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 · 第 27 卷
一身唯一等無間緣,如何俱時有多識轉?既許此一引多心所,寧不許此能引多心?又誰定言此緣唯一?說多識俱者,許此緣多故。又欲一時取多境者,多境現前寧不頓取?諸根、境等和合力齊,識前後生不應理故。又心所性雖無差別而類別者,許多俱生,寧不許心異類俱起?又如浪像依一起多,故依一心多識俱轉。又若不許意與五俱,取彼所緣應不明瞭,如散意識緣久滅故。
如何五俱唯一意識,於色等境取一或多?如眼等識各於自境取一或多,此亦何失?相、見俱有種種相故。
何故諸識同類不俱?於自所緣若可了者,一已能了,餘無用故。若爾,五識已了自境,何用俱起意識了為?五俱意識助五令起,非專為了五識所緣。又於彼所緣能明瞭取,異於眼等識,故非無用。由此聖教說彼意識名有分別,五識不爾。
多識俱轉何不相應?非同境故,設同境者,彼此所依體、數異故,如五根識互不相應。
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緣、相應異故;又一滅時餘不滅故,能、所燻等相各異故;亦非定異,經說八識如水波等,無差別故;定異應非因果性故。如幻事等,無定性故。
如前所說,識差別相依理世俗,非真勝義,真勝義中,心言絕故。
如伽他說:
「心、意、識八種,俗故相有別;
真故相無別,相、所相無故。」
已廣分別三能變相為自所變二分所依。云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
頌曰:
17是諸識轉變,分別所分別,
由此彼皆無,故一切唯識。
論曰:「是諸識」者,謂前所說三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立「轉變」名。
所變見分說名「分別」,能取相故;所變相分名「所分別」,見所取故。
由此正理,彼實我、法離識所變皆定非有,離能、所取無別物故,非有實物離二相故。
是故一切有為、無為,若實、若假,皆不離識。「唯」言為遮離識實物,非不離識心所法等。
或轉變者,謂諸內識轉似我、法外境相現。
此能轉變即名分別,虛妄分別為自性故,謂即三界心及心所。此所執境名所分別,即所妄執實我、法性。
由此分別變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別實我、法性,決定皆無,前引教理已廣破故。
是故一切皆唯有識,虛妄分別有極成故。「唯」既不遮不離識法,故真空等亦是有性。
由斯遠離增、減二邊,唯識義成,契會中道。
由何教理唯識義成?
豈不已說?
雖說未了,非破他義己義便成;應更礭陳,成此教理。
如契經說:「三界唯心」;又說:「所緣唯識所現」;又說:「諸法皆不離心」;又說:「有情隨心垢、淨」。
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
一、相違識相智:謂於一處,鬼、人、天等隨業差別所見各異,境若實有,此云何成?二、無所緣識智:謂緣過、未、夢境像等非實有境,識現可得,彼境既無,餘亦應爾。三、自應無倒智:謂愚夫智若得實境,彼應自然成無顛倒,不由功用應得解脫。四、隨三智轉智:一、隨自在者智轉智:謂已證得心自在者,隨欲轉變地等皆成,境若實有,如何可變?二、隨觀察者智轉智:謂得勝定修法觀者,隨觀一境,眾相現前,境若是實,寧隨心轉?三、隨無分別智轉智:謂起證實無分別智,一切境相皆不現前,境若是實,何容不現?
菩薩成就此四智者,於唯識理決定悟入。
又伽他說:
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
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餘。
此等聖教誠證非一。
極成眼等識,五隨一故,如餘,不親緣離自色等。餘識識故,如眼識等,亦不親緣離自諸法。此親所緣定非離此,二隨一故,如彼能緣。所緣法故,如相應法,決定不離心及心所。
此等正理,誠證非一,故於唯識,應深信受。
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離有、離無,故契中道。
慈尊依此說二頌言:
「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
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此頌且依染依他說,理實亦有淨分依他。
若唯內識似外境起,寧見世間情、非情物,處、時、身、用定、不定轉?
如夢境等,應釋此疑。
何緣世尊說十二處?
依識所變,非別實有。為入我空說六二法,如遮斷見說續有情。為入法空復說唯識,令知外法亦非有故。
此唯識性豈不亦空?
不爾。
如何?
非所執故。
謂依識變,妄執實法,理不可得,說為法空;非無離言正智所證唯識性故,說為法空。
此識若無,便無俗諦;俗諦無故,真諦亦無。真、俗相依而建立故。
撥無二諦是惡取空,諸佛說為不可治者。應知諸法有空、不空,由此慈尊說前二頌。
若諸色處亦識為體,何緣乃似色相顯現,一類堅住相續而轉?
名言燻習勢力起故。
與染、淨法為依處故。謂此若無,應無顛倒,便無雜染,亦無淨法,是故諸識亦似色現。如有頌言:
亂相及亂體,應許為色識,
及與非色識,若無餘亦無。
色等外境分明現證,現量所得,寧撥為無?
現量證時,不執為外,後意分別,妄生外想。故現量境是自相分,識所變故,亦說為有;意識所執外實色等,妄計有故。說彼為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