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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日

神煞 · 吉凶倾向:平

古籍原文

天耳天目四时均,天日主日灵。

——《大六壬指南·神煞》及《六壬神煞赋》

释义

主日灵、天象、光明。并天目、天耳,占天候、占察听,吉凶随生克。

典籍里怎么说

以下段落出自本站古籍库,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点书名可读全卷。

诀云:下克或二三四侵,不然上克亦同论,常将天日相比取,阳日用阳阴用阴。先视下贼之动机何在,否则乃取上克下者,此异中求同,阳日用阳,阴日用阴。所课比者,比而用之,又即所课知一。天为日干,日,日元,同声应而共鸣归一。

口诀说:下神克上神若有两处、三处乃至四处一齐来侵,或者虽无下克、却有几处上克下,道理也是一样;这时要把天盘之神拿来与日干相比对,阳日取阳支,阴日取阴支。取用时先看下贼的动机出在哪里,若无下贼才转取上克下者,这叫作在众多相异之中求出一个相同来,阳日就用阳,阴日就用阴。所谓「比」,就是取其与日干同类者而用之,这一课也就叫作「知一」。所谓「天」指的是日干,也叫日、日元;同类之声互相应和,因而归于一处。

大六壬金铰剪 · 第 1 卷 · 近现代 徐养浩(陈维辉订)

毕法云:干墓并关人宅废:传财化鬼财休觅。纂要云:干上未,四月占,为月厌、大煞、天日、飞廉,况属丁神、墓神,若并临年命,为凶怪格。玉成歌云:墓神加日身灾滞。又云:日鬼加临辰两课,定然官吏到门庭。

《毕法赋》说:日干的墓神与关神并临,人口与家宅都要败落;三传的财爻转化成鬼,财就不必去求了。《六壬纂要》说:日干上是未,若在四月占,未便是月厌、大煞、天日、飞廉诸凶煞,何况它又兼丁神、墓神;如果同时临在本命之上,就成了「凶怪格」。《玉成歌》说:墓神压在日干上,人身有灾且滞塞难行。又说:日干的官鬼加临在日支的两课上,一定会有官吏找上门来。

六壬直指御定 · 第 61 卷 · 清 佚名

月将加正时,视鸣处所临神或天日上,在登明下,更来神后下,师巫、女人来。大吉下,亲故携酒食来;功曹,欢喜庆贺;太冲下,酒食事;天罡下,官府文书斗讼;太乙下,吏人来;胜光下,诏命事,或勾摄事;小吉下,妇人酒食事;传送下,索债人来;从魁下,女子酒食;河魁下,胥吏至。若好鸟飞鸣德方,主君王征召喜信,及酒食、馈献、财帛、婚姻诸喜。若恶鸟四集屋上,百日内防回禄、死丧、官讼。

占鸟鸣异常:把月将加在正时上排盘,看鸟鸣之处所临之神或者天盘日干上之神。落在「登明」(亥)下,又转到「神后」(子)下,主有巫师、女人来。落在「大吉」(丑)下,主亲友带着酒食来;落在「功曹」(寅)下,主有欢喜庆贺之事;落在「太冲」(卯)下,主酒食之事;落在「天罡」(辰)下,主官府文书和斗殴讼事;落在「太乙」(巳)下,主吏人来;落在「胜光」(午)下,主有诏命之事,或者被勾摄传唤;落在「小吉」(未)下,主妇人酒食之事;落在「传送」(申)下,主讨债的人来;落在「从魁」(酉)下,主女子送酒食来;落在「河魁」(戌)下,主胥吏到来。若是好鸟在「日德」之方飞鸣,主君王征召的喜信,以及酒食、馈赠、财帛、婚姻等各种喜事。若是恶鸟成群聚集在屋顶上,一百天内要防火灾、丧事和官司。

六壬银河櫂 · 第 10 卷 · 佚名 佚名

即知一也下贼或三二四侵,若逢上克亦同云。常将天日比神用,阳日用阳阴用阴。若或俱比俱不比,立法别有渉害陈。

「比用法」又叫「知一法」。凡遇下克上的课不止一个,而是两个、三个甚至四个一齐来犯,或者上克下的课同样出现多个,就无法单凭贼克定用了。此时要拿天盘上的克神与日干相比:与日干同属阳的,阳日取它;与日干同属阴的,阴日取它——总取那个与本日干阴阳相同、也就是相「比」的一课发用。倘若几个克神与日干都相比,或者都不相比,比用法便失效,另外要用下文的「涉害法」来决定。

六壬大全 · 第 1 卷 · 明 郭载騋(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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