大咎。

《彖傳》又說:「利有攸往」,是因為陽剛正在生長;從復卦上,大概可以看見天地的心意吧?看出它意向所在,就叫「心」;看出它實實在在如此,就叫「情」。凡是一件事物眼看要消亡而又能回復過來的,若不是天地肯給它一條生路,是辦不到的。所以陽氣消退的時候,剝卦上面只剩一陽,儘管還有五個位置在,它已支撐不住;等到陽氣生長的時候,復卦才剛有一陽,便已綽綽有餘。這哪裡是人力辦得到的?《左傳》說:「上天要毀壞的,誰也支撐不住。」反過來,上天要支撐的,誰也毀壞不了。違背天意不吉利,必定招來大禍。

《象》曰: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復”者,變易之際也。聖人居變易之際,靜以待其定,不可以有為也,故“以至日閉關”明之,下至於“商旅不行”,上至於“后不省方”。

《象傳》說:雷潛伏在地中,這就是復卦;先王在冬至這一天關閉關口,商旅停止通行,君主也不出去巡視四方。「復」是新舊變易交接的關頭。聖人處在變易的關頭,只是靜靜等它安定下來,不可以有所舉動,所以拿「至日閉關」把這個道理點明:往下說到商旅不通行,往上說到君主不巡視四方,都是這個意思。

初九:不遠復,無祗悔。元吉。《象》曰:“不遠”之“復”,以修身也。去其所居而復歸,亡其所有而復得,謂之“復”。必嘗去也而後有歸,必嘗亡也而後有得,無去則無歸,無亡則無得,是故聖人無復。初九未嘗見其有過也,然而始有復矣。孔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

復卦初九爻辭說:走得不遠就回來了,不至於生出悔恨,大吉。《象傳》說:「不遠」而能「復」,是拿來修養自身的。離開了本來的處所而重又回去,丟失了本有的東西而重又得到,這才叫「復」。必定先曾離開,然後才談得上歸來;必定先曾丟失,然後才談得上覆得。不曾離開就無所謂歸,不曾丟失就無所謂得,所以聖人根本沒有「復」這回事。初九並看不出它有什麼過失,可《周易》講「復」正是從它這裡開始的。孔子在《周易·繫辭下》說:「顏家那個孩子,大概差不多了吧?有了不好的地方,沒有不自己察覺的;一經察覺,就再不會犯第二次。」

六二:休復,吉。《象》曰:“休復”之“吉”,以下仁也。“休”,初九也。以陰居陰,不爭之至也,退而“休”之,使復者得信,謂之“休復”。六三:頻復,厲,無咎。《象》曰:“頻復”之“厲”,義“無咎”也。以陰居陽,力不得抗;而中不願,故頻於初九之復也。外順而內不平者,危則“無咎”。“頻”,蹙也。

復卦六二爻辭說:美善地回復,吉。《象傳》說:「休復」之所以吉,是因為它能屈居仁者之下。「休」指的就是初九這一陽。六二以陰爻居陰位,是不爭到了極處;它退讓下來讓陽歇息舒展,使那個來復的陽得以伸張,這就叫「休復」。六三爻辭說:皺著眉頭回復,有危厲,沒有過錯。《象傳》說:「頻復」雖有危厲,就道理說是「無咎」的。六三以陰爻居陽位,力量抵抗不了初九,心裡卻不甘願,所以對初九的來復皺起眉頭。外面順從而心裡不平的人,正要靠這一份危懼才能免於過錯。「頻」就是蹙眉的意思。

六四:中行,獨復。《象》曰:“中行獨復”,以從道也。“獨”,與初應。六五:敦復,無悔。《象》曰:“敦復無悔”,中以自考也。憂患未至而慮之,則“無悔”。六五,陰之方盛也;而內自度其終不足以抗初九,故因六四之獨復而附益之,以自託焉。

復卦六四爻辭說:走在眾陰的中間,獨自回復。《象傳》說:「中行獨復」,是為著跟從正道。所謂「獨」,是說五個陰爻裡只有它與初九正相應。六五爻辭說:敦厚地回復,沒有悔恨。《象傳》說:「敦復無悔」,是因為它居中而能自我省察。憂患還沒到就先替它打算,自然「無悔」。六五正當陰氣極盛的時候,可它心裡掂量得明白:自己終究抵擋不住初九,所以順著六四的「獨復」再加上一層,把自己託付過去。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象》曰:“迷復”之“凶”,反君道也。乘極盛之末而用之不已,不知初九之已復也,謂之“迷復”。“災眚”者,在天之罰也。初九之復,天也;眾莫不予,而己獨迷焉。用之於敵,則災其國;用之於國,則災其身。極盛必衰,驟勝故敗。在其終也,國敗君凶。至於十年而不復者,明其用民之過,而師競之甚也。

復卦上六爻辭說:迷了路而不知回頭,凶,有天災人禍;拿這副樣子去用兵,終究要大敗;用來治國,國君也凶;一直到十年之久都無力出征。《象傳》說:「迷復」之所以凶,是因為它違反了為君之道。騎在極盛的末梢上一味使用而不肯罷手,全不知道初九的陽氣已經回來了,這就叫「迷復」。「災眚」是上天降下的懲罰。初九的回復出於天意,眾爻沒有不讚許的,唯獨上六自己迷而不悟。把這份迷用到對敵上,就給國家招災;用到治國上,就給自身招災。極盛之後必定衰落,驟然取勝的後來必敗;到最後,國也敗了,君也凶了。至於十年之久還翻不過身來,正說明它役使百姓太過、用兵爭強太甚。

無妄卦(第二十五)

乾上,震下。“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彖》曰:“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謂初九。動而健,剛中而應。謂九五。大亨以正,天之命也。“無妄”者,天下相從於“正”也。“正”者,我也;天下從之者,天也。聖人能必正,不能使天下必從,故以“無妄”為天命也。

無妄卦上卦為乾(天),下卦為震(雷)。卦辭說:無妄,大為亨通,利於守正;那不走正道的會有災眚,不利於有所前往。《彖傳》說:無妄卦,是剛爻從外面進來而做了內卦的主。這說的是初九。《彖傳》接著說:震動而乾健,九五剛中而與六二相應。這說的是九五。《彖傳》又說:大為亨通而又合於正,這是上天的命令。所謂「無妄」,是天下人一同跟從「正」。「正」這一頭在我,天下肯不肯跟從,那一頭在天。聖人能保證自己一定守正,卻不能保證天下一定跟從,所以把「無妄」歸之於天命。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無故而為惡者,天之所甚疾也。世之妄也,則其不正者容有不得已焉。“無妄”之世,正則安,不正則危。棄安即危非人情,故不正者,必有天災。

《彖傳》說:「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在無妄的時代還要往哪裡去呢?天命不肯保佑,還走得成嗎!無緣無故去作惡的人,是上天最痛恨的。世道本身虛妄的時候,那些走不上正路的人,倒還情有可原、有其不得已;到了「無妄」的時代,守正就平安,不守正就危險。放著平安不要偏去就危險,不合人之常情,所以這時還不走正道的,必定要遭天降的災禍。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妄者,物所不與也。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茂”,勉也;“對”,濟也。《傳》曰:“寬以濟猛,猛以濟寬。”天下既已無妄矣,則先王勉濟斯時,容養萬物而已。

《象傳》說:天底下雷聲運行,萬物都相與歸於無妄。虛妄的東西,是萬物所不肯附和的。《象傳》接著說:先王由此勉力順應時令,養育萬物。「茂」是勉力,「對」是調劑補救。《左傳·昭公二十年》載子產的話說:「用寬來調劑猛,用猛來調劑寬。」天下既然已經歸於無妄,那麼先王所要做的,也不過是勉力調劑這個時世、容納養育萬物罷了。

初九:無妄,往吉。《象》曰:“無妄”之“往”,得志也。所以為“無妄”者,“震”也;所以為“震”者,初九也。“無妄”之權在初九,故“往”,“得志”也。六二: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象》曰:“不耕穫”,未富也。六三: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九四:可貞,無咎。《象》曰:“可貞無咎”,固有之也。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無妄卦初九爻辭說:不虛妄,前往則吉。《象傳》說:「無妄」而能「往」,是心志得以實現。使這一卦成為無妄的是下卦震,使震成其為震的是初九,所以無妄的主動權在初九手裡,因此它「往」而「得志」。六二爻辭說:不為著收穫才去耕種,不為著熟田才去開荒,這樣就利於有所前往。《象傳》說:「不耕穫」,是說它並不圖求富有。六三爻辭說:無妄之災——有人把牛拴在這裡,過路人牽走了,同邑的人卻因此受累。《象傳》說:過路人得了牛,邑人反倒遭了災。九四爻辭說:可以守正,沒有過錯。《象傳》說:「可貞無咎」,是因為這份正本來就是它固有的。九五爻辭說:無妄之世偶然生的病,不必吃藥自會有喜。《象傳》說:治「無妄」的藥,是試不得的。

善為天下者不求其必然,求其必然乃至於盡喪。無妄者驅人而內之正也,君子之於“正”,亦全其大而已矣。全其大,有道不必乎其小,而其大斯全矣。古之為過正之行者,皆內不足而外慕者也。夫內足者,恃內而略外,不足者反之。陰之居陰,安其分者也,六二是也。而其居陽也,不安其分而外慕者也,六三是也。陽之居陽,致其用者也,九五是也。而其居陰也,內足而藏其用者也,九四是也。

善於治天下的人不去追求萬無一失;一味追求萬無一失,反倒會落到全盤喪失。「無妄」是把人趕著往「正」裡頭送;君子對於「正」,也不過是保全它的大體罷了。保全大體自有訣竅:不在小處上斤斤計較,大體反而保全得住。古來那些做出過分求正之舉的人,都是內裡不充實而向外慕名。內裡充實的人,靠著內在而不計較外面;內裡不足的人恰好相反。陰爻居陰位,是安於本分的,六二便是;陰爻居陽位,就是不安本分而向外慕名的,六三便是。陽爻居陽位,是把作用盡情施展出來的,九五便是;陽爻居陰位,就是內裡充實而把作用藏起來的,九四便是。

六二安其分,是故不敢為過正之行,曰“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夫必其所耕而後獲,必其所菑而後畬,則是揀髮而櫛,數米而炊,擇地而蹈之充其操者,蚓而後可將有所往,動則躓矣。故曰於義可獲,不必其所耕也;於道可畬,不必其所菑也。不害其為正而可以通天下之情,故“利有攸往”。所惡於不耕而獲者,惡富之為害也。如取之不失其正,雖欲富可得乎?故曰“不耕穫,未富也”。

六二安於自己的本分,所以不敢做過分求正的事,爻辭才說「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倘若非得是自己親手耕過的才肯收,非得是自己親手墾過的才肯當熟田用,那就成了一根根挑著頭髮去梳、一粒粒數著米去下鍋;把這種擇地而後落腳的操守推到極處,除非做蚯蚓才辦得到。這樣的人一旦要往前走,一動就得跌跤。所以說:在道義上該我得的就可以得,不必非是我親手耕的;在道理上可以當熟田用的就用,不必非是我親手墾的。這既不妨礙它守正,又能通達天下的人情,所以「利有攸往」。人們厭惡「不耕而獲」,厭惡的其實是發財帶來的禍害;如果取得的路子不失正道,那就是想發財也發不成,所以《象傳》說「不耕穫,未富也」。

六三不安其分,而外慕其名,自知其不足,而求詳於無妄,故曰“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或者繫其牛於此,而為行道者之得之也,行者固不可知矣,而欲責得於邑人,宜其有無辜而遇禍者,此無妄之所以為災也。失其牛於此,而欲必求之於此,此其意未始不以為無妄也,然卒至於大妄,則求詳之過也。

六三不安於本分,卻向外羨慕「無妄」這個名聲;自知底子不足,便在無妄上求全責備,所以爻辭說「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有人把牛拴在這裡,讓過路人牽走了;過路人是誰本來無從查考,失主偏要向同邑的人追討,那自然會有無辜的人平白遭禍——這就是「無妄」反倒成了災的緣由。牛是在這裡丟的,就非要在這裡追出來不可,他這份心思未嘗不自以為是「無妄」,可結果鬧成了大妄,正是求全責備求過了頭。

九五以五用九,極其用矣,用極則憂廢,故戒之曰:“無妄之疾,勿藥有喜。”“無妄”之世而有疾焉,是大正之世而未免乎小不正也,天下之有小不正,是養其大正也,烏可藥哉!以“無妄”為藥,是以至正而毒天下,天下其誰安之?故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九四內足而藏其用,詘其至剛而用之以柔,故曰:“可貞,無咎。”可以其貞正物而無咎者,惟四也。其《象》曰:“固有之。”“固有之”者,生而性之,非外掠而取之也。

九五以第五這個尊位施展九的剛陽,作用已經用到了極處;用到極處就怕它荒廢敗壞,所以爻辭警戒它說「無妄之疾,勿藥有喜」。無妄的時代還會生病,就好比大體端正的世道里難免還有些小小的不正;天下有一點小小的不正,恰恰是在涵養那個大的正,怎麼可以下藥去治它!把「無妄」當成藥灌下去,就是拿極端的正去毒害天下,天下還有誰安得下心?所以《象傳》說「無妄之藥,不可試也」。九四內裡充實而把作用藏起來,把自己極剛的一面屈折下來,改用柔的方式去施行,所以爻辭說「可貞,無咎」——能夠用自己的貞正去端正萬物而不出過錯的,只有九四。它的《象傳》說「固有之」:所謂「固有之」,是說這份正是它生來就具的天性,不是從外面攫取來據為己有的。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無妄”之世有大妄者,六三也;而上九應之,六三外慕於正而竊取其名,三以苟免可也。至於上九,窮且敗矣。

無妄卦上九爻辭說:處在無妄之世,再要有所行動就會有災眚,沒有什麼好處。《象傳》說:「無妄」而還要行動,那是走到窮盡處招來的災禍。無妄的時代裡真正大妄的是六三,而上九偏偏與它相應。六三向外羨慕正名而竊取「無妄」的名聲,憑這一點還能勉強免禍;到了上九,就既窮盡又敗亡了。

大畜卦(第二十六)

艮上,乾下。“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彖》曰:“大畜”,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剛健者,“乾”也;篤實者,“艮”也;輝光者,二物之相磨而神明見也。“乾”不得“艮”,則素健而已矣;“艮”不得“乾”,則徒止而已矣。以止厲健,以健作止,而德之變不可勝窮也。

《大畜》卦上體是艮(山),下體是乾(天)。卦辭說:利於守正;賢者不必留在家中自謀衣食,而由國家供養,吉利;利於渡越大川。《彖傳》解釋道:《大畜》這一卦剛健而又篤實,光輝煥發,德行天天更新。所謂「剛健」,指的是下體的乾;所謂「篤實」,指的是上體的艮;所謂「輝光」,是這兩種性情彼此切磨,神妙光明才顯現出來。乾若沒有艮,不過是一味剛健罷了;艮若沒有乾,也不過是一味靜止罷了。用「止」去磨礪「健」,又用「健」去成全「止」,德行由此生出的變化便窮究不盡。

剛上而尚賢,能止健,大正也。“大”者,正也;謂上九也,故謂之賢。賢者見畜於上九,所以為“大畜”也。“不家食,吉”;養賢也。“利涉大川”,應乎天也。“乾”之健,“艮”之止,其德天也。猶金之能割,火之能熱也。物之相服者,必以其天。魚不畏網而畏鵜鶘,畏其天也。故“乾”在“艮”下,未有不止而為之用也。

《彖傳》接著說:陽剛居於上位而崇尚賢人,能夠節制剛健,這是大的正道。這裡的「大」就是「正」,指的是上九一爻,所以《彖傳》稱它為「賢」。賢者被上九畜養著,這才成其為「大畜」。《彖傳》又說:卦辭的「不家食,吉」,講的是國家供養賢才;「利涉大川」,講的是這樣做上合天道。乾的剛健、艮的靜止,都是它們與生俱來的天性,就像金屬天生能割裂東西、火天生能發熱一樣。萬物之間彼此能夠制服,靠的一定是這種天性。魚不怕漁網卻怕鵜鶘,怕的正是它的天敵。所以乾處在艮的下面,沒有不肯停下來、不肯為艮所用的道理。

物之在“乾”上者,常有忌“乾”之心,而“乾”常有不服之意,“需”之上六,“小畜”之上九是也。忌者生於不足以服人爾,不足以服人而又忌之,則人之不服也滋甚。今夫“艮”自知有以畜“乾”,故不忌其健而許其進;“乾”知“艮”之有以畜我而不忌,故受其畜而為之用。“不家食”者,以“艮”為主也;“利涉大川”者,用“乾”之功也。

凡是壓在乾上頭的東西,心裡常存著忌憚乾的念頭,而乾也常存著不服氣的心思,《需》卦的上六、《小畜》卦的上九就是這樣。忌憚之心,是從自己不足以服人生出來的;本來就不足以服人,又還要忌憚人家,那麼人家的不服就更厲害了。如今艮明白自己確實有本事畜住乾,所以並不忌憚乾的剛健,反而准許它上進;乾也明白艮確實有本事畜住自己而並不忌憚自己,所以甘願受它畜養、為它所用。所謂「不家食」,是以艮為主導;所謂「利涉大川」,是發揮乾的功用。

《象》曰: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孔子論“乾”九二之德曰:“君子學以聚之,問以辨之。”是以知“乾”之健,患在於不學,漢高帝是也,故“大畜”之君子將以用“乾”,亦先厚其學。

《象傳》說:天蘊含在山裡,這就是《大畜》的卦象;君子由此領悟,要多多記取前代的嘉言與往哲的懿行,用它們來畜養自己的德行。孔子在《乾·文言》裡論《乾》卦九二的德行說:「君子靠學問來積聚它,靠問難來辨明它。」由此可知,像乾那樣的剛健,毛病正出在不肯讀書上,漢高祖劉邦就是這一類人。所以處在《大畜》之世的君子,要想發揮乾的剛健之用,也一定先把自己的學問打厚。

初九:有厲,利已。《象》曰:“有厲利已”,不犯災也。“小畜”之畜“乾”也,順而畜之,故始順而終反目。“大畜”之畜“乾”也,厲而畜之,故始厲而終亨。君子之愛人以德,小人之愛人以姑息。見德而慍,見姑息而喜,則過矣。初九欲進之意無已也,至於六四,遇厲而止。六四之厲,我所謂德也;使我知戒而終身不犯於災者,六四也。

初九爻辭說:有危險,利於停下來。《象傳》說:「有厲利已」,是為了不去觸犯災禍。《小畜》卦畜止乾,用的是柔順的辦法,所以開頭和順而結局卻是夫妻反目;《大畜》卦畜止乾,用的是嚴厲的辦法,所以開頭艱厲而結局亨通。君子愛一個人,是拿德行去成就他;小人愛一個人,是一味姑息遷就。別人以德相待反倒惱怒,別人姑息自己反倒歡喜,那就大錯了。初九一心要上進,沒有止境,一直走到六四,碰上艱厲才停住。六四加在初九身上的那份艱厲,正是我所說的「德」;能讓我知所戒懼、一輩子不觸犯災禍的,正是六四。

九二:輿說輹。《象》曰:“輿說輹”,中無尤也。“小畜”之“說輹”,不得已也,故夫妻反目。“大畜”之“說輹”,其心願之,故“中無尤”也。九三:良馬逐,利艱貞。曰閒輿衛,利有攸往。《象》曰:“利有攸往”,上合志也。三“乾”並進,故曰“良馬逐”。馬不憂其不良,而憂其輕車易道以至泛軼也,故“利艱貞”。九三,“乾”之殿也,故相與飭戒,閒習其車徒,則“利有攸往”。“上”,上九也;上利在不忌,三利在必戒。

九二爻辭說:車子脫掉了車軸上的伏兔。《象傳》說:「輿說輹」,是說九二居中,心裡沒有怨尤。《小畜》卦九三的「說輹」出於不得已,所以緊接著就是夫妻反目;《大畜》卦九二的「說輹」卻是自己心甘情願停下來,所以說「中無尤」。九三爻辭說:良馬奔逐,利於在艱難中守正;要天天操演車駕與護衛,利於有所前往。《象傳》說:「利有攸往」,是因為與上九心志相合。乾體三個陽爻一齊上進,所以說「良馬逐」。駕車的人不愁馬不夠好,只愁車輕路平、跑得太快而翻車出軌,所以說「利艱貞」。九三是乾體殿後的一爻,所以要和同伴互相整飭戒備,操練車馬徒眾,這樣才「利有攸往」。《象傳》裡的「上」指上九;上九的好處在於不猜忌,九三的好處在於必知戒懼。

六四:童牛之牿,元吉。《象》曰:六四“元吉”,有喜也。六五:豶豕之牙,吉。《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童牛”,初九也;“牿”,角械也;童牛無所用牿然且不敢廢者,自其童而牿之,迨其壯,雖不牿可也。此愛其牛之至也。“豶豕”,羠豕也,九二之謂也。有牙而不鷙者,羠豕也,不鷙則可畜矣。“大畜”之畜乾也,始厲而終亨。初九,陽之微者也,而遂牿之,故至於九二,雖有牙而可畜也。其始牿之,其漸可畜,其終雖進之天衢可也。童而牿之,愛以德也,故“有喜”。不惡其牙而畜之,將求其用也,故“有慶”。凡物有以相德曰“喜”,施德獲報曰“慶”。孔子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六四爻辭說:給小牛的角上加一副木枷,大吉。《象傳》說:六四的「元吉」,是因為有喜慶。六五爻辭說:閹過的公豬的獠牙,吉利。《象傳》說:六五的「吉」,是因為有福慶。「童牛」指初九,「牿」是套在牛角上的木制約束器具。小牛本來還用不著加牿,卻仍舊不敢省去,是要趁它還小就給它加上;等它長壯了,即便不加牿也不會頂人。這是愛護這頭牛愛到了極處。「豶豕」就是閹割過的豬,指的是九二。長著獠牙卻不再兇猛傷人的,正是閹過的豬;不兇猛,也就可以畜養了。《大畜》畜止乾體,是開頭艱厲而結局亨通。初九是陽氣最微弱的時候,就趁早給它加牿,所以到了九二,雖然長著牙也照樣可以畜養。起初給它加上約束,漸漸地它就可以被畜養,到最後哪怕把它送上通天的大路也無妨。趁它年幼就加牿,是拿德行去愛護它,所以說「有喜」;不厭惡它的獠牙而肯畜養它,是要日後用它,所以說「有慶」。大凡彼此以德相待叫作「喜」,施了德而得到回報叫作「慶」。孔子在《坤·文言》裡說:「積累善行的人家,一定會有多餘的福慶。」

上九:何天之衢?亨。《象》曰:“何天之衢”,道大行也。“天衢”者,上之所履,而不與下共者也。德有以守之,雖以予人而莫敢受,苟無其德,雖吾不予夫將有取之者。上九之德足以自固,是以無忌於“乾”而大進之。其曰“何天之衢”者,何天衢之有,而不汝進也?夫惟以天衢進之,而“乾”大服矣。

上九爻辭說:何等寬闊的天上通衢!亨通。《象傳》說:「何天之衢」,是說大道暢行無阻。所謂「天衢」,是居上位者自己行走、不與下面的人共有的那條通道。上位者若有德行守得住它,即便把它讓給別人,別人也不敢接受;若沒有那份德行,即便自己不肯讓,也自會有人來奪取。上九的德行足以自守自固,所以對乾毫無猜忌,反而放它大大地上進。上九說「何天之衢」,是反問一句:哪裡還有什麼天上的通衢會攔住你不讓你上去呢?正因為它拿天衢讓乾通行,乾也就徹底心服了。

頤卦(第二十七)

艮上,震下。“頤”:貞吉。觀頤,自求口實。《彖》曰:“頤,貞吉”,養正則吉也。“觀頤”,觀其所養也。謂上九。“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謂初九。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頤”之時大矣哉!

《頤》卦上體是艮(山),下體是震(雷)。卦辭說:守正則吉;觀察一個人所養的是什麼人,也觀察他怎樣自己謀取口中的食物。《彖傳》說:「頤,貞吉」,是說所養得其正就吉利。「觀頤」,是看他養的是誰——這裡說的是上九。「自求口實」,是看他怎樣養活自己——這裡說的是初九。天地養育萬物,聖人養育賢才並由此推及萬民,《頤》卦所當的這個時勢真是大啊!

《象》曰:山下有雷,“頤”;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上止下動,有“頤”之象,故君子治所以養口者。人之所共知而難能者,慎言語、節飲食也。言語一出而不可復入,飲食一入而不可復出者也。

《象傳》說:山下響著雷,這就是《頤》的卦象;君子由此領悟,要謹慎說話,節制飲食。上卦艮靜止不動,下卦震動作不已,正像上顎不動而下頷開合,是口腮咀嚼的形象,所以君子就從這張嘴上下功夫。人人都知道該做、偏偏又很難做到的,正是謹慎言語和節制飲食這兩件事:話一出口就再也收不回來,東西一吃下去也再吐不出來。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凶。《象》曰:“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爾”,初九也;“我”,六四也。龜者不食而壽,無待於物者也。養人者,陽也;養於人者,陰也。君子在上足以養人,在下足以自養。初九以一陽而伏於四陰之下,其德足以自養而無待於物者,如龜也。不能守之而觀於四,見其可欲“朵頤”而慕之,為陰之所致也,故“凶”。所貴於陽者,貴其養人也。如養於人,則亦不足貴矣。

初九爻辭說:丟開你自己那隻神靈的烏龜,卻盯著我大嚼的腮幫子看,凶。《象傳》說:「觀我朵頤」,也就不值得看重了。爻辭裡的「爾」指初九,「我」指六四。烏龜不吃東西也能長壽,是不依賴外物的。能養活別人的屬陽,要靠別人養活的屬陰。君子在上位就足以養人,在下位也足以養活自己。初九以一個陽爻潛伏在四個陰爻之下,它的德行本來足以自養而不必仰仗外物,正像那隻烏龜。它卻守不住自己,反而去張望六四,看見對方咀嚼可口之物就心生羨慕,這是被陰爻勾引了過去,所以「凶」。陽之所以可貴,貴在能夠養人;如果反過來要人來養,那就不值得看重了。

六二:顛頤,拂經;于丘頤,征凶。《象》曰:六二“征凶”,行失類也。從下為“顛”,過擊曰“拂”。“經”,歷也,“丘”,空也。“豫”之六五失民,而九四得之,則九四為“由豫”。“頤”之六五失民,而上九得之,則上九為“由頤”。六二有養人之位,而無養人之德,則“丘頤”也。夫“由”、“丘”二者,皆非相安者也。“丘”以其位,“由”以其德,兩立而不相忌者未之有也。六二、六三之求養於上九也,皆歷五而後至焉,夫有求於人者,必致怨於其所忌以求說,此人之情也。故六二、六三之過五也,皆擊五而後過,非有怨於五也,以悅其所求養者也。

六二爻辭說:顛倒過來向下求養,違背了常道;轉去向那空有其位的「丘」求養,前往則凶。《象傳》說:六二的「征凶」,是因為此行背離了自己的同類。向下面求養叫「顛」,路過時順手打一下叫「拂」;「經」是經歷路過的意思,「丘」是空虛的意思。《豫》卦六五失掉民心,九四得了民心,於是九四成了萬民所由的「由豫」;《頤》卦六五失掉民心,上九得了民心,於是上九成了萬民所由的「由頤」。六二佔著能夠養人的位置,卻沒有養人的德行,這就是空有其位的「丘頤」。「由」和「丘」這兩者,是絕不能相安的:「丘」憑的是位置,「由」憑的是德行,兩者並立而互不猜忌,從來沒有過。六二、六三要向上九求養,都得先經過六五才到得了;凡是有求於人的,必定拿他所忌恨的對象出氣,好討他的歡心,這是人之常情。所以六二、六三路過六五時,都要先打它一下再過去,並不是真跟六五有仇,只是為了取悅自己所要求養的那一位罷了。

“由頤”者,利之所在也;“丘頤”者,位之所在也。見利而蔑其位,君子以為不義也,故曰“顛頤,拂經,于丘頤,征凶”。六二可以下從初九而求養也,然且不從而過擊五以求養於上九,無故而陵其主,故“征凶”。“征凶”者,明“顛頤”之吉也,二,陰也;五亦陰也,故稱“類”也。

「由頤」那一邊是實利所在,「丘頤」這一邊是名位所在。看見有利可圖就蔑視名位,君子認為這是不義的,所以六二爻辭說「顛頤,拂經,于丘頤,征凶」。六二本來可以往下依從初九求養,偏偏不肯,反而越過並打擊六五,去向上九求養,無緣無故地凌犯自己的君主,所以說「征凶」。說「征凶」,正是要反過來點明「顛頤」——向下依從初九——才是吉的。六二是陰爻,六五也是陰爻,所以《象傳》稱它們為「類」,即同類。

六三:拂頤,貞凶。十年勿用,無攸利。《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拂頤”者,拂經于丘頤也。六二已詳言之矣,因前之辭故略,其實一也。“拂頤”之為不義,二與三均也。然二有初可從,而三不得不從上也,故曰“貞凶”。雖貞於其配,而於義為凶。“由頤”之興,“丘頤”之廢,可坐而待也,其勢不過十年,盍待其定而從之?故戒之曰“十年勿用”。用於十年之內,則“大悖”之道也。夫擊其主而悅其配,雖其配亦不義也,故“無攸利”。

六三爻辭說:違逆了養道,守著這樣的正也凶;十年之內不可有所施用,沒有什麼好處。《象傳》說:「十年勿用」,是因為這條路大大地違背了常理。所謂「拂頤」,就是六二爻辭裡說的「拂經于丘頤」。六二那裡已經講得詳細了,這裡承接前文所以從簡,其實是一回事。「拂頤」之為不義,六二和六三是一樣的。不過六二還有初九可以依從,六三卻不得不依從上九,所以說「貞凶」——雖然對自己的配偶上九算是忠貞,就道義上講仍舊是凶。「由頤」的興起、「丘頤」的廢黜,是坐著就能等到的,那形勢頂多不過十年,何不等它定了局再去依從?所以告誡說「十年勿用」。若在十年之內就急著有所施為,那便是「大悖」的路數。打擊自己的君主去討好自己的配偶,這樣的配偶也算不上義,所以說「無攸利」。

六四:顛頤,吉;虎視耽耽,其欲逐逐,無咎。《象》曰:“顛頤”之“吉”,上施光也。四於初為上。自初而言之,則初之見養於四為凶。自四言之,則四之得養初九為吉。初九之剛,其始若虎之“眈眈”而不可馴也,六四以其所欲而致之,“逐逐”焉而來,六四之所“施”,可謂“光”矣。

六四爻辭說:顛倒過來向下求養,吉;像老虎那樣虎視眈眈,慾望接連不斷,不會有過錯。《象傳》說:「顛頤」之所以吉,是因為居上位者的施予光大。六四相對於初九處在上位。從初九一邊看,初九被六四所養是凶;從六四一邊看,六四能夠養住初九卻是吉。初九那份剛強,起初就像老虎瞪著眼睛一樣難以馴服,六四拿它想要的東西去招引,它便一步緊一步地走了過來。六四所施的這份恩養,可以說是「光大」了。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川。《象》曰:“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六五既失其民,為六二、六三之所拂而過也,慍而起爭之,則亡矣。故以順而從上,“居貞”為“吉”。失民者不可以犯難,故曰“不可涉大川”。

六五爻辭說:違背常道,安居守正,吉;不可渡越大川。《象傳》說:「居貞」之所以吉,是因為柔順地依從上九。六五已經失掉了自己的民眾,被六二、六三順手打了一下就越過去了;這時若是惱怒起來跟他們相爭,就要覆亡。所以只能柔順地跟從上九,安居守正才得吉。已經失掉民心的人不可以去冒險犯難,所以說「不可涉大川」。

上九:由頤,厲,吉。利涉大川。《象》曰:“由頤厲吉”,大有慶也。莫不由之以得養者,故曰“由頤”。有其德而無其位,故“厲”而後“吉”。無位而得眾者,必以身犯難,然後眾與之也。

上九爻辭說:萬民都由他而得養,雖有危厲,終歸吉利;利於渡越大川。《象傳》說:「由頤厲吉」,是大有福慶。天下沒有誰不是靠著他才得到供養的,所以叫「由頤」。上九有養人的德行卻沒有養人的名位,所以要先經歷一番危厲,然後才得吉。沒有名位而能得眾心的人,一定要親身去冒險犯難,眾人才肯真心歸附他。

大過卦(第二十八)

兌上,巽下。“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彖》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撓”,本末弱也。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二五者,用事之地也。陽自內出,據用事之地而擯陰於外,謂之“大過”,大者過也。陰自外入,據用事之地而囚陽於內,謂之“小過”,小者過也。“過”之為言,偏盛而不均之謂也,故“大過”者,君驕而無臣之世也。《易》之所貴者,貴乎陽之能御陰,不貴乎陽之陵陰而蔑之也。人徒知夫陰之過乎陽之為禍也,豈知夫陽之過乎陰之不為福也哉!

《大過》卦上體是兌(澤),下體是巽(木、風)。卦辭說:棟樑彎曲,利於有所前往,亨通。《彖傳》說:《大過》,是「大者」過盛;「棟撓」,是因為首尾兩端太軟弱;陽剛過盛而又能居中,謙遜而愉悅地行事,「利有攸往」,於是亨通。九二、九五是當權用事的位置。陽氣從內裡生出,佔住當權的位置而把陰排斥到外面,這就叫「大過」,也就是大者過盛;陰氣從外面侵入,佔住當權的位置而把陽囚禁在裡頭,這就叫「小過」,也就是小者過盛。所謂「過」,說的是一邊偏盛、彼此不均。所以《大過》所寫的,正是國君驕橫而等於沒有臣子的時代。《周易》所看重的,是陽能夠統御陰,而不是陽去欺凌、蔑視陰。人們只知道陰壓過陽會招禍,哪裡想得到陽壓過陰同樣帶不來福氣!

立陰以養陽也,立臣以衛君也,陰衰則陽失其養,臣弱則君棄其衛,故曰:“大過,大者過也。棟橈,本末弱也。”四陽者,棟也;初、上者,棟之所寄也。弱而見擯,則不任寄矣,此棟之所以橈也。“棟橈”,吾將壓焉,故“大過”之世,利有事而忌安居。君侈巳甚,而國無憂患,則上益張而下不堪,其禍可待也。故“利有攸往”,所利於往者,利其有事也,有事則有患,有患則急人,患至而人急,則君臣之勢可以少均。故曰:“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

設立陰,是為了養住陽;設立臣子,是為了護衛君主。陰一衰弱,陽就失去了供養;臣子一軟弱,君主就等於自己扔掉了屏障。所以《彖傳》說:「大過,大者過也。棟橈,本末弱也。」卦中四個陽爻是棟樑,初六與上六兩個陰爻是棟樑兩頭擱放的地方。兩頭既軟弱又被排斥,就承不住這根棟樑了,這正是棟樑彎曲的緣故。棟樑一彎,我就要被壓在下面,所以處在《大過》的時代,利於有事,最忌諱安逸無事。國君奢侈得太過分,國家偏偏又沒有憂患,那麼上頭愈發張揚、下頭愈發受不了,禍事也就等著來了。所以說「利有攸往」——所謂利於前往,是利在有事;有事就有憂患,有憂患就急著用人,憂患臨頭而用人吃緊,君臣之間的勢位才可以稍稍拉平一點。所以《彖傳》說:「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

“大過”之時大矣哉!《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無悶。初六宜“不懼”,上六宜“遯”。初六:藉用白茅,無咎。《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白茅”,初六也。所藉者,九二也。茅之為物,賤而不足收也,然吾有所甚愛之器,必以藉之,非愛茅也,愛吾器也。初之於二,強弱之勢固相絕矣,其存亡不足以為損益,然二所以得安養於上者,以有初之藉也。棄茅而不收,則器措諸地;棄初而不錄,則二親其勞矣。故孔子曰:“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

《大過》所當的時勢真是大啊!《象傳》說:大澤淹沒了樹木,這就是《大過》的卦象;君子由此領悟,要能獨立而不畏懼,避世隱居而不煩悶。這兩句話裡,「不懼」說的是初六,「遯世」說的是上六。初六爻辭說:用潔白的茅草墊在下面,不會有過錯。《象傳》說:「藉用白茅」,是因為柔爻處在最下面。「白茅」指初六,被墊著的器物指九二。茅草這東西低賤,本來不值得收藏;可是我有一件極珍愛的器皿,就一定要拿它來墊著——並不是愛茅草,是愛我的器皿。初六和九二相比,強弱懸殊到了極點,初六在與不在似乎無關損益;然而九二之所以能在上面安安穩穩受人供養,正因為下面有初六墊著。丟開茅草不收,器皿就只能擱在地上;拋開初六不用,九二就得自己去受那份勞苦。所以孔子在《繫辭傳》裡說:「茅草這東西微薄,用處卻可以很重。」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卦合而言之,則“大過”者,君驕之世也;爻別而觀之,則九五當驕,而九二以陽居陰,不驕者也。盛極將枯,而九二獨能下收初六以自助,則“生梯”者也。“老夫”,九二也;“女妻”,初六也。凡人之情,夫老而妻少,則妻倨而夫恭。妻倨而夫恭,則臣難進而君下之之謂也,故“無不利”。“大過”之世,患在亢而無與,故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九二爻辭說:枯萎的楊樹重新抽出嫩芽,老年男子娶到年輕的妻子,沒有什麼不利。《象傳》說:「老夫」配「女妻」,是過分之中還能彼此相與。把整卦合起來看,《大過》是國君驕橫的時代;把各爻分開來看,該驕橫的是九五,而九二以陽爻居於陰位,正是不驕橫的那一個。盛到極點本該枯萎,唯獨九二肯向下收納初六來幫助自己,這就是所謂「生稊」——枯楊重新發芽。「老夫」指九二,「女妻」指初六。按人之常情,丈夫年老而妻子年輕,妻子就傲慢而丈夫就恭敬;妻子傲慢、丈夫恭敬,放在朝廷上說,正是臣子難於進用而君主肯屈己下人,所以「無不利」。《大過》的時代,毛病就出在高亢孤立、無人相與,所以《象傳》說:「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九三:棟橈,凶。《象》曰:“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九四:棟隆,吉;有它,吝。《象》曰:“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卦合而言之,則“本末弱”,“棟橈”者也。爻別而觀之,則上六當“棟橈”,初六弱而能立,以遇九二不橈者也。初、上非棟也,棟之所寄而已。所寄在彼,而“隆”、“橈”見於此,初六不“橈”於下,則九四“棟隆”;上六不足以相輔,則九三之“棟橈”以其應也。九四專於其應則吉,有他則吝矣。“棟”之“隆”也,非初之福,而四享其利。及其“橈”也,上亦不與,而三受其名。故“大過”之世,智者以為陽宜下陰,而愚者以為陰宜下陽也。

九三爻辭說:棟樑彎曲,凶。《象傳》說:「棟橈」的凶,是因為得不到輔助。九四爻辭說:棟樑隆起,吉;另有他求,就有憾惜。《象傳》說:「棟隆」的吉,是因為不向下彎曲。把整卦合起來看,是「本末弱」,棟樑彎曲;把各爻分開來看,該「棟橈」的是上六,而初六雖弱卻立得住,因為它遇上了九二,所以不彎。初六、上六本身並不是棟樑,只是棟樑兩頭擱放的地方。擱放的地方在那邊,隆起或彎曲卻顯在這邊:初六在下面不彎,九四就「棟隆」;上六不足以輔助,九三就「棟橈」,因為九三與上六相應。九四專一地守著自己所應的初六就吉,別有他求就有憾惜。棟樑的「隆」,並不是初六自己的福分,好處卻由九四享受;等到棟樑「橈」了,上六也不同受其累,惡名卻由九三來擔。所以在《大過》的時代,明智的人認為陽應當屈身在陰之下,愚昧的人才以為陰應當屈身在陽之下。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盛極將枯,而又生華以自耗,竭而不能久矣。“稊”者,顛而復孽,反其始也;“華”者,盈而畢發,速其終也。九五以陽居陽,汰侈已甚,而上六乘之,力不能正,只以速禍。故曰:“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老婦”,上六也;“士夫”,九五也。夫壯而妻老,君厭其臣之象也,故教之以“無咎無譽”,以求免於斯世。“咎”,所以致罪;“譽”,所以致疑也。

九五爻辭說:枯萎的楊樹開出花來,老年婦人嫁得年輕男子,沒有過錯也沒有稱譽。《象傳》說:「枯楊生華」,哪裡能長久?「老婦」配「士夫」,也是可羞的。盛到極點本該枯萎,偏偏又開出花來耗損自己,元氣竭盡,自然不能長久。「稊」是從根部倒下之後重新萌櫱,回到它的開端;「華」是把餘力一次漲滿、全部發洩出來,加快它的終結。九五以陽爻居陽位,驕奢過了頭;上六凌駕在它頭上,卻沒有力量匡正它,只能加速禍亂的到來。所以說「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老婦」指上六,「士夫」指九五。丈夫年壯而妻子年老,這是君主厭棄自己臣子的形象,所以教上六以「無咎無譽」自處,好在這樣的世道里求得免禍。有「咎」就會招來罪責,有「譽」就會招來猜疑。

上六:過涉,滅頂:凶,無咎。《象》曰:“過涉”之“凶”,不可咎也。“過涉”至於“滅頂”,將有所救也,勢不可救,而徒犯其害,故凶。然其義則不可咎也。

上六爻辭說:涉水太深,水淹過了頭頂,凶,卻沒有可歸咎的。《象傳》說:「過涉」的凶,是不可以責怪他的。涉水一直涉到沒頂,是因為想去救什麼人;形勢已經救不得了,白白地自己蒙受禍害,所以說凶。然而就道義上講,這件事是不該責怪他的。

坎卦(第二十九)

坎上,坎下。習“坎”。“坎”,險也。水之所行,而非水也。惟水為能習行於險,其不直曰“坎”,而曰“習坎”,取於水也。有孚,維心,亨。行有尚。《彖》曰:“習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險,故流;流,故不盈。

《坎》卦上體是坎(水),下體也是坎,卦名叫「習坎」。「坎」就是險陷,是水所流經的地方,本身卻並不是水。只有水才能反覆練習著在險陷裡通行,所以這一卦不直接叫「坎」而叫「習坎」,取義正在於水。卦辭說:心中有誠信,一念不改,亨通;這樣去行動就會受人推重。《彖傳》說:「習坎」是重重的險陷,水在其中流動而不會積滿。正因為有險,水才往前流;正因為要往前流,所以從不積滿。

行險而不失其信。萬物皆有常形,惟水不然。因物以為形而已。世以有常形者為信,而以無常形者為不信。然而方者可斲以為圓,曲者可矯以為直,常形之不可恃以為信也如此。今夫水,雖無常形,而因物以為形者,可以前定也。是故工取平焉,君子取法焉。惟無常形,是以迕物而無傷。惟莫之傷也,故行險而不失其信。由此觀之,天下之信,未有若水者也。

《彖傳》說:在險難中行走而不失掉它的信實。萬物都有固定的形狀,唯獨水不是這樣,它只是依著所遇的東西成形罷了。世人把有固定形狀的算作可信,把沒有固定形狀的算作不可信;然而方的可以砍削成圓的,彎的可以矯正成直的,可見固定的形狀根本靠不住,做不得「信」的憑據。如今看水,雖然沒有固定的形狀,可是它依物成形這一點,事先就完全斷得準。所以工匠拿它來取水平,君子拿它來取法則。正因為沒有固定形狀,所以它觸著什麼都不受損傷;正因為不受損傷,所以能在險難中行走而不失掉信實。由此看來,天下最講信實的,沒有比得上水的。

“維心,亨”;乃以剛中也。所遇有難易,然而未嘗不志於行者,是水之心也。物之窒我者有盡,而是心無已,則終必勝之。故水之所以至柔而能勝物者,維不以力爭而以心通也。不以力爭,故柔外;以心通,故“剛中”。行有尚,往有功也。“尚”,配也。方園曲直,所遇必有以配之。故無所往而不有功也。

