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周易折中
綱領一·論《易》書作述傳授與源流
易經易學典籍
若以術數應用為目的,可先熟悉六十四卦卦爻辭與《說卦傳》的取象;若以義理為目的,則宜從《繫辭傳》入手。
卷首·御制序
易學之廣大悉備,秦漢而後無復得其精微矣!至有宋以來,周邵程張闡發其奧,唯朱子兼象數天理,違眾而定之,五百餘年無復同異。宋元明至於我朝,因先儒已開之微旨,或有議論已見,漸至啟後人之疑。
《易》這門學問廣博宏大、無所不備,可是自秦漢以後,就再沒有人能真正把握它的精微處了。到了宋代,周敦頤、邵雍、程顥程頤兄弟、張載幾位先生才把其中的奧義闡發出來;其中唯有朱熹能兼顧「象數」與「天理」兩面,不隨流俗之見而獨自裁定是非,五百多年間學者奉為定論,不再有異同之爭。可是從宋、元、明一路到本朝,後來的人依託前輩儒者已經開啟的精微宗旨,各自另發議論、張揚己見,漸漸反倒替後人生出許多疑惑來。
聯自弱齡留心經義,五十餘年未嘗少輟,但知諸書大全之駁雜,奈非專經之純熟。深知大學士李光地素學有本,易理精祥,特命修《周易折中》,上律河洛之本末,下及眾儒之考定,與通經之不可易者,折中而取之,越二寒暑,甲夜披覽,片字一畫,斟酌無怠,康熙五十四年春告成而傳之天下後世,能以正學為事者,自有所見歟!
朕(原文「聯」為「朕」字之訛)從少年時起就留心經書義理,五十多年不曾稍有間斷,深知明代官修《周易大全》一類書駁雜不純,無奈自己並非專治一經、純熟到家的人。朕深知大學士李光地平素為學有根柢,於《易》理精詳透徹,因此特地命他編修《周易折中》:上則考定「河圖」「洛書」的本末源流,下則遍及歷代諸儒的考訂之說,凡屬通經而不可移易的定論,都折中裁斷、擇善而從。前後經歷兩個寒暑,朕在深夜三更時分仍逐卷披覽,一字一畫都反覆斟酌而不敢懈怠。康熙五十四年春天書成,傳之天下後世;凡能以正學為己任的人,讀了自然會有所領會吧。
康熙五十四年春三月十八日書
康熙五十四年(公元一七一五年)春三月十八日,皇帝親筆寫下這篇序文。
卷首·凡例
一、《易經》二篇、《傳》十篇,在古元不相混。費直、王弼乃以傳附經,而程子從之。至呂大防、晁說之、呂祖謙諸儒,以為應復其舊。朱子《本義》所據者,祖謙本也。
第一條:《易》的經文原分上、下兩篇,孔子所作的《傳》共十篇,古時候經與傳各自單行,本不相混。到了漢代的費直和魏代的王弼,才把《傳》文拆開附到經文下面,程頤作《伊川易傳》也沿用了這種編法。此後呂大防、晁說之、呂祖謙幾位學者認為應當恢復經傳分立的舊貌;朱熹作《周易本義》所依據的底本,就是呂祖謙重新釐定的這個古本。
明初,《程傳》、《朱義》並用,而以世次先程後朱,故修《大全》書,破析《本義》而從《程傳》之序。今案易學當以朱子為主,故列《本義》於先,而經傳次第,則亦悉依《本義》原本,庶學者由是以復見古經,不至習近而忘本也。
明朝初年,官方把《伊川易傳》與《周易本義》並列採用,又依時代先後把程頤排在朱熹之前,所以纂修《周易大全》時,就拆散《本義》原有的次第去遷就《程傳》的編排。如今本書認定治《易》應當以朱熹為主,因此把《本義》列在前面;至於經文與傳文的先後次第,也一概依照《本義》的原本,好讓學者由此重新見到古《易》的本來面目,不至於只熟悉近世通行的本子而忘掉根本。
二、諸易所論易書作述傳授,以及易理之奧,易義之綱,學者讀易之方,說者同異之概,皆後學所宜先知也。《大全》有綱領一篇,止存程朱之說。今案周子、張子、邵子,皆於易理精邃,雖無說經全書,而大義微言,往往獨得。又歷代諸儒敘述源流,講論指趣,其說皆不可廢,並以世次義類,敘為三篇,不獨與程朱之言,互相發明,亦以見程朱之書,有源有委。合古今以為公,非夫師心立異者比也。
第二條:歷來講《易》的人所論及的,包括《易》這部書由誰創作、誰傳述、怎樣授受流傳,《易》理的深奧處,《易》義的大綱,學者讀《易》的門徑,以及各家解說異同的大概,這些都是後學應當先弄清楚的。明代《周易大全》有《綱領》一篇,卻只收程頤、朱熹兩家之說。今按:周敦頤、張載、邵雍三位先生對《易》理體會都極精深,雖然沒有留下逐句解經的完整著作,但其中的宏旨微言常有獨到之處;再加上歷代學者敘述《易》學源流、討論宗趣,這些議論也都不該廢棄。因此本書把它們按時代先後與義理門類,編成《綱領》三篇。這樣做不但能與程、朱之說互相印證發明,也可以看出程、朱的著作是有來源、有承接的。匯合古今眾說以求公論,與那種自作聰明、故意標新立異的做法完全不同。
三、易辭有義例,據夫子《彖傳》《象傳》求之,皆可推見。自王氏《略例》以後,諸儒皆有發明而未詳備,今稍為之臚列分析,示學者觀象玩辭之要,蓋全經之大凡,故與綱領並敘卷首。
第三條:《易》的卦爻辭自有一套體例,只要依著孔子所作的《彖傳》《象傳》去尋求,都可以推尋出來。自從王弼作《周易略例》以後,歷代學者對此各有發明,卻都還不夠詳盡完備。現在稍作條列剖析,指示學者「觀象」「玩辭」的要領。這些是通貫全經的大綱,所以和《綱領》一併編在卷首。
四、《大全》書所採諸家之說,惟宋元為多。今所收,上自漢晉,下迄元明,使二千年易道淵源,皆可覽見。列《朱義》於前者,易之本義,朱子獨得也。《程傳》次之者,易之義理。程子為詳也。二子實繼四聖而有作,故以其書繫經後。
第四條:《周易大全》所採錄的各家學說,以宋、元兩代為最多。本書所收,上起漢、晉,下到元、明,使兩千年間《易》學的源流都能一覽無遺。把朱熹《周易本義》列在最前,是因為《易》的本來意旨唯有朱熹獨得其真;把程頤《伊川易傳》列在其次,是因為《易》中的義理以程頤講得最為詳備。程、朱二位先生實在是承接伏羲、文王、周公、孔子四位聖人而有所述作的,所以把他們兩家的書接在經文之後。
其餘漢晉唐宋元明諸儒,所得有淺深,所言有粹駁,並採其有益於經者,又係朱程之後;其或所言與朱程判然不合,而亦可以備一說廣多聞者,別標為附錄以終之,稽異闕疑,用俟後之君子,是亦朱子之志也。
其餘漢、晉、唐、宋、元、明各代學者,所得有深有淺,所說有精純也有駁雜,凡是對讀經有益的都一併採錄,附在程、朱兩家之後。至於那些說法與程、朱明顯不合,但仍可以備存一說、增廣見聞的,就另外標為「附錄」放在最末。考察異說、把可疑之處暫時空著,留待後來的君子去解決,這也正是朱熹當年的心願。
五、漢晉間說易者,大抵皆淫於象數之束流,而離其宗。故隋唐後惟王弼孤行,為其能破互卦、納甲、飛伏之陋,而專於理以談經也。然弼所得者,乃老莊之理,不盡合於聖人之道,故自《程傳》出而弼說又廢。今案溺於象數,而支離無根者,固可棄矣。
第五條:漢、晉之間講《易》的人,大都沉溺在象數的支流末派裡,離開了《易》的根本宗旨。所以隋、唐以後只有王弼一家獨行於世,因為他能打破「互卦」「納甲」「飛伏」這類瑣碎鄙陋的術法,專就義理來講經。然而王弼所領會的,其實是老子、莊子那一路的道理,並不完全合乎聖人之道,所以自從程頤《伊川易傳》問世,王弼之說又被廢置了。今按:沉溺於象數而支離破碎、毫無根據的說法,固然可以棄置不用。
然易之為書,實根於象數而作,非它書專言義理者比也。但自焦贛、京房以來,穿鑿太甚,故守理之儒者,遂鄙象數為不足言。至康節邵子,其學有傳,所發明圖卦蓍策,皆易學之本根,豈可例以象數目之哉?故朱子表章推重,與程子井稱。《本義》之作,實參程邵兩家以成書也。
但是《易》這部書,本來就是根據象與數而作的,不同於其他專講義理的典籍。只因自西漢焦贛、京房這一派講卦氣災異的人以來,穿鑿附會太過分,恪守義理的儒者就乾脆鄙薄象數,以為不值一提。到了邵雍(諡康節),他的學問有師承來歷,所闡發的河洛圖書、卦位排布與蓍策揲算之法,都是《易》學的根本所在,怎麼可以一概當作尋常象數看待呢?所以朱熹特意表彰推重他,把他與程頤並稱(原文「井稱」即「並稱」)。朱熹作《周易本義》,其實是兼取程頤、邵雍兩家之說而成書的。
後之學者,言理義、言象數,但折中於朱子可矣。近代解經者,猶多拾術數之緒餘,以矜其奇僻,而不知其非數之真也。陳事理之糟粕,而入於迂淺,而不知其失理之妙也。凡若此者,皆刪不剝,以還潔靜精微之舊焉。
後來的學者,無論講義理還是講象數,只要以朱熹為折中的準則就行了。近代解經的人,還有不少拾取術數的殘餘,用來炫耀自己的奇僻,卻不知道那並不是真正的數理;也有人陳說事理的糟粕,流於迂腐淺陋,卻不知道那已經丟掉了義理的精妙。凡屬這兩類,本書一概刪削剝落,以恢復《易》「潔靜精微」的本來面目。
六、朱子之學,出自程子,然文義異同者甚多,諸經皆然,不獨《易》也。況《易》則程以為聖人說理之書,而朱以為聖人卜筮之教,其指趣已自不同矣。然程子所說,皆修齊治平之道,平易精實,有補學者。朱子亦謂所作《本義》簡略,以義理《程傳》既
第六條:朱熹之學出於程頤,然而兩家在文句訓解上的異同很多,各經都是如此,不單單《易》為然。何況在《易》上,程頤認為它是聖人講義理的書,朱熹卻認為它是聖人教人卜筮的書,兩人的宗趣本來就不同。不過程頤所講的,都是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道理,平實精當,對學者大有補益;朱熹自己也說所作的《周易本義》失之簡略,因為講義理已經有《伊川易傳》在前——此處底本有脫文,下文直接接第七條。
七、《啟蒙》為朱子成書,與《本義》相表裡。今《大全》中所載圖說數條,乃作《本義》時,略撮大要,以冠篇端。卦變一圖,則又因《本義》卦下有以卦變為說者,故作此以明之,與占筮卦變異法,總不若《啟蒙》之詳備也。
第七條:《易學啟蒙》是朱熹另外寫成的一部書,與《周易本義》互為表裡。如今《周易大全》所載的那幾條圖說,只是朱熹作《本義》時略略摘取要點、冠在全書篇首的東西。至於其中的「卦變圖」,則是因為《本義》在某些卦下用卦變來解釋卦辭,才另作此圖加以說明;它與占筮所用的卦變又是兩套不同的方法,總之都不如《易學啟蒙》講得詳盡完備。
《大全》以圖說為主,而採《啟蒙》以附其下,且又但採其“本圖書”、“原卦畫”二篇,至“明蓍策”、“考變占”二篇,則文既不錄,圖亦不載,但以筮時儀節,及不同法之卦變當之,使學者不見朱子極論象數之全,未免疏略。今以《啟蒙》全編,具載書後,庶幾古人右書左圖之意。
《周易大全》以那幾條圖說為主體,只把《易學啟蒙》採來附在下面,而且僅僅採錄了《本圖書》《原卦畫》兩篇;至於《明蓍策》《考變占》兩篇,正文既不收錄,圖也不刊載,只拿筮占時的儀節和另一套算法的卦變來充數,使學者看不到朱熹論述象數的完整規模,未免太疏略了。現在把《易學啟蒙》全書完整地附載在本書之後,庶幾合於古人「右書左圖」的用意,也就是讀書時以文字居右、圖象居左,兩相參看。
朕講學之外,於曆象、《九章》之奧,遊心有年,渙然知其不出易道。故自河洛本原,先後天位置,以至大衍推迎之法,皆稍為摹畫分析,敷暢厥旨,附於《啟蒙》之後,目曰《〈啟蒙〉附論》。
朕在講論經學之餘,對天文曆法之學與《九章算術》一類算學的深奧處,也留心多年,豁然明白它們都不出《易》道的範圍。所以從「河圖」「洛書」的本原,到先天、後天兩種卦位的排布,以至《繫辭傳》所說「大衍之數」的推演之法,都稍稍加以摹畫分析,把其中的意旨鋪陳發揮出來,附在《易學啟蒙》之後,題為《〈啟蒙〉附論》。
八、夫子十翼以《序卦》、《雜卦》終編,其次第微密,錯雜成章,諸儒置而不講已久。朕因陳希夷反覆九卦之指,而思《序卦》之義,因邵康節四象相交成十六事之言,而悟《雜卦》之根,始知聖意微妙,聖言精深,引而不發,如眾曜之羅列,七緯之交錯,參差凌亂。有待於仰觀推步者之能求其故也。故為《序卦》、《雜卦》明義,次於《〈啟蒙〉附論》之後而終編焉。
第八條:孔子所作的「十翼」,以《序卦傳》《雜卦傳》收尾,這兩篇的次序細密,看似錯雜而自成章法,歷代學者擱置不講已經很久了。朕因為陳摶(五代宋初道家易學宗師,世稱希夷先生)反覆推究《繫辭傳》所舉九卦的用意,從而思索《序卦》的義理;又因為邵雍所說四象兩兩相交而成十六事的話,從而悟出《雜卦》的根柢,這才知道聖人用意微妙、措辭精深,只把線索擺出來而不點破,就像滿天星宿羅列、日月五星交錯運行,看去參差凌亂,其實要等善於仰觀天象、推算曆數的人才能求出其中的緣故。所以朕為《序卦》《雜卦》闡明義理,編次在《〈啟蒙〉附論》之後,作為全書的收尾。
綱領一·論《易》書作述傳授與源流
《周禮》: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
《周禮·春官》記載:「大卜」這一官職掌管三種《易》的占法,第一種叫《連山》,第二種叫《歸藏》,第三種叫《周易》。這三種《易》所用的基本卦(「經卦」)都是八個,由八卦相重而分衍出來的「別卦」都是六十四個。
陸氏德明曰:宓犧氏之王天下,仰則觀於天文,俯則察於地理,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始畫八卦。因而重之,為六十四。文王拘於羑里,作卦辭,周公作爻辭。孔子作《彖辭》、《象辭》、《文言》、《繫辭》、《說卦》、《序卦》、《雜卦》十翼。班固曰:孔子晚而好易,讀之韋編三絕,而為之傳,“傳”即“十翼”也。
唐代陸德明(《經典釋文》的作者)說:伏羲氏統治天下的時候,抬頭觀察日月星辰的天象,低頭考察山川原隰的地理,觀看鳥獸身上的紋理和各地物產的相宜之處,近處取法於人的身體,遠處取法於萬物,這才開始畫出八卦;再把八卦兩兩相重,成為六十四卦。周文王被囚禁在羑里時作了卦辭,周公作了爻辭。孔子作《彖辭》《象辭》《文言》《繫辭》《說卦》《序卦》《雜卦》,合稱「十翼」。班固在《漢書》中說:孔子晚年喜好《易》,反覆研讀,串聯竹簡的皮繩都磨斷了三次,於是替《易》作「傳」,所謂「傳」就是「十翼」。
自魯商瞿子木受易於孔子,以授魯橋庇子庸,子庸授江東馬乾臂子弓,子弓授燕周丑子家,子家授東武孫虞子乘,子乘授齊田何子莊,及秦燔書,易為卜筮之書獨不禁,故傳授者不絕。
《易》的師承,自魯國商瞿(字子木)從孔子受《易》開始:商瞿傳給魯國橋庇(字子庸),橋庇傳給江東馬乾臂(字子弓),馬乾臂傳給燕國周丑(字子家),周丑傳給東武孫虞(字子乘),孫虞傳給齊國田何(字子莊)。等到秦始皇焚書,《易》因為屬於卜筮之書而獨獨不在禁燬之列,所以師徒授受一直沒有中斷。
《隋書》云,秦焚書,《周易》獨以卜筮得存。惟失《說卦》三篇,後河內女子得之。漢興,田何以齊田徙杜陵,號杜田生,授東武王同子中,及洛陽周王孫,梁人丁寬,齊服生,皆著《易傳》。
《隋書·經籍志》說:秦朝焚書,《周易》獨因是卜筮之書而得以保全,只散失了《說卦》等三篇,後來由河內郡一位女子發現才復出於世。漢朝興起後,田何以齊國田氏的身份被遷徙到杜陵,人稱「杜田生」;他傳授給東武的王同(字子中)、洛陽的周王孫、梁地的丁寬、齊地的服生,這幾位都各自撰有《易傳》。
漢初言《易》者本之田生。同授緇川楊何,寬授同郡碭田王孫,王孫授施讎及孟喜、梁邱賀,由是有施孟梁邱之學焉。施讎傳《易》,授張禹及琅琊魯伯,禹授淮陽彭宣及沛戴崇,伯授太山屯莫如及琅邪邴丹。後漢劉昆受施氏《易》於沛人戴賓,其子軼。孟喜父孟卿善為《禮》、《春秋》。孟卿以《禮》經多,《春秋》繁雜,乃使喜從田王孫受《易》。
漢初講《易》的人都本源於田何。王同傳給緇川的楊何,丁寬傳給同郡碭地的田王孫,田王孫傳給施讎、孟喜、梁丘賀,於是《易》學有了施氏、孟氏、梁丘氏三家。施讎傳《易》,授給張禹和琅琊的魯伯;張禹又傳給淮陽的彭宣、沛地的戴崇,魯伯傳給太山的屯莫如、琅邪的邴丹。東漢劉昆從沛人戴賓那裡學得施氏《易》,他的兒子劉軼又繼承家學。孟喜的父親孟卿擅長《禮》與《春秋》,孟卿因為《禮》經篇卷太多、《春秋》頭緒繁雜,就讓孟喜改從田王孫學《易》。
喜為易章句,授同郡白光及沛翟牧,後漢窪丹、鮭陽鴻、任安皆傳孟氏《易》。粱邱賀本從太中大夫京房受《易》,後更事田王孫,傳子臨,臨傳五鹿充宗及琅邪王駿,充宗授平陵土孫張及沛鄧彭祖、齊衡咸。後漢范升傳梁邱《易》,以授京兆楊政,又潁川張興傳梁邱易,弟子著錄且萬人。子魴傳其業。
孟喜撰有《易》的章句之學,傳授給同郡的白光和沛地的翟牧;東漢的窪丹、鮭陽鴻、任安都傳習孟氏《易》。梁丘賀起初隨太中大夫京房學《易》,後來改從田王孫,學成後傳給兒子梁丘臨;梁丘臨傳給五鹿充宗和琅邪的王駿,五鹿充宗又傳給平陵的士孫張、沛地的鄧彭祖、齊地的衡咸。東漢范升傳習梁丘《易》,授給京兆的楊政;潁川張興也傳梁丘《易》,登記在冊的弟子將近萬人,其子張魴繼承了他的學業。
京房受《易》梁人焦延壽,延壽雲嘗從孟喜問《易》,房以延壽《易》即孟氏學,翟牧、白生不肯,曰非也。房為《易》章句,說長於災異,以授東海段嘉及河東姚平、河南乘弘,皆為郎、博士,由是前漢多京氏學。
另一位京房則從梁地人焦延壽(即焦贛)學《易》。焦延壽自稱曾向孟喜問過《易》,京房便認定焦氏之學就是孟氏一派;孟喜的弟子翟牧、白光卻不肯承認,說不是這麼回事。京房也撰有《易》的章句,其學長於用卦爻推說災異,傳授給東海的段嘉、河東的姚平、河南的乘弘,這幾人都做了郎官或博士,因此西漢後期講京氏《易》的人很多。
後漢戴馮、孫期、魏滿並傳之。費直傳《易》,授琅邪王璜,為費氏學,本以古字,號古文《易》,無章句,徒以《彖》、《象》、《繫辭》、《文言》解說上下經。
東漢的戴馮、孫期、魏滿都傳習京氏《易》。另有費直傳《易》,授給琅邪的王璜,形成費氏一派;這一派所據的本子用先秦古文字寫成,稱為「古文《易》」,不作繁瑣的章句訓詁,只用《彖傳》《象傳》《繫辭》《文言》來解說上下經的經文。
漢成帝時,劉向典校書,考《易》說,以為諸《易》家說皆祖田何、楊叔元、丁將軍,大義略同,唯京氏為異。向又以中古文《易經》校施、盂、梁邱三家之《易經》,或脫去“無咎”、“悔亡”,唯費氏經與古文同。范氏《後漢書》云:京兆陳元,扶風馬融,河南鄭眾,北海鄭康成,潁川荀爽,並傳費氏《易》。
漢成帝時,劉向主持校勘宮中藏書,考核各家《易》說,認為諸家都淵源於田何、楊何(字叔元)、丁寬(曾任將軍),大體義旨相近,只有京房一家與眾不同。劉向又拿宮中所藏古文本《易經》去校對施讎、孟喜、梁丘賀三家的《易經》,發現三家本子有的地方脫漏了「無咎」「悔亡」這類斷語,唯獨費氏本與古文本相同。范曄《後漢書》說:京兆的陳元、扶風的馬融、河南的鄭眾、北海的鄭玄(字康成)、潁川的荀爽,都傳習費氏《易》。
沛人高相治《易》,與費直同時,其《易》亦無章句,專說陰陽災異,自言出丁將軍。傳至相,相授子康及蘭陵母將永,為高氏學,漢初立《易》楊氏博士,宣帝復立施、孟,梁邱之《易》,元帝又立京氏《易》,費、高二家不得立,民間傳之。後漢費氏興而高氏遂微。永嘉之亂,施氏、梁邱之《易》亡,孟、京、費之易,人無傳者,唯鄭康成、王輔嗣所注行於世,而王氏為世所重。其《繫辭》
沛地人高相治《易》,和費直同時,他這一派也不作章句,專講陰陽災異,自稱學問出於丁寬。傳到高相手裡,高相授給兒子高康和蘭陵的毋將永,形成高氏一派。漢朝初年只設了楊何的《易》學博士,漢宣帝時又增立施、孟、梁丘三家《易》,漢元帝時再立京氏《易》,費、高兩家始終未能立於學官,只在民間流傳。東漢以後費氏興盛,高氏就衰微了。西晉永嘉之亂中,施氏、梁丘氏的《易》亡佚,孟氏、京氏、費氏的《易》也無人傳習,只有鄭玄、王弼(字輔嗣)兩家的注本流行於世,而王弼注更為世人所推重。至於其《繫辭》——此處底本有脫文。
孔氏穎達曰:《繫辭》云“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故孔安國、馬融、王肅、姚信等並云,伏犧得河圖而作《易》,是則伏犧雖得河圖,復須仰觀俯察,以相參正,然後畫卦。伏犧初畫八卦,萬物之象,皆在其中。故《繫辭》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是也。雖有萬物之象,其萬物變通之理,猶自未備。故因其八卦而更重之,卦有六爻,遂重為六十四卦也。《繫辭》曰“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是也。
唐代孔穎達(《周易正義》的作者)說:《繫辭傳》講「黃河出現圖,洛水出現書,聖人取以為法則」,所以孔安國、馬融、王肅、姚信等人都說伏羲得到「河圖」才作《易》。這就是說,伏羲雖然得了「河圖」,仍須抬頭觀天、低頭察地,彼此參驗校正,然後才畫出卦來。伏羲最初畫出八卦,萬物的象徵就已包含在其中了,所以《繫辭傳》說「八卦排成行列,物象就在裡面」。不過雖有萬物之象,萬物變化會通的道理還不完備,因此就著八卦再加重疊,每卦六爻,於是重成六十四卦,《繫辭傳》所說「因八卦而重之,爻就在裡面」正指這件事。
然重卦之人,諸儒不同,凡有四說:王輔嗣等以為伏犧重卦,鄭康成之徒以為神農重卦,孫盛以為夏禹重卦,史遷等以為文王重卦。其言夏禹及文王重卦者,案《繫辭》,神農之時,已有蓋取《益》與《噬嗑》。以此淪之,不攻自破。其言神農重卦,亦未為得。今依輔嗣以伏犧既畫八卦,即自重為六十四卦,為得其實。其重卦之意,備在《說卦》,此不具敘。
至於把八卦重成六十四卦的是誰,諸家說法不同,共有四種:王弼等人認為是伏羲重卦,鄭玄一派認為是神農重卦,孫盛認為是夏禹重卦,司馬遷等人認為是周文王重卦。主張夏禹或文王重卦的,可按《繫辭傳》所記,神農時代造耒耜、開集市,已經說「大概取象於《益》卦與《噬嗑》卦」,用這一點來衡量(原文「淪」為「論」字之訛),兩說不攻自破。說神農重卦,也還不算妥當。如今依從王弼之說,認為伏羲畫出八卦之後就自行重為六十四卦,最合乎事實。重卦的用意,《說卦傳》裡講得完備,這裡不再詳述。
伏犧之時,道尚質素,畫卦重爻,足以垂法。後代澆訛,德不如古,爻象不足以為教,故作《繫辭》以明之。
伏羲的時代,風氣崇尚質樸,只要畫出卦、重出爻,就足以給後世立下法則。後來世風澆薄詐偽,人的德性不如古人,單靠爻與象已經不足以施行教化,所以孔子才作《繫辭傳》來闡明其中的道理。
按《周禮大卜》三易,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杜子春云:《連山》伏犧,《歸藏》黃帝。鄭康成《易贊》及《易論》云:夏曰《連山》,殷曰《歸藏》,周曰《周易》。鄭康成又釋云:《連山》者,象山之出云,連連不絕;《歸藏》者,萬物莫不歸藏於其中;《周易》者,言易道周普,無所不備。康成雖有此釋,更無所據之文,先儒因此遂為文質之義,皆繁而無用,今所不取。
按《周禮》大卜所掌的三種《易》:一是《連山》,二是《歸藏》,三是《周易》。漢代傳《周禮》之學的杜子春說:《連山》屬伏羲,《歸藏》屬黃帝。鄭玄在《易贊》和《易論》中卻說:夏代的叫《連山》,殷代的叫《歸藏》,周代的叫《周易》。鄭玄又解釋說:所謂《連山》,取象于山間雲氣連綿不斷;所謂《歸藏》,是說萬物無不歸藏在其中;所謂《周易》,是說《易》道周遍普及、無所不備。鄭玄雖有這番解釋,卻拿不出文獻依據;前代學者又順著他的思路,引申出三代遞相尚忠、尚質、尚文那一套文質互變的義理來附會三《易》的名目,全都繁瑣而無用,如今一概不取。
按《世譜》等群書,神農一曰連山氏,亦曰列山氏,黃帝一曰歸藏氏。既《連山》、《歸藏》並是代號,則《周易》稱周,取岐陽地名,《毛詩》云“周原朊朊”是也。又文王作易之時,正在羑里,周德未興,猶是殷世也,故題周別於殷。以此文王所演,故謂之《周易》,猶《周書》、《周禮》題周以別餘代也。
再按《世譜》等書,神農一名連山氏,也叫列山氏;黃帝一名歸藏氏。既然《連山》《歸藏》都是取自帝號的名目,那麼《周易》稱「周」,就是取岐山之南的地名,《毛詩》所說「周原膴膴」(原文作「朊朊」)指的正是這塊土地。而且文王演《易》的時候正被囚在羑里,周的功業尚未興起,還屬殷商之世,所以標出「周」字以區別於殷。因為是文王所推演,故稱《周易》,就像《周書》《周禮》標一個「周」字以區別於其他朝代一樣。
其《周易》繫辭,凡有二說,一說卦辭爻辭,並是文王所作。知者按《繫辭》云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又曰“《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故史遷雲文王囚而演《易》,即是“作《易》者其有憂患乎”。鄭學之徒,並依此說。
關於《周易》卦爻辭由誰所繫,共有兩種說法。第一種說卦辭和爻辭都出自文王之手,依據是《繫辭傳》說:「《易》的興起,大概在中古時代吧?作《易》的人,怕是心懷憂患吧?」又說:「《易》的興起,大概正當殷商末世、周德方盛的時候吧?正當文王與紂王之間那段事吧?」所以司馬遷說文王被囚禁而推演《周易》,正應了「作《易》者其有憂患」那句話。鄭玄一派的學者,都依從這一說。
二以為驗爻辭多是文王后事,按《升》卦六四“王用亨于岐山”。武王克殷之後,始追號文王為王,若爻辭是文王所制,不應云“王用亨于岐山”。又《明夷》六五“箕子之明夷”。武王觀兵之後,箕子始被囚奴,文王不宜豫言“箕子之明夷”。
第二種說法認為,考察爻辭所記多是文王身後的事。比如《升》卦六四爻辭說「王用亨于岐山」,可武王滅殷之後才追尊文王為「王」,倘若爻辭是文王自己所作,就不該出現「王用亨于岐山」這樣的說法。又如《明夷》卦六五爻辭說「箕子之明夷」,箕子是在武王孟津觀兵之後才被囚禁為奴的,文王不該預先說出「箕子之明夷」。
又《左傳》韓宣子適魯,見《易象》云:吾乃知周公之德。周公被流言之謗,亦得為忱患也。驗此諸說,以為卦辭文王,爻辭周公。馬融、陸績等並同此說,今依而用之。所以只言三聖,不數周公者,以父統子業故也。然則《易》之爻辭、蓋亦是文王本意,故但言文王也。
再者《左傳》記載晉國韓宣子到魯國,見到《易象》一書,說「我這才知道周公的德行」。周公曾遭流言毀謗,也算是身處憂患。驗證這幾條,可斷定卦辭出於文王,爻辭出於周公;馬融、陸績等人都持這一說,現在就依從採用。之所以論作《易》只舉伏羲、文王、孔子「三聖」而不把周公算進去,是因為父親統攝兒子的事業。既然如此,《易》的爻辭大體也是文王的本意,所以只提文王。
其《彖》、《象》等十翼之辭,以為孔子所作,先儒更無異論。但數十翼亦有多家。
至於《彖傳》《象傳》等「十翼」的文字,認定為孔子所作,前代學者並無異議;只是「十翼」究竟怎樣計數分篇,各家的算法卻不止一種。
既文王《易經》本分為上下二篇,則區域各別,《彖》、《象》釋卦,亦當隨經而分。故一家數十翼云: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繫》五,下《繫》六,《文言》七,《說卦》八,《序卦》九,《雜卦》十。鄭學之徒,並同此說,今亦依之。
既然文王的《易經》本來分成上、下兩篇,界限各自分明,那麼《彖傳》《象傳》既是解釋卦的,也應當隨經文分為上下。所以有一家這樣計算「十翼」:上《彖》為一,下《彖》為二,上《象》為三,下《象》為四,上《繫辭》為五,下《繫辭》為六,《文言》為七,《說卦》為八,《序卦》為九,《雜卦》為十。鄭玄一派都同意這個分法,現在也依從它。
朱子門人問:伏犧始畫八卦,其六十四者,是文王后來重之邪?抑伏犧已自畫邪?看先天圖,則有八卦便有六十四,疑伏犧已有畫矣。曰:《周禮》言三《易》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便見不是文王漸畫。
朱熹的門人請教說:伏羲最初畫出八卦,那六十四卦是文王后來重疊而成的呢,還是伏羲自己就已經畫了?看「先天圖」,有了八卦自然就有六十四卦,懷疑伏羲時已經畫出來了。朱熹回答說:《周禮》講三種《易》的經卦都是八、別卦都是六十四,可見並不是文王一步步添畫出來的。
又問:然則六十四卦名,是伏犧元有,抑文王所立?曰:此不可考。子善問,據十三卦所言,恐伏犧時已有。曰:十三卦所謂蓋取諸《離》、蓋取諸《益》者,言結繩而為網罟,有《離》之象,非觀《離》而始有此也。
門人又問:那麼六十四卦的卦名,是伏羲本來就有,還是文王所定?朱熹說:這已無從考證。弟子子善問:依《繫辭傳》所舉十三卦「制器尚象」的話來看,恐怕伏羲時就已經有了。朱熹說:十三卦所謂「大概取象於《離》」「大概取象於《益》」,是說結繩做成網罟,其形狀恰有《離》卦之象,並不是先看見《離》卦才造出網罟來。
古文《周易》經傳十二篇,東萊呂祖謙伯恭父之所定,而《音訓》一篇,則其門人金華王莘叟所筆受也。某嘗以為易經本為卜筮而作,皆因吉凶以示訓戒,故其言雖約,而所包甚廣。夫子作傳,亦略舉其一端以見凡例而已。
朱熹說:古文《周易》經、傳共十二篇,是東萊呂祖謙(字伯恭)所釐定的;另有《音訓》一篇,則出於他的門人金華王莘叟的筆錄。我一向認為,《易經》本來是為卜筮而作,都是借吉凶來給人訓示告誡,所以文辭雖然簡約,涵蓋的範圍卻極廣。孔子作傳,也只是略舉其中一端來揭示通例而已。
然自諸儒分經合傳之後,學者便文取義,往往未及玩心全經,而遽執傳之一端以力定說。於是一卦一爻,僅為一事,而《易》之為用,反有所局,而無以通乎天下之故。若是者,某蓋病之,是以三復伯恭父之書而有發焉,非特為其章句之近古而已也。
然而自從諸家把經拆開、把傳併入之後,學者貪圖文句就近取義,往往還沒有把整部經玩味透徹,就急著抓住傳文的某一端來強立定論。於是一卦一爻只被當作一件事看,《易》的功用反而受了侷限,無法通達天下萬事之理。對這種情形,我一向引以為病,所以再三誦讀呂伯恭這部書而深有感發,並不只是因為它的分章斷句接近古本罷了。
呂氏祖謙曰:漢興,言《易》者六家,獨費氏傳古文《易》,而不立於學官,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盂梁邱經,或脫去無咎、悔亡,惟費氏經與古文同,然則真孔氏遺書也。東京馬融、鄭康成皆力費氏學,其書始盛行。今學官所列王弼《易》,雖宗莊老,其書固鄭氏書也。
呂祖謙說:漢朝興起後,講《易》的共有六家,只有費直一家傳的是古文《易》,卻沒有立於學官。劉向拿宮中古文本《易經》校對施讎、孟喜、梁丘賀三家的本子,發現三家有的地方脫漏了「無咎」「悔亡」之類文字,唯獨費氏本與古文本相合,可見費氏本才是真正孔門流傳下來的書。東漢馬融、鄭玄都致力於費氏之學,這部書才開始盛行。如今學官所列的王弼《易》,雖然宗尚老子、莊子之說,所據的底本其實仍是鄭玄一繫的本子。
費氏《易》在漢諸家中最近古,最見排擯,千載之後,巋然獨存,豈非天哉!自康成、輔嗣合《彖》、《象》、《文言》於經,學者遂不見古本。近世嵩山晁氏編古《周易》,將以復於其舊。而其刊補離合之際,覽者或以為未安。祖謙謹因晁氏書參考傳記,復定為十二篇。篇目卷帙,一以古為斷。
費氏《易》在漢代各家中最接近古本,當時最受排斥擯棄,千年之後卻巋然獨存,這難道不是天意嗎!自從鄭玄、王弼把《彖傳》《象傳》《文言》併入經文,學者就再也見不到古本的面目。近世嵩山晁說之編定古本《周易》,想恢復它的舊貌,但他刪補分合之處,讀者有人覺得不夠妥當。我呂祖謙謹依據晁氏之書,再參考各種傳注史籍,重新釐定為十二篇;篇目與卷帙的劃分,一概以古本為準。
文王卦下之辭謂之《彖》,孔子序述其《彖》之意而已,故名其篇曰《彖》。使文王卦下之辭不謂之《彖》,孔子何為言“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 ”爻下辭謂之《象》,爻辭多文王后事,故諸說皆以為爻辭出於周公。
文王繫在卦下的辭叫作「彖」,孔子只是順著這些卦辭敘述其中的意思,所以把自己那一篇也題作《彖》。假使文王繫在卦下的辭不叫「彖」,孔子為什麼會說「聰明人只看《彖》辭,就已經思過大半了」呢?繫在爻下的辭叫作「象」;爻辭裡所記多是文王身後的事,所以各家都認為爻辭出於周公之手。
大象,卦畫是也。天地水火雷風山澤,觀卦畫則見其象也。《大象》之辭,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之類;《小象》,釋周公之辭,如“潛龍勿用,陽在下也”之類,皆象之傳也。經,文王周公所作也。傳,孔子所作也。司馬談《論六經要指》引“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謂之“易大
所謂「大象」,指的就是卦畫本身:天、地、水、火、雷、風、山、澤這八種物象,一看卦畫便可見到。《大象傳》的文辭,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之類;《小象傳》則是解釋周公所作爻辭的,如「潛龍勿用,陽在下也」之類,兩者都屬於解釋「象」的傳文。所以說:經,是文王和周公所作;傳,是孔子所作。司馬談《論六家要指》曾引「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兩句,稱之為「易大」——此處底本有脫文,當作「易大傳」。
稅氏與權曰:按呂汲公元豐王戌昉刻《周易》古經十二篇於成都學官,景迂晁生建中靖國辛巳併為八篇,號《古周易》,繕寫而藏於家。巽巖李文簡公紹興辛未謂北學各有師授,經名從呂,篇第從晁,而重刻之。逮淳熙壬寅,新安朱文公表出東萊呂成公《古文周易經傳音訓》,乃謂編古《易》自晁生始。豈二公或不見汲公蜀本與?然成公則議晁生並上下經為非,而文公《易本義》,則篇第與汲公吻合。
稅與權說:考呂大防(封汲郡公)在宋神宗元豐壬戌年,最早把《周易》古經十二篇刊刻在成都的學官;晁說之(自號景迂)在宋徽宗建中靖國辛巳年把它合併為八篇,題名《古周易》,抄寫收藏在家中。李燾(號巽巖,諡文簡)在宋高宗紹興辛未年,認為北方學者各有師承,於是經名沿用呂大防本、篇次沿用晁說之本,重新刊刻。到孝宗淳熙壬寅年,新安朱熹(諡文公)表彰東萊呂祖謙(諡成公)的《古文周易經傳音訓》,竟說編定古本《易》是從晁說之開始的。莫非呂、朱兩位都不曾見過呂大防的蜀刻本嗎?不過呂祖謙曾批評晁說之把上下經合併為一是錯的,而朱熹《周易本義》的篇次,反倒與呂大防本完全吻合。
王氏應麟曰:《說卦釋文》引《荀爽九家集解》,得八卦逸象三十有一。隋、唐《志》十卷,唯《釋文序錄》列九家名氏,雲不知何人所集,稱荀爽者,以為主故也。其序有荀爽、京房、馬融、鄭康成、宋衷、虞翻、陸績、姚信、翟子玄為《易義》,注內又有張氏,朱氏,並不詳何人。
王應麟說:陸德明《經典釋文》解《說卦》時引用《荀爽九家集解》,從中得到八卦失傳的取象三十一條。《隋書·經籍志》與《唐書·藝文志》都著錄此書十卷,只有《經典釋文·序錄》列出了「九家」的姓名,並說不知是何人所輯,題作「荀爽」,是因為以荀爽一家為主的緣故。那篇序裡列的是荀爽、京房、馬融、鄭玄、宋衷、虞翻、陸績、姚信、翟子玄九人所作的《易義》;註文中另外還有張氏、朱氏,都不清楚是什麼人。
荀悅《漢紀》云,馬融著《易解》,頗生異說。爽著《易傳》,據爻象承應陰陽變化之義,以十篇之文解說經意。由是兗豫言易者,咸傳荀氏學,今其說見於李鼎祚《集解》。
荀悅《漢紀》說:馬融著《易解》,頗多標新立異的說法;荀爽著《易傳》,則依據爻位的承、乘、應與陰陽變化之義,用「十翼」十篇的文字來解說經文意旨。從此兗州、豫州一帶講《易》的人,都傳習荀氏之學;如今荀氏之說保存在唐代李鼎祚的《周易集解》裡。
綱領二·論《易》道精蘊與經傳義例
司馬氏遷曰:《易》本隱以之顯,《春秋》推見至隱。
司馬遷說:《易》是從幽隱的天道出發,推衍到顯明的人事上來;《春秋》則是從顯明的史事入手,推究到幽隱的義理中去。
班氏固曰:六藝之文,《樂》以和神,《詩》以正言,《禮》以明體,《書》以廣聽,《春秋》以斷事。五者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而《易》為之原,故曰“《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言與天地為終始也。
班固說:六經的文字,《樂》用來調和人的精神,《詩》用來端正人的言辭,《禮》用來明確人的身份體統,《書》用來廣開見聞,《春秋》用來裁斷是非。這五者正對應仁、義、禮、智、信五常之道,彼此相須才算完備,而《易》則是它們共同的本原。所以《繫辭傳》說「《易》若不能被人見到,乾坤大概也就快要止息了」,意思是《易》與天地相終始。
王氏弼曰:夫《彖》者何也?統論一卦之體,明其所由之主者也。故六爻相錯,可舉一以明也。剛柔相乘,可立主以定也。自統而尋之,物雖眾,則知可以執一御也。由本以觀之,義雖博,則知可以一名舉也。故舉卦之名,義有主矣。“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
王弼說:什麼是「彖」呢?就是總論一卦的整體,指明這一卦所由成立的主爻。所以六爻雖然交錯,可以舉出其中一爻來說明全卦;剛爻柔爻雖然彼此相乘,可以立定一個主爻來判定卦義。從統攝處去尋求,事物雖多,就知道可以執一以駕馭眾多;從根本處去觀察,義理雖廣,就知道可以用一個名目來概括。所以只要舉出卦名,卦義便有了歸主,這正是《繫辭傳》所說「看它的彖辭,就已思過大半了」。
一卦五陽而一陰,則一陰為之主。五陰而一陽,則一陽為之主。夫陰之所求者陽也,陽之所求者陰也。陽苟一焉,五陰何得不同而歸之?陰苟只焉,五陽何得不同而從之?故陰爻雖賤,而為一卦之主者,處其至少之地也。或有遺爻而舉二體者,卦體不由乎爻也。繁而不優亂,變而不憂感,約以存博,簡以濟眾,其唯《彖》乎!
一卦之中若是五陽一陰,那一個陰爻就是全卦之主;若是五陰一陽,那一個陽爻就是全卦之主。陰所追求的是陽,陽所追求的是陰:陽只有一個,五個陰爻怎能不一同歸向它?陰只有一個,五個陽爻怎能不一同追隨它?所以陰爻地位雖然低賤,卻能作一卦之主,正因為它處在數量最少的位置上。也有撇開爻而只舉上下兩體來立論的,那是因為這一卦的卦體並不取決於某一爻。頭緒繁多而不虞紛亂,變化不定而不虞迷惑,用簡約保存廣博,用簡易濟助眾理,能做到這一步的,大概只有《彖》吧!
夫爻者何也?言乎變者也。變者何也?情偽之所為也。是故“情偽相感”,遠近相追,“愛惡相攻”,屈伸相推。“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哉!”是故卦以存時,爻以示變。
什麼是「爻」呢?是講變化的。變化又緣何而起?是由人事的真情與虛偽造成的。所以《繫辭傳》說「真情與虛偽互相感應」,遠與近彼此追逐,「相愛與相憎互相攻擊」,屈與伸彼此推移,「若不是天下最善於變動的東西,誰能參與到這般境地!」因此卦是用來保存一個時局的,爻是用來顯示其中變化的。
夫卦者時也,爻者適時之變者也。時有否泰,故用有行藏。卦有小大,故辭有險易。
卦所代表的是一個時局,爻所代表的是適應這個時局的種種變化。時局有閉塞與通泰的分別,所以人的作為就有出而行道與退而藏身的不同;卦有陰柔為主的「小」和陽剛為主的「大」,所以卦爻辭就有險難與平易的差異。
一時之制,可反而用也。一時之吉,可反而凶也。故卦以反對,而爻亦皆變。尋名以觀
適用於某一時局的法則,換個時局就可能反過來用;某一時局中的吉,換個時局就可能反過來成凶。所以六十四卦兩兩「反對」(一卦倒轉過來即成另一卦),相應的爻也隨之全部變換。循著卦名去考察——此處底本有脫文。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盡意莫若象,盡象莫若言。言生於象,故可尋言以現象。象生於意,故可尋象以觀意。意以象盡,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象」是用來表出心中之意的,「言」是用來闡明象的。要把意表達窮盡,沒有比象更好的;要把象表達窮盡,沒有比言更好的。言由象而生,所以可以循著言去見到象;象由意而生,所以可以循著象去觀察意。意靠象而表達無遺,象靠言而彰顯分明。所以言的作用在於闡明象,得到象就該忘掉言;象的作用在於保存意,得到意就該忘掉象。死守著言不放的人,其實並沒有得到象;死守著象不放的人,其實並沒有得到意。
象生於意而存象焉,則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於象而存言焉,則所存者乃非其言也。
象本由意而生,如果只死守著象,那麼所守住的已經不是真正的象了;言本由象而生,如果只死守著言,那麼所守住的也已經不是真正的言了。
然則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爻苟合順,何必坤乃為牛?義苟應健,何必乾乃為馬?而或者定馬於乾,案文責卦,有馬無乾,則偽說滋漫,難可紀矣。互體不足,遂及卦變。變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喻彌甚。縱復或值,義無所取。
這樣看來,能忘掉象的人,才是真正得意的人;能忘掉言的人,才是真正得象的人。爻義只要合於柔順,何必一定要《坤》才取象為牛?卦義只要應於剛健,何必一定要《乾》才取象為馬?可有人偏把「馬」死死繫在《乾》上,照著經文去追究卦象,遇到辭中有馬而卦中無《乾》,於是虛妄的解說層出不窮,多得難以記述。用「互體」講不通,就搬出「卦變」;卦變還講不通,就一路推到「五行」上去。一旦丟了根本,巧妙的比附就越發離譜;縱然偶爾碰對一處,在義理上也毫無可取。
蓋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義斯見矣。
這都是死守卦象而遺忘本意所招致的弊病。反過來,忘掉象去尋求它所要表達的意,卦爻的義理自然就顯現出來了。
按象無初上得位失位之文,又《繫辭》但論三五、二四同功異位,亦不及初上,何乎?唯《乾》上九《文言》云“貴而五位”,《需》上六云“雖不當位”。若以上為陰位邪?則《需》上六不得云“不當位”也。若以上為陽位邪?則乾上九不得云“貴而無位”也。陰陽處之,皆云非位,而初亦不說當位失位也。
王弼又按:《象傳》裡從來沒有講初爻、上爻「得位」「失位」的文字,《繫辭傳》也只討論三與五、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同樣不涉及初、上兩爻,這是什麼緣故呢?只有《乾》卦上九的《文言》說「地位尊貴卻沒有職位」(原文「五位」為「無位」之訛),《需》卦上六說「雖然不當位」。如果把上位算作陰位,那《需》卦上六以陰居陰,就不該說「不當位」;如果把上位算作陽位,那《乾》卦上九以陽居上,就不該說「貴而無位」。可見陰爻陽爻居於上位都被說成不是「位」,而初爻同樣不講當位、失位。
然則初上者,是事之終始,無陰陽定位也。故乾初謂之“潛”,過五謂之“無位”,未有處其位而云“潛”,有位而云“無”者也。歷觀眾卦,盡亦如之。初上無陰陽定位,亦以明矣。位者,列貴賤之地,待才用之宅也。爻者,守位分之任,應貴賤之序者也。
這樣看來,初爻與上爻代表一件事的開端與終結,本來就沒有固定的陰陽之位。所以《乾》卦初爻稱為「潛」,超過五爻之後稱為「無位」;從沒有身居其位卻說「潛伏」的,也沒有已有職位卻說「沒有」的。遍看各卦,情形都是如此,可見初、上兩爻沒有固定的陰陽之位,也就很清楚了。所謂「位」,是排列貴賤的地方,是等待人以才能來充任的處所;所謂「爻」,是守著這份職分的擔當者,是與貴賤次序相應的東西。
位有尊卑,爻有陰陽。尊者陽之所處,卑者陰之所履也。故以尊為陽位,卑為陰位。去初上而論位分,則三五各在一卦之上,亦何得不謂之陽位?二四各在一卦之下,亦何得不謂之陰位?初上者,體之終始,事之先後也。故位無常分,事無常所,非可以陰陽定也。
位有尊卑之別,爻有陰陽之分。尊的地方是陽所居處的,卑的地方是陰所履行的,所以把尊位算作陽位,卑位算作陰位。撇開初、上兩爻來討論位分,那麼三爻、五爻各處在下卦、上卦的上端,怎能不稱作陽位?二爻、四爻各處在下卦、上卦的下端,怎能不稱作陰位?至於初爻與上爻,是全卦卦體的起點與終點、一件事的開頭與結尾,所以它們的位分沒有常規,所主的事也沒有定所,不能用陰陽來規定。
尊卑有常序,終始無常主,故《繫辭》但論四爻功位之通例,而不及初上之定位也。然事不可無終始,卦不可無六爻,初上雖無陰陽本位,是終始之地也。統而論之,爻之所處則謂之位。卦以六爻為成,則不得不謂之六位時成也。
尊卑之間有固定的次序,終與始卻沒有固定的主宰,所以《繫辭傳》只討論二、三、四、五這四爻功用與位次的通例,不涉及初、上兩爻的定位。然而事情不能沒有開頭結尾,卦也不能不足六爻,初、上雖然沒有陰陽的本位,畢竟是終始所在之地。總起來說,爻所處的地方就叫作「位」;卦由六爻構成,那就不得不稱之為《乾·彖傳》所說的「六位時成」了。
凡《彖》者,統論一卦之體者也。《象》者,各辯一爻之義者也。故《履》卦六三為兌之主,以應於乾;成卦之體,在斯一爻。故《彖》敘其應,雖危而亨也。《象》則各言六爻之義,明其吉凶之行。去六三成卦之體,而指說一爻之德,故危不獲亨而見咥也。《訟》之九二,亦同斯義。
大凡《彖傳》,是總論一卦整體的;《象傳》(此指《小象》),是分別辨析每一爻含義的。所以《履》卦六三是下體《兌》的主爻,上應於《乾》,全卦之所以成卦,關鍵就在這一爻,因此《彖傳》敘述它與上體相應,說雖處危險而終能亨通。《象傳》則分別講六爻各自的義理,指明它們吉凶的走向:它撇開六三成卦的整體作用,單說這一爻自身的德性,所以說它處險而不得亨通,反被老虎咬傷。《訟》卦九二的情形,也是同樣的道理。
一卦之體,必由一爻為主,則指明一爻之美,以統一卦之義,《大有》之類是也。卦體不由乎一爻,則全以二體之義明之,《豐》卦之類是也。
一卦的卦體如果確實由某一爻作主,就指明這一爻的美善,用它來統攝全卦的意義,《大有》卦六五以一陰統五陽就屬於這一類;卦體若不取決於某一爻,就完全用上下兩體的意義來說明,《豐》卦離明在下、震動在上就屬於這一類。
薛收問一卦六爻之義,王氏通曰:卦也者,著天下之時也。爻也者,效天下之動也。
薛收向老師請教一卦六爻的意義,王通(隋代大儒,門人私諡文中子)回答說:所謂卦,是顯示天下時勢的;所謂爻,是摹擬天下動向的。
趨時有六動焉,吉凶悔吝所以不同也。收曰:敢問六爻之義。曰: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誰能過乎?
順著時勢而行動的方式有六種,這就是各爻吉、凶、悔、吝所以各不相同的緣故。薛收又問:請問六爻具體的含義。王通說:六爻不是別的,就是天、地、人「三才」之道各佔兩爻罷了,誰又能超出這個範圍呢?
孔氏穎達曰:《易》者,變化之總名,改換之殊稱。自天地開闢,陰陽運行,寒暑
孔穎達說:所謂「易」,是變化的總名稱,是更改替換的別名。自從天地開闢以來,陰陽運行不息,寒來暑往——此處底本有脫文。
乾坤者,陰陽之本始,萬物之祖宗,故為上篇之始而尊之也。離為日,坎為月,日月之道,陰陽之經,所以始終萬物,故以坎離為上篇之終也,《咸》、《恆》者,男女之始,夫婦之道,人道之興,必由夫婦,所以奉承祖宗,為天地之主,故為下篇之始而貴之也,《既濟》《未濟》為最終者,所以明戒慎而全王道也。以此言之,則上下二篇,文王所定。
《乾》《坤》兩卦是陰陽的本原開端、萬物的祖宗,所以放在上經之首以示尊崇。《離》為日,《坎》為月,日月運行之道就是陰陽的常軌,萬物由此終而復始,所以用《坎》《離》作上經的收尾。《咸》《恆》兩卦講男女交感之始與夫妻長久之道;人倫的興起必定從夫妻開始,由此上承祖宗、下為天地間的主人,所以放在下經之首以示看重。以《既濟》《未濟》作最末兩卦,是為了申明戒懼謹慎、保全王道的意思。由此說來,《易》分上下兩篇,是文王所定的。
周子曰:聖人之精,畫卦以示;聖人之蘊,因卦以發。卦不畫,聖人之精不可得而見;微卦,聖人之蘊殆不可悉得而聞。《易》何止五經之原,其天地鬼神之奧乎!
周敦頤說:聖人心中最精微的所得,是通過畫卦顯示出來的;聖人胸中蘊蓄的道理,是憑藉卦象發揮出來的。假使卦不曾畫出,聖人的精微處就無從看見;沒有卦(原文「微卦」即「無卦」之意),聖人所蘊蓄的道理恐怕也不能完整地聽聞。《易》豈止是五經的本原,簡直就是天地鬼神幽深奧秘之所在啊!
邵子曰:天變而人效之,故“元亨利貞”。《易》之變也,人行而天應之,故“吉凶悔吝”。《易》之應也,以“元亨”為變,則“利貞”為應。以“吉凶”為應,則“悔吝”為變。元則吉,吉則利應之。亨則凶,凶則應之以貞。悔則古,吝則凶,是以變中有應,應中有變也。
邵雍說:天道變化而人效法它,所以有「元、亨、利、貞」四德,這是《易》所講的「變」;人有所行動而天來回應他,所以有「吉、凶、悔、吝」四者,這是《易》所講的「應」。若以「元亨」為變,則「利貞」是應;若以「吉凶」為應,則「悔吝」是變。元始便得吉,得吉便以利來回應;亨通到極處反致凶,遇凶便以守正來回應。悔能轉向吉(原文「古」為「吉」字之訛),吝終歸趨凶。可見變之中含著應,應之中含著變。
變中之應,天道也,故元為變,則亨應之;利為變,則應之以貞。應中之變,人事也,故變則凶,應則吉,變則吝,應則悔也。悔者吉之先,而吝者凶之本,是以君子從天不從人。
變之中的應屬於天道,所以元是變,亨就來相應;利是變,貞就來相應。應之中的變屬於人事,所以一變動就趨凶,一回應就得吉;一變動就生吝,一回應就生悔。悔是吉的先兆,吝是凶的根苗,因此君子處事寧可順從天道的自然,而不遷就人的私意。
易有意象,立意皆所以明象。統下三者,有言象,不擬物而直言以明事;有像象,擬一物以明意;有數象,“七日”“八月”“三年”“十年”之類是也。
邵雍又說:《易》中有所謂「意象」,凡立一意都是為了闡明卦象,它總攝以下三類。一是「言象」,不比擬某種具體事物,直接用言語說明一件事;二是「像象」,比擬某一件實物來表明用意;三是「數象」,如爻辭中「七日」「八月」「三年」「十年」這一類以數目取象的說法。
張子曰:大《易》不言有無,言有無,諸子之陋也。
張載說:偉大的《易》道只講陰陽的屈伸往來,從不去分說「有」與「無」;一開口就爭辯有無,那是諸子百家(特別是老莊一路)見識淺陋的地方。
《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故撰德於卦,雖爻有小大,及繫辭其爻,必告以君子之義。
《易》是替君子籌劃的,不替小人籌劃。所以在卦中撰述德行,儘管各爻有陰柔為「小」、陽剛為「大」的分別,等到給這些爻繫上文辭時,一定拿君子應循的道理來告誡人。
程子曰:有理而後有象,有象而後有數。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矣。必欲窮象之隱微,盡數之毫忽,乃尋流逐末,術家之所尚,非儒者之所務也,管輅、郭璞之學是也。
程頤說:先有理,然後才有象;先有象,然後才有數。只要把握住義理,象與數自然都包含在裡面了。若一定要窮究物象中最隱微的角落、算盡數目裡最細小的分毫,那是順著支流去追逐末節,是術數家所崇尚的,不是儒者該用心的地方——三國管輅、晉代郭璞那一路占驗之學正屬此類。
理無形也,故因象以明理。理見乎辭矣,則可由辭以觀象。故曰: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矣。
理本身沒有形體,所以要藉助卦象來闡明它;理既然已經顯現在卦爻辭裡,就可以反過來由文辭去觀察卦象。所以說:只要把握住義理,象與數自然都在其中了。
看《易》且要知時,凡六爻人人有用,聖人自有聖人用,賢人自有賢人用,眾人自有眾人用,學者自有學者用,君有君用,臣有臣用,無所不通。
讀《易》首先要懂得「時」。六爻對任何人都有用處:聖人有聖人的用法,賢人有賢人的用法,普通百姓有普通百姓的用法,讀書人有讀書人的用法,做君主的有做君主的用法,做臣子的有做臣子的用法,無往而不通。
作《易》者,自天地幽明,至於昆蟲草木之微,無一而不合。
作《易》的聖人,上自天地之間幽暗與光明的大化,下到昆蟲草木這類細微之物,沒有一樣不與卦爻之理相契合。
陰之道,非必小人也,其害陽則小人,其助陽成物則君子也。利非不善也,其害義則不善也,其和義則非不善也。
陰的一路並不必然就是小人:陰若妨害陽,那才算小人;陰若輔助陽而成就萬物,那就是君子。「利」也並非本身不善:利若妨害了義,那才是不善;利若與義相調和,就並非不善。
《傳序》云:《易》,變易也,隨時變易以從道也。其為書也,廣大悉備,將以順性命之理,通幽明之故,盡事物之情,而示開物成務之道也。聖人之憂患後世,可謂至矣。
程頤《伊川易傳》的自序說:《易》就是變易,隨著時勢變易而順從於道。這部書廣博宏大、無所不備,用意在於順應性命之理,貫通幽冥與顯明兩界的緣故,窮盡事物的實情,從而指示人開通萬物、成就事業的門路。聖人為後世憂慮之深,可以說到了極點。
去古雖遠,遺經尚存。然而前儒失意以傳言,後學誦言而忘昧。自秦而下,蓋無傳矣。
距離古代雖然久遠,先聖遺留的經書還在。然而前代儒者沒有把握本意就傳下自己的說法,後來的學者只誦讀文句而茫然不解其義。自秦代以下,《易》的真傳大概已經斷絕了。
予生千載之後,悼斯文之湮晦,將俾後人沿流而求源,此《傳》所以作也。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備於辭,推辭考卦,可以知變,象與占在其中矣。
我生在千載之後,痛惜這門學問湮沒不明,想使後人能順著流脈去尋求本源,這就是我作《伊川易傳》的緣由。《繫辭傳》說:「《易》裡有聖人之道四條:用來立言的看重它的文辭,用來行動的看重它的變化,用來制作器物的看重它的物象,用來卜筮的看重它的占斷。」吉凶消長的道理、進退存亡的門徑都具備在文辭之中;推尋文辭、考察卦體,就可以知道變化,象與占也都包含在裡頭了。
“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得其辭,不達其意者有矣。未有不得於辭,而能通其意者也。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體用一源,顯微無間。觀會通以行其典禮,則辭無所不備。故善學者求言必自近,易於近者,非知言者也。予所傳者辭也。由辭以得其意,則在乎人焉。
《繫辭傳》說:「君子平居時就觀察卦象、玩味卦爻辭,行動時就觀察爻變、玩味占斷。」有人讀懂了文辭卻不能通達其中的意旨,但絕沒有連文辭都不曾讀通反倒能通曉其意的。最幽微的是理,最顯著的是象,然而體與用同出一源,顯與微之間並無間隔。觀察事理會合貫通之處,據以推行典章禮法,那麼卦爻辭裡所備的道理便無所不有。所以善於為學的人求解文辭一定從切近處入手;把切近處看得太容易的人,算不上懂得文辭。我所傳下來的只是文辭,能否由文辭去把握它的本意,就在於讀者自己了。
《易》之為書,卦爻彖象之義備,而天地萬物之情見,聖人之憂天下來世其至矣。
《易》這部書,卦、爻、彖、象各層意義都齊備了,天地萬物的真情實態也隨之呈現出來,聖人為天下與後世憂慮的深切,真是到了極點。
先天下而開其物,後天下而成其務。是故極其數,以定天下之象;著其象,以定天下之吉凶。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所以順性命之理,盡變化之道也。散之在理,則有萬殊;統之在道,則無二致。所以“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太極”者道也,“兩儀”者陰陽也。陰陽一道也,“太極”無極也。
聖人先於天下人而開通萬物之理,後於天下人而成就眾人之事。所以推極蓍策之數,來確定天下的物象;顯明這些物象,來判定天下的吉凶。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都是用來順應性命之理、窮盡變化之道的。散開來就理上說,有千差萬別;統起來就道上說,則並無兩樣。所以《繫辭傳》說「易有太極,太極生出兩儀」:所謂「太極」就是道,所謂「兩儀」就是陰陽;陰陽合起來仍是一個道,而太極本身又是無形無方的「無極」。
萬物之生,“負陰而抱陽”,莫不有太極,莫不有兩儀,絪縕交感,變化不窮,形一受其生,神一發其智,情偽出焉,萬緒起焉,《易》所以定吉凶而生大業。故《易》者,陰陽之道也;卦者,陰陽之物也;爻者,陰陽之動也。卦雖不同,所同者奇偶。爻雖不同,所同者九六。
萬物的生成,都如《老子》所說「揹負著陰而懷抱著陽」,無不各具一個太極,無不各具陰陽兩儀;二氣絪縕交感,變化沒有窮盡。形體一旦稟受而生,精神一旦發動而生智,真情與虛偽由此產生,萬般頭緒由此興起,《易》正是用來判定吉凶、開出大業的。所以說:《易》,是陰陽的道理;卦,是陰陽的形體;爻,是陰陽的運動。卦雖然各不相同,相同的是奇畫與偶畫;爻雖然各不相同,相同的是九與六(陽爻稱九、陰爻稱六)。
是以六十四卦為其體,三百八十四爻互為其用。遠在六合之外,近在一身之中。暫於瞬息,微於動靜。莫不有卦之象焉,莫不有爻之義焉。至哉《易》乎!其道至大而無不包,其用至神而無不存。時固未始有一,而卦亦未始有定象。事固未始有窮,而爻亦未始有定位。
因此以六十四卦為體,以三百八十四爻交互為用。遠的到天地四方之外,近的就在自己一身之中;短暫如一瞬一息,細微如一動一靜,無不各有相應的卦象,無不各有相應的爻義。偉大啊,《易》!它的道極其廣大而無所不包,它的用極其神妙而無處不在。時局本來就不曾固定為一種,卦也就不曾有一成不變的象;事情本來就沒有窮盡,爻也就不曾有一成不變的位。
以一時而索卦,則拘於無變,非易也。以一事而明爻,則窒而不通,非易也。知所謂卦爻彖象之義,而不知有卦爻彖象之用,亦非易也。故得之於精神之運,心術之動,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然後可以謂之知《易》也。
拿某一個時局去死套卦,就拘泥而不知變通,那不是《易》;拿某一件具體的事去講定某一爻,就滯塞而講不通,那也不是《易》;只知道卦、爻、彖、象的意義,卻不知道卦、爻、彖、象還有活的用法,同樣不是《易》。所以要在精神的運行、心思的萌動之間去體會,做到與天地相合其德、與日月相合其明、與四時相合其序、與鬼神相合其吉凶,然後才配稱為懂得《易》。
雖然,《易》之有卦,易之已形者也。卦之有爻,卦之已見者也。已形已見者,可以言知。未形未見者,不可以名求。則所謂《易》者果何如哉?此學者所當知也。
話雖如此,《易》有卦,那是《易》已經成形的部分;卦有爻,那是卦已經顯現的部分。已經成形、已經顯現的,還可以用言語去認知;那尚未成形、尚未顯現的,就不能靠名相去追求了。那麼所謂「易」究竟是個什麼?這正是學《易》的人應當自己去體認的。
朱子曰:《漢書》“易本隱以之顯,《春秋》推見至隱”。易與《春秋》,天人之道也。
朱熹說:《漢書》引司馬遷的話,說「《易》由幽隱推向顯明,《春秋》由顯明推向幽隱」。《易》與《春秋》這兩部書,講的正是天道與人道。
《易》以形而上者,說出在那形而下者上。《春秋》以形而下者,說上那形而上者去。
《易》是把形而上的道理,落實到形而下的具體事物上來講;《春秋》則是就形而下的具體史事,推說上去講那形而上的義理。
問:《易》有“交易”,“變易”之義如何?曰:“交易”是陽交於陰,陰交於陽,是卦圖上底,如“天地定位,山澤通氣”云云者是也。“變易”是陽變陰,陰變陽,老陽變為少陰,老陰變為少陽,此是占筮之法,如晝夜寒暑屈伸往來者是也。
有人問:《易》有「交易」「變易」兩義,該怎樣理解?朱熹說:「交易」是陽與陰相交、陰與陽相交,屬於卦位圖上的事,如《說卦傳》講「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那些話就是;「變易」是陽變成陰、陰變成陽,老陽變為少陰、老陰變為少陽,屬於占筮揲蓍的方法,如晝夜交替、寒暑推移、一屈一伸、一往一來那樣。
聖人作《易》之初,蓋是仰觀俯察,見得盈乎天地之間,無非一陰一陽之理。有是理,則有是象。有是象,則其數便自在這裡。非特河圖、洛書為然,而圖書為特巧而著耳。於是聖人因之而畫卦。卦畫既立,便有吉凶在裡。
聖人最初作《易》,大概是抬頭觀天、低頭察地,看出充滿天地之間的,無非是一陰一陽的道理。有這個理,就有相應的象;有這個象,其中的數自然就在裡頭了。並不是只有「河圖」「洛書」才如此,只不過圖書這兩者格外巧妙顯著罷了。於是聖人依據它畫出卦來;卦畫一立,吉凶就已經含在裡面。
蓋是陰陽往來交錯於其間,其時則有消長之不同。長者便為主,消者便為客。事則有當否之或異,當者便為善,否者便為惡。即其主客、善惡之辨,而吉凶見矣。故曰“八卦定吉凶”。吉凶既決定而不差,則以之立事,而大業自此生矣。此聖人作《易》,教民占筮,而以開天下之愚,以定天下之志,以成天下之事者如此。
這是因為陰陽在卦裡往來交錯,就時勢來說便有消與長的差別:正在生長的一方為主,正在消退的一方為客;就事情來說便有得當與不得當的差異:得當的就是善,不得當的就是惡。就在這主與客、善與惡的分辨之中,吉凶便顯現出來了,所以《繫辭傳》說「八卦判定吉凶」。吉凶既已決斷而不差錯,據以行事,偉大的功業就由此產生。聖人作《易》、教百姓卜筮,用來開發天下人的蒙昧、安定天下人的心志、成就天下人的事業,其道理就是這樣。
自伏犧而下,但有此六畫,而未有文字可傳。到得文王、周公,乃繫之以辭。故曰“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大率天下之道,只是善惡而已,但所居之位不同,所處之時既異,而其幾甚微,只為天下之人不能曉會,所以聖人因占筮之法以曉人,使人居則觀象玩辭,動則觀變玩占,不迷於是非得失之途。
從伏羲以下,只有這六畫之卦,還沒有文字可以流傳。到了文王、周公,才給卦爻繫上文辭,所以《繫辭傳》說「聖人設立卦體、觀察物象、繫上文辭,從而闡明吉凶」。大體說來,天下的道理只是一個善與惡罷了,只因人所處的地位不同、所遇的時勢各異,而善惡轉關的苗頭又極其細微,天下人無法領會,所以聖人借占筮的方法來點醒眾人,使人平居時觀象玩辭、行動時觀變玩占,不至於在是非得失的岔路上迷失方向。
所以是書夏商周皆用之,其所言雖不同,其辭雖不可盡見,然皆太卜之官掌之,以為占筮之用。自伏犧而文王周公,雖自略而詳,所謂占筮之用則一。蓋即占筮之中,而所以處置是事之理,便在裡了。故其法若粗淺,而隨人賢愚皆得其用。
所以這部書夏、商、周三代都用它:三代所講的雖然不同,文辭如今也不能全都見到,但都由太卜之官掌管,作占筮之用。從伏羲到文王、周公,內容雖由簡略變為詳密,所謂供占筮使用這一點卻是一致的。因為就在占筮之中,處置這件事所依據的道理已經含在裡頭了,所以這套辦法看似粗淺,卻無論人賢明還是愚鈍都能各得其用。
雖是有定象,有定辭,皆是虛說此個地頭,合是如此處置,初不黏著物上。故一卦一爻,足以包無窮之事,此所以見《易》之為用,無所不該,無所不遍,但看人如何用之耳。易如鏡相似,看甚物來。
雖說卦有定象、爻有定辭,那都只是虛設一個地步,說明處在這種境地就該這樣處置,本來並不粘著在某一件具體事物上。所以一卦一爻,足以涵蓋無窮無盡的事情,由此可見《易》的功用無所不賅、無所不遍,只看人怎樣去用它罷了。《易》就好比一面鏡子,隨便什麼東西照過來——
都能照得。如所謂“潛龍”,只是有個“潛龍”之象,自天子至於庶人,看甚人來都使得。孔子說作龍德而隱,便是就事上指殺說來。然會看底,雖孔子說也活,也無不通。
什麼東西都能照得出來。譬如所謂「潛龍」,不過是立了一個「潛龍」的象,上自天子下到平民,無論什麼人來用都用得上。孔子在《文言》裡把它講成「有龍的德性而隱居不出」,那便是落到具體人事上說死了。不過會讀的人,即便讀孔子這樣的說法,也仍舊是活的,處處講得通。
不會看底,雖文王周公說底也死了。須知得他是假託說,是包含說。假託,謂不惹著那事。包含,是說個影像在這裡,無所不包。
不會讀的人,就算是文王、周公所繫的辭,到他手裡也成了死句。必須懂得卦爻辭是「假託」著說、「包含」著說的:所謂假託,是說它並不指定某一件具體的事;所謂包含,是說它只擺出一個大致的影像在這裡,因而無所不包。
易之有象,其取之有所從,其推之有所用,非苟為寓言也。然兩漢諸儒,必欲究其所從,則既滯泥而不通。王弼以來,直欲推其所用,則又疏略而無據。二者皆失之一偏,而不能闕其所疑之過也。
《易》裡有象,它的取象各有來路,它的推衍各有用處,並不是隨便設個寓言了事。然而兩漢的儒者一味要追究每個象的來路,結果拘泥而講不通;王弼以來的人又一味要推求象的用處,結果疏略而沒有依據。這兩種做法都失之偏頗,都犯了不肯把可疑之處暫且空著的毛病。
且以一端論之,乾之為馬,坤之為牛,《說卦》有明文矣。馬之為健,牛之為順,在物有常理矣。至於案文責卦,若《屯》之有馬而無乾,《離》之有牛而無坤,《乾》之六龍,則或疑於震,坤之“牝馬”,則當反為乾,是皆有不可曉者。
姑且舉一端來說:《乾》取象為馬、《坤》取象為牛,《說卦傳》有明文;馬性剛健、牛性柔順,在物性上也是常理。可是一旦照著經文去追究卦象,就會發現《屯》卦辭中有馬而卦體中並無《乾》,《離》卦辭中有牛而卦體中並無《坤》;《乾》卦講「六龍」,龍又像是《震》的象;《坤》卦講「牝馬」,按馬屬乾又該反過來算作《乾》。這些都有講不明白的地方。
是以漢儒求之《說卦》而不得,則遂相與創為互體、變卦、五行、納甲、飛伏之法。參互以求,而幸其偶合。其說雖詳,然其不可通者,終不可通。其可通者,又皆傅會穿鑿,而非有自然之勢。唯其一二之適然而無待於巧說者,為若可信,然上無所關於義理之本原,下無所資於人事之訓戒,則又何必苦心極力以求於此,而欲必得之哉!
因此漢代儒者在《說卦傳》裡找不到根據,就共同創出「互體」「變卦」「五行」「納甲」「飛伏」這些辦法,交錯參配地推求,指望偶然湊合。這些說法雖然細密,可是講不通的終究講不通;即使講得通的,也都是牽強附會、生硬穿鑿,並沒有自然而然的勢理。只有其中一兩處恰好吻合、不必靠巧辯就能說通的,看去像是可信,然而向上與義理的本原毫不相關,向下對人事的訓誡毫無幫助,那又何必費盡苦心氣力去追求,非要求得不可呢!
故王弼曰:義苟應健,何必乾乃為馬;爻苟合順,何必坤乃為牛?而程子亦曰:理無形也,故假象以顯義。此其所以破先儒膠固支離之失,而開後學玩辭玩占之方,則至矣。然觀其意,又似直以《易》之取象,無復有所自來,但如《詩》之比興,孟子之譬喻而已。如此則是《說卦》之作,為無所與於易。而“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者,亦剩語矣。
所以王弼說:卦義只要應於剛健,何必一定要《乾》才取象為馬;爻義只要合於柔順,何必一定要《坤》才取象為牛?程頤也說:理沒有形體,所以借卦象來顯明義理。他們兩位用來打破前代學者膠柱支離的毛病、開啟後學玩辭玩占的門徑,可謂極有功了。不過體會他們的意思,又好像乾脆認為《易》的取象根本沒有來歷,只不過像《詩經》的比、興和《孟子》的譬喻罷了。照這樣講,《說卦傳》的寫作就與《易》毫不相干,《繫辭傳》所說「近處取象於人身、遠處取象於萬物」也成了多餘的話。
故疑其說亦若有未盡者,因竊論之,以為《易》之取象,固必有所自來,而其為說,必已具於太卜之官,顧今不可復考,則姑闕之。而直據辭中之象,以求象中之意,使足以為訓戒,而
所以我懷疑他們的說法也還有未盡之處,因而私下議論:《易》的取象一定有它的來歷,講解這些取象的條例當初也一定完備地掌握在太卜之官手裡,只是今天已無從查考,那就姑且空著。眼下只依據卦爻辭中現成的象,去尋求象裡所含的意旨,使它足以充當訓誡——此處底本有脫文。
《易》之象似有三樣:有本畫自有之象,如奇畫象陽、偶畫象陰是也;有實取諾物之象,如乾坤六子,以天地雷風之類象之是也;有只是聖人自取象來明是義者,如“白馬翰如”、“載鬼一車”之類是也。
《易》的象似乎有三類:一是卦畫本身就帶有的象,如奇畫象徵陽、偶畫象徵陰;二是確實取自具體事物的象,如《乾》《坤》與震、巽、坎、離、艮、兌「六子」,分別用天、地、雷、風一類來取象;三是聖人臨時自取一個物象來闡明某個意思的,如《賁》卦「白馬翰如」、《睽》卦「載鬼一車」之類。
易有象辭,有占辭,有象占相渾之辭。
《易》的文辭可以分作三種:有專講物象的「象辭」,有專斷吉凶的「占辭」,也有象與占混合在一起的辭。
問:王弼說初上無陰陽定位,如何?曰:伊川說陰陽奇偶,豈容無也?《乾》上九“貴而五位”。《需》上六不當位,乃爵位之位,非陰陽之位,此說最好。
有人問:王弼說初爻、上爻沒有固定的陰陽之位,這話怎麼樣?朱熹說:程頤講爻位有奇有偶,怎麼會沒有陰陽?《乾》卦上九說「貴而無位」(原文「五位」為「無位」之訛),《需》卦上六說「不當位」,那裡所說的「位」是指爵祿職位,不是陰陽之位——程頤這個說法最好。
《易》只是為卜筮而作,故《周禮》分明言太卜掌三《易》:《連山》、《歸藏》、《周易》。古人於卜筮之官,立之凡數人。秦去古未遠,故《周易》亦以卜筮得不焚。今人說《易》是卜筮之書,便以為辱累了易。見夫子說許多義理,便以為《易》只是說道理,殊不知其言吉凶悔吝皆有理,而其教人之意無不在也。
《易》本來只是為卜筮而作,所以《周禮》明明白白說太卜這一官職掌管三種《易》:《連山》《歸藏》《周易》。古人在卜筮這一職事上,一共設了好幾員官。秦代距離古時不遠,還曉得《易》的本來用處,所以《周易》也因是卜筮之書而免於焚燬。如今的人一聽說《易》是卜筮之書,就覺得這是玷辱了《易》;看到孔子講了許多義理,就以為《易》只是講道理的書,殊不知它所說的吉、凶、悔、吝件件都有理在,而教誨人的用心也無一處不寓於其中。
今人卻道聖人言理,而其中固有卜筮之說,他說理後,說從那卜筮上來作麼?上古之時,民心昧然,不知吉凶之所在。故聖人作《易》,教之卜筮,使吉則行之,凶則避之。此是開物成務之道。故《繫辭》云:“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正謂此也。
如今的人卻說聖人是講義理的,其中固然夾雜著卜筮之說——照這麼講,聖人既已在說理,又何必扯到卜筮上去呢?上古時候,民眾心智蒙昧,不知道吉凶在哪裡,所以聖人作《易》,教他們卜筮,遇吉就去做,遇凶就避開,這正是「開通萬物、成就事業」的辦法。所以《繫辭傳》說「用來通達天下人的心志,用來奠定天下人的功業,用來裁斷天下人的疑惑」,講的就是這件事。
初但有占而無文,往往如今之環環相似耳。今人因《火珠林》起課者,但用其爻而不用其辭,則知古者之占,往往不待辭而後見吉凶。又云,如左氏所載得《屯》之比,既不用《屯》之辭,亦不用《比》之辭,卻自別推一法。
最初只有占法而沒有文字,情形往往與今天民間擲珓一類的簡便法相似。如今依《火珠林》一繫納甲法起課的人,只用爻位而不用卦爻辭,可見古人占卜常常不必等到有辭才判定吉凶。朱熹又說:像《左傳》所記占得《屯》卦變為《比》卦那一例,既不用《屯》卦的辭,也不用《比》卦的辭,而是另按一套方法推斷。
至文王周公,方作彖爻之辭,使人得此爻者,便觀此辭之吉凶。至孔子,又恐人不知其所以然,故又復逐爻解之。謂此爻所以吉者,謂以中正也。此爻所以凶者,謂不當位也。明明言之,使人易曉耳。至如《文言》之類,卻是就上面發明道理,非是聖人作《易》,專為說道理以教人也。須見聖人本意,方可學易。
到文王、周公,才作出卦辭與爻辭,使人占得某一爻,就能憑這條辭看出吉凶。到孔子,又怕人不明白其中的所以然,於是逐爻加以解釋:說這一爻之所以吉,是因為它居中而又得正;這一爻之所以凶,是因為它所處的位不相當。件件講得明明白白,好讓人容易領會。至於《文言》一類,則是就著經文再往上發揮義理,並不是說聖人作《易》專為講道理來教人。必須先看清聖人的本意,然後才談得上學《易》。
聖人作易,本是使人卜筮,以決所行之可否,而因之以教人為善。如嚴君平所謂與人子言依於孝,與人臣言依於忠者。故卦爻之辭,只是因依象類,虛設於此,以待叩而決者,使以所值之辭,決所疑之事。似若假之神明,而亦必有是理而後有是辭。理無不正,故其丁寧告戒之辭,皆依於正。天下之動,所以正夫一,而不謬於所之也。
聖人作《易》,本意是讓人用卜筮判定所行之事可行與否,並借這個機會教人向善,就像漢代嚴君平在成都賣卜,對做兒子的就依著孝道講,對做臣子的就依著忠道講一樣。所以卦爻辭只是依傍著物象門類,虛設在這裡,等著有人來問而替他決斷,使他憑所占到的那條辭去解決所疑的事。看上去像是借重神明,其實一定先有這個理,然後才有這樣的辭。理沒有不正的,所以那些叮嚀告誡的話都歸結到「正」上。天下的一切行動,所以能歸於純一之正,而不至於走錯方向。
卦爻之辭,本為卜筮者斷吉凶,而因以訓戒。至《彖》、像》、《文言》之作,始因其吉凶訓戒之意,而推說其義理以明之。後人但見於孔子所說義理,而不復推本文王周公之本意。因鄙卜筮為不足言,而其所以言《易》者,遂遠於日用之實,類皆牽合委曲,偏主一事而言,無復包含該貫曲暢旁通之妙。
卦爻辭本來是替卜筮的人判斷吉凶,並借這個機會施加訓誡的。到《彖傳》《象傳》《文言》寫成,才順著這些吉凶訓誡的用意,推衍出義理來加以闡明。後人只看見孔子所講的義理,不再回過頭去推究文王、周公當初繫辭的本意,於是鄙薄卜筮,以為不值一談;這樣一來,他們講《易》就離日用實事越來越遠,大都牽強附會、曲為之說,偏執於某一件事情來講,再沒有那種包羅貫通、曲盡而又旁達的妙處了。
若但如此,則聖人當時,自可別作一書,明言義理,以詔後世。何用假託卦象,為此艱深隱晦之辭乎?大抵《易》之書,本為卜筮而作,故其辭必根於象數,而非聖人己意之所為。其所勸戒,亦以施諸筮得此卦此爻之人,而非反以戒夫卦爻者。
假如《易》真的只是如此,那聖人當年儘可以另寫一部書,明明白白講義理來曉諭後世,又何必假託卦象,寫下這些艱深隱晦的文辭呢?大體說來,《易》這部書本為卜筮而作,所以它的辭一定植根於象與數,並不是聖人憑自己心意隨口造出來的。它所勸勉告誡的對象,也是筮得這一卦、這一爻的人,而不是反過來去告誡卦爻本身。
近世言《易》者,殊不如此,所以其說雖有義理,而無情意。雖大儒先生,有所不免。比因玩索,偶幸及此,私竊自慶,以為天啟其衷,而以語人,人亦未見有深曉者。
近世講《易》的人全不是這樣,所以他們的解說雖有一番義理,卻沒有切於人事的情味;即使是大儒先生,也難免這個毛病。我近來玩味探索,僥倖想到這一層,私下暗自慶幸,以為是上天啟發了我的心思;可是拿去告訴別人,也不見有誰能深切體會。
《易》中都是貞吉,不曾有不貞吉;都是利貞,不曾說利不貞。如占得《乾》卦,
《易》中說的都是「守正才吉」,從來沒有說過不守正也能吉;都是「利於守正」,從來沒有說過利於不守正。譬如占得《乾》卦——此處底本有脫文。
蔡氏元定曰:天下之萬聲,出於一闔一闢。天下之萬理,出於一動一靜。天下之萬數,出於一奇一偶。天下之萬象,出於一方一圓。盡起於乾坤二畫。
蔡元定(朱熹的摯友與助手,與朱熹同撰《易學啟蒙》)說:天下的千萬種聲音,出於口的一合一開;天下的千萬條道理,出於一動一靜;天下的千萬種數目,出於一奇一偶;天下的千萬種形象,出於一方一圓。歸根到底,全都發端於《乾》《坤》那一陽一陰兩畫。
許氏衡曰:初,位之下,事之始也,以陽居之,才可以有為矣。或恐其不安於分也,以陰居之,不患其過越矣。或恐其軟弱昏滯,未足以趨時也。大抵柔弱則難濟,剛健則易行。或諸卦柔弱而致凶者,其數居多。
許衡(元初大儒)說:初爻處在最下的位置,是一件事的開端。以陽爻居初,才具足以有所作為,但也許要擔心他不安於本分;以陰爻居初,不必憂慮他越分躁進,但也許要擔心他軟弱昏沉,不足以趁時而動。大體上柔弱就難以濟事,剛健就容易見行;各卦之中因柔弱而招致凶險的,為數居多。
若總言之,居初者,易貞。居上者,難貞。易貞者,由其所適之道多。難貞者,以其所處之位極。故六十四卦初爻多得免咎,而上每有不可救者。始終之際,其難易之不同蓋如此。
若總的來說,居初位的容易守正,居上位的難以守正。容易守正,是因為他前面可走的路還多;難以守正,是因為他所處的位置已到盡頭。所以六十四卦的初爻大多能免於過錯,而上爻卻每每有無可挽救的。一始一終之間,難易的分別大致就是這樣。
二與四,皆陰位也:四雖得正,而猶有不中之累,況不得其正乎?二雖不正,而猶有得中之美,況正而得中者乎?四,近君之位也。二,遠君之位也。其勢又不同。此二之所以“多譽”,四之所以“多懼”也。二中位,陰陽處之,皆為得中。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謂。具才若此,故於時義為易合。時義既合,則吉可斷矣。
二與四都屬陰位。四爻即便以陰居陰而得正,仍有不居中的拖累,何況本來就不得其正的呢?二爻即便以陽居陰而不正,仍有居中的好處,何況既得正又居中的呢?再說四是接近君位的地方,二是遠離君位的地方,處境又各不相同。這就是《繫辭傳》所說二爻「多譽」、四爻「多懼」的緣故。二是下卦的中位,陰爻陽爻居之都算得中;所謂「中」,就是不偏不倚、無過無不及。才質如此,所以容易與一時的卦義相契合;既與時義相合,吉便可以斷定了。
卦爻六位,惟三為難處。蓋上下之交,內外之際,非平易安和之所也。
一卦六個爻位,唯獨第三位最難安處:它正當上卦與下卦交接、內體與外體交界的地方,不是一個平易安穩的處所。
四之位近君,“多懼”之地也。以柔居之,則有順從之美。以剛居之,則有僭逼之嫌。然又須問,居五者,陰邪陽邪?以陰承陽,則得於君而勢順。以陽承陰,則得於君而勢逆。勢順則無不可也,勢逆則尤忌上行,而凶咎必至。
四位靠近君位,是所謂「多懼」之地。以柔爻居之,便有順從的美德;以剛爻居之,便有僭越逼上的嫌疑。不過還須追問一句:居五位的是陰爻還是陽爻?以陰爻上承陽爻,既得君心而形勢也順;以陽爻上承陰爻,雖得君心而形勢卻逆。形勢順時無所不可,形勢逆時尤其忌諱再往上進逼,否則凶險與災咎必然招來。
以陽承陽,以陰承陰,皆不得於君也。然陽以不正而有才,陰以得正而無才,故其勢不同。有才而不正,則貴於寡慾,故乾之諸四,多得免咎。無才而得正,則貴乎有應,故艮之諸四,皆以有應為優,無應為劣。獨坤之諸四,能以柔順處之,雖無應援,亦皆免咎。此又隨時之義也。
以陽爻上承陽爻、以陰爻上承陰爻,同性不相求,都得不到君主的信任。不過陽居四位雖不得正卻有才幹,陰居四位雖得正卻少才幹,所以兩者的情勢不同。有才幹而不得正的,可貴之處在於寡慾自斂,所以凡以《乾》為體的各卦,四爻多能免於過錯;沒有才幹而得正的,可貴之處在於上下有應援,所以凡以《艮》為體的各卦,四爻都以有應為優、無應為劣。唯獨以《坤》為體的各卦,四爻能以柔順自處,即便無人應援,也都能免於災咎。這又是隨時制宜的道理。
五,上卦之中,乃人君之位也。諸爻之德,莫精於此。能首出乎庶物,不問何時,克濟大事。《傳》謂五“多功”者此也。
五爻居上卦之中,正是君主的位置。各爻的德性,沒有比這一爻更精粹的:它能像《乾·彖傳》所說那樣「首出庶物」,超然領袖群倫,無論碰上什麼時勢,都能成就大事。《繫辭傳》說五爻「多功」,就是這個緣故。
上,事之終,時之極也。其才之剛柔,內之應否,雖或取義,然終莫及上與終之重也。是故難之將出者,則指其可由之方。事之既成者,則亦以可保之道。義之善或不必勸,則直云其吉也。勢之惡或不可解,則但言其凶也。質雖不美,而冀其或改焉,則猶告之。位雖處極,而見其可行焉,則亦諭之。大抵積微而盛,過盛而衰,有不可變者,有不能不變者。《大傳》謂“其上易知”,豈非事之已成乎?
上爻是一件事的終點、一個時局的盡頭。它自身才質的剛柔、與內卦是否相應,雖然有時也用來取義,但終究比不上「居上」「處終」這兩點分量重。因此,眼看災難將要脫出的,就指點他一條可走的路;事情已經完成的,就告訴他保住成果的辦法。若義理本善、不必再加勸勉,就徑直說它吉;若形勢險惡、無從化解,就只說它凶。稟質雖然不美,還指望他或許能改,就仍舊告誡他;位置雖已到極處,卻看出他還有可行之路,就也開導他。大體說來,事情由細微積累而昌盛,過於昌盛就轉向衰敗,其中有不可改變的,也有不能不變的。《繫辭傳》說「上爻的吉凶容易看清」,不正因為事情已經定局了嗎?
胡氏一桂曰:上下體雖相應,其實陽爻與陰爻應,陰爻與陽爻應,若皆陽皆陰,雖屬相應之位,則亦不應矣。然事固多變,動在因時,故有以有應而得者,有以有應而失者,亦有以無應而吉者,有以無應而凶者,斯皆時事之使然,不可執一而定淪也。
胡一桂(元代學者,著《周易本義附錄纂疏》)說:上下兩體雖然位位相對,其實要陽爻與陰爻相應、陰爻與陽爻相應才算數;如果兩爻同為陽或同為陰,即便處在相應的位次上,也算不得相應。然而事情本多變化,行動須隨時制宜,所以有因為有應而得利的,也有因為有應反而失利的;有因為無應而得吉的,也有因為無應而致凶的。這都是時勢事態所造成的,不能執定一端下斷語(原文「定淪」即「定論」)。
至若《比》五以剛中,上下五陰應之;《大有》五以柔中,上下五陽應之;《小畜》四以柔得應,上下五剛亦應之,又不以六爻之應例淪也。
至於像《比》卦九五以陽剛居中,上下五個陰爻都歸附應從它;《大有》卦六五以陰柔居中,上下五個陽爻都歸附應從它;《小畜》卦六四以柔得位而有應,上下五個剛爻也都應從它——這幾種情形,就不能拿六爻兩兩相應的常例來評斷了。
六十四卦皆以五為君位者,此《易》之大略也。此間或有居此位而非君義者,有居他位而有君義者,斯易之變,不可滯於常例。
六十四卦都以第五爻為君位,這是《易》的大致通例。其中偶爾也有身居五位卻不取君主之義的,也有居在別的爻位反而含有君主之義的,這屬於《易》的變例,不可拘泥於常規。
胡氏炳文曰:《易》卦之占,亨多,元亨少。爻之占,吉多,元吉少。元亨,大善而亨。元吉,大善而吉也。人之行事,善百一,大善千一,故以元為貴。然茲事也,請
胡炳文(元代學者,著《周易本義通釋》)說:《易》中卦辭的占斷,說「亨」的多,說「元亨」的少;爻辭的占斷,說「吉」的多,說「元吉」的少。所謂「元亨」,是極善而亨通;所謂「元吉」,是極善而吉利。人做事情,夠得上善的百中有一,夠得上大善的千中才有一個,所以以「元」為可貴。然而這件事,請——此處底本有脫文。
吳氏澄曰:時之為時,莫備於《易》。程子謂之隨時變易以從道。夫子《傳》六十四《彖》,獨於十二卦發其凡,而贊其時與時義、時用之大,一卦一時,則六十四時不同也。一爻一時,則三百八十四時不同也。始於《乾》之《乾》,終於《未濟》之《未濟》,則四千九十六時,各有所值。引而伸,觸類而長,時之百千萬變無窮,而吾之所以時其時者,則一而已。
吳澄(元代大儒,著《易纂言》)說:講「時」的道理,沒有比《易》更完備的了,程頤所謂「隨著時勢變易而順從於道」,正是此意。孔子為六十四卦作《彖傳》,唯獨在十二個卦下揭出通例,讚歎它們「時」「時義」「時用」的重大。一卦代表一個時,六十四卦就是六十四種不同的時;一爻代表一個時,三百八十四爻就是三百八十四種不同的時。若卦卦相變,從《乾》之《乾》起,到《未濟》之《未濟》止,共四千零九十六種時,各有所值。再加以推引伸展、觸類增益,時的變化千百萬端沒有窮盡,而我用來因應各種時的那個根本,卻始終只是一個。
薛氏瑄:六十四卦,只是一奇一偶。但因所遇之時,所居之位不同,故有無窮之事變。如人只是一動一靜,但因時位不同,故有無窮之道理。此所以為《易》也。
薛瑄(明代理學家,學者稱敬軒先生)說:六十四卦,說到底只是一奇一偶兩畫的排布,只因所遇的時勢、所居的位次各不相同,才生出無窮無盡的事變。就像人的舉止不過一動一靜,只因時與位不同,才生出無窮無盡的道理。這正是《易》之所以為《易》。
蔡氏清曰:《乾》卦卦辭,只是要人如《乾》。《坤》卦卦辭,只是要人如《坤》,至如《蒙》、《蠱》等卦,則又須反其義。此有隨時而順之者,有隨時而制之者。易道只是時。時則有此二義,在學者細察之。
蔡清(明代學者,著《易經蒙引》)說:《乾》卦的卦辭,無非要人效法《乾》的剛健;《坤》卦的卦辭,無非要人效法《坤》的柔順。至於《蒙》《蠱》一類卦,則又須反過來用它的意思——蒙昧就要去啟發,敗壞就要去整治。可見有隨順時勢而因任的,也有針對時勢而裁制的。《易》道說到底只是一個「時」字,而「時」裡含著順與制這兩層意思,學者要仔細體察。
周公之繫爻辭,或取爻德,或取爻位,又或取本卦之時與本爻之時,又或兼取應爻,或取所承、所乘之爻。有承、乘、應與時位兼取者,有僅取其一二節者,又有取一爻為眾爻之主者。大概不出此數端。
周公給各爻繫上爻辭,有的取這一爻自身的德性即剛柔中正,有的取它所處的位次,有的取全卦的時勢與該爻當下的時機,有的兼取與它相應的那一爻,有的取它所承的上爻或所乘的下爻。有把承、乘、應與時、位幾項合併取用的,有只取其中一兩項的,也有把某一爻當作眾爻之主來取義的。大致不出這幾種情形。
綱領三·論讀《易》之法及諸家醇疵
王氏通曰:《易》之憂患,業業焉,孜孜焉。其畏天憫人,思及時而動乎!繁師玄曰:遠矣!吾視《易》易之道何其難乎!曰:有是夫!“終日乾乾”可也。
王通說:《易》所含的憂患意識,是那樣兢兢業業、孜孜不倦。它敬畏天命、悲憫世人,大概是要人及時而動吧!弟子繁師玄說:太深遠了!我看《易》,只覺得《易》道何其難懂啊!王通說:正是這樣啊!能做到《乾》卦九三所講的「整天勤勉不懈」,也就可以了。
劉炫問《易》,曰:聖人於《易》,沒身而已,況吾儕乎?炫曰:吾談之於朝,無我敵者。不答。退謂門人曰:“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
劉炫向王通請教《易》,王通說:聖人對於《易》,也只是終身鑽研罷了,何況我們這些人呢?劉炫說:我在朝廷上談《易》,沒有人能駁倒我。王通不作回答。等劉炫退下,王通對門人說:《繫辭傳》講「默默地成就它,不必說話而人自信服,全在於德行」。
北山黃公善醫,先寢食而後針藥。汾陰侯生善筮,先人事而後說卦。
北山的黃公擅長醫術,總是先調理病人的睡眠飲食,然後才用針砭湯藥;汾陰的侯生擅長筮占,總是先考察人事的是非曲直,然後才講解卦象。
邵子曰:知《易》者不必引用講解,是為知《易》。孟子之言,未嘗及《易》,其間《易》道存焉,但人見之者鮮耳。人能用《易》,是為知《易》。如孟子,可謂善用《易》者也。
邵雍說:真懂《易》的人,不必開口就引經據典地講解,這才叫懂《易》。孟子說話從不曾提到《易》,可他的話裡處處有《易》道在,只是能看出來的人很少罷了。人能把《易》用在自身行事上,才叫懂《易》;像孟子,就可以說是善於用《易》的人。
程子曰:觀《易》須看時,然後觀逐爻之才。一爻之中,當包函數意,聖人常取其重者而為之辭。亦有《易》中言之已多,取其未嘗言者,又有且言其時,不及其爻之才者。皆臨時參考,須先看卦,乃看得辭。
程頤說:讀《易》必須先看清全卦的時勢,然後再逐爻考察各爻的才質。一爻之中往往包含好幾層意思,聖人通常只取其中最要緊的一層來繫辭;也有些意思《易》中已經講得很多了,就轉取尚未講過的一面;還有只講這一爻所處的時勢,而不涉及它才質的。這些都要臨文參酌,總之須先看卦,才看得懂辭。
古之學者,皆有傳授。如聖人作經,本欲明道。今人若不先明義理,不可治經。蓋不得傳授之意云爾。如《繫辭》本欲明《易》,若不先求卦義,則看《繫辭》不得。
古時候做學問的人,都有師徒傳授。聖人作經,本意是要闡明大道;如今的人如果不先弄明白義理,就沒法治經,因為他沒有得到師承傳授的用意。譬如《繫辭傳》本是為闡明《易》而作,倘若不先求得卦本身的意義,那《繫辭傳》也就讀不懂。
《易》須是默識心通,只窮文意,徒費力。
讀《易》必須默默體會、心中自然貫通;如果只在字面文句上死摳,不過白費氣力。
朱子曰:看《易》須是看他卦爻未畫以前,是怎模樣,卻就這上見得他許多卦爻象數,是自然如此,不是杜撰。且《詩》則因風俗世變而作,《書》則因帝王政事而作。《易》初未有物,只是懸空說出。當其未有卦畫,則渾然一太極。在人則是喜怒哀樂未發之中,一旦發出,則陰陽吉凶,事事都有在裡面。人須是就至虛靜中,見得這道理周遮通瓏方
朱熹說:讀《易》必須去看卦爻還沒畫出以前是個什麼樣子,就在這上頭見得那許多卦爻象數原是自然如此,並不是人憑空杜撰的。《詩》是因風俗世道的變遷而作,《書》是因帝王的政事而作,《易》起初卻沒有一個現成的事物,只是憑空說出來的。當卦畫還沒有的時候,渾然只是一個太極;就人身上說,便是《中庸》所謂喜怒哀樂未曾發動時的「中」。一旦發動出來,陰陽吉凶樣樣都在裡頭了。人必須在極虛極靜的心境中,才見得這個道理周遍圓通——此處底本有脫文。
經書難讀,而此經為尤難。蓋末開卷時,已有一重象數大概功夫。開卷之後,經文本意,又多被先儒硬說殺了,令人看得意思侷促,不見本來“開物成務”活法。
經書都難讀,而這部《易》尤其難。因為還沒翻開書本,就先有一重象數方面的基本功夫要做;翻開之後,經文的本意又多被前代儒者生硬地講死了,弄得人看起來意思侷促,見不到《易》本來「開通萬物、成就事業」那種靈活的用法。
《易》不比《詩》《書》,他是說盡天下後世無窮無盡底事理,只一兩個字,便是一個道理。人須是經歷天下許多事變,讀易方知各有一理,精審端正。今既未盡經歷,非是此心大段虛明寧靜,如何見得?
《易》不比《詩》《書》,它把天下後世無窮無盡的事理都說盡了,往往一兩個字就含著一層道理。人必須親身經歷過天下許多事變,讀《易》才知道每一條都各有其理,才體會得精細審慎、端正不偏。如今既然閱歷還不夠,若不是這顆心格外虛明寧靜,又怎麼見得到?
看《易》若是靠定象去看,便滋味長。若只憑地懸空看,也沒甚意思。又曰:說《易》“得其理,則象數在其中”,固是如此。然泝流以觀,卻須先見象數的當下落,方說得理不走作。不然,事無實證,則虛理易差也。
讀《易》如果緊扣著卦象去看,滋味就格外悠長;若只這樣憑空懸想著去看,也就沒多大意思。朱熹又說:講《易》的人說「把握住義理,象數自然就在其中」,固然不錯;不過溯流而上地考察,還須先看清象數確切的著落處,講起理來才不至於走樣。否則事情沒有實證,憑空說的理就容易出偏差。
今人讀《易》,當分為三等。看伏犧之《易》,如未有許多《彖》、《象》、《文言》說話,方見得《易》之本意,只是要作卜筮用。及文王周公分為六十四卦,添入《乾》“元亨利貞”,《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已是文王周公自說出一般道理了。
今天的人讀《易》,應當分作三層來看。看伏羲的《易》,就當作還沒有那許多《彖傳》《象傳》《文言》的話,只剩下六畫之卦,這才見得《易》的本意只是供卜筮之用。等到文王、周公把它分作六十四卦並繫上文辭,添入《乾》卦的「元亨利貞」、《坤》卦的「元亨,利牝馬之貞」,那已經是文王、周公自己說出的一套道理了。
然猶是就人占處說。如占得《乾》卦,則大亭而利於正耳。及孔子繫《易》,作《彖》、《象》、《文言》,則以“元亨利貞”為乾之四德。以上論讀《易》。
不過這仍舊是就人占卦的角度來講的:如占得《乾》卦,無非是說大為亨通而利於守正罷了(原文「亭」為「亨」字之訛)。到孔子為《易》繫辭,作《彖傳》《象傳》《文言》,才把「元、亨、利、貞」講成《乾》的四種德性。以上是討論讀《易》的方法。
孔氏穎達曰;龍出於河,則八卦宣其象。麟傷於澤,則“十翼”彰其用。業資幾聖,時歷三古。及秦亡金鏡,未墜斯文。漢理珠囊,重興儒雅。其傳《易》者,西都則有丁、孟、京、田,東都則有荀、劉、馬、鄭。大體更相祖述,非有絕倫。唯魏世王輔嗣之注,獨冠古今。所以江左諸儒,並傳其學,河北學者,罕能及之。
孔穎達說:龍馬負圖出於黃河,八卦便宣示了它的物象;麒麟在大野之澤被獵傷(孔子因此絕筆《春秋》),「十翼」便彰明瞭《易》的功用。這番事業憑藉幾位聖人接續完成,時間跨越上古、中古、下古三個時代。等到秦朝喪失了治國的明鏡,這一脈斯文卻沒有墜地;漢朝整理秘府藏書,儒雅之學重新興起。傳《易》的人,西漢長安有丁寬、孟喜、京房、田王孫,東漢洛陽有荀爽、劉表、馬融、鄭玄,大體上彼此因襲祖述,並沒有誰特別出眾。只有魏代王弼的注獨冠古今,所以江東一帶的學者都傳習他的學問,而黃河以北的學者很少能趕得上。
其江南義疏,十有餘家,皆辭尚虛玄,義多浮誕。原夫《易》理難窮,雖復玄之又玄,至於垂範作則,便是有而教有。若論住內住外之空,就能就所之說,斯乃義涉於釋氏,非為教於孔門也。
江南一帶的《易》義疏有十幾家,文辭都崇尚虛玄,義理多半浮誇荒誕。推究起來,《易》理固然難以窮盡,縱使玄妙到「玄之又玄」的地步,可一到垂示典範、樹立法則的層面,就是就著實有來教人應付實有。至於討論心識住在內還是住在外的那種「空」,講能觀之心與所觀之境的那一套,那是義理已滑入佛家,不是孔門的教法了。
程子曰:邵堯夫先生之學,得之於李挺之。挺之得之穆伯長,伯長得之華山希夷陳圖南先生。朔其源流,遠有端緒。今穆李之言,及其行事,概可見矣。而先生淳一不雜,汪洋浩大,乃其所自得者多矣。
程顥說:邵雍(字堯夫)的學問,是從李之才(字挺之)那裡得來的;李之才得自穆修(字伯長),穆修得自華山陳摶(字圖南,號希夷先生)。追溯它的源流,遠遠地自有頭緒可尋。如今穆修、李之才的言論和行事,大概還看得到;而邵先生的學問純一不雜、汪洋浩大,那是他自己體悟所得的居多。
尹氏火享曰;伊川先生踐履盡易,其作《傳》只是因而寫成。熟讀玩味,既可見矣。
尹焞(程頤門人,原文「火享」二字為「焞」字拆訛)說:伊川先生程頤一生的躬行實踐,已經把《易》理體現無遺;他作《伊川易傳》,只是順著自己所行寫出來罷了。把這部書反覆熟讀玩味,自然可以看出這一點。
朱子門人間“當期”,曰:《易》卦之位,震東、離南、兌西、坎北者為一說,十二闢卦分屬十二辰者為一說。及焦延壽為卦氣直日之法,乃合二說而一之。既以八卦之震離兌坎二十四爻直四時,又以十二闢卦直十二月。且為分四十八卦為之公侯卿大夫,而六日七分之說生焉。
朱熹的門人問「當期之日」的算法,朱熹說:《易》卦的方位,一說是《震》居東、《離》居南、《兌》居西、《坎》居北,這是後天卦位;另一說是十二消息卦(闢卦)分別配屬十二地支。到焦延壽創出「卦氣直日」之法,才把兩說合而為一:既用《震》《離》《兌》《坎》四卦的二十四爻分值四時二十四節氣,又用十二闢卦分值十二個月;再把其餘四十八卦分作公、侯、卿、大夫四等,於是每卦值「六日七分」的說法就產生了。
若以八卦為主,則十二卦之乾不當為巳之闢。坤不當為亥之闢,艮不當侯於申酉,巽不當侯於戌亥。若以十二卦為主,則八卦之乾不當在西北,坤不當在西南,艮不當在東北,巽不當在東南。彼此二說,互為矛盾。且其分四十八卦為公侯卿大夫,以附於十二闢卦,初無法象,而直以意言,本已無所據矣。不待論其減去四卦二十四爻,而後可以見其失也。
若以八卦方位為準,那麼十二闢卦中《乾》就不該作巳月之闢,《坤》不該作亥月之闢,《艮》不該值於申、酉,《巽》不該值於戌、亥;若以十二闢卦為準,那麼八卦方位中《乾》就不該居西北,《坤》不該居西南,《艮》不該居東北,《巽》不該居東南。兩說彼此矛盾。何況把四十八卦分成公、侯、卿、大夫四等去附屬十二闢卦,本來就沒有取象的法則可依,只憑主觀意見排定,原已毫無根據;不必等到指出它減去坎離震兌四卦、二十四爻這一層,才看得出它的失誤。
揚雄《太玄》次第,乃是全用焦法。其八十一苜,蓋亦去其震離兌坎者,而但擬其六十卦耳。諸家於八十一首,多有作擬震離兌坎者。近世許翰始正其誤。至立踦蠃二贊,則正以七百二十九贊,又不足乎六十卦六日七分之數而益之。
揚雄《太玄經》的次第,完全採用焦延壽那套辦法。它的八十一「首」(原文「苜」為「首」字之訛),大概也是撇開《震》《離》《兌》《坎》四卦,只比擬其餘六十卦罷了。各家解《太玄》,多有把某些「首」說成比擬震、離、兌、坎的,直到近世許翰才糾正了這個錯誤。至於《太玄》另立「踦」「嬴」兩條讚辭,正是因為原有的七百二十九贊還湊不足六十卦「六日七分」之數,才添上去補足的。
恐不可反據其說,以正焦氏之說也。
所以恐怕不能反過來拿《太玄》的做法作依據,去校正焦延壽那一套卦氣之說。
先天圖非某之說,乃康節之說。非康節之說,乃希夷之說。非希夷之說,乃孔子之
「先天圖」不是我朱熹的說法,是邵雍(諡康節)的說法;不是邵雍的說法,是陳摶(希夷先生)的說法;不是陳摶的說法,而是孔子的——此處底本有脫文。
問伊川《易》說理太多,曰:伊川言聖人有聖人用,賢人有賢人用。若一爻只作一事,則三百八十四爻,止作得三百八十四事也。說得極好,然他解,依舊是三百八十四爻,止作得三百八十四事用也。
有人問:伊川的《易傳》講義理講得太多了。朱熹說:伊川曾講聖人有聖人的用法、賢人有賢人的用法,還說若一爻只當作一件事,那三百八十四爻就只夠用作三百八十四件事——這話講得極好;然而看他實際的解說,依舊是三百八十四爻只當作三百八十四件事來用。
《詩》《書》略看訓詁,解釋文義令通而已。卻只玩味本文,其道理只在本文。下面小字盡說,如何會過得他?若《易傳》卻可脫去本文。程子此書平淡地漫漫委曲,說得更無餘蘊,不是那敲磕逼匝出底義理,平鋪地放在面前,只如此等行文,亦自難學,如其他峭拔雄健之文卻可作,若《易傳》淡底文字,如何可及?
讀《詩》《書》,只須略看訓詁,把文義解釋通順就夠了,主要還是玩味經文本身,道理都在本文裡;底下小字註解說得再多,怎麼比得過本文?至於《伊川易傳》,卻可以脫開經文單看。程頤這部書平平淡淡、緩緩地曲折說來,把道理講得毫無剩義,不是那種硬敲硬逼擠出來的義理,而是平鋪直敘地擺在人面前。單是這樣的行文,本身就難學:別的峭拔雄健的文章還寫得出來,像《易傳》這樣平淡的文字,怎麼趕得上?
問《易傳》大概將三百八十四爻作人說,恐通未盡否?曰:也是。即是不可裝定作人說,看占得如何。有就事言者,有以位言者。以吉凶言之則為事,以終始言之則為時,以高下言之則為位,隨所作而看皆通。《繫辭》云:“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豈可裝定作人說?
有人問:《伊川易傳》大體上把三百八十四爻都當作人來講,恐怕未必處處講得通吧?朱熹說:正是如此。就是不可以死板地一律當作人來講,還要看所占的是什麼。爻辭有就事情說的,有就爻位說的:從吉凶上講便是事,從始終上講便是時,從高下上講便是位,隨著所占的對象去看,都能講通。《繫辭傳》說「不可當作一成不變的規條,只隨著變化而適應」,怎麼可以死板地一律當作人來講?
此書近細讀之,恐程《傳》得之已多,但不合全說作義理,不就卜筮上看,故其說有無頓著處耳。今但作卜筮看,而以其說推之,道理自不可易。
這部書我近來仔細讀過,覺得程頤《易傳》所得已經很多了,只是不該全當義理來講,不肯從卜筮的角度去看,所以他的解說有些地方安放不下、落不到實處。如今只把《易》當卜筮之書來看,再拿他的說法去推衍,那道理自然是顛撲不破的。
自秦漢以來,考象辭者,泥於術數,而不得其弘通簡易之法。談義理者,淪於空寂,而不適乎仁義中正之歸。求其因時立教以承三聖,不同於法而同於道者,則唯伊川先生程氏之書而已。
自秦漢以來,考究卦象與文辭的人,拘泥在術數裡,得不到那弘大通達、簡易平實的法門;談論義理的人,又淪入空虛寂滅,落不到仁、義、中、正的歸宿上。要找一個能因應時代設立教法、上承伏羲文王孔子三位聖人,做法雖與前聖不同而所守之道相同的,那就只有伊川先生程頤這部書了。
老蘇說《易》,專得於“愛惡相攻而吉凶生”以下三句。他把這六爻,似那累世相仇相殺底人相似看。這一爻攻那一爻,這一畫克那一畫,全不近人情。東坡見他恁地太粗疎,卻添得些佛老在裡面,其書自作兩樣。
蘇洵(人稱老蘇)講《易》,全從《繫辭傳》「愛惡相攻而吉凶生」以下三句得來。他把一卦六爻,看得像世代結仇相殺的人一般:這一爻攻那一爻,這一畫克那一畫,全然不近人情。他兒子蘇軾(東坡)見父親講得太粗疏,便摻進些佛家老莊的東西,於是《東坡易傳》一書自成另一副面貌。
王氏應麟曰:以義理解易,自王弼始,何晏非弼比也。清談亡晉,衍也,非弼也:范寧以王弼何晏並言,過矣。
王應麟說:用義理來解《易》,是從王弼開始的,何晏的學問遠不能與王弼相比。清談誤國、斷送西晉的是王衍,不是王弼;范寧把王弼、何晏相提並論一同責難,實在過分了。
程子言《易》,謂得其義則象數在其中。朱子以為先見象數,方說得理,不然,事無實證,則虛理易差。愚嘗觀顏延之《庭誥》云:馬、陸得其象數,取之於物;荀、王舉其正宗,得之於心。其說以荀、於為長。
程頤講《易》,說只要把握義理,象數自在其中;朱熹卻認為要先看清象數,才講得準道理,否則事情缺乏實證,空談的理容易出偏。我王應麟曾讀南朝顏延之《庭誥》,其中說:馬融、陸績所得的是象數,取法於外物;荀爽、王弼舉出的是正宗,得之於內心——顏氏的意思是以荀、王兩家為優(原文「荀、於」當作「荀、王」)。
李泰發亦謂一行明數而不知其義,管輅明象而不通其理。蓋自輔嗣之學行,而象數之說隱。然義理象數,一以貫之,乃為盡善。以上論諸家說《易》。
李光(字泰發,宋代名臣)也說:唐代僧一行精於曆數卻不懂其中的義理,三國管輅精於卦象卻不通其中的道理。大抵自從王弼之學盛行,象數一路的學說就隱沒了。然而義理與象數須一以貫之地打通,才算盡善。以上是討論各家解《易》的得失。
義例·論《易》辭體例
時消息盈虛之謂“時”,《泰》、《否》、《剝》、《復》之類是也。又有指事言者,《訟》、《師》、《噬嗑》、《頤》之類是也。又有以理言者,《履》、《謙》、《咸》、《恆》之類是也。又有以象占者,《井》、《鼎》之類是也。四者皆謂之時。
「時」這一條例:陰陽的消退生長、盈滿虧虛叫作「時」,《泰》《否》《剝》《復》這些卦屬於此類。又有指著具體事情立名的,如《訟》主爭訟、《師》主興兵、《噬嗑》主用刑、《頤》主頤養之類。又有就義理立名的,如《履》講踐禮、《謙》講謙退、《咸》講感應、《恆》講守常之類。還有取實物之象來占斷的,如《井》《鼎》之類。這四種情形都叫作「時」。
位貴賤上下之謂“位”。王弼謂中四爻有位,而初上兩爻無位,非謂無陰陽之位也,乃謂爵位之位
「位」這一條例:爻的貴賤高下叫作「位」。王弼說中間四爻有位,初、上兩爻沒有位,這並不是說它們沒有陰陽之位,而是說它們沒有爵祿職位那種「位」——此處底本有脫文。
德剛柔中正不中正之謂“德”。剛柔各有善不善,時當用剛,則以剛為善也;時當用柔,則以柔為善也。唯中與正,則無有不善者。然正尤不如中之善,故程子曰,正未必中,中則無不正也。六爻當位者未必皆吉,而二五之中,則占者獨多,以此故爾。
「德」這一條例:爻的剛柔、中正與不中正叫作「德」。剛與柔各有善的一面與不善的一面:時勢該用剛,就以剛為善;時勢該用柔,就以柔為善。唯有「中」和「正」,沒有不善的。然而「正」還比不上「中」好,所以程頤說:得正的未必得中,得中的卻沒有不正。六爻中當位的未必都吉,而二、五兩個中位得吉的占斷特別多,正是這個緣故。
應、比“應”者,上下體相對應之爻也。“比”者,逐位相比連之爻也。《易》中比應之義,唯四與五比,二與五應為最重。蓋以五為尊位,四近而承之,二遠而應之也。然近而承者,則貴乎恭順小心,故剛不如柔之善。遠而應者,則貴乎強毅有為,故柔又不如剛之善。
「應」與「比」這兩條例:所謂「應」,是上下兩體位次相對的兩爻,即初與四、二與五、三與上;所謂「比」,是位次緊挨著的相鄰兩爻。《易》中講比與應,以四與五相比、二與五相應兩種最為要緊,因為五是尊貴的君位,四緊挨著它而上承,二遠隔著它而下應。凡是近身承事的,貴在恭敬順從、小心謹慎,所以剛爻不如柔爻好;凡是遠處相應的,貴在剛強果毅、勇於任事,所以柔爻又不如剛爻好。
夫子曰:“二與四,同功而異位,二多譽,四多懼,近也。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夫言柔之道不利遠,可見剛之道不利近矣。又可見柔之道利近,剛之道利遠矣。
孔子在《繫辭傳》裡說:「二與四同樣是陰位而位次不同:二多得稱譽,四多有畏懼,因為四靠近君位。柔這種性質,不利於處在遠處;它的要領在於不出差錯,靠的是柔順而居中。」既然說柔道不利於遠,反過來就可見剛道不利於近;也可見柔道利於近,剛道利於遠。
夫子此條,實全《易》之括例。
孔子這一條話,實在可以統括全部《易》例,讀爻辭時處處用得上。
凡比與應,必一陰一陽,其情乃相求而相得。若以剛應剛,以柔應柔,則謂之“無應”。以剛比剛,以柔比柔,則亦無相求相得之情矣。
凡是「比」與「應」,必須一陰一陽配搭,兩爻的情意才會互相尋求、彼此契合。如果以剛爻去應剛爻、以柔爻去應柔爻,就叫作「無應」;同樣,以剛爻比著剛爻、以柔爻比著柔爻,也就沒有那種互相尋求、彼此契合的情意了。
以此例推之,《易》中以六四承九五者,凡十六卦,皆吉。《比》曰“外比於賢”,《小畜》曰“有孚惕出”,《觀》曰“利用賓于王”,《坎》曰“納約自牖”,《家人》曰“富家”,《益》曰“中行告公從”,《井》曰“井甃無咎”,《浙》曰“或得其桷”,《巽》曰“田獲三品”,《渙》曰“渙其群元吉”,《節》曰“安節亭”,《中孚》曰“月幾望”,皆吉辭也。
按照這個條例往下推,《周易》裡凡是六四這一柔爻緊挨在九五這一剛爻下面、構成「承」這層關係的,一共有十六卦,爻辭全都吉利。《比》卦六四說「外比於賢」,向外親附賢明的君主;《小畜》卦六四說「有孚惕出」,心存誠信而從戒懼中脫出;《觀》卦六四說「利用賓于王」,宜於以賓客之禮受到君王的禮遇;《坎》卦六四說「納約自牖」,從窗口進獻簡約的誠意;《家人》卦六四說「富家」,能使家道富足;《益》卦六四說「中行告公從」,守中道辦事,稟告王公便得到聽從;《井》卦六四說「井甃無咎」,修砌井壁不會有過錯;《浙》卦(「浙」當作「漸」)六四說「或得其桷」,鴻雁或許能停到平穩的枝乾上;《巽》卦六四說「田獲三品」,田獵獲得三等獵物;《渙》卦六四說「渙其群元吉」,渙散私黨因而大吉;《節》卦六四說「安節亭」(「亭」當作「亨」),安於節制因而通達;《中孚》卦六四說「月幾望」,月亮將圓未圓。這些全是吉利的斷語。
唯《屯》、《需》與《蹇》、則相從於險難之中,故曰“往吉”,曰“出自穴”,曰“來連”。《既濟》則交儆於未亂之際,故曰“終日戒”,亦皆吉辭。
只有《屯》《需》《蹇》三卦稍有不同,這三卦的六四與九五是在艱險患難之中互相追隨,所以《屯》卦六四說「往吉」,前往可得吉祥;《需》卦六四說「出自穴」,能從陷坑裡脫身出來;《蹇》卦六四說「來連」,退回來與九五連成一氣。至於《既濟》卦,六四與九五是在天下尚未生亂的時候彼此警戒,所以說「終日戒」,整天保持戒備。這幾條同樣都是吉利的斷語。
以九四承六五,亦十六卦,則不能皆吉,而凶者多。如《離》之“焚如死如棄如”,《恆》之“田無禽”,《晉》之“鼫鼠”,《鼎》之“覆餗”,《震》之“遂泥”,皆凶爻也。《大有》之“匪彭”,《睽》之“睽孤”,《解》之“解拇”,《歸妹》之“愆期”,《旅》之“心未快”,《小過》之“往厲必戒”,雖非凶爻,而亦不純吉。
反過來,以九四這一剛爻承接六五這一柔爻的,也有十六卦,就不能全都吉利,凶險的反倒居多。像《離》卦九四說「焚如死如棄如」,被焚燒、被處死、被拋棄;《恆》卦九四說「田無禽」,出獵卻打不到禽獸;《晉》卦九四說「鼫鼠」,像貪婪畏縮的碩鼠;《鼎》卦九四說「覆餗」,鼎足折斷而把鼎裡的食物傾倒出來;《震》卦九四說「遂泥」,終於陷進泥淖。這些都是凶爻。至於《大有》卦九四的「匪彭」、《睽》卦九四的「睽孤」、《解》卦九四的「解拇」、《歸妹》卦九四的「愆期」、《旅》卦九四的「心未快」、《小過》卦九四的「往厲必戒」,雖然算不上凶爻,卻也不是純粹的吉利。
唯《豫》之四,一陽而上下應,《噬嗑》之四,一陽為用獄主,《豐》之四,為動主以應乎明,《大壯》之壯,至四而極,《未濟》之未濟,至四而濟,皆卦主也,故得吉利之辭,而免凶咎。
只有五處例外:《豫》卦的九四,是全卦唯一的陽爻,上下諸陰都來響應它;《噬嗑》卦的九四,是全卦斷獄用刑的主爻;《豐》卦的九四,是震體行動的主爻,向上呼應離體的光明;《大壯》卦所講的壯盛,到九四這一爻登峰造極;《未濟》卦所講的尚未渡過,到九四這一爻才轉為渡過。這五爻都是各自卦裡的「卦主」,所以能得到吉利的斷語,避開凶險與災禍。
以九二應六五者,凡十六卦,皆吉。《蒙》之“子克家”,《師》之“在師中”,《泰》之“得尚于中行”,《大有》之“大車以載”,《蠱》之“幹母蠱”而“得中道”,《臨》之“咸臨吉而無不利”,《恆》之“悔亡”,《大壯》之“貞吉”,《睽》之“遇主于巷”,《解》之“得黃矢”,《損》之“弗損益之”,《升》之“利用禴”,《鼎》之“有實”,皆吉辭也。
再看遠隔相「應」的關係。以九二這一剛爻上應六五這一柔爻的,共有十六卦,爻辭全都吉利。《蒙》卦九二說「子克家」,兒子能撐起家業;《師》卦九二說「在師中」,身在軍中而秉持中道;《泰》卦九二說「得尚于中行」,能配合於中正之道;《大有》卦九二說「大車以載」,像大車那樣載得動重任;《蠱》卦九二說「幹母蠱」而「得中道」,匡正母輩遺留的弊事又不失中道;《臨》卦九二說「咸臨吉而無不利」,以感通的方式臨下,吉祥而沒有不利;《恆》卦九二說「悔亡」,悔恨消失;《大壯》卦九二說「貞吉」,守正獲吉;《睽》卦九二說「遇主于巷」,在小巷裡遇上自己的君主;《解》卦九二說「得黃矢」,田獵得到黃銅箭矢;《損》卦九二說「弗損益之」,不去減損反而有所增益;《升》卦九二說「利用禴」,宜於用薄祭表達誠敬;《鼎》卦九二說「有實」,鼎中盛滿實物。這些全是吉利的斷語。
唯《大畜》之“輿說輹”,則時當止也;《歸妹》“利幽貞”,則時當守也;《未濟》“曳輪貞吉”,則時當待也,亦非凶辭也。
只有三卦另作別論:《大畜》卦九二說「輿說輹」,車廂與車軸脫開,那是因為時勢應當停下;《歸妹》卦九二說「利幽貞」,宜於幽靜自守,那是因為時勢應當持守;《未濟》卦九二說「曳輪貞吉」,拖住車輪、守正獲吉,那是因為時勢應當等待。這三條雖不像前面那樣顯豁,也並不是凶險的斷語。
以六二應九五,亦十六卦,則不能皆吉,而凶吝者有之。如《否》之“包承”也,《同人》之“於宗吝”也,《隨》之“係小子失丈夫”也,《觀》之“窺觀可丑”也,《咸》之“咸其腓凶”也,皆非吉辭也。
以六二這一柔爻上應九五這一剛爻的,也有十六卦,就不能全都吉利,其中有凶險,也有悔吝。像《否》卦六二說「包承」,一味包容承順;《同人》卦六二說「於宗吝」,只跟本宗族的人相和同,因而有憾惜;《隨》卦六二說「係小子失丈夫」,牽繫在年幼的小子身上,反而失掉成德的丈夫;《觀》卦六二說「窺觀可醜」,從門縫裡偷看,見識狹隘可羞;《咸》卦六二說「咸其腓凶」,感應發動在小腿上,妄動招凶。這些都不是吉利的斷語。
《屯》之“屯如遭如”,《遯》之“鞏用黃牛”,《蹇》之“蹇蹇匪躬”,《既 自二五之外,亦有應焉。自四五之外,亦有比焉。然其義不如應五承五者之重也。
《屯》卦六二說「屯如遭如」(通行本作「屯如邅如」),艱難徘徊;《遯》卦六二說「鞏用黃牛」,用黃牛皮牢牢捆住;《蹇》卦六二說「蹇蹇匪躬」,為解除國難奔走而不顧自身。下面舉《既濟》的話頭剛起,此處底本便有脫文。接續的文字說:除了二爻應五爻之外,別的爻位之間也有「應」的關係;除了四爻承五爻之外,別的爻位之間也有「比」的關係。不過那些關係在義理上的分量,都比不上應五、承五來得重。
以應言之,四與初,猶或取相應之義,三與上則取應義者絕少矣。其故何也?四,大臣之位也,居大臣之位,則有以人事君之義,故必取在下之賢德以自助,此其所以相應也。上居事外,而下應於當事之人,則失清高之節矣。三居臣位,而越五以應上,則失勿二之心矣。此其所以不相應也。
先就「應」來說。四爻與初爻之間,有時還取相應的意思;三爻與上爻之間,取相應之義的就極少了。這是什麼緣故呢?四是大臣的位置,身居大臣之位,就負有替君主延攬人才的職責,因此必定要取在下位的賢德之士來輔助自己,這就是四與初可以相應的道理。上爻已經身處事外,若還向下呼應正當權任事的人,就失掉了清高的節操;三爻處在臣子的位置,卻越過九五之君去呼應上爻,就失掉了臣不事二主的忠心。這就是三與上不宜相應的道理。
然四之應初而吉者,亦唯以六四應初九耳。蓋初九為剛德之賢,而六四有善下之美,故如《屯》、《賁》之“求婚媾”也,《頤》之“虎視耽耽”也,《損》之“使遄有喜”也,皆吉也。若九四應初六,則反以下交小人為累,《大過》之“不橈乎下”,《解》之“解而拇”,《鼎》之“折足”是也。
不過四爻應初爻而得吉的,也只限於六四應初九這一種配搭。因為初九是剛健有德的賢人,六四則有屈己下交的美德。所以《屯》卦六四、《賁》卦六四都說「求婚媾」,主動去求結親;《頤》卦六四說「虎視耽耽」,像老虎那樣專注地向下注視初九;《損》卦六四說「使遄有喜」,讓人趕快前來相助便有喜慶。這些都是吉的。反過來,若是九四去應初六,就轉而因為向下結交小人而受牽累,《大過》卦九四說「不橈乎下」,不肯向下彎曲;《解》卦九四說「解而拇」,要解脫掉你腳下的大拇指;《鼎》卦九四說「折足」,鼎足折斷,說的都是這一類情形。
以比言之,唯五與上,或取相比之義,餘爻則取比義者亦絕少。其故何也?五,君位也,尊莫尚焉,而能下於上者,則尚其賢也,此其所以有取也。然亦唯六五遇上九,乃取斯義。蓋上九為高世之賢,而六五為虛中之主。
再就「比」來說。只有五爻與上爻之間,有時取相鄰親比的意思,其餘各爻取比義的也極少。這是什麼緣故呢?五是君主之位,尊貴到無以復加,而能對上爻自居於下,那是尊崇賢人的表現,所以這層關係值得取義。但也只有六五遇上上九的時候,才取這個意思。因為上九是超然高出流俗的賢者,六五則是虛懷而居中的君主。
故如《大有》、《大畜》之六五、上九,孔子則贊之以“尚賢”;《頤》、《鼎》之六五、上九,孔子則贊之以“養賢”,其辭皆最吉。若以九五比上六,則亦反以尊寵小人為累,如《大過》之“老婦得其士夫”,《咸》之“志末”,《夬》之“莧陸”,《兌》之“孚于剝”,皆是也。獨《隨》之九五下上六,而義有取者,卦義剛來下柔故爾,若初與二,二與三,三與四,則非正應而相比者,或恐陷於朋黨比周之失,故其義不重。
所以像《大有》《大畜》兩卦的六五與上九,孔子在傳文裡用「尚賢」來稱許;《頤》《鼎》兩卦的六五與上九,孔子用「養賢」來稱許,它們的爻辭都是最吉的。若換成九五去親比上六,就轉而因為尊崇寵信小人而受牽累,例如《大過》卦九五說「老婦得其士夫」,年老的婦人配上年少的男子;《咸》卦九五說「志末」,心志只落在末梢;《夬》卦九五說「莧陸」,像柔脆的莧陸草那樣難以決斷;《兌》卦九五說「孚于剝」,錯把誠信交給剝陽的小人,都屬於這一類。唯獨《隨》卦的九五向下親比上六而義理上說得通,那是因為《隨》卦本身的卦義就是剛爻來居柔爻之下的緣故。至於初與二、二與三、三與四這些既非正應又彼此緊鄰的關係,只怕會流於結黨營私、互相勾連的過失,所以在義理上並不看重。
此皆例之常也。若其爻為卦主,則群爻皆以比之、匝之為吉凶焉,故五位之為卦主者,不待言矣。如《豫》四為卦主,則初“鳴”而三“盱”。《剝》上為卦主,則三“無咎”而五“無不利”。《復》初為卦王,則二下仁而四“獨復”。《夬》上為卦主,則三“壯頄”而五“莧陸”。《姤》初為卦主,則二“包有魚”而四“包無魚”。此又《易》之大義,不可以尋常比應之例論也。
以上講的都是通常的條例。如果某一爻是全卦的「卦主」,那麼其餘各爻就都以跟它相「比」、相「匝」(「匝」當作「應」)的關係來定吉凶,至於五位本身充當卦主的情形,更不必多說。譬如《豫》卦以九四為卦主,初六便說「鳴豫」,隨之歡鳴,六三便說「盱豫」,仰頭張望;《剝》卦以上九為卦主,六三便得「無咎」,不致有災,六五便得「無不利」;《復》卦以初九為卦主(「卦王」當作「卦主」),六二便親近下面的仁人,六四便說「獨復」,獨自返歸正道;《夬》卦以上六為卦主,九三便說「壯頄」,剛壯顯露在顴骨上,九五便說「莧陸」;《姤》卦以初六為卦主,九二便說「包有魚」,廚中還包著魚,九四便說「包無魚」,廚中已經沒有魚。這又是《周易》的一條大義,不能拿平常那套「比」「應」的條例去衡量。
卦主
卦主凡所謂卦主者,有成卦之主焉,有主卦之主焉。成卦之主,則卦之所由以成者。無論位之高下,德之善惡,若卦義因之而起,則皆得為卦主也。主卦之主,必皆德之善,而得時、得位者為之。故取於五位者為多,而它爻亦間取焉。其成卦之主,即為主卦之主者,必其德之善,而兼得時位者也。其成卦之主,不得為主卦之主者,必其德與時位,參錯而不相當者也。
卦主。凡是所謂「卦主」,分作兩類:一類是「成卦之主」,一類是「主卦之主」。所謂成卦之主,指這一卦之所以能成立、能得名的那一爻;不論它爻位是高是低,德性是善是惡,只要整卦的意義由它而生,就都可以算作卦主。所謂主卦之主,則必定要德性純善,而且既得其時又得其位的爻才能充當,因此取五位為主卦之主的最多,別的爻位也偶爾取用。凡是成卦之主同時又是主卦之主的,必定是德性純善而兼得時位的爻;凡是成卦之主卻當不了主卦之主的,必定是它的德性與時位彼此錯開、不相稱的緣故。
大抵其說皆具於夫於之《彖傳》,當逐卦分別觀之。若其卦成卦之主,即主卦之主,則是一主也,若其卦有成卦之主,又有主卦之主,則兩爻皆為卦主矣。或其成卦者兼取兩爻,則兩爻又皆為卦主矣。或其成卦者兼取兩象,則兩象之兩爻,又皆為卦主矣。亦當逐卦分別觀之。
大體上這些說法都已具備在孔子所作的《彖傳》裡(「夫於」當作「夫子」),應當逐卦分別去體會。如果一卦的成卦之主就是主卦之主,那麼這一卦只有一個卦主;如果一卦既另有成卦之主,又另有主卦之主,那麼這兩爻就都算卦主。有時構成卦義所憑藉的兼取兩爻,那兩爻也都是卦主;有時構成卦義所憑藉的兼取上下兩個卦象,那麼兩象各自的主爻,也都算卦主。這同樣要逐卦分別去看。
《乾》以九五為卦主,蓋乾者天道,而五則天之象也。乾者君道,而五則君之位也,又剛健中正。四者具備,得天德之純,故為卦主也。觀《彖傳》所謂“時乘六龍以御天”,“首出庶物”者,皆主君道而言。
《乾》卦以九五為卦主。因為乾代表天道,而五爻正是天位的象徵;乾又代表君道,而五爻正是君主的位置;再加上九五本身剛而且健,又居中,又當位。剛、健、中、正這四項齊備,最能純粹地體現上天的德性,所以立它作卦主。看《彖傳》所說的「時乘六龍以御天」,隨時駕著六條龍來統御天道,以及「首出庶物」,居於萬物之首,講的都是君道。
《坤》以六二為卦主,蓋坤者地道,而二則地之象也。坤者臣道,而二則臣之位也,又柔順中正。四者具備,得坤德之純,故為卦主也。觀彖辭所謂“先迷後得主”“得朋”“喪朋”者,皆主臣道而言。
《坤》卦以六二為卦主。因為坤代表地道,而二爻正是地位的象徵;坤又代表臣道,而二爻正是臣子的位置;再加上六二本身柔而且順,又居中,又當位。柔、順、中、正這四項齊備,最能純粹地體現大地的德性,所以立它作卦主。看卦辭所說的「先迷後得主」,搶在前頭就迷失、跟在後頭才找到主人,以及「得朋」「喪朋」,得到同類與捨棄同類,講的都是臣道。
《屯》以初九、九五為卦主,蓋卦唯兩陽,初九在下,侯也,能安民者也。九五在上,能建侯 亦指五而言之也。《師》以九二、六五為主,蓋九二在下,“丈人”也;六五在上,能用“丈人”者也。《比》以九五為主,蓋卦唯一陽居尊位,為上下所比附者也。
《屯》卦以初九、九五為卦主。因為全卦只有兩個陽爻:初九在下,是受封的諸侯,能夠安定百姓;九五在上,能夠分封諸侯。此處底本有脫文,只剩「亦指五而言之也」一句,說的也是九五。《師》卦以九二、六五為卦主,因為九二在下,就是卦辭所說的「丈人」,即老成持重的統帥;六五在上,是能夠任用這位「丈人」的君主。《比》卦以九五為卦主,因為全卦只有一個陽爻而居於尊位,是上下眾陰都來親附的對象。
《小畜》以六四為成卦之主,而九五則主卦之主。蓋六四以一陰畜陽,故《彖傳》曰“柔得位而上下應之”,九五與之合志,以成其畜,故《彖傳》曰“剛中而志行”。《履》以六三為成卦之主,而九五則主卦之主也。蓋六三以一柔履眾剛之間,多危多懼,卦之所以名《履》也。居尊位尤當常以危懼存心,故九五之辭曰“貞厲”,而《彖傳》曰“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
《小畜》卦以六四為成卦之主,以九五為主卦之主。因為六四以一個陰爻畜止眾陽,所以《彖傳》說「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柔爻居於當位而上下諸陽都來響應;九五與它心志相合,幫它完成畜止之功,所以《彖傳》又說「剛中而志行」,剛爻居中因而心志得以推行。《履》卦以六三為成卦之主,以九五為主卦之主。因為六三以一個柔爻行走在眾多剛爻中間,處境多危險、心裡多畏懼,這正是卦名叫《履》的由來。身居尊位的人尤其應當常存危懼之心,所以九五的爻辭說「貞厲」,守正而知危;《彖傳》說「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剛健中正,踐登帝位而問心無愧。
《泰》以九二、六五為主,蓋泰者上下交而志同,九二能盡臣道以上交者也,六五能盡君道以下交者也,二爻皆成卦之主,亦皆主卦之主也。《否》以六二、九五為主,蓋否者上下不變,六二“否亨”,斂德闢難者也。九五“休否”,變《否》為《泰》者也。然則六二成卦之主,而九五則主卦之主也。
《泰》卦以九二、六五為卦主。因為泰的意思是上下交通而心志相同:九二能盡到臣子的本分向上交結君主,六五能盡到君主的本分向下交結臣子。這兩爻既是成卦之主,也都是主卦之主。《否》卦以六二、九五為卦主。因為否的意思是上下隔絕不通(「上下不變」當作「上下不交」):六二爻辭說「否亨」,在閉塞之世收斂才德以躲開禍難;九五爻辭說「休否」,把閉塞的局面止住,將《否》轉變成《泰》。這樣看來,六二是成卦之主,九五才是主卦之主。
《同人》以六二、九五為主,蓋六二以一陰能同眾陽,而九五與之應。故《彖傳》曰“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大有》以六五為主,蓋六五以虛中居尊,能有眾陽。故《彖傳》曰“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謙》以九三為主,蓋卦唯一陽,得位而居下體,謙之象也。故其爻辭與卦同,《傳》曰“三多凶”,而唯此爻最吉。
《同人》卦以六二、九五為卦主。因為六二以一個陰爻能與眾陽和同,而九五與它正相呼應,所以《彖傳》說「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柔爻既當位又居中,向上呼應乾體。《大有》卦以六五為卦主。因為六五以虛懷居中的姿態佔住尊位,能夠統有眾多陽爻,所以《彖傳》說「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柔爻取得尊位、居於大中,上下諸爻都來響應。《謙》卦以九三為卦主。因為全卦只有一個陽爻,既得當位,又處在下體,正是謙退的象徵,所以它的爻辭「勞謙」與卦名同義。《繫辭傳》說「三多凶」,三爻的位置多有凶險,唯獨《謙》卦這一爻最為吉利。
《豫》以九四為主,卦唯一陽,而居上位,卦之所由以為豫者。故《彖傳》曰“剛應而志行”。《隨》以初九、九五為主,蓋卦之所以為隨者,剛能下柔也。初五兩爻,皆剛居柔下,故為卦主。《蠱》以六五為主,蓋諸爻皆有事於幹蠱者,至五而功始成,故諸爻皆有戒辭,而五獨曰“用譽”也。
《豫》卦以九四為卦主。全卦只有一個陽爻,而它居於上體之位,正是全卦得以稱為「豫」、也就是和樂的根由,所以《彖傳》說「剛應而志行」,剛爻得到眾陰響應因而心志通行。《隨》卦以初九、九五為卦主。因為這一卦之所以叫「隨」,在於剛爻能夠屈居柔爻之下;初九與九五這兩爻,都是剛爻而處在柔爻下面,所以立為卦主。《蠱》卦以六五為卦主。因為各爻都在從事匡正積弊的事,到五爻才算大功告成,所以其餘各爻都帶著警戒之辭,唯獨六五說「用譽」,因此得到美譽。
《臨》以初九、九二為主,《彖傳》所謂“剛浸而長”是也。《觀》以九五、上九為主,《彖傳》所謂“大觀在上”是也。《噬嗑》以六五為主,《彖傳》所謂“柔得中而上行”是也。《賁》以六二、上九為主,《彖傳》所謂“柔來而文剛”,“剛上而文柔”是也。《剝》以上九為主,陰雖剝陽,而陽終不可剝也,故為卦主。《復》以初九為主,《彖傳》所謂“剛反”者是也。
《臨》卦以初九、九二為卦主,就是《彖傳》所說的「剛浸而長」,剛爻一步步浸潤生長。《觀》卦以九五、上九為卦主,就是《彖傳》所說的「大觀在上」,宏大的觀仰對象高居上位。《噬嗑》卦以六五為卦主,就是《彖傳》所說的「柔得中而上行」,柔爻取得中位而向上行進。《賁》卦以六二、上九為卦主,就是《彖傳》所說的「柔來而文剛」「剛上而文柔」,柔爻下來文飾剛爻、剛爻上去文飾柔爻。《剝》卦以上九為卦主,陰氣雖然一路剝蝕陽氣,陽氣終究剝蝕不盡,所以立它作卦主。《復》卦以初九為卦主,就是《彖傳》所說的「剛反」,陽剛之氣去而復返。
《無妄》以初九、九五為主,蓋初九陽動之始,如人誠心之初動也:九五乾德之純,如人至誠之無息也。故《彖傳》曰“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指初也;又曰“剛中而應”,指五也。《大畜》以六五、上九為主,《彖傳》所謂“剛上而尚賢”者是也。《頤》亦以六五、上九為主,《彖傳》所謂“養賢以及萬民”者是也。
《無妄》卦以初九、九五為卦主。初九是陽氣開始活動的地方,好比人的一片誠心剛剛發動;九五是乾德最純粹的地方,好比人的至誠之心永不間斷。所以《彖傳》說「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剛爻從外卦來而在內卦作主,指的是初九;又說「剛中而應」,剛爻居中而有呼應,指的是九五。《大畜》卦以六五、上九為卦主,就是《彖傳》所說的「剛上而尚賢」,剛爻高居上位而受到尊崇。《頤》卦同樣以六五、上九為卦主,就是《彖傳》所說的「養賢以及萬民」,供養賢人並把恩澤推及萬民。
《大過》以九二、九四為主,蓋九二剛中而不過者也,九四棟而不橈者也。《坎》以二五二陽為主,而五尤為主,水之積滿者行也。謂動而能靜,則五尤卦主也。《恆》者常也,中則常矣,卦唯二五居中,而六五之柔中,尤不如九二之剛中,則二卦主也。
《大過》卦以九二、九四為卦主,因為九二剛健居中而不失之太過,九四像屋樑那樣承重卻不彎曲。《坎》卦以九二、九五兩個陽爻為卦主,其中九五尤其是主,因為水要積蓄滿了才能流行。接下來「謂動而能靜,則五尤卦主也」一句,是說能動而又能靜,所以五爻尤其算卦主;此處底本有脫文,這句話所屬的卦名已經缺失。《恆》卦的「恆」就是長久,能守中就能長久;這一卦只有二爻、五爻居中,而六五的柔中終究不如九二的剛中,所以九二是卦主。
《遯》之為遯以二陰,則初二成卦之主也。然處之盡善者唯九五,則九五又主卦之主也。故《彖傳》曰“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大壯》之為壯以四陽,而九四當四陽之上,則四卦主也。《晉》以明出地上成卦,六五為離之主,當中天之位,則五卦主也。故《彖傳》曰“柔進而上行”。
《遯》卦之所以叫「遯」、也就是退避,是因為底下兩個陰爻逼生上來,所以初六、六二是成卦之主。但把退避這件事處置得最完善的只有九五,所以九五又是主卦之主,因此《彖傳》說「剛當位而應,與時行」,剛爻當位而有呼應,順著時勢行動。《大壯》卦之所以叫「壯」,是因為底下四個陽爻壯盛,而九四恰在四個陽爻的最上頭,所以九四是卦主。《晉》卦以太陽出於地面之上取象成卦,六五是離體的主爻,正當日在中天的位置,所以六五是卦主,因此《彖傳》說「柔進而上行」,柔爻前進而向上行走。
《明夷》以日入地中成卦,而上六積土之厚,夷人之明者也,成卦之主也。六二、六五皆秉中順之德,明而見夷者也,主卦之主也。故《彖傳》曰“文王以之”、“箕子以之”。《家人》以九五、六二為主,故《彖傳》曰“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睽》以六五、九二為主,故《彖傳》曰“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
《明夷》卦以太陽落入地中取象成卦,上六是積土最厚的地方,正是傷害別人光明的一方,所以是成卦之主;六二與六五都秉持居中柔順的德性,本身光明卻遭受損傷,所以是主卦之主。因此《彖傳》說「文王以之」「箕子以之」,文王與箕子就是用這種態度處困的。《家人》卦以九五、六二為卦主,所以《彖傳》說「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女子在內守其正位,男子在外守其正位。《睽》卦以六五、九二為卦主,所以《彖傳》說「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柔爻前進上行,居中而與剛爻相應。
《蹇》以九五為主,故《彖傳》曰“往得中也”。蓋《彖》辭所謂“大人”者,即指五也。《解》以九二、六五為主,故《彖傳》曰“往得眾也”,指五也。又曰“乃得中也”,指二也。《損》以損下卦上畫,益上卦上畫為義,則六三、上九,成卦之主也:然損下益上,所益者君也,故六五為主卦之主。
《蹇》卦以九五為卦主,所以《彖傳》說「往得中也」,前往就能取得中位。卦辭裡所說的「大人」,指的正是九五。《解》卦以九二、六五為卦主,所以《彖傳》說「往得眾也」,前往就能得到民眾,指的是六五;又說「乃得中也」,這才合於中道,指的是九二。《損》卦以減損下卦最上一畫、增益上卦最上一畫為取義,所以六三、上九是成卦之主;不過損下益上,所增益的對象是君主,所以六五是主卦之主。
《益》以損上卦下畫,益下卦下畫為義,則六四、初九,成卦之主也。然損上益下者,君施之而臣受之,故九五、六二為主卦之主。《夬》以一陰極於上為義,則上六成卦之主也。然五陽決陰,而五居其上,又尊位也,故九五為主卦之主。
《益》卦以減損上卦最下一畫、增益下卦最下一畫為取義,所以六四、初九是成卦之主。不過損上益下這件事,是君主施予而臣下承受,所以九五、六二是主卦之主。《夬》卦以一個陰爻高踞於最上為取義,所以上六是成卦之主。不過五個陽爻共同決除這一陰爻,而九五又處在眾陽的最上頭,本身還是尊位,所以九五是主卦之主。
《姤》以一陰生於下為義,則初六成卦之主也。然五陽皆有制陰之責,而唯二五以剛中之德,一則與之相切近以制之,一則居尊臨其上以制之,故九五、九二為主卦之主。《萃》以九五為主,而九四次之,卦唯二陽而居高位,為眾陰所萃也。
《姤》卦以一個陰爻從底下生出來為取義,所以初六是成卦之主。不過五個陽爻都負有節制陰爻的責任,其中只有九二、九五具備剛健居中的德性:一個緊挨著初六就近節制它,一個高居尊位從上面統臨節制它,所以九五、九二是主卦之主。《萃》卦以九五為卦主,九四次之,因為全卦只有兩個陽爻而佔據高位,是眾多陰爻聚集依附的對象。
《升》以六五為主,《彖傳》曰“柔以時升”,六五升之最尊者也。然升者必自下起,其卦以地中生木為象,則初六者巽體之主,乃木之根也,故初六亦為成卦之主。《困》以九二、九五為主,蓋卦以剛掩為義,謂二五以剛中之德,而皆掩於陰也,故兩爻皆成卦之主,又皆主卦之主。
《升》卦以六五為卦主,《彖傳》說「柔以時升」,柔爻順應時機而上升,六五正是上升到最尊貴位置的那一爻。不過上升總要從底下起步,這一卦取地中生出樹木為象,初六是巽體的主爻,也就是樹木的根,所以初六同樣是成卦之主。《困》卦以九二、九五為卦主,因為這一卦以剛爻被掩蔽為取義,說的是二爻、五爻雖有剛健居中的德性,卻都被陰爻遮掩住,所以這兩爻既是成卦之主,又都是主卦之主。
《井》以九五為主,蓋井以水為功,而九五坎體之主也;井以養民為義,而九五養民之君也。《革》以九五為主,蓋居尊位,則有改革之權;剛中正,則能盡改革之善,故其辭曰“大人虎變”。《鼎》以六五、上九為主,蓋鼎以養賢為義,而六五尊尚上九之賢,其象如鼎之鉉耳之相得也。
《井》卦以九五為卦主,因為水井以出水為功用,而九五是坎體的主爻;水井又以養活百姓為意義,而九五正是養育百姓的君主。《革》卦以九五為卦主,因為身居尊位就握有變革的權柄,剛健中正就能把變革做到盡善,所以它的爻辭說「大人虎變」,大人的更新有如虎皮換毛那樣斑然可觀。《鼎》卦以六五、上九為卦主,因為鼎以供養賢人為意義,六五尊崇上九這位賢者,那形象就像鼎耳與舉鼎的鉉互相配合一樣。
《震》以二陽為主,然震陽動於下者也,故四不為主,而初為主。《艮》亦為二陽為主,然艮陽止於上者也,故三不為主,而上為主。《漸》以女歸為義,而諸爻唯六二應五,合乎女歸之象,則六二卦主也。然漸又以進為義,而九五進居高位,有剛中之德,則九五亦卦之主也。
《震》卦以兩個陽爻為卦主,不過震的性質是陽氣在下面發動,所以九四不算主,而初九才是主。《艮》卦同樣以兩個陽爻為卦主,不過艮的性質是陽氣在上面止住,所以九三不算主,而上九才是主。《漸》卦以女子出嫁為取義,各爻之中只有六二上應九五,合乎女子出嫁的形象,所以六二是卦主。不過漸又以循序前進為取義,而九五漸進到高位,具備剛健居中的德性,所以九五也是這一卦的主。
《歸妹》以女之自歸為義,其德不尊,故《彖傳》曰“‘無攸利’,柔乘剛也”。是六三,上六成卦之主也。然六五居尊,下交,則反變不尊而為尊,化凶而為吉。是六五又主卦之主也。《豐》以六五為主,蓋其彖辭曰“王假之,勿憂,宜日中”,六五之位則王之位也,柔而居中,則日中之德也。
《歸妹》卦以女子自行出嫁為取義,這種做法德性不夠端重,所以《彖傳》說「『無攸利』,柔乘剛也」,之所以沒有什麼好處,是因為柔爻凌駕在剛爻之上。這樣看來,六三、上六是成卦之主。不過六五身居尊位而肯向下交結,反倒把不尊重扭轉成尊重,把凶險化解成吉利,所以六五又是主卦之主。《豐》卦以六五為卦主,因為它的卦辭說「王假之,勿憂,宜日中」,君王親自來到,不必憂慮,宜於像太陽正中那樣;六五的位置就是君王的位置,柔順而又居中,正是日在中天的那種德性。
《旅》亦以六五為主,故《彖傳》曰“柔得中乎外”。又曰“止而麗乎明”。五居外體,旅於外 《巽》雖主於二陰,然陰卦以陰為主者,唯離為然,以其居中故也。巽之二陰,則為成卦之主,而不得為主卦之主。主卦之主者,九五也。申命行事,非居尊位者不可。故《彖傳》曰“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指五也。
《旅》卦同樣以六五為卦主,所以《彖傳》說「柔得中乎外」,柔爻在外卦取得中位;又說「止而麗乎明」,靜止而又附麗於光明。六五處在外體,正是羈旅在外的形象。以下底本有脫文。接著說:《巽》卦雖然以兩個陰爻為主導,但陰卦真正以陰爻作主的只有離卦,那是因為離的陰爻居中的緣故。巽卦的兩個陰爻只能算成卦之主,當不了主卦之主。主卦之主是九五。申佈政令、推行政事,不是居於尊位的人辦不到,所以《彖傳》說「剛巽乎中正而志行」,剛爻以中正之道謙遜行事因而心志得行,指的正是九五。
《兌》之二陰亦為成卦之主,而不得為主卦之主。主卦之主,則二五也。故《彖傳》曰“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渙》以九五為主,蓋收拾天下之散,非居尊不能也。然九二居內以固其本,六四承五以成其功,亦卦義之所重,故《彖傳》曰“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兌》卦的兩個陰爻同樣只是成卦之主,當不了主卦之主;它的主卦之主是九二與九五,所以《彖傳》說「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剛爻居中而柔爻在外,喜悅而又利於守正。《渙》卦以九五為卦主,因為要收拾天下渙散的局面,不居尊位是辦不成的。不過九二守在內卦以穩固根本,六四上承九五以成就功業,也是這一卦看重的意義,所以《彖傳》說「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剛爻來居內卦而不至困窮,柔爻在外卦取得正位而與上位同心。
《節》亦以九五為主,蓋立制度以節天下,亦唯居尊有德者能之。故《彖傳》曰“當位以節,中正以通”。《中孚》之成卦以中虛,則六三、六四,成卦之主也。然孚之取義以中實,則九二、九五,主卦之主也。至於孚乃化邦,乃居尊者之事,故卦之主在五。《小過》以二五為主,以其柔而得中,當過之時而不過也。
《節》卦同樣以九五為卦主,因為訂立制度來節制天下,也只有居尊位而又有德的人才辦得到,所以《彖傳》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佔據正位來施行節制,中正因而通達。《中孚》卦成卦靠的是中間空虛,所以六三、六四是成卦之主;但「孚」這個字取義於內心充實,所以九二、九五是主卦之主。至於憑誠信感化邦國,那是居尊位者的事,因此全卦的主還在九五。《小過》卦以六二、六五為卦主,因為它們柔順而又居中,處在「過」的時候卻不至於過分。
《既濟》以六二為主,蓋既濟則初吉而終亂,六二居內體,正初言之時也。故《彖傳》曰“初吉柔得中也”。《未濟》以六五為主,蓋未濟則始亂而終治,六五層外體,正開治之時也。故《彖傳》曰“未濟‘亨’,柔得中也”。
《既濟》卦以六二為卦主,因為事情既已渡過,就會起初吉利而末了生亂;六二處在內體,正當起初吉利的那個階段(「初言」當作「初吉」),所以《彖傳》說「初吉柔得中也」,起初吉利是因為柔爻居中。《未濟》卦以六五為卦主,因為事情尚未渡過,就會開頭混亂而末了治定;六五處在外體(「層外體」當作「居外體」),正當開創治世的那個階段,所以《彖傳》說「未濟『亨』,柔得中也」,未濟而能亨通,是因為柔爻居中。
以上之義,皆可以據《彖傳》、爻辭而推得之。大抵《易》者,成大業之書。而成大業者,必歸之有德有位之人。故五之為卦主者獨多。中間亦有因時義不取五為王位者,不過數卦而已。
以上這些義理,都可以根據《彖傳》和各爻爻辭推求出來。大體說來,《周易》是一部講成就大事業的書,而能成就大事業的,必定歸於既有德行又有地位的人,所以以五爻充當卦主的情形特別多。其間也有因為一卦的時義特殊而不把五爻當作君王之位的,那不過是少數幾卦罷了。
自五而外,諸爻之辭,有曰王者,皆非以其爻當王也,乃對五位而為言耳。如《隨》之上曰“王用亨于西山”,則因其繫於五也。《益》之二日“王用亨於帝”,則因其應於五也。《升》之四曰“王用亨于岐山”,則因其承於五也。皆其德與時稱,故王者簡而用之,以答乎神明之心也。
除了五爻以外,其餘各爻的爻辭裡也有出現「王」字的,那都不是把這一爻當成君王,而是相對著五位來說的。比如《隨》卦上六說「王用亨于西山」,君王在西山舉行祭享,那是因為上六繫屬於九五;《益》卦六二說「王用亨於帝」,君王用它來祭享上帝,那是因為六二上應九五(「二日」當作「二曰」);《升》卦六四說「王用亨于岐山」,君王在岐山舉行祭享,那是因為六四上承九五。這幾爻都是德行與時勢相稱,所以君王挑選出來加以任用,藉此回應神明的心意。
又上爻有蒙五爻而終其義者,如《師》之上曰“大君有命”,則因五之出師定亂,而至此則奏成功也。《離》之上曰“王用出征”,則因五之憂勤圖治,而至此則除亂本也。皆蒙五爻之義,而語其成效如此。《易》中五上兩爻,此類最多,亦非以其爻當王也。
另外還有上爻承接五爻的意思、把它講到底的例子。比如《師》卦上六說「大君有命」,天子頒下冊命,那是因為九五出兵平定禍亂,到上六這一步才奏報成功;《離》卦上九說「王用出征」,君王因此出兵征討,那是因為九五憂勞勤勉地謀求治理,到上九這一步才剷除禍亂的根本。這些都是承接五爻的意思,進而說出它的成效。《周易》裡五爻與上爻這兩個位置,這一類情形最多,同樣不是把那一爻當成君王。
周易上經
周易上經本義周,代名也。易,書名也。其卦本伏羲所畫,有交易、變易之義,故謂之易,其辭則文王閣公所繫,故繫之周。以其簡帙重大,故分為上下兩篇。
周易上經。朱熹《周易本義》說:「周」是朝代的名稱,「易」是書的名稱。這部書的卦畫本來是伏羲所畫,其中含有陰陽交相變換、變動不居的意思,所以叫作「易」;卦爻辭則出自文王與周公之手(「閣公」當作「周公」),所以冠上「周」字。因為竹簡卷帙分量太大,於是分成上下兩篇。
經,則伏羲之畫,文王周公之辭也,並孔子所作之傳十篇,凡十二篇。中間頗為諸儒所亂,近世晁氏始正其失,而未能盡合古文。呂氏又更定著為經二卷,傳十卷,乃復孔氏之舊雲。
所謂「經」,指伏羲所畫的卦象加上文王、周公所繫的卦爻辭;再連同孔子所作的十篇傳文,一共是十二篇。這十二篇在流傳當中被歷代學者攪亂了次序,到近世晁說之才開始訂正這一失誤,但仍未能完全符合古本的樣子;後來呂祖謙又重新釐定,編成經二卷、傳十卷,這才恢復了孔子所傳的舊貌。
乾卦
乾.乾上.乾下乾,元,亨,利,貞。
卦畫標註:乾卦,上體是乾,下體也是乾。卦辭:乾,元,亨,利,貞。這裡的「元」是大,「亨」是通,「利」是宜,「貞」是正而且固,合起來是說乾道廣大通達,而利於守持正固。
本義 六畫者,伏羲所畫之卦也。一者,奇也,陽之數也。乾者,健也,陽之性也。本注乾字,三畫卦之名也。下者,內卦也。上者,外卦也。經文“乾”字,六畫卦之名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那六道橫畫,是伏羲所畫的卦。其中一橫不斷的叫「奇」,是陽的數。「乾」的意思是剛健,那是陽的本性。本義自注:標題裡那個「乾」字,是三畫卦的名稱;「下」指內卦,「上」指外卦;經文裡的「乾」字,則是六畫卦的名稱。
伏羲仰觀俯察,見陰陽有奇偶之數,故畫一奇以象陽,畫一偶以象陰。見一陰一陽,有各生一陰一陽之象,故自下而上,再倍而三,以成八卦。見陽之性健,而其成形之大者為天,故三奇之卦,名之曰乾,而擬之於天也。
伏羲抬頭觀察天象、低頭察看地理,發現陰陽有奇數與偶數的分別,於是畫一道不斷的橫線來象徵陽,畫一道中斷的橫線來象徵陰。他又看出一陰一陽各自還能再生出一陰一陽,於是從下往上,加一倍成四象,再加一倍成三畫,由此形成八卦。他看出陽的性質是剛健,而陽所凝成的形體中最大的就是天,所以把三道奇畫組成的卦命名為「乾」,並且拿天來比擬它。
三畫已具,八卦已成,則又三倍其畫,以成六畫,而為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十四卦也。此卦六畫皆奇,上下皆乾,則陽之純而健之至也,故乾之名,天之象,皆不易焉。
三畫的卦體既已具備,八卦既已形成,就再把畫數加到三倍,湊成六畫,也就是在八卦之上分別再加一層八卦,從而組成六十四卦。眼前這一卦六道畫全是奇畫,上體下體都是乾,那就是陽氣最純粹、剛健到極點的狀態,所以它仍舊叫「乾」,仍舊取天為象,名稱與取象都不改變。
“元、亨、利、貞”,文王所繫之辭,以斷一卦之吉凶,所謂彖辭者也。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貞,正而固也。文王以為乾道大通而至正,故於筮得此卦,而六爻皆不變者,言其占當得大通,而必利在正固,然後可以保其終也。此聖人所以作《易》教人卜筮,而可以開物成務之精意。餘卦放此。
「元、亨、利、貞」是文王所繫的辭句,用來判斷一整卦的吉凶,也就是所謂的「彖辭」。「元」是大,「亨」是通,「利」是宜,「貞」是端正而且堅固。文王認為乾道廣大通達而極其純正,所以凡是占筮得到這一卦、六爻又都不變動的,就是說所占的事應當大為亨通,但必定要利在守正持固,然後才能保住結局。這正是聖人制作《周易》來教人卜筮、從而開通民智、成就事業的精微用意。其餘各卦的體例都照這樣類推。
程傳上古聖人始畫八卦,三才之道備矣,因而重之,以盡天下之變,故六畫而成卦。重乾為乾。乾,天也。天者天之形體,乾者天之性情。乾,健也,健而無息之謂乾。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古的聖人開始畫出八卦,天、地、人三才的道理就已齊備;隨後把八卦兩兩相重,用來窮盡天下萬事的變化,所以要六畫才構成一卦。乾卦重疊起來還是乾。乾就是天。「天」指的是天的形體,「乾」指的是天的性情。乾的含義是剛健,剛健而永不停息,就叫作乾。
夫天,專言之則道也,天且弗違是也。分而言之,則以形體謂之天,以主宰謂之帝,以功用謂之鬼神,以妙用謂之神,以性情謂之乾。乾者,萬物之始,故為天為陽,為父為君。
說到「天」,若籠統地講,它就是「道」,《文言傳》所說「天且弗違」,連天也不違背,用的就是這層意思。若分開來講,就形體而言稱之為天,就主宰而言稱之為帝,就功能作用而言稱之為鬼神,就變化莫測的妙用而言稱之為神,就性情而言稱之為乾。乾是萬物的開端,所以它既象徵天、象徵陽,也象徵父親、象徵君主。
“元、亨、利、貞”,謂之四德。“元”者,萬物之始。“亨”者,萬物之長。“利”者,萬物之遂。“貞”者,萬物之成。唯乾坤有此四德,在它卦則隨事而變焉。故元專為善大,利主於正固。亨貞之體,各稱其事。四德之義,廣矣,大矣。
「元、亨、利、貞」被稱為四種德性。「元」是萬物的發端,「亨」是萬物的生長,「利」是萬物的遂茂,「貞」是萬物的成熟。只有乾、坤兩卦具備這四德,在其餘各卦裡則要隨著所占之事而變換含義。所以「元」專指美善盛大,「利」側重於守正持固,至於「亨」與「貞」的實質,各按所遇之事而定。這四德所包含的意義,真是廣博而宏大。
集說孔氏穎達曰:乾者,此卦之名。卦者掛也,言懸掛物象以示於人,故謂之卦。邵子曰:不知乾,無以知性命之理。《朱子語類》云,乾只是健,坤只是順。純陽所以健,純陰所以順。至健者唯天,至順者唯地。
集說引孔穎達說:「乾」是這一卦的名稱。所謂「卦」,就是懸掛的意思,指把物象懸掛起來展示給人看,因此叫作卦。集說引邵雍說:不懂得乾,就無從懂得性與命的道理。《朱子語類》記載:乾只是一個「健」字,坤只是一個「順」字;純粹的陽所以剛健,純粹的陰所以柔順。剛健到極處的只有天,柔順到極處的只有地。
問:乾者天之性情。曰,乾,健也。健之體為性,健之用是情。又曰,性情二者常相參在此,情便是性之發,非性何以有情?健而無息,非性何以能如此?
《朱子語類》又載,有人問:程頤說「乾是天的性情」,該怎麼理解?朱熹答:乾就是健。健的本體那一面叫「性」,健的發用那一面叫「情」。他又說:性與情這兩樣常常摻雜在一處,情就是性的發動;若不是先有性,哪裡會有情?剛健而永不停歇,若不是本性如此,又怎麼能做到這個地步?
問:《本義》云:見陽之性健,而成形之大者為天,故三奇之卦,名之曰乾,而擬之於天也。竊謂卦辭未見取象之意,恐當於大象言之。曰,才設此卦時,便有此象了,故於此預言之。
又有人問:《周易本義》講「看出陽的性質剛健,而陽所凝成的形體中最大的是天,所以把三畫皆奇的卦命名為乾,用天來比擬它」。我私下覺得卦辭裡並看不出取象的意思,這層話恐怕該等到《大象傳》那裡再講。朱熹答:當初剛立起這一卦的時候,這個象就已經在裡頭了,所以在這裡預先說明。
問“元、亨、利、貞”。曰,當初只是說大亨利於正,不以分配四時,孔子見此四字好,始分作四件說。又云,“元亨利貞”四字,文王本意在乾坤者只與諸卦一般,至孔子作《彖傳》、《文言》,始以乾坤為四德,而諸卦自如其舊。二聖人之意,非有不同,蓋各是發明一理耳。今學者且當虛心玩味,各隨本文之意而體會之。其不同處,自不相妨。不可遽以己意橫作主張也。
有人問「元、亨、利、貞」應當怎樣理解。朱熹答:當初文王的說法不過是「大為亨通而利於守正」,並沒有把這四個字分派給春夏秋冬四時;孔子看這四個字好,才開始拆作四件事來講。他又說:「元亨利貞」這四個字,文王原本用在乾坤兩卦上的意思,跟用在其餘各卦是一樣的;到孔子作《彖傳》《文言傳》,才把乾坤這四字立為四種德性,而其餘各卦仍舊照老樣子解。兩位聖人的用意並沒有分歧,各自發明一層道理罷了。今天求學的人姑且虛心涵泳,各按本文的語脈去體會,兩說不同的地方自然並不妨礙;切不可急著拿自己的臆見去橫加裁斷。
胡氏炳文曰:“元、亨、利、貞”,諸家便作四德解,唯《本義》以為占辭。大通而至正,此天道之本然;大通而必利在正固,人事之當然也。乾為《易》第一卦,占得之者,其事雖大通,而非正固,尚不能保其終,況它卦乎!
集說引胡炳文說:對「元、亨、利、貞」,各家一上手就當作四種德性來解,唯獨《周易本義》把它看成占筮的斷語。廣大通達而極其純正,這是天道本來的樣子;廣大通達卻必須利在守正持固,這是人事上應當如此的分寸。乾是《周易》的頭一卦,占到這一卦的人,所辦的事縱然大為亨通,倘若不能守正持固,尚且保不住結局,何況其餘各卦呢!
蔡氏清曰:成形之大者為天,坤卦亦曰,陰之成形莫大於地,可見不可就以乾坤當天地。凡至健者皆為乾,凡至順者皆為坤。此乾坤所以足應萬用,而《彖傳》之言,所以為專以天道明乾義,以地道明坤義也。
集說引蔡清說:《周易本義》這裡講「陽所凝成的形體中最大的是天」,到坤卦又講「陰所凝成的形體沒有比地更大的」,可見不能乾脆拿乾坤直接等同於天地。凡是剛健到極處的都屬乾,凡是柔順到極處的都屬坤,正因如此,乾坤才足以應付千變萬化的用途;而《彖傳》的說法,則是專門借天道來闡明乾的含義,借地道來闡明坤的含義。
林氏希元曰:乾德剛健,剛以體言,健兼用言。剛則有立,健則有為。人而有立有為,則志至氣至。本立道生,事無不立,功無不成。不見艱難,無能阻止,如乾旋坤轉,如雷厲風行,“何天之衢”,殆不足以擬之,是不唯亨而且大亨也。
集說引林希元說:乾的德性是剛健。「剛」是就本體說的,「健」則連發用一起說。剛就站得住,健就乾得成;人既站得住又乾得成,心志所到之處,氣力也隨之而到。根本一立,道路自生,沒有辦不成的事,沒有建不起的功;看不見什麼艱難,也沒有什麼能阻擋他。那氣象如同乾坤旋轉,如同雷霆迅疾、大風盛行,就連《大畜》上九所說的「何天之衢」,肩負著天上的通衢大道,恐怕都還不足以比擬。這就不只是亨通,而是大為亨通了。
中者不偏不倚,正者無過不及,體用之分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可見乾之中正也。乾道大通而至正,在人容有不正者,故聖人因以為戒。
「中」是不偏向任何一邊,「正」是既不過頭也無不及,兩者有體與用的分別。《大壯·彖傳》說「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端正而宏大,天地的實情就顯露出來了;從這句話正可以看出乾所具的「中正」。乾道本身廣大通達而極其純正,落到人身上卻難免有不端正的,所以聖人就借這幾個字立下告誡。
案乾坤之“元亨利貞”,諸儒俱作四德說,唯朱子以為占辭,而與它卦一例,其言當矣。然四字之中,雖只兩意,實有四層。何則?元,大也。亨,通也。利,宜也。貞,正而固也。人能至健,則事當大通。然必宜於正固,是占辭只兩意也。但《易》之中,有言“小亨”者矣,有言“不可貞”者矣。一時之通,其亨則小,唯有大者存焉,
李光地按:乾坤兩卦的「元亨利貞」,歷代學者都當作四種德性來解,唯獨朱熹把它看成占筮的斷語,與其餘各卦一例看待,這話說得妥當。不過這四個字裡面,含意雖只有兩層,實際卻分作四級。為什麼這樣講?「元」是大,「亨」是通,「利」是宜,「貞」是端正而堅固。人能剛健到極處,辦事就該大為通達;然而又必須宜於守正持固——照這樣看,占辭確實只有兩層意思。可是《周易》裡既有說「小亨」的,也有說「不可貞」的:一時的通達,那種亨只算小亨,唯有含著「大」的才夠得上元亨。此處底本有脫文,按語未完。
初九,潛龍勿用。
初九爻辭:龍還潛伏在水下,此時不可施展作用。
本義初九者,卦下陽爻之名。凡畫卦者,自下而上,故以下爻為初。陽數九為老,七為少,老變而少不變,故謂陽爻為九。“潛龍勿用”,周公所繫之辭,以斷一爻之吉凶,所謂爻辭者也。“潛”,藏也。“龍”,陽物也。初陽在下,未可施用,故其象為“潛龍”,其占曰“勿用”。凡遇乾而此爻變者,當觀此象而玩其占也。餘爻放此。
朱熹《周易本義》說:「初九」是這一卦最下面那一陽爻的名稱。凡是畫卦,都從底下往上畫,所以把最下面一爻叫作「初」。陽的數目裡,九是老陽,七是少陽;老陽會變動而少陽不變動,占筮取變動的一方,因此把陽爻叫作「九」。「潛龍勿用」是周公所繫的辭句,用來判斷一爻的吉凶,也就是所謂的「爻辭」。「潛」是隱藏,「龍」是屬陽的神物。初爻的陽氣還在最下面,不可以施展作用,所以它的「象辭」取「潛龍」,它的「占辭」說「勿用」。凡是占到乾卦而這一爻變動的,就該觀察這個象、玩味這個占。其餘各爻都照此類推。
程傳下爻為“初”。“九”,陽數之盛,故以名陽爻。理無形也,故假象以顯義。乾以龍為象,龍之為物,靈變不測,故以象乾道變化,陽氣消息,聖人進退。初九在一卦之下,為始物之端,陽氣方萌,聖人側微,若“龍”之“潛”隱,未可自用,當晦養以俟時。
程頤《伊川易傳》說:最下面的一爻叫「初」。「九」是陽數里最盛的,所以用來稱呼陽爻。義理本身沒有形狀,只好借形象來顯明它的含義。乾卦拿龍作象徵,因為龍這種東西神靈善變、難以測度,正好用來象徵乾道的變化、陽氣的消退與生長,以及聖人的進取與退隱。初九處在一卦的最下面,是萬物初生的開端,陽氣剛剛萌動,聖人還身處微賤,就像龍潛伏隱藏起來一樣,不可以自行施展,應當韜光養晦,等待時機。
集說沈氏驎士曰:稱“龍”者,假象也。天地之氣有升降,君子之道有行藏。“龍”之為物,能“飛”能“潛”,故借“龍”比君子之德也。初九既尚潛伏,故言“勿用”。
集說引沈驎士說:稱作「龍」,是借用來的形象。天地之間的氣有上升也有下降,君子的處世之道有出仕也有隱退;龍這種東西既能飛騰又能潛藏,所以借它來比擬君子的德行。初九既然還在潛伏階段,因此說「勿用」。
孔氏穎達曰:陽爻稱九,陰爻稱六,其說有二:一者乾體有三畫,坤體有六畫,陽得兼陰,故其數九;陰不得兼陽,故其數六。二者老陽數九,老陰數六,老陰老陽皆變,《周易》以變者為占,故稱九稱六。所以老陽數九、老陰數六者,以揲蓍之數,九過操則得老陽,六過揲則得老陰,其少陽稱七,少陰稱八,義亦準此。
集說引孔穎達說:陽爻叫「九」,陰爻叫「六」,解釋有兩種。第一種是:乾的卦體只三道整畫,坤的卦體斷開成六道短畫;陽能夠兼攝陰,所以數目取三加六而成九,陰不能兼攝陽,所以數目只取六。第二種是:老陽的數是九,老陰的數是六,老陰老陽都會變動,而《周易》以變動的爻來占斷,所以用九、用六作稱呼。至於老陽何以是九、老陰何以是六,那是就揲蓍所得的策數而言:數過九次便得老陽(「操」當作「揲」),數過六次便得老陰;少陽稱七、少陰稱八,道理也照這樣類推。
崔氏憬曰:九者老陽之數,動之所占,故陽稱焉。“潛”,隱也。“龍”下隱地,潛德不彰,是以君子韜光待時,未成其行,故曰“勿用”。
集說引崔憬說:九是老陽的數,是變動之爻用來占斷的,所以陽爻取它作名。「潛」是隱藏。龍沉到地下藏起來,深潛的德行還沒有顯揚,因此君子也收斂鋒芒、等待時機,志向尚未付諸施行,所以說「勿用」。
《朱子語類》問:程《易》以初、二、三、四四爻作舜說,何以見得如此?曰,此是推說爻象之意,非本指也。《易》本因卜筮而有象,因象而有占,占辭中便有道理。如筮得“乾”之初九,初陽在下,未可施用,其象為“潛龍”,其占曰“勿用”。凡遇乾而得此爻者,當觀此象而玩其占,隱晦而“勿用”可也。此《易》之本指也。
《朱子語類》載,有人問:程頤的《伊川易傳》把乾卦的初、二、三、四這四爻都拿舜的事蹟來講,憑什麼看出該這樣解?朱熹答:那是推衍爻象的引申義,並不是《周易》的本旨。《周易》本來是因卜筮才有卦爻之象,因象才有占斷,占斷的辭句裡自然含著道理。譬如占筮得到乾卦的初九,初爻的陽氣還在下位,不可施展作用,它的象是「潛龍」,它的占是「勿用」;凡是遇上乾卦而得到這一爻的人,就該觀察這個象、玩味這個占,隱藏收斂、不輕舉妄動也就是了。這才是《周易》的本旨。
聖人為《彖傳》、《象傳》、《文言》,節節推去無限道理,此程《易》所以推說得無窮。先通得《易》本指後,推說不妨。若便以所推說者去解《易》,則失《易》之本指矣。
聖人寫作《彖傳》《象傳》《文言傳》,一層層往下推衍,引出無窮的道理,這就是《伊川易傳》能夠推說不盡的由來。先把《周易》的本旨弄通,然後再去推衍,那是不妨的;若一上來就拿推衍出來的說法解《周易》,那就丟掉《周易》的本旨了。
李氏舜臣曰:六爻之象,皆取於“龍”者,陽體之健,其“潛”“見”“惕”“躍”“飛”“亢”者,初終之序,而變化之跡也。
集說引李舜臣說:乾卦六爻的取象全都用「龍」,是因為龍體現了陽的剛健;至於「潛」「見」「惕」「躍」「飛」「亢」這六個字,則是從開頭到結尾的次第,也是龍這一形象一路變化的蹤跡。
梁氏寅曰,夫《易》者,潔淨精微之教也。故其取象皆假託其物,而未涉於事;包含其意,而各隨所用。然乾純陽之卦,而取象於龍,則其意多為聖人而發者。故夫子於
集說引梁寅說:《周易》是一種潔淨精微的教法,所以它的取象都借托某種物類,並不直接落到具體事情上;把意思包蘊在裡頭,讓人各按自己的用處去領取。不過乾是純陽之卦,取象於龍,那用意大多是為聖人而發的,所以孔子在……此處底本有脫文,下面的話已經缺失。
林氏希元曰:龍不止陽物,乃陽物之神靈不測者,故象乾之六爻。蓋乾卦六爻,皆得乾道,不比它卦,故《文言》以聖人明之。比之於物,則是“龍”也。
集說引林希元說:龍不單是屬陽的東西,而是屬陽的東西裡最神靈莫測的一種,所以拿它來象徵乾卦六爻。因為乾卦這六爻全都體現了乾道,跟別的卦不一樣,所以《文言傳》用聖人來闡明它們;若拿物類來比方,那就是龍。
九二,見龍在田,利見大人。
九二爻辭:龍已經顯現在地面的田野上,宜於進見有德的大人。
本義二,謂自下而上第二爻也。後放此。九二剛健中正,出潛離隱,澤及於物,物所“利見”,故其象為“見龍在田”,其占為“利見大人”。九二雖未得位,而大人之德已著,常人不足以當之,故值此爻之變者,但為利見此人而已。蓋亦謂在下之大人也。此以爻與占者相為主賓,自為一例。若有“見龍”之德,則為“利見”九五在上之“大人”矣。
朱熹《周易本義》說:「二」指自下往上數的第二爻,往後都照這樣稱呼。九二剛強勁健,又居下卦之中而德性純正,已經走出潛伏、離開隱居的狀態,恩澤施及萬物,因而成為萬物所樂於見到的對象,所以它的象辭是「見龍在田」,占辭是「利見大人」。九二雖然還沒有得到應有的地位,可是大人的德行已經顯著,尋常人擔當不起這個稱呼,所以碰上這一爻變動的人,只是宜於見到這樣一位人物罷了;這裡說的也是居於下位的大人。這是把爻與占筮的人互為主客來立說,自成一種體例。假如占筮者本人具備「見龍」那樣的德行,那麼他所宜於見到的,就是高居上位的九五「大人」了。
程傳田,地上也。出現於地上,其德已著。以聖人言之,舜之田漁時也,利見大德之君,以行其道;君亦利見大德之臣,以共成其功;天下利見大德之人,以被其澤。大德之君,九五也。乾坤純體,不分剛柔,而以同德相應。
程頤《伊川易傳》說:「田」就是地面上。龍顯現在地面上,它的德性已經彰著。拿聖人來比方,那正是舜在歷山耕田、在雷澤捕魚的時候:他宜於見到大德的君主,好推行自己的主張;君主也宜於見到大德的臣子,好一同成就功業;天下人則宜於見到這位大德之人,好承受他的恩澤。所說的大德君主,指的是九五。乾坤兩卦是純粹一體的卦,不像別的卦要分剛爻柔爻去配「應與」,而是憑同類的德性彼此呼應。
集說鄭氏康成曰,二於三才為地道,地上即田,故稱“田”也。干氏寶曰:二為地上,在地之表,陽氣將施,聖人將顯,故曰“利見大人”。
集說引鄭玄說:按天地人「三才」分配爻位,二爻屬於地道;地的上面就是田,所以稱作「田」。集說引干寶說:二爻代表地面之上,處在大地的表層,陽氣即將施布,聖人即將顯達,所以說「利見大人」。
孔氏穎達曰:陽處二位,故曰九二。陽氣發見,故曰“見龍”。田是地上可營為有益之處,陽氣發在地上,故曰“在田”。初之與二,俱為地道。二在初上,所以稱田。
集說引孔穎達說:陽爻處在第二個位置,所以叫「九二」。陽氣顯發出來,所以叫「見龍」。「田」是地面上可以耕作經營、生出收益的地方;陽氣顯發在地面上,所以叫「在田」。初爻與二爻同屬地道,二爻又在初爻上頭,因此專拿「田」來稱呼它。
“見龍在田”,是自然之象。“利見大人”,以人事托之。言龍見在田之時,猶似聖人久潛稍出,雖非君位,而有君德,故天下眾庶,“利見”九二之“大人”。先儒云,若夫子教於洙泗,利益天下,有人君之德,故稱“大人”。
「見龍在田」講的是自然界的形象,「利見大人」則借人事來寄託。意思是說,龍顯現在田野上的時候,就好比聖人久經潛隱而略微露面,雖然還沒有坐上君位,卻已具備君主的德性,所以天下百姓都宜於見到九二這位「大人」。前代學者說,好比孔子在洙水、泗水之間講學授徒,惠及天下,具備人君的德性,因此也稱他作「大人」。
蔡氏清曰:凡“大人”皆是德位兼全之稱。九二雖未得位,而“大人”之德已著,所謂居仁由義,“大人”之事備矣,故亦謂之“大人”。
集說引蔡清說:凡稱「大人」,本來都是德行與地位兩樣俱全的稱呼。九二雖然還沒有得到相應的地位,可是「大人」應有的德行已經顯著;正如《孟子》所說的「居仁由義」,安處於仁而遵行義,做「大人」的分內事已經齊備,所以也把他叫作「大人」。
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九三爻辭:君子整天勤勉不懈,到了晚上仍舊警惕小心,處境雖然危險,卻不會招來災禍。
本義九,陽爻。三,陽位。重剛不中,居下之上,乃危地也。然性體剛健,有能乾乾惕厲之象,故其占如此。君子,指占者而言。言能憂懼如是,則雖處危地而“無咎”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九」表示陽爻,「三」是陽位。陽爻居陽位,剛上加剛而又不居中,位置在下卦的最上頭,正是一處險地。不過它的性質與體質都剛健,具備終日勤勉、朝夕戒懼的形象,所以占辭才這樣斷。這裡的「君子」,是就占筮的人說的。意思是說,能像這樣心懷憂懼,那麼即使身處險地也不會有災禍。
程傳三雖人位,已在下體之上,未離於下而尊顯者也,舜之玄德升聞時也。日夕不懈而兢惕,則雖處危地而無咎。在下之人,而君德已著,天下將歸之,其危懼可知。雖言聖人事,苟不設戒,則何以為教?作《易》之義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三爻雖然屬於人位,卻已經處在下體的最上層,還沒有離開下位而聲名已經尊顯,正如舜潛藏的德行上聞於朝廷的那段時候。從早到晚不肯鬆懈,始終戰戰兢兢,那麼縱使身處險地也不會招禍。身份還在下位,君主般的德行卻已昭著,天下人將要歸附於他,他心裡的危懼可想而知。這一爻講的雖是聖人的事,可若不立下告誡,又拿什麼來教人呢?這正是作《周易》的用意所在。
集說鄭氏康成曰,三於三才為人道,有乾德而在人道,君子之象。孔氏穎達曰,以陽居三位,故稱九三。以居不得中,故不稱“大人”。陽而得位,故稱“君子”。在憂危之地,故“終日乾乾”。言終競此日,健健自強,不有止息。“夕 龔氏原曰:三居下體之上,當危懼之時,唯自強不息,戒謹恐懼,可以免咎。
集說引鄭玄說:按天地人「三才」分配爻位,三爻屬於人道;具備乾的德性而又立身於人道,正是君子的形象。集說引孔穎達說:以陽爻居第三位,所以稱「九三」;因為所處的位置不居中,所以不稱「大人」;陽爻而又當位,所以稱「君子」。處在憂危之地,所以「終日乾乾」,意思是從早到晚整整一天,剛健自強,不曾停歇。以下「夕」字之後底本有脫文。集說引龔原說:三爻處在下體的最上層,正當危懼的時候,只有自強不息、戒慎恐懼,才可以避開災禍。
楊氏時曰:乾之九三,獨言“君子”,蓋九三,人之位也。履正居中,在此一爻。故《文言》於九四,則曰“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於九三止言“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而已。其曰君子行此四德者,蓋乾之所謂君子也。
集說引楊時說:乾卦六爻裡只有九三提到「君子」,那是因為九三正是人所居的位置。既踏在正位上,又居於人道之中,就在這一爻上。所以《文言傳》講九四時說「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上夠不著天位,下離開了田位,中間也不在人位;講九三卻只說「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並不說「中不在人」。《文言傳》所謂「君子行此四德」,踐行元亨利貞這四德的,正是乾卦所說的那種君子。
《朱子語類》問:伊川云,雖言聖人事,苟不設戒,何以為教?竊意因時而“惕”,雖聖人亦有此心。曰:“《易》之為書,廣大悉備,常人皆可得而用,初無聖凡之別,但當著此爻,便用競競戒惕。”
《朱子語類》載,有人問:程頤說「這一爻講的雖是聖人的事,可若不立下告誡,拿什麼教人」;我私下認為,隨著時勢而生警惕之心,連聖人也一樣會有。朱熹答:《周易》這部書廣大而完備,尋常人都用得上,本來就不分聖人與凡人;只要占到這一爻,就該戰戰兢兢地戒懼(「競競」當作「兢兢」)。
故氏炳文曰:凡卦爻有占無象,象在占中;有象無占,占在象中。如乾初、二、四、五、上,分象與占;九三“終日乾乾夕惕若”,皆占辭也,而象在其中。
集說引胡炳文說(「故氏」當作「胡氏」):凡是卦爻辭,有的只有「占辭」而不見「象辭」,那是象包在占裡;有的只有象辭而不見占辭,那是占含在象中。譬如乾卦的初九、九二、九四、九五、上九,象與占是分開寫的;九三說「終日乾乾夕惕若」,通篇都是占辭,而象已經含在裡頭了。
九四,或躍在淵,無咎。
九四爻辭:龍或許一躍而起,或許仍舊留在深淵裡,無論進退都不會招來災禍。
本義“或”者,疑而未定之辭。“躍”者,無所緣而絕於地,特未飛爾。“淵”者,上空下洞,深昧不測之所。龍之在是,若下於田,“或躍”而起,則向乎天矣。九陽四陰,居上之下,改革之際,進退未定之時也。故其象如此,其占能隨時進退,則“無咎”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或」是遲疑未定的語氣詞。「躍」是無所憑藉而騰離地面,只是還沒有飛起來罷了。「淵」是上面空闊、下面幽深,晦暗難以測度的地方。龍待在深淵裡,好比先前待在田野上;一旦躍身而起,就朝天上去了。九是陽爻,四是陰位,它處在上體的最下層,正當上下變革交接的時刻,是進也不定、退也不定的關口。所以它的象辭這樣寫,而占辭的意思是:能夠隨著時勢決定進退,就不會招來災禍。
程傳“淵”,龍之所安也。“或”,疑辭,謂非必也。“躍”,不“躍”,唯及時以就安耳。聖人之動,無不時也,舜之歷試時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淵」是龍安身的地方。「或」是遲疑的語氣,表示不一定如此。躍起也罷,不躍起也罷,只看能否及時找到安頓之所罷了。聖人的每一次舉動,沒有不合時宜的,這一爻正如舜接受堯多方考驗的那段時期。
集說干氏寶曰,“躍”者,暫起之言。孔氏穎達曰:“或”,疑也、“躍”,跳躍也。言九四陽氣漸進,似若龍體欲飛,猶疑或也。躍於在淵,未即飛也。
集說引干寶說:「躍」是暫時騰起的意思。集說引孔穎達說:「或」是疑而未決,「躍」是向上跳起。這是說九四的陽氣一步步上進,看上去像龍身要飛起來了,卻還在猶豫不決。它只是在深淵裡躍動,並沒有立刻飛走。
程氏迥曰:初與二既皆稱龍,此爻雖不稱龍,即上文知其為龍也。亦猶“大壯”九三“羝羊觸藩贏其角”,而九四不言羊,知“藩決不羸”即羊也。李氏過曰,“躍”者,未飛而習飛者也。
集說引程迥說:初九與九二既然都提到龍,這一爻雖然沒有出現「龍」字,從上文也就知道所說的仍是龍。這就好比《大壯》卦九三說「羝羊觸藩羸其角」,公羊衝撞籬笆而角被纏住,到九四不再提羊,可是從「藩決不羸」、籬笆沖開而角不再受纏這句話,就知道說的還是那隻羊。集說引李過說:所謂「躍」,是還沒有真飛、正在練習飛翔。
林氏希元曰:《本義》進退未定之時,通承上文九陽四陰居上之下改革之際三句說。蓋以爻與位言,九陽爻,四陰位,陽主進,陰主退,是進退未定也。以上體言,四居上之下,居上欲進,居上之下,則又未必於進,亦進退未定也。以上下二體言,四初離下體,入上體,是為改革之際,亦進退未定也。故總承之曰,進退未定之時。
集說引林希元說:《周易本義》所講的「進退未定之時」,是總承上文「九陽四陰」「居上之下」「改革之際」這三句而言的。就爻與位來說,九是陽爻,四是陰位,陽的趨向是進,陰的趨向是退,這就是進退未定。就上體來說,四爻處在上體的最下層,既已入上體便想前進,可它又只在上體的最下層,就未必真能前進,這也是進退未定。就上下兩體來說,四爻剛離開下體、進入上體,正是上下交替變革的關口,同樣是進退未定。所以《本義》才總起來說一句「進退未定之時」。
又曰:“或躍在淵”,將進而未必於進也。未必於進,非不進也。審進退之時,必時可進,然後進也。是謂隨時進退。
林希元又說:「或躍在淵」,是將要前進而未必就真前進。所謂未必前進,並不等於不前進;而是審察適宜進退的時機,一定要等到時勢可以前進,然後才進。這就叫作隨著時勢決定進退。
陳氏琛曰:九四以陽居陰,本非躁進之資。又居上之下,適當改革之時。是其欲進以有為,而商度之未決。蓋將待時而出,見可而動也。有如龍之“或躍在淵”焉。其象如此,占者誠能隨時進退,則其進也非貪位,退也非沽名。可以投事幾之會,可以免失身之辱,何“咎”之有哉?
集說引陳琛說:九四以陽爻居於陰位,本來就不是急躁冒進的材質;又處在上體的最下層,恰好趕上變革交接的時候。所以它雖想前進有所作為,心裡卻還在斟酌、沒有決斷,打算等候時機再出來,看準可行才行動,就像龍「或躍在淵」那樣。它的象既然如此,占筮的人果真能隨時勢決定進退,那麼他前進不是貪圖爵位,退避也不是沽名釣譽:既能趕上事機的關口,又能免掉喪失操守的恥辱,還會有什麼災禍呢?
上九,亢龍有悔。
上九爻辭:龍飛得過高,已到窮極之地,因而會有悔恨。
本義“上”者,最上一爻之名。“亢”者,過於上而不能下之意也。陽極於上,動必“有悔”,故其象占如此。
朱熹《周易本義》說:「上」是最上面那一爻的名稱。「亢」是升得太高、再也下不來的意思。陽氣到了最上頭已經窮極,一動就必定生出悔恨,所以它的象辭與占辭這樣寫。
程傳九五者,位之極。中正者,得時之極,過時則“亢”矣。上九至於亢極,故“有悔”也。有過則有悔,唯聖人知進退存亡而無過,則不至於悔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是爻位的頂點,中正則是得時的頂點;一旦越過這個時機,就是「亢」了。上九已經到了亢極的地步,所以「有悔」。有過失就會有悔恨,唯獨聖人懂得該進該退、該存該亡的分寸而不犯過失,也就不至於生出悔恨。
集說王氏肅曰:窮高曰“亢”,知進忘退,故悔也。郭氏雍曰,九三過而“惕”,故“無咎”。上九過而“亢”,故“有悔”。然則龍德莫善於惕,而莫不善於亢也。
集說引王肅說:高到無可再高就叫「亢」;只知前進而忘了後退,所以生悔。集說引郭雍說:九三雖然過於剛而能保持警惕,所以不會招禍;上九同樣過於剛卻一味升高,所以會有悔恨。這樣看來,龍的德性裡最好的是警惕,最不好的就是亢進。
《朱子語類》云:若占得此爻,必須以亢滿為戒。當極盛之時。便須慮其亢,如這般處,最是《易》之大義,大抵於盛滿時致戒。
《朱子語類》說:如果占到這一爻,就必須拿高亢盈滿當作警戒。正當極盛的時候,便要預先考慮到亢極的禍患。像這類地方,最能見出《周易》的大義所在:它大體上總是在人盛滿得意的時候下告誡。
總論范氏仲淹曰:九二君之德,九五君之位,成德於其內,得位於其外,餘爻則從其進退安危之會言之。饒氏魯曰:一爻有一爻之中,如初則以“潛”為中,二則以“見”為中,三則以“乾”、“惕”為中,四則以“或躍”為中。卦有才、有時、有位不同,聖人使之無不合乎中。
總論部分,范仲淹說:九二具備君主的德性,九五佔據君主的位置;一個在內成就了德行,一個在外得到了地位,其餘各爻則是就它們進退安危的時機來立論。總論又引饒魯說:每一爻都有屬於這一爻的「中」,比如初九就以潛藏為中,九二就以顯現為中,九三就以勤勉戒惕為中,九四就以將躍未躍為中。各卦的材質、時勢、位置各不相同,聖人卻能使每一爻都無不合乎中道。
本義用九,言凡筮得陽爻者,皆用九而不用七,蓋諸卦百九十二陽爻之通例也。以此卦純陽而居首,故於此發之。而聖人因繫之辭,使遇此卦而六爻皆變者,即此占之。
「用九,見群龍無首,吉」這條經文在底本中脫漏,以下徑接註文。朱熹《周易本義》說:所謂「用九」,是說凡占筮得到陽爻的,一律取九而不取七,這是六十四卦一百九十二個陽爻共通的條例。因為乾卦純是陽爻而又排在全書之首,所以就在這裡把這條通例點出來。聖人於是給它繫上一句辭,讓占到這一卦而六爻全都變動的人,就用這句話來斷吉凶。
蓋六陽皆變,剛而能柔,吉之道也。故為“群龍無首”之象,而其占為如是則吉也。《春秋傳》曰,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言”,蓋即純坤卦辭,“牝馬之貞”,“先迷後得”,“東北喪朋”之意。
六個陽爻全都變動,等於剛強而能轉為柔順,那正是趨吉的路數,所以取「群龍無首」為象,一群龍都不爭著出頭;占辭的意思是能這樣便得吉。《左傳》記載,乾卦變成坤卦時說「見群龍無首」(「無首言」的「言」當作「吉」),這也正合純坤卦辭裡「牝馬之貞」、像母馬那樣柔順守正,「先迷後得」、搶先就迷失而隨後才有所得,以及「東北喪朋」、往東北便捨棄同類的那層意思。
程傳用九音,處乾剛之道,以陽居乾體,純乎剛者也,剛柔相濟為中,而乃以純剛,是過乎剛也。“見群龍無首”,謂觀諸陽之義,為無首則吉也。以剛為天下先,凶之道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用九音」的「音」當作「者」):所謂用九,講的是處理乾道剛強的方法。以陽爻居於乾體,那是純粹的剛;剛與柔互相調劑才叫中道,如今卻一味純剛,就是剛得過頭了。「見群龍無首」,是說體察眾陽爻的意義,能做到不爭先出頭就得吉。憑著剛強搶在天下人前頭,那是招凶的路數。
集說朱子答虞士朋曰:用九用六,當從歐公說,為揲蓍變卦之凡例。蓋陽爻百九十二,皆用九而不用七;陰爻百九十二,皆用六而不用八也。特以乾坤二卦純陽純陰,而居篇首,故就此發之,此歐陽公舊說也。
集說引朱熹答覆虞士朋的信說:用九、用六該依照歐陽修的講法,把它看成揲蓍求卦、卦爻變動的通行條例。因為全書陽爻共一百九十二個,一律取九而不取七;陰爻也共一百九十二個,一律取六而不取八。只因乾坤兩卦一個純陽、一個純陰,又排在全書的開頭,所以就在這裡把條例點破,這是歐陽修的舊說。
而愚又嘗因其說而推之,竊以為,凡得乾而六爻純九,得坤而六爻純六者,皆當直就此例,占其所繫之辭,不必更看所變之卦。《左傳》蔡墨所謂“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者,可以見其一隅也。
我又曾順著他的說法往下推,私下認為:凡是占到乾卦而六爻全是老陽,或占到坤卦而六爻全是老陰的,都應當徑直按這條通例,就「用九」「用六」所繫的辭來斷,不必再去看變成的那一卦。《左傳》裡蔡墨所說的「乾卦變作坤卦,其辭為『見群龍無首』」,從這一處就可以窺見一斑。
又《語類》云:荊公言用九只在上九一爻,非也。六爻皆用九,故曰“見群龍無首,吉”。用九便是行健處。林氏希元曰:用九本是陽爻之通例,然於乾卦六爻之後發之,便是指乾卦六爻用九。
《朱子語類》又說:王安石講用九隻落在上九一爻上,這是不對的。六爻都要用九,所以才說「見群龍無首,吉」,看見一群龍誰也不爭著出頭,便是吉。用九正是剛健運行的所在。集說引林希元說:用九本來是所有陽爻共通的條例,可是把它安排在乾卦六爻之後點出,那就是就著乾卦這六爻講用九。
又曰,或疑“無首”之“吉”,剛而能柔則言也。牝馬之利,順而能健則利也。剛而能柔,與順而健者,性體自是不同。而《春秋傳》曰,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吉”,何也?
林希元又說:有人懷疑,「無首」之所以吉,是因為剛強而能轉柔;坤卦「牝馬」之所以利,是因為柔順而能剛健。剛而能柔跟順而能健,這兩種性質本體上原就不同,可是《左傳》卻說乾卦變作坤卦時其辭為「見群龍無首,吉」,這又該怎麼解釋呢?
曰,乾變之坤,雖為坤之所為,然本自剛來,與本是坤者不同。故乾“無首”之“吉”,終不可同於坤“牝馬之貞”。坤“永貞”之“利”,終不可同於乾之“元亨”。聖人不教人即所變之卦以考其占,而別著自此至彼之象占者,正以其有不可同耳。
他自己回答說:乾變成坤,雖然做的是坤所做的事,可它本是從剛那邊過來的,跟本來就是坤的不一樣。所以乾卦「無首」的吉,終究不能等同於坤卦「牝馬之貞」的守正;坤卦「永貞」的利,也終究不能等同於乾卦的「元亨」。聖人不教人徑直拿所變成的那一卦去考求占斷,而另外寫出由這一卦到那一卦的象與占,正是因為兩者之間有不能混同的地方。
案爻辭雖所以發明乎卦之理,而實以為占筮之用,故以九六名爻者取用也。爻辭動則用,不動則不用。卦辭則不論動不動而皆用也。但不動者,以本卦之彖辭占;其動者,則合本卦變卦之彖辭占。如乾之六爻全變則坤,坤之六爻全變則乾也。
李光地按:爻辭固然是用來闡發一卦義理的,其實更是供占筮取用的,所以拿「九」「六」給爻命名,取的正是「用」的意思。爻辭在爻變動時才取用,不變動就不取用;卦辭則不論動與不動都要取用。只是不變動的,就用本卦的彖辭來占;變動的,就把本卦與變卦的彖辭合起來占。譬如乾卦六爻全變就成了坤卦,坤卦六爻全變就成了乾卦。
先儒之說,以為全變則棄奉卦而觀變卦,而乾坤者天地之大義,乾雖變坤,未可純用坤辭也;坤雖變乾,未可純用乾辭也。故別立用九用六,以為皆變之占辭。此其說亦善矣。以理揆之,則凡卦雖全變,亦無盡棄奉卦而不觀之理,不獨乾坤也。故須合本卦變卦而占之者近是。
前代學者的講法是:六爻全變就丟開本卦而只看變卦(「奉卦」當作「本卦」);但乾坤兩卦關乎天地的大義,乾即使變成坤,也不可以純用坤的卦辭;坤即使變成乾,也不可以純用乾的卦辭,所以另立「用九」「用六」,作為全變時的占辭。這個說法也算不錯。不過按道理推求,凡是一卦即使全變,也沒有把本卦完全丟開不看的道理,並不單單乾坤如此。所以還是把本卦與變卦合起來占,比較接近實情。
如此則乾變坤者,合觀乾辭與坤辭而已。坤變乾者,合觀坤辭與乾辭而已。但自乾而坤,則陽而根陰之義也。自坤而乾,則順而體健之義也。合觀卦辭者,宜知此意,故立用九用六之辭以發之,蓋群龍雖現而不現其首,陽而根陰故也。永守其貞而以大終,順而體健故也。
照這樣辦,乾變成坤的,把乾辭與坤辭合起來看就是;坤變成乾的,把坤辭與乾辭合起來看就是。只是由乾走向坤,含著陽而以陰為根的意思;由坤走向乾,含著柔順而以剛健為體的意思。合看兩卦卦辭的人,應當明白這層用意,所以聖人另立「用九」「用六」的辭句把它點出來:一群龍雖然顯現,卻不顯露它們的頭,那正是陽而以陰為根;長久守住正固而以廣大收尾,那正是柔順而以剛健為體。
此亦因乾坤以為六十四卦之通例。如自復而垢,則長而防其消可也。自姤而復,則亂而圖其治可也。固非乾坤獨有此義,而諸卦無之也。聖人於乾坤發之,以示例爾。
這也是借乾坤兩卦立下六十四卦通行的條例。譬如由《復》卦變到《姤》卦(「垢」當作「姤」),那就是在生長之時預防它的消退;由《姤》卦變到《復》卦,那就是在禍亂之中謀求它的治理。可見這層意思並不是乾坤獨有、其餘各卦都沒有,聖人只是在乾坤兩卦點破它,用來給人做個示範罷了。
然乾雖不變,而用九之理自在,故“乾元”無端,即“無首”之妙也。坤雖不變,而用六之理自在,故坤“貞”能“安”,即“永貞”之道也。陰陽本自合德者,交易之機,其因動而益顯者,則變易之用,學《易》者尤不可以不知。
再說,乾即使不變動,用九的道理仍舊存在,所以「乾元」渾然無始無端,正是「群龍無首」的妙處;坤即使不變動,用六的道理仍舊存在,所以坤的「貞」能夠「安」,正是「永貞」的路數。陰與陽本來就彼此合德,這是「交易」的機括;而因為爻的變動更加顯豁出來的,則是「變易」的功用。學《周易》的人,對這一層尤其不可以不明白。
坤卦
坤.坤上.坤下坤,元亨,利牝馬之貞,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卦畫標註:坤卦,上體是坤,下體也是坤。卦辭:坤,大為亨通,宜於像母馬那樣柔順而守正。君子若有所前往,搶在前頭就會迷失方向,跟在後頭才能找到主人而得其所宜。往西南方去能得到同類的朋友,往東北方去則要捨棄同類;安處於正道就得吉祥。
本義.者,偶也,陰之數也。坤者,順也,陰之性也。注中者,三畫卦之名也,經中者,六畫卦之名也。陰之成形,莫大於地,此卦三畫皆偶,故名坤而象地。重之又得坤焉,則是陰之純,順之至,故其名與象皆不易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中間斷開的那一道橫畫叫「偶」,是陰的數。「坤」的意思是柔順,那是陰的本性。註文裡那個坤的卦畫符號,是三畫卦的名稱;經文裡那個坤的卦畫符號,是六畫卦的名稱。陰所凝成的形體,沒有比大地更大的;這一卦三道畫全是偶畫,所以取名為坤而以地為象。把它重疊起來還是坤,那就是陰氣最純粹、柔順到極點,所以它的名稱與取象都不改變。
“牝馬”,順而健行者。陽先陰後,陽主義,陰主利。“西南”,陰方。“東北”,陽方。安,順之為也,“貞”,健之守也,遇此卦者,其占為大亨,而利以順健為正。如有所住,則“先迷後得而主”於利。往西南則“得朋”,往東北則“喪朋”。大抵能安於正則吉也。
「牝馬」就是母馬,柔順而又能遠行不倦。陽在前而陰在後,陽主持義理,陰主持利益。「西南」屬陰的方位,「東北」屬陽的方位。「安」是柔順的作為,「貞」是剛健的持守。占到這一卦的人,占斷是大為亨通,而利在以柔順加剛健作為正道。假如有所前往(「所住」當作「所往」),就會先迷失方向,隨後才找到主人而歸於所宜。往西南去便「得朋」,往東北去便「喪朋」。大體上說,能安於正道就得吉。
程傳坤,乾之對也,四德同而貞體則異。乾以剛固為貞,坤則柔順而貞。牝馬柔順而健行,故取其象曰“牝馬之貞”。君子所行,柔順而利且貞,合坤德也。陰,從陽者也,待唱而和。陰而無陽,則為迷錯,居後乃得其常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坤是乾的對面,兩卦的四德相同,只有「貞」的實質不一樣。乾以剛強堅固為貞,坤則以柔順為貞。母馬柔順而又善於遠行,所以取它作象,說「牝馬之貞」。君子的所作所為,柔順而又利、又正,正合於坤的德性。陰是跟從陽的,要等陽先發聲才應和;陰若沒有陽作依傍,就會迷亂錯謬,退居其後才合乎它的常理。
主利,利萬物則主於坤,生成皆地之功也。臣道亦然。君令臣行,勞於事者,臣之職也。“西南”,陰方。“東北”,陽方。陰必從陽,離喪其朋類,乃能成化育之功,而有“安貞”之“吉”。得其常則安,安於常則貞,是以吉也。
說到「主利」,給萬物帶來利益這件事由坤來主持,因為生養成就都是大地的功勞。臣子之道也是這樣:君主發令,臣子執行,操勞於具體事務,正是臣子的本分。「西南」是屬陰的方位,「東北」是屬陽的方位。陰必須跟從陽,捨開自己那一夥同類,才能成就化育萬物的功業,才有「安貞」的吉祥。合乎常理便得安穩,安於常理便是守正,因此得吉。
集說王氏弼曰:至順而後乃亨,故唯利於“牝馬之貞”,“西南”,致養之地,與坤同道者也,故曰“得朋”。“東北”,反“西南”者也,故曰“喪朋”。陰之為物,必離其黨,之於反類,而後獲“安貞吉”。
集說引王弼說:柔順到極處然後才能亨通,所以只利於「牝馬之貞」那樣的守正。「西南」是養育萬物的地帶,與坤同屬一路,所以說「得朋」;「東北」正好與西南相反,所以說「喪朋」。陰這種東西,必須離開自己的黨羽,走到與自己相反的一類那邊去,然後才能獲得「安貞吉」。
干氏寶曰:行天者莫若龍,行地者莫若馬,故乾以龍繇,坤以馬象。孔氏穎達曰:乾坤合體之物,故乾後次坤。地之為體,亦能始生萬物,各得亨通,故云“元亨”,與乾同也。牝對牡為柔,故云“利牝馬之貞”。不云牛而云馬者,牛雖柔順,不能“行地無疆”,無以見坤之德。馬雖比龍為鈍,而亦能遠,象地之廣育也。
集說引干寶說:在天上行走的沒有比得上龍的,在地上行走的沒有比得上馬的,所以乾用龍來繫辭,坤用馬來取象。集說引孔穎達說:乾與坤是合成一體的一對,所以乾卦之後緊接著坤卦。大地這個形體,也能生出萬物的開端,使它們各自亨通,所以卦辭說「元亨」,與乾卦相同。母馬相對於公馬而言屬柔,所以說「利牝馬之貞」。不說牛而說馬,是因為牛雖然柔順,卻不能像《彖傳》所說的「行地無疆」那樣走遍大地而無窮盡,顯不出坤的德性;馬雖然比龍遲鈍,卻也能行遠,正可以象徵大地廣博的化育。
“先迷後得主利”者,以其至陰,當待唱而後和。凡有所為,若在物之先,即迷惑。若在物之後,即得主利。以陰不可先唱,猶臣不可先君,卑不可先尊故也。
所謂「先迷後得主利」,是因為坤屬最純的陰,理應等別人先開口才應和。凡有所舉動,如果搶在別的事物前頭,就會陷入迷惑;如果落在別的事物後頭,就能找到主人而得其所宜。這是因為陰不可以搶先倡導,正如臣子不可以搶在君主前面,卑下的不可以搶在尊貴的前面。
崔氏憬曰:西方坤兌,南方巽離,二方皆陰,與坤同類,故曰“西南得朋”。東方艮震,北方乾坎,二方皆陽,與坤非類,故曰“東北喪朋”。安於承天之正,故言“安貞言”也。
集說引崔憬說:按後天八卦方位,西方是坤與兌,南方是巽與離,這兩個方位都屬陰,與坤同類,所以說「西南得朋」;東方是艮與震,北方是乾與坎,這兩個方位都屬陽,與坤不同類,所以說「東北喪朋」。安然守住承奉上天的正道,所以說「安貞吉」(「安貞言」的「言」當作「吉」)。
張氏浚曰:君造始,臣代終,人臣立事建業,以有為於下。失朋儕之助,有不能獨勝其任者矣,故“西南”以“得朋”為利,若夫立於本朝,左右天子,苟非絕類忘私, 《朱子語類》問:牝馬取其柔順健行,坤順而言健,何也?曰,守得這柔順堅確,故有健象。柔順而不堅確,則亦不足以配乾矣。
集說引張浚說:君主開創端緒,臣子代他收尾;做臣子的建立事功、開創基業,是在下面有所作為。若失掉同僚的幫助,有些事就不是一個人擔當得起的,所以在「西南」以「得朋」為有利。至於身居朝廷、輔佐天子,如果不能斷絕私黨、忘掉私心……此處底本有脫文。《朱子語類》載,有人問:母馬取的是柔順而能遠行,坤明明講柔順卻又兼講剛健,這是為什麼?朱熹答:能把這份柔順守得堅定確實,所以才有剛健的意象;柔順而不堅定確實,那也就不配與乾相匹了。
項氏安世曰:牝取其順,馬取其行。順者坤之“元”,行者坤之“亨”。“利”者宜此而已,“貞”者終此而已。柔順者多不能終,唯牝馬為能終之。“君子有攸往”,此一句總起下文也。“先迷後得主利”,言利在得主,不利為主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用「牝」取的是柔順,用「馬」取的是能行。柔順就是坤的「元」,能行就是坤的「亨」。所謂「利」,不過是適宜於這兩樣;所謂「貞」,不過是把這兩樣堅持到底。柔順的多半不能堅持到底,唯有母馬能夠堅持到底。「君子有攸往」這一句,是總起下文的領句。「先迷後得主利」,是說利處在於找到主人,而不在於自己去當主人。
楊氏簡曰:君先臣後,夫先妻後。當後而先為迷,迷為失道。君為臣之主,夫為妻之主,後而得主,利莫大焉。王氏申子曰:乾健行,故為馬。坤亦為馬者,坤乾之配,乾行而坤止,則無以承天之施,而成其化育之功,此所謂柔順之貞,坤之德也。
集說引楊簡說:君在前而臣在後,丈夫在前而妻子在後。本該在後卻搶到前面,就叫「迷」,迷就是失掉正道。君主是臣子的主,丈夫是妻子的主;肯居後因而找到了主,好處沒有比這更大的。集說引王申子說:乾剛健而能行,所以取馬為象;坤也取馬為象,是因為坤是乾的配偶,若乾在走而坤停住不動,就無從承接上天的施予、成就化育的功業。這就是所謂柔順的守正,也正是坤的德性。
胡氏一桂曰:“元亨,利牝馬之貞”,已盡坤之全體,“君子”以下,則申占辭也。又曰:彖辭文工所作,“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後天卦位。俞氏琰曰:坤順乾之健,故其占亦為“元亨”。北地馬群,每十牝隨一牡而行,不入它群,是為“牝馬之貞”。坤道以陰從陽,其貞如牝馬之從牡則利,故曰“利牝馬之貞”。
集說引胡一桂說:「元亨,利牝馬之貞」這一句已經把坤的整體講盡了,「君子」以下則是進一步申說占斷之辭。他又說:卦辭是文王所作(「文工」當作「文王」),其中「西南得朋」「東北喪朋」用的是後天八卦的方位。集說引俞琰說:坤順承乾的剛健,所以它的占斷同樣是「元亨」。北方的馬群,每十匹母馬跟隨一匹公馬而行,不混入別的群,這就是「牝馬之貞」。坤道是以陰跟從陽,它的守正若能像母馬跟從公馬那樣,便有利,所以說「利牝馬之貞」。
《易》中凡稱“君子”,皆指占者而言。“有攸往”,謂有所行也。坤從乾而行先乎乾,則迷而失道;後乎乾,則得乾為主而利,故曰“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
《周易》裡凡是提到「君子」,都是指占筮的人說的。「有攸往」就是有所行動。坤跟從乾而行,若走在乾的前面,就迷失而失掉正道;走在乾的後面,就得到乾作自己的主而有所宜。所以說「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
朋,坤類也。西南坤之本方,兌離巽皆坤類,是為“得朋”。出而從乾,則東北震艮坎非坤類,是為“喪朋”。君子之出處,隨寓能安,壹是皆以貞自持,蓋無往而不吉,故曰“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朋」指與坤同類的卦。西南是坤本來的方位,兌、離、巽都與坤同類,這就是「得朋」;出去跟從乾,那麼東北的震、艮、坎與坤不是同類,這就是「喪朋」。君子無論出仕還是隱處,隨遇而安,一概拿守正來自持,因此走到哪裡都吉祥,所以說「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
蔡氏清曰:若牡馬則全是健,若牝牛則又全是順。牝馬,順而健者也,要非順外有健也。其健亦是順之健也,故曰“安貞”。坤卦,地道也,妻道、臣道也。不順則專而無成,不健則不能配乾。順而健者,坤之正也。
集說引蔡清說:若說公馬,那就全是剛健;若說母牛,那又全是柔順。母馬是柔順而兼剛健的,可要緊的是,它並不是在柔順之外另有一份剛健;它的剛健也正是柔順裡頭的剛健,所以卦辭說「安貞」。坤卦講的是地道,也就是為妻之道、為臣之道。不柔順就會專斷而一事無成,不剛健就不能與乾相配。柔順而又剛健,才是坤的正道。
鄭氏維嶽曰:坤配乾者也,坤之德即乾之德,乃柔順以承之而有終耳。有終為健,故曰“利牝馬之貞”。坤道從乾,乾為坤之主,故先則迷,而後則得其所主。“西南得朋”者,率類以從陽,以人事君之道也,“東北喪朋”者,絕類以從陽,渙群朋,亡之道也。此皆陰道之正而能安之,所以得吉也。
集說引鄭維嶽說:坤是與乾相配的,坤的德性就是乾的德性,只不過它用柔順去承受,並且把事情做到底罷了。能做到底就是剛健,所以說「利牝馬之貞」。坤道跟從乾道,乾是坤的主,所以搶先就迷失,退後才找到自己的主。所謂「西南得朋」,是帶領同類一同歸向陽,這是以舉薦人才事奉君主的路數;所謂「東北喪朋」,是斷絕同類而單獨歸向陽,也就是《渙》卦「渙其群」那種散去黨羽、忘掉私交的路數。這些都是陰道的正軌而又能安處其中,所以獲得吉祥。
喬氏中和曰:坤唯合乾故“得主”,“得主”,故“西南”“東北”,皆利方,“得朋”“喪朋”皆吉事。妻道也,臣道也。妻從夫,臣從君而已矣。
集說引喬中和說:坤只因為能與乾會合,所以「得主」;既然「得主」,那麼「西南」也好、「東北」也好,都成了有利的方位,「得朋」也好、「喪朋」也好,都成了吉利的事。這講的是為妻之道,也是為臣之道:妻子跟從丈夫,臣子跟從君主,如此而已。
案“後得主”,當以孔子《文言》為據。蓋坤者,地道、臣道,而乾,其主也。居“先”則無主,故“迷”;居“後”則得其所主矣。“利”字應屬下兩句讀,言在西南則利於得朋,在東北則利於喪朋也,“得朋”“喪朋”正與上文“得主”相對。
李光地按:「後得主」這句話,應當以孔子《文言傳》的說法為依據。坤代表地道、臣道,而乾就是它的主。占在「先」的位置便沒有主,所以「迷」;占在「後」的位置就找到了自己所依歸的主。「利」字應當連著下面兩句來讀,意思是在西南方就利於得到朋類,在東北方就利於捨棄朋類;「得朋」「喪朋」正與上文的「得主」兩相對照。
蓋事主者,惟知有主而已,朋類非所私也。然亦有時而宜於得朋者,西南是坤代乾致役之地,非合眾力不足以濟,於是而得朋,正所以終主之事,是得朋即得主也。
因為事奉主上的人,心裡只知道有一個主,同類的朋黨不是他可以私自結納的。不過也有時候宜於「得朋」:西南是坤代替乾去出力辦事的地帶,不集合眾人的力量就辦不成,在這種場合結交朋類,正是為了替主上把事情做完,那麼「得朋」也就等於「得主」。
唯東方者受命之先,北方者告成之候,稟令歸功,己無私焉,而又何朋類之足云?故必“喪朋”而後“得主”也。為人臣者而知此義,則引類相先,不為阿黨睽孤特立,不為崖異。故易卦之爻有曰
唯獨東方是承受命令的開頭,北方是稟報成功的時節;領受指令、把功勞歸還給君上,自己毫無私心,那還談得上什麼朋類呢?所以必定要「喪朋」,然後才算「得主」。做臣子的人若懂得這層道理,那麼他舉薦同類、讓賢於人,不會被看作結黨營私;他孤身特立、獨持己見,也不會被看作故意立異。以下底本有脫文。
初六,履霜,堅冰至。
初六爻辭:腳下踩到了初結的薄霜,就該知道堅厚的冰層快要來到了。
本義六,陰爻之名。陰數六老而八少,故謂陰爻為六也。“霜”,陰氣所結,盛則水凍而為冰。此爻陰始生於下,其端甚微,而其勢必盛,故其象如“履霜”則知“堅冰”之將“至”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六」是陰爻的名稱。在陰的數目裡,六是老陰,八是少陰,占筮取變動的老陰,所以把陰爻叫作「六」。「霜」是陰氣凝結而成的,陰氣一盛,水就凍成了冰。這一爻是陰氣剛從底下生出來,苗頭極其細微,可它的趨勢必定越來越盛,所以它的象是:一踩到薄霜,就該知道堅冰快要來了。
天陰陽者,造化之本,不能相無;而消長有常,亦非人所能損益也。然陽主生,陰主殺,則其類有淑慝之分焉。故聖人作《易》,於其不能相無者,既以健順仁義之屬明之,而無所偏主,至其消長之際,淑慝之分,則未嘗不致其扶陽抑陰之意焉。蓋所以贊化育而參天地者,其旨深矣。不言其占者,謹微之意,已可見於象中矣。
陰與陽是造化的根本,誰也離不開誰(「天陰陽者」的「天」當作「夫」);而它們的消退與生長自有常規,也不是人力所能增減的。不過陽主管生養,陰主管肅殺,兩者在品類上就有善與惡的分別。所以聖人作《周易》,凡屬陰陽彼此不可缺少的地方,就用剛健與柔順、仁與義這類範疇去闡明,並不偏向哪一邊;一旦講到消長的交界、善惡的分野,卻總不忘表達扶助陽、抑制陰的用意。這是為了贊助天地的化育、使人得以與天地並列為三,用意十分深遠。這一爻不寫占辭,是因為謹慎於細微處的意思,已經在象辭裡顯示出來了。
程傳陰爻稱六,陰之盛也。八則陽生矣,非純盛也。陰始生於下,至微也。聖人於陰之始生,以其將長則為之戒。陰之始凝而為霜,“履霜”則當知陰漸盛而至“堅冰”矣。猶小人始雖甚散,不可使長,長則至於盛也。集說王氏應轔曰:乾初九,《復》也。“潛龍勿用”,即閉關之義。坤初六,《姤》也。“履霜堅冰至”,即女壯之戒。
程頤《伊川易傳》說:陰爻稱「六」,因為六是陰氣最盛的數;到了八,陽氣就開始滋生,便不是純粹的盛陰了。陰氣剛從底下生出,極其細微;聖人在陰氣初生的時候,因為看出它將要滋長,就替人立下告誡。陰氣最初凝結成霜,一踩到霜,就該知道陰氣會漸漸加盛而變作堅冰。這好比小人起初雖然還很微弱,也不能任其滋長,一滋長就會坐大。集說引王應麟說:乾卦的初九相當於《復》卦,「潛龍勿用」正合《復》卦《大象傳》「閉關」休養的意思;坤卦的初六相當於《姤》卦,「履霜堅冰至」正合《姤》卦「女壯」不可娶的那層告誡。
案陰陽之義,以在人身者言之,則心之神明,陽也;五官百體,陰也。以人之倫類言之,則君也父也夫也,陽也;臣也子也妻也,陰也。心之神明,以身而運;君父之事,以臣子而行;夫之家,以婦而成。是皆天地之大義,豈可以相無也哉?
李光地按:陰陽的含義,就人身來說,心的靈明知覺屬陽,五官與全身肢體屬陰;就人倫來說,君主、父親、丈夫屬陽,臣子、兒女、妻子屬陰。心的靈明要靠身體去施行,君父的事情要靠臣子去執行,丈夫的家要靠妻子去操持。這些都是天地間的大道理,哪一方能夠缺少另一方呢?
然心曰大體,五官百骸,則曰小體。君父與夫,謂之三綱而尊;臣子與妻,主於順從而卑。自其大小尊卑之辨,而順逆於此分,善惡於此生,吉凶於此判矣。誠使在人身者,心官為主,而百體從令。在人倫者,君父與夫之道行,而臣子妻妾聽命焉。則陰乃與陽合德者,而何惡於陰哉?
不過《孟子》把心叫作「大體」,把五官百骸叫作「小體」;君、父與夫合稱「三綱」而居尊,臣、子與妻以順從為主而居卑。從這大小尊卑的分辨裡,順與逆就此分開,善與惡就此產生,吉與凶就此判定。果真做到:在人身上,心這個器官作主,全身肢體聽從號令;在人倫上,君父與丈夫的道理得以推行,臣子妻妾各自聽命——那麼陰正是與陽合德的一方,又有什麼理由厭惡陰呢?
唯其耳目四肢,各逞其欲,而不奉夫天官;臣子妾婦,各行其私,而不稟於君父,則陰或至於乾陽,而邪始足以害正。在一身則為理欲之交戰,而善惡所自起也。
只怕耳目四肢各自放縱自己的慾望,不聽從心這個天賦主宰的差遣;臣子妻妾各自謀求自己的私利,不向君主與父親請命——那樣陰就可能上去侵犯陽,邪惡這才足以妨害正道。落在一個人身上,就成了天理與人慾的交戰,善與惡正是從這裡發端的。
在國家則為公私之迭乘,而治亂所由階也。故孔子《文言》,以善惡之積,君父臣子之漸言之,意深切矣。然則所謂陽淑陰慝者,豈陰誠慝哉?順於陽則無慝矣。所謂扶陽抑陰者,豈陰必抑哉?有以化之,斯不必抑之矣。此爻所謂“履霜堅冰至”,其大旨如此。
落在一個國家上,就成了公與私的此起彼伏,治與亂正是由此逐級演成的。所以孔子在《文言傳》裡,拿善惡的積累、臣弒君與子弒父的漸進過程來講這一爻,用意十分深切。這樣看來,所謂陽善陰惡,難道陰當真就是惡嗎?只要順從於陽,也就沒有惡了。所謂扶助陽、抑制陰,難道陰就非抑制不可嗎?只要有辦法感化它,也就不必抑制了。這一爻所說的「履霜堅冰至」,大意就是如此。
推其源流,則堯舜禹危微之儆,《大學》、《中庸》謹獨之戒,與夫《春秋》名分之防,莫不相為表裡。六十四卦言陰陽之際,皆當以是觀之也。
往上追溯它的源流,那麼堯、舜、禹傳授心法時「人心惟危,道心惟微」的警語,《大學》《中庸》所講慎獨的告誡,以及《春秋》一書對名分的防範,無不與這一爻互為表裡。六十四卦凡是講到陰陽交接之處的,都應當按這個道理去看。
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
六二爻辭:正直、端方、宏大,不必刻意演練學習,就沒有什麼不順利。
本義柔順正固,坤之“直”也。賦形有定,坤之“方”也。德合無疆,坤之“大”也。六二柔順而中正,又得坤道之純者,故其德內“直”外“方”,而又盛“大”,不待學習而無不利。占者有其德,則其占如是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柔順而端正堅固,這是坤的「直」;賦予萬物形體各有定則,這是坤的「方」;德性與無邊無際的天道相合,這是坤的「大」。六二柔順而又居中當位,是取得坤道純粹之處的一爻,所以它的德性內裡正直、外表端方,而且盛大,不必經過學習演練就無往不利。占筮的人若具備這樣的德性,占斷也就是這個樣子。
程傳二陰位,在下,故為坤之主。統言坤道,中正在下,地之道也。以“直、方、大”三者形容其德用,盡地之道矣。由“直、方,大”,故不習而無所不利。“不習”謂
程頤《伊川易傳》說:二是陰位,又處在下體,所以是坤卦的主爻。總的說來坤道就是居中守正而處在下位,這正是大地的道理。用「直、方、大」這三個字來形容它的德性與功用,大地的道理就說盡了。因為具備直、方、大,所以不必演練而無所不利。至於「不習」的含義……此處底本有脫文。
集說王氏通曰:圓者動,方者靜,其見天地之心乎!孔氏穎達曰:以此爻居中得位,極於地體,故盡極地之義。此因自然之性,以明人事。居在此位,亦當如地之所為。
集說引王通說:圓的東西主動,方的東西主靜,從這一動一靜裡,大概就能窺見天地的本心了。集說引孔穎達說:這一爻居中而又當位,把大地的體性發揮到極致,所以能把地道的含義講盡。這是借自然的本性來闡明人事:人處在這樣的位置上,也該像大地那樣行事。
沈氏該曰:“坤至柔而動也剛”,直也;“至靜而德方”,方也:“含萬物而化光”,大也。坤之道,至簡也,至靜也,承天而行,順物而成,初無假於修習也,是以“不習無不利”也。
集說引沈該說:《文言傳》講「坤至柔而動也剛」,坤極其柔弱而一動起來卻剛強,這就是「直」;講「至靜而德方」,極其安靜而德性端方,這就是「方」;《彖傳》講「含萬物而化光」,包容萬物而化育廣大,這就是「大」。坤的道理,簡易到極點,安靜到極點,承奉上天而運行,順應萬物而成就,本來就不必藉助後天的修習,所以說「不習無不利」。
《朱子語類》云:坤卦中惟這一爻最純粹。蓋五雖尊位,卻是陽爻,破了陣了。四重陰而不中,三又不正,唯此爻得中正,所以就這說個“直方大”。此是說坤卦之本體。然而本意卻是教人知道這爻有這個德,不待學習而“無不利”。人占得這個時,若能“直”能“方”能“大”,則亦“不習無不利”,卻不是要發明坤道。
《朱子語類》說:坤卦六爻裡只有這一爻最純粹。五雖然是尊位,可它占的是陽位,陣腳已經破了;四是重陰而又不居中;三既不居中也不當位;唯獨這一爻既居中又當位,所以就著它說出「直方大」三個字。這固然是在講坤卦的本體,然而本意卻是要人知道這一爻具備這樣的德性,不必學習演練就「無不利」。人占到這一爻的時候,如果自己能做到直、做到方、做到大,那麼同樣可以「不習無不利」,並不是單為闡發坤道而說。
蔡氏清曰:《乾》九五一爻,當得乾一卦。蓋乾,孔子以為得天位、行天道、而致太平之占,正是聖人作而萬物睹者,故“時乘六龍以御天”。而致萬國之咸寧者,唯九五一爻足以當之。
集說引蔡清說:《乾》卦的九五這一爻,抵得上整個乾卦。因為乾卦被孔子看作占得天子之位、推行天道、而招來太平的占斷,正是《文言傳》所說「聖人作而萬物睹」,聖人興起而萬物都來瞻仰的局面,所以《彖傳》說「時乘六龍以御天」。能夠使天下萬國都得安寧的,只有九五這一爻擔當得起。
若《坤》之六二,柔順中正,得坤道之純,是又當得一全坤也。若初則陰之微,上則陰之極,三則不中且不正,四則不中,五則不正,唯六二之柔順中止,為獨得坤道之純。
至於《坤》卦的六二,柔順而居中當位,取得坤道最純粹的一面,那也抵得上一整個坤卦。初六是陰氣還微弱,上六是陰氣已到盡頭,六三既不居中也不當位,六四不居中,六五不當位;只有六二柔順而居中當位(「中止」當作「中正」),才算獨得坤道的純粹。
又曰:直不專主靜,只是存主處,故曰六二之動。直方可分內外,不可專分動靜。唐氏鶴徵曰:“直”而“大”者,乾之德也。坤無德,以乾之德為德。故乾性直,坤亦未嘗不直;乾體圓,坤則效之以方。德合無疆,則與乾並其大矣。唯以乾之德為德,故“不習”而”無不利”,所謂“坤以簡能”者如此。
蔡清又說:「直」並不單指靜的一面,它說的是心裡有所主宰的地方,所以《文言傳》講「六二之動,直以方也」,是就發動處說的。直與方可以分內與外,卻不可以硬分成動與靜。集說引唐鶴徵說:「直」與「大」本是乾的德性。坤自己並無另一套德性,是拿乾的德性當作自己的德性。所以乾的性質是直,坤也未嘗不直;乾的形體是圓,坤便仿效它而取方。德性與無邊無際的天道相合,也就與乾一樣廣大了。正因為它以乾的德性為德性,所以「不習」而「無不利」,《繫辭傳》所說「坤以簡能」,坤憑簡約成就能事,就是這個道理。
案乾為圓則坤為方,方者坤之德,與圓為對者也,故曰至靜而德方。若直則乾德也,故曰“夫乾其動也直”。大亦乾德也,故曰“大哉乾元”。今六二得坤德之純,方固其質也,而始曰“直”終曰“大”者,蓋凡方之物,其始必以“直”為根,其終乃以“大”為極。
李光地按:乾取象為圓,坤便取象為方;方是坤的德性,正好與圓相對,所以《文言傳》說「至靜而德方」。至於「直」,本是乾的德性,所以《繫辭傳》說「夫乾其動也直」。「大」同樣是乾的德性,所以《彖傳》讚歎「大哉乾元」。如今六二取得坤德的純粹,方固然是它的本質,可是爻辭卻先說「直」、末了說「大」,那是因為凡是方的東西,起頭必定以「直」為根柢,到末了才以「大」為極致。
故數學有所謂線而體者,非線之直,不能成面之方。因面之方而積之,則能成體之大矣。坤唯以乾之德為德,故因“直”以成“方”,圍“方”以成“大”,順天理之自然,而無所增加造設於其間,故曰“不習無不利”。
所以算學裡有由線到面、由面到體的說法:沒有線的筆直,就構不成面的方正;把方正的面累積起來,才能構成形體的宏大。坤正因為以乾的德性為德性,所以憑著「直」成就「方」,圍攏「方」成就「大」,一路順著天理的自然,中間並不添加任何人為的造作,所以說「不習無不利」。
習者重習也,乃增加造沒之意。“不習無不利”。即所謂“坤以簡能”者是也。若以不習為無藉於學,則所謂“敬以直內,義以方外”者,豈無所用其心哉?
「習」是反覆演練的意思,含著添加造作的味道(「造沒」當作「造設」)。「不習無不利」,正是《繫辭傳》所說「坤以簡能」那一層意思。倘若把「不習」理解成用不著學問,那麼《文言傳》講的「敬以直內,義以方外」,用恭敬使內心正直、用道義使行為端方,難道就不需要人下工夫用心了嗎?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六三爻辭:把內含的文采收斂起來,可以守持正固;有時出來辦理君王交付的政事,不把功勞算作自己的成就,卻能有個好結局。
本義六陰三陽,內含章美,可貞以守。然居下之上,不終含藏,故或時出而從上之事,則始雖“無成”,面後必“有終”。爻有此象,故戒占者有此德,則如此占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六是陰爻,三是陽位,陰爻居陽位,內裡含著文采之美,可以守持正固把它藏住。不過這一爻處在下體的最上層,不會一直隱藏下去,所以有時也出來承辦上頭交下的政事;那麼起初雖然「無成」,不把功勞記在自己名下,往後卻必定「有終」,能有個好結局(「面後」當作「而後」)。這一爻具備這樣的象,所以告誡占筮的人:只有具備這樣的德性,才配得上這樣的占斷。
程傳三居下之上,得位者也。為臣之道,當含晦其章美,有善則歸之於君,乃可 集說王氏弼曰:三處下卦之極,而不疑於陽,應斯義者也。不為事始,須唱乃應,待命乃發,含美而可正者也,故曰“含章可貞”也。有事則從,不敢為首,故曰“或從王事”也。不為事主,順命而終,故曰“無成有終”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處在下體的最上層,是得位的一爻。做臣子的道理,應當把自己的文采之美含蓄收斂起來,有了好處就歸給君主,這才可以……此處底本有脫文。集說引王弼說:六三處在下卦的頂端,卻不與陽爻爭嫌疑,正合這一爻的義理。它不率先發起事情,要等別人開口才應和,等命令下來才行動,含著美質而能守正,所以說「含章可貞」。有事情就跟著辦,不敢做帶頭的人,所以說「或從王事」;不充當事情的主人,順著命令把事做完,所以說「無成有終」。
楊氏簡曰:無成無終,亦不可也。無成有終,臣之道也。胡氏炳文曰:陽主進,陰主退。乾九三陽居陽,故曰“乾乾”,主乎進也。坤六四陰居陰,故曰“括囊”,主乎退也。
集說引楊簡說:既不成就功業又沒有好結局,那是不行的;不居其成而能有好結局,才是做臣子的正道。集說引胡炳文說:陽的趨向是進,陰的趨向是退。乾卦九三是陽爻居陽位,所以說「乾乾」,勤勉不已,趨向於進;坤卦六四是陰爻居陰位,所以說「括囊」,紮緊口袋,趨向於退。
乾九四陽居陰,坤六三陰居陽,故皆曰“或”,進退未定之際也。特其退也,曰“在淵”,曰“含章”,唯進則皆曰“或”,聖人不欲人之急於進也如此。三多凶,故聖人首於乾坤之三爻,其辭獨詳焉。
乾卦九四是陽爻居陰位,坤卦六三是陰爻居陽位,所以兩爻都用一個「或」字,表示正在進退未定的關口。只是講到退的時候,乾說「在淵」,坤說「含章」,都說得肯定;唯有講到進,才一律加個「或」字。聖人不願意人急著往前搶,就體現在這裡。三爻這個位置多有凶險,所以聖人首先在乾坤兩卦的三爻上著力,那裡的辭句格外詳盡。
俞氏琰曰:坤道固宜靜而有守,或有王事,則動而從之弗違也。“無成”,謂持美以歸於君,不居其成功也。“有終”,謂職分居此,則當終其勞也。
集說引俞琰說:坤道本來就該安靜而有所持守,一旦遇上君王的政事,也就動起來跟著去辦,不加違抗。所謂「無成」,是指把美好的功績捧還給君主,自己不佔據這份成功;所謂「有終」,是指職分既然擺在這裡,就應當把這份辛勞做到底。
蔡氏清曰:六陰三陽,亦有順而健之意,故“無成有終”。亦“先迷後得”,“東北喪朋”,“乃終有慶”之意。陸氏振奇曰:其不敢專成者,正其代君以終事而不為始也。是即安於“後得主”之貞者與?
集說引蔡清說:六是陰爻,三是陽位,這裡同樣含著柔順而兼剛健的意思,所以能「無成有終」。這也正是卦辭「先迷後得」、「東北喪朋」以及《文言傳》「乃終有慶」那一路意思。集說引陸振奇說:它之所以不敢獨占成功,正因為它是代替君主把事情收尾,而不去當發起人。這不就是安處於「後得主」那種守正之道的表現嗎?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
六四爻辭:像紮緊口袋那樣把言行收束起來,既不會招來災禍,也得不到稱譽。
本義“括囊”,言結囊口而不出也。“譽”者過實之名,謹密如是,則無咎而亦無譽矣。六四重陰不中,故其象占如此。蓋或事當謹密,或時當隱遯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括囊」是把口袋的口扎住而不讓東西露出來。「譽」是超出實際的名聲;謹慎周密到這個地步,就既不會有過錯,也不會有美名。六四是陰爻居陰位、重陰而又不居中,所以它的象辭與占辭這樣寫。這大概是說,有時事情本該謹慎周密,有時時勢本該隱退藏身。
程傳四居近五之位,而無相得之義,乃上下閉隔之時,其自處以正,危疑之地也。若晦藏其知,如括結囊口而不露,則可得“無咎”。不然則有害也。既晦藏則“無譽”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緊挨著九五那個位置,彼此卻談不上投合,正是上下閉塞隔絕的時候;它自處雖然端正,所在卻是危險而招疑的地方。這時若把自己的聰明才智收藏起來,像扎住袋口那樣不外露,就可以「無咎」,不致招禍;不這樣做便會有害。既然把才智藏了起來,自然也就「無譽」,得不到稱譽了。
集說劉氏牧曰:坤;“其動也闢”,應二之德;“其靜也翕”,應四之位。翕,閉也,是天地否閉之時,賢人乃隱,不可炫其才知也。俞氏琰曰:咎致罪,譽致疑,唯能謹密如囊口之結括,則“五咎無譽”。
集說引劉牧說:《繫辭傳》講坤「其動也闢」,動起來是開張,那對應六二的德性;講「其靜也翕」,靜下來是收合,那對應六四的位置。「翕」就是閉合,正是天地閉塞不通的時候,賢人於是隱退,不可以炫耀自己的才智。集說引俞琰說:過錯會招來罪責,名聲會招來猜疑;只有謹慎周密得像紮緊的袋口一樣,才能做到既沒有過錯也沒有稱譽(「五咎」當作「無咎」)。
六五,黃裳,元吉。
六五爻辭:穿著黃色的下裳,最為吉祥。
本義黃,中色。裳,下飾。六五以陰居尊,中順之德,充諸內而見於外,故其象如此,而其占為大善之吉也。占者德必如是,則其占亦如是矣。
朱熹《周易本義》說:黃是五色中居中的顏色,裳是穿在下半身的服飾。六五以陰爻居於尊位,居中而柔順的德性充實在內而顯露於外,所以它的象辭這樣寫,而占辭則是大為美善的吉祥。占筮的人德性必須如此,他所得的占斷才當真如此。
《春秋傳》南蒯將叛,筮得此爻,以為大吉,子服惠伯曰:“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外強內溫,忠也;和以率貞,信也,故曰‘黃裳元吉’。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元,善之長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飾;事不善,不得其極。且夫《易》不可以占險,三者有闕,筮雖當,未也。”後蒯果敗,此可以見占法矣。
《左傳》記載,南蒯將要叛變,占筮得到這一爻,自以為大吉;子服惠伯說:「忠信的事情才可以,不是忠信的事必定失敗。外表強毅而內心溫和,那是忠;和順而以正道自律,那是信,所以爻辭說『黃裳元吉』。黃是居中的顏色,裳是在下的服飾,元是眾善之首。內心不忠,就配不上這個顏色;居下不恭,就配不上這身服飾;事情不善,就夠不著這個『元』。何況《周易》不可以拿來占險惡之事,這三樣缺了一樣,筮得的爻辭縱然吉利,也還是不能算數。」後來南蒯果然敗亡,從這件事就可以看出占筮的法則。
程傳坤雖臣道,五實君位,故為之戒云“黃裳,元吉”。黃,中色;裳,下服。守中而居下則“元吉”,謂守其分也。元,大而善也。爻象唯言守中居下則元吉,不盡
程頤《伊川易傳》說:坤講的雖然是臣子之道,五卻實實在在是君主的位置,所以特地給它立下告誡,說「黃裳,元吉」。黃是居中的顏色,裳是穿在下身的衣服;守住中道而甘居下位就「元吉」,也就是守住自己的本分。「元」是又大又善。這一爻的象辭只說守中居下便得元吉,並沒有把話說盡……此處底本有脫文。
集說孔氏穎達曰:“黃”是中之色,“裳”是下之飾。坤為臣道,五居尊位,是臣之極貴者也。能以中和居於臣職,故云“黃裳元吉”。元,大也,以其德能如此,故得大吉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黃」是居中的顏色,「裳」是在下的服飾。坤代表臣子之道,而五又是尊貴的位置,那就是臣子裡最尊貴的一等。能夠以中正平和的態度守住臣子的職分,所以說「黃裳元吉」。「元」是大的意思;因為他的德性能做到這樣,所以獲得大吉。
《朱子語類》云:“黃裳元吉”,不過是說在上之人能盡柔順之道。黃,中色,裳是下體之服。能似這個,則無不吉。這是那居中處下之道。乾之九五,自是剛健的道理。坤之六五,自是柔順的道理。各隨它陰陽,自有一個道理。
《朱子語類》說:「黃裳元吉」不過是說居上位的人能把柔順之道做到家。黃是居中的顏色,裳是穿在下身的衣服;能像這個樣子,就沒有不吉的。這講的正是處中居下的道理。乾卦的九五,自然是一套剛健的道理;坤卦的六五,自然是一套柔順的道理。各隨它屬陰屬陽,各自有一套道理。
項氏安世曰:陰以在下為正,陽以在上為正。故二五皆中,而乾之天德獨以屬五,坤之地道獨以屬二。下非陽之位,故《乾》之九二,為在下而有陽德者。上非陰之位,故《坤》之六五,為在上而秉陰德者。黃者地之色,裳者下之服,文者坤之象,皆屬陰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陰以處在下位為正,陽以處在上位為正。所以二爻與五爻同樣居中,可乾的天德偏偏歸給九五,坤的地道偏偏歸給六二。下位本不是陽該待的位置,所以《乾》卦的九二,只算是身在下位而具有陽德的人;上位本不是陰該待的位置,所以《坤》卦的六五,只算是身在上位而秉持陰德的人。黃是大地的顏色,裳是在下身的衣服,文采則是坤的象徵,這幾樣都屬陰。
案《易》中五固尊位,但聖人取象,未嘗卦卦皆以君道言之,雖九五猶然,況六五乎!故《小過》之六五則言“公”,《離》之六五則言“王公”。大概居尊貴之位者,與卦義相當,則發其所當之義。程子之說,朱子蓋議其非也。
李光地按:《周易》裡五固然是尊位,但聖人取象時並不是每一卦都拿君主之道來講,就連九五尚且如此,何況六五呢!所以《小過》卦的六五只說「公」,《離》卦的六五只說「王公」。大體上說,凡是居於尊貴位置的爻,只要與該卦的卦義相稱,就發揮它所對應的那層意思。程頤把六五一概按君位立說,朱熹是批評過它不妥的。
上六,龍戰于野,其血玄黃。
上六爻辭:龍在郊野上交戰,流出來的血一片青黑與土黃相雜。
本義陰盛之圾,至與陽爭,兩敗懼傷,其象如此,占者如是,其凶可知。
朱熹《周易本義》說:陰氣盛到了盡頭(「之圾」當作「之極」),竟然要跟陽爭勝,結果兩方都落敗、都受傷,它的象就是這個樣子。占筮的人若碰上這種情形,凶險也就可想而知了。
程傳 陰從陽者也,然盛極則抗而爭。六既極矣,復進不已則必戰,故云“戰于野”。“野”,謂進至於外也。既敵矣,必皆傷,故“其血玄黃”。集說 孔氏穎達曰:即《說卦》云“戰乎乾”是也,戰於卦外,故曰“于野”,陰陽相傷,故“其血玄黃”。
程頤《伊川易傳》說:陰本來是順從陽的,可是陰氣盛到極點,就會起而對抗、與陽相爭。坤卦上六已經到了陰的盡頭,還要不停地往前推進,那就必定要交戰,所以爻辭說「戰于野」。所謂「野」,是說陰已經推進到卦體之外的地方。兩方既然結成了敵手,交戰起來必定彼此都受損傷,所以說「其血玄黃」。集說引孔穎達說:這就是《說卦傳》所講的「戰乎乾」。交戰發生在本卦之外,所以稱作「于野」;陰陽兩方互相損傷,所以說「其血玄黃」,血色青黃相雜,正是天地之血並流的樣子。
侯氏行果曰:坤,十月卦也。乾位西北,又當十月。陰窮於亥,窮陰薄陽,所以戰也,故《說卦》云“戰乎乾”是也。李氏開曰:曰“龍戰”,則是乾來戰,不以坤敵乾也。馮氏椅曰:主龍而言,則知陰不可亢,亢則陽必伐之,戒陰也。以戰而言,則知陰不可長,長則與陽敵矣,戒陽也。胡氏炳文曰:六爻皆陰,而上卦之上曰龍,有陽也。不言陰與陽戰,而曰“龍戰于野”,與《春秋》王師敗績於茅戎,天王狩於河陽,同一書法也。
集說引侯行果說:坤是配當十月的卦。乾的方位在西北,按卦氣之說也正當十月。陰氣到了地支的亥位便走到盡頭,窮極的陰氣去逼迫陽氣,所以要交戰,這就是《說卦傳》講的「戰乎乾」。集說引李開說:爻辭講「龍戰」,可見是乾陽一方前來交戰,並不是把坤看作足以與乾對敵的一方。集說引馮椅說:從「龍」這個字著眼,可知陰氣不可亢盛,亢盛了陽必來討伐,這是對陰的告誡;從「戰」這個字著眼,可知陰勢不可滋長,滋長起來就成了陽的敵手,這是對陽的告誡。集說引胡炳文說:坤卦六爻全是陰爻,而上六居上卦的最上位卻稱「龍」,說明其中已經有陽。經文不直說陰與陽交戰,卻說「龍戰于野」,這與《春秋》記載周王的軍隊敗於茅戎、周天子出狩於河陽,是同一種諱飾的書法。
用六,利永貞。本義 “用六”,言凡筮得陰爻者,皆用六而不用八,亦通例也。以此卦純陰而居首,故發之。遇此卦而六爻俱變者,其占如此辭。蓋陰柔不能固守,變而為陽,則能“永 貞”,“永”,長也;“貞”,正也。言長能貞正也。
「用六,利永貞。」朱熹《周易本義》說:所謂「用六」,是說凡是占筮得到陰爻的,一律取老陰之數六而不取少陰之數八,這也是《周易》通行的體例。因為坤卦純是陰爻而又列在前面,所以在這裡把這條通例點明。占筮遇到坤卦而六爻全部變動的,「占辭」就照「利永貞」這一句來斷。陰柔的本性守不住自己,一旦變而為陽,就能夠「永貞」。「永」是長久,「貞」是正固,合起來是說能夠長久地守住正道。
《朱子語類》云:乾吉在“無首”,坤利在“永貞”,這只是說二用變卦。胡氏炳文曰:坤“安貞”,變而為乾,則為“永貞”。“安”者頤而不動,“永”者健而不息。乾變坤。剛而能柔。坤變乾,雖柔必強。陽先於陰,而陽之極不為首。陰小於陽,而陰之極以大終。
《朱子語類》說:乾卦的吉處在於「無首」,坤卦的利處在於「永貞」,這兩句只是就「用九」「用六」兩條通例所講的變卦而言。集說引胡炳文說:坤卦本來講「安貞」,變成乾卦就成了「永貞」。「安」是安靜不動,「永」是剛健不息。乾變為坤,是剛強而能夠柔順;坤變為乾,是本來柔順卻必定轉為強健。陽先於陰,可是陽到了極處反而不肯居首;陰小於陽,可是陰到了極處卻能以廣大收束終局。
顧氏憲成曰:“用九”無首,是以乾入坤。蓋坤者乾之藏也。“用六”“永貞”,是以坤承乾。蓋乾者坤之君也。何氏楷曰:乾道主元,故曰“乾元用九”。坤道主貞,故言“用六永貞”。
集說引顧憲成說:「用九」講「群龍無首」,是把乾納入坤中,因為坤正是乾潛藏收斂的處所。「用六」講「永貞」,是讓坤承奉乾,因為乾正是坤所尊奉的君主。集說引何楷說:乾道以「元」為主,所以《文言傳》說「乾元用九」;坤道以「貞」為主,所以說「用六永貞」。
屯卦·坎上震下
程傳 《屯序卦》曰:“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惟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萬物始生,鬱結未通,故為盈塞於天地之間。至通暢茂盛,則塞意亡矣。天地生萬物,《屯》,物之始生,故繼《乾》、《坤》之後。以二象言之,雲雷之興,陰陽始交也。以二體言之,震始交於下,坎始交於中,陰陽相交,乃成雲雷。陰陽始交,雲雷相應而未成澤,故為屯。若已成澤,則為《解》也。又動於險中,亦《屯》之義,陰陽不交則為《否》,始交而未暢則為《屯》。在時,則天下屯難未亨泰之時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屯卦時說:「有了天地,然後萬物才生出來;充滿天地之間的只有萬物,所以乾坤之後接的是屯卦。屯是充盈,屯是萬物剛剛萌生。」萬物初生的時候,鬱結在一起還不能通暢,所以說是塞滿在天地之間;等到通暢茂盛了,那種堵塞的意味也就消失了。天地生養萬物,屯是萬物的初生階段,所以排在《乾》《坤》兩卦之後。從上下兩卦所取的物象來說,雲與雷同時興起,正是陰陽開始交感;從上下兩卦的卦體來說,震在下面開始交合,坎在中間開始交合,陰陽互相交感,才形成雲和雷。陰陽剛剛交感,雲雷彼此呼應卻還沒有化成雨澤,所以叫作屯;如果已經化成雨澤,那就是《解》卦了。再者,在險難之中而能動,也是屯的含義。陰陽全不交感就成《否》卦,剛開始交感而還不通暢就是《屯》卦。落到時勢上說,就是天下艱難困頓、還沒有達到亨通安泰的時候。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本義 震,坎,皆三畫卦之名。震一陽動於二陰之下,故其德為動,其象為雷。坎一陽陷於二陰之間,故其德為陷、為險,其象為雲、為雨、為水。《屯》,六畫卦之名也,難也,物始生而未通之意,故其為字,象穿地始出而未申也。其卦以震遇坎,乾坤始交而遇險陷,故其名為屯。震動在下,坎險在上,是能動乎險中。能動雖可以亨,而在險則宜守正而未可遽進。故筮得之者,其占為大亨而利於正,但未可遽有所往耳。又初九陽居陰下,而為成卦之主,是能以賢下人,得民而可君之象,故筮立君者遇之則吉也。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朱熹《周易本義》說:震和坎都是三畫經卦的名稱。震是一個陽爻動於兩個陰爻之下,所以卦德為動,取象為雷;坎是一個陽爻陷在兩個陰爻之間,所以卦德為陷、為險,取象為雲、為雨、為水。《屯》是六畫別卦的名稱,意思是艱難,指萬物初生而尚未通達,所以「屯」這個字的形體,像草木穿破地面剛剛冒頭卻還伸展不開。此卦以震遇上坎,乾坤剛一交感就碰上險陷,所以取名為屯。震的動在下,坎的險在上,正是能在險難之中行動。能動固然可以亨通,可是身在險中就該守持正道,不可倉促前進。所以占筮得到此卦的人,「占辭」是大為亨通而利於守正,只是不可急著有所前往。再者初九以陽爻居於陰爻之下,是全卦的「成卦之主」,有以賢者身分甘居人下、因而得到民心、可以為君之象,所以占問立君之事的人遇到它就吉利。
程傳 《屯》有大亨之道,而處之利在貞固,非貞固何以濟屯?方屯之時,未可有所往也。天下之屯,豈獨力所能濟?必廣資輔助,故“利建侯”也。集說 《朱子語類》云:《屯》是陰陽未通之時,《蹇》是流行之中有蹇滯,《困》 問:《彖》曰“利建侯”,而《本義》取初九陽居陰下為成卦之主,何也?曰:成卦之主,皆說於彖辭下,如《屯》之初九“利建侯”,《大有》之五,《同人》之二皆如此。
程頤《伊川易傳》說:屯卦本有大為亨通的道理,而身處屯時的關鍵在於守正堅固,不守正堅固又靠什麼去渡過屯難?正當屯難之時,是不可以貿然前往的。天下的屯難,哪裡是一個人的力量所能挽救的?必須廣泛依靠他人的輔助,所以說「利建侯」。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屯是陰陽還沒有交通的時候,蹇是在流行運轉之中出現了滯礙,困——此處底本有脫文,下面直接接了另一條問答。問:《彖辭》說「利建侯」,而《本義》卻取初九以陽爻居陰爻之下為「成卦之主」,這是為什麼?答:凡是成卦之主,都在卦辭底下解說,例如屯卦的初九講「利建侯」,《大有》的六五、《同人》的六二,都是這樣。
又問:《屯》“利建侯”,此占恐與《乾》卦“利見大人”同例。曰:然。若是自卜為君者得之,則所謂“建侯”者乃己也;若是卜立君者得之,則所謂“建侯”者乃君也。趙氏汝楳曰:卦辭總一卦之大義,爻辭則探卦辭之所指。因六爻之象之義,析而明之。如“吉無不利”,則亨利之義;“磐桓”“班如”“幾不如舍”“小正”,皆“勿用有攸往”之義。初之“建侯”,即顯卦象“利建侯”之辭為初而發。餘卦放此。
又問:屯卦的「利建侯」,這條占辭恐怕與乾卦的「利見大人」是同一體例吧。答:正是。如果是自己占問能否為君的人得到它,那麼所謂「建侯」指的就是自己;如果是占問替國家立君的人得到它,那麼所謂「建侯」指的就是所立的君主。集說引趙汝楳說:卦辭總括一卦的大義,爻辭則是探究卦辭所指而分別落實,依著六爻各自的象與義,剖開來講明白。譬如六四的「吉無不利」,就是卦辭「元亨」「利貞」之義;初九的「磐桓」、六二六四上六的「班如」、六三的「幾不如舍」、九五的「小貞吉」,都是卦辭「勿用有攸往」之義。初九講「建侯」,正是把卦辭「利建侯」一句點明為初九而發。其餘各卦都可依此類推。
胡氏炳文曰:《屯》、《蒙》繼《乾》、《坤》之後,上下體有震、坎、艮,《乾》、《坤》交而成也。震則乾坤之始交,故先焉。初以一陽居陰下而為成卦之主。“元亨”,震之動;“利貞”,為震遇坎而言也。非“不利有攸往”,不可輕用以往也。《易》言“利建侯”者二:《豫》“建侯”,上震也;《屯》“建侯”,下震也。震長子,“震驚百里”,皆有侯象。
集說引胡炳文說:屯卦、蒙卦接在乾坤之後,它們的上下卦體分別是震、坎、艮,都由乾坤交感而生成。震是乾坤最初的一次交感,所以排在最前。屯卦初九以一個陽爻居於眾陰之下,成為「成卦之主」。卦辭的「元亨」,說的是震的動;「利貞」,則是就震遇上坎而言。卦辭並不是說「不利有攸往」,只是說不可輕率地前往罷了。《周易》裡講「利建侯」的有兩處:《豫》卦講建侯,是上卦為震;《屯》卦講建侯,是下卦為震。震在《說卦傳》裡是長子,《震》卦又有「震驚百里」之說,都含有諸侯之象。
蔡氏清曰:《屯》、《蹇》雖俱訓難,而義差異。《困》亦不同。《屯》是起腳時之難,《蹇》是中間之難,《困》則終窮,而難斯甚矣。又曰:“利貞,勿用有攸往”,二句一意,故《彖傳》只解“利貞”。又曰:《本義》所謂以陽下陰,及初九之《象傳》所謂“以貴下賤”,皆是主德言,非以位言也。故曰是能以賢下人,得民而可君之象。
集說引蔡清說:屯與蹇雖然都訓作艱難,含義卻有分別,困卦也與它們不同。屯是剛起步時的艱難,蹇是行進途中的艱難,困則是走到終點無路可走,艱難到了極處。蔡清又說:「利貞,勿用有攸往」兩句其實是一個意思,所以《彖傳》只解釋了「利貞」一句。蔡清又說:《本義》所說的以陽爻屈居陰爻之下,以及初九《小象傳》所說的「以貴下賤」,都是就德行講的,不是就爵位講的,所以《本義》說這是能以賢者身分甘居人下、得到民心而可以為君之象。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本義 “磐桓”,難進之貌。《屯》難之初,以陽在下,又居動體,而上應陰柔險陷之爻,故有“磐桓”之象。然居得其正,故其占利於“居貞”。又本成卦之主,以陽下陰,為民所歸,侯之象也,故其象又如此,而占者如是,則利建以為侯也。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朱熹《周易本義》說:「磐桓」是徘徊難進的樣子。處在屯難的開頭,初九以陽爻居於最下,又身在震這個主動的卦體之中,而上面所「應」的六四是陰柔險陷之爻,所以有「磐桓」之象。不過它以陽爻居陽位,「當位」得正,所以占斷說利於「居貞」,安居守正。再者它本是「成卦之主」,以陽爻屈居陰爻之下,為民眾所歸附,正是諸侯之象,所以它的象又是這樣:占筮的人如果具備這樣的德行處境,就利於把他立為諸侯。
程傳 初以陽爻在下,乃剛明之才,當《屯》難之世,居下位者也。未能便往濟《屯》,故“磐桓”也。方《屯》之初,不磐桓而遽進,則犯難矣,故宜居正而固其志。凡人處屯難,則鮮能守正。苟無貞固之守,則將失義,安能濟時之屯乎?居屯之世,方屯於下,所宜有助,乃居屯濟屯之道也。故取建侯之義,謂求輔助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以陽爻居於最下,是剛健明達的才具,處在屯難的時世而身居下位。它還不能立刻出去挽救屯難,所以徘徊不進。正當屯難之初,不徘徊觀望而貿然前進,就是自蹈危難,所以應當安居正位、堅定自己的志向。一般人處在屯難之中,很少能守得住正道;如果沒有堅貞固守的操守,就會喪失道義,又怎麼能挽救一時的屯難呢?身處屯難之世,自己又正困頓於下位,就應當有人相助,這才是居屯而能濟屯的辦法,所以爻辭取「建侯」之義,說的就是求取輔助。
集說 《朱子語類》:問:“利建侯”。曰:彖辭一句,蓋取初九一爻之義。初九蓋成卦之主也。一陽居二陰之下,有以賢下人之象,有為民歸往之象,故《象》曰:“以貴下賤,大利民也。”項氏安世曰:凡卦皆有主爻,皆具本卦之德,如《乾》九五具乾之德,故為天德之爻。《坤》六二具坤之德,故為地道之爻。《屯》以初九為主,故爻辭全類卦辭。其曰“磐桓,利居貞”,則“勿用有攸往”也。又曰“利建侯”,無可疑矣。
集說引《朱子語類》:問「利建侯」當作何解。答:卦辭裡的這一句,是取初九一爻的含義,初九正是「成卦之主」。一個陽爻居於兩個陰爻之下,有以賢者身分甘居人下之象,有使民眾前來歸附之象,所以初九的《小象傳》說「以貴下賤,大利民也」,以尊貴之質屈居卑賤之位,正是大大有利於百姓。集說引項安世說:凡是一卦都有主爻,主爻是全卦義理所繫的那一爻,也都具備本卦的德性,例如乾卦的九五具備乾德,所以是體現天德的爻;坤卦的六二具備坤德,所以是體現地道的爻。屯卦以初九為主,所以它的爻辭幾乎與卦辭完全同類:爻辭說「磐桓,利居貞」,就是卦辭的「勿用有攸往」;爻辭又說「利建侯」,與卦辭一字不差,那就更沒有什麼可疑的了。
胡氏炳文曰:文王卦辭,有專主成卦之主而言者,周公首於此爻之辭發之。卦主震,震主初。“磐桓”,即“勿用有攸往”。“利居貞”,即“利貞”。卦言“利建侯”者,其事也,利於建初以為侯也;爻言“利建侯”者,其人也,如初之才,利建以為侯也。爻言“磐桓”,主為侯者而言,宜緩;卦言“利建侯而不寧”,主建侯者而言,不宜緩。
集說引胡炳文說:文王所繫的卦辭,有專就「成卦之主」立言的,周公作爻辭時首先在屯卦初九這一爻把它點明。屯卦以震為主,震又以初爻為主。爻辭的「磐桓」,就是卦辭的「勿用有攸往」;「利居貞」,就是卦辭的「利貞」。卦辭說「利建侯」,講的是事情,是說利於把初九立為諸侯;爻辭說「利建侯」,講的是人,是說像初九這樣的才具,宜於被立為諸侯。爻辭說「磐桓」,是站在將要做諸侯的人一邊說的,態度應當從容;《彖傳》說「利建侯而不寧」,是站在建立諸侯的君主一邊說的,行動就不宜遲緩。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本義 “班”,分佈不進之貌。“字”,許嫁也。《禮》曰:女於許嫁,笄而字。六二陰柔中正,有應於上,而乘初剛,故為所難,而邅回不進。然初非為寇也,乃求與已為婚媾耳,但己守正,故不之許,至於十年,數窮理極,則妄求者去,正應者合,而可許矣。爻有此象,故因以戒占者。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朱熹《周易本義》說:「班」是散開而不前進的樣子,「字」是許嫁。《禮記》說:女子到了許嫁的年紀,行笄禮並取表字。六二以陰爻居陰位,既「中」又「正」,上面與九五有正「應」,可是它下面又「乘」著初九的剛爻,因而受到逼迫,只能盤旋迴轉不能前行。然而初九並不是來做強盜的,只是想同自己結為婚姻罷了;只因自己守著正道,所以不肯答應。到了十年,氣數窮盡、事理走到盡頭,那些非分求婚的人自會離去,正應的一方終於會合,這才可以許嫁。爻中有這樣的象,所以就用它來告誡占筮的人。
程傳 二以陰柔居《屯》之世,雖正應在上,而逼於初剛,故《屯》難遭回。“如”,辭也;“乘馬”,欲行也。欲從正應而復“班如”,不能進也。“班”,分佈之義。下馬為“班”,與馬異處也。二當屯世,雖不能自濟,而居中得正,有應在上,不失義者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以陰柔之質處在屯難的時世,雖然上面有九五這個正「應」,卻被下面的初九剛爻所逼,所以屯難而盤桓迴轉。「如」是語助詞;「乘馬」是想要出行。想去追隨正應,卻又「班如」,終究不能前進。「班」是分散的意思,下了馬就叫「班」,人與馬各在一處。六二正當屯難之世,雖然不能自己解脫,但它居中位而得正,上面又有正應,是沒有喪失道義的一爻。
然逼近於初,陰乃陽所求,柔者剛所陵。柔當屯時,固難自濟,又為剛陽所逼,故為難也。設匪逼於寇難,則往求子婚媾矣。“婚媾”,正應也。“寇”,非理而至者。二守中正,不苟合於初,所以“不字”。苟貞固不易,至於“十年”,屯極必通,乃獲正應而字育矣。
程頤接著說:然而六二緊挨著初九,陰本是陽所追求的對象,柔弱本是剛強所欺凌的對象。柔爻處在屯難之時,本來就難以自救,又被剛陽所逼,所以更顯艱難。假使不是被這種寇難所逼,它早就前往尋求自己的婚配了。「婚媾」指的是正應的九五,「寇」指不循正理而強行到來的人。六二守著中正之道,不肯苟且迎合初九,所以「不字」,不肯許嫁。只要堅貞固守而不改變,到了十年之久,屯難到了極點必定通達,就會與正應會合而生育子女了。
以女子陰柔,苟能守其志節,久必獲通,況君子守道不回乎!初為賢明剛正之人,而為寇以侵逼於人,何也?曰:此自據二以柔近剛而為義,更不計初之德如何也。《易》之取義如此。
程頤接著說:以女子這樣陰柔的身分,只要能守住自己的志節,日子久了必定得以通達,何況君子守道而不回頭改轍呢!有人問:初九本是賢明剛正的人,怎麼反倒成了侵逼別人的強盜?回答是:這裡只是就六二以柔弱之質緊挨剛爻這一處境來取義,並不去計較初九本身的德行如何。《周易》取義的方式就是這樣。
集說張氏浚曰:“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蓋以二抱節守志於艱難之世,而不失其貞也,若太公在海濱,伊尹在莘野,孔明在南陽,義不苟合,是為女貞。《朱子語類》云:耿氏解“女子貞,不字”作許嫁笄而字;“貞不字”者,未許嫁也,卻與婚媾之義相通。伊川說作字育之字。
集說引張浚說:「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是因為六二在艱難的時世裡懷抱節操、堅守志向而不失其貞正,就像姜太公隱居東海之濱、伊尹耕於有莘之野、諸葛亮躬耕於南陽,講道義而不肯苟且迎合,這就叫作女子之貞。集說引《朱子語類》說:耿氏把「女子貞,不字」的「字」解作女子許嫁行笄禮而取表字,「貞不字」就是還沒有許嫁,這樣講反倒與下文「婚媾」的意思相貫通;程頤則把「字」講成生育撫字的字。
案 《易》言“匪寇婚媾”者凡三:《屯》二、《賁》四、《睽》上也,《本義》與程傳說不同,學者擇而從之可也。然《賁》之為卦,非有《屯》難《睽》隔之象,則爻義有所難通者。詳玩辭意,“屯如邅如,乘馬斑如”,與“賁如皤如,山馬翰如”,文體正相似。其下文皆接之曰“匪寇婚媾”。
李光地按:《周易》講「匪寇婚媾」的一共三處,即屯卦六二、賁卦六四和睽卦上九。《本義》與《程傳》的解釋不同,學者擇善而從就可以了。不過賁卦這一卦,並沒有像屯那樣的艱難、像睽那樣的乖隔之象,照舊說去講,爻義就有講不通的地方。仔細玩味辭意,屯卦的「屯如邅如,乘馬斑如」,與賁卦的「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底本「白」訛作「山」),句式體例正好相似,兩處下文也都接著說「匪寇婚媾」。
然則“屯如邅如”,及“賁如皤如”,皆當讀斷,蓋兩爻之自處者如是也。“乘馬班如”,及“白馬翰如”,皆當連下“匪寇婚媾”讀,言彼“乘馬”者非寇,乃吾之“婚媾”也。此之“乘馬班如”謂五,《賁》之“白馬翰如”謂初,言“匪寇婚媾”,不過指明其為正應而可以耳。此卦下雷上云,雷聲盤迴,故言“磐桓”“邅如”者,下卦也;雲物班布,故言“班如”者,上卦也。四與上皆言“乘馬班如”,五之為“乘馬班如”,則於六二言之。此亦可備一說也。
李光地接著按:這樣看來,「屯如邅如」和「賁如皤如」都應當在此斷句,說的是這兩爻自身所處的狀態;而「乘馬班如」和「白馬翰如」都應當連著下面的「匪寇婚媾」來讀,意思是那個乘馬而來的人不是強盜,正是我的婚配。屯卦六二的「乘馬班如」指的是九五,賁卦六四的「白馬翰如」指的是初九;說「匪寇婚媾」,不過是指明對方乃是自己的正「應」、可以結合罷了。此卦下體為雷、上體為雲,雷聲盤旋迴蕩,所以講「磐桓」「邅如」的都屬下卦;雲氣散佈四方,所以講「班如」的都屬上卦。六四與上六都說「乘馬班如」,至於九五之為「乘馬班如」,則借六二一爻說了出來。這也可以備為一種說法。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本義 陰柔居下,不中不正,上無正應,妄行取困,為逐鹿無虞,陷入林中之象。君子見幾不如舍去,若往逐而不舍,必致羞吝。戒占者宜如是也。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三以陰柔之質居於下卦,既不「中」又不「正」,上面也沒有正「應」,妄然行動只會自取困頓,所以有追逐鹿群卻沒有虞人引導、結果陷入山林深處之象。君子見到這種苗頭,不如就此捨棄;若一味追逐而不肯罷手,必定招來羞辱悔恨。這是告誡占筮的人應當如此。
程傳 六三以柔居剛,柔既不能安屯,居剛而不中正則妄動,雖貪於所求,既不足 集說 《朱子語類》:問:“即鹿無虞”。曰:“虞”只是虞人,六三陰柔在下而居陽位,陰不安於陰,則貪求妄行,不中不正,又上無正應,妄行取圍,所以為“即鹿無虞”,陷入林中之象。沙隨盛稱唐人郭京《易》好,近寄得來,說鹿當作“麓”,《象辭》當作即麓無虞,何以從禽也?問郭據何書,曰:渠雲曾得王輔嗣親手與韓康伯注底《易》本,然難考據。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以柔爻居剛位,柔弱本來就不能安處屯難,居於剛位而又不中不正就會妄動,雖然貪求所欲,卻已經不足——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這一段的後半缺失。集說引《朱子語類》:問「即鹿無虞」怎麼講。答:「虞」就是掌管山澤的虞人。六三以陰柔之質居下體而處陽位,陰爻不安於陰,就會貪求妄行;它既不中不正,上面又沒有正「應」,妄行只會自取困圍,所以有追鹿而無虞人引導、陷入林中之象。沙隨程迥極力稱讚唐人郭京的《周易舉正》,近來寄了來,書中說「鹿」當作「麓」,《小象傳》當作「即麓無虞,何以從禽也」。問郭京依據的是什麼本子,答:他自稱曾得到王弼親手交給韓康伯作注的《易》本,可是很難查考確證。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本義 陰柔居屯,不能上進,故為“乘馬班如”之象。然初九守正居下,以應於己,故其占為下求婚媾則吉也。程傳 六四以柔順居近君之位,得於上者也。而其才不足以濟屯,故欲進而復止,“乘馬班如”也。己既不足以濟時之屯,若能求賢以自輔,則可濟矣。初陽剛之賢,乃是正應,己之婚媾也。若求此陽剛之婚媾,往與共輔陽剛中正之君,濟時之屯,則吉而無所不利也。居公卿之位,己之才雖不足以濟時之屯,若能求在下之賢,親而用之,何所不濟哉?集說 胡氏炳文曰:凡爻例,上為往,下為來。六四下而從初,亦謂之往者,據我適人,於文當言往,不可言來。如《需》上六“三人來”,據人適我,可謂之來,不可謂往也。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朱熹《周易本義》說:六四以陰柔之質處在屯難之中,不能向上前進,所以有「乘馬班如」之象。可是初九守正而居下位,與自己相「應」,所以占斷是向下求取婚配就吉利。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以柔順之德居於接近君位的地方,是能得上面信任的;然而它的才具不足以挽救屯難,所以想前進又停住,成了「乘馬班如」。自己既然不足以挽救時世的屯難,若能求取賢才來輔助自己,就可以挽救了。初九是剛陽的賢者,正是自己的正「應」,也就是自己的婚配;如果去求這位剛陽的婚配,一同前往輔佐陽剛中正的君主,共同挽救時世的屯難,就吉利而無所不利。身居公卿之位的人,自己的才具即使不足以挽救時艱,只要能求取在下位的賢者,親近而任用他,還有什麼事挽救不了呢?集說引胡炳文說:凡是爻的通例,向上叫「往」,向下叫「來」。六四向下追隨初九卻也稱為「往」,是因為以我去就人,按文例應當說「往」,不能說「來」。譬如需卦上六說「三人來」,那是別人來就我,可以說「來」,不能說「往」。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本義 九五雖以陽剛中正居尊位,然當《屯》之時,陷於險中,雖有六二正應,而陰柔才弱,不足以濟。初九得民於下,眾皆歸之,九五坎體,有膏潤而不得施,為“屯其膏”之象。占者以處小事,則守正猶可獲吉;以處大事,則雖正而不免於凶。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五雖然以陽剛中正之德居於尊位,可是正當屯難之時,自身陷在坎險之中;雖然有六二作為正「應」,六二卻陰柔才弱,不足以幫它渡過難關。初九在下面得了民心,眾人都歸附於他;九五身處坎體,有膏澤滋潤卻施行不下去,所以有「屯其膏」之象。占筮的人用它來處理小事,守正還能獲得吉利;用它來處理大事,即使守正也免不了凶險。
程傳 五居尊得正,而當《屯》時,若有剛明之賢為之輔,則能濟屯矣。以其無臣也,故“屯其膏”。人君之尊,雖屯難之世,於其名位非有損也,唯其施為有所不行,德澤有所不下,是“屯其膏”。人君之《屯》也,既膏澤有所不下,是威權不在己也。威權去己而欲驟正之,求凶之道,魯昭公高貴鄉公之事是也,故“小貞”則“吉”也。“小貞”,則漸正之也,若盤庚周宣,修德用賢,復先王之政,諸侯復朝。謂以道馴致,為之不暴也。又非恬然不為,若唐之僖昭也。不為則常屯以至於亡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居於尊位而得其正,正當屯難之時,如果有剛健明達的賢臣做輔佐,就能挽救屯難;正因為它沒有得力的臣子,所以「屯其膏」。做君主的尊貴,即使在屯難之世,就名位而言並沒有損傷,只是所施行的政令有推行不開的,恩澤有下不到民間的,這就叫「屯其膏」,是君主自身的屯難。膏澤既然下不去,說明威權已經不在自己手裡。威權離開了自己而想一舉奪回,那是自招凶險的路子,魯昭公討伐季氏、魏高貴鄉公討伐司馬昭都是這樣的例子,所以說「小貞」才吉利。所謂「小貞」,就是逐步地把它扶正,像商代的盤庚、周代的宣王那樣,修明德行、任用賢才,恢復先王的政教,使諸侯重新來朝。這是說依循正道慢慢引導,不用暴烈的手段。但也並不是安然無所作為,像唐代的僖宗、昭宗那樣;一味不作為,就會長久困頓以至於亡國。
集說 項氏安世曰:《屯》不以九五為主者,建侯以為主。五本在高位,非“建侯”也。初九動乎險中,故為濟屯之主。天造草昧,皆自下起,五能主事,則不屯矣。魏氏了翁曰:《周禮》有大貞,謂大卜。如遷國立君之事。五處險中,不利有所作為,但可小事,不可大事。曰“小貞吉,大貞凶”,猶《書》所謂作內吉、作外凶,用靜吉,用作凶者。
集說引項安世說:屯卦不以九五為主爻,是因為這一卦以「建侯」為主。九五本來就在高位,談不上被建立為諸侯;初九在險難之中而能動,所以是挽救屯難的主爻。天地初開、草創蒙昧之際,事情都是從下面興起的;九五若能自己主持局面,也就不屯了。集說引魏了翁說:《周禮》有「大貞」一語,指重大的占卜,例如遷都、立君之類的事。九五處在險中,不利於有大的作為,只可以辦小事,不可以辦大事。所謂「小貞吉,大貞凶」,就好比《尚書》所說的對內行事吉、對外行事凶,安靜守成吉、興動作為凶。
趙氏汝楳曰:我方在險,德澤未加於民,下焉群陰,蒙昧末孚,唯當寬其政教,簡 梁氏寅曰:小正者,以漸而正之也。小正則“吉”者,以在於其位而為所可為也。大正則“凶”者,以時勢既失而不可以強為也。為可為於可為之時則從,為不可為於不可為之時則凶,可無慎哉?
集說引趙汝楳說:我方且身處險中,恩澤還沒有施到百姓身上,下面一片陰爻,昏昧而未曾信服,此時只應當放寬政教、簡省——此處底本有脫文,趙氏之說的下半缺失。集說引梁寅說:所謂「小正」,是逐步地把局面扶正。小正之所以吉,是因為居在自己的位分上,做力所能及的事;大正之所以凶,是因為時勢已經失去,不可以勉強去做。在可以有為的時候做可以做的事就順遂,在不可有為的時候做做不到的事就凶險,怎能不謹慎呢?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本義 陰柔無應,處屯之終,進無所之,憂懼而已,故其象如此。程傳 六以陰柔居屯之終,在險之極,而無應援,居則不安,動無所之,“乘馬”欲往,復“班如”不進,窮厄之甚,至於“泣血漣如”,《屯》之極也。若陽剛而有助,則屯既板可濟矣。集說 梁氏寅曰:《屯》之極,乃亨之時也。而上六陰柔無應。不離於險,是安有亨之時哉?坎為血卦,又為加憂,“泣血漣如”之象也。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朱熹《周易本義》說:上六陰柔而沒有相「應」的爻,處在屯難的終點,前進也無處可去,只剩下憂愁恐懼,所以它的象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以陰柔之質居於屯難的最後,又在坎險的極處,沒有任何應援;安居則不得安寧,行動又無處可往,騎上馬想走,卻又「班如」而不能前進,困厄到了極點,以至於「泣血漣如」,眼中泣血、涕淚交下,這是屯難的頂點。倘若它是陽剛之質而又有人相助,屯難雖已至極也還可以挽救。集說引梁寅說:屯難到了極點,本該是轉向亨通的時候,可是上六陰柔而無正應,始終不脫離險中,哪裡還有亨通的時候呢?《說卦傳》以坎為「血卦」,又為「加憂」,這正是「泣血漣如」之象。
案 卦者時也,爻者位也,此聖經之明文,而歷代諸儒所據以為說者,不可易也。然沿襲之久,每局於見之拘,遂流為說之誤。何則?其所曰為時者,一時也;其所指為位者,一時之位也。如《屯》則定為多難之世,而凡卦之六位,皆處於斯世,而有事於屯者也。夫是以二為初所阻,五為初所逼,遂使一卦六爻,止為一時之用,而其說亦多駁雜而不概於理,此談經之敝也。
李光地按:卦講的是時,爻講的是位,這是《易》經傳裡明明白白的文字,也是歷代儒者據以立說的根本,不可更改。然而因襲得久了,往往被拘執的成見所侷限,於是流為解說上的謬誤。為什麼這樣說?他們所說的「時」,只是某一個具體的時;所指的「位」,也只是那一個具體時段裡的位次。譬如把屯卦定為多難之世,於是一卦六個爻位都被擺在這個亂世裡,都成了在其中辦理屯難之事的人。因此就說六二被初九阻隔、九五被初九逼迫,結果一卦六爻只成了一時一事的用處,這種說法既駁雜又講不通道理,這正是解經的弊病。
蓋易卦之所謂時者,人人有之,如《屯》則士有士之《屯》,窮居未達者是也。君臣有君臣之《屯》,志未就、功未成者是也。甚而庶民商賈之賤,其不逢年而鈍於市者,皆《屯》也。聖人繫辭,可以包天下萬世之無窮,豈為一時一事設哉?苟達此義,則初自為初之《屯》,德可以有為而時未至也。二自為二之《屯》,道可以有合而時宜待也。五自為五之《屯》,澤未可以遠施,則為之宜以漸也。其餘三爻,義皆仿是。蓋同在《屯》卦,則皆有《屯》象。異其所處之位,則各有處屯之理。
李光地接著按:《易》卦所說的「時」,是人人都會遇到的。就屯卦而言,士人有士人的屯,指困居下位而未能顯達;君臣有君臣的屯,指志向未遂、功業未成;甚至平民商販這樣低微的人,碰不上好年成、貨物在市上滯銷賣不動,那也都是屯。聖人繫上卦爻辭,是要包舉天下萬世無窮無盡的情形,豈是為某一時某一事而設的呢?如果明白了這個道理,那麼初九自有初九的屯,是德行足以有為而時機還沒有到;六二自有六二的屯,是道義上可以會合而時機應當等待;九五自有九五的屯,是恩澤還不能遠施,只能循序漸進地去做。其餘六三、六四、上六三爻,義理都可以依此類推。同在屯卦之中,六爻就都帶有屯的象;而所處的爻位不同,各自便有各自處屯的道理。
中間以承乘比應取義者,亦虛象爾。故二之乘剛但取多難之象,初不指初之為侯也。五之屯膏,但取未通之象,亦不因初之為侯也。今日二為初阻,五為初逼,則初乃卦之大梗,而《易》為衰世之書,豈聖人意哉?六十四卦之理,皆當以此例觀之,庶乎辭無窒礙而義可得矣。
李光地接著按:其間用「承」「乘」「比」「應」這些爻際關係來取義的,也只是虛設的象罷了。所以六二「乘剛」,只是取處境多難之象,本來並不是指初九做了諸侯;九五「屯其膏」,只是取膏澤未通之象,也不是因為初九做了諸侯。如今卻說六二被初九阻隔、九五被初九逼迫,那麼初九就成了全卦的大禍根,《周易》也成了專寫衰亂之世的書,這難道是聖人的本意嗎?六十四卦的義理,都應當照這個體例去看,才可望文辭上沒有窒礙而義理可以求得。
蒙卦·艮上坎下
程傳 《蒙序卦》:“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屯者物之始生,物始生稚小,蒙昧未發,蒙所以次屯也。為卦艮,上坎下,艮為山為止,坎為水為險,山下有險,遇險而止,英知所之,蒙之象也。水必
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蒙卦時說:「屯是充盈,屯是萬物剛剛萌生;萬物生出來必定蒙昧,所以屯卦之後接的是蒙卦。蒙就是蒙昧,指萬物的幼稚階段。」屯是萬物的初生,初生之物幼小稚弱,蒙昧而未曾開發,所以蒙卦排在屯卦之後。就卦體說,艮在上、坎在下:艮為山、為止,坎為水、為險;山下有險阻,遇到險阻就停住,茫然不知該往哪裡去,這正是蒙昧之象。水必——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這一段的後半缺失。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本義 艮,亦三畫卦之名。一陽止於二陰之上,故其德為止,其象為山。“蒙”,昧也。物生之初,蒙昧未明也。其卦以坎遇艮,山下有險,蒙之地也。內險外止,蒙之意也。故其名為《蒙》。“亨”以下,占辭也。九二內卦之主,以剛居中,能發人之蒙者,而與六五陰陽相應,故遇此卦者有亨道也。“我”,二也;“童蒙”,幼稚而蒙昧,謂五也。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不是我去求那蒙昧的童子,而是童子來求我;初次占問就告訴他,一再三番地問就是褻瀆,褻瀆就不再告訴他,利於守正。朱熹《周易本義》說:艮也是三畫經卦的名稱,一個陽爻止於兩個陰爻之上,所以卦德為止,取象為山。「蒙」是昏昧,萬物初生的時候蒙昧不明。此卦以坎遇上艮,山下有險,正是蒙昧所處之地;內裡是險、外面是止,正是蒙昧的意態,所以取名為《蒙》。「亨」字以下都是「占辭」。九二是內卦之主,以剛爻居中位,能夠開發別人的蒙昧,又與六五陰陽相「應」,所以遇到此卦的人有亨通之道。「我」指的是九二;「童蒙」指幼稚而蒙昧的人,說的是六五。
筮者明,則人當求我而其亨在人;筮者暗,則我當求人而亨在我。人求我者,當視其可否而應之;我求人者,當致其精一而扣之。而明者之養蒙,與蒙者之自養,又皆利於以正也。程傳 “蒙”有開發之理,亨之義也。卦才時中,乃致亨之道。六五為《蒙》之主,而九二“發蒙”者也。“我”謂二也,二非《蒙》主,五既順巽於二,二乃“發蒙”者也,故主二而言。“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五居尊位,有柔順之德,而聲在童蒙,與二為正應、而中德又同,能用二之道以發其蒙也。二以剛中之德在下,為君所信向,當以道自守,待君至誠求己而後應之,則能用其道。匪我求於童蒙,乃童蒙來求於我也。
朱熹接著說:占筮的人自己是明白的一方,那麼應當由別人來求我,亨通落在別人身上;占筮的人自己是昏昧的一方,那麼應當由我去求人,亨通落在自己身上。別人來求我,我要看他可教與否再決定回應;我去求人,就要拿出專一誠懇的心去叩問。而明白的一方教養蒙昧者,與蒙昧者自己涵養自己,又都以守正為利。程頤《伊川易傳》說:蒙昧之中含有可以開發的道理,這就是「亨」的含義;此卦的卦才合於時、得其中,正是致亨之道。六五是蒙卦之主,而九二才是「發蒙」的人。「我」指九二,九二並不是蒙卦之主,只因六五柔順地依從九二,九二便成了開發蒙昧的人,所以卦辭主於九二立言。「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是說六五居於尊位,具有柔順之德,而其名分處在童蒙的地位,與九二為正「應」,居中之德又相同,能夠採用九二的方法來開發自己的蒙昧。九二以剛中之德居於下位,為君主所信任嚮慕,應當守著自己的道,等君主極其誠懇地來求自己而後回應,這樣才能施行他的主張。不是我去求童蒙,而是童蒙前來求我。
“筮”,占決也。“初筮告”,謂至誠一意以求己則告之,再三則瀆慢矣,故不告也。發蒙之道,利以貞正,又二雖剛中,然居陰,胡宜有戒。集說 《朱子語類》云:人來求我,我則當視其可否而告之,蓋視其來求我之發蒙者,有初筮之誠則告之,再三煩瀆則不告之也。我求人,則當致其精一以叩之,蓋我而求人以發蒙,則當盡初筮之誠,而不可有再三之瀆也。
程頤接著說:「筮」就是占問決疑。「初筮告」,是說對方極其誠懇、一心一意地來求教於我,我就告訴他;一再三番地來問,就輕慢褻瀆了,所以不再告訴。開發蒙昧的路子,以守持貞正為利;再說九二雖有剛中之德,卻居於陰位,因此也應當有所警戒。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別人來求我,我就要看他可教與否再告訴他——看那來求我發蒙的人,有初次占筮那樣的誠意就告訴他,一再煩擾褻瀆就不告訴他。我去求人,就要拿出專一的心去叩問——我既然求人來開發自己的蒙昧,就該盡到初筮那樣的誠意,不可以有再三褻瀆的舉動。
項氏安世曰:待其求而後教之,由其心相應而不違,致一以導之,則其受命也如響。胡氏炳文曰:有天地即有君師,乾坤之後繼以《屯》,主震之一陽而曰“利建侯”,君道也;又繼以《蒙》,主坎之一陽而曰“童蒙求我”,師道也。君師之道皆利於貞。
集說引項安世說:等他自己來求,然後再教他,這樣他的心與教誨相應而不會牴觸;用專一的態度引導他,他接受教命就像回聲應和一樣迅捷。集說引胡炳文說:有了天地就有了君與師。乾坤之後接著是屯卦,以震的一個陽爻為主而說「利建侯」,講的是為君之道;再接著是蒙卦,以坎的一個陽爻為主而說「童蒙求我」,講的是為師之道。君道與師道,都以守正為利。
俞氏琰曰:“瀆”,與《少儀》“毋瀆神”之“瀆”同。不告,與《詩小昱》“我龜既厭,不我告猶”之義同。初筮則其志專一,故告。再三則煩瀆,故不告,蓋童蒙之求師,與人之求神,其道一也。林氏希元曰:童蒙不我求,則無好問願學之心,安能得其來而使之信?我求而誠或未至,則無專心致志之勤,安能警其惰而使之聽?待其我求而發之,則相信之深,一投而即入矣,待其誠至而發之,則求道之切,一啟而即通矣。此蒙者所以得亨也。
集說引俞琰說:「瀆」字與《禮記·少儀》「毋瀆神」的「瀆」相同。「不告」,與《詩經·小雅》所說「我龜既厭,不我告猶」——龜靈已經厭煩,不再把謀略告訴我——是同一個意思。初次占筮時心志專一,所以神明告知;一再占問就成了煩瀆,所以不再告知。童蒙求師,與人求神明,道理原是一樣的。集說引林希元說:童蒙不來求我,就說明他沒有好問樂學之心,怎麼能招他前來又使他信服?我去求他而誠意或許還不夠,就說明我沒有專心致志的勤懇,怎麼能警醒他的怠惰又使他聽從?等他來求我再開發他,彼此的信任就深,一投合就進得去;等誠意到了再開發他,他求道的心切,一點撥就通了。這就是蒙昧者之所以能夠得到亨通的緣故。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本義 以陰居下,蒙之甚也。占者遇此,當發其蒙。然發之之道,當痛懲而暫舍之,以觀其後。若遂往而不舍,則致羞吝矣。戒占者當如是也。程傳 初以陰暗居下,下民之蒙也。爻言發之之道,發下民之蒙,當明刑禁以示之,使之知畏,然後從而教導之。自古聖王為治,設刑罰以齊其眾,明教化以善其俗,刑罰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朱熹《周易本義》說:初六以陰爻居於最下,是蒙昧得最厲害的。占筮的人遇到這一爻,應當開發他的蒙昧;但開發的辦法,是先痛加懲戒,再暫且放開他,看他此後的表現。如果一直嚴辦下去而不肯放手,就招來羞辱悔恨了。這是告誡占者應當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以陰暗之質居於最下,是下層百姓的蒙昧。爻辭講的是開發它的辦法:要開發下民的蒙昧,應當明示刑罰禁令讓他們看見,使他們知道畏懼,然後再加以教導。自古聖王治理天下,設立刑罰來整齊民眾,昌明教化來敦厚風俗,刑罰——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下文缺失。
集說 王氏安石曰:不辨之於蚤,不懲之於小,則蒙之難極矣。當《蒙》之初,不能正法以懲其小,而“用說桎梏”,縱之以往,則吝道也。王氏宗傳曰:所謂刑人者,正其法以示之,立其防束,曉其罪戾,而豫以禁之,使蒙蔽者知所戒懼,欲有所縱而不敢為,然後漸知善道,可得而化之也。當是時也,夫苟說其桎梏,而不豫以禁之,由過此以往,不可復制矣。故於發蒙之初,“用刑人”則以為利,“用說桎梏”則以為吝也。
集說引王安石說:不在早處辨明,不在小處懲戒,蒙昧所釀成的禍患就會大到極點。正當蒙卦的開頭,不能端正法度以懲戒他的小過,反而「用說桎梏」,把手銬腳鐐一概解去,一味放縱下去,那就是招致羞吝的路子。集說引王宗傳說:所謂「刑人」,是端正法令給他看,立下防範約束,講明觸犯了會有什麼罪責,預先加以禁止,使蒙昧受蔽的人知道戒懼,心裡想要放縱也不敢去做,然後才漸漸懂得善道,可以被感化過來。在這個時候,如果解開他的桎梏而不預先禁止,從此以往就再也管束不住了。所以在開發蒙昧的起初,「用刑人」被看作有利,「用說桎梏」被看作羞吝。
胡氏炳文曰:“利用刑人”,痛懲之也。“用說桎梏”,暫舍之以觀其後也。痛懲而不暫舍,一於嚴以往,是不知有敬敷五教在寬之道也,故吝。案 二王氏之說,則“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只是一正一反口氣,正如“師出以律”、失律凶之比爾。
集說引胡炳文說:「利用刑人」是痛加懲戒,「用說桎梏」是暫且放開他、看他此後如何。只知痛懲而不肯暫時放手,一味嚴厲地做下去,就是不懂得《尚書》所說「敬敷五教在寬」——恭謹地推行五種倫理教化而以寬厚為本——的道理,所以招致羞吝。李光地按:照王安石、王宗傳兩位的解釋,「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只是一正一反兩種口氣,正好比師卦初六說「師出以律」,而失律就凶,是一樣的句法。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本義九二以陽剛為內卦之主,統治群陰,當發蒙之任者。然所治既廣,物性不齊,不可一概取必。而爻之德剛而不過,為能有所包容之象。又以陽受陰,為“納婦”之象。又居下位而能任上事,為“子克家”之象。故占者有其德而當其事,則如是而“吉”也。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二以陽剛之質做內卦之主,統率治理眾多陰爻,是擔當開發蒙昧之任的人。可是所治的範圍既廣,各人的性情又參差不齊,不能一概強求劃一;而這一爻的德性是剛健卻不過分,正有能夠包容之象。它又以陽爻接納陰爻,成為「納婦」之象;又身居下位而能擔當上位的事,成為「子克家」之象。所以占筮的人具備這樣的德行、又正當這樣的事情,就照這些爻辭所說而得吉。
程傳 “包”,含容也。二居蒙之世,有剛明之才,而與六五之君相應,中德又同,當時之任者也。必廣其含容,哀矜昏愚,則能發天下之蒙,成治蒙之功。其道廣,其施博,如是則“吉”也。卦唯二陽爻,上九剛而過,唯九二有剛中之德而應於五,用於時而獨明者也。苟恃其明,專於自任,則其德不宏。故雖婦人之柔暗,尚當納其所善,則其明廣矣。又以諸爻皆陰,故云“婦”。
程頤《伊川易傳》說:「包」是含容。九二處在蒙昧的時世,具有剛健明達的才具,又與六五之君相「應」,居中之德也相同,是當世擔當重任的人。它必須擴大自己的含容,哀憐體恤昏愚的人,這樣才能開發天下的蒙昧,成就治蒙的功業。所行的道廣,所施的惠博,像這樣就吉利。全卦只有兩個陽爻,上九剛強而失於過頭,唯有九二具備剛中之德而與六五相應,是當世受任而獨具明識的人。假如仗恃自己的明識,一味自負獨斷,他的德量就不弘大了。所以哪怕是婦人這樣柔弱昏暗的一方,也應當採納她們好的意見,這樣明識才廣。又因為其餘各爻都是陰爻,所以稱作「婦」。
堯舜之聖,天下所莫及也,尚曰清問下民,取人為善也。二能包納,則克濟其君之事,猶子能治其家也。五既陰柔,故發蒙之功,皆在於二。以家言之,五,父也,二,子也,二能主《蒙》之功,乃人子克治其家也。
程頤接著說:像堯、舜那樣的聖人,天下沒有誰比得上,《尚書》裡尚且記載他們「清問下民」,虛心訪問下面的百姓,這正是取別人的長處以為善。九二能夠包容接納,就能夠辦成君主所託付的事,好比兒子能操持家業。六五既然陰柔,所以開發蒙昧的功效全落在九二身上。用一家來打比方,六五是父親,九二是兒子,九二能主持治蒙的功業,正是做兒子的能夠操持家務。
集說 楊氏萬里曰:五求二,二匪求五,乃曰“子克家”,何也?臣事君,如子事父,正使致君如伊、周,亦臣子分內事,如子之克家耳,非功也。王氏申子曰:“包蒙”者,包眾蒙而為之主也。“納婦”者,受眾陰而為之歸也。此通一卦而言也。五,尊也,父也。二,卑也,子也。處卑而任尊者之事,“子克家”之象也。此以應五而言也。
集說引楊萬里說:是六五來求九二,並不是九二去求六五,爻辭卻說「子克家」,這是為什麼?因為臣子事奉君主,就像兒子事奉父親;即使輔佐君主達到伊尹、周公那樣的成就,也不過是臣子分內的事,正如兒子操持家業罷了,算不得什麼功勞。集說引王申子說:所謂「包蒙」,是包容眾多蒙昧者而做他們的主;所謂「納婦」,是接納眾多陰爻而做她們的歸宿,這是就全卦通盤而言的。六五是尊者、是父,九二是卑者、是子;處在卑位而擔當尊者的事,正是「子克家」之象,這是就它與六五相應而言的。
胡氏炳文曰:初爻統說治蒙之理,餘三四五皆是蒙者,治蒙只在陽爻,而九二為治蒙之主。梁氏寅曰:陽剛明,陰柔暗,故陰為蒙者,而陽為發蒙者。卦唯二陽,而九二以剛居中,為內卦之主,與五相應。當發蒙之任,盡發蒙之道,非九二其誰哉?二中而不過,
集說引胡炳文說:初六一爻是總說治蒙的道理,其餘六三、六四、六五都是被治的蒙昧者;治蒙的責任只落在陽爻身上,而九二是治蒙的主爻。集說引梁寅說:陽剛健而明,陰柔弱而暗,所以陰爻是蒙昧者,陽爻是開發蒙昧的人。全卦只有兩個陽爻,而九二以剛爻居中位,是內卦之主,又與六五相「應」;擔當開發蒙昧之任、盡到開發蒙昧之道的,除了九二還有誰呢?九二居中而不過分——此處底本有脫文,梁氏之說的下半缺失。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本義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女之“見金夫”而不能有其身之象也。占者遇之,則其取女必得如是之人,無所利矣。“金夫”,蓋以金賂己而挑之,若魯秋胡之為者。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三陰柔,既不「中」又不「正」,正是女子見了有錢的男子便守不住自身之象。占筮的人遇到這一爻,那麼他所娶的女子必定是這樣的人,沒有什麼好處。所謂「金夫」,大概是拿錢財賄賂自己、挑逗自己的男子,就像魯國秋胡用黃金調戲路旁采桑婦人那樣的行徑。
程傳 三以陰柔處蒙暗,不中不正,女之妄動者也。正應在上,不能遠從,近見九二為群蒙所歸,得時之盛,故舍其正應而從之,是女之“見金夫”也。女之從人,當由正禮,乃見人之多金,說而從之,不能保有其身者也,無所往而利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以陰柔之質處在蒙昧之中,既不中又不正,是女子中妄動的一類。它的正「應」在上九,路遠而不能追隨;近處見九二為眾多蒙昧者所歸附,正當得時的盛勢,於是捨棄自己的正應而去追隨九二,這就是女子「見金夫」。女子許身於人,應當經由正當的禮數,如今見人家錢多就歡喜地跟了去,這是保不住自身的人,無論往哪裡去都不會有利。
集說 王氏弼曰:童蒙之時,陰求於陽,晦求於明。六三在下卦之上,上九在上卦之上,男女之義也。上不求三,而三求上,女先求男者也。女之為體,正行以待命者也。見剛夫而求之,行在不順,故“勿用取女”而“無攸利”。
集說引王弼說:處在童蒙的時候,陰要去求陽,昏昧要去求明白。六三居下卦的最上,上九居上卦的最上,兩者有男女相配之義。可是上九並不來求六三,反倒是六三去求上九,這是女子搶先去求男子。女子的本分,是端正自己的行為以等待對方來聘;如今見到剛強的男子就自己去求,行為落在不順的一邊,所以說「勿用取女」而「無攸利」。
趙氏汝楳曰:人致蒙者多端,故亨蒙非一術。有不被教育而蒙者,初是也。有不能問學而蒙者,四是也,有性質未開而蒙者,五是也。如三則自我致蒙,聖人戒之曰:“勿用取女”。或發之,或擊之,教亦多術,勿取非絕之,不屑之教也。林氏希元曰:六三又別取一義,意因二爻取納婦一事,故發此象。
集說引趙汝楳說:人陷於蒙昧的緣由多種多樣,所以使蒙昧者通達的辦法也不止一種。有因為沒有受過教育而蒙昧的,初六就是;有因為不肯問學而蒙昧的,六四就是;有因為資質尚未開啟而蒙昧的,六五就是。至於六三,則是自己招來的蒙昧,聖人告誡說「勿用取女」。或者開發他,或者敲擊他,教法本來也有許多種;說「勿取」並不是斷絕他,這正是《孟子》所說「不屑之教誨」,用不加理睬來警醒他。集說引林希元說:六三又另取一層含義,大概因為九二一爻取了「納婦」一事,所以在這裡發出這個象。
案 “金夫”本意不黏爻象,《程傳》以為九二。然九二發蒙之主,若三能從之,正合彖辭“童蒙求我”之義,不應謂之不順。蓋《易》例陰爻居下體,而有求於上位者皆凶,王氏之說近是。
李光地按:「金夫」的本意並不粘著於某一爻象,《程傳》卻把它坐實為九二。可是九二是開發蒙昧的主爻,如果六三能追隨它,正合於卦辭「童蒙求我」的意思,不應當說成是不順。大凡《周易》的通例,陰爻居於下體而向上位有所求的都主凶,王弼的說法比較接近本意。
六四,困蒙,吝。本義既遠於陽,又無正應,為因於蒙之象。占者如是,可羞吝也。能求剛明之德而親近之,則可免矣。程傳 四以陰柔而蒙暗,無剛明之親授,無由自發其蒙,困於昏蒙者也,其可吝甚矣。“吝”,不足也,謂可少也。
「六四,困蒙,吝。」朱熹《周易本義》說:六四既遠離兩個陽爻,又沒有正「應」,所以有困於蒙昧之象。占筮的人處在這樣的境地,是可羞可惜的;若能尋求剛健明達的人而親近他,就可以免於此患。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以陰柔之質而昏昧無知,沒有剛明的人親自傳授,無從自己開發蒙昧,是被昏蒙所困的一爻,可羞惜到了極點。「吝」是不足的意思,即所謂有欠缺、可惋惜。
集說王氏弼曰:獨遠於陽,處兩陰之中,闇莫之發,故曰“困蒙”也。困於蒙昧,不能比賢以發其志,亦以鄙矣,故曰“吝”也。胡氏炳文曰:初與三比二之陽,五比上之陽,初三五皆陽位,而三五又皆與陽應,唯六四所比所應所居皆陰,困於蒙者也。蒙豈有不可教者?不能親師取友,其困而吝也,自取之也。
集說引王弼說:六四單單遠離陽爻,又夾在兩個陰爻之中,昏暗而沒有人來開發它,所以叫「困蒙」。困在蒙昧之中,不能親近賢者來開啟自己的志向,也就鄙陋了,所以說「吝」。集說引胡炳文說:初六、六三都緊「比」九二這個陽爻,六五緊比上九這個陽爻;初、三、五又都是陽位,三與五還都與陽爻相「應」。唯獨六四所比、所應、所居的全是陰,所以是被蒙昧所困。蒙昧的人哪裡有不可教的?只因不能親近師長、結交益友,這份困頓與羞吝,是自己招來的。
六五,童蒙,吉。本義 柔中居尊,下應九二,純一未發,以聽於人,故其象為“童蒙”,而其占為如是則吉也。程傳 五以柔順居君位,下應於二,以柔中之德,任剛明之才,足以治天下之蒙,故“吉”也。童,取未發而資於人也。為人君者,苟能至誠任賢以成其功,何異乎出於己也?
「六五,童蒙,吉。」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五以柔爻居中而處尊位,下面與九二相「應」,心地純一而尚未啟發,肯聽從別人,所以取象為「童蒙」,占斷是像這樣就吉利。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以柔順之德居於君位,下面與九二相應,憑著柔中之德而任用剛明之才,足以治理天下的蒙昧,所以吉利。稱「童」,取的是尚未開發而有待於人的意思。做君主的,如果能極其誠懇地任用賢才而成就功業,那與出於自己之手又有什麼分別呢?
胡氏炳文曰:屯所主在初,卦曰“利建侯”,而爻於初言之;《蒙》所主在二,卦曰“童蒙求我”,而爻於五言之,五應二者也。童蒙純一未發以聽於人,居尊位而能以童蒙自處,其吉可知。蔡氏清曰:柔中居尊,純一未發,此“童蒙”字,與卦辭“童蒙”字小不同。蓋卦辭只是說蒙昧而已,此之童蒙,言其有柔中之善,純一之心。純則不雜,一則不二。蓋有安己之心,而無自用之失,有“初筮”之誠,而無“再三”之瀆”,信乎其吉矣。《程傳》童取未發而資於人者也,此語最初。
集說引胡炳文說:屯卦所主的是初九,卦辭說「利建侯」,而爻辭就在初九一爻說出來;蒙卦所主的是九二,卦辭說「童蒙求我」,而爻辭卻在六五一爻說出來,因為六五正是與九二相應的一方。童蒙心地純一、尚未啟發而肯聽從別人,身居尊位卻能以童蒙自處,它的吉利是可想而知的。集說引蔡清說:六五柔中而居尊位,純一未發,這裡的「童蒙」二字與卦辭裡的「童蒙」略有不同:卦辭不過是說蒙昧罷了,這裡的童蒙,是說它有柔中之善、純一之心。純就不駁雜,一就不二三其志。它有安於自身的心,而沒有師心自用的過失;有「初筮」那樣的誠意,而沒有「再三」那樣的褻瀆,無怪乎它是吉利的。《程傳》說「童」取的是尚未開發而有待於人,這句話說得最為精切(底本「最精」訛作「最初」)。
又曰:宋敷文閣直學士李椿有曰,《易》以九居五,六居二為當位,而辭多艱;以六居五,九居二為不當位,而辭多吉。蓋君以剛健為體,而虛中為用;臣以柔順為體,而剛中為用。君誠以虛中行其剛健,臣誠以剛中守其柔順,則上下交而其志同矣,實易爻之通例。
蔡清又說:宋代敷文閣直學士李椿說過,《周易》裡以九居五、以六居二算是「當位」,可是爻辭多講艱難;以六居五、以九居二算是不當位,可是爻辭多講吉利。這是因為君主以剛健為體,而以虛心居中為用;臣子以柔順為體,而以剛中為用。君主真能以虛心去施行他的剛健,臣子真能以剛中去守持他的柔順,那麼上下交感而心志相同了。這實在是《周易》爻辭的一條通例。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本義 以剛居上,治蒙過剛,故為“擊蒙”之象。然取必太過,攻治太深,則必反為之害。唯捍其外誘,以全其真純,則雖過於嚴密,乃為得宜。故戒占者如此。凡事皆然,不止為誨人也。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朱熹《周易本義》說:上九以剛爻居於全卦最上,治理蒙昧失於過剛,所以有「擊蒙」之象。可是強求太過、攻治太深,必定反而成為禍害;唯有替他抵擋外來的誘惑,以保全他的天真純樸,那麼即使嚴密過了頭,也算處置得當。所以這樣告誡占筮的人。凡事都是如此,並不只是教誨人這一端。
程傳 九居蒙之終,是當蒙極之時,人之愚蒙既極,如苗民之不率,為寇為亂者,當擊伐之。然九居上,剛極而不中,故戒“不利為寇”,治人之蒙,乃“禦寇”也。肆為剛暴,乃為寇也,若舜之征有苗,周公之誅三監,“禦寇”也。秦皇漢武窮兵誅伐,“為寇”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處在蒙卦的終點,正當蒙昧至極的時候。人愚昧到了極處,就像三苗之民不肯服從,成了寇盜禍亂,就該加以討伐。可是上九居於最上,剛到了極處而不居中,所以告誡它「不利為寇」。治理別人的蒙昧,才叫「禦寇」;肆意逞其剛暴,那就是自己做了寇。像虞舜征討有苗、周公誅除管叔蔡叔霍叔三監之亂,屬於「禦寇」;秦始皇、漢武帝窮兵黷武、四出誅伐,就屬於「為寇」了。
集說 楊氏簡曰:擊其蒙,治之雖甚,不過御其為寇者而已,去其悖道之心而已。擊之至於太甚,而我反夫乎道,是擊之者又為寇也,故戒之曰:“不利為寇,利禦寇。”吳氏澄曰:二剛皆治蒙者,九二剛而得中,其於蒙也能包之,治之以寬者也。上九剛極不中,其於蒙也,乃擊之,治之以猛者也。
集說引楊簡說:敲擊他的蒙昧,處置雖然嚴厲,也不過是抵禦他那作亂為寇的一面罷了,除掉他違背正道的心思罷了。敲擊到了太過分的地步,自己反而喪失了正道,那麼施加敲擊的人又成了寇,所以告誡說「不利為寇,利禦寇」。集說引吳澄說:兩個陽爻都是治蒙的人:九二剛健而得中,對待蒙昧能夠包容,是用寬厚去治理;上九剛到極處而不居中,對待蒙昧就動手敲擊,是用猛烈去治理。
總論項氏安世曰:六爻之義,初常對上,二常對五,三常對四觀之,則其義易明。初用刑以發之,上必至於用兵以擊之;二為包而接五,則五為童而巽二;三為見二而失身,則四為遠二而失實。大約諸卦多然,終始見於初上,而曲折備於中爻也。
總論引項安世說:六爻的含義,把初爻同上爻相對、二爻同五爻相對、三爻同四爻相對來看,義理就容易明白。初六用刑罰去開發蒙昧,上九就發展到用兵去敲擊;九二能包容而上承六五,六五便以童蒙之心謙遜地依從九二;六三因見到九二而失身,六四便因遠離九二而失其實。大抵各卦多是這樣:一卦的始終見於初爻與上爻,而其中的曲折變化則備於中間幾爻。
蔡氏清曰:詳觀蒙卦六爻,在蒙者便當求明者,在明者便當發蒙者,而各有其道。然要之不出卦辭數句矣,故曰“智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若三四則自暴自棄,雖聖人與居,不能化而入者也。吳氏曰慎曰:治蒙之道,當發之養之,又當包之,至其圾乃擊之,刑與兵所以弼教,治蒙之道備矣。
總論引蔡清說:細看蒙卦六爻,處在蒙昧地位的就該去求明白的人,處在明白地位的就該去開發蒙昧的人,各有各的辦法;然而歸總起來都不出卦辭那幾句話,所以《繫辭傳》說「智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至於六三、六四,那是自暴自棄的人,即使聖人與他們同處,也感化不進去。總論引吳曰慎說:治蒙的辦法,應當開發他、涵養他,又應當包容他,到了他危殆難制的地步才敲擊他。刑罰與兵威是用來輔助教化的,這樣一來,治蒙之道就完備了。
需卦·坎上乾下
程傳 《需序卦》:“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夫物之幼稚,必待養而成,養物之所需者飲食也,故曰“需者飲食之道也”,雲上於天,有蒸潤之象,飲食所以潤益於物,故需為飲食之道,所以次蒙也。卦之大意,須待之義,《序封、》取所須之大者耳。乾健之性,必進者也,乃處坎險之下,險為之阻,故須待而後進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需卦時說:「蒙就是蒙昧,指萬物的幼稚階段。幼稚之物不可不加養育,所以蒙卦之後接的是需卦。需就是飲食之道。」凡是幼稚之物,必須等待養育才能長成,而養育萬物所需要的莫過於飲食,所以說「需者飲食之道也」。需卦《大象》講雲升到天上,有蒸騰潤澤之象;飲食正是用來滋潤補益萬物的,所以需為飲食之道,因而排在蒙卦之後。此卦的大意是等待,《序卦傳》(底本「序卦」訛作「序封、」)只是舉出所等待之事中最大的一項來說罷了。乾的性情剛健,本是一定要前進的,如今卻處在坎險之下,險阻擋著它,所以必須等待而後前進。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本義 “需”,待也。以乾遇坎,乾健坎險,以剛遇險,而不遽進以陷於險,待之義也。“孚”,信之在中者也。其卦九五以坎體中實,陽剛中正,而居尊位,為有孚得正之象。坎水在前,乾健臨之,將涉水而不輕進之象。故占者為有所待而能有信,則“光亨”矣。若又得正則吉,而“利涉大川”,正固無所不利,而涉川尤貴於能待,則不欲速而犯難也。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朱熹《周易本義》說:「需」是等待。此卦乾遇上坎,乾剛健而坎險陷,以剛健之質遇上險難,卻不急躁前進以致陷入險中,正是等待的含義。「孚」是存於心中的誠信。此卦九五在坎體之中,是中間的實爻,又陽剛中正而居於尊位,正是心懷誠信而得其正之象。坎水橫在前面,乾健逼臨著它,是將要涉水而不輕率前進之象。所以占筮的人若能有所等待而又心存誠信,就會「光亨」,光明而亨通;若再能守正就吉利,而且「利涉大川」。守正固然無往不利,而涉越大川尤其貴在能等待,也就是不圖快而去冒險。
程傳 “需”者,須待也。以二體言之,乾之剛健上進而遇險,未能進也,故為需待之義。以卦才言之,五居君位,為需之主,有剛健中正之德,而誠信充實於中。中實,有孚也。有孚則光明而能亨通,得貞正而吉也。以此而需,何所不濟?雖險無難矣,故“利涉大川”也。凡貞吉,有既正且吉者,有得正則吉者,當辨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需」就是等待。就上下兩卦的卦體說,乾剛健而要向上前進,卻遇上險陷,一時不能前進,所以取等待之義。就一卦的卦才說,九五居於君位,是需卦之主,具有剛健中正之德,而誠信充實於心中;中爻是實的,就是「有孚」。有孚就光明而能亨通,得其貞正就吉利。以這樣的德行去等待,還有什麼辦不成的?即使有險也算不上難事,所以說「利涉大川」。凡是經文說「貞吉」,有的是指本來既正又吉,有的是指能守正才會吉,兩者應當分辨清楚。
集說 《朱子語類》云:“需”者寧耐之意,以剛遇險,時節如此,只得寧耐以待之。且如涉川者,多以不能寧耐致覆溺之禍,故《需》卦首言“利涉大川”。項氏安世曰:需非終不進也,抱實而遇險,有待而後進也。凡待者,皆以其中有可待之實也,我實有之,但能少待,必有“光亨”之理。若其無之,何待之有?故曰“需有孚光亨”。“光亨”者不可以盈,必敬慎以終之,故曰“貞吉”。信能行此,則其待不虛,其進不溺,故曰“利涉大川”。“有孚光亨貞吉”者,《需》之道也;“利涉大川”者,《需》之效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需」是安心忍耐的意思。以剛健之質遇上險難,時勢就是這樣,只得耐著性子等待。譬如渡河的人,多半因為不能忍耐而招來翻船溺水之禍,所以需卦特地提出「利涉大川」。集說引項安世說:等待並不是始終不前進,而是懷抱著真實的憑藉卻遇上險難,有所等待然後再進。凡是能等待的人,都因為心中有值得等待的實在東西;我確實有它,只要能稍稍等一等,必定有光明亨通的道理。假如本來就沒有,還等什麼呢?所以說「需有孚光亨」。已經光明亨通的人不可自滿,必須恭敬謹慎地把它貫徹到底,所以說「貞吉」。真能這樣做,那麼他的等待就不落空,他的前進就不會沉溺,所以說「利涉大川」。「有孚光亨貞吉」講的是需卦的道理,「利涉大川」講的是需卦的功效。
胡氏炳文曰:需而無實,無光且亨之時;需而非正,無吉且利之理;世有心雖誠實,而處事或有未正者,故曰“孚”,又曰“貞”。林氏希元曰:凡人作事,皆責成於目前,其間多有阻礙而目前不可成者,其勢不容於不待。然不容不待者,其心多非所樂,其待也,未必出於中誠,不免於急迫覬望之意,如此則懷抱不開,胸中許多闇昧抑塞,而不光明豁達,故聖人特發“有孚”之義。
集說引胡炳文說:等待而胸中沒有真實的憑藉,就不會有光明亨通的時候;等待而所守不正,就沒有吉利的道理。世上有人心雖誠實,處事卻未必端正,所以卦辭既說「孚」,又說「貞」。集說引林希元說:一般人做事都指望在眼前就見成效,其中卻多有受阻礙而眼前辦不成的,形勢逼得他不能不等。可是不得不等的人,心裡多半並不情願,他的等待未必出於內心的誠意,免不了帶著急迫的覬望;這樣一來胸懷就打不開,心裡堵著許多昏昧抑塞,不能光明豁達,所以聖人特地在卦辭裡點出「有孚」的道理。
蓋遇事勢之末可為,即安於義命,從容以待機會,而不切切焉以厚覬望,則其待也,出於真實而非虛假矣。如此則心逸日休,胸襟灑落而無滯礙,不亦光明豁達乎?然使心安於需,而事或未出於正,則將來亦未必可成,必也所需之事,皆出於正,而無行險僥倖之為,則功深而效得,時動而事起,曏者之所需,而今皆就緒矣,故吉。
林希元接著說:遇到事勢還不可為的時候,就安於道義與命分,從容地等待機會,而不急切地懷著過多的覬望,那麼他的等待便出於真實而不是虛假。這樣心就安逸、日子越過越美,胸襟灑脫而沒有窒礙,不正是光明豁達嗎?不過,即使心裡安於等待,所辦的事卻未必出於正道,將來也未必能成;一定要所等待的事情都出於正道,沒有鋌而走險、僥倖取利的舉動,那麼功夫深了效驗自然到來,時機一動事情就興起,從前所等待的,如今都有了頭緒,所以吉利。
初九,需于郊,利用恆,無咎。程傳 需者以遇險,故需而後進。初最遠於險,故為“需于郊”。“郊”,曠遠之地也。處於曠遠,利在安守其常,則“無咎”也;不能安常,則躁動犯難,豈能需於遠而無過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難在於坎,初九去難既遠,故待於郊。“郊”者,境上之地,去水遠也。“恆”,常也。遠難待時,以避其害,故宜保守其常,所以“無咎”。
「初九,需于郊,利用恆,無咎。」此爻底本缺《本義》一節。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需,是因為遇上了險難,所以等待而後前進。初九離險難最遠,所以是「需于郊」。「郊」是空曠遼遠之地。身處空曠遼遠的地方,好處在於安心守住自己的常道,這樣就不會有過錯;如果不能安於常道,就會躁動而自蹈危難,那還談得上在遠處等待而沒有過失嗎?集說引孔穎達說:險難在坎體那邊,初九離險難已遠,所以在郊外等待。「郊」是國境邊上的地方,離水很遠。「恆」是常。遠離險難、等待時機,用以躲開它的危害,所以應當保守常道,這樣才沒有過錯。
梁氏寅曰:《需》下三爻,以去險遠近為吉凶。初以陽處下,最遠於險,故為“需于郊”之象。“郊”,荒遠之地也,而君子安處焉,故云“利用恆”。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本義 “沙”,則近於險矣。言語之傷,亦災害之小者,漸進近坎,故有此象。剛中能需,故得終吉,戒占者當如是也。
集說引梁寅說:需卦下面三爻,是按離險難的遠近來定吉凶的。初九以陽爻居於最下,離險最遠,所以有「需于郊」之象。「郊」是荒僻遼遠之地,而君子能安然處在那裡,所以說「利用恆」。「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朱熹《周易本義》說:到了「沙」,就已經靠近險難了。言語上的傷害,也算災害中較小的一種;九二漸漸前進而接近坎體,所以有這樣的象。它剛健而居中,能夠等待,所以終究得吉。這是告誡占筮的人應當如此。
程傳 坎為水,水近則有沙。二去險浙近,故為“需于沙”。漸近於險難,雖未至於患害,已“小有言”矣。凡患難之辭,大小有殊。小者至於有言,言語之傷,至小者也。二以剛陽之才,而居柔守中,寬裕自處,需之善也。雖去險漸近,而未至於險,故小有言語之傷而無大害,終得其吉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坎為水,靠近水的地方就有沙。九二離險難漸漸近了,所以是「需于沙」。逐漸接近險難,雖然還沒有釀成禍患,卻已經「小有言」,招來一些口舌。凡是講患難的辭,輕重是有分別的:輕的不過是招來言語,而言語上的傷害又是最輕的一種。九二以剛陽之才而居於柔位、守著中道,寬舒從容地自處,這是善於等待。雖然離險越來越近,卻還沒有進入險中,所以只有小小的口舌之傷而沒有大害,終於得到吉利。
集說孔氏穎達曰:“沙”是水旁之地,去水漸近,故難稍近而“小有言”。但履健居中以待要會,終得其吉也。胡氏炳文曰:初最遠坎,“利熙恆”乃“無咎”;九二慚近坎,“小有言”矣。而曰“終吉”者,初九以剛居剛,恐其躁急,故雖遠險,猶有戒辭。九二以剛居柔,寬而得中,故雖近險而不害其為吉。
集說引孔穎達說:「沙」是水邊的地面,離水漸近,所以險難稍稍逼近而「小有言」。只是九二腳踏剛健之體、居於中位,以等待時機的會合,終究得到吉利。集說引胡炳文說:初九離坎最遠,所以要「利用恆」才能沒有過錯(底本「用」訛作「熙」);九二漸漸接近坎,就已經「小有言」了,卻仍說「終吉」。這是因為初九以剛爻居剛位,怕它躁急,所以雖然離險還遠,仍舊給它一句告誡的話;九二以剛爻居柔位,寬舒而得中,所以雖然逼近險難,也不妨礙它得吉。
九三,需于泥,致寇王。本義 泥將陷於險矣。“寇”,則害之大者。九三去險愈近而過剛不中,故其象如此。程傳 “泥”,逼於水也,既進逼於險,當致寇難之至也。三剛而不中,又居健體之上,有進動之象,故“致寇”也。苟非敬慎,則致喪敗矣。集說 王氏申子曰:“泥”則切近水矣,險已近,而又以剛用剛而進逼之,是招致寇難之至也。龔氏煥曰:郊、沙、泥之象,視坎水遠近而為言者也,《易》之取象如此。
「九三,需于泥,致寇王。」爻辭末字底本作「王」,通行本作「至」。朱熹《周易本義》說:到了泥地,就快要陷入險中了。「寇」是禍害中大的一種。九三離險越來越近,而又過於剛強、不居中位,所以它的象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泥」是緊逼著水的地方;既已前進逼近險難,自然要招來寇難的到來。九三剛強而不居中,又處在乾這個剛健之體的最上,有前進躁動之象,所以「致寇」。倘若不能恭敬謹慎,就會招致喪敗。集說引王申子說:到了「泥」就緊挨著水了,險難已經逼近,卻還以剛強之質用其剛強而向前進逼,這就是招引寇難上門。集說引龔煥說:郊、沙、泥這些象,都是看離坎水的遠近而立言的,《周易》取象的方式就是這樣。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本義 “血”者,殺傷之地。“穴”者,險陷之所。四交坎體,入乎險矣,故為“需于血”之象。然柔得其正,需而不進,故又為“出自穴”之象。占者如是,則雖在傷地而終得出也。程傳 四以陰柔之質處於險,而下當三陽之進,傷於險難者也,故云“需于血”。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朱熹《周易本義》說:「血」是殺傷的地方,「穴」是險陷的所在。六四已經進入坎體,落到險中去了,所以有「需于血」之象;但它以柔爻居陰位而得其正,只等待而不冒進,所以又有「出自穴」之象。占筮的人像這樣,那麼雖然身在受傷之地,終究能夠脫身出來。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以陰柔之質處在險中,下面又正當乾體三個陽爻向上推進,是被險難所傷的一爻,所以說「需于血」。
既傷於險難,則不能安處,必失其居,故云“出自穴”。穴,物之所安也。順以從時, 集說 《朱子語類》:問:《程傳》釋穴物之所安。曰:穴是陷處,喚作所安不得,柔得正了,需而不進,故能出於坎陷。楊氏啟新曰:剛者能需,柔亦能需,何也?剛柔皆有善惡。剛之需,猶乾之健而知險也;柔之需,猶坤之簡而知阻也。
程頤接著說:既然被險難所傷,就不能安居,必定失掉自己的住處,所以說「出自穴」。「穴」是物類得以安身的地方。順應時勢而行——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下文缺失。集說引《朱子語類》:問《程傳》把「穴」解作物類安身之處是否妥當。答:穴本是陷落之處,喚作安身的地方是講不通的;六四以柔爻得其正,只等待而不前進,所以能從坎的陷落中脫出。集說引楊啟新說:剛健的人能等待,柔順的人也能等待,這是為什麼?因為剛與柔各自都有善的一面和不善的一面。剛健者的等待,就像乾之剛健而能知道險;柔順者的等待,就像坤之簡易而能知道阻。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本義 “酒食”,宴樂之具,言安以待之。九五陽剛中正,需於善位,故有此象。占者如是而貞固,則得吉也。程傳 五以陽剛居中得正,位乎天位,克盡其道矣。以此而需,何需不獲?故宴安酒食以俟之,所需必得也。既得貞正而所需必遂,可謂“吉”矣。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朱熹《周易本義》說:「酒食」是宴飲歡樂的用具,這裡是說安然地等待。九五陽剛中正,在最好的位置上等待,所以有這樣的象。占筮的人像這樣而又堅貞守正,就得吉利。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以陽剛之質居中而得正,處在天子之位,已經把為君之道盡到了。以這樣的條件去等待,還有什麼等不到的?所以安然宴飲以待,所等待的必定能夠得到。既守住了貞正,所等待的又必定如願,可以說是吉了。
集說鄭氏維嶽曰:《繫辭》曰“需者飲食之道也”,《象》曰“君子以飲食宴樂”,爻曰“需于酒食”。以治道言,使斯民樂其樂而利其利,期治於必俟百年之後,而不為近功者,須待之義也。喬氏中和曰:九五之“貞古”也,豈徒以“酒食”雲哉?險而不陷,中自持也。
集說引鄭維嶽說:《序卦傳》說「需者飲食之道也」,《大象傳》說「君子以飲食宴樂」,爻辭說「需于酒食」。若就治國之道來講,使百姓安享他們的歡樂、得到他們的利益,期望治世必待百年之後而不圖眼前近功,這正是等待的含義。集說引喬中和說:九五之所以「貞吉」(底本「吉」訛作「古」),難道只是因為有酒食嗎?它身處險境而不陷落,靠的是內心守住中道、自我把持。
案 需之為義最廣,其大者莫如王道之以久而成化,而不急於淺近之功;聖學之以寬而居德,而不入於正助之弊。卦唯九五剛健中正以居尊位,是能盡《需》之道者,故《彖傳》特舉此爻,以當彖辭之義;而《大象傳》又特取此爻爻辭,以蔽《需》義之全。蓋繼《屯》、《蒙》之後,既治且教,而所謂休養生息,使之樂樂而利利,慚仁摩義,使之世變而風移者,其在於需乎?觀《需》之卦而不知此爻之義,但以諸爻處險之偏乎一義者概之,則《需》與《蹇》、《困》何異哉?
李光地按:「需」的含義最為寬廣,其中最大的,莫過於王道以長久的積累而成就教化,不急於淺近的功效;聖學以寬舒的涵養而蓄積德性,不落入《孟子》所戒的著意正心、揠苗助長之弊。全卦只有九五以剛健中正之德居於尊位,是能把需的道理盡到底的一爻,所以《彖傳》特地舉出這一爻,用它來擔當卦辭的含義;《大象傳》又特地取這一爻的爻辭,用它來概括需卦全部的義理。承接屯卦、蒙卦之後,既已治理又已教化,於是所謂休養生息,使百姓安享其樂、得享其利,用仁義漸漸薰陶浸潤,使世風為之轉移的,大概就在需卦吧?看需卦而不懂得這一爻的含義,只拿其餘各爻處險時偏於一端的意思來概括全卦,那麼需卦與蹇卦、困卦還有什麼分別呢?
上六,入地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本義 陰居險極,無復有需,有陷而入穴之象。下應九三,九三與下二陽需極並進,為“不速客三人”之象。柔不能御而能順之,有“敬之”之象。占者當陷險中,然於非意之來,敬以待之,則得“終吉”也。
「上六,入地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爻辭「入地穴」,通行本作「入于穴」。朱熹《周易本義》說:上六以陰爻居於險的極處,再沒有什麼可等待的了,有陷落而進入洞穴之象。它下面與九三相「應」,九三連同下面兩個陽爻,等待到了極點而一齊前進,成為「不速之客三人」之象。上六柔弱不能抵禦他們,卻能順從他們,有「敬之」之象。占筮的人正陷在險中,然而對於意料之外的來客,能恭敬地對待,就得到「終吉」。
程傳 《需》以險在前,需時而後進。上六居險之終,終則變矣。在需之極,久而得矣。陰止於六,乃安其處,故為“入于穴”。“穴”,所安也。安而既止,後者必至。“不速之客三人”,謂下之三陽。乾之三陽,非在下之物,需時而進者也。需既極矣,故皆上進,不速不促之而自來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需卦因為險難在前,所以要等待時機而後前進。上六居於險難的終點,到了終點就要發生變化;處在等待的極處,等得久了自然有所得。陰爻到六位便停住,於是安於自己所處,所以是「入于穴」。「穴」是安身之處。既已安居而停下來,後面的人必定跟著到來。「不速之客三人」,指的是下面三個陽爻。乾體的三個陽爻,本不是甘居下位之物,只是等待時機而後前進;等待既然到了極點,所以一齊向上進發。所謂「不速」,是說沒有人催促他們而自己來了。
上六既需得其安處,群剛之來,苟不起忌疾忿競之心,至誠盡敬以待之,雖甚剛暴,豈有侵陵之理?故“終吉”也。或疑以陰居三陽之上,得為安乎?曰:三陽乾體,志在上進,六陰位,非所止之正,故無爭奪之意,“敬之”則“吉”也。
程頤接著說:上六既然等到了自己的安身之處,眾多剛爻到來時,只要不生出猜忌、怨恨、忿爭之心,以極其誠懇的態度盡禮相敬地接待他們,那麼對方即使十分剛強暴烈,又哪裡有侵凌的道理?所以「終吉」。有人疑惑:以一個陰爻居在三個陽爻之上,能算安穩嗎?回答是:三個陽爻是乾體,心志在於向上前進;上六所居的是陰位,本不是它們該停留的正位,所以它們並沒有爭奪之意,上六只要恭敬相待就吉利了。
集說 胡氏炳文曰:“入于穴”,險極而陷之象。“速”者,主召客之辭。“三人”,乾三陽之象。下三陽非皆與上應也,有“不速”之象。上柔順,有“敬之”之象。上獨 薛氏煊曰:“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處橫逆之道也。谷氏家傑曰:三居下封之終,而示之以敬;上居上卦之終,而又示之以敬,則知處需者貴敬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入于穴」是險到極處而陷落之象。「速」是主人召請客人的用語;「三人」是乾體三個陽爻之象。下面三個陽爻並不都與上六相應,所以有「不速」之象;上六柔順,所以有「敬之」之象。上六獨——此處底本有脫文,胡氏之說的下半缺失。集說引薛煊說:「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講的是應付蠻橫無理之事的辦法。集說引谷家傑說:九三居下卦的終點,《小象傳》以「敬慎」相示;上六居上卦的終點,又以「敬之」相示,可見處在需的時候,最要緊的是一個「敬」字。
總論蔣氏悌生曰:《需》,待也,以剛健之才,於險陷在前,當容忍待時,用柔而主靜。若不度時勢,恃剛忿躁而驟進,取敗亡必矣。初九去險尚遠,以用恆免咎;九二漸近險,亦以用柔守中而終吉;九三已迫於險,象言敬慎不敗;六四已傷於險,以柔而不競,能出自穴;上六險陷之極,亦以能敬終吉。然則需待之時,能含忍守敬,皆可以免禍,《需》之時義大矣!
總論引蔣悌生說:需是等待。以剛健的才具而險陷橫在前面,就應當容忍以等待時機,用柔順之道而以安靜為主。如果不衡量時勢,仗著剛強、帶著忿躁而貿然前進,招來敗亡是必定的。初九離險還遠,靠守常而免於過錯;九二漸漸接近險難,也靠用柔守中而終得吉利;九三已經逼近險難,《小象傳》說只要敬慎就不至於敗亡;六四已經被險難所傷,靠柔順而不與人爭,才能從洞穴中脫出;上六處在險陷的極點,也靠能恭敬而終得吉利。這樣看來,在需待的時候,只要能含忍守敬,都可以免除禍患,需卦的時義真是大啊!
