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

火鬼

神煞 · 吉凶傾向:凶

古籍原文

火鬼乘蛇雀,驚焚可奈何。

——《大六壬指南·神煞》及《六壬神煞賦》

釋義

季煞,春午順四仲。乘蛇雀主火厄、驚焚。占宅、占行、占天變,多主火災、光怪。

典籍裡怎麼說

以下段落出自本站古籍庫,原文與白話逐段對照,點書名可讀全卷。

果本年七月二十三日倉鄰失火,竟焚倉。經曰:火鬼春歸午,夏月逐雞飛,三秋尋鼠穴,冬月免相期。今本身值火星(愚按:未交立春,何故以午為火星),又傳從火上起,支上與末傳寅又生火也。五月十四夜一當直人差去捉人,暗中墮深坑死。三月初七日妻偶中風,遂成重疾。其餘十二月分,禍福悉應。蓋午為倉庫火鬼,來乘克身,故應。九月妻之兄弟爭分家財,劉在官處請假半月,為伊調停,分得田產財物二千餘緡,遣人往行內買米,為賊所劫,始信數有前定如此。

後來果然在本年七月二十三日,倉庫的鄰家失火,把倉也燒了。經書上說:火鬼在春天歸於午位,夏天跟著雞(酉)飛,秋三月要到鼠(子)穴裡去找,冬天則與兔(卯)相約。如今他本身正值火星(程樹勳按:正月初一尚未交立春,為什麼就用午作火星,此處存疑),三傳又是從火上發起,日支上神與末傳的寅木還都來生火。五月十四日夜裡,一名當值差役被派去抓人,黑暗中掉進深坑摔死。三月初七日,妻子偶然中風,就此成了重症。其餘各月的禍福,也一一應驗。所以這樣應,是因為午正是倉庫的火鬼,來乘凌克傷日干本身。九月裡妻子的兄弟爭分家產,劉監倉在衙門請了半個月假,替他們從中調停,因此分得田產財物兩千多緡;他派人到牙行去買米,半路被賊劫走。到這時才相信命數真是早已定好的。

壬占匯選 · 第 12 卷 · 清 程樹勳

首視火鬼,次審金殺;宅中防火,事主破碎。 火鬼,季煞,春午夏酉秋子冬卯。《指南》云:“火鬼乘蛇雀克支主火厄。”金煞,破碎煞也,《指南》云:“金神破碎雞蛇牛……金神破碎即紅沙,財損,病不利,兇速;占墳並空,子孫敗絕。凡物破損不完。”“……雞孟蛇中蛇牛碎。破碎見月煞兇。” 此句乃並舉也,應為“首視火鬼,宅中防火;次審金殺,事主破碎。” 火鬼占宅用,必乘蛇雀克支方論,否則不論。破碎則月、日均可起之,占財、占事、占婚最不宜占之。

賦文說:先看「火鬼」,再審「金煞」;宅中要防火,事情主破碎。疏解說:火鬼是按季起的凶煞,春在午、夏在酉、秋在子、冬在卯。《六壬指南》說:火鬼乘「騰蛇」「朱雀」而剋日支,主火災之厄。金煞就是破碎煞,《指南》說:金神破碎在酉、巳、丑三支上起(口訣作「雞蛇牛」),金神破碎就是紅沙煞,主損財、占病不利、凶事來得急;占墳墓而又逢空,主子孫敗絕;凡物遇之都破損不全。又有口訣說:孟月在酉、仲月在巳、季月在醜為破碎;破碎再見月煞,更兇。此外要指出:賦文這兩句是交錯並舉的,本意應是「先看火鬼,宅中防火;再審金煞,事主破碎」。火鬼用於占宅,必須乘騰蛇、朱雀而剋日支才算,否則不論;破碎煞則按月、按日都可以起,占財、占事、占婚最忌見它。

六壬括囊賦略疏 · 第 1 卷 · 未詳 佚名

果本年七月倉鄰火發,竟燒倉。經曰:火鬼春歸午,夏月逐雞飛,三秋尋鼠穴,冬至免相期。今本身值火星,又傳從火上起,支上與末傳寅又生火也。五月一當值人差去捉人,暗中墮深坑死。三月妻偶中風遂成重疾。其餘十二月分,禍福悉應。蓋午為倉庫火鬼,來乘克身,故應。九月妻兄弟爭分,劉在官上請假半月,與分得財物二十餘緡,遣人往買米,為賊所掇,始信數有前定如此。

結果這一年七月,倉庫鄰舍失火,終於燒到了倉。《經》上說:「火鬼春歸午,夏月逐雞飛,三秋尋鼠穴,冬至免相期。」如今占者本身正值火星,三傳又是從火上起,日支上和末傳的寅也來生火。五月裡有一名當值的人被差遣去捉人,黑暗中墜入深坑而死。三月裡妻子偶然中風,就成了重病。其餘各月的禍福,也一一都應驗了。這是因為午正是倉庫上的火鬼,前來乘臨克身,所以應驗。九月裡妻子的兄弟爭分家產,劉監倉在官署請了半個月假回去,分得財物二十多緡,派人去買米,卻被賊人搶走——到這時他才相信,命數竟是這樣早已註定。

六壬斷案 · 第 7 卷 · 宋 邵彥和

朱寅官符有官訟,若入病符籌火災。寅發用乘朱,帶官符,主官訟;帶病符、火鬼,主火災。火鬼,春午、夏酉、秋子、冬卯。朱辰官訟見官符,或者吏神至上呼。用神乘朱帶官符、天吏,主官訟。朱巳病符須見病,官符口舌相爭論。巳發用乘朱雀,帶病符,主病;帶官符,主官訟。

朱雀乘寅而官符在旁,官司便起;若換成病符,就得籌劃火災之事。緣由是寅發用又乘朱雀,配官符便打官司,配病符與火鬼便出火災。火鬼的位置,午屬春、酉屬夏、子屬秋、卯屬冬。朱雀改乘辰而見官符,同樣是官訟之象,或者有吏人上門傳喚——發用乘朱雀再帶官符與天吏,都主官訟。朱雀乘巳而帶病符,必見疾病;帶官符,則起口舌爭論:巳發用乘朱雀,配病符主生病,配官符主打官司。

大六壬秘本 · 第 12 卷 · 清 金正音(苗公鬼撮腳等彙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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