《彖傳》說:「維心,亨」,是因為陽剛居中。所遇的境況有難有易,然而始終不改前行之志的,正是水的心。堵塞我的東西總有個盡頭,而這顆要走的心卻沒有止境,最終一定勝得過它。所以水極其柔弱卻能勝過萬物,只在於它不靠蠻力去爭,而靠心志去貫通。不靠蠻力去爭,所以外表柔;靠心志去貫通,所以內裡「剛中」。《彖傳》又說:「行有尚」,是說前往會有功效。「尚」是相配的意思。方的、圓的、彎的、直的,水所遇到的種種形狀,它都必定有辦法與之相配,所以無論走到哪裡都能收到功效。

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朝廷之儀,上下之分,雖有強暴而莫敢犯,此“王公”之“險”也。險之時用大矣哉!《象》曰:水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事之待教而後能者,“教事”也。君子平居“常”其“德行”,故遇險而不變。“習”為“教事”,故遇險而能應。

《彖傳》說:天的險在於高不可攀;地的險是山川丘陵;王公則設置險阻來守衛自己的國家。朝廷的禮儀、上下的名分,縱然有強橫之徒也不敢冒犯,這就是「王公」所設的「險」。險在時勢上的功用真是大啊!《象傳》說:水一重接著一重湧來,這就是《習坎》的卦象;君子由此領悟,要使德行保持恆常,反覆演習政教之事。凡是要經過教習才做得來的事,就叫「教事」。君子平日裡讓自己的德行有常,所以遇到險難也不改變;平日裡反覆演練政教之事,所以遇到險難也應付得來。

初六:習坎,入于坎窞,凶。《象》曰:“習坎”入坎,失道凶也。六爻皆以險為心者也。夫苟以險為心,則大者不能容,小者不能忠;無適而非,寇也。惟相與同患,其勢有以相待,然後相得而不叛。是故居“坎”之世,其人可與同處患,而不可與同處安。九二、九五,二險之不相下者也;而六三、六四,其蔽也。夫有事於敵,則蔽者先受其害。故九二之於六三,九五之於六四,皆相與同患者也,是以相得而不叛,至於初、上,處內外之極,最遠於敵而不被其禍,以為足以自用而有餘,是以各挾其險以待其上。初不附二,上不附五,故皆有“失道”之“凶”焉。君子之習險,將以出險也。習險而入險,為寇而已。

初六爻辭說:身處重險,反而掉進坎中的小坑,凶。《象傳》說:處在「習坎」之中又陷進坎裡,是迷失了正道才凶。這一卦六爻,沒有一爻不是把險詐存在心裡的。既然一心是險,那麼居上位的就容不下人,居下位的就盡不了忠,走到哪裡都是敵寇。只有彼此共處患難、形勢上非互相依靠不可,然後才處得來而不背叛。所以處在《坎》的時代,這些人可以同患難,卻不可以共安樂。九二和九五,是兩重險陷中互不相讓的兩方;六三和六四,則是各自的屏障。一旦對敵人有所舉動,做屏障的先受其害,所以九二對六三、九五對六四,都是共患難的關係,因此處得來而不背叛。至於初六和上六,處在內外兩卦的最末端,離敵人最遠,也不受禍害,自以為憑自己就綽綽有餘,於是各自挾著險詐來對付上面的人:初六不肯依附九二,上六不肯依附九五,所以都落得「失道」之「凶」。君子演習險難,是為了走出險難;演習險難反倒陷進險難,那就只是做敵寇罷了。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象》曰:“求小得”,未出中也。“險”,九五也;“小”,六三也。九二以險臨五,五亦以險待之。欲以求五,焉可得哉?所可得者,六三而已。二所以能得三者,非謂其德足以懷之,徒以二者皆未出於險中,相待而後全故也。

九二爻辭說:坎中有險,求取則小有所得。《象傳》說:「求小得」,是因為還沒有走出險陷之中。爻辭裡的「險」指九五,「小」指六三。九二拿險詐對付九五,九五也拿險詐來對付它,想憑這個去求得九五,哪裡求得到?求得到的不過是六三罷了。九二之所以能得到六三,並不是說它的德行足以感懷對方,只不過兩個都還沒有脫出險陷,非彼此依靠不能保全罷了。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窞,勿用。《象》曰:“來之坎坎”,終無功也。“之”,往也;“枕”,所以休息也。來者“坎”也,往者亦“坎”也。均之二“坎”,來則得主,往則得敵。遇險於外,而休息於內也。故曰“險且枕”。六三知其不足以自用,用必無功,故退入於“坎”以附九二,相與為固而已。

六三爻辭說:來是坎,往也是坎,險難重重而又有所倚靠,掉進坎中的小坑,不可有所施用。《象傳》說:「來之坎坎」,終究不會有功效。「之」是往的意思,「枕」是用來歇息倚靠的東西。退回來是坎,走出去也是坎;同樣兩重坎,退回來還能找到可依附的主人,走出去卻只碰上敵人。在外面遇上險難,就退到內卦來歇息,所以說「險且枕」。六三明白自己的力量不足以獨當一面,硬要施為也必定無功,所以退回坎中去依附九二,兩個抱成一團求個穩固罷了。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象》曰:“樽酒簋貳”,剛柔際也。“樽酒,簋貳,用缶”,薄禮也。“納約自牖”,簡陋之至也。夫同利者不交而歡,同患者不約而信。四非五無與為主,五非四無與為蔽。饋之以薄禮,行之以簡陋,而終不相咎者,四與五之際也。

六四爻辭說:一樽酒,兩簋飯,拿瓦缶盛著,從窗口把這份簡約的禮遞進去,終究沒有過錯。《象傳》說:「樽酒簋貳」,講的是剛爻與柔爻交接之際。「樽酒,簋貳,用缶」是極菲薄的禮,「納約自牖」是簡陋到了極點。要知道,利害相同的人不必交往就自然投合,患難相同的人不必立約就自然互信。六四離了九五就沒有可以依託的主人,九五離了六四也就沒有可以遮擋的屏障。送的是菲薄的禮物,行的是簡陋的儀節,最後誰也不責怪誰,靠的正是六四與九五這一層交接的情分。

九五:坎不盈,祗既平,無咎。《象》曰:“坎不盈”,中未大也。“祗”,猶言適足也。九五可謂大矣,有敵而不敢自大,故“不盈”也。“不盈”,所以納四也。盈者人去之,不盈者人輸之。故不盈,適所以使之“既平”也。

九五爻辭說:坎陷還沒有填滿,恰好與岸齊平,沒有過錯。《象傳》說:「坎不盈」,是因為居中而還不自居於大。「祗」就是「恰好夠」的意思。九五本來可以算大了,只因有強敵在,不敢自居於大,所以「不盈」。「不盈」,正是為了容納六四。裝滿了的,人家就避開它;沒裝滿的,人家就往裡傾注。所以「不盈」,恰恰是讓它終能「既平」的辦法。

上六:係用徽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凶。《象》曰:上六失道,凶三歲也。夫有敵而深自屈以致人者,敵平則汰矣。故九五非有德之主也。無德以致人,則其所致者皆有求於我者也。上六維無求於五,故“徽纆”以“繫”之,“叢棘”以固之。上六之所恃者險爾,險窮則亡,故“三歲不得,凶”也。

上六爻辭說:用繩索捆縛起來,關進荊棘叢生的牢獄,三年也出不來,凶。《象傳》說:上六迷失正道,凶險要延續三年。凡是因為有強敵當前才深深屈己去招攬人的,等敵人一平定就驕縱起來,所以九五並不是一位真有德行的君主。沒有德行去招攬人,那麼被他招來的,也都是有求於他的人。唯獨上六對九五一無所求,所以九五就拿繩索把它捆起來,拿荊棘把它圍死。上六所倚仗的不過是險詐罷了,險詐用到盡頭就要覆亡,所以「三歲不得,凶」。

離卦(第三十)

離上,離下。“離”。火之為物,不能自見,必麗於物而後有形。故“離”之象,取於火也。利貞,亨。畜牝牛吉。《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言萬物各以其類麗也。

《離》卦上體是離(火),下體也是離,卦名就叫「離」。火這樣東西,自己顯不出自己,必得附著在別的物體上才有形狀可見,所以《離》卦取象於火。卦辭說:利於守正,亨通;畜養母牛,吉利。《彖傳》說:「離」就是附麗。日月附麗在天上,百穀草木附麗在土地上。這是說萬物各自按著自己的種類去附麗。

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六麗:二、五是柔麗中正也。物之相麗者,不正則易合而難久,正則難合而終必固。故曰“利貞,亨”。欲知其所畜,視其主。有是主,然後可以畜是人也。有其人而無其主,雖畜之不為用。故以柔為主,則所畜者,惟牝牛為吉。《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火得其所附,則一炬可以傳千萬;明得其所寄,則一耳目可以盡天下,天下之續吾明者眾矣。

《彖傳》說:兩重光明附麗於正道,就能化育成就天下;柔爻附麗於中正之位,所以「亨」,因此「畜牝牛吉」。全卦六爻的附麗當中,六二、六五這兩爻正是柔而附麗於中正。物與物相附麗,不正的容易湊合卻難以持久,端正的難以湊合卻終歸牢固,所以卦辭說「利貞,亨」。要知道能畜養什麼,先看主事的是誰:有這樣的主人,才能畜養這樣的人;有這樣的人卻沒有相稱的主人,即使養著也派不上用場。既然這一卦以柔順為主,那麼所畜養的,就只有母牛才吉利。《象傳》說:光明接連升起,這就是《離》的卦象;大人由此領悟,要讓光明代代相續,普照四方。火找到了可附著的東西,一支火把就能傳給千萬支;明德找到了可寄託的人,一雙耳目就能遍知天下,天下接續我這份光明的人也就多起來了。

初九:履錯然,敬之,無咎。《象》曰:“履錯”之“敬”,以辟咎也。六爻莫不以相附離為事。而火之性災上者也,故下常附上。初九附六二者也,以柔附剛者,寧倨而無諂;以剛附柔者,寧敬而無瀆。瀆其所附,則自棄者也。故初履聲錯然敬之,以闢相瀆之咎。

初九爻辭說:腳步交錯雜沓,恭敬對待,不會有過錯。《象傳》說:「履錯」時能夠「敬」,是為了避開咎害。《離》卦六爻,沒有哪一爻不是以互相附麗為務的。火性向上燃燒,所以下面的常常去附著上面的。初九所附的是六二。以柔順去附剛強的,寧可顯得倨傲,也不要諂媚;以剛強去附柔順的,寧可過於恭敬,也不要輕慢。輕慢自己所附麗的對象,那是自暴自棄。所以初九一聽見自己腳步雜沓,就趕緊恭敬起來,好避開輕慢招來的咎害。

六二:黃離,元吉。《象》曰:“黃離元吉”,得中道也。“黃”,中也。陰不動而陽來附之,故“元吉”。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象》曰:“日昃之離”,何可久也。火得其所附則傳,不得其所附則窮。初九之於六二,六五之於上九,皆得其所附者以陰陽之相資也。惟九三之於九四,不得其傳而遇其窮,如日之昃,如人之耋也。君子之至此,命也。故“鼓缶而歌”,安以俟之。不然,諮嗟而不寧,則凶之道也。

六二爻辭說:附麗於黃色,大吉。《象傳》說:「黃離元吉」,是因為得了中道。「黃」是居中之色。陰爻安處不動,陽爻自己前來依附,所以「元吉」。九三爻辭說:太陽偏西時的附麗,不敲著瓦缶唱歌,就會發出老境將至的嘆息,凶。《象傳》說:「日昃之離」,哪裡能夠長久。火找到可附著的東西就能傳下去,找不到就走到了盡頭。初九對六二、六五對上九,都是找到了所附麗的對象,因為陰與陽可以互相憑藉。唯獨九三對九四,兩個都是陽爻,傳不下去而正碰上窮盡,就像太陽偏西,就像人到暮年。君子走到這一步,那是命。所以只管「鼓缶而歌」,安然地等著它;不然的話,唉聲嘆氣、心神不寧,那正是取凶的路數。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象》曰:“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九三無所附,九四人莫附之,皆窮者也。然九三之窮,則諮嗟而已;九四見五之可欲,而不度其義之不可得,故其來“突如”,其炎“焚如”。六五拒而不納,故窮而無所容。夫四之慾得五,是與上九爭也,而上九,“離”之王公也。是以死而眾棄之也。

九四爻辭說:來勢突兀,火焰焚燒,以致死亡,被人拋棄。《象傳》說:「突如其來如」,是說它無處容身。九三沒有可附麗的對象,九四沒有人肯來附麗它,兩個都走到了盡頭。不過九三的窮,只是唉聲嘆氣而已;九四卻看見六五可欲,又不掂量一下按道義根本得不到,所以它來勢「突如」,氣焰「焚如」。六五拒絕它、不肯接納,於是它窮極而無處容身。九四要得到六五,就是在跟上九相爭,而上九是《離》卦裡的王公,所以九四終於身死而被眾人拋棄。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王公”,上九也。六五上附上九,而九四欲得之。故“出涕”、“戚嗟”,以明不貳也。六五不貳於四,則上九離之矣,故吉。

六五爻辭說:眼淚像雨一樣流下來,憂傷嘆息,吉。《象傳》說:六五之所以吉,是因為附麗於王公。「王公」指上九。六五向上附麗上九,九四卻偏要得到它,所以它「出涕」、「戚嗟」,用來表明自己絕無二心。六五對九四不生二心,上九也就與它相附麗了,所以吉。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凡在下者,未免離於人也。惟上九離人,而不離於人。故其位為王,其德可以正人,各安其所離矣。而有亂群者焉,則王之所征也。“嘉”者,六五也。非其類者,九四也。六爻皆無應,故近而附之者得稱“嘉”也。其嘉之所以能克其非類者,以上九與之也。

上九爻辭說:君王出兵征伐,有嘉美的戰果,斬下敵酋的首級,所俘獲的又不是他的同類,沒有過錯。《象傳》說:「王用出征」,是為了匡正邦國。凡處在下位的,總免不了要去附麗別人;唯獨上九是讓別人來附麗自己,而自己不必附麗別人。所以它的位置是王,它的德行足以匡正別人,讓各爻都安於自己所附麗的對象。若有攪亂群類的,那就是王所要征伐的了。爻辭裡的「嘉」指六五,「非其類」指九四。《離》卦六爻彼此都沒有正應,所以靠得近而依附上來的,就可以稱為「嘉」。六五這個「嘉」之所以能戰勝那個並非同類的九四,是因為上九站在它這一邊。

《東坡易傳》卷之四

咸卦(第三十一)

兌上,艮下。“咸”:亨,利貞。取女吉。《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下之而後得,必貞者也。取而得貞,取者之利也。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情者,其誠然也。“雲從龍,風從虎”,無故而相從者,豈容有偽哉!《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咸》卦上體是兌(澤、少女),下體是艮(山、少男)。卦辭說:亨通,利於守正,娶妻吉利。《彖傳》說:「咸」就是感應。柔爻上升而剛爻下降,兩種氣互相感應而彼此親與;一方靜止,一方欣悅,男方主動屈居女方之下,所以說「亨,利貞,取女吉也」。先肯屈己下人然後才求得,求得的一定是貞正的女子;娶妻能娶到貞正的,正是求娶者占的便宜。《彖傳》又說:天地互相感應,萬物就化育生長;聖人感動人心,天下就和順太平。觀察它們所感應的,天地萬物的實情就都看得出來了。所謂「情」,就是那份天然的真誠。《乾·文言》說「雲跟著龍,風跟著虎」,無緣無故就彼此相從,這裡頭哪裡容得下半點虛假!《象傳》說:山上有大澤,這就是《咸》的卦象;君子由此領悟,要以虛空的心胸去接納別人。

初六:咸其拇。《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外”,四也。“咸其拇”者,以是為“咸”也。“咸”者以神交,夫神者將遺其心,而況於身乎?身忘而後神存,心不遺則身不忘,身不忘則神忘。故神與身,非兩存也,必有一忘。足不忘屨,則屨之為累也甚於桎梏,要不忘帶,則帶之為虐也甚於縲紲。人之所以終日躡屨束帶而不知厭者,以其忘之也。

初六爻辭說:感應發生在腳的大拇指上。《象傳》說:「咸其拇」,是說它的心志在外卦。這裡的「外」指九四。所謂「咸其拇」,是把腳拇指的那點動靜當成了「感應」。真正的「咸」是以精神相交的;精神這東西,連自己的心都要放下,何況身體呢?把身體忘了,精神才存得住;心放不下,身體就忘不掉;身體忘不掉,精神反倒丟了。所以精神與身體不能兩全,必定得忘掉其中一個。腳要是忘不掉鞋子,鞋子的拖累就比腳鐐手銬還厲害;腰要是忘不掉腰帶,腰帶的折磨就比捆人的繩索還厲害。人之所以整天穿鞋束帶而不覺厭煩,正因為把它們忘掉了。

道之可名言者,皆非其至。而“咸”之可分別者,皆其粗也。是故在卦者,“咸”之全也,而在爻者。“咸”之粗也。爻配一體,自拇而上至於口,當其處者有其德。德有優劣,而吉凶生焉。合而用之,則拇履腓行、心慮口言,六職並舉而我不知,此其為卦也。離而觀之,則拇能履而不能捉,口能言而不能聽,此其為爻也。方其為卦也,見其“咸”而不見其所以“咸”,猶其為人也,見其人而不見其體也。六體各見,非全人也。見其所以“咸”,非全德也。是故六爻未有不相應者,而皆病焉,不凶則吝,其善者免於悔而已。六二:咸其腓,凶;居吉。《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順”,九三也。

凡是能用名言說得出的道,都不是最高的道;同樣,「咸」這種感應,凡是能一一分辨出來的,也都只是它粗淺的一面。所以整卦所呈現的是完整的「咸」,各爻所呈現的卻是零碎的「咸」。六爻各配身體的一個部位,從腳拇指一路往上直到口,處在哪個位置就有哪個位置的本領;本領有高下之別,吉凶也就跟著生出來。合起來一齊用的時候,腳拇指踏地、小腿行走、心裡思慮、嘴裡說話,六種職能一齊發揮而我自己渾然不覺,這就是整卦的境地。分開來一一看的時候,腳拇指能走路卻不能抓握,嘴能說話卻不能聽,這就是各爻的境地。當它是整卦時,只見得那份感應,卻見不到感應是怎樣發生的,就像看一個人,只見到這個人而見不到他一個個的肢體。六個肢體各自凸顯出來,就不是完整的人;把感應的所以然一一看破,也就不是完整的德。所以《咸》卦六爻沒有一爻不是有正應的,卻爻爻都有毛病:不是凶就是吝,最好的也不過免於悔恨罷了。六二爻辭說:感應發生在小腿上,凶;安居不動則吉。《象傳》說:雖然「凶」卻「居吉」,是因為柔順就不會受害。這裡的「順」指九三。

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象》曰:“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執”,牽也;“下”,二也。體靜而神交者,“咸”之正也。“艮”,止也。而所以為“艮”者,三也。三之德固欲止,而初與二莫之聽者,往從其配也。見配而動,雖三亦然。是故三雖欲止,而不免於隨也。附於足而足不能禁其動者,拇也;附於股而股不能已其行者,腓也。初與二者,“艮”之體,而“艮”不能使之止也。拇雖動,足未必聽。故初之於四,有志而已。腓之所之(以)無不隨者,以動靜之制在焉。故可以凶、可以吉也。股欲止而牽於腓,三欲止而牽於二。不信己而信人,是以“往吝”也。

九三爻辭說:感應發生在大腿上,被牽住而只能隨人而動,前往有憾惜。《象傳》說:「咸其股」,也是不肯安處;心志在於跟隨別人,所執守的實在低下。「執」是牽制的意思,「下」指六二。身體安靜而以精神相交,才是「咸」的正道。艮的性情是靜止,而在這一卦裡體現艮之所以為艮的,正是九三。九三本性確實想停住,可初六、六二都不聽它的,各自跑去跟從自己所應的爻。一見到相應的對象就動,連九三自己也免不了。所以九三雖然想停住,終究免不了隨人而走。附在腳上而腳管不住它亂動的,是腳拇指;附在大腿上而大腿止不住它前行的,是小腿。初六和六二本是艮體的一部分,艮卻沒法讓它們停下來。腳拇指雖然動了,腳未必就聽它的;所以初六對九四,也不過是心裡存著那份念頭罷了。至於小腿一邁動,全身沒有不跟著走的,因為動與靜的控制權就握在它那裡,所以它可以招凶,也可以致吉。大腿本想停住,卻被小腿牽著走;九三本想停住,卻被六二牽著走。不相信自己而相信別人,因此才「往吝」。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九四之所居,心之所在也。方其為卦也,四隱而不見,心與百體並用而不知,是以無悔無朋。及其表之以四也,而心始有所在。心有所在,而物疑矣。故“憧憧往來”以求之,正則吉,不正則不吉。既感則“悔亡”;未感則害我者也。其朋則從,非其朋則不從也。

九四爻辭說:守正則吉,悔恨消失;心思往來不定,只有同你一路的人才順著你的想法。《象傳》說:「貞吉悔亡」,是還沒有被「感」傷到;「憧憧往來」,是心量還不夠光明廣大。九四所在的位置,正是心之所在。當它還只是整卦的一部分時,九四隱而不顯,心和全身百骸一齊運作而自己並不察覺,所以既沒有悔恨,也談不上什麼「朋」。等到把它單標出來作九四,心才有了一個固定的著落;心有了固定的著落,外物也就對它起疑了。於是它心思往來不定地去求人:所求得正就吉,不正就不吉。感應一旦達成,悔恨就消失;感應還沒達成,它反倒是傷害我的東西。是自己一路的就跟從,不是自己一路的就不跟從。

九五:咸其脢,無悔。《象》曰:“咸其脢”,志末也。拇之動,腓之行,股之隨,心之憧憧往來,皆有為之病也。懲其病而舉不為者,是無為之病也。五之所在者,“脢”也。而脢者,體之不動而無事者也,畏其有事之勞,而“咸”於無事之求,“無悔”而已,志已卑矣。上六:咸其輔、頰、舌。《象》曰:“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上六之所在者,口也。夫有以為“咸”者,口未必不用;而恃口以為“咸”,則不可。

九五爻辭說:感應發生在背脊肉上,沒有悔恨。《象傳》說:「咸其脢」,是志向落到了末梢。腳拇指的動、小腿的走、大腿的隨人而行、心的往來不定,都是「有所作為」帶來的毛病;可是因為怕這個毛病就索性什麼都不做,那又成了「無所作為」的毛病。九五所在的位置是「脢」,也就是背脊肉,是身上不動也無事可做的地方。它害怕做事的辛勞,就把感應寄託在「不必做事」上頭,這樣固然可以「無悔」,志向卻已經很卑下了。上六爻辭說:感應發生在牙床、面頰和舌頭上。《象傳》說:「咸其輔頰舌」,不過是嘴上說說罷了。上六所在的位置是口。真有實感的人,嘴未必就不用;可是單靠一張嘴去求感應,那就不行了。

恆卦(第三十二)

震上,巽下。“恆”: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彖》曰:“恆”,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恆”。“恆,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所以為“恆”者,貞也。而貞者施於既“亨、無咎”之後者也。上下未交,恩澤未渥,而驟用其貞,此危道也。故將為“恆”,其始必有以深通之,其終必有以大正之。方其通物也,則上下之分有相錯者矣。以錯致亨,亨則悅;悅故無我咎者。無咎而後貞,貞則可“恆”。故“恆”非一日之故也,惟久於其道而無意於速成者能之。

《恆》卦上體是震(雷),下體是巽(風)。卦辭說:亨通,不會有過錯,利於守正,利於有所前往。《彖傳》說:「恆」就是長久。剛爻在上、柔爻在下,雷與風互相助長,謙遜而又能動,剛柔各爻都彼此相應,這就是《恆》。「恆,亨,無咎,利貞」,是說長久地守在自己的道上。使一件事能夠長久的,靠的是「貞」;可是「貞」要施用在已經亨通、已經無咎之後。上下還沒有交好,恩澤還沒有浸透,就貿然拿正道去繩墨人,這是危險的路數。所以要建立恆久之道,開頭一定先深深地打通它,最後才能大大地端正它。當他打通人情的時候,上下的名分難免有些交錯錯位;靠這一點錯位換來亨通,亨通了人心就歡悅,歡悅了就沒有人來責怪我。沒有人責怪,然後才談得上守正;守得住正,才能長久。所以「恆」不是一天兩天造成的,只有長久地守在正道上而又不急於求成的人才做得到。

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物未有窮而不變者。故“恆”非能執一而不變,能及其未窮而變爾。窮而後變,則有變之形;及其未窮而變,則無變之名,此其所以為“恆”也。故居“恆”之世,而“利有攸往”者,欲及其未窮也。夫能及其未窮而往,則終始相受,如環之無端。

《彖傳》說:天地的運行之道,恆久而不停息;「利有攸往」,是因為一個終點就是另一個起點。世上沒有哪樣東西走到窮盡還不發生變化的。所以「恆」並不是死抱著一樣東西不變,而是能趕在它還沒走到窮盡的時候就先變。等到窮盡了才變,就顯出變的痕跡;趁著還沒窮盡就變,就落不下一個「變」的名目——這才是所謂「恆」。所以處在《恆》的時代卻說「利有攸往」,正是要趕在事情尚未窮盡之前動手。能夠趕在未窮之前前行,那麼終點與起點首尾相接,像一個圓環那樣找不到頭尾。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照”者,日月也。運之者,天也。四時變化而能久成。將明恆久不已之道,而以日月之運、四時之變明之,明其未窮而變也。陽至於午,未窮也;而陰已生。陰至於子,未窮也;而陽已萌。故寒暑之際人安之,如待其窮而後變,則生物無類矣。

《彖傳》說:日月得著天的運行,才能長久地照耀。發光照耀的是日月,推著它們運轉的卻是天。《彖傳》又說:四時不斷變化,才能長久地成就萬物。這裡要闡明恆久不息的道理,就拿日月的運行、四時的變化來印證,正是要說明它們都是趁著還沒窮盡就先變了。陽氣到了午時,並沒有窮盡,而陰氣已經生出來了;陰氣到了子時,並沒有窮盡,而陽氣已經萌動了。所以寒來暑往之際,人們才安然受得住。假如非等到窮盡了才變,那麼天地間的生物就要絕種了。

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恆,而天下萬物之情可見矣。非其至情者,久則厭矣。《象》曰:雷風,恆。君子以立不易方。“雷”、“風”,非天地之常用也;而天地之化所以無常者,以有“雷”、“風”也。故君子法之,以能變為“恆”;“立不易方”,而其道運矣。

《彖傳》說:聖人長久地守在自己的道上,天下就化育有成;觀察一個人所恆守的東西,天下萬物的實情也就看得見了。凡不是出於最真實性情的東西,日子一長就叫人生厭。《象傳》說:雷與風相助,這就是《恆》的卦象;君子由此領悟,要立身有主而不改換自己的方向。雷和風並不是天地日常固定的作用,可是天地的化育之所以變動不居,恰恰因為有雷有風。所以君子效法它,把「能變」當作自己的「恆」;外面看去是「立不易方」,而他的道其實一直在運轉。

初六:浚恆,貞凶,無攸利。《象》曰:“浚恆”之“凶”,始求深也。“恆”之始,陽宜下陰以求亨;及其終,陰宜下陽以明貞。今九四不下初六,故有“浚恆”之凶。上六不下九三,故有“振恆”之凶。二者皆過也,易地而後可。下沈曰“浚”,上奮曰“振”。初六以九四不見下,故求深自藏以遠之,使九四雖田而無獲,可謂貞矣。然陰陽否而不亨,非所以為恆之始也,故“凶”。始不亨而用貞,終必兩廢,故“無攸利”。夫“恆”之始,宜亨而未宜貞。

初六爻辭說:一上來就求之過深,守著這樣的正也凶,沒有什麼好處。《象傳》說:「浚恆」之所以凶,是因為一開頭就求得太深。《恆》卦的開端,陽應當屈就陰以求亨通;到了末尾,陰應當屈就陽以表明貞正。如今九四不肯屈就初六,所以有「浚恆」之凶;上六不肯屈就九三,所以有「振恆」之凶。兩者都是過分,把位置對調過來才行。向下深沉叫「浚」,向上奮起叫「振」。初六因為九四不肯下來就自己,就往深處躲藏,遠遠避開它,讓九四雖然出去打獵卻一無所獲——單看這一點,也可以算是貞了。然而陰陽閉塞而不通,這不該是恆久之道的開端,所以「凶」。開頭還沒亨通就急著用「貞」,最後兩頭都要落空,所以「無攸利」。要知道《恆》卦的開端,該講亨通,還不該講貞正。

九二:悔亡。《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艮”、“兌”合而後為“咸”,“震”、“巽”合而後為“恆”。故卦莫吉於“咸”、“恆”者,以其合也。及離而觀之,見己而不見彼,則其所以為“咸”、“恆”者亡矣。故“咸”、“恆”無完爻,其美者不過“悔亡”。“恆”之世,惟四宜下初,自初以上,皆以陰下陽為正。故九二、九三、六五、上六,皆非正也。以中者用之,猶可以“悔亡”;以不中者用之,則無常之人也。故九三“不恆其德”。

九二爻辭說:悔恨消失。《象傳》說:九二能「悔亡」,是因為能長久地守住中道。艮與兌合起來才成《咸》,震與巽合起來才成《恆》,所以論卦象,沒有比《咸》《恆》更吉的,正因為它們講的是「合」。可是把爻拆開來看,就只見得自己而見不到對方,那麼使它們成其為《咸》《恆》的東西也就沒有了。所以《咸》《恆》兩卦沒有一爻是完美的,最好的也不過「悔亡」兩個字。《恆》的時代,只有九四應當屈就初六;從初六往上,都以陰屈就陽為正。所以九二、九三、六五、上六,都算不上正。位置不正而能守中的,還可以「悔亡」;位置不正又不能守中的,就成了反覆無常的人,所以九三是「不恆其德」。

九三: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象》曰:“不恆其德”,無所容也。《傳》曰:“人而無恆,不可作巫醫。”子曰:“不占而已矣。”夫無常之人,與之為巫醫且不可,而況可與有為乎?人惟有常,故其善惡可以外占而知,無常之人,方其善也,若可與有為;及其變也,冰解潦竭,而吾受其羞。故與是人遇者,去之吉,貞之吝。善惡各有徒,惟無常者無徒。故曰:“不恆其德,無所容也。”九四:田無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九四居非其位,而重下初六。初六,其所欲得也,故曰“無禽”;上亢而下沉,欲以獲初,難矣。

九三爻辭說:不能恆守自己的德行,就可能承受羞辱,守著這樣的正也有憾惜。《象傳》說:「不恆其德」,是說這種人無處容身。古書上記著一句話:「一個人若沒有恆心,連巫醫都做不得。」孔子接著說:「這種人根本用不著替他占卜。」這兩句都見於《論語·子路》。反覆無常的人,同他一起做巫醫都不行,何況同他一道乾大事?人只有守常,善惡才可以從外面推斷出來;無常的人,正當他行善的時候,看著好像可以同他有所作為,等他一變,就像冰化了、積水乾了一樣什麼都不剩,我便跟著蒙受羞辱。所以碰上這種人,離開他才吉,硬守著他就有憾惜。善有善的同夥,惡有惡的同夥,唯獨反覆無常的人一個同夥也沒有,所以《象傳》說:「不恆其德,無所容也。」九四爻辭說:打獵打不到禽獸。《象傳》說:長久地佔著不屬於自己的位置,怎麼可能獵到禽獸?九四占的本不是它該占的位置,又不肯屈尊去就下面的初六。初六正是它想得到的,所以說「無禽」;上面高亢,下面深沉,想憑這個去獵獲初六,難了。

六五: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恆”以陰從陽為正,六五下即二,則婦人之正也。九二上從五,則夫子之病也。上六:振恆,凶。《象》曰:“振恆”在上,大無功也。“恆”之終,陰宜下陽者也。不安其分而奮於上,欲求有功,而非其時矣。故“凶”。

六五爻辭說:恆守自己的德行,這樣的貞正對婦人是吉,對男子卻是凶。《象傳》說:「婦人貞吉」,是因為從一而終;男子應當自己裁斷義理,跟著婦人走就凶。《恆》卦以陰從陽為正,六五往下就九二,是婦人的正道;九二反過來向上跟從六五,就成了男子的毛病。上六爻辭說:躁動不安地求恆久,凶。《象傳》說:「振恆」而又居於最上位,大而無功。《恆》卦到了末尾,陰本該屈就陽;上六不安於本分,反倒在上面奮然躁動,還想立功,可時機早已不對了,所以「凶」。

遯卦(第三十三)

乾上,艮下。“遯”:亨,小利貞。《彖》曰:“遯,亨”,遯而亨也。陰盛於“否”而至於“剝”,君子未嘗不居其間也。“遯”以二陰而伏於四陽之下,陰猶未足以勝陽,而君子遂至於遯。何也?曰:君子之遯,非直棄去而不復救也,以為有亨之道焉。今夫二陰在內,“遯”之主也;其勢至銳,而其朋至寡。銳,則其終必勝;寡,則其心常欲得眾。君子及其未勝而遯,則陰無與處而思求陽。陰思求陽而後陽可以處,故曰:“遯,亨,遯而亨也。”

《遯》卦上體是乾(天),下體是艮(山)。卦辭說:亨通,小有利於守正。《彖傳》說:「遯,亨」,是說退避反而帶來亨通。陰氣在《否》卦已經很盛,到《剝》卦更盛,君子卻未嘗不還留在那樣的世道里;《遯》卦不過是兩個陰爻伏在四個陽爻之下,陰還不足以勝過陽,君子倒已經退避了,這是為什麼?回答是:君子的退避,並不是乾脆撒手不管、再不救世,而是認為退避裡頭自有一條通達之路。眼下兩個陰爻在內卦,是《遯》卦的主角,氣勢極其銳利,同黨卻極其稀少。銳利,最終必定得勢;稀少,心裡就常常想拉攏更多的人。君子趁它還沒得勢就先退避,陰便沒有人可以相處,只好回過頭來求陽;陰肯回頭求陽,陽才有立足之地,所以《彖傳》說:「遯,亨,遯而亨也。」

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時當遯,雖有應,不得不逝也。“小利貞”,浸而長也。“遯”之時義大矣哉!“浸”而後“長”,則今猶微也。微而忘貞,則廢矣。《象》曰:天下有山,“遯”。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山有企天之意而不可及,陰有慕陽之志而不可追,“遯”之象也。

《彖傳》說:陽剛居於正位而與下相應,是隨著時勢而行動。時勢該退避了,縱然有相應的對象,也不得不離去。《彖傳》又說:「小利貞」,是因為陰氣正一點點浸潤生長;《遯》所當的時勢與意義真是大啊。既然是先「浸潤」而後「生長」,可見眼下陰氣還很微弱;正因為它還微弱就忘了守正,事情就要敗壞。《象傳》說:天底下立著山,這就是《遯》的卦象;君子由此領悟,要遠離小人,不必疾言厲色,自有一份威嚴。山有一心要夠到天的意思,卻終究夠不著;陰有羨慕陽的心志,卻終究追不上。這正是《遯》的形象。

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象》曰:“遯尾”之“厲”,不往,何災也?“遯”者皆外向,故初六為“尾”。首之所趣,尾所不能禁也,遯而不能禁,逝者眾矣。眾逝則我無與處,故危;勢不能禁而往迫之,則陽怒而為災,故不利“有攸往”。

初六爻辭說:退避時落在最後,有危險;不可有所前往。《象傳》說:「遯尾」的危險,只要不追上去,哪裡會有災禍?退避的人都朝外面走,所以處在最下面的初六成了「尾」。頭往哪裡走,尾巴是攔不住的;既然退避而攔不住,走掉的人就多了。人一走光,我這一邊便沒有誰可以相處,所以危險。形勢上明明攔不住,卻還要追上去逼迫他們,那就要觸怒陽剛而招來災禍,所以不利於「有攸往」。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六二“遯”之主,而與五為應,則有以固“執之”矣。方陽之遯,其所以執而留之者,非出於款誠至意,陽不顧也,故必有如牛革之堅者,而又用其黃焉,則忠確之至也。

六二爻辭說:把他捆住,用黃牛皮做的繩索,誰也解不開。《象傳》說:用黃牛皮捆縛,是要堅定自己的心志。六二是《遯》卦的主角,又與九五相應,所以有辦法牢牢地「執之」。當陽剛要退避的時候,用來挽留他的手段,若不是出於懇切至誠的心意,陽剛連看都不肯看一眼;所以必得有像牛皮那樣堅韌的東西,而且還要取「黃」這個居中的正色,這就是忠誠堅定到了極處。

九三:係遯,有疾,厲;畜臣妾,吉。《象》曰:“係遯”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九三雖陽,而與陰同體,是為以陰止陽,徒欲止之而無應於上,止之不由其道,蓋繫之而已。彼欲去矣,而以力繫之,我惟無疾而後可,一日有疾,則彼皆舍我而去爾,何則?所以繫之者,恃力也。故曰:“畜臣妾,吉。”繫者,“畜臣妾”之道,而非所以畜君子也。

九三爻辭說:牽繫著不讓人退避,有疾患,危險;拿這法子畜養奴僕婢妾倒吉利。《象傳》說:「係遯」的危險,在於有疾患而困頓;「畜臣妾吉」,是說這一套辦不成大事。九三雖是陽爻,卻與兩個陰爻同在內卦,等於用陰去阻止陽;它一味想攔住人家,上面又沒有相應的援手,攔人又不走正道,不過是硬拴住罷了。人家本來要走,你卻用力氣把他拴住,那只有在我一直不生病的時候才行;哪一天我病了,他們就全都撇下我走掉。為什麼呢?因為拴住他們靠的只是力氣。所以爻辭說「畜臣妾,吉」。硬拴這一套,是畜養奴僕婢妾的辦法,並不是畜養君子的辦法。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九四有初六之好,舍其好而遯,則“君子吉”,而“小人否”也。九五:嘉遯,貞吉。《象》曰:“嘉遯貞吉”,以正志也。六二,九五配也。舍其配而遯,故曰“嘉遯”。猶懼其懷也,故戒之以“貞吉”。

九四爻辭說:有所愛戀而仍能退避,君子吉,小人做不到。《象傳》說:君子能夠「好遯」,小人就不行。九四與初六有相好的情分,能捨下這份情分而退避,那就是「君子吉」,小人卻辦不到。九五爻辭說:嘉美的退避,守正則吉。《象傳》說:「嘉遯貞吉」,是因為端正了自己的心志。六二是九五的配偶,九五能捨下自己的配偶而退避,所以叫「嘉遯」。即便如此,還怕它心裡留戀,所以又拿「貞吉」來告誡它。

上九:肥遯,無不利。《象》曰:“肥遯無不利”,無所疑也。無應於下,沛然而去,“遯”之肥也。夫九三牽於二陰而為之止,我不知勢之不可以不遯而止之,非其利也;然則上九之“肥遯”,非獨以利我,亦以利三也。

上九爻辭說:寬綽從容地退避,沒有什麼不利。《象傳》說:「肥遯無不利」,是因為心裡毫無疑慮。上九在下面沒有相應的牽掛,一走就走得痛快淋漓,這就是退避中的「肥」——寬綽有餘。九三被兩個陰爻牽住,替它們出面攔人;如果我不明白形勢已經非退不可,還要去攔阻別人,那對誰都沒有好處。這樣看來,上九的「肥遯」,不單對我自己有利,對九三也一樣有利。

大壯卦(第三十四)

震上,乾下。“大壯”:利貞。《彖》曰:“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以大者為正,天地之至情也。《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所以全其勇、壯也。

《大壯》卦上體是震(雷),下體是乾(天)。卦辭說:利於守正。《彖傳》說:《大壯》,是「大者」強壯;因為剛健而又能動,所以強壯。「大壯,利貞」,是說所謂「大」就是「正」;能正而且大,天地的實情也就看得見了。把「大者」當作「正」,這正是天地最真實的性情。《象傳》說:雷響在天上,這就是《大壯》的卦象;君子由此領悟,凡不合於禮的事一概不做。這樣做,才保全得住自己那份勇與壯。

初九:壯于趾,征凶有孚。《象》曰:“壯于趾”,其孚窮也。“乾”施壯於“震”者也。壯者為羊,所施為藩,故五以二為羊,三以六為藩。以類推之,則初九之壯,施於九四;九四藩決不羸,則初九亦觸四之羊也。以其最下而用壯,故曰“壯于趾”。自下之四,故曰“徵”。眾皆觸非其類,已獨觸其類。觸其類,則有孚於非其類矣,不孚於方壯之陽,而孚於已窮之陰,故雖有孚而不免於凶者,其孚窮而不足賴也。

初九爻辭說:強壯表現在腳趾上,前往則凶,卻也有人相信他。《象傳》說:「壯于趾」,他所得到的那份信任已經走投無路。這一卦是乾把強壯施加給震。施壯的一方是「羊」,被抵撞的一方是「藩籬」,所以六五拿九二當羊,九三拿上六當藩籬。照這個類推,初九的壯就施加在九四身上;九四爻辭說「藩決不羸」,可見初九也是抵撞九四的那頭羊。因為它處在最下面就動用強壯,所以說「壯于趾」;從最下面奔向九四,所以說「徵」。眾爻抵撞的都是異類,唯獨初九抵撞的是同類。抵撞同類,那麼肯信它的就只剩下異類了。它得不到正當強盛的陽的信任,卻得到已經窮途末路的陰的信任,所以縱然有人信它,仍舊免不了凶——因為信它的人自身已到盡頭,靠不住。

九二:貞吉。《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初九以觸陽“凶”,九三以獨陰“厲”,皆失中者也。九二之於五也,進不觸之,退不助之,安貞而已,中也。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羊”,九三也;“藩”,上六也,“羸”,廢也。九三之壯施於上六。上六,窮陰也;九三,壯陽也。以壯陽觸窮陰,其勢若易易然。然而陽壯則輕敵,陰窮則深謀,故小人以是為壯,而君子以是為罔已也。以陽觸陰,正也;而危道也。是以君子不觸也。

九二爻辭說:守正則吉。《象傳》說:九二之所以「貞吉」,是因為它居中。初九抵撞同為陽的九四而招「凶」,九三單去對付一個孤陰而遇「厲」,都是失了中道。九二對於六五,前進不去抵撞它,後退也不去幫襯它,只是安守正道罷了,這就是中。九三爻辭說:小人一味逞強,君子卻把這看作虛妄,守著這樣的正也危險;公羊去撞藩籬,把角卡住了。《象傳》說:「小人用壯」,在君子看來不過是虛妄。爻辭裡的「羊」指九三,「藩」指上六,「羸」是廢損的意思。九三把自己的壯施加在上六身上:上六是走到盡頭的陰,九三是正當強盛的陽。拿強盛的陽去撞窮盡的陰,看形勢像是輕而易舉。可是陽一強盛就輕敵,陰一窮盡就深謀,所以小人把這個當作強壯,君子卻看穿它不過是一場空。以陽去抵撞陰,道理上是正的,行事上卻是危險的,所以君子並不去撞。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輹。《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九四有藩,是以知初九之觸也,欲進而消二陰者。九四之“貞吉”也,外有二陰之敵,而內有初九之觸,此九四之所以有“悔”也。忿其觸而羸其角,則是敵未亡而內自戰,四以是為病也,故見觸不校,即而懷之。以為其徒,則可以“悔亡”,故曰“藩決不羸,壯于大與之輹”。九四自決其藩,而不以羸初九之角,則向之觸我者止而為吾用,適所行以壯吾輹爾。臨敵而輹壯,可以往矣。

九四爻辭說:守正則吉,悔恨消失;藩籬開了口子,羊角沒有被卡住,強壯得像大車的伏兔一樣結實。《象傳》說:「藩決不羸」,是說還可以繼續前往。九四這裡也有一道藩籬,由此可知初九確實在抵撞它——初九想上進,去消掉上面那兩個陰爻。九四之所以要「貞吉」,是因為外面有六五、上六兩個陰爻做敵人,裡面又有初九來抵撞自己,這正是九四有「悔」的緣故。倘若惱恨它來撞,就去卡住它的角,那便是敵人還沒除掉而內部先打起來,九四把這看作大毛病。所以它捱了撞也不計較,反而就近把初九安撫過來,收作自己的同夥,這樣就可以「悔亡」,所以說「藩決不羸,壯于大與之輹」。九四自己把藩籬撤開一個口子,不去卡初九的角,那麼先前撞我的,如今停下來為我所用,恰好拿它的力氣把我車上的伏兔加固了。臨陣對敵而車輹結實,就可以往前走了。

六五:喪羊于易,無悔。《象》曰:“喪羊于易”,位不當也。“羊”,九二也;六五者,九二施壯之地也。以陰居陽則不純乎陰,有志於助陽矣。是以釋九二之羊而縱之,故曰:“喪羊于易,位不當也。”人皆為藩以御羊,而已獨無有,豈非易之至也歟?有藩者,羸其角;而易者喪之,羸其角者“無攸利”,則喪之者“無悔”,豈不明哉!