訟卦·乾上坎下
程傳 《訟序卦》:“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人之所需者飲食,既有所需,爭訟所由起也,《訟》所以次《需》也。為卦乾上坎下,以二象言之,天陽上行,水性就下,其行相違,所以成《訟》也;以二體言之,上剛下險,剛險相接,能無訟乎?又人內險阻而外剛強,所以訟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訟卦時說:「有了飲食就必定會有爭訟,所以需卦之後接的是訟卦。」人所需要的是飲食,既然有所需求,爭訟就由此而起,所以訟卦排在需卦之後。此卦乾在上、坎在下:就上下兩卦所取的物象說,天的陽氣向上升,水的性質向下流,兩者的走向彼此背離,所以形成爭訟;就上下兩卦的卦體說,上面剛強、下面險陷,剛強與險陷相接,能沒有爭訟嗎?再從人身上說,內心險阻而外表剛強,也就要爭訟了。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本義“訟”,爭辨也。上乾下坎,乾剛坎險,上剛以制其下,下險以伺其上,又為內險而外健,又為己險而彼健,皆《訟》之道也。九二中實,上無應與,又為加憂,且於卦變自遯而來,為剛來居二而當下卦之中,“有孚”而見“窒”,能懼而得中之象。上九過剛居訟之極,有終極其《訟》之象。九五剛健中正以居尊位,有“大人”之象。以剛乘險以實履陷,有“不利涉大川”之象。故戒占者必有爭辨之事,而隨其所處為吉凶也。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朱熹《周易本義》說:「訟」是爭辯。上卦為乾、下卦為坎,乾剛健而坎險陷:在上者以剛強壓制下面,在下者以險詐窺伺上面;又是內裡險陷而外表剛健,又是自己險詐而對方剛強,這些都是構成爭訟的緣由。九二居中而是實爻,上面沒有相「應」的爻,《說卦傳》又以坎為「加憂」;而且從「卦變」上看,此卦自遯卦變來,是剛爻來居第二位而正當下卦之中,所以有心存誠信卻被窒塞、能夠戒懼而又得中之象。上九過於剛強而居爭訟的極處,有把官司打到底之象。九五剛健中正而居尊位,有「大人」之象。以剛強凌駕險陷、以實體踐踏陷坑,有「不利涉大川」之象。所以告誡占筮的人:必定會遇上爭辯之事,而吉凶隨各人所處的地位而定。
程傳 訟之道,必有其孚實。中無其實,乃是誣妄,凶之道也。卦之中實,;掃“有孚”之象:“訟”者,與入爭辨而待決於。,乙,雖“有孚”,亦須窒塞末通。不窒則已明無訟矣。事既末辨,吉凶末可必也,故有畏惕。“中古”,得中則吉也。“終凶”,終極其事則凶也。“訟’者,求辨其曲直也,故利見於六人。大人則能以其剛明中正決所訟也。訟非和平之事,當擇安地而處,不可陷於危險,故“不利涉大川”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爭訟之道,必定要自己心中有誠信實據;心中沒有實據,那就是誣妄,是招凶的路子。此卦中爻為實,正是「有孚」之象(底本此處有訛字脫文)。所謂「訟」,是與人爭辯而等待第三方來裁決;雖然「有孚」,也必得是被窒塞住、講不通了才會興訟,若不被窒塞,事情早已明白,也就無所謂訟了。事情既然還沒有辨明,吉凶就不能預先斷定,所以心存畏懼警惕。「中吉」(底本「吉」訛作「古」),是說能守中就吉;「終凶」,是說把官司打到底就凶。「訟」是要辨明是非曲直,所以利於見「大人」(底本「大」訛作「六」);大人才能憑他的剛健明達、中正無私來裁決所爭之事。爭訟不是和平的事,應當選擇安穩的地方安身,不可陷入危險,所以說「不利涉大川」。
集說 孔氏穎達曰:“窒”,塞也。“惕”,懼也。凡《訟》之體,不可妄興,必有信 胡氏璦曰:“孚”者由中之信。人所以興訟,必有由中之信,而為它人之所窒塞,不得已而興訟。然雖已有信實,而為人之窒塞,亦須恐懼兢慎而不敢自安,則庶幾免於凶禍,又中道而止,則可以獲吉也。“大川”,謂大險大難也。凡歷險涉難,必須物情相協,志氣和同,則可得而濟也。今《訟》之時,物情違忤而不相得,欲濟涉險難,必不可得。
集說引孔穎達說:「窒」是堵塞,「惕」是恐懼。凡是訟卦所講的體例,都是說官司不可以妄自興起,必定要有誠信——此處底本有脫文,孔氏之說的下半缺失。集說引胡瑗說:「孚」是發自內心的誠信。人之所以興訟,必定是心中本有誠信,卻被別人所堵塞,不得已才打官司。然而自己雖有信實而被人堵塞,也仍須恐懼謹慎而不敢自以為安,這樣才有希望免於凶禍;再能中途適可而止,就可以獲得吉利。「大川」指的是大險大難。凡是經歷險阻、涉越危難,必須眾人情意協同、志氣一致,才能渡得過去;如今正當爭訟之時,人情彼此違逆而合不來,想要渡過險難,是斷然做不到的。
《朱子語類》云:大凡卦辭取義不一,如《訟》“有孚窒惕中吉”,蓋取九二中實,坎為加憂之象;“終凶”,蓋取上九終極於訟之象;“利見大人”,蓋取九五剛健中正居尊之象;“不利涉大川”,又取以剛乘險、以實履陷之象。此取義不一也。然亦有不必如此取者,此特其一例也。卦辭如此辭極齊整,蓋所取諸爻義,皆與爻中本辭協。亦有雖取爻義,而與爻本辭不同者。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大凡卦辭的取義並不只有一個來源,往往一句取自一爻。譬如訟卦的「有孚窒惕中吉」,是取九二居中而實、坎為「加憂」之象;「終凶」,是取上九把官司打到底之象;「利見大人」,是取九五剛健中正而居尊位之象;「不利涉大川」,又是取以剛凌險、以實履陷之象。這就叫作取義不止一處。不過也有不必這樣一句一句去分別取象的,訟卦只是其中的一個例子罷了。訟卦的卦辭措辭極其整齊,所取各爻的含義都與那一爻本身的爻辭相吻合;此外也有雖然取了某爻的義,卻與那一爻本身的爻辭並不相同的情形。
項氏安世曰:“利見大人”,或不與之校如直不疑,或為之和解如卓茂,或使其心化如王烈,或為之辨明如仲由,皆訟者之利也。“不利涉大川”,涉險之道利在同心,此豈相爭之時哉?
集說引項安世說:所謂「利見大人」,有的像漢代直不疑那樣不同人計較,有的像卓茂那樣替人和解,有的像王烈那樣使爭者內心受到感化,有的像仲由那樣替人辨明是非,這些都是打官司的人所能得到的好處。至於「不利涉大川」,是因為涉越險難之道貴在同心協力,而爭訟之時哪裡談得上同心呢?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本義 陰柔居下,不能終訟,或其象占如此。程傳 六以柔弱居下,不能終極其訟者也,故於訟之初,因六之才,為之戒曰:若不長永其事,則雖“小有言”,“終”得“吉”也。蓋訟非可長之事,以陰柔之才而訟於下,難以吉矣。以上有應援,而能不永其事,故雖“小有言”,“終”得“吉”也。“有言”,災之小者也。不永其事而不至於凶,乃《訟》之“古”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朱熹《周易本義》說:初六陰柔而居於最下,不能把官司打到底,所以它的象和占斷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以柔弱之質居於下位,是不能把爭訟進行到底的,所以在爭訟的開頭,就著它的才質替它立下告誡:如果不把這件事拖長,那麼雖然「小有言」,招來一點口舌,終究會得吉。爭訟本不是可以長久的事,以陰柔之才而在下位與人爭訟,很難得吉;只因上面有九四作為應援,而它又能不把事情拖長,所以雖然「小有言」,終究得吉。「有言」是災患中小的一種。不把事情拖長因而不至於凶,這就是訟卦中的吉(底本「吉」訛作「古」)。
集說 王氏弼曰;處《訟》之始,訟不可終,故“不永所事”,然後乃“吉”。凡陽唱而陰和,陰非先唱者也。處訟之始,不為訟先,雖不能不訟而必辨明也。楊氏簡曰:《訟》之初,不深也,有“不永所事”之象。訟之初未深,卜有言而已,既不永其事,故“終吉”。胡氏炳文曰:初不曰不永訟,而曰“不永所事”,事之初,猶冀其不成訟也。“小有言”與《需》不同。《需》“小有言”,人不能不小有言也。此之“小有言”。我不能已而小有言也。
集說引王弼說:處在爭訟的開端,官司不可以打到底,所以「不永所事」,此後才吉利。大凡陽倡導而陰應和,陰不是率先倡導的一方;處在爭訟的開端而不首先挑起訟端,那麼雖然不能不與人爭辯,也必定只是要把是非辨明而已。集說引楊簡說:爭訟的初期,事情還不深,所以有「不永所事」之象。訟端初起而未深,不過招來一點口舌罷了,既然不把事情拖長,所以「終吉」。集說引胡炳文說:初六不說「不永訟」,卻說「不永所事」,是因為事情剛起頭,還指望它不至於鬧成官司。這裡的「小有言」與需卦的不同:需卦的「小有言」,是別人不能不對我說幾句;這裡的「小有言」,是我自己不得已而說了幾句。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成。本義 九二陽剛為險之主,本欲訟者也。然以剛居柔,得下之中,而上應九五,陽剛居尊,勢不可敵,故其象占如此。“邑人三百戶”,邑之小者。言自處卑約以免災患。占者如是,則“無眚”矣。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成。」爻辭末二字,通行本作「無眚」。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二陽剛而是坎險之主,本來是想打官司的;可是它以剛爻居柔位,得下卦之中,而上面所對的九五陽剛居於尊位,勢力不可抗衡,所以它的象與占斷是這樣。「邑人三百戶」是很小的采邑,說的是自己安處在卑下儉約的地位以免除災患。占筮的人像這樣,就「無眚」,不會有災禍。
程傳 二五相應之地,而兩剛不相與,相訟者也。九二自外來,以剛處險,為《訟》 集說 荀氏爽曰:二者下體之君,君不爭,則百姓無害也。王氏弼曰:以剛處《訟》,不能下物,自下訟上,宜其不克。若能以懼,歸竄其邑,乃可以免災。邑過三百,竄而據強,災未免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與九五本處在相應的位置上,可是兩個剛爻不相親附,反而成了互相爭訟的雙方。九二從外面來,以剛爻處於坎險之中,成為訟——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下文缺失。集說引荀爽說:九二是下卦之主,好比一方的君長;君長不與人爭,百姓就不會受害。集說引王弼說:以剛強之質處在爭訟之中,不肯謙下待人,從下位去與上位爭訟,理當打不贏。若能因為畏懼而逃回自己的封邑躲藏起來,才可以免於災禍;封邑若超過三百戶,就成了據險自強,災禍仍舊免不了。
項氏安世曰:一家好訟則百家受害。言三百戶“無眚”,見安者之眾也。俞氏琰曰:九二以剛居柔,或不克訟。“逋”,逃也。既逋則近己者皆五連坐之患,故曰“其邑人二百戶無眚”。案 “三百戶無眚”,《傳》義皆用王氏說,荀氏項氏俞氏則以為所居之邑,托以安居,義亦可從。
集說引項安世說:一家好打官司,就有上百家受連累;說三百戶人家「無眚」,可見因此得安的人之多。集說引俞琰說:九二以剛爻居柔位,所以未必能打贏官司。「逋」是逃亡。既然逃亡了,那麼與自己相近的人都免去了受牽連坐罪之患,所以說「其邑人三百戶無眚」(底本「三」訛作「二」)。李光地按:「三百戶無眚」一句,《程傳》和《本義》都採用王弼的解釋;荀爽、項安世、俞琰則認為那是九二所居的采邑,靠它來安身,這個講法也可以採從。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亨,無成。本義 “食”,猶食邑之食,言所享也。六三陰柔,非能訟者,故守舊居正,則雖危而終吉。然或出而從上之事,則亦必無成功,占者守常而不出,則善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亨,無成。」爻辭「或從王亨」,通行本作「或從王事」。朱熹《周易本義》說:「食」如同食邑的食,是說所享用的。六三陰柔,不是能打官司的人,所以守住舊有的、居於正道,雖然處境危險而終究得吉。然而假若出來追隨上面的事務,也必定不會有成功;占筮的人守著常分而不出頭,就好了。
程傳 三雖居剛而應上,然質本陰柔,處險而介二剛之間,危懼非為訟者也。“祿”者,稱德而受,食舊德謂處其素分。“貞”,謂堅固自守。“厲終吉”,謂雖處危地,能知危懼,則終必獲吉也。守素分而無求,則不訟矣。處危,謂在險而承乘皆剛,與居訟之時也,柔從剛者也,下從上者也。三不為訟而從上九所為,故曰“或從王事”。“無成”,謂從上而成不在己也。訟者剛健之事,故初則不永,三則從上,皆非能訟者也。二爻皆以陰柔不終而得吉,四亦以不克而渝得吉,訟以能止為善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雖然居於剛位而與上九相應,可是它的本質原是陰柔,身處險中又夾在兩個剛爻之間,心存危懼,不是打官司的人。俸祿是按德行的大小來領受的,「食舊德」是說安處於自己素來的分位。「貞」是堅定地固守自己。「厲終吉」是說雖然處在危險的地位,只要能知道戒懼,終究必定獲吉。守著素來的分位而無所求,也就不會去爭訟了。所謂處危,是說身在險中而上承下乘的都是剛爻,加上又正當爭訟之時。柔的順從剛的,下面的順從上面的:六三自己不爭訟而追隨上九的作為,所以說「或從王事」;「無成」是說追隨上面辦事而功成不在自己。爭訟是剛健者的事,所以初六不把事情拖長、六三追隨上面,都不是能打官司的人。這兩爻都因為陰柔而不把訟事進行到底才得吉,九四也因為打不贏而改變態度得吉,可見爭訟以能夠停下來為善。
集說虞氏翻曰:道無成而代有終,故曰“無成”。坤三同義也。胡氏瑗曰:“無成”者,不敢居其成,但從王事,守其本位本祿而已,故獲其“吉”也。徐氏幾曰:聖人於初三兩柔爻,皆繫之以“終吉”之辭,所以勉人之無《訟》也。苟知柔而不喜訟者終吉,則知剛而好訟者終凶矣。
集說引虞翻說:為臣之道是不居其成而代君主完成事功,所以說「無成」,這與坤卦六三所講的是同一個意思。集說引胡瑗說:所謂「無成」,是不敢自居其功,只是追隨君王辦事,守住自己本來的位分和俸祿罷了,所以能獲得吉利。集說引徐幾說:聖人在初六、六三這兩個柔爻上,都繫上「終吉」的辭,是用來勉勵人們不要爭訟。既然知道柔順而不喜爭訟的人終得吉,也就知道剛強而好爭訟的人終得凶了。
李氏簡曰:“或從王事無成”者,謂從王事而不以成功自居也。夫訟生於其行之相違,而天下之訟,又起於矜功而伐善。以柔而從剛,以下而從上,有功而不自居,故能不失舊德,而終又獲吉也。胡氏炳文曰:“食舊德”,與位乎天德語同。位必稱德而居,故寧德過其位,毋位過其德。食必稱德而食,故寧德浮於食。毋食浮於德,“食”,猶食邑之食。九二“邑人三百戶”,食之最約者也。二剛險,本欲訟者,能退處於分之小,僅可“無眚”。三陰柔,本不能訟者,能守其分之常,雖厲猶吉。
集說引李簡說:所謂「或從王事無成」,是說追隨君王辦事而不以功成自居。爭訟起於彼此行事的違逆,而天下的爭訟,又多起於誇耀功勞、爭說自己的好處。六三以柔順追隨剛強,以下位追隨上位,有功而不自居,所以能不失掉舊有的德分,最終又獲得吉利。集說引胡炳文說:「食舊德」與乾卦《文言傳》所說「位乎天德」語意相通。位必須與德相稱才居,所以寧可德超過位,不要位超過德;食祿也必須與德相稱才受,所以寧可德浮於食祿,不要食祿浮於德。「食」如同食邑的食。九二說「邑人三百戶」,是食祿中最儉約的;九二剛強而險,本來是想打官司的,能退處到小小的分位上,才勉強做到「無眚」。六三陰柔,本來就不能打官司,能守住自己素常的分位,雖有危厲仍舊得吉。
楊氏啟新曰:“食舊德”,安其分之所當得,是不與人競利也。“或從王事”者,分之所不得越,是不與人競功也。蓋不必告訐之風。乃謂之訟,一有爭競之心亦訟也。案 《本義》是戒人以不可從王事也,但此爻與《坤》三之文,大同小異,不應其義差殊。故諸家之說,可以與《本義》相參,而楊氏尤為明暢也。徐氏即以“訟不可成”為解,亦可備一說。
集說引楊啟新說:「食舊德」是安於自己分內應得的,這是不與人爭利;「或從王事」是不越出自己的分位,這是不與人爭功。可見並不一定要有攻訐告發的風氣才叫爭訟,心裡一有爭競之念也就是訟了。李光地按:《本義》的意思是告誡人不可出去追隨王事;可是這一爻與坤卦六三的文字大同小異,兩處的義理不應當相差太遠。所以諸家的說法都可以與《本義》互相參照,而楊啟新一家講得尤其明白暢達。徐幾則把它解作「爭訟不可求成」,也可以備為一說。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本義“即”,就也。“命”,正理也。“渝”,變也。九四剛而不中,故有《訟》象,以其居柔,故又為不克而復就正理。渝變其心,安處於正之象。占者如是則“吉”也。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打官司打不贏,回頭歸就正理,改變過來,安於正道,因而得吉。朱熹《周易本義》說:「即」是就,「命」是正理,「渝」是改變。九四剛強而不居中位,所以有爭訟之象;因為它以剛爻居於柔位,所以又有打不贏而回頭歸就正理之象,也就是改變自己原先的心念、轉而安處於正道。占筮的人像這樣就吉利。
程傳 四以陽剛而居健體,不得中正,本為訟者也,承五履三而應初。五,君也。義不克訟,三居下而柔,不與之訟,初正應而順從,非與訟者也。四雖則健欲訟,無與對敵,其訟無由而興,故“不克訟”也。又居柔以應柔,亦為能止之義。既義不克訟,若能克其剛忿欲訟之心,復即就於命,革其心,平其氣。變而為安貞,則“吉”矣。“命”,謂正理,失正理為方命,故以即命為復也。方,不順也。《書》云:方命圮族。孟子曰:方命虐民。夫剛健而不中正則躁動,故不安。處非中正,故不貞。不安貞,所以好訟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以陽剛之質居於乾這個剛健之體,又不得中正,本來是要打官司的一爻。它上承九五、下踏六三而與初六相應:九五是君主,按道義不能與君主爭訟;六三居下而柔順,不同它相爭;初六是它的正應而順從它,也不是與它爭訟的人。九四雖然剛健而想爭訟,卻找不到對手,訟端無從興起,所以「不克訟」。再者它以剛爻居柔位而所應的又是柔爻,也含有能夠止息的意思。既然按道義不能爭訟,若能剋制自己那份剛忿好訟之心,回頭歸就正理,革除私念、平心靜氣,改變而成為安處於正,就吉利了。「命」指正理,違背正理叫作「方命」,所以把歸就正理稱為「復」。「方」是不順從。《尚書》說「方命圮族」,違命而敗壞族類;《孟子》說「方命虐民」,違命而殘害百姓。剛健卻不中正就會躁動,所以不能安;所處又不是中正,所以不能貞。不安不貞,正是好訟的根由。
若義不克訟而不訟,反就正理,變其不安貞為“安貞”,則“吉”矣。集說 龔氏原曰:二與五訟,四與初訟,其與為敵者強弱不同,而皆曰“不克”者,蓋二以下訟上,其不克者勢也。四以上訟下,其不克者理也,二見勢之不可,故歸而逋竄。四知理之不可,故復而即命。二四皆剛居柔,故能如此。楊氏簡曰:九剛四柔,有始訟終退之象。人唯不安於命,故以人力爭訟。今不訟而即於命,變而安於貞,吉之道也。
程頤接著說:如果按道義不能爭訟便不去爭訟,反過來歸就正理,把原先的不安不貞改變成「安貞」,就吉利了。集說引龔原說:九二與九五相訟,九四與初六相訟,各自面對的敵手強弱不同,卻都說「不克」。這是因為九二以下位去訟上位,它打不贏是形勢使然;九四以上位去訟下位,它打不贏是道理不容。九二看出形勢不許可,所以逃回封邑躲藏;九四知道道理不許可,所以回頭歸就正理。九二、九四都是剛爻居柔位,所以能夠這樣。集說引楊簡說:九是剛,四是柔位,有起初爭訟而終於退讓之象。人只因為不能安於命分,才用人力去爭訟;如今不爭訟而歸就命分,改變過來安於正道,這是致吉之道。
九五,訟,元吉。本義 陽剛中正,以居尊位,聽訟而得其乎者也。占者遇之,訟而有理,必獲伸矣。程傳 以中正居尊位,治訟者也。治訟得其中正,所以“元吉”也。“元吉”,大吉而盡善也。吉大而不盡善者有矣。
「九五,訟,元吉。」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五陽剛中正而居於尊位,是聽斷訟案而能得其公平的人(底本「平」訛作「乎」)。占筮的人遇到這一爻,只要打的官司有理,必定能得到伸張。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以中正之德居於尊位,是治理訟案的人。治理訟案而能持守中正,所以「元吉」。「元吉」是大吉而盡善;吉雖然大卻未必盡善的情形,是有的。
集說王氏肅曰:以中正之德齊乖爭之俗,“元吉”也。王氏弼曰:處得尊位,為《訟》之主,用其中正,以斷枉直,中則不過,正則不邪,故“訟,元吉”。趙氏汝楳曰:大人在上,平諸侯萬民之訟,至於見遜畔遜路而息爭,吉孰大焉?俞氏琰曰:九五以剛明之德居尊,而又中正,象辭所謂“大人”是也。訟之有理者,見之必獲伸矣。“元吉”,乃吉之盡善者也。
集說引王肅說:用中正之德去整齊乖戾爭競的風俗,所以「元吉」。集說引王弼說:九五所處的是尊位,是訟卦之主,運用它的中正來判斷曲直:居中就不過分,守正就不偏邪,所以說「訟,元吉」。集說引趙汝楳說:大人在上位,平息諸侯與萬民的爭訟,以至於像當年虞、芮兩國爭田的人進入周境,見人人互相謙讓田界、謙讓道路,因而自動罷訟,還有比這更大的吉嗎?集說引俞琰說:九五以剛健明達之德居於尊位,又能中正,正是卦辭所說的「大人」。打官司而有理的人,見到他必定能得到伸張。「元吉」就是吉到了盡善的地步。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本義 “鞶帶”,命服之飾。“褫”,奪也。以剛居訟極,終訟而能勝之,故有錫命受服之象。然以訟得之,豈能安久?故又有“終朝三褫”之象。其占為終訟無理,而或取勝,然其所得終必失之,聖人為戒之意深矣。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朱熹《周易本義》說:「鞶帶」是朝廷所賜命服上的大帶,「褫」是奪去。上九以剛爻居於爭訟的極處,把官司打到底而居然打贏了,所以有受賜命服之象;然而靠打官司得來的東西,哪裡能安穩長久?所以又有「終朝三褫」,一個早晨之內被剝奪三次之象。它的占斷是:把官司打到底本來沒有道理,卻或許僥倖取勝;但所得到的終究必定失掉。聖人立此為戒的用意是很深的。
程傳 九以陽居上,剛健之極,又處訟之終,極其訟者也。人之肆其剛強,窮極於 集說 王氏弼曰:處《訟》之極,以剛居上,訟而勝得者也。以訟受錫,榮何可保?故終朝之間,褫帶者三也。胡氏炳文曰:上九以剛極處訟終,卦所謂終凶者也,故設此以戒之。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以陽爻居於最上,剛健到了極處,又處在爭訟的終點,是把官司打到底的人。人放縱自己的剛強,窮極於——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下文缺失。集說引王弼說:處在爭訟的極處,以剛爻居於最上,是打官司而獲勝得賞的人。靠打官司得來的賞賜,這份榮耀哪裡保得住?所以一個早上之間,所賜的帶子就被奪去三次。集說引胡炳文說:上九以剛到極處而居爭訟的終點,正是卦辭所說的「終凶」,所以設下這樣的辭來告誡它。
總論邱氏富國曰:九五居尊,為聽訟之主,故“訟,元吉”。餘五爻則皆訟者也。然天下唯剛者訟,柔者不訟。初與三柔也,故初“不永所事”而“終吉”,三“食舊德”而“終吉”。二四上剛也,二與五對,揆勢不敵而不訟;四與初對,顧理不可而不訟,亦以其居柔,故二“無眚”而四“安貞”也。獨上九處卦之窮,下與三對,柔不能抗,故有錫鞶帶之辭焉。然一日“三褫”,辱亦甚矣,訟之勝者,何足敬乎?
總論引邱富國說:九五居於尊位,是聽斷訟案的主人,所以說「訟,元吉」;其餘五爻都是打官司的人。然而天下只有剛強的人才爭訟,柔弱的人是不爭訟的。初六與六三是柔爻,所以初六「不永所事」而「終吉」,六三「食舊德」而「終吉」。九二、九四、上九是剛爻:九二與九五相對,掂量形勢敵不過而不訟;九四與初六相對,顧及道理不容許而不訟,也因為它們都以剛爻居柔位,所以九二得「無眚」而九四得「安貞」。唯獨上九處在一卦的窮極之處,下面與六三相對,柔弱的六三抵擋不住,所以才有受賜鞶帶的爻辭。然而一天之內被奪去三次,屈辱也夠厲害了;打贏官司的人,又有什麼值得敬重的呢?
師卦·坤上坎下
程傳 《師序卦》:“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 ”《師》之興由有爭也,所以次《訟》也。為卦坤上坎下,以二體言之,地中有水,為眾聚之象。以二卦之義言之,內險外順,險道而以順行,師之義也。以爻言之,一陽而為眾陰之王,統眾之象也。比以一陽為眾陰之主而在上,君之象也。《師》以一陽為眾陰之主而在下,將帥之象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師卦時說:「爭訟必定會引起眾人起來相鬥,所以訟卦之後接的是師卦。」軍旅的興起是由於有爭鬥,所以師卦排在訟卦之後。此卦坤在上、坎在下:就上下兩卦的卦體說,地中蓄著水,是眾庶聚集之象;就上下兩卦的卦義說,內裡險陷而外面柔順,走的是險道卻以柔順的方式推行,這正是用兵的道理。就爻來說,一個陽爻做了眾多陰爻的君長,是統率大眾之象。比卦以一個陽爻做眾陰之主而居於上位,是君主之象;師卦以一個陽爻做眾陰之主而居於下位,是將帥之象。
師貞,丈人,吉無咎。本義 “師”,兵眾也。下坎上坤,坎險坤順,坎水坤地,古者寓兵於農,伏至險於大順,藏不測於至靜之中,又卦唯九二一陽居下卦之中,為將之象。上下五陰順而從之,為眾之象。九二以剛居下而用事,六五以柔居上而任之,為人君命,將出師之象,故其卦之名曰《師》。“丈人”,長老之稱。用師之道,利於得正,而任老成之人,乃得“吉”而“無咎”。戒占者亦必如是也:
「師貞,丈人,吉無咎。」朱熹《周易本義》說:「師」是軍隊眾庶。下卦為坎、上卦為坤:坎險而坤順,坎為水而坤為地。古時寓兵於農,正是把極險的東西潛伏在極順的東西之中,把不可測度的力量藏在極靜的形態之內。再者此卦只有九二一個陽爻居於下卦之中,是將帥之象;上下五個陰爻順從著它,是士眾之象。九二以剛爻居下位而實際主事,六五以柔爻居上位而委任於他,是君主任命將帥、出兵征伐之象,所以此卦取名為《師》。「丈人」是對年高德劭者的稱呼。用兵的道理,以行事得正為利,並且要任用老成持重的人,才能得吉而沒有過錯。這也是告誡占筮的人必須如此。
程傳 《師》之道,以正為本。興師動眾以毒天下,而不以正,民弗從也。強驅之耳。故師以貞為主。其動雖正也,帥之者必丈人,則“吉”而“無咎”也,蓋有吉而有咎者,有無咎而不吉者,吉且無咎,乃盡善也。“丈人”者,尊嚴之稱。帥師總眾,非眾所尊信畏服,則安能得人心之從?故司馬穰苴擢自微賤,授之以眾,乃以眾心未服,請莊賈為將也。所謂“丈人”,不必素居祟貴,但其才謀德業,眾所畏服,則是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用兵之道以「正」為根本。興師動眾而使天下受其毒害,如果不出於正道,百姓是不會服從的,只不過被強行驅使罷了,所以師卦以「貞」為主。行動即使正當,統率軍隊的人也必須是「丈人」,這樣才能得吉而沒有過錯。因為有的情形是雖吉卻仍有過咎,有的情形是雖無過咎卻並不吉;既吉而又無咎,才算盡善。「丈人」是尊貴威嚴的稱呼。統帥軍隊、總領大眾的人,若不是眾人所尊崇信服、敬畏順從的,又怎麼能得到人心的追隨?所以春秋時司馬穰苴從微賤之中被提拔上來,授給他兵眾,他卻因為眾心尚未信服,請求以齊景公的寵臣莊賈做監軍以立威。所謂「丈人」,不一定素來身居崇高顯貴的地位,只要他的才略謀斷、德行事業為眾人所敬畏信服,就是了。
如穰苴既誅莊賈,則眾心畏服,乃“丈人”矣。又如淮陰侯起於微賤,遂為大將,蓋其謀為有以使人尊畏也。集說王氏弼曰:興役動眾無功,罪也,故“吉”乃“無咎”。《朱子語類》云:“吉無咎”,謂如一件事,自家作出來好方得無罪咎;若作得不好,
接著上文講卦辭裡的「丈人」:像春秋時齊國的司馬穰苴,先斬了違令的監軍莊賈,全軍人心便敬畏服從,他就當得起「丈人」這個稱呼了。又像漢初的淮陰侯韓信,出身微賤,一朝被拜為大將,那是因為他的謀略作為足以讓人尊敬畏懼。「集說」引王弼說:興動勞役、調發民眾而打不出戰功,本身就是罪過,所以卦辭先說「吉」,才接得上「無咎」。《朱子語類》說:所謂「吉無咎」,好比做一件事,自己做得好才談得上沒有過錯;如果做得不好——(底本此處脫去下文)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本義 “律”,法也:“否臧”,謂不善也。晁氏曰:否字先儒多作不,是也。在卦之初,為《師》之始,出師之道,當謹其始,以律則吉,不臧則凶,戒占者當謹始而守法也。
初六爻辭:出兵作戰要依法度節制,做得不好就有凶險。朱熹《本義》說:「律」就是法度,「否臧」就是不善。晁說之說:「否」字先前的儒者多寫作「不」,這是對的。初六處在全卦最下面,是《師》卦的開端;用兵之道,應當在起頭處就謹慎,能依法度節制就吉,做得不善就凶。這是告誡占卦的人,務必謹慎開端、恪守法度。
程傳 初,《師》之始也。故言出師之義,及行師之道。在邦國興師而言,合義理則是以律法也。謂以禁亂誅暴而動。苟動不以義,則雖善亦凶道也。善,謂克勝。“凶”,謂殃民害義也。在行師而言,“律”,謂號令節制。行師之道,以號令節制為本,所以統制於眾,不以律則雖善亦凶,雖使勝捷,猶凶道也。制師無法,幸而不敗且勝者,時有之矣,聖人之所戒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是《師》卦的開端,所以這一爻講的是出兵的名義和治軍的方法。就一國興兵這一面說,出兵合於義理,才算得上「以律」,也就是為著禁絕禍亂、討伐暴虐而動兵。假如動兵不合道義,那麼縱使打贏了,走的仍舊是凶險之路。這裡說的「善」,指的是取勝;說的「凶」,指的是禍害百姓、傷害道義。就帶兵作戰這一面說,「律」指的是號令與節制。帶兵之道以號令節制為根本,靠它統轄約束眾人;不依法度,即便得勝也是凶,縱然打了勝仗,仍舊是凶險之道。統率軍隊沒有法度,僥倖不敗甚至取勝的事,歷來也有過,而這正是聖人所要告誡的。
集說 王氏弼曰:為《師》之始,齊師者也,齊眾以律,失律敗散。程子曰:“律”有二義,有出師不以義者,有行師而五號令節制者,皆失律也。胡氏炳文曰:初六才柔,故有否臧之戒。然以律不言吉,否臧則言凶者,律令謹嚴,出師之常,其勝負猶未可知也,故不言吉。出而失律,凶立見矣。
「集說」引王弼說:初六是《師》卦的開頭,任務在於整齊軍伍,用法度約束部眾;一旦失去法度,軍隊就潰散敗亡。引程頤說:「律」有兩層意思,一是出兵本身不合道義,二是行軍作戰沒有號令節制(底本「而五」二字有訛誤),這兩種都叫失律。引胡炳文說:初六陰柔無才,所以有「否臧」這一句告誡。不過爻辭對「以律」並不說吉,對「否臧」卻直說凶,這是因為號令嚴明只是出兵的常規,勝負還未可知,所以不說吉;一出兵就失了法度,凶險立刻就顯現出來了。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本義 九二在下,為眾陰所歸,而有剛中之德,上應於五,而為所寵任,故其象占如此。
九二爻辭:身在軍中而能守中道,吉利,不會有過錯,君王三次頒下冊命褒獎。朱熹《本義》說:九二處在下卦,是眾多陰爻歸附的對象,本身具備陽剛而居中的德性,向上與六五君位構成「應與」,因而受到君主的信任寵遇,所以這一爻的取象與占斷是這樣。
程傳 《師》卦唯九二一陽為眾陰所歸,五居君位,是其正應,二乃師之主,專制其事者也。居下而專制其事,唯在師則可。自古命將,閫外之事,得專制之。在師專制而得中道,故“吉”而“無咎”。蓋恃專則失為下之道,不專則無成功之理,故得中為吉。凡《師》之道,威和並至則吉也。既處之盡其善,則能成功而安天下,故王錫寵命至於三也。凡事至於三者,極也。六五在上,既專倚任,復厚其寵數。蓋禮不稱,則威不重而下不信也。它卦九二為六五所任者有矣,唯《師》專主其事而為眾陰所歸,故其義最大。
程頤《伊川易傳》說:《師》卦只有九二這一個陽爻,是眾陰爻歸附的中心;六五居於君位,與九二構成「正應」。九二就是全軍的主帥,獨自決斷軍中事務的人。以臣下的身份而專斷其事,只有在帶兵這件事上行得通。自古任命將帥,凡是國門以外的軍務,都准許他專斷。在軍中能專斷而又不失中道,所以說「吉」而且「無咎」。因為一味恃仗專權,就丟了為人臣下的本分;完全不敢專斷,又沒有成功的道理,所以能守住中道才是吉。大凡用兵之道,威嚴與和順兩者兼備就吉。既然處置得盡善盡美,就能成就戰功、安定天下,所以君王賞賜寵命多到三次。凡事到了「三」,就是極點。六五居於上位,既然已經專一倚重任用,就再加厚他的恩寵禮數;禮數若與功勞不相稱,主將的威望就不重,部下也不信服。別的卦裡也有九二被六五任用的例子,只有《師》卦的九二專主軍事而為眾陰所歸,所以它的意義最為重大。
人臣之道,於事無所敢專,唯閫外之事,則專制之。雖制之在己,然因師之力而能致者,皆君所與而職當為也。世儒有論魯祀周公以天子禮樂,以為周公能為人臣不能為之功,則可用人臣不得用之禮樂,是不知人臣之道也。夫居周公之位,則為周公之事,由其位而能為者,皆所當為也,周公乃盡其職耳。子道亦然。唯孟子為知此義,故曰事親若曾子者可也,未嘗以曾子之孝為有餘也。蓋子之身所能為者,皆所當為也。
程頤接著說:做臣子的本分,對什麼事都不敢自作主張,只有國門以外的軍務可以專斷。雖然決斷權握在自己手裡,但憑藉全軍之力才成就的功業,都是君主授予的,也是職分內應當做的。世上有些儒者議論魯國用天子的禮樂祭祀周公,認為周公建立了人臣做不到的功業,就可以享用人臣不該用的禮樂——這是不懂得為臣之道。處在周公那個位置,就做周公那份事;由那個位置所能做到的,都是分內應當做的,周公不過是盡了自己的職守罷了。做兒子的道理也一樣。只有孟子懂得這層意思,所以說侍奉父母能像曾子那樣就夠了,卻不曾說曾子的孝行有什麼多餘;因為做兒子的凡是自身能做到的,本來都是應當做的。
集說 孔氏穎達曰:承上之寵,為《師》之主,任大役重,無功則凶,故“言”乃“無咎”。“王三錫命”者,以其有功,敢王三加錫命。《朱子語類》云:“在師中吉”,言以剛中之德在師中,所以為吉。胡氏炳文曰:卦辭“師貞丈人吉,無咎”,爻“在師中吉,無咎”,即卦辭意也。中則無過不及,所以為貞。以師而中,所以為“丈人”。故《師》六爻,唯九二“吉無咎”。
「集說」引孔穎達說:九二承受君上的寵任,做了全軍的主帥,責任重大、勞役繁重,打不出戰功就凶,所以必先有「吉」,才談得上「無咎」(底本「言」字當是「吉」字之訛)。所謂「王三錫命」,是因為他立了戰功,所以君王三次加以冊命賞賜(底本「敢」字當是「故」字之訛)。《朱子語類》說:「在師中吉」,是說憑著剛健守中的德性統率軍隊,因此得吉。引胡炳文說:卦辭講「師貞,丈人吉,無咎」,爻辭講「在師中吉,無咎」,正是卦辭的意思。守中就沒有過與不及,所以叫「貞」;帶兵而能守中,所以夠得上「丈人」。因此《師》卦六爻之中,只有九二稱得上「吉無咎」。
六三,師或輿尸,凶。程傳 三居下卦之上,居位當任者也。不唯其才陰柔不中正,師旅之事,任當專一,二既以剛中之才,為上信倚,必專其事,乃有成功,若或更使眾人主之,凶之道也。“輿尸”,眾主也,蓋指三也。以三居下之上,故發此義,軍旅之事,任不專一,覆敗必矣。集說 王氏申子曰:三不中不正,以柔居剛,是小人之才弱志剛者,而居二之上,是二為主將,三躐而尸之也。凡任將不專,偏裨擅命,權不出一者,皆“輿尸”也。軍旅何所聽命乎?其取敗必矣。
六三爻辭:軍中或許出現眾人一同主事的局面,凶。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處在下卦的最上面,是身居其位而應當擔當責任的。不單是它的才質陰柔、既不「得中」又不「當位」,更要緊的是軍旅之事必須專任一人。九二既然以剛健守中的才具受到君上信賴倚重,就一定要讓他專斷其事,才能成就戰功;若再讓別人一同主事,那就是取凶之道。「輿尸」就是眾人主事,大概指的正是六三。因為六三居於下卦之上,所以借它發揮這層義理:軍旅之事任用不專一,覆敗是必然的。「集說」引王申子說:六三既不居中又不當位,以陰柔之質居於陽剛之位,是那種才幹柔弱而心志剛愎的小人,卻壓在九二頭上;九二本是主將,六三卻越級去主持軍務。凡是任將不專、副將偏裨擅自發號施令、權柄不出於一人的,都屬於「輿尸」。這樣一來軍隊究竟聽誰的號令呢?招致失敗是必然的。
六四,師左次,無咎。本義 “左次”,謂退舍也。陰柔不中,而居陰得正,故其象如此,全師以退,賢於六三遠矣,故其占如此。程傳 師之進,以強勇也。四以柔居陰,非能進而克捷者也。知不能進而退,故“左次”。“左次”,退舍也。量宜進退,乃所當也,故“無咎”。見可而進,知難而退,師之常也。唯取其退之得宜,不論其才之能否也。度不能勝,而完師以退,愈於覆敗遠矣。可進而退,乃為咎也。《易》之發此義以示後世,其仁深矣。集說 吳氏澄曰:按兵家尚右,右為前,左為後,故八陣圖天前沖、地前沖在右,天後沖、地後沖在左。
六四爻辭:軍隊向左退駐,不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說:「左次」就是退兵駐紮。六四陰柔而不居中,但以陰爻居陰位而「當位」得正,所以取象如此;能保全軍隊而退,比六三高明得多,所以占斷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軍隊進擊靠的是強健勇武,六四以柔質居陰位,不是能進兵取勝的人。明知不能進而主動退,所以說「左次」——「左次」就是退兵駐紮。衡量情勢決定進退,正是應當做的,所以「無咎」。見到可行就進,察知艱難就退,本是用兵的常規;這裡只取它退得合宜,並不評論它才具夠不夠。估量打不贏,保全部隊退下來,比全軍覆沒要好得太多。若是可以進卻退了,那才算過錯。《周易》揭出這層道理昭示後世,用心真是仁厚。「集說」引吳澄說:按兵家以右為尊,右代表前、左代表後,所以八陣圖中天前沖、地前沖布在右邊,天後沖、地後沖布在左邊。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本義 六五用《師》之主,柔順而中,不為兵端者也。敵加於己,不得已而應,故為“田有禽”之象,而其占利以摶執而無咎也。“言”,語辭也。“長子”,九二也。“弟子”,三四也。又戒占者專於委任,若使君子任事,而又使小人參之,則是使之“輿尸”而歸,故雖貞而亦不免於“凶”也。
六五爻辭:田裡有禽獸為害,宜於捕捉,不會有過錯;由長子統率軍隊,若讓弟子們一同主事,縱然守正也凶。朱熹《本義》說:六五是動用軍隊的主人,柔順而居中,不肯挑起戰端。敵人加害到自己頭上,不得已才起兵應付,所以取「田有禽」的象,占斷上宜於搏擊擒獲而不致有過錯。「言」是語助詞。「長子」指九二,「弟子」指六三、六四。這一爻又告誡占卦的人要專一委任:如果讓君子當事,卻又派小人插手,那就等於讓軍隊載著尸首回來,所以即便守正,也免不了「凶」。
程傳 五君位,興《師》之主也,故言興師任將之道。師之興,必以蠻夷猾夏寇賊奸宄,為生民之害,不可懷來,然後奉辭以誅之。若禽獸入于田中,侵害稼穡,於義宜獵取,則獵取之。如此而動,乃得“無咎”。若輕動以毒天下,其咎大矣。“執言”,奉辭也,明其罪而討之也。若秦皇漢武,皆窮山林以索禽獸者也,非“田有禽”也。任將授師之道,當以長子帥師。二在下而為師之主?“長子”也,若以弟子眾主之,則所為雖正亦凶也。“弟子”,凡非長者也。自古任將不專而致覆敗者,如晉荀林父邲之戰,唐郭子儀相州之敗是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處在君位,是興兵的主人,所以這一爻講興兵與任將的道理。興兵一定是因為四方蠻夷侵擾華夏、盜賊奸宄殘害百姓,懷柔招撫已經無效,然後才奉著討伐的名義去誅除他們。這就像禽獸闖進田裡糟蹋莊稼,按道理該獵取就獵取。照這樣動兵,才能「無咎」;若是輕率動兵而毒害天下,罪過就大了。「執言」就是奉辭,公開宣明對方的罪狀而加以討伐。像秦始皇、漢武帝那樣,都是搜遍山林去尋找禽獸的人,並不是「田有禽」。任將授兵的辦法,應當由「長子」統率軍隊。九二在下位而做了全軍之主,就是所謂「長子」(底本此處誤作問號);若讓「弟子」們一同主事,所做的事縱然正當也凶。「弟子」泛指不是長子的人。自古以來任將不專而招致覆敗的,像春秋時晉國荀林父在邲之戰的潰敗、唐代郭子儀在相州的失利,就是例子。
集說孔氏穎達曰:陰不先唱,柔不犯物,犯而後應,故往即有功。猶如田中有禽而來犯苗,若往獵之則無咎過。《朱子語類》:問;《易》爻取義,如《師》之五“長子帥師”,乃是本爻有此象,又卻說“弟子輿尸”,何也?曰:此假設之辭也,言若“弟子輿尸”則“凶”矣。問:此例恐與“家人嗃嗃”而繼以“婦子嘻嘻”同。曰:然。
「集說」引孔穎達說:陰不搶先倡導,柔不主動侵犯別人,等對方來犯了才起而應戰,所以出兵就能立功。這就像田裡有禽獸跑來糟蹋禾苗,去獵取它便沒有過錯。《朱子語類》記載:有人問,《周易》爻辭取義,像《師》卦六五說「長子帥師」,是本爻確實有這個象;可下面又說「弟子輿尸」,這是為什麼?朱熹答:這是假設的說法,意思是如果換成「弟子輿尸」就凶了。又問:這種體例恐怕跟《家人》卦先說「家人嗃嗃」、接著說「婦子嘻嘻」是同一類。朱熹答:正是。
蔣氏悌生曰:“輿尸”,《程傳》訓眾主,朱《義》訓撓敗。但訓作眾主,則與“長子帥師”為反對,其義尤切。禽在山林,固無事子獵取,今入于田,則害我禾稼,畋而執之宜也。“長子帥師”可也。又使弟子眾生之,是自取凶咎也。蔡氏清曰:“田有禽利執言”,是“師貞”意。“長子帥師”,是“丈人”意。
引蔣悌生說:「輿尸」二字,程頤《伊川易傳》解作眾人一同主事,朱熹《本義》解作敗績而載屍回來。但解作眾人主事,正好與「長子帥師」形成正反對照,意思更為貼切。禽獸待在山林裡,本來用不著去獵取;如今闖進田中糟蹋我的禾稼,那麼打獵擒獲它就是應該的。讓「長子」統率軍隊是可以的,若又讓弟子們一同主事(底本「眾生之」當作「眾主之」),那就是自取凶咎。引蔡清說:「田有禽,利執言」,講的是卦辭「師貞」的意思;「長子帥師」,講的是卦辭「丈人」的意思。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本義 《師》之終,順之極,論功行賞之時也。坤為土,故有“開國承家”之象。然小人則雖有功,亦不可使之得有爵土,但優以金帛可也。戒行賞之人,於小人則不可用此占,而小人遇之,亦不得用此爻也。
上六爻辭:天子頒下冊命,分封諸侯、任命卿大夫,但小人不可任用。朱熹《本義》說:上六是《師》卦的終結,也是坤順到了極點,正當論功行賞的時候。坤在卦象中為土地,所以有「開國承家」的象。不過小人縱然立了功,也不可讓他獲得爵位封地,只用金帛優厚地酬謝他就行了。這是告誡行賞的人:對小人不可套用這一條占辭;而小人自己占得這一爻,也不能拿它來自居。
程傳 上,《師》之終也,功之成也,大君以爵命賞有功也。“開國”,封之為諸侯也。“承家”。以為卿大夫也。“承”,受也。小人者雖有功,不可用也,故戒使勿用。師旅之興,成功非一道,不必皆君子也,故戒以小人有功不可用也,賞之以金帛祿位可也,不可使有國家而為政也。小人平時,易致驕盈,況挾其功乎?漢之英彭所以亡也,聖人之深慮遠戒也。此專言師終之義,不取爻義,蓋以其大者。若以爻言,則六以柔居順之極,師既終而在無位之地,善處而無咎者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是《師》卦的終結,也是戰功告成之時,天子用爵位冊命酬賞有功之人。「開國」是封他做諸侯,「承家」是讓他做卿大夫;「承」就是承受。小人縱然有功也不可任用,所以告誡說「勿用」。興兵打仗,立功的路數不止一種,出力的未必都是君子,所以告誡說小人有功也不可任用;賞他金帛俸祿官位是可以的,卻不能讓他擁有封國采邑而執掌政事。小人在平常時候尚且容易驕縱自滿,何況又挾著戰功呢?漢初英布、彭越之所以敗亡,正是這個緣故,這是聖人深遠的憂慮與告誡。這一段專講用兵終結時的義理,並不就爻位取義,因為它取的是更大的一層。若單就爻位說,上六以陰柔處在坤順的極點,戰事已經結束而自己又身在無位之地,是善於自處而不會有過錯的。
集說 《朱子語類》云:“開國承家,小人勿用”,舊時說只作論功行賞之時,不可及小人。今思它既一例有功,如何不及它得?看來“開國承家”一句,是公共得底,未分別君子小人在。“小人勿用”,則是勿更用它與之謀議經畫耳。漢光武能用此義,自定天下之後,一例論功行封,其所以用之在左右者,則鄧禹耿弇賈複數人,它不與焉。此義方思量得如此,未曾改入《本義》,且記取。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關於「開國承家,小人勿用」,我從前只解作論功行賞的時候賞賜不及小人。如今再想,他們既然同樣有功,怎麼能賞不到他?看來「開國承家」這一句是大家共同可得的,還沒有分別君子小人;「小人勿用」,是說不要再用他來一同謀劃經營國政罷了。漢光武帝就能用上這層意思:天下平定之後,一律論功行封,而留在身邊參與機要的,只有鄧禹、耿弇、賈復幾個人,其餘的都不在其列。這層意思是我近來才思量出來的,還沒有改寫進《本義》裡,姑且記下來。
趙氏汝楳曰:“大君”,六五也。周官軍將皆命卿,“開國”者,出卦為諸侯,師帥皆中大夫,旅帥皆下大夫。“承家”者,大夫之采邑。又曰:知勇之人,不能皆全材,用於戎行,有將師節制於上,未見其害。今為國為家,有民人,有社稷,則不可屬之小人。
引趙汝楳說:「大君」指的是六五。按《周禮》的官制,軍將都由命卿擔任,「開國」就是外出受封做諸侯(底本「出卦」當作「出封」);師帥都是中大夫,旅帥都是下大夫,「承家」指的就是大夫的采邑。他又說:有智謀勇力的人,未必樣樣都是全才;把他們用在行伍之中,上頭有將帥節制著,看不出有什麼害處。如今是替國家、替采邑當家,下有百姓,上有社稷,那就不能交託給小人。
胡氏炳文曰:初,《師》之始,故紀其出師而有律,上,《師》之終,故紀其還師而賞功,六爻中,將兵將將,伐罪賞功,靡所不載。末曰“小人勿用”,則又戒辭也。雖然,亦在於謹其始焉耳。曰“丈人”,曰“長子”,用以行師者得其人。及其“開國承家”,自不至於用小人矣。
引胡炳文說:初六是《師》卦的開頭,所以記的是出兵要有法度;上六是《師》卦的終結,所以記的是班師之後論功行賞。六爻之中,統率士卒的、駕馭將帥的、討伐罪人的、酬賞功勞的,無所不備。末了說一句「小人勿用」,那又是告誡之辭。話雖如此,關鍵仍舊在於開頭就謹慎。卦辭說「丈人」,爻辭說「長子」,只要用來帶兵的人選得當,到了「開國承家」的時候,自然不至於用上小人。
林氏希元曰:小人立功,不得不一例賞以爵邑。若一例賞以爵邑,又恐播惡於眾,不若於行《師》之初,不用之為愈也。故《象傳》謂其“必亂邦”,彖辭於師貞之下,即言宜用丈人,五爻之辭又戒用“弟子”,即此意也。師之始既言之,師之終而復言,正戒人當謹於其始也。
引林希元說:小人一旦立了功,就不得不照例賞給他爵位封邑;可是照例賞給爵位封邑,又怕他把惡行散佈到民眾中去,倒不如在起兵之初就不用他更好。所以《小象傳》說這種人「必亂邦」,「彖辭」在「師貞」之下緊接著講宜用「丈人」,六五爻辭又告誡不要用「弟子」,都是這個意思。起兵之初已經講過一遍,用兵終了又講一遍,正是告誡人要在開頭就謹慎。
案 “小人勿用”,非既用而不封,亦非既封而不用,乃是從初不用,所謂丈人吉弟子凶者,自其出師之始而已然也。胡氏林氏之說,皆合卦意。但此處小人勿用,小人
李光地按:所謂「小人勿用」,既不是說用過他而不給封賞,也不是說封賞過他而不再任用,而是從一開頭就不用他。卦辭所謂「丈人吉」、爻辭所謂「弟子凶」,從出兵的最初就已經這樣定下了。胡炳文、林希元兩家的說法,都合乎全卦的意旨。至於此處所說的小人勿用,小人……(底本此按語以下脫文)
比卦·坎上坤下
程傳 《比序卦》:“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親輔也。人之類必相親輔,然後能安,故既有眾則必有所比,《比》所以次《師》也。為卦上坎下坤,以二體言之,水在地上,物之相切比無間,莫如水之在地上,故為《比》也。又眾爻皆陰,獨五以陽剛居君位,眾所親附,而上亦親下,故為《比》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比》卦的次第:「人眾了必定有所親附,所以《師》卦之後接著《比》卦。」「比」就是親近輔助。人這一類,必定要彼此親附輔助,然後才能安定;所以既然有了眾人,就必定要有所親附,《比》卦因此排在《師》卦後面。就卦體說,上卦是坎、下卦是坤:水覆在地上,天下萬物貼合得沒有一絲縫隙的,沒有比水在地上更緊密的了,所以叫《比》。再者全卦各爻都是陰爻,只有九五以陽剛居於君位,為眾人所親附,而在上的九五也親近下面的眾陰,所以叫《比》。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凶。本義 “比”,親輔也。九五以陽剛居上之中,而得其正,上下五陰,比而從之,以一人而撫萬邦,以四海而仰一人之象。故筮者得之,則當為人所親輔。然必再筮以自審,有元善長永正固之德,然後可以當眾之歸而“無咎”。其未比而有所不安者,亦將皆來歸之。若又遲而後至,則此交已固,彼來已晚,而得“凶”矣。若欲比人,則亦以是而反觀之耳。
卦辭:《比》,吉。推原本始再占一次,具備元善、長久、正固的德性,才不會有過錯;原先不安寧的方國都會前來歸附,落在後頭才到的人有凶。朱熹《本義》說:「比」就是親近輔助。九五以陽剛居於上卦之中,既「得中」又「當位」,上下五個陰爻都來親附順從,這是一人安撫萬邦、四海仰望一人的象。所以占筮的人得到這一卦,就該受到別人的親附。但必須再占一次來自我審察,確實具備「元」的至善、「永」的長久、「貞」的正固這三樣德性,然後才擔當得起眾人的歸附而「無咎」。那些還沒有歸附、心裡不安的,也將統統前來歸附;假如再拖延而落在後面才到,那時彼此的交結已經穩固,他來得太晚,就得「凶」了。如果是自己想去親附別人,那也照這個道理反過來審視自己。
程傳 “比”,吉道也。人相親比,自為古道,故《雜卦》云“比樂師憂”。人相親比,必有其道,苟非其道,則有悔咎,故必推原占決其可比者而比之。“筮”,謂占決卜度,非謂以蓍龜也。所《比》得“元永貞”則“無咎”。“元”,謂有君長之道,“永”,謂可以常久。“貞”,謂得正道。上之比下,必有此三者,下之從上,必求此三者,則“無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比」是吉利的道理。人與人互相親附,本來就是自古以來的常道,所以《雜卦傳》說「比樂師憂」——親附是樂事,用兵是憂事。人相親附必定要有正當的途徑,若不循正道,就會招來悔恨過錯,所以一定要推究本原、審斷清楚哪些人可以親附,然後才去親附。這裡說的「筮」,指的是判斷揣度,並不是真要用蓍草龜甲去占卜。所親附的對象具備「元永貞」,才能「無咎」。「元」指具有君長的德量,「永」指可以長久,「貞」指行的是正道。在上位的人親附下面的人,必須具備這三樣;在下位的人追隨上面的人,也必須在對方身上求得這三樣,這樣才「無咎」。
人之不能自保其安寧,方且來求親比,得所比則能保其安。當其不寧之時,固宜汲汲以求比,若獨立自恃,求比之志,不速而後,則雖夫亦“凶”矣。夫猶凶,況柔弱者乎。“夫”,剛正之稱。《傳》曰:子南夫也。又曰:是謂我非夫。凡生天地之間者,未有不相親比而能自存者也,雖剛強之至,未有能獨立者也。《比》之道,由兩志相求。兩志不相求則睽矣。君懷撫其下,下親輔於上,親戚朋友鄉黨皆然,故當上下合志以相從。苟無相求之意,則離而凶矣。大抵人情相求則合,相持則睽,相持相待莫先也。人之相親固有道,然而欲比之志不可緩也。
程頤接著說:人保不住自身的安寧,才前來尋求親附;找到可以親附的對象,就能保住安定。正當不安寧的時候,本該急切地去求親附;若是孤立自恃,求親附的心不迅速而落在人後,那麼即便是剛強的男子也「凶」。剛強的男子尚且凶,何況柔弱的人呢。「夫」是剛強端正之人的稱呼,《左傳》裡說「子南夫也」,又說「是謂我非夫」,用的都是這個意思。凡生在天地之間的,沒有不互相親附而能獨自存活的;縱然剛強到極點,也沒有能孤立自存的。《比》的道理,在於雙方的心意彼此尋求;兩邊的心意不相尋求,就成了乖離。君上懷柔安撫下面,下面親附輔助君上,親戚、朋友、鄉鄰之間也都是這樣,所以應當上下同心而互相追隨。假如彼此都沒有求合之意,就會離散而致凶。大抵人情彼此尋求就相合,彼此僵持就乖離,而僵持觀望是最要不得的。人與人相親固然要講正道,但想要親附的心意卻片刻也拖延不得。
集說 郭氏雍曰:一陽之卦得位者,《師》、《比》而已,得君位者為《比》,得臣位者為《師》。馮氏椅曰:《萃》與《比》。下體坤順同,上體水澤不相遠,唯九四一爻,有分權之象,故“元永貞”言子五;比下無分權者,故“元永貞”言於卦。義各有在也。胡氏一桂曰:六十四卦,唯《蒙》、《比》以筮言。《蒙》貴初而《比》貴原者,蓋發蒙之道,當視其“初筮”之專誠;顯比之道,當致其“原筮”而謹審,所以不同也。
「集說」引郭雍說:只有一個陽爻而這一陽又居於正位的卦,就只有《師》與《比》兩個:陽爻佔住君位的是《比》,佔住臣位的是《師》。引馮椅說:《萃》卦和《比》卦,下卦同是坤的柔順,上卦一為澤一為水也相去不遠;只是《萃》多了九四這一爻,有分割權柄的象,所以《萃》把「元永貞」繫在九五爻上(底本「言子五」當作「言於五」);《比》卦之下沒有分權的爻,所以把「元永貞」繫在卦辭上。兩處各有各的道理。引胡一桂說:六十四卦裡,只有《蒙》與《比》用占筮來立辭。《蒙》看重「初筮」而《比》看重「原筮」,是因為啟發蒙昧之道,要看求教者初次問卜時的專一誠懇;而光明正大地親附之道,則要在推原本始的再占中做到謹慎審察,所以兩者不同。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本義 《比》之初貴乎有信,則可以“無咎”矣。若其充實,則又有它吉也。程傳 初六,《比》之始也。相比之道,以誠信為本,中心不信而親人,人誰與之?故《比》之始,必有孚誠,乃“無咎”也。“孚”,信之在中也。誠信充實於內,若物之盈滿於缶中也。“缶”,質素之器,言若缶之盈實其中,外不加文飾,則終能來有它占也。“它”,非此也,外也。若誠實充於內,物無不信,豈用飾外以求比乎?誠信中實,雖它外皆當感而來從。孚信,《比》之本也。
初六爻辭:心懷誠信去親附,不會有過錯;誠信充實得像瓦缶裝滿一樣,終究會招來意外的吉慶。朱熹《本義》說:《比》卦的開頭貴在有誠信,有誠信就可以「無咎」;如果誠信充實飽滿,那就還會有分外的吉慶。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是《比》卦的開端。互相親附之道以誠信為根本,心裡並不誠信卻去親近別人,誰肯與他相處?所以親附的開頭必須有誠信,才能「無咎」。「孚」就是存在心中的誠信。誠信在內心充實,好比東西裝滿了瓦缶。「缶」是質樸無華的器皿,是說像瓦缶那樣內裡充實、外表不加文飾,最終就能招來分外的吉慶(底本「它占」當作「它吉」)。「它」就是非此、在外的意思。若誠實充滿於內,別人沒有不信服的,哪裡還用得著修飾外表去求人親附?誠信在中而篤實,即便是本無「應與」的外人,也都會受感動而前來追隨。誠信,正是《比》卦的根本。
集說 鄭氏汝諧曰:五為《比》之主,初最遠而非其應,何以有吉義?蓋幾生於應物之先,而誠出於志之未變,故以信求比,何咎之有?“盈”,充也。“缶”,素器也。居下而位卑,擴吾之信以充之,雖遠而非其應,終必應而“有它吉”矣。“有它吉”者,非期於必得而得之也。胡氏炳文曰:與人交止於信。親比之初,能有誠信,所以比之“無咎”。及其誠信充實,則非特無咎,又“有它吉”。初六不與五應,故曰“有它”。《大過》九四、《中孚》初九皆曰“有它”,彼則戒其有它向之心,此則許其有它至之吉也。
「集說」引鄭汝諧說:九五是《比》卦的主爻,初六離它最遠,又不與它構成「應與」,憑什麼會有吉的意思呢?因為事情的苗頭生在應接外物之前,誠意出於心志尚未變動之時,所以用誠信去求親附,能有什麼過錯?「盈」是充滿,「缶」是質樸的器皿。初六身居下位、爵位卑微,只管擴充自己的誠信把它填滿;雖然離九五遠,又不是它的正應,最終必定得到呼應而「有它吉」。所謂「有它吉」,並不是一心期求必得才得來的。引胡炳文說:與人交往,歸結起來只在一個信字。親附的開頭能有誠信,所以親附得「無咎」;等到誠信充實飽滿,就不只是沒有過錯,還會「有它吉」。初六與九五並不相應,所以說「有它」。《大過》九四、《中孚》初九也都說「有它」,那兩處是告誡他不要生出別向他人的心,這裡卻是許給他意外到來的吉慶。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本義 柔順中正,上應九五,自內比外,而得其正,吉之道也。占者如是,則正而吉矣。程傳 二與五為正應,皆得中正,以中正之道相比者也。二處於內,“自內”,謂由己也。擇才而用,雖在乎上,而以身許國,必由於己,己以得君道合而進,乃得正而古也。以中正之道,應上之求,乃自內也,不自失也。汲汲以求比者,非君子自重之道,乃自失也。集說 梁氏寅曰;二與五為比,由內而比外者也。凡“貞吉”,有爻之本善者,有爻非貞而為之戒者。此曰“貞吉”,爻之本善也。言自內比外而得其正,是以吉也。谷氏家傑曰:自內之所有者以比之,達不變塞也。即此是正,故“吉”。
六二爻辭:從內部去親附,守正得吉。朱熹《本義》說:六二柔順而又「中正」,向上與九五相應,從內卦去親附外卦,因而合於正道,是吉利的路子;占卦的人像這樣,就守正而得吉。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與九五是「正應」,兩爻都居中得正,是用中正之道互相親附的。六二處在內卦,「自內」就是由自己做主。選拔人才加以任用,權柄雖然在上位者手裡,但以身許國卻必須出於自己;自己因為遇上明君、道義相合而進用,這才既得正又得吉(底本「而古」當作「而吉」)。用中正之道回應君上的徵求,這就叫「自內」,也就是不失掉自己。急切地到處求人親附,不是君子自重的做法,那才叫自失。「集說」引梁寅說:六二與九五相親附,是由內卦去親附外卦。凡爻辭說「貞吉」的,有的是這一爻本身就好,有的是這一爻並不正而藉此加以告誡。這裡說「貞吉」,屬於爻本身就好的一類,是說從內親附外而合於正道,因此得吉。引谷家傑說:拿自己內裡本有的東西去親附別人,就是《中庸》所講的顯達時不改變窮困時的操守;這本身就是正,所以吉。
六三,比之匪人。本義 陰柔不中正,承、乘、應皆陰,所比皆非其人之象,其占大凶,不言可知。程傳 三不中正,而所比皆不中正,四陰柔而不中,二存應而比初,皆不中正,“匪 集說 王氏弼曰:四自外比,二為五應,近不相得,遠則無應,所與比者,皆非己親,故曰“比之匪人”。《朱子語類》云:初應四,為比得其人。二應五,亦為比得其人。唯三乃應上,上為比之無首者,故為“比之匪人”也。趙氏彥肅曰:初比於五,先也。二應也,四承也,六三無是三者之義,將不能比五矣。
六三爻辭:親附的不是該親附的人。朱熹《本義》說:六三陰柔而既不居中又不當位,它所承的、所乘的、所應的都是陰爻,這是所親附的都不是合適之人的象;占斷大凶,不用說也明白。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既不中又不正,而它所親附的也都不中不正——六四陰柔而不居中,六二另有正應卻與初六相比,都是不中不正的,「匪……」(底本此處脫文)。「集說」引王弼說:六四自外卦去親附九五,六二是九五的正應,近處這兩爻都與六三合不來;遠處又沒有相應的爻,六三所能親附的都不是自己的親黨,所以說「比之匪人」。《朱子語類》說:初六與六四相應,是親附得人;六二與九五相應,也是親附得人;只有六三是與上六相應,而上六正是那個「比之無首」的人,所以成了「比之匪人」。引趙彥肅說:初六親附九五,靠的是搶在前頭;六二是九五的正應;六四緊承著九五。六三這三樣條件一樣都沒有,看來是親附不上九五了。
六四,外比之,貞吉。本義 以柔居柔,外比九五,為得其正,吉之道也。占者如是,則正而吉矣。程傳 四與初不相應而五比之,外比於五,乃得貞正而吉也。君臣相比,正也。相比相與,宜也。五剛陽中正,賢也。居尊位,在上也。親賢從上,比之正也,故為“貞吉”。以六居四,亦為得正之義。又陰柔不中之人,能比於剛明中正之賢,乃得正而吉也。又比賢從上,必以正道則吉也。數說相須,其義始備。
六四爻辭:向外去親附,守正得吉。朱熹《本義》說:六四以陰柔之爻居陰柔之位,向外親附九五,因而「當位」得正,是吉利的路子;占卦的人像這樣,就守正而得吉。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與初六並不相應,而九五就在它上面與它相親;它向外親附九五,於是得到貞正而吉。君臣互相親附,是正;彼此親附相與,是宜。九五陽剛而中正,是賢者;又居於尊位,是在上者。親近賢人、追隨君上,正是親附的正道,所以說「貞吉」。以六這個陰爻居第四這個陰位,也含有「當位」得正的意思。再者陰柔不中的人,能夠親附剛健明睿、中正的賢者,這才得正而吉。又,親附賢人、追隨君上,必須依循正道才吉。這幾層意思互相補足,「貞吉」的義理才算完備。
集說 易氏祓曰:《易》以上卦為外,下卦為內,而二體亦各有內外。四與五同體,而言外比者,亦所以比五也。李氏過曰:二與四皆比於五,二應五,在卦之內,故言比之自內;四承五,在卦之外,故言外比之。外內雖異,而得其所比,其義一也,故皆言“貞吉”。
「集說」引易祓說:《周易》以上卦為外、下卦為內,而上下兩體本身也各有內外之分。六四與九五同在上體,卻說「外比」,也仍舊是指親附九五。引李過說:六二與六四都親附九五:六二與九五相應,位置在卦的內體,所以說「比之自內」;六四緊承九五,位置在卦的外體,所以說「外比之」。內外雖然不同,但都找對了親附的對象,道理是一致的,所以兩爻都說「貞吉」。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本義 一陽居尊,剛健中正,卦之群陰,皆來比己,顯其比而無私,如天子不合圍,開一面之網,來者不拒,去者不追,故為“用三驅失前禽”,而“邑人不誡”之象。蓋雖私屬亦喻上意,不相警備以求必得也。凡此皆言之道,占者如是則吉也。
九五爻辭:光明正大地親附;君王用三面驅趕的獵法,放走迎面跑出去的禽獸,連自己封邑里的人也不加戒備,吉。朱熹《本義》說:九五以一個陽爻居於尊位,剛健而「中正」,全卦的眾陰爻都來親附自己;他把親附之道擺在明處而沒有私心,就像天子田獵不四面合圍,網開一面,來的不拒絕,去的不追趕,所以取「用三驅失前禽」和「邑人不誡」的象。因為連他的私屬也領會君上的心意,不互相戒備以求獵物必得。凡此種種講的都是「顯比」之道(底本此句有脫字),占卦的人這樣做就吉。
程傳 五居君位,處中得正,盡《比》道之善者也。人君比天下之道,當顯明其比道而已。如誠意以待物,恕己以及人,發政施仁,使天下蒙其惠澤,是人君親比天下之道也。如是天下孰不親比於上?若乃暴其小仁,違道干譽,欲以求下之比,其道亦狹矣,其能得天下之比乎?故聖人以九五盡比道之正,取三驅為喻,曰“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先王以四時之畋不可廢也,故推其仁心,為三驅之禮,乃禮所謂天子不合圍也。成湯祝網,是其義也。天子之畋圍,合其三面,前開一路,使之可去,不忍盡物,好生之仁也。只取其不用命者,不出而反入者也。禽獸前去者皆免矣,故曰失前禽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處在君位,居中而得正,把親附之道做到了盡善。做君主的親附天下,辦法只在於把這親附之道擺到明處罷了。比如以誠意對待萬物,推己及人,頒佈善政、施行仁愛,使天下都蒙受他的恩澤,這就是君主親附天下的門徑。這樣一來,天下有誰不親附君上?若是顯擺些小恩小惠,違背正道去博取名譽,想借此換取下面的親附,那路子就太窄了,哪裡能得到天下人的親附呢?所以聖人認為九五把親附之道做得最正,就取「三驅」來打比方,說「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先王認為四季的田獵不可廢止,所以推廣自己的仁心,定下三面驅趕的禮制,也就是禮書上所說的天子田獵不四面合圍。商湯解網祝禱,正是這個意思。天子的獵圍只圍三面,前面開出一條路讓禽獸可以逃走,不忍心把獵物趕盡殺絕,這是愛惜生命的仁心;只捕取那些不服驅使的,也就是不向外逃反而往裡闖的。往前跑掉的禽獸都免了一死,所以說「失前禽」。
王者顯明其比道,天下自然來比。來者撫之,固不煦煦然求比於物。若田之三驅,禽之去者,從而不迫,來者則取之也。此王道之大,所以其民暤暤而莫知為之者也。邑人不誡吉,言其至公不私,無遠邇親疏之別也。邑者,居邑,《易》中所言邑皆同。王者所都,諸侯國中也。誡,期約也。待物之一,不期誡於居邑,如是則吉也。聖人以大公無私治天下,於顯比見之矣。非唯人君比天下之道如此,大率人之相比莫不然。以臣於君
程頤接著說:王者把親附之道擺在明處,天下自然前來歸附。來的就加以安撫,本來就用不著滿臉和氣地到處求人親附自己。就像田獵的三面驅趕,禽獸要走的,任它去而不逼迫;要來的,就取下它。這正是王道的宏大之處,所以百姓生活得廣大自得,卻不知道是誰使他們這樣。「邑人不誡吉」,是說他極其公正而無偏私,沒有遠近親疏的分別。「邑」就是所居的城邑,《周易》裡說到的「邑」都是這個意思,指王者的都城、諸侯的國都。「誡」就是事先約定。對待眾人一視同仁,不預先在都邑里跟人打招呼作約定,這樣就吉。聖人用大公無私來治理天下,在「顯比」這一爻上就看得出來。不只是君主親附天下要這樣,大凡人與人相親附也沒有不這樣的。就臣子對君主而言……(底本此處脫文)
集說 《朱子語類》:問:伊川解“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所謂來者撫之,去者不追,與失前禽而殺不去者,所譬頗不相類,如何?曰:田獵之禮,置旃以為門,刈草以為長圍。田獵者,自門驅而入,禽獸向我而出者皆免,唯被驅而入者皆獲,故以前禽比去者不追。獲者譬來則取之,大意如此,無緣得一一相似。伊川解此句不須疑,但邑人不誡吉一句似可疑,恐《易》之文義不如此耳。又云:“邑人不誡”,如有間無聲,言其自不消相告誡,又如歸市者不止、耕者不變相似。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程頤解「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說是來的安撫、去的不追;可是「失前禽」而殺掉那些不肯離去的,這兩個比方相當不相稱,該怎麼講?朱熹答:田獵的禮制,是插上旗子當門,割去雜草圍成長長的獵圍;參加田獵的人從門裡往內驅趕,禽獸迎著人往外沖出去的都得免,只有被趕著往裡跑的才被捕獲,所以拿「前禽」比喻去的不追,拿捕獲的比喻來的就取。大意如此罷了,沒法處處一一相似。程頤解這一句不必懷疑,倒是「邑人不誡吉」一句似乎可疑,恐怕《周易》的文義並不是這樣。他又說:「邑人不誡」,就像雖有動靜卻聽不見聲響,是說他們自然用不著彼此告誡,也好比趕集的人照常來往、耕田的人照常耕作那樣。
胡氏炳文曰:諸陰爻皆言比之,陰比陽也。五言顯比,陽為陰所比也。《師》、《比》之五,皆取田象。師之“田有禽”,害物之禽也。《比》之“失前禽”,背己之禽也。在《師》則執之,王者之義也。在《比》能失之,王者之仁也。梁氏寅曰:九五陽剛中正,為《比》之主。陽剛則明而不暗,中正則公而不私,此其所以為“顯比”也。以象言之,如田狩而“用三驅失前禽”,來者不拒,去者不追,此上之比下也,固“顯比”也。比下既得其道,則雖私屬亦唯上意,而不待告誡,此下之比上也,亦“顯比”也。上下之相比,同一顯明之道,又安有不吉乎?
引胡炳文說:《比》卦各個陰爻都說「比之」,那是陰去親附陽;只有九五說「顯比」,那是陽被眾陰所親附。《師》卦和《比》卦的第五爻都取田獵的象:《師》卦的「田有禽」,是害人莊稼的禽獸;《比》卦的「失前禽」,是背著我逃走的禽獸。在《師》卦裡把它捉住,是王者的義;在《比》卦裡能放它走,是王者的仁。引梁寅說:九五陽剛而中正,是《比》卦的主爻。陽剛就明亮而不昏暗,中正就公平而無偏私,這正是它稱作「顯比」的緣由。就象上說,如同田獵時「用三驅失前禽」,來的不拒絕,去的不追趕,這是上面的人親附下面的人,固然是「顯比」;親附下面既然合於正道,那麼連自己的私屬也只體察君上的心意,用不著事先告誡,這是下面的人親附上面的人,同樣是「顯比」。上下互相親附,走的是同一條光明的路子,又哪有不吉的呢?
林氏希元曰:顯與隱對。光明正大,而無隱伏回曲闇昧褊窄者,顯也。隱伏回曲闇昧褊窄,而不光明正大者,隱也。王者以父母天下為職,生養教誨,但知吾分所當為,盡其道而為之,至於民之感恩與否,則聽其在彼,初不屑屑焉暴其私恩小惠,違道干譽,以求百姓之我親。此其施為舉措,何等光明正大?而豈有隱伏回曲闇昧褊窄之病?故謂之顯比。譬如王者解一面之網,用三驅之田,禽獸向我而入者取之,背我而前去者則失之,初不求於必得。至於私屆亦喻上意,不相警備以求必得焉。夫王用三驅失前禽者,王道之得,邑人不誡者,王化之行,凡此皆吉之道也。王者能如九五之“顯比”,則亦王道得而王化行矣。陸氏振奇曰:三驅失禽,置失得於勿恤者,狀蕩平之王心。“邑人不誡”,泯知識於大順者,狀熙暤之王化。
引林希元說:「顯」是跟「隱」相對的。光明正大而沒有隱匿曲折、闇昧狹隘的毛病,就是顯;隱匿曲折、闇昧狹隘而不光明正大,就是隱。王者以做天下人的父母為職分,養育教化百姓,只知道這是自己分內應當做的,盡力照道理去做;至於百姓感不感恩,就隨他們去,從不斤斤計較地顯擺私恩小惠、違背正道博取名譽,來求百姓親近自己。這樣的施政舉措,何等光明正大,哪裡會有隱匿曲折、闇昧狹隘的毛病?所以叫作「顯比」。譬如王者解開一面羅網、採用三面驅趕的獵法,禽獸迎著我往裡闖的就取下,背著我往前跑的就放掉,本來就不求非得到不可;至於自己的私屬也體察君上的心意,不互相戒備以求必得(底本「私屆」當作「私屬」)。所謂「王用三驅失前禽」,是王道行得通;「邑人不誡」,是王化推行開了:凡此都是吉的路子。王者能像九五那樣「顯比」,那就王道得行、王化流佈了。引陸振奇說:三面驅趕而放走前面的禽獸,把得失擱在一邊不去掛心,寫的是坦蕩平和的王者胸懷;「邑人不誡」,在大順的世道里連機巧心思都泯滅了,寫的是雍熙和樂的王者教化。
案 《本義》解“邑人不誡”,謂不相警備以求必得,似以為求所失之前禽也。然《語類》只作有聞無聲之意,尤為精切。蓋言王者田獵,而近郊之處,略不驚擾耳。《本義》繫朱子未修改之書,故其後來講論,每有不同者,皆此類也。大抵爻意是以田獵喻王者暤暤之氣象。前禽失而不追,邑人居而不誡,遠去者若不知有王者之親,乃所以為親之至也。近附者若不知有王者之尊,乃所以為尊之至也。“顯比”之世,凡有血氣,莫不尊親,而所謂大順大化,不見其跡者又如此。
李光地按:朱熹《本義》解「邑人不誡」,說是不互相戒備以求必得,似乎是把它看成去追尋那隻跑掉的前禽。然而《朱子語類》只解作「有聞無聲」的意思,反而更為精切:那是說王者出獵,近郊一帶一點也不受驚擾罷了。《本義》是朱子還沒有改定的書,所以他後來講論時常有與書中不同之處,都屬於這一類。大抵這一爻的意思,是拿田獵來比喻王者那種廣大自得的氣象:前面的禽獸跑了也不追,邑中的人照舊居處也不戒備;遠遠離去的人好像不知道有王者的親愛,這才正是親愛到了極點;就近歸附的人好像不知道有王者的尊嚴,這才正是尊嚴到了極點。「顯比」的時代,凡是有血氣的沒有不尊君親上的,而所謂大順大化、看不出痕跡,也就是這般模樣。
上六,比之無首,凶。本義 陰柔居上,無以比下,凶之道也。故為“無首”之象,而其占則凶也。集說 王氏弼曰:“無首”,後也。處卦之終,是後夫也。為時所棄,宜其凶也。王氏申子曰:王以一陽居尊,四陰比之於下,故《彖傳》曰“下順從也”。而上六孤立於外而不從,豈非後夫之象?
上六爻辭:親附而沒有領頭的人,凶。朱熹《本義》說:上六以陰柔居於全卦最上,沒有辦法向下親附眾爻,這是取凶之道,所以取「無首」的象,占斷就是凶。「集說」引王弼說:「無首」就是落在後面。上六處在全卦的終了,正是卦辭所說的「後夫」那種人,被時勢所拋棄,凶是應該的。引王申子說:九五以一個陽爻居於尊位,下面四個陰爻都來親附它,所以《彖傳》說「下順從也」(底本「王以」當作「五以」)。而上六孤零零地立在外面不肯順從,豈不正是「後夫」的象?
小畜卦·巽上乾下
程傳 《小畜序卦》:“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相比附則為聚。聚,畜也。又相親比則志相畜。《小畜》所以次比也。畜,止也,止則聚矣。為卦巽上乾下,乾在上之物,乃居巽下。夫畜止剛健,莫如巽順,為巽所畜,故為畜也。然巽,陰也,其體柔順,唯能以巽順柔其剛健,非能力止之也,畜道之小者也。又四以一陰得位,為五陽所說,得位,得柔巽之道也。能畜群陽之志,是以為畜也。小畜,謂以小畜大,所畜聚者小,所畜之事小,以陰敵也。《彖傳》以六四畜諸陽為成卦之義,不言二體,蓋舉其重者。
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小畜》的次第:「親附了必定有所積聚,所以《比》卦之後接《小畜》。」萬物互相親附靠攏就成了聚,聚就是「畜」;再者互相親附,心志也就彼此牽繫約束。《小畜》因此排在《比》卦之後。「畜」就是止,止住了就聚起來。就卦體說,巽在上、乾在下:乾本是居上位之物,如今卻處在巽的下面。要止住剛健,沒有比巽的柔順更管用的;乾被巽所畜止,所以叫「畜」。不過巽屬陰,體性柔順,只能用謙順去軟化它的剛健,並不能憑力量強行止住,所以是畜道當中小的一種。再者六四以一個陰爻居於「當位」之位,被五個陽爻所悅服;所謂得位,就是得著了柔順謙遜之道,能夠牽繫住眾陽的心志,所以叫「畜」。「小畜」是說以小的畜止大的,所畜聚的分量小,所畜止的事情也小,這是因為主爻屬陰(底本「以陰敵也」疑當作「以陰故也」)。《彖傳》以六四畜止諸陽作為全卦成卦的意義,不提上下二體,那是舉出其中最要緊的一點。
小畜,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本義 巽,亦三畫卦之名。一陰伏於二陽之下,故其德為巽為人,其象為風為木。小,陰也。畜,止之之義也。上巽下乾,以陰畜陽,又卦唯六四一陰,上下五陽皆為所畜,故為《小畜》。又以陰畜陽,能繫而不能固,亦為所畜者小之象。內健外巽,二五皆陽,各居一卦之中而用事,有剛而能中其志得行之象,故其占當得亨通。然畜未極而施未行,故有“密雲不雨自我西郊”之象。蓋密雲陰物,西郊陰方,我者,文王自我也,文王演易於羑里,視岐周為西方,正《小畜》之時也。筮者得之,則占亦如其象云。
卦辭:《小畜》,亨通;濃雲密佈卻不下雨,雲是從我西邊的郊野飄來的。朱熹《本義》說:巽也是三畫卦的名稱,一個陰爻潛伏在兩個陽爻之下,所以它的德性為遜順、為潛入(底本「為人」當作「為入」),它的象為風、為木。「小」指陰,「畜」是止住的意思。上卦是巽、下卦是乾,用陰來畜止陽;何況全卦只有六四一個陰爻,上下五個陽爻都被它畜止,所以叫《小畜》。再者以陰畜陽,只能牽繫住而不能牢牢固定,這也是所畜止的力量小的象。內卦剛健、外卦遜順,九二與九五都是陽爻,各自居於上下卦的中位而當事,有剛強而能守中、心志得以推行的象,所以占斷應當得到亨通。然而畜積還沒到極點、施予還沒有推行,所以有「密雲不雨,自我西郊」的象。濃雲屬陰,西郊也是屬陰的方位;「我」是文王自稱,文王在羑里推演《周易》,從那裡看去岐周正在西方,那時候正是《小畜》的時勢。占筮的人得到這一卦,占斷也就跟這個象一樣。
程傳 云:陰陽之氣,二氣交而和,則相畜固而成雨。陽倡而陰和,順也,故和。若陰先陽倡,不順也,故不和。不和則不能成雨。雲之畜聚雖密,而不成雨者,自西郊故也。東北陽方,西南陰方,自陰倡,故不和而不能成雨。以人觀之,雲氣之興,皆自四遠,故云“郊”。據西而言,故云“自我”。畜陽者四,畜之主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雲是陰陽二氣凝成的,兩種氣交感而調和,就互相畜聚固結而成雨。陽先倡導、陰來附和,是順,所以能和;若是陰搶在陽前面倡導,就不順,所以不和;不和就下不成雨。雲雖然聚得很密卻不成雨,原因就在它來自西郊。東北是陽的方位,西南是陰的方位,雲自陰方發起,所以不和而下不成雨。從人這邊看去,雲氣興起都在四面遼遠之處,所以說「郊」;就西邊這一面說,所以說「自我」。畜止陽氣的是六四,它是全卦畜的主爻。
集說 胡氏瑗曰:陰陽交則雨澤乃施,若陽氣上升,而陰氣不能固蔽,則不雨。若陰氣雖能固蔽,而陽氣不交,亦當不雨。猶若釜甑之氣,以物覆之,則蒸而為水也。“自我西郊”,是雲氣起於西郊之陰位,必不能為雨也。
「集說」引胡瑗說:陰陽交感,雨水的潤澤才施降下來。假如陽氣上升而陰氣不能把它牢牢遮蔽住,就不下雨;假如陰氣雖能遮蔽,而陽氣並不與它交感,也照樣不下雨。這就好比鍋甑裡蒸騰的熱氣,上頭拿東西一蓋,就凝聚成水。「自我西郊」,是說雲氣起自西郊那個屬陰的方位,必定下不成雨。
《程子語錄》:或以《小畜》為臣畜君,以《大畜》為君畜臣,曰:不必如此,《大 張氏浚曰:臣之誠意雖通於上,而君德未孚,若天氣未應,曰“密雲不雨”。西郊陰位,“自我西郊”,言陽氣未應也。
《程子語錄》記載:有人把《小畜》看作臣子畜止君主、把《大畜》看作君主畜止臣子,程子說:不必這樣分,《大……(底本此處脫文)。引張浚說:臣子的誠意雖然上達到君主那裡,君主的德意卻還沒有與之相孚,就好比天上的陽氣還沒有回應,所以說「密雲不雨」。西郊是屬陰的方位,說「自我西郊」,正是講陽氣還沒有回應。
《朱子語類》:問:“密雲不雨自我西郊”。曰:凡雨者皆是陰氣盛,凝結得密,方溼潤,下降為雨。今乾上進,一陰止他不得,所以《彖》中云“尚往也”,是指乾欲上進之象。列上九則以卦之始終言,畜極則散,遂為既雨既處,陰德盛滿如此,所以有君子征凶之戒。
《朱子語類》記載:有人問「密雲不雨,自我西郊」。朱熹答:凡是下雨,都是陰氣盛,凝結得稠密,才溼潤下降成為雨。如今下卦乾一味往上進,一個陰爻攔它不住,所以《彖傳》裡說「尚往也」,指的正是乾要上行的象。到了上九,則是就一卦的首尾來說:畜積到了極點就要發散,於是成了「既雨既處」;陰的一方勢力盛滿到這個地步,所以才有「君子征凶」的告誡(底本「列上九」當作「至上九」)。
邱氏富國曰:乾本在上之物,今在巽下,則為柔所畜,故曰《小畜》。但六四以一陰而畜止五陽,能繫其志,而不能固其志,此又畜道之小者也。大物畜則止,止極則行,故《小畜》亦有“亨”義。“密雲”,陰氣也。自二至四互兌,屬西方,故曰“西郊”。四以柔居柔,故有此象。凡云自東而西則雨,自西而東則不雨,陰先倡也。《小畜》以柔為主,不能固陽而止之,故云雖密而不雨。
引邱富國說:乾本來是居上之物,如今卻在巽的下面,就被柔所畜止,所以叫《小畜》。只是六四以一個陰爻畜止五個陽爻,能牽繫住它們的心志,卻不能把心志固定住,這又是畜道當中小的一種。大的東西被畜就停下來,停到極處又要行動,所以《小畜》也含有「亨」的意思。「密雲」就是陰氣。從九二到六四三爻交疊成互體的兌卦,兌屬西方,所以說「西郊」;六四以陰爻居陰位,所以有這個象。大凡云從東往西走就下雨,從西往東走就不下雨,那是因為陰搶先倡導。《小畜》以柔爻為主,不能把陽固定住而止住它,所以雲雖稠密卻不成雨。
林氏希元曰:小畜有二義,一是以小畜大,一是所畜者小。亦唯以小畜大,故所畜者小,其歸一而已矣。問:天氣屬陽,地氣屬陰,今以陰畜陽,反以天氣為陰,地氣為陽,何也?曰:以兩儀之分言,則位乎下而氣上騰者為陰,位乎上而氣下降者為陽。自四象之交言,則陰之騰上者又為陽,陽之下降者又為陰。此《蒙引》之說也,可以發朱子之所未發。
引林希元說:「小畜」有兩層意思,一是以小的畜止大的,二是所畜止的分量小;也正因為是以小畜大,所以畜止的分量才小,歸根到底還是一回事。有人問:天氣屬陽,地氣屬陰;如今講以陰畜陽,反倒把天氣當作陰、把地氣當作陽,這是為什麼?答:從兩儀的劃分說,位在下而氣往上騰的是陰,位在上而氣往下降的是陽;從四象的交錯說,陰氣騰上去的又算作陽,陽氣降下來的又算作陰。這是蔡清《易經蒙引》裡的說法,可以發揮朱子沒有講明的地方。
案 此卦須明取象之意,則卦義自明。彖言“密雲不雨”者,地氣上騰,而天氣未應,以其云之來自我西郊,陰倡而陽未和故也。蓋以上下之陰陽言之,則地氣陰也,天氣陽也。以四方之陰陽言之,則西方陰也,東方陽也。陰感而陽未應,乃卦所以為《小畜》之義,《彖傳》“尚往”。謂陰氣上升;“施末行”,謂陰氣未能成雨而降也。以人事擬之,則是臣子志存國家,未能得君父和合之象。諸家或以地氣上升者為陽,天氣下應者為陰,故於《彖傳》“尚往”亦屬陽說,唯張氏以為天氣未應者,於卦義極相合也。
李光地按:這一卦必須弄明白取象的用意,卦義自然就清楚了。「彖辭」說「密雲不雨」,是地氣往上騰而天氣還沒有回應;因為那雲是從我西郊飄來的,陰先倡導而陽還沒有相和的緣故。就上下分陰陽說,地氣是陰,天氣是陽;就四方分陰陽說,西方是陰,東方是陽。陰氣感發而陽氣還沒有回應,這正是本卦所以叫《小畜》的道理。《彖傳》說「尚往」,指的是陰氣還在上升;說「施未行」,指的是陰氣還不能成雨降落(底本「施末行」當作「施未行」)。拿人事來比擬,就是臣子一心念著國家,卻還沒有得到君父和合響應的象。諸家有的把地氣上升的看作陽、把天氣下應的看作陰,因此對《彖傳》的「尚往」也歸到陽一邊去講;只有張浚認為是天氣沒有回應,跟卦義最為吻合。
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本義 下卦乾體,本皆在上之物,志欲上進,而為陰所畜。然初九體乾,居下得正,前遠於陰,雖與四為正應,而能自守以正,不為所畜,故有進復自道之象。占者如是,則無咎而“吉”也。
初九爻辭:循著自己的正道回復上行,哪會有什麼過錯,吉。朱熹《本義》說:下卦是乾體,本來都是該居上位的東西,心志想要上進,卻被陰爻所畜止。不過初九身屬乾體,居於最下而「當位」得正,前面離六四那個陰爻還遠;雖然與六四是「正應」,卻能守住自己的正道,不被它畜止,所以有前進回復而循著自己道路的象。占卦的人像這樣,就沒有過錯而得「吉」。
程傳 初九陽爻而乾體,陽在上之物,又剛健之才足以上進,而復與在上同志,其進復於上,乃其道也,故云“復自道”。復既自道,何過咎之有?無咎而又有“吉”也。諸爻言無咎者,如是則無咎矣,故云“無咎者,善補過也”。雖使爻義本善,亦不害於不如是則有咎之義。初九乃由其道而行,無有過咎,故云“何其咎”,無咎之甚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是陽爻而又屬乾體,陽本是該在上位的東西,加上剛健的才具足以上行,而且與上面同體的諸陽心志相同;它上進回復到上位去,正是它該走的路,所以說「復自道」。既然回復走的是自己的正道,哪裡還有什麼過錯?不但沒有過錯,而且有「吉」。各爻凡說「無咎」的,都是說照這樣做才沒有過錯,所以《繫辭傳》講「無咎者,善補過也」。縱使某一爻的義理本身是好的,也不妨礙它含有「不這樣做就會有過錯」的意思。初九是循著自己的正道而行,本來就沒有過錯,所以說「何其咎」——沒有過錯這一點再清楚不過了。
集說 王氏申子曰:復,反也。初以陽剛居健體,志欲上行,而為四得時得位者所畜,故復。然初剛而得正,雖為所畜而復,如自守以正,不為所畜者,故曰“復自道”。言雖為彼所畜,而吾實自復於道也。俞氏琰曰:復,謂返於本位也。以初九之剛,往應六四之柔而受其制,豈不失其道而有咎?今也返而以正道自守,故能轉咎而為吉。何氏楷曰:天地間氣化人事,皆有陰畜陽之時。陽既為陰所畜,便不宜過剛躁動。初以陽才居陽位,潛伏於下,何咎之有?先言何其咎而後言吉者,以無咎為吉也。案 《傳》義皆以復為上進,沿王弼舊說也。以《大畜》初二爻比例觀之,則王氏、龔氏諸說為長。
「集說」引王申子說:「復」就是返回。初九以陽剛之質處在剛健的乾體裡,心志本想上行,卻被得時得位的六四所畜止,所以只好返回。不過初九剛健而「當位」得正,雖然被畜止而返回,看去卻像是自守正道、根本不受畜止的樣子,所以說「復自道」:意思是雖然被對方畜止,我卻實實在在自己回到正道上來。引俞琰說:「復」是返回本位。憑初九的剛強,前去應和六四的柔而反受它挾制,豈不是失掉自己的正道而有過錯?如今返回來用正道自守,所以能把過錯轉成吉。引何楷說:天地之間的氣化流行與人間世事,都有陰畜止陽的時候。陽既然被陰畜止,就不該過分剛強躁動。初九以陽剛之才居陽位,潛伏在最下面,能有什麼過錯?先說「何其咎」而後說「吉」,是把沒有過錯本身當作吉。李光地按:《伊川易傳》與《本義》都把「復」解作上進,那是沿襲王弼的舊說;拿《大畜》初九、九二兩爻對照來看,還是王申子、龔氏幾家的說法更勝一籌。
九二,牽復吉。本義 三陽志同,而九二漸近於陰,以其剛中,故能與初九牽連而復,亦吉道也。占者如是則吉矣。程傳 二以陽居下體之中,五以陽居上體之中,皆以陽剛居中,為陰所畜,俱欲上覆。五雖在四上,而為其所畜,則同是同志者也。夫同患相憂,二五同志,故相牽連而復。二陽並進,則陰不能勝,得遂其復矣,故“吉”也。曰:遂其復則離畜矣乎?曰:凡爻之辭,皆謂如是則可以如是,若已然則時已變矣,尚何教誡乎?五為巽體,巽畜於乾,而反與二相牽何也?曰:舉二體而言,則巽畜乎乾;全卦而言,則一陰畜五陽也。在《易》隨時取義,皆如此也。
九二爻辭:牽連著一同回復,吉。朱熹《本義》說:下卦三個陽爻心志相同,而九二已漸漸挨近六四那個陰爻;因為它陽剛而居中,所以能拉著初九一同回復,這也是吉利的路子,占卦的人這樣就吉。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以陽爻居下體的中位,九五以陽爻居上體的中位,都是以陽剛守中而被陰所畜止,兩爻都想上行回復。九五雖然在六四之上,卻同樣被六四畜止,所以跟九二算是同志。同處憂患的人彼此關切,九二與九五心志相同,因此牽連著一起回復。兩個陽爻一齊上進,陰就壓不住了,回復的願望便得以實現,所以「吉」。有人問:既然遂了回復之願,豈不是脫離被畜止的處境了嗎?答:凡是爻辭,都是說照這樣做才可以得這樣的結果;若事情已成定局,時勢就已經變了,還談什麼教誨告誡呢?又問:九五屬巽體,巽本是畜止乾的,怎麼反倒與九二互相牽連?答:就上下二體說,是巽畜止乾;就整卦說,則是一個陰爻畜止五個陽爻。《周易》隨著時位取義,都是這樣。
集說 王氏申子曰:二所乘之初,為陰所畜,亦既復矣。所承之三,又為陰所畜,說輻而不進矣。二以陽處陰,居下得中,上又無應,故不待畜,即與同類牽連而復,是不自失其中者也。自能審進退而不失其中,故吉。何氏楷曰;與初相牽連而復居於下,故吉。
「集說」引王申子說:九二所乘的初九,被陰所畜止,已經回復了;它所承的九三,也被陰所畜止,車子脫了輻條走不動了。九二以陽爻處在陰位,居下卦而「得中」,上面又沒有相應的爻,所以用不著等誰來畜止,自己就與同類牽連著一同回復,這是不失掉自己中道的做法。能自行審度進退而不失中道,所以吉。引何楷說:九二與初九牽連著一同回復而安居下位,所以吉。
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本義 九三亦欲上進,然剛而不中,迫近於陰,而又非正應,但以陰陽相說,而為所繫畜,不能自進,故有“輿說輻”之象。然以志剛,放又不能平而與之爭,故又為夫妻反目之象。戒占者如是則不得進而有所爭也。
九三爻辭:車子脫落了輻條,夫妻怒目相視。朱熹《本義》說:九三也想上進,可是剛強而不居中,又緊挨著六四這個陰爻,而且兩者並不是「正應」;只因陰陽彼此悅慕,被它牽繫畜止,自己走不動,所以有「輿說輻」的象。又因為心志剛強,心裡不平而與它相爭,所以又成了夫妻反目的象(底本「放又」當作「故又」)。這是告誡占卦的人:處在這種情形下,既前進不得,還會鬧出爭執。
程傳 三以陽爻居不得中,而密比於四,陰陽之情相求也。又暱比而不中,為陰畜制者也,故不能前進。猶車輿說去輪輻,言不能行也。“夫妻反目”,陰制於陽者也。今反制陽,如夫妻之反目也。“反目”,謂怒目相視,不順其夫而反制之也。婦人為夫寵惑,既而遂反制其夫。未有夫不失道而妻能制之者也。故說輻反目,三自為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以陽爻居位而不得中,又緊貼著六四,陰陽的情性彼此相求。它既親暱相比又不守中,於是被陰畜止管制,因此不能前進,好比車子脫掉了輪輻,是說走不動了。「夫妻反目」,本來陰該受制於陽,如今反過來制住了陽,就像夫妻翻臉怒視。「反目」是說瞪著眼互相看,不順從丈夫反倒管制丈夫。婦人受丈夫寵愛迷惑,久了便反過來管制丈夫;從來沒有丈夫自己不失道而妻子能管住他的。所以脫輻也好、反目也好,都是九三自己招來的。
集說 項氏安世曰:輻,陸氏《釋文》云:本亦作輹。按輻,車轅也。輹,車軸轉也。輻以利輪之轉,輹以利軸之轉,然輻無說理,必輪破轂裂而後可說,若輹則有說時,車不行則說之矣。《大畜》、《大壯》,皆作輹字。又曰:九三“反目”稱妻,言相敵也。上九“既雨”稱婦,言相順也。案 九三比近六四,故有夫妻之象。過剛不能自制其動,雖有六四比近畜之,不能止也。進不利於行,故曰“輿說輻”。退不安其室,故曰“夫妻反目”。
「集說」引項安世說:「輻」字,陸德明《經典釋文》說本子也有寫作「輹」的。按:輻是車輪上的條木(底本作「車轅」,有訛誤),輹是車軸上的伏兔;輻使車輪轉得順,輹使車軸轉得順。不過輻沒有脫落的道理,非得車輪破裂、車轂開裂才會脫掉;輹卻有脫下來的時候,車不走了就把它卸下。《大畜》《大壯》兩卦都寫作「輹」字。他又說:九三講「反目」稱「妻」,是說兩下相敵;上九講「既雨」稱「婦」,是說彼此相順。李光地按:九三緊挨著六四,所以有夫妻的象。它過於剛強,管不住自己躁動,雖有六四貼近畜止它,也止不住。前進不利於行,所以說「輿說輻」;後退又在家中不得安寧,所以說「夫妻反目」。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無咎。本義 以一陰畜眾陽,本有傷害憂懼,以其柔順得正,虛中巽體,二陽助之,是有孚而“血去惕出”之象也,“無咎”宜矣。故戒占者亦有其德則無咎也。
六四爻辭:心懷誠信,流血的危險消去、恐懼也解除了,不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說:以一個陰爻去畜止眾多陽爻,本該有受傷害、生憂懼的處境;只因它柔順而「當位」得正,居中虛己又身屬巽體,加上初九、九二兩個陽爻從旁相助,這就是心存誠信而「血去惕出」的象,「無咎」是理所當然的。所以告誡占卦的人:也要具備這樣的德性,才能沒有過錯。
程傳 四於畜時,處近君之位,畜君者也,若內有孚誠,則五志信之,從其畜之。卦獨一陰,畜眾陽者也,諸陽之志繫於四,四苟欲以力畜之,則一柔敵眾剛,必見傷害,唯盡其孚誠以應之,則可以感之矣。故其傷害遠,其危懼免也。如此則可以無咎,不然則不免乎害。此以柔畜剛之道也。以人君之威嚴,而微細之臣,有能畜心其欲者,蓋有孚信以感之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處在畜止的時勢裡,佔著接近君主的位置,是畜止君主的人。假如它內心存著誠信,九五就會信任它的心志,聽憑它來畜止。全卦只有這一個陰爻,是畜止眾陽的;眾陽的心志都牽繫在六四身上,六四若想憑力量硬去畜止,那是以一柔對抗眾剛,必定受到傷害;只有拿出十足的誠信去應對,才能感動它們。所以流血的傷害離得遠了,危懼也免除了。這樣就可以沒有過錯,不然就免不了受害。這正是以柔畜剛的門道。憑君主那樣的威嚴,一個微末的臣子居然能畜止住他的慾望,靠的正是以誠信去感動他(底本「畜心其欲」當作「畜止其欲」)。
集說 項氏安世曰:以陰畜陽,以小包大,能無憂乎?獨恃與五有孚,故能離其血惕,去而出之,以免於咎。臣之畜君,必信而後濟,非與上合志,不可為也。案 此爻《程傳》之說獨明,蓋唯此爻與《傳》義合者,以其為卦之事故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拿陰去畜止陽,拿小的去包容大的,能不擔憂嗎?全靠它與九五之間有誠信,所以能擺脫流血與恐懼,把這兩樣都趕出去,從而免於過錯。臣子要畜止君主,必定先有信任才能成事;不是與君上心志相合,這事做不成。李光地按:這一爻只有《伊川易傳》的說法最為明白;大概也只有這一爻程頤的解說與全卦義理相合,因為它講的正是成卦的那件事。
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本義 巽體三爻,同力畜乾,“鄰”之象也。而九五居中處尊,勢能有為,以兼乎上下,故為有孚攣固,用富厚之力而以其鄰之象。“以”猶《春秋》以某師之以,言能左右之也。占者“有孚”則能如是也。
九五爻辭:心懷誠信而牽繫相連,憑著自己的富厚帶動鄰近的人。朱熹《本義》說:巽體的三個爻合力畜止乾,這就是「鄰」的象。九五居中而處尊位,勢力足以有所作為,能夠兼顧上下,所以有心存誠信、牽繫穩固,動用富厚的力量而帶領鄰居的象。這個「以」字如同《春秋》裡「以某師」的「以」,是說能夠指揮調度對方。占卦的人若「有孚」,就能做到這樣。
程傳 《小畜》,眾陽為陰所畜之時也。五以中正居尊位而有孚信,則其類皆應之矣,故曰“攣如”。謂牽連相從也。五必援挽,與之相濟,是富以其鄰也。五以居尊位之勢,如富者推其財力,與鄰比共之也。君子為小人所團,正人為群邪所厄,則在下者必攀挽於上,期於同進;在上者必援引於下,與之戮力,非獨推已力以及人也,固資在下之助以成其力耳。
程頤《伊川易傳》說:《小畜》是眾陽被陰所畜止的時勢。九五以中正之德居於尊位而心懷誠信,同類的陽爻就都來響應他,所以說「攣如」,意思是牽連相隨。九五必定拉他們一把,與他們互相接濟,這就是「富以其鄰」。九五憑著居尊位的勢力,就像富人拿出自己的財力與鄰里共享。君子被小人圍困、正人被群邪壓制(底本「所團」當作「所困」),那麼在下的必定攀援在上的,指望一同進用;在上的也必定提攜在下的,與他們合力:這不單是把自己的力量推及別人,本來也要藉助下面的助力才能成就自己的力量。
集說 《朱子語類》云:孚有在陽爻,有在陰爻,伊川謂,中虛信,之本;中實,信之質。案 此爻之義,從來未明。今以卦意推之,則六四者近君之位也,所謂《小畜》者也。九五者君位也,能畜其德以受臣下之畜者也。四曰“有孚”,是積誠以格其君。五亦曰“有孚”,是推誠以待其下,上下相孚而後畜道成矣。故四曰“上合志”者,指五也。五曰“以其鄰”者,指四也。四與五相近,故曰“鄰”。又鄰即臣也,《書》曰臣哉、鄰哉是也。富者積誠之滿也,積誠之滿,至於能用其鄰,則其鄰亦以誠應之矣。故《象傳》曰:“不獨富也”,以誠感誠之謂也。大抵上下之間,不實心則不能相交,故曰“富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講「孚」的,有的落在陽爻上,有的落在陰爻上;程頤說中間虛是誠信的根本,中間實是誠信的質地。李光地按:這一爻的義理歷來沒有講明白。如今按全卦的意旨來推:六四是接近君主的位置,就是所謂「小畜」的那一方;九五是君位,是能畜養自己的德性、從而接受臣下畜止的人。六四說「有孚」,是積累誠意去感格他的君主;九五也說「有孚」,是推出誠意去對待他的臣下:上下彼此相孚,畜止之道才算成就。所以六四《小象》說「上合志」,指的就是九五;九五說「以其鄰」,指的就是六四。四與五位置相鄰,所以叫「鄰」;再者「鄰」也就是臣,《尚書》說「臣哉鄰哉」正是此意。「富」是誠意積累到滿盈;誠意積到滿盈,以至於能調動他的鄰居,那麼鄰居也就用誠意來回應他。所以《象傳》說「不獨富也」,講的正是以誠感誠。大抵上下之間,不拿出實心就不能相交,所以說「富……(底本此按語以下脫文)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本義 畜極而成,陰陽和矣,故為“既雨既處”之象。蓋尊尚陰德,至於積滿而然也。陰加於陽,故雖正亦厲。然陰既盛而抗陽,則君子亦不可以有行矣。其占如此,為戒深矣。
上九爻辭:雨已經下了,事也已經停歇;崇尚陰德而積載到滿盈,婦人固守此道則危,月亮快要滿盈,君子此時出行有凶。朱熹《本義》說:畜積到極點而告成,陰陽調和了,所以有「既雨既處」的象;這是尊崇陰的德性,積到滿盈才有的局面。陰凌駕在陽之上,所以即便守正也危。而陰既然強盛到與陽抗衡,君子也就不可有所行動了。占斷如此,其中的告誡是很深的。
程傳 九以巽順之極,居卦之上,處畜之終,從畜而止者也,為四所止也。“既雨”,和也。“既處”,止也。陰之畜陽,不和則不能止,既和而止,畜之道成矣。《大畜》,畜之大,故極而散;《小畜》,畜之小,故極而成。“尚德載”,四用柔巽之德,積滿而至於成也。陰柔之畜剛,非一朝一夕能成,由積累而至,可不戒乎?“載”,積滿也。《詩》云:厥聲載路。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以巽順到極點的姿態居於全卦最上,處在畜止的終了,是順從畜止而停下來的,被六四止住了。「既雨」是和,「既處」是止。陰畜止陽,不調和就止不住;既調和而止住了,畜止之道就成就了。《大畜》是畜之大者,所以到極點就發散;《小畜》是畜之小者,所以到極點反而成就。「尚德載」,是說六四運用柔順謙遜的德性,積累滿盈而終於成功。陰柔要畜止剛強,不是一朝一夕辦得到的,得靠一點一點積累才到,這難道不該警惕嗎?「載」就是積滿,《詩經》所謂「厥聲載路」,用的正是這個「載」字。
“婦貞厲”,“婦”,謂陰以陰而畜陽,以柔而制剛,婦若貞固守此,危厲之道也。安有婦制其夫,臣制其君,而能安者乎?月望則與日敵矣。“幾望”,言其盛將敵也,陰已能畜陽而云幾望,何也?此以柔巽畜其志也,非力能制也,然不已則將盛於陽而凶矣。於幾望而為之戒曰,婦將敵矣,君子動則凶也。“君子”謂陽。“徵”,動也。“幾望”,將盈之時。若已望則陽已消矣,尚何戒乎?
程頤接著說:「婦貞厲」的「婦」指的是陰。以陰去畜止陽,以柔去制服剛,婦人如果固執地守著這一套,就是危險的路數。哪有妻子管制丈夫、臣子管制君主而能長久安穩的呢?月亮到了望日就與太陽分庭抗禮了。「幾望」是說陰氣盛到快要與陽抗衡。有人問:陰既然已經能畜止陽了,為什麼還只說「幾望」?答:這是用柔順謙遜牽繫住陽的心志,並不是憑力量制服它;然而這樣下去不停,終究要盛過陽而致凶。所以在「幾望」的時候就先立下告誡:婦人快要與丈夫相敵了,君子此時一動就凶。「君子」指陽,「徵」就是行動。「幾望」是將要滿盈的時候;若是已經到了望日,那陽就已經消損,還談什麼告誡呢?
集說 楊氏時曰:三陽下進,一陰畜之不能固,故“密雲不雨,尚往也”。至上九則往極矣,故既處。夫陰陽和則雨,而婦以順為正。雖畜而至於雨,以是為正則厲矣。月遡日以為明者也,望則與日敵。故幾望則不可過。君子至此而猶征焉,則凶之道也。《小畜》以陰畜陽為主,其極必疑陽,故戒之如此。
「集說」引楊時說:下面三個陽爻往上進,一個陰爻畜止它們卻固定不住,所以說「密雲不雨,尚往也」。到了上九,上行已到盡頭,所以「既處」。陰陽調和才下雨,而婦人以柔順為正;雖然畜止有成以至於下了雨,若把這個當作常理堅持下去,就危險了。月亮是迎著太陽取得光明的,到了望日就與太陽相敵,所以將近滿望時便不可再過。君子到了這個地步還要出行,那就是取凶之道。《小畜》以陰畜陽為主旨,陰到了極點必定與陽相疑抗衡,所以這樣告誡。
項氏安世曰:上九居畜之極,畜道已成,昔之不雨者,今“既雨”矣;昔之尚往者,今既處矣。彖之所謂“亨”,於是見之。載者,積也。畜至於上,其德積而成載,則所畜大矣。然以《小畜》大,非可常之事也。婦道貞此而不變,則為危,君子過此而復行,則為凶。蓋月望則昃,陰極則消,自然之理也。
引項安世說:上九處在畜止的極點,畜止之道已經完成:從前不下雨的,如今「既雨」了;從前一味上行的,如今停住了。「彖辭」所說的「亨」,到這裡才見分曉。「載」就是積;畜到最上一爻,它的德性積累而成了滿載,那麼所畜止的分量就大了。然而以小的去畜止大的,終究不是可以長久的事。婦人之道若固執於此而不改變,就危險;君子過了這個界限還要再行動,就凶。因為月滿則虧、陰極則消,本是自然的道理。
王氏應麟曰:《小畜》上九“月幾望”則“凶”,陰疑陽也。《歸妹》六五“月幾望”則“吉”,陰應陽也。《中孚》六四“月幾望”則“無咎”,陰從陽也。案 此爻亦以畜道既成言之耳,楊氏說最完善。
引王應麟說:《小畜》上九講「月幾望」就說「凶」,那是陰與陽相抗;《歸妹》六五講「月幾望」卻說「吉」,那是陰與陽相應;《中孚》六四講「月幾望」說「無咎」,那是陰順從陽。李光地按:這一爻也不過是就畜止之道已經完成來立說罷了,楊時的解釋最為完備妥當。
履卦·乾上兌下
程傳 《履序卦》:“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夫物之聚,則有大小之別,高下之等,美惡之分,是物畜然後有禮,《履》所以繼畜也。履,禮也。禮,人之所履也。為卦天上澤下,天而在上,澤而處下,上下之分,尊卑之義,理之當也,禮之本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履》卦的次第:「萬物有了積聚然後才有禮,所以《小畜》之後接《履》。」萬物一旦聚集起來,就有了大小的區別、高下的等級、美惡的分野,這就是有了積聚然後才有禮,《履》卦因此接在畜聚之後。「履」就是禮,禮是人所踐行的東西。就卦體說,天在上、澤在下:天本來在上,澤本來在下,上下的分際、尊卑的名義,是道理上應當如此的,也正是禮的根本,……(底本此處以下脫文)
履虎尾,不咥人,亨。本義 兌亦三畫卦之名,一陰見於二陽之上,故其德為說,其象為澤,“履”,有所躡而進之義也。以兌遇乾,和說以躡剛強之後,有履虎尾而不見傷之象,故其卦為《履》,而占如是也。人能如是,則處危而不傷矣。
卦辭:踩著老虎的尾巴,老虎卻不咬人,亨通。朱熹《本義》說:兌也是三畫卦的名稱,一個陰爻顯露在兩個陽爻之上,所以它的德性為和悅,它的象為澤。「履」有踩著什麼往前走的意思。以兌碰上乾,是用和悅的態度跟在剛強者身後行走,有踩了虎尾而不被咬傷的象,所以這一卦叫《履》,占斷也是如此。人能這樣,就身處險境而不受傷害。
程傳 履,人所履之道也。天在上而澤處下,以柔履藉於剮,上下各得其義,事之至順,理之至當也。人之履行如此,雖履至危之地,亦無所害,故履虎尾而不見其咥齧,所以能“亨”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履」就是人所踐行的道路。天在上而澤在下,以柔順墊在剛強之下(底本「於剮」當作「於剛」),上下各得其宜,是最順當的事、最恰當的理。人的行事若能這樣,即便踏在最危險的地方也不會受害,所以踩了虎尾而不被咬齧,因此能夠「亨」。
集說《朱子語類》云:《履》上乾下兌,以陰躡陽,是隨後躡它,如踏它腳跡相似,所以云“履虎尾”。卦之三四爻,發虎尾義,便是陰去躡它陽後處。李氏簡曰:履,禮也。行之以和,故能進退履眾剛而不見傷,“禮之用和為貴”,其足之謂乎?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履》卦上乾下兌,是以陰踩著陽,等於跟在人家後頭踩,好比踏著它的腳印走,所以說「履虎尾」。全卦六三、九四兩爻發揮虎尾的意思,正是陰去踩陽的後頭那個地方。引李簡說:「履」就是禮,用和悅去踐行它,所以在進退之間踩著眾多剛爻也不受傷。《論語》講「禮之用,和為貴」,說的大概就是這一層吧。
胡氏炳文曰:《程傳》訓履為踐為藉,以上下論也。《本義》云:有所躡而進,以前後論也。於尾字為切。諸家多以兌為虎,《本義》從《程傳》以乾為虎,本夫子《彖傳》意也。“不咥人亨”,大抵人之涉世,多是危機,不為所傷,乃見所履。《大傳》曰: “《易》之興也”,“其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危莫危於履虎尾之辭矣,故九卦處憂患,以《履》為首。
引胡炳文說:《伊川易傳》把「履」訓作踐踏、墊藉,那是就上下關係來說的;《本義》說是「有所躡而進」,那是就前後關係來說的,這對「尾」字更貼切。諸家多把兌看成虎,《本義》卻依從《伊川易傳》以乾為虎,那是本著孔子《彖傳》的意思。至於「不咥人亨」,大抵人在世上行走,處處是危機,能不被傷害,才見得出他所踐行的是什麼。《繫辭傳》說《周易》的興起,「大概正當文王與商紂的時候吧,所以它的辭句充滿憂危」。憂危沒有比「履虎尾」這句話更甚的了,所以《繫辭傳》所列處憂患的九個卦,以《履》居首。
粱氏寅曰;履者踐履也。人之於禮,亦踐行其天理者,故履為禮也。夫虎,剛猛之獸。乾三陽,虎之象也。上為虎之首,則四為虎之尾。兌履乾之後,履虎尾之象也。虎咥人者也,然以和說履之,則不見咥而反至亨。以是觀之,人之踐履卑遜,何往而不亨乎?然和非阿容也,說非佞媚也,亦恭順而不失其正耳。兌之《傳》曰:“剛中而柔外”,此其道也。蔡氏清曰:八卦唯兌為至弱,唯乾為至健。今以至弱者而躡於至健者之後,自是危機,故獨以“履”名卦,而《彖傳》復取其德,而謂之“履虎尾,不咥人亨”也。
引梁寅說:「履」就是踐行。人對於禮,也是踐行那本有的天理,所以「履」就是禮。虎是剛猛的野獸,乾的三個陽爻正是虎的象;上九是虎頭,那麼九四就是虎尾。兌跟在乾的後面,就是踩虎尾的象。老虎本是咬人的,然而用和悅的態度去踩它,反倒不被咬而得到亨通。由此看來,人只要踐行得卑下謙遜,到哪裡會不亨通呢?不過所謂和不是無原則地遷就,所謂悅不是諂媚討好,只是恭敬順從而不失掉自己的正道罷了。《彖傳》解兌說「剛中而柔外」,正是這條路子。引蔡清說:八卦之中只有兌最柔弱,只有乾最剛健;如今拿最柔弱的跟在最剛健的後頭踩,本身就是危機,所以特地用「履」給這一卦命名,而《彖傳》又取它和悅的德性,說成「履虎尾,不咥人,亨」。
初九,素履往,無咎。本義 以陽在下,居履之初,未為物遷,率其“素履”者也。占者如是,則“往”而“無咎”也。程傳 履不處者,行之義,初處至下,素在下者也。而陽剛之才,可以上進,若安其卑下之素而往,則“無咎”矣。夫人不能自安於貧賤之素,則其進也,乃貪躁而動,求去乎貧踐耳,非欲有為也。既得其進,驕溢必矣,故往則有咎。賢者則安履其素,其處也樂,其進也將有為也,故得其進,則有為而無不善,乃守其素履者也。
初九爻辭:本著素常的操守往前走,不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說:初九以陽爻居於最下,處在《履》卦的開頭,還沒有被外物改變,是順著自己平素行止走路的人。占卦的人像這樣,就「往」而「無咎」。程頤《伊川易傳》說:「履」是不停留而向前走的意思。初九處在最下,本來就素居下位;可是它有陽剛的才具,可以上進。若能安於自己卑下的本分而後前行,就「無咎」。人如果不能安於貧賤的本分,那麼他的求進只是貪躁妄動、一心想擺脫貧賤罷了,並不是想有所作為;一旦得志,必定驕縱放肆,所以這樣的「往」就有過錯。賢者卻安於踐行自己的素常:閒居時自得其樂,進用時準備有所作為,所以他一旦得以進用,就必有作為而沒有不善,這才是守住「素履」的人。
集說 胡氏炳文曰:初未交於物,有素象。案《本義》與蔡氏皆曰:居《履》之初,
「集說」引胡炳文說:初九還沒有與外物交接,所以有「素」的象。李光地按:《本義》與蔡清都說,處在《履》卦的開頭,……(底本此處以下脫文)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本義 剛中在下,無應於上,故為履道平坦,幽獨守貞之象。幽人履道而遇其占,則貞而吉矣。程傳 九二居柔,寬裕得中,其所履坦坦然平易之道也。雖所履得坦,《易》之道亦必幽靜安恬之,人處之則能貞固而吉也。九二陽志上進,故有幽人之戒。集說 梁氏寅曰:行於道路者,由中則平坦,從旁則崎險。九二以剛居中,是履道而得其平坦者也。持身如是,不輕自售,故為“幽人貞吉”。
九二爻辭:所走的路平平坦坦,幽居守靜的人守正得吉。朱熹《本義》說:九二陽剛居中而處在下卦,上面沒有相應的爻,所以有所行之路平坦、幽居獨處而守正的象。幽居的人踐行正道而占得這一爻,就守正而吉。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以陽爻居陰柔之位,寬裕而「得中」,它所走的是平平坦坦的平易之道。雖然走的路平坦,也必須是幽靜安恬的人處在這個位置上,才能守得住正固而吉(底本此處標點誤把「坦易之道」割裂開)。九二畢竟是陽爻,心志想著上進,所以給它一句「幽人」的告誡。「集說」引梁寅說:在道路上行走,走當中就平坦,靠邊走就崎嶇危險。九二以陽剛居中位,正是走在路上而得其平坦的人。持守自身能夠如此,不輕易把自己兜售出去,所以說「幽人貞吉」。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為于大君。本義 六三不中不正,柔而志剛,以此履乾,必見傷害,故其象如此,而占者凶。又為剛武之人,得志而肆暴之象,如秦政、項藉,豈能久也?
六三爻辭:一隻眼瞎了還要看,一條腿瘸了還要走;踩著老虎尾巴,老虎咬人,凶;勇武的人為大君行事。朱熹《本義》說:六三既不居中又不當位,本質陰柔而心志剛愎,拿這副樣子去踩乾,必定受到傷害,所以取象如此,占卦的人得凶。它又有勇武之人一朝得志便肆行暴虐的象,像秦始皇嬴政、西楚霸王項籍那樣,哪裡能長久呢?
程傳 三以陰居陽,志欲剛而體本陰柔,安能堅其所履?故如盲眇之視,其見不明。跛躄之履,其行不遠。才既不足,而又處不得中,履非其正,以柔而務剛,其履如此,是履於危地,故曰“履虎尾”。以不善履履危地,必及禍患,故曰“咥人凶”。“武人為于大君”,如武暴之人,而居人上,肆其躁率而已,非能順履而遠到也。不中正而志剛,乃為群陽所與,是以剛躁蹈危而得凶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以陰爻居陽位,心志想要剛強而體質本是陰柔,怎麼守得住自己所走的路?所以像瞎了一眼的人看東西,看不明白;像瘸腿的人走路,走不長遠。才具既然不足,又處在不得中的位置,所走的又不是正路,憑著柔弱卻硬要逞剛,行事到了這個地步,就是踏在危險的地方,所以說「履虎尾」。用不善的走法踏進危地,必定招來禍患,所以說「咥人凶」。至於「武人為于大君」,就像兇暴的武夫居於人上,只知放縱他的躁急輕率罷了,並不能循順正道而走得長遠。它既不中正而心志剛愎,卻又被眾陽爻所親附,因此剛躁冒險而得凶。
集說 耿氏南仲曰:視欲正,視而不正,則眇者也。行欲中,行而不中,則跛者也。故《歸妹》初九不中則為“跛”,九二不正則為“眇”。履,六三不中又不正,故跛眇兼焉。《歸妹》、《履》,皆兌下也。
「集說」引耿南仲說:看東西要看得端正,看而不正,就成了獨眼;走路要走得適中,走而不中,就成了瘸腿。所以《歸妹》初九不得中就說「跛」,九二不當位就說「眇」。《履》卦六三既不得中又不當位,所以「跛」「眇」兩樣兼有。《歸妹》與《履》兩卦,下體都是兌。
王氏申子曰:三以陰居陽,以柔履剛,謂其明耶?則眾陽而獨陰。謂其不明耶?則又居於陽。眇能視之象也。謂其能行耶,則眾剛而獨柔。謂其不能行耶?則又履乎剛,跛能履之象也。是體暗而用明,才弱而志剛者也,而又不中不正,故不自度量而一於進,敢於蹈危而取禍,如“履虎尾”而受咥人之凶也。若不顧強弱,勇猛直前,唯武人用之以有為于大君之事則可。然彖亦主三而言,曰“不咥人亨”,此曰“咥人凶”,何也?蓋彖總言一卦之體,爻則據其時與位而言,所以不同。
引王申子說:六三以陰爻居陽位,用柔去踩剛。說它眼明吧?滿卦都是陽爻而它獨是陰;說它眼不明吧?它又居在陽位上:這就是「眇能視」的象。說它能走吧?滿卦都是剛爻而它獨是柔;說它不能走吧?它又踩在剛爻之上:這就是「跛能履」的象。可見它體質闇弱而作用顯明,才幹柔弱而心志剛強;加上既不得中又不當位,所以不自量力而一味求進,敢於冒險而招禍,就像踩了虎尾而遭受咬人之凶。若說不顧強弱、勇猛直前,那只有武人拿這股勁去替大君辦事才用得上。然而「彖辭」也是主要就六三立說的,卻講「不咥人亨」,這裡卻講「咥人凶」,為什麼呢?因為「彖辭」總說一卦的整體,爻辭則依據各爻的時與位來說,所以兩處不同。
吳氏澄曰:彖通指一卦而言,則上九虎之首也。虎口實而合,有“不咥”之象。此專據一爻而言,則三為兌之上畫也,兌口虛而開,故有“咥人”之象。胡氏炳文曰:凡卦辭以爻為主,則爻辭與卦同。如《屯》卦“利建侯”,而初爻亦“利建侯”。以卦上下體論,則爻辭與卦不同。如此卦云“履虎尾不咥人”,而六三則曰“咥人”是也。卦書“不咥人”,兌三爻說體,自與乾三爻健體相應也。爻書“咥人”,六三一爻,與上九一爻獨相應,“履虎尾”而首應也。
引吳澄說:「彖辭」通指一整卦而言,那麼上九就是虎頭;虎口合攏而充實,有「不咥」的象。這裡專就一爻而言,六三是兌卦的最上一畫;兌的口虛而張開,所以有「咥人」的象。引胡炳文說:凡是卦辭以某一爻為主的,爻辭就與卦辭相同,例如《屯》卦卦辭說「利建侯」,初九爻辭也說「利建侯」;若是就一卦的上下二體立論,爻辭就與卦辭不同,例如這一卦卦辭說「履虎尾不咥人」,而六三卻說「咥人」。卦辭寫「不咥人」,是因為兌的三爻同屬和悅之體,自然與乾的三爻剛健之體相應;爻辭寫「咥人」,是因為六三這一爻單獨與上九一爻相應,踩著虎尾而正好碰上虎頭。
案 “武人為于大君”,王氏之說得之。蓋三非大君之位,且為於兩字語氣亦不順也。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即此句之意。
李光地按:關於「武人為于大君」,王申子的說法最為恰當。因為六三並不在大君之位,而且「為於」這兩個字連讀語氣也不順。孔子說:「空手打虎、徒步涉河,死了也不後悔的人,我不與他共事。」正是這一句的意思。
本義 九四亦以不中不正,履九五之剛,然以剛居柔,故能戒懼而得“終吉”。程傳 九四陽剛而乾體,雖居四,剛勝者也。在近君多懼之地,無相得之義,五復剛決之過,故為“履虎尾”。“愬愬”,畏懼之貌,若能畏懼,則當“終吉”。蓋九雖剛而志柔,四雖近而不處,故能兢慎畏懼,則終免於危而獲吉也。
(此處底本脫去九四爻辭。)朱熹《本義》說:九四同樣是既不中又不正,卻踩在九五的剛強之後;不過它以陽爻居陰位,所以能夠戒懼謹慎而得到「終吉」。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陽剛而身屬乾體,雖然只居第四位,仍舊是剛強佔上風的。它處在接近君主、疑懼最多的地方,與九五並沒有相得的情分,而九五又有過於剛斷的毛病,所以說「履虎尾」。「愬愬」是畏懼的樣子;若能心存畏懼,就該「終吉」。因為九雖剛強而心志柔順,四雖接近君位而不以之自居,所以能小心謹慎、戒懼敬畏,終於免於危險而獲吉。
集說 王氏弼曰:逼近至尊,以陽承陽,處多懼之地,故口“履虎尾,愬愬”也。然以陽居陰,以謙為本,雖處危懼,終獲其志,故“終吉”也。王氏宗傳曰:《經》曰“四多懼”,處多懼之地,而復以恐懼自處,所謂愬愬也。四處三陽之後,故亦曰“履虎尾”。無忘其愬愬之戒,故曰“終吉”,在卦德曰“履虎尾,不咥人,亨”,其九四之謂乎?
「集說」引王弼說:九四逼近至尊之位,以陽爻承接陽爻,處在疑懼最多的地方,所以說「履虎尾,愬愬」(底本「故口」當作「故曰」)。不過它以陽爻居陰位,以謙遜為根本,雖然身處危懼,終究實現了自己的心志,所以「終吉」。引王宗傳說:《繫辭傳》講「四多懼」;處在多懼的位置,又能以恐懼的態度自處,這就是所謂「愬愬」。九四處在三個陽爻的後面,所以也說「履虎尾」;不忘「愬愬」這一告誡,所以說「終吉」。就卦德說的「履虎尾,不咥人,亨」,講的大概就是九四這樣的人吧。
《朱子語類》云:履三爻正是躡它虎尾處,四上躡五,亦為虎尾之象。胡氏炳文曰:《本義》於三之“履虎尾”,曰不中不正以履乾,是以乾為虎而三在其後也。於四之“履虎尾”,則曰亦以不中不正履九五之剛,是以九五為虎,而四在其後也。三四皆不中正,而佔有不同者,“三多凶”,以柔居剛,其凶也宜。“四多懼”,以剛居柔,所以“終吉”。
《朱子語類》說:《履》卦六三正是踩著人家虎尾的地方;九四向上踩著九五,也算是虎尾的象。引胡炳文說:《本義》解六三的「履虎尾」,說它不中不正而去踩乾,那是以乾為虎而六三在虎後;解九四的「履虎尾」,則說它同樣不中不正而踩著九五的剛強,那是以九五為虎而九四在虎後。三、四兩爻都不中正,占斷卻不相同:《繫辭傳》講「三多凶」,六三以陰柔居陽剛之位,它得凶是應該的;講「四多懼」,九四以陽剛居陰柔之位,所以能「終吉」。
九五,夬履,貞厲。本義 九五以剛中正履帝位,而下以兌說應之,凡事必行,無所疑礙,故其象為夬決其履,雖使得正,亦危道也,故其占為雖正而危,為戒深矣。
九五爻辭:剛斷地行走,守正也有危險。朱熹《本義》說:九五以剛健中正的資質踩在帝位上,下面又有兌的和悅來響應他,凡事說辦就辦,沒有什麼疑慮阻礙,所以取象為斷然決行;即便所行得正,也仍是危險的路子,因此占斷是雖正而危,其中的告誡很深。
程傳 夬,剛決也。五以陽剛乾體,居至尊之位,任其剛決而行者也。如此則雖得正,猶危厲也。古之聖人,居天下之尊,明足以照,剛足以決,勢足以專。然而未嘗不盡天下之議,雖芻蕘之微必取,乃其所以為聖也,履帝位而光明者也。若自任剛明,決行不顧,雖使得正,亦危道也,可固守乎?有剛明之才,苟專自任,猶為危道,況剛明不足者乎?《易》中云“貞厲”,義各不同,隨卦可見。
程頤《伊川易傳》說:「夬」就是剛斷。九五以陽剛之質、乾健之體,居於至尊之位,是任憑自己剛斷而行的人;這樣一來,即便所行得正,仍舊危險。古代的聖人身處天下最尊的位置,明智足以照察一切,剛斷足以決斷一切,權勢足以獨斷專行;然而他們未嘗不廣泛聽取天下的議論,即便是割草打柴那樣卑微之人的意見也必定採納,這正是他們成其為聖人的地方,也就是踩著帝位而光明磊落。若是自恃剛強明察,一意決行而不顧旁人,縱使所行得正,也是危險的路子,怎麼可以固守不改?有剛強明察的才具,一旦專擅自任,尚且是危險之道,何況剛明還不夠的人呢?《周易》中說「貞厲」的地方,各處意思不同,隨著卦去看就明白了。
集說 項氏安世曰:六三於彖辭為“亨”者,以下卦言之,有和說之德也,於本爻為凶者,資本陰柔,履位不正,宜其凶也。九五於彖辭為不疚者,以上卦言之,有剛健中正之德也。於本爻為厲者,以剛行剛,志在夬決,其理雖正,其事則危也。凡彖多言卦德,凡爻多論爻位。王氏申子曰:《履》之卦義,履剛也。履剛之道,尚柔不尚剛也。五雖中正以履帝位,然以剛居剛,是一於尚剛者也。夬履,謂決於行也。一於任剛,決行而不顧,則於中正之道,豈能無咎乎?若貞固守此,危道也,故曰“貞厲”。
「集說」引項安世說:六三在「彖辭」裡被斷為「亨」,那是就下卦而言,它有和悅的德性;而在本爻斷為凶,那是因為它資質原本陰柔,所居的位置又不正,得凶是應該的。九五在「彖辭」裡被稱為「不疚」,那是就上卦而言,它有剛健中正的德性;而在本爻斷為「厲」,那是因為它以剛行剛,一心要決斷,道理雖然正當,事情卻很危險。大凡「彖辭」多講一卦的德性,爻辭多論各爻的位次。引王申子說:《履》卦的卦義在於踩著剛強;而踩剛之道,崇尚柔順而不崇尚剛強。九五雖然中正而踩上帝位,但以陽爻居陽位,是一味崇尚剛強的。「夬履」就是決然而行;一味任憑剛強、決行而不回顧,對於中正之道,怎麼能沒有過失?若固執地守著這個做法,那是危險之道,所以說「貞厲」。
案 凡《彖傳》中所讚美,則其置辭無凶厲者,何獨此爻不然?蓋履道貴柔。九五以剛居剛,是決於履也。然以其有中正之德,故能常存危厲之心,則雖決於履,而動可無過舉矣。《書》云:心之憂危,若蹈虎尾,此其所以“履帝位”而“不疚”也與。凡《易》中貞厲、有厲,有以常存危懼之心為義者,如《噬嗑》之”貞厲無咎”,《夬》之“其危乃光”是也。然則此之“貞厲”,兌五之“有厲”,當從此例也。
李光地按:凡是《彖傳》裡加以讚美的,措辭就不會帶凶帶厲,為什麼單單這一爻不是這樣?因為踐履之道貴在用柔,九五以剛居剛,是決然而行的;不過因為它具備中正的德性,所以能常存危懼之心,那麼雖然決然而行,舉動也可以沒有過失。《尚書》說心裡的憂懼危惕,就像踩在虎尾上,這正是它能夠「履帝位」而「不疚」的緣故吧。《周易》中凡講「貞厲」「有厲」的,有一類是取常存危懼之心的意思,例如《噬嗑》的「貞厲無咎」、《夬》卦的「其危乃光」就是。那麼這裡的「貞厲」,以及《兌》卦九五的「有厲」,都該照這一類來看。
本義 視履之終,以考其樣,周旋無虧,則得“元言”,占者禍福視其所履而未定也。程傳 上處《履》之終,於其終視其所履行,以考其善惡禍福,若其旋則善且吉也。旋,謂周旋完備,無不至也。人之所履,考視其終,若終始周完無疚,善之至也,是以“元吉”。人之吉凶,繫其所履,善惡之多寡,占凶之小大也。
(此處底本脫去上九爻辭。)朱熹《本義》說:回看一生行履的終局,用來考察它的吉凶徵兆;如果周旋完備沒有虧欠,就得「元吉」(底本「考其樣」當作「考其祥」,「元言」當作「元吉」)。占卦的人禍福如何,要看他所行如何,眼下還未定。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處在《履》卦的終了,就在這終了處回看他一路的行履,據以考察善惡禍福;如果周旋完備,就既善且吉。「旋」是說周旋完備,無所不到。人的行履,要在終了處考察檢視;如果自始至終周全完滿、沒有病痛,就是善到了極處,因此「元吉」。人的吉凶繫於他所行的路,善惡的多少,就決定吉凶的大小(底本「占凶」當作「吉凶」)。
集說 王氏弼曰:禍福之祥,生乎所履。處履之極,履道成矣,故可“視履”而“考樣”也。居極應說,高而下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梁氏寅曰:上,《履》之終也。人之所履,觀之於始,則誠偽未可見,惟觀之於終,然後見也。故視其所履以考其善,若周旋無虧,則其吉大矣。是爻也,豈非動容周旋中禮之至與?
「集說」引王弼說:禍福的徵兆,生於自己所行的路。上九處在《履》卦的極處,踐履之道已經完成,所以可以「視履」而「考祥」。它居於極位而與和悅之體相應,位置雖高卻能俯就下面、知所戒懼,這就是它的「旋」;踐履之道大功告成,所以「元吉」。引梁寅說:上九是《履》卦的終了。人的行履,在開頭處看,誠實與虛偽還看不出來;只有到終了處看,才看得分明。所以回看他所行來考察他的善,如果周旋完備沒有虧欠,那吉就大了。這一爻,豈不正是《孟子》所說舉止周旋無不合於禮的極致嗎?
總論項氏安世曰:一陰一陽之卦,在下者為《復》、《姤》,在上《夬》、《剝》,具義主於消長也。在二五者,陽在二為《師》之將,在五為《比》之主,陰在二為《同人》之君子,在五為《大有》之君子,其義主於得位也。在三四者,陽在三,則以剛行柔為“勞謙”,在四則以剛制柔為“由豫”,陰在三,則以柔行剛為《履》,在四,則以柔制剛為《小畜》,其義主於用事也。大抵用事之爻,在下者為行己之事,在上者為制人之事。
「總論」引項安世說:只有一陰或只有一陽的卦,那一爻在最下的是《復》與《姤》,在最上的是《夬》與《剝》,取義主要在陰陽的消長。那一爻在二、五位的:陽在二位就是《師》卦的主將,在五位就是《比》卦的君主;陰在二位就是《同人》的君子,在五位就是《大有》的君子:取義主要在得位。那一爻在三、四位的:陽在三位,就是以剛行柔而成《謙》卦的「勞謙」;在四位,就是以剛制柔而成《豫》卦的「由豫」;陰在三位,就是以柔行剛而成《履》;在四位,就是以柔制剛而成《小畜》:取義主要在當權任事。大抵任事的那一爻,處在下卦的是修治自身的事,處在上卦的是管束他人的事。
又曰:《履》之六爻,皆以履柔為吉,故九二為“坦坦”,九四為“愬愬終吉”,上九為“其旋元吉”,皆履柔也。六三卦辭本善,終以履剛為凶。初九九五所履皆正,然初僅能“無咎”,五不免於“厲”,皆履剛也。是故初則懼其失初心之正,而教之以保其素。五則懼其恃勢位之正,而教之以謹其決。蓋剛者,喜動而好決,任剛而行者,後多可悔之事也。
他又說:《履》卦六爻都以踩得柔順為吉,所以九二是「坦坦」,九四是「愬愬終吉」,上九是「其旋元吉」,都屬於履柔。六三在卦辭裡本來是好的,最終卻因為履剛而致凶。初九、九五所行都正,然而初九僅僅能夠「無咎」,九五還免不了一個「厲」字,都是因為履剛。所以對初九,是怕它失掉最初那點純正之心,就教它守住本色;對九五,是怕它倚仗地位權勢的正當,就教它謹慎自己的決斷。因為剛強的人喜歡行動、愛作決斷,一味任憑剛強而行,事後多有可悔的事。
泰卦·坤上乾下
程傳《泰序卦》;“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 ”履得其所則舒泰,泰則安矣,《泰》所以次《履》也。為卦坤陰在上,乾陽居下,天地陰陽之氣,相交而和,則萬物生成,故為通泰。
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泰》卦的次第:「踐履而後通泰,通泰然後安定,所以《履》卦之後接《泰》。」踐履得當就舒展通泰,通泰就安定,《泰》卦因此排在《履》卦之後。就卦體說,坤陰在上、乾陽在下,天地陰陽二氣交感調和,萬物就生長成就,所以叫作通泰。
泰,小往大來,吉亨。本義 ”泰”,通也,為卦天地交而二氣通,故為《泰》,正月之卦也。“小”,謂陰。“大”,謂陽。言坤往居外,乾來居內。又自《歸妹》來,則六往居四,九來居三也。占者有剛陽之德,則“吉”而“亨”矣。
卦辭:《泰》,小的去了、大的來了,吉,亨通。朱熹《本義》說:「泰」就是通。就卦體說,天地相交而二氣貫通,所以叫《泰》,它配的是夏曆正月。「小」指陰,「大」指陽;是說坤往上去居於外卦,乾走下來居於內卦。再從「卦變」上說,《泰》自《歸妹》變來,就是六三往上居到第四位、九四下來居到第三位。占卦的人具備剛陽的德性,就「吉」而且「亨」。
程傳 “小”,謂陰。“大”,謂陽。“往”,往之於外也。“來”,來居於內也。陽氣 集說 劉氏牧曰:往來者,以內外卦言之,由內而之外為往,由外而復內為來。蔡氏清曰:卦名曰《泰》,以天地交而二氣通,就造化之本不可相無上取也。卦辭曰“小往大來”,以內君子外小人而言,就淑慝之分上取也。然則《泰》有二乎?曰:一也。但是天地交而二氣通,則決然內陽而外陰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小」指陰,「大」指陽;「往」是往外卦去,「來」是來內卦居。陽氣……(底本此處脫文)。「集說」引劉牧說:所謂往來,是就內外卦來說的,由內到外叫往,由外回內叫來。引蔡清說:卦名叫《泰》,是取天地相交而二氣貫通,從造化本源上彼此不可缺一這一層立說;卦辭說「小往大來」,是就裡面是君子、外面是小人立說,從善惡之分這一層取義。那麼《泰》有兩個意思嗎?答:只有一個。只要天地相交而二氣貫通,就必然是陽在內而陰在外。
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征吉。本義 三陰在下,相連而進,拔茅連茹之象,征行之占也。占者陽剛,則其征吉矣。郭璞《洞林》讀至匯字絕句,下卦放此。
初九爻辭:拔起茅草,根鬚連帶著一同起來,同類相隨,前行得吉。朱熹《本義》說:下面三個陽爻相連著一同上進(底本「三陰在下」當作「三陽在下」),這是拔起茅草而根鬚相連的象,是出行的占辭;占卦的人具備陽剛之德,那麼他前行就吉。晉人郭璞《洞林》讀到「匯」字就斷句,下面《否》卦初六的同一句也照這樣讀。
程傳 初以陽爻居下,是有剛明之才而在下者也。時之否,則君子退而窮處。時既泰,則志在上進也。君子之進,必與其朋類相牽援,如茅之根然,拔其一則牽連而起矣。“茹”,根之相牽連者,故以為象。“匯”,類也。賢者以其類進,同志以行其道,是以“吉”也。君子之進,必以其類,不唯志在相先,樂於與善,實乃相賴以濟。故君子小人,未有能獨立不賴朋類之助者也。自古君子得位,則天下之賢,萃於朝廷,同志協力,以成天下之泰。小人在位,則不肖者並進,然後其黨勝而天下否矣。蓋各從其類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以陽爻居於最下,是有剛強明睿的才具而身在下位的人。時勢閉塞的時候,君子就退避而窮居;時勢既然通泰,心志就在於上進。君子的進用,必定與自己的同類互相牽引援舉,就像茅草的根,拔起一根,別的就牽連著一同起來。「茹」是彼此牽連的根鬚,所以拿它取象;「匯」就是同類。賢者帶著他的同類一同進用,志同道合地推行他們的主張,因此「吉」。君子的進用必定帶著同類,不只是心裡願意讓別人搶先、樂於與人為善,實在是要互相依靠才能成事。所以無論君子小人,沒有能孤立而不倚賴同類之助的。自古君子得位,天下的賢人就薈萃於朝廷,同心協力,成就天下的通泰;小人在位,不肖之徒就一起擠進來,於是他們那一黨佔了上風而天下閉塞:這都是各自跟從自己的同類罷了。
集說 劉氏向曰;賢人在上位,則引其類,而聚之於朝,在下位則思與其類俱進。在上則引其類,在下則推其類。故湯用伊尹,不仁者遠,而眾賢至類相致也。《朱子語類》云:以其匯屬上文,嘗見郭璞《洞林》,亦如此作句,便是那時人已自恁地讀了。蓋拔茅連茹者,物象也,以其匯者,人也。林氏希元曰:《程傳》曰:茹,根之相牽者。以《本義》三陽在下,相連而進推之,乃別茅之根,非本茅之根也。蓋一陽進而二陽與之相連,猶一茅拔而別茅之根與之相連也。
「集說」引劉向說:賢人在上位,就引薦自己的同類,把他們聚到朝廷來;在下位,就想著與自己的同類一同進用。在上就引薦同類,在下就推舉同類。所以商湯任用伊尹,不仁的人就遠遠避開,眾多賢者接踵而至,這就是同類互相招引。《朱子語類》說:把「以其匯」連屬到上文去讀,我曾見郭璞《洞林》也這樣斷句,可見那時候的人已經這麼讀了。因為「拔茅連茹」講的是物象,「以其匯」講的是人。引林希元說:《伊川易傳》講「茹是彼此牽連的根」;按《本義》「三陽在下,相連而進」來推,那指的是另一株茅的根,不是這一株茅自身的根。因為一個陽爻上進,另外兩個陽爻跟著相連,好比拔起一株茅,別的茅根也跟著牽連起來。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本義 九二以剛居柔,在下之中,上有六五之應,主乎《泰》而得中道者也。占者能包容荒穢,而果斷剛決,不遺遐遠,而不暱朋比,則合乎此爻中行之道矣。
九二爻辭:能包容荒穢,敢徒步涉河,不遺漏疏遠的人,不偏私自己的朋黨,這樣便配得上中道而行。朱熹《本義》說:九二以陽爻居陰位,處在下卦的中位,上面有六五與它相應,是主持《泰》的時勢而又能守住中道的人。占卦的人若能包容汙穢,而辦事果斷剛決;不遺漏疏遠的人,而不親暱結黨,那就合於這一爻中道而行的道理了。
程傳 二以陽剛得中,上應於五,五以柔順得中,下應於二。君臣同德,是以剛中之才,為上所專任,故二雖居臣位,主治泰者也,所謂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以陽剛之質而「得中」,向上與六五相應;六五以柔順之質而「得中」,向下與九二相應。君臣德性相同,因此九二憑著剛健守中的才具,得到君上的專一信任;所以九二雖然身居臣位,卻是主持治理通泰之世的人,也就是《彖傳》所說的上下交感而心志相同。
故治泰之道,主二而言。“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四者處泰之道也。人情安肆,則政舒緩而法度廢弛,庶事無節,治之之道,必有包含荒穢之量,則其施為寬裕詳密,敝革事理,而人安之。若無含弘之度,有貧疾之心,則無深遠之慮,有暴擾之患,深敝未去,而近患已生矣,故在“包荒”也。“用馮河”,泰寧之世,人情習於久安,安於守常,惰於固
程頤《伊川易傳》接著講:治理泰通之世的道理,主要就著九二這一爻來說。爻辭「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四句,正是身處泰世應有的四種做法。人情一旦安逸放縱,政令就變得鬆緩,法度隨之廢弛,各種事務都失去節制;要整治這種局面,必須先有容納汙穢荒廢的度量,施政才會寬舒周詳,積弊得以革除,事理得以理順,百姓也就安定了。假如沒有含容宏大的氣度,反倒懷著厭惡疾恨的心思,就不會有深遠的謀慮,只會招來暴急擾民的禍患,深層的弊病還沒除去,眼前的禍患已經生出,所以四句要以「包荒」為先。至於「用馮河」,是說太平安寧的時代,人心習慣了長久的安逸,安於墨守舊規,懶於……底本至此有脫文,程頤這段話未完。
集說 胡氏炳文曰:若有包容而無斷制,非剛柔相濟之中也。必包容荒穢,而又果斷剛決,則合乎中矣。雖不遺遐遠,而或自私於吾之黨類,則易至偏重,非輕重不偏之中也。唯不遺遐遠,而又不暱朋比,是不忘遠又不洩邇,合乎中矣。《本義》兩而字當細玩。
集說引胡炳文說:如果只有包容而沒有裁斷,就不是剛與柔互相調劑的「中」。必須既能包容荒穢,又能果斷剛決,才算合於中。雖然不遺棄疏遠之人,卻又偏私自己的黨羽,就容易失之偏重,也不是輕重不偏的中。只有既不遺棄疏遠的人,又不親暱結黨,這才是既不忘記遠方、又不輕慢近旁,合於中了。朱熹《本義》解這一爻時接連用了兩個「而」字,正當細細體味。
龔氏煥曰:初九“以其匯”,九二則欲其“朋亡”,何也?初九在下之賢,則欲其引類而進,九二大臣,所以進退天下之人才者,故欲亡其朋類。唯亡其朋類則能用天下之賢,若獨私其朋,則天下之賢,有不得進用者矣。此其所以不同也。
集說引龔煥說:泰卦初九講「以其匯」,要連著同類一起前進;到九二卻要「朋亡」,丟開朋黨,這是為什麼?初九是在下位的賢者,所以希望他引進同類一同上進;九二身居大臣之位,是替朝廷進退天下人才的人,所以要他丟開自己的一夥人。只有丟開朋黨,才能任用天下的賢才;若單單偏私自己的同黨,天下的賢者就會有得不到進用的。這就是同一卦裡兩爻取義不同的緣故。
案 此爻以夫子《象傳》觀之。須以“包荒”兩字為主。蓋聖賢之心無棄物,堯舜之道欲並生,非包荒則不足以體天地之心,而盡君師之道矣。然“包荒”,非混而無別之謂,故必斷以行之,明以周之,公以處之,然後用舍舉措無不合於中道。《魯論》所謂寬信敏公者,意蓋相似也。四者以寬為本,故曰居上不寬,吾何以觀之哉!
李光地按:這一爻從孔子《象傳》來看,必須以「包荒」兩個字為主。聖賢心裡沒有被拋棄的人和物,堯舜之道要讓萬物一同生長,不能包容荒穢,就不足以體察天地生生之心,也盡不到為君為師的責任。然而「包荒」並不是混同一片、毫無分別,所以還要用果斷去推行,用明察去周遍,用公心去處置,這樣任用與捨棄、舉動與措置才無不合於中道。《論語》所說的寬、信、敏、公四德,用意大概與此相似。這四者以「寬」為根本,所以孔子說:居上位而不寬厚,我還拿什麼去觀察他呢!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艱貞無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本義 將過乎中,《泰》將極而《否》欲來之時也。“恤”,憂也。“孚”,所期之信也。戒占者艱難守貞,則“無咎”而“有福”。
泰卦九三爻辭說:沒有一直平坦而不轉成傾斜的,沒有一直往去而不回返的;在艱難中守持正固就不會有過錯,不必憂慮自己所期待的信實,在享用祿食上自有福分。朱熹《本義》說:九三將要越過下卦的中位,正是《泰》快到極點而《否》就要到來的時候。「恤」是憂慮,「孚」是所期待的信實。這是告誡占問的人要在艱難中守住貞正,這樣才「沒有過錯」而且「有福」。
程傳 三居泰之中,在諸陽之上,泰之盛也。物理如循環,在下者必升,居上者必降。《泰》久而必《否》,故於《泰》之盛,與陽之將進,而為之戒曰:無常安平而不險陂者,謂無常《泰》也。無常往而不返者,謂陰當復也。平者陂,往者復,則為《否》矣。當知天理之必然,方《泰》之時,不敢安逸,常艱危其思慮,正固其施為,如是則可以“無咎”。處《泰》之道,既能“艱貞”,則可常保其泰,不勞憂恤,得其所求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處在泰卦的中段,又在三個陽爻的最上面,是泰盛到極處的位置。事物之理如同循環,在下的必定上升,在上的必定下降,泰通久了必定轉為否塞。所以在《泰》最盛、陽氣還要繼續上進的時候,聖人給出這樣的告誡:沒有永遠平坦而不傾斜的,是說沒有永久的泰;沒有永遠往去而不回返的,是說陰氣終究要回來。平的變成斜的,去的又回來,那就成了《否》。人應當明白這是天理的必然,正當泰通之時也不敢安逸,常把思慮放在艱難危險上,把行事守得端正堅固,這樣才可以「沒有過錯」。處泰的道理既能做到「艱貞」,就可以長保泰通,不必費心憂慮,也能得到自己所求的。
不失所期為孚。如是,則於其祿食有福益也。祿食,謂福祉。善處《泰》者,其福可長也。蓋德善日積,則福祿日臻,德逾子祿,則雖盛而非滿。自古隆盛,未有不失道而喪敗者也。
程頤接著說:不辜負所期待的,就叫做「孚」。能夠這樣,在自己的俸祿食用上便有福澤增益。祿食就是福祉。善於身處泰世的人,福分可以長久。因為德行善事一天天積累,福祿也就一天天到來;德行超過了祿位,即使地位盛大也不算盈滿。自古以來那些興隆盛大的,沒有一個不是因為失去正道而敗亡的。
集說 項氏安世曰:“無平不陂”,為三陽言之;“無往不復”,為三陰言之。兩言“無”“不”者,明此皆天道之必至,而“有孚”者也。人能知此,則當《泰》之極,不可不
集說引項安世說:「無平不陂」是就下卦三個陽爻說的,「無往不復」是就上卦三個陰爻說的。兩句都用「無……不……」這樣的雙重否定,是要點明這些都是天道必定到來的事,也就是爻辭所說的「有孚」。人能明白這一點,那麼當泰通到極點的時候,就不可不……底本此處有脫文,項氏這段話未完。
徐氏直方曰:小人所以勝君子者,非乘其怠,則攻其隙,艱則無怠之可乘,貞則無隙之可攻,如此則町以“無咎”,可以勿憂其孚矣。或曰:陰陽交運,《否》《泰》相仍,時勢然也,雖“艱貞”,“勿恤”如之何?曰:平陂住復者,天運之不能無;“艱貞”“勿恤”者,人事之所當盡。天人有交勝之理,處其交履其會者,必有變化持守之道,若一諉之天運,以為無預於人事,則聖人之《易》,可無作矣。
集說引徐直方說:小人能勝過君子,不是趁著君子懈怠,就是攻擊君子的漏洞。能處艱難,就沒有懈怠可讓人乘;能守貞正,就沒有漏洞可讓人攻。這樣便可以「沒有過錯」,可以不必憂慮自己所期待的信實了(底本「町以」當作「可以」)。有人問:陰陽交替運行,否與泰相繼而來,本是時勢使然,即使做到「艱貞」「勿恤」又能怎樣?回答說:平地變陡坡、去了又回來,是天運中不能沒有的;「艱貞」「勿恤」,則是人事上應當盡到的。天與人本有互相制勝的道理,身處這種交替關頭、親歷這種時會的人,必定要有隨時應變、堅守自持的辦法。若一味推給天運,以為與人事無關,那麼聖人的《易》就不必作了。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本義 已過乎中,《泰》已極矣,故三陰翩然而下復,不待富而其類從之,不待戒今而信也。其占為有小人合交以害正道,君子所當戒也。陰虛陽實,故凡言不富者,皆陰爻也。
泰卦六四爻辭說:翩翩然輕捷下落,不憑財富就與鄰近的同類一同行動,不須告誡就彼此信從。朱熹《本義》說:六四已經越過上卦的中位,泰到極點了,所以三個陰爻翩然向下回復,不等有財富而同類跟從,不等有誡令而彼此取信(底本「不待戒今」當作「不待戒令」)。這一爻的占斷,是有小人結黨交往來危害正道,君子應當警戒。陰爻虛而陽爻實,所以《易》中凡說「不富」的都是陰爻。
程傳 六四處《泰》之過中,以陰在上,志在下復,上二陰亦志在趨下。“翩翩”,疾飛之貌,四翩翩就下,與其鄰同也。“鄰”,其類也,謂五與上。夫人富而其類從者,為利也,不富而從者,其志同也。三陰皆在下之物,居上乃失其實,其志皆欲下行,故不富而相從,不待戒告而誠意相合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處在泰卦越過中位的地方,以陰爻居於上體,心志在於向下回復;上面兩個陰爻也同樣想往下走。「翩翩」是急飛的樣子,六四翩翩然趨向下方,與它的鄰爻一致。「鄰」就是同類,指六五和上六。人因為富有而有同類跟從,那是為了利;不富有也肯跟從,那是因為心志相同。三個陰爻本都是該處下位的東西,居於上位就失去了它們的實位,心志都想往下走,所以不憑財富而互相跟從,不等告誡而誠意自然契合。
夫陰陽之升降,乃時運之《否》、《泰》,或交或散,理之常也。《泰》既過中,則將變矣,聖人於三,尚云“艱貞”則“有福”,蓋三為將中,知戒則可何,四已過中矣,理必變也,故專言始終反覆之道。五,《泰》之主,則復言處《泰》之義。
程頤接著說:陰陽的升降,就是時運的否與泰,有時交合有時離散,這是常理。泰既已過了中位,就將要轉變了。聖人在九三還說「艱貞」便「有福」,因為九三是將到中位,知道警戒還來得及(底本「知戒則可何」當作「知戒則可矣」);六四已經過了中位,按理必定要變,所以專講始終反覆的道理。六五是泰卦之主,於是又回過頭來講處泰的意義。
集說 沈氏該曰:四處上體,在近君之位。三陽既進,樂與賢者共之,志同願得,是以不富以鄰,不戒而孚也。趙氏彥肅曰:從六五下賢,其心休休焉者也。李氏簡曰:陰氣上升,陽氣下降,乃天地之交《泰》也。上以謙虛接乎下,下以剛直事乎上,上下相孚,乃君臣之交泰也,君臣交泰,則天下泰矣。故下三爻皆以剛直事其上,上三爻皆以謙虛接乎下,四當二卦之交,故發此義。
集說引沈該說:六四處在上體,居於接近君位的地方。下卦三個陽爻既已上進,六四樂於與賢者共事,志向相同而心願得償,所以不憑財富就與鄰類同行,不須告誡就彼此取信。集說引趙彥肅說:這是隨從六五禮遇賢人的做法,心胸寬大能容的樣子。集說引李簡說:陰氣上升、陽氣下降,這是天地相交而成泰;在上的以謙虛接納在下的,在下的以剛直事奉在上的,上下互相信任,這是君臣相交而成泰。君臣交泰,天下也就泰通了。所以下卦三爻都以剛直事奉其上,上卦三爻都以謙虛接納其下;六四正當上下兩體交接之處,所以在這一爻發明這層意思。
俞氏琰曰:“翩翩”,降以相從之貌。《易》以陰虛為不富,六四陰爻,故曰“不富”。何氏楷曰:此正陰陽交《泰》之爻也。“翩翩”,群飛而下貌。陰虛陽實,凡言不富者皆陰爻。“鄰”,指五上,四能挾其並居之鄰,相從而下者,以三陰皆欲求陽,故不待教戒,而能以之下孚乎陽也。
集說引俞琰說:「翩翩」是下降而互相跟從的樣子。《易》把陰爻的虛看作「不富」,六四是陰爻,所以說「不富」。集說引何楷說:這正是陰陽交泰的一爻。「翩翩」是成群飛落的樣子。陰虛陽實,凡說「不富」的都是陰爻。「鄰」指六五和上六;六四能帶著與它並處的鄰爻一同下行,是因為三個陰爻都想求合於陽,所以不等教導告誡,就能憑此向下取信於陽爻。
案 《傳》義皆以此爻為小人復來,然以《彖傳》“上下交而其志同”觀之,則四五正當君相之位,下交之主,兩爻《象傳》所謂“中心願也”,中以行願也,則正所謂“志同”者也。爻辭“不富”,與《謙》六五同,皆言其謙虛而不自滿足爾。沈氏趙氏以下諸說,義皆可從。
李光地按:《伊川易傳》和《本義》都把這一爻看成小人重新回來,但從《彖傳》「上下交而其志同」來看,六四、六五正當宰輔與君主的位置,是向下交接的主導者。兩爻《象傳》所說的「中心願也」「中以行願也」,正是所謂「志同」。爻辭的「不富」,與《謙》卦六五相同,都不過是說他謙虛而不自滿自足罷了。沈該、趙彥肅以下各家的說法,義理都可以採信。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本義 以陰居尊,為《泰》之主,柔中虛已,下應九二,吉之道也。而“帝乙歸妹”
泰卦六五爻辭說:帝乙嫁出少女,因此獲得福澤,大為吉祥。朱熹《本義》說:六五以陰爻居於尊位,是泰卦之主,柔順守中而虛己待人,向下與九二相「應」,這是吉利之道。至於「帝乙歸妹」……底本此處有脫文,《本義》這段話未完,下面直接接《伊川易傳》。
程傳 史謂湯為天乙,厥後有帝祖乙,亦賢王也。後又有帝乙。《多士》曰:自成湯至於帝乙,罔不明德恤祀。稱“帝乙”者,未知誰是。以爻義觀之,帝乙制王姬下嫁之禮法者也。自古帝女雖皆下嫁,至帝乙然後制為禮法,使降其尊貴,以順從其夫也。六五以陰柔居君位,下應於九二剛明之賢,五能倚任其賢臣而順從之,如帝乙之歸妹然,降其尊而順從於陽,則以之受祉,且元古也。“元吉”,大吉而盡善者也,謂成治《泰》之功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史書稱商湯為天乙,其後有帝祖乙,也是賢明的君王,後來又有帝乙。《尚書·多士》說:從成湯到帝乙,沒有不勉行明德、慎重祭祀的。爻辭所稱的「帝乙」究竟指哪一位,無從確知。就爻義看,帝乙應當是制定王家女兒下嫁禮法的人。自古帝王之女雖然都是下嫁,到帝乙才把它制成禮法,使她們降下自己的尊貴,去順從丈夫。六五以陰柔居於君位,向下應合九二剛健明達的賢臣;六五能倚重任用這位賢臣並順從他,就像帝乙嫁妹一樣,降下尊貴而順從陽剛,因此得到福澤,而且大吉(底本「且元古也」當作「且元吉也」)。「元吉」是大吉而盡善,指成就了治理泰世的功業。
集說 項氏安世曰:帝女,下嫁之札,至湯而備。湯嫁妹之辭曰:無以天子之富而驕諸侯。陰之從陽,女之順夫,天下之義也。往事爾夫,必以禮義。湯稱天乙。或者亦稱帝乙乎?
集說引項安世說:帝王之女下嫁的禮制,到商湯時才完備(底本「下嫁之札」當作「下嫁之禮」)。湯嫁妹時的訓辭說:不要仗著天子的富貴去驕慢諸侯。陰順從陽、女順從夫,是天下通行的義理;去事奉你的丈夫,一定要依著禮義。湯號稱天乙,或許也被稱作帝乙吧?
上六,城復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本義 《泰》極而《否》,“城復于隍”之象。戒占者不可力爭,但可自守,雖得其貞,亦不免於羞吝也。
泰卦上六爻辭說:城牆倒塌回落到城下的乾壕裡,不要出動軍隊,只能從自己的封邑發佈告命,雖然守正也不免有憾。朱熹《本義》說:泰到極點就轉成否,這就是「城復于隍」的象。這是告誡占問的人不可以用力爭奪,只能自我守持;即使守住了貞正,也免不了羞愧憾惜。
程傳 掘隍土積累以成城,如治道積累以《泰》。及《泰》之終,將反於《否》,如城土頹圯,復反於隍也。上,《泰》泰之終,六以小人處之,行將否矣。“勿用師”,君之所以能用其眾者,上下之情通心從也。今《泰》之將終,失《泰》之道,上下之情不通矣。民心離散,不從其上,豈可用也?用之則亂。
程頤《伊川易傳》說:挖取護城壕的土層層堆積而築成城牆,就像治國之道層層積累而成就泰通。等到泰的終了,將要回到否塞,就像城上的土崩塌,又落回壕溝裡一樣。上六是泰的終點,以陰柔小人處在這個位置,眼看就要否塞了。所謂「勿用師」,是因為君主能夠調動眾人,靠的是上下情意相通、人心順從;如今泰將終結,已經失去處泰之道,上下情意不通,民心離散,不肯服從上面,怎麼還能用兵?用了就要生亂。
眾既不可用,方自其親近而告命之,雖使所告命者得其正,亦可羞吝。“邑”,所居,謂親近,大率告命必自近始。凡“貞凶”“貞吝”有二義,有貞固守此則凶吝者,有雖得正亦凶吝者,此不云貞凶而云“貞吝”者,將否而方告命,為可羞吝,否不由於告命也。
程頤接著說:眾人既然不可動用,就只能向自己親近的人發佈告命;即便所告命的內容合於正道,也仍舊可羞可惜。「邑」是自己所居之地,指親近的人;大凡發佈告命,總要從近處開始。凡是「貞凶」「貞吝」這類占辭都有兩層含義:一是固守此道就會招凶致吝,一是雖然得其正也不免凶吝。這裡不說「貞凶」而說「貞吝」,是因為將要否塞了才來發佈告命,只是可羞可惜;否塞本身並不是由告命造成的。
集說 《朱子語類》:問:《泰》卦“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與“城復于隍”。曰:此亦事勢之必然,冶久必亂,亂久必治,天下無久而不變之理。子善遂言天下治亂,皆生於人心,治久則人心放肆,故亂因此生。亂極則人心恐懼,故治由此起。曰:固是生於人心,履其運者,必有變化持守之道可也。案 “貞”者,常也。爻義言當此之時,只可告邑,未可用師。若守常而用師則吝,非以告邑為可吝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泰卦的「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與上六的「城復于隍」該怎麼理解。朱熹說:這也是事勢的必然,治世久了必生亂,亂世久了必轉治,天下沒有長久而不變的道理(底本「冶久必亂」當作「治久必亂」)。門人子善接著說:天下的治亂都生於人心,治世久了人心放縱,亂因此產生;亂到極點人心恐懼,治因此興起。朱熹說:固然是生於人心,但身當那個時運的人,必須有隨時應變、堅守自持的辦法才行。李光地按:「貞」是常的意思。爻義是說在這個時候只可以向本邑發佈告命,還不可以出兵;若墨守常規而動用軍隊就有憾,並不是說告命於邑本身可羞可惜。
總論劉氏定之曰;《泰》取天地交而萬物通,上下交而其志同、故六爻之中,相交之義重。初與四相交,《泰》之始也。故初言“以其匯”,如茅之連茹。四言“以其鄰”,如鳥之連翩,二與五相交,《泰》之中也,故五言人君降其尊貴以任夫臣,二言大臣盡其職任以答夫君。三與上相交,《泰》之終也,故三言平變而為陂,上言城復而於隍。
總論引劉定之說:《泰》卦取義於天地相交而萬物通達、上下相交而心志相同,所以六爻之中,彼此相交的意義最重。六爻按「應與」兩兩相配,恰好是初與四、二與五、三與上這三對。初九與六四相交,是泰的開始,所以初九說「以其匯」,像茅草的根鬚牽連成把;六四說「以其鄰」,像群鳥連翩而下。九二與六五相交,是泰的中段,所以六五講君主降下尊貴去任用大臣,九二講大臣盡到職責去報答君主。九三與上六相交,是泰的終結,所以九三講平地變成陡坡,上六講城牆塌回壕溝。
蓋君子進而小人退,所以致《泰》也。君委任而臣效忠,所以致《泰》也。抑天運之循環,《泰》極而《否》,有必然者,而保泰之意,隱然有不容不恐懼焉,則平陂城隍,其旨嚴哉!
劉定之接著說:君子進用而小人退避,這是招致泰通的原因;君主放手委任而臣子盡忠效力,這也是招致泰通的原因。不過天運循環,泰到極點就轉成否,自有其必然;而保守泰通的用意裡,隱然含著不能不戒懼的成分。這樣看來,「無平不陂」與「城復于隍」兩句爻辭,用意何等嚴峻!
吳氏曰慎曰:初四以氣類言,二體之始也。三上以時運言,二體之終也。二五以主
總論引吳曰慎說:初九與六四是就氣類相同來說的,它們分別是上下兩體的開端;九三與上六是就時運推移來說的,它們分別是上下兩體的終結;九二與六五則是就……底本此處有脫文,吳氏這段話未完,下面直接接《否》卦。
否卦
否.乾上.坤下程傳 《否序卦》:“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夫物理往來,通泰之極則必《否》,《否》所以次《泰》也。為卦天上地下,天地相交,陰陽和暢則為《泰》。天處上,地處下,是天地隔絕,不相交通,所以為《否》也。
《否》卦的卦畫標註是上卦為乾、下卦為坤。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否卦:「泰就是通達,事物不可能永遠通達,所以接下來是否卦。」事理有往有來,通泰到了極點必定轉成否塞,《否》因此排在《泰》之後。就卦象說,天在上、地在下:天地之氣交合、陰陽和順暢達,那是《泰》;如今天居上位、地居下位,天地隔絕,彼此不相往來交通,所以成為《否》。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本義 “否”,閉塞也。七月之卦也,正與《泰》反,故曰“匪人”,謂非人道也。其占不利於君子之正道。蓋乾往居外,坤來居內。又自漸卦而來,則九往居四,六來居三也。或疑之匪人三字衍文,由《比》六三而誤也。《傳》不特解其義,亦可見。
《否》卦卦辭說:否閉的世道不合人道,不利於君子守持正固,大的往外去而小的到裡來。朱熹《本義》說:「否」就是閉塞,它是十二消息卦中屬七月的卦,正好與《泰》相反,所以說「匪人」,指不合人道。它的「占辭」是不利於君子的正道。因為乾往外去而居外卦,坤到裡來而居內卦。若按「卦變」講,此卦又從漸卦變來,是漸卦的九三往上居第四位、六四下來居第三位。也有人懷疑「之匪人」三字是衍文,由《比》卦六三的爻辭誤竄進來;《彖傳》並沒有專門解釋這三個字,也可以看出這一點。
程傳 天地交而萬物生於中,然後三才備,人為最靈,故為萬物之首。凡生天地之中者,皆人道也。天地不交,則不生萬物,是無人道,故曰“匪人”,謂非人道也。消長闔闢,相因而不息,《泰》極則復,《否》極則傾,無常而不變之理,人道豈能無也?既《否》則泰矣。夫上下交通,剛柔和會,君子之道也。否則反是,故“不利君子貞”。君子正道,否塞不行也。“大往小來”,陽往而陰來也。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之象,故為《否》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天地交合,萬物在其中生成,然後天、地、人三才具備;人是其中最有靈性的,所以是萬物之首。凡生在天地之間的,都屬於人道的範圍。天地不交,就生不出萬物,也就沒有人道,所以說「匪人」,指不合人道。消與長、閉與開互相因循而不停息,泰到極點就回復,否到極點就傾覆,天下沒有恆常而不變的道理,人道難道能夠斷絕?否過去了也就轉泰了。上下交通、剛柔和合,是君子之道;否卦正好相反,所以說「不利君子貞」,君子的正道被閉塞而行不通。「大往小來」,是陽往外去而陰到裡來,這是小人之道增長、君子之道消退的象,所以成為《否》。
集說 孔氏穎達曰:“否之匪人”者,言否閉之世,非是人道交通之時,故云匪人。“不利君子貞”者,由小人道長,君子道消,故不利君子為正也。陽氣往而陰氣來,故云“大往小來”。陽主生息,故稱大。陰主消耗,故稱小。
集說引孔穎達說:所謂「否之匪人」,是說否閉的時世不是人道交通的時候,所以稱作匪人。所謂「不利君子貞」,是因為小人之道增長、君子之道消退,所以不利於君子守持正道。陽氣往外去而陰氣到裡來,所以說「大往小來」。陽主管生長滋息,所以稱「大」;陰主管消損耗減,所以稱「小」。
崔氏憬曰:否,不通也。於不通之時,小人道長,故云“匪”人。君子道消,故“不利君子貞”也。呂氏大臨曰:否,閉幕而不交也,“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言否閉之世,非其人者,惡直醜正,不利乎君子之守正。
集說引崔憬說:否就是不通。在不通的時候,小人之道增長,所以說「匪人」;君子之道消退,所以「不利君子貞」。集說引呂大臨說:否是閉塞而彼此不交(底本「閉幕」當作「閉塞」)。「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是說否閉的時世,當權的並不是相稱其位的人,他們厭惡正直、詆譭端正,對君子守持正道不利。
王氏宗傳曰:“匪人”,所謂非君子人也。人非君子,則平時與君子如枘鑿之不相入者,正斯人也。匪人得志,則君子之道,否塞而不行矣。夫正道之在天下。不可以一日無也。今也君子之道,否塞而不得行者,皆“否之匪人”,不利乎貞故也。蓋小人之心,同乎己者則利之,異乎己者則不利也。夫唯彼己之勢,既不相入,故大者往而小者來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匪人」就是所謂不是君子的那種人。人不是君子,那麼平日裡與君子像方榫插圓孔一樣合不到一處的,正是這種人——榫頭與卯眼形狀不合,硬湊也湊不進去。這種人得志,君子之道就閉塞不行了。正道之於天下,一天也不能沒有;如今君子之道閉塞而行不通,都是因為「否之匪人」,對守正不利的緣故。小人的心思是:和自己相同的就讓他得利,和自己相異的就不讓他得利。正因為彼此的勢頭本來就合不來,所以大的往外去而小的到裡來。
喬氏中和曰:君子以正自居,隱見隨時,無人而不自得,何不利之有,亦小人不利於君子之貞耳。於是而君子往小人來而天地《否》矣。由《否》而之《泰》焉,天也。由《泰》而之《否》焉,人也。
集說引喬中和說:君子以正道自處,或隱或顯都隨時而定,處在任何境地都能自得——這句本於《中庸》所說的君子無論進入什麼處境都能安然自處——那還有什麼不利可言?不利的只是小人不利於君子守正罷了。於是君子往外去、小人到裡來,天地也就否塞了。由否走向泰,那是天意;由泰走向否,那是人為。
初六,拔茅茹以其匯,貞吉亨。程傳 《泰》與《否》皆取茅為象者,以群陽群陰同在下,有牽連之象也。《泰》之時,則以同徵為吉。《否》之時,則以同貞為“亨”。始以內小人外君子為《否》之義,復以初六否而在下為君子之道。《易》隨時取義,變動無常。《否》之時,在下者君子也。
否卦初六爻辭說:拔起茅草,根鬚相連地一同帶出,因為它們是同類;守持正固就吉祥亨通。程頤《伊川易傳》說:《泰》與《否》都取茅草為象,是因為一群陽爻或一群陰爻同處在下面,有彼此牽連的象。在泰的時候,以同類一起前進為吉;在否的時候,以同類一起守正為「亨」。先前以內卦是小人、外卦是君子來立《否》的卦義,如今又把初六身處否塞而居下位說成君子之道。《易》隨著時位取義,變動沒有定則;在否的時候,居下位的正是君子。
否之三陰,上皆有應。在否隔之時,隔絕不相通,故無應義。初六能與其類貞固其節,則處否之吉,而其道之亨也。當否而能進者,小人也,君子則伸道免禍而已。君子進退,未嘗不與其類同也。
程頤接著說:否卦的三個陰爻,上面都有相配的陽爻,但在否塞隔絕的時候,彼此斷絕不相通,所以沒有「應與」的意義。初六能與同類一起堅守自己的節操,這就是處在否世的吉,也是他的道能夠亨通。身當否世還能上進的,是小人;君子只是伸張其道、免除禍患而已。君子的進與退,從來沒有不與同類一致的。
集說 王氏弼曰;居《否》之時,動則入邪。三陰同道,皆不可進,故“拔茅茹以類”,“貞”而不諂則“吉亨”。胡氏瑗曰:《否》之初,是小人道長,君子不可用之時也。時既不可用,則必引類而退,守以正遭,不可求進,然後得其占而獲亨也。
集說引王弼說:處在否的時候,一動就落入邪路。三個陰爻同道,都不可以前進,所以說「拔茅茹以類」;能守貞正而不諂媚,就「吉亨」。集說引胡瑗說:否卦的初爻,正是小人之道增長、君子不能被任用的時候。時勢既然不容任用,就必須帶著同類一起退避,守住正道,不可求取進用,這樣才能得到爻辭的占斷而獲得亨通(底本「守以正遭」當作「守以正道」)。
王氏宗傳曰:《否》之初六雖有其應,然當此之時,上下隔絕而不通,故初六無上應之義,唯其以匯守吾正而已。“吉亨”,《泰》之時為然也。初六以其類貞,而亦“吉”且“亨”者,詘身以伸道,故無往而不吉,亦無往而不亨也。“吉”,謂免禍。“亨”,謂伸道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否》的初六雖然上面有相配之爻,但當此之時上下隔絕不通,所以初六並沒有向上相應的意義,只能與同類一起守住自己的正道。「吉亨」本來是泰卦那種時候才有的話;初六與同類一同守正,也照樣「吉」而且「亨」,是因為他屈折自身而伸張其道,所以走到哪裡都吉,走到哪裡都亨。「吉」是指免於禍患,「亨」是指伸張其道。
王氏應麟曰:《泰》之“征吉”,引其類以有為;《否》之“貞吉”,潔其身以有待。案 聖人雖許小人改過,恐無繫以吉亭之辭之理,《程傳》及諸家作君子守道者近是。
集說引王應麟說:《泰》卦初九的「征吉」,是帶著同類去有所作為;《否》卦初六的「貞吉」,是潔身自守以等待時機。李光地按:聖人雖然容許小人改過,卻恐怕沒有給小人繫上「吉亨」這種占辭的道理;《伊川易傳》和其他各家把初六解作君子守道,比較接近本意(底本「吉亭」當作「吉亨」)。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本義 陰柔而中正,小人而能包容、承順乎君子之象,小人之吉道也。故占者小人如是則吉,大人則當安守其否,而後道亭。蓋不可以彼包承於我,而自失其守也。
否卦六二爻辭說:包容而承順在上者,小人吉祥,大人安於否塞其道才亨通。朱熹《本義》說:六二陰柔而又「中正」,是小人卻能包容、承順君子的象,這是小人的吉道。所以占問的人若是小人,這樣做就吉;若是大人,就應當安心守住自己的否塞處境,其後道才亨通(底本「而後道亭」當作「而後道亨」)。不可以因為對方對我包容承順,就自己丟掉操守。
程傳 六二其質則陰柔,其居則中正。以陰柔小人而言,則方否於下,志所包畜者,莊承順乎上,以求濟其否,為身之利,小人之吉也。大人當否,則以道自處,豈肯枉已屈道,承順於上?唯自守其否而已。身之否,乃其道之亨也。或曰上下不交,何所承乎?曰:正則否矣,小人順上之心,未嘗無也。集說 楊氏簡曰:小人者之事其上也,包而不敢露,承而不敢拂,故“吉”。若大大人,則否而“亨”。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的資質是陰柔,所處的位置卻是「中正」。就陰柔小人這一面說,他正在下面受著否塞,心裡所包藏的,是承順上面的人,以求解開自己的否塞、謀得自身的利益,這是小人的吉。大人身當否世,就依著正道自處,哪肯委屈自己、屈折其道去承順上面?只是自守其否罷了。自身否塞,正是他的道亨通。有人問:上下既然不交,還承順什麼?回答說:正因為上下不交才叫否,但小人順從上面的那份心思,從來不會沒有。集說引楊簡說:小人事奉在上者,包藏而不敢顯露,承順而不敢違逆,所以「吉」;至於大人,則是身處否塞而其道「亨」通。
六三,包羞。本義 以陰居陽而不中正,小人志於傷善而未能也,故為”包羞”之象。然以其未發,故無凶咎之戒。程傳 三以陰柔不中不正而居否,又切近於上,非能守道安命,窮斯濫矣,極小人之情狀者也。其所包畜謀慮邪濫無所不至,可羞恥也。
否卦六三爻辭說:包藏著可羞恥的心思。朱熹《本義》說:六三以陰爻居陽位,不合「中正」,是小人有心傷害善類卻還辦不到,所以成為「包羞」的象;但因為還沒有發作出來,所以沒有繫上凶險咎害的告誡。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以陰柔而又不中不正的資質處在否世,又緊挨著上卦,不是能守道安命的人,一旦窮困就要胡作非為,把小人的情狀表現到了極處。他心裡包藏的謀慮邪僻放縱,無所不至,實在可羞可恥。
集說 游氏酢曰:在下體之上,位浸顯矣。當否之世而不去,忍恥冒處,故謂之“包 郭氏雍曰:尸祿素餐,所謂“包羞”者也。孔子曰:邦無道,轂恥也,其六三之謂與?楊氏簡曰:六三德不如六二,而位益高,舍正從邪,有愧於中,故曰“包羞”。是謂君子中之小人,自古此類良多。
集說引游酢說:六三在下體的最上面,地位漸漸顯要了。身當否塞之世卻不肯引退,忍著羞恥硬佔著位子,所以稱之為「包……底本此處有脫文,游氏這段話未完。集說引郭雍說:白占祿位、白吃俸祿而不做事,就是所謂「包羞」。孔子說:國家無道還只知道領俸祿,可恥。這大概說的就是六三吧(底本「轂恥也」當作「谷,恥也」)?集說引楊簡說:六三的德行不如六二,地位卻更高,捨棄正道而跟從邪僻,內心有愧,所以說「包羞」。這就是所謂君子當中的小人,自古以來這一類人很多。
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本義 《否》過中矣,將濟之時也。九四以陽居陰,不極其剛,故其占為“有命五咎”,而疇類三陽,皆獲其福也。“命”,謂天命。
否卦九四爻辭說:秉承天命行事就不會有過錯,同類都能依附於這份福澤。朱熹《本義》說:《否》已經過了中位,是將要濟渡否塞的時候。九四以陽爻居陰位,不把剛強用到極處,所以它的占斷是「有命無咎」,而與它同類的三個陽爻都能獲得這份福(底本「有命五咎」當作「有命無咎」)。「命」指天命。
程傳 四以陽剛健體,居近君之位,是有濟否之才,而得高位者也。足以輔上濟否,然當君道方否之時,處逼近之地,所惡在居功取忌而已,若能使動必出於君命,威柄一歸於上,則“無咎”,而其志行矣。能使孕皆出於君命,則可以濟時之否,其疇類皆附離其福祉。“離”,麗也。君子道行,則與其類同進,以濟天下之否,“疇離祉”也。小人之進,亦以其類同行。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以陽剛而具健體,居於接近君主的位置,是既有濟渡否塞之才、又得到高位的人,足以輔佐君上解開否塞。但正當君道否塞的時候,處在緊逼君位的地方,最怕的就是居功而招來猜忌。若能使一舉一動都出於君主的命令,威權一概歸於君上,就「沒有過錯」,他的志向也就得以施行了。能使凡事都出於君命,就可以濟渡這個時代的否塞,他的同類也都依附上這份福祉(底本「能使孕皆出於君命」當作「能使事皆出於君命」)。「離」就是附麗依附。君子的道得以推行,就與同類一同上進,共同濟渡天下的否塞,這便是「疇離祉」;小人的進用,同樣也是帶著同夥一起走。
集說 項氏安世曰:《泰》九三於“無咎”之下言“有福”,《否》九四於“無咎”之下言“疇離扯”者,二爻當天命之變,正君子補過之時也。《泰》之三,知其將變,能修人事以勝之,使在我者無可咎之事,然後可以勿恤小人之孚,而自食君子之福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泰》卦九三在「無咎」之下講「有福」,《否》卦九四在「無咎」之下講「疇離祉」,是因為這兩爻正當天命轉變之際,也正是君子補救過失的時候(底本「疇離扯」當作「疇離祉」)。《泰》的九三,知道形勢將變,能修治人事去勝過它,使自己這一邊沒有可責咎的事,然後才可以不必憂慮小人的信從,而自己享用君子的福。
《否》之四,因其當變,能修人事以乘之,有可行之時,而無可咎之事,則不獨為一己之利,又足為眾賢之祉也。是二者苟有咎焉,其禍可勝言哉?又曰:《泰》雖極治,以命亂而成《否》,《否》雖極亂,以有命而成《泰》。命者,天之所令,君之所造也。道之廢興,豈非天耶?世之治亂,豈非君耶?胡氏炳文曰:《否》、《泰》之變,皆天也。然《泰》變為《否》易,故於內卦即言之。《否》變為《泰》難,故於外卦始言之。
項安世接著說:《否》的九四,趁著形勢正當轉變,能修治人事去順勢而行,既有可行之時,又沒有可責咎之事,那就不只是一己之利,還足以成為眾多賢者的福祉。這兩爻如果自身有咎,那禍患還能說得盡嗎?他又說:《泰》雖然治到極點,卻因政令昏亂而變成《否》;《否》雖然亂到極點,卻因有天命君命可依而變成《泰》。所謂「命」,是上天所命令、君主所造就的。道的廢與興,難道不在天嗎?世的治與亂,難道不在君嗎?集說引胡炳文說:否與泰的轉變,都出於天。但泰變成否容易,所以在內卦九三就已經點破;否變成泰艱難,所以到外卦九四才開始講。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繫于苞桑。本義 陽剛中正,以居尊位,能休時之否,大人之事也。故此爻之占,大人遇之則吉,然又當戒懼,如《繫辭傳》所云也。
否卦九五爻辭說:使否塞停息,大人吉祥;心裡常念著「快要亡了,快要亡了」,才能像繫在叢生的桑根上那樣牢固。朱熹《本義》說:九五陽剛而「中正」,居於尊位,能使當時的否塞停息,這是大人的事業。所以這一爻的占斷是:大人遇上它就吉;然而還應當戒慎恐懼,正如《繫辭傳》所說的那樣。
程傳 五以陽剛中正之德居尊位,故能休息天下之否,“大人”之“吉”也。大人當位,能以其道休息天下之否,以循致於泰。猶未離於否也,故有“其亡”之戒。《否》既休息,漸將反《泰》,不可便為安肆,當深慮遠戒,常虞否之復來,曰“其亡”矣,“其亡”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以陽剛中正之德居於尊位,所以能止息天下的否塞,這就是「大人」的「吉」。大人在位,能用他的道止息天下的否塞,一步步引向泰通;但此時還沒有脫離否,所以有「其亡」的告誡。否既然已經止息,漸漸要轉回泰,卻不可以就此安逸放縱,應當深謀遠慮、時時警戒,常常擔心否塞再來,口中念著「快要亡了」「快要亡了」。
其“繫于苞桑”,謂為安固之道,如維繫於“苞桑”也。“桑”之為物,其根深固。“苞”,謂叢生者,其固尤甚。聖人之戒深矣。漢王允、唐李德裕不知此戒,所以致禍敗也。《繫辭》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
程頤接著說:所謂「繫于苞桑」,是說要經營出安穩牢固的局面,就像拴繫在叢生的桑根上一樣。桑這種樹,根扎得深而牢;「苞」是指叢生的,那就格外牢固。聖人的告誡用意深遠。漢代的王允、唐代的李德裕不懂得這層告誡,所以招致禍敗。《繫辭傳》說:「招致危亡的,正是自以為其位安穩的人;招致滅亡的,正是自以為其存可保的人;招致禍亂的,正是自以為已經治好的人。所以君子在安定時不忘危險,在生存時不忘滅亡,在治世時不忘禍亂,因此自身安穩而國家可保。」
集說 《朱子語類》:問:九五“其亡其亡,繫于苞桑”如何?曰:有戒懼危亡之心,則便有苞桑繫固之象。蓋能戒懼危亡,則如係于苞桑,堅固不拔矣。如此說,則象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九五「其亡其亡,繫于苞桑」該怎麼講。朱熹說:心裡存著戒懼危亡的念頭,就自然有繫在苞桑上那樣牢固的象;能夠戒懼危亡,就像繫在叢生桑根上,堅固而拔不動。照這樣講,那麼象……底本此處有脫文,朱子這段話未完,下面直接接上九爻辭。
上九,傾否,先否後喜。本義 以陽剛居否極,能傾時之否者也,其占為“先否後喜”。程傳 上九否之終也,物理極而必,反,故《泰》極則《否》,《否》極則《泰》。上九《否》既極矣,故否道傾覆而變也。先極否也,後傾喜也。《否》傾則《泰》矣,“後喜”也。
否卦上九爻辭說:傾覆否塞,先是否塞而後有喜。朱熹《本義》說:上九以陽剛居於否的極處,是能傾覆當時否塞的人,它的占斷是「先否後喜」。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是否的終點,事理到了極處必定反轉,所以泰到極點就成否,否到極點就成泰。上九時否已到極點,所以否的局面傾覆而轉變。先前是否到極處,後來是傾覆而生喜。否被傾覆就成了泰,這便是「後喜」。
集說 孔氏穎達曰:處《否》之極,否道已終,能傾毀其否,故曰“傾否”也。否道未傾之時,是“先否”。已傾之後,其事得通,故曰後有喜也。王氏宗傳曰:言傾否而不言否傾,人力居多焉。
集說引孔穎達說:上九處在否的極處,否的一段路已經走完,能夠傾壞這個否局,所以說「傾否」。否局還沒有傾覆的時候,就是「先否」;已經傾覆之後,事情得以通達,所以說後來有喜。集說引王宗傳說:爻辭說的是「傾否」而不是「否傾」,可見其中人為的力量佔了大半。
胡氏炳文曰:以陰柔處《泰》之終,故不能保《泰》,而《泰》復為《否》。以陽剛處否之終,故卒能傾否,而否復為《泰》。《否》、《泰》反覆,天乎?人也。何氏楷曰:“先否後喜”,即先天下而憂、後天下而樂之意,正與“其亡其亡”之君心相似。
集說引胡炳文說:泰卦上六以陰柔處在泰的終點,所以保不住泰,泰又轉回否;否卦上九以陽剛處在否的終點,所以終究能傾覆否,否又轉回泰。否與泰這樣反覆,究竟是天意,還是人為呢?集說引何楷說:「先否後喜」就是范仲淹《岳陽樓記》所說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意思,憂在眾人之前而樂在眾人之後,正與九五「其亡其亡」那種君主的心思相似。
同人卦
同人.乾上.離下程傳 《同人序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夫天地不交則為《否》,上下相同則為《同人》。與《否》義相反,故相次。又世之方否,必與人同力乃能濟,《同人》所以次《否》也。
《同人》卦的卦畫標註是上卦為乾、下卦為離。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同人卦:「事物不可能永遠否塞,所以接下來是同人卦。」天地不交就成《否》,上下彼此相同就成《同人》,與《否》的意義正好相反,所以兩卦相接。再者,世道正當否塞的時候,必須與人同心協力才能濟渡過去,《同人》因此排在《否》之後。
為卦乾上離下,以二象言之,天在上者也,火之性炎上,與天同也,故為同人。以二體言之,五居正位,為乾之主,二為離之主,二爻以中正相應,上下相同,《同人》之義也。又卦唯一陰,眾陽所欲同,亦《同人》之義也。它卦固有一陰者,在《同人》之時,而二五相應,天火相同,故其義大。
程頤接著說:此卦乾在上、離在下。就上下兩個卦象說,天本來在上面,火的性質是向上燃燒,與天同一趨向,所以成為同人。就上下兩體說,九五居於正位,是乾卦的主爻,六二是離卦的主爻,這兩爻以「中正」互相「應與」,上下彼此相同,這就是《同人》的意義。又,全卦只有一個陰爻,眾多陽爻都想與它相同,這也是《同人》的意義。別的卦固然也有隻含一個陰爻的,但在同人這個時位上,二與五相應,天與火同趨,所以它的意義格外重大。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本義 離,亦三畫卦之名。一陰麗於二陽之間,故其德為麗,為文明,其象為火,為日,為電。《同人》,與人同也。以離遇乾,火上同於天。六二得位得中,而上應九五,又卦唯一陰,而五陽同與之,故為《同人》。“于野”,謂曠遠而無私也,有亨道矣。以健而行,故能涉川。為卦內文明而外剛健,六二中正而有應,則君子之道也。占者能如是則“亨”,而又可涉險,然必其所同合於君子之道,乃為“利”也。
《同人》卦卦辭說:在曠遠的郊野與人相同,亨通,利於渡過大河,利於君子守持正固。朱熹《本義》說:離,也是三畫經卦的名稱。一個陰爻附麗在兩個陽爻之間,所以它的德性是附麗、是文明,它的物象是火、是日、是電。《同人》就是與人相同。以離遇乾,是火向上與天同趨。六二既「當位」又居中,向上與九五相「應」;再加上全卦只有一個陰爻,五個陽爻都來與它相同,所以稱為《同人》。「于野」是說曠遠而沒有偏私,這就有亨通之道了。憑著剛健而行,所以能渡大河。此卦內卦文明而外卦剛健,六二中正而有相應之爻,這就是君子之道。占問的人能像這樣便「亨」,而且可以涉險;不過必須他所認同的合乎君子之道,才算是「利」。
程傳 “野”,謂曠野,取遠與外之義。夫《同人》者,以天下大同之道,則聖賢大公之心也。常人之同者,以其私意所合,乃暱比之情耳。故必於野,謂不以暱近情之所私,而於郊野曠遠之地,既不繫所私,乃至公大同之道,無遠不同也,其亨可知。能與天下大同,是天下皆同之也。天下皆同,何險阻之不可濟?何艱危之不可亨?故利涉
程頤《伊川易傳》說:「野」指曠野,取的是遙遠而在外的意思。所謂《同人》,是用天下大同的道理去與人相同,那是聖賢至公無私的胸懷。普通人所講的相同,只是按私意湊合,不過是親暱結黨的情分罷了。所以一定要說「于野」,就是不憑親近私情去認同,而是在郊野曠遠的地方與人相同;既然不牽繫於私,那就是至公大同之道,再遠的人也沒有不能相同的,它的亨通可想而知。能與天下大同,也就是天下都來與他相同;天下都來相同,還有什麼險阻不能渡過?還有什麼艱危不能通達?所以「利涉大川」……底本此處有脫文,程氏這段話未完。
集說 孔氏穎達曰:《同人》,謂和同於人。“野”,是廣遠之處。借其野名,喻其廣遠,言和同於人,必須寬廣無所不同,用心無私,乃得亨通,故云“同人于野亨”。與人同心,足以涉難,故曰:“利涉大川。”與人和同,易涉邪僻,故“利君於貞”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同人》是說與人和洽相同。「野」是廣大遙遠的地方,借用郊野這個名目來比喻其廣遠。這是說與人和同,必須寬廣到沒有什麼人不能相同,用心不存私意,才能得到亨通,所以說「同人于野亨」。與人同心,足以渡過危難,所以說「利涉大川」。與人和同,又容易走上邪僻的路子,所以說「利君子貞」(底本「利君於貞」當作「利君子貞」)。
胡氏炳文曰:“同人于野”,其同也大;“利君子貞”,其同也正。與人大同,亨道也,雖大川可涉。然有所同者大,而不出於正者,故又當以正為本。蔡氏清曰:大人之道,豈必人人而求與之同哉?亦唯以正而已。正也者,人心之公理也,不期同而自無不同者也。若我既得其正,而彼或不我同,則彼之悖矣,吾何計哉?然同我者已億萬:而不同者僅一二,亦不害其為大同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同人于野」,說的是所同之大;「利君子貞」,說的是所同之正。與人大同,本是亨通之道,即使大河也可以渡過;然而也有所同雖大卻不出於正的,所以還應當以正為根本。集說引蔡清說:大人之道,難道非要挨個去求人來認同自己嗎?也不過守著一個「正」字罷了。所謂正,是人心公共的道理,不必刻意求同,自然沒有不同的。假如我已經守住了正,而對方偏不認同我,那是對方悖謬,我又有什麼辦法呢?何況認同我的已有億萬人,不認同的只有一兩個,這也無礙於它仍是大同。
林氏希元曰:《序卦傳》曰:“與人同者,物必歸焉”。“同人于野”,則物無不應,人無不助,而事無不濟,故“亨”。雖大川之險,亦利於涉矣。然必所同者合於君子之正道,乃為“于野”而“亨”且利涉。使不以正,雖所同滿天下,竟是私情之合,不足謂之“于野”,又何以致亨而利涉哉。
集說引林希元說:《序卦傳》講「能與人相同的,眾人必定歸附他」。做到「同人于野」,就沒有什麼不來響應,沒有什麼人不來相助,也沒有什麼事辦不成,所以「亨」;即使大河那樣的險阻,也利於渡過。然而必須所認同的合乎君子的正道,才算是「于野」而且「亨」、可以涉險。假使不依著正道,即便認同他的人遍佈天下,終究只是私情的湊合,不配稱為「于野」,又怎麼能招致亨通而利於渡險呢。
初九,同人于門,無咎。本義 《同人》之初,未有私主,以剛在下,無繫應,可以“無咎”,故其象占如此。程傳 九居《同人》之初,而無繫應,是無偏私,《同人》之公者也,故為出門同人。“出門”,謂在外。在外則無私暱之偏,其同博而公,如此則無過咎也。
同人卦初九爻辭說:出了門就與人相同,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同人的開頭,還沒有偏私的對象;初九以陽剛居下位,沒有相牽繫的「應與」,所以可以「沒有過錯」,因此它的象與占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陽爻居於同人之初,又沒有牽繫的相應之爻,這是沒有偏私、屬於同人中至公的一類,所以取「出門與人相同」為象。「出門」是說身在外面;在外面就沒有私暱的偏袒,他所認同的廣博而公正,這樣便沒有過失咎害。
集說 王氏弼曰:居《同人》之始,為《同人》之首者也。無應於上,心無繫吝,通夫大同,出門皆同,故曰“同人于門”也。出門同人,誰與為咎?王氏應麟曰:《同人》之初曰“出門”,《隨》之初曰“出門”,謹于山門之初。則不苟同,不詭隨。胡氏炳文曰:《同人》與《隨》,皆易溺於私。《隨》必出門而後可以“有功”,《同人》必出門而後可以“無咎”。
集說引王弼說:初九處在同人的開端,是同人的領頭一爻。上面沒有相應之爻,心裡沒有牽掛吝惜,通達於大同之理,一出門便無人不可與同,所以說「同人于門」。出門與人相同,誰還會與他為難而生咎害?集說引王應麟說:《同人》的初爻講「出門」,《隨》卦的初爻也講「出門」,都是在出門這一步上格外謹慎(底本「謹于山門之初」當作「謹於出門之初」),這樣便不會隨便附和,也不會曲意跟從。集說引胡炳文說:《同人》與《隨》兩卦,都容易陷溺在私情裡。《隨》必須出門然後才可以「有功」,《同人》必須出門然後才可以「沒有過錯」。
六二,同人于宗,吝。本義 “宗”,黨也。六二雖中且正,然有應於上,不能大同而繫於私,吝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程傳 二與五為正應,故曰“同人于宗”。“宗”,謂宗黨也。同於所繫應,是有所偏與,在《同人》之道為私狹矣,故可“吝”。二若陽爻,則為剛中之德,乃以中道相同,不為私也。集說 馮氏當可曰:以卦體言之,則有大同之義;以爻義言之,則示阿黨之戒。
同人卦六二爻辭說:只在本宗族裡與人相同,有憾。朱熹《本義》說:「宗」就是黨類。六二雖然既得中又「當位」,但上面有相應之爻,不能廣大地同於眾人而牽繫於私,這是招致憾惜之道,所以它的象與占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與九五是正相「應」的一對,所以說「同人于宗」。「宗」指宗族黨類。只認同自己所牽繫相應的那一個,就是有所偏袒,在同人之道上就顯得私而狹了,所以可「吝」。六二若換成陽爻,那就是剛而得中之德,是以中道與人相同,不算偏私。集說引馮當可說:就整個卦體看,它有大同的意義;就這一爻的爻義看,它給出的是結黨偏私的告誡。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本義 剛而不中,上無正應,欲同於二而非其正,懼九五之見攻,故有此象。
同人卦九三爻辭說:把兵眾埋伏在草莽裡,又登上高高的山岡張望,三年之久不敢發動。朱熹《本義》說:九三剛強卻不居中,上面沒有正相應的爻,想與六二相同卻不合正道,又害怕九五來攻打自己,所以有這樣的象。
程傳 三以陽居剛而不得中,是剛暴之人也。在《同人》之時,志在於同,卦唯一陰,諸陽之志,皆欲同之,三又與之比,然二以中正之道,與五相應,三以剛強居二五之間,欲奪而同之,然理不直,義不勝,故不敢顯發,伏藏兵戎於林莽之中,懷惡而內負不直,故又畏懼。時升高陵以顧望,如此至於三歲之久,終不敢興。此爻深見小人之情狀,然不曰凶者,既不敢發,故未至凶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以陽爻居剛位而又不得中,是個剛強暴戾的人。在同人的時候,人人都想與人相同;全卦只有一個陰爻,眾陽的心思都想與它相同,九三又與它緊鄰。但六二以中正之道與九五相應,九三憑剛強夾在二與五中間,想把六二奪過來據為己有;然而道理不直,義理上占不了上風,所以不敢公開發動,只能把兵眾埋伏在草莽林間。心裡懷著惡念,自知理虧,因此又害怕,時時登上高岡張望。這樣拖到三年之久,終究不敢發動。這一爻把小人的情狀寫得很透,卻不說「凶」,是因為他既然不敢發作,所以還不至於凶。
集說 《朱子語類》:問:“伏戎于莽,升其高陵”如何?曰:只是伏於高陵之草莽中,三歲不敢出。胡氏炳文曰:卦唯三四不言“同人”,三四有爭奪之象,非同者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伏戎于莽,升其高陵」該怎麼講。朱熹說:只是埋伏在高岡的草莽當中,三年不敢出來。集說引胡炳文說:全卦只有九三、九四兩爻不提「同人」二字,因為這兩爻有爭奪的象,並不是與人相同的一類。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本義 剛不中正,又無應與,亦欲同於六二,而為三所隔,故為乘墉以攻之象。然以居柔,故有自反而不克攻之象。占者如是,則是能改過而得吉也。
同人卦九四爻辭說:登上了那道牆,卻終究沒有攻打,吉祥。朱熹《本義》說:九四剛強而不「中正」,又沒有相「應與」的爻,也想與六二相同,卻被九三隔開,所以有登牆進攻的象;但因為它以陽爻居陰柔之位,所以又有反躬自省而沒有真去攻打的象。占問的人像這樣,就是能改過而得吉。
程傳 四剛而不中正,其志欲同二,亦與五為仇者也。”墉”,垣。所以限隔也。四切近於五,如隔墉耳。乘其墉欲攻之,知義不直而不克也,苟能自知義之不直而不攻,則為“吉”也。若肆其邪欲,不能反思義理,妄行攻奪,則其凶大矣。三以剛居剛,故終其強而不能反。四以剛居柔,故有困而能反之義。能反則“吉”矣,畏義而能改,其吉宜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剛強而不中正,心裡想與六二相同,也是與九五結怨的一方。「墉」就是牆垣,是用來阻隔的東西。九四緊挨著九五,中間就像隔著一堵牆。它登上牆頭想去攻打,卻因自知義理上不占理而沒有攻成。如果真能自知義理不直而不去攻,那就是「吉」。若放縱邪念,不肯回頭想想義理,胡亂去攻奪,那凶險就大了。九三以陽爻居剛位,所以一味強橫到底而不能回頭;九四以陽爻居柔位,所以有受困而能回頭的意思。能回頭就「吉」了;因敬畏義理而肯改,得吉是理所當然的。
集說 《朱子語類》:問:《同人》三四皆有爭奪之義。曰:三以剛居剛,便迷而不返;四以剛居柔,便有返底道理。《繫辭》云:“近而不相得則凶”。如初上則各在事外,不相干涉,所以無爭。項氏安世曰:凡爻言不克者,皆陽居陰位。唯其陽,故有訟有攻。唯其陰,故“不克訟”“弗克攻”。《訟》之九二九四,《同人》之九四,皆是物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說同人卦九三、九四都有爭奪的意思。朱熹說:九三以陽爻居剛位,就執迷而不回頭;九四以陽爻居柔位,就有回頭的餘地。《繫辭傳》說「相近而彼此合不來就凶」。像初爻和上爻,各自置身事外,互不相干,所以沒有爭端。集說引項安世說:凡是爻辭講「不克」的,都是陽爻居於陰位。正因為是陽,所以會興訟、會進攻;正因為居陰位,所以「不克訟」「弗克攻」。《訟》卦的九二、九四,《同人》卦的九四,都是同一類。
案 卦名《同人》,而三四兩爻,所以有乖爭之象者,蓋人情同極必異,異極乃復於同,止如治極則亂,亂極乃復於治。此人事分合之端,《易》道循環之理也。卦之內體,自同而異,故“于門”“于宗”,同也。至三而有伏戎之象,則不勝其異矣。外體自異而同,故乘墉而弗克攻,大師而克相遇,漸反其異也。至上而有於郊之象,則復歸於同矣。
李光地按:卦名叫《同人》,而九三、九四兩爻卻出現乖違爭鬥的象,是因為人情相同到極處必生歧異,歧異到極處又回到相同,正如治到極處就生亂,亂到極處又轉回治。這是人事分合的關節,也是《易》道循環的道理。此卦的內體,是由同走向異:所以初九「于門」、六二「于宗」都還是同,到了九三出現埋伏兵眾的象,歧異就壓不住了。外體則是由異回到同:所以九四登牆而終究沒有攻,九五動用大軍而終於相遇,是漸漸把歧異扭轉回來;到了上九出現「于郊」的象,就重新歸於同了。
三四兩爻,正當同而異、異而同之際,故聖人因其爻位爻德以取象。三之所謂敵剛者,敵上也。四之所謂乘墉者,攻初也,蓋既非應則不同,不同則有相敵相攻之象矣。以為爭六二之應,而與九五相敵相攻,似非卦意也。
李光地接著說:九三、九四兩爻,正處在由同轉異、由異轉同的交界,所以聖人依著它們的「爻位」和爻德來取象。九三《象傳》所說的「敵剛」,敵的是上面的九五;九四所說的「乘墉」,攻的是下面的初九。既然彼此不是相「應」的一對,就談不上同;不同,也就有了互相敵對、互相攻擊的象。若把這兩爻解成爭奪六二這個相應之爻、因而與九五敵對攻伐,似乎不合本卦的用意。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程傳 九五同於二,而為三四二陽所隔,五自以義直理勝,故不勝憤抑,至於“號咷”。然邪不勝正,雖為所隔,終必得合,故“後笑’,也。“大師克相遇”,五與二正應,而二陽非理隔奪,必用大師克勝之,乃得相遇也。云“大師”、云“克”者,見二陽之強也。
同人卦九五爻辭說:與人相同,先是放聲痛哭,後來歡笑,動用大軍戰勝對方才得以相遇。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要與六二相同,卻被九三、九四兩個陽爻隔斷。九五自認為義理正直、道理占優,所以憤懣壓抑得受不住,以至於「號咷」痛哭。但邪終究勝不過正,雖然被隔斷,最後必定能會合,所以「後笑」。所謂「大師克相遇」,是說九五與六二本是正相應的一對,那兩個陽爻卻蠻不講理地從中隔斷奪取,非動用大軍戰勝他們不可,然後才能相遇。爻辭說「大師」、說「克」,正見出那兩個陽爻的強橫。
九五君位,而爻不取人君同人之義者,蓋五專以私暱應於二,而失其中正之德,人君當與天下大同,而獨私一人,非君道也。又先隔則號咷,後遇則笑,是私暱之情,非大同之體也。二之在下,尚以同於宗為“吝”,況人君乎?五既於君道無取,故更不言君道,而明二人同心,不可間隔之義。
程頤接著說:九五本是君位,這一爻卻不取君主與天下大同的意思,是因為九五單單以私暱之情去應合六二,失掉了中正之德。君主應當與天下大同,卻偏私一個人,這不是為君之道。再者,先被隔斷就痛哭、後來相遇就歡笑,這是私暱的情緒,不是大同的氣象。六二身在下位,尚且把只同於本宗看作「吝」,何況身居君位的人呢?九五既然在君道上無可取,所以不再講君道,而只發明兩人同心、不可被人隔斷的道理。
《繫辭》云:“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中誠所同,出處語默無不同,天下莫能間也。同者一也,一不可分,分乃二也。一可以通金石,冒水火,無所不能入,故云“其利斷金”。其理至微,故聖人贊之曰:“同心之言,其臭如蘭”,謂其旨意味深長也。
程頤接著引證說:《繫辭傳》講「君子之道,有時出仕有時退處,有時沉默有時進言;兩個人同心,那鋒利足以切斷金屬」。內心的誠意既然相同,那麼出與處、語與默沒有不一致的,天下沒有誰能把他們離間開。所謂「同」就是「一」,一是不可分的,一分就成了二。一可以貫通金石、沖犯水火,沒有什麼地方進不去,所以說「其利斷金」。這個道理極其精微,所以聖人讚歎說「同心之言,其臭如蘭」,是說它的旨趣意味深長。
集說 楊氏萬里曰:師莫大於君心,而兵革為小;克莫難於小人,而敵國為小。胡氏炳文曰:同人九五剛中正而有應,故“先號咷而後笑”,《旅》上九剛不中正而無應,故“先笑後號咷”。
集說引楊萬里說:所謂軍隊,最大的是君主的心志,兵器甲冑反而是小的;所謂戰勝,最難戰勝的是小人,敵國反而是小的。集說引胡炳文說:同人卦九五陽剛中正而有相應之爻,所以「先號咷而後笑」;《旅》卦上九陽剛卻不中正又沒有相應之爻,所以「先笑後號咷」。
吳氏曰慎曰:案《程傳》論九五,非人君大同之道,《本義》不用此意,何也?蓋六二為《同人》之主,著於宗之吝,所以明大同之道也。至五則取其中正而應,故未合而號咷,既遇而笑樂,非以其私也:故《象傳》明其中直,《彖傳》與其中正而應,《本義》謂其義理所同,豈得以私暱病之哉?
集說引吳曰慎說:《伊川易傳》論九五,認為它不是君主大同之道,《本義》不採這個意思,為什麼?因為六二是《同人》的主爻,標出「同於宗」的憾惜,正是用來闡明大同之道的;到九五則取它中正而有相應,所以未能會合時就痛哭,既已相遇便歡笑,並不是出於私情。所以《象傳》點明它「中直」,《彖傳》讚許它中正而相應,《本義》說它所認同的是義理,怎麼能拿私暱去指摘它呢?
案 居尊位而欲下交,居下位而欲獲上,其中必多忌害間隔之者,故此爻之號咷,《鼎》九二之“我仇有疾”,亦論其理如此爾,說《易》者必欲求其爻以實之,則鑿矣。
李光地按:居於尊位而想向下結交,居於下位而想得到上面的信任,中間必定有許多猜忌、傷害、從中阻隔的人。所以這一爻的號咷痛哭,以及《鼎》卦九二說的「我仇有疾」,都只是就道理這樣立論罷了。講《易》的人非要指實某一爻就是那個作梗的人,那就穿鑿了。
上九,同人于郊,無悔。本義 居外無應,物莫與同,然亦可以無悔,故其象占如此,郊在野之內,未至於曠遠,但荒僻無與同耳。程傳 “郊”,在外而遠之地。求同者必相親相與,上九居外而無應,終無與同者也。始有同,則至終或有睽悔,處遠而無與,故雖無同亦無悔。雖欲同之,志不遂,而其終無所悔也。
同人卦上九爻辭說:在城外的近郊與人相同,沒有悔恨。朱熹《本義》說:上九居於卦外而沒有相應之爻,沒有誰來與它相同,然而也可以沒有悔恨,所以它的象與占是這樣。郊在野的裡面,還不算曠遠,只是荒僻而無人與之相同罷了。程頤《伊川易傳》說:「郊」是在外而較遠的地方。求相同的人必定彼此親近、彼此結交,上九處在卦外而沒有相應之爻,終究沒有人與它相同。起初有所認同的,到末了或許反生乖離悔恨;上九處得遠又無人相與,所以雖然無所同,也就沒有悔。雖然它也想與人相同,心志不能實現,但終究沒有什麼可悔的。
集說 楊氏時曰:“同人于野亨”,上九“同人于郊”,止於“無悔”而已,何也?蓋以一卦言之,則於野無暱比之私焉,故“亨”。上九居卦之外而無應,不同乎人,人亦無同之者,則靜而不通乎物也,故“無悔”而已。蔡氏淵曰:國外曰”郊”,郊外曰“野”,雖在卦上,猶未出乎卦也,故止曰“郊”。
集說引楊時說:卦辭講「同人于野」就「亨」,上九講「同人于郊」卻只到「無悔」為止,這是為什麼?就整個卦來說,「于野」沒有一點親暱結黨的私心,所以「亨」;上九處在卦的外面而沒有相應之爻,它不與人相同,別人也沒有來與它相同的,那就是靜守而不與外物相通,所以只能「無悔」罷了。集說引蔡淵說:國都之外叫「郊」,郊之外才叫「野」。上九雖然在卦的最上面,畢竟還沒有出卦,所以只說「郊」。
梁氏寅曰:上無所繫應,而“同人于郊”,則所同者遠,亦無私矣。然猶未能極乎遠,故不能“吉”“亨”,止於“無悔”而已。《象傳》言“志未得”,蓋其所同者未能周於天下,是其志之未遂也。楊氏文煥曰:“同人于野”則“亨”,“于門”則“無咎”,“于宗”則“吝”,“于郊”則“無悔”。“于宗”不若“于門”,“于門”不若“于郊”,“于郊”不若“于野”,六爻有不能盡卦義者,《同人》是也。
集說引梁寅說:上九沒有牽繫相應的爻,卻能「同人于郊」,可見它所認同的對象已經很遠,也算沒有私心了;只是還沒有遠到極處,所以夠不上「吉」「亨」,只到「無悔」為止。《象傳》說它「志未得」,是因為它所認同的還不能遍及天下,心志沒有完全實現。集說引楊文煥說:「同人于野」就「亨」,「于門」就「沒有過錯」,「于宗」就有憾,「于郊」就「無悔」。「于宗」不如「于門」,「于門」不如「于郊」,「于郊」又不如「于野」。有的卦,六爻各自的時位都夠不著卦辭所標舉的境界,這就叫六爻不能把卦義講盡,《同人》正是這樣一卦。
梁氏寅曰:《同人》之道,以大同而不私為善,故卦之諸爻,或比或應,皆為同於所近,無大言者。彖言”同人于野”,則能絕其私與,而廓然大公,此其所以“亨”也。以一卦觀之,由內而至外,初為“同人于門”,至近也;二為“同人于宗”,亦近也;至上而“同人于郊”,則遠矣,然未如野之尤遠也。“同人于野”,豈非超出於家邑之外乎?
集說又引梁寅說:《同人》之道,以廣大相同而不偏私為好,所以卦中各爻,或是相鄰,或是相應,都只是與靠近自己的人相同,沒有一爻稱得上廣大。「彖」即卦辭,卦辭講「同人于野」,才是斷絕了偏私的結交,胸襟廓然大公,這就是它「亨」的緣故。就整卦來看,由內向外:初九是「同人于門」,最近;六二是「同人于宗」,也近;到上九「同人于郊」,就遠了,但還比不上野那樣更遠。所謂「同人于野」,豈不是超出了家門邑里之外?
二為《同人》之主,而不能大同,故其有應者,乃所以為“吝”。初上雖“無咎”、“無悔”,然終不若“于野”之“亨”也。聖人以四海為一家,中國為一人,而情無不孚,恩無不洽者,豈非“同人于野’之意哉!
梁寅接著說:六二是《同人》的主爻,卻不能廣大地與眾人相同,所以它有相應之爻這件事,恰恰成了它的「吝」。初九、上九雖然「沒有過錯」「沒有悔恨」,終究比不上「于野」那樣的「亨」。聖人把四海看成一家,把整個中國看成一人,情意沒有不相通的,恩澤沒有不沾溉的,這不正是「同人于野」的用意嗎!
大有卦
大有.離上.乾下程傳 《大有序卦》:“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夫與人同者,物之所歸也,《大有》所以次《同人》也。為卦火在天上,火之處高,其明及遠,萬物之眾,無不照見,為《大有》之象。又一柔居尊,眾陽並應,居尊執柔,物之所歸也。上下應之,為《大有》之義。《大有》,盛大豐有也。
《大有》卦的卦畫標註是上卦為離、下卦為乾。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大有卦:「能與人相同的,眾物必定歸附他,所以接下來是大有卦。」能與人相同,眾物就歸附於他,《大有》因此排在《同人》之後。就卦象說,火在天上;火處得高,光明照得遠,萬物雖多,沒有照不到的,這就是《大有》的象。再者,一個柔爻居於尊位,眾多陽爻一齊來相應;身居尊位而持守柔順,正是眾物所歸附的,上下都來應合他,這就是《大有》的意義。《大有》,就是盛大豐足地擁有。
大有 元亨。本義 《大有》,所有之大也。離居乾上,火在天上,無所不照。又六五一陰居尊得中,而五陽應之,故為《大有》。乾健離明,居尊應天,有亨之道。占者有其德,則大善而亨也。
《大有》卦卦辭說:大有,大為亨通。朱熹《本義》說:《大有》就是所擁有的廣大。離在乾的上面,火處在天上,沒有照不到的地方;又六五這一個陰爻居於尊位而得中,五個陽爻都來應合它,所以稱為《大有》。乾健而離明,居於尊位而上應天道,自有亨通之道。占問的人具備這樣的德,就能大善而亨通。
程傳 卦之才可以“元亨”也。凡卦德,有卦名自有其義者,如《比》吉、《謙》亨是也;有因其卦義便為訓戒者,如“師貞丈人吉”、”同人于野亨”是也;有以其卦才而言者,“大有元亨”是也。由剛健文明應天時行,故能“元亨”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這一卦的材質可以做到「元亨」。凡是卦德,有的是卦名本身就帶著意義,如《比》卦說吉、《謙》卦說亨;有的是就著卦義順勢給出訓誡,如《師》卦說「貞丈人吉」、《同人》卦說「同人于野亨」;有的則是就卦的材質來講,「大有元亨」正是這一類。由於內卦剛健、外卦文明,上應天道而依時而行,所以能夠「元亨」。
集說 鄭氏汝諧曰:陽為大,陰為小,一陰居尊,而為五陽所歸,所有者大也。大非陰柔所能有也,必沖虛不自滿者能有之。六五明體而虛中,所以為《大有》,所以為“元亨”。若直以大有為富有盛大,則失其義矣。
集說引鄭汝諧說:陽稱為大,陰稱為小;一個陰爻居於尊位,而五個陽爻都歸附它,可見它所擁有的是「大」。這個「大」本不是陰柔自身所能擁有的,必定要虛懷而不自滿的人才守得住。六五處在離明之體而中間虛空,所以成其為《大有》,也所以能「元亨」。若徑直把大有理解成財富多、氣象盛,那就失了本義。
邱氏富國曰:一陰在上卦之中,而五陽宗之,諸爻之有,皆六五之有也,豈不大哉?唯其所有者大、故其亨亦大也。案 《比》以九居五,視《大有》之六五為優矣。然《比》之應之者,五陰也,則
集說引邱富國說:一個陰爻處在上卦的中位,五個陽爻都尊奉它,各爻所擁有的,其實都歸六五所有,這難道還不算大嗎?正因為所擁有的大,所以它的亨通也大。李光地按:《比》卦以陽爻居第五位,比起《大有》的六五似乎更優;然而《比》卦來應合它的是五個陰爻,那就……底本此處有脫文,李氏這段按語未完。
初九,無交害,匪咎,艱則無咎。本義 雖當《大有》之時,然以陽居下,上無繫應,而在事初,未涉乎害者也,何咎之有?然亦必艱以處之則無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大有卦初九爻辭說:沒有與外物交接而生的禍害,本來不是過錯;能以艱難之心自處就不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說:雖然身當《大有》之時,但初九以陽爻居於下位,上面沒有牽繫相應的爻,又處在事情的起頭,還沒有沾上禍害,能有什麼過錯呢?不過也必須以艱難的態度去處置,才能沒有過錯,這是告誡占問的人應當如此。
程傳 九居《大有》之初,未至於盛,處甲無應與,未有驕盈之失,故“無交害”,末涉於害也。大。凡富有鮮不有害,以子貢之賢,未能盡免,況其下者乎?“匪咎,艱則無咎”,言富有本匪有咎也,人因富有自為咎耳。若能享富有而知難處,則自“無咎”也。處富有而不能思艱兢畏,則驕侈之心生矣,所以有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陽爻居於《大有》的初位,還沒有到盛大的地步,處得卑下而又沒有相「應與」的爻,也就沒有驕矜盈滿的毛病,所以說「無交害」,是還沒有沾上禍害(底本此處「處甲」當作「處卑」,「末涉」當作「未涉」,「也。大。」下有脫衍)。大凡富有的人很少不招禍害的,像子貢那樣的賢者尚且不能完全免除,何況不如他的人呢?「匪咎,艱則無咎」,是說富有本身並不是過錯,人是因為富有而自己招出過錯來罷了。若能享有富足而懂得處境之難,自然「沒有過錯」;身處富有卻不肯想到艱難、心懷戒懼,驕縱奢侈的念頭就生出來了,過錯也就隨之而來。
集說 胡氏炳文曰:當《大有》之時,反易有害。初陽在下,未與物接,所以未涉於害也,何咎之有?然以為“匪咎”而以易心處之,反有咎矣。“無交害”,大有之初如此;“艱則無咎”,大有自初至終皆當如此。
集說引胡炳文說:正當《大有》的時候,反倒容易招來禍害。初九是陽爻而在下位,還沒有和外物交接,所以沒有沾上禍害,能有什麼過錯?然而若認定「本來不是過錯」,便用輕忽的心態去應付,反而真會生出過錯。「無交害」,說的是大有之初的情形;「艱則無咎」,則是大有從頭到尾都應當如此。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無咎。本義 剛中在下,得應乎上,為大車以載之象。有所往而如是,可“無咎”矣。占者必有此德,乃應其占也。
大有卦九二爻辭說:用大車裝載重物,有所前往,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九二陽剛而得中,處在下卦,向上又有相「應」的六五,這就是大車裝載的象。有所前往而能如此,便可以「沒有過錯」。占問的人必須具備這樣的德,才配得上這個占斷。
程傳 九以陽剛居二,為六五之君所倚任。剛健則才勝,居柔則謙順,得中則無過,其才如此,所以能勝《大有》之任。如大車之材強壯,能勝載重物也。可以任重行遠,故“有攸往”而“無咎”也。《大有》豐盛之時,有而未極,故以二之才,可“往”而“無咎”。至於盛極,則不可以往矣。集說王氏弼曰:任重而不危。
程頤《伊川易傳》說:陽爻以剛健居第二位,被六五這位君主倚重任用。剛健就才幹足以勝任,居於柔位就謙遜和順,得中位就行事不過分;才具如此,所以擔得起《大有》之世的重任,正如大車的材質強壯,能承載重物。既能負重又能行遠,所以「有所前往」而「沒有過錯」。《大有》正當豐盛之時,擁有而尚未到極點,所以憑九二的才具,可以「往」而「沒有過錯」;等到盛極之後,就不可以再往了。集說引王弼說:擔負重任而不致傾危。
九三,公用亨於天於,小人弗克。本義 “亨”,《春秋傳》作享,謂朝獻也。古者亨通之亨,享獻之享,烹飪之烹,皆作亨字。九三居下之上,公侯之象。剛而得正,上有六五之君,虛中不賢,故為“亨于天子”之象。占者有其德,則其占如是。小人無剛正之德,則雖得此爻,不能當也。
大有卦九三爻辭說:公侯向天子進獻,小人擔當不起(底本「天於」當作「天子」)。朱熹《本義》說:這個「亨」字,《左傳》引作「享」,指諸侯朝覲進獻。古時候亨通的亨、享獻的享、烹飪的烹,都寫作亨字。九三居下卦的最上面,是公侯的象;它剛強而「當位」,上面有六五這位君主虛懷而禮賢下士(底本「虛中不賢」當作「虛中下賢」),所以成為「亨于天子」的象。占問的人具備這樣的德,占斷就是這樣;小人沒有剛正之德,即使占得這一爻,也擔當不起。
程傳 三居下體之上,在下而居人上,諸侯人君之象也。公侯上承天子,天子居天下之尊,“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在下者伺敢專其有。凡土地之富,人民之眾,皆王者之有也,此理之正也。故三當大有之時,居諸侯之位,有其富盛,必有亨通乎天子,謂以其有為天子之有也,乃人臣之常義也。若小人處之,則專其富有以為私,不知公以奉上之道,故曰“小人弗克”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處在下體的最上面,自身在下位卻居於眾人之上,是諸侯國君的象。公侯在上承奉天子,天子處在天下最尊之位,《詩經》所謂「普天之下的土地邊際,無人不是王的臣屬」,在下位的哪敢把所擁有的據為己有(底本「伺敢」當作「何敢」)。凡土地的富饒、人民的眾多,都屬於王者所有,這是正當的道理。所以九三身當大有之時,居於諸侯之位,擁有富足盛大,就必定要向天子進獻通達,也就是把自己所有的當作天子所有,這是為人臣的常規義理。若換成小人處在這個位置,就會獨占富有據為私產,不懂得以公心奉事君上的道理,所以說「小人弗克」。
集說 《朱子語類》云:古文無亨字,亨享烹並通用。如“公用亨于天子”解作亨字便不是。又曰:亨享二字,據《說文》本是一字,故《易》中多互用,如“王用亨于岐山”,亦當為享,如“王用享于帝”之雲也。字畫音韻,是經中淺事,故先儒得其大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古文裡沒有單獨的亨字,亨、享、烹三個字通用。像「公用亨于天子」,若解作亨通的亨就不對了。朱熹又說:亨、享兩個字,據《說文解字》本來就是一個字,所以《易》中多有互用,如《升》卦「王用亨于岐山」,也應當讀作享,就像別處說「王用享于帝」一樣。字形筆畫與音讀,在經學裡屬於淺層的事,所以先儒著眼於大處……底本此處有脫文,朱子這段話未完,下面直接接九四爻辭。
九四,匪其彭,無咎。本義 彭字音義未詳,《程傳》曰盛貌,理或當然。六五柔中之君,九四以剛近之,有僭逼之嫌,然以其處柔也,故有不極其盛之象,而得“無咎”,戒占者宜如是也。
大有卦九四爻辭說:不把自己弄得那樣盛大,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彭字的讀音與意義已經說不清了,《伊川易傳》說它是盛大的樣子,道理上或許應當如此。六五是柔順守中的君主,九四以陽剛緊挨著它,有僭越逼上的嫌疑;但因為它居於陰柔之位,所以有不把盛勢用到極處的象,因而得以「沒有過錯」,這是告誡占問的人應當如此。
程傳 九四居大有之時,已過中矣,是《大有》之盛者也,過盛則凶咎所由生也,故處之之道,“匪其彭”則得“無咎”,謂能謙損,不處其太盛則得“無咎”也。四近君之高位,苟處太盛則致凶咎。彭,盛多之貌。《詩載驅》云:“汶水湯湯,行人彭彭,”行人盛多之狀。《雅大明》云:“駟騵彭彭,”言武王戎馬之盛也。集說 沈氏該曰:以剛處柔,謙以自居,而懼以戒其盛,得明哲保身之義,故“無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身處大有之時,已經越過中位,是《大有》裡的盛大者;過於盛大,正是凶險咎害產生的由頭。所以處這一位的辦法,是「匪其彭」便能「沒有過錯」,也就是能謙退自損,不把自己擺在太盛的位置上,就沒有過錯。九四是接近君主的高位,若居於太盛,就會招來凶咎。彭,是盛多的樣子。《詩經·齊風·載驅》說「汶水浩蕩,行人彭彭」,形容行人眾多;《大雅·大明》說「四匹赤身白腹的馬彭彭而馳」,形容周武王兵馬之盛。集說引沈該說:九四以陽剛居陰柔之位,用謙遜自處,又心存戒懼來節制自己的盛勢,深合明哲保身的義理,所以「沒有過錯」。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本義 《大有》之世,柔順而中,以處尊位,虛己以應九二之賢,而上下歸之,是其孚信之交也。然君道貴剛,太柔則廢,當以威濟之則吉,故其象占如此,亦戒辭也。
大有卦六五爻辭說:他的誠信與人交相感通,又不失威嚴,吉祥。朱熹《本義》說:在《大有》的時代,六五柔順而得中,居於尊位,虛己待人而與九二的賢才相「應」,上下都來歸附,這就是誠信互相交通。不過為君之道以剛為貴,太柔就會政事廢弛,應當用威嚴來調劑才吉,所以它的象與占是這樣,這同時也是一句告誡。
程傳 六五當《大有》之時居君位,虛中為孚信之象。人君執柔守中,而以孚信接於下,則下亦盡其信誠以事於上。上下孚信相交也。以柔居尊位,當《大有》之時,人心安易,若專尚柔順,則陵慢生矣,故必“威如”則“吉”。“威如”,有威嚴之謂也。既以柔和孚信接於下,眾志說從,又有威嚴使之有畏,善處有者也,吉可知矣。集說 俞氏琰曰:既有誠信以接下而人信之,又有威嚴以自重而人畏之,為《大有》之君,而剛柔得宜如此,故“吉”。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身當《大有》之時而居君位,中間虛空,正是誠信的象。君主持守柔順、堅守中道,用誠信接待下面的人,下面的人也就竭盡信實誠意來事奉上面,這便是上下誠信互相交通。以柔爻居尊位,又逢大有之時,人心安逸鬆懈,若一味崇尚柔順,欺凌怠慢就產生了,所以必須「威如」才「吉」。「威如」,就是有威嚴的意思。既用柔和誠信接待下面,眾人心悅誠服地跟從,又有威嚴使他們心存畏懼,這是善於守住所有的人,其吉可想而知。集說引俞琰說:既有誠信來接待下面,使人信服他;又有威嚴來自重,使人敬畏他。身為《大有》之世的君主,剛與柔配合得這樣得當,所以「吉」。
上九,自天祜之,吉無不利。本義 《大有》之世,以剛居上,而能下從六五,是能履信思順而尚賢也。滿而不溢,故其占如此。
大有卦上九爻辭說:從上天降下佑助,吉祥,沒有什麼不利。朱熹《本義》說:在《大有》的時代,上九以陽剛居於最上,卻能向下順從六五,這就是能踐行信實、心存柔順而又尊崇賢者。雖然滿盈卻不外溢,所以它的占斷是這樣。
程傳 上九在卦之終,居五位之地,是《大有》之極,而不居其有者也。處離之上,明之極也。唯至明所以不居其有,不至於過極也。有極而不處,則無盈滿之災,能順乎理者也。五之孚信而履其上,為蹈履誠信之義。五有文明之德,上能降志以應之,為尚賢崇善之義。其處如此,合道之至也,自當享其福慶,“自天祐之”。行順乎天而獲天祐,故所往皆“吉”,無所不利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在一卦的終點,位置又在五位之上,是《大有》到了極處,卻不把所有據為己有的人。它處在離卦的最上面,是明到極處;正因為極其明智,所以不據有其所有,不至於走到過頭。擁有到極點而不自居,就沒有盈滿招災的禍患,這是能順應事理的人。六五誠信在下,上九踩在它上面,這就是踐履誠信的意思;六五有文明之德,上九能屈己降志去應合它,這就是尊崇賢者、推重善德的意思。他這樣自處,是合於道的極致,自然應當享受福慶,所以說「自天祐之」。行事順應天道而得到上天保佑,所以所往都「吉」,沒有什麼不利。
集說 郭氏雍曰:《繫辭》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六五之君實盡此,而言於上九者,蓋言《大有》之吉,以此終也。故《象》曰“大有上吉”,則知此吉《大有》之吉也,非止上九之言也。
集說引郭雍說:《繫辭傳》講:「祐就是幫助。上天所幫助的是順,人所幫助的是信;踐行信實而心裡想著順,又能尊崇賢者。」真正做到這幾條的其實是六五這位君主,卻把話說在上九,是因為要講《大有》之世的吉,就用這一句作結。所以《象傳》說「大有上吉」,可見這個吉是整個《大有》的吉,並不只是就上九一爻而言。
鄭氏汝諧曰:“履信”思順,又以“尚賢”,蓋言五也。五“厥孚交如”,“履信”也。居尊用柔,思順也。上九在上,“尚賢”也。五獲天之祐,“吉無不利”,由其有是也。言五而繫之上,何也?五成卦之主,上其終也。五之德宜獲是福,於終可驗也。《易》
集說引鄭汝諧說:「履信」「思順」再加上「尚賢」,講的其實都是六五。六五「厥孚交如」,就是「履信」;居尊位而用柔道,就是「思順」;上九在它上面而它能尊奉之,就是「尚賢」。六五得到上天保佑,「吉無不利」,正因為具備這三條。那麼為什麼講的是六五,卻把這話繫在上九?因為六五是成卦的主爻,上九是全卦的終結;六五的德本該得到這份福,到終結處才看得出來。《易》……底本此處有脫文,鄭氏這段話未完。
王氏宗傳曰:六五以一柔有五剛,上九獨在五上,五能尚之,《繫辭傳》所謂“又以尚賢”,則上九是也。祐之自天,“吉無不利”,謂《大有》至此,愈有隆而無替也。然則當《大有》之極,莫大於得天。而所以得天,又莫大於尚賢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六五以一個柔爻擁有五個剛爻,其中只有上九處在六五之上,而六五能尊崇它,《繫辭傳》所說的「又以尚賢」,指的就是上九。佑助來自上天,「吉無不利」,是說《大有》到這一步,只會愈加隆盛而不會衰替。這樣看來,身處《大有》的極處,最要緊的莫過於得到上天的佑助;而得到上天佑助的途徑,又莫過於尊崇賢者。
胡氏炳文曰:《小畜》上九,畜之終也。其占曰“厲”曰“凶”,承六四言也。《大有》上九,有之終也。其占“吉無不利”,承六五言也,《小畜》一陰畜眾陽,故其終也如彼。《大有》一陰有眾陽,故其終也如此。君臣大分,豈不明哉?蓋五之“厥孚”,“履信”也,柔中思順也;尚上九之一陽,“尚賢”也。所以其終也,“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小畜》的上九,是畜止到了終點,它的占辭說「厲」說「凶」,是承接六四來講的;《大有》的上九,是擁有到了終點,它的占辭說「吉無不利」,是承接六五來講的。《小畜》是一個陰爻畜止眾陽,所以它的結局是那樣;《大有》是一個陰爻擁有眾陽,所以它的結局是這樣。君與臣的大分際,豈不清清楚楚?六五的「厥孚」,就是「履信」;柔順守中,就是「思順」;尊崇上九這一個陽爻,就是「尚賢」。所以它的終局才是「自天祐之,吉無不利」。
案 《傳》義皆以“履信”思順“尚賢”為上九之事,然《易》中以上爻終五爻之義者甚多,如《師》之“大君有命”,《離》之“王用出征”,《解》之“公用射隼”,皆非以上爻為王公也。《蒙》五爻而終其義爾,郭氏、鄭氏、王氏之說,皆與卦意、爻義合,胡氏最為恪守《本義》者,於此獨從郭氏諸說,則亦未允於心故也。
李光地按:《伊川易傳》和《本義》都把「履信」「思順」「尚賢」當作上九自身的事,然而《易》中用上爻來收結五爻之義的例子很多,如《師》卦上六說「大君有命」,《離》卦上九說「王用出征」,《解》卦上六說「公用射隼」,都不是把上爻本身當成王公。《蒙》卦同樣是承著五爻的意思把卦義收結罷了。郭雍、鄭汝諧、王宗傳的說法,都與卦意、爻義相合;胡炳文本是最恪守《本義》的人,在這一處卻偏偏採郭雍等人的說法,可見他心裡對舊解也不能安。
謙卦
謙.坤上.艮下程傳 《謙序卦》:“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其有既大,不可至於盈滿,必在謙損,故《大有》之後,受之以《謙》也。為封坤上艮下,地中有山也。地體卑下,山高大之物,而居地之下,謙之象也。以崇高之德,而處卑之下,謙之義也。
《謙》卦的卦畫標註是上卦為坤、下卦為艮。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謙卦:「擁有大的不可以自滿,所以接下來是謙卦。」所擁有的既然廣大,就不可以到盈滿的地步,必須謙退自損,所以《大有》之後接的是《謙》。就卦體說,坤在上、艮在下,是地中藏著山(底本「為封」當作「為卦」)。地的體質卑下,山是高大之物,卻屈居在地的下面,這就是謙的象;把崇高之德放在卑下的位置上,這就是謙的意義。
謙,亨,君子有終。本義 謙者有而不居之義,止乎內而順乎外,謙之意也。山至高而地至卑,乃屈而止於其下,謙之象也。占者如是,則亨通而有終矣。有終謂先屈而後伸也。
《謙》卦卦辭說:謙,亨通,君子能保持到底。朱熹《本義》說:謙是擁有而不自居的意思;內卦艮為止,外卦坤為順,止於內而順於外,正是謙的用意。山極高而地極卑,山卻屈居停止在地的下面,這就是謙的象。占問的人能這樣,就亨通而且有始有終。「有終」是說先屈而後伸。
程傳 謙有亨之道也,有其德而不居謂之謙。人以謙巽自處,何往而不亨乎?君子有終,君子志存乎說謙巽,達理故樂天而不競,內充故退讓而不矜,安履乎謙,終身不易,自卑而人益尊之,自晦而德益光顯,此所謂“君子有終”也。在小人則有欲必競,有德必伐,雖使勉慕于謙,亦不能安行而固守,不能有終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謙本身就含著亨通之道,有那樣的德卻不自居,就叫謙。人用謙遜卑順來自處,到哪裡會不亨通呢?說「君子有終」,是因為君子心志安放在謙遜卑順上(此句底本文字有訛脫):通達事理,所以樂天知命而不與人爭;內裡充實,所以退讓而不自誇。他安然行在謙道上,終身不改,自處卑下而別人越發尊敬他,自我隱晦而德行越發光顯,這就是所謂「君子有終」。換作小人,有慾望必定去爭,有德行必定誇耀,即便勉強羨慕謙德,也不能安然實行、堅固守住,所以不能有終。
集說 馮氏椅曰:一陽五陰之卦,其立象也,一陽在上下者為《剝》、《復》,象陽氣之消長也;在中者為《師》、《比》,象眾之所歸也;至於三四在二體之際,當六畫之中,故以其自上而退處於下者為《謙》,自下而奮出乎上者為《豫》。此觀畫立象之本指也。
集說引馮椅說:凡一個陽爻、五個陰爻的卦,它們取象的路數是這樣:陽爻在最上或最下的,是《剝》和《復》,象徵陽氣的消退與生長;陽爻在中間第二位或第五位的,是《師》和《比》,象徵眾人所歸附。至於陽爻落在三、四兩位的,正當上下兩體交界、六畫的中段,所以把那個從上面退下來居於下體的叫《謙》(陽在三),把那個從下面奮起沖出到上體的叫《豫》(陽在四)。這就是觀察卦畫來確立卦象的本來意旨。
案 《傳》義釋卦名,皆不取九三之義,實則成卦之由,在於九三,以《豫》卦反觀可見也。夫子《彖傳》所以不舉者,因周公爻辭與彖辭同,則三為成卦之主,其義易見爾。馮氏之說,可相補備。
李光地按:《伊川易傳》和《本義》解釋謙卦卦名,都沒有取九三這一爻的意思;其實此卦之所以成卦,關鍵正在九三,把《豫》卦倒過來對看就明白了。孔子《彖傳》之所以沒有點出這一層,是因為周公所作的九三爻辭與文王的卦辭用語相同,那麼九三就是成卦之主,這層意思本來一看就清楚。馮椅的說法,正可以補足這一點。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本義 以柔處下,謙之至也,君子之行也。以此涉難,何往不濟,故占者如是,則利以涉川也。
謙卦初六爻辭說:謙而又謙的君子,憑這個去渡大河,吉祥。朱熹《本義》說:初六以陰柔處在最下位,是謙到了極處,正是君子的操行。用這樣的態度去渡越危難,到哪裡不能渡過?所以占問的人能像這樣,就利於渡大河。
程傳 初六以柔順處《謙》,又居一卦之下,為自處卑下之至,謙而又謙也,故曰“謙謙”。能如是者,君子也,自處至謙,眾所共與也,雖用涉險難,亦無患害,況居平易乎?何所不吉也?初處謙而以柔居下,得無過於謙乎?曰:柔居下乃其常也,但見其謙之至,故為“謙謙”,未見其失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以柔順的資質處在謙卦,又居於全卦的最下面,是把自己擺得卑下到極點,謙而又謙,所以說「謙謙」。能這樣的人就是君子;自處極其謙下,眾人都樂於親近讚許他,即便用來渡越險難也不會有禍患,何況是處在平易的境地呢?那還有什麼不吉的?有人問:初六本已在謙卦,又以陰柔居於最下位,豈不是謙得過分了?回答說:柔爻居下位本是它的常態,這裡只見出他謙到極處,所以叫「謙謙」,看不出有什麼失當。
集說 苟氏爽曰:初最在下,故曰“謙謙”也。胡氏一桂曰:“涉川”貴於遲重,不貴於急速,用謙謙之道以“涉川”,只是謙退居
集說引荀爽說:初六處在全卦最下面,所以說「謙謙」。集說引胡一桂說:渡大河貴在穩重從容,不貴在急躁求快;用謙而又謙的態度去渡河,也就是謙退自處……底本此處有脫文,胡氏這段話未完。
胡氏炳文曰:《謙》主九三,故三爻辭與卦辭皆稱“君子有終”。初亦曰“君子”,何也?三在下卦之上,“勞”而能“謙”,在上之君子也。初在下卦之下,謙而又謙,在下之君子也。在上者尊而光,在下者卑而不可踰,皆所以為君於之終也。“用涉大川,吉”,雖用以濟患可也,況平居乎?
集說引胡炳文說:《謙》卦以九三為主爻,所以九三的爻辭與卦辭都說「君子有終」。初六也稱「君子」,這是為什麼?九三在下卦的最上面,有功勞而能謙退,是居上位的君子;初六在下卦的最下面,謙而又謙,是居下位的君子。居上位的尊顯而光輝,居下位的卑下而不可逾越,都是君子得以有終的緣由(底本「君於」當作「君子」)。爻辭說「用涉大川,吉」,是說拿它去救濟患難都行,何況是平居無事的日子呢?
六二,鳴謙,貞吉。本義 柔順中正,以謙有聞,正而且吉者也,故其占如此。程傳 二以柔順居中,是為謙德積於中。謙德充積於中,故發於外,見於聲音顏色,故曰“鳴謙”。居中得正,有中正之德也,故云“貞吉”。凡“貞吉”,有為貞且古者,有為得貞則吉者,六二之“貞吉”,所自有也。集說 蘇氏軾曰:雄鳴則雌應,故《易》以陰陽唱和寄之於嗚。《謙》之所以為謙者三,六二其鄰也,上九其配也,故皆和之而鳴于謙。
謙卦六二爻辭說:謙德流露而有聲名,守正吉祥。朱熹《本義》說:六二柔順而「中正」,因為謙遜而有名聲,是既正且吉的一爻,所以它的占斷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以柔順居中位,這是謙德積蓄在內。謙德在內充實積累,自然顯發於外,表現在聲音容色上,所以說「鳴謙」。它居中而又「當位」,具備中正之德,所以說「貞吉」。凡是「貞吉」,有的是本身既正且吉(底本「貞且古」當作「貞且吉」),有的是要守得住正才吉;六二的「貞吉」,是它本身固有的。集說引蘇軾說:雄鳥鳴叫雌鳥就應和,所以《易》把陰陽的唱與和寄託在「鳴」字上(底本「於嗚」當作「於鳴」)。使《謙》成其為謙的是九三,六二是它的近鄰,上六是與它相「應」的配偶,所以兩爻都應和著它而在謙上發聲。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本義 卦唯一陽,居下之上,剛而得正,上下所歸,有功勞而能謙,尤人所難,故“有終”而“吉”。占者如是,則如其應矣。
謙卦九三爻辭說:有功勞而能謙退的君子,能保持到底,吉祥。朱熹《本義》說:全卦只有這一個陽爻,居於下卦的最上面,剛強而「當位」,上下眾爻都歸附它;有功勞還能謙退,這尤其是常人做不到的,所以「有終」而且「吉」。占問的人能像這樣,就會得到與之相稱的結果。
程傳 三以陽剛之德而居下體,為眾陰所宗,履得其位,為下之上,是上為君所任,下為眾所從,有功勞而持謙德者也,故曰”勞謙”。古之人有當之者,周公是也。身當天下之大任,上奉幼弱之主,謙恭自牧,夔夔如畏然,可謂有勞而能謙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以陽剛之德而處在下體,被眾多陰爻尊奉;它所踏的正是相稱的位置,居下卦之上,上面被君主倚任,下面被眾人跟從,是有功勞而又持守謙德的人,所以說「勞謙」。古人中當得起這一爻的,是周公。他一身擔著天下的重任,上面輔佐年幼柔弱的成王,卻謙恭地約束自己,一副戒慎恐懼的樣子,真可以說是有功勞而能謙退了。
既能“勞謙”,又須君子行之“有終”則“吉”。夫樂高喜勝,人之常情,平時能謙,固已鮮矣,況有功勞可尊乎?雖使知謙之善,勉而為之,若矜負之心不忘,則不能常久,欲其有終,不可得也。唯君子安履謙順,乃其常行,故久而不變,乃所謂有終,有終則吉也。九三以剛居正,能終者也。此爻之德最盛,故象辭特重。
程頤接著說:既能做到「勞謙」,還須是君子來實行,能保持到底才「吉」。喜歡高位、愛好勝過別人,是人之常情;平時能謙退的已經很少,何況是有功勞可以自負的人呢?即使明白謙是好事,勉強去做,只要自矜自負的念頭沒有除去,就不能長久,想要有始有終也辦不到。只有君子把謙順安然實行,當作平常的行事,所以久而不變,這才是所謂有終;有終就吉了。九三以陽剛而居正位,是能守到終了的人。這一爻的德最為盛美,所以《象傳》的措辭格外鄭重。
集說 王氏弼曰:處下體之極,履得其位,上下無陽以分其民,眾陰所宗,尊莫先焉。上承下接,“勞謙”匪懈,是以“吉”也。王氏宗傳曰:《謙》之成卦,在此一爻,故卦之德曰“君子有終”,而九三實當之。
集說引王弼說:九三處在下體的頂端,所踏的位置又相稱;上下再沒有別的陽爻來分走歸附它的民眾,眾陰都尊奉它,尊貴沒有超過它的。它向上承奉君主,向下接納眾人,有功勞而謙退,從不懈怠,所以「吉」。集說引王宗傳說:《謙》之所以成卦,就在這一爻,所以此卦的卦德說「君子有終」,而真正當得起這句話的正是九三。
胡氏炳文曰:文王卦辭,曰“謙:亨,君子有終”,周公於三之爻辭,山“吉”代亨字,謙之上加一“勞”字,蓋謙非難,勞而能謙為難,九三之勞,當在上位,而位止於下,所謂勞而能謙者也。《乾》之三以“君子”稱,《坤》之三以“有終”言,《謙》之三兼乾坤之占辭。蓋所謂“勞”者,即乾之“終日乾乾”,而《謙》則又坤之“含章”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文王所作的卦辭是「謙,亨,君子有終」;周公在九三的爻辭裡,用「吉」字替換了「亨」字(底本「山」當作「以」),又在謙字上頭加了一個「勞」字。謙本身不難,有功勞而能謙才難。九三的功勞,本該配得上更高的位子,位置卻只到下卦為止,正是所謂有功勞而能謙退的人。《乾》卦九三以「君子」稱呼,《坤》卦六三以「有終」立言,《謙》卦九三則兼取乾、坤兩卦的占辭。所謂「勞」,就是乾卦九三「整天勤勉不懈」;而謙,又正是坤卦六三「含藏文采」的意思。
吳氏曰慎曰:諸儒皆以“君子有終”為句,然據初六“謙謙君子”,則此爻當“勞謙君子”為句,《象傳》明矣。六四,無不利,強謙。本義 柔而得正,上而能下,其占“無不利”矣。然居九三之上,故戒以更當發揮
集說引吳曰慎說:各家都把「君子有終」斷成一句,但依照初六「謙謙君子」的句式,這一爻應當把「勞謙君子」斷成一句,《象傳》的行文已經說得很清楚。謙卦六四爻辭說:沒有什麼不利,要處處發揮這份謙退(底本「強謙」當作「撝謙」)。朱熹《本義》說:六四柔順而「當位」,身在上體卻能俯就下面,它的占斷是「無不利」;然而它居於九三之上,所以告誡它更應當發揮……底本此處有脫文,《本義》這段話未完。
程傳 四居上體,切近君位,六五之君,又以謙柔自處,九三又有大功德,為上所任,眾所宗,而己居其上,當恭畏以奉謙德之君,卑巽以讓勞謙之臣,動作施為,無所不利於“撝謙”也。“撝”,施布之象,如人手之抽也。動息進退,必施其謙,蓋居多懼之地,又在賢臣之上故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處在上體,緊挨著君位。六五這位君主又以謙柔自處,九三又立有大功大德,被君上倚任、被眾人尊奉,而六四偏偏居在九三之上。它應當恭敬戒懼地奉事那位謙德之君,又要卑遜退讓給那位勞謙之臣;一舉一動、一施一為,沒有不利於「撝謙」的。「撝」是施佈散開的樣子,就像人揮手時手臂的舒展。無論動作還是靜止、前進還是後退,都必定把謙意施布出來,因為它所處的正是多憂懼的位置,又在賢臣的頭上。
集說 梁氏寅曰:六四柔而得正,上而能下,可謂謙矣,“無不利”矣。然處近君之地,在功臣之上,故戒以更當發揮其謙也。世之人臣,固有執柔守正,不與物競者矣。然或暗於事理。辭受失宜,無功而受其祿,無實而處其名,若是者失謙之道矣,不可以不戒也。案 “無不利撝謙”,《本義》作兩句,《程傳》作一句,觀夫子《象傳》,則程說近是。
集說引梁寅說:六四柔順而「當位」,身在上體卻能俯就下面,可以說是謙了,也確實「無不利」。然而它處在接近君主的位置,又在功臣之上,所以告誡它更應當把謙意發揮出來。世上的臣子,固然有持守柔順端正、不與人相爭的;但有的人對事理不明白,該辭的該受的分寸失當,沒有功勞卻領著俸祿,沒有實績卻佔著名位,這樣的人就失掉謙道了,不能不加以告誡。李光地按:「無不利撝謙」一句,《本義》斷成兩句,《伊川易傳》連作一句;參看孔子《象傳》的讀法,程頤的斷法比較接近本意。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本義 以柔居尊,在上而能謙者也,故為不富而能以具鄰之象,蓋從之者眾矣。猶有未服者,則利以征之,而於他事亦無不利。人有是德,則如其占也。
謙卦六五爻辭說:不憑財富就能帶動鄰近的人,利於出兵征伐,沒有什麼不利。朱熹《本義》說:六五以柔爻居尊位,身在上而能謙退,所以有不憑財富卻能帶動鄰類的象(底本「具鄰」當作「其鄰」),因為跟從他的人本來就多。若還有不肯歸服的,那就利於去征討;至於別的事情,也沒有什麼不利。人具備這樣的德,占斷就與此相合。
程傳 富者眾之所歸,唯財為能聚人。五以君位之尊,而執謙順以接於下,眾所歸也,故不富而能有其鄰也。“鄰”,近也。“不富”而得人之親也。為人君而持謙順,天下所歸心也。然君道不可專尚謙柔,必須威武相濟,然後能懷服天下,故“利用”行“侵伐”也。威德並著,然後盡君道之宜,而無所不利也。蓋五之謙柔,當防於過,故發此義。
程頤《伊川易傳》說:富有的人是眾人所歸附的,因為財物能夠聚攏人。六五憑君位的尊貴,卻持守謙順去接待下面的人,眾人自然歸附,所以不憑財富也能擁有他的鄰類。「鄰」就是相近的人。不憑財富而得到人的親附,是因為身為君主而持守謙順,天下都歸心於他。然而為君之道不可以一味崇尚謙柔,必須有威武來調劑,然後才能使天下心悅誠服,所以說「利用侵伐」。威與德並顯,才算盡到為君的分寸,因而沒有什麼不利。六五的謙柔,正應當防它過了頭,所以在這裡發明這層意思。
集說 楊氏萬里曰:五以君上之尊,體謙柔之德,欲然不有其崇高富貴之勢,此一卦謙德之盛也。推不富之心,則其臣鄰翕然,焉往不利哉?“利用侵伐”,姑舉其大者。胡氏炳文曰:謙之一字,自禹征有苗,而伯益發之,六五一爻不言謙,而曰“利用侵伐”,何也?蓋不富者,六五虛中而能謙也;以其鄰者,眾莫不服五之謙也。如此而猶有不服者,則征之固宜。
集說引楊萬里說:六五以君上的尊位,體現謙柔之德,謙退得好像並不佔有那份崇高富貴的權勢,這是全卦謙德最盛的一爻。把這種不恃富的心推行開去,臣屬與鄰近的人無不齊心響應,那到哪裡會不利呢?說「利用侵伐」,不過是舉出其中最大的一件事罷了。集說引胡炳文說:謙這個字,自從大禹征討有苗、伯益進言勸諫時就已揭出。六五這一爻並不提謙字,卻說「利用侵伐」,為什麼?因為所謂「不富」,正是六五虛中而能謙;所謂「以其鄰」,正是眾人無不服膺六五的謙。做到這一步還有不肯歸服的,那麼去征討他本來就是應該的。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本義 謙極有聞,人之所與,故可用行師。然以其質柔而無位,故可以徵己之邑國而已。
謙卦上六爻辭說:謙德流露而有聲名,利於出動軍隊,去征討自己的封邑屬國。朱熹《本義》說:謙到極處而有名聲,是眾人所讚許的,所以可以出動軍隊。不過因為它資質柔弱又沒有實位,所以只能征討自己的邑國罷了。
程傳六以柔處柔順之極,又處《謙》之極,極乎謙者也。以極謙而反居高,未得遂其謙之志,故至發於聲音。又柔處謙之極,亦必見於聲色,故曰“鳴謙”。雖居無位之地,非任天下之事。然人之行己,必須剛柔相濟。上,《謙》之極也,至於太甚,則反為過矣,故利在以剛武自治。“邑國”,己之私有。“行師”,謂用剛武。“征邑國”,謂自治其私。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以陰柔處在柔順的極處,又處在《謙》卦的極處,是謙到了頂點的人。謙到頂點卻反而居於高位,謙退的心志不能完全實現,所以發之於聲音;再者陰柔處在謙的極處,也必然表現在聲音顏色上,所以說「鳴謙」。它雖然處在沒有實位的地方,不擔當天下的政事,然而人立身行事,必須剛柔互相調劑。上六是謙的極點,謙得太過頭,反倒成了偏失,所以有利的做法是用剛武來整治自己。「邑國」是自己的私有領地,「行師」是指動用剛武,「征邑國」就是整治自己的私心私事。
集說 楊氏時曰:君子行有不得,則反求諸己,故曰“利用行師征邑國”也。“邑國”,私於己者也。“征邑國”,自治也。不用剛克而能勝己之私者,未之有也。《朱子語類》:問:《謙》是不與人爭,如何?五上二爻,皆言“利用侵伐”,“利用行師”。曰:老子言大國下小國,則取小國,小國下大國,則取大國。又言抗兵相加,哀者勝矣。大抵謙自是用兵之道,只退處一步耳,如必也臨事而懼,皆是此意。何氏楷曰:所征止於“邑國”,毋敢侵伐,亦《謙》之象。
集說引楊時說:君子做事沒有達到預期,就回過頭來責求自己,所以說「利用行師征邑國」。「邑國」是屬於自己私有的,「征邑國」就是自我整治。不用剛強的手段而能戰勝自己私慾的人,從來沒有過。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謙是不與人爭,怎麼六五、上六兩爻都說「利用侵伐」「利用行師」?朱熹說:老子講大國對小國謙下,就能取得小國;小國對大國謙下,就能見容於大國。又講兩軍對壘,心懷哀矜的一方獲勝。大抵謙本來就是用兵之道,無非是先退讓一步罷了;像孔子說的臨事而知戒懼,都是這個意思。集說引何楷說:所征討的只限於自己的「邑國」,不敢去侵伐別人,這也是《謙》的象。
總論王氏弼曰:夫“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動之所起,興於利者也。故飲食必有訟,訟必有眾起,未有居眾人之所惡,而為動者所害;處不競之地,而為爭者所奪。是以六爻雖有失位無應乘剛,而皆無凶咎悔吝者,以《謙》為主也。謙“尊而光”卑而不可踰,信矣哉!胡氏一桂曰:《謙》一卦,下三爻皆吉而無凶,上三爻皆利而無害,《易》中吉利,罕有若是純全者,《謙》之效固如此。
總論引王弼說:《繫辭傳》講「吉、凶、悔、吝都從動上生出來」。而動的起因,多半興於爭利。所以有飲食就必定生出爭訟,有爭訟就必定引來眾人蜂起。從來沒有誰甘居眾人所厭惡的卑下之地,卻被好動的人所傷害;也沒有誰處在不與人爭的位置,卻被爭奪的人所搶奪。因此謙卦六爻雖然有「失位」的、無「應」的、以柔乘剛的,卻都沒有凶咎悔吝,就因為整卦以謙為主。《彖傳》說謙「尊而光」,居卑而不可逾越,真是可信啊!集說引胡一桂說:《謙》這一卦,下三爻都是吉而無凶,上三爻都是利而無害;《易》中的吉與利,很少有像這樣純粹周全的,謙的功效本來就是如此。
豫卦
豫.震上.坤下程傳 《豫序卦》:“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承二卦之義而為次也。有既大而能謙,則有豫樂也。豫者,安和悅樂之義。為卦震上坤下,順動之象,動而和順,是以《豫》也。九四為動之主,上下群陰所共應也。坤又承之以順,是以動而上下順應,故為和豫之義。以二象言之,雷出於地上,陽始潛閉於地中,及其動而出地,奮發其聲,通暢和豫,故為豫也。
《豫》卦的卦畫標註是上卦為震、下卦為坤。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豫卦:「擁有廣大而又能謙退,必定安樂,所以接下來是豫卦。」這是承接《大有》《謙》兩卦的意思而排定次序。所有既已廣大而又能謙退,就有了安樂。豫,是安寧和順、喜悅快樂的意思。就卦體說,震在上、坤在下,是順而動的象;動得和順,所以叫《豫》。九四是全卦動的主爻,上下各個陰爻都來應合它;坤又以柔順承接在下,因此一動而上下順應,成就了和樂的意義。就上下兩個卦象說,雷從地上發出:陽氣起初潛藏閉鎖在地中,等到它發動而破土而出,奮然發出聲響,暢通和悅,所以稱為豫。
豫,利建侯行師。本義 豫,和樂也,人心和樂,以應其上也。九四一陽,上下應之。其志得行,又以坤遇震為順以動,故其卦為《豫》,而其占利以立君用師也。
《豫》卦卦辭說:豫,利於封建諸侯、出動軍隊。朱熹《本義》說:豫就是和順喜樂,人心和樂,因而響應上面的君長。九四這一個陽爻,上下眾爻都來應合它,它的心志得以推行;又因為下坤遇上震,是順著而動,所以此卦叫《豫》,它的占斷是利於確立君長、動用軍隊。
程傳 豫,順而動也。豫之義,所利在於“建侯”“行師”。夫建侯樹屏,所以共安天下。諸侯和順,則萬民悅服;兵師之興,眾心和悅則順從而有功。故悅豫之道,利於建侯行師也。又上動而下順,諸侯從王,師眾順令之象。君萬邦,聚大眾,非和悅不能使之服從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豫,就是順著而動。豫的意義,所利在於「建侯」和「行師」。分封諸侯、樹立屏藩,是為了共同安定天下;諸侯和順,萬民就心悅誠服。至於興兵,眾人心裡和悅,就會順從號令而立下戰功。所以喜悅安樂之道,利於封建諸侯、出動軍隊。再者上卦震動而下卦坤順,正是諸侯服從王命、軍眾順從號令的象。要統御萬邦、聚集大眾,不靠和悅是無法使他們服從的。
集說 孔氏穎達曰:謂之豫者,取逸豫之義。以和順而動,動不違眾,眾皆悅豫,故謂之豫也。動而眾悅,故利建侯。以順而動,故可以“行師”也。邱氏富國曰:《屯》有震無坤,則言“建侯”而不言“行師”,《謙》有坤無震,則言“行師”而不言“建侯”,此合震坤成卦,故兼之。
集說引孔穎達說:叫做豫,取的是安逸喜樂的意思。以和順的姿態發動,一動不違背眾人的心意,眾人都歡悅安樂,所以稱為豫。一動而眾人喜悅,所以利於封建諸侯;順著形勢而動,所以可以「行師」。集說引邱富國說:《屯》卦有震而沒有坤,就只講「建侯」不講「行師」;《謙》卦有坤而沒有震,就只講「行師」不講「建侯」;豫卦是震與坤合起來成卦,所以兩樣兼說。
初六,鳴豫,凶。本義 陰柔小人,上有強援,得時主事,故不勝其豫而以自鳴,凶之道也,故其占程傳 初六以陰柔居下,四,《豫》之主也,而應之,是不中正之小人,處豫而為上所寵,其志意滿極,不勝其豫,至發於聲音。輕淺如是,必至於凶也。“鳴”,發於聲也。
豫卦初六爻辭說:得意忘形地把安樂叫嚷出來,凶險。朱熹《本義》說:初六是陰柔的小人,上面有強有力的援應,逢上好時候又能當事,所以樂得壓不住,把得意張揚出來,這是招凶之道,所以它的占斷……底本此處有脫文,《本義》這段話未完,下面直接接《伊川易傳》。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以陰柔居於下位,九四是《豫》卦之主,又與它相「應」;這是個不中不正的小人,處在安樂之世而受到上面的寵幸,志得意滿到了極點,樂得壓不住,以至於發之於聲音。輕浮淺薄到這個地步,必定走向凶險。「鳴」,就是發出聲響。
集說 石氏介曰:四為《豫》之主,初與之相應,小人得志,必極其情慾以至於凶,形於聲鳴,豫之甚也。蘇氏軾曰:所以為《豫》者四也,而初和之,故曰“鳴”。己無以自樂,而恃其配以為樂,不得不凶。
集說引石介說:九四是《豫》卦之主,初六與它相應;小人一旦得志,必定把情慾放縱到極處而招致凶險,這份得意表現在叫嚷的聲音上,正是樂得太過頭。集說引蘇軾說:使這一卦成為《豫》的是九四,而初六在下面應和它,所以說「鳴」。自己本身沒有可樂的憑藉,卻依仗與自己相配的那一爻來取樂,這就不能不凶。
王氏應麟曰:“鳴謙”則“吉”,“鳴豫”則“凶”。“鳴”者,心聲之發也。龔氏煥曰:《豫》之初六,即《謙》上六之反對,故《謙》上六曰“鳴謙”,《豫》初六曰“鳴豫”。《謙》之上六應九三,故“鳴其謙”。《豫》之初六應九四,故不勝其豫以自鳴。《謙》而鳴則“吉”,《豫》而鳴則“凶”。
集說引王應麟說:「鳴謙」就吉,「鳴豫」就凶。所謂「鳴」,是內心之聲的發露,發露的是什麼,結果就隨之不同。集說引龔煥說:《豫》卦的初六,正是《謙》卦上六倒轉過來的那一爻,所以《謙》上六說「鳴謙」,《豫》初六說「鳴豫」。《謙》的上六與九三相應,所以把它的謙發之於聲;《豫》的初六與九四相應,所以樂得壓不住而自鳴得意。謙而鳴就「吉」,豫而鳴就「凶」。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本義 《豫》雖主樂,然易以溺人,溺則反而憂矣。卦獨此爻中而得正,是上下皆溺於豫,而獨能以中正自守,其介如石也。其德安靜而堅確,故其思慮明審,不俟終日,而見凡事之幾微也。
豫卦六二爻辭說:耿介堅定得像石頭一樣,不等一天過完就看清了,守正吉祥。朱熹《本義》說:《豫》雖然以喜樂為主,然而喜樂容易使人沉溺,一沉溺反過來就成了憂患。全卦只有這一爻既居中又「當位」,可見上下各爻都沉溺在安樂里,唯獨它能以中正自守,耿介得像石頭。它的德性安靜而堅定,所以思慮清明審慎,不必等到一天過完,就看出了萬事初動時那一點細微的徵兆。
《大學》曰: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意正如此。占者如是,則正而吉矣。
朱熹《周易本義》接著說,《大學》裡講「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心先安定下來,才能思慮周詳;思慮周詳,才能有所收穫——六二安處中正而能預先察知苗頭,用意正與此相同。占問的人若能像六二這樣靜守自持、見機而動,所守的便是正道,結果自然吉利。
程傳 逸豫之道,放則失正,故《豫》之諸爻,多不得正,才與時合也。唯六二一爻處中正,又無應,為自守之象。當豫之時,扭能以中正自守,可謂特立之操,是其節介如石之堅也。“介于石”,其介如石也。人之於豫樂,心悅之,故遲遲遂至於耽戀不能已也。二以中正自守,其介如石,其去之速,不俟終日,故“貞”正而“吉”也。處豫不可安且久也,久則溺矣。如二可謂見幾而作者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安逸享樂這條路,一放縱就失掉正道,所以《豫》卦六爻大多不「當位」,這是就各爻的才質與時勢相配合而言的。唯獨六二一爻居下卦之中而又「中正」,上面也沒有相應之爻來牽動它,正是自守其身的象。當滿卦都處在逸樂之時,它偏能以中正之道自守,可以說是特立獨行的操守,節操堅固得像石頭一般。爻辭說「介于石」,就是講它的耿介如同石頭。人對於逸樂,心裡總是喜歡的,於是拖延遲疑,終至沉溺留戀而收不住。六二以中正自守,耿介如石,抽身之快,用不著等一天過完,所以斷為「貞」——守正——而「吉」。身處逸樂之中不可以安然久留,久了必定陷溺。像六二這樣,可以說是見到幾微便立刻行動的人。
夫子因二之見幾,而極言知幾之道,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夫見事之幾微者,其神妙矣乎!君子上交不至於諂,下交不至於瀆者,蓋知幾也。不知幾,則至於過而不已。交於上以恭巽,故過則為諂。交於下以和易,故過則為瀆。君子見於幾微,故不至於過也。
孔子因為六二能見幾而作,便就此把「知幾」的道理講到了極處。《繫辭傳》說:能夠察知幾微,那大概近於神明瞭吧!君子向上結交而不流於諂媚,向下結交而不流於輕慢,正是懂得幾微。所謂「幾」,是事情剛萌動時那一點極細的端倪,是吉凶還沒有顯形之前先透露出來的徵兆。君子一見這點端倪就動身,不等一天過完。《易》說「介于石,不終日,貞吉」——耿介如石,哪裡還用得著守滿一整天?判斷分明,一望便知。君子既能看見隱微,也能看清顯著,既懂得柔的一面,也懂得剛的一面,因此為萬人所仰望。能看出事情苗頭的人,實在神妙。君子與上交往不至於諂媚、與下交往不至於輕慢,就因為他知幾。不知幾,便會一味過頭而收不住:與上交往靠恭敬謙遜,過了頭就成諂媚;與下交往靠和悅平易,過了頭就成輕慢。君子在苗頭初現時便看清了分寸,所以不至於失之太過。
所謂幾者,始動之微也,吉凶之端,可先見而末著者也。獨言吉者,見之於先,豈復至有凶也?君子明哲,見事之幾微,故能其介如石,其守既堅,則不惑而明,見幾而動,豈俟終日也?斷,別也,其判別可見矣。微與彰,柔與剛,相對者也,君子見微則知彰矣,見柔則知剛矣。知幾如是,眾所仰也,故贊之曰“萬人之望”。
程頤接著解釋:所謂「幾」,就是事情開始萌動時的那一點細微,是吉凶的端緒,可以預先看見而尚未顯露。《繫辭》只說「吉之先見」而不提凶,是因為在最初就已看清,哪裡還會走到凶的地步。君子明智通達,能看見事情的幾微,所以能耿介如石;持守既然堅固,心裡就不迷惑而清明,一見幾微便動身,哪裡還等得到一天過完。「斷」是分辨的意思,是說他的判別清清楚楚。隱微與顯著、柔與剛,都是彼此相對的兩面,君子見到隱微就推知顯著,見到柔就推知剛。像這樣懂得幾微,自然為眾人所仰望,所以《繫辭》讚美他是「萬人之望」。
集說 王氏宗傳曰:凡人之情,於逸豫之事,心焉悅之,必至於耽戀而不舍,何者?有所溺故也。唯知幾之君子,其視樂豫之事,如將浼已,斷而識之,速而去之,又豈俟終日也哉?此其所以當《豫》之時而獲吉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一般人的性情,碰上安逸享樂的事,心裡喜歡,必定沉溺留戀而捨不得撒手,為什麼?因為已經陷了進去。唯有懂得幾微的君子,看待逸樂之事就像怕被它玷汙一樣,判斷分明,抽身迅速,哪裡還等得到一天過完?這正是六二身處《豫》卦逸樂之時反而能夠得吉的緣故。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 本義 “盱”,上視也。陰不中正,而近於四,四為卦主,故六三上視於四,而下溺於豫,宜有悔者也,故其象如此,而其占為事當速悔,若悔之遲,則必有悔也。
《豫》卦六三爻辭:「盱豫悔,遲有悔。」朱熹《周易本義》解釋,「盱」是抬頭向上張望。六三是陰爻,既不居中也不「當位」,卻緊挨著九四,九四又是全卦之主,所以六三一面仰頭巴望九四,一面向下沉溺於享樂,本來就該有悔恨。卦象既然如此,「占辭」便是:遇事應當趕快悔改;倘若悔改得遲了,就一定留下悔恨。
程傳 六三陰而居陽,不中不正之人也。以不中正而處豫,動皆有悔。“盱”,上視也,上瞻望於四,則以不中正不為四所取,故有“悔”也。四,《豫》之主,與之切近,苟遲遲而不前,則見棄絕,亦有悔也。蓋處身不正,進退皆有悔吝。當如之何?在正身而已。君子處己有道,以禮制心,雖處豫時不失中正,故無悔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是陰爻而居於陽位,屬於既不居中又不當位的人。以這樣不中不正的資質處在逸樂之時,一舉一動都會招悔。「盱」是向上看,抬頭張望九四;可是自己不中不正,九四並不肯採納它,所以有「悔」。九四是《豫》卦之主,與六三貼得極近,如果六三遲疑不前,就要被九四棄絕,同樣有悔。總之立身不正,進也有悔、退也有悔。那該怎麼辦呢?端正自身而已。君子安頓自己自有法度,用禮來節制心念,即便身處逸樂之時也不失中正,所以不會有悔恨。
集說 郭氏忠孝曰:處《豫》之道,戒在不能自立,而優遊無斷,睢盱上視而悅之,非介于石者也。遲疑而有待,非“不終日”者也。 胡氏炳文曰:二中而得正,三陰不中正。故“盱豫”與介石相反,“遲”與“不終日”相反,中正與不中正故也。六三雖柔,其位則陽,猶有能悔之意,然悔之速可也,“悔”之“遲”,則又必“有悔”矣。
「集說」引郭忠孝說:處在《豫》卦逸樂之時,最要警惕的是不能自立、優柔而無決斷;瞪著眼往上巴望九四而心生喜悅,就不是「介于石」那樣的耿介;遲疑觀望、坐等時機,也不是「不終日」那樣的果決。又引胡炳文說:六二居中而又當位,六三是陰爻卻不中不正,所以「盱豫」正與六二的「介于石」相反,「遲」正與六二的「不終日」相反,根源就在中正與不中正的分別。六三性質雖柔,所居的卻是陽位,還留有能夠悔改的餘地;只是悔得快才行,一旦「悔」得「遲」了,就又免不了「有悔」。
九四,由豫,大有得,匆疑,朋盍簪。 本義 九四,卦之所由以為《豫》者也,故其象如此,而其占為“大有得”,然又當至誠不疑,則朋類合而從之矣,故又因而戒之。“簪”,聚也,又速也。
《豫》卦九四爻辭:「由豫,大有得,匆疑,朋盍簪。」(底本作「匆疑」,當是「勿疑」。)朱熹《周易本義》說,九四是全卦之所以成為《豫》的關鍵一爻,所以取象如此,「占辭」斷為「大有得」;但還必須至誠而不生猜疑,同類的人才會聚攏過來跟從他,因此在斷語之後又附上這一層告誡。「簪」是聚合的意思,也含有迅速的意思。
程傳 《豫》之所以為豫者,由九四也,為動之主,動而眾陰悅順,為豫之義。四,大臣之位,六五之君順從之,以陽剛而任上之事,豫之所由也,故云“由豫”。“大有得”,言得大行其志,以致天下之豫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豫》卦之所以成其為「豫」,全由於九四這一爻。它是下體震卦的動主,一動而眾陰都欣悅順從,這就是「豫」的意義。四是大臣之位,六五之君順從他,他以陽剛之才承擔君上的事務,天下的和樂由此而來,所以說「由豫」。所謂「大有得」,是說他能夠大大施展自己的志向,使天下都歸於安樂。
“勿疑,朋盍簪”,四居大臣之位,承柔弱之君,而當天下之任,危疑之地也,獨當上之倚任,而下無同德之助,所以疑也。唯當盡其至誠,勿有疑慮,則朋類自當盍聚。夫欲上下之信,唯至誠而已。苟盡其至誠,則何患乎其無助也?簪,聚也,簪之名簪,取聚髮也。
至於「勿疑,朋盍簪」,是因為九四身居大臣之位,上承一位柔弱之君,又擔著天下的重任,正處在危險可疑之地:獨自承受君上的倚重,下面卻沒有同心同德的人相助,這就是他會起疑的緣故。此時只應竭盡自己的至誠,不要心存疑慮,同類自然會聚合過來。要想上下互信,靠的只是至誠罷了。果真盡了至誠,何愁沒有幫手?「簪」是聚合,簪子之所以叫簪,取的正是把頭髮聚攏起來的意思。
或曰:卦唯一陽,安得同德之助?曰:居上位而至誠求助,理必得之。《姤》之九五曰“有隕自天”是也。四以陽剛迫近君位,而專主乎豫,聖人宜為之戒,而不然者,《豫》,和順之道也。由和順之道,不失為臣之正也。 如此而專主於豫,乃是任天下之事,而致時於豫者也,故唯戒以至誠勿疑。
有人問:《豫》卦通共只有一個陽爻,哪裡來同德的幫手?程頤回答:身居上位而以至誠求助,按道理必定能夠得到,《姤》卦九五說「有隕自天」,正是這個意思。九四以陽剛之質緊逼君位,又專主一卦之樂,照理聖人應當對他有所警戒,卻並沒有那樣做,是因為《豫》本是和順之道,循著和順之道行事,並不失為臣的正分。像這樣專主於「豫」,正是擔起天下之事、使天下適時和樂的人,所以只告誡他要至誠而不猜疑。
集說 侯氏行果曰:為《豫》為主,眾陰所宗,莫不由之,以得其逸。體剛心直,志不懷疑,故得群物依歸,朋從大合,若以簪篸之固括也。 耿氏南仲曰:九四為震之主,以象言之,萬物莫不由雷以豫;以爻言之,五陰莫不由陽以豫,是以“大有得”也。“大有得”而“勿疑”,乃能協眾力以安其上,猶簪之總眾髮以安其冠。若自疑則眾斯睽矣,未聞疑事而有功者也。
「集說」引侯行果說:九四是《豫》卦之主,眾陰所宗仰,沒有誰不經由他而獲得安逸。他體質剛健、心地正直,志向不存猜疑,所以能使眾物依歸、朋類大聚,就像簪子把頭髮牢牢束住一樣。又引耿南仲說:九四是震卦之主,從卦象上講,萬物無不因雷動而生發和樂;從「爻位」上講,五個陰爻無不因這一陽爻而得安樂,所以說「大有得」。既已「大有得」而又能「勿疑」,才能協合眾人之力以安定其君上,好比簪子聚攏眾髮以安住冠冕。若自己先起疑心,眾人就離散了;從沒聽說過心懷猜疑而能成事的。
梁氏寅曰:“由豫”者,言人心之和豫,由四而致也。處近君之地,以剛而能柔, 蔡氏清曰:九四“由豫大有得”矣,又必戒以“勿疑明盍簪”者,誠心由豫任大責重,難以獨力,必得同德者以自輔。自古以聖哲之資,而居元臣之任者,如舜則舉八元八凱,伊尹周公,皆有俊義又吉人之助,諸葛孔明亦必開誠心以來諸賢之益,聖人命辭之意深矣哉!
「集說」引梁寅說:所謂「由豫」,是講人心的和樂由九四而來;他身處近君之地,以剛健之才而能柔和……(底本此處有脫文,梁寅的話未完)。又引蔡清說:九四已經「由豫大有得」了,卻還要告誡他「勿疑朋盍簪」,是因為誠心擔當天下之樂,任大而責重,難以憑一己之力獨撐,必須得到同心同德的人來輔佐自己。自古以聖哲之資而居首輔重任的人,如虞舜便舉用八元、八愷,伊尹、周公也都有俊傑吉士相助,諸葛孔明也一定開誠佈公以招來眾賢的裨益。聖人繫辭立言的用意,何等深遠!
何氏楷曰:“簪”,聚也。簪之名簪,取聚髮也。或謂古冠服無簪,按《鹽鐵論》,神禹治水,遺簪不顧,非簪而伺?即弁服之笄是也。
「集說」引何楷說:「簪」是聚合的意思,簪子之所以稱作簪,取的正是聚攏頭髮之義。有人說古代的冠服並沒有簪這件東西;可是據《鹽鐵論》所載,大禹治水時掉了簪子也顧不上回頭去撿,那不是簪又是什麼?其實就是弁服上所用的笄。
六五,貞疾,恆不死。 本義 當《豫》之時,以柔居尊,沈溺於豫,又乘九四之剛,眾不附而處勢危,故為“貞疾”之象。然以其得中,故又為常不死之象。即象而觀,占在其中矣。
《豫》卦六五爻辭:「貞疾,恆不死。」朱熹《周易本義》說,正當逸樂之時,六五以柔弱之質居於尊位,沉溺在安樂里,又凌乘在九四這個剛爻之上,眾心不來歸附而處境危險,所以有「貞疾」——守著正位卻像久病纏身——的象。然而因為它居上卦之中而得「中」,所以又有長久不死的象。就著卦象來看,占斷已經含在其中了。
程傳 六五以陰柔居君位,當《豫》之時,沈溺於豫,不能自立者也。權之所主,眾之所歸,皆在於四。四之陽剛得眾,非耽惑柔弱之君所能制也,乃柔弱不能自立之君,受制於專權之臣也,居得君位,貞也;受制於下,有疾苦也。六五尊位,權雖失而位末亡也,故云貞疾恆不死。言貞而有疾,常疾而不死,如漢魏末世之君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以陰柔之質居於君位,正當逸樂之時,沉溺於安樂而不能自立。權柄之所主、眾心之所歸,都在九四那裡。九四陽剛而得眾,不是一個耽於享樂、柔弱昏惑的君主所能制服的,於是就成了柔弱不能自立之君受制於專權之臣。佔著君位,是「貞」;反受臣下挾制,就像身有疾苦。六五身居尊位,權柄雖已失去而名位還沒有丟掉,所以說「貞疾,恆不死」——守著正位卻帶著病,長年有病而不至於死,就像漢末、魏末的那些君主。
人君致危亡之道非一,而以豫為多。在四不言失正,由於五乃見其強逼者,四本無失,故於四言大臣任天下之事之義,於五則言柔順居尊、不能自立、威權去己之義,各據爻以取義,故不同也。若五不失君道,而四主於豫,乃是任得其人,安亨其功,如太甲成王也。
人君招致危亡的路子不止一條,而由逸樂招來的最多。在九四那一爻並不說它失正,到了六五才見出被強臣逼迫的情形,可見九四本身並無過失。所以在九四那裡講的是大臣擔當天下之事的意義,在六五這裡講的是柔順居尊、不能自立、威權旁落的意義——各就本爻取義,因此說法不同。假如六五並沒有失掉為君之道,而九四主持天下之樂,那就是用人得當、安享其成,如同太甲之於伊尹、成王之於周公。
《蒙》亦以陰居尊位,二以陽為《蒙》之主,然彼吉而此疾者,時不同也。童蒙而資之於人,宜也;耽豫而失之於人,危亡之道也。故《蒙》相應,則倚任者也;《豫》相遇,則失權者也。又上下之心,專歸於四也。
《蒙》卦也是以陰爻居於尊位,九二以陽爻為《蒙》卦之主;可是那裡得吉、這裡成疾,原因在於時勢不同。幼稚蒙昧而藉助別人,是應該的;耽於逸樂而把權柄丟給別人,那就是危亡之道。所以《蒙》卦的六五與九二是「應與」相通,屬於倚重任用;《豫》卦的六五與九四只是相鄰比近,屬於失去權柄。何況上下之心又都專一地歸向九四。
集說 王氏宗傳曰:當逸豫之時,恣驕侈之慾,宜其死於安樂有餘也。然乘九四之剛,恃以拂弼於己,故得恆不死也。孟子曰: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然後知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也。則六五之得九四,得法家拂士也。故雖當豫之時,不得以縱其所樂。唯不得以縱其所樂,則恆不死,宜也。夫當豫之時,而不為豫者,以正自守也,六二是也。當豫之時,而不得豫者,見正於人也,六五是也。此《豫》之六爻,唯六二、六五,所以不言豫焉。
「集說」引王宗傳說:正當逸樂之時,恣意放縱驕奢的慾望,本該死於安樂才是。然而六五上乘九四之剛,正靠這個剛強的臣子在旁匡正輔弼自己,所以能夠長久不死。孟子說:「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恆亡」,由此才知道人是生於憂患而死於安樂的。六五得到九四,就是得到了守法度的世臣與敢於矯正的輔臣,所以身雖處逸樂之時,卻不能放縱自己的享樂。正因為不能放縱享樂,才長久不死,這是理所當然的。處在《豫》之時而自己不去享樂的,是以正道自守,六二便是;處在《豫》之時而不能享樂的,是被別人匡正,六五便是。這就是《豫》卦六爻之中,唯獨六二、六五兩爻不提「豫」字的緣故。
何氏楷曰:六五以柔居尊,當豫之時,易於沈溺,必戰兢畏惕,常如疾病在身,乃得恆而不死,所謂生於憂患者也。 案 王氏、何氏說,深得爻義。
「集說」引何楷說:六五以柔弱之質居於尊位,正當逸樂之時,最容易沉溺,必須戰戰兢兢、常懷畏懼,好像身上一直帶著病,才能長久而不死,這就是所謂生於憂患。李光地按:王宗傳、何楷這兩家的說法,深得本爻的爻義。
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 本義 以陰柔居豫極,為昏冥於豫之象。以其動作,故又為其事雖成,而能有渝之象。戒占者如是,則能補過而無咎,所以廣遷善之門也。
《豫》卦上六爻辭:「冥豫,成有渝,無咎。」朱熹《周易本義》說,以陰柔之質居於逸樂的頂點,是昏昧沉迷於享樂的象;因為它仍在動體之中而有所動作,所以又有事情雖已做成、卻還能夠改變的象。告誡占問的人若能這樣,便可以補救過失而不致有災禍,聖人這樣立辭,是為人廣開改過遷善的門路。
程傳 上六陰柔,非有中正之德,以陰居上,不正也,而當豫極之時。以君子居斯 集說 王氏應麟曰:冥於豫而勉其有渝,開遷善之門也;冥於升而勉其不息,回進善之機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陰柔,並不具備中正之德,以陰爻居於上位,本就不「當位」,又正碰上逸樂到了極點的時候;若以君子處在這樣的地位……(底本此處有脫文,程頤的話未說完)。「集說」引王應麟說:《豫》卦上六昏冥於逸樂,聖人偏勉勵他還能有所改變,這是為人打開改過遷善之門;《升》卦上六昏冥於上升,聖人偏勉勵他持之不息,這是把人向善的機緣挽回過來。
案 “貞疾”與“成有渝”兩爻之義,亦相為首尾,如人之耽於逸樂,而不能節其飲食起居者,是致死之道也。苟使縱其欲而無病,則將一病不支,而亡也無日矢。唯其常有疾也,故常能憂懼儆戒而得不死也。然所貴乎憂懼儆戒者,以其能改變爾。向也耽於逸樂,昏冥而不悟,殆將習與性成矣。今乃一變所為,而節飲食,慎起居,則可以復得其性命之理,豈獨不死而已乎?故於五不言無咎,而於上言之,所以終卦義而垂至戒也。
李光地按:「貞疾」與「成有渝」這兩爻的義理,也是首尾呼應的。譬如一個人沉溺享樂,飲食起居毫無節制,那是自取死亡的路子;假使讓他縱慾而偏偏不生病,那麼一旦病倒便支撐不住,死期也就不遠了。正因為他常常帶病,才能常懷憂懼、時時警戒,因而得以不死。然而憂懼警戒之所以可貴,在於人能借此改變自己。從前耽於逸樂,昏昧而不覺悟,幾乎要習慣成自然了;如今一改舊行,節制飲食、謹慎起居,就可以重新回到性命的正理上來,豈止是不死而已。所以在六五不說「無咎」,到上六才說,用以收束全卦的義理,垂下最要緊的告誡。
隨卦
隨.兌上.震下 程傳 《隨序卦》:“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夫悅豫之道,物所隨也,《隨》所以次《豫》也。為卦兌上震下,兌為說,震為動,說而動,動而說,皆隨之義。女,隨人者也。以少女從長男,隨之義也。又震為雷,兌為澤,雷震於澤中,澤隨而動,《隨》之象也。
《隨》卦,上卦是兌、下卦是震,這一行是卦畫的標註。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欣悅和樂之道,是萬物樂於追隨的,所以《隨》卦排在《豫》卦之後。就卦體看,兌在上、震在下,兌是喜悅,震是行動,先悅而後動、一動而人更悅,都合於「隨」的意思。少女本是隨人的,以少女跟從長男,也是「隨」的意思。再者震為雷、兌為澤,雷在澤中震動,澤水隨之而起伏,這就是《隨》的卦象。
又以卦變言之,乾之上來居坤之下,坤之初往居乾之上,陽來下於陰也。以陽下陰,陰必說隨,為隨之義。凡成卦既取二體之義,又有取爻義者,復有更取卦變之義者,如《隨》之取義,尤為詳備。
再從「卦變」上講,乾卦的上爻下來居於坤卦之下,坤卦的初爻上去居於乾卦之上,這是陽爻下就於陰爻。以陽居陰之下,陰必定欣悅而跟從,正合「隨」的意義。大凡一卦的成立,既取上下兩體之義,也有取爻義的,還有進一步取「卦變」之義的;像《隨》卦這樣取義,尤其周詳完備。
隨,元亨,利貞,無咎。 本義 “隨”,從也。以卦變言之,本自困卦九來居初,又自《噬嗑》九來居五,而自《未濟》來者,兼此二變,皆剛來隨柔之義。以二體言之,為此動而彼說,亦隨之義。故為《隨》。
《隨》卦卦辭:「元亨,利貞,無咎。」朱熹《周易本義》說,「隨」就是跟從。從「卦變」上講,這一卦本是《困》卦的九爻下來居於初位;又是《噬嗑》卦的九爻上去居於五位;至於從《未濟》卦變來的,則兼有這兩重變化。三種說法都取剛爻來跟從柔爻的意思。從上下兩體講,是這邊震動、那邊兌悅,同樣合於「隨」的意思。所以這一卦叫《隨》。
己能隨物,物來隨己,彼此相從,其通易矣,故其占為“元亨”。然必利於貞,乃得“無咎”。若所隨不正,則雖大亨而不免於有咎矣。《春秋傳》穆姜曰:“有是四德,隨而無咎,我皆無之,豈隨也哉”。今按四德雖非本義,然其下云云,深得占法之意。
自己能夠跟從別人,別人也來跟從自己,彼此相從,那就容易通達,所以「占辭」斷為「元亨」。可是必須利於守正,才能沒有過錯。假如所跟從的對象不正,那麼即便大為亨通,也免不了留下禍患。《左傳》記載魯國穆姜說:具備了元、亨、利、貞這四種德行,跟從別人才不會有過錯;這四樣我一件也沒有,哪裡談得上「隨」呢。如今看來,把「元亨利貞」講成四德雖然不合《易》的本義,但穆姜後面那幾句話,卻深深切中了占筮之法的用意。
程傳 隨之道。可以致大亨也。君子之道,為眾所隨,與己隨於人,及臨事擇所隨,皆隨也。隨得其道,則可以致大亨也。凡人君之從善,臣下之奉命,學者之徙義,臨事而從長,皆隨也。隨之道,利在於貞正。隨得其正,然後能大亨而“無咎”。失其正則有咎矣,豈能亨乎?
