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死
古籍原文
受死主临险、大凶之期。
释义
主受死、临险、大凶之期。并死神、死气、白虎,占病、占行、占讼,多主凶死、不可妄动。
典籍里怎么说
以下段落出自本站古籍库,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点书名可读全卷。
月厌,正月起戌,逆行十二辰,凶。受死日,正戌,二辰,三亥,四巳,五子,六午,七丑、八未、九寅、十申、十一卯、十二酉。龙虎日凶,正巳、二亥、三午、四子、五未、六丑、七申、八寅、九酉、十卯、十一戌、十二辰。罪至日凶,正午、二子、三未、四丑、五申、六寅、七酉、八卯、九戌、十辰、十一亥、十二巳。
月厌为凶,从正月起于戌,此后逐月在十二辰上逆行。受死日按月取支:正月戌,二月辰,三月亥,四月巳,五月子,六月午,七月丑,八月未,九月寅,十月申,十一月卯,十二月酉;细看可知,单月一路、双月一路,各自逐月顺行。龙虎日为凶:正月巳,二月亥,三月午,四月子,五月未,六月丑,七月申,八月寅,九月酉,十月卯,十一月戌,十二月辰。罪至日为凶:正月午,二月子,三月未,四月丑,五月申,六月寅,七月酉,八月卯,九月戌,十月辰,十一月亥,十二月巳。这三组日子的排法都是奇月一路、偶月一路,两路彼此相冲,用时逐月对照即可。
四离,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前一日为离日,若占时日躔临于四离之辰,名曰天寇,大凶。月厌,正月起戌,逆行十二辰,凶。受死日,正戌,二辰,三亥,四巳,五子,六午,七丑、八未、九寅、十申、十一卯、十二酉。
所谓「四离」,是春分、秋分、夏至、冬至这四个节气各自的前一天。若占时太阳所躔的位置正落在四离之辰上,就叫「天寇」,大凶。「月厌」,正月从戌起,逆行十二辰,值之为凶。「受死日」的排法是:正月在戌,二月在辰,三月在亥,四月在巳,五月在子,六月在午,七月在丑,八月在未,九月在寅,十月在申,十一月在卯,十二月在酉。
正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冬腊 亥巳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 圣心正月起亥宫,单月顺行双月冲。和合富神最宜运营。 卯酉辰戌巳亥午子未丑申寅 玉字卯正依例取。二神更逢龙贵。 辰戌巳亥午子未丑申寅酉卯 金堂辰上亦正逢。月德主有贵。 戌辰亥巳子午丑未寅申卯酉 受死戌正行门忌。一切大凶。 午子未丑申寅酉卯戌胡亥巳 午正罪至讼招凶。占讼忌之。 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午子 丑正血忌母针灸,单顺双冲法亦同。血灾产难。
首行是正月到腊月的表头。「圣心」自正月起亥,单月顺行、双月取其对冲之位,它与和合、富神同类,最宜于经营谋划。「玉字」自正月起卯,照同样的例子推取,这两位若再遇上青龙、贵人就更好。「金堂」自正月起辰,也是正位相逢,与月德同看,主得贵人扶助。「受死」自正月起戌,出行动身最忌,犯之一切大凶。罪至自正月起午,占问词讼最忌见到,主招惹凶险;此行九月、十月两处原刻作「戌胡」,胡字疑是辰字之误。「血忌」自正月起丑,妇人针灸最忌,起法同样是单月顺行、双月对冲,主见血之灾与难产。
毕法云:两蛇夹墓凶难免,支干乘墓自昏迷。课经云:墓覆日辰,人宅昏沉,如在云雾中行,凡占皆不亨快。古鉴:戊申六月丙寅,未加寅占身位。支干带墓鬼发传,传归日上。六月死神在戌,两蛇夹之,带迷惑煞,主伏尸为殃。鬼入宅阴,归于日上,渐次侵人。中传虽有生气,受死气之克化鬼,戌年戌月未时死矣,后皆应。先因造宅筑基,掘去古坟十余也。
《毕法赋》有两句应此局:「两蛇夹墓凶难免」,墓神被两条螣蛇夹住,凶事躲不过;「支干乘墓自昏迷」,日干日支都乘墓,人与宅自然昏昧。《课经》说:墓神盖住日辰,人与宅都昏沉,像在云雾里走路,凡占都不痛快。《古鉴》载有一例:戊申年六月丙寅日,未加在寅上,占本人身命。日干日支都带着墓鬼而发传,三传又归到日干上。六月的死神在戌,前后被两条螣蛇夹住,还带着迷惑煞,断定是伏尸作祟。官鬼进了宅爻的阴神,又归到日干上,是一步步侵到人身。中传虽有生气,却被死气所克而转化成鬼,因而断他戌年戌月未时死,后来全都应验。追查缘由,原来先前造屋打地基时,挖掉了十几座古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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