六五爻辭說:在平易之地丟了羊,沒有悔恨。《象傳》說:「喪羊于易」,是因為所居的位置不當。爻辭裡的「羊」指九二,六五則是九二施加強壯的對象。六五以陰爻居陽位,就不是純粹的陰,心裡存著幫助陽的念頭,所以索性把九二這頭羊放開、由它去,因此《象傳》說「喪羊于易,位不當也」。別人都築起藩籬來擋羊,唯獨六五什麼也不築,這豈不是平易到了極點?築藩籬的,把羊角卡住了;平易的,把羊放跑了。卡住羊角的落得「無攸利」,放跑羊的反而「無悔」,道理不是很明白嗎!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羊”,九三也;“藩”,上六也。自三言之,三不應觸其藩;自上言之,上不應羸其角。二者皆不計其後而果於發者,三之觸我,我既已罔之矣,方其前“不得遂”,而退不得釋也,豈獨羊之患,雖我則何病如之?且未有羊羸角而藩不壞者也,故“無攸利”,均之為不利也,則以知難而避之,為“吉”。

上六爻辭說:公羊撞在藩籬上,退不回來,也沖不出去,沒有什麼好處;處境艱難而能自守就吉。《象傳》說:「不能退,不能遂」,是因為考慮得不周詳;「艱則吉」,是說災咎不會拖得長久。爻辭裡的「羊」指九三,「藩」指上六。從九三一邊說,它本不該去撞人家的藩籬;從上六一邊說,它本不該去卡人家的羊角。兩邊都是不計後果、貿然發作。九三來撞我,我已經識破了它的虛妄;等到它前進沖不出去、後退又抽不出角來的時候,吃苦的豈止是那頭羊,我這道藩籬又何嘗不是傷得一樣重。何況從來沒有羊角卡住了而藩籬還完好無損的,所以說「無攸利」。既然兩邊同樣不利,那就以知難而退、避開這場衝撞為「吉」。

晉卦(第三十五)

離上,坤下。“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晉”以“離”為君,“坤”為臣。“坤”之為物廣大博厚,非特臣爾,乃諸侯也。故曰“康侯”,君以是安諸侯也。夫“坤”順而“離”明,以順而進,趨於明,無有逆而不受者,故曰“錫馬”。馬所以進也,錫之馬而使蕃之,許其進之甚也。一日三接,喜其來之至也。《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晉》卦上體是離(火、明),下體是坤(地)。卦辭說:使諸侯安定的君王,賜給他車馬,讓馬匹繁衍眾多,一天之內接見他三次。《彖傳》說:「晉」就是前進。光明從地面升起,柔順而附麗於大光明,柔爻上行而進,所以說「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晉》卦以離為君,以坤為臣。坤這樣東西廣大厚重,不只是一般臣子,簡直就是諸侯,所以稱「康侯」——君主用這種辦法來安撫諸侯。坤柔順而離光明,憑柔順去前進,一路奔向光明,沒有什麼會被拒之門外,所以說「錫馬」。馬是用來前進的,賜給他馬還讓馬繁衍眾多,是十分允許他上進。一天之內接見三次,是喜歡他來得殷勤。《象傳》說:光明從地面升起,這就是《晉》的卦象;君子由此領悟,要自己把光明的德性顯發出來。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無咎”,未受命也。三陰皆進而之“離”,九四居於其沖,欲並而有之,眾之所不與也。初六有應於四,將以眾適四,故進而眾摧之也。夫初六之適四,正也;其以眾適四,不正也。已獨行而不以眾,則得其正矣,故曰“貞吉”。我雖正矣,而眾莫吾信,故“裕”之而後“無咎”。裕之而後無咎者,眾未肯受吾命也。

初六爻辭說:想前進,卻被人挫抑,守正則吉;不被信任時,從容寬裕一些,就沒有過錯。《象傳》說:「晉如摧如」,是因為獨自走自己的正道;「裕無咎」,是因為還沒有得到任命。三個陰爻都要上進去歸附離,九四正卡在要衝上,想把它們一併據為己有,這是眾爻所不贊成的。初六與九四有正應,打算帶著大家一起去歸附九四,所以它一動,眾人就來挫抑它。初六自己去歸附九四,是正當的;拉上大家一起去歸附九四,就不正當了。它獨自前往而不裹挾眾人,才算得其正,所以說「貞吉」。我雖然正,眾人卻不信我,所以要從容寬裕些,然後才「無咎」。要寬裕然後才無咎,是因為眾人還不肯接受我的號令。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于其王母。《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將進而之五,而四欲得之,故“晉如,愁如”。我守吾正,雖四為拒,不能終閉也,故受福於王母。六五之謂王母也,以其為王母,故二雖陰,亦可得而歸之矣。六三:無允,悔亡。《象》曰:“無允”之,志上行也。將適上九而近於四,悔也。雖與之近,而眾信其不與也,故“悔亡”。

六二爻辭說:想前進,卻滿懷憂愁,守正則吉;從王母那裡承受這份大福。《象傳》說:「受茲介福」,是因為它居中而守正。六二正要上進去歸附六五,九四卻想把它搶過來,所以「晉如,愁如」。我只管守住自己的正道,九四雖然從中攔阻,終究關不死這條路,所以能從「王母」那裡受福。「王母」指的就是六五;正因為它是王母,所以六二雖然同是陰爻,也照樣可以歸附它。六三爻辭說:得不到眾人的認可,悔恨卻消失了。《象傳》說:所以「無允」,是因為它心志在於上行。六三本要去歸附上九,偏又挨著九四,這是可悔的;雖然與九四靠得近,眾人卻相信它並不與九四同黨,所以「悔亡」。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求得而未必能者,鼫鼠也。六二、六三,非其所當得也。因其過我欲兼有之,而眾不聽,故曰“晉如,鼫鼠”。九四之有初六,正也;非其正者,固不可得矣。而正者猶危,則位不當之故也。

九四爻辭說:這樣的上進就像鼫鼠,守著這樣的正也危險。《象傳》說:「鼫鼠貞厲」,是因為所居的位置不當。樣樣都想抓、樣樣又都抓不成的,正是鼫鼠。六二、六三本不是九四該得的,只因它們從自己身邊經過,就想一併佔有,眾人卻不答應,所以說「晉如,鼫鼠」。九四擁有初六,是正當的;不正當的東西,本來就得不到。可是連正當該得的也仍舊危險,那就是位置不當的緣故了。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四奪其與,悔也。然而眾不與四,是以“悔亡”。夫以五之尊而下與四爭,其所附則陋矣,故雖失所當得,“勿恤”,而往則吉。夫下與四爭,必來;來者爭也,則往者不爭之至也。五猶不爭,而四何敢不置之?故其所失,終亦必得而已矣。苟終於得,則其不爭,非獨四之利也。

六五爻辭說:悔恨消失;得也好、失也好,都不必憂慮,前往則吉,沒有什麼不利。《象傳》說:「失得勿恤」,是說前往會有福慶。九四把本該歸附六五的人奪了去,這是可悔的;然而眾人並不親附九四,所以「悔亡」。以六五這樣的尊位,卻下去同九四爭奪依附自己的人,那就未免鄙陋了。所以即便失掉本該得到的,也「勿恤」,只管往前走就吉。下去同九四爭,就勢必是「來」;「來」就是爭,那麼「往」正是徹底的不爭。六五尚且不爭,九四又哪裡敢不放手?所以它所失掉的,最終一定還會得回來。既然終歸得得回來,那麼這份不爭,就不只是九四一個人占的便宜了。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剛之上窮者,角也。“晉其角”者,以是為晉也。以角為晉,必有所用其觸。三,吾應也;而四閉之,則上九之所伐者,四也。四與上同體,故為邑也。邑人而閉吾應,無以令之而至於用兵,道不光矣。此正也,而吝道也。故知戒於危,然後其吉,可以無咎。

上九爻辭說:上進到了犄角,只能用來討伐自己的封邑,雖有危厲卻吉,沒有過錯,守著這樣的正終究有憾惜。《象傳》說:「維用伐邑」,是說這條路還不夠光大。陽剛升到盡頭,就成了犄角。「晉其角」,是拿犄角當作上進的憑藉;拿犄角上進,就一定要用它去抵撞什麼。六三是我的正應,九四卻從中把路堵死,那麼上九所要討伐的就是九四。九四與上九同在上卦離體之內,所以稱它作「邑」。同一個邑里的人卻封堵我的正應,我拿不出別的辦法號令他,只好動用兵力,這條路就不夠光大了。這件事雖然正當,卻是有憾惜的路數。所以要懂得在危險處知所戒懼,然後才得吉,才可以沒有過錯。

明夷卦(第三十六)

坤上,離下。“明夷”:利艱貞。《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王弼曰:顯明於外,乃所辟也。

《明夷》卦上體是坤(地),下體是離(火、明)。卦辭說:利於在艱難中守正。《彖傳》說:光明沉入地下,這就是《明夷》。內裡文采光明而外表柔順,因此能承受大難,周文王被囚羑里時正是這樣做的。「利艱貞」,是把自己的光明隱晦起來;身陷宗族內部的患難而仍能端正自己的心志,殷末的箕子正是這樣做的。《象傳》說:光明沉入地下,這就是《明夷》的卦象;君子由此領悟,臨民治眾時要收斂鋒芒,反倒更為明察。王弼說:把明察顯露在外面,恰恰是應當迴避的。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象》曰:“君子于行”,義不食也。“明夷”之主在上六。二與五,皆其用事之地。而九三勢均於其主,力足以正之,此三者皆有責於“明夷”之世者也。夫君子有責於斯世,力能救則救之,六二之“用拯”是也;力能正則正之,九三之“南狩”是也。既不能救,又不能正,則君子不敢辭其辱以私便其身,六五之“箕子”是也。

初九爻辭說:光明受傷之時振翅而飛,垂下了翅膀;君子在路上奔走,三天顧不上吃飯;有所前往,主人還會有閒話。《象傳》說:「君子于行」,是道義上不肯受人之食。《明夷》一卦的主角在上六。六二和六五都處在當權用事的位置,而九三的勢力與那位主角相當,力量足以匡正它——這三爻都是對《明夷》之世負有責任的。君子對這個世道既然負有責任,力量能救就去救,六二爻辭的「用拯」就是;力量能匡正就去匡正,九三爻辭的「南狩」就是;既救不了又正不了,那麼君子也不敢為了自己方便就推掉這份屈辱,六五爻辭所說的「箕子」就是。

君子居“明夷”之世,有責必有以塞之,無責必有以全其身而不失其正。初九、六四,無責於斯世,故近者則入腹獲心“于出門庭”,而遠者則行不及食也。“明夷”者,自“夷”以全其明也,將飛而舉其翼,必見縻矣,故“垂其翼”,所以示不飛之形也。方其未去也,“垂其翼”,緩之至也;及其去也,三日不遑食,亟之至也。是何也?則懼不免也。“明夷”之主,既已失其民矣,我有所適,所適必其敵也。去主而適敵,主且以我為謀之,故曰“主人有言”。“主人”,上六也。

君子處在《明夷》的時代,負有責任的就一定要設法盡到它,不負責任的就一定要設法保全自身而又不失正道。初九和六四對這個世道並不負有責任,所以離得近的六四是「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隨即趕緊「于出門庭」;離得遠的初九是走得連飯都來不及吃。所謂「明夷」,是自己把光明弄暗,好保全這份光明。將要起飛而高舉翅膀,必定被人纏住扣下,所以「垂其翼」,擺出一副不打算飛走的樣子。當它還沒走的時候,「垂其翼」,慢到了極點;等到真要走的時候,三天顧不上吃飯,又急到了極點。這是為什麼?是怕脫不了身。《明夷》的主角已經失掉了民心,我要往哪裡去,去處必定是他的敵方;離開主人去投奔敵人,主人就要認定我在圖謀他,所以說「主人有言」。這裡的「主人」指上六。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爻言左右,猶言內外也。在我之上,則於我為左矣。“明夷”之世,“坤”,君也,而將廢也。“離”,臣也,而方壯也。自“離”言之,“坤”之廢,左股之傷也。六二忠順之至,故往用拯之,愛其忠而憂其不濟也。故戒之曰:徒往不足拯也。馬壯而後吉,馬所以載傷者也。

六二爻辭說:光明受傷,傷在左邊的大腿上,用來拯救的馬很健壯,吉。《象傳》說:六二的吉,是因為柔順而合乎法度。爻辭裡說左右,就等於說內外;在我上頭的,對我來說便算左邊。《明夷》的時代,坤是君主,卻快要被廢;離是臣子,卻正當強盛。從離這一邊看,坤的將廢就好比左腿受了傷。六二忠順到了極點,所以肯前去救它。爻辭愛惜它這份忠誠,又擔心它救不成,因此告誡說:空著手去是救不了的,得有健壯的馬才吉——馬是用來馱載傷者的。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六二所居者順,而不失人臣之則,故可以拯不明之君。有功而不見疑,是以吉也。至於九三,其勢逼矣。雖欲拯之而不可得,故“南狩”以正之。“明夷”始自晦也,“南狩”,發其明之地也。以陽用陽,戒在於速,故“大首”既獲,則“不可疾貞”。

九三爻辭說:光明受傷之際,往南方去田獵,捕獲了那個首惡,卻不可操之過急地去求正。《象傳》說:「南狩」的心志,是大有所得。六二所處的位置柔順,又不失做臣子的法度,所以能夠去救助那位昏暗的君主,立了功也不招猜疑,因此吉。到了九三,形勢就逼人了:雖然想救也救不成,只好用「南狩」的辦法去匡正它。「明夷」本是從自我晦藏開始的,而「南狩」正是把這份光明發露出來的地方。以陽剛之身行陽剛之事,最須戒備的就是操之過急,所以擒獲了「大首」之後,便「不可疾貞」。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近不明之君,而位非用事之地,雖以遜免可也。是故“入其左腹,獲其心意”,而君子莫之咎者,以去其門庭之速也。君子之居此,懼不免爾。既免,未有不去者;既免而不去,懷其門庭,將以有求,則吾罪大矣。

六四爻辭說:進入左邊的腹地,摸到了這位受傷之明的心思,隨即走出他的門庭。《象傳》說:「入于左腹」,是探得了他的心意。六四貼近昏暗的君主,所居的位置又不是當權用事之地,即便靠委曲順從來求免禍,也無可厚非。所以它「入其左腹,獲其心意」,君子卻不責怪它,正因為它離開那道門庭走得極快。君子處在這個位置上,怕的只是脫不了身;一旦脫得了身,沒有不走的。若是已經免禍卻還賴著不走,戀著人家的門庭,那是另有所求,我的罪過就大了。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六五之於上六,正之則勢不敵,救之則力不能,去之則義不可,此最難處者也。如箕子而後可,箕子之處於此,身可辱也,而“明不可息”者也。

六五爻辭說:像箕子那樣在光明受傷之世自我晦藏,利於守正。《象傳》說:箕子的守正,在於他那份光明始終不曾熄滅。六五對著上六:要匡正它,勢力敵不過;要救它,力量不夠;要一走了之,道義上又不許可——這是全卦最難安頓的一爻。只有像殷末的箕子那樣才應付得來。箕子身處這種境地,寧可讓自己的身子受辱,那份內在的光明卻是絕不能熄滅的。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國也;“後入于地”,失則也。六爻皆晦也。而所以晦者不同:自五以下,明而晦者也;若上六,不明而晦者也。故曰“不明晦”,言其實晦非有托也。明而晦者,始晦而終明;不明而晦者,強明而實晦,此其辨也。

上六爻辭說:不但不明,簡直就是昏暗;起初升到天上,後來墜入地下。《象傳》說:「初登于天」,是曾經照臨四方之國;「後入于地」,是失掉了準則。《明夷》六爻都處在昏暗之中,可是昏暗的緣由並不相同:從六五往下,都是本來光明而故意自晦;至於上六,卻是本來就不明而昏暗。所以爻辭說「不明晦」,是說它實實在在就是暗,並沒有什麼託辭。本來光明而自晦的人,開頭暗而結局明;本來不明而昏暗的人,硬要裝作明察而其實是暗——這就是兩者的分別。

家人卦(第三十七)

巽上,離下。“家人”:利女貞。《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謂二也。男正位乎外。謂五也。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火之所以盛者,風也;火盛而風出焉。家之所以正者,我也;家正而我與焉。

《家人》卦上體是巽(風),下體是離(火)。卦辭說:利於女子守正。《彖傳》說:《家人》一卦,女子在內位上守其正——指的是六二;男子在外位上守其正——指的是九五。男女各得其正,這是天地間的大道理。一家之中有嚴正的君長,說的就是父母。父親像父親,兒子像兒子,兄長像兄長,弟弟像弟弟,丈夫像丈夫,妻子像妻子,家道就端正了;家家端正,天下也就安定了。《象傳》說:風從火裡生出來,這就是《家人》的卦象;君子由此領悟,說話要有實在的內容,行事要有一貫的常度。火之所以燒得旺,靠的是風;可火一旺,風又是從火裡生出來的。家之所以能端正,靠的是我自己;可家一端正,我也就在這份端正裡頭了。

初九:閒有家,悔亡。《象》曰:“閒有家”,志未變也。家人之道,寬則傷義,猛則傷恩。然則是無適而可乎?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至矣,言之有物也,行之有恆也!雖有悍婦、暴子弟,莫敢不肅然,而未嘗廢恩也,此所以為至也。曾子曰:“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曝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如是,何閒之有?初九用剛於家之始,九三用剛於家之成,是以皆有悔也。夫所以至於“閒”者?惟德不足故也。德既不足,而又忘閒焉,則志變矣。及其未變而閒之,故“悔亡”。

初九爻辭說:一開頭就為家立下防閒,悔恨消失。《象傳》說:「閒有家」,是趁著心志還沒有變壞。治家之道,太寬就傷了義,太嚴就傷了恩,那麼難道就沒有一條走得通的路嗎?回答是:「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說話有實在內容、行事有一貫常度,這就到極處了。有了這一條,家裡縱有潑悍的婦人、粗暴的子弟,也沒有誰敢不肅然起敬,而恩情又始終沒有被廢掉,所以說它到了極處。曾子在《論語·泰伯》裡說:「君子所看重的道有三樣:使容貌舉止端莊,就遠離了粗暴慢待;使臉色端正,就近於誠信;說話的措辭語氣講究,就遠離了鄙陋悖理。」能做到這樣,還用得著什麼防閒?初九在家道剛開始時就動用剛強,九三在家道已經成形後還動用剛強,所以兩爻都有悔。為什麼會走到非「防閒」不可這一步?只因為自己的德行不夠。德行既已不夠,又連防閒都忘了,家人的心志就要變壞;趁它還沒變壞先立下防閒,所以「悔亡」。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有中饋,無遂事,婦人之正也。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以陽居陽,過於用剛,故悔且危也。人見其悔且危也,而矯之以寬,則家敗矣。故告之以斯人之終吉,戒之以失節之終吝。

六二爻辭說:不擅自作主張,只管家中的飲食供給,守正則吉。《象傳》說:六二之所以吉,是因為柔順而謙遜。掌管家中飲食,不擅自決斷大事,這是婦人的正道。九三爻辭說:治家過於嚴厲,家人愁苦嗟嘆,雖有悔有危,終歸是吉;若是婦人孩子嘻嘻哈哈,最後必有憾惜。《象傳》說:「家人嗃嗃」,還沒有失掉正道;「婦子嘻嘻」,那是失掉了一家的節度。九三以陽爻居陽位,用剛過了頭,所以又悔又危。旁人看見它又悔又危,便想拿寬縱去矯正它,這個家就要敗了。所以爻辭明白告訴人:像九三這樣的人最終是吉的;同時又警告人:失掉節度最終是要有憾惜的。

六四:富家,大吉。《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家人”有四陽二陰,而陰皆不失其位,以聽於陽。陽為政而陰聽之,家欲不治不可得也。富者治之極也,故六二“貞吉”,其治也;六四“富家”,其極也。以治極致富,則其富可久,此之謂“大吉”。

六四爻辭說:使家道富足,大吉。《象傳》說:「富家大吉」,是因為柔順而又居於正位。《家人》卦有四個陽爻、兩個陰爻,兩個陰爻都不失其正位,都聽命於陽。陽主持政事而陰聽從,這樣的家想治不好都不可能。富足是治理到極處的結果,所以六二說「貞吉」,那是治;六四說「富家」,那是治的極處。靠治理到極處而致富,這樣的富才守得久,這就叫「大吉」。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假”,至也。王至有家,則是家也大矣。王者以天下為一家,“家人”之家近而相瀆,天下之家遠而相忘,知其患在於相瀆也,故推嚴別遠以存相忘之意,知其患在於相忘也。故簡易“勿恤”,以通相愛之情。“家人”四陽,惟九五有人君之德,故稱其德、論天下之家焉。君臣欲其如父子,父子欲其如君臣,聖人之意也。

九五爻辭說:君王的德化達到了他的家,不必憂慮,吉。《象傳》說:「王假有家」,是上下彼此相愛。「假」是「至」的意思。君王的德化所到之處就是他的家,那麼這個家可就大了。王者是把天下當作一家的。尋常人家的家,因為親近而容易流於褻慢;天下這個大家,因為疏遠而容易彼此淡忘。知道近處的毛病在於褻慢,所以推行嚴正、分別遠近,好保留一點疏遠相忘的意思;知道遠處的毛病在於淡忘,所以又簡易從事、「勿恤」,好打通彼此相愛的情意。《家人》四個陽爻當中,只有九五具備人君的德行,所以就它的德行立論,談的是天下這個大家。要讓君臣之間親得像父子,又要讓父子之間敬得像君臣,這正是聖人的用意。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上九之所信者,三也。家人之無應者,惟三與上而已。人皆剛柔相與,而己獨兩剛相臨,是以終身不忘畏也。畏威如疾,民之上也,故畏人者人亦畏之,慢人者人亦慢之,此之謂“反身”。凡言終者,其始未必然也,“婦子嘻嘻”,其始可樂;“威如之吉”其始苦之。

上九爻辭說:心中有誠信,儀容有威嚴,最終吉利。《象傳》說:「威如」之所以吉,說的是反求諸己。上九所信任的是九三。《家人》卦裡沒有正應的,只有九三和上九兩爻。別人都是一剛一柔相配,唯獨這兩爻是兩個剛爻彼此相對,所以終身都不敢忘掉一個「畏」字。像怕生病那樣怕著威嚴,這是民眾裡的上等人。所以敬畏別人的,別人也敬畏他;輕慢別人的,別人也輕慢他,這就叫「反身」。凡是爻辭裡說「終」怎樣的,起初往往並不如此:「婦子嘻嘻」,開頭是很快活的;「威如之吉」,開頭卻是很難受的。

睽卦(第三十八)

離上,兌下。“睽”:小事吉。《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謂五也。是以“小事吉”。有“同”而後有“睽”。“同”而非其情,“睽”之所由生也。“說”之麗“明”,柔之應剛,可謂“同”矣,然而不可大事者,以二女之志不同也。

《睽》卦上體是離(火、中女),下體是兌(澤、少女)。卦辭說:小事吉利。《彖傳》說:《睽》卦,火往上動,澤往下動;兩個女子同住一屋,心志卻不朝一個方向走;欣悅而附麗於光明,柔爻上行而進,得了中位又與陽剛相應——這裡說的是六五。所以「小事吉」。先有「同」,然後才有「睽」;表面上「同」而其實並非真情,正是乖離產生的根源。兌的欣悅附麗於離的光明,柔爻與剛爻相應,可以算是「同」了;然而辦不成大事,是因為兩個女子的心志本來就不一樣。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人苟惟“同”之知,若是必“睽”。人苟知“睽”之足以有為,若是必“同”。是以自其“同”者言之,則二女同居而志不同,故其吉也小;自其“睽”而“同”者言之,則天地“睽”而其事“同”,故其用也大。《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同而異”,晏平仲所謂“和”也。

《彖傳》說:天與地乖離,它們所做的事卻相同;男與女乖離,他們的心志卻相通;萬物彼此乖離,它們的事理卻同屬一類。《睽》所當的時勢與功用真是大啊!一個人如果只認得一個「同」字,這樣下去必定走向乖離;一個人如果懂得乖離之中照樣可以有所作為,這樣下去反倒必定歸於相同。所以從表面的「同」來講,兩個女子同住一屋而心志不同,因此它的吉只是小吉;從「乖離而其實相同」來講,天地相睽而所做的事卻同,因此它的功用極大。《象傳》說:上面是火,下面是澤,這就是《睽》的卦象;君子由此領悟,要在大同之中保留自己的不同。這種「同而異」,正是齊國的晏平仲在《左傳·昭公二十年》裡所說的「和」。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睽”之不相應者,惟初與四也。初欲適四而四拒之,悔也。四之拒我,逸“馬”也,“惡人”也。四往無所適,無歸之馬也。馬逸而無歸,其勢自復;馬復,則“悔亡”矣。人惟好同而惡異,是以為“睽”。故美者未必婉,惡者未必狠,從我而來者未必忠,拒我而逸者未必貳。以其難致而舍之,則從我者皆吾疾也,是相率而入於咎爾。故“見惡人”,所以“闢咎”也。

初九爻辭說:悔恨消失;丟了馬,不必去追,它自己會回來;接見面目可憎的人,沒有過錯。《象傳》說:「見惡人」,是為了避開咎害。《睽》卦裡彼此不相應的,只有初九和九四。初九想去歸附九四,九四卻拒絕它,這是可悔的。九四拒絕我,就是那匹跑掉的「馬」,就是那個「惡人」。九四出去也沒有別處可去,是一匹無家可歸的馬;馬跑了又無處可歸,形勢上自然會回來;馬一回來,悔恨也就消失了。人總是喜歡跟自己相同的、厭惡跟自己不同的,乖離就是這麼來的。要知道,長得好看的未必性情溫婉,面目可憎的未必心地兇狠;順著我來的未必忠誠,拒絕我而跑開的未必有二心。若因為難以招致就乾脆撇下他,那麼剩下順從我的全成了我的病根,大家一路走進災咎裡去。所以「見惡人」,正是用來「闢咎」的辦法。

九二:遇主于巷,無咎。《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主”,所主也。有所適,必有所主。九二之進,則主五矣。“巷”者,二五往來相從之道也。使二決從五,則見主於其室;五決從二,則見主於其門。所以相遇於巷者,皆有疑也。何疑也?疑四之為寇也。然而猶可以“無咎”者,皆未失相從之道也,特未至爾。

九二爻辭說:在小巷裡遇上了自己所歸的主人,沒有過錯。《象傳》說:「遇主于巷」,是還沒有偏離正道。「主」就是所歸依的對象。人有所往,必定有所歸依。九二往上走,歸依的就是六五。「巷」是九二與六五往來相就的那條路。假使九二下定決心跟從六五,就該在六五的屋裡見到主人;假使六五下定決心接納九二,就該在自家門口見到九二。如今兩邊只在半路的小巷裡碰頭,是因為彼此都有疑慮。疑什麼?疑九四要來作梗為寇。可是仍舊能夠「無咎」,是因為雙方都沒有偏離相從之道,只不過還沒有走到罷了。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三非六之所宜據,譬之乘輿而非其人也。非其人而乘其器,無人則肆,有人則怍矣。故六三見上九,曳其輪而不進,擊其牛而去之。夫六三配上九,而近於九四,九四其寇也,無所應而噬之,未達於配而噬於寇,是以“天且劓”也。乘非其位而汙非其配,可以獲罪矣,然上九猶脫弧而納之,上九則大矣。有是大者容之,故“無初有終”。

六三爻辭說:看見車子被人往後拖曳,拉車的牛也被牽制住;駕車的人受了額上刺字與割鼻的刑罰;起初不順,最終卻有好結果。《象傳》說:「見輿曳」,是因為位置不當;「無初有終」,是因為遇上了陽剛。第三這個位置本不是陰爻該占的,好比坐了一輛本不該他坐的車。不是那個人卻坐上那件器物,沒人看見時便肆無忌憚,一有人看見就羞愧難當。所以六三一見到上九,就把車輪往回拖著不肯前進,又打著牛想趕緊走開。六三本來與上九配成一對,偏偏又緊挨著九四;九四是它的寇仇,自己無所應就來吞噬它。六三還沒走到配偶那裡,先被寇仇咬住了,因此才有「天且劓」的刑傷。坐了不該坐的位置,又玷汙了本該屬於自己的配偶,夠得上獲罪了;然而上九還是放下弓箭把它接納過來,上九的度量真是大。有這樣大度的人肯容納它,所以「無初有終」。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睽”之世,陽惟升,陰惟降。九二升而遇五,故為遇主;九四、上九升而無所遇,故為“睽孤”。元夫,初九也。夫兩窮而後相遇者,不約而交相信,是以雖危而“無咎”也。

九四爻辭說:乖離而孤立,遇上了那位善良的男子;彼此以誠相信,雖有危厲,卻沒有過錯。《象傳》說:「交孚」而「無咎」,是心志得以施行。《睽》的時代,陽爻只往上升,陰爻只往下降。九二上升而遇上六五,所以叫「遇主」;九四、上九上升卻無所遇,所以叫「睽孤」。「元夫」指的是初九。兩個都走投無路然後才碰上頭的人,用不著立約就彼此相信,所以處境雖然危險卻「無咎」。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六五之配,九二也;九二之“宗”,九四也。二與四同功,故亦曰“宗”。“膚”,六三也,自五言二之宗,故曰“厥宗”。六五之所以疑而不適二者,疑四之為“寇”也,故告之曰:四已噬三矣。夫既已噬三,則不暇寇我;我往從二,何咎之有?

六五爻辭說:悔恨消失;他的同宗正在啃食嫩肉,前往有什麼過錯?《象傳》說:「厥宗噬膚」,前往會有福慶。六五的配偶是九二,九二的「宗」是九四——九二與九四同為陽爻、職事相同,所以也稱作「宗」。「膚」指六三。從六五這邊去說九二的宗,所以稱「厥宗」。六五之所以遲疑不肯去歸附九二,是怕九四來作梗為寇;所以爻辭告訴它:九四已經在啃六三了。既然它正忙著啃六三,就騰不出手來侵犯我;我前去跟從九二,有什麼過錯呢?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無媾;往,遇雨則吉。《象》曰:“遇雨”之“吉”,無疑亡也。上九之所見者,六三也。汙非其配,“負塗”之豕也。載非其人,“載鬼”之車也。是以張弧而待之,既而察之曰:是其所居者不得已,非與寇,為媾者也,是以說弧而納之,陰陽和而雨也。天下所以“睽”而不合者,以我求之詳也;夫苟求之詳,則孰為不可疑者?今六三之罪,猶且釋之;“群疑”之“亡”也,不亦宜哉!

上九爻辭說:乖離而孤立,看見一頭滿身泥汙的豬,又看見一車載著鬼;先張開弓要射,後來又放下了弓。來的並不是強寇,而是求婚配的;前往,遇上下雨就吉。《象傳》說:「遇雨」之所以吉,是因為種種疑慮都消散了。上九所看見的正是六三。六三玷汙了本不該玷汙的配偶,就像那頭背上沾滿泥漿的豬;載著本不該載的人,就像那輛載著鬼的車。所以上九張開弓等著它;隨後細細一看才明白:它落到那個處境是出於不得已,它並不是同寇仇一夥,它是來求婚配的。於是放下弓把它接納進來,陰陽調和便下起雨來。天下之所以彼此乖離而合不到一處,是因為我把人家查究得太細;一旦查究得太細,還有誰是不可懷疑的呢?如今連六三這樣的罪過尚且可以寬釋,那麼「群疑」的消亡,不也是理所當然的嗎!

蹇卦(第三十九)

坎上,艮下。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 《彖》曰:“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 “艮”,東北也;“坎”,北也。難在東比,則西南者無難之地也。君子將有意乎犯難以靖人,必先靖其身,是故立於無難之地,以觀難之所在,勢之可否,見可而後赴之,是以往則“得中”也。難之所在,我亦在焉,則求人之不暇,其道窮矣。然此非為大人者言也,初六、九三、六四、上六,皆因其勢之遠近、時之可否以斷其往來之吉凶,故西南之利、東北之不利,為是四者言也。若九五之大人則不然。

《蹇》卦上卦為「坎」(水、險),下卦為「艮」(山、止)。卦辭說:《蹇》卦利於往西南去,不利於往東北去;利於見到大人,守持正固可獲吉祥。《彖傳》解釋說:所謂「蹇」,就是艱難,因為險阻正橫在前面。看見險阻而能停住不冒進,這真是明智啊!說「蹇卦利於西南」,是因為往那邊去能夠行得中道;說「不利於東北」,是因為那條路已經走到盡頭。 蘇軾說:按八卦方位,「艮」在東北,「坎」在正北,艱險都落在東邊,那麼西南便是沒有艱難的地方。君子有意冒著危難去安定別人,必定先要安頓好自身,所以他先站在沒有危難的地方,從那裡看清危難究竟在何處、形勢可行還是不可行,看準了可行才奔赴過去,因此前往才能「得中」。倘若危難所在之處我自己也陷在其中,那就連求人相助都來不及,路自然走到了盡頭。不過這番話並不是針對九五那樣的「大人」說的。初六、九三、六四、上六這四爻,都要按自己離險難的遠近、時機的可行與否來判定往來的吉凶,所以「西南有利、東北不利」是替這四爻說的。至於九五那位大人,就不是這樣了。

“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 “當位”而正,五也;五之謂“大人”。大人者不擇其地而安,是以立於險中而能正邦也。是豈惡東北而樂西南者哉?得見斯人而與之往,其有功無疑也,上六當之。 “蹇”之時用大矣哉!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彖傳》說:「利於見到大人」,是說前往能夠建功;各爻居位得當、守正而吉祥,這樣才能匡正邦國。 蘇軾說:所謂居位得當而又中正的,是九五這一爻;九五就是卦辭裡說的「大人」。大人不挑揀地方就能安身,所以他站在險難當中仍舊能夠匡正邦國。他哪裡是厭惡東北、偏愛西南呢?能見到這樣的人並跟著他一同前往,建功是毫無疑問的,上六一爻正當此義。 《彖傳》最後讚歎說:《蹇》卦因時制宜的功用,實在太大了! 《象傳》說:山上有水,這就是《蹇》卦的象;君子取法它,反過來省察自身、修養德行。

初六:往蹇,來譽。 《象》曰:“往蹇來譽”,宜待也。 九五以“大蹇”為朋來之主,以中正為往來之節,未及於五,難未艾也。犯之有咎,過五以上,難衰而可乘矣。故上六“往蹇來碩”,而六四以下皆以“往蹇”為病。而其來,有先後之差焉:見難而往,難不可犯,窮而後反。人不以窮而後反者,為有讓以其不得已也。惟初六,涉難未深而遽反,不待其窮,是以有“譽”也。

初六爻辭說:前往會遇艱難,回來則得到讚譽。《象傳》說:「往蹇來譽」,是因為此時正應當等待。 蘇軾說:九五以身處「大蹇」而成為眾人來歸的主心骨,又以中正之德作為各爻進退的準繩。凡是還沒有到達九五那裡的,險難都沒有止息,硬闖上去便有過錯;越過九五往上,險難已經衰減,就可以趁勢而動了。所以上六說「往蹇來碩」,而六四以下各爻都把「往蹇」看作毛病。至於各爻回頭的「來」,也有先後早晚的分別:看見艱難仍然前往,等到險難實在闖不過去,走投無路才折返——這樣的人,別人並不因為他山窮水盡才回頭而責怪他,是體諒他出於不得已。唯獨初六,涉入險難還不深就當機立斷退回,不等到窮途末路,所以才有「讚譽」。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象》曰:“王臣蹇蹇”,終無尤也。 初六、九三、六四、上六,彼四者或遠或近,皆視其勢之可否以為往來之節;獨六二有應於五,君臣之義深矣。是以不計遠近、不慮可否、無往無來、“蹇蹇”而已。君子不以為不智者,以其非身之故也。

六二爻辭說:君王的臣子在艱難中一再犯難向前,並不是為了他自身的緣故。《象傳》說:「王臣蹇蹇」,最終不會招來怨咎。 蘇軾說:初六、九三、六四、上六這四爻,或遠或近,都要看形勢可行與否來決定進退的分寸。唯獨六二與九五正相應,君臣之間的情義極深,因此它不計較遠近、不考慮可行與否,無所謂前往、也無所謂退回,只是「蹇蹇」地一味犯難而行罷了。君子不認為這是不明智,正因為它這樣做並非為了自己一身的利害。

九三:往蹇,來反。 《象》曰:“往蹇來反”,內喜之也。 六四:往蹇,來連。 《象》曰:“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夫勢不可往者,非徒往而無獲,亦將來而失其故也,何則?險難在前,不慮可否而輕以身赴之,苟前不得進,則必有議吾後者矣。九三“往蹇”,而其來也得反其位,則“內喜之”也。內之二陰,不能自立於險難之際,待我而為捍蔽,是故完位以復我。我之所以得反者,幸也。至於六四,則九三躡而襲之矣,外難未夷而歸遇難,故曰“往蹇,來連”。“連”者,難之相仍也。“實”,陽也;九三以陽居陽,其有乘虛而不敢者乎?故曰“當位實也”。

九三爻辭說:前往會遇艱難,於是折返回來。《象傳》說:「往蹇來反」,是因為內卦的陰爻樂於他回來。六四爻辭說:前往會遇艱難,回來又牽連遭難。《象傳》說:「往蹇來連」,是因為九三居位得當而又是剛實之爻。 蘇軾說:形勢不容許前往時勉強去了,不但去了一無所獲,回來還會連原有的位置也丟掉,為什麼呢?險難就橫在前頭,不掂量可行與否便輕率以身赴險,萬一前面進不去,後方必定有人議論我、覬覦我的位子。九三「往蹇」而退回來時還能回到自己原來的爻位,所以說「內喜之」——內卦的初六、六二兩個陰爻在險難之際不能自立,正指望九三替它們遮擋,因此保全了他的位置等他回來。九三之所以退得回來,是僥倖。到了六四就不同了:九三緊跟著追襲上來,外面的險難還沒平定,退回來又撞上麻煩,所以說「往蹇,來連」。「連」,就是災難一重接著一重。「實」指陽爻;九三以陽爻居陽位,它豈會因為後方空虛而不敢乘機佔據呢?所以《象傳》說「當位實也」。

九五:大蹇,朋來。 《象》曰:“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險中者,人之所避也;而己獨安焉,此必有以任天下之大難也。是以正位不動,無往無來,使天下之濟難者朋來而取節焉,謂之“大人”,不亦宜乎?