程頤《伊川易傳》說,跟隨之道可以招致極大的亨通。君子之道被眾人所追隨、自己去追隨別人、臨事時選擇該追隨誰,這些都叫「隨」。跟隨而合乎正道,就能達到大亨。凡是人君聽從善言、臣下奉行君命、求學的人遷就義理、遇事跟從賢長,也都屬於「隨」。跟隨之道,好處在於守正。所隨得其正,然後才能大為亨通而沒有過錯;一旦失掉了正,就有過錯,又怎麼談得上亨通。
集說 石氏介曰:凡隨之義,可隨則隨。若唯隨之務,不以正道,安得亨乎?案 以二體言之,震剛下兌柔;以卦畫言之,剛爻下於柔爻,六十四卦中唯此一卦,此卦名為《隨》之第一義也。其象則如此貴下賤,以多問於寡,乃堯舜所謂舍己從人者, 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
「集說」引石介說:大凡「隨」的意義,是可以跟從才跟從。倘若一味以跟從為能事,而不依著正道,哪裡能夠亨通。李光地按:就上下兩體說,是剛健的震在柔悅的兌之下;就卦畫說,是剛爻居於柔爻之下——六十四卦裡只有這一卦如此,這正是本卦取名為《隨》的第一層意思。它的象,便是尊貴者屈居卑下者之下、多能者反去請教寡能者,也就是堯舜所說的捨棄己見、聽從他人……(底本此處有脫文,李光地的按語未完)。以下是初九爻辭:「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
本義 卦以物隨為義,爻以隨物為義。初九以陽居下,為震之主,卦之所以為隨者也。既有所隨,則有所偏主而變其常矣。唯得其正則吉,又當出門以交,不私其隨,則有功也。故其象占如此,亦因以戒之。
朱熹《周易本義》說,整卦是取別人來跟隨自己為義,各爻則是取自己去跟隨別人為義。初九以陽爻居於最下,是震卦之主,也是全卦之所以成為《隨》的緣由。既然有了跟隨的對象,就難免有所偏向,從而改變原本的常度。唯有所隨得正才吉;又應當走出門去與人交往,不把跟隨限在私人情分之內,這樣才會有成效。所以取象與「占辭」如此,同時也就用它來告誡占問的人。
程傳 九居隨時而震體,且動之主,有所隨者也。“官”,主守也。既有所隨,是其所主守有變易也,故曰“官有渝”。“貞吉”,所隨得正則吉也。有渝而不得正,乃過動也。“出門交有功”,人心所從,多所親愛者也。常人之情,愛之則見其是,惡之則見其非,故妻孥之言,雖失而多從,所憎之言,雖善為惡也。苟以親愛而隨之,則是私情所與,豈合正理?故出門而交,則有功也。“出門”,謂非私暱。交不以私,故其隨當而有功。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以陽爻處在跟隨之時,又在震體之中,是行動的主爻,屬於有所跟隨的一方。「官」是所主守的職分。既然有了跟隨的對象,那麼原來主守的東西就發生了變動,所以說「官有渝」。「貞吉」,是說所隨得其正才吉;變動而不得其正,那就是妄動了。至於「出門交有功」——人心所跟從的,多半是自己親近喜愛的人。常人的心情,喜愛一個人就只見他的是,厭惡一個人就只見他的非,所以妻子兒女的話,雖然不對也多半照辦;所憎惡的人的話,縱然是好話也當成壞話。倘若只因親愛而去跟隨,那便是徇私情,哪裡合乎正理。所以走出門去與人相交,才會有成效。「出門」,指的是不侷限於私暱之親。交往不摻私心,跟隨才恰當而有功。
集說 孔氏穎達曰:人心所主謂之官。渝,變也。初九無應,無所偏繫,可隨則隨,是所執之志能渝變也。唯正是從,故貞吉也。所隨不以私,見善則往隨之,以此出門,交獲其功。 房氏喬曰:出門有功,先擇後交。
「集說」引孔穎達說:人心裡所主守的東西叫做「官」。「渝」是變動。初九上面沒有相應之爻,因而沒有偏繫於誰,可以隨就隨,這正說明它所執守的志向能夠隨時變通。它只跟從正道,所以「貞吉」。所跟隨的不出於私情,見到善便去追隨,帶著這樣的態度出門,交往自然收得成效。又引房喬說:出門交往之所以有功,在於先選擇清楚再去結交。
石氏介曰:陽在二陰之下,以剛下柔,孰不從之?故出門則人從之。 《朱子語類》:問:初九“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官是主字之義,是一卦之主首,變得正便吉,不正便凶。口,是如此。
「集說」引石介說:陽爻處在兩個陰爻之下,以剛健屈居柔順之下,誰會不來跟從他?所以一出門就有人跟從。又引《朱子語類》記載:有人問,初九的「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官」取的是主的意思,是一卦的主爻之首,變動而得正便吉,不得正便凶。朱熹答:正是這樣。(底本此處「曰」字訛作「口」。)
張氏清子曰:“官”,主也。“渝”,變也。當隨之初,剛來下柔,為震之主,震,動也,官有渝,是主守有變動之象。隨時而動,有所變易,不能保其無偏也,故必變而從正則吉。出門而交,即“同人于門”之意。得隨之正而不牽於私,則有功而無失矣。
「集說」引張清子說:「官」是主的意思,「渝」是變動。正當跟隨之初,剛爻下來屈居柔爻之下,成為震卦之主;震是動,所謂「官有渝」,就是主守發生變動的象。隨著時勢而動,有所改易,就不能保證毫無偏向,所以必須變而歸於正才吉。走出門去交往,正是《同人》卦初九「同人于門」的用意。得著跟隨的正道而不被私情牽累,就有成效而沒有閃失。
俞氏琰曰:《隨》之六爻,專取相比相隨,不取其應。初九震體,震以剛爻為主,官也。官雖貴乎有守,然處隨之時,不可守常而不知變也。變者何?趨時從權,不以主自居也,故曰“官有渝”。初九乃成卦之主爻,主不可以隨人,故不言隨而言交。繫者,隨而攀戀不舍之義。六二、六三、上六,其性皆陰柔,而攀戀相隨不舍,故皆言繫。
「集說」引俞琰說:《隨》卦六爻,專取相鄰相隨之義,不取「應與」之義。初九在震體之中,震以剛爻為主,這就是「官」。做官固然貴在有所持守,然而身處跟隨之時,不可以死守常規而不知變通。變通指什麼?就是趨合時宜、通權達變,不擺出主人的架子,所以說「官有渝」。初九是成卦的主爻,主不可以去隨人,因此爻辭不說「隨」而說「交」。至於「繫」字,是跟隨之中還帶著攀附留戀、放不開手的意思;六二、六三、上六性質都屬陰柔,攀附相隨而捨不得放手,所以三爻都用「繫」字。
案 剛為陰主,故曰“官”,夫陽為主而陰隨之者,正也。今以剛而下柔,是其變也,故曰“官有渝”。然當隨而隨,變而不失其正者也,故可以得占,而“出門交有功”。
李光地按:剛爻是眾陰的主,所以稱作「官」。陽作主而陰來跟隨,這是常態、是正例;如今卻以剛爻屈居柔爻之下,這就是常態的變化,所以說「官有渝」。不過這是該跟隨時便跟隨,雖有變化而不失其正,所以能夠得著吉利的占斷,而且「出門交有功」。
六二,係小子,失丈夫。 本義 初陽在下而近,五陽正應而遠,二陰柔不能自守,以須正應,故其象如此,凶吝可知,不假言矣。
《隨》卦六二爻辭:「係小子,失丈夫。」朱熹《周易本義》說,初九是陽爻,在下面而離得近;九五也是陽爻,與六二是「應與」正配卻離得遠。六二陰柔,不能守住自己去等待那正配的一方,所以取象如此。它的凶險與羞吝已可想見,用不著再明說了。
程傳 二應五而比初,隨先於近,柔不能固守,故為之戒云:若“係小子”則“失丈夫”也。初陽在下,小子也;五正應在上,丈夫也。二若志繫於初,則失九五之正應, 六三,係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與九五相應,卻又緊鄰初九;跟隨總是從近處先起,柔弱的六二守不牢自己,所以聖人替它設下告誡:若是「係小子」,便要「失丈夫」。初九是陽爻而在下,就是「小子」;九五是正相應的一方而在上,就是「丈夫」。六二如果心志繫在初九身上,就會失掉九五這個正配……(底本此處有脫文,程頤的話未完)。以下是六三爻辭:「係丈夫,失小子。隨有求得,利居貞。」
本義 “丈夫”,謂九四。“小於”亦謂初也。三近繫四,而失於初,其象與六二正相反。四陽當任而己隨之,有求必得。然非正應,故有不正而為邪媚之嫌。故其占如此,而又戒以居貞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這裡的「丈夫」指九四,「小子」仍舊指初九。六三就近繫於九四,因而失掉了初九,取象與六二恰好相反。九四是陽爻,正當擔任重責,六三去跟隨他,有所求便能得到。只是六三與九四並非「應與」正配,所以難免有不正而流於諂媚取悅的嫌疑。因此「占辭」這樣斷,又特意告誡他要安處於正。
程傳 “丈夫”,九四也。“小於”,初也。陽之在上者,丈夫也。居下者,小於也。 三雖與初同體而切近於四,故繫於四也。大抵陰柔不能自立,常親繫於所近者。上繫於四,故下失於初。舍初從上,得隨之宜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丈夫」指九四,「小子」指初九:陽爻居上的就是丈夫,居下的就是小子。六三雖與初九同在下卦一體,卻貼近九四,所以繫於九四。大抵陰柔之質不能自立,常常親附繫戀於離自己最近的人。它向上繫於九四,因此向下就失掉了初九。捨棄初九而跟從上面的九四,是跟隨得當。
上隨則善也,如昏之隨明,事之從善,上隨也。背是從非,舍明逐暗,下隨也。四亦無應,無隨之者也。近得三之隨,必與之親善,故三之隨四,有求必得也。人之隨於上而上與之,是得所求也。又凡所求者可得也,雖然,固不可非理枉道以隨於上,苟取愛說以遂所求,如此乃小人邪諂趨利之為也,故云“利居貞”。自處於正,則所謂有求而必得者,乃正事,君子之隨也。
往上跟隨就是好的:昏昧的人跟隨明達的人,做事跟從善道,這都屬於向上跟隨;背離是的而跟從非的,捨掉光明而追逐黑暗,那就是向下跟隨。九四上面也沒有相應之爻,本無人跟隨它,如今就近得到六三來隨,必定與六三親厚相待,所以六三跟隨九四,有所求必定得著。人跟隨上位者而上位者也肯給予,這就是得其所求;而且凡有所求都能如願。雖說如此,終究不可以違背事理、歪曲正道去攀附上位,也不可以靠討好取悅來達成所求——那是小人邪佞諂媚、趨炎逐利的作為,所以爻辭說「利居貞」。自己安處於正道,那麼所謂有求必得的,才是正當之事,才是君子的跟隨。
集說 虞氏翻曰:陰隨陽,三之上無應,上繫於四,失初小子,故“係丈夫,失小子”。 王氏弼曰:雖體下卦,二己據初,將何所附?故舍初繫四,志在丈夫。四俱無應,亦欲於己隨之,則得其所求矣,故曰“隨有求得”也。應非其正,以繫於人,何可以妄?故“利居貞”也。初處己下,四處己上,故曰“係丈夫,失小子”。 陸氏希聲曰:三非正而隨,其義可尚者,以承陽為順也。
「集說」引虞翻說:陰跟隨陽;六三上面沒有相應之爻,只好向上繫於九四,因而失掉初九這個小子,所以爻辭說「係丈夫,失小子」。又引王弼說:六三雖然身在下卦,可是初九已被六二佔住了,它還能依附誰?所以捨掉初九而繫於九四,心志放在丈夫身上。九四同樣沒有相應之爻,也希望有人來隨自己,六三於是得其所求,所以說「隨有求得」。只是這種相隨並非「應與」之正,既然把自己繫在別人身上,怎麼可以隨意妄為?所以說「利居貞」。初九處在自己下面,九四處在自己上面,因此說「係丈夫,失小子」。又引陸希聲說:六三並非以正道相隨,而其義仍有可取之處,是因為它承事陽爻,合於順的道理。
九四,隨有獲,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本義 九四以剛居上之下,與五同德,故其占隨而有獲。然勢陵於五,故雖正而凶。 唯有孚在道而明,則上安而下從之,可以無咎也。占者當時之任,宜審此戒。
《隨》卦九四爻辭:「隨有獲,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朱熹《周易本義》說,九四以剛爻居於上卦的最下位,與九五同為陽剛之德,所以占斷是跟隨而有所收穫。然而它的聲勢凌駕到九五之上,因此即便所守是正,仍舊有凶。唯有心存誠信、行事合於正道而又處置明智,上面的君主才安心、下面的人也才肯歸附,這樣便可以沒有過錯。占問的人若正擔著當世的重任,應當仔細體會這一層告誡。
程傳 九四以陽剛之才,處臣位之極,若於“隨有獲”,則雖正亦凶。“有獲”,謂得天下之心隨於己。為臣之道當使恩威一出於上,眾心皆隨於君,若人心從己,危疑之道也,故“凶”。居此地者奈何?唯孚誠積於中,動為合於道,以明哲處之,則又“何咎”?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以陽剛之才處在臣位的頂點,若真到了「隨有獲」的地步,那麼縱然所守是正,也仍舊有凶。所謂「有獲」,是說天下人心都歸隨到自己身上。做臣子的本分,應當使恩澤與威權一概出自君上,眾人之心都歸向君主;如果人心轉而跟從自己,那就走上了危險可疑之路,所以說「凶」。身處這種地位該怎麼辦?只有把誠信積蓄在心裡,一舉一動都合於正道,用明智通達的態度自處,那還會有什麼過錯。
古之人有行之者,伊尹、周公、孔明是也。皆德及於民而民隨之,其得民之隨,所以成其君之功,致其國之安,其至誠存乎中,是“有孚”也。其所施為無不中道,在道也。唯其明哲,故能如是,“以明”也。復伺過咎之有?是以下信而上不疑,位極而無逼上之嫌,勢重而無專權之過,非聖人大賢則不能也。
古人中確有做到這一步的,伊尹、周公、諸葛孔明便是。他們的德澤都施及百姓,百姓因而跟隨他們;而他們之所以得民之隨,正是用來成就君上的功業、換取國家的安定。至誠存於胸中,這就是「有孚」;所作所為無不合乎中道,這就是「在道」;唯有明智通達才能做到如此,這就是「以明」。這樣又哪裡還會有過錯?於是下面信服而上面不猜疑,位極人臣而沒有逼君的嫌疑,權勢深重而沒有擅權的過失——不是聖人大賢,是做不到的。
其次如唐之郭於儀,威震主而主不疑,亦由中有誠孚,而處無甚失也,非明哲能如是乎?集說 虞氏翻曰:謂獲三也。 王氏弼曰:處說之初,下據二陰,三求繫己,不距則獲,故曰“隨有獲”也。居於臣地,履非其位,以擅其民,失於臣道,故曰“貞凶”。雖違常義,心存公誠,著信在道,以明其功,“何咎”之有?徐氏幾曰:六三九四,相比相從。三言有得者,得乎四也;四言“有獲”者,獲乎三也。
次一等的,如唐代的郭子儀,威望震動君主而君主並不猜疑,也是由於他心中存著誠信,處事沒有大的差失——不是明智通達的人,怎能做到這樣。「集說」引虞翻說:所謂有獲,指的是獲得六三。又引王弼說:九四處在上卦兌悅之初,下面據有兩個陰爻,六三來求依附自己,不加拒絕便算是獲得,所以說「隨有獲」。它身居臣子之地,所履的又不是本該有的位分,卻把民心攬在自己身上,這就失掉了為臣之道,所以說「貞凶」。雖然違背了尋常的義理,但只要心存公誠、信實彰明於正道,用它來成就功業,又會有什麼過錯。又引徐幾說:六三與九四彼此相鄰相從;六三說「有得」,是得著九四;九四說「有獲」,是獲得六三。
龔氏煥曰:《隨》卦諸爻,皆以陰陽相隨為義,三四皆無正應,相比而相隨者也。 然六三上而從陽,理之正也,九四下為陰從,固守則凶。若心所孚信在於道焉,以明自處,“何咎”之有?案 郭氏、徐氏、龔氏之說,皆與卦意、爻義相合,龔氏尤簡明也。
「集說」引龔煥說:《隨》卦各爻,都以陰陽彼此相隨取義;六三、九四都沒有「應與」正配,只是相鄰而互相跟隨。然而六三向上跟從陽爻,合於事理之正;九四在下被陰爻跟從,若一味固守下去便有凶。倘若心中所信守的都在正道上,又以明智自處,那還會有什麼過錯。李光地按:郭氏、徐幾、龔煥這幾家的說法,都與卦意、爻義相合,其中龔煥說得尤其簡明。
九五,孚于嘉,吉。 本義 陽剛中止,下應中正,是信於善也。占者如是,其古宜矣。 程傳 九五居尊得正而中實,是其中誠在於隨善,其吉可知。“嘉”,善也。自人君至於庶人,隨道之吉,唯在隨善而已。下應二之正中,為隨善之義。
《隨》卦九五爻辭:「孚于嘉,吉。」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五陽剛而居上卦之「中正」,下面又與「中正」的六二相應,這就是以誠信歸向善的一方。占問的人若能如此,得吉自是當然。(底本「中止」當作「中正」,「其古」當作「其吉」。)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居於尊位而當位得中,中間又是實心的陽爻,可見它內心的誠意全在跟隨善道,得吉是不言而喻的。「嘉」就是善。上自人君、下至百姓,跟隨之道之所以得吉,只在於所隨的是善罷了。九五下應六二這個中正之爻,正是跟隨善道的意思。
集說 楊氏萬里曰:九五以陽剛居兌之中正,為一卦說隨之主,此聖君至誠樂從天下之善者也,吉孰大焉?“孚”,誠也。“嘉”,善也。 工氏應麟曰:信君子者,治之原。隨之九五曰“孚于嘉吉”。信小人者,亂之機。《兌》之九五曰“孚于剝有厲”。
「集說」引楊萬里說:九五以陽剛之質居於上體兌卦的中正之位,是全卦欣悅相隨的主爻,這正是聖明之君以至誠之心樂於聽從天下善言的寫照,還有什麼吉利比這更大。「孚」是誠,「嘉」是善。又引王應麟說:信任君子,是天下大治的根源,所以《隨》卦九五說「孚于嘉,吉」;信任小人,是禍亂萌生的機關,所以《兌》卦九五說「孚于剝,有厲」。(底本「工氏」當作「王氏」。)
上六,拘係之,乃從維之。王用亨于西山。 本義 居《隨》之極,隨之固結而不可解者也。誠意之極,可通神明,故其占為“王用亨于西山”。”亨”亦當作祭享之享。自周而言,歧山在西。凡筮祭山川者得之,其誠意如是則吉也。
《隨》卦上六爻辭:「拘係之,乃從維之。王用亨于西山。」朱熹《周易本義》說,上六居於《隨》卦的頂點,是相隨牢固到解不開的地步。誠意到了極處,可以感通神明,所以「占辭」是「王用亨于西山」。這裡的「亨」也應當讀作祭享之「享」。就周人來說,岐山正在西邊。凡是卜問祭祀山川之事的人得到這一爻,只要誠意像上六這樣,便是吉的。
程傳 上六以柔順而居《隨》之極,極乎隨者也。“拘係之”,謂隨之極,如拘持縻繫之。“乃從維之”,又從而維繫之也。謂隨之固結如此。“王用亨于西山”,《隨》之極如是。昔者太王用此道亨於業於西山,太王避狄之難,去豳來岐,豳人老稚扶攜以隨之如歸市。蓋其人心之隨,固結如此,用此故能亨盛其王業於西山。“西山”,岐山也。周之王業,蓋興於此。上居隨極,固為太過,然在得民之隨,與隨善之固,如此乃為善也,施於他則過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以柔順之質居於《隨》卦的頂端,是把跟隨做到極處的一爻。「拘係之」,是說跟隨到了極點,好像被拘住牽住一般;「乃從維之」,是又進一步把它繫牢。可見相隨之牢固到了這個地步。至於「王用亨于西山」,正是《隨》到極處的寫照。從前周太王就是靠著這種得人心的路數,在西山把王業做得亨盛:太王為躲避狄人的禍難,離開豳地遷到岐山,豳地的百姓扶老攜幼跟著他走,像趕集一樣紛紛歸附。人心相隨牢固到這一步,所以能在西山興盛周家的王業。「西山」就是岐山,周朝的王業大體從這裡興起。上六居於隨的極處,本來算是太過;但若用在得民之隨、隨善之堅這件事上,這樣反倒是好的,換到別的事上就成了過分。
集說 呂氏祖謙曰:“拘繫”而不可解,《隨》之極者也。如有客詩,言授之縶,以縶其馬;白駒詩,縶之維之,以永今朝,正合此爻。
「集說」引呂祖謙說:拘住牽住而解不開,正是《隨》到極處的樣子。像《詩經·周頌·有客》裡說給他繩索,用來絆住客人的馬;《詩經·小雅·白駒》裡說把它絆住繫牢,好留住這美好的今朝——兩詩的意思,正與這一爻相合。
項氏安世曰:《大有》九三,“公用亨于天子”;《隨》上六,“王用亨于西山”;《益》六二,“王用亨於帝”;《升》六四,“於用亨于岐山”,四爻句法皆同。古文“亨”即享字,今獨益作享讀者,俗師不識古字,獨於享帝,不敢作亨帝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大有》卦九三的「公用亨于天子」、《隨》卦上六的「王用亨于西山」、《益》卦六二的「王用亨於帝」、《升》卦六四的「王用亨于岐山」,這四條爻辭句法完全一樣。古文裡的「亨」就是「享」字;如今偏偏只把《益》卦那一處讀成「享」,是因為淺陋的塾師不認得古字,唯獨碰上祭享上帝這件事,不敢讀成「亨帝」罷了。(底本《升》卦引文「於用」當作「王用」。)
案 卦之初剛,下於二柔,則九五之剛,亦下於上柔也。而諸儒說兩爻義,皆不及此,故於九五“孚”“嘉”,以為應六二猶可,而於上六“拘繫”,則說得全無根據矣。
李光地按:這一卦初九的剛爻居於六二、六三兩個柔爻之下,那麼九五的剛爻,同樣是居於上六這個柔爻之下。然而諸儒解說九五、上六兩爻的義理,都沒有講到這一層,所以他們把九五的「孚于嘉」講成與六二相應,還勉強說得過去;講到上六的「拘繫」,就說得毫無根據了。
總論王氏宗傳曰:《隨》之六爻,其半陰也,其半陽也。陽剛之才,則有所隨而無所繫,初九、九四、九五是也。故初之有渝,四之“有獲”,五之“孚于嘉”,此有所隨而無所繫者也。以柔從之才,而當隨之時,則均不兔於有所繫,六二、六三、上六是也。故二則“係小子失丈夫”,三則“係丈夫失小子”,上則曰“拘係之”,此均不兔於有所繫者也。
「總論」引王宗傳說:《隨》卦六爻,一半是陰爻,一半是陽爻。凡陽剛之才,都是有所跟隨而不被牽繫的,初九、九四、九五就是。所以初九說「官有渝」、九四說「有獲」、九五說「孚于嘉」,這三爻都屬於有所隨而無所繫。凡以柔順之質跟從別人的,處在跟隨之時,就一概免不了被牽繫,六二、六三、上六就是。所以六二說「係小子,失丈夫」,六三說「係丈夫,失小子」,上六說「拘係之」,這三爻都屬於免不了被牽繫。(底本兩處「不兔」當作「不免」。)
蠱卦
蠱.艮上.巽下 程傳 《蠱序卦》;“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承二卦之義以為次也。 夫喜說以隨乾人者,必有事也,無事則何喜何隨?《蠱》所以次《隨》也。蠱,事也。 蠱非訓事,蠱乃有事也,為卦山下有風,風在山下,遇山而回則物亂,是為《蠱》象。
《蠱》卦,上卦是艮、下卦是巽,這一行是卦畫的標註。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這是承接《豫》《隨》兩卦的意思來排定次序的。歡歡喜喜地追隨別人,必定會有事情隨之而來;無事可做,又談何喜、談何隨?所以《蠱》卦排在《隨》卦之後。「蠱」,在這裡指事。要注意,「蠱」字本身並不訓作「事」,而是說蠱壞之後必然有事要做。就卦體講,是山下有風;風吹到山下,遇山迴旋,萬物就被攪亂,這便是《蠱》的卦象。
蠱之義,壞亂也。在文為蟲皿,皿之有蟲,蠱壞之義。《左氏傳》云:風落山,女惑男。 以長女下乾少男,亂其情也,風遇山而回,物皆撓亂,是為有事之象,故云蠱者事也。 既蠱而治之,亦事也。以卦之象言之,所以成盎也。以卦之才言之,所以治蠱也。
「蠱」的本義是敗壞紛亂。從字形上看,是「蟲」加「皿」,器皿裡生了蟲子,正是敗壞之義。《左傳》記載晉醫和論蠱,說這一卦是風把山上的草木吹落,是女子迷惑男子。下卦巽為長女,上去干擾上卦艮之少男,把他的情志攪亂;風遇山迴旋,萬物都被擾動,這就是有事的象,所以說「蠱者事也」。既然已經敗壞,就要著手整治,整治同樣是事。就卦象來說,是造成蠱壞的緣由;就卦的才質來說,則是整治蠱壞的憑藉。(底本「所以成盎」當作「所以成蠱」。)
蠱,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本義 蠱,壞極而有事也。其卦艮剛居上,巽柔居下,上下不交,下卑巽而上苟止,故其卦為《蠱》。或曰,剛上柔下,謂卦變自《賁》來者;初上二下,自《井》來者;五上上下,自《既濟》來者。兼之,亦剛上而柔下,皆所以為《蠱》也。
《蠱》卦卦辭:「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後甲三日。」朱熹《周易本義》說,蠱是敗壞到極點因而有事可做。這一卦艮之剛居上、巽之柔居下,上下不相交通,下面一味卑順、上面苟且停滯,所以取名為《蠱》。也有人從「卦變」上講:剛爻上行、柔爻下行,是從《賁》卦變來的;初爻上去、二爻下來,是從《井》卦變來的;五爻上去、上爻下來,是從《既濟》卦變來的。把這幾種合起來看,也都是剛上柔下,都是《蠱》之所以成卦的緣由。
蠱壞之極,亂當復治,故其占為“元亨”,而“利涉大川”。“甲”,日之始,事之端也。“先甲三日”,辛也,“後甲三日”,丁也。前事過中而將壞,則可自新以為後事之端,而不使至於大壞;後事方始而尚新,然更當致其丁寧之意,以監前事之失,而不使至於速壞,聖人之深戒也。
敗壞到了極處,亂久了就該重新治理,所以「占辭」斷為「元亨」,而且「利涉大川」。「甲」是十干之首、一日之始,也象徵事情的開端。「先甲三日」是辛日,「後甲三日」是丁日。前一段事情已過中途而將要敗壞,此時可借「辛」的諧音自新,把它當作後一段事情的起點,不讓它壞到不可收拾;後一段事情剛剛開始、氣象還新,卻更應當反覆丁寧叮囑,用前事的失誤作鑑戒,不讓它很快又壞下去。這是聖人極深切的告誡。
程傳 既蠱則有復治之理,自古治必因亂,亂則開治,理自然也。如卦之才以治蠱,則能致“元亨”也。蠱之大者,濟時之艱難險阻也,故曰“利涉大川”。“甲”,數之首, 集說 馬氏融曰:十日之中唯稱甲者,甲為十日之首,蠱為造事之端,故舉初而明事始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既然已經敗壞,就有重新整治的道理。自古以來,太平總是接著禍亂而來,亂到盡頭便開出治世的局面,這是自然之理。憑這一卦的才質去整治蠱壞,就能達到「元亨」。蠱壞之中最大的那一類,是要救濟時局的艱難險阻,所以說「利涉大川」。「甲」是十干之首……(底本此處有脫文,程頤的話未完)。「集說」引馬融說:十干之中偏偏只舉「甲」,是因為甲居十干之首,而蠱正是著手做事的開端,所以舉出首位來點明事情的起頭。
孔氏穎達曰:蠱者事也,有事營為則大得串通。有為之時,利在拯難,故“利涉大川”也。“甲”者,創制之令,既在有為之時,不可因仍舊令,故用創制之令以治於人。 又曰:物既惑亂,終致損壞,當須有事,故《序卦》云:“蠱者,事也。”謂物蠱必有事,非謂訓蠱為事:集氏曰:“先甲三日”,殷勤告戒;“後甲三日”,丁寧宣佈。
「集說」引孔穎達說:蠱就是事,有事去經營作為,便能大為通達。正當有所作為之時,最要緊的是拯救危難,所以說「利涉大川」。「甲」代表新創制的法令;既然處在有所作為之時,就不能沿襲舊法令,所以要用新創制的法令來治理民眾。孔穎達又說:事物既已迷亂,終究會招致損壞,那就必須有所整治,所以《序卦傳》說「蠱者,事也」,意思是事物敗壞了必然有事要做,並不是把「蠱」字直接訓釋為「事」。「集說」又引一說:「先甲三日」,是事前殷勤地告誡;「後甲三日」,是事後反覆地申明。
案 二體則陽卦居上,陰卦居下;六位則剛爻居上,柔爻居下。六十四卦中,亦唯此卦陰陽剛柔不相交,尊卑上下不相接,則隔絕而百弊生,萬事墮矣,亦此卦名《蠱》之第一義也。壞極則有復通之理,但當弘濟艱難,而不可扭於安,維始慎終,而不可輕於動,故以“利涉大川”“先甲”“後甲”為戒。
李光地按:從上下兩體看,陽卦艮在上、陰卦巽在下;從六個「爻位」看,剛爻居上、柔爻居下。六十四卦之中,也只有這一卦陰陽剛柔彼此不相交,尊卑上下彼此不相接;上下一隔絕,百般弊病就滋生,萬事都要廢弛,這正是本卦取名為《蠱》的第一層意思。敗壞到極點便有重新通達的道理,只是應當奮力救濟艱難,而不可苟安不動;應當慎始慎終,而不可輕率妄動。所以卦辭用「利涉大川」和「先甲」「後甲」兩層來告誡。
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 本義 “乾”,如木之幹,枝葉之所附而立者也。“蠱”者,前人已壞之緒,故諸爻皆有父母之象,子能幹之,則飭治而振起矣。初六蠱未深而事易濟,故其占為有子,則能治蠱,而考得“無咎”,然亦危矣。戒占者宜如是,又知危而能戒,則“終吉”也。
《蠱》卦初六爻辭:「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朱熹《周易本義》說,「乾」就像樹木的主幹,枝葉都依附著它才立得住。「蠱」指前人已經敗壞了的事業頭緒,所以各爻都取父母之象;兒子若能擔當起來,就可以整頓振作。初六時當蠱壞未深、事情容易辦成,所以占斷是:有這樣的兒子,便能整治蠱壞,使亡父不至於留下過失;不過處境仍然危險。聖人告誡占問的人應當像初六這樣,而且要懂得危險、心存戒懼,如此才能「終吉」。
程傳 初六雖居最下,成卦由之,有主之義,居內在下而為主,子幹父蠱也。子幹父蠱之道,能堪其事,則為有子,而其考得無咎。不然,則為父之累,故必惕厲則得“終吉”也。處卑而尸尊事,自當兢畏,以六之才,雖能巽順,體乃陰柔,在下無應而主於,非有能濟之義,若以不克於而言,則其義甚小,故專言為子幹蠱之道,必克濟則不累其父,能厲則可以終吉,乃備見為子幹蠱之大法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雖居全卦最下,可是成卦正由於它,含有主的意思;身在內卦而居下位卻又作主,這就是兒子出來擔當父輩的敗局。做兒子整治父輩蠱壞的道理是:能擔得起這份事,才算是有這樣的兒子,亡父也才不至於留下過失;否則反成父親的拖累,所以必須警惕戒懼,才能「終吉」。以卑下之身主持尊長的大事,本該戰戰兢兢。以初六的才質而論,雖然能夠卑順,無奈體質陰柔,在下位又沒有相應的爻,主持整治並沒有真能辦成的意思;若照著辦不成來講,這一爻的意義就太小了,所以爻辭專講為子幹蠱之道:必須辦得成,才不連累父親;能夠常存危懼,才可以終得吉。這樣便把做兒子整治家業的大法全都點明瞭。(底本「主於」「不克於」兩處「於」當作「乾」。)
集說 蘇氏軾曰:器久不用而蟲生之謂之蠱,人久宴溺而疾生之謂之蠱,天下久安無為而弊生之謂之蠱。蠱之災,非一日之故也,必世而後見,故爻皆以父子言之。
「集說」引蘇軾說:器物長久擱著不用而生了蟲,叫做蠱;人長久沉溺宴樂而生了病,叫做蠱;天下長久安逸無所作為而生出積弊,也叫做蠱。蠱壞這種禍患,不是一天造成的,往往要經過一代人才顯露出來,所以《蠱》卦各爻都用父子的關係來立言。
故氏炳文曰:爻辭有以時位言者,有以才質言者,如《蠱》初六以陰在下,所應又柔,才不足以治蠱。以時言之,則為蠱之初,蠱猶末深,事猶《易》濟,故其占為有子,則其考可“無咎”矣。然捐之蠱,則已危“厲”,不可以蠱未深而忽之也。故又戒占者知危而能戒,則“終吉”。
「集說」引胡炳文說:爻辭有從時勢與「爻位」著眼的,也有從才質著眼的。像《蠱》卦初六,以陰爻居下,所應的又是柔爻,才具不足以整治蠱壞;可是從時勢上講,它處在蠱壞之初,敗壞還不深,事情還容易辦成,所以占斷是有這樣的兒子,亡父便可以「無咎」。然而著手去整治蠱壞,處境已經危「厲」,不可以因為蠱壞未深就掉以輕心。所以又告誡占問的人:懂得危險而知所戒懼,才能「終吉」。(底本「故氏」當作「胡氏」,「捐之蠱」當作「乾之蠱」。)
九二,幹母之蠱,不可貞。 程傳 九二陽剛,為六五所應,是以陽剛之才,在下而乾夫在上陰柔之事也,故取子幹母蠱為義。以剛陽之臣,輔柔弱之君,義亦相近。二巽體而處柔,順義為多,幹母之盅之道也。夫子之於母,當以柔巽輔導之,使得於義,不順而致敗蠱,則子之罪也。
《蠱》卦九二爻辭:「幹母之蠱,不可貞。」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是陽剛之爻,與六五相應,這是以陽剛之才居於下位,去整治上面那位陰柔者留下的事,所以取兒子整治母親一方的敗局為義。用剛強的臣子輔佐柔弱的君主,道理也與此相近。九二身在巽體而居於柔位,順從的一面居多,正合於整治母事之道。做兒子的對於母親,應當用柔和卑順的態度輔助引導,使她合於義理;如果不能順著來,以致把事情弄壞,那就是兒子的過失。(底本「幹母之盅」當作「幹母之蠱」。)
從容將順,豈無道乎?以婦人言之,則陰柔可知。若伸己剛陽之道,遽然矯拂,則傷恩,所害大矣,亦安能入乎?在乎屈己下意,巽順將承,使之身正身治而已,故曰“不可貞”。
從容和緩地順勢引導,難道就沒有辦法了嗎?以婦人的性情來說,其陰柔可想而知。倘若一味伸張自己剛陽的一套,猛然去矯正違逆,就會傷了母子恩情,為害極大,話又哪裡聽得進去。辦法只在於自己委屈些、把姿態放低,卑順地承事奉侍,使她自身端正、事情得治罷了,所以爻辭說「不可貞」。
謂不可貞固盡其剛直之道,如是乃中道也,又安能使之為甚高之事乎?若於柔弱之君,盡誠竭忠,致之於小道則可矣,又安能使之大有為乎?且以周公之聖輔成王,成王非甚柔弱也。然能使之為成王而已,守成不失道則可矣,固不能使之為羲黃堯舜之事也。二巽體而得中,是能巽順而得中道,合不可貞之義,得幹母蠱之道也。
所謂「不可貞」,是說不可固執地把剛直的一套用到底,這樣處置才合乎中道;至於要她做出多麼高遠的事業,那是辦不到的。對著一位柔弱之君,竭誠盡忠,把他引上略有小成的路子還可以,又哪裡能使他大有作為?就拿周公這樣的聖人輔佐成王來說,成王並不算十分柔弱,周公也只能把他造就成一個成王罷了——守住先業而不失正道是夠了,終究不能讓他做出伏羲、黃帝、堯、舜那樣的事業。九二身在巽體而又居中,是能夠卑順而又合乎中道,正合「不可貞」的意思,得著了整治母事的正法。
集說 蘇氏軾曰:陰之為性,安無事而惡有為,是以為蠱之深,而乾之尤難者。正之則傷愛,不正則傷義,以是為之難也。二以陽居陰,有剛之實,而無用剛之跡,可以免矣。
「集說」引蘇軾說:陰的性情,是安於無事而厭惡有所作為,所以由它造成的蠱壞最深,整治起來也格外困難。板起面孔去糾正,就傷了親愛之情;不去糾正,又傷了義理,難就難在這裡。九二以陽爻居於陰位,內裡有剛強的實質,外面卻不露用剛的痕跡,這樣就可以避開兩難了。
楊氏時曰:或曰卦以五為君位,而可以母言乎?曰:母者陰尊之稱,如《晉》六二之稱“王母”,《小過》六二之稱“遇其妣”,皆謂六五也。
「集說」引楊時說:有人問,一卦向來以第五爻為君位,怎麼可以用「母」來稱呼它?回答是:「母」本是對尊貴的陰爻的稱呼,例如《晉》卦六二稱「王母」、《小過》卦六二稱「遇其妣」,指的都是各自卦中的六五。
蔣氏悌生曰;九二以陽剛而承六五之陰柔,有母子之象,但戒以“不可貞”,則與幹父小異。然以巽順而得中道,亦善於蠱者也。 楊氏啟新曰:子幹母蠱,易於專斷而失於承順,故戒以“不可貞”。
「集說」引蔣悌生說:九二以陽剛之質承事六五的陰柔,有母子相待的象,只是告誡它「不可貞」,這一點與整治父輩之事略有不同。然而它能以卑順而合乎中道,也算是善於整治蠱壞的了。又引楊啟新說:兒子整治母親一方的敗局,最容易失之於獨斷專行而缺了承順之意,所以特意告誡「不可貞」。
九三,幹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 本義 過剛不中,故“小有悔”。巽體得正,故“無大咎”。
《蠱》卦九三爻辭:「幹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三過於剛強而又不居中,所以「小有悔」;但它身在巽體、以陽爻居陽位而「當位」,所以沒有大的禍患。
程傳 三以剛陽之才,居下之上,主幹者也,子幹父之蠱也,以陽處剛而不中,剛之過也。然而在巽體,雖剛過而不為無順,順事親之本也。又居得正,故無大過。以剛陽之才,克乾其事,雖以剛過,而有小小之悔,終無大過咎也。然有小悔,已非善事親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以剛陽之才居於下卦的最上位,是主持整治的一爻,也就是兒子出來收拾父輩的敗局。它以陽爻處陽位而不居中,是剛得過了頭。不過它畢竟在巽體之中,雖然過剛卻並非全無順意,而順正是奉事雙親的根本;加上所居「當位」,所以不至於有大的過失。憑著剛陽之才能夠把事情辦成,雖因過剛而留下一點小小的悔恨,終究沒有大的禍患。然而既然有小悔,就已經算不上善於奉事雙親了。
集說 趙氏汝楳曰:二三之剛,三有餘於乾;初四五之柔,四不足於乾。重剛之才,易失於太過,則小悔固所宜也。然蠱由以亨,何“大咎”之有?胡氏炳文曰:幹蠱之道,以剛柔相濟為尚。初六六五,柔而居剛,九二剛而居柔,皆可幹蠱,不然,與其為六四之過於柔而吝,不若九三之過於剛而悔,故曰“小有悔”。 若不足其過於剛,繼之曰“無大昝”,猶幸其能剛也。
「集說」引趙汝楳說:九二、九三都是剛爻,而九三辦事的力量綽綽有餘;初六、六四、六五都是柔爻,而六四辦事的力量明顯不足。重剛之才容易失之太過,留下小小的悔恨本是意料中事;然而蠱壞正靠他才得以通達,又哪裡談得上「大咎」。又引胡炳文說:整治蠱壞之道,以剛柔互相調劑為上。初六、六五是柔爻而居陽位,九二是剛爻而居陰位,都可以整治蠱壞。若做不到剛柔相濟,那麼與其像六四那樣柔得過頭而落個羞吝,不如像九三那樣剛得過頭而留個悔恨,所以爻辭說「小有悔」。像是嫌他過剛有所不足似的,接著又說「無大咎」,可見還是慶幸他能剛。(底本「無大昝」當作「無大咎」。)
六四,裕父之蠱,往見吝。 本義 以陰居陰,不能有為,寬裕以治蠱之象也。如是則蠱將日深,故“往”則“見吝”,戒占者不可如是也。
《蠱》卦六四爻辭:「裕父之蠱,往見吝。」朱熹《周易本義》說,六四以陰爻居於陰位,無力有所作為,是用寬緩從容的態度去對付蠱壞的象。這樣下去,敗壞只會一天深似一天,所以再往前走就會招來羞吝。聖人以此告誡占問的人,切不可如此。
程傳 四以陰居陰,柔順之才也。所處得正,故為寬裕以處其父事者也。夫柔順之 集說 《朱子語類》云:此兩爻說得悔吝二字最分明,九三有悔而無咎,由凶而趨吉也;六四雖目下無事,然卻終吝,由吉而趨凶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以陰爻居陰位,是柔順之才;所處又「當位」,因而成了用寬緩的態度去料理父輩之事的樣子。柔順之才……(底本此處有脫文,程頤的話未完)。「集說」引《朱子語類》說:這兩爻把「悔」「吝」二字說得最清楚——九三有悔而沒有大的禍患,是從凶的方向轉向吉;六四眼下雖然平安無事,最終卻落個羞吝,是從吉的方向轉向凶。
劉氏彌邵曰:強以立事為乾,怠而委事為裕。事弊而裕之,弊益甚矣。蓋六四體艮之止而爻位俱柔,夫貞固足以幹事,今止者怠,柔者懦,怠且懦,皆增益其蠱者也。持是以往,吝道也,安能治蠱耶?六五,幹父之蠱,用譽。
「集說」引劉彌邵說:奮力把事情立起來叫做「乾」,懈怠而把事情推開叫做「裕」。事情已經出了毛病還寬緩拖延,毛病只會越來越重。六四身在艮體而取止的性質,爻的質地與所居之位又都屬柔;本來守正堅固足以辦成事情,如今止就成了懈怠,柔就成了懦弱,懈怠加上懦弱,都只會讓蠱壞更深。抱著這種態度往前走,正是招致羞吝的路子,怎麼可能整治得了蠱壞。以下是六五爻辭:「幹父之蠱,用譽。」
本義 柔中居尊,而九二承之以德,以此幹蠱,可致聞譽,故其象占如此。 程傳 五居尊位,以陰柔之質,當人君之幹,而下應於九二,是能任剛陽之臣也。 雖能下應剛陽之賢而倚任之,然己實陰柔,故不能為創始開基之事,承其舊業則可矣,故為幹父之蠱。夫創業垂統之事,非剛明之才,則不能。繼世之君,雖柔弱之資,苟能任剛賢,則可以為善繼而成令譽也。太甲成王,皆以臣而“用譽”者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五以柔順居上卦之中而處尊位,下面有九二以德相承,憑這樣的條件去整治蠱壞,可以博得美名,所以取象與占斷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身居尊位,以陰柔之質擔當人君整治的責任,而下與九二相應,說明它能夠任用剛陽的臣子。它雖能向下呼應剛陽之賢而加以倚重,無奈自身實在陰柔,因此做不了開創基業的事,只能承接舊有的家業,所以爻辭說是「幹父之蠱」。開創基業、垂統後世這類事,不是剛健明達之才辦不成;而繼承先業的君主,縱然資質柔弱,只要能任用剛正的賢臣,也可以成為善於承繼的人而博得美名。太甲、成王都是靠賢臣而「用譽」的例子。
集說 趙氏汝楳曰:六五德位,適剛柔之中,用以幹蠱,宜有休譽,“用譽”則《蠱》之亨可知。 熊氏良輔曰:諸爻稱幹蠱者,皆乾前人已壞之事。六五至於“用譽”,則不特乾其事之已壞,所謂立身揚名,使國人稱願曰,幸哉有子矣。 鄭氏維嶽曰:子有幹蠱之名,則過歸於親,幹蠱而親不失於令名,是“用譽”以乾之也,幹蠱之最善者。
「集說」引趙汝楳說:六五的德與位,恰好合於剛柔之間的中道,用它來整治蠱壞,理當贏得美名;既然「用譽」,《蠱》卦的亨通也就可想而知。又引熊良輔說:各爻講「幹蠱」,都是收拾前人已經敗壞的事;到了六五說「用譽」,就不只是把壞了的事收拾好,而是所謂立身揚名,使一國的人都稱羨說:真有福氣,有這樣一個兒子。又引鄭維嶽說:兒子若只落個「幹蠱」的名聲,過失便都歸到父母身上;能整治敗局而又讓父母不失美名,這才是用美譽去整治,是幹蠱之中做得最好的。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本義 陽剛居上,在事之外,故為此象,而占與戒,皆在其中矣。 程傳 上九居蠱之終,無繫應於下,處事之外,無所事之地也。以剛明之才,無應援而處無事之地,是賢人君子,不偶於時而高潔自守,不累於世務者也,故云“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古之人有行之者,伊尹、太公望之始,曾子、子思之徒是也。
《蠱》卦上九爻辭:「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朱熹《周易本義》說,陽剛之爻居於全卦之上,置身事情之外,所以有這樣的象,而占斷與告誡都含在其中了。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處在《蠱》卦的終點,下面沒有牽繫相應的爻,置身事外,正處在無事可做的地位。它以剛健明達之才,卻既無援應又居於無事之地,這就是賢人君子生不逢時而高潔自守、不被世務牽累的樣子,所以說「不事王侯,高尚其事」。古人中確有這樣做的:伊尹、太公望出仕以前的那段日子,以及曾子、子思一輩人,都是如此。
不屈道以徇時,既不得施設於天下,則自尊其身,尊高敦尚其事,守其志節而已。士之自高尚,亦非一道:有懷抱道德,不偶於時,而高潔自守者;有知止足之道,退而自保者;有量能度分,安於不求知者;有清介自守,不屑天下之事,獨潔其身者。所處雖有得失小大之殊,皆自高尚其事者也。《象》所謂“志可則”者,進退合道者也。
他們不肯屈己之道去遷就時俗,既然不能把抱負施行於天下,就自重其身,把自己所守的事看得崇高厚重,堅持志節罷了。讀書人自視高尚,路數也不止一種:有懷抱道德而生不逢時、因此高潔自守的;有懂得知止知足的道理、退下來保全自身的;有掂量自己的才能與分際、安於不為人所知的;有清介自守、不屑過問天下之事、只求獨善其身的。他們所處的境地雖有得失大小的分別,卻都屬於自己把所守之事看得崇高。《象傳》所說的「志可則」——志向足以取法——指的是進退都合乎正道的那一類。
集說 石氏介曰;在卦之終,事成也。在卦之上而無所承,身退者也,在外卦而心不累於內,志之高者也。 胡氏炳文曰:初至五皆以蠱言,不言君臣而言父子,臣於君事,猶子於父事也。上九獨以“不事王侯”言者,蓋君臣以義合也。子於父母,有不可自諉於事之外,若王侯之事,君子有不可事者矣,是故對子之出處,在事之中。盡力以乾焉而不為汙,在事之外,潔身以退焉而不為僻。
「集說」引石介說:上九處在一卦的終點,事情已經了結;居於全卦之上而無所承奉,是自身引退的人;身在外卦而心不被內卦的事牽累,是志向高遠的人。又引胡炳文說:從初六到六五都就蠱壞立言,而且不講君臣卻講父子,因為臣子對君上的事,就好比兒子對父親的事。唯獨上九用「不事王侯」來說,是因為君臣本以義相合:兒子對父母,沒有把自己推到事外的餘地;至於王侯之事,君子卻有不肯去做的時候。所以就兒子的出處進退而言,身在事情之中,便盡力去整治而不算汙濁;身在事情之外,便潔身引退而不算乖僻。
臨卦
臨.坤上.兌下 程傳 《臨序卦》;“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蠱者,事也”。 有事則可大矣,故受之以臨也。韓康伯云:可大之業,由事而生。二陽方長而盛大,故為《臨》也。為卦澤上有地,澤上之地,岸也,與水相際,臨近乎水,故為臨。天下之物,密近相臨者,莫若地與水,故地上有水則為比,澤上有地則為臨也。臨者,臨民臨事,凡所臨皆是。在卦取自上臨下,臨民之義。
《臨》卦,上卦是坤、下卦是兌,這一行是卦畫的標註。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前面既說「蠱者,事也」,有事去做才能成其大,所以《臨》卦接在《蠱》卦之後。韓康伯說:可以做大的事業,都由做事而生。這一卦兩個陽爻正在生長而趨於盛大,所以叫《臨》。就卦體講,是澤上有地;澤上的那塊地就是岸,與水相接、貼近水面,所以叫「臨」。天下之物貼近相臨的,沒有比地與水更近的,所以地上有水就成《比》卦,澤上有地就成《臨》卦。所謂「臨」,包括臨民、臨事,凡是居高面對什麼都算。就這一卦而言,取的是自上面對下面、君臨百姓的意思。
臨,元亨,利貞,至于八月有凶。 本義 臨,進而陵逼於物也。二陽浸長以逼於陰,故為《臨》,十二月之卦也。又其為卦,下兌說,上坤順,九二以剛居中,上應六五,故占者大亨而利於正,然“至于八月”當“有凶”也。八月,謂自《復》卦一陽之月,至於《遯》卦二陰之月,陰長陽遯之時也。或曰:八月謂夏正八月,於卦為《觀》,亦《臨》之反對也,又因占而戒之。
《臨》卦卦辭:「元亨,利貞,至于八月有凶。」朱熹《周易本義》說,「臨」是進逼、壓向對方的意思。兩個陽爻漸漸生長而逼向眾陰,所以叫《臨》,在十二消息卦中配十二月。就卦體講,下卦兌為悅、上卦坤為順,九二以剛爻居下卦之中,上與六五相應,所以占問的人大為亨通而利於守正;然而「至于八月」就該「有凶」。所謂八月,是從《復》卦一陽初生的那個月算起,數到《遯》卦二陰生長的月份,正是陰長陽退之時。也有人說,八月指夏曆的八月,在卦為《觀》,《觀》正是《臨》倒轉過來的卦。這是就著占斷再加一層告誡。
程傳 以卦才言也,臨之道,如卦之才,則大亨而正也。二陽方長於下,陽道向盛之時,聖人豫為之戒曰,陽雖方長,“至于八月”,則其道消矣,是“有凶”也。大率聖人為戒,必於方盛之時,方盛而慮衰,則可以防其滿極,而圖其永久。若既衰而後戒,則無及矣。自古天下安治,未有久而不亂者,蓋不能戒於盛也。方其盛而不知戒,故狃安富則驕侈生,樂舒肆則綱紀壞,忘禍亂則寡孽萌,是以浸淫不知亂之至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卦辭是就一卦的才質立言的:臨的道理,若像本卦的才質這樣,就能大為亨通而合於正。兩個陽爻正在下面生長,是陽道趨於興盛的時候,聖人卻預先設下告誡,說陽雖然正在生長,等到了八月,它的勢頭就要消退,那時便「有凶」。大抵聖人立戒,一定在事物正盛的時候;正盛之時就考慮到衰敗,才能防止它盈滿到極點,而謀求長久。若等到已經衰敗再來警戒,就來不及了。自古以來天下安定太平,沒有長久而不亂的,原因就在於盛時不能自戒。當其興盛而不知警惕,於是習慣了安逸富足就生出驕奢,貪圖舒適放縱就敗壞綱紀,忘記禍亂就萌生禍端,因而一步步浸染下去,還不知道亂已經來到眼前。
集說 張子曰:臨言“有凶”者,易之於爻,變陽至二,便為之戒,未過中已戒,猶“履霜堅冰”之義。及《泰》之三,曰“無平不陂,無往不復”,過中之戒也。 《朱子語類》:問:臨不特上臨下之謂臨,凡進而逼近者,皆謂之臨否?曰:然。 此是二陽自下而進上,則凡相逼近者,皆為《臨》也。
「集說」引張載說:《臨》卦所以說「有凶」,是因為《易》在爻的變化上,陽爻長到第二位就先立下告誡;還沒過中位便已警戒,正與《坤》卦初六「履霜堅冰」的用意相同。到了《泰》卦九三說「無平不陂,無往不復」,那就是過了中位以後的告誡。又引《朱子語類》記載:有人問,「臨」不單指上面面對下面才叫臨,凡是進逼貼近的都可以叫臨嗎?朱熹答:是的。這一卦是兩個陽爻自下往上進逼,所以凡是彼此逼近的情形,都算作《臨》。
程氏迥曰:陽極於九,而少陰生於八,陰之義配月;陰極於六,而少陽復於七,陽之義配日。 王氏應麟曰:臨所謂八月,其說有三,一雲自丑至申為《否》,一雲自子至未為《遯》,一雲自寅至酉為《觀》,本義兼取《遯》、《觀》二說。《復》所謂“七日”,其說有三,一謂卦氣起《中孚》,六日七分之後為《復》;一謂過《坤》六位,至《復》為七日;一謂自五月《姤》一陰生,至十一月一陽生,《本義》取自《姤》至《復》之說。
「集說」引程迥說:老陽之數極於九,少陰之數是八,所以陰的意義配以「月」;老陰之數極於六,少陽之數回到七,所以陽的意義配以「日」。又引王應麟說:《臨》卦所謂「八月」,歷來有三種講法:一說自丑月數到申月,卦為《否》;一說自子月數到未月,卦為《遯》;一說自寅月數到酉月,卦為《觀》。《本義》兼採《遯》《觀》兩說。《復》卦所謂「七日」,也有三種講法:一說卦氣從《中孚》起算,六日七分之後為《復》;一說經過《坤》卦六位,到《復》正是第七日;一說自五月《姤》卦一陰初生,數到十一月一陽初生。《本義》採的是從《姤》到《復》這一說。
胡氏炳文曰:諸家臨字,訓近訓大,只見上臨下,不見剛臨柔之意。《本義》依如臨深淵之臨,謂進而迫於淵,此所謂臨者,剛進而迫於柔也。蓋《復》者,陰之極而陽初來也。《臨》者,二陽皆來而迫於陰也。故復“亨”而臨大“亨”,《復》不言“利貞” 初九,咸臨,貞吉。
「集說」引胡炳文說:各家解「臨」字,或訓作靠近,或訓作盛大,都只看到上面面對下面,沒有看出剛爻逼近柔爻的意思。《本義》依照「如臨深淵」的那個「臨」字,講成進而迫近深淵,這裡所謂臨,就是剛爻前進而迫近柔爻。《復》卦是陰到了極處而一陽剛剛回來,《臨》卦是兩個陽爻都已來到而逼向眾陰;所以《復》只說「亨」,《臨》卻說大「亨」;《復》不說「利貞」……(底本此處有脫文,胡炳文的話未完)。以下是初九爻辭:「咸臨,貞吉。」
本義 卦唯二陽,遍臨四陰,故二爻皆有“咸臨”之象,初九剛而得正,故其占為“貞吉”。 程傳 “咸”,感也。陽長之時,感動於陰,四應於初,感之者也。比他卦相應尤重。四近君之位,初得正位,與四感應。是以正道為當位所信任,得行其志,獲乎上而得行其正道,是以吉也。他卦初上爻不言得位失位,蓋初終之義為重也。臨則以初得位居正為重。凡言“貞吉”,有既正且吉者,有得正則吉者,有貞固守之則吉者,各隨其事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全卦只有兩個陽爻,卻普遍面對著四個陰爻,所以初九、九二兩爻都有「咸臨」的象。初九剛健而「當位」,所以「占辭」斷為「貞吉」。程頤《伊川易傳》說,「咸」就是感。陽氣生長之時,感動了陰;六四與初九相應,正是被感動的一方,比別的卦裡的相應關係更為吃重。六四居於近君之位,初九又佔著正位,兩爻彼此感應;於是初九以正道得到當權者的信任,能夠施行自己的志向。得到上面的支持而又能推行正道,所以吉。別的卦裡,初爻、上爻一般不講得位失位,因為那兩爻重在始與終的意義;《臨》卦卻特別看重初九得位而守正。凡是說「貞吉」的,有既正且吉的,有得正才吉的,有堅守下去才吉的,各隨所占之事而定。
集說 李氏舜臣曰:山澤通氣,故山上有澤,其卦為《咸》,而澤上有地,初二爻亦謂之咸者,陰陽之氣相感也。 九二,咸臨,吉,無不利。 本義 剛得中而勢上進,故其占“吉”而“無不利也”。
「集說」引李舜臣說:山與澤氣息相通,所以山上有澤的卦叫《咸》;《臨》卦是澤上有地,初九、九二兩爻也用「咸」字,同樣是取陰陽二氣彼此感應的意思。《臨》卦九二爻辭:「咸臨,吉,無不利。」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二剛健而居下卦之中,聲勢正往上進,所以「占辭」斷為「吉」而「無不利」。
程傳 二方陽長而漸盛,感動於六五中順之君,其交之親,故見信任,得行其志,所臨吉而無不利也。吉者已然,如是故占也;無不利者,將然於所施為,無所不利也。 集說 蔡氏清曰:初九以剛得正而吉,九二以剛中而吉。剛中則貞無待於言也,剛中最易之所善。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正當陽氣生長而漸趨興盛之時,感動了六五這位居中柔順的君主,雙方交情親密,因而受到信任,得以施行自己的志向,所面對的局面自然吉利而沒有什麼不利。「吉」是就已然的情形說的,眼下如此,所以這樣斷;「無不利」是就將來的作為說的,凡有所施行,無往而不利。「集說」引蔡清說:初九是以剛健而「當位」得吉,九二是以剛健而居中得吉。既已剛而居中,守正就不必再說了;剛而得中,正是《易》最稱許的品格。
六三,甘臨,無攸利,既憂之,無咎。 本義 陰柔不中正,而居下之上,為以甘說臨人之象,其占固無所利。然能憂而改之,則“無咎”也。勉人遷善,為教深矣。
《臨》卦六三爻辭:「甘臨,無攸利,既憂之,無咎。」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三陰柔而不中不正,卻居於下卦的最上位,是用甜言悅色去面對別人的象,占斷本來是沒有什麼好處的。然而它若能心生憂懼而加以改正,便可以不犯過錯。聖人這樣勉勵人改過向善,用心教化極為深切。
程傳 三居下之上,臨人者也。陰柔而說體,又處不中正,以甘說臨人者也。在上而以甘說臨下,失德之甚,無所利也。兌性既說,又乘二陽之上,陽方長而上進,故不安而益甘。既知危懼而憂之,若能持謙守正,至誠以自處,則“無咎”也。邪說由己,能憂而改之,復何咎乎?集說 蘇氏軾曰:樂而受之謂之甘。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居於下卦之上,是面對別人的一方。它陰柔而身在兌悅之體,所處又不中不正,因此成了用甜言悅色去待人的樣子。身在上位而用甜言悅色對待下面,是德行上極大的缺失,沒有什麼好處。兌的本性已經是喜悅,六三又凌乘在兩個陽爻之上,而陽正在生長上進,所以它心裡不安,便越發把話說得甜。一旦知道危險而心生憂懼,若能持守謙遜、堅守正道、以至誠自處,就可以沒有過錯。邪佞取悅本是自己招來的,能憂懼而改掉它,還會有什麼過錯。「集說」引蘇軾說:讓人樂於接受的那種味道,就叫做甘。
胡氏炳文曰:彖唯取剛臨柔,爻則初二外,皆上臨下。三兌體在二陽之上,為以甘說臨人之象。《節》九五以中正為甘,則吉;此以不中不正為甘,故“無攸利”。憂者說之反,能憂而改,則“無咎”矣。
「集說」引胡炳文說:「彖辭」只取剛爻逼近柔爻的意思,各爻則除了初九、九二之外,都是從上面面對下面。六三身在兌體而居於兩個陽爻之上,成了用甜言悅色待人的象。《節》卦九五以中正之德而稱「甘節」,所以得吉;這裡卻以不中不正而稱「甘臨」,所以「無攸利」。憂懼正是喜悅的反面,能夠憂懼而改正,便可以沒有過錯。
案 《臨》卦本取勢之盛大為義,因其勢之盛大,又欲其德業之盛大,是此卦彖爻之意也。初二以德感人,故曰“咸”。以德感人者,蓋以盛大為憂,而未嘗樂也。六三說主德不中正,以勢為樂,故曰“甘臨”。夫恣情於勢位,則何利之有哉?然說極則有憂之理,既憂則知勢位之非樂,而咎不長矣。此爻與節三“不節之嗟”正相似,皆兌體也。
李光地按:《臨》卦本來取聲勢盛大為義;正因為聲勢盛大,聖人便進一步希望人的德業也隨之盛大,這就是本卦「彖辭」與爻辭的用意。初九、九二以德感人,所以說「咸」;以德感人的人,把聲勢盛大當作可憂之事,從來不以此為樂。六三作為兌悅之主,德性不中不正,反把權勢當成快樂,所以說「甘臨」。放縱性情於權勢地位之上,能有什麼好處?不過喜悅到了極處,自然生出可憂之理;一旦知憂,就明白權勢地位並不足樂,過錯也就不會拖長。這一爻與《節》卦六三「不節之嗟」正相類似,都是兌體的爻。
本義 處得其位,下應初九,相臨之至,宜“無咎”者也。 程傳 四居上之下,與下體相比,是切臨於下,臨之至也。臨道尚近,放以比為至。 四居正位,而下應於剛陽之初,處近君之位,守正而任賢,以親臨於下,是以“無咎”,所處當也。 集說 王氏宗傳曰:四以上臨下,其與下體最相親,故曰“至臨”。以言上下二體,莫親於此也。
以下是六四一爻(底本脫去爻辭「六四,至臨,無咎」)。朱熹《周易本義》說,六四以陰爻居陰位而「當位」,下面又與初九相應,是彼此相臨到了極親近的地步,理當沒有過錯。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居於上卦的最下位,與下體緊緊相鄰,是貼近下面而臨之,臨得最切。臨這件事以近為貴,所以把相鄰當作最切近。六四佔著正位,下與剛陽的初九相應,身處近君之位而能守正任賢,以親近之態面對下面,因此「無咎」,這是它所處得當的緣故。「集說」引王宗傳說:六四是從上面面對下面,而它與下體最為親近,所以叫「至臨」;就上下兩體來說,沒有比這更親密的了。
六五,知臨,大君之宜,吉。 本義 以柔居中,下應九二,不自用而任人,乃知之事,而“大君之宜”,吉之道也。 程傳 五以柔中順體居尊位,而下應於二剛中之臣,是能倚任於二,不勞而治,以知臨下者也。夫以一人之身,臨乎天下之廣,若區區自任,豈能周於萬事?故自任其知者,適足為不知。唯能取天下之善,任天下之聰明,則無所不周。是不自任其知,則其知大矣。五順應於九二剛中之賢,任之以臨下,乃己以明知臨天下,大君之所宜也,其吉可知。
《臨》卦六五爻辭:「知臨,大君之宜,吉。」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五以柔順居上卦之中,下與九二相應,不逞一己之能而任用他人,這正是明智的表現,也是身為大君所應有的做法,自然是得吉之道。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以柔順居中之質、身在坤順之體而處尊位,下面與九二這位剛健居中的臣子相應,說明它能倚重九二,不必勞神而天下已治,這就是以明智面對下面。憑一個人的身軀去面對廣大的天下,若事事都要自己扛,怎麼可能周遍萬事?所以自恃聰明的人,恰恰成了不明智。唯有能採納天下的善言、任用天下的聰明才智,才能無所不周。不自恃自己的智慧,他的智慧才真正廣大。六五順應九二這位剛中之賢,任用他去面對下面,就等於自己以明智臨御天下,這正是大君所應當做的,得吉是可想而知的。
集說 王氏申子曰:《中庸》曰:“唯天下至聖,為能聰明睿知,足以有臨也。故知臨為“大君之宜”。六五以柔中之德,任九二剛中之賢,不自用其知,而兼眾知,為知之大,是宜為君而獲吉也。 胡氏炳文曰:《臨》是以己臨人,五虛中,下應九二,不任己而任人,所以為知,所以為“大君之宜”。
「集說」引王申子說:《中庸》講「唯天下至聖,為能聰明睿知,足以有臨也」,所以說以明智臨下正是「大君之宜」。六五憑柔順居中的德性,任用九二這位剛中之賢,不逞自己一人的智慧,而匯聚眾人的智慧,這才是大智慧,因此宜於為君而獲得吉利。又引胡炳文說:《臨》卦是拿自己去面對別人;六五中間是虛的陰爻,下與九二相應,不倚仗自己而倚仗他人,正因如此才稱得上明智,才稱得上「大君之宜」。
上六,敦臨,吉,無咎。 本義 居卦之上,處臨之終,敦厚於臨,“吉”而“無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傳 上六坤之極,順之至也,而居臨之終,敦厚於臨也。與初二雖非正應,然大率陰求於陽,又其至順,故志在從乎二陽,尊而應卑,高而從下,尊賢取善,敦厚之至也,故曰“敦臨”,所以“吉”而“無咎”。陰柔在上,非能臨者,宜有咎也,以其敦厚於順剛,是以吉而無咎。六居臨之終而不取極義,臨無過極,故止為厚義,上五位之地,止以在上言。
《臨》卦上六爻辭:「敦臨,吉,無咎。」朱熹《周易本義》說,上六居於全卦之上、處在臨的終點,待人接物敦厚篤實,這是「吉」而「無咎」之道,所以取象與占斷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是坤卦的極處,順到了極點,又居於臨的終點,因而在臨的態度上格外敦厚。它與初九、九二雖不是「應與」正配,但大體上陰總要求助於陽,加上它極其柔順,所以心志在於跟從這兩個陽爻:以尊貴之身回應卑下之位,以居高之勢跟從下面的人,尊崇賢者、擇取善言,敦厚到了極處,所以說「敦臨」,因而「吉」而「無咎」。陰柔而居上位,本不是能臨御人的,照理該有過錯;正因為它在順從剛爻這件事上做得敦厚,所以反而吉而無咎。上六處在臨的終點卻不取「極」的意思,是因為臨這件事沒有過頭之說,所以只取厚道之義;上位在五位之上,這裡只就它居上而言。
集說 《朱子語類》云:上六敦臨,自是積累至極處,有敦篤之義。《艮》上九亦謂之“敦艮”。《復》上六爻不好了,所以只於五爻謂之“敦復”。 楊氏啟新曰:處臨之終,有厚道焉,教思無窮,容保無疆者也。如是則德厚而物無不載,道久而化無不成。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上六的「敦臨」,本是積累到極處而有敦厚篤實之義;《艮》卦上九也稱作「敦艮」。至於《復》卦,上六那一爻已經不好了,所以只在六五說「敦復」。又引楊啟新說:處在臨的終點,自有一份厚道在,正是《象傳》所說教化的心思沒有窮盡、包容保全沒有邊界。像這樣,德行深厚就沒有承載不了的東西,教化持久就沒有化育不成的事情。
觀卦
觀.巽上 程傳 《觀序卦》:“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觀》所以次《臨》也。凡觀視於物則為觀。為觀於下則為觀。如樓觀謂之觀者,為觀於下也。人君上觀天道,下觀民俗,則為觀。修德行政,為民瞻仰,則為觀。風行地上,遍觸萬類,周觀之象也。二陽在上,四陰在下,陽剛居尊,為群下所觀仰,觀之義也。在諸爻則唯取觀見,隨時為義也。
《觀》卦,上卦是巽(底本此處漏刻「坤下」二字)。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所以《觀》卦排在《臨》卦之後。凡是自己去看某物,讀作平聲的「觀」;把自己擺出來讓下面的人看,則讀作去聲的「觀」。像高臺樓觀之所以叫「觀」,就是因為它是給下面的人看的。人君上察天道、下察民俗,是自己在看;修養德行、推行政教,成為百姓仰望的榜樣,則是被人看。風行走在地面之上,遍及萬物,是周遍觀察的象。這一卦兩個陽爻在上、四個陰爻在下,陽剛居於尊位,被下面眾人所瞻仰,正是「觀」的意義。至於六爻之中,則只取所見如何,隨各爻的時位而立義。
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 本義 “觀”者,有以示人,而為人所仰也。九五居上,四陰仰之,又內順外巽,而九五以中正示天下,所以為觀。“盥”,將祭而潔手也。“薦”,奉酒食以祭也。“頤然”,尊嚴之貌。言致其潔清而不輕自用,則其孚信在中,而顒然可仰。戒占者宜如是也。或曰:“有孚顒若”,謂在下之人,信而仰之也。此卦四陰長而二陽消,正為八月之卦,而名卦繫辭,更取它義,亦扶陽抑陰之意。
《觀》卦卦辭:「盥而不薦,有孚顒若。」朱熹《周易本義》說,所謂「觀」,是把自身擺出來給人看,因而被人仰望。九五居於上位,四個陰爻仰望著它;內卦坤順、外卦巽入,而九五又以「中正」之德昭示天下,所以成其為「觀」。「盥」是將要行祭時先洗淨手;「薦」是捧上酒食去獻祭;「顒然」是莊重尊嚴的樣子(底本此處「頤然」當作「顒然」)。這是說,把自己收拾得潔淨而不輕率地施展作為,那麼誠信便存在心中,莊重可仰。聖人以此告誡占問的人應當如此。也有人說,「有孚顒若」是指下面的人信服而仰望他。這一卦四陰生長、二陽消退,正是八月之卦,然而給卦命名、給卦繫辭時另取別的意思,也是扶助陽、抑制陰的用心。
程傳 子聞之胡翼之先生曰:君子居上,為天下之表儀,必極其莊敬,則下觀仰而化也。故為天下之觀,當如宗廟之祭,始盥之時,不可如既薦之後,則下民盡其至誠,顒然瞻仰之矣。“盥”,謂祭祀之始,盥手酌鬱鬯於地,求神之時也。“薦”,為獻腥獻熟之時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我聽老師胡瑗先生講過:君子居於上位,是天下的表率儀範,必須做到極其莊重恭敬,下面的人才會仰望他而受其感化。所以要做天下人所觀仰的對象,就應當像宗廟祭祀那樣,保持剛洗手時的那份莊敬,不可像獻過祭品之後那樣鬆懈;這樣,下面的百姓才會竭盡誠意,莊重地仰望他。「盥」,指祭祀剛開始時洗手、把鬱鬯酒澆在地上以求神降臨的那一刻;「薦」,指獻上生肉、熟肉等祭品的那一刻。
盥者事之始,人心方盡其精誠,嚴肅之至也。至既薦之後,禮數繁縟,則人心散,而精一不若始盥之時矣。居上者,正其表儀以為下民之觀,當莊嚴如始盥之初,勿使誠意少散,如既薦之後,則天下之人莫不盡其孚誠,顒然瞻仰之矣。顒,仰望也。
洗手是整場祭祀的開頭,人心正把精誠聚到一處,嚴肅到了極點;等到獻過祭品以後,儀節繁多瑣細,人心便散了,那份專一就不如剛洗手的時候。居上位的人,端正自己的儀範作為百姓瞻仰的對象,應當始終莊嚴得像剛洗手那一刻一樣,不讓誠意有一絲渙散,不要像獻祭之後那樣懈怠;這樣,天下人無不竭盡他們的誠信,莊重地仰望他。「顒」就是仰望的意思。
集說 《朱子語類》云:自上示下曰觀,自下觀上曰觀,故卦名之觀去聲,而六爻之觀皆平聲。 或問:伊川以為灌鬯之初,誠意猶存,至薦羞之後,精意懈怠。《本義》以為致其潔清而不輕自用,其義不同。曰:盥只是浣手,不是灌鬯。伊川承先儒之誤。若云薦羞之後,誠意懈怠,則先王祭祀,只是灌鬯之初,猶有誠意,及存羞之後,皆不成禮矣。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從上面顯示給下面看叫「觀」,從下面仰望上面也叫「觀」,所以卦名的「觀」讀去聲,而六爻中的「觀」都讀平聲。有人問:程頤認為澆酒降神之初誠意還在,獻上祭品之後精神就懈怠了;《本義》卻講成把自己收拾潔淨而不輕率施為,兩說不同。朱熹答:「盥」不過是洗手,並不是澆酒降神,程頤是沿襲了前代學者的錯誤。倘若說獻過祭品之後誠意就懈怠,那麼先王的祭祀豈不是只有澆酒之初還存著誠意,等到獻上祭品以後就全不成禮了。
問:若爾,則是聖人在上,視聽言動,皆當為天下法,而不敢輕,亦猶祭祀之時,致其潔清而不敢輕用否?曰:然。 又云:祭祀無不薦者,此是假設來說,薦是用事了,盥是未用事之初。雲不薦者,言常持得這誠敬,如盥之意常在。若薦則是用出,用出則才畢便過了,無復有初意矣。
又有人問:照這樣說,就是聖人居於上位,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該做天下的法則而不敢輕率,正如祭祀之時把自己收拾潔淨而不敢輕易動作,是這樣嗎?朱熹答:是的。朱熹又說:祭祀沒有不獻祭品的,卦辭這樣講是假設之辭。「薦」是已經動手辦事,「盥」是還沒有動手之初。說「不薦」,是講要長久地保持那份誠敬,讓洗手時的那點心意常在。若一旦「薦」,就是把心意用了出去;用出去以後,事情一完便過去了,再也沒有起初那份意思。
問:“有孚顒若”。承上文“盥而不薦”,蓋致其潔清而不輕自用,則孚信在中而顒然可仰;一說下之人信而仰之,二說孰長?曰:從後說,則合得彖辭下觀而化之義。問:前說似好。曰:當以彖辭為定。
又問:「有孚顒若」這一句,承接上文的「盥而不薦」,是說把自己收拾潔淨而不輕率施為,誠信便存於心中而莊重可仰;另一種說法則是下面的人信服並仰望他。這兩說哪一種更好?朱熹答:依後一說,才合得上「彖辭」所講「下觀而化」的意思。那人又說:前一說似乎更好。朱熹答:應當以「彖辭」為準。
馮氏椅曰:卦疊艮之畫,有門闕重複之象,故取象於《觀》。 龔氏煥曰:《易》之名卦,以陽為主。在陽長之卦,固主於陽而言。在陰長之卦,亦主於陽而言。主於陽而盲者,所以扶陽也。此四陰之卦,不曰小壯而曰《觀》也,四陽之卦,有曰《大過》;四陰之卦,有曰《小過》者何?陰可以言過,而不可以言壯也。
「集說」引馮椅說:這一卦上下重疊著艮卦的畫象,有宮門闕樓重重相對的樣子,所以取「觀」為象。又引龔煥說:《易》給卦命名,以陽為主。在陽爻生長的卦裡,固然主於陽而立言;在陰爻生長的卦裡,也仍舊主於陽而立言。之所以處處主於陽,就是為了扶助陽氣。這一卦是四陰之卦,卻不叫「小壯」而叫《觀》。有人問:四陽之卦有叫《大過》的,四陰之卦有叫《小過》的,這又是為什麼?因為陰可以說「過」,卻不可以說「壯」。(底本「主於陽而盲者」當作「主於陽而言者」。)
然《大過》之四陽,過而居中;《小過》之四陰,過而居外,亦崇陽抑陰之意。 蔡氏清曰:平庵項氏云:此但以“盥而不薦”,象恭己無為耳。愚謂恭己二字則說得,無為二字難通。無為者,聖人德盛而民自化,不待有所為,非不輕自用意也,無為豈可用心乎?雖堯舜亦不能自期於無為。至於神道設教而天下服,則是觀之極致,聖人之能事,是則所謂無為者。
再說《大過》的四個陽爻,雖然過多卻居於卦的中間;《小過》的四個陰爻,雖然過多卻分居卦的外側——這同樣是尊崇陽、抑制陰的用意。「集說」引蔡清說:平庵項安世講,卦辭不過是拿「盥而不薦」來比喻恭敬自持、無為而治罷了。我以為「恭己」兩個字講得通,「無為」兩個字卻講不通。所謂無為,是聖人德行深厚而百姓自然受化,用不著有所作為,並不是「不輕自用」的意思——無為哪裡是可以刻意去用心求得的?就是堯舜也不能預先期許自己做到無為。至於依著神道設立教化而天下歸服,那才是「觀」的極致、聖人的能事,那樣才算得上所謂無為。
林氏希元曰:盥將以薦,豈有不薦之理?曰,“盥而不薦”,特以明敬常在之意耳。 盥而不薦,就祭祀上說,則“有孚顒若”,亦是就祭祀上說,為觀之意,則在言表。
「集說」引林希元說:洗了手本來就是為了獻祭,哪有洗了手卻不獻祭的道理?所以說「盥而不薦」,只是藉此點明敬意要長存不散罷了。「盥而不薦」既然是就祭祀立言,那麼「有孚顒若」也同樣是就祭祀立言;至於借它來講「觀」的道理,則在言辭之外自然見出。
初六,童觀,小人無咎,君子吝。 本義 卦以觀示為義,據九五為主也。爻以觀瞻為義,皆觀乎九五也。初六陰柔在下,不能遠見,“童觀”之象,小人之道,君子之羞也。故其占在小人則“無咎”,君子得之,則可羞矣。
《觀》卦初六爻辭:「童觀,小人無咎,君子吝。」朱熹《周易本義》說,整卦是取把自身昭示於人為義,依著九五這一主爻來講;各爻則是取仰望瞻視為義,都是在看九五。初六陰柔而居於最下,看不遠,正是兒童般見識的象。這是小人的常態,卻是君子的羞恥。所以這一占落在小人身上便沒有過錯,君子若得著它,就該覺得羞愧了。
程傳 六以陰柔之質,居遠於陽,是以觀見者淺近,如童稚然,故曰“童觀”。陽剛中正在上,聖賢之君也,近之則見其道德之盛,所觀深遠,初乃遠之,所見不明,如童蒙之觀也。小人,下民也,所見昏淺,不能識君子之道,乃常分也,不是謂之過咎,若君子而如是,則可鄙吝也。 集說 王氏弼曰:《觀》之為義,以所見為美者也,故以近尊為尚,遠之為“吝”。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以陰柔之質居於離陽爻很遠的地方,因此所看到的淺近,像小孩子一樣,所以說「童觀」。九五陽剛「中正」而居上,是聖賢之君;離他近,就能看見他道德的隆盛,所見便深遠。初六偏偏離得遠,看不分明,就像蒙昧幼童在看。「小人」在這裡指下層百姓,他們見識昏昧淺陋,不能認識君子之道,本是分內常態,不算什麼過失;若身為君子還這樣,那就可鄙可羞了。「集說」引王弼說:《觀》這一卦的義理,以所見者美好為貴,所以靠近尊位的為上,離得遠的便是「吝」。
六二,窺觀,利女貞。 本義 陰柔居內而觀乎外,窺觀之象,女子之正也,故其占如此。丈夫得之,則非所利矣。 程傳 二應於五,觀於五也,五剛陽中正之道,非二陰暗柔弱所能觀見也,故但如窺覘之觀耳。窺覘之觀,雖少見而不能甚明也,二既不能明見剛陽中正之道,則利如女子之貞,雖見之不能甚明,而能順從者,女子之道也,在女子為貞也。二既不能明見九五之道,能如女子之順從,則不失中正,乃為利也。
《觀》卦六二爻辭:「窺觀,利女貞。」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二陰柔而居於內卦,卻要去看外面,是從門縫裡偷看的象。這是女子應守的正道,所以占斷如此;男子得著這一爻,就不是有利的了。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與九五相應,所看的正是九五;然而九五剛陽「中正」之道,不是六二這樣陰暗柔弱的資質所能看清的,因此只能像從縫隙裡張望一般。窺視式的觀看,雖略有所見卻不能十分明白。六二既然不能看清剛陽中正之道,那就宜於像女子那樣守正:雖然看得不甚分明,卻能順從,這正是女子之道,在女子便算是貞。六二既不能明見九五之道,能像女子那樣順從,就不失中正,這才是有利的。
集說 胡氏炳文曰:初位陽,故為“童”。二位陰,故為女。“童觀”,是茫然無所見,小人日用而不知者也。“窺觀”,是所見者小而不見全體也。占曰“利女貞”,則非丈夫之所為可知矣。
「集說」引胡炳文說:初爻之位屬陽,所以取「童」為象;二爻之位屬陰,所以取「女」為象。「童觀」是茫然什麼也看不見,正如百姓天天在用而並不明白其中道理;「窺觀」是所見有限,只看到一角而看不到全體。占斷說「利女貞」,那麼它不是大丈夫該有的作為,也就可想而知了。
六三,觀我生進退。 本義 “我生”,我之所行也。六三居下之上,可進可退,故不觀九五,而獨觀己所行之通塞以為進退,占者宜自審也。 程傳 三居非其位,處順之極,能順時以“進退”者也。若居當其位,則無進退之 集說孔氏穎達曰:二居下體之極,是有可進之時。又居上體之下,復是可退之地,遠則不為“童觀”,近則未為觀國,居在進退之外,可以自觀,時可則進,時不可則退,敵曰“觀我生進退”也。
《觀》卦六三爻辭:「觀我生進退。」朱熹《周易本義》說,「我生」就是我自己的所作所為。六三居於下卦的最上位,可進可退,所以它不去看九五,而單看自己所行是通是塞,以此決定進退;占問的人應當自我省察。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所居並非本位,又處在坤順的極處,是能順應時勢而進退的一爻;若所居恰當其位,就沒有進退可言……(底本此處有脫文,程頤的話未完)。「集說」引孔穎達說:六三居於下體的頂端,是有可以前進的時機;同時又貼著上體之下,也是可以退守的地位。論遠,它不至於像初六那樣「童觀」;論近,又還夠不上六四那樣觀國之光。它正處在進退之間的餘地上,可以反觀自己:時機允許就進,時機不許就退,所以說「觀我生進退」。(底本此段「二居下體之極」當作「三居下體之極」,「敵曰」當作「故曰」。)
劉氏牧曰:自觀其道,應於時則進,不應於時則退。 《朱子語類》云:六三之“觀我生進退”者,事君則觀其言聽計從,治民則觀其政教可行,膏澤可下,可以見自家所施之當否,而為進退。
「集說」引劉牧說:反觀自己所守之道,與時勢相合就進,與時勢不合就退。又引《朱子語類》說:六三的「觀我生進退」,是說侍奉君主,就看自己的進言是否被採納、謀劃是否被聽從;治理百姓,就看自己的政令教化是否行得通、恩澤是否落得下去。由此可以看出自己所施行的是否恰當,再據以決定進還是退。
王氏申子曰:三處下之上,上之下,故有“進退”之象。君子進退常觀乎時。今不觀乎時而觀我生者,蓋九五方以陽剛中正觀示天下,則時不待觀也,但觀吾之所有以為進退可也。
「集說」引王申子說:六三處在下卦之上、上卦之下,所以有進退的象。君子的進退,通常是看時勢如何。如今它不看時勢而只看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因為九五正以陽剛「中正」之德昭示天下,時勢已經不必再看;只需省察自己所具備的條件,據以決定進退就行了。
胡氏炳文曰:它卦三不中,多不善,二居中,多尊,而觀以遠近為義,故如此,諸爻皆欲觀五,唯近者得之。六四最近,故可決於進。六三上下之間,可進可退之地,故不必觀五,但觀我所為而為之進退。《本義》謂占者宜自審,蓋當進退之際,唯當自審其所為何如耳。
「集說」引胡炳文說:別的卦裡,第三爻不居中,多半不好;第二爻居中,多半可取。可是《觀》卦以離九五的遠近取義,所以情形不同。各爻都想看清九五,唯有靠得近的才看得見:六四離得最近,所以能果斷地前進;六三處在上下卦之間,正是可進可退的地位,因此不必去看九五,只看自己的所作所為來決定進退。《本義》說占問的人應當自我省察,正是因為到了該進該退的關頭,只能自己審視一下所作所為究竟如何。
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本義 六四最近於五,故有此象,其占為利於朝覲仕進也。 程傳 觀莫明於近,五以陽剛中正居尊位,聖賢之君也。四切近之,觀見其道,故云“觀國之光”,觀見國之盛德光輝也。不指君之身而云國者,在人君而言,豈止觀其行一身乎?當觀天下之政化,則人君之道德可見矣。
《觀》卦六四爻辭:「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朱熹《周易本義》說,六四離九五最近,所以有這樣的象,占斷是利於入朝覲見、出仕進用。程頤《伊川易傳》說,看東西沒有比靠近看更清楚的。九五以陽剛「中正」之德居於尊位,是聖賢之君;六四緊挨著它,看見了他的道,所以說「觀國之光」,就是看見一國盛德的光輝。不說看君主本人而說看「國」,是因為就人君而論,哪裡只看他一身的行事?應當看天下的政教風化,人君的道德也就從中顯現出來了。
四雖陰柔,而巽體居正,切近於五,觀見而能順從者也。“利用賓于王”,夫聖明在上,則懷抱才德之人。皆願進於朝廷,輔戴之以匡濟天下。四既觀見人君之德,國家之治,光華盛美,所宜賓于王朝,效其智力,上輔於君,以施澤天下,故云“利用賓于王”也。古者有賢德之人,則人君賓禮之,故士之仕進於王朝,則謂之賓。
六四雖然陰柔,卻身在巽體而「當位」,又緊鄰九五,是既看得見又能順從的一爻。至於「利用賓于王」——聖明之君在上,懷抱才德的人都願意進入朝廷,擁戴他一起匡救天下。六四既已看見人君的德行、國家的治績,一派光華盛美,理當以賓客之禮進入王朝,獻出自己的智慧與力量,在上輔佐君主,把恩澤施及天下,所以說「利用賓于王」。古時候有賢德的人,人君便以賓客之禮相待,因此讀書人到王朝出仕,就叫做「賓」。
集說 劉氏定之曰:九五大君,觀己所為以儀型天下。初居陽而去五遠,所觀不明如童子;二居陰而去五遠,所觀不明如女子。唯四得正而去五近,所觀最明,故曰觀光賓王。蓋諸爻皆就五取義也。
「集說」引劉定之說:九五是大君,省察自己的所作所為,用來給天下做榜樣。初六居於陽位而離九五遠,看不分明,像個兒童;六二居於陰位而離九五也遠,看不分明,像個女子;唯有六四「當位」而離九五近,看得最清楚,所以爻辭說觀國之光、作王之賓。可見各爻都是就著九五來取義的。
九五,觀我生。君子無咎。 本義 九五陽剛中正以居尊位,其下四陰,仰而觀之,君子之象也,故戒居此位,得此占者,當觀己所行,必其陽剛中正亦如是焉,則得“無咎”也。
《觀》卦九五爻辭:「觀我生,君子無咎。」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五以陽剛「中正」之德居於尊位,下面四個陰爻都仰頭看著他,這是君子的象。所以聖人告誡身居此位、又得著這一占的人:應當省察自己的所作所為,必須使自己的陽剛中正確實像這個象所顯示的那樣,才能沒有過錯。
程傳 九五居人君之位,時之治亂,俗之美惡,繫乎己而已。觀己之生,若天下之俗,皆君子矣。則是己之所為政化並也,乃無咎矣。若天下之俗,未合君子之道,則是己之所為政治未善,不能免於咎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九五居尊,為《觀》之主。四海之內,由我而化。我教化善, 《朱子語類》云:九五之“觀我生”,如觀風俗之媺惡、臣民之從違,可以見自家所施之善惡。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身居人君之位,一個時代是治是亂、風俗是美是惡,都繫在他一人身上。所謂省察自己的作為,就是看:若天下的風俗都合於君子之道,那便說明自己所推行的政教化育已經見效,於是沒有過錯;若天下的風俗還不合君子之道,那便說明自己所推行的政治還不完善,就免不了有過錯。「集說」引孔穎達說:九五居於尊位,是《觀》卦之主,四海之內都由我而受化;我的教化若好……(底本此處有脫文,孔穎達的話未完)。又引《朱子語類》說:九五的「觀我生」,就像考察風俗的好壞、臣民的順從與背離,由此可以看出自己所施行的是善是惡。
王氏申子曰:五陽剛中正,居尊位以觀天下,此君子之道也。天下皆仰而觀之。在五又當觀己之所行,必一出於君子之道,然後可以立身於無過之地,故曰“觀我生,君子無咎”。 上九,觀其生,君子無咎。 本義 上九陽剛居尊位之上,雖不當事任,而亦為下所觀,故其戒辭略與五同,但以我為其,小有主賓之異耳。
「集說」引王申子說:九五陽剛「中正」,居於尊位而臨視天下,這就是君子之道,天下人都仰頭看著他。身在五位,還應當省察自己的所行,必須件件都出於君子之道,然後才能把自己立在沒有過失的地位上,所以說「觀我生,君子無咎」。《觀》卦上九爻辭:「觀其生,君子無咎。」朱熹《周易本義》說,上九以陽剛居於尊位之上,雖然不擔當具體的職事,卻同樣被下面的人所瞻仰,所以它的告誡之辭大體與九五相同,只是把「我」換成了「其」,略有主與賓的分別罷了。
程傳 上九以陽剛之德處於上,為下之所觀,而不當位,是賢人君子不在於位,而道德為天下所觀仰者也。“觀其生”,觀其所生也。謂出於己者,德業行義也,既為天下所觀仰,故自觀其所生,若皆“君子”矣,則無“過咎”也,苟未君子,則何以使人觀仰矜式?是其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以陽剛之德處在全卦之上,被下面的人所瞻仰,可是並不「當位」,這就是賢人君子雖不在職位上,而道德仍為天下所仰望的情形。所謂「觀其生」,是省察他所生發出來的東西,也就是從自己身上生出來的德業與行誼。既然為天下所仰望,就要反過來省察自己所生發的一切:若樣樣都合於君子,便沒有過錯;倘若還夠不上君子,又憑什麼讓人瞻仰效法?那就是他的過錯了。
集說 王氏弼曰:“觀我生”,自觀其道者也。“觀其生”,為民所觀者也。不在於位,最處上極,高尚其志,為天下所觀者也。處天下所觀之地,可不慎乎?故君子德見,乃得“無咎”。
「集說」引王弼說:「觀我生」,是自己省察自己所守之道;「觀其生」,是被百姓所瞻仰。上九不在職位上,卻處在全卦最上的極處,把自己的志向看得高遠,成為天下人瞻仰的對象。身處天下瞻仰之地,能不慎重嗎?所以必須君子之德昭然可見,才能沒有過錯。
案 上九觀其生,似只是承九五之義而終言之爾。蓋九五正當君位,故曰“我”。 上非君位,而但以君道論之,故曰“其”。辭與九五無異者,正所以見聖人省身察己,始終如一之心,故《象傳》發明之曰:“志未平也”。
李光地按:上九的「觀其生」,看來只是承接九五的意思,把這一層說到底罷了。九五正當君位,所以稱「我」;上九不在君位,只是就為君之道來議論,所以稱「其」。兩爻的辭句並無差別,恰恰是要顯出聖人反省自身、省察自己那種始終如一的心,所以《象傳》進一步點明說「志未平也」——那份心思一刻也沒有放平安歇。
總論《朱子語類》:問:《觀》卦陰盛而不言凶咎。曰:此卦取義不同,蓋陰雖盛於下,而九五之君,乃當正位,故只取為觀於下之義,而不取陰盛之象也。 問:《觀》六爻,一爻勝似一爻,豈所居之位愈高,則所見愈大耶?曰:上二爻意自別,下四爻是所據之位愈近,則所見愈親切底意思。
「總論」引《朱子語類》:有人問,《觀》卦陰氣很盛,爻辭卻不講凶險與過失,這是為什麼?朱熹答:這一卦取義與別的卦不同。陰雖然在下面強盛,可是九五之君正當尊位,所以只取「把自身昭示給下面看」這層意思,而不取陰盛的象。又問:《觀》卦六爻好像一爻勝過一爻,難道所居之位越高,所見就越大嗎?朱熹答:上面兩爻的意思另是一路;下面四爻則是所占的位置離九五越近,所看到的就越親切。
噬嗑卦
噬嗑.離上.震下 程傳 《噬嗑序卦》:“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既有可觀,然後有來合之者也,《噬嗑》所以次《觀》也。“噬”,齧也。“嗑”,合也。口中有物,間之齧而後合之也。卦上下二剛爻而中柔,外剛中虛,人頤口之象也。中虛之中,又一剛爻,為頤中有物之象。口中有物,則隔其上下不得嗑,必齧之則得嗑,故為《噬嗑》,聖人以卦之象,推之於天下之事,在口則為有物隔而不得合,在天下則為有強梗,或讒邪隔於其間,故天下之事不得合也。
《噬嗑》卦,上卦是離、下卦是震,這一行是卦畫的標註。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自身有可觀之處,然後才有前來會合的人,所以《噬嗑》排在《觀》卦之後。「噬」是咬,「嗑」是合。口中含著東西,把它隔開了,必須咬碎才能合攏。就卦畫看,上下各是一個剛爻而中間多為柔爻,外剛而內虛,正是人的兩腮與口的象;而中虛的當中又夾著一個剛爻,便是口裡含著東西的象。口中有東西,就把上下兩顎隔開而合不攏,非咬碎不可才合得上,所以叫《噬嗑》。聖人拿這個卦象推及天下之事:在口裡,是有東西梗著而合不攏;在天下,則是有強橫之徒或讒佞邪人梗在中間,所以天下之事也就合不攏。
當用刑法,小則懲戒,大則誅戮,以除去之,然後天下之治得成矣。凡天下至於一國一家,至於萬事,所以不和合者,皆由有間也,無間
程頤《伊川易傳》接著說:對這些強橫作梗的人,應當動用刑法,情節輕的加以懲戒,情節重的施以誅戮,把梗阻清除掉,然後天下的治理才能成就。凡是大到天下、小到一國一家,乃至具體的種種事務,之所以不能和合,都是因為當中橫著一層阻隔;一旦阻隔除去,自然就合攏了(底本此處有脫文,「無間」以下的文字未能錄全)。
噬嗑 亨,利用獄。本義 “噬”,齧也。“嗑”,合也。物有間者,齧而合之也。為卦上下兩陽而中虛,頤口之象。九四一陽,間於其中,必齧之而後合,故為《噬嗑》。其占當得亨通者,有間故不通,齧之而合,則亨通矣。又三陰三陽剛柔中半,下動上明,下雷上也,本自《益》卦六四之柔,上行以至於五而得其中,是知以陰居陽,雖不當位,而“利用獄”。蓋治獄之道,惟威與明,而得其中之為貴,故筮得之者,有其德則應其占也。
《噬嗑》卦的卦辭說:亨通,宜於用在刑獄上。朱熹《本義》解釋:「噬」是咬,「嗑」是合,物體中間有阻隔,咬開它才能合攏。就卦畫看,上下兩爻是陽爻而中間空虛,正是口腔張開的「頤口之象」;九四這一根陽爻橫梗在口中,必須咬斷它,上下才能合上,所以卦名叫《噬嗑》。它的「占辭」斷為亨通,是因為有阻隔才不通,咬斷阻隔而使之合攏,自然就通了。再看卦體,三陰三陽剛柔各佔一半,下卦震動、上卦離明,下面是雷、上面是電;此卦本從《益》卦「卦變」而來,《益》卦六四那根柔爻上行到第五位而居於上卦之中,可見六五以陰爻居陽位,雖然「當位」不合,卻仍舊「利用獄」。治獄之道,只在威嚴與明察兩條,而以能守中道為可貴,所以筮得此卦的人,具備這樣的德性,占斷才會應驗。
程傳 “噬嗑亨”,卦自有“亨”義也。天下之事,所以不得亨者,以有間也。噬而嗑之,則亨通矣。“利用獄”,噬而嗑之之道,宜用刑獄也。天下之間,非刑獄何以去之。不云利用刑而云利用獄者,卦有明照之象,利於察獄也。獄者所以究治情偽。得其情,則知為間之道,然後可以沒防與致刑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噬嗑亨」,是說這一卦本身就含著亨通之義。天下的事情之所以不能通達,是因為中間有阻隔;把阻隔咬開合攏,事情就通了。「利用獄」是說,咬合阻隔的辦法,最宜於施用刑獄。天下橫生的種種阻隔,不用刑獄又拿什麼去清除呢?經文不說「利用刑」而說「利用獄」,是因為此卦上體為離,有光明照察之象,長於審察案情。獄訟是用來查究實情與虛偽的:查得實情,就知道造成阻隔的緣由,然後才談得上設防與用刑(末句「沒防」二字底本疑有訛字,當作「設防」)。
集說 李氏舜臣曰:《噬嗑》震下離上,天地生物,有為造物之梗者,必用雷也擊搏之,聖人治天下,有為民之梗者,必用刑獄斷制之。故《噬嗑》以去頤中之梗,雷電以去天地之梗,刑獄以去天下之梗也。
集說引李舜臣說:《噬嗑》卦下體是震、上體是離,震為雷,離為電。天地生養萬物,若有作梗於造化的東西,必定用雷電去擊碎它;聖人治理天下,若有為害百姓的梗阻,必定用刑獄去裁斷它。所以《噬嗑》一卦是用牙齒除去口中的梗物,雷電是除去天地間的梗物,刑獄是除去天下的梗物,三者道理相同。
初九,屨校滅趾,無咎。本義 初上無位為受刑之象,中四爻為用刑之象。初在卦始,罪薄過小,又在卦下,故為“屨校滅趾”之象。止惡於初,故得“無咎”,占者小傷而無咎也。
初九爻辭說:腳上戴著木枷,遮沒了腳趾,不會有災禍。朱熹《本義》解釋:初爻與上爻都不居職位,是受刑之人的象;中間四爻則是執法用刑之人的象。初九處在一卦的開端,罪過還輕微,又居於全卦最下,所以取「屨校滅趾」之象——像給腳套上木械而把腳趾掩沒了。惡行在剛萌芽時就被制止,因此不會有過錯。占問的人雖受一點小傷,卻不至於招來禍患。
程傳 九居初最下,無位者也。下民之象,為受刑之人,當用刑之始,罪小而刑輕,“校”,木械也,其過小,故屨之於足以滅傷其趾。人有小過,校而滅其趾,則當懲懼,不敢進於惡矣,故得“無咎”。《繫辭》云:“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言懲之於小與初,故得“無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陽爻居於最下一位,是沒有爵位的人,象徵在下的百姓,也就是受刑的一方。此時正當用刑的起始階段,罪行小、刑罰也輕。「校」是木制的刑具;因為過失輕微,所以只把它套在腳上,掩傷腳趾罷了。人有小過失,戴上木枷傷了腳趾,就會知所警懼,不敢再往惡處走,所以能夠不獲罪咎。《周易·繫辭》說:「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正是講在過失還小、還在開端的時候就予以懲戒,因此得以免於災禍。
初與上無位,為受刑之人,餘四爻皆為用刑之人。初居最下,無位者也。上處尊位之上,過於尊位,亦無位者也。王弼以為無陰陽之位,陰陽繫於奇偶,豈容無也?然諸卦初上不言當位、不當位者,蓋初終之義為大,《臨》之初九則以位為正,若《需》上六云不當位,《乾》上九云無位,爵位之位,非陰陽之位也。
程頤接著辨析:初爻與上爻都不占爵位,屬受刑之人,其餘四爻都是執刑之人。初爻處在最下,本無職位;上爻處在尊位之上,已經越過君位,同樣沒有職位。王弼卻以為初、上兩爻連陰陽之位都沒有——陰陽之位繫於爻序的奇偶,初為奇、上為偶,怎麼可能沒有呢?各卦在初爻、上爻大多不講「當位」「不當位」,是因為它們「始」與「終」的意義更為重大;《臨》卦初九就仍舊以位為正。至於《需》卦上六說「不當位」、《乾》卦上九說「無位」,那講的是爵位之位,不是陰陽之位。
集說王氏弼曰:居無位之地,以處刑初,受刑而非治刑者也。凡過之所始,必始於微,而後至於著。罰之所始,必始於薄,而後至於誅。過輕戮薄,故“屨校滅趾”,桎其行也,足懲而已,故不重也。過而不改,乃謂之過。小懲大誡,乃得其福,故“無咎”也。
集說引王弼說:初九處在沒有職位的地方,又當用刑的開頭,是受刑的人而不是執法的人。凡過失的發生,總是先起於細微,然後才積成顯著;刑罰的施用,也總是先起於輕薄,然後才到誅戮。此爻過失輕、懲治也輕,所以是「屨校滅趾」,不過束縛住他的行動,足以警醒他罷了,並不加重。有過失而不肯改正,那才真叫過失;在小處受懲戒而得到大的警誡,反倒是他的福氣,所以斷為不會有災禍。
俞氏琰曰:“校”,獄具也。初在下,趾象也。“滅”,沒而不見也。以剛物加於著屨之足而沒其趾,故曰“屨校滅趾”。懲之於小,戒之於初,則不進於惡,故“無咎”。
集說引俞琰說:「校」是獄中的刑具;初爻居於全卦最下,取腳趾之象;「滅」是掩沒而看不見。把堅硬的木械加在穿著鞋的腳上,把腳趾遮沒了,所以叫「屨校滅趾」。在過失還小的時候懲罰他,在事情剛開頭的時候警戒他,他就不會再往惡處發展,因此不會有過錯。
六二,噬膚滅鼻,無咎。本義 祭有膚鼎,蓋肉之柔脆,噬而易嗑者。六二中正,故其所治如噬膚之易。然以柔乘剛,故雖甚易,亦不免於傷滅其鼻。占者雖傷而終“無咎”也。
六二爻辭說:咬柔嫩的肉,深入到掩沒鼻子,不會有災禍。朱熹《本義》解釋:古代祭祀有專盛「膚」的鼎,膚是柔軟脆嫩的肉,咬起來最容易合口。六二既居下卦之中,又以陰爻居陰位,合於「中正」,所以他所治理的對象就像咬嫩肉一樣容易制服。但六二是柔爻凌駕在初九剛爻之上,所以雖然容易,也免不了下口過深而傷到自己的鼻子。占問的人雖受一點損傷,最終不會有災禍。
程傳 二應五之位,用刑者也。四爻皆取噬為義,二居中得正,是用刑得其中正也。用刑得其中正,則罪惡者易服,故取“噬膚”為象,噬齧人之肌膚為易入也。“滅”,沒也。深入至沒其鼻也。二以中正之道,其刑易服。然乘初剛,是用刑于剛強之人。刑剛強之人,必須深痛,故至滅鼻而無咎也。中正之道,易以服人,與嚴刑以待剛強,義不相妨。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與九五有「應與」之情,屬於執法用刑的一方。中間四爻都取「噬」(咬)來立義,六二居下卦之中而又以陰爻居陰位,這是用刑能守住「中正」。用刑守中正,有罪的人容易服氣,所以取「噬膚」為象——咬人的肌膚,最容易咬得進去。「滅」是掩沒,形容下口之深,一直沒到鼻子。六二憑中正之道行刑,本來容易使人心服;但它凌駕在初九剛爻之上,是對剛強之人用刑。對剛強之人用刑,必得讓他痛到深處,所以才有「滅鼻」而仍不獲罪的說法。以中正之道服人,與用嚴刑對付剛強之徒,兩者道理並不衝突。
集說 孔氏穎達曰:六二處中得位,是用刑者。膚是柔脆之物,以喻服罪受刑之人也。乘剛而刑未盡順,噬過其分,故至“滅鼻”,言用刑太深也。刑中其理,故“無咎”。胡氏炳文曰:噬而言膚臘胏肉者,取頤中有物之象也。各爻雖取所噬之難易而言,然因各爻自有此象,故其所噬者因而為之象耳。六二柔而中正,故所治如“噬膚”之易人,初剛未服,不能無傷,然始雖有傷,終可服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六二居下卦之中而又當位,屬執法用刑的一方。膚是柔脆之物,用來比喻認罪受刑的人。因為它凌駕在剛爻之上,行刑未能全然順遂,下口超過了分寸,所以說「滅鼻」,是講用刑過深;但刑罰合乎事理,所以不會有過錯。集說又引胡炳文說:爻辭分別說到膚、臘肉、乾胏、乾肉,都是取「頤中有物」的象。各爻固然是就所咬之物的難易立說,但也因為每一爻自身各有其象,所咬的東西才隨之取象。六二柔順而中正,所以治人如同咬嫩肉一樣容易;只是初九剛強還沒有屈服,難免有所損傷,然而起初雖有傷,最終仍能使他服罪。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本義 “臘肉”,謂獸臘,全體骨而為之者,堅韌之物也。陰柔不中正,治人而人不服,為“噬臘”“遇毒”之象。占雖“小吝”,然時當《噬嗑》,於義為“無咎”也。
六三爻辭說:咬風乾的獸肉,遇上惡味,稍有些難堪,但不會有災禍。朱熹《本義》解釋:「臘肉」指整隻連骨風乾的獸肉,是堅硬柔韌之物。六三是陰柔之爻,既不居中又不當位,治人而人不肯服,正合「噬臘」「遇毒」的象。占斷上雖然有點難堪,但既然身處《噬嗑》咬合去梗之時,就道理而言仍不會有過錯。
程傳 三居下之上,用刑者也。六居三,處不當位,自處不得其當而刑于人,則人不服,而怨懟悼犯之,如噬齧乾臘堅韌之物,而遇毒惡之味,反傷於口也。用刑而人不服,反致怨傷,是可鄙吝也。然當《噬嗑》之時,大要噬間而嗑之。雖其身處位不當,而強梗難服,至於遇毒。然用刑非為不當也,故雖可吝而亦小,噬而嗑之,非有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居下卦之上,也屬執法用刑的一方。以陰爻居陽位,是「不當位」;自身處得不正當卻去處罰別人,別人自然不服,反而心懷怨恨、出言頂撞,就像咬那堅韌的風乾獸肉,卻嚐到惡劣的氣味,反倒傷了自己的口。用刑而人不服,招來怨恨與傷損,這是可鄙可惜的。不過身處《噬嗑》之時,大要在於咬開阻隔使之合攏;雖然自身位置不當,所對付的又是強橫難服之徒,以致「遇毒」,但用刑這件事本身並沒有錯,所以雖然可惜,也只是小小的難堪,咬而合之,並不構成罪過。
集說 胡氏炳文曰:肉因六柔取象,臘因三剛取象。六二柔居柔,故所噬象膚之柔。六三柔居剛,故所噬象“臘肉”。柔中有剛,比之二難矣。二三皆無咎而三“小吝”者,中正不中正之分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肉」是就六這個陰柔之數取象,「臘」是就三這個陽剛之位取象。六二以柔爻居柔位,所以所咬的像嫩膚那樣柔軟;六三以柔爻居剛位,所以所咬的是「臘肉」——柔裡帶著硬,比六二難對付。六二、六三都斷為不致有過錯,而六三多出「小吝」兩字,分別就在一箇中正、一個不中正。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本義 “胏”,肉之帶骨者,與胾通。《周禮》,獄訟人鈞金束矢而後聽之。九四以剛居柔,得用刑之道,故有此象。言所噬愈堅而得聽訟之宜也,然必利於艱難正固則吉,戒占者宜如是也。
九四爻辭說:咬帶骨的乾肉,得到銅與箭,利於在艱難中固守正道,吉祥。朱熹《本義》解釋:「胏」是連著骨頭的肉,與「胾」相通。據《周禮》,打官司的人要先交納一鈞銅、一束箭,官府才受理。九四以陽爻居陰位,剛而能柔,深得用刑之道,所以有這樣的象。這是說他所咬的東西越堅硬,越能得到聽訟的正當法度;但必須在艱難中固守正道才吉,這是告誡占問的人應當如此。
程傳 九四居近君之位,當噬嗑之任者也。四已過中,是其間愈大而用刑愈深也,故云“噬乾胏”。“胏”,肉之有聯骨者。乾肉而兼骨,至堅難噬者也。噬至堅而“得金矢”,金取剛,矢取直,九四陽德剛直,為得剛直之道,雖用剛直之道,利在克艱其事,而貞固其守,則吉也。九四剛而明體,陽而居柔,剛明則傷於果,故戒以知難;居柔則守不固,故戒以堅貞。剛而不貞者有矣,凡失剛者,皆不貞也,在《噬嗑》四最為善。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處在接近君位的大臣之位,是擔當咬合重任的人。四爻已經越過下卦之中,說明阻隔越大、用刑越深,所以說「噬乾胏」。「胏」是帶著連骨的肉,既乾又帶骨,最堅硬難咬。咬這樣堅硬的東西卻能「得金矢」:金取其剛,矢取其直,九四的陽剛之德正是剛直,等於得到了剛直之道。雖然行的是剛直之道,仍以能把事情看作艱難、並且堅守正固為利,如此才吉。九四陽剛而處上體離明之下,又以陽爻居陰位:剛而明容易失之果決,所以告誡他要知難;居柔位又容易守得不牢,所以告誡他要堅貞。剛強而不能守正的人是有的,凡是喪失剛德的,都是因為不能守正——在《噬嗑》一卦裡,九四是最好的一爻。
集說 陸氏績曰:“金矢”者,剛直也。噬胏雖難,終得申其剛直也。王氏宗傳曰:以一卦言之,則九四頤中之物也,所以為強梗者也。以六爻旨之,則九四剛直之才也,所以去強梗者也。肉之附骨者謂之“胏”,而又乾焉,亦最難噬者也。然三之於“臘肉”則“遇毒”,而四之於“乾胏”,則無是患者,剛柔之才異也。
集說引陸績說:「金矢」象徵剛與直,咬帶骨的乾肉雖然費力,最終還是能把剛直之道伸張出來。集說又引王宗傳說:就整卦看,九四是口中那塊梗物,正是造成強橫阻隔的東西;就六爻各自的意旨看,九四又是剛直之才,正是清除強梗的人。附在骨上的肉叫「胏」,而且還是風乾的,最難咬。可是六三咬「臘肉」就「遇毒」,九四咬「乾胏」卻沒有這種禍患,分別在於一個陰柔、一個陽剛,才具不同。
邱氏富國曰:《噬嗑》唯四五兩爻,能盡治獄之道。《彖》以五之柔為主,故曰“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利用之言,獨歸之五,而他爻不與焉。爻以四之剛為主,故曰“噬於胏,得金矢,利艱貞,吉”。吉之言獨歸之四,而他爻謂之“無咎”也。主柔而言,以仁為治獄之本。主剛而言,以威為治獄之用。仁以寓其哀矜,威以懲其奸愚。剛柔迭用,畏愛兼施,治獄之道得矣。
集說引邱富國說:《噬嗑》一卦,只有九四、六五兩爻把治獄之道講盡了。「彖辭」以六五之柔為主,所以說「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利用獄」這句話只歸於六五,別的爻都不參與。爻辭則以九四之剛為主,所以說「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吉」這個斷語只歸於九四,別的爻至多說不會有過錯。以柔為主,是把仁愛當作治獄的根本;以剛為主,是把威嚴當作治獄的手段。仁愛用來寄託哀矜之心,威嚴用來懲治奸猾愚頑。剛柔交替施用,使人既畏懼又愛戴,治獄之道就完備了。
胡氏炳文曰:離為乾卦,故為“乾胏”。“臘肉”,肉藏骨,柔中有剛。六三柔居剛,故所噬如之。“乾胏”,骨連肉,剛中有柔,九四剛居柔,故所噬如之。三“遇毒”,所治之人不服也。四“得金矢”,其人服矣,然必艱難正固乃“無咎”。
集說引胡炳文說:離為火,有乾燥之義,所以取「乾胏」之象。「臘肉」是肉裡藏著骨,柔中帶剛,六三以柔爻居剛位,所咬的正與它相似;「乾胏」是骨上連著肉,剛中帶柔,九四以剛爻居柔位,所咬的也正與它相似。六三「遇毒」,是被治的人不服;九四「得金矢」,是那人已經服了,但仍須在艱難中固守正道,才能免於過錯。
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本義 “噬乾肉”,難於膚而易於臘胏者也。“黃”,中色。“金”,亦謂鈞金。六五柔順而中,以居尊位,用刑于人,人無不服,故有此象。然必“貞厲”乃得“無咎”,亦戒占者之辭也。
六五爻辭說:咬風乾的肉,得到黃金,守正而心存危懼,不會有災禍。朱熹《本義》解釋:「噬乾肉」比咬嫩膚難,卻比咬臘肉、乾胏容易。「黃」是五色中居中的顏色,「金」同樣指訴訟時繳納的那一鈞銅。六五柔順而居上卦之中,又處在尊貴的君位,對人用刑沒有不服的,所以有這樣的象。但必須守正而常懷危懼,才能不出差錯,這也是告誡占問者的話。
程傳 五在卦愈上而為“噬乾肉”,反易於四之“乾胏”者,五居尊位,乘在上之勢以刑于下,其勢易也,在卦將極矣,其為間甚大,非易嗑也,故為“噬乾肉”也。“得黃金”,“黃”,中色,“金”,剛物。五居中為得中道,處剛而四輔以剛,“得黃金”也。五無應而四居大臣之位,得其助也。“貞厲無咎”,六五雖處中剛,然實柔體,故戒以必正固而懷危厲,則得無咎也。以柔居尊,而當噬嗑之時,豈可不貞固而懷危懼哉?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在卦中位置更靠上,卻說「噬乾肉」,反而比九四的「乾胏」容易,是因為六五居尊位,憑著居上的形勢去處罰下面的人,形勢本來就順手。但此爻已近全卦之極,阻隔十分巨大,並不是輕易能咬合的,所以只說「噬乾肉」。「得黃金」的黃是居中之色,金是剛硬之物;六五居上卦之中,是得了中道,又處在陽位而有九四以剛德相輔,這就叫「得黃金」。六五本無相應之爻,而九四正當大臣之位,所以能得到他的輔助。至於「貞厲無咎」,六五雖然居中又處剛位,實質仍是柔弱之體,所以告誡它必須固守正道、常懷危懼,才能免於過失。以柔弱之質居於尊位,又正當咬合去梗的時候,怎麼可以不堅守正道、心存戒懼呢?
集說 《朱子語類》:問:九四“利艱貞”,六五“貞厲”,皆有艱難正固危懼之意,故皆為戒占者之辭。曰:亦是爻中元自有此道理,大抵才是治人,彼必為敵,不是易事,故雖是時位卦德,得用刑之宜,亦須以艱難正固處之。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九四說「利艱貞」、六五說「貞厲」,都含著艱難、守正、危懼的意思,所以都是告誡占問者的話吧?朱熹答道:這也本是爻象裡原就具備的道理。大抵只要是去處治別人,對方必定與你為敵,絕不是輕鬆的事;所以即便時位與卦德都合宜,正得用刑之當,也仍須用艱難而守正的態度去應對。
李氏過曰:九四以剛噬,六五以柔噬。以剛噬者,有司執法之分;以柔噬者,人君不忍之仁也。胡氏炳文曰:“噬膚”“噬臘肉”“噬乾胏”,一節難於一節。六五“噬乾肉”則易矣,五君位也,以柔居剛,柔而得中,用獄之道也,何難之有?訟則出矢,獄則出金。訟為小,獄為大。四於訟獄兼得,大小兼理之也,五君也,非大獄不敢以聞,《書》所謂罔攸兼於庶獄是也。
集說引李過說:九四是以剛強去咬,六五是以柔和去咬。以剛強去咬,是有司執法的本分;以柔和去咬,是人君不忍之仁。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噬膚」「噬臘肉」「噬乾胏」,一層比一層難;到六五「噬乾肉」反而容易了,因為五是君位,以柔爻居剛位,柔而能守中,正是用獄之道,還有什麼為難的呢?依《周禮》,民間爭訟要交一束箭,獄案要交一鈞銅;爭訟是小事,獄案是大事。九四訟與獄兼得,是大小案件一併處理;六五是國君,不是重大獄案不敢上聞,《尚書》所謂「罔攸兼於庶獄」,正是這個意思。
谷氏家傑曰:四先“艱”而後“貞”者,先以艱難存心,而後出入罔不得其正,此獄未成之前,詳審之法,人臣以執法為道也。五先“貞”而後“厲”者,雖出入無不得正,而猶以危厲惕其心,此獄既成之後,欽恤之仁,人君以好生為德也。
集說引谷家傑說:九四先說「艱」而後說「貞」,是先把事情看得艱難放在心上,然後量刑出入輕重無不合於正道,這是案子尚未定讞之前詳審慎察的辦法,做臣子的以嚴格執法為本分。六五先說「貞」而後說「厲」,是雖然出入輕重無不合正,仍舊用危懼來警醒自己,這是案子已經定讞之後欽敬矜恤的仁心,做人君的以愛惜生命為德。
上九,何校滅耳,凶。程傳 上過乎尊位,無位者也,故為受刑者。居卦之終,是其間大,噬之極也。《繫辭》所謂“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者也。故“何校”而滅其耳,“凶”可知矣。“何”,負也。謂在頸也。
上九爻辭說:肩頸上扛著大枷,遮沒了耳朵,凶險。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越過了尊貴的五位,是沒有職位的人,所以屬於受刑的一方。它居於全卦之終,說明阻隔已大,咬合之事到了極處,也就是《周易·繫辭》所說「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的地步。所以要扛著大枷,連耳朵都被遮沒,凶險可想而知。「何」是負荷的意思,指枷架在頸上。
集說 郭氏雍曰:初上“滅”字,或以為刑,獨孔氏訓沒。“屨校”,桎其足,桎大而滅趾。“何校”,械其首,械大而沒耳也。或以滅耳為刵,滅鼻為劓,滅趾為剕,《書》注劓刵輕刑,《呂刑》剕闢為重,故漢斬趾同於棄市。方初九小刑,固不當斷趾。上九罪大,復不當輕刑。以是知三者言滅,皆非刑也。
集說引郭雍說:初九、上九兩處的「滅」字,有人當作肉刑解,只有孔穎達訓為掩沒。「屨校」是給腳上刑具,刑具大就把腳趾遮沒;「何校」是給頭頸上刑具,刑具大就把耳朵遮沒。有人把「滅耳」當作割耳的刵刑、「滅鼻」當作割鼻的劓刑、「滅趾」當作斷足的剕刑;但《尚書》注說劓、刵屬輕刑,《呂刑》卻以剕刑為重刑,所以漢代斬趾之罪與棄市同科。初九才是小刑,本不該斷趾;上九罪大,又不該只用輕刑。由此可知這三處說「滅」,都不是指肉刑。
總論李氏過曰;以六爻之位言之,五君位也,為治獄之主。四大臣位也,為治獄之卿。三二又其下也,為治獄之吏。
總論引李過說:就六爻的位次來講,第五爻是君位,是治獄的主宰;第四爻是大臣之位,是主管刑獄的卿;第三、第二兩爻又在其下,是承辦獄案的吏員。全卦由上而下,恰好排出一套聽訟斷獄的職分等級。
賁卦(艮上離下)
程傳 《賁序卦》:“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巳,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物之合則必有文,文乃飾也。如人之合聚,則有威儀上下。物之合聚,則有次序行列。合則必有文也,《賁》所以次《噬嗑》也。為卦山下有火,山者草木百物之所聚也,下有火則照見其上,草木品彙,皆被其光彩,有賁飾之象,故為《賁》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賁》卦的《序卦傳》講:「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事物湊合到一起,必定就有文采,文采就是修飾。譬如人聚在一處,就要有威儀、有上下之別;物聚在一處,就要有次序、有行列。凡是合攏就必有文采,所以《賁》卦排在《噬嗑》之後。就卦體看,山下有火:山是草木百物聚集的地方,山下有火,光就照到山上,草木萬類都披上了光彩,正是文飾之象,所以卦名叫《賁》。
賁亨,小利有攸往。本義 賁,飾也。卦自《損》來者,柔自三來而文二,剛自二上而文三。自《既濟》而來者,柔自上來而文五,剛自五上而文上。又內離而外艮,有文明而各得其分之象,故為《賁》。占者以其柔來文剛,陽得陰助。而離明於內,故為“亨”。以其剛上文柔,而艮止於外,故“小利有攸往”。
《賁》卦的卦辭說:亨通,稍有利於前往。朱熹《本義》解釋:賁就是修飾。就「卦變」說,此卦若從《損》卦變來,是柔爻從第三位下來文飾第二位、剛爻從第二位上去文飾第三位;若從《既濟》卦變來,是柔爻從上位下來文飾第五位、剛爻從第五位上去文飾上位。再看卦德,內卦為離、外卦為艮,有文采光明而又各守本分的象,所以叫《賁》。占問的人,因為柔來文飾剛、陽得到陰的輔助,加上離明在內,所以斷為「亨」;又因為剛上去文飾柔,而艮止在外,所以只是「小利有攸往」。
程傳 物有飾而後能亨,故曰無本不立,無文不行,有實而加飾,則可以“亨”矣。文飾之道,可增其光彩,故能小利於進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事物有了修飾然後才能通達,所以古語講:沒有根本就立不起來,沒有文采就行不出去。已有實質再加上文飾,就可以「亨」了。文飾之道能增添光彩,所以在進取上略有小利,如此而已。
集說 王氏申子曰:徒質則不能亨,質而有文以加飾之,則可“亨”,故曰“賁亨”。然文盛則實必衰,苟專尚文以往則流,故曰“小利有攸往”。小者,謂不可太過以滅其質也。
集說引王申子說:光有質樸而無文采,就不能通達;有了質地,再加上文來修飾,才可以「亨」,所以卦辭說「賁亨」。但文采過盛,實質必定衰減,如果一味崇尚文飾地往前走,就要流於浮華,所以說「小利有攸往」。所謂「小」,是說不可太過,以免把本質淹沒了。
粱氏寅曰:賁者,文飾之道也。有質而加之文,斯可“亨”矣。朝廷文之以儀制而亨焉,賓主文之以禮貌而亨焉,家人文之以倫序而亨焉,官府文之以教令而亨焉。推之事物,凡有質者,無不待於文也,文則無不亨也。然既亨矣,而曰:“小利有攸往”,何也?文飾之道,但加之文彩耳,非能變其實也。故文之過盛,非所利也。但小利於有往而已矣。世之不知本者,或忘其當務之急,而屑屑焉於文飾,雖欲其亨,亦安得而亭乎?
集說引梁寅說:賁就是文飾之道。有了質地再加上文采,才可以通達。朝廷用儀制來文飾,於是通達;賓主用禮貌來文飾,於是通達;一家人用倫理次序來文飾,於是通達;官府用政教號令來文飾,於是通達。推廣到萬事萬物,凡是有質地的,沒有不依賴文采的,有文采就沒有不通達的。既然已經亨通了,為什麼還說「小利有攸往」呢?因為文飾之道只是加上一層文采罷了,並不能改變事物的實質,所以文采過盛並非有利,只能說在前往上略有小利而已。世上不懂根本的人,有時忘掉當務之急,斤斤計較於外表的修飾,即便想求通達,又怎麼可能通達(末字底本訛作「亭」,當作「亨」)。
張氏振淵曰:離德文明莫掩,則無徑情直行之弊,行之可通,故“亨”。艮德止而
集說引張振淵說:離的德性是文明而不可掩蔽,有了它就沒有任性直闖的毛病,行事因此可以通達,所以斷為「亨」。至於艮的德性是止而不動——此處底本有脫文,張氏論艮德的下半段未能錄全。
初九,賁其趾,舍車而徒。本義 剛德明本,自賁於下,為舍非道之車,而安於徒步之象,占者自處當如是也。
初九爻辭說:修飾他的腳趾,寧可捨棄車子而步行。朱熹《本義》解釋:初九以陽剛之德明白根本,只在下位自我修飾,所以有捨去不合於道的車乘、安心徒步而行的象。占問的人立身自處,也應當這樣。
程傳 初九以陽剛居明體而處下,君子有剛明之德而在下者也。君子在無位之地,無所施於天下,唯自賁飾其所行而已。趾取在下而所以行也。君子修飾之道,正其所行,守節處義,其行不苟,義或不當,則舍車輿而寧徒行,眾人之所羞,而君子以為賁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以陽剛之質處在離明之體而居於最下,象徵有剛健明察之德卻身在下位的君子。君子處在沒有職位的地方,對天下無從施展,只能修飾自己的行為罷了。取「趾」為象,是因為腳在最下,又是行走所憑。君子修飾之道,就是端正自己的行為,守住節操、安於義理,行事絕不苟且;若於義有所不當,寧可捨掉車子而步行。這在眾人看來是羞恥,君子卻把它當作最好的文飾。
“舍車而徒”之義,兼於比應取之。初比二而應四,應四正也,與二非正也。九之剛明守義,不近與於二,而遠應於四,舍易而從難,如舍車而徒行也。守節義,君子之賁也。是故君子所賁,世俗所羞;世俗所貴;君子所賤。以車徒為言者,因趾與行為義也。
程頤接著說:「舍車而徒」的取義,還兼從「比」與「應與」兩方面來看。初九緊鄰六二而與六四相應:應六四是正當的配合,親比六二則不正當。初九剛明而能守義,不肯就近親附六二,卻遠遠地去應合六四,這是舍容易的而就艱難的,正像捨掉車子而徒步。守住節操義理,就是君子的文飾。所以君子所看重的文飾,恰是世俗引以為羞的;世俗所看重的,恰是君子所輕賤的。爻辭用車與步行來說,是承著「趾」和行走而立義。
六二,賁其須。本義 二以陰柔居中正,三以陽剛而得正,皆無應與,故二附三而動,有賁須之象。占者宜從上之陽剛而動也。
六二爻辭說:修飾他的鬍鬚。朱熹《本義》解釋:六二以陰柔之質居下卦之中而又當位,九三以陽剛之質也當位,兩爻各自都沒有相應之爻,所以六二只能附著九三而動,如同鬍鬚隨下巴而動,這就是「賁其須」的象。占問的人,宜於跟從上面的陽剛者行動。
程傳 卦之為《賁》,雖由兩爻之變,而文明之義為重,二實賁之主也,故主言賁之道。飾於物者,不能大變其質也,因其質而加飾耳,故取須義。“須”,隨頤而動者也,動止唯繫於所附,猶善惡不由於賁也。二之文明,唯為賁飾,善惡則繫其質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這一卦之所以成為《賁》,雖然由剛柔兩爻互換而來,但文明之義最為吃重,六二實際上是成卦的主爻,所以主要就它來講文飾之道。修飾一件東西,並不能大幅改變它的本質,只能就著它的質地加以裝點罷了,因此取鬍鬚為義。「須」是隨著下巴而動的東西,動或不動全繫於所附之處,正如善惡並不取決於文飾。六二有文明之德,所能做的只是加以修飾,善與惡終究還繫於本質。
集說 王氏弼曰:得其位而無應,三亦無應,俱無應而比焉,近而相得者也。須之為物,上附者也,故曰“賁其須”。朱氏震曰:毛在頤曰“須”,在口曰“髭”,在頰曰“髯”。三至上有《頤》體,二在頤下,須之象。二三剛柔相賁,“賁其須”也。夫文不虛生,須生於頤,須所以賁其頤也。
集說引王弼說:六二當位而無相應之爻,九三也沒有相應之爻,兩爻都無所應而彼此相鄰,是靠得近而情投意合的關係。鬍鬚這東西是向上附著的,所以說「賁其須」。集說又引朱震說:長在下巴上的毛叫「須」,長在嘴唇上的叫「髭」,長在面頰上的叫「髯」。從三爻到上爻構成《頤》卦的形體,六二在下巴之下,正是須的象。二與三剛柔互相文飾,就是「賁其須」。文采不會憑空生出,須長在頤上,須正是用來文飾頤的。
俞氏琰曰:二無應而比三,三亦無應而比二,故與之相賁,賁以柔來文剛故亨。文當從質,非質則不能自飾。陰必從陽,非陽則不能自進。六二純柔,必待九三之動而後動,故曰“賁其須”。蔣氏悌生曰:六以二居中,故有賁須之象。須於人身,無損益於軀體,但可為儀表之飾。周旋揖讓,進退低昂,皆隨面貌而動,使人儀舉者文采容止可觀,故《象》曰“與上興也”。
集說引俞琰說:六二沒有相應之爻而親近九三,九三也沒有相應之爻而親近六二,所以兩爻互相文飾;文飾是柔來裝點剛,因此亨通。文采應當依從質地,沒有質地就無從自飾;陰必須依從陽,沒有陽就無法自行前進。六二純是柔爻,必得等九三一動它才能動,所以說「賁其須」。集說又引蔣悌生說:陰爻居第二位而得中,所以有修飾鬍鬚的象。鬍鬚長在人身上,對身體本身沒有增損,只能作為儀表的裝點;周旋揖讓、進退俯仰,全隨著面容而動,使人的舉止容儀顯得有文采、可觀瞻,所以「小象」說「與上興也」。
何氏楷曰:須陰血之形,而,柔所以文剛者。然陰柔不能自動,必附麗於陽,如須雖有美,必附而於頤也。大抵剛為質,柔為文。文不附質,焉得為文?故二必“賁其須”以從三,五必“賁于丘園”以從上。聖人右質左文之意,於此可見。
集說引何楷說:鬍鬚是陰血凝成的形質,柔正是用來文飾剛的。然而陰柔不能自己動作,必須附麗在陽剛之上,就像鬍鬚雖然美觀,也必得附在下巴上。大體說來,剛是質,柔是文;文不附著於質,怎麼算得上文呢?所以六二必定「賁其須」去跟從九三,六五必定「賁于丘園」去跟從上九。聖人重質而輕文的用意,在這裡就看得出來。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本義 一陽居二陰之間,得其賁而潤澤者也,然不可溺於所安,故有“永貞”之戒。
九三爻辭說:文采煥發,光澤潤飾,長久守正則吉。朱熹《本義》解釋:九三這一陽爻夾在六二、六四兩陰爻之間,是得到文飾而顯出潤澤的;但不可沉溺在這份安適裡,所以爻辭加上「永貞」的告誡。
程傳 三處文明之極,與二四二陰間處相賁,賁之盛者也。故云“賁如”。“如”,辭助也。賁飾之盛,光彩潤澤,故云“濡如”。光彩之盛,則有潤澤。《詩》云:麀鹿濯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處在下卦離明的頂端,與六二、六四兩個陰爻夾處而互相文飾,是文飾最盛的一爻,所以說「賁如」。「如」只是語助之詞。文飾達到極盛,就光彩潤澤,所以說「濡如」;光彩盛了自然顯出潤澤。《詩經》所謂「麀鹿濯濯」——此處底本有脫文,程氏引《詩》以下的話未能錄全。
集說 胡氏炳文曰;互坎有濡義,亦有陷義,既末濟濡首濡尾,濡而陷者也。九三非不貞也,能永其貞,則二陰於我為潤澤之濡,我於彼不為陷溺之濡矣。俞氏琰曰:九三處六二六四之間,故曰“賁如濡如”,文過則質喪,質喪則文弊,要當永久以剛正之德固守則“吉”。
集說引胡炳文說:此卦二至四爻互出坎體,坎有沾濡之義,也有陷溺之義;《既濟》《未濟》兩卦講「濡其首」「濡其尾」,就是沾溼而陷進去。九三並非不能守正,只要能長久守住正道,那麼上下兩個陰爻對我而言就是潤澤的沾濡,我對它們也就不至於變成陷溺的沾濡。集說又引俞琰說:九三處在六二與六四之間,所以說「賁如濡如」。文采過頭則質地喪失,質地喪失則文采也隨之敗壞,所以要長久用剛正之德固守,才能得吉。
潘氏士藻曰:三本剛正,特慮其為二陰所陷溺,未免有滅質之患,故有“永貞”之戒。何氏楷曰:以一剛介二柔之間,賁之盛者也。曰“濡如”者,猶《詩》言六轡如濡,謂所飾之文采鮮澤也。然受物之飾,恐為物溺,故戒之曰“永貞吉”。長守其陽剛之正,而不為陰柔所溺,則不至以文滅質矣。
集說引潘士藻說:九三本來剛健守正,只是擔心它被上下兩個陰爻陷溺,難免有以文淹沒質的禍患,所以有「永貞」的告誡。集說又引何楷說:一根剛爻夾在兩根柔爻之間,是文飾最盛的時候。說「濡如」,如同《詩經》講「六轡如濡」,形容所加的文采鮮明潤澤。但接受外物的修飾,就怕反被外物溺住,所以告誡他「永貞吉」:長久守住陽剛之正,不被陰柔溺沒,就不至於因文采而毀掉本質。
六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本義 “皤”,白也。馬,人所乘,人白則馬亦白矣。四與初相賁者,乃為九三所隔而不得遂,故“皤如”。而其往求之心,如飛翰之疾也,然九三剛正,非為寇者也,乃求婚媾耳,故其象如此。
六四爻辭說:正當文飾之時卻一片素白,白馬奔馳如飛,來的不是強寇,而是求婚配的人。朱熹《本義》解釋:「皤」是白色。馬是人所乘的,人一身素白,馬也就是白的。六四本與初九互相文飾,卻被九三隔在中間而不能如願,所以呈現素白之狀;而它前往求合的心情,快得像飛鳥的羽翼。然而九三剛健守正,並不是來搶劫的強寇,只是同樣在求婚配罷了,所以爻象如此。
程傳 四與初為正應,相賁者也。本當“賁如”,而為三所隔,故不獲相賁而“皤如”。“皤”,白也,未獲賁也。馬,在下而動者也。未獲相賁,故云“白馬”。其從正應之志如飛,故云“翰如”。匪為九三之寇仇所隔,則婚媾遂其相親矣。己之所乘,與動於下者,馬之象也。初四正應,終必獲親,第始為其間隔耳。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與初九是正相應的一對,本該互相文飾。原當「賁如」,卻被九三阻隔,所以未能相飾而呈「皤如」。「皤」是白,指還沒有得到文飾。馬是在下面奔動的東西;因為還沒有得到文飾,所以說「白馬」。它追隨正應之爻的心志快如飛翔,所以說「翰如」。若不是被九三這個寇仇隔斷,婚配之事早就成全了兩情相親。自己所乘、又在下面奔動的,正是馬的象。初九與六四本是正應,終究必能相親,只是起初被阻隔了一陣罷了。
集說《朱子語類》云:六四“白馬翰如”,言此爻無所賁飾,其馬亦白也,言無飾之象如此。胡氏炳文曰:《屯》二應五,下求上也,不可以急。《賁》四應初,上求下也,不可以緩。
集說引《朱子語類》:六四說「白馬翰如」,是講這一爻並無文飾,連馬也是素白的,用來形容毫無裝點的樣子。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屯》卦六二應九五,是在下者求在上者,不可操之過急;《賁》卦六四應初九,是在上者求在下者,就不可遲緩。
俞氏琰曰:髮白為“皤”,馬白為“翰”。《禮記》云:商人尚白,戎事乘翰。鄭氏注云:翰,馬白色也。四當賁道之變,文返於質,故其象如此。梁氏寅曰:六四在離明之外,為艮止之始,乃賁之盛極,而當反質素之時也,故云“賁如皤如”。大初之舍車,為在下而無所乘故也,四在九三之上,則有所乘矣,故云“白馬翰如”。人既質素,則馬亦白也。
集說引俞琰說:頭髮白叫「皤」,馬白叫「翰」。《禮記》說,商人崇尚白色,打仗時乘白馬;鄭玄註解說,「翰」就是馬的白色。六四正當文飾之道轉折的時候,由文返回質,所以爻象如此。集說又引梁寅說:六四已在離明之外,是艮止的開端,正當文飾盛極而應返歸質素之時,所以說「賁如皤如」。初九之所以「舍車」,是因為身在最下無車可乘;六四在九三之上,就有所乘了,所以說「白馬翰如」。人既然一身質素,馬也就是白的。
蘇氏濬曰:六四一爻,當以白賁之義推之,四與初相賁者也,以實心而求於初,不為虛飾,初曰賁趾,四門“皤如”,初曰“舍車”,四日“白馬”,同一白賁之風而已。
集說引蘇濬說:六四這一爻,應當用上九「白賁」的意思去推求。六四與初九互相文飾,是以誠實之心去求初九,並不作虛浮的裝點。初九說「賁其趾」,六四說「皤如」;初九說「舍車」,六四說「白馬」——同屬一種以素白為文飾的風格罷了(文中「四門」「四日」,底本當作「四曰」)。
案 《程傳》沿《註疏》之說,《本義》又沿《程傳》之說,皆以為初四相賁而為三所隔,故末得其賁而皤然也。然《朱子語類》以無飾言之,則已自改其說矣,故以後諸儒,皆以皤白為崇素返質之義,實於卦意為合。又案《易》中凡重言如者,皆兩端不安之辭,故“屯如邅如”者,欲進而未徑進也。
李光地按:《程傳》沿襲王弼注、孔穎達疏的說法,《本義》又沿襲《程傳》的說法,都認為初九與六四本該互相文飾,卻被九三阻隔,所以沒能得到文飾而呈素白之狀。可是《朱子語類》改用毫無裝飾來解釋,朱熹自己已經修正了舊說;因此後來諸家都把「皤白」理解為崇尚質素、返歸本真之義,這實在更合於本卦的意旨。又按:《周易》中凡是疊用「如」字的,都是兩頭不安、進退未定的措辭,所以《屯》卦說「屯如邅如」,是想前進而又不能徑直前進。
六五,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本義 六五柔中為賁之主,敦本尚實,得賁之道,故有“丘園”之象。然陰性吝嗇,故有“束帛戔戔”之象。“束帛”,薄物;“戔戔”,淺小之意。人而如此,雖可羞吝,然禮奢寧儉,故得“終占”。
六五爻辭說:把文飾施於丘陵園圃,一束帛少得可憐,雖顯得寒酸,最終吉祥。朱熹《本義》解釋:六五柔順居中,是成就文飾的主爻,敦厚根本、崇尚實質,深得文飾之道,所以有「丘園」的象。但陰的本性偏於吝嗇,所以又有「束帛戔戔」的象。「束帛」是微薄之物,「戔戔」是淺小之意。人這樣行事,雖然顯得寒酸難看,然而行禮與其奢侈不如儉省,所以終究得吉(末二字底本作「終占」,當為「終吉」之訛)。
程傳 六五以陰柔之質,密比於上九剛陽之賢,陰比於陽,復無所繫應,從之者也,受《賁》於上九也。自古設險守國,故城壘多依丘阪。“丘”,謂在外而近且高者。園圃之地,最近城邑,亦在外而近者。“丘園”,謂在外而近者,指上九也。六五雖居君位,而陰柔之才,不足自守,與上之剛陽相比而志從焉,獲賁於外比之賢,“賁于丘園”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以陰柔之質緊鄰上九這位陽剛的賢者,陰親比於陽,自身又沒有相應之爻可以牽繫,只能跟從上九,從上九那裡接受文飾。自古設置險要以守衛國家,城壘多依著丘陵坡地修築,所以「丘」指城外鄰近而地勢較高之處;園圃之地最靠近城邑,也是在外而相近的地方。「丘園」就是在外而相近者,指的正是上九。六五雖然身居君位,卻是陰柔之才,不足以自守,與上面的陽剛之爻相鄰而心志跟從他,從近鄰的賢者那裡獲得文飾,這就是「賁于丘園」。
若能受賁於上九,受其裁制,如“束帛”而“戔戔”,則雖其柔弱不能自為,為可吝少,然能從於人,成賁之功,終獲其吉也。“戔戔”,翦裁分裂之狀。帛未用則束之,故謂之“束帛”。及其制為衣服,必翦裁分裂戔戔然。“束帛”,喻六五本質。“戔戔”,謂受人翦制而成用也。其資於人與《蒙》同,而《蒙》不言吝者,蓋“童蒙”而賴於人,乃其宜也;非童幼而資賁於人,為可吝耳。然享其功,終為吉也。
程頤接著說:六五若能接受上九的文飾,聽憑他裁處,就像一束帛被剪裁成一片片那樣,那麼它雖然柔弱不能自立、略顯可惜,卻畢竟能聽從別人而成就文飾之功,最終獲得吉祥。「戔戔」是剪裁分割的樣子。帛沒有使用時是成束捆著的,所以叫「束帛」;等到要做成衣服,必定剪裁分割得零零碎碎。「束帛」比喻六五的本質,「戔戔」是說經別人剪裁加工而成為有用之物。它藉助於人,與《蒙》卦相同;《蒙》卦不說「吝」,是因為「童蒙」而依賴別人本屬應當,六五並非幼童卻要靠別人來文飾自己,所以才顯得可惜。然而它享有了成功,終究還是吉的。
集說 《朱子語類》:問:“賁于丘園”,安定作敦本說。曰:某之意正要如此。或以“戔戔”為盛多之貌,非也。“戔戔”者淺小之意,所以下文云“吝終吉”。吝者雖不好看,然終卻吉。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賁于丘園」一句,胡瑗(安定先生)解作敦厚根本,可以嗎?朱熹答道:我的意思正要這樣講。有人把「戔戔」解成豐盛眾多的樣子,那是不對的。「戔戔」是淺小之意,所以下文接著說「吝終吉」——寒儉雖然不好看,最終卻是吉的。
又云:“賁于丘園。束帛戔戔”,是個務農尚儉。“戔戔”,是狹小不足之意。以字義考之,從水則為淺,從貝則為賤,從金則為錢。六五居尊位,卻如此敦本尚儉,便似吝嗇。如衛文公、漢文帝雖是“吝”,卻“終吉”,此在《賁》卦有反本之意。
朱熹又說:「賁于丘園,束帛戔戔」,講的是重視農事、崇尚儉樸。「戔戔」是狹小不足的意思;從字形上考究,戔旁加水就是淺,加貝就是賤,加金就是錢,都含著少而小的意味。六五身居尊位,卻這樣敦本尚儉,看去像是吝嗇。譬如衛文公、漢文帝,雖有寒儉之名,結果卻是吉的;這在《賁》卦裡含著返歸根本的意思。
問:六五是在艮體,故安止於丘園,而不復外賁之象。曰:亦是上比於九,漸漸到極處。若一向賁飾去,亦自不好,須是收斂方得。
又有人問:六五處在艮體之中,所以安止於丘陵園圃,不再向外求文飾,是這樣的象嗎?朱熹答道:也因為它上與上九相親比,文飾之道漸漸走到了盡頭。倘若一味裝點下去,本身就不是好事,必須收斂才行。
胡氏炳文曰:不賁於市朝,而“賁于丘園”,敦本也。“束帛戔戔”,尚實也。潘氏士藻曰:五居中履尊,下無應與,而上比文柔之剛,得止之義,以成賁之道,故有“賁于丘園”之象。
集說引胡炳文說:不把文飾花在市井朝廷上,而用在丘陵園圃,這是敦厚根本;「束帛戔戔」,這是崇尚實質。集說又引潘士藻說:六五居上卦之中而踏著尊位,下面沒有相應之爻,向上卻與那位文飾柔爻的陽剛者相親比,深得艮止之義,因而成就文飾之道,所以有「賁于丘園」的象。
何氏楷曰:比於上九剛陽之賢,受賁於上九者也。“丘園”指上,上陽剛而處外,乃賢人隱丘園之象。據《彖》曰“剛上文柔”,則六五乃上所賁者,爻昕謂“賁于丘園”,猶曰受賁飾於丘園也。按《昏禮》納帛一束,束五兩,注,十端為束。“束帛戔戔”,其儀文雖薄,然終與上合志而吉。
集說引何楷說:六五親比上九這位陽剛的賢者,是從上九那裡接受文飾的。「丘園」指上九:上九陽剛而處在卦外,正是賢人隱居丘園的象。依「彖辭」所說的「剛上文柔」,六五正是被上九所文飾的一方;爻辭所謂「賁于丘園」,等於說從丘園那裡接受文飾。按《儀禮·士昏禮》,納徵用帛一束,一束是五兩,註解說十端為一束。「束帛戔戔」,禮儀的排場雖然單薄,但六五終究與上九心志相合,所以吉。
上九,白賁。無咎。程傳 上九《賁》之極也,賁飾之極則失於華偽,唯能質白其賁,則無過失之咎。“白”,素也。尚質素則不失其本真,所謂尚質素者,非無飾也,不使華沒實耳。
上九爻辭說:用素白來作文飾,不會有過錯。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是《賁》卦的極處,文飾到了極點就容易流於浮華虛偽;唯有能以素樸之白為文飾,才不致有過失之咎。「白」就是素。崇尚質素,就不會失掉本來的真性。所謂崇尚質素,並不是全然不要修飾,只是不讓浮華把實質淹沒罷了。
集說 《朱子語類》:問:如《本義》說六五上九兩爻,卻是賁極反本之意。曰:六五已有反本之漸,故曰“賁于丘園,束帛戔戔”。至上九“白賁”,則反本而復於無飾矢。蓋皆賁極之象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照《本義》講六五、上九這兩爻,都是文飾到極處而返歸根本的意思吧?朱熹答道:六五已經露出返本的苗頭,所以說「賁于丘園,束帛戔戔」;到上九「白賁」,就徹底返歸根本而回到沒有裝飾的地步了。兩爻都是文飾至極之象(末字底本作「矢」,當為「矣」之訛)。
王氏申子曰:上以陽剛為成卦之主,居艮止之極,當賁道之終,止文之流於終。終則返而質矣,故賁道成而無弊,無弊故“無咎”。熊氏良輔曰:“白賁”雲者,終歸於無所飾也。《賁》之取義,始則因天下之質而飾之以文,終則反天下之文而歸之於質。
集說引王申子說:上九以陽剛之質成為一卦之主,居於艮止的頂端,正當文飾之道的終點,能在末流處止住文飾的泛濫。到了終點就返歸質樸,所以文飾之道得以成就而沒有流弊,沒有流弊也就不會有過錯。集說又引熊良輔說:所謂「白賁」,是最終歸於毫無裝飾。《賁》卦立義,起初是就著天下的質地加上文采,末了則是把天下的文采收回來歸於質樸。
胡氏炳文曰:《賁》賁上卦言“白馬”,言“束帛戔戔”,終言“白賁”。《雜卦》曰:“賁五色也。”可謂一言以蔽之矣。蔣氏悌生曰:六五上九皆敦尚質素,以白為賁,素以為絢之意。上九處無位之地,“高尚其事”,不尚華飾,以質素為賁,甘受和,白受采,其賢於五採彰施遠矣。
集說引胡炳文說:《賁》卦上體先說「白馬」,再說「束帛戔戔」,最後說「白賁」。《雜卦傳》講「賁,無色也」,可謂一句話就把全卦點透了(底本作「五色」,當為「無色」之訛)。集說又引蔣悌生說:六五與上九都敦厚崇尚質素,以素白為文飾,正合《論語》「素以為絢」的意思。上九處在沒有職位的地方,「高尚其事」,不慕浮華的裝點,把質素當作文飾;正如甘味最能調和眾味、白底最能承受彩繪,比起五色斑斕的鋪陳,要高明得多了。
總論邱氏富國曰:陰陽二物,有應者以應而相賁,無應者以比而相賁。四與初應,求賁於初,故初賁趾而四“翰如”也。二比三而賁乎三,故二賁須而三“濡如”也。五比上而賁乎上,故五賁丘園而上“白賁”也。初與四,應而相賁者也。二與三,五與上,比而相賁者也。此賁六爻之大旨也。
總論引邱富國說:陰陽兩類爻,有「應與」的就憑相應而互相文飾,沒有相應的就憑相鄰親比而互相文飾。六四與初九相應,向初九求文飾,所以初九「賁其趾」而六四「白馬翰如」;六二親比九三而文飾九三,所以六二「賁其須」而九三「濡如」;六五親比上九而文飾上九,所以六五「賁于丘園」而上九「白賁」。初與四是靠相應而互飾的一對,二與三、五與上是靠親比而互飾的兩對。這就是《賁》卦六爻的大旨。
龔氏煥曰:《賁》之為言飾也,謂飾以文華也。然以六爻考之,初之“舍車而徒”,五之“丘園”,上之“白賁”,皆質實而不事文華者也。四之“皤如”賁於初,二之賁須附於三,惟三之“賁如濡如”,乃賁飾之盛,而即有“永貞”之戒者,懼其溺於文也。如是則古人之所賁者,未始事文華也。亦務其本實而巳。本實既立,文華不外焉。徒事文華,不務本實,非古人所謂賁。
集說引龔煥說:《賁》這個字講的是修飾,也就是用文采華美來裝點。但拿六爻來考察:初九「舍車而徒」、六五「賁于丘園」、上九「白賁」,都是質樸篤實而不講究浮華的;六四「皤如」是求文飾於初九,六二「賁其須」是依附九三;只有九三「賁如濡如」算得上文飾之盛,而爻辭隨即加上「永貞」的告誡,正是怕它沉溺於文采。這樣看來,古人所講的文飾,從來不是去追求浮華,也不過是致力於根本的實質罷了。根本實質一旦確立,文采自然不在其外;一味追求浮華而不務實質,就不是古人所說的賁。
剝卦(艮上坤下)
程傳 《剝序卦》:“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夫物至於文飾,亨之極也。極則必反,故《賁》終則《剝》也。卦五陰而一陽,陰始自下生,漸長至於盛極,群陰消剝於陽,故為《剝》也。以二體言之,山附於地,山高起地上,而反附著於地,頹剝之象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剝》卦的《序卦傳》講:「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事物發展到講究文飾,通達便到了極點;到了極點必定反轉,所以《賁》卦終了便是《剝》卦。此卦五個陰爻而只有一個陽爻,陰氣從最下面生起,逐漸長到極盛,群陰一層層地消蝕陽爻,所以叫《剝》。就上下兩體說,山附著在地上:山本該高高聳起於地面,如今反倒貼伏於地,正是崩頹剝落之象。
剝,不利有攸往。本義 “剝”,落也。五陰在下而方生,一陽在上而將盡,陰盛長而陽消落,九月之卦也。陰盛陽衰,小人壯而君子病。又內坤外良,有順時而止之象。故占得之者,不可以有所往也。
《剝》卦的卦辭說:不利於有所前往。朱熹《本義》解釋:「剝」是剝落。五個陰爻在下方興未艾,一個陽爻在上將要耗盡,陰盛長而陽消落,配十二消息卦正是九月之卦。陰氣盛、陽氣衰,象徵小人得勢而君子受困。再看卦體,內卦為坤、外卦為艮,有順應時勢而知止的象,所以占得此卦的人不可有所前往(「外良」當作「外艮」)。
程傳 “剝”者,群陰長盛,消剝於陽之時,眾小人剝喪於君子,故君子不利有所往。唯當巽言晦跡,隨時消息,以免小人之害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剝」,是群陰滋長強盛、正在侵蝕陽剛的時候,也就是眾多小人剝奪殘害君子之時,所以君子不宜有所行動。此時只應言語謙順、行跡隱晦,隨著時勢的消長而進退,以避開小人的加害。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本義 剝自下起,滅正則“凶”,故其占如此。“蔑”,滅也。
初六爻辭說:剝蝕床,從床腳開始,把正道滅掉,凶險。朱熹《本義》解釋:剝蝕是從最下面開始的,一旦把正道滅掉就有凶險,所以占斷如此。「蔑」就是滅。
程傳 陰之剝陽,自下而上。以床為象者,取身之所處也。自下而剝,漸至於身也。“剝床以足”,剝床之足也。剝始自下,故為剝足。陰自下進,漸消滅於貞正,“凶”之道也。“蔑”,無也,謂消亡於正道也。陰剝陽,柔變剛,是邪侵正,小人消君子,其“凶”可知。
程頤《伊川易傳》說:陰剝蝕陽,是自下而上進行的。用床來取象,是因為床正是人身所安處的地方;從下面剝起,慢慢就剝到人身上了。「剝床以足」就是剝掉床的腿。剝蝕始於最下,所以說剝床腳。陰氣自下推進,逐步消滅貞正之道,這是招凶之道。「蔑」是無,指正道被消亡。陰剝蝕陽、柔改變剛,就是邪侵犯正、小人消滅君子,凶險可想而知。
集說 俞氏琰曰:陰之消陽,自下而進。初在下,故為剝床而先以床足滅於下之象。當此不利有攸往之時,唯宜順時而止耳。“貞凶”,戒占者固執而不知變則凶也。案 俞氏之說,是以蔑字屬上句讀,蓋自《象傳》“滅下”看出。亦可備一說。
集說引俞琰說:陰消蝕陽,是自下往上推進。初六居於最下,所以取剝床而先從床腳滅起的象。正當不利前往的時候,只宜順著時勢停下來。至於「貞凶」,是告誡占問的人:若固執成見而不知變通,就會有凶險。李光地按:俞氏的讀法,是把「蔑」字斷入上一句,讀作「剝床以足蔑」,大概是從「小象」講「滅下」看出來的,也可以備為一說。
六二,剝床以辨,蔑貞凶。本義 “辨”,床乾也,進而上矣。程傳 “辨”,分隔上下者,床之幹也。陰漸進而上,剝至於辨,愈滅於正也,“凶”益甚矣。
六二爻辭說:剝蝕床,剝到了床身,把正道滅掉,凶險。朱熹《本義》解釋:「辨」是床的軀幹部分,說明剝蝕又往上推進了一層。程頤《伊川易傳》說:「辨」是分隔上下的部件,也就是床身。陰氣漸漸向上推進,剝到床身,正道被滅得更多,凶險也就更重了。
集說 俞氏琰曰:既滅初之足於下,又滅二之辨於中,則進而上矣。得此占者,若猶固執而不知變,則其“凶”必也。
集說引俞琰說:既已在下面滅掉初爻所象的床腳,又在中間滅掉二爻所象的床身,剝蝕就一步步往上逼近了。占得此爻的人,若還固執成見而不知變通,那凶險是必定要來的。
六三,剝之,無咎。程傳 眾陰剝陽之時,而三獨居剛應剛,與上下之陰異矣。志從於正,在剝之時為無咎者也。三之為可謂善矣,不言吉何也?曰:方群陰剝陽,眾小人害君子,三雖從正,其勢孤弱,所應在無位之地,於斯時也,難乎免矣,安得吉也?其義為無咎耳。言其“無咎”,所以勸也。
六三爻辭說:身處剝落之中,不會有過錯。程頤《伊川易傳》說:正當眾陰剝蝕陽爻之時,唯獨六三居於陽位而又與上九這根剛爻相應,跟上下其餘陰爻不同。它心志跟從正道,在剝落之時能夠免於過錯。六三的作為可算好的了,為什麼不斷為吉呢?回答是:當群陰剝陽、眾小人加害君子之際,六三雖然從正,勢孤力弱,所應的上九又處在沒有職位的地方;在這種時候能免禍就不錯了,哪裡談得上吉?就道理講只能是不獲罪咎罷了。說它沒有過錯,是用來勸勉向善的。
集說 荀氏爽曰:眾皆剝陽,三獨應上,無剝害意,是以“無咎”。王氏弼曰:與上為應,群陰剝陽,我獨協焉,雖處於剝,可以“無咎”。
集說引荀爽說:眾陰都在剝蝕陽爻,只有六三與上九相應,沒有剝害之心,所以不會有過錯。集說又引王弼說:六三與上九相應,當群陰共剝陽爻的時候,唯獨我與陽爻相協;雖然身處剝落之世,也可以免於罪咎。
胡氏炳文曰:《剝》之三,即《復》之四。《復》六四不許以吉,《剝》六三許以“無咎”,何也?曰:《復》,君子之事,明道不計功,不以吉許之可也。《剝》,小人之事,小人中獨知有君子,不以“無咎”許之,無以開其補過之門也。案 王氏、程子,皆以剝之“無咎”連讀,言此乃剝時之無咎者也,玩《本義》,似以剝之為剝去其黨。
集說引胡炳文說:《剝》卦的六三,位置正與《復》卦的六四相當。《復》卦六四不許它為吉,《剝》卦六三卻許它不獲罪咎,這是為什麼?回答是:《復》講的是君子的事,君子只求明道而不計成效,不用吉來許他是可以的;《剝》講的是小人的事,一群小人當中偏有一個知道尊敬君子的,若不許他不獲罪咎,就沒法為他打開補過自新的門路。李光地按:王弼與程子都把「剝之無咎」連成一句讀,意思是這是剝落之時能免於罪咎的一爻;玩味《本義》的語氣,似乎是把「剝之」講成剝去他自己的同黨。
六四,剝床以膚,凶。本義 陰禍切身,故不復言蔑貞,而直言“凶”也。程傳 始剝於床足,漸至於“膚”。“膚”,身之外也。將滅其身矣,其“凶”可知。陰長已盛,陽剝已甚,貞道以消,故更不言蔑貞,直言“凶”也。
六四爻辭說:剝蝕床,已經剝到了人的肌膚,凶險。朱熹《本義》解釋:陰氣之禍已經貼到身上,所以不再說「蔑貞」,徑直斷為凶。程頤《伊川易傳》說:起初剝的是床腳,慢慢就剝到「膚」了。「膚」是身體的外層,剝到這裡,人身就要被毀滅,凶險可想而知。此時陰氣長得已盛、陽爻被剝得已重,貞正之道隨之消亡,所以不必再說滅正,直接說凶。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無不利。本義 “魚”,陰物。“宮人”,陰之美而受制於陽者也。五為眾陰之長,當率其類,受制於陽,故有此象。而占者如是,則“無不利”也。
六五爻辭說:像一串魚那樣依次排列,帶著宮中的妃嬪去承受君王的寵愛,沒有不利。朱熹《本義》解釋:「魚」屬陰類之物;「宮人」是陰柔中的美者,又是受制於陽的一方。六五是眾陰之長,應當率領它的同類接受陽爻的節制,所以有這樣的象。占問的人若能如此,就沒有什麼不利。
程傳 剝及君位,剝之極也,其凶可知,故更不言剝,而別設義以開小人遷善之門。五,群陰之主也。“魚”,陰物,故以為象。五能使群陰順序,如貫魚然,反獲寵愛於在上之陽,如宮人,則無所不利也。“宮人”,宮中之人。妻妾,侍使也。以陰言,且取獲寵愛之義。以一陽在上,眾陰有順從之道,故發此義。
程頤《伊川易傳》說:剝蝕已經逼到君位,是剝落到了極點,凶險可想而知;所以爻辭不再說剝,而另立一義,為小人打開改過向善之門。六五是群陰的首領。「魚」是陰類之物,因此取來為象。六五若能使眾陰依次就序,像一串魚那樣有條不紊,反過來從上面的陽爻那裡獲得寵愛,如同宮人事奉君王,那就沒有什麼不利。「宮人」是宮中之人,即妻妾與侍從;就陰柔立說,並且取其承受寵愛之義。因為一根陽爻高居上位,眾陰本有順從的道理,所以發揮出這層意思。
集說 張子曰:陰陽之際,近必相比。六五能上附於陽,反制群陰,不使進逼,方得處剝之善。下無剝之之憂,上得陽功之庇,故曰“無不利”。
集說引張載說:陰與陽交接之處,靠得近的必然互相親比。六五能夠向上依附陽爻,反過來節制群陰,不讓它們繼續進逼,這才算善處剝落之世:在下沒有被剝蝕的憂患,在上又得到陽剛之功的庇護,所以說「無不利」。
熊氏良輔曰:卦本為陰剝陽而陽凶,爻則以剝陽而見凶,故五則以順上為“無不利”,三則以應上為“無咎”,而上則有“碩果”得“輿”之象焉。張氏振淵曰:《遯》陰長而猶微,可制也,則告陽以制陰之道,曰“畜臣妾”;剝陰長已極不可制矣,則教陰以從陽之道,曰“以宮人寵”。
集說引熊良輔說:從整卦看,是陰剝蝕陽而陽有凶險;從各爻看,卻是因為剝陽才招來凶險。所以六五因順從上九而「無不利」,六三因與上九相應而不獲罪咎,上九則有「碩果不食」「君子得輿」的象。集說又引張振淵說:《遯》卦陰氣剛長而還微弱,尚可節制,所以告訴陽一方節制陰的辦法,說「畜臣妾」;《剝》卦陰氣已長到極點,無法再節制了,於是教導陰一方順從陽的辦法,說「以宮人寵」。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本義 一陽在上,《剝》未盡而能復生。君子在上,則為眾陰所載;小人居之,則剝極於上,自失所覆,而無復“碩果”“得輿”之象矣。取象既明,而君子小人,其占不同,聖人之情,益可見矣。
上九爻辭說:一顆大果子留著沒有被吃掉,君子得到車輿的承載,小人卻連屋廬都被剝掉。朱熹《本義》解釋:一根陽爻高居最上,說明剝落尚未窮盡而陽氣還能重新生發。若君子居於此位,就被眾陰承載;若小人佔據此位,剝蝕到了頂點,連自己的遮蔽也喪失了,再沒有「碩果」「得輿」那樣的象。取象既已分明,而君子與小人所得的占斷截然不同,聖人扶陽抑陰的心意,於此更加清楚。
集說 程子曰:息訓為生者,蓋息則生矣,中無間斷。“碩果不食”,則便為復也。楊氏文煥曰:“貫魚”者,眾陰在下之象也。“碩果”者,一陽在上之象也。
集說引程子說:「息」字訓為生,是因為止息之後便隨即生長,中間並沒有間斷。「碩果不食」這顆果子留了下來,也就轉成《復》卦的一陽來復了。集說又引楊文煥說:「貫魚」是眾陰依次排列在下的象,「碩果」是一陽高懸在上的象。
胡氏炳文曰:乾為木果,眾陽皆變,而上獨存,有“碩果不食”象。果中有仁,天地生生之心存焉。“碩果”專以象言,“得輿”“剝廬”,兼占而言。床,上之藉下以安者也,廬,下之藉上以安者也。始而“剝床”,欲上失所安,今而“剝廬”,自失所安矣。自古小人慾害君子,亦豈小人之利哉?
集說引胡炳文說:《說卦》以乾為木果;此卦原本諸陽都已變成陰爻,只有上爻獨存,所以有「碩果不食」的象。果核裡有仁,天地生生不息之心就寄託在其中。「碩果」純粹是就象說的,「得輿」「剝廬」則連占斷也包含在內。床是在上的人憑藉在下的東西求安穩,廬是在下的人憑藉在上的東西求安穩;起初「剝床」,是想讓上面的人失去安穩,如今「剝廬」,卻是自己失掉了安穩。自古小人想陷害君子,到頭來又哪裡是小人的便宜呢?
蔡氏清曰:《易》固為君子謀,然其為君子謀者,亦所以為小人謀也,觀“小人剝廬”之辭可見。蓋道理自是如此,天地間豈可一日無善類哉?不然,人之類滅矣。可見聖人非姑為是抑彼以伸此也。喬氏中和曰:“碩果不食”,核也。仁也,生生之根也。自古無不朽之株,有相傳之果,此剝之所以復也。
集說引蔡清說:《周易》固然是替君子打算,但它替君子打算,同時也就是替小人打算,看「小人剝廬」這句話便明白了。道理本來如此:天地之間怎麼可以一天沒有善良的一類人呢?沒有了,人類也就滅絕了。可見聖人並不是姑且壓抑那一邊、伸張這一邊而已。集說又引喬中和說:「碩果不食」講的是果核,是核中之仁,是生生不息的根。自古沒有不朽的樹幹,卻有代代相傳的果實,這正是《剝》之後必然轉向《復》的緣故。
復卦(坤上震下)
程傳 《復序卦》:“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物無剝盡之理,故《剝》極則《復》來,陰極則陽生。陽剝極於上而復生於下,窮上而反下也,《復》所以次《剝》也。為卦一陽生於五陰之下,陰極而陽復也。歲十月,陰盛既極,冬至則一陽復生於地中,故為《復》也。陽,君子之道。陽消極而復反,君子之道消極而復長也,故為反善之義。
程頤《伊川易傳》說:《復》卦的《序卦傳》講:「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事物沒有被剝落殆盡的道理,所以《剝》到極點《復》就來了,陰到極點陽就重生。陽在上被剝到盡頭,又從下面重新生出,這就是窮於上而返於下,所以《復》卦排在《剝》卦之後。就卦體說,一根陽爻生在五個陰爻之下,是陰極而陽返。一年之中,十月陰氣盛到極點,到冬至便有一陽在地中復生,所以叫《復》。陽象徵君子之道;陽氣消退到極點而重新返回,正如君子之道消退到極點而重新滋長,所以本卦含有返歸善道的意義。
復亨,出入無疾,朋來無咎,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利有攸往。程傳 “復亨”,既復則亨也。陽氣復生於下,漸亨盛而生育萬物。君子之道既復,則漸以亨通,澤於天下,故復則有亨盛之理也。“出入無疾”,“出入”謂生長,復生於內,人也;長進於外。出也。先雲出,語順耳。陽生非自外也,來於內,故謂之人。物之始生,其氣至微,故多屯艱。陽之始生,其氣至微,故多摧折。春陽之發,為陰寒所折,觀草木於朝幕,則可見矣。
《復》卦的卦辭說:亨通,出入都沒有疾患,同類前來也不會有過錯,往復運行自有常道,七日之後陽氣回還,利於有所前往。程頤《伊川易傳》說:「復亨」,是說陽氣既已回還,就通達了。陽氣在下面重新生出,漸漸旺盛而生養萬物;君子之道既已回復,就漸漸通達,恩澤普及天下,所以一「復」就含著亨盛的道理。「出入無疾」的「出入」是指陽氣的生與長:在內重生叫入,向外增長叫出;經文先說出,只為語氣順暢。陽氣的生發並非來自外面,而是從內裡來的,所以叫入(底本兩處「人」字皆當作「入」)。萬物初生時氣極微弱,所以多有艱難;陽氣初生時氣也極微弱,所以常遭摧折。春天陽氣發動,往往被陰寒摧折,早晚觀察草木的情形就看得出來。
“出入無疾”,謂微陽生長,無害之者也。既無害之,而其類漸進而來,則將亨盛,故無咎也;所謂咎,在氣則為差忒,在君子則為抑塞,不得盡其理。陽之當復,雖使有疾之,固不能止其復也,但為阻礙耳。而卦之才,有無疾之義,乃復道之善也。一陽始生至微,固未能勝群陰,而發生萬物,必待諸陽之來,然後能成生物之功,而無差忒,以朋來而無咎也。三陽子丑寅之氣,生成萬物,眾陽之功也。
程頤接著說:「出入無疾」,是講微弱的陽氣得以生長而沒有東西加害它。既然無人加害,同類又漸漸進來,就要走向亨盛,所以不會有過錯。這裡所說的咎,在氣候上表現為節令差錯,在君子身上表現為受壓抑阻塞、不能充分實現其理。陽氣該回還的時候,即使有東西妨害它,也終究擋不住它回還,只是造成一些阻礙罷了;而此卦的才質本有「無疾」之義,正是復道中最好的情形。一根陽爻剛生出時極其微弱,本來還勝不過群陰、不足以生發萬物,必須等其餘陽爻陸續到來,然後才能成就生養萬物之功而節候不差,這就是「朋來無咎」。子、丑、寅三個月三陽之氣生成萬物,是眾陽合力的功勞。
若君子之道,既消而復,豈能便勝於小人?必待其朋類漸盛,則能協力以勝之也。“反復其道”,謂消長之遭,反覆迭至。陽之消,至七日而來復;《姤》陽之始消也,七變而成《復》,故云“七日”,謂七更也。《臨》云“八月有凶”,謂陽長至於陰長,歷八月也。陽進則陰退,君子道長,則小人道消,故“利有攸往”也。
程頤接著說:君子之道剛從消退中回還,哪裡就能立刻勝過小人?必得等到同道之人漸漸增多,才能合力取勝。「反復其道」,是說消與長的運行往復交替、循環而至。陽氣消退之後,到第七次變化就回還:從《姤》卦一陰始生、陽氣開始消退算起,經七次爻變而成《復》卦,所以說「七日」,指的是七度更迭。《臨》卦說「八月有凶」,是說從陽氣生長算到陰氣生長,中間經歷八個月。陽進則陰退,君子之道生長,小人之道消退,所以「利有攸往」(「消長之遭」當作「消長之道」)。
集說 房氏喬曰:“出入無疾”害之者,喜陽氣之復;朋來無罪咎之者。欲眾陽漸進之意。邵子曰:《復》次《剝》,明治生於亂乎!《夬》次《姤》,明亂生於治乎!時哉時哉!未有《剝》而不《復》,未有《夬》而不《姤》者。
集說引房喬說:「出入無疾」,是說沒有東西去傷害它,可見聖人喜悅於陽氣的回還;「朋來無咎」,是說沒有人去歸罪於它,含著盼望眾陽逐步推進的意思。集說又引邵雍說:《復》卦緊接《剝》卦,正表明太平是從禍亂中生出來的;《夬》卦緊接《姤》卦,正表明禍亂是從太平中生出來的。時勢啊,時勢啊!從沒有剝落到底而不回還的,也從沒有決盡群陰而不再遇陰的。
鄭氏剛中曰:七者陽數,日者陽物,故於陽長言七日。八者陰數,月者陰物,《臨》剛長以陰為戒,故曰“八月”。《朱子語類》云:七日只取七義,猶“八月有凶”,只取八義。
集說引鄭剛中說:七是陽數,日是屬陽之物,所以在講陽氣生長時說「七日」;八是陰數,月是屬陰之物,《臨》卦陽剛生長而以陰氣為戒,所以說「八月」。集說又引《朱子語類》:所謂七日,只取一個七的意義,正如「八月有凶」,也只取一個八的意義罷了。
胡氏炳文曰:“反復其道”,統言陰陽往來,其理如此。“七日來復”,專言一陽往來,其數如此。林氏希元曰:天下事非一人所能獨辦,君子有為於天下,必與其類同心共濟,故《復》重“朋來”,而《泰》重“彙征”。張氏振淵曰:“反復其道”,猶云“反覆”計其程道也。此二句,正見天運自有定期,君子不可不善承之耳。
集說引胡炳文說:「反復其道」是總括地講陰陽往來,其理如此;「七日來復」是專就一陽的往來講,其數如此。集說又引林希元說:天下的事不是一個人能獨力辦成的,君子想在天下有所作為,必定要與同道之人同心協力,所以《復》卦看重「朋來」,《泰》卦看重「彙征」。集說又引張振淵說:「反復其道」,好比說來回計量它所行的路程。這兩句正見天運自有一定的期限,君子不能不好好地承接它。
初九,不遠復,無祗悔,元吉。本義 一陽復生於下,《復》之主也,“祗”,抵也。又居事初,失之未遠,能復於善,不抵於悔,大善而占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初九爻辭說:走得不遠就回頭,不至於懊悔,大為吉祥。朱熹《本義》解釋:一根陽爻在最下重生,是《復》卦的主爻。「祗」是抵達。它又處在事情的開端,走失得還不遠,能夠迴歸善道,不至於落到懊悔的地步,這是大善而吉的路數,所以爻象與占斷如此(「大善而占」當作「大善而吉」)。
集說 楊氏時曰:初九陽始生而未形,動之微也。“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未形而復,其復不遠矣,故不至於悔而“元吉”。俞氏琰曰:初居震動之始,方動即復,是不遠而復,復之最先者也,故不至於悔而“元吉”。
集說引楊時說:初九是陽氣剛生而尚未成形的時候,屬於動的最微處。《繫辭》說「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在尚未成形時就回頭,那回頭就來得極早,所以不至於懊悔而大為吉祥。集說又引俞琰說:初九處在震動之體的開端,剛一動就回頭,正是走得不遠便回還,是六爻中最先回頭的,所以不至於懊悔而大為吉祥。
六二,休復,吉。本義 柔順中正,近於初九,而能下之,復之休美,言之道也。程傳 二雖陰爻,處中正而切比於初,志從於陽,能下仁也,復之休美者也。復者,復於禮也。復禮則為仁,初陽復,復於仁也。二比而下之,所以美而吉也。
六二爻辭說:美好地回還,吉祥。朱熹《本義》解釋:六二柔順而居中當位,又靠近初九,並且能夠謙下地對待它,這是回還中最美好的一種,所以吉(「言之道也」當作「吉之道也」)。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雖是陰爻,卻居中守正而緊鄰初九,心志跟從陽剛,能夠對仁者屈身相下,正是回還中的美好者。所謂復,是復歸於禮;復禮便是仁,初九一陽回還,正是復歸於仁。六二親比它而甘居其下,所以美好而吉祥。
集說 《朱子語類》云:學莫便於近乎仁,既得仁者而親之,資其善以自益,則力不勞而學美矣,故曰“休復,吉”。
集說引《朱子語類》:做學問沒有比親近仁者更便捷的了。既然遇上仁者而與他親近,借他的善來充實自己,那就不必費很大氣力而學問自然美好,所以爻辭說「休復,吉」。
六三,頻復,厲無咎。本義 以陰居陽,不中不正,又處動極,復而不固,屢失屢復之象,屢失故危,復則“無咎”,故其占又如此。
六三爻辭說:屢次回頭,雖有危險,卻不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解釋:六三以陰爻居陽位,既不居中也不當位,又處在震動之體的頂端,回還了卻守不牢,正是屢屢失足、屢屢回頭的象。屢屢失足所以危險,肯回頭就不致有過錯,所以占斷如此。
程傳 三以陰躁處動之極,復之頻數,而不能固者也。復貴安固,頻復頻失,不安於復也。復善而屢失,危之道也。聖人開遷善之道,與其復而危其屢失,故云“厲無咎”。不可以頻失而戒其復也。頻失則為危,屢復何咎?過在失而不在復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以陰柔浮躁之質處在動體的頂端,回頭雖頻繁卻守不住。回還貴在安穩牢固,屢屢回頭又屢屢失足,正是不能安於回還。已歸善道而一再失守,這是危險之道。聖人為人打開遷善之門,一面讚許他能回頭,一面為他屢屢失足而示警,所以說「厲無咎」,並不因為他屢屢失足就阻止他回頭。屢屢失足固然危險,屢屢回頭又有什麼過錯呢?過錯在於失足,不在於回頭。
集說 郭氏忠孝曰:唯君子能久於其道,其餘則日月至焉而已。是以子夏之徒,出見紛華盛麗而悅,入聞夫子之道而樂,與夫回之為人,拳拳服膺而弗失之者,固有間矣。趙氏汝楳曰:三為震動之極,故曰“頻”。“厲”,危也,即人心唯危之危。
集說引郭忠孝說:只有君子能長久守住他的道,其餘的人不過一日一月偶爾達到罷了。所以子夏一輩人,出門看見繁華盛美就欣然喜悅,進門聽到孔子之道又欣然快樂;比起顏回那樣把道理牢牢捧在胸中始終不失的為人,究竟還差著一層。集說又引趙汝楳說:六三是震動之體的頂端,所以說「頻」。「厲」是危,也就是《尚書》「人心惟危」的那個危。
六四,中行獨復。本義 四處群陰之中,而獨與初應,為與眾俱行,而獨能從善之象。當此之時,陽氣甚微,未足以有為,故不言吉。然理所當然,吉凶非所論也。董子曰:仁人者,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於《剝》之六二及此爻見之。
六四爻辭說:走在眾人中間而獨自回頭。朱熹《本義》解釋:六四處在一群陰爻當中,卻唯獨與初九相應,正是與眾人一同行走而唯獨自己能跟從善道的象。在這個時候,陽氣還很微弱,不足以有所作為,所以爻辭不說吉;然而這樣做本是道理上應當的,吉凶反倒不在計較之列。董仲舒說:「仁人者,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這層意思,在《剝》卦六二和這一爻上都看得出來。
程傳 此爻之義,最宜詳玩,四行群陰之中,而獨能復,自處於正,下應於陽剛,其志可謂善矣。不言吉凶者,蓋四以柔居群陰之間,初方甚微,不足以相援,無可濟之理,故聖人但稱其能獨復,而不欲言其獨從道而必凶也。曰,然則不言無咎,何也?曰:以陰居陰,柔弱之甚,雖有從陽之志,終不克濟,非無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這一爻的意義最應當細細玩味。六四行走在群陰之中,卻唯獨能夠回頭,自處於正道,向下與陽剛相應,心志可算是好的了。爻辭不說吉凶,是因為六四以柔爻夾在眾陰之間,初九又還極其微弱,不足以援助它,事情沒有辦成的道理;所以聖人只稱許它能獨自回頭,而不願說它獨自從道反倒必凶。有人問:那為什麼連不獲罪咎也不說呢?回答是:它以陰爻居陰位,柔弱到了極點,雖有跟從陽剛的心志,終究不能成事,所以談不上沒有過錯。
繆氏昌期曰:“中”,即“中以自考”中字。“獨”,即《中庸》慎獨之獨。四能以中而行,而於獨知之中,憬然自覺,所謂復以自知也。蓋《復》之所以為《復》,全在初爻,猶人之初念也。五陰皆復此而已,唯四在陰中有所專向,故發此義。
集說引繆昌期說:「中行」的中,就是六五「小象」所說「中以自考」的那個中;「獨復」的獨,就是《中庸》講慎獨的那個獨。六四能守中而行,又能在只有自己知道的隱微處猛然自覺,也就是所謂靠自己省察而回頭。《復》卦之所以成其為《復》,全在初爻,好比人心最初的一念;五個陰爻不過都要回到這一念上罷了,只有六四在群陰之中有專一的嚮往,所以爻辭在它身上發揮出這層意思。
六五,敦復,無悔。本義 以中順居尊,而當復之時,“敦復”之象,”無悔”之道也。
六五爻辭說:敦厚篤實地回還,不會懊悔。朱熹《本義》解釋:六五以居中而柔順之德處在尊位,又正當回還之時,這是「敦復」的象,也是不致懊悔的路數。
程傳 六五以中順之德處君位,能敦篤於復善者也,故“無悔”。雖本善,戒亦在其中矣。陽複方微之時,以柔居尊,下復無助,未能致亨吉也,能“無悔”而已。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以居中柔順之德處在君位,能夠敦厚篤實地迴歸善道,所以不會懊悔。這話雖然本是稱許,告誡的意思也含在其中:陽氣剛回還而尚微弱的時候,它以柔爻居於尊位,下面又沒有相應的援手,還招不來亨通吉慶,只能做到沒有悔恨罷了。
集說 項氏安世曰:《臨》以上六為“敦臨”,《艮》以上九為“敦艮”,皆取積厚之極。《復》於五即言“敦復”者,《復》之上爻,迷而不復,故《復》至五而極也。卦中復者五爻,初最在先,故為“不遠”;五最在後,故為“敦”。
集說引項安世說:《臨》卦以上六為「敦臨」,《艮》卦以上九為「敦艮」,都取積累深厚到極點的意思。《復》卦卻在第五爻就說「敦復」,是因為《復》卦的上爻昏迷而不肯回頭,所以復道到五爻就到頂了。全卦講回還的共有五爻:初九最靠前,所以說「不遠復」;六五最靠後,所以說「敦復」。
蔡氏淵曰:“敦”,厚也。《坤》象復主初陽,五雖與初無繫,而處位得中,能自厚於復者也,可以“無悔”。李氏簡曰:初九陽剛,君於之道也。相應相比者復之易,二與四是也;遠而非應者復之難,六五所以稱“敦復”。“敦復”者,厚之至也。不與初應,本當有悔,以其能復,是以“無悔”。
集說引蔡淵說:「敦」是厚。六五身在坤體,全卦以初九一陽為復的主爻;六五雖與初九沒有牽繫,卻居上卦之中,能夠自己厚重地行復道,所以可以不致懊悔。集說又引李簡說:初九陽剛,代表君子之道。與它相應或相鄰的,回還起來容易,六二與六四就是;離得遠又不相應的,回還起來困難,六五所以稱「敦復」。「敦復」是厚到了極處。六五不與初九相應,本該有所悔恨,因為它能回還,所以不致懊悔。
胡氏炳文曰:“不遠復”者,善心之萌。“敦復”者,善行之固。故初九”無祗悔”,“敦復”則可“無悔”矣。“不遠復”,入德之事也。“敦復”,其成德之事與。
集說引胡炳文說:「不遠復」是善心剛剛萌動,「敦復」是善行已經穩固。所以初九說「無祗悔」,還談不上生出悔來;六五「敦復」,則可以做到沒有悔恨。「不遠復」屬於入德的功夫,「敦復」大概就是成德的境地了。
上六,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本義 以陰柔居復終,終迷不復之象,凶之道也,故其占如此。“以”猶及也。
上六爻辭說:昏迷而不知回頭,凶險。會有天災人禍;若用來出兵作戰,終究要大敗,以至於連累國君遭凶,十年之久都不能出征。朱熹《本義》解釋:上六以陰柔之質居於《復》卦的終點,是始終昏迷而不肯回頭的象,這是招凶之道,所以占斷如此。「以」字在這裡當作「及」講,是牽連、涉及的意思。
程傳 以陰柔居復之終,終迷不復者也。迷而不復,其“凶”可知。有“災眚”,“災”,天災,自外來;“眚”,己過,由自作。既迷不復善,在己則動皆過失,災禍亦自外而至,蓋所招也。迷道不復,無施而可,用以“行師”,則“終有大敗”;以之為國,則君之凶也。十年者,數之終。至于十年不克征,謂終不能行。既迷於道,何時而可行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以陰柔之質居於復道的終點,是始終昏迷而不肯回頭的人。昏迷不返,凶險可想而知。說「有災眚」:「災」是天降之災,從外面來;「眚」是自身的過失,由自己造成。既已昏迷而不肯歸善,在自己這邊就動輒成為過失,外來的禍患也接踵而至,其實都是自己招來的。迷失了道而不知返,做什麼都行不通:拿它去用兵,終究大敗;拿它去治國,就是國君的凶險。十年是數目的終點;說到十年不能出征,是講終究行不通——既然在道上迷失了,什麼時候才能行得通呢?
集說 徐氏幾曰:上六位高而無下仁之美,剛遠而無遷善之機,厚極而有難開之蔽,柔終而無改過之勇,是昏迷而不知復者也。楊氏啟新曰:心為天君。“以其國君”,言喪失其本心也。
集說引徐幾說:上六位置最高,卻沒有屈己親仁的美德;離初九那根陽剛之爻最遠,沒有遷善的機緣;處坤厚的極處,反成難以打開的蒙蔽;居柔道的終點,沒有改過的勇氣——正是昏迷而不知回頭的人。集說又引楊啟新說:心是一身的天君;爻辭說「以其國君」,是講連本心都喪失掉了。
何氏楷曰:《坤》奉先迷,今居其極,則迷之甚矣。言“迷復”,即昏迷而不知所復之謂。“行師”以下,皆假象,以喻一心不能馭眾動,徇物必至喪天君也。
集說引何楷說:《坤》卦辭本有「先迷」之說,上六又居於坤體的極處,那就迷得更厲害了。所謂「迷復」,就是昏迷而不知道該回到哪裡去。「用行師」以下幾句都是借來的比喻,用以說明一心作主的力量若統攝不住紛紛擾擾的行動,一味逐物,必定連心中的天君也喪失掉。
總論 胡氏炳文曰:“迷復”與“不遠復”相反,初不遠而復,迷則遠而不復。“敦復”與“頻復”相反,敦無轉易,頻則屢易。“獨復”與,“休復”相似,休則比初,獨則應初也。“十年不克征”,亦“七日來復”之反。
總論引胡炳文說:「迷復」與「不遠復」正相反:初九走得不遠就回頭,昏迷的人卻走得很遠而不肯回頭。「敦復」與「頻復」正相反:敦厚的不會反覆改易,頻繁的則屢屢改易。「獨復」與「休復」相近:「休復」是六二親比初九,「獨復」是六四遠應初九。至於「十年不克征」,也正是「七日來復」的反面。
無妄卦(乾上震下)
程傳 《無妄序卦》:“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復者,反於道也。既復於道,則合正理而無妄,故《復》之後,受之以《無妄》也。為卦乾上震下,震,動也,動以天為無妄,動以人慾則妄矣,《無妄》之義大矣哉!
程頤《伊川易傳》說:《無妄》卦的《序卦傳》講:「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所謂復,是返回正道;既已返回正道,就合於正理而沒有虛妄,所以《復》卦之後接的是《無妄》。就卦體說,乾在上、震在下,震是動:依天理而動,就是《無妄》;依人慾而動,就成了虛妄。《無妄》一卦的意義真是重大啊。
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本義 無妄,實理自然之謂,《史記》作“無望”,謂無所期望而有得焉者,其義亦通,為卦自《訟》而變,九自二來而居於初,又為震主,動而不妄者也,故為《無妄》。又二體震動能乾健,九五剛中而應六二,故其占大亨,而利於正。若其不正,則有青而不利有所往也。
《無妄》卦的卦辭說:大為亨通,利於守正;如果所行不正就會有災禍,不利於有所前往。朱熹《本義》解釋:《無妄》是真實之理自然如此的意思。《史記》寫作「無望」,指並無期求而自然有所得,這個講法也說得通。就「卦變」說,此卦從《訟》卦變來,九二那根陽爻下來居於初位,又成為震體之主,是動而不虛妄的,所以叫《無妄》。再看上下兩體:震能動而乾剛健,九五陽剛居中而與六二相應,所以占斷為大為亨通而利於守正;若所行不正,就有災禍而不利於前往(底本「有青」當作「有眚」)。
程傳 無妄者,至誠也。至誠者,天之道也。天之化有萬物,生生不窮,各正其性命,乃無妄也。人能合無妄之道,則所謂“與天地合其德”也。《無妄》有大亨之理,君子行無妄之道,則可以致大亨矣。《無妄》,天之道也,卦言人由無妄之道也。“利貞”法無妄之道,利在貞正,失貞正則妄也。雖無邪心,苟不合正理,則妄也,乃邪心也。故有匪正,則為過眚。既已無妄,不宜有往,往則妄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無妄》講的就是至誠,至誠是天的道理。上天化育萬物,生生不已,使每一物各正其性命,這就是無妄。人若能合於無妄之道,就是《乾·文言》所說的「與天地合其德」。《無妄》本含大亨之理,君子推行無妄之道,就可以招致大亨。《無妄》是天之道,而這一卦所講的,是人如何遵行無妄之道。「利貞」是效法無妄之道,利益就在於貞正;失了貞正便是虛妄。即使心中並無邪念,如果不合於正理,也仍是虛妄,也就成了邪心。所以一旦所行不正,就成為災眚。既然已經無妄,就不宜再有所往,往就成了妄動。
集說 《朱子語類》云:《無妄》一卦,雖云禍福之來也無常,然自家所守者,不可不利於正,不可以彼之無常,而吾之所守亦為之無常也,故曰“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問:雖無邪心,苟不合正理,則妄也。既無邪,何以不合正?曰:有人自是其心全無邪,而卻不合於正理。如賢者過之,其心豈曾有邪?卻不合正理,佛氏亦豈有邪心者?
集說引《朱子語類》:《無妄》這一卦,雖說禍福的到來沒有常準,然而自己所守的東西不能不利於正,不可以因為外來的禍福無常,就連自己所守的也跟著無常起來,所以卦辭說「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又有人問:程子說即使沒有邪念,如果不合正理也算虛妄;既然沒有邪念,怎麼會不合於正呢?朱熹答道:有人自以為心裡全無邪念,卻偏偏不合正理。譬如《中庸》說賢者失之太過,他心裡何嘗有邪?終究不合正理;佛家中人,難道也是存著邪心的嗎?
邱氏富國曰:唯其無妄,所以無望也。若其處心未免於妄,則尤道以致福,而妄欲徼,福非所謂無望之福;有過以召災,而妄欲免災,非所謂無望之災。此皆未免容心於禍福間,非所謂無妄也。若真實無妄之人,則純乎正理,禍福一付之天,而無苟得幸免之心也。
集說引邱富國說:正因為心中不存虛妄,才談得上不存期求。倘若存心還免不了虛妄,那麼本來無由得福,卻妄想去僥倖求取,這就不是所謂不期而至之福;本來有過失該招災,卻妄想去躲開,這也不是所謂不期而至之災。這些都是把心思盤桓在禍福之間,算不得無妄。真正無妄的人,一片純正之理,禍福全交付上天,絕沒有苟且求得、僥倖免禍的念頭(「尤道以致福」當作「無道以致福」)。
胡氏炳文曰:朱子解《中庸》誠字,以為真實無妄之謂;此解《無妄》,則以為實理自然之謂。自然二字,已兼無所期望之意矣。胡氏居仁曰:無妄,誠也。誠,天理之實也。聖人只是循其實理之自然,無一豪私意造為。故出乎實理無妄之外,則為過眚。循此實理無妄而行之,則吉無不利。不幸而災疾之來,亦守此無妄之實理,而不足憂。卦辭爻辭皆此意。
集說引胡炳文說:朱子解《中庸》的「誠」字,說是真實而無虛妄;這裡解《無妄》,則說是真實之理自然如此。「自然」兩個字,已經把不存期求的意思也包含進去了。集說又引胡居仁說:《無妄》就是誠。誠是天理的真實。聖人只是順著這真實之理的自然,沒有一絲一毫私意造作。所以一旦越出真實無妄之理以外,就成了災眚;順著這真實無妄之理去做,就吉利而無所不宜。萬一有災禍疾病到來,也仍舊守住這無妄的實理,不必憂慮。卦辭與爻辭講的都是這個意思。
初九,無妄,往吉。本義 以剛在內,誠之主也。如是而往,其“吉”可知。故其象占如此。
初九爻辭說:本無虛妄,前往吉祥。朱熹《本義》解釋:初九以陽剛之質居於內卦,是誠的主宰。以這樣的心地前往,吉祥可想而知,所以爻象與占斷如此。
集說 蘭氏廷端曰:初則當行,終則當止,行止適當則無妄,不妄則“吉”。《無妄》之初,當行者也,故“往”則有“吉”。《無妄》之終,當止者也,故行則有眚。胡氏炳文曰:《彖》曰:“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本義》於此曰:以剛在內,誠之主也。主字最有力。蓋妄者,誠之反也,誠之主如此,妄自然無矣。如此而往,其吉固宜。
集說引蘭廷端說:在開端時該行動,到終了時該停止;行與止都恰當,就是無妄,不妄就吉。《無妄》的初爻正當該行動的時候,所以往則有吉;《無妄》的上爻正當該停止的時候,所以再走就有災眚。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彖辭」說「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本義》在這裡說「以剛在內,誠之主也」,一個「主」字最有分量。虛妄是誠的反面,誠既然這樣作主,虛妄自然就沒有了;以這樣的心地前往,吉祥本是應當的。
何氏揩曰:此爻足蔽《無妄》全卦。震陽初動,誠一未分,是之謂《無妄》。以此而往,動與天舍,何不吉之有?
集說引何楷說:這一爻足以概括《無妄》全卦。震體的陽氣剛一發動,誠是純一而未曾分裂的,這就叫《無妄》。以這樣的心地前往,一舉一動都與天理相合,哪有不吉的呢(底本「何氏揩」當作「何氏楷」,「動與天舍」當作「動與天合」)?
六二,不耕穫,不苗畲,則利有攸往。本義 柔順中正,因時順理,而無私意期望之心,故有“不耕穫,不菑畲”之象。言其無所為於前,無所冀於後也。占者如是,則利有所往也。
六二爻辭說:不為求收穫而耕種,不為求熟田而開荒,這樣就利於有所前往(底本「不苗畲」當作「不菑畲」)。朱熹《本義》解釋:六二柔順而居中當位,隨順時勢、依循事理,沒有一點私心期求,所以有「不耕穫,不菑畲」的象。這是說他事前不刻意造作,事後也不存指望。占問的人若能如此,就利於有所前往。
程傳 凡理之所然者,非妄也。人所欲為者,乃妄也。故以”耕穫、菑畲”譬之。六二居中得正,又應五之中正,居動體而柔順,為動能順乎中正,乃《無妄》者也,故極言無妄之義。“耕”’農之始;”獲”,其成終也。田一歲曰“菑”,三歲曰“畲”。不耕而獲,不菑而畲,謂不首造其事,因其事理所當然也。首造其事,則是人心所作為,乃妄也。國事之當然,則是順理應物,非妄也,獲與畲是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凡是事理本該如此的,就不是虛妄;出於人自己想要如何的,才是虛妄。所以用耕與獲、菑與畲來作比喻。六二居下卦之中而當位,又與九五的中正相應,身在震動之體而性情柔順,是動而能順乎中正的,正是《無妄》之爻,所以借它把無妄之義講到盡處。「耕」是農事的開頭,「獲」是農事的收尾;開墾第一年的田叫「菑」,到第三年叫「畲」。不耕而獲、不菑而畲,是說不由自己首先造作那件事,只順著事理該有的結果。首先造作那件事,就是人心的有意作為,那便是妄;至於事勢本該如此的,就是順理應物,不算虛妄,收穫與熟田正屬這一類(「國事之當然」當作「因事之當然」)。
蓋耕則必有獲,菑則必有畲,是事理之固然,非心意之所造作也。如是則為無妄,不妄則所往利而無害也。或曰:聖人制作以利天下者,皆造端也,豈非妄乎?曰:聖人隨時制作,合乎風氣之宜,未嘗先時而開之也。若不待時,則一聖人足以盡為矣,豈待累聖繼作也?時乃事之端,聖人隨時而為也。
程頤接著說:耕了必定有收穫,開荒了必定成熟田,這是事理本來如此,不是心意造作出來的。這樣便是《無妄》;不妄,則所往有利而無害。有人問:聖人制作器物制度以利益天下,都是開創端緒,難道不算妄嗎?回答是:聖人是隨著時勢制作,合乎當時風氣的需要,從不搶在時機之前去開創。假如不必等待時機,那麼一位聖人就足以把事情做盡,何必等歷代聖人相繼而作呢?時機才是事情的端緒,聖人不過隨著時機去做罷了。
集說 《朱於語類》:問:《程傳》爻辭恐未明白。竊謂無不耕而獲、不菑而畲之理,只是不於耕而計獲之利,如程子所解《象傳》,移之以解爻辭則可。曰:《易傳》爻象之辭,雖若相反,而意實相近,特辭有未足耳。爻辭言當循理,《象傳》言不計利。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程傳》解釋這條爻辭恐怕不夠明白;我私下以為,天下沒有不耕而收、不開荒而成熟田的道理,只是說不在耕種的時候就盤算收穫的利益,程子解《象傳》的那套講法,移過來解爻辭就妥當了。朱熹答道:《伊川易傳》解爻辭與解《象傳》的話,看似相反,用意其實相近,只是措辭還不夠周全罷了。爻辭講的是應當依循事理,《象傳》講的是不去計較利益。
陳氏埴曰:伊川大意,只謂不為獲而耕,不為畲而菑,凡有所為而為者,皆計利之私心,即妄也。但經文中不如此下語,故《易傳》中頗費言語。始謂不耕而獲,不菑而畲,謂不首造其事,則似以耕菑為私意;中謂耕則必有獲,菑則必有畲,非心造意作,則以耕穫菑畲為非私意。終謂既耕則必有獲,既菑則必成畲。非必以獲畲之富而為,則又似以獲畲為私意。三說不免自相抵捂,所以《本義》但據經文直說,謂無耕穫菑畲之私心。
集說引陳埴說:伊川的大意,只是說不為著收穫才去耕、不為著熟田才去開荒;凡是有所圖而後為的,都是計較利益的私心,也就是妄。只是經文並不這樣措辭,所以《伊川易傳》裡說得頗費周折:起初說不耕而獲、不菑而畲,指不由自己首先造作那件事,這似乎把耕與菑都看成私意;中間說耕了必定有獲、菑了必定成畲,不是心意造作,這又把耕穫菑畲都看成不是私意;最後說既然耕了必定有獲、既然菑了必定成畲,並非為著收穫與熟田的豐厚才去做,這又似乎把獲與畲看成私意。三種說法難免彼此牴觸,所以《本義》只依著經文直說,講成沒有耕穫菑畲那一類的私心(「抵捂」當作「牴牾」)。
胡氏炳文曰:“耕穫”者,種而斂之也。“菑畲”者,墾而熟之也。一歲之農,始於耕,終於獲。三歲之田,始於菑,終於畲。“不耕穫,不菑畲”,諸家以為不耕而獲,不菑而畲,唯《本義》以為始終無所作為之象,而必曰因時順理者,理本自然無所作為,自始至終,絕無計功謀利之心,故其占曰“利有牧往”。
集說引胡炳文說:「耕穫」是播種而後收斂,「菑畲」是開墾而後使它成熟。一年的農事,始於耕、終於獲;三年的田地,始於菑、終於畲。「不耕穫,不菑畲」,各家都解作不耕而收、不開荒而得熟田,只有《本義》解作自始至終一無造作的象;而它一定要說「因時順理」,是因為理本自然、無所造作,從頭到尾絕沒有計功謀利之心,所以占斷說「利有攸往」(底本「利有牧往」當作「利有攸往」)。
何氏楷曰:人之有妄,在於期望。“不耕穫”者,不方耕而即望有其獲也。“不菑畲”者,不方菑而即望成其畲也。學者之除妄心而必有事焉,當如此矣,故曰“則利有攸往”。言必如此而後利也。案 何氏說與《傳》義頗異,質諸夫子先事後得、先難後獲之訓,則於理尤長。且《象傳》以未富釋之,正謂其無望獲之心,未必以耕為可廢也。
集說引何楷說:人之所以有虛妄,就在於心存期望。「不耕穫」,是不在剛耕種時就指望著收成;「不菑畲」,是不在剛開荒時就指望著成為熟田。學者要去掉妄心而又必須有所從事,正應當這樣,所以說「則利有攸往」,意思是必須如此然後才有利。李光地按:何氏的講法與《程傳》之義頗不相同,拿孔子「先事後得」「先難後獲」的教誨來印證,反而更合於理。何況「小象」用「未富也」來解釋這一爻,正是說他沒有指望收穫的心,並非說耕種就可以廢棄。
六三,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本義 卦之六爻,皆《無妄》者也。六三處不得正,故遇其占者,無故而有災,如行人牽牛以去,而居者反遭詰捕之擾也。
六三爻辭說:無端而來的災禍——有人把牛拴在那裡,過路人牽走了它,本地人卻因此蒙受盤查追捕之災。朱熹《本義》解釋:本卦六爻都屬《無妄》。六三所處的位置不正,所以碰上這個占斷的人會無緣無故遭災,就像過路人牽著牛跑了,住在當地的人反倒受到查問緝捕的騷擾。
程傳 三以陰柔而不中正,是為妄者也。又志應於上,欲也,亦妄也。在無妄之道,為災害也。人之妄動,由有欲也。妄動而得,亦必有失。雖使得其所利,其動而妄,失已大矣,況復凶悔隨之乎?知者見妄之得,則知其失必與稱也。故聖人因六三有妄之象,而發明其理云“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以陰柔之質而又不中不正,正是有妄的一爻;它還一心應合上九,那是慾望,同樣屬於虛妄。在無妄之道里,這就成了災害。人之所以妄動,都由於有慾望;妄動而有所得,必定同時有所失。即便得到了想要的利益,他這一動既然出於妄,所失已經很大,何況凶險與悔恨還接踵而來呢?明白事理的人看見由妄而得的收穫,就知道他的損失必與所得相當。所以聖人就著六三有妄之象,把這個道理點明說:「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言如三之為妄,乃無妄之災害也。設如有得,其失隨至,如“或繫之牛”。“或”,謂設或也,或繫得牛,行人得之以為有得,邑人失牛,乃是災也。借使邑人繫得馬,則行人失馬,乃是災也。言有得則有失,不足以為得也。“行人”“邑人”,但言有得則有失,非以為彼己也。妄得之福,災亦隨之:妄得之得,失亦稱之,固不足以為得也。人能知此,則不為妄動矣。
程頤接著說:像六三這樣有妄,正是無妄之世裡的災害。假設它有所得,損失也隨即跟來,就如同「或繫之牛」。「或」是假設之詞:假設拴住了一頭牛,過路人牽走算是有得,本地人丟了牛便是遭災;反過來,假使本地人拴住的是馬,那麼丟馬的就成了過路人,遭災的也就換了一方。這只是說有得就必有失,得並不值得當作得。「行人」與「邑人」,不過是拿來說明有得必有失,並不是指定誰是他、誰是我。妄得的福,災禍隨之而來;妄得的收穫,損失也與之相當,本來就算不得收穫。人若能明白這一層,就不會妄動了。
集說 關氏朗曰:《無妄》而災者,災也。有妄而災,則其所也,非災之也。運數適然,非己妄致,乃無妄之災。《朱子語類》云;此卦六爻皆是無妄,但六三地頭不正,故有“無妄之災”,言無故而有災也。如行人牽牛以去,而居人反遭詰捕之擾,此正《無妄》之災之象。
集說引關朗說:本來無妄卻遭禍,這才叫災;自己有妄而招禍,那是罪有應得,算不得災。氣運偶然如此,並非自己妄為招來,才是「無妄之災」。集說又引《朱子語類》:這一卦六爻都屬無妄,只是六三所處的地位不正,所以有「無妄之災」,是說無緣無故而遭災。就像過路人牽著牛跑了,住在當地的人反倒受查問緝捕的騷擾,這正是《無妄》之災的象。
胡氏炳文曰:匪正有眚,人自為之也。《無妄》之災,天實為之也。六爻皆《無妄》,三之時,則《無妄》而有災者也。《雜卦》曰:“無妄,災也”,其此之謂與?
集說引胡炳文說:卦辭講「匪正有眚」,那是人自己造成的;爻辭講「無妄之災」,那實在是天意造成的。六爻都屬《無妄》,唯獨六三所遇的時勢,是本無虛妄卻偏偏遭災。《雜卦傳》說「無妄,災也」,講的大概就是這個吧。
九四,可貞,無咎。本義 陽剛乾體,下無應與,可固守而“無咎”,不可以有為之占也。
九四爻辭說:可以固守正道,不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解釋:九四陽剛而屬乾體,下面又沒有相應之爻,所以只能堅守而免於過錯,這是不宜有所作為的占斷。
程傳 四剛陽而居乾體,復無應與,無妄者也。剛而無私,豈有妄乎?可貞固守此,自“無咎”也。九居陰得為正乎?曰:以陽居乾體,若復處剛,則為過矣,過則妄也。居四,無尚剛之志也。“可貞”與“利貞”不同,“可貞”,謂其所處可貞固守之;“利貞”,謂利於貞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陽剛而身在乾體,又沒有相應之爻,是無妄的一爻。剛健而沒有私心,哪裡會有虛妄?只要堅守這一點,自然不會有過錯。有人問:陽爻居於陰位,算得上正嗎?回答是:它以陽爻身處乾體,如果再居陽位,就過於剛了,過就是妄;居在第四位,正表示它沒有崇尚剛強的心志。「可貞」與「利貞」不同:「可貞」是說它所處的境地可以堅守,「利貞」是說以守正為有利。
集說 胡氏炳文曰:“貞”,正而固也。曰“利貞”,則訓正字,而兼固字之義,曰“不可貞”,則專訓固字,而無正字之義。九四陽剛健體,下無應與,可貞正守之,而其占不可有為也。何氏楷曰:四剛陽而居乾體,本自《無妄》者也。“可貞”固守此,則“無咎”。初
集說引胡炳文說:「貞」是既正又固。說「利貞」,是以正來訓釋這個字,同時兼含固守之義;說「不可貞」,則專取固守之義,而沒有正的意思。九四陽剛而屬剛健之體,下面沒有相應之爻,可以守正自持,但占斷上不宜有所作為。集說又引何楷說:九四陽剛而身在乾體,本來就是無妄的一爻,能夠堅守這一點,就不會有過錯。以下底本有脫文,何氏論初爻的話只剩下一個「初」字。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本義 乾剛中正,以居尊位,而下應亦中正,無妄之也。如是而有疾,勿藥而自愈矣。故其象占如此。
九五爻辭說:無端而來的疾病,不必吃藥自會痊癒。朱熹《本義》解釋:九五以乾體的剛健、居中而當位,又處在尊貴的君位,下面相應的六二也是中正的,可謂無妄到了極處。這樣的人若是有病,不服藥也會自己好,所以爻象與占斷如此。
程傳 九以中正當尊位,下復以中正順應之,可謂無妄之至者也,其道無以加矣,“疾”,為之病者也。以九五之無妄,如其有疾,勿以藥治,則有喜也。人之有疾,則以藥石攻去其邪以養其正。若氣體平和,本無疾病,而攻治之,則反害其正矣。故勿藥則有喜也。有喜,謂疾自亡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以中正之德當尊貴之位,下面又有中正的六二順從相應,可以說是無妄到了極處,這條路已經無以復加。所謂「疾」,是指給他添病的東西。憑九五這樣的無妄,若有了病,不用藥去治,反而有喜。人生了病,才用藥石攻去邪氣以保養正氣;假如氣血本來平和,原本無病,卻硬去攻治,反倒傷害了正氣。所以不吃藥就有喜;所謂有喜,是說病自己消失了。
無妄之所謂疾者,謂若治之而不治,率之而不從,化之而不革,以妄而為無妄之疾。舜之有苗,周公之管蔡,孔子之叔孫武叔是也。既已無妄,而有疾之者,則當自如。無妄之疾,不足患也。若遂自攻治,乃是渝其無妄而遷於妄也。五既處無妄之極,故唯戒在動,動則妄矣。
程頤接著說:《無妄》裡所講的疾,是指治理他而他不肯就治、率領他而他不肯聽從、感化他而他不肯改變,以自己的虛妄成為無妄者的病痛。虞舜遇上的有苗、周公遇上的管叔蔡叔、孔子遇上的叔孫武叔,都屬這一類。既然自己已經無妄,卻有人來給你添病,那就該照舊行去。無妄之疾並不值得憂慮;如果因此就動手去攻治,那反倒是變易了自己的無妄而挪到妄那一邊去。九五已經處在無妄的極處,所以唯一要警戒的就在於妄動,一動就成了妄。
案 勿者,禁止之辭。言無妄矣,而偶有疾,則亦順其自然而氣自復,勿復用藥以生他候。如人有無妄之災,則亦順其自然而事自平,勿復用智以生他咎也。凡《易》中言勿者皆同義。此爻之疾,與六三之災同。然此曰“有喜”者,剛中正而居尊位,德位固不同也。
李光地按:「勿」是禁止之詞。這是說,人既已無妄,偶然生了病,只須順其自然,元氣自會恢復,不要再用藥而引出別的症候;正如人遭了無端之災,也只須順其自然,事情自會平息,不要再耍手段而惹出別的過咎。凡《周易》中說「勿」的地方,含義都是一樣的。這一爻的「疾」,與六三的「災」性質相同;而這裡斷為「有喜」,是因為九五剛健中正而居尊位,德與位本來同六三不同。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本義 上九非有妄也,但以其窮極而不可行耳,故其象占如此。
上九爻辭說:本無虛妄,但再往前行就有災禍,沒有什麼便宜可占。朱熹《本義》解釋:上九並不是有妄,只因為它已到了窮極之地,不可以再行動罷了,所以爻象與占斷如此。
程傳 上九居卦之終,無妄之極者也。極而復行,過於理也。過於理則妄也。故上九而行,則有過眚而無所利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居於全卦的終點,是無妄到了極處的一爻。已經到了極處還要往前走,就越出了事理;越出事理便是妄。所以上九一有行動,就有過失災禍而沒有什麼好處。
集說 龔氏煥曰:無妄者,實理自然之謂。循是理則吉,拂是理則凶。初“往吉”,二“利有攸往”,循是理而動者也;四“可貞無咎”,守是理而不動者也;三有“災”,五有“疾”,不幸而遇無故非意之事,君子亦聽之而已,守是禮而不為動者也。或動或靜,唯理是循,所以為無妄,上九居《無妄》之極,不可有行,若不循理而動,則反為妄矣,其有眚而不利也宜哉!何氏楷曰:彖所謂“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者。
集說引龔煥說:《無妄》是真實之理自然如此的意思。順著這個理就吉,違背這個理就凶。初九「往吉」、六二「利有攸往」,是順著這個理而動;九四「可貞無咎」,是守著這個理而不動;六三有「災」、九五有「疾」,是不幸碰上無緣無故、出乎意料的事,君子也只是聽其自然,守著這個理而不為所動。或動或靜,一概依循天理,所以叫無妄。上九處在《無妄》的極處,不可以再有行動;倘若不依循天理而妄動,反倒成了妄,那麼有災禍而不利,也是應當的了。集說又引何楷說:這正是「彖辭」所說的「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總論 胡氏炳文曰:六爻皆無妄也,特初九得位而為震動之主,時之方來,故“無妄往吉”。上九失位而居乾體之極,時已去矣,故其行雖無妄,“有眚無攸利”。是故善學《易》者在識時,初曰“吉”,二日“利”,時也;三曰“災”,五日“疾”,上曰“眚”,非有妄以致之也,亦時也;初與二皆可“往”,時當動而動也;四“可貞”,五“勿藥”,上行“有眚”,時當靜而靜也。
總論引胡炳文說:六爻都屬無妄,只是初九當位而又是震體動的主爻,時機正在到來,所以說「無妄,往吉」;上九失位而處乾體的極處,時機已經過去,所以它的行動雖然無妄,卻「有眚,無攸利」。因此善於學《易》的人,關鍵在於認清時勢:初九說「吉」、六二說「利」,是時勢使然;六三說「災」、九五說「疾」、上九說「眚」,都不是因為有妄才招來的,也是時勢使然。初與二都可以「往」,是該動的時候動;九四「可貞」、九五「勿藥」、上九行則「有眚」,是該靜的時候靜。
大畜卦(艮上乾下)
程傳 《大畜序卦》:“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無妄》則為有實,故可畜聚,《大畜》所以次《無妄》也。為卦艮上乾下,天而在於山中,所畜至大之象。畜為畜止,又為畜聚。止則聚矣。取天在山中之象,則為蘊畜。取艮之止乾,則為畜止。止而後有積,故止為畜義。
程頤《伊川易傳》說:《大畜》卦的《序卦傳》講:「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有了《無妄》就是有了真實,有真實才談得上蓄聚,所以《大畜》排在《無妄》之後。就卦體說,艮在上、乾在下,天竟容在山中,正是所蓄至大的象。「畜」既是止住,又是聚積;止住了自然就聚起來。取天在山中的象,就是蘊蓄;取艮止住乾的意思,就是畜止。先能止,然後才有積累,所以「止」正是「畜」字的意義所在。
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本義 “大”,陽也。以艮畜乾,又畜之大者也。又以內乾剛健,外艮篤實輝光,是以能日新其德。而為畜之大也。以卦變言,此卦自《需》而來,九自五而上,以卦體言,六五尊而尚之。以卦德言,又能止健,皆非大正不能,故其占為“利貞”,而“不家食吉”也。又六五下應於乾,為應乎天,故其占又為“利涉大川”也。“不家食”,謂食祿於朝,不食於家也。
《大畜》卦的卦辭說:利於守正,不在家中自謀衣食而出仕受祿則吉,利於渡涉大河。朱熹《本義》解釋:「大」指陽。以艮來蓄止乾,是所蓄之中最大的。又因為內卦乾剛健、外卦艮篤實而有光輝,所以能夠日日更新其德,成就大的蓄聚。就「卦變」說,此卦自《需》卦而來,九五那根陽爻升到上位;就卦體說,六五居尊位而崇尚上面的賢者;就卦德說,又能以止制健——這些都非大中至正的人做不到,所以占斷為「利貞」而「不家食吉」。再者六五向下與乾體相應,是應合於天,所以占斷又是「利涉大川」。「不家食」,是說在朝廷享受俸祿,不靠自家養活。
程傳 莫大於天,而在山中,艮在上而止乾於下,皆蘊畜至大之象也。在人為學術道德充積於內,乃所畜之大也。凡所畜聚皆是。專言其大者,人之蘊畜,宜得正道,故云“利貞”。
程頤《伊川易傳》說:沒有比天更大的東西,如今天卻容在山中;艮居於上而把乾止在下面:這些都是蘊蓄至大的象。落到人身上,就是學問、道術、德行充實積累於內心,這才是所蓄之大。凡是蓄積起來的都可以叫畜,這裡專就其大的來講。人的蘊蓄應當合於正道,所以卦辭說「利貞」。
若夫異端偏學,所聚至多,而不正者固有矣。既道德充積於內,宜在上位,以享天祿,施為於天下,則不獨於一身之吉,天下之吉也。若窮處而自食於家,道之否也,故“不家食”則“吉”。所畜既大,宜施之於時,濟天下之艱險,乃大畜之用也,故“利涉大川”。此只據大畜之義而言,《彖》更以卦之才德而言,諸爻則唯有止畜之義。蓋《易》體道隨宜,取明且近者。
程頤《伊川易傳》說:至於異端偏曲之學,所積攢的東西也可以很多,其中不正的成分本來就免不了,所以《大畜》先要講一個「貞」字。既然道德已在內心充實積累,就應當居上位、享朝廷的俸祿,把所學施行於天下,這樣得吉的就不只是自己一身,而是整個天下。如果困守窮居、在家自食其力,那是道行不通的表現,所以卦辭說「不家食」才「吉」。所蓄積的既然宏大,就應當施用於當世,救濟天下的艱難險阻,這正是《大畜》一卦的功用,所以說「利涉大川」。以上只是就《大畜》卦名的意義立說;孔子的「彖辭」更從全卦的才質德性立說;六爻則單取止住、畜制這一層意思。大凡《周易》體察義理、隨事制宜,總是取最明白又最切近的一面來說。
集說 《朱子語類》云:某作《本義》,欲將文王卦辭,只大綱依文王本義略說,至其所以然之故,卻於孔子《彖傳》中發之。且如“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只是占得《大畜》者,為“利貞不家食”而“吉”,“利”於“涉大川”。至於剛上尚賢等處,乃孔子發明,各有所主。爻象亦然。如此則不失文王本意,又可見孔子之意,但今未暇整頓耳。胡氏炳文曰:“不家食”,是賢者不畜於家而畜於朝。“涉大川”,又似有畜極而通之意。要之兩利字,一吉字,占辭自分為三,不必泥而一之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我作《周易本義》,打算對文王所繫的卦辭,只按文王本意大綱略作解說;至於卦辭之所以如此的道理,則放在孔子的「彖辭」裡去發揮。比如「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只是說占問而得《大畜》卦的人,利於守正、不在家自食因而得「吉」,並且利於渡大河。至於「剛上而尚賢」這一類講法,那是孔子的發明,各有各的著眼點,爻辭爻象也是同樣的讀法。這樣處理,既不失文王的本意,又能看出孔子的用意,只是眼下還騰不出工夫把它整理成書罷了。「集說」又引胡炳文說:所謂「不家食」,是賢者不被畜養在自己家中,而被畜養在朝廷;所謂「涉大川」,又像含有蓄積到極點便轉為通達的意思。總之卦辭裡兩個「利」字、一個「吉」字,這些「占辭」本來就分作三層,不必拘泥地捏合成一句。
初九,有厲,利已。本義 乾之三陽,為艮所止,故內外之卦各取其義。初九為六四所止,故其占往則有危,而利於止也。程傳 《大畜》,艮止畜乾也。故乾三爻皆取被止為義,艮三爻皆取止之為義。初以陽剛,又健體而居下,必上進者也。六四在上,畜止於己,安能敵在上得位之勢?若犯之而進,則有危厲,故利在已而不進也。在他卦,則四與初為正應,相援者也。在《大畜》,則相應乃為相止畜。上與三皆陽,則為合志。蓋陽皆上進之物,故有同志之象,則無相止之義。
初九爻辭:有危險,利於停下來。朱熹《本義》說:下卦「乾」的三個陽爻被上卦「艮」止住,所以內卦、外卦各取一層意思。初九被六四止住,所以它的「占辭」是:前往就有危險,而利於止住。程頤《伊川易傳》說:《大畜》卦是「艮」止住並畜制「乾」,所以「乾」的三爻都取「被止」立義,「艮」的三爻都取「止人」立義。初九是陽剛之爻,又處在剛健的卦體而居於最下,必定要向上前進;六四在上位把它畜止住,初九哪裡敵得過居上而又「當位」的勢頭?如果冒犯它而強行前進,就會有危厲,所以利在停下而不前進。在別的卦裡,四與初是「應與」,彼此援助;在《大畜》卦裡,這種相應反倒成了互相止畜。上九與九三都是陽爻,就成了志同道合。因為陽都是向上進的東西,所以有同志之象,也就沒有互相止住的意思。
集說 蔡氏清曰:初九不可進而未必能自不進,故戒之雲進則有“厲”,唯“利” 九二,輿說蝮。本義 九二亦為六五所畜,以其處中,故能自止而不進,有此象也。程傳 二為六五所畜止,勢不可進也。五據在上之勢,豈可犯也?二雖剛健之體,然其處得中道,故進止無失。雖志於進。度其勢之不可,則止而不行,如車輿說去輪輹,謂不行也。
「集說」引蔡清說:初九處在不可前進的位置,卻未必能自己不進,所以爻辭告誡它,前進就有「厲」,只有「利」——此處底本有脫文,蔡清的話沒有說完。九二爻辭:車子脫掉了車軸上的伏兔。朱熹《本義》說:九二同樣被六五所畜制,因為它處在下卦的中位,所以能自己止住而不前進,才有這樣的象。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被六五畜止,形勢上不能前進;六五佔據在上位的權勢,怎麼可以冒犯?九二雖然是剛健的爻體,但它所處的是中道,所以該進該止都不出差錯。它雖然有心要進,一衡量形勢行不通,就止住不走,好比車子卸掉了輪上的伏兔,說的正是走不動。
九三,良馬逐,利艱貞,曰閒輿衛,利有攸往。本義 三以陽居健極,上以陽居畜極,極而通之時也。又皆陽爻,故不相畜而俱進,有“良馬逐”之象焉。然過剛銳進,故其占必戒以“艱貞”“閒習”,乃利於有往也。日,當為日月之日。
九三爻辭:好馬奔馳追逐,利於在艱難中守正,每天演練車輛與防衛,利於有所前往。朱熹《本義》說:九三以陽爻居於剛健之卦的頂端,上九以陽爻居於畜止之卦的頂端,正是蓄積到極點而轉為通達的時候;兩者又都是陽爻,所以不再互相畜制而一同前進,因此有「良馬逐」的象。不過九三過於剛強、銳意猛進,所以它的「占辭」一定要用「艱貞」「閒習」來告誡,這樣才利於有所前往。爻辭裡的「曰」字,應當是日月的「日」。
程傳 三剛健之極,而上九之陽,亦上進之物,又處畜之極而思變也。與三乃不相畜而志同,相應以進者也。三以剛健之才,而在上者與合志而進,其進如良馬之馳逐,言其速也。雖其進之勢速,不可恃其才之健與上之應,而忘備與慎也。故宜艱難其事,而由貞正之道。輿者用行之物,衛者所以自防。當自日常閒習其車輿,與其防衛,則利有攸往矣。三乾體而居正,能貞者也,當其銳進,故戒以知難,與不失其貞也。志既銳於進,雖剛明有時而失,不得不戒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處在剛健的極點,而上九這個陽爻也是要向上進的,又處在畜止的極點而思變,它與九三不再互相畜制而是志向相同,彼此呼應著一起前進。九三憑剛健之才,居上位的上九又與它合志同進,那前進的勢頭就像好馬奔馳追逐,形容它的迅速。然而進勢雖快,卻不可依仗自己才力剛健、上面又有呼應,就忘掉戒備與謹慎。所以應當把事情看得艱難,走貞正的路子。「輿」是行路要用的車,「衛」是用來自我防護的裝備,應當平日就演練自己的車輛與防衛,那就「利有攸往」了。九三是「乾」體而又「當位」,本是能守正的,只因它正在銳意猛進,所以告誡它要知難,並且不要失掉貞正。心志既然銳於前進,即使剛強明白的人也難免有失手的時候,不能不加以告誡。
集說 項氏安世曰:初九在初,故稱“童牛”。九二以剛居柔無勢,故為“豶豕”。九三純乾,故為“良馬。”六四,童牛之牿,元吉。本義 “童”者,未角之稱,“牿”,施橫木於牛角以防其觸,《詩》所謂楅衡者也。止之於末角之時,為力則易,大善之吉也,故其象占如此。《學記》曰:禁於未發之謂豫,正此意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初九處在最初的位置,所以稱作還沒長角的「童牛」;九二以陽剛居於陰柔之位、沒有權勢,所以說成被去勢的「豶豕」;九三是純粹的「乾」體,所以取「良馬」為象。六四爻辭:給小牛角上加橫木,大為吉利。朱熹《本義》說:「童」是還沒長角的稱呼;「牿」是在牛角上橫施一根木條,防它頂撞,也就是《詩經》裡所說的「楅衡」。在牛角還沒長成的時候就制止它,用力容易,是大大的善吉,所以爻象與「占辭」如此。《禮記·學記》說「禁於未發之謂豫」,講的正是這個意思。
程傳 以位而言,則四下應於初,畜初者也。初居最下,陽之微者,微而畜之則易制,猶“童牛”而加牿,大善而“吉”也。概論畜道,則四艮體,居上位而得正,是以正德居大臣之位,當畜之任者也。大臣之任,上畜止人君之邪心,下畜止天下之惡人。
程頤《伊川易傳》說:從爻位來講,六四向下與初九「應與」,是畜制初九的一方。初九居於最下,是陽氣還很微弱的時候,微弱時就加以畜制便容易控制,好比給小牛加上橫木,是大善而「吉」。若泛泛地論畜止之道,六四屬於「艮」體,居上位而又「當位」,這就是以正德居於大臣之位、擔當畜止之責的人。大臣的職責,向上是止住君主的邪念,向下是止住天下的惡人。
人之惡,止於初則易,既盛而後禁,則盾扞格而難勝。故上之惡既甚,則雖聖人救之,不能免違拂。下之惡既甚,則雖聖人治之,不能免刑戮。莫若止之於初,如“童牛”而加牿,則“元吉”也。牛之性,觝觸以角,故牿以制之。若童犢始角而加之以牿,使觝觸之性不發,則易而無傷。以況六四能畜止上下之惡於未發之前,則大善之吉也。
程頤接著說:人的惡念,在剛萌芽時制止就容易;等到滋長壯大之後再去禁絕,就頑固牴觸而難以取勝。所以君上的惡一旦深重,即便聖人去挽救,也免不了要與他牴觸;臣民的惡一旦深重,即便聖人去治理,也免不了要動用刑戮。不如在初起時就止住它,好比給小牛加上橫木,那就是「元吉」。牛的本性是用角頂撞,所以用橫木來制約它;如果在小牛剛長角時就給它加上橫木,使頂撞的性子發不出來,就既容易又不傷牛。拿這來比擬六四能在上下之惡還沒發作之前就畜止住,那便是大善之吉。
集說 《朱子語類》云:《大畜》下卦,取其能自畜而不進,上卦取其能畜彼而不使進。然四能止之於初,故為力易。五則陽已進而止之,則難。以柔居尊,得其機會可制,故亦吉,但不能如四之“元吉”耳。六五,豶豕之牙,吉。
「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大畜》的下卦,取它能自己畜止而不前進;上卦,取它能畜制對方而不讓對方前進。然而六四是在初九剛起步時止住它,所以用力容易;六五則是陽氣已經進到中途才去止它,就難了。六五以陰柔居尊位,抓住了可以制服的機會,所以也是吉,只是不能像六四那樣稱「元吉」罷了。六五爻辭:去了勢的公豬的牙,吉利。
程傳 六五居君位,止畜天下之邪惡。夫以億兆之眾,發其邪欲之心,人君欲力以制之,雖密法嚴刑,不能勝也。夫物有總攝,事有機會,聖人操得其要,則視億兆之心猶一心,道之斯行。止之則戢,故不勞而治,其用若豶豕之牙也。“豕”,剛躁之物,而牙為猛利,若強制其牙,則用力勞而不能止其躁猛,雖縶之維之,不能使之變也。若豶去其勢,則牙雖存而剛躁自止。其用如此,所以“吉”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居於君位,要止住並畜制天下的邪惡。面對億萬百姓,一旦他們生出邪僻的慾念,君主想用強力壓制,即使法網嚴密、刑罰嚴酷,也壓不住。可是萬物都有個總管的樞紐,萬事都有個可乘的關節,聖人抓住了這個要領,看億萬人之心就如同一個人的心:引導他們,他們就跟著走;制止他們,他們就收斂起來。所以不必勞神而天下已治,這種用法就像對付「豶豕之牙」。「豕」是剛烈躁動的畜生,牙齒又兇猛鋒利;如果硬去制它的牙,用力辛苦卻止不住它的躁猛,即使拴住它、綁住它,也不能使它改性。若是把它去勢,牙齒雖然還在,剛躁的性子自然就止住了。用法如此,所以「吉」。
君子法豶豕之義,知天下之惡,不可以力制也,則察其機,持其要,塞絕其本原,故不假刑法嚴峻而惡自止也。且如止盜,民有欲心,見利則動,苟不知教而迫於飢寒,雖刑殺日施,其能勝億兆利慾之心乎?聖人則知所以止之之道,不尚威刑,而修政教,使之有農桑之業,知廉恥之道,雖賞之不竊矣。故止惡之道,在知其本,得其要而已。不嚴刑于彼。而修政於此,是猶患豕牙之利,不制其牙而豶其勢也。
程頤接著說:君子效法「豶豕」這層道理,懂得天下的惡不可以用強力壓制,就去察看它的關節、把住它的要領、堵塞斷絕它的根源,於是不必藉助嚴峻的刑法,惡自然就止息了。就拿禁盜來說,百姓有貪慾之心,見到財利就動念;如果不施教化而又被飢寒逼迫,即使天天殺人示眾,又哪裡勝得過億萬人的利慾之心?聖人卻懂得制止的門道:不崇尚威刑,而是修明政治教化,使百姓有農桑之業可營,懂得廉恥的道理,這樣即便懸賞叫他去偷,他也不偷了。所以止惡的辦法,在於認清它的根本、抓住它的要領而已。不在那一頭用嚴刑,而在這一頭修明政教,就好比憂慮公豬的牙鋒利,不去制它的牙而是去它的勢。
上九,何天之衢,亨。本義 “何天之衢”,言何其通達之甚也?畜極而通,豁達無礙,故其象占如此。程傳 予聞之胡先生曰:“天之衢亨”,誤加何字。事極則反,理之常也,故畜極而“亨”。《小畜》畜之小,故極而成,《大畜》畜之大,故極而散。極既當變,又陽性上行,故遂散也。天衢,天路也。謂空虛之中,雲氣飛鳥往來,故謂之天衢。天衢之亨,謂其亨通曠闊,無有蔽阻也。在畜道則變矣,變而亨,非畜道之亨也。
上九爻辭:擔荷著天上的通衢大道,亨通。朱熹《本義》說:「何天之衢」,是說何等通達啊!蓄積到極點轉為通達,豁然開朗毫無阻礙,所以爻象與「占辭」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我聽胡瑗先生講過,「天之衢亨」一句是錯添了一個「何」字。事情到了極點就要反轉,這是常理,所以蓄到極點便「亨」。《小畜》所畜的小,所以到極點就積成;《大畜》所畜的大,所以到極點就散開。到極點本該變,加上陽的性子是往上走,於是就散了。「天衢」就是天上的路,指虛空之中雲氣飛鳥往來的所在,所以叫天衢。天衢的亨通,是說它通達空闊,沒有任何遮蔽阻隔。就畜止之道而言,這已經是變了;變而後亨通,並不是畜止之道本身的亨通。
集說 張氏浚曰:剛在上為“何”,何謂勝其任。王氏宗傳曰:《彖傳》曰:“剛上而尚賢”,則上九是也。以陽德而居五之上,為五所尚,此所以有“何天之衢”之象。天衢,通顯之地也。下之三陽,由己上進,故九三日“良馬逐”。又曰“上合志也”,此賢者之道所以亨也。“何”,如何校之何,《釋文》曰:梁武帝讀音賀是也。言以身任天下之責,當畜賢之時,為五所尚,主張賢路,賢者之得志,莫盛於斯也。
「集說」引張浚說:陽剛居於上位就是「何」,「何」是說擔得起這副擔子。「集說」又引王宗傳說:孔子的「彖辭」講「剛上而尚賢」,指的就是上九。它以陽剛之德居於六五之上,被六五所尊崇,這就是它有「何天之衢」之象的緣故。天衢,是通達顯赫的地方。下面三個陽爻,都由著上九才得以上進,所以九三爻辭說「良馬逐」,「小象」又說「上合志也」,這正是賢者之道所以亨通。「何」字,與「何校滅耳」的「何」相同,陸德明《經典釋文》說梁武帝讀作「賀」音,就是這個讀法。意思是以自身擔起天下的責任,正當畜養賢才的時候,被六五所尊崇,主持著進賢的門路,賢者的得志,沒有比這更盛的了。
吳氏澄曰:後漢王延壽魯靈光殿賦云,荷天衢以元亨,何作荷,何天之衢,其辭猶《詩》言何天之休,何天之龍。《大畜》者,一陽止於外,而三陽藏畜於內。畜極則散,止極則行。故上九雖艮體,至畜之終,則不止而行也。胡氏炳文曰:隨畜隨發,不足為《大畜》。唯畜之極而通,豁達無礙,如天衢然。此不徒為仕者之占,《大學章句》所謂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貫通者,亦是此意。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者,以之可也。
「集說」引吳澄說:後漢王延壽《魯靈光殿賦》有「荷天衢以元亨」的話,可見「何」寫作「荷」;「何天之衢」的措辭,就同《詩經》裡說的「何天之休」「何天之龍」一樣。《大畜》卦,是一個陽爻止在外邊,三個陽爻蓄藏在裡邊;蓄到極點就散開,止到極點就行動,所以上九雖然屬於「艮」體,到了畜止的終點,也就不再止住而要走動了。「集說」又引胡炳文說:隨蓄隨發,夠不上稱《大畜》;只有蓄到極點而轉為通達,豁然開朗毫無阻礙,才像天上的通衢那樣。這一爻不只是給出仕的人占問用的,朱熹《大學章句》所說用力既久、一旦豁然貫通,也是這個意思;凡是多多記取前賢言論行事來蓄養德性的人,拿它來印證就可以了。
蔡氏清曰:觀畜極而通之意,則知君子患屈之未至耳,不患其不伸也。案 “何”字,《程傳》以為誤加,《本義》以為發語,而諸家皆以荷字為解,義亦可從。蓋“剛上尚賢”者,唯上九一爻當之,且為艮主,是卦之主也,故取尚賢之義。
「集說」又引蔡清說:體會蓄到極點便轉為通達的意思,就知道君子只怕自己屈得還不夠,不必擔心將來伸展不開。李光地按:「何」字,《伊川易傳》認為是錯加進去的,《周易本義》認為是發語的感嘆詞,而各家都用「荷」(擔負)字來解釋,這層意思也可以採用。因為「剛上而尚賢」,只有上九一爻當得起,何況它又是「艮」卦的主爻、全卦的卦主,所以取尊崇賢者的意思。
則是賢路大通,卦所謂“不家食”者此已。取艮主之義,則能應天止健,卦所謂涉大川者此已,故天衢者,喻其通也。“荷天之衢”者,言其遇時之通也。《雜卦》云:“大畜 總論 胡氏炳文曰:他卦取陰陽相應,此取相畜。內卦受畜,以自止為義,外卦能畜,以止之為義。獨三與上居內外卦之極,畜極而通,不取止義。
李光地接著按:這樣一來賢者的進身之路大為暢通,卦辭所說的「不家食」,指的就是這個;取它作「艮」卦主爻的意思,就能上應天道而止住剛健,卦辭所說的「涉大川」,指的就是這個。所以「天衢」是比喻它的通達,「荷天之衢」是說它遇上了通達的時運。《雜卦傳》說:「大畜——此處底本有脫文,所引《雜卦傳》未完。「總論」引胡炳文說:別的卦取陰陽互相呼應,這一卦取陰陽互相畜制。內卦是受畜的一方,以自己止住為義;外卦是能畜的一方,以止住對方為義。唯獨九三與上九處在內外卦的頂端,蓄到極點轉為通達,就不取「止」的意思了。
葉氏良佩曰:卦《彖》兼取畜止、畜聚二義,《大象》專取畜聚義,六爻專取畜止義。初九進則“有厲”,唯利於已,知難而止者也;九二處得中道,能“說輹”而不行,時止則止者也;九三與上合志,其進也如良馬之馳逐,此畜極而通之象,然猶以“艱貞”閒習為戒者,慮其可進而銳於進也;六四當大畜之任,能止惡於初,若童牛始角而加之以牿,則大善之吉也;六五制惡有道,得其機會,故其象以“豶豕之牙”,其占雖吉,然比之於四則有間矣。
「總論」又引葉良佩說:卦辭與孔子的「彖辭」兼取畜止、畜聚兩層意思,「大象」專取畜聚一義,六爻專取畜止一義。初九前進就「有厲」,只利於停下,是知難而止的人;九二處在中道,能「說輹」而不走,是該止就止的人;九三與上九志向相合,前進起來像好馬奔馳追逐,這是蓄到極點轉為通達之象,然而還要用「艱貞」和平日演練來告誡它,是顧慮它可以進而又太銳於進;六四擔當著《大畜》的重任,能在惡剛起頭時止住,好比小牛才長角就加上橫木,是大善之吉;六五制惡有辦法,抓住了關節機會,所以取「豶豕之牙」為象,它的「占辭」雖然是吉,比起六四來還是有距離。
或問六四“元吉”,《傳》曰“有喜”,六五之吉,乃曰”有慶”,何也?曰:論為力之難易,則四為易,故曰“元吉”;論其功之廣狹,則五為廣,故曰“有慶”;上九之“亨”,畜極而大通也,故以天之衢為象,“雲行雨施,天下平也”,其斯以為道大行乎?
葉良佩接著說:有人問,六四稱「元吉」,「小象」說「有喜」;六五的吉,「小象」卻說「有慶」,這是為什麼?回答是:論用力的難易,六四容易,所以說「元吉」;論功效的寬窄,六五更寬廣,所以說「有慶」。上九的「亨」,是蓄到極點而大為通達,所以拿天上的通衢作象;《乾》卦「彖辭」所謂「雲行雨施,天下平也」,大概就是大道通行於天下的景象吧。
案 “有厲”“說輹”,則猶“家食”者也,阻於“大川”者也。“牿牛”“豶豕”,則猶治不肖者也,弘濟艱難者也。至“良馬逐”則漸通矣。然猶防賢路之崎嶇,而“日閒輿衛”,故至於“何天之衢”,然後大道夷而險阻去也,卦爻義之相關者在此。
李光地按:初九的「有厲」、九二的「說輹」,就好比還在家中自食的人,是被大河擋住去路的人;六四的「牿牛」、六五的「豶豕」,就好比整治不肖之輩的人,是宏濟艱難的人。到了九三的「良馬逐」,路就漸漸通了;可是還要提防進賢之路的崎嶇,因而要「日閒輿衛」。所以直到上九的「何天之衢」,然後才是大道平坦、險阻盡除。全卦卦辭與六爻爻義互相關聯的地方,就在這裡。
頤卦
頤.艮.震程傳 《頤序卦》:“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夫物既畜聚,則必有以養之,無養則不能存息。《頤》所以次《大畜》也,卦上艮下震,上下二陽爻,中含四陰,上止而下動,外實而中虛,人頤頷之象也。頤,養也。人口所以飲食,養人之身,故名為《頤》。聖人設卦,推養之義,大至於天地養育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與人之養生、養形、養德、養人,皆頤養之道也。動息節宣,以養生也;飲食衣服,以養形也;威儀行義,以養德也;推己及物,以養人也。
卦畫標註:《頤》卦,上卦「艮」,下卦「震」。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萬物既已蓄聚,就必定要有東西來養它,沒有養就不能存活生息,《頤》卦所以排在《大畜》之後。此卦上為「艮」下為「震」,上下各一個陽爻,中間含著四個陰爻,上面靜止而下面活動,外邊充實而中間空虛,正是人的口腮下頜之象。頤,就是養。人的口用來飲食,養活自身,所以取名為《頤》。聖人設立這一卦,推廣「養」的意義:大到天地養育萬物,聖人養育賢才以推及萬民,以及人的養生、養形、養德、養人,都屬於頤養之道。作息有節、宣洩有度,是養生;飲食衣服,是養形;威儀合度、行事合義,是養德;推己及物,是養人。
頤,貞吉,觀頤,自求口實。本義 “頤”,口旁也。口食物以自養,故為養義。為卦上下二陽,內含四陰,外實內虛,上止下動,為頤之象,養之義。“貞吉”者,占者得正則吉。“觀頤”,謂以其所養之道。“自求口實”,謂觀其所以養身之術,皆得正則吉也。
卦辭:頤,守正則吉;觀察一個人所養的是什麼,看他自己怎樣求取口中的食物。朱熹《本義》說:「頤」是口的兩旁;口進食物來養活自己,所以有「養」的意思。就卦體看,上下兩個陽爻,裡面含著四個陰爻,外實內虛,上止下動,正是頤頷之象、養育之義。所謂「貞吉」,是說占問的人能守正就吉;所謂「觀頤」,是指看他用來養人的道理;所謂「自求口實」,是指看他用來養身的辦法——這兩樣都合於正,就吉。
程傳 頤之道,以正則吉也。人之養身、養德、養人、養於人,皆以正道則吉也。天地造化,養育萬物,各得其宜者,亦正而已矣。“觀頤,自求口實”,觀人之所頤,與其自求口實之道,則善惡吉凶可見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頤養之道,走正路才吉。人的養身、養德、養人、被人養,都要用正道才吉。天地造化養育萬物,讓萬物各得其宜,靠的也不過是一個「正」字。所謂「觀頤,自求口實」,就是觀察一個人所養的是什麼,以及他自謀口食的路子,那麼他的善惡吉凶也就都看得出來了。
集說 《朱子語類》云:養須是正則“吉”。“觀頤”,是觀其養德正不正。“自求口實”,是觀其養身正不正,未說到養人處。陳氏琛曰:集義以養其氣,寡慾以養其心,守聖道而不溺於虛無,崇聖學而不流於術數,則所以養德者正矣。窮而不屑於嘑蹴,達而不至於素餐,不以貧賤飢渴害其心,不以聲色臭味汩其性,則所以養身者正矣。
「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養必須走正路才「吉」。「觀頤」,是看他養德正不正;「自求口實」,是看他養身正不正,還沒有說到養別人那一層。「集說」又引陳琛說:積聚義理來涵養自己的氣,減少嗜慾來涵養自己的心,守著聖人之道而不沉溺於虛無之說,推崇聖人之學而不流入術數一路,這樣養德就正了;窮困時不肯接受呼喝踢來的嗟來之食,顯達時不至於白吃俸祿,不因貧賤飢渴而傷害本心,不因聲色氣味而擾亂本性,這樣養身就正了。
陸氏銓曰:“觀頤”,即考其善不善;“自求口實”,即於己取之而已矣。案 陸氏說與《傳》義異,蓋雲觀其所養者,以自求養而已,如所養者德乎?則當自求其所以養德之道;如所養者身乎?則當自求其所以養身之方,與夫子《彖傳》語意尤合也。
「集說」又引陸銓說:所謂「觀頤」,就是考察他所養的善不善;所謂「自求口實」,就是從自己身上去求取罷了。李光地按:陸銓的說法與《伊川易傳》的解釋不同,大意是說:觀察自己所要養的是什麼,據此自己去求養。所養的是德嗎?那就該自己去求養德的門路;所養的是身嗎?那就該自己去求養身的方法。這與孔子「彖辭」的語意更加吻合。
初九,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凶。本義 “靈龜”,不食之物。“朵”,垂也。“朵頤”,欲食之貌。初九陽剛在下,足以不食,乃上應六四之陰,而動於欲,“凶”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初九爻辭:丟開你自己的靈龜,卻盯著我張口垂涎,凶。朱熹《本義》說:「靈龜」是不用進食的東西;「朵」是下垂;「朵頤」是想吃東西的樣子。初九陽剛居於最下,本來足以不靠進食而自養,卻向上呼應六四這個陰爻,被慾望牽動,這是招凶之道,所以爻象與「占辭」如此。
程傳 《蒙》之初六,蒙者也,爻乃主“發蒙”而言;《頤》之初九,亦假外而言。“爾”,謂初也。“舍爾”之“靈龜”,乃“觀我”而“朵頤”,“我”對爾而設。初之所以“朵頤”者,四也。然非四謂之也,假設之辭耳。九陽體剛明,其才智足以養正者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蒙》卦的初六本身是蒙昧的一方,爻辭卻站在啟發蒙昧的一方來說;《頤》卦的初九,也是借外邊的口氣來說。「爾」指的是初九自己:丟開你自己的「靈龜」,反倒「觀我」而「朵頤」;這個「我」是對著「爾」假設出來的。使初九垂涎的,是六四;然而並不是六四真的這樣對它說,不過是假設的措辭罷了。九是陽爻,體質剛強明白,才智足以守養正道。
龜能咽息不食,“靈龜”,喻其明智,而可以不求養於外也。才雖如是,然以陽居動體,而在頤之時。求頤,人所欲也。上應於四,不能自守,志在上行,說所欲而朵頤者也。心既動,則其自失必矣。迷欲而失己,以陽而從陰,則何所不至?是以凶也。“朵頤”,為朵動其頤頷,人見食而欲之,則動頤垂涎,故以為象。
程頤接著說:龜能吞氣而不進食,「靈龜」比喻初九的明智,本可以不向外求養。才質雖然如此,可是它以陽爻居於「震」這個動的卦體,又正處在《頤》養的時候。求養,是人人都想要的;它向上呼應六四,不能自守,心志在於上行,貪戀自己所想要的,於是垂涎張口。心一動,必定自失;迷於慾望而失掉自己,以陽剛去順從陰柔,還有什麼做不出來?所以凶。「朵頤」,是動起他的腮頰:人見到食物而想吃,就動腮流涎,所以拿來取象。
集說 王氏弼曰:“朵頤”者,嚼也。以陽處下,而為動始,不能令物由己養,動而求養者也。夫安身莫若不競,修己莫著自保,守道則福至,求祿則辱來。居養賢之世,不能貞其所履以全其德,而舍其“靈龜”之明兆,羨我“朵頤”而躁求,凶莫甚焉。
「集說」引王弼說:「朵頤」就是咀嚼。初九以陽爻處在最下,又是動的開端,不能讓別人靠自己來受養,反倒一動就去求養於人。安身沒有比不與人相爭更好的,修己沒有比自我保全更顯明的;守住道就有福來,去求祿就有辱到。身處朝廷養賢的時世,卻不能守正履道以保全自己的德,反而丟開「靈龜」那樣明白的徵兆,羨慕「朵頤」而躁急求取,凶險沒有比這更厲害的了。
蘇氏軾曰;養人者,陽也。養於人者,陰也。君子在上足以養人,在下足以自養。初九以一陽而伏於四陰之下,其德足以自養,而無待於物者,如龜也。不能守之而觀於四,見其可欲,“朵頤”而慕之,為陰之所致也,故“凶”。
「集說」引蘇軾說:陽是充實的,所以是養別人的一方;陰是空虛的,所以是被人養的一方。君子居上位,力量足以養活別人;居下位,也足以養活自己,兩頭都不必仰人鼻息。初九以一個陽爻潛伏在四個陰爻之下,它的德行足以自養而不必依賴外物,就像龜能吞氣不食一樣。可它守不住這份自足,反而抬起頭去張望六四,見到可欲的東西,就垂涎而生出愛慕,這是被上頭的陰柔招引出來的,所以「凶」。
鄭氏汝諧曰:《頤》之上體皆“吉”,而下體皆“凶”。上體止也,下體動也。在上而止,養人者也。在下而動,求養於人者也。動而求養於人者,必累於口體之養。故雖以初之剛陽,未免於動其欲而觀“朵頤”也。何氏楷曰:初與上陽剛之德同,而吉凶不同者,初為動之主,上為止之主,養道宜靜故也。
「集說」引鄭汝諧說:《頤》卦上體三爻都「吉」,下體三爻都「凶」。上體是「艮」止,下體是「震」動:居上而能止,是養人的一方;居下而好動,是求人來養的一方。一動就求人來養的,必定被口腹之養所拖累,所以即使像初九那樣的剛陽,也免不了動了慾念而去看人家「朵頤」。「集說」又引何楷說:初九與上九同樣具備陽剛之德,吉凶卻不同,是因為初九是動的主爻,上九是止的主爻,而頤養之道以靜為宜。
附錄 項氏安世曰:《頤》卦唯有二陽,上九在上,謂之“由頤”,固為所養之主。初九在下,亦足為自養之賢,靈龜伏息而在下,初九之象也。“朵頤”在上而下垂,上九之象也。上九為卦之主,故稱“我”。群陰從我而求養,固其所也。初九本無所求,乃亦仰而“觀我”,有靈而不自保,有貴而不自珍,宜其“凶”也。初九本靈本貴,聖
「附錄」引項安世說:《頤》卦只有兩個陽爻。上九在最上,稱作「由頤」,本來就是眾爻所仰賴之養的主人;初九在最下,也足以算是能自養的賢者。靈龜伏藏吐納而處在下方,正是初九的象;「朵頤」高居在上而向下垂動,正是上九的象。上九是全卦之主,所以自稱「我」;眾多陰爻跟從「我」來求養,本是理所當然。初九本來無所求於人,竟然也仰起頭去「觀我」,有靈性卻不自保,有可貴之處卻不自珍,難怪它「凶」。初九本來有靈、本來可貴,聖——此處底本有脫文,項安世的話沒有說完。
六二,顛頤,拂經,于丘頤,征凶。本義 求養於初,則顛倒而違於常理;求養於上,則往而得凶。“丘”,土之高者,上之象也。程傳 女不能自處,必從男;陰不能獨立,必從陽。二陰柔不能自養,待養於人者也。天子養天下,諸侯養一國,臣食君上之祿,民賴司牧之養,皆以上養下,理之正也。
六二爻辭:顛倒過來向下求養,違背常理;轉向高丘那邊求養,前往則凶。朱熹《本義》說:向初九求養,就是顛倒而違背常理;向上九求養,就是前往而得凶。「丘」是高起的土堆,是上九的象。程頤《伊川易傳》說:女子不能自己立身,必定要跟從男子;陰不能獨立,必定要跟從陽。六二陰柔,不能自養,是要等別人來養的。天子養天下,諸侯養一國,臣子吃君上的俸祿,百姓依賴執政者的供養,都是以上養下,這才是正理。
二既不能自養,必求養於剛陽,若反下求於初,則為顛倒,故云“顛頤。”顛則拂違經常,不可行也。若求養於丘,則往必有“凶”。丘在外而高之物,謂上九也。卦止二陽,既不可顛頤於初,若求頤於上九,往則有“凶”。在頤之時,相應則相養者也。上非其應而往求養,非道妄動,是以凶也。“顛頤”則“拂經”,不獲其養爾;妄求於上,往則得“凶”也。
程頤接著說:六二既然不能自養,必定要求養於陽剛。若是反過來向下求於初九,那就是顛倒,所以說「顛頤」;顛倒就違背了常理,行不通。若是轉向高丘求養,那麼前往必定有「凶」。「丘」是在外而高起的東西,指上九。全卦只有兩個陽爻:既不能顛倒著向初九求養,若再向上九求養,前往就有「凶」。在《頤》卦的時候,互相「應與」才是互相供養;上九並不是六二的正應,它卻前往求養,不合正道而妄自行動,所以凶。顛倒著求養就違背常理,得不到它的養;胡亂求於上九,前往就得「凶」。
今有人,才不足以自養,見在上者勢力足以養人,非其族類,妄往求之,取辱得凶必矣。六二中正,在他卦多吉,而凶,何也?曰,時然也,用柔既不足以自養,初上二爻,皆非其與,故往求則悖理而得“凶”也。
程頤接著說:如今有這麼一種人,才幹不足以養活自己,看見居上位的人勢力足以養人,明明不是同類,卻貿然前往求他,招辱得凶是必然的。有人問:六二既「中正」,在別的卦裡多半得吉,這裡卻凶,為什麼?回答是:時勢使然。用陰柔既不足以自養,初九與上九兩爻又都不是它的同伴,所以前往求養就違背事理而得「凶」。
集說 項氏安世曰:二五得位得中,而不能自養,反由頤於尤位之爻,與常經相悖,故皆為“拂經”。上艮體,故為於“丘”。黃氏乾曰:《頤》之六爻,只是顛拂二字,求養於下則為“顛”,求養於上則為“拂”。
「集說」引項安世說:六二與六五都「當位」而又居中,卻不能自養,反倒要依靠不當位的爻來受養,與常理相悖,所以都說「拂經」。上九屬「艮」體,「艮」為山,所以說成「丘」。「集說」又引黃乾說:《頤》卦六爻,翻來覆去只是「顛」「拂」兩個字——向下求養就是「顛」,向上求養就是「拂」。
六二比初而求上,故“顛頤”當為句。“拂經于丘頤”為句,“征凶”則其占辭也。六三“拂頤”,雖與上為正應,然是求於上以養己,故“凶”;六四“顛頤”,固與初為正應,然是賴初之養以養人,故雖顛而“吉”;六五“拂經”,是比於上,然是賴上九之養以養人,所以居貞而亦“吉”。
黃乾接著說:六二親近初九而又想求於上九,所以「顛頤」應當斷作一句,「拂經于丘頤」斷作一句,「征凶」則是它的「占辭」。六三說「拂頤」,雖然與上九是「應與」,但那是求上九來養自己,所以「凶」;六四說「顛頤」,固然與初九是「應與」,但那是借初九之養來養天下,所以雖然顛倒卻「吉」;六五說「拂經」,是親近上九,但那是靠上九之養去養人,所以安守正道也能「吉」。
案 項氏、黃氏說,深得文意,可從。《本義》雖從《程傳》以征凶屬之丘頤,然至其解《象傳》“六二征凶,行失類也”,則曰初上皆非其類也,則亦以征凶總承兩義矣。六三,拂頤,貞凶,十年勿用,無攸利。本義 陰柔不中正,以處動極,拂於頤矣。既拂於頤,雖正亦凶,故其象占如此。
李光地按:項安世、黃乾的說法深得經文本意,可以採用。《周易本義》雖然依從《伊川易傳》,把「征凶」繫屬在「丘頤」上,可是到解釋「小象」「六二征凶,行失類也」時,卻說初九與上九都不是六二的同類,那也就是把「征凶」總承「顛頤」「拂經」兩層意思了。六三爻辭:違背頤養之道,守正也凶,十年不可有所作為,沒有一樣有利。朱熹《本義》說:六三陰柔而不「中正」,又處在「震」動的極點,已經違背了頤養之道;既然違背了頤養之道,即使守正也凶,所以爻象與「占辭」如此。
程傳 頤之道唯正則吉,三以陰柔之質,而處不中正,又在動之極,是柔邪不正而動者也。其養如此,拂違於頤之正道,是以“凶”也。得頤之正,則所養皆吉。求養養人,則合於義。自養,則成其德。三乃拂違正道,故戒以“十年勿用”。十,數之終,謂終不可用,無所往而利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頤養之道只有守正才吉。六三以陰柔的資質,處在既不中又不正的位置,又在動的極點,這是柔而邪、不正而妄動的人。這樣去養,違背了頤養的正道,所以「凶」。得到頤養之正,所養的就都吉:求人來養也好、養別人也好,都合於義;自養,則能成就自己的德。六三卻違背正道,所以用「十年勿用」來告誡它。十是數的終點,意思是終究不可任用,無論往哪裡去都沒有好處。
集說 張子曰:履邪好動,繫說於上,不但拂頤之經而已,害頤之正莫甚焉,故“凶”。楊氏時曰:頤正則吉,六三不中正而居動之極,拂頤之正也。“十年勿用”,則終不可用矣,何利之有?鄭氏汝諧曰:三應於上,若得所養,而凶莫甚於三,蓋不中不正而居動之極,所以求養於人者,必無所不至,是謂拂於頤之正,凶之道也。“十年勿用無收利”,戒之也,
「集說」引張載說:六三行為邪僻而又好動,還牽掛著上九的歡悅,不只是違背了頤養的常理而已,損害頤養之正沒有比它更厲害的,所以「凶」。「集說」又引楊時說:頤養守正則吉,六三既不中不正而又居於動的極點,正是違背了頤養之正;「十年勿用」,那就是終究不可任用了,還有什麼利可言?「集說」又引鄭汝諧說:六三與上九相應,看似能得到所養,可是六爻中凶險沒有比六三更甚的,因為它不中不正而處在動的極點,用來求人養自己的手段必定無所不至,這就叫違背頤養之正,是招凶之道。「十年勿用無收利」,是告誡它——此處底本有脫文,鄭汝諧的話沒有說完。
六四,顛頤吉,虎視眈眈,其欲逐逐,無咎。本義 柔居上而得正,所應又正,而賴其養以施於下,故雖顛而吉。“虎視眈眈”,下而專也。“其欲逐逐”,求而繼也。又能如是,則“無咎”矣。
六四爻辭:顛倒過來向下求養,吉;像老虎那樣目不轉睛地俯視,欲求接連不斷,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六四以陰柔居上位而又「當位」,所應的初九也「當位」,它依靠初九的供養來施惠於下民,所以雖然顛倒卻吉。「虎視眈眈」,是眼光向下而專一;「其欲逐逐」,是求取而接連不斷。又能做到這樣,就「無咎」了。
程傳 四在人上,大臣之位。六以陰居之,陰柔不足以自養,況養天下乎?初九以剛陽居下,在下之賢也。與四為應,四又柔順而正,是能順於初,賴初之養也。以上養下則為順,今反求下之養,顛倒也,故曰“顛頤”。然己不勝其任,求在下之賢而順從之,以濟其事,則天下得其養,而己無曠敗之咎,故為“吉”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居於眾人之上,是大臣的位置。以陰爻居這個位置,陰柔連自養都不足,何況養天下?初九以陽剛居於下位,是在野的賢者;它與六四相應,六四又柔順而「當位」,正能順從初九、依賴初九的供養。以上養下才叫順,如今反過來求下面來養,是顛倒,所以說「顛頤」。然而自己既擔不起這副擔子,就去訪求在下的賢者並順從他,靠他來成就大事,那麼天下都得到供養,自己也沒有曠廢敗事的過錯,所以是「吉」。
夫居上位者,必有才德威望,為下民所尊畏,則事行而眾心服從。若或下易其上,則政出而人違,刑施而怨起,輕於陵犯,亂之由也。六四雖能順從剛陽,不廢厥職,然質本陰柔,賴人以濟,人之所輕,故必養其威嚴,“眈眈”然如“虎視”,則能重其體貌,下不敢易。
程頤接著說:凡居上位的人,必須有才幹德行威望,被下民所尊重畏服,事情才推行得開、眾心才服從。如果下面輕慢上面,那就政令一出而人不遵行,刑罰一施而怨恨四起,輕易冒犯,正是禍亂的由來。六四雖然能順從陽剛、不廢棄自己的職守,可是本質是陰柔,要靠別人來成事,容易被人看輕,所以必須蓄養自己的威嚴,像老虎盯視那樣「眈眈」,才能加重自己的體統儀表,下面就不敢輕慢。
又從於人者必有常。若問或無繼,則其政敗矣。“其欲”,謂所須用者。必逐逐相繼而不乏,則其事可濟。若取於人而無繼,則困窮矣。既有威嚴,又所施不窮,故能“無咎”也。二“顛頤”則“拂經”,四則吉,何也?曰:二在上而反求養於下,下非其應類,故為“拂經”。
程頤接著說:再者,跟從別人辦事必定要有常度;如果時斷時續、後繼無人,政事就敗壞了。「其欲」是指所需用的東西,必須接連不斷地供應而不匱乏,事情才辦得成;如果取給於人而沒有後繼,就困窘了。既有威嚴,所施行的又源源不絕,所以能「無咎」。有人問:六二「顛頤」就說「拂經」,六四卻是吉,為什麼?回答是:六二在上位而反過來向下求養,下面那一爻又不是它的應類,所以叫「拂經」。
四則居上位,以貴下賤,使在下之賢,由己以行其道,上下之志相應而施於民,伺吉如之?自三以下,養口體者也。四以上,養德義者也。以君而資養於臣,以上位而賴養於下,皆養德也。
程頤接著說:六四則是居上位而能以尊貴之身屈就卑賤,使在下的賢者由自己而推行其道,上下的心志互相呼應而施惠於百姓,還有什麼比這更吉的?從六三往下,養的是口腹;從六四往上,養的是德義。以君主而取養於臣下,以上位而依賴下位來養,都屬於養德。
集說 蘇氏軾曰:自初而言之,則初之見養於四為“凶”。自四言之,則四之得養初九為“吉”。游氏酢曰:以上養下,頤之正也。若在上而反資養於下,則於頤為倒置矣。此二與四所以俱為“顛頤”也。然二之志在物,而四之志在道,故四“顛頤”而“吉”,而二則“征凶”也。
「集說」引蘇軾說:同是初九與六四相配這一件事,站在兩頭去看,吉凶恰好相反:從初九一邊講,初九被六四所養,是丟開自養而去仰賴別人,所以「凶」;從六四一邊講,六四能得到初九來供養,是求賢自輔,所以「吉」。「集說」又引游酢說:以上養下,是頤養的正理;如果居上位反而取養於下,那在頤養上就成了本末倒置,這就是六二與六四都稱「顛頤」的緣故。然而六二向下所求的是口腹的奉養,心志落在物慾上;六四向下所求的是賢者的助力,心志落在道義上,所以六四「顛頤」而「吉」,六二卻是「征凶」。
《朱子語類》:問:《音辯》載馬氏曰:“眈眈”,虎下視貌,則當為下而專矣。曰:然。又問:“其欲逐逐”如何?曰:求於下以養人,必當繼續求之,不厭乎數,然後可以養人而不窮。
「集說」又引《朱子語類》所記:有人問,《周易音辯》載馬氏的說法,「眈眈」是老虎向下看的樣子,那就該是眼光向下而專一了。朱熹說:對。又問:「其欲逐逐」怎麼講?朱熹說:向下求賢來養人,必定要接連不斷地去求,不嫌次數多,然後才能養人而不至於匱乏。
吳氏澄曰:自養於內者莫如龜,求養於外者莫如虎,故《頤》之初九六四,取二物為象。四之於初,其下賢求益之心,必如虎之視下求食而後可。其視下也,專一而不他;其欲食也,繼續而不歇。如是,則於人不貳,於己不自足,乃得居上求下之道。林氏希元曰:苟下賢之心不專,則賢者不樂告以善道;求益之心不繼,剛才有所得而遽自足。
「集說」引吳澄說:在內自養的沒有比得上龜的,向外求養的沒有比得上虎的,所以《頤》卦的初九與六四,取這兩樣東西作象。六四對於初九,那種禮下賢者、求益於人的心,必須像老虎盯著下面覓食一樣才行:它看下面,專一而不旁騖;它想吃食,接連不斷而不停歇。這樣,對人就沒有二心,對己就不自滿,才算得上居上位而下求於人的正道。「集說」又引林希元說:如果禮下賢者的心不專一,賢者就不樂意把好道理告訴他;求益的心不接續,那就剛一有所得便馬上自滿了。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川。本義 六五陰柔不正,居尊位而不能養人,反賴上九之養,故其象占如此。程傳 六五,頤之時居君位,養天下者也。然其陰柔之質,才不足以養天下,上有剛陽之賢,故順從之,賴以養己以濟天下。君者養人者也,反賴人之養,是違拂於經常。
六五爻辭:違背常理,安守正道則吉,不可以渡大河。朱熹《本義》說:六五陰柔而不「當位」,居於尊位卻不能養人,反倒依賴上九來養,所以爻象與「占辭」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在《頤》卦的時候居於君位,是應當養天下的人。可是它陰柔的資質,才幹不足以養天下,上面有陽剛的賢者,所以順從他,靠他來養自己以濟天下。做君主的本是養人的,反過來依賴別人來養,這就違背了常理。
集說 邱氏富國曰:《豫》五不言豫,以《豫》由乎四也。《頤》五不言頤,以《頤》由乎上也。林氏希元曰:不能養人,而反賴上九以養於人,故其象為“拂經”,言反常也。然在己不能養人,而賴賢者以養,亦正道也,故“居貞”而“吉”。若不用人而自用,則任大責重,終不能勝,如“涉大川”,終不能濟,故“不可”。
「集說」引邱富國說:《豫》卦的六五不提「豫」字,因為《豫》卦的和樂由九四作主;《頤》卦的六五不提「頤」字,因為《頤》卦的供養由上九作主。「集說」又引林希元說:六五不能養人,反倒依賴上九去養別人,所以它的象是「拂經」,說的是違反常規。然而自己既不能養人,而依靠賢者來養,這也是正道,所以「居貞」而「吉」。若是不用人而只憑自己,那麼任務重、責任大,終究擔不起來,就像「涉大川」終究渡不過去,所以說「不可」。
上九,由頤,厲吉,利涉大川。本義 六五賴上九之養以養入,是物由上九以養也。位高任重,故厲而吉。陽剛在上,故利涉川。程傳 上九以剛陽之穗,居師傅之任,六五之君,柔順而從於己,賴己之養,是當天下之任,天下由之以養也。以人臣而當是任,必常懷危厲則吉也。如伊尹、周公,何嘗不憂勤競畏,故得終吉。
上九爻辭:萬物由他而得養,心存危懼則吉,利於渡大河。朱熹《本義》說:六五依賴上九的供養去養人,可見眾物是經由上九才得到養的。上九位置高、擔子重,所以要常懷危懼才吉;陽剛居於上,所以利於渡大河。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以陽剛之德,擔任著帝王師傅一類的職責,六五這位君主柔順地服從他、依賴他的供養,這就是承當了天下的重任,天下人都靠他才得到養。以人臣的身份擔當這樣的重任,必須常存危厲之心才吉。像伊尹、周公,何嘗不是憂勞勤勉、戒慎畏懼,所以才能終獲吉利。
夫以君之才不足,而倚賴於己,身當天下大任,宜竭其才力,濟天下之艱危,成天下之治安,故曰“利涉大川”。得君如此之專,受任如此之重,苟之濟天下艱危,何足稱委遇而謂之賢乎?當盡誠竭力而不顧慮,然惕厲則不可忘也。
程頤接著說:君主的才幹不足而倚賴自己,自身擔當著天下的大任,就應當竭盡才力,救濟天下的艱危,成就天下的治安,所以說「利涉大川」。得到君主這樣專一的信任,接受這樣沉重的委託,如果不能救濟天下的艱危,又憑什麼稱得上不負知遇而算作賢臣?應當盡誠竭力而不瞻前顧後,但警惕危懼的心是一刻不可忘的。
集說 王氏弼曰:以陽處上,而履四陰,陰不能獨為主,必宗於陽也,故莫不由之以得其養。李氏舜臣曰:《豫》九四曰“由豫”者,即“由頤”之謂也。“由豫”在四,猶下於五也,而已有可疑之跡。“由頤”在上,則過中而嫌於不安,故“厲”。
「集說」引王弼說:上九以陽爻處在最上,腳下踩著四個陰爻;陰不能獨自作主,必定要以陽為宗,所以眾爻無不經由它才得到供養。「集說」又引李舜臣說:《豫》卦九四說「由豫」,就是「由頤」的同一種講法。「由豫」在九四,還在九五之下,尚且已有令人生疑的痕跡;「由頤」在上九,則已經過了中位而有不安之嫌,所以說「厲」。
邱氏富國曰:陽實陰虛,實者養人,虛者求人之養,故四陰皆求養於陽者。然養之權在上,是二陽爻又以上為主,而初陽亦求養者也,故直於上九一爻曰“由頤”焉。
「集說」又引邱富國說:陽是實的,陰是虛的;實的養人,虛的求人來養,所以四個陰爻都是向陽求養的一方。然而供養的權柄在上九,因此兩個陽爻又以上九為主,而初九那個陽爻自己也在求養,所以只在上九這一爻說「由頤」。
總論 吳氏曰慎曰:養之為道,以養人為公,養己為私。自養之道,以養德為大,養體為小。艮三爻皆養人者,震三爻皆養己者。初九、六二、六三,皆自養口體,私而小者也。六四、六五、上九,皆養其德以養人,公而大者也。公而大者吉,得頤之正也,私而小者凶,失頤之貞也。可不觀頤而自求其正邪?
「總論」引吳曰慎說:頤養之道,養人是公,養己是私;自養之道,養德為大,養形體為小。「艮」的三爻都是養人的,「震」的三爻都是養自己的。初九、六二、六三,都是自養口腹,屬於私而小的一類;六四、六五、上九,都是修養自己的德以養人,屬於公而大的一類。公而大的就吉,因為得到了頤養之正;私而小的就凶,因為失掉了頤養的貞正。讀《頤》卦的人,能不觀察所養而自求其正嗎?
大過卦
大過.兌上.巽下程傳 《大過序卦》曰:“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凡物養而後能成,成則能動,動則有過,《大過》所以次《頤》也。為卦上兌下巽,澤在木上, 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本義 “大”,陽也。四陽居中過盛,故為《大過》。上下二陰不勝其重,故有“棟橈”之象。又以四陽雖過,而二五得中,內巽外說,有可行之道,故利有所往而得“亨”也。
卦畫標註:《大過》卦,上卦「兌」,下卦「巽」。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凡物養足了才能長成,長成了才能行動,一行動就會有過越,《大過》所以排在《頤》之後。此卦上「兌」下「巽」,澤水在樹木之上——此處底本有脫文。卦辭:大過,棟樑彎曲,利於有所前往,亨通。朱熹《本義》說:「大」指陽。四個陽爻聚在中間過於盛壯,所以叫《大過》;上下兩個陰爻承不住這份重量,所以有「棟橈」之象。又因為四陽雖然過盛,而九二、九五都居中,內卦「巽」是順入、外卦「兌」是和悅,有可以推行的路子,所以利於有所前往而得「亨」。
程傳 《小過》,陰過於上下。《大過》,陽過於中。陽過於中而上下弱矣,故為“棟橈”之象。棟取其勝重,四陽聚於中,可謂重矣。九三九四皆取棟象,謂任重也。橈,取其本末弱,中強而本末弱,是以橈也。陰弱而陽強,君子盛而小人衰,故利有攸往而亨也。棟,今人謂之檁。
程頤《伊川易傳》說:《小過》是陰過盛於上下兩頭,《大過》是陽過盛於中間。陽在中間過盛,上下兩頭就弱了,所以有「棟橈」之象。「棟」取它能承重:四個陽爻聚在中間,可以說是重了;九三、九四都取棟樑為象,說的是擔子重。「橈」取它兩頭弱:中間強而兩頭弱,所以彎曲。陰弱而陽強,君子興盛而小人衰微,所以利於有所前往而亨通。「棟」,今人叫作檁。
集說 王氏宗傳曰:天下之事,固有正理,豈可過耶?然古今固有所謂非常之事者,以理而論,亦無非君子之時中,特其事大勢重,不常見爾。《朱子語類》:問:《大過》、《小過》,先生與伊川之說不同。曰:然。伊川此論,正如以反經合道為非相似,殊不知《大過》自有《大過》時節,《小過》自有《小過》時節。處《大過》之時,則當為《大過》之事。處《小過》之時,則當為《小過》之事。
「集說」引王宗傳說:天下的事本來各有一個正常的道理,怎麼可以過越呢?可是從古到今,確實有所謂非常之事;這一類事按道理去推,也無非是君子隨著時勢去求那個恰當的分寸,只不過事情重大、形勢沉重,平日不常見到罷了。「集說」又引《朱子語類》所記:有人問,《大過》《小過》兩卦,先生的說法與程頤不同。朱熹說:是的。程頤那段議論,就好比把「違反常法而合於大道」一概判成不是,殊不知《大過》自有《大過》的時節,《小過》自有《小過》的時節:處在《大過》的時節,就該做《大過》的事;處在《小過》的時節,就該做《小過》的事。
在事雖是過,然適當其時合當如此作,便是合義。胡氏一桂曰:或疑《頤》與《大過》對者也,何不名為《小過》?《中孚過》與《小過》對者也,何不名為《大過》?蓋《大過》以四陽在中言,《小過》以四陰在外言,此是聖人內陽外陰之意。
朱熹接著說:就事情本身看雖然是過越,但恰好碰上那個時候、理當這樣做,那便合於義。「集說」又引胡一桂說:有人疑惑,《頤》與《大過》是相對的一組卦,《頤》為什麼不叫《小過》?《中孚》與《小過》是相對的一組卦,《中孚》為什麼不叫《大過》?其實《大過》是就四個陽爻在中間來說的,《小過》是就四個陰爻在外邊來說的,這裡體現的是聖人內陽外陰的用意。
胡氏炳文曰:既曰“棟橈”,又曰“利有攸往亨”,何也?曰:“棟橈”,以卦象言也,利往而後亨。是不可無大有為之才,而天下亦無不可為之事,以占言也。
「集說」又引胡炳文說:既說「棟橈」,又說「利有攸往亨」,這是怎麼回事?回答是:「棟橈」是就卦象來說的;利於前往而後亨通,是說不可以沒有大有作為的才幹,而天下也沒有做不成的事,這是就「占辭」來說的。
何氏楷曰:“棟”,《說文》謂之極,《爾雅》謂之桴,其義皆訓中也,即屋之脊檁。唯《大過》是以“棟橈”,是以“利有攸往”,唯有攸往,是以“亨”,《翼傳》乃字當玩。卦辭言棟,概指二三四五言也。爻辭專及三四者,舉中樞也。
「集說」又引何楷說:「棟」,《說文解字》叫作「極」,《爾雅》叫作「桴」,取義都訓為「中」,也就是屋脊上的正檁。正因為是《大過》,所以「棟橈」;正因為「棟橈」,所以「利有攸往」;正因為有所前往,所以「亨」——孔子「彖辭」裡的那個「乃」字值得細細玩味。卦辭講「棟」,大致是指九二、九三、九四、九五四爻;爻辭只講到九三、九四,是舉出居中的樞紐來說。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本義 當《大過》之時,以陰柔居巽下,過於畏慎而“無咎”者也,故其象占如此。“白茅”,物之潔者。程傳 初以陰柔巽體而處下,過於畏慎者也。以柔在下,用,茅藉物之象,不錯諸地而藉以茅,過於慎也,是以“無咎”。茅之為物雖薄,而用可重者,以用之能成敬慎
初六爻辭:用白茅草墊在下面,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正當《大過》的時候,初六以陰柔居於「巽」卦的最下,是謹慎畏懼得過了頭因而「無咎」的人,所以爻象與「占辭」如此。「白茅」是潔淨的東西。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以陰柔的資質、順入的卦體而處在最下,是過於畏慎的人。以陰柔居下,正是用茅草作墊子承物的象;不直接放在地上而用茅草墊著,是謹慎得過了頭,所以「無咎」。茅草這東西雖然輕薄,用處卻可以很重,因為用它能成就敬慎——此處底本有脫文。
集說 胡氏瑗曰:為事之始,不可輕易,必須恭慎,然後可以免咎。況居《大過》之時,是其事至重,功業至大,尤不易於有為,必當過分而慎重,然後可也,:苟於事始慎之如此,則可以立天下之大功,興天下之大利,又何咎之有哉?
「集說」引胡瑗說:辦事的開頭不可掉以輕心,必須恭敬謹慎,然後才可以免於過錯。何況身處《大過》的時候,所辦的事極為沉重、所成的功業極為宏大,本來就格外不容易有所作為,那就必須謹慎到超出尋常的分寸,然後才行得通——初六用白茅墊底,正是這種超出常度的持重。如果在事情起頭時就謹慎到這個地步,那就可以建立天下的大功、興起天下的大利,又哪裡還會有什麼過錯呢?
朱氏震曰:茅之為物薄而用重,過慎也。過慎者,慎之至也。《大過》君子,將有事焉,以任至大之事,過而“無咎”者,其唯過於慎乎!過非正也,初六執柔處下,不犯乎剛,於此而過,其誰咎之?
「集說」引朱震說:茅草這東西輕薄而用處貴重,是謹慎得過了頭;謹慎過頭,正是謹慎到了極處。《大過》時的君子將要有所行動,用來擔當極大的事,能過越而「無咎」的,大概只有在謹慎上過頭這一條吧!過越本來不是正道,可是初六執守柔順、居於卑下,不去冒犯陽剛,在這上頭過一點,誰又會怪罪它呢?
趙氏玉泉曰:當過時而陰居巽下,是以過慎之心任事,遵始慮終,無所不至。如物措諸地,又藉之以白茅焉,如是則視天下無可忽之事者,舉天下無不可為之事,身無過動,行無敗謀,何咎之有?
「集說」引趙玉泉說:處在過越的時節而以陰爻居於「巽」體之下,這是拿過分謹慎的心去任事,從開頭就把結局考慮到,無微不至。好比東西已經放在地上,還要再用白茅墊在下面。這樣一來,看天下沒有一件事可以輕忽,做天下的事也就沒有一件做不成;自身沒有過分的舉動,行事沒有失敗的謀劃,還有什麼過錯呢?
案 胡氏、朱氏、趙氏說,極於卦義相關。蓋《大過》者,大事之卦也。自古任大事者,必以小心為基,故聖人於初爻發義。任重大者,棟也;基細微者,茅也。棟支於上,茅藉於下。故《繫傳》云:“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正對棟為重物、重任而言。
李光地按:胡瑗、朱震、趙玉泉三家的說法,與全卦的義理關聯極緊。《大過》是辦大事的卦,自古擔當大事的人,必定以小心作為根基,所以聖人在初爻上發明這層意思。承擔重任的是棟樑,奠定細微根基的是茅草:棟樑在上面支撐,茅草在下面鋪墊。所以《繫辭傳》說「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正是對著棟樑屬於重物、重任而講的。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本義 陽過之始,而比初陰,故其象占如此。“稊”,根也,榮於下者也。榮於下則生於上矣。夫雖老而得女妻,猶能成生育之功也。
九二爻辭:枯萎的楊樹根上生出新芽,年老的男子娶到年輕的妻子,沒有不利。朱熹《本義》說:九二處在陽氣過盛的開頭,又緊挨著初六這個陰爻,所以爻象與「占辭」如此。「稊」是樹根,從下面萌發新綠;下面萌發了,上面自然就活過來。丈夫雖老而娶到少妻,還能成就生育的功效。
程傳 陽之大過,比陰則合,故二與五,皆有生象。九二當《大過》之初,得中而居柔,與初密比而相與。初既切比於二,二復無應於上,其相與可知。是剛過之人,而能以中自處,用柔相濟者也。過剛則不能有所為,九三是也。得中用柔,則能成大過之功,九二是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陽過盛,與陰相配就合,所以九二與九五都有「生」的象。九二處在《大過》的開頭,居中而位在陰柔之位,與初六緊緊相鄰而互相親附;初六既然緊貼著九二,九二在上面又沒有「應與」,兩者的親附就可想而知。這是剛強過頭的人卻能以中道自處、用柔來調劑的樣子。過於剛強就乾不成事,九三就是這樣;居中而用柔,就能成就《大過》的功業,九二就是這樣。
楊者,陽氣易感之物,陽過則枯矣。楊枯槁而復生稊,陽過而未至於極也。九二陽過而與初,老夫得女妻之象。老夫而得女妻,則能成生育之功。二得中居柔而與初,故能復生稊,而無過極之失,無所不利也。在《大過》陽爻居陰則善,二與四是也。二不言吉,方言無所不利,未遽至吉也。“稊”,根也,劉琨《勸進表》云:生繁華於枯黃,謂枯根也。鄭康成《易》亦作荑字,與稊同。
程頤接著說:楊樹是陽氣一來就容易感應的樹,陽過盛它就枯了;楊樹已經枯槁而又從根上生出新芽,說明陽雖過盛卻還沒有到極點。九二陽過盛而與初六相配,正是老夫娶少妻之象;老夫娶到少妻,還能成就生育的功效。九二居中處柔而與初六相親,所以能重新生出新芽,沒有過到極點的毛病,因而沒有一樣不利。在《大過》卦中,陽爻居於陰位就好,九二與九四就是。九二不說「吉」,只說無所不利,是還沒有一下子到吉的地步。「稊」是樹根,劉琨《勸進表》說「生繁華於枯黃」,講的就是枯根;鄭玄本《周易》也寫作「荑」字,與「稊」相同。
集說 司馬氏光曰:《大過》剛已過矣,止可濟之以柔,不可濟之以剛也。故《大過》之時,皆以居陰為吉,不以得位為美。楊氏時曰:聞之蜀僧云,四爻之剛,雖同為木,然或為楊,或為棟。棟負眾榱,則木之強者也。楊為早凋,則木之弱者也。此卦本末皆弱,二近於本,五近於末,故均為木之弱也。
「集說」引司馬光說:《大過》的剛已經過盛了,只可以用柔來調劑,不可以再用剛來添火;所以《大過》的時候,各爻都以居於陰位為吉,不以「當位」為美。「集說」又引楊時說:聽蜀地的僧人講,四個陽爻同樣都屬木,可是有的取象為楊、有的取象為棟。棟樑揹負著眾多椽子,是木裡剛強的;楊樹凋零得早,是木裡柔弱的。此卦首尾兩頭都弱,九二靠近樹根,九五靠近樹梢,所以同樣都算木裡柔弱的一類。
項氏安世曰:二五皆濱於澤,楊,澤木也。當《大過》之時,故稱枯焉。過則木枯也。胡氏炳文曰:巽為木,兌為澤,楊近澤之木,故以取象。枯楊,大過象;稊,初在下象;老夫,九象;女妻,初柔在下象。九二陽雖過而下比於陰,如枯陽雖過於老,稊榮於下,則復生於上矣。老夫而得女妻,雖過以相與,終能成生育之功。無他,以陽從陰,過而不過,生道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九二與九五都靠近澤水,楊是生在水澤邊的樹;正當《大過》的時候,所以說它枯了——過盛,木就枯。「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巽」為木,「兌」為澤,楊是靠水澤的樹,所以拿來取象。枯楊是《大過》之象,「稊」是初六在下之象,「老夫」是九這個陽爻之象,「女妻」是初六陰柔在下之象。九二陽雖過盛卻向下親近陰爻,好比枯楊雖然老過了頭,新芽在下面萌發,上面便重新活過來;老夫娶到少妻,雖然是過越地相配,終究能成就生育的功效。沒有別的緣故,只因為以陽順從陰,過越而又不算過越,這就是生生之道。
九三,棟橈,凶。本義 三四二爻,居卦之中,棟之象也。九三以剛居剛,不勝其重,故象橈而占“凶”。程傳 夫居大過之時,興大過之功,立大過之事,非剛柔得中,取於人以自輔,則不能也。既過於剛強,則不能與人同。常常之功。尚不能獨立,況大過之事乎!以聖人之才,雖小事必取於人,當天下之大任,則可知矣。
九三爻辭:棟樑彎曲,凶。朱熹《本義》說:九三、九四兩爻居於全卦之中,是棟樑之象;九三以陽爻居於陽位,承受不住這份重量,所以取象為彎曲而「占辭」為「凶」。程頤《伊川易傳》說:身處《大過》的時候,要興《大過》的功、立《大過》的事,不是剛柔得中、取助於人來輔佐自己就辦不到。既然剛強過了頭,就跟別人合不來;尋常的事功尚且不能獨力完成,何況《大過》這樣的大事!憑聖人的才能,即便小事也一定要取助於人,那麼承當天下的大任要靠什麼,也就可想而知了。
九三以大過之陽,復以剛自居而不得中,剛過之甚者也。以過甚之剛,動則遠於中和,而拂於眾心,安能當大過之任乎?故不勝其任。如棟之橈,傾敗其室,是以凶也。取棟為象者,以其無輔而不能勝重任也。
程頤接著說:九三以《大過》的陽爻,又用剛強自居而不得中位,是剛強過頭得厲害的。以過分剛強的性子,一動就遠離中和,違逆眾人的心,怎麼擔當得起《大過》的重任?所以擔不起自己的職任,就像棟樑彎折,把整間屋子壓塌,因此凶。取棟樑為象,是因為它沒有輔助而承不住重任。
或曰:三巽體而應於上,豈無用柔之象乎?曰:言《易》者貴乎識勢之重輕,時之變易。三居過而用剛,巽既終而且變,豈復有用柔之義?應者謂志相從也,三方過剛,上能繫其志乎?集說 俞氏琰曰:卦有四剛爻,而九三過剛特甚,故以卦之棟橈屬之。
有人問程頤:九三屬於「巽」體而又與上六相應,難道沒有用柔的象嗎?程頤回答說:講《周易》的人貴在識得形勢的輕重、時機的變化。九三處在過越的時候而使用剛強,「巽」既已到了終點而且將要變,哪裡還有用柔的道理?所謂「應」,是說心志互相跟從;九三正剛過頭,上六繫得住它的心志嗎?「集說」引俞琰說:此卦有四個剛爻,而九三剛過得特別厲害,所以把全卦「棟橈」的象歸到它身上。
吳氏曰慎曰:九三“棟橈”,自橈也,所謂太剛則折,故《彖》有取於“剛過而中,巽而說行”也。九四,棟隆吉,有它吝。本義 以陽居陰,過而不過,故其象隆而占“吉”。然下應初六,以柔濟之,則過於柔矣,故又戒以有它則吝也。
「集說」又引吳曰慎說:九三的「棟橈」,是自己把自己壓彎的,就是所謂太剛強就要折斷,所以孔子的「彖辭」要取「剛過而中,巽而說行」來立說。九四爻辭:棟樑向上隆起,吉;另有他求就有憾惜。朱熹《本義》說:九四以陽爻居於陰位,過越而又不算過越,所以取象為隆起而「占辭」為「吉」。然而它向下與初六相應,用陰柔來調劑,就柔得過頭了,所以又告誡說另有他求就會有憾惜。
程傳 四居近君之位,當《大過》之任者也。居柔為能用柔相濟,既不過剛,則能勝其任,加棟之隆起,是以吉也。隆起,取不下橈之義。《大過》之時,非陽剛不能濟,以剛處柔為得宜矣。若又與初六之陰相應,則過也。既剛柔得宜,而志復應陰,是有它也。有它則有累於剛,雖未至於大害,亦可吝也。蓋《大過》之時,動則過也。有它,謂更有他志。吝為不足之義,謂可少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居於接近君位的地方,是承擔《大過》重任的人。它居於陰柔之位,說明能用柔來調劑;既不過於剛強,就能勝任,如同棟樑向上隆起,所以吉。「隆起」,取的是不向下彎曲的意思。《大過》的時候,不是陽剛就不能濟事,以陽剛處在陰柔之位便算得宜了;若是又與初六這個陰爻相應,那就過頭了。既然剛柔得宜,心志卻又去應和陰爻,這就是「有它」;有它就會牽累它的剛,雖然還不至於釀成大害,也是可惜的。因為《大過》的時候,一動就是過。「有它」,是說另外還有別的心思;「吝」是不足的意思,就是說還差一點。
或曰:二比初則無不利,四若應初則為吝,何也?曰:二得中而比於初,為以柔相濟之義;四與初為正應,志相繫者也。九既居四,剛柔得宜矣,復牽繫於陰以害其剛,則可吝也。集說 劉氏牧曰:《大過》之時,陽爻皆以居陰為美,有應則有“它吝”。
有人問程頤:九二親近初六就「無不利」,九四如果應和初六反倒成了「吝」,為什麼?程頤回答說:九二居中而與初六相鄰,屬於用柔來調劑的意思;九四與初六是「應與」,是心志互相牽繫的。九既然居於四位,剛柔已經得宜了,再去牽掛陰爻而妨害自己的剛,那就可惜了。「集說」引劉牧說:《大過》的時候,陽爻都以居於陰位為美,一有「應與」就有「它吝」。
李氏過曰:下卦上實而下弱,下弱則上傾。故三居下卦之上,而曰棟橈凶,言下弱而無助也。上卦上弱而下實,下實則可載。故四居上卦之下,而曰“棟隆吉”,言下實而不橈也。此二爻當分上下體看。吳氏曰慎曰:三四居卦之中,皆有棟象。三橈而四隆者,三以剛居剛,四以剛居柔,一也;三在下,四在上,二也;三於下卦為上實下虛,四於上卦為下實上虛,三也。
「集說」引李過說:下卦是上面實而下面弱,下面弱上面就要傾覆,所以九三居於下卦之上,爻辭說「棟橈凶」,講的是下面弱而無人相助;上卦是上面弱而下面實,下面實就承載得住,所以九四居於上卦之下,爻辭說「棟隆吉」,講的是下面實而不彎曲。這兩爻應當分上下體來看。「集說」又引吳曰慎說:九三、九四居於全卦之中,都有棟樑之象;九三彎曲而九四隆起,緣故有三:九三以陽居陽、九四以陽居陰,這是一;九三在下、九四在上,這是二;九三在下卦是上實下虛、九四在上卦是下實上虛,這是三。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本義 九五陽過之極,又比過極之陰,故其象占皆與二反。程傳 九五當《大過》之時,本以中正居尊位,然下無應助,固不能成《大過》之功。而上比過極之陰,其所相濟者,如枯楊之生華。枯楊下生根稊,則能復生,如《大過》之陽,興成事功也。上生華秀,雖有所發,無益於枯也。上六過極之陰,老婦也。
九五爻辭:枯萎的楊樹梢上開出花來,年老的婦人嫁得年輕的男子,沒有過錯也沒有稱譽。朱熹《本義》說:九五處在陽過盛的極點,又緊挨著過盛到極點的陰爻,所以爻象與「占辭」都同九二相反。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在《大過》的時候,本來以「中正」之德居於尊位,然而下面沒有「應與」相助,本就不能成就《大過》的功業;而向上又親近過極的陰爻,兩者互相調劑的結果,就像枯楊開花。枯楊在下面生根發芽,還能重新活過來,好比《大過》的陽能興起事功;在上面開花吐秀,雖然有所發洩,對枯木卻毫無好處。上六是過盛到極點的陰,就是老婦。
五雖非少,比老婦則為壯矣,於五無所賴也,故反稱婦得。過極之陰,得陽之相濟,不為無益也。以士夫而得老婦,雖無罪咎,殊非美也,故云“無咎”“無譽”,《象》復言其可醜也。集說 沈氏該曰:九二比於初,近本也,“生稊”之象也。九五承於上,近末也,“生華”之象也。
程頤接著說:九五雖然不算年少,比起老婦來還算壯年,對九五並沒有什麼可依賴的,所以反過來說是老婦嫁得士夫。過極的陰,得到陽來調劑,不能說沒有好處;可是以壯年男子娶到老婦,雖然沒有罪過,實在不是美事,所以說「無咎」「無譽」,「小象」還進一步說它可醜。「集說」引沈該說:九二親近初六,靠近樹根,是「生稊」之象;九五承接上六,靠近樹梢,是「生華」之象。
何氏楷曰:“生稊”則生機方長,“生華”則洩且竭矣。二所與者初,初,本也,又巽之主爻,為木、為長、為高;木已過而復芽,又長且高,故有往亨之理。五所與者上,上末也,又兌之主爻,為毀折,為附決,皆非木之所宜;木已過而生華,又毀且折,理無久生已。
「集說」引何楷說:「生稊」是生機方才滋長,「生華」則是元氣外洩而快要枯竭了。九二所配的是初六,初六是根本,又是「巽」卦的主爻,「巽」為木、為長、為高;木已經過老而又重新發芽,還能長高,所以有前往亨通的道理。九五所配的是上六,上六是末梢,又是「兌」卦的主爻,「兌」為毀折、為附著而後剝落,都不是木所適宜的;木已經過老而又開花,接著就要毀折,按理沒有長久生存的可能了。
上六,過涉滅頂,凶,無咎。本義 處過圾之地,才弱不足以濟,然於義為“無咎”矣。蓋殺身成仁之事,故其象占如此。程傳 上六以陰柔處過極,是小人過常之極者也。小人之所謂大過,非能為大過人之事也。直過常越理,不恤危亡,履險蹈禍而已,如過涉於水,至滅沒其頂,其“凶”可知。小人狂躁以自禍,蓋其宜也。復將何尤?故曰“無咎”,言自為之,無所怨咎也。因澤之象而取涉義。
上六爻辭:涉水過河而水淹沒頭頂,凶,沒有可怪罪的。朱熹《本義》說:上六處在過越到極點的位置,才力柔弱不足以濟事,然而就道義來講是「無咎」的,因為這屬於殺身成仁的事,所以爻象與「占辭」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以陰柔處在過越的極點,是小人過越常理到了極點的樣子。小人所謂的「大過」,並不是能做出超過常人的大事業,只不過是越出常軌、違背事理,不顧危亡,蹈險闖禍罷了,就像涉水過河,直到淹沒頭頂,那「凶」是可想而知的。小人狂躁而自招禍患,本是活該,還能怪誰?所以說「無咎」,意思是自己作的,怨不得別人。這是就「兌」為澤的卦象而取涉水之義。
集說 錢氏志立曰:澤之滅木,上之所以滅頂也。雖至滅頂,然有不容不涉,即不得不過者,孔子所以觀卦象,而有獨立不懼之思也。案 此爻,《程傳》以為履險蹈禍之小人,《本義》以為殺身成仁之君子。《本義》之說,固比《程傳》為長。然又有一說,以為《大過》之極,事無可為者。上六柔為說主,則是能從容隨順,而不為剛激以益重其勢,故雖處過涉滅頂之凶,而無咎也。如東京之季,範李之徒,適足以推波助瀾,非救時之道。況上六居無位之地,委蛇和順,如申屠蟠、郭泰者,君子弗非也,此說亦可並存。
「集說」引錢志立說:澤水淹沒樹木,就是上六之所以淹沒頭頂的緣故。雖然到了淹沒頭頂的地步,然而有些水是不容不涉、有些事是不得不過的,孔子正因為看到這個卦象,才有獨立不懼的想法。李光地按:這一爻,《伊川易傳》看作蹈險闖禍的小人,《周易本義》看作殺身成仁的君子,《本義》的說法本來就比《伊川易傳》高明。不過還有另一種講法,認為《大過》到了極點,事情已經無可作為;上六以陰柔作「兌」卦悅的主爻,那就是能從容隨順,不用剛烈激切去加重局勢的危殆,所以雖然身處「過涉滅頂」的凶險,卻「無咎」。像東漢末年,范滂、李膺一班人,恰好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並不是救時的辦法;何況上六處在沒有職位的地方,委曲和順,像申屠蟠、郭泰那樣的人,君子並不非議他們。這一說也可以並存。
總論 馮氏椅曰:《易》大抵上下畫停者,從中分反對為象,非他卦相應之例也,《頤》、《中孚》、《小過》皆然,而此卦尤明。三與四對,皆為棟象,上隆下橈也;二與五對,皆為“枯楊”之象,上華下稊也;初與上對,初為“藉用白茅”之慎,上為“過涉滅頂” 龔氏煥曰:《大過》本為陽過,若復以陽居陽,則愈過矣。故諸爻以陽居陰者皆“吉”,以陽居陽者皆“凶”,與大壯諸爻取義略同。
「總論」引馮椅說:《周易》大抵凡上下卦畫對停的卦,都從中間分開、以正反相對來取象,不是別的卦那種爻位相應的體例;《頤》《中孚》《小過》都是這樣,而這一卦尤其明顯。九三與九四相對,都取棟樑之象,上面的隆起而下面的彎曲;九二與九五相對,都取「枯楊」之象,上面的開花而下面的生根;初六與上六相對,初六是「藉用白茅」的謹慎,上六是「過涉滅頂」——此處底本有脫文。「總論」又引龔煥說:《大過》本來就是陽過,如果再以陽爻居於陽位,就更過頭了;所以各爻中以陽居陰的都「吉」,以陽居陽的都「凶」,與《大壯》各爻的取義大致相同。
坎卦(習坎)
坎.坎上.坎下程傳 《習坎序卦》:“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理無過而不已,過極則必陷,《坎》所以次《大過》也。習,謂重習。他卦雖重,不加其名,獨坎加習者,見其重險,險中復有險,其義大也。卦中一陽,上下二陰,陽實陰虛,上下無據,一陽陷於二陰之中,故為坎陷之義。
卦畫標註:《坎》卦,上卦「坎」,下卦「坎」。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按理沒有一直過越下去而不停的,過到極點必定陷落,《坎》所以排在《大過》之後。「習」是重複的意思。別的卦雖然也是兩個同樣的三畫卦相重,卻不在卦名上另加字,唯獨《坎》加一個「習」字,是為了顯出它險上加險、險中又有險,含義重大。卦中一個陽爻,上下各一個陰爻,陽實陰虛,上下都沒有憑據,一個陽爻陷在兩個陰爻當中,所以取坎陷之義。
陽居陰中則為陷,陰居陽中則為麗。凡陽在上者止之象。在中陷之象,在下動之象。陰在上說之象,在中麗之象,在下巽之象。陷則為險。習,重也。如學習溫習,皆重複之義也。坎陷也,卦之所言,處險難之道。坎,水也,一始於中,有生之最先者也,故為水。陷,水之體也。
程頤接著說:陽居在陰當中就是「陷」,陰居在陽當中就是「麗」,也就是附著。凡陽爻在上,是止的象;在中,是陷的象;在下,是動的象。陰爻在上,是悅的象;在中,是附麗的象;在下,是順入的象。陷落就成了險。「習」是重複,如同學習、溫習,都是重複的意思。坎就是陷,這一卦所講的,是身處險難的道理。坎又是水,一在中間發端,是萬物中最先有生意的東西,所以為水;陷落,正是水的本體。
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本義 習,重習也。坎。險陷也。其象為水,陽陷陰中,外虛而中實也。此卦上下皆坎,是為重險。中實為有孚心亨之象,以是而行,必有功矣,故其占如此。
卦辭:習坎,心中有誠信,唯有心是亨通的,這樣去行動就值得嘉尚。朱熹《本義》說:「習」是重複,「坎」是險陷;它的象是水,陽爻陷在陰爻當中,外邊虛而中間實。這一卦上下都是「坎」,所以叫重險。中間充實,正是心中有誠信、心能亨通的象;憑這樣去行動,必定有功,所以它的「占辭」如此。
程傳 陽實在中,為中有孚信。“維心享”,維其心誠一,故能亨通。至誠可以通金石,蹈水火,何險難之不可亨也?行有尚,謂以誠一而行,則能出險,有可嘉尚,謂有功也。不行則常在險中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陽爻充實在中間,就是心中有誠信。「維心亨」,是說唯有他的心誠一,所以能夠亨通。至誠可以貫通金石、踐踏水火,還有什麼險難不能亨通?「行有尚」,是說憑誠一去行動,就能走出險境,有值得嘉許的地方,也就是有功。不行動,就永遠留在險中了。
集說 孔氏穎達曰:坎是險陷之名,習者便習之義。險難之事,非經便習,不可以行。故須便習於坎,事乃得用,故云“習坎”也。案諸卦之名,皆於卦上不加其字。此坎卦之名特加習者,以坎為險難,故特加習名。
「集說」引孔穎達說:「坎」是險陷的名稱,「習」是熟習的意思。險難的事,不經過熟習就沒法應付,所以必須在坎險上熟習,事情才辦得成,因此說「習坎」。孔穎達又按:各卦的卦名,都不在卦字上頭另加字,唯獨這個坎卦特地加一個「習」字,是因為坎代表險難,所以特地加上「習」這個名。
胡氏瑗曰:此卦在八純之數,其七卦皆一字名,獨此加習字者,何也?蓋乾主於健,坤主於順,若是之類,率皆一寧可以盡其義。而此卦上下皆險,以是為險難重疊之際。君子之人,必當預積習之,然後可以濟其險阻,故聖人特加習字者此也。
「集說」引胡瑗說:這一卦屬於八個純卦之列,其餘七卦都是一個字的名,唯獨這一卦加上「習」字,為什麼?因為「乾」主於健、「坤」主於順,這一類都是一個字就足以說盡它的含義;而這一卦上下都是險,正是險難重疊的時候,君子必須預先積累熟習,然後才可以渡過險阻,所以聖人特地加上「習」字,緣故就在這裡。
蘇氏軾曰:坎,險也。水之所行,而非水也,唯水為能習行於險,其不直曰坎而曰“習坎”,取於水也。呂氏大臨曰:“習坎”,更試乎至難也。八卦乾健坤順,震動艮止,離明坎險,巽入兌說。唯險非吉德,君子所不取,故於坎也,獨以習坎為名。更試重險,乃君子所有事也。
「集說」引蘇軾說:「坎」是險,是水流經的地方,本身並不是水;唯有水才能在險中熟練地行走。卦名不直接叫「坎」而叫「習坎」,取的正是水的意思。「集說」又引呂大臨說:「習坎」,就是反覆試歷最艱難的處境。八卦之中,「乾」健「坤」順、「震」動「艮」止、「離」明「坎」險、「巽」入「兌」悅,唯獨「險」不是吉德,君子所不取;所以在坎卦上單單以「習坎」為名——反覆試歷重重險難,正是君子分內該做的事。
薛氏溫其曰:坎非用物,以習為用,故名異它卦,蓋言用坎之人也。張氏浚曰:習,安行不息之稱。習坎險可出矣。夫陽陷於陰,非出險則功無自興。曰習坎,求以出險也。鄧氏汝諧曰:複習溫習,皆有重義。水雖至險,而習乎水者,雖出入乎水而不能溺,
「集說」引薛溫其說:坎並不是可以拿來使用的東西,它以「習」為用,所以名稱與別的卦不同,說的其實是善於運用坎險的人。「集說」又引張浚說:「習」是安然前行而不停息的稱呼;熟習了坎,險就出得來了。陽陷在陰中,不出險就無從興起功業;說「習坎」,正是求著走出險境。「集說」又引鄭汝諧說:複習、溫習,都含有重複的意思;水雖然極險,可是熟習水性的人,出入水中也淹不死他——此處底本有脫文。
李氏舜臣曰:坎之中實是為誠,離之中虛是為明。中實者坎之用,中虛者離之用也。作《易》者,因坎離之中,而寓誠明之用,古聖人之心學也。胡氏炳文曰:他卦亨字,《本義》例以為占,唯此則曰中實為有孚心亨之象,蓋他卦事之亨也,此心之亨也。陽實,“有孚”之象。陽明,心亨之象。
「集說」引李舜臣說:「坎」中間是實的,這就是誠;「離」中間是虛的,這就是明。中實是坎的功用,中虛是離的功用。作《周易》的人,就著坎、離兩卦中爻的虛實,寄寓了誠與明的功用,這是古代聖人的心學。「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別的卦裡的「亨」字,《周易本義》按例都當作占辭講,唯獨這一卦卻說中實是有孚心亨之象——因為別的卦講的是事情亨通,這一卦講的是心的亨通。陽爻充實,是「有孚」之象;陽爻光明,是心亨之象。
章氏潢曰:六十四卦,獨於坎卦指出心以示人,可見心在身中,真如一陽陷於二陰之內,所謂道心惟微者此也。吳氏曰慎曰:陽陷陰中,所以為坎。中實“有孚”,所以處險。有孚則誠立,心亨則明通。心之體,靜而常明,如一陽藏於二陰中也。心之用動而不息,如二陰中一陽之流行也。一陽者流行之本體,二陰者所在之分限。流而不踰限,動而靜也。限之而安流,靜而動也。有孚心亨之義,發於習坎,至矣哉!
「集說」引章潢說:六十四卦裡,唯獨在坎卦點出一個「心」字給人看,可見心在身體之中,真像一個陽爻陷在兩個陰爻裡面,《尚書·大禹謨》所謂「道心惟微」,說的就是這個。「集說」又引吳曰慎說:陽陷在陰當中,所以成為坎;中間充實而「有孚」,所以能應付險難。有誠信則誠立,心亨通則明通。心的本體,安靜而常明,就像一個陽爻藏在兩個陰爻之中;心的作用,活動而不停息,就像兩個陰爻中間那一個陽爻的流行。一個陽爻是流行的本體,兩個陰爻是流行所在的界限:流而不越出界限,是動中之靜;有界限而水流安然,是靜中之動。「有孚心亨」的義理,從「習坎」上發出來,真是深至極了!
初六,習坎,入于坎窞,凶。本義 以陰柔居重險之下,其陷益深,故其象占如此。程傳 初以陰柔居坎險之下,柔弱無援,而處不得當,非能出乎險也,唯益陷於深險耳。“窞”,坎中之陷處。已在“習坎”中,更入坎窞,其“凶”可知。
初六爻辭:重重坎險,掉進坎中的深坑,凶。朱熹《本義》說:初六以陰柔居於重險的最下,陷得更深,所以爻象與「占辭」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以陰柔居於坎險之下,柔弱而無人援助,所處的位置又不恰當,不是能走出險境的,只會越陷越深。「窞」是坎中更深的陷處;人已經在重重坎險之中,還要再掉進深坑裡,那「凶」是可想而知的。
集說 張氏浚曰:陰居重坎下,迷不知復,以習於惡,故“凶”,失正道也。《傳》曰:小人行險以僥倖,初六之謂。案 如張氏說,習坎兩字,才不虛設,時俗所謂機深禍轉深者。
「集說」引張浚說:陰爻居於重坎之下,迷惑而不知回頭,因而習慣於惡,所以「凶」,這是失掉了正道。《禮記·中庸》說「小人行險以僥倖」,說的就是初六。李光地按:照張浚這個說法,「習坎」兩個字才不算白設,也就是俗話說的心機越深、禍患越深。
九二,坎有險,求小得。本義 處重險之中,未能自出,故為“有險”之象。然剛而得中。故其占可以“求小得”也。程傳 二當坎險之時,陷上下二陰之中,乃至險之地,是“有險”也,然其剛中之才,雖未能出乎險中,亦可小自濟,不至如初益陷入於深險,是所“求小得”也。君子處險難而能自保者,剛中而已。剛則才足自衛,中則動不失宜。
九二爻辭:坎中有險,所求的能小有所得。朱熹《本義》說:九二處在重險之中,還不能自己出來,所以有「有險」之象;然而它陽剛而居中,所以「占辭」是可以「求小得」。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正當坎險的時候,陷在上下兩個陰爻當中,是最險的地方,所以說「有險」。然而憑它剛而得中的才幹,雖然還不能走出險境,也可以稍稍自救,不至於像初六那樣越陷越深,這就是所求的「小得」。君子身處險難而能自保的,靠的不過是剛而中:剛,才力就足以自衛;中,行動就不失分寸。
集說 楊氏時曰:求者,自求也。外雖有險而心常亨,故曰“求小得。”陳氏仁錫曰:求其小,不求其大,原不在大也。涓涓不已,流為江河,如掘地得泉,不待溢出外,然後為流水也。案 楊氏、陳氏之說極是,凡人為學作事,必自求小得始,如水雖涓涓面有源,為行險之本也。
「集說」引楊時說:所謂「求」,是自己求自己;外面雖然有險而內心常常亨通,所以說「求小得」。「集說」又引陳仁錫說:求那個小的,不求那個大的,本來就不在乎大。涓涓細流不停,就匯成江河;好比掘地得泉,不必等它滿溢出來,然後才算是流水。李光地按:楊時、陳仁錫的說法極是。凡人做學問、辦事情,必定從自求小得開始,就像水雖然細小卻有源頭,這正是行於險難的根本。
六三,來之坎坎。險且枕,入于坎客。勿用。本義 以陰柔不中正,而履重險之間,來往皆險,前險而後枕,其陷益深,不可用也,故其象占如此。枕,倚著未安之意。程傳 六三在坎險之時,以陰柔而居不中正,其處不善,進退與居皆不可者也。來下則入於險之中,之上則重險也,退來與進之皆險,故云“來之坎坎”。既進退皆險,
六三爻辭:來也是坎、去也是坎;險,而且只能勉強倚靠,掉進坎中的深坑,不可有所作為。朱熹《本義》說:六三以陰柔而又不「中正」,踩在重重險難之間,來往都是險,前面是險而後面只能勉強倚靠,陷得更深,不可有所施用,所以爻象與「占辭」如此。「枕」是倚靠著還沒能安穩的意思。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正當坎險的時候,以陰柔居於不中不正的位置,所處的地位不好,前進、後退、留在原地都不行。往下來就進入險的中間,往上去又是重重的險;退回來和往前去都是險,所以說「來之坎坎」。既然進退都是險——此處底本有脫文。
集說 《朱子語類》云:“險且枕”,只是前後皆險。來之自是兩字,謂下來亦坎。上往亦坎,之,往也,進退皆險也。王氏申子曰:下卦之險已終,上卦之險又至,進退皆險,則寧於可止之地而暫息焉。
「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險且枕」,不過是說前後都是險。「來之」本來就是兩個字:往下來也是坎,往上去也是坎;「之」就是往,也就是進退都是險。「集說」又引王申子說:下卦的險剛剛走完,上卦的險又來了,進退都是險,那就不如在可以停下的地方暫且歇一歇。
且者聊爾之辭,枕者息而來安之義。能如此,雖未離乎險,亦不至深入于坎窞之中也。其進而入,則陷益深,為不可用。勿者,止之之辭也。案 “險且枕”,《傳》義與王氏分為三說,王氏以為戒處險者順聽之意,似與《需》之六四,義足相發。
王申子接著說:「且」是姑且的措辭,「枕」是歇下來而稍得安穩的意思。能這樣做,雖然還沒有脫離險境,也不至於深深陷進坎窞之中;若是往前闖進去,就陷得更深,所以說「不可用」。「勿」是制止的措辭。李光地按:關於「險且枕」,《伊川易傳》、《周易本義》與王申子分成三種說法;王申子把它看作告誡處險的人要順時聽命的意思,似乎與《需》卦六四的義理正可以互相發明。
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本義 晁氏云:先儒讀“樽酒簋”為一句,“貳用缶”為一句,今從之。貳,益之也。《周禮》,大祭三貳,弟子職,左執虛豆,右執挾匕,周旋而貳,是也。九五尊位,六四近之,在險之時,剛柔相際,故有但用薄禮,益以誠心,進結“自牖”之象。牖非所由之正,而室之所以受明也。始雖艱阻,終得“無咎”,故其占如此。
六四爻辭:一樽酒、一簋飯,再添上瓦缶盛的東西,從窗口把簡約的禮意送進去,終究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晁說之講,前輩學者把「樽酒簋」讀作一句、「貳用缶」讀作一句,現在依從這個讀法。「貳」是增添:《周禮》講大祭有「三貳」,《管子·弟子職》講左手拿著空豆、右手拿著挾匕,周旋而添加,就是這個「貳」。九五居尊位,六四緊挨著它,正當險難的時候,剛與柔互相交接,所以有只用微薄的禮數、再添上一片誠心,從窗口進獻而結交的象。窗戶不是正常出入的地方,卻是屋子用來採光的所在。開頭雖然艱難阻塞,最終得以「無咎」,所以它的「占辭」如此。
程傳 六四陰柔而下無助,非能濟天下之險者,以其在高位,故言為臣處險之道。大臣當險難之時,唯至誠見信於君,其交固而不可間,又能開明君心,則可保“無咎”矣。夫欲上之篤信,唯當盡其質實而已。多儀而尚飾,莫如燕享之禮,故以燕享喻之。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陰柔而下面沒有援助,不是能救濟天下之險的人;因為它身居高位,所以就臣子身處險難的道理來講。大臣當險難的時候,只有以至誠取信於君主,交情才牢固而不可離間;又能開啟照亮君主的心,才可以保住「無咎」。要讓君上篤信自己,只有盡自己的質樸誠實罷了。儀節繁多而崇尚文飾的,沒有比宴享之禮更甚,所以拿宴享來作比喻。
言當不尚浮飾,唯以質實,所用一樽之酒,二簋之食,復以瓦缶為器,質之至也。其質實如此,又須納約自牖。“納約”謂進結於君之道。牖開通之義。室之暗也,故設牖所以通明。“自牖”,言自通明之處,以況君心所明處。《詩》云:天之牖民,如誦如篪。
程頤接著說:這是說應當不崇尚浮華的文飾,只以質樸誠實相待:所用的不過一樽酒、兩簋飯,再用瓦缶作器皿,質樸到了極點。質樸誠實到這個地步,還須「納約自牖」。「納約」是指進言結交於君主的門路;「牖」取開通的意思——屋子裡暗,所以開窗用來通光。「自牖」,是說從通明的地方進去,用來比喻君主心裡明白的那一面。《詩經》有「天之牖民,如誦如篪」的句子。
毛公訓牖為道,亦開通之謂。人臣以忠信善道結於君心,必自其所明處乃能入也。人心有所蔽,有所通。所蔽者,暗處也;所通者,明處也。當就其明處而告之,求信則易也。故云“納約自牖”。能如是,則雖艱險之時,終得無咎也。且如君心蔽於荒樂,唯其蔽也故爾,雖力詆其荒樂之非,如其不省何?必於所不蔽之事,推而及之,則能悟其心矣。
程頤接著說:毛公把「牖」訓為「道」,也是開通的意思。人臣用忠信善道去結交君主的心,必定要從他明白的地方才進得去。人心有被蒙蔽的地方,也有通達的地方:被蒙蔽的是暗處,通達的是明處;應當就著他明處去告訴他,求取信任就容易。所以說「納約自牖」。能這樣,那麼即使在艱險的時候,最終也能沒有過錯。就像君主的心被荒淫逸樂所蒙蔽,正因為是蒙蔽,所以即使極力指斥他荒樂的不是,他不省悟又能怎樣?必須從他沒有被蒙蔽的事情上推演過去,才能點醒他的心。
自古能諫其君者,未有不因其所明也。故訐直強勁者,率多取忤,而溫厚明辯者,其說多行。且如漢祖愛戚姬,將易太子,是其所蔽也。群臣爭之者多矣,嫡庶之義,長幼之序,非不明也,如其蔽而不察何?四老者,高祖素知其賢而重之,此其不蔽之明心也,故因其所明而及其事,則悟之如反乎。
程頤接著說:自古能規諫君主的人,沒有不是趁著他明白的地方入手的。所以直言強諫的人多半招致牴觸,而溫厚明辨的人,他的話多半行得通。譬如漢高祖寵愛戚姬,要改換太子,這是他被蒙蔽的地方。群臣爭諫的不少,嫡庶的名分、長幼的次序,並不是講不明白,可是他被蒙蔽而不省察,又有什麼辦法?商山四皓,是高祖一向知道他們賢能而看重的人,這正是他沒有被蒙蔽的一點明心;所以趁著他明白的地方牽引到這件事上,點醒他就像翻掌一樣容易。
且四老人之力,孰與張良群公卿及天下之士?其言之切,孰與周昌、叔孫通?然而不從彼而從此者,由攻其蔽與就其明之異耳。又如趙王太后愛其少於長安君,不肯使質於齊,此其蔽於私愛也。大臣諫之雖強,既曰蔽矣,其能聽乎?愛其子而欲使之長久富貴者,其心之昕明也。故左師觸龍因其明而導之以長久之計,故其聽也如響。非唯告於君者如此,為教者亦然。夫教必就人之所長,所長者,心之所明也。從其心之所明而入,然後推及其餘,孟子所謂成德達才是也。
程頤接著說:況且四位老人的分量,比得上張良、滿朝公卿以及天下之士嗎?他們話說得懇切,比得上周昌、叔孫通嗎?然而高祖不聽那一邊而聽這一邊,正是攻他被蒙蔽處與就他明白處的分別罷了。又如趙太后疼愛她的小兒子長安君,不肯讓他到齊國去做人質,這是被私愛蒙蔽;大臣們諫得再強硬,既然說是蒙蔽了,她哪裡聽得進去?可是疼愛兒子、想讓兒子長久富貴,這是她心裡明白的地方,所以左師觸龍趁著她明白處,引導她作長久之計,她聽起來就像回聲一樣應和。不只是進言於君主是這樣,做教育的也一樣:教人必定要就著人家的長處,長處就是他心裡明白的地方;從他心裡明白的地方進去,然後再推及其餘,孟子所說的成就德行、通達才能,就是這個道理。
集說 王氏弼曰:處重險而履正,以柔居柔,履得其位。以承於五,五亦得位。剛柔各得其所,皆無餘應,以相承比,明信顯著,不存外飾,處坎以斯,雖復一樽之酒, 崔氏憬曰:於重險之時,居多懼之地。比五而承陽,修其潔誠,進其忠信,則終“無咎”也。
「集說」引王弼說:六四處在重險之中而所履「當位」,以陰柔居陰柔之位,位子踩得正;向上承接九五,九五也「當位」。剛與柔各得其所,彼此都沒有多餘的相應,只以承接親比相處,誠信顯著,不靠外表的文飾。處坎險而用這種辦法,即使只是一樽酒——此處底本有脫文。「集說」又引崔憬說:處在重險的時候,居於多憂懼的位置,親比九五而承奉陽剛,修飭自己潔淨的誠意,進獻自己的忠信,那就終究「無咎」了。
郭氏雍曰:有孚者坎之德,君子行險而不失其信,所以法其德也。一樽之酒,二簋之食,瓦缶之器,至微物也。苟能虛中盡誠,以通交際之道,君子不以為失禮,所謂能用有孚之道者也。《傳》曰:苟有明信,蘋蘩薀藻之菜,筐莒錡釜之器,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者,無他焉,以誠為主故也。
「集說」引郭雍說:誠信是坎的德性,君子行於險難而不失自己的信,正是效法坎的德。一樽酒、兩簋飯、瓦缶做的器皿,都是極微薄的東西;如果能虛著心、盡著誠,用來打通交際之道,君子並不認為這是失禮,這就是所謂能運用「有孚」之道的人。《左傳》說:只要有明白的誠信,蘋、蘩、薀藻一類野菜,筐、筥、錡、釜一類粗器,都可以進獻給鬼神、進奉給王公。沒有別的緣故,就因為以誠為主。
潘氏夢旂曰:“樽酒簋貳用缶”,與《損》之“二簋可用享”同意,皆言不事多儀而尚誠實也。“納約自牖”,與《睽》之“遇主于巷”同意,皆言自間道而通於君也。六四居大臣之位,當坎險之時,盡其誠實,雖“自牖”而“納約”,而終“無咎”,唯《睽》、《坎》之時為然。
「集說」引潘夢旂說:「樽酒簋貳用缶」,與《損》卦「二簋可用享」是同一個意思,都是說不講究繁多的儀節而崇尚一片誠實;「納約自牖」,與《睽》卦「遇主于巷」是同一個意思,都是說不走正門大道,而從旁邊的小路去接通君主。六四居於大臣的位置,正當坎險的時候,只憑盡自己的誠實,雖然是從窗口把簡約的禮意送進去,最終卻能「無咎」——這種不循常軌的做法,也只有在《睽》《坎》這樣乖離艱險的時候才說得過去。
何氏楷曰:“貳”,副也,謂樽酒而副以簋也。"L》天子大臣出會諸侯,主國樽股簋副是也。案 簋貳之說,何氏得之。九五,坎不盈,祗既平,無咎。本義 九五雖在坎中,然以陽剛中正居尊位,而時亦將出矣,故其象占如此。
「集說」引何楷說:「貳」是副,是說以一樽酒為主而以簋相配。(底本此處書名殘缺)禮書講天子的大臣出外會見諸侯,主國以樽為正、以簋為副,就是這個意思。李光地按:關於「簋貳」的解釋,何楷說對了。九五爻辭:坎中的水不滿溢,恰好到了平的程度,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九五雖然還在坎中,然而以陽剛「中正」居於尊位,時勢也快要出險了,所以爻象與「占辭」如此。
程傳 九五在坎之中,是“不盈”也,盈則平而出矣。“祗”,宜音柢,抵也。《復》卦云:“無祗悔”,必抵於已平則“無咎”。既曰“不盈”,則是未平而尚在險中,未得“無咎”也。以九五剛中之才居尊位,宜可以濟於險,然下無助也。二陷於險中未能出,餘皆陰柔無濟險之才。人君雖才,安能獨濟天下之險?居君位而不能致天下出於險,則為有咎,必“祗既平”乃得“無咎”。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在坎的中間,這就是「不盈」;盈滿了就會填平而流出去。「祗」應當讀作「柢」的音,是抵達的意思;《復》卦說「無祗悔」,必定抵達到已經填平的地步才「無咎」。既然說「不盈」,那就是還沒有填平而仍在險中,還得不到「無咎」。以九五剛而中的才幹居於尊位,本該可以濟險,可是下面沒有幫手:九二陷在險中還出不來,其餘各爻都是陰柔,沒有濟險的才幹。君主縱然有才,怎能獨自救濟天下的險?居君位而不能使天下脫險,那就是有咎,必須「祗既平」才能得「無咎」。
集說 《朱子語類》云:“坎不盈,祗既平”,祗字他無說處,看來只得作抵字解,《復》卦亦然。俞氏琰曰:“坎不盈”,以其流也。《彖傳》云“水流而不盈”是也,“不盈”則適至於“既平”,故“無咎”。何氏楷曰:“祗”,適也,猶言適足也。言適於平而已,即《彖傳》所謂“水流而不盈”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坎不盈,祗既平」這句裡的「祗」字,別處沒有講得通的解釋,看來只好當作「抵」字講,《復》卦的「祗」也一樣。「集說」又引俞琰說:「坎不盈」,是因為水在流動,孔子「彖辭」說「水流而不盈」就是這個意思;不盈滿就恰好到了「既平」的地步,所以「無咎」。「集說」又引何楷說:「祗」是恰好,等於說恰恰夠;意思是恰好到了平的程度罷了,也就是「彖辭」所說的「水流而不盈」。
案 如《程傳》說,則“不盈”為未能盈科出險之義,與《彖傳》異指矣,須以俞氏、何氏之說為是。蓋“不盈”,水德也。有源之水,雖涓微而不舍晝夜,雖盛大而不至盈溢,唯二五剛中之德似之。此所以始於小得,而終於不盈也。
李光地按:照《伊川易傳》的說法,「不盈」成了還不能注滿坑坎、出不了險的意思,那就與孔子「彖辭」的旨趣不同了,還得以俞琰、何楷的說法為是。「不盈」正是水的德性:有源頭的水,雖然細微卻晝夜不停,雖然盛大卻不至於滿溢,唯有九二、九五剛而中的德性像它。這就是坎卦為什麼從九二的「小得」開始,而以九五的「不盈」作結。
上六,係用徽纆,寘于叢棘,三歲不得,凶。本義 以陰柔居險極,故其象占如此。程傳 上六以陰柔而居險之極,其陷之深者也。以其陷之深,取牢獄為喻,如繫縛 不得免也,其“凶”可知。
上六爻辭:用繩索捆綁起來,關進荊棘圍成的牢獄,三年不能脫身,凶。朱熹《本義》說:上六以陰柔居於險的極點,所以爻象與「占辭」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以陰柔而居於險的極點,是陷得最深的;因為陷得深,就拿牢獄來打比方,好比被捆綁住——此處底本有脫文——逃不掉,那「凶」是可想而知的。
集說 王氏弼曰:囚執賓于思過之地,自修三歲,乃可以求復,故曰“三歲不得凶”。吳氏澄曰:《周官司圜》收教罷民,能改者,上罪三年而舍,其不能改而出圜上者,殺。三歲不得,其罪大而不能改者與?
「集說」引王弼說:把犯人拘禁在讓他思過的地方,自己修省三年,才可以求得復歸,所以說「三歲不得凶」。「集說」又引吳澄說:《周禮·秋官·司圜》掌管收容教化有罪而未受墨刑的人,能改過的,重罪關滿三年就放出去;那些不能改過而擅自逃出圜土的,處死。所謂「三歲不得」,大概是指罪重而又不肯改過的人吧?
案 不得者,不能得其道也。如悔罪思愆,是謂得道。則其困苦幽囚,止於三歲矣。聖人之教人動心忍性以習於險者,雖罪苦已成,而猶不忍棄絕者如此。
李光地按:所謂「不得」,是說沒有能得到那條出路。像悔罪思過,就叫作得道;得了道,那麼困苦幽禁也就到三年為止了。聖人教人震動其心、堅忍其性,用這個辦法在險難中熟習;即便罪苦已經鑄成,仍然不忍心把人徹底拋棄,用心竟到這個地步。
總論 龔氏煥曰:坎卦本以陽陷為義,至爻辭則陰陽皆陷,不以陽陷於陰為義矣。二“小得”,五“既平”,是陽之陷為可出;初與三之“入於坎宮”,上之“三歲不得”,則陰之陷反為甚。《易》卦爻取義不同多如此。
「總論」引龔煥說:坎卦本來是以陽陷為立義的,到了爻辭,卻是陰爻陽爻都陷,不再單以陽陷於陰為義了。九二的「小得」、九五的「既平」,是陽的陷落還可以出來;初六與六三的「入于坎窞」、上六的「三歲不得」,則是陰的陷落反而更為深重。《周易》卦爻取義不同的情形,多半像這樣。
離卦
離.離上.離下程傳 《離序卦》:“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陷於險難之中,則必有所附麗,理自然也,《離》所以次《坎》也。離,麗也,明也。取其陰麗於上下之陽,則為附麗之義。取其中虛,則為明義。離為火,火體虛,麗於物而明者也。又為日,亦以虛明之象。
卦畫標註:《離》卦,上卦「離」,下卦「離」。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陷在險難之中,就必定要有所依附,這是自然之理,《離》所以排在《坎》之後。離,是附麗,也是光明:取它陰爻附著在上下陽爻之間,就成了附麗的意思;取它中間空虛,就成了光明的意思。離為火,火的形體是虛的,附著在別的東西上才能發光;離又為日,也是取虛而明的象。
離,利貞,亨,畜牝牛,吉。本義 “離”,麗也。陰麗於陽,其象為火,體陰而用陽也。物之所麗,貴乎得正。“牝牛”,柔順之物也,故占者能正則“亨”,而“畜牝牛”則“吉”也。
卦辭:離,利於守正,亨通,畜養母牛則吉。朱熹《本義》說:「離」是附麗。陰附著在陽上,它的象是火,形體屬陰而作用屬陽。凡有所附麗的東西,貴在附得正。「牝牛」是柔順的牲畜,所以占問的人能守正就「亨」,能「畜牝牛」就「吉」。
程傳 “離”,麗也。萬物莫不皆有所麗,有形則有麗矣。在人則為所親附之人,所由之道,所主之事,皆其所麗也。人之所麗,利於貞正。得其正,則可以亨通。故曰“離利貞亨”。“畜牝牛吉”,牛之性順而又牝焉,順之至也。既附麗於正,必能順於正道,如牝牛則吉也。“畜牝牛”,謂養其順德。人之順德,由養以成,既麗於正,當養習以成其順德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離」是附麗。萬物沒有不各有所附麗的,有形體就有所附麗。在人來說,就是自己所親附的人、所遵行的道、所主持的事,都屬於他的附麗。人的附麗,利在貞正;附得正,就可以亨通,所以說「離利貞亨」。至於「畜牝牛吉」,牛的性子本來柔順,又是母的,那是柔順到了極點;既然附麗於正,就必定能順從正道,像母牛那樣便吉。「畜牝牛」,是說涵養自己的柔順之德。人的順德是靠涵養才養成的,既已附麗於正,就應當涵養熟習以成就自己的順德。
集說 王氏弼曰:《離》之為卦,以柔為正,故必貞而後乃亨。柔外於內而履正中,牝之善也。外強而內順,牛之善也。離之為體,以柔順為主者也,故不可以畜剛猛之物,而“吉”於“畜牝牛”也。郭氏忠孝曰:乾為馬,坤為牝馬;坤為牛,離為牝牛,象之宜也。
「集說」引王弼說:《離》這一卦,以陰柔為正,所以必須守正而後才能亨通。柔順見於外而又內含中正,位子踩得正、分寸守得中,這是母牛的好處;外表強壯而內心馴順,這是牛的好處。離的卦體既然以柔順為主,就不可以拿它去畜養剛猛的牲畜,而把「吉」落在「畜牝牛」這一件事上。「集說」又引郭忠孝說:「乾」為馬,「坤」就為牝馬;「坤」為牛,「離」就為牝牛——一陽一陰、一牡一牝彼此相配,這樣取象才合適。
《朱子語類》:問:《離》卦是陽包陰,占“利畜牝牛”,便也是宜畜柔順之物。曰:然。吳氏澄曰:牛、牝皆坤象,離中畫一陰,坤之中畫也,故象牝牛。胡氏炳文曰:坎之明在內,以剛健而行之於外。離之明在外,當柔順以養之於中。
「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有人問,《離》卦是陽包著陰,占辭說「利畜牝牛」,那也就是宜於畜養柔順的牲畜了。朱熹說:對。「集說」又引吳澄說:牛和牝都是「坤」的象,「離」中間一畫是陰爻,正是「坤」的中畫,所以取象為牝牛。「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坎的明在內,所以要用剛健把它施行到外面;離的明在外,就當以柔順在內裡涵養它。
案 “畜牝牛”,胡氏、吳氏之說為切。蓋《離》,明也,高明柔克,則用明而不傷矣。初九,履錯然。敬之無咎。本義 以剛居下而處明體,志欲上進,故有“履錯然”之象,“敬之”則“無咎”矣。戒占者宜如是也。
李光地按:關於「畜牝牛」,胡炳文、吳澄的說法最為切當。《離》是光明,《尚書·洪範》講「高明柔克」,能這樣,用明就不至於傷人傷己了。初九爻辭:腳步交錯紛雜,恭敬對待就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初九以陽剛居於最下而處在光明的卦體,心志想要上進,所以有「履錯然」的象;能「敬之」就「無咎」了。這是告誡占問的人應當這樣做。
程傳 陽固好動,又居下而離體。陽居下則欲進,離性炎上,志在上麗,幾於躁動。其履錯然,謂交錯也。雖未進而跡已動矣,動則失居下之分而有咎也。然其剛明之才,若知其義而敬慎之,則不至於咎矣。初在下,無位者也。明其身之進退,乃所麗之道也。其志既動,不能敬慎,則妄動,是不明所麗,乃有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陽本來好動,初九又居於下位而屬於「離」體:陽居下就想進,離的性子是炎上,心志在於往上附麗,幾乎要躁動了。它「履錯然」,是說腳步交錯雜亂:雖然還沒有真的前進,行跡已經動了;一動就失掉居下的本分而有過錯。然而它有剛強明白的才質,如果懂得這層道理而恭敬謹慎,就不至於有咎。初九在最下,是沒有職位的人;弄明白自身的進退,正是它所該附麗的道。心志既已動了,卻不能敬慎,那就成了妄動,是不明白自己所附麗的東西,於是有咎。
集說 孔氏穎達曰:身處離初,故其所履踐,恆錯然敬慎,不敢自寧,故云“履錯然,敬之無咎”。若能如此恭敬,則得避其禍而無咎。王氏昭素曰:處萬物相見之初,履錯雜之時。
「集說」引孔穎達說:初九身處離卦的開端,所以它的舉步行事,常常交錯謹慎,不敢自圖安逸,因此說「履錯然,敬之無咎」。若能這樣恭敬,就能避開禍患而沒有過錯。「集說」又引王昭素說:這是處在萬物相見的開頭、腳步交錯雜沓的時候。
胡氏瑗曰:“錯然”者,“敬之”之貌也。居離之初,如日之初生,於事之初,則當常錯然警懼,以進德修業,所以得免其咎。馮氏當可曰:日方出,人夙興之晨也。“履錯然”,動之始也。於其始而加敬,則終必吉。禍福幾微,每萌於初動之時,故戒其初。
「集說」引胡瑗說:「錯然」是「敬之」的樣子。處在離卦的開頭,好比太陽剛剛升起;處在事情的開頭,就應當常常交錯警惕,用來進德修業,所以能夠免掉過錯。「集說」又引馮當可說:太陽剛出來,正是人早起的清晨。「履錯然」是行動的開始,在開始時就加上一個敬字,最終必定吉。禍福的苗頭極其細微,往往萌生在初動的時候,所以爻辭在初爻上加以告誡。
趙氏彥肅曰:能敬,則動與物交,皆天理也。不能敬,則役於物而生咎矣。日出而作,故發此象。胡氏一桂曰:“錯然”是事物紛錯之意,能敬則心有主宰,酬應不亂,可免於咎。不能敬則反是。
集說引趙彥肅說:人只要能持守「敬」,那麼一舉一動與外物打交道,便無不合於天理;一旦不能持守「敬」,就要被外物驅使奴役,過錯也隨之而生。《離》卦初九所當的正是太陽初升、人起身勞作的時辰,所以爻辭在這裡發出「履錯然,敬之」的告誡。集說又引胡一桂說:爻辭裡的「錯然」,指的是事情頭緒紛雜交錯的樣子;心中存得住「敬」,就有了主宰,應酬萬事而不至於錯亂,因而可以免於過錯。反過來,心中存不住「敬」,結果自然與此相反。
案 “履錯然”,王氏、馮氏、胡氏之說為是,蓋錯雜者,處應物之初也。敬者,養明德之本也。人心之德,敬則明,不敬則昏。於應物之初而知敬,其即於咎者鮮矣。
李光地按:解說「履錯然」這句爻辭,王氏、馮氏、胡氏幾家的講法最為可取。所謂「錯雜」,說的是人剛開始應接外物、頭緒最為紛亂的那個時候;所謂「敬」,則是涵養內心光明德性的根本。人心本具的德性,能持敬就明亮,不能持敬就昏昧。在應接外物的起頭處便懂得持守一個「敬」字,那麼落進過錯裡去的機會自然就稀少了。
六二,黃離,元吉。本義 “黃”,中色,柔離乎中而得其正,故其象占如此。
六二爻辭說:黃色的附麗,大為吉祥。朱熹《本義》說:「黃」是五色中居中的顏色。六二以陰柔之質附麗在下卦的中位上,又是陰爻居陰位,「當位」而得正,所以這一爻的取象與「占辭」才是這個樣子。
程傳 二居中得正,麗於中正也。“黃”,中之色,文之美也。文明中正,美之盛也,故云“黃離”。以文明中正之德,上同於文明中順之君,其明如是,所麗如是,大善之“吉”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處在下卦的中位,又是陰爻居陰位,既「中」且「正」,它所附麗依託的正是中正之道。「黃」是居中的顏色,也是文采之美的標誌。既有文明之德,又能中正自守,這就是美到了極盛,所以爻辭稱之為「黃離」。六二以文明中正的德性,向上與六五那位文明而柔順守中的君主同心同德;它自身的光明是這樣,它所依附的對象又是這樣,因此得到的是最大的善、最大的「吉」。
集說 王氏弼曰:居中得位,以柔處柔,履文明之盛而得其中,故曰“黃離元吉”也。劉氏牧曰:《離》為火之象,焰猛而易燼,九四是也。過盛則有衰竭之凶,九三是也。唯二得中,《離》之“元吉”也。俞氏琰曰:九三言“日昃之離”,六二其日中之離乎。居下卦之中而得其中道,故比他爻為最吉。六二蓋《離》之主爻也。楊氏啟新曰:“畜牝牛”而“利貞”,六二得之,明而不失其中正,故曰“黃離”。
集說引王弼說:六二居於下卦中位而又「當位」,以陰柔之爻處在陰柔之位,踏在文明鼎盛之地而能守住中道,所以爻辭說「黃離元吉」。集說引劉牧說:《離》卦取火為象,火焰猛烈卻容易燒成灰燼,九四那一爻正是這種情形;火勢過旺就有衰竭的凶險,九三那一爻正是這種情形。惟獨六二居中不偏,才當得起《離》卦的「元吉」。集說引俞琰說:九三爻辭講「日昃之離」,那麼六二大概就是日在中天時的附麗了。它處在下卦中位而走的是中道,所以比其餘各爻都吉。六二可以說就是《離》卦的主爻。集說引楊啟新說:卦辭講「畜牝牛」而「利貞」,六二恰好做到了這一點,光明而不失其中正,所以稱它為「黃離」。
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本義 重離之間,前明將盡,故有“日昃”之象。不安常以自樂,則不能自處而凶矣。戒占者宜如是也。
九三爻辭說:太陽西斜時的附麗,若不敲著瓦缶唱歌自樂,便要發出年老將盡的悲嘆,有凶險。朱熹《本義》說:九三處在上下兩重離體交接的地方,前一段光明就要終結了,所以有「日昃」也就是日頭偏西的取象。人若不能安於尋常、自尋其樂,就安頓不了自己,因而致凶。這是「占辭」在告誡占問的人,應當照著這個道理去自處。
程傳 八純卦皆有二體之義,《乾》內外皆健,《坤》上下皆順,《震》威震相繼,《巽》上下順隨,《坎》重險相習,《離》二明繼照,《艮》內外皆止,《兌》彼己相說,而《離》之義在人事最大。九三居下體之終,是前明將盡,後明當繼之時。人之始終,時之革易也,故為“日昃之離”,日下昃之明也。昃則將沒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八個純卦都含著上下兩體重疊的意思。《乾》卦內外都是剛健,《坤》卦上下都是柔順,《震》卦是威震一層接一層,《巽》卦是上下都順從隨和,《坎》卦是重重險難層層相因,《離》卦是兩重光明前後相續地照耀,《艮》卦是內外都歸於靜止,《兌》卦是彼此相互喜悅;而《離》卦這一重意思落到人事上最為重大。九三居於下卦的末位,正當前一段光明將要終結、後一段光明該當接續的時候。這既是一個人一生的開端與終結,也是時運的更革變易,所以稱作「日昃之離」,就是日頭西斜時候的那一段光明。既已西斜,也就快要沉沒了。
以理言之,盛必有衰,始必有終,常道也。達者順理為樂。“缶”,常用之器也。“鼓缶而歌”,樂其常也。不能如是,則以大耋為嗟憂,乃為“凶”也。“大耋”,傾沒也。人之終盡,達者則知其常理,樂天而已。於常皆樂,如鼓缶而歌。不達者則恐恆有將盡之悲,乃“大耋之嗟”,為其“凶”也。此處死生之道也。“耋”,與昳同。
程頤接著說:從道理上講,興盛之後必定有衰敗,有開端必定有終結,這是恆常之道。通達的人順著這個道理去看,反而以之為樂。「缶」是日常使用的瓦器,「鼓缶而歌」就是安於尋常、以尋常為樂。做不到這一步,就會把年老將盡當成可嘆可憂的事,於是就「凶」了。「大耋」指的是生命的傾覆沉沒。人總有終盡的一天,通達的人明白這是常理,樂天知命也就是了。對一切尋常之事都能自得其樂,就像敲著瓦缶唱歌那樣。不通達的人,則常常怕大限將至而悲從中來,這便是「大耋之嗟」,凶險就由此而生。這一爻講的正是生死的道理。「耋」這個字,與日頭偏西的「昳」相通。
集說 苟氏爽曰:初為日出,二為日中,三為日昃。梁氏寅曰:三居下離之終,乃“日昃”之時也。夫持滿定傾,非中正之君子不能。三處日之夕,而過剛不中,其志荒矣,故“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其歌也,樂之失常也。其嗟也,裒之失常也。哀樂失常,能無“凶”乎?君子值此之時,則思患之心,與樂天之誠,並行而不悖,是固不暇於歌矣,而亦何至於嗟乎?案 梁氏之說,獨得爻義。蓋“日昃”者,喻心之昏,非喻境之變也。
集說引苟氏爽(即東漢易學家荀爽)說:初九好比太陽初升,六二好比日在中天,九三好比太陽西斜。集說引梁寅說:九三居於下卦離體的終點,正是「日昃」的時候。要在盈滿之際守得住、在將傾之際穩得住,不是中正的君子做不到。九三身處日暮之時,卻過於剛硬而又不居中位,心志已經荒怠了,所以才有「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這樣的結果。他若唱歌,那是歡樂失了常度;他若悲嘆,那是哀傷失了常度。哀與樂都失去常度,怎麼可能不「凶」?君子碰上這種時候,憂患之心與樂天之誠是並行而不相妨礙的,本來就顧不上唱歌取樂,又哪裡會落到長吁短嘆的地步呢?李光地按:梁寅這一說,獨獨抓住了此爻的本義。所謂「日昃」,比喻的是人心的昏昧,並不是比喻外在處境的變化。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本義 後明將繼之時,而九四以剛迫之,故其象如此。
九四爻辭說:突然地闖來,像烈火焚燒,像喪亡死去,像被人拋棄。朱熹《本義》說:九四正當後一段光明將要接續上來的時候,它卻以陽剛之勢去逼迫,所以這一爻的取象才是這個樣子。
程傳 九四離下體而升上體,繼明之初,故言繼承之義。在上而近君,繼承之地也。以陽居離體而處四,剛躁而不中正,且重剛以不正。而剛盛之勢,“突如”而來,非善繼者也。夫善繼者,必有巽讓之誠,順承之道,若舜、啟然。今四“突如其來”,失善繼之道也。又承六五陰柔之君,其剛盛陵爍之勢,氣焰如焚然,故曰“焚如”。四之所行不善如此,必被禍害,故曰“死如”。失繼紹之義,承上之道,皆逆德也,眾所棄絕,故云“棄如”。至於死棄,禍之極矣,故不假言凶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脫出下卦而升入上卦,正當後一段光明開始接續之際,所以這一爻講的是繼承的道理。它身在上卦而又緊挨著君位,正是承擔繼承之責的位置。它以陽爻處在離體的第四位,剛烈躁進,既不居中又不「當位」,是重剛而失正。帶著這樣一股剛盛之勢「突如」地闖上來,絕不是善於繼承的人。真正善於繼承的人,必定懷著謙遜退讓的誠意,走的是順承的路子,像虞舜之承唐堯、夏啟之承大禹那樣。如今九四卻「突如其來」,已經丟掉了善繼之道。它上面又承著六五這位陰柔的君主,那種剛盛凌逼、灼人如燒的氣勢,氣焰就像烈火燃燒,所以說「焚如」。九四的所作所為壞到這般田地,必定招來禍害,所以說「死如」。丟掉繼承的本分,違背奉上的正道,都是悖逆之德,眾人都要唾棄斷絕,所以說「棄如」。已經到了身死被棄的地步,禍患到了極點,所以爻辭連一個「凶」字都不必再說了。
集說 章氏潢曰:明之於人,猶火之於木。火宿於木而能焚木,明本於人而能害人,顧用之何如耳。九四不中不正,剛氣燥暴,其害若此。何氏楷曰:三處下卦之盡,似日之過中。四處上卦之始,似火之驟烈。案 離,明德也。繼明者,所謂有緝熙於光明,其明不息也。與繼世之義:至無交
集說引章潢說:光明對於人,就好比火對於木。火寄宿在木裡,卻能反過來燒燬木;光明本來出於人,卻也能反過來害人,全看你怎麼去用它。九四既不居中又不「當位」,剛氣焦躁暴烈,為害就是這個樣子。集說引何楷說:九三處在下卦的盡頭,像太陽已經過了中天;九四處在上卦的開端,像火勢驟然猛烈起來。李光地按:離,講的是人內在的光明德性。所謂「繼明」,就是《詩經·周頌·敬之》「學有緝熙於光明」所說的那種境地,指這份光明連綿相續、永不止息。它與王位世代相繼的意思——底本此處有脫文,按語下半截殘缺不全,無從通讀。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本義 以陰居尊,柔麗乎中,然不得其正而迫於上下之陽,故憂懼如此,然後得“吉”。戒占者宜如是也。
六五爻辭說:眼淚像下雨一樣淌下來,憂傷悲嘆,吉祥。朱熹《本義》說:六五以陰爻居於尊位,柔順地附麗在上卦的中位,然而陰爻居陽位並不「當位」,上下又都受陽爻逼迫,所以憂懼到這個地步,惟其如此,然後才能得「吉」。這是「占辭」在告誡占問的人應當如此。
程傳 六五居尊位而守中,有文明之德,可謂善矣。然以柔居上,在下無助,獨附麗於剛強之間,危懼之勢也。唯其明也,故能畏懼之深,至於出涕;憂慮之深。至於“戚嗟”,所以能保其吉也。“出涕戚嗟”,極言其憂懼之深耳,時當然也。居尊位而文明,知憂畏如此,故得“吉”,若自恃其文明之德,與所麗中正,泰然不懼,則安能保其吉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身居尊位而能守住中道,具備文明的德性,可以說很好了。然而它以陰柔之質居於上位,下面沒有可以倚靠的援手,孤零零地附麗在幾個剛強的陽爻中間,這是一種危殆可懼的形勢。正因為它明察,所以才畏懼得那樣深,深到眼淚滂沱;憂慮得那樣切,切到憂傷悲嘆,也正因為如此才保住了這個吉。「出涕」「戚嗟」不過是極力形容它憂懼之深罷了,處在那個時位本來就該這樣。身居尊位而又文明通達,懂得這樣地憂懼戒慎,所以能得「吉」;假如自恃有文明之德、自恃所附麗的又是中正之道,便安然自若毫無戒懼,那又怎麼保得住這個吉呢?
集說 蔡氏淵曰:《坎》、《離》之用在中,二五皆卦之中也。坎五當位而二不當位,故五為勝。離二當位而五不當位,故二為勝。劉氏定之曰:坎者陰險之卦,惟剛足以濟之,沉潛剛克也。《離》者陽躁之卦,唯柔足以和之,高明柔克也。二五同歸於“吉”,以柔而然也。
集說引蔡淵說:《坎》《離》兩卦的功用都落在一個「中」字上,二爻與五爻正是上下兩體的中位。《坎》卦的九五陽爻居陽位是「當位」的,九二陽爻居陰位則不當位,所以坎卦以五爻為勝。《離》卦的六二陰爻居陰位是「當位」的,六五陰爻居陽位則不當位,所以離卦以二爻為勝。集說引劉定之說:坎是陰暗險陷之卦,只有剛健才足以濟渡險難,這就是《尚書·洪範》所說的「沉潛剛克」;《離》是陽亢躁動之卦,只有柔順才足以調和它,這就是《洪範》所說的「高明柔克」。坎離兩卦的二爻與五爻同樣歸結於「吉」,靠的都是一個柔字。
案 唯六二為得明德之正,三之歌嗟,四之突來,則明德昏而性情蕩,忿欲仍而災患至矣。能返之者,其唯哀悔之心乎!五有中德,又適昏極將明之候,故取象如此。三之“嗟”,樂過而悲也。五之“嗟”,自怨自艾也。
李光地按:《離》卦六爻當中,只有六二算是得著了光明德性的正路。九三那種忽歌忽嘆,九四那種突然闖來,都是內在的明德昏昧了、性情放蕩了,忿怒與嗜慾一層接一層地生出來,災禍也就跟著找上門。能把這種局面扭轉回來的,大概只有一片哀痛悔過之心吧。六五具備居中之德,又恰好處在昏暗到極點、將要轉明的關口上,所以爻辭取了「出涕」「戚嗟」這樣的象。九三的「嗟」,是歡樂過了頭而轉成悲哀;六五的「嗟」,則是自我怨責、自我改過。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本義 剛明及遠,威震而刑不濫,“無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上九爻辭說:君王因此出兵征伐,建立嘉美的功勳,只斬取為首的元兇,所俘獲的並不是那些同黨,不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說:上九陽剛而明察,光照遠及四方,威勢震懾而刑罰並不濫施,這正是「無咎」也就是不致有過錯的路數,所以這一爻的取象與「占辭」才是這個樣子。
程傳 九以陽居上,在離之終,剛明之極者也。明則能照,剛則能斷。能照足以察邪惡,能斷足以行威刑。故王者宜用如是剛明,以辨天下之邪惡,而行其征伐,則有嘉美之功也。征伐,用刑之大者。夫明極則無微不照,斷極則無所寬宥,不約之以中,則傷於嚴察矣。去天下之惡,若盡究其漸染詿誤,則何可勝誅?所傷殘亦甚矣。故但當折取其魁首,所執獲者,非其丑類,則無殘暴之咎也。《書》曰:殲厥渠魁,脅從罔治。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以陽爻居於全卦最上一位,處在離體的終點,是剛強與明察都到了極點的一爻。明察就能照見,剛強就能決斷;照見足以察出邪惡,決斷足以施行威刑。所以做君王的正該起用這樣剛明的人,去分辨天下的邪惡,進而發動征伐,那就有嘉美的功業了。征伐,是用刑當中最大的一件事。可是明察到了極點便細微無遺地照見一切,決斷到了極點便不肯留半分寬赦,若不拿中道來約束它,就失之於嚴苛察察了。剷除天下的惡人,如果連那些受牽連沾染、被裹挾誤陷的人都一一追究,哪裡殺得完?所傷害殘殺的也就太多了。所以只應當斬取那個為首的元兇,抓獲的對象並不是他的同黨,這樣才沒有殘暴的過咎。《尚書·胤征》說:「殲厥渠魁,脅從罔治。」意思是殲滅那個首惡,被脅迫跟從的一概不加追究。
案 上九承四五之後,有重明之象。故在人心則為克己而盡其根株,在國家則為除亂而去其元惡。《詩》云:如火烈烈,則莫我敢遏,苞有三檗,莫遂莫達。此爻之義也。
李光地按:上九承接在九四、六五之後,具備兩重光明前後相續的象。所以這一爻落在個人心地上,就是克除私慾要連根拔盡;落在國家政事上,就是平定禍亂要除掉那個首惡。《詩經·商頌·長發》說「如火烈烈,則莫我敢遏」,形容商湯之師氣勢如烈火,沒有誰敢出面阻擋;同篇又說「苞有三檗,莫遂莫達」,說樹根上叢生的那些旁枝亂櫱,一根也長不起來、伸不出去。這一爻的意旨正是如此。
周易下經
咸卦·兌上艮下
程傳 《咸序卦》:“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天地,萬物之本。夫婦,人倫之始。所以上經首《乾》、《坤》,下經首《咸》繼以《恆》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咸》卦下的《序卦傳》講:「有了天地,然後才有萬物;有了萬物,然後才有男女;有了男女,然後才有夫婦;有了夫婦,然後才有父子;有了父子,然後才有君臣;有了君臣,然後才有上下之分;有了上下之分,禮義才有安放施行的地方。」天地是萬物的本原,夫婦是人倫的開端。正因為這個緣故,《周易》上經以《乾》《坤》兩卦開頭,下經則以《咸》卦開頭,接著便是《恆》卦。
天地二物,故二卦分為天地之道。男女交合而成夫婦,故《咸》與《恆》皆二體合為夫婦之義。咸,感也,以說為主。恆,常也,以正為本。而說之道自有正也,正之道固有說焉。巽而動,剛柔皆應,說也。《咸》之為卦,兌上艮下,少女少男也。男女相感之深,莫如少者,故二少為《咸》也。艮體篤實,止為誠愨之義。男女篤實以下交,女心說而上應,男感之先也。男先以誠感,則女說而應也。
程頤接著說:天與地本是各自獨立的兩物,所以上經開頭分作《乾》《坤》兩卦,各講天道與地道。男與女卻要交合才成為夫婦,所以《咸》《恆》兩卦都是上下二體合起來才成就夫婦之義。「咸」是感應,以喜悅為主;「恆」是恆久,以端正為本。然而喜悅之道里自然含著端正,端正之道里本來也含著喜悅。《恆》卦下巽上震,是順從而後行動,六爻剛柔上下都相「應與」,這裡頭就有喜悅。《咸》卦的結構是兌在上、艮在下,也就是少女在上、少男在下。男女之間相互感動之深,沒有比得上年少之人的,所以取兩個年少者組成《咸》卦。艮的卦體篤實厚重,「止」含有誠懇篤實的意思。男子以篤實之心屈居下位去交接,女子心裡喜悅而向上回應,這是男方先去感動對方。男方先用誠意去感,女方便歡喜而應和了。
集說 邱氏富國曰:《感》,二少相交者,夫婦之始也,所以論交感之情,故以男下女為象。男下於女,婚姻之道成矣。恆二長相承者,夫婦之終也,所以論處家之道。故以男尊女卑為象,女下於男,居室之倫正矣。損雖二少,而男不下女,則咸感之義微,益雖二長,而女居男上,則恆久之義悖。此下經所以不首《損》、《益》而首《咸》、《恆》與?
集說引邱富國說:《咸》卦是少男少女兩個年少者相交,講的是夫婦關係的起頭,所以論的是交相感應的情意,因而取男方屈居女方之下為象。男方肯屈居女方之下,婚姻之道就成立了。《恆》卦是長男長女兩個年長者相承,講的是夫婦關係的長久歸宿,所以論的是持家過日子的道理,因而取男尊女卑為象。女方居於男方之下,一家之內的倫序就端正了。《損》卦雖然也是少男少女,但艮男在上而不肯屈居兌女之下,交感的意味就淡薄了;《益》卦雖然也是長男長女,但巽女反而居在震男之上,恆久的意味就乖違了。這大概就是下經不用《損》《益》開頭、卻用《咸》《恆》開頭的緣故吧。
咸,亨,利貞,取女吉。本義 “咸”,交感也。兌柔在上,艮剛在下,而交相感應。又艮止則感之專,兌說則應之至。又艮以少男下於兌之少女,男先子女,得男女之正,婚姻之時,故其卦為咸,其占“亨”而“利”正,“取女”則“吉”。蓋感有必通之理,然不以正,則失其“亨”而所為皆凶矣。
《咸》卦卦辭說:亨通,利於守正,娶妻吉祥。朱熹《本義》說:「咸」就是交相感應。兌的陰柔在上,艮的陽剛在下,彼此交互感應。再者,艮是靜止,靜止則所感專一;兌是喜悅,喜悅則回應真切。又,艮以少男之身屈居兌這位少女之下,男方先於女方主動,合於男女相處的正道,正當婚配的時候,所以這一卦取名為「咸」;它的「占辭」是亨通而利於守正,娶妻則吉。感應本有必然相通的道理,然而若不循正道去感,就丟掉了那份亨通,所作所為反倒都要致凶。
程傳 “咸”,感也。不曰感者,《咸》有皆義,男女交相感也。物之相感莫如男女,而少復甚焉。凡君臣上下以至萬物,皆有相感之道。物之相感,則有亨通之理。君臣能相感,則君臣之道通。上下能相感,則上下之志通。以至父子夫婦親戚朋友,皆情意相感,則和順而亨通,事物皆然。故《咸》有“亨”之理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咸」就是感應。不直接用「感」字而用「咸」字,是因為「咸」還含著「都」「普遍」的意思,指男女雙方交互地相感。萬物之間的相感,沒有比男女之間更強的,而年少的男女又比年長的更強烈。凡是君與臣、上與下,一直推廣到天地萬物,都有相互感應的道理。事物之間一旦相感,就有亨通的道理在裡頭。君臣能夠彼此相感,君臣之間的道路就打通了;上下能夠彼此相感,上下之間的心志就貫通了。推而至於父子、夫婦、親戚、朋友,只要情意能夠相感,便和順而亨通,一切事物無不如此。所以《咸》卦含有「亨」的道理。
“利貞”,相感之道,“利”在於正也。不以正,則入於惡矣。如夫婦之以淫姣,君臣之以媚說,上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取女吉”,以卦才言也。卦有柔上剛下,“二氣感應相與,止而說,男下女”之義,以此義“取女”,則得正而“吉”也。集說 胡氏炳文曰:“咸”,感也。不曰感而曰《咸》,咸,皆也,無心之感也。無
程頤接著說:卦辭講「利貞」,是說相感之道,好處正落在一個「正」字上。不循正道去感,就墮入邪惡了。譬如夫婦之間靠淫邪妖冶來相感,君臣之間靠諂媚取悅來相感,上下之間靠奸邪偏僻來相感,都屬於相感而不由正道。至於「取女吉」,則是就一卦的材質結構說的。此卦有陰柔在上、陽剛在下,「二氣感應相與,止而說,男下女」這樣的意思,依著這個意思去娶妻,自然得正而獲「吉」。集說引胡炳文說:「咸」就是感應。不說「感」而說「咸」,是因為「咸」有普遍周遍之義,講的是一種不起私心、無心而自然生發的感應。此處底本有脫文,胡氏之說到此中斷。
初六,咸其拇。本義 “拇”,足大指也。咸以人身取象,《咸》於最下,“咸拇”之象也。感之尚淺,欲進未能,故不言吉凶。此卦雖主於感,然六爻皆宜靜而不宜動也。
初六爻辭說:感應發動在腳的大拇指上。朱熹《本義》說:「拇」是腳的大拇指。《咸》卦通篇拿人的身體來取象,初六在全卦最下面,正合「咸拇」這個象。此時所感還很淺,想往前進而力量不夠,所以爻辭不說吉也不說凶。這一卦雖然以感應為主旨,然而六爻卻都宜於靜守而不宜於妄動。
程傳 初六在下卦之下,與四相感,以微處初,其感未深,豈能動於人?故加人拇之動,未足以進也。“拇”,足大指。人之相感,有淺深輕重之異。識其時勢,則所處不失其宜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在下卦的最下一位,與九四是「應與」的關係而相感,但它以微弱之質處在最初的位置,所感還不深,哪裡能打動別人?所以就好比人腳上大拇指動了一下,還不足以據此邁步前進。「拇」就是腳的大拇指。人與人之間的相感,有淺有深、有輕有重,各不相同。能夠看清自己所處的時勢,那麼無論處在哪一步都不會失其分寸。
集說 《朱子語類》:問:《咸》內卦艮止也,何以皆說動?曰:艮雖是止,然咸有交感之義,都是要動,所以都說動。卦體雖說動,然才動便不吉。蔡氏清曰:“咸其拇”,辭意若曰,感以其拇也,諸爻皆同。又曰:《本義》云,此卦雖主於感,然六爻皆宜靜而不宜動,此即以虛受人之理。《大傳》曰: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程子曰: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周子所謂主靜,朱子所謂鑑空衡平,及先儒所謂無心之感者,皆謂此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咸》卦的內卦是艮,艮的性質是靜止,為什麼各爻卻都在講動?朱熹答道:艮雖然是止,然而「咸」含有交相感應的意思,處處都要動,所以各爻都說動。卦體上雖然說動,可是一動便不吉。集說引蔡清說:「咸其拇」這句話的語意,等於說「用他的腳拇指去感」,其餘各爻的句式意思都與此相同。蔡清又說:《本義》講這一卦雖以感應為主旨、六爻卻都宜靜不宜動,這正是《咸》卦《大象傳》「君子以虛受人」的道理。《繫辭傳》說:「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程顥說:「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周敦頤所主張的「主靜」,朱熹所比喻的「鏡空衡平」,以及前輩儒者所說的「無心之感」,講的都是這同一件事。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本義 “腓”,足肚也。欲行則先自動,躁妄而不能固守者也。二當其處,又以陰柔不能固守,故取其象。然有中正之德,能居其所,故其占動“凶”而靜“吉”也。
六二爻辭說:感應發動在小腿肚上,有凶險;安居不動則吉。朱熹《本義》說:「腓」是小腿肚。人一想走路,小腿肚先自己動起來,這是躁動妄進、守不住自己的樣子。六二正當身體上小腿肚這個位置,又以陰柔之質守不住自己,所以取了這個象。不過六二畢竟陰爻居陰位而處下卦中位,具備「中正」之德,能夠安守本位,所以它的「占辭」是動則「凶」而靜則「吉」。
程傳 二以陰在下,與五為應,故設咸腓之戒。“腓”,足肚。行則先動,足乃舉之,非如腓之自動也。二若不守道待上之求,而如腓之動,則躁妄自失,所以“凶”也。安其居而不動,以待上之求,則得進退之道而吉也。二中正之人,以其在咸而應五,故為此戒。復云“居吉”,若安其分不自動,則“吉”也。集說 王氏弼曰:咸道轉進,離拇升腓,腓體動躁者也。感物以躁,“凶”之道也。由躁故凶,居則“吉”矣。處不乘剛,故可以居而獲“吉”。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以陰爻居於下體,與九五構成「應與」,所以爻辭特地設下「咸其腓」這一層告誡。「腓」是小腿肚。人走路時它先動起來,其實腳才是抬步的主體,並不該像小腿肚那樣自己先動。六二倘若不能守住正道去等待上面來求,反而像小腿肚一樣搶先妄動,那就躁動輕率、自失其守,因此致「凶」。安處本位而不妄動,靜候上面來求,才算得著了進退之道而獲吉。六二本是中正的人,只因它身處《咸》卦而又上應九五,所以特地立下這個告誡。爻辭又補一句「居吉」,就是說安守本分不自作主張地動,便得「吉」。集說引王弼說:感應之道逐級往上推進,離開腳拇指便升到小腿肚,小腿肚這個部位是躁動的。用躁動的方式去感物,正是致凶的路數。因為躁動所以凶,安居不動便吉了。六二下面不曾騎乘陽剛之爻,所以它有條件安居而獲「吉」。
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本義 “股”,隨足而動,不能自專者也。執者,主當持守之意。下二爻皆欲動者,三亦不能自守而隨之,“往”則“吝”矣,故其象占如此。
九三爻辭說:感應發動在大腿上,所執守的只是跟著別人走,前往就有憾惜。朱熹《本義》說:「股」是大腿,它跟著腳而動,做不了自己的主。「執」字含有所主守、所持定的意思。下面初六、六二兩爻都是想動的,九三也守不住自己而跟著它們動,這樣前往就要留下憾恨了,所以這一爻的取象與「占辭」是這個樣子。
程傳 九三以陽居剛,有剛陽之才,而為主於內。居下之上,是宜自得於正道以感於物,而乃應於上六,陽好上而說陰,上居感說之極,故三感而從之。“股”者,在身之下,足之上,不能自由,隨身而動者也,故以為象。言九三不能自主,隨物而動如股然。其所執守者,隨於物也。剛陽之才,感於所說而隨之,如此而往,可羞吝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以陽爻居於陽位,具備剛健的才質,又是內卦的主爻。它處在下體的最上一位,本該自己站穩正道去感動他人,卻偏偏與上六構成「應與」;陽爻本就喜歡往上走而又愛悅陰爻,上六又居在感應與喜悅的極點上,所以九三被它一感就跟了過去。「股」這個部位在身軀之下、雙腳之上,自己做不得主,只能隨著身子擺動,所以拿它來取象。這是說九三做不了自己的主,像大腿那樣隨著外物而動;它所執守的東西,不過是「跟著別人」四個字罷了。以剛健陽明的才質,卻被自己所喜愛的對象一感就隨之而去,這樣再往前走,是很可羞可惜的。
集說 王氏宗傳曰:九三處下體之上,所謂股也。三雖艮體,然以陽居陽,又有應在上,非能止也,故曰“咸其股”。夫股隨上體而動者也,以剛過之才,不能為主於內,而其所秉執者,在於隨上體而動焉,則躁動而失正矣,故曰“往吝”。案 “執其隨”,《本義》以為隨下二爻,《程傳》以為隨上,然隨之為義,取於雁
集說引王宗傳說:九三處在下體的最上一位,就是身上所謂的大腿。九三雖然屬於艮體,但它以陽爻居陽位,上面又有相「應與」的爻,並不是真能靜止下來的,所以爻辭說「咸其股」。大腿本是跟著上半身而動的部位;九三以過剛的才質,做不了內卦的主,而它所秉持執守的,只是跟著上體去動,這就成了躁動而失正,所以爻辭說「往吝」。李光地按:關於「執其隨」,《本義》認為是跟隨下面初六、六二兩爻,《程傳》則認為是跟隨上六;然而「隨」這個字的意思,是取自大雁——此處底本有脫文,按語後半截殘缺。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本義 九四居股之上,脢之下,又當三陽之中,心之象,《咸》之主也。心之感物,當正而固,乃得其理。今九四乃以陽居陰,為失其正而不能固,故因占設戒,以為能正而固,則吉而“悔亡”。若“憧憧往來”,不能正固而累於私感,則但其朋類從之,不復能及遠矣。
九四爻辭說:守正則吉,悔恨消失;心思忙亂地往來不定,那就只有你的同類跟著你的念頭走。朱熹《本義》說:九四在人身上處於大腿之上、背脊肉之下,又正當三個陽爻的當中,正是心的象,也是《咸》卦的主爻。心去感應外物,應當端正而且堅定,才算合乎其理。如今九四卻是陽爻居於陰位,屬於失其正而又不能堅守,所以就著占問設下告誡:能夠端正而堅定,便吉而「悔亡」,悔恨自然消解;若是心思「憧憧往來」,忙亂不定,既不能正固又被私心的感應所拖累,那就只有和它同類的人跟從它,再也感動不了遠處的人了。
程傳 感者,人之動也,故皆就人身取象。拇取在下而動之微,腓取先動,股取其隨。九四無所取,直言感之道。不言咸其心,感乃心也。四在中而居上,當心之位,故為感之主。而言感之道,貞正則吉而悔亡。感不以正則有悔也。又四說體,居陰而應初,故戒於貞。感之道無所不通,有所私繫,則害於感通,乃有悔也。聖人感天下之心,如寒暑雨暘,無不通,無不應者,亦貞而已矣。貞者,虛中無我之謂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感應,是人的心念發動,所以《咸》卦各爻都就人的身體來取象。取腳拇指,是因為它在最下面而動得極微;取小腿肚,是因為它搶在前頭先動;取大腿,是因為它只會跟著走。到了九四便無所取象,而是徑直點明感應之道。爻辭不說「咸其心」,是因為所謂「感」本身就是心的事。九四處在六爻正中而又居於上體,正當心的位置,所以是感應的主爻。既然直說感應之道,那就是:端正守固便吉而悔恨消解;感應若不由正道,就要生悔。再者九四屬於兌這個喜悅之體,以陽爻居陰位而與初六相「應與」,所以特地在「貞」字上加以告誡。感應之道本來無所不通,一旦有了私心牽繫,就妨害了這種感通,於是有悔。聖人感動天下人的心,就像寒來暑往、下雨放晴一樣,沒有不通、沒有不應的,靠的也不過是一個「貞」字。所謂「貞」,就是內心虛靜、不夾帶一個私我。
“憧憧往來,朋從爾思”,夫貞一則所感無不通。若往來憧憧然,用其私心以感物,則思之所及者有能感而動,所不及者不能感也,是其朋類則從其思也。以有繫之私心,既主於一隅一事,豈能廓然無所不通乎?《繫辭》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夫子因咸極論感通之道。夫以思慮之私心感物,所感狹矣。天下之理一也,塗雖殊而其歸則同,慮雖百而其致則一。雖物有萬殊,事有萬變,統之以一,則無能違也。故貞其意,則窮天下無不感通焉,故日“天下何思何慮”。用其思慮之私心,豈能無所不感也?
程頤解「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說:只要貞正專一,所感就沒有不通的。假如心思忙忙碌碌地來回搖擺,拿一己的私心去感動外物,那麼念頭顧得到的地方,才有人被感動而響應;念頭顧不到的地方,就感動不了,於是只有與它同類的人才跟著它的念頭走。帶著牽掛繫縛的私心,既然只盯住一個角落、一樁事情,哪裡還能廓然開闊、無所不通呢?《繫辭傳》說:「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孔子正是藉著《咸》卦九四這一爻,把感通的道理講到了極處。用思慮營營的私心去感物,所能感動的範圍就狹窄了。天下的道理本是一個,路徑雖然各不相同,歸宿卻是同一處;考慮雖然可以有上百種,指向卻是同一個。縱然物有千差萬別、事有萬種變化,只要用一個根本把它們統起來,就沒有哪一樣能違離。所以只要把心意擺正,那麼窮盡天下也沒有感通不到的地方,因此說「天下何思何慮」。反過來,專用那思慮不休的私心,又怎麼可能無所不感呢?
“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此以往來屈信明感應之理。屈則有信,信則有屈,所謂感應也。故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歲成,功用由是而成,故曰“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感,動也。有感必有應,凡有動皆為感,感則必有應,所應復為感,感復有應,所以不已也。
程頤引《繫辭傳》說:「太陽去了月亮就來,月亮去了太陽就來,日月這樣交相推移,光明便生出來了。寒冷去了暑熱就來,暑熱去了寒冷就來,寒暑這樣交相推移,一年便成就了。去的是收縮,來的是伸展,收縮與伸展彼此相感,利益便由此生出。」這是拿往來屈伸來說明感應的道理。收縮之後必有伸展,伸展之後又歸於收縮,這就叫感應。所以日月交相推移而生出光明,寒暑交相推移而成就歲月,一切功用都由此而成,因此說「屈信相感而利生焉」。「感」就是動。有感必定有應;凡是有所動,都算是感,一感就必定有應,所應的又轉成新的感,感了又再有應,如此循環不停。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祟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前云屈信之理矣,復取物以明之。尺蠖之行,先屈而後信,蓋不屈則無信,信而後有屈,觀尺蠖則知感應之理矣。龍蛇之藏,所以存息其身,而後能奮迅也。不蟄則不能奮矣,動息相感,乃屈信也,君子潛心精微之義,入於神妙,所以致其用也,潛心精微,積也。
程頤接著引《繫辭傳》說:「尺蠖之所以蜷縮身子,是為了求得伸展;龍蛇之所以蟄伏,是為了保全身體。把義理鑽研到精微入神的地步,是為了施用於事;施用得當而身心安頓,是為了把德業推向崇高。過了這一層再往上,就不是人所能知道的了。」前面已經講過屈伸的道理,這裡又取具體的物象來加以說明。尺蠖爬行,總是先蜷縮而後伸展,因為不蜷縮就沒有伸展,伸展之後又要蜷縮;看看尺蠖,感應的道理就明白了。龍蛇的蟄藏,是為了讓身體休養生息,然後才能奮起騰躍。不蟄藏就奮起不了,一動一靜彼此相感,正是屈與伸。君子把心沉潛到精微的義理裡去,深入神妙之境,為的是把它施用出來;沉潛精微,屬於「積蓄」的一面。
致用,施也。積與施乃屈信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承上文致用而言,利其施用,安處其身,所以崇大其德業也。所為合理,則事正而身安,聖人能事,盡於此矣,故云:“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既云“過此以往”,“未之或知”,更以此語終之,雲窮極至神之妙,知化育之道,德之至盛也,無加於此矣。
程頤接著說:把它施用出來,屬於「發放」的一面。積蓄與發放,正就是屈與伸。「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這一句,承著上文「致用」講下來:使自己的施為得當而有利,使自己的身心安處無擾,就是用來把德業推向崇高博大。所作所為都合乎道理,事情就端正,身心就安穩,聖人所能做的事,到這裡就窮盡了,所以說「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既然已經說了「過了這一層再往上」「就不是人所能知道的」,最後又拿這一句來收束,說的是窮究到那至神的奧妙,通曉造化生育的道理,這才是德性的最高極盛處,再沒有什麼能加在它上面了。
集說 程子曰: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楊氏時曰:九四脢之下,股之上,心之位也。不言心,心無不該,不可以位言也。《朱子語類》:問:《咸》九四《傳》,說虛心貞一處全似敬。曰:蓋嘗有此語曰敬,心之貞也。
集說引程顥說:天地之所以恆常,就在於它的心遍及萬物而自己並不存著一個心;聖人之所以恆常,就在於他的情順應萬事而自己並不留著一份情。集說引楊時說:九四在背脊肉之下、大腿之上,正是心所在的位置。爻辭卻不說「心」,是因為心無所不包,不能拿一個具體部位把它框住。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咸》卦九四的《程傳》裡講虛心貞一那一段,簡直全同於一個「敬」字。朱熹答道:從前確實有過這樣的說法——「敬」就是心的貞正。
問:“瞳憧往來,朋從爾思”,莫是此感彼應,憧憧是添一個心否?曰:“往來”固是感應,“憧憧”是一心方欲感他,一心又欲他來應。如正其義便欲謀其利,明其道便欲計其功。又如赤子入井之時,此心方怵惕要去救他,又欲他父母道我好,這便是憧憧之病。又云:“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聖人未嘗不教人思,只是不可憧憧,這便是私了。感應自有個自然底道理,何必思他?若是義理,卻不可不思。
有人問:「憧憧往來,朋從爾思」,是不是說這邊一感、那邊一應,而「憧憧」是在這上頭又添了一重心思?朱熹答道:「往來」本來就是感與應,「憧憧」則是一邊心裡正想去感動人家,一邊心裡又盼著人家來回應自己。就好比嘴上說要端正道義,心裡卻已經在盤算好處;嘴上說要闡明大道,心裡卻已經在計較功勞。又好比看見小孩子快要掉進井裡,這顆心正在驚懼不忍、要趕去救他,同時又盼著孩子的父母誇自己一聲好——這就是「憧憧」的毛病。朱熹又說:講「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聖人並不是不教人思考,只是不可「憧憧」地思,那樣就落入私心了。感與應自有它天然如此的道理,何必去替它操心?至於義理,那卻是不能不思考的。
問:“瞳憧往來”是心中憧憧然往來,猶言往來於懷否?曰:非也。又問:是憧憧於往來之間否?曰:亦非也。只是對那“日往則月來”底說,那個是自然之往來,此“憧憧”者是加私意不好底往來,“憧憧”只是加一個忙迫底心,不能順自然之理。方往時又便要來,方來時又便要往,只是一個忙。
有人問:「憧憧往來」,是不是指心裡頭忐忑不定地來來去去,也就是常說的「往來於懷」?朱熹答道:不是。又問:那是不是指在往與來之間忐忑不定?答道:也不是。這一句只是對著《繫辭傳》裡「日往則月來」那一段說的:那邊講的是天然如此的往來,這裡的「憧憧」則是摻進了私意的、不好的往來。所謂「憧憧」,不過是在往來上頭多添了一顆急切忙迫的心,順不了自然之理。正去的時候就急著要它回來,正回來的時候又急著要它出去,通篇只是一個「忙」字。
問:“憧憧往來”,如霸者以私心感人,便要人應。自然往來,如王者我感之也無心而感,其應我也無心而應,周遍公溥,無所私繫。曰:也是如此。又問:此以私而感,彼非以私而應,只是應之者有限量否?曰:也是以私而應、如我以私惠及人,少間被我之惠者,則以我為恩,不被我之惠者,則不以我為恩矣。
有人問:「憧憧往來」,好比霸主拿私心去感動別人,感了就非要人家回應;而自然的往來,好比王者去感人時是無心而感,別人回應他時也是無心而應,普遍公正、周流廣大,沒有一點私相牽繫。朱熹答道:也正是這樣。那人又問:這一邊是帶著私心去感,那一邊未必是帶著私心去應,只是回應的人數有個限量罷了吧?朱熹答道:那一邊也同樣是帶著私心在應。譬如我拿私恩去施與人,過些時候,得過我恩惠的人就把我當恩人,沒得過我恩惠的人就不把我當恩人了。
胡氏炳文曰:“寂然不動”,心之體。“感而遂通”,心之用。“憧憧往來”已失其寂然不動之體,安能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貞吉悔亡”,無心之感也,何思何慮之有?“憧憧往來”,私矣。林氏希元曰:以“憧憧往來”反《觀》九四之貞,只是往來付之無心爾。蓋盡吾所感之道,而人之應與否,皆所不計也,此便是正而固。“憧憧往來”,是把個往來放在心上,切切然不能放下,故曰“何思何慮”,言其不消如此。
集說引胡炳文說:《繫辭傳》講的「寂然不動」,是心的本體;「感而遂通」,是心的作用。「憧憧往來」已經丟掉了那寂然不動的本體,又怎麼可能一感就通達天下的事理?「貞吉悔亡」講的是不起私心的感應,哪裡還有什麼可思可慮的?至於「憧憧往來」,那就落入私了。集說引林希元說:從「憧憧往來」反過來看九四的那個「貞」字,可知所謂貞,只是把往來一概交付給無心而已。也就是說,我只盡我自己該感的道理,別人應不應,一概不去計較,這便是端正而堅定。「憧憧往來」,則是把這一往一來擱在心上,牽腸掛肚放不下,所以《繫辭傳》才說「何思何慮」,就是告訴人不必這樣。
又曰:“貞”者,施己之感,不必人之應也。惟不必人之應,則不私己之感,其應者亦感,其不應者亦感,無一人之不感,亦無一人之不應,故“吉”而“悔亡”。“憧懂往來”者,施己之感,必人之應也。唯必人之應,則私己之感,應者則感,不應者則不感,而其應之,亦唯其感者即應,不感者則不應矣,故“朋從爾思”。蓋“憧憧往來”,思也,朋則思之所及者,以其思之所及,故從而目之曰朋,猶云朋黨也。
林希元又說:所謂「貞」,是我把自己該有的感應施出去,並不指望人家一定回應。惟其不指望人家回應,也就不把自己的感應據為私有:回應我的,我照樣去感;不回應我的,我也照樣去感,於是沒有一個人不在我所感之內,也就沒有一個人不來回應,所以「吉」而「悔亡」。至於「憧憧往來」,則是我把感應施出去,非要人家回應不可。惟其非要人家回應,就把自己的感應變成了私有:回應我的我才去感,不回應我的就不去感;而人家回應我,也只是我感到的那些人才回應,我感不到的就不回應,所以說「朋從爾思」。「憧憧往來」講的正是那個「思」,「朋」則是這份思慮所能顧及的一批人;因為他們落在思慮所及的範圍裡,所以就把他們叫作「朋」,等於說朋黨。
九五,咸其脢,無悔。本義 “脢”,背肉。在心上而相背,不能感物,而無私繫,九五適當其處,故取其象,而戒占者以能如是,則雖不能感物,而亦可以“無悔”也。
九五爻辭說:感應發動在背脊的肉上,沒有悔恨。朱熹《本義》說:「脢」是背脊上的肉。它長在心的上方而與心正好背對著,既感動不了外物,也就不會有私心的牽繫。九五恰好當著這個部位,所以取了這個象,並藉此告誡占問的人:能夠做到這一步,那麼雖然感動不了外物,倒也可以沒有悔恨。
程傳 九居尊位,當以至誠感天下。而應二比上。若係二而說上,則偏私淺狹,非人君之道,豈能感天下乎?脢,背肉也,與心相背而所不見也。言能背其私心,感非其 集說 孔氏穎達曰:馬融云:“脢”,背也;鄭康成云:“脢”,脊肉也;王肅云:“脢”在背而夾脊。諸說不同,大體皆在心上。王氏宗傳曰:上六處《咸》之末,以口舌為容悅之道,五或以其近己也,比而說之。“脢”,背肉也,與心相背者也。戒之使背其心之所向,則無親狎之悔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以陽爻居於尊位,本該拿至誠去感動天下。可它下與六二相「應與」,上又緊挨著上六。倘若牽繫於六二、又喜愛上六,那就偏私狹隘,不是做君主的路數,哪裡還能感動天下?「脢」是背脊上的肉,與心正好相背而彼此看不見。這是說能夠背棄自己的私心,所感的就不是——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一段到這裡斷了。集說引孔穎達說:馬融講「脢」就是背;鄭玄講「脢」是脊背上的肉;王肅講「脢」在背上而夾著脊骨。諸家說法不一,但大體都指在心的上方。集說引王宗傳說:上六處在《咸》卦的末位,靠口舌來討人歡喜;九五或許因為它離自己最近,便親比而喜愛它。「脢」是背脊之肉,與心正相背;爻辭是在告誡九五,要背過身去、不順著心裡那點嚮往走,這樣就不會有親暱狎近的悔恨了。
上六,咸其輔頰舌。本義 “輔頰舌”,皆所以言者,而在身之上。上六以陰居說之終,處感之極,感人以言,而無其實,又兌為口舌,故其象如此,凶咎可知。
上六爻辭說:感應發動在牙床、面頰和舌頭上。朱熹《本義》說:「輔頰舌」都是用來說話的器官,而且長在身體的最上部。上六以陰爻居於兌這個喜悅之體的終點,又處在整個感應過程的極點,專拿言語去打動別人而沒有實在的內容;再加上兌在卦象上正代表口舌,所以這一爻的取象是這個樣子,凶險與過咎也就可想而知了。
程傳 上陰柔而說體,為說之主。又居感之極,是其欲感物之極也。故不能以至誠感物,而發見於口舌之間,小人女子之常態也,豈能動於人乎?不直云口,而云“輔頰舌”,亦猶今人謂口過曰唇吻,曰頰舌也。“輔頰舌”,皆所用以言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本身陰柔,又屬於兌這個喜悅之體,是喜悅的主爻;再加上它居於感應的極點,說明它想要打動別人的心思也到了極點。正因為這樣,它拿不出至誠去感人,只能把功夫花在口舌上頭,這是見識淺短的人和一般女子的常態,哪裡能真正打動別人?爻辭不直接說一個「口」字,卻說「輔頰舌」,也就像今人說到嘴上的過失,要說成「唇吻」、說成「頰舌」一樣。「輔頰舌」這三樣,都是人用來說話的部位。
集說 王氏弼曰:“輔頰舌”者,所以為語之具也。“咸其輔頰舌”,則滕口說也。“憧幢往來”,猶未光大,況在滕口,薄可知也。郭氏忠孝曰:《易》稱“近取諸身”,獨《咸》、《艮》二卦言之為詳,而其成終有特異,豈非《咸》極於說,《艮》終於止耶?觀艮其輔,言有序為可知矣。
集說引王弼說:「輔頰舌」是人用來講話的工具。「咸其輔頰舌」,也就是張口空談、只逞口舌之利。連九四那種「憧憧往來」尚且算不得光明博大,何況這裡已經淪為誇誇其談,其淺薄可想而知。集說引郭忠孝說:《繫辭傳》講聖人作《易》「近取諸身」,其中惟獨《咸》《艮》兩卦講身體各部位最為詳備,而這兩卦收尾之處又特別不同:這不正是因為《咸》卦終結在「喜悅」上,《艮》卦終結在「靜止」上嗎?看《艮》卦六五說「艮其輔,言有序」,兩相對照就明白了。
總論 鄭氏汝諧曰:卦言感應之理,六爻皆不純乎吉,何也?卦合而言之,爻析而言之,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咸》之全也。六爻之所感不同,《咸》之偏也。自初至上,皆以人身為象。囿於有我,安能無所不感乎!
總論引鄭汝諧說:《咸》卦講的是感應的道理,可六爻卻沒有一爻是純粹吉利的,這是為什麼?因為一卦是合起來通看,六爻是拆開來分說。《彖傳》講「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那是《咸》卦完整周全的一面;六爻各自所感的部位、程度都不相同,那是《咸》卦偏於一隅的一面。從初爻到上爻,一律拿人身的某個部位來取象,既然被一個「我」字圈住了,又哪裡能做到無所不感呢!