九五爻辭說:身處極大的艱難之中,同類的人前來相助。《象傳》說:「大蹇朋來」,是因為他以中道作為準則。 蘇軾說:險難當中是人人躲避的地方,唯獨九五自己安處其間,這必定是因為他有擔當天下大難的能力。所以他端居正位而不動搖,無所謂前往、也無所謂退回,讓天下想要濟難的人都成群結伴而來,從他這裡領取進退的準則。稱他為「大人」,不是很恰當嗎?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 《象》曰:“往蹇來碩”,志在內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六爻可以往者,惟是也,故獨享其利。天下有大難,彼三人者皆不能濟,而我濟之。既濟而天下不吾宗者未之有也,故曰“往蹇來碩”。“利見大人”者,明上六之有功,由九五為之節也。“內”與“貴”,皆五之謂也。

上六爻辭說:前往會遇艱難,回來卻大有所成,吉祥;利於見到大人。《象傳》說:「往蹇來碩」,是因為他的心志繫於內卦;「利見大人」,是因為他順從尊貴的九五。 蘇軾說:六爻當中真正可以放手前往的,只有上六一爻,所以只有它獨享這份好處。天下有大難,初六、九三、六四那三位都無力濟難,而我上六能濟。既已濟難,天下沒有不奉我為宗主的,所以說「往蹇來碩」。說「利見大人」,是要點明上六之所以能建功,全靠九五替它定下了進退的準則。《象傳》裡的「內」與「貴」,說的都是九五。

解卦(第四十)

震上,坎下。 “解”:利西南。無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 所以為“解”者,“震”也,“坎”也。“震”,東也;“坎”,北也。“解”者在此,所“解”在彼。東北,“解”者之所在;則西南,所“解”之地也。在難而思“解”,處安而惡擾者,物之情也。方其在難,我往則得眾,故“利西南”;及其無難,我往則害物,故“來復,吉”。“復”者,復東北也。東北有時而當復,是以不言其不利也。“來復”之為“吉”者,夙所往之時也,苟“有攸往”,非夙不可。“有攸往”而不夙,難深而不可“解”矣。

《解》卦上卦為「震」(雷、動),下卦為「坎」(水、險)。卦辭說:《解》卦利於往西南去;如果無所前往,就返回原處,吉祥;如果有所前往,及早動身才吉祥。《彖傳》說:所謂「解」,是身處險中而能行動,一動便脫出險境,所以叫「解」。「解卦利於西南」,是說前往可以得到眾人擁護;「其來復吉」,是說這樣才合於中道;「有攸往,夙吉」,是說前往能夠建立功業。 蘇軾說:構成《解》卦的是「震」與「坎」。「震」在東方,「坎」在北方。施行解救的人在這一邊,被解救的對象在那一邊:東北是解救者所在之處,西南便是待解救之地。身陷危難就盼著有人來解,處境安定就厭惡別人來攪擾,這是人情物理。當人家還在危難中時,我前往就能得眾,所以「利西南」;等到人家已經無難了,我再去反倒害人,所以說「來復,吉」。「復」,就是回到東北。東北有時候是應當回去的,所以《彖傳》並不說它不利。「來復」之所以為「吉」,是就應當趁早前往的時機說的:真要「有攸往」,非趁早不可。有所前往卻不趁早,禍難積得深了,就再也解不開了。

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圻。“解”之時大矣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初六:無咎。 《象》曰:剛柔之際,義“無咎”也。 “解”有二陽:九二有應於六五,而九四有應於初六,各得其正,而分定矣。惟六三者,無應而處於二陽之間,兼與二陽而“解”,始有爭矣。故“解”之所疾者,莫如六三也。六三欲以其不正亂人之正,故初與五皆其所疑而咎之。以其疑而咎之也,故特明其“無咎”,曰此與九四剛柔之際也,於義無咎。

《彖傳》接著說:天地之氣舒解開來,於是雷雨興作;雷雨一作,百果草木的種殼都隨之綻裂發芽。《解》卦所應的時機,真是重大啊!《象傳》說:雷雨興作,這就是《解》卦的象;君子取法它,赦免過失、寬宥罪愆。 初六爻辭說:沒有過錯。《象傳》說:初六與九四剛柔相接,按義理是不該有過錯的。 蘇軾說:《解》卦有兩個陽爻:九二與六五相應,九四與初六相應,各自配對得正,名分已經定了。唯有六三沒有正應,卻夾在兩個陽爻中間,想同時攀附兩陽來求脫身,爭端就從這裡生出。所以《解》卦最忌恨的莫過於六三。六三想拿自己的不正去攪亂別人的正配,因此初六和六五都因它而生疑、進而責怪初六。正因為初六是被猜疑而受責怪,爻辭才特意點明它「無咎」,說初六與九四本是剛柔正相接的一對,按義理沒有過錯。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九二之所當得者,六五也。近而可取者,初六、六三也。此之謂“三狐”。三狐皆可取,而以得六五為“貞吉”也。此之謂“黃矢”,“黃”,中也;“矢”,直也。直其所當得也,是以六五為“黃矢”;釋其所不當得之三狐,而取其所當得之一矢,息爭之道也。

九二爻辭說:田獵中捕獲三隻狐狸,得到黃色的箭矢,守正吉祥。《象傳》說:九二之所以「貞吉」,是因為它得到了中道。 蘇軾說:九二理當得到的,是與它相應的六五;離得近、隨手可取的,是初六和六三,這就是所謂「三狐」。三隻狐狸都能到手,但唯有得到六五才算「貞吉」——六五就是那支「黃矢」。「黃」是居中的顏色,「矢」取其直:直取自己理當得到的,所以把六五比作「黃矢」。放掉那些本不該屬於自己的三隻狐狸,只取那支本該屬於自己的箭,這正是平息爭端的辦法。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 《象》曰:“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三於四為“負”,於二為“乘”。乘而不負,若負而不乘,猶可以免於寇。寇之所伐者,負且乘也。夫三苟與四而不與二,則四不伐;與二而不與四,則二不攻。所以致寇者,由兼與也。二與四皆非其配,雖貞於一猶吝也,而況兼與乎?丑之甚也!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拇”,六三;“朋”九二也。三來附己,解而不取,則二信之。“未當位”者,明勢不可以爭也。

六三爻辭說:揹著東西卻又乘坐大車,招來了強盜,守著這種處境也有憾惜。《象傳》說:「負且乘」實在可恥;是自己招來兵戎,又能怪誰呢? 蘇軾說:六三對上面的九四來說是「負」(揹負),對下面的九二來說是「乘」(凌乘)。只乘而不負,或者只負而不乘,還可以免於強盜;強盜要討伐的,正是又負又乘的人。六三倘若只結交九四而不結交九二,九四便不來討伐;只結交九二而不結交九四,九二便不來攻擊。招來強盜的緣故,就在於它兩邊都要。九二和九四都不是它的正配,即便專一地依附其中一個尚且有憾,何況兩頭攀附?丑到極點了。 九四爻辭說:解開你腳拇指上的牽絆,同類到來才會有誠信。《象傳》說:「解而拇」,是因為九四居位不當。 蘇軾說:「拇」指六三,「朋」指九二。六三前來攀附九四,九四把它解開而不接納,九二就信任九四了。說「未當位」,是要點明形勢上不可以去爭。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六五,九二之配也。而近於四,六三欲附於二與四,故疑而疾之。夫以六五之中直,豈與六三爭所附者哉?而六三以小人之意,度君子之心,故六五“維有解,吉”。“維有解”者,無所不解之謂也。近則解四,遠則解二,是以六三釋然而退也。

六五爻辭說:君子只要能夠解開糾纏,就吉祥;這一點在小人身上也能得到驗證。《象傳》說:君子有所「解」,小人自然退去。 蘇軾說:六五是九二的正配,可它又靠近九四;六三既想依附九二又想依附九四,所以對六五起疑而憎恨它。憑六五中正誠直的品格,怎麼會同六三去爭奪依附的對象呢?可是六三以小人之心揣度君子之腹,因此爻辭說六五「維有解,吉」。所謂「維有解」,就是沒有什麼解不開:近處解開對九四的糾纏,遠處解開對九二的牽繫,於是六三也就釋然而退了。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隼”者,六三也;“墉”者,二陽之間也;“悖”者,爭也。二陽之所以爭而不已者,以六三之不去也。孰能去之?將使二與四乎?二與四固欲得之,將使初與五乎?則初與五,二陽之配,三之所疑也。夫欲弊所爭而解交斗,惟不涉其黨者能之,故“高墉”之“隼”,惟上六為能射而獲也。隼獲爭解,二與四無不利者。

上六爻辭說:王公在高牆之上射那隻鷹隼,一箭射獲,無所不利。《象傳》說:「公用射隼」,是為了化解悖亂的爭鬥。 蘇軾說:「隼」指六三,「墉」指九二與九四兩陽之間的地位,「悖」就是爭。兩個陽爻之所以爭執不休,正因為六三遲遲不肯離去。誰能除掉它呢?讓九二和九四去嗎?這兩爻本來就想把它弄到手。讓初六和六五去嗎?初六、六五恰是兩陽的正配,正是六三所猜忌的對象。要想終止爭奪、化解交斗,只有不牽涉在這個黨派裡的人才辦得到,所以盤踞在「高墉」上的那隻「隼」,唯獨上六能夠射而獲之。隼一射獲,爭端隨之而解,九二與九四也就沒有什麼不利了。

損卦(第四十一)

艮上,兌下。 “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 自陽為陰,謂之“損”;自陰為陽,謂之“益”。“兌”本“乾”也,受“坤”之施而為“兌”,則損下也。“艮”本“坤”也,受乾之施而為“艮”,則益上也。惟“益”亦然,則“損”未嘗不“益”,“益”未嘗不“損”,然其為名,則取一而已。何也?曰:君子務知遠者大者,損下以自益,君子以為自損。自損以益下,君子以為自益也。

《損》卦上卦為「艮」(山),下卦為「兌」(澤)。卦辭說:《損》卦有誠信,大為吉祥,沒有過錯;可以守正,利於有所前往。拿什麼來祭享呢?兩簋薄物就夠用來祭享了。《彖傳》說:所謂「損」,是減損下面來增益上面,它的道理是向上運行。 蘇軾說:由陽變成陰,叫做「損」;由陰變成陽,叫做「益」。「兌」本來是「乾」,接受了「坤」的施予(上爻變為陰)而成「兌」,這就是減損了下卦;「艮」本來是「坤」,接受了「乾」的施予(上爻變為陽)而成「艮」,這就是增益了上卦。《益》卦的道理也一樣。可見「損」未嘗不同時是「益」,「益」未嘗不同時是「損」,然而給卦命名時只取其中一面,為什麼呢?回答是:君子著力去認識那長遠的、重大的一面。減損在下者來增益自己,君子看作是自損;減損自己來增益在下者,君子看作是自益。

“損”而有孚,“元吉,無咎”。 損下而下信之,必有道矣。孟子曰:“以佚道使民,雖勞不怨;以生道殺民,雖死不怨殺者。”使民知所以損我者,凡以益我也,則信之矣。損者,下之所患也,然且不顧而為之,則其利必有以輕其所患者矣。利不足以輕其所患,益不足以償其所損,則損且有咎;是故可以無咎者,惟“元吉”也。上之所以損我者,豈徒然哉,蓋“吉”之“元”者也,如此而後“無咎”。

《彖傳》說:減損而能取信於下,才「大為吉祥,沒有過錯」。 蘇軾說:減損在下者而在下者仍舊信任你,這必定有它的道理。《孟子·盡心上》說:「用使百姓安逸的方針去役使他們,他們再勞苦也不怨恨;用使百姓生存的方針去處死罪人,罪人雖死也不怨恨行刑的人。」讓百姓明白,凡是從我這裡取走的,全都是為了轉過來增益我,他們自然就信了。減損是在下者所憂患的事,而在上者仍不顧這一點去做,那麼其中的利益必定足以抵消百姓所憂患的東西。假使那點利益抵不上百姓的憂患,所得的增益補不回所受的減損,那麼這一「損」就要招來過錯。所以能夠「沒有過錯」的,只有「元吉」這一種情形:上面之所以減損我,哪裡是白白拿走呢?那是吉祥中最大的一種,這樣之後才談得上「沒有過錯」。

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有孚,元吉無咎”,為上卦言也;“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為下卦言也。損下益上,其道上行,然而下不可以無貞也,以損之道為上行,而舉不可貞則過矣。故“損”有“可貞”之道,九二是也;皆貞而不往則無上,皆往而不貞則無下,故“可貞,利有攸往”。有“往者”,有“貞者”,故曰“曷之用”。“曷之”者,擇之也;“二簋”,“兌”之二陽也。“兌”本“乾”也,而六三以身徇上,故自陽而變為陰。初九、九二,意則向之,而身不徇,故自如而不變也。祭祀之設簋也,亦以其意而已,我豈予之?神豈取之哉!君子之益人也,蓋亦有無以予之,而人不勝其益者也。然此二陽,皆有應於上者也:初九“遄往”,而九二“征凶”,故曰“二簋應有時”,言雖應,而往有時也。

《彖傳》接著說:可以守正,利於有所前往。「拿什麼來祭享呢?兩簋薄物就夠用來祭享了」——兩簋之禮要順應時宜,減損剛爻、增益柔爻也要順應時宜;損與益、盈與虛,都隨著時勢一同運行。 蘇軾說:「有孚,元吉無咎」是就上卦說的;「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是就下卦說的。減損下面增益上面,其道向上運行,然而下面也不可以沒有守正的人。若因為損道向上運行,就一概認定下卦都不可守正,那就過頭了。所以《損》卦裡另有「可貞」之道,九二便是。都守正而無人前往,上面就沒有供奉;都前往而無人守正,下面就空了。所以說「可貞,利有攸往」——有前往的,有守正的,因此又說「曷之用」。「曷之」,就是加以選擇。「二簋」指「兌」卦的兩個陽爻。「兌」本來是「乾」,六三以自身徇奉上面,所以由陽變成了陰;初九、九二心裡也向著上面,只是身子沒有跟去,所以照舊不變。祭祀時擺上簋,也不過是表達心意罷了,我難道真給了神什麼?神難道真從我這裡取走什麼?君子增益別人,也有這樣一種情形:並沒有拿出什麼東西給人家,人家卻受益無窮。不過這兩個陽爻都與上面有應:初九是「遄往」,九二卻是「征凶」,所以說「二簋應有時」,意思是雖然相應,前往卻要看時候。

《象》曰: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 初九:已事遄往,無咎,酌損之。 《象》曰:“巳事遄往”,尚合志也。 《彖》曰:“損益盈虛,與時偕行。”則損、益視盈、虛以為節者也。初九陽之未損,則方盈也;六四陰之未益,則猶虛也。下方盈而上猶虛,則其往也不可後矣,故我雖有事,當且已之而遄往也。其往也自我,則損之多少我得酌之。若盤桓不進,迫於上之勢而後往,則雖欲酌之,不可得矣,其損必多。故勢不可以不損者,惟“遄往”,可以“無咎”。

《象傳》說:山下有沼澤,這就是《損》卦的象;君子取法它,懲戒忿怒、堵塞嗜慾。 初九爻辭說:了結了手頭的事就趕快前往,沒有過錯,但要斟酌著減損自己。《象傳》說:「巳事遄往」,是崇尚與上面心志相合。 蘇軾說:《彖傳》講「損益盈虛,與時偕行」,可見損與益是看盈與虛來定分寸的。初九是陽爻還沒有被減損,正當盈滿;六四是陰爻還沒有得到增益,尚且空虛。下面正盈而上面還虛,那麼前往就不能落在人後,所以我縱有事在身,也該暫且擱下而趕快前往。既然是我主動去的,減損多少便由我自己斟酌;若是盤桓不進,被上面的形勢逼到頭上才去,那時縱然想斟酌也來不及,損失必定很大。所以形勢上不能不有所減損的時候,只有「趕快前往」才可以「沒有過錯」。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 《象》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初九已損矣,六四已益矣,則九二之於六五,不可復往,故“利貞,征凶”。其跡不往,其心往也,故“弗損,益之”。言九二以無損於己者益六五也。“兌”之三爻,未有不以益上為志者,初九跡與心合,故曰“尚合志也”;九二則其心向之而已,故曰“中以為志也”。夫以損己者益人,則其益止於所損,以無損於己者益人,則其益無方。故“損”之六三,益之六四,皆以損己者益人;而“損”之九二,益之九五,皆以無損於己者益之。以其無損於己,故受其益者,皆獲“十朋之龜”也。

九二爻辭說:利於守正,出征則凶;不減損自己,反而能增益對方。《象傳》說:「九二利貞」,是把守中當作自己的心志。 蘇軾說:初九已經損過了,六四已經受益了,那麼九二對於六五就不可以再往上去,所以說「利貞,征凶」。它形跡上不去,心裡卻是去了的,所以說「弗損,益之」,意思是九二用無損於自己的方式去增益六五。「兌」卦三爻沒有一個不是以增益上面為志的:初九形跡與心意一致,所以《象傳》說「尚合志也」;九二只是心裡向著上面而已,所以說「中以為志也」。拿損害自己的辦法去增益別人,那份增益到自己所損為止就完了;拿不損害自己的辦法去增益別人,那份增益就沒有邊際。所以《損》卦的六三、《益》卦的六四,都是損己以益人;而《損》卦的九二、《益》卦的九五,都是以無損於己的方式去增益別人。正因為無損於己,所以承受這份增益的人,都能獲得「十朋之龜」那樣貴重的報答。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 《象》曰:“一人行”,三則疑也。 “兌”之三爻皆以益上為志,故曰“三人行”;卒之損己以益上者,六三而已;故曰“損一人”、且曰“一人行”也。“友”,九二也。六三以身徇上,使九二得以不徵,此九二之所深德也,故曰“一人行,則得其友”。以心言之,則三人皆行;以跡言之,則一人而已。君子之事上也,心同而跡異,故上不疑;苟三人皆行,則上且以我為有求而來,進退之義輕矣。

六三爻辭說:三個人一同行走,就要減損一人;一個人獨行,反而能得到他的同伴。《象傳》說:所以「一人行」,因為三個人一起去,上面就會起疑。 蘇軾說:「兌」卦三爻都以增益上面為志,所以說「三人行」;到頭來真正損己益上的只有六三一爻,所以說「損一人」,又說「一人行」。「友」指九二。六三以自身徇奉上面,使九二得以不必出征,這是九二深深感念的恩德,所以說「一人行,則得其友」。就心意講,三個人都動身了;就形跡講,去的只有一人。君子事奉上級,心意相同而形跡各異,所以上面不生疑;假如三個人都動身,上面就要以為我們是有所求而來,進退辭受的分寸也就變輕賤了。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 《象》曰:“損其疾”,亦可喜也。 “遄”者,初九也。下之所損者有限,而上之求益者無已,此下之所病也。我去是病,則夫“遄者”喜我矣。自初言之,“已事遄往”,則四之求我也寡,故“酌損之”;自四言之,“損其疾”,則初之從我也易,故“遄有喜”。

六四爻辭說:減輕它的病痛,使那位趕來的人歡喜,沒有過錯。《象傳》說:「損其疾」,也是值得歡喜的。 蘇軾說:「遄」指初九。在下者拿得出來的有限,在上者求取增益卻沒有止境,這正是在下者的病痛。我六四替它去掉這個病痛,那位趕來的初九就歡喜我了。從初九一邊說,它「已事遄往」,那麼六四對它的索求就少,所以它能「酌損之」;從六四一邊說,它「損其疾」,那麼初九順從我也就容易,所以「遄有喜」。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祐也。 六五者,受益之主,而非受益之地也。以受益之主而不居受益之地,不求益者也。不求益而物自益之,故曰“或”。“或”者,我不知其所從來之辭也。“十朋之龜”,則九二弗損之益也;龜之益人也,豈有以予人,而人亦豈有所取之?我亦效其智而已。六五之於九二,無求也,“自上祐之”。而二自效其智,雖欲避之而不可,以其不可避,知其非求也,故“元吉”。

六五爻辭說:有人來增益他,送上價值十朋的大龜,推辭不掉,大為吉祥。《象傳》說:六五之所以「元吉」,是得到上天的保祐。 蘇軾說:六五是受益的主人,卻並不處在受益的位置上。身為受益之主而不居受益之地,這就是不去求取增益的人。不求增益而外物自己找上門來增益他,所以說「或」——「或」是「我不知道它從哪裡來」的說法。「十朋之龜」,就是九二那種不損己而來的增益。龜能益人,難道是它拿出什麼給了人?人又難道從它身上取走了什麼?不過是我效法它的靈智罷了。六五對九二並無所求,這是「自上祐之」;九二自動獻出它的智慧,六五想躲也躲不掉。正因為躲不掉,才知道這不是求來的,所以「元吉」。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無家。 《象》曰:“弗損益之”,大得志也。 上九者,受益之地,不可以有損。而六三之德不可以無報也,故以無損於己者益之,則大得其志矣。六三忘家而徇我,我受其莫大之益,苟安居而無所往,則是以其益厚己而已。故“利有攸往”,然後有以受之而無愧也。

上九爻辭說:不減損別人而能增益他,沒有過錯,守正吉祥,利於有所前往;得到臣僕,而這臣僕已顧不上自家。《象傳》說:「弗損益之」,是大大地實現了心志。 蘇軾說:上九處在承受增益的位置上,不可以再有所減損;然而六三的德行又不能不報答,所以他用無損於自己的方式去增益六三,這就大大地實現了自己的心志。六三忘掉家室來徇奉我,我承受了它莫大的增益,倘若只是安坐不動、無所作為,那就成了拿別人的付出來厚待自己。所以必須「利有攸往」,有所施為,然後受之才無愧。

益卦(第四十二)

巽上,震下。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六四自損以益下,“巽”之致用,未有如“益”者也,故曰“木道乃行”。涉川者,用木之道也。

《益》卦上卦為「巽」(風、木),下卦為「震」(雷)。卦辭說:《益》卦利於有所前往,利於渡過大河。《彖傳》說:所謂「益」,是減損上面來增益下面,百姓喜悅得沒有邊際;居上位的人肯放下身段屈就下面,他的道就大放光明。「利有攸往」,是因為九五中正而帶來喜慶;「利涉大川」,是因為木道得以施行。 蘇軾說:六四自我減損來增益下面,「巽」在物象上為木,木的功用發揮得最充分的,沒有哪一卦比得上《益》,所以說「木道乃行」。渡河靠的是舟楫,那正是使用木材之道。

“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 “天施”,“乾”為“巽”也;“地生”,“坤”為“震”也。 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君子之視民,與己一也。“益”者要有所損爾,故“時”然後行。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懲忿窒欲”,則上之為損也少;改過遷善,則下之蒙益也多矣。

《彖傳》接著說:《益》卦下卦震動而上卦巽順,一天天增進沒有止境。上天施予、大地生養,它的增益沒有固定的方所。 蘇軾說:所謂「天施」,是「乾」變成了「巽」;所謂「地生」,是「坤」變成了「震」。 《彖傳》說:大凡增益之道,都要隨著時勢一同運行。 蘇軾說:君子看待百姓,和看待自己是一樣的。所謂「益」,總要有一方有所減損,所以必得等時機合適了才施行。 《象傳》說:風與雷相激相長,這就是《益》卦的象;君子取法它,見到善行就遷而從之,有了過失就立刻改正。 蘇軾說:《損》卦的大象只教人「懲忿窒欲」,可見在上者要減損的其實很少;《益》卦的大象教人改過遷善,可見在下者所蒙受的增益卻很多。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益”之下、“損”之上也,故知“損”,則知“益”矣。逆而觀之,“益”之初九,則“損”之上九也,自初己上,無不然者。惟其上下、內外不同,故其跡不能無少異。若所以盡初之情、處事之宜,則“損”、“益”一也。“損”之上九,“益”之初九,皆正受益者也,彼之所以自損而專以益我者,豈以利我哉?將以厚責我也。我必有以塞之,故上九“利有攸往”,而初九“利用為大作”。上之有為也,其勢易有功,則其利倍;有罪則其責薄,故“損”之上九僅能“無咎”而已,正且吉矣。下之有為也,其勢難有功,則利歸於上,有罪則先受其責,故“益”之初九至於“元吉”,然後“無咎”。何則?其所居者,非厚事之地也。

初九爻辭說:利於用來大有作為,大為吉祥,才能沒有過錯。《象傳》說:說「元吉無咎」,是因為居下位的人本不該承擔厚重的事任。 蘇軾說:《益》卦的下卦,就是《損》卦的上卦,所以懂得了《損》也就懂得了《益》。倒過來看,《益》卦的初九就相當於《損》卦的上九,從初爻往上數,每一爻都可以這樣對應。只因為上下、內外的地位不同,行跡上不能沒有一點差異;至於體察初爻的處境、安排處事的分寸,那麼《損》與《益》其實是一回事。《損》卦的上九、《益》卦的初九,都正是承受增益的一方。對方之所以自我減損而一心增益我,難道是為了讓我得便宜嗎?那是要向我索取厚重的回報。我必須有所報答來填補這份虧欠,所以上九說「利有攸往」,初九說「利用為大作」。在上位的人有所作為,形勢上容易成功,好處就加倍;有了罪過,責罰也輕,所以《損》卦的上九隻做到「無咎」,就算既正且吉了。在下位的人有所作為,形勢上難以成功,好處歸了上面;有了罪過,卻先由自己承擔,所以《益》卦的初九必須做到「元吉」,然後才能「無咎」。為什麼呢?因為他所處的地位,本不是承擔厚重事任的地方。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吉。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益”之六二,則“損”之六五也。六五所獲之“龜”,則九二“弗損”之“益”也;六二所獲之“龜”,則九五“惠心”之“益”也。是受益者臣也,則以“永貞”於五為“吉”;王也,則以“享”帝為“吉”,皆受益而不忘報者也。

六二爻辭說:有人來增益他,送上價值十朋的大龜,推辭不掉;長久守正則吉祥。君王用它來祭享上帝,吉祥。《象傳》說:說「或益之」,是因為這份增益從外面來。 蘇軾說:《益》卦的六二,就相當於《損》卦的六五。六五所得的那隻「龜」,是九二「弗損」而來的增益;六二所得的這隻「龜」,是九五「惠心」而來的增益。受益的人如果是臣子,就以長久守正地追隨九五為吉;如果是君王,就以祭享上帝為吉:兩種說法都是受了別人的增益而不忘報答。

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益”之六三,則“損”之六四也。“或益之”者,人益我也;“益之”者,我益人也。六四之於初九,“損其疾”以益之;六三之於上九,“用凶事”以益之,其實一也。君子之遇凶也,惡衣糲食、致觳以自貶,上九雖吾應,然使其自損以益我,彼所不樂也。故六三致觳以自貶,然後能“固”而“有之”。彼以我為得其益而不以自厚也,則信我而來矣,故曰“有孚中行”。“益”以六二為王,則初與三皆得為公,告者有以語之:“益之”也。《禮》之用圭也,卒事則反之,故圭非所以為賄,所以致信也。上九之益六三,以信而已,非有以予之;而六三亦享其信而無所取也,則上九樂益之矣。

六三爻辭說:增益他,用在凶荒之事上,沒有過錯;心懷誠信、行事持中,向王公稟告時執圭為憑。《象傳》說:把增益「用在凶事上」,是因為這樣才能牢牢地保有它。 蘇軾說:《益》卦的六三,就相當於《損》卦的六四。說「或益之」,是別人來增益我;說「益之」,是我去增益別人。六四對初九,用「損其疾」的辦法去增益它;六三對上九,用「用凶事」的辦法去增益它,實質是一回事。君子遇上凶荒,就穿粗衣、吃糙飯,把用度削減到極薄來自我貶抑。上九雖然是我的正應,但要他自我減損來增益我,他心裡並不樂意;所以六三先把自己的用度減到極薄,然後才能「牢固地保有」這份增益。對方看我確實是把所得用在正處、並不拿去厚待自己,就肯信我而來了,所以說「有孚中行」。《益》卦以六二為「王」,那麼初九與六三都可以稱「公」,來稟告的人有話對他說,那話就是「益之」。按《周禮》用圭的規矩,事情辦完圭要交還,可見圭不是拿來行賄的,只是用來表達誠信。上九增益六三,憑的也只是一個「信」字,並沒有真拿出什麼東西給他;而六三也只享用這份信任,並不向他索取什麼,於是上九就樂意增益他了。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益”之六四,則“損”之六三也,皆以身為“益”者也。六四“中行”而益初九,豈特如上九用圭而已哉!非徒告之,乃以身從之。夫能損身以徇人者,此以“益”為志也。初九本陰也,六四本陽也,而相易也;故初九為“遷國”也,六四自損而初受其益,初九之遷,六四資之,故初九“利用”,依我而遷也。

六四爻辭說:行事持中,向王公稟告而得到聽從,利於憑藉他的力量遷移國都。《象傳》說:「告公從」,是因為六四是把增益別人當作心志的。 蘇軾說:《益》卦的六四,就相當於《損》卦的六三,兩爻都是拿自身來成全「益」的人。六四「中行」而增益初九,豈止像上九那樣執圭表信而已!它不只是口頭稟告,而是親身跟著去做。能減損自身來徇奉別人,這就是把「益」當作自己的志向。初九本來是陰位,六四本來是陽位,而兩者互換了,所以初九才有「遷國」之象。六四自我減損而初九承受了它的增益,初九能夠遷移,全靠六四的資助,所以說初九「利用」——依靠我六四來完成遷徙。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 “益”之九五,則“損”之九二也。“惠”之以“心”,則惠而不費,九二益之以“弗損”之“益”,而九五惠之以不費之“惠”,其實一也。夫不費之惠,其有擇哉?故“勿問元吉”。我惟信二也,故二信我;我惟德二也,故二德我。“有孚,惠我德”,“永貞”之報也。 《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大得”六二之“志”也。

九五爻辭說:心懷誠信而有惠愛之心,不必占問也大為吉祥;下面也心懷誠信,感念我的恩德。 蘇軾說:《益》卦的九五,就相當於《損》卦的九二。用「心」去施惠,就是施了惠而自己並無耗費。九二用「弗損」的方式增益別人,九五用「不費」的方式施惠於人,實質是一回事。既然是不耗費的恩惠,還需要挑挑揀揀嗎?所以說「勿問元吉」。我只管信任六二,所以六二也信任我;我只管感念六二的德,所以六二也感念我的德。「有孚,惠我德」,正是六二「永貞」所換來的回報。 《象傳》說:「有孚惠心」,就不必再去占問了;「惠我德」,是大大地實現了心志。 蘇軾說:這是大大地實現了六二的心志。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 《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益”之上九,則“損”之初九也。二者皆不樂為益者也,故“損其疾”、“用凶事”而後能致之。初九在下,勢不得已,故“已事遄往”;而上九則益不益在我者也,且損上益下,君子之所樂,而小人之所戚也,故至於上九,特以“莫益”、“勿恆”之“凶”戒之。“莫益之”者,非無以益,我固曰“莫益之”;“勿恆”者,非不可恆,我固曰“勿恆”。“莫”與“勿”者,我之偏見不廣之辭也,眾莫不益下所謂“恆”也,我特立是心,而“勿恆”之“凶”其宜矣。上者獨高之位,下之所疾也,而莫吾敢擊者,畏吾與也;莫益則無與矣。孔子曰:“無交而求,則民不與。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故“或擊之”。上九之致“擊”,如六二之致“益”,徒有是心,而物自有以應之,故皆曰“或”。“或”者,物自外來而吾不知也。

上九爻辭說:沒有人來增益他,倒有人來攻擊他;立心不能持久,凶。《象傳》說:「莫益之」,是他一偏之辭;「或擊之」,是打擊從外面來的。 蘇軾說:《益》卦的上九,就相當於《損》卦的初九。這兩爻都是不樂意做「增益」這件事的,所以要用「損其疾」「用凶事」的辦法才能把他們的增益引出來。初九處在下位,形勢上不得已,所以還肯「已事遄往」;上九卻是益與不益全憑自己,何況損上益下本是君子所樂、小人所憂的事,所以到了上九,爻辭特意拿「莫益」「勿恆」的凶險來告誡他。所謂「莫益之」,並不是真的沒有東西可用來增益別人,是我自己偏要說「莫益之」;所謂「勿恆」,也不是這份心真的不能持久,是我自己偏要說「勿恆」。「莫」與「勿」,都是我一偏之見、心量不廣的說法。眾人無不肯增益下面,這就叫「恆」;我偏偏要立這樣一副心腸,那麼「勿恆」招來的「凶」也就理所當然了。上位是孤高獨立之位,本來就為下面所忌恨,之所以沒有人敢來打我,是怕我有黨援;一旦不肯增益別人,也就沒有黨援了。孔子在《周易·繫辭下》說:「沒有交情卻去求人,百姓就不肯親附;沒有人親附,傷害他的人就來了。」所以說「或擊之」。上九招來「擊」,正如六二招來「益」,都只是自己存了這麼一副心腸,而外物自然有所感應,所以兩處都用一個「或」字。「或」,就是外物自己找上門來而我並不知道。

《東坡易傳》卷之五

夬卦(第四十三)

兌上,乾下。 “夬”:揚于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彖》曰:“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說,決而和。“揚于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 五陽而一陰,陰至寡弱而皆乘於決者,以其得所附也。上六之所乘者,九五之剛,所謂“王”也。欲決上六,必暴揚之於王之庭,此其勢有不便者,故五陽雖相信而不忘警,以為有危道焉。“號”者,所以警也。在強而知危,所以“光”也。

《夬》卦上卦為「兌」(澤),下卦為「乾」(天)。卦辭說:《夬》卦要在王庭上公開揭發那個陰邪,懷著誠信號令眾人,仍有危厲;先從自己的城邑發佈告誡,不宜立刻動武;利於有所前往。《彖傳》說:「夬」就是決斷、決去,是陽剛決去陰柔。剛健而又和悅,果決而又和順。「揚于王庭」,是因為一個柔爻凌駕在五個剛爻之上;「孚號有厲」,是因為知道危險而戒懼,其道才能光大。 蘇軾說:五個陽爻對著一個陰爻,陰已經孤弱到極點,五陽卻都被它凌駕著而要去決除它,這是因為它有所依附。上六所凌駕的是九五之剛,也就是所謂「王」;要決去上六,就非得在王的庭上公開揭發不可,這在情勢上有不便之處,所以五陽雖然彼此信任,卻不敢忘記戒備,認為其中自有危險之道。「號」,就是用來警戒眾人的。身處強勢而知道有危險,所以其道才「光」。

“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 “邑”者,民之所在也。與小人處,必先附其民;彼無民,將無與立。“戎”,上六也。五陽之強,足以即之有餘,然而不即也,此所以不窮也。自以為不足,雖弱有餘;自以為足,雖強有所止矣。故其“所尚”,乃所以“窮”也。 “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陽盈則憂溢,溢則憂覆,故“利有攸往”。往則有所施用,所以求不盈也。 《象》曰:澤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君子之於祿、利,欲其在人;德、業,欲其在己。孔子曰:“脩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澤上於天”,其勢不居,故君子以“施祿”,不以“居德”。

《彖傳》接著說:「告自邑,不利即戎」,是說崇尚武力反而會走到窮途。 蘇軾說:「邑」是百姓聚居的地方。與小人相處,一定要先爭取到他手下的百姓;他一旦沒有了百姓,就無所憑藉了。「戎」指上六。五陽的強盛,用來討伐上六綽綽有餘,然而偏偏不去討伐,這才是不至於走到窮途的緣故。自認為力量不足的,雖弱也有餘;自認為力量足夠的,雖強也終有走不下去的一天。所以他所「崇尚」的東西,恰恰是使他「窮」的東西。 《彖傳》說:「利有攸往」,是因為陽剛生長到這裡就要終了。 蘇軾說:陽滿了就怕溢出,溢出了就怕傾覆,所以「利有攸往」。前往就有施展作用的去處,正是為了求得不至於盈滿。 《象傳》說:澤水升到天上,這就是《夬》卦的象;君子取法它,把俸祿施及下面,若要把德業據為己有則應當忌諱。 蘇軾說:君子對於俸祿財利,希望它落在別人身上;對於德行學業,希望它成就在自己身上。孔子說:「修飾言辭、樹立誠意」,這才是居守其業的辦法。「澤上於天」,那種勢頭本來就存留不住,所以君子取它來「施祿」,而不取它來「居德」。

初九:壯于前趾,往不勝,為咎。 《象》曰:“不勝”而“往”,咎也。 “大壯”之長,則為“夬”,故“夬”之初九,與《大壯》之初九無異也。“大壯”之初九曰:“壯于趾。”而“夬”之初九曰:“壯于前趾。”二者皆有羊之象,見於其所施壯之爻,是以知其無異也。曰:前者通“大壯”之辭也,必通“大壯”而為辭者,明其所“壯”同而所遇異也。“大壯”之初九施“壯”於“震”,“震”吾朋也,觸而遇其朋,是以決藩而遂之,因以為用。“夬”之初九施“壯”於“兌”,“兌”非吾朋也,苟不能勝,則往見牽矣,豈複決藩而遂我哉!君子之動,見勝而後往,故勝在往前;不能必勝而往,宜其“為咎”也。

初九爻辭說:強壯表現在前進的腳趾上,前往卻不能取勝,就成了過錯。《象傳》說:不能取勝卻硬要前往,這就是過錯。 蘇軾說:《大壯》卦的陽再往上長,就成了《夬》卦,所以《夬》卦的初九與《大壯》卦的初九沒有兩樣。《大壯》的初九說「壯于趾」,《夬》的初九說「壯于前趾」,兩爻都帶著「羊」的象,都出現在施展其壯的那一爻上,由此可知二者相同。至於多出一個「前」字,那是把《大壯》一併牽連進來的措辭;一定要牽連《大壯》來立辭,是要說明它們所「壯」相同而所遇不同。《大壯》的初九把「壯」施在「震」上,「震」是我的同類,一衝撞碰上的是自己人,所以能沖破藩籬徑直向前,反倒藉此成就了用處。《夬》的初九把「壯」施在「兌」上,「兌」不是我的同類,一旦不能取勝,前往就要被牽制住,哪裡還談得上沖破藩籬、遂我心願呢!君子的行動,是看準能勝才前往,所以勝負早在動身之前就定了;不能確保取勝而貿然前往,難怪它「為咎」。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戎”,上六也。“惕號,莫夜”,警也。“有戎,勿恤”,靜也。能靜而不忘警,能警而不用,“得中道”矣。與“大壯”九二“貞吉”同,故皆稱其“得中”。 九三:壯于九頁,有凶;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有慍無咎。 《象》曰:“君子夬夬”,終無咎也。 初九為趾,故九三為九頁。與小人處而“壯”見於面顏,有凶之道矣。《易》凡稱其尤者,申言之,“乾乾”、“謙謙”、“蹇蹇”之類是也。九三之所以見“壯”於面顏者,避私其配之嫌也。故告之以不然,曰:九三之君子,以陽居陽,“夬”之尤者也,何嫌於私其配也哉!苟舍其朋而獨行以答其配,使上六之陰和洽而為雨,以至於“濡”,雖有不知我心而“慍”者,然終必無咎。

九二爻辭說:警惕地發出號令,直到傍晚也不鬆懈;縱有兵戎來犯,也不必憂慮。《象傳》說:「有戎勿恤」,是因為它得到了中道。 蘇軾說:「戎」指上六。「惕號,莫夜」(「莫夜」就是傍晚),說的是戒備;「有戎,勿恤」,說的是鎮靜。能鎮靜而不忘戒備,能戒備而不輕易動武,這就是「得中道」。這與《大壯》卦九二的「貞吉」同一道理,所以兩處都稱它「得中」。 九三爻辭說:剛壯之氣顯露在顴骨上,有凶險;君子果決又果決地獨自前行,遇上雨淋溼了衣裳,雖招來慍怒,卻沒有過錯。《象傳》說:「君子夬夬」,最終沒有過錯。 蘇軾說:初九是腳趾,所以九三是顴骨。與小人相處而把剛壯之氣擺在臉上,這就是取凶之道了。《周易》凡要強調某一爻格外突出,就把那個字重說一遍,「乾乾」「謙謙」「蹇蹇」都屬這一類。九三之所以把剛壯顯在臉上,是為了避開「偏私自己正應」的嫌疑。所以爻辭告訴他不必如此,說:九三這位君子,以陽爻居陽位,是《夬》卦中最果決的一個,哪裡會有偏私正應的嫌疑呢!即便他撇下同伴獨自前行去回應上六,讓上六這個陰爻與他和洽而化作雨,以至於被淋溼,縱然有人不瞭解我的心意而生慍怒,最終也必定沒有過錯。

九四:臀無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無不明也。 上六,九四之所謂臀也。“困”之六三“據于蒺藜”,故初六之“臀困于株木”。“夬”之上六見“夬”,故九四之“臀無膚”,皆謂其同體之末者為“臀”也。與眾陽處而同體者見“夬”,故“其行次且”而不安也。“羊”者,初九也;初九之觸,則我之悔也;而能牽之,故“悔亡”。雖能悔亡而聰不明矣,孰與“大壯”?九四既悔亡而得壯輹哉!夫君子惟能釋怨而收士,故為之聰、明者眾,“大壯”之九四是也;今初九觸我,我牽而縻之莫肯釋,則懼者眾矣。雖其左右前後將無不可疑,故“聞言”不信。

九四爻辭說:臀部沒有皮肉,行走躊躇難進;牽著羊走則悔恨消失,可惜聽了這話卻不肯相信。《象傳》說:「其行次且」,是因為居位不當;「聞言不信」,是因為耳目並不聰明。 蘇軾說:上六就是九四所說的「臀」。《困》卦六三「據于蒺藜」,所以那一卦初六才「臀困于株木」;《夬》卦的上六正被決除,所以九四才「臀無膚」——都是把與自己同體的末端一爻叫作「臀」。九四與眾陽同處,而同體的末端正遭決除,所以「其行次且」,躊躇不安。「羊」指初九;初九的衝撞本是我的悔恨所在,而我能把它牽制住,所以「悔亡」。雖然悔恨消失了,耳目卻不再聰明,比起《大壯》卦如何?《大壯》的九四既悔亡又得到了堅固的車輹啊!君子唯有能釋去舊怨、招納士人,肯替他做耳目的人才多,《大壯》的九四正是如此。如今初九衝撞了我,我把它牽住捆住不肯放手,畏懼我的人就多了;連左右前後都變得沒有一處不可疑,所以「聞言」而不信。

九五:莧陸夬夬,中行無咎。 《象》曰:“中行無咎”,中未光也。 上六之不足“夬”,如“莧陸”也。九五以陽居陽,“夬”之尤者也,於所不足“夬”,用“夬”之尤,雖中而未光,故“中行無咎”。“中行”者,反與四陽處而釋上六也。此與上六為同體者,與九四均爾;然不至於“次且”者,以其剛之全也。剛之全者,則不戚其同體之傷矣,故九四之《象》以為“位不當也”。

九五爻辭說:像對付莧陸那樣果決又果決,行事持中就沒有過錯。《象傳》說:「中行無咎」,是因為其中道還不夠光大。 蘇軾說:上六本不值得如此大張旗鼓地去決除,它柔脆得就像莧陸一樣。九五以陽爻居陽位,是《夬》卦中最果決的一個;對本不值得決除的東西卻使出最果決的手段,雖然合乎中道卻不夠光大,所以只說「中行無咎」。所謂「中行」,是回過頭來與其餘四個陽爻同處而放過上六。九五與上六同體,這一點和九四是一樣的;然而九五不至於像九四那樣「次且」,是因為它的剛健完足。剛健完足的人,就不會為同體者受傷而慼慼於懷,所以九四的《象傳》才說它「位不當也」。

上六:無號,終有凶。 《象》曰:“無號”之“凶”,終不可長也。 “無號”者,不警也。陽不吾警,則吾或有以乘之矣,然終亦必凶。

上六爻辭說:不再號呼呼叫了,終究有凶險。《象傳》說:「無號」帶來的凶險,說明它終究不能長久。 蘇軾說:所謂「無號」,就是陽剛一方不再互相警戒。陽剛不對我發出戒備之號,我或許還能趁虛而入;然而到頭來仍舊必定凶險。

姤卦(第四十四)

乾上,巽下。 “姤”,女壯,勿用取女。 《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 “姤”者,所遇而合,無適意之謂也。故其女“不可與長”。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姤”者,“乾”之末,“坤”之始也,故曰“天地相遇”。以四時言之,則建午之月,“品物咸章”之際也。《易》曰:“萬物相見乎‘離’。”

《姤》卦上卦為「乾」(天),下卦為「巽」(風)。卦辭說:《姤》是相遇,這女子過於強壯,不要娶這樣的女子。《彖傳》說:「姤」就是相遇,是陰柔遇上陽剛。「勿用取女」,是因為不可以同她長久相處。 蘇軾說:所謂「姤」,是偶然碰上便湊合在一起,並不是稱心合意的結合,所以這個女子「不可與長」。 《彖傳》說:天地互相遇合,萬物就都彰顯出來。 蘇軾說:「姤」處在「乾」的末尾、「坤」的開端,所以說「天地相遇」。以四時來講,正是建午之月(夏曆五月),萬物一齊彰顯的時節。《周易·說卦傳》說:「萬物在『離』這一方相見。」

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時義大矣哉! “剛”者,二也;“中正”者,五也。陰之長,自九二之亡而後為“遯”,始無臣也;自九五之亡而後為“剝”,始無君也。“姤”之世,上有君、下有臣,君子之慾有為,無所不可。故曰:“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象曰:天下有風,“姤”;后以施命誥四方。

《彖傳》接著說:陽剛遇上中正之位,天下之道便能大行。《姤》卦所應的時義,真是重大啊! 蘇軾說:「剛」指九二,「中正」指九五。陰氣一路生長,要等九二消亡之後才成為《遯》卦,那時才開始沒有臣;要等九五消亡之後才成為《剝》卦,那時才開始沒有君。《姤》卦的世道,上有君、下有臣,君子想要有所作為,沒有什麼辦不到的,所以說:「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象傳》說:天底下有風吹拂,這就是《姤》卦的象;君主取法它,頒佈政令、告諭四方。

初六:繫于金柅,貞吉;有攸往,見凶。羸豕孚蹢躅。 《象》曰:“繫于金柅”,柔道牽也。 剛而能止物者,謂之“金柅”,九二是也。初六之勢,足以兼獲五陽,然其始遇而合者,九二也。既合於二,若舍而之他,則終身無所容矣,故以繫二而貞為吉。有所往見為凶,初六者,“羸豕”也。雖“羸”而不可信者,以權在焉,以其“羸”而信之,則“蹢躅”而不可制矣。

初六爻辭說:繫在堅固的金屬車閘上,守正吉祥;如果有所前往,就會遇到凶險。瘦弱的豬也確實會躁動不安地亂踏。《象傳》說:「繫于金柅」,是柔道被牽制住了。 蘇軾說:剛強而能制止外物的,叫作「金柅」,指的是九二。初六的勢頭,本足以把五個陽爻一併收服,然而它最初遇上並結合的,是九二。既然已經和九二結合,若是撇下它另投別處,就終身沒有容身之地了,所以以繫於九二、守正為吉,以另有所往為凶。初六就是那頭「羸豕」。它雖然瘦弱卻不可輕信,因為權柄握在它手裡;若因為它瘦弱就信任它,它就要躁動亂踏、無法控制了。

九二:包有魚,無咎;不利賓。 《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魚”者,初六也;“包”者,魚之所不能脫也;“賓”者,九四也。“姤”者,主求民之時,非民求主之時也,故近而先者得之,遠而後者不得也。不論其應與否也,嫌其若有咎,故曰“無咎”。 九三:臀無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以“姤”之初六為“夬”之上六,則“姤”之九三,“夬”之九四也,故其《象》同。九三之所謂臀者,初六;初六剝陽而進者也,處眾陽之間而同體者,有剝陽之陰,宜其“次且”而不安也。“夬”之九四下牽初九之羊,故有“聰不明”之咎。而九三無是也,故雖危無孔大咎,而《象》曰“行未牽也”。

九二爻辭說:廚中包著魚,沒有過錯,但不宜分給賓客。《象傳》說:「包有魚」,按義理輪不到賓客。 蘇軾說:「魚」指初六,「包」是魚掙不脫的東西,「賓」指九四。《姤》的時候,是君主去求百姓、而不是百姓來求君主的時候,所以離得近、動手早的得到它,離得遠、動手遲的得不到,並不論有沒有正應。因為這麼做嫌似有過錯,所以爻辭特意說「無咎」。 九三爻辭說:臀部沒有皮肉,行走躊躇難進,有危厲,但沒有大的過錯。《象傳》說:「其行次且」,是因為它並未被牽制。 蘇軾說:把《姤》的初六看作《夬》的上六,那麼《姤》的九三就相當於《夬》的九四,所以兩爻的《象傳》說法相同。九三所說的「臀」指初六。初六是剝蝕陽爻而向上生長的,處在眾陽之間而與自己同體的偏偏是這樣一個剝陽之陰,難怪它「次且」而不安。《夬》的九四向下牽住了初九那頭「羊」,所以有「耳目不聰明」的過失;九三沒有這一層,所以雖有危險卻沒有大的過錯,《象傳》因此說「行未牽也」。

九四:包無魚,起凶。 《象》曰:“無魚”之“凶”,遠民也。 既已失民,起而爭之則“凶”。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舍命也。 “金柅”也,“包”也,“杞”也,皆九二也;“豕”也,“魚”也,“瓜”也,皆初六也。“杞”,枸杞也,木之至痺者也。“包瓜”者,籠而有之也。瓜之為物,得所附而後止;不得所附,則攀援而求,無所不至。幸而遇喬木,則雖欲抑之不可得矣,故授之以杞,則杞能籠而有之。杞之所至,瓜之所及也。九五者,“姤”之主也;知初六之勢將至於剝盡而後止,故授之以九二。九二之所至,初六之所及也。“姤”者,陰長之卦;而九五以至陽而勝之,故曰“含章”。凡陰中之陽為“章”,陰長而消陽,天之命也;有以勝之,人之志也。君子不以命廢志,故九五之志堅,則必有自天而隕者,言人之至者,天不能勝也。