易氏祓曰:“咸”,感也。感以心為主,而偏體皆所感之一。初“咸其拇”。二“咸其腓”,三“咸其股”,五“咸其脢”,上“咸其輔頰舌”,皆感其偏體者也。所感出於心,故皆以“咸”字明之。九四在上下之間,其位在心,故不言咸而言所感之道。
總論引易祓說:「咸」是感應。感應以心為主宰,而身上各個局部不過是所感的其中一處。初六說「咸其拇」,六二說「咸其腓」,九三說「咸其股」,九五說「咸其脢」,上六說「咸其輔頰舌」,講的都是身上某一個局部被感動。這些感應既然都出自心,所以每一爻都用一個「咸」字標明。惟有九四夾在上下體之間,它的位置正當心,所以爻辭不再說「咸其某處」,而是直接講感應本身的道理。
邱氏富國曰:《咸》六爻以身取象,上卦象上體,下卦象下體。初在下體之下為“拇”,二在下體之中為“腓”,三在下體之上為“股”,此下卦三爻之序也。四在上體之下為心,五在上體之中為“脢”,上在上體之上為口,此上卦三爻之序也。龔氏煥曰:《咸》以人身取象,與《艮》卦相類,但《咸》感《艮》止,感者動而止者靜,故《咸》諸爻,不如《艮》吉多而凶少。
總論引邱富國說:《咸》卦六爻都拿人身來取象,上卦對應身體的上半截,下卦對應身體的下半截。初六在下半截的最下端,所以是「拇」,腳的大拇指;六二在下半截的中間,所以是「腓」,小腿肚;九三在下半截的上端,所以是「股」,大腿——這是下卦三爻的次第。九四在上半截的下端,所以是心;九五在上半截的中間,所以是「脢」,背脊之肉;上六在上半截的最上端,所以是口——這是上卦三爻的次第。總論引龔煥說:《咸》卦拿人身取象,與《艮》卦是同一類做法;只是《咸》講感、《艮》講止,感屬於動而止屬於靜,所以《咸》卦各爻,比不上《艮》卦那樣吉多凶少。
恆卦·震上巽下
程傳 《恆序卦》:“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久也。”咸夫婦之道,夫婦終身不變者也,故咸之後受之以恆也。咸少男在少女之下,以男下女,是男女交感之義。恆長男在長女之上,男尊女卑,夫婦居室之常道也:論交感之情,則少為親切。論尊卑之序,則長為謹正。故兌艮為《咸》,而震巽為《恆》也。男在女上,男動於外,女順於內,人理之常,故為恆也。又剛上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相
程頤《伊川易傳》說:《恆》卦下的《序卦傳》講:「夫婦之道不可以不長久,所以《咸》卦之後接的是《恆》卦。恆,就是長久。」《咸》講的是夫婦之道,而夫婦是要終身不變的,所以《咸》之後緊接著《恆》。《咸》卦是少男在少女之下,男方屈居女方之下,取的是男女交相感動的意思;《恆》卦是長男在長女之上,男尊女卑,取的是夫婦居家過日子的恆常之道。就交相感動的情意而論,年少的更為親切;就尊卑長幼的次序而論,年長的更為端謹守正。所以兌艮相配成《咸》卦,震巽相配成《恆》卦。男在女之上,男子在外奔走行動,女子在內柔順持家,這是人倫的常態,所以叫作「恆」。此外這一卦還是陽剛在上、陰柔在下,雷與風彼此相應相助,順從而後行動,剛與柔——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這一段到此中斷。
恆,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本義 恆,常久也。為卦震剛在上,巽柔在下,震雷巽風,二物相與,巽順震動,為巽而動,二體六爻陰陽相應,四者皆理之常,故為恆。其占為能久於其道,則“亨”而“無咎”。然又必利於守正,則乃為得所常久之道,而利有所往也。
《恆》卦卦辭說:亨通,不會有過錯,利於守正,利於有所前往。朱熹《本義》說:恆,就是恆常長久。就卦體而論,震這個陽剛之卦在上,巽這個陰柔之卦在下;震為雷、巽為風,兩樣東西彼此相助;巽是順從、震是行動,合起來便是順從而後行動;上下二體的六爻又都是陰陽彼此「應與」。這四層都是常理,所以這一卦名為「恆」。它的「占辭」是:能夠長久堅守自己的正道,就亨通而不會有過錯。然而又必須以守正為利,才算真正得著了可以恆久的路子,因而利於有所前往。
程傳 恆者常久也,《恆》之道可以亨通,恆而能“亨”,乃‘無咎”也。恆而不可以亨,非可恆之道也,為有咎矣。如君子之恆於善,可恆之道也。小人恆於惡,失可恆之道也。恆所以能亨,由貞正也。故云“利貞”。夫所謂恆,謂可恆久之道,非守一隅而不知變也,故利於有往。唯其有往,故能恆也,一定則不能常矣。又常久之道,何往不利?
程頤《伊川易傳》說:恆就是恆常長久。《恆》卦所講的道理是可以亨通的;能恆守而又能亨通,才談得上不會有過錯。假如恆守下去卻通不了,那就說明它本來不是可以恆守的路子,反倒要有過錯了。譬如君子恆久地守著善,那是可以恆守的路子;小人恆久地乾著惡,那就丟掉了可恆守之道。恆之所以能亨通,靠的是端正守中,所以卦辭說「利貞」。所謂「恆」,指的是可以長久施行的道理,並不是死守著一個角落、不知隨時變通,因此才「利有攸往」。惟其肯有所前往,才能夠真正恆久;一旦僵死不動,反而不能持久了。再說,真正恆常長久之道,往哪裡去會不順利呢?
集說 《朱於語類》云:“恆”是個一條物事,徹頭徹尾不是尋常字,古字作,其說象一支船,兩頭靠岸,可見徹頭徹尾。徐氏幾曰:《恆》有二義,有不易之恆,有不已之恆。“利貞”者,不易之恆也。“利有攸往”者,不已之恆也。合而言之乃常道也,倚於一偏,則非道矣。林氏希元曰:唯其不易,所以不已。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恆」字所指的是一條從頭貫到尾的東西,徹頭徹尾,並不是個平常隨便的字。它的古文字形(底本此處缺一字,原當錄出古體),據解說像一隻船,兩頭都靠著岸,可見其貫通首尾之義。集說引徐幾說:《恆》卦含著兩層意思,一層是「不改易」的恆,一層是「不停息」的恆。卦辭講「利貞」,說的是不改易的那種恆;講「利有攸往」,說的是不停息的那種恆。兩層合起來才是恆常之道;偏在任何一頭,都不是道了。集說引林希元說:正因為它不改易,所以才能不停息。
初六,浚恆,貞凶,無攸利。本義 初與四為正應,理之常也。然初居下,而在初未可以深有所求。四震體而陽性,上而不下,又為二三所隔,應初之意,異乎常矣。初之柔暗不能度勢,又以陰居巽下,為巽之主,其性務入,故深以常理球之,“浚恆”之象也。占者如此,則雖正亦凶,而無所利矣。
初六爻辭說:一開頭就把恆常之求挖得太深,即使守正也有凶險,沒有什麼好處。朱熹《本義》說:初六與九四是陰陽相配的正「應與」,這本是常理。然而初六居於最下位,又處在事情剛起頭的階段,還不該向對方有太深的索求。九四屬於震體而秉陽剛之性,一味向上而不肯俯就,中間又被九二、九三隔斷,它回應初六的心意,已經不合常態了。初六柔弱昏昧,估量不出形勢,又以陰爻居於巽卦的最下位,是巽的主爻,巽的性子專在於往裡鑽,所以它就照著常理一味往深處求索,這便是「浚恆」的象。占問的人若是這般行事,那麼縱然自己站得正,也一樣致凶,得不到任何好處。
程傳 初居下而四為正應,柔暗之人,能守常而不能度勢。四震體而陽性,以剛居高,志上而不下,又為二三所隔,應初之志,異乎常矣。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常而不知變也。“浚”,深之也。“浚恆”,謂求恆之深也。守常而不度勢,求望於上之深,堅固守此,“凶”之道也。泥常如此,無所往而利矣。世之責望故素而致悔咎者,皆浚恆者也。志既上求之深,是不能恆安其處者也。柔微而不恆安其處,亦致凶之道。凡卦之初終,淺與深,微與盛之地也,在下而求深,亦不知時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居於下位而以九四為正「應與」;它是個柔弱昏昧的人,只知死守常規卻不會估量形勢。九四屬震體而性屬陽剛,以剛爻居於高位,心志一味向上而不肯往下俯就,中間又被九二、九三阻隔,它回應初六的心意,早已不同於尋常。初六卻偏偏向它索求指望得那樣深,這就是只知常理而不知變通。「浚」是往深處挖的意思,「浚恆」就是求取恆常之誼求得過深。死守常規而不估量形勢,對上面指望過深,還牢牢地守住這個念頭不放,正是致凶的路數。這樣拘泥於常規,往哪裡去都得不到好處。世上那些拿舊日的交情去責求指望別人、結果招來悔恨過咎的,都屬於「浚恆」這一類。心志既然一味向上索求得那麼深,也就說明它安不下自己現有的處境;本來柔弱微小卻又安不住本位,同樣是致凶的路數。凡是一卦的初爻與上爻,正是淺與深、微與盛的所在;身在最下位卻索求最深,這也是不識時勢。
集說 陸氏希聲曰:常之為義,貴久於其道日以浸深,初為常始,宜以漸為常,而體巽性躁,遽求深入,是失久於其道之義,不可以為常,故“貞凶”。胡氏瑗曰:天下之事,必皆有漸,在乎積日累久,而後能成其功。是故為學既久,則道業可成,聖賢可到;為治既久,則教化可行,堯舜可至。若是之類莫不由積日累久而後至,固非驟而及也。初六居下卦之初,為事之始,責其長久之道,永遠之效,是猶為學之始,欲亟至於周孔;為治之始,欲化及於堯舜,不能積久其事,而求常道之深,故於貞正之道,見其凶也。“無攸利”者,以此而往,必無所利,孔子曰;“欲速則不達”是也。
集說引陸希聲說:「恆」這個字的意義,可貴之處在於長久地守著自己的道,日積月累地一天天深入下去。初六是恆常的起頭,本該循序漸進地把它養成恆常,可它身在巽體而性情躁急,一上來就要求深入,這就丟掉了「久於其道」的本義,成不了真正的恆常,所以爻辭說「貞凶」。集說引胡瑗說:天下的事情必定都有一個漸進的過程,要靠日子一天天累積、時間一點點堆起來,然後才能成就它的功效。所以求學求得久了,學問道業就能成就,聖賢的境地就能達到;治理國家治得久了,教化就能推行,堯舜的太平就能企及。諸如此類,無不是靠著日積月累才走到那一步,本來就不是一蹴而就的。初六處在下卦的最初一位,正當事情的開端,卻要向它索取長久之道、久遠之效,這就好比剛開始讀書就想立刻趕上周公孔子,剛開始理政就想立刻教化得像堯舜一樣;不肯讓事情慢慢累積,卻一味求恆常之道求得太深,所以就在這條本該端正的路上看出凶來了。所謂「無攸利」,就是照這樣走下去,必定得不到任何好處,孔子說「欲速則不達」,正是這個道理。
王氏申子曰:恆,久也。天下可久之事,豈一朝夕所能致者?初六質柔而志則。質柔故昧於遠見,志剛故欲速不達,處恆之初,是方為可久之計者,而遽焉求深,故曰“浚恆”。非急暴而不能恆,則必苟且而不可恆矣。貞固守此以為恆,取凶之道也,何所利哉。案 此爻義,陸氏、胡氏、二王氏俱與《傳》義異,於卦義尤為精切可從。蓋凡事漸則能久。不漸則不能久矣。孟子所謂其進銳者,其退速也。
集說引王申子說:恆就是長久。天下凡是能長久的事,哪裡是一朝一夕辦得成的?初六的質地柔弱而心志卻剛急(底本此處「志則」下疑脫一「剛」字)。質地柔弱,所以看不到長遠;心志剛急,所以求快反而達不到。它處在恆道的起頭,本該正在籌劃那可以長久的打算,卻匆匆忙忙就往深處求,所以叫「浚恆」。這樣的人不是因為急躁暴進而恆不下來,就必定是因為苟且敷衍而恆不下去。牢牢守住這一套並把它當作恆常,正是自取凶險的路數,能有什麼好處!李光地按:這一爻的意義,陸希聲、胡瑗以及王氏兩家的講法都與《程傳》不同,而在切合卦義上尤其精當可從。大凡事情能循序漸進就能長久,不能循序漸進就長久不了。這也就是《孟子》所說的「其進銳者,其退速」。
九二,悔亡。本義 以陽居陰,本當有“悔”,以其久中,故得“亡”也。程傳 在《恆》之義,居得其正,則常道也。九陽爻,居陰位,非常理也。處非其常,本當有“悔”,而九二以中德而應於五,五復居中,以中而應中,其處與動,皆得中也,是能恆久於中也。能恆久於中,則不失正矣,中重於正,中則正矣,正不必中也。九二以剛中之德而應於中,德之勝也,足以“亡”其“悔”矣,人能識重輕之勢,則可以言《易》矣。
九二爻辭說:悔恨消失。朱熹《本義》說:九二以陽爻居於陰位,本該有「悔」,因為它能長久地守住中位,所以悔恨得以消解。程頤《伊川易傳》說:按《恆》卦的義理,所居能得其正,才是恆常之道。九是陽爻,卻居在陰位上,這不合常理。所處既然不合其常,本該有悔;但九二具備居中之德,又與六五相「應與」,六五也同樣居於上體的中位,是以中應中,那麼它無論靜處還是行動都合乎中道,這就是能夠恆久地守中。能恆久守中,也就不會失正了。「中」比「正」更要緊:守住中自然就正,而站得正卻未必就中。九二以剛健守中之德去應合同樣守中的六五,是德性勝過了位置的不當,足以把那點悔恨消解掉。人若能辨得清輕重之間的分量,就可以跟他談《周易》了。
集說 程氏迥曰:《大壯》九二,《解》初六,及此爻,皆不著其所以然,蓋以爻明之也。案 恆者,常也。中則常矣。卦唯此爻以剛居中,《大壯》之壯。戒於太過,而四陽爻唯二得中。《解》“利西南”,貴處後也,而卦唯初六為最後。此皆合乎卦義而甚明者,故直系以吉占而辭可略也。
集說引程迥說:《大壯》卦的九二、《解》卦的初六,以及《恆》卦的這一爻,爻辭都沒有交代它之所以如此的緣由,那是因為光看爻的位置就已經不言自明瞭。李光地按:恆就是常,能守中也就能守常。《恆》卦六爻裡只有九二這一爻是陽剛而居中位。《大壯》卦講的是壯盛,最要提防的是過頭,而四個陽爻當中也只有九二居中。《解》卦講「利西南」,可貴之處在於甘居人後,而全卦裡只有初六站在最後。這些都是與卦義絲絲相合、明白無疑的,所以爻辭可以徑直系上一句吉利的「占辭」,而不必多作解釋。
九三,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本義 位雖得正,然過剛不中,志從於上,不能久於其所,故為“不恆其德,或承之羞”之象。“或”者,不知其何人之辭。“承”,奉也,言人皆得奉而進之,不知其所自來也。“貞吝”者,正而不恆,為可羞吝,申戒占者之辭。
九三爻辭說:守不住自己的德行,就有人捧上羞辱給他,守著這個樣子就有憾惜。朱熹《本義》說:九三以陽爻居陽位,位置雖然「當位」,可是過於剛強而又不居中位,心志一味跟著上六走,安不住自己的本位,所以有「不恆其德,或承之羞」這樣的象。「或」是不指明何人的說法;「承」是捧奉的意思,是說人人都可以把羞辱捧到他面前來,連從哪兒來的都弄不清楚。所謂「貞吝」,是說雖然佔著正位卻不能恆守,正是可羞可惜的地方,這是進一步告誡占問者的話。
程傳 三陽爻,居陽位,處得其位,是其常處也。乃志從於上六,不唯陰陽相應,風復從雷,於恆處而不處,不恆之人也。其德不恆,則羞辱或承之矣。“或承之”,謂有時而至也。“貞吝”,固守不恆以為恆,豈不可羞吝乎?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是陽爻居於陽位,所處「當位」,本來就是它安身立命的常處。可它的心志偏要跟著上六跑:不僅因為陰陽兩爻本相「應與」,而且下卦的巽風還要順從上卦的震雷。本該恆守之處卻守不住,這就是個沒有恆心的人。德行既然不能恆守,羞辱也就時不時被人捧到面前了。所謂「或承之」,是說這類羞辱說不准什麼時候就找上門來。所謂「貞吝」,是說牢牢守住「不恆」這一套並且把它當成恆常,豈不是很可羞可惜嗎?
集說 蘇氏軾曰:《咸》、《恆》無完爻,以中者用之,可以悔亡。以不中者用之,無常之人也,故九三“不恆其德”。王氏申子曰:人之為德,過乎中則不能恆。三過乎中矣,且以剛居剛,而處巽之極。過剛則躁,巽則不果,是無恆者也。案 《易》所最重者中,故卦德之不善者,過乎中則愈甚,《睽》、《歸妹》之類是
集說引蘇軾說:《咸》《恆》兩卦沒有一爻是十全的;由居中的爻來擔當,還可以把悔恨消掉;由不居中的爻來擔當,就成了反覆無常的人,所以九三才「不恆其德」。集說引王申子說:人修養德行,一旦過了中道就恆守不住。九三已經過了中位,而且是剛爻居剛位,又處在巽體的最上端。過剛就躁進,屬巽就優柔不決斷,這樣的人正是沒有恆心的。李光地按:《周易》最看重的就是一個「中」字,所以凡是卦德本身不夠好的,一旦過了中,毛病就更加嚴重,像《睽》卦、《歸妹》卦之類就是——此處底本有脫文,按語下文殘缺。
九四,田無禽。本義 以陽居陰,久非其位,故為此象。占者田無所獲,而凡事亦不得其所求也。程傳 以陽居陰,處非其位,處非其所,雖常何益?人之所為,得其道,則久而成功,不得其道則雖久何益?故以田為喻。言九之居四,雖使恆久如田獵而無禽獸之獲,謂徒用力而無功也。
九四爻辭說:打獵打不到禽獸。朱熹《本義》說:九四以陽爻居於陰位,長久地佔著一個本不屬於自己的位置,所以有這個象。占問的人會像打獵一無所獲那樣,凡事都得不到自己所求的東西。程頤《伊川易傳》說:以陽爻居於陰位,所處並非它該處的位置;位置既然站錯了,就算守得再久又有什麼用?人做事情,路子對了,久了自然成功;路子不對,就算久了又有什麼益處?所以拿田獵來作比喻。這是說九以陽爻居在第四位,縱然它恆久不變地守下去,也不過像打了一場獵卻連一隻禽獸都沒捉到,白白費力而毫無功效。
集說 胡氏媛曰:常久之道,必本於中正。九四以陽居陰,是不正也。位不及中,是不中也。不中不正,不常之人也。以不常之人為治則教化不能行,撫民則膏澤不能下,足猶田獵而“無禽”可獲也。。案 “浚恆”者,如為學太銳而不以序,求治太速而不以漸也。“田無禽”者,如學不衷於聖而失其方,治不准於王而乖其術也。如此則雖久何益哉?韓愈與侯生釣魚之詩,即此“田無禽”之喻也。
集說引胡瑗說:恆常長久之道,必定以中正為根本。九四以陽爻居陰位,這是不正;它的位置又夠不上上體的中位,這是不中。既不中又不正,就是個沒有恆常的人。讓這樣的人去治國,教化便推行不開;去安撫百姓,恩澤便沾溉不下,正好比打了一場獵卻「無禽」可獲。李光地按:「浚恆」那一爻,好比求學過於急切而不肯按部就班,求治過於快速而不肯循序漸進;「田無禽」這一爻,則好比做學問不以聖人為準而走錯了門徑,搞政治不以王道為準而用歪了手段。這樣下去,就算久了又有什麼用?韓愈寫給侯生那首講釣魚的詩,說的正是這個「田無禽」的比喻。
六五,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本義 以柔中而應剛中,常久不易,正而固矣。然乃婦人之道,非夫子之宜也,故其象占如此。
六五爻辭說:恆久地守著自己柔順的德行而不改,在婦人是吉,在丈夫卻是凶。朱熹《本義》說:六五以陰柔而居上體中位,去應合同樣居中的陽剛九二,長久不變,可謂又正又固了。然而這終究是做婦人的路數,不是丈夫該走的路,所以這一爻的取象與「占辭」才是這個樣子。
程傳 五應於二,以陰柔而應陽剛,居中而所應又中,陰柔之正也,故恆久其德,剛為貞也。夫以順從為恆者,婦人之道,在婦人則為“貞”,故“吉”。若丈夫而以順從於人為恆,則失其剛陽之正,乃“凶”也。五君位而不以君道言者,如六五之義,在丈夫猶凶,況人君之道乎!在他卦六居君位而應剛,未為失也,在恆故不可耳。君道豈可以柔順為恆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與九二相「應與」,是以陰柔去應合陽剛;自己居於中位,所應的對象也居於中位,這在陰柔一方算是端正了,所以能恆久地守住自己的德行,堅定不移便是它的貞。可是把順從當作恆常,那是婦人的路數,落在婦人身上就叫「貞」,因而得「吉」;假如身為丈夫,卻把順從別人當作恆常,那就丟掉了陽剛之正,於是「凶」。六五本是君位,爻辭卻不從君主之道去講,是因為像六五這樣的品格,落在尋常丈夫身上尚且是凶,何況是做君主的道理呢!在別的卦裡,陰爻居君位而應合陽剛,未必算什麼過失,只是在《恆》卦裡才不可以罷了。做君主的道理,怎麼能把柔順當作恆常呢?
集說 《朱子語類》:問:“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德指六,謂常其柔順之德固貞矣,然此婦人之道,非夫子之義。曰:固是如此,然須看得象占分明。六五有“恆其德貞”之象,占者若婦人則“吉”,夫子則“凶”。大抵看《易》須是曉得象占分明。所謂吉凶者,非爻之能吉凶,爻有此象,而占者視其德而有吉凶耳。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這句裡的「德」是指六五這個陰爻吧,意思是恆久守著自己柔順的德行固然算貞,然而這只是婦人的路數,不合丈夫的道義。朱熹答道:話固然是這樣,但必須把「象」與「占」兩層分辨清楚。六五具有「恆其德貞」這個象,占問的人如果是婦人,就「吉」;如果是丈夫,就「凶」。大抵讀《周易》,一定要把象和占分辨明白。所謂吉凶,並不是爻本身能給人吉凶,而是爻具備了這樣的象,再看占問者自身的德性如何,吉凶才隨之而定。
邱氏富國曰:二以陽居陰,五以陰居陽,皆位不當而得中者也。在二則“悔亡”,而五有“夫子凶”之戒者,蓋二以剛中為常,而五以柔中為常也。以剛處常,能常者也。以柔為常,則是婦人之道,非夫子所尚,此六五所以有從婦之凶。
集說引邱富國說:九二以陽爻居陰位,六五以陰爻居陽位,兩爻都是位置「不當位」而又各自居中的。可是在九二那裡結果是「悔亡」,在六五這裡卻下了「夫子凶」的告誡,原因就在於:九二是拿剛健守中當作恆常,六五是拿柔順守中當作恆常。以剛健來守恆常,是真能持久的;以柔順來當恆常,那就成了婦人的路數,不是丈夫所應崇尚的,這就是六五之所以有隨順婦人之凶的緣故。
上六,振恆,凶。本義 振者,動之速也。上六居《恆》之極,處震之終,恆極則不常,震終則過動。又陰柔不能固守,居上非其所安,故有“振恆”之象,而其占則“凶”也。
上六爻辭說:把搖動當成恆常,有凶險。朱熹《本義》說:「振」是動得急促。上六居於《恆》卦的極點,又處在震體的終端;恆到了極點反而失去常態,震到了終端便動得過了頭。再加上它陰柔而守不住自己,佔著最上一位又不是它安得下來的地方,所以有「振恆」這個象,而它的「占辭」便是「凶」。
程傳 六居《恆》之極,在震之終。《恆》極則不常,震終則動極。以陰居上,非其安處,又陰柔不能堅固其守,皆不常之義也,故為“振恆”,以振為恆也。振者,動之速也。如振衣,如振書,抖擻運動之意。在上而其動無節,以此為恆,其“凶”宜矣。王氏申子曰:振者,運動而無常也。居恆之終,處震之極,恆終則變而不能恆,震極則動而不能止,故有“振恆”之象。在上而動無恆,其“凶”宜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居在《恆》卦的極點,又在震體的終端。恆到了極點反而不再恆常,震到了終端便動到了極處。以陰爻佔著最上之位,本不是它安得住的地方;再加上陰柔之質堅守不住自己:這幾層都是「不恆常」的意思,所以稱作「振恆」,就是把搖動當成恆常。「振」是動得急促,好比抖衣裳、抖書冊,是抖擻振動的意思。身居高位而舉動毫無節制,還把這個當作恆常,招來「凶」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集說引王申子說:所謂「振」,就是動個不停而沒有定準。上六居在恆道的終點,處在震體的極處;恆到終點便要變而恆不下去,震到極處便只顧動而止不住,所以有「振恆」的象。身在高位而舉動沒有恆常,它的「凶」自然是應該的。
總論 邱氏富國曰:恆中道也,中則能恆,不中則不恆矣。《恆》卦六爻,無上下相應之義,唯以二體而取中焉,則恆之義見矣。初在下體之下,四在上體之下,皆未及乎恆者,故泥常而不知變,是以初“浚恆”,四“田無禽”也。三在下體之上,上在上體之上,皆已過乎恆者,故好變而不知常,是以三不恆而上“振恆”也。
總論引邱富國說:恆講的就是中道,能守中就能恆久,不能守中就恆久不了。《恆》卦六爻不取上下相「應與」的路子,只就上下二體各自取一個「中」字,恆的意義便顯出來了。初六在下體的最下端,九四在上體的最下端,都還沒有夠到「恆」的火候,所以只會拘泥常規而不知變通,於是初六成了「浚恆」,九四成了「田無禽」。九三在下體的最上端,上六在上體的最上端,都已經越過了「恆」的分寸,所以只知貪變而不知守常,於是九三是「不恆其德」,上六是「振恆」。
唯二五得上下體之中,知恆之義者,而五位剛爻柔,以柔中為恆。故不能制義,而但為婦人之吉。二位柔爻剛,以剛中為恆,而居位不當,亦不能盡守常之義,故特言悔亡而已。恆之道,豈易言哉!李氏舜臣曰:《咸》、《恆》二卦其彖甚善,而六爻之義,鮮有全吉者,蓋以爻而配六位,則陰陽得失,承乘逆順之理,又各不同故也。
邱富國接著說:惟有九二、六五分別得著上下二體的中位,算是懂得「恆」的意義的。可是六五位置屬剛而爻體是柔,拿柔順守中當恆常,所以裁斷不了大義,只落得一個「婦人吉」。九二位置屬柔而爻體是剛,拿剛健守中當恆常,可是所居的位置並不「當位」,也沒能把守常的道理盡到,所以只說了一句「悔亡」而已。恆久之道,哪裡是容易說得清的呢!總論引李舜臣說:《咸》《恆》兩卦的《彖辭》都講得極好,可六爻的意義卻少有全然吉利的,那是因為把爻分配到六個位次上以後,陰陽的得位失位、承接與凌乘、悖逆與順從這些道理,各爻又都不相同的緣故。
遯卦·乾上艮下
程傳 《遯序卦》:“恆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夫久則有去,相須之理也,遯所以繼恆也。遯,退也,避也,去之之謂也。為卦天下有山,天在上之物,陽性上進,山高起之物,形雖高起,體乃止物,有卜陵之象而止不進,天乃上進而去之,下陵而上去,是相違遯,故為遯去之義,二陰生於下,陰長將盛,陽消而退,小人漸盛,君子退而避之,故為遯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遯》卦下的《序卦傳》講:「恆是長久,可是萬物不能長久地待在同一個地方,所以《恆》卦之後接的是《遯》卦。遯,就是退。」長久之後必定要有離去,這是彼此相因相待的道理,所以《遯》卦接在《恆》卦後面。遯,就是退、就是避,也就是離開的意思。就卦象說,是天底下有山:天是居於上方之物,陽性又一味向上;山是高高隆起之物,形體雖然高聳,其本體卻是靜止不動的。山有向上凌逼之勢卻停住不再往前,天卻逕自上升而離它遠去。下面的往上逼,上面的卻往上走開,這就是彼此背離而退避,所以取「遯去」之義。再看爻,兩個陰爻從下面生出來,陰氣漸長將要旺盛,陽氣消退而後撤,正如小人一天天得勢,君子便退身躲開,所以叫作《遯》。
遯,亨,小利貞。本義 遯,退避也。為卦二陰浸長,陽當退避,故為《遯》,六月之卦也。陽雖當遯,然九五當位,而下有六二之應,若猶可以有為,但二陰浸長於下,則其勢不可以不遯,故其占為君子能遯則身雖退而道亨,小人則利於守正,不可以浸長之故,而遂侵迫於陽也。小謂陰柔小人也,此卦之占,與否之初二兩爻相類。
《遯》卦卦辭說:亨通,小者利於守正。朱熹《本義》說:遯就是退避。就卦體看,兩個陰爻正逐漸生長,陽氣該當退避,所以叫《遯》,它配的是六月的卦。陽雖然到了該退的時候,然而九五陽爻居陽位是「當位」的,下面又有六二與它相「應與」,看上去似乎還可以有一番作為;只是兩個陰爻在下頭一天天生長,形勢上便不能不退避。所以它的「占辭」是:君子若能及時退避,身子雖退而所守之道反而亨通;小人則利於守住正道,不可以仗著自己氣勢漸長,就步步進逼陽剛。「小」指的是陰柔的小人。這一卦的占斷,與《否》卦初六、六二兩爻的意思相近。
程傳 遯者陰長陽消,君子遯藏之時也。君子退藏以伸其道,道不屈則為亨,故遯所以有“亨”也。在事亦有由遯避而亨者,雖小人道長之時,君子知幾退避固善也。然事有不齊,與時消息,無必同也,陰柔方長而末至於甚盛,君子尚有遲遲致力之道,不可大貞而尚利小貞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遯》卦講的是陰氣生長、陽氣消退,正是君子退隱藏身的時候。君子退藏起來,為的是讓自己所守之道能夠伸展;道不受屈折,就是亨通,所以「遯」裡頭含著一個「亨」字。落到具體事情上,也確實有靠著退避才得亨通的。雖說是小人氣焰上升的時節,君子能看出苗頭而及早退避,固然是好;然而事情千差萬別,要隨著時勢的消長而定,不必人人都一樣。當陰柔剛剛生長、還沒有到極盛的時候,君子仍有從容遲緩、繼續出力的餘地,所以不能大張旗鼓地一味守正,而只宜在小處守正。
集說 朱子《易說》問:《遯》“小利貞”,《本義》謂小人也。案《易》中小字,未有以為小人者,如“小利有攸往”,與小貞吉之類皆大小之小耳。曰:經文固無此例,以《彖傳》推之,則是指小人而言,今當且依《經》而存《傳》耳。案 “小利貞”之義,《傳》義說各不同,據《易》例則似《傳》說為長。蓋至於
集說引朱熹《易說》:有人問,《遯》卦講「小利貞」,《本義》把「小」解作小人;可是查《周易》裡的「小」字,還沒有哪一處是當小人講的,像「小利有攸往」以及「小貞吉」之類,都不過是大小的小罷了。朱熹答道:單看經文,確實沒有這種用例;可是拿《彖傳》來推求,就分明是指小人說的。眼下只好依著經文的常例來解,同時把《彖傳》的講法一併保留罷了。李光地按:關於「小利貞」的意思,《程傳》與《本義》各說各的;若按《周易》通行的用字體例來看,似乎《程傳》的講法更長——此處底本有脫文,按語下文殘缺。
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本義 遯而在後,尾之象、危之道也。占者不可以有所往,但晦處靜俟,可免災耳。程傳 它卦以下為初,遯者往遯也,在前者先進,故初乃為尾,尾在後之物也。遯而在後,不及者也,是以危也。初以柔處微,既已後矣,不可往也,往則危矣。微者,易於晦藏,往既有危,不若不往之無災也。
初六爻辭說:退避而落在最後面,危險;不宜有所前往。朱熹《本義》說:退避卻落在人後,這就是「尾」的象,也是危殆的路數。占問的人不可以有所前往,只能隱晦自處、安靜等待,才可以免於災禍。程頤《伊川易傳》說:別的卦以最下一爻為「初」,而《遯》講的是往外退避,走在前頭的先脫身,所以初爻反倒成了「尾」,尾就是落在後面的部位。退避而落在後面,是趕不上趟了,因此危險。初六以柔弱之質處在微賤之地,既然已經落後,就不可以再往前走,走就危險。地位微賤的人本來容易隱匿藏身;前往既然有危險,就不如不動反而沒有災禍。
集說 陸氏績曰:陰氣已至於二,而初在其後,故曰“遯尾”也。避難當在前而在後,故“厲”。往則與災難會,故“勿用有攸往”。孔氏穎達曰:“遯尾厲”者為遯之尾,最在後遯者也。小人長於內,應出外以避之。而最在卦內,是遯之為後,故曰“遯尾厲”也。危厲既至,則當危行言遜,勿用更有所往。
集說引陸績說:陰氣已經長到第二爻了,而初六還落在它後面,所以叫「遯尾」。躲避禍難本該搶在前頭,它卻落在後頭,所以「厲」,有危險。再往前走就要與災難迎面撞上,所以說「勿用有攸往」。集說引孔穎達說:所謂「遯尾厲」,是說它處在退避隊伍的尾巴上,是最後才退的那一個。小人的勢力在內卦滋長,本該趕緊出到外面去躲開;可初六恰恰待在全卦最裡面,等於退避得最遲,所以說「遯尾厲」。危險既然已經臨頭,就該像《論語》所說的那樣行事端方而言辭謙遜,不要再有什麼舉動。
《朱子語類》:問:“遯尾厲,勿用有攸往”者,言不可有所往,但當晦處靜俟耳,此意如何?曰:《程傳》作不可往,謂不可去也,言遯已後矣。不可往,往則危。往既危,不若不往之無災。某竊以為不然,遯而在後,尾也。既已危矣,豈可更不往乎?若作占辭看,尤分明。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遯尾厲,勿用有攸往」是說不可以有所前往,只該隱晦自處、安靜等待,這個講法怎麼樣?朱熹答道:《程傳》把它解成不可前往,也就是不可以走,理由是退避已經落在後頭了,再走就危險,既然走了危險,不如不走反而無災。我私下以為不是這樣。退避而落在後頭,正是所謂「尾」;既然已經處在危險中了,怎麼反倒可以不走呢?如果把這句當作「占辭」來讀,意思就更加分明。
王氏申子曰:遯,往遯也,故《遯》以初為後,在前者見幾先遯,初柔而不能決,止而不能行,故遯而在後,“危厲”之象也。既已處後,然位居卑下,不往即遯也,若又有所進往,則“危厲”益甚矣。楊氏啟新曰:卦中以二陰為小人,至爻中則均退避之君子,蓋皆《遯》爻,則發《遯》義也。
集說引王申子說:遯是往外退避,所以《遯》卦把初爻當作最後。走在前頭的人一看苗頭就先退了;初六柔弱而下不了決斷,性屬艮止而邁不開步子,所以退避而落在最後,這就是「危厲」的象。它既然已經落在後面,但位置本來卑微低下,只要不往前走,待著不動其實就已經是退避了;假如還要再往前湊,那危險就更加厲害了。集說引楊啟新說:就整卦而言,兩個陰爻代表小人;可是到了爻辭裡,各爻卻一律作退避的君子來講,因為它們都是《遯》卦之爻,講的自然都是《遯》的道理。
案 《易》例多取初爻為居先,何獨《遯》而取在後之義?曰:因卦義而變者也。初於序則先,然於位則內也。遯者,遠出之義也,故以外卦為善。初居最內,豈非在後者乎?或曰:《明夷》之初九居內,何以為先幾乎?曰:《明夷》則以上卦為內,以上六為主故也,是以六四入左腹,而六五當內難也,如是則初又為最遠,與《遯》之義,正相反也。
李光地按:《周易》的通例多半把初爻看作站在最前面的,為什麼惟獨《遯》卦取它落在後面的意思?回答是:這是隨著卦義而變通的。初爻按次序說確實在先,可按位置說卻是在最裡面。「遯」是遠遠出走的意思,所以以外卦為好。初六待在最裡頭,豈不正是落在後面的那一個?有人又問:《明夷》卦的初九也在內卦,為什麼它反倒是最早察覺苗頭的?回答是:《明夷》卦是把上卦當作裡面,以上六為一卦之主,所以六四說「入于左腹」,六五說「箕子之明夷」而正當宮廷內部的禍難。照這樣算,初九反而離禍患最遠,與《遯》卦的取義恰好相反。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單,莫之勝說。本義 以中順自守,人莫能解,必遯之志也,占者固守亦當如是。程傳 二與五為正應,雖在相違遯之時,二以中正順應於五,五以中正親合於二,其交自固。“黃”,中色。“牛”,順物。“革”,堅固之物。二五以中正順道相與,其固如執繫之以牛革也,莫之勝說,謂其交之固,不可勝言也。在《遯》之時,故極言之。
六二爻辭說:拿黃牛皮制的繩索把它捆住,誰也解脫不開。朱熹《本義》說:六二用居中柔順之道守住自己,別人沒法把它解開,這是必定要退避的心志;占問的人牢牢自守,也該像這個樣子。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與九五是正「應與」,雖然身處彼此背離退避的時節,六二仍以中正之德柔順地應合九五,九五也以中正之德親近契合六二,兩者的交誼自然牢固。「黃」是居中的顏色,「牛」是柔順的牲畜,「革」是堅韌牢固的東西。二與五以中正順從之道彼此相與,那種牢固就像用牛皮繩捆縛起來一樣。所謂「莫之勝說」,是說這份交誼之牢固簡直說不盡。正因為處在《遯》的時節,所以才把話說到這個份上。
集說 吳氏綺曰:六二居人臣之位,任國家之責,不當遯者也,故六二不言遯。龔氏煥曰:五爻皆言遯,唯六二不言者,二上與五應,雖當遯時,固結而不可遯者也,故有執用黃牛之革之象。謂其有必遯之志,似未必然。附錄 孔氏穎達曰:處中居內,非遯之人也。既非遯之人,便為所《遯》之主,物皆棄己而遯。何以執固留之?唯有中和厚順之道,可以固而安之也。能用此道,則無能勝已解脫而去。
集說引吳綺說:六二居於人臣的位置,肩負著國家的責任,本是不該退避的人,所以六二的爻辭裡沒有一個「遯」字。集說引龔煥說:其餘五爻都提到「遯」,惟獨六二不提,是因為六二向上與九五相「應與」,雖然正當退避之時,兩者卻糾結牢固而退避不得,所以有用黃牛皮繩捆縛的象。至於說它懷著非退不可的心志,恐怕未必如此。附錄引孔穎達說:六二居中而處在內卦,本不是那個要退避的人。既然不是退避者,它便成了眾人所要離棄的對象,別人都要拋下它自行退走。那它拿什麼把人牢牢留住呢?只有中和厚道、寬順待人這一條路,可以把人穩住安頓下來。能用這個法子,就沒有誰能掙脫開而離去了。
案 此爻《傳》義說亦不同,吳氏、龔氏則暢程《傳》之說。謂六二為五正應如肺腑之臣,義不可去,箕子所謂我不顧行遯是也。蔡氏則申《本義》之說,謂處遯以中順之道,如所謂危行言遜者,亦與不惡而嚴之義合。至孔氏則別為一說,謂其能羈縻善類而不使去,“執”,如《雅》詩“執我仇讎”之“執”,於經文“執之”兩字語氣,亦自恰合也,故並存其說。
李光地按:這一爻《程傳》與《本義》的講法也不一致。吳綺、龔煥是把《程傳》的意思闡發開來,認為六二是九五的正「應與」,好比君主的心腹之臣,按道義不能一走了之,正是《尚書·微子》裡箕子所說的「我不顧行遯」那種情形。蔡氏則是申說《本義》的意思,認為處在退避之世要用中正柔順之道,就像《論語》講的「危行言遜」,這也與《周易》「不惡而嚴」的意思相合。至於孔穎達,則另立一說,認為六二是能把善類籠絡住、不讓他們離去;這裡的「執」字,就同《詩經·小雅·正月》「執我仇讎」的「執」一樣,用來對應經文「執之」兩個字的語氣,也自然貼切。所以把這幾家的說法一併保留下來。
九三,係遯,有疾厲,畜臣妾,吉。本義 下比二陰,當遯而有所繫之象,有“疾”而“危”之道也。然以“畜臣妾”則“吉”,蓋君子之於小人,唯臣妾則不必其賢而可畜耳,故其占如此。
九三爻辭說:牽牽掛掛地退避,有病患而危險;用來蓄養僕役侍妾,則吉。朱熹《本義》說:九三下面緊挨著兩個陰爻,正是該退避的時候卻有所牽繫的象,這是招來「疾」病而陷入「危」險的路數。然而若拿它來「畜臣妾」,倒是吉的;因為君子對待小人,惟有僕役侍妾這一類,不必挑他賢能與否也可以留在身邊使喚,所以它的「占辭」才是這樣。
程傳 陽志說陰,三與二切比繫乎二者也。遯貴速而遠,有所繫累,則安能速且遠也?害於遯矣,故為“有疾”也。遯而不速,是以“危”也。“臣妾”,小人女子,懷恩而不知義,親愛之則忠其上,繫戀之私恩,懷小人女子之道也,故以畜養臣妾,則得其心為吉也。然君子之待小人,亦不如是也。三與二非正應,以暱比相親,非待君子之道。若以正,則雖係不得為有疾,蜀先主之不忍棄士民是也,雖危為無咎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陽爻的心性喜愛陰爻,九三與六二緊緊相鄰,正是牽繫在六二身上的。退避貴在快、貴在遠,一旦有了牽掛拖累,怎麼可能又快又遠?這就妨礙了退避,所以說「有疾」。退避而快不起來,因此「危」。「臣妾」指的是僕役與侍妾這一類人,他們只感念恩惠而不懂大義;親近愛護他們,他們就忠於主上。用私恩把他們繫住、籠絡住,正是對待這類人的路數,所以拿來蓄養僕役侍妾,能收得他們的心,便是吉。然而君子對待小人,卻不能用這一套。九三與六二並不是正「應與」,只是靠親暱相鄰而互相親近,這不是對待君子的路數。假如所牽繫的是正當的對象,那麼雖有牽繫也算不得「有疾」,就像蜀先主劉備南奔時不忍拋下追隨的百姓那樣,雖然處境危險卻沒有過錯。
集說 孔氏穎達曰:九三無應於上,與二相比,處遯之世而意有所繫,故曰“係遯”。《遯》之為義宜遠小人,既繫於陰,即是有疾憊而致危厲也。親於所近,繫在於下,施之於人,畜養臣妾則可矣,大事則凶,故曰“畜臣妾吉”。胡氏瑗曰:為《遯》之道,在乎遠去。九三居內卦之上,切比六二之陰,不能超然遠遯,是有疾病而危厲者也。“畜臣妾吉”者,言九三既不能遠遯,然畜群小以臣妾之道,即得其吉。蓋臣妾至賤者也,可以遠則遠之,可以近則近之,如此則吉可獲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九三上面沒有相「應與」的爻,卻與六二緊鄰,身處退避之世而心裡有所牽掛,所以說「係遯」。《遯》卦的意旨在於遠離小人;既然牽繫在陰爻身上,那就是害了病、疲憊不堪而招來危險。親近身邊的人,牽掛著下面的人,把這一套施在別人身上,用來蓄養僕役侍妾還可以,用來辦大事就凶了,所以說「畜臣妾吉」。集說引胡瑗說:處《遯》之道,要害在於遠遠離開。九三居於內卦的最上一位,緊挨著六二這個陰爻,沒法超脫出來遠遠退避,這就是害病而陷入危險的人。所謂「畜臣妾吉」,是說九三既然遠退不成,那就用對待僕役侍妾的辦法去駕馭那一班小人,也就能得吉。因為僕役侍妾是最卑賤的,該疏遠時就疏遠他,該親近時就親近他,這樣辦便可以獲吉。
蘇氏濬曰:“畜臣妾吉”,示之以待小人之道,見其不可繫也。蓋小人之《易》親,如臣妾之《易》以惑人,畜之法,止有不惡而嚴,嚴以杜其狎侮之奸,而不惡以柔其忿戾之氣。用畜臣妾之法以畜之,庶可以免疾憊而吉耳。案 孔子曰:“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然則不遠不近之間,豈非不惡而嚴之義乎?故當《遯》之時,有所繫而未得去者,待小人以畜臣妾之道則可矣。胡氏、蘇氏說明白。
集說引蘇濬說:「畜臣妾吉」這一句,是把對待小人的辦法指點給人看,好讓人明白小人是牽繫不得的。小人容易親近人,就像僕役侍妾容易迷惑人一樣;駕馭他們的法子,只有「不惡而嚴」四個字——嚴,是為了堵住他們狎暱欺侮的奸巧;不惡,是為了化開他們怨忿暴戾的氣。拿蓄養僕役侍妾的法子去駕馭他們,或許可以免掉那份病困疲憊而得吉。李光地按:孔子說:「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那麼在不遠不近之間拿捏分寸,豈不正是「不惡而嚴」的意思嗎?所以當退避之世,有所牽掛而一時走不掉的人,用蓄養僕役侍妾的辦法去對待小人就可以了。胡瑗、蘇濬兩家的話說得很明白。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本義 下應初六,而乾體剛健,有所好而能絕之以遯之象也。唯自克之君子能之,而小人不能。故占者君子則吉,而小人否也。程傳 四與初為正應,是所好愛者也。君子雖有所好愛。義苟當遯,則去而不疑,
九四爻辭說:割捨所愛而退避,君子吉,小人做不到。朱熹《本義》說:九四下面與初六相「應與」,而它自身屬於乾體,剛強健行,正是心裡雖有所偏愛、卻能一刀斬斷而退去的象。只有能剋制自己的君子做得到,小人做不到,所以占問的人若是君子便吉,若是小人便不然。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與初六是正「應與」,正是它心裡所喜愛的對象。君子縱然心裡有所喜愛,只要按道義該當退避,就斷然離去毫不遲疑——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一段到此中斷。
集說 張子曰:有應於陰,不惡而嚴,故曰“好遯”。小人暗於事幾,不忿怒成仇,則私溺為慮矣。朱氏震曰:“好”者情之所好也,君子剛決,以義斷之,舍所好而去,故“吉”。“否”者,不能然也。此爻與初六相應,處陰而有所繫,故陳小人之戒,以佐君子之決。
集說引張載說:九四與陰爻相「應與」,卻能做到不擺惡臉色而自有威嚴,所以叫「好遯」。小人看不清事情的苗頭,不是忿忿不平結成仇怨,就是陷在私情裡放不下,反倒成了心頭的牽累。集說引朱震說:「好」是情感上所偏愛的東西。君子剛毅果決,用道義來裁斷,舍下自己所愛的而離去,所以「吉」。所謂「否」,就是做不到這一步。這一爻與初六相「應與」,處在陰位而心有牽繫,所以特地擺出針對小人的告誡,用來幫助君子下這個決心。
案 “好”者,惡之反也。“好遯”,言其不惡也。從容以遯,而不為忿戾之行。孟子曰:予豈若是小丈夫然哉?怒悻悻然見於其面。正好遯之義也。“小人否”者,即孟子所謂“小丈夫”者也。
李光地按:「好」是與「惡」相對的一面,「好遯」是說他退得並不帶惡聲惡氣。從容不迫地退下來,不做出那種怨忿暴戾的舉動。《孟子·公孫丑下》說:「予豈若是小丈夫然哉?」——我難道像那種氣量狹小的人嗎?受了點氣就怒氣沖沖擺在臉上。這正是「好遯」的意思。至於「小人否」,說的就是《孟子》裡那種「小丈夫」。
又案 “君子吉,小人否”,若以小人與君子相敵者言之,則否字解如《泰》、《否》之義,謂“好遯”者身退道亨,在君子固吉矣。然豈小人之福哉?自古君子退避,則小人亦不旋踵而履敗,是君子之遯者,非君子之凶,乃君子之吉。而致君子之遯者,非小人之《泰》,乃小人之《否》也。此義與《剝》上“小人剝廬”之指正同,蓋《易》雖不為小人謀,而未嘗不為小人戒也。《本義》以“小利貞”為戒小人之辭,似與此意亦合。
李光地又按:「君子吉,小人否」這一句,如果把小人與君子當作彼此對立的兩方來講,那麼這個「否」字就該照《泰》《否》兩卦的「否」來解——也就是說,能夠「好遯」的人,身子雖退而道反而亨通,在君子這邊固然是吉;可這對小人來說難道是福氣嗎?自古以來,君子一旦退避,小人轉眼之間也就踩上了敗亡之路。可見君子的退避,不是君子的凶,反倒是君子的吉;而逼得君子退避這件事,也不是小人的《泰》,恰恰是小人的《否》。這層意思與《剝》卦上九「小人剝廬」的意旨完全一致——《周易》雖然不替小人出謀劃策,卻也未嘗不給小人留下警戒。《本義》把「小利貞」講成告誡小人的話,似乎也與這層意思相合。
九五,嘉遯,貞吉。本義 剛陽中正,下應六二,亦柔順而中正,遯之嘉美者也,占者如是而正則“吉”矣。程傳 九五中正,遯之嘉美者也。處得中正之道,時止時行,乃所謂嘉美也,故為貞正而“吉”。九五非無繫應,然與二皆以中正自處,是其心志及乎動止,莫非中正,而無私繫之失,所以為“嘉”也。在《彖》則概言遯時,故云“與時行”“小利貞”,尚有濟遯之意。於爻至五,遯將極矣,故唯以中正處遯言之。遯非人君之事,故不主君位言。然人君之所避遠乃遯也,亦在中正而已。
九五爻辭說:嘉美的退避,守正而吉。朱熹《本義》說:九五陽剛而又中正,下面與六二相「應與」,六二也是柔順而中正,這是退避當中最為嘉美的一種。占問的人若能這樣而又守得住正,就「吉」。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中正,是退避裡頭最嘉美的。它處身合乎中正之道,該停就停、該走就走,這才叫嘉美,所以是守正而得「吉」。九五並不是沒有牽繫相應的對象,然而它與六二都以中正自處,因此心志所及、動靜所至,無一不合中正,沒有私相牽繫的過失,這才稱得上「嘉」。在《彖辭》裡只是籠統地講退避之時,所以說「與時行」「小利貞」,還留著挽救時局的意思;到了爻,走到第五位,退避將要到極點了,所以只就「以中正之道處退避」這一層來講。退避本不是做君主的事,所以這一爻不按君位來立說。不過君主要躲開、要疏遠某些人,那也是退避,其要領同樣不出中正二字。
集說 龔氏煥曰:“嘉遯貞吉”,即《彖傳》所謂“遯而亨也”。五當位而應,與時偕行者也。案 此爻雖不主君位,然居尊則亦臣之位高者也。凡功成身退者,人臣之道,故伊尹曰:臣罔以寵利居成功,豈非遯之嘉美者乎!嘉之義,比好又優矣。
集說引龔煥說:「嘉遯貞吉」,也就是《彖傳》所說的「遯而亨也」。九五陽爻居陽位是「當位」的,下面又有相「應與」的爻,正是能與時勢同步而行的人。李光地按:這一爻雖然不按君位立說,但既然居於尊位,那也就是人臣當中位置最高的了。凡是功業成就了便抽身引退,本是做臣子的正道,所以《尚書·太甲》裡伊尹說「臣罔以寵利居成功」——做臣子的不該仗著恩寵祿位賴在功勞上不走,這豈不正是退避當中最嘉美的一種!「嘉」這個字的分量,比九四的「好」還要更高一層。
上九,肥遯。無不利。本義 以剛陽居卦外,下無繫應,遯之遠而處之裕者也,故其象占如此。“肥”者,寬裕自得之意。程傳 “肥”者,充大寬裕之意。“遯”者,唯飄然遠逝。無所繫滯之為善。上九乾體剛斷,在卦之外矣。又下無所繫,是遯之遠而無累,可謂寬綽有餘裕也。遯者,窮困之時也。善處則為肥矣。其遯如此,何所不利?
上九爻辭說:寬綽自得地退避,沒有什麼不利。朱熹《本義》說:上九以陽剛之爻居於全卦之外,下面又沒有牽繫相應的對象,是退得最遠而處境最從容寬裕的一爻,所以它的取象與「占辭」是這個樣子。所謂「肥」,是寬綽有餘、自在得意的意思。程頤《伊川易傳》說:「肥」是充實博大、寬綽有餘的意思。所謂「遯」,只有飄然遠去、無所牽掛滯留才算好。上九屬乾體,剛強果斷,又身在一卦之外;下面再沒有牽繫,這就是退得遠而毫無拖累,可以說是寬綽得綽綽有餘了。退避本是窮困窘迫的時候,善於自處的人反倒能過得寬舒。像它這樣退避,還有什麼不順利呢?
姜氏寶曰:四之“好”,不如五之”嘉”。五之“嘉”,不如上之“肥”。上與二陰無應無繫,故“肥”。“肥”者,疾憊之反也。總論 項氏安世曰:下三爻艮也,主於止,故為不往,為執革,為“係遯”。上三爻乾也,主於行,故為“好遯”,為“嘉遯”。為“肥遯”也。
集說引姜寶說:九四的「好遯」,比不上九五的「嘉遯」;九五的「嘉遯」,又比不上上九的「肥遯」。上九與下面兩個陰爻既不相「應與」,也沒有牽繫,所以才「肥」。所謂「肥」,正是九三那種「疾憊」——害病困頓的反面。總論引項安世說:下面三爻屬艮,艮的性質是靜止,所以初六是「勿用有攸往」,六二是「執之用黃牛之革」,九三是「係遯」。上面三爻屬乾,乾的性質是行動,所以九四是「好遯」,九五是「嘉遯」,上九是「肥遯」。
大壯卦·震上乾下
程傳 《大壯序卦》:“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遯為違去之義,壯為進盛之義。遯者,陰長而陽遯也,大壯陽之壯盛也,衰則必盛消息相須,故既遯則必壯,《大壯》所以次《遯》也。為卦震上乾下,乾剛而震動,以剛而動,大壯之義也。剛陽大也,陽長已過中矣。大者壯盛也,又雷之威震而在天上,亦《大壯》之義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大壯》卦下的《序卦傳》講:「遯就是退,可是萬物不能一直退下去,所以《遯》卦之後接的是《大壯》。」遯取的是背離而去的意思,壯取的是前進旺盛的意思。《遯》講的是陰氣生長而陽氣退避,《大壯》講的則是陽氣的壯盛;衰落之後必定轉向興盛,消與長本來彼此相因相待,所以退避之後必定繼之以壯盛,《大壯》因此排在《遯》卦之後。就卦體說,震在上、乾在下;乾是剛健,震是行動,憑著剛健去行動,這就是「大壯」的意思。剛陽稱作「大」,陽氣生長已經越過了六爻的中線。「大者壯盛」,說的正是陽的壯大興盛。此外,雷那種威震之勢又發在天的上頭,同樣是《大壯》的意思。
大壯,利貞。本義 “大”謂陽也,四陽盛長,故為《大壯》,二月之卦也。陽壯,則占者吉亨不假言,但利在正固而已。程傳 《大壯》之道利於貞正也,《大壯》而不得其正,強猛之為耳,非君子之道壯盛也。
《大壯》卦卦辭說:利於守正。朱熹《本義》說:「大」指的是陽,四個陽爻旺盛生長,所以叫《大壯》,它配的是二月的卦。陽既然壯盛,那麼占問的人自然吉利亨通,用不著再說;只是好處落在守正持固這一點上罷了。程頤《伊川易傳》說:《大壯》之道,好處在於端正守中。大壯而站不到正路上,那不過是逞強使猛罷了,並不是君子之道的壯大興盛。
初九,壯于趾,征凶,有孚。本義 “趾”在下而進動之物也,剛陽處下而當壯時,壯於進者也,故有此象。居下而壯於進,其“凶”必矣,故其占又如此。程傳 初陽剛乾體而處下,壯於進者也。在下而用壯,“壯于趾”也。趾在下而進動之物,九在下用壯而不得其中。夫以剛處壯,雖居上猶不可行,況在下乎?故征則其“凶”。“有孚”,“孚”,信也,謂以壯往則得“凶”可必也。
初九爻辭說:強壯表現在腳趾上,前去征伐有凶險,這是確實無疑的。朱熹《本義》說:「趾」長在最下面,是用來邁步前進的部位。陽剛之爻處在最下位而又正當壯盛之時,是一味逞強於前進的,所以有這個象。身居下位卻在前進上逞強,招凶是必然的,所以它的「占辭」又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是陽剛之爻,屬乾體而處在最下位,是逞強於前進的。身在下位而使用壯力,就是「壯于趾」。腳趾在最下面而主管邁步前進;九以陽爻居下位而使用壯力,又沒有守住中道。以陽剛之質處在壯盛之時,就算身居上位尚且不可輕舉妄動,何況是在下位?所以一出兵前往就「凶」。至於「有孚」,「孚」是信實的意思,是說憑著一股壯力去闖,招來凶險是可以斷定的。
集說 王氏弼曰:在下而壯,故曰“壯于趾”也。居下而用剛壯,以斯而進,窮凶可必也,故曰“征凶有孚”。王氏申子曰:卦雖以剛壯為義,然爻義皆貴於用柔,蓋以剛而動,剛不可過也。趾在下而主於行,初乾體而居剛用剛,是壯於行而不顧者也。在上猶為過,況下下乎?其“凶”必矣。
集說引王弼說:身在最下而逞其壯,所以說「壯于趾」。處在下位卻使用剛強壯猛的手段,照這樣往前闖,落到山窮水盡的凶境是可以斷定的,所以說「征凶有孚」。集說引王申子說:這一卦雖然以剛強壯盛為主旨,但六爻的義理卻都以能用柔為可貴,因為憑著剛健去行動,剛就不可以過頭。腳趾在最下面而主管行走,初九屬乾體,又是陽爻居陽位、用的還是剛,這就是在行動上逞強而不顧一切。這種做法即使在上位尚且算過頭,何況是在最下之下?招凶是必然的。
九二,貞吉。本義 以陽居陰,已不得其正矣。然所處得中,則猶可因以不失其止。故戒占者, 程傳 二雖以陽剛當《大壯》之時,然居柔而處中,是剛柔得中,不過於壯,得貞正而“吉”也。或曰:“貞”非以九居二為戒乎?曰:《易》取所勝為義,以陽剛健體,當《大壯》之時,處得中道,無不正也。在四則有不正之戒。人能識時義之輕重,則可以學《易》矣。
九二爻辭說:守正則吉。朱熹《本義》說:九二以陽爻居於陰位,已經不算「當位」得正了;然而它所處的是下體的中位,還可以憑這一點不至於失去分寸,所以就此告誡占問的人——此處底本有脫文,《本義》一段到這裡斷了。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雖然以陽剛之質處在《大壯》之時,可它居的是柔位而又佔著中位,這就是剛與柔各得其中,不至於壯過了頭,因而得著貞正而「吉」。有人問:這個「貞」字,難道不是針對九以陽爻居二這個陰位而設的告誡嗎?回答是:《周易》取義,看的是哪一面佔了上風。九二以陽剛之質、健行之體,正當《大壯》之時,而所處又合乎中道,那就沒有什麼不正的了。到了九四,才有失正的告誡。人若能辨得清各卦各爻時義的輕重,就可以談學《易》了。
集說 王氏弼曰:居得中位,以陽居陰,履謙不亢,是以“貞占”。易氏祓曰:爻貴得位,《大壯》則以陽居陰為吉,益慮其陽剛之過於壯也,故二與四皆言“貞吉”。
集說引王弼說:九二佔著下體的中位,又以陽爻居於陰位,行的是謙退之道而不高亢,所以有「貞吉」這樣的「占辭」。集說引易祓說:一般說來,爻以「當位」為貴;可《大壯》卦卻以陽爻居陰位為吉,正是因為更要提防陽剛壯得過了頭,所以九二與九四都說「貞吉」。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本義 過剛不中,當壯之時,是“小人用壯”而君子則“用罔”也。“罔”,無也,視有如無,君子之過於勇者也,如此則雖正亦危矣。“羝羊”,剛壯喜觸之物。“藩”,籬也。“羸”,困也。“貞厲”之占,其象如此。
九三爻辭說:小人一味使用壯力,君子卻把它看作沒有;守著這個樣子有危險。公羊去頂籬笆,把角卡困住了。朱熹《本義》說:九三過於剛強而又不居中位,正當壯盛之時,這就是「小人用壯」而君子則「用罔」。「罔」就是無,把明明有的東西看作沒有,這是君子在勇上過了頭。這樣下去,縱然自己站得正也一樣危險。「羝羊」是公羊,性子剛壯而愛牴觸。「藩」是籬笆。「羸」是困住。「貞厲」這條「占辭」,它的象就是這個樣子。
程傳 九三以剛居陽而處壯,又當乾體之終,壯之極者也。極壯如此,在小人則為“用壯”,在君子則為“用罔”。小人尚力,故用其壯勇。君子志剛,故“用罔”。“罔”,無也,猶云蔑也。以共至剛,蔑視於事而無所忌憚也。君子小人,以地言,如君子有勇而正義為亂,剛柔得中,則不折不屈,施於天下而無不宜。苟剛之太過,則無和順之德,多傷莫與,貞固守此,則危道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以剛爻居於陽位而處在壯盛之中,又正當乾體的終點,是壯到極處的一爻。壯到這般地步,落在小人身上就是「用壯」,落在君子身上就是「用罔」。小人崇尚氣力,所以把那股壯勇使出來;君子心志剛硬,所以「用罔」。「罔」就是無,等於說「蔑視」。憑著自己那份極端的剛強,對什麼事都蔑視輕慢,毫無顧忌畏懼。這裡說的君子與小人,是就地位身分而言,就像《論語》裡講君子有勇而無義就要作亂那樣。剛與柔能各得其中,就既不會折斷也不會屈服,施行到天下沒有不合宜的;假如剛得太過頭,就沒有了和順之德,處處傷人而沒有人肯與他相處,還牢牢守住這一套不放,那就是危險的路數。
凡物莫不用其壯,齒者齧,角者觸,蹄者踶,羊壯於首,羝為喜觸,故取為象。羊喜觸藩籬,以藩籬當其前也。蓋所當必觸,喜用壯如此,必羸困其角矣。猶人尚剛壯,所當必用,必至摧困也。三壯甚,如此而不至凶,何也?曰:如三之為,其往足以致凶,而方言其危,故末及於凶也。凡可以致凶而未至者,則曰“厲”也。
程頤接著說:凡是動物,無不使用自己最強壯的那一部分:有牙的用咬,有角的用頂,有蹄的用踢。羊的強壯之處在頭上,公羊尤其愛頂,所以取它來作象。羊喜歡頂籬笆,是因為籬笆正攔在它前頭。凡是擋在前面的它必定要頂,這樣一味逞強,必定把自己的角卡困住。這就好比人崇尚剛強壯猛,凡是碰上的事都要硬來,最後必定落到被摧折困住的地步。九三壯得這麼厲害,為什麼還沒有到「凶」的地步呢?回答是:像九三這種做法,再走下去足以招凶;只是眼下還只說到它危險,所以尚未提到凶。凡是可能招來凶險而還沒有真到那一步的,就叫作「厲」。
集說 京氏房曰:壯一也,小人用之,君子有而不用。劉氏牧曰:“罔”,不也。君子尚德而不用壯。若固其壯,則“危”矣。胡氏瑗曰:九三處下卦之上,當乾健之極,以陽居陽,是強壯之人也。以小人乘此,則必恃剛強陵犯於人,雖至壯極而不已,是用壯者也。君子則不然,雖壯而不矜,雖大而不伐,罔而不用其壯也。小人居強壯之時,動則過中,進則不顧,是猶剛狠之羊,雖藩在前,亦觸突而進,以至反“羸其角”,凶之道也。
集說引京房說:壯盛本是同一樣東西,小人拿來就用,君子則雖然有卻擱著不用。集說引劉牧說:「罔」就是「不」。君子崇尚德性而不動用壯力;若是硬要守住自己那份壯,就危險了。集說引胡瑗說:九三處在下卦的最上位,正當乾健之德的極點,又是陽爻居陽位,這是個強壯的人。若讓小人佔了這個位置,他必定倚仗剛強去欺凌侵犯別人,壯到極點還不肯罷手,這就是「用壯」。君子卻不這樣:雖然壯盛卻不自誇,雖然強大卻不自伐,看作沒有而不去動用那股壯力。小人身處強壯之時,一動就過了分寸,一往前沖就什麼都不顧,正像那頭兇狠的公羊,明明籬笆擋在前面,還是要頂撞著往前沖,結果反把自己的角卡住,這是招凶的路數。
郭氏雍曰:至三而壯矣,小人務勝人,故喜壯而用之。君子務勝己之私,是以勿用壯於外也。以用壯為正,則危矣。羊狠喜觸,用壯之象也;觸藩羸角,用壯而厲也。“君子用罔”者,君子罔以壯為用也。先儒或為羅網之罔,失之矣。項氏安世曰;既曰;“小人用壯”,又曰“君子用罔”,勸戒備矣。又曰“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者,恐人以用剛居剛為得正也。案 京氏以下諸家說“用罔”,與《傳》義異,以夫子《小象》文意參之,諸說近是。
集說引郭雍說:到了九三就算壯盛了。小人一心要勝過別人,所以喜歡這股壯力而拿來使用;君子一心要戰勝自己的私慾,所以不把壯力使到外面去。若把「用壯」當成正道,那就危險了。羊性兇狠而愛頂撞,正是「用壯」的象;頂籬笆而把角卡住,正是用壯以致危險。所謂「君子用罔」,是說君子不拿壯力當作可用之物。前代學者有把這個「罔」解成羅網的「網」的,那就講錯了。集說引項安世說:爻辭先說「小人用壯」,又說「君子用罔」,勸勉與告誡已經都齊備了;後面又說「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是怕人誤以為陽爻居陽位、以剛用剛就算得著了正道。李光地按:從京房以下這幾家解「用罔」,都與《程傳》《本義》的講法不同;拿孔子《小象傳》的文意來參照,這幾家的說法倒更接近本旨。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輹。程傳 四陽剛長盛壯已過中,壯之甚也,然居四為不正,方君子道長之時,豈可有不正也?故戒以貞則吉而“悔亡”。蓋方道長之時,小失則害亨進之勢,是有悔也。若在他卦,重剛而居柔,未必不為善也,《大過》是也。藩所以限隔也,藩籬決開,不復羸困其壯也。高大之車,輪輹強壯,其行之利可知,故云“壯于大輿之輹”。“輹”,輪之要處也。車之敗,常在折輹,輹壯則車強矣。雲壯於輹,謂壯於進也,輹與輻同。
九四爻辭說:守正則吉,悔恨消失;籬笆已經沖開,角不再被卡住,強壯就像大車的車軸伏兔那樣結實。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是陽剛生長旺盛、壯勢已經越過中線的一爻,壯得很厲害了;然而陽爻居第四位屬於不正,正當君子之道方興的時候,哪裡可以有不正之處?所以爻辭告誡說,能守正就吉而悔恨消解。因為正在道長勢盛之際,一點小小的失誤就會妨害亨通上進的勢頭,那就有悔了。這種重剛而居柔位的格局,若換在別的卦裡,未必不是好事,《大過》卦就是例子。「藩」是用來隔斷阻攔的東西;籬笆已經沖開,就不會再把它的壯勢困住。高大的車子,輪子和伏兔都很結實,它走起路來有多順利可想而知,所以說「壯于大輿之輹」。「輹」是車輪上最要緊的部位;車子出毛病常常出在車軸伏兔斷裂上,伏兔結實車子就強健。說「壯於輹」,也就是說在前進上有力。「輹」與車輻的「輻」相通。
集說 王氏弼曰:未有違謙越禮而能全其壯者也,故陽爻皆以後陰位為美。鄭氏汝諧曰:居四陽之終,其壯易過,故必正吉則“悔亡”。群陽並進,非二陰之所能止,“藩決不羸”,其道通也。“壯于大輿之輹”,其行健也。
集說引王弼說:從來沒有背離謙退、逾越禮法而還能保全自己壯勢的,所以《大壯》卦裡的陽爻都以退居陰位為美。集說引鄭汝諧說:九四處在四個陽爻的末尾,它的壯勢容易過頭,所以必須守正得吉,然後悔恨才能消解。眾陽並肩前進,不是上面兩個陰爻攔得住的,所以說「藩決不羸」,它的路已經通了;說「壯于大輿之輹」,是形容它行走起來強健有力。
《朱子語類》云:九二“貞吉”只是自守而不進,九四卻是有可進之象。蓋以陽居陰,不極其剛,而前遇二陰。有藩決之象。所以為進,非如九二前有三四二陽隔之,不得進也。俞氏琰曰:爻剛位柔,不極其壯,故因占設戒曰:“貞吉悔亡”。三以九四之剛在前,如藩籬之障而不能進,故觸而受羸,四以六五之柔在前,如藩籬剖破而無俟乎觸,故“不羸”。曰“藩決不羸”而不及羊,承九三之辭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九二的「貞吉」只是自守而不前進,九四卻帶著可以前進的象。因為它以陽爻居陰位,剛強沒有使到盡頭,而前面遇上的是兩個陰爻,所以有籬笆被沖開的象,因而可以前進;不像九二前面橫著九三、九四兩個陽爻擋著,走不動。集說引俞琰說:九四爻體是剛而位置屬柔,壯勢沒有使到極處,所以就著占問設下告誡,說「貞吉悔亡」。九三前面擋著九四這個剛爻,好比一道籬笆把它攔住而過不去,所以一頂就把角卡住了;九四前面是六五這個柔爻,好比籬笆已經破開,用不著去頂,所以「不羸」。爻辭只說「藩決不羸」而沒有提到羊,那是承著九三的話說下來的。
六五,喪羊于易,無悔。本義 卦體似兌有羊象焉,外柔而內剛者也。獨六五以柔居中,不能牴觸,雖失其壯,然亦無所悔矣。故其象占如此。“易”,容易之易,言忽然不覺其亡也。或作疆塌之塌,亦通。《漢食貨志》埸作易。
六五爻辭說:在不經意間丟掉了羊,沒有悔恨。朱熹《本義》說:《大壯》整個卦體看上去像一個兌卦,兌在《說卦》裡正有羊的象,外面柔順而裡頭剛強。惟獨六五以陰柔之爻居於上體中位,牴觸不了什麼;它雖然失掉了那份壯勢,倒也沒有什麼可悔的,所以它的取象與「占辭」是這個樣子。「易」就是容易的易,是說不知不覺之間羊就沒了。也有人讀作田界「疆埸」的「埸」,同樣講得通;《漢書·食貨志》裡「埸」字正寫作「易」。
程傳 羊群行而喜觸,以象諸陽並進。四陽方長而並進,五以柔居上,若以力制,則難勝而有悔。唯和易以待之,則群陽無所用其剛,是喪其壯於和易也,如此則可以“無悔”。五以位言則正,以德言則中,故能用和易之道,使群陽雖壯無所用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羊總是成群而行又愛牴觸,用來象徵眾多陽爻一齊上進。四個陽爻正在生長而並肩前進,六五以陰柔之質居於上位,倘若硬用力氣去壓制,那就難以取勝而要生悔。惟有拿平和寬易的態度去對待,眾陽的那股剛勁就無處可使,這就是在「和易」之中把它們的壯勢消解掉了;這樣便可以「無悔」。六五就位次說是尊正之位,就德性說是居中之德,所以能施行平和寬易之道,讓眾陽雖然壯盛卻使不上勁。
集說 《朱子語類》云:“喪羊于易”,不若作疆埸之易。《漢書食貨志》疆埸之埸正作易,蓋後面有“喪牛于易”亦同此義。今《本義》所注,只是從前所說如此,只且仍舊耳。胡氏炳文曰:《旅》上九“喪牛于易”,牛性順,上九以剛居極,不覺失其所謂順,此曰“喪羊於《易》”,羊性剛,六五以柔居中,不覺失其所謂剛,自失其壯,故爻獨不言壯。案 壯之道貴乎得中,九二方壯之時,以剛處中,壯之正也。至六五則壯已過矣,又以柔處中,則無所用其壯矣,故雖“喪羊”而“無悔”。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喪羊于易」,不如把這個「易」讀作田界的「埸」。《漢書·食貨志》裡「疆埸」的「埸」正寫作「易」;再說《旅》卦後面還有「喪牛于易」一句,也是同一個意思。如今《本義》上的註解,只是沿用從前的舊說,姑且照舊擺著罷了。集說引胡炳文說:《旅》卦上九講「喪牛于易」,牛的天性柔順,上九以陽剛居於極位,不知不覺間就把那份柔順丟了;這裡講「喪羊于易」,羊的天性剛硬,六五以陰柔居於中位,不知不覺間就把那份剛硬丟了,自己失掉了壯勢,所以這一爻偏偏不提一個「壯」字。李光地按:壯盛之道,可貴之處在於得中。九二正當壯勢方起之時,以陽剛居中位,那是壯得端正;到了六五,壯已經過了頭,而它又以陰柔居中位,那就沒什麼壯可用了,所以雖然「喪羊」卻「無悔」。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
上六爻辭說:公羊去頂籬笆,角卡在裡頭,退退不回來,進也進不過去,沒有什麼好處;能守得住艱難困苦,反而得吉。本片源文到此為止,這一爻的《本義》《程傳》《集說》諸層由後一分片承接。
本義 壯終動極,故“觸藩”而“不能退”。然其質本柔,故又“不能遂”其進也。程傳 “羝羊”但取其用壯,故陰爻亦稱之。六以陰處震終而當壯極,其過可知。如羝羊之觸藩籬,進則礙身,退則妨角,進退皆不可也。
朱熹《本義》說:《大壯》上六處在剛壯已終、震動到極點的位置,所以爻辭說它像公羊「觸藩」,頂在籬笆上「不能退」;可它本身是陰爻,質地柔弱,所以又「不能遂」,想一鼓作氣沖過去也辦不到。程頤《伊川易傳》說:爻辭取「羝羊」(公羊)立象,只是借它好鬥逞強這一點來說事,所以陰爻也可以用這個比喻。上六以陰柔之質處在上卦震的最末一位,又正當壯盛到頂的時候,它過分到什麼地步,不難想見。就像公羊去頂籬笆,往前進則身子被卡住,往後退則羊角被絆住,進退兩條路都走不通。
才本陰柔,故不能勝己以就義,是不能退也。陰柔之人,雖極用壯之,心然必不能終其壯,有摧必縮,是不能遂也。其所為如此,無所往而利也。陰柔處壯,不能固其守,若遇艱困,必失其壯。失其壯則反得柔弱之分矣,是“艱”則得“吉”也。用壯則不利,知艱而處柔則吉也。居壯之終,有變之義也。
程頤接著說:上六的才質本來陰柔,所以剋制不住自己去遷就道義,這就是爻辭講的「不能退」。陰柔的人縱然把逞強的心思用到極處,也終究撐不到最後,一受挫折必定往回縮,這就是「不能遂」。它的作為既然如此,無論往哪裡去都得不到好處。陰柔之人身處壯盛之時,守不牢自己的本分,一旦碰上艱難困頓,那股壯勢必然丟失;壯勢一失,反倒退回柔弱的本分上去,所以爻辭說處在「艱」難之中反而得「吉」。一味逞強就沒有利益,明白處境艱難而甘於柔順自處,才會吉利。上六居於《大壯》全卦的最後一位,本就含著物極則變的意思。
集說 《朱子語類》云:上六取喻甚巧,蓋壯終動極,無可去處,如羝羊之角掛於藩上,不能退遂。然“艱則吉”者,畢竟有可進之理,但必艱始吉耳。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上六這個比喻取得極巧妙——剛壯到了盡頭、震動到了極點,再沒有可去的地方,就像公羊的角掛在籬笆上,既退不回來,也沖不出去。至於爻辭說「艱則吉」,是因為其中畢竟還留著可以前進的道理,只是必須先熬過艱難,然後才得到吉利。
易氏祓曰:三前有四,故為“觸藩”。四前遇陰,故為“藩決”。上六前無滯礙,而亦言觸藩者,處一卦之窮也。不能退者,在眾爻之上。不能遂者,亢而不可前進也。然能“艱則吉”,此《易》之所以備勸戒也。
「集說」引易祓說:九三前面擋著九四這一陽爻,所以爻辭說「觸藩」;九四前面遇到的是六五陰爻,容易沖開,所以說「藩決」。上六前面本來並無阻礙,爻辭卻也說「觸藩」,那是因為它處在一卦窮盡之地。說它「不能退」,是因為它高踞眾爻之上,退無可退;說它「不能遂」,是因為它已經亢極,前面再無去路。然而爻辭仍舊給出「艱則吉」的一線出路,這正是《周易》勸勉與警戒兩面俱備的地方。
案 五與上皆陰爻,而當陽壯已過之時,五猶曰“喪羊”而上反曰“羝羊觸藩”,何也?蓋“《易》者,像也”。羊之觸也以角,卦似兌,有羊象,而上六適當角位,故雖陰爻而亦云“觸藩”也。陰柔不至子羸角,但不能退、不能遂而已。“艱則吉”者,知其難而不敢輕易以處之也;故可進則進,不可進則退,《雜卦》謂“大壯則止”是也。
李光地按:六五與上六都是陰爻,又都處在陽剛壯盛已過的時候,為什麼六五說「喪羊」,上六反倒說「羝羊觸藩」呢?這是因為「《易》者,象也」——《周易》立辭全從取象上來。羊頂東西靠的是角,《大壯》卦體中含著兌的形狀(三、四、五爻互體為兌,兌有羊象),而上六恰好落在角所在的位置,所以它雖是陰爻,爻辭也說「觸藩」。只是陰柔之質不至於弄到折損羊角的地步,不過是退不回來、又沖不出去罷了。所謂「艱則吉」,是明知處境艱難而不敢輕率對待;因此可以進就進,不可以進就退,《雜卦傳》說「大壯則止」,講的正是這層意思。
總論 項氏安世曰:有以事理得中為正者,有以陰陽當位為正者,剛以柔濟之,柔以剛濟之,使不失其正,此事理之正也;以剛處剛,以柔處柔,各當其位,此爻位之正也。《大壯》之時義,其所謂“利貞”者,利守事理之正,不以爻位言也。
「總論」引項安世說:所謂「正」有兩種講法:一種是就事理是否得當適中來說的正,一種是就陰陽爻是否「當位」來說的正。剛強的用柔順去調劑,柔弱的用剛健去補足,使處事不偏離常道,這是事理上的正;陽爻居陽位、陰爻居陰位,各自安在本該屬於自己的位次上,這是「爻位」上的正。《大壯》一卦的時勢含義,它「彖辭」中所說的「利貞」,指的是利於守住事理之正,並不是就爻位當不當來講的。
是故九二、九四、六五三爻,不當位而皆利。初九、九三、上六三爻,當位而皆不利。又於九二、九四爻辭明言貞吉,於初九、九三爻辭明言“征凶”“貞厲”,聖人猶恐其未明也。又以《小象》釋之,於九二則曰“‘九二,貞吉’以中也”,明正吉以中而不以位也;子六五則曰“位不當也”,亦明無悔在中不在位也。《易》之時義屢遷如此。
所以《大壯》中的九二、九四、六五這三爻,位次都不相當,占斷卻都有利;初九、九三、上六這三爻,位次雖然相當,占斷卻都不利。聖人還在九二、九四的爻辭裡明寫「貞吉」,在初九、九三的爻辭裡明寫「征凶」「貞厲」,唯恐讀者仍看不明白;於是又用「小象」加以解釋:解九二說「『九二,貞吉』以中也」,點明它之所以正而吉,憑的是「得中」而不是爻位;解六五說「位不當也」,同樣點明它之所以無悔,在於居中而不在於當位。《周易》所講的時勢之義,就是這樣隨處變遷的。
晉卦·離上坤下
程傳 《晉序卦》:“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物無壯而終止之理,既盛壯則必進,《晉》所以繼《大壯》也。為卦離在坤上,明出地上也。日出於地,升而益明,故為《晉》。晉,進而光明盛大之意也,凡物漸盛為進,故《象》云:“晉,進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事物沒有壯盛到頭就此打住的道理,既然已經盛壯,就必定要往前推進,所以《晉》卦緊接在《大壯》之後。就卦體說,離在上、坤在下,是光明從地面升起的形象。太陽從地裡出來,越升越亮,所以取名為《晉》。「晉」是前進而光明盛大的意思;凡是事物逐漸興盛都叫作「進」,所以《序卦》說「晉,進也」。
卦有有德者,有無德者,隨其宜也。乾坤之外,云“元亨”者,固有也。云“利貞”者,所不足而可以有功也。有不同者,《革》、《漸》是也,隨卦可見。《晉》之盛而無德者,無用有也。晉之明盛,故更不言“亨”。順乎大明,無用戒正也。
六十四卦裡,有的卦辭標出卦德,有的不標,全看各卦所宜。除乾、坤兩卦以外,凡卦辭說「元亨」的,是這一卦本來就具備這份德;說「利貞」的,是這一卦有所不足、但守正便能成功。其中也有不照此例的,《革》卦、《漸》卦就是,逐卦去看便能明白。《晉》卦盛大而不標卦德,是因為用不著標。《晉》本身就是光明盛大,所以不必再說「亨」;下體柔順依附於上面的大明,所以也不必再拿守正來告誡它。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本義 “晉”,進也。“康侯”,安國之侯也。“錫馬蕃庶,晝日三接”,言多受大賜, 程傳 《晉》為進盛之時,大明在上,而下體順附,諸侯承王之象也,故為“康侯”。
《晉》卦卦辭: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朱熹《本義》說:「晉」就是前進。「康侯」,指能使邦國安定的諸侯。「錫馬蕃庶,晝日三接」,是說他一再領受厚重的賞賜——此處底本有脫文,《本義》這句話並沒有說完。程頤《伊川易傳》說:《晉》正當前進興盛之時,大明高懸在上,下體柔順歸附,是諸侯奉承王命的形象,所以卦辭稱他為「康侯」。
“康侯”者,治安之侯也。上之大明,而能同德以順附,治安之侯也,故受其寵數,錫之馬眾多也。車馬,重賜也;“蕃庶”,眾多也。不唯錫與之厚,又見親禮,晝日之中,至於三接,言寵遇之至也。晉,進盛之時,上明下順,君臣相得,在上而言,則進於明盛;在臣而言,則進升高顯,受其光寵也。
程頤說:所謂「康侯」,就是能把封國治理安定的諸侯。上面有大明之君,他能與君同德而柔順歸附,正是治國安民的諸侯,所以承受君王一再的恩寵,賜給他成群的馬匹。車馬是很重的賞賜;「蕃庶」就是數量眾多。不只賞賜豐厚,還受到親近的禮遇,一天之內竟三次接見,可見寵信優待到了極點。《晉》是前進興盛的時候,上面明察、下面柔順,君臣相得:從君王一面說,是進入光明盛大之境;從臣子一面說,是升進到高顯之位,領受君上的榮寵。
集說 郭氏雍曰:《晉》卦取名之義,與《大有》略相類,《大有》火在天上,君道也。《晉》明出地上,臣道也,以人臣之進,獨備一卦之義。則臣之道至大者,非康侯安足以當之?
「集說」引郭雍說:《晉》卦命名的取義,和《大有》卦略有相似之處。《大有》是火在天上,講的是為君之道;《晉》是光明從地上升起,講的是為臣之道。單憑人臣的進用,就獨佔了一整卦的義理,那麼臣道當中最尊大的一種,除了「康侯」這樣的人,還有誰配得上呢?
案 《易》有《晉》、《升》、《漸》三卦,皆同為進義而有別。《晉》如日之方出,其義最優;《升》如木之方生,其義次之;《漸》如木之既生,而以漸高大,其義義次之,觀其彖辭皆可見矣。
李光地按:《周易》中有《晉》《升》《漸》三卦,都取「前進」之義,彼此卻又有分別。《晉》像太陽剛剛升起,這一層意思最好;《升》像樹木剛剛萌生,其次;《漸》像樹木已經長成、再一點一點長高長大,又次一等。把這三卦的「彖辭」拿來對看,其間的高下就都顯出來了。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本義 以陰居下,應不中正,欲進見摧之象。占者如是而能守正則吉,設不為人所信,亦當處以寬裕,則“無咎”也。程傳 初居《晉》之下,進之始也。“晉如”,升進也。“摧如”,抑退也。於始進而言遂其進,不遂其進,唯得正則“吉”也。
初六爻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朱熹《本義》說:初六以陰爻居於全卦最下,它所「應」的九四既不居中也不當位,所以有想上進卻被壓回來的象。占問的人若處在這種境地而能守住正道,就吉利;假使不被別人信任,也應當以寬舒從容的態度自處,這樣便不會有過錯。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居於《晉》卦最下,是前進的開端。「晉如」是往上升進,「摧如」是被抑制退回。在剛起步上進的時候,不論進得成進不成,只有守得住正,才會吉利。
“罔孚”者,在下而始進,豈遽能深見信於上?苟上末見信,則當安中自守,雍容寬裕,無急於求上之信也。苟欲信之心切,非汲汲以失其守,則悻悻以傷於義矣,皆有咎也。故裕則“無咎”,君於處進退之道也。
程頤說:所謂「罔孚」,是說人在下位、剛剛起步上進,哪能一下子就深得上面的信任?倘若上面還沒有信任自己,就應當安於中道、守住本分,從容寬舒,不必急著去討取上面的信任。假如求信之心太切,不是急急忙忙丟掉了自己的操守,就是忿忿不平而傷了道義,兩樣都會招來過錯。所以能寬舒自處便「無咎」,這正是君子拿捏進退的分寸。
集說 王氏安石曰:初六以柔進,君子也,度禮義以進退者也。常人不見孚,則或急於進以求有為,或急於退則懟上之不知。孔子曰:我待價者也。此“罔孚”而裕於進也。孟子久於齊,此“罔孚”而裕於退也。
「集說」引王安石說:初六以柔順的姿態上進,這是君子,是拿禮義來衡量該進該退的人。尋常人一旦不被信任,不是急著往前鑽求有所作為,就是急著退下來而怨恨上面不瞭解自己。孔子說「我待價者也」,我是在等識貨的人出價,這就是不被信任而在「進」這一頭仍能從容;孟子在齊國遲遲不肯離去,這就是不被信任而在「退」這一頭仍能從容。
《朱子語類》:問:初六“晉如摧如”象也,“貞言”占辭。曰:“罔孚,裕無咎”,又是解上兩句,恐“貞吉”說不明,故又曉之。胡氏炳文曰:進之初,人多有未信者。然“摧如”在彼,而吾不可以不正,“罔孚”在人,而吾不可以不裕。“貞”與“裕”,皆戒辭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初六爻辭裡「晉如摧如」是取象,「貞吉」是「占辭」吧?朱熹答:「罔孚,裕無咎」又是在解釋上面那兩句,怕「貞吉」說得不夠明白,所以再申說一層。胡炳文說:剛開始上進的時候,多半有人還不信服你。然而「摧如」是對方壓制你,我卻不能不守正;「罔孚」是別人不信我,我卻不能不寬舒。「貞」和「裕」兩個字,都是告誡之辭。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于其王母。本義 六二中正,上無應援,故欲進而愁。占者如是而能守正則吉,而受福於王母也。“王母”,指六五。蓋享先妣之言占,而凡以陰居尊者,皆其類也。
六二爻辭: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于其王母。朱熹《本義》說:六二既居中又當位,是「中正」之爻,可惜上面沒有相應的援手,所以想上進而心裡發愁。占問的人處在這種境地而能守正,便吉利,並且會從「王母」那裡得到福佑。「王母」指六五。這本是祭享先祖母時所得的占辭,凡是以陰爻居於尊位的,都屬於這一類。
程傳 六二在下,上無應援,以中正柔和之德,非強於進者也,故於進為可憂愁,謂其進之難也。然守其貞正,則當得吉,故云“晉如愁如貞吉”。“王母”,祖母也,謂陰之至尊者,指六五也。二以中正之道自守,雖上無應援,不能自進。然其中正之德,久而必彰。上之人自當求之。蓋六五大明之君,與之同德,必當求之,加之寵祿,受介 集說 胡氏炳文曰:《小過》六二曰“遇其妣”,彼言祖妣,即此言“王母”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居於下卦,上面沒有相應的援手,憑的是中正柔和的德性,並不是硬要往前擠的人,所以在進取這件事上不免憂愁,是說它進得艱難。但只要守住貞正,終究應當得吉,所以爻辭說「晉如愁如貞吉」。「王母」就是祖母,指陰爻中最尊貴的一位,也就是六五。六二以中正之道自守,雖然上無援應、不能自己往上走,然而它中正的德性日子久了必然顯露,居上位的人自會來延請它。六五是大明之君,與它同德,必定會來求取它,加給它恩寵祿位——此處底本有脫文,程頤這段話到「受介」二字戛然而止,未及說完。「集說」引胡炳文說:《小過》六二爻辭講「遇其妣」,那裡說的祖妣,就是這裡說的「王母」。
案 二五相應者也,以陰應陽,以陽應陰,則有君臣之象,以陰應陰,則有妣婦之象。不曰母而曰王母者,禮重昭穆,故孫祔於祖,則孫婦祔於祖姑。蓋以昭穆相配,《易》爻以相配喻相應也。此明其為王母,而《小過》只言“妣”,蒙上過其祖之文爾。六五卦之主,而二應之,故有受福之義。
李光地按:二爻與五爻本是相「應」的一對。若陰爻應陽爻、陽爻應陰爻,取的是君臣之象;若陰爻應陰爻,取的便是祖姑與孫婦之象。這裡不稱「母」而稱「王母」,是因為禮制看重昭穆的次序:孫子的神主要祔在祖父旁邊,孫媳的神主就要祔在祖姑旁邊。既然是按昭穆相配,《周易》的爻位便借這種相配來比喻「應與」。此爻明說是「王母」,而《小過》只說「妣」,那是承著上文「過其祖」一句省略下來的。六五是全卦的卦主,六二上應於它,所以有承受福佑的意思。
六三,眾允,悔亡。本義 三不中正,宜有悔者,以其與下二陰皆欲上進,是以為眾所信而“悔亡”也。程傳 以六居三,不得中正,宜有悔咎。而三在順體之上,順之極者也。三陰皆順上者也,是三之順上,與眾同志,眾所允從,其悔所以亡也。
六三爻辭:眾允,悔亡。朱熹《本義》說:六三既不居中也不當位,按理該有悔恨;但它和下面初六、六二兩個陰爻一樣都想往上進,因而得到眾人信從,悔恨也就消失了。程頤《伊川易傳》說:以陰爻居於第三位,不合中正,本該有悔有咎。可是六三處在坤這一柔順卦體的最上面,是順到極點的;下卦三個陰爻都順從上面,六三順從上面,正與眾人同一心志,眾人都讚許追隨它,它的悔恨因此消解。
有順上嚮明之志,而眾允從之,何所不利?或曰,不由中正,而與眾同,得為善乎?曰:眾所允者,必至當也,況順上之大明,豈有不善也?是以“悔亡”。蓋亡其不中正之失矣。古人曰,謀從眾則合天心。集說 吳氏曰慎曰:初“罔孚”,未信也;三“眾允”,見信也。信於下斯信於上,故弗信乎友,弗獲於亡矣。
程頤接著說:懷著順從上位、趨向光明的志向,又有眾人讚許跟從,還有什麼行不通的呢?有人問:不走中正之路,只是與眾人一致,這也能算好事嗎?回答是:眾人一致讚許的,必定合乎至當之理,何況它所順從的是上面的大明之君,怎麼會不好?所以爻辭說「悔亡」,也就是把它不中不正的毛病消解掉了。古人說過,謀事聽從眾議,就合乎天心。「集說」引吳曰慎說:初六說「罔孚」,是還沒有取得信任;六三說「眾允」,是已經被人信從。先取信於在下的人,然後才能取信於在上的人,所以《中庸》說「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本義 不中不正,以竊高位,貪而畏人,蓋危道也,故為“鼫鼠”之象。占者如是,雖正亦“危”也。程傳 以九居四,非其位也。非其位而居之,貪據其位者也。貪處高位,既非所安,而又與上同德,順麗於上,三陰皆在己下,勢必上進,故其心畏忌之。貪而畏人者,“鼫鼠”也,故云“晉如鼫鼠”。貪於非據,而存畏忌之心,貞固守此,其危可知。言“貞厲”者,開有改之道也。
九四爻辭:晉如鼫鼠,貞厲。朱熹《本義》說:九四既不居中又不當位,等於竊據了高位,貪心而又怕人,本是危險之道,所以取「鼫鼠」為象。占問的人處在這種境地,即便守正,也照樣危險。程頤《伊川易傳》說:以陽爻居於第四位,本不是它該待的位次;不該待而偏要待著,就是貪圖佔據這個位子。貪居高位,本來就住得不安穩,何況它又與上面的六五同德,柔順地依附於君,而下卦三個陰爻都在自己腳下,勢必要往上擠,所以心裡對它們又忌又怕。貪心而又怕人的,正是鼫鼠,所以爻辭說「晉如鼫鼠」。貪占本不該佔的位置,還存著畏忌之心,又固執地守著不放,它的危險可想而知。爻辭說「貞厲」,是給它留下一條改過自新的路。
集說 項氏安世曰:《晉》之道,以順而麗乎大明,以柔進而上行,皆主乎順者也。三雖不正,以其能順,故得其志而上行。四雖已進乎上,以其失柔順之道,故如“鼫鼠”之窮而不得遂。
「集說」引項安世說:《晉》卦之道,是柔順地依附於上面的大明,以柔順的姿態一路上行,通篇都以「順」字為主。六三雖然不當位,因為它能順,所以能遂其心志而向上;九四雖然已經進到上卦,因為它丟掉了柔順之道,所以像鼫鼠一樣走投無路,想進也進不成。
案 此卦以彖辭觀之,則九四以一陽而近君,“康侯”之位也。參之爻義,反不然者,蓋卦義所主在柔,則剛正與時義相反。當《晉》時,居高位,而失靜正之道。乖退讓之節,貪而畏人,則非鼫鼠而何?“貞厲”者,戒其以持祿保位為常,而不知進退之義也。
李光地按:這一卦若單從「彖辭」上看,九四以一個陽爻緊挨著君位,正是「康侯」所在的位子。可是參照爻辭的意思,卻完全不是這麼回事:因為《晉》卦所主在於柔,那麼剛正一路反倒同這一卦的時勢之義相違背。正當《晉》進之時,身居高位而丟掉了安靜守正的路數,違背了謙退辭讓的分寸,貪得而又怕人,這不是鼫鼠又是什麼?爻辭說「貞厲」,是警戒他不要把保住俸祿、守住位子當成常態,而不懂得該進該退的道理。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本義 以陰居陽,宜有悔矣。以大明在上,而下皆順從,故占者得之,則其“悔亡”。又一切去其計功謀利之心,則“往吉”而“無不利”也。然亦必有其德,乃應其占耳。
六五爻辭: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朱熹《本義》說:以陰爻居於陽位,本該有悔。可是它以大明之德高踞上位,下面各爻又都順從,所以占問的人得到這一爻,悔恨便消解。再能把一切計較功效、圖謀利益的心思統統去掉,那就「往吉」而「無不利」。不過占者也必須自身具備這樣的德,才配得上這個占斷。
程傳 六以柔居尊位,本當有悔,以大明而下皆順附,故其悔得亡也。下既同德順附,當推誠委任,盡眾人之才,通天下之志,勿復自任其明,恤其失得,如此而往,則 集說 劉氏牧曰:陽為躁動,陰為靜止。二五陽位,以陰居之,能節其動,故爻辭不稱晉,而皆曰“悔亡”。
程頤《伊川易傳》說:以陰柔居於尊位,本該有悔;因為它有大明之德,下面各爻又都順從依附,所以悔得以消解。下面既然同德歸附,就應當推誠相待、放手任用,把眾人的才幹都用足,把天下人的心志都疏通,不要再自恃自己的明察,斤斤計較一時的得失;這樣往前走,就——此處底本有脫文,程頤的話沒有說完。「集說」引劉牧說:陽性躁動,陰性靜止。二、五兩爻所居本屬陽的位置,卻由陰爻來占,能節制那份躁動,所以這兩爻的爻辭都不提「晉」字,一概說「悔亡」。
石氏介曰:以道自怔,得之自是,失之自是,曾不以介意小人患得患失,恤也。胡氏炳曰:事有不必憂者,“勿恤”,寬之之辭也,有不當憂者,“勿恤”,戒之之辭也。此曰“失得勿恤”,戒辭明矣,蓋當《晉》之時,易有患得患失之心,才柔又易有失得之累。大明在上,用其明於所當為,不當用其明於計功謀利之私也。
「集說」引石介說:以道自守的人,得到是這個樣子,失去也是這個樣子,從不把得失放在心上;只有小人才患得患失,成天憂慮不已。胡炳文說:有些事本來不必憂,說「勿恤」是寬解之辭;有些事本來不該憂,說「勿恤」是告誡之辭。這裡說「失得勿恤」,顯然屬於告誡之辭——正當《晉》進之時,人容易生出患得患失的心,何況六五才質柔弱,更容易被得失牽累。大明高懸在上,應當把這份明察用在該做的事情上,不該把它用在計較功效、圖謀私利上。
案 彖辭言康侯之被遇,而《傳》以柔進上行釋之,則聖人之意,以此爻當康侯而為卦主明矣。蓋凡卦皆有主,其合於彖辭者是也。九四高位而爻辭不善如此,則彖辭之,義,誠非六五不足以當之。“晉如鼫鼠”者,患得患失,鄙夫之行也。“失得勿恤”者,竭誠盡忠,君子之志也。
李光地按:「彖辭」講的是康侯受到君上禮遇,而《彖傳》拿「柔進而上行」來解釋它,可見聖人的意思,是把這一爻當作康侯、當作全卦的卦主,這一點很明白。大凡一卦都有卦主,與「彖辭」相合的那一爻就是。九四身居高位,爻辭卻壞到那個地步,那麼「彖辭」的含義,實在非六五不足以承當。「晉如鼫鼠」,是患得患失,鄙陋之人的行徑;「失得勿恤」,是竭誠盡忠,君子的心志。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本義 “角”,剛而居上,上九剛進之極,有其象矣。占者,得之而以伐其私邑,則雖“危”而“吉”且“無咎”。然以極剛治小邑,雖得其正,亦可“吝”矣。
上九爻辭: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朱熹《本義》說:「角」這東西剛硬而生在頭頂,上九是剛健上進到了極點,正合這個象。占問的人得到這一爻,若用它去討伐自己的私邑,那麼雖然「危」,卻仍舊「吉」而「無咎」。不過拿極剛的手段去整治一座小邑,即便合於正道,也終究留下幾分「吝」——是件憾事。
程傳 “角”,剛而居上之物。上九以剛居卦之極,故取角為象。以陽居上,剛之極也。在《晉》之上,進之極也。剛極則有強猛之過,進極則有躁急之失。以剛而極於進,失中之甚也。無所用而可,唯獨用於“伐邑”,則雖“厲”而“吉”且“無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角」是剛硬而長在最高處的東西。上九以陽剛居於一卦之極,所以取角為象。以陽爻居最上,是剛到了極點;處在《晉》卦之上,是進到了極點。剛到極點便有強橫猛烈的過失,進到極點便有躁動急切的毛病。既剛強又進到極處,是嚴重失掉了中道。這樣的人用在哪裡都不合適,唯獨用來「伐邑」,才雖有危「厲」而仍舊「吉」且「無咎」。
伐四方者,治外也。伐其居邑者,治內也。言“伐邑”,謂內自治也。人之自治,剛極則守道愈固,進極則遷善愈速。如上九者以之自治,則雖傷於“厲”而“吉”且“無咎”也。嚴厲非安和之道,而於自治則有功也。復云“貞吝”以盡其義,極於剛進,雖自治有功,然非中和之德,故於貞正之道為可“吝”也,不失中正為貞。
程頤接著說:討伐四方,是治外;討伐自己所居的封邑,是治內。爻辭說「伐邑」,指的就是對內自我整治。人的自我整治,剛到極處則守道更牢,進到極處則改過遷善更快。像上九這樣的人,用這股勁頭來自治,那麼雖然失之於嚴「厲」,卻仍舊「吉」而「無咎」。嚴厲本不是安詳和平之道,可用在自治上確有成效。爻辭又添一句「貞吝」,把話說盡:剛進到極處的人,自治雖然有功,畢竟不是中和之德,所以從貞正之道來衡量,仍屬可「吝」——不失中正才叫作「貞」。
集說 張子曰:無可進而進,唯“伐邑”於內則可矣,如君子則知止也。王氏宗傳曰:《晉》之上九,晉至於“角”,無所復進矣。唯能自反自克而內自治焉,則知危厲自警而獲吉矣,此所以無剛進之咎也。
「集說」引張載說:已經無處可進卻還要進,只有對內「伐邑」這一條路走得通;換作君子,就懂得該止住了。王宗傳說:《晉》卦的上九,進到了「角」的位置,再沒有可進的地方。唯有能反躬自省、剋制自己,向內做整治的工夫,才會明白處境危厲而自加警惕,從而獲吉,這就是它不至於落下剛進之咎的緣故。
《朱子語類》:看伯於與廬陵問答內《晉》卦“伐邑”說。曰:《晉》上九“貞吝”,“吝”不在克治,正以其克治之難,面言其合下有此吝耳。“貞吝”之義,只雲貞固守此則吝,不應於此獨雲於正道為吝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請朱熹看伯於與廬陵往復問答中論《晉》卦「伐邑」的一段話。朱熹說:《晉》卦上九講「貞吝」,這個「吝」並不落在克己整治上,正因為克己整治本身極難,才就勢指出它一開頭就帶著這份可惜。「貞吝」的含義,只是說固執地守住這一套便有憾,不應當在這裡單獨講成守正道反倒是憾事。
項氏安世曰:《晉》好柔而惡剛,故九四、上九皆以“厲”言之。四進而非其道,故為“鼫鼠”。上已窮而猶晉,故為“晉其角”。陸氏振奇曰:當《晉》之時,聖人最喜用柔而不用剛,故四陰“吉”“悔亡”,二陽“厲”且“吝”也。
項安世說:《晉》卦喜柔而厭剛,所以九四、上九兩爻都拿「厲」字來說它們。九四往上進卻不走正路,所以像「鼫鼠」;上九已經窮盡卻還要往前晉,所以說「晉其角」。陸振奇說:正當《晉》進之時,聖人最贊成用柔而不主張用剛,所以四個陰爻的占斷不是「吉」就是「悔亡」,兩個陽爻的占斷則是「厲」而且「吝」。
案 ”晉其角”者,是知進而不知退者也。知進而不知退者,危道也。然亦有時事使然,而進退甚難者。唯內治其私,反身無過,如居家則戒子弟,戢僮僕;居官則杜交私,嚴假託,皆“伐邑”之謂也,如此則雖“危”而“吉無咎”矣。
李光地按:所謂「晉其角」,說的是只知前進而不知後退的人。只知進不知退,本是危險之道。不過也有時勢逼成這樣、進退都極難拿捏的時候。這時唯有對內整治自己的私門,做到反躬自省而沒有過失:在家就管束子弟、約束僮僕;做官就杜絕私相請託、嚴防他人假借名義。這些都屬於「伐邑」的意思——所謂伐邑並非真去興兵,而是把對外用兵的那份嚴厲轉過來整治自家門內。能這樣做,那麼雖處「危」境,也仍舊「吉無咎」。
若以進為常,縱未 總論 邱氏富國曰:“晉”,進也,柔進而上行也,故卦專主柔進為義。六爻四柔二剛,六五一柔自四而升,已進者也,故“往吉無不利”。下坤三柔,皆欲進者,而九四以剛間之,故有“晉如鼫鼠”之象。
李光地的按語到「若以進為常,縱未」處戛然而止,底本有脫文,下面的話已經缺了。「總論」引邱富國說:「晉」就是前進,是柔順者一路向上升進,所以這一卦專拿柔進立義。六爻之中四柔二剛,六五這一柔爻是從第四位升上來的,屬於已經進到位的,所以爻辭說「往吉無不利」。下卦坤的三個柔爻都想往上進,偏偏九四以陽剛橫在中間擋著,所以有「晉如鼫鼠」的象。
趙氏汝騰曰:下三爻皆柔順而坤體,故初二“吉”、三“悔亡”。四上以陽不當位,故“厲”且“吝”。唯五以柔明居尊位,故“往吉無不利”也。龔氏煥曰:《晉》卦諸爻,皆以進為義。初二三五,柔之進。四與上,剛之進也。四陰二陽,陰多“吉”而陽多“厲”者,《晉》以柔順為善,剛強則躁矣,故《彖傳》曰:“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卦之得名,其亦以柔為主與?
趙汝騰說:下面三爻都柔順而屬坤體,所以初六、六二占「吉」,六三占「悔亡」。九四、上九以陽爻處在不當的位次,所以占「厲」而且「吝」。唯有六五以柔順明察居於尊位,所以說「往吉無不利」。龔煥說:《晉》卦各爻,一律以「進」立義。初、二、三、五,是柔者之進;四與上,是剛者之進。全卦四陰二陽,陰爻多得「吉」而陽爻多得「厲」,是因為《晉》以柔順為善,剛強就流於躁動了,所以《彖傳》說「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這一卦之所以得名,大概也是以柔為主的吧?
明夷卦·坤上離下
程傳 《明夷序卦》:“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夫進之不已,必有所傷,理自然也,《明夷》所以次《晉》也,為卦坤上離下,明入地中也。反晉成明夷,故義與晉正相反。《晉》者明盛之卦,明君在上,群賢並進之時也。《明夷》昏暗之卦,暗君在上,明者見傷之時也。日入於地中,明傷而昏暗也,故為《明夷》。
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一味往前進而不肯停下來,必定要受傷,這是自然之理,所以《明夷》排在《晉》的後面。就卦體說,坤在上、離在下,是光明沉入地中的形象。把《晉》卦整個倒過來就成了《明夷》,所以兩卦的意義正好相反。《晉》是光明盛大之卦,明君在上,群賢一齊進用的時候;《明夷》是昏暗之卦,暗君在上,明智之人受到傷害的時候。太陽沉入地中,光明受傷而天下昏暗,所以叫作《明夷》。
明夷,利艱貞。本義 “夷”,傷也。為卦下離上坤,日入地中,明而見傷之象,故為《明夷》。又其上六為暗之主。六五近之,故占者利於艱難以守正,而自晦其明也。程傳 君子當《明夷》之時,利在知艱難而不失其貞正也。在昏暗艱難之時,而能不失其正,所以為明君子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時雖互暗,不可隨世傾邪,故宜艱難堅固,守其貞正之德。
《明夷》卦卦辭:明夷,利艱貞。朱熹《本義》說:「夷」就是傷。就卦體說,下離上坤,太陽沉入地中,是光明受到損傷的象,所以叫《明夷》。再者上六是黑暗之主,六五緊挨著它,所以占問的人利於在艱難中守正,並把自己的明智收斂藏起、不露鋒芒。程頤《伊川易傳》說:君子處在《明夷》的時候,好處在於明白處境艱難而不丟掉自己的貞正。在昏暗艱難之時仍能不失其正,正因如此才算得上明智的君子。「集說」引孔穎達說:時世縱然一片昏暗,也不可以隨波逐流、跟著邪僻走,所以應當在艱難中堅定不移,守住自己貞正的德操。
李氏舜臣曰:《易》卦諸爻,《噬嗑》之九四,《大畜》之九三,曰“利艱貞”,未有一卦全體以“利艱貞”為義者。此蓋睹君子之明傷為可懼,而危辭以戒之,其時可知也。胡氏炳文曰:以二體,則離明也,傷之者坤;以六爻,則初至五皆明也,傷之者上;上為暗主,而五近之,故《本義》從《彖傳》以“利艱貞”為五。
李舜臣說:《周易》各卦的爻辭裡,《噬嗑》九四、《大畜》九三都說過「利艱貞」,卻沒有哪一卦是通篇以「利艱貞」立義的。這大概是聖人看到君子的明智受損實在可怕,才用危懼之辭來告誡,那個時世是什麼光景,也就可想而知了。胡炳文說:從上下兩個卦體來看,離是明,傷它的是坤;從六爻來看,初九到六五都是明,傷它們的是上六。上六是黑暗之主,六五又緊挨著它,所以《本義》依《彖傳》的講法,把「利艱貞」落實在六五身上。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本義 飛而垂翼,見傷之象。占者行而不食,所如不合,時義當然,不得而避也。程傳 初九明體,而居明夷之初,見傷之始也。九,陽明上升者也,故取飛象。昏暗在上,傷陽之明,使不得上進,是于飛而傷其翼也。翼見傷,故垂朵。
初九爻辭: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朱熹《本義》說:飛著而翅膀下垂,是受傷的象。占問的人在路上奔走而吃不上飯,所到之處又與人合不來,這是當下時勢本該如此,躲也躲不開。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屬於離這一明體,又處在《明夷》的開頭,是受傷的起始。陽爻本是光明上升的,所以取飛的形象。昏暗壓在上面,損傷陽爻的明,使它不能往上進,這就是飛著而傷了翅膀。翅膀受了傷,所以耷拉下來。
凡小人之害君子,害其所以行者。“君子于行,三日不食”,君子明照,見事之微,雖始有見傷之端,未顯也,君子則能見之矣,故行去避之。“君子于行”,謂去其祿位而退藏也。“三日不食”,言困窮之極也。事未顯而處甚艱,非見幾之明不能也。夫知幾者,君子之獨見, 集說 蘭氏廷瑞曰:陽剛之君子,居明夷之始,戢翼避禍,見幾先遯。
程頤接著說:小人加害君子,害的正是君子賴以行事的憑藉。爻辭說「君子于行,三日不食」——君子明察,能在事情還很細微時就看出苗頭,縱然受傷的端倪剛剛露出、尚未顯形,君子已經看見了,所以抽身走開躲避它。「君子于行」,是說捨棄俸祿官位而退隱藏身;「三日不食」,是說困窘窮苦到了極點。事情還沒有顯形而處境已經極其艱難,不是有「見幾」之明的人做不到。至於能知幾微的,那是君子獨到的眼力——此處底本有脫文,程頤的話沒有說完。「集說」引蘭廷瑞說:陽剛的君子處在《明夷》的開端,收起翅膀躲避禍患,看見苗頭就先行隱遁。
項氏安世曰:“垂其翼”,不言夷,未傷也。“夷于左股”,言已傷也。說者以“垂其翼”為傷翼,非也,斂翼而下飛者,避禍之象也。邱氏富國曰:初體離明,去上最遠,見傷即避,有飛而垂翼之象。君子知幾,義當速去。蓋可以不食,而不可以不去。去重於食故也。
項安世說:初九爻辭說「垂其翼」,並沒有用「夷」字,可見還沒有受傷;六二說「夷于左股」,才是已經受傷。有人把「垂其翼」講成翅膀受了傷,這是不對的——收斂翅膀低低地飛,正是躲避禍患的形象。邱富國說:初九屬於離這一明體,離上六最遠,一看見有傷害就躲開,所以有飛著而垂下翅膀的象。君子能察知苗頭,按道理就該趕緊走。寧可餓著肚子,也不能不走,因為走比吃飯要緊。
俞氏琰曰:居《明夷》之初,不敢高飛,遂垂斂其翼以向下,此見幾之明,不待難作而蚤避者也。夫知幾而早去,此君子獨見,主人固不識也,豈得無言?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本義 傷而未切,救之速則免矣,故其象占如此。
俞琰說:處在《明夷》的開頭,不敢往高處飛,於是收斂翅膀低低下降,這是「見幾」的明智,不等禍難發作就早早躲開。能察知苗頭而及早抽身,是君子獨到的眼光,接待他的主人自然看不懂,怎麼會沒有閒話?六二爻辭: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朱熹《本義》說:雖然受了傷,卻傷得不切要,救治得快就可以脫身,所以它的取象與占斷是這樣。
程傳 六二以至明之才,得中正而體順,順時自處,處之至善也。雖君子自處之善,然當陰暗小人傷明之時,亦不免為其所傷。但君子自處有道,故不;能深相傷害,終能違避之耳。足者所以行也,股在脛足之上,於行之用為不甚切。左又非便用者。手足之用以右為便,唯蹶張用左,蓋右立為本也。“夷于左股”,謂傷害其行而不甚切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有極明的才質,居中當位而卦體柔順,順應時勢安頓自己,處世算是盡善了。可是君子即便自處得好,碰上陰暗小人傷害光明的時候,也免不了被他們所傷。只不過君子自處有法度,所以對方不能把他傷得太深,終究躲得開。腳是用來走路的,大腿長在小腿和腳的上面,對走路這件事關係還不算太緊要;左邊又不是慣用的一側。人的手腳都以右邊為順手,只有用腳蹬弩才使左腳,因為站立以右腳為本。所以「夷于左股」,是說傷到了他的行動,卻傷得不切要。
雖然,亦必自免有道,拯用壯健之馬,則獲免之速而古也。君子為陰暗所傷,其自處有道,故其傷不甚。自拯有道,故獲免之疾。用拯之道不壯,則被傷深矣。故云“馬壯”則“吉”也。二以明居陰暗之下,所謂“吉”者,得免傷害而已,非謂可以有為於斯時也。
程頤接著說:話雖如此,脫身也得有辦法:借強壯的馬來救援,脫險就快,因而吉利。君子被陰暗勢力所傷,因為自處有法度,所以傷得不重;因為自救有辦法,所以脫身很快。倘若救援的手段不夠強勁,那就要被傷得很深了。所以爻辭說「馬壯」才「吉」。六二以光明之質居於陰暗勢力之下,這裡所謂「吉」,不過是得以免於傷害罷了,並不是說這個時候還能有什麼作為。
集說 王氏宗傳曰:六二文明之主也,以六居二,柔順之至文王以之。案 《明夷》與《豐》卦略相似,然《豐》者明中之昏,《明夷》則昏極而不復明也。兩卦皆以上六為昏之主,六二為明之主。既為明之主,豈可不以救昏為急?故此之“夷于左股”者,與《豐》二之“往得疑疾”同也;此之“用拯馬壯”者,與《豐》之“有孚發若”同也。蓋未至於《豐》三之“折其右肱”,則猶有可為之理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六二是文明之主,以陰爻居第二位,柔順到了極點,周文王身處紂世正是用的這一套。李光地按:《明夷》和《豐》兩卦略有相似,不過《豐》講的是光明當中的昏暗,《明夷》則是昏到極處、再也亮不起來。兩卦都以上六為昏暗之主、六二為光明之主。既然是光明之主,怎麼能不把救治昏暗當作急務?所以此卦的「夷于左股」,與《豐》卦六二的「往得疑疾」是同一路數;此卦的「用拯馬壯」,與《豐》卦的「有孚發若」是同一路數。只要還沒到《豐》卦九三「折其右肱」那一步,就還有可以施為的餘地。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本義 以剛居剛,又在明體之上,而屈於至暗之下,正與上六暗主為應,故有嚮明除害,得其首惡之象。然不可以亟也,故有“不可疾貞”之戒。成湯赴於夏臺,文王興於羑里,正合此爻之義,而小事亦有然者。
九三爻辭: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朱熹《本義》說:九三以陽爻居陽位,又處在離這一明體的最上面,卻屈居在極其黑暗的勢力之下,恰好與上六這個黑暗之主相「應」,所以有向著光明去除禍害、擒獲首惡的象。不過這件事急不得,所以有「不可疾貞」的告誡。商湯曾被囚於夏臺而後興起,周文王曾被囚於羑里而後興起,正合這一爻的意思;小事情上也有同樣的道理。
程傳 九三離之上,明之極也。又處剛而進,上六坤之上,暗之極也。至明居下而 集說 胡氏炳文曰:二之救難,可速也;三之除害,不可速也,故有“不可疾貞”之戒。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處在離卦的最上面,是光明到了極點,又居陽位而向前推進;上六處在坤卦的最上面,是黑暗到了極點。極明的一方居於下——此處底本有脫文,程頤的話沒有說完。「集說」引胡炳文說:六二所救的是自身的危難,可以快;九三所除的是天下的禍害,不可以快,所以有「不可疾貞」的告誡。六四爻辭: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
本義 此爻之義未詳,竊疑左腹者幽隱之處;“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者,得意於遠去之義。言筮而得此者,其自處當如是也。蓋離體為至明之德,坤體為至暗之地。下三爻明在暗外,故隨其遠近高下而處之不同。六四以柔正居暗地而尚淺,故猶可以得意於遠去。五以柔中居暗地而已迫,故為內難正志以晦其明之象。上則極乎暗矣,故為自傷其明以至於暗,而又足以傷人之明。蓋下五爻皆為君子,獨上一爻為暗君也。
朱熹《本義》說:這一爻的意思還沒有弄明白,我私下猜想「左腹」是幽深隱蔽的處所;「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是稱心如意地遠走高飛的意思。也就是說,占筮得到這一爻的人,安頓自己應當像這樣。大抵離這個卦體代表極明的德,坤這個卦體代表極暗的處境。下面三爻的光明還在黑暗之外,所以按各自離黑暗的遠近高低,處置的方式也不一樣。六四以柔順當位而陷入暗地尚淺,所以還能稱心地遠走;六五以柔順居中而已被黑暗逼近,所以有身處內難、端正心志而收斂其明的象;上六則黑暗到了極處,所以是自己損傷自己的明以至於全然昏暗,還足以傷害別人的明。總起來說,下面五爻都是君子,唯獨最上一爻是昏暗之君。
程傳 六四以陰居陰,而在陰柔之體,處近君之位,是陰邪小人居高位,以柔邪順於君者也,六五《明夷》之君位,傷明之主也。四以柔邪順從之,以固其交。夫小人之事君,未有由顯明以道合者也,必以隱僻之道自結於上。右當用,故為明顯之所;左不當用,故為隱僻之所。人之手足皆以右為用,世謂僻所為僻左,是左者隱僻之所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以陰爻居陰位,又身在坤這一陰柔的卦體裡,處在近君的位置,這是陰邪小人佔了高位,用柔媚邪佞的手段順從君主。六五是《明夷》一卦的君位,正是損傷光明的主人;六四用柔邪去順從他,好鞏固彼此的交情。小人事奉君主,從來沒有靠光明正大、以道相合的,必定用隱蔽偏僻的路數把自己結托到君上身上。右邊是常用的一側,所以代表明顯之處;左邊不常用,所以代表隱僻之處。人的手腳都以右為用,世人把偏僻的地方叫作「僻左」,可見「左」就是隱僻的所在。
四由隱僻之道深入其君,故云“入于左腹”。“入腹”,謂其交深也。其交之深,故得其心。凡奸邪之見信於其君,皆由奪其心也。不奪其心,能無悟乎?“于出門庭”,既信之於心,而後行之於外也。邪臣之事暗君,必先蠱其心而後能行於外。
程頤接著說:六四循著隱僻的路數深深鑽進君主的內裡,所以說「入于左腹」。「入腹」是說交結得深;交結得深,所以摸到了君主的心。凡是奸邪之人取得君主信任,都是由於把君主的心奪了過來;不把他的心奪過來,君主怎麼會不醒悟?「于出門庭」,是說已經在君主心裡取得信任,然後才把手伸到朝廷外面去。邪臣事奉昏君,必定先迷惑他的心,然後才能在外面為所欲為。
集說 楊氏時曰:“腹”,坤象也,坤體之下,故曰“左腹”,尊右故也。“獲明夷之心”,所謂求仁而得仁也,此微子之明夷也。《朱子語類》云:《明夷》下三爻皆說“明夷”,是明而見傷者。六四說者卻以為奸邪之臣,先蠱惑其君心,而後肆行於外。
「集說」引楊時說:「腹」取的是坤的象,六四處在坤體的下部,所以說「左腹」,這是因為禮制以右為尊、以左為卑。「獲明夷之心」,就是所謂求仁而得仁,這是微子在《明夷》之世的作為。《朱子語類》說:《明夷》下面三爻都點出「明夷」二字,指的是本身光明而遭受損傷的人;到六四,解經的人卻把它說成奸邪之臣先迷惑君心、而後在外面肆意妄為。
下三爻皆說明夷是好底,何獨此爻卻作不好說?以意觀之,六四居暗地尚淺,猶可以得意而遠去。故雖入於幽隱之處,猶能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也。上六“不明晦”,則是合下已是不明。
朱熹接著說:下面三爻講「明夷」都是往好處講的,為什麼單單這一爻要往壞處講?照我的體會,六四陷進黑暗還不算深,仍舊能夠稱心地遠走高飛;所以它雖然進入了幽深隱蔽之處,還能遂了心願,從門庭裡走出去。至於上六說「不明晦」,那才是從一開頭就已經不明瞭。
胡氏炳文曰:初二三在暗外,至四則將入暗中。然比之六五,則四尚淺也,猶可得意於遠去。“獲明夷之心”者,微子之自靖。“于出門庭”者,微子之行遯也。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本義 居至暗之地,近至暗之君,而能正其志,箕子之象也,貞之至也。“利貞”,以戒占者。
胡炳文說:初九、六二、九三還在黑暗之外,到六四就快要陷進黑暗裡去了。可是同六五相比,六四陷得還淺,仍舊能夠稱心地遠走。「獲明夷之心」,說的是微子自求心安;「于出門庭」,說的是微子出走隱遁。六五爻辭:箕子之明夷,利貞。朱熹《本義》說:身處極暗之地,又緊挨著極昏之君,卻能端正自己的心志,這正是箕子的形象,貞正到了極點。爻辭說「利貞」,是用來告誡占問的人。
程傳 五為君位,乃常也。然《易》之取義,變動隨時。上六處坤之上,而明夷之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本義 以陰居坤之極,不明其德以至於晦。始則處高位以傷人之明,終必至於自傷而墜厥命。故其象如此,而占亦在其中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第五位是君位,這是通例;可是《周易》取義,隨時都在變動。上六處在坤卦的最上面,而《明夷》的——此處底本有脫文,程頤解六五的這段話沒有說完。上六爻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朱熹《本義》說:以陰爻居於坤卦的極處,不能昭明自己的德,以致陷入昏晦。起初憑著高位去損傷別人的光明,最終必然落到自己受傷而喪失天命的地步。所以取象如此,占斷也就含在其中了。
程傳 上居卦之終,為《明夷》之主,又為《明夷》之極,上至高之地。明在至高,本當遠照。明既夷傷,故不明而反昏晦也。本居於高,明當及遠,“初登于天”也,乃夷傷其明而昏暗,“後入于地”也。上,《明夷》之終,又坤陰之終,明傷之極者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居於全卦之末,是《明夷》的主人,又是《明夷》的極處;上位是最高的地方。光明處在最高處,本該照得很遠;如今光明已經受損,所以不但不明,反而昏晦。它本來居於高位,光明應當遠及四方,這就是「初登于天」;結果卻損傷了自己的明而陷入昏暗,這就是「後入于地」。上六既是《明夷》的終點,又是坤這一陰體的終點,是光明受傷到極處的一爻。
集說 蘇氏軾曰:六爻皆“晦”也,而所以晦者不同,自五以下,“明”而“晦”者也。若上六不明而晦者也,故曰“不明晦”。胡氏炳文曰:下三爻以“明夷”為句首,四五“明夷”之辭在句中。上六不曰“明夷”而曰“不明晦”,蓋唯上六“不明”而“晦”。所以五爻之明,皆為其所夷也。
「集說」引蘇軾說:六爻都處在「晦」的狀態,可是晦的緣由各不相同。從六五往下,都是本身光明而不得不自晦;上六卻是本身就不明而陷於昏晦,所以爻辭說「不明晦」。胡炳文說:下面三爻的爻辭都把「明夷」二字放在句首,六四、六五的「明夷」放在句子當中;上六不說「明夷」而說「不明晦」,正因為唯獨上六是本身「不明」而「晦」。也正因為如此,其餘五爻的光明才統統被它所傷。
總論 蘇氏軾曰:力能求則救之,六二之“用拯”是也。力能正則正之,九三之“南狩”是也。既不能救,又不能正,則君子不敢辭其辱以私便其身,六五之“箕子”是也。君子居《明夷》之世,有責必有以塞之,無責必有以全其身而不失其正。初九、六四,無責於斯世,欲近者則入腹獲心“于出門庭”。而遠者,則行不及食也。
「總論」引蘇軾說:力量夠得上挽救的就去挽救,六二的「用拯」就是;力量夠得上匡正的就去匡正,九三的「南狩」就是;既救不了又正不過來,那麼君子也不敢為圖自己方便而推掉這份屈辱,六五的「箕子」就是。君子生在《明夷》那樣的世道,身上有職責的,必定要設法盡到;身上沒有職責的,必定要設法保全自身而不丟掉正道。初九、六四對這個世道並無職守:離得近的,便深入幽隱、探得心意而後走出門庭;離得遠的,便乾脆動身趕路,連飯都顧不上吃。
家人卦·巽上離下
程傳 《家人序卦》: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於家,故受之以家人。”夫傷困於外,則必反於內,《家人》所以次《明夷》也。家人者,家內之道,父子之親,夫婦之義,尊卑長幼之序,正倫理,篤恩義,家人之道也。卦外巽內離,為風自火出。火熾則風生。風生自火,自內而出也。自內而出,由家而及於外之象。二與五,正男女之位於內外,為家人之道。明於內而巽於外,處家之道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於家,故受之以家人」。人在外面受了傷、遭了困,必定要回到家裡來,所以《家人》排在《明夷》之後。所謂家人,講的是一家之內的道理:父子之間的親情,夫婦之間的義分,尊卑長幼之間的次序;端正倫理,篤厚恩義,這就是家人之道。就卦體說,外卦是巽、內卦是離,取象為風從火裡生出來。火燒得旺就生風,風由火而起,是從內向外發出的;從內向外發出,正是由一家推及一國天下的形象。第二爻與第五爻,分別把女位、男位擺正在內外兩邊,這就是家人之道。內裡明察而外面遜順,是持家的道理。
夫人有諸身者,則能施於家。行於家者,則能施於國,至於天下治。治天下之道,蓋治家之道也。推而行之於外耳。故取自內而出之象,為家人之義也。《文中子》書以明內齊外為義,古今善之,非取象之意也。所謂“齊乎巽”,言萬物潔齊於巽方,非巽有齊義也。如“戰乎乾”,乾非有戰義也。
程頤接著說:人自己身上先具備了這份德,才能施行於一家;能在一家中行得通,才能施行於一國,直到天下大治。治天下的道理,其實就是治家的道理,不過是推廣開來施行到外面罷了。所以《家人》卦取「自內而出」的象,作為這一卦的義理。王通《文中子》一書把這一卦講成「明內齊外」,從古到今都稱讚這個說法,其實並不是取象的本意。《說卦傳》所謂「齊乎巽」,是說萬物在巽這個方位上潔淨整齊,並不是巽字本身含有「齊」的意思;就好比說「戰乎乾」,乾字本身並沒有「戰」的意思。
家人,利女貞。程傳 家人之道,利在女正,女正則家道正矣。夫夫、婦婦而家道正,獨云“利女貞”者,夫正者,身正也。女正者,家正也。女正則男正可知矣。集說 楊氏時曰:家人者,治家人之道也。齊家自夫婦始,舜觀刑于二女,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利女貞”者,言家道之本也。林氏希元曰:所正雖在女,所以正之者則在夫,蓋主家之人也。
《家人》卦卦辭:家人,利女貞。程頤《伊川易傳》說:家人之道,好處在於女子守正;女子守正,一家的道理就正了。做丈夫的像個丈夫、做妻子的像個妻子,家道才算正,卦辭卻單說「利女貞」,是因為男子守正,正的只是自身;女子守正,正的卻是整個家。女子既正,男子之正也就不言而喻了。「集說」引楊時說:所謂家人,就是治理一家人的道理。整治家庭要從夫婦這一倫開始:虞舜從堯的兩個女兒身上考察治家的法度,周文王先給自己的妻子做出榜樣,再推及兄弟。卦辭說「利女貞」,講的是家道的根本。林希元說:需要端正的雖然是女子,可是能把她端正過來的卻在丈夫,因為丈夫才是主持一家的人。
初九,閒有家,悔亡。本義 初九以剛陽處有家之始,能防閒之,其“悔亡”矣。戒占者當如是也。程傳 初,家道之始也。“閒”,謂防閒法度也。治其有家之始,能以法度為之防閒,則不至於悔矢。
初九爻辭:閒有家,悔亡。朱熹《本義》說:初九以陽剛之質處在治家的開端,能夠預先立下防範,悔恨自然消解。這是告誡占問的人應當這樣做。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位是家道的開頭。「閒」指的是用來防範的法度。在治家之初,能拿法度替一家立下防範,就不至於日後懊悔。
治家者治乎眾人也,苟不閒之以法度,則人情流放,必至於有悔,失長幼之序,亂男女之別,傷恩義,害倫理,無所不至。能以法度閒之於始,則無是矣。故“悔亡”也。九剛明之才,能閒其家者也。不云“無悔”者,群居必有悔,以能閒故亡耳。
程頤接著說:治家就是管一群人;假如不用法度加以防範,人的性情便會放縱散漫,日後必定後悔:長幼的次序亂了,男女的分別亂了,傷了恩義,害了倫理,什麼毛病都會冒出來。能在開頭就用法度防範住,這些就都沒有了,所以爻辭說「悔亡」。初九是剛健明察的才質,正是能替一家立防範的人。爻辭不說「無悔」而說「悔亡」,是因為一群人住在一起難免有悔,只因為能防範,那份悔才消解掉。
集說 王氏弼曰: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瀆而後嚴之、志變而後治之,則晦矣。處家人之初,為家人之始,故必“閒有家”,然後“悔亡”也。胡氏炳文曰:初之時當閒,九之剛能閒,顏之推曰:教子嬰孩,教婦初來。
「集說」引王弼說:凡是教化都要趁開頭,立法都要趁起始;等到一家已經輕慢無禮才去嚴加約束、等到心志已經變壞才去整治,就晚了。初九處在《家人》卦的最初,是治家的起點,所以必須先「閒有家」,然後悔恨才能消解。胡炳文說:初這個時位正該設防,九這個陽剛之質正能設防;顏之推說過「教子嬰孩,教婦初來」——教孩子要從襁褓時起,立規矩要從新婦進門時起。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本義 六二柔順中正,女之正位乎內者也,故其象占如此。程傳 人之處家,在骨肉父子之間,大率以情勝禮,以恩奪義,唯剛立之人,則能不以私愛失其正理,故《家人》卦大要以剛為善,初三上是也。
六二爻辭:無攸遂,在中饋,貞吉。朱熹《本義》說:六二柔順而又居中當位,正是女子在家內擺正自己位置的樣子,所以取象與占斷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人在家裡過日子,處在骨肉父子之間,大抵是感情壓過禮數、恩愛奪去義理;唯有剛強自立的人,才能不因私愛而丟掉正理,所以《家人》一卦大體上以剛為善,初九、九三、上九三爻就是。
六二以陰柔之才,而居柔,不能治於家者也,故“無攸遂”,無所為而可也。夫以英雄之才,尚有溺情愛而不能自守者,況柔弱之人,其能勝妻子之情乎?如二之才,若為婦人之道,則其正也。以柔順處中正,婦人之道也。故在“中饋”則得其正而“吉”也。婦人居中而主饋者也,故云“中饋”。
程頤接著說:六二以陰柔的才質又居於柔位,是沒有能力主持一家的,所以說「無攸遂」——沒有哪一樣是它出面去做就辦得成的。憑英雄的才具,尚且有人沉溺於情愛而守不住自己,何況柔弱之人,怎麼勝得過對妻子兒女的私情?像六二這樣的才質,若放在婦人之道上,倒正合適。以柔順之德居於中正之位,這正是婦人之道,所以它守在「中饋」的本分上,就得其正而吉利。婦人居於家內而主持飲食之事,所以叫作「中饋」。
集說 孔氏穎達曰:六二履中居位,以陰應陽,盡婦人之義也。婦人之道,巽順為常,無所必遂,其所職主,在於家中饋食供祭而已,得婦人之正,故曰:“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集說」引孔穎達說:六二踏在中位、又居於當位之處,以陰爻上應九五陽爻,把婦人的義分盡到了。婦人之道以遜順為常態,沒有哪一件事是一定要由她出面辦成的;她所主管的,不過是家中備辦飲食、供奉祭祀罷了。這樣便得了婦人之正,所以爻辭說「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王氏宗傳曰:“無攸遂”,示不敢有所專也。婦人之職,不過奉祭祀、饋飲食而已,此外無他事也。《詩》曰無非無儀,唯酒食是議。采蘩以供祭祀,為不失職;采蘋以供祭祀,為能循法度。推而上之,推而下之,其職守莫不皆然,是之謂“貞”而“吉”也。《易》氏祓曰:六二柔順得位,與九五相應,女正位乎內者也,此爻正所以發明“利女貞”之義。
王宗傳說:「無攸遂」,表示不敢自作主張。婦人的職分,不過是奉行祭祀、備辦飲食,此外沒有別的事。《詩經·小雅·斯干》說「無非無儀,唯酒食是議」——不做出格的事,不擅自作主,只操心酒食一類家務。《召南·采蘩》寫採白蒿供祭祀,是不失職守;《召南·采蘋》寫采蘋菜供祭祀,是能遵循法度。由此往上推、往下推,無論哪一等人家,婦人的職守都是這樣,這就叫作「貞」而「吉」。易祓說:六二柔順而當位,與九五相「應」,正是女子在家內擺正位置的樣子;這一爻恰好把卦辭「利女貞」的意思發揮了出來。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程傳 “嗃嗃”。未詳字義,然以文義及音意觀之,與“嗷嗷”相類,又若急束之意。九三在內卦之上,主治乎內者也。以陽居剛而不中,雖得正而過乎剛者也。治內過剛,則傷於嚴急,故“家人嗃嗃”然。治家過嚴,不能無傷,故必悔於嚴厲,骨肉恩勝,嚴過故悔也。
九三爻辭: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程頤《伊川易傳》說:「嗃嗃」二字的確切字義還弄不清楚,但從上下文義和讀音上體會,同「嗷嗷」相近,又像是急切約束的樣子。九三處在內卦的最上面,是主持家內之事的人;以陽爻居陽位而不居中,雖然當位,卻剛得過了頭。治理家內過於剛硬,就失之嚴厲急躁,所以一家人「嗃嗃」地叫苦。治家過嚴,不可能不傷人,所以必定要為這份嚴厲而後悔——骨肉之間本以恩情為重,嚴過了頭,就有悔。
雖悔於嚴厲,未得寬猛之中,然而家道齊肅,人心祗畏,猶為家之“吉”也。若“婦子嘻嘻”,則終至羞“吝”矣。在卦非有“嘻嘻”之象,蓋對“嗃嗃”而言,謂與其失於放肆,寧過於嚴也。“嘻嘻”,笑樂無節也。自恣無節,則終至敗家,可羞吝也。
程頤接著說:雖然為嚴厲而後悔,沒有拿捏到寬與猛之間的中道,可是一家整齊肅穆,人人心存敬畏,對這個家來說仍舊算「吉」。若是「婦子嘻嘻」,那就終歸落到可羞可「吝」的地步了。卦象裡本來並沒有「嘻嘻」的形象,這句是對著「嗃嗃」說的,意思是與其失之於放肆,寧可失之於過嚴。「嘻嘻」是嬉笑取樂沒有節制;放縱而沒有節制,最後必定敗家,這是可羞可惜的。
蓋嚴謹之過,雖於人情不能無傷,然苟法度立,倫理正,乃恩義之所存也。若嘻嘻無度,乃法度之所由廢,倫理之所由亂,安能保其家乎?嘻嘻之甚,則致敗家之凶。但云“吝”者,可吝之甚,則至於凶,故未遽言凶也。
程頤接著說:嚴謹過了頭,雖然在人情上不免有所傷,可是只要法度立起來、倫理端正了,恩義反倒保存在其中。若是一味嬉笑無度,法度就從這裡廢弛,倫理就從這裡紊亂,怎麼保得住這個家?嬉笑放縱到極點,就要招來敗家之凶。爻辭只說「吝」而不說「凶」,是因為可羞可惜到了極點才會轉成凶,所以不急著把「凶」字說出來。
集說 《朱子語類》:問:《易傳》云:治家之道,在於正倫理,篤恩義。今欲正倫理,則有傷恩義。欲篤恩義,又有乖於倫理,如何?曰:須是於正倫理處篤恩義,篤恩義而不失倫理方可。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伊川易傳》講治家之道在於端正倫理、篤厚恩義;可如今想端正倫理,就傷了恩義,想篤厚恩義,又違背了倫理,這該怎麼辦?朱熹答:必須在端正倫理的同時把恩義做厚,在篤厚恩義的同時不丟掉倫理,這才行得通。
胡氏炳文曰:“嗃嗃”,以義勝情,雖“悔厲”而“吉”。“嘻嘻”,以情勝義,“終吝”,“悔”自凶而吉,“吝”自吉而凶。九三以剛居剛,若能嚴於家人者;比乎二柔,又若易暱於婦子者。三其在吉凶之間乎!故悔吝之占兩言之。
胡炳文說:「嗃嗃」是義勝過情,所以雖有「悔厲」而終究「吉」;「嘻嘻」是情勝過義,所以「終吝」。「悔」是從凶轉向吉,「吝」是從吉轉向凶。九三以陽爻居陽位,看樣子是能對一家人嚴起來的;可它又緊挨著六二這一柔爻,看樣子又容易同妻兒親暱起來。九三大概正站在吉與凶的分界上吧!所以爻辭把悔與吝兩種占斷都說了出來。
六四,富家大吉。本義 陽主義,陰主利,以陰居陰而在上位,能富其家者也。程傳 六以巽順之體,而居四,得其正位。居得其正,為安處之義。巽順於事而由正道,能保有其富者也。居家之道,能保有其富,則為“大吉”也。四高位而獨云“富”者,於家而言。高位,家之尊也。能有其富,是能保其家也,吉孰大焉?
六四爻辭:富家大吉。朱熹《本義》說:陽主管道義,陰主管財利;六四以陰爻居陰位而又身處上卦,正是能讓一家富起來的人。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以巽這一遜順的卦體居於第四位,得了它該得的位次;居處得正,便有安穩自處的意思。辦事遜順而又走正路,正是能守住這份富有的人。持家之道,能守得住富有,就是「大吉」。第四位是高位,爻辭卻單說一個「富」字,那是就家裡的事說的:高位在一家中是尊長的位置,能保有家財,就是能保住這個家,還有比這更大的吉利嗎?
案 四在他卦,臣道也,在《家人》卦,則亦妻道也。夫主教一家者也,婦主養一家者也,老子所謂教父、食母是也。自二之“在中饋”,進而至於四之“富家”,則內職舉矣。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本義 “假”,至也。如假於大廟之假。“有家”,猶言有國也。九五剛健中正,下應六二之柔順中正,王者以是至於其家,則勿用憂恤而“吉”可必矣。蓋聘納后妃之吉占。而凡有是德者,遇之皆吉也。
李光地按:第四爻在別的卦裡代表臣道,在《家人》卦裡也代表妻道。丈夫主管一家的教化,妻子主管一家的養育,《老子》書中所說的「教父」「食母」,就是這個分工。從六二的「在中饋」,進到六四的「富家」,家內的職分就都齊備了。九五爻辭:王假有家,勿恤吉。朱熹《本義》說:「假」是至、到達的意思,和《詩經》「假於大廟」的假一樣。「有家」,等於說「有國」。九五剛健而居中當位,下面應著六二那柔順中正的一爻,君王憑這樣的德到達他的家,就用不著憂慮,吉利是必然的。這本是迎娶后妃時的吉占;而凡是具備這種德的人,遇上它都吉利。
程傳 九五男而在外,剛而處陽,居尊而中正,又其應順正於內,治家之至正至善者也。“王假有家”,五君位,故以王言。“假”,至也,極乎有家之道也。夫王者之道,修身以齊冢,家正而天下治矣。自古聖王,未有不以恭己正家為本,故有家之道既至,則不憂勞而天下治矣,“勿恤”而“吉”也。五恭己於外,二正家於內,內外同德,可謂至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是男子而位在外卦,以陽剛居陽位,處尊位而又居中當位,加上它所應的六二在內卦柔順守正,這是治家最正、最善的格局。爻辭說「王假有家」,第五位是君位,所以用「王」來稱他。「假」是至,指把治家之道做到了極處。君王之道,是修養自身以整齊家室,家正了天下就治了。自古的聖王,沒有不把恭敬自持、端正家室當作根本的,所以治家之道一旦做到極處,不必操勞而天下自治,這就是「勿恤」而「吉」。九五在外恭敬自持,六二在內端正家室,內外同德,可以說到家了。
邱氏富國曰:三五陽剛,皆主治家者也。三剛而不中,失之過嚴,未免有悔厲之失。五剛而得中,威而能愛,盡乎治家之道者,故人無不化,可以勿憂恤而“吉”也。或曰:治家之道尚嚴,在彖以嚴正為吉,五以相愛為義,何也?曰:嚴以分言,正家之義也;愛以情言,假家之義也。假有感格之義,故以相愛言之。
邱富國說:九三、九五都是陽剛之爻,都是主持治家的人。九三剛而不居中,失之於過嚴,免不了落下悔恨與危厲;九五剛而居中,有威嚴又能慈愛,把治家之道做盡了,所以一家人無不受感化,可以不必憂慮而得吉。有人問:治家之道以嚴為上,「彖辭」那裡是把嚴正當作吉的,為什麼九五卻拿相愛立義呢?回答是:嚴是就名分說的,屬於「正家」的義;愛是就情意說的,屬於「假家」的義。「假」有感通格心的意思,所以要用相愛來講它。
龔氏煥曰:“假”與格同,猶奏假無言,昭假烈祖之假,謂感格也。九五以陽剛中正居尊位,為“有家”之主,盛德至善,所以感格乎家人之心者至矣。王者家大人眾,其心難一。有未假者,勿用憂恤而自“吉”也。蓋初之“閒有家”,是以法度防閒之;至“王假有家”,則躬行有以感化之矣。
龔煥說:「假」和「格」相通,就像《詩經》「奏假無言」「昭假烈祖」裡的那個假,是感通格心的意思。九五以陽剛中正居於尊位,是「有家」的主人,德盛而至善,用來感通一家人心的力量已到極點。君王家大人多,人心本來難以劃一,縱然還有沒被感化到的,也用不著憂慮,自然吉利。初九的「閒有家」,是拿法度去防範;到了「王假有家」,就是靠自己身體力行去感化了。
何氏楷曰:舜格於文祖,公假於太廟,格假互用可證。身範既端,故能感格其家,使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各得其所,以相敦睦,正家而天下定,故不待憂恤而“吉”也。游氏曰:九五尊位,故以王言。假者感格之義,“王假有廟”,其義同也。案 “假”字訓感格,諸說皆有明證可從。何氏之說,於《象傳》之義,尤為浹治也。
何楷說:《尚書》記虞舜「格於文祖」,《詩經》記周公「假於太廟」,格、假兩字互相通用,這就是明證。自身的表率既然端正,就能感通全家,使做父親的像父親、做兒子的像兒子,做兄長的像兄長、做弟弟的像弟弟,做丈夫的像丈夫、做妻子的像妻子,各安其位,彼此敦厚和睦;家正了天下就安定,所以不必憂慮而吉利。游氏說:第五位是尊位,所以用「王」來稱他。「假」是感通格心的意思,《萃》卦「王假有廟」的假與此同義。李光地按:把「假」字訓為感通格心,以上諸家的說法都有確鑿的證據可以依從;其中何楷之說,用來講《象傳》的意思,尤其貫通妥帖。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本義 上九以剛居上,在卦之終,故言正家久遠之道,占者必有誠信嚴威則“終吉”也。程傳 上,卦之終,家道之成也。故極言泊家之本。治家之道,非至誠不能也。故必中有孚信,則能常久,而眾人自化。為善不由至誠,己且不能常守也,況欲使人乎!
上九爻辭:有孚威如,終吉。朱熹《本義》說:上九以陽剛居於最上,又處在一卦的終點,所以講的是使家道長久端正的道理:占問的人必須既有誠信、又有威嚴,才能「終吉」。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位是一卦的終點,是家道成就的地方,所以把治家的根本講到了盡頭。治家之道,不出於至誠就辦不成,所以心裡必須存著誠信,才能長久維持,眾人自然被感化。做好事若不是出於至誠,連自己都守不長久,何況還想叫別人守住呢!
故治家以“有孚”為本。治家者,在妻孥情愛之間,慈過則無嚴,恩勝則掩義。故家之患,常在禮法不足,而瀆慢生也。長失尊嚴,少忘恭順,而家不亂者,未有之也,故必有威嚴則能“終吉”。保家之終在“有孚威如”二者而已,故於卦終言也。
程頤接著說:所以治家要拿「有孚」作根本。治家的人整天處在妻子兒女的情愛之中,慈愛過了頭就沒有威嚴,恩情壓過了頭就遮掩了義理。所以一家的禍患,常常出在禮法不夠,於是輕慢無禮便生了出來。長輩失掉尊嚴,晚輩忘了恭順,這樣的家還能不亂,從來沒有過;所以必須有威嚴,才能「終吉」。保住一個家直到最後,全在「有孚」「威如」這兩件事,所以放在全卦的末尾來說。
集說 王氏弼曰:家道可終,唯信與威。蘇氏軾曰:凡言終者,其始未必然也。“婦子嘻嘻”,其始可樂。威如之吉,其始苦之。王氏中子曰:家人之終,家道成也,故極言齊家久遠之道。齊家之道,以誠為本,以嚴為用。不誠則上下相欺,眾事不立。不嚴則禮法不存,瀆慢易生。如此而家道齊者,未之有也。故家人之終,以孚威二者言之。是二者,保家道之“終吉”者也。
「集說」引王弼說:家道能夠善終,靠的只有誠信與威嚴兩樣。蘇軾說:凡是爻辭用「終」字的,起初未必就是這個樣子。「婦子嘻嘻」,起初倒是快活的;「威如」之吉,起初卻讓人覺得苦。王中子說:《家人》卦的末一爻,是家道成就的地方,所以把整齊家室、長久維持的道理講到了盡頭。齊家之道,以誠為本,以嚴為用。不誠,上下就互相欺瞞,什麼事都辦不成;不嚴,禮法就立不住,輕慢無禮很容易生出來。這樣還能把家整治好的,從來沒有過。所以《家人》卦的末尾,用「孚」與「威」兩個字來說,這兩樣正是保住家道、使它「終吉」的憑藉。
何氏楷曰:治家觀於身,下五爻未及正身之義,故於此爻足其意。蓋探本之論,與《大象》“言有物,行有恆”相表裡。總論 吳氏曰慎曰:家人之道,男以剛嚴為正,女以柔順為正。初曰“閒”,三曰“厲”,上曰“威”,男子之道也。二四《象傳》皆曰“順”,婦人之道也。五剛而中,非不嚴也,嚴而泰也。
何楷說:治家要從自身看起,下面五爻都沒有講到端正自身這層意思,所以在這一爻把它補足。這是追本溯源的議論,與「大象」所說的「言有物,行有恆」互為表裡。「總論」引吳曰慎說:家人之道,男子以剛強嚴正為正,女子以柔順為正。初九說「閒」,九三說「厲」,上九說「威」,這是男子之道;六二、六四的《象傳》都說「順」,這是婦人之道。九五剛而居中,並不是不嚴,只是嚴得從容安泰。
睽卦·離上兌下
程傳 《暌序卦》:“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家道窮則睽乖離散,理必然也,故《家人》之後,受之以《睽》也。為卦上離下兌,離火炎上,兌澤潤下,二體相違,睽之義也。又中少二女,雖同居而所歸各異,是其志不同行也,亦為《睽》義。
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家道走到盡頭,必然乖違離散,這是必然之理,所以《家人》之後接上《睽》卦。就卦體說,上卦是離、下卦是兌:離是火,性子往上燒;兌是澤,水性往下潤;兩個卦體背道而馳,正合「睽」——乖違背離的意思。再者離是中女、兌是少女,兩個女子雖然同住一家,將來出嫁的歸宿卻各不相同,這就是志向不同路,也合於《睽》卦的取義。
睽,小事吉。本義 “睽”,乖異也。為卦上火下澤,性相違異,中女少女,志不同歸,故為《睽》。然以卦德言之,內說而外明。以卦變言之,則自離來者,柔進居三。自中孚來者,柔進居五。自《家人》來者兼之。以卦體言之,則六五得中而下應九二之剛,是以其占不可大事,而“小事”尚有“吉”之道也。
《睽》卦卦辭:睽,小事吉。朱熹《本義》說:「睽」是乖違背離。就卦體說,上面是火、下面是澤,兩者的性質彼此相反;離為中女、兌為少女,兩人出嫁的歸宿志向也各不相同,所以叫《睽》。不過就卦德說,內卦兌是喜悅,外卦離是明察,內心和悅而外面明察。就「卦變」說,從《離》卦變來的,是柔爻上進而居第三位;從《中孚》變來的,是柔爻上進而居第五位;從《家人》變來的則兩樣兼有。就卦體說,六五居中而下面應著九二的陽剛。因此它的占斷是:大事辦不成,小事卻還有得吉的路數。
程傳 “睽”者,睽乖離散之時,非吉道也。以卦才之善,雖處《睽》時而“小事吉”也。集說 程子曰:“小事占”者,止是方《睽》之時。猶足以至小事之吉,不成終《睽》而已,須有濟睽之道。趙氏汝楳曰:睽蓋人情事勢之適然,聖人自有御時之方。“小事吉”者,就其睽異之中,有以善處之,則亦吉也。其《屯》之“小貞”,《洪範》之作內之時乎!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睽」,是乖違離散的時候,本不是吉利之道;只因這一卦的卦才好,所以雖然身處《睽》時,仍舊「小事吉」。「集說」引程子說:說「小事吉」,只是就正當乖違的當口講的:還夠得上辦成小事的吉利,總不能一直乖違下去就算了,終究得有化解乖違的辦法。趙汝楳說:乖違原是人情事勢走到那一步的自然結果,聖人自有應付這種時勢的辦法。所謂「小事吉」,是說就在這乖違之中,能夠善加處置,也一樣得吉。這大概相當於《屯》卦的「小貞」,相當於《尚書·洪範》所講的「作內」之時吧!
何氏楷曰:業已《睽》矣,斗:可以忿疾之心驅迫之也。唯不為已甚,徐徐轉移,此合睽之善術也,故曰“小事吉”。“小事”,猶言以柔為事,非大事不吉,而“小事吉”之謂。案 “小事吉”之義,以爻義見“惡人”、遇巷,“噬膚”之類觀之,則趙氏、何氏之說是也。蓋周旋委曲,就其《易》者為之,皆“小事吉”之義。
何楷說:既然已經乖違了,就不可以拿憤恨嫉惡的心思去逼迫對方(底本此句有訛字,「斗」當是「不」之誤)。唯有不把事情做得太過,慢慢地轉移風氣,才是化解乖違的好辦法,所以卦辭說「小事吉」。所謂「小事」,等於說拿柔的路數去辦事,並不是說大事不吉、小事才吉。李光地按:「小事吉」的含義,拿各爻的意思——如「見惡人」、在巷中相遇、「噬膚」這一類——來看,趙汝楳、何楷兩家的說法是對的。凡是轉圜迂迴、揀容易下手的地方去做的,都屬於「小事吉」的意思。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本義 上無正應,有“悔”也。而居睽之時,同德相應,其“悔亡”矣,故有“喪馬勿逐”而“自復”之象。然亦必見“惡人”,然後可以辟咎,如孔子之於陽貨也。
初九爻辭: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朱熹《本義》說:初九上面沒有相「應」的正配,本該有悔;可是正當乖違之時,它與同為陽剛的九四同德相合,悔恨便消解了,所以有「喪馬勿逐」而馬自己回來的象。不過還必須去見那個「惡人」,然後才能避開過咎,就像孔子對待陽貨那樣。
程傳 九居卦初,《睽》之始也,在睽乖之時,以剛動於下,有“悔”可知。所以得“亡”者,九四在上,亦以剛陽睽離無與,自然同類相舍,同是陽爻,同居下,又當相應之位,二陽本非相應者,以在睽故合也。上下相與,故能亡其悔也。在《睽》諸爻皆有應。夫合則有睽,本異則何睽?唯初與四雖非應,而同德相與,故相遇。
程頤《伊川易傳》說:陽爻居於全卦之初,是《睽》的開端;正當乖違之時,以剛強之質在下面躁動,有悔是可以想見的。它之所以能把悔消掉,是因為上面有九四,同樣以陽剛之質孤零零地沒有伴侶,於是自然同類相投。兩爻同是陽爻,又分別居於上下卦的起首、處在本該相應的位次上;兩個陽爻本來算不上相應,正因為身處乖違之世,反倒合到了一處。上下彼此結交,所以能把悔消掉。《睽》卦各爻本來都有應與。要看到,先有相合才談得上乖違;本來就各不相干,哪裡說得上乖違?只有初九與九四雖然算不得正應,卻因同德而相結,所以能夠遇合。
馬者,所以行也。陽,上行者也。睽獨無與則不能行,是喪其馬也。四既與之合則能行矣,是勿逐而馬復得也。“惡人”,與己乖異者也。“見”者,與相通也。當《睽》之時,雖同德者相遇,然小人乖異者至眾。若棄絕之。不幾盡天下以仇君子乎?如此則失含弘之義,致凶咎之道也。又安能化不善而使之合乎?故必“見惡人”則“無咎”也。占之聖王, 集說 鄭氏汝諧曰:居《睽》之初,在卦之下,必安靜以俟之,寬裕以容之,睽斯合矣。“喪馬勿逐”,久則“自復”,安靜以俟之也。睽而無應,無非戾於己者,拒絕之則愈戾,故寬裕以容之也。合睽之道,莫善於斯。
程頤接著說:馬是用來趕路的。陽的性質是向上走;乖違而孤單無伴就走不動,這就是丟了馬。九四既然與它合到一處,就走得動了,這就是不必去追而馬自己回來。「惡人」,指與自己乖違不合的人;「見」,是與他往來溝通。正當乖違之時,雖然同德的人可以遇合,可是乖違不合的小人多得很。假如一概斷絕往來,豈不是幾乎把天下人都變成君子的仇敵?這樣就失掉了包容寬大的義理,是招來凶咎的路子;又怎麼能感化不善的人,使他們與自己合得來呢?所以必須「見惡人」,才「無咎」。古時的聖王——此處底本有脫文,程頤的話沒有說完。「集說」引鄭汝諧說:處在《睽》卦的開頭、居於全卦的最下面,必須安靜地等待它,寬舒地容納它,乖違才會轉成會合。「喪馬勿逐」,時間久了自會回來,這是安靜地等待;乖違而又沒有應與,周圍沒有一個不跟自己彆扭的,越是拒絕就越彆扭,所以要寬舒地容納。化解乖違的辦法,沒有比這更好的了。
項氏安世曰:“喪馬勿逐自復”,往者不追也。“見惡人無咎”,來者不拒也。此君子在下無應之時,處睽之道也。“見”,與迫斯可見之見同,非往見之也。若往見,則違“勿逐”之戒矣。
項安世說:「喪馬勿逐自復」,是走了的不去追;「見惡人無咎」,是來了的不拒絕。這是君子身在下位、又沒有應與時,處理乖違的辦法。這個「見」字,和《孟子》「迫斯可以見矣」的見相同,是人家找上門來才見,並不是自己跑去見。如果自己跑去見,就違背了「勿逐」這條告誡。
王氏申子曰:方《睽》之時,其睽未深,馬之失也未遠,惡人睽間之情未甚也。失馬逐之,則愈逐愈遠。惡人激之,則愈激愈睽。故”勿逐”而聽其“自復”,見之而可以免“咎”也。處《睽》之初,其道當如此。不然,睽終於睽矣。
王申子說:正當乖違剛起頭的時候,裂痕還不深:馬丟了還沒跑遠,惡人與自己隔閡猜忌的情緒還不厲害。馬丟了去追,越追跑得越遠;惡人受了刺激,越刺激隔得越開。所以對馬要「勿逐」,聽憑它自己回來;對人要肯見面,這樣才免得了過咎。處在《睽》卦的開端,辦法就該是這樣;不然的話,乖違就只能一直乖違下去了。
何氏楷曰:靜以俟之,遜以接之,泊然若不見其睽者,夫唯不見其睽,而後睽可合。案 此爻所謂不立同異者也,不求同,故“喪馬勿逐”。不立異,故見“惡人”。然唯居初處下,其睽未甚者,用此道為宜耳。立此心以為之本,然後隨所處而變通也。此爻“悔亡”,乃因無應。程子所謂合則有睽,本異則何睽者是也。與六五“悔亡”,詞同而義異。
何楷說:安靜地等著它,謙遜地接待它,恬淡得好像根本沒看見有什麼乖違;唯有不去盯著那份乖違,乖違才能合攏。李光地按:這一爻講的就是不去分什麼同和異:不刻意求同,所以「喪馬勿逐」;不刻意立異,所以肯見「惡人」。不過也只有身居初位、地處最下、乖違還不嚴重的人,用這套辦法才合適。先把這份心地立作根本,然後再隨各自的處境去變通。這一爻說「悔亡」,是因為它本來沒有應與;程子所說「先有相合才談得上乖違,本來各不相干哪裡說得上乖違」,正是指此。它與六五的「悔亡」,用詞相同而含義不同。
九二,遇主子巷,無咎。本義 二五陰陽正應,居睽之時,乖戾不合,必委曲相求而得會遇,乃為“無咎”,故其象占如此。程傳 二與五正應,為相與者也。然在睽乖之時,陰陽相應之道衰,而剛柔相戾之意勝。學《易》者識此,則知變通矣。
九二爻辭:遇主于巷,無咎。朱熹《本義》說:九二與六五是陰陽相配的正「應」,可是身處乖違之時,彼此彆扭合不來,必須轉圜迂迴地互相求取,才能碰上頭,這樣才「無咎」,所以取象與占斷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與六五是正應,本該彼此結交。然而在乖違之時,陰陽相應的那份道理衰弱下去,剛柔互相牴觸的那股勁頭反倒佔了上風。學《周易》的人懂得這一層,也就懂得變通了。
故二五雖正應,當委曲以相求也。二以剛中之德居下,上應六五之君,道合則志行,成濟睽之功矣。而居睽離之時,其交非固,二當委曲求於相遇,覬其得合也,故曰“遇主于巷”。必能合而後無咎。君臣睽離,其咎大矣。“巷”者,委曲之途也。“遇”者,會逢之謂也。當委曲相求,期於會遇,與之合也。所謂委曲者,以善道宛轉將就使合而已,非枉己屈道也。
程頤接著說:所以九二與六五雖是正應,也得轉圜迂迴地互相求取。九二以剛而居中的德性處在下位,上應六五之君;只要道能合,志向就行得通,可以成就化解乖違的功業。可是身處乖違之世,兩人的交情並不牢固,九二就該迂迴著去求相遇,指望能夠合攏,所以爻辭說「遇主于巷」。必須能合,然後才無咎;君臣之間乖違離心,那過咎可就大了。「巷」是曲折的小路,「遇」是碰上、會合的意思。應當迂迴相求,指望著碰上頭,跟他合到一處。所謂迂迴,只是用正當的辦法婉轉遷就,使雙方合得來罷了,並不是委屈自己、降低原則。
集說 張氏清子曰:在《睽》之時,唯九二獨遇六五之主,故曰“遇主于巷”,《彖》所謂“得中而應乎剛”者,指此爻也。蔣氏悌生曰:初九與九四同德相遇,二與五為正應,亦曰“遇”。《小象》釋六三亦曰“遇剛”,蓋當乖離之時,相求相合。在禮雖簡,而於情則甚切至。
「集說」引張清子說:在乖違之時,唯獨九二遇上了六五這位君主,所以爻辭說「遇主于巷」;《彖傳》所謂「得中而應乎剛」,指的就是這一爻。蔣悌生說:初九與九四是同德而相遇,九二與六五是正應,爻辭也用「遇」字;「小象」解六三同樣說「遇剛」。大抵在乖離之時,彼此相求相合,論禮數雖然簡略,論情意卻極其懇切。
案 《春秋》之法,備禮則曰“會”,禮不備則曰“遇”。《睽》卦皆言“遇”,“小事吉”之意也。又《禮》,君臣賓主相見,皆由庭以升堂。“巷”者,近宮垣之小徑,故古人謂循牆而走,則謙卑之義也。謙遜謹密,巽以入之,亦“小事吉”之意也。
李光地按:《春秋》的書法,禮數齊備的叫「會」,禮數不齊備的叫「遇」。《睽》卦各爻一律說「遇」,正是「小事吉」的意思。再者按禮制,君臣賓主相見,都要經過庭院再登堂;而「巷」是靠著宮牆的一條小路,所以古人說「循牆而走」,取的是謙卑的意思。謙遜而周密,用遜順的姿態慢慢滲進去,也是「小事吉」的意思。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本義 六三上九正應,而三居二陽之間,後為二所曳,前為四所掣。而當《睽》之時,上九猜很方深,故又有髡劓之傷。然邪不勝正,終必得合,故其象占如此。集說 胡氏瑗曰:“天”當作而字,古文相類,後人傳寫之誤也。然謂而者,在漢法,有罪髡其鬢髮曰而。又《周禮》,梓人為筍虡作而,亦謂髡其鬢髮也。
六三爻辭: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朱熹《本義》說:六三與上九本是正應,可它夾在九二、九四兩個陽爻中間:後面被九二拖住,前面被九四牽掣。又趕上乖違之時,上九猜忌狠戾正深,所以還添上剃髮割鼻這一類刑傷。然而邪終究壓不過正,最後必定能夠合攏,所以取象與占斷如此。「集說」引胡瑗說:「天」字應當作「而」字,兩個字的古文寫法相近,是後人傳抄寫錯了。所謂「而」,按漢朝的法律,犯罪剃去鬢髮叫作「耐」;又《周禮》裡梓人制作懸掛鐘磬的木架要做出「而」的形狀,也是指剃去鬢髮。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本義 “睽孤”,謂無應。“遇元夫”,謂得初九。“交孚”,謂同德相信。然當《睽》時,故必“危”厲乃得“無咎”,占者亦如是也。程傳 九四當《睽》時,居非所安,無應而在二陰之間,是睽離孤處者也。以剛陽之德,當睽離之時,孤立無與,必以氣類相求而合,是以“遇元夫”也。
九四爻辭: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朱熹《本義》說:「睽孤」,是說它沒有應與;「遇元夫」,是說它遇上了初九;「交孚」,是說兩人同德而彼此信任。可是身處乖違之時,必須經歷危「厲」才得「無咎」,占問的人也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正當乖違之時,所居的位置本不安穩,既沒有應與,又夾在六三、六五兩個陰爻之間,是乖離而孤零零自處的一爻。它有陽剛之德,卻碰上乖離之世,孤立無伴,必定要憑氣味相投去尋求同類而合到一處,所以說「遇元夫」。
“夫”,陽稱。“元”,善也。初九當《睽》之初,遂能與同德而亡睽之悔,處睽之至善者也。故目之為“元夫”,猶云善士也,四則過中,為睽已甚,不若初之善也。四與初皆以陽處一卦之下,居相應之位,當睽乖之時,各無應援,自然同德相親,故會遇也。
程頤接著說:「夫」是對陽爻的稱呼,「元」是善的意思。初九處在《睽》卦的開頭,就能與同德的人相合而把乖違之悔消掉,是處理乖違最妥善的一爻,所以稱它為「元夫」,等於說「好人」。九四已經過了中位,乖違得太厲害,趕不上初九那樣好。九四與初九都以陽爻處在上下兩卦的起首,居於本該相應的位次上;正當乖違之時,兩邊都沒有援應,自然因同德而相親,所以能夠會合。
同德相遇,必須至誠相與。“交孚”,各有孚誠也。上下二陽以至誠相合,則何時之不能行?何危之不能濟?故雖處危“厲”而“無咎”也。當睽離之時,孤居二陰之間,處不當位,“危”且有“咎”也。以“遇元夫”而“交孚”,故得“無咎”也。
程頤接著說:同德的人相遇,必須以至誠相待。「交孚」,是雙方各有一份誠信。上下兩個陽爻以至誠相合,還有什麼時勢闖不過去?還有什麼危難渡不過去?所以它雖然身處危「厲」而仍能「無咎」。正當乖離之時,孤零零地夾在兩個陰爻中間,所居的位次又不相當,本是既「危」又有「咎」的;只因為「遇元夫」而彼此「交孚」,才得以「無咎」。
集說 孔氏穎達曰:“元夫”,謂初九也。處於卦始,故云“元”。王氏申子曰:四居近臣之位,獨立無與,幸有初九同德君子,與之相遇,四能交之以誠,則睽不孤矣。然當《睽》之時,必危“厲”以處之乃得“無咎”。
「集說」引孔穎達說:「元夫」指的是初九;它處在一卦的起首,所以稱「元」。王申子說:九四居於近臣的位置,孤零零地沒有同伴,幸好有初九這位同德的君子與它相遇;九四能以誠心去結交,乖違之中就不再孤單了。不過身處乖違之時,必須抱著戒懼危「厲」的心態去應付,才得「無咎」。
案 四亦無應者也,然居大臣之位,則孤立無黨,乃正其宜,故以睽孤為“無咎”。若“元夫”則非其所親厚者,故雖遇之而”交孚”,不害其為淡然而寡合。史稱諸葛亮法正,趨尚不同而以公義相取者,是也。
李光地按:九四也是沒有應與的一爻,可是它居於大臣的位置,孤立而不結黨,反倒正合它的身份,所以把「睽孤」看作「無咎」。至於「元夫」初九,本來也不是它私下親厚的人,所以雖然與它相遇而「交孚」,也無妨於兩人之間那份淡然寡合的關係。史書上說諸葛亮和法正志趣取向並不相同,卻能憑公義彼此取重,正是這種情形。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本義 以陰居陽,“悔”也。居中得應,故能“亡”之。“厥宗”,指九二。“噬膚”,言易合。六五有柔中之德,故其象占如是。程傳 六以陰柔當暌離之時,而居尊位,有“悔”可知。然而下有九二剛陽之賢,與之為應,以輔翼之,故得“悔亡”。
六五爻辭: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朱熹《本義》說:以陰爻居於陽位,本該有悔;因為它居中而又有應與,所以能把悔消掉。「厥宗」指九二,「噬膚」是說容易合攏。六五有柔順居中的德,所以取象與占斷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以陰柔之質趕上乖離之時,又居於尊位,有悔是可以想見的。可是下面有九二這位陽剛的賢者與它相應,從旁輔佐它,所以悔恨得以消解。
“厥宗”,其黨也,謂九二正應也。“噬膚”,噬齧其肌膚,而深入之也。當《睽》之時,非人之者深,豈能合也?五雖陰柔之才,二輔以陽剛之道而深入之,則可往而有慶,復何過咎之有?以周成之幼稚而興盛王之治,以劉 集說 孔氏穎達曰:“宗”,主也,謂二也。
程頤接著說:「厥宗」是他的同黨,指九二這個正應。「噬膚」是咬進皮肉裡去,形容深入。正當乖違之時,若不是深深地打進去,怎麼合得攏?六五雖然只是陰柔的才質,九二用陽剛之道輔佐它、深深地打進去,那就可以前往而有福慶,還有什麼過咎?拿周成王那樣幼小的年紀而能開創盛王之治,拿劉——此處底本有脫文,程頤這段話沒有說完。「集說」引孔穎達說:「宗」是主的意思,指的是九二。
王氏申子曰:《睽》之諸爻皆言“睽”,獨二五不言“睽”而言合。“膚”者睽之淺,噬則合之深,君臣之合如此,可以往而有為,何“咎”之有?龔氏煥曰:《睽》與《同人》所謂“宗”,皆以其應言也。然“同人于宗”則“吝”,而睽“厥宗噬膚”則無咎者,處同人之世,則欲其公,不可以有私應;處《睽》之世則欲其合,不可以無正應。時義有不同也。
王申子說:《睽》卦各爻都提「睽」字,唯獨九二、六五不說乖違而說會合。「膚」是淺處,指乖違得淺;「噬」是咬下去,指合得深。君臣的會合到了這個地步,就可以前去有所作為,還有什麼「咎」?龔煥說:《睽》卦和《同人》卦所說的「宗」,都是就相應的那一爻說的。可是《同人》說「同人于宗」就「吝」,《睽》說「厥宗噬膚」卻無咎,這是因為:處在《同人》那樣的世道,要的是公,不該有私相親附的應與;處在《睽》那樣的世道,要的是合,不能沒有正應。兩卦所處的時勢含義不同。
胡氏炳文曰:《噬嗑》六二曰“噬膚”,《睽》六五以九二為“厥宗噬膚”,《睽》二變即《噬嗑》也。或曰:二至上有《噬嗑》象,二五剛柔得中,故五以二為“宗”,其合也,如“噬膚”之易;二以五為主,其合也,有於巷之遭。“宗”,親之也,上當以情親下也。主,尊之也,下當以分嚴上也。
胡炳文說:《噬嗑》卦六二爻辭講「噬膚」,《睽》卦六五把九二說成「厥宗噬膚」;《睽》卦的第二爻一變,就成了《噬嗑》卦。有人說:從第二爻數到上爻,這一段卦形本身就帶著《噬嗑》的象;九二、六五一剛一柔又都居中,所以六五把九二當作「宗」,兩者會合,像「噬膚」那樣容易;九二把六五當作「主」,兩者會合,才有在巷中相遇的那一番周折。稱「宗」,是親近他,在上位的應當用情意去親近在下的;稱「主」,是尊崇他,在下位的應當按名分去敬事在上的。
案 《睽》之時“小事吉”者,逕情直行則難合,委曲巽入則易通也。如食物然,齧其體骨則難,而噬其膚則易。九二遇我乎巷,是“厥宗”之來“噬膚”也。我往合之,睽者不睽矣。此其所以“悔亡”也,何“咎”之有?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李光地按:乖違之時之所以「小事吉」,是因為由著性子直來直去就難合攏,轉圜迂迴、遜順地滲進去就容易通達。好比吃東西,去啃骨頭就費勁,咬那一層軟肉就容易。九二在巷中遇上我,就是「厥宗」前來「噬膚」;我迎上去與他會合,乖違的也就不乖違了。這正是它「悔亡」的緣故,還有什麼「咎」呢?上九爻辭: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本義 “睽孤”,謂六三為二陽所制,而己以剛處明極、睽極之地,又自猜很而乖離也。“見豕負塗”,見其汙也。“載鬼一車”,以無為有也。張弧,欲射之也。說弧,疑稍釋也。“匪寇婚媾”,知其非寇而實親也。“往遇雨則吉”,疑盡釋而睽合也。上九之與六三,先睽後合,故其象占如此。
朱熹《本義》說:所謂「睽孤」,是指六三被九二、九四兩個陽爻夾制住,而上九自己又以陽剛處在明察到頂、乖違到頂的地位,加上生性猜忌狠戾,於是把自己弄成了孤家寡人。「見豕負塗」,是看見對方汙穢不堪;「載鬼一車」,是把本來沒有的東西看成有。「張弧」是拉開弓要射他;「說弧」是把弓放下,疑心稍稍解開。「匪寇婚媾」,是明白了對方不是強盜,實際上是親人。「往遇雨則吉」,是疑心全部消散而乖違轉為會合。上九與六三先乖違後會合,所以取象與占斷如此。
程傳 上居卦之終,《睽》之極也。陽剛居上,剛之極也。在離之上,用明之極也,睽極則咈戾而難合,剛極則躁暴而不詳,明極則過察而多疑。上九有六三之正應,實不孤,而其才性如此,自“睽孤”也。如人雖有親黨,而多自疑猜,妄生乖離,雖處骨肉親黨之間,而常孤獨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居於全卦之末,是乖違到了極點;以陽剛居最上,是剛到了極點;處在離卦的最上面,是把明察用到了極點。乖違到極點就彆扭乖張、很難合攏;剛到極點就躁急粗暴、不肯細看;明察到極點就看得過細而疑心重重。上九本有六三這個正應,實在算不上孤單,只因它的才性是這樣,才自己把自己弄成「睽孤」。就像有的人明明有親族朋黨,卻成天疑神疑鬼,憑空生出乖離,雖然身在骨肉親族當中,卻常常形單影隻。
上之與三,雖為正應,然居《睽》極,無所不疑。其見三如豕之汙穢,而又揹負泥塗,見其可惡之甚也。既惡之甚,則猜成其罪惡,如見載鬼滿一車也。鬼本無形,而見載之一車,言其以無為有,妄之極也。
程頤接著說:上九同六三雖然是正應,可它處在乖違的極處,什麼都要疑。它看六三,像看一頭髒豬,背上還馱著一身爛泥,覺得對方可厭到了極點。既然厭惡到這個地步,就憑空猜想出對方一身罪惡,好比看見整整一車的鬼。鬼本來沒有形體,居然看見裝了滿滿一車,這是把沒有的說成有的,荒謬到了極點。
物理極而必反,以近明之,如人適東,東極矣,動則西也。如升高,高極矣,動則下也,既極則動而必反也。上之睽乖既極,三之所處者正理,大凡失道既極,則必反正理。故上於三,始疑而終必合也。
程頤接著說:事物的道理走到極處必定迴轉。就近處打個比方:人一直往東走,東到了盡頭,再動就是往西了;一直往上升,高到了盡頭,再動就是往下了。到了極處,一動就必然回頭。上九的乖違已經到了極處,而六三所守的本是正理;大凡背離正道到了極處,必定會回到正理上來。所以上九對六三,開頭猜疑,最後必定合攏。
先張之弧,始疑惡而欲射之也。疑之者妄也,妄安能常?故終必復於正。三實無惡,故後說弧而弗射。睽極而反,故與三非復為寇仇,乃“婚媾”也。此“匪寇婚媾”之語,與他卦同,而義則殊也。陰陽交而和暢則為雨,上於三始疑而睽,睽極則不疑而合,陰陽合而益和則為雨,改云“往遇雨則吉”。“往”者自此以往也,謂既合而益和則“吉”也。
程頤接著說:「先張之弧」,是起初猜疑厭惡而想射他。可猜疑本來就是妄念,妄念哪能長久?所以最後必定回到正理上。六三實在沒有什麼可惡之處,所以後來把弓放下不射了。乖違到極處而回轉,所以上九同六三不再是仇敵,反成了「婚媾」——結親的對象。這句「匪寇婚媾」,字面與別的卦一樣,含義卻不同。陰陽交感而和暢就下雨;上九對六三起初猜疑而乖違,乖違到極處便不再猜疑而合攏,陰陽既合而愈發和洽,就化成雨,所以說「往遇雨則吉」。「往」是從此以後的意思,是說既已合攏而愈發和洽,就吉利。
集說 耿氏南仲曰:凡物之情,信然後合。合則愈信,疑然後睽,睽則愈疑。《朱子語類》云:《小畜》之上九日“既雨既處”,《睽》之上九曰“往遇雨則吉” 邱氏富國曰:上本與三應,不孤也。睽極而疑生,故亦曰“睽孤”。豕、鬼,皆指三也。
「集說」引耿南仲說:凡是人情物理,都是先有信任才會合攏,合攏之後信任更深;先有猜疑才會乖違,乖違之後猜疑更甚。《朱子語類》說:《小畜》上九講「既雨既處」,《睽》卦上九講「往遇雨則吉」——此處底本有脫文,朱熹這段比較的話沒有說完。邱富國說:上九本來與六三相應,算不上孤單;只因乖違到極處而生出疑心,所以爻辭也說「睽孤」。爻辭裡的豬和鬼,都是指六三。
上睽疑而未敢親近乎三,如見豕背之負泥塗。又如載鬼滿於一車之中,始焉致疑則張弧,終焉釋疑則說弧,知其非為寇仇,乃我之婚媾也。自此以往,陰陽和暢,向之疑心群起者,至此盡冰釋而亡矣。
邱富國接著說:上九因乖違猜疑而不敢與六三親近,看它就像看見一頭背上馱著爛泥的豬,又像看見一整車裝滿了鬼。起初起了疑心就拉開弓,最後疑心解了就把弓放下,明白對方並不是仇敵,而是自己要結親的人。從此以後,陰陽和洽通暢,先前紛紛湧起的那些疑心,到這時全都像冰一樣化盡了。
總論 馮氏當可曰:內卦皆睽而有所待,對卦皆反而有所應,初“喪馬勿逐”,至四“遇元夫”,而初四合矣,二委曲以求遇,至五“往何咎”,而二五合矣。三“輿曳”“牛掣”,至上“遇雨”,而三上合矣。天下之理,固未有終睽也。
「總論」引馮當可說:內卦三爻都處在乖違之中而有所等待,與它們相對的外卦三爻則都回轉過來有所呼應。初九「喪馬勿逐」,到九四「遇元夫」,初九與九四就合上了;九二迂迴著求相遇,到六五「往何咎」,九二與六五就合上了;六三是「輿曳」「牛掣」,到上九「遇雨」,六三與上九就合上了。天下的道理,本來就沒有永遠乖違下去的。
吳氏曰慎曰:六爻皆取先睽後合之象,初之“喪馬”“自復”,即四之“睽孤遇元夫”也。二之“遇主于巷”,即五之“厥宗噬膚”也。三之無初有終,即上之張弧“遇雨”也。合六爻處睽之道而言,在於推誠守正,委曲含弘,而無私意猜疑之蔽,則雖睽而必合矣。
吳曰慎說:六爻都取先乖違、後會合的象。初九的「喪馬」而「自復」,就是九四的「睽孤遇元夫」;九二的「遇主于巷」,就是六五的「厥宗噬膚」;六三的「無初有終」,就是上九先張弓而後「遇雨」。把六爻合起來講處理乖違的辦法,無非是推誠相待、守住正道,迂迴轉圜、寬宏容納,不讓私心猜忌矇住眼睛;能這樣,雖然一時乖違,最終必定合攏。
蹇卦·坎上艮下
程傳 《蹇序卦》:“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睽乖之時,必有蹇難,《蹇》所以次《睽》也。蹇,險陰之義,故為蹇難。為卦坎上艮下,坎,險也。艮,止也。險在前而止,不能進也。前有險陷,後有峻阻,故為《蹇》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乖違的時候,必定伴著艱難險阻,所以《蹇》卦排在《睽》卦之後。「蹇」含著險阻幽暗的意思,所以解作艱難。就卦體說,坎在上、艮在下:坎是險,艮是止;險橫在前面而只能停住,走不過去。前面有陷坑,後面有峻嶺擋路,所以叫《蹇》。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本義 “蹇”,難也。足不能進,行之難也。為卦艮下坎上,見險而止,故為《蹇》。“西南”平易,“東北”險阻,又艮方也。方在《蹇》中,不宜走險。又卦自《小過》而來,陽進則往居五而得中,退則入於艮而不進,故其占曰“利西南”而“不利東北”。
《蹇》卦卦辭: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朱熹《本義》說:「蹇」是難,腳邁不動,走起路來困難。就卦體說,艮在下、坎在上,看見危險就停住,所以叫《蹇》。西南地勢平坦,東北險峻,而且東北正是艮卦所主的方位。人正陷在艱難當中,不宜再往險處走。再者這一卦是從《小過》變來的:陽爻往上進就居第五位而「得中」,往下退就落進艮裡而走不動,所以占斷說「利西南」而「不利東北」。
當《蹇》之時,必見“大人”,然後可以濟難。又必守正,然後得“吉”。而卦之九五,剛健中正,有大人之象。自二以上五爻,皆得正位,則又貞之義也,故其占又曰“利見大人,貞吉”。蓋見險者貴於能止,而又不可終於止;處險者利於進,而不可失其正也。
朱熹接著說:正當艱難之時,必須見到「大人」,然後才渡得過危難;又必須守住正道,然後才得吉利。而這一卦的九五剛健而居中當位,有大人的象;從第二爻往上數的五爻,各自都在恰當的位次上,這又合於「貞」的意思,所以占斷又說「利見大人,貞吉」。大抵看見危險貴在能停住,可是也不能一直停在那裡;身陷危險利在能前進,可是也不能丟掉正道。
程傳 “西南”,坤方。坤,地也,體順而易。“東北”,艮方。艮,山也,體止而險。在《蹇》難之時,利於順處平易之地,不利止於危險也,處順易則難可紓,止於險則難益甚矣。蹇難之時,必有聖賢之人,則能濟天下之難,故“利見大人”也。濟難者,必以大正之道,而堅固其守,故“貞”則“吉”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西南」是坤所主的方位;坤是地,性體柔順而平易。「東北」是艮所主的方位;艮是山,性體停滯而險峻。處在艱難之時,利於順應形勢、待在平坦的地方,不利於停在險處:待在平順易行的地方,艱難就能緩解;停在險處,艱難只會更甚。艱難之時,必得有聖賢之人,才能替天下解難,所以說「利見大人」。解救危難的人,必定要用大中至正之道,並且把操守堅持牢固,所以「貞」才「吉」。
凡處難者,必在乎守貞正。設使難不解,不失正德,是以“吉”也。若遇難而不能固其守,入於邪濫,雖使苛免,亦惡德也,知義命者不為也。集說 王氏弼曰:“西南”,地也,“東北”,山也。之平則難解,之山則道窮。范氏仲淹曰:《蹇》與《屯》近,然《屯》則動乎險中,難可圖也。《蹇》則止乎險中,難未可犯也。
程頤接著說:凡是身處艱難的人,關鍵都在守住貞正。即便艱難最終沒有解開,只要沒有丟掉正直的德,也算是吉。假如遇上艱難就守不住自己,滑到邪僻放縱那一路去,縱然苟且脫了身,那也是敗壞的品德,懂得義理天命的人不會那樣做。「集說」引王弼說:「西南」是地,「東北」是山;走向平地,艱難就化解;走進山裡,路就走絕了。范仲淹說:《蹇》卦與《屯》卦相近,可是《屯》是在險中還能動,艱難還有辦法對付;《蹇》是在險中只能停住,艱難還不可以去硬碰。
案 《易》“西南”“東北”之義,先儒皆以坤艮二卦釋之,故謂西南屬地而子。《易》,東北屬山而險阻。然以文意觀之,所謂“西南”者,西方、南方。所謂“東北”者,東方、北方。非指兩隅而言也。此義自坤卦發端,而《蹇》、《解》彖辭申焉。參之諸卦大義,則坤者宜後而不宜先者也。《蹇》者宜來而不宜往者也。《解》或可以有往,而終以來復為安者也。
李光地按:《周易》裡「西南」「東北」的含義,前代學者都用坤、艮兩卦去解釋,因此說西南屬地而平易,東北屬山而險阻。可是照文意來看,所謂「西南」,指的是西方和南方;所謂「東北」,指的是東方和北方,並不是單指西南、東北這兩個角落。這層意思從《坤》卦開端,到《蹇》《解》兩卦的「彖辭」再加申說。參照各卦的大義:坤是宜居後而不宜爭先的;《蹇》是宜退回而不宜前往的;《解》則或許可以有所前往,但終究以退回來為穩當。
然則“西南”當為退後之位,“東北”當為進前之方。坤在後之地,則可以“得朋”;在先之地,則利於“喪朋”。《蹇》當退而居後,不可進而居先,此兩卦之義也。難既解矣,或可以有進往,故無“不利東北”之文。然曰”利西南”者,終以退復自治為安也。蓋文王之卦,陽居“東北”,陰居“西南”,陽先陰後,陽進陰退,大分如此,似非險易之說也。
這樣看來,「西南」應當是退在後面的位置,「東北」應當是搶在前頭的方向。坤處在居後的位置上,就可以「得朋」;處在爭先的位置上,就利於「喪朋」。《蹇》該退下來居後,不可以往前搶先,這就是這兩卦的意思。等到艱難已經化解,或許可以有所前進,所以《解》卦的卦辭裡沒有「不利東北」這一句;然而仍舊說「利西南」,是因為終究以退回來自我整治為穩當。大抵文王後天八卦的方位,陽卦居於東北,陰卦居於西南;陽先陰後,陽進陰退,大的分際就是這樣,看來並不是險與易的講法。
初六,往蹇來譽。本義 “往”遇險,“來”得譽。程傳 六居《蹇》之初,往進則益入於賽,“往蹇”也。當《蹇》之時,以陰柔無援而進,其蹇可知。來者對往之辭,上進則為往,不進則為來。止而不進,是有見幾知時之美,來則“有譽”也。
初六爻辭:往蹇來譽。朱熹《本義》說:往前走就碰上險阻,退回來就得到稱譽。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居於《蹇》卦的開頭,再往前進就越陷越深,這就是「往蹇」。正當艱難之時,以陰柔之質又沒有援手卻硬要前進,那份艱難可想而知。「來」字是對著「往」字說的:往上進叫「往」,不進就叫「來」。停住不前,就有識察苗頭、通曉時勢的好處,所以「來」就有稱譽。
集說 王氏弼曰:處難之始,居止之初,獨見前識,睹險而止,以待其時,故“往”則遇“蹇”,“來”則得“譽”。《朱子語類》:問:“往蹇來譽”。曰:來往二字,唯《程傳》言上進則為“往”,不進則為“來”,說得極好。
「集說」引王弼說:處在艱難的起頭,又居於艮這一「止」體的最初,眼光獨到、能預先看清形勢,看見危險就停住,等待時機,所以「往」就遇上艱難,「來」就得到稱譽。《朱子語類》:有人問「往蹇來譽」該怎麼講。朱熹說:「來」「往」兩個字,只有《伊川易傳》講成往上進就是「往」、不進就是「來」,這話說得極好。
今人或謂六四“往蹇來連”是來就三,九三“往蹇來反”是來就二,上六“往蹇來碩”是來就五,亦說得通。但初六“來譽”,則位居最下,無可來之地,其說不得通矣。故不若《程傳》好,只是不往為佳耳。何氏楷曰:此卦中言“來”者,皆就本爻言,謂來而止於本位也。對往之辭,初六去險最遠,其止最先,獨見前識,正《傳》之所謂智也。
朱熹接著說:如今有人講,六四的「往蹇來連」是退下來靠攏九三,九三的「往蹇來反」是退下來靠攏六二,上六的「往蹇來碩」是退下來靠攏九五,這樣講也講得通。可是初六的「來譽」,它的位次已在最下面,沒有可退的地方,這個講法就說不通了。所以還不如《伊川易傳》來得好,「來」只是不往前走,這樣最妥當。何楷說:這一卦裡凡說「來」的,都是就本爻說的,指退回來停在自己本來的位次上,是對著「往」字講的。初六離險最遠,停得最早,眼光獨到、能預先看清形勢,正是《彖傳》所說的「智」。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本義 柔順中正,正應在上,而在險中,故蹇而又蹇,以求濟之,非以其身之故也,不言吉凶者,占者但當鞠躬盡力而已,至於成敗利鈍則非所論也。
六二爻辭:王臣蹇蹇,匪躬之故。朱熹《本義》說:六二柔順而居中當位,它的正「應」九五在上面,可自己又身陷險中,所以是艱難之上再加艱難,為的是設法把危難渡過去,並不是為自己一身打算。爻辭不講吉凶,是因為占問的人只該鞠躬盡瘁、竭盡全力,至於成敗順逆,那就不在考慮之列了。
程傳 二以中正之德居艮體,止於中正者也。與五相應,是中正之人,為中正之君所信任,故謂之“王臣”。雖上下同德,而五方在大蹇之中,致力於蹇難之時,其艱蹇至甚,故為蹇於蹇也。二雖中正,以陰柔之才,豈易勝其任?所以蹇於蹇也。志在濟君於蹇難之中,其“蹇蹇”者,非為身之故也。雖使不勝,志義可嘉,故稱其忠藎不為己也。然其才不足以濟蹇也,小可濟,則聖人當盛稱以為勸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以中正之德處在艮這一卦體裡,是安止於中正的人。它與九五相應,就是中正的臣子受到中正之君的信任,所以稱它為「王臣」。雖然上下同德,可九五正陷在大難當中;在艱難之時出力,那份辛苦艱險到了極點,所以說是「蹇於蹇」——難上加難。六二雖然中正,畢竟只是陰柔的才質,哪裡擔得起這副擔子?這也是它難上加難的緣故。它一心要把君主從危難中救出來,那份「蹇蹇」的操勞,並不是為自身打算。即便擔不起,這份志向與道義仍舊可嘉,所以爻辭稱許它一片忠誠而不為自己。然而它的才力畢竟不足以濟難;假如它多少能濟難,聖人就該大加稱揚來勸勉世人了。
集說 王氏弼曰:處難之時,當位居中,以應乎五,執心不違,志匡王室者也。故 韓氏愈曰:《易》《蠱》之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蹇》之六二,則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所居之時不一,而所蹈之德不同也。若《蠱》之上九,居無用之地,而致匪躬之節。《蹇》之六二,在王臣之位,而高不事之心,則冒進之患生,曠官之刺興,志不可則,而尤不終無矣。
「集說」引王弼說:處在艱難之時,位次相當又居於中位,上應九五,持心不改,一意匡扶王室——此處底本有脫文,王弼的話沒有說完。韓愈說:《周易》《蠱》卦上九講「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蹇》卦六二卻講「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兩者所處的時勢不同,所踐行的德也就不一樣。假如《蠱》卦上九身在閒散無用的地位,偏要去盡那份為國忘身的節操;《蹇》卦六二身在王臣的位子上,偏要抱著不事王侯的清高心思,那麼前者會招來冒進的禍患,後者會招來曠廢職守的譏刺,這樣的心志不可取法,怨咎也終究免不了。
蘇氏軾曰:初六、九三,六四、上六四者,或遠或近,皆視其勢之可否,以為往來之節。獨六二有應於五,君臣之義深矣。是以不計遠近,不慮可否,無往無來,“蹇蹇”而已。君子不以為不智者,非身之故也。楊氏萬里曰:諸爻聖人皆不許其往,唯六二、九五,無不許其往之辭者,二為王者之大臣,五履大君之正位,復不往以濟,而誰當任乎?九三,往蹇來反。
蘇軾說:初六、九三、六四、上六這四爻,或遠或近,都是看形勢行不行得通,來決定該往還是該來。唯獨六二上應九五,君臣之間的義分極深,所以它不計較離險的遠近,不盤算辦不辦得成,談不上往、也談不上來,只是一味「蹇蹇」地盡力罷了。君子不認為它不明智,正因為它不是為自身打算。楊萬里說:其餘各爻,聖人都不許它們前往,只有六二和九五的爻辭裡沒有不許前往的話:六二是王者的大臣,九五踏在大君的正位上,這兩位再不挺身前往去救難,還該由誰來擔當呢?九三爻辭:往蹇來反。
本義 反就二陰,得其所安。程傳 九三以剛居正,處下體之上。當《蹇》之時,在下者皆柔,必依於三,是為下所附者也。三與上為正應,上陰柔而無位,不足以為援,故上往則蹇也。“來”,下來也。“反”,還歸也。三為下二陰所喜,故來為反其所也,稍安之地也。
朱熹《周易本義》解「來反」說,九三退回來親近下面的兩個陰爻,就找到了安身之處。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以陽剛居於陽位,屬於「當位」得正,又處在下卦的最上一爻。正當《蹇》卦艱難阻塞之時,它下面的初六、六二都柔弱無力,必得依託九三,所以九三是被下面歸附的一爻。九三與上六是一陰一陽的「應與」正應,可上六既陰柔又居於無位之地,不足以做它的援手,所以往上走就更加蹇難。爻辭裡的「來」是自上往下地回來,「反」是迴歸本處。九三為下面兩個陰爻所喜愛,所以「來」正是返回它本來的位置,那是稍稍安穩的一塊地方。
集說 孔氏穎達曰:九三與坎為鄰,進則入險,故曰“往蹇”;來則得位,故曰“來反”。吳氏曰慎曰:九三剛正,為艮之主,所謂見險而能止者,故來而能反,止於其所。案 《傳》義以反為反就二陰,孔氏、吳氏則謂止於其所。以孔子《象傳》觀之,則《傳》義理長,蓋三為內卦之主故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九三緊挨著上卦的坎體,再往前一步就掉進險陷,所以爻辭講「往蹇」;退回來則安處在自己得正的爻位上,所以講「來反」。集說又引吳曰慎說:九三陽剛而中正,是下卦艮體的主爻,正合《彖傳》「見險而能止」的意思,所以它退回來就能安定,停在自己的本位上。李光地按:《伊川易傳》與《本義》都把「反」講成返回去親近下面兩個陰爻,孔穎達、吳曰慎則講成停在本位。拿孔子所作的《象傳》來對照,還是《伊川易傳》與《本義》的解釋更在理,因為九三本來就是內卦的主爻。
六四,往蹇來連。本義 連於九三,合力以濟。程傳 往則益入於坎險之深,“往蹇”也。居蹇難之時,同處艱厄者,其志不謀而同也。又四居上位,而與在下者,同有得位之正,又與三相比相親者也。二與初同類,相與者也。是與下同志,眾所從附也,故曰“來連”。來則與在下之眾相連合也,能與眾合,得處蹇之道也。
經文:六四,往前是蹇難,退回來則得以聯結。朱熹《周易本義》說,六四退下來與九三相連,兩爻合力去渡過艱難。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若往上走,就更深地陷進坎體的險陷,這就是「往蹇」。處在蹇難的時節,凡是共同身陷困厄的人,心志不必商量就自然一致。何況六四雖居上卦之位,卻與下面諸爻一樣都是「當位」得正,又與九三緊鄰相親;六二與初六同為陰爻,本是彼此相與的一類。這就是六四與下面同心同志、為眾爻所歸附,所以爻辭說「來連」。退回來,就能與下面眾爻聯結成一體;能與眾人合力,就掌握了身處蹇難的正道。
集說 荀氏爽曰:蹇難之世,不安其所,故曰“往蹇”也。來還承五,則與至尊相連,故曰“來連”也。案 荀氏以“來連”為承五,極為得之。《易》例,凡六四承九五,無不著具美於爻象者,況蹇有“利見大人”之文乎!若三則於五無承應之義,而為內卦之主,固不當與四並論也。
「集說」引荀爽說:身處蹇難的世道,六四在自己的位置上並不安穩,所以說「往蹇」;退回來上承九五,就與至尊之君連成一氣,所以說「來連」。李光地按:荀爽把「來連」講成上承九五,極為精當。按《周易》的通例,凡是六四以陰柔上承九五之君的,爻辭爻象沒有不顯出美善的,何況《蹇》卦《彖辭》還有「利見大人」這句話呢。至於九三,它對九五既談不上「承」也談不上「應」,而且自身是內卦的主爻,本來就不該與六四相提並論。
九五,大蹇朋來。本義 “大蹇”者,非常之蹇也。九五居尊,而有剛健中正之德,必有朋來而助之者。古者有是德,則有是助矣。集說 干氏寶曰:在險之中,而當無位,故曰“大蹇”。
經文:九五,遭遇大蹇難,同志之朋前來相助。朱熹《周易本義》說,所謂「大蹇」,是非同尋常的艱難。九五居於尊貴的君位,又具備陽剛強健而又「中正」的德性,必定會有志同道合的人前來援助;古時候有這樣的德行,就會得到這樣的援助。「集說」引干寶說:九五身在坎險之中,正當此時君德一時施展不開,如同沒有位可依憑,所以稱作「大蹇」。
《朱子語類》:問:《蹇》九五何故為“大蹇”?曰:五是為蹇主。凡人臣之蹇,只是一事,至大蹇須人主當之。又問:大“蹇朋來”之義:曰:處九五尊位,而居蹇之中,所以為“大蹇”,所謂遺大投艱於朕身。人君當此,則須屈群策,用群力,乃可濟也。胡氏炳文曰:諸爻皆以“往”為蹇,聖人又慮天下皆不往,蹇無由出矣。二五君臣復不住,誰當往乎?是以於二曰“蹇蹇”,於五曰“大蹇”。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蹇》卦九五為什麼叫「大蹇」?朱熹回答:九五是全卦蹇難所繫的主爻。凡是臣子所遭的蹇難,不過一樁一件的事;到了舉國的大蹇難,就必得由君主一身擔當。那人又問「大蹇朋來」是什麼意思。朱熹回答:身處九五的尊位,卻又正陷在蹇難之中,所以稱為「大蹇」,也就是《尚書·大誥》所說的「把天下的大難重擔投放到我一人身上」。人君遇到這種局面,就必須屈己以聽取眾人的謀略、借用眾人的力量,才能渡過難關。集說又引胡炳文說:《蹇》卦各爻都把「往」當作蹇難,可聖人又擔心天下人個個都不肯前往,蹇難就永無解脫之日。九二與九五是君臣兩爻,如果連他們也停住不動,那還有誰該挺身向前呢?所以在九二說「蹇蹇」,在九五說「大蹇」。
案 二五獨無“往”“來”之義,蓋君臣相與濟蹇者,其責不得辭,而於義無所避。猶之《遯》卦諸爻皆“遯”,六二獨以應五,而固其不遯之志也。胡氏之說得之。凡《易》之應,莫重於二五,故二之稱“王臣”者,指五也;五之稱“朋來”者,指二也。如在下者占得五,則當念國事之艱難,而益致其匪躬之節。如在上者占得二,則當諒臣子之忠貞,而益廣其“朋來”之助。正如朱子說《乾》卦二五相為賓主之例也。推之《蒙》、《師》諸卦。無不皆然。
李光地按:《蹇》卦六爻之中,只有九二與九五沒有「往」「來」的說法,因為君臣兩人是共同承擔濟難之責的,這份責任推辭不掉,就道義而言也無處可躲。這就像《遯》卦六爻都講退避,唯獨六二因為與九五相應,反倒堅定了不退避的心志。胡炳文的話說得對。凡《周易》講「應與」,沒有比二爻與五爻的相應更要緊的,所以九二爻辭稱「王臣」,指的正是九五;九五爻辭稱「朋來」,指的正是九二。假如身居下位的人占到九五這一爻,就該體念國事的艱難,更加盡到不顧自身的忠節;假如身居上位的人占到九二這一爻,就該體諒臣子的忠貞,更加廣開「朋來」相助的路子。這正如朱熹講《乾》卦九二與九五互為賓主的體例。把這個道理推到《蒙》卦、《師》卦等等,無不都是如此。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本義 己在卦極,往無所之,益以蹇耳。來就九五,與之濟蹇,則有碩大之功。“大人”,指九五。曉占者宜如是也。程傳 六以陰柔居《蹇》之極,冒極險而往,所以蹇也。不往而來,從五求三,得剛陽之助,是以“碩”也。蹇之道,阨塞窮蹙。“碩”,大也,寬裕之稱。來則寬大,其蹇紓矣。《蹇》之極有出蹇之道,上六以陰柔,故不得出。得剛陽之助,可以紓蹇而已。
經文:上六,往前是蹇難,退回來則有碩大之功,吉利,宜於會見大人。朱熹《周易本義》說,上六已經處在全卦的頂端,再往前也無處可去,只會更增添蹇難罷了;退回來親附九五,與九五一同解除蹇難,就能成就碩大的功業。爻辭的「大人」指九五。這是在告訴占卦的人應當這樣做。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以陰柔之質處在《蹇》卦的極點,若還冒著極險往前闖,那就是自取蹇難;不往前而退回來,上承九五、下求九三,得到陽剛的援助,所以稱「碩」。蹇難的情狀是閉塞窘迫,「碩」是大,是寬綽有餘的意思,退回來就轉為寬舒,蹇難也就紓解了。《蹇》卦到了極點本有走出蹇難的機會,只是上六陰柔無力,所以並不能真正走出去,只能靠陽剛的援助把蹇難稍加紓解而已。
在《蹇》極之時,得紓則為“吉”矣。非剛陽中正,豈能出乎蹇也?“利見大人”,《蹇》極之時,見大德之人,則能有濟於蹇也。“大人”,謂五,以相比發此義,五剛陽中正而居君位,大人也。在五不言具濟蹇之功,而上六利見之,何也?曰,在五不言,以其居坎險之中,無剛陽之助,故無能濟蹇之義。在上六蹇極,而見大德之人則能濟於蹇,故為利也。
程頤接著說:在蹇難到了極點的時候,能夠得到紓解就算「吉」了。若不是陽剛而又「中正」的人,哪裡能真正走出蹇難呢?所謂「利見大人」,是說蹇難至極之時,能見到大德之人,就能對解除蹇難有所補益。「大人」指九五,這是就上六與九五相鄰相親這一層來發揮的:九五陽剛「中正」又居君位,正是大人。有人問:為什麼在九五那一爻不說它有濟蹇之功,反倒在上六說「利見」它呢?回答是:九五爻不說濟蹇之功,是因為它身陷坎險之中,又沒有陽剛之爻來援助,所以談不上能濟蹇;上六處在蹇難的盡頭,能見到大德之人就能對濟蹇有所助益,所以對上六來說是「利」。
各爻取義不同,如《屯》初九之志正,而於六二則目之為寇也。諸爻皆不言“吉”,上獨言“吉”者,諸爻皆得正,各有所善。然皆未能出於蹇,故末足為吉。唯上處蹇極 集說 《朱子語類》云:諸爻皆不言“吉”,蓋未離乎蹇中也。至上六“往蹇來碩吉”,卻是《蹇》極有可濟之理。項氏安世曰:上六本無所往,特以不來為“往”耳。初六本無所來,特以不往為“來”耳。
程頤又說:各爻取義各有不同,比如《屯》卦初九本是志向端正的,可站在六二的立場上卻把它看成寇仇。《蹇》卦諸爻都不說「吉」,唯獨上六說「吉」,是因為諸爻雖然都「當位」得正、各有其善處,卻都還沒能走出蹇難,所以不足以稱吉;只有上六處在蹇難的極點——此處底本有脫文,程頤的話沒有說完,下面就接了「集說」。集說引《朱子語類》說:諸爻都不說「吉」,是因為都還沒有脫離蹇難之中;到上六「往蹇來碩吉」,才是蹇難至極而有可以濟渡之理。集說又引項安世說:上六本來就無處可往,只是把「不來」稱作「往」罷了;初六本來就無處可來,只是把「不往」稱作「來」罷了。
案 《易》卦上與五雖相比,然無隨從之義者,位在其上,故於象如事外之人,不與二三四同也。唯有時取尚賢之義,則必六五遇上九乃可,《大有》、《大畜》、《頤》、《鼎》之類是也。然《隨》以九五遇上六,亦取下賢之義,則以卦義剛來下柔故耳。至於以上六遇九五,吉者絕少,而凶吝者多。蓋以漸染於陰,為剛中正之累,《大過》、《咸》、《夬》、《兌》之類是也。唯是卦有“利見大人”之文,而以九五為義者,則上六與五相近,可以反而相從,《訟》、《巽》之彖,以九五為“大人”矣。而上九以剛遇剛,則不相從也。
李光地按:《周易》各卦裡,上爻與五爻雖然位置緊鄰,卻通常沒有追隨順從的意思,因為上爻在五爻之上,從卦象上看好比置身事外的人,與二、三、四爻的地位不同。只有在取「尚賢」之義的時候是例外,而且必須是六五遇上九才行,《大有》《大畜》《頤》《鼎》一類就是這樣。至於《隨》卦是九五遇上六,也取禮賢下士之義,那是因為該卦的卦義本來就是陽剛下就陰柔的緣故。若換成上六遇九五,吉的極少,凶咎悔吝的居多,因為九五漸漸沾染了陰柔之氣,反成了陽剛「中正」之德的拖累,《大過》《咸》《夬》《兌》一類就是這樣。唯有卦辭中帶「利見大人」一語、並且以九五當這個「大人」的,上六與九五相近,才可以掉過頭來追隨它。《訟》卦、《巽》卦的《彖辭》都以九五為「大人」,可它們的上爻是上九,以陽剛遇陽剛,就談不上相從了。
升彖亦言“用見大人”矣,而卦無九五,故言用見以別之。獨《蹇》、《萃》之彖,以九五為“大人”,而遇之者上六也。以柔遇剛,則有相從之義,故《萃》則“齎諮”,求萃於五而“無咎”:《蹇》則來就於五而得“吉”。《蹇》之上優於《萃》者,聚極則散,難極則解也。《乾》卦二五而外,爻辭言“利見大人”者,唯此而已。
《升》卦的《彖辭》也講到「用見大人」,可是該卦的五爻是六五、並沒有九五,所以特意寫作「用見」以示區別。唯獨《蹇》卦與《萃》卦的《彖辭》,是以九五為「大人」,而與這位大人相遇的正是上六。以陰柔遇陽剛,就有相隨相從的道理,所以《萃》卦上六「齎諮涕洟」,求歸聚於九五而得「無咎」;《蹇》卦上六退回來親就九五而得「吉」。《蹇》卦上六比《萃》卦上六更好,是因為聚到極點就要離散,難到極點卻正要消解。除《乾》卦九二、九五之外,六爻爻辭中講「利見大人」的,就只有這兩處了。
解卦·震上坎下
解.震上坎下程傳 《解序卦》:“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物無終難之理,難極則必散。《解》者散也,所以次《蹇》也。為卦震上坎下,震,動也,坎,險也,動於險外,出乎險也,故為患難解散之象。又震為雷,坎為雨,雷雨之作,蓋陰陽交感,和暢而緩散,故為平《易》。解者,天下患難解散之時也。
卦畫標註:《解》卦,上卦為震,下卦為坎。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到《解》卦承接《蹇》卦:「蹇就是艱難,事物不可能永遠困在艱難裡,所以接著排《解》卦。」天下沒有一直難下去的道理,難到極點必然消散。「解」就是消散,所以《解》卦排在《蹇》卦之後。就卦體來說,上卦是震,下卦是坎;震是動,坎是險,在險陷之外行動,正是走出險境,所以是患難解除消散之象。再者震為雷、坎為雨,雷雨一起,是陰陽交相感應,氣機和暢而舒緩散開,所以有平和安易的意味。所謂「解」,正是天下患難消解散去的時候。
解,利西南,無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本義 “解”,難之散也。後險能動,則出於險之外矣,解之象也。難之既解,利於平易安靜,不欲久為煩擾。且其卦自《升》來,三往居四,人於坤體,二居其所而又得中,故利於西南平易之地。若“無所往”,則宜來復其所而安靜。若尚有所往,則宜早往早復,不可久煩擾也。
卦辭:《解》,利於西南;若無處可往,迴歸本處就吉;若還有該辦的事,趁早去辦就吉。朱熹《周易本義》說,「解」是艱難的消散。處在險陷之後還能行動,就走出險陷之外了,這正是解散之象。艱難既已解除,宜於平和安靜,不希望長久地擾攘生事。再說這一卦按「卦變」是從《升》卦變來的:《升》的九三往上佔據四位,進入了上卦的坤體,九二仍守在原處而又居「中」,所以利於西南這一片平坦安易之地——按後天八卦,西南正是坤位。如果「無所往」,就該退回本位安靜下來;如果還有該去的事,就該早去早回,不可長久擾攘。
程傳 “西南”,坤方。坤之體,廣大平易。當天下之難方解,人始離艱苦,不可復以煩苛嚴急治之,當濟以寬大簡《易》,乃其宜也。如是則人心懷而安之,故利於西南也。湯除桀之虐而以寬治,武王誅紂之暴而反商政,皆從寬易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西南」是坤卦所在的方位,坤的體性廣大而平坦安易。正當天下的患難剛剛解除、人們剛脫離艱苦的時候,不可以再用繁苛嚴急的手段去治理,應當用寬大簡易來調劑,這才合宜。這樣一來人心歸附而安定,所以說「利西南」。商湯除掉夏桀的暴虐之後改行寬緩之政,周武王誅滅商紂的殘暴之後反轉商朝的苛政,走的都是寬和平易的路子。
“無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無所往”,謂天下之難已解散,無所為也。“有攸往”,謂尚有所當解之事也。夫天下國家,必紀綱法度廢亂,而後禍患生。聖人既解其難,而安平無事矣,是“無所往”也。則當修復治道,正紀綱,明法度,進復先代明工之治,是“來復”也。謂反理正也,天下之“吉”也。
程頤解卦辭「無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所謂「無所往」,是說天下的患難已經解散,沒有非做不可的大事了;所謂「有攸往」,是說還留著該去解決的事情。天下國家總是先有綱紀法度的廢弛紊亂,然後才生出禍患。聖人既已解除了這場患難,局面安定無事,這就是「無所往」的處境。這時就該修整恢復治國之道,端正綱紀,申明法度,重新推進到前代明王那樣的治世,這就叫「來復」,也就是返回正理,是天下之「吉」。
“其”,發語辭。自古聖王救難定亂,其始未暇遽為也。既安定,則為可久可繼之治。自漢以下,亂既除,則不復有為,姑隨時維持而已,故不能成善治,蓋不知來復之義也。“有攸往,夙吉”,謂尚有當解之事,則早為之乃吉也。當解而未盡者,不早去則將復盛。事之復生者,不早為則將漸大,故“夙”則“吉”也。
程頤說,卦辭「其來復吉」的「其」是句首的發語詞,本身沒有實義。自古以來聖王在救難定亂的開頭,來不及立刻著手建制;等到局面安定了,才做那種可以長久、可以承繼的治理。漢代以後就不同了:禍亂一除便不再有所作為,只是隨時勉強維持罷了,所以成不了良好的治世,正是不懂得「來復」的道理。至於「有攸往,夙吉」,是說還有該解決的事,就要趁早去做才吉。該解決而沒解決乾淨的,不早除掉,將來又會滋長;已經再度冒頭的事,不早動手,將來會慢慢坐大,所以「夙」——趁早——就「吉」。
集說 王氏弼曰:《解》之為義,解難而濟厄者也。以解來復則不失中,有難而往,則以速為吉也。無難則能復其中,有難則能濟其厄也。孔氏穎達曰:褚氏云,世有無事求功,故誡以無難宜靜,亦有待敗乃救,故誡以有難須速也。林氏栗曰:《蹇》止乎坎小,是以言“利西南,不利東北”。《解》動於險外,是以但言“西南”之“利”,不復言“東北”之小利也。
「集說」引王弼說:《解》卦的意義,是解除艱難、救助困厄。以解散之道迴歸本位,就不會失掉「中」;遇到艱難而前往處置,則以迅速為吉。沒有難時能回復其「中」,有難時能救出困厄。集說又引孔穎達說:褚氏講過,世上有人無事也要強求事功,所以卦辭告誡無難之時宜於安靜;也有人非等到事情敗壞了才去補救,所以卦辭告誡有難之時必須迅速。集說又引林栗說:《蹇》卦是艮止在坎險之下,所以《彖辭》要兼說「利西南,不利東北」;《解》卦是震動在坎險之外,所以只說「西南」之「利」,不再說到「東北」那一面了。
胡氏炳文曰:《解》之時,以平易為利,略有苛急即非利。以安靜為吉,久為煩擾即非吉。《本義》曰:若“無所往”,則宜來復其所而安靜,是以安靜為吉也。曰:若有 案 《解》之時,異於《蹇》之時,故其辭小異。然處解之道,猶然處蹇之道,故其意大同。言“利西南”,不言不利東北,是辭小異也。
集說又引胡炳文說:《解》卦的時勢,以平和簡易為「利」,稍帶一點苛刻急迫就不是利;以安定沉靜為「吉」,長久擾攘就不是吉。《本義》講「若『無所往』,則宜來復其所而安靜」,正是把安靜當作吉。胡炳文接著說「若有」——此處底本有脫文,胡氏的話沒有說完,下面就直接接了李光地的按語。李光地按:《解》卦的時勢與《蹇》卦的時勢不同,所以卦辭措辭略有差異;然而身處解散之世的道理,仍舊與身處蹇難之世的道理相通,所以用意大體一致。只講「利西南」,不講「不利東北」,這就是措辭上的小差異。
然“西南”者退後也,猶《蹇》所云“來”也。“東北”者前進也,猶《蹇》所謂“往”也。今無事則來,固以“西南”為“利”矣。有事雖可以往,而必以“夙”為“吉”,不可以往而忘返也,是猶不以東北為利,而終以“西南”為“利”也。其與處《蹇》之道,意大同矣。蓋國家無論有事無事,皆以退而自修為本。以爻義與卦相參,皆可見矣。
李光地接著說:所謂「西南」是退後,相當於《蹇》卦所說的「來」;所謂「東北」是前進,相當於《蹇》卦所說的「往」。如今無事就退回來,本來就以「西南」為「利」;有事雖然可以前往,卻必定以趁早為「吉」,不可以一去而忘了返回。這仍舊等於不把「東北」當作有利,而最終以「西南」為「利」,它與身處《蹇》卦的道理,用意大體一致。總之國家無論有事無事,都以退回來自我修整為根本。拿六爻的爻義與卦辭相互參照,這一層意思處處都看得出來。
初六,無咎。本義 難既解矣,以柔在下,上有正應,何“咎”之有?故其占如此。程傳 六居《解》初,患難既解之時,以柔居剛,以陰應陽,柔而能剛之義,既無患難,而自處得剛柔之宜。患難既解,安寧無事,唯自處得宜,則為“無咎”矣。方解之初,宜安靜以休息之。爻之辭寡,所以示意。
經文:初六,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患難既然已經解除,初六又以陰柔居於最下,上面還有九四與它「應與」相正應,還能有什麼過錯呢?所以它的占辭就這麼簡短。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居於《解》卦的開頭,正是患難已解之時;它以陰柔之質居於陽剛之位,又以陰爻上應陽爻,含著柔中能剛的意思。既然沒有患難,自己又處在剛柔得宜的位置上,患難已解、安寧無事,只要自處合宜,就是「無咎」,不會有過錯。剛解難的時候,正宜安靜下來讓人休養生息。這一爻的爻辭如此之少,正是用簡省來顯示這層用意。
集說 郭氏雍曰:處《解》之初,得“無所往其來復吉”之義,故“無咎”也。胡氏炳文曰:《恆》九二“悔亡”,《大壯》九二“貞吉”,《解》初六“無咎”。三爻之占只二字,其言甚簡,象在爻中,不復言也。蔡氏清曰:初六以柔在下,則能安靜而不生事以自擾,何“咎”之有?案 彖“利西南”者,處後也。初應剛承剛而處其後,得卦義矣。義明故辭寡。
「集說」引郭雍說:初六處在《解》卦的開端,正合卦辭「無所往,其來復吉」的意思,所以「無咎」。集說又引胡炳文說:《恆》卦九二只講「悔亡」,《大壯》卦九二只講「貞吉」,《解》卦初六只講「無咎」;這三爻的占辭都只有兩個字,措辭極其簡省,因為卦象已經含在爻位之中,不必再說了。集說又引蔡清說:初六以陰柔居於最下,就能安安靜靜、不生事端自找麻煩,還能有什麼過錯呢?李光地按:卦辭說「利西南」,講的是處在退後的一邊。初六上應九四之剛、上承九二之剛,而自己安處在它們的後面,正合卦義。義理已經明白,所以爻辭才這樣少。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本義 此爻取象之意未詳,或曰:卦凡四陰,除六五君位,餘三陰,即“三狐”之象也。大抵此爻為卜田之吉占,亦為去邪媚而得中直之象,能守其正,則無不吉矣。
經文:九二,田獵捕獲三隻狐狸,得到黃色的箭,守正則吉。朱熹《周易本義》說,這一爻取象的用意不很清楚。有人說:《解》卦一共四個陰爻,除去六五這個君位,其餘三個陰爻就是「三狐」之象。大體上這一爻是占問田獵的吉利之「占辭」,同時也是除去邪佞諂媚之人而獲得中正正直的卦象;能守住自己的正道,就沒有不吉利的。
程傳 九二以陽剛得中之才,上應六五之君,用於時者也。天下小人常眾,剛明之君在上,則明足以照之,威足以懼之,剛足以斷之,故小人不敢用其情。然猶常存警戒,慮其有間而害正也。六五以陰柔居尊位,其明易蔽,其威易犯,其斷不果而易惑。小人一近之,則移其心矣。況難方解而治之初,其變尚易。二既當用,必須能去小人,則可以正君心,而行其剛中之道。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具備陽剛而又得「中」的才幹,上與六五之君相應,是正被時局所任用的人。天下的小人向來眾多,若有剛健明察的君主在上,明足以照見他們,威足以震懾他們,剛足以裁斷他們,小人便不敢施展自己那一套心機。即便如此,還得常存警戒,防他們鑽空子來危害正人。何況六五是以陰柔之質居於尊位,它的明察容易被蒙蔽,它的威嚴容易被冒犯,它的裁斷不果決而容易被迷惑,小人一旦接近,就把它的心志挪動了。更何況正當患難初解、治理剛起步的時候,局面還容易反覆。九二既然當此重任,就必須能夠除去小人,這樣才可以端正君心,推行自己剛健守中的正道。
“田”者去害之事,“狐”者邪媚之獸。“三狐”,指卦之三陰,時之小人也。“獲”,謂能變化除去之,如田之獲狐也。獲之則得中直之道,乃“貞”正而“吉”也。“黃”,中色。“矢”,直物。“黃矢”,謂中直也。群邪不去,君心一人,則中直之道,無由行矣。桓敬之不去武三思是也。
程頤接著逐字解釋:「田」是田獵,屬於除害的事;「狐」是邪佞諂媚一類的野獸。「三狐」指全卦的三個陰爻,也就是當時的小人。「獲」是說能夠轉化併除掉他們,如同田獵捕獲狐狸。捕獲了,就得到中正正直之道,於是「貞」正而「吉」。「黃」是五色中屬中央的顏色,「矢」是筆直的東西,所以「黃矢」就是中正正直。群邪不除,君主的心思一被這夥人牽住,中正正直之道就無從推行了。唐代桓彥范、敬暉沒能除掉武三思,就是這樣的例子。
集說 楊氏萬里曰:當《解》之時,此爻欲其獲狐,三戒其致寇,四欲其解“拇”,五欲其退“小人”,六慾其“射隼”。一卦六爻,而去“小人”之象居其五。然則召天下多難者誰乎,人君亦何利於天下之多難,而樂於近小人以疏君子哉!王氏應麟曰:世之治也,君子以直勝小人之邪。《易》曰:“田獲三狐得黃矢”,世之亂也。小人以狡勝君於之介,《詩》曰:“有兔爰爰,雉離於羅。”
「集說」引楊萬里說:正當《解》卦的時節,九二這一爻是要它捕獲狐狸,六三是告誡它招來寇盜,九四是要它解掉「拇」,六五是要它使小人退去,上六是要它射下鷙隼。全卦六爻,而除去小人的爻象就佔了五爻。那麼招來天下多難的究竟是誰呢?人君又何嘗從天下多難裡得到什麼好處,竟樂於親近小人而疏遠君子呢!集說又引王應麟說:世道太平的時候,君子憑正直勝過小人的邪佞,所以《周易》說「田獲三狐,得黃矢」;世道昏亂的時候,小人憑狡詐勝過君子的耿介,所以《詩經·王風·兔爰》說「狡兔從容自在,野雉卻落進了羅網」。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本義 《繫辭》備矣。“貞吝”,言雖以正得之,亦可羞也。唯避而去之,為可免耳。程傳 六三陰柔居下之上,處非其位,猶小人宜在下以負荷。而且乘車,非其據也,必致寇奪之至。雖使所為得正,亦可鄙吝也。小人而竊盛位,雖勉為正事,而氣質卑下。
經文:六三,揹著貨物卻又坐著車,招來了強盜,雖守正也可羞吝。朱熹《周易本義》說,這一爻的道理,孔子在《繫辭傳》裡已經講得很完備了。所謂「貞吝」,是說即便是憑正道得來的,也還是可羞的,唯有避開退下,才可以免禍。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以陰柔之質居於下卦的最上一爻,所處並不是它該占的位置,好比小人本該在下面揹負東西,如今卻坐上了車子,這個位子不是它憑得住的,必然招來強盜的劫奪。即使它所作所為都合乎正道,也仍舊是可鄙可羞的。小人竊據了顯要的位置,雖然勉力去做正經事,可氣質終究卑下。
本非在上之物,終可“吝”也。若能大正則如何?曰:大正非陰柔所能也,若能之,則是化為君子矣。三陰柔小人,宜在下而反處下之上,猶小人宜負而反乘,當致寇奪也。難解之時,而小人竊位,復致寇矣。
程頤接著說:它本來就不是該居上位的材料,終究落個「吝」字。有人問:如果它能做到大大方方地純正,又該怎麼說呢?回答是:大正不是陰柔之質做得到的;假如真做得到,那它就已經化成君子了。六三是陰柔的小人,本該待在下面,卻反倒處在下卦的頂端,好比小人本該揹負卻反倒乘車,當然要招來強盜的劫奪。患難剛剛解開的時候,小人又竊據了位子,於是又把寇盜招來了。
集說 孔氏穎達曰:“乘”者君子之器也,“負”者小人之事也。施之於人,即在車騎之上而負物也。故寇盜知其非己所有,於是競欲奪之。胡氏瑗曰:六三以不正之質,居至貴之地,是小人在君子之位也,故致寇盜之至。為害於己而奪取之,然而小人得在高位者,蓋在上之人,慢其名器,不辨賢否而與之,以至為眾人所奪而致寇戎之害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乘」車是君子所用的器物,「負」荷是小人所乾的活計。把這兩件事湊到一個人身上,就成了坐在車馬之上還揹著貨物的怪樣子,所以強盜一看就知道這些東西不是他自己該有的,於是爭著來搶奪。集說又引胡瑗說:六三以不端正的資質,佔據極尊貴的地位,這是小人坐在君子的位子上,所以招來盜寇。盜寇加害於他並奪走他的東西;然而小人之所以能爬上高位,是因為在上位的人輕慢了朝廷的名號器用,不分辨賢與不肖就隨手授人,以至於被眾人搶奪而招來兵寇之禍。
案 《繫辭傳》釋此爻云:“盜斯奪之”者,奪負乘之人也。又云“盜斯伐之”者,非伐負乘之人,乃伐上慢下暴之國家也。蓋上褻其名器,則是上慢,如“慢藏”之“誨盜”。下肆其貪竊,則是下暴,如“冶容”之“誨淫”。大是以賊民興而國家受其害,難又將何時而解乎?
李光地按:《繫辭傳》解釋這一爻時說「盜斯奪之」,被搶奪的是那個又背貨又乘車的人;又說「盜斯伐之」,被討伐的卻不是那個負乘之人,而是上面輕慢、下面橫暴的整個國家。上位者輕褻朝廷的名號器用,就是「上慢」,好比《繫辭傳》所說「收藏得隨便,等於教人來偷」;下位者放肆地貪求竊取,就是「下暴」,好比《繫辭傳》所說「打扮得妖冶,等於教人來淫」。於是殘害百姓的亂賊興起,國家蒙受其禍,患難又要到哪一天才解得開呢?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本義 “拇”,指初。初與四皆不得其位而相應,應之不以正者也。然四陽初陰,其類不同,若能解而去之,則君子之朋至而相信矣。程傳 九四以陽剛之才居上位,承六五之君,大臣也。而下與初六之陰為應,“拇”,在下而微者,謂初也。居上位而親小人,則賢人正士遠退矣。斥去小人,則君子之黨進而誠相得也。四能解去初六之陰柔,則陽剛君子之朋來至而誠合矣。不解去小人,則己之誠未至,安能得人之乎也。初六其應,故謂遠之為解。
經文:九四,解掉你的腳拇指,同志之朋前來就有誠信。朱熹《周易本義》說,「拇」指初六。初六與九四都不「當位」而彼此相應,這是以不正當的方式相應。可是九四是陽、初六是陰,兩者不屬同類,如果九四能把這一層牽連解開、把它去掉,那麼君子的同類就會前來而互相取信。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以陽剛的才幹居於上位,上承六五之君,是大臣的地位,可它在下面又與初六之陰相應。「拇」是位置最下而最細微的部分,指的就是初六。身居上位而親近小人,賢人正士就都遠遠退去了;把小人斥退,君子這一黨才會進用而彼此誠心相得。九四能夠解掉初六這個陰柔的牽掛,陽剛的君子之朋就會到來而誠意相合;不解掉小人,自己的誠意就沒有到家,又怎麼能得到別人的誠意呢?初六本是九四的正應,所以把疏遠它稱作「解」。
集說 劉氏牧曰:“拇”,謂初也。居下體之下而應於己,故曰“拇”。何氏楷曰:《解》,去小人之卦也。卦唯二四兩陽爻,皆任解之責者。“而”,汝也。“拇”,足大指也。九四居近君之位,苟暱近比之小人而不解,則君子之朋雖至,被必肆其離間之術矣。
「集說」引劉牧說:「拇」指初六。它居於下卦的最下一爻而與九四相應,所以叫作「拇」。集說又引何楷說:《解》卦是除去小人的卦。全卦只有九二、九四兩個陽爻,都擔著解難除惡的責任。爻辭的「而」就是「你」,「拇」是腳的大拇指。九四處在接近君主的位置上,假如親暱地貼著身邊的小人而不肯解開,那麼君子這一類人即便到來,小人也必定要放手施展他們離間的手段。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于小人。本義 卦凡四陰,而六五當君位,與三陰同類者,必解而去之則“言”也。“孚”,驗也。君子有解,以小人之退為驗也。程傳 六五居尊位,為《解》之主,人君之解也。以君子通言之,君子所親比者,
經文:六五,君子唯有解散小人,才吉,而且在小人身上得到驗證。朱熹《周易本義》說,《解》卦一共四個陰爻,六五佔著君位,與其餘三個陰爻本屬同類,必須把它們解開除掉才行——底本此處作「則言也」,「言」字當是「吉」字之訛。「孚」是驗證:君子有所解除,就拿小人的退去作為驗證。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居於尊位,是《解》卦的主爻,講的是人君的解難;若通就君子而言,君子所親近的人——此處底本有脫文,程頤的話沒有說完,下面直接接了「集說」。
集說 鄭氏汝諧曰:益之戒曰:任賢勿貳,去邪勿疑。如使世之小人,皆信上之所用者必君子,而所解者必小人,則必改心易慮,不復有投隙抵巇之望。唯未孚于小人,此小人所以猶有覬倖之心也。五,《解》之主也。以其陰柔,故有戒意。
「集說」引鄭汝諧說:《尚書·大禹謨》裡益的告誡是「任用賢人不要三心二意,除去邪佞不要猶疑不決」。假使世上的小人都相信在上者所任用的必定是君子、所解除的必定是小人,他們就一定會改換心思、變更打算,不再指望鑽空子、尋縫隙。正因為還沒能在小人身上取信,小人才仍舊存著僥倖之心。六五是《解》卦的主爻,因為資質陰柔,所以爻辭裡含著告誡的意味。
胡氏炳文曰:卦唯四五言“解”,四能解“小人”,可以來“君子”。五能解“小人”,亦可驗其能為君子。案 鄭氏說“有孚于小人”,與《傳》義異,而其理尤精。蓋“朋至斯孚”者,君子信之也。“有孚于小人”者,小人亦信之也。君子信,故樂於為善。小人信,故化而不為惡。往往國家有舉措,而小人未革心者,未信之也。信則枉者直,而不仁者遠矣。
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全卦只有九四、六五兩爻講「解」。九四能解去小人,就能招來君子;六五能解去小人,也就可以驗證它確實能做君子。李光地按:鄭汝諧講「有孚于小人」,與《伊川易傳》《本義》的解釋不同,而道理尤其精到。「朋至斯孚」是君子相信在上者,「有孚于小人」是連小人也相信在上者。君子相信,所以樂於向善;小人相信,所以受感化而不再作惡。國家常常有所舉措,小人卻不肯洗心革面,正是因為還沒能取信於他們。取了信,彎曲的自會變直,不仁的自會遠去。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本義 《繫辭》備矣。程傳 上六尊高之地,而非君位,故曰“公”,但據《解》終而言也。“隼”,鷙害之物,象為害之小人。“墉”,牆,內外之限也。害若在內,則是未解之時也。若出墉外,則是無害矣。復何所解,故在墉上,離乎內而未去也。云“高”,見防限之嚴而未去者。
經文:上六,王公在高牆之上射那隻鷙隼,一箭擒獲,沒有不利。朱熹《周易本義》說,這一爻的意思孔子在《繫辭傳》裡已經講得很完備了。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處在尊貴高遠的地位,卻不是君位,所以稱「公」,這只是就《解》卦終了這一層來說的。「隼」是兇猛害人的禽鳥,象徵為害的小人;「墉」是牆,是內外的分界。禍害如果還在牆內,那就是尚未解開的時候;如果已經出到牆外,那就沒有妨害,也用不著再解了。所以說它在牆頭上,是已經離開內部卻又還沒有走掉。特意說一個「高」字,可見防守界限之嚴,而它仍舊沒走。
“上”,《解》之極也。《解》極之時,而獨有末解者,乃害之堅強者也。上居《解》極,《解》道已至,器已成也,故能射而獲之。既獲之,則天下之患,解已盡矣,何所不利?夫子於《繫辭》復伸其義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
程頤接著說:「上」是《解》卦的極點。解到極點了,卻還單單剩下沒解掉的,那必是禍害中最頑固強悍的一個。上六處在《解》卦的極點,解難之道已經到家,所用的器械也已備成,所以能一箭射中並擒獲它。既然擒獲了,天下的禍患也就解得乾乾淨淨,還有什麼不利呢?孔子在《繫辭傳》裡又把這層意思申說了一遍:「隼是禽鳥,弓矢是器械,射它的是人。君子把器械藏在自己身上,等待時機而後行動,哪裡會有什麼不利?行動起來毫無阻礙,所以一出手就有所擒獲,這說的是器械已成而後行動的人。」
鷙害之物在墉上,苟無其器,與不待時而發,則安能獲之,所以解之之道,器也。事之當解,與已解之之道至者時也。如是而動,故無括結,發而無不利矣。括結,謂阻礙。聖人於此,發明藏器待時之義,夫行一身至於天下之事,苟無其器,與不以時而動,小則括塞,大則喪敗。自古喜有為而無成功,或顛覆者,皆由是也。
程頤說,兇猛害人的東西就停在牆頭上,如果沒有那副器械,或者不等時機就發箭,又怎麼射得中它呢?所以說,解除禍害靠的手段就是「器」;而事情該解、並且解除之道已經到位,就是「時」。這樣才行動,因此沒有阻礙,一發出去就無不順利。所謂「括結」,就是阻礙。聖人在這裡闡發「藏器待時」的道理:無論是辦自己一身的事還是天下的事,如果沒有那副器械,或者不按時機行動,小則處處窒塞,大則喪身敗事。自古以來喜歡有所作為卻終無成就、甚至弄到傾覆的,都是由此而來。
集說 沈氏該曰:“隼”之為物,果於悖害者也。“墉”,所以衛內而限外也。害在內,小人在君側也。出乎墉之外,則非射之所能及。“高墉之上”,在內外之間,據衛限之勢,於此而射之,則擬而後動,動而不括,“獲之無不利”矣。在外卦之上,射於高墉之象也。
「集說」引沈該說:「隼」這種禽鳥,是果決地乾悖逆害人之事的;「墉」是用來護衛裡面、隔開外面的。禍害在牆內,就是小人待在君主身邊;一旦出到牆外,就不是弓箭射得著的了。「高墉之上」正在內外之間,佔著護衛和分界的形勢,在這裡射它,便是先瞄準而後發動,一動就毫無阻礙,所以「獲之,無不利」。上六居於外卦的頂端,正是在高牆上放箭的卦象。
鄭氏汝諧曰:所謂“公”者,非上六也。言公於此爻,當用射隼之道也。“隼”,指上之陰而言也。“墉”,指上之位而言也。王氏申子曰:“隼”指上,以其柔邪謂之狐,以其陰鷙謂之“隼”。上以陰柔處震之極,而居一卦之上,是陰鷙而居高者。《解》之既極,尚何俟乎,故“獲之無不利”。
集說又引鄭汝諧說:爻辭所說的「公」並不是上六自身,而是說王公面對這一爻,應當採用射隼的辦法。「隼」是就上六這個陰爻說的,「墉」是就上六所處的高位說的。集說又引王申子說:「隼」指的就是上六;從它柔媚邪佞這一面看叫作「狐」,從它陰沉兇猛這一面看叫作「隼」。上六以陰柔之質處在震體的極點,又居於全卦的最上,正是陰沉兇猛而佔據高處的那一個。《解》卦已經到了盡頭,還等什麼呢?所以「獲之,無不利」。
案 此言“公用”,乃《隨》上《離》上“王用”之例,皆非以本爻之位當王公也,鄭氏王氏之說似可從。或以解終言之,而不指隼之為誰,亦可。蓋“狐”者,邪而穴於城社,在內之奸也。“隼”者,鷙而翔於坰野,化外之悍也。自二至五,所以解內難者 總論 徐氏幾曰:下三爻不言解,上三爻言解,所謂動而免乎險也。
李光地按:這裡說「公用」,與《隨》卦上爻、《離》卦上爻說「王用」是同一體例,都不是拿本爻的爻位去充當王公,鄭汝諧、王申子的解釋似乎可以採信。也有人只就《解》卦終了這層意思來說,不去指明隼究竟是誰,這樣講也可以。大抵「狐」是邪媚而藏身於城牆社廟之中的,屬於內部的奸佞;「隼」是兇猛而盤旋於郊野之外的,屬於教化之外的強悍之徒。從九二到六五,用來解除內部之難的——此處底本有脫文,李光地的按語沒有說完,下面接的是「總論」。總論引徐幾說:《解》卦下三爻都不說「解」,上三爻才說「解」,這正合《彖傳》所謂「動而免乎險」的意思。
損卦·艮上兌下
損.艮上.兌下程傳 《損序卦》:“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縱緩則必有所失,失則損也,《損》所以繼《解》也。為卦艮上兌下,山體高,澤體深,下深則上益高,為損下益上之義。又澤在山下,其氣上通,潤及草木百物,是損下而益上也。又下為兌說,三爻皆上應,是說以奉上,亦損下益上之義。又下兌之成兌,由六三之變也,上艮之成艮,自上九之變也,三本剛而成柔,上本柔而成剛,亦損下益上之義。
卦畫標註:《損》卦,上卦為艮,下卦為兌。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到《損》卦承接《解》卦:「解就是舒緩,舒緩下來必定有所失,所以接著排《損》卦。」放任鬆緩必定有所失,有失就是損,所以《損》卦接在《解》卦之後。就卦體說,上卦是艮、下卦是兌:山的形體高聳,澤的形體深陷,下面挖得越深,上面就顯得越高,這就是減損下面來增益上面的意思。再者澤在山下,澤氣向上流通,潤澤到草木百物,也是減損下面來增益上面。再者下卦兌是喜說,三個爻都向上相應,這是以喜悅之心奉承上位,同樣是損下益上。再者下體之所以成為兌,是由六三這一爻變來的;上體之所以成為艮,是由上九這一爻變來的:三位本是陽剛而變成陰柔,上位本是陰柔而變成陽剛,這仍舊是損下益上的意思。
損上而益於下則為益,取下而益於上則為損,在人上者,施其澤以及下則益也,取其下以自厚則損也。譬諸壘土,損於上以培厚其基本,則上下安固矣,豈非益乎。取於下以增上之高,則危墜至矣,豈非損乎。故損者,損下益上之義,益則反是。
程頤接著說:減損上面而增益下面,就是《益》;取自下面而增益上面,就是《損》。居於人上的人,把恩澤施及下面就是益,搜取下面來使自己豐厚就是損。拿堆土來打比方:從上頭取土去培厚根基,上下就都安穩牢固了,這難道不是益嗎?從底下取土去加高頂端,傾危墜塌就要來了,這難道不是損嗎?所以《損》卦是減損下面、增益上面的意思,《益》卦則正好相反。
損,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本義 “損”,減省也。為卦損下卦上畫之陽,益上卦上畫之陰。損兌澤之深,益艮山之高。損下益上,損內益外,剝民奉君之象,所以為損也。損所當損,而有孚信,則其占當有此下四者之應矣。
卦辭:《損》,有誠信,大善而吉,不會有過錯,可以守常,宜於有所前往。朱熹《周易本義》說,「損」是減省。就卦體而言,是減去下卦最上一畫的陽爻,去增益上卦最上一畫的陰爻;減損兌澤的深度,增益艮山的高度。損下益上、損內益外,是剝取百姓來奉養君上的卦象,所以叫作《損》。減損那些該減損的,同時又懷著誠信,那麼占得此卦,就該有下面「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這四項的應驗。
程傳 “損”,減損也。凡損抑其過以就義理,皆損之道也。損之道必有孚誠,謂至誠順於理也。損而順理,則大善而“吉”,所損無過差,“可貞”固常行,而利有所往也。人之所損,或過或不及,或不常,皆不合正理,非有孚也。非“有孚”則無吉而有咎,非“可貞”之道,不可行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損」是減損。凡是抑損自己過分的地方以求合於義理的,都屬於損之道。損之道必須有誠信,也就是以至誠順從道理。減損而合乎道理,就大善而「吉」;所減損的沒有過與不及的偏差,就「可貞」,可以牢固地長久推行,因而宜於有所前往。人們所減損的,有的過頭,有的不足,有的忽而如此忽而不如此,都不合正理,那就不是「有孚」。不是「有孚」,就既得不到吉又要生出過錯,也不是「可貞」的正道,行不通。
集說 呂氏大臨曰:《損》之道不可以為正,當《損》之時,故曰“可貞”。時損則損,時益則益,苟當其時,無往而不可,故《損》、《益》皆“利有攸往”。蔡氏清曰:剝民奉君之義,只可用之卦名,其卦辭“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只承損字泛說。言損所當損,人人皆可用,不專指上之損下也。《益》卦“利有攸往,利涉大川”亦然,豈專為益下之事乎?
「集說」引呂大臨說:減損之道本來不可以當作常規的正法,只因為正當該損的時節,所以卦辭才說「可貞」。時勢該損就損,該益就益,只要合於時,就沒有走不通的,所以《損》《益》兩卦都說「利有攸往」。集說又引蔡清說:剝取百姓奉養君上這層意思,只可用來解釋卦名;至於卦辭「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只是承著一個「損」字泛泛地說。它講的是減損那些該減損的,人人都用得上,並不專指上面剝損下面。《益》卦說「利有攸往,利涉大川」也是這樣,難道專講增益下民一件事嗎?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本義 言當《損》時,則至薄無害。程傳 “損”者,損過而就中,損浮末而就本實也。聖人以寧儉為禮之本,故為損發明其義。以享祀言之,享祀之禮,其文最繁,然以誠敬為本,多儀備物,所以將飾其誠敬之心,飾過其誠,則為偽矣。
卦辭接著說:用什麼呢?兩簋薄食就可以用來祭享。朱熹《周易本義》說,這是講正當該損的時節,供奉再菲薄也沒有妨害。程頤《伊川易傳》說,「損」是減去過分的而歸於適中,減去浮華的枝節而歸於根本的實質。聖人把寧可儉樸當作禮的根本,所以借《損》卦來闡明這個道理。就祭享來說,祭祀之禮的儀文最為繁多,然而以誠敬為根本;儀節繁多、器物齊備,本是用來裝點那份誠敬之心的,可一旦裝點超過了誠意,就變成虛偽了。
損飾,所以存誠也,故云“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之約,可用享祭,言在乎誠而已,誠為本也。天下之害,無不由末之勝也。峻宇雕 集說 孔氏穎達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明行損之禮。貴夫誠信,不在於豐,“二簋”至約,可用享祭。
程頤接著說:減去外在的裝點,正是為了保住內裡的誠,所以卦辭說「曷之用,二簋可用享」。兩簋這樣簡約的供品都可以用來祭享,是說關鍵只在一個誠字,誠才是根本。天下的禍害,沒有不是由枝末壓倒根本造成的。高峻的屋宇、雕鏤的——此處底本有脫文,程頤所舉「峻宇雕牆」一類奢華的例子沒有說完,下面直接接了「集說」。集說引孔穎達說:「曷之用,二簋可用享」,是要說明施行減損之禮,貴在誠信而不在豐盛,兩簋極其簡約,也可以用來祭享。
案 彖辭自“有孚”以下,泛說《損》所當損之義,蔡氏之說,極為得之。蓋損益者時也,時在當損,不得不損,唯以誠意為主,而行之又得乎大善之吉,則不但“無咎”,而且可以為常道而利有所往矣。舉一端以明之,則如“二簋”薄祭,固因乎時而節損者也。然能積誠盡禮,則可以致孝乎鬼神,而推之凡事之當損者視此矣。卦義以孚而行損,《程傳》則因損以致孚,略有不同也。
李光地按:《損》卦「彖辭」從「有孚」以下,都是泛泛地講該損就損的道理,蔡清的說法極為中肯。大抵損與益取決於時勢:時勢該損,就不得不損,只要以誠意為主,施行起來又能得到大善之吉,那就不只是「無咎」,而且可以立為常道,因而宜於有所前往。舉一件事來說明,比如兩簋薄祭,本是因應時勢而有所節損的;但只要能積累誠意、把禮數盡到,就足以把孝心通達於鬼神,推而廣之,凡是該減損的事都照這個樣子看。卦辭的意思是憑著誠信去施行減損,《伊川易傳》則是由減損進而達到誠信,兩者略有不同。
初九,已事遄往,無咎,酌損之。本義 初九當損下益上之時,上應六四之陰,輟所為之事而速往以益之,“無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然居下而益上,亦當斟酌其淺深也。程傳 損之義,損剛益柔,損下益上也。初以陽剛應乾四,四以陰柔居上位,賴初之益者也。下之益上,當損己而不目以為功。所益於上者,事既已則速去之,不居其功,乃無咎也。若享其成功之美,非損己益上也,乾為下之道為有咎矣。四之陰柔,賴初者也,故聽於初。初當酌度其宜而損己以益之,過與不及,皆不可也。
經文:初九,把手上的事了結就趕緊前往,不會有過錯,但要斟酌著減損自己。朱熹《周易本義》說,初九正當損下益上的時節,上與六四之陰相應,撂下自己手頭的事而迅速前往去增益它,這是「無咎」之道,所以它的爻象與「占辭」都這麼講。然而身居下位去增益上面,也該斟酌所損的深淺。程頤《伊川易傳》說,損的意思是減損陽剛增益陰柔、減損下面增益上面。初九以陽剛上應六四,六四以陰柔居於上位,是要靠初九來增益的。下面增益上面,應當損了自己而不把這當成自己的功勞;對上面有所增益之後,事情一辦完就趕緊抽身,不佔據那份功勞,才是無咎。假如享用那份成功的美名,就不是損己益上,拿它作為居下之道就有過錯了。六四陰柔,要依靠初九,所以肯聽從初九;初九就該斟酌合宜的分寸,損己去增益它,過頭和不足都不行。
集說 孔氏穎達曰:損之為道,損下益上,如人臣欲自損己奉上。然各有職掌,若廢事而往,咎莫大焉。竟事速往,乃得無咎。酌損之者,以剛奉柔,初未見親也,故須酌而減損之。《朱子語類》云:酌損之,在損之初下,猶可以斟酌也。案 孔氏說已事之義,謂如學優而後從政之類,於理亦精。
「集說」引孔穎達說:減損之道是損下益上,好比臣子想要減損自己去奉養君上。可是各人都有各人的職守,若是丟下本職跑去奉上,過錯沒有比這更大的了;把本職的事辦完了再迅速前往,才能得到無咎。所謂「酌損之」,是因為初九以陽剛去奉承陰柔,起初還沒有被親信,所以必須斟酌著減損。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酌損之」這句放在《損》卦第一爻之下,正表示此時還有斟酌的餘地。李光地按:孔穎達解「已事」的意思,說的是像學問有餘而後出仕從政那一類,就道理而言也很精當。
九二,利貞,征凶。弗損益之。本義 九二剛中,志在自守,不肯妄進,故占者“利貞”,而“徵”則“凶”也。“弗損益之”,言不變其所守,乃所以益上也。程傳 二以剛中當損剛之時,居柔而說體,上應六五陰柔之君,以柔說應上,則失其剛中之德,故戒所利在貞正也。“徵”’行也。離乎中,則失其貞正而凶矣,守其中乃“貞”也。“弗損益之”,不自損其剛貞,則能益其上,乃益之也。若失其剛貞,而用柔說,適足以損之而已,非損己而益上也。世之愚者,有雖無邪心,而唯知竭力順上為忠者,蓋不知弗損益之之義也。
經文:九二,宜於守正,貿然前行則凶;不減損自己,正是增益上面。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二陽剛而居「中」,心志在於自守,不肯輕率求進,所以占者「利貞」,而「徵」行就「凶」。「弗損益之」是說不改變自己所守,這恰恰就是增益上面的辦法。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以陽剛居中,正當該減損陽剛的時節,它處在陰位、又在兌說之體裡,上應六五這位陰柔之君;如果用柔順取悅去應上,就丟掉了自己剛健守中的德性,所以爻辭告誡它所利者在於貞正。「徵」是行。一旦離開了「中」,就失掉貞正而凶了,守住這個「中」才叫「貞」。「弗損益之」,是說不減損自己的剛健貞正,這樣才能增益君上,這才是真正的增益。若丟掉剛健貞正而去用柔順取悅,恰好只是在減損君上罷了,並不是損己益上。世上的愚人,有的雖然並無邪心,卻只曉得竭力順從上意就算忠,正是不懂得「弗損益之」的道理。
集說 林氏希元曰:九二在爻則為剛中,在人事則為志在自守,不肯妄進。志在自守,不肯妄進,九二之貞也,故占者利於守貞。若征行,則是變其所守而得“凶”矣。夫自守而不妄進,宜若無益於上矣。然由是而啟時君尊德樂道之心,止士大夫奔競之習,其益於上也不少,是弗損乃聽以益之也。桐江一絲,繫漢九鼎,清風高節,披拂士習,
「集說」引林希元說:九二就爻象說是陽剛居中,就人事說就是心志在於自守、不肯輕率求進。心志在於自守、不肯輕率求進,正是九二的「貞」,所以占者利於守住這份貞正;若是貿然出行,就是改變了自己的操守而招來「凶」。自守而不輕率求進,看上去好像對君上並無補益;可是由此能啟發當時君主尊崇德行、樂於聞道的心,能剎住士大夫奔走鑽營的風氣,對君上的補益其實不少,這就是不減損自己反倒成了增益。嚴子陵在桐江垂下的一根釣絲,牽繫著漢家的社稷;清高的風操氣節,吹拂著一代士林的風習——此處底本有脫文,林氏的話沒有說完,下面就直接接了六三的爻辭。
六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本義 下卦本乾,而損上爻以益坤。“三人行”而“損一人”也。一陽上而一陰下,“一人行”而“得其友”也。兩相與則專,三則雜而亂,卦有此象,故戒占者當致一也。
經文:六三,三個人同行,就減去一個人;一個人獨行,就得到他的伴侶。朱熹《周易本義》說,《損》卦的下卦本來是乾,如今減去它最上一爻去增益上面的坤,這就是「三人行」而「損一人」;一個陽爻上去、一個陰爻下來,這就是「一人行」而「得其友」。兩個相與就專一,三個就駁雜而混亂;卦中有這樣的象,所以告誡占者應當歸於專一。
程傳 “損者”,損有餘也。“益”者,益不足也。“三人”,謂下三陽上三陰,三陽同行,則損九三以益上,三陰同行,則損上六以為三,“三人行則損一人”也。上以柔易剛而謂之損,但言其減一耳。上與三雖本相應,由二爻升降,而一卦皆成,兩相與也。初二二陽,四五二陰,同德相比,三與上應,皆兩相與,則其志專,皆為得其友也。三雖與四相比,然異體而應上,非同行者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損」是減去多餘的,「益」是補足不夠的。「三人」指下面三個陽爻和上面三個陰爻:三個陽爻一同前行,就減去九三去增益上面;三個陰爻一同前行,就減去上六下來充當三位,這就是「三人行則損一人」。上位是以柔換剛,卻仍舊稱為「損」,不過是就減去一個而言罷了。上位與三位雖然本來相應,可正是由這兩爻的一升一降,整個卦才得以形成,這就是兩兩相與。初九、九二兩個陽爻,六四、六五兩個陰爻,都是同德相鄰;六三與上九相應:這些都是兩兩相與,心志因而專一,都算是「得其友」。六三雖然與六四相鄰,但兩爻分屬不同的卦體,而六三另有上九為正應,所以不算同行的一夥。
三人則損一人,一人則得其友。蓋天下無不二者,一與二相對待,生生之本也。三則餘而當損矣,此《損》、《益》之大義也。夫子又於《繫辭》盡其義曰:“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男女媾精,萬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 ”“絪縕”,交密之狀。天地之氣,相交而密,則生萬物之化醇。“醇”,謂醲厚,醲厚,猶精一也。男女精氣交媾,則化生萬物。
程頤接著說:三個人就要減去一個,一個人就能得到伴侶。因為天下萬物沒有不成雙的,一與二彼此相對相待,正是生生不息的根本;到了三,就成了多餘而該減損,這就是《損》《益》兩卦的大義。孔子在《繫辭傳》裡又把這層意思講透了:「天地之氣交密纏綿,萬物由此化育得醇厚;男女交合精氣,萬物由此化育而生。《周易》說『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講的就是歸於專一。」「絪縕」是交合緊密的樣子。天地之氣相交而緊密,就生出萬物化育的醇厚。「醇」是醲厚,醲厚也就近於純粹專一。男女的精氣交合,就化生萬物。
唯精醇專一,所以能生也。一陰一陽,豈可二也。故三則當損,言專致乎一也。天地之間,當損益之明且大者,莫過此也。集說 林氏希元曰:此爻之辭,兼舉六爻,以三正是當損之爻,乃卦之所以為《損》者,故於此言之。
程頤說,唯有純粹醇厚、專一不雜,才能生生不已。一陰配一陽,哪裡容得下第二個呢?所以到了三就該減損,講的正是專注歸一。天地之間,該損該益的道理,最明白又最重大的,沒有超過這一條的。「集說」引林希元說:這一爻的爻辭其實是兼舉全卦六爻來說的;因為六三正是該被減損的那一爻,也正是這一卦之所以叫作《損》的緣由,所以把這層意思放在這裡講。
楊氏啟新曰:人之相與,唯其心之同而已。苟精神不孚,意氣不貫,則群黨比周,固三也。即一人之異,亦三也,是皆不可以不損也。苟精神相孚,意氣相貫,則二人同心,固兩也。即千百其朋,亦兩也,是皆不可以不得者也。
集說又引楊啟新說:人與人相交,關鍵只在心是否相同。假如精神上互不取信、意氣上互不貫通,那麼結成朋黨彼此勾連,固然算是「三」;哪怕只多出一個異心的人,也算是「三」,這些都不能不加以減損。假如精神上彼此取信、意氣上彼此貫通,那麼兩人同心,固然算是「兩」;即便同伴成千上百,也仍舊算是「兩」,這些都是不能不去爭取的。
六四,損其疾,使遄有喜,無咎。本義 以初九之陽剛益己,而損其陰柔之疾,唯速則善,戒占者如是,則“無咎”也。程傳 四以陰柔居上,與初之剛陽相應,在損時而應剛,能自損以從剛陽也,損不善以從善也。初之益四,損其柔而益之以剛,損其不善也,故曰“損其疾”。“疾”,謂疾病,不善也。損於不善,唯使之遄速,則“有喜”而“無咎”。人之損過,唯患不速,速則不致於深過,為可喜也。
經文:六四,減去它的病,使這事來得迅速就有喜慶,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六四借初九的陽剛來增益自己,因而減掉自身陰柔的毛病;這事唯有快才好,告誡占者照這樣做,就「無咎」。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以陰柔居於上卦,與初九的陽剛相應;正當減損的時節而與陽剛相應,就能自我減損來跟從陽剛,也就是減去不善來跟從善。初九增益六四,是減掉它的柔而以剛來補它,正是減掉它的不善,所以說「損其疾」。「疾」就是疾病,也就是不善。減去不善,只要讓它來得迅速,就「有喜」而「無咎」。人減損自己的過失,最怕的就是不快;快,就不至於陷進深重的過失,這才是可喜的。
集說 王氏弼曰:履得其位,以柔納剛,能損其疾也。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有喜”乃“無咎”也。蘇氏軾曰:“遄”者初九也,“損其疾”,則初之從我也易,故“遄有喜”。楊氏萬里曰:六四以柔居柔,得初九之陽以為應,“損其疾”者也。初言”遄往”,四言“使遄”,蓋初之“遄”,實四有以使之也。胡氏炳文曰:六四與初九為應,初方已其事而速於益四,四損其陰柔之疾,唯速則“有喜”。不然,彼方汲汲,此乃悠悠,非受益之道。案 蘇氏,楊氏說,於使字語氣亦近是。
「集說」引王弼說:六四所踏的正是它該占的位置,以陰柔接納陽剛,就能減掉自己的病。病哪能拖得久呢?所以要快才「有喜」,「有喜」才「無咎」。集說又引蘇軾說:所謂「遄」指的是初九;六四減掉了自己的病,初九跟從它就容易了,所以「遄有喜」。集說又引楊萬里說:六四以陰柔居陰位,又得到初九之陽做它的正應,正是「損其疾」的那一爻。初九爻辭說「遄往」,六四爻辭說「使遄」,可見初九之所以快,其實是六四促成的。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六四與初九相應,初九剛了結手上的事就急著來增益六四,六四減掉自身陰柔的毛病,只有快才「有喜」;不然的話,那邊急急忙忙,這邊慢慢騰騰,就不是接受增益的態度了。李光地按:蘇軾、楊萬里的說法,就爻辭裡那個「使」字的語氣看,也很接近本意。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本義 柔順虛中,以居尊位,當《損》之時,受天下之益者也。兩龜為朋,十朋之龜,大寶也。或以此益之而不能辭,其吉可知。占者有是德,則獲其應也。程傳 六五於《損》時,以中順居尊位,虛其中以應乎二之剛陽,是人君能虛中自損,以順從在下之賢也。能如是,天下孰不損己自盡以益之,故或有益之之事,則十朋助之矣。“十”,眾辭。“龜”者,決是非吉凶之物。眾人之公論,必合正理,雖龜筴不能違也,如此可謂大善之吉矣。古人曰:謀從眾則合天心。
經文:六五,有人來增益它,是價值十朋的大龜,推辭不掉,大善而吉。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五柔順而中虛,居於尊位,正當《損》卦的時節,是承受天下增益的人。兩隻龜算一朋,十朋之龜是極貴重的寶物;有人拿這樣的重寶來相贈而推辭不掉,它的吉可想而知。占卦的人具備這樣的德性,就能得到相應的回報。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在減損的時節,以居中柔順之德佔據尊位,虛著自己的心去應九二的陽剛,這是人君能夠虛心自我減損,來順從在下的賢人。能這樣,天下誰不肯損己竭誠來增益他呢?所以一旦有人來增益,就有十朋之多的人相助。「十」是形容其多,「龜」是判定是非吉凶的東西。眾人的公論必定合乎正理,即便龜卜蓍筮也不能違背,這就可以稱作大善之吉了。古人說過:謀事聽從眾人,就合於天心。
集說 張子曰:龜弗能違,言受益之可必,信然不疑也。楊氏時曰:柔得尊位,虛己而下人,則謙受益。時乃天道,天且不違,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宜其益之者至矣。故曰“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郭氏雍曰:《益》之至,豈獨人事而已,雖元龜之靈弗能違,此其所以“元吉”也。《洪範》曰:汝則從,龜從筮從,卿士從,庶民從,是之謂大同,六五之“元吉”,猶《洪範》之“大同”也。楊氏簡曰:“或”者,不一之辭。“益之”者,不一也,人心歸之也。“十朋之龜”,皆從而弗違,天與龜神祐之也。龜神祐之,故“龜筮協從”。
「集說」引張載說:連龜卜都不能違背,是說所受的增益必定到手,確鑿可信而不必遲疑。集說又引楊時說:以陰柔得到尊位,虛下自己而禮待旁人,就是《尚書》所說的「謙受益」;順應時勢正是天道,連上天都不違背,何況人呢?何況鬼神呢?增益它的人自然紛紛到來,所以說「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集說又引郭雍說:增益到了極點,哪裡只是人事上的增益而已,連大龜的神靈也不能違背,這正是它「元吉」的緣故。《尚書·洪範》說:你自己贊同,龜卜贊同,蓍筮贊同,卿士贊同,庶民贊同,這就叫作「大同」;六五的「元吉」,正如《洪範》所說的「大同」。集說又引楊簡說:「或」是不止一個的意思,來「益之」的不止一個,是人心都歸向它;「十朋之龜」全都順從而不違背,是上天和龜靈在保祐它。龜靈保祐,所以「龜筮協從」。
上九,弗損益之,無咎,貞吉,利有攸往,得臣無家。本義 上九當損下益上之時,居卦之上,受益之極,而欲自損以益人也。然居上而益下,有所謂惠而不費者,不待損己,然後可以益人也。能如是則“無咎”,然亦必以正則“吉”,而利有所往。惠而不費,其惠廣矣,故又曰“得臣無家”。
經文:上九,不減損而增益他人,不會有過錯,守正則吉,宜於有所前往,得到臣民而不分內外親疏。朱熹《周易本義》說,上九正當損下益上的時節,居於全卦的頂端,是受益到了極點的一爻,因而想要自我減損去增益別人。然而居上位而增益下面,有一種叫作「惠而不費」的辦法,並不必先損了自己才能增益別人。能這樣就「無咎」,不過也必須走正道才「吉」,才宜於有所前往。惠而不費,那份恩惠就施得廣,所以爻辭又說「得臣無家」。
程傳 凡《損》之義有三,損己從人也,自損以益於人也,行損道以損於人也。損己從人,徙於義也。自損益人,及於物也,行損道以損於人,行其義也。各因其時,取大者言之,四五二爻,取損己從人,下體三爻,取門損以益人,損時之用,行損道以損天下之當損者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損》的意義大體有三種:一是減損自己去跟從別人,二是減損自己去增益別人,三是施行減損之道去減損別人。減損自己跟從別人,是向義理遷移;減損自己增益別人,是恩澤及於外物;施行減損之道去減損別人,是推行應有的義理。各爻依照各自的時位,取其中分量較重的一層來講:六四、六五兩爻取減損自己跟從別人,下卦三爻取減損自己去增益別人,至於減損之世的實際運用,則是施行減損之道去減損天下那些該減損的。
上九則取不行其損為義,九居損之終,損極而當變者也。以剛陽居上,若用剛以損削於下,非為上之道,其咎大矣。若不行其損,變而以剛陽之道益於下,則“無咎”而得其正且“吉”也。如是則宜有所往,往則有益矣。在上能不損其下而益之,天下孰不服從,從服之眾,無有內外也,故曰“得臣無家”。“得臣”,謂得人心歸服。”無家”,謂無有遠近內外之限也。
程頤接著說:上九則取「不施行減損」為義。上九處在《損》卦的終點,是損到極點而該轉變的時候。以陽剛居於最上,如果還用剛強去剝削下面,就不是居上位者該走的路,過錯就大了;如果不再施行減損,轉過來用陽剛之道去增益下面,就「無咎」而且得其正、得其「吉」。這樣就該有所前往,一往就有增益。居上位而能不剝損下面反倒增益下面,天下誰不服從?歸服的人多到沒有內外之分,所以說「得臣無家」。「得臣」是說得到人心的歸服,「無家」是說沒有遠近內外的界限。
集說 王氏肅曰:處《損》之極,損極則益,故曰不“損益之”。“得臣”則萬方一軌,故“無家”也。句氏微曰:上九剛德,為物所歸,雖曰“得臣”,非已所有,蓋以四海為家。《朱子語類》云:“得臣”有家,其所得也小矣,“無家”則可見其大。案 卦以損三益上成義,則上者受益之極,卦之主也。故“尤咎,可貞,利有攸往” 卦名以損下益上為義,卦辭則泛論損所當損,而損中有益也。六爻之辭,其以上下體分損益,則根乎卦名,其言損所當損,而損中有益,則又根乎卦辭。
「集說」引王肅說:處在《損》卦的極點,損到極點就轉為益,所以說「弗損益之」。「得臣」到了萬方歸於一軌的地步,所以叫「無家」。集說又引句微說:上九具有陽剛之德,為萬物所歸向,雖說是「得臣」,卻並不據為己有,因為他是以四海為家的。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得到臣民而仍留著一家之私,那所得就小了;「無家」才見得其大。李光地按:這一卦是以減損六三、增益上九來構成卦義的,那麼上九就是受益到極點的一爻,也是全卦的主爻,所以爻辭才說「無咎,可貞,利有攸往」——底本此處把「無咎」寫作「尤咎」,且按語在此有脫文。下文接著說:卦名以損下益上為義,卦辭則泛論該損就損、而損中含著益。六爻的爻辭,凡是按上下卦體來分派損與益的,都本於卦名;凡是講該損就損、損中有益的,又都本於卦辭。
益卦·巽上震下
益.巽上.震下程傳 《益序卦》:“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盛衰損益如循環,損極必益,理之自然,《益》所以繼《損》也。為卦巽上震下,雷風二物,相益者也,風烈則雷迅,雷激則風怒,兩相助益,所以為益,此以象言也。巽震二卦,皆由下變而成,陽變而為陰者損也,陰變而為陽者益也。上卦損而下卦益,損上益下,所以為益,此以義言也。下厚則上安,故益下為《益》。
卦畫標註:《益》卦,上卦為巽,下卦為震。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到《益》卦承接《損》卦:「減損不停,必定轉為增益,所以接著排《益》卦。」盛與衰、損與益像圓環一樣循環,損到極點必定轉益,這是自然之理,所以《益》卦接在《損》卦之後。就卦體說,上卦是巽、下卦是震;雷與風這兩樣東西是彼此增益的:風一猛烈,雷就急驟;雷一激盪,風就狂怒,兩下相互助長,所以叫作「益」,這是從卦象上講。巽與震這兩個卦,都是由爻位的變動而成:陽變成陰是損,陰變成陽是益;上卦有所減損而下卦有所增益,損上益下,所以叫作「益」,這是從義理上講。下面厚實了,上面才安穩,所以增益下面就是《益》。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本義 “益”,增益也。為卦損上卦初畫之陽,益下卦初畫之陰,自上卦而下於下卦之下,故為《益》。卦之九五六二,皆得中正,下震上巽,皆木之象,故其占利有所往:而“利涉大川”也。程傳 “益”者,益於天下之道也,故“利有攸往”。益之道可以濟險難,“利涉大川”也。
卦辭:《益》,宜於有所前往,宜於渡過大河。朱熹《周易本義》說,「益」是增添。就卦體而言,是減去上卦最下一畫的陽爻,去增益下卦最下一畫的陰爻;這一陽從上卦下來,落到下卦的最底下,所以叫作《益》。卦中的九五與六二都既居「中」又「當位」,是「中正」;下卦震、上卦巽都取木的物象,木可以造舟渡水,所以它的「占辭」是宜於有所前往,而且「利涉大川」。程頤《伊川易傳》說,「益」是增益天下的道理,所以「利有攸往」;增益之道可以救濟險難,所以「利涉大川」。
集說 孔氏穎達曰:《損》卦則損下益上,《益》卦則損上益下,得名皆就下而不據上者。向秀云:明王之道,志在惠下,故取下謂之《損》,與下謂之《益》。陸氏贄曰:損上益下曰《益》,損下益上曰《損》。約己而裕於人,入必悅而奉上矣,豈不謂之益乎。上蔑人而肆諸己,人必怨而畔上矣,豈不謂之損乎。
「集說」引孔穎達說:《損》卦是損下益上,《益》卦是損上益下,兩卦得名都從下面著眼而不從上面著眼。向秀講過:明王之道,用心在於施惠於下,所以取自下面就叫作《損》,給予下面就叫作《益》。集說又引陸贄說:減損上面增益下面叫《益》,減損下面增益上面叫《損》。上位者約束自己而讓百姓寬裕,百姓必定歡悅而奉戴君上,這難道不該叫益嗎?上位者輕蔑百姓而放縱自己,百姓必定怨恨而背叛君上,這難道不該叫損嗎?
范氏仲淹曰:益上曰《損》,損上曰《益》者,何也?益上則損下,損下則傷其本也。損上則益下,益下則固其本也。蔡氏清曰:損下益上,民貧則君不能獨富,損道也,故為《損》。損上益下,民富則君不能獨貧?益道也,故為《益》。損則上下通一損,益則上下通一益,要知關於上者為多。
集說又引范仲淹說:增益上面反倒叫《損》,減損上面反倒叫《益》,這是為什麼呢?增益上面就要減損下面,減損下面就傷了根本;減損上面就是增益下面,增益下面就鞏固了根本。集說又引蔡清說:損下益上,百姓窮了,君主也不可能獨自富有,這是致損之道,所以叫《損》;損上益下,百姓富了,君主難道會獨自受窮嗎?這是致益之道,所以叫《益》。一損則上下通通跟著損,一益則上下通通跟著益,要知道其中關係到上位者的那一份還更多些。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本義 初雖居下,然當益下之時,受上之益者也。不可徒然無所報效,故“利用為大作”,必“元吉”,然後得“無咎”。程傳 初九震動之主,剛陽之盛也。居《益》之時,其才是以益物。雖居至下,而上有六四之大臣應於己。四巽順之主,上能巽於君,下能順於賢才也,在下者不能有為也,得在上者應從之,剛宜以其道輔於上,作大益天下之事,“利用為大作”也。
經文:初九,宜於用來做一番大事業,大善而吉,才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初九雖然身居最下,然而正當增益下面的時節,它是接受上面增益的那一爻,不可以白白受了而毫無報效,所以「利用為大作」;必須做到「元吉」,然後才能「無咎」。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是震體動的主爻,陽剛之氣最盛,處在《益》卦的時節,它的才幹足以增益萬物。它雖然居於最下,可上面有六四這位大臣與它相應;六四是巽體順的主爻,對上能柔順於君,對下能順從賢才。身在下位的人本來乾不成事,但得到在上位的人應和順從,陽剛就應當拿自己的正道去輔佐上面,做出大大增益天下的事業,這就是「利用為大作」。
居下而得上之用以行其志,必須所為大善而“吉”。則無過“咎”,不能“元吉”,則不唯在已有咎乃累乎上,為上之“咎”也。在至下而當大任,小善不足以稱也,故必“元吉”,然後得“無咎”。集說 《朱子語類》云:初九在下,為四所任而“大作”者,必盡善而後“無咎”。若所作不盡善,未免有咎也。
程頤接著說:身在下位而得到上面任用、從而施展自己的志向,所做的必須大善而「吉」,才沒有過錯;如果做不到「元吉」,那就不只是自己有過錯,還要連累上面,成了上面的「咎」。以極卑下的身分而擔當大任,尋常的善是不足以相稱的,所以必須「元吉」,然後才能「無咎」。「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初九身居下位,被六四委任而做出「大作」的,必須盡善而後「無咎」;如果所做的不能盡善,就免不了有過錯。
案 卦以損四益初為義,則初亦受益之極,卦之主也,故其辭亦與卦同。“利用為大作者”,即彖所謂“利有攸往,利涉大川”也。必大為益人之事,然後可以自受其益。非然,則受大益者,乃所以為大損矣。凡《易》中言“吉”“無咎”者,皆謂得“吉”而後可以免“咎”。而《損》彖辭及此爻,與《萃》四之辭為尤著。
李光地按:《益》卦是以減損六四、增益初九來構成卦義的,那麼初九也是受益到極點的一爻,是全卦的主爻,所以它的爻辭與卦辭一致。所謂「利用為大作」,就是《彖辭》所說的「利有攸往,利涉大川」。必須大大做一番有益於人的事業,然後才配自己承受這份增益;不然的話,受了大益反倒成了大損。凡《周易》中並舉「吉」與「無咎」的,都是說先得到「吉」而後才可以免掉「咎」,其中以《損》卦的彖辭、《益》卦這一爻,以及《萃》卦六四的爻辭最為顯著。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于帝,吉。本義 六二當《益》下之時,虛中處下,故其象占與《損》六五同。然爻位皆陰,故以“永貞”為戒。以其居下而受上之益,故又為卜郊之吉占。
經文:六二,有人來增益它,是價值十朋的大龜,推辭不掉,長久守正則吉;君王用它來祭享上帝,吉。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二正當增益下面的時節,中虛而處於下卦,所以它的爻象與「占辭」跟《損》卦六五相同。不過它這一爻是陰爻又居陰位,純柔無剛,所以特意用「永貞」來告誡。因為它身在下位而承受上面的增益,所以又成了占問郊祀之禮的吉利之占。
程傳 六二處中正而體柔順,有虛中之象。人處中正之道,虛其中以求益,而能順從,天下孰不願告而益之。孟子曰:夫苟好善,則四海之內,皆將輕千里而來告之以善。夫滿則不受,虛則來物,理自然也。故或有可益之事,則眾朋助而益之。“十”者,眾辭眾人所是,理之至當也。“龜”者,占吉凶辨是非之物。言其至是,也不能違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既居「中」又「當位」,是「中正」,而體質柔順,有內心虛空的卦象。人若守著中正之道,虛著心去求增益,而且能順從別人,天下誰不願意進言來增益他呢?《孟子·告子下》說:一個人只要真心喜好善言,那麼四海之內的人都會不把千里遠當回事,趕來把善言告訴他。裝滿了就再裝不進,空虛了外物才進來,這是自然之理。所以一旦有可增益的事,眾多同類就來相助而增益他。「十」是形容其多,眾人一致認可的,正是道理最恰當的;「龜」是占斷吉凶、辨別是非的東西。這是說六二做得極其正當,連龜卜也不能違背。
“永貞吉”,就六二之才而言。二中正虛中,能得眾人之益者也。然而質本陰柔,故戒在常永貞固,則吉也。求《益》之道,非永貞則安能守也。《損》之六五,十朋之則“元吉”者,蓋居尊自損,應下之剛,以柔而居剛,柔為虛受,剛為固守,求益之至善,故“元吉”也。六二虛中求益,亦有剛陽之應,而以柔居柔,疑益之未固也,故戒能常永貞固則吉也。
程頤接著說:「永貞吉」是就六二的資質而言的。六二居中得正、內心虛空,是能夠得到眾人增益的;然而它的本質終究陰柔,所以告誡它要長久堅守貞固,這樣才吉。求取增益的路子,不長久守正又怎麼守得住呢?《損》卦六五同樣說十朋之龜,卻是「元吉」,那是因為它居尊位而能自我減損,下應九二的陽剛,以陰柔之質居於陽位:柔是虛心接受,剛是牢固守持,求益求到了極善的地步,所以「元吉」。六二虛心求益,也有陽剛之爻與它相應,可它是以陰柔居陰位,讓人疑心所受的增益還不牢固,所以告誡它能長久貞固才吉。
“王用享于帝吉”,如二之虛中而能永貞,用以享上帝,猶當獲吉,況與人接物其意有不通乎。求益於人,有不應乎。祭天,天子之事,故云“王用”也。集說 王氏逢曰:為臣若是,王者用之,可享上帝。郭氏雍曰:“或益之”,人益之也。“十朋之龜弗克違”,龜神益之也。“王用享于帝吉”,天益之也。“天且弗違,況於人與鬼神乎”!
程頤解「王用享于帝吉」說:像六二這樣虛心而又能長久守正的,拿它去祭享上帝,尚且應當獲吉,何況與人交接、與物相處,那份心意還有不通的嗎?向別人求取增益,還有得不到回應的嗎?祭天是天子的職事,所以說「王用」。「集說」引王逢說:做臣子的能到這個地步,君王任用他,就可以拿去祭享上帝。集說又引郭雍說:「或益之」,是人在增益他;「十朋之龜弗克違」,是龜靈在增益他;「王用享于帝吉」,是上天在增益他。正如《乾·文言》所說「連天都不違背他,何況人與鬼神呢」!
蘭氏廷瑞曰:六二柔順,受益之臣,王用之可以享帝獲吉。如成湯用伊尹而享天心, 李氏簡曰:“王用享于帝吉”,猶言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也。鄭氏維嶽曰:王用享帝,言王用六二以享帝也,古人一德克享天心,又曰籲俊尊上帝。
集說又引蘭廷瑞說:六二柔順,是承受增益的臣子,君王任用他就可以祭享上帝而獲吉,好比商湯任用伊尹而上合天心——此處底本有脫文,蘭氏的話沒有說完。集說又引李簡說:「王用享于帝吉」,等於說讓六二去主持祭祀,而百神都來歆享。集說又引鄭維嶽說:「王用享帝」是說君王任用六二去祭享上帝;古人《尚書·咸有一德》有「德行純一才能上合天心」的話,《尚書·立政》又有「延攬俊傑之士來尊奉上帝」的話。
案 郭氏說,於文意甚明,“益之”者人也,“弗克違”者鬼神也。然必克當天心,乃獲是應。故《損》五《象傳》,推本於自上祐,而此爻辭又更有享於上帝之義也。鄭氏謂王用六二以享帝者極是,《隨》上《升》四,其義皆同。但彼云“西山”“岐山”,而此云“上帝”者,彼但言鬼神享之而已,此爻上文既云朋龜弗違,則鬼神其依之義已見,故復推而上之至於上帝。若山川之神,則不大於蓍龜也。
李光地按:郭雍的說法把文意講得很清楚:來「益之」的是人,「弗克違」的是鬼神。然而必須真能合於天心,才獲得這樣的感應。所以《損》卦六五的《象傳》,把根由歸到上天的保祐;而《益》卦這一爻的爻辭,更進一步有祭享上帝的意思。鄭維嶽說這是君王任用六二去祭享上帝,極為確當;《隨》卦上爻、《升》卦六四,義例都相同。只是那兩處說的是「西山」「岐山」,這裡說的是「上帝」:那兩處不過說鬼神來歆享罷了,而這一爻上文既已說了眾人與龜卜都不違背,鬼神依從的意思已經顯出來,所以再往上推到上帝。至於山川之神,分量並不比蓍龜更大。
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本義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不當得益者也。然當益下之時,居下之上,故有益之以凶事者,蓋警戒震動,乃所以益之也。占者如此,然後可以“無咎”。又戒以“有孚中行”而“告公用圭”也,用圭所以通信。
經文:六三,用凶險之事來增益它,不會有過錯;心存誠信而行事合於中道,向王公稟告要執圭為信。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三是陰爻居陽位,既不居「中」又不「當位」,本來不該得到增益;可正當增益下面的時節,它又處在下卦的頂端,所以出現了拿凶險之事來增益它的說法——用警戒震動來磨礪它,正是增益它的辦法。占卦的人做到這樣,然後才可以「無咎」。爻辭又告誡他要「有孚中行」而且「告公用圭」;執圭是用來通達信實的。
程傳 三居下體之上,在民上者也,乃守令也。居陽應剛,處動之極,居民上而剛決,果於為益者也。果於為益,用之“凶事”則“無咎”。“凶事”,謂患難非常之事。三居下之上,在下當承稟於上,安得自任擅為益乎。唯於患難非常之事,則可量宜應卒,奮不顧身,力庇其民,故“無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處在下卦的最上一爻,是在百姓之上的人,也就是郡守縣令一類的地方官。它居於陽位、上應陽剛,又處在震動之體的極點,身在百姓之上而剛強果決,是敢於放手興利的人。敢於放手興利,用在「凶事」上就「無咎」。所謂「凶事」,是指患難變故這類非常之事。六三處在下卦的頂端,身在下位本該事事向上稟承,哪裡能自作主張、擅自興利呢?只有遇上患難變故這類非常之事,才可以酌量事宜、應付倉卒,奮不顧身,盡力庇護治下的百姓,所以「無咎」。
下專自任,上必忌疾,雖當凶難,以義在可為,然必有其孚誠,而所為合於中道,則誠意通於上,而上信與之矣。專為而無為上愛民之至誠,固不可也。雖有誠意,而所為不合中行,亦不可也。圭者通信之物,《禮》云;大夫執圭而使,所以申信也。凡祭祀朝聘,用圭玉,所以通達誠信也。有誠孚而得中道,則能使上倍之,是猶告公上用圭王也,其孚能通達於上矣。
程頤接著說:下面的人擅自作主,上面必定猜忌厭惡。雖然正當凶險之難、按道義是可以放手去做的,可還必須自己懷著誠信,所做的又合於中道,這樣誠意才通達到上面,上面才肯信任並支持他。只顧擅自去做,卻沒有那份替君上分憂、為百姓著想的至誠,固然不行;雖有誠意,而所做的不合中道,也不行。圭是用來通達信實的器物,《禮記》說過:大夫出使時手執圭玉,就是用來申明信實的。凡是祭祀、朝覲、聘問,都要用圭玉,為的是通達誠信。有誠信而又合於中道,就能使上面信從他,這就好比向王公稟告時執圭為信,那份誠信便能通達到上面。
在下而有為之道,固當“有孚中行”。又三陰爻而不中,故發此義。或曰:三乃陰柔,何得反以剛果任事為義,曰:三質雖本陰,然其居陽乃自處以剛也。應剛,乃志在乎剛也。居動之極,剛果於行也。以此行益,非剛果而何。《易》以所勝為義,故不論其本質也。
程頤說,身在下位而要有所作為,本來就應當「有孚中行」;何況六三是陰爻而又不居「中」,所以特地發明這層道理。有人問:六三既是陰柔,怎麼反倒拿剛強果決地任事來立義呢?回答是:六三的資質雖然本屬陰,可它占的是陽位,就是自己以剛自處;它上應陽剛,就是心志在於剛;它處在震動之體的極點,就是行動上剛強果決。拿這樣的姿態去行增益之事,不是剛果又是什麼?《周易》取義,看的是哪一面佔了上風,所以不必拘泥於它本來的質地。
集說 王氏安石曰:以至誠而中行,則不獨“無咎”,可以成功。“圭”者所以告成功也。游氏酢曰:益則吉矣,而“用凶事”者,所謂吉人凶其吉也。三居下體之上,當震之極,不用凶事,則高而危,滿而溢矣。《朱子語類》云:“益之用凶事”,猶《書》言:用降我凶德,嘉績於朕邦。蔡氏淵曰:“凶事”,困心衡慮之事,在一卦之中,故三四皆曰“中行”。
「集說」引王安石說:以至誠之心而行事合於中道,就不只是「無咎」,還可以成就功業;「圭」正是用來稟報功業已成的。集說又引游酢說:得增益本該是吉,卻偏偏「用凶事」,這就是所謂有福之人反把自己的福當作凶險來警惕。六三處在下卦的頂端,又當震動之體的極點,不用凶險之事來磨它,它就會因位高而危、因盈滿而溢。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益之用凶事」,好比《尚書·盤庚》所說「借上天降下的災禍去掉我的惡德,從而在我的邦國成就美好的功績」。集說又引蔡淵說:「凶事」是讓人心思困苦、思慮橫塞的事;六三、六四都在一卦的中間,所以兩爻都說「中行」。
蔡氏清曰:當《益》之時,概當得益,而居於之上,乃危地也,故獨為“益之”以“凶事”之象。雖益之而以凶事,雖凶事亦益之也。所謂苦其心志,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者也。其功夫又在“有孚中行”上。張氏振淵曰:益不以美事而以凶事,如投之艱難,置之盤錯,警戒震動之謂也。“無咎”,言可因是而遷善樸過也。下二句,正言其所以“無咎”。“有孚”者,滌慮洗心,
集說又引蔡清說:正當《益》卦的時節,各爻大體都該得到增益,可六三居於下卦之上,是個危險的位置,所以單單出現了拿「凶事」來「益之」的卦象。雖說是增益,用的卻是凶事;雖說是凶事,其實仍舊是增益。這就是《孟子·告子下》所說「使他心志困苦,把他所做的事攪亂」,為的是震動他的心、堅忍他的性,增長他原本欠缺的本領。而下功夫的地方,又落在「有孚中行」上。集說又引張振淵說:增益他不用美好的事,偏用凶險的事,就像把他投進艱難、放到盤根錯節的局面裡,是警戒震動他的意思。說「無咎」,是講他可以藉此遷向善道、補正過失。爻辭下面兩句,正是說明他之所以能「無咎」的緣由:所謂「有孚」,是洗滌思慮、洗淨心地——此處底本有脫文,張氏的話沒有說完。
案 此爻與《損》之六四相反對,損四受下之益者,此爻受上之益者。然皆不言所益,而曰“疾”,曰“凶事”,蓋三四凶懼之位也。故其獲益,亦與他爻不同。在上位者而知《損》四之義,則不以下之承奉為益,而能匡其過,能輔其所不逮者,乃益也。在下位者而知此爻之義,則不以上之恩榮為益,而試之諸艱,投之以多難者,乃益也。然在《損》四則宜速以改過,在此爻則宜緩以通誠,乃有以為受益之地。
李光地按:《益》卦這一爻與《損》卦六四正好相對:《損》卦六四是承受下面增益的,這一爻是承受上面增益的。可兩爻都不說所得的增益是什麼,只說一個「疾」、一個「凶事」,因為三、四兩位本是《繫辭傳》所謂多凶多懼的位置,所以它們所獲得的增益也與別的爻不同。居上位的人若懂得《損》卦六四的道理,就不會把下面的承奉當作增益,而是把能糾正自己過失、能補足自己不及之處的當作真增益;居下位的人若懂得《益》卦這一爻的道理,就不會把上面的恩寵榮顯當作增益,而是把拿各種艱險來試煉自己、拿重重困難來磨礪自己的當作真增益。不過《損》卦六四貴在迅速改過,《益》卦這一爻貴在從容地把誠意通達上去,這樣才有承受增益的餘地。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本義 二四皆不得中,故皆以“中行”為戒。此言以益下為心,而合於“中行”,則“告公”而見“從”矣。《傳》曰:周之東遷,晉鄭焉依。蓋古者遷國以益下,必有所依,然後能立。此爻又為遷國之吉占也。
經文:六四,行事合於中道,向王公稟告就被聽從,宜於用來依託大國而遷移國都。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二與六四都不居「中」,所以都拿「中行」來告誡。這裡是說,只要以增益下民為存心,又合於「中行」,那麼向王公稟告就會被採納。《左傳》記載:周室東遷洛邑,靠的是晉國和鄭國的扶持。大抵古代遷移國都是為了增益下民,必得有所依託,然後才站得住。這一爻又是占問遷都的吉利之占。
程傳 四當益時,處近君之位,居得其正,以柔巽輔上,而下順應於初之剛陽,如是可以益於上也。唯處不得其中,而所應又不中,是不足於中也。故云若行得中道,則可以益於君上,告於上而獲信從矣。以柔巽之體,非有剛特之操,故“利用為依遷國”。“為依”,依附於上也。“遷國”,順下而動也。上依剛中之君,而致其益,下順剛陽之才,以行其事,利用如是也。自古國邑,民不安其居則遷。遷國者,順下而動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正當增益的時節,處在接近君主的位置上,又「當位」得正,用柔順謙遜輔佐上面,而在下則順應初九的陽剛,這樣就可以對上有所增益。只是它所處的爻位不居「中」,所應的初九也不居「中」,在「中」這一點上有欠缺,所以爻辭說:如果行事能合於中道,就可以增益君上,稟告上面而獲得信任採納。它以柔順謙遜為體,並沒有剛強特立的操守,所以「利用為依遷國」。「為依」是依附上面,「遷國」是順應下情而行動。對上依託陽剛居中的君主,從而奉獻自己的增益;對下順應陽剛之才,從而辦成事情,所謂「利用」正是這樣。自古以來的國都城邑,百姓在那裡住不安穩就要遷走;遷移國都,正是順應下情而行動。
集說 吳氏曰慎曰:四正主於益下者,然非君位,不敢自專,必告於公也,“中行”則見從矣。案 此爻亦與《損》三相反對,《損》三為卦之所損以益上者。此爻為卦之所損以益下者,故辭義相類。《損》三無私交而與上同德,乃可以益上。此爻不專己而與上同德,乃可以益下也。“用”,用六四也,與六二“王用”之“用”同。”遷國”,大事也,亦即卦之所謂“利有攸往,利涉大川”者也。
「集說」引吳曰慎說:六四正是主管增益下民的一爻,可它並不在君位,不敢自作主張,必須稟告王公;只要行事合於「中行」,就會被聽從。李光地按:這一爻也與《損》卦六三正好相對:《損》卦六三是全卦所減損、用來增益上面的那一爻,《益》卦這一爻是全卦所減損、用來增益下面的那一爻,所以兩處的辭義相類。《損》卦六三要沒有私相結交而與上面同德,才可以增益上面;《益》卦這一爻要不自專獨斷而與上面同德,才可以增益下面。爻辭的「用」是任用六四,與六二「王用」的「用」相同。「遷國」是國家大事,也就是卦辭所說的「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本義 上有信以惠於下,則下亦有信以惠丁上矣,不問而“元吉”可知。程傳 五剛陽中正居尊位,又得六二之中正相應,以行其益,何所不利。以陽實在中,“有孚”之象也。以九五之德之才之位,而中心至誠在惠益於物,其至善大吉,不問可知,故云“勿問元吉”。人君居得致之位,操可致之權,苟至誠益於天下,天下受其大福,其“元吉”不假言也。“有孚惠我德”,人君至誠益於天下,天下之人,無不至誠愛戴,以君之德澤為恩惠也。
經文:九五,懷著誠信而存施惠之心,不必問,大善而吉;下面也懷著誠信而感戴我的德澤。朱熹《周易本義》說,上面有誠信來施惠於下,下面也就有誠信來回報於上,用不著問,「元吉」是可想而知的——底本此處「惠於上」的「於」誤刻作「丁」。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陽剛而又「中正」,居於尊位,還得到六二這個中正之爻與它相應,用來推行增益之政,還有什麼不順利的呢?以陽爻的充實居於上卦之中,正是「有孚」的卦象。憑九五的德、才、位,而內心至誠只在施惠於萬物,那份至善大吉不必問也知道,所以說「勿問元吉」。人君佔著能辦成事的位置,握著能辦成事的權柄,只要至誠地增益天下,天下就承受他的大福,那「元吉」自然不必再說。至於「有孚惠我德」,是說人君至誠地增益天下,天下的人無不至誠愛戴,把君主的德澤當作恩惠來感念。
集說 王氏弼曰:得立履尊,為《益》之主者也。為益之大,莫大於信,為惠之大,莫大於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費。惠心者也,信以惠心,盡物之願,固不待問而“元吉”,以誠惠物,物亦應之,故曰“有孚惠我德”也。呂氏祖謙曰:人君但誠心惠民,不須問民之感,如此然後“元吉”,民皆交孚而惠君之德也。苟惠民而先問民之感不感,是計功利,非誠心惠民者也,安能使民之樂應乎。
「集說」引王弼說:九五立身於尊位,是《益》卦的主爻。行增益之事,沒有比誠信更大的;行恩惠之事,沒有比出於本心更大的。順著百姓所認為有利的去讓他們得利,這就是《論語·堯曰》所說的「惠而不費」,也正是「惠心」。以誠信來推行這份施惠之心,滿足萬物的願望,本來就不必問就「元吉」;以至誠施惠於物,物也以誠相應,所以說「有孚惠我德」。集說又引呂祖謙說:人君只管誠心施惠於民,不必去問百姓感激不感激,這樣才「元吉」,百姓也都彼此相信而感念君主的德澤。假如施惠於民卻先要問百姓感不感激,那就是在計較功利,不是誠心施惠於民的人,又怎麼能讓百姓樂於回應呢?
鄭氏維嶽曰:《損》之六五,受下之益者也。《益》之九五,益下者也。《損》六五受益而獲“元吉”,《益》九五但知民之當益而已,“勿問元吉”也,此惠心之出於“有孚”者也。然上雖不望德於民,而民固德其惠矣。其德其惠,亦出於“有孚”也,故曰王道本子誠意。案 “勿問”二字,呂氏說是,觀孔子《象傳》可見。
集說又引鄭維嶽說:《損》卦的六五是承受下面增益的,《益》卦的九五是增益下面的。《損》卦六五因受益而獲「元吉」;《益》卦九五則只曉得百姓該得增益罷了,所以「勿問元吉」,這是施惠之心出於誠信。然而上面雖不指望百姓感恩,百姓自然會感念他的恩惠;百姓的感念與君主的恩惠,同樣出於誠信,所以說王道以誠意為根本。李光地按:「勿問」這兩個字,呂祖謙的解釋是對的,看孔子所作的《象傳》就明白了。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本義 以陽居益之極,求益不已,故“莫益”而“或擊之”。“立心勿恆”,戒之也。程傳 上居無位之地,非行益於人者也。以剛處益之極,求益之甚者也。所應者陰,非取善自益者也。利者,眾人所同欲也。專欲益己,其害大矣。
經文:上九,沒有人來增益它,反倒有人攻擊它;存心不能守常,凶。朱熹《周易本義》說,上九以陽爻居於《益》卦的極點,求增益求個不停,所以「莫益」而「或擊之」。「立心勿恆」是在告誡它。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處在沒有職位的地方,本不是給別人施予增益的人;它以陽剛處在增益的極點,是求益求得過分的人;它所應的六三是陰爻,也不是能取人之善來增益自己的對象。利是眾人共同想要的東西,一心只想增益自己,害處就大了。
欲之甚,則昏蔽而忘義理。求之極,則侵奪而致仇怨。或夫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孟子謂先利則不奪不厭,聖賢之深戒也。九以剛而求益之極,眾人所共惡,故無益之者,而或攻擊之矣。“立心勿恆凶”,聖人戒人存心不可專利。云“勿恆”如是,“凶”之道也,所當速改也。
程頤接著說:貪慾太重,就昏昧蒙蔽而忘掉義理;求取到極點,就侵奪別人而招來仇怨。《論語·里仁》記孔子的話「一味依著私利去做事,招來的怨恨就多」;《孟子·梁惠王上》說把利擺在前頭,臣下不把君上的東西奪盡就不肯罷休——這都是聖賢深切的告誡。上九以陽剛求增益到了極點,是眾人共同厭惡的,所以沒有人來增益他,反倒有人來攻擊他。「立心勿恆凶」,是聖人告誡人存心不可專圖私利。說「勿恆」,意思是這樣存心下去就是走向「凶」的路子,應當趕緊改掉。
集說 孔氏穎達曰:上九處《益》之極,益之過其者也。求益無厭,怨者非一,故曰“莫益之,或擊之”也。“勿”,猶無也。求益無巳,是“立心無恆”者也。無恆之人,必凶咎之所集。
「集說」引孔穎達說:上九處在《益》卦的極點,是增益得過了頭的一爻。求增益永不滿足,怨恨他的就不止一個人,所以說「莫益之,或擊之」。爻辭的「勿」相當於「無」;求增益沒個完,就是「立心無恆」的人。沒有恆常的人,必定是凶險與咎害聚集的所在。
案 卦義損上益下,則上者受損之極者也。若以受損為克己利於亦可,而爻義不然者,蓋能克己利下,則受益莫大焉,不得雲受損矣。故損上以處損之終,自損之極,而得益為義。此爻以處益之終,自益之極而得損為義。《書》云:滿招損,謙受益。兩爻之意相備也。
李光地按:《益》卦的卦義是損上益下,那麼上九就是受損到極點的一爻。如果把這份受損理解成剋制自己以利於下面,本也講得通,可爻義並不這樣立,因為一個人能剋制自己去利益下面,所受的增益就沒有比這更大的了,也就不能說是受損。所以《損》卦上九是以處在減損之世的終點、自我減損到極點而反得增益來立義;《益》卦這一爻則是以處在增益之世的終點、自求增益到極點而反招減損來立義。《尚書·大禹謨》說「自滿招來損失,謙虛得到增益」,這兩爻的用意正好互相補足。
總論 熊氏良輔曰:《損》、《益》二卦,皆以損陽益陰為義。《損》自泰來者也,益自《否》來者也。天下之理,未有《泰》而不《否》,《否》而不《泰》,亦未有損而不益。益而不損者,故《泰》居上經十一卦,而《損》居下經十一卦。《泰》、《否》、《損》、《益》為上下經之對,後天序易,其微意蓋可識矣。
「總論」引熊良輔說:《損》《益》兩卦,都以減損陽爻、增益陰爻為義。按「卦變」,《損》卦是從《泰》卦變來的,《益》卦是從《否》卦變來的。天下的道理,沒有一直泰而不否、一直否而不泰的,也沒有隻損而不益、只益而不損的。所以《泰》卦排在上經的第十一卦,《損》卦排在下經的第十一卦;《泰》《否》與《損》《益》正是上下兩經彼此相對的一組。後天所排定的《周易》卦序,其中的深意大概由此就可以看出來了。
夬卦·兌上乾下
夬.兌上.乾下程傳 《夬序卦》:“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益之極,必決而後止,理無常益,益而不已,已乃決也,《夬》所以次《益》也。為卦兌上乾下,以二體言之,澤,水之聚也,乃上於至高之處,有潰決之象。以爻言之,五陽在下,長而將極,一陰在上,消而將盡,眾陽上進,決去一陰,所以為《夬》也。《夬》者剛決之義,眾陽進而決去一陰,君子道長,小人消衰,將盡之時也。
卦畫標註:《夬》卦,上卦為兌,下卦為乾。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到《夬》卦承接《益》卦:「增益不停,必定潰決,所以接著排《夬》卦;夬就是決。」增益到了極點,必定潰決然後才停下來;天下沒有一直增益的道理,益個不停,到頭來就是決口,所以《夬》卦排在《益》卦之後。就卦體說,上卦是兌、下卦是乾:澤是水的匯聚,如今這一汪水卻升到了最高處,有潰決的形象。就爻位說,五個陽爻在下,生長得快到頂了;一個陰爻在上,消退得快盡了;眾陽向上推進,要決去這一個陰爻,所以叫作《夬》。「夬」是陽剛決斷的意思,眾陽前進而決去一陰,正是君子之道增長、小人衰微將盡的時候。
本義 “夬”,決也,陽決陰也,三月之卦也。以五陽去一陰,決之而已。然其決之也,必正名其罪,而盡誠以呼號其眾,相與合力。然亦尚有危厲,不可安肆,又當先治其私,而不可專尚威武,則利有所往也。皆戒之之辭。
底本此處的《夬》卦卦辭已經脫落,只剩下一個句號,「揚于王庭」以下的經文未見於源本,下面直接就是《本義》。朱熹《周易本義》說,「夬」是決,是陽爻決去陰爻,在十二消息卦中屬三月之卦。以五個陽爻去掉一個陰爻,一決也就是了。然而在決它的時候,必須公開指明它的罪狀,並且竭盡誠意去號召眾人,大家合力同心。即便如此,仍舊存著危險,不可安逸放縱;又該先整治自己一方的私弊,而不可一味崇尚武力,這樣才宜於有所前往。這些都是告誡的話。
程傳 小人方盛之時,君子之道未勝,安能顯然以正道決去之。故含晦俟時,漸圖消之之道。今既小人衰微,君子道盛,當顯行之於公朝,使人明知善惡,故云“揚于王庭”。“孚”,信之在中,誠意也。“號”者,命眾之辭。君子之道雖長盛,而不敢忘戒備,故至誠以命眾,使知尚有危道。雖以此之甚盛,決彼之甚衰,若《易》而無備,則有不虞之悔。是尚有危理,必有戒懼之心,則無患也,聖人設戒之意深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當小人正盛的時候,君子之道還壓不過他們,哪裡能公開用正道把他們決除掉?所以只好含蓄隱晦、等候時機,慢慢謀劃消解之道。如今小人已經衰微、君子之道正盛,就該在朝廷上公開施行,讓人人都清楚地看明善惡,所以說「揚于王庭」。「孚」是誠信存在心裡,也就是誠意;「號」是號令眾人的言辭。君子之道雖然增長興盛,卻不敢忘掉戒備,所以以至誠號令眾人,讓大家知道仍舊有危險的一面。雖說是拿極盛的這一方去決除極衰的那一方,可如果掉以輕心而毫無防備,就會有意想不到的懊悔。這說明其中仍存著危險之理,必須懷著戒懼之心,才能沒有禍患;聖人設下告誡的用意,是很深的。
君子之治小人,以其不善也,必以己之善道勝革之,故聖人誅亂,必先修己,舜之敷文德是也。“邑”,私邑。“告自邑”,先自治也。以眾陽之盛,決於一陰,力固有餘。然不可極其剛至於太過,太過乃如《蒙》上九之為寇也。戎兵者強武之事。“不利即戎”,謂不宜尚壯武也。“即”,從也。從戎,尚武也。“利有攸往”,陽雖盛,未極乎上,陰雖微,猶有未去,是小人尚有存者,君子之道有末至也。故宜進而往也,不尚剛武,而其道益進,乃夬之善也。
程頤接著說:君子整治小人,是因為小人不善,就必定拿自己的善道去戰勝他、改造他,所以聖人討伐禍亂,必先修整自己,虞舜廣施文德就是這樣。「邑」是自己的私邑,「告自邑」就是先從自己這一邊治起。憑眾陽之盛去決除一陰,力量本來綽綽有餘;然而不可把剛強用到極處以至於過分,過分了就像《蒙》卦上九那樣,反倒自己變成了寇盜。「戎兵」是逞強用武之事,「不利即戎」是說不宜崇尚勇武。「即」是從,「從戎」就是崇尚武力。至於「利有攸往」,是因為陽雖興盛卻還沒到達最上,陰雖微弱卻還沒有除盡,這就是小人仍有殘存、君子之道尚未圓滿,所以應當繼續前進;不崇尚剛強武力而自己的道日益推進,才是《夬》卦的善處。
集說 游氏酢曰:“揚於正庭”,誦言於上也。“孚號”,誕告於下也。“告自邑”。自近而及遠也。胡氏炳文曰:以五陽去一陰,而彖為警戒危懼之辭不一。蓋必“揚于王庭”,使小人之罪明。以至誠呼號其眾,使君子之類合,不可以小人之衰而遂安肆也。有危道焉,不可以君子之盛而事威武也,有自治之道焉。複利往、往而為《臨》為《泰》為《夬》也。《夬》利往,往而為乾也。蓋陰之勢雖微,蔓或可滋,窮或為敵,君子固無叫不戒懼,尤不可於小人道衰之時忘戒懼也。
「集說」引游酢說:「揚于王庭」是在朝堂上公開數說其罪,「孚號」是向下面廣泛宣告,「告自邑」是由近處推及遠處。集說又引胡炳文說:以五個陽爻去掉一個陰爻,《彖辭》裡警戒危懼的話卻不止一句。原來必須「揚于王庭」,讓小人的罪狀明白無遺;必須以至誠號召眾人,讓君子這一類人聚合起來。不可以因為小人衰微就安逸放縱,因為其中仍有危險之道;也不可以因為君子興盛就一味用武,因為其中另有自我整治之道。《復》卦說利於前往,往下去就成《臨》、成《泰》、成《夬》;《夬》卦說利於前往,再往下去就成純乾。大抵陰的勢力雖然微弱,蔓延起來還可能滋長,被逼到絕路還可能反撲,君子本來無時無刻不該戒懼,尤其不可在小人之道衰落的時候忘掉戒懼。
案 以《彖傳》觀之,則“揚于王庭”者聲罪正辭也。“孚號有厲”者,警戒危懼也。“有厲”,不指時事,謂其心之憂危也。夫既曰“揚于王庭”矣,則所宣告者眾,而治之務於武斷矣。而又曰“告自邑不利即戎”,意似相反何也?曰:雖宣告者眾,而其本則在於自修。雖治之貴剛,而神武則存乎不殺也。蓋“告自邑不利即戎”,是終“孚號有厲”之意,“利有攸往”,是終“揚于王庭”之意。
李光地按:拿《彖傳》來看,「揚于王庭」是宣佈罪狀、端正名分說辭,「孚號有厲」是警戒而心懷危懼。這個「有厲」並不是指當時的時局有多險惡,而是說心裡存著憂懼。既然說了「揚于王庭」,那麼宣告的範圍就廣,整治起來也難免趨於武斷;可《彖辭》又說「告自邑,不利即戎」,用意似乎相反,這是為什麼呢?回答是:宣告的範圍雖廣,根本卻在於自我修整;整治雖然貴在剛斷,可最高明的武功卻在於不動殺伐。所以「告自邑,不利即戎」是把「孚號有厲」那層意思貫徹到底,「利有攸往」是把「揚于王庭」那層意思貫徹到底。
初九,壯于前趾,往不勝,為咎。本義 “前”,猶進也。當決之時,居下任壯,不勝宜矣,故其象占如此。程傳 九陽爻而乾體,剛健在上之物,乃在下而居決時,壯於前進者也。“前趾”,謂進行,人之決於行也。行而宜,則其決為是。往而不宜,則決之過也。故“往”而“不勝”,則“為咎”也。《夬》之時而往,往決也,故以勝負言。九居初而壯於進,躁於動者也,故有不勝之戒。陰雖將盡,而己之躁動,自宜有不勝之咎,不計彼也。
經文:初九,腳趾上就逞強前沖,前往而不能取勝,成了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前」相當於進。正當決除的時候,身居最下卻一味逞強,打不贏是理所當然的,所以它的爻象與「占辭」這樣講。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是陽爻而屬乾體,本是剛健、宜居上位的東西,如今卻身處最下而又正當決除之時,是在前進上逞強的一爻。「前趾」是說邁步前行,也就是人在行動上果決。行動得當,那份果決就是對的;前往而不得當,那就是果決過了頭,所以「往」而「不勝」就「為咎」。在《夬》卦的時節前往,往就是去決除,所以拿勝負來說。初九居於最下一位卻在前進上逞強,是躁於行動的一爻,所以有打不贏的告誡。陰爻雖然快要消盡,可自己這般躁動,本來就該有打不贏的過錯,這與對方強弱無關。
集說 蘇氏軾曰:《大壯》之長則為《夬》,故《夬》之初九,與《大壯》之初九無異。蔡氏清曰:其“不勝”者,自為不勝也。故曰“為咎”,明非時勢不利也。九二,惕號,暮夜有戎,勿恤。本義 九二當決之時,剛而居柔,又得中道,故能憂惕號呼以自戒備。而“暮夜有戎”,亦可無患也。
「集說」引蘇軾說:《大壯》卦再往上長一爻就成了《夬》卦,所以《夬》卦的初九與《大壯》卦的初九沒有分別。集說又引蔡清說:所謂「不勝」,是自己造成的打不贏,所以說「為咎」,可見並不是時勢對他不利。經文:九二,警惕地號呼戒備,即便傍晚時分有兵戎來襲,也不必憂慮。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二正當決除的時候,以陽剛居於陰位,又得居「中」之道,所以能憂懼警惕、號呼眾人來自我戒備;這樣即便傍晚有兵戎,也可以沒有禍患。
程傳 《夬》者,陽決陰,君子決小人之時,不可忘戒備也。陽長將極之時,而二處中居柔,不為過剛。能知戒備,處決之至善也。內懷兢惕,而外嚴誠號,雖“暮夜”有兵戎,亦可“勿恤”矣。集說 張子曰:警懼申號,能“孚號”而“有厲”也。以必勝之剛,決至危之柔,能自危厲,雖有戎何恤。蘇氏軾曰:“暮夜”,警也。“有戎”“勿恤”,靜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夬》是陽決去陰,是君子決除小人的時候,不可忘掉戒備。正當陽氣增長快到頂點的時候,九二卻居「中」而處在陰位,不至於剛強過頭,又懂得戒備,這是處理決除之事最妥善的態度。內心懷著兢兢的警惕,外面嚴整地以誠號令,那麼即便傍晚有兵戎來犯,也可以「勿恤」,用不著發愁。「集說」引張載說:警惕畏懼而反覆申明號令,正是能做到「孚號」而又「有厲」。拿必勝的陽剛去決除極危的陰柔,還能自己保持危懼之心,即便有兵戎又何必憂慮。集說又引蘇軾說:「暮夜」講的是警惕的一面,「有戎勿恤」講的是鎮靜的一面。
王氏申子曰:彖言”孚號”,而以“有厲”處之矣。二剛得中而知戒懼,故亦”惕號”。蓋必如是而後可免小人乘間抵隙之憂,故雖暮夜陰伏之時有兵戎,亦不足慮矣,以防之密而備之素也。吳氏曰慎曰:剛中居柔,能憂惕號呼,即彖之“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者也,雖“暮夜有戎”而無憂。
集說又引王申子說:《彖辭》講「孚號」,而是拿「有厲」的心態去處置它的;九二陽剛而得「中」,又懂得戒懼,所以也是「惕號」。必須這樣,才能免掉小人乘隙鑽空子的憂患,所以即便在傍晚陰氣潛伏之時有兵戎來襲,也不足為慮,因為防範周密、平素早有準備。集說又引吳曰慎說:九二陽剛居中而處在陰位,能夠憂懼警惕、號呼戒備,這正是《彖辭》所說的「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所以雖然「暮夜有戎」也不必憂愁。
案 此爻辭有以“惕號莫夜”為句,“有戎勿恤”為句者,言莫夜人所忽也。而猶惕號,則所以警懼者素矣。有戎人所畏也,而不之恤,則所以持重者至矣。蓋即彖之所謂“孚號有厲”,“不利即戎”者也。夫唯無事而惕號,故有事而能“勿恤”。史稱終日欽欽,如對大敵,及臨陳則志氣安閒,若不欲戰者是也。
李光地按:這條爻辭有人斷成「惕號莫夜」一句、「有戎勿恤」一句。「莫夜」就是傍晚,是人容易疏忽的時候,而他仍舊警惕號呼,可見平素的警懼已成習慣;有兵戎是人所害怕的,而他並不憂慮,可見持重的功夫已經到家。這也就是《彖辭》所說的「孚號有厲」和「不利即戎」。正因為平安無事時也警惕號呼,所以真有事時才能「勿恤」。史書上稱許名將整天小心謹慎,像面對強敵一般,等到真的臨陣,反倒神氣從容閒適,好像並不想打仗似的,說的正是這個道理。
此卦當以九五為卦主,而彖辭之意獨備於九二者,蓋九二遠陰,主子平時,則發“孚號”告邑“不利即戎”之義。九五近陰,主於臨事,則發“揚于王庭,利有攸往”之義,然其為中行中道則一也。
李光地接著說:這一卦本該以九五為卦主,可《彖辭》的意思偏偏在九二這一爻裡最為完備,原因在於九二離那個陰爻遠,主管的是平日無事之時,所以發揮的是「孚號」「告自邑」「不利即戎」這一層;九五離那個陰爻近,主管的是臨事應變之時,所以發揮的是「揚于王庭,利有攸往」這一層。然而兩爻同樣都是行中道、守「中行」,這一點是完全一致的。
九三,壯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有慍,無咎。本義 “頄”,顴也。九三當決之時,以剛而過乎中,是欲決小人,而剛壯見於面目也。如是則有凶道矣,然在眾陽之中,獨與上六為應,若能果決其決,不繫私愛,則雖合於上六,如”獨行遇雨”,至於“若濡”,而為君子所慍,然終必能決去小人而無所咎也。溫嶠之於王敦,其事類此。
經文:九三,逞強之色露在顴骨上,有凶險;君子果斷再果斷,獨自前行遇上了雨,像是被淋溼了一般惹得同伴不快,卻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頄」是顴骨。九三正當決除的時候,以陽剛而又超過了「中」,這是想決除小人,而剛強之氣全露在臉面上;這樣就有凶險之道了。然而在眾陽之中,只有它與上六相應;如果它能對該決的果斷決之,不牽繫於私人的情愛,那麼即便一時與上六合在一起,好像「獨行遇雨」以至於「若濡」被淋溼,因而被同夥的君子所不滿,最終仍必能決去小人而沒有過錯。晉代溫嶠對付王敦那件事,與此正相類似。
程傳 爻辭差錯,安定胡公移其文曰:“壯于頄有凶,獨行遇雨,若濡有慍,君子夬夬,無咎”,亦未安也。當云“壯於順有凶,獨行遇雨,君子夬夬,若濡有慍,無咎”。夬決尚剛健之時,三居下體之上,又處健體之極,剛果於決者也。“頄”,顴骨也,在上而未極於上者也。三居下體之上,雖在上而未為最上,上有君而自任其剛決,“壯于頄者”也,有凶之道也。“獨行遇雨”,三與上六為正應,方群陽共決一陰之時,己若以私應之,故不與眾同而獨行,則與上六陰陽和合,故云“遇雨”。
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條爻辭的次序有錯亂。安定先生胡瑗把文句調整為「壯于頄有凶,獨行遇雨,若濡有慍,君子夬夬,無咎」,也還不妥當;應當作「壯于頄有凶,獨行遇雨,君子夬夬,若濡有慍,無咎」——底本此處「壯於順」的「順」字是「頄」字之訛。《夬》卦決除之時崇尚剛健,九三處在下卦的最上一爻,又居於乾這個健體的頂端,是果決於決除的一爻。「頄」是顴骨,位置在上而又不是最上,正合九三處在下卦之上:雖在上而不是最上,上頭還有君主,自己卻擅自逞其剛斷,這就是「壯于頄」,是招凶之道。至於「獨行遇雨」,九三與上六是正應,正當群陽合力共決一陰的時候,它若以私情去應上六,就與眾人不同而獨自行動,於是與上六陰陽和合,所以說「遇雨」。
《易》中言雨者,皆謂陰 集說 陸氏希聲曰:當君子之世而應小人,故外有沾汙之累,內有慍恨之心。然後獲“無咎”者,志有存焉。王氏安石曰:九三乾體之上,剛亢外見,“壯于頄”者也。“夬夬”者,必乎夬之辭也,應乎上六,疑於汙也,故曰“若濡”。君子之所為,眾人固不識,“若濡”則“有慍”之者矣。和而不同,有“夬夬”之志焉,何咎之有。
底本此處有脫文,只剩上文按語的末句:《周易》裡凡是講到「雨」的,都是指陰氣。「集說」引陸希聲說:九三身處君子當道的時代,卻與上六這個小人相應,所以在外免不了沾染汙點的牽累,在內也存著惱恨之心;這樣以後仍能得到「無咎」,是因為他決去小人的志向始終未變。「集說」又引王安石說:九三居於乾體的最上一爻,剛強高亢之氣顯露在外,正是爻辭所說「壯于頄」的那種人。「夬夬」是必定要決斷的措辭;九三與上六有「應與」的關係,容易被人疑心他同流合汙,所以說「若濡」,好像被沾溼了一樣。君子的作為,眾人本來看不明白,看他像是被沾溼,就有人對他心生慍怒。可是他和順而不苟同,胸中自有決而又決的志向,還會有什麼過錯呢。
郭氏雍曰:《夬》與《大壯》內卦三爻相類,故初九九三言“壯”。壯者小人用剛之事,非大者之壯也。二卦九三皆具君子小人二義,故《大壯》曰“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而此曰“壯于頄有凶,君子夬夬”是也。以小人用壯言之,則知“壯于頄”者,小人之事也,是以“凶”也。唯君子明“夬夬”之義,則終“無咎”矣。
「集說」引郭雍說:《夬》卦與《大壯》卦的內卦三爻性質相近,所以兩卦的初九、九三都講到「壯」。這個「壯」是小人一味逞用剛強的事,並不是《大壯》卦名所指的大者之壯。兩卦的九三都兼含君子、小人兩層意思,所以《大壯》九三說「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而《夬》卦九三說「壯于頄有凶,君子夬夬」,正是同一路筆法。從小人逞強這一面看,就知道把剛強顯在顴骨面容上的,是小人的做法,因此才斷為「凶」。唯有君子懂得決而又決的道理,才能到頭來不留過錯。
《朱子語類》云:君子之去小人,不必悻悻然,見於面目。至於“遇雨”而為所濡溼,雖為眾陽所慍,然志在決陰,故得“無咎”也。蓋九三雖與上六為應,而以剛居剛,有能決之象。故“壯于頄”則“有凶”,而和柔以去之乃“無咎”。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君子除去小人,不必一臉怒氣、把憤恨擺在面孔上。就算像爻辭所說的「遇雨」那樣被淋溼,被同類的眾陽爻埋怨,只要心志始終放在決去陰柔小人上,也就不會有災禍。九三雖然與上六有「應與」的關係,但它以陽剛之爻居於陽剛之位,本身就有能夠決斷的象;所以把剛強顯在顴面上就要招凶,改用平和柔順的手段把小人去掉,反倒沒有過錯。
蔡氏清曰:大意謂君子之去小人,顧其本心何如耳。本心果是要決小人,則雖暫與之合,而為善類之慍,終必能決之而“無咎”。不愈於“壯于頄”而“有凶”乎,此所以貴於決而和也。何氏楷曰:上六為成兌之主,澤上於天,故稱“雨”。以其適值而非木心也,故稱“遇”。本非濡也,而跡類之,故稱“若”。或觀其跡而不察其心也,故稱有“慍”。
「集說」引蔡清說:這一爻的大意是,君子除去小人,只看他的本心究竟如何。本心確實要決去小人,那麼即使一時與小人有所往來,招來善類的埋怨,最終也必能把小人決除乾淨而不留過錯。這不是比把剛強顯在顴面上以致招凶要強得多嗎,所以此爻最看重既能決斷又能和順。「集說」又引何楷說:上六是成就上卦兌體的主爻,兌為澤,澤氣升到天上,所以稱「雨」;這場雨是恰好碰上的,並不是出於九三的本心(底本「木心」當作「本心」),所以稱「遇」;他本來沒有被沾溼,只是行跡看上去像被沾溼,所以稱「若」;旁人只看行跡而不體察用心,所以說有人「慍」怒。
九四,臀無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本義 以陽居陰,不中不正,居則不安,行則不進,若;下與眾陽競進而安出其後,則可以“亡”其“悔”。然當決之時,志在上進,必不能也。占者聞言而信,則轉凶而吉矣。“牽羊”者,當其前則不進,縱之使前而隨其後,則可以行矣。
《夬》卦九四爻辭說:臀部沒有皮肉,行走起來趑趄難進;若能牽著羊走,悔恨可以消掉;可惜聽到忠言也不肯相信。朱熹《本義》說:九四以陽爻居於陰位,既不居中也不「當位」,停下來坐不安穩,往前走又前進不了。他倘若肯不與下面眾陽爭著搶進,安心走在眾陽後面,就可以消去悔恨;可是正當決除小人的時候,人人志在上進,他必定做不到。占卦的人若能聽進勸告並且相信,就能轉凶為吉。所謂「牽羊」,是說羊這種牲口,你擋在它前頭它就不肯走,放開讓它先走而自己跟在後面,反倒走得動了。
程傳 “臀無膚”,居不安也。“行次且”,進不前也,“次且”,進難之狀。九四以陽居陰,剛決不足,欲止則眾陽並進於下,勢不得安,猶臀傷而居不能安也。欲行則居柔失其剛壯,不能強進,故其行次且也。“牽羊悔亡”,“羊”者,群行之物。“牽”者,挽拽之義。言若能自強而牽挽以從群行,則可以“亡”其“悔”。然既處柔,必不能也。雖使聞是言,亦必不能信用也。夫過而能改,聞善而能用,克己以從義,唯剛明者能之。在它卦九居四,其失未至如此之甚。在《夬》而居柔,其害大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臀無膚」是坐處不安穩,「行次且」是想走又走不上去,「次且」正是進退艱難的樣子。九四以陽爻居陰位,剛斷的力量不足:想停下來,下面眾陽一齊上進,形勢逼得他坐不住,就像臀部受傷而無法安坐;想往前走,又因居於柔位而失掉陽剛壯健之氣,不能奮力前行,所以走起來趑趄。爻辭說「牽羊悔亡」,羊是成群而行的牲畜,「牽」是牽引拉拽之義,是說九四若能自強振作,牽引自己隨著群陽一同前進,就可以消去悔恨;然而他既然處在柔位,必定做不到。就算聽見這番話,也一定不肯採信照辦。有過失能改正,聽到善言能採用,剋制私意而服從道義,只有剛健明達的人才辦得到。在別的卦裡,陽爻居第四位,毛病還不至於這樣嚴重;在《夬》卦這決斷的時候卻居於柔位,為害就大了。
集說 方氏應祥曰:“牽羊”之說,《本義》謂讓羊使前而隨其後,則羊乃眾君子之象,若就兌羊之象言之,則羊還是九四。羊性善觸,不至羸角不已。聖人教以自牽其羊,抑其很性,則可以亡悔矣,是亦壯頄“有凶”之意。案 “臀”者與陰相背之物也。《夬》四《姤》三,皆與陰連體而相背,故皆以“臀”
「集說」引方應祥說:關於「牽羊」,朱熹《本義》解作讓羊先走而自己跟在後面,這樣羊就是眾位君子的象;若按上卦兌為羊的取象來講,那麼羊還是指九四自己。羊的天性好用角牴觸,不把角撞得疲弱不肯罷休;聖人教九四自己牽住這隻羊,壓住那股倔強好鬥的性子,就可以消去悔恨,這也就是九三「壯于頄」會招凶的同一層意思。李光地按:「臀」是與陰相背的部位,《夬》卦九四與《姤》卦九三,都與陰爻連成一體而又背對著它,所以都拿「臀」來取象。此條按語到這裡中斷,底本有脫文。
九五,莧陸夬夬,中行無咎。本義 “莧陸”,今馬齒莧,感陰氣之多者。九五當決之時,為決之主,而切近上六之陰。如“莧陸”然,若決而決之,而又不為過暴,合於“中行”,則“無咎”矣。戒占者當如是也。
《夬》卦九五爻辭說:像折斷莧陸一樣決而又決,行事合於中道,就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莧陸」就是今天的馬齒莧,是感受陰氣最多的草。九五正當決去小人的時候,身為決斷之主,又緊挨著上六這個陰爻,處境就像面對一株莧陸。他若干脆把它決除,同時不流於過分暴烈,合乎「中行」的分寸,就不會有災禍。這是告誡占卦的人應當這樣做。
程傳 五雖剛陽中正居尊位,然切近於上六。上六說體,而卦獨一陰,陽之所比也。五為決陰之主,而反比之,其咎大矣。故必決其決,如“莧陸”然,則於其“中行”之德為“無咎”也。“中行”,中道也。“莧陸”,今所謂馬齒莧是也。曝之難乾,感陰氣之多者也。而脆易折,五若如莧陸,雖感於陰而決斷之易,則於“中行”無過咎矣。不然,則失其中正也。感陰多之物,“莧陸”為易斷,故取為象。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雖然陽剛「中正」而居於尊位,卻緊挨著上六。上六屬於兌體,性情喜悅柔說,而且一卦之中只有這一個陰爻,是眾陽所要親近的對象。九五身為決去陰柔的主爻,反倒去親近它,罪過就大了。所以必須決之又決,像折斷莧陸那樣乾脆,才能在「中行」的德上不留過錯。「中行」就是中道;「莧陸」就是今天所說的馬齒莧,曬起來很難乾,是感受陰氣多的東西,但它質地脆嫩容易折斷。九五若能像對待莧陸一樣,雖然感於陰柔卻決斷得乾淨利落,那麼在中道上就沒有過失;不這樣,就丟掉了他的中正之德。感受陰氣多的東西裡,莧陸最容易折斷,所以取來作象。
集說 鄭氏汝諧曰:“莧陸”,本草云:一名“商陸”,其根至蔓,雖盡取之,而旁根復生,小人之類難絕如此。《朱子語類》云:“莧陸”是兩物,“莧”者馬齒莧,“陸”者章陸。一名”商陸”,皆感陰氣多之物。藥中用商陸治水腫,其物難乾,其子紅。
「集說」引鄭汝諧說:講到「莧陸」,《本草》記載它又名「商陸」,根鬚蔓延極廣,即便挖得乾乾淨淨,旁邊的根還會重新長出來;小人這一類難以除盡,正像這種草。「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莧陸」是兩樣東西,「莧」是馬齒莧,「陸」是章陸,也叫「商陸」,都是感受陰氣多的植物。藥材裡用商陸治水腫,這東西很難曬乾,結的子是紅的。
項氏安世曰:“夬夬”者,重夬也。當夬者,上六也。三應之,五比之,嫌其不能夬也,故皆以“夬夬”明之。三謂之“遇雨”,五謂之”莧陸”,皆與陰俱行者也。比於陰而能自決以保其中,故可免咎。案 此言“莧陸夬夬”,猶《姤》言“包瓜”,皆以細草陰類喻小人也。時當含章則包之,時當揚庭則決之。然其包之也以杞,剛之體不失也。其決之也,以“中行”,柔之用兼濟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夬夬」是把「決」字說了兩遍,就是決而又決。全卦該被決去的是上六:九三與它相應,九五與它相鄰,人們容易疑心這兩爻下不了決心,所以都用「夬夬」二字點明。九三說「遇雨」,九五說「莧陸」,都是與陰爻同行的爻;雖然親近陰爻卻能自作決斷,從而守住中道,所以能免於過錯。李光地按:這裡說「莧陸夬夬」,同《姤》卦九五說「以杞包瓜」是一路取象,都拿柔弱的小草這類陰物比喻小人。時機該含蓄不露,就把它包裹住;時機該宣揚于王庭,就把它決除掉。不過包裹它要用高大的杞木,可見陽剛的本體沒有丟失;決除它要合於「中行」,可見柔順的作用也一併配合上了。
上六,無號,終有凶。本義 陰柔小人,居窮極之時,黨類已盡,無所號呼,終必“有凶”也。占者有君子之德,則其敵當之,不然反是。程傳 陽長將極,陰消將盡,獨一陰處窮極之地,是眾君子得時,決去危極之小人也。其勢必須消盡,故云無用號咷畏懼,終必“有凶”也。
《夬》卦上六爻辭說:不必再號呼求救,結局終歸有凶。朱熹《本義》說:上六是陰柔的小人,處在窮盡到頭的時候,同黨已被清除乾淨,再沒有可以呼號求助的地方,結局必定凶險。占到這一爻的人,若自身具備君子之德,那麼凶險落在他的對頭身上;若不是這樣,情形便要反過來。程頤《伊川易傳》說:陽氣生長將要到頂,陰氣消退將要淨盡,只剩一個陰爻處在窮極之地,這正是眾位君子得到時勢,決去那個已到危亡之極的小人。照這形勢,這一陰必定要被消盡,所以說不必號啕畏懼了,終究是凶。
集說 蘇氏軾曰:“無號”者,不警也。陽不警,則有以乘之矣。楊氏簡曰:柔已決去,剛道已長,然不可不敬戒。苟忽焉不敬不戒,不警號。則亦終有凶。雖未必凶遂至,而既不警戒則放逸,逸則失道矣,失道者終於凶。蔣氏悌生曰:《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詳味此爻,若如《傳》義說,似為小人謀,恐只依卦辭“孚號有厲”之意。言雖是五陽決去,一陰尚存,為君子之計。苟或總論 徐氏幾曰:“夬”,決也。以盛進之五剛,決衰退之一柔,其勢若甚易。然而聖人不敢以易而忽之,故於《夬》之一卦,丁寧深切,所以周防戒備者,無所不至。龔氏煥曰:《夬》卦似《大壯》,故諸爻多與《大壯》相似,初之“壯于趾”,三之“壯于頄”之類是也。《夬》以五陽決一陰,其壯甚矣。聖人慮其夬決之過,故於爻皆致戒,而以陽居陽者為尤甚焉。陽之決陰,君子之去小人,亦貴乎中而已矣。
「集說」引蘇軾說:「無號」是不加警戒;陽剛一方不警戒,陰柔就有機可乘了。「集說」又引楊簡說:柔爻已被決去,陽剛之道已經生長起來,可仍舊不能不恭敬戒懼。假如一時疏忽,既不恭敬也不戒備,不發出警號,那麼最終還是有凶。凶未必立刻到來,但既然不警戒就會放縱,放縱就會丟掉正道,失道的人終歸於凶。「集說」又引蔣悌生說:《周易》是替君子謀劃的,不是替小人謀劃的。細細體味這一爻,若照《伊川易傳》和《本義》那樣講,倒像是替小人打算,恐怕還是應當依著卦辭「孚號有厲」的意思去讀:雖說五個陽爻已經把陰爻決去,畢竟還剩一陰尚存,這話是替君子設想的。底本此處中斷,蔣氏之說只存到「苟或」二字。「總論」引徐幾說:「夬」就是決斷。拿五個盛長上進的陽爻去決除一個衰退的陰爻,形勢看上去極其容易;然而聖人不敢因為容易就掉以輕心,所以在《夬》這一卦裡反覆叮嚀、極為懇切,凡是周密防範、戒懼備患的話,沒有一處不說到。「總論」又引龔煥說:《夬》卦的格局像《大壯》卦,所以各爻的辭多與《大壯》相似,初九說「壯于趾」、九三說「壯于頄」就屬於這一類。《夬》卦以五陽決一陰,那股壯盛之勢已經很盛,聖人擔心他們決斷過頭,所以每一爻都下了告誡,而對以陽爻居陽位的幾爻告誡得尤其嚴厲。陽決去陰,君子除掉小人,同樣貴在一個「中」字罷了。
案 《夬》之與《壯》,前三爻全相類,是已。後三爻先儒未詳說,須知壯之當前者四也,夬之當前者五也,故《壯》四之“藩決”,即《夬》五之“夬夬”。若《壯》之六五,則壯已過,而非用壯之時。《夬》之九四,則夬未及,而亦未可為果決之事,故《壯》五之“喪羊”,即《夬》四之“牽羊”也。若《壯》上之“艱”,《夬》上之“號”,則戒之始終不忘危懼而已。《壯》不如《夬》之盛,故猶曰“不能遂”。《夬》則可以遂矣,然其危懼之心同也。
李光地按:《夬》卦與《大壯》卦,前三爻完全相似,這一點前人已經講定;後三爻則前代儒者沒有細說。要知道《大壯》卦沖在最前面的是九四,《夬》卦沖在最前面的是九五,所以《大壯》九四說「藩決」,正相當於《夬》卦九五說「夬夬」。至於《大壯》六五,那時壯盛已經過去,不再是用壯的時候;《夬》卦九四,則決斷的時機還沒有輪到它,也不該去做果決的事,所以《大壯》六五的「喪羊」,正相當於《夬》卦九四的「牽羊」。再看《大壯》上六說「艱」、《夬》卦上六說「號」,都不過是告誡人自始至終不要忘掉危懼罷了。《大壯》的勢頭不如《夬》卦盛,所以還說「不能遂」;到了《夬》卦已經可以遂行其志,然而那份危懼之心是一樣的。
姤卦
姤.乾上.巽下程傳 《姤序卦》:“夬,決也。決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遇也。”決,判也。物之決判則有遇合,本合則何遇,《姤》所以次《夬》也。為卦乾上巽下,以二體言之,風行天下,天之下者,萬物也,風之行無不經觸,乃遇之象,又一陰始生於下,陰與陽遇也,故為《姤》。
《姤》卦的卦畫標註是:上卦為乾,下卦為巽。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到《姤》卦時說:「夬,就是決斷;決斷以後必然有所相遇,所以接下來是《姤》卦。姤,就是相遇。」所謂決,是分判開來;事物一經分判,才談得上重新遇合,本來就合在一起,還說什麼相遇呢?《姤》卦因此排在《夬》卦之後。就卦體說,上卦是乾、下卦是巽:從上下二體看,風吹行於天下,天底下的都是萬物,風所經過沒有不接觸到的,這就是相遇之象;再者一個陰爻剛在下面生出,陰開始與陽相遇,所以卦名叫《姤》。
姤,女壯,勿用,取女。本義 “姤”,遇也,決盡則為純乾四月之卦。至《姤》然後一陰可見,而為五月之卦,以其本非所望,而卒然值之,如不期而遇者,故為遇。遇已非正,又一陰而遇五陽,則女德不貞而壯之甚也。取以自配,必害乎陽,故其象占如此。
《姤》卦卦辭說:這女子過於強盛,不要娶這樣的女子。朱熹《本義》說:「姤」是相遇。陰爻被決除乾淨,就成為純陽的乾卦,那是四月之卦;到了《姤》卦才又見到一個陰爻,成為五月之卦。因為這一陰本不是人們盼望的,卻突然碰上了,就像事先沒有約定而遇見,所以叫作「遇」。相遇本身已經不合正道,何況是一個陰爻去遇五個陽爻,那便是女子德行不貞而強盛過了頭。娶這樣的女子來配自己,必定傷害陽剛,所以此卦的取象與「占辭」是這個樣子。
程傳 一陰始生,自是而長,漸以盛大,是女之將長壯也。陰長則陽消,“女壯”則男弱,故戒“勿用取”如是之女。“取女”者,欲其柔和順從以成家道。《姤》乃方進之陰,漸壯而敵陽者,是以不可取也。女漸壯,則失男女之正,家道敗矣。《姤》雖一陰甚微,然有漸壯之道,所以戒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一個陰爻剛剛生出,從此便要生長,漸漸盛大起來,這就像女子將要長成而變得強壯。陰長則陽消,女子強壯則男子衰弱,所以卦辭告誡不要娶這樣的女子。娶妻,本是希望她柔和順從,好把家道成全起來;《姤》卦這一陰卻是正在上進的陰,將要漸漸壯盛而與陽抗衡,因此不可娶。女子一旦漸漸強壯,男女之間的正分就沒有了,家道也就敗壞了。《姤》卦雖然只有一陰、勢頭極微,可它含著逐步壯大的趨勢,所以特意提出告誡。
集說 孔氏穎達曰:“姤”,遇也。此卦一柔而遇五剛,故名為《姤》。施之於人,則是一女而遇五男,為壯至甚。故戒之曰:此女壯甚,“勿用取”此“女”也。敦氏雍曰:陽至四五而後言壯,《姤》一陰方長即為壯者,亦見君子小人之錆不同也。馮氏椅曰:古文《姤》作《遘》,遇也,亦婚媾也,以女遇男為象。王洙易改為今文為《姤》,《雜卦》猶是古文,鄭本同。
「集說」引孔穎達說:「姤」就是相遇。這一卦是一個柔爻遇上五個剛爻,所以取名為《姤》;落到人事上,就是一個女子遇上五個男子,強盛到了極點,所以告誡說:這女子太強壯了,不要娶她。「集說」又引敦雍說:陽氣一般要積到四爻、五爻才說得上「壯」,《姤》卦一個陰爻剛開始生長就稱作「壯」,也可見君子與小人的情勢本來不同(此字底本作「錆」,當有訛誤)。「集說」又引馮椅說:古文裡《姤》寫作《遘》,是相遇的意思,也含婚媾之義,取女子遇男子為象。王洙把它改成今文的《姤》字,《雜卦傳》裡用的還是古文,鄭玄本與古文相同。
胡氏炳文曰:“女壯”諸家皆以為一陰有將盛之漸。《本義》以為一陰當正陽,已有 案 “女壯”之義,非以一陰始生於下為壯,亦非以一陰獨當五陽為壯。蓋卦以陰為主,陰而為主,即是壯也。
「集說」又引胡炳文說:講「女壯」,各家都認為是這一陰含著將要盛大的勢頭,朱熹《本義》則認為是一陰正面抵當純陽,已經……底本此處有脫文,胡氏之說未完。李光地按:「女壯」的含義,既不是因為一陰剛從下面生出就叫壯,也不是因為一陰獨自抵當五陽才叫壯。實在是這一卦以陰爻為主,陰既然做了一卦之主,這本身就是壯。
初六,繫于金柅,貞吉,有攸往,見凶,羸豕孚蹢躅。本義 “柅”,所以止車,以金為之,其剛可知。一陰始生,靜正則吉,往進則凶。故以二義戒小人,使不害於君子,則有吉而無凶。然其勢不可止也,故以“羸豕”“蹢躅”曉君子,使深為之備雲。
《姤》卦初六爻辭說:拴繫在金屬做的車閘上,守正就吉;一有所往,就見到凶險;瘦弱的母豬也確實在焦躁地亂踏。朱熹《本義》說:「柅」是用來止住車輪的器具,用金屬制成,可見它有多堅硬。一陰剛剛生出,安靜守正就吉利,往前進取就有凶險;聖人用這兩層意思告誡小人,使他們不去妨害君子,那便有吉而無凶。然而陰長的勢頭終究止不住,所以又用「羸豕」焦躁踢地的比喻提醒君子,叫他們早早深加防備。
程傳 《姤》陰始生而將長之卦,一陰生,則長而漸盛,陰長則陽消,小人道長也,制之當於其微而未盛之時。柅止車之物,金為之,堅強之至也。止之以金柅,而又繫之,止之固也。固止使不得進,則陽剛貞正之道吉也。使之進往,則漸盛而害於陽,是見凶也。“羸豕孚蹢躅”,聖人重為之戒,言陰雖甚微,不可忽也。“豕”,陰躁之物,故以為況。羸弱之豕,雖未能強猛,然其中心在乎“蹢躅”。“蹢躅”,跳躑也。陰微而在下,可謂“羸”矣,然其中心常在乎消陽也,君子小人異道,小人雖微弱之時,未嘗無害君子之心。防於微,則無能為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姤》是陰氣初生而將要生長的卦。一個陰爻生出來,就會漸漸長成盛勢;陰長則陽消,也就是小人的勢力在增長,制服它應當趁它還微弱未盛的時候。「柅」是止車的器具,用金屬鑄成,堅硬到了極點;用金柅止住它,還要把它拴牢,這是止得極其牢固。牢牢止住不讓它前進,陽剛貞正之道就得吉;若放任它前往,它便漸漸盛大而危害陽剛,這就是「見凶」。至於「羸豕孚蹢躅」,是聖人再三加以告誡,說陰氣雖然極其微弱,也不可輕忽。豬是陰性而躁動的牲畜,所以拿來作比喻;瘦弱的母豬雖然算不上強猛,可它心裡一直想著亂踏亂跳。「蹢躅」就是跳躑不安。陰氣微弱而處在下位,可以說是「羸」了,然而它心裡始終存著消滅陽剛的念頭。君子與小人所走的路不同,小人即使在微弱的時候,也未嘗沒有傷害君子的心思;趁它細微時就加防備,它就沒什麼能耐了。
集說 邱氏富國曰:《姤》之所以為姤者在此一爻,一陰始生,非以“金柅”繫之,則柔道何所牽制而不敢進,繫之所以防之也。胡氏炳文曰:彖總一卦而言,則以一陰而當五陽,故於女為壯。爻指一畫而言,五陽之下,一陰甚微,故於豕為羸。壯可畏也,羸不可忽也。案 一陰窮於上,眾以為無凶矣。而曰終有凶,防其後之辭也。一陰伏於下,眾未覺其凶矣。而曰見凶,察於先之辭也。陰陽消息,循環無端。能察於先,即所以防其後,能防其後,即所以察於先也。
「集說」引邱富國說:《姤》卦之所以成為《姤》,全在初六這一爻。一陰剛剛生出,若不用「金柅」把它拴住,柔道靠什麼牽制才不敢上進呢?拴住它正是為了防範它。「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彖辭」是就一卦整體說的,一個陰爻抵當五個陽爻,所以落在女子身上叫「壯」;爻辭是就一畫說的,五陽之下這一陰還很微弱,所以落在豬身上叫「羸」。壯盛的固然可畏,羸弱的也不可輕忽。李光地按:《夬》卦一陰窮居最上,眾人以為不會再有凶了,爻辭偏說「終有凶」,這是防備後患的話;《姤》卦一陰潛伏在最下,眾人還沒察覺它的凶險,爻辭偏說「見凶」,這是先事洞察的話。陰陽的消長生息循環往復,沒有起點也沒有終點:能在事先洞察,就是所以防備日後;能防備日後,也就是所以在事先洞察。
九二,包有魚,無咎,不利賓。本義 “魚”,陰物,二與初遇,為“包有魚”之象。然制之在己,故猶可以“無咎”。若不制而使遇於眾,則其為害廣矣。故其象占如此。
《姤》卦九二爻辭說:包裹裡有魚,不會有過錯,但不宜讓賓客也分到。朱熹《本義》說:魚是屬陰之物,九二與初六相遇,就成了「包有魚」的象。管束它的權柄握在自己手裡,所以還可以不出過錯;若是不加管束,讓它去與眾人相遇,那禍害就散佈得廣了,所以此爻的取象與「占辭」是這個樣子。
程傳 “姤”,遇也。二與初密比,相遇者也。在它卦則初正應於四,在《姤》則以遇為重。相遇之道,主於專一。二之剛中,遇固以誠。然初之陰柔,群陽在上,而又有所應者,其志所求也。陰柔之質,鮮克貞固。二之於初,難得其誠心矣。所遇不得其誠心,遇道之乖也。“包”者,苴裹也。“魚”,陰物之美者,陽之於陰,其所悅美,故取魚象。二於初,若能固畜之,如包苴之有魚,則於遇為“無咎”矣。“賓”,外來者也。“不利賓”,包苴之魚,豈能及賓,謂不可更及外人也。遇道當專一,二則雜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姤」是相遇。九二與初六貼得極近,正是相遇的一對。在別的卦裡,初爻本該與九四正相應;在《姤》卦裡則以「遇」為重。相遇之道,貴在專一。九二有陽剛居中之德,相遇自然出於誠意;可初六是陰柔之質,上頭又有一群陽爻,而且另有相應的九四,那才是它心裡所求的。陰柔的質地很少能貞定固守,九二對初六,難以換來它的誠心;所遇的對象不肯以誠心相待,這就是相遇之道出了偏差。「包」是用草苞裹住,「魚」是陰物裡的美味;陽對於陰,正是所喜愛稱美的,所以取魚為象。九二對初六,若能牢牢把它畜養住,像草苞裡裹著魚一樣,那麼在相遇這件事上就不會有過錯。「賓」指外來的人;說「不利賓」,是說草苞裡的魚哪裡夠分給賓客,意思是不可以再讓外人也沾上。相遇之道應當專一,九二這裡卻已經夾雜不純了。
集說 陸氏希聲曰:不正之陰,與剛中之二相比,能包而有之,使其邪不及於外。李氏開曰:《剝》之“貫魚”,《姤》之“包有魚”,皆能制陰者也。胡氏炳文曰:“包”,如包苴之包,容之於內,而制之使不得逸於外也。何氏楷曰:“包”字與“繫豕”“包瓜”同意,古之小人所以亂天下者,往往君子激
「集說」引陸希聲說:不端正的陰爻與陽剛居中的九二相鄰,九二能把它包裹住據為己有,使它的邪氣蔓延不到外面。「集說」又引李開說:《剝》卦的「貫魚」、《姤》卦的「包有魚」,都是能夠制服陰柔的爻。「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包」就像草苞的包,把它容納在裡面,同時加以管束,不讓它逃逸到外頭去。「集說」又引何楷說:「包」字與初六的「繫豕」、九五的「包瓜」是同一層意思,古時候小人之所以能攪亂天下,往往是因為君子激……底本此處有脫文,何氏之說未完。
案 制陰之義,不取諸九四之相應,而取諸九二之相比者,陰陽主卦,皆以近比者為親切,而處之又有中有不中焉。故《復》六四之“獨復”,亦不如六二“休復”之為美也。《夬》五近上,則有“莧陸”之嫌,《姤》二《比》初,獨不以陰邪為累乎。曰,夬之陰,其勢極矣。如病之既劇,如亂之已成,非有以除去之不可。《姤》則陰始生也,如病將發,如亂初萌,豫防而早冶之,則不至於盛長矣。觀乎“不利賓”之戒,未嘗不以陰邪之漸馴為諄諄也。《詩》云:敝笱在梁,其魚魴鰥,齊子歸止,其從如雲。是不能制之而使及賓之驗矣。
李光地按:制服陰柔的意思,不從與初六相應的九四上取,卻從與初六相鄰的九二上取,是因為凡以陰或陽為一卦之主的卦,都以貼近相鄰的關係最為親切,而所處的位置又有居中與不居中的分別。所以《復》卦六四的「獨復」,也比不上六二「休復」來得美善。有人問:《夬》卦九五靠近上六,就落下「莧陸」那樣的嫌疑,《姤》卦九二、《比》卦初六緊挨著陰爻,難道偏偏不受陰邪的牽累嗎?回答是:《夬》卦的那一陰,勢頭已到極點,好比病已沉重、亂已釀成,非除掉不可;《姤》卦的陰才剛生出,好比病將發作、亂剛萌芽,預先防範、及早醫治,就不至於讓它長成氣候。看爻辭「不利賓」這一告誡,可見聖人未嘗不為陰邪一步步坐大而反覆叮嚀。《詩經·齊風·敝笱》說:破魚簍擺在魚梁上,魴魚鰥魚來去自如;齊國的女子出嫁去了,隨從多得像雲一樣。這正是管束不住、以致讓陰邪蔓延到外人身上的明證。
九三,臀無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本義 九三過剛不中,下不遇於初,上無應於上,居則不安,行則不進,故其象占如此。然既無所遇,則無陰邪之傷,故雖危“厲”而“無大咎”也。
《姤》卦九三爻辭說:臀部沒有皮肉,行走趑趄難進,有危險,但不至於有大的過錯。朱熹《本義》說:九三過於剛強而又不居中,向下遇不上初六,向上也沒有相應的爻,停下來坐不安穩,往前走又走不動,所以取象與「占辭」是這樣。不過他既然沒有遇上陰柔,也就不會受陰邪的傷害,因此雖有危厲,卻不至於招來大的災禍。
程傳 二與初既相遇,三說初而密比於二,非所安也。又為二所忌惡,其居不安,若臀之無膚也。處既不安,則當去之。而居《姤》之時,志求乎遇,一陰在下,是所欲也。故處雖不安,而“其行”則又“次且”也。“次且”,進難之狀,謂不能遽舍也。然三剛正而處巽,有不終迷之義,若知其不正而懷危懼,不敢妄動,則可以“無大咎”也。非義求遇,固已有咎矣。知危而止,則不至於大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已經與初六相遇,九三卻喜歡初六,又緊挨在九二上頭,這個位置本來就不安穩;何況還遭九二的猜忌厭惡,所以坐不安席,像臀部沒有皮肉一樣。既然處得不安,就該走開;可是身在《姤》卦相遇的時候,人人志在求遇,下面又有一個陰爻,正是他想要的。所以位置雖不安穩,走起來卻又趑趄不前。「次且」是前進艱難的樣子,說他捨不得馬上撒手。然而九三陽剛得正而身處巽體,含有不至於一路迷惑到底的意思;如果他明白自己求遇不合正道,心懷危懼而不敢妄動,就可以不出大的過錯。不合道義地去求遇,本來已經有咎了;知道危險而及時止步,才不至於鬧大。
集說 李氏簡曰:居則臀在下,故《困》初六言“臀”。行則臀在中,故《夬》、《姤》三四言“臀”。案 “臀無膚”之義,與《夬》四同,“其行次且”,志欲制陰也。非其位任,而欲制之,有危道焉,然於義則無咎。
「集說」引李簡說:人坐著的時候臀在最下面,所以《困》卦初六講到「臀」;人行走的時候臀在身體中段,所以《夬》卦、《姤》卦的三爻與四爻講到「臀」。李光地按:這裡「臀無膚」的含義,與《夬》卦九四相同;「其行次且」,是說他心裡想去制服陰柔。制陰本不是這個「爻位」所擔的職任,他卻想去做,其中就含著危險之道;不過就道義上講,他並沒有過錯。
九四,包無魚,起凶。本義 初六正應,已遇於二,而不及於己,故其象占如此。程傳 “包”者,所裹畜也。“魚”,所美也。四與初為正應,當相遇者也。而初已遇於二矣,失其所遇,猶包之“無魚”,亡其所有也。四當姤遇之時,居上位而失其下,下之離,由己之失德也。四之失者,不中正也。以不中正而失其民,所以凶也。曰,韌之從二,以比近也,豈四之罪乎。曰,在四而言,義當有咎,不能保其下,由失道也,豈有上不失道而下離者乎。遇之道,君臣民主夫婦朋友皆在焉。四以下睽,故主民而言,為上而下離,必有凶變。起者,將生之謂,民心既離,難將作矣。
《姤》卦九四爻辭說:包裹裡沒有魚,凶險將要發生。朱熹《本義》說:初六本是九四的正應,卻已經先與九二相遇,輪不到自己,所以取象與「占辭」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包」是包裹畜養,「魚」是所看重的美味。九四與初六是正相應的一對,本該相遇;可初六已經和九二遇上了,九四失掉自己該遇的對象,就像包裹裡沒有魚,把本屬於自己的東西丟了。九四正當相遇之時,身居上位而失掉下面的民眾;下面之所以離散,是由於自己失德。九四所失的,正是不中不正;以不中不正而失掉民心,所以凶。有人問:初六去跟從九二,是因為捱得近,這難道是九四的罪過嗎?回答是:就九四本身來講,按道理他就該有咎——保不住下面的人,正因為自己失了道;哪裡有在上位的不失道而下面卻離散的呢?相遇之道,君與臣、民與主、夫與婦、朋與友都包含在裡面。九四是與下面睽離,所以就民眾這一面來說:身居上位而下面離散,必定有凶險的變故。「起」是將要發生的意思,民心既已離散,禍難就要發作了。
集說 吳氏曰慎曰:九三以不遇陰而“無大咎”,上九以不遇陰而“無咎”,四則“包無魚起凶”,何也?蓋初六本其正應,當遇而不遇故也。案 四與初正應,當制陰之任者也。然不能制之而為“包無魚”之象,何也?曰:此與《夬》之九三同,當決陰制陰之任,而德非中正。故一則剛壯而懷慍怒,一則疾惡而胥絕遠,無包容之量,無制服之方故也。以是爻德,而適犯卦義取女之戒,則其起凶
「集說」引吳曰慎說:九三因為沒有遇上陰爻而「無大咎」,上九也因為沒有遇上陰爻而「無咎」,唯獨九四卻是「包無魚起凶」,這是為什麼?因為初六本來就是九四的正應,該遇上卻沒有遇上的緣故。李光地按:九四與初六是正應,本該擔起制服陰柔的職任,可它偏偏制不住,落成「包無魚」的象,這是為什麼?回答是:這與《夬》卦九三的情形一樣——同樣擔著決陰、制陰的職任,而自身之德並不中正。所以一個是剛強壯盛而心懷慍怒,一個是痛恨邪惡而一味斷絕疏遠,既沒有包容的氣量,也沒有制服的辦法。帶著這樣的爻德,又恰好觸犯卦義中「勿用取女」的告誡,那麼它招來的凶險……底本此處有脫文,按語未完。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本義 “瓜”,陰物之在下者,甘美而善潰。“杞”,高大堅實之木也。五以陽剛中正主卦於上,而下防始生必潰之陰,其象如此。然陰陽迭勝,時運之常,若能含晦章美,靜以制之,則可以回造化矣。“有隕自天”,本無而倏有之象也。
《姤》卦九五爻辭說:用杞樹的枝葉把瓜包起來,含蓄住內裡的文采,會有東西從天上掉下來。朱熹《本義》說:瓜是長在下面的陰物,甘甜可口卻容易潰爛;杞是高大堅實的樹木。九五以陽剛「中正」之德在上主持一卦,而向下防備那剛生出、終必潰爛的陰氣,其象正是如此。不過陰陽互有勝負,本是時運的常態;他若能把美好的文采含蓄不露,以安靜的姿態制服它,就可以扭轉造化之機。「有隕自天」,是本來沒有、忽然就有了的象。
程傳 九五下亦無應,非有遇也。然得遇之道,故終必有遇。夫上下之遇,由相求也。杞高木而葉大,處高體大而可以包物者杞也。美實之在下者瓜也,美而居下者,側微之賢之象也。九五尊居君位,而下求賢才,以至高而求至下,猶以杞葉而包瓜,能自降屈如此。又其內蘊中正之德,充實章美。人君如是,則無有不遇所求者也。雖屈己求賢,若其德不正,賢者不屑也。故必含蓄章美,內積至誠,則“有隕自天”矣。猶言自天而降,言必得之也。自古人君至誠降屈,以中正之道,求天下之賢,未有不遇者也。高宗感於夢寐,文王遇於漁釣,皆由是道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下面也沒有相應的爻,本來算不上有所遇;然而它掌握了求遇的正道,所以終究必定有遇。上下相遇,靠的是彼此相求。杞是高大而葉片寬闊的樹,位置高、形體大而能夠包住東西的,就是杞;美好的果實長在下面的,就是瓜。美好卻處在低位,正是身處卑微的賢人之象。九五尊居君位,卻向下訪求賢才,以至高之身去求至下之人,好比用杞葉去包瓜,能夠這樣自降身分;加上他內裡蘊含中正之德,充實而有文采。做君主的能這樣,就沒有求而遇不到的人。不過即使屈己求賢,若自身德行不端正,賢者也是不屑一顧的;所以必須含蓄住美好的文采,內心積滿至誠,才會「有隕自天」,就像說賢才從天而降,意思是必定能得到。自古以來,人君以至誠屈己,用中正之道訪求天下的賢人,沒有遇不到的:殷高宗從夢寐之中感通而得傅說,周文王在渭濱垂釣之處遇見呂尚,走的都是這條路。
集說 胡氏炳文曰:“魚”與“瓜”皆陰物,二與初遇,故“包有魚”。五與初無相遇之道,猶以高大之杞,而包在地之瓜也。然瓜雖始生而必潰,九五陽剛中正,能含晦章美,靜以待之,是雖陰陽消長,時運之常,而造化未有不可回者,《姤》其將可轉而為《復》乎。
「集說」引胡炳文說:魚和瓜都是陰物。九二與初六相遇,所以說「包有魚」;九五與初六沒有相遇的門路,就像用高大的杞樹去包裹長在地上的瓜。瓜雖然剛長出來,卻終歸要潰爛;九五陽剛中正,能把美好的文采含蓄起來,安靜地等著它自潰。這樣看來,陰陽的消長雖是時運的常態,造化之機卻沒有挽不回來的:《姤》卦大概就能扭轉成《復》卦吧。
俞氏琰曰:“含”即包之謂,其初含蓄不露。一旦瓜熟蒂脫,自杞墜地。故曰“含章”,“有隕自天”。林氏希元曰:“含章”不是全無所事,是用意周密,不動聲色,而自有以消患於方萌也。案 五為卦主,而與陰無比應,得卦“勿用取女”之義也。夫與陰雖無比應,而為卦主,則有制陰之任焉,故極言修德迴天之道。
「集說」又引俞琰說:「含」就是包的意思,起初含蓄著不顯露;一旦瓜熟蒂落,自然會從杞樹上墜到地下,所以爻辭說「含章」,又說「有隕自天」。「集說」又引林希元說:「含章」並不是什麼事都不做,而是用心周密、不動聲色,自然能把禍患消滅在剛萌芽的時候。李光地按:九五是一卦之主,卻與陰爻既不相鄰也不相應,正合卦辭「勿用取女」的意思。雖然與陰爻沒有比應的關係,可它既然是卦主,就擔著制服陰柔的職任,所以《本義》《程傳》都極力申說修德以挽回天運的道理。
上九,姤其角,吝,無咎。本義 “角”,剛乎上者也。上九以剛居上而無位,不得其遇,故其象占與九三類。程傳 至剛而在最上者角也。九以剛居上,故以“角”為象。人之相遇,由降屈以相從,和順以相接,故能合也。上九高亢而剛極,人誰與之,以此求遇,固可“吝”也。己則如是,人之遠之,非他人之罪也,由己致之,故無所歸“咎”。
《姤》卦上九爻辭說:在角上相遇,有些難堪,但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角是最剛硬而又長在最上頭的東西;上九以陽剛居於全卦最上而沒有職位,遇不到可遇的對象,所以取象與「占辭」跟九三同類。程頤《伊川易傳》說:極其剛硬而長在最上頭的就是角;上九以陽剛居上,所以取「角」為象。人與人相遇,靠的是降低身分去順從對方、和悅柔順地與人交接,這樣才合得來。上九高亢而剛到極點,誰肯親近他?拿這副樣子去求遇,自然只能招來難堪。既然自己是這個樣子,別人疏遠他就不是別人的罪過,全是自己招來的,所以也就無處可歸咎。
集說 徐氏幾曰:上九處《姤》之窮,與初無遇,雖“吝”,然亦“無咎”,陰不必遇也。胡氏炳文曰:九三以剛居下卦之上,於初陰無所遇,故雖“厲”而“無大咎”。上九以剛居上卦之上,於初陰亦不得其遇,故雖“吝”而亦“無咎”,遇本非正,不遇不足為咎也。
「集說」引徐幾說:上九處在《姤》卦窮盡之地,與初六遇不上,雖然難堪,卻也沒有過錯——陰本來就不是非遇不可的。「集說」又引胡炳文說:九三以陽剛居下卦最上一爻,與初六這個陰爻無從相遇,所以雖有危厲而不至有大的過錯;上九以陽剛居上卦最上一爻,與初六這個陰爻同樣遇不上,所以雖然難堪卻也沒有過錯。相遇這件事本身就不合正道,遇不上算不得什麼過失。
萃卦
萃.兌上.坤下程傳 《萃序卦》:“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物相會遇則成群,《萃》所以次《姤》也。為卦兌上坤下,澤上於地,水之聚也,故為《萃》,不言澤在地上而云澤上於地,則為方聚之義也。
《萃》卦的卦畫標註是:上卦為兌,下卦為坤。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到《萃》卦時說:「姤就是相遇,事物相遇然後才聚集,所以接下來是《萃》卦。萃,就是聚集。」萬物彼此會遇就結成群,《萃》卦因此排在《姤》卦之後。就卦體說,上卦是兌、下卦是坤,澤水積到地上,正是水的聚集,所以卦名叫《萃》。「大象」不說「澤在地上」而說「澤上於地」,取的是水正在聚攏過來的意思。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本義 “萃”,聚也。坤順兌說,九五剛中而二應之,又為澤上於地,萬物萃聚之象,故為《萃》。亨字衍文。“王假有廟”,言王者可以至乎宗廟之中,王者卜祭之吉占也。祭義曰:“公假”於太廟是也,廟所以聚祖考之精神,又人必能聚己之精神,則可以至於廟而承祖考也。物既聚,則必“見大人”而後可以得“亨”。然又必利於止,所聚不正,則亦不能亨也。大牲必聚而後有。聚則可以有所往,皆占吉而有戒之辭。
《萃》卦卦辭說:亨通;君王親臨宗廟之中,宜於見到大人,亨通,宜於守正;用大牲獻祭得吉,宜於有所前往。朱熹《本義》說:「萃」是聚集。下卦坤柔順、上卦兌喜悅,九五陽剛居中而六二與它相應,又是澤水積到地上,正是萬物聚集之象,所以卦名叫《萃》。卦名下面那個「亨」字是衍文。「王假有廟」,是說君王能夠親臨宗廟之中,這是君王卜問祭祀所得的吉「占辭」;《禮記·祭義》說「公假於太廟」,正是這個用法。宗廟是聚合祖先精神的地方,而人也必須能把自己的精神聚攏起來,才可以進到廟中承奉祖先。萬物既已聚集,就必須見到大人,然後才談得上亨通;然而又必須利於守正(底本「正」訛作「止」),所聚的若不端正,同樣不能亨通。大的犧牲一定要物力聚足之後才辦得起。既已聚集,就可以有所前往。這些都是占得吉而同時帶著告誡的話。
程傳 王者萃聚天下之道,至於“有廟”極也,群生至眾也,而可一其歸仰,人心莫知其鄉也。而能致其誠敬,鬼神之不可度也。而能致其來格,天下萃合人心總攝眾志之道非一,其至大莫過於宗廟。故王者萃天下之道,至於“有廟”,則《萃》道之至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君王聚合天下的辦法,做到設立宗廟就到頂了。眾生的數目極多,宗廟卻能讓他們歸心仰望到同一處;人心散亂得不知去向,宗廟卻能使人生出誠敬;鬼神幽遠得無從測度,宗廟卻能招致他們降臨。天下用來聚合人心、總攬眾志的途徑不止一條,其中最大的莫過於宗廟。所以君王聚合天下的辦法,做到「有廟」,就是《萃》卦之道的極致。
祭祀之報,本於人心。聖人制禮以成其德耳,故豺獺能祭,其性然也。萃下有亨字,羨文也,亨字自在下,與《渙》不同。《渙》則無言卦才,《萃》乃先言卦義,彖辭甚明,天下之聚,必得大人以治之。人聚則亂,物聚則爭,事聚則紊,非大人治之,則萃所以致爭亂也。萃以不正,則人聚為苟合,財聚為悖入,安得亨乎,故“利貞”。
祭祀以報答本源,根子在人心裡;聖人制定禮儀,不過是把這份心成全為德罷了。所以豺獺一類禽獸也會陳列所獲如同祭祀,那是天性使然。「萃」字下面的那個「亨」字是多出來的衍文,真正的「亨」字自有它的位置,在後面,這一點與《渙》卦不同:《渙》卦沒有先講卦才,《萃》卦卻是先講卦義。「彖辭」說得很明白:天下人聚在一起,必須有大人來治理。人一聚就容易亂,物一聚就容易爭,事一聚就容易紊;沒有大人治理,聚集反倒成了招致爭亂的由頭。聚合若不循正道,人聚起來就成了苟且勾結,財聚起來就成了悖理而入的橫財,哪裡還能亨通?所以卦辭說「利貞」。
《萃》者豐厚之時也,其用宜稱,故“用大牲吉”。事莫重於祭,故以祭享而言。上交鬼神,下接民物,百用莫不皆然。當萃之時,而交物以厚,則是享豐富之吉也,天下莫不同其富樂矣。若時之厚,而交物以薄,乃不享其豐美,天下莫之與而悔吝生矣。蓋隨時之宜,順理而行,故《彖》云“順天命也”。夫不能有為者,力之不足也,當萃之時,故“利有攸往”。大凡興工立事,貴得可為之時,萃而後用,是動而有裕,天理然也。
《萃》是物力豐厚的時候,用度應當與之相稱,所以說「用大牲吉」。人間的事沒有比祭祀更重的,所以拿祭享來舉例。往上交接鬼神,往下接待百姓萬物,各種用度無不如此。正當聚集豐厚之時,待人接物肯從厚,那就是享受豐足之吉,天下人都跟著一同富足安樂;若時勢豐厚而待人接物反倒刻薄,就是不肯享用這份豐美,天下人都不來親附,悔恨與羞吝也就跟著生出來了。總之要看時勢的宜與不宜、順著事理去做,所以《彖傳》說「順天命也」。凡是做不成事的,都因力量不夠;正當聚集之時,力量已足,所以說「利有攸往」。大凡興工程、立事業,最要緊的是趕上可以有所作為的時機;先聚積而後動用,行動起來才綽綽有餘,這是天然之理。
集說 程子曰:《萃》、《渙》皆立廟,因其精神之萃,而形於此,為其渙散,故立此以收之。項氏安世曰:卦名下元無亨字,獨王肅本有,王弼遂用其說,孔子彖辭初不及此字。趙氏汝騰曰:陽居五而五陰從之為《比》,陽居五與四而四陰從之為《萃》,二卦相似,然《比》者眾陰始附之初,聖人作而萬物睹之時也。《萃》者二陽相比,群陰萃而歸之,君臣同德,萬物盛多之時也。
「集說」引程頤說:《萃》卦與《渙》卦都講到設立宗廟:《萃》是因為人的精神聚攏,就在宗廟上體現出來;《渙》是因為人心渙散,所以設立宗廟把它收攏回來。「集說」又引項安世說:卦名下面原本沒有「亨」字,只有王肅本才有,王弼於是沿用了他的說法;孔子所作的「彖辭」里根本沒有提到這個字。「集說」又引趙汝騰說:一個陽爻居第五位而五個陰爻跟從它,就是《比》卦;陽爻居第五位和第四位而四個陰爻跟從它們,就是《萃》卦。兩卦格局相似,然而《比》卦是眾陰剛開始依附的時候,正當聖人興起而萬物瞻仰之時;《萃》卦則是兩個陽爻相鄰,群陰聚攏來歸附,是君臣同德、萬物繁盛眾多之時。
何氏楷曰:“用大牲吉”,承“王假有廟”言,“利有攸往”,承“科見大人”言。案 以《彖傳》觀之,“利見人人亨利貞”為一事無疑。“王假有廟”者,神人之聚也。“利見大人”者,上下之聚也。“用大牲吉”。廣言群祀,由假廟而推之,皆所以聚於神也。“利有攸往”,廣言所行,由見大人而推之,皆所以聚於人也。
「集說」又引何楷說:「用大牲吉」是承接「王假有廟」而說的,「利有攸往」是承接「利見大人」而說的(底本「利」訛作「科」)。李光地按:從《彖傳》來看,「利見大人,亨,利貞」是一件事,這一點沒有疑問(底本「大人」訛作「人人」)。「王假有廟」,講的是神與人的聚合;「利見大人」,講的是上與下的聚合。「用大牲吉」,是把話推廣到各類祭祀上去,由親臨宗廟一層層推衍開來,都屬於聚合於神明;「利有攸往」,是把話推廣到各種行事上去,由見大人一層層推衍開來,都屬於聚合於人。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本義 初六上應九四,而隔於二陰,當萃之時,不能自守,是“有孚”而“不終”,志亂而妄聚也。若呼號正應,則眾以為笑。但“勿恤”而往從正應,則“無咎”矣。戒占者當如是也。
《萃》卦初六爻辭說:心裡有誠信卻守不到底,於是心志錯亂、胡亂聚合;一發聲呼號,轉眼之間便有了笑;不必憂慮,前往就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初六向上與九四相應,中間卻隔著兩個陰爻。正當聚集之時,它守不住自己,這就是有誠信而不能有終,心志錯亂而胡亂聚合。它若向正應的九四呼號,眾人便把它當成笑柄;只要不去理會這些而前往跟從正應,就不會有過錯。這是告誡占卦的人應當這樣做。
程傳 初與四為正應,本“有孚”以相從者也。然當《萃》時,三陰聚處,柔無守正之節。若舍正應而從其類,乃“有孚”而“不終”也,“乃亂”,惑亂其心也。“乃萃”。與其同類聚也。初若守正不從,號呼以求正應,則一握笑之矣。“一握”,俗語一團也,謂眾以為笑也。若能“勿恤”而往從剛陽之正應,則無過咎。不然,則入小人之群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與九四是正相應的一對,本該憑著誠信互相跟從。可正當聚集之時,下卦三個陰爻擠在一處,柔弱之質沒有守正的操守;它若丟開正應而跟著同類走,就是有誠信而不能有終。「乃亂」,是它的心被迷惑攪亂;「乃萃」,是它跟同類聚在一起。初六若能守正而不隨同類,呼號著去求正應,就要被一團人取笑了。「一握」是俗話裡說的「一團」,指眾人把它當笑柄。它若能不去理會而前往跟從陽剛的正應,就沒有過錯;不然的話,就落進小人堆裡去了。
集說 胡氏瑗曰:“號”,謂號咷也。萃聚之世,必上下相求和會,然後必有所濟,故始有號咷之怨,終得與四萃聚而有歡笑也。王氏宗傳曰:初之於四,相信之志,疑亂而不一也。然居萃之時,上下相求。若號焉,四必說而應之,則一握之頃,變號咷而為笑樂矣,謂得其所萃也。故戒之曰“勿恤”,又勉之曰“往無咎”。
「集說」引胡瑗說:「號」是號啕痛哭。聚集的時代,必定要上下互相尋求、彼此和合,事情才辦得成;所以初六起先有號啕的怨苦,最終卻能與九四聚合而有歡笑。「集說」又引王宗傳說:初六對九四那份互信的心志,被疑惑擾亂而不專一;然而處在聚集之時,上下本來就互相尋求,初六一發出呼號,九四必定欣然應和,那麼只一握手的工夫,號啕就變成了歡笑,這就是說它找到了該聚的對象。所以爻辭告誡它「勿恤」,又勉勵它「往無咎」。
姚氏舜牧曰:初四相應,此心本自相孚。但孚須有終為善,如“有孚”而“不終”,則“乃亂”而“乃萃”矣,萃其可亂乎哉。若念有孚之當終,而呼號以往從之,則正應可合,而無妄萃之咎矣。錢氏志立曰:《萃》與《比》同,所異者多九四一陽耳。《比》初無應,曰,“有孚”者,一於五也。《萃》初與四應,曰“有孚不終”者,有二陽焉,“不終”於四也。及此時而號以求萃,可以破涕為笑,《同人》“先號咷而後笑”者是也。
「集說」又引姚舜牧說:初六與九四相應,兩邊的心本來就互相信實,只是誠信必須守到底才算好。若有誠信而守不到底,就要「乃亂」而「乃萃」了——聚合這件事,豈可亂來?初六若能記著誠信應當有終,因而呼號著前往跟從九四,那麼正應就能合攏,也就不會有胡亂聚合的過錯。「集說」又引錢志立說:《萃》卦與《比》卦相同,所差的只是多出九四這一個陽爻。《比》卦初六沒有相應的爻,所以說「有孚」,是專一地信從九五;《萃》卦初六與九四相應,卻說「有孚不終」,是因為卦中有兩個陽爻,它對九四的誠信守不到底。趁這個時候呼號求聚,就可以破涕為笑,《同人》卦九五說「先號咷而後笑」,正是這種情形。
案 胡氏王氏姚氏錢氏諸說,皆於文義甚合,蓋《易》中“號”“笑”二字每每相對也。兩“乃”字不同,上“乃”字,虛字也;下“乃”字,猶汝也。正如《書》“而康而色”,上而字,虛字也,下而字,猶汝也。言“有孚不終”,則必亂汝之所萃也。其所以亂之故,則錢氏得之矣。“握”者,手所執持以轉移之機也。言能至誠迫切,則一轉移之間,必有和合之喜,故曰“若號,一據為笑”。
李光地按:胡瑗、王宗傳、姚舜牧、錢志立幾家的講法,都與文義十分貼合,因為《周易》裡「號」與「笑」兩個字往往對舉成文。爻辭裡兩個「乃」字用法不同:上一個「乃」是虛字,下一個「乃」相當於「你」。這正像《尚書·洪範》說「而康而色」,上一個「而」是虛字,下一個「而」相當於「你」。整句是說:誠信不能守到底,就必定攪亂你所要聚合的對象;至於攪亂的緣由,錢志立已經講到了。「握」是手所把持、可以隨手轉動的關節機括;這是說人只要至誠而懇切,一轉手之間必有和合的喜事,所以說「若號,一握為笑」(底本「握」訛作「據」)。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禴。本義 二應五而雜於二陰之間,必牽引以萃,乃“吉”而“無咎”。又二中正柔順,虛中以上應。九五剛健中正,誠實而下交,故卜祭者有其孚誠,則雖薄物亦可以祭矣。程傳 初陰柔,又非中正,恐不能終其孚,故因其才而為之戒。二雖陰柔而得中正,
《萃》卦六二爻辭說:被牽引而上就吉,沒有過錯;只要心存誠信,即使用簡薄的禴祭也合宜。朱熹《本義》說:六二與九五相應,卻夾在兩個陰爻中間,必須有人牽引才能聚到九五那裡,這樣才吉而無咎。再者六二柔順而「中正」,以虛靜的中心向上應和;九五剛健「中正」,以誠實之心向下交接。所以占卜祭祀的人只要有這份誠信,縱然是簡薄的祭品也可以拿來行祭。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陰柔,又不中不正,恐怕守不住誠信到底,所以就著它的才質加以告誡;六二雖然陰柔卻居中得正,……底本此處有脫文,《程傳》此段未完。
集說 胡氏瑗曰:君子之進,不可自媒。以苟媚其君,而幸其時之寵榮也。是故君子進用,必須有道。六二以陰居陰,履得其中,又上應九五中正之君,必待其君援引於己,然後往之,此所以得“吉”而“無咎”也。“孚”,信也。“禴”,薄祭也。君子之進,必在乎誠信相交,心志相接。當萃聚之時,誠信既著,心志既通,則可以不煩外飾,其道得行矣。孚信中立,則雖禴之薄祭,亦可通於神明也。
「集說」引胡瑗說:君子求進,不可以自己給自己做媒,用苟且討好君主的辦法去僥倖博取一時的寵榮。所以君子被進用,必須走正道。六二以陰爻居陰位,所處又合中道,向上與九五這位中正之君相應;它一定要等君主主動來援引自己,然後才前往,這就是它能得吉而沒有過錯的緣故。「孚」是誠信,「禴」是簡薄的祭祀。君子求進,關鍵在於以誠信相交、以心志相通。正當聚集之時,誠信已經彰明,心志已經貫通,就用不著那些外在的文飾,君子之道自然行得通了。誠信立在心中,那麼即使是禴這樣簡薄的祭祀,也照樣能感通神明。
張子曰:能自持不變,引而後往,“吉”乃“無咎”。凡言“利用禴”,皆誠素著自於幽明之際。王氏宗傳曰:彖以“用大牲”為“吉”,而六二以“用禴”為利,何也?備物者,王者所以隨其時。“有孚”者,人臣所以通乎上。
「集說」又引張載說:能夠守住自己而不改變,等到被牽引之後才前往,這才是吉而沒有過錯。凡是說「利用禴」的地方,都是指誠意平素已經彰顯於幽明兩界之間。「集說」又引王宗傳說:卦辭把「用大牲」當作吉,六二卻把「用禴」當作利,這是為什麼?備辦豐盛的祭品,是君王順應他所處的時勢;心懷誠信,是人臣用來上通於君的憑藉。
案 彖言“利見大人”,九五者卦之大人也。六二應之,得見大人之義矣。然見大人者,聚必以正,故必,待其引而從之,乃”吉”而“無咎”。蓋聚而不正,則不亨也。“孚乃利用禴”者,言相聚之道,以誠為本,苟有明信,雖用禴可祭矣,況大牲乎,亦根卦義而反其辭也。《易》曰: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傳》曰:在下位,不援上。此引字是汲引之引,非援引之引。
李光地按:「彖辭」說「利見大人」,九五就是一卦中的那位大人;六二與它相應,正合見大人的意思。然而見大人,聚合必須循正道,所以一定要等九五來牽引、自己跟著走,才吉而沒有過錯——聚合若不端正,就不能亨通。至於「孚乃利用禴」,是說互相聚合之道以誠為本:只要有明白的誠信,連禴這樣簡薄的祭品都可以拿來祭祀,何況大牲呢?這也是就著卦義而把話反過來說。《周易·井》卦九三說「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中庸》說「在下位不援上」;這一爻的「引」字是汲引提拔的引,不是攀援求進的援。
六三,萃如嗟如,無攸利,往無咎,小吝。本義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上無應與,欲求萃於近而不得,故“嗟如”而無所利。唯往從於上,可以“無咎”。然不得其萃,困然後往,復得陰極無位之爻,亦小可羞矣。戒占者當近舍不正之強援,而遠結正應之窮交,則“無咎”也。
《萃》卦六三爻辭說:想聚合卻只能嘆息,沒有什麼好處;前往則不會有過錯,只是稍微有點難堪。朱熹《本義》說:六三陰柔,既不居中又不當位,上面沒有相應的爻,想就近求得聚合又求不到,所以只能嘆息而無所得利。它唯有前往跟從上六,才可以沒有過錯;然而聚不成、走投無路之後才動身,所依附的又是一個陰到了極點、身無爵位的爻,也就有點可羞了。這是告誡占卦的人:應當捨開近處那個不正的強援,而與遠處相應的窮交結合,這樣才不會有過錯。
程傳 二陰柔不中正之人也,求萃於人,而人莫與,求四則非其正應,又非其類,是以不正為四所棄也。與二則二自以中正應五,是以不正為二所不與也。故欲“萃如”,則為人棄絕而“嗟如”,不獲萃而嗟恨也。上下皆不與,無所利也。唯往而從上六,則得其萃,為“無咎”也。三與上雖非陰陽正應,然萃之時,以類相從,皆以柔居一體之上,又皆無與,居相應之地,上覆處說順之極,故得其萃而“無咎”也。易道變動無常,在人識之,然而小吝,何也?三始求萃於四與二,不獲而後往從上六。人之動為如此,雖得所求,亦可小羞吝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是陰柔而不中不正的人(底本「三」訛作「二」)。它向人求聚,別人卻不肯與它:去求九四,九四既不是它的正應,又不是同類,所以嫌它不正而把它棄置;去求六二,六二自有中正之德去應九五,所以也嫌它不正而不肯與它。因此它想聚,反被人棄絕而只能嘆息,聚不成而心生嗟怨;上下都不肯與它,自然沒有什麼好處。它唯有前往跟從上六,才能得其所聚而沒有過錯。六三與上六雖然不是陰陽正應,可在聚集的時候可以按同類相從:兩爻都是以柔居一體的最上位,又都沒有相與的對象,而且分處相應的位置,上六還處在喜悅柔順的極點,所以六三能得其所聚而無咎。《周易》之道變動不居,全靠人自己去體會。既然如此,為什麼還說「小吝」呢?因為六三起先向九四和六二求聚,求不到之後才轉去跟從上六;人的舉動到了這個地步,縱然得到所求,也算得上有點羞吝。
集說 吳氏澄曰:與二陰萃於下,而上無應,故嗟嘆不得志。雖無應而比近九四之 俞氏琰曰:《萃》之時“利見大人”,三與五非應非比,而不得其萃,未免有嗟嘆之聲,則“無攸利”矣。既曰“無攸利”,又曰“往無咎”,三與四比,則其往也。舍四可乎,三之從四,四亦巽而受之,故“無咎”。第無正應,而近比於四,所聚非正,有此小疵耳。
「集說」引吳澄說:六三與另外兩個陰爻聚在下卦,向上又沒有相應的爻,所以嗟嘆自己不得志;雖然沒有正應,卻與九四相鄰近……底本此處有脫文,吳氏之說未完。「集說」又引俞琰說:《萃》卦這個時候講究「利見大人」,六三與九五既不相應也不相鄰,聚不到它那裡去,免不了發出嗟嘆之聲,那就「無攸利」了。既說「無攸利」,又說「往無咎」,是因為六三與九四相鄰,它要前往,捨開九四還能往哪裡去呢?六三去跟從九四,九四也順從地接納它,所以沒有過錯。只是它沒有正應而就近依附九四,所聚的對象不正,因此留下這一點小毛病罷了。
案 以《象傳》觀之,吳氏俞氏之說是也。易例三四隔體,無相從之,義,然亦有以時義而相從者,《隨》三之“係丈夫”,及此爻是也。其不正而亦以時義相從者,《豫》三《咸》三是也。皆因九四有主卦之義者故然。
李光地按:拿《象傳》來對照,吳澄、俞琰兩家的說法是對的。《周易》的通例,三爻與四爻分屬上下兩體,中間隔著卦體,本沒有互相跟從的道理;然而也有因時勢之義而相從的例子,《隨》卦六三說「係丈夫」,以及《萃》卦這一爻,就屬於這一類。其中處位不正而仍按時義相從的,則有《豫》卦六三、《咸》卦九三。這些都是因為該卦的九四含有主持一卦之義,才會如此。
九四,大吉,無咎。本義 上比九五,下比眾陰,得其萃矣。然以陽居陰不正,故戒占者必“大吉”,然後得“無咎”也。程傳 四當《萃》之時,上比九五之君,得君臣之聚也。下比下體群陰,得下民之聚也:得上下之聚,可謂善矣。然四以陽居陰,非正也。雖得上下之聚,必得“大吉”,然後為“無咎”也。“大”為周遍之義,無所不周,然後為大,無所不正,則為“大吉”,“大吉”則“無咎”也。夫上下之聚,固有不由正道而得者,非理枉道而得君者,自古多矣。非理枉道而得民者,蓋亦有焉:如齊之陳恆,魯之季氏是也。然得為“大吉”乎,得為“無咎”乎,故九四必能“大吉”,然後為“無咎”也。
《萃》卦九四爻辭說:大吉,才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九四上與九五相鄰,下與眾陰相鄰,可算聚得眾了;然而它以陽爻居陰位,位置不正,所以告誡占卦的人:必須做到大吉,然後才能沒有過錯。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身當聚集之時,上與九五之君相鄰,得到君臣的聚合;下與下卦群陰相鄰,得到下民的聚合。上下都聚得到,可以說很好了。然而九四以陽爻居陰位,並不當位,雖然得到上下的聚合,也必須做到大吉,然後才算沒有過錯。「大」是周遍的意思:無所不周,才配稱大;無所不正,才算大吉;能大吉,才沒有過錯。上下的聚合,本來就有不循正道而得來的:不合情理、歪曲正道而取得君主信任的,自古以來很多;不合情理、歪曲正道而取得民心的,也不是沒有,例如齊國的陳恆、魯國的季氏就是。可是這能算大吉嗎?能算沒有過錯嗎?所以九四必須真能做到大吉,然後才談得上無咎。
集說 房氏喬曰:“大吉”謂匪躬盡瘁,始終無玷,可免專民之咎,有謂立大功可免咎者非也。項氏安世曰:無尊位而得眾心,故必“大吉”而後可以“無咎”。如《益》之初九,在下位而任厚事,亦必“元吉”而後可以“無咎”也。胡氏炳文曰:《比》卦五陰,皆比五之一陽,《萃》四陰,皆聚歸五與四之二陽。五日“萃有位”,以見四之萃非有位也。無尊位而得眾心,非“大吉”安能“無咎”。
「集說」引房喬說:所謂「大吉」,是指不顧自身、竭盡心力,自始至終沒有汙點,這樣才能免掉專擅民眾的罪過;有人說立下大功就能免咎,那是不對的。「集說」又引項安世說:九四沒有尊位卻得了眾人的心,所以必須大吉然後才可以沒有過錯。就像《益》卦初九,身在下位而擔當重大的事,也必須「元吉」然後才可以沒有過錯。「集說」又引胡炳文說:《比》卦的五個陰爻,都親比九五這一個陽爻;《萃》卦的四個陰爻,都聚歸九五與九四這兩個陽爻。九五爻辭說「萃有位」,正見得九四之聚並沒有那個位。沒有尊位卻得了眾人的心,不做到大吉,怎能沒有過錯?
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元永貞,悔亡。本義 九五剛陽中正,當《萃》之時而居尊,固“無咎”矣。若有末信,則亦修其“元永貞”之德而“晦亡”矣。戒占者當如是也。
《萃》卦九五爻辭說:聚合天下而又居有其位,沒有過錯;倘若還有人不信服,就修養元善、恆久、貞固之德,悔恨自會消失。朱熹《本義》說:九五陽剛「中正」,正當聚集之時而居於尊位,本來就沒有過錯;假如還有人不信服(底本「未」訛作「末」),那就修養他「元永貞」的德行,悔恨也就消失了(底本「悔」訛作「晦」)。這是告誡占卦的人應當這樣做。
程傳 九五居天下之尊,萃天下之眾,而君臨之,當正其位,修其德,以陽剛居尊位稱其“位”矣。為有其位矣,得中正之道,無過“咎”也。如是而有不信而未歸者,則當自反以修其“元永貞”之德,則無思不服,而“悔亡”矣。“元永貞”者,君之德,民所歸也。故比天下之道,與萃天下之道,皆在此三者。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居天下最尊之位,聚合天下的民眾而君臨他們,應當端正自己的位、修養自己的德。以陽剛之爻居於尊位,就與那個「位」字相稱了;既然有了這個位,又能行中正之道,也就沒有過錯。這樣做了仍有不信服、不來歸附的人,就應當反躬自省,修養自己「元永貞」的德行,那麼人心沒有不服的,悔恨也就消失了。所謂「元永貞」,是君主的德行,也是民眾所歸向的東西;所以親比天下的辦法和聚合天下的辦法,都不外乎這三樣。
王者既有其位,又有其德,中正無過咎,而天下尚有未信服歸附者。蓋其道未光大也,“元永貞”之道未至也,在修德以來之。如苗民逆命,帝乃誕敷文德,舜德非不至也。蓋有遠近昏明之異,故其歸有先後。既有未歸,則當修德也。所謂德,“元永貞”之道也。“元”,首也,長也。為君德首出庶物君長群生,有尊大之義焉,有主統之義焉。而又恆永貞固,則通於神明,光
君王既有那個位,又有那份德,中正而沒有過錯,天下卻還有不信服、不來歸附的人,那是因為他的道還不夠光大,「元永貞」的道還沒有做到極處,辦法就在於修德來招徠他們。譬如三苗違抗命令,舜帝於是廣泛施行文德——並不是舜的德還不夠,而是天下有遠近之別、有昏明之異,所以歸附有先有後。既然還有沒歸附的,就應當修德。所謂德,就是「元永貞」之道。「元」是首、是長:作為君主之德,含有首出於萬物、君長於眾生的意思,有尊大之義,也有主統之義;再加上恆久貞固,就能貫通於神明,光……底本此處有脫文,《程傳》此段未完。
集說 王氏宗傳曰:五,《萃》之主也。當萃之時,為萃之主,莫大於有其位,尤莫大於有其道。有是位而無是道,則天下不我信者,亦眾矣、故曰“匪孚”。謂天下之人,容有言曰:上之人但以位而萃我也,而其道則未至也,故必“元永貞”而後“悔亡”。《朱子語類》:問:九五以陽剛中正,當萃之時,而居尊位,安得又有“匪孚”?曰:此言有位而無德,則雖萃而不能使人信,故人有不信,當修其“元永貞”之德,而後“悔亡”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九五是《萃》卦之主。身當聚集之時而做聚集之主,最要緊的莫過於有那個位,更要緊的莫過於有那份道。有位而無道,天下不信服我的人也就多了,所以說「匪孚」——意思是天下人或許會有這樣的議論:上頭那位不過是憑著位子把我們聚攏來罷了,他的道還沒有到家。所以必須做到「元永貞」,然後悔恨才消失。「集說」又引《朱子語類》:有人問,九五以陽剛中正,正當聚集之時而居於尊位,怎麼還會有「匪孚」呢?朱子回答:這是說有位而無德,那麼雖然把人聚起來,卻不能叫人信服;所以一旦有人不信,就該修養他「元永貞」的德行,然後悔恨才會消失。
案 萃九五,居尊以萃群陰,與比略同。卦象澤上於地,與比象亦略同也,故其“元永貞”之辭亦同。“元永貞,悔亡”,即所謂“原筮,元永貞,無咎”也。
李光地按:《萃》卦九五居於尊位而聚合群陰,與《比》卦九五大體相同;卦象是澤水積到地上,與《比》卦水在地上的象也大體相同,所以爻辭裡「元永貞」的措辭同樣一致。這裡說「元永貞,悔亡」,也就是《比》卦卦辭所說的「原筮,元永貞,無咎」。
上六,齎諮涕淡,無咎。本義 處《萃》之終,陰柔無位,求萃不得,故戒占者必如此,而後可以“無咎”也。程傳 六,說之主。陰柔小人,說高位而處之,天下孰肯與也。求萃而人莫之與,具窮至於“齎諮”而“涕洟”也。“齎諮”,諮嗟也。人之絕之,由己自取,又將誰咎。為人惡絕,不知所為,則隕穫而至嗟涕,真小人之情狀也。
《萃》卦上六爻辭說:唉聲嘆氣、涕淚交流,這樣才沒有過錯(底本「洟」訛作「淡」)。朱熹《本義》說:上六處在《萃》卦的終點,陰柔而沒有職位,求聚又聚不成,所以告誡占卦的人:必須像這樣痛切自傷,然後才可以沒有過錯。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是上卦兌體喜悅之主。陰柔的小人,貪戀高位而佔著不放,天下有誰肯親附他?求聚而無人肯與,他的窮窘就到了唉聲嘆氣、涕淚交流的地步(底本「其」訛作「具」)。「齎諮」就是諮嗟嘆息。別人斷絕他,是他自己招來的,還能怪誰呢?被人厭惡斷絕,又不知道該怎麼辦,於是沮喪失措以至於流涕嗟嘆,這真是小人的情狀。
集說 方氏應祥曰:此爻照“後夫凶”看,《比》之上六,以比之最後而凶。《萃》之上六,亦以萃之最後而有未安者。故其憂懼若此,此正所謂孤臣孽子也。黃氏淳耀曰:上乃孤孽之臣子也。《萃》極將職,而不得所萃,乃不得於君親者。“齎諮涕洟”四字,乃極言怨艾求萃之情,故終得萃而“無咎”。
「集說」引方應祥說:這一爻要對照《比》卦卦辭「後夫凶」來看。《比》卦上六,因為親比得最晚而凶;《萃》卦上六,也因為聚合得最晚而有不安穩的地方,所以他憂懼到這個地步——這正是所謂孤立無援的臣子、不見容於父母的庶子。「集說」又引黃淳耀說:上六就是那種孤臣孽子。聚集到了盡頭而將要離散(底本此處有訛字),他卻聚不到自己該聚的地方,正是那種不見容於君主親長的人。「齎諮涕洟」四個字,把他悔恨自責、切求聚合的心情寫到了極處,所以最終能聚得上而沒有過錯。
案 方氏黃氏之說得之,蓋不止孤臣孽子,乃放臣屏子之倫也,方氏以比上相照亦是。然《比》上直曰“凶”,此則“齎諮涕演”而“無咎”者,《比》彖有“後夫凶”之辭,故遂以上六當之。此彖有“利見大人”之辭,正與《蹇》卦同例,故尚有積誠求萃之理也。
李光地按:方應祥、黃淳耀的說法說到點子上了。上六還不止是孤臣孽子,簡直是被放逐之臣、被摒棄之子這一類人。方氏拿《比》卦上六來對照,也是對的。不過《比》卦上六徑直斷作「凶」,這一爻卻是唉聲嘆氣、涕淚交流而沒有過錯(底本「洟」訛作「演」),原因在於:《比》卦「彖辭」有「後夫凶」一句,所以就用上六去承當這個斷語;《萃》卦「彖辭」有「利見大人」一句,正與《蹇》卦是同一體例,所以上六還留有積累誠意、求得聚合的餘地。
升卦
升.坤上.巽下程傳 《升序卦》:“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物之積聚而益高大,聚而上也,故為《升》,所以次於《萃》也。為卦坤上巽下,木在地下,為地中生木,木生地中,長而益高,為升之象也。
《升》卦的卦畫標註是:上卦為坤,下卦為巽。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到《升》卦時說:「萃是聚集,聚積而向上叫作升,所以接下來是《升》卦。」事物積聚起來就越發高大,這就是聚而向上,所以卦名叫《升》,因此排在《萃》卦之後。就卦體說,上卦是坤、下卦是巽:木在地的下面,成為地中生木之象;樹木生在土中,越長越高,正是上升之象。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本義 “升”,進而上也。卦自《解》來,柔上居四,內巽外順,九二剛中而五應之,是以其占如此。“南征”,前進也。程傳 “升”者,進而上也。升進則有亨義,而以卦才之善,故“元亨”也。用此 集說 代氏淵曰:尊爻無此人,故不云“利見”。
《升》卦卦辭說:大為亨通;用這樣的德去見大人,不必憂慮;向南進發就吉。朱熹《本義》說:「升」是往上前進。這一卦由《解》卦「卦變」而來,柔爻上行居於第四位;內卦巽為遜入、外卦坤為柔順,九二陽剛居中而六五與它相應,所以「占辭」是這樣。「南征」就是向前進取。程頤《伊川易傳》說:「升」是往上前進。上升前進本身就含有亨通之義,加上這一卦的卦才良好,所以說「元亨」。用這……底本此處有脫文,《程傳》此段未完。「集說」引代淵說:尊位那一爻上並沒有這樣一位大人,所以卦辭不說「利見」。
案 卦直言“元亨”而無他辭者,《大有》、《鼎》也。雖有他辭而非戒辭者。《升》也。歷選易卦,唯此三者,蓋《大有》與《比》相似。然所比者陰也,民也。所有者陽也,賢也。《鼎》與《井》相似,然“往來井井”者,民也。“大烹以養”者,賢也。《升》與《漸》相似,然《漸》者,賢之有所需待而進者也。《升》者,賢之無所阻礙而登者也。《易》道莫大於尚賢,而賢人得時之卦,莫盛於此三者。故其彖皆曰“元亨”,而無戒辭也,不曰“利見大人”而曰“用見”,代氏之說得之。
李光地按:卦辭只說「元亨」而不再加別的話的,是《大有》卦和《鼎》卦;雖有別的話卻不屬告誡之辭的,是《升》卦。遍數《周易》各卦,只有這三個是這樣。《大有》與《比》相似,然而《比》卦所親比的是陰爻,代表民眾;《大有》所擁有的是陽爻,代表賢人。《鼎》與《井》相似,然而《井》卦「往來井井」說的是民眾,《鼎》卦「大烹以養」說的是賢人。《升》與《漸》相似,然而《漸》卦講的是賢人有所等待而後進用,《升》卦講的是賢人毫無阻礙地登進。《周易》之道,沒有比尊尚賢人更大的了,而賢人得到時運的卦,沒有比這三卦更盛的,所以它們的「彖辭」都說「元亨」,而不加告誡之辭。卦辭不說「利見大人」而說「用見」,代淵的解釋是對的。
初六,允升,大吉。本義 初以柔順居下,巽之主也,當升之時,巽於二陽,占各如之,則信能升而“大吉”矣。程傳 初以柔居巽體之下,又巽之主。上承於九二之剛,巽之至者也。二以剛中之德,上應於君,當升之任者也。“允”者,信從也。初之柔巽,唯信從於二,信二而從之同升,乃“大吉”也。二以德言則剛中,以力言則當任,初之陰柔又無應搔,不能自升,從於剛中之賢以進,是由剛中之道也,吉孰大焉。
《升》卦初六爻辭說:得到信從而上升,大吉。朱熹《本義》說:初六以柔順之質居於最下,是巽卦之主;正當上升的時候,它對上面兩個陽爻恭順退讓。占卦的人若各自能像它這樣,就確實能夠升上去而大吉。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以柔爻居於巽體的最下,又是巽的主爻,向上承奉九二的陽剛,恭順到了極點。九二有剛健居中之德,向上與君主相應,是擔當上升之任的爻。「允」是信從的意思。初六柔順恭遜,只一心信從九二;信服九二而跟著它一同上升,這才叫大吉。九二論德是剛健居中,論力是足以擔任;初六陰柔而又沒有相應的援手(底本「援」訛作「搔」),自己升不上去,跟著剛中的賢者一同前進,這就是循著剛中之道走,還有比這更大的吉嗎?
集說 王氏申子曰;以柔而升,升之義也。初以柔居下,即木之升言之,乃木之根,故信其升之必達,而獲“大吉”也。何氏楷曰:初六巽主居下,猶木之根也。而得地氣以滋之,其升也允矣。所以為升者巽也,所以為巽者初也,“大吉”孰如之。案 此“允升”允字,當與《晉》之“眾允”同義。蓋不獲上信友,不可以升進也,然《晉》三言眾允,《升》初遂言“允升”,則王氏何氏巽主木根之說是也。
「集說」引王申子說:以柔順之質上升,正是《升》卦的本義。初六以柔爻居於最下,若就樹木上長來說,它就是樹根,所以可以確信它一定升得上去,因而得到大吉。「集說」又引何楷說:初六是巽的主爻而居於最下,好比樹的根;根得到地氣的滋養,它的上升就有把握了。全卦之所以成為「升」,靠的是巽;巽之所以為巽,靠的是初六:還有什麼比它更當得起「大吉」?李光地按:這裡「允升」的「允」字,應當與《晉》卦六三「眾允」的「允」同義——人若得不到上面的信任、同儕的認可,就不可以升進。不過《晉》卦到第三爻才說「眾允」,《升》卦初爻就說「允升」,可見王申子、何楷把初六看作巽主、木根的說法是對的。
九二,孚乃利用禴,無咎。本義 義見《萃》卦。程傳 二陽剛而在下,五陰柔而居上,夫以剛而事柔,以陽而從陰,雖有時而然,非順道也。以暗而臨明,以剛而事弱,若黽勉於事勢。非誠眼也。上下之交,不以誠,其可以久乎,其可以有為乎。五雖陰柔,然居尊位,二雖剛陽,事上者也。當內存至誠,不假文飾於外,誠積於中,則自不事外飾,故曰“利用禴”,謂尚誠敬也。自古剛強之臣,事柔弱之君,未有不為矯飾者也。“禴”,祭之簡質者也。云“孚乃”,謂既孚乃宜不用文飾,專以其誠感通於上也,如是則得“無咎”。以剛強之臣,而事柔弱之君,又當升之時,非誠意相交,其能免於咎乎。
《升》卦九二爻辭說:心存誠信,就宜於用簡薄的禴祭,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這一句的含義見於《萃》卦六二。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陽剛而處在下位,六五陰柔而居於上位。以剛強去事奉柔弱,以陽去順從陰,雖然有時形勢如此,終究不是順當之道。以昏暗的君主臨馭明達的臣子,以剛強的臣子事奉柔弱的君主,若只是勉強敷衍形勢,那就不是出於真心的誠服(底本此處字訛)。上下相交而不用誠,能長久嗎?能有所作為嗎?六五雖然陰柔,畢竟居著尊位;九二雖然陽剛,畢竟是事奉在上者的人。他應當內心存著至誠,不靠外面的文飾;誠意積在心裡,自然不去講究外表修飾,所以說「利用禴」,就是崇尚誠敬的意思。自古以來,剛強的臣子事奉柔弱的君主,沒有不流於矯飾的。「禴」是祭祀裡最簡樸的一種。說「孚乃」,是說既已有了誠信,就該不用文飾,專憑這份誠意去感通在上的人;能這樣,就沒有過錯。以剛強之臣事奉柔弱之君,又正當上升之時,不以誠意相交,怎能免於過咎呢?
集說 張氏清子曰:《萃》六二以中虛為“孚”,而與九五應。《升》九二以中實為“孚”,而與六五應。二爻虛實雖殊,其孚則一也。孚則雖用禴而亦利,故二爻皆曰“孚乃利用禴”,《彖》言“剛中而應”,指此爻也。案 升晉之時,以柔為善。二剛而亦利者,以其中也。剮中有應,是見大人者也,
「集說」引張清子說:《萃》卦六二以中位虛空為「孚」,而與九五相應;《升》卦九二以中位充實為「孚」,而與六五相應。兩爻一虛一實雖然不同,那份誠信卻是一樣的。有誠信,那麼即使用禴這樣的薄祭也照樣合宜,所以兩爻都說「孚乃利用禴」。《彖傳》講「剛中而應」,指的正是《升》卦這一爻。李光地按:上升進用的時候,以柔順為好;九二是陽剛而同樣得利,靠的是它居中。剛健居中而又有相應之爻,這就是能見到大人的人(底本「剛」訛作「剮」)……底本此處有脫文,按語未完。
九三,升虛邑。本義 陽實陰虛,而坤有國邑之象。九三以陽剛當升時,而進臨於坤,故其象占如此。程傳 三以陽剛之才,正而且巽,上皆順之,復有援應,以是而升。如入無人之邑,孰御哉。案 諸爻皆有吉利之占,三獨無之,則“升虛邑”者,但言其勇於進而無所疑畏耳。方升之時,故無凶咎之辭。然終不如二五之中,初四之順也,九三過剛,與柔以時升之義反,故其辭非盡善。
《升》卦九三爻辭說:升進到一座空虛無人的城邑。朱熹《本義》說:陽為實、陰為虛,而坤有國邑之象。九三以陽剛之質身當上升之時,向上逼臨坤體,所以取象與「占辭」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憑著陽剛的才具,既當位得正又能遜順,上面各爻都順從它,還有相應的爻可以援手;帶著這樣的條件上升,就像走進一座沒有人的城邑,誰攔得住?李光地按:其餘各爻都有吉利的斷語,唯獨九三沒有,可見「升虛邑」只是說它勇於前進而毫無疑慮畏懼罷了。正當上升之時,所以也沒有凶咎的斷語;然而它終究比不上九二、六五的居中,也比不上初六、六四的柔順。九三過於剛強,與本卦「柔以時升」的意旨相反,所以它的爻辭算不上十全十美。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無咎。本義 義見《隨》卦。程傳 四柔順之才,上順君之升,下順下之進,已則止其所焉。以陰居柔,陰而在下,止其所也。昔者文王之居岐山之下,上順天子,而欲致之有道,下順天下之賢而使之升進,己則柔順謙恭,不出其位,至德如此,周之王業用是而亨也。四能如是,則“亨”而“吉”且“無咎”矣。四之才固自善矣,復有“無咎”之辭,何也?曰:四之才雖善,而其位當戒也。居近君之位,在升之時,不可復升,升則凶咎可知,故云如文王則“吉”而“無咎”也。然處大臣之位,不得無事於升,當上升其君之道,下昇天下之賢,已則止其分焉。分雖當止,而德則當升也,道則當亨也。盡斯道者其唯文王乎。
《升》卦六四爻辭說:君王在岐山舉行祭享,吉,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這一句的含義見於《隨》卦上六。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具備柔順的才質,向上順應君主的上升,向下順應下面賢人的進用,自己則安守本位。它以陰爻居柔位,屬陰而又處在上體的下方,正是安守本位之象。當年周文王住在岐山腳下,向上順事天子而想引導他走上正道,向下順任天下的賢人而讓他們升進,自己卻柔順謙恭,不越出本位;德行到了這個地步,周家的王業就靠著它亨通起來。六四能這樣,就亨通而吉,而且沒有過錯。有人問:六四的才質本來就好,為什麼還要加上「無咎」一語?回答是:六四的才雖好,它所處的位置卻該警惕。身居接近君主的位置,又當上升之時,不可以再往上升;再升,凶咎是可想而知的,所以說要像文王那樣才吉而沒有過錯。然而處在大臣之位,也不能在「升」這件事上無所作為:應當向上提升君主的道,向下提升天下的賢才,自己則安守本分。名分上雖然該止,德行上卻該上升,道術上卻該亨通。能把這條路走到盡頭的,大概只有文王吧。
案 卦義柔以時升,六四初交上體,又位在巽坤之間,有“南征”之象。迫近尊位,有見大入之義,是爻之合於卦義者也,在己者,用之以見大人則吉。為大人者,用之以享神明則宜。與《隨》上之義同,皆言王用此人,以享于山川也。不曰“西山”,而曰“岐山”,避彖辭“南征”之文。先儒或言岐山在周西南。
李光地按:本卦的卦義是柔順者順著時勢上升。六四剛剛進入上體,位置又在巽體與坤體的交界處,含有「南征」的象;它迫近尊位,含有見大人的意思,正是與卦義相合的一爻(底本「人」訛作「入」)。就六四自身來說,用這份德去見大人就吉;對身為大人的君主來說,用這樣的臣子去祭享神明就相宜。這與《隨》卦上六的意思相同,都是說君王任用這樣的人,去祭享山川。不說「西山」而說「岐山」,是為了避開卦辭「南征」的字面;前代儒者也有人說岐山在周地的西南。
六五,貞吉,升階。本義 以陰居陽,當升而居尊位,必能正固,則可以得言而升階矣。“階”,升之易者。程傳 五以下有剛中之應,故能居尊位而吉。然質本陰柔,必守貞固,乃得其吉也。若不能貞固,則信賢不篤,任賢不終,安能吉也。階所由而升也,任剛中之賢,輔之而升,猶登進自階,言有由而易也。指言九二正應,然在下之賢,皆用升之階也。能用賢,則匯升矣。
《升》卦六五爻辭說:守正就吉,像沿著臺階那樣一級級上升。朱熹《本義》說:六五以陰爻居陽位,正當上升之時而居於尊位,必須能端正固守,才可以遂其心志而循階上升(底本「志」訛作「言」)。「階」,是上升時最省力的憑藉。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下面有剛中的九二與它相應,所以能居尊位而得吉;然而它的本質終究陰柔,必須守住貞定固執,才得到這份吉。若不能貞固,就會信任賢者不夠篤實、任用賢者不能有終,哪裡還談得上吉?「階」是人藉以上升的東西:任用剛中的賢者,靠他輔佐而上升,就像登階而上,是說有所憑藉因而容易。這裡指的是九二這位正應;其實在下位的賢人,都是君主上升所用的臺階,能用賢,人才就會成類地被提拔上來。
集說 李氏元量曰:“貞吉升階”,升而有序,故以階言之,謂賓主以揖遜而升者也。王氏宗傳曰:《彖傳》柔以時升,蓋謂五也。熊氏良輔曰:以順而升,如歷階然。案 升至五而極,居坤地之中,亦有“南征”之象焉,乃卦之主也。不取君象,但
「集說」引李元量說:「貞吉升階」,是說上升而有次第,所以拿臺階來比方,就像賓主互相揖讓著一級級登堂。「集說」又引王宗傳說:《彖傳》講「柔以時升」,說的就是六五。「集說」又引熊良輔說:憑著柔順上升,就像一級一級走臺階一樣。李光地按:升到第五爻就到了頂點,它處在坤地的正中,也含有「南征」的象,是一卦之主。爻辭不取君主之象,只……底本此處有脫文,按語未完。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貞。本義 以陰居升極,昏冥不已者也。占者遇此,無適而利,但可反其不已於外之心,施之於不息之正而已。程傳 六以陰居升之極,昏冥於升,知進而不知止者也,其為不明甚矣。然求升不已之心,有時而用於貞正而當刁;息之事,則為宜矣。君于于貞正之德,“終曰乾乾”,“自強不息”。如上六不已之心,用之於此,則利也。以小人貪求無已之心,移於進德。則何善如之。
《升》卦上六爻辭說:昏昧地一味上升,宜於用在永不停息的守正上。朱熹《本義》說:上六以陰爻居於上升的極點,是昏昧糊塗而升個不停的人。占卦的人遇到這一爻,無論往哪裡去都得不到利,只能把那顆向外奔競不止的心掉轉過來,用到永不止息的正道上去。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以陰爻處在上升的極點,對上升這件事昏昧糊塗,只知進而不知止,糊塗得厲害。然而這份求升不止的心,有時若用到貞正而應當持續不懈的事情上,倒是相宜的。君子對於貞正之德,是「終日乾乾」、「自強不息」(底本「子」訛作「於」,「日」訛作「曰」,此句另有脫訛);把上六那種不肯停歇的心用到這上面來,就有利了。把小人貪求無厭的念頭,挪到進德修業上去,還有比這更好的事嗎?
集說 石氏介曰:已在升極,是昧於升進之理。若能知時消息,但自消退,不更求進,乃利也。徐氏之樣曰:《豫》上樂極,故”冥豫”。《升》上進極,故“冥升”。案 “冥升”與“晉其角”之義同,皆進而不能退者也。以其剛也,故曰“角”。以其柔也,故曰“冥”。”利于不息之貞”,其戒亦與“維用伐邑”之義同,皆勤於自治,不敢以盛滿自居者也。以其剛也,故曰“伐邑”。以其柔也,故曰“不息之貞”。
「集說」引石介說:上六已處在上升的極點,是對升進之理昏昧不明;它若懂得時勢的消長,只管自己退讓,不再求進,那才有利。「集說」又引徐之樣說:《豫》卦上六是快樂到了極點,所以叫「冥豫」;《升》卦上六是上進到了極點,所以叫「冥升」。李光地按:「冥升」與《晉》卦上九「晉其角」意思相同,都是只能進而不能退的人;因為《晉》卦上九是陽剛,所以說「角」,因為《升》卦上六是陰柔,所以說「冥」。「利于不息之貞」這句告誡,也與《晉》卦上九「維用伐邑」的意思相同,都是要人勤於修治自己,不敢以盛滿自居;因為一個是剛,所以說「伐邑」,因為一個是柔,所以說「不息之貞」。
困卦
困.兌上.坎下程傳 《困序卦》:“升而不已必團,故受之以困。”升者,自下而上,自下升上,以力進也,不已必困矣,故《升》之後受之以《困》也。困者,憊乏之義。為卦兌上而坎下,水居澤上,則澤中有水也,乃在澤下?枯涸無水之象,為困乏之義。又兌以陰在上,坎以陽居下,與上六在二陽之上,而九二陷於二陰之中,皆陰柔掩於陽剛,所以為困也。君子為小人所掩蔽,窮困之時也。
《困》卦的卦畫標註是:上卦為兌,下卦為坎。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到《困》卦時說:「上升不止必定困窮,所以接下來是《困》卦」(底本「困」訛作「團」)。所謂升,是由下往上;從下面升到上面,靠的是用力前進,升個不停必定困窮,所以《升》卦之後接著《困》卦。「困」是疲憊匱乏的意思。就卦體說,上卦是兌、下卦是坎:水若停在澤的上面,那就是澤中有水;如今水卻在澤的下面,成了枯竭無水之象,正合困乏之義。再者兌是陰爻在上,坎是陽爻在下:上六壓在兩個陽爻的上頭,九二陷在兩個陰爻的中間,都是陰柔把陽剛遮蔽住,所以卦名叫《困》。君子被小人遮蔽,正是窮困的時候。
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本義 “困”者,窮而不能自振之義。坎剛為兌柔所掩,九二為二陰所掩,四五為上六所掩,所以為困,坎險兌說,處險而說,是身雖困而道則“亨”也。二五剛中,又有“大人”之象。占者處困能亨,則得其正矣,非大人其孰能之,故曰“貞”。又曰“大人”者,明不正之小人不能當也。“有言不信”,又戒以當務晦默,不可尚口,益取窮困。
《困》卦卦辭說:亨通,守正;大人得吉,沒有過錯;這時開口說話沒有人相信。朱熹《本義》說:「困」是窮窘而不能自己振作。坎的陽剛被兌的陰柔遮蔽:九二被上下兩個陰爻遮蔽,九四、九五被上六遮蔽,所以叫《困》。坎為險、兌為悅,身處險境而心裡仍能喜悅,這就是身雖困頓而道卻亨通。九二、九五都陽剛居中,又有「大人」之象。占卦的人處在困境而能亨通,就是守住了正道;不是大人誰能做到?所以說「貞」。又說「大人」,是要表明不正的小人擔當不起這個斷語。「有言不信」,則是進一步告誡人此時應當收斂沉默,不可逞口舌之辯,那只會招來更深的困窮。
程傳 如卦之才,則困而能亨,且得貞正,乃大人處困之道也,故能“吉”而“無咎”。大人處困,不唯其道自吉,樂天安命,乃不失其吉也。況隨時善處,復有裕乎,“有言不信”,當困而言,人誰信之。集說 孔氏穎達曰:“困”者,窮厄委頓之名,道窮力竭,不能自濟,故名為《困》。
程頤《伊川易傳》說:照這一卦的卦才來看,雖在困境卻能亨通,而且能守住貞正,這正是大人處困之道,所以能吉而沒有過錯。大人處困,不只是他所行之道本身就吉,更因為他樂天知命,所以不失其吉;何況他還能隨時妥善自處,行事綽有餘裕。至於「有言不信」,是說正當困窮之時開口講話,誰肯相信呢。「集說」引孔穎達說:「困」是窮厄疲頓的名目——道路走絕、力量耗盡,無法自己脫身,所以卦名叫《困》。
案 “困亨”者,非謂處困而能亨也。蓋困窮者,所以動人之心,忍人之性,因屈以致伸,有必通之理也。然唯守正之大人,則能進德於困,而得其所以可通者爾,豈小人之所能乎。困者,君子道屈之時也,屈則不伸矣。“有言不信”,信字疑當作伸字解,蓋有言而動見沮抑,乃是困厄之極,不特,人疑之而不信也。《夬》卦“聞言不信”,己不信人之言也。而夫子以聰不明解之,以信字對聰字,則信字當為疑信之信。此卦“有言不信”,人不行豈之言也。而夫子以尚口乃窮解之,以信字對窮字,則信字當為屈伸之伸。
李光地按:所謂「困亨」,並不是說身處困境而居然能亨通。困窮是用來震動人心、堅忍人性的,憑著一時的屈抑換來日後的伸展,其中自有必然通達之理;然而只有守正的大人,才能在困境裡把德行推進一層,從而抓住那可以通達的憑據,這豈是小人辦得到的?困,是君子之道受屈的時候,受了屈就伸展不開。「有言不信」的「信」字,恐怕應當當作「伸」字來解:一開口就處處遭壓抑,這才是困厄的極點,不單單是別人懷疑他、不相信他而已。《夬》卦九四說「聞言不信」,那是自己不肯相信別人的話,而孔子用「聰不明」來解釋它,拿「信」字對「聰」字,可見那個「信」字是疑信的信;這一卦說「有言不信」,是別人不相信自己的話(底本此句有訛字),而孔子用「尚口乃窮」來解釋它,拿「信」字對「窮」字,可見這個「信」字應當是屈伸的伸。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歲不覿。本義 “臀”,物之底也。“困于株木”,傷而不能安也。初六以陰柔處困之底,居暗之甚,故其象占如此。程傳 六以陰柔處於至卑,又居坎險之下,在困不能自濟者也,必得在上剛明之人為援助,則可以濟其困矣。初與四為正應,九四以陽而居陰為不正,失剛而不中,又方困於陰掩,是惡能濟人之困。猶“株木”之下,不能蔭覆於物。“株木”,無枝葉之木也。
《困》卦初六爻辭說:臀部被光禿的樹樁硌得難受,陷進幽深的山谷,三年見不到人。朱熹《本義》說:「臀」是物體的底部;「困于株木」,是被硌傷而坐不安穩。初六以陰柔之質處在困卦的最底層,昏暗到了極點,所以取象與「占辭」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以陰柔之質處在極卑之地,又居於坎險的最下,是身陷困境而無力自救的人,必須得到上面剛健明達之人的援助,才能解脫困厄。初六與九四是正應,可九四以陽爻居陰位,位置不正,既失掉剛健又不居中,自身正被陰柔遮蔽而受困,哪裡還能解救別人的困厄?就像光禿的樹樁底下,遮不出一片蔭涼。「株木」,就是沒有枝葉的樹。
四,近君之位,在它卦不為無助,以居困而不能庇物,故為”株本”。“臀”,所以居也。“臀困于株木”,謂無所庇而不得安其居,居安則非圍也。“入于幽谷”,陰柔之人,非能安其所遇。既不能免於團,則益迷暗妄動,入於深困。“幽谷”,深暗之所也。方益人於困,無自出之勢,故於至“三歲不覿”,終困者也。“不覿”,不遇其所亨也。
九四處在接近君主的位置,若在別的卦裡不算沒有助力,可它自身正在困中而庇護不了別人,所以只算得一段光禿的樹樁(底本「木」訛作「本」)。「臀」是人用來坐的部位;「臀困于株木」,是說無所庇廕而坐不安穩——坐得安穩,就不叫困了(底本「困」訛作「圍」)。至於「入于幽谷」:陰柔的人,沒本事安於自己的處境,既然擺脫不了困厄(底本「困」訛作「團」),就越發迷暗妄動,一頭扎進更深的困境。「幽谷」,是幽深昏暗的所在。他正一步步陷進困中(底本「入」訛作「人」),沒有自己脫身的勢頭,所以到了「三歲不覿」的地步,是始終困著出不來的人。「不覿」,是遇不上可以讓他亨通的機會。
集說 項氏安世曰:初六在坎下,故為“入于幽谷”,即坎初爻入於坎陷也。張氏清子曰:人之體行則趾為下,坐則臀為下,初六困而不行,此坐困之象也。案 《詩》云:出於幽谷,遷於喬木。初不能自遷於喬木,而唯坐困株木之下,則有愈入于幽谷而已。陰柔處困之最下,故其象如此。在人則卑暗窮陋,而不能自拔者。言“臀”者,況其坐而不遷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初六處在坎體的最下,所以說「入于幽谷」,這與《坎》卦初六陷入坎窞是同一類象。「集說」又引張清子說:人的身體,走路時腳趾在最下,坐著時臀在最下;初六困住了不能行走,這是坐困之象。李光地按:《詩經·小雅·伐木》說「出於幽谷,遷於喬木」。初六不能自己遷到喬木上去,只能困坐在光禿的樹樁底下,那就只會越陷越深,一路掉進幽谷罷了。陰柔之質處在困卦的最下,所以取象如此;落到人身上,就是那種卑微昏暗、窮窘鄙陋而無力自拔的人。爻辭說「臀」,是形容他坐在那裡挪不動窩。
九二,困于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亨祀,征凶,無咎。本義 “困于酒食”,厭飫苦惱之意。“酒食”人之所欲,然醉飽過宜,則是反為所困矣。“朱紱方來”,上應之也。九二有剛中之德,以處困時,雖無凶害,而反困於得其所欲之多,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利以享祀。若征行則非其時,故“凶”,而於義為“無咎”也。
《困》卦九二爻辭說:被酒食所困,硃色的蔽膝正要送來,宜於用它舉行祭享;這時出行則凶,但在道義上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困于酒食」,是吃膩喝足反覺苦惱的意思。酒食本是人人想要的,然而醉飽過了分寸,反倒被它困住。「朱紱方來」,是上面的九五與它相應。九二有陽剛居中之德,拿來應付困厄之時,雖然沒有凶險禍害,卻反被自己所欲之物太多而困住,所以取象如此,而它的「占辭」是宜於舉行祭享。若在這時出行,就不合時宜,所以說凶;不過就道義上講並沒有過錯。
程傳 “酒食”人所欲,而所以施惠也。二以剛中之才,而處困之時,君子安其所遇,雖窮厄險難,無所動其心,不恤其為困也。所困者唯困於所欲耳,君子之所欲者,澤天下之民,濟天下之困也。二未得遂其欲,施其惠故為“困于酒食”也。大人君子懷 集說 石氏介曰:“朱紱”,祭服,謂可衣朱紱而享宗廟也。“征凶”,既在險中,何可以行。“無咎”,以其居陽明之德,可以“無咎”。
程頤《伊川易傳》說:酒食是人人想要的,也是用來施惠於人的東西。九二憑著陽剛居中的才具處在困厄之時;君子安於自己的遭遇,縱然窮厄艱險,也動搖不了他的心,並不把困頓放在心上。他所困的,只是困在自己的心願上罷了:君子的心願,是施澤於天下百姓、救助天下的困苦;九二還不能遂這份心願、施這份恩惠,所以叫作「困于酒食」。大人君子懷……底本此處有脫文,《程傳》未完。「集說」引石介說:「朱紱」是祭祀的禮服,是說九二可以穿著朱紱去祭享宗廟。說「征凶」,是因為他身在險難之中,怎麼可以出行。說「無咎」,是因為他具備陽剛明達之德,所以能沒有過錯。
案 小人以身窮為困,君子以道窮為困。卦之三陽,所謂君子也。所困者,非身之窮,乃道之窮也,故二五則“紱”服榮於躬,四則“金車”寵於行。然而道之不通,則其榮寵也,適以為困而已矣。然榮寵亦非無故而來,神明之意,必有在焉。唯竭誠以求當神明之意,則終有通時矣。故雖當《困》之時,“征行”必“凶”,而其要“無咎”也。
李光地按:小人把自身窮窘當作困,君子把道路不通當作困。卦中三個陽爻就是所說的君子,他們所困的不是身窮,而是道窮。所以九二、九五身上有蔽膝之服的榮耀,九四出行有金車的禮遇;然而道行不通,這些榮寵恰恰只變成了他們的困頓罷了。不過榮寵也不是無緣無故來的,神明的用意必定有所寄託;只有竭盡誠意去體合神明的用意,最終總有通達的時候。所以縱然身處《困》卦之時,出行必定招凶,而它的歸結仍是沒有過錯。
“用享祀”者,謂服此“朱紱”。用此酒食以享之,喻所得之爵祿,不敢以之自奉,而以為竭誠盡職之具也。《書》曰:予不敢宿,則禋於文王武王,意義相近。
所謂「用享祀」,是說穿上這身朱紱、用這些酒食去祭享神明,比喻自己所得的爵位俸祿不敢拿來供養自身,而是當作竭盡誠意、克盡職守的憑藉。《尚書·洛誥》說「予不敢宿,則禋於文王武王」,意思與這裡相近。
六三,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本義 陰柔而不中正,故有此象,而其占則凶。“石”,指四。“蒺藜”,指二。“宮”謂三,而妻則六也。其義則《繫辭》備矣。程傳 六三以陰柔不中正之質,處險極而用剛,居陽用剛也,不善處困之甚者也。
《困》卦六三爻辭說:被大石頭擋住,坐在蒺藜上;回到自己家裡,卻見不到妻子,凶。朱熹《本義》說:六三陰柔而又不中不正,所以有這樣的象,它的「占辭」就是凶。「石」指九四,「蒺藜」指九二,「宮」指六三所居之處,而「妻」就是這個陰爻本身。其中的道理,《繫辭傳》已經講得很完備。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以陰柔而不中不正的資質,身處坎險的極點卻一味逞剛——它居於陽位而用剛,是極不善於處困的人。
“石”,堅重難勝之物。“蒺藜”,刺不可據之物。三以剛險而上進,則二陽在上,力不能勝,堅不可犯,益自困耳,“困于石”也。以不善之德,居九二剛中之上,其不安猶藉刺,“據于蒺藜”也。進退既皆益困,欲安其所,益不能矣。“宮”,其居所安也。“妻”,所安之主也。知進退之不可,而欲安其居,則失其所安矣。進退與處皆不可,唯死而已,其凶可知。
「石」是堅硬沉重、難以搬動的東西,「蒺藜」是長滿尖刺、不能坐靠的東西。六三憑著剛愎險詐往上闖,上面卻有兩個陽爻,它的力量勝不過,那份堅固也冒犯不得,只是越發把自己困住罷了,這就是「困于石」。它帶著不良之德,壓在陽剛居中的九二頭上,坐在那裡不得安穩,就像鋪著一層尖刺,這就是「據于蒺藜」。進也困、退也困,想安頓在原處就更不可能了。「宮」是他居住安身的地方,「妻」是他安身所依靠的人。明知進退都行不通,卻還想安居原處,結果連所安之處也丟掉了。進、退、留三條路都走不通,剩下的只有一死,凶險是可想而知的。
《繫辭》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邪。”二陽不可犯也,而犯之以取困,是非所困而困也。名辱,其事惡也。三在二上,固為據之,然苟能謙柔以下之,則無害矣。乃用剛險以乘之,則不安而取困,如據蒺藜也,如是,死期將至。所安之主,可得而見乎?案 三陰皆非能處困者,初在下,坐而困者也。三居進退之際,行而困者也。傷於外者,必反其家,而又無所歸,甚言妄行取困,其極如此。
《繫辭傳》說:「不該受困的地方偏去受困,名聲必定受辱;不該憑據的東西偏去憑據,身家必定危殆。既受辱又危殆,死期就要到了,妻子還見得著嗎?」兩個陽爻本不可冒犯,他偏去冒犯而自取困厄,這就是不該受困的地方偏去受困;名聲受辱,是因為他所做的事情惡劣。六三壓在九二上頭,固然算是憑據著它,可他若能謙遜柔順地自居其下,也就沒有妨害;偏偏用剛愎險詐去凌駕其上,於是坐不安穩而自取困厄,就像坐在蒺藜上一樣。這樣下去,死期就快到了,他安身所依的人,還見得著嗎?李光地按:三個陰爻都不是善於處困的:初六在最下,是坐著受困的人;六三處在可進可退的關口,是走動著受困的人。在外面受了傷,必定要回家,回到家卻又無處安身——這是極力形容妄動招困,能糟到這般地步。
九四,來徐徐,困于金車,吝,有終。本義 初六,九四之正應,九四處位不當,不能濟物,而初六方困於下,又為九二。所隔,故其象如此。然邪不勝正,故其占雖為可“吝”,而必有終也。“金車”為九二,象未詳,疑坎有輪象也。
《困》卦九四爻辭說:慢騰騰地前來,被金車所困,有些難堪,但終究會有結果。朱熹《本義》說:初六是九四的正應;九四所處的位置不當,救助不了別人,而初六正困在下面,中間又被九二隔開,所以取象是這樣。不過邪終歸壓不過正,所以它的「占辭」雖帶著可羞的意味,最終必定有個善終。「金車」指九二;這一取象的來歷還不清楚,疑心是因為坎卦含有車輪之象。
集說 胡氏瑗曰:“徐徐”者,舒緩不敢決進也。案 “來徐徐”者,喻君子當困時,不欲上進也。“困于金車”者,招我以車,不容不來也,如是則可羞吝矣。然上近九五之剛中止,乃卦所謂大人者,與之同德,終有亨道。
「集說」引胡瑗說:「徐徐」是從容緩慢、不敢斷然前進的樣子。李光地按:「來徐徐」,比喻君子身當困厄之時,本不想向上求進;「困于金車」,是人家用車馬來招請,自己不容不來,這樣就有點可羞了。然而九四上面挨著陽剛居中的九五(底本此處衍一「止」字),那正是卦辭所說的大人,兩人德行相同,終究有亨通之道。
九五,劓刖,困于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本義 “劓刖”者,傷於上下。下既傷,則赤紱無所用而反為困矣。九五當《困》之時,上為陰掩,下則乘剛,故有此象。然剛中而說體,故能遲久而有說也。占具象中,又利用祭祀,久當獲福。
《困》卦九五爻辭說:上受割鼻之傷、下受斷足之刑,被赤色的蔽膝所困;慢慢地才有喜悅,宜於舉行祭祀。朱熹《本義》說:「劓刖」是上下兩頭都受傷害。下面既已受傷,赤紱這套禮服就無處可用,反倒成了困累。九五身當困厄之時,上面被陰爻遮蔽,下面又凌駕在剛爻之上,所以有這樣的象。不過它陽剛居中而身在兌體,所以能拖得久些而終歸有喜悅。「占辭」就含在象裡;又說宜於舉行祭祀,是說時間久了自當獲得福佑。
程傳 截鼻曰“劓”,傷於上也、去足為“刖”,傷於下也。上下皆掩於陰,為其傷害,“劓刖”之象也。五,君位也。人君之困,由上下無與也。“赤紱”,臣下之服,取行來之義,故以紱言。人君之困,以天下不來也。天下皆來,則非困也。五雖在困,而有剛中之德,下有九二剛中之賢,道同德合,徐必相應而來,共濟天下之困,是始困而徐有喜說也,“利用祭祀”,祭祀之事,必致其誠敬而後受福。人君在田時,宜念天下之困,求天下之賢,若祭祀然。致其誠敬,則能致天下之賢,濟天下之困矣。五與二同德,而云上下無與,何也?曰:陰陽相應者,自然相應也,如夫婦骨肉分定也。五與二皆陽爻。以剛中之德同而相應,相求而後合者也,如君臣朋友義合也。方其始困,安有上下之與。有與則非困,故徐合而後有說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割掉鼻子叫「劓」,是上部受傷;砍掉腳叫「刖」,是下部受傷。九五上下兩面都被陰爻遮蔽,因而受到傷害,這就是「劓刖」之象。五是君位,君主之所以困,是因為上下都沒有相與的人。「赤紱」是臣下的服飾,取的是往來朝見之義,所以用蔽膝來說。君主之所以困,是因為天下的人不肯來歸;天下都來了,就不叫困了。九五雖然身在困中,卻有陽剛居中之德,下面又有陽剛居中的賢者九二,兩人道同德合,慢慢地必定互相應和而來,一同解救天下的困厄,這就是起初困頓而後來漸漸有了喜悅。說到「利用祭祀」:祭祀這件事,必須盡其誠敬然後才能受福。君主身處困厄之時(底本「困」訛作「田」),應當念著天下的困苦、訪求天下的賢人,那份態度就要像祭祀一樣;能盡其誠敬,就能招來天下的賢人,解救天下的困厄。有人問:九五與九二德行相同,為什麼還說上下沒有相與的人?回答是:陰陽相應,是自然而然的相應,像夫婦骨肉那樣名分早已定下;九五與九二都是陽爻,憑著同樣的剛中之德而相應,是彼此尋求之後才結合的,像君臣、朋友那樣以道義相合。當他剛陷入困厄的時候,哪裡談得上上下有人相與?有人相與就不叫困了,所以要慢慢會合以後才有喜悅。
二云“享祀”,五云“祭祀”,大意則宜用至誠,乃受福也。祭與祀享,泛言之則可通。分而言之,祭天神,祀地示,享人鬼。五君位言祭,二在下言享,各以其所當用也。集說 王氏應麟曰:《困》九五日“利用祭祀”,李公晦謂明雖困於人,而幽可感於神,豈不以人不能知,而鬼神獨知之乎。愚謂孔子云:知我者其天乎。韓子云:唯乖於時,乃與天通,不求人知而求天知,處困之道也。
九二說「享祀」,九五說「祭祀」,大意都是要用至誠,然後才能受福。祭、祀、享三個字,籠統地講是相通的;分開來講,祭是祭天神,祀是祀地祇,享是享人鬼。九五在君位所以說「祭」,九二在下位所以說「享」,各按自己該用的名目。「集說」引王應麟說:《困》卦九五說「利用祭祀」,李公晦解釋道,人在明處雖被世人所困,在幽處卻能感通神明,這不正是因為世人不能瞭解他,而唯獨鬼神瞭解他嗎?我以為孔子說過「知我者其天乎」,韓愈說過「唯乖於時,乃與天通」;不求人知而求天知,這正是處困之道。
案 九五不敢君象,但取位高而益困者耳。其象與九二同,但二則“朱紱”方將來,五則高位而已“困于赤紱”矣。“乃徐有說”者,五兌體,故能從容以處之而有餘裕也。“利用祭祀”之義,亦與二同。
李光地按:九五這一爻不取君主之象(底本「取」訛作「敢」),只取位置越高而困得越重的意思。它的象與九二相同,只是九二那裡朱紱才剛要送來,九五則已居高位而正被赤紱所困了。所謂「乃徐有說」,是因為九五屬兌體,所以能從容應付而留有餘地。「利用祭祀」的含義,也與九二相同。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動悔,有悔,征吉。程傳 物極則反,事極則變,困既極矣,理當變矣。“葛藟”,纏束之物。“臲卼”,危動之狀。六處困之極,為困所纏束,而居最高危之地,“困于葛藟”與“臲卼”也。“動悔”,動輒有悔,無所不困也。“有悔”,咎前之失也。曰,自謂也,若能曰如是動皆得悔,當變前之所為有悔也。能悔則往而得吉也,困極而征,則出於困矣,故“吉”。
《困》卦上六爻辭說:被葛藤纏住,處在搖搖欲墜的險地;自己說一動就有悔,於是真生悔改之心,前往則吉。此爻底本只錄《程傳》,沒有《本義》。程頤《伊川易傳》說:事物到了極點就要反轉,事情到了極點就要變化;困已經到了極點,按理就該變了。「葛藟」是纏繞捆縛的東西,「臲卼」是危險動搖的樣子。上六處在困的極點,被困厄纏得死死的,又居於最高最險的地方,這就是「困于葛藟」和「臲卼」。「動悔」是一動就有悔,無處不困;「有悔」是追咎自己從前的過失。「曰」是自己對自己說:他若能說,既然這樣一動就都得悔,那就該把從前的作為改掉而生悔悟之心。能悔悟,前往就得吉;困到極點而出行,也就走出困境了,所以說「吉」。
三以陰在下卦之上而凶,上居一卦之上而無凶,何也?曰三居剛而處險,困而用剛險,故凶,上以柔居說,唯為困極耳。困極則有變困之道也,《困》與《屯》之上皆以無應居卦終,《屯》則“泣血漣如”,《困》則“有悔征吉”,《屯》險極而《困》說,體故也。以說順進,可以離乎困也。
有人問:六三以陰爻居下卦之上就凶,上六居於全卦之上反倒不凶,這是為什麼?回答是:六三居於陽位而身處坎險,困著還要逞剛使險,所以凶;上六以柔爻居於兌悅之體,不過是困到了極點罷了。困到極點,就有轉變困境的門路。《困》卦與《屯》卦的上爻,都是沒有相應之爻而處在一卦的終點:《屯》卦上六是「泣血漣如」,《困》卦上六卻是「有悔征吉」,原因在於《屯》卦上體是坎、險到了極點,《困》卦上體是兌、性情喜悅。憑著喜悅柔順往前走,就可以脫離困境。
集說 項氏安世曰:此《彖》所謂“尚口乃窮也”。若能斷“葛藟”而不牽,辭“臲卼”而不居,行而去之,“吉”孰加焉。《易》氏祓曰:陽剛不可終囤,而二四五皆不言吉,陰柔未免乎困,而上獨言“吉”者,《困》極則變,如《否》之有《泰》,雖險而終濟也。徐氏幾曰:“震無咎者存乎悔”,困已極矣。“有悔”則可出困而“征吉”,困窮而通,其謂是夫。
「集說」引項安世說:這一爻正是《彖傳》所說的「尚口乃窮」。他若能斬斷葛藤而不受牽絆,辭掉那搖搖欲墜的高位而不去佔著,動身離開,還有比這更吉的嗎?「集說」又引易祓說:陽剛本不該始終困著(底本「困」訛作「囤」),可九二、九四、九五都沒有說吉;陰柔本免不了困厄,上六卻獨獨說吉。這是因為困到極點就要轉變,正如《否》卦之後有《泰》卦,雖然凶險而終歸能渡過。「集說」又引徐幾說:《繫辭傳》講「震無咎者存乎悔」,上六的困已經到極點了,能生悔悟就可以走出困境而「征吉」;所謂困窮而後通達,說的大概就是這個吧。
吳氏曰慎曰:困非自己致而時勢適逢者,則當守其剛中之德,是謂困而不失其所亨也。其道主於貞,若困由己之柔暗而致者,則當變其所為,以免於困也。其道主於悔,學者深察乎此,則處《困》之道,異宜而各得矣。案 處困貴於說,而上說之主也,故雖當困極而尚有征吉之占,異乎初與三之坐困行塞者也。然而兌主,則又有尚口之象,尚口則支離繳繞,如“困于葛藟”然,將且“臲卼”不安,而失其所為說矣,故必悔悟而離去之則“吉”。
「集說」又引吳曰慎說:困厄不是自己招來、只是恰好碰上時勢的,就應當守住自己剛健居中之德,這就是所謂身困而不失其亨通,辦法的關鍵在一個「貞」字;困厄若是由自己柔弱昏暗招來的,就應當改變自己的作為以擺脫困境,辦法的關鍵在一個「悔」字。學《易》的人把這一層體察透了,處困之道雖因情形不同而各有所宜,也就都能拿捏得當。李光地按:處困最可貴的是喜悅,而上六正是兌體喜悅之主,所以它雖處困的極點,仍有「征吉」的斷語,與初六坐著受困、六三行而受阻的情形不同。不過它既是兌主,就又帶著逞口舌之辯的象:一逞口舌,言語便支離糾纏,像被葛藤纏住一樣,接著就搖搖欲墜、不得安穩,把兌體本有的喜悅也丟掉了。所以必須悔悟而抽身離開,才能得吉。
總論 龔氏煥曰:卦以柔掩剛而為《困》,主乎陽而言也。而陰之困為尤甚,《彖傳》曰:“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三剛爻之謂矣。
「總論」引龔煥說:這一卦以陰柔遮蔽陽剛而成為《困》,是就陽爻這一面立論的;可是三個陰爻所受的困反而更重。《彖傳》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指的正是卦中那三個陽爻。
井卦
井.坎上.巽下程傳 《井序卦》:“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承上升而不已必困為言,謂上升不已而困,則必反於下也,物之在下者莫如井,《井》所以次《困》也。
《井》卦的卦畫標註是:上卦為坎,下卦為巽。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到《井》卦時說:「在上面受困的必定折回下面,所以接下來是《井》卦。」這是承接上文「升而不已必困」而說的:一味上升以致困窮,就必定要返回到下面來;處在下面的東西沒有比井更典型的,所以《井》卦排在《困》卦之後。本片源文到此為止,《井》卦以下的內容由後一片承接。
為卦坎上巽下,坎,水也,巽之象則木也,巽之義則入也。木,器之象,木入於水下而上乎水,汲井之象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從卦體上看,《井》卦是坎在上、巽在下。坎代表水;巽在取象上代表木,在取義上代表進入。木是做器具的材料,可以制成汲水的桶;木器沉到水面之下,又盛著水從水中提上來,這正是從井裡打水的形象,所以此卦取名為《井》。
井,改邑不改井,無喪無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
《井》卦的「卦辭」說:城邑可以遷移改建,那口井卻挪動不得;井水不會虧損,也不會增多;來的人去的人,都在這同一口井上取水。眼看水就要提到井口了,井繩卻還沒有完全拉出井來,汲水的瓶子先碰壞了,這是凶險的。
本義 “井”者,穴地出水之處,以巽木入乎坎水之下、而上出其水,故為《井》。“改邑不改井”,故“無喪無得”,而“往”者“來”者,皆“井”其“井”也。“汔”,幾也。“繘”,綆也。“羸”,敗也。汲井幾至,未盡綆而敗其瓶,則“凶”也,其占為事仍舊無得,喪而又當敬勉,不可幾成而敗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井」是掘地取水的地方。此卦以巽木深入坎水之下,再把水提上來,所以稱作《井》。城邑改建而水井不改,因此井水既沒有損失也沒有增益;來往的人,都把這同一口井當成自己的井來汲水。「汔」是幾乎、將近,「繘」是汲水的井繩,「羸」是損壞。汲水將要成功,井繩還沒有提盡,水瓶卻先破了,那就凶險了。這條「占辭」是說:事情仍照舊樣,既沒有收穫,又有所喪失,因而更應當恭敬勉勵,不可在快要成功的時候功敗垂成。
程傳 井之為物,常而不可改也。邑可改而之它,井不可遷也,故曰“改邑不改井”。汲之而不竭,存之而不盈,“無喪無得”也。至者皆得其用,“往來井井”也。“無喪無得”,其德也常。“往來井井”,其用也周。常也,周也,《井》之道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井這樣東西,恆常固定而不能更改。城邑可以改建、遷往別處,井卻搬不走,所以卦辭說「改邑不改井」。不停地汲取也不會枯竭,長久地存著也不會滿溢,這就是「無喪無得」;凡是來到井邊的人都能得到它的功用,這就是「往來井井」。「無喪無得」,說的是井的德性恆常不變;「往來井井」,說的是井的功用周遍眾人。恆常,周遍,這正是《井》卦所講的道理。
“汔”,幾也。“繘”,綆也。井以濟用為功,幾至而未及用,亦與未下繘於井同也。君子之道貴乎有成,所以五穀不熟,不知荑稗。掘井九仞而不及泉,猶為棄井。有濟物之用而未及物,猶無有也,羸敗其瓶而失之,其用喪矣,是以“凶”也。“羸”,毀敗也。
程頤接著解釋:「汔」是幾乎,「繘」是汲水的繩索。井以救濟人的取用為功效,水將要提上來卻還沒有派上用場,這同井繩根本沒有放下井去並沒有分別。君子行道貴在有成,所以《孟子》說五穀倘若不能成熟,反倒比不上稊稗一類的野草;又說掘井掘到九仞深而沒有見到泉水,仍舊只算一口廢井。有濟物的功用而沒有真正惠及外物,就等於沒有;水瓶破損把水漏盡,井的功用也就喪失了,因此說「凶」。「羸」就是毀壞。
集說 鄭氏康成曰:井以汲人,水無空竭,猶人君以政教養天下,惠澤無窮也。邱氏富國曰:“改邑不改井”,井之體也。“無喪無得”,井之德也。”往來井井”,井之用也,此三句言井之事。“汔至,亦未繘井”,未及於用也。“羸其井”,失其用也,此二句言汲井之事。
「集說」引鄭玄說:井是供人汲取的,井水從不空竭,就如同君主用政令教化養育天下,恩澤無窮無盡。集說又引邱富國說:「改邑不改井」講的是井的本體,「無喪無得」講的是井的德性,「往來井井」講的是井的功用,這三句都就井本身立言;「汔至,亦未繘井」,是說水還沒有派上用場,「羸其井」,是說連原有的功用也失掉了,這兩句則就汲井這件事立言。
案 “改邑不改井”句,解說多錯。文意蓋言所在之邑,其井皆無異制。如諸葛孔明行軍之處,千井齊甃者。以喻王道之行,國不異政,家不殊俗也。“無喪無得”,則言井無盈涸,以喻道之可久。“往來井井”,則言所及者多,以喻道之可大。此三句皆言井,在人事則王者養民之政是也。然井能澤物,而汲之者器。政能養民,而行之者人。無器則水之功不能上行,無人則王者之澤不能下究。故汔至以下,又以汲井之事言之。
李光地按:「改邑不改井」這一句,舊說大多解錯了。它的文意大概是說,凡所到的城邑,那裡的井都沒有不同的形制。就像諸葛亮行軍駐紮的地方,成千口井一律砌得整齊劃一,用來比喻王道通行之後,各國沒有相異的政令,各家沒有相異的風俗。「無喪無得」是說井水既不滿溢也不乾涸,用來比喻王道可以長久;「往來井井」是說受惠的人眾多,用來比喻王道可以廣大。這三句都是就井本身說的,落到人事上,就是王者養育百姓的政令。然而井能潤澤萬物,取水卻要靠器具;政令能養育百姓,推行卻要靠人才。沒有器具,水的功效便不能提到地面上來;沒有人才,王者的恩澤便不能貫徹到下面去。所以從「汔至」以下,又改從汲井這件事上來立言。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無禽。程傳 井與鼎皆物也,就物以為義,六以陰柔居下,上無應援,無上水之象,不能濟物,乃井之不可食也。井之不可食,以泥汙也。在井之下,有“泥”之象。
初六的「爻辭」說:井底積著汙泥,井水不能飲用;這是一口荒廢已久的舊井,連鳥獸也不來。程頤《伊川易傳》說,井和鼎都是器物,這兩卦都就器物本身來立義。初六以陰柔之質居於全卦最下,上面又沒有相「應與」援助的爻,缺少把水提上來的象,不能救濟外物,這就是井水不可飲用。井水之所以不可飲用,是因為被泥汙濁了;初六處在井的最下面,所以有「泥」的形象。
井之用,以其水之養人也,無水則舍置不用矣。井水之上,人獲其用,禽鳥亦就而求焉。舊廢之井,人既不食,水不復上,則禽鳥亦不夏往矣,蓋無以濟物也。井本濟人之物,六以陰居下,無上水之象,故為“不食。”井之不食,以“泥”也。猶人當濟物之時,而才弱無援,不能及物,為時所舍也。
程頤接著說:井的用處,在於井水能養活人;沒有水,人就把它丟在一旁不用了。井水提到地面上來,人得到它的功用,飛鳥走獸也會靠近來求水喝。荒廢已久的舊井,人既然不再飲用,水也不再提上來,那麼鳥獸也不再往那裡去了,這是因為它無從濟物。井本來是救濟人的東西,初六以陰柔居於下位,沒有上水之象,所以說「不食」;井水之所以不被飲用,是因為「泥」。這好比一個人正當該救濟外物的時候,才具薄弱又無人援引,不能惠及他人,於是被時世所棄置。
集說 王氏弼曰:最在井底,上又無應,沈滯滓穢,故曰“井泥不食”也。井泥而不可食,則是久井不見渫治者也。久井不見揲治,禽所不響,而況人乎。蔡氏清曰:井以陽剛為泉,而初六則陰柔也,故為“井泥”,為“舊井”。井以上出為功,而初六則居下,故為“不食”,為“無禽”。
「集說」引王弼說:初六處在井的最底層,上面又沒有「應與」,渣滓汙穢沉積不去,所以說「井泥不食」。井裡滿是泥而不能飲用,可見這是一口很久沒有淘洗整治的井;久不淘治的井,連鳥獸都不來光顧,何況是人呢。集說又引蔡清說:《井》卦以陽剛之爻象徵泉水,初六卻是陰柔,所以取象為「井泥」、為「舊井」;井以把水提到上面為功效,初六卻居於下位,所以說「不食」、說「無禽」。
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本義 九二剛中,有泉之象,然上無正應,下比初六,功不上行,故其象如此。
九二的爻辭說:井壁的孔穴向下漏水,只能澆到井底的小魚身上,汲水的瓦甕又破了、漏了。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二以陽剛居於下卦的中位,有泉水之象;可是上面沒有正當的「應與」,下面卻緊挨著初六,功效不能向上輸送,所以取了這樣的象。
程傳 二雖剛陽之才而居下,上無應而比於初,不上而下之象也。井之道,上行者也。澗谷之水,則旁出而就下。二居井而就下,失井之道,乃井而如谷也。井上出,則養人而濟物。今乃下就汙泥,注於鮒而已。“鮒”,或以為蝦,或以為蟆,井泥中微物耳。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雖有陽剛的才具,卻身居下卦,上面沒有相應的爻而只與初六相鄰,這是水不向上、反而向下的象。井的常道是把水往上送;山澗溪谷裡的水,則是從旁邊流出而奔向低處。九二身在井中卻往下就低,失掉了井的常道,成了名為井而實同溪谷。井水提到上面來,才能養人濟物;如今卻向下靠近汙泥,只澆到小魚身上罷了。「鮒」,有人說是蝦,有人說是蛤蟆,總之是井泥裡的小生物。
“射”,注也,如谷之下流注於鮒也。“甕敝漏”,如甕之破漏也。陽剛之才,本可以養人濟物,而上無應援,故不能上而就下,是以無濟用之功。如水之在甕,本可為用,乃破敝而漏之,不為用也。《井》之初二無功,而不言悔咎,何也?曰失則有悔,過則為咎,無應援而不能成用,非悔咎乎?居二比初,豈非過乎?曰:處中非過也,不能上由無援,非以比初也。
程頤接著說:「射」是灌注,像溪谷的水往下流注到鮒魚身上。「甕敝漏」,就像瓦甕破了漏水。陽剛的才具本來可以養人濟物,可是上面沒有援引的人,所以不能上行反而向下,因此沒有濟世致用的功效。這就像甕裡盛的水,本來可以派上用場,卻因為甕破漏光,無法使用了。有人問:《井》卦的初六、九二都無功可言,為什麼爻辭既不說「悔」也不說「咎」呢?回答說:有所失才有悔,有過錯才成咎;沒有援應而不能成就功用,難道不算悔咎嗎?九二緊挨著初六,難道不算過失嗎?回答說:九二居於中位並不算過失;它不能上行是因為無人援引,並不是因為親近初六。
集說 張氏振淵曰:以井言,則為“井谷”之泉,僅下注於鮒。以汲井言,則為敝壞之甕,水反漏於下也。
「集說」引張振淵說:單就井本身而言,九二是「井谷」那樣的泉眼,泉水只能向下流注到小魚身上;就汲井這件事而言,它又像一隻破損的瓦甕,打上來的水反倒從底下漏掉了。
案 “井谷”者,井中出水之穴竅也。井能出水,則非泥井也。而其功僅足以射“鮒”者,上無汲引之人,如瓶甕之敝漏然,則不能自濟於人用也決矣。在卦則以《井》喻政,以汲之者,喻行政之人,在爻則下體以井喻材德之士,汲之者喻進用之君,上體以井喻德位之君,汲之者喻被澤之眾,三義相因而取喻不同。
李光地按:「井谷」是井壁上出水的孔竅。井既然能出水,就說明它不是一口泥井;然而它的功效僅僅夠澆到「鮒」這樣的小生物,是因為上面沒有汲引它的人,就像瓶甕破損漏水一樣,那麼它顯然不能靠自己去供人取用。就整卦而言,是用《井》比喻政事,用汲水的人比喻推行政事的人;就爻位而言,下卦是用井比喻有才德的士人,用汲水的人比喻提拔任用他的君主,上卦是用井比喻有德有位的君主,用汲水的人比喻承受恩澤的民眾。這三層意思相因相承,而所取的比喻各有不同。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本義 “諜”,不停汙也。“井渫不食”而使人“心惻”,“可用汲”矣。“王明”,則汲井以及物,而施者受者“並受其福”也。九三以陽居陽,在下之上,而未為時用,故其象占如此。
九三的爻辭說:井已經淘洗乾淨,人卻不來飲用,替我感到傷痛;這水本可以汲取,君王如果明察,上上下下就一同蒙受福澤。朱熹《周易本義》說,「渫」是淘洗乾淨、不讓汙濁停留(此字源文誤作「諜」)。井已淘淨而人不來汲,使旁人心中惻然,那就該「可用汲」了。君王若能明察,就會汲取井水以惠及萬物,施惠的一方與受惠的一方「並受其福」。九三以陽爻居陽位,處在下卦的最上面,卻還沒有被時世任用,所以它的象和「占辭」是這樣。
程傳 三以陽剛居得其正,是有濟用之才者也。在井下之上,水之清潔可食者也。井以上為用,居下未得其用也。陽之性上,又志應上六,處剛而過中,汲汲於上進,乃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以陽剛居於陽位而「當位」得正,是有濟世致用之才的人;它處在下卦的上位,正是井中清潔可以飲用的水。井要把水提到上面才算有用,九三還居於下面,所以尚未得到任用。陽的本性向上,九三又立志與上六「應與」,處在剛位而超出了中位,急切地想要上進——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下面的話已經缺失。
集說 蔡氏清曰:“為我心惻”,“我”指旁人,所謂行惻也,非謂九三自惻也。“可用汲”,帶連“王明並受其福”,皆側之之辭也。案 不曰“明王”而曰“王明”,乃惻者祈禱之辭。言王若明,則吾儕“並受其福”矣。
「集說」引蔡清說:「為我心惻」裡的「我」指旁觀的人,也就是過路人替它傷痛,並不是說九三自己傷痛。「可用汲」要連著下面「王明並受其福」一起讀,都是替九三傷痛的人所說的話。李光地按:爻辭不說「明王」而說「王明」,正是那位傷痛者祈禱的口氣——意思是君王倘若明察,我們大家就都能同受福澤了。
六四,井甃,無咎。本義 比六居四,雖得其正,然陰柔不泉,則但能修治而無及物之功,故其象為“井甃”,而占則“無咎”。占者能自修治,則雖無及物之功,而亦可以“無咎”矣。
六四的爻辭說:用磚石修砌井壁,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以六這樣的陰爻居於第四位,雖然「當位」得正,但陰柔之質不能成為泉源,因此只能做修整的工夫而沒有惠及外物的功效,所以取象為「井甃」,而占斷是「無咎」。占問的人若能自己下修治的工夫,那麼即使暫時沒有惠及他人的功效,也一樣不會有過錯。
程傳 四雖陰柔而處正,上承九五之君,才不足以廣施利物,亦可自守者也,故能修治則得“無咎”。“甃”,砌累也,謂修治也”。四雖才弱不能廣濟物之功,修治其事,不至於廢可也。若不能修治,廢其養人之功,則失並之道,其咎大矣。居高位而得剛陽中正之君,但能處正承上,不廢其事,亦可以免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雖然陰柔卻居位得正,向上承奉九五之君;才具不足以廣泛施惠、利益萬物,但仍是能夠自守的人,所以只要肯做修治的工夫,就能「無咎」。「甃」是用磚石壘砌,也就是修整。六四雖然才力薄弱,不能成就廣濟外物的功業,但把自己分內的事整治好,使井不至於廢棄,這是做得到的。假如連修治也不肯做,廢掉井養人的功用,那就喪失了井的常道,過錯可就大了。身居高位而又遇上剛陽中正的君主,只要能守正承上,不荒廢本職,也就可以免於過錯了。
集說 邱氏富國曰:三在內卦,渫井內以致其潔。四在外卦,甃井外以御其汙,蓋不渫則汙者不潔,不甃則潔者易汙。來氏知德曰:六四陰柔得正,近九五之君,蓋修治其井,以瀦蓄九五之“寒泉”者也。占者能修治臣下之職,則可以因君而成井養之功,斯“無咎”矣。
「集說」引邱富國說:九三在內卦,是從井裡淘洗使水潔淨;六四在外卦,是從井外砌壁以抵禦汙濁。不淘洗,汙濁的就不會潔淨;不砌壁,潔淨的也容易再被汙染。集說又引來知德說:六四陰柔而「當位」得正,又靠近九五之君,正是修整井壁、用來蓄積九五那一泓「寒泉」的人。占問的人若能修好為臣的職分,就可以憑藉君主而成就井養萬民的功業,這樣便「無咎」了。
九五,井冽寒泉食。本義 “冽”,潔也。陽剛中正,功及於物,故為此象。占者有其德,則契其象也。
九五的爻辭說:井水清洌,是一泓甘寒的泉,可以供人飲用。朱熹《周易本義》說,「冽」是潔淨。九五以陽剛居上卦中位而「中正」,功效能夠惠及外物,所以有這樣的象。占問的人若具備這樣的德行,就與這個象相合。
程傳 五以陽剛中正居尊位,其才其德,盡善盡美,“井冽寒泉食”也。“冽”,謂甘潔也,井泉以寒為美,甘潔之寒泉,可為人食也,於井道為至善也。然而不言吉者,井以上出為成功,未至於上,未及用也,故至上而後言“元吉”。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以陽剛中正居於尊位,才具與德行都盡善盡美,正是「井冽寒泉食」。「冽」是甘美潔淨的意思;井泉以清寒為佳,甘潔而清寒的泉水可以供人飲用,就井道來說已是最好的了。然而爻辭不說「吉」,是因為井要把水提到上面才算成功,九五還沒有到上位,尚未真正被取用,所以要到上六才說「元吉」。
集說 易氏祓曰:三與五皆泉之潔者,三居甃下,未汲之泉也,故曰“不食”。五出乎甃,已汲之泉也,故言“食”。
「集說」引易祓說:九三和九五都是潔淨的泉水。九三處在砌壁之下,是還沒有汲上來的泉,所以說「不食」;九五已經出了砌壁,是已經汲上來的泉,所以說「食」。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本義 “收”,汲取也,晁氏云:“收”,鹿盧收繘者也,亦通。“幕”,蔽覆也。“有孚”,謂其出有源而不窮也。井以上出為功,而坎口不掩,故上六雖非陽剛,而其象如此。然占者應之,必“有孚”乃“元吉”也。
上六的爻辭說:井水已經汲取上來,不要蓋住井口,心中有誠信,大為吉利。朱熹《周易本義》說,「收」是汲取;晁說之認為「收」指井上收繩的轆轤,這個講法也講得通。「幕」是遮蓋。「有孚」是說井水出自有源頭而永不枯竭。井以把水提到上面為功效,而坎卦的卦口是敞開不掩的,所以上六雖然不是陽剛之爻,卻有這樣的象。不過占問的人要與它相應,必須「有孚」才能「元吉」。
程傳 井以上出為用,居井之上,井道之成也。“收”,汲取也。“幕”,蔽覆也。取而不蔽,其利無窮,井之施廣矣大矣。“有孚”,有常而不變也。博施而有常,大善之吉也。夫體並之用,博施而有常,非大人孰能。它卦之終,為極為變,唯《井》與《鼎》,
程頤《伊川易傳》說,井以把水提到上面為功用,上六居於井的最上位,正是井道完成的時候。「收」是汲取,「幕」是遮蓋;取水而不加遮蓋,它的利益就沒有窮盡,可見井的施與廣大無邊。「有孚」是恆常而不變;廣泛施與而又能恆久不變,這是大善的吉。要真正體現井的功用,做到博施而有常,不是有大人的德量誰能辦到。別的卦到了上爻,都是物極而生變,只有《井》卦和《鼎》卦不然——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下面的話已經缺失。
案 “勿幕”,謂取之無禁,所謂往來井井者也。“有孚”,謂有源不窮,所謂“無喪無得”者也。此爻得備卦之義者,巽乎水而上水,至此爻則上之極也。
李光地按:「勿幕」是說取水沒有禁限,也就是卦辭所講的「往來井井」;「有孚」是說泉源有本而不枯竭,也就是卦辭所講的「無喪無得」。這一爻之所以能完備地體現全卦的意義,是因為《井》卦的卦體是巽木入於水而把水提上來,到了這一爻,正是向上出到了極點。
總論 李氏過曰:初“井泥”,二“井谷”,皆廢井也。三“井渫”,則渫初之泥。四“井甃”,則甃二之谷。既諜且甃,井道全矣。故五“井冽”而泉寒,上“井收”而“勿幕”,功始及物,而井道大成矣。
「總論」引李過說:初六的「井泥」、九二的「井谷」,都是荒廢的井。九三的「井渫」,是把初六的泥淘洗乾淨;六四的「井甃」,是把九二漏水的孔穴砌好。既淘洗又砌壁,井道就完備了。所以九五說「井冽」而泉水清寒,上六說「井收」而「勿幕」,功效這才惠及外物,井道於是大功告成。
邱氏富國曰:先儒以三陽為泉,三陰為井,陽實陰虛之象也。九二言“井谷射鮒”,九三言“井諜不食”,九五言“井冽寒泉”。曰“射”,曰“渫”,曰“冽”,非泉之象乎。初六言“井泥不食”,六四言“井甃無咎”,上六言“井收勿幕”。曰“泥”,曰“甓”,曰“收”,非井之象乎。
總論又引邱富國說:前代學者把《井》卦的三個陽爻看作泉水,三個陰爻看作井體,取的是陽爻充實、陰爻虛空的象。九二說「井谷射鮒」,九三說「井渫不食」,九五說「井冽寒泉」;一個說「射」,一個說「渫」,一個說「冽」,這不都是泉水的象嗎?初六說「井泥不食」,六四說「井甃無咎」,上六說「井收勿幕」;一個說「泥」,一個說「甃」,一個說「收」,這不都是井體的象嗎?
以卦序而言,則二之“射”,始達之泉也。三之“渫”,已潔之泉也。五之“冽”,則可食之泉矣。初之“泥”,方掘之井也。四之“甃”,已修之井也。上之“收”,則已汲之井矣。又以二爻為一例,則初二皆在井下,不見於用,故初為“泥”而二“為谷”。三四皆在井中,將見於用,故三為“諜”而四為“甃”。五上皆在井上,而已見於用矣,故五言“食”而上言“收”也。
邱富國接著說:按爻位的先後來看,九二的「射」,是剛剛透出來的泉;九三的「渫」,是已經淘洗乾淨的泉;九五的「冽」,就是可以飲用的泉了。初六的「泥」,是剛剛掘成的井;六四的「甃」,是已經修砌好的井;上六的「收」,就是已經汲過水的井了。再把每兩爻並作一組來看,初六與九二都在井的下部,還沒有顯出用處,所以初六是「泥」而九二是「谷」;九三與六四都在井的中部,將要顯出用處,所以九三是「渫」而六四是「甃」;九五與上六都在井的上部,用處已經顯現,所以九五說「食」而上六說「收」。
革卦
革.兌上.離下程傳 《革序卦》:“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井之為物,存之則穢敗,易之則清潔,不可不革者也,故《井》之後受之以《革》也。為卦兌上離下,澤中有火也,革,變革也,水火相息之物,水滅火,火涸水,相變革者也,火之性上,水之性下,若相違行,則睽而已,乃火在下,水在上,相就而相剋,相滅息者也,所以為革也。又二女同居,而其歸各異,其志不同,為不相得也,故為革也。
《革》卦,兌在上、離在下,這是卦畫的標註。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井水這樣東西,長久存著不動就會汙穢敗壞,換過新水就清潔可用,是不能不加變革的,所以《井》卦之後接的是《革》卦。就卦體說,兌在上、離在下,是大澤之中藏著火。「革」就是變革。水與火是互相消滅的東西:水能滅火,火能烤乾水,二者互相變革。火性向上,水性向下,如果彼此背道而行,那就只是《睽》卦的乖離罷了;如今火在下、水在上,二者相靠近而又相剋制,互相消滅,所以成為《革》。再者,兌是少女、離是中女,兩個女子同住一處,將來出嫁卻各歸各家,心志不同,彼此合不來,所以也取象為《革》。
革,巳曰乃孚,元亨,利貞,悔亡。本義 “革”,變革也。兌澤在上,離火在下,火燃則水乾,永決則火滅。中少二女,合為一卦,而少上中下,志不相得,故其卦為《革》也。變革之初,人未之信,故必“巳日”而後信。又以其內有文明之德,而外有和說之氣,故其占為有所更革,皆大亨而得其正。所革皆當,而所革之“悔亡”也,一有不正,則所革不信不通,而反有悔矣。
《革》卦的「卦辭」說:到了巳日,人們才肯相信,大為亨通,利於守正,悔恨消失。朱熹《周易本義》說,「革」就是變革。兌澤在上,離火在下,火一燃燒水就烤乾,水一決口火就熄滅。中女與少女合成一卦,而少女在上、中女在下,心志合不來,所以這一卦叫作《革》。變革剛開頭的時候,人們還不肯相信,所以必須到了「巳日」之後才取信於人。又因為此卦內含文明之德,外有和悅之氣,所以它的「占辭」是:凡有所更改變革,都能大為亨通而合於正道。所變革的事都得當,變革帶來的悔恨也就消失了;一旦有不合正道之處,那麼所變革的事既不能取信、也不能通行,反倒要生出悔恨。
程傳 “革”者,變其故也。變其故,則人未能遽信,故必“巳日“然後人心信從。“元亨利貞悔亡”,弊壞而後革之,革之所以致其通也,故革之而可以大亨。革之而利於正道,則可久,而得去故之義,無變動之悔,乃‘悔亡”也。革而無甚益,猶可悔也,況反害乎,古人所以重改作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革」就是改變原有的舊樣。改變舊樣,人一時還不能立刻相信,所以必須到「巳日」之後人心才肯信從。至於「元亨利貞悔亡」,是說事情已經弊壞然後才去變革它,變革正是為了使它重新通暢,所以變革能夠大為亨通。變革而合於正道,就能長久,也就真正達成了除去舊弊的本意,不會有輕舉妄動的悔恨,這就是「悔亡」。變革了卻沒有多大益處,尚且值得懊悔,何況變革反而帶來危害呢?古人之所以慎重對待更張改作,道理就在這裡。
集說 李氏簡曰:“巳日”者,已可革之時也。先時而革,則人疑而罔孚,故“巳日乃孚”。“元亨利貞”者,謂窮則變,固有大通之道,而利於不失正也,正則其“悔亡”
「集說」引李簡說:「巳日」就是已經到了可以變革的時候。在時機成熟之前搶先變革,人們就會疑惑而不肯信服,所以說「巳日乃孚」。「元亨利貞」,是說事物窮盡了自然要變,其中本來就含著大為通達的道理,而以不失正道為宜;能守正,它的悔恨就會消失——此處底本有脫文,李簡這段話沒有說完。
何氏楷曰:“巳日”,即六二所謂“巳日”也。“乃孚”,即九三九四九五所謂“有孚”也。“悔亡”,即九四所謂“悔亡”也。所以云“巳日”者。變革天下之事,不當輕遽,乃能孚信於人。“乃”,難辭也。下三爻,方欲革故而為新,故有謹重不輕革之意。上三爻,則故者已革而為新矣。九四當上下卦之交,正改命之時,故“悔亡”獨於九四見之。即《彖傳》所云“革而當,其悔乃亡”也。
集說又引何楷說:卦辭裡的「巳日」,就是六二爻辭所說的「巳日」;「乃孚」,就是九三、九四、九五所說的「有孚」;「悔亡」,就是九四所說的「悔亡」。之所以要說「巳日」,是因為變革天下的大事不該輕率急躁,慢下來才能取信於人。「乃」字帶著為難、不易的語氣。下面三爻正要革去舊的、換上新的,所以有鄭重其事、不肯輕易變革的意思;上面三爻,則舊的已經革去而換成新的了。九四正當上下卦交接之處,恰是「改命」的時刻,所以「悔亡」只在九四出現,也就是《彖傳》所說的「革而當,其悔乃亡」。
案 “巳日乃孚”,李氏何氏之說為長。蓋卦辭爻辭,不應互異也。
李光地按:關於「巳日乃孚」的解釋,李簡和何楷兩家的說法最為通達。因為卦辭和爻辭講的本是同一件事,不應當彼此矛盾。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本義 雖當革時,居初無應,未可有為,故為此象。“鞏”,固也。“黃”,中色,“牛”順物。革所以固物,亦取卦名而義不同也。其占為當堅確固守,而不可以有為。聖人之於變革,其謹如此。
初九的「爻辭」說:用黃牛的皮革牢牢捆縛住。朱熹《周易本義》說,初九雖然身處變革之時,卻居於全卦最下,上面又沒有「應與」,還不到有所作為的時候,所以取了這個象。「鞏」是牢固捆束,「黃」是居中的顏色,「牛」是性情柔順的牲畜。皮革是用來把東西縛牢的,這裡雖然沿用了卦名的「革」字,取義卻和變革不同。它的占斷是:應當堅定牢固地自守,不可有所作為。聖人對待變革的態度,謹慎到這個地步。
程傳 變革,事之大也。必有其時,有其位,有其才,審慮而慎動,而後可以無悔。九以時則初也,動於事初,則無審慎之意而有躁。《易》之象,以位則下也,無時無援而動於下,則有僭妄之咎,而無體勢之重,以才則離體而陽也,離性上而剛體健,皆速於動也,其才如此,有為則閃咎至矣。蓋剛不中而體躁,所不足者,中與順也,當以中順自固而無妄動則可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變革是天下的大事,必須有合適的時機、有相稱的地位、有足夠的才具,深思熟慮而後慎重行動,才能不留悔恨。初九就時機說正在開頭,事情剛起頭就動手,便顯不出審慎的意思,而有躁急輕易之象;就地位說它居於最下,既沒有時機又沒有援應而在下位妄動,就有僭越妄為的過錯,也缺乏地位形勢的分量;就才具說它屬於離體而又是陽爻,離性向上、剛體強健,都是急於行動的,才性如此,一有作為禍咎就跟著來了。總之,它剛而不居中,體質又躁急,所欠缺的正是「中」與「順」,因此應當用中順之道穩住自己,不輕舉妄動才行。
“鞏”,局束也,革所以包束。“黃”,中色。“牛”,順物。“鞏用黃牛之革”,謂以中順之道自固,不妄動也。不云吉凶,何也?曰:妄動則有凶咎,以中順自固,則不革而已,安得便有吉凶乎?
程頤接著說:「鞏」是約束捆緊,皮革正是用來包裹捆束的。「黃」是居中之色,「牛」是柔順之物。「鞏用黃牛之革」,是說用中正柔順的道理穩住自己,不輕舉妄動。有人問:這一爻為什麼不講吉凶呢?回答說:妄動就會有凶險和禍咎;若以中順自守,那不過是暫時不去變革罷了,哪裡就談得上吉凶。
集說 干氏寶曰:在革之初,未可以動,故曰“鞏用黃牛之革”。劉氏牧曰:下非可革之位,初非可革之時,要在固守中順之道,而不敢有革也。呂氏大臨曰:初九當《革》之初,居下無位,比於六二,上無正應,雖有剛德,不當自任,唯結六二以自固,故“鞏用黃牛之革”。六二居中柔順,故曰“黃牛”,與《遯》六二同義。
「集說」引干寶說:處在變革的開頭,還不可以行動,所以說「鞏用黃牛之革」。集說又引劉牧說:下位不是可以施行變革的位置,初始也不是可以施行變革的時機,關鍵在於牢牢守住中正柔順之道,不敢貿然去變革。集說又引呂大臨說:初九正當《革》卦之初,居於下位而沒有職權,只與六二相鄰,上面又沒有正當的「應與」;雖然具備剛健之德,也不該自作主張,只能結連六二來穩固自己,所以說「鞏用黃牛之革」。六二居中而柔順,所以稱它為「黃牛」,這和《遯》卦六二的取義相同。
龔氏煥曰:《易》言“黃牛之革”者二,《遯》之六二,居中有應,欲遯而不可遯者也。《革》之初九,在下無應,當革而不可革者也。所指雖殊,而意實相類。
集說又引龔煥說:《周易》裡講到「黃牛之革」的地方有兩處。《遯》卦的六二,居中而又有「應與」,是想要隱退卻退不成的;《革》卦的初九,居下而沒有應與,是該變革卻還變革不得的。兩處所指的情形雖然不同,用意其實相近。
案 更改之義,有取於《革》者。“革”,鳥獸之皮也。鳥獸更四時則皮毛改換,《堯典》“希革”“毛毨”之類是也。六爻取象於牛虎豹者以此,牛之皮至堅韌,難以更革者也。以之繫物則固,故《遯》二之“執用”者似之。以之裹物則密,故《革》初之“鞏用”者似之。
李光地按:更改這層意思之所以取象於《革》,是因為「革」本指鳥獸的皮。鳥獸隨四時更替而換毛換皮,《尚書·堯典》裡說的「希革」「毛毨」就是這一類。六爻之所以取象於牛、虎、豹,原因正在這裡。牛皮極其堅韌,是最難改換的:用它來捆繫東西就牢固,所以《遯》卦六二說「執用黃牛之革」與它相似;用它來包裹東西就嚴密,所以《革》卦初九說「鞏用黃牛之革」與它相似。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無咎。本義 六二柔順中正,而為文明之主,有應於上,於是可以革矣。然必“巳日”然後革之,則“征吉”而“尤咎”,戒占者猶未可遽變也。
六二的爻辭說:到了巳日才動手變革,前往有吉,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二柔順而又「中正」,是離卦文明之德的主爻,向上與九五相「應與」,到這時可以變革了。不過必須等到「巳日」再去變革,才能前往得吉而沒有過錯。這是告誡占問的人還不可以急著求變。
程傳 以六居二,柔順而得中正。又文明之主,上有剛陽之君,同德相應,中正則無偏蔽,文明則盡事理,應上則得權勢,體順則無違悖,時可矣,位得矣,才是矣,處
程頤《伊川易傳》說,以六這樣的陰爻居於第二位,柔順而又居中得正;它又是文明之德的主爻,上面有剛陽的君主,德性相同而彼此「應與」。中正就不會偏私蔽塞,文明就能窮盡事理,上應九五就能取得權勢,體性柔順就不會違逆悖亂。時機合適了,地位得當了,才具也稱職了,處——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下面的話已經缺失。
集說 王氏宗傳曰:六二以中正之德,上應九五中正之君,當《革》之時,卦德所謂“巳日乃孚”是也。故曰“巳日乃革”之,“征吉無咎”。熊氏良輔曰:六二為內卦之主,故卦辭之“巳日”,見之於此卦曰“巳日乃孚”。爻曰“巳日乃革”者,孚而後革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六二憑著中正之德,向上「應與」九五這位中正的君主,正當變革之時,也就是卦德里講的「巳日乃孚」,所以爻辭說「巳日乃革之,征吉無咎」。集說又引熊良輔說:六二是內卦的主爻,所以卦辭裡的「巳日」正在這一爻上得到印證。卦辭說「巳日乃孚」,爻辭說「巳日乃革」,可見是先取信於人,然後才動手變革。
九三,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本義 過剛不中,居離之極,躁動於革者也,故其佔有“征凶貞厲”之戒。然其時則當革,故至於“革言三就”,則亦“有孚”而可革也。
九三的爻辭說:前往有凶,固守也危險;變革的議論到了三次都相合,就有了誠信。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三過於剛強而不居中位,又處在離卦的頂端,是躁急求變的人,所以它的「占辭」有「征凶貞厲」的告誡。然而就時勢說確實到了該變革的時候,所以等到「革言三就」,也就有了眾人的信從而可以動手變革。
程傳 九三以剛陽為下之上,又居離之上而不得中,躁動於革者也,在下而躁於變革,以是而行,則有凶也。然居下之上,事苟當革,豈可不為也。在乎守貞正而懷危懼,順從公論,則町行之不疑。“革言”,猶當革之論。“就”,成也,合也。審察當革之言,至於三而皆合,則可信也。言重慎之至能如是,則必得至當乃“有孚”也。己可信而眾所信也,如此則可以革矣。在革之時,居下之上,事之當革,若畏懼而不為,則失時為害。唯當慎重之至,不自任其剛明,審稽公論,至於三就而後革之,則無過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以陽剛居於下卦的上位,又處在離卦的頂端而不得中位,是躁急求變的人。身在下位而急於變革,照這樣行事就有凶險。不過它畢竟居於下卦之上,事情如果確實該變革,又怎麼能不去做呢?關鍵在於守住貞正而心懷危懼,順從公眾的議論,那就可以放手去做而不必遲疑。「革言」就是該不該變革的議論,「就」是成、是合。仔細審察該變革的意見,到了三次都彼此吻合,就可以相信了。這是說慎重到了極點;能做到這樣,必定合於至當之理,也就「有孚」了——自己可信,眾人也信得過,這樣便可以變革。處在變革之時,身居下卦之上,事情本該變革,如果因為畏懼而不敢做,就會錯失時機而釀成禍害。只有慎重到極點,不自恃自己的剛強明察,反覆稽考公眾議論,直到三次都吻合然後才變革,那就沒有過失了。
集說 呂氏大臨曰:九三居下體之上,自初至三,遍行三爻,革之有漸,革道以成,故曰“革言三就”。至於三則民信之矣,故“有孚”。龔氏煥曰:九三以過剛之才,躁動以往則凶。處當革之時,貞固自守則厲。唯於改革之言,詳審“三就”,則既無躁動之凶,又無固守之厲。得其時宜,所以可革也。胡氏炳文曰:以其過剛也,故恐其征而不已則凶。以其不中也,又恐其一於貞固,而失變革之義則厲。故必革之言至於“三就”。審之屢,則“有孚”而可革矣。
「集說」引呂大臨說:九三居於下卦的最上位,從初九到九三,三爻已經走遍,變革是循序漸進的,到這裡變革之道才告完成,所以說「革言三就」;到了第三次,百姓也就信服了,因此說「有孚」。集說又引龔煥說:九三憑著過於剛強的才性,躁急前進就有凶;身處該變革的時候,卻一味固守不動就有危險。只有對改革的主張反覆審視,直到「三就」,才能既沒有躁動的凶險,又沒有死守的危厲,恰好切合時宜,所以可以變革。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因為九三過於剛強,所以怕它一往直前不肯停下而致凶;因為它不居中位,又怕它一味死守貞固,失掉變革的本義而致危。所以必須等變革的議論達到「三就」,反覆審察之後,才「有孚」而可以變革。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本義 以陽居陰故有“悔”,然卦已過中,水火之際,乃革之時,而剛柔不偏,又革之用也,是以“悔亡”。然又必“有孚”然後革,乃可獲“吉”。明占者有其德而當其時,又必有信,乃“悔亡”而得“吉”也。
九四的爻辭說:悔恨消失;取信於人而更改成命,吉利。朱熹《周易本義》說,九四以陽爻居於陰位,本來會有「悔」;然而全卦已經過了中位,正在水火交界之處,恰是變革的時機,而它剛柔不偏,又正是變革所需的功用,因此「悔亡」。不過還必須先取信於人然後再變革,才能獲得吉利。這是表明:占問的人具備這樣的德行、又趕上這樣的時機,還必須有誠信,才能悔恨消失而得吉。
程傳 九四,革之盛也。陽剛,革之才也。離下體而進上體,革之時也。居水火之際,革之勢也。得近君之位,革之任也。下無繫應,革之志也。以九居四,剛柔相際,革之用也。四既具此,可謂當革之時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是變革最盛的時候。它是陽剛之爻,這是變革所需的才具;它脫離下卦而進入上卦,這是變革的時機;它處在水火交界之處,這是變革的形勢;它得到接近君主的地位,這是變革的責任;它下面沒有牽繫的「應與」,這是變革的心志;它以九居四,剛與柔相交接,這是變革的功用。九四既然這幾樣都具備,可以說正趕上該變革的時候了。
事之可悔而後革之,革之而當,其“悔”乃“亡”也。革之既當,唯在處之以至誠,故“有孚”則“改命”吉。“改命”,改為也,謂革之也。既事當而弊革,行之以誠,上信而下順,其吉可知。四非中正而至善何也?曰:唯其處柔也,故剛而不過,近而不逼,順承中正之君,乃中正之人也。易之取義無常也,
程頤接著說:事情到了值得懊悔的地步然後才去變革它,變革得當,那份「悔」也就消失了。變革既然得當,剩下的只在於以至誠去處置,所以「有孚」就能「改命」而得吉。「改命」就是改弦更張,也就是變革。事情既已處置得當而弊病革除,又用誠信去推行,在上的信任、在下的順從,吉利是可以想見的。有人問:九四並不「中正」,為什麼反而至善呢?回答說:正因為它居於柔位,所以剛強而不過分,接近君主而不逼迫君主,恭順地承奉中正之君,它本身也就成了中正的人。《周易》取義原沒有一成不變的死例——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下面的話已經缺失。
集說 虞氏翻曰:將革而謀謂之言,革而行之謂之命。陸氏希聲曰:革而當,故“悔亡”也。為物所信,則命令不便於民者,可改易而獲“吉”。劉氏牧曰:成《革》之體,在斯一爻,且自初至三,則革道已成,故下三爻皆以革字著於爻辭。至於四,則唯曰“悔亡,有孚,改命吉”也。
「集說」引虞翻說:將要變革而先行謀議,叫作「言」;變革已定而付諸施行,叫作「命」。集說又引陸希聲說:變革得當,所以「悔亡」;既然被眾人信任,那麼凡是對百姓不便的政令,都可以更改而獲得吉利。集說又引劉牧說:成就《革》卦之體的,正在九四這一爻;而且從初九到九三,變革之道已經完成,所以下面三爻的爻辭裡都帶著一個「革」字,到了九四,就只說「悔亡,有孚,改命吉」了。
《朱子語類》:問:《革》下三爻,有謹重難改之意,上三爻則革而善,蓋事有新故,下三爻則故事也。未變之時,必當謹審於其先,上三爻則變而為新事矣。曰:然,《乾》卦到九四爻,謂乾道乃革,也是到這處方變。胡氏炳文曰:自三至五,皆言“有孚”,三議革而後孚,四“有孚”而後改,深淺之序也。五“未占”而“有孚”,積孚之素也。
集說又引《朱子語類》:有人問,《革》卦下面三爻帶著鄭重難改的意味,上面三爻則是變革而向善;大概事情有新舊之分,下面三爻講的是舊事,還沒有變的時候,必須事先謹慎審察,上面三爻則已經變成新事了。朱熹回答說:正是如此。《乾》卦到了九四爻,說「乾道乃革」,也是到這個地方才發生轉變。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從九三到九五都講「有孚」。九三是先議論變革然後取得信任,九四是先有了信任然後更改成命,這是由淺入深的次序;九五是「未占」而已經「有孚」,那是平素積累誠信的結果。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本義 “虎”,大人之象。“變”,謂希革而毛毨也。在大人則自新新民之極,順天應人之時也。九五以陽剛中正為革之主,故有此象。占而得此,則有此應,然亦必自其未占之時,人已信其如此,乃足以當之耳。
九五的爻辭說:大人像老虎換毛那樣變化一新,還沒有占問就已經取信於人。朱熹《周易本義》說,「虎」是大人的象徵;「變」指鳥獸脫去舊毛、皮毛重新長得潤澤,也就是《尚書·堯典》裡「希革」「毛毨」所講的那種更換。落到大人身上,就是自新與新民做到了極處,順應天道、合乎人心的時候。九五以陽剛「中正」而為變革的主爻,所以有這樣的象。占問而得到這一爻,就會有相應的效驗;不過也必須在還沒有占問的時候,人們早已相信他確實如此,才當得起這句爻辭。
程傳 九五以陽剛之才,中正之德,居尊位,大人也。以大人之道,革天下之事,無不當也,無不時也,所過變化,事理炳著。如虎之文采,故云“虎變”。龍虎,大人之象也。變者事物之變。曰虎何也?曰:大人變之,乃大人之變也。以大人中正之道變革之,炳然昭著,不待占決,知其至當,而天下必信也。天下蒙大人之革,不待占決,知其至當而信之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憑著陽剛的才具、中正的德行居於尊位,這就是大人。用大人之道去變革天下的事,沒有一件不得當,沒有一件不合時;凡經他手改變過的,事理都昭然顯著,像老虎身上的花紋那樣鮮明,所以說「虎變」。龍和虎都是大人的象徵。有人問:「變」講的是事物的變化,這裡為什麼說虎呢?回答說:這是大人所主導的變,也就是大人自身的變。用大人中正之道去變革,光彩煥然、昭著分明,不必等占卜決疑,就知道它至為妥當,天下人必然信服。天下人蒙受大人變革的恩惠,不必等占卜決疑,就知道它至為妥當而相信它。
集說 鄭氏汝諧曰:《革》之道久而後信,五與上,其革之成乎。五陽剛中正,居尊而說體,盡革之美,是以“未占”而“有孚”也,其文曉然見於天下,道德之威,望而可信,若卜筮罔不是孚,虎變之謂也”。龔氏煥曰:《革》以孚信為主,故彖與三四皆以孚為言,至五之“未占有孚”,則“不言而信”,而無以復加矣。
「集說」引鄭汝諧說:變革之道要經過一段時日才被人信從,九五和上六,大概就是變革完成的時候了。九五陽剛中正,身居尊位而屬兌卦和悅之體,把變革的好處發揮到極致,所以「未占」就已經「有孚」。他的文采明明白白顯現於天下,道德的威望使人一望而生信,就像卜筮沒有不應驗的一樣,這就是「虎變」。集說又引龔煥說:《革》卦以誠信為主,所以《彖辭》和九三、九四都從「孚」字上立言;到了九五的「未占有孚」,那就是《中庸》所說的「不言而信」,再沒有可以增添的了。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凶,居貞吉。本義 《革》道已成,君子如豹之變,小人亦革而以聽從矣。不可以往,而居正則“吉”。變革之事,非得已者,不可以過,而上六之才,亦不可以有行也,故占者如之。
上六的爻辭說:君子像豹子換毛那樣變化,小人也改換了面貌;再往前行有凶,安居守正則吉。朱熹《周易本義》說,變革之道已經完成,君子像豹子那樣文采一新,小人也隨之改變而聽從教化了。這時不可以再往前行,安居守正就吉利。變革這件事本是出於不得已的,不可以做得過頭;何況上六的才具,本來也不適宜有所行動,所以占問的人應當照這樣辦。
程傳 《革》之終,革道之成也。“君子”,謂善人。良善則已從革而變,其著見若豹之彬蔚也:“小人”,昏愚難遷者。雖未能心化,亦革其面以從上之教令也。龍虎,大人之象。故“大人”云“虎”,“君子”云“豹”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是《革》卦的終點,也是變革之道完成的時候。「君子」指善良的人;善良的人早已隨著變革而改變,顯現出來的文采就像豹紋一樣斑斕茂美。「小人」指昏昧愚頑、難以遷善的人;他們雖然還不能從心裡被感化,也會改換外表來服從上面的教令。龍和虎都是大人的象徵,所以對「大人」說「虎」,對「君子」說「豹」。
人性本善,皆可以變化。然有下愚,雖聖人不能移者,以堯舜為君,以聖繼聖,百有餘年,天下被化,可謂深且久矣。而有苗有象,其來格烝又,蓋亦革面而已。小人既革其外,革道可以為成也。苟更從而深治之。則為已甚,已甚非道也,故至革之終而又征則凶也。當貞固以自守,革至於極,而
程頤接著說:人性本來是善的,人人都可以感化改變。然而有一等下愚之人,連聖人也移易不動。以堯舜為君,聖人接著聖人,一百多年間天下承受教化,可以說既深且久了,而三苗、象這樣的人,他們後來的歸順、後來的和善,大概也不過是改換了外表罷了。小人既然連外表都改過來了,變革之道就可以算完成。假如再進一步深加整治,那就做得過分;過分就不合正道,所以到了變革的終點還要往前推進,便有凶險。這時應當貞固自守,變革到了極點,而——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下面的話已經缺失。
集說 孔氏穎達曰:居《革》之終,變道已成,君子處之,雖不能同九五革命創制,如虎文之彪炳,然亦潤色鴻業,如豹文之蔚縟,故曰“君子豹變”也,“小人革面”者,但能變其顏面容色順上而已,革道已成,宜安靜守正,更有所“徵”則“凶”,居而守正則“吉”。
「集說」引孔穎達說:上六身處《革》卦的終點,變革之道已經完成。君子處在這個位置上,雖然不能像九五那樣革除舊命、創立制度,如虎紋那樣炳煥奪目,卻也能潤色宏大的功業,如豹紋那樣細密繁茂,所以說「君子豹變」。至於「小人革面」,是說他們只能改變自己的容貌顏色來順從在上者罷了。變革之道既已完成,就應當安靜守正;再有所前進就有凶,安居守正就吉利。
龔氏煥曰:九三與上六皆曰“征凶”,而有“貞厲”“貞吉”之殊者。三之“征凶”。戒其不可妄動也。上之“征凶”,謂事之已革者,不可復變也。三當革而末革,故守“貞”則“厲”。上已革而當守,故居“貞”則“吉”。三革道未成,上革道已成故也。
集說又引龔煥說:九三和上六都說「征凶」,可是一個接「貞厲」、一個接「貞吉」,分別在哪裡呢?九三的「征凶」,是告誡它不可以輕舉妄動;上六的「征凶」,是說已經變革好的事不可以再翻過來重變。九三正當該變革而還沒有變革的時候,所以死守不動就有危險;上六已經變革完成而應當守成,所以安居守正就吉利。歸根到底,是因為九三時變革之道尚未完成,上六時變革之道已經完成。
揚氏啟新曰:《革》道已成,非上六革之,有革之者也。上六特承其重熙累洽之後,治定功成之日耳。若九五則必堯舜湯武,乃足以當之。首創之君。開大型範,耳目一新。若混沌初闢,其文疏朗闊大,繼體之後。則漸深邃遒密耳。周之頑民,既歷三紀,世變風移,則革面之謂。革而不守以貞,則所變者隨復變矣。天下事,未革患其不能革,既革患其不能守也,故戒以“居貞”。
集說又引揚啟新說:變革之道已經完成,並不是上六自己去變革的,而是另有變革的人在前。上六不過是承接在光明累積、和洽相沿之後,趕上治世安定、功業已成的日子罷了。至於九五,那就必須是堯、舜、湯、武這樣的人物才當得起。開創的君主訂立宏大的規模法度,使天下耳目一新,好像混沌初開的時候,那文采是疏朗闊大的;到了繼承基業的後代,就漸漸轉為深邃細密。周朝的頑固遺民,經過三紀三十六年,世道變了、風氣移了,這就是「革面」所指的情形。變革之後若不守之以正,那麼已經改變的又會隨即變回去。天下的事,沒有變革時怕的是不能變革,已經變革了怕的是不能守住,所以爻辭用「居貞」來告誡。
案 五上兩爻相承,虎豹兩物相似。《程傳》以君子為被王化之人,似不如孔氏楊氏以為繼體守成之為安也。如文武開基,肇造維新,豈非若虎之變而文采煥然者乎。成康繼世,禮明樂備,豈非若豹之變而文理繁密者乎。言君子雖稍別於大人,然革道必至此而後為詳且備也。
李光地按:九五和上六兩爻前後相承,虎和豹兩種動物也彼此相似。《伊川易傳》把「君子」解作承受王化的人,似乎不如孔穎達、揚啟新解作繼承基業、守成之君來得穩妥。就像周文王、周武王開創基業,肇建維新的局面,豈不正像老虎換毛而文采煥然嗎?成王、康王繼承先業,禮制昌明、樂教完備,豈不正像豹子換毛而紋理細密嗎?說「君子」,雖然和「大人」略有分別,然而變革之道必須到了這一步,才算詳盡完備。
至“小人革面”,方以被王化者言之。所謂“革面”者,亦非但革其面而不能革心之謂。此卦以禽獸取義,凡禽獸之有靈性而近於人者,如猩猩猿猴之類,皆革其面,故以此為民風丕變之喻爾。王道之行,則仁義成俗,而心亦無不革矣。不然,何以為必世後仁乎!
李光地接著說:至於「小人革面」,才是就承受王化的百姓來講的。所謂「革面」,也並不是說只改了臉面而改不了內心。這一卦是取禽獸為象的:凡禽獸之中有靈性而接近於人的,例如猩猩、猿猴之類,都會更換臉上的毛,所以借這一點來比喻民風的大變罷了。王道推行開來,仁義就形成風俗,人心也沒有不改變的。不然的話,《論語》為什麼說「必世而後仁」呢!
總論 龔氏煥曰:初言“鞏用黃牛”,末可有革者也。二言“巳日乃革”,不可遽革者也。三言“革言三就”,謹審以為革者也。皆革道之未成也。四言“有孚改命”,則事革矣。五言“大人虎變”,則為聖人之神化矣。上言“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則天下為之丕變,而革道大成矣。
「總論」引龔煥說:初九講「鞏用黃牛」,是還不能變革的時候;六二講「巳日乃革」,是不可以急著變革的時候;九三講「革言三就」,是慎重審察之後才動手變革。這幾爻都屬於變革之道尚未完成的階段。九四講「有孚改命」,事情就變革成功了;九五講「大人虎變」,那就是聖人神妙的教化;上六講「君子豹變,小人革面」,那就是天下因此大變,變革之道大功告成了。
鼎卦
鼎.離上.巽下程傳 《鼎序卦》:“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鼎之為用,所以革物也。變
《鼎》卦,離在上、巽在下,這是卦畫的標註。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鼎的用處,正在於改變物的形質,所以《革》卦之後接的是《鼎》卦。變——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下面的話已經缺失。
鼎 元吉亨。本義 “鼎”,烹飪之器,為卦下陰為足,二三四陽為腹,五陰為耳,上陽為鉉,有鼎之象。又以巽木入離火而致烹飪,鼎之用也。故其卦為鼎,下巽,巽也,上離為目而五為耳,有內巽順而外聰明之象。卦自巽來,陰進居五,而下應九二之陽,故其占曰“元亨”。“吉”,衍文也。
《鼎》卦的「卦辭」說:大為吉利,亨通。朱熹《周易本義》說,「鼎」是烹煮食物的器具。就卦畫看,最下的陰爻是鼎足,二、三、四三個陽爻是鼎腹,第五位的陰爻是鼎耳,最上的陽爻是穿耳舉鼎的橫槓「鉉」,整幅卦畫就有鼎的形象。又以巽木送進離火中來烹煮,正是鼎的用途,所以這一卦名為《鼎》。下卦是巽,取遜順之義;上卦離本取象為目,而第五爻居於耳位,因此有內裡遜順、外表聰明的象。就「卦變」說,此卦從《巽》卦變來,陰爻上進而居於第五位,向下與九二的陽爻相「應與」,所以它的「占辭」說「元亨」。至於「吉」字,是傳寫多出來的衍文。
程傳 以卦才言也,如卦之才,可以致“元亨”也,止當云“元亨”,文羨“吉”字,卦才可以致“元亨”,未便有“元吉”也。《彖》復止云“元亨”,其羨明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這句卦辭是就一卦的才質而言的。照此卦的才質,可以招致「元亨」,因此只應當寫「元亨」兩個字,經文裡多出了一個「吉」字。卦才可以招致「元亨」,卻還談不上「元吉」。何況《彖傳》解說此卦時也只說「元亨」,那個「吉」字是衍文,就更清楚了。
集說 易氏祓曰:《易》之渚卦皆言象,取諸物以名卦者,《鼎》與《井》而已。《井》以木巽水,《鼎》以木巽火,二卦以養人為義,故皆以實象明之。胡氏一桂曰:自“元亨”外無餘辭,唯《大有》與《鼎》。
「集說」引易祓說:《周易》各卦都講取象,但是直接取一件實物來給卦命名的,只有《鼎》和《井》兩卦。《井》卦是以木入於水,《鼎》卦是以木入於火,兩卦都以養人立義,所以都用具體的實物之象來說明。集說又引胡一桂說:卦辭除了「元亨」兩個字之外別無他辭的,只有《大有》和《鼎》兩卦。
案 上經《頤》卦言養道,曰聖人養賢以及萬民。然則王者之所當養,此兩端而已。下經《井》言養,《鼎》亦言養,然井在邑里之間,往來行汲,養民之象也。《鼎》在朝廟之中,燕饗則用之,養賢之象也。養民者存乎政,行政者存乎人,是其得失未可知也,故《井》之彖猶多戒辭。至於能養賢,則與之食天祿,治天職,而所以養民者,在是矣,故其辭直曰“元亨”,與《大有》同。
李光地按:上經的《頤》卦講養育之道,說「聖人養賢以及萬民」。可見王者所應當養的,不外這兩方面。下經《井》卦講養,《鼎》卦也講養;不過井處在鄉里之間,人們來來往往去打水,那是養育百姓的象;鼎陳設在朝廷宗廟之中,宴享賓客時才用它,那是奉養賢才的象。養育百姓靠的是政令,推行政令靠的是人才,這中間的得失還很難料定,所以《井》卦的卦辭裡告誡之辭比較多。至於能夠奉養賢才,那就是讓賢者享受天賜的俸祿、治理上天交付的職事,而養育百姓的根本也就包含在裡面了,所以《鼎》卦的卦辭乾脆說「元亨」,和《大有》卦一樣。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本義 居《鼎》之下,鼎趾之象也。上應九四則“顛”矣。然當卦初,鼎未有實,而舊有否惡之積焉。因其顛而出之,則為利矣。得妾而因得其子,亦由是也。此爻之象如此,而其占“無咎”。蓋因敗以為功,因賤以致貴也。
初六的爻辭說:鼎足翻轉朝上,正好把裡面的汙穢倒出來,有利;娶了侍妾而因她生下兒子,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初六居於《鼎》卦的最下面,是鼎足的象;它向上與九四相「應與」,鼎足朝上,就成了翻倒。不過這時正當全卦之初,鼎裡還沒有裝新的食物,倒是積著陳舊的汙穢;趁著它翻倒把這些汙穢倒出去,反而有利。娶了侍妾而順帶得到兒子,道理也是這樣。這一爻的象是如此,而它的占斷是「無咎」,因為它是就著敗壞之處轉成功用,就著卑賤之處轉致尊貴。
程傳 六在《鼎》下,“趾”之象也。上應於四,趾而向上,“顛”之象也。鼎覆則趾顛,趾顛則覆其實矣,非順道也。然有當顛之時,謂傾出敗惡以致潔取新,則可也。故“顛趾”利在於“出否”,“否”,惡也。四近君大臣之位,初在下之人而相應,乃上求於下,下從其上也。上能用下之善,下能輔上之為,可以成事功,乃善道。如鼎之“顛趾”,有當顛之時,未為悖理也。“得妾”以其子“無咎”,六陰而卑,故為妾。“得妾”,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居於《鼎》卦最下,是鼎「足」的象;它上應九四,鼎足朝上,便是「顛」的象。鼎翻過來,鼎足就朝上;鼎足朝上,鼎裡的東西就倒了出去,這本來不合順理。然而也有該翻的時候,就是傾倒出腐敗汙穢的舊物,好換上潔淨新鮮的東西,那就可行。所以「顛趾」的好處正在於「出否」;「否」就是汙穢惡物。九四處在接近君主的大臣之位,初六是在下位的人,兩者相應,這就是在上的人求助於下面,下面的人服從上面。在上的能採用下面的長處,在下的能輔助上面的作為,可以成就事功,這是好的道理。像鼎的「顛趾」,趕上該翻的時候,並不算違背常理。至於「得妾以其子無咎」,初六是陰爻而地位卑下,所以取象為妾。得妾——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下面的話已經缺失。
集說 熊氏良輔曰:“鼎顛趾”,鼎之末用而傾僕也。未用而傾僕,則汙穢不能留,反以顛為利也。若九四之折足,則覆敗而凶矣。“得妾以其子”,又就“顛趾”“出否”上取義,“得妾”者,“顛趾”也,以其子者,“出否”也,疑於有咎,故曰“無咎”。
「集說」引熊良輔說:所謂「鼎顛趾」,是鼎還沒有使用就先翻倒了。還沒有使用就翻倒,裡面的汙穢便留不住,因此反倒以翻倒為有利。若像九四那樣折斷鼎足,那就是徹底傾覆敗事而有凶了。至於「得妾以其子」,也是就著「顛趾」「出否」這層意思取義的:「得妾」相當於「顛趾」,因妾而得子相當於「出否」。這類事看上去像是要有過錯的,所以爻辭特意說「無咎」。
案 《易》例初六應九四,無亨吉之義,蓋以初六乃材德之卑,應四有援上之嫌,故於義無可取者。其動於應而凶咎者,則有之矣,“鳴豫”“咸拇”之類是也。唯《晉》有上進之義,《萃》有萃上之義,《鼎》有得養之義,此三者則初六九四之應,容有取焉。然《晉》初則“晉如摧如”,《萃》初則“乃亂乃萃”,蓋主於在下者之求進求萃而言。
李光地按:《周易》的通例,初六與九四相應,一般並沒有亨通吉利的意思,因為初六才德卑微,去應九四就有攀附上位的嫌疑,所以在義理上沒有什麼可取之處。倒是因為響應上面而招來凶咎的例子不少,《豫》卦初六的「鳴豫」、《咸》卦初六的「咸其拇」就是這一類。只有《晉》卦含著上進的意思,《萃》卦含著聚合於上的意思,《鼎》卦含著承受奉養的意思,這三卦裡初六與九四相應,才有可取之處。然而《晉》卦初爻說「晉如摧如」,《萃》卦初爻說「乃亂乃萃」,那是因為它們主要就在下者自求上進、自求聚合而言。
則居卑處初,未能自達者宜也。唯《鼎》之義,主於上之養下,上之養下也,大賢固養之矣。及其使人也器之,薄材微品,所不遺焉。當此之時,雖其就上也如顛趾,而因得去汙穢以自濯於沽清。雖其媒鬻也如妾,而因得廣嗣續以薦身於嬪御。盛世所以無棄才,而人入於士君子之路者,此也,故觀《易》者知時義之為要。
李光地接著說:那麼身處卑下、位居初始,一時還不能自己通達,也是理所當然的。唯有《鼎》卦的意義,主要在於上面的人奉養下面的人。上面的人奉養下面的人,大賢固然要奉養;等到用人的時候按各人的器量分派職事,連才薄品微的人也不遺漏。到了這樣的時候,一個人雖然趨就上位的樣子像鼎足翻轉那樣不成體統,卻因此得以除去自身的汙穢,把自己洗滌乾淨;雖然自薦求進的樣子像做媵妾那樣卑屈,卻因此得以廣延子嗣,把自己薦進宮掖。盛世之所以沒有被遺棄的人才,人人都能走上士君子的道路,原因就在這裡。所以讀《周易》的人要知道,「時」與「義」才是最要緊的。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本義 以剛居中,“鼎有實”之象也。“我仇”,謂初。陰陽相求而非止,則相陷於惡而為仇矣。二能以剛中自守,則初雖近,不能以就之矣。是以其象如此,而其占為如是則“吉”也。
九二的爻辭說:鼎裡裝著食物;我的對頭身上有病,不能來靠近我,吉利。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二以陽剛居於下卦中位,是「鼎有實」的象。「我仇」指的是初六。陰與陽互相求合而不知節制,就會一同陷入邪惡而結成冤家。九二能夠憑剛健守中來自持,那麼初六雖然緊挨著它,也無法靠攏過來。因此它的象是這樣,而它的占斷是:能像這樣就吉利。
程傳 二以剛實居中,鼎中“有實”之象。鼎之有實,上出則為用。二陽剛有濟用之才,與五相應,上從六五之君,則得正而其道可亨。然與初密比,陰從陽者也。九二居中而應中,不至失正,己雖自守,彼必相求,故戒能遠之,使不來即我,則“吉”也。“仇”,對也。陰陽相對之物,謂初也。相從則非正而害義,是有“疾”也。二當以正自守,使之不能來就己。人能自守以正,則不正不能就之矣,所以“吉”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以剛實之質居於中位,正是鼎中「有實」的象。鼎裡有食物,取出來供人享用才算有用。九二具備陽剛的濟世之才,與六五相「應與」,向上追隨六五之君,就既得其正而其道可以亨通。然而它與初六貼得極近,而陰總是要追隨陽的。九二居中,所應的六五也居中,不至於失掉正道;自己雖然能夠守身,對方卻一定會來求合,所以爻辭告誡它要能疏遠對方,使對方不來靠近自己,這樣才吉利。「仇」是對偶的意思,指陰陽相對的另一方,也就是初六。跟它相從就不合正道而妨害義理,這便是「有疾」。九二應當以正道自守,使初六不能靠攏過來。人只要能守正,不正的人就靠不過來,所以吉利。
集說 胡氏炳文曰:《鼎》諸爻與《井》相似,《井》以陽剛為泉,《鼎》以陽剛為實。《井》二無應,故其功終不上行。《鼎》二有應,而能以剛中自守,故“吉”。
「集說」引胡炳文說:《鼎》卦各爻與《井》卦相似。《井》卦以陽剛之爻象徵泉水,《鼎》卦以陽剛之爻象徵鼎中的食物。《井》卦的九二沒有「應與」,所以它的功效終究不能向上輸送;《鼎》卦的九二有應與,又能憑剛健守中自持,所以吉利。
案 此“疾”字是妒害之義,所謂入朝見疾是也。夫相妒害,則相遠而不相即矣。然小人之害人也,必托為親愛以伺其隙,故必不惡而嚴,使之“不我能即”,而後無隙之可乘也。此只據九二剛中能自守而取此象,不必定指一爻為我仇也。
李光地按:這裡的「疾」字是嫉妒陷害的意思,就像史傳中「入朝見疾」的那個「疾」。彼此嫉恨陷害,自然就疏遠而不相親近了。不過小人害人,一定假託親近愛護的樣子來窺伺可乘之機,所以必須做到不疾言厲色而自有威嚴,使對方「不我能即」,然後才沒有空隙可鑽。這句只是根據九二剛健守中、能夠自守而取的象,不必非要指定某一爻就是「我仇」。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本義 以陽居鼎腹之中,本有美實者也。然以過剛失中,越五應上,又居下之極,為變革之時,故為鼎耳方革而不可舉移。雖承上爻文明之腴。有“雉膏”之美,而不得以為人之食。然以陽居陽,為得其正,苟能自守,則陰陽將和,而失其悔矣。占者如是,則初雖不利,而“終”得“吉”也。
九三的「爻辭」說:鼎耳起了變故,鼎抬不動、路走不通;肥美的野雞肉羹沒有人吃;等到陰陽調和降下雨來,悔恨就減損,最終吉利。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三以陽爻居於鼎腹之中,本來是盛著美味的。然而它過於剛強而失去中位,越過六五去應上九,又處在下卦的頂端,正當變革之時,所以取象為鼎耳剛剛起了變故而不能抬起搬移。它雖然承接著上面文明之卦的肥腴,有「雉膏」那樣的美味,卻不能給人食用。不過它以陽爻居陽位,是「當位」得正,如果能夠自守,陰陽終將調和,那份悔恨也就消去了。占問的人若能如此,那麼起初雖然不利,最終還是得吉。
程傳 “鼎耳”,六五也,為《鼎》之主。三以陽居巽之上,剛而能巽,其才足以
程頤《伊川易傳》說,「鼎耳」指的是六五,它是《鼎》卦的主爻。九三以陽爻居於巽卦的最上位,剛強而又能夠遜順,它的才具足以——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下面的話已經缺失。
集說 易氏祓曰:三鼎腹,有實者也,“耳”謂六五。正所以運其腹中所容者,唯上無應,塞而不行。實在其中,美如“雉膏”,誰得而享之,然君子處心,要使美實備於我,而不計行之通塞。及其終也,陰陽相濟,有至和將雨之兆,此所以虧其始之悔,而終必獲吉也。
「集說」引易祓說:九三是鼎腹,是盛著東西的;「耳」指六五,正是用來搬運鼎腹所盛之物的。只因九三上面沒有「應與」,所以壅塞不通。食物就在鼎裡,鮮美得如同「雉膏」,可是誰能享用呢?然而君子存心,只求把這份美好的實質具備在自己身上,並不計較施行的通與不通。等到最後,陰陽彼此調濟,出現極其和洽、將要下雨的徵兆,這就是當初那份悔恨得以減損、最終必定獲吉的緣故。
胡氏炳文曰:《井》《鼎》九三,皆居下而未為時用。《井》三如清潔之泉而不見食,《鼎》三如鼎中有雉膏而不得以為人食。然君子能為可食,不能使人必食,六五鼎耳,三與五不相遇,如鼎耳方變革而不可舉移,故其行不通。然五文明之主,三上承文明之腴,以剛正自守,五終當求之,方且如陰陽和而為雨,始雖有不遇之悔,終當有相遇之吉。《井》三所謂“王明並受其福”者,亦猶是也。
集說又引胡炳文說:《井》卦和《鼎》卦的九三,都是身居下卦而未被時世任用。《井》卦九三像清潔的泉水而沒有人飲用,《鼎》卦九三像鼎裡有肥美的野雞肉羹而不能給人吃。然而君子只能使自己成為可食之物,卻不能強使別人一定來吃。六五是鼎耳,九三與六五彼此不相遇合,就像鼎耳正在變故之中而無法抬舉搬移,所以它的路走不通。不過六五是文明之德的主爻,九三向上承接著文明之卦的肥腴,只要以剛強守正自持,六五終究會來求它,那時正如陰陽調和而降下雨來:起初雖有不遇的悔恨,最終必有相遇的吉利。《井》卦九三所說的「王明並受其福」,道理也和這一樣。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本義 晁氏臼;“形渥”,諸本作“刑剭”,謂重刑也,今從之。九四居上任重者也,而下應初六之陰,則不勝其任矣。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凶也。
九四的爻辭說:鼎的足折斷了,把王公的美食傾覆一地,鼎身沾汙狼狽,凶。朱熹《周易本義》說,晁說之指出:「形渥」在各種本子裡作「刑剭」,指的是重刑,現在依從這個講法。九四身居上位、擔著重任,卻向下與初六這個陰爻相「應與」,那就擔不起自己的職責了。所以它的象是這樣,而它的占斷是凶。
程傳 四,大臣之位,任天下之事者也。天下之事,豈一人所能獨任,必當求天下之賢智,與之協力。得其人,則天下之治,可不勞而致也。用非其人,則敗國家之事,貽天下之患。四下應於初,初陰柔小人,不可用者也。而四用之,其不勝任而敗事、猶鼎之折足也。“鼎折足”,則傾覆公上之餗。“餗”,鼎實也。居大臣之位,當天下之任,而所田非人,至於覆敗,乃不勝其任,可羞愧之甚也。“其形渥”,謂赧汗也,其凶可知。
程頤《伊川易傳》說,第四爻是大臣的位置,擔負著天下的事務。天下的事,哪裡是一個人所能獨自承擔的,必定要訪求天下的賢能智士,和他們協力同心。用對了人,天下的治平不費氣力就能達成;用錯了人,就會敗壞國家的政事,給天下留下禍患。九四向下與初六相應,初六是陰柔的小人,本來不可任用;九四偏偏用了他,結果擔不起責任而敗壞了事情,就像鼎足折斷一樣。鼎足一折,就把王公的美食傾覆在地。「餗」就是鼎中所盛的食物。身居大臣之位,承當天下的重任,而所任用的不是合適的人,以致傾覆敗事,這是擔不起職任,羞愧到了極點。「其形渥」,是說羞得臉紅出汗,它的凶險可想而知。
《繫辭》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言不勝其任也,蔽於所私,德薄知小也。
程頤接著引證說:《繫辭傳》講:「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這正是說擔不起自己的職任。被私心所蒙蔽,就是德行淺薄、見識短小的表現。
集說 王氏弼曰:“渥”,沾濡之貌也。既“覆公餗”,體為沾滯,知小謀大,不堪其任,受其至辱,災及其身,故曰“其形渥,凶”也。胡氏瑗曰:夫鼎之實必有齊量,不可以盈溢。若遇其盈溢,則有覆餗之凶。君子之人,雖有才德,亦有分量。若職事過其才分,則有墮官之謗矣。
「集說」引王弼說:「渥」是沾溼浸潤的樣子。既然已經傾覆了王公的美食,鼎身也就被沾汙滯塞;見識短小而圖謀大事,擔不起這份重任,因而蒙受極大的恥辱,災禍波及自身,所以說「其形渥,凶」。集說又引胡瑗說:鼎所能容納的食物必有一定的分量,不可以裝到滿溢;一旦滿溢,就有傾覆美食的凶險。君子這樣的人,雖然有才有德,也各有自己的分量;如果所擔的職事超過了他的才分,就會招來失職被譏議的名聲。
蘇氏軾曰:《鼎》之量極於四,其上則耳矣。受實必有餘量,以為溢地也,溢則覆矣。朱氏震曰:“其形渥”,羞赧之象。澤流被面,沾濡其體也。易氏祓曰:四亦鼎腹有實,在二陽之上,已過於溢,而又以陽剛之才,下應於初, 胡氏炳文曰:初未有鼎實,故因“顛趾”而“出否”。四已有鼎實,故“折足”而覆餗。
集說又引蘇軾說:鼎的容量到第四爻已經到頂,再往上就是鼎耳了。盛放東西必須留有餘地,作為滿溢時的緩沖;一旦滿溢就要傾覆。集說又引朱震說:「其形渥」是羞愧臉紅的形象,汗水流下來蓋滿面孔,把周身都沾溼了。集說又引易祓說:九四也是鼎腹盛著東西,而且處在兩個陽爻之上,已經過於滿溢,又憑著陽剛的才具向下應合初六——此處底本有脫文,易祓的話沒有說完。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初六時鼎裡還沒有食物,所以趁著「顛趾」而「出否」;九四時鼎裡已經有了食物,所以一「折足」就把美食傾覆了。
案 四之得凶,諸家之說備矣。蓋三陽為實,而四適當其盈也,盈則有傾覆之象矣。又應初為無輔,故有“折足”覆餗之象,凡《易》例,九四應初六,皆有損而無助,《大過》之“不橈乎下”,《解》之“解而拇”,皆是也,“其形渥”,從王氏說為是。《詩》曰“渥赭”,曰“渥丹”,皆以顏貌言之,愧生於中,則顏發赤也。
李光地按:九四之所以得凶,各家的解說已經很完備了。大抵三個陽爻是鼎中的實物,而九四正當它滿盈之處,滿盈就有傾覆的象;再加上它所應的初六並不能給它助力,所以有「折足」而傾覆美食的象。凡《周易》的通例,九四與初六相應,都是有損耗而無幫助,《大過》九四說「不橈乎下」、《解》卦九四說「解而拇」,都是這一類。至於「其形渥」,依從王弼的說法才對。《詩經》裡說「渥赭」,說「渥丹」,都是就人的容貌顏色而言;羞愧從心裡生出來,臉色就發紅了。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本義 五於象為耳,而有中德,故云“黃耳”。“金”,堅剛之物。“鉉”,貫耳以舉鼎者也。五虛中以應九二之堅剛,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則利在貞固而已。或曰“金鉉”以上九而言,更詳之。
六五的爻辭說:鼎有黃色的耳、堅剛的金鉉,利於守正。朱熹《周易本義》說,第五爻在取象上是鼎耳,而它又具備居中之德,所以稱作「黃耳」。「金」是堅硬剛強的東西;「鉉」是穿過鼎耳用來抬鼎的橫槓。六五虛心居中而與九二的堅剛相「應與」,所以有這樣的象;它的占斷則只在於宜於堅定守正。也有人說,「金鉉」是就上九而言的,這一點還要再仔細推求。
程傳 五在鼎上,耳之象也。鼎之舉措在耳,為鼎之主也。五有中德,故云“黃耳”。“鉉”,加耳者也。二應於五,來從於耳者鉉也。二有剛中之德,陽體剛,中色黃,故為“金鉉”。五文明得中而應剛,二剛中巽體而上應,才無不足也,相應至善矣。所利在貞固而已,六五居中應中,不至於失正,而質本陰柔,故戒以貞固於中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在鼎的上部,是鼎耳的象。鼎的抬起放下全靠耳,所以耳是一鼎的主宰。六五具備居中之德,所以稱作「黃耳」。「鉉」是加在鼎耳上的橫槓;九二上應六五,前來依附鼎耳的就是鉉。九二具備剛健守中之德,陽的體質是剛,居中之色是黃,所以稱作「金鉉」。六五文明而得中,又下應剛健之爻;九二剛健守中、屬巽卦之體而向上相應,才具沒有欠缺,兩者相應可謂盡善盡美。所宜注意的只在于堅定守正而已。六五居中,所應的也居中,不至於失掉正道,只是它的本質終究是陰柔,所以告誡它要在守中上做到堅定不移。
集說 五氏宗傳曰:在鼎之上,受鉉以舉鼎者耳也,六五之象也。在鼎之外,貫耳以舉鼎者鉉也,上九之象也。王氏申子曰:“黃”,中色,謂五之中也。“金”,剛德,謂上之陽也。主一鼎者在乎耳,耳不虛中,則鼎雖有鉉而無所措,耳而無鉉,則鼎雖有實而無所施。故《鼎》之六五,虛其中以納上九陽剛之助,而後一鼎之實,得以利及天下,猶“鼎黃耳”得“金鉉”也。曰“利貞”,亦以陰居陽而有此戒。
「集說」引王宗傳說:在鼎的上部、承受鉉槓來抬鼎的是耳,那是六五的象;在鼎的外面、穿過鼎耳來抬鼎的是鉉,那是上九的象。集說又引王申子說:「黃」是居中的顏色,指六五的居中;「金」是剛強之德,指上九的陽剛。主宰一隻鼎的關鍵在耳;鼎耳如果不是中間虛空的,那麼即使有鉉也無處安放;只有耳而沒有鉉,那麼鼎裡即使有食物也無從取用。所以《鼎》卦的六五虛出中位來接納上九陽剛的幫助,然後一鼎的食物才得以利益天下,就好比「鼎黃耳」配上了「金鉉」。爻辭說「利貞」,也是因為它以陰爻居於陽位而設的告誡。
胡氏一桂曰:《程傳》及諸家,多以六五下應九二為“金鉉”,《本義》從之。然猶舉或曰之說,謂“金鉉”以上九言,竊謂鉉所以舉鼎者也,必在耳上,方可貫耳。九二在下,勢不可用,或說為優。然上九又自謂“玉鉉”者,金象以九爻取,王象以爻位剛柔相濟取。
集說又引胡一桂說:《伊川易傳》以及各家,大多把六五下應的九二當作「金鉉」,《周易本義》也依從這個講法,不過仍舊舉出「或曰」的另一說,認為「金鉉」是指上九。我私下以為,鉉是用來抬鼎的,必定要在鼎耳之上才能穿過鼎耳;九二處在下面,形勢上用不上,所以「或曰」那一說更勝一籌。至於上九自己又稱「玉鉉」,那是因為「金」的象從九這個陽爻上取,「玉」的象則從爻位剛柔相濟上取。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本父上於象為“鉉”,而以陽居陰,剛而能溫,故有“玉鉉”之象。而其占為“大吉尤不利”,蓋有是德,則如其占也。
上九的爻辭說:鼎配著玉製的鉉,大為吉利,沒有不利。朱熹《周易本義》說,上九在取象上是「鉉」,而它以陽爻居於陰位,剛強之中又能溫潤,所以有「玉鉉」的象;它的占斷是「大吉無不利」,因為具備這樣的德行,就會應驗這樣的占。
程傳 《井》與《鼎》以上出為用,處終,鼎功之成也。在上鉉之象,剛而溫者玉也。九雖剛陽,而居陰履柔,不極剛而能溫者也。居成功之道,唯善處而已。剛柔適宜,動靜不過,則為“大吉”,無所不利矣。在上為鉉,雖居無位之地,實當用也。與它卦異矣,《井》亦然。
程頤《伊川易傳》說,《井》卦和《鼎》卦都以把東西送到上面來為功用,上爻處在終點,正是鼎的功業告成之處。居於最上,是鉉的象;剛強而又溫潤的東西,就是玉。上九雖然是剛健的陽爻,卻居於陰位、腳踏柔地,是剛強而不走極端、能夠溫潤的。處在功成之時的要道,只在於善於自處:剛柔配合適宜,動靜都不過分,那就是「大吉」,沒有什麼不利了。居於上位而為鉉,雖然處在沒有職位的地方,實際上卻正當大用,這一點和別的卦不同,《井》卦也是這樣。
集說 易氏祓曰;《鼎》與《井》,其用在五,而其功皆在上。《井》至上而後為“元吉”,《鼎》至上而後為“大吉”,皆所以全養人之利者也。熊氏良輔曰:《井》、《鼎》皆以上爻為“吉”,蓋水以汲而出井為用,食以烹而出鼎為用也。
「集說」引易祓說:《鼎》卦和《井》卦,它們的功用在第五爻,而它們的功效都成於上爻。《井》卦到上爻才說「元吉」,《鼎》卦到上爻才說「大吉」,都是為了成全養人的利益。集說又引熊良輔說:《井》卦和《鼎》卦都以上爻為吉,因為水要汲出井口才有用,食物要煮熟盛出鼎外才有用。
案 此卦與《大有》,只爭初六一爻耳,餘爻皆同也。《大有》之彖辭直曰“元亨”,它卦所無也。唯《鼎》亦曰“元亨”,《大有》上爻曰“吉無不利”,它爻所無為也。唯《鼎》上爻亦曰“大吉無不利”,以其皆為尚賢之卦故也。上九剛德為賢,六五尊而尚之,是尚賢也。在它卦有此象者,如《賁》、《大畜》、《頤》之類,其義皆善,其《彖傳》亦多發“尚賢”“養賢”之義。
李光地按:這一卦和《大有》卦,只差初六這一爻,其餘各爻完全相同。《大有》的《彖辭》直接說「元亨」,這是別的卦所沒有的,只有《鼎》卦也說「元亨」;《大有》的上爻說「吉無不利」,這是別的爻所沒有的,只有《鼎》卦的上爻也說「大吉無不利」。這是因為兩卦都是崇尚賢才的卦。上九以剛健之德而為賢者,六五居尊位而推崇他,這就是尚賢。別的卦裡有這種象的,例如《賁》《大畜》《頤》一類,取義都很好,它們的《彖傳》也大多闡發「尚賢」「養賢」的意思。
然以卦義言之,則《大有》與《鼎》獨為盛也。卦義之盛,重於此兩爻之相得,故“古無不利”。皆於上爻見之,即彖所謂“元亨”者也。又《易》中《大象》言天命者,亦唯此兩卦。一曰“順天體命”,一曰“正位凝命”。《書》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故退不肖而進賢者,天之命也。《大有》以遏惡揚善為順天,此則推本於正位以凝命,所謂君正莫不正者,用能協於上下,以承天體也。
李光地接著說:然而就卦義來說,還是《大有》和《鼎》兩卦最為隆盛。卦義之所以隆盛,關鍵在六五與上九這兩爻的彼此契合,所以「吉無不利」都在上爻上體現出來,也就是《彖辭》所說的「元亨」。再者,《周易》的「大象」中提到天命的,也只有這兩卦:一處作「順天體命」(通行本作「順天休命」),一處作「正位凝命」。《尚書》說「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可見斥退不肖而進用賢才,正是上天的命令。《大有》以遏止邪惡、表彰善行為順天,《鼎》卦則從端正君位以凝聚天命上追本溯源,也就是所謂「君正莫不正」,因而能協和上下,以承奉上天。
總論 邱氏富國曰:初為足,故曰“顛趾”,二三四為腹,故曰“有實”,曰“雉膏”,曰“公餗”。五為耳,故曰“黃耳”。上為鉉,故曰“玉鉉”,此豈非全鼎之象乎。然初曰“趾”,四亦曰“足”者,以四應乎初,而四之足即初也。上曰“鉉”,而五亦曰“鉉”者,以五附乎上,五之鉉即上也。五曰“耳”,而三亦曰“耳”者,則以三無應乎五,而有“鼎耳革”之象。
「總論」引邱富國說:初爻是鼎足,所以說「顛趾」;二、三、四爻是鼎腹,所以說「有實」,說「雉膏」,說「公餗」;第五爻是鼎耳,所以說「黃耳」;上爻是鉉,所以說「玉鉉」。這難道不是一整隻鼎的形象嗎?不過初爻稱「趾」,九四也稱「足」,那是因為九四與初六相應,九四的足其實就是初六;上爻稱「鉉」,六五也稱「鉉」,那是因為六五緊靠著上九,六五的鉉其實就是上九;六五稱「耳」,九三也稱「耳」,那是因為九三與六五不相應,因而有「鼎耳革」的象。
震卦
震.震上.震下程傳 《震序卦》:“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鼎者器也,《震》為長男,故取主器之義,而繼《鼎》之後。長子,傳國家繼位號者也,故為主器之主。《序卦》取其一義之大者,為相繼之義。震之為卦,一陽生於二陰之下,動而上者也,故為震。
《震》卦,震在上、震在下,這是卦畫的標註。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鼎就是器物,《震》卦代表長男,所以取「主器」這層意思,接在《鼎》卦之後。長子是承傳國家、繼承名位的人,所以是主管宗廟祭器的人。《序卦傳》只取其中意義最重大的一層,作為前後相承的線索。就卦體說,《震》卦是一個陽爻生在兩個陰爻之下,向上奮動,所以叫作震。
震,動也,不曰動者,震有動而奮發震驚之義,乾坤之交,一索而成震,生物之長也,故為長男,其象則為雷,其義則為動,雷有震奮之象,動為驚懼之義。
程頤接著說:震就是動。之所以不直接叫作「動」,是因為「震」還含著奮起振作、震動驚駭的意味。乾坤兩卦相交,第一次求索而成震,是所生之物中居長的,所以代表長男。它的象是雷,它的義是動;雷有震盪奮發的形象,動有驚懼警醒的含意。
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本義 “震”,動也。一陽始生於二陰之下,震而動也。其象為雷,其屬為長子。
《震》卦的「卦辭」說:亨通。雷聲傳來時驚懼四顧,過後又談笑自如;巨雷震動百里,主祭的人手裡的匕和鬯卻沒有失落。朱熹《周易本義》說,「震」就是動。一個陽爻開始生在兩個陰爻之下,奮起而動,所以叫震。它的取象是雷,在人倫上所屬是長子。
震有亨道,“震來”,當震之來時也。”虩虩”,恐懼驚顧之貌。“震驚百里”,以雷言。“匕”,所以舉鼎實;“鬯”,以秬黍酒和鬱金,所以灌地降神者也。“不喪匕鬯”,以長子言也。此卦之占,為能恐懼則致福,而不失其所主之重。
朱熹接著說:震本身含著亨通之道。「震來」是說正當震動到來的時候,「虩虩」是恐懼驚顧的樣子。「震驚百里」,是就雷聲說的。「匕」是從鼎中挑取牲肉的器具;「鬯」是用黑黍酒調和鬱金草制成的香酒,用來灌注地上、迎降神靈。「不喪匕鬯」,是就長子主持祭祀說的。這一卦的「占辭」是:能夠心存恐懼就可以招來福慶,而不至於失掉自己所主守的重任。
程傳 陽生於下而上進,有“亨”之義。又震為動,為恐懼,為有主。震而奮發,動而進,懼而修,有主而保大,皆可以致亨,故震則有“亨”。當震動之來,則恐懼不
程頤《伊川易傳》說,陽氣生於下方而向上推進,含有「亨」的意思。再者,震代表動,代表恐懼,代表有所主守:受震而奮發,一動就前進,因懼而修省,有所主守因而能保住大業,這些都足以招致亨通,所以震卦本身就帶著「亨」。當震動到來的時候,就恐懼不——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下面的話已經缺失。
集說 干氏寶曰:祭禮薦陳甚多,而經獨言“不喪匕鬯”者,匕牲體,薦鬯酒,人君所自親也。胡氏瑗曰:“百里”,雷聲之所及也、“匕”者,宗廟之器,以棘木為之,似畢而無兩岐,所以舉鼎之實而升於俎也。“鬯”者,以鬱金草和酒,而有芬芳調鬯之氣。
「集說」引干寶說:祭祀之禮所陳列進獻的東西很多,而經文單單說「不喪匕鬯」,是因為用匕挑取牲體、進獻鬯酒這兩件事,是君主親自動手做的。集說又引胡瑗說:「百里」是雷聲所能傳到的範圍。「匕」是宗廟裡的器具,用棘木做成,形狀像「畢」而沒有兩個分叉,用來把鼎中的牲肉挑起放到俎上。「鬯」是用鬱金草調和的酒,帶著芬芳調暢的香氣。
胡氏炳文曰:“震驚百里”,以震為雷取象。“不喪匕鬯”,以長子主器取象。“震亨”,謂震有亨之道。又自以“震來虩虩”釋震字,以“笑言啞啞”以下釋亨字。
集說又引胡炳文說:「震驚百里」,是把震取象為雷來講的;「不喪匕鬯」,是把震取象為長子主持祭器來講的。「震亨」是說震含有亨通之道;卦辭接下來又用「震來虩虩」解釋「震」字,用「笑言啞啞」以下幾句解釋「亨」字。
蔡氏清曰:“震來”,當震之來時也,以心言,謂事之可懼而吾懼之也。其震懼之也“虩虩”然,非震來而後“虩虩”也。“虩虩”,所以狀其震來也。或曰:來者自外來也,故爻云“震來厲”。又云“震不于其躬于其鄰”,此說非唯昧卦辭“震來”之義,亦失卦名震字之義矣。
集說又引蔡清說:「震來」是說正當震動到來的時候,這是就人心講的,指遇上可怕的事而我心中生懼。那份震懼的樣子就叫「虩虩」,並不是震先來了然後才「虩虩」;「虩虩」正是用來形容「震來」這件事本身的。有人說,所謂「來」是從外面來的,所以爻辭講「震來厲」,又講「震不于其躬,于其鄰」。這個講法不但沒有看清卦辭「震來」的含義,也失掉了卦名「震」字的含義。
蓋震之來,來猶至也,固亦有其事,然震之至則在我也。六二“震來厲”,謂當震之來而危厲,此震來正與卦辭旨同。至於“震不于其躬”,《本義》分明有“恐懼”“修省”字,其與卦辭同益明矣。凡有所事者皆當懼,懼便是震來也。君子之心,常存敬畏,執事便敬,所以致福而不失其所主之重。
蔡清接著說:所謂震的「來」,「來」就是「至」;外面固然確有那件可怕的事,然而震動之所以到來,關鍵還在我自己心上。六二說「震來厲」,是說正當震動到來而處境危險,這個「震來」正與卦辭的旨意相同。至於「震不于其躬」,《周易本義》分明用了「恐懼」「修省」這樣的字眼,可見它與卦辭同義就更清楚了。凡是身上有事的人都應當戒懼,這份戒懼就是「震來」。君子心裡常存敬畏,辦事就恭敬,所以能招來福慶而不失掉自己所主守的重任。
又曰:“震來虩虩”,以心言;“震驚百里”,以事言。“不喪匕鬯”,不懼也,不懼由於能懼。餘氏本曰:”震驚百里”,只是足“笑言啞啞”一句意,大意謂人平時若能恐懼,則可以致福。雖卒然禍變之來,亦無可畏也。案 “震來”之義,蔡氏得之矣。
蔡清又說:「震來虩虩」是就人心講的,「震驚百里」是就外事講的;「不喪匕鬯」是不害怕,而這份不害怕,正是從平日能夠戒懼中來的。集說又引餘本說:「震驚百里」這一句,只是把「笑言啞啞」那一句的意思補足,大意是說人若平日能夠心懷恐懼,就可以招來福慶,即使突然遇上禍患變故,也沒有什麼可怕的。李光地按:關於「震來」的含義,蔡清算是講對了。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本義 成《震》之王,處震之初,故其占如此。程傳 初九成《震》之主,致震者也。在卦之下,處《震》之初也。知震之來,當震之始,若能以為恐懼,而周旋顧慮,“虩虩”然不敢寧止,則終必保其安吉,故後“笑言啞啞”也。
初九的爻辭說:雷震傳來時驚懼四顧,過後談笑自如,吉利。朱熹《周易本義》說,初九是構成《震》卦的主爻,又處在震動的開頭,所以它的占斷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是構成《震》卦的主爻,也是引發震動的一爻;它在全卦的下方,正處於震動之初。它知道震動來臨,在震動剛起的時候就能因此心生恐懼,反覆顧慮,「虩虩」然不敢安逸停歇,那麼最終必定保得平安吉利,所以後來能夠「笑言啞啞」。
集說 石氏介曰:初九有陽明之德,居《震》之始,是能先戒懼者,故繇彖所言,此爻當之。胡氏炳文曰:初九在內卦之內,《震》之主也,故辭與卦同。蓋震之用在下,在重震之初。又最下者,所以為《震》之主也。
「集說」引石介說:初九具備陽剛光明之德,居於《震》卦的開端,是能夠搶先戒懼的人,所以卦辭裡所講的那番話,正落在這一爻身上。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初九處在內卦之中,是《震》卦的主爻,所以它的爻辭與卦辭相同。因為震的功用在下方,它又處在上下兩震重疊的最初,而且是最下的一爻,所以成為《震》卦的主爻。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于九陵,勿逐七日得。程傳 六二居中得正,善處震者也,而乘初九之剛。九,震之主。震剛動而上奮,孰能御之。“厲”,猛也,危也。彼來既猛,則己處危矣。“億”,度也。“貝”、所有之資也。“臍”,升也。“九陵”,陵之高也。“逐”,往追也。以“震來”之“厲”,度不能當,而必喪其所有,則升至高以避之也。
六二的爻辭說:震動到來,處境危險;料想財貨必定喪失,於是登上高高的山陵;不用去追,七天之後自會失而復得。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居中而「當位」得正,是善於應付震動的,然而它凌駕在初九的剛爻之上。初九是震卦的主爻,剛強而動、向上奮發,誰能抵擋得住?「厲」是猛烈,也是危險;對方來勢既猛,自己的處境就危險了。「億」是揣度,「貝」是自己所有的財貨,「躋」是登上,「九陵」是極高的山陵,「逐」是前去追尋。因為「震來」之勢猛烈,估量著抵擋不住而必定喪失所有的財貨,於是登上最高處去躲避它。
“九”,言其重。岡陵之重,高之至也。“九”,重之多也,如九天九地也。“勿逐七日得”,二之所貴者中正也。遇震懼之來,雖量勢巽避,當守其中正,無自失也。億之必喪也,故遠避以自守,過則復其常矣,是勿逐而自得也。
程頤接著說:「九」是形容層數之多。岡陵一重又一重,就是高到了極點;「九」表示重疊得多,好比「九天」「九地」那樣的說法。至於「勿逐七日得」,六二所可貴的正在於中正:遇上震懼到來,雖然要估量形勢而柔順退避,仍應當守住自己的中正,不可自己亂了陣腳。它揣度財貨必定喪失,所以遠遠避開以求自守;等這陣勢頭過去,一切恢復常態,這就是不必去追而自然復得。
“逐”,即物也。以己即物,失其守矣。故戒“勿逐”,避遠自守,處震之大方也,如二者當危懼而善處者也。卦位有六,七乃更始,事既終,時既易也,不失其守,雖一時不能御其來,然時過事已,則復其常,故云“七日得”。
程頤接著說:「逐」就是自己去趨就外物;用自己去趨就外物,就守不住本分了,所以爻辭告誡說「勿逐」。遠遠避開而自守,這是應付震動的大原則;像六二這樣,正是身處危懼而善於自處的人。一卦只有六個爻位,到第七位就重新開始,表示事情已經終了、時勢已經改變。只要不失掉自己的操守,雖然一時擋不住來勢,等到時勢過去、事情完結,就恢復常態,所以說「七日得」。
集說 鄭氏汝諧曰:“億”,度也,度寶貨之可喪而喪之,不憚九陵之險而升之,避害以自全,靜退以觀變,事定則必得其所謂安利也。楊氏簡曰:六二乘初九之剛,不可安處,故“億喪貝”。往而躋于九陵,雖今未得,至於歷七日,則時當得矣,勿用逐也。避難曲折有如此者,昔太王既不可御狄,不可安處,去而邑於岐山之下,而他日興周焉,此象也。
「集說」引鄭汝諧說:「億」是揣度。揣度這些珍寶財貨是可以捨棄的,就索性捨棄;不畏懼九重山陵的險峻而攀登上去。躲開禍害以保全自身,安靜退讓以觀察變化,事情平定之後必定得到所謂的安穩與利益。集說又引楊簡說:六二凌駕在初九的剛爻之上,不能安居其位,所以「億喪貝」;它前往登上九陵,眼下雖然一無所得,等經過七日,時候一到自然會得,用不著去追。避難的曲折竟有到這種地步的:從前周太王既抵擋不住狄人,又不能安居原地,於是遷走而在岐山之下建邑,後來周朝由此興起,正是這一爻的象。
蔣氏悌生曰:“億”,度也,事未至未著而先謀度之謂億。楊氏啟新曰:“喪”,自喪之也。“躋于九陵”,飄然遠舉之意。人之所以常蹈禍者,利耳。遠利而自處於高,豈唯無厲,所喪者,可以不久而獲矣。
集說又引蔣悌生說:「億」是揣度,事情還沒有到來、還沒有顯露就預先謀劃推度,叫作「億」。集說又引楊啟新說:「喪」是自己主動捨棄。「躋于九陵」,含著飄然遠舉的意思。人之所以常常招禍,無非為了一個「利」字;遠離財利而把自己安置在高處,那就不但沒有危險,連所捨棄的東西也可以不久便重新得到。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本義 “蘇蘇”,緩散自失之狀。以陰居陽,當震時而居不正,是以如此。占者若因懼而能行,以去其不正,則可以“無眚”矣。
六三的爻辭說:震動之下神情渙散不安;受震而肯行動起來,就不會有災害。朱熹《周易本義》說,「蘇蘇」是精神鬆懈渙散、六神無主的樣子。六三以陰爻居於陽位,正當震動之時而居位不正,所以成了這個樣子。占問的人如果能因恐懼而行動起來,去掉自身的不正,就可以「無眚」。
程傳 “蘇蘇”,神氣緩散自失之狀。三以陰居陽不正,處不正,於平時且不能安,況處震乎,故其震懼而“蘇蘇”然。若因震懼而能行,去不正而就正,則可以無過。“眚”,過也。三行則至四,正也。動以就正為善,故二“勿逐”則自得。三能行則“無眚”,以不正而處震懼,有眚可知。
程頤《伊川易傳》說,「蘇蘇」是神氣鬆懈渙散、六神無主的樣子。六三以陰爻居陽位而不正;居位不正的人,平時尚且不能安穩,何況身處震動之中呢?所以它一受震懼就「蘇蘇」然失了主張。假如能因這份震懼而行動起來,去掉不正而歸於正,就可以沒有過失。「眚」就是過失。六三只要往前一動就到了第四位,那是正的。行動以歸於正為善,所以六二「勿逐」就自然得回失物,六三能行動就「無眚」。反過來說,以不正之身處在震懼之中,會有災害是可想而知的。
集說 趙氏光大曰:當震時而懼益甚,精神渙散,故為“震蘇蘇”之象。然天下不患有憂懼之時,而患無修省之功。若能因此懼心而行,則持身無妄動,應事有成規,又何眚之有?楊氏啟新曰:震而不行,徒震耳,行者,改圖也,此恐懼所以修省也。
「集說」引趙光大說:正當震動之時而恐懼越發厲害,以致精神渙散,所以有「震蘇蘇」的象。然而天下人不怕有憂懼的時候,只怕沒有修身省察的實功。如果能憑著這份懼心行動起來,那麼立身就不會妄動,應事就有一定的準則,又哪裡還會有什麼災害呢?集說又引楊啟新說:受了震動而不行動,那就白震一場。所謂「行」,就是改弦更張另作打算,這正是因恐懼而修身省察的道理。
九四,震遂泥。本義 以剛處柔,不中不正,陷於二陰之間,不能自震也,“遂”者,無反之意,“泥”,滯溺也。
九四的爻辭說:震動陷進了泥裡。朱熹《周易本義》說,九四以剛爻處在柔位,既不居中又不「當位」,陷在上下兩個陰爻之間,無法自己奮起震動。「遂」是一去不返的意思,「泥」是滯塞沉溺。
集說 項氏安世曰:初九以一陽動乎二陰之下,得《震》之本象,故其福與卦辭合。九四以一陽動乎四陰之中,則震變成坎,震而遂陷於泥也。胡氏炳文曰:初與四,皆《震》之所以為《震》者。然震之用在下,四溺於陰柔之中,故震之亨在初而不在四。
「集說」引項安世說:初九是一個陽爻在兩個陰爻之下奮動,得到了《震》卦的本象,所以它的福慶與卦辭相符。九四則是一個陽爻在四個陰爻當中奮動,這樣一來震就變成了坎,震動而隨即陷進泥中。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初九與九四,都是使《震》成其為《震》的爻。然而震的功用在下方,九四又沉溺在陰柔之中,所以震卦的亨通落在初九而不在九四。
案 卦爻“震”字,雖以人心為主,然《震》之本象則雷也。凡雷乘陽氣而動,然所乘之氣不同,故邵子曰:水雷玄,火雷赫,土雷連,石雷霹。蓋雷聲有動而不能發達者,陷於陰氣也。此爻陽動於四陰之中,故有“震遂泥”之象。在人則志氣未能自遂,乃困心衡慮之時也。
李光地按:卦辭爻辭裡的「震」字,雖然主要就人心而言,然而《震》卦的本象終究是雷。凡是雷都乘著陽氣而發動,只是所乘之氣各不相同,所以邵雍說:水中之雷幽暗,火中之雷熾烈,土中之雷沉悶相連,石中之雷霹靂作響。可見雷聲也有雖然震動卻發揚不出來的,那是被陰氣困住了。這一爻是陽爻在四個陰爻當中奮動,所以有「震遂泥」的象。落到人身上,就是志氣一時不能自己伸展,正是《孟子》所說「困於心,衡於慮」的時候。
六五,震往來厲,億無喪有事。本義 以六居五而處震時,無時而不危也,以其得中,故無所喪而能“有事”也。占者不失其中,則雖危“無喪”矣。
六五的爻辭說:震動之中,前往和歸來都有危險;能預先揣度,就不會有所喪失而能守住祭祀之事。朱熹《周易本義》說,以六這樣的陰爻居於第五位而又身處震動之時,沒有一刻不處在危險裡;不過它居於中位,所以能不喪失什麼而能夠「有事」。占問的人只要不失掉自己的中道,那麼雖然危險也不會有所喪失。
程傳 六五雖以陰居陽不當位為不正,然以柔居剛又得中,乃有中德者也。不失中則不違於正矣,所以中為貴也。諸卦二五雖不當位,多以中為美。三四雖當位,或以不中為過,中常重於正也。蓋中則不違於正,正不必中也。天下之理,莫善於中,於六二六五可見。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雖然以陰爻居於陽位,就「當位」而言算是不正,然而以柔居剛又居中位,就是具備中德的。不失掉中道,也就不會違背正道,所以「中」才這樣可貴。各卦的第二爻和第五爻雖然常常不當位,卻大多以居中為美;第三爻、第四爻雖然當位,有時反而因為不居中而被指為有過。可見「中」常常比「正」更要緊:居中就不會違背正,而正卻未必能兼得中。天下的道理,沒有比「中」更好的了,從六二和六五這兩爻就看得出來。
五之動,上往則柔不可居動之極,下來則犯剛,是往來皆危也。當君位為動之主,隨宜應變,在中而已,故當億度無喪失其所有之事而已。所有之事,謂中德,苟不失中,雖有危不至於凶也。億度,謂圖慮求不失中也。五所以危,由非剛陽而無助,若以剛陽有助為動之主,則能亨矣。往來皆危,時則甚難,但期於不失中,則可自守,以柔主動,固不能致亨濟也。
程頤接著說:六五一動,向上前往,則以柔弱之質不宜居於震動的頂端;向下歸來,又要觸犯下面的剛爻,所以往也危、來也危。它身居君位而為震動的主宰,只能隨宜應變,關鍵就在一個「中」字上,所以應當反覆揣度,不要喪失自己原有的那份東西。所謂原有的東西,指的就是中德;只要不失掉中道,雖有危險也不至於陷入凶禍。「億度」就是籌劃思慮、力求不失其中。六五之所以危險,是因為它不是剛健的陽爻而又無人相助;如果換成剛陽有助的爻來做震動的主宰,就能亨通了。往來都危險,時勢實在艱難,只能指望不失中道,這樣便可以自守;以柔弱之質主持震動,本來就不能招致亨通濟世的功效。
集說 虞氏翻曰:可以守宗廟社稷為祭主,故“無喪有事”也。項氏安世曰:二居下震之上,故稱來。五居重震之上,故稱“往來”。“億”,度也。二五之“厲”,即震之恐懼也。二五之“億”,即震之修省也。
「集說」引虞翻說:六五能夠守住宗廟社稷而充當祭祀之主,所以說「無喪有事」。集說又引項安世說:六二處在下卦震的上位,所以只稱「來」;六五處在上下兩震的最上,所以稱「往來」。「億」是揣度。六二、六五所說的「厲」,就是震卦所講的恐懼;六二、六五所說的「億」,就是震卦所講的修身省察。
熊氏良輔曰:震“往”亦“厲”,“來”亦“厲”,皆以危懼待之,故能“無喪有事”,蓋不失其所有也。此卦辭所謂“不喪匕鬯”,能主器以君天下者與。俞氏琰曰:二曰“震來”,指初之來。以五視初,則初之始震為既往,四之洊震為復來,五蓋震往而復來之時也。“有事”,謂有事於宗廟社稷也。《震》之主爻在初,而“元喪有事”乃歸之五,五乃《震》之君也。
集說又引熊良輔說:震動之中,前往也危險,歸來也危險,六五都用危懼的心情去應付,所以能夠「無喪有事」,也就是沒有失掉自己原有的東西。這正是卦辭所說的「不喪匕鬯」,是能夠主持祭器而君臨天下的人吧。集說又引俞琰說:六二說「震來」,指的是初九之震傳來。若從六五的位置回看初九,那麼初九最初的一震算是已經過去,九四再度的震動算是又一次到來,六五正處在震動去而復來的時候。「有事」是說在宗廟社稷有祭祀之事。《震》卦的主爻在初九,而「無喪有事」卻歸到六五身上,因為六五是《震》卦的君位。
案 《春秋》凡祭祀皆口“有事”,故此“有事”謂祭也。二五之震同,具有中德而能億度於事理者亦同。然二“喪貝”而五“無喪”者,二居下位,所有者見耳。五居尊,所守者則宗廟社稷也。貝可喪也,宗廟社稷可以失守乎。故二以“喪貝”為中,五以“無喪有事”為中。
李光地按:《春秋》裡凡是記載祭祀都稱「有事」,所以這裡的「有事」指的就是祭祀。六二和六五所遇的震動相同,兩爻都具備中德而又能對事理反覆揣度,這一點也相同。然而六二「喪貝」而六五「無喪」,是因為六二身居下位,所擁有的不過是些財貨;六五身居尊位,所守的卻是宗廟社稷。財貨是可以捨棄的,宗廟社稷難道可以失守嗎?所以六二以捨棄財貨為得中,六五以不失所有、守住祭祀為得中。
本義 以陰柔處震極,故為“索索”“矍矍”之象。以是而行,其凶必矣。然能及其震未及身之時,恐懼修省,則可以“無咎”,而亦不能免於“婚媾”之“有言”。戒占者當如是也。
此處底本脫去了上六的爻辭,直接接上朱熹的解說。朱熹《周易本義》說,上六以陰柔之質處在震動的極點,所以有「索索」「矍矍」的象——腳步瑟縮,目光惶惑。帶著這樣的狀態去行動,凶險是免不了的。不過若能趁震動還沒有波及自身的時候就恐懼戒慎、修身省察,就可以「無咎」,只是仍舊免不了親近的姻親說些閒話。這是告誡占問的人應當照此自處。
程傳 “索索”,消索不存之狀,謂其志氣如是。六以陰柔居震動之極,其驚懼之甚,志氣殫索也。“矍矍”,不安定貌。志氣索索,則視瞻徊徨。以陰柔不中正之質而處震動之極,故“徵”則“凶”也。震之及身,乃於其躬也。“不于其躬”,謂未及身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索索」是消耗殆盡、無所存留的樣子,形容它的志氣就是如此。上六以陰柔之質居於震動的極點,驚懼太甚,志氣已經耗竭。「矍矍」是不安定的樣子;志氣既然消索,眼神也就左顧右盼、彷徨不定。以陰柔而又不中不正的資質處在震動的極點,所以一往前走就有凶。震動波及自身,就是「於其躬」;說「不于其躬」,是指還沒有波及自身。
“鄰”者,近於身者也。能震懼於未及身之前,則不至於極矣,故得“無咎”。苟未至於極,尚有可改之道。震終當變,柔不固守,故有畏鄰戒而能變之義。聖人於震終,示人知懼能改之義,為勸深矣。“婚媾”,所親也,謂同動者。“有言”,有怨咎之言也。六居《震》之上,始為眾動之首,今乃畏鄰戒而不敢進,與諸處震者異矣,故“婚媾有言”也。
程頤接著說:「鄰」是靠近自身的旁人。能夠在震動還沒有波及自身之前就心生震懼,就不至於走到極端,所以能夠「無咎」。只要還沒有到極端,總還有可以改過的路。震動到了終點本該有所變化,上六陰柔而不死守成見,所以含著畏懼鄰人的警戒而能改變的意思。聖人在震卦的末尾給人指出知懼而能改的道理,勸勉之意可謂深切。「婚媾」指親近的姻親,也就是同在震動之中的那些人;「有言」是有怨恨責怪的話。上六居於《震》卦的最上,本該帶頭行動,如今卻因為畏懼鄰人的警戒而不敢前進,和其餘處在震動中的人不一樣,所以招來「婚媾有言」。
集說 鄭氏汝諧曰:上以陰柔之資,而居一卦之上,其中無所得,不能自安,故“震索索”而氣不亢,“視矍矍”而神不固。人之過於恐懼者,固無足取,若能舉動之際,睹事之未然而知戒,亦聖人之所許也。
「集說」引鄭汝諧說:上六以陰柔的資質居於一卦的最上,心中一無所得,不能自安,所以「震索索」而氣不振作,「視矍矍」而神不安定。一個人過分恐懼,本來沒有什麼可取;不過若能在舉動之際,看出事情尚未發生的苗頭而知所戒懼,那也是聖人所許可的。
趙氏光大曰:陰處震極,故當震之來,志氣消沮,瞻視徬徨,驚懼之甚也,以是而行,其志先亂,“凶”也。所以然者,以不能圖之於早也。若震未及身而方及鄰之時,恐懼修省,豫為之圖,則自無“索索”“矍矍”之“咎”矣。
集說又引趙光大說:陰爻處在震動的極點,所以震動一來,志氣就消沉沮喪,目光彷徨四顧,驚懼到了極點;帶著這個樣子去行動,心志先亂了,所以「凶」。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它不能及早籌劃。倘若在震動還沒有波及自身、才剛剛波及鄰人的時候就恐懼修省,預先作好打算,自然不會有「索索」「矍矍」那樣的過失了。
案 此“婚媾有言”,與《夬》四“聞言不信”同,皆占戒之外,反言以決之之辭也。瑣瑣姻婭,見識幾近,當禍患之未至,則相誘以宴安而已爾,安能為人深謀長慮,而相與儆戒於未然乎。
李光地按:這裡的「婚媾有言」,與《夬》卦九四的「聞言不信」性質相同,都是在占斷告誡之外,再從反面立言把話說透。那些瑣碎平庸的姻親,見識淺近,當禍患還沒有到來的時候,不過是彼此引誘著貪圖安逸罷了,哪裡能替人作深遠的謀劃,在事情未發之前互相警戒呢?
艮卦
艮.艮上.艮下程傳 《艮序卦》:“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動靜相因,動則有靜,靜則有動,物無常動之理,《艮》所以次《震》也。艮者止也,不曰止者,艮山之象,有安重堅實之意,非止義可盡也。乾坤之交,三索而成艮,一剛居二陰之下,陽動而上進之物,既至於上則止矣,陰者靜也,上止而下靜,故為艮也。
《艮》卦,艮在上、艮在下,這是卦畫的標註。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動與靜互為因果,動過之後就有靜,靜久之後又會動,天下沒有永遠動個不停的道理,所以《艮》卦排在《震》卦之後。艮就是止。之所以不直接叫作「止」,是因為艮取象為山,含著安穩厚重、堅實不移的意味,不是一個「止」字所能說盡的。乾坤兩卦相交,第三次求索而成艮:一個剛爻居於兩個陰爻之上;陽本是好動而向上前進的東西,既然已經到了頂上,就停住了。陰的本性是靜,上面停住、下面安靜,所以叫作艮。
然則與畜止之義問異?曰:畜止者,制畜之義,力止之也,艮止者,安止之義,止其所也。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有人問:那麼艮的「止」和《畜》卦所說的「畜止」有什麼不同呢?回答說:「畜止」是節制蓄聚的意思,是用力量把它攔下來;「艮止」是安然停息的意思,是停在它該停的地方。《艮》卦的「卦辭」說:止息在背上,覺察不到自己的身體;走進他的庭院,也看不見院中的人;沒有過錯。
本義 “艮”,止也。一陽止於二陰之上,陽自下升,極上而止也,其象為山,取坤地而隆其上之狀,亦止於極而不進之意也。其占則必能止於背而不有“其身”,“行其庭而不見其人”,乃“無咎”也。蓋身動物也,唯背為止,“艮其背”,則止於所當止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艮」就是止。一個陽爻停在兩個陰爻之上;陽氣自下往上升,升到頂點就停住了。它的取象是山,是就坤地而把上面隆起的形狀取來,同樣含著到了極點便停下不再前進的意思。它的占斷是:必須能夠止息在背上而覺察不到「其身」,做到「行其庭而不見其人」,才能「無咎」。因為身體是會動的東西,唯獨背是靜止的;「艮其背」,就是停在它該停的地方——此處底本有脫文,本義下面的話已經缺失。
程傳 人之所以不能安其止者,動於欲也。欲牽於前而求其止,不可得也。故艮之道,當“艮其背”,所見者在前,而背乃背之,是所不見也。止於所不見,則無慾以亂其心,而止乃安。
程頤《伊川易傳》說,人之所以不能安於靜止,是因為被慾望牽動。慾望在前面拉著,卻想要停下來,那是辦不到的。所以艮的道理,在於「艮其背」:人所看見的東西都在前面,而背正是背對著前面的,是看不見的。止息在看不見的地方,就沒有慾望來攪亂內心,這樣的停止才安穩。
“不獲其身”,不見其身也,謂忘我也。無我則止矣,不能無我,無可止之道,“行其庭不見其人”,庭除之間至近也。在背則雖至近不見,謂不交於物也。外物不接,內欲不萌,如是而止,乃得止之道,於止為“無咎”也。
程頤接著說:「不獲其身」,就是看不見自己的身體,也就是忘掉自我。無我才能真正停下來;不能無我,就沒有可以停下來的路。「行其庭不見其人」,庭院階前是極近的地方,可是既然止息在背上,即使近在咫尺也看不見,這是說不與外物交接。外物接不進來,內心的慾望也不萌生,這樣的停止才算得著停止的正道,就停止這件事而言便是「無咎」。
集說 周子曰:“艮其背”,背非見也,靜則止,止非為也,為不止矣,其道也深乎。郭氏忠孝曰:人之耳目口鼻皆有欲也,至於背則無慾也。內欲不動,則外境不入,是以“行其庭不見其人”也。“不獲其身”,止其止矣。“不見其人”,止於行矣。內外兼止,故人慾滅而天理固存。孟子曰:養心莫善於寡慾,其“艮其背”之謂乎?
「集說」引周敦頤說:「艮其背」,背是看不見東西的;安靜下來自然就止住,而止住並不是刻意去做什麼,一有作為就止不住了,這個道理真是深啊。集說又引郭忠孝說:人的耳、目、口、鼻都各有嗜慾,唯獨到了背上就沒有嗜慾。內心的慾望不動,外面的境物就進不來,所以說「行其庭不見其人」。「不獲其身」,是在靜止之中做到了止;「不見其人」,是在行動之中做到了止。內外都能止住,所以人慾消滅而天理自然長存。《孟子》說「養心莫善於寡慾」,大概說的就是「艮其背」吧。
郭氏雍曰:《中庸》曰: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艮之為止,其在茲時乎。《朱子語類》云:“艮其背”,只是言止也。人之四體皆能動,唯背不動,取止之義,止其所,則廓然而大公。
集說又引郭雍說:《中庸》講「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艮卦所說的「止」,大概正是這個時候的境界吧。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艮其背」只不過是講一個「止」字。人的四肢都會動,唯獨背不動,所以取它來立「止」的意思。停在它該停的地方,心境就廓然開闊而毫無偏私。
又云“艮其背”,便“不獲其身”。“不獲其身”,便“不見其人”。“行其庭”對“艮其背”,只是對得輕,身為動物,不道動都是妄,然而動斯妄矣,不動自無妄。又云“艮其背不獲其身”,只是見道理,不見自家,“行其庭不見其人”,只是見道理,不見個人也。
朱熹又說:「艮其背」了,自然就「不獲其身」;「不獲其身」了,自然就「不見其人」。「行其庭」一句是與「艮其背」相對的,只是對得輕些。身體是會動的東西,並不是說凡動都屬虛妄,然而一動就容易流於虛妄,不動就自然不會有虛妄。朱熹又說:「艮其背不獲其身」,只是眼裡看見道理,看不見自己;「行其庭不見其人」,也只是眼裡看見道理,看不見旁人。
又云明道云,與其非外而是內,不若內外之兩忘也,說得最好,便是“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不見有物,不見有我,只見所當止也。
朱熹又說:程顥講過「與其非外而是內,不若內外之兩忘也」,這話說得最好,正合「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的意思——眼裡既不見有外物,也不見有自我,只見到自己所應當停留的所在。
問伊川云,內欲不萌,外物不接,如是而止,乃得其正,似只說得靜中之止否。曰:然。此段分作兩截,“良其背不獲其身”,為靜之止,“行其庭不見其人”,為動之止,總說,則“艮其背”,是止之時當其所而止矣,所以止時自“不獲其身”,行時自“不見其人”,此三句乃“艮其背”之效驗。
有人問:程頤說「內欲不萌,外物不接,如是而止,乃得其正」,這似乎只講到了靜中的止吧?朱熹回答說:正是。這一段可以分作兩截來看:「艮其背,不獲其身」是靜中之止,「行其庭,不見其人」是動中之止。合起來說,「艮其背」是當止的時候恰好停在它該停的地方,所以靜止時自然「不獲其身」,行動時自然「不見其人」;後面這三句都是「艮其背」所產生的效驗。
問“艮其背不獲其身”,曰:不見有身也。“行其庭不見其人”,曰:不見有人也。曰;不見有身,不見有人,所見者何物?曰:只是此理。陸氏九淵曰:“艮其背,不獲其身”,無我。“行其庭不見其人”,無物。
又有人問「艮其背不獲其身」是什麼意思,朱熹說:就是不覺得有自身。再問「行其庭不見其人」,朱熹說:就是不覺得有旁人。那人又問:既然不見有身、不見有人,那麼所見的到底是什麼?朱熹說:只是這個理罷了。集說又引陸九淵說:「艮其背,不獲其身」講的是無我,「行其庭不見其人」講的是無物。
許氏衡曰:人平地行不困,沙行便困,為其立處不穩故也。蔡氏清曰:“艮其背”,《本義》云,背者止之所也。夫天有四時,冬不用。地有四方,北不用。人有四體,背不用。一理也。蓋體立而後用有以行,此理若充得盡,即是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
集說又引許衡說:人在平地上走不覺得累,在沙地上走就累,那是因為立腳的地方不穩。集說又引蔡清說:關於「艮其背」,《周易本義》說背是止息的所在。天有四時而冬天不施用,地有四方而北方不施用,人有四體而背不施用,道理都是一樣的。因為要先立住本體,然後作用才能施行;這個道理如果能擴充到盡處,就是周敦頤所說的「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
又曰四句只略對,“艮其背”一句是腦,故《彖傳》中言“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此段功夫,全在“艮其背”上,人多將行其庭對此句說,便不是了。“行其庭”只輕帶邊,緣“艮其背”了,則自然不見有己,也不見有人,故云此四句只略對。
蔡清又說:卦辭這四句只是大略相對,「艮其背」一句才是綱領所在,所以《彖傳》裡說「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這一段工夫全落在「艮其背」上;一般人往往把「行其庭」和「艮其背」當作平列對舉來講,那就錯了。「行其庭」只是輕輕帶過一筆,因為「艮其背」做到了,自然就不見有自己,也不見有旁人,所以說這四句只是大略相對。
陳氏琛曰:“背”者北也。人之一心,靜之所養有淺深,則發之所中有多寡,而於 吳氏曰慎曰:程子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即其義。蓋廓然大公,則忘我而不獲其身。物來順應,則忘物而不見其人,動靜各止其所,斯能內外兩忘。
集說引陳琛說:卦辭裡的「背」取的是北方之義,人面向南而立,背脊所對的正是北方。人的一顆心,平日在靜中涵養的功夫有深有淺,等到應事而發時,能夠合乎道理的地方也就有多有少,而在……(此處底本有脫文,陳琛這一條沒有說完)。集說又引吳曰慎說:程頤講的「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兩句,正好說中了「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的意旨。心胸空闊無私、一片大公,便把「我」忘掉了,這就是經文說的「不獲其身」;外物來時只順著它的本然去應接,便把「物」也忘掉了,這就是經文說的「不見其人」。動的時候和靜的時候,各自停在它應當停的位置上,內不見己、外不見人,這才叫作內外兩忘。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 本義 以陰柔居艮初,為艮趾之象。占者如之則“無咎”,而又以其陰柔,故又戒其“利永貞”也。
初六爻辭說:止住腳趾,不會有過錯,宜於長久地守持正固。朱熹《本義》說:初六以陰柔之質處在《艮》卦的最下一位,正合「止住腳趾」這個取象。占筮的人若能像它這樣,在剛要舉步的時候就止住,便不會有災禍;只是它畢竟是陰柔之才,難保長久,所以爻辭又特地告誡說「利永貞」,要它長長久久地守正不移。
程傳 六在最下,“趾”之象。“趾”,動之先也。“艮其趾”,止於動之初也。事止於初,未至失正,故“無咎”也。以柔處下,當趾之時也,行則失其正矣,故止乃“無咎”。陰柔患其不能常也,不能固也,故方止之初,戒以利在常“永貞”固,則不失止之道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這一爻處在全卦的最下面,正是腳趾的象。腳趾是人身上最先發動的部位,「艮其趾」就是在動念舉步的最初便止住。事情在剛起頭時就止住,還沒有走到失正的地步,所以說不會有過錯。它以陰柔之質居於下位,正當腳趾之位,這時若貿然前行就要失掉正道,因此只有止住才沒有災禍。陰柔之才最怕的是不能持久、不能堅固,所以就在它剛止住的時候,告誡它好處在於恆常「永貞」而堅固,能這樣才不至於失掉「止」的正道。
集說 胡氏炳文曰:事當止者,當於其始而止之,乃可“無咎”。止於始,猶懼不能止於終,而況不能止於始者乎。初六陰柔,懼其始之不能終也,故戒以“利永貞”,欲常久而貞固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凡是應當止住的事,一定要在它剛起頭的時候就止住,才可以沒有過錯。就算在開頭止住了,還怕不能一直止到最後,何況連開頭都止不住的人呢。初六是陰柔之爻,人們擔心它有始無終,所以爻辭用「利永貞」來告誡它,希望它能長久地堅守正固。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本義 六二居中得正,既止其腓矣。三為限,則腓所隨也。而過剛不中,以止乎上,二雖中正,而體柔弱,不能往而拯之,是以其心不快也。此爻占在象中,下爻放此。
六二爻辭說:止住小腿肚,救不了它所隨從的部位,心裡不痛快。朱熹《本義》說:六二居下卦之中而又以陰爻居陰位,是「中正」之爻,它已經把自己的小腿止住了。九三所當的位置是腰胯之間的「限」,正是小腿所隨從的地方,可是九三過於剛強又不居中,只一味地止在上面。六二雖然中正,無奈本體柔弱,沒有力量上去救它,因此心裡不痛快。這一爻的占辭就含在取象之中,並沒有另立吉凶之辭,以下各爻都照這個例子來看。
程傳 六二居中得正,得止之道者也。上無應援,不獲其君矣。三居下之上,成止之主,主乎止者也,乃剛而失中,不得止之宜,剛止於上,非能降而下求。二雖有中正之德,不能從也。二之行止繫乎所主,非得自由,故為“腓”之象。股動則腓隨,動止在股而不在腓也。二既不得以中正之道,拯救三之不中,則必勉而隨之,不能拯而唯隨也。雖咎不在己,然豈其所欲哉。言不聽,道不行也,故其心不快,不得行其志也。士之處高位則有拯而無隨,左下位,則有當拯,有當隨,有拯之不得而後隨。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居中而又得正,是深得「止」之道的一爻。可是它上面沒有相應的援手,得不到君上的信任任用。九三處在下卦的最上面,是使全卦成「止」的主爻,主持著止這件事,然而它剛而不中,把握不住止的分寸;它硬邦邦地止在上位,並不肯屈身下來求助於人。六二雖有中正之德,九三也不肯聽從。六二自己的行與止都繫在所隨從的九三身上,不能自作主張,所以取小腿肚為象——大腿一動,小腿肚就跟著動,動或止的主權在大腿而不在小腿肚。六二既不能用中正之道去救正九三的偏失,那就只好勉強跟著它走,救不了而只能隨從。這樣一來,過失雖然不在自己身上,可這難道是它情願的嗎?話說了沒人聽,道守著行不通,所以心裡不痛快,因為它的志向施展不出來。讀書人處在高位,就只有匡救君上而沒有隨順一說;處在下位,則有該匡救的時候,有該隨順的時候,也有先盡力匡救、救不成然後才隨順的時候。
集說 楊氏簡曰:“腓”,隨上而動者也。上行而不見拯,不得不隨而動,故“心不快”。
集說引楊簡說:「腓」是小腿肚,它總是跟著上面的大腿而動。上面的九三一意前行,六二既拉不住也救不了,只好不得不跟著動,所以爻辭說「其心不快」。
案 此爻“隨”字與《咸》三同,《咸》三謂隨四,此爻謂隨三也。蓋《咸》、《艮》皆以人身取象,凡人心屬陽,體屬陰,咸卦三陽居中。而九四尤中之中,故以四為心也。
李光地按:這一爻的「隨」字,與《咸》卦九三爻辭裡的「隨」字用法相同。《咸》卦九三說的是隨從九四,這一爻說的是隨從九三。因為《咸》《艮》兩卦都拿人的身體來取象,而人身之中,心屬陽,形體屬陰;《咸》卦有三個陽爻居於中間,其中九四又是三陽當中最居中的一位,所以拿九四當作心。
此卦唯九三一陽居中,故以三為心也。人心之動,則體隨之,而《易》例以相近之下位而隨,故《咸》三《艮》二皆言“隨”也。兩卦直心位者,皆德非中正,若一以隨為道,則隨之者亦失其正矣,故《咸》三則“執其隨”而“往吝”,此爻則不拯其隨而不快。然六二有中正之德,本有以自守者,故以不能拯其隨為不快於心,與《咸》三之志在隨人異矣。
《艮》卦只有九三一個陽爻居於中間,所以拿九三當作心。人心一動,形體便跟著動;而《周易》的通例,是由緊挨著心位的下一爻來充當「隨」的角色,所以《咸》卦的九三、《艮》卦的六二都說到「隨」。這兩卦裡正當心位的那一爻,德行都算不上中正,倘若一味把隨從當成常道,那麼隨從它的一方也要跟著失正了。因此《咸》卦九三是「執其隨」而「往吝」,抱定隨人不放,前往必有憾惜;這一爻則是救不了所隨之爻而心中不快。不過六二自身具備中正之德,本來就有能守住自己的地方,所以它是因為不能匡救所隨的九三而心裡不痛快,這與《咸》卦九三一心只想跟著別人走,是大不相同的。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 本義 “限”,身上下之際,即腰胯也,“夤”,膂也。止於腓,則不進而已。九三以過剛不中,當限之處,而艮其限,則不得屈伸,而上下判隔,如“列其夤”矣。危“厲
九三爻辭說:止住腰胯之間,撕裂了夾脊的膂肉,危厲之氣熏灼其心。朱熹《本義》說:「限」是身體上下兩半交界的地方,也就是腰胯;「夤」是脊骨旁邊的膂肉。前一爻只是止住小腿肚,不過是不再往前走罷了。九三過於剛強而又不居中,恰好當著腰胯的位置,把腰胯止死,人就屈伸不得,上下兩截判然隔斷,就像把夾脊的膂肉撕裂開一樣。「厲」是危……(底本此處有脫文,《本義》這一段的後半沒有保存下來)。
程傳 “限”,分隔也,謂上下之際。三以剛居剛而不中,為成《艮》之主,決止之極也。已在下體之上,而隔上下之限,皆為止義,故為“艮其限”,是確乎止而不復能進退者也。在人身如“列其夤”。“夤”,膂也,上下之際也。列絕其夤,則上下不相從屬,言止於下之堅也。止道貴乎得宜,行止不能以時而定於一,其堅強如此,則處世乖戾。與物睽絕,其危甚矣。人之固止一隅,而舉世莫與宜者,則艱蹇忿畏,焚撓其中,豈有安裕之理。“厲薰心”,謂不安之勢,薰爍其中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限」是分隔的意思,指上身與下身交界之處。九三以陽爻居陽位而不得中,是使全卦成「止」的主爻,把止做到了決絕的極處。它已經居於下卦之上,又隔在上下之限的地方,這兩層都含著止的意味,所以說「艮其限」,是硬止在那裡、再不能進也不能退的樣子。放到人身上說,就如同「列其夤」。「夤」是膂肉,正在上下交界之處;把膂肉撕斷了,上下兩半便不再連屬,這是形容它止得極其僵硬。「止」這門功夫貴在合宜,行與止不能隨著時勢而定,卻死守一途,僵硬到這般田地,處世必然乖違,與外物斷絕往來,那危險就太大了。一個人死守一隅之見,舉世沒有一個能與他相安的,於是艱難困頓、憤懣畏懼,在胸中焚燒攪擾,哪裡還有安舒寬裕的道理。「厲薰心」說的正是這種不安之勢在心裡熏灼燒烤。
集說 王氏宗傳曰:九三下體之終也,以上下二體觀之,則交際之地也,故曰限夫人之身。雖有體節程度,然其脈絡血氣,必也周流會通,曾無上下之間,故能屈伸俯仰,無不如意,而心得以夷然居中。今也“艮其限”,而有所止焉,則截然不相關屬。而所謂心者,其能獨寧乎,故曰“厲薰心”。
集說引王宗傳說:九三是下卦的終點,若把上下兩體合起來看,正是上下交接的地方,所以稱它為「限」。人的身體雖然有關節部位的一定分際,但脈絡與血氣必須周流貫通,上下之間不留一點阻隔,這才能屈能伸、能俯能仰,樣樣如意,而心也得以安安穩穩地居於中間。如今「艮其限」,在這交界處止住不通,上下便截然斷開、互不相屬。這樣一來,那顆心難道還能獨自安寧嗎?所以爻辭說「厲薰心」。
胡氏炳文曰:《震》所主在下,初九,下之最下者也。九四雖亦《震》所主,而溺於四柔之中,有泥之象,故不如初之吉,《艮》所主在上,上九,上之最上者也。九三雖亦《艮》所主,然介乎四柔之中,有限之象,有“列其夤”之象,故不如上之吉。蓋寂然不動者心之體,如之何可以徇物,感而遂通者心之用,如之何可以絕物。三過剛不中,確乎止而不能進退,以至上下隔絕,是絕物者也,唯見其危厲薰心而已。
集說又引胡炳文說:《震》卦的主爻在下,初九正是下面最下的一位。九四雖然也是《震》的主爻,卻陷溺在四個陰爻當中,有「震遂泥」那種被泥淖粘住的象,所以比不上初九的吉。《艮》卦的主爻在上,上九正是上面最上的一位。九三雖然也是《艮》的主爻,卻夾在四個陰爻當中,有腰胯被限死的象,有「列其夤」撕裂膂肉的象,所以比不上上九的吉。要知道,寂然不動是心的本體,怎麼可以一味地追逐外物;感而遂通是心的功用,又怎麼可以斷絕外物。九三過剛而不中,硬止在那裡,進退兩難,以至於上下隔絕,這就是斷絕外物的一路,結果只見它危厲之氣熏灼於心罷了。
楊氏啟新曰:此爻是惡動以為靜,而反至於動心者,蓋心之與物,本相聯屬,時止而止,時行而行,則事應於心,而心常泰然,有意絕物,則物終不可絕,而心終不可靜矣。
集說又引楊啟新說:這一爻是厭惡動、想借此求靜,結果反而弄到心不能靜的例子。心與外物本來就是相連相屬的,該止的時候止,該行的時候行,事情來了心自能應付,心也就常常安泰。若是存心要斷絕外物,外物終究斷絕不了,而心也就終究靜不下來。
案 “夤”為夾脊骨,止與心相對。“列”,峙也。峙其脊骨,而不得為艮背之象者,蓋艮背者,能動而止也,如人之坐尸立齊,而揖讓俯仰之用則未嘗廢,此所以能行其庭,而與物酬酢也。此之列夤,由於艮限,則因腰之不能屈伸,而脊為之峙,是不能動而止,如人之有戾疾者,安得不危而薰心哉。
李光地按:「夤」是夾脊的骨肉,位置正好與心相對。「列」在這裡是挺立僵峙的意思。挺直了脊骨,卻不能算作卦辭「艮其背」的那種象,為什麼呢?因為「艮其背」是能動而後能止,好比古人祭祀時端坐如尸、站立如齋那樣莊敬,可是作揖謙讓、俯仰周旋的舉動一樣也沒有荒廢,所以才能夠「行其庭,不見其人」,照樣在庭中行走、與外物往來酬酢。這一爻的「列夤」,起因在「艮其限」,是腰胯不能屈伸,脊背才被迫僵挺起來,這是根本不能動的止,就像人得了痙攣僵直的病一樣,哪裡能不危厲而熏灼其心呢。
心猶火也,可揚而不可遏也。揚之則明,遏之則薰矣。危薰心者,言其堙鬱昏塞,無光明通泰之象也。《震》之九四,不當動而動,此爻則不當止而止,《咸》之九四,感之妄,此爻則止之偏,皆因失中正之德故如此。
心好比火,火只可以讓它暢旺,不可以把它堵死。讓它暢旺就發出光明,把它堵死就只剩下熏煙。所謂「厲薰心」,說的就是心氣堙塞鬱結、昏昧不通,沒有一點光明通泰的氣象。《震》卦的九四,是不該動的時候卻動了;這一爻則是不該止的時候偏要止。《咸》卦的九四,是感應得虛妄不正;這一爻則是止得偏枯不當。兩者的病根是一樣的,都因為失掉了「中正」之德,所以才落到這般地步。
六四,艮其身,無咎。 本義 以陰居陰,時止而止,故為“艮其身”之象,而占得“無咎”也。
六四爻辭說:止住自身,不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說:六四以陰爻居於陰位,是該止的時候就能止住,所以有「艮其身」的取象,占筮得到這一爻,結果是不會有災禍。
程傳 四,大臣之位,止天下之當止者也。以陰柔而不遇剛陽之君,故不能止物。唯自止其身,則可“無咎”,所以能“無咎”者,以止於正也。言“止其身無咎”,則見其不能止物,施於政則有咎矣。在上位而僅能善其身,無取之甚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第四爻是大臣的位置,職責本在止住天下一切該止的事。可是六四以陰柔之質,又沒有遇上剛健之君,所以沒有力量去止住外物,只能止住自己一身,這樣便可以沒有過錯;它之所以能夠沒有過錯,是因為它所止的地方是正的。爻辭只說「止其身無咎」,反過來就看得出它止不住外物,若把這種本事拿去施行政事,那就要出亂子了。身居上位而僅僅能夠潔身自好,這實在沒有多少可取之處。
集說 胡氏瑗曰:人之體,統而言之,則謂之一身。分而言之,則腰足而上謂之身。六四出下體之上,在上體之下,是身之象也。夫人患不能自止其身,今能止之得其道,使四肢不妄動,故“無咎”也。
集說引胡瑗說:人的形體,籠統地講,整個叫作一身;分開來講,則腰腳以上的軀幹部分才叫作「身」。六四已經越出下卦之上、居於上卦之下,正合這個軀幹的象。人最怕的就是管不住自己一身,如今它能止住自身,而且止得合於正道,使四肢不胡亂舉動,所以不會有災禍。
吳氏曰慎曰:視聽言動,身之用也。非禮勿視聽言動,“艮其身”也,時止而止,故“無咎”。若艮限則一於止,是猶絕視聽言動,而以寂滅為道者矣。
集說又引吳曰慎說:看、聽、說、做,都是這一身的功用。孔子答顏淵問仁,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這正是「艮其身」,該止的時候就止,所以不會有過錯。若像九三那樣「艮其限」,一味死止到底,那就等於把視聽言動全都斷絕,拿寂滅當作大道了。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本義 六五當輔之處,故其象如此,而其占“悔亡”也。“悔”,謂以陰居陽。
六五爻辭說:止住牙床,說話有條理次序,悔恨消失。朱熹《本義》說:六五正當牙床的位置,所以取象如此,而它的占辭是「悔亡」。這裡說的「悔」,指的是它以陰爻居於陽位,本來就該有的那點悔恨。
程傳 五君位,《艮》之主也,主天下之止者也。而陰柔之才,不足以當此義,故止以在上取輔義言之,人之所當慎而止者,唯言行也。五在上,故以輔言。“輔”,言之所由出也。艮於輔,則不妄出而有序也。言輕發而無序,則有悔。止之於輔,則悔亡也。“有序”,中節有次序也。輔與頰舌,皆言所由出,而輔在中,“艮其輔”,謂止於中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第五爻是君位,是《艮》卦的主爻,本該主持天下一切當止之事。可是六五只有陰柔之才,擔不起這樣重的意義,所以只就它居於上位、當著口輔這一點來取義。人最應當謹慎而加以節制的,只有言和行兩件。六五在上,所以拿牙床來說。「輔」是言語所從出的地方,把牙床止住,話就不會隨便說出口,而自然有條有理。說話輕率而雜亂無序,就要生出悔恨;能在牙床這一關上止住,悔恨也就消失了。所謂「有序」,是指出言合乎節度、有先後次第。牙床、面頰、舌頭都是言語所從出的部位,而牙床居中,所以「艮其輔」就是止在中道上的意思。
集說 蘇氏軾曰:口欲止,言欲寡。 趙氏彥肅曰:能默故能言,非默而不言也。由言以推行,所謂艮者,亦如是而已。 龔氏煥曰:“艮其輔”,非不言也,“言”而“有序”,所以為《艮》也。 谷氏家傑曰:止在言前,非出口方思止也,然“有序”為止,止亦非緘默之謂也。
集說引蘇軾說:口要能止得住,話要能說得少。集說引趙彥肅說:正因為能沉默,才真會說話,並不是一味沉默、什麼都不說。由言語推到行事,所謂「艮」的功夫,也不過就是這樣。集說引龔煥說:「艮其輔」並不是不說話,而是開口說話而有條理次序,這才成其為《艮》。集說引谷家傑說:止的功夫要下在開口之前,不是話已出口才想起要止;然而說話「有序」就算是止,可見止也並不是閉口不言的意思。
上九,敦艮,吉。 本義 以陽剛居止之極,敦厚於止者也。
上九爻辭說:敦厚地守著止道,吉祥。朱熹《本義》說:上九以陽剛之質居於全卦「止」的最高處,是把止這件事做得敦實厚重的一爻,所以爻辭用一個「敦」字來稱許它。
程傳 九以剛實居上,而又成《艮》之主。在艮之終,止之至堅篤者也。“敦”,篤實也。居止之極,故不過而為“敦”。人之止難於久終,故節或移於晚,守或失於終,事或廢於久,人之所同患也。上九能敦厚於終,止道之至善,所以“吉”也。六爻之德,唯此為“吉”。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以剛健篤實之質居於最上,又是使全卦成《艮》的主爻。它處在「止」的終點,是止得最堅定、最篤厚的一爻。「敦」就是篤實。它居於止的極處,所以並不失之太過,反而成其為「敦」。人守止最難的是能守到最後,所以有人晚節不保,有人臨終失守,有人事情做久了半途而廢,這是人人都容易犯的毛病。上九能夠一直敦厚到最後,這是止道中最好的一種,因此說它吉祥。全卦六爻的德行,只有這一爻稱得上吉。
集說 項氏安世曰:上九與三相類,皆一卦之主也。然九三當上下之交,時不可止而止,故“危”。上九當全卦之極,時可止而止,故“吉”。 又曰:彖曰“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唯六四一爻足以當之。《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唯上九一爻足以當之。
集說引項安世說:上九與九三是同類的兩爻,都是一卦的主爻。可是九三處在上下兩體交接的地方,正當不該止的時候卻止住了,所以爻辭說它「危」;上九處在全卦的最末,正當可以止的時候才止住,所以爻辭說它「吉」。項安世又說:卦辭講「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六爻之中只有六四一爻當得起這句話;「大象」講「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六爻之中只有上九一爻當得起這句話。
胡氏炳文曰:“敦臨”“敦復”,皆取坤土象,艮山乃坤土而隆其上者也。其厚也彌固,故其象為“敦”,其占曰“吉”,艮之在上體者凡八,而皆吉。
集說又引胡炳文說:《臨》卦上六的「敦臨」、《復》卦六五的「敦復」,都是從坤為土這個象上取義的;而艮為山,正是坤土在上面隆起而成。土隆起為山,就更加厚實牢固,所以取象為「敦」,占辭說「吉」。《周易》六十四卦中以艮作上卦的一共有八卦,凡是上九當艮體之極的,占辭都是吉。
總論 《朱子語類》云;《咸》、《艮》皆以人身為象,但艮卦又差一位。 項氏安世曰:《咸》、《艮》二卦取象相類,艮四為“背”,故五為“輔”。《咸》四為“心”,故五為背肉,上為輔,又上兌為口,則輔宜在上也。
總論部分先引《朱子語類》說:《咸》《艮》兩卦都拿人的身體來取象,只是《艮》卦所取的部位比《咸》卦錯開了一位。項安世說:《咸》《艮》兩卦取象的路數相似。《艮》卦以六四為「背」,所以六五為「輔」,即牙床。《咸》卦以九四為「心」,所以九五為背上的脢肉,上六為牙床;再者《咸》卦上體是兌,兌為口,可見牙床安在上爻是合適的。
案 《咸》、《艮》之象,所以差一位者,《咸》以四為心,故五為背而上為口。《艮》以三為心,故四為背而五為口。其位皆緣心而變者也。二之腓兼股為一象,故與《咸》三俱言“隨”。
李光地按:《咸》《艮》兩卦取象之所以錯開一位,緣故在於《咸》卦以九四為心,因此九五為背、上六為口;《艮》卦以九三為心,因此六四為背、六五為口。可見各部位的安排都是跟著心所在的爻位挪動的。至於《艮》卦六二,是把小腿肚連同大腿合成一個象來看,所以它和《咸》卦九三一樣,爻辭裡都出現了「隨」字。
漸卦
漸.巽上.艮下程傳 《漸序卦》:“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止必有進,屈伸消息之理也,止之所生亦進也,所反亦進也,《漸》所以次《艮》也。進以序為漸,今人以緩進為漸,進以序不越次,所以緩也。為卦上巽下艮,山上有木,木之高而因山,其高有因也。其高有因,乃其進有序也,所以為《漸》也。
《漸》卦的卦畫標註:上卦為巽,下卦為艮。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漸》卦的次序時說,「艮」是止的意思,事物不可能永遠停止下去,所以接在《艮》卦後面的是《漸》卦,「漸」就是進。止住之後一定會有前進,這是屈與伸、消與長互相轉換的道理;從止裡生出來的是進,由止反轉過來的也是進,《漸》卦所以排在《艮》卦之後。所謂「漸」,是按次序前進;今人只把慢慢地進叫作漸,其實正因為循著次序、不越等級,看上去才顯得慢。就卦體說,上卦是巽為木,下卦是艮為山,山上長著樹木,樹木之所以長得高,是憑藉著山的高度,可見它的高是有所依憑的。高得有依憑,也就是進得有次序,所以取名為《漸》。
漸,女歸吉,利貞。 本義 “漸”,漸進也。為卦止於下而巽於上,為不遽進之義,有“女歸”之象焉。又自二至五,位皆得正,故其占為“女歸吉”,而又戒以“利貞”也。
《漸》卦卦辭說:女子出嫁,吉祥,宜於守持正固。朱熹《本義》說:「漸」就是一步一步地前進。就卦體說,下卦艮是止,上卦巽是遜順,止於下而順於上,含有不急躁冒進的意思,正合女子出嫁要循六禮、按次第而行的象。再看爻位,從九二到九五這四爻,陽居陽位、陰居陰位,個個「當位」得正,所以占辭說「女歸吉」,同時又用「利貞」來告誡占者。
程傳 以卦才兼漸義而言也,乾坤之變為巽艮,巽艮重而為《漸》。在漸體而言,中二爻交也。由二爻之交,然後男女各得正位。初終二爻,雖不當位,亦陽上陰下,得尊卑之正。男女各得其正,亦得位也。與《歸妹》正相對,女之歸,能如是之正則“吉”也。天下之事,進必以漸者,莫如“女歸”。臣之進於朝,人之進於事,固當有序。不以其序,則陵節犯義,凶咎隨之。然以義之輕重,廉恥之道,女之從人,最為大也,故以“女歸”為義。
程頤《伊川易傳》說:卦辭是把這一卦的才質連同「漸」的意義合起來講的。乾坤兩卦變化而生出巽與艮,巽艮相重便成《漸》卦。就《漸》的卦體說,是中間兩爻互換而成,由這兩爻的交換,男女才各自得到端正的位置。初爻與上爻雖然不「當位」,但也是陽在上、陰在下,合乎尊卑的正理。男女各得其正,也就等於得位了。《漸》與《歸妹》恰好相對:女子出嫁若能像《漸》這樣端端正正,就是吉的。天下的事情裡,前進一定要循序而行的,沒有比女子出嫁更典型的了。臣子進身於朝廷、常人進取於事業,本來都該有個次序;不照次序來,就是越等級、犯義理,凶險與咎害隨即跟上。不過就道義的輕重、廉恥的關口來講,女子終身託付給人是最要緊的一件,所以卦辭就拿「女歸」來立義。
且男女,萬事之先也。諸卦多有利貞而所施或不同,有涉不正之疑而為之戒者,有其事必貞乃得其宜者,有言所以利者,以其有貞也。所謂涉不正之疑而為之戒者,《損》之九二是也,處陰居說,故戒以宜貞也。有其事必貞乃得宜者,《大畜》是也,言所畜利於貞也。有言所以利者以其有貞者,《漸》是也。言女歸之所以吉,利於如此貞正也。蓋其固有,非設戒也,《漸》之義宜能亨而不云亨者,蓋亨者通達之義,非漸進之義也。
何況男女之倫是萬事的開端。各卦裡多有「利貞」兩個字,可是用法並不相同:有的是因為牽涉到不正的嫌疑,才特地加以告誡;有的是這件事必須守正才算辦得合宜;有的則是在說明它之所以有利,正因為它本身就正。所謂因牽涉不正之嫌而加告誡的,是《損》卦的九二,它處在陰位又居於兌說之體,所以告誡它應當守正。所謂這件事必須守正才合宜的,是《大畜》卦,是說所畜聚的宜於守正。所謂說明它之所以有利、正因它本身就正的,就是《漸》卦,是說女子出嫁之所以吉,好處正在於這樣端正貞固。這是《漸》卦本來就具備的德性,並不是另外設一條告誡。《漸》卦的意義本該說得上「亨」,卦辭卻不提亨字,是因為「亨」是通達無礙的意思,與一步一步慢慢前進的意思並不相合。
集說 胡氏瑗曰:天下萬事,莫不有漸。然於女子,尤須有漸,何則?女子處於閨門之內,必須男子之家,問名納采請期以至於親迎,其禮畢備,然後乃成其禮,而正夫婦之道。君子之人,處窮賤不可以干時邀君,急於求進,處於下位者,不可諂諛佞媚以希高位,皆由漸而致之,乃獲其“吉”也。
集說引胡瑗說:天下萬事沒有一樣不需要循序漸進的,而在女子這件事上尤其需要,為什麼呢?女子深居閨門之內,必得由男家依次行納采、問名、請期一直到親迎這些禮節,六禮齊備了,婚事才算成立,夫婦之道才算端正。君子也是一樣:身處困窮卑賤的時候,不可以去干求時君、邀取寵幸,急著往上爬;身居下位的時候,不可以靠諂媚逢迎去謀取高位。凡事都要循著次第一步步做到,才能得到卦辭所說的吉。
郭氏雍曰:進之漸者,無若女之歸,“女歸”不以漸則奔也。漸則為歸,速則為奔,故“女歸”以“漸”為“吉”。凡天下之進,如女婦之漸,無不吉也。“利貞”者,女歸之道,正固守之,無不利也。
集說又引郭雍說:講循序前進,沒有比女子出嫁更貼切的了。女子出嫁若不按次第來,那就成了私奔。依禮漸進才叫「歸」,急急忙忙就成了「奔」,所以女子出嫁要以「漸」為吉。凡天下一切前進的事,只要能像女子出嫁那樣循序而行,沒有不吉的。至於「利貞」,是說女子出嫁的道理,端端正正、堅固地守住它,就沒有什麼不利的。
胡氏炳文曰:《咸》“取女言”,取者之占也。《漸》“女歸吉”,嫁者之占也。然皆以貞艮為主,艮止也,止而說,則其感也以正,是為取女之吉。止而巽,則其進也以正,是為“女歸”之“吉”。
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咸》卦卦辭講「取女吉」,那是從娶妻一方來立占;《漸》卦卦辭講「女歸吉」,那是從嫁女一方來立占。可是兩卦都以守正和下體的艮為主。艮是止:《咸》是止住而後以兌悅相接,所以它的感應出於正,這才有娶妻之吉;《漸》是止住而後以巽順上行,所以它的前進出於正,這才有女子出嫁之吉。
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無咎。 本義 鴻之行有序,而進有漸。“乾”,水涯也。始進於下,未得所安,而上覆無應,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則為“小子厲”,雖“有言”,而於義則“無咎”也。
初六爻辭說:鴻雁漸次飛到水邊高岸,年幼的人有危險,會招來一些閒話,但不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說:鴻雁飛行時排成行列很有次序,前進也是一段一段地推移,所以全卦六爻都拿它作象。「乾」是水邊的岸。初六剛剛從最下面起步,還沒有找到安身之處,上面又沒有相應的爻可以呼應,所以取象如此。它的占辭是年幼者有危險,雖然會招來一些閒言碎語,可是就道理上講並沒有什麼過錯。
集說 李氏鼎祚曰:“鴻”,隨陽鳥,喻女從夫。卦明漸義,爻皆稱焉。 楊氏簡曰:進欲其知時,故鴻為象。進欲其漸,故以乾磐陸木陵為象。 何氏楷曰:六爻皆取鴻象,往來有時,先後有序,於漸之義為切也。昏禮用雁,取不再偶,又於女歸之義為切也。
集說引李鼎祚說:鴻雁是隨著陽氣南北遷徙的候鳥,用它比喻女子從夫。這一卦講的是漸進之義,所以六爻都稱引它。集說引楊簡說:前進最要緊的是懂得時令,所以取鴻雁為象;前進最要緊的是循序推移,所以又依次取水岸、大石、高地、樹木、丘陵這些落腳處為象。集說引何楷說:六爻都取鴻雁之象,是因為鴻雁來去合乎節候、行列先後有序,跟「漸」的意義最貼切;而古代婚禮用雁作贄禮,取它失偶不再配的意思,跟「女歸」的意義又最貼切。
案 昏禮用雁,大夫執贄亦用雁,皆取有別有序之義。此爻“小子厲有言”,正如《晉》之“摧如”。凡始進之初,未有使得所安而人信之者。然正唯如此,乃所以安其身,而信於人。若謀便於身圖,而求合於眾議,則危疑之大者至矣。唯《升》之初六曰“眾允”,蓋以其為卦主,時義不同也。
李光地按:婚禮用雁,大夫相見執贄也用雁,都是取雁群雌雄有別、飛行有序這層意思。這一爻說「小子厲,有言」,情形正像《晉》卦初六說的「晉如摧如」,剛要上進就被挫抑。凡人剛開始進身的時候,總還沒有到能安身立命、又取信於人的地步。可是也正因為肯這樣老老實實地從頭做起,日後才真能安其身而見信於人。倘若一心謀求自身的便利,處處迎合眾人的議論,那麼更大的危疑就要臨頭了。六十四卦裡只有《升》卦初六說「允升」而眾人信從,那是因為它是一卦之主,時與義都跟這裡不同。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 本義 “磐”,大石也。漸遠於水,進於乾而益安矣。“衎衎”,和樂意。六二柔順中正,進以其漸,而上有九五之應,故其象如此,而占則“吉”也。
六二爻辭說:鴻雁漸次飛到大磐石上,飲食和樂從容,吉祥。朱熹《本義》說:「磐」是大石頭。鴻雁離水面漸漸遠了,比停在水岸時又安穩了一層。「衎衎」是和悅快樂的樣子。六二柔順而又中正,前進是按著次序來的,上面還有九五與它相應,所以取象如此,占辭便是吉。
程傳 二居中得正,上應於五,進之安裕者也,但居漸故進不速。“磐”,石之安平者,江河之濱所有。象進之安,自“乾”之“磐”,又漸進也。二與九五之君,以中正之道相應,其進之安固平易莫加焉。故其“飲食”和樂“衎衎”然,“吉”可知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居下卦之中而又得正,上面與九五相應,是進得安穩寬裕的一爻,只因為身在《漸》卦,所以進得並不快。「磐」是又安穩又平坦的大石頭,江河邊上常有。它象徵前進的安穩;從水岸挪到磐石上,又是往前推進了一步。六二與九五之君以中正之道彼此呼應,前進的安穩平易沒有比這更好的了,所以它飲食起居和樂從容,吉是可想而知的。
集說 胡氏炳文曰:艮為石,故有“磐”象。鴻食則呼眾,飲食衎衎和鳴,初之“小子”,“厲有言”,危而傷也。二“飲食衎衎”,安且樂矣,時使之然也。在初則無應,在二則柔順中正,而上有九五之應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下卦艮為石,所以有磐石之象。鴻雁覓到食物就呼喚同伴,一群一同飲啄,和鳴不已,正是「衎衎」的樣子。初六那個「小子」,處境危險又招來閒話,是既危且傷;六二卻飲食和樂,既安且樂。這是所處的時位使它如此:初六上面沒有相應之爻,六二則自身柔順中正,上面又有九五與它相應。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本義 “鴻”,水鳥,陸非所安也。九三過剛不中而無應,故其象如此,而其占夫征則不復,“婦孕”則“不育”,“凶”莫甚焉,然以其過剛也,故“利禦寇”。
九三爻辭說:鴻雁漸次飛到高平的陸地上,丈夫出行一去不回,婦人懷了孕卻養不活,凶險;宜於抵禦盜寇。朱熹《本義》說:鴻雁是水鳥,陸地並不是它安身的地方。九三過於剛強又不居中,而且沒有相應之爻,所以取象如此。它的占辭是:丈夫出行就不回來,婦人懷孕就養不成,凶險沒有比這更厲害的了;不過正因為它過於剛強,所以用來抵禦盜寇倒是有利的。
程傳 平高曰“陸”,平原也。三底下卦之上,進至於陸也。陽上進者也,居漸之時,志將漸進,而上無應援,當守正以俟時。安處平地,則得漸之道。若或不能自守,欲有所牽,志有所就,則失漸之道。四陰在上而密比,陽所說也。三陽在下而相親,陰所從也。二爻相比而無應,相比則相親而易合,無應則無適而相求,故為之戒。“夫”,陽也。夫,謂三。三若不守正而與四合,是知征而不知復。“徵”,行也。“復”,反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又平又高的地面叫作「陸」,就是平原。九三位居下卦的最上面,等於已經進到陸地上了。陽爻的本性是往上走的,可是身在《漸》卦,志向雖在前進,上面卻沒有相應的援手,這時就該守正以等待時機;安安穩穩地待在這片平地上,才算合於漸進之道。若是守不住自己,被什麼牽動了,心裡另有所圖,那就失掉漸進之道了。六四是陰爻,在它上面緊挨著,正是陽爻所喜愛的;九三是陽爻,在下面與它相親,也正是陰爻所願意跟從的。這兩爻緊緊相鄰卻並不是正應:相鄰就容易親近而結合,不是正應就沒有正當的名分而彼此私求,所以爻辭特地加以告誡。「夫」指陽爻,這裡就是九三。九三若不守正而與六四結合,那就是只知道往前走、不知道回頭。「徵」是前行,「復」是返回。
“不復”,謂不反顧義理。“婦”,謂四。若以不正而合,則雖孕而不育,蓋非其道也。如是則“凶”也。三之所利,在“於禦寇”,非理而至者寇也。守正以閒邪,所謂“御 集說 郭氏雍曰:以卦辭言“女歸吉”,故以夫婦為言。
所謂「不復」,是說一去就不再回頭顧念義理。「婦」指六四。若是以不正當的方式結合,那麼即使懷了孕也養不活,因為這本來就不合正道。這樣自然是凶。九三真正有利的地方,在於「禦寇」;凡是不循正理而闖來的,就是寇。守住正道以防閒邪僻,這就是所謂的御……(底本此處有脫文,《程傳》這一段沒有說完)。集說引郭雍說:因為卦辭講的是「女歸吉」,所以爻辭就拿夫婦來立說。
程氏敬承曰:三以過剛之資,當漸進之時,懼其進而犯雌也,故有戒辭焉。徵孕皆凶,言不可進也。“利”在“禦寇”,言可止也。
集說又引程敬承說:九三以過分剛強的資質,正當漸進之時,人們怕它一味往前而侵犯了近旁的陰爻,所以爻辭裡有告誡之語。出征也凶、懷孕也凶,是說這時不可以再往前進;有利的只在抵禦外寇,是說這時應當止住。
案 此卦以“女歸”為義,則必陰陽相應,乃與義合,故初之“厲”者無應也。二之安者有應也,二亦無應,而位愈高,則不止於厲而已。上九在卦外,不與三應。如“夫征”而“不復”,不顧其家也。三剛質失柔道,如婦有產孕而不能養育,不恤其子也。以士君子之進言之。上不下交,而下又失順勤之道,於義則凶矣。上下不交,必有讒邪間於其間,所謂寇也,唯能謹慎自守,使寇無所乘,則可以救其過剛之失而利。
李光地按:這一卦以「女歸」立義,那就必須陰陽彼此相應,才合得上這層意思。所以初六之所以「厲」,是因為它沒有相應之爻;六二之所以安穩,是因為它有相應之爻。九三同樣沒有相應之爻,而位置比初六更高,那就不止於危厲而已了。上九遠在卦位之外,並不與九三相應,這就像丈夫出門遠行一去不返,全不顧念自己的家。九三剛硬的質地失掉了柔順之道,就像婦人生了孩子卻不能養育,全不體恤自己的骨肉。若拿士君子的進身來講:上面的人不肯屈身下交,下面的人又失掉柔順勤謹之道,從道義上看就是凶。上下不能交通,中間一定有進讒言的邪佞之徒從中作梗,那就是爻辭所說的「寇」。唯有謹慎自守,叫這些人無隙可乘,才可以補救它過於剛強的毛病而轉為有利。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 本義 鴻不木棲,“桷”,平柯也,或得平柯,則可以安矣。六四乘剛而順巽,故其象如此,占者如之則“無咎”也。
六四爻辭說:鴻雁漸次飛上樹木,也許能找到一根平直的枝幹落腳,不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說:鴻雁的腳趾相連,不能抓住樹枝,本來不在樹上棲息。「桷」是平直的枝幹,萬一找到這樣一根平枝,也就可以安身了。六四凌駕在九三這個剛爻之上,而自身柔順又居巽體,所以取象如此;占筮的人若能像它這樣,便不會有災禍。
程傳 當《漸》之時,四以陰柔進據剛陽之上,陽剛而上進,豈能安處陰柔之下,故四之處非安地,如鴻之進於木也。木漸高矣,而有不安之象。鴻趾連,不能握枝,故不木棲。“桷”,橫平之柯,唯平柯之上,乃能安處。謂四之處本危,或能自得安寧之道,則“無咎”也。如鴻之於木本不安,或得平柯而處之,則安也。四居正而巽順,宜“無咎”者也。必以得失言者,因得失以明其義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正當《漸》卦之時,六四以陰柔之質進到陽剛之爻的上頭。陽剛的本性是要往上走的,哪裡肯安安分分地待在陰柔之下,所以六四所處的並不是安穩之地,就像鴻雁飛進了樹上一樣。樹是一步步長高了,可是也帶出不安穩的象。鴻雁的腳趾相連,抓不住樹枝,所以不在樹上棲息。「桷」是橫生的平直枝幹,只有在這樣的平枝上,鴻雁才能站得穩。這是說六四所處本來危險,萬一它自己能找到一條安寧的路子,就不會有過錯。就像鴻雁在樹上本不安穩,萬一得到一根平枝落下來,也就安穩了。六四以陰爻居陰位是「當位」得正,又處巽體而柔順,本來就該沒有災禍。爻辭偏要用「或得」這種有得有失的口氣來說,是藉著得失的分際把道理點明。
集說 房氏喬曰:進而漸於木,失所也。或得勁直之桷,可容綱足而安棲,謂上附於五,故“無咎”。
集說引房喬說:鴻雁一路前進而竟然上了樹,這是失掉了它該待的地方。萬一找到一根勁挺平直的枝幹,可以容它張開腳掌穩穩棲息,這就譬如六四向上依附著九五,所以說不會有過錯。
胡氏炳文曰:巽為木,而處艮山之上,鴻漸於此,則愈高矣。鴻之掌不能握木,木雖高,非鴻所安也。然陰居陰得正,如於木之中,或得平柯而處之,則亦安矣,故“無咎”。
集說又引胡炳文說:上卦巽為木,而這木又長在下卦艮山之上,鴻雁一路漸進到了這裡,那就比先前更高了。可是鴻雁的腳掌抓不住樹枝,樹再高也不是它能安身的地方。好在六四以陰爻居陰位,是「當位」得正,就好比在滿樹枝條之中,萬一尋到一根平直的枝幹落下來,那也就安穩了,所以說不會有災禍。
案 六四亦無應者也,然六四承九五,例皆吉者,以陰承陽,合於“女歸”之義矣。順以事上,高而不危,故有集木得桷之象。
李光地按:六四同樣是沒有相應之爻的,可是《周易》的通例,凡六四上承九五的大都吉,因為以陰承陽,正合於「女歸」這層意思。六四柔順地事奉在上的九五,位置雖高卻並不危險,所以有落在樹上而恰好找到平枝的象。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本義 “陵”,高阜也。九五居尊,六二正應在下,而為三四所隔。然終不能奪其正也,故其象如此,而占者如是則“吉”也。
九五爻辭說:鴻雁漸次飛上高丘,婦人三年沒有懷孕,終究沒有什麼能勝過它,吉祥。朱熹《本義》說:「陵」是高高的土山。九五居於尊位,與它正相應的六二在下面,中間卻被九三、六四兩爻隔開了。可是那兩爻終究奪不去九五與六二的正應,所以取象如此;占筮的人若處在這樣的境地,結果是吉。
程傳 “陵”,高阜也。鴻之所止,最高處也,象君之位。雖得尊位,然漸之時,其道之行,固亦非遽。與二為正應,而中正之德同,乃隔於三四,三比二,四比五,皆隔其交者也。未能即合,故“三歲不孕”。然中正之道,有必亨之理,不正豈能隔害之,故“終莫之”能“勝”,但其合有漸耳,終得其“吉”也。以不正而敵中正,一時之為耳,久其能勝乎。
程頤《伊川易傳》說:「陵」是高高的土山,是鴻雁停歇處裡最高的一級,象徵人君之位。九五雖然得到了尊位,可是身在《漸》卦之時,它的道要推行開來,本來也不是一下子就能辦到的。它與六二是正應,而且同樣具備中正之德,無奈中間被九三、六四隔斷了:九三緊挨著六二,六四緊挨著九五,都在從中阻隔它們的交合。一時合不攏,所以說「三歲不孕」。然而中正之道自有必然通達的道理,不正的東西哪裡能長久地隔斷妨害它,所以說「終莫之勝」,終究沒有誰能勝過它;只不過它們的會合要一步步來罷了,最後總歸是吉。拿不正去對抗中正,不過得勢於一時,日子長了它還能佔上風嗎。
案 此卦之爻象,與《歸妹》同。不擇陰爻陽爻,皆有婦象也。先儒見三五兩陽爻皆言婦,故於三則以婦指四,於五則以婦指二。今推爻意,蓋三五皆取婦象,三無應者
李光地按:這一卦的爻象與《歸妹》卦相同,不分陰爻陽爻,都可以取婦人之象。前輩儒者見九三、九五兩個陽爻的爻辭裡都出現「婦」字,因此講九三時把「婦」指作六四,講九五時把「婦」指作六二。如今就爻辭本意推求,九三、九五其實都是拿自己作婦象:九三是沒有相應之爻的那一種……(底本此處有脫文,這條按語沒有說完)。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本義 胡氏程氏皆云:“陸”當作“逵”,謂雲路也。今以韻讀之良是。“儀”,羽旄,旌纛之飾也。上九至高,出乎人位之外,而其羽毛可用以為儀飾,蓋雖極高而不為無用之象,故其占為如是則“吉”也。
上九爻辭說:鴻雁漸次飛到高處,它的羽毛可以用作儀飾,吉祥。朱熹《本義》說:胡瑗和程頤都認為「陸」字應當作「逵」,指的是雲中的通路。如今按押韻來讀,這個說法很對。「儀」指羽旄一類旌旗大纛上的裝飾。上九高到了極處,已經超出人所居的爻位之外,可是它的羽毛還能拿來作儀仗的裝飾,可見雖然高到極點卻並不是一無所用的象,所以它的占辭是這樣便得吉。
程傳 安定胡公以陸為逵,“逵”,雲路也,謂虛空之中。《爾雅》:九達謂之逵,逵,通達無阻蔽之義也。上九在至高之位,又益上進,是出乎位之外,在它時則為過矣。於漸之時,居巽之極,必有其序。如鴻之離所止,而飛於雲空,在人則超逸乎常事之外者也。進至於是而不失其漸,賢達之高致也,故可用為儀法而吉也。“羽”,鴻之所用進也。以其進之用,況上九進之道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安定先生胡瑗把「陸」讀作「逵」,「逵」是雲中的道路,指虛空之中。《爾雅》裡說,四通八達、九路交會之處叫作逵,可見「逵」有通達無阻、毫無遮蔽的意思。上九處在最高的位置,還要再往上進,這就跑到爻位之外去了;換在別的卦,這就算過分。可是在《漸》卦之時,它居於巽體的頂端,行事必定循著次序。就像鴻雁離開原先停歇的地方,直飛入雲天,放在人身上說,就是超然灑脫於尋常事務之外的那一類人。進到這一步而仍舊不失其漸進之節,正是賢達之士的高遠情致,所以可以拿來作為世人取法的儀則,因而得吉。「羽」是鴻雁用來飛進的工具,借它飛進的憑藉,來比況上九進身的路數。
集說 孔氏穎達曰:上九與三,皆處卦上,故並稱“陸”。上九最居上極,是進處高潔,故曰“鴻漸于陸”也。“其羽可用為儀吉”者,居無位之地,是不累於位者也。處高而能不以位自累,則其羽可用為物之儀表,可貴可法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上九與九三,一個居上卦之上,一個居下卦之上,都處在本體的頂端,所以爻辭裡同樣稱「陸」。上九處在全卦最上的極處,是進到了高潔之地,所以說「鴻漸于陸」。至於「其羽可用為儀吉」,是因為它所居的是沒有職位的地方,正是不被名位所牽累的人。身處高位而能夠不讓名位拖累自己,那麼它的羽毛就可以拿來作萬物的儀表,既可珍貴,也可效法。
王氏安石曰:其進也,以漸而不失時。其翔也,以群而不失序,所謂進退可法者也。
集說又引王安石說:鴻雁前進,是一步一步來而不錯過時令;鴻雁飛翔,是成群結隊而不亂行列。這正是所謂進退都可以供人取法的那種風範。
案 六爻皆有“女歸”之義,獨於三五言“婦”者,陰爻則其為臣道妻道不必言也。上九又處卦上,以為妻道,則女之已老而非歸者,以為臣道,則臣之已退而非進者。既在卦義之外,則亦不必言也。唯三與五,既居高位,又為陽爻,疑其無婦象也,故稱“婦”焉。蓋雖無位,亦時以臣道妻道言,各隨其卦義而已。
李光地按:六爻都含著「女歸」的意思,偏偏只有九三、九五的爻辭裡出現「婦」字,這是因為陰爻本身就是柔順之象,它所取的臣道、妻道用不著特意點明。上九又處在全卦最上,若拿妻道來說,那是年紀已老、不再談出嫁的女子;若拿臣道來說,那是已經退隱、不再圖進取的臣子。它既然站在卦義之外,也就用不著特意點明瞭。唯有九三與九五,既居於高位,本身又是陽爻,人們容易疑心它們不帶婦象,所以爻辭特地標出一個「婦」字。可見爻雖沒有實際職位,有時也照樣用臣道妻道來講,各自隨著本卦的取義罷了。
初以陰應陰,三以陽應陽,皆不合“女歸”之義,故各有“凶”“厲”之辭。五應二,陰陽相求者也,然以二為女,則歸於陽為正偶,故“飲食衎衎”而和也。以五為女,則歸於二為反類,故“三歲不孕”而不和也。四則雖無應而承五,亦得所歸,可以“無咎”。上,卦之終也,進之極也。
初六與六四同是陰爻而相「應與」,九三與上九同是陽爻而相應與,都不合「女歸」陰陽相配的意思,所以兩爻的爻辭裡各有「厲」和「凶」的字樣。九五與六二相應,是陰陽彼此追求的一對;不過若把六二看作女子,那麼她嫁給上頭的陽爻正是配得其偶,所以「飲食衎衎」而一片和樂;若把九五看作女子,那麼她要下嫁給六二,就是配了同類的反面,所以「三歲不孕」而不能和合。六四雖然沒有相應之爻,卻上承九五,也算有了歸宿,因此可以沒有過錯。上九是全卦的終點,也是前進的極處。
既無所取于歸與進之義,則反以無應為宜。蓋在家為保姆,在國為黎老,超然於進退之外者也。陸字與九三重,故先儒改作逵字以葉韻。然逵儀古韻,實非葉也。意者陸乃阿字之誤,阿,大陵也,進於陵則阿矣。儀,古讀俄,正與阿葉。《詩》云:菁菁者莪,在彼中阿,既見君子,樂且有儀。
上九既然在出嫁與進取這兩層意思上都無所取,那麼沒有相應之爻反倒正合適。它就好比在一家之中作保姆的老婦,在一國之中作耆宿的元老,超然站在進退之外。至於「陸」字與九三的「陸」字重複,所以前輩儒者把它改作「逵」以求押韻。可是「逵」和「儀」在古韻裡其實並不同部,算不得叶韻。依我推測,「陸」大概是「阿」字之誤:「阿」是大的丘陵,從九五的「陵」再往上進,就該到「阿」了;而「儀」字古音讀作「俄」,正好與「阿」押韻。《詩經·小雅·菁菁者莪》裡就有「菁菁者莪,在彼中阿,既見君子,樂且有儀」,阿與儀正是相押的。
歸妹卦
歸妹.震上.兌下程傳 《歸妹序卦》:“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進則必有所至,
《歸妹》卦的卦畫標註:上卦為震,下卦為兌。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歸妹》卦的次序時說,「漸」是進的意思,前進就一定會有所歸宿,所以接在《漸》卦後面的是《歸妹》。前進就必定會到達某個地方……(底本此處有脫文,《程傳》這一段沒有說完)。
歸妹,征凶,無攸利。 本義 婦人謂嫁曰“歸”。“妹”,少女也。兌以少女而從震之長男,而其情又為以說而動,皆非正也,故卦為《歸妹》。而卦之諸爻,自二至五,皆不得正。三五又皆以柔乘剛,故其占“征凶”而無所利也。
《歸妹》卦卦辭說:前往有凶險,沒有什麼好處。朱熹《本義》說:婦人出嫁叫作「歸」,「妹」是年少的女子。下卦兌是少女,去跟從上卦震這個長男,而兩方的情形又是因為喜悅而妄動,這些都不合正道,所以這一卦叫作《歸妹》。再看爻位,從九二到六五這四爻,都不「當位」得正;六三與六五又都是以柔爻凌駕在剛爻之上。因此它的占辭是前往則凶,沒有一樣是有利的。
程傳 以說而動,動而不當,故“凶”。不當,位不當也。“征凶”,動則凶也。如卦之義,不獨女歸,無所往而利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因為喜悅而妄動,一動就不合當,所以凶。所謂不當,是指爻位不當。「征凶」是說一有舉動就有凶險。照這一卦的意思看,凶險還不止於女子出嫁一事,凡有所往都是沒有好處的。
集說 蔡氏清曰:不曰妹歸而曰“歸妹”,歸者在妹也,如《漸》則曰“女歸”矣。 張氏振淵曰:“妹”乃少女而從長男,又其情以說而動,是其情勝而不計乎匹偶之宜者,故為“歸妹”。所歸在妹,不正可知,故“凶”而無所利也。
集說引蔡清說:卦名不說「妹歸」而說「歸妹」,是因為主動把自己嫁出去的正是這位妹子;若像《漸》卦那樣合於禮法,就該說「女歸」了。集說引張振淵說:「妹」是年少的女子,卻去跟從長男,而且兩情又是因為喜悅而妄動,這是情慾壓倒了理智、根本不去計較配偶是否相宜,所以叫作「歸妹」。出嫁的主動權落在妹子身上,不正也就可想而知,所以凶而沒有什麼好處。
案 歸妹文意,如《春秋》歸地歸田之例,以物歸於人,非其人來取物也。歸妹所以失者有二,一則不待取而自歸,失昏姻之禮,以卦象女先於男,與《咸》之男下女相反也。一則以少女歸長男,失昏姻之時,與《咸》兩少之交相反也。故不曰“妹歸”而曰“歸妹”,以明其失禮。不曰歸女而曰歸妹,以見其失時。凡彖辭直著吉凶而無它戒者,《大有》、《鼎》直曰“元亨”,此直曰“征凶無攸利”,蓋尊賢育才者,人君之盛節也。自媒自薦者,士女之丑行也。
李光地按:「歸妹」這兩個字的文法,與《春秋》裡「歸地」「歸田」的用例相同,都是把東西送給別人,而不是別人前來取物。《歸妹》之所以失禮失時,有兩條:一是不等男家來迎娶就自己嫁過去,失掉了婚姻應有的禮節,這從卦象上看是女方搶在男方前面,與《咸》卦男方屈身下就女方正好相反;二是拿年少的女子去配長男,失掉了婚姻應有的時宜,與《咸》卦少男少女相交也正好相反。所以不說「妹歸」而說「歸妹」,用來點明它的失禮;不說「歸女」而說「歸妹」,用來點明它的失時。凡是「彖辭」直截了當地標出吉凶而不另加告誡的,例如《大有》《鼎》兩卦徑直說「元亨」,這一卦徑直說「征凶無攸利」,那是因為尊崇賢者、培育人才是人君最盛大的舉措,而自作媒人、自我兜售則是士人與女子最丑的行徑,好壞都擺在那裡,用不著再加告誡。
初九,歸妹以娣,跛能履,征吉。 本義 初九居下而無正應,故為“娣”象。然陽剛在女子為賢正之德,但為娣之賤,僅能承助其君而巳,故又為“跛能履”之象。而其占則“征吉”也。
初九爻辭說:嫁妹妹而以陪嫁的媵妾身分同去,瘸了腿還能走路,前往吉祥。朱熹《本義》說:初九居於全卦最下而又沒有正應,所以取陪嫁之娣的象。不過陽剛落在女子身上,是賢良端正的德性;只是身分卑下,做媵妾的,僅僅能夠承事幫襯正室罷了,所以又取「跛能履」的象。而它的占辭是前往則吉。
程傳 女之歸,居下而無正應,“娣”之象也。剛陽在婦人為賢貞之德,而處卑順,娣之賢正者也。處說居下為順義,娣之卑下,雖賢何所能為,不過自善其身,以承助其 集說 孔氏穎達曰:“征吉”者,少女非偶,為妻而行則凶,為娣而行則吉。
程頤《伊川易傳》說:女子出嫁,居於下位而又沒有正應,這是陪嫁之娣的象。剛陽的質地放在婦人身上是賢良貞正之德,而它又處在卑下柔順的地位,正是娣中賢良端正的一位。身在兌說之體而居下,含著柔順之義。娣的身分卑下,縱然賢良又能做出什麼大事,不過是修好自己一身,用來承事幫襯那位……(底本此處有脫文,《程傳》這一段沒有說完)。集說引孔穎達說:所以說「征吉」,是因為少女本不該配長男,若以正妻的身分嫁過去就凶,若以陪嫁之娣的身分嫁過去就吉。
胡氏瑗曰;“跛”者,足以偏也,姪娣非正配,而能盡其道,以配君子,猶足之雖偏,而能履地而行,不至於廢也。
集說又引胡瑗說:「跛」是兩隻腳有一隻偏廢。侄與娣這些陪嫁的人本不是正式的配偶,可是能盡到自己的本分去侍奉君子,就好比腳雖然偏廢了一隻,卻仍舊能踩著地往前走,不至於完全廢掉。
案 初在下,“娣”之象。凡女之歸,不待六禮備者,為失禮。唯娣可以從歸,而不嫌於失禮。少女非偶者為失時,唯娣可以待年,而不嫌於失時,是卦義雖凶,而於初則無嫌,故變征凶而為“征吉”也。
李光地按:初九在全卦最下,是陪嫁之娣的象。凡女子出嫁,不等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這六禮齊備就過門的,算是失禮;唯獨娣是隨著正室一同過去的,不存在失禮的嫌疑。少女配長男算是失時;唯獨娣可以留在孃家等年歲長成再往,也不存在失時的嫌疑。所以《歸妹》整卦的意思雖然是凶,落到初九身上卻沒有這兩層嫌疑,因此把卦辭的「征凶」翻轉過來,變成爻辭的「征吉」。
九二,眇能視,利幽人之貞。 本義 “眇能視”,承上爻而言。九二陽剛得中,女之賢也。上有正應,而反陰柔不正,乃女賢而配不良,不能大成內助之功,故為“眇能視”之象。而其占則“利幽人之貞”也,“幽人”,亦抱道守正而不偶者也。
九二爻辭說:瞎了一隻眼還能看見,宜於幽居守靜之人的貞正。朱熹《本義》說:「眇能視」是承接上一爻「跛能履」的說法。九二陽剛而又居下卦之中,是女子中的賢者。上面雖有正應的六五,偏偏那一爻陰柔而不得正,這就成了女子賢良而配偶不良,不能大大地成就內助之功,所以取「眇能視」的象。它的占辭是宜於幽居守靜之人的貞正。所謂「幽人」,也就是懷抱道義、堅守正道而沒有配偶的那種人。
程傳 九二陽剛而得中,女之賢正者也。上有正應,而反陰柔之質,動於說者也。乃女賢而配不良,故二雖賢,不能自遂以成其內助之功,適可以善其身而小施之。如眇者之能視而已,言不能及遠也。男女之際,當以正禮。五雖不正,二自守其幽靜貞正,乃所利也。二有剛正之德,幽靜之人也。二之才如是,而言利貞者,利言宜於如是之貞,非不足而為之戒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陽剛而又居中,是女子中賢良端正的一位。上面雖有正應,那一爻卻是陰柔之質,只知隨著喜悅而妄動。這就成了女子賢良而配偶不良,所以九二雖賢,也不能順遂地施展開來成就內助之功,只夠修好自己一身、小小地施行一點罷了。就像眼睛瞎了一隻的人雖然還看得見,卻望不遠。男女之間,本該依著正當的禮法。六五雖然不正,九二只管守住自己幽靜貞正的操守,這才是它的有利之處。九二具備剛正之德,正是幽靜之人。它的才質既是這樣,爻辭還說「利貞」,是說宜於保持這樣的貞正,並不是嫌它不夠而特地加以告誡。
集說 郭氏雍曰:九二剛中。賢女也。守其幽獨之操,不奪其志,故曰“利幽人之貞”。 胡氏一桂曰:初二跛眇,兌毀折象,《履》卦六三亦兌體,故取象同。
集說引郭雍說:九二陽剛而居中,是賢良的女子。她守著幽居獨處的操守,誰也奪不去她的志向,所以爻辭說「利幽人之貞」。集說又引胡一桂說:初九說跛、九二說眇,都是取兌為毀折的象;《履》卦六三也處在兌體之中,所以那裡取的象與這裡相同,同樣講「眇能視,跛能履」。
案 此卦與《漸》相似,凡以陰應陽者,女之有配者也。以陰應陰以陽應陽者,女之無配者也。若以陽應陰,則雖有應而反其類,比之無應者加甚矣,乃女之有配而失配者也。《衛詩》曰:泛彼柏舟,亦泛其流,則配之不良者也。又曰:泛彼柏舟,在彼中河,則配之不終者也。然皆自執其志,如石之不移,至於之死而矢靡它,豈非所謂幽人之貞乎。
李光地按:這一卦與《漸》卦相似。凡是以陰爻應陽爻的,是女子有配偶;以陰應陰、以陽應陽的,是女子沒有配偶;若是以陽爻去應陰爻,那麼雖有「應與」卻顛倒了類別,比沒有配偶還要糟,正是女子有了配偶卻所配非人。《詩經·邶風·柏舟》說「泛彼柏舟,亦泛其流」,寫的是配偶不良的那種;《詩經·鄘風·柏舟》又說「泛彼柏舟,在彼中河」,寫的是配偶不能白頭到老的那種。可是這兩首詩裡的女子都各自堅守自己的心志,像磐石一樣不肯挪移,直到發誓至死也不改嫁他人。這難道不正是爻辭所說的「幽人之貞」嗎。
凡足以兩而行,目以兩而明,夫婦以兩而成,跛者一正而一偏也,眇者一昏而一明也。娣雖屈於偏側,而猶能佐理,故曰“能履”。幽人雖失所仰望,而其志炯然,故曰“能視”。
大凡腳要兩隻才走得成路,眼要兩隻才看得分明,夫婦也要兩個人才成得了家。跛是一隻腳正、一隻腳偏,眇是一隻眼昏、一隻眼明。做娣的雖然委屈在偏側的地位上,卻還能幫著料理內事,所以說「能履」;幽居守正的人雖然失掉了可以依靠仰望的配偶,可她的心志依舊炯炯有神,所以說「能視」。
六三,歸妹以須,反歸以娣。 本義 六三陰柔而不中正,又為說之主。女之不正,人莫之取者也。故為未得所適,而反歸為娣之象。或曰,“須”,女之賤者。
六三爻辭說:出嫁的妹子等候著沒人來娶,反過來只好以陪嫁之娣的身分嫁出去。朱熹《本義》說:六三陰柔而又不中不正,還是下卦兌說的主爻。這是女子行為不端,沒有人肯娶她,所以有一直找不到歸宿、反過來退作媵妾的象。也有一種說法,「須」是指身分低賤的女子。
程傳 三居下之上,本非賤者,以久德而無正應,故為欲有歸而未得其歸。“須”,待也。待者,未有所適也。六居三不當位,德不正也、柔而尚剛,行不順也,為說之主,以說求歸,動非禮也。上無應,無受之者也。無所適,故須也。女子之處如是,人誰取之,不可以為人配矣。當反歸而求為娣媵則可也,以不正而失其所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居於下卦的最上面,身分本來並不低賤,只因為德行有虧又沒有正應,所以成了想嫁而嫁不出去。「須」是等待,等待就是還沒有著落。以陰爻居第三這個陽位,是「當位」不合,說明德行不正;本身柔弱卻去凌駕剛爻,說明行事不順;又是兌說的主爻,靠著一味取悅去求人來娶,說明舉動不合禮。上面沒有相應之爻,也就沒有人肯接納她。無處可去,所以只能乾等。女子處到這般地步,誰還肯娶她,是不能給人做正妻了。只有退一步去求個陪嫁媵妾的名分還差不多,這都是因為自身不正而失掉了應有的位置。
集說 陸氏希聲曰:在天文,織女為貴,須女為賤。
集說引陸希聲說:從天文星宿上說,織女星是尊貴的,須女星是低賤的,所以爻辭裡的「須」字,可以取低賤女子這層意思。
案 “須”當從本義賤女之解為是。三不中正而無應,故取象於女之賤者。人不之取,但反歸而為娣也。然亦唯下卦無應,有娣之象,從在上之同類而歸也。上卦無應,則並無娣之象矣。故在四為“愆期”,在上為“虛筐”。
李光地按:「須」字應當依《本義》所引的第二說,解作低賤的女子才對。六三不中不正而又沒有相應之爻,所以取低賤女子為象。沒有人肯娶她,只好反過來去做陪嫁之娣。不過也只有下卦的爻沒有相應之爻時,才帶得出娣的象,因為她可以跟著上面同類的女子一道嫁過去;若是上卦的爻沒有相應之爻,那就連做娣的機會也沒有了。所以同樣是無應,落在九四便是「愆期」誤了婚期,落在上六便是「虛筐」空籃無物。
九四,歸妹愆期,遲歸有時。 本義 九四以陽居上體而無正應,賢女不輕從人,而“愆期”以待所歸之象,正與六三相反。
九四爻辭說:出嫁的妹子誤過了婚期,遲遲才嫁,自有她的時候。朱熹《本義》說:九四以陽爻居於上卦而又沒有正應,這是賢良的女子不肯輕易跟人走,寧可耽誤婚期也要等一個合適的歸宿,取象正好與六三相反。
程傳 九以陽居四,四上體,地之高也。陽剛在女子為正德,賢明者也。無正應,未得其歸也。過時未歸,故云“愆期”。女子居貴高之地,有賢明之資,人情所願取,故其“愆期”乃為“有時”。蓋自有待,非不售也,待得佳配而後行也。九居四雖不當位,而處柔乃婦人之道,以無應故為“愆期”之義。而聖人推理,以女賢而“愆期”,蓋有待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以陽爻居於第四位,第四爻屬上卦,地位是高的。陽剛落在女子身上,是端正的德性,說明她賢良明達。沒有正應,是還沒有找到歸宿。過了該出嫁的時候還沒有出嫁,所以說「愆期」。女子處在尊貴高顯的位置上,又有賢良明達的資質,是人人都願意迎娶的,所以她雖然耽誤了婚期,卻是「有時」,自有她該嫁的時候。這是她自己在等待,並不是嫁不出去,是要等到好配偶才肯過門。九爻居第四位雖然「當位」不合,但陽爻處在陰柔之位,正合婦人之道;因為沒有相應之爻,才帶出「愆期」這層意思。而聖人就情理推求,認為女子賢良而誤了婚期,那是心裡另有所待。
集說 胡氏瑗曰:以剛陽之質,居陰柔之位,不為躁進,故待其禮之全備。俟其年之長大,然後歸於君子,斯得其時也,“遲”,待也。
集說引胡瑗說:她以剛陽的質地居於陰柔之位,不肯急躁冒進,所以要等到六禮完全齊備,等到自己年歲長成,然後才嫁給君子,這樣才算得其時。爻辭裡的「遲」,就是等待的意思。
六五,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幾望,吉。 本義 六五柔中居尊,下應九二,尚德而不貴飾,故為帝女下嫁而服不盛之象。然女德之盛,無以加此,故又為“月幾望”之象,而占者如之則“吉”也。
六五爻辭說:帝乙嫁出妹妹,那位正室的衣袖,反倒不如陪嫁之娣的衣袖華美;月亮將圓而未圓,吉祥。朱熹《本義》說:六五柔順居中而又處在尊位,下面與九二相應,是崇尚德行而不看重服飾,所以有帝王之女下嫁而衣著並不盛美的象。然而女子之德的美盛,再沒有比這更高的了,所以又取「月幾望」的象;占筮的人若能像它這樣,便是吉。
程傳 六五居尊位,妹之貴高者也。下應於二,為下嫁之象。王姬下嫁,自古而然。至帝乙而後正婚姻之禮,明男女之分,雖至貴之女,不得失柔巽之道,有貴驕之志,故《易》中陰尊而廉降者,則曰“帝乙歸妹”,《泰》六五是也。貴女之歸,唯謙降以從禮,乃尊高之德也,不事容飾以說於人也。娣媵者,以容飾為事者也。衣袂,所以為容飾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居於尊位,是出嫁的妹子裡身分最尊貴的。它下面與九二相應,正是下嫁的象。王室的女兒下嫁,自古就有這樣的事。到了商王帝乙,才把婚姻之禮整頓端正,把男女的分際講明白:縱然是最尊貴的女子,也不許失掉柔順謙遜之道,不許懷著仗恃身分驕慢的心思。所以《周易》裡凡是陰爻居尊位而能自抑下降的,就說「帝乙歸妹」,《泰》卦六五也是這樣。尊貴的女子出嫁,只有謙卑下降、依禮而行,才算尊高的德行,不肯靠妝飾容貌去討人喜歡。而那些陪嫁的媵妾,正是拿妝扮當正事的。衣袖,就是用來妝點容儀的東西。
六五尊貴之女,尚禮而不尚飾,放其袂不及其娣之袂良也。“良”,美好也。“月望”,陰之盈也,盈則敵陽矣。“幾望”,未至於盈也。五之貴高,常不至於盈極,則不亢其夫,乃為吉也,女之處尊貴之道也。
六五是尊貴的女子,看重的是禮而不是妝飾,所以她的衣袖反而比不上陪嫁之娣的衣袖華美。「良」就是美好。「月望」是月圓,也就是陰氣滿盈;滿盈了就要與陽相抗。「幾望」是快滿而還沒有滿。六五身分尊貴,卻常常不讓自己走到滿盈的極處,這樣就不會凌駕於丈夫之上,因而得吉。這正是女子身處尊貴之位應有的道理。
集說 薛氏溫其曰:至尊之妹,必歸於夫,人倫之正。
集說引薛溫其說:即使是天子那樣至尊之家的妹妹,也終究要嫁給丈夫、以夫為主,這是人倫的正理,誰也不能憑著身分尊貴而例外。
案 女不待夫家之求而自歸,非正也,卦之所以凶也,然唯天子之女,則必求於夫家而自歸焉。是《歸妹》之義,在他人則為越禮犯義而凶,在天子則為降尊屈貴而吉矣。六五居尊而下應九二,適合此象,故其辭如此。卦唯此爻有應,而又于歸妹之義,正為所宜,而非所病,則其為吉宜矣。
李光地按:女子不等男家來求就自己嫁過去,這是不正的,也正是全卦所以為凶的緣故。可是唯獨天子的女兒,反倒必得由王家主動向夫家提出而自行嫁去。可見「歸妹」這層意思,落在尋常人身上就是越禮犯義而凶,落在天子身上卻是降低尊位、屈己下人而吉。六五居於尊位而下應九二,恰好合上這個象,所以它的爻辭才這樣說。全卦只有這一爻有相應之爻,而這一爻在歸妹的意義上又正是相宜的,不但不是毛病,反成了長處,那麼它得吉也就理所當然了。
上六,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無攸利。 本義 上六以陰柔居《歸妹》之終而無應,約婚而不終者也,故其象如此,而於占為無所利也。
上六爻辭說:女子捧著的竹筐裡空無一物,男子宰羊卻放不出血來,沒有什麼好處。朱熹《本義》說:上六以陰柔之質處在《歸妹》卦的終點而又沒有相應之爻,是訂了婚約卻終究沒有成婚的人,所以取象如此,而在占斷上是沒有一樣有利。
程傳 上六女歸之終而無應,女歸之無終者也,“婦”者,所以承先祖,奉祭祀。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處在女子出嫁一事的終點而又沒有相應之爻,是出嫁而不得善終的一種。做媳婦的,本是要用來承繼夫家的先祖、主持家中的祭祀……(底本此處有脫文,《程傳》這一段沒有說完)。
集說 胡氏炳文曰:《震》有虛筐之象,兌羊象,上與三皆陰虛而無應,故有“承筐無實”“刲羊無血”之象。《程傳》以為女歸之無終,本義 以為約婚而不終,蓋曰士曰女,未成夫婦也。先女而後士,罪在女也,故“無攸利”之占,與卦辭同。
集說引胡炳文說:上卦震是仰盂之形,有空筐的象;下卦兌為羊,有羊的象。上六與六三都是陰爻中虛而彼此無應,所以帶出「承筐無實」「刲羊無血」這兩個象。《程傳》把它解作女子出嫁而不得善終,《本義》把它解作訂了婚約而終究沒有成婚。爻辭既稱「士」又稱「女」,可見兩人還沒有正式結成夫婦。而且先說女、後說士,說明過錯在女方,所以它「無攸利」的占辭與卦辭完全一致。
豐卦
豐.震上.離下程傳 《豐序卦》:“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物所歸聚,必成其大,故《歸妹》之後,受之以《豐》也。豐,盛大之義。為卦震上離下,震,動也,離,明也,以明而動,動而能明,皆致豐之道,明足以照,動足以亨,然後能致豐大也。
《豐》卦的卦畫標註:上卦為震,下卦為離。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豐》卦的次序時說,得到歸宿的必定壯大,所以接下來是《豐》卦。事物有了歸聚之處,必然逐漸成其盛大,所以《歸妹》之後接著《豐》卦。「豐」就是盛大的意思。就卦體說,上卦是震,下卦是離;震是動,離是明。憑著明智去行動,行動之中又能保持明察,這兩條都是招致豐盛的路子。明察足以照見一切,行動足以通達無礙,這樣才能成就豐大的局面。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 本義 “豐”,大也。以明而動,盛大之勢也,故其佔有“亨”道焉。然王者至此,盛極當衰,則又有憂道焉。聖人以為徒憂無益,但能守常,不至於過盛則可矣,故戒以“勿憂宜日中”也。
《豐》卦卦辭說:亨通,君王能夠達到這個境地,不必憂慮,宜於像太陽當空正中那樣。朱熹《本義》說:「豐」就是大。憑著明智而行動,是一派盛大的氣勢,所以它的占辭裡含著亨通之道。可是君王到了這一步,盛極就該轉衰,於是又含著可憂之道。聖人認為白白地憂愁沒有用處,只要能守住常道,不讓它盛過了頭也就行了,所以用「勿憂宜日中」來告誡。
程傳 豐為盛大,其義自“亨”。極天下之光大者,唯王者能至之。“假”,至也,天位之尊,四海之富,群生之眾,王道之大,極豐之道其唯王者乎。《豐》之時,人民之繁庶,事物之殷盛,治之豈易周,為可憂慮,宜如日中之盛明廣照,無所不及,然後無憂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豐就是盛大,這層意思本身就含著亨通。要把天下的光輝盛大推到極處,只有君王才辦得到。「假」是至、是達到。天子之位的尊崇、四海財賦的富厚、萬民百姓的眾多、王道規模的宏大,能把豐盛推到極處的,大概只有君王吧。當《豐》之時,人口那樣繁密,事物那樣殷盛,要治理得周全談何容易,這確實值得憂慮;應當像正午的太陽那樣光明盛大、普照四方,沒有一處照不到,然後才可以無憂。
集說 張子曰:“宜日中”,不宜過中也。 郭氏忠孝曰:《豐》者盛大之名,盛大所以“亨”。然物極盛大者,憂必將至,日過中則昃,《豐》過盛則衰,聖人慾持滿以中,故言“宜日中”。
集說引張載說:所謂「宜日中」,是說宜於停在正中,不宜過了正中。集說引郭忠孝說:《豐》是盛大的名目,盛大所以能亨通。可是事物一旦盛大到極處,憂患必定跟著來:太陽過了正中就要西斜,豐盛過了頭就要衰敗。聖人要人在滿盈的時候用「中」來把持住自己,所以說「宜日中」。
項氏安世曰:《豐》卦皆以明為主,故下三爻皆明而“無咎”,上三爻皆暗,以能求明為“吉”,不能求為凶,此所以“宜日中”也。
集說又引項安世說:《豐》卦通篇以「明」為主。所以下卦離體的三爻都是明的,因而都沒有過錯;上卦震體的三爻都是暗的,其中能夠向下求明的就吉,不能求明的就凶。這正是卦辭要說「宜日中」的緣故。
胡氏炳文曰:《豐》之大有“亨”道焉,大則必通也。亦有憂遭焉,大則可憂也。不必過於憂,如日之中斯可矣。《泰》、《晉》、《夬》、《家人》、《升》皆曰“勿恤”,此曰“勿憂”,皆當極盛之時,常人所不憂,而聖人所深憂。其辭曰“勿憂”,深切之辭,非謂無憂也。
集說又引胡炳文說:《豐》的盛大里含著亨通之道,因為大了自然通;也含著可憂之處,因為大了自然值得憂。只是不必憂過了頭,能像太陽停在正中那樣也就夠了。《泰》《晉》《夬》《家人》《升》幾卦都說「勿恤」,這一卦說「勿憂」,說的都是極盛之時的事——那正是尋常人不知道憂、而聖人替他深深憂慮的時候。爻辭說「勿憂」,其實是話說得極懇切,並不是真的說沒有什麼可憂。
何氏楷曰:《豐》有憂道焉,而云“勿憂”,蓋於此有道焉,可不必憂也。其道安在,亦曰致豐之本,即保豐之道。何以致豐,離明主之,而震動將之也。宜常如之方中,使其明無所不及,則幽隱畢照,斯可永保夫豐亨矣;
集說又引何楷說:《豐》卦本來含著可憂之處,卦辭卻說「勿憂」,那是因為這裡另有一條路子,走上去就不必憂了。這條路子在哪裡?也不過是說,招致豐盛的根本,就是保住豐盛的辦法。靠什麼招致豐盛?靠下卦離的明智作主,靠上卦震的行動來推行。應當常常保持在正午那樣的位置上,使這份明照沒有一處照不到,那麼最幽深隱蔽的角落也都照得通透,如此便可以長久保住豐盛與亨通了。
本義 “配主”,謂四。“旬”,均也,謂皆陽也。當《豐》之時,明動相資,故初九之遇九四,雖皆陽剛,而其占如此也。
(初九爻辭在底本中脫漏,此處徑接《本義》。)朱熹《本義》說:初九爻辭裡的「配主」指的是九四。「旬」是均等的意思,說的是初九與九四都是陽爻,勢力相當。正當《豐》卦之時,明與動要互相憑藉,所以初九遇上九四,雖然兩個同是陽剛、按常例不相應,占辭卻仍舊是這樣吉利。
程傳 雷也皆至,成《豐》之象。明動相資,致豐之道。非明無以照,非動無以行,相須猶形影,相資猶表裡。初九明之初,九四動之初,宜相須以成共用,故雖旬而相應。位則相應,用則相資,故初謂四為配主,己所配也。配雖匹稱,然就之者也,如配天以配君子,故初於四云“配”,四於初云“夷”也。“雖旬無咎”,“旬”,均也。天下之相應者,常非均敵,如陰之應陽,柔之從剛,下之附上,敵則安肯相從。
程頤《伊川易傳》說:雷與電一齊來到,正是成就《豐》卦的象。明與動互相憑藉,是招致豐盛的路子:沒有明就照不見,沒有動就行不開,兩者互相依賴如同形與影,互相憑藉如同表與裡。初九是明的開端,九四是動的開端,本該彼此依賴而共同發揮作用,所以雖然勢均力敵,卻仍舊相應。在爻位上是相應,在功用上是相資,所以初九稱九四為「配主」,意思是自己所配的那一位。「配」字雖然含著匹敵相稱的意思,可用起來總是就著對方去的,就像說「配天」、說「配君子」一樣。因此初九對九四稱「配」,九四對初九則稱「夷」。爻辭說「雖旬無咎」,「旬」是均等。天下相應的兩方,通常並不是勢均力敵的,比如陰去應陽、柔去從剛、下位依附上位;若是勢均力敵,誰肯服從誰呢。
唯《豐》之初四,其用則相資,其應則相成,故雖均是陽剛,相從而無過咎也。蓋非明則動無所之,非動則明無所用,相資而成用,同舟則胡越一心,共難則仇怨協力,事勢使然也。往而相從,則能成其豐,故云“有尚”,有可嘉尚也。在它卦則;不相下而離隙矣。
唯獨《豐》卦的初九與九四,功用上彼此憑藉,感應上彼此成全,所以雖然同是陽剛,相從相就也不會有什麼過錯。因為沒有明,行動就沒有方向;沒有動,明察也無處施用。彼此憑藉才成得了事,就像胡人與越人同坐一條船就會同心,仇人與怨家共赴一場患難就會協力,形勢逼到那裡自然如此。前往而彼此相從,就能成就豐盛,所以爻辭說「有尚」,是有值得嘉許推崇的地方。換在別的卦裡,這兩個陽爻就要互不相讓而生出裂痕了。
集說 胡氏瑗曰:“旬”者,十日也,謂數之盈滿也,言初與四其德相符,雖居盈滿盛大之時,可以“無咎”。以此而往,則行有所尚也。
集說引胡瑗說:「旬」是十天,取的是數目滿盈的意思。這是說初九與九四德性相合,縱然處在滿盈盛大的時候,也可以沒有過錯。照這樣往前走,行事就有值得推崇的地方。
蘇氏軾曰:凡人知生於憂患,而愚生於安佚。《豐》之患常在於暗,故爻皆以明暗為占凶也。初九六二九三,三者皆離也,而有明德者也。九四六五上六,則所謂豐而暗者也。離,火也,日也。以下升上,共性也。以明發暗,其德也。故三離皆十適於震。初九適四,其配之所在也,故曰“配主”。
集說又引蘇軾說:大凡人的智慧生於憂患,愚昧生於安逸。《豐》卦的禍患常在一個「暗」字上,所以六爻都拿明與暗來斷吉凶。初九、六二、九三這三爻同屬下卦離體,是有明德的一路;九四、六五、上六,就是所謂豐盛而昏暗的一路。離是火,也是日,火與日的本性都是自下往上升,它們的德性則是拿光明去照破昏暗。所以離體的三爻都要往上就震體。初九所往的是九四,那正是與它相配的一位,因此稱作「配主」。
項氏安世曰:初以四為配,四以初為“夷”,上下異辭也,自下並上曰“配”。
集說又引項安世說:初九把九四叫作「配」,九四把初九叫作「夷」,這是居下與居上說法不同的緣故。從下面攀附並列到上面去,就叫作「配」。
胡氏炳文曰:初不言“豐”,初未至豐也。五亦不言“豐”者,陰虛歉然方賴在下之助,不知有其豐也。凡卦爻取剛柔相應,《豐》則取明動相資。初之剛與四之剛,同德而相遇,雖兩陽之勢均敵,往而從之,非特“無咎”,且“有尚”矣。或曰,十日為“旬”。
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初九的爻辭裡不提「豐」字,因為它還沒有走到豐盛;六五的爻辭裡也不提「豐」字,因為它陰虛不足、正指望下面來幫襯,自己並不覺得有什麼豐盛可言。一般卦爻取的是剛與柔彼此相應,《豐》卦取的卻是明與動彼此憑藉。初九的剛與九四的剛,德性相同而相遇,雖是兩個陽爻勢均力敵,前往依從它,不但沒有過錯,而且還有值得推崇之處。也有人說,十天叫作一「旬」。
來氏知德曰:因“宜日中”句,爻辭皆以日言,文王象《豐》,以一日象之,故曰“勿憂宜日中”。周公象《豐》,以十日象之,故曰“雖旬無咎”。十日為“旬”,言初之豐,以一月論,已一旬也,正豐之時也。
集說又引來知德說:由於卦辭有「宜日中」一句,各爻的爻辭便都拿太陽來立說。文王為《豐》取象,是用一天來比方,所以說「勿憂宜日中」;周公為《豐》取象,是用十天來比方,所以說「雖旬無咎」。十天叫作一旬,意思是初九這一段豐盛,若按一個月來算,已經過了一旬,正是豐盛當令的時候。
六二,豐其蔀,日中見斗,往得疑疾,有孚發若,吉。 本義 六二居豐之時,為離之主,至明者也。而上應六五之柔暗,故為豐蔀“見斗”之象。“蔀”,障蔽也,大其障蔽,故日中而昏也。往而從之,則昏暗之主,必反見疑。唯在積其誠意以感發之則吉,戒占者宜如足也。虛中,有孚之象。
六二爻辭說:遮蔽物大得很,正午時分卻看見北斗星,前去反而招來猜疑忌恨;只要有誠信去感發對方,就吉祥。朱熹《本義》說:六二處在《豐》卦之時,是下卦離的主爻,是最為明察的一位。可是它上面所應的六五卻柔弱昏暗,所以有遮蔽物大張、正午見斗的象。「蔀」是障蔽之物,把障蔽弄得極大,所以大白天也變得昏黑。前去依從六五,那位昏暗之主反倒要猜疑它。只有一點一點積累自己的誠意去感動啟發對方,才得吉;這是告誡占筮的人應當這樣做。六二是陰爻中虛,正是心懷誠信的象。
程傳 明動相資,乃能成《豐》。二為明之主,又得中正,可謂明者也。而五在正應之地,陰柔不正,非能動者。二五雖皆陰,而在明動相資之時,居相應之地,五才不足,既其應之才不足資,則獨明不能成豐,既不能成豐,則喪其明功,故為“豐其蔀”。
程頤《伊川易傳》說:明與動互相憑藉,才能成就《豐》。六二是明的主爻,又居中得正,可以說是明察的了。可是六五處在與它正應的位置上,卻陰柔而不正,並不是能有所作為的。六二與六五雖然同是陰爻,但在明動相資的時候,它們又恰好佔著相應的位置。六五才具不足,既然所應的一方不足以憑藉,那麼單靠自己一份明察也成不了豐盛;成不了豐盛,這份明察的功效也就喪失了,所以說「豐其蔀」,遮蔽物大張。
“日中見斗”,二至明之才,以所應不足與,而不能成其豐,喪其明功,無明功則為昏暗,故云“見斗”。“斗”,昏見者也。“蔀”,周匝之義,用障蔽之物,掩晦於明者也。斗屬陰而主運平,象五以陰柔而當君位。日中盛明之時乃見斗,猶豐大之時,乃遇柔弱 集說 服氏虔曰:日中而昏也。
至於「日中見斗」,六二本是極其明察的才具,只因所應的一方不足以與共,成不了豐盛,明察的功效落空;沒有了明察的功效便成昏暗,所以說看見北斗。北斗是天黑之後才現出來的星。「蔀」有四面圍繞的意思,是用障蔽之物把光明遮暗。北斗屬陰而主宰運轉的平衡,正好象徵六五以陰柔之質佔著君位。正午最光明的時候反倒看見北斗,就好比豐大當令的時候反倒遇上柔弱之主……(底本此處有脫文,《程傳》這一段沒有說完)。集說引服虔說:這是大白天而變得昏黑。
張子曰:凡言“往”者,皆進而之上也。初進而上,則遇陽而“有尚”,二既以陰居陰,又所應亦陰,故往增“疑疾”。
集說又引張載說:凡爻辭裡說「往」的,都是往上走的意思。初九往上走,遇到的是陽爻九四,所以「有尚」;六二本身以陰爻居陰位,所應的六五又是陰爻,一路都是陰,所以往上走反而添了猜疑忌恨。
郭氏雍曰:六二為離明之中,而有豐蔀之暗者,以陰居陰,上非正應,所以有從暗之象也。天下之理明則無疑,暗則疑。六二用明投暗,“往得疑疾”,乃其宜也。然任其中正,“有孚”而發,則動無不吉。
集說又引郭雍說:六二身居離明的正中,卻帶出遮蔽昏暗的象,是因為它以陰爻居陰位,上面所對的又不是真正相配的正應,所以有投向昏暗的象。天下的道理是:明就沒有猜疑,暗就生出猜疑。六二拿著一身光明去投奔昏暗,「往得疑疾」也就是當然的事。不過只要它一憑中正之德,本著誠信去感發對方,那就動無不吉。
徐氏幾曰:卦言“宜日中”,以下體言之,則二為中。以一卦言之,則三四為中,故二三四皆言“日中”。剛生明,故初應四則為“往有尚”。柔生暗,故二應五為“往得疑疾”也。
集說又引徐幾說:卦辭講「宜日中」。若單就下卦三爻來看,六二居中;若就整卦六爻來看,九三、九四居中。所以六二、九三、九四這三爻的爻辭裡都出現「日中」。剛能生明,所以初九與九四相接便是「往有尚」;柔就生暗,所以六二與六五相應便是「往得疑疾」。
九三,豐其沛,日中見沫,折其右肱,無咎。 本義 “沛”,一作旆,謂幡幔也,其蔽甚於薛矣。“沫”,小星也。三處明極,而應上六,雖不可用,而非咎也,故其象占如此。
九三爻辭說:遮幔張得很大,正午時分看見細小的星星,折斷了右臂,不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說:「沛」有的本子寫作「旆」,指的是旗幔一類垂掛之物,它遮光比「蔀」還要厲害。「沫」是小星。九三處在下卦離明的頂端,所應的卻是上六,雖然這個上六用不上,可這並不是九三的過錯,所以它的取象和占辭是這樣。
程傳 沛字古本有作旆字者,王弼以為幡幔,則是旆也。幡幔圍蔽於內者,“豐其沛”,其暗更甚於蔀也。三明體而反暗於四者,所應陰暗故也。三居明體之上,陽剛得正,本能明者也。豐之道,必明動相資而成。三應於上,上陰柔,又無位而處震之終,既終則止矣。不能動者也。它卦至終則極,震至終則止矣。三無上之應,則不能成豐。
程頤《伊川易傳》說:「沛」字古本里有寫作「旆」的,王弼解作旗幔,那就是旆。旗幔是圍在裡面遮蔽光線的東西,「豐其沛」把這遮幔張得極大,昏暗的程度比「蔀」還要厲害。九三本在離明之體,反倒比九四還暗,是因為它所應的上六陰柔昏暗的緣故。九三居於離明之體的最上,陽爻居陽位是剛而得正,本來是能明察的。可是豐盛之道,必得明與動互相憑藉才成得了。九三所應的是上六,上六陰柔,又處在沒有職位的地方,且居震體的終點;到了終點也就停住了,是不能再動的。別的卦到終點是走到極處,震卦到終點卻是停止。九三既然得不到上面的應援,就成不了豐盛。
“沫”,星之微小無名數者。“見沫”,暗之甚也。豐之時而遇上六,“日中”而“見沫”者也。“右肱”,人之所用,乃折矣,其無能為可知。賢智之才遇明君,則能有為於天下。上無可賴之主,則不能有為,如人之折其右肱也。人之為有所失,則有所歸咎,曰由是故致是,若欲動而無右肱,欲為而上無所頹,則不能而已,更復何言,無所歸咎也。
「沫」是細小得連名目次第都算不上的星。看見這樣的小星,說明昏暗到了極點。當豐盛之時卻遇上上六,正是大白天而看見細小星子的情形。「右肱」是人做事最得力的部位,如今折斷了,它做不成什麼事也就可想而知。有賢才有智慧的人遇上明君,就能在天下做出一番事業;上面沒有可以倚靠的君主,就做不成事,正像人折斷了右臂一樣。人做事有了閃失,總要歸咎於某處,說是因為這個才落到那個地步;可是想動而沒有右臂,想有所作為而上面沒有可以依託的人,那就只是做不成罷了,還有什麼可說的,根本沒有可歸咎的地方。所以爻辭說「無咎」,不會有過錯。
案 九三之蔽,又甚於二四者,爻取日中為昏義。二三四在一卦之中,而九三又在三爻之中也。且二應五,為柔中之主。四應初,為同德之助。三所應者,乃過中處板之陰,其蔽安得不甚哉。上六以其昏昏,使人昏昏,故九三雖以剛明之才,為之股肱,而不免於毀折。然於義為“無咎”者,守其剛正以事上,反己無怍而眾無尤也。
李光地按:九三所受的遮蔽比六二、九四還要厲害,是因為爻辭借正午見暗來取義。六二、九三、九四三爻居於一卦之中,而九三又居這三爻的正中,正是「日中」最當中的位置。再說六二所應的六五,好歹還是個柔順居中之主;九四所應的初九,是德性相同的幫手;九三所應的卻是過了中位、處在僵滯盡頭的陰爻,它受的遮蔽怎麼能不最重呢。上六自己昏昏然,還要教別人跟著昏昏然,所以九三雖有剛健明察的才具,肯給它當臂膀,也免不了被摧折。可是就道理上說仍是「無咎」,因為它守著剛正之德去事奉上面,反躬自問問心無愧,眾人也挑不出它的過失。
又案《易》中所取者雖虛象,然必天地間有此實事,非憑虛造設也,“日中見斗”,甚而至於“見沫”,所取喻者,固謂至昏伏於至明之中。然以實象求之,則如太陽食時是也。食限多則大星見,食限甚則小星亦見矣。所以然者,陰氣蔽障之故,故所謂“豐其蔀”“豐其沛”者,乃蔽日之物,非蔽人之物也。且此義亦與《彖傳》“日中則昃月盈則食”相發。
李光地又按:《周易》所取的雖然是虛擬的象,可天地之間一定真有這樣的實事,並不是憑空造出來的。「日中見斗」,甚至厲害到「見沫」,所比喻的固然是極昏暗的東西潛伏在極光明之中;不過若照實事去求,那就如同日食的時候。日食虧蝕得多,大星就現出來;虧蝕得極厲害,小星也跟著現出來。所以會這樣,是陰氣遮障太陽的緣故。可見所謂「豐其蔀」「豐其沛」,指的是遮蔽太陽的東西,不是遮蔽人的東西。而且這層意思,也正好與《彖傳》所說的「日中則昃,月盈則食」互相發明。
本義 象與六二同。“夷”,等夷也。謂初九也。其占為當豐而遇暗主,下就同德則“吉”也。
(九四爻辭在底本中脫漏,此處徑接《本義》。)朱熹《本義》說:九四的取象與六二相同,也是「豐其蔀,日中見斗」。「夷」是同輩、平等相待的意思,指的是初九。它的占辭是:正當豐盛之時卻遇上昏暗之主,只要肯往下去就近德性相同的初九,就得吉。
程傳 四雖陽剛,為動之主,又得大臣之位,然以不中正,遇陰暗柔弱之主,豈能致豐大也,故為“豐其蔀”。“蔀”,周圍掩蔽之物。周圍則不大,掩蔽則不明。“日中見斗”,當盛明之時反昏暗也。“夷主”,其等夷也,相應故謂之主。初四皆陽而居初,是其德同。又居相應之地。故為“夷主”。居大臣之位,而得在下之賢,同德相輔,其助豈小也哉,故“吉”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雖然陽剛,是震動的主爻,又佔著大臣的位置,然而它並不中正,上面遇到的又是陰暗柔弱之主,哪裡能成就豐大的局面,所以說「豐其蔀」。「蔀」是四面圍住遮蔽的東西:四面圍住就大不起來,遮蔽起來就明不了。「日中見斗」,是正當光明極盛之時反倒昏暗。「夷主」的「夷」是同輩平等,因為彼此呼應,所以稱之為主。初九與九四同是陽爻,而初九又居於起始之位,兩者德性相同,又佔著彼此相應的位置,所以叫作「夷主」。身居大臣之位而能得到在下的賢者,德性相同、彼此輔助,這份幫助豈是小事,所以說吉。
如四之才,得在下之賢為之助,則能致豐大乎?曰:在下者上有當位為之與,在上者下有賢才為之助,豈無益乎,收“吉”也。然而致天下之豐,有君而後能也,五陰柔居尊而震體,無虛中巽順下賢之象。下雖多賢,亦將何為。蓋非陽剛中正,不能致天下之豐也。
有人問:像九四這樣的才具,得到在下的賢者相助,就能成就豐大了嗎?回答說:在下的人上面有居於當位者作同伴,在上的人下面有賢才作幫手,怎麼會沒有益處呢,所以才收得一個「吉」字。然而要成就天下的豐盛,總得先有個好君主才辦得到。六五以陰柔居尊位而又身在震體,並沒有虛心居中、謙遜下賢的象。下面縱有許多賢才,又能做出什麼來。可見不是陽剛中正之君,是不能成就天下之豐的。
集說 孔氏穎達曰:據初適四,則以四為主,故曰“遇其配主”。自四之初,則以初為主,故曰“遇其夷主”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從初九往上走到九四這一面說,就拿九四當主,所以初九爻辭說「遇其配主」;從九四往下走到初九這一面說,就拿初九當主,所以九四爻辭說「遇其夷主」。
張子曰:近比於五,故亦云“見斗”,正府亦陽,故云“夷主”。
集說又引張載說:九四緊挨著昏暗的六五,所以它的爻辭裡也說「見斗」;而與它相對的那一爻同樣是陽,所以稱作「夷主」,取的是同類平輩的意思。
郭氏雍曰:二之豐蔀“見斗”,以重陰而非正應也。而“有孚發若吉”者,中正也。四之豐蔀“見斗”,非中正也。而“遇其夷主吉”者,應初而有遇也。二爻之義相類,故其辭同,而皆終之以吉。有為之時,明動必相濟,然後有成,故初謂四為“配主”,四謂初為“夷主”。迭稱主者,明動相須,莫適為主。唯明者知求動以為主,動者知求明以為主故也。
集說又引郭雍說:六二之所以「豐其蔀,日中見斗」,是因為它與六五重疊都是陰爻,算不得真正相配的正應;而它終究能「有孚發若吉」,是因為它自身中正。九四之所以「豐其蔀,日中見斗」,是因為它並不中正;而它終究能「遇其夷主吉」,是因為它與初九相應而遇得著人。兩爻的意思相近,所以爻辭相同,而且都以一個吉字收尾。當有所作為的時候,明與動一定要互相接濟,然後才能成事,所以初九稱九四為「配主」,九四稱初九為「夷主」。彼此輪流稱對方為主,是因為明與動互相需要,誰也不能獨自當主:只有明察的人知道去求行動者來作主,行動的人也知道去求明察者來作主。
鄭氏汝諧曰:初視四為“配”,以下偶上也,四視初為“夷”,降亡就下也。
集說又引鄭汝諧說:初九看九四稱作「配」,那是以在下的身分去匹配在上的;九四看初九稱作「夷」,那是自己屈尊降格去就下面的人。
六五,來章,有慶譽,吉。 本義 質雖柔暗,若能來致天下之明,則有“慶譽”而“吉”矣。蓋因其柔暗,而設此以開之。占餚能如是,則如其占矣。
六五爻辭說:招來文明之才,就有福慶和美譽,吉祥。朱熹《本義》說:六五的資質雖然柔弱昏暗,若是能夠把天下的明智之士招來為己所用,那就有福慶有美譽而得吉。這是就著它柔暗的毛病,特地立下這層意思來給它開一條路。占筮的人若能這樣做,就應得上這條占辭。
程傳 五以陰柔之才,為《豐》之主,固不能成其豐大。若能來致在下章美之才而用之,則有福慶,復得美譽,所謂“吉”也,六二文明中正,章美之才也。為五者誠能致之在位而委任之,可以致豐大之慶,名譽之美,故“吉”也。章美之才,主二而言。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以陰柔之才作《豐》卦的主爻,本來是成不了豐大之業的。若能把下面那些文采美盛的賢才招來任用,就會有福慶,又能得到美好的名聲,這就是所謂的吉。六二文明而又中正,正是文采美盛的賢才。做六五的果真能把它請到位上加以委任,就可以招來豐大的福慶和名譽的美好,所以說吉。這裡說的文采美盛之才,主要就是指六二。
然初與三四,皆陽剛之才,五能用賢則彙征矣。二雖陰,有文明中正之德,大賢之在下者也。五與二雖非陰陽正應,在明動相資之時,有相為用之義,五若能來章,則“有慶譽”而“吉”也。然六五無虛己下賢之義,聖人設此義以為教耳。
不過初九、九三、九四也都是陽剛之才,六五若肯用賢,這些人就會像《泰》卦所說的拔茅連茹那樣成批地進來。六二雖是陰爻,卻有文明中正之德,是在下位的大賢。六五與六二雖然不是陰陽相配的正應,可是在明與動互相憑藉的時候,兩者本有彼此為用的意義;六五若能把這份文明招來,就有福慶美譽而得吉。然而就爻象本身看,六五並沒有虛心自處、屈己下賢的意思,聖人不過是立下這層道理來作教誨罷了。
集說 馮氏當可曰:六二言往,六五言來,往來交合,章明之象。
集說引馮當可說:六二的爻辭說「往」,六五的爻辭說「來」,一往一來彼此交合,正是文采光明得以顯現的象。
項氏安世曰:六二以五為“蔀”,在上而暗也,六五以二為“章”,在下面明也。
集說又引項安世說:六二把六五看作遮蔽自己的「蔀」,因為它在上面而且昏暗;六五把六二看作可以招來的「章」,因為它在下面而且光明。
陳氏曰:五陰暗則往而疑,二文明則來而章,章者離體文明之象。
集說又引陳氏說:六五陰柔昏暗,所以六二前往就招來猜疑;六二文采光明,所以六五招它前來便得文章之美。所謂「章」,正是下卦離體文明的象。
胡氏炳文曰:三爻稱“日中”,皆有所蔽。六五不稱“日中”,蓋宜日中,無蔽也。
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六二、九三、九四這三爻的爻辭裡都提到「日中」,而且都帶著被遮蔽的意思。六五的爻辭不提「日中」,那是因為它正合卦辭所說的「宜日中」,本身並沒有遮蔽。
案 五,君位也。彖辭所謂“王假之”者,即此位,則五乃卦主也,卦義所重,在明以照天下。六五雖非明體,然下應六二為文明之主,而五有柔中之德,能資其章明以
李光地按:第五爻是君位。卦辭所說的「王假之」,指的就是這個位置,可見六五才是全卦的主爻。這一卦所看重的,在於用光明去照徹天下。六五本身雖然不屬離明之體,可是下面所應的六二正是文明的主爻,而六五又具備柔順居中之德,能夠借取六二那份文采光明來……(底本此處有脫文,這條按語沒有說完)。
上六,豐其屋,蔀其家,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凶。 本義 以陰柔居於極,處動終,明極而反暗者也,故為豐大其屋,而反以自蔽之象。無人不覿,亦言障蔽之深,其“凶”甚矣。
上六爻辭說:把房屋造得極其高大,反把自家遮得一片昏黑;從門縫往裡看,靜悄悄地不見一個人影,三年都見不著人,凶險。朱熹《本義》說:上六以陰柔之質處在全卦的極處,又當震動之體的終點,是光明到了盡頭反轉成昏暗的一爻,所以有把屋宇造得高大,反倒因此把自己遮蔽起來的象。裡面不見人、多年見不著人,也是說這遮蔽已經深到極點,它的凶險太厲害了。
程傳 六以陰柔之質,而居豐之極,處動之終,其滿假躁動甚矣。處豐大之時,宜乎謙屈,而處極高,致豐大之功,在乎剛健,而體陰柔,當豐大之任,在乎得時,而不當位。如上六者,處無一當,其凶可知。“豐其屋”,處太高也,“蔀其家”,居不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以陰柔之質而居於豐盛的極處,又當震動之體的終點,它的自滿自大、浮躁妄動已經到了極點。處在豐大之時,本該謙遜退讓,它偏偏站在最高處;要成就豐大之功,靠的是剛健,它偏偏是陰柔之體;要擔當豐大的重任,貴在合乎時宜,它偏偏「當位」不合。像上六這樣,樣樣都不對頭,它的凶險也就可想而知。所謂「豐其屋」,是說它站得太高;所謂「蔀其家」,是說它住得一片昏黑。
以陰柔居豐大,而在無位之地,乃高亢昏暗,自絕於人,人誰與之,故“窺其戶,闃其無人”也。至於三歲之久,而不知變,其“凶”宜矣。“不覿”,謂尚不見人,蓋不變也。六居卦終,有變主義,而不能遷,是其才不能也。
它以陰柔之質處在豐大之世,又佔著沒有職位的地方,卻高傲昏昧,自己把別人隔絕在外,誰還肯親近它,所以說從門縫裡看進去,靜悄悄地一個人也沒有。一直拖到三年之久還不知道改變,它的凶也就是應該的了。所謂「不覿」,是說到那時還見不著人,可見它始終沒有變。上六居於全卦的終點,本來含著窮極而變的意思,它卻挪不動,這是它的才具辦不到。
集說 龔氏煥曰:《豐》卦與《明夷》相似,唯變九四一爻,豐其蔀蔽,皆六五上六二陰所為。二“豐其蔀”,以五為應也。三“豐其沛”,以上為應也。四“豐其蔀”,以承五也。然五雖柔暗,以其得中,故有“來章”之“吉”。上居《豐》極,始則蔽人之明,終以自蔽,與《明夷》上六相似。
集說引龔煥說:《豐》卦與《明夷》卦很相似,只差在九四這一爻上。全卦裡那些遮蔽光明的「蔀」,都是六五、上六這兩個陰爻造成的:六二說「豐其蔀」,是因為它以六五為應;九三說「豐其沛」,是因為它以上六為應;九四說「豐其蔀」,是因為它上承六五。不過六五雖然柔弱昏暗,好在它居中,所以還有「來章」的吉。上六處在豐盛的極點,起初是遮蔽別人的光明,最後連自己也遮蔽住了,這與《明夷》卦上六的情形相似。
何氏楷曰:處《豐》之極,亢然自島。豐大其居以明得意,方且深居簡出,距人於千里之外,豈知凶將及矣,能無懼乎?
集說又引何楷說:處在《豐》卦的極點,高傲自大得像一座孤島,把住宅造得又高又闊,用來誇耀自己的得意;一面又深居不出,把人拒在千里之外。哪裡曉得凶險就要臨頭了,這難道還不該害怕嗎?
總論 熊氏良輔曰:《豐》六爻以不應為善,初四皆陽,初曰“遇其配王”,四曰“遇其夷主”。二五皆陰,二曰“有孚發若吉”,五日“來章有慶譽吉”。三與上為正應,三不免於折肱,而上則甚凶。當豐大之時,以同德相輔為善,不取陰陽之應也。
總論部分引熊良輔說:《豐》卦六爻,反倒是不成正應的為好。初九與九四同是陽爻,初九爻辭說「遇其配主」,九四爻辭說「遇其夷主」;六二與六五同是陰爻,六二爻辭說「有孚發若吉」,六五爻辭說「來章有慶譽吉」。唯有九三與上六是一對正應,九三卻免不了折斷臂膀,上六更是極凶。可見正當豐大之時,要以德性相同的人彼此輔助為好,並不取陰陽相應那一套。
旅卦
旅.離上.艮下程傳 《旅序卦》;“豐,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豐盛至於窮極,則必失其所安,《旅》所以次《豐》也。為卦離上艮下,山止而不遷,火行而不居,違去而不處之象,故為《旅》也。又麗乎外,亦旅之象。
《旅》卦的卦畫標註:上卦為離,下卦為艮。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旅》卦的次序時說,「豐」是大,把大推到窮極的必定失掉自己的居所,所以接下來是《旅》卦。豐盛到了窮極,就一定失掉安身之處,《旅》所以排在《豐》之後。就卦體說,上卦是離,下卦是艮:山靜止而不遷移,火遊走而不停留,一去一留,正是離開原處、不肯安居的象,所以叫作《旅》。再者離是附麗,附麗在外,也正是羈旅在外的象。
旅,小亨,旅貞吉。 本義 “旅”,羈旅也,山止於下,火炎於上,為去其所止而不處之象,故為《旅》。以六五得中於外,而順乎上下之二陽,艮止而離麗於明,故其占可以“小亨”。而能守其旅之貞則“吉”,旅非常居,若可苟者,然道無不在,故自有其正,不可須臾離也。
《旅》卦卦辭說:小有亨通,羈旅之中能守正就吉祥。朱熹《本義》說:「旅」是客居他鄉。山靜止在下面,火炎騰在上面,是離開原來止住的地方而不肯安處的象,所以叫作《旅》。因為六五在外卦得中,而且上下承順著九四、上九兩個陽爻;下卦艮是止,上卦離是附麗於光明,所以它的占辭可以說「小亨」。而能守住羈旅之中該有的貞正,就得吉。客居他鄉不是長住之地,看上去好像馬虎一點也無妨;然而道理無處不在,羈旅之中自有羈旅的正道,一刻也不能離開。
程傳 以卦才言也。如卦之才,可以“小亨”,得《旅》之“貞”正而“吉”也。 集說 胡氏炳文曰:在《旅》而“亨”,亨之小者也。然事有小大,道無不在,大亨固利於貞,不可以“亨”之“小”而失其貞也,正道果可須臾離哉。
程頤《伊川易傳》說:卦辭是就這一卦的才質來講的。照這一卦的才質,可以小有亨通,能得著羈旅之中的貞正就吉。集說引胡炳文說:身在羈旅而能亨通,那也只是小的亨通。然而事情有大有小,道理卻無處不在:大的亨通固然要靠守正,也不能因為這亨通只是「小」的,就把貞正丟掉。正道難道可以有片刻的離開嗎。
初六,旅瑣瑣,斯其所取災。 本義 當《旅》之時,以陰柔居下位,故其象占如此。
初六爻辭說:客居他鄉而猥瑣卑屑,這就是它自取災禍的緣由。朱熹《本義》說:正當羈旅之時,它以陰柔之質居於最下之位,所以取象和占辭是這樣。
程傳 六以陰柔在旅之時,處於卑下,是柔弱之人。處《旅》困而在卑賤,所存汙下者也。志卑之人,既處旅困,鄙猥瑣細,無所不至,乃其所以致侮辱,取災咎也,“瑣瑣”,猥細之狀。當旅困之時,才質如是,上雖有援,無能為也。四陽性而離體,亦非就下者也。又在《旅》,與他卦為大臣之位者異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以陰柔之質當羈旅之時,又處在卑下的位置,是個柔弱的人。身陷旅途的困頓而又地位卑賤,心裡存著的念頭也就汙濁低下。志氣卑下的人,一旦陷在旅途的困頓裡,鄙陋瑣屑的事情沒有一樣做不出來,這正是他招來侮辱、自取災禍的原因。「瑣瑣」就是鄙陋細碎的樣子。當羈旅困頓之時,才質是這個樣子,上面縱然有人肯拉一把,也幫不上什麼。何況九四陽剛成性而又身在離體,本來就不是肯屈就下面的;再說身在《旅》卦,與別的卦裡第四爻算作大臣之位的情形又不一樣了。
集說 王氏應麟曰:《旅》,初六“所其所取災”,王輔嗣注云,為斯賤之役,唐郭京謂“斯”合作“亻斯 ”。愚按後漢左雄傳“職斯祿薄”,注云:“斯,賤也。” 不必改“亻斯”字。
集說引王應麟說:《旅》卦初六爻辭裡「斯其所取災」一句,王弼的注說這是乾著卑賤的差役,唐人郭京認為「斯」字應當寫作加人旁的「廝」。我的看法是:《後漢書·左雄傳》裡有「職斯祿薄」的話,註文解釋說「斯就是賤」,可見「斯」本身就有卑賤的意思,用不著改成加人旁的「廝」字。
案 《易》中初爻,多取童稚小子之象,在《旅》則童僕之象,王氏之說是也。
李光地按:《周易》裡的初爻,大多取孩童、小子這一類的象;放在《旅》卦,那就是隨行童僕的象。王應麟不必改字的說法是對的。
六二,旅即次,懷其資,得童僕貞。 本義 “即次”則安,“懷”“資”則裕,得其童僕之貞信,則無欺而有賴,《旅》之最吉者也。二有柔順中正之德,故其象占如此。
六二爻辭說:客居途中住進了旅舍,身上帶著盤纏,又得到童僕的忠貞可靠。朱熹《本義》說:住進旅舍就安頓下來了,懷裡揣著錢財就寬裕了,得到童僕的忠貞誠信,就不會受欺騙而有所依靠,這是《旅》卦六爻裡最吉的一爻。六二具備柔順中正之德,所以取象和占辭是這樣。
程傳 二有柔順中正之德,柔順則眾與之,中正則處不失當,故能保其所有。童僕亦盡其忠信,雖不若五有文明之德,上下之助,亦處《旅》之善者也。次舍,旅所安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具備柔順中正之德。柔順,眾人就都願意幫它;中正,行事就不至於失當,所以能保住自己所有的東西。連童僕也肯對它盡忠盡信。它雖然比不上六五有文明之德、又得上下兩方的相助,可也算得羈旅之中處境不錯的一爻了。旅舍,是客居的人賴以安頓的地方。
財貨,旅所資也。童僕,旅所賴也。得就次舍,懷蓄其資財,又得童僕之貞良,旅之善 集說 胡氏炳文曰:旅中不能無賴乎“童僕”之用,亦多不免乎童僕之欺,惟得其貞信者,則無欺而有賴。
錢財,是客居的人賴以週轉的東西;童僕,是客居的人賴以使喚的人手。既住進了旅舍,又揣著盤纏,還得到童僕的忠貞良善,這在羈旅之中就算好的了……(底本此處有脫文,《程傳》這一段沒有說完)。集說引胡炳文說:客居在外,不能不倚仗童僕聽差辦事,可也多半免不了被童僕矇騙;唯有遇上忠貞誠信的童僕,才既不受欺瞞又真有依靠。
趙氏玉泉曰:二處《旅》而有柔順中正之德,則內不失己,而己無不安,外不失人而人無不與。凡旅之所恃以不可無者,皆有以全之也。
集說又引趙玉泉說:六二身在羈旅而具備柔順中正之德,那麼對內不失掉自己的操守,自己也就沒有一處不安穩;對外不失掉別人的心,別人也就沒有一個不幫它。凡是客居在外所倚仗、一樣也少不得的東西,它都能保全周到。
案 二得位得中,故曰“即次懷資”,與九四之旅處而得其資斧者異矣。下有初六比之,故曰“得童僕”。與九三之“喪其童僕”者異矣,在初則為“童僕”之“瑣瑣”者,自二視之,則為“童僕”之”貞”者,義不相害也。
李光地按:六二既「當位」又居中,所以爻辭說它住進旅舍、懷揣盤纏,這與九四那種只能隨處棲身、雖有錢財還得帶把斧頭防身的情形不同。它下面又有初六緊挨著,所以說「得童僕」,這與九三的「喪其童僕」也不同。同一個初六,就它自己看是童僕裡那個鄙瑣卑屑的,從六二這邊看卻是童僕裡忠貞可靠的,兩種說法各就各的角度,並不互相妨礙。
九三,旅焚其次,喪其童僕貞,厲。 本義 過剛不中,居下之上,故其象占如此。“喪其童僕”,則不止於又其心矣,故“貞”字連下句為義。
九三爻辭說:客居途中把旅舍燒了,失掉了童僕的忠貞,危險。朱熹《本義》說:九三過於剛強而又不居中,還佔著下卦的最上一位,所以取象和占辭是這樣。既然說「喪其童僕」,那就不止於失掉童僕的心而已了,所以「貞」字應當連著下面一句來講,讀作「貞厲」,即守正也仍有危險。
程傳 處《旅》之道,以柔順謙下為先。三剛而不中,又居下體之上,與《艮》之上,有自高之象。在《旅》而過剛自高,致困災之道也。自高則不順於上,故上不與而焚其次,失所安也?上離為焚象,過剛則暴下,故下離而“喪其童僕”之貞信,謂失其心也,如此則危厲之道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處羈旅之道,頭一條是柔順謙下。九三剛強而不居中,又居於下卦的最上面,正在艮體的頂端,帶著自高自大的象。身在羈旅卻過分剛強、自視甚高,這是招來困頓災禍的路子。自高就不肯順從上面,所以上面的人不肯幫他,連住的旅舍也被燒了,失掉了安身之處。上卦離為火,正有焚燒的象。過分剛強就對下面兇暴,所以下面的人離心離德,失掉了童僕的忠貞誠信,也就是失掉了他們的心。這樣下去,正是招致危厲的路數。
集說 潘氏夢旂曰:居剛而用剛,平時猶不可,況旅乎!以此與下,焚次喪僕,固其宜也。九三以剛居下體之上,則焚次。上九以剛居上體之上,則焚巢。位愈高,剛愈亢,則禍愈深矣。
集說引潘夢旂說:本身處在剛位又一味使剛,平常日子尚且不可,何況是在客居他鄉的時候!拿這副脾氣去待下面的人,把旅舍燒掉、把童僕丟掉,本來就是該有的下場。九三以剛爻居下卦之上,結果是燒了旅舍;上九以剛爻居上卦之上,結果是燒了鳥巢。位置越高,剛強就越亢戾,禍患也就越深。
邱氏富國曰:九二爻辭,全與二反。二“即次”而三“焚”,二“得童僕”而三“喪”,二之“貞”無尤,而三之“貞”則“厲”者,二柔順得中,三過剛不中故也,過剛豈處《旅》之道哉!