九四爻辭說:廚中沒有魚,動起來就凶。《象傳》說:「無魚」的凶險,是因為疏遠了百姓。 蘇軾說:既然已經失去百姓,再起來同人爭奪就凶了。 九五爻辭說:用杞樹的枝葉把瓜籠罩起來,內蘊文采,會有從天而降的福分。《象傳》說:九五「含章」,是因為它中正;「有隕自天」,是因為它的心志不肯向天命屈服。 蘇軾說:「金柅」也好,「包」也好,「杞」也好,指的都是九二;「豕」也好,「魚」也好,「瓜」也好,指的都是初六。「杞」就是枸杞,是樹木中最低矮的一種。「包瓜」,是把瓜籠住而據為己有。瓜這種東西,找到可以依附的就停下來;找不到可以依附的,就攀援索求,無所不至。萬一讓它碰上高大的喬木,那時想壓制它也壓制不住了。所以給它配上枸杞,枸杞就能把它籠住佔住:枸杞長到哪裡,瓜也就到哪裡為止。九五是《姤》卦之主,他知道初六的勢頭非要把陽爻剝盡才肯罷休,所以把九二派給了它——九二到哪裡,初六也就到哪裡為止。《姤》是陰氣生長之卦,而九五憑著極盛的陽德勝過了它,所以說「含章」;凡是陰中之陽就叫「章」。陰長而消陽,那是上天的命;有辦法勝過它,那是人的志。君子不因為天命就廢掉人的意志,所以九五心志堅定,就必定有從天而降的福分。這是說:人的努力做到極處,連天也勝不過他。

上九:姤其角,吝;無咎。 《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剛之上窮者,“角”也。“姤其角”,以是為“姤”也。以角為“姤”,物之所不樂遇也;小人雖不能合,而君子亦無自入焉。故“吝,無咎”。

上九爻辭說:在頭角這樣的絕高處與人相遇,有憾惜,但沒有過錯。《象傳》說:「姤其角」,是因為居於最上而窮極,所以有憾惜。 蘇軾說:陽剛到了最上面、無路可走的地方,就是「角」。「姤其角」,是拿這副姿態去和人相遇。用頭角去與人相遇,那是別人不樂意碰上的;小人固然無法與他結合,君子也沒有門路進得來。所以說「吝,無咎」。

萃卦(第四十五)

兌上,坤下。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 《易》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有“聚”,必有黨;有黨,必有爭。故“萃”者,爭之大也。盍取其爻而觀之,五能“萃”二,四能“萃”初,近四而無應,則四能“萃”三;近五而無應,則五能“萃”上。此豈非其交爭之際也哉!且天下亦未有“萃”於一者也,大人者,惟能因其所“萃”而即以付之,故物有不“萃”於我,而天下之能“萃”物者,非我莫能容之,其為“萃”也大矣。“順以說,剛中而應”者,二與五而已;而足以為“萃”乎?曰:足矣,有餘矣!從我者納之,不從者付之其所欲從,此大人也!故“萃”有二“亨”,“萃”未有不亨者,而其未見大人也,則亨而不正;不正者,爭非其有之謂也。故曰:“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大人者,為可以聚物之道而已。“王”至於有“廟”,而盡其“孝享”,非安且暇不能。物見其安且暇,安得不聚而歸之?此“聚之正”也。

《萃》卦上卦為「兌」(澤),下卦為「坤」(地)。卦辭說:《萃》卦亨通。君王來到宗廟致祭,利於見到大人,亨通,利於守正;用大牲畜獻祭,吉祥;利於有所前往。《彖傳》說:「萃」就是聚集;下卦柔順、上卦和悅,九五陽剛居中而與六二相應,所以能聚。「王假有廟」,是盡到孝敬的祭享;「利見大人,亨」,是說要以正道來聚合。 蘇軾說:《周易·繫辭上》講「事物按類別聚合,物類按群體分開」。有聚集就必定有黨派,有黨派就必定有爭鬥,所以「萃」正是爭鬥最大的時候。不妨取六爻來看看:九五能聚六二,九四能聚初六;六三靠近九四而自身無應,於是九四能聚六三;上六靠近九五而自身無應,於是九五能聚上六。這難道不正是彼此交爭的局面嗎?何況天下也從沒有全部聚到一個人身上的道理。所謂大人,只是能順著眾人各自所聚的去向,隨即把他們交付出去,所以縱然有人不聚到我這裡來,可天下能聚合眾人的,除我之外沒有誰容得下他們,這樣的「萃」才算大。有人問:所謂「順以說,剛中而應」,指的不過是六二與九五兩爻罷了,這就足以成就「萃」嗎?回答是:足夠了,而且綽綽有餘!肯跟從我的我就接納,不肯跟從的我就把他交給他願意跟從的人——這才是大人。所以《萃》卦有兩個「亨」字:聚集沒有不亨通的,但在還沒有見到大人之前,只是亨通而不正;所謂不正,就是去爭奪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所以說:「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大人,不過是做那足以聚合眾人的道理罷了。君王做到設立宗廟、盡心祭享,不是從容安閒的人辦不到。眾人看見他從容安閒,怎麼會不聚攏過來歸附他呢?這就是「聚之正」。

“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 《易》之言薦、盥、禴、享,非正言也,皆有寄焉。“用大牲”者,猶曰用大利祿云爾。《易》曰:“何以聚人?曰財。”所聚者大,則所用者不可小矣。天之命我為是物主,非以厚我也,坐而享之則過矣。故“利有攸往,順天命也”。

《彖傳》接著說:「用大牲,吉,利有攸往」,是順應天命。 蘇軾說:《周易》裡講薦、盥、禴、享這些祭禮,都不是就字面直說,全都另有寄託。所謂「用大牲」,等於說拿出豐厚的利祿。《周易·繫辭下》說:「靠什麼聚合眾人?靠財貨。」所聚合的規模大,所付出的就不能小。上天命我做這一方的主人,並不是為了讓我一個人過得優厚;坐享其成就太過分了,所以說「利有攸往,順天命也」。

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不期而聚者,必其至情也。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王弼曰:“聚而無防,則眾生心。”

《彖傳》最後說:觀察萬物聚合的情形,天地萬物的實情就可以看見了。 蘇軾說:不約而同地聚到一起的,必定出於最真實的性情。 《象傳》說:澤水積聚在地面之上,這就是《萃》卦的象;君子取法它,修繕兵器、戒備意外之變。 蘇軾引王弼的解釋說:「聚在一起而沒有防備,眾人就要生出異心。」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初六之所應者,九四也;九四有信之者而“不終”,六三是也。始以無應而“萃”於四,終以四之有應,諮嗟而去之,故其《象》曰:“萃如,嗟如。”此志亂而苟聚者也。“若號,一握為笑”者,“號”且“笑”也,“一握”者,其聲也,“號”、“笑”雜也。君子之於禍、福審矣,故笑則不號,號則不笑;先否而後通,則先號而後笑,未有號笑雜者也。此其志已亂焉,能為我寇哉!故“勿恤,往無咎”。

初六爻辭說:心存誠信卻不能有始有終,於是心思紛亂地隨人聚合;一會兒號呼,一會兒又跟人說笑成一團;不必憂慮,前往沒有過錯。《象傳》說:「乃亂乃萃」,是他的心志已經亂了。 蘇軾說:初六所應的是九四;而九四原有一個信任他的人卻「不能有終」,那個人就是六三。六三起初因為自己沒有正應而聚附九四,最後因為九四另有正應,只好嗟嘆著離開,所以六三的《象傳》說「萃如,嗟如」——這正是心志混亂而苟且求聚的樣子。所謂「若號,一握為笑」,是又號呼又發笑;「一握」形容那聲音,號哭與笑語攪在一處。君子對禍與福看得分明,所以笑的時候就不號哭,號哭的時候就不笑;先阻塞而後通達的,那就先號啕而後歡笑,從沒有號與笑混雜的。可見六三心志已亂,它還能來侵害我嗎?所以說「勿恤,往無咎」。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陰之從陽,以難進為吉。六二得位而安其中,不急於變,志以從上者也,故九五引之而後從。引之而後從,則其聚也固;是以吉而無復有咎。“禴”者,禮之薄者也,故用於既信之後。上以利祿聚之下,豈以利祿報之哉!故上“用大牲”而下用“禴”,以為有重於此者矣。

六二爻辭說:被牽引而來則吉祥,沒有過錯;心存誠信,就可以用薄薄的禴祭。《象傳》說:「引吉無咎」,是因為它守中的操守沒有改變。 蘇軾說:陰爻追隨陽爻,以不輕易前進為吉。六二得位而安處中道,不急著改變自己,本是有志追隨上面的,所以要九五來牽引它,它才跟從。被牽引之後才跟從,這樣聚合起來才牢固,因此吉祥而不再有過錯。「禴」是祭禮中最菲薄的一種,所以用在雙方已經互信之後。上面拿利祿把下面聚攏過來,下面難道也拿利祿去報答上面嗎?所以上面「用大牲」而下面用「禴」祭,是認為彼此之間另有比財物更重的東西。

六三:萃如,嗟如;無攸利,往無咎,小吝。 《象》曰:“往無咎”,上巽也。 六三之“萃”於四,四與我、與初皆不利也,去而之上,上亦無應;“巽”而納我者也,故雖“小吝”而“無咎”。 九四:大吉,無咎。 《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非其位而有聚物之權,五之所忌也;非“大吉”,則有咎矣。

六三爻辭說:想聚合卻只落得嗟嘆,沒有什麼好處;前往沒有過錯,只有小小的憾惜。《象傳》說:「往無咎」,是因為上面的上六肯謙遜地接納他。 蘇軾說:六三去聚附九四,結果對九四、對初六都不利;它離開九四轉而投向上六,上六本來也沒有正應,是肯謙順地接納我的,所以雖有「小吝」卻「無咎」。 九四爻辭說:大為吉祥,才沒有過錯。《象傳》說:「大吉無咎」,是因為它居位不當。 蘇軾說:不在其位卻握有聚合眾人的權柄,這是九五所忌憚的;若不是「大吉」,就要有過錯了。

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九五“萃”之主也,“萃”有四陰,而九四分其二;以位為心者,未有能容此者也,故曰:“萃有位,無咎。”挾位以忌四為無咎,而己志不光矣;惟大人為能忘位以任四。夫能忘位以任四,則四且為吾用,而二陰者獨何往哉!“匪孚”者,非其所孚也;“元”者,始也;“元永貞”者,始既以從之,則終身為之貞也。自六二之外,皆非我之所孚也;非我之所孚,則我不求聚,使各得永貞於其始之所從,“悔亡”之道也。

九五爻辭說:聚合眾人而據有尊位,沒有過錯;那些本不與我相孚的人,讓他們從一開始就長久守正,悔恨自然消失。《象傳》說:「萃有位」,是說他的心志還不夠光大。 蘇軾說:九五是《萃》卦之主,卦中有四個陰爻,而九四分去了其中兩個。凡是把權位放在心上的人,沒有誰容得下這種局面,所以爻辭說「萃有位,無咎」。仗著自己的位子去猜忌九四,就算勉強算是沒有過錯,自己的心志卻不光大了;唯有大人能忘掉位子而放手任用九四。能忘掉位子去任用九四,那麼九四反倒為我所用,另外兩個陰爻又能往哪裡去呢!所謂「匪孚」,是指本來就不與我相孚的人;「元」是開始;「元永貞」,是說他們當初既然跟了別人,就讓他們終身對那一方守正。除六二之外,其餘各爻都不是與我相孚的;既然不與我相孚,我就不去強求聚合,讓他們各自對當初所追隨的一方長久守正,這正是「悔亡」的門路。

上六:齎諮涕氵夷,無咎。 《象》曰:“齎諮涕氵夷”,未安上也。 “未安上者”,不樂在五上也。

上六爻辭說:嗟嘆悲傷,涕淚交流,沒有過錯。《象傳》說:之所以嗟嘆涕泣,是因為它不安於居在上位。 蘇軾說:所謂「未安上」,就是不樂意處在九五的上頭。

升卦(第四十六)

坤上,巽下。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 《象》曰:柔以時,“升”,“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 “巽”之為物,非能破堅達強者也。幸而遇“坤”,故能“升”。其升也有時,故曰“柔以時,升”。“坤”既順之,五又應之,是以“大亨”。大人之於物也,危者安之,易者懼之,下“巽”而上順,質柔而遇易,志得而輕進,以此見大人所畏者也,故不曰“利”。雖不利,不可不見也。見而知畏,其為利也大矣。利之遠者曰“慶”,以其“有慶”,故雖有畏,“勿恤”也。

《升》卦上卦為「坤」(地),下卦為「巽」(木、風)。卦辭說:《升》卦大為亨通。用這樣的資質去見大人,不必憂慮;向南方進發吉祥。《彖傳》說:柔順者依著時機上升,下卦巽順而上卦柔順,九二陽剛居中又與六五相應,所以大為亨通。「用見大人,勿恤」,是說會有福慶。 蘇軾說:「巽」這種東西,本不是能沖破堅硬、穿透強固的;幸而遇上了「坤」,所以能夠上升。它的上升要看時候,所以說「柔以時,升」。「坤」既然順從它,六五又與它相應,因此「大亨」。大人對待人物:處境危險的就使他安定,處境太平易的反倒使他知所畏懼。如今下面巽順、上面柔順,本身柔弱又一路遇上平易,容易志得意滿而輕率冒進;以這樣的狀態去見大人,正是要讓他心生敬畏,所以卦辭不說「利見」。雖說不上「利」,卻不可以不去見;見了而懂得敬畏,那好處就大了。好處深遠的叫「慶」,因為「有慶」,所以雖然有所畏懼,也「勿恤」。

“南征吉”,志行也。 《彖》曰:“‘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而六五為“升階”,由此觀之,非獨“巽”之上即“坤”,亦“坤”之下援“巽”也。“巽”之求“坤”,“坤”之求“巽”,皆會於“南”,“南征吉”,二者相求之謂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彖傳》說:「南征吉」,是心志得以施行。 蘇軾說:《彖傳》講「『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而六五爻又說「升階」。由此看來,不單是「巽」向上貼近「坤」,也是「坤」向下援引「巽」。「巽」求「坤」,「坤」求「巽」,雙方都會合在「南」方;所謂「南征吉」,說的正是兩方彼此尋求。 《象傳》說:地中生長出樹木,這就是《升》卦的象;君子取法它,順著德性去培養,一點一滴地積累細小,成就高大。

初六:允升,大吉。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所以為“升”者,“巽”也;所以為“巽”者,初也。“升”之制在初,故初六雖陰柔,而其於升也蓋誠能之,故曰“允升”。陰升而遇陽,若陽升而遇陰,皆得其所升者也。初六以誠能之資而遇九二,宜其為吉之大者矣。

初六爻辭說:確實能夠上升,大為吉祥。《象傳》說:「允升大吉」,是與上面心志相合。 蘇軾說:使這一卦成為《升》的是「巽」,使「巽」成其為「巽」的是初爻。上升的主宰就在初爻,所以初六雖然是陰柔之質,在上升這件事上卻確實是能勝任的,因此說「允升」。陰爻上升而遇到陽爻,或者陽爻上升而遇到陰爻,都算是找到了可以上升的去處。初六憑著確有實能的資質而遇上九二,無怪乎它得到的是大吉。

九二:孚,乃利用禴,無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九二升而遇九三,蓋升而窮者也。雖窮於三,而配於五,窮而之五,五亦無所升;而納之,故薄禮可以相縻而“無咎”也。 九三:升虛邑。 《象》曰:“升虛邑”,無所疑也。 九三以陽用陽,其升也果矣;六四以陰居陰,其避之也審矣;故曰:“升虛邑,無所疑也。”不言“吉”者,以至強克至弱,其為禍福未可知也,存乎其人而已。

九二爻辭說:心存誠信,就可以用薄薄的禴祭,沒有過錯。《象傳》說:九二的這份誠信,會帶來喜慶。 蘇軾說:九二上升而遇到九三,這是升到無路可走了。它雖被九三擋住,卻與六五相配;從窮處轉而奔向六五,六五自己也無處可升,於是接納了它,所以一份薄禮就足以把雙方繫在一起而「無咎」。 九三爻辭說:升入空虛無人的城邑。《象傳》說:「升虛邑」,是沒有什麼可疑慮的。 蘇軾說:九三以陽爻居陽位,它的上升十分果決;六四以陰爻居陰位,它的退避也十分周密,所以說「升虛邑,無所疑也」。爻辭不說「吉」,是因為拿最強的去克最弱的,究竟是禍是福還說不准,全看那個人自己怎麼做罷了。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無咎。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上有所適,下升而避之,失於此而償於彼,雖不爭可也,人或能之。今六四下為三之所升,而上不為五之所納,此人情必爭之際也。然且不爭而“虛邑”以待之,非仁人其孰能為此?太王避狄於豳,而亨於岐;方其去豳也,豈知百姓之相從而不去哉!亦以順物之勢而已,以此獲吉,夫何咎之有?

六四爻辭說:君王在岐山舉行祭享,吉祥,沒有過錯。《象傳》說:「王用亨于岐山」,是順應事勢。 蘇軾說:上面另有可去之處,下面的人升上來時便讓開它,在這裡失掉的可以在那裡補回來,縱然不爭也無妨,一般人或許還能做到。如今六四下面被九三所升逼,上面又不被六五接納,這正是人之常情必定要爭的關頭。它卻偏偏不爭,反而空出城邑等著人來,若不是仁厚之人,誰能做到這一步?當年周太王為躲避狄人而離開豳地,後來在岐山舉行祭享;他離開豳地的時候,哪裡料得到百姓會成群跟隨、不肯離散呢!他也不過是順著事物的勢頭罷了。憑這樣的做法得到吉祥,還會有什麼過錯呢?

六五:貞吉,升階。 《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貞”者,貞於九二也。“巽”之所以能升者,以六五之應也;曰:此升之階也。“階”者,有可升之道焉,我惟為階,故人升之;我不為階,而人何自升哉!木之生也,克土而後能升;而土以生木為功,未有木生而土不願者也。故階而升“巽”;則六五為“得志”矣。

六五爻辭說:守正吉祥,如同踏著臺階上升。《象傳》說:「貞吉升階」,是大大地實現了心志。 蘇軾說:所謂「貞」,是對九二守正。「巽」之所以能夠上升,是因為有六五與它相應;六五說:這就是上升的臺階。所謂「階」,是有一條可供攀升的路;我肯做臺階,別人才升得上來;我不肯做臺階,別人從哪裡升呢!樹木生長,要克勝土才能往上長;而土卻以生養樹木為自己的功勞,從來沒有樹木要長而土不情願的。所以六五肯做臺階讓「巽」升上來,這就是它的「得志」了。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貞。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冥”者,君子之所息也;“升”至上六,宜息也。然而不息,則消之道也。施於不息之正者則可。孟子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求在我者,此“不息”之正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求在外者,此“不息”之不正者也。

上六爻辭說:在昏暗中仍一味上升,宜於用在永不止息的正道上。《象傳》說:「冥升」而居於最上,是消損而不能富厚。 蘇軾說:所謂「冥」,是君子該止息的時候;上升到了上六,本該停下來了。然而還不肯停,那就是走向消損之路。不過若把這份不止息用在正道上,那就可以。《孟子·盡心上》說:「去求就能得到,放棄就會失去。」求那些在我自身之內的東西,這就是「不息」的正途;至於那種「求取有一定的方法,得到與否卻有命數」的,是求身外之物,這就是「不息」的不正之途。

困卦(第四十七)

兌上,坎下。 “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 《彖》曰:“困”,剛揜也。 九二為初六、六三之所揜,九四、九五為六三、上六之所揜,故“困”。“困”者坐而見制,無能為之辭也。陰之害陽者多矣,然皆有以侵之;夫惟侵之,是以陽不能堪而至於戰。戰者有危道也,而無所謂“困”。“困”之世,惟不見侵,而見揜。陰有以消陽,而陽無所致其怒,其為害也深矣。

《困》卦上卦為「兌」(澤),下卦為「坎」(水)。卦辭說:《困》卦亨通;守正的大人吉祥,沒有過錯;此時縱有話說出來也沒有人相信。《彖傳》說:「困」,是陽剛被陰柔遮蔽。 蘇軾說:九二被初六、六三所遮蔽,九四、九五被六三、上六所遮蔽,所以叫「困」。所謂「困」,是坐在那裡被人牽制、一點辦法也使不出來的說法。陰傷害陽的情形很多,但多半是來侵犯它;正因為是侵犯,陽才受不了而至於交戰。交戰固然有危險,卻算不上「困」。《困》卦的世道,恰恰不是被侵犯,而是被遮蔽:陰有辦法一點點消損陽,陽卻連發怒的對象都找不到,這種禍害才更深。

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 剛中者,二也;二之謂大人。“貞”於“大人”而後“吉”者,五也。 “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象》曰: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水”,潤下者也。在“澤”上則居,在“澤”下則逝矣。故“水”在“澤”下,為“澤無水”,命與志不相謀者也,故各致其極,而任其所至也。

《彖傳》接著說:身處險境卻依然和悅,困頓而不失掉他的亨通,大概只有君子做得到吧?「貞大人吉」,是因為陽剛居中。 蘇軾說:陽剛居中的是九二,九二就是所謂「大人」;要對「大人」守正而後才「吉」的,是九五。 《彖傳》說:「有言不信」,是崇尚口舌反而走投無路。 《象傳》說:澤中沒有水,這就是《困》卦的象;君子取法它,捨棄性命去成全志向。 蘇軾說:水的本性是向下浸潤。水在澤的上面就存得住,在澤的下面就流走了。所以水處在澤的下面,便成了「澤無水」——這是性命與志向不能兩全的處境,因此只好讓二者各自做到極處,任憑它走到哪一步。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歲不覿。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初六,揜九二者也。揜者非一人之所能,故初六之揜九二,必將有待於六三。六三固以初為“臀”也,“臀”得其所據而後其身能有所為。今六三之所據者,“蒺藜”也,則臀已困于株木,身且廢矣。“株木”也,“蒺藜”也,皆非臀之所據者也。夫以柔助剛,則其幽可明;以柔揜剛,其誰明之?“入谷”者也,有配在四而不善二,是以“三歲”不得見也。

初六爻辭說:臀部被困在枯樹樁上,落入幽深的山谷,三年都不能相見。《象傳》說:「入于幽谷」,是幽暗而不明。 蘇軾說:初六是遮蔽九二的一方。遮蔽這件事不是一個人辦得成的,所以初六要遮蔽九二,必得指望六三。六三本來就把初六當作自己的「臀」;臀部有了可坐的憑藉,身子才能有所作為。如今六三所坐的卻是「蒺藜」,那麼臀部早已被困在枯樹樁上,整個身子也就廢了。「株木」也好,「蒺藜」也好,都不是臀部該坐的東西。用柔順去輔助剛健,幽暗處也能變得明亮;用柔順去遮蔽剛健,還有誰來替它照亮呢?所以說它是「入谷」的人。它明明在九四有正配,卻偏要與九二為難,因此「三年」都見不著面。

九二:困于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享祀;征凶,無咎。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慶也。 “困”之世,利以柔用剛。二與五皆剛者也,二以柔用之,而五以剛用之。天下之易懷者,惟小人也;方其見揜也,爭之以力,雖刀鋸有不足;而將懷之也,則酒食有餘矣,故九二“困于酒食”,所以懷小人也。九五則不然:揜我下者,我劓之;揜我上者,我刖之;輕用其威,威窮而物不服,乃大困也。既困而無助,則雖欲不求二不可得矣。“赤紱”者,所以爵命二也,故曰困於“赤紱”。五以赤紱為困,而二以是為方來,言此五之所困,而二之所不求而至也。困而求二,乃徐有說,以其用說為已晚矣。說於未困,則其所以為說者小,故九二之所困者,酒食而已;說於已困,則其所以為說者重,故九五之所困者,爵命也。祭祀者,人之求神而神無求也。祭之者,人也;享之者,神也。五求二,故祭之;二不求五,故享之而已。享之者固不徵,而征以求之,故“凶”。雖然,其義則不可咎,以其所從者君也。

九二爻辭說:為酒食所困,硃紅的蔽膝正送過來,利於舉行祭享;出征則凶,但沒有過錯。《象傳》說:「困于酒食」,是因為它居中而有福慶。 蘇軾說:《困》的世道,宜於用柔和的手段來運用剛強。九二與九五都是剛爻,九二用柔和的方式運用它,九五卻用剛硬的方式運用它。天下最容易安撫的莫過於小人:當他遮蔽你的時候,你要拿武力同他爭,連刀鋸都嫌不夠;可你若肯安撫他,一頓酒食就綽綽有餘了。所以九二「困于酒食」,正是用來懷柔小人的手段。九五就不同:遮蔽我下面的,我割他的鼻子;遮蔽我上面的,我砍他的腳。輕易動用威刑,威勢用盡而人還是不服,那才是大困。既已困窘又無人相助,那麼就算他不想求助於九二也辦不到了。「赤紱」是用來給九二加官授爵的東西,所以說被「赤紱」所困。九五把赤紱看作困窘,九二卻把它看作「方來」;這是九五困窘之下不得不給的,也是九二並未求取而自己送上門來的。困到頭來才去求九二,於是慢慢地有了喜悅,只是這份喜悅來得已經太晚。在還沒有困窘時就使人喜悅,用來取悅的東西可以很小,所以九二所困的不過是酒食;等到已經困窘了才使人喜悅,用來取悅的東西就重了,所以九五所困的竟是爵命。至於祭祀這回事,是人去求神而神不求人:祭的是人,受享的是神。九五求九二,所以是他來祭;九二不求九五,所以只是受享罷了。受享的人本來就不該出征,若出征去求人,所以「凶」。雖然如此,從道義上講卻不可責怪,因為他所追隨的畢竟是君主。

六三: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 《象》曰:“據于蒺藜”,乘剛也;“入于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六三,上揜四、下揜二者也。堅而不可勝者,石也;四之謂“石”。傷而不可據者,“蒺藜”也,二之謂“蒺藜”。六三陰也,而居於陽,自以為陽,而求配於上六,“不祥”也。三之應在上,而上六非其應也,“宮”則是矣,而非其“妻”。故曰:“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小人易合而難久,故“困”之三陰,其始相與締交而揜剛,其終初六之“臀”困,六三之“妻”亡。

六三爻辭說:被石頭困住,又坐在蒺藜上;走進自己的屋子,卻見不到妻子,凶。《象傳》說:「據于蒺藜」,是因為它凌乘在剛爻之上;「入于其宮,不見其妻」,是不祥之兆。 蘇軾說:六三是向上遮蔽九四、向下遮蔽九二的一爻。堅硬而不可戰勝的是石頭,九四就是那「石」;能傷人而不可坐的是蒺藜,九二就是那「蒺藜」。六三本是陰爻,卻居於陽位,便自以為是陽,於是轉向上六求配,這就是「不祥」。六三的正應在上爻,可上六並不是它真正的配偶:屋子是對的,屋裡的人卻不是它的「妻」,所以說「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小人容易結合卻難以持久,所以《困》卦的三個陰爻,起初彼此結盟去遮蔽陽剛,到末了卻是初六的「臀」受困、六三的「妻」不見了。

九四:來徐徐,困于金車,吝;有終。 《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初六我之配,二之所惡也。二剛而在下,載己者也,故為“金車”。欲下從初六而困於二,故其來“徐徐”,不急於配。配之所怨,剛之所與也,故雖“吝”而“有終”。 九五:劓、刖,困于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 其曰“赤紱”,正也;“朱紱”,嚴之也;下受上之辭也。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用”,九二也。

九四爻辭說:慢吞吞地前來,被金車所困,有憾惜,但終究有好結果。《象傳》說:「來徐徐」,是心志在下面;雖然居位不當,卻有人相助。 蘇軾說:初六是我九四的正配,卻是九二所厭惡的。九二剛強而在下面,是承載著我的東西,所以比作「金車」。九四想下去追隨初六卻被九二困住,所以它來得「徐徐」,並不急著去就自己的配偶。它的配偶所怨恨的對象,恰恰是剛爻所親附的一方,所以雖有「吝」而「有終」。 九五爻辭說:受了割鼻、斷足之刑,被赤色蔽膝所困,慢慢地才有喜悅,利於舉行祭祀。 蘇軾說:這裡說「赤紱」,是它的正名;上文九二說「朱紱」,是加重其莊嚴,那是自下承受上賜時的說法。 《象傳》說:「劓、刖」,是心志還沒有實現;「乃徐有說」,是因為九五居中而正直;「利用祭祀」,是能承受福澤。 蘇軾說:所謂「用」,指的就是九二。

上六:困於葛蘲,于臬危兀危;曰:動悔,有悔;征吉。 柔而牽己者,葛蘲也;三之謂“葛蘲”。剛而難乘者,臬危兀危也;五之謂“臬危兀危”。上六困於此二者而不能去,則謀全之過也。曰:不可動,動且有悔,而不知其不動乃所以有悔也。上無揜我者,則吉莫如征也,而不徵,何哉!以柔用剛,則乘之者至以為“蒺藜”;以剛用剛,則乘之者以為“臬危兀危”而已。 《象》曰:“困於葛蘲”,未當也。 上六足以為配,而六三未足以當也。 “動悔有悔”,吉行也。

上六爻辭說:被葛藤纏困,處在動搖不安的高危之地;心裡說:一動就要後悔,果然有悔;出征則吉。 蘇軾說:柔軟而纏住自己的是葛藤,六三就是那「葛蘲」;剛硬而難以凌乘的是那危聳不安之物,九五就是那「臲卼」。上六被這兩樣東西困住而擺脫不掉,是它一心想求萬全反倒失算了。它心裡說:不可以動,一動就要有悔;卻不知道正是不動才招來了悔。上面已經沒有遮蔽我的人了,那麼最吉利的莫過於向前出征,可它偏偏不徵,這是為什麼呢!用柔順去駕馭剛強,凌乘它的人只把它當作扎人的「蒺藜」;用剛硬去駕馭剛強,凌乘它的人也只把它當作危聳難乘的「臲卼」罷了。 《象傳》說:「困於葛蘲」,是因為處置得不恰當。 蘇軾說:上六本足以做六三的配偶,而六三卻配它不上。 《象傳》說:「動悔有悔」,是說出征才是吉利的行動。

井卦(第四十八)

兌上,坎下。 “井”:改邑不改井,無喪無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食者,往也;不食者,來也。食不食,存乎人。所以為“井”者,存乎己。存乎人者,二;存乎己者,一。故曰“往來井井”。“汔”,燥也。至井而未及水,曰“汔”。至得水而來出井,曰“未繘井”。井未嘗有得喪,“繘井”之為功,“羸瓶”之為凶,在汲者爾。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人之於井,未有錮之者也;故君子推是道“以勞民勸相”。

《井》卦上卦為「兌」(澤),下卦為「坎」(水)。卦辭說:城邑可以遷改,井卻不改;井水既不虧損,也不增添;來來往往的人都到井上汲水。汲水將到井口而繩子還沒有提出井外,把瓶子碰破了,凶。《彖傳》說:木桶探入水中而把水提上來,這就是「井」;井養育眾人而永不窮竭。「改邑不改井」,是因為九二、九五陽剛居中;「汔至亦未繘井」,是說功還沒有成;「羸其瓶」,所以才凶。 蘇軾說:來汲水吃的算「往」,不來吃的算「來」。吃與不吃,取決於人;而井之所以成其為井,取決於它自己。取決於別人的有兩頭,取決於自己的只有一個,所以說「往來井井」。「汔」是乾的意思:到了井邊還沒夠著水,叫「汔」;已經打上水來卻還沒提出井口,叫「未繘井」。井本身從來無所謂得失,繩索提水算作成功,瓶子摔破算作凶險,都在汲水的人身上罷了。 《象傳》說:木上有水,這就是《井》卦的象;君子取法它,慰勞百姓、勉勵他們互相幫助。 蘇軾說:人對於井,從來沒有把它封鎖起來獨占的;所以君子推廣這個道理,用來「慰勞百姓、勉勵他們互助」。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無禽。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無禽”,時舍也。 《易》以所居為邪、正,然不可必也;惟“井”為可必。井未有在潔而不清,處穢而不濁者也,故即其所居,而邪、正決矣。孔子曰:“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者歸焉。”初六,惡之所鍾也;君子所受於天者無幾,養之則日新,不養則日亡,擇居所以養也。《彖》曰“井養而不窮”,所以養“井”者,豈有他哉!得其所居則潔,潔則食,食則日新,日新故不窮。“井泥”者,“無禽”之漸也,“泥”而“不食”,則廢矣。“舊井”,廢井也;其始無人,其終無禽。無人猶可治也,無禽不可治也。所以為井者亡矣,故時皆舍之。

初六爻辭說:井底淤了泥,水不能吃;成了廢井,連禽鳥都不來。《象傳》說:「井泥不食」,是因為它在最下;「舊井無禽」,是時勢已經把它丟棄了。 蘇軾說:《周易》通常以一爻所居之位來判斷邪正,然而這並不是絕對靠得住的;唯獨「井」是絕對靠得住的。天下沒有一口井是處在潔淨之地而水不清、處在汙穢之地而水不濁的,所以只要看它所居的位置,邪正立刻分明。孔子說過:「君子憎惡處在下流之地,因為天下的惡名都要歸到那裡。」初六正是眾惡匯聚的地方。人從上天稟受來的本來就不多,好好涵養就一天天更新,不涵養就一天天消亡,而選擇居處正是涵養的辦法。《彖傳》說「井養而不窮」,那麼用來涵養「井」的又有什麼別的訣竅呢?處在合適的地方就潔淨,潔淨就有人來吃,有人來吃就日日更新,日日更新所以不會枯竭。「井泥」是「無禽」的開端:淤了泥而沒有人吃,這井就荒廢了。「舊井」就是廢井;起先是沒有人來,末了連禽鳥也不來。沒有人來還可以整治,連禽鳥都不來就無從整治了——使它成其為井的東西已經沒有了,所以當世的人都把它撇在一旁。

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 《象》曰:“井谷射鮒”,無與也。 九二居非其正,故無應於上則趨下而已。下趨者,谷之道也;失井之道而為谷,故曰“井谷”。九二之所趨者,初六也;初六之謂“鮒”。井而有“鮒”,則人惡之矣,然猶得志於甕,何也?彼有利器,而肯以我汙之歟?此必敝漏之甕,非是甕,不汲是井也。

九二爻辭說:井水從旁邊的穴口漏出去,只夠射些小魚,汲水的甕又破又漏。《象傳》說:「井谷射鮒」,是因為它上面沒有相應的人。 蘇軾說:九二居位不正,上面既沒有正應,就只好往下流去。往下流是山谷的路數;丟了井的本分而變成谷,所以說「井谷」。九二所趨向的是初六,初六就是那條「鮒」。井裡有了小魚,人就厭惡它了;可它居然還能在甕上稱心如意,為什麼呢?人家有好器皿,肯拿來讓我弄髒嗎?那必定是一隻又破又漏的甕:不是這樣的甕,也不會來汲這樣的井。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 《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渫”,潔也。九三居得其正,井潔者也。井潔而不食,何哉?不中也。不中者,非邑居之所會也,故“不食”。井未有以不食為戚者也,凡為我惻者,皆行道之人爾,故曰“行惻”。“行惻”者,明人之惻我,而非我之自惻也,是井則非敝漏之甕所能容矣,故擇其所用汲者。曰:孰可用者哉?其惟器之潔者乎?器之潔,則王之明者也;器潔王明,則受福者非獨在我而已。

九三爻辭說:井已淘洗乾淨卻沒有人來吃,讓我心中惻然;這井可以汲用,君王若能明察,大家都能同受其福。《象傳》說:「井渫不食」,是過路人替它難過;求「王明」,是為了同受福澤。 蘇軾說:「渫」就是潔淨。九三居位得正,是井水潔淨的一爻。井已潔淨卻沒有人來吃,為什麼呢?因為它不居中。不居中,就不是城邑聚落人來人往的所在,所以「不食」。井本身從來不會因為沒人來吃而憂愁,凡是替我惻然的,都不過是過路的人罷了,所以說「行惻」。說「行惻」,正是要點明這是別人替我難過,並不是我自己在難過。這樣的井,就不是又破又漏的甕所能盛得下的了,所以要挑選汲水的器具。有人問:什麼樣的可以用呢?回答是:只有潔淨的器皿吧。器皿潔淨,也就意味著君王明察;器皿潔淨、君王明察,那麼受福的就不止我一個人了。

六四:井甃,無咎。 《象》曰:“井甃無咎”,修井也。 “修”,潔也。陽為動、為實,陰為靜、為虛。泉者所以為井也,動也實也;井者泉之所寄也,靜也、虛也。故三陽為泉,三陰為井。初六最下,故曰“泥”;上六最上,故曰“收”;六四居其間而不失正,故曰“甃”。“甃”之於井,所以御惡而潔井也,井待是而潔,故“無咎”。

六四爻辭說:用磚石修砌井壁,沒有過錯。《象傳》說:「井甃無咎」,是在修治這口井。 蘇軾說:這裡的「修」就是使它潔淨。陽主動、主實,陰主靜、主虛。泉水是使井成其為井的東西,屬動、屬實;井是泉水所寄託的地方,屬靜、屬虛。所以三個陽爻代表泉,三個陰爻代表井。初六在最下,所以叫「泥」;上六在最上,所以叫「收」;六四居於中間而不失其正,所以叫「甃」。磚石砌壁對於井來說,是用來擋住汙穢、保持井水潔淨的;井靠它才能潔淨,所以「無咎」。

九五:井洌寒泉,食。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此其“正”,與九三一也,所以食者,“中”也。 上九: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收”者,甃之上,窮也。“收”非所以為井,而井之權在“收”。夫苟幕之,則下雖有寒泉而不達,上雖有汲者而不獲,故“勿幕”,則“有孚,元吉”。

九五爻辭說:井水清冽,是甘寒的泉水,可以飲用。《象傳》說:「寒泉」之所以有人飲用,是因為它中正。 蘇軾說:九五的這個「正」,與九三是一樣的;它之所以有人來吃,靠的是那個「中」字。 上九爻辭說:井口的收束處,不要蓋上;心存誠信,大為吉祥。《象傳》說:「元吉」而居於最上,是大功告成。 蘇軾說:「收」是磚砌井壁的最上一層,也就是井的盡頭。「收」本身並不是使井成其為井的東西,可井的關鍵偏偏握在「收」的手裡。假使把它蓋住,那麼下面縱有甘寒的泉水也送不上來,上面縱有汲水的人也取不到,所以說「不要蓋上」,這才「有孚,元吉」。

革卦(第四十九)

兌上,離下。 “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巳曰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 水、火,則有男女之象然後能相生,此非水、火也。“二女同居”而已。“二女同居”則“睽”,所以不“睽”者,“兌”欲下而遇“離”,“離”欲上而遇“兌”,雖欲相違而不能也。既不相得,又不相違,則不能無相攻;攻而不已,必有一勝;勝者斯“革”之矣。火能革金,“離”革“兌”者也,故曰“革”。火者金之所畏也,而金非火則無以就器用,器成而後知火之利也。故夫“革”,不信於“革”之日,而信於已“革”之日,以其始之不信,是以知悔者“革”之所不能免也,特有以亡之爾。

《革》卦上卦為「兌」(澤),下卦為「離」(火)。卦辭說:《革》卦要到巳日才為人所信,大為亨通、利於守正,悔恨消失。《彖傳》說:「革」,是水與火互相止息;兩個女子同住一屋,心志卻合不到一處,這就叫「革」。「巳日乃孚」,是變革以後人們才信服;文采光明而又和悅,大為亨通而又守正;變革得當,那悔恨自然消失。 蘇軾說:水與火,要先有男女相配之象然後才能互相化生;而這一卦並不是水與火,只是「兩個女子同住一屋」罷了——「兌」為少女,「離」為中女。兩個女子同住,本該像《睽》卦那樣彼此乖離;之所以沒有乖離,是因為「兌」想往下走卻正碰上「離」,「離」想往上走卻正碰上「兌」,想彼此躲開也躲不成。既合不到一塊兒,又躲不開,就不可能不互相攻擊;攻擊不止,必定有一方取勝,勝的一方就把對方「革」掉了。火能變革金屬,這一卦是「離」變革「兌」,所以叫「革」。火是金屬所畏懼的,然而金屬不經過火就成不了器用;等器物鑄成了,人才明白火的好處。所以變革這件事,不會在動手變革的當天取信於人,只會在已經革成之後取信於人。正因為開頭不被信任,所以知道「悔」是變革免不了的,不過是終究有辦法讓它消失罷了。

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曆明時。 “歷”者天事也;“時”者,人事也。

《彖傳》接著說:天地變革而四季形成;商湯放逐夏桀、周武討伐商紂,變革天命,上順於天而下應於人。《革》卦所應的時機,真是重大啊! 《象傳》說:澤水之中有火,這就是《革》卦的象;君子取法它,修治曆法、明辨時令。 蘇軾說:「歷」是屬於天的事,「時」是屬於人的事。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象》曰:“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 以卦言之,則“離”革“兌”者也;以爻言之,則陽革陰者也。六爻皆以陽革陰,故初九、九三、九四、九五四者所以革人;而六二、上六者人革之。初九、九三所以為革者,火也;而六二者火之所附,初九、九三之所欲革者也。火以有所附為利,而所附者以得火為災,故初九、九三常願六二之留而不去也。夫六二苟留而不去,其見革也無日矣。六二之慾去,如“遯”之九三之慾遯也,故初九當用“遯”之六二,所以執九三者,固而留之。六二之所以去者,以我有革之之意也;故“不可以有為”,有為則革之之意見矣。

初九爻辭說:要用黃牛皮牢牢地捆縛住。《象傳》說:「鞏用黃牛」,是說此時不可以有所作為。 蘇軾說:就整卦來說,是「離」變革「兌」;就爻來說,是陽變革陰。六爻都是以陽革陰,所以初九、九三、九四、九五這四爻是去變革別人的,而六二、上六是被人變革的。初九、九三之所以能行變革,靠的是火;而六二正是火所依附的東西,也正是初九、九三想要變革的對象。火以有所依附為便利,被依附的東西卻因為著了火而成災,所以初九、九三總盼著六二留下不走。可六二若真留下不走,被變革也就是早晚的事了。六二想走,就像《遯》卦九三想要逃遁一樣;所以初九應當效法《遯》卦六二用黃牛皮拴住九三的辦法,牢牢地把六二留住。六二之所以要走,正因為我有變革它的心思;所以說「不可以有為」——一有作為,那變革它的心思就露出來了。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無咎。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初九之所以固我,非愛我也,畏我去之;故未見其革爾。徒見其今之固我而不我革,以為可信而與之處,則及矣。君子見幾而作,彼今日不革,巳日必革之,故“征吉”。為初九計,則宜留;自為計,則宜徵。六二之所謂“嘉”者,五也;五之所以為“革”者,與初異矣。舍初從五,其吉也,豈復有咎哉!

六二爻辭說:到了巳日就變革它,出征吉祥,沒有過錯。《象傳》說:「巳日革之」,是這一行動會有美好的結果。 蘇軾說:初九之所以牢牢拴住我,並不是愛惜我,而是怕我走掉,所以眼下還看不出它要變革我。倘若只看見它今天拴住我而不革我,就以為可以信賴它、跟它長處下去,那禍就要臨頭了。君子見到細微的徵兆就立刻行動:它今天不革,到了巳日必定要革,所以「征吉」。替初九打算,六二應當留下;替自己打算,六二就應當出征。六二所說的「嘉」,指的是九五;九五施行變革的路數,與初九是不同的。撇開初九而追隨九五,這樣的吉祥,哪裡還會有過錯呢!