集說又引邱富國說:九三的爻辭(底本此處誤作「九二」),處處與六二相反。六二住進旅舍,九三卻把旅舍燒了;六二得到童僕,九三卻把童僕丟了;六二的「貞」是沒有過失的貞,九三的「貞」卻接著一個「厲」字。緣故在於六二柔順而居中,九三過剛而不中。過分剛強,哪裡是處羈旅應有的道理呢!
案 三得位,故亦有“即次”象。以其過剛,故焚之也。六爻惟二三言“次”,得位故也。
李光地按:九三以陽爻居陽位是「當位」得正,所以它也帶著住進旅舍的象;只因為它過分剛強,才把旅舍燒掉。全卦六爻裡只有六二、九三提到「次」這個旅舍,正是因為這兩爻都當位的緣故。
九四,旅于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 本義 以陽居陰,處上主下,用柔能下,故其象占如此。然非其正位,又上無剛陽之與,下唯陰柔之應,故其心有所不快也。
九四爻辭說:客居途中找到一處棲身之地,得到了錢財與利斧,我心裡卻不痛快。朱熹《本義》說:它以陽爻居於陰位,身在上卦而處上卦之下,是能用柔道、肯屈己下人,所以取象和占辭是這樣。然而這畢竟不是它端正的位置,上面又沒有剛陽之爻可以結伴,下面所應的只是陰柔的初六,所以心裡有不痛快的地方。
程傳 四陽剛雖不居中,而處柔在上體之下,有用柔能下之象,得《旅》之宜也。以剛明之才,為五所與,為初所血,在《旅》之善者也。然四非正位,故雖得其處止,不若二雲就次舍也。有剛明之才,為上下所與,乃旅而得貨財之資,器用之利也。雖在旅為善,然上無剛陽之與,下唯陰柔之應,故不能伸其才,行其志,“其心不快”也。云“我”者,據四而言。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雖是陽剛而不居中,可它以陽爻處陰位,又在上卦的最下面,帶著能用柔道、肯屈己下人的象,正合羈旅之中該有的分寸。它憑著剛健明察的才具,上得六五的親附,下得初六的呼應,在《旅》卦裡算是處境不錯的。不過第四位並不是它端正的位置,所以雖然找到了棲身之處,比不上六二那樣能說是住進了正經旅舍。有剛健明察的才具,又得上下兩方的親附,於是客居在外也弄得到錢財的資用、器具的便利。這在羈旅之中雖然算好,然而上面沒有剛陽之爻同它作伴,下面所應的只是陰柔之爻,所以它施展不開自己的才能,行不成自己的志向,因此說「其心不快」。爻辭裡說「我」,是就九四自己這一面來說的。
集說 蔣氏悌生曰:凡卦爻陽剛皆勝陰柔,惟《旅》卦不然。二五皆以柔順得“吉”,三上皆以陽剛致“凶”。六爻六五最善,二次之,上九最凶,三次之。九四雖得其處,
集說引蔣悌生說:一般卦爻裡,陽剛總是勝過陰柔,唯獨《旅》卦不是這樣。六二、六五都因為柔順而得吉,九三、上九都因為陽剛而招凶。六爻之中六五最好,六二次之;上九最凶,九三次之。九四雖然找到了棲身之處……(底本此處有脫文,這一條沒有說完)。
案 四居位非正,故不曰“即次”。而日“於處”。在《旅》而處“多懼”之地,故雖得資與六二同,而未免加斧以自防衛,其未忘戒心可知,安得快然而安樂乎?
李光地按:九四所居的位置不正,所以爻辭不說「即次」而說「於處」,只是隨處棲身罷了。它身在羈旅,又處在《繫辭傳》所說第四爻那種「多懼」之地,所以雖然同六二一樣弄到了盤纏,卻免不了還要帶上一把斧頭防身。可見它心裡那份戒懼一刻也沒有放下,哪裡還能痛痛快快地安享其樂呢?
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 本義 “雉”,文明之物,《離》之象也。六五柔順文明,又得中道,為《離》之主;故得此爻者,為“射雉”之象。雖不無“亡失”之費,而所喪不多終有“譽命”也。
六五爻辭說:射野雞,損失了一支箭,最終得到美譽與爵命。朱熹《本義》說:野雞是羽毛華美、有文采的禽鳥,正是離卦的象。六五柔順而有文采,又走的是中道,是上卦離的主爻,所以占得這一爻的人有射野雞的象。雖然免不了折損一支箭的花費,可損失並不大,最後總能得到美譽與爵命。
程傳 六五有文明柔順之德,處得中道而上下與之,處《旅》之至善者也。人之處旅,能合文明之道,可謂善矣。羈旅之人,動而或失,則困辱隨之。動而無失,然後為善。離為雉,文明之物,“射雉”謂取則於文明之道而必合。如“射雉一矢”而“亡”之,發無不中,則終能致“譽命”也。“譽”,令聞也。“命”,福祿也。五居文明之位,有文明之德,故動必中文明之道也。五君位,人君無旅,旅則失位,故不取君義。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具備文明柔順之德,所處又合中道,上下兩方都親附它,是羈旅之中處境最好的一爻。人在客居他鄉,能合於文明之道,就可以說是好的了。羈旅之人,一有舉動就出差錯,困頓屈辱隨即跟上;舉動而不出差錯,然後才算好。離為雉,是有文采的禽鳥。「射雉」是說取法於文明之道而務求命中。像射野雞只用一支箭就了結,發出去沒有不中的,最後自然能招來美譽與爵命。「譽」是好名聲,「命」是福分祿位。六五居於文明的位置,又有文明之德,所以一舉一動必定合乎文明之道。第五爻本是君位,可是人君沒有客居他鄉一說,真到客居他鄉就是失國失位了,所以這裡不取君主的意思。
集說 朱氏震曰:五在《旅》卦,不取君象,有文明之德,則令譽升聞而爵命之矣。 《朱子語類》云:“亡”字,正如秦無亡矢遺鏃之亡,不是如伊川之說,《易》中凡言“終吉”者,皆是初不甚好也。 王氏申子曰:“一矢亡”,言中之易也。
集說引朱震說:六五在《旅》卦裡不取君主之象,只取它有文明之德;有了這份德行,好名聲就傳到上頭,於是得到封爵授命。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爻辭裡的「亡」字,正如賈誼《過秦論》裡「秦無亡矢遺鏃之費」的「亡」,是損失掉的意思,並不像程頤講的那樣解作射出去就完結;《周易》裡凡是說「終吉」的,都是起初不大好的。集說又引王申子說:「一矢亡」,是說射中得容易,一箭就了事。
案 五在《旅》卦,不取君義,《程傳》之說是也。古者士大夫出疆則以贄行,而士執雉以相見,射雉而得,是進身而有階之象也。信於友則有“譽”,獲乎上則有“命”。
李光地按:六五在《旅》卦裡不取君主之義,《程傳》的說法是對的。古時候士大夫出了國境,都要帶著見面的贄禮同行,而士這一等人相見執的正是野雞。射野雞而射到手,正是進身有了階梯的象。取信於朋友,就有了美好的名聲;得到上面的賞識,就有了封爵之命。
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于易,凶。 本義 上九過剛,處《旅》之上,《離》之極,驕而不順,凶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上九爻辭說:鳥兒燒掉了自己的巢,客居的人先是歡笑後來號啕大哭,在輕忽之中丟掉了牛,凶險。朱熹《本義》說:上九過分剛強,又處在《旅》卦的最上面、離體的極點,驕傲而不肯柔順,這是招凶的路子,所以取象和占辭是這樣。
程傳 “鳥”,飛騰處高者也。上九剛不中而處最高,又《離》體,其亢可知,故取鳥象。在旅之時,謙降柔和,乃可自保,而過剛自高,失其所安,宜矣。“巢”,鳥所安止。“焚其巢”,失其所安,無所止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鳥是高飛而棲息在高處的。上九剛強而不居中,又站在全卦最高的位置,還身在離體,它的亢傲可想而知,所以取鳥為象。當客居他鄉之時,只有謙卑退讓、柔和待人,才保得住自己;它卻過分剛強、自視甚高,失掉安身之處也是應該的。「巢」是鳥安身棲止的地方,「焚其巢」就是失掉了安身之處,再也無處可止。
在《離》上為焚象,陽剛自處於至高,始快其意,故“先笑”,既而失安莫與,故“號咷”,輕《易》以喪其順德,所以“凶”也。“牛”,順物,“喪牛于易”,謂忽易以失其順也。離火性上,為躁易之象,上承“鳥焚其巢”,故更加“旅人”字,不云“旅人”,則是鳥笑哭也。
身在離體之上,就有焚燒的象。它以陽剛之質把自己擺在最高處,起初正稱心得意,所以「先笑」;隨即失掉安身之地又沒有人肯與它相處,所以「後號咷」。因為輕忽隨便而丟掉了柔順之德,這才招來凶險。「牛」是柔順的牲畜,「喪牛于易」是說在疏忽輕慢之間失掉了自己的柔順。離是火,火性向上,正是急躁輕率的象。這一句上面接著「鳥焚其巢」,所以特地補出「旅人」兩個字;若不寫明「旅人」,那就成了鳥在又笑又哭了。
集說 王氏宗傳曰:上九之視九三,尤為剛亢者也。凡物棲高處亢,而寄諸危地者,鳥之巢是也。故《旅》之上取以為象。夫高極必危,離火有焚象也,故曰“鳥焚其巢”。“先笑”,謂喜居物上也。“後號眺”,謂巢焚之故也。夫“牛”,順物也,旅道以柔順謙下為本。上九喪其至順之德,此所以“凶”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上九比起九三來,是更加剛強亢傲的一爻。凡是棲在高處、居於亢極、把自己託付在危險地方的,鳥巢就是這樣,所以《旅》卦的上爻取它作象。高到極處必然危險,加上離為火而有焚燒的象,所以說「鳥焚其巢」。「先笑」是說它高興自己凌駕在眾物之上;「後號咷」是說巢被燒掉了的緣故。至於牛,是柔順的牲畜;處羈旅之道,本來以柔順謙下為根本。上九把這份最柔順的德行丟掉了,這正是它招凶的緣由。
徐氏幾曰:旅貴柔順中正,三陽爻皆失之,而最亢者上九也。
集說又引徐幾說:客居他鄉,可貴的是柔順與中正,《旅》卦裡初九以外的三個陽爻——九三、九四、上九都欠缺這一點,而其中最亢傲的就是上九。
總論 范氏仲淹曰:內止而不動於心,外明而弗迷其往,以斯適旅,故得“小亨”而“貞吉”。夫旅人之志,卑則自辱,高則見疾,能執其中,可謂智矣。
總論部分引范仲淹說:內卦是艮為止,能安住不讓心隨境亂動;外卦是離為明,能照見前路而不迷失方向。帶著這樣的本事去客居他鄉,所以能得著「小亨」而又「貞吉」。要知道客居之人的心志:放得太低就自取屈辱,抬得太高就招人忌恨,能夠把持住中道的,才算得上明智。
故初“瑣瑣”,卑以自辱者也。三焚“次”而上焚“巢”,高而見疾者也。二懷“資”而五“譽命”,柔
這是上一卦《旅》總論的收尾:所以《旅》卦初六爻辭說「旅瑣瑣」,那是自處卑瑣、因而自取其辱的一類人;九三爻辭說燒掉了「次」(旅途中歇宿的處所),上九爻辭說燒掉了「巢」,那是站得太高、反而招人嫉恨的一類人;六二爻辭說懷揣著「資」(盤纏),六五爻辭說終於得到「譽命」(美譽與爵命),那是以柔——底本文字到此中斷,「柔」字以下有脫文,依例不作臆補。
巽卦
巽.巽上.巽下程傳 《巽序卦》:“《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羈旅親寡,非巽順何所取容?苟能巽順,雖旅困之中,何往而不能入,巽所以次《旅》也。為卦一陰在二陽之下。巽順於陽,所以為巽也。
「巽.巽上.巽下」是卦畫標註,表示本卦上體、下體都是巽,屬重巽之卦。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旅》之後接《巽》的道理是「漂泊在外無處容身,所以用《巽》卦承接它,巽就是進入」。人在羈旅之中親友稀少,若不憑謙遜柔順,靠什麼求得別人的接納?只要能謙遜柔順,即便身處旅途困頓之中,走到哪裡不能進得去呢?《巽》卦因此排在《旅》卦之後。就卦體來說,一個陰爻處在兩個陽爻的下面,陰柔順從於陽剛,所以取名叫「巽」。
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本義 “巽”,入也,一陰伏於二陽之下,其性能巽以入也,其象為風,亦取入義,陰為王,故其占為“小亨”。以陰從陽,故又利有所往。然必知所從乃得其正,故又曰“利見大人”也。
卦辭說:《巽》卦,小有亨通,宜於有所前往,宜於見到大人。朱熹《周易本義》說:「巽」是進入,一個陰爻潛伏在兩個陽爻之下,它的性情能夠以謙順的姿態深入進去;它取象為風,同樣是取「入」這層意思。陰爻在此為主(底本作「陰為王」,「王」當是「主」之訛),所以它的「占辭」是「小亨」。以陰柔追隨陽剛,因此又宜於有所前往。然而必須明白所追隨的是誰,才能走上正路,所以又說「利見大人」。
程傳 卦之才,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也。《巽》與《兌》皆剛中正,《巽》說義亦相類,而《兌》則亨。《巽》乃小亨者,兌,陽之為也。巽,陰之為也。兌柔在外,用柔也,巽柔在內,性柔也,《巽》之“亨”所以“小”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這一卦的才質,只能達到「小亨」的地步,也能做到「利有攸往」「利見大人」。《巽》卦與《兌》卦都有陽剛居中得正的爻,《巽》的謙順與《兌》的喜悅,取義也相近,可是《兌》卦徑稱「亨」,《巽》卦卻只說「小亨」。原因在於:兌之所以成其為兌,是陽爻在起作用;巽之所以成其為巽,是陰爻在起作用。兌卦柔爻在外,是把柔用出去;巽卦柔爻在內,是本性就柔。《巽》卦的「亨」之所以只是「小」,道理就在這裡。
集說 郭氏雍曰:“巽”,入也,能入故“利有攸往”,故“利見大人”,是亦沈潛剛克之意與。 《朱子語類》云:巽有入之義,巽為風,如風之人物,只為巽便能入,義理之中,無細不入。 趙氏汝楳曰:一陰生於下,二陽巽之於上,卦以剛爻得名,陰生而陽巽之。
「集說」引郭雍說:「巽」是進入,能夠深入,所以「利有攸往」,所以「利見大人」,這也就是《尚書·洪範》所說「沈潛剛克」——外表沉靜柔順而內裡以剛強取勝——的意思吧。《朱子語類》記載:巽含有「入」的意義,巽的卦象是風,就像風滲入萬物一樣;正因為謙順,所以能夠進去,義理之中再細微的地方也沒有鑽不進去的。趙汝楳說:一個陰爻從下面生出來,兩個陽爻在上面向它深入過去;這一卦是就陽剛之爻立名的,陰爻一生出來,陽爻就深入而制伏它。
蔡氏清曰:順字解巽字不盡,潛心懇到方為巽也。《程傳》只說順,然孔子不曰順,而每仍卦名曰《巽》,是必巽字與順字有辨矣。《大傳》曰“巽,入也。”又曰“巽,德之制也。”又曰“巽,稱而隱。”未嘗只以順字當之也。 何氏楷曰:凡巽之所以致“亨”,皆陽之為也。所謂申命乃陽事也,有陽以巽之於上,故“小亨”。
「集說」引蔡清說:用一個「順」字來解釋「巽」字並不周全,必須潛心專注、懇切到底,才算得上巽。《程傳》只講「順」,可是孔子不說「順」,每每仍舊沿用卦名稱它為《巽》,可見「巽」字與「順」字一定有分別。《繫辭大傳》說「巽,入也」,又說「巽,德之制也」(巽是德行的裁斷),又說「巽,稱而隱」(巧於權衡而不露形跡),從來不曾只拿一個「順」字去頂替它。何楷說:凡是巽之所以能招致「亨」,都是陽爻的作為。所謂「申命」(反覆申明政令)本來就是陽的事,有陽爻在上面向下深入而制伏陰爻,所以才「小亨」。
案 “巽”,入也。從來說者,皆以為一陰入於二陽之下,非也。蓋一陰伏於內,陽必入而散之。陰性疑滯,必散而後與陽合德也,其在造化,則吹浮雲,散積陰者也。
李光地按:「巽」是進入。歷來的解說者都認為是一個陰爻進到兩個陽爻之下,這並不對。實情是一個陰爻潛伏在裡面,陽必定要進去把它吹散。陰的性質凝滯疑結,一定要吹散之後,才能與陽同心同德。這個道理表現在天地造化上,就是風吹散浮雲、驅散積聚的陰霾。
其在人心,則察幾微,窮隱伏者也。其在國家,則除奸慝,釐弊事者也。三者皆非入不能,卦之所以名《巽》者以此,“亨”之所以“小”者,如《蠱》則壞極而更新之,故其亨大。《巽》但修敝舉廢而已,觀卦爻“庚”“甲”之義可見也。天下之事,既察知之,則必見之於行,故曰“利有攸往”。非有剛德之人不能濟也,故又曰“利見大人”。
表現在人心上,就是明察細微的苗頭、窮究隱伏的念慮;表現在國家上,就是剷除奸邪、整頓積弊。這三件事沒有「入」都辦不成,本卦之所以取名《巽》,原因正在這裡。至於「亨」之所以只是「小」,可以拿《蠱》卦來比:《蠱》是敗壞到極點而重新更始,所以它的亨通是大的;《巽》不過是修補破損、重辦荒廢的事罷了。看卦辭爻辭裡「庚」「甲」兩個字的用法,就能明白。天下的事,既然已經察知,就必定要落實到行動上,所以說「利有攸往」;沒有剛健有德的人就辦不成,所以又說「利見大人」。
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 本義 初以陰居下,為《巽》之主,卑《巽》之過,故為“進退”不果之象。若以“武人之貞”處之,則有以濟其所不及,而得所宜矣。 集說 王氏弼曰:處令之初,未能服令者也,故“進退”也。成命齊邪,莫善武人,故“利武人之貞”以整之。
爻辭說:初六,或進或退,宜於像武人那樣守持正固。朱熹《周易本義》說:初六以陰爻居於最下位,是《巽》卦的主爻,謙卑柔順過了頭,所以有「進退」不果決的爻象。倘若用「武人之貞」那種剛毅守正的態度去自處,就能補上它所欠缺的一面,從而處置得當。「集說」引王弼說:初六處在發佈政令的開頭,還不能讓人服從命令,所以時進時退。要使命令得以完成、邪僻得以整肅,沒有比武人更合適的,所以「利武人之貞」,用剛毅去整飭它。
胡氏瑗曰:初六以陰柔之質,復在一卦之下,是以有“進退”之疑,利在武人之正,勇於行事,然後可獲其吉也。 俞氏琰曰:《巽》,“申命行事”之卦也。令出則務在必行,豈宜或進或退。初六卑巽而不中,柔懦而不武,故或進或退而不能自決也。若以武人處之,則“貞固足以幹事”矣,故曰“利武人之貞”。
「集說」引胡瑗說:初六以陰柔的資質,又處在全卦的最下面,因此有進退猶豫的疑慮;有利之處在於取法武人的剛正,勇於任事,然後才能得到吉祥。俞琰說:《巽》是「申命行事」(申明命令、推行政事)的卦,命令一旦發出,就務必貫徹到底,哪能一會兒進一會兒退。初六卑順而不居中位,柔弱怯懦而不勇武,所以時進時退,不能自己決斷。若用武人的方式來自處,就是《文言傳》說的「貞固足以幹事」(守正堅定足以辦成事情),所以說「利武人之貞」。
九二,巽在床下,用史巫紛若,吉,無咎。 本義 二以陽處陰而居下,有不安之意。然當《巽》之時,不厭其卑。而二又居中,不至已甚。故其占為能過於巽,而丁寧煩悉其辭以自道達,則可以“吉”而“無咎”。 亦竭誠意以祭祀之吉占也。
爻辭說:九二,謙卑得如同伏在床下,動用祝史與巫覡,紛紛紜紜,吉祥,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二以陽爻處在陰位而又居於下卦,含有心中不安的意味。然而正當《巽》的時勢,並不嫌它卑下;九二又居於下卦的中位,不至於太過分。所以它的占斷是:能在謙順上做得過一些,並且反覆叮嚀、把話說得周詳詳盡,用來向上陳述通達自己的心意,就可以「吉」而「無咎」。這同時也是竭盡誠意舉行祭祀的吉利占辭。
程傳 二居巽時,以陽處陰而在下,過於巽者也。“床”,人之所安。“巽在床下”,是過於巽,過所安矣。人之過於卑巽,非恐怯則諂說,皆非正也。二實剛中,雖《巽》體而居柔,為過於巽,非有邪心也。恭巽之過,雖非正禮,可以遠恥辱,絕怨咎,亦吉道也。“史巫”者,通誠意於神明者也。“紛若”,多也。苟至誠安於謙巽,能便通其誠意者多,則“吉”而“無咎”。謂其誠足以動人也。人不察其誠意,則以過巽為諂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處在巽的時勢,以陽爻居陰位而又在下卦,是謙順過了頭的。「床」是人安身的地方,「巽在床下」,就是謙順過了頭,越過了自己安身的所在。人若卑順得太過分,不是出於恐懼怯懦,就是出於諂媚討好,都不是正道。九二實際上陽剛居中,雖然身在《巽》體而處於柔位,做得過於謙順,卻並沒有邪僻的心思。恭敬謙順得過了頭,雖然不合乎正當的禮數,卻可以遠離恥辱、斷絕怨恨與責咎,也算是一條吉利的路數。「史巫」是把誠意通達到神明那裡去的人;「紛若」是眾多的樣子。如果至誠而安於謙遜,能替他把誠意傳通出去的人又多,那就「吉」而「無咎」,說的是他的誠意足以打動人。人們若看不出他的誠意,就會把過分的謙順當成諂媚了。
集說 馮氏椅曰:周官史掌卜筮,巫掌祓禳。卜筮所以占其吉凶,祓禳所以除其災害。 案 “床下”者,陰邪所伏也。入於床下,則察之深矣。於是既以史占而知之,復以巫祓而去之,雖有物妖神怪,無能為害矣。“紛若”者,以喻“申命”之頻煩,而“行事”之織悉也。二與五,皆所謂“剛巽乎中正而志行”者,卦之主也。故能盡“申命行事”之道如此。
「集說」引馮椅說:《周官》(即《周禮》)裡「史」掌管卜筮,「巫」掌管祓除禳祭。卜筮是用來占斷吉凶的,祓禳是用來消除災害的。李光地按:「床下」是陰邪潛伏的所在,深入到床下,就是明察得很深了。於是先用史官占問而察知它,再用巫祝祓除而清掉它,即便有物怪妖異、鬼神作祟,也不能造成危害了。「紛若」用來比喻「申命」的頻繁與「行事」的細密周到。九二與九五,都屬於《彖傳》所說「剛巽乎中正而志行」(陽剛以謙順之道行於中正而心志得以推行)的爻,是全卦的主爻,所以能把「申命行事」的道理做到這般地步。
九三,頻巽,吝。 本義 過剛不中,居下之上,非能巽者,勉為屢失,“吝”之逭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傳 三以陽處剛,不得其中,又在下體之上,以剛亢之質,而居巽順之時,非能巽者,勉而為之,故屢失也。居巽之時,處下而上臨之以巽,又四以柔順相親,所乘者剛,而上覆有重剛,雖欲不巽得乎!故頻失而“頻巽”,是可“吝”也。
爻辭說:九三,一再地勉強謙順,有憾惜。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三過於剛強而不居中位,處在下卦的頂端,本來不是能謙順的人,勉強去做就屢屢失當,這是招致「吝」的路子,所以它的卦象與占斷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以陽爻居陽位,得不到中道,又在下體的最上面,憑著剛強高亢的資質,卻生在崇尚巽順的時勢裡,本不是能謙順的人,只能勉強去做,所以屢屢失當。處在巽的時勢,自己居下而上面又以巽壓著它,六四又以柔順與它親比,它所乘的是剛爻,上面還有重疊的剛爻,就算想不謙順,辦得到嗎!所以屢屢失當而一再謙順,這是值得憾惜的。
集說 趙氏汝楳曰:“頻巽”者,既巽復巽,猶頻復也。 案 “巽”者,入也。然又曰“德之制”,若不能斷制,則其人之深者,徒足使弊益以滋,而奸無所畏,非唯無益而又害之也。夫子曰“再思可矣”,言事貴斷也。九三上九,皆過於中,則是蓄疑以敗謀,多思而少斷。然三未如上九之甚也,故但為“頻巽”
「集說」引趙汝楳說:所謂「頻巽」,是已經謙順過又再謙順,好比《復》卦說的「頻復」(屢失屢復)。李光地按:「巽」是進入,可是《繫辭傳》又說它是「德之制」(德行的裁斷)。假如不能決斷裁制,那麼鑽研得越深的人,反而只會讓弊病越滋長、讓奸人無所畏懼,不但沒有好處,還添了禍害。孔子說「再思可矣」(考慮兩遍就夠了),講的正是辦事貴在決斷。九三與上九都越過了中道,就是積疑而敗壞謀略、多思而少決斷。不過九三還不像上九那樣嚴重,所以只說是「頻巽」——底本文字到此中斷,下有脫文。
六四,悔亡,田獲三品。 本義 陰柔無應,承乘皆剛,宜有“悔”也,而以陰居陰,處上之下,故得”悔亡”,而又為卜田之吉占也。“三品”者,一為乾豆,一為賓客,一以充庖。
爻辭說:六四,悔恨消失,田獵獲得三類獵物。朱熹《周易本義》說:六四陰柔而沒有相應之爻,向上承接的、向下所乘的又都是剛爻,本該有「悔」;但它以陰爻居陰位,處在上卦的最下面,所以能夠「悔亡」,而且這是占問田獵的吉利占辭。所謂「三品」,一份用作乾豆(祭祀用的乾肉),一份招待賓客,一份充實廚房。
程傳 陰柔無援,而承乘皆剛,宜有“悔”也。而四以陰居陰,得《巽》之正,在上體之下,居上而能下也,居上之下,巽於上也,以巽臨下,巽於下也。善處如此,故得“悔亡”。所以得“悔亡”,以如田之“獲三品”也。“田獲三品”,及於上下也。田獵之獲分三品:一為乾豆,一供賓客與充庖,一頒徒御。四能巽於上下之陽,如田之“獲三品”,謂遍及上下也。四之地本有悔,以處之至善,故“悔亡”。而復有功,天下之事,苟善處,則悔或可以為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陰柔而沒有援應,承接與所乘的又都是剛爻,本該有「悔」。可是六四以陰爻居陰位,得到了《巽》的正道;它在上體的最下面,是身居上位而能夠謙下;處在上卦之下,是對上謙順;以謙順的姿態面對下面,是對下謙順。這樣善於自處,所以能夠「悔亡」。它之所以能「悔亡」,正如同田獵「獲三品」一樣。「田獲三品」,是恩澤兼及上下。田獵的收穫分作三類:一份作乾豆,一份供賓客並充實廚房,一份頒給隨行的徒眾與駕車者。六四能對上下的陽爻都謙順,就像田獵「獲三品」,說的是普遍惠及上下。六四所處的地位本來會有悔,因為自處極其妥善,所以「悔亡」,而且還立了功。天下的事情,只要善於處置,悔恨有時反而可以轉成功業。
集說 王氏弼曰:雖以柔遇剛,而依尊履正,以欺行命,必能獲強暴,遠不仁者也。 獲而有益,莫善“三品”,故曰“悔亡,田獲三品”。 王氏安石曰:“田”者,興事之大者也。“三品”,有功之盛者也。 郭氏雍曰:六四近君,志決於進,無初六之疑,則“悔亡”矣。是以有“田獲三品”之功也。六四至柔,不當有“田獲”之功。而此以順乎剛得之,由是觀之,則巽之為道,豈柔弱畏懦之謂哉!
「集說」引王弼說:六四雖然以柔爻遭遇剛爻,卻依傍尊位、踐行正道,憑此推行命令(底本作「以欺行命」,「欺」當是「斯」之訛),必定能擒獲強暴、驅遠不仁之人。有收穫而又有益處,沒有比「三品」更好的,所以說「悔亡,田獲三品」。王安石說:「田」是興辦大事的象徵,「三品」是功業盛大的象徵。郭雍說:六四靠近君位,心志決然向前,沒有初六那種疑慮,所以「悔亡」,因此才有「田獲三品」的功勞。六四極其柔弱,本不該有「田獲」這樣的功勞,而這裡卻因為順從陽剛才得到了。由此看來,巽這條路數,哪裡是柔弱畏縮的代名詞呢!
沈氏該曰:“田獲三品”,令行之效也。“田”,除害也。“獲”,得禽也。行君之令而致之民,將以興利除害也,害去利獲,令行而功著,是以“田獲三品也”。 胡氏炳文曰:“田”,武事也。初“利武人之貞”,四之“田獲”,用武而有功者也。
「集說」引沈該說:「田獲三品」是政令得以推行的效驗。「田」是除害,「獲」是獵得禽獸。推行君主的命令而落實到百姓身上,是要興利除害;禍害既除、利益既得,政令推行而功效彰著,所以說「田獲三品」。胡炳文說:「田」屬於武事。初六說「利武人之貞」,六四說「田獲」,都是動用武力而立下功勞的。
案 以卦義論,則初與四皆伏陰也。陽所入而制之者也。有以制之,則柔順乎剛,而在內者無陰慝矣。以爻義論,則初與四能順乎剛,是皆有行事之責者。蓋質雖柔,而能以剛克,則所謂柔而立者也。初居重巽之下,猶有“進退”之疑。至四則居高當位,上承九五,視初又不同矣,故在初“利武人之貞”。四則載纘武功,而田害悉去,解獲三狐,而此“獲三品”,所獲者多,不止於狐也。
李光地按:按整卦的取義來講,初六與六四都是潛伏的陰爻,是陽爻所要深入進去加以裁制的對象。有力量裁制它,陰柔就順從陽剛,內部也就沒有陰邪作祟了。按各爻的取義來講,初六與六四能順從陽剛,都是負有推行政事之責的。資質雖然柔弱,卻能用剛毅去克服,這就是《尚書·洪範》所說「柔而立」的那種人。初六處在重巽的最下面,還帶著「進退」的疑慮;到了六四,居位既高而又「當位」,上面承接九五,比起初六又不一樣了。所以在初六是「利武人之貞」,六四則是繼承併發揚武功,把田獵中的禍害全都除盡。《解》卦九二說「田獲三狐」,這裡說「獲三品」,所獲得的更多,不止於狐。
九五,貞吉悔亡,無不利,無初有終,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 本義 九五剛健中正,而居《巽》體,故有“悔”,以有“貞”而“吉”也,故得亡其悔而“無不利”。有“悔”,是“無初”也。“亡”之,是“有終”也。“庚”,更也,事之變也,“先庚三口”,丁也。“後庚三曰”,癸也。“丁”,所以丁寧於其變之前。“癸”,所以揆度於其變之後。有所變更而得此占者,如是則“吉”也。
爻辭說:九五,守正則吉,悔恨消失,沒有什麼不利,開頭不美而結局能有好收成;在庚日之前三天預作叮嚀,在庚日之後三天再加考量,吉祥。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五剛健中正,卻身處《巽》體,所以有「悔」;因為能守「貞」而得「吉」,所以能消去這個悔而「無不利」。有「悔」,就是「無初」;把悔消掉,就是「有終」。「庚」是更改的意思,指事情的變動。「先庚三日」是丁日(底本「先庚三口」,「口」為「日」之訛),「後庚三日」是癸日。「丁」取叮嚀之義,用來在變動之前反覆叮囑;「癸」取揆度之義,用來在變動之後仔細審量。有所變更而占得這一爻的人,照這樣去做就吉祥。
程傳 五居尊位,為《巽》之主,命令之所出也。處得中正,盡巽之善,然巽者柔順之道,所利在貞,非五之不足,在《巽》當戒也。既“貞”則“古”而“悔亡”,無所不利。“貞”,正中也。處《巽》出令,皆以中正為吉。柔巽而不貞則有悔,安能無所不利也。命令之出,有所變更也。“無初”,始未善也。“有終”,更之始善也。若己善,則何用命也,何用更也。“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出命更改之道,當如是也。“甲”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居於尊位,是《巽》卦的主爻,是命令發出的地方。它處位「中正」,把巽的美善做到了極處;然而巽是柔順之道,有利的地方在於守正,這並不是說九五自身有什麼不足,而是身在《巽》卦之中理當有此告誡。既能守「貞」,就「吉」而「悔亡」,沒有什麼不利(底本「則古而悔亡」,「古」為「吉」之訛)。「貞」,就是又正又中。身處《巽》卦發佈政令,都以中正為吉。柔順謙巽而不守正就會有悔,怎麼可能沒有不利呢。命令的發出,意味著有所變更。「無初」,是開頭還不完善;「有終」,是變更之後才開始完善。假如原本就完善,何必再下命令,何必再作更改呢。「先庚三日,後庚三日,吉」,發佈命令、更改舊制的辦法,應當像這樣。至於「甲」——底本文字到此中斷,下有脫文。
集說 張氏浚曰:巽孰為貞,“先庚”“後庚”,巽之貞也。先三日,蓋慎始而圖其幾。後三日,蓋思終而考其成。慎始思終,權斯行矣。“庚”有制變之義,當以剛德為主,不然其弊將淪溺而入於《蠱》矣。 郭氏雍曰:慎乃出令,君人之道也。先後三日而申命之者,慎之至也。慎之至者,令出惟行,弗惟反故也、命令之出,有必可行之善,而無不可行復反之失,是以“吉”也。上曰“貞吉”,九五之“貞吉”也。下曰“吉”,蓋命令以是為吉也。“庚”,即命令也。“先庚”,謂“申命”。“後庚”,謂出令之後而“行事”也。
「集說」引張浚說:巽以什麼算作貞?「先庚」「後庚」就是巽的貞。前三日,是謹慎於開端而謀劃它的先兆;後三日,是思慮到結局而考核它的成效。開端謹慎、結局周全,權變之道這才能施行。「庚」含有裁制變更的意義,應當以剛健之德為主,不然它的弊病將會一路沉淪而墮入《蠱》卦那樣的敗壞。郭雍說:慎重地發佈命令,是君臨天下者的道理。前三日後三日反覆申明命令,是謹慎到了極點。謹慎到極點,命令一發出就只有執行,不會有反悔收回的事。命令的發出,有必定可行的好處,而沒有行不通又收回的過失,因此「吉」。上文說「貞吉」,是九五自身的「貞吉」;下文說「吉」,是就命令而言以此為吉。「庚」就是命令:「先庚」指的是「申命」,「後庚」指的是命令發出之後的「行事」。
胡氏炳文曰:《蠱》者事之壞,“先甲”“後甲”者,飭之使復興起,巽者事之權,“先庚”“後庚”者,行之使適變通。 張氏清子曰:“甲”者十干之首,事之端也,故謂之“終則有始”。“庚”者十干之過中,事之當更者也,故謂之“無初有終”。況《巽》九五乃《蠱》六五之變,以造事言之,故取諸甲。以更事言之,故取諸庚,《易》於甲庚皆曰,先後“三日”者,蓋聖人謹其始終之意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蠱》卦講的是事情已經敗壞,「先甲」「後甲」是整飭它、讓它重新振興;巽卦講的是事情需要權變,「先庚」「後庚」是推行它、讓它切合變通。張清子說:「甲」是十天干之首,代表事情的開端,所以《蠱》卦說「終則有始」;「庚」是十天干過了中數,代表事情到了該更改的時候,所以《巽》卦說「無初有終」。何況《巽》卦九五正是從《蠱》卦六五變來的:就創立事情來說,所以取「甲」;就更改事情來說,所以取「庚」。《周易》在甲、庚兩處都說前後各「三日」,是聖人謹慎對待事情始終的用意。
梁氏寅曰:五居尊位,乃命令之所自出也。巽之義為入,入於理者深,而見於行者決,巽之道然後為盡矣。不然優遊牽制,其多思者乃其所以為累者也,曷足貴乎。 鄭氏維嶽曰;九五一爻,正所謂“剛巽乎中正而志行”者,五居《巽》體,有《蠱》壞之病,故“有悔”,而以剛小正之道,渙號更命,得其貞正,故“吉悔亡”而“無不利”。先三後三,即是“申命行事”,即是貞處。 吳氏曰慎曰:苟有昕變,必丁寧揆度而後行事,則入於事理,順於人心,以得重巽之中,盡權宜之制,是以“吉”也。
「集說」引梁寅說:九五居於尊位,是命令所從出的地方。巽的意義是「入」,深入義理越深,見之於行動就越果決,巽的道理這才算盡了。不然的話,優柔遲疑、處處牽制,那些想得多的反倒成了自己的拖累,哪裡值得看重呢。鄭維嶽說:九五這一爻,正是《彖傳》所說「剛巽乎中正而志行」的那種。九五身在《巽》體,帶著《蠱》那樣敗壞的毛病,所以「有悔」;而用剛健中正之道(底本「剛小正」,「小」當是「中」之訛),渙發號令、更改成命,得其貞正,所以「吉悔亡」而「無不利」。前三日後三日,就是「申命行事」,也就是守貞的處置。吳曰慎說:如果有所變更(底本「昕變」,「昕」當是「所」之訛),必定反覆叮嚀、仔細揆度而後才辦事,就能深入事理、順應人心,取得重巽的中道,盡到權宜裁制的分寸,因此「吉」。
上九,巽在床下,喪其資斧,貞凶。 本義 “巽在床下”,過於巽者也。“喪其資斧”,失所以斷也。如是則雖“貞”亦“凶”矣。居巽之極,失其陽剛之德,故其象占如此。
爻辭說:上九,謙卑得如同伏在床下,喪失了賴以決斷的斧鉞,雖守正也凶險。朱熹《周易本義》說:「巽在床下」,是謙順過了頭;「喪其資斧」,是失去了用來決斷的憑藉。這樣一來,即便能「貞」,也仍舊「凶」。上九處在巽的頂點,丟掉了陽剛應有的德性,所以它的卦象與占斷是這樣。
程傳 “床”,人所安也:“在床下”,過所安之義也。九居巽之極,過於巽者也,“資”,所有也。“斧,以斷也。陽剛本有斷,以過巽而失其剛斷,失其所有,“喪資斧”也。居上而過巽,至於自失,在正道為凶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床」是人安身的地方,「在床下」就是越過了安身之處的意思。上九以陽爻居於巽的頂點,是謙順過了頭的。「資」是自己所擁有的,「斧」是用來砍斷決事的。陽剛本來具備決斷的能力,因為謙順過度而喪失了剛毅的決斷,也就丟掉了本來擁有的東西,這就是「喪資斧」。身居上位而謙順過度,以至於把自己都丟掉了,從正道上看就是凶。
集說 王氏弼曰:處《巽》之極,極《巽》過甚,故曰“巽在床下”。“斧”,所以斷者也。過巽失正,喪所以斷,故曰“喪其資斧”。 胡氏瑗曰:“斧”,斤也,善於斷割。處無位之地,無剛明之才,不能斷割以自決其事,故“凶”也。 案 “資斧”古本作“齊斧”為是。蓋因承《旅》卦同音而誤也。《說卦》“齊乎《巽》 ”。 齊斧者,所以齊物之斧也。
「集說」引王弼說:上九處在《巽》的頂點,把《巽》推到了極端,所以說「巽在床下」。「斧」是用來決斷的,謙順過度而失掉正道,喪失了決斷的憑藉,所以說「喪其資斧」。胡瑗說:「斧」就是斤,是砍斫的利器,長於劈斷裁割。上九處在沒有爵位的地位,又沒有剛健明睿的才具,不能果斷裁割來替自己了斷事情,所以「凶」。李光地按:「資斧」在古本里作「齊斧」才是對的,大概是因為承接上文《旅》卦的「資斧」、讀音相同而致誤。《說卦傳》說「齊乎《巽》」(萬物在巽方整齊),所謂齊斧,就是用來整齊萬物的斧鉞。
總論 蘇氏濬曰:“巽”者,入也。然所謂入者,豈徒藉口於迂徐《漸》次之功,
「總論」引蘇濬說:「巽」是進入。然而所說的進入,難道只是拿《漸》卦那種迂緩漸進的功夫做藉口——底本文字到此中斷,下有脫文,依例不作臆補。
兌卦
兌.兌上.兌下程傳 《兌序卦》:“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物相入則相說,相說則相入,《兌》所以次《巽》也。
「兌.兌上.兌下」是卦畫標註,表示本卦上體、下體都是兌,屬重兌之卦。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巽》之後接《兌》的道理是「巽就是進入,進入以後人就喜悅,所以用《兌》卦承接它,兌就是喜悅」。事物彼此深入就會彼此喜悅,彼此喜悅就更能彼此深入,《兌》卦因此排在《巽》卦之後。
兌,亨,利貞。 本義 “兌”,說也。一陰進乎二陽之上,喜之見乎外也。其象為“澤”,取其說萬物,又取坎水而寒,其下流之象。卦體剛中而柔外,剛中,故“說”而“亨”。柔外,故“利”於“貞”。蓋說有亨道,而其妄說不可以不戒,故其占如此。又柔外故為“說亨”,剛中故“利”於“貞”,亦一義也。
卦辭說:《兌》卦,亨通,宜於守正。朱熹《周易本義》說:「兌」是喜悅。一個陰爻升進到兩個陽爻的上面,是喜悅流露在外。它取象為「澤」,取澤能使萬物欣悅之義;又取坎水寒涼、向下流注的形象。就卦體說是陽剛居中而陰柔在外:剛爻居中,所以能「說」而「亨」;柔爻在外,所以「利」於「貞」。大凡喜悅本有亨通的路子,可是胡亂取悅不能不加警戒,所以它的占斷是這樣。另一種講法是:柔爻在外所以稱「說亨」,剛爻居中所以「利」於「貞」,這也講得通。
程傳 “兌”,說也,“說”,致亨之道也。能說於物,物莫不說而與之,足以致亨。 然為說之道,利於貞正,非道求說則為邪諂而有悔咎,故戒“利貞”也。 集說 焦氏竑曰:人有喜說必見而在外,蓋陽假陰之和柔以為用。喜說非由於陰也,故二陰一陽,則陽為之主。二陽一陰,則陰非為主,但為陽之用耳。
程頤《伊川易傳》說:「兌」是喜悅,「悅」是招致亨通的途徑。能使外物喜悅,外物沒有不喜悅而親附他的,足以招致亨通。然而取悅的路數,有利之處在於守持貞正;若不循正道去求人喜歡,就成了邪僻諂媚而招來悔恨與咎責,所以告誡說「利貞」。「集說」引焦竑說:人有了喜悅一定會顯露到外面,這是陽藉助陰的和柔來發揮作用。喜悅並不是由陰產生的,所以兩陰一陽的卦,陽做它的主;兩陽一陰的卦,陰並不是主,只是充當陽的用具罷了。
案 地有積溼,春氣至則潤升於上。人身有血,陽氣盛則腴敷於色,此《兌》為澤為說之義,蓋說雖緣陰,而所以用陰者陽也。入有柔和之質,而非以忠直之心行之,則失正而入於邪矣,故“利貞”。
李光地按:地裡積著溼氣,春氣一到,滋潤之氣就升騰上來;人身裡有血,陽氣一旺,豐潤就顯現在氣色上。這正是《兌》卦取象為澤、取義為悅的道理——喜悅雖然緣於陰,可是驅使陰的卻是陽。人有柔和的資質(底本「入有柔和之質」,「入」當是「人」之訛),若不用忠誠正直的心去踐行,就會失掉正道而墮入邪僻,所以說「利貞」。
初九,和兌,吉。 本義 以陽爻居說體,而處最下,又無繫應,故其象占如此。 程傳 初雖陽爻,居說體而在最下,無所繫應,是能卑下和順以為說,而無所偏私者也。以和為說,而無所偏私,說之正也。陽剛則不卑,居下則能巽,處說則能和,無應則不偏,處說如是,所以“吉”也。
爻辭說:初九,以和順相悅,吉祥。朱熹《周易本義》說:初九以陽爻居於喜悅之體,又處在最下位,也沒有牽繫相應的爻,所以它的卦象與占斷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雖是陽爻,卻處在喜悅之體而居於最下,沒有牽繫相應的對象,這是能夠謙卑柔和地待人為悅,而毫無偏私的。以和順為悅而無所偏私,正是喜悅的正道。陽剛就不至於卑屈,居下就能謙遜,處在悅體就能和順,無「應與」就不偏私;處在喜悅之時能像這樣,所以「吉」。
集說 蔡氏淵曰:爻位皆剛,不比於柔,得說之正,和而不流者也,故“吉”。 吳氏澄曰:六畫唯初不比陰柔,說道之善。故曰“和”。 趙氏玉泉曰:陽剛則無邪媚之嫌,居下則無上求之念,無應又無私繫之累,其說也不諂不瀆,中節而無乖戾,“和兌”之象,如是則說得其正矣。 來氏知德曰:“和”,與《中庸》“發而皆中節謂之和”同。謂其所說者無乖戾之私,皆性情之正,道義之公也。
「集說」引蔡淵說:初九爻是剛、位也是剛(陽爻居陽位),不與柔爻親比,得到喜悅的正道,是和順而不隨波逐流的,所以「吉」。吳澄說:六畫之中只有初九不與陰柔親比,是喜悅之道里最美善的,所以叫「和」。趙玉泉說:陽剛就沒有邪媚的嫌疑,居下就沒有向上攀求的念頭,無「應與」又沒有私相牽繫的拖累;他的喜悅既不諂媚也不輕慢,處處合於節度而不乖張,正是「和兌」的形象,這樣喜悅就得其正了。來知德說:「和」與《中庸》「發而皆中節謂之和」的「和」相同,是說他所喜悅的沒有乖戾的私心,都出於性情之正、道義之公。
九二,孚兌,吉,悔亡。 本義 剛中為“孚”,居陰為“悔”。占者以“孚”而“說”,則“吉”而“悔亡” 程傳 二承比陰柔,陰柔小人也。說之則當有“悔”,二剛中之德,孚信內充,雖比小人,自守不失。“君子和而不同”,說而不失剛中,故“吉”而“悔亡”,非二之剛中則有悔矣,以自守而亡也。
爻辭說:九二,以誠信相悅,吉祥,悔恨消失。朱熹《周易本義》說:陽剛居中所以為「孚」,陽爻居於陰位所以有「悔」。占問的人若能以誠信去取悅,就「吉」而「悔亡」——底本此處文字略有脫漏。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上面緊挨著陰柔的六三,陰柔就是小人,去取悅他本該有「悔」;可是九二具備陽剛居中的德性,誠信充實在內,雖與小人親比,仍能自守而不失。孔子說「君子和而不同」,九二喜悅而不失剛中之道,所以「吉」而「悔亡」。若沒有九二的剛中,那就有悔了;正因為能自守,悔才消失。
集說 王氏宗傳曰:六三陰柔而不正,所謂非道以說者也。而二比之,疑於有“悔”矣,然二以剛居中,誠實之德,充足於內,故雖與二同體,而無失己之嫌,此其“悔”所以“亡”也。 龔氏煥曰:九二陽剛得中,當說之時,以孚信為說者也。己以“孚”信為“說”,人不得而妄說之,所以“吉”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六三陰柔而不居正位,正是所謂不循正道去取悅人的。九二與它親比,看起來該有「悔」了;然而九二以剛爻居中位,誠實的德性充滿於內,所以雖與六三同處一體(底本作「與二同體」,「二」當是「三」之訛),也沒有喪失自我的嫌疑,這就是它的「悔」所以消失的緣故。龔煥說:九二陽剛而得中位,處在喜悅之時,是把誠信當作喜悅的。自己既以「孚」信為「悅」,別人就無法用虛妄的手段來取悅他,所以「吉」。
六三,來兌,凶。 本義 陰柔不中正,為《兌》之主。上無所應,而反來就二陽以求說,“凶”之道也。 程傳 六三陰柔不中正之人,說不以道者也。“來兌”,就之以求說也,比於在下之陽,枉己非道,就以求說,所以“凶”也。之內為來,卜下俱陽而獨之內者,以同體而陰性下也,失道下行也。
爻辭說:六三,回過頭來求悅,凶險。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三陰柔而不中不正,卻是《兌》卦的主爻。上面沒有相應的爻,反而回頭湊近下面兩個陽爻以求取悅,這是凶險的路數。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是陰柔而不中不正的人,取悅不循正道。「來兌」,是湊上去求人喜歡。它親比在下的陽爻,委屈自己、不由正道,湊上去求悅,所以「凶」。往內卦方向去叫「來」;上下都是陽爻而它偏偏往內去(底本「卜下俱陽」,「卜」當是「上」之訛),是因為同處一體而陰的本性趨下,這是失掉正道而向下走。
集說 王氏宗傳曰:六三居兩《兌》之間,一《兌》既盡,一《兌》復來,故曰“來兌”,夫以不正之才,居兩《兌》之間,左右逢迎,惟以容說為事,此小人之失正者,故於兌為“凶”。 案 三居內體,故曰“來”。然非來說於下二陽之謂也,為說之主。志在於說,凡外物之可說者,皆感之而來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六三處在兩個《兌》體之間,一個《兌》剛剛終了,另一個《兌》又接著來,所以說「來兌」。憑著不正的才質,居於兩《兌》之間,左右逢迎,一味把討好取悅當作正事,這是小人失掉正道的樣子,所以在兌卦裡斷為「凶」。李光地按:六三居於內體,所以說「來」。不過這並不是說它前來取悅下面兩個陽爻;它是喜悅之卦的主爻,心志專在於悅,凡是外物中可以讓人喜歡的,都被它招感過來。
九四,商兌未寧,介疾有喜。 本義 四上承九五之中正,而下比六三之柔邪,故不能決。而商度所說,未能有定,然質本陽剛,故能介然守正,而疾惡柔邪也。如此則“有喜”矣,象占如此,為戒深矣。
爻辭說:九四,反覆掂量該親悅誰而不得安寧,能耿介地憎惡邪佞,如同去掉疾病,就有喜慶。朱熹《周易本義》說:九四上面承接中正的九五,下面又親比陰柔邪僻的六三,所以不能決斷,只好反覆揣度所要親悅的對象,定不下來。然而它的本質原是陽剛,所以能耿介地守持正道,而憎惡柔邪。這樣就「有喜」了。它的卦象與占斷如此,垂誡是很深切的。
程傳 四上承中正之五,而下比柔邪之三,雖剛陽而處非正。二陰柔陽所說也,故不能決而商度未寧,謂擬議所從而未決,未能有定也。兩間謂之介,分限也。地之界則加田義乃同也,故人有節守謂之介,若介然守正,而疾遠邪惡,則“有喜”也。從五,正也。說三,邪也。四近君之位,若剛介守正,疾遠邪惡,將得君以行道,福慶及物,為“有喜”也。若四者得失未有定,繫所從耳。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上面承接中正的九五,下面親比柔邪的六三,雖是陽剛而所處的位置不正。陰柔是陽所喜悅的對象,所以不能決斷,只好反覆掂量而不得安寧——就是說它擬議該跟從誰而定不下來。兩者之間叫作「介」,是分界的意思;土地的分界要加個田旁寫成「界」,取義是相同的,所以人有節操堅守就叫「介」。倘若能耿介地守持正道,憎惡並遠離邪惡,就「有喜」。跟從九五是正,取悅六三是邪。九四處在近君的位置,若能剛毅耿介、守正而憎惡遠離邪惡,就將得到君主信任而推行大道,福慶惠及萬物,這就是「有喜」。像九四這樣的處境,得失還沒有定準,全看它究竟跟從誰罷了。
集說 楊氏簡曰:九剛四柔,近比六三諛佞之小人,心知其非,而實樂其柔媚,故商度所說,去取交戰於胸中而“未寧”。聖人於是勉之曰,介然疾惡小人則“有喜”。 案 《易》中“疾”字皆與“喜”對,故曰“無妄之疾勿藥有喜”,又曰“損其疾使遄有喜”。以此爻例之,則疾者謂疾病也,喜者謂病去也。四比於三,故曰“介疾”,言介於邪害之間也。若安而溺焉,則其為鴆毒大矣,惟能商度所說而不以可說者為安,則雖“介疾”而“有喜”矣。《論語》曰:君子易事而難說也。說之不以道不說也,其
「集說」引楊簡說:九是剛爻而四是柔位,它緊挨著六三這個阿諛奸佞的小人,心裡明知不該,實際上卻貪戀那份柔媚,所以反覆掂量所要親悅的對象,取捨在胸中交戰而「未寧」。聖人於是勉勵他說:能耿介地憎惡小人就「有喜」。李光地按:《周易》裡的「疾」字都與「喜」字相對,所以《無妄》九五說「無妄之疾,勿藥有喜」,《損》卦初九又說「損其疾,使遄有喜」。拿這個體例來推這一爻,那麼「疾」指的是疾病,「喜」指的是病去。九四與六三親比,所以說「介疾」,是說它夾在邪害之間。若安於此而沉溺進去,那禍害就像鴆毒一樣厲害了;只有能反覆掂量所悅的對象,不把可以讓人喜歡的東西當作安身之處,那麼雖然「介疾」也能「有喜」。《論語》說:君子容易共事而難於取悅,不用正道去取悅他,他是不會喜悅的;他——底本文字到此中斷,下有脫文。
九五,孚于剝,有厲。 本義 “剝”,謂陰能剝陽者也。九五陽剛中正,然當說之時而居尊位,密近上六,上六陰柔,為說之王,處說之極,能妄說以剝陽者也。故其占但戒以信於上六則有危也。
爻辭說:九五,去信任那能剝蝕陽剛的陰柔,有危險。朱熹《周易本義》說:「剝」指的是陰能剝蝕陽。九五陽剛中正,然而正當喜悅之時而居於尊位,緊挨著上六;上六陰柔,是造成喜悅的主爻(底本「為說之王」,「王」當是「主」之訛),處在喜悅的頂點,是能用虛妄的取悅來剝蝕陽剛的。所以它的占辭只是告誡說:若去信任上六就有危險。
程傳 九五得尊位而處中正,盡說道之善矣。而聖人復設有厲之戒,蓋堯舜之盛,未嘗無戒也。戒所當戒而已,雖聖賢在上,天下未嘗無小人,然不敢肆其惡也。聖人亦說,其能勉而革面也。彼小人者,未嘗不知聖賢之可說也。如四凶處堯朝,隱惡而順命是也。聖人非不知其終惡也,取其畏罪而強仁耳。五若誠心信小人之假善為實善,而不知其包藏,則危道也。小人者備之不至,則害於善,聖人為戒之意深矣。“剝”者,消陽之名,陰消陽者也。蓋指上六,故“孚于剝”則危也。以五在說之時而密比於上六,故為之戒。雖舜之聖,且畏“巧言令色”,安得不戒也。說之惑人,易入而可懼也如此。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得到尊位而處位中正,把喜悅之道的美善做到了極處,可是聖人還要另設「有厲」的告誡。這是因為即便堯舜那樣的盛世,也未嘗沒有告誡,只不過是把該告誡的告誡到罷了。雖有聖賢在上位,天下也未嘗沒有小人,只是他們不敢放肆作惡。聖人也會為之欣喜,喜的是他們能勉力改換外表的面目。那些小人,未嘗不知道聖賢是可以取悅的,譬如四凶身處堯的朝廷,隱藏惡念而表面順從命令,就是這樣。聖人並非不知道他們終究是惡的,只是取他們畏懼罪責而勉強行仁這一點罷了。九五若誠心相信小人假裝的善就是真善,而不知道他們心裡包藏著什麼,那就是危險的路數。對小人防備得不周到,就會妨害善類;聖人立此告誡的用意是很深的。「剝」是消蝕陽的名目,指陰消蝕陽,這裡說的正是上六,所以「孚于剝」就危險。因為九五身處喜悅之時而與上六緊緊親比,所以替他立下告誡。即便像舜那樣的聖人,尚且畏懼「巧言令色」,怎能不加警戒呢。喜悅對人的迷惑,容易鑽進來而值得畏懼,竟到了這般地步。
集說 王氏弼曰:比於上六,而與相得,處尊正之位,不說信乎陽,而說信乎陰,“孚于剝”之義也。“剝”之為義,小人道長之謂。 楊氏簡曰:九五親信上六柔媚不正之小人,故曰“孚于剝”。《剝》之為卦,小人剝君子,又剝喪其國家,故謂小人為剝。信小人,危厲之道也。 胡氏炳文曰:說之感人,最為可懼,感之者將以剝之也。況為君者,易狃於所說,故雖聖人且畏“巧言令色”,況凡為君子者乎!
「集說」引王弼說:九五與上六親比而彼此投合,身處尊貴中正的位子,不去信悅陽剛,反而信悅陰柔,這就是「孚于剝」的意思。「剝」這個字的取義,說的是小人的勢力正在滋長。楊簡說:九五親近信任上六這個柔媚不正的小人,所以說「孚于剝」。《剝》這一卦講的是小人剝蝕君子,又剝喪他的國家,所以把小人稱作「剝」。信任小人,是危險的路數。胡炳文說:喜悅對人的感染最為可怕,來感染你的人是要來剝蝕你的。何況身為君主的人,容易沉溺在自己所喜歡的事物裡,所以即便聖人尚且畏懼「巧言令色」,何況一般的君子呢!
錢氏一本曰:《兌》五說體,與《履》五健體不同,《履》五健,恐其和之難,危在夬,《兌》五說,不覺其人之易,危在孚,故皆“有厲”之象。 案 《易》中凡言“厲”者,皆兼內外而言,蓋事可危而吾危之也。《履》五爻及此爻,皆以剛中正居尊位,而有厲辭。夫子又皆以位正當釋之,是其危也。以剛中正故能危也。《兌》卦有危懼之義,而九五居尊,所謂“履帝位而不疚”者,故能因《夬》、《履》而常危。《兌》有說義,九五居尊,又比上六,故亦因“孚于剝”而心有危也。 此“有厲”與《夬》“有厲”正同,皆以九五比近上六,所謂其危乃光者也。
「集說」引錢一本說:《兌》卦九五處在悅體,與《履》卦九五處在健體不同。《履》卦九五剛健,怕的是和易之難,危險落在「夬」(果決過甚)上;《兌》卦九五喜悅,覺察不出別人靠攏過來的容易,危險落在「孚」(輕易相信)上,所以兩處都有「有厲」的象。李光地按:《周易》中凡說到「厲」的,都是兼內外而言,是說事情本有可危之處而我自己知所戒懼。《履》卦九五與這一爻,都以陽剛中正居於尊位,卻繫有「厲」的辭;孔子又都用「位正當」來解釋,可見這種危懼,正因為剛健中正才生得出來。《兌》卦本有危懼的意味,而九五居於尊位,就是《履》卦所說「履帝位而不疚」的人,所以能因《夬》《履》之義而常存戒懼。《兌》有喜悅之義,九五居尊而又緊挨上六,所以也因「孚于剝」而心懷危懼。這裡的「有厲」與《夬》卦的「有厲」正相同,都是因為九五緊鄰上六,也就是《夬》卦《彖傳》所說「其危乃光」(知危懼然後道乃光大)的意思。
上六,引兌。 本義 上六成說之主,以陰居說之極,引下二陽相與為說,而不能必其從也。故九五當戒,而此爻不言其吉凶。 程傳 他卦至極則變,兌為說,極則愈說。上六成說之主,居說之極,說不知已者也。故說既極矣,又引而長之,然而不至悔咎何也?曰:方言其說不知已,未見其所說善惡也。又,下乘九五之中正,無所施其邪說,六三則承乘皆非正,是以有凶。
爻辭說:上六,牽引著別人來相悅。朱熹《周易本義》說:上六是造成喜悅的主爻,以陰爻居於喜悅的頂點,牽引下面兩個陽爻同它一起喜悅,卻不能保證他們一定跟從。所以九五那裡要立下告誡,而這一爻不說吉凶。程頤《伊川易傳》說:別的卦到了極點就會轉變,兌是喜悅,到了極點卻越發喜悅。上六是造成喜悅的主爻,處在喜悅的頂點,是喜悅得不知停止的。所以喜悅已經到了極點,還要牽引著把它拉長;然而竟不至於有悔恨咎責,這是為什麼呢?回答是:這裡只是說它喜悅得不知停止,還看不出所悅的是善是惡。再者,它下面所乘的是中正的九五,無處施展它那套邪僻的取悅;六三則承接與所乘的都不正,因此才有凶。
集說 劉氏牧曰:執德不固,見誘則從,故稱“引兌”。 毛氏璞曰:所以為兌者,三與上也。三為內卦,故曰“來”,上為外卦,放曰“引”。 案 三與上,皆以陰柔為說主。“來兌”者,物感我而來,《孟子》所謂蔽於物,《樂記》所謂感於物而動者也。“引兌”者,物引我而去,《孟子》所謂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
「集說」引劉牧說:持守德性不牢固,一遇引誘就跟著走,所以稱為「引兌」。毛璞說:使這一卦成其為兌的,是六三與上六。六三屬內卦,所以說「來」;上六屬外卦,所以說「引」(底本「放曰引」,「放」當是「故」之訛)。李光地按:六三與上六,都以陰柔充當喜悅的主爻。所謂「來兌」,是外物感動我而向我湧來,就是《孟子》說的被外物蒙蔽、《禮記·樂記》說的「感於物而動」;所謂「引兌」,是外物牽引我而使我離去,就是《孟子》說的「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底本文字到此中斷,下有脫文。
總論 龔氏煥曰:兌本以說之見乎外而得名,然六爻之義,皆不取說之徇乎外者,只之所說,苟能不徇乎外,則其見於外者,斯得其正而吉矣。 蔣氏悌生曰:當說之時,剛則有節,柔則無度,故此卦初二及四五四爻,皆以剛陽而得吉。三上二爻,皆以陰柔而致凶。
「總論」引龔煥說:兌本來因為喜悅流露在外而得名,然而六爻的取義,都不取那種一味曲從外物的喜悅;自己所喜悅的,只要能不曲從外物,那麼顯露在外的喜悅,也就得其正而吉了(底本「只之所說」句疑有脫字)。蔣悌生說:正當喜悅之時,剛就能有節制,柔就沒有分寸,所以這一卦的初九、九二和九四、九五這四爻,都因為陽剛而得吉;六三、上六兩爻,都因為陰柔而招凶。
渙卦
渙.巽上.坎下程傳 《渙序卦》:“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說則舒散也,人之氣,憂則結聚,說則舒散,故說有散義,《渙》所以繼《兌》也,為卦巽上坎下,風行於水上,水遇風則渙散,所以為渙也。
「渙.巽上.坎下」是卦畫標註,表示本卦上體為巽(風)、下體為坎(水)。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兌》之後接《渙》的道理是「兌就是喜悅,喜悅之後就要舒散開來,所以用《渙》卦承接它」。喜悅了人就舒展鬆散。人身上的氣,憂愁時就鬱結凝聚,喜悅時就舒展鬆散,所以「悅」含有「散」的意思,《渙》卦因此接續在《兌》卦之後。就卦體說是巽在上、坎在下,風吹行在水面上,水遇到風就渙散開來,所以叫作渙。
渙,亨,王假有廟,利涉大川,利貞。 本義 “渙”,散也,為卦下坎上巽,風行水上,離披解散之象,故為《渙》。其變則本自《漸》卦九來居二而得中,六往居三,得九之位,而上同於四,故其占可“亨”。 又以祖考之精神既散,故王者當至於廟以聚之,又以巽木坎水,舟楫之象,故“利涉大川”。其曰“利貞”,則占者之深戒也。
卦辭說:《渙》卦,亨通;君王親臨宗廟以聚合祖考的神靈,宜於渡過大河,宜於守正。朱熹《周易本義》說:「渙」是離散。就卦體說是下坎上巽,風行在水面上,是水波披離解散的形象,所以叫《渙》。就「卦變」說,它本來自《漸》卦:《漸》的九三來居第二位而得中,六二往居第三位、佔了原來九所在的位置,並且向上與九四同心,所以它的占斷可以「亨」。又因為祖先的精神已經飄散,所以王者應當親至宗廟把它聚攏起來。又因為巽為木、坎為水,是舟船的形象,所以「利涉大川」。至於說「利貞」,那是對占問者深切的告誡。
程傳 “渙”,離散也。人之離散由乎中,人心離則散矣。治乎散亦本於中,能收拾人心,則散可聚也。故卦之義皆主於中,“利貞”,合渙散之道,在乎正固也。 案 《渙》與《萃》對。“假廟者”,所以聚鬼神之既散也。涉川者,所以聚人力之不齊也。蓋盡誠以感格,則幽明無有不應。秦越而共舟,則心力無有不同。此二者,渙而求聚之大端也。然不以正行之,則必有黷神犯難之事,故曰“利貞”。
程頤《伊川易傳》說:「渙」是離散。人的離散根源在於內心,人心一背離就散了;治理離散也要從內心入手,能把人心收拾住,散了的還可以重新聚攏。所以這一卦的取義都以「中」為主。說「利貞」,是講收合渙散的辦法在於守正堅固。李光地按:《渙》卦與《萃》卦相對。「假廟」是為了聚合已經飄散的鬼神,「涉川」是為了聚合參差不齊的人力。竭盡誠意去感通,幽冥與人間就沒有不響應的;秦人與越人本不相干,同乘一條船,心力就沒有不一致的。這兩件事,正是從渙散中求聚合的大關節。然而若不用正道去做,必定會鬧出褻瀆神明、輕犯危難的事,所以說「利貞」。
初六,用拯馬壯,吉。 本義 居卦之初,《渙》之始也。始《渙》而拯之,為力既易,又有壯馬,其古可知。初六非有濟渙之才,但能順乎九二,故其象占如此。
爻辭說:初六,藉助健壯的馬去施救,吉祥。朱熹《周易本義》說:初六處在全卦的開頭,是《渙》的起始階段。剛開始渙散就動手挽救,用力既容易,又有健壯的馬可借,它的吉利可想而知(底本「其古可知」,「古」為「吉」之訛)。初六本身並沒有救治渙散的才幹,只是能順從九二,所以它的卦象與占斷是這樣。
程傳 六居卦之初,渙之始也,始渙而拯之,又得馬壯,所以吉也,六爻獨初不云渙者,離散之勢,辨之宜早,方始而拯之,則不至於渙也,為教深矣。“馬”,人之所託也。托於壯馬,故能拯渙。“馬”,謂二也。二有剛中之才,初陰柔順,兩皆無應,無應則親比相求,初之柔順,而托於剛中之才以拯其渙。如得壯馬以致遠,必有濟矣,故“吉”也。渙拯於始,為力則易,時之順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處在全卦的開頭,是渙散的起始。剛開始渙散就去挽救,又得到健壯的馬,所以吉祥。六爻之中唯獨初六不提「渙」字,是因為離散的勢頭應當及早辨識,剛一開頭就挽救,就不至於真的渙散,這裡的垂教很深。「馬」是人所依託的,依託健壯的馬,所以能挽救渙散。「馬」指的是九二。九二有陽剛居中的才幹,初六陰柔而順從,兩者都沒有「應與」;沒有應與就彼此親比相求。初六柔順,而依託剛中之才去挽救渙散,就像得到壯馬奔赴遠方,必定能有所成就,所以「吉」。渙散在開頭就挽救,用力容易,是順應了時機。
集說 王氏宗傳曰:居《渙》散之初,則時未至於渙也。當此之時,順此之勢而亟救之,則用拯之道得矣,故必馬壯而後“言”。 胡氏炳文曰:五爻皆言“渙”,初獨不言者,救之尚早,可不至於渙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處在《渙》散的起始,時勢還沒有真到渙散的地步。正當這個時候,順著勢頭趕緊施救,用「拯」的辦法就得當了,所以必須有健壯的馬然後才這樣講(底本「而後言」的「言」字疑有訛誤)。胡炳文說:五個爻都說「渙」,唯獨初六不說,是因為挽救得還早,可以不至於渙散。
九二,渙奔其機,悔亡。 程傳 諸爻皆云“渙”,謂渙之時也。在渙離之時,而處險中,其有“悔”可知。 若能奔就所安,則得”悔亡”也。“機”者,俯憑以為安者也。俯,就下也。“奔”,急往也。二與初雖非正應,而當渙離之時兩皆無與。以陰陽親比相求,則相賴者也。故二目初為“機”,初謂二為“馬”。二急就於初以為安,則能“亡”其“悔”矣。初雖《坎》體,而不在陰中也。或疑初之柔微何足賴,蓋渙之時,合力為勝。先儒皆以五為機,非也。方渙離之時,二陽豈能同也。若能同,則成濟渙之功當大,豈止“悔亡”而已。機謂俯就也。
爻辭說:九二,在渙散中奔向可以憑倚的几案,悔恨消失。(底本此爻沒有《本義》一節。)程頤《伊川易傳》說:各爻都說「渙」,指的是渙散的時勢。身在渙散離析之時,又處在險陷之中,它有「悔」是可想而知的。如果能奔向可以安身的地方,就能「悔亡」。「機」是俯身憑靠來求安穩的東西;「俯」是趨就下位,「奔」是急赴。九二與初六雖然不是正應,但正當渙散離析之時,兩者都沒有配合的對象,憑陰陽親比而相求,就是可以相互依賴的。所以九二把初六看作「機」,初六把九二稱作「馬」。九二急切地趨就初六以求安穩,就能消掉它的「悔」。初六雖屬《坎》體,卻並不在陰氣之中。有人懷疑初六柔弱微小,哪裡值得依賴;要知道渙散之時,合力才能取勝。先儒都把九五當作「機」,這是不對的:正當渙散離析之時,兩個陽爻哪裡能夠相合呢?若真能相合,那麼救治渙散的功業該是很大的,豈止於「悔亡」而已。「機」講的就是俯身趨就。
集說 郭氏雍曰:九二之剛,自外來而得中,得去危就安之義,故有“奔其機”之象。唯得中就安,故《彖傳》所以言不窮也。 《朱子語類》云:九二“渙奔其機”,以人事言之,是來就安處。 案 聚渙者,先固其本,以剛中居內,固本之象也。“機”者,所以憑而坐也,有所憑依而安居,然後可以動而不窮矣。
「集說」引郭雍說:九二的陽剛,是從外面來而佔據中位的,含有離開危險、趨就安穩的意思,所以有「奔其機」的象。正因為得中而趨安,《彖傳》才說它「不窮」(不至於走投無路)。《朱子語類》記載:九二「渙奔其機」,用人事來講,就是來到一個安穩的地方。李光地按:聚合渙散的人,先要穩固自己的根本;以陽剛居中而處在內卦,正是穩固根本的象。「機」是可以憑靠而坐下的東西,有所憑依而安居下來,然後才能行動而不至於困窮。
六三,渙其躬,無悔。 本義 陰柔而不中正,有私於己之象也,然居得陽位,志在濟時,能散其私,以得“無悔”。故其占如此。大率此上四爻,皆因渙以濟渙者也。 程傳 三在渙時,獨有應與,無渙散之悔也。然以陰柔之質,不中正之才,上居無位之地。豈能拯時之渙而及人也。止於其身可以“無悔”而已。上加渙字,在渙之時,躬無渙之悔也。
爻辭說:六三,散去自身的私念,沒有悔恨。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三陰柔而不中不正,有替自己打算的私心之象;然而它所居的是陽位,心志在於救助時局,能散掉自己的私心,因而「無悔」,所以它的占斷是這樣。大抵從這一爻往上的四爻,都是藉著渙散來救治渙散的。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處在渙散之時,唯獨它有相應配合的爻,沒有離散的悔恨。然而以陰柔的資質、不中不正的才具,又居在上面那沒有爵位的地方,哪裡能救治時局的渙散而惠及別人呢?只能做到自身「無悔」罷了。爻辭在「其躬」上面加一個渙字,是說身處渙散之時,自身沒有渙散的悔恨。
集說 王氏申子曰:自此以上四爻,皆因渙以拯渙者,謂渙其所當渙,則不當渙者聚矣。 案 《易》中六三應上九,少有吉義,唯當渙時,則有應於上者,忘身徇上之象也。 《蹇》之二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亦以當蹇難之時,而與五相應,此爻之義同之。
「集說」引王申子說:從這一爻往上的四爻,都是藉著渙散來挽救渙散的,意思是把應當散掉的散掉,那麼不該散的自然就聚攏了。李光地按:《周易》裡六三與上九相應,很少有吉利的意味,唯獨在渙散之時,能與上九相應的,便有忘掉自身、為在上者效命的形象。《蹇》卦六二說「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臣子為國事艱難奔走,不是為了自己),也是因為正當蹇難之時而與九五相應,這一爻的取義與它相同。
六四,渙其群,元吉。渙其丘,匪夷所思。 本義 居陰得正,上承九五,當濟渙之任者也。下無應與,為能散其朋黨之象。占者如是,則大善而“吉”。又言能散其小群以成大群,使所散者聚而若丘,則非常人思慮之所及也。
爻辭說:六四,散去朋黨私群,大為吉祥;散去之後重新聚成如丘陵一般的大群,這不是尋常人的思慮所能想到的。朱熹《周易本義》說:六四以陰爻居陰位而得正,向上承接九五,是擔當救治渙散之任的。它下面沒有相應配合的爻,有能夠散掉自己朋黨的形象。占問的人若能這樣,就大善而「吉」。爻辭又說它能散掉小的私群而成就大的公群,使散開的反而聚攏得像丘陵一樣高,這就不是尋常人的思慮所能企及的了。
程傳 《渙》四五二爻義相須,故通言之,《彖》故曰“上同”也。四巽順而正,居大臣之位。五剛中而正,居君位,君臣合力,剛柔相濟,以拯天下之渙者也。方渙散之時,用剛則不能使之懷附,用柔則不足為之依歸。四以巽順之正道,輔剛中正之君,君臣同功,所以能濟渙也,天下渙散而能使之群聚,可謂大善之“吉”也。“渙有丘”,“匪夷所思”,讚美之辭也。“丘”,聚之大也。方渙散而能致其大聚,其功甚大,其事甚難,其用至妙。“夷”,平常也。非平常之見所能思及也,非賢智孰能如是。
程頤《伊川易傳》說:《渙》卦六四、九五兩爻的取義要互相配合,所以合起來講,《彖傳》因此說「上同」。六四謙順而得正,處在大臣的位置;九五陽剛居中而得正,處在君主的位置。君臣合力,剛柔互補,用來救治天下的渙散。正當渙散的時候,一味用剛就不能使人心懷附,一味用柔又不足以讓人有所歸依。六四以謙順的正道輔佐剛健中正的君主,君臣同功,所以能救治渙散。天下已經渙散而能使它重新聚合,可以說是大善之「吉」了。「渙有丘」「匪夷所思」是讚美的話。「丘」,是聚積得極大。正當渙散之時而能招來這樣的大聚合,功勞極大,事情極難,作用極其精妙。「夷」是平常,不是平常的見識所能想到的;不是賢明睿智的人,誰能做到這樣。
《朱子語類》云:老蘇云,《渙》之六四曰“渙其群,元吉”,夫群者聖人之所欲渙以混一天下者也。此說雖《程傳》有所不及,如《程傳》之說則是群其渙,非渙其群也。 蓋當人心渙散之時,各相朋黨,不能混一。惟六四能渙小人之私群,成天下之公道,此所以“元吉”也。 陳氏琛曰:天下之所以渙者,多由人心叛上而各締其私也。私黨既散,則公道大行。 而勢合於一,如丘陵之高矣,所謂散小群以成大群也。然此必才識之高邁者乃能之,非常人思慮所及也。
《朱子語類》記載:老蘇(蘇洵)說,《渙》卦六四說「渙其群,元吉」,所謂「群」,正是聖人想要渙散掉、從而把天下混同為一的東西。這個說法是《程傳》所沒有講到的;照《程傳》的講法,就成了「群其渙」(把渙散的人聚成群),而不是「渙其群」(散掉群黨)了。要知道當人心渙散的時候,各人相互結成朋黨,無法混同為一;唯有六四能散掉小人的私黨,成全天下的公道,這就是它「元吉」的緣故。陳琛說:天下之所以渙散,多半由於人心背離君上而各自締結私黨。私黨一散,公道就大行,形勢也就合而為一,像丘陵那樣高大,正是所說的散掉小群以成就大群。然而這必定要才識高超的人才做得到,不是尋常人的思慮所能企及的。
案 孔安國書序云,“丘”,聚也。則丘字即訓聚。“渙有丘,匪夷所思”,語氣蓋云,常人徒知散之為散,不知散之為聚也,散中有聚豈常人思慮之所及乎。世有合群黨以為自固之術者,然徒以私相結,以勢相附耳,非真聚也。及其散也,相背相傾,乃甚於不聚者矣。惟無私者,公道足以服人。惟無邪者,正理可以動眾。此所謂散中之聚,人臣體國者之所當知也。
李光地按:孔安國《尚書序》說「丘」是聚,可見丘字就訓作聚。「渙有丘,匪夷所思」,語氣大概是說:尋常人只知道散就是散,不知道散正是為了聚;散之中含著聚,哪裡是尋常人的思慮所能想到的呢。世上有靠糾合黨羽來自固地位的,然而那不過是以私相勾結、以勢相依附罷了,並不是真正的聚合。等到它散的時候,彼此背離、彼此傾軋,比不曾聚過還要糟。只有毫無私心的人,公道才足以服人;只有毫無邪念的人,正理才可以感動眾人。這就是所說的散之中的聚,做臣子而心存國家的人應當懂得這個道理。
九五,渙汗其大號,渙王居,無咎。 本義 陽剛中正,以居尊位,當渙之時,能散其號令,與其居積,則可以濟渙而“無咎”矣。故其象占如此。九五《巽》體,有號令之象。“汗”,謂如汗之出而不反也。“渙王居”如陸贄所謂散小儲而成大儲之意。
爻辭說:九五,像發汗一樣渙發他的重大號令,散去王者積聚的私藏,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五陽剛中正而居於尊位,正當渙散之時,能散佈他的號令、散去他的積儲,就可以救治渙散而「無咎」,所以它的卦象與占斷是這樣。九五身在《巽》體,有發號施令的象。「汗」,是說像汗排出去就不再收回。「渙王居」,就像唐代陸贄所說的散掉小的儲蓄以成就大的儲蓄的意思。
程傳 五與四君臣合德,以剛中正巽順之道治渙,得其道矣。惟在浹洽於人心,則順從也。當使號令洽於民心,如人身之汗,浹於四體,則信服而從矣。如是則可以濟天下之渙,居王位為稱而“無咎”。“大號”,大政令也。謂新民之大命,救渙之大政。再云“渙”者,上謂渙之時,下謂處渙如是則“無咎”也。在四已言“元吉”,五惟言稱其位也。《渙》之四五通言者,《渙》以離散為害,拯之使合也。非君臣同功合力,其能濟乎,爻義相須,時之宜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與六四君臣同德,用陽剛中正、謙順的辦法來治理渙散,算是得法了。關鍵只在於要浸潤融洽於人心,人心才會順從。應當使號令浸潤到民心裡去,像人身上的汗滲透四肢一樣,人們就信服而跟從了。這樣就可以救治天下的渙散,居於王位才算稱職而「無咎」。「大號」是重大的政令,指革新百姓的大命令、拯救渙散的大政策。爻辭兩次說「渙」:上一個指渙散的時勢,下一個指身處渙散之時能這樣做就「無咎」。在六四已經說了「元吉」,到九五就只說它配得上這個位子。《渙》卦六四、九五合起來講,是因為《渙》以離散為禍害,要挽救它使之重新合攏;不是君臣同功合力,怎麼能成呢?兩爻的意義要相互配合,這是時勢所決定的。
集說 胡氏瑗曰:“汗”者膚腠之所出,出則宣人之壅滯。愈人之疾,猶上有教令,釋天下各難,使天下各得其所者。九五居至尊之位,為渙散之主。居得其正,履得其中,能出其號令,布其德澤,宣天下壅滯,發天下堙鬱,使天下之人,皆信於上。咸有所歸,所以居位而無悔咎。
「集說」引胡瑗說:「汗」是從肌膚紋理裡排出來的,一排出來就疏通了人身的壅塞、治好人的疾病;這就好比在上位者發佈教令,解除天下的各種患難,使天下人各得其所。九五居於至尊之位,是主持救治渙散的人。居位得正,踐履得中,能發出他的號令、佈施他的德澤,疏通天下的壅塞,抒發天下的鬱結,使天下人都信賴在上者、都有所歸附,所以居於其位而沒有悔恨咎責。
《朱子語類》云:聖人就人身上說一汗字為象,不為無意。蓋人君之號令當出乎人君之中心,由中而外,由近而遠,雖至幽至遠之處無不被而及之。亦猶人身之汗,出乎中而浹於四體也。 俞氏琰曰:散人之疾,而使之愈者,汗也。散天下之難而使之愈者,號令也。“王居”,謂王者所居之位。 何氏楷曰:王者以天下為一身,欲渙周身之汗,其必有大號以與天下更始而後可。
《朱子語類》記載:聖人就人身上拈出一個「汗」字來取象,並不是沒有用意。人君的號令應當出於他自己的中心,由內而外,由近而遠,即便再幽深遙遠的地方也無不被覆惠及;這正如同人身上的汗,從中間發出而浸透四肢。俞琰說:散掉人的疾病而使人痊癒的,是汗;散掉天下的患難而使天下痊癒的,是號令。「王居」,指的是王者所居的位子。何楷說:王者把天下看作自己的一個身體,想要渙發周身之汗,就必定要有重大的號令,同天下人一起革故更始,然後才辦得到。
案 凡《易》中“號”字皆當作平聲,為呼號之號。在常人則是哀痛迫切,寫情輸心也。在工者則是至誠懇惻,發號施令也。“渙王居”渙字,當一讀,言其大號也。如渙汗然,足以通上下之壅塞,回周身之元氣,則雖當渙之時,而以王者居之,必得“無咎”矣。
李光地按:凡是《周易》裡的「號」字都應當讀平聲,是呼號的號。在尋常人那裡,就是哀痛急切、抒寫情懷、傾吐心事;在王者那裡(底本「在工者」,「工」當是「王」之訛),就是至誠懇切地發號施令。「渙王居」的這個渙字,應當歸到上句單獨一讀,說的正是那道重大的號令;它像出汗一樣,足以疏通上下的壅塞、挽回周身的元氣,那麼即便正當渙散之時,由王者居於其位,也必定能「無咎」。
上九,渙其血去,逖出,無咎。 本義 上九以陽居《渙》極,能出乎渙,故其象占如此。“血”,謂傷害。“逖”,當作惕,與《小畜》六四同。言“渙其血”則“去”,渙其惕則出也。
爻辭說:上九,散去他所受的傷害而離開,遠遠地出脫,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上九以陽爻居於《渙》的頂點,能夠從渙散中脫身出來,所以它的卦象與占斷是這樣。「血」指的是傷害;「逖」應當作「惕」,與《小畜》六四的用法相同。是說散掉他的「血」就能「去」,散掉他的「惕」就能「出」。
程傳 《渙》之諸爻,皆無繫應。亦渙離之象,惟上應於三。三居險陷之極,上若下從於彼,則不能出於渙也。險有傷害畏懼之象,故云血惕。然九以陽剛處渙之外,有出渙之象。又居《巽》之極,為能巽順乎事理,故云若能使其血去,其惕出,則“無咎”也。其者,所有也。渙之時,以能合為功,獨九居《渙》之極,有繫而臨險,故以能出渙遠害為善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渙》卦的各爻都沒有牽繫相應的對象,這也是渙散離析的象;唯獨上九與六三相應。六三處在險陷的頂點,上九若向下跟從它,就不能從渙散中脫身。險含有傷害與畏懼的象,所以說「血」「惕」。然而上九以陽剛處在渙散之外,有脫出渙散的象;又居於《巽》的頂點,是能夠謙順地依循事理的,所以說:如果能使它的血離去、它的惕出脫,就「無咎」。「其」是「所有」的意思。渙散之時,以能夠合攏為功;唯獨上九處在《渙》的頂點,有牽繫而又逼近險陷,所以以能脫出渙散、遠離禍害為好。
集說 王氏弼曰:“逖”,遠也。最遠於害,不近侵克,散其憂傷,遠出者也。散患於遠害之地,誰將咎之哉! 朱氏震曰:“逖”,遠也。“去逖出”,一本作“去惕出”。然象曰遠害,當以“逖”矣。 王氏申子曰:以諸爻文法律之,“渙其血”,句也。渙其所傷而免於難。 俞氏琰曰:當依爻傳作“渙其血”,上居《渙》終,去坎甚遠,而無傷害,故其象為“渙其血”,其占曰“無咎”。 錢氏一本曰:去不復來,逖不復近,出不復入。其於坎血,遠而又遠,何咎之有。
「集說」引王弼說:「逖」是遠。上九離禍害最遠,不接近侵奪攻擊,散去了自己的憂傷而遠遠出走。把禍患消散在遠離危害的地方,誰還會責咎他呢!朱震說:「逖」是遠。「去逖出」在另一個本子裡作「去惕出」;不過《象傳》說「遠害」,還是應當依「逖」字。王申子說:拿各爻的行文體例來衡量,「渙其血」自成一句,是說散掉他所受的傷害而免於患難。俞琰說:應當依《象傳》斷作「渙其血」。上九處在《渙》的終端,離坎體很遠,因而沒有傷害,所以它的象是「渙其血」,它的占辭是「無咎」。錢一本說:去了就不再回來,遠了就不再靠近,出來了就不再進去;他對於坎體的血光之災,遠了又遠,還有什麼咎責呢。
案 《萃》以聚為義,故至卦終而猶齎諮涕洟以求萃者,天命之正,人心之安也,《渙》以離為義,故至卦終而遂遠害,離去以避咎者,亦樂天之智,安土之仁也。古之君子,不潔身以亂倫,亦不濡首以蹈禍,各惟其時而已矣。
李光地按:《萃》卦以聚合為取義,所以到了卦的最後一爻,還在嗟嘆流涕、求人來聚,那是天命的正理、人心的安頓所在;《渙》卦以離散為取義,所以到了卦的最後一爻,就遠離禍害、抽身避咎,那也是《繫辭傳》所說樂天知命的明智、安土敦仁的仁厚。古時的君子,不為潔身自好而攪亂人倫,也不為沉溺其中而自蹈禍端,各自依循自己所處的時勢罷了。
節卦
節.坎上.兌下程傳 《節序卦》:“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物既離散,則當節止之,《節》所以次《渙》也,為卦澤上有水,澤之容有限,澤上置水,滿則不容,為有節之象,故為《節》。
「節.坎上.兌下」是卦畫標註,表示本卦上體為坎(水)、下體為兌(澤)。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渙》之後接《節》的道理是「渙就是離散,事物不可以一直離散下去,所以用《節》卦承接它」。事物既已離散,就應當加以節制約束,《節》卦因此排在《渙》卦之後。就卦體說是澤上面有水:澤的容量有限,在澤上再注水,滿了就裝不下,這是有節制的形象,所以叫《節》。
節,亨,苦節不可貞。 本義 “節”,有限而止也,為卦下兌上坎,澤上有水,其容有限,故為節,節固 程傳 事既有節,則能致亨通,故節有“亨”義。節貴適中,過則苦矣,節至於苦,豈能常也,不可固守以為常,“不可貞”也。
卦辭說:《節》卦,亨通;節制到了苦不堪言的地步,就不可以固守下去。朱熹《周易本義》說:「節」是有限度而知道停止。就卦體說是下兌上坎,澤上有水,容量有限,所以叫節——底本自「節固」以下文字中斷,有脫文。程頤《伊川易傳》說:事情既然有了節制,就能招致亨通,所以節含有「亨」的意義。節制貴在恰到好處,過了頭就苦了;節制到了苦的地步,怎麼能長久呢?不可以固執堅守、把它當成常態,這就是「不可貞」。
集說 孔氏穎達曰:“節”者,制度之名,節止之義,制事有節,其道乃亨,故曰“節亨”。節須得中,為節過苦,傷於刻薄,物所不堪不可復正,故曰“苦節不可貞”也。 薛氏溫其曰:節以禮其道乃“亨”,過苦傷陋,不可以為正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節」是制度的名稱,含有節制約束的意思。處置事情有節度,路子才能亨通,所以說「節亨」。節制必須得中;節制得太苦,就傷於刻薄,別人受不了,也就不能再算正道,所以說「苦節不可貞」。薛溫其說:用禮來節制,路子才「亨」;過分刻苦就傷於鄙陋,不可以拿它當作正道。
初九,不出戶庭,無咎。 本義 “戶庭”,戶外之庭也。陽剛得正,居節之初,未可以行,能節而止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傳 “戶庭”,戶外之庭。“門庭”,門內之庭。初以陽在下,上覆有應,非能節者也,又當節之初,故戒之謹守,至於“不出戶庭”,則“無咎”也。初能固守,終或渝之,不謹於初,安能有卒,故於節之初為戒甚嚴也。
爻辭說:初九,不走出戶外的庭院,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戶庭」是門戶外面的庭院。初九陽剛而得正,處在節的起始,還不到可以行動的時候,是能節制而知止的,所以它的卦象與占斷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戶庭」是門戶外面的庭院,「門庭」是大門裡面的庭院。初九以陽爻居下,上面又有相應的爻,本來不是能節制的;又正當節的起始,所以告誡它謹慎自守,做到「不出戶庭」,就「無咎」。開頭能堅守,到後來也可能變卦;開頭就不謹慎,怎麼能有好結局。所以在節的起始,垂誡格外嚴厲。
集說 王氏中子曰:陽剛在下,居得其正。當節之初,知其時未可行,故謹言謹行,至於不出產外之庭,是知節而能止者,故“無咎”。 徐氏在漢曰:坎變下一畫為兌,象止坎下流,戶以節,人之出入,澤以節水之出入。 初“不出戶庭”,以極其慎密為不出,此其所以“無咎”。
「集說」引王中子說(當即前文屢引的王申子):初九陽剛在下,居位得正。正當節的起始,知道時機還不可行動,所以說話謹慎、行事謹慎,做到不走出戶外的庭院(底本「不出產外之庭」,「產」當是「戶」之訛),這是懂得節制而能自止的,所以「無咎」。徐在漢說:坎卦把下面一畫變過來就成了兌,象徵攔住坎水向下流瀉。門戶是用來節制人的出入的,沼澤是用來節制水的出入的。初九「不出戶庭」,是把慎密到極點當作「不出」,這就是它「無咎」的緣故。
九二,不出門庭,凶。 本義 “門庭”,門內之庭也。九二當可行之時,而失剛不正。上無應與,知節而不知通,故其象占如此。 程傳 二雖剛中之質,然處陰居說而承柔。處陰,不正也。居說,失剛也。承柔,近邪也。節之道當以剛中正。二失其剛中之德,與九五剛中正異矣。“不出門庭”,不之於外也,謂不從於五也,二五非陰陽正應,故不相從。若以剛中之道相合,則可以成節之功。惟其失德失時,是以“凶”也。不合於五,乃不正之節也,以剛中正為節,如懲忿窒欲。損過益有餘,是也。不正之節,如嗇節於用,儒節於行,是也。
爻辭說:九二,不走出大門以內的庭院,凶險。朱熹《周易本義》說:「門庭」是大門裡面的庭院。九二正當可以行動的時候,卻失掉剛德、居位不正,上面又沒有相應配合的爻,只知道節制而不知道通變,所以它的卦象與占斷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雖有陽剛居中的資質,然而處在陰位、居於悅體而又上承柔爻。處陰位,是不正;居悅體,是失掉剛健;承柔爻,是靠近邪僻。節制之道應當以剛健中正為本,九二失掉了剛中的德性,與九五的剛健中正就不同了。「不出門庭」,是不到外面去,指它不跟從九五。九二與九五不是陰陽正應,所以不相跟從。若能以剛中之道彼此配合,就可以成就節制的功業;正因為它德性有虧、時機又失,所以「凶」。不與九五配合,就是不正的節制。以剛健中正來節制,像懲戒忿怒、堵塞私慾、裁損過分而調劑有餘,就屬於這一類;不正的節制,像在用度上一味吝嗇、在行事上拘執怯懦,就屬於那一類。
集說 《朱子語類》云:“戶庭”是初爻之象,“門庭”是第二爻之象。 錢氏志立曰:澤所以鍾水也,水始至則增其防以瀦之,初九是也。水漸盛敗啟其竇以洩之,九二是也,二與初同道,則失其節矣。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戶庭」是初爻的象,「門庭」是第二爻的象。錢志立說:沼澤是用來匯聚水的。水剛來的時候就加高堤防把它蓄住,初九就是這樣;水漸漸盛滿了就打開孔道把它洩出去,九二就是這樣(底本「水漸盛敗啟其竇」,「敗」當是「則」之訛)。九二如果與初九走同一條路,那就失掉節制了。
案 《節》卦六爻皆以澤水二體取義,澤者止,水者行。《節》雖以止為義,然必可以通行而不窮,乃為節之“亨”也。初二兩爻,一在澤底,一在澤中。在澤底者水之方瀦,不出宜也,在澤中則當有蓄洩之道,不可閉塞而不出也。兌本《坎》體,中爻其主也。有《坎》之德可以流行,而變《兌》則為下流之塞,二適當之,故六爻之失時,未有如二者也。時應塞而塞,則為慎密不出,雖足不窺戶可也。時不應塞而塞,則為絕
李光地按:《節》卦六爻都從澤、水兩體取義:澤是止,水是行。《節》雖然以止為取義,然而必須能夠通行而不至困窮,才算是節的「亨」。初九、九二兩爻,一個在澤底,一個在澤中。在澤底的,水剛匯聚起來,不出去是應該的;在澤中的,就該有蓄有洩,不可以堵死了不放出去。兌本來出自《坎》體,中間那一爻是它的主爻;有《坎》的德性就可以流行,而變成《兌》就成了下流被堵塞,九二正好當著這個位置,所以六爻之中失掉時機的,沒有比九二更嚴重的。時勢該堵就堵,那就是慎密不出,即便足不出戶也未嘗不可;時勢不該堵而堵,那就成了絕——底本文字到此中斷,下有脫文。
六三,不節若,則嗟若,無咎。 本義 陰柔而不中正,以當節時,非能節者,故其象占如此。 程傳 六三不中正,乘剛而臨險,固宜有咎。然柔順而和說,若能自節而順於義,則可以無過。不然,則凶咎必至,可傷嗟也。故“不節若則嗟若”。己所自致,無所歸“咎”也。
爻辭說:六三,不加節制,就要嗟嘆,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三陰柔而不中不正,正處在講節制的時勢裡,本不是能節制的人,所以它的卦象與占斷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不中不正,凌乘剛爻而又逼近險陷,本該有咎。然而它柔順而和悅,若能自我節制而順從義理,就可以沒有過錯;不然的話,凶險咎責必定到來,那是值得悲傷嗟嘆的,所以說「不節若則嗟若」。這是自己招來的,無處推卸「咎」責。
集說 張子曰:處非其位,失節也。然能嗟其不節,則亦“無咎”矣。 又曰:王弼於此“無咎”,又別立一例,只舊例亦可推行,但能嗟其不節,有補過之心,則亦“無咎”也。 李氏彥章曰:《臨》之六三,失臨之道,而既憂之。《節》之六三,失節之道而嗟若,皆得“無咎”。《易》以補過為善者也。
「集說」引張載說:六三所處的不是它該處的位置,這是失掉了節制。然而能為自己不加節制而嗟嘆,也就「無咎」了。張載又說:王弼在這個「無咎」上另立了一條體例;其實舊有的體例也可以推行下去——只要能為自己不加節制而嗟嘆,存著補救過失的心,也就「無咎」了。李彥章說:《臨》卦六三失掉了臨的正道而事後憂懼,《節》卦六三失掉了節的正道而嗟嘆,都能得到「無咎」。《周易》是把補救過失看作善的。
鄭氏汝諧曰:進乘二陽,處澤之溢,過乎中而不節者三也。知其不節,而能傷嗟以自悔,其誰咎之哉!下體之極,極則當變,故發此義。 豐氏寅初曰:處兌之極,水溢澤上,說於驕侈,不知謹節,以致窮困。然其心痛悔,形於悲歡,能悔則有改過之幾,是猶可以“無咎”也。
「集說」引鄭汝諧說:六三向上凌乘兩個陽爻,處在沼澤將要漫溢的位置,越過中道而不加節制的就是它。知道自己不加節制,而能悲傷嗟嘆、自我悔恨,誰還會責咎它呢!它在下體的頂端,到了極點就該轉變,所以《周易》在這裡發出這層意思。豐寅初說:六三處在兌的頂端,水從澤上漫溢出來,沉溺於驕縱奢侈,不知道謹慎節制,以致陷入窮困。然而它心裡痛悔,流露成悲嘆;能悔就有了改過的苗頭,所以還可以「無咎」。
六四,安節,亨。 本義 柔順得正,上承九五,自然有節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傳 四順承九五剛中正之道,是以中正為節也。以陰居陰,安於正也,當位為有節之象。下應於初,四坎體水也,水上溢為無節,就下有節也。如四之義,非強節之,安於節者也,故能致“亨”。節以安為善,強守而不安則不能常,豈能亨也。
爻辭說:六四,安然而有節制,亨通。朱熹《周易本義》說:六四柔順而得正,向上承接九五,是自然而然就有節制的,所以它的卦象與占斷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順從承接九五剛健中正之道,這是拿中正來作節制。以陰爻居陰位,是安於正道;「當位」就是有節制的象。它下面與初九相應;六四屬坎體是水,水往上漫溢就是沒有節制,往下流就是有節制。像六四這樣的取義,不是勉強節制,而是安於節制的,所以能招致「亨」。節制以安然為好,勉強堅守而心裡不安,就不能長久,哪裡談得上亨通呢。
集說 俞氏琰曰:六三失位而處兌澤之極,是乃溢而不節,六四當位而順承九五之君,故為“安節”。 案 六四以柔正承五,故曰“安節”。安與勉對,蓋凡其制節謹度,皆循乎成法而安行,非勉強以為節者也。於象居坎之下,水之下流也,柔正為水流平地安瀾之象。
「集說」引俞琰說:六三失位而處在兌澤的頂端,正是漫溢而不加節制;六四「當位」而順從承接九五之君,所以是「安節」。李光地按:六四以柔順得正之身承接九五,所以說「安節」。「安」與「勉」相對:凡是它裁定節度、謹守法度,都是循著現成的規矩安然行去,不是勉強做出來的節制。就卦象說它處在坎體的下面,是水往下流;柔順得正,正是水流平地、波瀾安穩的形象。
九五,甘節,吉,往有尚。 本義 所謂當位以節,中正以通者也,故其象占如此。 程傳 九五剛中正居尊位,為節之主。所謂當位以節,中正以通者也。在己則安行,天下則說從,節之甘美者也,其“吉”可知。以此而行,其功大矣,故“往”則有可嘉“尚”也。
爻辭說:九五,甘美適中的節制,吉祥,往前推行會受到嘉尚。朱熹《周易本義》說:這就是《彖傳》所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居位得當而施行節制,因中正而通達)的那一種,所以它的卦象與占斷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陽剛中正而居於尊位,是節卦的主爻,正是所謂「當位以節,中正以通」。在自己是安然而行,在天下是欣悅順從,這是節制中最甘美的,它的「吉」可想而知。照這樣去推行,功業就大了,所以「往」就有值得嘉許推崇的地方。
集說 王氏弼曰:當位居中,為節之主。不失其中,不傷財,不害民之謂也。為節而不苦,非甘而何,術斯以往,“往有尚”也。 《朱子語類》云:甘便對那苦,甘節與“禮之用,和為貴”相似。 趙氏汝楳曰:咸苫酸辛,味之偏。甘,味之中也。甘受和,和者口味之偏向而適其中。行之以甘,人不吾病,而事以成,節之“吉”也。
「集說」引王弼說:九五居位得當而處中位,是節卦的主爻。不失掉他的中道,就是不損傷財用、不侵害百姓。做到節制而不覺其苦,不是甘又是什麼?沿著這條路走下去(底本「術斯以往」,「術」當是「由」之訛),就是「往有尚」。《朱子語類》記載:甘正是對著苦說的,「甘節」與《論語》「禮之用,和為貴」的意思相似。趙汝楳說:咸、苦、酸、辛,都是偏於一頭的味道;甘,是味道里居中的(底本「咸苫」,「苫」為「苦」之訛)。《禮記》說「甘受和」,甘能容受眾味的調和;所謂和,就是把口味的偏向調到恰當適中。用甘的方式去推行,人們不覺得我使他難受,事情卻辦成了,這就是節制的「吉」。
上六,苦節,貞凶,悔亡。 本義 居《節》之極,故為“苦節”,既處過極,故雖得正而不免於“凶”。然禮奢寧儉,故雖有“悔”而終得“亡”之也。 程傳 上六居《節》之極,節之苦者也。居險之極,亦為苦義,固守則“凶”,“悔”則凶“亡”。“悔”,損過從中之謂也。節之“悔亡”,與他卦之悔亡,辭同而義異也。
爻辭說:上六,苦不堪言的節制,固守下去則凶,悔恨消失。朱熹《周易本義》說:上六處在《節》的頂點,所以是「苦節」;既然處得過了頭,所以雖然得正,也免不了「凶」。然而禮制上與其奢侈不如儉樸,所以雖有「悔」,最終還是能把它消掉。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處在《節》的頂點,是節制到了苦的地步;它又處在險陷的頂點,同樣含有苦的意味。固執堅守就「凶」,能悔改則凶可以消掉。「悔」,就是減損過分而回到中道的意思。節卦這裡的「悔亡」,與別的卦的悔亡,字面相同而意義不同。
集說 干氏寶曰:彖稱“苦節不可貞”,在此爻也,故曰“貞凶”。 孔氏穎達曰:上六處《節》之極,過《節》之中,節不能甘,以至於苦,故曰“苦節”也。若以苦節施人,則是正道之凶,若以苦節修身,則儉約無妄,可得亡悔。 呂氏大臨曰:上六居《節》之極,其節巳甚,“苦節”者也。用過乎節,物所不堪,守是不變物窮必乖,故曰“貞凶”。禮奢寧儉,未害乎義,故曰“悔亡”。
「集說」引干寶說:《彖辭》稱「苦節不可貞」,指的就是這一爻,所以說「貞凶」。孔穎達說:上六處在《節》的頂點,越過了《節》的中道,節制做不到甘美,以至於苦,所以說「苦節」。如果拿苦節去施加於別人,那就是雖行正道也招凶;如果拿苦節來修養自身,那就是儉約而不虛妄,可以消掉悔恨。呂大臨說:上六處在《節》的頂點,節制已經太過,是「苦節」。用度超過了節的分寸,人所不能承受;死守著不肯變通,事物窮極必定乖違,所以說「貞凶」。禮制上與其奢侈不如儉樸,這還不至於傷害義理,所以說「悔亡」。
胡氏炳文曰:無位中,故為“甘”:上位極,故為“苦”。彖曰“節亨”,五以之,曰“苦節不可貞”,上以之。 來氏知德曰:無甘節之吉,故“貞閃”。無不節之嗟,故“悔亡”。
「集說」引胡炳文說:九五居位得中,所以是「甘」(底本「無位中」,「無」當是「五」之訛);上六居位到了頂點,所以是「苦」。《彖辭》說「節亨」,是就九五說的;說「苦節不可貞」,是就上六說的。來知德說:上六沒有甘節那樣的吉,所以「貞凶」(底本「貞閃」,「閃」為「凶」之訛);也沒有不加節制而嗟嘆那樣的過失,所以「悔亡」。
總論 邱氏富國曰:《彖傳》當位以《節》,故《節》之六爻,以當位為善,不當位為不善。若以兩爻相比者觀之,則又各相比而相反。初與二比,初“不出戶庭”則“無咎”,二“不出門庭”則“凶”,二反乎初者也。三與四比,四柔得正則為“安節”,三柔不正則為“不節”,三反乎四者也。五與上比,五得中則為節之“甘”,上過中則為節之“苦”,上反乎五者也。
「總論」引邱富國說:《彖傳》講「當位以節」,所以《節》卦的六爻,以「當位」為善,不當位為不善。若拿相鄰的兩爻對照來看,又是各自相鄰而意義相反。初九與九二相鄰:初九「不出戶庭」就「無咎」,九二「不出門庭」就「凶」,九二正與初九相反。六三與六四相鄰:六四以柔爻得正就是「安節」,六三以柔爻不正就是「不節」,六三正與六四相反。九五與上六相鄰:九五得中就是節制的「甘」,上六過了中就是節制的「苦」,上六正與九五相反。
陸氏振奇曰:觀下卦通塞二字,上卦甘苦二字,可以知《節》道矣,通處味甘,塞處味苦,塞極必潰,故三受焉,甘失反苦,故上受焉。 案 下卦為澤為止,故初二皆曰“不出”。三則澤之止而溢也,上卦為水為流,故四曰“安”而五曰“甘”。上則水之流而竭也,通塞甘苦,皆以澤水取義。陸氏之說得之矣。
「總論」引陸振奇說:看下卦「通」「塞」兩個字、上卦「甘」「苦」兩個字,就可以懂得《節》的道理了:通的地方味甘,塞的地方味苦;堵到極處必定潰決,所以六三承受了這個後果;甘過了頭反轉成苦,所以上六承受了這個後果。李光地按:下卦為澤為止,所以初九、九二都說「不出」;六三則是澤止不住而漫溢出來。上卦為水為流,所以六四說「安」而九五說「甘」;上六則是水流到最後而枯竭。通與塞、甘與苦,都是從澤與水取義的。陸氏的說法講對了。
中孚卦
中孚.巽上.兌下程傳 《中孚序卦》:“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節者,為之制節使不得過越也,信而後能行,上能信守之,下則信從之,節而信之也,《中孚》所以次《節》也。
「中孚.巽上.兌下」是卦畫標註,表示本卦上體為巽、下體為兌。程頤《伊川易傳》說:《序卦傳》講《節》之後接《中孚》的道理是「有了節制而使人信從,所以用《中孚》卦承接它」。所謂節,是替事物定下節度、使它不能過分越界;有誠信然後才行得通:在上者能守信不渝,在下者就會信從,這就叫「節而信之」。《中孚》卦因此排在《節》卦之後。
為卦澤上有風,風行澤上,而感於水中,為中孚之象。感,謂感而動也。內外皆實而中虛,為中孚之象。又二五皆陽中實,亦為孚義。在二體則中實,在全體則中虛,中虛信之本,中實信之質。
就卦體說是澤上面有風,風吹行在澤面上而感動到水裡去,這是中孚的形象。所謂感,是說被感動而隨之而動。全卦內外兩端都是實爻而中間空虛,這是中孚的形象;又九二、九五都是陽爻,中間充實,同樣是孚信的意思。就上下兩體分開看是「中實」,就整個卦體合起來看是「中虛」;中虛是誠信的根本,中實是誠信的質地。
本義 “孚”,信也。為卦二陰在內,四陽在外,而二五之陽,皆得其中。以一卦言之為中虛,以二體言之為中實,皆孚信之象也。又下說以應上,上巽以順下,亦為孚義。“豚魚”,無知之物。又木在澤上,外實內虛,皆舟楫之象。至信可感豚魚,涉險難,而不可以失其貞。故占者能致豚魚之應則吉,而“利涉大川”,又必利於貞也。
本卦的卦辭在底本這裡脫漏了(通行本作「中孚,豚魚吉,利涉大川,利貞」),依例不作補入。朱熹《周易本義》說:「孚」是誠信。就卦體說兩個陰爻在內、四個陽爻在外,而九二、九五這兩個陽爻都佔住了中位。就整卦來看是中間空虛,就上下兩體來看是中間充實,都是孚信的象。又下體以喜悅去呼應上體,上體以謙順去順從下體,同樣是孚信的意思。「豚魚」是沒有知覺的動物。又木在澤上,外面實而裡面空,都是舟船的形象。至誠的信可以感動豚魚,可以渡過險難,卻不可以失掉它的貞正。所以占問的人若能招來豚魚那樣的感應就吉,而且「利涉大川」,同時又必定宜於守正。
程傳 豚躁,魚冥,物之難感者也。孚信能感於豚魚,則無不至矣,所以“吉”也。 忠信可以蹈水火,況涉川乎。守信之道,在乎堅正,故利於貞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信發於中,謂之“中孚”。“魚”者蟲之幽隱,“豚”者獸之微賤,內有誠信,則雖微隱之物信皆及矣。既有誠信,光被萬物,以斯涉難,何往不通,故曰“利涉大川”。信而不正,凶邪之道,故“利”在“貞”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小豬性情浮躁,魚在水裡幽暗昏蒙,都是難以感動的東西;誠信能夠感動到豚魚,那就沒有感動不了的了,所以「吉」。忠誠守信的人可以蹈赴水火,何況渡河呢。守信的辦法在於堅定守正,所以宜於貞。「集說」引孔穎達說:誠信從心裡發出來,叫作「中孚」。「魚」是蟲類中幽隱的,「豚」是獸類中微賤的;內心有誠信,那麼即便微小幽隱的東西,信也都能達到。既然有了誠信,光輝覆被萬物,用它去渡越患難,到哪裡不通達呢,所以說「利涉大川」。有信而不正,那是凶邪的路數,所以「利」在於「貞」。
蘇氏軾曰:“中孚”,信也,而謂之“中孚”者,如羽蟲之孚,有諸中而後能化也。 內無陽不生,故必剛得中,然後為“中孚”也。 《朱子語類》:問:《中孚》“孚”字與“信”字恐亦有別,曰:伊川云,存於中為孚,見於事為信,說得極好。因舉字說孚字從爪從子,如鳥抱子之象。今之乳字一邊從孚,蓋中所抱者,實有物也,中間實有物,所以人自信之。
「集說」引蘇軾說:「中孚」就是信,而之所以叫作「中孚」,是像羽族孵卵那樣,裡面先有了東西,然後才能孵化成形。裡面沒有陽氣就生不出來,所以必須陽剛佔住中位,然後才成其為「中孚」。《朱子語類》記載:有人問,《中孚》的「孚」字與「信」字恐怕也有分別吧。朱熹說:伊川講,存在心中的叫孚,表現在事情上的叫信,講得極好。於是舉出《字說》講「孚」字從爪從子,像鳥用爪抱著幼雛的樣子;今天的「乳」字有一邊就從孚,可見裡面所抱著的,確實有實在的東西。中間實在有東西,所以人自然會信它。
問中虛信之本,中實信之質,如何?曰:只看虛實字,便見本質之異,中虛是無事時虛而無物,故曰中虛。自中虛中發出來皆是實理,所以曰中實。 又云,一念之間,中無私主,便謂之虛,事皆不妄,便謂之實,不是兩件事。
又有人問:「中虛是誠信的根本,中實是誠信的質地」,這話怎麼講?朱熹說:只看虛、實兩個字,就看得出「本」與「質」的分別。中虛,是沒有事的時候心裡虛靜而不著一物,所以叫中虛;從這個虛裡發出來的卻又都是實理,所以叫中實。朱熹又說:一念之間,心裡沒有私意作主,就叫虛;辦事都不虛妄,就叫實。這並不是兩件事。
胡氏炳文曰:“豚魚”至愚無知,惟信足以感之。大川至險不測,惟信足以濟之。 然信而或失其正,則如盜賊相群,男女相私,士夫死黨,小人出肺月於相示,而遂背之,其為孚也,人為之偽,非天理之正,故又戒以“利貞”。
「集說」引胡炳文說:「豚魚」愚昧到極點、毫無知覺,只有誠信足以感動它;大川險惡到極點、深淺莫測,只有誠信足以渡過它。然而有信而或許失掉了它的正,那就像盜賊結成團伙、男女私相苟合、士大夫結成死黨、小人把心肺掏出來給對方看(底本「出肺月於相示」,「月於」當作「肝」,謂披肝瀝膽),過後卻翻臉背棄。這樣的孚,是人為造作的虛偽,不是天理之正,所以又用「利貞」來加以告誡。
蔡氏清曰:“豚魚吉”,承中孚雲也。中孚便有以孚於物矣,不然,乃為豚魚之言,而不為中孚者之占矣,“豚魚”是承中孚,故《彖傳》曰“豚魚吉,信及豚魚也”。 吳氏曰慎曰:“中孚豚魚吉”,卦辭連卦名為義,猶“同人于野”,“履虎尾”“艮其背”之例,言人中心能孚信於豚魚,則無所不感矣,故吉也。
「集說」引蔡清說:「豚魚吉」是承著「中孚」兩個字講下來的。有了中孚,自然就能把誠信及於萬物;不然的話,那就成了替豚魚說的話,而不是替中孚的人所下的佔了。「豚魚」既是承中孚而言,所以《彖傳》說「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吳曰慎說:「中孚豚魚吉」,是卦辭連著卦名一起取義,好比《同人》說「同人于野」、《履》說「履虎尾」、《艮》說「艮其背」的體例。是說人的中心能夠誠信到豚魚身上,那就沒有感動不了的,所以吉。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本義 當《中孚》之初,上應六四,能度其可信而信之,則吉。復有他焉,則失其所以度之之正,而不得其所安矣,戒占者之辭也。
爻辭說:初九,先揣度審量再去信從,吉祥;另有別的牽掛就不得安寧。朱熹《周易本義》說:初九正當《中孚》的起始,上面與六四相應;能揣度對方值得信任而後去信任,就吉。若另外還有別的牽掛,就失掉了他在揣度時應當保有的那份正,也就得不到安頓了。這是告誡占問者的話。
程傳 九當《中孚》之初,故戒在審其所信。“虞”,度也,度其可信而後從也。雖有至信,若不得其所,則有悔咎。故虞度而後信則言也。既得序脂,則當誠一,若“有它”,則不得其燕安矣。“燕”,安裕也。“有它”,志不定也。人志不定,則惑而不安,初與四為正應,四《巽》體而居正,無不善也。爻以謀始之義大,故不取相應之義,若用應則非虞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正當《中孚》的開頭,所以告誡的重點在於審察自己所信任的對象。「虞」是揣度,先揣度對方值得信任而後跟從。即便有極誠的信,若託付得不是地方,仍會有悔恨咎責,所以要揣度而後信從才吉(底本「則言也」,「言」當是「吉」之訛)。既然找準了所信的人(底本「既得序脂」,當作「既得所信」),就應當誠一不二;若「有它」,就得不到那份安逸了。「燕」是安適寬裕,「有它」是心志不專定。人的心志不專定,就會迷惑而不安。初九與六四是正應,六四屬《巽》體而居位得正,本來沒有什麼不好;只是這一爻以「謀始」(謀劃開端)的意義為重,所以不取相應的意思——若一味依靠相應,那就算不上「虞」了。
集說 荀氏爽曰:“虞”,安也。初應於四,宜自安虞,無意於四則吉,故曰“虞吉”也,有意於四則不安,故曰“有它不燕”也。 案 荀氏項氏說,於《易》例卦義皆合。蓋《易》例初九應六四,義無所取,如《屯》之“磐桓”,《賁》之“賁趾”。皆不取應四為義。《頤》之“朵頤”,則反以應四為累。
「集說」引荀爽說:「虞」是安。初九與六四相應,理應自己安處於審度之中;對六四不動心思就吉,所以說「虞吉」;對六四動了心思就不安,所以說「有它不燕」。李光地按:荀爽與項安世的說法,在《周易》的通例和卦義上都講得通。《周易》的通例是初九與六四相應,取義上並無可取:像《屯》卦初九說「磐桓」、《賁》卦初九說「賁其趾」,都不拿應六四來取義;《頤》卦初九說「朵頤」,反而把應六四當成拖累。
惟《損》、《益》之初,則適當益上報上之卦,時義不同也。此卦之義,主於中有實德,不願乎外,故六爻無應者吉,有應者凶。初之“虞吉”者,謂其有以自守自安也。禮有虞祭,亦安之義也。“燕”,亦安也。虞則燕,不虞則不燕矣。“有它不燕”,正與《大過》九四“有它,吝”同。九四下應初六為“有它”,初九上應六四,亦為“有它”也。
只有《損》《益》兩卦的初爻,恰好碰上益上、報上的卦義,那是時勢的取義不同罷了。這一卦的取義,重在心中有實在的德性、不指望外面,所以六爻之中沒有「應與」的就吉,有應與的就凶。初九的「虞吉」,說的是它能夠自守自安。古禮中有「虞祭」(下葬後安定亡魂的祭祀),也是安的意思;「燕」同樣是安。審度就能安,不審度就不能安。「有它不燕」,正與《大過》九四的「有它,吝」相同:《大過》九四向下應初六算是「有它」,這裡初九向上應六四,同樣算是「有它」。
九二,嗚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本義 九二《中孚》之實,而九五亦以中孚之實應之,故有鶴鳴子和我爵爾靡之象。 鶴在陰,謂九居二。“好爵”,謂得中。“靡”,與縻同,言懿德人之所好。故“好爵”雖我之所獨有,而彼爾繫戀之也。
爻辭說:九二,鶴在幽暗處鳴叫,它的雛兒應和著它;我有好爵美酒,我與你一同沉浸其中。(底本作「嗚鶴」,通行本作「鳴鶴」。)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二具備《中孚》的實德,而九五也以中孚的實德與它相應,所以有鶴鳴子和、我爵爾靡的象。鶴在陰處,指陽爻居第二位;「好爵」,指佔住了中位;「靡」與「縻」相同,是繫戀的意思,說的是美好的德性人人喜愛,所以「好爵」雖為我一人所獨有,你卻繫念著它。
程傳 二剛實於中,孚之至者也,孚至則能感通,鶴鳴於幽隱之處,不聞也。而其乎相應和中心之願相通也。“好爵”我有,而彼亦係慕,說“好爵”之意同也。有孚於中,物無不應,誠同故也。至誠無遠近幽深之間,故《繫辭》云,“善則千里之外應之,不善則千里違之”。占誠通也,至誠感通之理,知道若為能識之。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陽剛充實於內,是誠信到了極點的。誠信到了極點就能感通:鶴在幽隱的地方鳴叫,本來是聽不見的,然而它的雛兒相應相和,是心中的願望彼此相通。「好爵」為我所有,而對方也繫念仰慕,喜愛「好爵」的心思是相同的。心中有誠信,外物沒有不響應的,因為誠是相同的。至誠不因遠近幽深而有隔閡,所以《繫辭傳》說「善,則千里之外都來響應;不善,則千里之外都要背離」。這說的正是誠能感通;至誠感通的道理,唯有真正知道的人才認得出來。(底本「占誠通也」「知道若為能識之」兩處文字略有訛脫。)
集說 孔氏穎達曰:九二體剛,處於卦內,又在三四重陰之下,而履不失中,是不徇於外,自任其真者也。處於幽昧而行不失信,則聲聞於外,為同類之所應焉。如鶴之鳴於幽遠,則為其子所和也。“靡”,散也。不私權利,惟德是與。若“我有好爵”,願與爾賢者分散而共之。故曰“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集說」引孔穎達說:九二本體陽剛,處在卦的內部,又在六三、六四兩重陰爻的下面,而所踐履的不失中道,這是不曲從外物、自守其真的。身處幽暗之中而行事不失信用,名聲就會傳到外面,被同類所響應;就像鶴在幽遠處鳴叫,就有它的雛兒來相和。「靡」是分散。不把權勢利祿據為私有,只把它給予有德的人。就像說「我有好爵」,願意與你這位賢者分而共之,所以說「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王氏安石曰:君子之言行,至誠而善,則雖在幽遠,為己類者,亦以至誠從而應之,中孚之至也。 蘇氏軾曰:《中孚》必正而一,靜而久,而初九六四,六三上九,有應而相求,皆非所謂正而一,靜而久者也。惟九二端愨無求,而物自應焉。 張氏浚曰:二處二陰下為在陰,“其子和之”謂韌。
「集說」引王安石說:君子的言語行為,出於至誠而又美善,那麼即便身在幽遠之地,與自己同類的人,也會以至誠跟著響應,這就是中孚的極致。蘇軾說:《中孚》必須正而專一、靜而持久;初九與六四、六三與上九,都是有相應而彼此求取的,都算不上正而專一、靜而持久。唯有九二端方誠樸、一無所求,而外物自然響應它。張浚說:九二處在兩個陰爻的下面,所以叫「在陰」;「其子和之」指的是初九(底本「謂韌」,「韌」當是「初」之訛)。
鄭氏汝諧曰:二獨無應,若未信於人,而爻之最吉莫二若也。自耀者其實喪,自悔者其德章。無心於感物,而物無不感者,至誠之道也。二以剛履柔,其居得中,且伏於二陰之下,蓋靜晦而無求者,無求而物自應,故鶴鳴在陰,而“其子和之”者,感以天也。
「集說」引鄭汝諧說:九二獨獨沒有相應的爻,好像還沒有取信於人,可是六爻中最吉的沒有比得上它的。自我炫耀的人,實質反而喪失;自我貶抑的人,德性反而彰顯。無心去感動外物,而外物沒有不被感動的,這正是至誠之道。九二以剛爻踏在柔位上,所居又得中,而且潛伏在兩個陰爻之下,是沉靜晦藏而無所求取的;無所求取而外物自然響應,所以鶴在幽暗處鳴叫,而「其子和之」,這是以天然之誠相感。
案 《易》例凡言“子”言“童”者,皆初之象,故張氏以“其子和之”為初者近是。“好爵”,謂旨酒也。“靡”,謂醉也。九二有剛中之實德,無應於上,而初與之同德,故有鶴鳴子和好爵爾靡之象。言父子,明不逾出戶庭也。言爾我,明不逾同類也。
李光地按:《周易》的通例,凡是說「子」、說「童」的,都是初爻的象,所以張浚把「其子和之」講成初九,接近實情。「好爵」指的是美酒,「靡」指的是同醉。九二有陽剛居中的實德,上面沒有相應的爻,而初九與它同德,所以有鶴鳴子和、好爵爾靡的象。說父與子,表明這份感通不越出自家門庭;說你與我,表明這份感通不越出同類之外。
《詩》云:鶴鳴於九皋,聲聞於天,則居爽塏之地,而聲及遠矣。處於陰而子和,則不求遠聞可知。又曰:我有旨酒,嘉賓式燕以衎,則同樂者眾矣。吾與爾靡,則惟二人同心而已。 君子之實德實行,不務於遠而修於邇。故《繫辭傳》兩言“況其邇者乎”!然後推廣而
《詩經·小雅·鶴鳴》說「鶴鳴於九皋,聲聞於天」,那是站在高爽乾燥的地方,聲音傳得很遠;這裡的鶴處在幽暗之中而由雛兒相和,可見它並不求名聲遠播。《詩經·小雅·鹿鳴》又說「我有旨酒,嘉賓式燕以衎」(我有美酒,讓貴客宴飲歡樂),那是同樂的人很多;這裡說「吾與爾靡」,就只是兩個人同心罷了。君子實在的德性、實在的行為,不求遠播而先在近處修養,所以《繫辭傳》兩次說「況其邇者乎」(何況近處的人呢)!然後再往外推廣而——底本文字到此中斷,下有脫文。
六三,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 本義 “敵”,謂上九信之窮者,六三陰柔不中正,以居說極,而與之為應,故不能自主,而其象如此。 程傳 “敵”,對敵也,謂所交孚者,正應上九是也。三四皆以虛中為成孚之主,然所處則異。四得位居正,故亡匹以從上,三不中失正,故“得敵”以累志,以柔說之質,既有所繫,惟聽信是從,或鼓張,或罷廢,或悲泣,或歌樂,動息憂樂皆繫乎所信也。惟繫所信,故未知吉凶,然非明達君子之所為也。
爻辭說:六三,碰上了對手,時而擊鼓進擊,時而疲憊罷休,時而悲泣,時而歌唱。朱熹《周易本義》說:「敵」指的是上九,那是誠信走到窮極的一爻。六三陰柔而不中不正,處在悅體的頂端,卻與上九相應,所以不能自己作主,它的象就成了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敵」是相對的一方,指與它交相孚信的對象,也就是它的正應上九。六三、六四都以中間虛空充當成就孚信的主爻,然而所處的位置不同:六四得位而居正,所以斷絕配偶去跟從上位;六三不中而失正,所以「得敵」而心志被拖累。以柔悅的資質,一旦有了牽繫,就一味聽信對方,於是時而擊鼓張揚,時而疲罷停歇,時而悲泣,時而歌樂,動與靜、憂與樂,全繫在它所信的人身上。只因為一切都繫於所信,所以還看不出吉凶;然而這總不是明達君子的作為。
集說 劉氏牧曰:人惟信不足,故言行之間,變動不常如此。 李氏簡曰:六三之得敵,以其有私繫之心也。 案 諸爻獨三上有應,有應者,動於外也,非中孚也。人心動於外,則憂樂皆繫於物,鼓罷泣歌,喻其不能坦然自安,蓋初力虞燕之反也。
「集說」引劉牧說:人只因為誠信不足,所以言語行為之間,變動不定竟至於此。李簡說:六三之所以「得敵」,是因為它存著私相牽繫的心。李光地按:各爻之中只有六三與上九有相應;有相應,就是心動於外,那就不是中孚了。人心一動於外,憂與樂就都繫在外物上;擊鼓、罷休、悲泣、歌唱,比喻它不能坦然自安,正是初九那種「虞」而「燕」的反面(底本「蓋初力虞燕之反也」,「力」字疑衍)。
六四,月幾望,馬匹亡,無咎。 本義 六四居陰得正,位近於君,為“月幾望”之象。“馬匹”,謂初與己為匹。四乃絕之而上以信於五,故為“馬匹亡”之象,占者如是則“無咎”也。
爻辭說:六四,月亮將圓未圓,駕車的馬失去了它的配對,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六四以陰爻居陰位而得正,位置靠近君主,所以有「月幾望」的象。「馬匹」,指初九與自己結成一對;六四卻斷絕了它,轉而向上去取信於九五,所以有「馬匹亡」的象。占問的人若能這樣,就「無咎」。
程傳 四為成孚之主,居近君之位,處得其正,而上信之至,當孚之任者也,如月之幾望盛之至也。己望則敵矣,臣而敵君,禍敗必至,故以幾望為至盛。“馬匹亡”,四與初為正應,匹也,古者駕車用四馬,不能備純色,則兩服兩驂各一色,又小大必相稱,故兩馬為匹,謂對也。馬者,行物也。初上應四,而四亦進從五,皆上行,故以馬為象。 孚道在一,四既從五,若復下繫於初,則不一而害於孚,為有咎矣。故“馬匹亡”則“無咎”也。上從五而不繫於切,是亡其匹也,繫初則不進,不能成孚之功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是成就孚信的主爻,處在靠近君主的位置,居位得正,而上面對它信任到了極點,是擔當孚信之任的;就像月亮將圓未圓,是盛到了極處。真的圓滿了,就與太陽相敵了;做臣子而與君主相敵,禍敗必定到來,所以拿「幾望」表示盛到極處。說「馬匹亡」:六四與初九是正應,本是一對。古時駕車用四匹馬,不能配齊純一的毛色,就讓兩匹服馬、兩匹驂馬各為一色,而且大小必須相稱,所以兩馬算一「匹」,就是配對的意思。馬是行走的動物,初九向上應六四,六四也上進跟從九五,都是往上走,所以拿馬取象。孚信之道貴在專一,六四既然跟從九五,若再向下牽繫初九,就不專一而妨害了孚,那就有咎了,所以「馬匹亡」才「無咎」。向上跟從九五而不再牽繫初九,就是丟掉了自己的配偶(底本「不繫於切」,「切」當是「初」之訛);牽繫初九就不能上進,也就不能成就孚信的功業。
集說 郭氏雍曰:“匹”,亦敵之類也。得敵匹亡,其道相反也。《彖傳》言柔在內,而爻則其道相反,蓋卦爻取義有不得而同者也。 案 《易》中六四應初九,而義有取焉者,皆上不遇九五者也。如六四遇九五,則以從上為義,而應非所論,《易》例皆然。而此爻尤明,蓋孚不容於有二,況居大臣之位者乎。“月幾望”者,陰受陽光,承五之象也。“馬匹亡”者,無有私群,遠初之象也。 自《坤》卦牝馬以得主為義,而其下曰:“東北喪朋”。東北者,近君之位也,《中孚》之四當之矣。
「集說」引郭雍說:「匹」也屬於「敵」(相對配偶)一類。六三的「得敵」與六四的「匹亡」,兩者的路數正好相反。《彖傳》說柔爻在內,而爻辭講的卻與之相反,可見卦與爻的取義有時不能一致。李光地按:《周易》裡六四應初九而取義上有可取的,都是上面沒有遇到九五的情形;如果六四遇上九五,就以跟從上位為取義,相應與否便不在討論之列,《周易》的通例都是這樣。而這一爻尤其明白,因為孚信容不得有二心,何況身處大臣的位置呢。「月幾望」,是陰受陽的光照,正是承奉九五的象;「馬匹亡」,是沒有私黨,正是疏遠初九的象。從《坤》卦以牝馬「得主」為取義,而其下就說「東北喪朋」——東北,正是靠近君主的位置,《中孚》的六四正當此位。
九五,有孚孿如,無咎。 本義 九五剛健中正,《中孚》之實而居尊位,為孚之主者也。下應九二,與之同德,故其象占如此。 程傳 五居君位,人君之道,當以至誠感通天下,使天下之心信之,固結如拘攣然,則為“無咎”也。人君之孚,不能使天下固結如是,則億兆之心,安能保其不離乎。
爻辭說:九五,懷著誠信而使天下牽連固結,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五剛健中正,具備《中孚》的實德而居於尊位,是孚信的主爻。它下面與九二相應,彼此同德,所以它的卦象與占斷是這樣。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居於君位;做人君的道理,應當以至誠感通天下,使天下的人心都信任他,牢牢固結得像被拘攣在一起一樣,這樣才「無咎」。人君的誠信,若不能使天下這樣固結,那麼億萬人的心,怎能保證他們不離散呢。
集說 王氏弼曰:處中誠以相交之時,居尊位以為群物之主,信何可舍,故“有孚 咎”。九五君位,足以感通天下,又無私應之累,故直曰“有孚攣如”而已。 胡氏炳文曰:六爻不言“孚”,惟九五言之,九五孚之主也。
「集說」引王弼說:九五處在以中誠相交的時候,居於尊位而作為萬物的主宰,誠信怎麼可以捨棄呢,所以說「有孚……咎」——底本這裡脫去一截文字,連帶下面一位注家的姓名也一併脫失。脫文之後接著說:九五是君位,足以感通天下,又沒有偏私應和的拖累,所以徑直說「有孚攣如」就夠了。胡炳文說:六爻之中都不說「孚」,唯獨九五說到它,因為九五是孚信的主爻。
案 此爻是《彖》所謂“孚乃化邦者也”,人君之孚,與在下者不同,居下位者,中有實德,不遷於外而已,人君則以孚天下為實德。故必誠信固結於天下,然後為“無咎”也。此爻義與《小畜》之九五同,其為臣者,“月幾望”之義亦同,但彼主於君臣相畜,而此主於君臣相孚爾,要之“富以其鄰”者,即“孚乃化邦”之說,而“君子征凶”者,亦即“馬匹亡”之意也。
李光地按:這一爻就是《彖傳》所說「孚乃化邦」(有誠信才能化育邦國)的那一種。人君的孚信,與在下位者不同:居下位的,心中有實在的德性、不遷移到外面去就夠了;人君則要拿孚信天下當作實德,所以必定要誠信固結在天下人身上,然後才「無咎」。這一爻的取義與《小畜》九五相同,而做臣子的那一爻「月幾望」的取義也相同;只不過《小畜》主要講君臣相畜養,這裡主要講君臣相孚信罷了。總而言之,《小畜》九五「富以其鄰」,就是「孚乃化邦」的說法;《小畜》上九「君子征凶」,也就是這裡「馬匹亡」的意思。
上九,翰音登于天,貞凶。 本義 居信之極,而不知變,雖得其貞,亦凶道也,故其象占如比。雞曰翰音,乃巽之象。居《巽》之極,為“登於天”,雞非登天之物而欲登天,信非所信,而不知變,亦猶是也。
爻辭說:上九,雞鳴的聲音直上於天,固守下去則凶。朱熹《周易本義》說:上九處在誠信的頂點而不知變通,雖然守得住正,也是凶險的路數,所以它的卦象與占斷是這樣(底本「如比」,「比」為「此」之訛)。《禮記》裡祭祀用的雞稱作「翰音」,正是巽的象。上九居於《巽》的頂點,所以說「登於天」。雞本不是能登天的東西卻偏要登天;所信的不是該信的人,而又不知變通,也正像這樣。
程傳 “翰音”者,音飛而實不從,處信之終,信終則衰,忠篤內喪,華美外揚,故云翰音登天,正亦滅矣。陽性上進,風體飛颺。九居《中孚》之時,處於最上,孚於上進而不知止者也,其極至於羽翰之音,登聞於天,貞固於此而不知變,凶可知矣。夫子曰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固守而不通之謂也。 集說 王氏弼曰:“翰”,高飛也。飛音者,音飛而實不從之謂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翰音」,是聲音飛上去而實質跟不上。上九處在誠信的終端,信到了盡頭就衰敗:忠厚篤實在內裡喪盡,浮華美飾在外面張揚,所以說「翰音登天」,連正道也滅掉了。陽的性情向上進取,巽為風、其體飛揚。上九處在《中孚》之時而居於最上位,是篤信向上進取而不知停止的;到了極點,就成了羽翼之聲上達於天。在這上頭固執堅守而不知變通,凶是可想而知的。孔子說「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喜好守信而不喜好學,弊病是害人害己),講的正是固守而不知通變。「集說」引王弼說:「翰」是高飛。所謂飛音,就是聲音飛上去而實質跟不上。
居卦之上,處信之終,信終則衰,忠篤內喪,華美外揚,故曰“翰音登于天”也。胡氏瑗曰:“翰”者,鳥羽之高飛也,上九在一卦之上,居窮極之地,是無純誠之心,篤實之道,徒務其虛聲外飾,以矯偽為尚,如鳥之飛登於天,徒聞其虛聲而已。
前一家註解說,上九處在整卦的最上一位,正當《中孚》誠信之道走到盡頭的時候。誠信走到盡頭就要衰敗,內裡忠厚篤實的實質已經喪失,外表卻把華美的名聲張揚出去,所以爻辭說「翰音登于天」。集說引胡瑗說:「翰」指鳥用羽翼高飛。上九居在一卦之上,處在窮極之地,心裡已經沒有純粹的誠意,行事也沒有篤實的路數,只一味經營虛名與外表的修飾,把矯揉造作當成時尚,就像鳥一路飛上天去,人在地下聽到的不過是它虛張的聲響罷了。
蘇氏軾曰:“翰音”,飛且鳴者也。處外而居上,非中孚之道,飛而求顯,鳴而求信者也,故曰“翰音登于天”,九二在陰而子和,上九飛鳴而登天,其道蓋相反也。朱氏震曰:巽為雞,剛其翰也,柔其毛也。“翰”,羽翮也。雞振其羽翮而後出於聲,“翰音”也。
集說引蘇軾說:所謂「翰音」,是一邊飛一邊鳴叫的鳥。上九身處卦外而又居於最上,這不合《中孚》以誠信相感的道理,它是靠飛高來求顯達、靠鳴叫來求取別人信任的一類,所以爻辭說「翰音登于天」。九二藏在下卦幽暗之處默默鳴叫,反而有同類應和;上九邊飛邊叫直上雲天,兩者的路數正好相反。集說又引朱震說:上卦「巽」在《說卦傳》裡取象為雞,雞身上剛硬的是翎羽,柔軟的是絨毛。「翰」就是翅上的硬羽莖。雞先振動硬翅,然後才發出鳴聲,這就是「翰音」的來歷。
鄭氏汝諧曰:“翰音”登天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章氏潢曰:二居兌澤,故曰“在陰”。上為巽風,故曰“於天”。孚於中也,則鳴鶴自有子和。孚於外也,則翰音徒登於天。然則中孚可以人偽為之哉!
集說引鄭汝諧說:「翰音」直上高天,正是名聲超過了實情,這是君子引以為恥的事。集說又引章潢說:九二處在下卦「兌」,兌的取象是澤,所以九二爻辭說「在陰」;上九處在上卦「巽」,巽的取象是風,所以上九爻辭說「於天」。誠信生在心裡,那麼像九二那樣「鳴鶴在陰」,自然有同類應和;誠信只做在外面,那麼就成了上九這樣,空有一聲鳴叫送上高天。由此可見,《中孚》所講的誠信,哪裡是靠人為造作裝點得出來的呢!
小過 震上艮下
程傳 《小過序卦》:“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人之所信則必行,
程頤《伊川易傳》引《序卦傳》說:「有了確信的人一定會去實行,所以《中孚》之後接《小過》。」人對自己所相信的事,必定要付諸行動。此處底本有脫文,程頤解說卦序的後半段文字已經缺失,下面直接接上卦辭。
小過,亨,利貞,可小亨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小過》卦辭說:小過,亨通,宜於守持正固;可以施用在小的方面,不可以拿去辦大事。就像飛鳥掠過留下一路鳴聲,這聲音不宜往上飄散而宜於向下傳遞,這樣便大為吉利。底本作「可小亨」,通行本作「可小事」,與下句「不可大事」正相對。
本義 “小”,謂陰也。為卦四陰在外,二陽在內,陰多於陽,小者過也。既過於陽,可以“亨”矣。然必利於守貞,則又不可以不戒也。卦之二五,皆以柔而得中,故”可小事”。三四皆以剛失位而不中,故“不可大事”。卦體內實外虛,如鳥之飛,其聲下而不上,故能致飛烏遺音之應,則“宜下”而“大吉”,亦“不可大事”之類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卦名裡的「小」指陰爻。就卦體看,四個陰爻分佈在外,兩個陽爻夾在中間,陰多於陽,正是「小者過」——柔小的一方超過了剛大的一方。既然已經超過了陽,事情便可以「亨」通;但一定要宜於守持貞正,所以卦辭又加上一句告誡。此卦六二、六五兩爻都以柔爻居於上下卦的中位,得「中」,所以說「可小事」;九三、九四兩爻都以剛爻「失位」而又不居中,所以說「不可大事」。卦體是內兩爻充實、外四爻虛薄,好比鳥在飛,聲音是往下落而不往上揚的,因此能有「飛鳥遺音」這樣的感應,也就是「宜下」而「大吉」,這同樣屬於「不可大事」的一類。
程傳 “過”者,過其常也。若矯枉而過正,過所以就正也。事有時而當然,有得過而後能亨者,故《小過》自有“亨”義。“利貞”者,過之道,利於貞也不失時宜之謂正,過所以求就中也,所過者“小事”也,事之大者,豈可過也。於《大過》論之詳矣。“飛鳥遺之音”謂過之不遠也,“不宜上宜下”,謂宜順也。順則“大吉”,過以就之,蓋順理也。過而順理,其吉必大。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過」,是超出常規。像矯正彎曲的東西要稍稍矯過正中一點,這種「過」正是為了歸到正上去。世事有時本該如此,有的事非得稍稍過一點才能通達,所以《小過》一卦本身就含有「亨」的意思。說「利貞」,是因為「過」這條路必須宜於守正——不失掉時機分寸就叫作「正」,「過」是為了求得歸到「中」上來。所超過的只是「小事」,至於大事,怎麼可以隨便超過?這一層在《大過》卦裡已經論得很詳細了。「飛鳥遺之音」是說超出得並不遠;「不宜上宜下」是說宜於順從。能順就「大吉」,用稍稍過一點的做法去遷就它,正是順乎事理。既過而又順理,得到的吉必定是大吉。
集說 王氏弼曰:飛鳥遺其音,聲哀以求處卜愈無所適,下則得安,愈上則愈窮,莫若飛鳥也。孔氏穎達曰:過之“小事”,謂之小過。即行過乎恭,喪過乎哀之例是也。諸氏云,謂小人之行,小有過差,君子為過厚之,行以矯之,如晏子狐裘之比也,過為小事,道乃可通,故曰:“小過亨”。“利貞”者,矯世勵俗,利在歸正也。“可小事不可大事”者,小有過差,惟可矯以小事,不可正以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者。飛鳥聲哀以求處,過上則愈無所適。過下則不失其安,譬君子處過差之時,為過矯之行,順則執卑守下,逆則犯君陵上,故以順逆類鳥之上下也。
集說引王弼說:飛鳥一路留下鳴聲,那聲音悽哀,是在尋求可以安身的地方;越往上飛越沒有可落腳的去處,往下才能得到安穩,越往上就越走投無路,天下沒有比飛鳥更能說明這個道理的了。集說又引孔穎達說:所超過的只是「小事」,這就叫「小過」,也就是《繫辭傳》所舉「行為上恭敬得過一點,居喪時哀痛得過一點」那一類例子。諸家又說,小人的行為稍有偏差,君子便用格外敦厚的做法去矯正它,好比晏嬰一件舊狐裘穿了三十年,用儉省去矯正奢靡。既然所過的只是小事,道理便行得通,所以卦辭說「小過亨」。說「利貞」,是因為矯正世風、砥礪習俗,好處在於歸到正上去。說「可小事不可大事」,是因為小的偏差只能用小事去矯正,不可拿大事去糾正它。說「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是因為飛鳥哀鳴著尋找棲處,往上過了頭就越發無處可去,往下過一點卻不失其安穩。比方君子處在世風稍有偏差的時候,做一些矯枉的舉動,順著來就是執守卑下的本分,逆著來就成了冒犯君上、凌駕在上位者之上,所以拿順與逆比擬鳥的向下與向上。
呂氏大臨曰:《小過》,過於小者也。君子之道,皆以濟其不及,然後可以會於中。《大過》以濟其大不及,《小過》以濟其小不及者,濟所以“亨”也。“飛鳥”“不宜上宜下”,上窮而下有止也。過奢過慢則凶,不宜上也。過恭過儉則吉,宜下也。
集說引呂大臨說:《小過》講的是在小處稍稍超過。君子立身行事,都是用「過」去補救「不及」,然後才能會歸到「中」上。《大過》是補救大處的不及,《小過》是補救小處的不及;有所補救,所以能「亨」。說「飛鳥」「不宜上宜下」,是因為往上飛到盡頭便無所依託,往下落卻有可以棲止的地方。過分奢侈、過分怠慢就凶,這就是「不宜上」;恭敬得過一點、儉省得過一點卻吉,這就是「宜下」。
《朱子語類》云:《小過》是過於慈惠之類,《大過》則是剛嚴果毅底氣象。《小過》是小事過,又是過於小,如“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皆是過於小。退後一步,自貶底意思。俞氏琰曰:《小過》之時,可過者“小事”而已,“大事”則不可過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小過》屬於慈愛寬厚得過一點那一類,《大過》則是剛強嚴峻、果敢剛毅的氣象。《小過》既是小事上有所過,又是往「小」的方向上過,比如《大象傳》講的「行為恭敬得過一點,居喪哀痛得過一點,用度儉省得過一點」,都是往「小」的一邊過,含有退後一步、自己降抑一等的意思。集說又引俞琰說:處在《小過》的時候,可以稍稍過一點的只是「小事」罷了,「大事」是不可以過的。
林氏希元曰:《小過》不當以人類言。當以事類言。觀大象《本義》曰:三者之過,皆小者之過,可過於小,而不可過於大,可以小過,而不可以甚過。又曰彖所謂“可小事”,而“宜下”,其意可見矣。“《小過》亨”者,小事過而亨也。曰“利貞”,深戒占者之辭。“可小事不可大事,不宜上宜下”,又是申“利貞”之意。陸氏銓曰:君子雖行貴得中,事期當可,然勢有極重,時須損餘以補缺,事必矯枉
集說引林希元說:《小過》不該按人的類別來講,該按事的類別來講。看朱熹《周易本義》解「大象」時說:行恭、喪哀、用儉這三樣的「過」,都是在小處過;可以在小處過,不可以在大處過;可以稍稍過一點,不可以過得太厲害。他又說,卦辭所謂「可小事」而「宜下」,用意就看得出來了。所謂「《小過》亨」,是說小事上稍過而得亨通。加一句「利貞」,是對占問者極鄭重的告誡之辭。「可小事不可大事,不宜上宜下」,又是把「利貞」的意思申說一遍。集說又引陸銓說:君子行事固然貴在得「中」,辦事以恰到好處為期,然而形勢有偏得極重的時候,就得減損多餘的去補足虧缺的,辦事就非得矯枉不可。此處底本有脫文,陸銓這段話沒有說完。
案 《大過》者,大事過也。《小過》者,小事過也。“大事”,謂關係天下國家之事。“小事”,謂日用常行之事。道雖貴中,而有時而過者,過所以為中也,當過而過,然後可以通行,故有“亨”道而利於正也。“可小事不可大事”,是申《小過》之義。言此卦之義,可以施於小事,不可施於大事。“不宜上宜下”,又是申“利貞”之義。
李光地按:《大過》是大事上有所過,《小過》是小事上有所過。所謂「大事」,指關係天下國家的事;所謂「小事」,指日常起居行事。道理雖然以「中」為貴,但有時候不得不過一點,這種「過」恰恰是為了求得「中」。該過的時候過,然後事情才行得通,所以此卦有「亨」的道理,而又宜於守正。「可小事不可大事」,是把《小過》的卦義申說一遍,意思是這一卦的義理可以施用於小事,不可以施用於大事。「不宜上宜下」,又是把「利貞」的意思申說一遍。
“飛鳥遺之音”者,卦有飛鳥之象,卦示以兆,如飛鳥之遺以音也。上下二字是借鳥飛之上下,以切人事。飛鳥相呼云,不宜上宜下,在飛鳥則上無止戾,下有棲宿,在人事則高亢者失正而遠於理,卑約者得正而近乎情,是以“大吉”也。
李光地接著說:所謂「飛鳥遺之音」,是因為此卦有飛鳥的卦象,卦把吉凶的徵兆顯示給人,就像飛鳥從空中留下一聲鳴叫給人聽。「上」「下」兩個字,是借鳥飛的高低來切合人事。飛鳥彼此呼喚,說「不宜上宜下」:在鳥這一邊,往上沒有停歇安定之處,往下卻有可以棲宿的窩巢;在人事這一邊,志氣高亢的人失掉中正而離事理越來越遠,卑退守約的人守住中正而貼近人情,所以說「大吉」。
初六,飛鳥以凶。本義 初六陰柔,上應九四,又居過時,上而不下者也。飛鳥遺音,“不宜上宜下”,故其象占如此,郭璞《洞林》占得此者,或致羽蟲之孽。
初六爻辭說:飛鳥因此招來凶險。朱熹《周易本義》說:初六是陰柔之爻,向上與九四有「應」,又正處在陰過於陽的時勢裡,是一味往上飛而不肯下落的一類。飛鳥留下鳴聲,本該「不宜上宜下」,初六偏偏反著來,所以它的爻象與占斷如此。晉人郭璞《洞林》裡記載,占卦遇到這一爻的,有時會招致鳥類帶來的災異。
程傳 初六陰柔在下,小人之象。又上應於四,四,復動體,小人躁《易》,而上有應助,於所當過,必至過甚,況不當過而過乎。其過如飛鳥之迅疾,所以凶也。躁疾如是,所以過之速且遠,救止莫及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以陰柔之質居於最下,是小人的象。它又向上與九四相「應」,而九四處在上卦「震」這個好動的卦體裡。小人本來就輕躁易動,上頭又有人接應幫襯,那麼在本該稍過一點的地方,必定會過得太狠,何況是本不該過卻硬要過的地方呢?它過得像飛鳥一樣迅疾,所以有凶。輕躁急速到這個地步,過失來得又快又遠,想挽救、想制止都來不及了。
集說 孔氏穎達曰:《小過》之義,上逆下順。而初應在上卦,進而之逆,同於飛鳥無所錯足,故曰“飛鳥以凶”。胡氏瑗曰:《小過》之時“不宜上”,位在下而志愈上,故獲“凶”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小過》的義理是往上為逆、往下為順。初六的「應」爻卻在上卦,它一往前進就走上了逆的一邊,如同飛鳥在空中找不到落腳之處,所以爻辭說「飛鳥以凶」。集說又引胡瑗說:處在《小過》的時候本來「不宜上」,初六身位在最下,心志卻越發往上攀,所以落得一個「凶」。
項氏安世曰:初上二爻,陰過而不得中,是以“凶”也。以卦象觀之,二爻皆當鳥翅之末。初六在艮之下,當止而反飛,以飛致凶,故曰“飛鳥以凶”,上六居震之極,其飛已高則麗於網罟,故曰“飛鳥離之凶”。龔氏煥曰:《大過》卦辭以棟為象,而三四兩爻亦以棟言。《小過》卦辭以鳥為象,而初上兩爻亦以鳥言。《大過》陽過於中,而三四又陽之中也。《小過》陰過於外,初上又陰之外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初六與上六這兩爻,都是陰爻過甚而又沒有居中,所以都斷為「凶」。從卦象上看,這兩爻正當鳥兩翅的末梢。初六處在下卦「艮」的最下,艮的取象是止,本該停下來卻反而起飛,因飛而招凶,所以說「飛鳥以凶」;上六處在上卦「震」的極處,飛得太高就要撞上羅網,所以說「飛鳥離之凶」。集說又引龔煥說:《大過》的卦辭取屋棟為象,而九三、九四兩爻也拿棟來說;《小過》的卦辭取飛鳥為象,而初六、上六兩爻也拿鳥來說。《大過》是陽爻過盛在卦的中間,九三、九四正是眾陽的正中;《小過》是陰爻過盛在卦的外圍,初六、上六又正是眾陰的最外。
胡氏炳文曰:《大過》有棟橈象,棟之用在中,故於三四言之。《小過》有飛鳥象,鳥之用在翼,故於初上言之。然初二五上皆翼也,獨初上言之何耶,嗎飛不在翼而在翰,初上其翰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大過》有「棟橈」——屋樑彎曲的象,屋樑受力的關鍵在正中,所以放在九三、九四兩爻上說。《小過》有飛鳥的象,鳥飛的關鍵在翅膀,所以放在初六、上六兩爻上說。可是初、二、五、上四爻都算翅膀,為什麼單在初、上兩爻上說呢?底本此處一字訛誤,按文意當作「蓋」:鳥能飛靠的不是整片翅膀,而是翅端的硬羽,初六、上六正是那兩支硬羽。
案 《大過》象棟者兩爻,《小過》象飛鳥者亦兩爻。然《大過》宜隆不宜橈,則四居上吉,三居下凶,宜矣。《小過》之鳥,“宜下”“不宜上”,初居下應吉而反凶者,何也?蓋屋之中棟,惟一而已,四之象獨當之,鳥之翼則有兩,初與上之象皆當之也。初於時則未過,於位則處下,如鳥之正當棲宿者,乃不能自禁而飛,其凶也,豈非自取乎。
李光地按:《大過》裡取屋棟為象的是兩爻,《小過》裡取飛鳥為象的也是兩爻。不過《大過》的棟宜於高隆而不宜於下彎,所以九四居上得吉、九三居下得凶,這是順理成章的。《小過》的鳥既然「宜下」「不宜上」,初六居在最下,按理應當得吉,卻反而是凶,這是為什麼?原來一間屋子的正樑只有一根,九四一爻的象就把它獨佔了;鳥的翅膀卻有兩隻,初六與上六的象都當得上。初六論時勢還沒有到「過」的地步,論爻位又處在最下,正像鳥本該安安穩穩棲宿的時候,它卻按捺不住飛了起來,這樣招來的凶,豈不是自己找的嗎?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本義 六二柔順中正,進則過三四而遇六五,是過陽而反遇陰也。如此則不及六五而自得其分,是不及君,而適遇其臣也。皆過而不過,守正得中之意,“無咎”之道也。
六二爻辭說:越過了祖父,碰上了祖母;沒有攀到君主那裡,正碰上做臣子的本分,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二柔順而又「中正」,往前走就越過九三、九四兩個陽爻而碰上六五,這是越過了陽反倒遇上了陰。這樣一來,它並沒有攀到六五君位上去,而是自己守住了應有的名分,也就是「不及其君」而恰好「遇其臣」。這些都是看似過、其實沒有過,是守正而得中的意思,正是免於過錯的路數。
程傳 陽之在上者父之象,尊於父者祖之象。四在二上,故為“祖”。二與五居相應之地,同有柔中之德,志不從於二四,故過四而遇五,是“過其祖”也。五陰而尊,祖妣之象,與二同德相應,在它卦則陰陽相求,過之時必過其常,故異也。無所不過,故二從五亦戒其過。不及其君遇其臣,謂上進而不陵及於君。適當臣道,則“無咎”也。遇,當也,過臣之分,則其咎可知。
程頤《伊川易傳》說:陽爻居在上位的,是父親的象;比父親更尊的,是祖父的象。九四在六二之上,所以稱它為「祖」。六二與六五處在相應的位置上,同樣具有柔順守中的德性,心志並不跟從那兩個陽爻,所以越過九四而遇上六五,這就是「過其祖」。六五是陰爻而居尊位,正是祖母的象,與六二德性相同而彼此呼應。在別的卦裡是陰陽相求,到了《小過》這樣以過為義的時候,必定超出常例,所以不同。此時無處不過,因此六二跟從六五,爻辭也要提醒它不要過頭。「不及其君遇其臣」,是說往上進取而不去冒犯攀附到君位上,恰好合於為臣之道,就沒有過錯。「遇」就是「恰當」的意思;如果超出了做臣子的本分,招來的過錯也就可想而知了。
集說 王氏宗傳曰:六二或過或不及,皆適當其時與分,而不愆於中焉,此在過之道為無過也,故曰“無咎”。俞氏琰曰:遇妣而過於祖,雖過之,君子不以為過也。遇臣則不可過於君,故曰“不及其君”。“遇其臣”,彖言“可小事不可大事,不宜上宜下”。而六二柔順中正,故其象如此,其占“無咎”。
集說引王宗傳說:六二有時是「過」,有時是「不及」,都恰好合於它所處的時勢與名分,沒有偏離「中」;在以「過」為義的這一卦裡,這就等於沒有過,所以爻辭斷為「無咎」。集說又引俞琰說:遇上祖母而越過了祖父,雖說是過,君子並不把它算作過錯;遇上臣位就不可以再越過到君位上去,所以說「不及其君」「遇其臣」。卦辭講「可小事不可大事,不宜上宜下」,而六二柔順中正,所以它的爻象是這樣,占斷是不會有過錯。
張氏振淵曰:“祖”“妣”只作陰陽象,陽亢而陰順也。過祖遇妣,是去陽而就陰,去亢而從順。如此則不陵及於君,適當臣道之常矣。“不及其君遇其臣”,宜下宜順也。吳氏曰慎曰:六二中正,而爻辭以過不及言之。蓋當過而過,當不及而不及,此權之所以取中,而卒無過不及之偏矣。
集說引張振淵說:「祖」和「妣」只當作陰陽兩種象來看,陽的性情高亢,陰的性情柔順。越過祖父而遇上祖母,就是離開陽而靠向陰,離開高亢而跟從柔順。這樣一來便不會冒犯攀附到君位上去,恰好合於做臣子的常道。所謂「不及其君遇其臣」,就是宜於居下、宜於順從。集說又引吳曰慎說:六二本是中正之爻,爻辭卻拿「過」與「不及」來說它。這是因為該過的時候就過,該不及的時候就不及,這正是權衡取中的辦法,最終並沒有偏向過或不及的任何一邊。
案 古者重昭穆,故孫則拊於祖,孫婦則拊於祖姑。《晉》之“王母”,此爻之“妣”,皆謂祖姑也。兩陰相應,故取妣婦相配之象。凡《易》之義,陰陽有應者,則為君臣,為夫婦,取其耦配也。無應者,則或為父子,或為等夷,或為嫡媵,或為妣婦,取其同類也。此爻二五皆柔,有妣婦之配,無君臣之交,故取遇妣不及其君為義。
李光地按:古人重視宗廟裡昭穆的次序,所以孫子死後祔祭於祖父之列,孫媳婦死後祔祭於祖母之列。《晉》卦六二爻辭裡的「王母」和這一爻裡的「妣」,指的都是祖母。六二、六五兩個陰爻彼此呼應,所以取祖母與孫媳相配的象。凡是《周易》的通例:陰陽兩爻有「應」的,就取為君與臣、丈夫與妻子,取它們異性相配;沒有「應」的,就或取為父與子,或取為地位相等的同輩,或取為正妻與陪嫁之妾,或取為祖母與孫媳,取它們同類相從。這一爻六二與六五都是柔爻,只有祖孫婦之間的同類相配,沒有君臣之間的異性相交,所以取「遇妣」「不及其君」立義。
孫行而附於祖列,疑其過矣。然禮所當然是適得其分也,無應於君者,不敢仰乾於君之象。然守柔居下,是臣節不失也。以人事類之,則事之可過者。過而得其恭順之體。事之必不可過者,不及而安於名分之常。夫子之言麻冕拜下,意正如此也。《小過》之義主於過恭過儉,妻道也,臣道也。二當其位,而有中正之德,故能權衡於過不及而得其中,於六爻為最善。
李光地接著說:以孫輩的行次附祔在祖輩的行列裡,看上去像是逾越了;然而這本是禮制所當然,恰恰是各得其分。六二與君位沒有「應」,是不敢向上干求君主的象;但它守著柔順、安於下位,為臣的節操並沒有失掉。拿人事來比擬:凡是可以稍過一點的事,過一點反而成全了恭敬順從的體統;凡是斷斷不可過的事,就寧可不及,安守名分的常規。孔子講「麻冕」與「拜下」,用意正是如此——禮帽本用麻織,當時改用絲料,比較省儉,孔子便依從眾人;臣子本該先在堂下拜,當時改在堂上拜,未免驕慢,孔子寧可違眾而仍舊在堂下拜。《小過》一卦的義理,主要落在恭敬得過一點、儉省得過一點上,這是為妻之道,也是為臣之道。六二正當其位,又具備中正的德性,所以能在「過」與「不及」之間權衡而得其「中」,在六爻當中是最好的一爻。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本義 《小過》之時,事每當過,然後得中。九三以剛居正,眾陰所欲害者也。而自恃其剛,不肯過為之備,故其象占如此,若占者能過防之,則可以免矣。
九三爻辭說:不肯多加一分防備,跟著就有人來傷害他,凶。朱熹《周易本義》說:處在《小過》的時候,辦事往往要稍稍過一點,然後才恰好得「中」。九三以陽剛之爻居於陽位,位置得正,正是眾多陰爻想要加害的對象;它卻自恃剛強,不肯把防備做得過一點,所以爻象與占斷如此。如果占問的人能夠把防備做得過一點,就可以免掉這場禍患。
程傳 《小過》陰過陽失位之時,三獨居正,然在下無所能為,而為陰所忌惡。故有當過者,在過防於小人,若“弗過防之”,則或從而戕害之矣,如是則“凶”也。三於陰過之時,以陽居剛,過於剛也。既戒之過防,則過剛亦在所戒矣。防小人之道,正己為先。三不失正,故無必凶之義,能過防則免矣。三居下之上,居上為下,皆如是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小過》正是陰爻過盛、陽爻失位的時候,只有九三一爻居位得正,然而它身在下卦,做不出什麼大事來,反倒被眾陰猜忌厭惡。所以此時該「過」的地方,就在於把防範小人的功夫做得過一點;假如「弗過防之」,就會有人跟上來加害它,那樣便是「凶」。九三處在陰過的時勢裡,又以陽爻居於剛位,本身已經失之過剛。既然告誡它要過為防備,那麼過於剛強這一點同樣在告誡之列。防備小人的辦法,頭一件是端正自己。九三並沒有失掉「正」,所以並不是非凶不可,能夠過為防備就免掉了。九三居於下卦之上,凡是身在上位而又給人做下屬的,處境都是這樣。
集說 楊氏啟新曰:言當過於防,而九三不知時也。案 《小過》者,小事過也。小事過者,敬小慎微之義也。九三過剛,違於斯義矣。故為不過於周防,而或遇戕害之象。《傳》曰:君子能勤小物,故無大患,此爻之意也。
集說引楊啟新說:爻辭是講此時應當把防備做得過一點,而九三不懂得體察時勢。李光地按:《小過》講的是小事上有所過;小事上有所過,也就是對細小處存敬、對隱微處謹慎的意思。九三過於剛強,違背了這層義理,因此有防備不夠周密、而可能遭人戕害的象。《左傳》說,君子能在細小事物上勤勉,所以不會有大禍患,這一爻的用意正是如此。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程傳 四當小過之時,以剛處柔,剛不過也,是以“無咎”。既弗過則合其宜矣,故云“遇之”,謂得其道也。若“往”則有“危”,必當戒懼也。往去柔而以剛進也,“勿用永貞”,陽性堅剛,故戒以隨宜不可固守也。方陰過之時,陽剛失位,則君子當隨時順處,不可固守其常也。四居高位,而無上下之交,雖比五應初,方陰過之時,彼豈肯從陽也,故“往”則有“厲”。
九四爻辭說:沒有過錯;不過分而恰好相合,往前走就有危險,必須警惕,不可固執地長守一定之規。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處在《小過》的時候,以陽剛之質居於陰柔之位,剛而不過,所以沒有過錯。既然不過頭,便合乎事宜,所以說「遇之」,是說它走對了路子。若是一味往前,就有危險,必須戒懼。所謂「往」,是捨掉柔順而拿剛強去進取。說「勿用永貞」,是因為陽的性情堅硬剛強,所以告誡它要隨事之宜而變,不可死守。正當陰盛過頭的時候,陽剛失去了本位,君子就該隨著時勢順應自處,不可固守平日的常法。九四身居高位,上下卻都沒有真正的交接:雖然緊挨著六五、又與初六相應,可是正在陰過的時勢裡,那些陰爻哪裡肯跟從陽呢?所以「往」就有「厲」。
集說 《朱子語類》云:過遇,猶言加意待之也,與九三“弗過防之”文體正同。案 《彖傳》,三四皆“剛失位而不中”,然九三純剛,故“凶”。九四居柔,故有“無咎”之義。然質本剛也,故又戒以當過遇之為善。“遇”者,合人情,就事理。過遇,朱子所謂加意待之者是也。若不能過遇之,則“往”而有“危”。所當以為戒,而不可固執而不變者,是《小過》之時義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所謂「過遇」,等於說格外用心地對待它,跟九三爻辭「弗過防之」的句式正好相同。李光地按:《彖傳》講九三、九四都是「剛失位而不中」,然而九三純是剛爻居剛位,所以斷「凶」;九四以剛居柔位,所以有免於過錯的義理。不過它的本質到底是剛的,因此爻辭又告誡它,能做到「過遇」才算好。「遇」就是合乎人情、貼近事理;「過遇」就是朱熹所說的格外用心去對待。假如做不到「過遇」,那麼「往」前去就有危險。應當把這一層當作警戒,不可固執不變——這正是《小過》一卦所講的時勢義理。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本義 以陰居尊,又當陰過之時,不能有為。而弋取六二以為助,故有此象。“在穴”,陰物也。兩陰相得,其不能濟大事可知。
六五爻辭說:濃雲密佈卻下不來雨,雲氣來自我西邊的郊野;王公用繫著絲繩的箭射取那藏在洞穴裡的東西。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五以陰柔之爻居於尊位,又正當陰過於陽的時勢,做不成什麼事,只好射取六二來做自己的幫手,所以有這樣的象。「在穴」指的是藏在洞裡的陰類之物。兩個陰爻湊在一起,它們成不了大事也就可想而知了。
程傳 五以陰柔居尊位,雖欲過為,豈能成功,如“密雲”而不能成雨。所以不能成雨,自“西郊”故也。陰不能成雨,《小畜》卦中已解。“公弋取彼在穴”,“弋”,射取之也。“射”止是射,“弋”有取義。“穴”,山中之空,中虛乃空也。“在穴”,指六二也,五與二本非相應,乃弋而取之,五當位,故云“公”,謂公上也。同類相取,雖得之。兩陰豈能濟大事乎,猶“密雲之不能成雨”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以陰柔之質佔著尊位,即便想有一番過人的作為,又哪裡能成功?就像濃雲雖密卻結不成雨。之所以結不成雨,是因為雲氣來自「西郊」。陰氣單獨成不了雨,這層道理在《小畜》卦裡已經講過了。「公弋取彼在穴」的「弋」,是用繫著絲繩的箭射取;單說「射」只是射出去,說「弋」就帶有射中取回的意思。「穴」是山中的空洞,裡面虛空才成其為洞。「在穴」指的是六二。六五與六二本來不成「應」,卻要射取它。六五居於當位之尊,所以稱「公」,指在上位的王公。同類之間彼此取用,即便取到了手,兩個陰爻又怎麼能成就大事?這正如濃雲密佈而下不成雨一樣。
集說 張子曰:《小過》有飛鳥之象,故因曰“取彼在穴”。胡氏瑗曰:“弋”者,所以射高也。“穴”者,所以隱伏而在下也。公以弋繳而取穴中之物,猶聖賢雖過行其事,意在矯下也。
集說引張載說:《小過》一卦有飛鳥的象,所以順著這個象說出「取彼在穴」的話來。集說又引胡瑗說:「弋」是用來射取高處飛鳥的,「穴」則是隱伏在低處的所在。王公拿繫著絲繩的箭去取洞穴中的東西,好比聖賢雖然做出一些超乎常規的舉動,本意卻在於矯正下面的風氣。
姚氏舜牧曰:時值《小過》,“宜下”“不宜上”。陰至於五,過甚矣,其所居者尊位也。挾勢自亢,澤不下究,雲雖密而“不雨”,“自我西郊”故耳。當此之時,欲沛膏澤於生民,必須下求穴之士以為輔,乃可也。故又戒之以求助,抑之以下賢。錢氏志立曰:《小過》所惡者,飛烏也。鳥“在穴”而不飛,所謂“不宜上”而“宜下”者也,故公弋取以為助。
集說引姚舜牧說:時勢正當《小過》,講的是「宜下」「不宜上」。陰爻長到六五,已經過得很厲害了,而它所占的又是尊位。倚仗權勢自己高亢起來,恩澤便流不到下面去,雲雖然濃密卻「不雨」,正因為它是「自我西郊」而來。處在這樣的時候,想把恩澤普施給百姓,必須向下訪求隱居巖穴的賢士來做輔佐才行,所以爻辭一面提醒它求助,一面抑制它去禮賢下士。集說又引錢志立說:《小過》所忌諱的就是一個「飛」字。鳥待在洞裡而不起飛,正合乎「不宜上」而「宜下」的道理,所以王公才射取它來做幫手。
案 《小過》有飛鳥之象,而所惡者飛。蓋飛則上而不下,違乎“不宜上宜下”之義也,雲亦飛物也,下而降則為雨。“密雲不雨”是猶飛而未下也,五在上體,又居尊位,當小過之時,上而未下者也,故取“密雲不雨”為象。雲而“不雨”,則膏澤不下於民矣。以其虛中也,故能降心以從道,抑志以下交。如弋鳥然,不弋其飛者,而弋其在穴者,如此則合乎“宜下”之義。而云之飛者,不崇朝而為雨之潤矣,此爻變鳥之象
李光地按:《小過》有飛鳥的象,而所忌諱的正是「飛」。因為一飛就是往上而不往下,違背了「不宜上宜下」的義理。雲也是浮在空中的東西,落下來就成了雨。「密雲不雨」,等於是浮著飛而還沒有落下來。六五處在上卦,又居尊位,正當《小過》的時勢,是往上而尚未下落的一類,所以取「密雲不雨」立象。雲而不成雨,恩澤就落不到百姓身上。好在六五是柔爻居中而中間虛空,所以能屈下心來聽從正道,壓住自己的意志去與下面交接。就像射鳥一樣,不射那飛在天上的,而射那待在洞裡的,這樣便合乎「宜下」的義理;那浮在空中的云,用不了一個早晨也就化作滋潤萬物的雨了。這一爻把鳥的象翻轉了過來。此句以下底本有脫文。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本義 六以陰居動體之上,處陰過之極。過之已高而甚遠者也,故其象占如此。或曰遇過,恐亦只當作過遇,義同九四未知是否。
上六爻辭說:不肯恰當相合而一味超越,飛鳥撞上羅網,凶,這就叫作天災人禍。朱熹《周易本義》說:上六以陰爻居於上卦「震」這個好動之體的最上,正處在陰過的極點,超越得又高又遠,所以它的爻象和占斷如此。有人說「遇過」恐怕也該照九四的寫法作「過遇」,含義與九四相同,這個說法對不對還不敢斷定。
程傳 六陰而動體,處過之極,不與理遇,動皆過之,其違理過常如飛鳥之迅速,所以“凶”也。“離”,過之遠也,是謂“災眚”,是當有災眚也。“災”者天殃,“眚”者人為。既過之極,豈惟人眚,天災亦至,其“凶”可知,天理人事皆然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是陰爻而處在好動的震體裡,又居於「過」的極點,凡事都合不上道理,一動就超過了分寸;它違背事理、越出常軌的迅疾,就像飛鳥一樣,所以斷為「凶」。「離」是超越得太遠的意思。說「是謂災眚」,就是此時該當有災眚了。「災」是上天降下的禍殃,「眚」是人自己造成的過失。既然過到了極點,豈止是人自招的過失,連上天降的災禍也一併來了,它的「凶」也就可想而知——天理與人事都是這個樣子。
集說 王氏弼曰:小人之過,遂至上極。過而不知限,至於亢也。過至於亢,將何所遇。飛而不已,將何所託。災自己致,復何言哉!孔氏穎達曰:以小人之身,過而弗遇,必遭羅網。其猶鳥飛而無托,必離繒繳,故曰“飛鳥離之凶”也。過亢離凶,是謂自災而致眚。
集說引王弼說:小人的過失,一直發展到最上一位。過頭而不知節制,就到了高亢的地步;過到高亢,還能碰上什麼合適的境遇?一直飛個不停,還能有什麼依託?災禍是自己招來的,還有什麼話可說!集說又引孔穎達說:以小人的身分,一味過頭而無所遇合,必定撞進羅網。這就像鳥一路飛而無處依託,必定掛在繫著絲繩的箭上,所以說「飛鳥離之凶」。過頭到了高亢、撞上羅網而得凶,這就叫作自己招來天災、又惹出人禍。
胡氏瑗曰:上六過而不已,若鳥之高翔,不知所止,以至窮極,而離於凶禍不能反於下以圖其所安,猶人之不近人情,亢己而行,故外來之災自招之損,皆有之也。餘氏芑舒曰:飛鳥離之,如鴻則離之之離。俞氏琰曰:彖辭言“不宜上”,而上乃震動之體,動極而忘返,如飛鳥離於繒繳,不亦凶乎?是天災也,亦人眚也。故曰“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集說引胡瑗說:上六一味過頭而不肯停下,好像鳥高高翱翔不知道該在哪裡落腳,一直到窮極之處,撞進凶禍裡,再也回不到下面去謀一個安身之所;這就如同人不近人情、把自己抬得高高地行事,因此外面來的災禍和自己招來的損失,兩樣都齊了。集說又引餘芑舒說:「飛鳥離之」的「離」,就是《詩經·邶風·新臺》「魚網之設,鴻則離之」那個「離」,是遭網羅的意思。集說又引俞琰說:卦辭講「不宜上」,而上六偏偏處在震卦好動之體,動到極處忘了回頭,就像飛鳥撞在繫著絲繩的箭上,豈不是凶?這既是上天降的災,也是人自己造的禍,所以說「飛鳥離之凶」,這就叫作「災眚」。
案 《復》之上曰:“迷復凶有災眚”,此曰“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辭意不同,凶由己作,災眚外至,迷復則因凶而致災眚者也。此則“凶”即其“災眚”也,蓋時當過極,不能自守,而徇俗以至於此,與初六當時未過,而自飛以致凶者稍別。
李光地按:《復》卦上六說「迷復,凶,有災眚」,這裡說「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兩句的語意並不相同。凶是自己造出來的,災眚是從外面臨到身上的:《復》卦上六是先有凶,再由凶引出災眚;這裡則是「凶」本身就是它的「災眚」。因為上六所處的時勢已到過頭的極點,自己守不住,隨波逐流以致於此,這與初六當時還沒有到「過」的地步、卻自己起飛而招致凶,略有分別。
總論 項氏安世曰:《坎》、《離》者,《乾》、《坤》之用也。故上經終於《坎》、《離》,下經終於既未濟。《頤》、《中孚》肖離,大小過肖坎。故上經以《頤》、《大過》附《坎》、《離》,下經以《中孚》、《小過》附既未濟。二陽函四陰則謂之《頤》,四陽函二陰則謂之《中孚》,二陽函四陰則謂之《大過》,四陰函二陽則謂之《小過》,《離》之為麗,《坎》之為陷,意亦類此。
總論引項安世說:《坎》《離》兩卦是《乾》《坤》的功用,所以上經以《坎》《離》收尾,下經以《既濟》《未濟》收尾。《頤》卦和《中孚》卦的形狀像「離」,都是外實而中虛;《大過》《小過》的形狀像「坎」,都是外虛而中實。所以上經把《頤》《大過》附在《坎》《離》之前,下經把《中孚》《小過》附在《既濟》《未濟》之前。兩個陽爻包住四個陰爻叫《頤》,四個陽爻包住兩個陰爻叫《中孚》,兩個陽爻包住四個陰爻叫《大過》——此句底本與上文《頤》重出,按卦體當作「四陽函二陰」——四個陰爻夾住兩個陽爻叫《小過》。「離」取義為附麗,「坎」取義為陷入,含意也與此相類。
吳氏曰慎曰:以二陽言,九三過剛居上,不能自下,故“或戕之”。九四居柔能下,故“無咎”。五上皆以陰乘陽上,《彖傳》所謂“上逆”者也,曰已上,曰已亢,然上凶而五不然者,以其柔中也。六二柔順中正而承乎陽,所謂“下順”者也,故無咎。初以柔居下而凶者,位雖卑,而志則上而不下,是以與上六同為“飛鳥”之象也。
總論又引吳曰慎說:就兩個陽爻來說,九三過於剛強又居於下卦之上,不肯自處卑下,所以有人「或戕之」;九四以剛居柔位,能夠謙退居下,所以沒有過錯。六五、上六都是以陰爻凌駕在陽爻之上,正是《彖傳》所說的「上逆」,一個說它已經上去了,一個說它已經高亢了;然而上六是凶而六五不凶,是因為六五柔順而居中。六二柔順中正而又承奉著上面的陽爻,正是《彖傳》所說的「下順」,所以沒有過錯。初六以柔爻居於最下卻仍舊是凶,是因為它雖然位置卑下,心志卻是往上不往下,所以與上六同樣取「飛鳥」的象。
既濟 坎上離下
程傳 《既濟序卦》:“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 ”。能過於物,必可以濟,故《小過》之後,受之以《既濟》也。為卦水在火上,水火相交,則為用矣。各當其用,故為既濟,天下萬事已濟之時也。
程頤《伊川易傳》引《序卦傳》說:「有超過常人本領的人必定能把事情辦成,所以《小過》之後接《既濟》。」能夠超過一般事物,必定可以把事情辦成,所以《小過》之後接上《既濟》。就卦體說,坎水在上、離火在下,水火交接,就產生了功用;各自發揮了它的用處,所以叫「既濟」,是天下萬事都已辦成的時候。
本義 “既濟”,事之既成也。為卦水火相交,各得其用,六爻之位,各得其正,故為《既濟》。“亨小”當為“小亨”,大抵此卦及六爻占辭,皆有警戒之意,時當然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既濟」是事情已經辦成。就卦體說,水火交接,各自得到了自己的用處;六爻的位置,陽爻居陽位、陰爻居陰位,一一「當位」得正,所以叫《既濟》。卦辭的「亨小」應當作「小亨」。大體上這一卦以及六爻的占斷之辭,都帶著警戒的意味,時勢本該如此。底本此處脫去卦辭「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一句,所以《本義》直接承接在上文之後。
程傳 《既濟》之時,大者既已亨矣,小者尚有未亨也。雖既濟之時,不能無小未亨也,小字在下,語當然也。若言“小亨”,則為亨之小也。“利貞”處《既濟》之時,利在貞固以守之也。“初吉”,方濟之時也。“終亂”,濟極則反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在《既濟》的時候,大的方面已經亨通了,小的方面還有沒亨通的。即便到了萬事已成之時,也不可能一點小的窒礙都沒有,所以「小」字放在「亨」字後面,語序本當如此。如果寫成「小亨」,那就成了「亨得很小」的意思。說「利貞」,是因為處在《既濟》的時候,好處在於堅守貞正把成果保住。說「初吉」,是指剛剛辦成的時候;說「終亂」,是因為辦成到了極點就要反轉過來。
集說 孔氏穎達曰:人皆不能居安思危,慎終如始,故戒以今日《既濟》之初。雖皆獲吉,若不進德修業,至於終極,則危亂及之。谷氏家傑曰:不曰小亨而曰“亨小”,言所亨者其小事也。吳氏曰慎曰:剛柔正則體立,水火交則用行,體立用行,所以為《既濟》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人往往做不到身處安穩而想到危險、把結尾看得跟開頭一樣謹慎,所以卦辭就在《既濟》剛開始的時候先給出告誡:眼下雖然都得到吉,若是不再進修德業,等到走到盡頭,危亂也就跟著來了。集說又引谷家傑說:不寫「小亨」而寫「亨小」,是說所亨通的只是小事。集說又引吳曰慎說:剛爻柔爻各歸其正位,卦的本體就立住了;水火互相交接,卦的功用就運行起來了。體立起來、用行得開,這就是《既濟》。
案 天地交為《泰》,不交為《否》,水火交為《既濟》,不交則為《未濟》。以治亂之運推之,《泰》、《否》其兩瑞也,《既濟》、《未濟》其交際也。《既濟》當在《泰》之後而《否》之先,《未濟》當在《泰》之先而《否》之後。《泰》猶夏也,《否》猶冬也,《未濟》猶春也,《既濟》猶秋也。故先天之圖,乾坤居南北是其兩端正,離坎居東西,是其交際也。
李光地按:天地二氣相交是《泰》,不相交是《否》;水火相交是《既濟》,不相交就是《未濟》。拿治世與亂世的氣運來推排,《泰》與《否》是兩個極端,《既濟》與《未濟》是兩端之間的過渡。《既濟》應當排在《泰》之後、《否》之前,《未濟》應當排在《泰》之前、《否》之後。《泰》好比夏天,《否》好比冬天,《未濟》好比春天,《既濟》好比秋天。所以在先天八卦方位圖上,乾、坤居南北兩方,正是那兩個極端;離、坎居東西兩方,正是兩端之間的過渡。
《既濟》之義不如《泰》者,為其《泰》而將《否》也。《未濟》之義優於《否》者,為其《否》而將《泰》也。是以《既濟》彖辭曰“初吉終亂”,即《泰》“城復于隍”之戒,《未濟》彖辭曰“汔濟濡其尾無攸利”,即《否》“其亡其亡”之心。
李光地接著說:《既濟》的義理比不上《泰》,是因為它已經由通泰轉向閉塞;《未濟》的義理反而勝過《否》,是因為它已經由閉塞轉向通泰。所以《既濟》的卦辭說「初吉終亂」,這就是《泰》卦上六「城復于隍」——城牆塌迴護城壕裡去那一句告誡;《未濟》的卦辭說「汔濟濡其尾無攸利」,這就是《否》卦九五「其亡其亡」——時時提防傾覆的那一份戒心。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無咎。本義 輪在下,尾在後,初之象也。曳輪則車不前,濡尾則狐不濟。《既濟》之初,謹戒如是,無咎之道,占者如是則“無咎”矣。
初九爻辭說:拖住車輪,沾溼尾巴,不會有過錯。朱熹《周易本義》說:車輪在車的下部,尾巴長在身體的後端,都是初九這一爻的象。拖住車輪,車子就走不動;沾溼了尾巴,狐狸就過不了河。在《既濟》剛開頭的時候,能這樣小心戒懼,正是免於過錯的路數;占問的人能這樣做,就不會有過錯。
程傳 初以陽居下,上應於四,又火體,其進之志銳也。然時《既濟》矣,進不已則及於悔咎,故“曳其輪”,“濡其尾”,乃得“無咎”,輪所以行,倒曳之使不進也。獸之涉水,必揭其尾,“濡其尾”則不能濟。方《既濟》之初,能止其進,乃得“無咎”。不知已則至於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以陽爻居於最下,向上與九四相「應」,又處在離火的卦體裡,前進的意志十分銳利。然而時勢已經是《既濟》,再一味往前就要惹上悔恨與過錯,所以要「曳其輪」「濡其尾」,才能免於過錯。車輪是用來行走的,倒過來拖住它,就是叫車子不再前進。野獸過河,一定把尾巴高高翹起,尾巴一沾水就過不去了。正當《既濟》剛開頭的時候,能夠止住自己的前進,才免於過錯;不懂得適可而止,就要惹出過錯來。
集說 李氏簡曰:既濟之初,以濡尾而曳乾,見其用力之難也。雖“濡其尾”,於義何咎?案 爻之文意,李氏得之。蓋曳輪者,有心於曳之也。濡尾者,非有心於濡之也。當濟之時,眾皆競濟,故有濡尾之患。惟能“曳其輪”,則雖“濡其尾”而可及止也,觀夫子《象傳》可知。
集說引李簡說:《既濟》剛開頭,尾巴已經沾溼了還要拖住車輪往回拉,可見用力之難。即便「濡其尾」,按道理又有什麼過錯?李光地按:這一爻的文意,李簡說對了。拖車輪是有意去拖的,沾溼尾巴卻不是有意要沾的。正當大家都要渡河的時候,人人爭著搶渡,所以難免有沾溼尾巴的麻煩;只要能「曳其輪」,那麼雖然「濡其尾」,也還來得及止住。看孔子《象傳》說「曳其輪,義無咎也」,就可以明白。
六二,婦喪其弗,勿逐,七日得。本義 二以文明中正之德,上應九五剛陽中正之君,宜得行其志。而九五居《既濟》之時,不能下賢以行其道,故二有“婦喪其弗”之象。“茀”,婦車之蔽,言失其所以行也。然中正之道,不可終廢,時過則行矣,故又有“勿逐”而自得之戒。
六二爻辭說:婦人丟了車上的帷幔,不必去追尋,七天之內自然復得。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二具備文明、中正的德性,向上與九五這位剛健中正的君主相「應」,本該能施行自己的抱負。然而九五身處《既濟》之時,不肯降尊禮賢去推行正道,所以六二有「婦喪其茀」的象。「茀」是婦人車子上的遮蔽物,說的是失去了出行的憑藉。不過中正之道不會永遠被廢棄,時候過去了自然又能通行,所以爻辭又給出「勿逐」而它自會失而復得的提醒。
程傳 二以文明中正之德,上應九五剛陽中正之君,宜得行其志也。然五既得尊位, 集說 胡氏炳文曰:喪特失其在外者,逐則失其在我者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具備文明中正的德性,向上與九五這位剛健中正的君主相「應」,本該能夠施行自己的抱負。然而九五既然已經據有尊位……此處底本有脫文,《程傳》後半段文字已經缺失。集說引胡炳文說:車帷丟了,失掉的不過是身外之物;若是追著去找,失掉的就是自己心裡該守的東西了。
案 初二居下位,故皆取君子欲濟時而未得濟為義。“輪”者,車之所以行路也。“茀”者,車之所以蔽門也。初之時,未可以行也,故曰“曳其輪”。二可以行矣,而不苟於行,苟“喪其弗”,亦不行也。夫義路也,禮門也,義不可則不行,禮不備則亦不苟於行也。二有應而曰“喪其茀”者,既未濟卦義以上下體之交為濟,二猶居下體之中故也。
李光地按:初九、六二都處在下卦,所以都取君子想要濟世而還沒有得到機會立義。「輪」是車子賴以上路的東西,「茀」是車子用來遮蔽車門的東西。初九的時候還不可以出行,所以說「曳其輪」;六二已經可以出行了,卻不肯輕率出行,一旦「喪其茀」,也就不走了。《孟子》說義是人該走的路、禮是人該出入的門:合於義的路走不通就不走,禮數不齊備也同樣不肯輕率而行。六二明明有「應」卻說「喪其茀」,是因為《既濟》《未濟》兩卦的卦義以上下二體交接為「濟」,而六二還處在下體的中位。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本義 《既濟》之時,以剛居剛,“高宗伐鬼方”之象也。“三年克之”,言其久而後克,戒占者不可輕動之意。“小人勿用”,占法與《師》上六同。
九三爻辭說:殷高宗征伐鬼方,打了三年才攻克它,不要任用小人。朱熹《周易本義》說:處在《既濟》的時候,九三以陽剛之爻居於陽剛之位,正是「高宗伐鬼方」的象。「三年克之」,是說拖了很久才攻下來,含有告誡占問者不可輕舉妄動的意思。「小人勿用」這句占斷的用法,與《師》卦上六「小人勿用」相同。
程傳 九三當既濟之時,以剛居剛,用剛之至也。《既濟》而用剛如是,乃“高宗伐鬼方”之事。高宗必商之高宗。天下之事既擠,而遠伐暴亂也。威武可及,而以救民為心,乃王者之事也。惟聖賢之君則可,若騁威武,忿不服,貪土地,則殘民肆欲也,故戒不可用小人。小人為之,則以貪忿私意也,非貪忿則莫肯為也。“三年克之”,見其勞憊之甚,聖人因九三當《既濟》而用剛,發此義以示人為法為戒,豈淺見所能及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正當《既濟》的時候,以陽剛之爻居於陽剛之位,是用剛用到了極處。在萬事已成的時候還這樣用剛,那就是「高宗伐鬼方」這一類事。高宗必定指商代的中興之主武丁。天下的事情都已經辦成,才去遠征暴亂的方國;威武所及之處,心裡存的卻是救民的念頭,這才是王者的事業。只有聖賢之君做得來;若是逞弄威武、惱恨別人不服、貪圖土地,那就成了殘害百姓、放縱私慾,所以爻辭告誡不可任用小人。小人來乾這件事,憑的就是貪心和忿氣;不是為著貪與忿,他們也不肯乾。說「三年克之」,可見勞苦疲敝到了什麼地步。聖人就著九三在《既濟》之時用剛這一點,發出這層義理來給人立下法則、留下警戒,哪裡是見識淺薄的人所能想到的!
集說 沈氏該曰:《既濟》初吉,銳於始也。終止則亂,怠於終也。中興之業既就,遠方之伐既成,而使小人預於其間,貪功逞欲,憊民不息,則必以亂終,不可不戒,是以”小人勿用”也。龔氏煥曰:三言克鬼方則事已濟矣。“三年”,言其濟之難。“小人勿用”,欲保其濟也。
集說引沈該說:《既濟》所以「初吉」,是因為開頭時銳意進取;所以「終止則亂」,是因為到了末尾便懈怠下來。中興的大業已經成就,遠方的征伐也已完成,這時若讓小人插手其間,貪功邀賞、放縱慾望,把百姓折騰得不得休息,那就必定以亂收場,不能不加警惕,所以說「小人勿用」。集說又引龔煥說:九三說攻克鬼方,事情就算辦成了;說「三年」,是形容辦成之難;說「小人勿用」,是想把已經辦成的局面保住。
案 《既濟》、《未濟》皆以“高宗”言者,高宗商中興之君,振衰撥亂,自未濟而既濟者也,《既濟》於三言之者,卦為《既濟》,至於內卦之終,則已濟矣,故曰克之者,已然之辭也。《未濟》於四言之者,卦為《未濟》,則至外卦之初,方圖濟也,故曰“震用”者,方然之辭也。既濟之後,則當思患而豫防之,故“小人勿用”,與《師》之戒同。
李光地按:《既濟》《未濟》兩卦都拿「高宗」說事,是因為高宗武丁是商代的中興之君,振起衰敗、整治亂局,正是從「未濟」走到「既濟」的人。《既濟》把它放在九三上說,是因為整卦已是《既濟》,到了內卦的末一爻,事情就算辦成了,所以說「克之」,用的是已然完成的口氣;《未濟》把它放在九四上說,是因為整卦是《未濟》,到了外卦的頭一爻,才剛謀劃著去辦,所以說「震用」,用的是正在進行的口氣。事情辦成之後,就該預想可能出現的禍患而事先防備,所以說「小人勿用」,與《師》卦上六的告誡相同。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本義 《既濟》之時,以柔居柔,能豫備而戒懼者也,故其象如此。程子曰:“繻”當作濡,“衣袽”所以塞舟之罅漏。集說 蘇氏軾曰:“衣袽”所以備舟隙也,卦以濟為事,故取於舟。
六四爻辭說:船身滲水,備好破布舊絮,整天戒備。朱熹《周易本義》說:處在《既濟》的時候,六四以柔爻居柔位,是能夠預先準備、時時戒懼的一類,所以爻象如此。程頤說:「繻」應當讀作「濡」,是滲水的意思;「衣袽」是用來堵塞船上縫隙漏洞的破衣舊絮。集說引蘇軾說:「衣袽」是拿來防備船縫漏水的;這一卦以渡濟為主題,所以從船上取象。
郭氏忠孝曰:《既濟》思患豫防,而四又居“多懼”之地,是以有“繻有衣袽”之戒。勿以《既濟》而忘《未濟》之難也。“終日”者,言無怠時也。胡氏炳文曰:乘舟者不可以無繻而忘“衣袽”,亦不可謂“衣袽”已備,遂恝然不知戒。水浸至而不知,則雖有衣袽,不及施矣。備患之具,不失於尋常,而慮患之念,又不忘於頃刻,此處《既濟》之道。
集說引郭忠孝說:《既濟》講的是預想禍患、事先防備,而六四又處在《繫辭傳》所說「多懼」的位置上,所以有「繻有衣袽」這樣的告誡,意思是不要因為眼下萬事已成,就忘掉了未成之時的艱難。說「終日」,是說沒有一刻可以懈怠。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坐船的人不能因為眼下沒有滲水就忘了備下破布舊絮,也不能自以為破布舊絮已經備齊,便漠然不再警惕。等水浸上來還不知道,那時候即便有衣袽,也來不及塞了。防備禍患的器具,平常就不缺;憂慮禍患的念頭,片刻也不忘——這就是身處《既濟》的正道。
張氏清子曰:六四出離入坎,此濟道將革之時也。濟道將革,則罅漏必生。四坎體也,故取漏舟為戒。“終日戒”者,自朝至夕,不忘戒備,常若坐敝舟而水驟至焉,斯可以免覆溺之患。
集說又引張清子說:六四正是走出下卦「離」而踏入上卦「坎」,這是已成之局將要變化的時候。已成之局將要變化,縫隙漏洞就一定會出現。六四屬於坎體,坎的取象是水,所以拿漏船立下警戒。所謂「終日戒」,是從早到晚不忘防備,心裡常像坐在一條破船上、水隨時會猛灌進來一樣,這樣才能免掉傾覆淹沒的禍患。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本義 東陽西陰,言九五居尊而時已過,不如六二之在下而始得時也。又當文王與紂之事,故其象占如此。彖辭“初吉終亂”,亦此意也。
九五爻辭說:東邊鄰居宰牛大祭,比不上西邊鄰居一場薄祭,倒是西鄰實實在在承受了福佑。朱熹《周易本義》說:東方屬陽、西方屬陰,是說九五雖居尊位而時勢已經過去,比不上六二身在下位而正趕上好時候。這又切合周文王與商紂的舊事——紂在東而周在西,所以爻象與占斷如此。卦辭講「初吉終亂」,也是這個意思。
程傳 五中實,孚也。二虛中誠也,故皆取祭祀為義。“東鄰”,陽也,謂五。“西鄰”,陰也,謂二。“殺牛”,盛祭也。“禴”,薄祭也。盛不如薄者,時不同也。二五皆有孚誠中正之德,二在濟下,尚有進也,故受福。五處濟極,無所進矣,以至誠中正守之,苟未至於反耳,理無極而終不反者也。已至於極,雖善處無如之何矣,故爻象惟言其時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是陽爻,中間充實,象徵誠信;六二是陰爻,中間虛空,象徵誠敬,所以兩爻都取祭祀立義。「東鄰」屬陽,指九五;「西鄰」屬陰,指六二。「殺牛」是豐盛的大祭,「禴」是簡薄的小祭。豐盛的反而不如簡薄的,是因為所處的時候不同。六二、九五都具備誠信中正的德性,六二處在渡濟之局的下半,還有可以上進的餘地,所以承受福佑;九五處在渡濟之局的極點,再沒有可以上進的地方了,只能用至誠中正把它守住,姑且拖住不馬上反轉罷了——按理說,沒有到了極點而終究不反轉的。既然已經到了極點,再善於處置也無可奈何,所以這一爻的爻象只是就它所處的時勢立言。
集說 楊氏簡曰:《既濟》盛極則衰至,君子當思患豫防,持盈以虛,保益以損。六四已有“終日”之“戒”矣,而況於五乎?“西鄰”之時,守以損約,故終受福。
集說引楊簡說:《既濟》到了極盛,衰敗也就跟著來了,君子應當預想禍患、事先防備,用謙虛來把持盈滿,用減損來保住增益。六四已經有了「終日戒」那樣的告誡,何況是九五呢?「西鄰」所處的時候,守之以減損儉約,所以最終承受了福佑。
潘氏士藻曰:五以陽剛中正,當物大豐盛之時,故借東鄰祭禮以示警懼。夫祭,時為大,時苟得矣,則明德馨而黍稷可薦,明信昭而沼毛可羞。是以“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在於合時,不在物豐也。東西者,彼此之辭,不以五與二對言。
集說又引潘士藻說:九五以陽剛中正之德,正趕上萬物極其豐盛的時候,所以借東鄰的祭禮來提示警懼。祭祀這件事,以合於時為最要緊;時機若是對了,那麼美德的芬芳一顯,黍稷這類尋常之物也可以進獻;誠信一昭著,正如《左傳》所說,池沼裡的水草也可以拿來供奉。所以說「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關鍵在於合乎時宜,不在於祭品的豐盛。「東」「西」不過是彼此對舉的說法,並不是拿九五和六二兩爻相對來講。
姚氏舜牧曰:人君當《既濟》時,享治平之盛,驕奢易萌,而誠敬必不足,故聖人借兩鄰以為訓。若曰,“東鄰殺牛”何其盛也。西鄰禴祭,何其薄也。然神無常享,享於克誠。彼殺牛者,反不如禴祭者之“實受其福”,信乎享神者在誠不在物,保治者以實不以文,此蓋教之以祈天保命之道。
集說又引姚舜牧說:君主處在《既濟》的時候,享受著天下太平的極盛,驕縱奢侈的念頭容易萌生,而誠敬之心必定不足,所以聖人借東西兩鄰立下訓誡。就好像說:「東鄰殺牛」是何等豐盛,西鄰禴祭是何等簡薄;然而正如《尚書·太甲》所講,鬼神並沒有固定享用誰的祭品,只享用那真能盡誠的人。那宰牛的反倒不如行薄祭的「實受其福」。可見奉神在於誠而不在於物,保住治世在於實而不在於文飾——這是教人向天祈求、保住天命的辦法。
案 潘氏姚氏之說皆是,當受報收功,極熾而豐之時,而能行恭敬撙節退讓明禮之事,此其所以受福也。與《泰》三“于食有福”同,皆就本爻設戒爾,若以兩鄰為六二。則受福為六二受福,《易》無此例。
李光地按:潘士藻、姚舜牧兩家的說法都對。正當收取回報、成就功業、極其熾盛豐滿的時候,還能像《禮記·曲禮》所講的那樣恭敬、節制、退讓以昭明禮數,這才是它承受福佑的緣故。這與《泰》卦九三「于食有福」是一路,都是就本爻立下告誡罷了。倘若把「西鄰」認作六二,那麼受福的就成了六二,《周易》裡沒有這樣的體例。
上六,濡其首,厲。程傳 《既濟》之極,固不安而危也,又陰柔處之,而在險體之上,坎為水,濟亦取水義,故言其窮至於濡首危可知也。《既濟》之終,而小人處之,其敗壞可立而待也。
上六爻辭說:連頭都浸溼了,危險。程頤《伊川易傳》說:《既濟》到了極點,本來就不安穩而帶著危險,何況又是陰柔之爻處在這裡,而且位於坎險之體的最上。坎的取象是水,「濟」這個字也取渡水的意思,所以說它窮困到連頭都浸沒了,危險也就可想而知。萬事已成的末尾卻由小人來當這個位置,敗壞的局面站著就能等到。
集說 胡氏瑗曰:物盛則衰,治極必亂,理之常也。上六處《既濟》之終,其道窮極,至於衰亂,如涉險而濡溺其首,是危厲之極也。皆由治不思亂,安不慮危以至窮極而反於未濟也。
集說引胡瑗說:事物興盛到頭就要衰敗,治世到了極點必定生亂,這是常理。上六處在《既濟》的末尾,它這條路已經走到窮極之處,落到衰亂的地步,好像渡險水而把頭都浸沒了,是危厲到了極點。這都是由於身在治世不去想到亂、身處安穩不去顧慮危險,以至於走到窮極而又反轉回「未濟」去了。
薛氏溫其曰:“濡其尾”者,有後顧之義。“濡其首”者,不慮前也。恃以為濟,遂至陷沒,沒而至首,其危可知,歷險而不虞患,故曰亂者有其治者也。《既濟》“終亂”,其義見矣。朱氏震曰:以畫卦言之,初為始為本,上為終為末。以成卦言之,上為首為前,初為尾為後。
集說又引薛溫其說:「濡其尾」含有回頭顧念的意思,「濡其首」則是根本不考慮前路。仗著事情已經辦成,於是一直陷下去,陷到連頭都沒了,危險可想而知。經歷險境卻不預料禍患,所以說亂局往往出在曾經治平的人身上。《既濟》卦辭講「終亂」,意思就在這裡顯出來了。集說又引朱震說:從畫卦的次序講,初爻是開始、是根本,上爻是終了、是末梢;從卦體成形之後講,上爻是頭、在前,初爻是尾、在後。
未濟 離上坎下
程傳 《未濟序卦》:“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既濟》矣,物之窮也。物窮而不變,則無不已之理。《易》者,變易而不窮也,故《既濟》之後,受之以《未濟》而終焉。未濟則未窮也,未窮則有生生之義,為卦離上坎下,火在水上,不相為用,故為《未濟》。
程頤《伊川易傳》引《序卦傳》說:「事物是不可以窮盡的,所以《既濟》之後接《未濟》,全經到此結束。」萬事都已辦成,便是事物走到了盡頭。事物到了盡頭而不發生變化,就沒有不停止的道理。《周易》講的正是變易而永不窮盡,所以《既濟》之後接上《未濟》來收尾。「未濟」就是還沒有窮盡,還沒有窮盡就含有生生不已的意思。就卦體說,離在上、坎在下,火浮在水面上,兩者不能互相為用,所以叫《未濟》。
未濟,亨,小狐汔濟,濡其尾,無攸利。本義 “未濟”,事未成之時也。水火不交,不相為用。封之六爻,皆失其位,故為《未濟》,“汔”,幾也。幾濟而濡尾,猶未濟也。占者如此,何所利哉!
《未濟》卦辭說:未濟,亨通;小狐狸快要渡過河了,卻沾溼了尾巴,沒有什麼好處。朱熹《周易本義》說:「未濟」是事情還沒有辦成的時候。水火不相交接,彼此不能為用;此卦六爻,陽爻居陰位、陰爻居陽位,一一「失位」,所以叫《未濟》。「汔」是接近、快要的意思。眼看快渡過去了卻沾溼尾巴,仍舊等於沒有渡過。占問的人碰上這種情形,有什麼好處可言呢!
程傳 《未濟》之時,有亨之理,而卦才復有致亨之道。惟在慎處,狐能度永,濡尾則不能濟。其老者多疑畏,故履冰而聽,懼其陷也。小者則未能畏慎,故勇於濟,“汔”,當為仡,壯勇之狀。《書》曰:仡仡勇夫,小狐果於濟,則“儒其尾”而不能濟也。《未濟》之時,求濟之道,當致懼則能“亨”。若如小狐之果,則不能濟也。既不能濟,無所利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處在《未濟》的時候,本有可以亨通的道理,而這一卦的才質又具備招致亨通的路子,關鍵只在於謹慎自處。狐狸能夠渡水,尾巴一溼就渡不過去了。老狐狸疑慮戒懼得多,所以踩著冰面還要側耳細聽,怕的是冰裂陷下去;小狐狸還不懂得畏懼謹慎,所以一味勇於搶渡。「汔」應當讀作「仡」,是壯健勇猛的樣子,《尚書·秦誓》就有「仡仡勇夫」的說法。小狐狸渡河渡得果決,結果沾溼了尾巴而過不去。處在《未濟》的時候,求成的辦法在於把戒懼做足,那樣才能「亨」;若像小狐狸那樣果決冒進,就辦不成了。既然辦不成,也就沒有什麼好處。
集說 胡氏炳文曰:天地不交為《否》,《否》不曰“亨”,《否》不通也。水火不交為《未濟》,非不濟也,未焉爾,故曰“《未濟》亨”。案 “小狐”當從《程傳》之解,“汔濟”當從《本義》之解。要之是戒人敬慎之意,自始濟以至於將濟,不可一息而忘敬慎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天地二氣不相交是《否》,《否》卦不說「亨」,因為它根本不通;水火不相交是《未濟》,卻並不是不能成,只是還沒有成罷了,所以卦辭說「《未濟》亨」。李光地按:「小狐」一詞該照《程傳》的解釋,「汔濟」一詞該照《本義》的解釋。總歸都是提醒人存敬慎之心:從剛動身渡河一直到快要渡過,一口氣也不能把敬慎丟開。
初六,濡其尾,吝。本義 以陰居下,當《未濟》之初,未能自進,故其象占如此。集說 張氏振淵曰:卦辭所謂“小狐”,正指此爻。新進喜事,急於求濟,而反不能濟,可吝,孰甚焉。
初六爻辭說:沾溼了尾巴,有憾惜。朱熹《周易本義》說:初六以陰爻居於最下,正當《未濟》剛開頭,還沒有能力自己前進,所以爻象與占斷如此。集說引張振淵說:卦辭裡說的「小狐」,正是指這一爻。剛剛出頭、喜歡生事,急著要把事情辦成,結果反而辦不成,說到可惜,還有比這更可惜的嗎?
九二,曳其輪,貞吉。本義 以九二應六五,而居柔得中,為能自止而不進,得為下之正也,故其象占如此。程傳 在他卦九居二為居柔得中,無過剛之義也。於《未濟》聖人深取卦象以為戒,明事上恭頤之道。《未濟》者,君道艱難之時也。五以柔處君位,而二乃剛陽之才,而居相應之地,當用者也。剛有陵柔之義,水有勝火之象。方艱難之時,所賴者才臣耳。
九二爻辭說:拖住車輪,守正得吉。朱熹《周易本義》說:九二與六五相「應」,又以陽爻居於陰位、處在下卦的中位,是能夠自己止住而不冒進的,合於身居下位應有的正道,所以爻象與占斷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在別的卦裡,陽爻居第二位算是「居柔得中」,沒有過剛的毛病;到了《未濟》,聖人特意深取卦象來立下告誡,講明事奉君上要恭順的道理。《未濟》是君道艱難的時候,六五以柔爻佔著君位,而九二是陽剛之才,又處在與它相應的位置上,正是該被起用的人。剛有凌駕於柔之上的勢頭,水有克勝火的卦象;正當艱難的時候,君主所倚賴的只有有才幹的臣子罷了。
尤當盡恭順之道,故戒“曳其輪”,則得正而“吉”也。倒“曳其輪”,殺其勢,緩其進,戒用剛之過也。剛過則好犯上而順不足,唐之郭子儀李晟,當艱危未濟之時,能極其恭順,所以為得正而能保其終吉也。於六五則言其“貞吉”光輝,盡君道之善。於九二則戒其恭順,盡臣道之正,盡上下之道也。
程頤接著說:做臣子的尤其應當把恭順的道理做盡,所以爻辭告誡他「曳其輪」,這樣才得正而「吉」。倒過來拖住車輪,是殺一殺自己的氣勢、放慢自己的步子,防的是用剛過了頭。剛一過頭就愛冒犯君上而順從不足。唐代的郭子儀、李晟,正當艱危未定的時候,能把恭順做到極處,所以說他們得正而能保住最終的吉。在六五那一爻講它「貞吉」而有光輝,是把為君之道的善處說盡;在九二這一爻告誡它要恭順,是把為臣之道的正處說盡——君臣上下兩面的道理都講到了。
集說 潘氏夢旂曰:九二剛中,力足以濟者也。然身在坎中,未可以大用。故曳其車輪,不敢輕進,待時而動,乃為吉也。不量時度力,而勇於赴難,適以敗事矣。案 《既濟》之時,初二兩爻,猶未敢輕濟,況《未濟》乎,故此爻曳輪之戒,與《既濟》同。而差一位者,時不同也。觀此初二兩爻,“濡其尾”則“吝”,而“曳其輪”則“吉”,可知《既濟》之初,所謂“濡其尾”者,非自止不進之謂也。
集說引潘夢旂說:九二陽剛而居中,力量本足以把事情辦成;然而身子還陷在坎險當中,不可以大有作為,所以拖住自己的車輪,不敢輕易前進,等時機到了再動,這才是吉。不衡量時勢、不估計力量,一味勇於赴難,恰好把事情辦壞。李光地按:在《既濟》的時候,初九、六二兩爻尚且不敢輕率搶渡,何況是《未濟》呢?所以這一爻「曳輪」的告誡與《既濟》相同,只是位置差了一爻,因為所處的時勢不同。看《未濟》初、二兩爻,「濡其尾」就「吝」,「曳其輪」就「吉」,可以知道《既濟》初九所謂「濡其尾」,並不是自己止住不前的意思。
六三,未濟,征凶,利涉大川。本義 陰柔不中正,居《未濟》之時,以“徵”則“凶”。然以柔乘剛,將出乎坎,有“利涉”之象,故其占如此。蓋行者可以水浮,而不可以陸走也,或疑利字上當有不字。
六三爻辭說:還沒有渡過,出行有凶險,宜於渡涉大川。朱熹《周易本義》說:六三是陰柔之爻,既不居中又不當位,處在《未濟》的時候,出行遠征就有凶。然而它以柔爻凌駕在陽爻之上,即將走出坎險,又有「利涉」的象,所以占斷如此。這就好比趕路的人可以浮水而行,卻不可以在陸地上奔走。也有人懷疑「利」字上面本該有一個「不」字。
程傳 《未濟》“征凶”,謂居險無出險之用,而行則凶也,必出險而後可證。三以陰柔不中正之才而居險,不足以濟,未有可濟之道出險之用,而征所以凶也,然《未既》有可濟之道,險終有出險之理,上有剛陽之應,若能涉險而往從之,則濟矣,故“利涉大川”也。然三之陰柔,豈能出險而往,非時不可,才不能也。集說 趙氏汝楳曰:三居《未濟》之終,過此則近於濟矣,故特表以卦名也。胡氏炳文曰:六三居坎上,可以出險,陰柔非能濟者,故明言“未濟征凶”。
程頤《伊川易傳》說:《未濟》說「征凶」,是指身居險中而沒有脫出險境的本事,這時候出行就凶,必須先出了險才可以有所行動。六三以陰柔不中不正的才質而身處坎險,不足以把事情辦成,既沒有可以成事的門路,也沒有出險的本事,所以出行才有凶。然而《未濟》本有可以成事的門路,險境終有走出去的道理;六三上頭有上九這個陽剛之爻與它相應,若是能渡過險阻前往依從它,事情就辦成了,所以說「利涉大川」。不過六三本身陰柔,哪裡能出險前往?時機不允許,才幹也夠不上。集說引趙汝楳說:六三處在下卦《未濟》的末一爻,過了這一爻就接近於「濟」了,所以特意在爻辭裡標出卦名。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六三處在坎體的最上,本可以出險,但它陰柔,不是能成事的人,所以爻辭明明白白地說「未濟征凶」。
案 此爻之義,最為難明。蓋上下卦之交,有濟之義,《既濟》之三,剛也,故能濟。《未濟》之三,柔也,故未能濟。《傳》曰:“其柔危,其剛勝邪!”於此兩爻見之矣。又《既濟》、《未濟》兩卦爻辭,未有舉卦名者,獨此爻曰“未濟”。蓋他爻之既濟未濟者時也,順時以處之而已。此爻時可濟矣,而未能濟,是未濟在己而不在時,故言未濟,
李光地按:這一爻的義理最難講明白。大凡上下兩卦交接的地方,含有「濟」的意思:《既濟》的第三爻是剛爻,所以能成;《未濟》的第三爻是柔爻,所以不能成。《繫辭下傳》說「柔弱的就危殆,剛強的就取勝吧」,在這兩爻上正好看得出來。再者,《既濟》《未濟》兩卦的爻辭,沒有一條把卦名標出來的,唯獨這一爻寫著「未濟」。因為別的爻,所謂已成未成,說的是時勢,順著時勢去處置就是了;這一爻卻是時機已經可以成事,自己卻成不了,未成的原因在自己而不在時勢,所以特地點出「未濟」兩字。此句以下底本有脫文。
九四,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于大國。本義 以九居四,不正而有“悔”也。能勉而貞,則“悔亡”矣。然以不貞之資,欲勉而貞,非極其陽剛用力之久不能也,故為“伐鬼方”三年而受賞之象。
九四爻辭說:守正得吉,悔恨消失;奮起威勢去討伐鬼方,三年之間受到大國的封賞。朱熹《周易本義》說:以陽爻居第四位,位置不正,所以本有「悔」。能夠勉力守正,「悔」就消失了。然而憑著本來不正的資質,想要勉力守正,非得把陽剛之力用到極處、用得夠久不可,所以有討伐鬼方三年而後受賞的象。
程傳 九四陽剛,居大臣之位,上有虛中明順之主。又已出於險,《未濟》已過中矣,有可濟之道也。濟天下之艱難,非剛健之才不能也,九雖陽而居四,故戒以貞固則吉而“悔亡”。不貞則不能濟,有悔者也。“震”,動之極也。古之人用力之甚者,“伐鬼方”也。故以為義。力勤而遠伐,至於三年,然後成功,而行大國之賞,必如是乃能濟也。濟天下之道,當貞固如是。四居柔,故設此戒。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是陽剛之爻,佔著大臣的位置,上頭有六五這位虛心而文明柔順的君主;它又已經走出坎險,《未濟》一卦到這裡已經過了中段,有可以成事的門路了。要解救天下的艱難,非剛健的才幹不可;九四雖是陽爻卻居在陰位上,所以爻辭告誡它守正堅固才能得吉而「悔亡」,不守正就辦不成,那是要留下悔恨的。「震」是動到極處。古人用力最艱鉅的事,莫過於「伐鬼方」,所以取它立義。傾盡氣力遠道征伐,一直打到三年才成功,然後按大國的規格行賞——非得這樣才辦得成。解救天下的路子,就該像這樣貞固不移。九四以剛居柔位,所以特意給它設下這條告誡。
集說 俞氏琰曰:“震用伐鬼方”者,震動而使之驚畏也,《詩時邁》云,“薄言震之,莫不震疊”,與此震同。案 此“伐鬼方”,亦與《既濟》同,而差一位也。“三年克之”,是已克也。“震用伐鬼”,是方伐也。“三年有賞于大國”,言三年之間,賞勞師旅者不絕,非謂事定而論賞也。與《師》之“王三錫命”同,不與《師》之“大君有命”同。
集說引俞琰說:所謂「震用伐鬼方」,是振動威勢使對方震驚畏服。《詩經·周頌·時邁》說「稍一振動它,無不驚懼戰慄」,那裡的「震」與這裡的「震」同義。李光地按:這裡的「伐鬼方」也與《既濟》相同,只是位置差了一爻。「三年克之」是已經攻克了,「震用伐鬼」是正在征伐。「三年有賞于大國」,是說這三年之間,犒賞慰勞軍旅的事沒有斷過,並不是說事情平定之後再論功行賞。這與《師》卦九二「王三錫命」是一路,不與《師》卦上六「大君有命」是一路。
又案 三四非君位,而以高宗之事言者,蓋《易》中有論時者,則不論其位。如《泰》之論平陂之運,而利於艱貞。《革》之論變革之道,而宜於改命。皆以上下卦之交時義論之也。
李光地又按:九三、九四都不是君位,爻辭卻拿殷高宗的事來說,這是因為《周易》裡有專就時勢立論的地方,凡是論時勢的就不再拘泥於爻位。譬如《泰》卦九三論平地與陡坡相互轉換的氣運,而說宜於在艱難中守正;《革》卦九四論變革的道理,而說宜於改換天命:都是就上下兩卦交接處的時勢含義來立論的。
六五,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本義 以六居五,亦非正也。然文明之主,居中應剛,虛心以求下之助,故得“貞”而“吉”且“無悔”。又有光輝之盛,信實而不妄,吉而又吉也。
六五爻辭說:守正得吉,沒有悔恨;這是君子的光輝,心存誠信,吉。朱熹《周易本義》說:以陰爻居第五位,同樣不算「當位」;然而它是文明之主,居於上卦的中位而與下面的陽爻九二相「應」,虛著心去求取下面的幫助,所以能得「貞」而「吉」,而且「無悔」。它又有盛大的光輝,誠實而不虛妄,所以是吉上加吉。
程傳 五文明之主,居剛而應剛,其處得中,虛其心而陽為之輔,雖以柔居尊,處之至正至善,無不足也。既得貞正,故“吉”而“無悔”。貞其固有,非戒也。以此而擠,無不濟也。五文明之主,故稱其光。君子德輝之盛,而功實稱之,“有孚”也。上雲吉,以貞也。柔而能貞,德之吉也。下雲吉,以功也。既“光”而“有孚”,時可濟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是文明之主,以柔爻居於陽剛之位而又與陽剛之爻相應,所處的位置得「中」;它虛著心,陽剛之爻為它作輔佐,雖然以柔居尊位,自處卻極其中正、極其妥善,沒有什麼欠缺。既然守住了貞正,所以「吉」而「無悔」。這裡的「貞」是它本來就具備的,並非告誡之辭。以這樣的條件去辦事,沒有辦不成的。六五既是文明之主,所以稱許它的光輝。君子德性的光輝盛大,而實際的功業又與之相稱,這就是「有孚」。上面說的「吉」,是就守正說的,柔順而能守正,是德性上的吉;下面說的「吉」,是就功業說的,既有光輝又有誠信,時勢已經到了可以成事的地步。
集說 楊氏萬里曰:六五逢未濟之世而光輝,何也?日之在夏,曀之益熱,火之在夜,宿之彌熾。六五變未濟為既濟,文明之盛,又何疑焉?案 《易》卦有“悔亡”“無悔”者,必先“悔亡”而後“無悔”。蓋無悔之義,進於悔亡也。其四五兩爻相連言之者,則《咸》、《大壯》及此卦是也。此卦自下卦而上卦,事已過中,向乎濟之時也。以高宗論之,四其奮伐荊楚之時,而五其嘉靖殷邦之侯乎。凡自晦而明,自剝而生,自亂而治者,其光輝必倍於常時。觀之雨後之日光,焚餘之山色,可見矣。
集說引楊萬里說:六五碰上《未濟》這樣的世道反而有光輝,為什麼?夏天的太陽,天一陰反而更悶熱;夜裡的火,越守到深夜越旺。六五一變就把《未濟》變成《既濟》,文明之德的盛大,還有什麼可疑的?李光地按:《周易》各卦裡凡出現「悔亡」「無悔」的,必定先「悔亡」而後「無悔」,因為「無悔」的境地比「悔亡」又進了一層。四、五兩爻連著講這兩句的,有《咸》卦、《大壯》卦以及本卦。本卦從下卦走到上卦,事情已經過了中段,正是朝著成事那一邊走的時候。拿殷高宗的事來比,九四好比他奮力征伐荊楚的時候,六五大概就是他安定殷邦的時候吧。凡是從昏暗轉向光明、從剝落轉向新生、從亂世轉向治世的,那光輝必定比平常時候加倍。看看雨後的日光、火燒過後山上重新長出的草色,就可以明白了。
上九,有孚,于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程傳 九以剛在上,剛之極也。居月之上,明之極也。剛極而能明,則不為躁而為決。明能燭理,剛能斷義。居《未濟》之極,非得濟之位,無可濟之理,則當樂天順命而已。若《否》終則有傾,時之變也。《未濟》則無極而自濟之理,故止為《未濟》之極,至誠安於義命而自樂,則可“無咎”。
上九爻辭說:心存誠信,安然飲酒,不會有過錯;若是把頭都浸溼了,那麼雖有誠信,也在這件事上失掉了。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以陽剛之爻居於最上,是剛到了極處;它又處在離明之體的最上——底本此字訛作「月」——是明到了極處。剛到極處而又能明,就不會流於急躁而成為果決。明能照見事理,剛能裁斷是非。它處在《未濟》的盡頭,既不是能夠成事的位置,也沒有可以成事的道理,那就只該樂天知命罷了。像《否》卦到了盡頭就會傾覆,那是時勢自身的變化;《未濟》卻沒有到了極點便自然轉成「濟」的道理,所以它只是《未濟》的極點而已。以至誠之心安於道義與天命而自得其樂,就可以免於過錯。
“飲酒”,自樂也。不樂其處,則忿躁隕穫,入於凶咎矣。若從樂而耽肆過禮,至“濡其首”,亦非能安其處也。“有孚”,自信於中也。“失是”,失其宜也。如是則於有孚為失也。人之處患難,知其無可奈何,而放意不反者,豈安於義命者哉!
程頤接著說:「飲酒」就是自尋其樂。不能安於自己的處境,就會怨憤急躁、頹喪失志,落進凶險和過錯裡去。可是若順著這份快樂而沉溺放縱、超出禮數,以至於「濡其首」,那也同樣不是能安於處境的表現。「有孚」是心裡對自己有確信,「失是」是失掉了應有的分寸;到了那個地步,對「有孚」這件事來說就是丟失了。人處在患難當中,明知無可奈何,便索性放縱心意再不回頭,這哪裡算得上安於道義與天命的人呢!
集說 劉氏牧曰:《既濟》以柔居上,止則亂也,故“濡其首厲”。《未濟》以剛居上,窮則通矣,故“有孚于飲酒,無咎”。石氏介曰:上九以剛明之德,是內“有孚”也。在《未濟》之終,終又反於《既濟》,故得飲酒自樂。若樂而不知節,復“濡其首”,則雖“有孚”,必失於此,此戒之之辭也。
集說引劉牧說:《既濟》以柔爻居最上,一停下來就要生亂,所以說「濡其首,厲」;《未濟》以剛爻居最上,走到窮處反而通了,所以說「有孚于飲酒,無咎」。集說又引石介說:上九具備剛健而明察的德性,這就是心裡「有孚」。它處在《未濟》的末尾,末尾又要轉回《既濟》去,所以可以飲酒自樂。若是快樂而不知節制,又弄到「濡其首」,那麼即便本有誠信,也必定在這件事上失掉——這是告誡的話。
邱氏富國曰:既言“飲酒”之“無咎”,復言飲酒濡首之失,何耶!蓋飲酒可也,耽飲而至於濡首,則昔之“有孚”者,今失於是矣。李氏簡曰:《未濟》之終,甫及《既濟》,而復以濡首戒之。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
集說又引邱富國說:既然說了「飲酒」可以免於過錯,為什麼又要說飲酒到浸溼頭頂的過失呢?原來飲酒本身是可以的,但沉湎到把頭都浸溼了,那麼從前的「有孚」,如今就在這上頭失掉了。集說又引李簡說:《未濟》走到末尾,剛剛接上《既濟》,卻又拿「濡其首」來告誡。正如《繫辭下傳》所說,從頭到尾都存著戒懼之心,要領在於不出過錯,這就叫作《周易》的道理。
總論 鄭氏汝諧曰:《既濟》“初吉終亂”,《未濟》則初亂終吉,以卦之體言之,《既濟》則出明而之險,《未濟》則出險而之明。以卦之義言之,濟於始者必亂於終,亂於始者必濟於終,天之道物之理固然也。
總論引鄭汝諧說:《既濟》是「初吉終亂」,《未濟》則是開頭亂而末尾吉。就卦體說,《既濟》是離下坎上,從光明裡走出來而進入險境;《未濟》是坎下離上,從險境裡走出來而進入光明。就卦義說,開頭就辦成的,末尾必定生亂;開頭是亂局的,末尾必定辦成——天道如此,物理也本來如此。
邱氏富國曰:內三爻,坎險也。初言濡尾之吝,二言曳輪之貞,三有征凶位不當之戒,皆未濟之事也。外三爻,離明也。四言“伐鬼方”有賞,五言“君子之光有孚”,上言“飲酒無咎”,則未濟為既濟矣。
總論又引邱富國說:內卦三爻是坎,象徵險陷:初六講沾溼尾巴的憾惜,九二講拖住車輪的守正,六三有出行遇凶、位置不當的告誡,這些都是「未濟」時的事。外卦三爻是離,象徵光明:九四講討伐鬼方而受賞,六五講「君子之光有孚」,上九講飲酒而不出過錯,到這裡「未濟」就轉成「既濟」了。
萬氏善曰:《泰》之變為《既濟》,《否》之變為《未濟》,蓋《既濟》自《泰》而趨《否》者也,《未濟》自《否》而趨《泰》者也。故《既濟》爻辭無吉者,以其趨於《否》也。《未濟》爻辭多吉,以其趨於《泰》也。《否》《泰》者,治亂對待之理。《既濟》、《未濟》者,《否》《泰》變更之漸也。吳氏曰慎曰:《易》之為義,不易也。交易也,變易也。乾坤之純,不易者也。《既濟》《未濟》,交易變易者也。以是始終,《易》之大義。
總論又引萬善說:《泰》卦經過「卦變」成為《既濟》,《否》卦經過卦變成為《未濟》。《既濟》是從通泰走向閉塞的,《未濟》是從閉塞走向通泰的。所以《既濟》六爻的爻辭沒有一條斷吉,因為它正朝著《否》去;《未濟》的爻辭多半斷吉,因為它正朝著《泰》去。《否》《泰》講的是治與亂兩相對待的道理,《既濟》《未濟》講的則是《否》《泰》之間逐步變更的過程。總論又引吳曰慎說:《周易》的「易」字含三層含義:不易、交易、變易。乾純陽、坤純陰,屬於「不易」;《既濟》《未濟》水火互換、終而復始,屬於「交易」和「變易」。全經以乾坤開頭、以既未濟收尾,這正是《周易》的大義所在。
彖上傳
本義 “彖”,即文王所繫之辭。“上”者,經之上篇。“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也。後凡言傳者放此。案 《彖傳》者,孔子所以釋文王之意。先釋名,後釋辭。其釋名則雜取諸卦象卦德卦體,有兼取者,有但取其一二者,要皆以傳中首一句之義為重。如《屯》則“剛柔始交而難生”,《蒙》則“山下有險”,皆第一義也。
朱熹《周易本義》說:「彖」就是周文王給每一卦繫上的卦辭。「上」指經文的上篇。「傳」是孔子用來解釋經文的文字。以後凡是稱「傳」的,都照這個例子看。李光地按:《彖傳》是孔子用來闡發文王本意的。它的寫法是先解釋卦名,再解釋卦辭。解釋卦名時,從「卦象」「卦德」「卦體」幾方面摻雜著取材,有兼取幾項的,也有只取其中一兩項的,總歸以《彖傳》頭一句話的意思為最要緊。譬如《屯》卦說「剛柔始交而難生」,《蒙》卦說「山下有險」,都是各自的第一義。
釋辭之體,尤為不一。有直據卦名而論其理者,有雜取卦象卦德卦體者,蓋辭生於名。就文王本文觀之,則據卦名而論其理者正也。然名既根於卦,則辭亦不離乎卦,雜而取之。一則所以盡名中之縕,以見辭義之有所從來。一則以為二體六爻吉凶之斷例,而見辭義之無所不包也。唯《乾》、《坤》、《坎》、《離》、《震》、《艮》、《巽》、《兌》八卦不釋名者,八卦之名,文王無改於伏羲之舊,而其德其象,相傳已久,不待釋也。唯《坎》加口“習”字,有取於重卦之義,故特釋之。
李光地接著說:解釋卦辭的體例更不劃一。有徑直依據卦名來論說義理的,有摻雜著取卦象、卦德、卦體來講的。卦辭本是由卦名生出來的,就文王的原文看,依據卦名論說義理才是正格;然而卦名既然植根於卦體,卦辭也就離不開卦體,所以摻雜著取材。這樣做,一來可以把卦名裡蘊含的意思講盡,讓人看出卦辭的義理是從哪裡來的;二來可以給上下二體與六爻的吉凶立下判斷的通例,讓人看出卦辭的義理無所不包。只有《乾》《坤》《坎》《離》《震》《艮》《巽》《兌》這八個卦不解釋卦名,因為八卦的名稱文王並沒有改動伏羲的舊稱,而它們的卦德、卦象相傳已久,用不著再解釋。唯獨《坎》卦名上加了一個「習」字——底本「一」字訛作「口」——取的是上下重疊成卦的意思,所以特意解釋了一下。
其釋辭則亦雜取德象,與其爻位。如釋《乾》“元亨利貞”之辭,則以天言之者,其卦象也。以九五言之者,其爻位也。釋《坤》辭以地,釋《坎》辭以水,釋《震》辭以雷,則皆卦象也。釋《坎》以剛中。釋《離》以柔中,釋《艮》曰“上下敵應,不相與也”,釋《巽》曰“剛巽”“柔順”,釋《兌》曰“剛中”“柔外”,則皆爻位也。先明《乾》卦,則諸卦可通矣。
李光地接著說:這八卦解釋卦辭時,同樣摻雜著取卦德、卦象和爻位。譬如解釋《乾》卦「元亨利貞」,用天來講的,取的是卦象;用九五來講的,取的是爻位。解釋《坤》卦卦辭用地,解釋《坎》卦卦辭用水,解釋《震》卦卦辭用雷,取的都是卦象。解釋《坎》說「剛中」,解釋《離》說「柔中」,解釋《艮》說「上下敵應,不相與也」,解釋《巽》說「剛巽」「柔順」,解釋《兌》說「剛中」「柔外」,取的都是爻位。先把《乾》卦這一套弄明白,其餘各卦就都能貫通了。
彖上傳·乾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本義 此專以天道明《乾》義,又析“元亨利貞”為四德,以發明之,而此一節首釋元義也。“大哉”,嘆辭。“元”,大也,始也。“乾元”,大德之大始,故萬物之主,皆資之以為始也。又為四德之首,而貫乎天德之始終,故曰“統天”。
《彖傳》說:偉大呀乾元,萬物都靠它開始,它統攝著整個天道。朱熹《周易本義》說:這裡專門用天道來闡明《乾》卦的含義,又把「元亨利貞」拆成四種德性來加以發揮,而這一節先解釋「元」的意思。「大哉」是讚歎之辭。「元」是大,也是始。「乾元」是天之大德的偉大開端,所以萬物都依靠它來作為自己的起點。它又是四德之首,貫穿天德的始終,所以說「統天」。
集說 九家易曰:《乾》者純陽,天之象也。觀《乾》之始,以知大德。唯天為大,故曰“大哉”。“元”者,氣之始也。《朱子語類》云:“乾元”只是天之性,不是兩個物事。又云:“元”者用之端,而“亨利貞”之理具焉,至於為“亨”為“利”為“貞”,則亦”元”之為耳,此元之所以包四德也。若分而言之,則“元亨”誠之通,“利貞”誠之復。其體用固有在矣,以用言,則“元”為主,以體言,則“貞”為主。
集說引《九家易》說:《乾》卦純是陽爻,是天的卦象。觀察《乾》的起始處,就能知道它的大德。天下唯有天稱得上大,所以說「大哉」。「元」是元氣的開端。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乾元」只是天的本性,並不是「乾」和「元」兩樣東西。又說:「元」是功用的開頭,而「亨」「利」「貞」的道理已經全含在裡面了;及至成為「亨」、成為「利」、成為「貞」,那也仍舊是「元」在起作用,這就是「元」能包住四德的緣故。若是分開來講,「元亨」是誠的通達發散,「利貞」是誠的收斂回復,本體與功用各有歸屬:從功用一面看,以「元」為主;從本體一面看,以「貞」為主。
又云:“元”者,天地生物之端倪也。“元”者生意,在“亨”則生意之長,在“利”則生意之遂,在“貞”則生意之成。若言仁便是這意思,仁本生意,生意則惻隱之心也。苟傷著這生意,則惻隱之心便發。若羞惡,也是仁去那義上發。若辭讓,也是仁去那禮上發。若是非,也是仁去那智上發。若不仁之人,安得更有義禮智。
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元」是天地生養萬物的頭緒。「元」就是那一點生意:到了「亨」,是生意在生長;到了「利」,是生意在遂成;到了「貞」,是生意已經完成。若說「仁」,就是這個意思——仁本來就是生意,而生意表現出來就是惻隱之心。一旦這點生意受了傷觸,惻隱之心立刻就發動出來。至於羞惡之心,也是仁在「義」這一面上發出來的;辭讓之心,是仁在「禮」這一面上發出來的;是非之心,是仁在「智」這一面上發出來的。若是個不仁的人,哪裡還談得上有義、禮、智。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本義 此釋《乾》之“亨”也。集說 楊氏萬里曰:彖言“元”“利貞”,而獨不言“亨”者,蓋“雲行雨施”,即氣之“亨”也,“品物流形”,即形之亨電。俞氏琰曰:前言“萬物”,此言“品物”。萬與品,同與異與?“元”為稟氣之始,未可區別,故總謂之“萬”。“亨”則流動形見,而洪纖高下,各有區別,放特謂之“品”。
《彖傳》說:雲在天上運行,雨從天而降,各類事物流佈成形。朱熹《周易本義》說:這一節解釋《乾》卦的「亨」。集說引楊萬里說:《彖傳》這段明明講了「元」和「利貞」,唯獨沒有點出「亨」字,那是因為「雲行雨施」正是氣的亨通,「品物流形」正是形的亨通。集說又引俞琰說:上文說「萬物」,這裡說「品物」,「萬」與「品」是同還是異?在「元」的階段,萬物只是剛稟受氣而已,還分不出彼此,所以總稱為「萬」;到了「亨」,氣已流動、形已顯現,粗的細的、高的低的,各有區別,所以特地稱為「品」。
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本義 “始”,即元也。“終”,謂貞也。不終則元始,不貞則無以為元也。此言聖人大明乾道之終始,則見卦之六位,各以時成,而乘此六陽以行天道,是乃聖人之“元亨”也。
《彖傳》說:透徹地明白終與始的道理,六個爻位便依次按時形成;乘著這六條龍去駕馭天道。朱熹《周易本義》說:「始」就是「元」,「終」就是「貞」。不能有終就沒有開始,不能貞固就無從成其為「元」。這裡是說聖人透徹地明白乾道的終始,就看得出一卦六個爻位各按其時而形成,從而乘駕這六個陽爻去推行天道,這就是聖人身上的「元亨」。
集說 《朱子語類》云:乾道“終始”,即四德也。“始”則元,“終”則貞,蓋不終則無以為始,不貞則無以為元。六爻之立,由此而立耳。以時成者,言各以其時而成,如“潛”“見”“飛”“躍”,皆以時耳,然皆四德之流行也。又云:“六龍”只是六爻,“龍”只是譬喻。明此六爻之義,“潛”“見”,“飛”“躍”,以時而動,便是“乘六龍”,便是“御天”。聖人便是天,天便是聖人。蔡氏清曰:謂之“乘”者,因龍字生也。御者,如御車之御。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乾道的「終始」就是四德。「始」是元,「終」是貞;因為不能有終就無從有始,不能貞固就無從成其為元。六爻之所以能立起來,就是由此而立。說「以時成」,是說各按各的時候而成,比如「潛龍」「見龍」「飛龍」「躍龍」,都是按時而已,然而無一不是四德的流行。又說:「六龍」只是六爻,「龍」不過是個比喻。弄明白這六爻的含義,「潛」「見」「飛」「躍」都按時而動,這就是「乘六龍」,就是「御天」。聖人就是天,天就是聖人。集說又引蔡清說:用「乘」字,是順著「龍」字生出來的;「御」字,就像駕車的那個「御」。
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貞。本義 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物所受為性,天所賦為命。“大和”,陰陽會合,沖和之氣也。“各正”者,得於有生之初。“保合”,者,全於已生之後,此言“乾道變化”,無所不利,而萬物各得其性命以自全,以釋“利貞”之義也。
《彖傳》說:乾道運行變化,使萬物各自端正自己的本性與天命,保持並聚合那太和之氣,於是就有了「利」和「貞」。朱熹《周易本義》說:「變」是「化」的漸進過程,「化」是「變」的完成。事物所稟受的叫「性」,上天所賦予的叫「命」。「大和」是陰陽會合而成的沖和之氣。「各正」,指萬物在初生之時就已得到;「保合」,指萬物在既生之後仍能保全。這一節是說乾道運行變化,無處不適宜,而萬物各自得到它的性與命而保全自身,用以解釋「利貞」的含義。
集說 《朱子語類》云:“各正性命”,他那元亨時雖正了,然未成形質,到這裡方成,如百穀堅實了,方喚作正性命。又云“乾道變化,各正性命”,總只是一個理。此理處處相渾淪,如一粒粟生為苗,苗便生花,花便結實,又成粟還復本形。一穗有百粒,每粒個個完全,又將這百粒去種,又各成百粒,生生只管不已,初間只是這一粒分去,物物各有理,總只是一個理。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講「各正性命」,在「元亨」階段雖然也已經端正了,但還沒有成就形體質地,到這裡才算成就,就像各種穀物結實變硬,才叫作「正性命」。又說:「乾道變化,各正性命」,通體只是一個理。這個理處處渾然一貫:好比一粒穀子長成苗,苗又開花,花又結實,重新成了穀子,回到本來的形狀。一個穗上有上百粒,每一粒都個個完整;再拿這一百粒去種,又各自結出上百粒,生生不息地一直下去。最初不過是這一粒分出去的。物物各有各的理,歸總只是一個理。
又云:“保合大和”,即是保合此生理也。“天地氤氳”,乃天地保合此生物之理。造化不息,及其萬物化生之後,則萬物各自保合其生理,不保合則無物矣。又云:“保合大和”,天地萬物皆然。天地便是大底萬物。萬物便是小底天地。
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所謂「保合大和」,就是保住並聚合這一段生生之理。《繫辭傳》講「天地氤氳」,正是天地保住並聚合這生養萬物之理,造化因此運轉不停;等到萬物化生出來之後,萬物又各自保住聚合自己身上的生理,不能保合就沒有這個物了。又說:「保合大和」這件事,天地萬物都是如此。天地就是放大了的萬物,萬物就是縮小了的天地。
又云:仁為四德之首,而智則能成始而成終,猶“元”為四德之長。然“元”不生於“元”而生於“貞”,蓋天地之化,不翕聚則不能發散也。仁智交際之間,乃萬化之機軸。此理循環不窮,吻合無間,不貞則無以為“元”也。
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仁是仁義禮智四德之首,而智卻能既成就開端又成就結尾,正如「元」是元亨利貞四德之長。然而「元」並不是從「元」生出來的,而是從「貞」生出來的,因為天地的造化,不先收斂聚攏就沒法向外發散。仁與智交接的那一段,正是萬般造化的樞軸。這個道理循環不盡、銜接得沒有一絲縫隙,所以說不能貞固就無從成其為「元」。
胡氏炳文曰:以二氣之分言,則變者萬物之出機,“元亨”是也。化者萬物之人機,“利貞”是也,以一氣之運言,則變者其漸,化者其成,先言“品物流形”,後言“各正性命”。物有此形,即有此性,皆天所命也。謂之“各正”,則命之稟也,乃性之所以一定而不易。謂之“保合”,則性之存也,又命之所以流行而不已。蓋“大和”者,陰陽會合沖和之氣。而“乾元”“資始”之理,固在其中矣。
集說引胡炳文說:從陰陽二氣的分別上講,「變」是萬物從機括裡出來,也就是「元亨」;「化」是萬物回到機括裡去,也就是「利貞」。從一氣的運行上講,「變」是它的漸進,「化」是它的完成。《彖傳》先說「品物流形」,後說「各正性命」:萬物有了這個形,就有了這個性,都是上天所賦命的。說「各正」,是就所稟受的命而言,那是性之所以一經確定就不再改易;說「保合」,是就性的存續而言,那又是命之所以流行不停。所謂「大和」,是陰陽會合的沖和之氣,而「乾元」「資始」的道理,本來就包在裡頭。
薛氏瑄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源也,道之體也,萬殊之所以一本也。“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誠斯立焉,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萬殊也。然凡言體用,不可分而為二。
集說引薛瑄說:「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講的是誠的源頭、道的本體,是千差萬別的事物之所以歸於一個根本。「乾道變化,各正性命」,講的是誠在這裡立住了,是道的功用,是一個根本之所以散為千差萬別。不過凡是講體與用,都不可以把它們劈成兩截來看。
蔡氏清曰:“各正”“保合”,雖合為乾之“利貞”。然細分之,各正者利也,保合者貞也。《文言本義》云:利者生物之遂,物各得宜,不相妨害,非即此之“各正性命”乎!貞者生物之成,實理具備,隨在各足,非即此之“保合大和”乎!
集說引蔡清說:「各正」與「保合」,合起來固然就是《乾》卦的「利貞」;然而細分起來,「各正」屬於「利」,「保合」屬於「貞」。《文言》的《本義》裡說,「利」是生養萬物到了遂成的階段,萬物各得其宜而互不妨害,這不正是此處的「各正性命」嗎!「貞」是生養萬物到了完成的階段,實在的道理一應齊備,隨便落在哪裡都自足,這不正是此處的「保合大和」嗎!
林氏希元曰:“各正性命”是“利”,“保合大和”是“貞”。向之“資始”於“元”,“流形”於“亨”者,今則各效法象,各成形質,而性命於是乎各正。既而愈斂愈固,生意凝畜而不滲漏,化機內蘊而不外見,則“大和”於是“保合”矣。
集說引林希元說:「各正性命」屬於「利」,「保合大和」屬於「貞」。先前在「元」的階段靠它起始、在「亨」的階段流佈成形的萬物,如今各自呈現出應有的樣子、各自成就了形體質地,性與命到這裡就一一端正了。接著越收越緊、越斂越固,生意凝聚蓄積而不滲漏出去,造化的機括含在裡面而不顯露於外,「大和」到這裡就「保合」住了。
首出庶物,萬國咸寧。本義 聖人在上,高出於物,猶乾道之變化也。“萬國”各得其所而“咸寧”,猶萬物之“各正性命”,而“保合大和”也。此言聖人之“利貞”也。蓋嘗統而論之,“元”之者物之始生,“亨”者物之暢茂,“利”則向於實也,“貞”則實之成也。實之既成,則其根蒂脫落,可複種而生矣。此四德之所以循環而無端也。
《彖傳》說:聖人高出於眾物之上,天下萬國都得到安寧。朱熹《周易本義》說:聖人居於上位,高出於萬物之上,就像乾道的運行變化;「萬國」各得其所而普遍安寧,就像萬物「各正性命」而「保合大和」。這一節講的是聖人身上的「利貞」。曾經通盤來論:「元」是萬物剛剛生出,「亨」是萬物暢達茂盛,「利」是走向結實,「貞」是果實已經長成。果實既已長成,蒂就脫落下來,又可以重新播種而生長。這就是四德所以循環往復而找不到起點終點的緣故。
然而四者之間,生氣流行,初無間斷,此“元”之所以包四德而統天也。其以聖人而言,則孔子之意,蓋以此卦為聖人得天位,行天道,而致太平之占也。雖其文義有非文王之舊者,然讀者各以其意求之,則並行而不悖也。《坤》卦放此。
朱熹接著說:可是這四者之間,生氣一路流行,本來就沒有間斷,這就是「元」之所以能包住四德而統攝天道的緣故。至於拿聖人來講,孔子的意思大概是把這一卦看作聖人得到天子之位、推行天道而使天下太平的占辭。這樣解雖然在文義上已經不是文王卦辭的本來面目,然而讀者各按各自的路數去體會,兩說並行也並不衝突。《坤》卦也照這個例子看。
程傳 卦下之辭為“彖”,夫子從而釋之,通謂之“彖”。“彖”者言一卦之義,故“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大哉乾元”,贊乾元始萬物之道大也。四德之元,猶五常之仁。偏言則一事,專言則包四者。“萬物資始乃統天”,言“元”也。“乾元”,統言天之道也。天道始萬物,物資始於天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繫在卦畫下面的文辭叫「彖」,孔子跟著作了解釋,也一併稱作「彖」。「彖」是講一整卦的義理,所以《繫辭傳》說「有見識的人看了彖辭,思索起來就領會一多半了」。「大哉乾元」,是讚歎乾元創始萬物的道理之大。四德里的「元」,好比五常裡的「仁」:分開來單說,它只是其中一件;合起來專說,它就把四者都包住了。「萬物資始乃統天」,講的是「元」。「乾元」是總起來講天的道。天道創始萬物,萬物都靠天而得以開始。
“雲行雨施,品物流形”,言“亨”也。天道運行,生育萬物也,大明天道之終始,則見卦之六位,各以時成。卦之初終,乃天道終始,乘此六爻之時,乃天運也。“以御天”謂以當天運。“乾道變化”,生育萬物,洪纖高下,各以其類,“各正性命”也。天所賦為命,物所受為性,“保合大和”乃“利貞”。
程頤接著說:「雲行雨施,品物流形」,講的是「亨」,是天道運行、生育萬物。透徹明白天道的終與始,就看得出一卦六個爻位各按其時而形成。卦的開頭與結尾,正是天道的終與始;乘著這六爻的時位,正是天的運行。所謂「以御天」,是說以此來擔當天的運行。「乾道變化」,是生育萬物,粗的細的、高的低的,各按各的類別,這就是「各正性命」。上天所賦予的叫「命」,事物所稟受的叫「性」;能「保合大和」,也就是「利貞」。
“保”,謂常存。“合”,謂常和。“保合大和”,是以“利”且“貞”也。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已者,“保合大和”也。天為萬物之祖,王為萬邦之宗,乾道“首出庶物”而萬匯亨,君道尊臨天位而四海從。王者體天之道,則“萬國咸寧”也。
程頤接著說:「保」是常常存續,「合」是常常諧和。能夠「保合大和」,所以才既「利」而又「貞」。天地之道所以能長久而不停歇,靠的就是「保合大和」。天是萬物的祖,王是萬邦的宗;乾道高出於眾物之上,萬類因而亨通;君道尊居天子之位,四海因而歸服。做君王的能體現天的道,天下萬國就都安寧了。
集說 《朱子語類》云:“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那“元”林氏希元曰:伏羲所畫《乾》卦,其義所該者廣,不止天道。文王“元亨利貞”之繫,只是個占辭。原無它意,夫子贊《易》,則專以天道來發明乾義。又將‘元亨利貞”之辭,分為“四德”,以發明乾義,以天道明乾義。它無所見,只在析“元亨利貞”為四德上見得。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那個「元」……此處底本有脫文,朱子這一條語錄沒有說完,下面直接接上林希元的話。集說又引林希元說:伏羲所畫的《乾》卦,含義包羅得很廣,不止於天道。文王繫上「元亨利貞」四個字,只是一句占辭,本來沒有別的意思。孔子贊述《周易》,才專拿天道來闡發《乾》的含義,又把「元亨利貞」這句辭分成「四德」,用來闡發《乾》的含義、用天道說明《乾》的含義。這一層沒有別處可看,只在把「元亨利貞」拆成四德這一點上看得出來。
又曰:“元亨利貞”本旨,在卦辭者,與諸卦一般。至吾夫子分為四德,而後世之言天道者因之,此夫子所以為道德之宗也。又如仁字首見於《尚書》,只作愛人說,至夫子始作心德說,以此立教,仁道始行於世。
集說又引林希元說:「元亨利貞」的本義,在卦辭裡跟其餘各卦是一樣的用法。到了孔子把它分成四德,後世講天道的人便一直沿用下來,這正是孔子被尊為道德宗主的緣故。又比如「仁」這個字最早出現在《尚書》裡,只當「愛人」講;到孔子才把它講成心上的德性,並且用它來立教,仁道從此才通行於世。
又曰:“利”者生物之遂,“貞”者生物之成。遂與成,如何分別?《論語》遂事不諫,注云,遂謂事雖未成,而勢不能已也,則知遂是方向成之勢,而貞則成矣。故曰“利”則向於實也,“貞”則實之成也。
集說又引林希元說:「利」是生養萬物到了遂成的階段,「貞」是生養萬物到了完成的階段。「遂」與「成」怎麼區分?《論語·八佾》有「遂事不諫」一句,註解說「遂」是指事情雖然還沒有辦成,但勢頭已經收不住了。由此可知「遂」是正朝著成走的那個勢頭,而「貞」則是已經成了。所以朱熹說「利」是走向結實,「貞」是果實已經長成。
案 《乾》者,健也。彖辭但言至健之道,大通而宜於正固,以為人事之占而已。夫子作《彖傳》,乃推卦象卦位以發明之。以卦象明之者,乾之象莫大於天也。以卦位明之者,乾之位莫尊於五也。以天之“元亨”言之,其以一時統四時之德者莫如“元”,至於澤流萬物則“亨”也。以君之“元亨”言之,九五以一位統六位之德,是亦天之元矣,澤流萬民是亦天之亨矣。
李光地按:《乾》的意思是剛健。卦辭只是說至為剛健的道路大為通達而宜於守正堅固,用來作為人事上的占斷罷了。孔子作《彖傳》,才推衍卦象和卦位來加以發揮。用卦象來說明,是因為乾的象裡沒有比天更大的;用卦位來說明,是因為乾的位裡沒有比九五更尊的。就天的「元亨」來講,能以一個時節統攝四時之德的莫過於「元」,至於恩澤流佈到萬物身上,那就是「亨」了。就君主的「元亨」來講,九五以一個爻位統攝六位之德,這也就是天的「元」;恩澤流佈到萬民身上,這也就是天的「亨」。
其言“六位”,又言“六龍”者,蓋以切“飛龍在天”之義。言四德之終始,寓於六爻之中。而獨九五備眾爻之德,處在天之位。如乘駕六龍以御於天路,則能行雲施雨,與天之“雲行雨施”同也。又以天之“利貞”言之,萬物成遂,性命正而大和洽者,“利貞”之候也。以君之“利貞”言之,九五一爻,為卦之主。
李光地接著說:《彖傳》既講「六位」,又講「六龍」,是為了切合九五爻辭「飛龍在天」的含義,說四德的終與始都寄寓在六爻之中,而唯獨九五兼備眾爻的德性,佔著在天的位置:好比乘駕六條龍在天路上行駛,就能興雲佈雨,與天的「雲行雨施」是一回事。再就天的「利貞」來講,萬物成熟遂長,性命端正而太和之氣融洽,正是「利貞」的時候。就君主的「利貞」來講,九五這一爻是全卦的主爻。
上下五陽與之同德,如大君在上,萬民各得其性命之理,以休養於大和之化,是亦天之“利貞”矣。其言“庶物”言“萬國”者,又以切“利見大人”之義。以德位之所統言之,則曰“庶物”。以功化之所及言之,則曰“萬國”。“首出”則為物所睹,至於“咸寧”,而臻乎上治矣。《乾》之為義,無所不包,夫子舉其大者,故以天道君道盡之。
李光地接著說:上下其餘五個陽爻與九五同德,好比大君居在上位,萬民各自得到自己性命之理,在太和的化育裡休養生息,這也就是天的「利貞」了。《彖傳》說「庶物」、說「萬國」,又是為了切合「利見大人」的含義:從德與位所統攝的範圍講,就說「庶物」;從功業教化所到達的範圍講,就說「萬國」。「首出」是被眾物所瞻仰,到了「咸寧」,就達到最上乘的治世了。《乾》卦的含義無所不包,孔子只舉出其中最大的,所以用天道和君道把它講盡。
彖上傳·坤
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本義 此以地道明《坤》之義,而首言元也。“至”,極也,比“大”義差緩,“始”者氣之始,“生”者形之始。順承天施,地之道也、集說 呂氏大臨曰:《乾》之體大矣,《坤》之效乾之法,至乾之大而後已,故“乾元”曰“大哉”,“坤元”曰“至哉”。《朱子語類》云:資乾以始,便資坤以生,不爭得霎時間。萬物資乾以始而有氣,資坤以生而有形,氣至而生,即“坤元”也。
《彖傳》說:至極呀坤元,萬物都靠它生長,它順從並承接著天。朱熹《周易本義》說:這裡用地道來闡明《坤》卦的含義,先講「元」。「至」是極的意思,比起「大」來語氣略緩。「始」是氣的開端,「生」是形的開端。順從承接上天的施予,這就是地的道。集說引呂大臨說:《乾》的本體夠大了,《坤》效法乾的法度,一直要達到乾那樣的大才罷休,所以「乾元」稱「大哉」,「坤元」稱「至哉」。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靠乾而開始,緊接著就靠坤而生成,中間連一霎時的間隔都容不下。萬物靠乾開始而有了氣,靠坤生成而有了形,氣一到就生出形來,這就是「坤元」。
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本義 言“亨”也,“德合無疆”,謂配乾也。集說 崔氏憬曰:含育萬物為“弘”,光華萬物為“大”。動植各遂其性,故曰“品物咸亨”也。
《彖傳》說:坤地厚重,承載萬物,它的德性與無邊無際的天相合;包容寬厚、光明博大,各類事物都因而亨通。朱熹《周易本義》說:這一節講的是「亨」;「德合無疆」是說它與乾相配。集說引崔憬說:含育萬物叫「弘」,使萬物光華煥發叫「大」;動物植物各自遂了自己的本性,所以說「品物咸亨」。
游氏酢曰:“其靜也翕”,故曰“含弘”。“含”言無所不容,“弘”言無所不有,“其動也闢”,故曰“光大”。“光”言無所不著,“大”言無所不被,此所以“德合無疆”也。
集說又引游酢說:《繫辭傳》講坤「其靜也翕」——靜時收斂,所以說「含弘」:「含」是無所不容,「弘」是無所不有。講坤「其動也闢」——動時開張,所以說「光大」:「光」是無所不照,「大」是無所不覆。這就是它「德合無疆」的緣故。
林氏希元曰:無所不包,可見其弘。無所不達,可見其大。“含弘光大”,坤之“亨”也。“品物咸亨”,是物隨《坤》亨而亨也。變“萬”言“品”者,與《乾》“雲行雨施品物流形”一般。
集說又引林希元說:無所不包,可以看出它的「弘」;無所不達,可以看出它的「大」。「含弘光大」講的是坤自身的「亨」,「品物咸亨」則是萬物跟著《坤》的亨通而亨通。這裡把「萬」字換成「品」字,與《乾》卦《彖傳》「雲行雨施,品物流形」的用法一樣。
牝馬地類,行地無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本義 言“利貞”也。“馬”,乾之象,而以為地類者,牝陰物,而馬又行地之物也,“行地無疆”,則順而健也。“柔順利貞”,《坤》之德也。君子攸行,人之所行,如《坤》之德也。所行如是,則其占如下文所云也。
《彖傳》說:母馬屬於地這一類,在大地上行走沒有邊界;柔順而宜於守正,這正是君子該走的路。朱熹《周易本義》說:這一節講的是「利貞」。「馬」本是乾的象,這裡卻把它算作地這一類,是因為母馬是陰性之物,而馬又是在地上行走的東西。「行地無疆」,就是既柔順而又剛健。「柔順利貞」是《坤》的德性。「君子攸行」,是說人所行的路要像《坤》的德性那樣;所行的能像這樣,占斷就如卦辭下文所說的那樣。
程傳 資生之道,可謂大矣。《乾》既稱“大”,故《坤》稱“至”。“至”義差緩,不若“大”之盛也,聖人於尊卑之辨,謹嚴如此。萬物資《乾》以始,資《坤》以生,父母之道也。順承無施,以成其功。《坤》之厚德,持載萬物,合於乾之無疆也。以“含弘光大”四者形容《坤》道,猶《乾》之剛健中正純粹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萬物賴以生長的道理,可以說是大極了。《乾》既然已經稱「大」,所以《坤》就稱「至」。「至」的語氣略緩,不像「大」那樣盛,聖人在尊卑的分辨上就是這樣謹嚴。萬物靠《乾》而開始,靠《坤》而生成,這就是父與母的分工。坤順從承接上天的施予,來成就它的功業。《坤》的厚德承載著萬物,正與乾的無邊無際相合。用「含弘光大」四個字來形容《坤》道,就像用「剛健中正純粹」來形容《乾》道一樣。
“含”,包容也。“弘”,寬裕也。“光”,昭明也。“大”,博厚也。有此四者,故能成承天之功,品物咸得亨遂,取牝馬為象者,以其柔順而健,行地之類也。“行地無疆”,謂健也。《乾》健《坤》順,《坤》亦健乎?曰:非健何以配《乾》,未有《乾》行而《坤》止也。其動也剛,不害其為柔也。“柔順”而“利貞”,乃《坤》德也。君子之所行也,君子之道,合坤德也。
程頤接著說:「含」是包容,「弘」是寬裕,「光」是昭明,「大」是博厚。具備這四樣,所以能完成承接上天的功業,各類事物都得以亨通遂長。取母馬為象,是因為它柔順而又強健,屬於在地上行走的一類。「行地無疆」說的正是「健」。乾主健、坤主順,坤難道也「健」嗎?回答是:不健又憑什麼配得上乾?從來沒有乾在運行而坤停著不動的。坤「動也剛」,並不妨礙它本質上是柔。柔順而又宜於守正,這才是《坤》的德性,也是君子所要走的路——君子之道,正合於坤德。
集說 王氏弼曰:地之所以得“無疆”者,以卑順行之故也。《乾》以龍“御天”,《坤》以馬“行地”。《朱子語類》云:“牝馬地類,行地無疆”,便是那“柔順利貞,君子攸行”。本連下面,緣它趁押韻後,故說在此。
集說引王弼說:大地之所以能「無疆」,是因為它用卑下柔順的方式去運行。《乾》用龍來「御天」,《坤》用馬來「行地」。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牝馬地類,行地無疆」,說的就是「柔順利貞,君子攸行」這件事。這兩句本該連在下文,只因為要順著押韻,所以擺在了這裡。
又云:《程傳》云,未有《乾》行而《坤》止,此說是。且如《乾》施物,《坤》不應,則不能生物。既會生物,便是動,若不是它健後,如何配《乾》,只是健得來順。
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程傳》講「從來沒有乾在運行而坤停著不動的」,這個說法對。譬如乾把生意施與萬物,坤若不作回應,就生不出東西來;既然能生出東西,那就是在動。如果不是它也剛健,怎麼配得上乾?只不過它健得柔順罷了。
龔氏煥曰:《坤》“先迷後得”而亦有“元亨”者,《坤》之“元亨”,承《乾》而已。故曰“至哉坤元”、“乃順承天”,又曰“德合無疆”、“品物咸亨”。《坤》之“利貞”。乃《坤》之德,故曰“牝馬地類,行地無疆,柔順利貞”。此亦“先迷後得”之意。《坤》所以能承《乾》之“元亨”以為“元亨”者,以其“柔順利貞”也。
集說又引龔煥說:《坤》卦辭講「先迷後得」,卻同樣有「元亨」,那是因為《坤》的「元亨」不過是承接《乾》而來。所以《彖傳》說「至哉坤元」「乃順承天」,又說「德合無疆」「品物咸亨」。至於《坤》的「利貞」,那才是《坤》自身的德性,所以說「牝馬地類,行地無疆,柔順利貞」。這也正是「先迷後得」的意思:《坤》之所以能承接《乾》的「元亨」當作自己的「元亨」,靠的就是它「柔順利貞」。
蔡氏清曰:以象言則為“牝馬地類,行地無疆”。以義言則為“柔順利貞”。《本義》謂馬行地之物者,明龍之能飛乎天,而為《乾》之象也。林氏希元曰:“牝馬地類”,順也。“行地無疆”,順而健也。故承之曰“柔順利貞”,言此即《坤》德之順健云爾。不敢自主,承天之施以生萬物,“柔順”也。承天生物,直至於有終,“利貞”也。彖辭“利牝馬之貞”,本無四德,夫子以四德解,故為之說如此。
集說引蔡清說:從象上講,就是「牝馬地類,行地無疆」;從義理上講,就是「柔順利貞」。《本義》說馬是在地上行走的東西,正是拿它反襯龍能飛在天上而成為《乾》的象。集說又引林希元說:「牝馬地類」講的是順,「行地無疆」講的是順而又健,所以接著說「柔順利貞」,意思是這就是《坤》德里的順與健。不敢自作主張,承接上天的施予來生養萬物,這是「柔順」;承接上天生養萬物,一直做到有個結局,這是「利貞」。卦辭原文只說「利牝馬之貞」,本來並沒有四德的分別,孔子用四德來解說它,所以《彖傳》才這樣講。
彖上傳·坤(承前)
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 本義 陽大陰小,陽得兼陰,陰不得兼陽。故《坤》之德,常減於《乾》之半也。“東北”雖“喪朋”,然反之“西南”,則“終有慶”矣。
《彖傳》說:坤道搶在前面就會迷失方向,隨後順承才守得住常規;往西南能得到同類之友,是與同類同行,往東北雖喪失朋類,最終卻有喜慶。朱熹《本義》說,陽為大、陰為小,陽可以兼包陰,陰卻不能兼包陽,所以《坤》卦的德性總要比《乾》卦減去一半。往東北雖然「喪朋」,但只要回身轉向西南,終究會有喜慶。
集說 程子曰:“東北喪朋”,陰必從陽,然後“乃終有慶”也。 項氏安世曰:“東北喪朋,乃終有慶”者,所以發文王盲外之意也。地之交乎天,臣之事乎君,婦之從乎夫,皆“喪朋”之“慶”也。
「集說」引程頤說,「東北喪朋」是講陰必須跟從陽,然後才談得上「乃終有慶」。引項安世說,「東北喪朋,乃終有慶」這一句,是要發揮周文王卦辭的言外之意(底本「言」訛作「盲」)。大地與上天交合,臣子事奉君主,妻子順從丈夫,都屬於捨棄同類之朋而換來的喜慶。
邱氏富國曰:《坤》道主成,成在後,故先《乾》而動,則迷而失其道,從《乾》而動,則順而得其常。“西南”為後,於《坤》為得地,故往“西南”則與類行,東北為先,於《坤》為不得地,故往“東北”則必”喪朋”。
引邱富國說,《坤》道以成就萬物為職分,成就總在造始之後,所以搶在《乾》前面發動,就迷惑而失掉本分;跟在《乾》後面發動,就順遂而守住常規。「西南」在方位上屬後,對《坤》來說是各得其所的本土,所以走向西南便是與同類同行;東北在方位上屬先,對《坤》來說不是本土,所以走向東北就必定喪失朋類。
王氏申子曰:馬而非牝,則不順而非地之類。牝而非馬,則不能配《乾》而“行地無疆”,此《坤》之“柔順利貞”也。故君子行《坤》之道者,先乎陽,則迷而失。後乎陽,則順而得。以陰從陰,猶與類行,以陰從陽,然後有慶。
引王申子說,卦辭取象於母馬:若只是馬而不是母馬,便剛而不順,不屬於地一類;若只是母馬而不是馬,又無力配合《乾》的健行而「行地無疆」。這正是《坤》所說的「柔順利貞」。所以君子施行《坤》道,搶在陽前面就迷惑失據,跟在陽後面就順遂有得。以陰追隨陰,不過是與同類同行;以陰追隨陽,然後才有喜慶。
林氏希元曰:“先迷失道”,是以失道解先迷。蓋陰本居後,今居先是失道,故“迷”也。“後順得常”,是以順解得常。蓋陰本居後,居先為逆,居後為順,故得其常道也。 金氏賁亨曰:“喪朋”,猶《泰》之“朋亡”。舍其朋而從陽,則有“得主”之“慶”。
引林希元說,「先迷失道」是用「失道」來解釋「先迷」:陰本來該居後,如今搶居於前就是失掉本分,所以才迷惑。「後順得常」是用「順」來解釋「得常」:陰本來該居後,居前為逆,居後為順,所以能守住恆常之道。引金賁亨說,這裡的「喪朋」,同《泰》卦九二爻辭的「朋亡」是一個道理:捨棄自己的朋黨而追隨陽剛,便有卦辭所謂「得主」的喜慶。
何氏楷曰:“君子攸行”,雖趁上韻,然意連下文,釋卦辭“君子有攸往也”。君子之行,以陽剛為主。以陰抗陽,故迷而失道。以陰順陽,故得所主而不失其常。蓋陽為主,陰承之,此天地不易之常理也。“得朋”者,合群陰以從陽,後代終也。“喪朋”者,斂群陰以避陽,先無成也。
引何楷說,「君子攸行」一句雖然是為了押上文的韻腳,語意卻連著下文,用來解釋卦辭的「君子有攸往」。君子的行事以陽剛為主宰:用陰去對抗陽,所以迷惑而失掉正道;用陰去順從陽,所以找到主宰而不失恆常。陽為主、陰承奉它,這是天地間不可更易的常理。所謂「得朋」,是聚合眾陰一同追隨陽,居後所以有終;所謂「喪朋」,是收斂眾陰以迴避陽,搶先便不能成事。
安貞之吉,應地無疆。 本義 安而且貞,地之德也。 程傳 《乾》之用,陽之為也。《坤》之用,陰之為也。形而上曰天地之道,形而下曰陰陽之功。“先迷後得”以下,言陰道也。先唱則迷失陰道,後和則順而得其常理。
《彖傳》說:安靜守正所以吉利,正合於大地那種沒有邊際的德行。朱熹《本義》說,既安靜又貞正,這就是大地的德性。程頤《伊川易傳》說,《乾》的功用,是陽的作為;《坤》的功用,是陰的作為。就形而上一層講,叫作天地之道;就形而下一層講,叫作陰陽之功。「先迷後得」以下幾句講的都是陰道:搶先倡導就迷失了陰道,隨後應和就順遂而合於它的常理。
西南陰方,從其類“得朋”也。東北陽方,離其類“喪朋”也。離其類而從陽,則能成生物之功,終有吉慶也;“與類行’’者本也,從於陽者用也。陰體柔躁,故從於陽,則能安貞而吉,應地道之無疆也。
西南是陰的方位,跟從同類,所以說「得朋」;東北是陽的方位,離開同類,所以說「喪朋」。離開同類而追隨陽,才能成就生養萬物的功業,終究有吉慶。「與類行」講的是本體,「從於陽」講的是功用。陰的體性柔弱而躁動,所以必須追隨陽,才能安靜貞正而獲吉,與大地之道的無邊無際相應。
陰而不安貞,豈能應地之道,《彖》有三“無疆”,蓋不 集說 孔氏穎達曰:“萬物資生”者,言萬物資地而生。《乾》本氣初,故云“資始”。《坤》據成形,放云“資生”。
陰若不能安靜守正,怎麼談得上與地道相應?《彖傳》中出現過三處「無疆」——此處底本有脫文,程頤這段話沒有說完。「集說」引孔穎達說,「萬物資生」是講萬物依賴大地而生長。《乾》主氣的初起,所以說「資始」;《坤》據形體的成就,所以說「資生」。
“乃順承天”者,《乾》是剛健,能統領於天,《坤》是陰柔,以和順承奉於天。以其廣厚,故能載物。有此生長之德,合會“無疆”。凡言“無疆”者有二義,一是廣博無疆,二是長久無疆也。自此以上,論“坤元”之德也。
所謂「乃順承天」,是說《乾》性剛健,能統領上天;《坤》性陰柔,用和順承奉上天。大地因為廣大深厚,所以能承載萬物;有這樣生養的德性,便與「無疆」相合。凡說「無疆」都含兩層意思:一是空間上廣博無邊,二是時間上長久無盡。從開頭到這裡,講的都是「坤元」的德性。
包含弘厚,光著盛大,故品類之物,皆得亨通。此二句釋“亨”也。牝馬以其柔順,故云“地類”。以柔順為體,故“行地無疆”,不復窮已。此二句釋“利貞”。故上文云“利牝馬之貞”是也。“柔順利貞,君子攸行”者,重釋“利貞”之義。是君子之所行,兼釋前文“君子有攸往”也。
大地包容弘大深厚,光華顯著盛大,所以各類物種都能亨通生長,這兩句是解釋卦辭的「亨」。母馬因為柔順,所以《彖傳》稱它為「地類」;以柔順為本體,所以能「行地無疆」,永不窮盡,這兩句是解釋「利貞」,也就是卦辭所說的「利牝馬之貞」。至於「柔順利貞,君子攸行」,是再一次申說「利貞」的含義,指君子所當踐行的路數,同時也解釋了前面卦辭的「君子有攸往」。
“先迷失道”者,以陰在物之先,失其為陰之道。“後順得常”者,以陰在物之後,陽唱而陰和,是後順得常。“乃與類行”者,以陰而造坤位,是乃與類行。“乃終有慶”者,以陰而詣陽,初雖離群,乃終久有慶善也。“安”謂安靜,“貞”謂貞正也。地體安靜而貞正,人若靜而能正,即得其吉,應合地之無疆也。
所謂「先迷失道」,是陰搶在萬物之先,失掉了做陰的本分;「後順得常」,是陰處在萬物之後,陽倡導而陰應和,隨後順承便守住了常規。「乃與類行」,是陰走到屬陰的坤位上去,所以與同類同行。「乃終有慶」,是陰前往屬陽的方位,起初雖然離開了同伴,最終長久必有喜慶善果。「安」指安靜,「貞」指貞正;大地的體性安靜而貞正,人若能安靜而守正,就得到吉利,正合於大地那種沒有邊際的德行。
彖上傳·屯
屯,剛柔始交而難生。 本義 以二體釋卦名義,“始交”,謂震。“難生”,謂坎。 集說 朱氏震曰:“震”者,《乾》交於《坤》,一索得之,“剛柔始交”也。坎險難,“剛柔始交而難生”也。 張氏清子曰:《乾》、《坤》之後,一索得震為“始交”,再索得坎為“難生”,而承上接下之辭,所以合震坎之義,而釋其為《屯》也。
《彖傳》說:《屯》是剛與柔初次交合而艱難隨之產生。朱熹《本義》說,這是用上下兩個「卦體」解釋卦名的含義:「始交」指下卦震,「難生」指上卦坎。「集說」引朱震說,震是《乾》與《坤》相交、初次求索所得的長男,正合「剛柔始交」;坎是險陷艱難,合起來便是「剛柔始交而難生」。引張清子說,在《乾》《坤》兩卦之後,一索得震為「始交」,再索得坎為「難生」;這句承上接下的話,把震、坎兩卦的意思合在一處,用來解釋卦名為什麼叫《屯》。
動乎險中,大亨貞。 本義 以二體之德釋卦辭,“動”。震之為也。“險”,坎之地也。自此以下,釋“元亨利貞”,乃用文王本意。
《彖傳》說:在險難之中發動,所以大為亨通而利於守正。朱熹《本義》說,這是用上下兩體的「卦德」解釋卦辭:「動」是震的作為,「險」是坎所處的境地。從這裡往下解說「元亨利貞」四字,採用的是周文王作卦辭時的本意,而不是後來的四德之說。
集說 《朱子語類》:問:《本義》云,此以下釋“元亨利貞”,用文王本意,何也?曰:《乾》“元亨利貞”,至孔子方作四德說,後人不知,將謂文王作《易》,便作四德說,即非也。如《屯》卦所謂“元亨利貞”者,以其能動雖可以“亨”,而在險則宜守正。 故筮得之者,其占為“大亨”而利於正,初非謂四德也。故孔子釋此彖辭,只曰“動乎險中,大亨貞”,是用文王本意釋之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本義》說從這裡往下是用文王本意解釋「元亨利貞」,為什麼?朱熹答:《乾》卦的「元亨利貞」,到孔子作《文言》才立為四種德性之說;後人不明白,以為文王作《易》時就已按四德立說,這是錯的。像《屯》卦所說的「元亨利貞」,是因為它能發動,雖可以亨通,但身處險中就應當守正。所以占筮遇到這一卦,占斷便是大為亨通而利於守正,本來並不是講四德。因此孔子解釋這條彖辭,只說「動乎險中,大亨貞」,正是用文王的本意來解說的。
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 本義 以二體之象釋卦辭。“雷”,震象。“雨”,坎象。“天造”,猶言天運。“草”,雜亂。“昧”,晦冥也。陰陽交而雷雨作,雜亂晦冥,塞乎兩間。天下未定,名分未明。 宜立君以統治,而未可遽謂安寧之時也。不取初九爻義者,取義多端,姑舉其一也。
《彖傳》說:雷雨的鼓動充滿天地之間,天運正處在草創晦暗之際,應當封建諸侯而不可安居。朱熹《本義》說,這是用上下兩體的物象解釋卦辭:「雷」是震的象,「雨」是坎的象,「天造」等於說天運,「草」是雜亂,「昧」是昏暗。陰陽交合便生出雷雨,雜亂昏暗之氣塞滿天地之間;天下尚未安定,名分尚未分明,應當確立君長來統轄治理,還不能就說這是安寧的時候。此處不取初九爻的意思,是因為一句彖辭可以取義的方面很多,姑且舉出其中一端罷了。
程傳 以雲雷二象言之,則“剛柔始交”也。以坎震二體言之,“動乎險中”也。“剛柔始交”,未能通暢則艱屯,故云“難生”。又“動於險中”,為艱屯之義,所謂“大亨”而“貞”者,“雷雨之動滿盈”也。陰陽始交,則艱屯未能通暢。及其和洽,則成雷雨滿盈於天地之間,生物乃遂。《屯》有“大亨”之道也,所以能“大亨”,由夫“貞”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就雲與雷兩個物象講,這是「剛柔始交」;就坎與震兩個卦體講,這是「動乎險中」。剛柔剛剛交接,氣機還不能通暢,於是艱難屯結,所以說「難生」;再加上在險陷之中發動,也是艱難屯結的意思。所謂「大亨」而「貞」,指的正是「雷雨之動滿盈」:陰陽初交時艱難而不通暢,等到彼此和洽,便化成雷雨充滿天地之間,萬物由此得以生長。《屯》卦本有大為亨通的道理,而之所以能夠大亨,全靠一個「貞」字。
集說 孔氏穎達曰:“草”,謂草創。“昧”,謂冥昧。言天造萬物於草創之始,如在冥味之時也。於此草昧之時,王者宜建立諸侯,以撫卹萬方之物,而不得安居無事。 王氏安石曰:“難生”也,“動乎險中”也,此雲雷之時也,故曰雲雷《屯》。卒至於“雷雨之動滿盈”,然後能免乎險而《屯》難解,“大亨貞”。要《屯》之終而為言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草」指草創,「昧」指昏暗不明,是說上天造化萬物正在草創之初,好像處在昏昧未開的時候。在這樣草創昏暗的時候,為王者應當分封建立諸侯,來安撫體恤四方萬物,不能安坐無事。引王安石說,「難生」也好,「動乎險中」也好,講的都是雲雷之時,所以《大象傳》稱「雲雷屯」;直到「雷雨之動滿盈」,才能脫出險陷而屯難消解,達到「大亨貞」,這是就《屯》的結局立言的。
《朱子語類》:問:“剛柔始交而難生”,《程傳》以雲雷之象為“始交”,謂震始交於下,坎始交於中,如何?曰:“剛柔始交”,只指震言。所謂震一索而得男也,此三句各有所指,“剛柔始交而難生”,是以二體釋卦名義。“動乎險中大亨貞”,是以二體之德釋卦辭,“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是以二體之象釋卦辭,只如此看甚明,緣後來說者交雜混了,故覺語意重複。
引《朱子語類》。有人問:「剛柔始交而難生」一句,《程傳》拏雲雷之象來解「始交」,說震在下卦初交、坎在中爻初交,這樣講對不對?朱熹答:「剛柔始交」只是指震而言,就是《說卦傳》所謂震一索而得男。這三句各有所指:「剛柔始交而難生」是用兩體解釋卦名的含義,「動乎險中大亨貞」是用兩體的「卦德」解釋卦辭,「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是用兩體的物象解釋卦辭。照這樣分開看就很清楚,只因後來解《易》的人把三層攪在一起,才覺得語意重複。
蔡氏清曰:草雜亂則不定矣,故下雲天下未定。昧晦冥則不明矣,故下雲名分未明。 名分不獨謂君臣上下,如父子夫婦昆弟之類皆是也,立君統治者,君臣,人道之綱也。 何氏楷曰:震之未動,坎氣為雲,雲上雷下鬱結而未成雨,所以為《屯》。動則云化為雨,雷上雨下,《屯》之鬱結者變而為解,而未亨者果“大亨”矣。
引蔡清說,「草」是雜亂,雜亂便談不上安定,所以《本義》接著說「天下未定」;「昧」是昏暗,昏暗便談不上明晰,所以接著說「名分未明」。名分不單指君臣上下,父子、夫妻、兄弟之類都在其中;而所以要確立君長來統轄治理,是因為君臣一倫乃是人道的綱領。引何楷說,震尚未發動時,坎氣結成云,雲在上、雷在下,鬱結而不成雨,所以是《屯》;一旦發動,雲就化成雨,雷在上、雨在下,《屯》的鬱結轉成《解》的舒散,原先不通的便真正大為亨通了。
案 《本義》以“動乎險中”釋“大亨貞”,“雷雨之動”以下釋“建侯”。《程傳》則以“動乎險中”屬上句,總釋卦名,而以“雷雨之動滿盈”一句釋“大亨貞”。今觀《屯》稱雲雷,《解》稱“雷雨”,則《屯》之時猶未解也。夫子欲明“元亨”之義,故變“雲雷”言“雷雨”,以見《屯》之必《解》,則觀其動也,而《屯》之“元亨”可知矣。然動者亨之機爾,其醞釀姻媼以滿盈其氣,又足以見貞固之義,《程傳》說可從,故王氏何氏同。
李光地按:《本義》用「動乎險中」解釋「大亨貞」,用「雷雨之動」以下解釋「建侯」;《程傳》則把「動乎險中」歸到上一句,合起來總解卦名,而單用「雷雨之動滿盈」一句解釋「大亨貞」。今按《屯》卦《大象》稱「雲雷」,《解》卦《大象》稱「雷雨」,可見《屯》的時勢還沒有到舒解的地步。孔子要闡明「元亨」的意思,所以改「雲雷」而說「雷雨」,以顯示《屯》必定走向《解》;觀察它的發動,《屯》的「元亨」就可以知道了。不過發動只是亨通的契機,那種氤氳醞釀以充盈其氣的過程,又足以見出貞固的意思。《程傳》的說法可以依從,所以上文王安石、何楷兩家的講法與它相同。
彖上傳·蒙
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 本義 以卦象卦德釋卦名,有兩義。
《彖傳》說:《蒙》是山下伏著險陷,遇險而停止不前,所以叫蒙。朱熹《本義》說,這是分別用「卦象」與「卦德」解釋卦名,因而含著兩層意思:就象講,艮山之下伏著坎水之險;就德講,遇險而止步,正是蒙昧不明的樣子。
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本義 以卦體釋卦辭也。九二以可亨之道,發人之蒙,而又得其時之中,謂如下文所指之事,皆以亨行而當其可也:“志應”者。二剛明,五柔暗,故二不求五而五求二,其志自相應也。“以剛中”者,以剛而中,故能告而有節也。“瀆”,筮者二三,則問者固瀆,而告者亦瀆矣。“蒙以養正”,乃作聖之功,所以釋“利貞”之義也。
《彖傳》說:《蒙》之所以亨通,是用可亨之道去施行,又恰合于時宜的中道。不是我去求那蒙昧的童子,而是蒙昧的童子來求我,這是彼此心志相應。初次占問就告訴他,因為九二剛健而居中。反覆三次就是褻瀆,褻瀆便不再告訴,那樣反倒是在瀆亂童蒙。趁蒙昧未開時涵養他的正性,這是成就聖人的功夫。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解釋卦辭:九二以可以致亨之道去啟發別人的蒙昧,又得到時勢的中道,指的就是下文所舉各事,都是以亨道施行而恰當其可。「志應」,是因為九二剛明、六五柔暗,所以不是二去求五而是五來求二,兩者心志自然相應。「以剛中」,是因為九二以剛居中,所以告示時能有節制。「瀆」,是占筮的人再三反覆,那麼發問的固然褻瀆,回答的也跟著褻瀆。「蒙以養正」是作聖的功夫,用來解釋卦辭的「利貞」。
程傳 山下有險,內險不可處,外止莫能進,未知所為,故為昏蒙之義。“蒙亨”,以亨行時中也。蒙之能亨,以亨道行也。所謂亨道時中也。“時”,謂得君之應。“中”,謂處得其中。得中則時也。“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二以剛明之賢處於下, 集說 《朱子語類》云:“蒙以養正聖功也”,蓋言蒙昧之時,先自養教正當了,到那開發時,便有作聖之功。若蒙昧之中,已自不正,他日何由會有聖功。
程頤《伊川易傳》說,山下有險,向內是險陷不可安處,向外被艮止擋住不能前進,不知如何是好,所以取昏昧蒙蔽之義。「蒙亨,以亨行時中也」,是說《蒙》所以能亨,在於用亨通之道去施行,這條亨道就是合乎時的中道。「時」指得到君上的應與,「中」指所處恰在中位,得中也就得時。「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是說九二以剛明的賢者處在下位——此處底本有脫文,程頤的話沒有說完。「集說」引《朱子語類》說,「蒙以養正聖功也」,是講在蒙昧未開的時候,先把自身涵養教導端正了,到日後開明發達之時,便有成就聖人的功效;假如蒙昧之中本身已經不正,日後哪裡還談得上聖功。
胡氏炳文曰:《程傳》云,亨道即時中也。《本義》謂九二以可亨之道,發人之蒙,而又得其時之中,蓋蒙豈無可亨之道,但恐亨之不得乎時之中耳。《本義》謂如下文所指之事,蓋謂志未應而遽欲亨之,非時中也。再三瀆而亦告之,非時中也。蒙宜養正,過此而後養之,非時中也。
引胡炳文說,《程傳》講亨道就是時中,《本義》則講九二以可亨之道啟發別人的蒙昧,又能得到時勢的中道。蒙昧之人未嘗沒有可以致亨的門路,只怕致亨時錯過了時中。《本義》說「如下文所指之事」,意思是:心志尚未相應就急著去開導他,不合時中;反覆褻瀆還照告不誤,不合時中;童蒙本該及時涵養正性,錯過這段時候再去涵養,也不合時中。
俞氏琰曰:聖者無所不通之謂,“童蒙”之時,便當以正道涵養其正性,是乃作聖之功也。古之人,含德之厚,比於赤子,大人之所以為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而已。 童蒙之時,情竇未開,天真未散,粹然一出於正,所謂赤子之心是也。涵養正性,全在“童蒙”之時。若“童蒙”之時,無所養而失其正,則他日慾望其作聖,不可得矣。 林氏希元曰:養蒙發蒙原非二事,對前日之蒙言,則曰發,對後日之作聖言,則曰養利貞之語。實《蒙》上文,加《咸》、《恆》“利貞”之例,非發蒙之後,又別出養蒙之義也。
引俞琰說,所謂聖,是無所不通的意思。「童蒙」之時就應當用正道涵養他的正性,這才是作聖的功夫。古人德性醇厚,《老子》把這種人比作初生的嬰兒;孟子講大人之所以為大人,也不過是不失掉赤子之心罷了。童蒙的時候情竇未開,天真未散,純粹地出於正,就是所謂赤子之心;涵養正性,全在這個時候。倘若童蒙之時無人涵養而失掉了正,日後想指望他成就聖德,就辦不到了。引林希元說,養蒙與發蒙本來不是兩件事:對先前的蒙昧說就叫「發」,對日後的作聖說就叫「養」。「利貞」二字實際是承《蒙》卦上文而來,與《咸》《恆》兩卦繫上「利貞」的體例一樣,並不是在發蒙之後另外又立一個養蒙的意思。
彖上傳·需
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 本義 此以卦德釋卦名義。 程傳 “需”之義,須也。以險在於前,未可遽進,故需待而行也。以《乾》之剛健,而能需待不輕動,故不陷於險,其義不至於困窮也。剛健之人,其動必躁,乃能需待而動,處之至善者也。故夫子贊之云“其義不困窮矣”。
《彖傳》說:《需》就是等待,險陷橫在前面;剛健而不陷落進去,從義理上說就不會走到困窮的地步。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德」解釋卦名的含義。程頤《伊川易傳》說,「需」的意思是等待。因為險陷在前,不可貿然前進,所以要等待時機而後行。憑《乾》的剛健卻能等待而不輕舉妄動,所以不至於陷入險中,義理上也就不會困窮。剛健的人一動往往失於急躁,如今竟能等待時機再動,這是處置得最好的一種。所以孔子讚歎說「其義不困窮矣」。
集說 王氏申子曰:“需”者,坎險在前,須而後進也。唯剛則內,有所主,故能需。唯健則動不可御,故能濟。 蔡氏清曰:以剛遇險,而不遽進以陷於險者,蓋陰柔不能寧耐,乾剛則沈毅不苟,而能寧耐,所謂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
「集說」引王申子說,「需」是坎險橫在前面,等待而後前進。唯有剛,內心才有主宰,所以能等;唯有健,一動起來就無可阻擋,所以能濟險。引蔡清說,以剛健遇上險陷而不貿然前進、以致陷落其中,是因為陰柔的人耐不住性子,乾的剛健卻沉毅不苟,能夠沉得住氣。這就是《繫辭傳》所說的「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
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本義 以卦體及兩象釋卦辭。 程傳 五以剛實居中,為孚之象,而得其所需,亦為“有孚”之義。以乾剛而至誠,故其德光明而能亨通,得貞正而吉也。所以能然者,以居天位而得正中也。居大位,指 集說 谷氏家傑曰:此卦合坎乾成《需》。唯乾易而知險,故曰“剛健”,曰“正中”。 見有天德者,能需也。
《彖傳》說:《需》有誠信,光明亨通,守正得吉,因為九五居於天位,又能守正居中;利於渡涉大川,是說前往必有功效。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以及上下兩象解釋卦辭。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以剛實之爻居於中位,正是誠信之象,而且得到自己所等待的東西,也合乎「有孚」的意思。憑乾的剛健而又至誠,所以德性光明能夠亨通,得其貞正而吉利;所以能這樣,是因為身居天子之位而又得正得中。居於大位,指——此處底本有脫文。「集說」引谷家傑說,這一卦是坎與乾合成《需》,唯有乾道平易而能預知險難,所以《彖傳》說「剛健」,說「正中」,可見具有天德的人才能等待。
彖上傳·訟
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 本義 以璞德釋卦名義。 程傳 《訟》之為卦,上剛下險,險而又健也。又為險健相接,內險外健,皆所以為《訟》也。若健而不險,不生訟也。險而不健,不能訟也,險而又健,是以《訟》也。 集說 毛氏璞曰:上剛下險,以彼此言之。險而健,以一人言之。
《彖傳》說:《訟》卦上體剛強、下體險陷,既險又健,所以成訟。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德」解釋卦名的含義(底本「卦」訛作「璞」)。程頤《伊川易傳》說,《訟》這一卦上剛下險,是險而又健;又是險與健彼此相接,內裡險陷、外表剛健,都是構成《訟》的緣由。假如只健而不險,就不會生出爭訟;只險而不健,又沒有力量爭訟;既險又健,所以成訟。「集說」引毛璞說,「上剛下險」是就爭訟雙方彼此而言,「險而健」是就同一個人身上而言。
訟,有孚窒惕中吉,則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咸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本義 以卦變卦體卦象釋卦辭。 程傳 《訟》之道固如是,又據卦才而言,九二以剛自外來而成《訟》,則二乃《訟》之主也。以剛處中,中實之象,故為“有孚”,處《訟》之時,雖有孚信,亦必艱阻窒塞而有惕懼,不窒則不成訟矣。又居險陷之中,亦為窒塞惕懼之義。
《彖傳》說:《訟》有誠信卻被窒塞,心存戒懼,持中則吉,因為剛爻來居而得中;一直訟到底則凶,爭訟不可以做到盡頭;利於見大人,因為崇尚中正;不利於渡涉大川,那是自陷於深淵(底本「剛來」作「則來」,「不可成」作「不可咸」)。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變」「卦體」「卦象」三者解釋卦辭。程頤《伊川易傳》說,爭訟之道本來如此,再就卦的才質來講:九二以剛爻自外卦來到下體而成《訟》,那麼九二便是《訟》卦之主。以剛居中,是中心篤實之象,所以稱「有孚」;處在爭訟的時候,縱然心懷誠信,也必定遭遇艱阻窒塞而心存戒懼,不窒塞就構不成爭訟。加上九二身處險陷之中,同樣含著窒塞戒懼的意思。
二以陽剛自外來而得中,為以剛來訟而不過之義,是以吉也。卦有更取成卦之由為義者,此是也。卦義不取成卦之由,則更不言所變之爻也。據卦辭,二乃善也。而爻中不見其善,蓋卦辭取其有孚得中而言,乃善也。爻則以自下訟上為義,所取不同也。
九二以陽剛自外而來又居於中位,含有以剛強爭訟卻不至於過分的意思,所以說吉。有的卦另取「成卦之由」來立義,這一卦便是;若卦義不取成卦之由,就不再說明所變的是哪一爻。按卦辭來看,九二是好的,可是九二爻辭裡卻看不出它的好處:因為卦辭是取它有誠信又居中而言,所以為善;爻辭則是取它以在下者去與在上者爭訟立義,兩處所取的角度不同。
訟非善事,不得已也。安可終極其事,極意於其事,則“凶”矣,故曰“不可成也”。“成”,謂窮盡其事也。“訟”者,求辯其是非也。辯之當,乃中正也,故“利見大人”。以所尚者中正也,聽者非其人,則或不得其中正也。中正大人,九五是也。與人訟者,必處其身於安平之地。若蹈危險,則陷其身矣。乃“入於深淵”也。卦中有中正險陷之象。
爭訟不是好事,是萬不得已才做的,怎麼可以把它推到盡頭?一味在爭訟上用盡心力,就凶了,所以說「不可成也」。「成」是把事情做到窮盡。所謂「訟」,是要辯明是非;辯得恰當,靠的是中正,所以說「利見大人」——因為所崇尚的正是中正。聽訟的若不是合適的人,就未必能得中正;能夠中正的大人,指的是九五。與人爭訟的人,必須把自身放在安穩平坦的處境;若去踏履危險,便會陷沒自身,那就是「入於深淵」。這一卦中兼有中正與險陷兩種象。
集說 孔氏穎達曰:“剛來而得中”,輔嗣必以為九二者,凡上下二象,在於下象者則稱來。故《賁》卦云“柔來而文剛”,是離下艮上而稱柔來。今此云“剛來而得中”,故知九二也。且凡云來者,皆據異類而來。九二在二陰之中,故稱“來”。若於爻辭之中,亦有從下卦向上卦稱“來”也。故《需》上六“有不速之客三人來”,謂下卦三陽。 然《需》上六陰爻,陽來詣之,亦是非類而稱來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剛來而得中」,王弼一定認定是指九二,理由是:凡上下兩象之中,處在下象的就稱「來」。所以《賁》卦《彖傳》說「柔來而文剛」,那是離在下、艮在上而稱「柔來」;這裡說「剛來而得中」,可知指的是九二。而且凡說「來」,都是就異類相就而言:九二夾在兩個陰爻之中,所以稱「來」。至於爻辭裡面,也有從下卦向上卦而稱「來」的,《需》卦上六說「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指的就是下卦三個陽爻;而《需》上六是陰爻,陽爻前來相就,同樣是異類相就而稱「來」。
劉氏牧曰:“剛來”,謂二也,性本剛,好勝而訟也。來居柔,能屈其性也。處中位,不失中道也。 王氏安石曰:彖言乎其才也,《訟》“有孚窒惕中吉”,此言九二之才也。“終凶”,此言上九之才也。“利見大人”,言九五之才也。“不利涉大川”,言一卦之才也。
引劉牧說,「剛來」指九二:它本性剛強,好勝而好爭訟;來居於柔位,能夠委屈自己的剛性;又處在中位,所以不失中道。引王安石說,彖辭講的是一卦的才質:《訟》說「有孚窒惕中吉」,講的是九二的才質;「終凶」,講的是上九的才質;「利見大人」,講的是九五的才質;「不利涉大川」,講的則是全卦合起來的才質。
蔡氏清曰:“訟不可成”,以理言之,揚人之惡也,煩上之聽也,損己之德也,增俗之偷也。又人己之間,俱廢其業,雖得不償失也,此豈君子之所樂成者哉!謂之“不可成”,見其宜惕中也。
引蔡清說,「訟不可成」,從道理上講:爭訟是張揚別人的過惡,是煩勞官長來聽斷,是折損自己的德行,是助長風俗的澆薄;何況爭訟雙方都要荒廢各自的本業,就算打贏了也得不償失,這哪裡是君子樂意做成的事?《彖傳》說「不可成」,正見得應當心存戒懼而守中。
彖上傳·師
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 本義 此以卦體釋師貞之義。“以”,謂能左右之也。一陽在下之中,而五陰皆為所以也。能以眾正,則王者之師矣。 程傳 能使眾人皆正,可以王天下矣。得眾心服從而歸正,王道止於是也。
《彖傳》說:「師」是眾人,「貞」是正道;能夠率領眾人走上正道,就可以成就王業。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解釋卦辭「師貞」的意思。「以」是能夠指揮調度:一個陽爻居於下卦之中,五個陰爻都歸它統率。能帶領眾人歸於正,那就是王者之師。程頤《伊川易傳》說,能使眾人都歸於正,就可以稱王於天下;得到眾人心悅誠服而歸向正道,王道也不過如此罷了。
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本義 又以卦體卦德釋“丈人吉無咎”之義。 ”剛中”,謂九二。“應”,謂六五應之。 “行險”,謂行危道。“頃”,謂順人心。此非有老成之德者不能也。“毒”,害也。師旅之興,不無害於天下,然以其有是才德,是以民悅而從之也。
《彖傳》說:九二剛健居中而上有應與,行走險道卻出於和順,用這樣的方式讓天下受一番毒害而百姓仍舊跟從,既得吉利,又哪裡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說,這是再用「卦體」「卦德」解釋卦辭「丈人吉無咎」。「剛中」指九二,「應」指六五與它相應,「行險」指走的是危難之道,「順」(底本訛作「頃」)指順應人心;這不是具備老成之德的人做不到。「毒」是毒害:興兵動眾,對天下不能沒有傷害,然而因為主將具備這樣的才與德,百姓才樂意跟從他。
程傳 言二也。以剛處中,剛而得中道也。六五之君為正應,信任之專也。雖“行險”道,而以順動,所謂義兵,王者之師也。上順下險,“行險而順也”。師旅之興,不無傷財害人,毒害天下,然而民心從之者,以其義動也。古者東征西怨,民心從也。如是故“吉”而無咎,“吉”,謂必克。“無咎”謂合義,“又何咎矣”,其義故“元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這裡講的是九二:以剛爻處中位,是剛強而又得中道;六五之君與它正相應,是信任專一。雖然走的是險道,卻順著道理發動,就是所謂義兵、王者之師。上體坤順、下體坎險,所以說「行險而順」。興兵動眾,免不了耗費財物、傷害人命,給天下帶來毒害,而民心仍舊跟從,是因為出兵合於義。古時候商湯向東征伐,西邊的人便埋怨他不先來,正是民心歸附的樣子。這樣所以「吉」而「無咎」:「吉」是必定克敵,「無咎」是合於義理;說「又何咎矣」,就是就義理上講本來不會有過錯(底本「無咎」訛作「元咎」)。
集說 游氏酢曰:用師之道,將以正天下之不正也,故師謂之徵。己則不正,其能正人乎。“剛中而應”,任將之道也。“行險而順”,興師之義也。仰順乎天,無違天以干時。俯順乎人,無咈人以從欲。興師之順如此,故能以眾正。以眾正之,則人皆知其欲正己而已,天下孰不趨於正哉! 胡氏炳文曰:“毒”之一字,見得王者之師,不得已而用之。如毒藥之攻病,非有沈痾堅症,不輕用也,其指深矣。
「集說」引游酢說,用兵之道是要匡正天下的不正,所以出師叫作「徵」;自己若不正,還能正得了別人嗎?「剛中而應」講的是委任將帥之道,「行險而順」講的是興師出兵之義。上順於天,不違逆天時而妄自興事;下順於人,不拂逆人情而放縱私慾。興師能順到這個地步,所以能率眾歸正。以眾人之力去匡正天下,人們都明白它不過是要匡正自己,那麼天下誰不趨向於正呢。引胡炳文說,一個「毒」字,可見王者的軍隊是不得已才動用的,就像用毒藥攻治疾病,不是遇上沉重頑固的病症決不輕易施用,這一字的用意很深。
彖上傳·比
比,吉也。 本義 此三字疑衍文。 比,輔也,下順從也。 本義 此以卦體釋卦名義。 程傳 “比吉也”,比者吉之道也。物相親比,乃吉道也。“比輔也”,釋比之義,比者相親輔也,下順從也。解卦所以為比也。五以陽居尊位,群下順從以親輔之,所以為《比》也。
《彖傳》說:「比,吉也。」朱熹《本義》說,這三個字疑是衍文。《彖傳》接著說:「比」是輔助,下面眾爻都順從。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解釋卦名的含義。程頤《伊川易傳》說,「比吉也」是講親比本身就是吉利之道,萬物相親相輔正是吉道;「比輔也」是解釋「比」字的意義,比就是相親相輔;「下順從也」是解說這一卦之所以成為《比》:九五以陽爻居於尊位,下面眾爻順從而親附輔助他,所以叫《比》。
集說 孔氏穎達曰:“比吉也”者,言相親比而得吉也。“比輔也”者,釋比所以得吉。“下順從”者,謂從陰順從九五也。 《朱子語類》云:“比吉也”,也字羨,當云“比吉”,比輔也,下順從也。“比輔也”,解“比”字。“下順從也”,解“吉”字。
「集說」引孔穎達說,「比吉也」是講相親相比因而得吉,「比輔也」是解釋比之所以得吉,「下順從」是說眾陰順從九五(底本「眾陰」作「從陰」)。引《朱子語類》說,「比吉也」的「也」字是多出來的,應當讀作「比吉。比,輔也,下順從也」。「比輔也」是解「比」字,「下順從也」是解「吉」字。
楊氏啟新曰:“下順從”以卦體言,實則兼上下眾陰,不曰上下而曰下者,以九五 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本義 亦以卦體釋卦辭。“剛中”,謂五。“上下”,謂五陰。
引楊啟新說,「下順從」是就「卦體」講的,其實兼指上下眾陰;不說上下而只說下,是因為九五——此處底本有脫文。《彖傳》接著說:推原占筮,具備元善、恆久、貞正才沒有過錯,因為九五剛健居中;不安寧的人四方來歸,是上下眾爻都與它相應;後到的人凶險,是它的路已經走到盡頭。朱熹《本義》說,這同樣是用「卦體」解釋卦辭:「剛中」指九五,「上下」指五個陰爻。
程傳 推“原筮”決相比之道,得“元永貞”而後可以“無咎”。所謂“元永貞”,如五是也。以陽剛居中正,盡比道之善者也。以陽剛當尊位為君德,“元”也。居中得正,能永而“貞”也。卦辭本泛言《比》道。《彖》言“元永貞”者,九五以剛處中正是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推原占筮來決斷相親相比之道,必須具備「元永貞」三者,然後才不會有過錯。所謂「元永貞」,九五就是樣板:它以陽剛居於中正之位,把親比之道的好處占盡了。以陽剛擔當尊位,這是人君之德,就是「元」;居中而得正,能夠長久而貞固,就是「永」與「貞」。卦辭本來是泛泛地講親比之道,《彖傳》點出「元永貞」,指的正是九五以剛爻處中正。
人之生,不能保其安寧,方且來求附比。民不能自保,故戴君以求寧。君不能獨立,故保民以為安。不寧而來比者,上下相應也。以聖人之公言之,固至誠求天下之比,以安民也。以後王之私言之,不求下民之附,則危亡至矣。故上下之志,必相應也。
人活在世上不能自己保住安寧,於是前來求人依附親比。百姓不能自保,所以擁戴君主以求安寧;君主不能孤立自存,所以保養百姓來求安定。不得安寧而前來親比,正是上下彼此相應。就聖人的公心說,本來就以至誠求天下人的親附,為的是安頓百姓;就後世君王的私心說,若不求下民歸附,危亡也就到了。所以上下的心志必然相互呼應。
在卦言之,上下群陰比於五,五比其眾,乃上下應也。眾必相比,而後能遂其生。天地之間,未有不相親比而能遂者也。若相從之志,不疾而後,則不能成比,雖夫亦凶矣。無所親比,困屈以致凶,窮之道也。
就卦象講,上下眾陰都親比於九五,九五也親比眾陰,這便是上下相應。眾人必須彼此親比然後才能各遂其生;天地之間,從來沒有不相親比而能遂其生的。假如相從的心志不趕緊跟上而落到人後,就結不成親比,那樣即便是剛強的男子也照樣凶險。無所親比,困頓屈縮以至於凶,正是走投無路的路數。
集說 胡氏炳文曰:凡“應”字,多謂剛柔兩爻相應,此則謂上下五陰應乎五之剛,又一例也。《師》、《比》皆一陽五陰,《師》之應,謂五應二,將之任專也。《比》之應,則謂上下應五,君之分嚴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易》中凡用「應」字,多半指一剛一柔兩爻的「應與」,這裡卻指上下五個陰爻都應於九五之剛,又是一種體例。《師》《比》兩卦都是一陽五陰:《師》講的應,是六五應九二,見得將帥的職任專一;《比》講的應,是上下眾爻都應九五,見得君主的名分尊嚴。
彖上傳·小畜
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 本義 以卦體釋卦名義,“柔得位”,指六居四。“上下”,謂五陽。 程傳 言成卦之義也。以陰居四,又處上位,“柔得位”也。上下五陽皆應之,為所畜也。以一陰而畜五陽。能繫而不能固,是以為《小畜》也。彖解成卦之義,而加“曰”字者,皆重卦名文勢當然,單名卦唯革有曰字,亦文勢然也。
《彖傳》說:《小畜》是柔爻各得其位而上下眾陽都與它相應,所以叫小畜。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解釋卦名含義:「柔得位」指柔爻居於第四位,「上下」指其餘五個陽爻。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講成卦的道理:以陰爻居第四位,又處在上卦,所以是「柔得位」;上下五個陽爻都與它相應,都被它畜止。以一個陰爻去畜止五個陽爻,只能牽繫住而不能牢固地拘住,所以叫《小畜》。彖辭解釋成卦之義時加一個「曰」字,凡是重複卦名的地方文勢自然如此;單稱一字的卦名之中,唯獨《革》卦用了「曰」字,也是文勢使然。
集說 胡氏瑗曰:《小畜》卦有二義,六四以一陰得位,體無二陰以分其應,故上下五陽皆應之,是小者能畜矣。三陽在下而並進,四以一陰獨當其路,是小有所畜也。 此二義也。
「集說」引胡瑗說,《小畜》一卦含著兩層意思。其一,六四以單獨一個陰爻居於當位之處,全卦再沒有第二個陰爻來分它的「應與」,所以上下五個陽爻都應它,這是小者能夠畜止大者。其二,下卦三個陽爻一齊上進,六四以一陰獨擋在它們的去路上,這是小有所畜。這就是兩層意思。
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 本義 以卦德卦體而言,陽猶可亨也。 程傳 以卦才言也,內健而外巽,健而能巽也。二五居中,“剛中”也。陽性上進下復乾體,志在於行也。剛居中,為剛而得中,又為中剛,言畜陽則以柔巽,言能亨則由剛中。以成卦之義言,則為陰畜陽。以卦才言,則陽為剛中。才如是,故畜雖小而能亨也。
《彖傳》說:內健而外巽,剛爻居中而心志得行,所以亨通。朱熹《本義》說,這是就「卦德」「卦體」講的,說明陽仍舊可以亨通。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就卦的才質講:內卦剛健、外卦巽順,是剛健而能巽順;九二、九五分居上下卦之中,是「剛中」;陽的本性向上進取,下體又是乾,心志正在於行。剛爻居中,既是剛而得中,又是中位有剛:講畜止陽的一面就靠柔與巽,講能夠亨通的一面就靠剛中。從成卦之義講,是陰畜止陽;從卦才講,則陽自有剛中。才質如此,所以所畜雖小,仍舊能夠亨通。
密雲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本義 “尚往”,言畜之未極其氣猶上進也。 程傳 畜道不能成大,如“密雲”而不成雨。陰陽交而和則相固而成雨,二氣不和, 集說 王氏逢曰:四以陰盛,有“密雲”之象。以柔止健,不能固陽,足以不雨,西郊陰地臣之類也。
《彖傳》說:濃雲密佈卻不下雨,是陽氣還在向上走;雲從我西邊的郊野飄來,是恩澤還沒有施行。朱熹《本義》說,「尚往」是講畜止還沒有到極點,陽氣仍舊上進。程頤《伊川易傳》說,畜止之道不能成就大功,就像濃雲密佈而結不成雨;陰陽相交而和洽,便彼此固結成雨,兩氣不和——此處底本有脫文。「集說」引王逢說,六四以陰氣偏盛,有「密雲」之象;用柔去止住剛健,不能固結住陽,所以下不成雨;西郊屬陰的方位,是臣一類的位置。
楊氏時曰:卦五陽而一陰,則一陰為之主。四以陰居陰,“柔得位”也,為一卦之主,而上下應之,以陰畜陽也。陽大而陰小,小者畜也。此以六四一爻言之也,合一卦之才,則三陽健而進,一陰體巽而上行,九五剛得中,與之合志,則志行矣,是以亨也。
引楊時說,一卦五陽一陰,那一個陰爻便是全卦之主。六四以陰爻居於陰位,是「柔得位」,做了一卦之主,上下眾爻都應它,這是以陰畜陽。陽為大、陰為小,能畜的是小者,所以叫《小畜》,這是就六四一爻立論。若合起全卦的才質來看,下卦三陽剛健上進,一個陰爻體性巽順而隨之上行,九五剛爻又居中位,與它心志相合,那麼眾陽之志便得以推行,所以能夠亨通。
項氏安世曰:陰陽之理,畜極則亨。畜之小者,雖未遽亨,及其成也,終有亨理。 以六爻言之,一柔得位,五陽應之。能繫其情,未能全制之也,故為《小畜》。以二卦言之,健而能巽,不激不亢,其勢必通。二五皆剛中,同心同德,其志必行,故有亨理,凡陰閉之極,則陽氣蒸而成雨。“密雲不雨”者,陰方上往,未至於極也。“自我西郊”者,方起於此,未至於彼也。此皆言所畜之小,然謂之“尚往”,則非不住,謂之未行。 則非不行,亨固在其中矣。此於人事為以臣畜君,終當感悟之象。 蔡氏清曰:“本義”“其氣猶上進”也,當以既雨既處來照看。此句全就雲雨說,不然,用不得氣字。
引項安世說,陰陽的道理是畜積到極點就亨通;所畜的分量小,雖然不能馬上亨通,等到畜積成熟,終究有亨通之理。就六爻講,一個柔爻得位,五個陽爻應它,只能牽繫住它們的情意,還不能完全制住,所以是《小畜》。就上下兩卦講,剛健而能巽順,不偏激也不亢進,其勢必然通達;九二九五都是剛中,同心同德,眾陽之志必然得行,所以有亨通之理。凡陰氣閉塞到極點,陽氣蒸騰就化成雨。「密雲不雨」,是陰氣正在上行,還沒有到極點;「自我西郊」,是雲氣剛從這邊興起,還沒有到那邊。這些都說明所畜的分量小。可是既說「尚往」,就不是停住不動;既說「施未行」,也不是永不施行,亨通本來就含在裡面。這在人事上就是以臣畜君,終究會感動君心而使他省悟的象。引蔡清說,《本義》講「其氣猶上進」,應當對照上九爻辭「既雨既處」來體會;這一句完全是就雲雨講的,不然「氣」字就用不上了。
彖上傳·履
履,柔履剛也。 本義 以二體釋卦名義。 集說 王氏申子曰,《履》以六三成卦,三之象下迫於二陽之進,上躡乎三陽之剛。 胡氏炳文曰:《本義》謂二體,見得是以兌體之柔,履乾體之剛,非指六三以柔而履剛也。 案 王氏胡氏二說不同,然當兼用,其義乃備。
《彖傳》說:《履》是柔踩踏著剛。朱熹《本義》說,這是用上下兩體解釋卦名的含義。「集說」引王申子說,《履》卦由六三而成卦,六三之象是下面被兩個陽爻的上進所逼迫,上面又踩著三個陽爻的剛強。引胡炳文說,《本義》講的是兩體,可見是以兌體之柔去踩踏乾體之剛,並不是單指六三以柔而履剛。李光地按:王、胡兩家說法不同,但應當兼取並用,卦義才算完備。
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本義 以卦德釋彖辭。 程傳 兌以陰柔履藉乾之陽剛,柔履剛也。兌以說順應乎乾剛而履藉之,下順乎上,陰承乎陽,天下之正理也。所履如此,至順至當。雖“履虎尾”,亦不見傷害。以此履行,其“亨”可知。
《彖傳》說:和悅而應於乾,所以踩著虎尾也不被咬傷,能夠亨通。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德」解釋彖辭。程頤《伊川易傳》說,兌以陰柔踩踏著乾的陽剛,正是柔履剛;兌用和悅順從的態度去應乾之剛而踩踏它,下位順從上位,陰承奉陽,這是天下的正理。所踩踏的路數如此,極其順、極其當,即使踩著老虎尾巴,也不會遭到傷害。用這樣的態度去行事,能夠亨通是可以想見的。
集說 游氏酢曰:卦以一柔進退履眾剛,故有“履虎尾”之象。然而“不咥人亨”者,說而應乎乾故也。夫敬以和,何事不行!君子之所履,苟在於是,則雖暴人之前無虞矣。 項氏安世曰:以兌說而“應乎乾”,則所行無忤。履雖危而不傷,莊周曰:虎媚養己者順也,唯柔順而說,則“履虎尾”而“不咥人”,且有能“亨”之理。
「集說」引游酢說,這一卦以一個柔爻在眾剛之間進退踐履,所以有「履虎尾」之象;而所以「不咥人亨」,是因為它和悅而順應於乾。持敬又能和,什麼事辦不成?君子所踐履的若在於此,那麼即使站在兇暴的人面前也沒有什麼可憂慮的。引項安世說,憑兌的和悅去「應乎乾」,所行就沒有牴觸,踐履雖然危險卻不受傷。莊子講老虎對飼養自己的人顯出親媚,是因為飼養者順著它的性子;唯有柔順而和悅,才能踩著虎尾而不被咬,並且具備亨通的道理。
胡氏炳文曰:說而應乎乾,亦是以下體之兌,應上體之乾。若《蒙》曰“志應”,《師》曰“剛中而應”,是剛柔兩爻自相應。《比》、《小畜》上下應,是一爻為主,而眾爻應之。
引胡炳文說,「說而應乎乾」,也是以下體的兌去應上體的乾。像《蒙》卦說「志應」、《師》卦說「剛中而應」,那是一剛一柔兩爻彼此相「應與」;《比》卦、《小畜》卦說上下相應,則是一爻做主而眾爻都來應它。三者的體例各不相同。
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程傳 九五以陽剛中正,尊“履帝位”,苟無疚病,得履道之至善光明者也,“疚”謂疵病,夾履是也。“光明”,德盛而輝光也。 集說 張氏浚曰:九五履乾正位,曰“剛中正”,剛健不息,體大中至正之道,以君臨天下,“履帝位而不疚”也。君臨天下者!其可危為大。蓋人君以一身撫馭海內,使所履一不正,而蹈於非禮,則政令紀綱弛於上,讒賊寇攘起子下。穆王命君牙曰:心之憂危,若蹈虎尾,涉於春冰是也。
《彖傳》說:九五剛健中正,登臨帝位而沒有愧病,所以光明。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以陽剛而居中得正,尊居帝位,只要沒有毛病,就是把履道做到了極善而光明。「疚」指瑕疵毛病,就是踐履之間夾帶著不正;「光明」是德性充盛而發出光輝。「集說」引張浚說,九五踩在乾的正位上,所以稱「剛中正」:剛健而不停息,體現大中至正之道,用來君臨天下,正是「履帝位而不疚」。君臨天下的人,最可怕的莫過於危險:人君以一身統御四海,只要所履之中有一處不正而踏入非禮,上面政令綱紀就鬆弛,下面讒佞盜賊就興起。《尚書》記載周穆王任命君牙時說,心中的憂懼危懼,就像踩著虎尾、走在春天的薄冰上,說的正是這個。
彖上傳·泰
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 程傳 “小往大來”,陰往而陽來也,則是天地陰陽之氣相交,而萬物得遂其通泰也。在人則上下之情交通,而其志意同也。陽來居內,陰往居外,陽進而陰退也。乾健在內,坤順在外,為“內健而外順”,君子之道也。君子在內,小人在外,是“君子道長,小人道消”,所以為《泰》也。既取陰陽交和,又取“君子道長”,陰陽交和,乃君子之道長也。
《彖傳》說:《泰》卦小者往、大者來,吉利亨通,這就是天地相交而萬物通暢,上下相交而心志相同;內卦為陽而外卦為陰,內裡剛健而外面柔順,內用君子而外置小人,於是君子之道生長,小人之道消退。程頤《伊川易傳》說,「小往大來」就是陰爻往外、陽爻來內,也就是天地陰陽二氣彼此交合,萬物因而各遂其通泰;落到人事上,就是上下之情彼此交通,意願相同。陽來居內、陰往居外,是陽進而陰退;乾的剛健在內、坤的柔順在外,就是「內健而外順」,這是君子之道。君子在內、小人在外,就是「君子道長,小人道消」,所以稱為《泰》。這裡既取陰陽交合和洽之義,又取君子之道生長之義——陰陽交合和洽,本來就是君子之道生長。
集說 孔氏穎達曰:所以得名為《泰》者,由天地氣交,而生養萬物,物得大通,故云《泰》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以人事象天地之交也。“內陽”“外陰”據其象,“內健”“外順”明其性,此就卦爻釋“小往大來吉亨”也。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更就人事之中,釋“小往大來吉亨”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這一卦所以取名為《泰》,是因為天地之氣相交而生養萬物,萬物得以大為通暢,所以叫《泰》。「上下交而其志同」,是拿人事來比象天地的交合。「內陽」「外陰」是就卦象講,「內健」「外順」是點明它的性情,這一層是就卦爻來解釋「小往大來吉亨」;「內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小人道消」,則是再從人事上來解釋「小往大來吉亨」。
項氏安世曰:《泰》、《否》、《彖》皆具三義。第一段,以重卦上下為義,子陰陽二氣,無所抑揚,但貴其交而已。第二段,以卦體內外為義,雖在內在外,各得其所,要是重內輕外,則已於陰陽有所抑揚矣。第三段,以六爻消長為義,至此則全是好陽而惡陰,以陽長陰消為福,則不止於抑揚而已。《否彖》依此推之,大抵諸卦皆然。如《小畜》之《彖》,“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是統論六爻五陽一陰也。“健而巽”,卻以兩卦言之。“剛中而志行”,又以九二九五兩爻言之。故《彖》之義無所不備,不可以一說通也。
引項安世說,《泰》《否》兩卦的《彖傳》都具備三層義理。第一層,以重卦的上下取義,對陰陽二氣並無褒貶抑揚,只看重它們相交與否。第二層,以卦體的內外取義,雖說在內在外各得其所,究竟是重內而輕外,對陰陽已經有所抑揚。第三層,以六爻的消長取義,到這裡就完全是喜陽而厭陰,把陽長陰消當作福氣,那就不只是抑揚而已了。《否》卦的《彖傳》照此類推,大體上各卦都是這樣。譬如《小畜》的《彖傳》,「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是統論六爻五陽一陰,「健而巽」卻是就上下兩卦講,「剛中而志行」又是就九二九五兩爻講。可見《彖傳》的義理無所不備,不能拿一種說法講通全部。
邱氏富國曰:天地之形不可交而以氣交,氣交而物通者,天地之《泰》也。上下之分不可交而以心交,心交而志同者,人事之《泰》也。陰陽以氣言,健順以德言,君子小人以類言,“內外”,釋“往來”之義。陰陽健順君子小人,釋“小大”之義。
引邱富國說,天與地的形體不可能交合,卻能以氣相交,氣交而萬物通暢,這是天地之《泰》;君與臣的名分不可能混同,卻能以心相交,心交而志向相同,這是人事之《泰》。陰陽是就氣講,健順是就德講,君子小人是就類講。「內外」二字是解釋卦辭「往來」的意思,陰陽、健順、君子小人則是解釋卦辭「小大」的意思。
王氏應瞵曰:君子道盛,小人自化。故舜湯舉皋伊,而不仁者遠。玉泉喻氏云,《泰》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為君子也。 喬氏中和曰:有陽必有陰,有君子必有小人。必欲絕而去之,有是哉!善養身者,化痰邪為氣血。善治國者,化盔賊為良民而已矣。
引王應麟說(底本「麟」訛作「瞵」),君子之道興盛,小人自然被感化,所以舜舉用皋陶、湯舉用伊尹,不仁的人自然遠去。玉泉喻氏說過,《泰》卦講「小人道消」,並不是把小人消滅掉,而是把小人化成君子。引喬中和說,有陽就必定有陰,有君子就必定有小人,一定要斬盡除絕,哪有這樣的道理!善於養身的人,把痰濁邪氣化成氣血;善於治國的人,也不過是把盜賊化成良民罷了。
彖上傳·否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 上下不交,而天下無邦也。內陰而外陽,內柔而外剛,內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也。 集說 胡氏瑗曰;內柔而外剛者,小人之體也。語曰:色厲而內荏,外有嚴厲之色,內有柔荏之心,此所以反君子之道也。
《彖傳》說:《否》卦所遇非人,不利於君子守正;大者往、小者來,這就是天地不相交而萬物不通暢,上下不相交而天下等於沒有邦國。內卦為陰而外卦為陽,內裡柔弱而外表剛強,內用小人而外置君子,於是小人之道生長,君子之道消退。「集說」引胡瑗說,內柔而外剛,正是小人的體質。《論語》說「色厲而內荏」,外面擺出嚴厲的臉色,裡面藏著柔弱怯懦的心,這就是與君子之道相反的地方。
李氏過曰:“否泰反其類”,故《否》之辭皆與《泰》反。 吳氏綺曰:六十四卦,獨《乾》、《坤》、《泰》、《否》四卦言陰陽。乾坤,陰陽也。 唯《泰》、《否》二卦,內外皆得乾坤之全體,故亦以陰陽言也。
引李過說,《雜卦傳》講「否泰反其類」,所以《否》卦的彖辭句句都與《泰》卦相反。引吳綺說,六十四卦當中,只有《乾》《坤》《泰》《否》四卦明白拈出陰陽二字:乾坤本身就是陰陽;而《泰》《否》兩卦的內外兩體恰好各是乾坤的全體,所以也用陰陽來講。
彖上傳·同人
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 本義 以卦體釋卦名義。“柔”,謂六二,“乾”,謂九五。 程傳 言成卦之義。“柔得位”,謂二以陰居陰,得其正位也。五中正而二以中正應之,“得中而應乎乾”也。五剛健中正,而二以柔順中正應之,各得其正,其德同也,故為《同人》。五,乾之主,故云“應乎乾”。象取天火之象,而《彖》專以二言。
《彖傳》說:《同人》是柔爻得位得中而上應於乾,所以叫同人。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解釋卦名的含義:「柔」指六二,「乾」指九五。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講成卦之義。「柔得位」,是六二以陰爻居陰位,得了它該在的正位;九五中正,六二又以中正之德應它,所以是「得中而應乎乾」。九五剛健中正,六二以柔順中正與之相應,各自得其正,德性相同,所以叫《同人》。九五是乾卦之主,所以說「應乎乾」。《大象》取的是天與火的象,《彖傳》卻專就六二立說。
集說 項氏安世曰:同人以一柔為主,徒柔不能以同乎人也,必以天德行之,故雖“得位得中”,而必“應乎乾”,乃可謂之《同人》。至於“利涉大川”,則又曰此“乾行也”,明非柔之所能辨也。凡封之以柔為主者皆然,《履》之六三,不能以自亨也,必曰“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小畜》之六四,不能以自亨也,必曰“剛中而志行乃亨”。《大有》之六五,不能以自亨也,必曰“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凡此皆柔為卦主。而其濟也必稱乾焉,此乾之所以為大與。
「集說」引項安世說,《同人》以一個柔爻為卦主,可是單靠柔不能與人相同,必須憑天德去施行,所以雖然「得位得中」,還必須「應乎乾」,才配稱《同人》。說到「利涉大川」,又特地點明這是「乾行」,表明不是柔爻自己所能辦到的(底本「辦」作「辨」)。凡是以柔為卦主的卦都如此:《履》卦的六三不能自己致亨,必說「應乎乾」,所以才「履虎尾不咥人亨」;《小畜》的六四不能自己致亨,必說「剛中而志行乃亨」;《大有》的六五不能自己致亨,必說「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這些都是柔爻做卦主,而成事時必定要抬出乾來,這正是乾之所以為大吧。
案 《傳》義皆以乾為專指九五,然若專指二五之應,恐不得謂之“同人于野”矣。 蓋乾者陽爻之通稱,一陰虛中,與五陽相應,此卦所以為《同人》也。不言上下應者,蓋陰陽居上體而為卦主,則可言上下應,如《比》如《小畜》如《大有》是也。若在下體,則但言應而已,《蒙》、《師》、《履》及此卦是也。
李光地按:《程傳》與《本義》都把「乾」看作專指九五,但若只指六二與九五這一對相應,恐怕就夠不上「同人于野」那樣的廣大了。乾其實是陽爻的通稱,一個陰爻虛居中位,與五個陽爻相應,這才是本卦所以叫《同人》的緣故。這裡不說「上下應」,是因為陰爻居上體而做卦主,才可以說上下相應,像《比》《小畜》《大有》就是;若陰爻在下體,就只說一個「應」字,《蒙》《師》《履》和本卦都是這樣。
同人曰。 本義 衍文。 程傳此三字羨文。 集說 孔氏穎達曰:稱“同人曰”,猶言同人卦曰也。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 本義 以卦穗卦體釋卦辭,通天下之志,乃為大同。不然,則是私情之合而已,何以致“亨”而“利涉”哉!
《彖傳》此處有「同人曰」三字。朱熹《本義》說是衍文,程頤《伊川易傳》也說這三個字是多餘的。「集說」引孔穎達說,稱「同人曰」,等於說「同人卦曰」。《彖傳》接著說:與人相同於曠野而亨通,利於渡涉大川,這是乾的作為;文明而又剛健,居中守正而上下相應,這是君子的正道,唯有君子才能會通天下人的心志。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德」(底本「德」訛作「穗」)與「卦體」解釋卦辭:能會通天下人的心志,才算大同;否則不過是私情的結合,憑什麼招致「亨」而「利涉大川」呢。
程傳 至誠無私,可以蹈險難者,乾之行也。無私,天德也。又以二體言其義有文明之德而剛健,以中正之道相應,乃君子之正道也。天下之志萬殊,理則一也。君子明 案 上專以“乾行”釋“于野”“涉川”者,但取剛健無私之義也。下釋“利貞”,則兼取明健中正之義,蓋健德但主於無私而已。必也有文明在於先,而所知無不明。有中正在於後,而所與無不當。然後可以盡無私之義,而為君子之貞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至誠而無私心,因而能夠蹈履險難,這是乾的作為;無私就是天德。又就上下兩體講它的義理:有文明之德而又剛健,用中正之道彼此相應,這才是君子的正道。天下人的心志千差萬別,道理卻只有一個,君子明——此處底本有脫文。李光地按:上半段專用「乾行」解釋「同人于野」與「利涉大川」,只取剛健無私的意思;下半段解釋「利貞」,則兼取文明、剛健、中正幾層意思。剛健之德只主於無私罷了,必須先有文明,所知才無所不明;後有中正,所交與的人才無不恰當;然後才談得上把無私之義做盡,成為君子的貞正。
彖上傳·大有
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 本義 以卦體釋卦名義,“柔”謂六五,“上下”謂五陽。 程傳 言卦之所以為《大有》也。五以陰居君位,“柔得尊位”也。處中,得“大中”之道也。為諸陽所宗,“上下應之”也。夫居尊執柔,固眾之所歸也。而又有虛中文明大中之德,故上下同志應之,所以為《大有》也。
《彖傳》說:《大有》是柔爻得到尊位而居大中,上下眾爻都應它,所以叫大有。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解釋卦名的含義:「柔」指六五,「上下」指其餘五個陽爻。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講這一卦為什麼叫《大有》:六五以陰爻居君位,就是「柔得尊位」;居於上卦之中,就得了「大中」之道;被眾陽所尊奉,就是「上下應之」。身處尊位而執守柔道,本來就是眾人歸向的;何況又有虛心、文明、大中的德性,所以上下同心來應它,因此稱《大有》。
集說 蘇氏軾曰:謂五也,大者皆見有於五,故曰《大有》。 郭氏忠孝曰:“柔得尊位大中”,謙以居之,不自滿假者也。以一柔而應五剛,所謂所寶唯賢,光天之下,萬邦黎獻,共唯帝臣。不如是,不足以為尚賢也。
「集說」引蘇軾說,講的是六五:眾多陽大之物都被六五所佔有,所以叫《大有》。引郭忠孝說,「柔得尊位大中」,是用謙虛的態度居於尊位,不自滿自大。以一個柔爻去應五個剛爻,就是《尚書》所說的「所寶惟賢」,以及「光天之下,至於海隅蒼生,萬邦黎獻,共惟帝臣」那樣的氣象;不這樣,就夠不上尊崇賢人。
楊氏萬里曰:《同人》、《大有》,一柔五剛均也。柔在下者,曰“得位”,曰“得中”。 曰“應乎乾”,而為《同人》,我同乎彼之辭也。柔在上者,曰“尊位”,曰“大中”,曰“上下應”,而為《大有》,我有其大之辭也。
引楊萬里說,《同人》與《大有》,同樣是一柔五剛。柔爻在下的,《彖傳》說「得位」,說「得中」,說「應乎乾」,因而叫《同人》,那是我去與人相同的口氣;柔爻在上的,《彖傳》說「尊位」,說「大中」,說「上下應之」,因而叫《大有》,那是我佔有眾大的口氣。
項氏安世曰:一陰在下,勢不足以有眾,能推所有以同乎人者也,故名曰《同人》。 一陰在上,人同乎我,為我所有者也,故名曰《大有》。《彖》於《同人》曰“應乎乾”,明我應之也。於《大有》曰“上下應之”,明人應我也。《履》卦柔在下,亦曰“應乎乾”。 《小畜》柔在上,亦曰“上下應之”。此可以推卦例矣。
引項安世說,一個陰爻在下位,勢力不足以據有眾人,只能推出自己所有的去與人相同,所以取名《同人》;一個陰爻在上位,別人來與我相同,為我所據有,所以取名《大有》。《彖傳》在《同人》說「應乎乾」,表明是我去應人;在《大有》說「上下應之」,表明是人來應我。《履》卦柔爻在下,也說「應乎乾」;《小畜》柔爻在上,也說「上下應之」。由此就可以推知《易》的卦例了。
胡氏炳文曰:或曰:《小畜》亦五陽一陰之卦,主巽之一陰,則曰“小”。此主離之一陰,則曰“大”,何也?曰巽之一陰在四,欲畜上下五陽,其勢逆而難。離之一陰在五,而有上下五陽,其勢順而易。
引胡炳文說,有人問:《小畜》也是五陽一陰的卦,以巽的那一個陰爻為主,卻稱「小」;這一卦以離的那一個陰爻為主,卻稱「大」,為什麼?回答是:巽的陰爻在第四位,想要畜止上下五個陽爻,其勢逆而艱難;離的陰爻在第五位,據有上下五個陽爻,其勢順而容易。
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 本義 以卦德卦體釋卦辭。應天,指六五也。 程傳 卦之德,內“剛健”而外“文明”。六五之君,應於乾之九二。五之性柔順而明,能順應乎二。二,乾之主也,是應乎乾也。順應乾行,順乎天時也,故曰“應乎天而時行”。其德如此,是以“元亨”也。王弼云: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則必“元亨”矣。此不識卦義,離乾成《大有》之義,非《大有》之義,便有“元亨”。
《彖傳》說:它的德性剛健而文明,上應於天而依時運行,所以大為亨通。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德」與「卦體」解釋卦辭,「應天」指的是六五。程頤《伊川易傳》說,這一卦的德性是內裡剛健、外面文明。六五之君與乾體的九二相應;六五性情柔順而明察,能順從應和九二,九二是乾的主爻,所以說是應乎乾。順應乾的運行,也就是順應天時,所以說「應乎天而時行」。德性如此,所以「元亨」。王弼說:不大為通達,憑什麼能夠大有?既是《大有》就必定「元亨」。這是不懂卦義:離與乾相合才成《大有》之義,並不是有了《大有》這個名目,就自然帶著「元亨」。
由其才故得“元亨”,《大有》而不善者,與不能亨者有矣。諸卦具“元亨利貞”,則《彖》皆釋為“大亨”,恐疑與《乾》、《坤》同也。不兼“利貞”,則釋為“元亨”,盡元義也。 “元”有大善之義,有“元亨”者四卦,《大有》、《蠱》、《升》、《鼎》也。唯《升》之《彖》誤隨它卦作大亨。曰:諸卦之元與乾不同,何也?曰:元之在乾,為元始之義,為“首出庶物”之義。它卦則不能有此義,為善為大而已,曰元之為大可矣。為善,何 集說 王氏弼曰:德應於天,則行不失時矣。“剛健”不滯,“文明”不犯,應天則大,時行無違,是以“元亨”。
是因為它的才質才得到「元亨」;居於大有之世而不善的,以及不能亨通的,都是有的。凡卦辭四字俱全作「元亨利貞」的,《彖傳》一概解作「大亨」,是怕人誤以為與《乾》《坤》相同;不兼「利貞」的,就解作「元亨」,把「元」字的意義講足。「元」含有大善的意思,卦辭稱「元亨」的共四卦:《大有》《蠱》《升》《鼎》,只有《升》的《彖傳》誤隨其他卦作了「大亨」。有人問:各卦的「元」與乾的「元」不同,為什麼?回答說:「元」在乾,是元始的意思,是「首出庶物」的意思;別的卦不能有這層意思,只是為善、為大罷了,說「元」就是大,是可以的。至於說為善,怎麼——此處底本有脫文。「集說」引王弼說,德性應合於天,行事就不會失掉時機;剛健而不停滯,文明而不冒犯,應天所以為大,依時而行所以無所違逆,因此「元亨」。
項氏安世曰:《同人》、《大有》兩卦,皆以離之中爻為主,而以乾為應者也。《同人》離在下,以德為主,故曰“應乎乾”者,應其德也。《大有》離在上,以位為主,故曰“應乎天而時行”者,應其命也。《履》兌在下,曰“應乎乾”。《大畜》艮在上,曰“應乎天”,亦卦例也。
引項安世說,《同人》《大有》兩卦都以離卦的中爻為卦主,而以乾為所應。《同人》的離在下體,以德為主,所以說「應乎乾」,應的是乾的德;《大有》的離在上體,以位為主,所以說「應乎天而時行」,應的是天的命。《履》卦兌在下體,說「應乎乾」;《大畜》艮在上體,說「應乎天」,這也是同一條卦例。
案 卦辭未有不根卦名而繫者,況柔中居尊,能有眾陽,是虛心下賢之君,而眾君子皆為之用,其亨孰大於是哉!《彖傳》又推卦德卦體以盡其縕,其實皆不出乎卦名之中也。《程傳》謂卦名未足以致“元亨”,由卦才而得“元亨”者,恐非《易》之通例。
李光地按:卦辭沒有不依據卦名而繫上去的。何況柔順居中而處尊位,能夠據有眾陽,這是虛心禮賢的君主,眾君子都願意為他所用,還有什麼亨通比這更大?《彖傳》再推究「卦德」「卦體」,把其中蘊含講盡,其實都不出卦名的範圍。《程傳》說卦名本身不足以招致「元亨」,是靠卦的才質才得到「元亨」,恐怕不合《易》的通例。
彖上傳·謙
謙,亨,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 本義 言《謙》之必“亨”。 程傳 濟當為際,此明《謙》而能“亨”之義。天之道,以其氣下際,故能化育萬物,其道光明,“下際”,謂下交也。地之道,以其處卑,所以其氣上行交於天,皆以卑降而“亨”也。
《彖傳》說:《謙》能夠亨通,是因為天道向下施濟因而光明,地道處卑因而上行。朱熹《本義》說,這是講《謙》必定亨通。程頤《伊川易傳》說,「濟」字應當作「際」,這是闡明謙而能亨的道理。天之道,因為它的氣向下交接,所以能化育萬物,其道光明,「下際」就是向下交接;地之道,因為它處在卑下,所以它的氣能上行去與天相交。兩者都是靠著卑下而致亨通。
集說 項氏安世曰:“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此以卦體釋卦辭也。九三乾也,降在下卦,是“下濟而光明”也。坤地道,處勢至卑,而升在上卦,是“卑而上行”也。“下濟”與“卑”,皆釋“謙”字。“光明”與“上行”,皆釋“亨”字。自人事言之,尊者行之則有光,即“天道下濟而光明”也。卑者行之則不可逾,即“地道卑而上行”也。始雖謙下,終必高明,是有終也。自天道虧盈以下,皆極言《謙》之必有後福。質之於天地神人之心,以明有終之義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這是用「卦體」解釋卦辭。九三屬乾,卻降在下卦,正是「下濟而光明」;坤代表地道,處勢極其卑下,卻升在上卦,正是「卑而上行」。「下濟」與「卑」都是解「謙」字,「光明」與「上行」都是解「亨」字。從人事上講,尊貴的人行謙就有光輝,正合「天道下濟而光明」;卑下的人行謙就不可逾越,正合「地道卑而上行」。起初雖然謙卑退讓,終究必定高大顯明,這就是卦辭所說的「有終」。從「天道虧盈」以下,都是竭力申說行謙必有後福,拿天、地、鬼神、人心來印證,以闡明「有終」的道理。
邱氏富國曰:凡卦以一陽為主者,《彖傳》皆以剛言,《復》曰“剛反”,《豫》曰“剛應”,《師》、《比》曰“剛中”,《剝》曰“變剛”。《謙》主九三,而《彖》不言剛者,《謙》無用於剛也。用剛則不能謙矣,三有剛而不用,此其所以為《謙》也。
引邱富國說,凡是以一個陽爻為卦主的卦,《彖傳》都從「剛」字上立說:《復》說「剛反」,《豫》說「剛應」,《師》《比》說「剛中」,《剝》說「變剛」。《謙》卦以九三為主,《彖傳》偏偏不提「剛」字,是因為《謙》用不著剛——一用剛就謙不成了。九三有剛而不使出來,這正是它之所以為《謙》。
蔡氏淵曰:“下濟而光明”,艮也。艮有光明之象,故《艮》之《彖》曰“其道光明”,謂艮陽止乎上,陰不得而掩之,故“光明”。“卑而上行”,坤也。
引蔡淵說,「下濟而光明」指的是艮。艮本有光明之象,所以《艮》卦的《彖傳》說「其道光明」,是因為艮的陽爻止在上位,陰爻掩蔽不住它,所以光明。至於「卑而上行」,指的則是坤。
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終也。 本義 “變”,謂傾壞。“流”,謂聚而歸之。人能謙,則其居尊者,其德愈光,其居卑者,人亦莫能過,此君子所以“有終”也。
《彖傳》說:天道虧損盈滿而增益謙虛,地道傾壞盈滿而流注謙虛,鬼神損害盈滿而降福謙虛,人道厭惡盈滿而喜好謙虛。謙而居尊則德愈光輝,謙而居卑則人不能越過,這正是君子的善終。朱熹《本義》說,「變」是傾覆敗壞,「流」是聚攏過來歸向它。人能行謙,居尊位的德性越發光輝,居卑位的別人也無法超過,這就是君子所以「有終」。
程傳 以天行而言,盈者則虧,謙者則益,日月陰陽是也。以地勢而言,盈滿者傾變而反陷,卑下者流注而益增也。“鬼神”,謂造化之跡。盈滿者福害之,謙損者福祐之。 集說 崔氏憬曰:若日中則昃,月滿則虧,損有餘以補不足,天之道也。高岸為谷,深谷為陵,是以“變盈而流謙”,地之道也,朱門之家,鬼瞰其室,黍稷非馨,明德唯馨,是其義矣。滿招損,謙受益,人之道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就天的運行講,盈滿的就虧損,謙退的就增益,日月的盈虧、陰陽的消長便是;就地的形勢講,高滿的會傾塌反陷,卑下的會匯流而日漸增高。「鬼神」指造化的痕跡,盈滿的它降禍損害,謙損的它降福保祐。「集說」引崔憬說,太陽到中天就偏西,月亮滿了就虧缺,減損有餘來補不足,這是天之道;高岸變成深谷,深谷變成丘陵,所以說「變盈而流謙」,這是地之道;朱門大戶,鬼神在暗中窺伺他的屋子,《尚書》說黍稷不算馨香、只有明德才馨香,就是這個意思;「滿招損,謙受益」,這是人之道。
劉氏牧曰:降卑接下,名譽益隆,故其道光顯。辭貌卑遜,而志行剛正,故雖卑退而“不可逾”。 《朱子語類》云:天道是就寒暑往來上說,地道是就地形高下上說。鬼神言害福,是有些造化之柄,各自主一事而言耳。 問《謙》之為義,不知天地人鬼,何以皆好尚之。曰:太極中本無物,若事業功勞,於我何有。觀天地生萬物而不言所利,可見矣。
引劉牧說,放低身段去接納下位的人,名聲反而更加隆盛,所以他的道光大顯揚;言辭容貌謙卑退讓,而志向操行剛強端正,所以雖然卑退卻「不可逾」。引《朱子語類》說,天道是就寒來暑往上講,地道是就地形高下上講;鬼神說到降禍降福,是因為它們握著一些造化的權柄,各自主管一件事罷了。有人問《謙》的意義,不明白天、地、人、鬼為什麼都推重它。朱熹答:太極之中本來一物也沒有,那些事業功勞,於我有什麼相干?看天地生養萬物而從不自誇有什麼好處,就可以明白了。
又云,“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以尊而行謙,則其道光。以卑而行謙,則其德不可逾。尊對卑言,伊川以謙對卑說非是,聖人九卦引此一句,看來大綱說。 蔡氏清曰:如日設而升,中而昃,月晦而弦,盈而蝕之類,天非有意於虧之益之也。 若論至無心處則雖人道,惡盈好謙,初亦何容心於好惡哉!在我者有以感召其好惡耳,可不慎哉!
又說,「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是以尊貴的身分行謙,他的道就光大;以卑下的身分行謙,他的德就無人能越過。這裡「尊」是對「卑」說的,伊川把「謙」與「卑」相對來講,並不妥當;《繫辭傳》論九卦時引到這一句,看來只是籠統地講。引蔡清說,像太陽昇起、到中天又偏西,月亮由晦而弦、由盈而食之類,上天並不是存心要虧它或益它。若論到那完全無心的地方,即便是人道厭惡盈滿、喜好謙退,當初又何嘗在好惡上存過心?只是我這邊先有招引好惡的東西罷了,這能不謹慎嗎。
彖上傳·豫
豫,剛應而志行,順以動,豫。 本義 以卦體卦德釋卦名義。 程傳 “剛應”,謂四為群陰以應,剛得眾應也。“志行”謂陽志上行,動而上下順從,其志得行也。“順以動豫”,震動而坤順,為動而順理,順理而動,又為動而眾順,所以《豫》也。 集說 胡氏炳文曰:建萬國,聚大眾,非順理而動,使人心皆和樂而從,不可也,故二者皆繫之豫。
《彖傳》說:《豫》卦的剛爻有眾爻相應而心志得行,順理而動,所以叫豫。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與「卦德」解釋卦名的含義。程頤《伊川易傳》說,「剛應」是指九四被眾陰所應,剛爻得到眾爻的響應;「志行」是指陽的心志向上推行,一動而上下順從,它的志向得以實現。「順以動豫」,是震主動而坤主順,既是行動合乎道理、順理而後動,又是一動而眾人順從,所以成《豫》。「集說」引胡炳文說,分封萬國、聚合大眾,若不是順理而動、使人心都和樂地跟從,就辦不成,所以這兩件事都繫在《豫》卦名下。
案 《彖傳》中凡稱卦德。皆先內而後外,而其文義又各不同。其曰“而”者,兩字並重。如《訟》之“險而健”,既險又健也。《小畜》之“健而巽”,既健又巽也。《大有》“剛健而文明”,既剛健而又文明也。其曰“以”者,則重在上一字。如《同人》“文明以健”,重在“文明”字。此卦“順以動”,重在“順”字。其或以下一字為重者,則又變其文法,《復》卦“動而以順行”之類。
李光地按:《彖傳》中凡稱說「卦德」,都是先內卦後外卦,而措辭的分寸又各不相同。用「而」字連接的,前後兩字並重,如《訟》的「險而健」是既險又健,《小畜》的「健而巽」是既健又巽,《大有》的「剛健而文明」是既剛健又文明。用「以」字連接的,則著重在上面一字,如《同人》的「文明以健」重在「文明」二字,本卦的「順以動」重在「順」字。偶爾要著重下面一字的,就又改換句法,如《復》卦說「動而以順行」之類。
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 本義 以卦德釋卦辭。 程傳 以“豫順而動”,則天地如之而弗違。況“建侯行師”,豈有不順乎?天地之道,萬物之理,唯至順而已。大人所以先天後天而不違者,亦順乎理而已。 集說 吳氏曰慎曰:“順以動”,所謂行其所無事也。“天地如之”,猶云“天且弗違”。
《彖傳》說:《豫》順理而動,所以天地也是如此,何況分封諸侯、興兵行師這類事呢。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德」解釋卦辭。程頤《伊川易傳》說,用豫的順理去發動,天地也是這樣而不會違背,何況「建侯行師」,哪有不順的道理。天地之道、萬物之理,只是一個至順罷了;《乾·文言》說大人先天而天不違、後天而奉天時,所以能不違,也不過是順著道理而已。「集說」引吳曰慎說,「順以動」就是孟子講的「行其所無事」;「天地如之」,等於說「天且弗違」。
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聖人以順動,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義大矣哉! 本義 極言之而贊其大也。 程傳 復詳言順動之道。天地之運,以其順動,所以日月之度不過差,四時之行不愆忒。聖人以順動,故經正而民興於善,刑罰清簡而萬民服也。既言《豫》順之道矣,然其旨味淵永,言盡而意有餘也。故復贊之云,《豫》之“時義大矣哉”!欲人研味其理,優柔涵泳而識之也。“時義”,謂《豫》之時義。諸卦之時與義用大者,皆贊其“大矣哉”。
《彖傳》說:天地順理而動,所以日月的運行不出差錯,四季的推移不見錯亂;聖人順理而動,那麼刑罰清簡而百姓歸服。《豫》所處之時與所含之義真是大呀。朱熹《本義》說,這是把道理推到極處而讚歎它的宏大。程頤《伊川易傳》說,這裡再詳細講順動之道:天地的運行因為順理而動,所以日月的度數不差、四時的推移不亂;聖人順理而動,所以常道端正而百姓向善,刑罰清簡而萬民歸服。既已講明《豫》的順動之道,而其中意味深長,話說完了意思還有餘,所以再讚一句《豫》之「時義大矣哉」,是要人細細體味其中道理,從容涵泳而後領會。「時義」就是《豫》的時與義。凡各卦的時、義、用有宏大處的,《彖傳》都讚一句「大矣哉」。
《豫》以下十一卦是也,《豫》、《遯》、《姤》、《旅》言時義,《坎》、《睽》、《蹇》言時用,《頤》、《大過》、《解》、《革》言時,各以其大者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豫》、《隨》、《遯》、《姤》、《旅》,皆若淺事而有深意,故曰“時義大矣哉”!欲人之思之也。《坎》、《睽》、《蹇》,皆非美事,而聖人有時而用之,故曰“時用人矣哉”!欲人之別之也。《頤》、《大過》、《解》,《革》,皆大事大變也,故曰“時大矣哉”!欲人之謹之也。
從《豫》卦以下共十一卦就是這樣:《豫》《遯》《姤》《旅》說「時義」,《坎》《睽》《蹇》說「時用」,《頤》《大過》《解》《革》說「時」,各就其中宏大的一面立言。「集說」引項安世說,《豫》《隨》《遯》《姤》《旅》幾卦,看似淺近的事而含著深意,所以說「時義大矣哉」,是要人去思索;《坎》《睽》《蹇》幾卦都不是美事,聖人卻有時不得不用,所以說「時用大矣哉」(底本「大」訛作「人」),是要人去分辨;《頤》《大過》《解》《革》幾卦都是大事大變,所以說「時大矣哉」,是要人去謹慎對待。
吳氏澄曰:專言“時”者,重在”時字”,“時義”重在義字,“時用”重在用字。 蔡氏清曰;“時”之一字,貫六十四卦皆有,不止《豫》等諸卦耳。有時則有義,有義則有用。單言時,則義與用在其中矣。言義未嘗無用,言用未嘗無義,各就所切而言。
引吳澄說,單說一個「時」的,重點在「時」字;說「時義」的,重點在「義」字;說「時用」的,重點在「用」字。引蔡清說,「時」這個字貫穿六十四卦,無卦不有,並不限於《豫》等幾卦。有時就有義,有義就有用;單說「時」,義與用便含在其中。說義未嘗沒有用,說用未嘗沒有義,各就最切要的一面立言罷了。
彖上傳·隨
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 本義 以卦變卦德釋卦名義。 集說 孔氏穎達曰:“剛”,謂震也。“柔”,謂兌也。震處兌下,是“剛來”“下柔”。 震動而兌說。既能下人,動則喜說,所以物皆隨從也。 胡氏瑗曰:震以動,其性剛。兌以說,其性柔。今震在兌下,是“剛來”而下於柔也。猶聖賢君子。以至剛之德,至尊之位,至貴之勢,接於臣而下於民。故賞罰號令一出於上,則民皆說而隨於下也。
《彖傳》說:《隨》卦是剛爻來居而屈處柔爻之下,一動就令人喜悅,所以叫隨。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變」與「卦德」解釋卦名的含義。「集說」引孔穎達說,「剛」指震,「柔」指兌;震處在兌下,就是「剛來」而「下柔」。震主動,兌主悅,既能屈己下人,一動就使人歡喜,所以萬物都跟從他。引胡瑗說,震取動象,其性屬剛;兌取悅象,其性屬柔。如今震在兌下,就是剛來而屈處於柔之下,好比聖賢君子以最剛的德性、最尊的地位、最貴的權勢,去接納臣下、俯就百姓,所以賞罰號令一從上面發出,下面的百姓都歡歡喜喜地追隨。
王氏逢曰:上能下下,下之。所以隨上。貴能下賤,賤之所以隨貴。《隨》之義,剛下柔也。 王氏宗傳曰:陽剛非在下之物也,今也得《隨》之義,來下於陰柔,則是能以上下下,以貴下賤者也,物安得不隨之乎?動而說,此有所動,而彼無不說之謂也。彼無不說,則亦無不隨矣。
引王逢說,居上位的能屈就下位的人,下位的人才因此追隨在上者;地位尊貴的能屈就卑賤的人,卑賤的人才因此追隨尊貴者。《隨》的要義,就在於剛屈處柔下。引王宗傳說,陽剛本不是該待在下位的東西,如今取《隨》之義,來居於陰柔之下,那就是能以尊上就卑下、以貴者就賤者,萬物哪有不追隨他的?「動而說」,是說這邊一有舉動,那邊沒有不歡喜的;那邊沒有不歡喜的,也就沒有不追隨的。
或曰:易家以《隨》自《否》來,《蠱》自《泰》來,其義如何?曰:非也。乾坤重而為《泰》、《否》,故《隨》、《蠱》無自《泰》、《否》而來之理。世儒惑於卦變,殊不知“八卦成列,因而重之”,而內外上下往來之義,已備乎其中。自八卦既重之後,又焉有所謂內外上下往來之義乎!
有人問:治《易》的人說《隨》自《否》卦變來、《蠱》自《泰》卦變來,這話怎樣?王宗傳答:不對。乾坤兩卦相重才成《泰》《否》,所以《隨》《蠱》沒有從《泰》《否》變來的道理。世上的儒者被「卦變」之說迷住,全不知《繫辭傳》講「八卦成列,因而重之」,內外上下往來的意義早已具備在其中;八卦既已相重之後,哪裡還另有所謂內外上下往來可言。
蔣氏悌生曰:《程傳》謂說而動,動而說,皆《隨》之義。《朱於語錄》云:但當言 大亨貞無咎,而天下隨時。 本義 王肅本“時”作“之”,今當從之。釋卦辭,言能如是,則天下之所從也。
引蔣悌生說,《程傳》認為「說而動」與「動而說」都是《隨》的意思,《朱子語錄》卻說只應當講——此處底本有脫文。《彖傳》接著說:大為亨通而守正沒有過錯,天下都隨順其時。朱熹《本義》說,王肅本「時」字作「之」,如今應當依從王肅本,讀作「而天下隨之」。這一句解釋卦辭,是說能做到這樣,天下人就都會跟從。
程傳 卦所以為隨,以“剛來而下柔,動而說”也。謂《乾》之上九,來居《坤》之下。《坤》之初六,往居《乾》之上。以陽剛來下於陰柔,是以上下下,以貴下賤,能如是,物之所說隨也。又下動而上說,動而可說也,所以隨也。如是則可“大亨”而得正,能大亨而得正,則為“無咎”。不能“亨”,不得正,則非可隨之道,豈能使天下隨之乎?天下所隨者時也,故云“天下隨時”。
程頤《伊川易傳》說,這一卦所以叫《隨》,是因為「剛來而下柔,動而說」:《乾》的上九來居到《坤》的下面,《坤》的初六往居到《乾》的上面。以陽剛來屈處於陰柔之下,就是以尊上就卑下、以貴者就賤者;能這樣,萬物自然歡喜而追隨。加上下卦震動而上卦兌悅,一動就令人喜悅,所以能致人追隨。這樣便可以大為亨通而得其正;能大亨而得正,就不會有過錯。若不能亨、不得正,就不是可以讓人追隨的路數,哪裡能使天下跟從他呢。天下所隨的是時,所以說「天下隨時」。
集說 孔氏穎達曰:大亨貞正,無有咎害,而天下隨之。以正道相隨,故隨之者廣。 若不以“大亨貞無咎”,而以邪僻相隨,則天下不從也。 喬氏中和曰:剛下柔而陽隨陰。以我隨物,則物自隨我,而動罔不說,此大亨之正道也。人同此心,天下有不隨之者哉!
「集說」引孔穎達說,大為亨通、貞固端正,沒有災咎禍害,於是天下人跟從他;用正道相隨,所以追隨的人才廣。假如做不到「大亨貞無咎」,卻以邪僻的手段招人跟隨,天下就不會聽從。引喬中和說,剛屈處柔下,就是陽去追隨陰:我先去隨順別人,別人自然來隨順我,一舉一動沒有不使人歡喜的,這就是大為亨通的正道。人人都有同樣的心,天下哪會有不來追隨的呢。
隨時之義大矣哉。 本義 王肅本“時”字在“之”字下,今當從之。 程傳 君子之道,隨時而動,從宜適變,“不可為典要”。非造道之深,知幾能權者,不能與於此也,故贊之曰“隨時之義大矣哉”!凡贊之者欲人知其義之大,玩而識之也。 此贊《隨》時之義大,與《豫》等諸卦不同,諸卦“時”與“義”是兩事。
《彖傳》說:隨時而行的意義真是大呀。朱熹《本義》說,王肅本「時」字排在「之」字下面,作「隨之時義大矣哉」,如今應當依從。程頤《伊川易傳》說,君子之道隨著時勢而動,趨就適宜、順應變化,正如《繫辭傳》所說「不可為典要」;不是造詣深厚、能見微知著又善於權變的人,參與不了這件事,所以讚歎一句「隨時之義大矣哉」。凡是加以讚歎的地方,都是要人明白其中意義的宏大,反覆玩味而後領會。這裡讚的是「隨時」之義大,與《豫》等幾卦不同,那幾卦的「時」與「義」是兩回事。
彖上傳·蠱
蠱,剛上而柔下,巽而止,蠱。 本義 以卦體卦變卦德釋卦名義,蓋如此則積弊而至於蠱矣。 程傳 以卦變及二體之義而言,“剛上而柔下”,謂《乾》之初九,上而為上九,《坤》之上六,下而為初六也。陽剛,尊而在上者也,今往居於上。陰柔,卑而在下者也,今來居於下。男雖少而居上,女雖長而在下,尊卑得正,上下順理,治蠱之道也。由剛之上,柔之下,變而為艮巽。艮,止也。巽,順也,下巽而上止,止於巽順也,以巽順之道治蠱,是以“元亨”也。
《彖傳》說:《蠱》卦是剛爻上居、柔爻下居,巽順而又止息,所以叫蠱。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卦變」「卦德」解釋卦名的含義——這樣的格局,積弊日久就敗壞成蠱了。程頤《伊川易傳》說,就「卦變」和上下兩體的意思講,「剛上而柔下」是《乾》的初九上行成為上九,《坤》的上六下行成為初六。陽剛本是尊而在上的,如今往上居於極位;陰柔本是卑而在下的,如今來下居於初位。艮男雖少卻居上,巽女雖長卻在下,尊卑各得其正,上下順乎條理,這是治蠱之道。由於剛上柔下,卦變而成艮上巽下:艮是止,巽是順,下面巽順而上面止定,就是止於巽順;用巽順之道去整治積弊,所以能「元亨」。
集說 集氏曰:“巽而止”者,巽而不為,因循至壞者也。 《朱子語類》云:“剛上”“柔下”,“巽而止”,此是言致蠱之由,非治蠱之道。 又云:龜山說“巽而止”乃治蠱之道,言當柔順而止,不可堅正,非唯不成道理,且非易彖文義,巽而止蠱,猶順以動豫,動而說隨,皆言卦義。
「集說」引集氏說,所謂「巽而止」,是一味巽順而不作為,因循苟且以至於敗壞。引《朱子語類》說,「剛上」「柔下」和「巽而止」,講的是導致蠱壞的緣由,不是整治蠱壞的辦法。又說,楊龜山講「巽而止」是治蠱之道,說應當柔順而止步、不可執意求正,這不但講不成道理,也不合《易》彖辭的文義。「巽而止,蠱」的句式,同「順以動,豫」「動而說,隨」一樣,都是在講卦名之義。
俞氏琰曰:巽固進退不決,苟非艮之止,亦未至於蠱,唯其巽而止,所以《蠱》也。 巽則無奮迅之志,止則無健行之才,於是事事因循。苟且積弊,而至於蠱,故曰“巽而止蠱”。蓋以卦德言致蠱之由,非飭蠱之道也。
引俞琰說,巽固然是進退遲疑不決,但假如沒有艮的止,也不至於蠱壞;正因為既巽順又止步,所以成《蠱》。巽就沒有奮發迅疾的志氣,止就沒有剛健實行的才幹,於是事事因循,苟且拖延,積弊日久而至於敗壞,所以說「巽而止,蠱」。這是用「卦德」講致蠱的緣由,不是講整飭蠱壞的辦法。
蠱,元亨而天下治也。利涉大川,往有事也。先甲三日,後甲三日, 本義 釋卦辭,治蠱至於“元亨”,則亂而復泊之象也。亂之終,治之始,天運然也。
《彖傳》說:《蠱》能大為亨通,於是天下得治;利於渡涉大川,是說前往必有一番事業要做;甲日之前三天、甲日之後三天——此處底本有脫文,《彖傳》「終則有始,天行也」一句未錄。朱熹《本義》說,這是解釋卦辭:整治蠱壞而做到「元亨」,就是由亂而重歸安治的象。亂的終點正是治的起點,天運本來如此。
程傳 治蠱之道,如卦之才,則“元亨”而天下治矣。夫治亂者,苟能使尊卑上下之義正,在下者巽順,在上者能止齊安定之,事皆止於順,則何蠱之不治也,其道大善而亨也,如此則天下治矣。方天下壞亂之際,宜涉艱險以往而濟之,是往有所事也。夫有始則必有終,既終則必有始,天之道也。聖人知終始之道,故能原始而究其所以然。 要終而備其將然,“先甲”“後甲”而為之慮,所以能治蠱而致“元亨”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整治蠱壞的辦法若像這一卦的才質那樣,就能大為亨通而天下得治。凡是治亂的人,只要能使尊卑上下的名分端正,在下的巽順服從,在上的能止定整肅、使之安定,事事都歸於順,還有什麼蠱壞治不好?這條路極善而亨通,如此則天下得治。正當天下敗壞動亂的時候,應當涉過艱險前去救濟,這就是「往有事也」。有開始就必定有終結,既已終結就必定另有開始,這是天道。聖人懂得終始之道,所以能推原開端而追究它所以如此的緣由,能預計結局而防備它將要發生的變化;在甲日前後各三天上預先籌劃,所以能整治蠱壞而招致「元亨」。
集說 楊氏萬里曰:蠱,壞矣。而曰“元亨而天下治”,何也?蓋亂為治根,《蠱》為飭源,雖然亂不自治,蠱不自飭,不植不立,不振不起,故利於濟大難,“往有事”也。 《朱子語類》云:“蠱元亨而天下治”,言《蠱》之時如此,必須是大善亨通而後天下治。
「集說」引楊萬里說,蠱就是敗壞了,《彖傳》卻說「元亨而天下治」,為什麼?因為亂正是治的根子,蠱正是整飭的源頭。話雖如此,亂不會自己變治,蠱不會自己整飭,不去扶植它就立不起來,不去振作它就起不來,所以利於救濟大難,這就是「往有事」。引《朱子語類》說,「蠱元亨而天下治」,是講《蠱》的時勢就是這樣,必須做到大善亨通然後天下才能得治。
胡氏炳文曰:“諸卦皆言往有功,《蠱》獨曰“往有事”。蠱者事也,事雖已治,不可以無事視之也。前事過中而將壞,即當為自新之圖,後事方始而尚新,即當致丁寧之意。亂之極而治之始,雖天運然也,亦人事致然也。
引胡炳文說,別的卦都說「往有功」,只有《蠱》說「往有事」。蠱就是事,事情雖然已經治理好了,也不能當作沒事看待:前一段事情過了中道而將要敗壞,就該謀劃自新;後一段事情剛開始還很新,就該反覆叮嚀告誡。由亂到極點轉成治的開端,雖說是天運使然,也是人事努力促成的。
龔氏煥曰:《蠱》卦辭言“先甲”“後甲”,《巽》卦辭言“先庚”“後庚”。事壞而至蠱,則當復始。甲者事之始,故《蠱彖傳》以“先甲”“後甲”,為終則有始地。事久而有弊,不可以不更。庚者事之變,故《巽》爻辭以“先庚”“後庚”為無初有終也。 夫事之壞而新之,是謂“終則有始”。事之弊而革之,是謂無初有終。終則有始,如創業之君,新一代之法度也。無初有終,如中興之主,革前朝之弊事也。
引龔煥說,《蠱》的卦辭講「先甲」「後甲」,《巽》的卦辭講「先庚」「後庚」。事情敗壞成蠱,就該重新開頭;甲是十干之首,代表事情的開始,所以《蠱·彖傳》拿「先甲」「後甲」來說明「終則有始」。事情久了生出弊病,不能不加變更;庚有更改之義,代表事情的變動,所以《巽》的爻辭拿「先庚」「後庚」來說明「無初有終」。把敗壞的事情重新做起,叫作「終則有始」;把生弊的事情加以革除,叫作「無初有終」。終則有始,好比開國創業的君主,制定一代新的法度;無初有終,好比中興之主,革除前朝的弊政。
俞氏琰曰:“往有事”者,當蠱壞之時,宜涉艱險而往有攸濟,不可處之於無事之域也。文子云:流水之不腐,以其逝故也。戶樞之不蠹,以其運故也。大抵器欲常用,久不用則蠹生。體欲常動,久不動則病生。《蠱》之時,止而不動,則天下之事,終於蠱而已矣,故勉之使往,不宜坐視其弊而弗救也。
引俞琰說,所謂「往有事」,是當蠱壞之時應當涉過艱險前去有所救濟,不可把自己擺在無事可做的地位。《文子》說,流動的水不會腐臭,因為它一直在流;門上的轉軸不會生蛀蟲,因為它一直在轉。大抵器物要常用,久不用就生蛀;身體要常動,久不動就生病。《蠱》的時候若止住不動,天下的事就只能爛在蠱裡了,所以《彖傳》勉勵人前往,不該坐看弊病而不去救治。
彖上傳·臨
臨,剛浸而長。 本義 以卦體釋卦名。 集說 王氏應麟曰:《陰符經》云,天地之道浸,故陰陽勝。愚嘗讀《易》之《臨》曰“剛浸而長”,《遯》曰“浸而長也”,自《臨》而長為《泰》,自《遯》,而長為《否》。 浸者漸也,聖人之戒深矣。 張氏清子曰:自《復》一陽生,積而至《臨》,則二陽長矣,故曰“剛浸而長”。《遯》者《臨》之反也,《臨彖》曰“剛浸而長”,《遯彖》不曰“柔浸而長”,而止曰“小利貞浸而長”,《易》不為小人謀也。
《彖傳》說:《臨》卦是剛爻逐漸生長。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解釋卦名。「集說」引王應麟說,《陰符經》講「天地之道浸,故陰陽勝」;我曾讀《易》,《臨》說「剛浸而長」,《遯》說「浸而長也」,從《臨》再長就成《泰》,從《遯》再長就成《否》。「浸」就是漸漸,聖人的告誡用意很深。引張清子說,從《復》卦一陽初生,積累到《臨》就有兩個陽爻生長了,所以說「剛浸而長」。《遯》是《臨》的反卦,《臨》的《彖傳》說「剛浸而長」,《遯》的《彖傳》卻不說「柔浸而長」,只說「小利貞,浸而長也」,可見《易》不替小人謀算。
說而順,剛中而應。 案 “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皆釋卦名也。蓋“剛浸而長”,則陽道方亨。 有說順之德,則人心和附。剛中得應,則上下交叫志同:此其所以德洋及於天下,而足以有《臨》也。此亦如《泰》之取義,兼交《泰》與消長兩意,見正道之盛大。故夫子釋之曰“臨者大也”。若但以“臨”為陵逼小人之義,則於卦爻之辭多有所難通者。
《彖傳》說:和悅而順從,剛爻居中而上下相應。李光地按:「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三句都是在解釋卦名。剛爻漸漸生長,陽道正在亨通;具備和悅柔順的德性,人心便和洽歸附;剛爻居中而得到應與,上下便交通而心志相同(底本「交」下衍一「叫」字)。這正是它德澤廣被天下、足以稱《臨》的緣故。這裡的取義也同《泰》卦一樣,兼含交泰與消長兩層意思,見出正道的盛大,所以孔子在《序卦傳》解釋說「臨者大也」。假如只把「臨」當作居高陵逼小人的意思,那麼卦爻辭裡就有很多講不通的地方。
大亨以正,天之道也本義 當剛長之時,又有此善,故其占如此也。 程傳 浸,漸也。二陽長於下而漸進也。下兌,上坤,和說而順也,剛得中道而有應助,是以能大亨而得正,合天之道,剛正而和順,“天之道也”。化育之功所以不息者,剛正和順而已。以此臨人臨事臨天下,莫不大亨而得正也。兌為說,說乃和也,《夬彖》云“決而和”。
《彖傳》說:大為亨通而又守正,這是天的道理。朱熹《本義》說,正當剛爻生長的時候,又具備這樣的好處,所以占斷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浸」是漸漸:兩個陽爻在下面生長而逐步上進。下卦兌、上卦坤,是和悅而柔順;剛爻得到中道又有應爻相助,所以能大為亨通而守其正,合於天道。剛正而又和順,正是「天之道也」;造化生育的功用所以永不停息,也不過是剛正和順罷了。用這樣的態度去臨人、臨事、臨天下,沒有不大為亨通而得其正的。兌取悅象,悅就是和,所以《夬》的《彖傳》說「決而和」。
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本義 言雖天運之當然,然君子宜知所戒。 程傳 《臨》二陽生,陽方漸盛之時,故聖人為之戒云。陽雖方長、然“至于八月”,則消而凶矣。八月,謂陽生之八月。陽始生於《復》,自《復》至《遯》凡八月,自建子至建未也。二陰長而陽消矣,故云“消不久”也。在陰陽之氣言之,則消長如循環,不可易也。以人事言之,則陽為君子,陰為小人,方君子道長之時。聖人為之誡,使知極則有凶之理而虞備之,常不至於滿極,則無凶也。
《彖傳》說:到了八月會有凶險,是因為陽的消退已經為期不遠。朱熹《本義》說,這雖是天運本該如此,君子卻應當知道戒懼。程頤《伊川易傳》說,《臨》是兩陽初生、陽氣正漸漸興盛的時候,所以聖人為它立下告誡:陽雖然正在生長,但到了八月就轉為消退而有凶。所謂八月,是從陽氣初生算起的第八個月。陽始生於《復》卦,從《復》到《遯》共八個月,也就是從建子之月到建未之月;那時兩個陰爻生長而陽開始消退,所以說「消不久」。就陰陽二氣講,消長像圓環一樣循環往復,不可更改;就人事講,陽代表君子、陰代表小人,正當君子之道生長的時候,聖人為他立下告誡,使他明白盛極必凶的道理而預先防備,常保不到滿極的地步,就不會有凶。
集說 孔氏穎達曰:陽長之卦,每卦皆應“八月有凶”。但此卦名《臨》,是盛大之義,故於此卦特戒之耳。若以類言之,則陽長之卦,至其終末皆有凶也。 陸氏振奇曰:日陽象,月陰象。八,少陰之數。七,少陽之數。故言陰來之期曰“八月”,言陽來之期曰“七日”。
「集說」引孔穎達說,凡陽氣生長的卦,每一卦都該有「八月有凶」的告誡;只因這一卦名叫《臨》,含著盛大的意思,所以特地在這裡申戒罷了。若按類推,陽長諸卦到了末尾都會有凶。引陸振奇說,日是陽的象,月是陰的象;八是少陰之數,七是少陽之數,所以說陰來的期限就叫「八月」,說陽來的期限就叫「七日」。
案 “八月”“七日”,說者多鑿。陸氏之說,最為得之。蓋陽數窮於九,則退而生少陰之八,陰數窮於六,則進而生少陽之七,七八者陰陽始生之數也。若拘拘於卦氣月候之配,則《震》、《既濟》之“七日”,與夫三日三年十年之類,皆多不可通者矣。
李光地按:「八月」「七日」,解說的人多半穿鑿,陸振奇之說最為得當。陽數窮盡於九,就退而生出少陰之八;陰數窮盡於六,就進而生出少陽之七。七與八正是陰陽初生之數。倘若死摳卦氣與月候的配合,那麼《震》卦、《既濟》卦所說的「七日」,以及三日、三年、十年之類,就大都講不通了。
彖上傳·觀
大觀在上,順而巽,中正以觀天下。 本義 以卦體卦德釋卦名義。 程傳 五居尊位,以剛陽中正之德,為下所觀,其德甚大,故曰“大觀在上”。下坤而上巽,是能順而巽也,五居中正,以巽順中正之德,為觀於天下也。
《彖傳》說:偉大的瞻仰對象高居上位,柔順而又巽入,以中正之德示範於天下。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與「卦德」解釋卦名的含義。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居於尊位,以剛陽中正的德性被下面的人所瞻仰,德性極其宏大,所以說「大觀在上」。下卦是坤、上卦是巽,所以能柔順而巽入;九五居中得正,用巽順中正的德性做天下人瞻仰的榜樣。
集說 趙氏彥肅曰:“大觀在上”,統謂二陽,“中正以觀天下”,獨舉九五。 楊氏啟新曰:順以宅心,堯舜之溫恭克讓,文王之徽柔懿恭是也。巽以制事,通人情,酌物理,隨物付物,因時制宜者也,“巽,德之制也”,非巽何以使萬事各得其宜。
「集說」引趙彥肅說,「大觀在上」是合指九五、上九兩個陽爻,「中正以觀天下」則單舉九五一爻。引楊啟新說,用順來安頓心地,就像《尚書》稱堯舜溫和恭敬、能夠讓賢,稱文王和善柔順、美好恭謹;用巽來處置事務,就是通達人情、斟酌物理、順著事物本來的樣子去安頓它、按時勢制定合宜的辦法。《繫辭傳》說「巽,德之制也」,不靠巽,憑什麼使萬事各得其宜。
觀,盥而不薦,有孚顒若,下觀而化也。 程傳 為《觀》之道,嚴敬如始盅之時,則下民至誠瞻仰而從化也。“不薦”,謂不使誠意少散也。 集說 虞氏翻曰:“孚”,信。“盥”,有威容貌。容止可觀,進退可度,則下觀其德而順其化。《詩》曰:“顒顒卬卬,如圭如璋。”君德之義也。
《彖傳》說:《觀》卦講祭祀時已行灌禮而尚未獻牲,心存誠信、容貌肅穆,下面的人瞻仰而受其感化。程頤《伊川易傳》說,作為在上被人瞻仰之道,要像剛行灌禮時那樣嚴肅恭敬,下面的百姓才會至誠仰望而跟著受化。「不薦」,是說不讓那一點誠意稍有渙散。「集說」引虞翻說,「孚」是誠信,「盥」是有威嚴的容貌;舉止值得瞻觀,進退可以為法,下面的人就瞻仰他的德性而順從他的教化。《詩經·大雅·卷阿》說「顒顒卬卬,如圭如璋」,講的正是人君之德。
朱氏震曰:祭之初,迎尸入廟,天子涗乎而後酌酒,涗謂之盥。酌酒獻尸,尸得之灌地而祭,謂之祼。祼之後,三獻而薦腥,五獻而薦熟,謂之薦。“盥”者,未祼之時,精神專一,誠意未散,不言之信,發而為敬順之貌。“顒”,顒如也,故下觀而化,莫不有敬順之心也。 王氏中子曰:觀示天下之道,其誠意精一。常如始盥之時,則觀感之下,莫不從化,蓋有不動而敬不言而信之妙。
引朱震說,祭祀開始時迎尸入廟,天子先洗手然後斟酒,洗手這一節叫作「盥」;斟酒獻給尸,尸接過來把酒灌在地上以求神,叫作「祼」;祼禮之後,三獻而進上生肉,五獻而進上熟食,叫作「薦」。所謂「盥」,是還沒有行祼禮的時候,精神專一,誠意未曾渙散,那種不必言說的誠信發露出來,就成了恭敬順服的容貌。「顒」就是顒然肅穆的樣子,所以下面的人瞻仰而受化,無不生出恭敬順服之心。引王中子說,向天下垂示以供瞻仰之道,全在誠意精純專一;能常像剛行灌禮時那樣,那麼在觀感之下,無人不跟著受化,其中自有「不動而敬、不言而信」的妙處。
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本義 極言《觀》之道也。“四時不忒”,天之所以為觀也。神道設教,聖人之所以為觀也。 程傳 天道至神,故曰“神道”。觀天之運行,四時無有差忒,則見其神妙。聖人見天道之神,體神道以設教,故天下莫不服也。夫天道至神,故運行四時,化育萬物,無有差忒。至神之道,莫可名言。唯聖人默契,體其妙用,設為政教,故天下之人,涵泳其德而不知其功,鼓舞其化而莫測其用,自然仰觀而戴服,故曰“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彖傳》說:觀察上天那神妙的道理,四季運行沒有一點差錯;聖人依著這神妙之道設立教化,天下便都歸服了。朱熹《本義》說,這是把《觀》的道理推到極處:「四時不忒」是天之所以為人所瞻仰,「神道設教」是聖人之所以為人所瞻仰。程頤《伊川易傳》說,天道極其神妙,所以稱「神道」。觀察上天的運行,四時沒有絲毫差錯,就見得它的神妙。聖人見到天道的神妙,體會神道來設立教化,所以天下無不歸服。天道極其神妙,所以運行四時、化育萬物而沒有差錯;這樣神妙的道理無法用言語說盡,唯有聖人默然契合,體察它的妙用,制定為政教。所以天下的人涵泳在他的德澤裡而不覺得有什麼功勞,被他的教化鼓舞著而測不透其中作用,自然仰望瞻觀而愛戴歸服,所以說「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集說 虞氏翻曰:聖人“退藏於密”“以神明其德”,故“設教而天下服矣”。 王氏弼曰:統說《觀》之為道,不以刑制使物,而以觀感化物。神則無形者也,不見天之使四時,而“四時不忒”。不見聖人使百姓,而百姓自服也。
「集說」引虞翻說,聖人如《繫辭傳》所講「退藏於密」「以神明其德」,所以能「設教而天下服矣」。引王弼說,這是總說《觀》的道理:不用刑罰制度去驅使萬物,而用瞻觀感化去化育萬物。神是沒有形跡的:看不見上天怎樣驅使四時,四時卻毫不差錯;看不見聖人怎樣驅使百姓,百姓卻自然歸服。
楊氏時曰:古人聽以交神而接人,其道一主於誠,故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 幽明本無二理,故所以感之者一。聖人”以神道設教”,所謂“神道”,誠意而已。誠意,天德也。 《朱子語類》云;聖人以“神道設教”,即是“盥而不薦”之義。
引楊時說,古人用來交接神明、接待人事的,其道都歸於一個誠字,所以《禮記》說「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幽與明本來不是兩個道理,所以能感動它們的也只有一個誠。聖人「以神道設教」,所謂「神道」不過是誠意罷了;而誠意就是天德。引《朱子語類》說,聖人「以神道設教」,也就是「盥而不薦」的意思。
又云;天之神道,只是自然運行底道理,四時自然不忒,聖人神道,亦是有教人自然觀感處。 吳氏澄曰:常人以言設教,則有聲音。以身設教,則有形跡。聖人妙天道於不測,其應捷如影響,蓋所存者神,故所過者化也。
又說,上天的神道只是自然而然運行的道理,四時自然不出差錯;聖人的神道,也是自有讓人觀感興起的地方。引吳澄說,常人用言語設教,便留下聲音;用身體力行設教,便留下形跡。聖人把天道的神妙運用到不可測度的地步,感應之快就像影隨形、響隨聲,這是因為他心裡所存的是神,所以經過的地方無不受到感化。
楊氏啟新曰:聖人設教,誠於此,動於彼。不顯之德。篤恭之妙,與上天之載無聲無臭者同一機,而其動物之妙,不變之感,有非人所能測者,故曰“神道設教”。
引楊啟新說,聖人設立教化,誠在這一邊,就動在那一邊。《中庸》所講「不顯之德」「篤恭而天下平」的妙處,同「上天之載,無聲無臭」是同一個機括;而它感動萬物的神妙、不待改變而自能感通的力量,有不是人所能測度的地方,所以說「神道設教」。
彖上傳·噬嗑
頤中有物,曰噬嗑。本義 以卦體釋卦名義。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本義 又以卦名卦體卦德二象卦變釋卦辭。
《彖傳》解釋卦名說:口腔當中橫著一件東西,把上下牙床隔開,這就叫「噬嗑」,也就是咬合。朱熹《本義》說,這一句是用「卦體」——《噬嗑》上下兩爻像上下牙床,中間九四一陽像口中之物——來解釋卦名的取義。《彖傳》接著說:咬破了它、上下才能合攏,所以亨通;一卦之中陽爻陰爻相間排列,「剛柔」各自分明;下卦震為動,上卦離為明,是行動之中帶著明察;雷與電相配相合而聲威光彩顯著;六五以陰柔之爻居上卦之中,是「柔得中而上行」;它以陰柔居於五這個陽位,雖然「不當位」,卻正適合用來斷案理獄。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合用卦名、「卦體」、「卦德」、雷電二象以及「卦變」幾層意思來解釋卦辭的。
程傳 “頤中有物”,故為“噬嗑”。有物間於頤中則為害,噬而嗑之,則其害亡,乃亨通也,故云“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以卦才言也。剛爻與柔爻相間,剛柔分而不相雜,為明辯之象。明辨,察獄之本也,動而明,下震上離,其動而明也。“雷電合而章”,雷震而電耀,相須並見,“合而章”也。照與威並行,用獄之道也。能照則無所隱情,有威則莫敢不畏。上既以二象言其動而明,故復言威照並用之意。六五以柔居中,為用“柔得中”之義。“上行”,謂居尊位。“雖不當位”,謂以柔居五為不當。而“利”於“用獄”者,治獄之道。全剛則傷於嚴暴,過柔則失於寬縱。
程頤《伊川易傳》說:口中含著東西,所以卦名叫「噬嗑」。有東西梗在口腔中間就成了妨害,咬下去把它嗑碎,妨害就消失了,於是通暢,所以《彖傳》說「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這幾句,是就一卦的才質來講的。陽爻與陰爻交錯排列,剛柔各自分明而不相混雜,這就是明察辨別的象,而明察辨別正是審理案件的根本。所謂「動而明」,是因為下卦為震、上卦為離,震主動、離主明,所以是行動之中帶著明察。所謂「雷電合而章」,雷聲震動而電光閃耀,二者相互依待、同時出現,配合起來便聲威光彩俱顯。照察與威嚴並行,正是用刑斷獄的路數:能照察便沒有可以隱瞞的實情,有威嚴便沒有人敢不畏懼。上文已經用雷、電兩個物象說明動而能明,所以這裡再補出威與照並用的意思。六五以陰柔之爻居上卦之中,正合「柔得中」之義;「上行」是說它處在尊貴的君位;「雖不當位」是說以陰柔之質居於五這個陽位並不相稱。而所以說「利」於「用獄」,是因為審案的道理正是如此:一味剛硬就失之嚴酷暴戾,過分柔軟又失之寬縱姑息。
五為用獄之主,以柔處剛而得中,得用獄之宜也。以柔居剛為“利用獄”,以剛居柔為利否。曰剛柔,質也。居,用也。用柔非治獄之宜也。集說 崔氏憬曰;物在頤中,隔其上下,因齧而合,乃得其“亨”焉。以喻人於上下之間,有亂群者,當用刑法之,故言“利用獄”。
程頤接著說:六五是主持刑獄的主爻,它以陰柔之質處在陽剛之位而又居中,恰好合乎用獄的分寸。有人問:以陰柔居於陽剛之位叫作「利用獄」,那麼反過來以陽剛居於陰柔之位是不是也有利呢?回答是:所謂剛柔,指的是爻本身的質地;所謂「居」,指的是它施用出來的作風。質地不妨偏柔,施用起來卻不宜一味柔弱,所以以陽剛之質而行柔緩之用,並不合審理刑獄的需要。集說引崔憬說:東西卡在口腔當中,把上下牙床隔開,要靠咬齧才能合攏,這樣才得到「亨」。拿它比喻人事:上下之間若有擾亂群體的人,就應當動用刑法去處置,所以《彖傳》說「利用獄」。
石氏介曰:大凡柔則言“上行”,剛則言“來”。柔下剛上,定體也。剛來,如《訟》、《無妄》、《渙》等,剛體本在上而來下。“上行”,如《晉》、《睽》、《鼎》、《噬嗑》等。柔體本在下,今居五位為上行。朱氏震曰:六五柔中,“不當位”也。施於用獄,無若柔中之為利。蓋人君止於仁,不以明斷稱。以皋陶寧失不經,曾子哀矜而勿喜之言觀之,則不在明斷審矣。
集說引石介說:大凡講「卦變」,陰柔之爻就說「上行」,陽剛之爻就說「來」。柔本來在下、剛本來在上,這是天然的定局。說「剛來」的,如《訟》卦、《無妄》卦、《渙》卦一類,剛爻本屬上體而下到內卦來;說「上行」的,如《晉》卦、《睽》卦、《鼎》卦、《噬嗑》卦一類,柔爻本屬下體,如今卻居於第五位,所以叫作上行。集說又引朱震說:六五以陰柔而居中,從「當位」的標準看確實是「不當位」;可是用在斷獄上,沒有比柔而得中更有利的了。因為做君主的以仁為歸宿,並不以精明果斷見長。看皋陶寧可失之於不合常法也不肯錯殺人,曾子說審出實情應當哀憐而不該歡喜,就可以斷定治獄的要害並不在明察決斷上。
趙氏汝楳曰:體卦之畫,則寬嚴胥濟。體卦之德,則明清善聽。體卦之象,則獄不淹宿。噬以剛動而能嗑,《彖》言“利用獄”,疑當以剛能斷制。而聖人歸之六五之柔,其哀矜惟良之義乎!大君在上,三又而後制刑,德雖柔,於獄則利。
集說引趙汝楳說:從一卦爻畫的構成去體會,剛爻柔爻交錯,寬與嚴正好互相調劑;從「卦德」去體會,下動上明,明察而清正,善於聽取案情;從卦象去體會,雷電迅疾,案子不至於積壓過夜。咬合本來要靠剛強的動作才嗑得開,《彖傳》說「利用獄」,照理該歸功於陽剛的果斷決制;可是聖人偏偏把它歸到六五的陰柔上,取的大概正是《尚書》所說哀憐慎刑、任用良善之官的意思吧。君主高居上位,依《周禮》三宥之法反覆寬審然後才定刑,德性雖然偏柔,用在刑獄上卻正相宜。
俞氏琰曰:《噬嗑》倒轉為《賁》,亦有“頤中有物”之象。而以為《賁》,何耶?曰:凡噬者必下動,《賁》無震,故不得為《噬嗑》也。夫頤而中虛,則無事於噬而自可合。今有物焉,則窒塞矣。苟不以齒決之,烏得而合,故噬已則嗑。嗑則窒者去而上下亨通。故文王曰“噬嗑亨”。孔子添一而字,蓋謂噬而嗑之則亨,不噬則不嗑,不嗑則不亨也。
集說引俞琰說:《噬嗑》卦顛倒過來就成了《賁》卦,《賁》卦同樣有「頤中有物」的形象,為什麼它偏偏叫《賁》而不叫《噬嗑》呢?回答是:凡是咬東西,必定下頜先動,《賁》卦下體為離而沒有震,缺了「動」這一層,所以不能算《噬嗑》。口腔當中若是空的,用不著咬也自然合得攏;如今中間橫著一件東西,就堵塞住了。若不用牙齒把它咬斷,怎麼合得上?所以咬完了才能合上。一合上,堵塞的東西去掉,上下就通暢了。因此文王作卦辭只說「噬嗑亨」,孔子作《彖傳》添了一個「而」字,正是要點明:咬開而後合攏才亨通,不咬就合不上,合不上就不亨通。
彖上傳·賁
賁,亨。本義 “亨”字疑衍。柔來而文剛,故亨。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天文也。本義 以卦變釋卦辭。剛柔之交,自然之象,故曰“天文”,先儒說“天文”上當
《彖傳》先出「賁,亨」兩個字。朱熹《本義》說:這個「亨」字疑心是傳寫時多出來的衍文。《彖傳》接著說:陰柔之爻下來文飾陽剛,所以亨通;分出一畫陽剛上去文飾陰柔,所以稍稍有利於有所前往,這便是天的文采。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用「卦變」來解釋卦辭的;剛與柔交錯相配,本是天地間自然生成的形象,所以稱作「天文」。以下朱熹本要引述先儒對「天文」二字上面應當如何的說法,底本此處有脫文,先儒之說未及寫全。
集說 蘇氏軾曰:《易》有剛柔往來、上下相易之說,而其最著者,《賁》之《彖傳》也。故學者治是爭推其所從變,曰《泰》變為《賁》,此大惑也。一卦之變為六十三,豈獨為《賁》也哉!徒知《泰》之為《賁》,又烏知《賁》之不為《泰》乎!凡易之所謂剛柔往來相易者,皆本諸乾坤也。乾施一陽於坤,以化其一陰,而生三子,凡三子之卦有言剛來者,明此本坤也,而乾來化之。坤施一陰於乾,以化其一陽,而生三女,凡三女之卦有言柔來者,明此本乾也,而坤來化之。非是卦也,則無是言也。
集說引蘇軾說:《周易》裡有剛柔往來、上下互換位置的講法,其中最顯眼的就是《賁》卦的《彖傳》。所以治《易》的人爭相推求它到底從哪一卦變來,說是《泰》卦變成了《賁》卦,這是極大的迷誤。任何一卦都能變出另外六十三卦,怎麼會單單變成《賁》呢!只知道《泰》可以變成《賁》,又怎麼不知道《賁》同樣可以變成《泰》呢!凡是《周易》所說的剛柔往來互換,根子都在乾、坤兩卦。乾把一陽施給坤,化掉坤的一陰,於是生出震、坎、艮三個男卦;凡是這三個男卦的《彖傳》說到「剛來」的,都是表明它本是坤體,而乾的陽來化了它。坤把一陰施給乾,化掉乾的一陽,於是生出巽、離、兌三個女卦;凡是這三個女卦的《彖傳》說到「柔來」的,都是表明它本是乾體,而坤的陰來化了它。不屬於這一類的卦,《彖傳》裡就不會有這種說法。
胡氏炳文曰:“柔來而文剛”,是以剛為主也。剛往文柔,必曰“分剛上而文柔”者,亦以剛為主也。故《本義》於柔文剛,則曰陽得陰助,於剛文柔,而不曰陰得陽主。蓋一陰下而為離,則陰為陽之助,而明於內。一陽上而為艮,則陽為陰之主,而止於外,是知皆以剛為主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柔來而文剛」這一句,主體在剛。剛往上去文飾柔,《彖傳》一定要說成「分剛上而文柔」,主體同樣在剛。所以朱熹《本義》講柔文飾剛時,說的是陽得到陰的幫助;講剛文飾柔時,卻並不說成陰得到陽做主宰。因為一個陰爻下來而成離卦,陰便是陽的幫手,光明發在內卦;一個陽爻上去而成艮卦,陽便是陰的主宰,安止立在外卦。由此可知兩處都是以剛為主。
何氏楷曰:剛為質,柔為文,“柔來”“文剛”,是本先立矣。而文行焉,故“亨”。“分剛上而文柔”者,非以剛為文也。分剛畫居上,而柔始得成其文。不然,無質之文非文已。張氏振淵曰:“柔來”“文剛”,是當質勝之餘,而以文濟之。“剛上”“文柔”,是當文勝之後,而以質救之,二者皆以質為主。
集說引何楷說:剛是本質,柔是文采。「柔來」而「文剛」,是根本先立住了,然後文采才施加上去,所以亨通。至於「分剛上而文柔」,並不是拿剛當作文采,而是分出一畫陽剛居於上位,柔才有所依託、得以成就它的文采;不然的話,沒有本質的文采根本算不得文采。集說又引張振淵說:「柔來」「文剛」,是在質樸有餘的時候拿文采去補足它;「剛上」「文柔」,是在文采過盛之後拿質樸去挽救它。兩者都是以本質為主。
案 “亨”與“小利有攸往”,皆指文而言之。故“柔來而文剛”者,見剛當以柔濟之,而後可通也。“剛上”“文柔”者,見柔當以剛節之。而柔之道不可純用以行也,何氏張氏質文之說極明。又案:“剛上”“文柔”而曰“分”者,本子內之誠實,以為節文之則,乃是由中而分出者,故曰“分”也。
李光地按:「亨」與「小利有攸往」,都是就文飾這一面說的。所以「柔來而文剛」,是要人看到剛必須用柔去調劑,然後才行得通;「剛上」「文柔」,是要人看到柔必須用剛去節制,柔的路數不可以單獨拿來施行。何楷、張振淵兩家關於質與文的議論,把這層意思講得極為透徹。又按:「剛上」「文柔」而特地用一個「分」字,是因為節制文飾的準則本出自內心的誠實,是從中間分派出來的,所以說「分」。
文明以止,人文也。本義 又以卦德言之。止,謂各得其分。程傳 卦為賁飾之象,以上下二體,剛柔交相為文飾也。下體本乾,柔來文其中而為離。上體本坤,剛往文其上而為艮。乃為山下有火,止於文明而成《賁》也。天下之事,無飾不行,故《賁》則能“亨”也。“柔來而文剛,故亨”,柔來文於剛,而成文明之象,文明所以為《賁》也。《賁》之道能致亨,實由飾而能亨也。
《彖傳》說:文采光明而各安其分,這便是人的文采。朱熹《本義》說,這一句又是從「卦德」上講的;所謂「止」,是說人人各自得其本分。程頤《伊川易傳》說:這一卦取的是修飾的形象,上下兩體剛柔互相交錯,各自做對方的文飾。下體本來是乾,一陰柔來文飾它的中爻而成為離;上體本來是坤,一陽剛往上去文飾它的上爻而成為艮。於是成了山下有火之象,光明照耀而各止其所,《賁》卦就此形成。天下的事情沒有文飾便推行不開,所以《賁》能夠亨通。「柔來而文剛,故亨」,是柔下來文飾剛,成就了文明之象,文明正是《賁》之所以為《賁》。《賁》之道能招致亨通,實在是由於有了文飾才亨通。
“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分乾之中爻,往文於艮之上也。事由飾而加盛,由飾而能行,“故小利有攸往”。夫柱而能利者,以有本也。賁飾之道,非能增其實也,但加之文彩耳。事由文而顯盛,故為“小利有攸往”。“亨”者亨通也,“往”者加進也。二卦之變,共成《賁》義。而《彖》分言上下各主一事者,蓋離明足以致亨,文柔又能小進也。
程頤接著說:「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是把乾的中爻分出去,上去文飾艮的上爻。事情因為有了文飾而更加興盛,因為有了文飾才推行得開,所以說「小利有攸往」。凡是有所前往而能得利的(底本此處「柱」字疑有訛誤),都是因為背後有根本支撐著。文飾之道並不能增加事物的實質,不過是替它加上一層文采罷了。事情靠文采而顯得興盛,所以只能算「小利有攸往」。「亨」是通暢,「往」是更進一步。上下兩體的變化合起來才成就《賁》的意義,而《彖傳》分開來講上下各主一事,是因為離的光明足以招致亨通,文飾柔順又能稍稍前進。
“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此承上文言陰陽剛柔相文者,天之文也,止於文明者,人之文也。“止”,謂處於文明也。質必有文,自然之理,理必有對待,生生之本也。有上則有下,有此則有彼,有質則有文。一不獨立,二則為文,非知道者孰能識之。“天文”,天之理也。“人文”,人之道也。
程頤接著說:「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這是承接上文而言:陰陽剛柔互相文飾的,是天的文采;停住在文明上的,是人的文采。所謂「止」,是說安處於文明之中。質地必定伴有文采,這是自然之理;而理必定成雙對待,這正是生生不已的根本。有上就有下,有這一邊就有那一邊,有本質就有文采。單獨一個成不了對,兩個相配才叫作文。不是真正懂得道理的人,誰能認識這一層?「天文」是天的條理,「人文」是人的道理。
胡氏允曰: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粲然有禮以相接者,文之明也。截然有分以相守者,文之止也,是則卦中離明而艮止者也。王氏應麟曰:《大畜》為學,《賁》為文。能止健而後可以為學,文明以止而後可以為文者,篤實而已。不以篤實為本,則學不足以成德,文不足以明理。何氏楷曰:止者限而不過之謂。一文之一止之而文成,禮以節文為訓,即此意。
集說引胡允說: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這五倫之間,禮數燦然分明地互相接待,這是文采的「明」;界限截然分清而各自守住,這是文采的「止」。這正對應卦中下離為明、上艮為止。集說引王應麟說:《大畜》講的是治學,《賁》講的是修文。能夠止住剛健然後才談得上治學,文明而能各安其分然後才談得上修文,靠的都是篤厚踏實四個字。不拿篤實做根本,學問就不足以成就德行,文采就不足以彰明義理。集說引何楷說:所謂「止」,就是有所限制而不越過。一面加以文飾,一面加以節制,文采才算完成;禮字以「節文」為訓解,說的正是這個意思。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本義 極言《賁》道之大也。程傳 “天文”,謂日月星辰之錯列,寒暑陰陽之代變。觀其運行,以察四時之遷改也。“人文”,人理之倫序,觀人文以教化天下,大下成其禮俗,乃聖人用《賁》之道也。
《彖傳》說:觀察天的文采,用來考察四時的變化;觀察人的文采,用來教化天下、成就風俗。朱熹《本義》說,這兩句把《賁》之道推到極處而讚歎它的博大。程頤《伊川易傳》說:「天文」指日月星辰交錯排布、寒暑陰陽輪番更替;觀察它們的運行,就可以考察四季的推移改換。「人文」指人倫事理的次序;觀察人文來教化天下,使天下養成合宜的禮節風俗,這就是聖人施用《賁》道的辦法。
《賁》之象,取山下有火,又取卦變“柔來”“文剛”“剛上”“文柔”。凡卦有以二體之義及二象而成者,如《屯》取“動乎險中”與雲雷,《訟》取“上剛下險”與天水違行是也。有取一爻者,成卦之由也。“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 ”,“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是也。
程頤接著說:《賁》卦的象,一面取山下有火,一面又取「卦變」上的「柔來」「文剛」和「剛上」「文柔」。大凡六十四卦,有靠上下兩體的義理連同兩個物象合成的,例如《屯》卦取「動乎險中」的義理加上雲與雷的象,《訟》卦取上剛下險的義理加上天與水背道而行的象,就是這一類。有靠某一爻而成卦的,那一爻便是成卦的緣由,例如「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就是這一類。
有取二體又取消長之義者,“雷在地中《復》”,“山附於地《剝》”是也。有取二象兼取二爻交變為義者,“風雷《益》”兼取損上益下,“山下有澤《損》 ”兼取損下益上是也。有既以二象成卦,復取爻之義者,《夬》之“剛決柔”,《姤》之“柔遇剛”是也。有以用成卦者,“巽乎水而上水《井》 ”,“木上有火《鼎》 ”是也,《鼎》又以卦形為象。有以形為象者,“山下有雷《頤》”,“頤中有物曰《噬嗑》”是也。
程頤接著說:有取上下兩體、同時又取陰陽消長之義的,例如「雷在地中」為《復》,「山附於地」為《剝》,就是這一類。有取兩個物象、又兼取兩爻交換變化之義的,例如「風雷」為《益》而兼取減損上面增益下面,「山下有澤」為《損》而兼取減損下面增益上面,就是這一類。有已經用兩象成卦、再另取某爻之義的,例如《夬》講「剛決柔」,《姤》講「柔遇剛」,就是這一類。有靠功用成卦的,例如「巽乎水而上水」為《井》,「木上有火」為《鼎》,就是這一類;《鼎》卦另外還取卦的形狀為象。有直接拿形狀取象的,例如「山下有雷」為《頤》,「頤中有物曰《噬嗑》」,就是這一類。
此成卦之義也,如剛上柔下,損上益下,謂剛居上,柔在下,損於上,益於下。據成卦而言,非謂就卦中升降也。如《訟》、《無妄》云“剛來”,豈自上體而來也。凡以柔居五者,皆云“柔進而上行”,柔居下者也,乃居尊位,是進而上也,非謂自下體而上也。
程頤接著說:以上都是成卦的義例。像所謂剛在上柔在下、減損上面增益下面,只是說剛爻處在上位、柔爻處在下位,損的是上面、益的是下面;這都是就已經成形的卦來講的,並不是說卦裡的爻真在上下升降。譬如《訟》卦、《無妄》卦說「剛來」,難道那一剛真是從上體跑下來的嗎?凡是以陰柔居第五位的,都說「柔進而上行」,那是因為柔本該處在下位,如今卻佔了尊位,所以說是進而向上,並不是說它真從下體升上去的。
卦之變皆自乾坤,先儒不達,故謂《賁》本自《泰》卦,豈有乾坤重而為《泰》,又由《泰》而變之理。下離本乾,中爻變而成離,上艮本坤,上爻變而成艮。離在內,故云“柔來”。艮在上,故云“剛上”。非自下體而上也。乾坤變而為六子,八卦重而為六十四,皆由乾坤之變也。
程頤接著說:卦的變化都出自乾、坤,先儒沒有通曉這一點,所以說《賁》本從《泰》卦變來。哪有乾坤重疊成《泰》,再由《泰》變出別卦的道理?《賁》的下體離本來是乾,中爻一變就成了離;上體艮本來是坤,上爻一變就成了艮。離在內卦,所以說「柔來」;艮在上卦,所以說「剛上」,並不是說它從下體升上去的。乾坤變化而生出六個子卦,八卦重疊而成六十四卦,全都是由乾坤的變化而來。
彖上傳·剝
剝,剝也。柔變剛也。本義 以卦體釋卦名義。言柔進於陽,變剛為柔也。集說 陳氏友文曰:《夬彖》曰“剛決柔”,而《剝》曰“柔變剛”,何也?君子之去小人,聲其罪與天下共棄之,名正言順,故曰“決”。小人之慾去君子,辭不順理不直,必萋菲浸潤以侵蝕之,故曰“變”。一字之間,君子小人之情狀皦然矣。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本義 以卦體卦德釋卦辭。
《彖傳》說:《剝》就是剝落,是陰柔在侵蝕改變陽剛。朱熹《本義》說,這一句用「卦體」來解釋卦名的取義,是說陰柔一路向上逼進陽剛,把剛爻變成柔爻。集說引陳友文說:《夬》卦《彖傳》講「剛決柔」,《剝》卦卻講「柔變剛」,為什麼用字不同?君子除去小人,是公開宣佈他的罪狀,同天下人一齊拋棄他,名正而言順,所以用「決」字,取決斷斬除之意;小人想除去君子,話說不順、理站不直,只能靠羅織讒譖、一點一點浸潤滲透去侵蝕他,所以用「變」字。一字之差,君子與小人的情狀便昭然分明瞭。《彖傳》接著說:不利於有所前往,是因為小人正在滋長;順著形勢而暫且止住,是從卦象上看出來的道理;君子看重陰陽消退生長、盈滿虧虛的規律,因為那是天道自然的運行。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用「卦體」和「卦德」來解釋卦辭的。
彖上傳·復
復,亨,剛反。本義 剛反則亨。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無疾,朋來無咎。本義 以卦德而言。集說 孔氏穎達曰:“復亨”者,以陽復則亨,故以亨連復而釋之也。“剛反,動而以順行”者,既上釋“復亨”之義,又下釋“出入無疾朋來無咎”之理。潘氏夢旂曰:《剝》以順而止,《復》以順而行,君子處道消之極,至道長之初,未嘗一豪之不以順也。
《彖傳》說:《復》卦亨通,是因為陽剛返回來了。朱熹《本義》說:陽剛一返回,自然就亨通。《彖傳》接著說:下卦震動而上卦坤順,行動都依著順的路子走,所以出入都沒有妨害,同類的朋友前來也不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說,這兩句是從「卦德」上講的。集說引孔穎達說:所謂「復亨」,是因為陽氣一回復便亨通,所以把「亨」字緊接著「復」字來解釋。所謂「剛反,動而以順行」,上半句是承接解釋「復亨」的含義,下半句則是解釋「出入無疾,朋來無咎」的道理。集說引潘夢旂說:《剝》卦是順著形勢而止住,《復》卦是順著形勢而前行。君子處在正道消退到極點、又轉入正道開始滋長的關頭,沒有一絲一毫不是依著「順」字去做的。
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本義 陰陽消息,天運然也。集說 侯氏行果曰:五月天行至午,陰升也。十一月天行至子,陽升也。天地運往,陰陽升復,凡歷七月,故曰“七日來復”,此天之運行也。《幽詩》曰: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一之日”,周之正月也。“二之日”,周之二月也。則古人呼“月”為“日”明矣。
《彖傳》說:往返循環走它自己的路,經過七個段落而回復過來,這是天道的運行。朱熹《本義》說:陰陽的消退與生長,本來就是天道運轉自然如此。集說引侯行果說:五月天道運行到午位,是陰氣開始上升;十一月天道運行到子位,是陽氣開始上升。天地運轉推移,陰陽上升回復,前後經歷七個月,所以說「七日來復」,這就是天的運行。《詩經》的《豳風·七月》(底本「豳」訛作「幽」)說「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一之日」就是周曆的正月,「二之日」就是周曆的二月,可見古人把「月」稱作「日」是明明白白的。
利有攸往,剛長也。本義 以卦體而言,既生則漸長矣。集說 項氏安世曰:《剝》曰“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復曰“利有攸往剛長也”,《易》之意,凡以為君子謀也。邱氏富國曰:“剛反”,言《剝》之一剛,“窮上反下”而為《復》也。“剛長”,言《復》之一陽,自下進上,為《臨》為《泰》,以至為《乾》也,以其既去而來反也,故“亨”。以其既反而漸長也,故“利有攸往”。“剛反”,言方《復》之初。“剛長”,言巳《復》之後。
《彖傳》說:利於有所前往,是因為陽剛正在滋長。朱熹《本義》說,這是就「卦體」講的:一陽既然生了出來,就會漸漸長大。集說引項安世說:《剝》卦說「不利有攸往」,是因為小人正在滋長;《復》卦說「利有攸往,剛長也」,可見《周易》的用意,處處都是替君子打算的。集說引邱富國說:所謂「剛反」,是講《剝》卦僅存的那一剛,走到上爻的盡頭又返回下面而成為《復》;所謂「剛長」,是講《復》卦的那一陽,從下往上推進,成為《臨》、成為《泰》,一直到成為《乾》。因為它已經離去而又返回來,所以說「亨」;因為它返回之後又漸漸長大,所以說「利有攸往」。「剛反」說的是剛剛復回的當初,「剛長」說的是復回以後的進展。
復其見天地之心乎。本義 積陰之下,一陽復生,天地生物之心,幾於滅息,而至此乃復可見。在人則為靜極而動,惡極而善,本心幾息而復,見之端也。程子論之洋矣,而邵子之詩亦曰:冬至子之半,天心無改移,一陽初動處,萬物未生時,玄酒味方淡,大音聲正希,此言
《彖傳》說:從《復》卦大概可以看見天地生生的本心吧。朱熹《本義》說:層層堆積的陰爻底下,一陽重新生了出來。天地化育萬物的那顆心,本已幾乎泯滅斷絕,到這裡才重新顯露出來。落到人身上,就是靜到極點而動、惡到極點而向善,本心幾乎斷息又重新萌發,這正是它顯露的端倪。程頤討論這一點已經很詳盡了,邵雍也有詩說:冬至正當子月之半,天心不曾有過改移;一陽剛剛發動的地方,萬物還沒有生長出來;祭祀所用的玄酒滋味方才淡薄,最大的樂音聽起來正稀微。這幾句話——底本此處有脫文,朱熹的評語沒有寫完。
程傳 “復亨”,謂剛反而亨也。陽剛消極而來反,既來反,則漸長盛而亨通矣。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無疾,朋來無咎”,以卦才言其所以然也。下動而上順,是動而以順行也,陽剛反而順動,是以得“出入無疾,朋來而無咎”也。朋之來亦順動也,其道反覆往來,迭消迭息,七日而來復者,天地之運行如是也。消長相因,天之理也,陽剛君子之道長,故“利有攸往”。一陽復於下,乃天地生物之心也,先儒皆以靜為見天地之心,蓋不知動之端乃天地之心也,非知道者孰能識之。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復亨」,是說陽剛返回來因而亨通。陽剛消退到了盡頭又折返回來,既然折返回來,就會漸漸長大興盛而通達。「動而以順行,是以出入無疾,朋來無咎」,是就一卦的才質說明它之所以如此的緣故。下卦震動而上卦坤順,這便是行動依著順的路子走;陽剛返回而又順理而動,所以能夠出入沒有妨害、同類前來不會有過錯。朋類前來也同樣是順理而動。它的道理是往返來回,交替地消退、交替地生息,經過七個段落而回復,天地的運行本來就是這樣。消退與生長互為因果,是天然的條理;陽剛君子的道正在滋長,所以「利有攸往」。一陽在下面回復,正是天地化育萬物的本心。先儒都把靜當作看見天地之心的所在,那是不懂得發動的這一點端倪才是天地之心;不是真正懂得道理的人,誰能認識這一層?
集說 程子曰:“復其見天地之心”,皆謂至靜能見大地之心,非也。《復》之卦下面一畫,便是動也,安得謂之靜?自古儒昔皆言靜見天地之心,唯某言動而見天地之心。或曰:莫足於動上求靜否。曰:固是,然最難。又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一言以蔽之,天地以生物為心。張子曰:《復》言“見天地之心”,《咸》、《恆》、《大壯》言“天地之情”。心發乎微,情發乎顯。
集說引程頤說:講到「復其見天地之心」,大家都說要靜到極處才能看見天地之心,這是不對的。《復》卦最下面那一畫就是動,怎麼能叫作靜?自古以來儒者都說靜中看見天地之心,只有我說是在動中看見天地之心。有人問:是不是應當在動上去求靜呢?答:本來就該如此,只是這件事最難。程頤又說:「復其見天地之心」,一句話概括,就是天地把化育萬物當作自己的心。集說引張載說:《復》卦講「見天地之心」,《咸》、《恆》、《大壯》三卦講「天地之情」。心發動在隱微之處,情發動在顯露之處。
《朱子浯類》云:天地以生生為德,“元亨利貞”,乃生物之心也。但其靜而復,乃未發之體,動而通焉,則已發之用。一陽來復,其始生甚微,固若靜矣。然動之機日長,而萬物莫不資始焉。此天命流行之初,造化發育之始。天地生生不已之心,於是而可見也。若其靜而未發,則此心之體,雖尤所不在,然卻有未發見處。此程子所以以動之端為天地之心,亦舉用以該其體爾。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天地以生生不息為德,「元亨利貞」四德便是化育萬物之心。不過它靜下來而回復的時候,是尚未發動的本體;動起來而通達的時候,就是已經發動的作用。一陽來復,起初生出來極其細微,看上去確實像是靜的;然而發動的生機一天天長大,萬物沒有不靠它開端的。這正是天命流行的開頭、造化發育的起點,天地生生不已的心,就在這裡可以看見。至於它靜而未發的時候,這顆心的本體雖然無處不在,卻畢竟有還沒有顯現出來的地方。這就是程頤之所以把發動的端倪當作天地之心,也不過是舉出「用」來把「體」一併包含進去罷了。
又云:伊川與濂溪說“復”字亦差不同,濂溪就回來處說,伊川卻正就動處說,如“元亨利貞”濂溪就利貞上說復字,伊川就“元”字頭說復字。以《周易》卦爻之意推之,則伊川之說為正。然濂溪伊川之說,道理只一般,只是所指地頭不同。王弼之說,與濂溪同。胡氏炳文曰:天地生物之心,即人之本心也,皆於幾息而復萌之時見之。
《朱子語類》又說:程頤與周敦頤講這個「復」字略有不同:周敦頤是就折返回來的那一頭說,程頤卻正是就發動的那一頭說。譬如配「元亨利貞」四德,周敦頤把「復」字安在利、貞上講,程頤把「復」字安在「元」字頭上講。拿《周易》卦爻的本意去推求,程頤的講法是正解。不過周、程兩家的說法,道理原是一樣的,只是所指的地位不同罷了。王弼的講法,跟周敦頤相同。集說引胡炳文說:天地化育萬物的心,就是人的本心,都要在它幾乎斷息而重新萌動的時候才看得見。
俞氏琰曰:“天地之心”,謂天地生萬物之心也。天地生物之心,無乎不在。聖人於《剝》反為《復》,靜極動初,見天地生物之心,未嘗一日息,非謂惟《復》卦“見天地之心”也。或謂靜為“天地之心”,非也。或又謂動力“天地之心”,亦非也。吳氏曰慎曰:天地以生物為心,所謂仁也。《復》之一陽初動,十二也。故曰“復其見大地之心乎”。
集說引俞琰說:所謂「天地之心」,是指天地生養萬物的那顆心。天地生養萬物的心,無處不在。聖人在《剝》卦返轉為《復》卦、靜到極點而動才發端的地方,看出天地生物之心不曾有一天停息,並不是說只有《復》卦才「見天地之心」。有人把靜當作「天地之心」,不對;有人又把動當作「天地之心」,也不對。集說引吳曰慎說:天地把化育萬物當作自己的心,這就是所謂的仁。《復》卦一陽剛剛發動,正是這顆仁心的端倪(底本此句文字有訛脫),所以《彖傳》說「復其見天地之心乎」。
案 “天地之心”,在人則為道心也。道心甚微,故曰“《復》,小而辯於物”。於是而惟精以察之,惟一以守之,則道心流行,而微者著矣。顏子“有不善未嘗不知”,是其精也。“知之未嘗復行”,是其一也。夫子以初爻之義當之者此也,惟精惟一者,所以執中而已矣。
李光地按:所謂「天地之心」,落在人身上就是道心。道心極其隱微,所以《繫辭傳》說「《復》,小而辯於物」,意思是它雖然細小卻能從萬物中分辨出來。在這裡用「惟精」去省察它,用「惟一」去守住它,道心就流行開來,隱微的東西也就顯著了。顏回「有不善未嘗不知」,這是他的「精」;「知之未嘗復行」,這是他的「一」。孔子拿《復》卦初九爻的義理來配顏回,正是這個緣故。所謂惟精惟一,無非是為了執守中道罷了。
二五皆中,故二則“休復”而“吉”,五則“敦復”而“無悔”。初爻之外,唯此兩爻最善。三則“頻復”而“厲”者,所謂人心危而難安也。四之“中行”而“獨”者,所謂道心微而難著也。然皆能自求其心者也。至於上六,則不獨微而且“迷”,不獨危而且“敗”,“迷”而以至於“敗”。則所謂天君者,不能以自主矣。故夫子咎之曰:反君道也。堯舜相傳之心學,皆於《復》卦見之。
李光地接著說:六二與六五都居中位,所以六二是「休復」而得「吉」,六五是「敦復」而「無悔」。除去初九以外,就數這兩爻最好。六三「頻復」而有「厲」,正是《尚書》所說人心危殆而難以安定;六四「中行」而孤「獨」,正是所說道心隱微而難以彰顯。不過這兩爻都還算能夠自己去找回本心的。到了上六,就不只是隱微而且陷入「迷」,不只是危殆而且落到「敗」,由迷惑一直走到敗亡,那麼所謂主宰一身的天君,就再也做不得自己的主了。所以孔子在《象傳》裡責備它說:這是違反了做君主的道理。堯、舜遞相傳授的那套心法之學,全都可以在《復》卦裡看到。
彖上傳·無妄
本義 以卦變卦德卦體言卦之善如此,故其占當獲“大亨”,而利於正,乃天命之當然也。其有不正,則不利有所往,欲何往哉?蓋其逆天之命,而天不佑之,故不可以有行也。程傳 謂初九也,坤初爻變而為震,剛自外而來也。震以初爻為生,成卦由之,故初為無妄之主。動以天為無妄,動而以天,動為主也。以剛變柔,為以正去妄之象,又剛正為主於內,無妄之義也。
底本此處《無妄》一卦的《彖傳》正文脫漏,徑接《本義》。朱熹《本義》說:這一段用「卦變」「卦德」「卦體」來說明此卦的美善如此,所以占到它應當獲得大為亨通,而又利於守正,這本是天命當然的道理。若是有不正的地方,就不利於有所前往——還能往哪裡去呢?因為那是違逆上天的命令,上天不會保佑,所以不可以有所行動。程頤《伊川易傳》說:《彖傳》所說的那一剛,指的是初九。坤的初爻一變就成了震,所以說陽剛從外面來。震以初爻為生成的根本,一卦由它而成,所以初九是《無妄》的主爻。依著天理而動就是無妄,行動而以天理為準,是拿「動」來做主。以陽剛改換陰柔,正是用正道除去虛妄的象;加上剛正之爻在內卦做主,這就是「無妄」的意義。
九居初,正也。下動而上健,是其動剛健也。剛健,無妄之體也。剛中而應,五以剛居中正,二復以中正相應,是順理而不妄也。故其道大亨通而貞正,乃天之命也。“天命”,謂天道也。所謂無妄也。所謂“無妄”,正而已,小失於正,則為有過,乃妄也。所謂“匪正”,蓋由有往,若無妄而不往,何由有匪正乎。“無妄”者,理之正也,更有往將何之矣,乃入於妄也。往則悖於天理,天道所不佑,可行乎哉。
程頤接著說:陽爻居於初位,是「當位」得正。下卦震動而上卦乾健,所以它的行動剛強勁健;剛健正是《無妄》的本體。所謂「剛中而應」,是九五以陽剛居於中位而又得正,六二再以中正之德與它「應與」相配,這就是順著道理而不妄動。所以它的道理大為亨通而又貞固純正,這本是上天的命令。「天命」就是天道,也就是所謂無妄。所謂「無妄」,不過是一個正字;稍稍失了正,就成了過失,那便是妄。卦辭所說的「匪正」,是由於另有所往才招來的;如果既已無妄而不再另有所往,哪裡會有不正呢?「無妄」本身就是道理的正當處,還要再往哪裡去呢——一往就落進虛妄裡去了。前往就違背天理,天道不加保佑,還行得通嗎?
集說 王氏宗傳曰:初九之剛,乾一索於坤而得之,是以為震,而無妄之外體又乾也。則初九之剛,實自《乾》來,故曰“剛自外來”。震以初爻為主,其在無妄則內體也,故曰“為主於內”。趙氏彥肅曰:“剛自外來”,寄象爾。其實天之所賦,我固有也。胡氏炳文曰:外卦為乾,震之剛自乾來也。《無妄》釋“元亨利貞”與《臨》同。“命”,即道也。“無妄之往”,程子以為無妄而又往,《本義》只順上文本意解,舉首尾句而包中間也,不可泥文而失意。
集說引王宗傳說:初九的陽剛,是乾第一次向坤求索而得來的,因此成為震;而《無妄》的外卦又正是乾。可見初九的剛實在是從乾來的,所以說「剛自外來」。震以初爻為主爻,它在《無妄》卦裡屬於內卦,所以說「為主於內」。集說引趙彥肅說:「剛自外來」只是借卦象說話罷了,其實那是上天所賦予的,本來就是我自身固有的東西。集說引胡炳文說:外卦是乾,震的陽剛從乾而來。《無妄》解釋「元亨利貞」的體例,與《臨》卦相同。這裡的「命」就是道。至於卦辭「無妄之往」,程頤認為是已經無妄卻又另有所往;朱熹《本義》只順著上文的本意來解,舉出首尾兩句而把中間的意思都包在裡頭,讀者不可拘泥字面而失了本意。
何氏楷曰:震初一剛,其所從來,即乾之初畫。《無妄》外乾內震,初九得外卦乾剛初爻,以為內卦之主,故曰“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案 《彖》言剛來柔來,未有言自外來者,則王氏諸家謂指外卦乾體者信矣。在卦為震得乾最初之畫,在人為吾心得天最初之理,此所以為無妄也。天理非由外鑠我者,此特指卦象言之,見自乾來之意。趙氏之說是矣。
集說引何楷說:震卦最下面那一剛,追究它的來路,就是乾的初畫。《無妄》外卦為乾、內卦為震,初九取得外卦乾剛的初爻,用來做內卦的主,所以說「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李光地按:《彖傳》講「剛來」「柔來」的地方很多,卻沒有一處說「自外來」,可見王宗傳諸家認為這裡指外卦乾體,是可信的。就卦而言,是震得到了乾最初的一畫;就人而言,是我的心得到了天最初的道理,這才是所以稱為無妄的緣故。天理並不是從外面熔鑄給我的,這裡只是就卦象立說,點出它從乾而來的意思。趙彥肅的說法是對的。
彖上傳·大畜
大畜,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本義 以卦德釋卦名義。程傳 以卦之才德而言也。乾體剛健,艮體篤實,人之才“剛健篤實”,則所畜能大。充實而有“輝光”,畜之不已,則“其德”“日新”也。集說 鄭氏汝諧曰:“畜”有三義,以蘊畜言之,畜德也。以畜養言之,畜賢也。以畜止言之,畜健也。“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此蘊蓄之大者。“養賢”以及萬民,此畜養之大者。乾天下之至健,而四五能畜之,此畜止之大者。故《彖傳》兼此三者言之。
《彖傳》說:《大畜》卦剛強勁健、篤厚踏實而光輝煥發,能夠一天一天更新它的德性。朱熹《本義》說,這一句是用「卦德」來解釋卦名的取義。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就一卦的才質與德性來講的。下體乾的德性是剛健,上體艮的德性是篤實;人的才質若能剛健篤實,所積蓄的就能宏大。內裡充實便自然有光輝外發,積蓄不停,他的德性就一天天更新。集說引鄭汝諧說:「畜」字有三層意思:從蘊積上說,是積蓄德性;從畜養上說,是養育賢才;從止畜上說,是止住剛健。「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這是蘊積之中的大者;「養賢」而恩澤推及萬民,這是畜養之中的大者;乾是天下最剛健的,而六四、六五兩個陰爻卻能止住它,這是止畜之中的大者。所以《彖傳》把這三層一併講到了。
剛上而尚賢,能止健,大正也。程傳 “剛上”,陽居上也。陽剛居尊位之上,為“尚賢’之義。止居健上,為能“止健”之義。止乎健者,非大正則安能?以剛陽在上,與尊尚賢德,能止至健,皆“大正”之道也。集說 郭氏忠孝曰:《大有》,有賢之卦也。《大畜》,畜賢之卦也。故曰“剛上而尚賢”。《朱子語類》云:“能止健”,不說健而止,見得是艮來止這乾。
《彖傳》說:陽剛居於上位而尊崇賢者,能夠止住剛健,這是大為純正的。程頤《伊川易傳》說:「剛上」是說上九這一陽爻居於最高處。陽剛處在君位之上,就是尊崇賢者的意思;止的一體壓在健的一體之上,就是能夠止住剛健的意思。要止住剛健的東西,不是大為純正怎麼辦得到?陽剛在上,加上君主尊崇賢德,又能止住至為剛健的乾,這些都是「大正」的道理。集說引郭忠孝說:《大有》是擁有賢者的卦,《大畜》是畜養賢者的卦,所以說「剛上而尚賢」。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彖傳》說「能止健」,而不說「健而止」,可見是艮來止住這個乾。
不家食吉,養賢也。本義 亦取“尚賢”之象。集說 梁氏寅曰:“養賢”者,亦取“尚賢”之象。自剛上而言,則謂之“尚賢”,所以盡其禮也。自“不家食”而言,則謂之“養賢”,聽以重其祿也。利涉大川,應乎天也。本義 亦以卦體而言。
《彖傳》說:不在自己家裡吃閒飯而得吉,是因為國家在養育賢者。朱熹《本義》說,這一句同樣取「尚賢」的象。集說引梁寅說:所謂「養賢」,也是取「尚賢」的象。從陽剛居上這一面說,叫作「尚賢」,那是把禮數做到十足;從「不家食」這一面說,叫作「養賢」,那是把俸祿給得優厚。《彖傳》又說:利於渡過大河,是因為下體與上天相應。朱熹《本義》說,這一句也是就「卦體」講的。
程傳 《大畜》之人,所宜施其所畜,以濟天下,故不食於家則吉,謂居天位享天祿也。國家養賢,賢者得行其道也。“利涉大川”,謂大有蘊畜之人,宜濟天下之艱險也,《彖》更發明卦才云,所謂能涉大川者,以“應乎天”也。六五,君也。下應乾之中爻,乃《大畜》之君。應乾而行也,所以能“應乎天”,無艱險之不可濟,況其它乎?集說 胡氏炳文曰:卦有乾體者,多曰“利涉大川”,健故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具備《大畜》之德的人,應當把所積蓄的施展出來,用以救濟天下,所以不在家裡吃閒飯便得吉,意思是他登上朝廷的位置、享受國家的俸祿。國家養育賢者,賢者才得以推行自己的主張。「利涉大川」,是說蘊蓄深厚的人應當去解救天下的艱難險阻。《彖傳》再進一步發揮這一卦的才質說:之所以能渡過大河,是因為「應乎天」。六五是君主,向下與乾的中爻九二「應與」相配,正是《大畜》的君主,一舉一動都順應乾而行。惟其如此才能「應乎天」,再艱險的事也沒有渡不過去的,何況別的事呢?集說引胡炳文說:凡是含有乾體的卦,多半說「利涉大川」,就因為乾性剛健的緣故。
案 “尚賢”“止健”之義,六爻中皆可見。然夫子釋卦,必以“剛健篤實”一句居首者,蓋莫大於天德。“剛健”者,天德也。人慾畜其天德,非“篤實”則不能。“篤實”者,《論語》所謂重,《大學》所謂靜,《中庸》所謂暗。雖至於達天德,而必有以固其聰明聖智。故“篤實”者,學之所以成始成終,如艮為“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此義最大,故首發之。
李光地按:「尚賢」「止健」這兩層意思,六爻當中都看得出來。然而孔子解釋此卦,一定把「剛健篤實」一句擺在最前面,是因為沒有什麼比天德更大了。「剛健」就是天德。人要積蓄自己的天德,不靠「篤實」是辦不到的。所謂「篤實」,就是《論語》講的「重」,莊重自持;《大學》講的「靜」,靜定不搖;《中庸》講的「暗」,內含而不外露。即使已經通達天德,也必須靠這樣的功夫來鞏固他的聰明睿智。所以「篤實」是為學之所以能有始有終的根本,正如《說卦傳》講艮是「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這層意思最為重大,所以孔子把它放在開頭先說出來。
彖上傳·頤
頤,貞吉,養正則吉也。觀頤觀其所養也。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本義 釋卦辭。程傳 “貞吉”,所養者正則吉也。“所養”,謂所養之人,與養之之道。“自求口實”,謂其自求養身之道,皆以正則吉也。集說 李氏舜臣曰:占之觀人,每每觀其所養。而所養之大小,則必以其所“自養”者觀之。夫重道義之養而略口體,此養之大者也,急口體之養而輕道義,此養之小者也。養其大體,則為大人。養其小體,則為小人。天之賦予,初無小大之別,而人之所養各殊,則其所成就者亦異。
《彖傳》說:《頤》卦守正便吉,是說所養的合乎正道就吉;「觀頤」,是看他所養的是什麼人、用的是什麼辦法;「自求口實」,是看他怎樣養活自己。朱熹《本義》說,這幾句是解釋卦辭的。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貞吉」,是說所養的對象合乎正道便吉。「所養」既指他所養的人,也指他施行養育的辦法。「自求口實」,是說他自己謀求養活身體的路子;這兩方面都合乎正道就吉。集說引李舜臣說:古人觀察一個人,往往看他養的是什麼;而所養的是大是小,又一定要從他自己怎樣保養上去看。看重道義的滋養而不很計較口腹肢體,這是養的大者;急於口腹肢體的享受而輕忽道義,這是養的小者。養他的大體,就成為大人;養他的小體,就成為小人。上天賦予人的,本來並沒有大小之別,只因為人各自所養的不同,最終所成就的也就兩樣了。
谷氏家傑曰:“觀頤”者,當於所養觀之,又當於所養中“自養”處觀之。案 李氏、谷氏說,皆得孟子考其善不善之意。本義 極言養道而贊之。程傳 聖人極言《頤》之道而贊其大。天地之道,則養育萬物。養育萬物之道,正而已矣。聖人作養賢才,與之共天位,使之食天祿,俾施澤於天下,養賢以及萬民也。
集說引谷家傑說:所謂「觀頤」,既要從他所養的對象上看,又要從所養之中他自己保養的那一層上看。李光地按:李舜臣、谷家傑兩家的說法,都合乎《孟子》考察一個人養大體還是養小體、以定他善與不善的用意。底本此處脫去《彖傳》「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頤之時大矣哉」數句,徑接《本義》。朱熹《本義》說,這是把養育之道推到極處而加以讚歎。程頤《伊川易傳》說:聖人把《頤》的道理講到極處而讚美它的博大。天地的道,就是養育萬物;而養育萬物的道理,無非一個正字。聖人培養賢才,同他們共有朝廷的爵位,讓他們享用國家的俸祿,使他們把恩澤施給天下,這就是養育賢者而恩惠及於萬民。
“養賢”,所以養萬民也。夫天地之中,品物之眾,非養則不生。聖人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養天下,至於鳥獸草木,皆有養之之政。其道配天地,故夫子推《頤》之道,贊天地與聖人之功,曰“頤之時大矣哉”!或云“義”,或云“用”,或止云“時”,以其大者也。萬物之生與養時為大,故云“時”。
程頤接著說:養育賢者,正是為了養育萬民。天地之間,品類眾多的萬物,不加養育就不能生長。聖人裁斷成就天地之道,輔助調理天地之宜,用來養育天下,甚至鳥獸草木都有養護它們的政令。這樣的道足以與天地相配,所以孔子推闡《頤》的道理,讚美天地與聖人的功業,說「頤之時大矣哉」。《彖傳》讚歎諸卦,有的說「時義」,有的說「時用」,有的只說「時」,都是就其中最大的一面立言。萬物的生長與養育,以時令為最要緊,所以這裡只說一個「時」字。
集說 趙氏汝楳曰:聖人之於萬民,豈能家與之粟,而人與之衣。其急先務者,亦曰養賢而已。賢得所養,則仁恩自及於百姓矣。案 卦有曰“尚賢”“養賢”者,皆是六五上九相遇,《大有》、《大畜》、《頤》、《鼎》是也。此卦《頤》為養義,而六五又賴上九之養以養人,故曰“聖人養賢以及萬民”也。
集說引趙汝楳說:聖人對著天下萬民,哪裡能挨家送給糧食、按人發給衣裳?他急著擺在頭一位的,也不過是養育賢者罷了。賢者得到供養,仁愛的恩澤自然就落到百姓身上。李光地按:凡是《彖傳》裡講「尚賢」「養賢」的卦,都是六五與上九兩爻相遇的格局,《大有》《大畜》《頤》《鼎》正是這四卦。此卦《頤》本身取養育之義,而六五又要倚靠上九的供養才能去養別人,所以說「聖人養賢以及萬民」。
彖上傳·大過
大過,大者過也。本義 以卦體釋卦名義。程傳 大者過,謂陽過也。在事為事之大者過,與其過之大。集說 俞氏琰曰:“大過”,謂陽之過也。在人事則泛言萬事大者之過,凡大者皆是,非一端也。
《彖傳》說:《大過》就是大的一方超過了常度。朱熹《本義》說,這一句用「卦體」來解釋卦名的取義。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大的超過,指的是陽的一方超過;落到事情上,就是事情中大的那一頭出了格,或者說它超過的分量很大。集說引俞琰說:「大過」是說陽的超過;落到人事上,則泛指萬事之中大者的超過,凡屬大的都算在內,不限於某一端。
棟橈,本末弱也。本義 復以卦體釋卦辭,“本”,謂初。“末”,謂上。“弱”,謂陰柔。程傳 謂上下二陰衰弱,陽盛則陰衰,故為大者過。在《小過》則曰小者過,陰過也。集說 何氏楷曰:剛過始致本末之弱,本末既弱,則亦不能獨支。本末弱,即《大過》之象,乃棟所由橈也。
《彖傳》說:屋樑彎曲,是因為根本與末梢都太弱。朱熹《本義》說,這一句再用「卦體」解釋卦辭:「本」指初六,「末」指上六,「弱」指陰柔。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說上下兩個陰爻衰弱。陽盛便顯出陰衰,所以稱作大者超過;在《小過》卦裡就說小者超過,那是陰的超過。集說引何楷說:中間四陽過盛,才招致首尾兩端的虛弱;首尾既已虛弱,也就撐不住了。首尾弱正是《大過》的象,也正是屋樑之所以彎曲的緣故。
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本義 又以卦體卦德釋卦辭。程傳 言卦才之善也。剛雖過而二五皆得中,是處不失中道也。下巽上兌,足以巽順和說之道而行也。在《大過》之時,以中道巽說而行,故“利有攸往”,乃所以能“亨”也。集說 朱氏震曰:剛過而中,所謂時中好。過,非過於理也,以過為中也。猶之治疾,疾勢沈痼,必攻之以瞑眩之藥。自其治微疾之道視之,則謂之過。自藥病相對言之,則謂之中。《大過》之時,君子過越常分以濟弱,能達乎時中矣。
《彖傳》說:陽剛雖然過盛卻能守住中位,用遜順和悅的態度去行事,所以有所前往才有利,也才能亨通。朱熹《本義》說,這一段又用「卦體」和「卦德」來解釋卦辭。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講一卦才質的美善。陽剛雖然過盛,但九二、九五都居中位,可見處身並沒有失掉中道。下卦為巽、上卦為兌,足以憑遜順和悅的路數去行事。處在《大過》的時候,用中道加上遜順和悅去行動,所以「利有攸往」,也正因如此才能「亨」。集說引朱震說:陽剛過盛而又得中,就是所謂合於時的中。這裡的「過」,並不是超過了道理,而是把超過常度本身當作中。好比治病,病勢深重頑固,必得用叫人頭暈目眩的猛藥去攻它。拿治輕病的常法來看,這叫作過分;拿藥與病相當來看,這就叫作恰當。處在《大過》的時候,君子超越平常的分寸去救助衰弱,正是通達了時中的道理。
項氏安世曰:“棟橈”二字,以六爻之象言之,中四爻強,初上二爻弱,有棟橈之象,此禍變之大者也。“利有攸往亨”,以六爻之才言之,中四爻剛雖大過,而得時措之 又曰:先言“亨”,後言“利有攸往”者,亨自亨,利自利也。今先言“利有攸往”,後言“亭”者,明亨因於往也。故《彖》曰“利有攸往乃亨”,言“往”乃“亨”,不往則不亨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棟橈」兩個字,是就六爻的象來講的:中間四爻強,初、上兩爻弱,有屋樑彎曲的形象,這是禍亂變故中的大者。「利有攸往亨」,是就六爻的才質來講的:中間四爻的陽剛雖然大為過盛,卻能得到因時制宜的分寸——底本此處有脫文,項氏的話沒有說完。項安世又說:別處大多先說「亨」,後說「利有攸往」,那是亨歸亨、利歸利,各自成義;此卦卻先說「利有攸往」,後說「亨」,正表明亨是由往而來的。所以《彖傳》說「利有攸往乃亨」,意思是往才亨通,不往就不亨通。
大過之時大矣哉。本義 《大過》之時,非有大過人之材,不能濟也,故嘆其大。程傳 《大過》之時,其事甚大,故贊之曰“大矣哉!”如立非常之大事,興不世之大功,成絕俗之大德,皆大過之事也。集說 胡氏炳文曰:《大過》之事甚大,無其時不可過,有其時無其才,愈不可過。蔡氏清曰:《大過》之時,非時大過也。人當《大過》之時也,以其時事宜於大過也。其理正《小過》所謂“過以利貞,與時行”者也。大過二字屬人。
《彖傳》說:《大過》所處的時勢真是重大啊。朱熹《本義》說:處在《大過》的時勢,不是有遠超常人的材具便渡不過去,所以感嘆它的重大。程頤《伊川易傳》說:《大過》的時候,所要辦的事情極大,所以讚歎說「大矣哉」。譬如做出非同尋常的大事,興起幾世不遇的大功,成就超絕流俗的大德,都屬於大過之事。集說引胡炳文說:《大過》所要辦的事極大,沒有這樣的時勢不可以過分,有這樣的時勢而沒有相應的才具,就更不可以過分。集說引蔡清說:所謂「大過之時」,並不是說時勢本身大過,而是人處在《大過》的時候,因為當時的事情適宜於用大過的手段。這個道理正是《小過》卦所說「過以利貞,與時行」的意思。可見「大過」兩個字是就人這一面說的。
彖上傳·習坎
習坎,重險也。本義 釋卦名義。集說 孔氏穎達曰:釋“習坎”之義。“險”,難也。若險難不重,不須便習。今險難既重,是險之甚者。若不便習,不可濟也。故注云:習坎者,習重險也。
《彖傳》說:《習坎》就是雙重的險陷。朱熹《本義》說,這一句是解釋卦名的取義。集說引孔穎達說:這是解釋「習坎」二字。「險」就是艱難。假使艱難不是雙重的,也用不著反覆練習;如今艱難既是雙重疊加,可見險到了極處,若不加以熟習演練,就渡不過去。所以王弼注說:所謂習坎,就是熟習雙重的險難。
水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本義 以卦象釋“有孚”之義,言內實而行有常也。程傳 “習坎”者,謂重險也。上下皆坎,兩險相重也。初六云“坎陷”,是坎小之坎,重險也。“水流而不盈”,陽動於險中而未出於險,乃水性之流行,而未盈於坎,既盈則出乎坎矣。“行險而不失其信”,陽剛中實,居險之中,行險而不失其信者也。坎中實,水就下,皆為信義,“有孚”也。
《彖傳》說:水不停地流而不滿溢,走在險難之中卻不失掉它的常度。朱熹《本義》說,這兩句用卦象來解釋卦辭「有孚」的含義,是說內裡充實而行為有常規。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習坎」,指的是雙重險陷;上下兩體都是坎,兩重險難疊在一起。初六爻辭講到陷落坑中,那是坎裡頭又套著小坎,也就是重險(底本此句文字略有訛誤)。「水流而不盈」,是陽爻在險中活動而還沒有脫出險境,正像水性本來流動,卻還沒有把坑坎灌滿;一灌滿就出了坑坎了。「行險而不失其信」,是陽剛居中而內裡充實,處在險陷的正中,走在險難裡卻不失掉常度。坎卦中爻為實,水又總是往下走,這些都屬於誠信的意思,所以卦辭說「有孚」。
集說 《朱子語類》云:坎水只是平,不解滿,盈是滿出來。胡氏炳文曰:水字當讀“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兩句,皆指水言。以水之內實行有常者,釋卦辭“有孚”之義也。俞氏琰曰:坎水,流水也。晝夜常流,流則不盈,故曰“水流而不盈”。水之流迂迴曲折,不知更歷幾險,而終至於海,茲非“行險而不失其信”者乎!梁氏寅曰:“流而不盈”,“時止則止”也。盈而後進,“時行則行”也。坎以能止為信,以能行為功,“時止”“時行”,其君子處險之道與。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坎水只是平的,不會滿,「盈」是指滿到溢出來。集說引胡炳文說:讀這一句時,「水」字應當單作一讀,下面「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兩句都是就水說的;用水的內裡充實、行動有常,來解釋卦辭「有孚」的含義。集說引俞琰說:坎的水是流動的水,晝夜不停地流,一流就不會滿溢,所以說「水流而不盈」。水的流動迂迴曲折,不知要經歷多少險阻,最後終究要歸到大海,這不正是「行險而不失其信」嗎!集說引梁寅說:「流而不盈」,就是《艮》卦所說的「時止則止」;灌滿了然後再往前走,就是「時行則行」。坎以能停住為誠信,以能行進為功效;該停就停、該行就行,這大概就是君子處在險境中的辦法吧。
維心亨,乃以剛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本義 以剛在中,“心亨”之象。如是而往,必有功也。程傳 維其心可以亨通者,乃以其剛中也。中實為“有孚”之象,至誠之道,何所不通。以剛中之道而行,則可以濟險難而亨通也。以其剛中之才而往,則有功,故可嘉
《彖傳》說:只有心是亨通的,那是因為陽剛居中;行動會受到崇尚,是因為前往必定有功效。朱熹《本義》說:陽剛居於中位,正是「心亨」的象;照這樣前往,一定會有功效。程頤《伊川易傳》說:所以說只有心可以亨通,正因為它陽剛而居中。中爻充實便是「有孚」的象,至誠的道理沒有什麼行不通的。用剛而得中的路數去行事,就可以渡過險難而通達;憑剛而得中的才具前往,就會有功效,所以值得嘉許——底本此處有脫文,程氏的話沒有說完。
天險不可升也,地險山川丘陵也,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本義 極言之而贊其大也。程傳 高不呵升者,天之險也。山川丘陵,地之險也。王公,君人者,觀坎之象,知險之不可陵也。故設為城郭溝池之險,以守其國,保其民人。是有用險之時,其用甚大,故贊其“大矣哉!”山河城池,設險之大瑞也。若夫尊卑之辨,貴賤之分。明等威,異物採,凡所以杜絕陵僭限隔上下者,皆體險之用也。
《彖傳》說:天的險在於高得攀不上去,地的險在於山川丘陵,王公則設置險阻來守衛自己的國家;險在特定時候的功用真是重大啊。朱熹《本義》說,這是把它講到極處而讚歎它的博大。程頤《伊川易傳》說:高得攀不上去,這是天的險;山川丘陵,這是地的險。王公是統治人民的人,看到坎的卦象,明白險阻不可以被人凌越,所以修築城牆壕溝這類險阻,用來守衛國家、保護百姓。這就是運用險阻的時機,它的功用極大,所以讚歎說「大矣哉」。山河城池,是設置險阻中最顯眼的大端(底本「大瑞」二字疑有訛誤)。至於尊卑的辨別、貴賤的區分,明定等級威儀,分別器物紋採,凡是用來杜絕僭越、隔開上下的種種制度,也都是體會險的意思而加以施用。
集說 王氏應麟曰:下陽舉而虢亡,虎牢城而鄭懼,西河失而魏蹙,大峴度而燕危,故曰“設險以守其國”。俞氏琰曰:“時用”,謂有時乎用,而非用之常也。案 彖辭發“習險”之義,《彖傳》又發用險之義。“習險”者,練習於艱難之事而無所避,立身之大本也。用險者,自然有嚴峻之象而不可乾,御物之大權也。
集說引王應麟說:下陽這座關邑一被攻取,虢國就滅亡了;晉人在虎牢築城,鄭國就害怕了;西河一失守,魏國就窘迫了;晉軍越過大峴山,南燕就危亡了。所以《彖傳》說「設險以守其國」。集說引俞琰說:所謂「時用」,是說在某些時候才用得著,並不是平常總要動用的。李光地按:卦辭發揮的是「習險」的意思,《彖傳》又發揮出用險的意思。所謂「習險」,是在艱難的事情上反覆磨練而不加躲避,這是立身的大根本;所謂用險,是自然有一種嚴峻不可冒犯的氣象,這是駕馭外物的大權柄。
天之崇窿不可升,地之修阻不可越,此天地用險之著者。在人則所謂忠信以為甲冑,禮義以為乾櫓,皆此意也。其大者則又莫如王公之設險守國,蓋用天之道而刑賞之威,莫敢以干犯。因地之利,而河山之固,莫敢以窺伺。險之用豈不大哉!大抵八卦之德,皆有其善。坎之德險,雖微與諸卦不同。然以其用言之,則亦與諸卦之德同歸矣。
李光地接著說:天高峻隆起而攀登不上,地深長阻隔而跨越不過,這是天地運用險阻最顯著的例子。落到人身上,就是《左傳》所說拿忠信當作盔甲、拿禮義當作盾牌,講的都是這個意思。其中最大的,又莫過於王公設置險阻來守衛國家:他們依著天道而立刑賞之威,沒有人敢來觸犯;憑藉地利而有山河之固,沒有人敢來窺伺。險的功用難道不大嗎!大體說來,八卦的德性各有各的美善,坎的德性是險,稍稍與別的卦不同;但就它的功用來講,也就與別卦的德性殊途同歸了。
彖上傳·離
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本義 釋卦名義。程傳 “離”,麗也,謂附麗也。如“日月則麗於天”,“百穀草木”則“麗於土”,萬物莫不各有所麗。天地之中,無無麗之物。在人當審其所麗,麗得其正,則能“亨”也。“重明以麗乎正”,以卦才言也。上下皆離,重明也。五二皆處中正,“麗乎正”也。君臣上下,皆有明德而處中正,可以化天下成文明之俗也。
《彖傳》說:《離》就是附著。日月附著在天上,百穀草木附著在土上;上下兩重光明都附著在正位上,於是能夠教化天下、成就風俗。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解釋卦名的取義。程頤《伊川易傳》說:「離」就是麗,也就是依附。譬如日月依附在天上,百穀草木依附在土上,萬物沒有不各有依附的;天地之間,沒有一件東西是無所依附的。落到人身上,就應當審慎選擇所依附的對象,依附得其正,就能亨通。「重明以麗乎正」是就一卦的才質講的:上下兩體都是離,所以是雙重光明;六二、九五都處在中而得正,所以是「麗乎正」。君臣上下都有明德而又居中守正,就可以教化天下、造成文明的風俗。
集說 項氏安世曰:“日月麗乎天”而成明,“百穀草木麗乎土”而成文。故離為文,又為明。齊氏夢龍曰:龜山楊氏云:火無常形,麗物而有形,最得本旨。人之生也。得水為精,得火為神,其合也。氣聚而形成於有其分也,氣散而神泯於無。蓋精所以為形,而神麗於形者也。天地,形之大者也。日月麗天,百穀草木麗土,其神之發見而可見者也。案 項氏齊氏說,則是陽麗乎陰,而以為陰麗乎陽者,非矣。唯張子《正蒙》之說得之。
集說引項安世說:日月依附在天上而形成光明,百穀草木依附在土上而形成文采,所以離既取文采之義,又取光明之義。集說引齊夢龍說:龜山先生楊時講過,火沒有固定的形體,附在別的東西上才顯出形體,這話最得離卦的本旨。人的出生,得水而成為精,得火而成為神;聚合的時候,氣凝聚而形體成於「有」,分離的時候,氣消散而神泯滅於「無」。大概精是用來構成形體的,而神則依附在形體之上。天與地是形體中最大的,日月依附在天上,百穀草木依附在土上,正是神發露出來而可以看見的地方。李光地按:照項安世、齊夢龍這樣講,說的是陽依附於陰;那些認為是陰依附於陽的,就說錯了。只有張載《正蒙》的說法講對了。
柔麗乎中正故亨,足以畜牝牛吉也。本義 以卦體釋卦辭。集說 項氏安世曰:“重明以麗乎正”,此統論一卦之義,以釋卦名也。“柔麗乎中正”,此以二五成卦之爻釋卦辭也。胡氏炳文曰:坎之剛中,九五分數多,故九五曰“坎不盈”,卦辭釋“有孚”。亦曰“水流而不盈”。離之中正,六二分數多,故卦辭曰“畜牝牛吉”,而六二爻辭亦曰“黃離元吉”
《彖傳》說:陰柔依附在中而得正的位置上,所以亨通,足以像畜養母牛那樣柔順而得吉。朱熹《本義》說,這一句是用「卦體」來解釋卦辭的。集說引項安世說:「重明以麗乎正」是通盤論說一卦的義理,用來解釋卦名;「柔麗乎中正」則是拿六二、九五這兩個成卦之爻來解釋卦辭。集說引胡炳文說:坎卦講陽剛居中,九五所占的分量更重,所以九五爻辭說「坎不盈」,而卦辭解釋「有孚」時也說「水流而不盈」;離卦講柔順中正,六二所占的分量更重,所以卦辭說「畜牝牛吉」,而六二爻辭也說「黃離元吉」。
彖下傳·咸
咸,感也。本義 釋卦名義。集說 劉氏牧曰:卦以《咸》名,而《彖傳》以“感”釋其義者,聖人之微旨,欲明感物之無心也。張子曰:萬物本一,故一能合異,以其能合異,故謂之“感”,若非有異,則無合,天地乾坤,陰陽也,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
《彖傳》說:《咸》就是感應。朱熹《本義》說,這一句是解釋卦名的取義。集說引劉牧說:卦名用的是《咸》,而《彖傳》卻用「感」字來解釋它的意義,這裡含著聖人的微妙用意,是要點明感通外物時本無成心。集說引張載說:萬物在本源上是一體的,所以這個「一」能夠把相異的東西合攏起來;正因為能合攏相異,才叫作「感」。若不是先有相異,便談不上合。天與地、乾與坤,說到底就是陰與陽:有這兩端所以能有感,本源為一所以能相合。
邱氏富國曰:“咸”者感也,所以感者心也,無心者不能感,故“咸”加“心”而為“感”。有心於感者,亦不能咸感,故“感”去“心”而為“咸”。“咸”,皆也,唯無容心於感,然後無所不感,聖人以《咸》名卦,而《彖》以“感”釋之,所以互明其旨也。王氏應麟曰:咸之感無心,感以虛也。兌之說無言,說以誠也。
集說引邱富國說:「咸」就是感,而用來感通的是心;沒有心的東西不能感,所以「咸」字加上「心」才成為「感」字。可是存心去感的人,又做不到普遍地感,所以「感」字去掉「心」才成為「咸」字。「咸」是全都、普遍的意思,只有不在感通上安放私意,然後才無所不感。聖人拿《咸》給卦命名,而《彖傳》用「感」去解釋它,正是要兩下裡互相發明這層意旨。集說引王應麟說:咸的感是沒有成心的,靠的是內心虛靜;兌的悅是不必多言的,靠的是內心誠實。
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本義 以卦體卦德卦象釋卦辭。或以卦變言“柔上”“剛下”之義,曰《咸》自《旅》來,柔上居六,剛下居五也,亦通。
《彖傳》說:陰柔往上而陽剛居下,陰陽二氣互相感應而彼此親與;下卦艮止而上卦兌悅,男方屈居女方之下,所以卦辭說亨通、利於守正,娶妻可得吉。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用「卦體」「卦德」「卦象」來解釋卦辭的。也有人用「卦變」來講「柔上」「剛下」的意思,說《咸》是從《旅》卦變來,柔往上佔了第六位,剛往下佔了第五位;這樣講也說得通。
程傳 “咸”之義感也,在卦則柔爻上而剛爻下,柔上變剛而成兌,剛下變柔而成艮。陰陽相交,為男女交感之義。又兌女在上,艮男居下,亦柔上剛下也。陰陽二氣相感相應而和合,是“相與”也。止而說,止於說為堅愨之意。艮止於下,篤誠相下也,兌說於上,和說相應也。以男下女,和之至也。相感之道如此,是以能亨通而得正。“取女”如是則“吉”也。卦才如此,大率感道利於正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咸」的意思是感。就卦而言,是柔爻上去、剛爻下來:柔上去改換了剛而成為兌,剛下來改換了柔而成為艮。陰與陽交錯,正是男女交相感應的意思。再者兌為少女而居上,艮為少男而處下,同樣是柔在上、剛在下。陰陽二氣互相感應而和合,這就是「相與」。「止而說」,是停住在喜悅上,含著堅定誠篤的意思:艮止在下面,是篤實誠懇地甘居人下;兌悅在上面,是和順喜悅地予以回應。以男方屈居女方之下,是和順到了極點。相互感應的路數如此,所以能夠亨通而得正;照這樣去娶妻便得吉。一卦的才質如此,大略說來,感應之道以守正為宜。
集說 王氏肅曰:山澤以氣通,男女以禮感。男而下女,初婚之所以為禮,取女之所以為吉也。馮氏當可曰:“柔上”“剛下”,“感應”“相與”,所以為“亨”。“止而說”,所以“利貞”。“男下女”,所以“取女吉”也。王氏申子曰:“止而說”者,謂艮止不動,而意氣自相和說,乃所謂感。不止而動,則是出於作為,非感也,故六爻皆欲其靜。蔡氏清曰:卦體卦德卦象三段意,皆歸於“咸”之一字內。而所謂“亨利貞,取女吉”者,義蓋從此而出,故《本義》以通釋卦名卦辭。
集說引王肅說:山與澤靠氣相通,男與女靠禮相感。男方屈居女方之下,正是初次成婚所以合禮、娶妻所以得吉的緣由。集說引馮當可說:「柔上」「剛下」而「感應」「相與」,是「亨」的根據;「止而說」,是「利貞」的根據;「男下女」,是「取女吉」的根據。集說引王申子說:所謂「止而說」,是說艮止住不動,而情意自然相互和悅,這才叫作感;若不能止而妄動,那就出於人為造作,不算是感,所以《咸》卦六爻都希望它安靜。集說引蔡清說:卦體、卦德、卦象這三層意思,都歸結到一個「咸」字裡;而所謂「亨利貞,取女吉」,意義正是從這裡生出來的,所以朱熹《本義》把它當作貫通解釋卦名與卦辭的一段。
本義 極言感通之理。程傳 既言男女相感之義,復推極感道,以盡天地之理,聖人之用。天地二氣交感,而化生萬物,聖人至誠以感億兆之心,而天下和平。天下之心所以和平,由聖人感之也。觀天地交感化生萬物之理,與聖人感人心致和平之道,則“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感通之理,知道者默而觀之可也:
底本此處脫去《彖傳》「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數句,徑接註解。朱熹《本義》說,這是把感通的道理講到極處。程頤《伊川易傳》說:既已講了男女相感的意思,接著又把感的道理推到極處,用來窮盡天地的條理與聖人的功用。天地陰陽二氣交相感應而化育生成萬物,聖人以至誠感動千萬人的心而天下和平;天下人的心之所以和平,正是由聖人感動出來的。觀察天地交感而化生萬物的道理,以及聖人感動人心而招致和平的辦法,那麼天地萬物的實情就看得見了。感通的道理,懂得道的人默默去體察便可以了。
集說 張子曰:能通天下之志者,為能感人心。聖人同乎人而無我,故和平天下,莫盛於感人心。鄭氏汝諧曰:天地萬物雖異位,其氣則一。聖人億兆雖異勢,其誠則一,觀其所感,而其情可見者,感生於情也。情出於正,然後知感通之理。張氏清子曰:“寂然不動”,性也。“感而遂通”,情也。於其所感而觀之,“而天地萬物之情”,可得而見矣。
集說引張載說:能夠通曉天下人心意的人,才能感動人心。聖人與常人相同而沒有自我私意,所以要使天下和平,沒有比感動人心更有力的了。集說引鄭汝諧說:天地萬物雖然所處的位置不同,它們的氣卻是同一個;聖人與千萬百姓雖然所處的地位不同,他們的誠卻是同一個。觀察他所感的地方就能看見實情,是因為感生自情;情出於正,然後才懂得感通的道理。集說引張清子說:《繫辭傳》講「寂然不動」,那是性;講「感而遂通」,那是情。從它所感的地方去觀察,天地萬物的實情就可以看見了。
彖下傳·恆
恆,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恆。本義 以卦體卦象卦德釋卦名義。或以卦變言“剛上”“柔下”之義,曰《恆》自《豐》來,剛上居二,柔下居初也,亦通。
《彖傳》說:《恆》就是長久。陽剛在上而陰柔在下,雷與風互相助成,遜順而能行動,剛爻柔爻兩兩「應與」相配,這就是恆。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用「卦體」「卦象」「卦德」來解釋卦名的取義。也有人用「卦變」來講「剛上」「柔下」,說《恆》是從《豐》卦變來,剛上去佔了第二位,柔下來佔了初位;這樣講也說得通。
程傳 “恆”者,長久之義也。卦才有此四者,成恆之義也。“剛上而柔下”,謂乾之初上居於四,坤之初下居於初,剛爻上而柔爻下也。二爻易處則成震巽,震上巽下,亦“剛上而柔下”也。剛處上而柔居下,乃恆道也。“雷風相與”,雷震則風發,二者相須,交助其勢,故云“相與”,乃其常也。“巽而動”,下巽順,上震動,為以巽而動。
程頤《伊川易傳》說:「恆」是長久的意思。一卦的才質具備下面這四條,才成就了恆的意義。所謂「剛上而柔下」,是說乾的初爻上去居於第四位,坤的初爻下來居於初位,剛爻在上而柔爻在下。這兩爻一交換位置,就成了震和巽;震在上、巽在下,同樣是「剛上而柔下」。剛處上而柔居下,正是恆常之道。所謂「雷風相與」,雷一震動,風就隨著發作,二者互相依待,交相助長氣勢,所以說「相與」,這也是它們的常態。所謂「巽而動」,是下體巽順、上體震動,合起來就是憑著遜順去行動。
天地造化恆久不已者,順動而已。“巽而動”,常久之道也。動而不順,豈能常也。“剛柔皆應”,一卦剛柔之爻皆相應。剛柔相應,理之常也。此四者《恆》之道也,卦所以為《恆》也。集說 鄭氏汝諧曰:《咸》與《恆》,皆剛柔相應。《咸》不著其義,《恆》則曰“剛柔皆應”。《咸》無心,《恆》有位也。有位而剛柔相應,其理也。無心而剛柔相應,其私也。能識時義之變易,斯可言《易》矣。
程頤接著說:天地造化之所以長久不停,也不過是順理而動罷了。「巽而動」正是恆常長久的路子;行動而不順理,怎麼能長久?所謂「剛柔皆應」,是一卦之中剛爻柔爻兩兩相應;剛柔相應,本是天然的常理。這四條就是《恆》的道理,也是此卦之所以叫作《恆》的緣故。集說引鄭汝諧說:《咸》與《恆》都有剛柔相應的格局,可是《咸》卦並不把這層意思標舉出來,《恆》卦卻說「剛柔皆應」。這是因為《咸》取無心之感,《恆》取各有定位:各有定位而剛柔相應,那是合乎正理的;無心之感而還要標舉剛柔相應,反倒落進私意裡去了。能夠認識時與義的變易,才談得上講《易》。
恆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本義 恆固能“亨”且“無咎”矣。然必利於正,乃為久於其道,不正則久非其道矣。天地之道,所以常久,亦以正而已矣。程傳 恆之道可致“亨”而無過咎,但所恆宜得其正,失正則非可恆之道也,故曰“久於其道”。“其道”,可恆之正道也。“不恆其德”,與恆於不正,皆不能亨而有咎也。天地之所以不已,蓋有恆久之道,人能恆於可恆之道,則合天地之理也。
《彖傳》說:恆久能夠亨通而不會有過錯,又利於守正,這是因為長久地守在它應有的道上;天地的道,就是恆久而不停息。朱熹《本義》說:恆久本來就能「亨」而且「無咎」,然而必須利於守正,才算是長久守在它的道上;若不正,久也不是它應有的道了。天地之道所以能常久,同樣不過是一個正字。程頤《伊川易傳》說:恆久之道可以招致亨通而沒有過失,只是所恆守的應當合乎正;失了正,就不是可以恆守的道,所以說「久於其道」。「其道」就是可以恆守的正道。既有「不恆其德」的毛病,又有恆守在不正之事上的毛病,兩樣都不能亨通而必有過錯。天地之所以運行不停,是因為有恆久之道;人能恆守在可以恆守的道上,就合乎天地的條理了。
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程傳 天下之理,未有不動而能恆者也。動則終而復始,所以恆而不窮。凡天地所生之物,雖山嶽之堅厚,未有能不變者也。故恆非一定之謂也,一定則不能恆矣。唯隨時變易,乃常道也,故云“利有攸往”。明理之如是,懼人之泥於常也。集說 朱氏震曰:“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恆》非一定而不變也,隨時變易,其恆不動,故“利有攸往”。
《彖傳》說:利於有所前往,是因為一段結束了又有新的開始。程頤《伊川易傳》說:天下的道理,沒有不動而能夠長久的。一動就終而復始,所以恆久不窮盡。凡是天地所生的東西,即使像山嶽那樣堅固厚重,也沒有能夠不變的。所以恆並不是固定不動的意思,一固定就不能恆了;只有隨著時勢變化更易,才是恆常之道,所以說「利有攸往」。孔子點明道理如此,是怕人拘泥在「常」字上死守不動。集說引朱震說:《繫辭傳》講「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恆》並不是固定不變,而是隨時變易,它恆常的本體卻不動搖,所以說「利有攸往」。
《朱子語類》云:《恆》非一定之謂,一定則不能《恆》矣。體之常。所以為用之變。用之變,乃所以為體之常。趙氏汝棋曰:所貴於攸往者,謂事雖有終,我行不已。則終者,復有始,所以體天地之道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恆,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本義 極言恆久之道。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恆》並不是固定不動的意思,一固定就不能恆了。本體的恆常,正是為了應付作用上的變化;作用上的變化,也正是用來成全本體的恆常。集說引趙汝楳說:之所以看重「有所前往」,是說事情雖然有終結,我卻行進不止,那麼終結的地方又會另有開始,這才算體現了天地之道。《彖傳》接著說:日月得到天的運行之理而能長久照耀,四季推移變化而能長久成就萬物,聖人長久守在他的道上而天下受到教化、風俗得以形成;觀察它們所恆守的,天地萬物的實情就看得見了。朱熹《本義》說,這是把恆久之道講到極處。
程傳 此極言常理,“日月”,陰陽之精氣耳。唯其順天之道,往來盈縮,故能久照而不已。“得天”,順天理也。“四時”,陰陽之氣耳。往來變化,生成萬物,亦以得天,故常久不已。聖人以常久之道行之有常,而天下化之以成美俗也。“觀其所恆”,謂觀日月之久照,四時之久成。聖人之道,所以能常久之理。觀此,則“天地萬物之情理可見矣”。天地常久之道,天下常久之理,非知道者孰能識之?集說 蘇氏軾曰:非其至情者,久則厭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把恆常之理講到極處。「日月」不過是陰陽的精氣,只因為它們順著天的規律往來盈虧,所以能長久照耀而不停息;「得天」就是順著天理。「四時」也不過是陰陽之氣,往來變化、生成萬物,同樣因為順得天理,所以長久不停。聖人用恆常長久的道去施行,行事有常規,因而天下受到感化而形成美好的風俗。「觀其所恆」,是說觀察日月之所以能久照、四季之所以能久成,以及聖人之道之所以能常久的道理。觀察這些,天地萬物的情理就看得見了。天地長久的道、天下長久的理,不是真正懂得道的人,誰能認識?集說引蘇軾說:不是出於至情的東西,時間一長就叫人厭倦了。
《朱子語類》云:物各有個情,有個人在此。決定是有個惻隱羞惡是非辭讓之情,性只是個物事,情卻多般,或起或滅,然而頭面卻只一般,長長恁地,這便是“觀其所恆”,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之義。龔氏煥曰:“利貞久於其道”,體常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盡變也。體常而後能盡變,盡變亦所以體常。天地萬物所以常久者,以其能盡變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萬物各有各的情。譬如這裡有一個人,他一定有惻隱、羞惡、是非、辭讓這幾樣情。性只是一個渾然的東西,情卻有許多樣,忽起忽滅;然而它的面目卻總是那一副,長長久久就是這個樣子——這便是「觀其所恆」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的意思。集說引龔煥說:「利貞,久於其道」,講的是守住恆常之體;「利有攸往,終則有始」,講的是窮盡變化之用。守住恆常然後才能窮盡變化,窮盡變化也正是為了守住恆常。天地萬物之所以能長久,就因為它們能窮盡變化。
陳氏琛曰:即其恆久之理而觀之,則“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蓋大氣渾淪充塞,而太極為之綱維主張。氣有參差,而理無不一。故天高地下,萬物散殊,不特其聲色貌象常久如此,而其德性功用,亦亙萬古而不易。少有變易,則為怪異不祥矣。此可見天地萬物之情,皆有恆也。
集說引陳琛說:就著恆久的道理去觀察,天地萬物的實情就看得見了。大概元氣渾然一片充塞於宇宙之間,而太極在其中做綱紀、做主宰。氣的分佈有參差不齊,而理卻沒有不同一的。所以天在上、地在下,萬物散佈而各有差別;不只是它們的聲音、顏色、形貌、氣象長久如此,就連它們的德性和功用,也貫通萬古而不改變。稍有改變,就成了反常不祥的怪事。由此可見天地萬物的實情,全都含著一個「恆」字。
案 釋“利貞”云“久於其道”,則居所不遷之謂也。釋“利有攸往”云“終則有始”,則動靜不窮之謂也。然兩義並行,初不相悖。動靜雖不窮,而所謂居所不遷者,未嘗變也。然則天地之道,恆久不已,與終則有始之義,一而已矣。下文天地日月,即根此意而申明之。
李光地按:解釋「利貞」用「久於其道」,說的是安居本位而不遷移;解釋「利有攸往」用「終則有始」,說的是一動一靜循環不盡。可是這兩層意思是並行的,本來並不衝突:動靜雖然循環不盡,而所謂安居本位不遷移的那一面,並不曾改變。這樣看來,天地之道恆久不停,同「終則有始」的意思,原是一回事。下文講天地日月,正是順著這層意思加以申說發明的。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者,恆久不已也。“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者,終則有始也。日月為之體,四時為之用,四時者日月之所為,合之皆天地之道也。聖人久於其道,如日月之得天而久照,化天下而成之,如四時之變化而久成,此恆道之大者也。
李光地接著說:「日月得天而能久照」,說的是恆久不停這一面;「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說的是終而復始這一面。日月是它的本體,四時是它的作用;四時的推移正是日月運行所造成的,合起來都是天地之道。聖人長久守在他的道上,就像日月順得天理而長久照耀;教化天下而成就風俗,就像四季推移變化而長久成就萬物。這便是恆久之道中的大者。
彖下傳·遯
遯亨,遯而亨也。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本義 以九五一爻釋亨義。程傳 小人道長之時,君子遯退,乃其道之亨也。君子遯藏,所以伸道也,此言處《遯》之道。自“剛當位而位”以下,則論時與卦才,尚有可為之理也。雖《遯》之時,君子處之,未有必遯之義。五以剛陽之德,處中正之位,又下與六二以中正相應,雖陰長之時,如卦之才,尚當隨時消息。苟可以致其力,無不至誠自盡以扶持其道,未必於遯藏而不為,故曰“與時行也”。
《彖傳》說:《遯》卦亨通,是因為退避才得以亨通;九五陽剛「當位」而與六二「應與」相配,所以能隨著時勢而行動。朱熹《本義》說,這是拿九五這一爻來解釋「亨」的含義。程頤《伊川易傳》說:小人之道正在滋長的時候,君子退避隱藏,這正是他的道得以通行。君子退藏是為了伸張自己的道,這一句講的是身處《遯》時的辦法。從「剛當位而應」(底本「應」字訛作「位」)以下,則是討論時勢與卦的才質,說明還有可以有所作為的道理:即使處在《遯》的時候,君子身在其中,也未必非退避不可。九五以陽剛之德處在中正之位,向下又同六二以中正之德相應;雖然正當陰氣滋長之時,照這一卦的才質看,還應當隨著時勢斟酌消長。只要還出得上力,就沒有不竭盡至誠去扶持正道的,未必一味退藏而什麼都不做,所以說「與時行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此釋《遯》之所以得亨通之義。小人之道方長,君子非遯不通,故曰“遯而亨也”。又曰:釋所以能遯而致亨之由,艮由九五以剛而當其位,有應於二,非為否亢,遯不否亢,即是相時而動,所以遯而得亨。郭氏忠孝曰:聖人進退皆道,無入而不自得,雖遯亦亨也。“與時行”者,“時止則止,時行則行”,是為《遯》之義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這是解釋《遯》之所以能得亨通的道理。小人之道正在滋長,君子不退避就走不通,所以說「遯而亨也」。孔穎達又說:這是解釋所以能退避而招致亨通的緣由——因為九五以陽剛而處在恰當的位置,又同六二相應,並不是閉塞高亢;退避而不閉塞高亢,就是相度時勢而後行動,所以能退避而得亨。集說引郭忠孝說:聖人無論進還是退都合於道,到哪一步都能自在安適,所以即使退避也照樣亨通。所謂「與時行」,就是《艮》卦講的「時止則止,時行則行」,這正是《遯》的意義所在。
《朱子語類》:問:“遯亨遯而亨也”,分明是說能遯便亨,更說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是如何?曰:此其所以“遯而亨也”,陰方微,為他剛當位而應,所以能知時而遯,是能“與時行”。不然,便是與時背也。吳氏曰慎曰:非以剛當位而應為猶可亨,唯其當位而應,能順時而遯,所以“亨”也。“與時行”,謂時當遯而遯。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有人問,「遯亨,遯而亨也」分明是說能退避就亨通,為什麼還要再說「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呢?朱熹答:這正是它之所以「遯而亨」的緣故。陰氣剛剛萌動還很微弱,因為九五陽剛當位而又有相應之爻,所以能識得時機而及早退避,這才叫作「與時行」;不然的話,就是同時勢相背了。集說引吳曰慎說:並不是說憑著陽剛當位而有應,就還勉強可以亨通;而是惟其當位而有應,才能順著時勢去退避,所以亨通。「與時行」,是說時勢該退避的時候便退避。
小利貞,浸而長也。本義 以下二陰釋“小利貞”。集說 胡氏瑗曰:君子所以不得大有為於世,而唯小利於貞者,蓋以下之群陰浸長,而小人之黨漸盛也。朱氏震曰;二陰浸長方之於否,不利君子貞,固有間矣。然不可大貞,“利小貞”而已。先儒謂居小官,乾小事,其害未甚,我志猶行。蓋遯非疾世避俗,長往不反之謂也。去留遲速,唯時而已。非不忘乎君,不離乎群,消息盈虛,循天而行者,豈能盡《遯》之時義。
《彖傳》說:只在小處利於守正,是因為陰氣正一點一點滋長。朱熹《本義》說,這是拿下面兩個陰爻來解釋「小利貞」。集說引胡瑗說:君子之所以不能在世上大有作為,而只在小處利於守正,是因為下面一群陰爻逐漸滋長,小人的黨羽日漸興盛。集說引朱震說:兩個陰爻慢慢滋長,比起《否》卦「不利君子貞」的局面,畢竟還有距離;只是不可以在大處守正,僅僅「利小貞」罷了。先儒說這時可以擔任小官、辦理小事,害處還不算大,自己的志向仍然行得通。可見退避並不是憎惡世道、逃避俗務,一去不回頭的意思;離開還是留下、遲一點還是早一點,全看時勢而定。若不是心裡不忘君主、身上不脫離人群,能依著消長盈虛的道理順天而行的人,哪裡能把《遯》的時義領會周全。
張氏清子曰:二陽為《臨》,二陰為《遯》,《遯》者《臨》之反對也。《臨》之《彖》曰“剛浸而長”,《遯》之《彖》則不曰柔浸而長,而止曰“浸而長”。遯之時義大矣哉!本義 陰方浸長,處之為難,故其時義為尤大也。
集說引張清子說:下面兩爻為陽的是《臨》卦,下面兩爻為陰的是《遯》卦,《遯》正是《臨》倒過來的對頭卦。《臨》的《彖傳》說「剛浸而長」,《遯》的《彖傳》卻不說「柔浸而長」,只說「浸而長」,措辭上有意含蓄。《彖傳》最後說:《遯》所處的時勢與義理真是重大啊。朱熹《本義》說:陰氣正在一點一點滋長,處身其中很不容易,所以它的時義格外重大。
程傳 當陰長之時,不可大貞,而尚“小利貞”者,蓋陰長必以浸漸,未能遽盛,君子尚可小貞其道。所謂“小利貞”,扶持使未遂亡也。《遯》者陰之始長,君子知微,故當深戒。而聖人之意未便遽已也,故有“與時行”、“利貞”之教。聖賢之於天下,雖 集說 郭氏雍曰:《遯》之“小利貞”,《睽》之“小事吉”,不知者遂以為小而不思也。故孔子明其大,而後知“小利貞”“小事吉”者,有大用存焉。
程頤《伊川易傳》說:正當陰氣滋長的時候,不可以在大處守正,卻仍舊說「小利貞」,是因為陰的滋長必定是慢慢滲進來的,不會一下子就強盛,君子還可以在小處守住自己的道。所謂「小利貞」,就是撐持局面,使正道不至於立刻消亡。《遯》是陰氣開始滋長的卦,君子能在幾微處見得分明,所以應當深自戒懼;然而聖人的意思並不是叫人馬上撒手,所以才有「與時行」和「利貞」這樣的教誨。聖賢對於天下,雖然——底本此處有脫文,程氏的話沒有說完。集說引郭雍說:《遯》講「小利貞」,《睽》講「小事吉」,不明白的人便當作小事而不去深想。所以孔子在《彖傳》裡點明它的重大,人們這才知道所謂「小利貞」「小事吉」,裡頭存著大用處。
彖下傳·大壯
大壯,大者壯也。剛以動,故壯。本義 釋卦名義。以卦體言,則陽長過中,大者壯也。以卦德言,則乾剛震動,所以壯也。程傳 所以名《大壯》者,謂大者壯也。陰為小,陽為大。陽長以盛,是大者壯也。下剛而上動,以乾之至剛而動,故為《大壯》。為大者壯,與壯之大也。
《彖傳》說:《大壯》就是大的一方強盛;以剛強之質而行動,所以強盛。朱熹《本義》說,這是解釋卦名的取義:就「卦體」講,陽爻滋長已經超過一半,是大的一方強盛;就「卦德」講,下乾剛健、上震發動,所以強盛。程頤《伊川易傳》說:之所以取名《大壯》,是說大的一方強盛。陰算小,陽算大,陽滋長到興盛,就是大的一方強盛。下體剛健而上體震動,憑乾至為剛強的質地去行動,所以叫作《大壯》。這既是大的一方強盛,也是強盛得很大。
集說 項氏安世曰:剛則不為物慾所橈,故其動也壯,使以血氣而動,安得壯乎?案 大者,謂陽也。大者壯,謂四陽盛長也。此句止釋名卦之義。“剛以動故壯”一句,非正釋卦名,乃推明卦之善以起辭義耳。凡曰故者皆同義,“順以說”“故聚”,“明以動故《豐》”是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剛強的人不會被物慾搖撼,所以他的行動才稱得上壯;假使只憑一時血氣去行動,哪裡算得上壯呢?李光地按:「大者」指陽;「大者壯」,是說四個陽爻興盛滋長。這一句只是解釋卦名的含義。「剛以動故壯」一句並不是正面解釋卦名,而是推闡此卦的美善,用來引出卦辭的義理。凡是用「故」字的句子都屬同一體例,例如《萃》卦說「順以說」而後「故聚」,《豐》卦說「明以動,故《豐》」,都是這樣。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本義 釋“利貞”之義而極言之。程傳 大者既壯,則利於貞正,正而大者道也。極正大之理,則“天地之情可見矣”。天地之道,常久而不已者,至大至正也。正大之理,學者默識心通可也。不云大下而云“正大”,恐疑為一事也。
《彖傳》說:《大壯》利於守正,是因為大的一方本該純正;能做到又正又大,天地的實情就看得見了。朱熹《本義》說,這是解釋「利貞」的含義而把它推到極處。程頤《伊川易傳》說:大的一方既已強盛,就宜於貞固純正;又正又大,才是道。把正大的道理推到極處,天地的實情就看得見了。天地之道之所以恆久不停,就在於它極大而又極正。正大的道理,學者只要默默領會、心中通曉便可以了。《彖傳》不說「大正」而說「正大」,是怕人把正與大誤認成一件事。
集說 《朱子語類》問:如何見“天地之情”,曰:“正大”便見得“天地之情”。天地只是正大,未嘗有些子邪處。胡氏炳文曰:心未易見,故疑其辭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情則可見矣,故直書之。孟子養氣之論,自此而出。大者壯也,即是其為氣也。至大至剛,大者正也,即是以直養而無害。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有人問,怎樣才看得見「天地之情」?朱熹答:只要「正大」兩個字,就看得見天地之情;天地無非是正而大,從來沒有一絲一毫邪曲的地方。集說引胡炳文說:心不容易看見,所以《復》卦的《彖傳》用推測的語氣說「復其見天地之心乎」;情卻是看得見的,所以這裡直截寫了出來。孟子養氣的議論,就是從這裡生發出來的:「大者壯也」,正相當於他說的「其為氣也,至大至剛」;「大者正也」,正相當於他說的「以直養而無害」。
彖下傳·晉
晉,進也。本義 釋卦名義。集說 俞氏琰曰:《晉》以日之進言,與《升》、《漸》木之進不同。日出地上,其明進而盛。《升》、《漸》雖亦有進義,而無明盛之象。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本義 以卦象卦德卦變釋卦辭。
《彖傳》說:《晉》就是前進。朱熹《本義》說,這一句是解釋卦名的取義。集說引俞琰說:《晉》是就太陽的上升來講進,同《升》《漸》兩卦取草木生長之進不一樣。太陽從地面升起,它的光明一步步擴大而至於隆盛;《升》《漸》雖然同樣含有進的意思,卻沒有光明隆盛的形象。《彖傳》接著說:光明從地上升起,柔順而依附於大光明,陰柔前進而向上行,所以安定邦國的諸侯獲得天子賞賜大量車馬,一天之內三次受到接見。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用「卦象」「卦德」「卦變」來解釋卦辭的。
程傳 “晉”,進也,明進而盛也。明出於地,益進而盛,故為《晉》。所以不謂之 集說 崔氏憬曰:雖一卦名《晉》,而五爻為主,故言“柔進而上行也”。郭氏雍曰:“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康侯之德也。其德柔順而明,故下能康一國之民,而為之主。上能致工者之寵,而“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晉」是前進,指光明前進而趨於隆盛。光明從地裡升出來,越進越盛,所以叫作《晉》。至於為什麼不叫作——底本此處有脫文,程氏的話沒有說完。集說引崔憬說:雖然整卦取名為《晉》,而實際以六五一爻為主,所以《彖傳》說「柔進而上行也」。集說引郭雍說:「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講的是康侯的德性。他的德性柔順而又明達,所以對下能安定一國的百姓而做他們的君長,對上能獲得天子的寵遇,因而「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項氏安世曰:三女之卦,獨離柔在上,為得尊位,大中而行之,故謂之“上行”。巽在六四,例謂之上合上同,兌在上六,例謂之上窮,皆不得為“上行”也。王氏申子曰:六卜四卦,離上者八,專取六五一爻,以為成卦之主者二:《晉》、《大有》也。《大有》曰“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晉》則曰“柔進而上行”,是專以康侯之晉者,當此一卦之義矣。
集說引項安世說:三個女卦當中,只有離的柔爻居於上體的中位,算是取得了尊位,能以大中之道施行,所以稱它為「上行」。巽的柔爻在六四,通例稱作「上合」「上同」;兌的柔爻在上六,通例稱作「上窮」;這兩種都夠不上叫「上行」。集說引王申子說:六十四卦裡,上體為離的共有八卦,其中專取六五一爻作為成卦主爻的有兩卦,就是《晉》和《大有》。《大有》說「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晉》則說「柔進而上行」,可見是專拿康侯的晉升來承當這一卦的義理。
吳氏曰慎曰:《晉》、《咸》、《彖傳》,文意正同。卦象數句,在卦名之下,卦辭之上,是既用以釋卦名,而即以之釋卦辭,故用“是以”二字接下。案 離之德,為麗為明,是明與麗皆離也。“順而麗乎大明”,蓋以順德為本,而為大明所附麗。則明者離,而麗者亦離矣。若曰以順而附麗於大明,則麗字乃為坤所借用,其義不亦贅乎?火之為物,不能孤行也,必有所附,猶人心之明。不可孤行也,必有所附。《離》曰“畜牝牛”者,明附於順也。《睽》、《旅》之《彖》亦然,皆以說止為主,而明附之也。此文義之誤,不可不正。
集說引吳曰慎說:《晉》卦與《咸》卦的《彖傳》,行文的路數完全相同:講卦象的那幾句擺在卦名之下、卦辭之上,既用來解釋卦名,又順勢用來解釋卦辭,所以下面用「是以」兩個字接住。李光地按:離的德性既是依附,又是光明,可見明與麗都屬於離。「順而麗乎大明」,是以坤的柔順之德為根本,而由大光明附著在它上面;這樣,發光的是離,依附的也仍舊是離。若講成憑柔順去依附大光明,那麼「麗」字就被坤借了去用,意思豈不多餘?火這樣東西不能獨自存在,必得有所附著,好比人心的明也不能獨自存在,必得有所附著。《離》卦說「畜牝牛」,正是光明附著在柔順上;《睽》卦、《旅》卦的《彖傳》也是這樣,都以喜悅、靜止為主而由光明附著上去。前人在這個文義上的誤解,不能不加以糾正。
彖下傳·明夷
明入地中,明夷。本義 以卦象釋卦名。集說 孔氏穎達曰:此就二象以釋卦名,此及《晉》卦,皆《彖》、《象》同辭也。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本義 以卦德釋卦義。“蒙大難”,謂遭紂之亂而見囚也
《彖傳》說:光明沉入地下,就是《明夷》。朱熹《本義》說,這一句是用卦象來解釋卦名的。集說引孔穎達說:這是就上下兩個物象來解釋卦名;此卦和《晉》卦一樣,《彖傳》與《象傳》所用的辭句相同。《彖傳》接著說:內裡文采光明而外表柔和順從,因而能蒙受大難,周文王就是這樣做的。朱熹《本義》說,這一句是用「卦德」來解釋卦義;所謂「蒙大難」,是指文王遭逢商紂的亂政而被囚禁。
程傳 明入於地,其明滅也,故為《明夷》。內卦離,離者文明之象。外卦坤,坤者柔順之象。為人內有文明之德,而外能柔順也。昔者文王如是,故曰“文王以之”。當紂之昏暗,乃明夷之時,而文王內有文明之德,外柔順以事紂,蒙犯大難。而內不失其明聖,而外足以遠禍患,此文王所用之道也,故曰“文王以之”。集說 王氏申子曰:《明夷》一卦,大抵主商之未造言之。
程頤《伊川易傳》說:光明沉入地下,它的光就熄滅了,所以叫作《明夷》。內卦是離,離是文采光明的象;外卦是坤,坤是柔和順從的象。做人內裡有文明之德,而外表能夠柔順,從前文王正是這樣,所以說「文王以之」。當商紂昏庸黑暗的時候,正是光明受傷的時勢;文王內裡有文明之德,外表用柔順去事奉紂王,因而蒙受了大難。可是他內裡不失掉自己的明睿聖德,外表又足以遠避禍患,這就是文王所採用的路數,所以說「文王以之」。集說引王申子說:《明夷》整卦,大抵是就商朝末世的局面立說的。
利艱貞,晦其明也。內難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本義 以六五一爻之義釋卦辭,“內難”,謂為紂近親,在其國內,如六五之近於上 程傳 《明夷》之時,利於處艱厄而不失其貞王,謂能晦藏其明也。不晦其明,則被禍患。不守其正,則非賢明。箕子當紂之時,身處其國內,切近其難,故云“內難”。然箕子能藏晦其明,而自守其正志,箕子所用之道也,故曰“箕子以之”。
《彖傳》說:利於在艱難中守正,是要把自己的明智收斂藏起來;身處內部的禍難而能守正自己的志向,箕子就是這樣做的。朱熹《本義》說,這是拿六五一爻的義理來解釋卦辭;所謂「內難」,是指箕子身為紂王的近親,處在他的國內,正如六五緊挨著上六——底本此處有脫文,朱熹的話沒有說完。程頤《伊川易傳》說:處在《明夷》的時候,宜於安處艱難困厄而不失掉自己的貞正(底本「貞」下衍一「王」字),也就是能把明智隱晦收藏起來。不隱晦自己的明智,就要遭禍;不守住自己的正道,就算不得賢明。箕子當紂王在位的時候,身在他的國中,與那場禍難捱得極近,所以說是「內難」。然而箕子能夠收藏隱晦自己的明智,而獨自守住端正的志向,這就是箕子所採用的路數,所以說「箕子以之」。
集說 胡氏炳文曰:六五爻辭曰“箕於之明夷利貞”。釋彖,兼文王發之。蓋羑里演易,處之甚從容,可見文王之德。佯狂受辱,處之極艱難,可見箕子之志。然此一時也,文王因而發伏羲之《易》,箕子因而發大禹之疇。聖賢之於患難,自繫斯文之會,蓋有天意存焉。俞氏琰曰:“大難”,謂羑里之囚也。其難關係天下之大,民命之所寄,故曰“大難”。“內難”。謂家難也。其難關係一家之內,宗社之所寄也,箕子為紂之近親,故曰“內難”。
集說引胡炳文說:六五爻辭說「箕子之明夷,利貞」,而《彖傳》解釋卦辭時,把文王連帶一起說了出來。文王在羑里推演《周易》,處境雖困而從容不迫,可以看出文王的德;箕子假裝瘋癲、甘受屈辱,處境極其艱難,可以看出箕子的志。然而兩人同處一個時代:文王因此而闡發了伏羲的《易》,箕子因此而闡發了大禹的《洪範》九疇。聖賢身遭患難,恰恰關係著這一脈文化的際遇,其中大概有天意在。集說引俞琰說:「大難」指羑里的囚禁,那場禍難牽涉整個天下之大,是萬民性命所寄託的,所以稱為「大難」;「內難」指一家之內的禍難,那場禍難牽涉一家之內,是宗廟社稷所寄託的,箕子是紂王的近親,所以稱為「內難」。
彖下傳·家人
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本義 以卦體九五六二釋“利女貞”之義。程傳 彖以卦才而言,陽居五,在外也,陰居二,處內也,男女各得其正位也。尊卑內外之道正,合天地陰陽之大義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此因二五得正,以釋《家人》之義,並明“女貞”之旨。吳氏曰慎曰:先言“女正位乎內”,釋“利女貞”也。
《彖傳》說:《家人》一卦,女子在內卦守住正位,男子在外卦守住正位;男女各自得正,這是天地之間的大道理。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中九五、六二兩爻來解釋卦辭「利女貞」的含義。程頤《伊川易傳》說:《彖傳》是就一卦的才質立說:陽爻居第五位,在外卦;陰爻居第二位,處內卦,男與女各自得到應有的正位。尊卑內外的秩序端正,正合乎天地陰陽的大義。集說引孔穎達說:這是根據六二、九五都「當位」得正,來解釋《家人》的意義,並順帶闡明卦辭「女貞」的旨趣。集說引吳曰慎說:先說「女正位乎內」,正是為了解釋「利女貞」。
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本義 亦謂二五。程傳 《家人》之道,必有所尊嚴而君長者,謂父母也。雖一家之小,無尊嚴則孝敬衰,無君長則法度廢。有嚴君而後家道正,家者國之則也。集說 王氏申子曰:父道固主乎嚴,母道尤不可以不嚴,猶國有尊嚴之君長也。無尊嚴則孝敬衰,無君長則法度廢。故《家人》一卦,大要以剛嚴為尚。
《彖傳》說:一家之中有威嚴的君長在,指的就是父母。朱熹《本義》說,這裡同樣指六二和九五兩爻。程頤《伊川易傳》說:治家的道理,必定要有可尊可敬、能做君長的人,那就是父母。即使小到一個家庭,沒有尊嚴,孝順恭敬就衰減;沒有君長,法度就廢弛。有了威嚴的君長,然後家道才端正;一家正是一國的樣板。集說引王申子說:做父親的道固然以嚴為主,做母親的道尤其不可以不嚴,正如國家要有尊嚴的君長一樣。沒有尊嚴,孝順恭敬就衰減;沒有君長,法度就廢弛。所以《家人》一卦,大要在於崇尚剛正嚴明。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本義 上父,初子,五三夫,四二婦,五兄三弟。以卦畫推之。又有此象。程傳 父子,兄弟夫婦各得其道,則家道正矣。推一家之道,可以及天下,故家正則“天下定矣”。集說 俞氏琰曰:彖辭舉其端,故但言“利女貞”。《彖傳》極其全,故兼言男女之正,而又以父子兄弟夫婦推廣而備言之。林氏希元曰:“正家而天下定”,猶云人人親其親長其長而天下平,不作正家之效說。
《彖傳》說:做父親的像個父親,做兒子的像個兒子,做兄長的像個兄長,做弟弟的像個弟弟,做丈夫的像個丈夫,做妻子的像個妻子,家道就端正了;家家端正,天下也就安定了。朱熹《本義》說:上九是父,初九是子,九五和九三是丈夫,六四和六二是妻子,九五是兄、九三是弟;按卦的爻畫去推,又另有這樣一層象。程頤《伊川易傳》說:父子、兄弟、夫婦各自盡到自己那一份道理,家道就端正了;把一家的道理推廣開去可以及於天下,所以家端正了天下也就安定。集說引俞琰說:卦辭只舉出一個頭緒,所以單說「利女貞」;《彖傳》要把它講周全,所以兼說男女各自得正,又拿父子、兄弟、夫婦推廣開來一一說到。集說引林希元說:「正家而天下定」,就好比《孟子》說人人親愛自己的親人、尊敬自己的長輩而天下太平,並不是把它當作正家以後所收的功效來講。
案 六十四卦,六爻剛柔皆得位者,唯《既濟》而已。此外則中四爻得位者三卦,《家人》、《蹇》、《漸》也。然《家人》名義,獨取於風火之卦者,一則風自火出,為風化有原之象。二則《蹇》、《漸》之中爻雖得位,而初上不皆陽爻。凡《易》取類,上爻有父之象。故《蠱》卦下五爻皆曰父母,至上爻則變其文也。初爻有子之象,故蠱曰“有
李光地按:六十四卦當中,六爻剛柔全都「當位」的,只有《既濟》一卦。此外中間四爻全部當位的有三卦,就是《家人》《蹇》《漸》。然而「家人」這個卦名的取義,偏偏落在風火這一卦上,原因有二:一是風從火裡生出來,正是風俗教化有其本源的象;二是《蹇》《漸》兩卦中間四爻雖然當位,初爻和上爻卻不都是陽爻。凡《周易》取類比象,上爻有父親的象,所以《蠱》卦下面五爻都講到父母,到了上爻就換了說法;初爻有兒子的象,所以《蠱》卦初爻說「有——底本此處有脫文,李氏的話沒有寫完。
彖下傳·睽
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本義 以卦象釋卦名義。程傳 《彖》先釋《睽》義,次言卦才,終言合睽之道,而贊其時用之大。火之性動而上,澤之性動而下,二物之性違異,故為《睽》義。中少二女雖同居,其志不同行,亦為《睽》義。女之少也,同處長則各適其歸,其志異也。言睽者,本同也。本不同,則非《睽》也。
《彖傳》說:《睽》卦上體離火動而向上,下體兌澤動而向下;兩個女子同住一處,志向卻不朝一個方向去。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用卦象來解釋卦名的取義。程頤《伊川易傳》說:《彖傳》先解釋「睽」的意義,其次講卦的才質,最後講彌合乖違的辦法,並讚歎它在特定時候的功用之大。火的性子是動而向上,澤的性子是動而向下,兩樣東西的性子相背,所以取為《睽》的意義。中女離與少女兌雖然同住一處,志向卻不朝一個方向去,同樣是《睽》的意義。女子年幼時同住一處,長大了便各自嫁到該去的人家,她們的志向本來就不一樣。說到乖違,本是就原來相同的東西講的;本來就不相同,那也談不上《睽》了。
案 二女同居之卦多矣,獨於《睽》、《革》言之者,以其皆非長女也。凡家有長嫡,則有所統率而分定,其不同行不相得,而至於乖異變易者,無長嫡而分不定之故爾。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本義 以卦德卦變卦體釋卦辭。
李光地按:兩個女子同住一處的卦不止一個,《彖傳》偏偏只在《睽》和《革》兩卦點明,是因為這兩卦所配的都不是長女。凡是一家之中有嫡長在,就有人統率,名分也定得下來;之所以志向不同、彼此合不來,以至於乖離變亂,正是因為沒有嫡長、名分不定的緣故。《彖傳》接著說:喜悅而依附於光明,陰柔前進而向上行,居中位而與陽剛「應與」相配,所以在小事上得吉。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用「卦德」「卦變」「卦體」來解釋卦辭的。
程傳 卦才如此,所以“小事吉”也。兌,說也,離,麗也,又為明。故為說順而附麗於明。凡離在上而《彖》欲見柔居尊者,則曰“柔進而上行”,《晉》、《鼎》是也。方暌乖之時,六五以柔居尊位,有說順麗明之善,又得中道而應剛,雖不能合天下之睽,成天下之大事,亦可以小濟,是於“小事吉”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一卦的才質如此,所以「小事吉」。兌是喜悅,離是依附,又取光明之義,所以合起來是喜悅順從而依附於光明。凡是離在上體、《彖傳》想點出柔爻居於尊位的,就說「柔進而上行」,《晉》卦、《鼎》卦都是這樣。正當乖違分離的時候,六五以陰柔居尊位,具備喜悅順從、依附光明的長處,又居中得道而與陽剛的九二相應;雖然不足以彌合天下的乖離、成就天下的大事,也還可以在小處有所補救,所以說「小事吉」。
五以明而應剛,不能致大吉,何也?曰:五陰柔,雖應二,而睽之時,相與之道未能深固。故二必“遇主于巷”,五“噬膚”,而無咎也。天下睽散之時,必君臣剛陽中正,至誠協力,而後能合也。
程頤接著設問:六五憑光明而與陽剛相應,為什麼不能招致大吉呢?回答是:六五是陰柔之質,雖然與九二相應,可是正當乖違的時候,彼此相親相與的關係還不能深厚牢固。所以九二必須在僻巷裡偶然遇上君主,六五必須像咬進軟肉那樣深深地與人相合,然後才沒有過錯。天下乖離渙散的時候,一定要君與臣都是陽剛中正之才,至誠合力,然後才彌合得起來。
集說 何氏楷曰:易無樂乎柔主也,而獨離居外體者,每稱焉。乾下離上曰《大有》,曰“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艮下離上曰《旅》,曰“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離下離上曰《離》,曰“柔麗乎中正故亨”。震下離上曰《噬嗑》,曰“柔得中而上行”。坤下離上曰《晉》,曰“柔進而上行”。兌下離上曰《睽》,巽下離上曰《鼎》,皆曰“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坎下離上曰《未濟》,猶曰“柔得中也”。下卦兌說,上卦柔中,皆以小心行柔道者。《彖》之所謂“小事吉”者此耳。
集說引何楷說:《周易》一向不喜歡讓陰柔之爻充當一卦之主,唯獨離處在外卦的時候,《彖傳》每每加以稱許,因為那時柔爻恰好佔住第五位而得中。乾下離上是《大有》,《彖傳》說「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艮下離上是《旅》,說「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離下離上是《離》,說「柔麗乎中正故亨」;震下離上是《噬嗑》,說「柔得中而上行」;坤下離上是《晉》,說「柔進而上行」;兌下離上是《睽》、巽下離上是《鼎》,這兩卦都說「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坎下離上是《未濟》,也還說一句「柔得中也」。這些卦裡的柔主,無一不是靠居中才得到肯定的。就此卦而論,下體兌以喜悅為主,上體六五柔順而居中,通盤看去都是小心謹慎地走柔順路子的樣子;《彖傳》所說的「小事吉」,指的正是這一層意思——柔順之道只宜於辦小事,擔不起大事。
案 此彖言卦之善,與《鼎》略同。《鼎》曰“元亨”,而此卦但曰“小事吉”者,當《睽》之時故也。凡釋卦名畢,則文義略斷,而特舉卦辭釋之,其與此卦之義相似者,則《革》卦釋名辭之例,尤為顯著也。今釋卦名而文意不斷,直連釋辭之義而總結之。蓋明乎當睽之時,有此數善,是以“小事吉”。亦唯因睽之時,故有此數善,而唯“小事吉”也。凡《彖傳》名辭之義不分者皆此類。
李光地按:這一卦《彖傳》所講卦的美善,同《鼎》卦大致相同。《鼎》卦說「元亨」,而此卦只說「小事吉」,是因為正處在《睽》的時候。按通例,解釋完卦名,文意就略作停頓,另外舉出卦辭來解釋;跟此卦意義相近的例子裡,《革》卦分釋卦名與卦辭的體例最為顯眼。如今此卦解釋完卦名而文意並不停頓,直接連著解釋卦辭的意思一併收束,正是要點明:處在乖違的時候而具備上述幾樣長處,所以「小事吉」;也正因為處在乖違的時候,才只有這幾樣長處,也才只能「小事吉」。凡是《彖傳》裡卦名與卦辭的意思不分開講的,都屬於這一類。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 本義 極言其理而贊之。程傳 推物理之同,以明《暌》之時用,乃聖人合睽之道也。見同之為同者,世俗之知也。聖人則明物理之本同,所以能同天下而和合萬類也。以天地男女萬物明之,天高地下,其體睽也。然陽降陰升,相合而成化育之事則同也。男女異質,睽也,而相求之志則通也。生物萬殊,睽也。然而得天地之和,稟陰陽之氣,則相類也。
《彖傳》說:天與地相乖違而它們化育的事情卻相同,男與女相乖違而他們相求的心志卻相通,萬物彼此相乖違而它們生成的事理卻同類;《睽》所處的時——底本此處脫去「用大矣哉」幾字。朱熹《本義》說,這是把道理講到極處而加以讚歎。程頤《伊川易傳》說:推尋事物之理本來相同的一面,用來闡明《睽》在特定時候的功用,這正是聖人彌合乖違的辦法。只看得見相同的才算相同,那是世俗的見識;聖人卻明白事物之理根本上是相同的,所以能夠統同天下而調和萬類。拿天地、男女、萬物來說明:天在上、地在下,它們的形體是乖違的,然而陽氣下降、陰氣上升,相合而成就化育之功,這一點卻相同;男與女質性不同,是乖違的,然而彼此相求的心志卻相通;所生的萬物千差萬別,是乖違的,然而同樣得到天地的中和、稟受陰陽之氣,這一點則是同類。
物雖異而理本同,故天下之大,群生之眾,睽散萬殊,而聖人為能同之,處《睽》之時,合《睽》之用。其事至大,故云“大矣哉!”集說 趙氏汝楳曰:天地不睽,則清濁淆瀆。男女不睽,則外內無別。萬物不睽,則生化雜糅。睽者其體,合者其用。
程頤接著說:事物雖然各不相同,而道理根本上是一致的,所以天下這樣廣大、眾生這樣繁多,乖離渙散、千差萬別,唯有聖人能夠把它們統同起來——這就是身處《睽》的時候而施展彌合乖違的功用。這件事極其重大,所以《彖傳》說「大矣哉」。集說引趙汝楳說:天與地若不乖違,清氣濁氣就要混雜淆亂;男與女若不乖違,內外就沒有分別;萬物若不乖違,生長化育就要雜糅不清。可見乖違是它們的本體,彌合才是它們的功用。
彖下傳·蹇
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本義 以卦德釋卦名義而贊其美。程傳 “蹇”,難也。蹇之為難,如乾之為健,若易之為難,則義有未足。
《彖傳》說:《蹇》就是艱難,險陷橫在前面;看得見險陷而能夠停住不進,這真可算是明智了。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用「卦德」來解釋卦名的取義,並讚美它的好處。程頤《伊川易傳》說:「蹇」就是難。不過《蹇》之所以取「難」為名,好比《乾》之所以取「健」為名,是把這一性質當作卦的本名;若只照平常「難易」的難去理解,意思就不夠充分了。本片源文到此為止,以下由別片續錄。
彖下傳·蹇卦(承上)
《蹇》有險阻之義,《屯》亦難也,《困》亦難也。同為難而義則異。《屯》者,始難而未得通,《困》者,力之窮,《蹇》乃險阻艱難之義,各不同也。“險在前也”,坎險在前,下止而不得進,故為《蹇》。見險而能止,以卦才言,處《蹇》之道也。上險而下止,“見險而能止”也。犯險而進,則有悔咎,故美其能止為知也。方蹇難之時,唯能止為善。故諸爻除五與二外,皆以往為失,來為得也。
程頤《伊川易傳》接著說:《蹇》卦含有險阻的意思,《屯》卦講的也是艱難,《困》卦講的也是艱難;同樣是難,含義卻各不相同。《屯》是起步之初就受阻、還打不通局面,《困》是力量已經耗盡、走投無路,《蹇》則是前路險阻、舉步維艱,三者各有分別。《彖傳》說「險在前也」,是因為上卦坎的險陷橫在前面,下卦艮止住而不能前進,所以卦名叫《蹇》。「見險而能止」是從「卦才」(一卦所具的才質)上說的,正是身處蹇難時該取的態度。上卦為險、下卦為止,這就是見到危險而能停下來。明知有險還硬闖,就會招來悔恨與災禍,所以《彖傳》讚美這種能停住的態度是明智。正當蹇難之時,唯有能止才是善處。因此《蹇》卦六爻,除九五與六二之外,都以「往」(向外卦前進)為失、以「來」(返回內卦)為得。
集說 項氏安世曰:險而止為《蒙》,止於外也。“見險而能止”為智,止於內也。止於外者,阻而不得進也。止於內者,有所見而不妄進也。此《蒙》與《蹇》之所以分也。《屯》與《蹇》皆訓難,《屯》者“動乎險中”,濟難者也。《蹇》者“止乎險中”,涉難者也。此《屯》,與《蹇》之所以分也。王氏申子曰:冒險而進,豈知者之事,故諸爻皆喜來而惡往。唯二與五不言來往,蓋君臣濟蹇者也。其可見險而遽止乎!其止者,處《蹇》之事也。其不止者,濟《蹇》之事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險而止」是《蒙》卦的卦德,那個「止」停在外卦;「見險而能止」是智慧,這個「止」停在內卦。停在外面的,是被阻擋住而無法前行;停在裡面的,是心裡有所覺察而不肯輕率前進。這就是《蒙》與《蹇》分別的所在。《屯》與《蹇》都訓作艱難,《屯》是「動乎險中」,在險中奮起去解救危難;《蹇》是「止乎險中」,身陷險境而只能謹慎涉險。這就是《屯》與《蹇》分別的所在。集說又引王申子說:冒著危險硬往前闖,哪裡是明智者所做的事,所以《蹇》卦各爻都以「來」為可喜、以「往」為可厭。只有六二與九五不談來往,因為這兩爻正是擔著濟蹇之責的君與臣,他們豈能一見危險就立刻停步不前!停下來的,是身處蹇難時自守之事;不停下來的,是解救蹇難時擔當之事。
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蹇之時用大矣哉。本義 以卦變卦體釋卦辭,而贊其時用之大也。
《彖傳》說:《蹇》卦「利西南」,是因為前往西南能夠取得中位;「不利東北」,是因為那條路已經走到盡頭;「利見大人」,是因為前往能夠建立功業;「當位貞吉」,是因為各爻居位得當、守持正道,足以匡正邦國。蹇難之時的功用真是大啊。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用「卦變」(一卦由他卦爻位升降變來)與「卦體」(六爻的整體結構)來解釋卦辭,並且讚歎《蹇》卦所處時勢的功用之大。
程傳 《蹇》之時,利於處平易,西南坤方為順易,東北艮方為險阻。九上居五而得中正之位,是往而得平易之地,故為利也。五居坎險之中,而謂之平易者,蓋卦本坤,由五往而成坎,故但取往而得中,不取成坎之義也。方《蹇》而又止危險之地,則蹇益甚矣,故“不利東北,其道窮也”,謂《蹇》之極也。蹇難之時,非聖賢不能濟天下之蹇,故利於見大人也。大人當位,則成濟蹇之功矣,往而有功也。能濟天下之蹇者,唯大正之道。夫子又取卦才而言,《蹇》之諸爻,除初外,餘皆當正位,故為貞正而吉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處在蹇難之時,宜於停留在平坦易行的地方。西南屬坤,是柔順平易的方位;東北屬艮,是險阻難行的方位。一陽上行居於第五位而取得「中正」(既居中位、又當其正位)之位,這就是前往而得到平易之地,所以稱為利。有人會問:九五分明處在坎險當中,怎麼反說它平易?這是因為此卦本從坤卦變來,由一陽往居第五位才成了坎體,所以只取「往而得中」這一層,不取它變成坎險那一層。正當蹇難,卻又停在危險之地,蹇難只會更深,所以說「不利東北,其道窮也」,指蹇難已到極點。蹇難之時,不是聖賢便無力解救天下的蹇難,所以宜於見大人;大人居於應當之位,就能成就濟蹇之功,這就是「往而有功」。能解救天下蹇難的,只有大中至正之道。孔子又從「卦才」立論:《蹇》卦六爻,除初六之外,其餘各爻都居於正位,所以說守正而獲吉。
集說 薛氏溫其曰:諸卦皆指內為來,外為往,則此“往得中”謂五也。《蹇》、《解》相循,覆視《蹇》卦則為《解》。九二得中。則曰“其來復吉,乃得中也”。往者得中,中在外也。來復得中,中在內也。胡氏炳文曰:《坎》、《睽》、《蹇》皆非順境,夫子以為雖此時亦有可用者,故皆極言贊之。《坎》、《睽》釋卦辭後,復從天地人物極言之,以贊其大。《蹇》則釋卦辭以贊之而已,蓋上文所謂“往得中”“有功”“正邦”即其用之大者也。
集說引薛溫其說:各卦的通例都以進入內卦為「來」、走向外卦為「往」,那麼這裡的「往得中」指的就是九五。《蹇》與《解》兩卦首尾相接,把《蹇》卦整個翻轉過來看便是《解》卦,其中九二居中得位,所以《解·彖傳》才說「其來復吉,乃得中也」。「往」而得中,中位在外卦;「來復」而得中,中位在內卦。集說又引胡炳文說:《坎》《睽》《蹇》三卦都不是順境,孔子認為縱在這種時候也自有可用之處,所以都極力加以讚歎。《坎》《睽》兩卦在解釋卦辭之後,還進一步從天地人物上放開來講,用以讚歎其宏大;《蹇》卦則只就卦辭加以讚歎罷了,因為上文所說的「往得中」「有功」「正邦」,本身就是它功用宏大的所在。
案 《彖傳》於《蹇》、《解》言“得中”者,但取其進退之合宜,不躁動以犯難,為“利西南”之義耳。諸家必以《坤》、《坎》、《艮》之象求之,猶乎漢儒鑿智之餘也。
李光地按:《彖傳》在《蹇》《解》兩卦中講「得中」,不過是取進退合乎分寸、不急躁妄動去犯險這一層意思,用來說明「利西南」罷了。各家非要拿坤、坎、艮的卦象去一一坐實,這仍舊是漢代儒者穿鑿求巧留下的餘習。
彖下傳·解卦
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本義 以卦德釋卦名義。程傳 坎險震動,“險以動”也,不險則非難,不動則不能出難。動而出於險外,是“免乎險難”也,故為《解》。
《彖傳》說:《解》卦,是有險難而奮動,一動便脫出了險難,所以叫解。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德」(上下兩卦各自的性情)來解釋卦名的含義。程頤《伊川易傳》說:下卦坎是險,上卦震是動,合起來正是「險以動」。沒有險,就談不上危難;不奮動,就無法脫出危難。動而走到險陷之外,這就是「免乎險難」,所以卦名叫《解》。
集說 何氏楷曰:以畫觀之,《蹇》之反。以卦觀之,《屯》之反。《蹇》止於險下,不如《屯》“動乎險中”。《屯》“動乎險中”,又不如《解》動乎險外也。
集說引何楷說:單從六爻的爻畫看,《解》是《蹇》整個倒轉過來;從上下兩卦的配置看,《解》又是《屯》上下對調過來。《蹇》是停在險陷之下,比不上《屯》的「動乎險中」;而《屯》在險中奮動,又比不上《解》能動到險陷之外去。
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本義 以卦變釋卦辭。坤為眾,得眾,謂九四入坤體。“得中”“有功”,皆指九二。程傳 解難之道,利在廣大平易,以寬易而往濟解,則得眾心之歸也。不云無所往,省文爾。救亂陳難,一時之事,未能成治道也。必待難解無所往,然後來復先王之治,乃得中道,謂合宜也。有所為,則“夙吉”也,早則往而有功,緩則惡滋而害深矣。
《彖傳》說:《解》卦「利西南」,是因為前往能夠得到眾人的擁護;「其來復吉」,是因為返回本位才合於中道;「有攸往夙吉」,是因為前往能夠建立功業。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變」來解釋卦辭。坤代表眾,所謂「得眾」,指九四這一陽進入坤體之中;「得中」「有功」,都指九二。程頤《伊川易傳》說:解救危難的辦法,利在寬大平易,以寬緩平易的姿態前去解難,才能贏得眾人之心的歸附。卦辭不說「無所往」,只是行文省略而已。平亂除難只是一時的應急,還不足以成就治世之道;必須等到危難已解、再無須外出興師,然後回過頭來恢復先王的治法,這才算合於中道,也就是恰到好處。若確有該辦的事,那就要「夙吉」——趁早去辦便能建功,一旦拖延,惡勢就會滋長而禍害加深。
集說 王氏安石曰:有難則往,所以濟難。難已則來而復,所以保常。濟難以權,保常以中,此所以吉。郭氏雍曰:“其來復古乃得中”者,險難既解而來復,乃得中道,所謂“獲三狐”而“得黃矢”者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者。如“射隼于高墉之上”者也。徐氏幾曰:“乃得中”,指二也。蓋禍亂已散,則復反於安靜之域,不事煩擾,以靜而吉也。邱氏富國曰:大抵處時方平者,易緩。除惡不盡者,易滋。聖人於患難方平之際,既不欲人以多事自疲,又不欲人以無事自怠也。
集說引王安石說:有難就前往,用來解救危難;難已平息就返回復常,用來保守常道。解難要用權變,守常要用中道,這就是獲吉的緣由。集說又引郭雍說:「其來復吉乃得中」(底本「吉」誤寫作「古」),是說險難既已解除便返回復常,這才合於中道,也就是九二爻辭「田獲三狐,得黃矢」所寫的情形;至於「有攸往夙吉,往有功」,則如上六爻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那樣的果決。集說又引徐幾說:「乃得中」指九二。禍亂既已消散,就該回到安靜的境地,不再折騰生事,以靜守而獲吉。集說又引邱富國說:大體上說,時局剛剛平定的人容易鬆懈,剷除邪惡不徹底的人又容易讓它重新滋長。聖人在患難初平之際,既不願人們因多事而自我疲敝,也不願人們因無事而自我懈怠。
案 之東北為進前,之西南為退後,然則來復即“利西南”之義也。而以“得眾”“得中”重釋之者,“得眾”,釋“利”字之義。言能修內固本,則得人心之歸也。“乃”字即承此意言之,謂唯其“利西南”,故必來復乃得中道也。“得眾”“得中”,亦但論義
李光地按:往東北是向前推進,往西南是向後退守,那麼「其來復」正就是「利西南」的意思。《彖傳》卻又用「得眾」「得中」兩句重新解釋一遍:「得眾」是解釋卦辭裡那個「利」字,是說能修治內部、穩固根本,就能贏得人心的歸附;下句的「乃」字正承接這層意思而來,是說唯其「利西南」,所以必須返回復常才算得著中道。「得眾」「得中」兩句,也只是就義理立論——此處底本有脫文,下文接不下去了。
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解之時大矣哉。本義 極言而贊其大也。程傳 既明處《解》之道,復言天地之解,以見解時之大。天地之氣,開散交感而和暢,則成雷雨,雷雨作而萬物皆生發甲坼,天地之功,由解而成,故贊“解之時大矣哉!”王者法天道,行寬宥,施恩惠,養育兆民,至於昆蟲草木,乃順《解》之時,與天地合德也。
《彖傳》說:天地鬱結一旦解開,雷雨就興作起來;雷雨一興作,各種果實草木的外殼都迸裂發芽。解的時勢真是大啊。朱熹《本義》說:這是放開來極力讚歎《解》的宏大。程頤《伊川易傳》說:既已講明身處《解》時的道理,又接著講天地之解,用來顯示解時的宏大。天地之氣舒張開來、交相感應而和暢通達,就凝成雷雨;雷雨一起,萬物都萌發破殼,天地生養之功正由這一「解」而成,所以讚歎說「解之時大矣哉」。為王者效法天道,施行寬赦,廣佈恩惠,養育億萬百姓,一直惠及昆蟲草木,這才是順應《解》的時勢,與天地合其德。
集說 王氏弼曰:天地否結,則雷雨不作。交通感散,“雷雨乃作”也。雷雨之作,否結則散,故“百果草木皆甲坼”。胡氏炳文曰:《解》上下體易為《屯》,“動乎險中”為《屯》,動而出乎險之外為《解》。《屯》象草穿地而未申,《解》則“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當《蹇》之未《解》,必動而免乎險,方可以為《解》。《蹇》之既《解》,則宜安靜而不可久煩擾。故《蹇》、《解》之時,聖人皆贊其大。
集說引王弼說:天地之氣閉塞鬱結,雷雨就不會興作;一旦上下交通、感應四散,雷雨才興作起來。雷雨一作,閉塞鬱結隨之渙散,所以說「百果草木皆甲坼」——「甲坼」就是種子的外殼裂開、幼芽頂出來。集說又引胡炳文說:《解》是上震下坎,把上下兩體對調過來成了上坎下震,那就是《屯》卦。在險中奮動是《屯》,動而走出險外是《解》。《屯》的卦象是草芽穿透地面卻還沒有舒展開,《解》則是「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已經暢達無阻了。當《蹇》難尚未解開時,必須奮動以脫出險境,才能轉成《解》;等《蹇》難已經解開,就該安靜守成,不可長久折騰。所以《蹇》《解》兩卦的時勢,聖人都讚歎它宏大。
彖下傳·損卦
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本義 以卦體釋卦名義。程傳 損之所以為損者,以損於下而益於上也。取下以益上,故云“其道上行”。夫損上而益下則為《益》,損下而益上則為《損》,《損》基本以為高者,豈可謂之《益》乎?
《彖傳》說:《損》卦,是減損下面來增益上面,它的道向上運行。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來解釋卦名的含義。程頤《伊川易傳》說:《損》之所以叫損,是因為削減下面而補益上面;取自下面去增益上面,所以說「其道上行」。減損上面來增益下面就成了《益》卦,減損下面來增益上面才是《損》卦。挖掉根基去墊高上層,這怎麼能稱作增益呢(底本「基本以為高」一句文字似有訛脫)?
集說 蔡氏清曰:“損下益上”,利歸於上也,故曰“其道上行”。下損則上不能獨益矣,圭晰以為《損》也。林氏希元曰:“損下益上”,下損則上亦損,故曰“其道上行”,道者,損之道也。《程傳》小注蒙引俱作利歸於上說,愚謂卦以損下取名,所重不在於利,又難以道為利。
集說引蔡清說:「損下益上」,好處歸到上面,所以說「其道上行」;可是下面一旦虧損,上面也不可能單獨得益,因此把這一卦判定為《損》(底本「圭晰」二字有訛)。集說又引林希元說:「損下益上」,下面受損則上面也隨之受損,所以說「其道上行」——這個「道」字,指的正是損的路子。《程傳》的小注和《周易蒙引》都作「好處歸於上面」來講,我認為此卦是就減損下面取名的,著重點並不在利,而且也很難把「道」字講成「利」。
案 蔡氏林氏兩說,沿襲用之。今思之,於卦義皆未全。蓋說者但主取民財一事耳,豈知如人臣之致身事主,百姓之服役奉公,皆損下益上之事也。必如此。然後上下交而志同,豈非“其道上行”乎!“上行”,與“地道卑而上行”之義同。下能益上,則道上行矣。上能益下,則道大光矣。如此則道字方有意味,而於兩卦諸爻之義亦合。
李光地按:蔡清、林希元兩家的說法,一向被人沿用。如今細想,對卦義都講得不夠周全。因為立說的人只盯住徵斂民財這一件事罷了,卻不知道臣子獻身事奉君主、百姓服役奉行公事,同樣都是「損下益上」的事。正要這樣,然後上下交通而心志相同,這不正是「其道上行」嗎?這裡的「上行」,與《謙·彖傳》所說「地道卑而上行」是同一個意思。在下的能補益在上的,道就向上運行;在上的能補益在下的,道就廣大光明。這樣講,「道」字才有意味,而且與《損》《益》兩卦各爻的義理也都相合。
損而有孚,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本義 此釋卦辭。“時”,謂當損之時。程傳 謂損而以至誠,則有此“元吉”以下四者,損道之盡善也。夫子特釋“曷之用二簋可用享”,卦辭簡直,謂當損去浮飾。曰何所用哉,二簋可以享也。厚本損末之謂也。夫子恐後人不達,遂以為文飾當盡去,故詳言之。有本必有末,有實必有文,天下萬事無不然者。無本不立,無文不行。父子主思,必有嚴順之體。君臣主敬,必有承接之儀。禮讓存乎內,待威儀而後行。尊卑有其序,非物採則無別,文之與實,相須而
《彖傳》說:減損而懷著誠信,就大為吉利、沒有過錯、可以守正、宜於有所前往。拿什麼來獻享呢?兩簋薄物就可以獻享。兩簋獻享要看時機,減損剛強來增益柔弱要看時機,減損、增益、盈滿、虧虛,都要與時勢一同推行。朱熹《本義》說:這一段解釋卦辭,「時」指的是應當減損的時候。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講減損而以至誠行之,就能有「元吉」以下四項好處,這是損道的盡善處。孔子特意解釋「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一句,因為卦辭太過簡直,本意是說該損去虛浮的文飾——要那許多做什麼呢,兩簋就足以獻享了,講的是厚待根本、削減枝末。孔子怕後人領會不了,誤以為文飾應當全部去掉,所以詳加申說:有根本必有枝末,有實質必有文采,天下萬事沒有例外;沒有根本便立不住,沒有文采便行不開。父子之間以恩愛為主,也必有莊嚴順從的體統;君臣之間以恭敬為主,也必有承迎接待的儀節。禮讓存於心中,要靠威儀才能施行;尊卑各有次序,沒有器物採飾就分不出等差。文采與實質,兩相依待而——此處底本有脫文。
集說 徐氏幾曰:卦辭曰“損有孚”,《彖傳》曰“損而有孚”,加以而字,義曉然矣。張氏清子曰:當其可之謂時,當損而損,時也。不當損而損,則非時。
集說引徐幾說:卦辭作「損有孚」,《彖傳》作「損而有孚」,多加了一個「而」字,意思就明白了——是在減損的同時懷著誠信。集說又引張清子說:恰在該做的時候去做,這才叫作「時」。該減損時才減損,是合於時;不該減損卻去減損,就不合於時。
案 《程傳》之義,施於《賁》卦則可。此卦所謂損者,乃謂時當節損。如家則稱貧富之有無,國則視凶豐為豐儉之類耳,故曰“損而有孚”。言時雖不得已而損,而以“有孚”行之。如祭祀雖不能備品,而以至誠將之也。“二簋”,喻節損之義。然下云“損剛益柔”者,非以損剛喻二簋也。剛為本,喻孚誠。柔為末,喻儀物。以孚誠之有餘,補儀物之不足。則雖二簋而不嫌於簡矣。此“損剛益柔”之義。
李光地按:《程傳》那一番辨析文與質的議論,用在《賁》卦上是合適的。此卦所說的「損」,講的是時勢該當節省削減,好比治家要按貧富有無來量入為出,治國要看年成凶豐來決定豐儉,如此而已,所以說「損而有孚」——是說時勢雖逼得不得已而節損,卻用誠信來貫徹它,就像祭祀時縱然備不齊品物,也要以至誠來奉行。「二簋」正是節損這層意思的比喻。不過下文所說的「損剛益柔」,並不是拿「損剛」來比喻二簋。剛是根本,比喻誠信;柔是枝末,比喻儀節器物。用誠信的有餘,去彌補儀物的不足,那麼雖只有兩簋,也不嫌它簡陋了。這才是「損剛益柔」的含義。
彖下傳·益卦
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本義 以卦體釋卦名義。程傳 以卦義與卦才言也。卦之為《益》,以其“損上益下”也。損於上而益下,則民說之。“無疆”,為無窮極也。自上而降己以下下,其道之大光顯也。陽下居初,陰上居四,為自上下下之義。集說 胡氏炳文曰:《損》“其道上行”以上兩句,皆釋《損》義。《益》“其道大光”以上四句,皆釋《益》義。
《彖傳》說:《益》卦,是減損上面來增益下面,百姓喜悅得沒有邊際;從上位屈己下就下位,它的道廣大光明。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來解釋卦名的含義。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就卦義與「卦才」立論。此卦之所以叫《益》,正因為它「損上益下」;削減在上者而補益在下者,百姓自然喜悅。「無疆」,是沒有窮盡的意思。從上位放下身段來俯就下位,這條道就廣大而光顯。就爻畫說,一陽下來居於初位,一陰上去居於四位,這就是「自上下下」的含義。集說引胡炳文說:《損》卦從開頭到「其道上行」共兩句,都是解釋《損》義;《益》卦從開頭到「其道大光」共四句,都是解釋《益》義。
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本義 以卦體卦象釋卦辭。程傳 五以剛陽中正居尊位,二復以中正應之,是以中正之道益天下,天下受其福慶也。《益》之為道,於平常無事之際,其益猶小。當艱危險難,則所益至大,故“利涉大川”也。於濟艱險,乃《益》道大行之時也。益誤作木,或以為上巽下震,故云“木道”,非也。集說 朱氏震曰:“利涉大川”言木者三,《益》也,《渙》也,《中孚》也,皆巽也。
《彖傳》說:「利有攸往」,是因為居中守正而有福慶;「利涉大川」,是因為木道才得以通行。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與「卦象」來解釋卦辭。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以陽剛中正居於尊位,六二又以中正與它相應,這就是用中正之道來增益天下,天下人蒙受它的福慶。《益》的道理,在平常無事的時候所增益的還小,一到艱危險難的關頭所增益的就極大,所以說「利涉大川」;渡越艱險之時,正是《益》道大為通行之日。「益」字被誤寫成了「木」字;有人因為上卦是巽、下卦是震,木在上而動於下,便說這是「木道」,那是不對的。集說引朱震說:講「利涉大川」而提到木的共有三處,《益》卦、《渙》卦、《中孚》卦,三卦都含有巽體。
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本義 動巽,二卦之德。乾下施,坤上生,亦上文卦體之義,又以此極言贊益之大。程傳 又以二體言,卦才下動而上巽,“動而巽”也。為《益》之道,其動巽順於理,則其益日進,廣大無有疆限也。動而不順於理,豈能成大益也。以天地之功,言《益》道之大,聖人體之以益天下也。天道資始,地道生物,“天施地生”,化育萬物,“各正性命”,“其益”可謂“無方”矣。方,所也,有方所,則有限量。“無方”,謂廣大無窮
《彖傳》說:《益》卦,奮動而又謙遜,增益一天天推進而沒有邊際;上天施與,大地化生,它的增益沒有一定的處所。凡是增益之道,都與時勢一同推行。朱熹《本義》說:「動」與「巽」是震、巽兩卦各自的卦德;「乾下施」「坤上生」,也還是上文所講卦體那層意思,又藉此極力讚歎《益》的宏大。程頤《伊川易傳》說:這裡再從上下兩體立論,此卦的才質是下卦震動而上卦巽順,正是「動而巽」。行《益》之道,其奮動能謙順於事理,那麼它的增益就日日推進,廣大而沒有疆界;反過來,動而不順乎理,哪裡能成就大的增益。接著又用天地生成之功來說明《益》道之大,聖人取法它來增益天下:天道給予萬物開端,地道生養萬物形體,「天施地生」,化育萬物,使各自端正自己的性命,這樣的增益真可以說是「無方」了。方,就是處所;有固定處所,就有限量可言。「無方」,是說廣大無窮——此處底本有脫文。
集說 顧氏象德曰:既奮發,又沈潛,學所以日新,故“日進無疆”。天下施,地上行,化所以不已。故“其益無方”。此皆時之自然者,故曰“凡益之道,與時偕行”。案 動巽取卦德,施生取卦象。風者天施也,故《姤》有施命之象。雷者地生也,故《解》有甲坼之象。《損》之“與時偕行”者,時當損而損也。《益》之“與時偕行”者,時當益而益也。人事也,造化也,非氣候之至,則不能強為益也。
集說引顧象德說:既能奮發振作,又能沉潛含蓄,學問正因此日日更新,所以說「日進無疆」;天氣下降施與,地氣上升運行,造化正因此永不停歇,所以說「其益無方」。這些都是時勢的自然而然,所以說「凡益之道,與時偕行」。李光地按:「動」「巽」是就卦德取義,「天施」「地生」是就卦象取義。風是上天的施與,所以《姤》卦有「施命誥四方」之象;雷是大地的生發,所以《解》卦有草木「甲坼」之象。《損》卦說「與時偕行」,是時勢該減損便減損;《益》卦說「與時偕行」,是時勢該增益便增益。這裡既是講人事,也是講造化:氣候節令不到,就無法強行去增益。
彖下傳·夬卦
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說,決而和。本義 釋卦名義而贊其德。程傳 “夬”為決義,五陽決上之一陰也。“健而說,決而和”,以二體言卦才也。下健而上說,是健而能說,決而能和,決之至善也。兌說為和。
《彖傳》說:《夬》卦,是決除的意思,陽剛決除陰柔。剛健而又和悅,決除而又和順。朱熹《本義》說:這是解釋卦名的含義,並讚美它的卦德。程頤《伊川易傳》說:「夬」就是決除之義,下面五個陽爻要決除上面那一個陰爻。「健而說,決而和」,是就上下兩體來講「卦才」(一卦所具的才質)。下卦乾剛健,上卦兌和悅,這就是剛健而能和悅、決除而能和順,是決除之中最盡善的做法。兌的性情為喜悅,所以取「和」這層意思。
集說 何氏楷曰:君子以天下萬物為一體,如陽德之無所不及,其於小人,未嘗仇視而物畜之也。唯獨恐其剝陽以為世道累,則不容於不去耳,而矜惜之意,未嘗不存,此和意也。案 凡釋卦名之後,復有讚語者,皆以起釋辭之端。此言“健而說,決而和”,起“揚于王庭”以下之意也。
集說引何楷說:君子把天下萬物看作一體,就像陽氣的德澤無所不到;他對待小人,未嘗以仇敵相看,而是像畜養萬物一樣容納他們。只因唯恐小人剝蝕陽氣、成為世道的禍患,才不得不加以清除,可是憐惜愛重的心意,始終不曾消失。這就是「和」的意思。李光地按:凡是在解釋卦名之後又添一句讚語的,都是用來引出下文解釋卦辭的話頭。這裡說「健而說,決而和」,正是引出「揚于王庭」以下幾句的意思。
揚于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本義 此釋卦辭。“柔乘五剛”,以卦體言,謂以一小人加於眾君子之上,是其罪也。“剛長乃終”,謂一變即為純《乾》。
《彖傳》說:「揚于王庭」,是因為一個陰爻凌駕在五個陽爻之上;「孚號有厲」,是因為心存危懼,君子之道才得以光大;「告自邑不利即戎」,是因為所崇尚的武力已經走到盡頭;「利有攸往」,是因為陽剛生長到此才算終了。朱熹《本義》說:這一段解釋卦辭。「柔乘五剛」是就「卦體」(六爻的整體結構)說的,指一個小人凌駕在眾多君子之上,這正是它的罪狀。「剛長乃終」,是說上六再一變就成了純陽的《乾》卦。
程傳 柔雖消矣,然居五剛之上,猶為乘陵之象。陰而乘陽,非理之甚,君子勢既足以去之,當顯揚其罪於王朝大庭,使眾知善惡也。盡誠信以命其眾,而知有危懼,則君子之道,乃無虞而光大也。當先自治,不宜專尚剛武。“即戎”,則所尚乃至窮極矣。《夬》之時所尚,謂剛武也。陽剛雖盛,長猶未終,尚有一陰,更當決去,則君子之道純一而無害之者矣,乃剛長之終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陰柔雖已消退到只剩一爻,可它還居在五陽之上,仍舊是凌駕欺壓之象。以陰凌陽,是極不合理的事;君子的勢力既已足以除掉它,就該把它的罪狀公開宣揚於王朝的大庭之上,使眾人都明白善惡所在。同時要竭盡誠信來號令眾人,讓大家心存危懼,那麼君子之道才能沒有意外之虞而光大起來。當先從整治自身入手,不宜一味崇尚剛猛武力;一旦「即戎」動武,所崇尚的東西就走到窮極了。《夬》時所崇尚的,指的正是剛猛武力。陽剛雖已盛大,生長卻還沒有到頭,上面尚有一個陰爻,還應當決除掉,那麼君子之道就純一而沒有妨害它的了,這才是陽剛生長的終點。
集說 孔氏穎達曰:剛克之道,不可常行。若專用威猛,以此“即戎”,則便為尚力取勝,即是決而不和,其道窮矣。所以唯“告自邑不利即戎”者,只為“所尚乃窮”故也。項氏安世曰:“其危乃光”,與“中未光”相應。“不利即戎”,與“暮夜有戎”相應。“剛長乃終”,與“終有凶”相應。
集說引孔穎達說:以剛強取勝的路子,不可長久施行。如果一味使用威猛,憑這個去「即戎」動武,那就成了崇尚武力爭勝,也就是決而不和,那條路就走到盡頭了。所以《彖傳》只說「告自邑不利即戎」,正因為「所尚乃窮」的緣故。集說又引項安世說:「其危乃光」,與九五爻辭所繫「中未光也」相呼應;「不利即戎」,與九二爻辭「莫夜有戎」(傍晚有兵戎來犯)相呼應;「剛長乃終」,與上六「終有凶」相呼應。
胡氏炳文曰:《復》“利有攸往”,“剛長也”。《夬》“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小人有一人之未去,猶足為君子之憂,人慾有一分之未盡,猶足為天理之累。必至於純陽為《乾》,方為“剛長乃終”也。吳氏曰慎曰:《復》“利有攸往”,譬如平地之一簣,故喜其進而曰“剛長也”。《夬》
集說引胡炳文說:《復》卦講「利有攸往」,理由是「剛長也」;《夬》卦講「利有攸往」,理由是「剛長乃終」。小人只要還有一個沒有除去,就足以成為君子的憂患;人慾只要還有一分沒有淨盡,就足以成為天理的牽累。必得到六爻純陽而成《乾》,才算「剛長乃終」。集說又引吳曰慎說:《復》卦講「利有攸往」,好比在平地上倒下第一筐土,所以為它的推進而欣喜,說一句「剛長也」;至於《夬》——此處底本有脫文,吳氏之說未完。
彖下傳·姤卦
姤,遇也,柔遇剛也。本義 釋卦名。程傳 “姤”之義遇也。卦之為《姤》,以柔遇剛也,一陰方生,始與陽相遇也。集說 趙氏汝楳曰:“柔遇剛”者,明非剛遇柔也。
《彖傳》說:《姤》卦,是相遇的意思,陰柔遇上陽剛。朱熹《本義》說:這是解釋卦名。程頤《伊川易傳》說:「姤」的含義就是相遇。此卦之所以為《姤》,是因為以陰柔去遇陽剛:一個陰爻剛剛生出,開始與眾陽相遇。集說引趙汝楳說:《彖傳》說「柔遇剛」,是要點明這並不是陽剛去遇陰柔。
林氏希元曰;依《本義》是陽遇陰,依《彖傳》是陰遇陽。《彖傳》乃《本義》以一陰而遇五陽意,蓋《彖傳》是為下文“勿用取女,不可與長”而設也。案 “柔遇剛”者,以柔為主也。如臣之專制,如牝之司晨,得不謂壯乎!故不復釋“女壯”,而直釋“勿用取女”之義。
集說引林希元說:依《本義》講,是陽去遇陰;依《彖傳》講,是陰來遇陽。《彖傳》正是《本義》所說的一個陰爻遇上五個陽爻那層意思,因為《彖傳》這句話本是為下文「勿用取女,不可與長」而設的。李光地按:所謂「柔遇剛」,是以陰柔為主導。就像臣子專擅國政、母雞代公雞司晨,這難道還不算「壯」嗎!所以《彖傳》不再解釋「女壯」二字,而徑直解釋「勿用取女」的含義。
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本義 釋卦辭。程傳 一陰既生,漸長而盛,陰盛則陽衰矣。“取女”者欲長久而成家也,此慚盛之陰,將消勝於陽,不可與之長久也。凡女子小人夷狄,勢苟漸盛,何可與久也。故戒“勿用取”如是之“女”。
《彖傳》說:「勿用取女」,是因為不可以和她長久相處。朱熹《本義》說:這是解釋卦辭。程頤《伊川易傳》說:一個陰爻既已生出,就會漸漸生長而盛大,陰一盛則陽就衰。「取女」是想長久相守而成家,可這是個正在漸盛的陰,將要消損並壓倒陽,不能同它長久(底本「慚盛」當作「漸盛」)。凡是女子、小人、夷狄,氣勢一旦漸盛,哪裡還能與他們長久相處。所以告誡人們不要娶這樣的女子。
集說 鄭氏康成曰:一陰承五陽,苟相遇耳,非禮之正。女壯如是,故不可娶。王氏肅曰:女不可娶,以其不正,不可與長久也。蘇氏軾曰:姤者所遇而合,無適應之謂也,故其女“不可與長”。李氏舜臣曰:以一陰遇五陽,女下於男,有女不正之象,故曰“勿用取女”。《咸》所以“取女吉”者,以男下女,得昏姻正禮故也。若《蒙》之六三,以陰而先求陽,其行不順,故亦曰“勿用取女”。
集說引鄭玄說:一個陰爻承奉著五個陽爻,只是苟且相遇罷了,不合禮的正道。女子壯盛到這個地步,所以不可娶。集說又引王肅說:這女子不可娶,因為她行為不正,不能與她長久。集說又引蘇軾說:所謂姤,是碰上了就結合,沒有專一相應的對象,所以這女子「不可與長」。集說又引李舜臣說:以一陰去遇五陽,是女子屈就於男子,有女子行為不正之象,所以說「勿用取女」。《咸》卦之所以說「取女吉」,是因為男子屈就女子,合於婚姻的正禮;至於《蒙》卦六三,以陰柔而搶先去求陽,行為不順,所以也說「勿用取女」。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本義 以卦體言。程傳 陰始生於下,與陽相遇,“天地相遇”也。陰陽不相交遇,則萬物不生,“天地相遇”,則化育庶類。“品物咸章”,萬物章明也。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本義 指九五。程傳 以卦才言也,五與二皆以陽剛居中與正,以中正相遇也。君得剛中之臣,臣遇中正之君,君臣以剛陽遇中正,其道可以大行於天下矣。
《彖傳》說:天地互相遇合,各類物品都彰明顯著。朱熹《本義》說:這是就「卦體」立論。程頤《伊川易傳》說:陰氣開始生於下方,與陽相遇,這就是「天地相遇」。陰陽不交相遇合,萬物就不能生長;天地一旦相遇,就化育出各類生物。「品物咸章」,是說萬物都彰明顯著。《彖傳》又說:陽剛遇上中正之君,就能大行於天下。朱熹《本義》說:這是指九五。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就「卦才」立論。九五與九二都以陽剛居中而得其正,是以中正相遇。君主得到剛中的臣子,臣子遇到中正的君主,君臣以陽剛相遇於中正,他們的道就可以大行於天下了。
姤之時義大矣哉!本義 幾微之際,聖人所謹。程傳 贊《姤》之時與《姤》之義至大也。天地不相遇,則萬物不生。君臣不相遇,則政治不興。聖賢不相遇,則道德不亨。事物不相遇,則功用不成。《姤》之“時”與
《彖傳》說:《姤》卦時勢的意義真是大啊。朱熹《本義》說:在幾微初萌之際,正是聖人所要謹慎對待的。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讚歎《姤》的時勢與《姤》的義理都極為宏大。天地不相遇,萬物就不能生;君臣不相遇,政治就不能興;聖賢不相遇,道德就不能通達;事物不相遇,功用就不能成。《姤》的「時」與——此處底本有脫文。
集說 《朱子語類》問:“《姤》之時義大矣哉!”《本義》云:幾微之際,聖人所謹,與伊川之說不同,何也?曰:上面說“天地相遇”至“天下大行也”,而不好之漸,已生於微矣,故當謹於此。吳氏曰慎曰:《姤》為陰遇陽之卦,陰陽有當遇者,如“天地相遇”,及君臣夫婦之類,是不能相無者,有遇而當制者,如“勿用取女”。及小人妄念之類,是不容並立者。“時義大矣哉”,《程傳》重“遇”字,專以遇之善者言,《本義》重“制”字,專以遇之不善者言。竊意此語總承上文兩端而言可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姤》之時義大矣哉」一句,《本義》講成「幾微之際,聖人所謹」,與程伊川的講法不同,這是為什麼?朱子回答說:上文從「天地相遇」一直講到「天下大行也」,然而不好的苗頭,已經在細微處萌生了,所以正該在這裡加以謹慎。集說又引吳曰慎說:《姤》是陰遇陽的卦。陰陽之間,有本該相遇的,如「天地相遇」以及君臣夫婦之類,那是彼此不能缺少的;也有雖然相遇卻該加以節制的,如「勿用取女」以及小人邪念之類,那是不容並存的。對「時義大矣哉」這句話,《程傳》著重在「遇」字,專就相遇之善的一面講;《本義》著重在「制」字,專就相遇之不善的一面講。我私意以為,這句話總承上文兩端來講就可以了。
案 必如天地之相遇,而後“品物咸章”也。必如此卦以群剛遇中正之君,然後“天下大行也”。苟天地之相遇,而有陰邪乾於其間,君臣之相遇,而有宵類介乎其側。則在天地為伏明,在國家為隱慝,而有“女壯”之象矣。
李光地按:必得像天地那樣相遇,然後才能「品物咸章」,各類生物都彰明顯著;必得像此卦這樣以眾陽遇中正之君,然後才能「天下大行」,君臣之道暢行於天下。倘若天地相遇之際有陰邪從中作梗,君臣相遇之側有宵小一類的人插足,那麼落在天地上便是光明被遮蔽而潛伏不彰,落在國家上便是邪慝暗藏而不易察覺,於是就出現卦辭所說「女壯」的那種景象了。
彖下傳·萃卦
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本義 以卦德卦體釋卦名義。程傳 “萃”之義聚也。“順以說”,以卦才言也。上說而下順,為上以說道使民,而順於人心。下說上之政令,而順從於上。既上下順說,又陽剛處中正之位,而下有應助,如此故所聚也。欲天下之萃,才非如是不能也。
《彖傳》說:《萃》卦,是聚集的意思。柔順而又和悅,陽剛居中而下有應與,所以能聚。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德」與「卦體」來解釋卦名的含義。程頤《伊川易傳》說:「萃」的含義就是聚。「順以說」是就「卦才」立論:上卦兌和悅而下卦坤柔順,就是在上者用和悅之道役使百姓而順應人心,在下者悅服上面的政令而順從於上。既然上下順而且悅,又有陽剛居於中正之位,下面還有相應的援助,如此才能有所聚集。要想使天下歸聚,才質不是這樣便辦不到。
案 “順以說,剛中而應”,亦非正釋卦名,乃就卦德而推原能以聚者,以起釋辭之端也。蓋“順以說”,是以順道感格,起“假廟”“用牲”之意。“剛中而應”,是有德者居位,而上下應之,起“見大人有攸往”之意。
李光地按:「順以說,剛中而應」兩句,也不是正面解釋卦名,而是就卦德推究它之所以能聚的緣由,用來引出下文解釋卦辭的話頭。「順以說」,是以柔順之道感通格物,引出「王假有廟」「用大牲」的意思;「剛中而應」,是有德的人居於其位而上下響應,引出「利見大人」「利有攸往」的意思。
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本義 釋卦辭。程傳 王者萃人心之道,至於建立宗廟,所以致其孝享之誠也。祭祀,人心之所自盡也,故萃天下之心者,無如孝享。王者萃天下之道,至於有廟,則其極也。《萃》之時,見大人則能亨,蓋聚以正道也。“見大人”,則其聚以正道,得其正則亨矣。萃不以正,其能亨乎?“用大牲”,承上“有廟”之文,以享祀而言,凡事莫不如是。豐聚之時,交於物者當厚,稱其宜也。物聚而力贍,乃可以有為,故“利有攸往”,皆天理然也。故云“順天命也”。集說 來氏知德曰:盡志以致其孝,盡物以致其享。
《彖傳》說:「王假有廟」,是為了盡到孝敬獻享之誠;「利見大人亨」,是因為聚合得合乎正道;「用大牲吉,利有攸往」,是因為順應了天命。朱熹《本義》說:這是解釋卦辭。程頤《伊川易傳》說:為王者聚合人心的辦法,做到建立宗廟這一步,是為了盡其孝敬獻享的誠意。祭祀是人心自然要竭盡其情的事,所以聚合天下人之心,沒有比孝享更有效的;為王者聚合天下的辦法,做到有宗廟,就算到頂點了。《萃》的時候,見到大人便能亨通,因為所聚合的合於正道;能「見大人」,就意味著其聚合出於正道,得其正自然亨通——聚合而不由正道,還能亨通嗎?「用大牲」承接上文「有廟」而來,是就祭享說的,其實凡事無不如此。豐盛聚集之時,用來待人接物的應當豐厚,才與時勢相稱;物力聚集而力量充足,才可以有所作為,所以說「利有攸往」。這些都是天理自然如此,所以說「順天命也」。集說引來知德說:竭盡心志以盡其孝,竭盡物力以盡其享。
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本義 極言其理而贊之。程傳 觀萃之理,可以見天地萬物之情也。天地之化育,萬物之生成,凡有者皆聚也。有無動靜終始之理,聚散而已,故觀其所以聚,則“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彖傳》說:觀察它所聚合的情形,天地萬物的實情就可以看見了。朱熹《本義》說:這是把道理推到極處來加以讚歎。程頤《伊川易傳》說:觀察聚合的道理,就可以看見天地萬物的實情。天地的化育,萬物的生成,凡是存在的都由聚合而來。有與無、動與靜、終與始的道理,歸根到底不過是聚與散罷了,所以觀察萬物之所以聚合,「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集說 王氏弼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情同而後乃聚,氣合而後乃群。案 “順天命”雖繫於“用大牲”“利有攸往”之下,然連假廟見大人之意,皆在其中矣。蓋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方以類聚,物以群分”,“聖人作而萬物睹”,是乃天地人物之所以聯屬而不散者,實天之命也。《咸》、《恆》皆推言造化人事,而後終之以天地萬物之情可見。此卦則天人之義已備,故言“順天命”而遂極贊之。
集說引王弼說:《繫辭傳》講「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情性相同然後才聚在一起,氣息相合然後才結成群。李光地按:「順天命」一句雖然繫在「用大牲」「利有攸往」之下,然而連著「王假有廟」「利見大人」的意思,也都包含在其中了。萬物本源於天,人本源於祖先;「方以類聚,物以群分」,「聖人作而萬物睹」,這正是天地人物之所以彼此聯屬而不渙散的緣由,實實在在就是上天的命令。《咸》《恆》兩卦都先推說造化人事,最後才用「天地萬物之情可見」收束;此卦則天與人兩方面的義理已經完備,所以說一句「順天命」,接著就極力讚歎。
彖下傳·升卦
柔以時升。本義 以卦變釋卦名。集說 孔氏穎達曰:“升”之為義,自下升高,故就六五居尊以釋名升之義。徐氏幾曰:《升》、《晉》二卦,皆以柔為主。剛則有躁進之意。龔氏煥曰:《彖傳》“柔以時升”,似指六五而言,非謂卦變,故下文言“剛中而應”,亦謂二應五也。
《彖傳》說:陰柔順著時勢而上升。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變」來解釋卦名。集說引孔穎達說:「升」的含義,是從低處升到高處,所以就六五居於尊位這一點來解釋「升」這個卦名的意思。集說又引徐幾說:《升》《晉》兩卦,都以陰柔為主爻;若換成陽剛為主,就帶上急躁躐進的意味了。集說又引龔煥說:《彖傳》的「柔以時升」,看來是指六五而言,並不是講卦變,所以下文說「剛中而應」,也是指九二上應六五。
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本義 以卦德卦體釋卦辭。程傳 以二體言,柔升,謂坤上行也。巽既體卑而就下,坤乃順時而上,升以時也,謂時當升也。柔既上而成《升》,則下巽而上順,以巽順之道升,可謂時矣。二以剛中之道應於五,五以中順之德應於二,能巽而順,其升以時,是以“元亨”也。《彖》文誤作“大亨”,解在《大有》卦。
《彖傳》說:謙遜而又柔順,陽剛居中而上有應與,因此大為亨通。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德」與「卦體」來解釋卦辭。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就上下兩體立論。所謂柔升,指坤體上行。巽本來體性卑下而俯就下位,坤卻順著時勢上行,這就是「升以時」,也就是時勢正該上升。陰柔既已上行而成《升》卦,那麼下卦謙遜、上卦柔順,用巽順之道上升,可以說合於時了。九二以剛中之道上應六五,六五以中順之德下應九二,能夠謙遜而柔順,其上升又合於時,所以「元亨」。《彖傳》此處的文字誤寫成了「大亨」,這一點的解說見於《大有》卦。
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征吉,志行也。程傳 凡《升》之道,必由大人。升於位則由王公,升於道則由聖賢。用巽順剛中之道以見大人,必遂其升。“勿恤”,不憂其不遂也。遂其升,則己之福慶,而福慶及物也。“南”,人之所向。“南征”,謂前進也。前進則遂其升而得行其志,是以“吉”也。
《彖傳》說:「用見大人勿恤」,是因為有福慶;「南征吉」,是因為心志得以施行。程頤《伊川易傳》說:凡是上升之道,必得憑藉大人:在爵位上上升要靠王公,在道德上上升要靠聖賢。用巽順剛中之道去謁見大人,必定能達成其上升。「勿恤」,是不必憂慮上升不成。上升既已達成,那便是自己的福慶,而這福慶還能推及他人他物。「南」是人所面向的方位,「南征」就是向前推進;向前推進就能達成上升而施行其心志,所以說「吉」。
案 “柔以時升”之義,或主四言,或主五言,或主上體之坤而言。然卦之有六四六五,及坤居上體者多矣,皆得名為《升》乎?則其說似皆未確。蓋“時升”者,固以坤居上體,而四五得位言也。然唯巽為下體。故其升也有根。蓋巽乃陰生之始也,陰自下生以極於上,如木之自根而滋生,以至於枝葉繁盛,此謂《升》之義矣。
李光地按:「柔以時升」的含義,有人主張指六四,有人主張指六五,有人主張就上體的坤而言。然而《易》中有六四、六五之爻以及坤居上體的卦多得很,難道都可以取名為《升》嗎?可見這幾種說法似乎都不確切。所謂「時升」,固然要就坤居上體、四五兩爻各當其位來講;但更要緊的是唯有巽作下體,所以它的上升才有根柢。因為巽正是陰氣初生之處,陰自下面生出而一直貫到最上,好比樹木自根部滋長,直到枝葉繁盛,這才叫作《升》的含義。
此卦與《無妄》反對,《無妄》者,陽為主於內也,而其究為健。《升》者,陰為主於內也,而其究為順。《無妄》之《彖》曰“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明剛德自內以達於外也。《升彖》曰“柔以時升”,明陰道自下以達於上也。然則“柔以時升”雲者,尤當以初六之義為重。故《無妄》六爻,獨初九曰“吉”。此卦六爻亦唯初六曰“大吉”。則二卦之所重者可知矣。其下云,“巽而順,剛中而應”,亦與《無妄》“動而健,剛中而應”之辭相似,皆連釋名之義以釋“元亨”也。
李光地接著說:此卦與《無妄》卦互為「反對」(一卦整個顛倒過來便成另一卦)。《無妄》是陽做內卦之主,推究到底其性歸於剛健;《升》是陰做內卦之主,推究到底其性歸於柔順。《無妄·彖傳》說「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點明剛德是自內而通達於外;《升·彖傳》說「柔以時升」,點明陰道是自下而通達於上。這樣看來,所謂「柔以時升」,尤其應當以初六這一爻的意義為重。所以《無妄》六爻,唯獨初九稱「吉」;此卦六爻,也唯獨初六稱「大吉」:兩卦各自看重哪一爻,由此便可以知道了。下文所說的「巽而順,剛中而應」,也與《無妄》的「動而健,剛中而應」措辭相似,兩處都是承接解釋卦名的語意,順勢接下去解釋卦辭的「元亨」二字。
彖下傳·困卦
本義 以卦體釋卦名。程傳 卦所以為困,以剛為柔所掩蔽也。陷於下而掩於上,所以困也,陷亦掩也。剛陽君子而為陰柔小人所掩蔽,君子之道困窒之時也。
(此處底本脫去《彖傳》「困,剛掩也」一句正文,僅存以下解說。)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來解釋卦名。程頤《伊川易傳》說:此卦之所以為困,是因為陽剛被陰柔遮蔽了。陽陷在下面,又被上面的陰壓住,所以叫困;陷落其實也就是被掩。陽剛的君子被陰柔的小人遮蔽,正是君子之道困頓窒塞的時候。
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本義 以卦德卦體釋卦辭。程傳 以卦才言處《困》之道也,下險而上說,為處險而能說。雖在困窮艱險之中,樂天安義,自得其說樂也。時雖困也,處不失義,則其道自亨,困而不失其所亨也。能如是者,”其唯君子乎”!若時當困而反亨,身雖亨,乃其道之困也。君子,大人通稱。困而能貞,大人所以吉也。蓋其以剛中之道也,五與二是也。非剛中,剛遇困而失其正矣。當困而言,人所不信,欲以口免困,乃所以致窮也。以說處困,故有“尚口”之戒。
《彖傳》說:有險難而能和悅,處困而不失其可亨之道,這大概只有君子做得到吧。「貞大人吉」,是因為陽剛居中;「有言不信」,是因為一味逞口舌反而走上窮途。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德」與「卦體」來解釋卦辭。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就「卦才」講身處《困》時的道理。下卦坎為險而上卦兌為悅,就是身處險境而能和悅。雖在困窮艱險之中,仍能樂天知命、安於義理,自有他的喜悅自得。時勢雖然困頓,可處身不失其義,那麼他的道自然亨通,這就是「困而不失其所亨」。能做到這一步的,「其唯君子乎」!倘若時勢本該困頓,他反而通達,那麼身雖通達,其實正是其道的困頓。君子與大人是通用的稱呼。處困而能守正,正是大人獲吉的緣由,因為他所憑的是剛中之道,指九五與九二兩爻;不是剛中,那麼陽剛遇上困厄就會失去其正了。身處困頓而進言,人家是不會相信的,想憑口舌擺脫困境,恰恰是招致窮途的做法。因為此卦以和悅處困,所以特地有「尚口」這一層告誡。
集說 鄭氏汝諧曰:九二陷於中,九四九五為上六所掩,是以為《困》。以上下卦言之,則合坎兌而成也。坎,難也。兌,說也。困而安於難,則不失其所亨。困而取說於人,“尚口乃窮也”。
集說引鄭汝諧說:九二這一陽陷在下卦兩陰的當中,九四、九五兩陽又被上六所遮掩,陽剛上下都受制於陰,因此成為《困》。就上下兩卦說,它是由坎與兌合成的:坎代表險難,兌代表和悅。處在困中而能安於險難,就不會失掉他那可亨之道;處在困中卻一味向人討取悅納,那就正是《彖傳》所說的「尚口乃窮也」。
案 此卦所以為剛掩者,《本義》備矣。蓋諸卦之二五剛中,皆為陰掩者。唯《困》與《節》。然以二體言之,則《節》坎陽居上,兌陰居下,此《困》所以獨為剛掩也。此義與卦象亦相貫,水在澤上,非澤之所能掩也。水在澤中,則為所掩矣。“險以說”者,非處險而說也,險有致說之理,以字與而字,義不同也。唯險有致說之理,故困有所為亨者。然以小人處之,則困而困耳,不知其所為亨,故不能因困而得亨。因困而得其所亨者,非君子其孰能之。下剛中之大人,即不失所亨之君子也,指二五言。“尚口乃窮”者,處困之極,務說於人,指上六言。
李光地按:此卦之所以是陽剛被掩,《本義》已經講得很完備了。各卦中二、五兩爻陽剛居中而被陰所掩的,只有《困》與《節》;但就上下兩體來看,《節》是坎的陽在上、兌的陰在下,所以《困》才獨獨成為陽剛被掩之卦。這層意思與卦象也貫通:水在澤的上面,不是澤所能掩住的;水在澤的當中,就被澤掩住了。所謂「險以說」,並不是身處險境而和悅,而是險本身含有招致喜悅的道理——「以」字與「而」字,含義並不相同。正因為險中含有致悅之理,所以困中才有可亨之處。然而換了小人來處這境地,那就只是困罷了,根本不知道其中有什麼可亨,因此不能因困而得亨。能因困而得其可亨的,除了君子還有誰能做到!下文「剛中」的大人,就是不失其所亨的君子,指九二、九五;「尚口乃窮」,是處在困的極點而一味向人討好求悅,指上六。
彖下傳·井卦
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本義 以卦象釋卦名義。集說 鄭氏康成曰:坎,水也。巽木,桔槔也。桔槔引瓶下入泉口,汲水而出,《井》之象也。荀氏爽曰:木入水出,《井》之象也。案 釋名之下,又著“井養而不窮也”一句,亦以起釋辭之意。
《彖傳》說:深入到水下面而把水汲上來,這就是井;井養育萬物而沒有窮盡。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象」來解釋卦名的含義。集說引鄭玄說:坎是水,巽是木,指桔槔;桔槔牽引水瓶垂入泉口,汲水而上,這就是《井》的卦象。集說又引荀爽說:木下去、水上來,就是《井》的卦象。李光地按:解釋卦名之後又添「井養而不窮也」一句,同樣是用來引出下文解釋卦辭的意思。
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本義 以卦體釋卦辭。“無喪無得,往來井井”兩句,意與“不改井”同,故不復出。“剛中”,以二五而言。“未有功”而敗其瓶,所以“凶”也。程傳 巽入於水下而上其水者,《井》也。井之養於物,不有窮已,取之而不竭,
《彖傳》說:「改邑不改井」,是因為九二、九五陽剛居中;「汔至亦未繘井」,是因為還沒有成功;「羸其瓶」,因此才凶。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來解釋卦辭。卦辭「無喪無得,往來井井」兩句,意思與「不改井」相同,所以《彖傳》不再重出。「剛中」,是就九二、九五說的。功還沒有成而又打破了水瓶,所以「凶」。程頤《伊川易傳》說:巽入到水的下面而把水汲上來的,就是《井》。井養育萬物,沒有窮盡的時候,取用它而不會枯竭——此處底本有脫文。
集說 蘇氏軾曰:井井未嘗有得喪,繘井之為功,羸瓶之為凶,在汲者爾。晁氏說之曰:或謂《彖》主三陽言。五“寒泉食”,是陽剛居中,邑可改而並不可改也。三“井渫不食”,是“未有功”也。二“甕敝漏”,是“羸其瓶”而“凶”者也。郭氏雍曰:不言“無喪無得”“往來井井”者,蓋皆繫乎剛中之德,聖人舉一以明之耳。案 井唯有常。故其體則“無喪無得”,其用則“往來井井”。王道唯有常,故其體則久而無弊,其用則廣而及物。故言“改邑不改井”,足以包下二者。
集說引蘇軾說:井本身從來無所謂得與失,用繩汲上水來算是成功,打破了瓶算是凶險,這都在汲水的人自己罷了。集說又引晁說之說:有人認為《彖傳》是就三個陽爻立論——九五「寒泉食」,是陽剛居中,都邑可以遷改而井不可遷改;九三「井渫不食」,是「未有功」;九二「甕敝漏」,就是「羸其瓶」而致凶的情形。集說又引郭雍說:《彖傳》不提「無喪無得」「往來井井」,是因為這些都繫在剛中之德上,聖人舉出一句來就足以說明其餘了。李光地按:井的可貴只在於有常,所以就它的本體說是「無喪無得」,就它的功用說是「往來井井」。王道的可貴也只在於有常,所以就它的本體說是歷久而無弊,就它的功用說是廣被而及物。因此講一句「改邑不改井」,就足以把下面兩層都包括進去。
彖下傳·革卦
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本義 以卦象釋卦名義,大略與《睽》相似。然以相違而為《睽》,相息而為《革》也。“息”,滅息也,又為生息之義,滅息而後生息也。程傳 澤火相滅息,又二女志不相得,故為《革》。“息”為止息,又為生息,物止而後有生,故為生義。《革》之“相息”,謂止息也。
《彖傳》說:《革》卦,水火互相熄滅,兩個女子同住一處,心志各不相投,所以叫革。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象」來解釋卦名的含義,大體與《睽》卦相似;不過彼此相違背便成《睽》,彼此相熄滅便成《革》。「息」是熄滅的意思,又有生息的意思——先熄滅,然後才有新的生息。程頤《伊川易傳》說:澤與火互相消滅,加上兩個女子心志不合,所以成為《革》。「息」有停止的意思,又有生長的意思;事物停歇下來然後才有新生,所以含生長之義。《革》卦所說的「相息」,指的是止息。
集說 朱氏震曰:兌澤離火,而《彖》曰“水火”,何也?曰:坎兌一也。澤者水所鍾,無水則無澤矣,坎上為雲,下為雨。上為雲者,澤之氣也。下為雨,則澤萬物也。故《屯》、《需》之坎為雲,《小畜》之兌亦為雲。坎為川,《大畜》之兌亦為川。坎為水,《革》兌亦為水。坎陽兌陰,陰陽二端,其理則一,知此始可言象矣。
集說引朱震說:兌是澤、離是火,而《彖傳》卻說「水火」,這是為什麼?回答說:坎與兌本是一類。澤是水所匯聚的地方,沒有水就沒有澤。坎在上為雲,在下為雨;在上為雲,那是澤氣上升,在下為雨,就是潤澤萬物。所以《屯》《需》兩卦的坎取雲象,《小畜》的兌也取雲象;坎可取川象,《大畜》的兌也取川象;坎是水,《革》卦的兌也就是水。坎屬陽、兌屬陰,陰陽雖分兩端,其理卻是一致的。懂得這一點,才可以談卦象。
《朱子語類》云:《革》之《象》不曰澤在火上,而曰“澤中有火”,蓋水在火上,則水滅了火,不見得火炎則水涸之義。澤中有火,則二物並在,有相息之象。李氏舜臣曰:不同行,不過有相離之意,故止於《睽》。不相得,則不免有相剋之事,故至於《革》。胡氏炳文曰:《既濟》水在火上,不曰相息者何也?坎之水,動水也,火不能息之。澤之水,止水也,止水在上而火炎上,故息。
集說引《朱子語類》:《革》卦的《大象》不說「澤在火上」,而說「澤中有火」,因為水在火的上面,水就把火澆滅了,顯不出火燒起來水便乾涸這一層意思;澤中有火,兩樣東西並存一處,才有互相熄滅之象。集說又引李舜臣說:《睽》卦講二女「不同行」,不過含有彼此離析的意思,所以只到《睽》為止;此卦講「不相得」,就免不了有互相剋伐的事,所以發展成《革》。集說又引胡炳文說:《既濟》也是水在火上,為什麼不說相息?因為坎的水是流動的水,火燒不干它;澤的水是靜止的水,靜水在上面而火焰向上騰,所以彼此熄滅。
巳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本義 以卦德釋卦辭。程傳 事之變革,人心豈能便信,必終日而後孚。在上者於改為之際,當詳告申令。至於“巳日”,使人信之,人心不信,雖強之行,不能成也。先王政令,人心始以為疑者有矣。然其久也必信,終不孚而成善治者,未之有也。
《彖傳》說:到了巳日才取信於人,是變革之後人們才信從它;文采光明而又和悅,大為亨通而又守持正道;變革得恰當,悔恨才會消亡。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德」來解釋卦辭。程頤《伊川易傳》說:事情一有變革,人心哪能立刻信從,必得過些時日然後才取信於人。在上位的人在有所更改之際,應當詳加告諭、反覆申令,一直到「巳日」,使人們信從。人心不信,即使強行推動,也不能成事。先王的政令,人心起初有疑惑的情形是有的,然而時間一久必定信從;始終得不到信任卻能成就良好治績的,從來不曾有過。
“文明以說”,以卦才言《革》之道也。離為文明,兌為說,文明則理無不盡,事無不察。說則人心和順,革而能照察事理。和順人心,可致大亨而得貞正。如是變革得其至當,故“悔”“亡”也。天下之事,《革》之不得其道,則反致弊害,故《革》有悔之道。唯《革》之至當,則新舊之“悔”皆“亡”也。
程頤接著說:「文明以說」,是就「卦才」來講《革》的道理。離是文采光明,兌是和悅:文明則事理沒有講不透的、事情沒有察不明的,和悅則人心和順。變革而能照察事理,又能和順人心,就可以達到大為亨通而得其貞正。像這樣變革得極其恰當,所以「悔」也就「亡」了。天下的事,變革若不得其道,反而招致弊害,所以變革本來就有招悔的可能;唯有變革得極其恰當,那麼新的舊的悔恨才都消亡。
案 “文明以說,大亨以正”,兩“以”字,上句重在文明,蓋至明則事理周盡,故以此而順人心,有所更改,則無不宜也。下句重在正,蓋其大亨也,以正行之,則無不順也。凡《彖傳》用“以”字者,文體正倒,皆可互用。如“順以動”,及“動而以順行”,其義一也。
李光地按:「文明以說,大亨以正」兩句裡的兩個「以」字,上句的分量落在「文明」上——因為極其明察,事理才周遍詳盡,用這個去順應人心,凡有更改就沒有不妥當的;下句的分量落在「正」上——所以能大為亨通,是用正道去推行,就沒有不順遂的。凡《彖傳》使用「以」字的地方,句式正說倒說都可以互換,例如「順以動」和「動而以順行」,意思是一樣的。
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本義 極言而贊其大。程傳 推《革》之道,極乎天地變易,時運終始也。天地陰陽推迂變易而成四時,萬物於是生長成終,各得其宜,《革》而後四時成也。時運既終,必有革而新之者。王者之興,受命於天,故易世謂之“革命”。湯武之王,上順天命,下應人心,“順乎天而應乎人”也。天道變改,世故遷易,《革》之至大也。故贊之曰“革之時大矣哉!”
《彖傳》說:天地變革而四季形成,商湯、周武變革天命,上順乎天意而下應乎人心。變革的時勢真是大啊。朱熹《本義》說:這是放開來極力讚歎它的宏大。程頤《伊川易傳》說:把《革》的道理推到極處,就說到天地的變易、時運的終始。天地陰陽推移變易而形成四季(底本「推迂」當作「推遷」),萬物於是生長成熟,各得其宜,正是有了「革」然後四季才成。時運既已終了,必定有加以變革更新的人。王者的興起,是從上天承受了大命,所以改朝換代叫作「革命」。商湯、周武稱王,上順天命,下應人心,這就是「順乎天而應乎人」。天道變改,世事遷易,可見《革》是極其宏大的,所以讚歎說「革之時大矣哉」。
集說 《朱子語類》云:《革》是更革之謂,到這裡須盡翻轉更變一番,所謂上下與天地同流,豈曰小補之哉。小補之者,謂扶衰救弊,逐些補緝,如錮露家事相似。若是更革,則須徹底從新鑄造一番,非止補其罅漏而已。
集說引《朱子語類》:《革》就是更改變革的意思,到了這一步,必須整個翻轉過來徹底變更一番,也就是《孟子》所說「上下與天地同流,豈曰小補之哉」。所謂小小的修補,是扶持衰敗、挽救弊病,一點一點補綴起來,就像補鍋匠料理家務活那樣;若是更革,那就必須徹底重新鑄造一遍,不只是補它的裂縫漏洞罷了。
彖下傳·鼎卦
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本義 以卦體二象釋卦名義,因極其大而言之。享帝貴誠,用犢而已。養賢則饔飧牢禮,當極其盛,故曰“大亨”。
《彖傳》說:《鼎》卦,取的是鼎這件器物的形象。把木柴順入火中,是為了烹煮。聖人烹煮以獻享上帝,又大加烹煮以奉養聖賢。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和上下兩卦的物象來解釋卦名的含義,並順勢把它的功用推到極大處來講。祭享上帝貴在誠敬,用一頭牛犢就夠了;奉養賢人則要備下飯食牢禮,應當極盡豐盛,所以說「大亨」。
程傳 卦之為《鼎》,取鼎之象也。鼎之為器,法卦之象也。有象而後有器,卦復用器而為義也。“鼎”,大器也,重寶也。故其制作形模,法象尤嚴。鼎之名正也,古人訓方,方實正也。以形言,則耳對植於上,足分峙於下。周圓內外,高卑厚薄,莫不有法而至正。至正然後成安重之象,故鼎者法象之器,卦之為《鼎》,以其象也。“以木巽火”,以二體言鼎之用也。“以木巽火”,以木從火,所以“亨飪”也。鼎之為器,生人所賴至切者也。極其用之大,則“聖人亨以享上帝”,“大亨以養聖賢”。“聖人”,古之聖王,“大”言其廣。
程頤《伊川易傳》說:此卦之所以為《鼎》,是取了鼎的形象;而鼎這件器物,本身又是仿照卦的形象造出來的。先有卦象,然後才有器物,卦又反過來借這件器物來取義。「鼎」是大器,是國家的重寶,所以它的形制模樣,取法卦象格外嚴整。鼎這個名稱的含義就是正——古人把鼎訓作方,方其實就是正。就形制說,兩耳對稱豎立在上,三足分開鼎峙於下,周身內外的圓轉、高低、厚薄,無不合乎法度而極其端正;極其端正然後才成安穩凝重之象。所以鼎是取法卦象而造的器物,此卦名為《鼎》,正因為它這個象。「以木巽火」,是就上下兩體來講鼎的功用:把木柴順入火裡,就是用來烹煮食物的。鼎這件器物,是活人所依賴的最切要之物;把它的功用推到最大處,就是「聖人亨以享上帝」「大亨以養聖賢」。「聖人」指古代的聖王,「大」是說它規模之廣。
集說 蔡氏淵曰:祭之大者,無出於上帝。賓客之重者,無過於聖賢。案 釋名之後,繼以“享帝”“養賢”兩句,指明卦義之所主也,與《井》“養而不窮也”對觀之,便明。蓋彼主養民,此主享帝養賢。而享帝之實,尤在於養賢也。
集說引蔡淵說:祭祀之中最大的,沒有超過祭上帝的;賓客之中最重的,沒有超過聖賢的。李光地按:解釋卦名之後,接著寫「享帝」「養賢」兩句,是為了指明這一卦義理的主腦所在。拿它與《井》卦的「養而不窮也」對照來看就明白了:那一卦以養民為主,這一卦以享帝養賢為主;而享帝的實際功夫,尤其落在養賢上頭。
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本義 以卦象卦變卦體釋卦辭。程傳 上既言鼎之用矣,復以卦才言。人能如卦之才,可以致“元亨”也。下體巽,為巽順於理,離明而中虛於上,為“耳目聰明”之象。凡離在上者,皆云“柔進而上行”。柔在下之物,乃居尊位,“進而上行”也。以明居尊而得中道,“應乎剛”,能用剛陽之
《彖傳》說:謙遜而又耳聰目明,陰柔前進而上行,居中而與陽剛相應,因此大為亨通。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象」「卦變」「卦體」來解釋卦辭。程頤《伊川易傳》說:上文既已講過鼎的功用,這裡再從「卦才」立論:人若能具備此卦這樣的才質,就可以招致「元亨」。下體是巽,代表謙順於事理;離明而中間虛空居於上,是「耳目聰明」之象。凡是離居上卦的,都說「柔進而上行」。陰柔本是居下之物,如今卻處在尊位,這就是「進而上行」。以明智居於尊位而得中道,又「應乎剛」,能夠任用陽剛的——此處底本有脫文。
集說 單氏渢曰:巽以養下,則達聰而明目者也。“柔進而上行”,則不為驕亢者也。“得中而應剛”,則能養聖賢者也。劉氏曰:“得中而應乎剛”者,以柔居中,下應九二之剛,乃能用賢也。柔得尊位,卑巽以下賢,是以致“元亨”。張氏清子曰:上體離也,離為目,而兼耳言之者,蓋以六五為鼎耳而取也。
集說引單渢說:以謙遜之道奉養在下的人,就能耳聽得遠、眼看得明,也就是《尚書》所說的「明四目,達四聰」;「柔進而上行」,就是身居高位而不驕慢自大;「得中而應剛」,就是能夠奉養聖賢。集說又引劉氏說:所謂「得中而應乎剛」,是六五以陰柔居於上卦中位,向下呼應九二的陽剛,這才談得上任用賢才。陰柔得了尊位,又能謙卑地屈己下賢,因此招致「元亨」。集說又引張清子說:上體是離,離在《說卦傳》裡取目為象,這裡卻把耳一併說進去,是因為把六五這一爻取作鼎耳的緣故。
彖下傳·震卦
震,亨。本義 震有亨道,不待言也。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本義 “恐致福”,恐懼以致福也,“則”,法也。程傳 《震》自有亨之義,非由卦才。“震來”而能恐懼,自修自慎,則可反致福吉也。“笑言啞啞”,言自若也。由能恐懼,而後自處有法則也。“有則”,則安而不懼矣,處《震》之道也。
《彖傳》說:《震》,亨通。朱熹《本義》說:震本身就含有亨通之道,不必另加解釋。《彖傳》又說:「震來虩虩」,是因為恐懼反而招來福氣;「笑言啞啞」,是因為事後處身有了法度。朱熹《本義》說:「恐致福」,是由恐懼而招致福氣;「則」就是法度。程頤《伊川易傳》說:《震》本身自有亨通之義,不是由卦才而來。雷震到來時能夠恐懼,自我修治、自我謹慎,反倒可以招來福吉。「笑言啞啞」,是說言笑自如。正因為先能恐懼,事後處身才有法則;有了法則,就安穩而不再恐懼,這就是身處《震》時的道理。
集說 董氏曰:“致福”雲者,見君子常以危為安也。“有則”雲者,見君子不以忽忘敬也。李氏過曰:“有則”,謂君子所履,出處語默,皆有常則,不以恐懼而變也。
集說引董氏說:說「致福」,可見君子常把危懼當作安身之本;說「有則」,可見君子不因一時疏忽就忘掉敬慎。集說又引李過說:所謂「有則」,是說君子的一舉一動,無論出仕退處、言談沉默,都有恆常的法度,不因一時恐懼而改變。
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本義 程子以為“邇也”下,脫“不喪匕鬯”四字,今從之。“出”,謂繼世而主祭也。或云,出即鬯字之誤。程傳 雷之震及於百里,遠者驚,近者懼,言其威遠大也。《彖》文脫“不喪匕鬯”一句,卦辭云“不喪匕鬯”,本謂誠敬之至,威懼不能使之自失。《彖》以長子宜如是,因承上文用長子之義通解之,謂其誠敬能“不喪匕鬯”,則君出而可以守宗廟社稷為祭主也。長子如是,而後可以守世祀承國家也。
《彖傳》說:雷震驚動百里之內,遠處的人受驚,近處的人畏懼。長子出而可以守護宗廟社稷,充當祭祀之主。朱熹《本義》說:程子認為「邇也」下面脫去了「不喪匕鬯」四個字,今依從此說。「出」指承繼君位而主持祭祀;也有人說,「出」就是「鬯」字之誤。程頤《伊川易傳》說:雷的震動波及百里,遠的受驚,近的畏懼,這是說它的威勢廣大。《彖傳》文中脫去了「不喪匕鬯」一句。卦辭說「不喪匕鬯」,本是講誠敬到了極點,威勢驚懼也不能使他自亂方寸;《彖傳》認為長子正該如此,於是承接上文任用長子的意思一併解釋,是說長子誠敬到能「不喪匕鬯」,那麼國君外出時他就可以守護宗廟社稷、充當祭主。長子做到這一步,然後才可以守住世代的祭祀、承擔起國家的重任。
集說 《朱子語類》云:《震》便自是“亨”,“震來虩虩”,是恐懼顧慮,而後便“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便也“不喪匕鬯”。文王語已是解“震亨”了,孔子又自說長子事。邱氏富國曰:“驚”者,卒然遇之而動乎外。“懼”者,惕然畏之而變於中。
集說引《朱子語類》:《震》本身自然就是「亨」。「震來虩虩」是雷來時恐懼顧慮、四顧不安,正因為先有這一番戒懼,隨後才能「笑言啞啞」,談笑自如;「震驚百里」,接著也就能「不喪匕鬯」,手中的匕與鬯酒不至於失落。文王的卦辭已經把「震亨」解釋清楚了,孔子在《彖傳》裡又另外補說了長子主祭這一層事。集說又引邱富國說:「驚」是突然遇上而動於外表,「懼」是警惕畏怕而變於內心,一在外一在內,深淺並不相同。
張氏清子曰;“出”者,即《說卦》“帝出乎震”之謂。“主”者,即《序卦》“主器莫若長子”之謂。若舜之烈風雷雨弗迷,可以出而嗣位矣。蔡氏清曰:懼深於驚,遠近之別也。楊氏啟新曰:乾者自強而已矣,而曰“惕”。震者動而已矣,而曰“懼”。惕之為強也,見惕之非惴懾也。懼之為動也,見懼之非驚恐也。
集說引張清子說:所謂「出」,就是《說卦傳》「帝出乎震」的那個出;所謂「主」,就是《序卦傳》「主器者莫若長子」的那個主。像虞舜在烈風雷雨中不迷亂方向,就可以出而繼承帝位了。集說又引蔡清說:懼比驚更深一層,這正是遠與近的分別。集說又引楊啟新說:乾不過是自強罷了,爻辭卻說「夕惕」;震不過是奮動罷了,《彖傳》卻說「懼」。「惕」正是剛強的表現,可見惕並不是惴惴畏縮;「懼」正是奮動的表現,可見懼並不是驚慌恐怖。
彖下傳·艮卦
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程傳 艮為止,止之道唯其時,行止動靜不以時,則妄也。不失其時,則順理而合義。在物為理,處物為義,動靜合理義,不失其時也,乃“其道”之“光明”也。君子所貴乎時,仲尼行止久速是也。艮體篤實,有光明之義。
《彖傳》說:《艮》,是止的意思。該止的時候就止,該行的時候就行;動與靜都不錯過它的時機,這條道就光明。程頤《伊川易傳》說:艮就是止。止的道理全在一個「時」字,行、止、動、靜如果不合時,那就是妄;不錯過時機,就順乎理而合於義。在事物上講叫理,在應事上講叫義;動靜合於理義,就是不錯過時機,這才是「其道光明」。君子所看重的正是時,孔子當行則行、當止則止、當久則久、當速則速就是例子。艮的體性篤實,本就含有光明的意思。
集說 程子曰:“時止則止,時行則行”,時行對時止而言,亦“止其所也”。“動靜不失其時”,皆“止其所也”。張子曰:艮一陽為主於兩陰之上,各得其位,而其勢止也。《易》言“光明”者,多艮之象,著則明之義也。
集說引程子說:「時止則止,時行則行」,「時行」是對著「時止」說的,其實也還是「止其所」;至於「動靜不失其時」,那就全都是「止其所」。集說又引張載說:艮是一個陽爻做主而居在兩個陰爻之上,各爻各得其位,其勢自然止住。《易》中講「光明」的地方,多半是艮的象,取的是篤實顯著便能生明這一層意思。
《朱子語類》云:“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行固非止,然行而不失其理,乃所以為止也。問艮之象何以為“光明”。曰:定則明。凡人胸次煩擾,則愈見昏昧。中有定止,則自然光明,莊子所謂泰宇定而天光發是也。案 釋名之下,先著此四句,亦所以為釋辭之端。“時止則止”,則,所謂“艮其背不獲其身”也。“時行則行”,則所謂“行其庭不見其人”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時止則止,時行則行」,行當然不是止,然而行而不失其理,正就是所以為止。有人問:艮的象為什麼是「光明」?回答說:定住了自然就明。凡人胸中煩亂擾攘,就越發昏昧;心裡有個定止處,自然光明,《莊子》所說「宇泰定者,發乎天光」就是這個意思。李光地按:解釋卦名之後先寫上這四句,同樣是用來引出下文解釋卦辭的話頭。「時止則止」,就是卦辭所說的「艮其背,不獲其身」;「時行則行」,就是卦辭所說的「行其庭,不見其人」。
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本義 此釋卦辭,《易》背為止,以明背即止也。背者,止之所也。以卦體言,內外之卦,陰陽敵應而“不相與也”。不相與則內不見己,外不見人,而“無咎”矣。晁氏云:“艮其止”,當依卦辭作“背”。
《彖傳》說:艮止在它當止的地方,是止得其所。上下各爻兩兩敵對相應,彼此不相親與,因此「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而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這一段解釋卦辭。《易》以背為止,用來點明背就是止;背,正是止的處所。就「卦體」說,內卦與外卦陰陽兩兩敵對,所以「不相與也」;不相親與,那就向內看不見自己,向外看不見別人,因而沒有過錯。晁氏說:「艮其止」的「止」,應當依卦辭作「背」。
程傳 “艮其止”,謂止之而止也。止之而能止者,由止得其所也。止而不得共所,則無可止之理。夫子曰:於止知其所止,謂當止之所也。夫有物必有則,父止於慈,子止於孝,君止於仁,臣止於敬,萬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則安,失其所則悖。聖人所以能使天下順治,非能為物作則也。唯止之各於其所而已。“上下敵應”,以卦才言也。上下二體以敵相應,無相與之義。陰陽相應,則情通而相與,乃以其敵故不相與也。不相與則相背,為“艮其背”,止之義也。相背故“不獲其身”“不見其人”,是以能止,能止則“無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艮其止」,是說止住它而它果然止住了。止住它而能止得住,是因為止得其所;若止而得不到它應在的處所,那就沒有可止之理。孔子說「於止,知其所止」,講的就是應當止住的地方。凡有一物必有一個準則:父止於慈愛,子止於孝順,君止於仁德,臣止於恭敬,萬物萬事無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就安穩,失其所就悖亂。聖人之所以能使天下順治,並不是能替萬物另立準則,只不過讓它們各自止在自己的位置上罷了。「上下敵應」是就「卦才」立論:上下兩體同性敵對相應,沒有互相親與的意思。陰陽相應,情意就相通而彼此親與;如今因為同性敵對,所以不相親與。不相親與就是相背,正是「艮其背」,也就是止的含義。相背,所以「不獲其身」「不見其人」,因此才能止;能止就沒有過錯。
集說 孔氏穎達曰:《易》背為止,以明背者無見之物,即是可止之所也。“艮其止”,是止其所止也,故曰“艮其止,止其所也”。凡應者一陰一陽,二體不敵,今上下之位,爻皆峙敵,不相交與,故曰“上下敵應,不相與也”。然八純之卦,皆六爻不應,何獨於此言之?謂此卦既止而不交,爻又峙而不應,與止義相協,故兼取以明之。
集說引孔穎達說:《易》以背為止,用來點明背是看不見東西的部位,正是可以止住的處所。「艮其止」,就是止在它應止的地方,所以說「艮其止,止其所也」。凡是相應的都須一陰一陽,上下兩體不能同性敵對;如今上下相對的爻位,各爻都是同性對峙,不相交往,所以說「上下敵應,不相與也」。可是乾坤坎離這些純卦,六爻都不相應,為什麼單在這一卦上講?這是因為此卦既止而不交,爻又對峙而不應,恰與「止」的義理相合,所以一併取來加以說明。
蘇氏軾曰:“艮其止,止其所也”,此所以“不獲其身”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此所以“行其庭,不見其人”也。《朱子語類》云:“艮其止止其所也”,上句“止”字,便是“背”字。故下文便繼之云“是以不獲其身”,更不再言“艮其背”也。下句“止”字,是解艮字,“所”字,
集說引蘇軾說:「艮其止,止其所也」,這一層正是卦辭「不獲其身」的緣由;「上下敵應,不相與也」,這一層正是卦辭「行其庭,不見其人」的緣由,兩句各自照應卦辭的一半。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艮其止止其所也」這一句裡,上一個「止」字其實就是「背」字,所以下文緊接著說「是以不獲其身」,而不再重提「艮其背」三字;下一個「止」字是解釋卦名的「艮」字,至於那個「所」字——此處底本有脫文,朱子下面的話缺了。
又云:“艮其背”了,靜時“不獲其身”,動時“不見其人”,所以《彖辭傳》中,說“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周先生所以說定之以仁義中正而主靜。
集說又引《朱子語類》另一條:既已「艮其背」,靜的時候便「不獲其身」,動的時候便「不見其人」,所以《彖辭傳》中說「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周敦頤先生因此說要「定之以仁義中正而主靜」。
項氏安世曰:卦辭為“艮其背”,傳為“艮其止”。晁氏說之曰:《傳》亦當為“良其背”。自王弼以前,無“艮其止”之說。今案古文“背”字為北,有訛為“止”字之理。胡氏炳文曰:“不獲其身”以下三句,皆從背說。背則自視“不獲其身”,“行其庭”則“不見其人”。《本義》所謂止而止,行而止,即程子所謂靜亦定,動亦定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卦辭作「艮其背」,《彖傳》作「艮其止」。晁說之曾說《彖傳》也應當作「艮其背」(底本「良」為「艮」之誤),自王弼以前,並沒有「艮其止」這個說法。如今考察,古文「背」字寫作「北」,是有訛成「止」字的可能的。集說又引胡炳文說:「不獲其身」以下三句,都是就背立說:背對著,則自己看自己是「不獲其身」,「行其庭」則「不見其人」。《本義》所說的靜止時是止、行動時也是止,就是程子所說的靜時亦定、動時亦定。
案 此是以卦體爻位釋卦辭,以卦體言,陽上陰下,“止其所也”。以爻位言,陰陽無應,“不相與也”。“艮其背”內兼此二義,故其止所者,為“不獲其身”。“不相與”者,為“不見其人”。孔氏所謂卦既止而不交,爻又峙而不應者,極為得之。
李光地按:這一段是用「卦體」與「爻位」來解釋卦辭。就卦體說,陽在上、陰在下,正是「止其所也」;就爻位說,陰陽彼此無應,正是「不相與也」。「艮其背」三字裡兼含這兩層意思,所以止得其所的一面,就成了「不獲其身」;不相親與的一面,就成了「不見其人」。孔穎達所說的此卦既止而不交、爻又對峙而不應,講得最為透徹。
彖下傳·漸卦
漸之進也,女歸吉也。本義 之字疑衍,或是漸字。程傳 如漸之義而進,乃女歸之吉也。謂正而有漸也,女歸為大耳,它進亦然。集說 郭氏雍曰:《傳》言漸之進,如女之歸則吉,所以明卦辭也。蓋世俗多失漸進之道,獨“女歸”有漸存焉耳。毛氏璞曰:《易》未有一義明兩卦者,《晉》進也,《漸》亦進,何也?漸非進,以漸而進耳。案 曰“漸之進也”,以別於《晉》之進,《升》之進也。
《彖傳》說:漸這一種前進,正如女子出嫁那樣吉利。朱熹《本義》說:「漸之進也」的「之」字疑是衍文,或者本該作「漸」字。程頤《伊川易傳》說:依照漸的義理去前進,就是女子出嫁的那種吉利,也就是既守正又循序。女子出嫁是人生大事,舉它作例罷了,別的前進也都一樣。集說引郭雍說:《彖傳》講漸這種前進,像女子出嫁那樣便吉,是用來闡明卦辭的。世俗多半失掉了循序漸進的道理,唯獨「女歸」這件事上還保存著一個漸的規矩。集說又引毛璞說:《易》中沒有用同一個義訓去解兩個卦的,《晉》訓作進,《漸》也訓作進,這是為什麼?其實漸並不等於進,而是循序而進罷了。李光地按:說「漸之進也」,正是要把它同《晉》的進、《升》的進區別開來。
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本義 以卦變釋“利貞”之意,蓋此卦之變,自《渙》而來。九進居三,自《旅》而來,九進居五,皆為得位之正。程傳 漸進之時,而陰陽各得正位,進而有功也。四復由上進而得正位,三離下而為上,遂得正位,亦為進得位之義。以正道而進,可以正邦國至於天下也。凡進於事,進於德,進於位,莫不皆當以正也。
《彖傳》說:前進而得其位,前往就能建功;前進而依著正道,就可以匡正邦國。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變」來解釋卦辭「利貞」的意思。此卦的變化,從《渙》卦來看,是一陽前進居於第三位;從《旅》卦來看,是一陽前進居於第五位,都屬於得位而正。程頤《伊川易傳》說:正當漸進之時,陰陽各自得到正位,所以前進而能建功。六四又從上面進來而得正位,九三離開下體而居於上,也得了正位,同樣是「進得位」的意思。以正道前進,就可以匡正邦國以至於天下。凡是在事功上前進、在道德上前進、在爵位上前進,無不都應當依著正道。
集說 粱氏寅曰:卦自二至五,陰陽各得正位,此所以進而有功也。“進得位”,以位言。“進以正”,以道言。案 梁氏之說得之,蓋“進得位”,以卦位言。“進以正”,以人事言。在卦為“得位”者,在人事即是“得正”也。“正邦”,亦只是申有功之意。《易》卦中四爻得位者,《既濟》曰“定也”,《家人》曰“正家而天下定矣”,《蹇》、《漸》皆曰“以正邦也”。蓋董子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宮以正萬民之意也。
集說引梁寅說:此卦從第二爻到第五爻,陰陽各自得到正位,這就是前進而能建功的緣由。「進得位」是就爻位說的,「進以正」是就道理說的。李光地按:梁氏這個說法講對了。「進得位」是就卦中的爻位說,「進以正」是就人事說;在卦裡叫作「得位」的,落到人事上就是「得正」。「正邦」也只是把「有功」的意思再申說一遍。《易》中卦體中間四爻都得位的,《既濟》說「定也」,《家人》說「正家而天下定矣」,《蹇》《漸》都說「以正邦也」,大抵就是董仲舒所說端正朝廷以端正百官、端正百官以端正萬民的意思(底本「正百宮」當作「正百官」)。
其位,剛得中也。程傳 上云“進得位往有功也”,統言陰陽得位,足以進而有功。復云“其位剛得中也”,所謂“位”者,五以剛陽中正得尊位也。諸爻之得正,亦可謂之得位矣。然未若五之得尊位,故特言之。集說 梁氏寅曰:上言“進得位”,以自二至五四爻言之也。此又言“其位剛得中”,以九五言之也。
《彖傳》說:所說的那個位,是指陽剛得了中位。程頤《伊川易傳》說:上文說「進得位,往有功也」,是籠統地講陰陽各得其位,足以前進而建功;這裡又說「其位剛得中也」,所謂「位」,是指九五以陽剛中正取得了尊位。其餘各爻得正,也可以叫作得位,然而都比不上九五取得尊位,所以特地拈出來講。集說引梁寅說:上文講「進得位」,是就第二爻到第五爻這四爻說的;這裡又講「其位剛得中」,是就九五一爻說的。
止而巽,動不窮也。本義 以卦德言,漸進之義。程傳 內艮止,外巽順,“止”為安靜之象,“巽”為和順之義。人之進也,若以欲心之動,則躁而不得其漸,故有困窮。在《漸》之義,內止靜而外巽順,故其進動不有困窮也。
《彖傳》說:止而又謙遜,所以行動起來不會陷於困窮。朱熹《本義》說:這是就「卦德」來講漸進的意思。程頤《伊川易傳》說:內卦艮是止,外卦巽是順;「止」是安靜之象,「巽」是和順之義。人在前進的時候,如果憑著私慾之心妄動,就會急躁而失掉循序漸進,因此陷入困窮。而《漸》的義理是內裡止靜而外面巽順,所以它的行動前進不會有困窮。
集說 吳氏曰慎曰:“止而巽”,終是進。但進以漸,故卦名為《漸》。若“巽而止”,則終於止而事壞亂矣,故卦名為《蠱》。內外先後之辨,不可易也。案 “剛得中”,“止而巽”,又就中四爻內特舉九五與卦德,申“女歸”“利貞”之義。《節》卦“說以行險”,“當位”“中正”同。
集說引吳曰慎說:「止而巽」,歸根到底還是進,只是進得循序,所以卦名叫《漸》;若換成「巽而止」,那就終於停住而事情敗壞了,所以那一卦名叫《蠱》。內外先後的分別,是不可以對調的。李光地按:「剛得中」「止而巽」兩句,又在中間四爻裡特意拈出九五,連同卦德一起,來申說「女歸」「利貞」的義理。這與《節》卦講「說以行險」,又講「當位」「中正」是同一體例。
彖下傳·歸妹卦
歸妹,天地之大義也。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歸妹人之終始也。本義 釋卦名義也。“歸”者,女之終。生育者,人之始。程傳 “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交感,男女配合,天地之常理也。《歸妹》,女歸於男也,故云“天地之大義也”。男在女上,陰從陽動,故為女歸之象,天地不交,則萬物何從而生?女之歸男,乃生生相續之道。男女交而後有生息,有生息而後其終不窮。前者有終,而後者有始。相續不窮,是“人之終始也”。
《彖傳》說:《歸妹》,是天地之間的大義。天地不交合,萬物就不能興起;嫁女這件事,關係著人類的終結與開端。朱熹《本義》說:這是解釋卦名的含義。「歸」是女子一生的歸宿終點,生養兒女則是人類的開端。程頤《伊川易傳》說:《繫辭傳》講「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交相感應,男女配合成家,這是天地間的常理。《歸妹》是女子出嫁到男家,所以說它是「天地之大義」。此卦男在女上,陰隨著陽而動,所以是女子出嫁之象。天地不交,萬物從哪裡生出來?女子嫁給男子,正是生生相續的途徑。男女交合而後有生育,有生育而後綿延不斷:前一代有它的終結,後一代有它的開端,接續下去沒有窮盡,這就是「人之終始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有男女然後有夫婦”,“天地之大義也”。“有夫婦然後有父子”,“人之終始也”。案 將言《歸妹》之凶,而先言其本“天地之大義”,猶《姤》言“柔遇剛”之失,而又推本於天地相遇之正也。由此言之,陰陽原不可以相無,而唯當慎之始以防其敝者,是《易》之道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序卦傳》講「有男女然後有夫婦」,這就是「天地之大義」;講「有夫婦然後有父子」,這就是「人之終始」。李光地按:正要說《歸妹》的凶,卻先說它本源於「天地之大義」,這就像《姤》卦先講「柔遇剛」的過失,隨後又推本到天地相遇之正一樣。由此說來,陰陽本來就不可以彼此缺少,只應當在開端處謹慎,用以防備它的流弊——這正是《易》的道理。
說以動,所歸妹也。本義 又以卦德言之。集說 鄭氏汝諧曰:長男居上,少女居下,以女下男也。少女“說以動”,而又先下於男,其所歸者妹,故以“徵”則“凶”,且“無攸利”。
《彖傳》說:因喜悅而奮動,所嫁的是妹。朱熹《本義》說:這裡又是就「卦德」立論。集說引鄭汝諧說:長男震居在上,少女兌居在下,是女子屈就男子。少女「說以動」,又搶先屈就於男,她所嫁的正是個妹,所以「徵」就「凶」,而且「無攸利」。
案 卦德“說以動”,則與《咸》之“止而說”者異矣。卦象女先於男,是所欲歸者妹也。又以少女從長男,是所歸者乃妹也。所歸妹一句兼此二意,可見其失於禮,又愆於義也。夫“說以動”,則徇乎情。所歸妹,則不能止乎禮義。此卦之所以凶乎!《本義》以卦德言之,實則兼卦德卦象在內。
李光地按:就卦德說「說以動」,這就與《咸》卦的「止而說」不同了;就卦象說,女搶在男前面,正是所想要嫁出的是妹;再者以少女隨從長男,所嫁的也確實是妹。「所歸妹」一句兼含這兩層意思,可見它既失於禮,又乖於義。「說以動」,就是徇順私情;「所歸妹」,就是不能止於禮義。這正是此卦之所以凶啊!《本義》說這是就卦德立論,其實卦德與卦象都包含在裡頭。
本義 又以卦體釋卦辭。男女之交,本皆正理。唯若此卦,則不得其正也。程傳 以二體釋《歸妹》之義。男女相感說而動者,少女之事,故以“說而動”,所歸者妹也。所以征則凶者,以諸爻皆不當位也。所處皆不正,何動而不凶。大率以“說而動”,安有不失正者,不唯位不當也。又有乘剛之過,三五皆乘剛,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婦有唱隨之禮,此常理也,如《恆》是也。
(此處底本脫去《彖傳》「征凶,位不當也。無攸利,柔乘剛也」一句正文。)朱熹《本義》說:這裡又用「卦體」來解釋卦辭。男女相交,本來都合乎正理,只是像這一卦,就得不到它的正了。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用上下兩體來解釋《歸妹》的含義。男女互相感應、因喜悅而奮動,這是少女的事,所以說「說而動」,所嫁的是妹。之所以出行就凶,是因為各爻都不當位;所處都不正,一動怎會不凶。大體上說,憑著「說而動」,哪有不失其正的;而且不只是位不當,還有乘凌陽剛的過失——六三、六五都乘在陽剛之上。男女有尊卑的次序,夫婦有倡隨的禮節,這是常理,像《恆》卦就是這樣。
苟不由常正之道,徇情肆欲,唯說是動,則夫婦瀆亂,男牽欲而失其剛,婦狃說而忘其順,如《歸妹》之乘剛是也。所以凶,無所往而利也。夫陰陽之配合,男女之交媾,理之常也。然從欲而流放,不由義理,則淫邪無所不至,傷身敗德,豈人理哉,《歸妹》之所以“凶”也。
程頤接著說:如果不遵循常正之道,一味徇情放縱,只憑喜悅而動,那麼夫婦之間就輕慢淫亂:男的被慾望牽著走而喪失了剛,女的貪圖喜悅而忘掉了順,正如《歸妹》的柔乘剛那樣。所以才凶,無論往哪裡去都無利可言。陰陽的配合、男女的交媾,本是常理;然而順從慾望而放縱無歸,不依著義理來,那就淫邪無所不至,傷害身體、敗壞德行,哪裡還合乎為人之理,這就是《歸妹》之所以「凶」。
集說 陸氏希聲曰:《易》以《咸》、《恆》為夫婦之道,《漸》、《歸妹》為夫婦之義。《漸》四爻得正,故“女歸吉”。《歸妹》四爻失正,故“征凶”。吳氏曰慎曰:卦以少女從長男,則非其配偶。“說以動”,則恣情縱欲。中爻不正,則陰陽皆失其常。三五柔乘剛則不順,宜其“凶”也。然四者又以“說以動”為重。
集說引陸希聲說:《易》用《咸》《恆》兩卦講夫婦相處之道,用《漸》《歸妹》兩卦講夫婦成合之義。《漸》卦中間四爻都得其正位,所以說「女歸吉」;《歸妹》中間四爻都失其正位,所以說「征凶」。集說又引吳曰慎說:此卦以少女隨從長男,年歲懸殊,那就不是相稱的配偶;「說以動」,那就是恣情縱欲;中間幾爻不正,那就陰陽都失掉了常度;六三、六五以陰柔乘凌在陽剛之上,那就不順。有這四樣在,它的凶是理所當然的。不過這四條裡邊,又要數「說以動」一條分量最重。
案 中四爻皆失正位者,除《未濟》外,唯《睽》、《解》及此卦,而《家人》、《睽》、《漸》、《歸妹》,皆言男女之道者也。《家人》以得位而正,故《睽》以失位而乖,《漸》以得位而吉,故《歸妹》以失位而凶也,他卦有柔乘剛而義與《歸妹》不同者,義與卦變。
李光地按:中間四爻都失去正位的卦,除《未濟》之外,只有《睽》《解》和這一卦;而《家人》《睽》《漸》《歸妹》,都是講男女之道的。《家人》因為得位而端正,所以《睽》就因為失位而乖違;《漸》因為得位而吉,所以《歸妹》就因為失位而凶。別的卦裡也有柔乘剛而義理與《歸妹》不同的,那就要連著卦變一同來看(底本「義與卦變」四字疑有訛脫)。
彖下傳·豐卦
豐,大也。明以動,故豐。本義 以卦德釋卦名義。程傳 “豐”者,盛大之義。離明而震動,明動相資而成豐大也。集說 楊氏簡曰:以明而動,故豐故亨。以昏而動,則反是矣。
《彖傳》說:《豐》,是大的意思。憑著光明而奮動,所以豐大。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德」來解釋卦名的含義。程頤《伊川易傳》說:「豐」是盛大的意思。離為光明而震為奮動,明與動互相憑藉,就成就了豐大。集說引楊簡說:憑著明察而奮動,所以能豐、能亨;若憑著昏昧而奮動,結果就正相反了。
案 “明以動故豐”,亦非正釋名義,乃推明其所以致豐之故,以起釋辭之端,與《壯》、《萃》同。“以”字與“而”字不同,“而”字有兩意,“以”字只是一意,重在首字。如以剛而動,所以致壯,可見處壯者之必貞也。以順而說,所以致聚,可見處《萃》者之必順也。以明而動,所以致豐。可見處《豐》者之必明也。卦爻之義,皆欲其明而防其昏,故《傳》先發此義,以示玩辭之要。
李光地按:「明以動故豐」這句,也不是正面解釋卦名的含義,而是推究它之所以能致豐的緣由,用來引出下文解釋卦辭的話頭,與《大壯》《萃》兩卦的寫法相同。「以」字與「而」字不同:「而」字含兩層意思,「以」字只有一層,分量落在頭一個字上。譬如憑著剛而動,才招致壯大,可見身處壯盛的人必須守正;憑著順而悅,才招致聚集,可見身處《萃》時的人必須柔順;憑著明而動,才招致豐大,可見身處《豐》時的人必須明察。此卦卦爻的義理,都是希望人明察而防備昏昧,所以《彖傳》先揭出這層意思,用來指示玩味卦爻辭的要領。
王假之,尚大也。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本義 釋卦辭。程傳 王者有四海之廣,兆民之眾,極天下之大也。故《豐》大之道,唯王者能致之。所有既大,其保之治之之道亦當大也,故王者之所尚至大也。所有既廣,所治既眾,當憂慮其不能周及。宜如日中之盛明,普照天下,無所不至,則可勿慮矣。如是,然後能保其豐大。保有豐大,豈小才小知之所能也。集說 吳氏曰慎曰:所以“宜日中”者,恐“日中則昃”也。“照天下”,日中時。“昃”,日中後。
《彖傳》說:「王假之」,是崇尚盛大;「勿憂宜日中」,是應當普照天下。朱熹《本義》說:這是解釋卦辭。程頤《伊川易傳》說:為王者擁有四海的廣闊、億萬百姓的眾多,是天下最大的了,所以豐大之道,只有王者能夠達成。所擁有的既然廣大,那麼保守它、治理它的辦法也應當廣大,所以王者所崇尚的極其宏大。所擁有的既然廣博,所治理的既然眾多,就該憂慮照顧不周;應當像正午的太陽那樣盛明,普照天下,無所不到,那就不必憂慮了。這樣,然後才能保住他的豐大。要保有豐大,哪裡是小才小智的人辦得到的。集說引吳曰慎說:之所以「宜日中」,是怕「日中則昃」。「照天下」說的是正午當時,「昃」則是正午之後。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本義 此又發明卦辭外意,言不可過中也。程傳 既言豐盛之至,復言其難常以為誠也。日中盛極,則當昃昳。月既盈滿,則有虧缺。天地之盈虛,尚與時消息,況人與鬼神乎!“盈虛”,謂盛衰。“消息”,謂進退。天地之運,亦隨時進退也。“鬼神”,謂造化之跡。於萬物盛衰可見其消息也,於豐盛之時而為此誡,欲其守中不至過盛,處《豐》之道,豈易也哉!
《彖傳》說:太陽到了正午就要偏西,月亮到了盈滿就要虧蝕;天地的盈滿與空虛,尚且隨著時勢而消退生長,何況是人呢?何況是鬼神呢?朱熹《本義》說:這一段又是發揮卦辭言外的意思,講不可以超過中限。程頤《伊川易傳》說:既已講了豐盛的極致,接著又講它難以長久,用作告誡。太陽當正午最盛,隨即就要偏斜;月亮既已盈滿,隨即就有虧缺。天地的盈虛,尚且隨著時勢消長,何況人與鬼神!「盈虛」是說盛衰,「消息」是說進退——天地的運行,也是隨時進退的。「鬼神」指造化的蹤跡,從萬物的盛衰上就可以看見它的消長。在豐盛之時下這樣一番告誡,是希望人守住中道而不至於過盛。身處《豐》時的道理,哪裡是容易的呢!
集說 孔氏穎達曰:先陳天地,後言人鬼神者,欲以輕譬重,亦先尊後卑也。日月先天地者,承上“宜日中”之文。遂言其昃食,因舉日月以對。然後並陳天地,作文之體也。《朱子語類》云:《豐》卦《彖》許多言語,其實只在“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數語上,這盛得極,常須謹謹保守得日中時候方得。不然,便是偃仆傾壞了。
集說引孔穎達說:先擺出天地,後說人與鬼神,是想用分量輕的來比況分量重的,同時也合乎先尊後卑的次序。至於日月又排在天地之前,那是承接上文「宜日中」一句而來:順勢說到太陽偏斜、月亮虧蝕,因而把日與月對舉,然後才一併陳說天地,這是行文謀篇的體例。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豐》卦《彖傳》那許多話,其實只落在「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這幾句上。既然已經盛到極處,就常須小心翼翼地把正午這個時候保守住才行;不然,轉眼便要栽倒傾覆了。
問鬼神者造化之跡,然天地盈虛,即是造化之跡矣,而復言鬼神何耶?曰:大地舉全體而言,鬼神指其功用之跡,似有人所為者。毛氏璞曰:“豐”,大也,亦盈也。唯有道者明德若不足,未嘗中故不昃,未嘗盈故不食。日新則為大,反是則為盈。知日中之宜,則知日昃之可戒。
集說又引《朱子語類》:有人問,鬼神是造化的蹤跡,然而天地的盈虛就已經是造化的蹤跡了,為什麼還要另說鬼神呢?朱子回答說:天地是舉它的整個本體來講,鬼神則指造化功用的蹤跡,那形跡好像是有誰在操作一般(底本「大地」當作「天地」)。集說又引毛璞說:「豐」是大,也是盈。唯有有道之人,明德充盛卻像還不足;不曾自居於正中,所以不會偏斜;不曾自居於盈滿,所以不會虧蝕。日日更新才算是大,反過來就只是盈。懂得正午的可貴,也就懂得日斜的可警戒。
林氏希元曰:卦辭“勿憂宜日中”,所以然處未之及,此方言之以補卦辭之所未及,故曰發明卦辭外意。言辭外之意也,雖曰辭外之意,然實有此意,但辭不及耳。案 林氏之說得之,朱子釋彖辭:爾曰盛極當衰也。
集說引林希元說:卦辭只說「勿憂宜日中」,至於為什麼這樣卻沒有說到,這裡才補說出來,補足卦辭未及之處,所以朱子說這是「發明卦辭外意」,也就是言辭之外的意思。雖說是言辭之外的意思,其實本來就含有這層意思,只是言辭沒有說到罷了。李光地按:林氏這個說法講對了。朱子解釋《彖》辭,也不過是說盛到極處就當轉衰罷了。
彖下傳·旅卦
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本義 以體卦卦德釋卦辭。程傳 六上居五,“柔得中乎外”也。麗乎上下之剛,“順乎剛”也。下艮止,上離麗,“止而麗於明”也。柔順而得在外之中,所止能麗於明,是以“小亨”。得《旅》之貞正而吉也。《旅》困之時,非陽剛中正有助於下,不能致大亨也。所謂得在外之中,中非一揆,《旅》有旅之中也。止麗於明,則不失時宜,然後得處《旅》之道。
《彖傳》說:《旅》,稍可亨通。陰柔在外卦得了中位而順從陽剛,靜止而又附麗於光明,因此稍可亨通;羈旅之中守正才吉。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與「卦德」來解釋卦辭(底本「體卦卦德」當作「卦體卦德」)。程頤《伊川易傳》說:一個陰爻上行居於第五位,就是「柔得中乎外」;它附麗在上下兩個陽爻之間,就是「順乎剛」;下卦艮為止,上卦離為附麗,就是「止而麗於明」。柔順而又在外卦得中,所止之處能附麗於光明,因此「小亨」,也就是得著羈旅中的貞正而獲吉。《旅》是困頓之時,若不是陽剛中正而下面又有援助,就不能招致大亨。所謂在外卦得中,須知中並不是只有一個尺度,羈旅自有羈旅的中。止而附麗於明,就不會錯失時宜,然後才算得著身處羈旅的道理。
集說 王氏宗傳曰:用剛非旅道也,故莫尚乎用柔。然柔不可過也,故莫尚乎得中。以六居五,得中位而屬外體,麗乎二剛之間,故曰“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案 處《旅》之道,審幾度勢,貴於明也。待人接物,亦貴於明也。然明不可以獨用,故必以止靜為本而明麗焉,與《晉》、《睽》之主於順說者同。
集說引王宗傳說:使用剛強不是羈旅之道,所以最好是用柔;然而柔又不可過頭,所以最好是得中。以六這個陰爻居於第五位,既得中位又屬外體,附麗在兩個陽爻之間,所以說「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李光地按:身處羈旅的辦法,審察幾微、揣度形勢,貴在一個明字;待人接物,也貴在一個明字。然而明不能單獨使用,所以必須以止靜為根本,而讓明附麗在上面。這與《晉》《睽》兩卦以柔順、和悅為主是同一路數。
旅之時義大矣哉!程傳 天下之事,當隨時各適其宜。而《旅》為難處,故稱其時義之大。集說 俞氏琰曰:《旅》之時最難處,《旅》之義不可不知。蓋其亨雖小,其“時義”則大。聖人小其亨而大其時義,非大旅也,大其處《旅》之道也。錢氏一本曰:難處者,《旅》之時。難盡者,《旅》主義。或以《旅》興,或以《旅》喪,所關甚大。
《彖傳》說:羈旅之時的意義真是大啊。程頤《伊川易傳》說:天下的事,都應當隨著時勢各求其所宜;而羈旅最是難處,所以稱許它時義的宏大。集說引俞琰說:《旅》的時勢最難安處,《旅》的義理不可不懂。它的亨雖然小,它的「時義」卻大。聖人把它的亨說小而把它的時義說大,並不是羈旅本身有多大,而是身處羈旅的那套道理大。集說又引錢一本說:難以安處的,是《旅》的時;難以窮盡的,是《旅》的義(底本「《旅》主義」當作「《旅》之義」)。有人因羈旅而興起,有人因羈旅而敗亡,所關係的極大。
彖下傳·巽卦
重巽以申命。本義 釋卦義也,巽順而入,必究乎下。命令之象,“重巽”故為“申命”也。程傳 “重巽”者,上下皆巽也,上順道以出命,下奉命而順從,上下皆順,“重巽”之象也。又重為重複之義,君子體重巽之義,以申覆其命令。“申”,重複也,丁寧之謂也。
《彖傳》說:巽上加巽,用來反覆申明命令。朱熹《本義》說:這是解釋卦義。巽是柔順而深入,必定貫徹到下面,正是命令的形象;「重巽」是兩重巽相疊,所以取「申命」之義。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重巽」,是上下兩體都是巽:在上者順著道理發出命令,在下者奉行命令而順從,上下都順,這就是「重巽」之象。「重」又有重複的意思,君子體察重巽的義理,用來反覆申明他的命令。「申」就是重複,也就是反覆叮嚀。
集說 石氏介曰:巽者齊也,齊者申之以命令。朱氏震曰:巽為風,風者天之號令也,故巽為命。內巽者命之始,外巽者申前之命也。重巽之象,施之於“申命”。先儒謂不違其令,命乃行也。
集說引石介說:巽就是整齊劃一,要整齊劃一就得反覆申明命令。集說又引朱震說:巽為風,風是上天的號令,所以巽取命令之象。內卦的巽是命令的初發,外卦的巽是申明前面已發的命令;這重巽之象,正落實在「申命」上。前代儒者說過,不違背自己已發的號令,命令才行得通。
《朱子語類》問:申字是兩番降命令否,曰:非也,只是丁寧反覆說,便是“申命”。巽風也,風之吹物,無處不入,無物不鼓動,詔令之人人,淪膚浹髓,亦如風之動物也。俞氏瑣曰:巽之取象,在天為風,在人君為命。風者天之號令,其入物也,無不至。命者人君之號令,其入人也,亦無不至。
集說又引《朱子語類》:有人問,「申」字是不是指兩次下達命令?朱子說:不是,只是反覆叮嚀地講,這就是「申命」。巽是風,風吹拂萬物,沒有一處鑽不進去,沒有一物不被鼓動;詔令深入到人人心裡,浸透肌膚骨髓,也如同風之鼓動萬物一般。集說又引俞琰說:巽的取象,在天上是風,在人君是命令。風是上天的號令,它進入萬物,無處不到;命令是人君的號令,它進入人心,也無處不到(底本「俞氏瑣」當作「俞氏琰」)。
案 頒發號令以象天之風聲,是已,然須知巽者入也。王者欲知民之休慼,事之利弊,則必清問乾下而察之周,告誡於上而行之切,此其所以“申命”也。蓋始則入民情之隱,而散其不善者,終乃入人心之深,而動其善者。
李光地按:頒發號令以取象於上天的風聲,這固然不錯,然而還須知道巽的本義是「入」。王者想要知道百姓的疾苦歡欣、政事的利弊得失,就必須從下面清明地詢訪而察得周遍,從上面告誡下去而推行得切實,這才是他之所以「申命」。大抵起初是深入到民情隱微之處,把不善的散去;到末了是深入到人心深處,把善的鼓動起來。
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本義 以卦體釋卦辭。“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指九五。“柔”,謂初四。程傳 以卦才言也。陽剛居巽而得中正,巽順於中正之道也。陽性上,其志在以中正之道上行也。又上下之柔,皆巽順於剛。其才如是,雖內柔可以“小亨”也。巽順之道,無往不能入,故“利有攸往”。巽順雖善道,必知所從。能巽順於陽剛中正之大人則為利,故“利見大人”也。如五二之陽剛中正,大人也。巽順不於大人,未必不為過也。
《彖傳》說:陽剛以中正之德行其巽順而心志得以施行,眾陰柔都順從陽剛,因此稍可亨通,宜於有所前往,宜於見到大人。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來解釋卦辭。「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指九五,「柔」指初六與六四。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就「卦才」立論。陽剛居於巽體而得中正,就是巽順於中正之道。陽的性質向上,它的心志就在於把中正之道向上推行。加上上下兩個陰爻都巽順於陽剛,才質如此,雖然內裡柔弱也可以「小亨」。巽順之道,到哪裡都能進得去,所以「利有攸往」。不過巽順雖是好德行,必須懂得該順從誰:能巽順於陽剛中正的大人才算有利,所以說「利見大人」。像九五、九二這樣陽剛中正的,就是大人;巽順的對象若不是大人,未必不成為過失。
集說 胡氏瑗曰:利見大有德之人,以果斷而決白之,然後所申之命令,所行之事,施之於人,莫有不順之者。如風之及於物,罔有不入者也。朱氏震曰:“剛巽乎中正”,則所施當乎人心。是以志行乎上下。“柔皆順乎剛”,則物無違者。大人者九五,“剛巽乎中正”者也。
集說引胡瑗說:宜於見到大有德行的人,由他果斷地裁決明辨,然後所申明的命令、所推行的事情,施行到人身上,沒有不順服的,就像風吹到萬物上,沒有鑽不進去的。集說又引朱震說:「剛巽乎中正」,那麼所施行的就合乎人心,因此心志能通行於上下;「柔皆順乎剛」,那麼萬物就沒有違逆的。所謂大人就是九五,也就是「剛巽乎中正」的那一爻。
李氏舜巨曰:柔順乎剛,“剛巽乎中正”者,所以為巽之休也。若徒以一陰潛伏謂之為巽,而不究乎陰畫在二陽之下,有順乎陽剛之象,陽畫在二五之位,有巽乎中正之
集說引李舜臣說(底本作「李氏舜巨」,當是「李氏舜臣」):陰柔順從陽剛,陽剛又以中正之德行其巽順,這才是巽的美善之處。倘若只把一個陰爻潛伏在下面就叫作巽,而不去深究陰的爻畫處在兩個陽爻之下自有順從陽剛之象、陽的爻畫處在二五之位自有巽於中正之——此處底本有脫文。
項氏安世曰:以卦體言之,“重巽”以“申命”,是“小亨”也。以九五言之,“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是“利有攸往”也。以初六六四言之,“柔皆順乎剛”,是“利見大人”也。彖辭與《旅》相類,皆總陳卦義,而用“是以”二字結之。趙氏汝楳曰:卦本乾體,一陰下生,剛有巽之之象,剛巽柔,居二五中正之位。柔既已生,皆在二五之下,有“順乎剛”之象。
集說引項安世說:就「卦體」講,兩重巽用來「申命」,這就是「小亨」;就九五講,「剛巽乎中正而志行」,這就是「利有攸往」;就初六、六四講,「柔皆順乎剛」,這就是「利見大人」。此卦《彖傳》的寫法與《旅》卦相類,都是先總述卦義,最後用「是以」兩個字收結。集說又引趙汝楳說:此卦本是乾體,一個陰爻從下面生出來,陽剛便有巽入而制它的形象;陽剛以巽制柔,自身居在二、五中正之位。陰柔既已生出,都處在二、五之下,就有「順乎剛」之象。
何氏楷曰:成卦之主,在初與四,陰始生而陽巽之,二瓦其最近者也。“剛巽乎中正”,則不暴急以忤物,故命不下格而志可行。初四各處卦下,柔皆順剛,無有違逆,所以教命得申,成“小亨”以下之義也。
集說引何楷說:成就此卦的主爻,在初六與六四;陰剛生出而陽巽入其中,九二是離它最近的一爻(底本「二瓦」二字有訛)。「剛巽乎中正」,那就不會暴躁急切而觸忤人物,所以命令不至於被下面格拒,心志得以施行;初六、六四各處在上下兩卦的最下面,眾柔都順從陽剛,沒有違逆,因此教令得以申明,成就「小亨」以下幾層的意思。
案 卦義是陰在內而陽入之,非陽在外而陰入之也。陰在內而陽入之者,將以制之也,制之者將以齊之也。剛以中正之德為巽,則能入而制之矣。至於柔皆順剛,則豈有不受其制,而至於不齊者乎?《彖傳》詞義甚明,李氏項氏何氏說皆合經意。
李光地按:此卦的義理,是陰在內而陽進去,不是陽在外而陰進去。陰在內而陽進去,是要制服它;制服它,是要整齊它。陽剛以中正之德行其巽順,就能進去而制服它了。至於眾柔都順從陽剛,那還會有不接受制約、以致參差不齊的嗎?《彖傳》的文義十分清楚,李舜臣、項安世、何楷三家的說法都合乎經文本意。
彖下傳·兌卦
兌,說也。本義 釋卦名義;集說 張氏雨若曰:此釋名義類《咸》,兌者無言之說,以說解兌,兌木為說,特以其說不在言而稱兌耳。
《彖傳》說:《兌》,是喜悅的意思。朱熹《本義》說:這是解釋卦名的含義。集說引張雨若說:此處解釋卦名含義的體例與《咸》卦同一類。兌是不落言語的喜悅;用「說」來訓「兌」,是因為「兌」本來就是「說(悅)」字(底本「兌木」當作「兌本」),只因它的喜悅不在言語上,才另用「兌」來稱呼。
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足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本義 以卦體釋卦辭而極言之。程傳 兌之義說也。一陰居二陽之上,陰說於陽而為陽所說也。
《彖傳》說:陽剛居中而陰柔在外,以喜悅守持正道,足以上順乎天意、下應乎人心。用喜悅之道走在百姓前頭,百姓就忘掉了勞苦;用喜悅之道去冒犯艱難,百姓就忘掉了死亡。喜悅的作用真大,百姓因此受到鼓舞啊。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來解釋卦辭,並推到極處來講。程頤《伊川易傳》說:兌的含義就是喜悅。一個陰爻居在兩個陽爻之上,是陰喜悅於陽,同時又被陽所喜悅。(本片源文到此為止,程傳下文歸後一片。)
彖下傳·兌卦
陽剛居中,中心誠實之象。柔爻在外,接物和柔之象。故為說而能貞也。“利貞”,說之道宜正也。卦有剛中之德,能貞者也。說而能貞,是以上順天理,下應人心,說道之至正至善者也。若夫違道以干百姓之譽者,苟說之道,違道不順天,干譽非應人,苟取一時之說耳,非君子之正道。君子之道,其說於民,如天地之施,感於其心而說服無斁,故以之先民,則民心說隨而忘其勞。率之以犯難,則民心說服於義而不恤其死。說道之大,民莫不知勸。勸,謂信之而勉力順從。人君之道,以人心說服為本。故聖人贊其大。
程頤《伊川易傳》接著解說《兌》卦:陽剛之爻居於內卦之中,是內心誠實的象;柔爻浮在最外,是待人接物和順柔婉的象。所以《兌》才成了既能取悅於人、又能守持正道的卦。卦辭說「利貞」,是說取悅人的路數必須走得端正。此卦有「剛中」之德,正屬於能守正的一類。既能悅人又能守正,於是上合天理、下應人心,這才是悅道中最正、最善的一種。至於那種違背正道去博取百姓稱譽的人,走的是苟且取悅的路:違背正道就不合於天,博取虛譽就算不得應人,不過換取一時的歡心罷了,並不是君子的正道。君子之道施於百姓,就像天地施化一樣,感動在人心裡,人心悅服而不生厭倦;所以拿它走在百姓前頭,百姓心裡高興地跟隨,連勞苦都忘了;帶著他們去冒險犯難,百姓心裡悅服於道義,連生死都顧不上計較。悅道之大,百姓沒有不受勸勉的。所謂「勸」,是說百姓信任在上的人,因而肯勉力順從。做君主的道理,以人心悅服為根本,所以孔子在《彖傳》裡讚歎它的博大。
集說 王氏弼曰:說而違剛則諂,剛而違說則暴,“剛中而柔外”,所以“說以利貞”也,“剛中”故“利貞”,“柔外”故說亨。劉氏牧曰:“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 ”。柔外為順,剛中為信,故得“順乎天而應乎人”。呂氏祖謙曰:當適意時而說,與處安平時而說,皆未足為難,唯當勞苦患難而說,始見真說。聖人以此先之,故能使之任勞苦而不辭,赴患難而不畏也。
集說引王弼說:一味取悅而沒有剛的骨幹,就流於諂媚;一味剛強而沒有悅的和氣,就流於暴戾。《彖傳》講「剛中而柔外」,正是「說以利貞」的緣由——「剛中」所以能「利貞」,「柔外」所以悅而亨通。集說引劉牧說:《繫辭傳》講「天所幫助的是順,人所幫助的是信」;「柔外」就是順,「剛中」就是信,所以《兌》能做到「順乎天而應乎人」。集說引呂祖謙說:在稱心如意的時候歡悅,在安定平順的處境裡歡悅,都算不得難;唯有在勞苦患難之中還能歡悅,才見得是真歡悅。聖人拿這種真悅走在百姓前頭,所以能讓百姓擔著勞苦而不推辭,奔赴患難而不畏懼。
彖下傳·渙卦
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程傳 《渙》之能“亨”者,以卦才如是也。《渙》之成《渙》,由九來居二,六上居四也。剛陽之來,則不窮極於下,而處得其中。柔之往,則得正位於外,而上同於五之中。巽順於五,乃上同也。四五君臣之位,當《渙》而比,其義相通。同五,乃從中也,當《渙》之時而守其中,則不至於離散,故能“亨”也。
《彖傳》說:《渙》卦亨通,因為陽剛之爻來居內卦而不至於困窮,陰柔之爻在外卦得到正位而向上與九五同心。程頤《伊川易傳》說:《渙》之所以能亨通,是因為卦的材質如此。《渙》之所以成為《渙》,是由陽爻下來居於二位、陰爻上去居於四位而成的。剛陽之爻來到內卦,就不會在下面陷入窮極,而且處在下體的中間,這就是「得中」。柔爻往上去,便在外卦得到了正位,這就是「當位」,並且向上與九五之「中」同心。它以巽順之德順從九五,這才叫「上同」。四與五是臣位與君位,正當渙散之時而彼此親比,兩者的意義是相通的。與九五同心,就是依從中道;處在渙散之時而守得住中道,就不至於離散,所以能夠亨通。
集說 王氏弼曰:二以剛來居內則不窮於險,四以“柔得位乎外而與上同”。內剛而無險困之難,外順而無違逆之乖。是以“亨”也。孔氏穎達曰:此就九二剛德居險,六四得位從上,釋所以能釋險難而致亨通。馮氏椅曰:以二四往來明卦義,“不窮”“上同”明“亨”。剛來不窮,即《需》“剛健”“不陷”“義不困窮”之象。
集說引王弼說:九二以剛爻來居內卦,就不會被坎險困住;六四則是「柔得位乎外而與上同」。內裡有剛,就沒有陷險受困的患難;外面能順,就沒有違逆乖戾的毛病,因此能夠亨通。集說引孔穎達說:這一句是就九二以剛德處在坎險之中、六四得正位而順從在上的九五立論,解釋《渙》卦何以能解開險難而致亨通。集說引馮椅說:《彖傳》用二、四兩爻的一來一往說明卦義,用「不窮」「上同」說明亨通。「剛來不窮」,就是《需》卦《彖傳》所講「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的那種象。
林氏希元曰:“柔得位乎外而上同”,是六四之柔,得位乎外卦,而上同九五。四五同德,斯足以濟渙矣,故“亨”。《本義》已定,《語錄》雖謂未穩而未及更改。案 “剛來而不窮”者,固其本也。“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致其用也。固本則保聚有其基,致用則聯屬有其具。
集說引林希元說:所謂「柔得位乎外而上同」,指的是六四這一柔爻在外卦得了正位,又向上與九五同德。四與五同德,就足以救濟渙散,所以卦辭稱「亨」。朱熹《周易本義》的解釋已經定下,《朱子語錄》裡雖說這一條還不算穩妥,卻沒有來得及改定。李光地按:「剛來而不窮」講的是鞏固《渙》卦的根本,「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講的是發揮它的功用。根本鞏固了,收拾人心才有基址;功用發揮了,聯結上下才有憑藉。
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本義 “中”,謂廟中。程傳 “王假有廟”之義,在《萃》卦詳矣,天下離散之時,王者收合人心,至於“有廟”,乃是在其中也。在中,謂求得其中,攝其心之謂也。中者,心之象。“剛來而不窮”,“柔得位而上同”,卦才之義,皆主於中也。王者拯渙之道,在得其中而已。孟子曰: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亨帝立廟,民心所歸從也。歸人心之道無大於此,故云。至於“有廟”,拯渙之道極於此也。集說 何氏楷曰:“王乃在中”者,非在廟中之謂。王者之心,渾然在中。則“不薦”之孚,直有出於儀文之外者,宜其精神之與祖考相為感格也。
《彖傳》說:「王假有廟」,是說君王的心正守在中。朱熹《本義》說:這裡的「中」,指宗廟之中。程頤《伊川易傳》說:「王假有廟」的意義,在《萃》卦裡已經講得詳盡了。天下人心離散的時候,君王收合人心,一直做到「有廟」,那就是身在其中了。所謂「在中」,是說求得那個中,把散亂的人心收攝攏來。中,正是心的象。「剛來而不窮」「柔得位而上同」,卦材的意義都歸結在一個「中」字上。君王救治渙散的辦法,也只在得其中而已。《孟子》說:得天下的百姓有辦法,得了他們的心,也就得了百姓。祭享上帝、建立宗廟,是民心所歸附順從的所在,收攏人心的路數沒有比這更大的了,所以《彖傳》這樣講。做到「有廟」,救治渙散的道理就到頂了。集說引何楷說:「王乃在中」,並不是說人站在宗廟裡面。君王的心渾然守在中正之上,於是像《觀》卦「盥而不薦」所講的那種誠信,直是流露在儀節文飾之外,無怪乎他的精神能與祖先感通交格。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程傳 治《渙》之道,當濟於險難。而卦有乘木濟川之象,上巽木也,下坎水,大川也,利涉險以濟渙也。木在水上,乘木之象。乘木所以涉川也,涉則有濟渙之功,卦有是義有是象也。集說 胡氏炳文曰:《易》以巽言“利涉大川”者三,皆以木言。《益》曰“木道乃行”,《中孚》曰“乘木舟虛”,《渙》曰“乘木有功也”。十三卦“舟楫之利”,獨取諸《渙》,亦以此也。案 “王乃在中”,謂九五居中,便含至誠感格之意。“乘木有功”,謂木在水上,便含濟險有具之意。
《彖傳》說:「利涉大川」,是因為乘著木船渡河能建成功。程頤《伊川易傳》說:治理渙散的辦法,要能渡過險難;而此卦正有乘木渡川的象——上卦巽為木,下卦坎為水,就是大川,所以利於涉險以救渙散。木浮在水面上,就是「乘木」之象;乘木是用來渡川的,渡過去便有救濟渙散之功。卦裡有這層意義,也有這個象。集說引胡炳文說:《周易》就巽卦講「利涉大川」的共有三處,都是拿木來說:《益》卦講「木道乃行」,《中孚》講「乘木舟虛」,《渙》講「乘木有功也」。《繫辭傳》舉十三卦制器尚象,「舟楫之利」獨取自《渙》,也正是這個緣故。李光地按:「王乃在中」,說的是九五居於中位,其中便含著至誠感通的意思;「乘木有功」,說的是木浮水上,其中便含著渡險自有憑藉的意思。
彖下傳·節卦
節,亨,剛柔分而剛得中。本義 以卦體釋卦辭。集說 趙氏玉泉曰:統觀全體,而剛柔適均,則剛以濟柔,柔以濟剛,一張一弛,唯其稱也。析觀二體,而二五得中,則不失之過,不失之不及。一損一益,唯其宜也。由是以“制數度”而隆殺皆中,以“議德行”而進反皆中,此《節》之所以“亨”也。
《彖傳》說:《節》卦亨通,因為剛爻柔爻各半而分居,剛爻又居於中位。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來解釋卦辭。集說引趙玉泉說:合起全卦來看,三剛三柔恰好均等,於是剛用來濟柔、柔用來濟剛,一張一弛,只求相稱。拆開上下兩體來看,九二、九五各居本體之中,於是既不失之太過,也不失之不及,一減一增,只求合宜。由此去「制數度」,禮數的隆重與省減都能得中;由此去「議德行」,進取與退守都能得中,這就是《節》卦之所以亨通的道理。
苦節不可貞,其道窮也。本義 又以理言。程傳 《節》至於極而苦,則不可堅固常守,其道已窮極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若以”苦節”為正,則其道困窮。吳氏應回曰:中節則和,否則不和。稼穡作甘,以得中央之土也。火炎上則苦,亦以焦枯之極也。“剛得中”而能節,乃為九五之甘。柔失中而過節,則為上六之苦。故物得中則甘,失中則苦。
《彖傳》說:「苦節不可貞」,因為那條路已經走到盡頭。朱熹《本義》說:這一句又是從事理上講的。程頤《伊川易傳》說:節制到了極端就變成苦,苦就不能牢固地長久守下去,那條路已經窮盡了。集說引孔穎達說:如果把「苦節」當成正道去守,那條路只會困窘不通。集說引吳應回說:節制得中就和順,不得中就不和順。《尚書·洪範》講「稼穡作甘」,莊稼所以味甘,是因為它得的是中央之土;又講「炎上作苦」,火所以味苦,也是因為焦枯到了極處。九五「剛得中」而能節制,就成了《節》卦九五的甘節;上六柔而失中、節制過了頭,就成了上六的苦節。所以物得中就甘,失中就苦。
俞氏炎曰:凡物過節則苦,味之過正,形之過勞,心之過思,皆謂之苦。節而苦,則非通行之道,故曰“其道窮也”。黃氏淳耀曰:合於中,即“甘”即“亨”。失其中,即“苦”即“窮”。苦與甘反,窮與亨反。
集說引俞炎說:凡物一過了節度就發苦——味道過了正,身形過了勞,心思過了度,都叫作苦。節制到發苦,就不是可以通行天下的道理,所以《彖傳》說「其道窮也」。集說引黃淳耀說:合於中,就是「甘」,也就是「亨」;失了中,就是「苦」,也就是「窮」。苦與甘相反,窮與亨相反,兩兩對看,《節》卦的分寸就清楚了。
說以行險,當位以節,中正以通。本義 又以卦德卦體言之,“當位”“中正”,指五。又坎為通。程傳 以卦才言也,內兌外坎,“說以行險”也。人於所說則不知已,遇艱險則思止,方說而止,為《節》之義。“當位以節”,五居尊,當位也。在澤上,有節也。當位而以節,主節者也。處得中正,節而能通也。中正則通,過則苦矣。
《彖傳》說:以和悅之德去走險難之路,居於當位而行節制,守住中正而得通達。朱熹《本義》說:這幾句又是就「卦德」(上下兩體各自的性情)與「卦體」(六爻剛柔的分佈)來講,「當位」「中正」都指九五;另外坎卦有通的意思。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就卦材立論。內卦是兌、外卦是坎,就是「說以行險」。人在自己喜歡的事情上往往停不下來,一遇艱險又只想停住;正在歡悅之中而能止得住,這就是「節」的意義。「當位以節」,是說九五居於尊位,這叫「當位」;它在澤的上面,所以有節制。既當位而又行節制,就是主持節制的那一爻。它又處在既中且正的地位,所以節制而能通行。得中正就通,過了頭就苦。
集說 孔氏穎達曰:更就二體及四五當位,重釋行節得亨之義,以明“苦節”之窮也。林氏希元曰:九五陽剛居尊,當位以主節於上。而所節者得其中正,是可以通行於天下。案 “說以行險”,先儒說義未明。蓋《節》有阻塞難行之象,所謂險也。而其所以“亨”者,則以其有安適之善,而無拘迫之苦,所謂說也。當位以位言,中正以德言。
集說引孔穎達說:這裡再就上下兩體以及四、五兩爻的當位,重新解釋行節制而得亨通的道理,用來反襯「苦節」何以窮困。集說引林希元說:九五以陽剛居於尊位,當位而在上主持節制;他所節制的又都合乎中正,因此可以通行於天下。李光地按:「說以行險」一句,前代儒者講得還不夠明白。《節》卦本有阻塞難行的象,這就是所謂險;而它之所以能亨通,是因為其中有安適的好處,沒有拘束逼迫的苦楚,這就是所謂說。「當位」是就爻位說的,「中正」是就德行說的。
當位則有節天下之權,中正則能通天下之志。此三句,當依孔氏為總申彖辭之義。說則不苦,而通則不窮矣。蓋上文既以全卦之善言之,此又專主九五及卦德以申之,正與《漸》卦同例。
李光地接著按:當位,就握有節制天下的權柄;中正,就能通達天下人的心志。「說以行險」以下這三句,應當依孔穎達的講法,看作總起來申說卦辭的意思:能和悅就不至於苦,能通達就不至於窮。上文既已拿全卦的好處立論,這裡又專就九五一爻和卦德再申說一遍,體例正與《漸》卦《彖傳》相同。
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本義 極言《節》道。程傳 推言《節》之道,天地有節,故能成四時,無節則失序也。聖人立制度以為節,故能不傷財害民。人慾之無窮也,苟非節以制度,則侈肆至於傷財害民矣。
《彖傳》說:天地有節度,四季才得以成就;用典章制度來節制,就不損傷財貨,不殘害百姓。朱熹《本義》說:這是把《節》的道理推到極致來講。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推廣《節》的道理。天地有節度,所以能成就四時;沒有節度,寒暑就亂了次序。聖人訂立典章制度作為節度,所以能做到不傷財、不害民。人的慾望本是沒有窮盡的,如果不用制度來節制,奢侈放縱下去,終究要傷財害民。
吳氏曰慎曰:《革》曰“天地革而四時成”,此曰“天地節而四時成”。限止之謂《節》,改易之謂《革》。《節》淺而《革》深,《節》先而《革》後。四時舉其大者言之,天地之化,刻刻相節,時時相革。
集說引吳曰慎說:《革》卦《彖傳》講「天地革而四時成」,這裡講「天地節而四時成」。限定、止住叫作《節》,更改、變換叫作《革》:《節》淺而《革》深,《節》在前而《革》在後。四時只是舉其中大的來說罷了,其實天地的造化刻刻都在相節,時時都在相革。
彖下傳·中孚卦
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本義 以卦體卦德釋卦名義。程傳 二柔在內,中虛為誠之象。二剛得上下體之中,中實為孚之象。卦所以為《中孚》也。“說而巽”,以二體言卦之用也。上巽下說,為上至誠以順巽於下,下有孚以說從其上。如是,其孚乃能化於邦國也。若人不說從,或違拂事理,豈能化天下乎?集說 張子曰:“孚”者,覆乳之象也。夫覆乳者必剛外而柔內。雖柔內,非陽則不生,故“剛得中”而為“孚”也。
《彖傳》說:《中孚》卦,柔爻在內而剛爻得中,和悅而又巽順,誠信於是能感化邦國。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和卦德來解釋卦名的意義。程頤《伊川易傳》說:三、四兩個柔爻居在中間,中間是空的,這是誠的象;二、五兩個剛爻各得上下體之中,中間是實的,這是孚的象,卦因此叫《中孚》。「說而巽」是就上下兩體講卦的功用:上體巽、下體兌,就是在上的人以至誠順待在下的人,在下的人懷著誠信而喜悅地服從在上的人。這樣,誠信才能夠感化一國。倘若人心不悅服,或者做法違背事理,哪裡還能感化天下。集說引張載說:所謂「孚」,取的是禽鳥伏卵哺雛的象。凡是伏卵哺雛,必定外面剛硬而裡面柔軟;雖然裡面柔軟,沒有陽氣也孵化不出來,所以要「剛得中」才成其為「孚」。
王氏宗傳曰:以成卦觀之,在二體則為中實,在全體則為中虛。蓋中不虛則有所累,有所累,害於信者也。中不實則無所主,無所主則又失其信矣,故曰《中孚》。案 “柔在內而剛得中”,其義甚精,非柔在內則中不虛矣,非剛得中則中又不實矣。地至虛也,然唯陰中有陽,故受天氣而生物。月至虛也,然唯水陰根陽,故受日光而發照。物之雌牝,受陽精而胎化者亦然。此卦之名,所以取於乳卵者此也。老子亦曰:髣兮髴,其中有物,窈兮冥,其中有精,真精之中,其中有信。蓋見及此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從成卦上看,就上下兩體說是「中實」,就全卦說是「中虛」。中不虛就有牽累,有牽累便妨害了誠信;中不實就沒有主宰,沒有主宰又失掉了誠信,所以卦名叫《中孚》。李光地按:「柔在內而剛得中」這句話說得極精:不是柔爻在內,中間就不空;不是剛爻得中,中間就不實。大地是最虛的,然而正因為陰裡含著陽,才能承受天氣而生養萬物;月亮是最虛的,然而正因為水之陰以陽為根,才能承受日光而發出光明;雌性的動物承受陽精而結胎化育,也是同一個道理。這一卦的名字之所以取自乳育與卵孵,緣故就在這裡。老子也說過:恍恍惚惚,其中有物;深遠幽暗,其中有精;真精之中,其中有信。他大概也看到了這一層。
又案《無妄》天德也,天德實,實則虛矣,故曰《無妄》,言其虛也。《中孚》地德也,地德虛,虛則實矣,故曰《中孚》,言其實也。唯《無妄》之主於虛也,故六爻之義,皆貴乎無謀望作為之私,反是則有妄矣。唯《中孚》之主於實也,故六爻之義,皆貴乎有誠心實德之積,反是則非孚矣。二卦之義,實相表裡。
李光地又按:《無妄》講的是天之德,天德是實的,實到極處反而顯出虛,所以卦名叫《無妄》,說的正是它的虛。《中孚》講的是地之德,地德是虛的,虛到極處反而顯出實,所以卦名叫《中孚》,說的正是它的實。正因為《無妄》以虛為主,所以它六爻的意義,都以沒有鑽營圖謀、私意造作為可貴,反過來就落進虛妄了;正因為《中孚》以實為主,所以它六爻的意義,都以積得誠心實德為可貴,反過來就算不得誠信了。兩卦的意義,實在是互為表裡。
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本義 以卦象言。程傳 信能及於“豚魚”,信道至矣,所以“吉”也。以“中孚”涉險難,其利如乘木濟用而以虛舟也。舟虛則無沈覆之患,卦虛中,為虛舟之象。
《彖傳》說:「豚魚吉」,是誠信及於小豬與魚;「利涉大川」,是乘著中間空虛的木舟。朱熹《本義》說:這兩句是就卦象講的。程頤《伊川易傳》說:誠信能夠感及小豬和魚這類無知之物,信道就算到家了,所以吉。拿《中孚》的誠信去渡險難,那種便利就像乘木渡水而用的是一隻空船。船是空的,就沒有沉沒傾覆的憂患;此卦中間兩爻是虛的,正是空船的象。
集說 王氏弼曰:用《中孚》以涉難,若“乘木舟虛也”。鄭氏湘鄉曰:仁及草木,言草木難仁也。誠動金石,言金石難誠也。“信及豚魚”,言豚魚難信也。蔡氏清曰:木在澤上,既為乘木之象,外實內虛,又為舟虛之象。
集說引王弼說:拿《中孚》的誠信去渡險難,就像「乘木舟虛」一樣穩當。集說引鄭湘鄉說:說仁愛及於草木,是因為草木最難被仁愛打動;說至誠感動金石,是因為金石最難被誠意感動;說「信及豚魚」,也是因為小豬和魚最難被信義感通。集說引蔡清說:木浮在澤上,既是乘木的象;此卦外面兩爻實、裡面兩爻虛,又是空船的象。
吳氏曰慎曰:“豚魚吉”,蓋信及豚魚者之吉,非豚魚吉也。故在卦辭不可以“豚魚吉”三字為句,當以“中孚豚魚”為讀。《彖傳》“信及豚魚”,即“中孚豚魚”也。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本義 信而正,則應乎天”矣。集說 蘇氏軾曰:天道不容偽。
集說引吳曰慎說:所謂「豚魚吉」,是誠信及於小豬與魚的人得吉,並不是小豬與魚得吉。所以在卦辭裡不該把「豚魚吉」三字斷成一句,應當讀作「中孚豚魚」。《彖傳》講「信及豚魚」,正就是「中孚豚魚」。《彖傳》又說:《中孚》以守正為利,這才是上應於天。朱熹《本義》說:有誠信而又走得正,就與天道相應了。集說引蘇軾說:天道是容不得半點虛偽的。
彖下傳·小過卦
小過,小者過而亨也。本義 以卦體釋卦名義與其辭。程傳 陽大陰小,陰得位,剛失位而不中,是“小者過”也,故為小事過。過之小小者與小事有時而當過,過之亦小,故為《小過》。事固有待過而後能亨者,過之所以能亨也。
《彖傳》說:《小過》卦,是小者有所過而得亨通。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卦體來解釋卦名的意義和卦辭。程頤《伊川易傳》說:陽為大、陰為小,此卦陰爻得位,剛爻失位而又不居中,這就是「小者過」,所以是小事上稍稍過分。過得很輕微,加上小事有時本就該過一點,過了也仍舊是小,所以叫《小過》。世上確有些事非得稍微過一點才能辦通,這正是「過」之所以能亨通的緣故。
集說 孔氏穎達曰:順時矯俗,雖過而通。朱氏震曰:《小過》,小者過也。蓋事有失之於偏,矯其失,必待小有所過,然後偏者反於中。謂之過者,比之常理則過也。過反於中,則其用不窮而亨矣,故曰“小者過而亨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順著時勢去矯正流俗,雖然做得過了一點,事情卻行得通。集說引朱震說:《小過》,就是小者有所過。事情有偏到一邊而失當的,要矯正這種失當,必得稍稍過一點,偏的一頭才回得到中間。之所以叫「過」,是拿平常的道理來比才算過。過一點反而回到了中,它的用處就不會窮竭而能亨通,所以《彖傳》說「小者過而亨也」。
王氏宗傳曰:言以過故亨也。天下固有越常救失之事,如《象》所謂“過乎恭”、“過乎哀”、“過乎儉”是也,不有所過,安能亨哉?故曰“小者過而亨也”。案 此釋義,與“《遯》而亨也”同。《遯》非得已之事,然必《遯》而後亨。《小過》亦非得已之事,然必過而後亨,故其釋義同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這是說正因為過了一點才亨通。天下本來就有越出常軌去補救過失的事,例如《大象傳》所講的「過乎恭」「過乎哀」「過乎儉」便是;不稍稍過一點,哪裡能行得通。所以《彖傳》說「小者過而亨也」。李光地按:這一句的釋義,與《遯》卦《彖傳》「遯而亨也」是同一路數。退避並不是人願意做的事,然而非退避不能亨通;小有所過也不是人願意做的事,然而非稍過不能亨通,所以兩處的釋義相同。
過以利貞,與時行也。程傳 過而利於貞,謂“與時行也”。時當過而過,乃非過也,時之宜也,乃所謂正也。集說 蘇氏軾曰:《彖》之所謂“利貞”,即《象》之所謂“過乎恭”“儉”與“哀”者,時當然也。
《彖傳》說:稍過而利於守正,是隨著時勢而行。程頤《伊川易傳》說:過了一點卻利於守正,就是所謂「與時行也」。時勢正該過一點而果然過了一點,那就算不得過,只是合於時的舉措,也正是所謂的正。集說引蘇軾說:《彖傳》所講的「利貞」,就是《大象傳》所講的「過乎恭」「過乎儉」與「過乎哀」,都是時勢本該如此。
朱氏震曰:君子制事,以天下之正理,所以《小過》者,時而已,故曰“過以利貞,與時行也”。蔡氏淵曰:“與時行”,謂隨《小過》之時而用其正也。龔氏煥曰:道貴得中,過非所尚,然隨時之宜,施當其可則過也,乃所以為中也,故曰“過以利貞,與時行也”。“與時行”而不失其貞,則過非過矣。
集說引朱震說:君子處置事情,依據的是天下的正理;他之所以肯稍稍過一點,只是為了合時罷了,所以《彖傳》說「過以利貞,與時行也」。集說引蔡淵說:所謂「與時行」,是隨著《小過》這個時勢去施用他的正道。集說引龔煥說:道以得中為貴,過分本不是可崇尚的;然而隨時勢之所宜,施行得恰到好處,那麼看似過了,其實正是得中,所以說「過以利貞,與時行也」。能隨時而行又不失其正,那麼過也就不成其為過了。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本義 以二五言。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本義 以三四言。程傳 《小過》之道,於小事有過則吉者,而《彖》以卦才言吉義。“柔得中”,二五居中也。陰柔得位,能致“小事吉”耳,不能濟大事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大事非剛陽之才不能濟。三不中,四失位,是以“不可大事”。《小過》之時,自“不可大事”,而卦才又不堪大事,與時合也。
《彖傳》說:柔爻得中,所以小事上吉利。朱熹《本義》說:這是就六二、六五兩爻講的。《彖傳》又說:剛爻失位而又不居中,所以不可以辦大事。朱熹《本義》說:這是就九三、九四兩爻講的。程頤《伊川易傳》說:《小過》的道理,是在小事上過一點便吉;而《彖傳》是拿卦材來講這個吉的緣由。「柔得中」,指六二、六五都居本體之中。陰柔而得位,只能招來小事上的吉,不能成就大事。「剛失位而不中」,所以不可辦大事——大事不是剛陽之材辦不成的。九三不居中,九四失其位,因此「不可大事」。《小過》這個時勢本來就辦不得大事,而卦材又擔不起大事,兩者正相吻合。
朱氏震曰:於小事有過而不失其正則吉,“柔得中”也。作大事非剛得位得中不能濟,失位則無所用其剛,不中則才過乎剛。是以《小過》之時,不可作大事也。胡氏炳文曰:矯大下之枉者,以過為正。然“剛過而中”為《大過》,“柔得中”為《小過》,是則事有當過者,而皆不可外乎中也。
集說引朱震說:在小事上過了一點而不失其正就吉,這是因為「柔得中」。要辦大事,非剛爻既得位又得中不能成功:失了位,剛也無處施用;不居中,材質就剛得過了頭。所以在《小過》之時,不可以興作大事。集說引胡炳文說:矯正天下的彎曲(源文「大下」當作「天下」),往往要拿過一點當作正。不過《大過》是「剛過而中」,《小過》是「柔得中」,可見事情固然有該過一點的,卻都不能越出一個「中」字。
案 任大事貴剛,取其強毅,可以遺大投艱也。處小事貴柔,取其畏慎,為能種細勤小也,二者皆因乎時,得中者,適乎時之謂也。此卦“柔得中”,“剛失位而不中”,則有行小事適時,而行大事則非其時之象。
李光地按:擔當大事以剛為貴,取它強毅果決,可以承受重大而艱難的託付;處理小事以柔為貴,取它敬畏謹慎,能夠在細微處下功夫。兩者都要看時勢而定,所謂「得中」,就是合乎時勢的意思。此卦「柔得中」而「剛失位而不中」,於是就有了做小事正合其時、做大事卻不當其時的象。
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本義 以卦體言。程傳 “有飛鳥之象焉”,此一句不類《彖》體。蓋解者之辭誤入《彖》中。中剛外柔,飛鳥之象。卦有此象,故就“飛鳥”為義。事有時而當過,所以從宜,然豈可甚過也。如“過恭”“過哀”“過儉”,《大過》則不可,所以在《小過》也。所過當如飛鳥之遺音,鳥飛迅疾,聲出而身已過,然豈能相遠也,事之當過者亦如是。身不能甚遠於聲,事不可遠過其常,在得宜耳。
《彖傳》說:卦中有飛鳥的象,飛鳥留下鳴聲,不宜向上而宜向下,大吉,因為向上是逆、向下是順。朱熹《本義》說:這是就卦體講的。程頤《伊川易傳》說:「有飛鳥之象焉」這一句不像《彖傳》的體例,大概是解經者的話誤混進《彖傳》裡去了。此卦中間兩爻剛、外面四爻柔,是飛鳥的象;卦有這個象,所以就著「飛鳥」立義。事情有時該過一點,為的是從宜,然而哪裡可以過得太狠。像「過於恭敬」「過於哀慼」「過於儉省」這一類,若照《大過》那樣過就不行了,所以只放在《小過》裡。所過的分寸,應當像飛鳥留下的鳴聲:鳥飛得快,聲音發出去而身子已經掠過了,可是身與聲又能離得多遠。該過一點的事情也是這樣——身子不能離聲音太遠,事情不能過出常軌太多,全在一個合宜。
“不宜上宜下”,更就鳥音取宜順之義。過之道,當如飛鳥之遺音,夫聲逆而上則難,順而下則易,故在高則大。山上有雷,所以為過也。過之道,順行則吉,如飛鳥之遺音宜順也。所以過者,為順乎宜也。能順乎宜,所以大吉。
程頤接著說:「不宜上宜下」,又是就鳥鳴之聲取「宜順」的意思。過的道理,應當像飛鳥留下的聲音:聲音逆著往上傳就難,順著往下傳就容易,所以處在高處聲音反而顯得大。此卦山上有雷,雷本該在天上,如今出在山上,正因此才叫作過。過的道理,順著走就吉,正如飛鳥留下的鳴聲以順為宜。之所以要過一點,為的是順應事之所宜;能順應所宜,所以大吉。
集說 王氏弼曰:施過於不順,凶莫大焉。施過於順,過更變而為吉也。胡氏瑗曰:四陰在外,二陽在內,是內實外虛,故“有飛鳥之象”也。飛鳥翔空,無所依著,愈上則愈窮,是上則逆也。下附物則身可安,是下則順也。猶君子之人,過行其事以矯世勵俗,必下附人情,亦“宜下”而“不宜上”也。
集說引王弼說:把「過」施用在不順的地方,凶險沒有比這更大的了;把「過」施用在順的地方,過反而轉成了吉。集說引胡瑗說:四個陰爻在外、兩個陽爻在內,是裡面實、外面虛,所以有「飛鳥之象」。飛鳥在空中翱翔,無所依託,越往上越無處著落,這就是向上為逆;往下附著實物,身子才安穩,這就是向下為順。好比君子稍稍過一點去做事,為的是矯正世風、砥礪流俗,那也必得往下貼合人情,同樣是「宜下」而「不宜上」。
朱氏震曰:上逆也,故“不宜上”。“下順”也,故“宜下”。《小過》之時,事有時而當過。所以從宜,不可過越已甚,不然必凶也。俞氏琰曰:溯風而上為“逆”,隨風而下為“順”。
集說引朱震說:向上是逆,所以「不宜上」;向下是順,所以「宜下」。《小過》之時,事情固然有該過一點的,為的是從宜,卻不能越出得太厲害,不然必定招凶。集說引俞琰說:迎著風往上飛是「逆」,順著風往下飛是「順」。
方氏時化曰:聖人因此卦有飛鳥之象,遂即象以戒之曰:“飛鳥有遺音雲。遺音如何?言“不宜上宜下大吉”云耳。夫鳥上飛則逆,下飛則順,其大致也。今自謂宜下而不宜上焉,實為二陽諷也。吳氏曰慎曰:以卦體言,陰乘陽為“逆”,承陽為“順”,四陰分居上下,有逆順之象。
集說引方時化說:聖人因為此卦有飛鳥的象,就著這個象來告誡說:飛鳥留下了鳴聲。所留下的鳴聲是什麼?就是「不宜上宜下大吉」這句話罷了。鳥往上飛是逆、往下飛是順,這是大致的情形。如今《彖傳》自己說宜下而不宜上,其實是拿這話來諷勸居中的兩個陽爻。集說引吳曰慎說:就卦體講,陰爻凌駕在陽爻之上叫「逆」,陰爻承奉在陽爻之下叫「順」;四個陰爻分居上下,正有逆與順的象。
案 四陽居中,則有棟樑之象,四陰居外,則有羽毛之象。君子之任大事,則為天下棟樑。修細行,則為天下羽儀。此二卦取象之意也。然以其陰陽皆過多也,故謂之《大過》、《小過》。事固有過以為中者,無嫌於過也。然必過而不失其中,乃歸於無過,故棟則惡其太剛而折。太重而橈,故宜隆於上,不可橈於下也。羽則惡其柔而無立,輕而不戢,故宜就於下,不可颺於上也。
李光地按:《大過》四個陽爻聚在中間,就有棟樑的象;《小過》四個陰爻分在外邊,就有羽毛的象。君子擔當大事,便是天下的棟樑;修飭細行,便是天下的儀表。這就是兩卦取象的用意。不過因為它們的陰陽都失之於多,所以分別叫作《大過》《小過》。事情固然有過一點反而算得中的,那就不必嫌它過;然而必得過而不失其中,才歸結到沒有過失。所以棟樑最怕太剛而折斷、太重而彎曲,因此宜於在上頭高起,不可在下頭壓彎;羽毛最怕柔弱而立不住、輕飄而收斂不住,因此宜於向下貼附,不可向上飛揚。
彖下傳·既濟卦
《大過》之《彖》曰“剛過而中”,不橈乎下,斯為 既濟,亨,小者亨也。本義 濟下疑脫小字。集說 陸氏銓曰:國家當極盛時,縱有好處,都只是尋常事,所以說“小者亨”。案 亨小之義,陸氏說善。《既濟》之時,自然事事亨通。然特其小者爾,聖人之制治保邦也。制度之立,綱紀之修,以為小,而精神之運,心術之動,以為大。故《屯》難之時而大亨者,以其“動乎險中”,不敢安寧也。《既濟》之時而亨小者,以其已安已治,四達不悖也。《彖》所以言“初吉終亂”者以此,《象》所以言“思患”“豫防”者亦以此。
李光地的按語接著說:《大過》的《彖傳》講「剛過而中」,不至於在下頭壓彎,這才算是——底本此處有脫文,下面徑接《既濟》一節。《彖傳》說:《既濟》亨通,是小者亨通。朱熹《本義》說:「濟」字下面疑心脫掉了一個「小」字。集說引陸銓說:國家正當極盛的時候,縱然有好處,也都只是尋常事,所以說「小者亨」。李光地按:「亨小」的意義,陸銓講得好。《既濟》之時,自然事事亨通,然而通的只是那些小處罷了。聖人整治天下、保守邦國,把制度的確立、綱紀的整飭看作小,把精神的運用、心術的動向看作大。所以《屯》難之時反而大亨,是因為它「動乎險中」,一刻不敢安逸;《既濟》之時反而只是小亨,是因為它已經安定、已經治平,四通八達而沒有窒礙。《彖傳》之所以講「初吉終亂」,緣故在此;《大象傳》之所以講「思患」「豫防」,緣故也在此。
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本義 以卦體言。程傳 《既濟》之時,大者固已亨矣,唯有小者未亨也。時《既濟》矣,固宜貞固以守之,卦才剛柔正當其位,當位者其常也。乃正固之義,利於如是之貞也。陰陽各得正位,所以為《既濟》也。集說 俞氏琰曰:三剛三柔,皆正而位皆當。六十四卦之中,獨此一卦而已,故特贊之也。
《彖傳》說:「利貞」,是因為剛柔各歸其正而爻位都相當。朱熹《本義》說:這是就卦體講的。程頤《伊川易傳》說:《既濟》之時,大的方面固然已經亨通,只剩下小的方面還沒有通。時勢既已成濟,自然應當堅貞固守;而卦材是剛柔各當其位,當位就是常態,也正是持正固守的意思,所以利於這樣的貞。陰陽各自得了正位,因此成為《既濟》。集說引俞琰說:三個剛爻、三個柔爻都各歸其正,六爻的位也都相當;六十四卦裡只有這一卦如此,所以《彖傳》特地讚美它。
初吉,柔得中也。本義 指六二。程傳 二以柔順文明而得中,故能成既濟之功。二居下體,方濟之初也,而又善處,是以吉也。集說 粱氏寅曰:《既濟》“柔得中”在下卦,則“初吉”而“終亂”。以文明已過,而坎險繼之也。《未濟》柔得中在上卦,則始末濟而終亨,以出乎坎險,而正當文明也。
《彖傳》說:「初吉」,是因為柔爻得中。朱熹《本義》說:指六二。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以柔順而又文明的德性居於中位,所以能夠成就既濟之功;它處在下體,正當成濟的開頭,又善於自處,因此得吉。集說引梁寅說:《既濟》的「柔得中」在下卦,所以「初吉」而「終亂」——因為離的文明已經過去,接著來的是坎險;《未濟》的柔得中在上卦,所以開頭未濟而末了亨通——因為已經走出坎險,正好迎上離的文明。
案 凡《易》義以剛中為善,而《既濟》,《未濟》皆善柔中者。《既濟》以內卦為主,至外卦則向乎《未濟》矣。《未濟》亦以內卦為主,至外卦則向乎《既濟》矣。亦猶《泰》之善在二,而《否》之善在五。
李光地按:《周易》的通例,大抵以剛爻居中為善,而《既濟》《未濟》兩卦卻都稱許柔爻居中。《既濟》以內卦為主,到了外卦便轉向《未濟》;《未濟》也以內卦為主,到了外卦便轉向《既濟》。這就好比《泰》卦的好處在九二,而《否》卦的好處在九五一樣。
終止則亂,其道窮也。程傳 天下之事,不進則退,無一定之理,擠之終不進而止矣,無常止也。衰亂至矣,蓋其道已窮極也。九五之才非不善也,時極道窮,理當必變也,聖人至此奈伺?曰:唯聖人為能通其變於未窮,不使至於極也,堯舜是也,故有終而無亂。
《彖傳》說:到了末了停住不動就要亂,因為它的路已經窮了。程頤《伊川易傳》說:天下的事,不前進就後退,沒有停在一處不動的道理。到了最後不再前進而停住,那也不是能長久停住的,衰敗禍亂就要來了,因為那條路已經窮到極處。九五的材質並不是不好,只是時勢到了極點、道理走到了盡頭,按理必定要變。聖人到了這一步又怎麼辦(源文「奈伺」當作「奈何」)?回答是:唯有聖人能在還沒有窮盡的時候先通其變,不讓事情走到極端,堯、舜就是這樣,所以有善終而沒有禍亂。
集說 侯氏行果曰:由止故物亂而窮也。《乾鑿度》曰:《既濟》、《未濟》者,所以明戒慎,全王道也。胡氏瑗曰:天下久治,則人苟安,萬務易墜,禍患不警,故持盈守成之道,當須至兢至慎,然後可以久濟。苟止於逸樂,不自省懼,以為終安,亂斯至矣,此聖人深戒之 張氏清子曰:卦曰“終亂”,而《彖》曰“終止則亂”,非終之能亂也。於其終而有止心,此亂之所由生也。俞氏琰曰:人之常情,處無事則止心生,止則怠,怠則有患而不為之防,此所以亂也。當知“終止則亂”,不止則不亂也。
集說引侯行果說:正因為停住了,事物才紛亂而窮竭。《易緯乾鑿度》說:《既濟》《未濟》兩卦,是用來申明戒懼謹慎、保全王道的。集說引胡瑗說:天下長久太平,人就苟且偷安,萬般事務容易廢墜,禍患臨頭也不警覺;所以守住盈滿、保住成業的辦法,必須極其戒懼、極其謹慎,然後才能長久保住已成之濟。倘若停在安逸享樂里,不自省不自懼,以為可以太平到底,禍亂就來了——這是聖人深切告誡的地方(底本此處有脫文)。集說引張清子說:卦辭講「終亂」,而《彖傳》講「終止則亂」,可見並不是「終」本身能致亂,而是到了末了起了停住的心,禍亂由此而生。集說引俞琰說:人之常情,處在無事之中就生出止息之心,一止就懈怠,一懈怠就有了憂患也不加防備,這正是致亂的緣由。要知道「終止則亂」,不停住也就不會亂。
彖下傳·未濟卦
未濟,亨,柔得中也。本義 指六五言。程傳 以卦才言也。所以能“亨”者,以“柔得中”也。五以柔居尊位,居剛而應剛,得柔之中也。剛柔得中,處《未濟》之時可以“亨”也。集說 蔡氏淵曰;《既濟》之後必亂,故主在下卦而“亨”取二。《未濟》之後必濟,故主在上卦而“亨”取五。
《彖傳》說:《未濟》亨通,因為柔爻得中。朱熹《本義》說:指六五。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就卦材立論。它之所以能亨通,是因為「柔得中」。六五以柔爻居於尊位,所居是剛位而所應又是剛爻,這是柔之得中。剛柔各得其中,處在未濟之時便可以亨通。集說引蔡淵說:《既濟》之後必定生亂,所以主爻在下卦,「亨」取六二;《未濟》之後必定成濟,所以主爻在上卦,「亨」取六五。
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程傳 據二而言也。二以剛陽居險中,將濟者也。又上應於五,險非可安之地。五有當從之理,故果於濟如“小狐”也。既果於濟,故有“濡尾”之患,未能出於險中也。
《彖傳》說:小狐狸快要渡過河,是它還沒有走出坎險之中;沾溼了尾巴、沒有什麼好處,是不能把事情接續到底;雖然六爻都不當位,剛柔卻兩兩相應,這就是所謂「應與」。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就九二立論。九二以陽剛居在坎險之中,是正要渡河的人;它又向上應於六五,險境本不是可以安身的地方,而六五又有值得追隨的道理,所以它渡河渡得果決,就像那隻小狐狸。渡得太果決,於是有了「濡尾」的憂患,還沒能走出險中。
其進銳者其退速,始雖勇於濟,不能繼續而終之,無所往而利也。雖陰陽不當位,然剛柔皆相應。當《未濟》而有與,若能重慎,則有可濟之理。二以“汔濟”,故“濡尾”也。卦之諸爻皆不得位,故為《末濟》。《雜卦》云: “《未濟》,用之窮也”。謂三陽皆失位也。斯義也,聞之成都隱者。
程頤接著說:前進得急的人,退下來也快;開頭雖然勇於渡河,卻不能接續下去把它辦完,所以無論往哪裡去都沒有好處。雖然陰陽各爻都不當位,剛柔卻全都兩兩相應。處在未濟之時而有相與的夥伴,如果能格外慎重,就有渡得過去的道理。九二因為「汔濟」,所以「濡尾」。此卦六爻都不得正位,因此叫《未濟》(源文「《末濟》」當作「《未濟》」)。《雜卦傳》說「《未濟》,用之窮也」,指的是三個陽爻都失了位。這層意思,是我從成都一位隱者那裡聽來的。
集說 《朱子語類》云:“小狐汔濟”,汔字訓幾,與《井》卦同。既曰幾,便是未出坎中。郭氏鵬海曰:《既濟》之吉,以“柔得中”。《未濟》之“亨”,亦以“柔得中”,則敬慎勝也。《既濟》之“亂”以終止,《未濟》之“無攸利”以“不續終”,則克終難也。《既濟》之貞以“剛柔正”,《未濟》之可濟以“剛柔應”,則交濟之功也。既曰“柔得中”,而又有“不續終”之戒,可見濟事無可輕忽之時。既曰“不當位”,又著剛柔之應,可見得人無不可濟之享。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小狐汔濟」的「汔」字訓作「幾」,與《井》卦「汔至亦未繘井」的用法相同。既然說幾乎,便是還沒有走出坎險之中。集說引郭鵬海說:《既濟》的吉,靠的是「柔得中」;《未濟》的亨,也靠「柔得中」,可見取勝全在敬慎。《既濟》的「亂」由於末了停住,《未濟》的「無攸利」由於不能接續到底,可見善終最難。《既濟》的可貞靠「剛柔正」,《未濟》的可濟靠「剛柔應」,可見成濟要靠上下交相為用之功。既說「柔得中」,又下一句「不續終」的告誡,可見成事之際沒有一刻可以輕忽;既說「不當位」,又標出剛柔的相應,可見只要得人,就沒有渡不過去的事。
吳氏曰慎曰:《既濟》曰“終止則亂”,此曰“無攸利,不續終也”,蓋事之《既濟》而生亂,與《未濟》而無終者,皆一念之怠為之,君子是以貴“自強不息”。
集說引吳曰慎說:《既濟》講「終止則亂」,這裡講「無攸利,不續終也」。事情已經成濟卻又生出禍亂,和事情尚未成濟而終究沒有下文,兩樣都是一念懈怠造成的,君子因此把「自強不息」看得極重。
象上傳
本義 象者,卦之上千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繫之辭也。
朱熹《本義》說:所謂「象」,指一卦上下兩體所取的兩個象,以及由這兩象合成的六爻,周公給它們繫上的那些辭(源文「上千」當作「上下」)。後人把卦下總括上下兩體之象、由此立起君子之德的那一段叫「大象」,把爻下逐句解釋爻辭的那一段叫「小象」。
象上傳·乾卦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本義 “天”,乾卦之象也。凡重卦皆取重義,此獨不然者,天一而已。但言“天行”,則見其一日一周,而明日又一周,若重複之象,非至健不能也。君子法之,不以人慾害其天德之剛,則“自強”而“不息”矣。
《大象傳》說:天的運行剛健不已,君子取法它而自強不息。朱熹《本義》說:「天」是乾卦的象。凡是重卦大抵都取上下重疊之義,唯獨這一卦不這樣,因為天只有一個。只說「天行」,就見出它一天轉一周、明天又轉一周,彷彿有重複之象,不是剛健到極處的不能如此。君子效法它,不讓人慾損害自己天賦剛健之德,那就是「自強」而「不息」了。
程傳 卦下象,解一卦之象。爻下象,解一爻之象。諸卦皆取象以為法,乾道覆育之象至大,非聖人莫能體,欲人皆可取法也。故取其行健而已,至健固足以見天道也。“君子以自強不息”,法“天行”之“健”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卦下面的《象傳》解釋一卦之象,爻下面的《象傳》解釋一爻之象。各卦都是取象作為效法的準則。乾道覆蓋化育的象太大了,不是聖人體會不來;而《大象傳》要讓人人都可取法,所以只取它運行剛健這一點——剛健到極處,本來也就足以見出天道了。「君子以自強不息」,正是效法「天行」的那個「健」字。
集說 游氏酢曰:至誠無息,“天行健”也,若文王之德之純是也。未能無息而不息者,料子之自強也,若顏子三月不違仁是也。《朱子語類》云:乾重卦上下皆《乾》,不可言兩天。昨日行,一天也。今日又行,亦一天也。其實一天而行健不已。有重天之象,此所以為“天行健”。坤重卦上下皆《坤》,不可言兩地,地平則不見其順,必其高下層層,有重地之象,此所以為“地勢坤”。
集說引游酢說:至誠而沒有間斷,就是「天行健」,像文王那樣純一不已的德便是;還做不到毫無間斷而勉力使自己不間斷,那是君子的自強,像顏回三個月不違背仁便是(源文「料子」當作「君子」)。集說引《朱子語類》說:乾卦重疊起來上下都是《乾》,卻不能說有兩個天。昨天轉了一周,是這一個天;今天又轉一周,還是這一個天。其實只是一個天而運行剛健不已,有重疊之天的象,這就是「天行健」。坤卦重疊起來上下都是《坤》,也不能說有兩個地;地面若是平的就看不出它的順,必得高高下下層層相因,才有重疊之地的象,這就是「地勢坤」。
問天運不息,“君子以自強不息”。曰:非是說天運不息,自家去趕逐,也要學它如此不息。只是常存得此心,則天理常行,而周流不息矣。又曰:天運不息,非特四時為然,雖一日一時,頃刻之間,其運未嘗息也。
《朱子語類》又記:有人問,天的運行不停息,「君子以自強不息」,是不是要人跟著天去追趕。朱熹回答說:並不是說天運不停息,自家便去追逐,也要學它這樣不停;只要常常存住這個心,天理便時時流行,自然周流不息。他又說:天的運行不停息,不單四時如此,就是一日一時、頃刻之間,它的運行也不曾停過。
胡氏炳文曰:上經四卦,《乾》曰“天行”,《坤》曰“地勢”,《坎》曰“水洊至”,《離》曰“明兩作”,先體而後用也。下經四卦,《震》曰“洊雷”,《艮》曰“兼山”,《巽》曰“隨風”,《兌》曰“麗澤”,先用而後體也。乾坤不言重,異於六子也。稱健不稱乾,異於坤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上經裡的四個純卦,《乾》說「天行」,《坤》說「地勢」,《坎》說「水洊至」,《離》說「明兩作」,都是先說本體再說功用;下經裡的四個純卦,《震》說「洊雷」,《艮》說「兼山」,《巽》說「隨風」,《兌》說「麗澤」,都是先說功用再說本體。乾坤兩卦不提「重」字,與震、巽、坎、離、艮、兌這六個子卦不同;乾卦稱「健」而不稱「乾」,又與坤卦不同。
蔡氏清曰:孔子於釋卦名卦辭之後,而復加之以《大象》者,蓋卦名卦辭之說有限,而聖人胸中義理無窮。故自“天行健”至“火在水上《未濟》 ”,自“君子自強不息”至“慎辨物居方”,皆聖人之蘊,因卦以發者也。林氏希元曰:夫子贊《易》,既釋卦名卦辭,而有《彖傳》、《文言》諸作矣。見得《易》理無窮,又合二體之象,作《傳》以發明之。
集說引蔡清說:孔子在解釋卦名卦辭之後又添上《大象傳》,是因為卦名卦辭所能說的有限,而聖人胸中的義理無窮。所以從「天行健」一直到「火在水上《未濟》」,從「君子以自強不息」一直到「慎辨物居方」,都是聖人心中蘊蓄的道理,藉著卦象發揮出來的。集說引林希元說:孔子贊述《周易》,既已解釋了卦名卦辭,寫下《彖傳》《文言》諸篇;他見得《易》理無窮,於是又合上下兩體之象,另作一《傳》來發明它。
何氏楷曰:健而無息之謂乾,《中庸》言至誠無息者,通之於天也。自強言不息,不言無息,學之為法天事耳。始於不息,終於無息,故《中庸》於無息之下文,而推原之曰不息則久。自強之法何如?曰主敬,君子莊敬日強。
集說引何楷說:剛健而沒有間斷叫作乾。《中庸》講「至誠無息」,是把人通到天上去說的。這裡講「自強不息」而不說「無息」,因為學者所能做的只是效法天罷了。起頭在「不息」,到頭才是「無息」,所以《中庸》在「無息」一句下面追本溯源地說「不息則久」。自強的下手處在哪裡?在一個「敬」字——《禮記》說君子莊敬就一天比一天強健。
案 《彖傳》釋名,或舉卦象,或舉卦德,或舉卦體。《大象傳》則專取兩象以立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本義 “陽”,謂九。“下”,謂潛。程傳 陽氣在下,君子處微,未可用也。
李光地按:《彖傳》解釋卦名,有時舉卦象,有時舉卦德,有時舉卦體;《大象傳》則專取上下兩體之象來立——底本此處有脫文,下面徑接《乾》卦小象。《小象傳》說:「潛龍勿用」,因為陽還在下面。朱熹《本義》說:「陽」指九這一陽爻,「下」指潛藏的位置。程頤《伊川易傳》說:陽氣還在底下,君子處在微賤的地位,還不到施用的時候。
集說 胡氏炳文曰:夫子於《乾》、《坤》初爻,揭陰陽二字以明《易》之大義。《乾》初曰“陽在下”,《坤》初曰“陰始凝”。扶陽抑陰之意,已見於言辭之表。見龍在田,德施普也。程傳 見於地上,德化及物,其施已普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孔子在《乾》《坤》兩卦的初爻,特地標出「陰」「陽」二字來點明《周易》的大義:《乾》初爻說「陽在下」,《坤》初爻說「陰始凝」,扶助陽、抑制陰的用意,已經透在字面之外了。《小象傳》說:「見龍在田」,是德澤的施與已經普及。程頤《伊川易傳》說:龍出現在地面上,德化施及萬物,它的施與已經普遍了。
集說 陸氏希聲曰:陽氣見於田,則生植利於民。聖人見於世,則教化漸於物。故曰“德施普也”。梁氏寅曰:“德施普”,正孟子所謂正己而物正者也。所謂“德施”,豈必博施濟眾,乃謂之施乎。蓋聞其風而興起者,無非其德之施也。
集說引陸希聲說:陽氣顯現在田野上,草木生長便有利於百姓;聖人顯現在世間,教化便漸漸浸潤萬物,所以說「德施普也」。集說引梁寅說:「德施普」,正是《孟子》所講「正己而物正」的意思。所謂「德施」,難道非得廣施恩惠、周濟眾人才算施與。凡是聽到他的風範而振作奮起的,無一不是他的德的施與。
終日乾乾,反復道也。本義 “反覆”,重複踐行之意。程傳 進退動息,必以道也。集說 項氏安世曰:三以自修,故曰“反覆”。四以自試,故曰進退。或躍在淵,進無咎也。本義 可以進而不必進也。程傳 量可而進,適其時則無咎也。集說 石氏介曰:“進無咎也”一句,是承“或躍在淵”言,非決其疑也。蓋曰如此而進,斯無咎耳。
《小象傳》說:「終日乾乾」,是反覆行走在道上。朱熹《本義》說:「反覆」是重複踐行的意思。程頤《伊川易傳》說:一進一退、一動一靜,必定都依著道。集說引項安世說:九三是自己修治,所以說「反覆」;九四是自己試探,所以說「進退」。《小象傳》說:「或躍在淵」,是進取而不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說:可以進,卻不一定非進不可。程頤《伊川易傳》說:量度可行然後前進,恰合其時便不會有過錯。集說引石介說:「進無咎也」這一句是承著「或躍在淵」來說的,並不是替它決斷疑惑;不過是說照這樣去進,就不至於有過錯罷了。
飛龍在天,大人造也。本義 “造”,猶作也。集說 徐氏幾曰:“大人造”者,聖人作也。龍以飛而在天,猶大人以作而居位。“大人”釋“龍”字,“造”釋“飛”字。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程傳 盈則變,“有悔”也。集說 谷氏家傑曰:亢不徒以時勢言,處之者與時勢懼亢方謂之盈,“不可”二字,聖人深為處盈者致戒。
《小象傳》說:「飛龍在天」,是大人興起。朱熹《本義》說:「造」猶如「作」,興起的意思。集說引徐幾說:所謂「大人造」,就是聖人興起。龍因為飛起來才在天上,好比大人因為興起才居於其位。「大人」是解釋「龍」字的,「造」是解釋「飛」字的。《小象傳》說:「亢龍有悔」,因為盈滿不可長久。程頤《伊川易傳》說:盈滿了就要變,所以「有悔」。集說引谷家傑說:「亢」不單指時勢而言,居這個位置的人連同時勢一起亢到了頂,才叫作盈;「不可」兩個字,是聖人特為身處盈滿的人下的重重告誡。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本義 言陽剛不可為物先,故六陽皆變而吉。“天行”以下,先儒謂之《大象》。“潛龍”以下,先儒謂之《小象》。後放此。程傳 “用九”,天德也。天德陽剛,復用剛而好先,則過矣。
《小象傳》說:「用九」,天德不可以做萬物的頭。朱熹《本義》說:這是說陽剛不可搶在萬物之先,所以六個陽爻全變為陰而得吉。他又說:從「天行健」以下這一類,前代儒者叫作「大象」,是取上下兩體之象來立君子之德的;從「潛龍勿用」以下這一類,前代儒者叫作「小象」,是逐爻解釋爻辭的,以下各卦都照此例。程頤《伊川易傳》說:「用九」是天德。天德本來就是陽剛,如果再一味用剛而好搶先,那就過分了。
集說 谷氏家傑曰:一歲首春,一月首朔,似有首矣。然春即臘之底,朔即晦之極,渾渾全全,要之莫知所終,引之鳥有其始,更無可為首也。“用九”者,全體天德,循環不已,聖人之御天者此也。
集說引谷家傑說:一年以春為頭,一月以初一為頭,好像是有個頭了;可是春天正接著臘月的底,初一正接著晦日的盡頭,渾然一片,推究起來既不知它在哪裡終結,追溯上去也沒有它的開始,更談不上什麼可以做頭的(源文「鳥有」當作「烏有」)。所謂「用九」,是完完全全體現天德,循環不已,聖人駕馭天道靠的就是這個。
案 此“不可為首”,與“不可為典要”語勢相似,非戒辭也。若言恐用剛之太過,不可為先。則“天德”兩字,是至純至粹,無以復加之稱。非若剛柔仁義倚於一偏者之謂,尚恐其用之太過而不可為先,則非所以為天德矣。程子嘗曰:動靜無端,陰陽無始,蓋即“不可為首”之義。如所謂不可端倪,不可方物,亦此意也。
李光地按:這裡的「不可為首」,與《繫辭傳》「不可為典要」語勢相似,並不是告誡之辭。倘若說是怕用剛太過、不可搶先,那麼「天德」兩個字本是至純至粹、無以復加的稱呼,不像剛柔仁義那樣偏在一邊;若還要擔心它用得太過而不可搶先,那就算不得天德了。程頤曾說「動靜無端,陰陽無始」,講的正是「不可為首」的意思;又如所謂摸不著頭緒、指不出形狀,也都是這個意思。
象上傳·坤卦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本義 地,坤之象,亦一而已。故不言重,而言其勢之順,則見其高下相因之無窮,至順極厚,而無所不載也。程傳 坤道之大猶乾也,非聖人孰能體之,地厚而其勢順傾,故取其順厚之象。而云“地勢坤”也,君子觀坤厚之象,以深厚之德,容載庶物。
《大象傳》說:大地的形勢是順,君子取法它,以深厚之德承載萬物。朱熹《本義》說:地是坤的象,也只有一個,所以不說重疊,只說它形勢之順;這樣便見出它高高下下相因相續沒有窮盡,順到極處、厚到極處,因而無所不載。程頤《伊川易傳》說:坤道之大與乾一樣,不是聖人誰能體會得來。地既深厚而其勢又順著傾斜下去,所以取它順而厚的象,說成「地勢坤」。君子看到坤的厚重之象,就用深厚的德性去容納承載萬物。
集說 《朱子語類》云:高下相因只是順,然唯其厚,所以高下只管相因去,只見得它順。若是薄底物,高下只管相因,則傾陷了,不能如此之無窮矣。君子體之,唯至厚為能載物。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高高下下相因相續,正是一個順字;然而唯有它厚,所以才能一路相因下去,只見得它順。若換作單薄的東西,高下這樣一層層相因,早就塌陷了,不能像大地這樣綿延無窮。君子體會這一層,便知道唯有厚到極處才能承載萬物。
林氏希元曰:“地勢坤”,言地勢順也。於此就見其厚,故“君子以厚德載物”,蓋坤之象為地,重之又得《坤》焉。則是地之形勢,高下相因,頓伏相仍,地勢之順,亦唯其厚耳。不厚,則高下相因便傾陷了,安得如此之順。唯其厚,故能無不持載,故君子厚德以承載天下之物。夫天下之物多矣,君子以一身任天下之責。群黎百姓,倚我以為安。鳥獸昆蟲草木,亦倚我以為命。使褊心涼德,其何以濟,而天下之望於我者亦孤矣。
集說引林希元說:「地勢坤」是說地的形勢順,就在這個順上便見出它的厚,所以接著說「君子以厚德載物」。坤的象是地,重疊一遍又是坤,那就是地的形勢高下相因、起伏相續;地勢之所以順,也只因為它厚。不厚,高下這樣相因就要塌陷,哪能有這樣的順。唯其厚,所以沒有什麼承載不住,因此君子要用厚德去承載天下之物。天下之物太多了,君子拿一身擔天下的責任:黎民百姓靠我才得安定,鳥獸昆蟲草木也靠我才得存活。假使心地偏狹、德性涼薄,拿什麼去成就這些事,天下人對我的指望也就落空了。
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程傳 “陰始凝”而為霜,漸盛則至於“堅冰”。小人雖微,長則漸至於盛,故戒於初。“馴”,謂習。習而至於盛。習,因循也。
《小象傳》說:踩著霜就知道堅冰將至,是陰氣剛剛凝結;順著這條路一步步走下去,就到了堅冰。程頤《伊川易傳》說:陰氣剛凝結成霜,漸漸盛起來就成了堅冰。小人起初雖然微弱,一長起來便逐漸興盛,所以在初爻就先示警。「馴」是習的意思,習久了便到了盛的地步;所謂習,就是一路因循下去。
集說 孔氏穎達曰:“馴”,猶狎順也。若鳥獸馴狎然,言順其陰柔之道,習而不已,乃至“堅冰”也。於“履霜”而逆以“堅冰”為戒,所以防漸慮微,慎終於始。邱氏富國曰:《乾》韌九,《小象》釋之以“陽在下”。《坤》初六,《小象》釋之以“陰始凝”。聖人慾明九六之為陰陽,故於《乾》、《坤》之初畫言之。
集說引孔穎達說:「馴」就像馴順親狎,如同鳥獸被養熟一樣,是說順著陰柔那條路,習熟下去不肯停,就到了堅冰。在剛踩著霜的時候便預先拿堅冰來警戒,正是要防微杜漸,從開頭就把結局想周全。集說引邱富國說:《乾》卦初九,《小象傳》用「陽在下」來解釋;《坤》卦初六,《小象傳》用「陰始凝」來解釋。聖人要點明九與六就是陽與陰,所以特地在《乾》《坤》兩卦的頭一畫上說破(源文「韌九」當作「初九」)。
胡氏炳文曰:上六曰“其道窮也”,由初六順習其道,以至於窮耳,兩其“道字”具載始末,經曰“堅冰至”,要其終也。《傳》曰“至堅冰”,原其始也。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程傳 承天而動,“直以方”耳,“直方”則大矣。“直方”之義,其大無窮。地道光顯,其功順成,豈習而後利哉。
集說引胡炳文說:上六說「其道窮也」,正是由初六順著那條路習熟下去,一直走到窮盡罷了;前後兩個「道」字把始末都載在裡頭。爻辭說「堅冰至」,是推求它的結局;《小象傳》說「至堅冰」,是追溯它的開端。《小象傳》說:六二的舉動,正直而端方;不須演習也沒有不利,因為地道光大。程頤《伊川易傳》說:承奉著天而動,只是一個「直」加一個「方」;能直能方,也就大了。「直方」的意義,大得沒有邊際。地道光明顯著,它的功用順理而成,哪裡是練習過才見其利。
集說 王氏安石曰:六二之動者,六二之德,動而後可見也。因物之性而生之,是其“直’也。成物之形而不易,是其“方”也。王氏宗傳曰:《坤》之六二,以順德而處正位。六爻所謂盡地之道者,莫二若也,故曰“地道光也”。
集說引王安石說:所謂六二之動,是說六二的德要動起來然後才看得見。順著物的本性去生養它,這就是它的「直」;成就物的形體而不加改易,這就是它的「方」。集說引王宗傳說:《坤》卦的六二,以順德居於正位;六爻裡所謂把地道盡到極處的,沒有比得上六二的,所以說「地道光也」。
項氏安世曰:《乾》以九五為主爻,《坤》以六二為主爻。蓋二卦之中,唯此二爻既中且正。又五在天爻,二在地爻,正合乾坤之本義也。《乾》主九五,故於五言《乾》之大用,而九二止言乾德之美。《坤》主六二,故於二言坤之大用,而六五止言坤德之美。六二之“直”,即至柔而動剛也。六二之“方”,即至靜而德方也。其“大”,即“後得王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也”。其“不習無不利”,即“《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也。六二蓋全具坤德者。孔子懼人不曉六二何由兼有乾直,故解之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言坤動也剛,所以能直也。又懼人不曉六二何由無往不利,故又解之曰:“地道光也。”言地道主六二,猶《乾》之九五,言乃位乎天德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乾》卦以九五為主爻,《坤》卦以六二為主爻,因為兩卦六爻之中只有這兩爻既居中又得正;何況五是天位之爻、二是地位之爻,恰合乾坤本來的意義。《乾》以九五為主,所以在五爻上講乾的大用,九二只講乾德之美;《坤》以六二為主,所以在二爻上講坤的大用,六五只講坤德之美。六二的「直」,就是《文言》所說至柔而一動便剛;六二的「方」,就是至靜而德行端方;它的「大」,就是「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它的「不習無不利」,就是「坤道其順,承天而時行」。六二可說是完完全全具備坤德的一爻。孔子怕人不明白六二何以兼有乾那樣的「直」,所以解釋說「六二之動,直以方也」,是說坤一動便見剛,因此能直;又怕人不明白六二何以無往而不利,所以再解釋說「地道光也」,是說地道以六二為主,正如《乾》卦講九五「乃位乎天德」一樣。
蔡氏清曰:地道是直方,地道之光是直方而大處,直方而大,即便“不習無不利”。葉氏爾瞻曰:直以方,看一以字。六二之動方矣,然由其存乎內者直,是以見乎外者方也。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集說引蔡清說:地道就是直與方,地道的光大就是直方而又大的地方;直方而大,也就自然「不習無不利」。集說引葉爾瞻說:「直以方」,要留意當中那個「以」字。六二的舉動是方的,然而正因為存在內裡的是直,所以顯在外面的才是方。《小象傳》說:「含章可貞」,是要等待時機再發出來;「或從王事」,是他的見識光明博大。
程傳 夫子懼人之守文而不達義也,又從而明之,言為臣處下之道,不當有其功善,必含晦其美,乃正而可常。然義所當為者,則以時而發,不有其功耳,不失其宜,乃以時也。非含藏終不為也,含而不為,不盡忠者也。“或從王事”,《象》只舉上句,解義則並及下文,它卦皆然。“或從王事”而能“無成有終”者,是其知之光大也。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淺暗之人,有善惟恐人之不知,豈能“含章”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孔子怕人只守著字面而不通曉義理,所以又加以申明。做臣子、居下位的道理,不該把功勞好處據為己有,必得把自己的美處含蓄起來,才算得正而可以長久。然而道義上該做的事,仍要按時機發出來,只是不居其功罷了;不失其所宜,正是所謂「以時」。並不是含藏起來就始終不做——含著不做,那是不盡忠。「或從王事」一句,《小象傳》只舉了上半句,解釋義理時卻把下文也一併包在裡頭,別的卦也都是這個體例。能夠「或從王事」而做到「無成有終」,正是他見識的光明博大;唯其見識光明博大,所以才含蓄得住。淺陋昏暗的人,有一點好處唯恐別人不知道,哪裡能夠「含章」。
集說 呂氏祖謙曰:《傳》云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此極有意味,尋常人慾含 王氏申子曰:含非含藏終不發也,待時而後發也。“或從王事”而能“無成有終”者,必其知之光大也。淺暗者有善唯恐人不知,豈能含晦哉!