九三: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九三有應於上,故其意常欲征也。六二之所以不得去者,以我乘之也;舍之而征,則二去矣。二苟去之,則我與初九無所施其革,二陽相灼而喪其所附,則窮之道也。故“征凶,貞厲”。貞者,不征之謂也;不征則與六二處而不相得以相革者也,故危。雖危而不凶,言者以也。“革言三就”,猶曰革以三成。三者相持而成革,明二之不可去也。二存則初與三相信,二去則初與三相疑,此必然之勢也。故曰:“革言三就,有孚。”

九三爻辭說:出征則凶,即便守正也有危厲;變革之議再三審定,才有誠信。《象傳》說:「革言三就」,此外還能往哪裡去呢! 蘇軾說:九三與上六相應,所以它心裡總想出征。六二之所以走不掉,是因為有我九三壓在它上頭;我若撇下它去出征,六二就走了。六二一旦走掉,我和初九就沒有地方施行變革,兩個陽爻互相煎灼而失去所依附的東西,那就是窮途了。所以說「征凶,貞厲」。所謂「貞」,就是不出征;不出征就得同六二共處而彼此不合、互相變革,所以危險。雖然危險卻不至於凶,爻辭這樣說是有它的憑據的。「革言三就」,等於說變革要靠三方合力才成;三方彼此牽制才成得了變革,可見六二是不能讓它走的。六二在,初九與九三就互相信任;六二一走,初九與九三就互相猜疑,這是必然的情勢。所以說:「革言三就,有孚。」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下之二陽,以火為革者也;故見革者惟欲去之,此德不足者也。德不足而革,則所革者亡,革者亦凶。故初九、九三,皆以六二之留為吉也。上之二陽則不然,其革也以說。革而人莫不說,非有德者,其孰能之?九四,未當位者也;未當位而革,故悔革而說,故“悔亡,有孚”也。改命者始受命也,雖未當位,而志自信矣。

九四爻辭說:悔恨消失,心存誠信;改換天命,吉祥。《象傳》說:「改命」之所以吉祥,是因為它的心志取信於人。 蘇軾說:下面的兩個陽爻,是靠火來施行變革的,所以被變革的一方只想逃走,這是德行不足的緣故。德行不足而去變革,那麼被變革的對象逃掉了,變革的人自己也凶,所以初九、九三都以留住六二為吉。上面的兩個陽爻就不同了:它們的變革是靠和悅。變革了而人人無不喜悅,不是有德的人誰能做到?九四是居位不當的一爻;居位不當而去變革,本該有悔,可它的變革能使人喜悅,所以「悔亡,有孚」。所謂「改命」,就是重新承受天命;雖然居位不當,心志卻自然取信於人了。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 《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易》曰:“雲從龍,風從虎。”虎有文而能神者也,豹有文而不能神者也。故大人為虎,君子為豹。非大人而革者,皆毀人以自成,廢人以自興,故人之從之也,必占其可從而後信。若大人之革也,則在我而已炳然日新,天下之所謂文者自廢矣,此豈待占而後信者哉!

九五爻辭說:大人像老虎換毛一樣煥然一新,不必占問就已經取信於人。《象傳》說:「大人虎變」,是他的文采光明燦爛。 蘇軾說:《周易·乾卦·文言》說:「雲跟著龍,風跟著虎。」老虎既有文采又能通神,豹子有文采卻不能通神,所以把大人比作虎,把君子比作豹。不是大人而去行變革的,都要靠毀掉別人來成全自己、廢掉別人來抬舉自己,所以人們要跟從他,必定先占問一下可不可以跟,然後才敢相信。至於大人的變革,只在自己身上就已經光明燦爛、日新又新,天下那些號稱有文采的自然就都黯然作廢了;這哪裡還用得著占問之後才信呢!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凶,居貞吉。 《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上六,見革於大人者也。此見革者君子也,則其向之未革,乃其避世之遇爾。豹生而有文,豈其無素而能為之哉!若小人也,則革面而已。朝為寇讎,莫為腹心,無足怪者。下之二陽,德不足者也,故六二以征為吉;上之二陽,大人也;故上六以征為凶。

上六爻辭說:君子像豹子換毛那樣文采可觀,小人則只是改了一副臉色;此時出征則凶,安居守正則吉。《象傳》說:「君子豹變」,是他的文采茂密可觀;「小人革面」,是順服而追隨君上。 蘇軾說:上六是被大人所變革的一方。這個被變革的人如果是君子,那麼他從前之所以還沒有變革,不過是碰上了該避世的時候罷了。豹子生下來就有花紋,難道是它素無根柢而臨時裝得出來的嗎!如果是小人,那就只是換一副臉色而已:早上還是仇敵,傍晚就成了心腹,這也不值得奇怪。下面的兩個陽爻德行不足,所以六二以出征為吉;上面的兩個陽爻是大人,所以上六以出征為凶。

鼎卦(第五十)

離上,巽下。“鼎”:元吉,亨。《彖》曰:“鼎”,象也。“象”者,可見之謂也。天之生物不可見,既生而剛強之者可見也。聖人之創業,其所以創之者不可見,其成就熟好,使之堅凝而不壞者可見也。故《象》曰:“君子以正位凝命。”“革”所以改命,而“鼎”所以凝之也;知“革”而不知“鼎”,則上下之分不明而位不正,雖其所受於天者,流泛而不可知矣。

上卦是「離」,下卦是「巽」,合成《鼎》卦。卦辭說:《鼎》卦大吉,亨通。《彖傳》說:《鼎》,是一個可以看見的「象」。蘇軾解釋:所謂「象」,指的是能被人看見的那一面。上天生養萬物,那生養的過程無從看見,可是萬物既已生成、變得堅剛強固,這一層就看得見了;聖人開創基業,他據以開創的那份心力無從看見,可是事業成就之後精熟完好、堅凝而不敗壞,這一層就看得見了。所以《象傳》說:「君子以正位凝命。」《革》卦是用來變更天命的,《鼎》卦是用來把天命凝定下來的;只懂得變革而不懂得凝定,上下的名分就不清楚、職位就不端正,那麼即便是從上天承受來的東西,也會氾濫流散、無從把捉了。

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大器非器也,大亨非亨也。取“鼎”之用而施之天下,謂之“大亨”。“鼎”之用,極於亨帝而已,以其道養聖賢,則亨之大者也。國有聖賢,則君位定而天命固矣。“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元亨”,所謂“元吉,亨”也。柔進而上行者,五也;五得中而應乎剛,則所以為耳目者,“巽”也。《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彖傳》說:把木柴順著火勢添進去,這就是烹煮。聖人用烹煮之物祭享上帝,更用盛大的烹煮來奉養聖賢。蘇軾說:最大的器具已經不止是器具,最盛大的烹煮也已經不止是烹煮。把鼎的功用推廣到天下去施行,這才叫作「大亨」。單就器物講,鼎的用處至多不過是烹牲以祭上帝罷了;若能用鼎所含的道理去奉養聖賢,那才是烹煮裡最盛大的一種。國中有聖賢在位,君主的地位就安定,天命也就穩固了。《彖傳》接著說:謙順而耳聰目明,柔爻上進而居於尊位,得中道又能上下呼應剛爻,所以「元亨」。蘇軾說:這裡的「元亨」,就是卦辭裡的「元吉,亨」。柔爻上進而居上位的,是六五;六五得中位而下應九二之剛,那麼替它充當耳目的,就是下卦「巽」。《象傳》說:木上燃著火,這是《鼎》卦;君子取法它,端正自己的位分,凝定所受的使命。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六爻皆“鼎”也。當其處者有其象,故以初為“趾”,二與三四為“腹”而實在焉;五與上為“耳”。初六上應九四,顛趾之象也;夫“鼎”,聖人將“以正位凝命”,亨而熟之至於可食而後已;苟有不善者在焉,則善與不善皆亨而並熟,而善者棄矣。鼎於是,未有實也;故及其未有實而顛之,以同其不善。如待其有實,則夫不善已汙之矣,實非吾之所欲棄也。於是焉而顛之以其所欲棄,出其所不欲棄,則天下之亂或自是起矣。

初六爻辭說:鼎足翻轉朝上,正好把鼎裡的汙穢倒出來;娶了侍妾又靠她生下兒子,不會有過錯。《象傳》說:「鼎顛趾」,並不違背常理;「利出否」,是為了順從尊貴的一方。蘇軾說:六爻合起來就是一隻鼎,各爻依所處的位置取象:初爻是鼎足,二爻與三、四爻是鼎腹,鼎裡所盛的實物就裝在那裡;五爻和上爻是鼎耳。初六上應九四,被牽引而翻起,正是鼎足倒轉的樣子。鼎,是聖人用來「正位凝命」的器具,非把食物煮到熟透可食不算完;假如裡面摻著不好的東西,那麼好的和不好的一齊煮熟,好的也就跟著被丟棄了。此時鼎中還沒有盛放實物,所以趁它空著就把它翻轉過來,連那些不好的一併清掉。倘若等到鼎中已有實物,那不好的東西早已把它汙染了,而這些實物本來並不是我想丟棄的;到那時再翻倒,既倒掉了我想丟棄的,也倒掉了我不想丟棄的,天下的禍亂說不定就從這裡開始了。

故曰:“鼎顛趾,未悖也。”“顛趾”而“出否”,盡去之道也;盡去之,則患鼎無實。聖人之於人也,責其身不問其所從,論其今不考其素,苟騂且角,犁牛之子可也。鼎雖以“出否”為利,而擇之太詳、求之太備,天下無完人。故曰:“得妾以其子,無咎。”從其子之為貴,則其出於妾者可忘也。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無尤也。九二始有“實”者,“仇”者六五也。所謂“耳”也,九二之實,六五之所舉也。故其《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仇有疾”而不能即我,畏九四也。“鼎”以耳行,故耳能即之則食,不能即之,則不食之道也。始有實者以不食為吉,惡其未足而輕用之也。故曰:“鼎有實,慎所之也。”

所以《象傳》說:「鼎顛趾,未悖也。」把鼎足翻轉過來倒出汙物,是徹底清除的辦法;可是清得太乾淨,又怕鼎裡再沒有可用的實物。聖人對待人才,只責求他本身如何,不追問他的出身;只評論他眼下的表現,不考究他從前的經歷。正如《論語·雍也》所說的,只要毛色純赤、雙角端正,即使是雜色耕牛生下的小牛,照樣可以用作祭祀的犧牲。鼎雖然以倒出汙穢為有利,但挑揀得太細、要求得太全,天下就沒有一個完人了。所以爻辭說:「得妾以其子,無咎。」既然看重的是兒子的貴重,那麼他出自妾媵所生,也就可以不去計較了。九二爻辭說:鼎中盛有實物,我的對頭正害著病,無法靠近我,吉利。《象傳》說:「鼎有實」,是要慎重對待自己的去向;「我仇有疾」,終究不會招來怨咎。蘇軾說:九二是鼎中開始有實物的一爻,所謂「仇」,即相匹配的對頭,指的是六五。六五就是上文說的鼎耳,九二所盛的實物,要靠六五這隻耳來抬舉。所以六五的《象傳》說「鼎黃耳」,意思是它以居中之德為實。「仇有疾」而不能靠攏我,是因為它畏懼九四。鼎要靠耳才搬得動,所以耳能靠攏它就得以進食,不能靠攏就是吃不上的局面。剛有實物的時候反而以不被取食為吉,正是忌諱它還沒煮足就被輕率取用。所以《象傳》說:「鼎有實,慎所之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耳”,上九也。九三之實,上九之所舉也。熟物之謂革,鼎之熟物,以腹不以耳;而上九“離”之極,火之所炎,以耳革者也。耳之受炎也,足以廢塞其行而不足以革,故曰:“鼎耳革,失其義也。”九三,實之將盈者也,於是可食矣,而其行廢,故雖有“雉膏”而不食也。耳以兩舉者也,六五之耳可“鉉”,而上九之耳不可鉉,則六五雖欲獨舉得乎?陰欲行而陽欲留,其為悔也大矣,故至於雨然後悔,虧而終吉。雨者,陰陽之和,“玉鉉”之功也。

九三爻辭說:鼎耳被烤得變了樣,鼎的搬移受阻。肥美的野雞肉吃不上,等到降下雨來,悔恨就減損,最終吉利。《象傳》說:「鼎耳革」,是鼎耳失去了它本來的意義。蘇軾說:這裡的「耳」指上九。九三所盛的實物,要靠上九來抬舉。把東西煮熟叫作「革」,鼎煮熟食物靠的是鼎腹而不是鼎耳;上九處在「離」火的頂端,正是火焰熏灼之處,於是變成拿鼎耳去「革」了。鼎耳受火炙烤,只夠使鼎無法搬動,卻並不能把食物煮熟,所以《象傳》說:「鼎耳革,失其義也。」九三是鼎中實物將滿的一爻,本來已經可以取食,偏偏搬移之路斷了,所以雖有肥美的野雞肉也吃不上。鼎耳要兩只一齊抬舉,六五這隻耳可以貫上「鉉」,也就是舉鼎的橫槓,上九這隻耳卻燙得貫不上鉉,那麼六五就算想獨自抬起,辦得到嗎?陰爻想走而陽爻要留,這樣的悔恨是很大的,所以要等到陰陽交感降下雨來,悔恨才減損而終歸吉利。雨,正是陰陽調和的產物,也就是下文所說「玉鉉」的功效。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鼎之量,極於四,其上則耳矣。受實必有餘量,以為溢地也。故九三以不食為憂,明不可復加也;至於九四,溢則覆矣。故孔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方其未及也,必有告之者而不信,及其已信,則無如之何矣。

九四爻辭說:鼎足折斷,傾覆了王公的美食,鼎身沾汙狼藉,凶險。《象傳》說:把王公的美食都傾覆了,這樣的人還談得上什麼信用呢?蘇軾說:鼎的容量到第四爻就到頂了,再往上便是鼎耳。盛放實物一定要留出多餘的空間,作為可能溢出的餘地。所以九三以吃不上為憂,正說明已經不能再往裡加了;到了九四,一旦滿溢就要傾覆。所以孔子在《周易·繫辭下》裡說:「德行淺薄而地位尊貴,才智短小而圖謀遠大,力量微弱而擔子沉重,很少有不遭禍的。」當禍患還沒有臨頭的時候,一定有人來勸告他而他不肯相信;等到他真信了,也就無可挽回了。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六五、上九,皆所謂“耳”也。上九之耳,見於九三,故不復出也;在炎而不灼者,玉也;金則廢矣。六五之為耳也,中而不亢,柔而有容,故曰“黃耳”,則其所以為“鉉”者,以金足矣。上九之為耳也,炎而灼,不可以迫,故曰“耳革”,則其所以為鉉者,玉而後可。

六五爻辭說:鼎有黃色的耳,配著金鉉;利於守正。《象傳》說:「鼎黃耳」,是因為它居中,以中道為實。上九爻辭說:鼎配著玉鉉,大吉;沒有什麼不利。《象傳》說:玉鉉高居最上,剛與柔由它來調節。蘇軾說:六五和上九,都是前面所說的鼎耳。上九這隻耳,在九三爻裡已經講過,所以不再重提;處在火焰之中而不被燒灼的材質,只有玉,金到這裡就派不上用場了。六五做耳,居中而不高亢,柔順而能容物,所以叫「黃耳」;給這樣的耳配鉉,用金也就夠了。上九做耳,被火焰烤得發燙,無法靠近,所以叫「耳革」;給這樣的耳配鉉,非用玉不可。

金鉉可以及五而不可以及上,玉鉉則可以兩及矣。可以兩及,則上九之剛、六五之柔,我為之節也。九二之實,利在於不食,故六五之耳,利在於貞而不行;九三之實,以不食為憂,故上九之耳,得玉鉉則“大吉,無不利”。無不利者,上與五、與三之所利也。以鼎熟物,人皆能之;至於鼎盈而憂溢、耳炎而不可舉,非玉鉉不能。此“鼎”之所以“養聖賢”也。

金鉉能用在六五這隻耳上,卻用不到上九這隻耳上;玉鉉卻是兩隻耳都貫得進去。既然兩隻都貫得進去,那麼上九的剛強、六五的柔順,就都由玉鉉來節制調和了。九二所盛的實物,好處在於暫時不被取食,所以六五這隻耳,好處也就在於守正而不輕舉;九三所盛的實物,是以吃不上為憂,所以上九這隻耳,一旦配上玉鉉便「大吉,無不利」。所謂「無不利」,是說上九、六五和九三三方都得其利。用鼎把食物煮熟,人人都辦得到;至於鼎已裝滿而擔心溢出、鼎耳被火烤得無法抬舉,這樣的難局非玉鉉不能解開。這正是《鼎》卦所以能「養聖賢」的道理。

震卦(第五十一)

震上,震下。“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彖》曰:“震”,亨。“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震”者,陽德之先,震陰而達陽者也,故“亨”。“震驚百里”,言其及遠也;“不喪七鬯”,言其和也;若震而不和,則必有僵仆隕墜者矣。“七鬯”,祭器也;必取祭器者,以見震長子也。若威而不猛,則可以為祭主矣。“出”之為言,見也。

上卦是「震」,下卦也是「震」。卦辭說:《震》卦亨通。震雷襲來時人人驚懼不安,過後卻談笑自如;雷聲驚動百里之遠,主祭者手中的匕與鬯酒卻不曾失落。《彖傳》說:《震》,亨通。「震來虩虩」,是因恐懼而招來福氣;「笑言啞啞」,是說事後自有法度。「震驚百里」,是遠處的人受驚、近處的人畏懼。蘇軾說:「震」是陽德的先聲,它震動陰氣而使陽氣通達,所以「亨」。「震驚百里」,講的是它的威力能及於遠方;「不喪匕鬯」,講的是它雖威而不失和平;假使震動而失了和平,那就一定有人被震得僵仆倒地、墜落受傷了。匕和鬯是祭祀用的器具,特意取祭器來說,是要顯出「震」象徵長子的意思。倘若有威嚴而不兇暴,那就可以充當宗廟的主祭人了。「出」這個字的意思,就是顯現。

《象》曰:氵存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二陽,震物者也;四陰,見震者也。“震”之為道,以威達德者也,故可試而不可遂。試則養而無窮,遂則玩而不終。初九,試而不遂者也,以虩虩之震,而繼之以啞啞之笑,明其不常用也。惟其不常用,故二陰莫敢犯其鋒,皆以逃避而後免也。《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以其威之不常用,故知其所以震物者,非以害之,欲其恐而致福也。“有則”者,言其不遂也。

《象傳》說:雷聲一陣接一陣,這是《震》卦;君子取法它,心懷戒懼而修身反省。初九爻辭說:震雷襲來時驚懼不安,過後談笑自如,吉利。蘇軾說:卦中兩個陽爻是發出震動的一方,四個陰爻是承受震動的一方。「震」的道理,是靠威勢去傳達德意,所以只可以試用一下,不可以一味用到底。試用一下,威勢就能蓄養不盡;一味用到底,人就習以為常而不能維持到最後。初九正是試用而不一味用到底的一爻,先有驚懼不安的震動,接著便是談笑自如,說明它並不常常動用威勢。正因為不常動用,兩個陰爻才沒有誰敢觸犯它的鋒芒,都靠著躲避才免於禍患。《象傳》說:「震來虩虩」,是因恐懼而招來福氣;「笑言啞啞」,是說事後自有法度。蘇軾說:正因為它的威勢不常動用,可知它震動萬物並不是要傷害它們,而是希望它們心存戒懼因而得福。所謂「有則」,說的就是它不把威勢用到極處。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于九陵,勿逐,七日得。《象》曰:“震來,厲”,乘剛也。初九之威不可犯也,來則危,往則安。故雖“喪貝”而“勿逐”,“躋于九陵”以避之。以初九之不遂其震,而繼之以笑言也。故七日可以得所喪也。“喪貝”以明初九之威,“七日得”以明初九之不以威窮物也。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六三不鄰於震矣,而猶蘇蘇然,懼也。行而避之,然後無眚,以明初九之威能及遠也。

六二爻辭說:震雷襲來,危險;損失了大量財貨,只好登上九重高陵躲避,不要去追尋,七天之後自會失而復得。《象傳》說:「震來,厲」,是因為六二凌駕在剛爻之上。蘇軾說:初九的威勢不可觸犯,它逼近就危險,避開就平安。所以雖然「喪貝」也「勿逐」,寧可「躋于九陵」去躲開它。因為初九並不把震動用到極處,接著就有談笑之和,所以七天之後可以找回丟失的東西。說「喪貝」,是用來顯示初九的威勢;說「七日得」,是用來顯示初九並不拿威勢把人逼到絕路。六三爻辭說:震動之下驚惶不定,只要行動避開就不會有災。《象傳》說:「震蘇蘇」,是因為六三所居的位置不當。蘇軾說:六三已經不與震源相鄰了,卻還驚惶不定,可見它害怕。走開去躲避,然後才沒有災禍,這正說明初九的威勢能夠及於遠處。

九四:震遂泥。《象》曰:“震遂泥”,未光也。震於已震之後,遂而不知止者也,故“泥”。“泥”者,以言其不能及遠也,故二陰皆以處而不避為吉。六五:震往來,厲;億無喪,有事。《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無喪也。九四以其“遂泥”之威加於六五,非六五之所當畏,其衰可坐而待也。夫九四雖未可乘,然往而避之則過矣,故曰:“往來,厲。”往來皆危,則以處為安矣。九四之威既已泥矣,豈復能如初九一震而喪六二之貞哉!以六五居中,處而待之,非獨無喪,億將有功。故曰:“億無喪,有事。”

九四爻辭說:震動到底,陷進了泥沼。《象傳》說:「震遂泥」,是說它不能光大。蘇軾說:在別人已經震動過之後自己又來震動,一味用下去而不知停止,所以陷入泥沼。所謂「泥」,是說它的威勢達不到遠處,所以上下兩個陰爻都以安居不躲避為吉。六五爻辭說:震動或來或往,都危險;但不會有大的損失,還能照常辦事。《象傳》說:「震往來,厲」,是說行動有危險;它的事務持守中道,所以不會有大的損失。蘇軾說:九四拿它那陷入泥沼的威勢加在六五身上,本不是六五該畏懼的,它的衰竭坐著等就是了。九四雖然還不能凌駕,然而特意跑去躲避它就過分了,所以說「往來,厲」。來去都危險,那就以安處不動為妥當。九四的威勢既已陷入泥沼,哪裡還能像初九那樣一震就使六二失掉貞守呢?六五身居中位,安處以等待時機,不但不會有損失,而且預料還會有功績。所以爻辭說:「億無喪,有事。」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鄰,無咎;婚媾有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凶無咎,畏鄰戒也。九四至此,其實不能為,徒襲其餘威以加上六。上六未得其已衰之情,故猶“索索”、“矍矍”而畏之。苟畏之不已,而征以避之,則四張而不可止矣,故凶。聖人知其不足避也,故告之曰:“震不于其躬,于其鄰”,言九四之威僅可以及五,而不及上;可以戒而無咎,無庸征也。九四始欲以威加物,及其泥而物莫之畏也,則其及於上六者,有言而已,衰之甚也。六爻皆無應,故九四兼有二陰,得稱“婚媾”也。六二“喪貝”而五無喪,六三“震行無眚”,而上六“征凶”,九四之不及初也遠矣。

上六爻辭說:震動之下瑟縮發抖,兩眼驚惶四顧,出行凶險。震動不落在自己身上,而落在鄰居身上,就不會有過錯;只是婚姻的一方會有些怨言。《象傳》說:「震索索」,是因為心中還沒有把握;雖有凶象卻不至於獲罪,是因為看到鄰居受震而知道戒備。蘇軾說:九四到了這一步,其實已經無所作為,只是憑著殘餘的威風加到上六頭上。上六還沒有看清它已經衰竭的實情,所以仍舊瑟縮驚顧地怕它。假如一味怕下去,還要動身逃開,那麼九四的氣焰就會張揚起來而收不住,所以凶。聖人知道它並不值得躲避,因此告誡說「震不于其躬,于其鄰」,意思是九四的威勢只夠加到六五,加不到上六;只要有所戒備就不會有過錯,用不著出行躲避。九四起初想拿威勢壓服萬物,等到它陷入泥沼而萬物都不再怕它,那麼它加到上六身上的,也不過是幾句話罷了,可見衰竭得多麼厲害。此卦六爻彼此都沒有正應,所以九四兼得上下兩個陰爻,才能稱作「婚媾」。六二「喪貝」而六五毫無損失,六三「震行無眚」而上六卻「征凶」,九四比起初九來,差得實在太遠了。

艮卦(第五十二)

艮上,艮下。“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所貴於聖人者,非貴其靜而不交於物,貴其與物皆入于吉凶之域而不亂也。故夫“艮”,聖人將有所施之。“艮,止也”,止與靜相近而不同,方其動而止之,則靜之始也;方其靜而止之,則動之先也,故曰:“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此言“艮”之得其所施者也。

上卦是「艮」,下卦也是「艮」。卦辭說:把止息用在背上,就感覺不到自己的身體;走過自家的庭院,也看不見院中的人,沒有過錯。《彖傳》說:「艮」,就是止;該停的時候停,該行的時候行,動與靜都不錯過時機,它的道路就光明。「艮其止」,是止在它應止的地方;上下各爻兩兩相敵而不相應,彼此不往來,所以說「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蘇軾說:人們看重聖人,並不是看重他清靜不與外物打交道,而是看重他能與萬物一同進入吉凶的境地卻不慌亂。所以「艮」這個止,聖人是要拿它去施用於事的。「艮,止也」——止和靜相近卻不相同:正當事物動的時候把它止住,那是靜的開端;正當事物靜的時候把它止住,那是動的先聲。所以說「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這是講「艮」用對了地方的情形。

施之於天下之至動,是以為“頤”;施之於天下之至健,是以為“大畜”。今夫兼山“艮”,是施之於“背”而已,“背”固已止矣,“艮”何加焉?所以為柅者、為輪也;所以為防者、為水也。今也不然,為輿、為枙,為山、為防,不亦近於固歟?故曰:“艮其止,止其所也。”此所以“不獲其身”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此所以“行其庭,不見其人”也。物各止於其所,是果能止也哉?背止於身,身與之動而背不知也,今我施止於物之所,止有大於是物者。則挾而與之趨矣,我焉得知之?故曰“艮其背,不獲其身”,其庭未嘗無人也,有六人焉,敵應而不相與,則如無人。是道也,非向之所謂光明者也,以為無咎而已。

把止施加在天下最好動的東西上,於是有了《頤》卦;把止施加在天下最剛健的東西上,於是有了《大畜》卦。如今《艮》卦是兩山重疊,只是把止施加在「背」上罷了;背本來就已經不動了,再加一層止又有什麼用?做剎車木的用處,是為了制住轉動的車輪;築堤防的用處,是為了攔住奔流的水。現在卻不是這樣:給車廂再加車廂,給車軛再加車軛,給山再加山,給堤防再加堤防,豈不是近乎頑固?所以《彖傳》說「艮其止,止其所也」,這就是「不獲其身」的緣故。「上下敵應,不相與也」,這就是「行其庭,不見其人」的緣故。每樣東西都停在它自己的位置上,這就真的算能止了嗎?背對身體來說是不動的,可是身體一動,背也跟著動而自己並不覺察;如今我把止施加在某物所處之地,若還有比這物更大的力量在,就會挾著它一同奔走,我又哪裡察覺得到?所以說「艮其背,不獲其身」。至於那庭院裡未嘗沒有人,明明有六個人在,只因兩兩相敵而彼此不相往來,就如同沒有人一樣。這樣的一條路,已經不是前面所說的那種光明大道了,不過是求個沒有過錯罷了。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自“趾”而上,至於“輔”,當其處者有其德,與“咸”一也。“咸”以上六為“輔”,而五為“脢”,“艮”之“輔”在五,而“脢”不取,何也?“脢”則“背”也,“艮”皆取於動者而已。

《象傳》說:兩山重疊,這是《艮》卦;君子取法它,思慮不越出自己的職位。初六爻辭說:止住腳趾,沒有過錯,利於長久守正。《象傳》說:「艮其趾」,是沒有失掉正道。六二爻辭說:止住小腿肚,救不了跟它相隨的大腿,心裡不痛快。《象傳》說:「不拯其隨」,是因為上面的還沒有退下來聽從。蘇軾說:從腳趾往上一直到面頰,各爻依所處的部位而有相應的德性,這一點與《咸》卦相同。《咸》卦以上六為面頰,以六五為脊背;《艮》卦的面頰在六五,卻沒有取脊背之象,為什麼呢?因為脊背就是卦辭裡那個「背」,而《艮》卦各爻一律取會動的部位來立象。

“艮”則何為皆取於動者也?曰:卦合而觀之,見兩“艮”焉;見其施“艮”於止,故取其體之靜者而配之,曰“艮其背”。爻別而觀之,不見“艮”之所施,而各見其所遇之位;位有不同,而吉、凶、悔、吝生焉,故取其體之動者而不取其靜,以為其靜者已見於卦矣。

那麼《艮》卦為什麼各爻都取會動的部位呢?回答是:把一卦合起來看,看見的是兩個「艮」重疊;看見它把止施加在本來就靜止的東西上,所以取身體上靜的部分與之相配,說「艮其背」。把六爻分開來看,就看不出止施加在哪裡了,只看得見各爻所遇到的位次;位次有高下不同,吉、凶、悔、吝也就由此產生,所以取身體上會動的部位而不取靜的部位,因為靜的那一面在整卦裡已經交代過了。

上止而用下,下止而聽於上,此“艮”之正也。趾能動而聽於腓者也,“艮其趾”,不害於腓之動也;趾不自動而已,止而聽其上,上止則止,上行則行,此“艮”之正者也,故“利永貞”。腓能動而不聽於股者也,或曰“咸其股,執其隨”,隨者股之德也,故謂“股為隨”。“艮其腓”,則股雖欲行而不能矣,下止而不聽於上,上雖有憂患而莫之救,則上之所不快也,以是為失其正矣,故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在上的止住而調用在下的,在下的止住而聽命於在上的,這才是《艮》卦的正道。腳趾雖能動,卻是聽命於小腿的;「艮其趾」並不妨礙小腿活動,只是腳趾自己不擅動罷了,它停下來聽從上面,上面停它就停,上面走它就走,這正是《艮》卦的正道,所以說「利永貞」。小腿肚也能動,卻不肯聽命於大腿;《咸》卦九三爻辭說「咸其股,執其隨」,可見「隨」正是大腿的德性,所以把大腿稱作「隨」。「艮其腓」,把小腿止住了,大腿即使想走也走不成;在下的一味自止而不聽在上的,上面縱有憂患也無人相救,這就是上面所以不痛快的緣故,這樣一來就算失掉正道了。所以《象傳》對照著說:「艮其趾,未失正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三不“艮於股”而“艮於限”,亦取諸動者也。“限”者,上下之際,所以俯仰之節也。“夤”者,自上而屬於下者也。“艮”於下之極,則其自上而下者絕矣;上下絕,心之憂也。心在六四,故憂之;及心也,謂之“薰”。六四:艮其身,無咎。《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咸”之九四曰:“朋從爾思。”則四者,心之所在也。施之於一體,則“艮”止於所施,所不施者不及也。施之於心,則無所不及矣,故曰“艮其身”。“艮”得其要,故“無咎”。

九三爻辭說:止在腰際,撕裂了脊背的肌絡,危厲之氣熏灼人心。《象傳》說:「艮其限」,是說危險熏灼著人心。蘇軾說:九三不說「止在大腿」而說「止在腰際」,也是取會動的部位來立象。所謂「限」,是上身與下身交接的地方,人能俯能仰全靠它作樞紐。所謂「夤」,是從上身連接到下身的那一條筋絡。把止施加在下身的頂端,那麼由上貫下的聯繫就斷了;上下一斷,就是內心的憂患。心的位置在六四,所以為此發愁;憂患波及到心,就叫作「薰」。六四爻辭說:止在自己身上,沒有過錯。《象傳》說:「艮其身」,是把止收在自身之內。蘇軾說:《咸》卦九四爻辭說「朋從爾思」,可見第四爻正是心之所在。把止施加在身體的某一處,那麼止就只到施加的那一處為止,沒有施加到的地方便管不著;若把止施加在心上,那就沒有到不了的地方了,所以說「艮其身」。《艮》卦在這裡抓住了要領,所以「無咎」。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口欲止,言欲寡。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敦”,益也。“艮”至於輔,極矣;而又止之,故曰“敦艮”。梏者不忘釋,痿者不忘起,物之情也。在止之極而不忘於動,非天下之至厚,其孰能之?

六五爻辭說:止住口頰,說話有條理,悔恨消失。《象傳》說:「艮其輔」,是因為六五居中得正。蘇軾說:嘴要管得住,話要說得少。上九爻辭說:敦厚篤實地止,吉利。《象傳》說:「敦艮」之所以吉,是因為它能以敦厚善終。蘇軾說:「敦」,就是再加一層的意思。止到了口頰,已經是盡頭;到這裡還要再止一層,所以叫「敦艮」。戴著刑具的人念念不忘掙脫,兩腿癱瘓的人念念不忘站起,這是萬物的常情。身處止的極點而心裡不忘那份動的生意,若不是天下最敦厚的人,誰能做到這一步?

漸卦(第五十三)

巽上,艮下。“漸”:女歸吉,利貞。《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剛得中也。此文轉以次相釋也。“漸”之中有進者,則“女歸”之“吉”也,而利於正。正者孰謂?謂“得位”而“有功”、“可以正邦”者也。其“得位”者何也?“剛中”者也。由此觀之,女則二與四;所歸則五也。止而“巽”,動不窮也。“止而‘巽’”,有所觀望而後進者,故不窮。《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雲上於天,天所不能居,故君子不以居德;木生於山,山能居之,山以有木為高,故君子以是居德業、善風俗。

上卦是「巽」,下卦是「艮」。卦辭說:《漸》卦,女子出嫁吉利,利於守正。《彖傳》說:《漸》,是循序漸進。「女歸吉」,是因為前進而各得其位、有所往就能成功。以正道前進,就可以匡正邦國;它的位次是剛爻得中。蘇軾說:這一段《彖傳》是一句接一句輾轉相釋。《漸》卦之中含有「進」的意思,那就是「女歸」之所以「吉」,而且利於守正。所謂「正」指的是誰?指的是「得位」「有功」「可以正邦」。它所說的「得位」又指什麼?指的是剛爻居中。由此看來,卦中的「女」是六二與六四,所嫁的對象則是九五。《彖傳》又說:能靜止而又謙順,所以行動起來不會走投無路。蘇軾說:「止而巽」,是先觀望審度然後前進,所以不會陷入困境。《象傳》說:山上長著樹木,這是《漸》卦;君子取法它,蓄養賢德、化美風俗。蘇軾說:雲氣升上天空,天卻留不住它,所以《需》卦的《象傳》並不用它來說蓄德;樹木生在山上,山能容留它,山也因為有樹木而更顯高峻,所以《漸》卦的君子借這個象來積蓄德業、改善風俗。

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無咎。《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鴻”,陽鳥而水居,在水則以得陸為安,在陸則以得水為樂者也。故六爻雖有陰陽之異,而皆取於鴻也。初六,鴻之在水者也,遠則無應,近則遇二,以陰適陰,故曰“鴻漸于干”。“乾”,水涯也。兩陰不能相容,故為“小子”之所“厲”,以至於“有言”。雖然其所適非志於利也,則未至於六三之凶,“無咎”可也。

初六爻辭說:鴻雁漸漸落到水邊,小孩子遇到危難;招來些責難之言,不會有過錯。《象傳》說:「小子」的那份「厲」,就道理講並不會帶來過錯。蘇軾說:鴻是屬陽的鳥卻棲息在水上,在水中就以能登陸為安穩,在陸上就以能得水為快樂。所以六爻雖有陰陽之別,卻一律取鴻雁為象。初六是停在水裡的鴻,遠處沒有相應之爻,近處只碰上六二,以陰爻去就陰爻,所以說「鴻漸于干」。「乾」,就是水邊。兩個陰爻互不相容,所以被「小子」所危難,以至於招來責備。儘管如此,它前去投靠並不是貪圖利益,因此還不至於像六三那樣凶險,說它「無咎」是可以的。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六二,鴻之在水者也。近則遇三,遠則遇五,無適而不得其欲,故擇其尤可恃者從之。二之從三也,雖近而難信;其從五也,雖遠而可恃。二陽皆陸也,在陸而尤可恃以安者,磐也,九五之謂“磐”。六二知五之可恃,不漸於三而漸於五,則食且樂如是。“衎衎”,樂也。“素飽”,徒飽也。夫飲食何為若昌樂也?豈非以五之足恃而不徒飽歟?苟為徒飽而已,則雖三可從;夫苟從三,則飲食未終而憂繼之矣。

六二爻辭說:鴻雁漸漸落到磐石上,飲食安樂,吉利。《象傳》說:「飲食衎衎」,不是白白吃飽。蘇軾說:六二也是停在水裡的鴻。近處碰上九三,遠處遇著九五,往哪一邊去都能遂它的心願,所以要挑那個更靠得住的去投奔。六二跟從九三,雖然近卻難以信賴;跟從九五,雖然遠卻靠得住。兩個陽爻都算是陸地,陸地上最可依恃而安穩的是磐石,九五就是這塊磐石。六二明白九五靠得住,不去投九三而去投九五,於是飲食歡樂到這般地步。「衎衎」,是歡樂的樣子;「素飽」,是白吃一頓。飲食為什麼能這樣暢快?豈不正是因為九五足以依恃,所以不算白吃嗎?如果只圖白吃一頓,那麼九三也未嘗不可跟從;可是一旦跟了九三,飯還沒吃完,憂患就接踵而來了。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象》曰:“夫征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九三,鴻之在陸者也;而上九非其應,故曰“鴻漸于陸”。無應於上而近於四,見四之可欲,則離類絕朋而趨之,故曰“夫征不復”。六二之從我,非正也,將視我而進退者也。上之所為,下必有甚者,九三適四而不反,則難以令於二矣。故曰:“婦孕不育,凶。”四,順於五者;而三寇之,言“禦寇”之利,以明三之不利也。

九三爻辭說:鴻雁漸漸落到高地上,丈夫出征一去不回。婦人懷了孕卻生不下來,凶險;利於抵禦盜寇。《象傳》說:「夫征不復」,是離開了自己的同類;「婦孕不育」,是失掉了正道。「禦寇」之所以有利,是因為上下順服而彼此保全。蘇軾說:九三是停在陸地上的鴻;上九與它並非正應,所以只說「鴻漸于陸」。上頭沒有相應的,近旁卻是六四,看見六四可以貪求,便離開同類、斷絕朋黨而奔向它,所以說「夫征不復」。六二跟從我九三,本來就不合正道,它是看著我的舉動來決定進退的。上面怎麼做,下面必定做得更過分,九三跑去就六四而不肯回頭,也就無法號令六二了。所以說「婦孕不育,凶」。六四本是順從九五的,九三卻去侵犯它;爻辭說抵禦盜寇有利,正是用來點明九三這麼做的不利。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六四,鴻之在水者也。近於五而非其應,故曰“鴻漸于木”。木生於陸,而非鴻之所安也;鴻之為物也,足不能握,其“漸於木”而“無咎”,蓋得其大而有容如桷者焉,九五之謂也。“或”者,幸而得之之辭也。無應而從非其配,非“巽”順,何以相保乎?

六四爻辭說:鴻雁漸漸飛上樹木,或許能找到一根方正的椽木棲身,沒有過錯。《象傳》說:「或得其桷」,是因為它柔順而謙遜。蘇軾說:六四本該也是停在水裡的鴻。它靠近九五,卻不是九五的正應,所以說「鴻漸于木」。樹木長在陸地上,本不是鴻雁能安身的地方;鴻這種鳥,腳爪不會抓握枝條,它落到樹上竟能「無咎」,大概是找到了一根粗大而能容身、像方椽那樣平穩的枝幹,說的就是九五。「或」字,是僥倖得到的語氣。上下都沒有正應,所跟從的又不是自己的配偶,若不靠柔順謙遜,怎麼能彼此保全呢?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原也。九五,鴻之在陸者也;進而遇上九。上九,陵也;陵者,陸之又高者也;進而之陵,動乎無嫌,故六二之為“婦”也,“三歲不孕”而終莫之勝。夫以陸之陵,以為不得其願矣,而婦為之貞如此,則願孰大焉。故曰:“進以正,可以正邦也。”不求之人而求之身,雖服天下可也。

九五爻辭說:鴻雁漸漸飛上高丘,婦人三年不曾懷孕,終究沒有誰能勝過她,吉利。《象傳》說:「終莫之勝,吉」,是因為得到了自己所願望的。蘇軾說:九五是停在陸地上的鴻;再往前就遇上上九。上九就是高丘;所謂丘陵,是陸地裡更高的地方;往前登上高丘,舉動光明而無可猜疑,所以充當「婦」的六二,雖然「三歲不孕」,卻終究沒有誰能壓倒她。從陸地登到高丘,看上去像是沒有遂了心願,可是那位婦人為他守貞到這個地步,還有比這更大的心願嗎?所以《彖傳》說:「進以正,可以正邦也。」不向別人求取而反過來求之於自身,即便要讓天下歸服也辦得到。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上九,鴻之在陸者也。上無所適,而三非其應,故曰“鴻漸于逵”。“漸”有三陽,其二為陰之所溷,非其有應,則近而慕之。惟上九不然:夫無累於物,則其進退之際,雍容而可觀矣。

上九爻辭說:鴻雁漸漸飛到高遠之處,它的羽毛可以用作舞儀的裝飾,吉利。《象傳》說:「其羽可用為儀,吉」,是因為它的行列不可攪亂。蘇軾說:上九也是停在陸上的鴻。它上面再沒有可去的地方,九三又不是它的正應,所以說「鴻漸于逵」——「逵」是四通八達的雲路。《漸》卦有三個陽爻,其中兩個被陰爻攪擾:不是有正應牽著,就是因相鄰而被愛慕。只有上九不是這樣:一個人不被外物拖累,那麼他一進一退之間,就從容大方、值得觀瞻了。

歸妹卦(第五十四)

震上,兌下。“歸妹”:征凶,無攸利。《彖》曰:“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說以動,所“歸妹”也。“說”少者,人之情也;故“說以動”,其所“歸”者,“妹”也。天地之所以交,必天降也;男女之所以合,必男下也。若女長而男少,則“大過”之所謂“老婦”、“士夫”,烏肯下之?夫苟不下,則天地不交,男女不合矣。故“歸妹”者,女少而男長,女用事而男下之之謂也。夫所以下之者,豈一日之故哉!將相與終始故也。

上卦是「震」,下卦是「兌」。卦辭說:《歸妹》卦,出行凶險,沒有什麼利益。《彖傳》說:《歸妹》,講的是天地間的大義。天地不交感,萬物就無從興起;《歸妹》,是人倫的終結與開端。因喜悅而行動,所嫁出去的是少女。蘇軾說:喜歡年少的,是人之常情;所以「說以動」,嫁出去的才是「妹」,即少女。天地之所以能交感,一定是天先降下來;男女之所以能結合,一定是男方先屈就。假如女方年長而男方年少,就成了《大過》卦所說的「老婦」配「士夫」,男方哪裡肯屈就?既然不肯屈就,天地就不交感,男女也就不結合了。所以《歸妹》,說的是女方年少而男方年長,女方主動而男方屈就。而男方之所以肯屈就,哪裡是一天之內的緣故!是因為要與她相守終身、有始有終的緣故。

“征凶”,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歸妹”之爻,男女皆易位。柔皆乘剛,此男所以說女而致其情者,權以濟事,一用而止可也。以此而征則凶,且男女皆不利也。《象》曰: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敝。“歸妹”,女之方盛者也。凡物之有敝者,必自其方盛而慮之;迨其衰,則無及矣。

《彖傳》說:「征凶」,是因為各爻的位次不當;「無攸利」,是因為柔爻凌駕在剛爻之上。蘇軾說:《歸妹》一卦的爻位,男女都換了位置,柔爻一概騎在剛爻頭上。這正是男方討好女方、向她表達情意的做法,屬於權宜之計,用一次把事辦成也就夠了。若拿這一套當常法推行下去就會招凶,而且男女雙方都不得利。《象傳》說:澤上響著雷,這是《歸妹》卦;君子取法它,為了能夠善始善終,預先看清弊病所在。蘇軾說:《歸妹》寫的是女子正當盛年的時候。凡是終將敗壞的事物,一定要趁它興盛的時候就替它籌劃;等到它衰落了,就來不及了。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象》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歸妹”以陰為君,在“兌”則六三是也,而初與二,其娣也;在“震”則六五是也,而四其娣也。所以為“兌”者,三也,故權在君;所以為“震”者,四也,故權在“娣”。權之在君也,則君雖不才,而娣常為之用;權之在娣也。則娣雖無能為損益,猶要其君。

初九爻辭說:嫁少女時讓陪嫁的媵妾同去;瘸腿的人也能走路,前往吉利。《象傳》說:「歸妹以娣」,是取它守常不變;「跛能履」的吉,在於上下相互承接。九二爻辭說:瞎了一隻眼的人也能看見,利於幽靜自守之人的貞正。《象傳》說:「利幽人之貞」,是說沒有改變常道。蘇軾說:《歸妹》一卦以陰爻為主人:在下卦「兌」裡,主人是六三,初九和九二是她的媵妾;在上卦「震」裡,主人是六五,九四是她的媵妾。使下卦成其為「兌」的關鍵在六三,所以權柄握在主人手裡;使上卦成其為「震」的關鍵在九四,所以權柄握在媵妾手裡。權柄在主人手裡,那麼主人縱然沒有才幹,媵妾也照樣替她出力;權柄在媵妾手裡,那麼媵妾即便幫不上什麼忙,也還要反過來挾制她的主人。

六三不中而居非其位,跛、眇者也。其所以能履且視者,以初與二屈而為之娣也。二者各致其能於六三,故初九曰:“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六二曰:“眇能視,利幽人之貞。”已有能履能視之才,不以自行而安為娣?使跛者得之以徵、眇者得之能視,何哉?豈非上下之常分有不可易者邪?故其《象》曰:“歸妹以娣,以恆也。”而九二之《象》亦曰:“未變常也。”九二亦娣也,其不言娣,何也?因初九之辭也。且跛、眇者一人,而為之視、履者二人,是二人者,豈可以廢一歟?故其《象》曰:“跛能履,吉相承也。”是以知其皆娣也,已有其能而不自用,使無能者亨其名,則九二非幽人而何哉!

蘇軾說:六三既不居中,所處的位置又不正當,正是那個瘸腿又瞎了一隻眼的人。它之所以還能走路、還能看見,是因為初九和九二肯屈身給它當媵妾。這兩個陽爻各把本事獻給六三,所以初九爻辭說:「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第二爻的爻辭說:「眇能視,利幽人之貞。」它們明明有能走能看的才幹,卻不拿來自己行動,反倒安心去做媵妾,讓瘸子藉著它去出行、讓獨眼藉著它去看東西,這是為什麼?豈不正是因為上下的名分有不可更易的定規嗎?所以初九的《象傳》說:「歸妹以娣,以恆也。」九二的《象傳》也說:「未變常也。」九二同樣是媵妾,為什麼爻辭不點出「娣」字?那是承著初九的辭而省略了。何況又瘸又瞎的只是一個人,替他看、替他走的卻有兩個人,這兩個人哪能少掉一個?所以《象傳》說:「跛能履,吉相承也。」由此可知它們都是媵妾。自己有本事卻不自己使用,讓沒本事的人去享受那份名聲,那麼九二不是「幽人」又是什麼呢!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古者謂賤妾為“須”,故天文有“須女”。六三不知其託行於初九,而自以為能履;不知其借明於九二,而自以為能視,是以棄娣而用,“須”未足以當“娣”也。失二娣之助,則以跛、眇見黜而歸矣,歸然後知用娣。故曰:“反歸以娣”。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九四,六五之娣也。以為權在己,故愆期不行以要其君,君猶待之有時焉,而後歸。此其志以為吾君必有所待,而後能行者也。

六三爻辭說:嫁少女時只帶了賤妾同行,結果被退回來,改用媵妾。《象傳》說:「歸妹以須」,是所配不當。蘇軾說:古人把地位低賤的妾叫作「須」,所以星象裡有「須女」這個星名。六三不明白自己是託庇於初九才走得動,反倒自以為能走;不明白自己是借了九二的眼力才看得見,反倒自以為能看,因此撇開媵妾而改用賤妾,可是賤妾根本抵不上媵妾。失去兩位媵妾的幫襯,它就以瘸腿加獨眼的模樣被夫家遣退回孃家了,回來之後才懂得非用媵妾不可。所以說「反歸以娣」。九四爻辭說:嫁少女錯過了婚期,遲些出嫁自有時候。《象傳》說:錯過婚期的心意,是要等待時機再行動。蘇軾說:九四是六五的媵妾。它自以為權柄握在自己手裡,所以故意誤了日期不動身,藉此要挾自己的主人;主人卻也自有等她的時候,然後才出嫁。這就是它的心思:認定我的主人一定得等我,然後才能成行。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象》曰:“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歸妹”未有如六五之貴者也,故曰“帝乙歸妹”。以帝乙之妹而履得其中,則其袂之良否,不足以為損益。非若跛者之託行、眇者之借明也,而九四欲以袂之良而加之,夫袂之良,豈足以加其君哉!“月幾望”者,陰疑於陽,《易》之所惡也。然至於娣之慾加其君,則以“月幾望”為“吉”,以為寧月之幾望,而無寧娣之加其君也。

六五爻辭說:帝乙嫁出他的妹妹,正室的衣袖反倒不如陪嫁媵妾的衣袖漂亮;月亮將圓未圓,吉利。《象傳》說:「帝乙歸妹,不如其娣之袂良」,是因為她位居中正,憑著尊貴的身份出嫁。蘇軾說:《歸妹》一卦裡沒有比六五更尊貴的,所以說「帝乙歸妹」。以商王帝乙之妹的身份而又佔著中位,那麼衣袖漂亮與否,根本無損無益於她。這跟瘸子要託人代步、獨眼要借人眼力完全不同,可九四偏想拿衣袖的華美壓過她——衣袖的華美,哪裡就壓得過自己的主人呢!所謂「月幾望」,是陰氣逼近於陽、幾乎與陽並列,《周易》向來厭惡這種局面。可是一旦碰上媵妾想要凌駕主人的事,反而把「月幾望」當作吉:意思是寧可讓月亮接近滿盈,也不能讓媵妾壓過她的主人。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象》曰:上六“無實”,“承”虛“筐”也。“歸妹”男女皆易位,柔皆乘剛,此豈永終無敝者哉?上六則敝之所終也。天地之情,正大而已。大者不正,非其至情;其終必有名存實亡之禍。“女承筐,無實”,食不績之蠶也;“士刲羊,無血”,用已死之牲也;皆實亡之禍也。《象》曰:“歸妹,征凶,無攸利。”上六處其終,故受其凶之全也。

上六爻辭說:女子捧著竹筐,筐裡空無一物;男子宰割羊牲,卻放不出血來。沒有什麼利益。《象傳》說:上六的「無實」,是捧著一隻空筐。蘇軾說:《歸妹》卦裡男女都換了位置,柔爻一概騎在剛爻頭上,這樣的結合怎麼可能有始有終而毫無弊病?上六就是弊病的終局。天地之間的真情,無非「正」和「大」兩個字。大而不正,就不是天地的真情;那樣下去,最後一定落到有名無實的禍患裡。「女承筐,無實」,就好比指望不吐絲的蠶來供人衣食;「士刲羊,無血」,就好比拿已經死了的牲口去祭祀:都是徒有其名、實質已亡的禍患。《象傳》引卦辭說:「歸妹,征凶,無攸利。」上六正處在最末一位,所以把那份凶險整個兒承受下來了。

東坡易傳卷六

豐卦(第五十五)

震上,兌下。“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彖》曰:“豐”,大也;明以動,故“豐”。“王假之”,尚大也。“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豐”者,極盛之時也。天下既平,其勢必至於極盛,故曰“王假之,勿憂,宜日中”者。不憂其不至,而憂其已至也,宜日之中,而不宜其既中也。既盈而虧,天地鬼神之所不免也,而聖人何以處此?曰:“豐”者,至足之辭也。足則餘,餘則溢;聖人處之以不足,而安所求餘?故聖人無豐,豐非聖人之事也。

上卦是「震」,下卦是「兌」。卦辭說:《豐》卦亨通,君王親身到達這境地;不要憂愁,宜於像正午的太陽。《彖傳》說:「豐」,就是盛大;有光明而又能行動,所以盛大。「王假之」,是崇尚盛大。「勿憂,宜日中」,是說應當普照天下。可是太陽到了正午就要偏西,月亮圓滿了就要虧蝕;天地的盈滿與空虛尚且隨著時節消長,何況是人?何況是鬼神?蘇軾說:《豐》,是極盛的時候。天下已經平定,形勢必然走向極盛,所以卦辭才說「王假之,勿憂,宜日中」。這話不是愁它到不了極盛,而是愁它已經到了極盛;宜於太陽正當中天,卻不宜於它已經過了中天。滿了就虧,這是天地鬼神都免不了的,那麼聖人拿什麼來自處呢?回答是:「豐」是十足充盈的說法。十足就有多餘,多餘就要外溢;聖人始終讓自己處在不滿足的地位,哪裡還去求多餘?所以聖人那裡根本沒有「豐」,「豐」本來就不是聖人分內的事。

《象》曰: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傳》曰:“為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曜”,故《易》至於“雷電相遇”,則必及弄獄,取其“明以動”也。至於“離”與“艮”相遇,則曰“無折獄”、“無留獄”,取其“明以止”也。初九:遇其配主,雖旬無咎,往有尚。《象》曰:“雖旬無咎”,過旬災也。凡人,智生於憂患而愚生於安佚。“豐”之患常在於暗,故爻皆以明暗為吉凶也。初九、六二、九三,三者皆“離”也,而有明德者也;九四、六五、上六,則所謂“豐”而暗者也。“離”,火也、日也,以下升上,其性也。以明發暗,其德也。故三“離”皆上適於“震”。

《象傳》說:雷和電一同到來,這是《豐》卦;君子取法它,判決訟案、施行刑罰。蘇軾說:《左傳·昭公二十五年》記載子產的話,說設立刑罰與威嚴的牢獄,是要比擬上天的雷震電耀。所以《周易》凡遇到雷電相合的卦象,必定說到斷獄,取的是「有光明而又能行動」的意思。至於「離」與「艮」相遇的卦,就說「無折獄」「無留獄」,取的是「有光明而能靜止」的意思。初九爻辭說:遇上與自己相配的主人,雖然彼此均等也沒有過錯,前往會受到嘉許。《象傳》說:「雖旬無咎」,若超過了這個限度就要有災禍。蘇軾說:大凡人的智慧生於憂患,愚昧生於安逸。《豐》卦的禍患常常出在一個「暗」字上,所以各爻都拿明與暗來斷吉凶。初九、六二、九三這三爻都屬下卦「離」,是有光明之德的一方;九四、六五、上六,就是所謂盛大而昏暗的一方。「離」是火,是太陽,由下往上升是它的本性,用光明去照亮昏暗是它的德性。所以下卦三個「離」爻都往上去投上卦「震」。

初九適四,其配之所在也;而九四非其配,故曰“配主”。“旬”之為言,猶曰“周浹”云爾。“尚”,配也,九四以陽居陰,不安於暗者也,方其患蔽而求發,則雖兩剛可以相受,故曰“往有尚”,言其與配同也。及其暗去而明全,“離”之功既周浹矣,則當去之。既浹而不去,則有相疑之災。九四之為人,可與共憂患而不可與同安樂者也。

蘇軾說:初九往上去就九四,那正是它配偶所在的位置;可九四本身並不是它的正配,所以只稱作「配主」。「旬」這個字,就等於說「周遍浹洽」。「尚」,就是匹配。九四以陽爻居於陰位,是不甘心待在昏暗裡的,正當它苦於被蒙蔽而求人點亮的時候,即使兩個都是剛爻也能彼此接納,所以說「往有尚」,意思是它受到的待遇跟正配一樣。等到昏暗除盡、光明完滿,「離」的功效已經周遍浹洽,就該抽身離去了。已經浹洽卻還賴著不走,就會招來彼此猜疑的災禍。九四這種人,可以同他共患難,卻不可以同他共安樂。

六二:豐其蔀,日中見斗,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象》曰:“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沬,未折其右肱,無咎。《象》曰:“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蔀”,覆也,蔽之全者也。“見斗”,暗之甚也。“沛”,旆也,蔽之不全者也。“沬”,小明也,明暗雜者也。六五之謂“蔀”,上六之謂“沛”,何也?二者皆陰也,而六五處中,居暗以求明;上六處高,強明以自用。六二之適五也,適於全蔽而甚暗者也。夫蔽全,則患蔽也深;暗甚,則求明也力。六五之暗,不發則已,發之則明矣。故曰:“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以陰適陰,其始未有不疑者也,六二雖陰,而所以為“離”,明之所自出也,故始疑而終信也。

六二爻辭說:大幅的席幕遮住了天,正午時分看得見北斗,前往會招來猜疑之病。心懷誠信,把對方啟發出來,吉利。《象傳》說:「有孚發若」,是用誠信去啟發對方的心志。九三爻辭說:垂下的旗幔遮住了天,正午時分看得見小星,即使折斷了右臂,也沒有過錯。《象傳》說:「豐其沛」,是不能辦大事;「折其右肱」,是終究不可任用。蘇軾說:「蔀」是遮蓋,指遮得嚴嚴實實;「見斗」,是昏暗到了極點。「沛」就是旆,即旗幔,指遮得並不嚴實;「沬」是微弱的光,指明暗摻雜。為什麼說六五是「蔀」、上六是「沛」呢?兩者都是陰爻,但六五身居中位,甘處昏暗而求光明;上六身居高位,勉強逞明而剛愎自用。六二上就六五,是去投奔那個遮得最嚴、暗得最深的一方。遮得嚴實,苦於被蔽也就越深;暗得厲害,求光明也就越迫切。六五那份昏暗,不去啟發也就罷了,一經啟發便能光明。所以爻辭說:「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以陰爻去就陰爻,開頭沒有不猜疑的;六二雖是陰爻,卻是構成「離」明的關鍵,光明正是從它出來的,所以起初猜疑而終歸相信。

若夫九三之適上六,則適於明暗雜者也;用人則不能,自用則不足,故不可以大事也。君子不畏其蔽,而畏其雜,以為無時而可發也,為之用乎則不可,不為之用乎則不敢,故折其右肱,以示必不可用而後免也。九四:豐其蔀,日中見斗,遇其夷主,吉。《象》曰:“豐其蔀”,位不當也;“日中見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夷”,等夷也。初九之謂夷主,不得其配而得其類也。“幽不明”者,以言其暗之甚,而不雜。“吉行”者,言初九之不可以久留也。六五:來章,有慶譽,吉。《象》曰:六五之“吉”,有慶也。六五以陰居陽,有“章”者也;而能來六二之明,故曰“來章”。借明於人而譽歸於己,君子予之。

至於九三去就上六,那是投奔一個明暗摻雜的對象;要它用別人的才智,它做不到;要它自己拿主意,才具又不夠,所以不能辦大事。君子不怕對方蒙蔽得嚴實,只怕它明暗摻雜,因為那種人永遠沒有可以點醒的時候。替他效力辦不到,不替他效力又不敢,所以寧可自折右臂,擺出根本不堪任用的樣子,然後才得以脫身。九四爻辭說:大幅的席幕遮住了天,正午時分看得見北斗,遇上與自己同等的夥伴,吉利。《象傳》說:「豐其蔀」,是位次不當;「日中見斗」,是幽暗不明;「遇其夷主」,是此行吉利。蘇軾說:「夷」就是同等、同輩。初九便是這裡說的「夷主」,九四沒能遇上自己的正配,卻遇上了同類。所謂「幽不明」,是說它暗得厲害,可是並不摻雜。所謂「吉行」,是說初九不可以久留。六五爻辭說:招來了有文采的賢才,有喜慶有聲譽,吉利。《象傳》說:六五的吉,是因為有喜慶。蘇軾說:六五以陰爻居陽位,本身是有文采的;而又能把六二的光明招來為己所用,所以說「來章」。向別人借光而聲譽歸於自己,君子是許可這種做法的。

上六: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象》曰:“豐其屋”,天際翔也;“窺其戶,闃其無人”,自藏也。上六翔於天際,自以為明之至也;而其暗則足以蔽其身而已,故曰“豐其屋,蔀其家”。九三自折其右肱而莫為之用,豈真無人哉!畏我而自藏也。“三歲不靚”,其自以為明者窮矣,故“凶”。

上六爻辭說:把房屋蓋得高大,卻用席幕把家遮得死死的,從門縫往裡張望,寂靜得一個人也沒有,三年見不著人影,凶險。《象傳》說:「豐其屋」,是自以為翱翔在天邊;「窺其戶,闃其無人」,是那些人自己藏起來了。蘇軾說:上六翱翔在天邊,自以為明察到了極點;其實它那份昏暗,也不過夠遮住自己一身罷了,所以說「豐其屋,蔀其家」。九三寧可自折右臂也不肯替它出力,家裡難道真的沒有人嗎?是眾人畏懼它而自己躲藏起來了。「三歲不覿」,說明它那點自以為是的聰明已經走到盡頭,所以「凶」。

旅卦(第五十六)

離上,艮下。“旅”:小亨,旅貞吉。《彖》曰:“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旅之時義大矣哉!“旅”,六二、六五二陰據用事之地,而九三、九四、上九三陽寓於其間,所以為“旅”也。小者為主,而大者為旅。為主者以得中,而順乎剛為亨,故曰“小亨”;為旅者以居貞,而不取為吉,故曰“旅貞吉”。“止而麗乎明”,則居貞而不取之謂也;“貞吉”者指三陽,非二陰為主者之事也,故特曰“旅貞吉”。

上卦是「離」,下卦是「艮」。卦辭說:《旅》卦,小有亨通,客居在外守正就吉利。《彖傳》說:「旅,小亨」,是柔爻在外卦得中而順從剛爻;能靜止而又附麗於光明,所以「小亨,旅貞吉」。羈旅這一時的意義真是大啊!蘇軾說:《旅》卦裡,六二、六五兩個陰爻佔住了當權辦事的位置,九三、九四、上九三個陽爻寄居在它們中間,這就是所以稱「旅」的緣故。陰柔的小者做了主人,陽剛的大者反倒成了客旅。做主人的因為居中而又順從剛爻,所以亨通,故說「小亨」;做客旅的因為安分守正、不去攫取,所以吉利,故說「旅貞吉」。「止而麗乎明」,講的正是安分守正而不去攫取;「貞吉」兩個字指的是三個陽爻,並不是兩個做主人的陰爻的事,所以特地說「旅貞吉」。

《象》曰: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象》曰:“旅瑣瑣”,志窮災也。“羈旅”之世,物無正主,近則相依。自六二至上九,皆陰陽相鄰,而初獨孑然處六二之下,其細已甚,故曰“旅瑣瑣”也。斯,隸也;六二近於九三,三之所取也;初六窮而無依,隸於六二,役於九三。三“焚”二次,並以及初,故曰“斯其所取災”也。

《象傳》說:山上燒著火,這是《旅》卦;君子取法它,明察謹慎地動用刑罰,不讓案件積壓不決。初六爻辭說:客旅之人猥瑣卑微,這就是他自取災禍的緣由。《象傳》說:「旅瑣瑣」,是心志窮困而招來災禍。蘇軾說:在羈旅寄居的世道里,萬物沒有一定的主人,誰捱得近就依靠誰。從六二一直到上九,都是陰陽彼此相鄰,唯獨初六孤零零地待在六二下面,處境細微到了極點,所以說「旅瑣瑣」。「斯」是隸屬的意思;六二挨著九三,是九三所要攫取的對象;初六走投無路又無所依託,只好隸屬於六二,供九三役使。九三燒掉六二這座旅舍,連帶殃及初六,所以說「斯其所取災」。

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僕,貞。《象》曰:“得童僕,貞”,終無尤也。六二,九三之所即以為次也。因三之資以隸初六,故曰“得童僕,貞”。初六雖四之應,而四為三所隔,終“無尤”之者也。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象》曰:“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下”,初六也。六二,我之次也。而初隸於二,懷二而並有之,則初亦我之童僕矣。九三以剛居上,見得而忘義,焚二以取初,則一舉而兩失之矣。

六二爻辭說:旅人住進客舍,懷裡揣著盤纏,還得到童僕的服侍,守正。《象傳》說:「得童僕,貞」,終究不會有人來責怪。蘇軾說:六二正是九三就近住下來當客舍的那一爻。它憑藉九三的資財而把初六收作屬下,所以說「得童僕,貞」。初六雖然與九四是正應,可九四被九三隔開了,所以終究沒有人來怪罪它。九三爻辭說:旅人燒掉了自己的客舍,喪失了童僕,雖守正也危險。《象傳》說:「旅焚其次」,也夠受傷害的了;以客旅的身份對待下人,按理就會失掉他們。蘇軾說:這裡的「下」指初六。六二是我九三所住的客舍,而初六又隸屬於六二,我只要懷柔六二,就連初六一併擁有了,那麼初六也就是我的童僕。九三以剛爻居上位,見到好處就忘了義理,燒掉六二去搶奪初六,結果一舉而兩頭落空。

九四:旅于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象》曰:“旅于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資斧”,所以除荊棘、治次舍也。九四剛而失位,所乘者九三,有資斧而無地者也,故處而“心不快”。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象》曰:“終以譽命”,上逮也。居二陽之間,可以德懷,不可以力取。如以一矢射兩雉,理無兼獲。得四則失上矣,若不志於取,亡矢而不射,則夫二陽者皆可以其功譽而爵命之,非獨得四可以及上也。

九四爻辭說:旅人只能暫且找個地方安身,雖備有錢財和斧子,心裡卻不痛快。《象傳》說:「旅于處」,是沒有得到正位;「得其資斧」,心裡還是不痛快。蘇軾說:所謂「資斧」,是用來砍除荊棘、修治客舍的傢伙。九四是剛爻卻失了正位,腳下踩著的又是九三,等於有工具卻沒有一塊自己的地,所以只能湊合安身而「心不快」。六五爻辭說:射野雞射掉一支箭,箭是丟了;終究因此得到美譽和爵命。《象傳》說:「終以譽命」,是恩澤向上通達。蘇軾說:六五夾在九四、上九兩個陽爻中間,只能用德行去感召,不能用力氣去奪取。就像用一支箭去射兩隻野雞,按理不可能兼得。得了九四就失掉上九;倘若本來無意攫取,寧可丟掉這支箭而不發射,那麼這兩個陽爻都會因為它的功德聲望而推戴它、給它爵命,就不只是得到九四,連上九也一併感通了。

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于易,凶。《象》曰: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九三次於六二之上,上九“巢”於六五之上,皆以剛臨柔。六二、六五皆無應,而在我下,其勢必與我。上九、九三知其無應而必我與也,故易而取之。九三“焚其次”,上九“焚其巢”,其為不義一也。而三止於“貞厲”,上至於“號咷”之凶者,六五旅之主也。“離”之《象》曰:“畜牝牛,吉。”六五之謂牛矣,易五以喪牛,終莫之聞者,驕亢之罪也。

上九爻辭說:鳥燒掉了自己的巢,旅人先是歡笑後來號啕大哭。因輕慢而喪失了牛,凶險。《象傳》說:以客旅的身份高踞上位,按理就該被焚。「喪牛于易」,終究沒有人肯把消息告訴他。蘇軾說:九三把客舍安在六二之上,上九把巢築在六五之上,都是以剛爻凌駕柔爻。六二和六五都沒有正應,又都處在我的下方,形勢上必然要歸附我。上九和九三看準了它們無所依應、必定歸附自己,所以就輕慢地上前攫取。九三「焚其次」,上九「焚其巢」,兩者的不義是一樣的。可是九三不過落個「貞厲」,上九卻落到號啕大哭的凶險,那是因為六五是整個《旅》卦的主人。《離》卦《象傳》說:「畜牝牛,吉。」六五就是那頭牛;輕慢六五因而失掉了牛,事到臨頭竟沒有一個人來通報,這是驕橫自大所招的罪。

巽卦(第五十七)

巽上,巽下。“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彖》曰:重巽以申命。君子和而不同,以“巽”繼“巽”,小人之道也。無施而可,故用於申命而已。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所以為“巽”者,初與四也。二五雖據用事之地,而權不在焉,故曰“剛‘巽’乎中正而志行”,言必用初與四而後得志也。權雖在初與四,而非用事之地,故曰:“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言必順二五而後亨也。“利有攸往”,為二、五用也;“利見大人”,見九五也。有其權而無其位,非九五之大人,孰能容之?

上卦是「巽」,下卦也是「巽」。卦辭說:《巽》卦,小有亨通,利於有所前往,利於見到大人。《彖傳》說:兩重「巽」,是用來反覆申明政令的。蘇軾說:君子講究和諧而不苟同;一味用順從接著順從,那是小人的路數,用在哪裡都不合適,所以只好用在反覆申明政令上罷了。《彖傳》又說:剛爻謙順於中正之道而心志得以推行,柔爻都順從剛爻,所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蘇軾說:使這一卦成其為「巽」的,是初六和六四兩個柔爻。九二和九五雖然佔著當權辦事的位置,實權卻不在它們手上,所以說「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意思是必須任用初六和六四,然後心志才能實現。實權雖握在初六、六四手裡,可它們並不佔著辦事的位置,所以說「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意思是必須順從九二、九五,然後才能亨通。「利有攸往」,是說被九二、九五所任用;「利見大人」,是說見到九五。手裡握著權柄卻沒有相應的名位,若不是九五這樣的大人,誰能容得下它?

《象》曰: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申”,重也;兩風相因,是謂“隨風”,申命之象也。古之為令者,必反覆申明之,然後事必行。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象》曰:“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初六有其權而無其位,九二、九三之所病,故疑而進退也。小人而權在焉,則《易》謂之武人;武人負其力而不貞於君,志亂也;及其治也,則以貞於其君為利。

《象傳》說:一陣風跟著一陣風,這是《巽》卦;君子取法它,反覆申明政令、推行政事。蘇軾說:「申」就是重複;兩股風前後相接,叫作「隨風」,正是反覆申令的象。古時候發佈號令的人,一定要反反覆覆說明白,然後事情才辦得成。初六爻辭說:進也不是退也不是,利於像武人那樣守正。《象傳》說:「進退」,是心志猶疑;「利武人之貞」,是心志得到整治。蘇軾說:初六手裡有權柄卻沒有名位,正是九二、九三所忌恨的,所以它心懷疑慮,進退兩難。小人而握有權柄,《周易》就稱之為「武人」;武人倚仗自己的力量而不肯忠於君主,那是心志錯亂;等到心志得到整治,就會以忠於君主為有利。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紛若,吉,無咎。《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九二以陽居陰,能下人者也。知權在初六,故“巽”於床下,下之而求用也。初六,武人也;方且進退,我則下之而求其用,故求者紛然,而用者不力。譬之用史、巫,將以求福於神,神之降福未可知,而史、巫先享其利也。故“吉”而後“無咎”。紛然而求人者,非吉之道也,其所以吉者,居得其中,用事之地也。

九二爻辭說:謙卑得伏在床下,任用祝史與巫覡紛紛張羅,吉利,沒有過錯。《象傳》說:「紛若」之所以吉,是因為九二居中。蘇軾說:九二以陽爻居陰位,是肯屈居人下的。它知道實權在初六手裡,所以謙卑得伏到床下,放低身段去求它出力。初六是個「武人」,正在那裡進退猶疑;我放低身段求它出力,於是求告的一方忙忙碌碌,被求的一方卻並不盡力。這就好比任用祝史和巫覡,本想向神靈求福,神靈降不降福還不知道,祝史和巫覡倒先得了實惠。所以是先「吉」而後才「無咎」。紛紛擾擾地求人,本不是致吉之道;它之所以還能吉,是因為身居中位,佔著當權辦事的地方。

九三:頻巽,吝。《象》曰:“頻巽”之“吝”,志窮也。九三以陽居陽,而非用事之地也。知權之在初六也,下之則心不服,制之則力不能,故頻蹙以待之。“復”之六三不能止初九之為“復”也,故“頻復”;“巽”之九三不能止初六之為“巽”也,故“頻巽”。六四:悔亡,田獲三品。《象》曰:“田獲三品”,有功也。六四,有其權而無其位者,與初六均也,蓋亦居可疑之地矣。而有九五以為之主,坦然以正待之,故“悔亡”。九五不求,而六四自求用,故其用也力。譬之於田:田者盡力以獲禽,而利歸於君。“一為乾豆,二為賓客,三為充者之庖。”君子不勞而“獲三品”,其與史巫之功亦遠矣。

九三爻辭說:皺著眉頭勉強順從,有憾惜。《象傳》說:「頻巽」的憾惜,是心志走投無路。蘇軾說:九三以陽爻居陽位,卻不在當權辦事的位置上。它知道實權落在初六手裡,要放下身段吧,心裡不服;要壓制它吧,力量又不夠,所以只能皺著眉頭對付。《復》卦的六三管不住初九那個真正的「復」,所以只能「頻復」;《巽》卦的九三管不住初六那個真正的「巽」,所以只能「頻巽」。六四爻辭說:悔恨消失,田獵獲得三等獵物。《象傳》說:「田獲三品」,是有功勞。蘇軾說:六四也是有權柄而無名位的一爻,跟初六一樣,同樣處在容易招疑的地位。可是它上面有九五做主,坦坦蕩蕩地以正道待它,所以「悔亡」。九五並不來求它,六四反倒主動求為所用,所以出力格外賣勁。這就好比田獵:打獵的人拼力捕獲禽獸,好處卻歸於君主。《穀梁傳·桓公四年》說:獵獲的第一等做成乾肉供祭祀,第二等用來款待賓客,第三等充實君主的廚房。君子不必親自勞苦就「獲三品」,這比起祝史巫覡那點功勞來,相差可就遠了。

九五:貞吉,悔亡,無不利。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象》曰:九五之吉,位正中也。九五履中正之位,進不頻蹙以忌四,退不過“巽”以下之,蓋貞而已矣。此四所以心服而為之用也,是以“吉”且“悔亡”而“無不利”。“無不利”者,四與五皆利也。九五之德如此,故有“後庚”之終“吉”。

九五爻辭說:守正吉利,悔恨消失,沒有什麼不利。開頭不順而結局圓滿。在庚日之前三天、庚日之後三天行事,吉利。《象傳》說:九五的吉,是因為它位居中正。蘇軾說:九五踏在中正之位上,往前不像九三那樣皺著眉頭猜忌六四,往後也不像九二那樣過分謙卑去討好它,無非是守正罷了。這正是六四所以心悅誠服、甘願為它效力的緣故,因此既「吉」又「悔亡」而且「無不利」。所謂「無不利」,是說六四和九五雙方都得利。九五的德行到了這個地步,所以才有庚日之後終歸吉利的結局。

上九:巽在床下,喪其資斧,貞凶。《象》曰:“巽在床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凶也。九二以陽居陰,上九處“巽”之極,故皆“巽”於床下。而上九陽亢於上,非能下人者也;九二之“巽”,將以用初六;而上九之“巽”,將以圖六四也,有用斧之意焉,特以處於無位之地,故喪其斧也。以上下言之則“正”,以勢言之則“凶”。

上九爻辭說:謙卑得伏在床下,喪失了自己的錢財與斧子,守正也凶險。《象傳》說:「巽在床下」,是居於上位而窮極無路;「喪其資斧」,就正道說也難免凶險。蘇軾說:九二以陽爻居陰位,上九處在「巽」卦的頂點,所以兩爻都說「巽在床下」。可是上九陽剛高亢在上,本不是甘居人下的人;九二的謙卑,是想任用初六;上九的謙卑,卻是想算計六四,裡面藏著動斧頭的心思。只因為它處在無位無權的地方,斧子反倒丟了。就上下的名分說,它這樣做算是「正」;就實際形勢說,那就是「凶」。

兌卦(第五十八)

兌上,兌下。“兌”,亨,利貞。《彖》曰:“兌”,說也。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小惠不足以勸民。《象》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取其“樂而不流”者也。初九:和兌,吉。《象》曰:“和兌”之“吉”,行未疑也。九二:孚兌,吉;悔亡。《象》曰:“孚兌”之吉,信志也。和而不同,謂之“和兌”;信於其類,謂之“孚兌”。六三小人,而初九、九二君子也;君子之說於小人,將以有所濟,非以為利也。初九以遠之,而無嫌至九二,則初九疑之矣,故必有以自信於初九者,而後“悔亡”。文予而實不予,所以信於初九也。

上卦是「兌」,下卦也是「兌」。卦辭說:《兌》卦,亨通,利於守正。《彖傳》說:「兌」,就是喜悅。剛爻居中而柔爻在外,以喜悅之道而利於守正,因此上順天道、下應人心。用喜悅之道走在百姓前頭,百姓就忘了勞苦;用喜悅之道領著百姓赴難,百姓就忘了生死;喜悅的力量之大,真能使百姓互相勉勵啊!蘇軾說:小恩小惠是不足以勸勉百姓的。《象傳》說:兩澤相連相潤,這是《兌》卦;君子取法它,與朋友一同講論研習。蘇軾說:取的是《禮記·樂記》所說「樂而不流」的意思。初九爻辭說:以和順致悅,吉利。《象傳》說:「和兌」的吉,是因為它的行為還沒有招人猜疑。九二爻辭說:以誠信致悅,吉利;悔恨消失。《象傳》說:「孚兌」的吉,是心志誠信。蘇軾說:和諧而不苟同,叫作「和兌」;對同類講信用,叫作「孚兌」。六三是小人,初九、九二是君子;君子對小人和顏悅色,是想借此有所成全,並不是為了撈好處。初九離六三遠,所以不招嫌疑;到了九二,初九就要疑心它了,所以九二必須拿出取信於初九的表現,然後才能「悔亡」。表面上敷衍六三而實際上什麼也不給,這就是九二取信於初九的辦法。

六三:來兌,凶。《象》曰:“來兌”之“凶”,位不當也。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象》曰:九四之“喜”,有慶也。九五,“兌”之主也;上有上六,下有六三,皆其疾也。《傳》曰:“美疢不如惡石”。九四介於其間,以剛輔五,而議二陰者也,故曰:“商兌,未寧;介疾,有喜。”言疾去而後有喜也,疾去而後有喜,則《易》之所謂“慶”也。

六三爻辭說:湊上前來討好,凶險。《象傳》說:「來兌」的凶,是因為位次不當。九四爻辭說:反覆掂量該向誰示悅,心裡不得安寧;把病根隔開,就有喜慶。《象傳》說:九四的喜,是因為有福慶。蘇軾說:九五是《兌》卦的主人;它上面有上六,下面有六三,這兩個陰爻都是它的病。《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記載臧孫紇的話說:讓人受用的病痛,反不如扎人的砭石有益。九四夾在中間,以剛爻輔佐九五,替它掂量這兩個陰爻,所以說「商兌,未寧;介疾,有喜」。意思是病根除去之後才有喜慶;病根除去之後才有喜慶,那正是《周易》裡所說的「慶」。

九五:孚于剝,有厲。《象》曰:“孚于剝”,位正當也。上六:引兌。《象》曰:“上六引兌”,未光也。六三、上六,皆“兌”之小人,以陰為質,以說為事者,均也。六三履非其位,而處於二陽之間,以求說為兌者,故曰“來兌”,言初與二不招而自來也,其心易知,其為害淺,故二陽皆“吉”,而六三“凶”。

九五爻辭說:竟去信任那專事剝蝕的小人,有危險。《象傳》說:「孚于剝」,是因為九五位居正當。上六爻辭說:牽引著別人來討好。《象傳》說:「上六引兌」,說明它還不能光大。蘇軾說:六三和上六都是《兌》卦裡的小人,同樣以陰柔為本質,同樣把取悅別人當作正事。六三所處的位置不正當,又夾在兩個陽爻中間,靠討好來求人喜歡,所以說「來兌」,意思是初九、九二並沒有招它,它自己湊上來了。這種人心思容易看穿,造成的禍害也淺,所以兩個陽爻都吉,而六三自己凶。

上六超然於外,不累於物,此小人之託於無求以為“兌”者也,故曰“引兌”,言九五引之而後至也,其心難知,其為害深。故九五“孚于剝”,“剝”者,五陰而消一陽也。上六之害,何至於此?曰:九五以正當之位,而孚於難知之小人,其至於“剝”,豈足怪哉!雖然,其心蓋不知而賢之,非說其小人之實也,使知其實,則去之矣。故有“厲”而不凶。然則上六之所以不光,何也?曰:難進者,君子之事也;使上六引而不兌,則其道光矣。

上六卻超然置身局外,不被外物牽累,這是小人假託一副無所求的姿態來取悅人,所以說「引兌」,意思是要等九五去牽引它,它才肯來。這種人心思難以看穿,造成的禍害也深。所以九五落個「孚于剝」——所謂「剝」,是五個陰爻消蝕掉一個陽爻的卦。上六一個人的禍害,怎麼會嚴重到那個地步呢?回答是:九五憑著中正當位的身份,卻去信任一個心思難測的小人,最終鬧到《剝》卦那種局面,有什麼好奇怪的!話雖如此,九五心裡其實是不瞭解它而誤把它當成賢人,並不是喜歡它身上小人的那一面;假使看清了實情,早就把它攆走了。所以只是「有厲」而不至於凶。那麼上六為什麼說「未光」呢?回答是:不肯輕易上前,本是君子的做派;假使上六被人牽引而始終不去諂媚取悅,它這條路就光明瞭。

渙卦(第五十九)

巽上,坎下。“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彖》曰:“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世之方治也,如大川安流而就下;及其亂也,潰溢四出而不可止。水非樂為此,蓋必有逆其性者,泛溢而不已。逆之者必哀,其性必復;水將自擇其所安而歸焉。古之善治者,未嘗與民爭;而聽其自擇,然後從而導之。

上卦是「巽」,下卦是「坎」。卦辭說:《渙》卦亨通,君王親臨宗廟,利於渡越大河,利於守正。《彖傳》說:「渙,亨」,是剛爻前來而不至於困窮,柔爻在外卦得位而與上面同心;「王假有廟」,是君王正處在中位;「利涉大川」,是乘著木舟才能成功。蘇軾說:世道正當太平的時候,就像大河安安穩穩地往下游流;等到亂起來,就決口漫溢、四處橫流而止不住。水並不是喜歡這樣,一定是有什麼東西逆著它的本性,它才氾濫不止。逆著它的東西終究要衰敗,水的本性終究要恢復;水會自己挑一個安穩的去處歸去。古時候善於治理的人,從來不跟百姓相爭,而是聽憑百姓自己選擇,然後順著這個勢頭去引導。

“渙”之為言,天下流離渙散而不安其居,此宜經營四方之不暇。而其《彖》曰“王假有廟”;其《象》曰“先王以亨於帝立廟”,何也?曰:犯難而爭民者,民之所疾也;處危而不偷者,眾之所恃也。先王居渙散之中,安然不爭,而自為長久之計;宗廟既立,亨帝之位定,而天下之心始有所繫矣。“剛來而不窮者”,九二也;“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六四也。“渙”之得民,惟是二者,此所以“亨”也;然猶未免乎“渙”。“王假有廟”,謂五也;王至於有廟,而後可以涉大川,於是“渙”始有所歸矣。有所歸而後有川,有川而後可涉,“乘木”,乘舟也。舟之所行,川之所在也。

「渙」這個字,說的是天下流離失散、百姓住不安穩,照理該忙於四處奔走經營都來不及。可它的《彖傳》偏說「王假有廟」,《象傳》又說「先王以享于帝立廟」,這是為什麼?回答是:冒著危難去跟人爭奪百姓的,正是百姓所痛恨的;身處危局而不苟且敷衍的,才是眾人所依靠的。先王身處渙散離亂之中,安安穩穩地不與民相爭,而替天下作長久的打算;宗廟一旦建立,祭天的位次一旦定下,天下人的心才開始有個牽繫之處。《彖傳》說的「剛來而不窮」指九二;「柔得位乎外而上同」指六四。《渙》卦能得民心,全靠這兩爻,這就是它所以「亨」的緣故;然而即便如此,還是沒能脫出渙散的局面。「王假有廟」指的是九五;君王做到了親臨宗廟,然後才可以渡越大河,到這時渙散的人心才開始有了歸宿。有了歸宿然後才談得上有河,有河然後才談得上渡;「乘木」,就是乘船。船所行駛的地方,正是河水所在的地方。

《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于帝立廟。初六:用拯馬壯,吉。《象》曰:初六之“吉”,順也。九二在險中,得初六而安,故曰:“用拯馬壯,吉。”“明夷”之六二,有馬不以自乘,而以拯上六之傷;“渙”之初六,有馬不以自乘,而以拯九二之險。故《象》皆以為“順”,言其忠順之至也。九二:渙奔其機,悔亡。《象》曰:“渙奔其機”,得原也。得初六而安,是謂“機”也。

《象傳》說:風行走在水面上,這是《渙》卦;先王取法它,祭享上帝、建立宗廟。初六爻辭說:用來拯救的馬很強壯,吉利。《象傳》說:初六的吉,在於順從。蘇軾說:九二陷在險難之中,得到初六才安穩下來,所以說「用拯馬壯,吉」。《明夷》卦的六二,有好馬卻不拿來給自己騎,而拿去救上六所造成的傷害;《渙》卦的初六,有好馬也不拿來給自己騎,而拿去救九二所陷的險境。所以兩處《象傳》都稱它「順」,是說它忠順到了極點。九二爻辭說:渙散之時奔向那可以憑倚的几案,悔恨消失。《象傳》說:「渙奔其機」,是得到了自己所願的。蘇軾說:九二得到初六才安穩,初六就是這裡說的「機」,即憑几。

六三:渙其躬,無悔。《象》曰:“渙其躬”,志在外也。渙之世,民無常主。六三有應於上,志在外者也;而近於九二,二者必爭焉,故“渙其躬”,無所適從,惟有道者是予而後安。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象》曰:“渙其群,元吉”,光大也。上九之有六三者,以應也;九五之有六四、九二之有初六者,以近也;皆有以群之。“渙”而至於群,天下始有可收之漸。其德大者,其所群也大;其德小者,其所群也小。小者合於大,大者合於一,是謂“渙其群”也。近五而得位,則四之所群者最大也,因君以得民,有民以自封殖,是謂“丘”也;“夷”、平也,民之蕩蕩焉,未有所適從者也。彼方不知其所從,而我則為丘以聚之,豈“夷”者之所思哉?民之所思,思夫有德而爭民者也。

六三爻辭說:渙散掉自身的私意,沒有悔恨。《象傳》說:「渙其躬」,是心志在外。蘇軾說:渙散離亂的世道里,百姓沒有固定的主人。六三與上九有正應,心志是向外的;可它又挨著九二,這兩個陽爻必定要來爭它,所以它「渙其躬」,一時無所適從,只有把自己交給有道的一方然後才安定。六四爻辭說:渙散掉朋黨小群,大吉;渙散之中反倒聚起了如丘的人眾,這不是尋常人所能想到的。《象傳》說:「渙其群,元吉」,是光明盛大。蘇軾說:上九能擁有六三,靠的是正應;九五能擁有六四、九二能擁有初六,靠的是相鄰;它們都各自結成了一群。渙散到能重新聚成群,天下才開始有可以收拾的苗頭。德行大的人,聚起的群就大;德行小的人,聚起的群就小。小群併入大群,大群歸於一統,這就叫「渙其群」。六四靠近九五而又居於正位,所以它所聚起的群最大;憑藉君主而得到民心,有了民眾而自己壯大,這就是所說的「丘」。「夷」就是平,指百姓茫茫蕩蕩、還沒有歸宿的樣子。他們正不知道該歸向誰,而我卻築起高丘把他們聚攏起來,這哪裡是那些茫然平庸之輩想得到的呢?百姓心裡所盼望的,正是那種憑德行來招徠人心的人。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無咎。《象》曰:“王居無咎”,正位也。“汗”,取其周浹而不反也。宗廟既立,亨帝之位定,而“大號”令出焉。其曰“渙,王居”,何也?《彖》曰:“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渙然之中,不知其孰為臣、孰為主;至於有廟,而天下始知王之所在矣,故曰“渙,王居”,言“渙”之中有王居矣。

九五爻辭說:像出汗一樣發散出去的,是他重大的號令;渙散之中,君王安居其位,沒有過錯。《象傳》說:「王居無咎」,是因為他端正了君位。蘇軾說:用「汗」打比方,取的是汗一旦發出便周流全身而不再回頭的意思。宗廟已經建立,祭天的位次已經確定,重大的號令就從這裡發出去了。為什麼說「渙,王居」呢?《彖傳》說:「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在一片渙散之中,人們分不清誰是臣、誰是主;等到有了宗廟,天下才知道君王在哪裡,所以說「渙,王居」,意思是渙散之中已經有君王的居所了。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象》曰:“渙其血”,遠害也。上九求六三,必與九二爭而傷焉;“渙其血”,不爭也;九二“剛來而不窮”,不可與爭者也。雖不爭而處爭之地,猶未免也,故去而遠出,然後無咎。

上九爻辭說:渙散掉那流血之患,遠遠地走開,沒有過錯。《象傳》說:「渙其血」,是遠離禍害。蘇軾說:上九想要六三,就必定要跟九二相爭而受傷;所謂「渙其血」,就是不去爭;九二「剛來而不窮」,本來就是爭它不過的。可是即便不爭,身子還站在爭奪之地,仍舊難免受累,所以要抽身遠遠走開,然後才沒有過錯。

節卦(第六十)

坎上,兌下。“節”,亨。苦節,不可貞。《彖》曰:“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剛柔分”者,“兌”下而“坎”上也;“剛得中”者,謂二、五也。此所以為“節,亨”也。“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謂六三也。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謂九二也。“兌”施“節”於“坎”,故曰“說以行險”。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象》曰: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數度”者,其政事也;“德行”者,其教化也;皆所以為民物之“節”也。

上卦是「坎」,下卦是「兌」。卦辭說:《節》卦亨通。可是節制到苦不堪言,就不能一味固守。《彖傳》說:「節,亨」,是剛柔各得其分而剛爻居中。蘇軾說:所謂「剛柔分」,是「兌」在下、「坎」在上;所謂「剛得中」,指的是九二和九五。這就是它所以「節,亨」的緣故。《彖傳》說:「苦節,不可貞」,是它的路已經走到盡頭。蘇軾說:這是指六三。《彖傳》說:以和悅之心去踐行險難,居於恰當的位次而施行節制,秉持中正而使上下通達。蘇軾說:這是指九二。下卦「兌」把節制施加給上卦「坎」,所以說「說以行險」。《彖傳》又說:天地有節度,四季才能形成。用制度來節制,就不會耗損財物,也不會禍害百姓。《象傳》說:澤上有水,這是《節》卦;君子取法它,制定禮數法度,評議德行高下。蘇軾說:所謂「數度」,指的是政令刑法;所謂「德行」,指的是教化風俗;兩者都是用來替百姓和萬物立下「節」的。

初九:不出戶庭,無咎。《象》曰:“不出戶庭”,知通塞也。九二:不出門庭,凶。《象》曰:“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節”者,事之會也。君子見吉凶之幾,發而中其會,謂之“節”。《詩·東方未明》,刺無節也。其詩曰:“不能晨夜,不夙則莫。”言無節者不識事之會,或失則早,或失則莫也。

初九爻辭說:不走出內室的庭院,沒有過錯。《象傳》說:「不出戶庭」,是懂得什麼時候該通、什麼時候該塞。九二爻辭說:不走出大門的庭院,凶險。《象傳》說:「不出門庭,凶」,是錯失時機到了極點。蘇軾說:所謂「節」,是事情的關節點。君子看見吉凶將萌的苗頭,一發動就恰好切中那個關節,這就叫「節」。《詩經·齊風·東方未明》一篇,諷刺的正是沒有節度。那首詩說:「不能晨夜,不夙則莫。」意思是沒有節度的人認不清事情的關節,不是錯在太早,就是錯在太晚。

“澤上有水,節”,以澤節水者也。虛則納之,滿則流之,其權在澤。初九、九二、六三,“澤”也,節人者也;六四、九五、上六,水也;節於人者也。節之於初九則太早,節之於六三則太莫,故九二者,施節之時、當發之會也。水之始至,澤當塞而不當通;既至,當通而不當塞。故初九以“不出戶庭”為“無咎”,言當塞也;九二以“不出門庭”為“凶”,言當通也。至是而不通,則失時而至於極,六三是也,是禍福之交、成敗之決也。故孔子曰:“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

「澤上有水,節」,是用澤來節制水。澤空著就把水納進來,滿了就讓水流出去,主動權在澤這一邊。初九、九二、六三屬下卦,是澤,是節制別人的一方;六四、九五、上六屬上卦,是水,是被別人節制的一方。在初九就動手節制未免太早,等到六三才節制又太晚,所以九二才是施行節制的時候、正該發動的關節。水剛要來時,澤應當堵住而不該放通;水已經來了,就應當放通而不該堵住。所以初九把「不出戶庭」當作「無咎」,說的是此時該堵;九二把「不出門庭」當作「凶」,說的是此時該通。到了這個時候還不放通,就是錯失時機到了極點,六三便是如此,那正是禍與福交替、成與敗判定的關口。所以孔子在《周易·繫辭上》說:「君主不慎密,就會失去臣子;臣子不慎密,就會丟掉性命。機密的事不慎密,事情就要壞。」

六三:不節若,則嗟若,無咎。《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諮嗟而節之,以為不可不節也。九二之節,節於未滿。節之者樂見,節者甘焉。六三之節,節於既溢;節之者嗟,見節者苦焉。若節者人之所不能堪,而人終莫之咎者,知六三之不得巳也。嗟者,不得已之見於外者也。六四:安節,亨。《象》曰:“安節”之“亨”,承上道也。六四承節於九五,在其上不在其身,故六四安焉。九五:甘節,吉;往有尚。《象》曰:“甘節”之“吉”,居位中也。畜而至於極,然後節之,其節也必爭。九二施節於不爭之中,此九五之所樂也,故曰“甘節”。樂則流,甘則壞;故以往適上六,陰陽相配、甘苦相濟為吉也。

六三爻辭說:自己不加節制,就只好嗟嘆,可也不算有過錯。《象傳》說:「不節」而來的嗟嘆,又能怪誰呢?蘇軾說:一邊嗟嘆一邊還是要節制,是因為實在不能不節制。九二的節制,是趁著還沒有裝滿就動手:施行節制的人樂意看到這個局面,被節制的人也覺得甘心。六三的節制,是等到已經漫出來才動手:施行節制的人只能嗟嘆,被節制的人也覺得苦。像這樣的節制本是人所難以忍受的,可終究沒有人來責怪它,因為大家知道六三實在出於不得已。所謂「嗟」,正是那份不得已流露在外的樣子。六四爻辭說:安然接受節制,亨通。《象傳》說:「安節」之所以亨,是因為它承奉在上者的法度。蘇軾說:六四是承受九五的節制,節制的權柄在它上頭而不在它自身,所以六四能夠安然處之。九五爻辭說:甘美的節制,吉利;前往會受到嘉許。《象傳》說:「甘節」的吉,是因為它居中得位。蘇軾說:積蓄到了極點然後才去節制,那樣的節制必定引起爭執。九二是在還沒有爭執的時候就施行節制,這正是九五所樂見的,所以叫「甘節」。可是一味快樂就會放縱,一味甘美就會敗壞;所以要往上去就上六,讓陰陽相配、甘苦相濟,這才算吉。

上六:苦節,貞凶;悔亡。《象》曰:“苦節貞凶”,其道窮也。《易》有“凶”而“無咎”者,“大過”之上六、“困”之九二是也;則未有“凶”而能“悔亡”者。亦如人之未有既死而病癒者也。上六“貞凶、悔亡”者,何也?“凶”者六三,“悔亡”者上六也。是以知“節”者在“坎”,而見“節”者之在“兌”也。六三施苦節於我,出於不得已則“無咎”,以是為正則凶矣,而我“悔亡”。

上六爻辭說:苦不堪言的節制,固守下去就凶;可是悔恨消失了。《象傳》說:「苦節貞凶」,是它的路走到盡頭了。蘇軾說:《周易》裡有既「凶」而又「無咎」的,《大過》卦的上六、《困》卦的九二就是;卻從來沒有「凶」而還能「悔亡」的,就好比人沒有死了以後病反倒好了的道理。那麼上六說「貞凶、悔亡」,是怎麼回事?「凶」的是六三,「悔亡」的是上六。由此可知,被這「節」加在身上的一方在上卦「坎」,而讓人領教這「節」的一方在下卦「兌」。六三把苦不堪言的節制加到我上六身上,若確是出於不得已,它還算「無咎」;可要是把這一套當作常道固守下去就凶了,而我上六反倒因此「悔亡」。

中孚卦(第六十一)

巽上,兌下。“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彖》曰:“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中孚”,信也。而謂之“中孚”者,如羽蟲之孚,有諸中而後能化也。羽蟲之孚也,必柔內而剛外,然則“頤”曷為不“中孚”也?曰:內無陽不生,故必柔內而剛外,且剛得中,然後為“中孚”也。剛得中則正,而一柔在內,則靜而久,此羽蟲之所以孚天之道也。君子法之,行之以“說”,輔之以“巽”,而民化矣。

上卦是「巽」,下卦是「兌」。卦辭說:《中孚》卦,誠信感通到小豬和魚這樣的微賤之物,吉利。利於渡越大河,利於守正。《彖傳》說:《中孚》,柔爻在內而剛爻得中,和悅而又謙順,誠信於是能感化邦國。蘇軾說:「中孚」就是誠信。之所以叫「中孚」,取的是鳥類孵卵的意思:裡面先有了實實在在的東西,然後才能孵化成形。鳥類孵卵,一定是裡柔而外剛。那麼《頤》卦也是外剛內柔,為什麼不叫「中孚」呢?回答是:裡面沒有陽氣就不能生育,所以既要柔在內、剛在外,還要剛爻得中,然後才成其為「中孚」。剛爻得中就端正,而有一分柔居在裡面,就能安靜持久,這正是鳥類合於天道來孵育後代的道理。君子效法它,用和悅去推行,用謙順去輔助,百姓也就被感化了。

“豚魚,吉”,信及豚魚也。信之及民,容有偽;其及豚魚,不容有偽也。至於豚魚皆吉,則其信也至矣。“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易》至於“巽”在上而云“涉川”者,其言必及木。“益”之《彖》曰:“木道乃行。”“渙”之《彖》曰:“乘木有功。”“中孚”之《彖》曰“乘木舟虛”,以明此“巽”之功也。以“巽”行“兌”,乘天下之至順而行於人之所說,必無心者也。“舟虛”者,無心之謂也。

《彖傳》說:「豚魚,吉」,是誠信感通到了小豬和魚。蘇軾說:誠信施及百姓,還容得下幾分假裝;施及小豬和魚,就一點假裝也容不下了。連小豬和魚都得吉,那麼這份誠信真是到家了。《彖傳》說:「利涉大川」,是乘著中空的木舟。蘇軾說:《周易》凡是「巽」居上卦而講到「涉川」的,說法必定牽涉到木。《益》卦《彖傳》說「木道乃行」,《渙》卦《彖傳》說「乘木有功」,《中孚》卦《彖傳》說「乘木舟虛」,都是用來點明「巽」的功效。用「巽」的謙順去推動「兌」的和悅,等於乘著天下最順的東西,行走在人人喜悅的地方,那一定是個不存私心的人。所謂「舟虛」,說的就是不存私心。

“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天道不容偽。《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化邦之時,不可以用刑。初九:虞,吉;有它不燕。《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虞”,戒也,燕安也。六四,初九之應也;而近於五,為五所攣。所謂“它”也,六四不專於應,而有心於五,其色不安,此必變者也。初九及其未變,而戒之不輕往應,則遠於爭矣,故“吉”。

《彖傳》說:《中孚》因為利於守正,才能上應天道。蘇軾說:天道是容不得半點虛假的。《象傳》說:澤上颳著風,這是《中孚》卦;君子取法它,審議訟案、寬緩死刑。蘇軾說:正在感化邦國的時候,不可以濫用刑罰。初九爻辭說:早作戒備,吉利;若另生他念就不得安寧。《象傳》說:「初九虞吉」,是心志還沒有變。蘇軾說:「虞」是戒備,「燕」是安寧。六四本是初九的正應;可它挨著九五,被九五牽住了,這就是爻辭所說的「它」。六四不專心對待自己的正應,反倒對九五動了心,臉色也不安穩,這是一定要變心的。初九趁它還沒有變,先自警惕,不輕易前去應和它,也就遠離了爭端,所以「吉」。

九二:鶴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象》曰:“其子和之”,中心原也。此“中孚”也,而爻未有能“中孚”者也。“中孚”者必正而一、靜而久,而初九、六四,六三、上九有應而相求,九五無應而求人者也,皆非所謂正而一、靜而久者也。惟九二以剛履柔,伏於二陰之下,端欲無求而物自應焉,故曰:“鳴鶴在陰,其子和之。”鶴鳴而子和者,天也;未有能使之者也。“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有爵者,求我之辭也;彼求我、而我不求之之謂也。

九二爻辭說:鶴在山的背陰處鳴叫,它的雛鳥應聲相和;我有一杯好酒,願意和你一同分享。《象傳》說:「其子和之」,是發自內心的願望。蘇軾說:這一卦叫《中孚》,可六爻裡卻沒有一爻真正做到了「中孚」。所謂「中孚」,必須端正專一、安靜持久;而初九與六四、六三與上九都有正應因而彼此相求,九五沒有正應卻要去求人,這些都算不上端正專一、安靜持久。只有九二以陽剛而踏在陰位上,伏在兩個陰爻底下,端端正正地一無所求,外物卻自己來應和它,所以說「鳴鶴在陰,其子和之」。老鶴一叫、雛鳥就和,這是天然如此,並沒有誰在驅使它們。「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這是那個握有爵祿的人來求我說的話;意思是對方來求我,而我並不去求對方。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象》曰:“或鼓或罷”,位不當也。六三履非其位,雖應在上九,而上九非下我者也。上不求三而三求之,求之必過五,五無應而寇我,故曰“得敵”也。得敵而躁,躁而失常,故“或鼓或罷,或泣或歌”也。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象》曰:“馬匹亡”,絕類上也。初九以應而從我,九五以近而攣我,一陰而當二陽之求,盛之至也。故曰“月幾望”。“月幾望”者,非四之所任也,故必舍五而從初。如有二馬而亡其一,然後“無咎”,類五也。四與五皆“巽”也,故得稱“類”。

六三爻辭說:遇上了對頭,一會兒擊鼓進攻,一會兒罷兵休戰,一會兒痛哭,一會兒唱歌。《象傳》說:「或鼓或罷」,是因為位次不當。蘇軾說:六三所處的位置不正當,雖然與上九有正應,可上九並不是肯屈就我的。上九不來求六三,六三卻去求它,去求它就必得越過九五;九五沒有正應,便把我當作來犯者對付,所以說「得敵」。碰上對頭就心浮氣躁,氣躁就失了常度,所以「或鼓或罷,或泣或歌」。六四爻辭說:月亮將圓未圓,一對馬丟了一匹,沒有過錯。《象傳》說:「馬匹亡」,是斷絕同類而向上追隨。蘇軾說:初九因為是正應而跟從我六四,九五因為捱得近而牽住我,一個陰爻同時應付兩個陽爻的求取,可謂興盛到了極點,所以說「月幾望」。可「月幾望」這份盛勢不是六四擔當得起的,所以必須捨棄九五而跟從初九。就像本有兩匹馬而丟掉一匹,然後才「無咎」;丟掉的正是九五這一類。六四和九五同屬上卦「巽」,所以能稱作「類」。

九五:有孚,攣如;無咎。《象》曰:“有孚攣如”,位正當也。“有孚”者,六四也。自五言之,則以得四為“無咎”,非應而求,從必攣而後固。特以其位當,是以“無咎”也。上九:翰音,登于天;貞凶。《象》曰:“翰音登于天”,何可長也!“翰音”,飛且鳴者也。凡羽蟲之飛且鳴者,其飛不長,雉雞之類是也。處外而居上,非“中孚”之道;飛而求顯、鳴而求信者也,故曰:“翰音,登于天”。九二在陰而子和,上九飛鳴而登天,其道蓋相反也;惟不下從陰得陽之正,故曰“貞凶”。

九五爻辭說:心懷誠信,牢牢牽繫著對方;沒有過錯。《象傳》說:「有孚攣如」,是因為九五位次正當。蘇軾說:這裡「有孚」的對象是六四。從九五這邊說,得到六四就算「無咎」;兩者本非正應而九五偏要去求它,這種跟從的關係非得牽挽住才牢固。只因為九五所居的位次正當,所以才「無咎」。上九爻辭說:飛鳴的家禽,一直飛上天去;固守下去凶險。《象傳》說:「翰音登于天」,怎麼能長久呢!蘇軾說:「翰音」,是一邊飛一邊叫的鳥。凡是飛著還叫的禽鳥都飛不長遠,野雞家雞一類就是。上九處在卦外而又居於最上,不合「中孚」的道理;它是靠飛來求人注目、靠叫來求人相信的,所以說「翰音,登于天」。九二伏在陰爻之下而雛鳥自來應和,上九飛著叫著直上雲天,兩者的路數正好相反;只因為它不肯下來跟從陰爻以取得陽剛應有的正道,所以說「貞凶」。

小過卦(第六十二)

震上,艮下。“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陰自外入據用事之地,而囚陽於內,謂之“小過”。“小過”者,君弱而臣強之世也。“小者過而亨”,則大者失位而否矣。“過”以“利貞”,與時行也。《彖》之所謂“利貞”,則《象》之所謂過乎恭、儉與哀者,時當然也。

上卦是「震」,下卦是「艮」。卦辭說:《小過》卦,亨通,利於守正。可以辦小事,不可以辦大事。飛鳥留下一串鳴聲,不宜向上,宜於向下,大吉。《彖傳》說:《小過》,是小者過盛因而亨通。蘇軾說:陰爻從外面進來佔住當權辦事的位置,把陽爻囚禁在裡面,這就叫「小過」。所謂「小過」,是君主軟弱而臣子強橫的時代。「小者過而亨」,那麼大者也就失位而閉塞了。《彖傳》說:這種「過」之所以「利貞」,是因為順著時勢而行。蘇軾說:《彖傳》所說的「利貞」,就是《象傳》所說的行為過於恭敬、用度過於儉省、居喪過於哀慼,這都是時勢使然。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小過”者,臣強而專。小事,雖專之可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小過”有鳥之象。四陰據用事之地,其翼也;二陽囚於內,其腹背也;翼欲往,腹背不能止;翼欲止,腹背不能作也,故“飛鳥”之制在翼。

《彖傳》說:柔爻得中,所以辦小事吉利;剛爻失位而又不居中,所以不可以辦大事。蘇軾說:《小過》的世道,是臣子強橫而專權。小事情,即便由他專斷也還過得去。《彖傳》又說:卦中有「飛鳥」的象。「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是因為向上違逆而向下順當。蘇軾說:《小過》卦具備鳥的形象:四個陰爻佔住當權辦事的位置,那是鳥的兩翼;兩個陽爻被囚在裡面,那是鳥的腹與背。翅膀要飛,腹背攔不住;翅膀要停,腹背也發動不了,所以飛鳥的去留全由翅膀作主。

鳥之飛也,上窮而忘返,其身遠矣,而獨遺其音;臣之僭也,必孤其君、遠其民,使其君如飛鳥之上窮,使其民聞君之聲不見其形也,而後得志。故曰:“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小過”之世,其臣則逆,而其民順,故“不宜上、宜下”。上則無民而主孤,下則近民而君強也。

鳥往上飛,飛到極高處便忘了回頭,身子已經遠得看不見,只留下一串鳴聲;臣子僭越,也一定要孤立他的君主、疏遠他的百姓,讓君主像那隻飛到極高處的鳥,讓百姓只聽得見君主的聲音而看不見君主的身影,然後他才稱心如意。所以說:「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在《小過》的世道里,臣子那一頭是違逆的,百姓這一頭是順當的,所以「不宜上、宜下」。往上去就失掉百姓而君主孤立,往下來就貼近百姓而君主強固。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小過”之君弱,是以臣子痛自貶以張君父也。初六:飛鳥以凶。《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大過”之“棟”,小過之“飛鳥”,皆以為一卦之象。而其於爻也,皆寄之於初、上者,本末之地也。《春秋傳》曰:“凡師能左右之,曰‘以’。”飛鳥見“以”於翼;欲左而左,欲右而右,莫如之何也,故凶。

《象傳》說:山上響著雷,這是《小過》卦;君子取法它,行為過於恭敬,居喪過於哀慼,用度過於儉省。蘇軾說:《小過》的世道君主軟弱,所以做臣子的痛下決心貶抑自己,好把君父抬舉起來。初六爻辭說:飛鳥任人驅使,凶險。《象傳》說:「飛鳥以凶」,那是無可奈何的事。蘇軾說:《大過》卦的「棟」、《小過》卦的「飛鳥」,都是取作整卦的象;而落到爻上,一律安放在初爻和上爻,因為那是一頭一尾的地方。《左傳·僖公二十六年》說:凡是能夠左右調遣軍隊的,就叫作「以」。飛鳥正是被兩翼所「以」——所驅使:翅膀要往左它就往左,要往右它就往右,自己一點辦法也沒有,所以凶。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卦合而言之,“小過”者,臣強之世也;爻別而觀之,六五當強臣。六二以陰居陰,臣強而不僭者也。“大過”以夫妻為君臣,而“小過”寄之“祖”與“妣”者,“大過”君驕,故自君父言之;而“小過”臣強,故為臣子之辭,其義一也。曰:不幸而過其祖矣,而猶遇其妣;妣未有不助祖者也,不幸而不及其君矣,而猶遇其臣;臣未有不忠於其君者也,故“小過”之世,君弱而不能為政,臣得專之者,惟六二也。然而於祖曰“過”,於君曰“不及”者,以見臣之不可“過”其君也。

六二爻辭說:越過了祖父,遇上了祖母;夠不著君主,遇上了君主的臣屬,沒有過錯。《象傳》說:「不及其君」,是說臣子不可以越過君主。蘇軾說:把整卦合起來看,《小過》是臣強的時代;把六爻分開來看,六五才是那個強橫的大臣。六二以陰爻居陰位,屬於臣勢雖強而並不僭越的一類。《大過》卦拿夫與妻來比君與臣,《小過》卦卻寄託在「祖」與「妣」上,那是因為《大過》講君主驕橫,所以從君父的口吻說;《小過》講臣子強橫,所以用臣子的口吻說,道理是一樣的。蘇軾接著申說爻義道,不幸越過了祖父,可還遇得上祖母,而祖母沒有不幫著祖父的;不幸夠不著君主,可還遇得上君主的臣屬,而臣屬沒有不忠於君主的。所以在《小過》的世道里,君主軟弱不能親理政事,而臣子得以專斷,做得妥當的只有六二。然而對祖父說「過」、對君主說「不及」,正是要顯出臣子不可以越過君主。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小過”,陽失位而不中,故其君在三、四。三之所臣者,初與二也;四之所臣者,五與上也。《春秋》:臣弒其君,故曰“弒”。或曰“伐”。“弒”者,其所從來有漸,而“伐”者,一朝一夕之故也。

九三爻辭說:對方並沒有越分,我卻一味防備他,反倒引來跟隨者的殘害,凶險。《象傳》說:「從或戕之」,這份凶險還了得嗎?九四爻辭說:沒有過錯,對方並未越分而我卻迎上去,前往有危險,務必戒備,不可長久固守這條路。《象傳》說:「弗過遇之」,是位次不當;「往厲必戒」,是終究不能長久。蘇軾說:《小過》卦裡陽爻既失位又不居中,所以充當君主的是九三和九四。九三所統的臣子是初六和六二;九四所統的臣子是六五和上六。《春秋》記事,臣子殺害君主,一般寫作「弒」,有時也寫作「伐」。寫「弒」的,是禍端由來已久、逐漸釀成;寫「伐」的,則是一朝一夕之間突然發作。

六二,強臣也,而未之過;九三剛而不中,莫能容也,故曰:“弗過防之,從或伐之,凶。”言六二弗過,而九三疑之,故或從而伐其君。謂之“伐”者,以明二本無意於逆,咎在三也。九四以陽居陰,可謂“無咎”矣,然而失位自卑,臣雖弗過,我則開之。“遇”,逢也。臣未僭而逢其惡,故曰:“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言九四失位,而往從五,危而非正,不可長也。

六二雖是強臣,卻還沒有越分;九三剛硬而不居中,容不下它,所以爻辭說「弗過防之,從或伐之,凶」。意思是六二本來沒有越分,九三卻猜疑它,於是有人跟著起來討伐君主。之所以用「伐」字,正是要說明六二本無叛逆之心,罪過在九三身上。九四以陽爻居陰位,本可算「無咎」了;然而它失位而自甘卑下,臣子雖然沒有越分,我倒先給他開了口子。「遇」,就是迎上去。臣子還沒有僭越,我先去迎合他那份惡念,所以說「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意思是九四失了正位,還要往上去追隨六五,既危險又不合正道,這條路走不長。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已上”者,其勢不可復下之辭也。六五之權,足以為密雲,而終不為雨,次於西郊而不行。豈真不能哉?其謀深也。強臣之慾為變也,憂在內,是故見利而不為,見益而不取,縕畜以自厚,持滿而不發者,凡皆以遂其深謀也。當是時也,必有穴其間而為之用者,故戒之曰:“公弋,取彼在穴。”君子之居此,苟無意於為盜,莫若取其在穴者,以自明於天下,而天下信之矣。

六五爻辭說:濃雲密佈卻不下雨,雲是從我西邊的郊野飄來的;王公用繫繩的箭去射,把那躲在洞穴裡的取了出來。《象傳》說:「密雲不雨」,是雲已經升到高處了。蘇軾說:所謂「已上」,是說它的勢頭再也降不下來。六五手中的權柄,足以釀成滿天密雲,卻始終不肯化作雨,只在西郊駐紮著按兵不動。難道真是辦不到嗎?是它的圖謀深遠。強臣想要發動變故,憂慮的是內部還有隱患,所以見到有利可圖偏不動手,見到好處偏不去拿,把力量深深蓄積起來,把弓拉滿卻遲遲不放,這一切都是為了成全那個深遠的圖謀。到這種時候,一定有藏在暗處替它做內應的人,所以爻辭告誡說:「公弋,取彼在穴。」君子處在這個局面裡,如果本無做亂臣賊子的心思,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那躲在洞穴裡的內應揪出來,好向天下人表明自己的心跡,天下人也就相信他了。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至於是,則“亢”而不可復返也,故曰“弗遇過之”,言君雖不逢其惡,而臣自僭也。“離”,遭也;君失其政而臣得之,其所從來遠矣。而憂患集於我,非我失政而遭其凶者,天禍也。故曰:“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上六爻辭說:君主並沒有迎合它,它卻逕自越了分,飛鳥遭了殃,凶險;這就叫作災禍。《象傳》說:「弗遇過之」,是已經高亢到極點。蘇軾說:到了這一步,就是高亢得再也回不了頭,所以說「弗遇過之」,意思是君主雖然沒有去迎合它那份惡念,臣子還是自顧自地僭越了。「離」就是遭遇;君主丟掉政權而臣子把它接了過去,這個過程由來已久。可憂患偏偏聚到我身上來——政權並不是我丟掉的,卻要遭這份凶險,這就是上天降下的禍。所以說:「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既濟卦(第六十三)

坎上,離下。“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凡陰陽各安其所,則靜而不用。將發其用,必有以蘊之者。水在火上,火欲炎而不達,此火之所以致其怒也。陰皆乘陽,陽欲進而不遂,此陽之所以奮其力也。火致其怒,雖險必達;陽奮其力,雖難必遂:此所以為“既濟”也。故曰:“既濟,亨小者,亨也。”言小者皆在上而亨,大者皆在下而否也。

上卦是「坎」,下卦是「離」。卦辭說:《既濟》卦,小者亨通,利於守正。開頭吉利,末了混亂。《彖傳》說:「既濟,亨小」,是說小的一方亨通。蘇軾說:大凡陰陽各自安處在本位上,就靜止而不發生作用;要讓它發出作用,必定得有什麼東西把它鬱積起來。水壓在火上頭,火要往上燒卻透不出去,這正是火發怒的緣由;陰爻一律騎在陽爻上頭,陽要前進卻遂不了願,這正是陽奮力的緣由。火一發怒,再險的阻隔也必定燒穿;陽一奮力,再難的處境也必定沖過:這就是所以稱「既濟」的道理。所以說「既濟,亨小者,亨也」,意思是小的一方都在上頭因而亨通,大的一方都在下頭因而閉塞。

“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坎”上而“離”下,剛柔正也;陰皆居陰,陽皆居陽,位當也。“剛柔正而位當”,則小者不可復進,以貞為利也。“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柔皆乘剛,非正也;以“濟”則可,“既濟”,則當變而反其正,以此終焉。止而不變,則亂矣。《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既濟”者,難平而安樂之世也,憂患常生於此。初九:曳其輪,濡其尾,無咎。《象》曰:“曳其輪”,義“無咎”也。“濟”者,皆自內適外,故“既濟”、“未濟”皆以初為尾,以上為首。“曳”者,欲行而未進之象也。初九方行於險,未畢濟者也,故“無咎”。

《彖傳》說:「利貞」,是剛柔各得其正而位次恰當。蘇軾說:「坎」在上、「離」在下,這是剛柔各得其正;陰爻都居陰位,陽爻都居陽位,這是位次恰當。既然「剛柔正而位當」,小的一方就不能再往前進了,所以以守正為利。《彖傳》又說:「初吉」,是柔爻得中;到末了停住不動就要「亂」,是它的路走到了盡頭。蘇軾說:柔爻一律騎在剛爻上頭,本不是正道;拿它來渡過難關是可以的,可一旦渡過了,就該變過來回到正道,好用它來收場。停住不變,就要亂了。《象傳》說:水在火上,這是《既濟》卦;君子取法它,想到禍患而預先防備。蘇軾說:《既濟》,是艱難已平、天下安樂的時代,憂患常常就在這種時候滋生。初九爻辭說:拖住車輪,沾溼了尾巴,沒有過錯。《象傳》說:「曳其輪」,按理不會有過錯。蘇軾說:所謂「濟」也就是渡河,都是由內往外走,所以《既濟》《未濟》兩卦都拿初爻當尾巴、拿上爻當頭。「曳」,是想走而還沒有前進的樣子。初九剛踏進險境,還沒有把河渡完,所以「無咎」。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安樂之世,人不思亂,而小人開之。開之有端,必始於爭;爭則動,動則無所不至。君子居之以至靜,受之以廣大,雖有好亂樂禍之人慾開其端,而人莫之予,蓋未嘗不旋踵而敗也。“既濟”爻爻皆有應,六二、六四居二陽之間,在可疑之地,寇之所謀;而六二居中,九五之配也,或者欲間之,故竊其“茀”。“茀”者,婦之蔽也;婦喪其茀,其夫必怒而求之,求未必得,而婦先見疑。近其婦者,先見詰,怨怒並生,而憂患之至不可以勝防矣。故凡竊吾茀者,利在於吾之逐之也,吾恬而不逐,上下晏然,非盜者各安其位,而盜者敗矣。故曰:“勿逐,七日得。”

六二爻辭說:婦人丟了車上的遮蔽簾子,不要去追尋,七天之後自會失而復得。《象傳》說:「七日得」,是因為奉行中道。蘇軾說:天下安樂的時代,人們本不想作亂,是小人把亂端挑起來的。挑起亂端總有個頭緒,必定從爭奪開始;一爭就要生事,一生事就什麼都做得出來。君子處在這樣的時代,以極靜的態度自守,以極寬大的胸懷承受,縱然有那種好亂樂禍的人想挑起事端,眾人也不去附和他,那麼他沒有不轉眼就垮掉的。《既濟》卦爻爻都有正應,六二和六四夾在兩個陽爻中間,處在容易招疑的地方,正是盜賊算計的目標;而六二居中,是九五的配偶,有人想離間他們,所以偷走了她的車簾。「茀」,是婦人乘車時的遮蔽物;婦人丟了車簾,她丈夫必定發怒去追查,追未必追得回來,婦人卻先落下嫌疑。凡是接近這位婦人的,都先受盤問,怨恨和惱怒一齊生出來,憂患接踵而至,就防不勝防了。所以凡是偷我車簾的人,他的算盤全押在我會去追查上;我安然不追,上下相安無事,不做賊的各自安守本位,做賊的自然就落空了。所以說:「勿逐,七日得。」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憊也。“未濟”,方其未出於難也。上下一心,譬如胡越同舟而遇風,雖厲民以犯難可也。及其“既濟”,已出於難,則上之用其民也,易以致怨;而下之為其上用也,易以致疑。故“未濟”之九四,“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而“既濟”之九三,以是為“憊”也。

九三爻辭說:殷高宗武丁討伐鬼方,打了三年才攻克;不要任用小人。《象傳》說:「三年克之」,是疲憊不堪。蘇軾說:《未濟》所寫的,是還沒有走出患難的時候。那時上下一條心,就好比胡人和越人同坐一條船而遇上大風,即便驅使百姓去冒險犯難也行得通。等到了《既濟》,已經走出患難,那麼在上者役使百姓就容易招來怨恨,在下者替上頭出力也容易招來猜疑。所以《未濟》的九四爻說「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而《既濟》的九三爻,卻把同樣一件事看作「憊」。

“未濟”之主在六五,而九四為之臣,有震主之威者也,其威不用之於主,而用之於“伐鬼方”,雖三年之久,未見其克,不克也而猶賞之以大國者,以難未平也。若出於難,則臣必用其威於主,而主亦疑其臣矣。“既濟”之九三,以九五為主,臣主皆強,故曰“高宗伐鬼方”,以見三之為五用也。雖以高宗之賢,三年而後克之者,“既濟”之世,民安於無事而不可用也。“未濟”之賞以大國也,豈嘗問其君子小人哉?有功斯國之矣;而“既濟”則“小人勿用”,蓋已疑其臣矣。

《未濟》卦的主人是六五,九四給它當臣子,是那種威勢足以震動君主的人。他那份威勢不使在君主身上,而使在討伐鬼方上;雖然打了三年也沒見攻克,沒攻克卻還要封他一個大國,正是因為患難還沒有平定。假使已經走出患難,那麼臣子必定把威勢使到君主身上,君主也必定要猜忌臣子了。《既濟》卦的九三,以九五為主,君臣雙方都強,所以說「高宗伐鬼方」,用來顯出九三是替九五出力。就算憑殷高宗那樣的賢明,也要打三年才攻克,那是因為《既濟》的世道里,百姓安於無事而不肯供人驅使。《未濟》裡封賞大國的時候,何嘗問過受賞的是君子還是小人?有功勞就給他封國;而《既濟》卻說「小人勿用」,可見君主已經開始猜忌臣子了。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繻”,當作“濡”。“衣袽”,所以備舟隙也。四居二陽之間而不相得,故備且戒如是也。卦以“濟”為事,故取於舟。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六四爻辭說:船身滲水,備下破舊衣絮來堵塞,整天戒備。《象傳》說:「終日戒」,是心裡有所疑慮。蘇軾說:「繻」應當寫作「濡」,是滲水的意思。「衣袽」,是用來堵塞船縫的破布舊絮。六四夾在兩個陽爻中間而彼此不相投合,所以要這樣時刻防備戒懼。整卦以渡河為主題,所以取船來立象。九五爻辭說:東邊鄰居宰牛盛祭,不如西邊鄰居的薄祭,能實實在在地承受神的福佑。《象傳》說:「東鄰殺牛」,不如西邊鄰居祭得合時;「實受其福」,是吉慶大大到來。

“東”、“西”者,彼、我之辭也。祭未有水殺牛者,而云“殺牛”,不如禴祭,何也?曰:禴祭,時祭也。國之常事而殺牛者,非時;特殺而祭,以求福者也。小人以為禴祭常事,不足以致福,故以非時殺牛而求之,而不知時祭之福,不求而大來也。人之情,在難則厭事;而無難之世,常不能安有其福。故聖人以為“既濟”之主,在於守常安法而已,求功名於法度之外,則《易》之所謂殺牛也。上六:濡其首,厲。《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既濟”之上六,畢濟之時也。而以陰居之,未免於危也。

蘇軾說:「東」和「西」,是「他」和「我」的代稱。祭祀之禮沒有比宰牛更隆重的,可爻辭偏說宰牛還不如那簡薄的禴祭,為什麼?回答是:禴祭是按時節舉行的常祭,屬於國家的常規典禮;而宰牛卻不合時節,是特地殺牲來祭、為的是求福。小人以為禴祭不過例行公事,不足以招來福氣,所以在非常規的時候宰牛去求,卻不知道按時常祭的福氣,是不必求而自然大大到來的。人之常情,處在患難裡就厭煩多事,到了沒有患難的時代,又常常守不住自己的福分。所以聖人認為,做《既濟》之世的主人,關鍵不過是恪守常規、安於法度罷了;要到法度之外去謀求功名,那就是《周易》這裡所說的「殺牛」。上六爻辭說:渡河時連頭都浸溼了,危險。《象傳》說:「濡其首,厲」,這樣怎麼能長久?蘇軾說:《既濟》的上六,是渡河完畢的時候;可是由陰爻來占這個位置,仍舊免不了危險。

未濟卦(第六十四)

離上,坎下。“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謂六五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未濟”陽皆乘陰,上下之分定,未可以有為也。“汔”,涸也。“坎”在“離”上,則水溢而火怒於下,必進之象也;是以雖溢而可以“濟”。“坎”在“離”下,則水涸而火安於上,不進之象也,是以雖涸而不可以“濟”。

上卦是「離」,下卦是「坎」。卦辭說:《未濟》卦亨通;小狐狸趁水快乾時渡河,沾溼了尾巴;沒有什麼利益。《彖傳》說:「未濟,亨」,是柔爻得中。蘇軾說:指的是六五。《彖傳》說:「小狐汔濟」,是還沒有走出河心;「濡其尾,無攸利」,是不能把事情接續到底。蘇軾說:《未濟》卦裡陽爻都騎在陰爻上頭,上下的名分已經定了,還不到有所作為的時候。「汔」,就是水乾涸。「坎」在「離」上,是水漫上來而火在下面發怒,那是必定前進的象,所以水雖漫溢反倒渡得過去。「坎」在「離」下,是水已乾涸而火安居在上,那是不肯前進的象,所以水雖乾涸反倒渡不過去。

君子見其遠者、大者,小人見其小者、近者,初六、六三,小人也;見水之涸,以為可濟也,是謂“小狐汔濟”。而九二君子也,以為不可“曳其輪”而不進,則“小狐”安能獨濟哉!是謂“未出中也”。二陰輕進,而九二不予,是以六三“征凶”。初六“濡其尾”,雖九二亦病矣,故“無攸利”。見易而輕犯之,遇難而退,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故曰“不續終也”。

君子看得見遠處的、大處的,小人只看得見小處的、近處的。初六和六三是小人,看見水乾了就以為渡得過去,這就叫「小狐汔濟」。九二是君子,認為不可輕舉,於是拖住車輪而不前進;那麼「小狐」哪裡能獨自渡過去呢!這就叫「未出中也」,還陷在河心。兩個陰爻輕率冒進,九二又不肯配合,所以六三落個「征凶」;初六「濡其尾」,連九二也跟著受累,所以「無攸利」。看著容易就輕率去犯,一遇困難就往後退,這樣的人即使有智謀的人也替他收拾不好後事,所以說「不續終也」。

雖不當位,剛柔應也。《易》二、三、四、五皆失位,惟“未濟”與“歸妹”也。故皆“無攸利”,而“歸妹”又“征凶”者,剛柔不應也。《象》曰: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上下方安其位,而不樂於進取,則君子慎靜其身,而辨物居方,以待其會。初六:濡其尾,吝。《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極也。水火相射,極乃致用。故“濟”必待其極,“汔濟”,非其極也。九二:曳其輪,貞吉。《象》曰: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外若不行,中以行正也。

《彖傳》說:雖然各爻都不當位,剛與柔卻彼此相應。蘇軾說:《周易》裡二、三、四、五四爻全都失位的,只有《未濟》和《歸妹》兩卦,所以兩卦都說「無攸利」;而《歸妹》還多一句「征凶」,那是因為它剛柔互不相應。《象傳》說:火在水上,這是《未濟》卦;君子取法它,謹慎地辨別事物、安置它們各自的位置。蘇軾說:上下雙方正安於各自的位次而不樂於進取,那麼君子就該謹慎地靜守其身,辨明事物、各安其所,以等待時機到來。初六爻辭說:沾溼了尾巴,有憾惜。《象傳》說:「濡其尾」,也是不懂得等到極點。蘇軾說:水與火互相激射,到了極點才發生功用。所以渡河一定要等那個極點;「汔濟」,還沒有到極點。九二爻辭說:拖住車輪,守正吉利。《象傳》說:九二的「貞吉」,是以居中而踐行正道。蘇軾說:表面上像是不肯走,其實是守著中道而踐行正道。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象》曰:“未濟征凶”,位不當也。“未濟”非不濟也,有所待之辭也。蓋將畜其全力,一用之於大難。大難既平,而小者隨之矣,故曰:“利涉大川”。六三見水之涸,幸其易濟而驟用之,後有大川,則其用廢矣,故曰“征凶”。見涸而濟者,初與三均也;初“吝”而已,三至於“凶”,位不當也。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象》曰:“貞吉,悔亡”,志行也。九四有震主之威,苟不用於“鬼方”,則無所行其志矣,震主者悔也。貞於主而用於敵,所以“悔亡”也。

六三爻辭說:還沒有渡過去,出行凶險,利於渡越大河。《象傳》說:「未濟征凶」,是位次不當。蘇軾說:「未濟」並不是渡不過去,而是有所等待的說法。它是要把全副力量蓄積起來,一舉用在大難上。大難一平,小的困難自然跟著解決,所以說「利涉大川」。六三看見水乾了,慶幸容易渡過就急急忙忙把力氣用掉,日後遇上大河,那份力氣早已耗光,所以說「征凶」。看見水乾就搶著渡的,初六和六三是一樣的;可初六不過「吝」,六三卻到了「凶」,正因為它位次不當。九四爻辭說:守正吉利,悔恨消失。奮起威勢去討伐鬼方,三年之後受封大國之賞。《象傳》說:「貞吉,悔亡」,是心志得以推行。蘇軾說:九四有震動君主的威勢,倘若不把它用到鬼方身上,就無處施展它的志向了;而震動君主本身就是可悔的事。對君主守住忠貞,把威勢使到敵人身上,這就是它所以「悔亡」的緣故。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象》曰:“君子之光”,其暉“吉”也。光出於形之表,而不以力用。君子之廣大者也,下有九二,其應也;旁有九四、上九,其鄰也。險難未平,三者皆剛,莫能相用,將求用於我之不暇,非謀我者也。故六五信是三者,則三者為之盡力,而我無為,此“貞吉,無悔,君子之光”也。

六五爻辭說:守正吉利,沒有悔恨。君子的光輝,出於誠信;吉利。《象傳》說:「君子之光」,是那圈光暈帶來吉利。蘇軾說:光是從形體之外散發出來的,並不靠氣力去使用,這正是君子胸襟廣大的地方。六五下面有九二,是它的正應;旁邊有九四和上九,是它的近鄰。險難還沒有平定,這三個又都是剛爻,彼此誰也支使不動誰,正忙著來求我任用還來不及,並不是要算計我的人。所以六五只要信任這三方,這三方就會替它竭盡全力,而我自己無所作為,這就是「貞吉,無悔,君子之光」。

上九:有孚于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象》曰:“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節”,事之會也。“是”,是時也。至於是而不濟,終不濟也。故“未濟”之可以濟者惟是也。險難未平,六五信我,將以用我也;我則飲酒而已,何也?將安以待其會也,故“無咎”。上九之謂首,“濡其首”者,可濟之時也;若不赴其節,飲酒於可濟之時,則信我者失是時矣。

上九爻辭說:懷著誠信而安然飲酒,沒有過錯。可要是渡河溼了頭,縱然心存誠信,也失掉了這個時機。《象傳》說:飲酒飲到溼了頭,也是不懂得節度。蘇軾說:「節」,就是事情的關節點;「是」,就是眼前這個時機。到了這個關節還渡不過去,就終究渡不過去了。所以《未濟》之世還能渡過的指望,全在這一個關節上。險難還沒有平定,六五信任我,是打算任用我;我卻只顧喝酒,為什麼?是要安安靜靜地等那個關節到來,所以「無咎」。上九就是爻辭所說的「首」;「濡其首」,正是可以渡河的時候;假使不趕上那個關節,在本該渡河的時候只顧飲酒,那麼信任我的人就要錯過這個時機了。

原文屬公有領域。白話譯文由本站逐段整理,供對照參考,不替代原文;原文有歧義處取通行讀法。

本書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