集說引呂祖謙說:《伊川易傳》講「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這話極有意味;尋常人想要含藏——底本此處有脫文。集說引王申子說:所謂「含」,並不是含藏起來始終不發,而是等到時機再發。能夠「或從王事」而做到「無成有終」,必定是他的見識光明博大。淺陋昏暗的人有一點好處唯恐別人不知道,哪裡含蓄得住。
括囊無咎,慎不害也。程傳 能慎如此,則無害也。黃裳元吉,文在中也。本義 文在中而見於外也。程傳 黃中之文,在中不過也。內積至美而居下,故為“元吉”。集說 谷氏家傑曰:“黃裳”,是中德之發為文治也。《象》又推本於在中,謂文豈由外襲者哉!文德實具於中故也。中具於內曰“黃中”,中見於外曰“黃裳”。文在中乃闇然之章,不顯之文也,即美在其中意。
《小象傳》說:「括囊無咎」,是因為謹慎所以不受損害。程頤《伊川易傳》說:能謹慎到這個地步,就不會有禍害。《小象傳》說:「黃裳元吉」,是文采含在裡頭。朱熹《本義》說:文采含在裡頭而顯露到外面。程頤《伊川易傳》說:黃色居中的那種文采,含在裡面而不過分;內裡積著極美的德而身居下位,所以是「元吉」。集說引谷家傑說:「黃裳」是中德發出來而成為文治。《小象傳》又追本溯源地歸到「在中」上,是說文采哪裡是從外面借來的,實在因為文德本就具備在心中。中具於內叫「黃中」,中見於外叫「黃裳」。文采含在中間,是那種暗淡而自有光彩、不炫耀的文,也就是《文言》所說「美在其中」的意思。
龍戰于野,其道窮也。程傳 陰盛至於窮極,則必爭而傷也。集說 趙氏汝楳曰:《乾》曰“亢龍有悔,窮之災也。”《坤》曰“龍戰于野,其道窮也”。《乾》至上而窮則災,《坤》至上而窮則戰,戰則不止於悔。
《小象傳》說:「龍戰于野」,因為它的路已經走到盡頭。程頤《伊川易傳》說:陰盛到了窮極,必定要相爭而兩敗俱傷。集說引趙汝楳說:《乾》卦講「亢龍有悔,窮之災也」,《坤》卦講「龍戰于野,其道窮也」。乾到了上爻而窮,結果是災;坤到了上爻而窮,結果是戰;一戰起來,就不止於一個「悔」字了。
用六永貞,以大終也。本義 初陰後陽,故曰“大終”。程傳 陰既貞固不足,則不能永終,故“用六”之道,利在盛大於終。能大於終,乃“永貞”也。集說 荀氏爽曰:陽欲“無首”,陰以“大終”。
《小象傳》說:「用六永貞」,是以大來收結。朱熹《本義》說:起初是陰,後來變成陽,所以叫「大終」。程頤《伊川易傳》說:陰本來在堅貞固守上就不足,因而不能把事情永久地保到底;所以「用六」的道理,好處在於收尾時能夠盛大。能在收尾處見其大,才是「永貞」。集說引荀爽說:陽要「無首」,陰要「大終」。
程氏迥曰:《乾》以元為本,所以“資始”。《坤》以貞為主,所以“大終”。《朱子語類》云:陽為大,陰為小,陰皆變為陽,所謂“以大終”也,言始小而終大也。俞氏琰曰:《坤》體本小,變為《乾》則其用大,故曰“以大終也”。
集說引程迥說:《乾》以「元」為根本,所以能「資始」;《坤》以「貞」為主,所以能「大終」。集說引《朱子語類》說:陽算大、陰算小,六個陰爻全變成陽,就是所謂「以大終」,是說開頭小而末了大。集說引俞琰說:坤體本來是小的,變成乾以後它的用便大了,所以說「以大終也」。
陸氏振奇曰:“元亨利貞”,雖《乾》、《坤》有同德,然《乾》重“元”,以元為統。《坤》重“貞”,以貞為安。程氏敬承曰:陽之極不為首,是“無首”也。陰之極“以大終”,是“無終也”。終始循環,變化無端,造化之妙固如此。
集說引陸振奇說:「元亨利貞」四德,《乾》《坤》雖然共有,然而《乾》偏重在「元」,以元統領一切;《坤》偏重在「貞」,以貞為安身之處。集說引程敬承說:陽到了極處不做頭,這就是「無首」;陰到了極處而「以大終」,這就是沒有一個死住的終。終而復始地循環,變化沒有端緒,造化的奧妙本來就是這樣。
象上傳·屯卦
雲雷屯,君子以經綸。本義 坎不言水而言云者,未通之意。“經綸”,治絲之事,經引之,綸理之也。《屯》 程傳 坎不云“雨”而云“雲”者,云為雨而未成者也,未能成雨,所以為《屯》。君子觀《屯》之象,經綸天下之事,以濟於屯難。經、緯、綸、緝,謂營為也。
《大象傳》說:雲在上、雷在下,是《屯》;君子取法它去經綸天下。朱熹《本義》說:坎不說水而說云,取的是還沒有通暢的意思。「經綸」本是治理絲縷的事:經是把絲引直,綸是把絲理順。至於《屯》——底本此處有脫文。程頤《伊川易傳》說:坎不說「雨」而說「雲」,因為雲是將要成雨卻還沒有成的東西;不能成雨,所以才是《屯》。君子看到《屯》的象,便去經綸天下之事,以救濟屯難。經、緯、綸、緝,說的都是一番營為措置。
集說 李氏舜臣曰:坎在震上為《屯》,以雲方上升,畜而未散也。坎在震下為《解》,以雨澤既沛,無所不被也。故雷雨作者,乃所以散《屯》。而雲雷方興,則《屯》難之始也。項氏安世曰:經者立其規模,綸者糾合而成之,亦有艱難之象焉。經以象雷之震,綸以象云之合。
集說引李舜臣說:坎在震上就是《屯》,因為雲氣正往上升,蓄著還沒有散開;坎在震下就是《解》,因為雨澤已經沛然而下,無處不被潤澤。所以雷雨大作,正是用來消散屯結的;而雲雷剛剛興起,則是屯難的開頭。集說引項安世說:「經」是立起規模,「綸」是把絲縷糾合起來織成,其中也自有艱難之象。經用來象徵雷的震動,綸用來象徵雲的聚合。
馮氏椅曰:雲雷方作而未有雨,有《屯》結之象。君子觀象以治世之《屯》,猶治絲者,既經之又綸之,所以解其結而使就條理也。吳氏澄曰:君子治世猶治絲,欲解其紛亂。《屯》之時,必欲解其鬱結也。
集說引馮椅說:雲和雷剛剛發作而雨還沒有下來,有屯結不解的象。君子看這個象去治理世道的屯結,就像治絲的人先經後綸,為的是把糾結解開、讓它歸於條理。集說引吳澄說:君子治世好比治絲,要解開那一團紛亂;處在屯的時候,一定要解開那一層鬱結。
雖磐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程傳 賢人在下,時苟未利,“雖磐桓”未能遂往濟時之《屯》。然有濟屯之志,與濟屯之用,志在行其正也。九當屯難之時,以陽而來居陰下,為“以貴下賤”之象。方《屯》之時,陰柔不能自存,有一剛陽之才,眾所歸從也。更熊自處卑下,所以“大得民也”,或疑方《屯》於下,何有貴乎?夫以剛明之才,而下於陰柔,以能濟屯之才,而下於不能,乃“以貴下賤”也,況陽之於陰,自為貴乎!
《小象傳》說:雖然徘徊不前,志向卻在推行正道;以尊貴的身分屈居卑下之人之下,大得民心。程頤《伊川易傳》說:賢人處在下位,時勢如果還不順,雖然徘徊盤桓,一時不能徑直前往去救時局的屯難,然而他有救屯的志向,也有救屯的本領,志向就在推行他的正道。初九處在屯難之時,以陽爻而來居於陰爻之下,是「以貴下賤」的象。正當屯難,陰柔之人自己都保不住,忽然有一個剛陽之材,眾人自然歸附跟從;何況他更能自處於卑下,所以「大得民也」(源文「更熊」當作「更能」)。有人疑心:他自己還屯困在下位,哪裡談得上貴。要知道以剛健明達之材而甘居陰柔之下,以能救屯之材而甘居不能者之下,這就是「以貴下賤」;何況陽對於陰,本來就是貴的。
集說 王氏弼曰:不可以進,故“磐桓”也。非為晏安棄成務也,故“雖磐桓,志行正也”。楊氏萬里曰:“磐桓”不進,豈真不為哉!居正有待,而其志未嘗不欲行其正也。故周公言“居貞”,而孔子言“行正”。
集說引王弼說:情勢不容前進,所以「磐桓」;這並不是貪圖安逸而丟下該做的事,所以說「雖磐桓,志行正也」。集說引楊萬里說:盤桓著不前進,難道真是不肯做事。他是守正等待時機,而心裡從來沒有一刻不想推行他的正道。所以周公在爻辭裡說「居貞」,孔子在《小象傳》裡說「行正」。
王氏申子曰:初“磐桓”有侍者,其志終欲行其正也。況當《屯》之時,陰柔者不能自存,有一陽剛之才,眾必從之以為主。而初又能“以貴下賤”,大得民心。在上者果能建之以為侯,則《屯》可濟矣,故利。胡氏炳文曰:《乾》、《坤》初爻,提出陰陽二字,此則以陽為貴,陰為賤,陽為君,陰為民,陰陽之義益嚴矣。
集說引王申子說:初九盤桓著是有所等待,他的志向終究是要推行正道(源文「有侍者」當作「有待者」)。何況正當屯難之時,陰柔之人自己保不住,一旦有個陽剛之材,眾人必定跟從他、奉他為主;而初九又能「以貴下賤」,大得民心。在上位的人果真能立他為侯,屯難就可以救過來了,所以爻辭說「利」。集說引胡炳文說:《乾》《坤》兩卦的初爻標出「陰」「陽」二字,這裡則把陽當作貴、陰當作賤,陽當作君、陰當作民,陰陽的分際就更加嚴明瞭。
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程傳 六二居《屯》之時,而又“乘剛”,為剛陽所逼,是其患難也。至於十年,則難久必通矣。乃得反其常,與正應合也。十,數之終也。
《小象傳》說:六二的患難,在於它凌駕在剛爻之上;十年才許嫁,是回到了常道。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身處屯難之時,又「乘剛」,被下面的陽剛所逼,這就是它的患難。等到十年,難困得久了必定通開,於是回到常道,與正應的九五配合。十,是數的終點。
即鹿無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程傳 事不可而妄動,以從欲也。“無虞”而“即鹿”,以貪禽也。當《屯》之時,不可動而動,猶“無虞”而“即鹿”,以有從禽之心也。君子則見幾而舍之不從,若往則可吝而困窮也。
《小象傳》說:追鹿而沒有虞人引路,是一味逐取禽獸;君子捨開不追,追去就有憾惜,那是走投無路。程頤《伊川易傳》說:事情不可行卻輕舉妄動,是被慾望牽著走。沒有虞人帶路卻去逐鹿,是貪那頭獵物。處在屯難之時,不該動而動,就好比沒有虞人帶路卻去逐鹿,因為心裡存著追逐禽獸的念頭。君子卻能見微知幾,捨開不追;如果追去,便招來憾惜而陷入困窮。
集說 楊氏簡曰:夫無虞而即鹿者,心在乎禽為禽所蔽。雖無虞猶漫往,不省其不 蔡氏清曰:從字重,是心貪乎禽也。故著以字,所謂禽荒者也,是以身徇物也。案 《象傳》有單字成文者,如此爻“窮”也,下爻“明”也,是即起例處。餘卦放此。
集說引楊簡說:沒有虞人卻去逐鹿的人,心思全在獵物上,被獵物遮住了眼;雖然沒有嚮導也胡亂前往,不省察這樣做的不——底本此處有脫文。集說引蔡清說:「以從禽也」的「從」字下得重,是說心裡貪著那頭獵物,所以特地加一個「以」字;這就是《尚書》所說沉溺田獵的「禽荒」,是拿自身去殉外物。李光地按:《小象傳》裡有只用一個字成文的,像這一爻的「窮」字、下一爻的「明」字便是,這裡正是開這個體例的地方,其餘各卦仿此。
求而往,明也。程傳 知己不足,求賢自輔而後往,可謂明矣。居得致之地,已不能而遂已,至暗者也。集說 胡氏瑗曰:必待人求於己,然後往而應之。非君子性修智明,其能與於斯乎!
《小象傳》說:有所求而後前往,是明智。程頤《伊川易傳》說:知道自己力量不足,先求賢者輔助然後前往,可以說是明智了;身處能夠招致賢者的地位,自己不能幹卻就此罷手,那才是最昏昧的。集說引胡瑗說:必定等到別人來求自己,然後才前往應他。若不是君子性情修養到家、智慮明達,哪裡能做到這一步。
俞氏琰曰:彼求而我往,則其往也,可以為明矣。如不待其招而往,則是不知去就之義,謂之明可乎!蔣氏悌生曰:指從九五,凡退下為“來”,進上為“往”。案 《傳》義皆謂己求人也,胡氏俞氏蔣氏,皆作人求己。而已往從之,於求而往三字語氣亦葉。又《易》例六四應初九,從九五,皆有吉義,故作從初從五俱可通。
集說引俞琰說:對方來求而我前往,這樣的前往才可以算明智;若不等人家招請就自己跑去,那是不懂去就的分寸,還能叫作明智。集說引蔣悌生說:這是指六四上從九五;《周易》的通例,退到下面叫「來」,進到上面叫「往」。李光地按:《伊川易傳》的解釋都說成是自己去求別人,而胡瑗、俞琰、蔣悌生三家都講成別人來求自己、自己前往依從他,這與「求而往」三個字的語氣也相合。再者《周易》的通例,六四應初九、從九五,都含著吉的意思,所以解成從初九或從九五都講得通。
屯其膏,施未光也。程傳 膏澤不下及,是以德施未能光大也。人君之屯也。集說 谷氏家傑曰:“施”字當“澤”字,澤屯而不施,即“未光”,非謂得施而但未光也。
《小象傳》說:把膏澤屯積住,是施與還不光大。程頤《伊川易傳》說:膏澤不能往下流到百姓身上,因此德的施與不能光大,這是做君主的一種屯困。集說引谷家傑說:這裡的「施」字要當「澤」字看:膏澤屯住而沒有施出去,就叫「未光」,並不是說已經施出去了只是還不夠光大。
泣血漣如,何可長也。程傳 《屯》難窮極,莫知所為,故至泣血。顛沛如此,其能長久乎?夫卦者事也,爻者事之時也。分三而又兩之,足以包括眾理:“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集說 楊氏簡曰:“何可長”者,言何可長如此也。非唯深憫之,亦覬其變也,變則庶乎通矣。案 《象傳》凡言“何可長”者,皆言宜速反之,不可遲緩之意,如楊氏之說。
《小象傳》說:哭得眼裡出血、淚流不止,這種局面哪能長久。程頤《伊川易傳》說:屯難到了窮極,不知該怎麼辦,所以至於泣血;顛沛到這個地步,還能長久下去。卦講的是事,爻講的是事所處的時;把三畫一分,又把它重成六畫,就足以包括天下眾多的道理,所以《繫辭傳》說「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集說引楊簡說:所謂「何可長」,是說哪裡可以這樣長久下去。這不單是深深憐憫他,也是盼著他有所變;變了就差不多能通了。李光地按:《小象傳》凡是講「何可長」的地方,都是說應當趕快扭轉過來、不可遲緩的意思,正如楊簡所說。
象上傳·蒙卦
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本義 “泉”,水之始出者,必行而有漸也。程傳 “山下出泉”,出而遇險,未有所之,《蒙》之象也。若人蒙穉,未知所適也。君子觀《蒙》之象,“以果行育德”,觀其出而未能通行,則以果決其所行,觀其始出而未有所向,則以養育其明德也。
《大象傳》說:山下湧出泉水,是《蒙》;君子取法它,果決地實行、涵育自己的德。朱熹《本義》說:「泉」是水剛流出來的樣子,它必定要往前流,而且是一步步漸漸流開的。程頤《伊川易傳》說:「山下出泉」,泉一出來就遇上險阻,還不知往哪裡去,這就是《蒙》的象,好比人在蒙昧幼稚之時,不知道該往哪裡走。君子看《蒙》的象而「果行育德」:看它出來了卻還通不出去,就用果決來斷定自己所行;看它剛出來還沒有方向,就用涵養來培育自己的明德。
集說 周子曰:“童蒙求我”,我正果行,如筮焉。“筮”,叩神也,再三則瀆矣,“瀆則不告”也。“山下出泉”,靜而清也。汨則亂,亂不決也。慎哉其唯時中乎!王氏宗傳曰:不曰“山下有水”,而曰“山下出泉”雲者,泉者水之源,所謂純一而不雜者矣。
集說引周敦頤說:卦辭講「童蒙求我」,我以端正果決之行去應他,就像占筮一樣。所謂「筮」,是叩問神明;一再三番地問就輕慢了,輕慢了就不再告訴他。「山下出泉」,是靜而清的;一攪動就渾濁,渾濁了就斷不明白。要謹慎啊,關鍵只在一個「時中」。集說引王宗傳說:不說「山下有水」而說「山下出泉」,因為泉是水的源頭,正是所謂純一而不駁雜。
徐氏幾曰:《蒙》而未知所造也,必體坎之剛中,以決果其行而達之。《蒙》而未有所害也,必體艮之靜止,以養育其德而成之。蔡氏清曰:“果行育德”,是內外動靜交相養之道。養《蒙》之道,不外乎此。
集說引徐幾說:蒙昧而不知往哪裡去的,必須體會坎的剛中之德,用果決斷定他的行止而使他通達;蒙昧而還未受外物戕害的,必須體會艮的靜止之德,用涵養培育他的德性而使他成就。集說引蔡清說:「果行育德」是內與外、動與靜交相涵養的路數;培養蒙童的辦法,不出這四個字。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本義 “發蒙”之初,法不可不正,懲戒所以正法也。程傳 治蒙之始,立其防限,明其罪罰,正其法也。使之由之,漸至於化也。或疑“發蒙”之初,遽用刑人,無乃不教而誅乎!不知立法制刑,乃所以教也。蓋後之論刑者,不復知教化在其中矣。
《小象傳》說:利於對人用刑,為的是端正法度。朱熹《本義》說:啟發蒙昧的開頭,法度不可不端正,懲戒正是用來端正法度的。程頤《伊川易傳》說:治蒙的起頭,先立下防範的界限、明示犯罪的處罰,這就是端正法度;讓他們照著走,漸漸就化過來了。有人疑心:啟蒙的開頭就驟然用刑,豈不是不教而誅。他們不知道立法制刑本身就是教。後世議論刑罰的人,再也不曉得教化就在刑罰裡頭了。
集說 項氏安世曰:刑之於小,所以脫之於大,此聖人用刑之本心也。所以正法,非所以致刑也。至其極也,用師擊之,猶為御而不寇。蓋聖人之於蒙,哀矜之意常多。此九二之“包蒙”,所以為一卦之主也與。
集說引項安世說:在小處施刑,為的是讓他免於大禍,這是聖人用刑的本心。用刑是為了端正法度,不是為了把刑罰加到人身上。就算到了極處、要動用軍旅去擊他,也仍舊是抵禦而不是行劫。聖人對待蒙昧的人,哀憐體恤的心思總是更多,這大概就是九二「包蒙」之所以成為一卦之主的緣故。
子克家,剛柔接也。本義 指二五之應。程傳 子而克治其家者,父之信任專也。二能主蒙之功者,五之信任專也。二與五剛柔之情相接,故得行其剛中之道,成“發蒙”之功。苟非上下之情相接,則二雖剛中,安能尸其事乎!
《小象傳》說:兒子能撐起一個家,是剛柔兩情相接。朱熹《本義》說:指九二與六五的相應。程頤《伊川易傳》說:兒子能治好一家,是因為父親信任得專一;九二能主持治蒙之功,是因為六五信任得專一。九二與六五剛柔之情彼此相接,所以九二能施行他剛而得中的道理,成就啟發蒙昧之功。倘若上下之情不相接,九二縱然剛中,哪裡主持得了這件事。
勿用取女,行不順也。本義 “順”,當作慎,蓋“順”“慎”古字通用,荀子“順墨”作“慎墨”,且行不慎,於經意尤親切。程傳 女之如此,其行邪僻不順,不可取也。集說 熊氏良輔曰:《蒙小象》凡三順字,只是一般,不必以“不順”為“不慎”。蓋六三所行不順,故:勿用取之。
《小象傳》說:不要娶這樣的女子,因為她的行為不順。朱熹《本義》說:「順」字應當作「慎」,「順」「慎」兩字古時通用,《荀子》裡的「順墨」就寫作「慎墨」;何況講「行不慎」,與經文的意思也更貼切。程頤《伊川易傳》說:女子既是這樣,她的行為邪僻不順,不可以娶。集說引熊良輔說:《蒙》卦《小象傳》裡一共三個「順」字,都是一個意思,不必把「不順」改讀成「不慎」;六三所行不順,所以說不要娶她。
困蒙之吝,獨遠實也。本義 實,叶韻去聲、程傳 《蒙》之時,陽剛為“發蒙”者,四陰柔而最遠於剛,乃愚蒙之人,而不比近賢者,無由得明矣。故困於蒙可羞吝者,以其獨遠於賢明之人也。不能親賢以致困,可吝之甚也。“實”,謂陽剛也。
《小象傳》說:困於蒙昧而有憾惜,是因為它獨獨離陽實之爻最遠。朱熹《本義》說:「實」字在這裡叶韻,讀去聲。程頤《伊川易傳》說:《蒙》卦之時,陽剛之爻是負責啟發蒙昧的;六四陰柔而離陽剛最遠,正是個愚昧的人卻又不親近賢者,沒有辦法得到明白。所以困在蒙昧裡、可羞可惜,就因為它獨獨遠離賢明之人。不能親近賢者以致自陷困境,這是最可惋惜的。所謂「實」,指陽剛之爻。
集說 孔氏穎達曰:陽主生息,故稱“實”。陰主消損,故不得言實。項氏安世曰:初三近九二,五近上九,三五皆與陽應,唯六四所比所應皆陰:故曰 王氏申子曰:陽實陰虛,“獨遠實”者,謂於一卦之中,獨不能近陽實之賢,故困於蒙而無由達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陽主管生長滋息,所以稱「實」;陰主管消減損耗,所以不能叫作實。集說引項安世說:初六、六三挨著九二,六五挨著上九,六三、六五又都與陽爻相應,唯獨六四所比、所應的都是陰爻,所以說——底本此處有脫文。集說引王申子說:陽是實、陰是虛,所謂「獨遠實」,是說在整卦之中,唯獨它挨不著陽實之賢,所以困在蒙昧裡而無從通達。
童蒙之吉,順以巽也。程傳 舍己從人,順從也。降志下求,卑巽也。能如是,優於天下矣。集說 胡氏一桂曰:“順”,以爻柔言。“巽”,以志應言。利用禦寇,上下順也。本義 “禦寇”以剛,上下皆得其道。程傳 “利用禦寇”,上下皆得其順也。上不為過暴,下得擊去其蒙,“禦寇“之義也。
《小象傳》說:童蒙之所以吉,因為它既順又巽。程頤《伊川易傳》說:丟開自己的成見去聽從別人,這是順;放低心志向下求教,這是謙巽。能這樣,處天下之事就綽綽有餘了。集說引胡一桂說:「順」是就爻的柔說的,「巽」是就心志的相應說的。《小象傳》說:利於抵禦外寇,是上下都順。朱熹《本義》說:用剛去抵禦外寇,上下都各得其道。程頤《伊川易傳》說:「利用禦寇」,是上下都得其順:在上的不至於過分暴烈,在下的能擊退自己的蒙昧,這就是「禦寇」的意義。
象上傳·需卦
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本義 “雲上於天”,無所復為,待其陰陽之和而自雨爾。事之當需者,亦不容更有所為。但飲食宴樂,俟其自至而已。一有所為,則非需也。程傳 雲氣蒸而上升於天,必待陰陽和洽,然後成雨。雲方上於天,未成雨也,故為須待之義。陰陽之氣,交感而未成雨澤。猶君子畜其才德,而未施於用也。君子觀“雲上於天,需”而為雨之象,懷其道德,安以待時,飲食以養其氣體,宴樂以和其心志,所謂居易以俟命也。
《大象傳》說:雲升到天上,是《需》;君子取法它,飲食安樂地等待。朱熹《本義》說:雲已經升到天上,再沒有別的事可做,只等陰陽調和自然下雨罷了。事情該等待的時候,也容不得再多做什麼,只是飲食安樂,等它自己到來;一有所作為,就不是「需」了。程頤《伊川易傳》說:雲氣蒸騰上升到天,必得陰陽和洽然後才成雨。雲剛升到天上,雨還沒有成,所以取等待的意義。陰陽二氣交感而尚未凝成雨澤,好比君子蓄養著自己的才德而還沒有施用出來。君子看「雲上於天」這將要成雨的《需》象,便懷藏自己的道德,安然等候時機:用飲食保養氣血身體,用宴樂調和心志,也就是《中庸》所說「居易以俟命」。
集說 孔氏穎達曰:不言“天上有云”,而言“雲上於天”者,若是天上有云,無以見欲雨之義,故云“雲上於天”。是天之慾雨,待時而落,所以明《需》。胡氏瑗曰:“飲食”者所以養身也,“宴樂”者所以寧神也,是亦“樂天知命”,居易俟時耳。
集說引孔穎達說:不說「天上有雲」而說「雲上於天」,是因為若講天上有雲,就看不出將要下雨的意思;說「雲上於天」,才見得天正要下雨、只等時候一到就落下來,用來點明《需》的意義。集說引胡瑗說:「飲食」是用來保養身體的,「宴樂」是用來安寧精神的,這也就是《繫辭傳》所說的「樂天知命」,安處平易之地以等待時機。
《朱子浯類》云:“需”,待也。“以飲食宴樂”,謂更無所為,待之而已。待之須有至時,學道者亦猶是也。吳氏澄曰:“宴”者,身安而它無所營作。“樂”者,心愉而它無所謀慮也。“飲食”則素其位,而“宴樂”則不願乎外也。谷氏家傑曰:“雲上於天”,而後可以待雨。君子有為於前,而後可以待冶。不然,不幾於坐廢乎。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需」就是等待。「以飲食宴樂」,是說再沒有別的作為,等著罷了;等下去總有到來的時候,學道的人也是這樣(源文「浯類」當作「語類」)。集說引吳澄說:「宴」是身子安適而別無營求造作,「樂」是心裡愉快而別無謀慮籌畫。「飲食」是安於自己當下的地位,「宴樂」是不羨慕分外的東西。集說引谷家傑說:雲先升到天上,然後才談得上等雨;君子先在前頭有一番作為,然後才談得上等待治平(源文「待冶」當作「待治」)。不然的話,豈不近於坐著荒廢。
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恆無咎,未失常也。程傳 處曠遠者,不犯冒險難而行也,陽之為物,剛健上進者也。初能需待於曠遠之地,不犯險難而進,復宜安處不失其常,則可以“無咎”矣。雖不進而志動者。不能安其常也,君子之需時也,安靜自守,志雖有須,而恬然若將終身焉,乃能用常也。
《小象傳》說:在郊野等待,是不冒險難而行;利於守常而不致有過錯,是不曾失掉常道。程頤《伊川易傳》說:處在空曠遼遠的地方,就是不去冒犯險難而行。陽這種東西,本性剛健、一味上進;初九卻能在空曠遼遠之處等待,不冒險難而進,還應當安然自處、不失其常,這樣才可以沒有過錯。若是身子雖不前進而心裡已經躁動,那就安不下他的常道了。君子等待時機,安靜自守,心裡雖有所待,卻恬然得像要這樣過一輩子,這才算真能守常。
集說 孫氏質卿曰:不犯難而行,便是常。不失常,便是恆德。人唯中無常主,或為才能所使,或為意氣所動,或為事勢所激,雖犯難而不顧耳,所以不失常最難。“飲 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本義 “衍”,寬意。以寬居中,不急進也。
集說引孫質卿說:不冒險難而行,就是常;不失掉常,就是恆久之德。人只因為心裡沒有一個恆常的主宰,有時被自己的才能驅使,有時被一股意氣激動,有時被事勢逼迫,於是冒著險難也顧不上了,所以「不失常」三個字最難。至於「飲」——底本此處有脫文。《小象傳》說:在沙地上等待,是寬綽而居中;雖然稍受些言語指責,末了仍以吉收場。朱熹《本義》說:「衍」是寬的意思,以寬裕之態居中,不急著前進。
程傳 “衍”,寬綽也。二雖近險,而以寬裕居中,故“雖小有言”語及之,“終”得其“吉”,善處者也。集說 楊氏簡曰:衍在中者,言胸中寬衍平夷。初不以進動其心,亦不以小言動其心,夫如是“終”“吉”,以九二得其道故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衍」是寬綽。九二雖然已經靠近險境,卻以寬裕之心居於中位,所以縱有些閒言碎語說到他身上,末了還是得吉,這是善於自處的人。集說引楊簡說:所謂「衍在中」,是說胸中寬綽平和:既不因為想進取而動心,也不因為幾句閒話而動心。這樣才終歸於吉,因為九二得了處險的正道。
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本義 “外”,謂外卦。“敬慎不敗”,發明占外之占,聖人示人之意切矣。程傳 三切逼上體之險難,故云“災在外也”。“災”,患難之通稱,對“眚”而言則分也。三之“致寇”,由己進而迫之,故云“自我”。寇自己致,若能敬慎,量宜而進,則無喪敗也。《需》之時,須而後進也。其義在相時而動,非戒其不得進也,直使敬慎毋失其宜耳。
《小象傳》說:在泥濘裡等待,災禍在外卦;是自己招來了盜寇,能敬慎就不至於敗。朱熹《本義》說:「外」指外卦。「敬慎不敗」是在本占之外又發明一層占辭,聖人指點人的用意何等懇切。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緊逼著上體的險難,所以說「災在外也」。「災」是患難的通稱,若與「眚」對舉,兩者才有分別。九三之所以「致寇」,是由自己前進去逼近它,所以說「自我」。盜寇既是自己招來的,那麼只要能敬慎,量度所宜然後前進,就不會有喪敗。《需》卦之時,是等待了然後再進;它的意義在於看準時機而動,並不是告誡他不許前進,只是要他敬慎、不要失了分寸。
集說 《朱子語類》:問:“敬慎”,曰:敬字大,慎字細小,如人行路一直恁地去,便是敬,前面險處防有吃跌,便是慎。慎是唯恐有失之之意,如思慮兩字。思是恁地思去,慮是怕不恁地底意思。項氏安世曰:寇雖在外,然亦不自至,我有以致之則至。我敬慎而無失,則雖與之逼,亦無敗理。邱氏富國曰:坎險在外,未嘗逼人。由人急於求進,自逼於險,以致禍敗。《象》以“自我”釋之,明致災之由,不在它人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敬慎」二字。朱熹說:敬字管得闊大,慎字管得細密。好比人走路一直這樣走下去,便是敬;前頭有險處、提防跌跤,便是慎。慎帶著唯恐失手的意思,就像「思」「慮」兩個字:思是這樣一路想下去,慮是怕不這樣的那層意思。集說引項安世說:盜寇雖在外面,卻也不會自己找上門來,是我有招它的地方它才來。我能敬慎而不出差錯,那麼縱然與它相逼,也沒有敗的道理。集說引邱富國說:坎險在外,本不曾來逼人;是人自己急著求進,自個兒逼到險上去,才招來禍敗。《小象傳》用「自我」二字來解釋,正是點明招災的緣由不在別人身上。
需于血,順以聽也。程傳 四以陰柔居於險難之中,不能固處,故退出自穴。蓋陰柔不能與時競,不能處則退。是順從以聽於時,所以不至於凶也。集說 楊氏簡曰:六四入險而傷,然不言吉凶何也?能需而退聽故也。易之為道,無所不通,雖如四之入險而傷,其處之亦有道,六與四皆柔,故有順聽之象。
《小象傳》說:在血泊中等待,是順從而聽命於時。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以陰柔之質陷在險難之中,站不住腳,所以退出自己的洞穴。陰柔本來不能與時勢相爭,站不住就退下來,這就是順從而聽命於時,所以不至於凶。集說引楊簡說:六四已經入險受傷,《小象傳》卻不講吉凶,為什麼?因為它能等待、能退讓聽命。《易》這門道理無處不通,即便像六四這樣入險受傷,處置它也自有法子。六這個數與四這個位都屬柔,所以有順從聽命的象。
吳氏澄曰:謂六四柔順以聽從於九五也。胡氏炳文曰:三能敬,則雖迫坎之險而不敗,四能順,則雖陷坎之險而可出,敬與順,固處險之道也。酒食貞吉,以中正也。程傳 需于酒食而貞且吉者,以五得中正而盡其道也。
集說引吳澄說:這是說六四柔順地聽從九五。集說引胡炳文說:九三能敬,所以雖然緊逼坎險卻不至於敗;六四能順,所以雖然陷進坎險卻還出得來。敬與順,本來就是處險的兩條正路。《小象傳》說:以酒食等待而守正得吉,是因為九五既中且正。程頤《伊川易傳》說:在酒食之間從容等待而能守正獲吉,是因為九五得中得正,把等待之道盡到了。
集說 梁氏寅曰:言以“中正”,見其飲宴者非耽樂也。張氏振淵曰:內多欲則有求治太急之患,德唯中正,所以需合於貞而得吉,中正,即孚貞意,是推原所以能需處。本義 以陰居上,是為當位,言“不當位”未詳。
集說引梁寅說:《小象傳》說他「中正」,就見得這位九五雖在飲宴,卻不是耽溺於享樂。集說引張振淵說:心裡慾望多,就有急於求治的毛病;唯有德性中正,等待才合於正而得吉。「中正」也就是卦辭「有孚」「貞」的意思,這是在推究他所以能等待的根由。朱熹《本義》說:上六以陰爻居於上位,本該算「當位」,《小象傳》卻說「不當位」,緣故不詳。
程傳 不當位,謂以陰而在上也,爻以六居陰為所安,《象》復盡其義,明陰宜在下,而後上為“不當位”也。然能敬慎以自處,則陽不能陵,終得其吉,“雖不當位”,而未至於大失也。集說 呂氏祖謙曰:《需》初九、九五二爻之吉,固不待言。至於餘四爻,如二則“小有言終吉”,如三之象則曰“敬慎不敗”,四之象則曰“順以聽”也,上則曰“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大抵天下之事,若能款曲停待,終是少錯。蔡氏清曰:雖不當位,謂其陰居險極,正與《團》上六“困于葛藟,未當也”一般。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不當位,是指以陰爻而居在最上面。爻本以六居陰位為安穩,《小象傳》再把這層意思說盡,點明陰本該在下,因此居到最上才算「不當位」。然而它能敬慎自處,陽爻便欺凌不了它,終究得吉;雖說「不當位」,還不至於有大的過失。集說引呂祖謙說:《需》卦初九、九五兩爻的吉,本不必說;就是其餘四爻,九二說「小有言終吉」,九三的《小象》說「敬慎不敗」,六四的《小象》說「順以聽」,上六說「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大抵天下的事,只要肯從容周旋、耐心等待,終究少出差錯。集說引蔡清說:所謂「雖不當位」,是說它以陰爻處在險的極處,正與《困》卦上六「困于葛藟,未當也」是一樣的說法(源文「《團》」當作「《困》」)。
象上傳·訟卦
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本義 天上水下,其行相違,作事謀始,訟端絕矣。程傳 天上水下,相違而行,二體違戾,訟之由也。若上下相順,訟何由興,君子觀象,知人情有爭訟之道,故凡所作事,必謀其始,絕訟端於事之始,則訟無由生矣,謀始之義廣矣,若慎交結明契券之類是也。
《大象傳》說:天與水各朝相反的方向走,是《訟》;君子取法它,做事情先謀劃開頭。朱熹《本義》說:天在上、水往下,兩者的運行彼此相背;做事先謀劃開頭,爭訟的根苗就斷了。程頤《伊川易傳》說:天在上、水在下,相背而行,上下兩體乖違,這就是爭訟的由來。假使上下彼此順從,爭訟從哪裡生起。君子看這個象,知道人情裡本有爭訟的路數,所以凡做一件事,必先謀劃它的開頭,在事情的起頭就把訟端斷掉,爭訟便無從產生。「謀始」的意思很廣,像慎重結交、訂明契約文書這一類都是。
集說 吳氏澄曰:水行而下,天行而上,其行兩相背戾,是“違行”也。胡氏炳文曰:凡事有始有中有終《訟》“中吉終凶”,然能謀於其始,則訟端既絕,“中”與”終”不必言矣。林氏希元曰:訟不興於訟之日,而興於作事之始,作事不豫謀,此訟端之所由起也,故君子於其始而謀之,看事理有無違礙,人情有無違拂,終久有無禍患,凡其事之不善而可以致訟者,皆杜絕之而不為,則訟端無自起矣。
集說引吳澄說:水往下流、天往上行,兩者的運行彼此背離,這就是「違行」。集說引胡炳文說:凡事都有開頭、中間、結尾,《訟》卦講「中吉終凶」;然而只要在開頭就謀劃好,訟端既已斷絕,中間與結尾便都不用說了。集說引林希元說:爭訟並不是在打官司那一天才興起的,而是在做事的開頭就已經種下;做事不預先謀劃,正是訟端產生的緣由。所以君子在事情的開頭就謀劃:看看事理上有沒有窒礙,人情上有沒有違拂,長遠看有沒有後患;凡是那些不妥當、可能招來爭訟的事,一概杜絕不做,訟端也就無從生起。
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程傳 六以柔弱而訟於下,其義固不可長永也,永其訟,則不勝而禍難及矣。又於“訟”之初,即戒訟非可長之事也,柔弱居下,才不能訟,雖“不永所事”,既訟矣,必有小災,故“小有言也”。既不永其事,又上有剛陽之正應,辯理之明,故終得其吉也,不然,其能免乎。在訟之義,同位而相應相與者也,故初於四為獲其辯明,同位而不相得相訟者也,故二與五為對敵也。
《小象傳》說:不把這件爭訟拖下去,因為訟是不可長久的事;雖然稍受些言語,是非卻已辯得明白。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以柔弱之質在下面興訟,按理本來就不可拖長;把訟拖長,必定打不贏而招來禍難。孔子又在訟的開頭就告誡:訟不是可以拖長的事。它柔弱而居下位,本沒有爭訟的本錢;雖然「不永所事」,可是既然已經訟過了,總要有點小災,所以說「小有言」。既然不把事情拖長,上面又有剛陽之爻與它正應,是非辯得明白,所以終究得吉;不然的話,哪裡免得了。就訟卦的義例說,處在相同位次而彼此相應相與的,所以初六對九四是得了辯明;處在相同位次而彼此不合、互相爭訟的,所以九二與九五成了對頭。
集說 王氏申子曰:止訟於初者上也,故於“訟”之初,即以“訟不可長”為戒。俞氏琰曰:《彖傳》云“訟不可成”,蓋言訟之通義,而不欲其成。爻傳云“訟不可長”,蓋言初為訟端,而不欲其長。
集說引王申子說:在最初就把爭訟止住,這是上策,所以在訟的頭一爻就拿「訟不可長」來告誡。集說引俞琰說:《彖傳》講「訟不可成」,說的是爭訟的通義,不願意它鬧到底;爻下的《小象傳》講「訟不可長」,說的是初六正是訟的起頭,不願意它拖下去。
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本義 掇,自取也。程傳 義既不敵,故不能訟,歸而逋竄,避去其所也,自下而訟其上,義乖勢屈,禍患之至,猶拾掇而取之,言易得也。王氏申子曰:知義不克歸而逋竄,猶可免禍。若不知自反,則禍患之至,如掇拾而取之矣。《彖》稱二“剛來而得中”,而爻義乃如此,蓋《彖》總言一卦之體,爻則據其時之用以言之也。
《小象傳》說:打不贏這場官司,回去躲藏起來;以在下的身分去訟在上的人,禍患之來就像伸手拾取一樣。朱熹《本義》說:「掇」是自己招取的意思。程頤《伊川易傳》說:道理上既然敵不過,所以打不贏,只好回去躲藏,避開原來的位置。以在下的身分去訟在上的人,道理上乖謬、勢力上又屈,禍患的到來就像彎腰拾東西,是說來得太容易了。集說引王申子說:知道自己在理上占不住,回去躲藏起來,還可以免禍;若不懂得反躬自省,那禍患的到來就真如伸手拾取一般了。《彖傳》稱九二「剛來而得中」,而爻的意義卻是這樣,因為《彖傳》是總說一卦之體,爻則是就它當時的用處來說的。
食舊德,從上吉也。本義 從上吉,謂隨人則吉,明自主事則無成功也。程傳 守其素分,雖從上之所為非由己也,故無成而終得其吉也。集說 喬氏中和曰:三“食舊德”,其卒也,斯謀斯猷,皆我後之德。從王事而無成,何以訟為,故“從上吉”。
《小象傳》說:享用舊有的俸祿,跟從在上的人就吉。朱熹《本義》說:「從上吉」是說跟著別人走就吉,可見自己出頭主事便不會有成。程頤《伊川易傳》說:守住自己素來的本分,雖是跟著上面做事,功勞不由自己出,所以「無成」而終究得吉。集說引喬中和說:六三「食舊德」,到頭來一切謀劃、一切規畫都歸美於君上之德。既是從事王事而不居其成,還爭訟什麼,所以說「從上吉」。
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程傳 能如是則為無失矣,所以吉也。集說 邱氏富國曰:二沮於勢,四屈於理,此二之美所以止於“無眚”,而四之貞所以為“不失也”。訟元吉,以中正也。本義 中則聽不偏,正則斷合理。程傳 中正之道,何施而不“元吉”。集說 楊氏啟新曰:中正,則虛心盡下而聽不偏,因事求情而斷合理,此之謂大人也。
《小象傳》說:回過頭來就正於天命、改變初衷而安於守正,就不會有過失。程頤《伊川易傳》說:能這樣便算沒有過失,所以得吉。集說引邱富國說:九二是被形勢擋了回去,九四是在道理上自己屈服;所以九二的好處只到「無眚」為止,而九四的守正卻能稱得上「不失」。《小象傳》說:斷訟而大吉,因為九五既中且正。朱熹《本義》說:居中,聽訟就不偏袒;得正,斷案就合乎道理。程頤《伊川易傳》說:中正之道,用在哪裡不是大吉。集說引楊啟新說:能中正,就虛著心聽盡下情而不偏袒,就著事情探求實情而斷得合理,這樣的人才叫作大人。
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程傳 窮極訟事,設使受服命之寵,亦且不足敬而可賤惡,況又禍患隨至乎。集說 蔡氏清曰:“亦不足敬”,且據其以訟得服言也,況終必見褫乎,猶《益》上九日“莫益之,偏辭也”。
《小象傳》說:靠打官司掙來的命服,也不值得敬重。程頤《伊川易傳》說:把爭訟鬧到窮極,縱然得了賜服的寵命,也照樣不值得敬重而只可鄙賤厭惡,何況禍患跟著就來。集說引蔡清說:說「亦不足敬」,還只是就他靠爭訟得來命服這一層講的,何況到頭來必定被剝奪。這就像《益》卦上九《小象傳》講「莫益之,偏辭也」那樣,話只說了一半(源文「上九日」當作「上九曰」)。
象上傳·師卦
地中有水,師。君予以容民畜眾。本義 水不外於地,兵不外於民,故能養民則可以得眾矣。程傳 地中有水,水聚於地中,為眾聚之象,故為師也。君子觀地中有水之象,以容保其民,畜聚其眾也。集說 陳氏琛曰:地中有水,猶民中有兵,非《師》之象乎。君子觀《師》之象,必容保其民,必畜其兵眾焉。蓋田以民分,兵以賦出,故當無事之時,必制田裡,教樹畜,使比閭族黨州鄉之民,無不各得其養,民既有養,則所謂伍兩卒旅軍師之眾,以為他日折衢禦侮之用者,皆畜於此矣,苟平時誨之無其方,則緩急誰復為之用哉。
《大象傳》說:地裡含著水,是《師》;君子取法它,容養百姓、蓄聚眾人(源文「君予」當作「君子」)。朱熹《本義》說:水不在地之外,兵不在民之外,所以能養民也就能得眾。程頤《伊川易傳》說:地中有水,水匯聚在地裡,是眾多聚集的象,所以為《師》。君子看地中有水的象,便去容納保全他的百姓、蓄聚他的兵眾。集說引陳琛說:地裡含著水,好比百姓裡含著兵,這不正是《師》的象。君子看《師》的象,一定要容納保全他的百姓,一定要蓄養他的兵眾。田地按人口分授,兵役從田賦裡出,所以在無事的時候,必定要劃定田宅、教民種樹畜牧,讓比、閭、族、黨、州、鄉各級的百姓無不各有所養。百姓既然有了養,那麼所謂伍、兩、卒、旅、軍、師這些成建制的眾人,將來用來折衝禦侮的,就都蓄養在這裡了。倘若平日教誨他們沒有法度,一旦緩急之際還有誰肯替國家出力。
師出以律,失律凶也。集說 蔡氏清曰:不曰“否臧凶”,而曰“失律凶”者,明否臧之為“失律”也。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程傳 在師中吉者,以其承天之寵任也。天,謂王也。人臣非君寵任之,則安得專征之權,而有成功之吉,象以二專主其事,故發此義,與前所云世儒之見異矣。王三錫以恩命,褒其成功,所以“懷萬邦”也。
《小象傳》說:出兵要靠紀律,失了紀律就凶。集說引蔡清說:不說「否臧凶」而說「失律凶」,是要點明爻辭裡那個「否臧」正是失了紀律。《小象傳》說:在軍中而得中道所以吉,是承受了天子的恩寵;君王三次頒下冊命,是為了安撫萬邦。程頤《伊川易傳》說:「在師中吉」,是因為他承受了君王的寵信重託。這裡的「天」指君王。做臣子的若不是君主寵信委任,哪裡得到專主征伐的權柄而有成功之吉。《小象傳》以九二一爻專主其事,所以發出這層意思,與前面所講世俗儒者的見解不同。君王三次頒下恩命褒獎他的成功,正是為了安撫萬邦。
集說 干氏寶曰:錫命,非私也,安萬邦而已。邱氏富國曰:王者用兵非得已,嗜殺豈其本心,故三錫之命,唯在於懷綏萬邦而已。谷氏家傑曰:不曰威而曰懷,見王者用師之本心。
集說引干寶說:頒賜冊命並不是出於君王的私恩,不過為了安定萬邦罷了。集說引邱富國說:王者動兵是不得已,嗜好殺伐哪裡是他的本心,所以三次頒命,用意只在安撫綏定萬邦。集說引谷家傑說:《小象傳》不說「威」而說「懷」,正見得王者用兵的本心所在。
師或輿尸,大無功也。程傳 倚付二三,安能成功,豈唯無功,所以致凶也。集說 楊氏簡曰:行師之法,權歸一將,使眾主之,凶之道也。眾所不一,必無成功,九二既作帥,六三居二之上,有權不歸一之象。
《小象傳》說:出師而眾人載屍而歸,是大大地無功。程頤《伊川易傳》說:把兵權託付給兩三個人,哪裡能成功;不但無功,正因此才招來凶險。集說引楊簡說:用兵的法度,權柄要歸於一個主將;讓眾人一起做主,是取凶之道。眾人號令不一,必定不能成功。九二既已充當主帥,六三又居在九二之上,正有權柄不歸一處的象。
左次無咎,未失常也。本義 知難而退,師之常也。程傳 行師之道,因時施宜,乃其常也,故左次未為失也。如四退次,乃得其宜,是以無咎。集說 楊氏時曰:師以右為主,常也。左次則失常矣,然四以柔順之資,量敵而後進,慮勝而後會,退而左次,未為失常也。
《小象傳》說:退駐左方而不致有過錯,是不曾違背常法。朱熹《本義》說:知道難以取勝就退下來,本是用兵的常法。程頤《伊川易傳》說:用兵之道,因時制宜就是常法,所以退駐左方算不得過失。像六四這樣退下來駐紮,正合其宜,因此不會有過錯。集說引楊時說:用兵以右方為主位,這是常法,退駐左方看似失了常;然而六四憑著柔順之質,估量敵情然後前進,盤算能勝然後交戰,退下來駐在左方,並不算失掉常法。
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程傳 長子,謂二。以中正之德合於上,而受任以行,若復使其餘者眾尸其事,是任使之不當也,其凶宜矣。集說 孔氏穎達曰:“以中行”,是九二居中也,“使不當”,謂六三失位也。
《小象傳》說:讓長子統率軍隊,是因為他依中道而行;讓次子們載屍而歸,是任用得不恰當。程頤《伊川易傳》說:「長子」指九二。他以中正之德與上面相合,受了委任出去帶兵;若再讓其餘的人一同主持軍務,那就是任用不當,招凶也是應該的。集說引孔穎達說:「以中行」,指九二居於下體之中;「使不當」,指六三失了正位。
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本義 聖人之戒深矣。
《小象傳》說:天子頒下冊命,是為了論定功勞;小人不可任用,任用了必定禍亂邦國。朱熹《本義》說:聖人在這裡下的告誡,用意極深。
《象傳》·師卦上六(承前)
程傳 大君持恩賞之柄,以正軍旅之功,師之終也,雖賞其功,小人則不可以有功而任用之,用之必亂邦,小人恃功而亂邦者,古有之矣。 集說 楊氏簡曰:師之終功成,“大君有命”,所以賞功也。正功,言賞必當功,不可差失也。“開國承家”之始,其初不可用小人也,於此始占“勿用”者,因此賞功,原其始也,用小人為將帥,幸而成功,則難於不賞,使之開國承家,則害及民,必亂邦也,去一害民者,又用一害民者,以亂易亂,必不可。
程頤《伊川易傳》說:天子握著頒賞封爵的權柄,用它來評定軍旅的功勞,這是《師》卦走到終結時的事。功勞雖然要賞,但對小人卻不能因為他立過戰功就委任實職;一旦委任,國家必被攪亂,小人倚仗軍功而禍亂邦國的例子,古來就有過。 集說引楊簡說:《師》卦到了最後,戰事已經成功,「大君有命」正是論功行賞的時候。所謂「正功」,是說賞賜一定要與功勞相當,不可有絲毫偏差失當。「開國承家」是分封建國、授予采邑的開端,在這個開端上就不能起用小人;爻辭到這裡才提出「勿用」的告誡,是藉著行賞這一步,追溯到當初用人的源頭。如果當初用小人做將帥,僥倖打了勝仗,事後就難以不賞;一旦讓他開國承家,禍害便要落到百姓身上,國家必定大亂。除掉一個害民的人,又扶起另一個害民的人,拿一種亂去換另一種亂,這是斷斷不可以的。
胡氏炳文曰:“王三錫命”,命於行師之始,“大君有命”,命於行師之終,懷邦亂邦, 邵氏寶曰:“弟子輿尸”,戒乾師始。“小人勿用”,戒於師終。始無弟子,則終無小人,即使有之,或賞而不封,或封而不任,不任亦不用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師》卦九二爻辭「王三錫命」,是出師之初天子接連下達命令;上六「大君有命」,則是班師之後天子頒下詔命。一頭關係到安撫邦國,一頭關係到攪亂邦國——此處底本有脫文,胡氏的話沒有說完。 集說引邵寶說:六三「弟子輿尸」,是用兵開始時的告誡;上六「小人勿用」,是用兵結束時的告誡。開頭若不讓不稱職的子弟去統兵,結尾自然不會冒出邀功的小人;即便真有這樣的人,也可以賞他財物而不封給土地,或者封給土地而不授予職權,不授職權也就等於沒有任用他。
《象傳》·比卦
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本義 地上有水,本比於地,不容有間,建國親侯,亦先王所以比於天下而無間者也,《彖》意人來比我,此取我往比人。 程傳 夫物相親比而無間者,莫如水在地上,所以為比也,先王觀《比》之象,“以建萬國,親諸侯”,建立萬國,所以比民也,親撫諸侯,所以比天下也。
《象傳》說:大地上面有水,這就是《比》卦的「大象」;先王取法它,分封天下萬國,親近各方諸侯。 朱熹《本義》說:水鋪在地面上,本來就緊貼著大地,中間容不下一絲空隙。建立封國、親近諸侯,同樣是先王用來與天下相親附而毫無隔閡的辦法。《彖傳》講的是天下人前來歸附我,這裡的「大象」取的卻是我主動去親附別人。 程頤《伊川易傳》說:萬物之中相親相附、彼此沒有間隙的,沒有比得上水覆在地上的,所以這一卦叫作《比》。先王觀察《比》卦之象,於是「建萬國,親諸侯」:建立萬國,是用來親附百姓;撫慰諸侯,是用來親附天下。
集說 張氏浚曰:水行地上,小大相比,率以歸東,先王法之,“建萬國”以下比其民,“親諸侯”以上比其君,若身使臂,臂使指,小大相維,順以聽命,制得其道也。 《朱子語類》云:伊川言建萬國以比民,民不可盡得而比,故建諸侯使比民,而天下所親者諸侯而已,這便是比天下之道。
集說引張浚說:水在地面上流動,大水小水彼此依附,大體都朝東匯入大海。先王效法這個道理:「建萬國」是讓諸侯向下親附自己的百姓,「親諸侯」是讓諸侯向上親附自己的君主。就像身軀指揮手臂、手臂指揮手指一樣,大小層層相維繫,順從地聽命於上,制度就算安排得合乎正道了。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程頤講「建萬國」是為了親附百姓,可是天下百姓不可能由天子一個個去親附,所以要分封諸侯,讓諸侯替他親附百姓,而天子直接親近的只是諸侯罷了,這就是親附天下的門路。
馮氏當可曰:地上之水,異源同流,畎澮相比,以比於川,九川相比,以比於海,如萬國諸侯,大小相比,而方伯連帥,率之以比於天子也。 胡氏炳文曰:《師》之“客民畜眾”,井田法也,可以使民自相合而無間,《比》之建國親候,封建法也,可使君與民相合而無間。
集說引馮當可說:地面上的水,源頭各不相同而歸趨一致:田間的小溝彼此相依,匯入河川;九州的大川彼此相依,匯入大海。這正像天下萬國諸侯,大小依次相親附,再由一方之長、數國之帥統領著,一同親附於天子。 集說引胡炳文說:《師》卦「大象」講「容民畜眾」(底本作「客民畜眾」,「客」為「容」之訛),說的是井田之法,能使百姓自己彼此結合而沒有隔閡;《比》卦「大象」講建國親侯(底本「侯」作「候」),說的是封建之法,能使君主與百姓結合而沒有隔閡。
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程傳 言《比》之初六者,《比》之道在乎始也,始能有孚,則終致有它之吉,其始不誠,終焉得吉,上六之凶,由無首也。 集說 蔣氏悌生曰:爻辭“有孚”凡兩更端,及“盈缶”等語,《象傳》皆略之,直舉初六為言,可見《比》之要道,在乎始先,此義與卦辭“後夫凶”之意相發明。
《象傳》說:《比》卦的初六一爻,會另有意想不到的吉慶。 程頤《伊川易傳》說:特意點出「《比》之初六」,是因為相親相附的道理全在開頭。開頭能懷著誠信,最終才招來那份意外之吉;開頭不誠,末了哪裡還得著吉?上六之所以凶,正因為它「無首」,起頭就落了空。 集說引蔣悌生說:初六爻辭裡「有孚」兩次另起話頭,還有「盈缶」一類詞句,《象傳》一概略去不提,只徑直標舉「初六」來說,可見《比》道的要領在於搶在開頭,這層意思和卦辭「後夫凶」互相發明。
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本義 得正則不自失矣。 程傳 守己中正之道,以待上之求,乃不自失也,《易》之為戒嚴密,二雖中正,質柔體順,故有貞吉自失之戒,戒之自守,以待上之求,無乃涉後凶乎。曰:士之修已,乃求上之道,降志辱身,非自重之道也,故伊尹武侯,救天下之心非不切,必待禮至然後出也。 集說 朱氏震曰:六二柔也,恐其自失也,二處乎內,待上之求,然後應之,“比之自內”者也,故曰“不自失也”。
《象傳》說:從內部自守而與上相親附,是不使自己失掉操守。 朱熹《本義》說:六二居中而又「當位」,守住了正,就不會失掉自己。 程頤《伊川易傳》說:守住自己「中正」的分寸,等候在上者來求,這才叫不失掉自己。《周易》立戒極其周密:六二雖然「中正」,可是資質柔弱、體性順從,所以特地給它「貞吉」與「自失」兩面的告誡,要它自守,等在上者來求。有人問:這樣豈不是要落到卦辭「後夫凶」的地步了嗎?回答說:讀書人修養自身,本來就是求得在上者任用的正路;降低志向、屈辱身分,不是自重的辦法。所以商代的伊尹、蜀漢的諸葛武侯,救天下的心不是不迫切,卻一定要等到禮數周至才肯出仕。 集說引朱震說:六二是陰柔之爻,怕的就是它失掉自守;它處在內卦,等在上者來求,然後才應和,這就叫「比之自內」,所以說「不自失也」。
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程傳 人之相比,求安吉也,乃比於匪人,必將反得悔吝,其亦可傷矣,深戒失所比也。 程傳 “外比”謂從五也,五剛明中正之賢,又居君位,四比之,是比賢且“從上”,所以吉也。
《象傳》說:所親附的竟不是正當的人,這不也太令人痛心了嗎。 程頤《伊川易傳》說:人與人相親附,本是為了求得安穩吉祥,如今卻親附了不該親附的人,結果必然反過來招致悔恨與羞吝,實在可痛。這是深切告誡人不要錯認了親附的對象。 (六四小象「外比於賢,以從上也」的《象傳》本文,底本脫漏。)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外比」,是指順從九五。九五剛健明察、居中守正,是位賢者,又佔著君位;六四去親附他,既是親附賢者,又合乎「從上」的本分,所以得吉。
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本義 由上之德,使不偏也。 程傳 顯比所以吉者,以其所居之位得正中也,處正中之地,乃由正中之道也,比以不偏為善,故云“正中”。凡言“正中”者,其處正得中也,《比》與《隨》是也。言“中正”者,得中與正也,《訟》與《需》是也,禮取不用命者,乃是舍順取逆也,順命而去者皆免矣,比以向背而言,謂去者為逆,來者為順也,故所失者前去之禽也。言來者撫之,去者不迫也,不期誡於親近,上之使下,中平不偏,遠近如一也。
《象傳》說:光明正大地相親附而得吉,是因為九五所居之位「正中」;放走背離的、收下歸順的,所以「失前禽」;邑中之人用不著戒備,是因為在上者驅使他們出於中平。 朱熹《本義》說:這是由於居上位者的德行,使他驅使下民時不偏向任何一邊。 程頤《伊川易傳》說:「顯比」之所以吉,因為九五所居的「爻位」得了「正中」;身處正中之地,行的自然是正中之道。相親附以不偏私為善,所以稱「正中」。凡是說「正中」的,指所處之位恰好居中,《比》卦九五與《隨》卦九五就是;說「中正」的,指既得中又得正,《訟》卦與《需》卦就是。古禮田獵,把不聽驅趕、逆向沖出的禽獸取來,那是舍順取逆;順著驅趕的方向逃走的,一概放過。《比》卦卻是就向背來說的:背我而去的算「逆」,向我而來的算「順」,所以放失的正是往前逃走的那一隻。這是說來歸的加以安撫,離去的不去逼迫。用不著特意告誡身邊親近的人,是因為在上者驅使下民,一律中平而不偏,遠的近的一樣看待。
集說 邱氏富國曰:“舍逆”,謂舍上一陰,陰以乘陽為逆也。“取順”,謂取下四陰,陰以承陽為順也,失上一陰,故曰“失前禽”。 胡氏炳文曰:《師》之使不當,誰使之,五也;《比》之使中,誰使之,亦五也。
集說引邱富國說:所謂「舍逆」,指放開上六這一個陰爻,因為陰爻凌駕在陽爻之上就叫「逆」;所謂「取順」,指收取九五以下那四個陰爻,因為陰爻承奉在陽爻之下就叫「順」。放失的是上面這一陰,所以說「失前禽」。 集說引胡炳文說:《師》卦六五《象傳》說「使不當也」,派遣得不恰當,是誰派的?是六五這一君位;《比》卦《象傳》說「上使中也」,驅使得中平,是誰驅使的?同樣是五這一爻。
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本義 以上下之象言之,則為“無首”,以終始之象言之,則為無終,無首則無終矣。 程傳 《比》既“無首”,何所終乎。相比有首,猶或終違,始不以道,終復何保,故曰“無所終”也。
《象傳》說:親附而沒有起首的人,也就不會有好結局。 朱熹《本義》說:就上下的爻象來看,上六居全卦最上而不能為眾爻之首,所以說「無首」;就終始的爻象來看,它處在一卦的盡頭,就成了「無終」。開頭既然空缺,結尾也就無從談起。 程頤《伊川易傳》說:《比》既然「無首」,還談得上什麼終結?相親附即使一開頭就有頭緒,尚且可能到末了鬧翻;起初不循正道,末了又拿什麼保得住?所以說「無所終」。
集說 楊氏簡曰:由初而比之,其比也誠,比不於其初,及終而始求比,不忠不信,人所不與,凶之道也。“首”,初也、有始則有終,無始何以能終,故曰“無所終”也。 蔣氏悌生曰:即卦辭“後夫凶”之義。
集說引楊簡說:從一開頭就去親附,那份親附才是誠懇的;不在開頭親附,拖到最後才來求人相親,這便是不忠不信,眾人都不肯接納他,正是招凶的路數。「首」就是開端,有開端才會有結局,沒有開端憑什麼能有結局,所以說「無所終」。 集說引蔣悌生說:這就是卦辭「後夫凶」的意思——落在人後的人有凶險。
《象傳》·小畜卦
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本義 風有氣而無質,能畜而不能久,故為小畜之象,“懿文德”,言未能厚積而遠施也。 程傳 “乾之剛健而為巽所積,夫剛健之性,唯柔順為能畜止之,雖可以畜止之,然非能固制其剛健也,但柔順以擾繫之耳,故為《小畜》也。君子觀《小畜》之義,以懿美其文德,畜聚為蘊畜之義。君子所蘊畜者,大則道德經綸之業,小則文章才藝,君子觀《小畜》之象,以懿美其文德,文德方之道義為小也。 集說 林氏希元曰:大風一過,草木皆為屈橈,過後則旋復其歸,足能畜而不能久也,有氣而無質故也。
《象傳》說:風在天上吹行,這是《小畜》卦的「大象」;君子取法它,來修美自己的文采德藝。 朱熹《本義》說:風只有氣而沒有形質,能攔住一時卻不能持久,所以取作「小畜」之象。「懿文德」,是說此時還不能深厚地積蓄、廣遠地施用。 程頤《伊川易傳》說:乾體的剛健被上面的巽風所蓄聚。剛健的本性,只有柔順才攔阻得住;雖說攔得住,卻並不是真能牢牢制服它的剛健,不過用柔順纏繞牽繫住罷了,所以叫《小畜》。君子體會《小畜》的意義,用來把自己的文采德藝修治得美好。「畜」就是蘊蓄積聚的意思。君子所蘊蓄的,大的是道德與經綸天下的事業,小的是文章才藝;君子觀察《小畜》之象,就用來修美自己的文德——文德比起道義來,畢竟算小的一頭。 集說引林希元說:一陣大風颳過,草木都被壓彎,風過之後隨即又直了回來,這正說明風能攔阻卻不能持久,因為它有氣而無形質。
復自道,其義吉也。 程傳 陽剛之才,由其道而復,其義吉也。初與四為正應,在畜時乃相畜者也。 集說 張氏浚曰:能反身以歸道,其行己必不悖於理,是能自畜者也:故曰“其義 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
《象傳》說:循著本來的路返回,就道理而言是吉的。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具有陽剛之才,順著自己該走的路折返,就道理而言是吉的。初九與六四本是「應與」相配的一對,可是在蓄止之時,兩者反倒成了彼此牽制的關係。 集說引張浚說:能夠反躬自省而歸於正道,那麼他的行事必定不違背事理,這就是能自己蓄養自己的人,所以說「其義……」——此處底本脫文,張氏的話沒有說完,下面徑接《象傳》九二一條「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
本義 “亦”者,承上爻義。 程傳 二居中得中者也,剛柔進退,不失乎中道也。陽之復,其勢必強,二以處中,故雖強於進,亦不互於過剛,過剛乃自失也。爻止言牽復而吉之義,象復發明其在中之美。 集說 楊氏萬里曰:初安於復,故為“自復”,二勉於復,故為“牽復”,能勉於復,故亦許其不自失。 俞氏琰曰:往而不復,則不能不自失。既復矣,則亦不自失也,云“亦”者,承上爻之義,以初九之不失而亦不失也。
朱熹《本義》說:小象裡的「亦」字,是承接上一爻的語意說下來的。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居下卦之中,是得了「中」的,剛與柔、進與退都不失中道。陽氣回返,來勢必定強勁,九二因為處在中位,所以雖然進得有力,也不至於過分剛猛(底本「不互於過剛」,「互」為「至」之訛)——過分剛猛就是自己失掉了自己。爻辭只說了「牽復」而得吉這一層,《象傳》再進一步點明它「在中」的好處。 集說引楊萬里說:初九安於回返,所以叫「自復」;九二勉力回返,所以叫「牽復」。能夠勉力回返,因此也一樣許它「不自失」。 集說引俞琰說:一去不返,就不能不失掉自己;既然已經返回,那就同樣不失掉自己。用一個「亦」字,是承上一爻的語意,因為初九沒有失掉自己,九二也一樣沒有失掉。
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本義 程於曰:說輻反目,三自為也。 程傳 夫妻反目,蓋由不能正其室家也,三自處不以道,故四得制之不使進,猶夫不能正其室家,故致反日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下卦三陽,皆為巽所畜者也,初九止之於初、不施畜止而自復於道,無過可補,此畜之最美者也。九二已動而後牽之,牽而後復,畜而後止,已用力矣,以其在中而未遠,故亦不至於失道,“亦”之為言,猶可之辭也。九三剛已過中而後畜之,四當其上,其勢必至於相拂,如人已升輿輻說,繫而止之,夫不行正,妻反目而爭之,故曰“不能正室”也。
《象傳》說:夫妻翻臉相爭,是因為丈夫整肅不了自己的家室。 朱熹《本義》引程子說:車輪輻條脫落、夫妻反目,都是九三自己招來的(底本「程於」當作「程子」)。 程頤《伊川易傳》說:夫妻反目,是由於做丈夫的端不正自己的家室。九三自處不循正道,所以六四才制得住它、不許它前進,就好比丈夫端不正家室,才招來妻子的翻臉。 集說引項安世說:下卦三個陽爻,都是被上面巽體所蓄止的。初九在最初就止住了,用不著誰來攔,它自己便回到正道上,沒有過失需要補救,這是「畜」得最好的一種。九二已經動起來才被牽住,牽住之後才回返,被蓄止之後才停下,已經費了力氣;因為它居中而去得不遠,所以也不至於失掉正道——「亦」這個字,等於是「還算可以」的口氣。九三剛過了中位才被蓄止,六四正壓在它頭上,形勢必然演成互相牴觸:好比人已經登車而輻條脫落,硬被繫住停下;丈夫行事不正,妻子便翻臉和他爭執,所以說「不能正室」。
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程傳 四既“有孚”,則五信任之,與之合志,所以得“惕出”而無咎也。“惕出”則“血去”可知,舉其輕者也,五既合志,眾陽皆從之矣。 集說 郭氏忠孝曰:上合志者,合九五有孚之志,唯其上合志,是以能畜也。
《象傳》說:心懷誠信、從惕懼中脫出,是因為與上位者心志相合。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既然「有孚」,九五就信任它,與它心志相合,因此才得以從惕懼中脫身而沒有過錯。既說「惕出」,那麼「血去」自然可以推知,這是只舉了輕的一頭來講。九五既已與它同心,眾陽爻也就都跟從它了。 集說引郭忠孝說:所謂「上合志」,是合於九五那份誠信之志;正因為與上相合,六四這一柔爻才蓄止得住眾陽。
王氏宗傳曰:但云“惕出”,則“血去”可知,蓋謂恐懼猶免,則傷害斯遠矣,舉輕以見重也。 有手攣如,不獨富也。 程傳 “有孚攣如”,蓋其鄰類皆牽攣而從之,與眾同欲,不獨有其富也。君子之處艱厄,唯其至誠,故得眾力之助,而能濟其眾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只說了「惕出」,「血去」便可以推知,因為連恐懼都免掉了,傷害自然離得更遠,這是舉輕的一面來顯出重的一面。 《象傳》說:心懷誠信而彼此牽連,是因為不獨占自己的富有(底本「有手攣如」,「手」為「孚」之訛)。 程頤《伊川易傳》說:「有孚攣如」,是說鄰近的同類都被牽引著跟從他,與眾人同一個願望,不把富有獨歸自己。君子身處艱難困厄,全靠一片至誠,所以能得到眾人之力的幫助,從而救濟眾人。
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程傳 “既雨既處”,言畜道積滿而成也。陰將盛極,君子動則有凶也。陰敵陽,則必消陽,小人抗君子,則必害君子,安得不疑慮乎?若前知疑慮而警懼,求所以制之,則不至於凶矣。
《象傳》說:雨已經落下、事已經停歇,是陰德積聚到裝滿的地步;君子這時出行有凶,是因為局面裡有可疑慮的地方。 程頤《伊川易傳》說:「既雨既處」,是講蓄止之道積得滿滿的、已經成就了。陰氣將要盛到極點,君子這時一動就有凶險。陰與陽相敵,必定要消損陽;小人與君子相抗,必定要加害君子,怎麼能不心存疑慮?如果事先就懂得疑慮而警惕戒懼,設法加以制約,那就不至於落到凶。
《象傳》·履卦
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本義 程傳備矣。 程傳 天在上,澤居下,上下之正理也,人之所履當如是,故取其象而為《履》。 君子觀《履》之象,以辨別上下之分,以定其民志。夫上下之分明,然後民志有定,民志定,然後可以言治。民志不定,天下不可得而治也。
《象傳》說:上面是天、下面是澤,這就是《履》卦的「大象」;君子取法它,辨明上下的名分,安定百姓的心志。 朱熹《本義》說:這一條程頤已經講得很完備了。 程頤《伊川易傳》說:天在上,澤在下,這是上下應有的正當次序,人所踐行的也該這樣,所以取這個象立為《履》卦。 君子觀察《履》的卦象,用來辨別上下的名分,安定百姓的心志。上下的名分分明瞭,百姓的心志才有著落;百姓的心志安定了,然後才談得上治理。百姓心志不定,天下就沒法治好。
古之時,公卿大夫而下,位各稱其德,終身居之,得其分也。位未稱德,則君舉而進之,士修其學,學至而君求之,皆非有予於己也。農工商賈勤其事,而所享有限,故皆有定志,而天下之心可一。後世自庶士至於公卿,日志於尊榮,農工商賈,日志於富侈,億兆之心,交騖於利,天下紛然,如之何其可一也!欲其不亂難矣,此由上下無定志也。君子觀《履》之象,而分辨上下,使各當其分,以定民之心志也。
程頤接著說:古時候,從公卿大夫往下,每個人的位次都與他的德行相稱,終身安居其位,各得自己的本分。位次一時配不上德行的,國君就舉拔他上去;讀書人修治學業,學到了火候國君自會來求,這都不是自己給自己安排的。農夫、工匠、商販各自勤於本業,享用有一定限度,所以人人心志有定,天下人的心才可以歸於一致。後世就不同了:上自公卿、下至一般士人,天天想著尊貴榮顯;農工商販,天天想著富足奢侈;億萬人的心思,一齊朝著利去奔競,天下亂紛紛的,怎麼可能歸於一致!要它不亂也難,這正是由於上下都沒有安定的心志。君子觀察《履》卦之象,從而分辨上下,使各人都與自己的名分相當,用這個辦法安定百姓的心志。
集說 《朱子語類》問:《履》如何都作“禮”字說。曰:禮主卑下,履也。是那踐履處,所行若不由禮,自是乖戾,所以曰“履以和行”。 王氏應麟曰:上天下澤《履》,此《易》之言禮;雷出地奮《豫》,此《易》之言樂。 呂成公之說,本於《漢書》上天下澤,春雷奮作,先王觀象,爰制禮樂。 何氏楷曰:天高地下,天尊地卑,澤又下之下卑之卑者。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履》卦為什麼處處當作「禮」字來講?朱熹答:禮以謙卑居下為本,而「履」就是踐行,是落到實地去走的那一步;所行若不依著禮,自然乖張失當,所以《繫辭》說「履以和行」。 集說引王應麟說:「上天下澤」的《履》,是《周易》講禮的地方;「雷出地奮」的《豫》,是《周易》講樂的地方。 呂祖謙(諡成公)的這個說法,本於《漢書》所記:上天下澤、春雷奮起,先王觀察這些物象,於是制定了禮與樂。 集說引何楷說:天在高處、地在低處,天尊而地卑,至於澤,又是低中之低、卑中之卑。
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程傳 安履其素而往者,非苟利也,獨行其志願耳。獨,專也。若欲貴之心,與行道之心,交戰於中,豈能安履其素也。 集說 李氏心傳曰:“素履往”,即《中庸》所謂素位而行者也,獨行願,即《中庸》所謂不願乎其外者也。
《象傳》說:安守平素的本分而往前走,是獨自踐行自己的心願。 程頤《伊川易傳》說:安於自己平素的處境而往前走的人,不是苟且圖利,只是獨自實行他的志願罷了。「獨」就是專一。假如求富貴的念頭和行道義的念頭在胸中交戰,哪裡還能安於平素的處境。 集說引李心傳說:「素履往」,就是《中庸》所講的「素其位而行」;「獨行願」,就是《中庸》所講的「不願乎其外」。
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程傳 履道在於安靜,其中恬正,則所履安裕。中若躁動,豈能安其所履?故必幽人則能堅固而吉,蓋其中心安靜,不以利慾自亂也。 集說 谷氏家傑曰:初之素而曰“行願”,二之坦而曰不亂,可見其身之履,皆由於志之定也。
《象傳》說:幽居守靜的人守正得吉,是因為心裡不自亂。 程頤《伊川易傳》說:踐行之道貴在安寧沉靜,內心恬淡端正,腳下的路才走得從容寬裕。心裡若浮躁亂動,怎麼可能安於自己所走的路?所以一定要像幽居隱處的人那樣,才守得堅定而獲吉,因為他心中安靜,不讓利慾攪亂了自己。 集說引谷家傑說:初九講平素本分而《象傳》說「行願」,九二講道路平坦而《象傳》說「不自亂」,可見一個人腳下怎麼走,全取決於心志定不定。
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程傳 陰柔之人,其才不足,視不能明,行不能遠,而乃務剛,所履如此,其能免於害乎。以柔居三,履非其正,所以致禍害,被咥至而凶也。以武人為喻者,以其處陽,才弱而志剛也,志剛則妄動,所履不由其道,如武人而為大君也。
《象傳》說:一目失明還能看,卻不足以看得清楚;腿腳跛了還能走,卻不足以跟人同行;被老虎咬傷的凶險,是因為「位不當」;勇武的人硬要充當大君,是心志過於剛硬。 程頤《伊川易傳》說:陰柔的人才具不夠,看不分明,走不長遠,卻偏要逞強,腳下走成這個樣子,還能免得了禍害嗎?以柔爻居第三這個陽位,所行不合「當位」之正,所以招來禍害,被咬傷而致凶。用勇武之人來打比方,是因為它處在陽位,才具軟弱而心志剛硬;心志剛硬就要妄動,所走的路不循正道,正像一個武夫硬要去做大君。
集說 王氏申子曰:三質暗才弱,本不足以有為,以當《履》之時,一陰為主,適 愬愬終吉,志行也。 程傳 能“愬愬”畏懼,則終得其吉者,志在於行而不處也,去危則獲吉矣。陽剛,能行者也;居柔,以順自處者也。
集說引王申子說:六三資質昏暗、才具薄弱,本來不足以有所作為,只因當著《履》卦之時,全卦唯一的陰爻以它為主,恰好……此處底本脫文,王氏的話沒有說完,下面徑接《象傳》九四一條「愬愬終吉,志行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能夠戒懼警惕而最終得吉,是因為它的心志在於前行而不肯滯留;離開危險,自然獲吉。九四是陽剛之爻,本是有能力行動的;卻居在陰柔之位,是拿柔順來安頓自己。
集說 李氏過曰:畏懼,所以行其志也。 王氏申子曰:三與四皆履虎尾者,三凶而四吉何也?三柔而志剛,勇於行而不知懼;四剛而志柔,謹於行而知所懼也。懼則能防,是以“終吉”,其吉者,上進之志行也。 沈氏一貫曰:合而言之,則乾為虎,離而言之,唯五為虎,故九四亦有“履虎尾”之象,以九居四,正與六三相反,故其志行。
集說引李過說:正因為懂得害怕,才把自己的志向走得通。 集說引王申子說:六三與九四都踩在虎尾上,為什麼六三凶而九四吉?六三體柔而志剛,勇於往前卻不知畏懼;九四體剛而志柔,行事謹慎而知道該怕什麼。知道怕就能防備,所以「終吉」;它的吉,就在於向上進取的心志行得通。 集說引沈一貫說:合起來講,整個乾體都是虎;分開來講,只有九五是虎,所以九四也有「履虎尾」之象。以陽爻居第四這個陰位,正好和六三以陰爻居陽位相反,所以它的心志能夠施行。
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本義 傷於所恃。 程傳 戒“夬履”者,以其正當尊位也,居至尊之位,據能專之勢而自任剛決,不復畏懼,雖使得正亦危道也。
《象傳》說:剛決地一味前行、守正也仍危厲,是因為九五正當著尊位。 朱熹《本義》說:傷就傷在他所倚仗的東西上——正因為佔著至尊之位可恃,反而被它所傷。 程頤《伊川易傳》說:之所以要對「夬履」下告誡,正因為它當著君位。身居至尊之位,握著可以獨斷的權勢,又自恃剛強果決,不再存一點畏懼之心,這樣即便所行得正,也仍舊是危險的路數。
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本義 若得元吉,則大有福慶也。 程傳 上,履之終也。人之所履善而吉,至其終周旋無虧,乃大有福慶之人也,人之行貴乎有終。 集說 林氏希元曰:在上,履之終也,言於履之終而得元吉,則大有福慶也:在上,是解所以“元吉”,“大有慶”,是正解元吉。
《象傳》說:大吉出現在最上一爻,是大有福慶。 朱熹《本義》說:如果得著「元吉」,那就是大有福氣與喜慶。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是《履》卦的終點。一個人所行既善且吉,到最後周旋應對都沒有虧欠,這才是大有福慶的人;人的行事,可貴之處正在於有始有終。 集說引林希元說:「在上」,指《履》卦的終點,是說走到踐履的終點而得著「元吉」,就大有福慶。「在上」兩字是解釋何以能夠「元吉」,「大有慶」才是正面解釋「元吉」本身。
《象傳》·泰卦
天地交,泰。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本義 “裁成”以制其過,“輔相”以補其不及。 程傳 天地交而陰陽和,則萬物茂遂,所以泰也。人君當體天地通泰之象,而以“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生民也;“裁成”,謂體天地交奉之道,而裁制成其施為之方也,“輔相天地之宜”,天地通泰,則萬物茂遂,人君體之而為法制,使民用天時,因地利,輔助化育之功,成其豐美之利也。如春氣發生萬物,則為播植之法,秋氣成實萬物,則為收斂之法,乃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輔助於民也。民之生,必賴君上為之法制,以教率輔翼之,乃得遂其生養,是左右之也。
《象傳》說:天地交通,這就是《泰》卦的「大象」;君王取法它,裁節成就天地運行之道,輔助配合天地所宜之事,用來扶助百姓。 朱熹《本義》說:「裁成」是節制它過頭的地方,「輔相」是補足它不夠的地方。 程頤《伊川易傳》說:天地交通而陰陽調和,萬物就茂盛順遂,所以叫「泰」。做人君的應當體察天地通泰之象,用「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來扶助生民。所謂「裁成」,是體會天地交泰的道理(底本「交奉」為「交泰」之訛),據以裁斷制定施政的方案;所謂「輔相天地之宜」,是說天地通泰則萬物茂盛,人君體察這一點而訂立法度,使百姓利用天時、憑藉地利,幫襯天地化育的功用,成就豐盛美好的收益。譬如春氣生發萬物,就訂出播種栽植的辦法;秋氣使萬物結實,就訂出收割儲藏的辦法:這就是輔助天地之所宜,用來扶持百姓。百姓的生計,必得靠君上替他們訂立法度,加以教導統領、扶助衛護,才能順遂地生養下去,這就是「左右」的意思。
集說 《朱子語類》云:“裁成”,是截作段子。“輔相”,是佐助它,大地之化,亻龍侗相續下來,聖人便截作段子,如氣化一年一周,聖人於它截作春夏秋冬四時。 蔡氏淵曰:氣化流行,亻龍侗相續,聖人則為之裁制,以分春夏秋冬之節,地形廣邈,經緯交錯,聖人則為之裁制,以分東西南北之限,此“裁成天地之道”也。春生秋殺,此時運之自然,高黍下稻,亦地勢之所宜,聖人則輔相之,使當春而耕,當秋而斂,高 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裁成」就是把它截成一段一段。「輔相」就是從旁幫襯它。天地的造化渾然一片、連綿不斷地流下來,聖人便替它截成段落,例如氣的運化一年轉一圈,聖人就替它截成春夏秋冬四時。(底本「亻龍侗」是「儱侗」的分寫誤刻,指渾沌未分的樣子;「大地之化」當作「天地之化」。) 集說引蔡淵說:氣的運化流行,渾然連綿不斷,聖人便替它加以裁斷,分出春夏秋冬的節令;地形廣大遼遠,經緯交錯,聖人也替它加以裁斷,分出東西南北的界限:這就是「裁成天地之道」。春天生長、秋天肅殺,這是時運本來如此;高地宜種黍、低地宜種稻,這是地勢本來所宜;聖人於是從旁輔助,使人當春耕種、當秋收斂,高……此處底本脫文,蔡氏的話沒有說完,下面徑接《象傳》初九一條「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程傳 時將泰,則群賢皆欲上進,三陽之志欲進同也,故取茅茹彙征之象,志在外,上進也。 集說 楊氏萬里曰:君子之志,在天下,不在一身,故曰“志在外也”。 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時運將要通泰,眾多賢人都想向上進用;下卦三個陽爻求進的心志完全一致,所以取「拔起茅草、根鬚相連、同類並進」的象。所謂「志在外」,就是向上進取。 集說引楊萬里說:君子的志向在天下,不在自己一身,所以說「志在外也」。 《象傳》說:能包容荒穢而又配得上中道之行,是因為九二的胸襟正大光明。
程傳 《象》舉包荒一句,而通解四者之義,言如此則能配合中行之德,而其道光明顯大也。 案 《傳》只舉“包荒”,非省文以包下。蓋“包荒”是治道之本,然“包荒”而得合乎中道者,以其正大光明,明斷無私,是以有“馮河”之決,有“不遐遺”乏照,有“朋亡”之公,以與“包荒”相濟,而中道無不合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象傳》只舉出「包荒」一句,其實是把爻辭四層意思一併解釋了,意思是能這樣才配得上合乎中道的德行,他所行的道也就光明宏大。 李光地按:《象傳》只舉「包荒」,並不是為省文而用它概括下面幾句。「包荒」本是治國之道的根本;然而做到「包荒」又能合乎中道,靠的是胸襟正大光明、判斷明確而沒有私心,所以才有「馮河」那樣的果決,有「不遐遺」那樣周遍的照察(底本「乏照」當作「之照」),有「朋亡」那樣的公正,用這幾樣與「包荒」互相濟助,中道也就無不吻合了。
無往不復,天地際也。 程傳 “無往不復”,言天地之交際也,陽降於下,必復於上,陰升於上,必復於下,屈伸往來之常理也。因天地交際之道,明《否》、《泰》不常之理,以為戒也。 案 “天地際”,只是言乾坤交接之際也。自卦言之,外卦為陰往,自爻言之,》外卦又為陰來。
《象傳》說:沒有一去而不回返的,這正是天地交接的分際。 程頤《伊川易傳》說:「無往不復」,講的是天地交接的界限。陽降到下面,必定還要回到上面;陰升到上面,必定還要回到下面:這是屈伸往來的常理。藉著天地交接之道,點明《否》《泰》並非固定不變,用來給人作警戒。 李光地按:「天地際」,只是說乾坤兩體交接的那個分界處。從整卦看,外卦是陰往上去;從爻位看,外卦又成了陰向下來。(底本此處衍出一個書名號,是刻本之誤。)
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願也。 本義 陰本居上,在上為“失實”。 程傳 “翩翩”,下往之疾,不待富而鄰從者,以三陰在上,皆失其實故也,陰本在下之物,今乃居上,是“失實”也。不待告戒而誠意相與者,蓋其中心所願故也,理當然者天也,眾所同者時也。
《象傳》說:輕捷地成群下飛而並不富有,是三個陰爻都失掉了充實;用不著告誡就彼此誠信相與,是出於內心的願望。 朱熹《本義》說:陰本該居於下位,如今卻在上位,所以叫「失實」。(底本「陰本居上」,「上」為「下」之訛。) 程頤《伊川易傳》說:「翩翩」,是往下飛得很快的樣子。自己並不富有,鄰近的同類卻跟著來,是因為三個陰爻都在上面,都失掉了它們的充實。陰本是該在下面的東西,如今卻居於上位,這就是「失實」。用不著誰去告誡,彼此就誠意相待,是因為這本來就是它們心裡所願。合乎道理的必然,那是天;眾人共同趨向的,那是時勢。
集說 李氏簡曰:爻言“不富”,象言“失實”,是皆不以富貴驕人,而有虛中無我之意也。鄰,類也。謂五與上也,故四五皆稱行願,在下卦之初,則明以匯交於上,在上卦之初,則明以鄰交於下,蓋“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俞氏琰曰:“失實”,與《蒙》六四遠實同,皆指陽為實也。陰之從陽,猶貧之依富也,今三陰在外而失所依,故曰“皆失實也”。願者,“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泰之時,上下不相疑忌,蓋出其本心,故曰“中心願也”。
集說引李簡說:爻辭說「不富」,《象傳》說「失實」,都是不拿富貴在人前驕矜,含著虛心無我的意思。「鄰」就是同類,指六五與上六。所以六四、六五都提到「行願」:在下卦的頭一爻,點明用同類的身分向上交結;在上卦的頭一爻,點明用鄰近的身分向下交結,這正是《彖傳》講的「上下交而其志同」。 集說引俞琰說:「失實」,與《蒙》卦六四《象傳》所說的「遠實」是一路,都是把陽爻當作「實」。陰跟從陽,好比窮人依靠富人;如今三個陰爻都到了外卦,失去了可依靠的對象,所以說「皆失實也」。所謂「願」,就是「上下交而其志同」;《泰》的時候上下彼此不猜忌,這是出於本心的,所以說「中心願也」。
何氏楷曰:“失實”,即不富之謂。不富而其鄰從之者,以三爻皆不富而欲資於陽故也,不待期約而相孚,各出於其中心之所願欲也。 案 王弼以陰居上為“失實”,而傳義從之,考《易》中皆以陰陽分虛實,不因乎上下也,故凡陽爻為實為富,陰爻為虛為不富,則“失實”之為解不富,明矣。“失實”, 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集說引何楷說:「失實」就是「不富」。自己不富而鄰近的同類跟著來,是因為三個陰爻都不富,都想從陽爻那裡取得憑藉;用不著事先約定就彼此信任,各自出於心裡的願望。 李光地按:王弼把陰爻居上位當作「失實」,程頤《伊川易傳》和朱熹《本義》都沿用了這個說法。考察《周易》全書,虛與實一向按陰陽來分,並不取決於上下,所以凡陽爻都算「實」算「富」,陰爻都算「虛」算「不富」,那麼「失實」解作「不富」就很清楚了。「失實」……此處底本脫文,按語未完,下面徑接《象傳》六五一條「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
程傳 所以能獲祉福且元吉者,由其以中道合而行其志願也,有中德,所以能任剛中之賢,所聽從者,皆其志願也,非其所欲,能從之乎! 集說 王氏宗傳曰:“中以行願”,謂以柔中之德,而行此志願以合乎下,故能受其祉福且元吉也,所謂“上下交而其志同”如此。 城復于隍,其命亂也。 本義 命亂故復否,告命所以治之也。 程傳 城復于隍矣,雖其命之亂,不可止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之所以能得福祉而又大吉,是因為它以中道與下相合,從而實行自己的心願。有居中之德,所以能任用剛健得中的賢臣;凡是它所聽從的,都合乎自己的願望——若不是心裡想要的,還肯聽從嗎! 集說引王宗傳說:「中以行願」,是說憑柔順居中的德行,實行這份心志去與下相合,所以能承受福祉而又大吉,《彖傳》講的「上下交而其志同」正是如此。 《象傳》說:城牆倒回城壕裡,是因為政令已經亂了。 朱熹《本義》說:政令亂了,所以又轉回閉塞;上六爻辭說「自邑告命」,正是要靠發佈號令來收拾這個局面。 程頤《伊川易傳》說:城牆既已塌回壕溝,縱然明知是政令亂了造成的,也已經止不住了。
《象傳》·否卦
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本義 收斂其德,不形於外,以闢小人之難,人不得以祿位榮之。 程傳 天地不相交通,故為否。否塞之時,君子道消,當觀否塞之象,而以儉損其德,闢免禍難,不可榮居祿位也。否者小人得志之時,君子居顯榮之地,禍患必及其身,故宜晦處窮約也。
《象傳》說:天地互不交通,這就是《否》卦的「大象」;君子取法它,收斂德行以躲開患難,不可以拿祿位來顯耀自己。 朱熹《本義》說:把自己的德行收藏起來,不顯露於外,用來躲避小人加害的禍難,讓人無從用俸祿爵位來抬舉他。 程頤《伊川易傳》說:天地彼此不交通,所以成為《否》。閉塞的時候,君子之道消退,應當觀察閉塞之象,因而儉約地收斂自己的德行,避開禍難,不可榮耀地佔著祿位。《否》正是小人得志的時候,君子若還處在顯赫榮耀的位置上,禍患必定落到自己身上,所以應當韜光養晦,安於窮約。
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本義 小人而變為君子,則能以愛君為念,而不計其私矣。 程傳 爻以六自守於下,明君子處下之道,《象》復推明以象君子之心,君子固守其節以處下者,非樂於不進獨善也,以其道方否不可進,故安之耳。心固未嘗不在天下也,其志常在得君而進,以康濟天下,故曰“志在君也”。
《象傳》說:拔起茅草、連著同類而守正得吉,是因為心志在於君主。 朱熹《本義》說:小人如果轉變成君子,就能一心以愛君為念,不再盤算自己的私利。 程頤《伊川易傳》說:爻辭取初六自守於下位,說明君子處在下位的道理;《象傳》又進一步推闡,用來點出君子的用心。君子堅守自己的節操而甘居下位,並不是樂意不出仕、只圖獨善其身,只因為道正逢閉塞、無法進用,所以安於此罷了。他的心何嘗不在天下?志向常在於得著君主賞識而進用,好去安康救濟天下,所以說「志在君也」。
集說 王氏弼曰:志在於君,故不苟進。 胡氏瑗曰:君子之志未嘗不在致君澤民也,雖當此否塞之時,引退守正,不苟務其進,俟時而後動者,亦志在致君澤民而已。 郭氏雍曰:先人曰:先大夫有言,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蓋《泰》言志在外,《否》言志在君之意也。卦象以內為小人,而爻以初為君子,伊川所謂隨時取義,變動無常也。志在君者,君子儉德辟難,豈忘君者哉,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故荷條之徒,聖人無取焉。
集說引王弼說:心志既在君主身上,所以不肯苟且求進。 集說引胡瑗說:君子的志向未嘗不在輔佐君主、澤被百姓;即便碰上這樣閉塞的時候,退避下來守住正道,不苟且求進,等時機成熟才行動,心志同樣還是輔君澤民而已。 集說引郭雍說:先父說,先祖父曾講過:身居朝廷高位,就憂念百姓;身處江湖之遠,就憂念君主——這正是《泰》卦講「志在外」、《否》卦講「志在君」的意思。就卦象說,內卦是小人;就爻辭說,卻把初六當作君子,這就是程頤所謂隨時取義、變動無常。所謂「志在君」,君子儉約守德、躲避禍難,難道是忘了君主嗎?君臣之間的大義,怎麼可以廢棄?所以像荷蓧丈人那一類避世之士,聖人是不取的(底本「荷條」當作「荷蓧」)。
於氏宗傳曰:時方否塞,故以匯守正於下,若反否而為泰,則亦如初九之以彙征矣,故初九之《象》曰“志在外”,初六之《象》曰“志在君”,以言行止雖繫於時,而君子之志於君,亦無往而不在也。 案 此爻本義主小人說,故欲其以愛君為念,然卦象雖分別大小,而爻辭則皆係以君子之義,朱子嘗答陳亮書云,就其不遇,獨善其身,以明大義於天下,使天下之人,皆知道義之正而守之,以待上之使令,是亦所以報不報之恩,豈必進為而撫世哉,正此 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底本作「於氏」,為「王氏」之訛):時局正當閉塞,所以只能帶著同類在下位守正;假如閉塞翻轉成通泰,那就會像《泰》卦初九那樣帶著同類一同上進。所以《泰》卦初九《象傳》說「志在外」,《否》卦初六《象傳》說「志在君」,用來說明出仕與退隱雖取決於時勢,而君子心繫君主這一點,走到哪裡都不會變。 李光地按:這一爻朱熹《本義》是就小人立說的,所以希望他能以愛君為念。不過卦象雖分了大小,爻辭卻都繫上了君子的意思。朱熹答陳亮書裡說過:就他不得志的處境,獨善其身,把大義昭明於天下,使天下人都知道道義的正當而加以持守,以等候在上者的差遣,這也就是報答那份無從報答的恩德,何必一定要出仕做事、撫有一世呢——正是這個意思。此處底本脫文,按語未完,下面徑接《象傳》六二一條「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本義 言不亂於小人之群。 程傳 大人於《否》之時守其正節,不雜亂於小人之群類,身雖否而道之亨也,故曰“否亨”。不以道而身亨,乃道之否也,不云君子而云大人,能如是則其道大也。 集說 王氏宗傳曰:六二當上下不交之時,五雖正應,無由而通。“包承”,小人之常態也。乃若大人,則不以非道求合,身雖否而道亨,又豈務為包承之事,以雜亂於群流之中而不自知耶。
朱熹《本義》說:這是講他不與小人那一群混雜淆亂。 程頤《伊川易傳》說:大人在《否》的時候守住自己的正節,不跟小人那一夥攪在一起,身雖困否而道卻亨通,所以說「否亨」。若不循正道而只求自身通達,那才正是道的閉塞。這裡不說「君子」而說「大人」,是因為能做到這一步,他的道就大了。 集說引王宗傳說:六二正當上下不交之時,九五雖是它「應與」相配的正應,也無從通達。所謂「包承」,是小人慣有的姿態;至於大人,就不肯用不正當的門路去求合,身雖困否而道自亨通,又怎麼會去做那種包容承順的事,混在人流裡還不自知呢。
包羞,位不當也。 程傳 陰柔居否,而不中不正,所為可羞者處不當故也,處不當位,所為不以道也。 集說 王氏弼曰:用小道以承其上,而位不當,所以“包羞”也。
《象傳》說:懷著可羞之事,是因為所處的「爻位」不恰當。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以陰柔之質處在閉塞之時,既不居中也不「當位」,它的所作所為叫人羞愧,正因為所處的位置不恰當;位置既不恰當,做起事來也就不循正道。 集說引王弼說:拿卑小的手段去承奉上面的人,而所居之位又不相稱,所以說「包羞」。
有命無咎,志行也。 程傳 有君命則得“無咎”,乃可以濟否,其志得行也。 大人之吉,位正當也。 程傳 有大人之德,而得至尊之正位,故能休天下之否,是以吉也。無其位,則雖有其道,將何為乎,故聖人之位,謂之“大寶”。
《象傳》說:秉承君命而不會有過錯,是因為心志得以施行。 程頤《伊川易傳》說:有了君主的命令,才談得上沒有過錯,也才可以去救濟閉塞的局面,九四的志向由此得以施行。 《象傳》說:大人的吉慶,是因為九五所居之位正當。 程頤《伊川易傳》說:具備大人的德行,又得著至尊的正位,所以能止息天下的閉塞,因此得吉。若沒有那個位置,縱然有那份道,又能做成什麼?所以聖人的君位被稱作「大寶」。
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程傳 否終則必傾,豈有長否之理,極而必反。理之常也,然反危為安,易亂為治,必有剛陽之才而後能也,故《否》之上九,則能傾否,《屯》之上六,則不能變屯也。 集說 何氏楷曰:“則”字要歸到人事,謂否極則當思所以傾之,何可使長否也,正責成於人之意。
《象傳》說:閉塞到了盡頭就會傾覆,哪能長久閉塞下去。 程頤《伊川易傳》說:閉塞到終點必定傾覆,哪有永遠閉塞的道理,事到極處必然反轉,這是常理。不過要把危轉為安、把亂換成治,一定得有剛健陽剛的才具才辦得到,所以《否》卦的上九能夠傾覆閉塞,而《屯》卦的上六就沒法改變屯難。 集說引何楷說:「則」這個字要落到人事上去體會,意思是閉塞到了極點,人就該設法去傾覆它,怎麼能聽任它長久閉塞下去——這正是把責任交付給人的意思。
《象傳》·同人卦
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本義 天在上而火炎上,其性同也,“類族辨物”,所以審異而致同也。 程傳 不云火在天下,天下有火,而云“天與火”者,天在上,火性炎上,火與天同,故為同人之義。君子觀《同人》之象,而“以類族辨物”,各以其類族,辨物之同異也,若君子小人之黨,善惡是非之理,物情之離合,事理之異同,凡異同者,君子能辨明之,故處物不失其方也。
《象傳》說:天與火併舉,這就是《同人》卦的「大象」;君子取法它,按族類區分群體、辨明事物。 朱熹《本義》說:天在上,而火性向上燃燒,兩者的性質相同。「類族辨物」,是要審辨差異,從而達成真正的相同。 程頤《伊川易傳》說:不說「火在天下」或「天下有火」,卻說「天與火」,是因為天在上,火性炎上,火與天趨向一致,所以取為「同人」之義。君子觀察《同人》之象,因而「以類族辨物」,各按其族類,辨別事物的同與異:像君子與小人的黨類、善惡是非的道理、人情的離合、事理的異同,凡屬異同的分別,君子都能辨得分明,所以待人接物不會失掉分寸。
集說 虞氏翻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君子和而不同,故於同人“以類族辨物”也。 《朱子語類》云:“類族”,是就人上說。“辨物”,是就物上說,天下有不可皆同之理,故隨它頭項去分別。
集說引虞翻說:《繫辭》講「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君子講求和睦而不苟同,所以在《同人》卦裡「以類族辨物」。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類族」是就人這一邊講的,「辨物」是就物這一邊講的。天下的事本來就有不可能一概相同的道理,所以要順著它一項一項地分別開來。
程傳 “出門同人”於外,是其所同者廣,無所偏私,人之同也,有厚薄親疏之異,過咎所由生也,既無所偏黨,誰其咎之。 集說 休氏希元曰:“出門同人”,是解“同人于門”,明於門為出門也,言出門外去同人,無私繫而能同人者也,內不失己,外不失人,又誰得而咎之。 何氏楷曰:同人于門,《傳》以“出門同人”釋之,加一出字而意愈明。
(初九《象傳》本文「出門同人,又誰咎也」,底本脫漏。)程頤《伊川易傳》說:走出門去與外面的人相同,那麼他所認同的範圍就廣,沒有偏袒私心。人與人相認同,一旦有了厚薄親疏的分別,過失就由此產生;既然沒有偏袒結黨,誰還能怪罪他。 集說引林希元說(底本「休氏」當作「林氏」):「出門同人」是解釋爻辭「同人于門」,點明「于門」就是出門;意思是走出門外去與人相同,不受私情牽繫而能與人相同,對內不失掉自己,對外不失掉他人,又有誰能怪罪他。 集說引何楷說:爻辭說「同人于門」,《象傳》用「出門同人」來解釋,多加一個「出」字,意思就更明白了。
同人于宗,吝道也。 程傳 諸卦以中正相應為善,而在《同人》則為可吝,故五不取君義,蓋私比非人君之道,相同以私,為可吝也。 集說 姜氏寶曰:必出門然後無咎,若於宗,則門內之人而已,此所以吝也。
《象傳》說:只跟自己宗族裡的人相同,這是招致羞吝的路數。 程頤《伊川易傳》說:別的卦都以「中正」而彼此「應與」為好,可是在《同人》卦裡反倒算可羞吝,所以九五這一爻不取君主之義——因為偏私地相親附不是人君之道,憑私情相認同,是可羞吝的。 集說引姜寶說:一定要走出門去才沒有過錯;若只在宗族之內,那不過是門裡頭的人罷了,這正是它可羞吝的緣故。
案 凡《易》例,九五六二雖正應,然於六二每有戒辭,《比》之“不自失”,《萃》之“志未變”是也。在《同人》之卦,其應尤專,故曰“吝道”。言若同於情之專,而不同於理之正,則其道可吝,亦因占設戒之辭爾,非與卦義異也。但在卦則通言應眾陽,而不專指九五之應,在爻則偏言與五位相應,而因以發大公之義,各不相悖。
李光地按:凡《周易》的通例,九五與六二雖是「應與」的正配,可是對六二往往另加告誡之辭,《比》卦說「不自失」、《萃》卦說「志未變」,都屬這一類。到了《同人》卦,這一對的相應格外專一,所以說是「吝道」。意思是:如果只在情感的專一上相同,卻不在道理的端正上相同,那條路就可羞吝——這同樣是就占筮者的處境所設的告誡之辭,並非與全卦意旨相違。只不過就整卦而言,是泛說六二應和眾陽,並不專指與九五相應;就爻辭而言,則偏就它與五位相應立論,進而發揮大公無私的道理:兩頭各說各的,彼此並不衝突。
伏戎于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本義 言不能行。 程傳 所敵者五,既剛且正,其可奪乎,故畏憚伏藏也,至於“三歲不興”矣,終安能行乎。 案 敵者,應也,若《艮》言“敵應”,《中孚》言“得敵”,皆謂應爻也。
《象傳》說:把兵甲埋伏在草莽中,是因為所敵對的一方剛強;三年都不敢發動,哪裡還行得通。 朱熹《本義》說:「安行」是說它根本行不通。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所敵對的是九五,既剛健又端正,哪裡奪得過來?所以只能畏懼忌憚、伏兵藏匿,一直到「三歲不興」,最終還怎麼行得通呢。 李光地按:「敵」就是「應」,像《艮》卦說「敵應」、《中孚》卦說「得敵」,講的都是與之相應的那一爻。
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本義 “乘其墉”矣,則非其力之不足也,特以義之弗克而不攻耳,能以義斷,困而反於法則,故吉也。 程傳 所以“乘其墉”而“弗克攻”之者,以其義之弗克也。以邪攻正,義不勝也,其所以得吉者,由其義不勝,困窮而反於法則也。二者,眾陽所同欲也,獨三四有爭奪之義者,二爻居二五之間也,初終遠,故取義別。
《象傳》說:登上了那道城牆卻不進攻,是道義上攻不過去;它所以得吉,是走到困境而折回法則。 朱熹《本義》說:既已登上城牆,可見並不是力量不夠,只因為道義上說不過去才不去攻打罷了。能拿道義來決斷,在困窘中折回到法則上,所以得吉。 程頤《伊川易傳》說:之所以「乘其墉」卻「弗克攻」,是因為道義上攻不下來。用邪去攻正,道理上就贏不了。它所以得吉,正由於道義上贏不了,困窘之餘回到了法則。六二是眾陽爻共同想要的,唯獨九三、九四帶有爭奪的意味,因為這兩爻正夾在二與五之間;初九和上九離得遠,所以取義就不同。
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本義 “直”謂理直。 程傳 先所以“號咷”者,以中誠理直,故不勝其忿切而然也,雖其敵剛強,至用“大師”,然義直理勝,終能克之,故言“能相剋”也。相剋,謂能勝,見二陽之強也。
《象傳》說:與人相同卻先放聲痛哭,是因為內心誠實、道理正直;動用大軍而後相遇,是說雙方要靠力量相勝。 朱熹《本義》說:「直」是說道理站得住。 程頤《伊川易傳》說:起先之所以「號咷」大哭,是因為內心誠懇、道理正直,忍不住那份憤懣急切才如此。雖說所敵對的一方剛強,以至於要動用「大師」,然而道義正直、事理占優,終究能夠勝過它,所以說「能相剋」。所謂相剋就是能取勝,由此可見九三、九四這兩個陽爻之強。
集說 董氏銖曰:雖大師相剋,而後相遇,亦以義理之同,物終不得而間之故也。 案 《易》凡言“號”者,皆寫心抒誠之謂,故曰“中直”,言至誠積於中也。當《同人》之時,二五正應,必以相剋而後相遇者,因外卦以反異歸同取象,無它旁取也。
集說引董銖說:雖然要靠大軍相勝、然後才得會合,那也是因為雙方在義理上本來相同,外物終究隔不斷他們。 李光地按:《周易》凡說到「號」的地方,都是傾瀉心意、抒發誠意的意思,所以《象傳》說「中直」,是講至誠積聚在胸中。當《同人》之時,六二與九五本是相應的正配,卻一定要相勝而後相會,這是因為外卦取的是「由相異折回相同」這層象,並沒有另外旁取別的意思。
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集說 蔡氏淵曰:未及乎野,非盡乎大同之道者也,故曰“志未得”。 案 卦外有野象,於野曰亨。而此爻但曰“無悔”,則知郊去野猶一間,而大同之志未得也,孔子可謂善讀周公之文矣。
《象傳》說:在郊外與人相同,是心志還沒有實現。 集說引蔡淵說:郊還夠不上曠野那麼遠,可見尚未窮盡天下大同的道理,所以說「志未得」。 李光地按:卦外有曠野之象,卦辭說「同人于野,亨」;而上九這一爻只說「無悔」,可見郊離野還差著一層,天下大同的心志並沒有達成。孔子作《象傳》,真可以說是善於讀周公所繫爻辭的人了。
《象傳》·大有卦
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本義 火在天上,所照者廣,為《大有》之象。所有既大,無以治之,則釁櫱萌於其間矣。天命有善而無惡,故遏惡揚善,所以順天,反之於身,亦若是而已矣。 程傳 火高在天上,照見萬物之眾多,故為大有。大有,繁庶之義。君子觀《大有》之象,以遏絕眾惡,揚明善類,以奉順天休美之命,萬物眾多,則有善惡之殊,君子享大有之盛,當代天工,治養庶類,治眾之道,在遏惡揚善而已,惡懲善勸,所以順天命而安群生也。
《象傳》說:火在天上,這就是《大有》卦的「大象」;君子取法它,遏止邪惡、表彰善良,順應上天美好的命令。 朱熹《本義》說:火高懸天上,照到的範圍廣,所以是《大有》之象。所擁有的既然廣大,若沒有辦法治理,禍端就會在裡頭萌生。天命只有善而沒有惡,所以遏惡揚善正是順應天;反過來施於自身,道理也不過如此。 程頤《伊川易傳》說:火高高在天上,把眾多的萬物都照見了,所以叫「大有」。「大有」就是繁盛眾多的意思。君子觀察《大有》之象,用來斷絕各種惡、表彰各類善,以奉行順從上天美好的命令。萬物既然眾多,就有善惡的分別;君子享有這般盛大的所有,應當代替天來做事,治理養育眾類。治眾的辦法,不過是遏惡揚善罷了:惡得到懲戒、善受到勸勉,正是順應天命而使眾生安定。
集說 王氏弼曰:大有,包容之象也。故遏惡揚善,成物之美,順夫天德休物之命。 司馬氏光曰:火在天上,明之至也,至明則善惡無所逃。善則舉之,惡則抑之,慶賞刑威得其當,然後能保有四方,所以“順天休命”也。
集說引王弼說:《大有》是包容的象,所以要遏止惡、表彰善,成全事物的美好,順從上天以美德養育萬物的那份命令。 集說引司馬光說:火在天上,是光明到了極處;光明到極處,善惡就無處躲藏。善的就舉拔他,惡的就壓抑他,獎賞與刑威都用得恰當,然後才能保有天下四方,這就是「順天休命」。
楊氏萬里曰:天討有罪,吾遏之以天,天命有德,吾揚之以天,吾何與焉,此舜禹有天下而不與也,故曰“順天休命”。《同人》離在下,而權不敢專,故止於類而辨,《大有》離在上,而權由己出,故極於遏而揚。
集說引楊萬里說:上天要討伐有罪的人,我便順著天去遏止他;上天要授命給有德的人,我便順著天去表彰他:我自己何嘗摻進一點私意?這就是舜和禹擁有天下卻不把它據為己有的態度,所以說「順天休命」。《同人》卦離體在下,權柄不敢獨攬,所以只做到分族類、辨事物為止;《大有》卦離體在上,權柄由自己發出,所以能一直做到遏惡與揚善。
大有初九,無交害也。 程傳 在《大有》之初,克念艱難,則驕溢之心,無由生矣,所以不交涉於害也。 集說 陸氏振奇曰:保終之道,慎於厥始,必有克艱於初。而後有天祐於終,故初曰《大有》初九,上曰《大有》上吉,獨本末見大有焉。
《象傳》說:《大有》卦的初九,尚無交涉,所以沒有禍害。 程頤《伊川易傳》說:處在《大有》的開頭,能時時想著事情的艱難,驕縱滿溢的心思就無從生起,因此也就與禍害不相牽涉。 集說引陸振奇說:保住結局的辦法,在於開頭就謹慎,一定要在最初就能以艱難自處,然後才有終了時上天的保祐。所以初爻的《象傳》說「《大有》初九」,上爻的《象傳》說「《大有》上吉」,唯獨在一頭一尾特意點出「大有」兩個字。
黃氏淳耀曰:“無交言”者,以九居初,是初心未變,無交故無害也。若過此而有交,則有害矣,安得不慎終如始,而一以艱處之也。 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程傳 壯大之車,重積載於其中,而不損敗,猶九二材力之強,能勝《大有》之任也。
集說引黃淳耀說:《象傳》講「無交害」(底本作「無交言」,「言」為「害」之訛),是因為以陽爻居初位,最初那一念還沒有變質,沒有交涉所以沒有禍害。若越過這一步而有了交涉,禍害就來了,怎能不像開頭一樣謹慎到最後,一律以艱難的態度自處呢。 《象傳》說:用大車來裝載,是因為重物積在車中而不至於壓垮。 程頤《伊川易傳》說:壯大的車子,把重物堆在車廂裡而不受損壞,好比九二材質力量強健,擔得起《大有》這份責任。
集說 郭氏雍曰:道積於中,無所往而不利,如大車之不可敗也。 吳氏曰慎曰:積中不敗,與《詩》言“不輸爾載”相似。 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程傳 公當用亨于天子,若小人處之,則為害也。自古諸侯能守臣節。忠順奉上者,則蕃養其眾,以為王之屏翰。豐殖其財,以待上之徵賦。若小人處之,則不知為臣奉上之道,以其為己之私,民眾財豐,則反擅其富強,益為不順。是小人大有則為害,又大 匪其彭,無咎,明辨皙也。
集說引郭雍說:道理積蓄在胸中,走到哪裡都沒有不順利的,正如大車裝得再重也壓不垮。 集說引吳曰慎說:「積中不敗」,與《詩經》所說的「不輸爾載」(不使你的車翻覆)意思相近。 《象傳》說:公侯向天子獻享而通達,若換了小人便成禍害。 程頤《伊川易傳》說:公侯理當向天子獻享通達;若是小人處在這個位置,那就成了禍害。自古以來,諸侯能守住臣節、忠誠順服地奉事天子的,就繁育他的民眾,充當王室的屏障;豐殖他的財貨,以備朝廷的徵賦。若是小人處在這個位置,便不懂得為臣奉上的道理,只顧自己的私利,等到人多財豐,反倒擅自倚仗富強,越發不肯順服。可見小人一旦大有就成禍害,又大……此處底本脫文,程氏之語未完,下面徑接《象傳》九四一條「匪其彭,無咎,明辨皙也」。
本義 “皙”,明貌。 程傳 能不處其盛而得無咎者,蓋有明辨之智也。皙,明智也。賢智之人,明辨物理,當其方盛,則知咎之將至,故能損抑,不敢至於滿極也。 集說 梁氏寅曰:謂之“明辨”,而又謂之“皙”者,見其明智之極也。
朱熹《本義》說:「皙」是明亮清楚的樣子。 程頤《伊川易傳》說:能不站在最盛的位置上而得以沒有過錯,是因為他有明白辨別的智慧。「皙」就是明智。賢明有智的人,看得清事物的道理,正當興盛之際,就已料到過失將要到來,所以能自加減損抑制,不敢一直走到滿極。 集說引梁寅說:既稱他「明辨」,又稱他「皙」,可見是明智到了極點。
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 本義 一人之信,足以發上下之志也。 威如之吉,易而無備也。 本義 太柔則人將易之,而無畏備之心。 程傳 下之志,從乎上者也,上以孚信接於下,則下亦以誠信事其上,故“厥孚交如”。由上有孚信,以發其下孚信之志,下之從上,猶響之應聲也,威如之所以吉者,謂若無威嚴,則下易慢而無戒備也,謂無恭畏備上之道。備,謂備上之求責也。
《象傳》說:那份誠信上下交相感應,是用誠信激發出眾人的心志。 朱熹《本義》說:一個人的誠信,足以激發上上下下所有人的心志。 《象傳》說:顯出威嚴而得吉,是因為一味平易就沒有人存戒備之心。 朱熹《本義》說:太過柔和,人們就會輕慢他,不再有敬畏防備的心思。 程頤《伊川易傳》說:在下者的心志,本是跟從在上者的。上位者用誠信來接待下面,下面也就用誠信來事奉上面,所以說「厥孚交如」。由於上位者有誠信,才激發出下面那份誠信的心志;下面跟從上面,就像回聲應和聲音一樣。「威如」之所以吉,是說假如毫無威嚴,下面就容易怠慢而不存戒備——所指的正是下面那份恭敬畏懼、防著上面的心。這裡的「備」,是防備上面的求索責問。
附錄 孔氏穎達曰:“信以發志”者,釋“厥孚交如”之義,由己誠信發起其志,故上下應之,與之交接也,“易而無備”者,釋“威如之吉”之義,所以“威如”者,以己不私於物,唯行簡易,無所防備,物自畏之,故云“易而無備”。 案 孔氏之說亦有理,蓋言“威如”,則疑於上下相防矣,故申之曰:“易而無備”,明乎“遏惡揚善”,順理而行,非有所戒備也。
附錄引孔穎達說:「信以發志」是解釋「厥孚交如」的意思,由於自己誠信,激發起眾人的心志,所以上下都來應和,與他交接往來。「易而無備」是解釋「威如之吉」的意思:他之所以顯得威嚴,是因為對人無所偏私,只是平易簡約地行事,並不設什麼防備,人們自然敬畏他,所以說「易而無備」。 李光地按:孔氏這個說法也有道理。因為一說「威如」,就容易叫人疑心上下彼此提防,所以《象傳》補上一句「易而無備」,表明所謂「遏惡揚善」只是順著道理去做,並不是對人存著戒備。
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程傳 《大有》之上,有極當變。由其所為順天合道,故“天祐”助之,所以吉也。 君子滿而不溢,乃“天祐”也。《繫辭》復申之云:“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也。 ”“履信”,謂履五。五虛中,信也,“思順”,謂謙退不居,“尚賢”,謂志從於五。《大有》之世,不可以盈豐,而復處盈焉,非所宜也,六爻之中,皆樂據權位,唯初上不處其位,故初九“無咎”,上九“無不利”,上九在上,履信思順,故在上而得吉,蓋自天祐也。
《象傳》說:《大有》上爻之吉,是來自上天的保祐。 程頤《伊川易傳》說:《大有》的上爻,所有已到極處、按理該變。由於它的所作所為順應天道、合乎正理,所以上天保祐幫助它,因此得吉。 君子盈滿而不至於外溢,這就是「天祐」。《繫辭》又申說道:「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也。」所謂「履信」,指上九踩在六五之上;六五中間虛而不實,正是誠信之象。所謂「思順」,指謙退而不自居其位。所謂「尚賢」,指心志跟從六五。《大有》的時世,本不該再求盈滿,若又佔著盈滿之地,就不合宜了。六爻之中,別的爻都樂於佔據權位,只有初爻和上爻不居其位,所以初九說「無咎」,上九說「無不利」。上九身在最高處,卻踐行誠信、思念柔順,所以居上而得吉,這正是來自上天的保祐。
集說 項氏安世曰:《象傳》曰:《大有》上吉,明事關全卦,非止上爻也,此猶《師》之上六,論師之事,至此而終,其言“大君”,蓋指六五,非謂上六為大君也。 趙氏彥肅曰:五能尊上,此《大有》所以上吉也,君之大有,極於尊賢。
集說引項安世說:《象傳》說「《大有》上吉」,是表明這件事關係到整卦,不只限於上爻。這好比《師》卦的上六,討論用兵之事到這裡收尾,它所說的「大君」其實指六五,並不是說上六就是大君。 集說引趙彥肅說:六五能夠尊崇上九,這正是《大有》所以「上吉」的緣故;君主的「大有」,登峰造極處就在於尊敬賢者。
《象傳》·謙卦
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本義 以卑蘊高,謙之象也。“裒多益寡”,所以稱物之宜而平其施,損高增卑,以趨於平,亦謙之意也。 集說 《朱子語類》:問:“裒多益寡”,是損高就低使教恰好,不是一向低去。曰:大抵人多見得在己者高,在人者卑,謙則抑己之高,而卑以下人,便是平也。
《象傳》說:大地裡面藏著高山,這就是《謙》卦的「大象」;君子取法它,減損多的、增補少的,衡量事物的分量而使施予均平。 朱熹《本義》說:用卑下的地包蘊高聳的山,正是謙的象。「裒多益寡」,是要稱量事物的適宜,使施予得以持平;削減高的、增益低的,以趨向均平,同樣是謙的意思。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裒多益寡」是把高的減下來、就著低的,使它恰好,並不是一味往低裡去吧?朱熹答:大體上人總覺得自己這一邊高、別人那一邊低,謙就是壓下自己的高,謙卑地屈居人下,這就叫平。
馮氏椅曰;凡《大象》皆別立一意,使人知用《易》之理,“裒多益寡,稱物平施”,俾小大長短,各得其平,非君子謙德之象,乃君子治一世使《謙》之象也,《彖》與六爻無此意。
集說引馮椅說:凡是《大象》,都是另立一層意思,讓人懂得運用《周易》的道理。「裒多益寡,稱物平施」,是要使大小長短各得其均平,這並不是君子自身謙德的象,而是君子治理一世、使天下歸於謙讓的象;《彖傳》和六爻爻辭裡都沒有這層意思。
蔡氏清曰:以卑蘊高,謙之象也。此與上本義山至高而地至卑,乃屈而止於其下不同。上所謂謙者主山言,謂高而能下也,此主地言,謂地雖卑,而中之所蘊則高,內充而外欿也。
集說引蔡清說:用卑下包蘊高聳,這是謙的象。這一條與前面《彖傳》下朱熹《本義》所說「山極高而地極卑,山卻屈居而止在地的下面」並不相同:前面所說的謙,是就山立論,講本來極高卻能自居於下;這裡則是就地立論,講地雖然卑下,而它內部所蘊含的卻極高,裡頭充實而外表看去反倒空歉。
楊氏啟新曰:人之常情,自高之心常多,下人之心常寡,不裒而益之,則自處太高,處人太卑,而物我之間,不得其平。故抑其輕世傲物之心,而多者不使之多,增其謙卑遜順之意。而寡者不使之寡,多者裒之,則自視不見其有餘,寡者益之,則視人不見其不足。而物我之施,各得其平矣,茲其為君子之謙與。
集說引楊啟新說:人之常情,自高自大的念頭總是偏多,甘居人下的念頭總是偏少;不把多的減掉、把少的補上,就會把自己擺得太高,把別人擺得太低,人與我之間便失了均平。所以要壓下那種輕慢世人、傲視外物的心,使偏多的一頭不再多;同時長養那份謙卑退讓順從的意思,使偏少的一頭不再少。多的減損了,看自己就不覺得有什麼過人之處;少的補足了,看別人就不覺得有什麼不如人的地方。這樣人與我之間的施予各得其平,這大概就是君子的謙吧。
案 諸說皆說向謙本義上,唯馮氏以為推說,亦可相備。 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 程傳 “謙謙”,謙之至也,謂君子以謙卑之道自牧也。自牧,自處也,《詩》云“自牧歸荑”。
李光地按:上面各家的說法都是往謙的本義上講,只有馮椅認為《大象》另是一層推衍,這一說也可以並存備考。 《象傳》說:謙而又謙的君子,用卑下來牧養自己。 程頤《伊川易傳》說:「謙謙」是謙到了極處,是說君子拿謙卑之道來牧養自己。「自牧」就是自我安頓;《詩經·邶風·靜女》有「自牧歸荑」的句子,「牧」字的用法可以參看。
集說 孔氏穎達曰:“牧”,養也。解“謙謙君子”之義,恆以謙卑自養其德也。 王氏宗傳曰:“謙”,卑德也。初,卑位也。養德之地,未有不基於至卑之所,所養也至,則愈卑而愈不卑矣,此自養之方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牧」就是養。這是解釋「謙謙君子」的意思,說他常常用謙卑來涵養自己的德行。 集說引王宗傳說:「謙」是卑下的德,初六是卑下的位。涵養德行的地方,從來沒有不奠基在最卑下之處的;涵養到了家,就越是自處卑下而越顯得不卑,這正是自我涵養的門徑。
張氏栻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如牧牛羊然,使之馴服,方可以言謙。今人往往反以驕矜為養氣,此特客氣,非浩然之氣也。 俞氏琰曰:爻辭“謙謙”句點,爻《傳》乃以“君子”綴於“謙謙”之下,謂“謙謙”乃君子之德,非君子則不能“謙謙”也。
集說引張栻說:「謙謙君子,卑以自牧」,就像牧放牛羊一樣,把它調馴服帖了,才談得上謙。如今的人往往反把驕矜自大當成涵養氣概,那只是一時浮動的客氣,不是孟子所說的浩然之氣。 集說引俞琰說:爻辭在「謙謙」處點斷,《象傳》卻把「君子」兩字綴在「謙謙」之下,是說「謙謙」乃是君子的德行,不是君子就做不到「謙謙」。
鳴謙貞吉,中心得也。 程傳 二之謙德,由至誠積於中,所以發於聲音,中心所自得也,非勉為之也。 集說 胡氏瑗曰:“中心得”者,言君於所作所為皆得諸心,然後發之於外,故此謙謙皆由中心得之,以至於聲聞流傳於人,而獲至正之吉也。
《象傳》說:謙德發露為聲音而守正得吉,是因為內心真正有所得。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的謙德,來自至誠積蓄於胸中,所以自然發露在聲音上,這是內心自己得來的,不是勉強做出來的。 集說引胡瑗說:所謂「中心得」,是說君子的一切作為都先在心裡有所得,然後才發露於外,所以這份謙謙之德都由內心得來,以至於名聲傳揚到眾人耳裡,而獲得極為端正的吉(底本「君於」當作「君子」)。
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程傳 能“勞謙”之君子,萬民所尊服也。《繫辭》云:“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 集說 吳氏澄曰:“萬民服”,謂有終而吉也。 俞氏琰曰:爻辭本以“勞謙”句點,爻《傳》又以君子二字屬之,言勞而能謙,乃君子之德,非君子則不能如是也。
《象傳》說:有功勞而能謙讓的君子,萬民都歸服他。 程頤《伊川易傳》說:能夠「勞謙」的君子,是萬民所尊崇歸服的。《繫辭》說:「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此處底本脫文,程氏所引未完,下面徑接集說。 集說引吳澄說:所謂「萬民服」,是說他能有好結局而得吉。 集說引俞琰說:爻辭本在「勞謙」處點斷,《象傳》又把「君子」兩字連屬上去,是說有功勞而能謙讓乃是君子的德行,不是君子就做不到這樣。
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本義 言不為過。 程傳 凡人之謙,有所宜施,不可過其宜也。如六五“或用侵伐”是也,唯四以處近君之地,據勞臣之上,故凡所動作,摩不利於施謙,如是然後中於法則,故曰“不違則”也,謂得其宜也。 集說 《朱子語類》云:“不違則”,言不違法則,“撝謙”是合如此,不是過分事。
《象傳》說:無往不利地發揮謙讓,是因為不違背法則。 朱熹《本義》說:這是說他謙得並不過分。 程頤《伊川易傳》說:一般人的謙讓,施用要有個合適的分寸,不可以超過分寸,像六五爻辭說的「或用侵伐」便是一例。只有六四處在貼近君位的地方,又踩在有功勞的大臣之上,所以一舉一動沒有不宜於施行謙讓的(底本「摩不利」當作「靡不利」);這樣才合於法則,所以說「不違則」,意思是恰得其宜。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不違則」,是說沒有違背法度;「撝謙」本來就該這麼做,並不是過分的事。
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程傳 徵其文德謙巽昕不能服者也,文德所不能服,而不用威武,何以平治天下?非人君之中道謙之過也。 集說 何氏楷曰;“侵伐”非黷武,以其不服,不得已而征之,正以釋征伐用謙之義。
《象傳》說:宜於用兵討伐,是去征討那些不肯歸服的人。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征討的,正是文德與謙遜感化不了的那一等人(底本「昕」當作「所」)。文德感化不了,又不肯動用威武,憑什麼平定治理天下?那樣就不合人君的中道,反倒是謙得過了頭。 集說引何楷說:「侵伐」並不是窮兵黷武,只因對方不肯歸服,不得已才去征討,這正好解釋了《謙》卦裡為什麼還講征伐。
鳴謙,志未得也。可用行師,征邑國也。 本義 陰柔無位,才力不足,故其志未得,而至於行師,然亦適足以治其私邑而已。 程傳 謙極而居上,欲謙之志未得,故不勝其切至於鳴也。雖不當位,謙既過極,宜以剛武自治其私,故云“利用行師,征邑國”也。
《象傳》說:謙德發露為聲音,是心志還沒有實現;可以用來出兵,也只是征討自己的封邑小國罷了。 朱熹《本義》說:上六陰柔而又沒有實位,才具力量不夠,所以心志沒能實現;即便動到出兵這一步,也不過剛夠整治自己的私邑而已。 程頤《伊川易傳》說:謙到了極點而又居於最上,想再謙下去的心志無從實現,所以按捺不住那份懇切,以至於形於聲音。雖然所居之位不當,謙既已過了頭,就該拿剛強武斷來整治自己分內之事,所以說「利用行師,征邑國」。
集說 項氏安世曰:六二“鳴謙”,《象》以“中心”解之,上六“鳴謙”,《象》以“志”解之,《豫》之初六“鳴豫”,《象》又以“志”解之,然則凡言鳴者皆志也,志有憂有樂,皆寓於鳴。當豫之時,人志以從上為樂,當謙之時,人志在下,不以上為樂也。 谷氏家傑曰:上之“鳴謙”,外雖有聲譽,而其心則欿然不自滿足,志猶未得也。“志未得”,正是謙處。
集說引項安世說:六二的「鳴謙」,《象傳》用「中心」來解釋;上六的「鳴謙」,《象傳》用「志」來解釋;《豫》卦初六的「鳴豫」,《象傳》也用「志」來解釋。可見凡是說到「鳴」的,講的都是心志;心志有憂有樂,都寄託在這一聲鳴裡。當《豫》之時,人的心志以跟從在上者為樂;當《謙》之時,人的心志安放在下面,並不以居上為樂。 集說引谷家傑說:上六的「鳴謙」,外面雖然有了名聲,心裡卻空歉而不自滿足,志向仍舊覺得沒有達成。這個「志未得」,恰恰正是他謙的地方。
何氏楷曰:“志未得”者,上居《謙》之極,方自視歉然,而猶以其謙為未足,如益贊於禹滿損謙益之意。 案 《象傳》意,言上六之“鳴謙”,由其中心之志,欿然不自滿足故也,是以雖 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集說引何楷說:所謂「志未得」,是上六居於《謙》卦的頂點,正自覺空歉不足,還嫌自己謙得不夠,就像《尚書·大禹謨》裡益向禹進言所說「滿招損,謙受益」的那層意思。 李光地按:《象傳》的意旨,是說上六的「鳴謙」,出於它內心的志向空歉而不自滿,因此雖……此處底本脫文,按語未完,下面徑接《象傳》《豫》卦「大象」一條「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象傳》·豫卦
本義 “雷出地奮”,和之至也,先王作樂,既象其聲,又取其義。殷,盛也。 程傳 雷者,陽氣奮發,陰陽相薄而成聲也。陽始潛閉地中,及其動,則出地奮震也,始閉鬱,及奮發則通暢和豫,故為《豫》也。坤順震發,和順積中而發於聲,樂之象也。先王觀雷出地而奮,和暢發於聲之象,作聲樂以褒崇功德,其殷盛至於薦之上帝,推配之以祖考。“殷”,盛也。禮有殷奠,謂盛也,薦上帝,配祖考,盛之至也。
朱熹《本義》說:「雷出地奮」,是和暢到了極點。先王制作音樂,既取法雷的聲音,又取用它的意義。「殷」就是盛大。 程頤《伊川易傳》說:雷,是陽氣奮發、陰陽相互激盪而成聲。陽氣起初潛藏閉鎖在地中,等到它一動,便沖出地面震動奮發。起初鬱閉,一旦奮發出來就通暢和樂,所以叫《豫》。下卦坤是順,上卦震是動,和順積蓄在中而發露為聲音,正是音樂的象。先王觀察雷出地面而奮發、和暢之氣發為聲音這個象,於是制作樂曲來褒揚崇奉功德,其隆盛以至於用來獻祭上帝,並推尊祖先來配享。「殷」就是盛,禮制中有「殷奠」,說的就是盛大;獻祭上帝、以祖考配享,那是隆盛到了頂點。
集說 荀氏爽曰:樂者,聖人因人之豫而節之,所以養其正而閒其邪,其和可以感鬼神,而況於人乎。 鄭氏康成曰:“奮”,動也。雷動於地上,萬物乃豫也,人至樂則手欲鼓之,足欲舞之,王者功成作樂,以文得之者作龠舞,以武得之者作萬舞,各充其德而為制,祀天帝以配祖考者,使與天同饗其功也,故《孝經》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也。
集說引荀爽說:音樂,是聖人順著人心的歡愉而加以節制,用來涵養他的正、防閒他的邪;那份和氣連鬼神都能感動,何況是人。 集說引鄭玄(字康成)說:「奮」就是動。雷在地上震動,萬物於是歡暢。人快樂到極處,手就想擊拍,腳就想起舞。王者功業成就便制作樂舞:以文德取得天下的作「龠舞」,以武功取得天下的作「萬舞」,各按自己的德行來定制度。祭祀天帝而以祖先配享,是要讓祖先與上天一同享受這份功業,所以《孝經》說,在郊外祭天以后稷配享,在明堂尊祀文王以配上帝。
胡氏炳文曰:《本義》云象其聲者,樂之聲法雷之聲,又取其義者,豫以和為義,雷所以發揚化功,而鼓天地之和,樂所以發揚功德,而召神人之和也。 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本義 窮,謂滿極。 程傳 雲初六,謂其以陰柔處下,而志意窮極,不勝其豫,至於鳴也,必驕肆而致凶矣。
集說引胡炳文說:朱熹《本義》講「象其聲」,是說樂的聲音取法雷的聲音;講「又取其義」,是說《豫》以和為義——雷是用來發揚造化之功、鼓動天地的和氣,樂則是用來發揚功業德行、召來神與人的和氣。 《象傳》說:初六歡愉得叫出聲來,是心志已經窮極而致凶。 朱熹《本義》說:「窮」是說滿到了極處。 程頤《伊川易傳》說:《象傳》特意標出「初六」,是指它以陰柔之質處在最下,而心意卻已窮極,按捺不住那份得意,以至於叫出聲來,這樣必定驕縱放肆而招來凶險。
集說 楊氏簡曰:位之在下,未為窮也,豫而鳴,其志窮矣。 趙氏汝楳曰:位方在初,時勢未窮,而競躁如此,是志已先窮,自取其凶者也。 不終曰貞吉,以中正也。 程傳 能‘不終日’而‘貞’且‘吉’者,以有中正之德也。中正故其守堅而能辨之早,去之速,爻言六二處豫之道,為教之意深矣。
集說引楊簡說:位置在下,本身還算不得窮;一得意就叫出聲來,那心志才真是窮了。 集說引趙汝楳說:位置才在初爻,時勢還沒有到盡頭,就已經這樣爭競浮躁,可見心志先自窮盡了,凶是自己招來的。 《象傳》說:用不到一天就守正得吉,是因為具備「中正」之德(底本「不終曰」,「曰」為「日」之訛)。 程頤《伊川易傳》說:能夠「不終日」而又「貞」又「吉」,是因為它有中正的德行。惟其中正,所以操守堅定,能夠及早辨明、迅速抽身。爻辭講六二在《豫》時的處身之道,垂教的用意是很深的。
集說 黃氏淳耀曰:“中正”,即“介石”意,是推明所以“不終日”之故。 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程傳 自處不當,失中正也,是以進退有悔。 集說 王氏申子曰:此爻與六二相反,‘盱’則不能“介于石”,“遲”則不能“不終日”,中正與不中正故也。
集說引黃淳耀說:「中正」就是爻辭「介于石」的意思,是推究出「不終日」的緣由。 《象傳》說:仰著臉求樂而有悔,是因為所居之位不恰當。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自處不當,失掉了中正,所以進也悔、退也悔。 集說引王申子說:這一爻與六二正相反:一味「盱」著臉色向上仰望,就做不到「介于石」那樣耿介;一味遲疑拖延,就做不到「不終日」那樣果斷,分別只在於中正與不中正罷了。
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集說 喬氏中和曰;剛應而志行,蓋由四以陽剛為群陰所應,故其志得以大行也。 六五貞疾,乘剛也。恆不死,中未亡也。 程傳 貞而疾,由乘剛為剛所逼也。“恆不死”,中之尊位未亡也。
《象傳》說:眾人由他而得歡樂、因而大有所獲,是他的心志得以大大施行。 集說引喬中和說:陽剛之爻得到應和而心志施行,正因為九四以陽剛之質被一群陰爻所應和,所以它的志向能夠大行。 《象傳》說:六五守正而有疾患,是因為它凌駕在陽剛之上;長久不至於死亡,是因為居中的尊位還沒有丟掉。 程頤《伊川易傳》說:守著正卻生出疾患,是由於它「乘剛」,被下面的陽剛所逼。所謂「恆不死」,是說它居中的尊位還沒有失去。
集說 楊氏時曰:居豫之時,無剛健之才,逸於豫者也。孟子曰: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常亡。六五之乘剛,有法家拂士敵國外患之謂也,左右救正之故以正為疾,雖未能執其中而中未亡,則不死於安樂矣,故“常不死”。 鄭氏汝諧曰:二與五皆不言豫,二靜晦,不為豫也,五乘剛,不敢豫也,若人得一固疾,雖不快於已,亦足以久其生者,有戒心也,是以終未亡而常存。
集說引楊時說:處在《豫》的時候,又沒有剛健的才具,那就是安逸於享樂的人。孟子說過:國內沒有守法度的世臣與輔弼的賢士,國外沒有敵對的邦國與外來的憂患,這樣的國家往往滅亡。六五的「乘剛」,正相當於有法家拂士、有敵國外患的處境;左右有人匡救扶正它,所以它反把這份匡正當成了疾患。它雖然還不能真正執守中道,可是居中的位子並沒有丟,也就不至於死在安樂里,所以說「常不死」。 集說引鄭汝諧說:六二與六五都不提「豫」字:六二安靜晦藏,不去逸樂;六五被下面的陽剛所逼,不敢逸樂。就像人得了一種痼疾,雖然自己不痛快,卻也足以延長壽命,因為心裡常存戒懼,所以終究不亡而長存。
胡氏炳文曰:豫最易以溺人,六二柔中且正,能不終日而去之。六五陰柔不正,未免溺於豫矣!猶得不死者,“中未亡”也。人莫不生於憂患,而死於逸樂,以六五之中,僅得不死,然則初之“鳴”,三之“盱”,上之“冥”,其不中者,皆非生道矣。
集說引胡炳文說:安樂最容易把人淹沒。六二柔順居中而又「當位」得正,能夠不等一天過完就抽身離去。六五陰柔而不當位,難免沉溺在安樂里了,居然還能不死,靠的是「中未亡」。人沒有不是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的;憑六五佔著一個「中」字,也不過勉強保住不死,那麼初六的「鳴豫」、六三的「盱豫」、上六的「冥豫」,這些既不居中的,就都不是活路了。
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程傳 昏冥於豫。至於終極,災咎行及矣,其可長然乎,當速渝也。 集說 胡氏瑗曰:“何可長”者,言其悅豫過甚,至於情蕩性冥而不知所止,是“何可長”如此乎,言能渝變,則可以無咎也:王氏申子曰:豫至於上極矣,極則不可以久,速渝可也。
《象傳》說:昏昧於逸樂而又居於最上,這怎麼能長久。 程頤《伊川易傳》說:昏昏然沉迷在安樂里,一直到了盡頭,災禍過咎馬上就要臨頭,難道還能一直這樣下去?應當趕快改變。 集說引胡瑗說:所謂「何可長」,是說他喜悅逸樂得過了頭,以至於情感放蕩、心性昏昧而不知道停在哪裡,這樣怎麼能長久?言外之意是只要能夠改變,就可以沒有過錯。 集說引王申子說:《豫》到了上爻就是極點,到了極點便不可以持久,趕快改變才對。
《象傳》·隨卦
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嚮晦入宴息。 本義 雷藏澤中,隨時休息。 程傳 雷震於澤中,澤隨震而動,為《隨》之象。君子觀象,以隨時而動,隨時之宜,萬事皆然,取其最明且近者言之。“君子以嚮晦入宴息”,君子晝則自強不息,及向昏晦,則入居於內,宴息以安其身,起居隨時,適其宜也。禮君子晝不居內,夜不居外,隨時之道也。
《象傳》說:大澤之中有雷潛伏,這就是《隨》卦的「大象」;君子取法它,天色向晚就進屋歇息。 朱熹《本義》說:雷收藏在澤中,正是順著時令休息。 程頤《伊川易傳》說:雷在澤中震動,澤水隨著雷震而動盪,這是《隨》的象。君子觀察這個象,就隨著時勢而行動;隨順時勢之所宜,萬事都是這個道理,這裡只取最明白、最切近的一件來講。「君子以嚮晦入宴息」:君子白天自強不息地做事,到了天色昏晚,就進到屋裡,安歇下來使身體得到休息;起居作息順著時候來,各得其宜。按禮制,君子白天不待在內室,夜裡不待在外面,這正是隨時的道理。
集說 翟氏玄曰:“晦”者冥也,雷者陽氣,春夏用事,今在澤中,秋冬時也。故君子象之,日出視事,其將晦冥,退入宴寢而休息也。 《朱子語類》:問:程子云澤隨雷動,君子當隨時宴息,是否?曰:既曰雷動,何不言君子以動作,卻言宴息,蓋其卦震下兌上,乃雷入地中之象,雷隨時伏藏,故君子亦“嚮晦入宴息”。
集說引翟玄說:「晦」就是昏暗。雷屬陽氣,在春夏當令;如今卻伏在澤中,可見是秋冬的時節。所以君子取法它,太陽出來就出去理事,天色將要昏黑,就退回內室安寢休息。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程頤說澤隨著雷而動,君子應當隨時安息,這話對嗎?朱熹答:既然說雷在動,為什麼不講君子該起而行動,反倒講安息呢?因為這一卦是震在下、兌在上,正是雷潛入地中的象;雷順著時令伏藏起來,所以君子也「嚮晦入宴息」。
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程傳 既有隨而變,必所從得正則吉也,所從不止。則有悔吝。出門而交,非牽於私,其交必正矣,正則無失而有功。 集說 俞氏琰曰:卦以陽爻為主,為主者故不當隨人,而陽亦不當隨陰,然以正從正,則隨道之當然也。
《象傳》說:所主之事有了變動,跟從正道就吉;走出門外去交往而有功,是因為不會有閃失。 程頤《伊川易傳》說:既然隨著形勢而有所改變,就必須所跟從的一方端正才吉;跟從的對象不端正,就會招來悔恨羞吝(底本「所從不止」,「止」當作「正」)。走出門外去交往,不受私情牽累,交往的對象必定端正;端正就沒有閃失而能建功。 集說引俞琰說:這一卦以陽爻為主,做主的本不該去隨人,陽也不該去隨陰;不過若是以正隨正,那就是隨道當然的樣子。
程傳 人之所隨,得正則遠邪,從非則失是,無兩從之理,二苟繫初,則失五矣,弗能兼與也,所以戒人從正當專一也。 案 九五、六二之應同也,在《比》、《萃》則“吉”,在《同人》則“吝”,在《隨》則“係小子”,而吝亦可知矣。所以然者。皆因卦義而變,卦義以剛下柔,柔必繫之。 故推之爻義,而知其“弗兼與也。”
(六二《象傳》本文「係小子,弗兼與也」,底本脫漏。)程頤《伊川易傳》說:人所跟從的對象,得其正就遠離了邪;跟從了錯的一頭,就失掉了對的一頭,沒有兩頭兼從的道理。六二如果牽繫著初九,就把九五失掉了,兩邊不能兼顧。這是告誡人跟從正道必須專一。 李光地按:九五與六二相應,各卦本來一樣;可是在《比》《萃》兩卦就說「吉」,在《同人》卦就說「吝」,在《隨》卦就說「係小子」,那麼它的羞吝也就可想而知。之所以如此,都是隨著各卦的卦義而變:《隨》卦的卦義是陽剛屈居柔下,柔就必定去牽繫它,所以推到爻義上,便知道它「弗兼與也」。
繫丈失,志舍下也。 程傳 既隨於上,則是其志舍下而不從也。舍下而從上,舍卑而從高也,於隨為善矣。 集說 黃氏淳耀曰:人之取舍繫乎志,三志既繫於四,則所舍必在於初矣。在二則因繫以明其弗兼,在三則因舍以堅其所繫。
《象傳》說:牽繫著成年的男子,是心志捨棄了下面(底本「繫丈失」,「失」為「夫」之訛)。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既然隨從上面的九四,那就是它的心志捨棄了下面而不再跟從。舍下而從上,是捨棄卑者而跟從尊者,在《隨》卦裡算是好的。 集說引黃淳耀說:人的取與舍繫於心志。六三的心志既然牽繫在九四,那麼它所捨棄的必定是初九。在六二那裡,是就「繫」這一面點明它不能兩頭兼顧;在六三這裡,是就「舍」這一面堅定它所牽繫的一頭。
案 此爻何以知其志舍下,以無剛來下之,則必從上之剛矣,四近而初遠故也。卦義以剛下柔,而此爻以柔從剛,於時義則不合,而不失乎陽唱陰隨之常理,故聖人猶嘉其志焉。
李光地按:這一爻憑什麼斷定它心志捨棄了下面?因為下面沒有陽剛屈就它,那它必定去跟從上面的陽剛,何況九四近而初九遠。全卦的卦義是陽剛屈居柔下,而這一爻卻是柔去跟從剛,就一卦當時的意旨來說並不吻合,可是仍舊不違背陽唱陰隨的常理,所以聖人對它的心志還是加以嘉許。
隨有獲,其義凶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程傳 居近君之位而有獲,其義固凶,能有孚而在道則無咎,蓋明哲之功也。 集說 袁氏樞曰:其義凶者,有凶之理也,處得其道如下所云,則無咎矣。
《象傳》說:隨從而有所獲取,就道理上講是凶的;心懷誠信而合於正道,這是明智帶來的功效。 程頤《伊川易傳》說:身居貼近君主的位置而又有所收穫,就道理上本來是凶的;能夠懷著誠信而合於正道,就沒有過錯,這是明達睿智的功效。 集說引袁樞說:所謂「其義凶」,是說這裡頭含著招凶的道理;若能像下文所說那樣處置得當,也就沒有過錯了。
案 義者,謂卦義也,卦義剛下於柔,而四剛為柔隨,且處近君之地,尤有招納之嫌,故曰“其艾凶也”。 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程傳 處正中之位,由正中之道,孚誠所隨者正中也,所謂“嘉”也,其吉可知。 所孚之嘉謂六二也,隨以得中為善,隨之所防者過也,蓋心所說隨,則不知其過矣。
李光地按:這裡的「義」指卦義。《隨》卦的卦義是陽剛屈居柔下,而九四以陽剛之質反被柔所隨從,又處在貼近君主的地方,格外有招引收納人心的嫌疑,所以說「其義凶也」(底本「其艾凶也」,「艾」為「義」之訛)。 《象傳》說:誠信地隨從美善的一方而得吉,是因為九五之位既正且中。 程頤《伊川易傳》說:處在正中之位,走的是正中之道,所誠信隨從的也是正中的一方,這就是所謂「嘉」,它的吉可想而知。 它所誠信隨從的「嘉」指六二。隨從以得中為好,隨從所要提防的是過分;因為心裡一喜歡就隨下去,往往察覺不到自己的過分。
案 當隨之時,居尊位而有正中之德,則所孚者皆善矣,初五皆言吉,而五尤吉,以其正中故爾。 拘係之,上窮也。 本義 “窮”,極也。 程傳 隨之固如“拘繫”維持,隨道之窮極也。
李光地按:當《隨》之時,身居尊位而具備正中之德,那麼他所信從的人自然都是善類。初九與九五都說到吉,而九五尤其吉,正因為它既正且中。 《象傳》說:把他拘捕捆縛起來,是上六已到了盡頭。 朱熹《本義》說:「窮」就是極。 程頤《伊川易傳》說:隨從堅固到像被拘禁捆縛一樣維繫住,這是隨道走到了窮極。
案 上窮則有高亢之意,在人如絕世離群,往而不返者是也。卦之陰爻皆云“繫”,至上六獨曰“拘係之”,故未子發明其義,以為因上六之不易繫也。
李光地按:上爻窮極,便帶有高亢孤絕的意味,在人事上就像那種與世隔絕、離開人群、一去不返的人。這一卦的陰爻都說「繫」,到上六卻單說「拘係之」,所以朱熹特意闡發它的意思,認為這是因為上六本來就不容易繫住(底本「未子」當作「朱子」)。
《象傳》·蠱卦
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本義 “山下有風”,物壞而有事矣。而事莫大於二者,乃治己治人之道也。 程傳 “山下有風”,風遇山而回,則物皆散亂,故為有事之象。君子觀有事之象, 集說 李氏舜臣曰:“山下有風”,則風落山之謂。山木摧落,蠱敗之象。飭蠱者,必須有以振起之。“振民”者,猶巽風之鼓為號令也。“育德”者,猶艮山之養成材力也。
《象傳》說:山下面颳著風,這就是《蠱》卦的「大象」;君子取法它,振奮百姓、培育德行。 朱熹《本義》說:「山下有風」,東西被吹壞了,於是有事情要做。而事情沒有比這兩件更大的,那就是治理自己與治理別人的道理。 程頤《伊川易傳》說:「山下有風」,風碰上山便迴旋,萬物都被吹得散亂,所以是「有事」之象。君子觀察這個有事之象,……此處底本脫文,程氏之語未完,下面徑接集說。 集說引李舜臣說:「山下有風」,說的就是風把山上的東西吹落。山上林木摧折凋零,正是敗壞生蠹的象。要整治敗壞,必須有辦法把它振作起來。所謂「振民」,好比巽風鼓盪而化為號令;所謂「育德」,好比艮山涵養而成就材質力量。
《易》中育德多取于山,故《蒙》亦曰“果行育德”。 楊氏文煥曰:振萬物者莫如風,育萬物者莫如山。 李氏簡曰:“山下有風”,振物之象也。《蠱》之時,民德敗矣,敗而育之,必振動之,使離其故習可也,猶風之撓物,適所以養之也。
李舜臣接著說:《周易》裡講「育德」多半取象于山,所以《蒙》卦《大象》也說「果行育德」。 集說引楊文煥說:能振動萬物的,沒有比得上風;能養育萬物的,沒有比得上山。 集說引李簡說:「山下有風」,是振動萬物的象。到了《蠱》的時候,民風德行已經敗壞;敗壞了要培育它,必須先把它振動起來,使它脫離舊有的習氣才行,正如風搖撼草木,恰恰就是在養育它們。
俞氏琰曰:《小畜》之風在天上,《觀》之風在地上,《渙》之風在水上,並無所阻,故皆言行。《蠱》之風則止於山下,為山所阻,而不能條達,故不言行而言有。 沈氏一貫曰:風遇山而回,物皆擾亂,是為有事之象,君子以振起民心而育其德,“作新民”也。
集說引俞琰說:《小畜》的風在天上,《觀》的風在地上,《渙》的風在水上,都沒有什麼阻礙,所以《大象》一概說「風行」。《蠱》的風卻停在山下,被山擋住,無法舒展通達,所以不說「行」而說「有」。 集說引沈一貫說:風碰上山便迴旋,萬物都被攪擾紛亂,這是有事之象;君子因而振作民心、培育他們的德行,也就是《大學》所引的「作新民」。
案 諸家“以振民育德”,懼為治人之事。與傳義不同,考其文意似為得之,蓋治己不應後於治人,而《蒙》之“果行育德”,亦施於蒙者之事也,若《漸》之“居賢德善俗”,為治己治人,則語次先後判然,且“居”與“育”亦有別。
李光地按:各家把「以振民育德」都看作治人的事(底本「懼」當作「俱」),與程頤《伊川易傳》、朱熹《本義》的講法不同;考究文意,各家的說法似乎更妥當。因為治理自己不該排在治理別人之後,而《蒙》卦的「果行育德」,也是施加於蒙昧者身上的事。至於《漸》卦的「居賢德善俗」,那才是治己與治人兼說,語句的先後分得清清楚楚,何況「居」字與「育」字也自有分別。
幹父之蠱,意承考也。 程傳 子幹父蠱之道,意在承當於父之事也,故祗敬其事,以置父於無咎之地,常懷惕厲,則終得其吉也,盡誠於父事,吉之道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幹父之蠱”,跡若不順,意則承之也。跡隨時而遷,久則有敝,何可承也。孝子之於父,不失其忠愛之意而已。
《象傳》說:匡正父輩遺留下來的弊壞,用意在於承繼父親。 程頤《伊川易傳》說:做兒子的匡正父輩弊壞,用意在於把父親的事擔當起來,所以恭敬謹慎地辦這件事,好把父親擺在沒有過錯的地位;心裡常懷警惕憂懼,最終就能得吉。對父親的事盡一片誠心,正是得吉的路數。 集說引項安世說:「幹父之蠱」,從行跡上看好像不順從,用意上卻正是承繼。行跡隨著時代變遷,年深日久總要生弊,那種東西怎麼承繼得下去?孝子對父親,只是不失掉那份忠誠愛敬的心意罷了。
楊氏簡曰:不得已而幹父之蠱,其意未嘗不順承者也。其意則承,其事則不可得而承矣,承其事則蠱不除,乃所以彰父之惡,非孝也。 張氏清子曰:不承其事而承其意,此善繼父之志者也。 楊氏啟新曰:前人以失而致蠱,未必無悔過之心。“幹父之蠱”,乃承考之意,而置之無過之地也,此聖人以子之賢善,歸之於父,為訓之義大矣。
集說引楊簡說:迫不得已才去匡正父輩的弊壞,用意上何嘗不是順從承繼。用意可以承繼,那件事本身卻承繼不得;若把那件事照舊承繼下去,弊壞就除不掉,反倒是把父親的過失張揚出去,那就不是孝了。 集說引張清子說:不承繼他做的那件事,而承繼他的用意,這才是善於繼承父親志向的人。 集說引楊啟新說:前人因失誤而造成弊壞,未必沒有悔過之心。「幹父之蠱」,正是承接先父的本意,把他擺到沒有過失的地位。這是聖人把兒子的賢良歸美於父親,其中垂訓的意義非常重大。
案 “意承考”,釋“考”所以無咎,如楊氏之說。 幹母之蠱,得中道也。 程傳 二得中道而不過剛,幹母蠱之善者也。 集說 吳氏曰慎曰:爻曰“不可貞”,所以戒占者,《傳》:曰“得中道”,則是本爻象。言其能不至於貞者也,貞則非中道矣。
李光地按:「意承考」是解釋先父何以能夠沒有過錯,正如楊啟新所說的那樣。 《象傳》說:匡正母輩遺留的弊壞,是因為得著了中道。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得中道而不過於剛硬,是匡正母輩弊壞做得好的一等。 集說引吳曰慎說:爻辭說「不可貞」,是用來告誡占筮者的;《象傳》說「得中道」,那是就本爻之象立說,是講它能夠不至於固執到底——一味固執,就不是中道了。
幹父之蠱,終無咎也。 程傳 以三之才,幹父之蠱,雖小有悔,終無大咎也。蓋剛斷能幹,不失正而有順,所以“終無咎也”。 集說 蔡氏清曰:不曰無大咎,而只曰“無咎”,蓋不但無大咎也,有進而勉之之意。
《象傳》說:匡正父輩遺留的弊壞,最終不會有過錯。 程頤《伊川易傳》說:憑九三的才具去匡正父輩的弊壞,雖然略有些悔恨,最終不會有大的過失。因為他剛強果斷、辦得了事,既不失掉正,又帶著順,所以說「終無咎也」。 集說引蔡清說:《象傳》不說「無大咎」,只說「無咎」,是因為不單單是沒有大過失而已,裡頭還含著更進一步勉勵他的意思。
程傳 以四之才,守常居寬裕之時則可矣,欲有所往,則未得也,加其所任,則不勝矣。 集說 趙氏汝楳曰:謂重柔之往,未得遂其有事之志,斯其為於蠱者之吝。 幹父用譽,承以德也。 程傳 幹父之蠱,而用有令譽者,以其在下之賢,承輔之以剛中之德也。
(六四《象傳》本文「裕父之蠱,往未得也」,底本脫漏。)程頤《伊川易傳》說:憑六四的才具,在寬緩從容的時候守著常規還可以;若想有所行動,就辦不成了;再加重它的擔子,它就擔不起來。 集說引趙汝楳說:這是說以柔居柔、重疊著柔的一爻要往前走,遂不成它整治弊壞的志向,這就是治蠱之人的羞吝。 《象傳》說:匡正父輩的弊壞而博得美譽,是靠德行去承繼。 程頤《伊川易傳》說:匡正父輩的弊壞而能有美好聲譽,是因為下面的賢臣拿剛健居中的德行來承輔他。
集說 項氏安世曰:六五得尊位,行大中,能以令名掩前人之蠱者也。故曰“幹父用譽,承以德也”,言不以才幹,而以德干也。 鄭氏維嶽曰:既曰蠱矣,何德之可承,夫使人不曰承敝而承德,若不知其為前人之蠱然者。 案 《程傳》謂九二承以剛中之德,然凡言“承”者,皆就父子之繼而言,故初之“意承考”,此之“承以德”,文義相似也,不以事承考,而以意承考。不承父以事,而承父以德,父之德著,則譽亦彰矣,承以德,正釋“用譽”之意。
集說引項安世說:六五得著尊位,行的是大中之道,能夠用美好的名聲把前人的弊壞遮蓋過去,所以說「幹父用譽,承以德也」,意思是不靠才幹去匡正,而靠德行去匡正。 集說引鄭維嶽說:既然已經稱作「蠱」,還有什麼德可以承繼?可是他能叫人不說是承接了前人的弊敗,而說是承接了前人的德,好像根本不知道那原是前人的弊壞一樣。 李光地按:《程傳》認為這是承受九二剛健居中的德行;不過凡是說到「承」的,都就父子相繼而言,所以初六說「意承考」,這裡說「承以德」,文義正相類似:不拿事情去承繼先父,而拿心意去承繼先父;不用事情來承接父親,而用德行來承接父親。父親的德一旦顯揚,美譽自然也就彰著了。「承以德」,正是解釋「用譽」的意思。
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程傳 如上九之處事外,不累於世務,不臣事於王侯,蓋進退以道,用舍隨時,非賢者能之乎,其所存之志,可為法則也。 集說 陸氏銓曰:士何事尚志,志可則也,正是“高尚其事”。
《象傳》說:不去事奉王侯,是他的心志足以作人的法則。 程頤《伊川易傳》說:像上九這樣置身事外,不被世俗事務牽累,不以臣子的身分去事奉王侯,進與退都依著道,出仕與退隱都順著時,這不是賢者哪裡做得到?他心裡所存的志向,可以拿來當作法則。 集說引陸銓說:《孟子》裡問「士何事」,答的是「尚志」;這裡說「志可則也」,正落在爻辭「高尚其事」上。
《象傳》·臨卦
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 本義 地臨於澤,上臨下也,二者皆臨下之事,教之無窮者兌也,容之無疆者坤也。 程傳 澤之上有地,澤岸也,水之際也。物之相臨與含容,無若水之在地,故澤上有地為臨也。君於觀親臨之象,則教思無窮,親臨於民,則有教導之意思也,“無窮”,至誠無敦也,觀含容之象,則有容保民之心;“無疆”,廣大無疆限也,含容有廣大之意,故為無窮無疆之義。
《象傳》說:大澤上面有地,這就是《臨》卦的「大象」;君子取法它,教導百姓的心思沒有窮盡,容納保護百姓沒有邊際。 朱熹《本義》說:地臨著澤,是在上者俯臨在下者。這兩句講的都是居上臨下的事:教導之所以無窮,取象於下卦的兌;容納之所以無疆,取象於上卦的坤。 程頤《伊川易傳》說:澤的上面有地,那就是澤岸,是水的邊際。事物之間的相臨與含容,沒有比得上水盛在地裡的,所以「澤上有地」成為《臨》。君子觀察親身臨下的象,就生出無窮的教導之思——親身臨撫百姓,自然有教導的心意;「無窮」,是至誠而毫不倦怠(底本「無敦」當作「無斁」)。觀察含容的象,就生出容納保護百姓的心;「無疆」,是廣大而沒有界限。含容本就帶著廣大的意思,所以說成「無窮」「無疆」。
集說 王氏弼曰:相臨之道,莫若悅順,不恃威制,得物之誠,故物無違也。是以“君子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 劉氏牧曰:岸高於澤,俯臨之也。 胡氏炳文曰:不徒曰教,而曰“教思”,其意思如兌澤之深,不徒曰“保民”,而曰“容保民”,其度量如坤土之大。
集說引王弼說:彼此相臨的道理,沒有比得上和悅順從的;不倚仗威勢壓制,才能得到對方的真心,所以人人不違逆。因此說「君子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 集說引劉牧說:岸比澤高,是居高而俯臨著它。 集說引胡炳文說:不單說「教」而說「教思」,那份心意像兌澤一樣深;不單說「保民」而說「容保民」,那份氣量像坤土一樣大。
俞氏琰曰:《臨》有二義,以爻之陰陽言,則為大臨小,以象之地澤言,則為上臨下。 蔡氏清曰:“教思”,謂其一段教育成就人底意思也,教人以善謂之忠,味“忠”之一字,方見此之所謂“教思”者。
集說引俞琰說:《臨》有兩層意思:就爻的陰陽來說,是大者臨小者;就地與澤的物象來說,是在上者臨在下者。 集說引蔡清說:所謂「教思」,指的是那一段教育培養、成就他人的心意。《孟子》說「教人以善謂之忠」,細細體味這個「忠」字,才看得出這裡所講的「教思」究竟是什麼。
又曰:勞之來之,匡之直之,輔之翼之,使自得之,又從而振德之,此可見君子教 案 臨者,大也。“澤上有地”。澤之盛滿,將與地平,大之義也。“教思無窮”,容保無疆,蓋言王澤之盛大,所以淪浹之深,而漸被之廣者。
蔡清又說:《孟子》引堯的話「勞之來之,匡之直之,輔之翼之,使自得之,又從而振德之」——慰勞他們、招徠他們、糾正他們、扶直他們、幫扶他們、衛護他們,使他們各自有所得,再進一步施加恩惠給他們;由此可以看出君子教……此處底本脫文,蔡氏之語未完,下面徑接李光地的按語。 李光地按:「臨」就是大。「澤上有地」,澤水盛滿,將要與岸地齊平,這就是大的意思。「教思無窮」「容保無疆」,說的是王者恩澤的盛大,因而浸潤得深、漸漸覆被得廣。
咸臨,貞吉,志行正也。 程傳 所謂貞吉,九之志在於行正也,以九居陽,又應四之正,其志正也。 集說 吳氏曰慎曰:有守正,有行正,《臨》初正與《屯》同。
《象傳》說:以感應之心居上臨下,守正得吉,是因為它的心志在於行得端正。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貞吉」,是初九的心志在於行正。以陽爻居陽位,是「當位」;又與六四這個得正之爻相應,所以它的心志端正。 集說引吳曰慎說:正有「守正」一路,也有「行正」一路;《臨》卦初爻所講的正,與《屯》卦初爻是同一路數。
咸臨,吉無不利,未順命也。 本義 未詳。 程傳 未者非遽之辭。孟子或問勸齊伐燕有諸,曰:未也。又云:仲子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跖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史記》侯羸曰:人固未易知。古人用字之意皆如此。今人大率用對巳字,故意似異,然實不殊也。九二與五感應以臨下,蓋以剛德之長,而又得中,至誠相感,非由順上之命也,是以“吉”而“無不利”。五順體而二說體,又陰陽相應,故象特明其非由說順也。
《象傳》說:以感應之心居上臨下,吉而沒有不利,是因為並非出於順從上面的命令。 朱熹《本義》說:這一句的確解不清楚。 程頤《伊川易傳》說:「未」這個字是「不遽然如此」的語氣。《孟子》裡有人問,您勸齊國討伐燕國,有這回事嗎?孟子答:「未也。」又說,陳仲子所吃的糧食,是伯夷種下的呢,還是盜跖種下的呢,這是「未可知」的。《史記》裡侯嬴說:「人固未易知。」古人用這個字的語意都是如此。今人大抵拿它與「已」字相對來用,所以意思看似不同,其實並無兩樣。九二與六五感應相通而居上臨下,是憑著剛德正在生長,又佔著中位,以至誠彼此相感,並不是由於順從上面的命令,所以「吉」而「無不利」。六五屬坤順之體,九二屬兌說之體,兩者又陰陽相應,所以《象傳》特意點明它並非出於取悅與順從。
案 君子道長,天之命也,然命不於常,故《彖》言“八月有凶”,而《傳》:言“消不久”,君子處此,唯知持盈若虛,所謂大亨以正天之道者,則順道而非順命矣,以二為剛長之主,即卦主也,故特發此義,以與《彖》意相應。凡天之命,消長焉而已,方其長也,則不順命,不受命,知盈不可久,而進不可恃也。及其消也,則志不舍命。知物不可窮,而往之必復也,《易》之大義,盡在於斯。
李光地按:君子之道正在生長,這是上天的命;然而天命並不固定在一處,所以《彖傳》說「八月有凶」,《傳》裡說消退為期不遠。君子處在這個局面,只知道守著盈滿卻像空虛一樣,也就是《彖傳》所說「大亨以正,天之道也」——那是順著道,而不是順著命。因為九二是陽剛生長的主爻,也就是全卦的卦主,所以特意發揮這層意思,與《彖傳》的意旨相呼應。大凡天命,無非一消一長罷了:正當生長的時候,就不順命、不受命,明白盈滿不可能長久、上進不可以倚仗;到了消退的時候,就心志不捨棄天命,明白事物不會走到絕路、去了必定回來。《周易》的大義,全都在這裡。
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 程傳 陰柔之人,處不中正,而居下之上,復乘二陽,是處不當位也。既能知懼而憂之,則必強勉自改,故其過咎不長也。 集說 李氏簡曰:六三不中不正,處不當位,雖甘說此位,亦安足以有臨乎?能知而憂之,強勉自改,則過咎不長也。
《象傳》說:用甜言媚態居上臨下,是因為所居之位不恰當;既然已經為它憂慮,過錯就不會拖長。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是陰柔之人,處身既不居中也不得正,卻踞在下卦的最上頭,又凌駕在下面兩個陽爻之上,這就是所處的位置不恰當。既然能夠知所畏懼而為之憂慮,就必定勉力自我改正,所以他的過錯不會拖長。 集說引李簡說:六三既不居中也不得正,所處之位不恰當;縱然甘心喜悅於這個位置,又哪裡夠資格居上臨下?能夠醒悟過來而為之憂慮,勉力自我改正,過錯就不會拖長。
案 三之爻位不當,而四之爻位當,故其德有善否。然三之所處,位高勢盛,不可甘也,而甘之,此其所以為不當也。四之所處,與下相親,最切至也,而能至焉,此其所以為當也。是為借爻位之當不當,以明所處位之當不當,《易》之例也。
李光地按:六三的「爻位」不當,六四的「爻位」當,所以兩者的德行有好有壞。不過六三所處的地方,位既高、勢又盛,本不該甘之如飴,它偏偏甘之如飴,這才是它的「不當」;六四所處的地方,與下面相親近,是臨下最貼切的位置,而它果然做到了貼切,這才是它的「當」。這就是藉著爻位的當與不當,來說明所處境地的當與不當,是《周易》的一個通例。
至臨,無咎,位當也。 程傳 居近君之位,為得其任,以陰處四,為得其正,與初相應,為下賢,所以“無咎”,蓋由位之當也。 集說 鄭氏汝諧曰:其位在上下之際,《臨》之切至也,凡上之臨下,唯患其遠而不相通,四既近於下,其所處之位至當,是以“無咎”。
《象傳》說:貼切地居上臨下而沒有過錯,是因為所居之位恰當。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身居貼近君主的位置,算是擔得起這份職任;以陰爻處在第四這個陰位,算是「當位」得正;又與初九相應,算是能禮敬下面的賢者:所以「無咎」,全由於位置恰當。 集說引鄭汝諧說:它的位置正在上下卦交界之處,是《臨》卦裡最貼切的一爻。凡是在上者臨撫在下者,最怕的就是距離太遠而彼此不通;六四既然靠近下面,所處的位置極為恰當,所以「無咎」。
程傳 君臣道合,蓋以氣類相求,五有中德,故能倚任剛中之賢,得“大君之宜”,成“知臨”之功,蓋由行其中德也。人君之於賢才,非道同德合,豈能用也。 集說 沈氏該曰:能以其知行中者也。
(六五《象傳》本文「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底本脫漏。)程頤《伊川易傳》說:君臣之道相契合,靠的是同氣相求、同類相應。六五有居中之德,所以能倚重任用剛健居中的賢臣,得著「大君之宜」,成就「知臨」的功業,這都由於它施行了自己的中德。人君對於賢才,若不是道相同、德相合,哪裡用得起來。 集說引沈該說:這是能拿他的明智去施行中道的人。
敦臨之吉,志在內也。 程傳 志在內,應乎初與二也,志順剛陽而敦篤,其吉可知也。 集說 張氏振淵曰:志在內,即萬物一體之意。所以能敦,若將天下國家置在度外,雖有些小德澤,終是淺薄。
《象傳》說:敦厚地居上臨下而得吉,是因為心志放在內卦。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志在內」,是指上六與初九、九二相應;心志順從陽剛而又厚重篤實,它的吉可想而知。 集說引張振淵說:「志在內」就是與萬物同為一體的意思,惟其如此才能做到「敦」。假如把天下國家撇在自己的心思之外,縱有一點小恩小惠,終究還是淺薄。
案 此志在內,當與《泰》初“志在外”反觀,同是天下國家也,自初言之則為外,自上言之則為內。伊尹躬耕,而自任以天下之重,可謂志在外矣。堯舜耄期倦勤,而念不忘民,可謂志在內矣。
李光地按:這裡的「志在內」,應當和《泰》卦初九的「志在外」對照著看。同樣是天下國家:從初爻的位置說出去就叫「外」,從上爻的位置說回來就叫「內」。伊尹在有莘之野親自耕作,卻把天下的重任擔在自己肩上,可以說是「志在外」;堯舜年事已高、倦於勤政,心裡卻始終掛念百姓,可以說是「志在內」。
《象傳》·觀卦
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本義 “省方”以“觀民”,“設教”以為“觀”。 程傳 “風行地上”,周及庶物,為遊歷周覽之象。故先王體之,為省方之禮,以觀民俗而設政教也,天子巡省四方,觀視民俗,設為政教,如奢則約之以儉,儉則示之以禮是也。“省方”,觀民也,“設教”,為民觀也。
《象傳》說:風在大地上吹行,這就是《觀》卦的「大象」;先王取法它,巡視四方、觀察民情、設立教化。 朱熹《本義》說:「省方」是為了「觀民」,「設教」是要使自己成為百姓觀仰的對象。 程頤《伊川易傳》說:「風行地上」,遍及萬物,是遊歷周覽的象。所以先王體察它,制定巡視四方的禮制,用來觀察民風民俗而設立政令教化。天子巡行四方,察看各地風俗,據以訂立政教:比如風氣奢靡就用節儉去約束,風氣過儉就用禮節去開示。所謂「省方」,是去觀察百姓;所謂「設教」,是讓自己成為百姓所觀仰的榜樣。
集說 《九家易》曰:“風行地上,草木必偃,故以省察四方,觀視民俗,而設其教也。”
集說引《九家易》說:風在地面上吹過,草木必定隨之伏倒;所以先王取這個象,去省察天下四方,察看各地的民風民俗,據此設立自己的教化。
《象傳》·觀卦(承前)
劉氏牧曰:“風行地上”,無所不至,散採萬國之聲詩,省察其俗,有不同者,教之使同。
此條仍承《觀》卦「大象」而來。集說引劉牧說:所謂「風行地上」,是風吹行於大地之上,沒有一個角落到不了。先王取法這個象出巡四方,廣泛採集各邦國的歌謠詩篇,憑這些聲詩考察當地的風俗民情;凡是風俗與王道教化不合、彼此參差不齊的,就加以教導,使天下的禮俗歸於同一個準則。
初六,童觀,小人道也。 程傳 所觀不明如童稚,乃小人之分,故曰“小人道也”。 集說 王氏申子曰:卑下而無遠見,在凡民為可恕,在君子為可羞。
《象傳》解初六說:像孩童那樣淺陋地觀看,是小人的路數。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見所觀昏昧不明,如同幼童一般無知,這本來就是小人的分際所限,所以《象傳》斷為「小人道也」。 集說引王申子說:地位卑下而又沒有遠見,這種情形出現在普通百姓身上還可以原諒,若出現在君子身上,就是十分可羞的事了。
窺觀女貞,亦可醜也。 本義 在丈夫則為丑也。 程傳 君子不能觀見剛陽中正之大道,而僅窺覘其彷彿,雖能順從,乃同女子之貞,亦可羞丑也。 集說 郭氏忠孝曰:男女吉凶不同,故《恆》卦曰:“婦人吉,夫子凶。”則知“利女貞”者,固為男之丑也。
《象傳》解六二說:從門縫裡偷看,只合於女子守貞的分寸,這在男子也是可羞的。 朱熹《本義》說:這樣的「窺觀」,放在成年男子身上就成了丑事。 程頤《伊川易傳》說:君子不能正面觀見九五那種剛陽「中正」的大道,只從縫隙間窺見一個彷彿的影子,雖然也算能夠順從,卻與女子守貞的順從同屬一個層次,所以說可羞可醜。 集說引郭忠孝說:同一件事,男女的吉凶斷法並不相同,所以《恆》卦六五說「婦人吉,夫子凶」;由此可知《觀》六二說「利女貞」,反過來正點出這在男子本是丑事。
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 程傳 觀己之生,而進退以順乎宜,故未至於失道也。 案 “道”,即進退之道。量而後入,則不失乎進退之道矣。
《象傳》解六三說:觀察自己的所作所為來決定進退,還沒有失掉正道。 程頤《伊川易傳》說:反觀自己平生的行事,據以決定該進還是該退,處處順著時勢之所宜,所以不至於走失正道。 李光地按:這裡的「道」,指的就是進退之道。先衡量自身的才德與時勢,然後才決定出仕,這就不會違失進退的分寸了。
程傳 君子懷負才業,志在乎兼善天下,然有卷懷自守者,蓋時無明君,莫能用其道,不得已也!豈君子之志哉。故孟子曰: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樂之,既觀見國之盛德光華。古人所謂非常之遇也,所以志願登進王朝,以行其道,故云“觀國之光尚賓也”。尚,謂志尚,其志意願慕賓于王朝也。 集說 楊氏簡曰:言其國貴“尚”賓賢,可以進也。
底本此處脫去六四小象「觀國之光,尚賓也」一句,徑接程傳。 程頤《伊川易傳》說:君子身懷才能學業,志向本在於兼善天下;然而也有把抱負收捲起來、只求獨善自守的,那是因為時代沒有明君,無人能用他的道,出於不得已,哪裡是君子的本願。所以《孟子·盡心上》說,立身於天下的中央,安定四海的百姓,這才是君子所樂;如今既然親眼看到一國盛德的光輝,正是古人所謂千載難逢的際遇,因此他情願進身朝廷,去施行自己的道,《象傳》才說「觀國之光,尚賓也」。「尚」是志尚的意思,指他心中嚮往著到王朝去做賓客。 集說引楊簡說:這句是說那個國家看重、崇尚以賓禮待賢者,所以賢者可以進身。
觀我生,觀民也。 本義 此夫子以義言之,明人君現己所行,不但一身之得失,又當觀民德之善否,以自省察也。 程傳 我生出於己者,人君欲觀己之施為善否,當觀於民,民俗善則政化善也。王弼云,觀民以察己之道是也。 集說 胡氏瑗曰:觀流則可以知源,觀影則可以知表,觀民則可以知己政之得失也。
《象傳》解九五說:所謂「觀我生」,其實就是觀察百姓。 朱熹《本義》說:這是孔子就義理立言,點明人君觀照自己的所作所為,不能只看一身的得失,還應當看百姓德行的善或不善,用來自我省察(底本作「現己所行」,「現」當作「觀」)。 程頤《伊川易傳》說:「我生」指從自己身上發出來的種種作為;人君想知道自己的施政好不好,就該到百姓那裡去看,民風淳善,就說明政教之化是好的。王弼說,觀察百姓正是考察自己的辦法,就是這個意思。 集說引胡瑗說:看水流就能知道源頭,看影子就能知道形體,看百姓就能知道自己為政的得失。
觀其生,志未平也。 本義 “志未平”,言雖不得位,未可忘戒懼也。 程傳 雖不在位,然以人觀其德,用為儀法,故當自慎省。觀其所生,常不失於君子,則人不失所望而化之矣。不可以不在於位,故安然放意無所事也,是其志意未得安也,故云“志未平”也。“平”,謂安寧也。 集說 陸氏希聲曰:民之善惡,由我德化,其志未平,憂民之未化也。
《象傳》解上九說:觀察他的所作所為,心志還不能安然。 朱熹《本義》說:所謂「志未平」,是說上九雖然身處無位之地,也不可以忘掉戒慎恐懼。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雖然不在職位上,可是天下人仍舊看著他的德行,拿來當作準則效法,所以他必須自我謹慎省察。他省視自己平日的作為,常常不失君子的分寸,人們的期望就不會落空,也就隨之被感化了。不能因為自己不在位,就安然放縱心意、什麼事都不管;正因如此,他的心志始終不得安適,《象傳》才說「志未平」。「平」就是安寧的意思。 集說引陸希聲說:百姓的善惡,取決於我的德化,所謂心志未平,是憂慮百姓還沒有被教化過來。
《象傳》·噬嗑卦
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 本義 “雷電”當作“電雷”。 程傳 象無倒置者,疑此文互也。“雷電”相須並見之物,亦有嗑象,電明而雷威,先王觀“雷電”之象,法其明與威,以明其刑罰,飭其法令。法者,明事理而為之防者也。
《大象傳》說:雷與電交作,是《噬嗑》卦的象,先王取法它來昭明刑罰、整飭法令。 朱熹《本義》說:《噬嗑》下體是震(雷)、上體是離(電),依上下體的次序,「雷電」二字應當作「電雷」。 程頤《伊川易傳》說:諸卦的「大象」沒有把上下體倒過來說的,懷疑此處是文字互倒了。雷與電本是相須並見之物,兩者相合也含有「嗑」(咬合)的象;電取其明照,雷取其威震,先王觀察雷電之象,效法其中的明與威,用以昭明刑罰、整飭法令。所謂法,就是把事理講明白,據以設下防禁。
集說 侯氏行果曰:雷所以動物,電所以照物,雷電震照,則萬物不能懷邪,故先王則之,明罰敕法,以示萬物也。 項氏安世曰:陰陽相噬而有聲則為雷,有光則為電,二物因噬而嗑,故曰“雷電噬嗑”。
集說引侯行果說:雷是用來震動萬物的,電是用來照亮萬物的;雷震電照一齊加臨,萬物就不敢心懷邪僻,所以先王取法它,昭明刑罰、整飭法令,把好惡昭示給天下萬物。 集說引項安世說:陰氣與陽氣相互咬齧激盪,發出聲響的就是雷,發出光亮的就是電;這兩樣東西正因為相咬(噬)而後相合(嗑),所以《象傳》把它們連起來稱作「雷電噬嗑」。
徐氏幾曰:“明罰”者,所以示民而使之知所避;“敕法”者,所以防民而使之知所畏。此先王忠厚之意也,未至折獄致刑處,故與《豐》象異。 張氏清子曰:蔡邕石經本作“電雷”。 蔡氏清曰:先王以明罰敕法,此以立法言,故曰“先王”,若《豐》折獄致刑,以用法言,則曰君子矣。
集說引徐幾說:「明罰」是把刑罰公佈出來給百姓看,使他們知道什麼該躲開;「敕法」是用法令防範百姓,使他們知道什麼該畏懼。這都是先王忠厚存心的地方,還沒有走到斷案用刑那一步,所以與《豐》卦大象說「折獄致刑」取象不同。 集說引張清子說:漢代蔡邕所刻熹平石經的本子,此處正作「電雷」。 集說引蔡清說:這裡講「先王以明罰敕法」,是就訂立法度而言,所以稱「先王」;《豐》卦大象講「折獄致刑」,是就施用法律而言,就改稱「君子」了。
薛氏瑄曰:《噬嗑》、《賁》、《豐》、《旅》四卦論用刑,皆離火之用,以是見用法貴 屨校滅趾,不行也。
集說引薛瑄說:《噬嗑》《賁》《豐》《旅》四卦都談到用刑,而這四卦都含有離體,取的是離火之明的功用,由此可見用法貴在……此處底本有脫文,薛瑄的話沒有說完就斷了,下面直接接上《噬嗑》初九的小象「屨校滅趾,不行也」——腳上戴著木械、遮住並傷了腳趾,是要使他不再往前走。
本義 “滅趾”,又有不進於惡之象。 程傳 “屨校”而滅傷其趾,則知懲誡而不敢長其惡,故云“不行也”。古人制刑,有小罪則校其趾,蓋取禁止其行,使不進於惡也。 集說 胡氏炳文曰:下卦為震,“滅趾”使其不敢如震之動也,動則進於惡矣。
朱熹《本義》說:「滅趾」除了指傷及腳趾,還含有不再往惡裡發展的象。 程頤《伊川易傳》說:腳上戴械而傷到腳趾,受刑的人就知道警戒,不敢再長養自己的惡行,所以《象傳》說「不行也」。古人立刑,犯小罪的就在腳上加木械,用意正在禁止他行走,使他不至於在惡路上越走越深。 集說引胡炳文說:《噬嗑》下體是震,震主動,「滅趾」正是要他不敢像震那樣妄動,一動就往惡上去了。
噬膚滅鼻,乘剛也。 程傳 深至滅鼻者,“乘剛”故也。“乘剛”乃用刑于剛強之人,不得不深嚴也,深嚴則得宜,乃所謂中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乘剛者,釋“噬膚滅鼻”之義,以其乘剛,故用刑深也。
《象傳》解六二說:咬齧軟肉一直深到沒了鼻子,是因為六二乘凌在剛爻之上。 程頤《伊川易傳》說:用刑深到「滅鼻」的地步,正因為六二「乘剛」。所謂「乘剛」,是柔爻壓在剛爻上面,等於對剛強難制的人用刑,不得不深切嚴厲;深嚴而恰如其分,這就是所說的合乎中道。 集說引孔穎達說:「乘剛」二字是解釋「噬膚滅鼻」的緣由,因為它乘在剛爻之上,所以用刑才這樣深。
遇毒,位不當也。 程傳 六三以陰居陽,處位不當。自處不當,故所刑者難服,而反毒之也。 案 此亦借爻位之不當,以明其所處之難爾。非其所行有不當也,若所行有不當,則施之刑獄,其失大矣,安得無咎,又豈獨“小吝”而已乎。
《象傳》解六三說:吃到有毒的臘肉,是因為所處的爻位不正當。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以陰爻居陽位,屬於「不當位」;自己所處既不正當,受刑的人便難以心服,反過來還要毒害他。 李光地按:這裡也只是借「爻位」的不當,說明六三所處的境地艱難罷了,並不是說他所行的事有什麼不正當。假使所行真有不當,一旦施用到刑獄上去,過失就大了,哪裡還談得上「無咎」,又豈止是「小吝」這樣輕。
利艱貞吉,未光也。 程傳 凡言“未光”,其道未光大也。戒於“利艱貞”,蓋其所不足也,不得中正故也。 集說 方氏應樣曰:慮聽訟者之心有所末光,故以“利艱貞”為戒。
《象傳》解九四說:利於在艱難中守正而後得吉,是因為它的道還沒有光大。 程頤《伊川易傳》說:凡《象傳》說「未光」,都是指其道尚未廣大顯明。爻辭用「利艱貞」來告誡他,正因為他有所不足:九四以剛居柔,既不居中位,也不合「當位」,得不到「中正」的緣故。 集說引方應祥說(底本作「方氏應樣」,「末光」當作「未光」):正是顧慮到審理訟獄的人心裡還有不夠光明之處,所以用「利艱貞」來警戒他。
貞厲無咎,得當也。 程傳 所以能“無咎”者,以所為得其當也,所謂“當”,居中用剛,而能守正慮危也。 集說 趙氏汝楳曰:釋《彖》言“不當位”,此言“得當”者,釋《彖》以位言,此以事言。六五以柔用獄,行以正厲,其“無咎”者,得用獄之當者也。 林氏希元曰:“得當”,即是得用刑之道,不就爻位說。若果是說位得中,當以解“得黃金”,不宜以解“貞厲無咎”矣。
《象傳》解六五說:守正而常存危懼就不會有過錯,是因為處置得當。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之所以能「無咎」,是因為所作所為都恰當;所謂「當」,就是身居中位而能用剛斷,同時守住正道、顧慮危險。 集說引趙汝楳說:《彖傳》說《噬嗑》六五「不當位」,這裡卻說「得當」,是因為《彖傳》就爻位講,這裡就事情講。六五以柔居尊位而主持刑獄,行事守正而常懷危厲之心,它的「無咎」,正是得了用獄之道的恰當。 集說引林希元說:「得當」就是得用刑之道,不是就爻位說的。如果真是指位置居中,那就該拿來解釋爻辭的「得黃金」,不該拿來解釋「貞厲無咎」。
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本義 “滅耳”,蓋罪其聽之不聰也,若能審聽而早圖之,則無此凶矣。 程傳 人之聾暗不悟,積其罪惡以至於極,古人制法,罪之大者,何之以校,為其無所聞知,積成其惡,故以校而滅傷其耳,誡“聰”之“不明”也。 集說 胡氏炳文曰:上卦為離,“滅耳”,言其不能如離之明也。
《象傳》解上九說:肩上負著大枷、連耳朵都被遮沒,是責他聽事不明。 朱熹《本義》說:所謂「滅耳」,是歸罪於他聽得不聰;假如他能仔細聽取而及早圖謀,就不會有這樣的凶險。 程頤《伊川易傳》說:人耳聾心暗、執迷不悟,罪惡越積越多,直到極點。古人立法,罪大的就把木枷加在肩頸上(「何」同「荷」,是負荷的意思),正因為他什麼都聽不進去,才積成大惡,所以用枷遮傷他的耳朵,警戒他聽覺之「聰」並不「明」。 集說引胡炳文說:《噬嗑》上體是離,離主明,「滅耳」是說上九不能像離那樣明察。
《象傳》·賁卦
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本義 “山下有火”,明不及遠;“明庶政”,事之小者;“折獄”,事之大者,內離明而外艮止,故取象如此。
《大象傳》說:山下有火,是《賁》卦的象,君子取法它來修明各種政務,而不敢輕率地斷決獄訟。 朱熹《本義》說:火在山下,光照有限,明不能及遠;修明「庶政」屬於事情中的小者,「折獄」屬於事情中的大者。《賁》卦內體是離,取其明照,外體是艮,取其靜止,所以取象如此:明只施於小事,遇到大事便知道停住。
程傳 山者,草木百物之所聚生也,火在其下而上照:庶類皆被其光明,為賁飾之象也。君子觀山下有火,明照之象,以修明其庶政,成文明之治,而無敢果於“折獄”也。“折獄”者,人君之所致慎也,豈可恃其明而輕自用乎,乃聖人之用心也,為戒深矣。象之所取,唯以山下有火,明照庶物,以用明為戒。而《賁》亦自有“無敢折獄”之義,折獄者專用情實,有文飾則沒其情矣,故無敢用文以折獄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山是草木百物聚生的地方,火在山下而向上照耀,各類物象都蒙受它的光明,這就是文飾增彩的「賁」象。君子看到山下有火、光照萬物的象,就用它來修明各項政務,成就文明的治道,卻不敢果決地去斷案。斷案是人君最該慎重的事,怎麼可以仗著自己明察就輕率地憑一己之見處斷呢?這正是聖人的用心,警戒得極深。就取象來說,只是取山下有火、明照庶物,從「用明」上立戒;而《賁》卦本身也另有「無敢折獄」的道理——斷案專憑事情的真相,一有文飾,真相就被掩沒了,所以不敢用文飾去斷獄。
集說 王氏弼曰:處賁之時,止物以文明,不可以威刑,故“君子以明庶政,而無敢折獄”。 《朱子語類》:問:“明庶政,無敢折獄”。曰:此與《旅》卦都說刑獄事,但爭艮與離之在內外,故其說相反。止在外,明在內,故明政而不敢折獄。止在內,明在外,故明謹用刑而不敢留獄。如今州縣治獄,禁勘審覆,自有許多節次,過乎此而不決,便是留獄,不及乎此而決,便是敢於折獄,《尚書》要囚至於旬時,它須有許多時日,與《周禮秋官》同意。
集說引王弼說:處在《賁》卦講文飾的時候,約束事物要靠文德昭明,不可以靠威勢刑罰,所以說「君子以明庶政,而無敢折獄」。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明庶政,無敢折獄」該怎麼講。朱熹答:這一條與《旅》卦所說的都是刑獄之事,分別只在艮與離一個居內、一個居外,所以兩處的說法正好相反。《賁》是艮止在外、離明在內,所以只修明政務而不敢斷案;《旅》是艮止在內、離明在外,所以明慎用刑而不敢積壓案子。就像如今州縣審案,收禁、勘問、複審,本來有若干道程序;超過了這些程序還不判決,就是「留獄」,程序還沒走完就判決,就是「敢於折獄」。《尚書·康誥》講拘繫待審的囚犯要經過五六天乃至十天、三月的期限,本來就該有這許多時日,與《周禮·秋官》所記的用意相同。
蔡氏淵曰:有山之材,而照之以火,則光彩外著,《賁》之象也。“明庶政”,離明象,政者治之具,所當文飾也,“無敢折獄”,艮止象,折獄貴乎情實,賁則文飾而沒其情矣。 何氏楷曰:《呂刑》曰:非佞折獄,惟良折獄,苟恃其明察,而緣飾以沒其情,民且有含冤矣。故言刻核者曰深文,言鍛鍊者曰文致,法曰文綱,弄法者曰舞文,治獄之多冤,未有不起於文者,此皆敢心誤之也。
集說引蔡淵說:山中本有草木百物之材,再用火去照它,光彩就顯露在外,這正是《賁》卦的象。「明庶政」取離明之象,政事是治理天下的器具,本來就該加以文飾使它燦然可觀;「無敢折獄」取艮止之象,斷案貴在得著真實情狀,一經文飾,真情就被淹沒了。 集說引何楷說:《尚書·呂刑》說,不要讓巧言的人斷案,只讓賢良的人斷案。假如仗著自己明察,用文辭粉飾而掩沒了案情,百姓就要含冤。所以形容苛刻深究叫「深文」,形容羅織成罪叫「文致」,法網叫「文綱」,玩弄法條叫「舞文」;斷獄之所以多冤,沒有一樁不是從這個「文」字生出來的,這些都是那一點敢作敢為之心誤了事。
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本義 君子之取舍,決於義而已。 程傳 “舍車而徒”行者,於義不可以乘也,初應四正也,從二非正也,近舍二之易,而從四之難,舍車而徒行也,君子之賁,守其義而已。
《象傳》解初九說:舍下車子而徒步行走,是因為按道義不該乘那輛車。 朱熹《本義》說:君子在取和舍之間,只憑一個「義」字來決斷。 程頤《伊川易傳》說:舍車徒步,是在義理上不可以乘。初九與六四是正應,跟從六二則不合正道;捨掉近處六二那條容易走的路,去跟從遠處六四那條難走的路,就等於捨掉車子而徒步行走。君子的文飾,只在守住自己的義罷了。
賁其須,與上興也。 程傳 以須為象者,謂其與上同興也,隨上而動,動止唯繫所附也,猶加飾於物,因其質而賁之,善惡在其質也。
《象傳》解六二說:文飾他的鬍鬚,是隨著上面一同興動。 程頤《伊川易傳》說:用鬍鬚取象,是說六二與上面的爻一同興起。鬍鬚附在面頰上,面頰動它才動,是動是止,全繫於它所依附的東西;這就像給物件加裝飾,只能順著那物本來的質地去文飾,最終的善惡還是取決於質地本身。
集說 候氏行果曰:自三至上,有《頤》之象,二在《頤》下,須之象也,上無其應,三亦無應,若能上承於三,與之同德,雖俱無應,可相與而興起也。 袁氏樞曰:陰不能以自明也,得陽而後明;柔不能以自立也,得剛而後立;下不能以自興也,得上而後興也。
集說引侯行果說(底本作「候氏行果」,即侯行果):從九三到上九這幾爻合成《頤》卦的象,六二在《頤》口之下,正是鬍鬚的象。上九沒有與它相應的爻,九三也沒有應爻;六二若能向上承奉九三,與它同德相與,那麼兩爻雖然都缺「應與」,仍舊可以彼此扶持而一同興起。 集說引袁樞說:陰不能自己發光,得到陽才明;柔不能自己站立,得到剛才立;居下位的不能自己興起,得到上面的援引才興。
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程傳 飾而不常且非正,人所陵侮也,故戒能永正則言也,其賁既常而正,誰能陵之乎。 集說 蔡氏淵曰:“陵”,侮也。三能“永貞”,則二柔雖比己而“濡如”,然終莫之陵侮,而不至陷溺也。 沈氏一貫曰:下三爻皆取離義,至三而文明極矣,有溺質之象。唯“永貞”則濟之以艮止,故吉而莫之陵。
《象傳》解九三說:長久守正才吉,最終沒有誰能欺凌他。 程頤《伊川易傳》說:文飾若不能持久,又不合於正,就要被人欺侮,所以爻辭告誡他能長久守正才好(底本「則言也」,「言」疑當作「吉」);他的文飾既能持久又端正,還有誰能欺凌他呢。 集說引蔡淵說:「陵」是欺侮的意思。九三能夠「永貞」,那麼六二這個柔爻雖然緊挨著自己、呈現「濡如」那種潤澤相親的樣子,終究不能欺凌他,他也不至於陷溺進去。 集說引沈一貫說:《賁》卦下面三爻都取離的義理,到九三文明已到極點,有沉溺於柔潤之質的象;只有「永貞」,才用艮的靜止來救濟它,所以得吉而沒有人能欺凌。
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無尤也。 本義 “當位疑”,謂所當之位可疑也。“終無尤”,謂若守正而不與,亦無它患也。 程傳 四與初相遠,而三介於其間,是所當之位為可疑也,雖為三寇仇所隔,未得親於婚媾,然其正應,理直義勝,終必得合,故云“終無尤也”。“尤”,怨也。終得相賁,故無怨尤也。
《象傳》解六四說:六四所面對的處境令人生疑;來的不是強寇而是求婚的,最終不會有怨尤。 朱熹《本義》說:所謂「當位疑」,是說它所面對的位置可疑;所謂「終無尤」,是說假如守住正道而不去相與,也不會有別的禍患。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與初九相隔很遠,九三又橫插在兩者中間,所以它所面對的位置令人懷疑。雖然被九三這個像寇仇一樣的爻阻隔,還不能與婚媾的對象親近,但它與初九本來就是「應與」中的正應,理直而義勝,終究必能會合,所以說「終無尤也」。「尤」是怨的意思;最後能夠彼此文飾相親,所以沒有怨尤。
集說 朱氏震曰:純白無偽,誰能間之,始疑而終合,故曰“終無尤也”。 郭氏雍曰:四雖自飾,亦有“皤如”之質,猶丘園之賁,虛己待物之象也。初飾其趾而來,翰如之馬也,以剛下柔而來,應匪寇也,婚媾之道也,四雖懷疑,終何尤哉。
集說引朱震說:兩方都純白無偽,誰能離間他們?開頭雖然生疑,最後終究會合,所以說「終無尤也」。 集說引郭雍說:六四雖然自加文飾,卻也有爻辭所說「皤如」那種素白的本質,好比六五「丘園之賁」,是虛著自己去等待外物的象。初九文飾他的腳趾而前來,正是「白馬翰如」的那匹馬;它以剛爻屈居柔爻之下而來,來的是相應的正應,並不是強寇,走的是婚媾之道。六四雖然心中生疑,最終又有什麼怨尤呢。
六五之吉,有喜也。 程傳 能從人以成賁之功,享其吉美?是“有喜”也。 集說 方氏應祥曰:於文勝之時,而為丘園之賁,豈不甚可喜乎。非自喜也,為世道喜也。
《象傳》解六五說:六五之所以吉,是因為有可喜的事。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能聽從上九而成就文飾的功效,因而享有它的吉美,這就是「有喜」。 集說引方應祥說:正當文采過盛的時候,六五卻行「丘園之賁」,以田園的質樸為文飾,這難道不很可喜嗎?他不是為自己一身而喜,是替世道人心而喜。
案 《傳》:於五位多言“有慶”,慶大而喜小也,此爻居尊而返樸祟儉,亦可以易俗移風,而但曰有喜者,且就一身無過言爾。如《無妄》五、《損》四、《兌》四之例,皆以無疾為喜,若推其用,則化成天下,慶在其中矣。
李光地按:《象傳》在第五這個爻位上多說「有慶」,「慶」是大而遍及天下的,「喜」是小而止於一身的。此爻身居尊位而返歸質樸、崇尚儉素(底本「祟」當作「崇」),本來也足以移風易俗,《象傳》卻只說「有喜」,那是姑且就他一身沒有過失來說的。像《無妄》九五、《損》六四、《兌》九四的體例,都把沒有疾患算作喜;若推廣開去講它的功用,那就化成天下,「慶」自然也含在其中了。
白賁無咎,上得志也。 程傳 “白賁無咎”,以其在上而得志也。上九為得志者,在上而文柔,成賁之功,六五之君,又受其賁,故雖居無位之地,而實尸賁之功,為得志也。與它卦居極者異矣,既在上而得志,處賁之極,將有華偽失實之咎,故戒以質素則無咎,飾不可過也。
《象傳》解上九說:以素白為飾而不會有過錯,是因為居於上位而心志得行。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白賁無咎」,是因為上九處在上位而得遂其志。說上九得志,是因為他居於上而以文飾施於下面的柔爻,成就了整卦文飾之功;六五這位君主又接受他的文飾,所以他雖然身處沒有職位的地方,實際上卻主持著文飾的功業,這就叫得志。這一點與別的卦裡居於極上之位的爻不同。既然在上而得志,又處在《賁》卦文飾的極點,將有浮華失實的過失,所以《象傳》拿素樸無華來告誡他:能守質素就沒有過錯,文飾不可以太過。
集說 《朱子語類》:問:何謂得志。曰:居卦之上,在事之外,不假文飾,而有自然之文,便是優遊自得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什麼叫「得志」。朱熹答:身居一卦的最上,站在事務之外,不借助人為的修飾,卻自有一種天然的文采,這就是從容自在、優遊自得。
項氏安世曰:六二柔來而文剛,主內卦之文者也,內卦以文為文,故曰:“賁其須”,須之麗於身,最為虛文也,然陽氣不盛,不足以賁其須,故曰“與上興也”,二與上交而成卦,二以上為主,猶須以陽為主也,深明文之與質,未嘗相離,故不言吉凶,吉凶繫於質也,上九分剛上而文柔,主外卦之文者也,外卦以質為文,故曰“白賁”。白本 案 項氏以“與上興”為上九,不如指九三言為當。
集說引項安世說:六二是柔爻來到下體而文飾剛爻,是主持內卦文采的一爻。內卦以文采為文采,所以爻辭說「賁其須」;鬍鬚附著在身上,是最虛的一種文飾。然而陽氣不夠旺盛,就不足以潤飾他的鬍鬚,所以《象傳》說「與上興也」。六二與上面的爻交換而成《賁》卦,六二以上爻為主,正如鬍鬚以陽氣為主一樣。這裡深切說明文與質從來不曾相離,所以爻辭不講吉凶,吉凶是繫在「質」上的。上九是分出剛爻居上而文飾柔爻,是主持外卦文采的一爻;外卦以質樸為文采,所以爻辭說「白賁」——以下底本只剩「白本」二字便斷了,項氏的話沒有說完。 李光地按:項氏把「與上興」的「上」認作上九,不如指九三來講更為妥當。
《象傳》·剝卦
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程傳 艮重於坤,“山附於地”也。山高起於地而反附著於地,圮剝之象也。上,謂人君與居人上者,觀《剝》之象,而厚固其下,以安其居也,下者上之本,未有基本固而能剝者也。故上之剝必自下,下剝則上危矣。為人上者,知理之如是,則安養人民,以厚其本,乃所以安其居也,《書》曰:民唯邦本,本固邦寧。
《大象傳》說:山依附在地上,是《剝》卦的象,居上位的人取法它來厚待下民、安定自己的居所。 程頤《伊川易傳》說:艮體疊在坤體之上,就是「山附於地」。山本是從地面高高聳起的,如今反倒貼附在地上,正是坍塌剝落的象。「上」,指人君以及一切居於人上的人;他們觀察《剝》卦的象,就要把下面培厚加固,用來安定自己的居處。下面是上面的根本,從來沒有根基牢固而會崩剝的。所以上面的崩剝必定從下面開始,下面一剝,上面就危險了。做上位的人明白道理如此,就會安養百姓、厚培根本,這正是安定自己居處的辦法。《尚書·五子之歌》說:百姓才是國家的根本,根本牢固,國家才安寧。
集說 虞氏翻曰:山高絕於地,今附地者,明被剝矣,君當厚錫於下,然後得安其居。 劉氏牧曰:山以地為基,厚具地,則山保其高;君以民為本,厚其下,則君安於上。 司馬氏光曰:基薄則牆頹,下薄則上危,故君子厚其下者,所以自安其居也。 《朱子語類》云:唯其地厚,所以山安其居而不搖,人君厚下以得民,則其位亦安而不搖,猶所謂本固邦寧也。
集說引虞翻說:山本來高聳而與地面判然有別,如今卻貼附在地上,可見它已經被剝蝕了;君主應當厚厚地賞賜下民,然後才能安居其位。 集說引劉牧說:山以大地為根基,把地培厚(底本「厚具地」,「具」當作「其」),山才保得住它的高峻;君主以百姓為根本,厚待下民,君主才能安居於上。 集說引司馬光說:地基薄,牆就要倒;下面薄,上面就危險,所以君子厚待他的下面,正是用來安定自己的居處。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正因為大地深厚,山才安穩地立著而不搖動;人君厚待下民而得著民心,他的君位也就安穩不搖,就是所謂「本固邦寧」。
剝床以足,以滅下也。 程傳 取床足為象者,以陰侵沒陽於下也,“滅”,沒也,侵滅正道,自下而上也。 集說 虞氏翻曰:床所以安人,在下故稱足。先從下剝,漸及於上,故曰“以滅下也”。
《象傳》解初六說:剝落床先從床腳剝起,是說侵滅從下面開始。 程頤《伊川易傳》說:拿床腳取象,是因為陰氣在下面侵蝕並淹沒陽。「滅」就是淹沒;侵蝕淹沒正道,是從下往上一步步來的。 集說引虞翻說:床是用來安頓人的,床腳在最下面,所以稱「足」。剝落先從下面開始,漸漸波及上面,所以說「以滅下也」。
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本義 言未大盛。 程傳 陰之侵剝於陽,得以益盛,至於剝“辨”者,以陽未有應與故也。小人侵剝君子。若君子有與,則可以勝小人,不能為害矣。唯其無與,所以被“蔑”而凶。當消剝之時,而無徒與,豈能自存也。言未有與,剝之未盛,“有與”,猶可勝也,示人之意深矣。
《象傳》解六二說:剝落床剝到了床身與床腳相接的地方,是因為陽還沒有得到應與。 朱熹《本義》說:這是說陰的剝勢還沒有大盛。 程頤《伊川易傳》說:陰對陽的侵剝所以能一步步加劇,直到剝及「辨」這個部位,是因為陽沒有「應與」,也就是沒有相應相助的同伴。小人侵剝君子,君子如果有同伴,就能勝過小人,小人便害他不得;正因為沒有同伴,才被侵蔑而致凶。處在陽氣消剝的時候,又沒有同類相與,怎麼能自保呢。《象傳》說「未有與」,是說剝勢還沒有大盛;只要還「有與」,就仍舊可以取勝——聖人示人的用意是很深的。
集說 崔氏憬曰:“辨”當在第足之間,是床梐也,“未有與”者,言至三則應,故二“未有與也”。 吳氏澄曰:若六三之剝之,唯其有與也。
集說引崔憬說:「辨」應當在床簀與床腳之間,就是床身的橫木欄干(底本「第」當作「簀」)。所謂「未有與」,是說剝到六三才有相應的陽爻,所以六二這一爻還「未有與」。 集說引吳澄說:至於六三爻辭所說的「剝之」而能無咎,正因為唯獨它有相應之爻。
龔氏渙曰:六二陰柔中正,使上有陽剛之與,則必應之助之,而不為剝矣,唯其無與,所以雜於群陰之中而為剝,若三則有與,故雖不如二之中正而得無咎。 案 崔氏、吳氏、龔氏之說,皆得文意,六三不中正而辭優於二,故聖人以“未有與”失上下明之。
集說引龔渙說:六二陰柔而又居中得正,假使上面有陽剛之爻與它相應,它一定去應和、幫助那個陽爻,就不會參與剝落了;正因為沒有應與,才混雜在一群陰爻當中一同為剝。至於六三,它有應與,所以雖然比不上六二的「中正」,爻辭反而說它沒有過錯。 李光地按:崔憬、吳澄、龔渙三家的說法都合乎《象傳》的文意。六三既不居中也不當位,爻辭卻比六二說得好,所以聖人用六二的「未有與」和六三的「失上下」這兩句,把其中的道理點明瞭。
本義 “上下”,謂四陰。 程傳 三居剝而“無咎”者,其所處與上下諸陰不同。是與其同類相失,於處剝之道為“無咎”,如東漢之呂強是也。 集說 王氏弼曰:三上下各有二陰,而三獨應於陽,則“失上下”也。 邱氏富國曰:上謂四五,下謂初二,違去四陰而獨從剛,故曰“失上下也”。
底本此處脫去六三小象「剝之無咎,失上下也」一句,徑接本義。 朱熹《本義》說:所謂「上下」,指的是六三以外的其餘四個陰爻。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身處剝落之世而能「無咎」,是因為它所處的立場與上下眾陰不同。它同自己的同類離心相失,在處剝的道理上正是沒有過錯,東漢宦官裡的呂強就是這樣的人。 集說引王弼說:六三的上面和下面各有兩個陰爻,而唯獨六三與上九的陽爻相應,這就是「失上下」。 集說引邱富國說:「上」指六四、六五,「下」指初六、六二;六三背離這四個陰爻而獨自跟從剛爻,所以說「失上下也」。
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程傳 五為君位,剝已及四,在人則剝其膚矣,剝及其膚,身垂於亡矣,“切近”於災禍也。
《象傳》解六四說:剝落已經剝到人的肌膚,是說災禍已經貼身逼近了。 程頤《伊川易傳》說:五是君位,剝落已經到了六四;若比作人身,就是剝到皮膚了。剝到皮膚,性命就快要不保,所以說「切近」於災禍。
以宮人寵,終無尤也。 程傳 群陰消剝於陽,以至於極,六五若能長率群陰,駢首順序,反獲寵愛於陽,則終無過尤也,於剝之將終,復發此義,聖人勸遷善之意,深切之至也。 案 五以陰居尊,取后妃之象,而為“貫魚以宮人寵”,則豈有妒害潰亂,以剝其君之尤哉。
《象傳》解六五說:像宮人那樣承受寵愛,最終不會有怨尤。 程頤《伊川易傳》說:眾陰消剝陽爻,已經到了極點;六五若能帶頭率領群陰,像魚貫而行那樣並頭依次而進,反過來承受陽爻的寵愛,最終就不會有過失怨尤。在剝落將盡的時候又發出這層意思,聖人勸人遷善的用心,實在深切到了極處。 李光地按:六五以陰爻居於尊位,取的是后妃的象;既然做到「貫魚以宮人寵」,哪裡還會有嫉妒殘害、潰亂宮闈以致剝傷其君的過錯呢。
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程傳 正道消剝既極,則人復思治,故陽剛君子,為民所承載也。若小人處剝之極,則小人之窮耳。“終不可用也”,非謂九為小人,但言剝極之時,小人則是也。
《象傳》解上九說:君子得到車輿,是百姓擁戴承載他;小人連自己的房舍也剝掉了,終究不可任用。 程頤《伊川易傳》說:正道被消剝到極點,人心又重新思念治世,所以陽剛的君子被百姓承載擁戴。倘若是小人處在剝落的極點,那就是小人走到了窮途。說「終不可用也」,並不是指上九這一爻就是小人,只是說到了剝極之時,小人的下場便是如此。
集說 《朱子語類》云:唯君子乃能覆蓋小人,小人必賴君子以保其身。今小人慾剝君子,則君子亡,而小人亦無所容其身,如自剝其廬也。且看自古小人慾害君子,到害得盡後,國破家亡,其小人曾有存活得者否?故聖人於《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只有君子才能庇覆小人,小人也必須依賴君子才能保住自身。如今小人一心要剝落君子,君子一旦覆亡,小人也就沒有安身之處,等於自己拆掉自己的房子。且看自古以來小人要害君子,等害到乾乾淨淨之後,國破家亡,那些小人可曾有一個活下來的?所以聖人在《象傳》裡說:「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象傳》·復卦
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本義 安靜以養微陽也。月令,是月齋戒,掩身以待陰陽之所定。 程傳 雷者,陰陽相薄而成聲,當陽之微,未能發也。“雷在地中”,陽始復之時也,陽始生於下而甚微,安靜而後能長,先王順天道,當至日陽之始生,安靜以養之,故閉關使商旅不得行,人君不省視四方。觀《復》之象而順天道也,在一人之身亦然,當安靜以養其陽也。
《大象傳》說:雷伏在地中,是《復》卦的象;先王取法它,在冬至這一天關閉關口,商旅不出行,君主也不巡視四方。 朱熹《本義》說:這是用安靜來涵養剛剛萌生的一點微陽。《禮記·月令》記載,仲冬這個月要齋戒,斂藏身心,以等待陰陽二氣各自安定下來。 程頤《伊川易傳》說:雷是陰陽二氣相迫相激而發出的聲響,當陽氣還微弱的時候,它發不出來。「雷在地中」,正是陽氣開始回復的時候。陽從下面初生而極其微弱,必須安靜才能生長;先王順應天道,當冬至陽氣剛生之時,用安靜來涵養它,所以關閉關口,使商旅不能通行,人君也不出巡察看四方。這就是觀察《復》卦的象而順應天道。放在一個人身上也是一樣,此時正該安靜地涵養自己的一點陽氣。
集說 劉氏蛻曰:“雷在地中”,殷殷隆隆,陽來而復,復來而天下昭融乎。
集說引劉蛻說:「雷在地中」,隱隱隆隆地在地下響動著,陽氣去而復來;一旦回復,天下大概就要一片通明和融了。
蘇氏舜欽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王弼解云,復者反本之謂,天地以本為心,寂然至無,是其本也,故動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見矣。予竊惑焉,夫復也者,以一陽始生而得名也,《象》曰“剛反”,又曰“剛長”,安得謂寂然至無耶,安得謂動息耶?《象》曰“雷在地中,復”,雷者陽物也,動物也,今在地中,則是有陽動之象也,輔嗣昧舉卦之體,乃以寂然至無為復,斯失之矣!又云,冬至陰之復,夏至陽之復,何冬夏陰陽 《朱子語類》:問:陽始生甚微,安靜而後能長,故《復》之《象》曰:“先王以至日閉關”,人善端之萌亦甚微,須莊敬持養,然後能大。不然復亡之矣。曰:然。
集說引蘇舜欽說:《彖傳》講「復,其見天地之心乎」,王弼解釋說,復就是返回根本;天地以「本」為心,那寂然無物的至無就是它的本,所以雷動止息於地中,天地之心才顯現出來。我私下裡對這說法很疑惑:所謂復,本是就一陽初生而得名的,《彖傳》說「剛反」,又說「剛長」,怎麼能說是寂然至無呢,又怎麼能說是動止息滅呢?《大象傳》說「雷在地中,復」,雷是陽物、是主動之物,如今它在地中,正表明有陽氣萌動的象。王弼(字輔嗣)昧於整卦卦體的取象,竟拿寂然至無來講復,這就說差了。他又說冬至是陰之復,夏至是陽之復,為什麼冬夏陰陽……此處底本有脫文,蘇氏的議論沒有說完,下面接的是另一條集說。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陽氣初生時極其微弱,要安靜才能生長,所以《復》卦《大象傳》說「先王以至日閉關」;人心中善端的萌發也極其微弱,必須莊重持敬地涵養,然後才能長大,不然剛生出來就又消亡了。朱熹答:正是這樣。
問純坤之月,可謂至靜,然昨日之靜,所以養成今日之動,一陽之復,乃是純陰養得出來,在人則主靜而後善端始復。曰:固有此意,但不是此卦大義,《大象》所謂“至日閉關”者,正是於已動之後,要以安靜養之。
門人接著問:純坤當令的十月,可以說靜到了極點;然而昨日的靜,正是用來養成今日的動,一陽的回復,乃是純陰涵養出來的。放在人身上,就是先以靜為主,而後善端才開始回復。朱熹答:這層意思固然有,但不是本卦的大義。《大象傳》所說的「至日閉關」,恰恰是在陽氣已經萌動之後,要用安靜去涵養它。
楊氏啟新曰:“閉關”,靜以養陽:“施命”,動以制陰。乾者於《姤》、《復》,用意深矣。
集說引楊啟新說:《復》卦大象講「閉關」,是用靜來涵養陽氣;《姤》卦大象講「后以施命誥四方」,是用動來節制陰氣。作《易》的人在《姤》《復》這兩卦上,用意實在很深(底本此處作「乾者」,字有訛誤)。
不遠之復,以修身也。 程傳 不遠而復者,君子所以修其身之道也,學問之道無它也,唯其知不善,則速改以從善而已。 集說 王氏弼曰:所以不遠速復者,以能修正其身,有過則改故也。
《象傳》解初九說:走得不遠就回頭,是用來修養自身的。 程頤《伊川易傳》說:走出去不遠就折回來,正是君子修養自身的辦法。做學問的道理沒有別的,只是一發覺自己有不善,就趕緊改掉而歸於善罷了。 集說引王弼說:之所以能走得不遠就迅速回頭,是因為他能修正自身,有過失立刻就改。
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程傳 為復之體美而占者,以其能下仁也。仁者天下之公,善之本也。初復於仁,二能親而下之,是以吉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陽為仁行,已在其上,附而順之,是降下於仁,所以吉也。
《象傳》解六二說:美善的回復所以吉,是因為能屈己而親近仁者。 程頤《伊川易傳》說:這一爻的回復所以體段美好而占得吉,是因為它能自居於仁者之下。仁是天下的公道,是一切善的根本。初九已經復歸於仁,六二能親近他而甘居其下,所以得吉。 集說引孔穎達說:陽爻代表仁的行事,六二自己在它上面,卻貼附著順從它,這就是自降身分而屈居於仁,所以得吉。
張氏栻曰:《易》三百八十四爻未嘗言仁,此獨言之,蓋有深旨。克己復禮為仁,克其私心,復其天理,所以為仁;二去初未遠,上無繫應,能從初而復,所以為下仁也;至四但言從道,而不謂之仁,蓋道者舉其大凡,不若仁為至切也。 俞氏琰曰:仁者心之德,善之本,初九修身而反本復善,可以為仁矣。二之吉,蓋以親近初九而吉也。
集說引張栻說:《周易》三百八十四爻從來不曾講過「仁」字,唯獨這裡講到,其中當有深意。孔子說克己復禮就是仁:克去自己的私心,回復本有的天理,所以稱為仁。六二離初九不遠,上面又沒有牽繫相應的爻,能夠跟著初九一同回復,所以稱為「下仁」。到了六四,《象傳》只說「以從道也」,卻不稱它為仁,那是因為「道」是舉其大略而言,不像「仁」字來得貼切親近。 集說引俞琰說:仁是心的德性,是善的根本;初九修養自身而返歸本原、復歸於善,就可以稱得上仁了。六二的吉,正是因為親近初九而來的。
頻復之厲,義無咎也。 程傳 頻復頻失。雖為危厲,然復善之義則“無咎”也。 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程傳 稱其“獨復”者,以其從陽剛君子之善道也。 集說 郭氏雍曰:《剝》六三乃《復》六四反對,其義相類。在《剝》取其失上下以應乎陽,在《復》則取其獨復以從道。
《象傳》解六三說:屢次回頭又屢次失去而有危厲,就復歸於善這層義理來說仍舊沒有過錯。 程頤《伊川易傳》說:一次次回頭,又一次次失掉,雖然是危險的事,然而就復歸於善這層義理講,還是「無咎」。 《象傳》解六四說:走在眾陰的中間而獨自回復,是因為跟從了正道。 程頤《伊川易傳》說:稱它「獨復」,是因為它跟從的是初九這個陽剛君子的善道。 集說引郭雍說:《剝》卦六三與《復》卦六四是彼此倒轉相對的兩爻,義理相類:在《剝》卦取它捨棄上下眾陰而應於陽,在《復》卦則取它獨自回復而跟從正道。
敦復無悔,中以自考也。 本義 “考”,成也。 程傳 以中道自成也。五以陰居尊,處中而體順,能敦篤其志,以中道自成,則可以“無悔”也。自成,謂成其中順之德。 集說 王氏安石曰:能以中道自考,則動作不離於中。 李氏簡曰:“中以自考”,非自有降衷之性,則亦不能成此德也。 粱氏寅曰:中以自考,言以其有中德,故能自考其善不善也。
《象傳》解六五說:敦厚地回復而沒有悔恨,是靠居中之德自我成就。 朱熹《本義》說:「考」是成就的意思。 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用中道自我成就。六五以陰爻居尊位,處在中位而體性柔順,能把心志敦厚篤實起來,用中道自我成就,就可以沒有悔恨。所謂自成,是說成就他那中而順的德性。 集說引王安石說:能用中道自我成就,那麼舉動就不會離開中道。 集說引李簡說:所謂「中以自考」,若不是本來就有上天所降的那份中正之性,也成就不了這樣的德。 集說引梁寅說(底本作「粱氏寅」):「中以自考」,是說因為他有居中之德,所以能自己考察自己的善與不善。
迷復之凶,反君道也。 程傳 復則合道,既迷於復,與道相反也,其凶可知。“以其國君凶”,謂其“反君道也”。人君居上而治眾,當從天下之善,乃迷於復,反君之道也。非止人君,凡人迷於復者,皆反道而凶也。 集說 楊氏啟新曰:心為天君,唯君能役群動,而反以群動役,與心之道相背弛者也。
《象傳》解上六說:迷失了回頭之路而致凶,是因為違反了為君之道。 程頤《伊川易傳》說:能回復就合於道,如今在回復上迷失了,正與道相反,它的凶險可想而知。爻辭說「以其國君凶」,就是指他違反了為君之道。人君居上位而治理眾人,本該順從天下的善,如今卻迷而不復,這就違背了做君主的道。不單是人君,凡是在回復上迷失的人,都是背道而致凶。 集說引楊啟新說:心是一身的天君,只有君才能役使眾多的活動;如今反倒被眾多的活動役使,這就與心的本然之道背道而馳了。
《象傳》·無妄卦
天下雷行,物與無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本義 “天下雷行”,震動發生,萬物各得其性命,是物物而與之以無妄也。先王法此以對時育物,因其所性而不為私焉。
《大象傳》說:天下響著雷,雷行所至,萬物都被賦予了真實不虛之性;先王取法它,勉力順應天時來養育萬物。 朱熹《本義》說:「天下雷行」,是雷震動而萬物發生,萬物各自得到自己的性命,這就是一物一物地賦予它們以真實無妄。先王效法這一點,順應天時來養育萬物,一切依循萬物本有的天性,不摻進自己的私意。
程傳 雷行於天下,陰陽交和,相薄而成聲,於是驚蟄藏,振萌芽,發生萬物,其所賦與,洪纖高下,各正其性命,無有差妄,物與無妄也。先王觀天下雷行發生賦與之象,而以茂對天時,養育萬物,使各得其宜,如天與之無妄也。“茂”,盛也。茂對之為言,猶盛行永言之比,“對時”,謂順合天時,天道生萬物,各正其性命而不妄,王者體天之道,養育人民,以至昆蟲草木,使各得其宜,乃對時育物之道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雷行於天下,陰陽二氣交合調和,相互激盪而發出聲響,於是驚起蟄伏的蟲豸,振發草木的萌芽,生出萬物。它賦予各物的,無論粗大細小、高的低的,都各自端正了自己的性命,沒有一點差錯虛妄,這就是「物與無妄」。先王觀察天下雷行、發生萬物而各有所賦的象,就用盛大之力順應天時,養育萬物,使它們各得其所宜,如同上天賦予它們真實無妄一樣。「茂」是盛的意思,「茂對」這個說法,好比「盛行」「永言」一類的構詞。「對時」,是順應契合天時。天道生養萬物,使各正性命而不虛妄;王者體察天的道理,養育人民以至昆蟲草木,使它們各得其宜,這就是順時育物的道理。
集說 《九家易》曰:“天下雷行”,陽氣普遍,無物不與,故曰“物與”也。 《朱子語類》:問:“物與無妄”眾說不同。文蔚曰:是“各正性命”之意。曰:然。 一物與它一個無妄。
集說引《九家易》說:「天下雷行」,陽氣普遍流佈,沒有一物不被賦予,所以說「物與」。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物與無妄」各家說法不一。門人陳文蔚說:就是《乾·彖傳》「各正性命」的意思。朱熹答:對。 又說:這就是一物一物地各給它一個真實無妄。
俞氏琰曰:天有是時,先王非能先後之也,對而循之耳;物有是生,先王非能損益之也,育而成之耳。《中庸》之所謂“誠”,即《易》之所謂“無妄”也,《中庸》云:“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子思之說,蓋本於此。
集說引俞琰說:天有它的時序,先王並不能把它提前或推後,只能對著它、順著它去做罷了;物有它的生機,先王並不能給它增添或削減,只能養育它、成全它罷了。《中庸》所說的「誠」,就是《周易》所說的「無妄」。《中庸》說:只有天下至誠的人才能窮盡自己的本性;能盡自己的本性,就能盡別人的本性;能盡別人的本性,就能盡萬物的本性;能盡萬物的本性,就可以輔助天地的化育;能輔助天地的化育,就可以與天地並列為三。子思的這番話,大概正是本於《無妄》此卦。
蔡氏清曰:“物與無妄”者,萬物各正其性命也,對時育物者,因其所性而不為私,乃聖人盡物之性也。
集說引蔡清說:所謂「物與無妄」,就是萬物各自端正了自己的性命;所謂順時育物,就是依循萬物本有的天性而不摻入私意,這正是聖人窮盡萬物之性的功夫。
無妄之往,得志也。 程傳 以無妄而往,無不得其志也,蓋誠之於物,無不能動,以之修身,則身正,以之治事,則事得其理,以之臨人,則人感而化,無所往而不得其志也。
《象傳》解初九說:以真實不虛之心前往,能夠遂其心志。 程頤《伊川易傳》說:抱著真實不虛的心去行事,沒有不遂其志的。誠意施加在事物上,沒有什麼不能感動:用它修身,身就端正;用它辦事,事就合理;用它待人,人就感動而受化。所以無論往哪裡去,沒有不得遂心志的。
不耕穫,未富也。 本義 “富”,如非富天下之富,言非計其利而為之也。 集說 豐氏寅初曰:“未”,猶非也。“富”,謂利也。不於力耕之際,遽有望獲之心,乃仁人不計功謀利,而天德全矣,其行之所以利也。
《象傳》解六二說:不為收穫而耕種,是因為並不打著求利的算盤。 朱熹《本義》說:這裡的「富」,就像《孟子》說「非富天下也」的那個富,意思是並不是盤算著利益才去做。 集說引豐寅初說:「未」相當於「非」,「富」指利。正出力耕種的時候,不馬上就動求取收成的念頭,這正是仁者不計功、不謀利,天然的德性因此保全,他的行事所以處處有利。
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程傳 行人得牛,乃邑人之災也,有得則有失,何足以為得乎。 集說 豐氏寅初曰:“邑人之災”,所謂“無妄之災”,然無故被誣者,反己無怍,君子求其無妄而已,禍福聽之於天,悉置度外也。
《象傳》解六三說:過路人牽走了牛,成了本邑人的災殃。 程頤《伊川易傳》說:過路人牽走了牛,正是本邑人的災殃;一邊有所得,一邊就有所失,這樣的得算什麼得呢。 集說引豐寅初說:所謂「邑人之災」,就是爻辭講的「無妄之災」。然而無緣無故被人誣賴的人,反躬自問並不愧怍;君子只求自己真實不虛罷了,禍福聽憑天意,一概置之度外。
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本義 “有”,猶守也:程傳 貞固守之,則無咎也。 集說 蘇氏軾曰:“固有之”者,生而性之,非外掠而取之也。 王氏宗傳曰:正者人之性也,非外鑠我者,我固有之也。因其固有而不失之,故曰“可貞無咎”。
《象傳》解九四說:可以守正而沒有過錯,是因為這份正本來就是自己固有的。 朱熹《本義》說:這裡的「有」,相當於守(底本把「本義」與「程傳」兩條連寫在一行)。程頤《伊川易傳》說:堅定地守住它,就沒有過錯。 集說引蘇軾說:所謂「固有之」,是生來就具備的本性,不是從外面掠奪來的。 集說引王宗傳說:正就是人的本性,不是外面熔鑄給我的,是我本來就有的。順著這本有的東西而不失掉它,所以說「可貞無咎」。
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本義 既已無妄,而復藥之,則反為妄而生疾矣。“試”,謂少嘗之也。 程傳 人之有妄,理必修改,既無妄矣,復藥以治之,是反為妄也,其可用乎,故云“不可試也”。“試”,暫用也,猶曰少嘗之也。
《象傳》解九五說:給本來真實不虛的人服藥,那藥是不可以試的。 朱熹《本義》說:既然本身已經真實不虛,卻還要給他用藥,反倒成了虛妄,因而生出病來。「試」是稍微嘗一點的意思。 程頤《伊川易傳》說:人有了虛妄,按理必須修正改過;既然已經沒有虛妄,還要用藥去醫治,這反倒成了虛妄,怎麼可以用呢,所以說「不可試也」。「試」是暫且一用,也就是稍微嘗一點的意思。
集說 林氏希元曰:既無妄,而復藥,則為以“無妄之疾”,試無妄之藥,反為妄而生疾矣,然則所處既當於理,豈可因非意之事而改圖乎。 錢氏志立曰:九五陽剛中正,本無致疾之道而有疾焉,此“無妄之疾”也,唯守正安常以處之,疾且自去。而試之藥焉,則必以吾之常者為非,而悉反其道,斯紛紛召疾之方至矣,故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集說引林希元說:既然本無虛妄,卻還要吃藥,那就成了拿「無妄之疾」去試無妄之藥,反而生出虛妄與疾病來。可見處身既已合於道理,怎麼可以因為一件意外之事就改變原來的打算呢。 集說引錢志立說:九五陽剛而又「中正」,本來沒有招病的道理卻偏偏有病,這就是「無妄之疾」;只要守住正道、安於常態去對待它,病自會退去。若是拿藥去試,就必然把自己一向的常道當成錯的,把做法全部反過來,那樣招病的路數就紛紛都來了,所以說「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程傳 無妄既極,而復加進,乃為妄矣,是窮極而為災害也。 集說 趙氏玉泉曰:無妄之行,宜無災矣,但處時之窮,則有其德而無其時,故有災也。
《象傳》解上九說:在《無妄》的極處還要行動,是走到窮盡之地招來的災殃。 程頤《伊川易傳》說:真實不虛已經到了極點,還要再往前進,那就成了虛妄;這是窮極而生出災害。 集說引趙玉泉說:以真實不虛之心去行,本該沒有災殃才對;只是上九處在時運的窮盡之處,有那份德卻沒有那個時,所以仍舊有災。
何氏楷曰:“無妄之行”,猶《彖傳》所云“無妄之往”,上九《乾》之“窮”,與《乾》“亢龍”義同,故二《小象》亦同,以其意於行,故曰“眚”,以其時位使然,故曰“災”。
集說引何楷說:「無妄之行」就同《彖傳》所說的「無妄之往」一樣。上九處在《無妄》上體乾的窮極之位,與《乾》卦上九「亢龍有悔」意思相同,所以這兩處的《小象》說法也相近。就他自己一意要行動而言,所以爻辭稱「眚」,那是自作之患;就時與位所造成的局面而言,所以《象傳》稱「災」,那是外來之禍。
《象傳》·大畜卦
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本義 “天在山中”,不必實有是事,但以其象言之耳。 集說 楊氏時曰:君子多識前言往行,非徒資聞見而已,所以畜德也。畜德則所畜大矣,世之學者,誇多斗靡以資見聞而已,亦烏用學為哉。
《大象傳》說:天在山中,是《大畜》卦的象,君子取法它,廣泛記取前賢的嘉言和往聖的懿行,用來蓄養自己的德。 朱熹《本義》說:所謂「天在山中」,不必真有這回事,只是就卦象來說罷了。 集說引楊時說:君子多多記取前人的言行,並不只是拿來增添見聞,而是要用它蓄養德性;能蓄養德性,所蓄的就大了。世上的學者,只知道誇耀記誦之多、爭比辭采之美,拿來充作見聞而已,這樣又何必去做學問呢。
邱氏富國曰:《大畜》言“畜”“德”,《小畜》言“懿文德”,“畜”“德”雖同,而“文德”則德之小者也。 張氏清子曰:天在山中,畜其氣也。凡山中有雷雨雲風之氣,皆天也。
集說引邱富國說:《大畜》大象講「畜其德」,《小畜》大象講「懿文德」;同樣是蓄德,但「文德」只是德裡面較小的一類。 集說引張清子說:天在山中,蓄的是天的氣。凡是山裡所含的雷、雨、雲、風之氣,都屬於天。
有厲利已,不犯災也。 程傳 有危則宜巳,不可犯災危而行也。不度其勢而進,有災必矣。
《象傳》解初九說:有危險就停下來才有利,是不去觸犯災禍。 程頤《伊川易傳》說:有危險就應當停止(底本作「宜巳」,「巳」即「已」,停止),不可以冒著災險硬往前走。不衡量形勢就冒進,必定招災。
輿說輹,中無尤也。 程傳 “輿說輹”而不行者,蓋其處得中道,動不失宜,故無過尤也。善莫善於剛中,柔中者,不至於過柔耳;剛中,中而才也。初九處不得中,故戒以有危宜已,二得中,進止自無過差,故但言“輿說輹”,謂其能不行也,不行則無尤矣。初與二,乾體剛健而不足以進,四與五,陰柔而能止,時之盛衰,勢之強弱,學《易》者所宜深識也。 集說 呂氏祖謙曰;二以剛而居中,能度其宜,見其不可,自說其輿輹而不行也,故曰“中無尤”。
《象傳》解九二說:車子卸掉了軸上的伏兔而不走,因為居中,所以沒有過失。 程頤《伊川易傳》說:卸掉車輹而不前行,是因為九二身處中位、舉動不失分寸,所以沒有過錯。好,沒有好過剛而居中的;柔而居中,只是不至於過分柔弱罷了,剛而居中,則是既得中又有才幹。初九所處不居中,所以用「有危險就該停下」來告誡它;九二得中,進也好止也好自然沒有偏差,所以只說「輿說輹」,是說它能夠不走,不走也就沒有過失了。初九與九二屬乾體,剛健卻不足以前進;六四與六五陰柔,反倒能止住剛健。時運的盛衰、形勢的強弱,是學《易》的人應當深深體會的。 集說引呂祖謙說:九二以剛爻居中位,能衡量事情的分寸,看出不可行,就自己卸下車輹而不走,所以《象傳》說「中無尤」。
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程傳 所以“利有攸往”者,以與在上者合志也,上九陽性上進,且畜已極,故不下畜三,而與合志上進也。 集說 趙氏汝楳曰:它卦陰陽應為得,此則為畜,它卦陰陽敵為不胥與,此則為合。
《象傳》解九三說:利於有所前往,是因為與上面的爻心志相合。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以說「利有攸往」,是因為九三與在上的上九心志相合。上九陽性向上,而且蓄止之勢已到極點,所以不再向下蓄止九三,反而與它同心一齊向上而進。 集說引趙汝楳說:別的卦裡陰陽相應算是相得,在這一卦裡相應反成了蓄止;別的卦裡同類相敵算是不相親與,在這一卦裡同類相敵反成了會合。
六四元吉,有喜也。 程傳 天下之惡已盛而止之,則上勞于禁制,而下傷於刑誅,故畜止於微小之前,則大善而吉,不勞而無傷,故可喜也,四之畜初是也,上畜亦然。
《象傳》解六四說:六四大吉,是因為有可喜之處。 程頤《伊川易傳》說:天下的惡已經盛大了才去禁止,上面要為禁令法制而勞神,下面要因刑罰誅戮而受傷;所以在惡還微小的時候就把它蓄止住,才是大善而吉,既不勞神又不傷人,因此可喜。六四蓄止初九正是這樣,前面講的蓄止也是這個道理。
六五之吉,有慶也。 程傳 在上者不知止惡之方,嚴刑以敵民欲,則其傷甚而無功,若知其本,制之有道,則不勞無傷而俗革,天下之福慶也。 集說 呂氏大臨曰:六四六五,皆以柔畜剛,止健者也。牛之剛健在角,豕之剛健在牙。初九居健之始,其健未著,若童牛然。禁於未發,以牿閒之,及其長也,無所用其健,豈特不暴而已。安於馴柔,可駕而服,故有喜也。九二居健之中,其健已具,若豕之牙,漸不可制。六五居尊守中,能以柔道殺其剛暴之氣,若豶豕然,其牙雖剛,莫之能暴,可以養畜而無虞,故“有慶也”。 蔡氏清曰:五不如四所處之易者,時不同也,四不如五所濟之廣者,位不同也。
《象傳》解六五說:六五的吉,是因為有及於天下的福慶。 程頤《伊川易傳》說:居上位的人不懂得止惡的辦法,只拿嚴刑去硬碰百姓的慾望,那傷害極大而收不到功效;若能抓住根本,制約得法,就不勞神、不傷人而風俗自變,這是天下的福慶。 集說引呂大臨說:六四、六五都是以柔爻蓄止剛爻、止住剛健之物的。牛的剛健在角上,豬的剛健在牙上。初九處在剛健的開端,健氣還沒顯露,好比小牛;在它沒有發作之前就加以禁約,用橫木攔住它的角,等它長大,那份剛健便無處可用,豈止是不再狂暴而已——它安於馴順,可以駕車服役,所以《象傳》說「有喜」。九二處在剛健之中,健氣已經完備,好比豬的獠牙,漸漸制不住了;六五居尊位而守中道,能用柔和的辦法銷掉它剛暴之氣,好比閹過的豬,牙雖然還剛硬,卻不能再逞兇,可以畜養而不必擔憂,所以《象傳》說「有慶」。 集說引蔡清說:六五不如六四所處的容易,那是時候不同;六四不如六五所成就的廣大,那是位置不同。
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程傳 何以謂之天衢,以其無止礙,道路大通行也。以天衢非常語,故《象》特設問曰:何謂天之衢?以道路大通行,取空豁之狀也,以《象》有“何”字,故爻下亦誤加之。
《象傳》解上九說:什麼叫做天上的通衢?是說道路大為暢通。 程頤《伊川易傳》說:為什麼稱它為天衢?因為再沒有阻礙,道路大大地通行。「天衢」不是尋常的說法,所以《象傳》特意設問:什麼叫「天之衢」?答案是道路大為通行,取的是空闊豁然的形狀。也正因為《象傳》有這個「何」字,爻辭下面才被誤加了一個「何」字。
集說 游氏酢曰:畜道之成,賢路自我而四達矣,故曰“何天之衢亨”,《彖》曰“剛上而尚賢”,則大畜之義,主於上九也。崇俊良以列庶位,摧轂賢路,使天下無家食之賢者,上九之任也,天下至於無家食之賢,則道之大行,孰盛於此。
集說引游酢說:蓄養之道成就以後,進賢的路從我這裡四通八達,所以說「何天之衢亨」。《彖傳》說「剛上而尚賢」,可見《大畜》一卦的義理以上九為主。推崇才俊賢良,把他們排列到各種職位上,為賢者推車開道(摧轂即推轂,薦引的意思),使天下再沒有困守家中吃閒飯的賢人,這是上九的責任。天下到了沒有一個賢人只在家吃飯的地步,那麼道的大行,還有比這更盛的嗎。
沈氏該曰:“何天之衢”,尚賢也。大畜之時,已獨居上,五以柔尚之,畜盛德而處上,止眾賢而聚王庭,以天衢之亨,為己之任,畜道至此,賢路不塞,其道盛矣,故曰“道大行也。”呂氏祖謙曰:畜極則散,如伊尹樂堯舜之道,居畝犬畝之中,其畜可謂大矣,必佐湯以發其所蘊,是得時如天之衢也,故曰道行,得時行道之謂也。 何氏揩曰:備於身之謂德,達於世之謂道。道可大行,其亨可知,《彖》所謂“不家食吉”而“利涉大川”者此也。
集說引沈該說:「何天之衢」講的是尊尚賢者。當《大畜》之時,上九獨自居於最上,六五以柔順之德尊崇他;他蓄著盛大的德而處上位,把眾多賢者留聚在王庭,把天衢的亨通當成自己的責任。蓄養之道到了這一步,進賢的路不再堵塞,他的道就盛大了,所以說「道大行也」。 集說引呂祖謙說:蓄積到極點就要發散。像伊尹樂於堯舜之道,隱居在田畝之中(底本「畝犬畝」,當作「畎畝」),他所蓄積的可以說很大了;後來必定要輔佐商湯,把胸中所蘊發揮出來,這就是遇上了時運,如同走上了天衢,所以說「道行」——得著時機而施行其道,正是這個意思。 集說引何楷說(底本作「何氏揩」):具備在自身叫做德,通達於世叫做道。道能大行,它的亨通可想而知,《彖傳》所說的「不家食吉」而「利涉大川」,講的正是這個。
《象傳》·頤卦
山下有雷,頤。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 本義 二者養德養身之切務。
《大象傳》說:山下有雷,是《頤》卦的象,君子取法它,說話謹慎,飲食有節。 朱熹《本義》說:這兩件事,一件是養德的切要功夫,一件是養身的切要功夫。
程傳 以二體言之,山下有雷,雷震於山下,山之生物,皆動其根荄,發其萌芽,為養之象;以上下之義言之,良止而震動,上止下動,頤頷之象;以卦形言之,上下二陽,中含四陰,外實中虛,頤口之象。口所以養身也,故君子觀其象以養其身,“慎言語”以養其德,“節飲食”以養其體,不唯就口取養義,事之至近而所繫至大者,莫過於言語飲食也。在身為言語,於天下則凡命令政教,出於身者皆是,慎之則必當而無失。 在身為飲食,於天下則凡貨資財用,養於人者皆是。節之則適宜而無傷,推養之道,養德養天下,莫不然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就上下兩體來講,山下有雷,雷在山下震動,山中所生的草木都被震動了根鬚、發出了萌芽,這是養育的象。就上下體的義理來講,艮止而震動(底本作「良止」,「良」當作「艮」),上面靜止、下面活動,正是人上頷不動、下頷開合的象。就卦的形狀來講,上下各一個陽爻,中間含著四個陰爻,外實而中空,正是口腔的象。口是用來養身的,所以君子觀察這個象來養自身:「慎言語」以養他的德,「節飲食」以養他的形體。這並不只是就口取養育之義而已——事情最切近而關係最大的,沒有超過言語和飲食的。就一身而言是言語,推到天下,凡是命令政教這類從自身發出去的都屬於此,謹慎從事就一定妥當而不出差錯。 就一身而言是飲食,推到天下,凡是貨物資財這類由外面進來供養人的都屬於此,加以節制就適宜而不受損傷。推廣這養的道理,養德也好,養天下也好,沒有不是這樣的。
集說 《朱子語類》:或云諺有禍從口出,病從口入,甚好。曰:此浯前輩曾用以解頤之象:“慎言語,節飲食。”馮氏椅曰:法雷之動,以慎其所出,法山之止,以節其所入。 趙氏汝楳曰:雷之聲為言浯,山之養為飲食,言語飲食出入乎頤者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說,諺語講「禍從口出,病從口入」,說得很好。朱熹答:這句話前輩曾拿來解釋《頤》卦的象「慎言語,節飲食」(底本作「此浯」,「浯」當作「語」)。 集說引馮椅說:效法雷的動,來謹慎自己所發出的;效法山的止,來節制自己所納入的。 集說引趙汝楳說:雷的聲響對應言語,山的養育對應飲食,言語和飲食正是從口頤出入的東西(底本作「言浯」,「浯」當作「語」)。
俞氏琰曰:頤乃口頰之象,故取其切於頤者言之。曰“慎言語,節飲食。”充此言語之類,則凡號令政教之出於己者,皆所當慎,而不可悖出,充此飲食之類,則凡貨財賦稅之入於上者,皆所當節,而不可悖入。
集說引俞琰說:頤是口頰的象,所以取最切近於口頤的事來說,就是「慎言語,節飲食」。把言語這一類擴充開去,凡是號令政教這些從自己發出的東西,都該謹慎,不可以違背情理地發出;把飲食這一類擴充開去,凡是貨財賦稅這些收進上面來的東西,都該節制,不可以違背情理地收入。
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集說 楊氏簡曰:明其本有良貴,今觀夫“朵頤”,則失其所謂貴矣。 俞氏琰曰:孟子云:“養其大體為大人,養其小體為小人。”又云:“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今初九陽德之大,本有可貴之質,乃內舍其大而外觀其小,豈不為人所賤,故曰”亦不足貴也”。
《象傳》解初九說:眼看著人家鼓動腮頰大嚼,這就不值得看重了。 集說引楊簡說:這是點明他本來具有天賦的可貴之處;如今卻盯著人家「朵頤」大嚼,那份所謂的貴便失掉了。 集說引俞琰說:《孟子·告子上》說,養自己身上大的部分的是大人,養小的部分的是小人;又說,只講究吃喝的人,別人就輕賤他。如今初九有陽剛之德的宏大,本有可貴的資質,卻在內捨棄了那個大的,向外去羨看那個小的,怎麼會不被人輕賤,所以《象傳》說「亦不足貴也」。
六二征凶,行失類也。 本義 初上皆非其類也。 程傳 征而從上則凶者,非其類故也,往求而失其類,得凶宜矣。行,往也。
《象傳》解六二說:六二前往有凶,是因為這一行失掉了同類。 朱熹《本義》說:初九和上九都不是六二的同類。 程頤《伊川易傳》說:前往跟從上九就凶,是因為它們不是同類;出去求養反而失掉同類,得凶是當然的。「行」就是往。
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程傳 所以戒終不可用,以其所由之道,大悖義理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拂頤貞”三字當連讀。《頤》之卦辭曰:“頤貞吉。”三之爻辭曰:“拂頤貞凶”。卦中唯此一爻,與卦義相反,故曰“道大悖也”。
《象傳》解六三說:十年也不可起用,是因為所走的路大大違背了正理。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以告誡說始終不可任用,是因為他所遵循的那條路,大大違背了義理。 集說引項安世說:「拂頤貞」三個字應當連著讀。《頤》卦卦辭說「頤貞吉」,六三爻辭說「拂頤貞凶」,正是違背了養道之正才凶。全卦只有這一爻與卦義相反,所以《象傳》說「道大悖也」。
顛頤之吉,上施光也。 程傳 顛倒求養而所以吉者,蓋得剛陽之應以濟其事,致己居上之德施,光明被於天下,吉孰大焉。 集說 谷氏家傑曰:養逮於下,則上施光,是養賢及民也。
《象傳》解六四說:顛倒過來向下求養而得吉,是因為在上者的施與光大。 程頤《伊川易傳》說:顛倒過來求養卻能得吉,是因為得著初九這個陽剛正應來幫它成事,使自己居上位的德澤施行開去,光明遍被天下,還有比這更大的吉嗎。 集說引谷家傑說:養育之惠能夠下達於民,在上者的施與就光大了,這就是既養賢者又惠及百姓。
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 程傳 “居貞之吉”者,謂能堅固順從於上九之賢,以養天下也。 集說 張氏清子曰:五能柔順以從上九之賢,賴之以養天下,真聖人養賢以及萬民之事也。
《象傳》解六五說:安居守正而得吉,是因為柔順地跟從上面的賢者。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居貞之吉」,是說他能堅定地順從上九這位賢者,依靠他來養育天下。 集說引張清子說:六五能以柔順之德跟從上九這位賢者,倚賴他來養育天下,這真是聖人養賢而恩澤及於萬民的事。
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程傳 若上九之當大任如是,能兢畏如是,天下被其德澤,是大有福慶也。 集說 王氏宗傳曰:《豫》之九四,天下由之以豫。故曰“大有得”。《頤》之上九,天下由之以頤,故曰“大有慶”。
《象傳》解上九說:天下由他而得養,雖處危厲而終吉,是因為大有福慶。 程頤《伊川易傳》說:像上九這樣擔當大任,又像這樣戒懼敬慎,天下都蒙受他的德澤,這就是大有福慶。 集說引王宗傳說:《豫》卦九四,天下由他而得安樂,所以爻辭說「大有得」;《頤》卦上九,天下由他而得奉養,所以《象傳》說「大有慶」。
項氏安世曰:六五上九二爻,皆當以《小象》解之,六五之“居貞”,非自守也,貞於從上也。故曰“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上九之“厲吉”,非能自吉也,得六五之委任而吉也,故曰“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六五和上九這兩爻,都應當拿《小象》來解釋。六五的「居貞」,不是關起門來自守,而是把「貞」用在順從上面這件事上,所以說「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上九的「厲吉」,也不是他自己能吉,而是得著六五的委任才吉,所以說「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象傳》·大過卦
澤滅木,大過。君予以獨立不懼,遯世無悶。 本義 “澤滅於木”,大過之象也。不懼無悶,大過之行也。
《大象傳》說:澤水淹沒了樹木,是《大過》卦的象,君子取法它,獨自挺立而不畏懼,避世隱居而不煩悶(底本作「君予」,當作「君子」)。 朱熹《本義》說:澤水淹到樹木之上,這是超乎尋常的「大過」之象;不畏懼、不煩悶,則是超乎尋常的「大過」之行。
集說 劉氏牧曰:用之則“獨立不懼”,舍之則“遯世無悶”。 趙氏汝楳曰:“獨立”如巽木,“無悶”如兌說。 李氏簡曰:君子進則大有為,“獨立不懼”可也。或遲而窮居,則堅貞不移,“遯世無悶”可也,皆大過之事。
集說引劉牧說:世人用他,他就獨自挺立而無所畏懼;世人捨棄他,他就避世隱居而不覺煩悶。 集說引趙汝楳說:「獨立」取象於下體巽的木直立,「無悶」取象於上體兌的和悅。 集說引李簡說:君子出而任事,就大有作為,做得到「獨立不懼」;若時運遲滯而窮居在野,就堅貞不移,做得到「遯世無悶」。這兩樣都是超越常人的「大過」之事。
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程傳 以陰柔處卑下之道,唯當過於敬慎而已。以柔在下,為以茅藉物之象,敬慎之道也。 集說 錢氏志立曰:以卦象論之,初與四應而在下,初者四之本也,本弱而藉茅,則敬慎之至以善處者,故四之棟不至於傾也。 案 高以下為基,剛以柔為本,柔在下,對剛在上。
《象傳》解初六說:用白茅襯墊在下面,是柔爻居於下位。 程頤《伊川易傳》說:以陰柔之質處在卑下之位,它的道理只在於比平常更加恭敬謹慎罷了。柔爻在下,正是拿茅草襯墊器物的象,這就是敬慎之道。 集說引錢志立說:就卦象來講,初六與九四相應而位居下方,初六是九四的根本。根本柔弱,卻懂得用白茅襯墊,是敬慎到極點、善於自處,所以九四那根棟樑才不至於傾倒。 李光地按:高處以低處為根基,剛以柔為根本;說「柔在下」,正是對著上面的剛而言的。
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程傳 老夫之說少女,少女之順老夫,其相與過於常分,謂九二初六陰陽相與之和,過於常也。 集說 王氏申子曰:老夫而女妻,雖過乎常,然陰陽相與,以成生育之功,則無不利也。
《象傳》解九二說:老夫娶了少女為妻,是超出常分的相與。 程頤《伊川易傳》說:老夫喜愛少女,少女順從老夫,他們的相與超過了尋常的分際;這是說九二與初六陰陽相與的和洽,超過了平常。 集說引王申子說:老夫娶少女為妻,雖然超過常態,然而陰陽彼此相與,能夠成就生育的功效,所以沒有什麼不利。
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 程傳 剛強之過,則不能取於人,人亦不能親輔之,如“棟橈”折,不可支鋪也。 棟當室之中,不可加助,是“不可以有輔也”。 集說 楊氏時曰:棟居中而眾材輔之者也,九三以剛居剛,過而不中也,剛過而不中則不可以有輔,此棟之所以橈也。
《象傳》解九三說:棟樑彎曲而致凶,是因為不能得到輔助。 程頤《伊川易傳》說:剛強過了頭,就不能採納別人的長處,別人也無法親近輔助他,就像棟樑彎折了,沒法再去支撐。 棟樑在屋子的正中,別的木料加不上去幫它,這就是「不可以有輔也」。 集說引楊時說:棟樑居中而由眾多木料輔助著。九三以剛爻居陽位,是過剛而不居中;剛過頭又不居中,就得不到輔助,這正是棟樑所以彎曲的緣故。
項氏安世曰:全卦有“棟橈”之象,而九三乃獨有之,全卦有利往之象,而九二乃獨有之,蓋九二當剛過之時,獨能居柔而用中,在六爻之中,獨此一爻不過,故“無不利”也,卦體本以中太強而本末弱,是以為“橈”,九三以剛居剛,在六爻之中,獨此一爻為過,故棟愈橈而不可輔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整卦有「棟橈」的象,而六爻裡唯獨九三把它坐實了;整卦有利於前往的象,而六爻裡唯獨九二把它坐實了。九二正當陽剛過盛之時,獨能居於柔位而行中道,六爻之中只有這一爻不過分,所以爻辭說「無不利」。卦體本來就是中間太強而首尾兩端柔弱,因此成了「橈」;九三以剛爻居剛位,六爻之中只有這一爻算過分,所以棟樑彎得更厲害,誰也幫不上它。
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 程傳 “棟隆”起則吉,不橈曲以就下也,謂不下繫於初也。
《象傳》解九四說:棟樑隆起而得吉,是因為它不向下彎曲。 程頤《伊川易傳》說:棟樑隆起就吉,是說它不彎下腰去遷就下面,也就是不向下牽繫於初六。
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醜也。 程傳 枯楊不生根而生華,旋復枯矣,安能久乎!老婦而得士夫,豈能成生育之功, 集說 蘇氏軾曰:“稊”者,顛而復櫱,反其始也;“華”者,盈而畢發,速其終也。
《象傳》解九五說:枯楊開出花來,哪能長久?老婦配了少年男子,也是可羞的。 程頤《伊川易傳》說:枯萎的楊樹不生新根卻開出花來,轉眼又要枯死,怎麼能長久!老婦得著少年男子,哪裡能成就生育的功效——此處底本有脫文,程氏的話沒有說完,下面直接接的是集說。 集說引蘇軾說:所謂「稊」,是樹倒下後又從根上抽出新芽,回到它的開端;所謂「華」,是精氣充滿而一齊迸發,加快它的終結。
項氏安世曰:二五皆無正應,而過以與陰者也。二所與者初,初,本也,故為“稊”。 稊者,木根新生之芽也,過而復芽,故有往亨之理。五所與者上。上,末也,故為華。 木已過而生華,故無久生之理也。 王氏申子曰:木枯而華,是速其枯,老婦士夫,是過乎常,而為柔邪所惑。
集說引項安世說:九二和九五都沒有正應,卻越出常理去親近陰爻。九二所親的是初六,初六是樹的根本,所以稱「稊」。 所謂稊,就是樹根上新生的芽;已經過時了卻又抽芽,所以還有前往亨通的道理。九五所親的是上六,上六是樹的末梢,所以稱「華」。 樹已經衰過了頭卻開出花來,所以沒有長久生存的道理。 集說引王申子說:樹已枯而又開花,正是加快它的枯死;老婦配少年男子,是超出常理,被柔邪之物迷惑了。
何氏楷曰:盛極將枯而又生華以自耗竭,不能久矣。二以剛居柔,初以柔居剛,此未甚過者也,又在卦初,故過以相與,可成生育之功:五以剛居剛,上以柔居柔,皆過者也,又在卦終,故陰陽相比,只以為“丑”,其相反如此。
集說引何楷說:盛到極點將要枯萎,卻又開出花來消耗自己,那就不能長久了。九二以剛爻居柔位,初六以柔爻居剛位,兩者都還不算太過分,又處在一卦的開頭,所以越出常分而相與,還能成就生育的功效;九五以剛爻居剛位,上六以柔爻居柔位,都屬於過分的,又處在一卦的末尾,所以陰陽雖然相鄰比近,也只落得一個「丑」字。兩處的情形相反到這個地步。
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程傳 過涉至溺,乃自為之,不可以有咎也,言無所怨咎。 集說 蘇氏軾曰:過涉至於“滅頂”,將有所救也,勢不可救,而徒犯其害,故凶。 然其義則“不可咎也”。
《象傳》解上六說:涉水過深而致凶,卻不可以歸咎於他。 程頤《伊川易傳》說:涉水太深以至於淹溺,是他自己甘心這麼做的,不可以拿過錯去責怪他,意思是他無所怨、也無可咎。 集說引蘇軾說:涉水深到「滅頂」的地步,本是要去救什麼;形勢上已經救不了,還白白去冒那份禍害,所以凶。 但就道義上講,這仍舊是「不可咎也」。
《象傳》·坎卦(習坎)
水洊至,習坎。君予以常德行,習教事。 本義 治己治人,皆必重習,然後熟而安之。 程傳 坎為水,水流仍洊而至。兩坎相習,水流仍洊之象也。水自涓滴,至於尋丈,至於江海,洊習而不驟者也。其因勢就下,信而有常,故君子觀坎水之象,取其有常,則常久其德行。人之德行不常,則偽也,故當如水之有常,取其洊習相受,則以習熟其教令之事。夫發政行教,必使民熟於聞聽,然後能從,故三令五申之,若驟告未喻,譴責其從,雖嚴刑以驅之,不能也,故當如水之洊習。
《大象傳》說:水一波接一波地湧來,是《習坎》卦的象,君子取法它,使自己的德行有常,使教化之事反覆演習(底本作「君予」,當作「君子」)。 朱熹《本義》說:治理自己和治理別人,都必須一再演習,然後才熟練而安穩。 程頤《伊川易傳》說:坎是水,水一波跟著一波接連而來。兩個坎重疊相因,正是水流相繼湧至的象。水從一點一滴,積到幾尺幾丈,再到江海,都是一步步相繼而成,不是驟然而來的。它順著地勢往低處流,有信而有常,所以君子觀察坎水之象,取它的有常,就使自己的德行長久不改。人的德行如果不能持久,那就是虛偽,所以應當像水那樣有常。取它一波承接一波的相續,就用來把教化政令之事演練純熟。發佈政令、推行教化,必須使百姓聽得熟了,然後才能遵從,所以要三令五申。倘若突然宣告而百姓還沒弄明白,就責怪他們不服從,那麼即便用嚴刑驅趕,也辦不到,所以應當像水那樣層層相繼地熟習。
集說 司馬氏光曰;水之流也,習而不已,以成大川,人之學也,習而不止,以成大賢,故“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蘇氏軾曰:事之待教而後能者,教事也。君子平居,常其德行,故遇險而不變,習其教事,故遇險而能應。
集說引司馬光說:水的流動,一波接一波不停歇,才匯成大川;人的求學,一遍接一遍不止息,才成為大賢,所以說「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集說引蘇軾說:那些必須先經過教習才能做成的事,就叫「教事」。君子平日裡使德行有常,所以遇到險難也不改變;平日裡熟習教事,所以遇到險難也能應付。
陸氏佃曰:《離》言“明兩作”,《坎》言“水洊至”,起而上者作也,趨而下者至也。 王氏宗傳曰:坎者水之科也,故以“水洊至”為習坎之象。上坎既盈,至於下坎,此孟子所謂盈科而後進也。盈科而後進,不舍其晝夜之功也,君子德行貴其有常,而教事貴於習熟,此不舍晝夜之功也。 俞氏琰曰:“常德行”,謂德行有常而不改,“習教事”,謂教事練習而不輟。
集說引陸佃說:《離》卦大象說「明兩作」,《坎》卦大象說「水洊至」;向上升起的叫「作」,向下奔赴的叫「至」。 集說引王宗傳說:坎就是盛水的坑坎,所以拿「水洊至」作《習坎》的象。上面的坑坎注滿了,水才流到下面的坑坎,這正是《孟子》所說的「盈科而後進」。盈滿一坎再往前進,靠的是晝夜不停的功夫;君子的德行貴在有常,教事貴在熟習,這也正是晝夜不捨的功夫。 集說引俞琰說:「常德行」,是說德行有常而不更改;「習教事」,是說教化之事演練而不間斷。
習坎入坎,失道凶也。 程傳 由習坎而更入坎窞,失道也,是以凶。能出於險,乃不失道也。 集說 朱氏震曰:君子處險,當以正道,乃可出險。初六不正,不能出險,失道而凶也。
《象傳》解初六說:身在重重險陷之中又掉進坎穴,是失了正道,所以凶。 程頤《伊川易傳》說:本已在重坎之中,卻更陷進坎底的深穴,這就是失道,因此致凶。能夠走出險難,才算沒有失道。 集說引朱震說:君子身處險難,應當用正道自處,才可以出險。初六以陰居陽,不得其正,出不了險,是失道而致凶。
錢氏志立曰:行險而不失其信,此是出險之道,若小人行險以僥倖,則為初六上六 求小得,未出中也。
集說引錢志立說:行走在險難中而不失掉自己的誠信,這才是出險之道;如果像小人那樣冒險以求僥倖,那就成了初六、上六那樣的下場——此處底本有脫文,錢氏的話沒有說完,下面直接接上九二的小象「求小得,未出中也」:所求的只是稍有所得,還沒有走出重險之中。
程傳 方為二陰所陷,在險之地,以剛中之才,不至陷於深險,是所求小得,然未能出坎中之險也。 集說 郭氏雍曰:一離乎中,則失之矣,故《象》言“未出中也”。 許氏聞至曰:君子不為險困者,非能遽出於險之外也,但能心安於險之中而已。人在險中,思旦夕出於險者,求其大得,君子第從其小者而求之,所謂“有孚”“心亨”者以此。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正被上下兩個陰爻困住,身在險地;憑著剛而居中的才具,不至於陷進更深的險,這就是所求略有所得,但還不能走出坎險之中。 集說引郭雍說:一旦離開中位,這份憑藉就失掉了,所以《象傳》說「未出中也」。 集說引許聞至說:君子不被險難所困,並不是能立刻跳到險的外面去,只是能讓自己的心安處在險中罷了。人在險中,一心指望朝夕之間脫險的,是求大有所得;君子只從小處著手去求,爻辭所說的「有孚」「心亨」,道理就在這裡。
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程傳 進退皆險,處又不安,若用此道,當益入於險,終豈能有功乎!以陰柔處不中正,雖平易之地,尚致悔咎,況處險乎!險者人之所欲出也,必得其道,乃能去之,求去而失其道,益困窮耳,故聖人戒如三所處,不可用也。
《象傳》解六三說:來也是坎、去也是坎,終究不會有功。 程頤《伊川易傳》說:進也險、退也險,就地待著又不安穩;若照這條路走下去,只會陷進更深的險,最終哪能有功!以陰柔之質而所處既不居中又不當位,即便在平坦的地方尚且招來悔咎,何況身在險中!險是人人都想脫出的,必須找對辦法才能擺脫;想脫身卻失了正確的路數,只會更加困窘。所以聖人告誡說,像六三這樣的處境和做法,是不可採用的。
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本義 晁氏曰:陸氏《釋文》本無“貳”字,今從之。 程傳 《象》只舉首句,如此比多矣,“樽酒簋貳”,質實之至,剛柔相際接之,道能如此,則可終保無咎,君臣之交,能固而常者,在誠實而已。“剛柔”,指四與五,謂君臣之交際也。
《象傳》解六四說:一樽酒、兩簋飯,講的是剛柔兩方交接之際的事。 朱熹《本義》說:晁說之講,陸德明《經典釋文》所據的本子沒有「貳」字,今依從他的說法。 程頤《伊川易傳》說:《象傳》只舉爻辭的頭一句,這樣的例子很多。「樽酒簋貳」是質樸誠實到了極點;剛與柔互相交接,道理能做到這樣,就可以始終保住沒有過錯。君臣之間的交往,能夠牢固而持久的,全在一個誠實。「剛柔」指九五與六四,說的是君臣之間的交際。
集說 王氏弼曰:剛柔相比而相親焉,“際”之謂也。 姜氏寶曰:觀禮於《小象》,以“樽酒簋貳”為句,則晁氏之說以“貳用缶”為句者非矣。
集說引王弼說:剛爻與柔爻緊鄰而彼此相親,這就叫「際」。 集說引姜寶說:從《小象》的文例看,是把「樽酒簋貳」當作一句讀的;那麼晁說之主張「貳用缶」連讀的說法就不對了。
坎不盈,中未大也。 本義 有中德而未大。 程傳 九五剛中之才,而得尊位,當濟天下之險難,而坎尚不盈,乃未能平乎險難,是其剛中之道,未光大也。險難之時,非君臣協力,其能濟乎!五之道未大,以無臣也,人君之道,不能濟天下之險難,則為未大,不稱其位也。
《象傳》解九五說:坎中的水還沒有滿,是居中之德還不廣大。 朱熹《本義》說:有居中之德,但還未能廣大。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有剛而居中的才具,又得著尊位,本該濟渡天下的險難;可是坎中之水還沒注滿,也就是還不能把險難填平,這說明他剛中之道尚未光大。處在險難之時,若不是君臣同心協力,哪裡濟得了!九五之道所以未大,是因為沒有得力的臣子。做人君的,若不能濟渡天下的險難,就算未大,也就配不上他的位置。
集說 《朱子語類》云:水之為物,其在坎只能平,自不能盈,故曰“不盈”,盈者高之義,中未大者,平則是得中,“不盈”是“未大也”。 項氏安世曰:水流而不盈,謂不止也。坎不盈,謂不滿也,不止故有“孚,不滿故“中未大”,凡物盈則止,水盈則愈行,故坎有時而盈,水無時而盈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水這樣東西,落在坑坎裡只能持平,本來就不會高出來,所以說「不盈」,盈是高起來的意思。所謂「中未大」,是說持平就算得中,「不盈」就是「未大」。 集說引項安世說:《彖傳》說「水流而不盈」,是講水流個不停;《象傳》說「坎不盈」,是講坑坎沒有裝滿。因為流個不停,所以有「孚」,即有信;因為沒有裝滿,所以說「中未大」。凡物裝滿了就停住,水卻是越滿越流,所以坑坎有裝滿的時候,水卻沒有滿溢而止的時候。
陸氏振奇曰:知二之得小,則知五之未大矣。 陳氏仁錫曰:水流不盈,才盈便橫流泛溢,五爻曰“不盈”,《象》曰“未大”,以五有中德,故不侈然自大。“未大”,明其所以不盈。
集說引陸振奇說:懂得九二所得的只是小的,就明白九五之所以「未大」了。 集說引陳仁錫說:水流而不盈滿,一旦盈滿就要橫流泛濫。九五爻辭說「不盈」,《象傳》說「未大」,正因為九五有居中之德,所以不會張揚自大。說「未大」,是點明他之所以「不盈」的緣由。
程傳 以陰柔而自處極險之地,是其“失道”也,故其凶至於“三歲”也,“三歲”之久而不得免焉,終凶之辭也。言久有曰十,有曰三,隨其事也,陷於獄,至於“三歲”,久之極也,它卦以年數言者,亦各以其事也,如“三歲不興”,“十年乃字”是也。 集說 朱氏震曰:上六無出險之才,處險極之時,如人陷於狴犴之中,坐而省過,雖上罪也,不過三歲得出矣,妄動求出,則陷之愈深,雖三歲豈得出哉。
底本此處脫去上六小象「上六失道,凶三歲也」一句,徑接程傳。 程頤《伊川易傳》說:以陰柔之質而自己站到最險的地方,這就是「失道」,所以它的凶要延續到「三歲」。三年之久還脫不了身,這是終歸於凶的說法。講時間久,有說「十」的,有說「三」的,隨各自的事情而定。陷在牢獄裡到了三年,是久到極點了。別的卦用年數來說的,也各隨其事,例如《同人》九三說「三歲不興」、《屯》六二說「十年乃字」,都是這樣。 集說引朱震說:上六沒有脫險的才具,又處在險難的極點,就像人陷在牢獄之中,坐在裡面反省自己的過失。即便是上等的重罪,不過三年也該出來了;若是妄動求脫,反而陷得更深,就是三年又哪裡出得來。
《象傳》·離卦
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本義 作,起也。 程傳 若云兩明,則是二明,不見“繼明”之義,故云“明兩”,明而重兩,謂相繼也。作離,“明兩”而為離,“繼明”之義也。震巽之類,亦取洊隨之義,然離之義尤重也。“大人”,以德言則聖人,以位言則王者,大人觀離明相繼之象,以世繼其明德,照臨於四方,大凡以明相繼,皆繼明也,舉其大者,故以世襲繼照言之。
《大象傳》說:光明兩番升起,是《離》卦的象,大人取法它,用接續不斷的光明照臨四方。 朱熹《本義》說:「作」是升起的意思。 程頤《伊川易傳》說:如果說成「兩明」,那就成了兩個明並列,看不出「繼明」的意思,所以說「明兩」——明而重複兩次,指的是前後相繼。「作離」,是說明兩番升起而成《離》卦,正合「繼明」之義。震、巽一類卦,也取相繼隨從的意思,不過《離》卦這一層意思尤其吃重。所謂「大人」,就德性說就是聖人,就地位說就是王者。大人觀察離明相繼的象,就世世代代把自己的明德接續下去,照臨四方。大凡以光明彼此接續的,都叫繼明;這裡舉其中最大的一層,所以拿世代承襲、光明相繼來說。
集說 王氏弼曰:“繼”謂不絕也,明照相繼,不絕曠也。 孔氏穎達曰:繼續其明,乃照于四方,若明不繼續,則不得久為照臨。 《朱子語類》云:“明兩作”,猶言“水洊至”,今日明,來日又明,“明”字便是指日而言,只是一個“明”,兩番作。
集說引王弼說:「繼」是不斷絕的意思;光明的照耀一番接一番,不會中斷空缺。 集說引孔穎達說:把光明接續下去,才照得到四方;若是光明不接續,就不能長久照臨。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明兩作」就好比《坎》卦說「水洊至」。今天亮一回,明天又亮一回;這個「明」字便是指太陽說的,只是同一個明,分作兩番升起。
徐氏在漢曰:“繼明”者,無時不明也,照于四方者,無處不照也。唯其無時不明,所以無處不照,是之謂明,明德於天下也。
集說引徐在漢說:所謂「繼明」,就是沒有一刻不明;所謂「照于四方」,就是沒有一處不照。正因為沒有一刻不明,才能沒有一處不照,這就叫作把光明的德性彰明於天下。
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程傳 “履錯”然欲動,而知敬慎不敢進,所以求闢免過咎也,居明而剛,故知而能“闢”,不剛明則妄動矣。 集說 徐氏在漢曰:“敬以直內”,坤之德也,“履錯之敬”,是體坤之德,所謂“畜牝牛吉”者也,咎不期遠而自遠,故曰“以辟咎也”。
《象傳》解初九說:腳步錯雜之際仍能恭敬,是用來避開過錯。 程頤《伊川易傳》說:腳步錯雜、躍躍欲動,卻懂得恭敬謹慎而不敢冒進,正是為了求得避免過錯。初九處在明體而又剛健,所以能明白事理而懂得迴避;若不剛不明,就要妄動了。 集說引徐在漢說:《坤·文言》講「敬以直內」,那是坤的德;「履錯之敬」,正是體會了坤的德,也就是《離》卦卦辭所說的「畜牝牛吉」。過錯並不必刻意去躲,自然就遠離了,所以說「以辟咎也」。
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程傳 所以“元吉”者,以其“得中道也”,不云“正”者,離以中為重,所以成文明由中也,正在其中矣。 集說 郭氏忠孝曰:離之所以“亨”,柔麗乎中正,故“亨”也,“黃離”之所以“元吉”,文明而用中,故“元吉”也,故盡一卦之美,其唯六二乎。
《象傳》解六二說:黃色的附麗而大吉,是因為得著中道。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以「元吉」,是因為它「得中道」。不提「正」字,是因為《離》卦以「中」為重,文明之所以成就正由於中;說了中,正也就含在其中了。 集說引郭忠孝說:《離》卦之所以「亨」,是柔爻附麗於「中正」之位,所以亨;「黃離」之所以「元吉」,是既文明而又用中,所以元吉。因此把一卦之美占盡的,大概只有六二這一爻了。
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程傳 日既傾昃,明能久乎!明者知其然也,故求人以繼其事,退處以休其身,安常處順,何足以為凶也。 案 “日昃”,喻心德之昏也,心德明則常繼,昏則不能以久。
《象傳》解九三說:太陽偏西時的附麗,哪能長久呢。 程頤《伊川易傳》說:太陽已經西斜,光明還能長久嗎!明白事理的人知道勢必如此,所以物色接手的人來接續自己的事業,自己退下來休養身心,安於常分、順時而處,這有什麼可算作凶的呢。 李光地按:「日昃」是譬喻心中德性的昏昧。心德明,光明就能常常接續;心德昏,就不能持久。
本義 “無所容”,言“焚”“死”“棄”也。 程傳 上陵其君,不順所承。人惡眾棄,天下所不容也。 案 “突如其來如”,《書》所謂昏暴者是也,非人不容之,自若無所容爾。
底本此處脫去九四小象「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一句,徑接本義。 朱熹《本義》說:所謂「無所容」,就是爻辭講的「焚如」「死如」「棄如」,被焚、被殺、被棄。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在上凌逼他的君主,不肯順從自己所承奉的人,因而人人厭惡、眾人拋棄,天下都容不下他。 李光地按:所謂「突如其來如」,就是《尚書》裡講的那種昏亂暴虐之人。並不是別人不容他,是他自己弄得無處容身罷了。
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程傳 六五之吉者,所麗得王公之正位也。據在上之勢,而明察事理,畏懼憂虞以持之,所以能言也,不然,豈能安乎。 集說 趙氏彥肅曰:明極故憂深,憂深故禍弭,義麗於尊位,故致“言”也。 蔡氏清曰:味“離王公也”之詞,則知諸卦之五,所謂尊位者,不必皆謂天王,凡諸侯之各君其國者,亦足當五也。
《象傳》解六五說:六五的吉,是因為附麗在王公的尊位上。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所以吉,是因為它所依附的正是王公的正位。它據有居上的形勢,又能明察事理,懷著畏懼憂慮之心來持守,所以終能得吉;不這樣,哪裡能安穩呢(底本此段與下條的「言」字,疑皆「吉」字之訛)。 集說引趙彥肅說:明到極點所以憂慮得深,憂慮得深所以禍患消弭;就義理說它附麗於尊位,所以終得其吉。 集說引蔡清說:玩味「離王公也」這句話,就知道各卦第五爻所謂的尊位,不一定都指天子;凡是諸侯各自在本國做君主的,也足以當得起這個五位。
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程傳 王者用此上九之德,明照而剛斷,以察除天下之惡,所以正治其邦國,剛明,居上之道也。
《象傳》解上九說:王者用他出征,是為了匡正邦國。 程頤《伊川易傳》說:王者任用上九這樣的德——明照而又剛斷——去查究、除掉天下的惡人,正是用來端正治理自己的邦國。剛而且明,是居上位者應有的道理。
《象傳》·咸卦(象下傳)
象下傳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本義 山上有澤,以虛而通也。 程傳 澤性潤下,土性受潤,澤在山上,而其漸潤通徹,是二物之氣相感通也。君子觀山澤通氣之象,而虛其中以受於人,夫人中虛則能受,實則不能入矣,虛中者無我也,中無私主,則無感不通,以量而容之,擇合而受之,非聖人有感必通之道也。
以下為《象下傳》。《大象傳》說:山上有澤,是《咸》卦的象,君子取法它,虛著自己的心去接受別人。 朱熹《本義》說:山上有澤,是憑著山體的中虛而氣息相通。 程頤《伊川易傳》說:澤的性質是向下滋潤,土的性質是承受滋潤;澤在山上,它的潤澤漸漸滲透貫通,這是兩種物類的氣互相感通。君子觀察山澤通氣的象,就虛著自己的心胸去接受別人。人心裡空虛才裝得進東西,塞滿了就進不去了。所謂虛中,就是心裡沒有一個「我」;心中沒有私意作主,就沒有一樣感應不通。若是先量一量再容納,挑合意的才接受,那就不是聖人有感必通的道理了。
集說 崔氏憬曰:山高而降,澤下而升,山澤通氣,《咸》之象也。 呂氏大臨曰:澤居下而山居高,然山能出雲而致雨者,山內虛而澤氣通也,故君子居物之上,物情交感者,亦“以虛受”也。 郭氏雍曰:唯虛故受,受故能感,不能感者,以不能受故也,不能受者,以不能虛故也。 胡氏炳文曰:“以虛受人”,無心之感也。
集說引崔憬說:山高而肯自降,澤低而能上升,山澤之氣因此相通,這就是《咸》卦的象。 集說引呂大臨說:澤本在低處,山本在高處,然而山能興雲致雨,是因為山的內裡空虛而澤氣得以貫通。所以君子居於眾人之上,眾人的情意能與他交相感應,也是靠「以虛受」這三個字。 集說引郭雍說:唯有虛才能接受,能接受才能感通;不能感通的,是因為不能接受,不能接受的,是因為不能虛。 集說引胡炳文說:「以虛受人」,是不起私心的感應。
陳氏琛曰:山上有澤,澤以潤而感乎山,山以虛而受其感,《咸》之象也。君子體之,則虛其心以受人之感焉!蓋心無私主,有感皆通,若有一豪私意自蔽,則先人者為主,而感應之機窒矣,雖有所受,未必其所當受,而所當受者,反以為不合而不之受矣。
集說引陳琛說:山上有澤,澤用它的潤澤去感動山,山用它的中虛去接受這份感動,這就是《咸》卦的象。君子體會這一層,就虛著心去接受別人的感通。心裡沒有私意作主,凡有所感就無不相通;假使有一絲一毫私意把自己蒙蔽住,那麼先入的成見便佔了主位,感應的機括就堵塞了。這樣即便有所接受,也未必是該接受的;而真正該接受的,反倒被認作不合而拒之門外。
何氏楷曰:六爻之中,一言思,三言志。思何可廢,而至於明從則非虛;志何可無,而末而外而隨人,則非虛。極而言之,天地以虛而感物,聖人以虛而感人心,三才之道,盡於是矣。 吳氏曰慎曰:虛者《咸》之貞也,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者,虛而已。君子之學,廓然大公,物來順應,所謂“以虛受人”也。
集說引何楷說:《咸》卦六爻之中,有一處講「思」,有三處講「志」。思慮哪裡能廢掉,可是到了指望人家明明白白來順從自己的地步,就不是虛了;志向哪裡可以沒有,可是志落在末梢、落在身外、只知隨著別人轉,也就不是虛了。推到極處說,天地憑著虛而感動萬物,聖人憑著虛而感動人心,天、地、人三才的道理,盡在這裡了。 集說引吳曰慎說:虛,就是《咸》卦的貞正之道。天地的常道,是它的心普及萬物而自己無心;聖人的常道,是他的情順應萬事而自己無情——歸根到底不過一個虛字。君子做學問,胸懷廓然大公,事物來了就順著它去應,這正是所謂「以虛受人」。
咸其拇,志在外也。 程傳 初志之動,感於四也,故曰“在外”,志雖動而感未深,如拇之動,未足以進也。 集說 虞氏翻曰:志在外,謂四也。 孔氏穎達曰:與四相應,所感在外。 俞氏琰曰:初與四感應以相與,則志之所之,在於外矣。
《象傳》解初六說:感應只到大腳趾,是心志指向外卦。 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心志的萌動,是被九四感動的,所以說「在外」。心志雖然動了,感應還不深,就像大腳趾動一動,還不足以邁步前進。 集說引虞翻說:所謂志在外,指的是九四。 集說引孔穎達說:初六與九四相應,所感的對象在外卦。 集說引俞琰說:初六與九四彼此感應而相親,那麼心志所趨向的,就在外面了。
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程傳 二居中得正,所應又中正,其才本善,以其在咸之時,質柔而上應,故戒以先動求君則凶,居以自守則吉。《象》復明之云,非戒之不得相感,唯順理則不害,謂 集說 顧氏象德曰:雖凶而居則吉者,蓋能順理以為感,不為躁動害也。居非專靜、特不妄動而已。
《象傳》解六二說:雖有凶,安居不動則吉,因為順理而行就不會受害。 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居中而又得正,所應的九五也是「中正」,它的才質本來就好;只因身處《咸》卦感應之時,質地柔弱而向上應人,所以爻辭告誡它:搶先動身去求君主就凶,安居自守就吉。《象傳》再把這層意思點明:並不是禁止它與人相感,只要順著道理來就不會受害——此處底本有脫文,程氏的話沒有說完,下面直接接的是集說。 集說引顧象德說:雖有凶而安居就吉,是因為它能順著道理去感應,不被躁動所害。這裡的「居」並不是一味靜止,只是不妄動罷了。
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本義 言“亦”者,因前二爻皆欲動而云也,二爻陰躁,其動也宜,九三陽剛,居止之極,宜靜而動,可吝之甚也。
《象傳》解九三說:感應到了大腿,這也是不肯安處;心志只在跟著人走,所守持的東西太卑下了。 朱熹《本義》說:說一個「亦」字,是因為前面兩爻都想動才這樣講。前兩爻是陰爻而性躁,它們要動是應該的;九三是陽剛,又處在下體艮止的頂端,本該靜反而動,可惜可鄙到了極點。
程傳 云“亦”者,蓋象辭本不與易相比,自作一處,故諸爻之象辭,意有相續者,此言“亦”者,承上爻辭也,上云“咸其拇志在外也”,“雖凶居吉順不害也”,“咸其股亦不處也”。前二陰爻皆有感而動,三雖陽爻亦然,故云“亦不處也”。“不處”,謂動也,有剛陽之質,而不能自主,志反在於隨人,是所操執者卑下之甚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說「亦」字,是因為《象傳》的文辭本來不與經文並列相接,自成一處,所以各爻的象辭,意思往往前後相承。這裡說「亦」,正是承接上面的象辭而來:上面說「咸其拇,志在外也」,接著說「雖凶居吉,順不害也」,再接著才說「咸其股,亦不處也」。前面兩個陰爻都是有所感而動,九三雖是陽爻,也照樣如此,所以說「亦不處也」。「不處」就是動的意思。九三有陽剛的資質,卻不能自己作主,心志反倒放在跟隨別人上,這就是他所操守執持的東西太卑下了。
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本義 “感害”,言不正而感,則有害也。 程傳 貞則吉而悔亡,未為私感所害也,繫私應則害於感矣,“憧憧往來”,以私心相感,感之道狹矣,故云“未光大也”。
《象傳》解九四說:守正而吉、悔恨消失,是還沒有被私感所害;心神不定地來來往往,是心量還不夠光大。 朱熹《本義》說:所謂「感害」,是說用不正的方式去感應,就會有害。 程頤《伊川易傳》說:守正就吉而悔恨消失,說明還沒有被私意的感應所傷;一旦牽繫於私相應和,感應就受損了。「憧憧往來」,是拿私心去感人,感應的路子就窄了,所以說「未光大也」。
集說 陸氏九淵曰:《咸》九四一爻,聖人以其當心之位,其言感通為尤至,曰“貞吉悔亡”,而《象》以為“未感害也”,蓋未為私感所害,則心之本然,無適而不正,無感而不通。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而《象》以為“未光大也”。蓋“憧憧往來”之私心,其所感必狹,從其思者,獨其私朋而已,聖人之洗心,其諸以滌去“憧憧往來”之私而全其本然之正也與,此所以“退藏於密”,而能同乎民,交乎物,而不墮於膠焉溺焉之一偏者也。
集說引陸九淵說:《咸》卦九四這一爻,聖人因為它正當人身「心」的位置,講感通講得尤其透徹。爻辭說「貞吉悔亡」,《象傳》解作「未感害也」——只要還沒有被私意的感應所害,心的本然狀態便無往而不正,無感而不通。爻辭說「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象傳》解作「未光大也」——「憧憧往來」是一片私心,所感的範圍必定狹窄,肯順從他這份思慮的,也不過是他私交的一班朋類而已。聖人所說的「洗心」,大概正是要洗去這種「憧憧往來」的私意,而保全心本然的正吧。正因如此,才能「退藏於密」,而又與百姓同其好惡、與萬物相交接,不至於跌進膠著一物、沉溺一偏的毛病裡去。
咸其脢,志末也。 本義 “志末”謂不能感物。 程傳 戒使背其心而咸脢者,為其存心淺末,繫二而說上,感於私慾也。
《象傳》解九五說:感應只到背脊的肌肉,是心志落在末梢上。 朱熹《本義》說:「志末」是說他不能感動外物。 程頤《伊川易傳》說:爻辭要他背過自己的私心而只感於背脊,是因為他存心淺薄而落在末流:一面牽繫著六二,一面又喜悅上六,那都是被私慾牽動的感應。
集說 李氏鼎祚曰:“末”,猶上也,五比於上,故“咸其脢,志未”者,謂五志感於上也。 朱氏震曰:卦以初為本,上為末。 王氏宗傳曰:謂五有“咸其脢”之象者,以其志意之所向,在於一卦之末,故欲“咸其脢”以背去之也。 何氏楷曰:謂五志在與仁相感也。《繫辭》曰:“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 ”《大過彖傳》“本末弱”,“末”指上六可知矣。
集說引李鼎祚說:「末」相當於上,九五緊挨著上六,所以說「咸其脢,志末」,是指九五的心志感向上六(底本作「志未」,當作「志末」)。 集說引朱震說:一卦以初爻為本,以上爻為末。 集說引王宗傳說:說九五有「咸其脢」的象,是因為他心意的趨向落在一卦的末梢,所以要「咸其脢」,用脊背對著它、把它撇開。 集說引何楷說:這是說九五的心志在於與上六相感(底本作「與仁相感」,「仁」字有訛)。《繫辭傳》說:一卦的初爻難以知曉,上爻容易知曉,這是本與末的分別。《大過·彖傳》講「本末弱」,可見「末」指的正是上六。
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本義 “滕”“騰”通用。 程傳 唯至誠為能感人,乃以柔說騰揚於口舌言說,豈能感於人乎。
《象傳》解上六說:感應只在牙床、面頰和舌頭上,不過是嘴上說得熱鬧罷了。 朱熹《本義》說:「滕」與「騰」兩字通用。 程頤《伊川易傳》說:只有極誠才能感動人;如今卻拿柔媚的言辭在口舌上張揚鼓吹,哪裡感動得了別人。
《象傳》·恆卦
雷風恆,君子以立不易方。 程傳 君子觀雷風相與成《恆》之象,以常久其德,自立於大中常久之道,不變易其方所也。
《大象傳》說:雷與風相併而成《恆》卦的象,君子取法它,立身有常,不更改自己的方向。 程頤《伊川易傳》說:君子觀察雷與風互相配合而成《恆》的象,就使自己的德長久不變,自立於大中而恆久的道上,不改易自己所守的方位。
集說 呂氏大臨曰:雷風雖若非常,其所以相與則恆。 胡氏炳文曰:雷風雖變,而有不變者存,體雷風之變者,為我之不變者,善體雷風者也。
集說引呂大臨說:雷和風雖然看上去變動不居,然而它們彼此相與配合這一點卻是恆常的。 集說引胡炳文說:雷風雖然是變動的,其中卻有不變的東西在。能體察雷風的變,用來成就自己那不變的,才算善於體察雷風。
案 說此象者,用烈風雷雨弗迷,說震象者,用迅雷風烈必變,皆非也。“雷風”者,大地之變而不失其常也;“立不易方者”,君子之歷萬變而不失其常也;“洊雷”者,天地震動之氣也;恐懼修省者,君子震動之心也。
李光地按:講《恆》卦這個大象的人,拿《尚書·舜典》「烈風雷雨弗迷」來附會;講《震》卦大象的人,拿《論語·鄉黨》「迅雷風烈必變」來附會,都不對。所謂「雷風」,說的是天地間千變萬化而不失其常(底本「大地」當作「天地」);所謂「立不易方」,說的是君子經歷萬變而不失其常。至於《震》卦講「洊雷」,那是天地震動之氣;講「恐懼修省」,那是君子受震動而生的敬畏之心。兩卦各有歸屬,不可混著說。
浚恆之凶,始求深也。 程傳 居恆之始,而求望子上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度勢之甚也。所以“凶”,陰暗不得恆之宜也。 集說 朱氏震曰:初居巽下,以深入為恆,上居震極,以震動為恆,在始而求深,在上而好動,皆凶道也。
《象傳》解初六說:一上來就深求恆久而致凶,是因為開頭就求得太深。 程頤《伊川易傳》說:身處《恆》卦的起頭,就對上面的九四期望過深,這是只知守常而全然不懂得權衡形勢(底本「求望子上」,「子」當作「於」)。它所以凶,是因為陰暗不明,沒有把握住恆久之道的分寸。 集說引朱震說:初六居於巽體的最下,把深入當作恆常;上六居於震體的頂端,把震動當作恆常。開頭就求深,居上而好動,都是招凶的路數。
郭氏雍曰:進道有漸而後可久,在《恆》之初,浚而深求,非其道也。 王氏申子曰:可恆之道,以久而成,始而求深,是施諸己則欲速不達,施諸人則責之太遽者也,故凶。
集說引郭雍說:進取之道要循序漸進,然後才能持久;在《恆》卦的起頭就一味挖深去求,不合正道。 集說引王申子說:可以恆久的道,要靠日子長久才能成就。一開頭就求深:用在自己身上,就是欲速則不達;用在別人身上,就是責求得太急促,所以凶。
蘇氏濬曰:凡人用功之始,立志太銳,取效太急,便有欲速不助長之病,故曰“始求深”,盂子言“深造必以道”,正是此意。
集說引蘇濬說:一般人下功夫的開頭,立志太猛,求效驗太急,就落下欲速而又揠苗助長的毛病,所以說「始求深」。《孟子·離婁下》講「君子深造之以道」,正是這個意思(底本「盂子」當作「孟子」)。
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程傳 所以得“悔亡”者,由其能恆久於中也,人能恆久於中,豈止亡其悔,德之善也! 集說 胡氏炳文曰:九二獨提“能久中”。諸爻不中,故不久可見。
《象傳》解九二說:九二悔恨消失,是因為能長久守住中道。 程頤《伊川易傳》說:它所以能「悔亡」,是由於能恆久地守在中道上。人能恆久守中,豈止是消掉悔恨而已,那本身就是德的美善。 集說引胡炳文說:《恆》卦六爻裡唯獨九二被點出「能久中」;其餘各爻都不居中,因此不能持久,這一層就看得出來了。
不恆其德,無所容也。 程傳 人既無恆,何所容處,當處之地,既不能恆,處非其據,豈能恆哉?是不恆之人,尤所容處其身也。 案 此“無所容”,與《離》四相似,皆謂德行無常度,自若無所容,非人不容之也。
《象傳》解九三說:德行不能持久,就沒有容身之處。 程頤《伊川易傳》說:人既然沒有恆心,哪裡還有容身的地方?他本該安處的位置,既然守不住恆常,那就是佔了不該佔的地方,怎麼能長久呢?所以不能持恆的人,是沒有地方安放自己這個身子的(底本「尤所容處」,「尤」當作「無」)。 李光地按:這裡的「無所容」,與《離》卦九四的情形相似,都是說德行沒有常度,自己弄得無處容身,並不是別人不容他。
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程傳 處“非其位”,雖久何所得乎,以田為喻,故云“安得禽”也。 集說 王氏弼曰:恆“非其位”,雖勞無獲也。
《象傳》解九四說:長久待在不該待的位置上,哪裡獵得著禽獸。 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處的既然不是自己該在的位置,待得再久又能得著什麼呢。這裡拿田獵作比喻,所以說「安得禽」。 集說引王弼說:老守在不屬於自己的位置上,縱然勞苦也不會有收穫。
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程傳 如五之從二,在婦人則為正而吉,婦人以從為正,以順為德,當終守於從一。 夫子則以義制者也,從婦人之道,則為凶也。
《象傳》解六五說:婦人守正而吉,是從一而終;男子要依道義來裁斷,跟著婦人走就凶。 程頤《伊川易傳》說:像六五順從九二這樣,在婦人便是正而得吉。婦人以順從為正,以柔順為德,應當始終守住從一而終。 男子則是要用義理裁斷事情的人;若走婦人那條一味順從的路,就是凶。
集說 項氏安世曰:九二以剛中為常,故“悔亡”,六五以柔中為恆,在二可也,在五,則夫也父也君也,而可乎。婦人從夫則吉,夫子從婦則凶矣。 楊氏啟新曰:爻辭只曰“婦人吉”,《象傳》又添一“貞”字,明“恆其德,貞”,為婦人之貞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九二以剛而居中為常道,所以「悔亡」;六五以柔而居中為恆。這份柔中放在九二的位置上還可以,放在第五爻這個位置上,那是丈夫、是父親、是君主的地位,還能這樣嗎?婦人順從丈夫就吉,男子順從婦人就凶了。 集說引楊啟新說:爻辭只說「婦人吉」,《象傳》卻添了一個「貞」字,正點明爻辭「恆其德,貞」的那個貞,是婦人之貞。
振恆在上,大無功也。 程傳 居上之道,必有恆德,乃能有功。若躁動不常,豈能有所成乎!居上而不恆,其凶甚矣,《象》又言其不能有所成立,故曰“大無功也”。
《象傳》解上六說:身在上位卻搖盪不定,是大大地沒有功效。 程頤《伊川易傳》說:居上位的道理,必須有恆久之德,才能建立功業。若是躁動無常,哪裡能有所成就!居上位而不能持恆,凶險就大了。《象傳》又指出他不能有所建樹,所以說「大無功也」。
集說 王氏安石曰:終乎動,以動為恆者也,以動為恆,而在物上,其害大矣。 王氏申子曰:此所謂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其好功生事之過乎。故聖人折之曰“大無功”,言振擾於守恆之時,決無所成也。
集說引王安石說:上六位在震體之終而主動,是把動當成了恆常;把動當成恆常,又身在眾人之上,為害就大了。 集說引王申子說:這就是所謂天下本來無事,庸人自己攪擾出來,大概是那種貪功生事的過失吧。所以聖人一句話折服他,判為「大無功」,是說在本該守恆的時候反倒搖盪攪擾,絕不會有什麼成就。
《象傳》·遯卦
天下有山,遯。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本義 天體無窮,山高有限,《遯》之象也。“嚴”者,君子自守之常,而小人自不能近。
《大象傳》說:天下有山,是《遯》卦的象,君子取法它來遠離小人:不擺出憎惡的樣子,卻自有一種威嚴。 朱熹《本義》說:天體無窮無盡,山再高也終究有限,天一味上退而山止於下,這就是《遯》的象。所謂「嚴」,是君子自守的常態,小人自然就不敢挨近。
程傳 天下有山,山下起而乃止,天上進而相違,是遯避之象也,君子觀其象,以避遠乎小人。遠小人之道,若以惡聲厲色,適足以致其怨忿,唯在乎矜莊威嚴,使知敬畏,則自然遠矣。
程頤《伊川易傳》說:天下有山,山從下面聳起,到一定高度就止住;天卻一直向上退去,兩者背道而行,這就是逃避退隱的象。君子觀察這個象,用來避開、遠離小人。遠離小人的辦法,若是用難聽的話、嚴厲的臉色,恰好招來他們的怨恨憤懣;關鍵只在自己端莊威重,使他們心生敬畏,那麼自然就疏遠了。
集說 石氏介曰:“不惡而嚴”,外順而內正也,尚惡則小人憎,不嚴則正道消。 張子曰:“惡”讀為憎惡之“惡”,“遠小人”不可示以惡也,惡則患及之,又焉能遠?“嚴”之為言,敬小人而遠之之意也。
集說引石介說:所謂「不惡而嚴」,是外面和順而裡面端正。若一味崇尚疾惡,小人就要憎恨你;若不莊嚴,正道就要消亡。 集說引張載說:這個「惡」字要讀作憎惡的惡。遠離小人,不可以把厭惡擺在臉上;一擺出厭惡,禍患就跟著來了,又怎麼遠離得了?說一個「嚴」字,正是《論語》所謂敬而遠之的意思。
楊氏時曰:天下有山,其藏疾也無所拒,然亦終莫之陵也,此君子遠小人不惡而嚴之象也。 郭氏雍曰:君子當遯之時,畏小人之害,志在遠之而已。遠之之道何如?不惡其人而嚴其分是也。孔子曰:疾之已甚,亂也。不惡則不疾矣。
集說引楊時說:天下有山,山能藏汙納垢而不拒絕什麼,然而終究沒有誰能凌駕到它上頭去,這正是君子遠離小人「不惡而嚴」的象。 集說引郭雍說:君子處在《遯》的時候,怕受小人之害,心志只在遠離他們罷了。遠離的辦法是什麼?就是不厭惡其人,而把彼此的分際守得嚴正。孔子說過,厭惡一個人厭惡得太過分,就要激出亂子;不擺出厭惡,也就不至於過分疾恨了。
俞氏琰曰:君子觀象以遠小人,豈有它哉!不過危行言遜而已。
集說引俞琰說:君子觀察《遯》卦的象來遠離小人,哪裡還有別的門道!不過是《論語·憲問》所說的行事端正不苟、言語謙遜收斂罷了。
遯卦·大象與爻象
遜其言則不惡,不使之怨也;危其行則有不可犯之嚴,不使之不遜也。此“君子遠小人”之道也。案 “天下有山”,以山喻小人,以天喻君子,似未切。蓋“天下有山”,山之高峻極於天也,山之高峻者,未嘗絕人,而自不可攀躋,故有“不惡而嚴”之象。楊氏之說,蓋是此意。
集說這一條接著解《遯》卦《大象》「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言辭謙遜退讓,就不至於顯出憎惡之色,這是不讓小人心裡生怨;行事端嚴峻正,便自有一種不可冒犯的威嚴,這是不讓小人放肆無禮。這就是「君子遠小人」該有的分寸。李光地按:把「天下有山」講成用山比喻小人、用天比喻君子,似乎並不貼切。「天下有山」的本意,是山勢高峻直逼於天;高峻的山並不曾把人拒於千里之外,可人自然攀登不上去,所以才有「不惡而嚴」這一層物象。楊氏的說法,大概正是這個意思。
程傳 見幾先循,固為善也,遯而為尾,危之道也,往既有危,不若不往而晦藏,可免於災,處危故也。古人處微下,隱亂世,而不去者多矣。案 《程傳》以不遯為免災,朱子以晦處勿有所行為免災,故朱子嘗欲劾韓伏胄,占得此爻而止。
以下解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的《象傳》。程頤《伊川易傳》說:看出幾微之兆便搶先隱遁,本來是最好的;等到落在隊伍尾巴上才遯,那就是招險之道。既然前往有危險,不如索性不動而韜光晦跡,反倒可以免於災禍,這是因為身處險地的緣故。古人身居卑微之位、隱忍於亂世而始終不肯離去的,原本就不在少數。李光地按:《程傳》把「不遯」當作免災的辦法,朱熹則把「隱晦自處、不有所行動」當作免災的辦法,所以朱熹當年曾想彈劾韓侂冑,占得這一爻就停手不發了。
執用黃牛,固志也。程傳 上下以中順之道相固結,其心志甚堅,扣執之以牛革也。集說 侯氏行果曰:上應貴主,志在輔時,不隨物遯,獨守中直,堅如革束,執此之志,“莫之勝說”,殷之父師,當此爻矣。蔡氏清曰:謂自固其志,“不可榮以祿也”。附錄 孔氏穎達曰:“固志”者,堅固遯者之志,使不去己也。
《象傳》說:「執用黃牛」,是講心志堅固不移。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下兩方用中道柔順互相固結,那份心志極其堅牢,就像拿牛皮繩把它捆縛住一樣。集說引侯行果說:六二上應九五這位尊貴之主,志在輔佐時局,不肯隨大流一同遯去,獨自守住中道正直,堅牢得如同皮索捆束;執守這樣的心志,正是爻辭所說「莫之勝說」——誰也解不開它。殷商的父師箕子,正當得起這一爻。蔡清說:這是講六二自己堅固自己的心志,所以「不可榮以祿也」——爵祿的榮寵打動不了他。附錄引孔穎達說:所謂「固志」,是把遯者的心志固結住,使他不離開自己。
係遯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程傳 遯而有繫累,必以困憊致危。其有疾乃憊也。蓋力亦不足矣,以此暱愛之心,畜養臣妾則吉,豈可以當大事乎。集說 張氏清子曰:當遯而繫,故有疾而厲,至於憊乏也。唯當以剛自守,止下二陰,而畜之以臣妾之道,然後獲吉,又豈可當大事乎。案 “不可大事”,言末可直行其志,危言危行也,與《彖》“小貞言”,《大》“不惡而嚴”之意,皆相貫。
《象傳》說:「係遯之厲」,是因為像害了病一樣疲憊不堪;「畜臣妾吉」,是說這種情形擔不起大事。程頤《伊川易傳》說:該遯的時候卻有牽掛繫累,必定因困頓疲憊而招致危險。所謂「有疾」就是疲憊,可見氣力已經不足了。抱著這樣一份私暱眷戀之心,拿來畜養臣僕姬妾還算吉利,怎麼擔當得起大事呢。集說引張清子說:正當遯避之時卻被牽繫住,所以有疾而危厲,直到困乏不支。只應當以陽剛自守,把下面兩個陰爻止住,用畜養臣妾的方式安置它們,這才能得吉,又哪裡擔當得起大事。李光地按:「不可大事」,是說此時還不能直截了當地推行自己的主張,做不到危言危行;這與《彖傳》所說的「小貞」、《大象》所說的「不惡而嚴」,意思都是一脈貫通的。
君子好遯,小人否也。程傳 君子雖有好而能遯,不失於義,小人則不能勝其私意,而至於不善也。集說 俞氏琰曰:爻辭云:“好遯,君子吉小人否”,爻傳不及吉字,蓋謂唯君子為能“好遯”,小人則不能“好遯”也。既“好遯”,則遯而亨,其吉不假言矣。
《象傳》說:「君子好遯,小人否也」。程頤《伊川易傳》說:君子心裡雖有所愛好,卻仍能毅然遯去,不失其道義;小人卻勝不過自己的私意,終於陷入不善。集說引俞琰說:九四爻辭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象傳》卻不提那個「吉」字,這是因為只有君子做得到「好遯」,小人根本做不到「好遯」。既然做得到「好遯」,那就遯而亨通,其吉自然不必再說了。
嘉遯貞吉,以正志也。程傳 志正則動必由正,所以為遯之嘉也。居中得正而應中正,是其志正也。所以為吉,人之遯也止也,唯在正其志而已矣。集說 張子曰:居正處中,能正其志,故獲“貞吉”。案 君子之志,不在寵利,故進以禮而退以義,所謂“正志”也。
《象傳》說:「嘉遯貞吉」,是因為心志端正。程頤《伊川易傳》說:心志端正,行動就必定循正道而發,所以稱得上遯得美好。九五居上卦之中而又「當位」得正,下面還與中正的六二相「應與」,這就是他的心志端正。之所以吉,是因為人的遯與止,關鍵只在於把自己的心志擺正罷了。集說引張載說:所處之位既正又居中,能端正自己的心志,所以獲得「貞吉」。李光地按:君子的志向不落在恩寵與利祿上,所以出仕依於禮、退隱依於義,這就是所謂「正志」。
肥遯無不利,無所疑也。程傳 其遯之遠,無所疑滯也。蓋在外則已遠,無應則無累,故為剛決無疑也。集說 侯氏行果曰:最處外極,無應於內,心無疑戀,超世高舉,安時無悶,故“肥遯無不利”。趙氏汝楳曰:四陽之中,三繫於陰,四五應於陰,皆不能不自疑,至上則疑慮盡亡, 李氏心傳曰:“無所疑也”,此及《升》之九三並言之,此決於退,彼決於進,時之宜耳。
《象傳》說:「肥遯無不利」,是因為心中毫無遲疑。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遯得很遠,沒有什麼疑慮滯礙。他身在卦外,距離已經拉開;又沒有相應之爻,也就沒有牽累,所以是剛斷決然、毫不遲疑。集說引侯行果說:上九處在外卦的最上端,與內卦沒有「應與」,心裡既無疑慮也無留戀,超脫世俗、高舉遠引,安於時勢而不覺煩悶,所以說「肥遯無不利」。趙汝楳說:四個陽爻當中,九三被下面的陰爻牽繫,九四、九五又與陰爻相應,都不能不自生疑慮;到了上九,疑慮就全部消盡了。李心傳說:「無所疑也」這句話,此處與《升》卦九三《象傳》都用到;這裡是決然於退,那裡是決然於進,不過各自合乎時宜罷了。
大壯卦·大象與爻象
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本義 自勝者強。程傳 雷震於天上,大而壯也,君子觀《大壯》之象以行其壯。君子之大壯者,莫若克己復禮。古人云,自勝之謂強,《中庸》於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皆曰強哉矯,赴湯火,蹈白刃,武夫之勇可能也,至於克己復禮,則非君子之大壯,不可能也,故云“君子以非禮弗履”。張子曰:克己反禮,壯莫盛焉。《朱子語類》云:雷在天上,是甚生威嚴,人之克己,須是如雷在天上方能克去非禮。項氏安世曰:君子所以養其剛大者,亦曰非禮勿履而已。
《大象傳》說:雷震響在天的上方,這就是《大壯》;君子由此領悟,凡不合於禮的事一概不做。朱熹《本義》說:能戰勝自己的人才算強。程頤《伊川易傳》說:雷在天上震動,是又大又壯的景象,君子觀察《大壯》的卦象來施行自己的壯。君子真正的大壯,沒有什麼比得上「克己復禮」。古人說過,勝過自己才叫做強;《中庸》講「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都讚歎一句「強哉矯」。赴湯蹈火、腳踏白刃,憑武夫之勇也做得到;至於克己復禮,若不是君子的大壯,就斷然做不到,所以說「君子以非禮弗履」。集說引張載說:克去己私、迴歸禮法,壯再沒有比這更盛大的了。《朱子語類》說:雷在天上,那是何等威嚴;人要克己,必須有雷在天上那樣的聲勢,才能把不合禮的東西克除乾淨。項安世說:君子用來涵養自己剛健盛大之氣的,也不過就是「非禮勿履」這一句罷了。
壯于趾,其孚窮也。本義 言必窮困。程傳 在最下而用壯以行,可必信其窮困而凶也。集說 王氏申子曰:居下而用壯,任剛而決行,信乎其窮而凶也。九二貞吉,以中也。程傳 所以貞正而吉者,以其得中道也,中則不失正,況陽剛而乾體乎。集說 孔氏穎達曰:以其居中履謙,行不違禮,故得正而吉也。案 卦言“大壯利貞”,唯九二剛德則為大,健體則為壯,而居中則為處壯之貞,乃卦之主也,故《傳》言“以中”,明《大壯》之“貞”在於中也。
《象傳》說:「壯于趾」,可以確信他必陷於窮困。朱熹《本義》說:這是講他必定窮困。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處在全卦最下面,卻逞其強壯而妄行,可以斷定他必定窮困致凶。集說引王申子說:身居下位卻逞壯,一味任剛而決然前行,確實是窮而致凶。《象傳》又說:「九二貞吉」,是因為他得「中」。程頤《伊川易傳》說:之所以能貞正而吉,是由於他行的是中道;居中就不會失正,何況他本是陽剛之爻,又處在乾體之中呢。集說引孔穎達說:因為九二居中而能持謙,行事不違於禮,所以得正而吉。李光地按:卦辭講「大壯利貞」,只有九二當得起:以剛德而言就是「大」,以健體而言就是「壯」,而居中就是處壯之時的「貞」,他正是全卦的卦主。所以《象傳》說「以中」,點明《大壯》的「貞」正落在一個「中」字上。
小人用壯,君子罔也。本義 小人以壯敗,君子以罔困。程傳 在小人則為用其強壯之力,在君子則為用罔,志氣剛強,蔑視於事,靡所顧憚也。集說 項氏安世曰:君子用罔,說者不同,然觀爻辭之例,如“小人吉,大人否亨”、“君子吉,小人否”、“婦人吉,夫子凶”,皆是相反之辭,又《象辭》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全與“君子好遯,小人否也”句法相類,《詩》、《書》中“罔”字與“弗”字“勿”字“毋”字通用,皆禁止之義也。
《象傳》說:「小人用壯,君子罔也」。朱熹《本義》說:小人因逞壯而敗亡,君子因「罔」而受困。程頤《伊川易傳》說:這話落在小人身上,就是使用他強壯的氣力;落在君子身上,就是「用罔」——志氣過於剛強,把事情看得太輕,什麼都不顧忌。集說引項安世說:「君子用罔」一句,解釋的人各不相同;但看爻辭的通例,像「小人吉,大人否亨」「君子吉,小人否」「婦人吉,夫子凶」,都是正反對舉的說法。再看《象傳》講「小人用壯,君子罔也」,句法與《遯》卦「君子好遯,小人否也」完全相類。《詩經》《尚書》裡「罔」字與「弗」「勿」「毋」通用,都是禁止的意思。
楊氏簡曰:九三雖益進,勢雖壯,君子之心未嘗以為意焉,唯小人則自嘉已勢之壯,而益肆益壯,是謂小人用壯。罔,無也。言君子之所用,異乎小人之用也,故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俞氏琰曰:孔子恐後世疑爻辭有兩“用”字,以為小人之“用”與君子同,故特去其一。
集說引楊簡說:九三雖然更往前推進,氣勢雖然壯盛,君子心裡卻從來不把這當回事;只有小人才自我欣賞自己氣勢之壯,於是越發放肆、越發逞壯,這就叫「小人用壯」。「罔」就是「無」。這是說君子所用的東西,與小人所用的根本不同,所以講「小人用壯,君子罔也」。俞琰說:孔子唯恐後世的人看到爻辭裡有兩個「用」字,誤以為小人的「用」跟君子的「用」是一回事,所以特意刪去了其中一個。
藩決不羸,尚往也。程傳 剛陽之長,必至於極,四雖已盛,然其往未止也,以至盛之陽,用壯而進,故莫有當之,藩決開而不羸困其力也。“尚往”,其進不已也。集說 項氏安世曰:九四以剛居柔,有能正之吉,無過剛之悔。“貞吉”“悔亡”四字,既盡之矣,又曰“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輹”者,恐人以居柔為不進也,故以“尚往”明之。
《象傳》說:「藩決不羸」,是因為他還在繼續前往。程頤《伊川易傳》說:陽剛的生長必定要到極點,九四雖已盛壯,但它前進的勢頭並沒有停住。以最盛的陽氣用壯而進,所以沒有什麼擋得住它,籬笆被沖開,它的力量也不曾被困住。「尚往」,就是前進不止。集說引項安世說:九四以陽剛之質居於柔位,有能守正的吉,沒有過剛的悔,「貞吉」「悔亡」四個字已經把話說盡了;之所以還要講「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輹」,是怕人誤以為居柔就不肯前進,所以用「尚往」來點明。
喪羊于易,位不當也。程傳 所以必用柔和者,以陰柔居尊位故也。若以陽剛中正得尊位,則下無壯矣。以六五位不當也,故設“喪羊于易”之義。然大率治壯不可用剛,夫君臣上下之勢,不相侔也,苟君之權足以制乎下,則雖有強壯跋扈之人,不足謂之壯也,必人君之勢有所不足,然後謂之治壯。故治壯之道,不可以剛也。
《象傳》說:「喪羊于易」,是由於「位不當」。程頤《伊川易傳》說:之所以必須用柔和的手段,是因為六五以陰柔之質居於尊位。假如是以陽剛中正之德佔據尊位,底下就不會有逞壯的人了。正因為六五「位不當」,才立下「喪羊于易」這一層義理。不過大體說來,治理壯盛之勢不能一味用剛:君與臣、上與下的勢力本來就不相當,如果君主的權柄足以制服臣下,那麼即便有強壯跋扈的人,也算不上「壯」;一定是人君的權勢有所不足,這才談得上「治壯」。所以治壯之道,不可以用剛。
集說 王氏安石曰:剛柔者所以立本,變通者所以趨時。方其趨時,則位正當而有咎凶,位不當而無悔者有矣。大壯之時,得中而處之以柔,能喪其很者也。案 “位當”、“位不當”,《易》例多借爻位,以發明其德與時地之相當不相當也。此“位不當”,不止謂以陰居陽,不任剛壯而已,蓋謂四陽已過矣,則五所處非當壯之位也!於是而以柔中居之,故為“喪羊于易”。
集說引王安石說:剛與柔是用來確立根本的,變與通是用來順應時勢的。當其順應時勢之際,就會出現「當位」反而有咎有凶、「位不當」反而無悔的情形。《大壯》之時,居中而以柔道自處,正是能消去自己那份很戾之氣的人。李光地按:「位當」「位不當」,《周易》的通例多半是借「爻位」來發明某爻之德與所處時地相當不相當。此處的「位不當」,不只是說以陰爻居陽位、擔不起剛壯而已,更是說四個陽爻已經過盛,那麼六五所處的就不是當壯之位了;在這種處境下用柔中之道來居守,所以才是「喪羊于易」。
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程傳 非其處而處,故講退不能。是其自處之不詳慎也。“艱則吉”,柔遇艱難,又居壯終,自當變矣,變則得其分,過咎不長,乃吉也。集說 胡氏炳文曰:《臨》六三,《壯》上六,皆“無攸利”,皆曰“咎不長”。蓋六三之憂,上六之艱,不貴無過而貴改過也。俞氏琰曰:人之處事,以為易則不詳審,以為艱則詳審。向也既以不詳審而致咎,令詳審而不輕率,則其“咎不長也”。
《象傳》說:「不能退,不能遂」,是因為處事不周詳;「艱則吉」,是因為過咎不會長久。程頤《伊川易傳》說:不是自己該待的地方卻待在那裡,所以進退兩難,這正是他自處得不周詳審慎。「艱則吉」,是說柔弱之人遇上艱難,又處在《大壯》的終末,自然應當有所變;一變就各得其本分,過咎不至於拖長,於是得吉。集說引胡炳文說:《臨》卦六三與《大壯》上六,都講「無攸利」,都講「咎不長」。可見六三的憂、上六的艱,可貴之處不在於沒有過錯,而在於能改過。俞琰說:人處理事情,看得容易就不周密審察,看得艱難反倒周密審察。先前既已因為不審慎而招來咎過,如今審慎而不輕率,那麼他的過咎自然「不長也」。
晉卦·大象與爻象
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本義 “昭”,明之也:程傳 “昭”,明之也:傳曰昭德塞違,昭其度也君子觀“明出地上”而益明盛之象。而以自昭其明德,之蔽致知,昭明德於己也。明明德於天下,昭明德於外也,明明 集說 胡氏炳文曰:至健莫如天,君子以之“自強”,至明莫如日,君子以之“自昭”。
《大象傳》說:光明升出於地面之上,這就是《晉》;君子由此領悟,要自己彰明自己的明德。朱熹《本義》說:「昭」就是使它明。程頤《伊川易傳》說:「昭」就是使它明;《左傳》講「昭德塞違,昭其度也」。君子觀察「明出地上」那種越來越光明盛大的物象,因而自己彰明自己的明德。此處底本文字錯亂且有脫漏,程頤原意是:去掉昏蔽而推致其知,這是把明德昭明於自身;把明德昭明於天下,這是把明德昭明於外。集說引胡炳文說:最剛健的莫過於天,君子取法它而「自強」;最光明的莫過於日,君子取法它而「自昭」。
俞氏琰曰:“明德”,君子固有之德也;自昭者,自有此德而自明之也。人德本明,人慾蔽之,不能不少昏昧,其本然之明,固未嘗息。知所以自明,則本然之明,如日之出地,而其昭著初無增損也。《大學》所謂“明明德”,所謂“自明”,與此同旨。
集說引俞琰說:所謂「明德」,是君子本來就具有的德性;所謂「自昭」,是自己既有這份德性、又自己去把它彰明出來。人的德性本來光明,被私慾遮蔽,不能不稍稍昏暗;但那本然的光明,其實從未止息。懂得如何自我彰明,那本然的光明就像太陽從地面升起,它的昭著明亮原本沒有增添、也沒有減損。《大學》所說的「明明德」、所說的「自明」,與這裡是同一個宗旨。
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無咎,未受命也。本義 初居下位,未有官守之命。程傳 無進無抑,唯獨行正道也。寬裕則無咎者,始欲進而未當位故也。君子之於進退,或遲或速,唯義所當,未嘗不裕也。聖人恐後之人,不達寬裕之義,居位者廢職失守以為裕,故特云初六裕則無咎者,始進未受命當職任故也。若有官守,不信於上而失其職,一日不可居也,然事非一概,久速唯時,亦容有為之兆者。
《象傳》說:「晉如摧如」,是說他獨自堅守正道;「裕無咎」,是因為他還沒有接受任命。朱熹《本義》說:初六身居下位,還沒有擔任官職的任命。程頤《伊川易傳》說:不論是上進還是受阻,他都只是獨自履行正道罷了。寬舒從容便沒有過錯,是因為初六剛要上進而尚未居於其位。君子對於進與退,或慢或快,全看道義上該怎樣,從來都是從容不迫的。聖人怕後來的人不明白「寬裕」的本義,讓已經在位的人把廢弛職守也當成寬裕,所以特地說明:初六之所以寬裕就沒有過錯,是因為他剛要進用、還沒有受命去擔當職任。若是已經有了官守,得不到上面的信任而失其職分,那是一天都不該再待下去的。不過事情不能一概而論,久留還是速去,只看時機,也容許有為之留下端倪的情形。
集說 劉氏曰:君子之於正,不可以人之不見知而改其度。張氏振淵曰:“獨行正”,是原所以見摧之故。大凡君子處世,枉己易合,直道難容,唯正所以見摧,然安可因摧而自失其正,正與爻互相發明。案 “未受命”,與《臨》九二同。《臨》、《晉》皆君子道長向用之卦也,然君子無急於乘勢趨時之意,當其臨也,至誠感物,如忘其勢,當其進也,守道優遊,若將終身然,故一則曰“未順命”,一則曰“未受命”。
集說引劉氏說:君子對於正道,不能因為別人不瞭解自己就改變自己的法度。張振淵說:「獨行正」,是在追溯他之所以受挫的緣故。大凡君子處世,委屈自己容易被人接納,堅持直道反倒難以見容,正因為守正才招致摧折;然而怎麼可以因為受挫就自己把正道丟掉呢。這句《象傳》與爻辭正好互相發明。李光地按:「未受命」的說法,與《臨》卦九二《象傳》相同。《臨》與《晉》都是君子之道生長、將被任用的卦;然而君子並沒有急著乘勢趨時的心思:當《臨》之時,以至誠感動萬物,好像忘了自己的勢位;當《晉》之時,守道從容,好像要這樣過一輩子。所以一處說「未順命」,一處說「未受命」。
受茲介福,以中正也。程傳 “受茲介福,以中正”之道也,人能守中正之道,久而必亨,況大明在上而同德,必受大福也。集說 楊氏時曰:六二以柔順處乎眾陰,而獨無應,是不見知也,故“晉如愁如”,然居中守正,素位而行,鬼神其福之矣。《詩》曰:“靖共爾位,好是正直,神之聽之,介爾景福。”此之謂也。何氏楷曰:《爾雅》云:“父之妣為王母。”《小過》六二遇妣,即此言“王母”,二五德同位應,二受“介福”,以其履中得正也。
《象傳》說:「受茲介福」,是由於六二「中正」。程頤《伊川易傳》說:「受茲介福」,靠的是「中正」之道。人能守住中正之道,時間一久必定亨通,何況上面還有大明之君與他同德,那就一定承受大福。集說引楊時說:六二以柔順之質處在眾陰之間,偏偏沒有「應與」,這就是不被人瞭解,所以爻辭講「晉如愁如」;然而他居中守正,安於本分而行,鬼神都會降福給他。《詩經·小雅·小明》說:「靖共爾位,好是正直,神之聽之,介爾景福」——安守你的職位,喜好正直之道,神明聽聞,便賜你大福。說的正是這個。何楷說:《爾雅》講「父之妣為王母」。《小過》六二講「遇其妣」,就是這裡所說的「王母」;六二與六五德同而「應與」相配,六二之所以承受「介福」,是因為他履中得正。
眾允之,志上行也。程傳 “上行”,上順麗於大明也。上從大明之君,眾志之所同也。集說 李氏過曰:初之“罔孚”,眾未允也;二之“愁如”,猶有悔也;三德孚於眾,進得所願而“悔亡”也。鼬鼠貞厲,位不當也。程傳 賢者以正德宜在高位,不正而處高位,則為非據,貪而懼失則畏人,固處其地,危可知也。
《象傳》說:「眾允之」,是說眾人的心志都朝上歸附。程頤《伊川易傳》說:「上行」,是向上順從依附於大明之君。追隨在上的大明之君,正是眾人心志所共同嚮往的。集說引李過說:初六的「罔孚」,是眾人還沒有認可他;六二的「愁如」,是還帶著悔;六三之德已取信於眾,前進而得償所願,所以「悔亡」。《象傳》又說:「鼫鼠貞厲」(底本「鼫」訛作「鼬」),是由於「位不當」。程頤《伊川易傳》說:賢者憑端正之德本該居於高位;德不端正卻身處高位,那就是佔了不該佔的位置。貪求而又怕失去,於是畏懼他人,硬賴在那個位子上,危險可想而知。
失得勿恤,往有慶也。程傳 以大明之德,得下之附,推誠委任,則可以成天下之大功,是往而有福慶也。維用伐邑,道未光也。程傳 “維用伐邑”,既得“吉”而“無咎”,復云“貞吝”者,其道未光大也。以正理言之,尤可吝也,夫道既光大,則無不中正,安有過也。今以過剛自治,雖有功矣,然其道未光大,故亦可吝,聖人言盡善之道。
《象傳》說:「失得勿恤」,前往就有喜慶。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以大明之德,得到在下眾爻的歸附,推心置腹地委任賢能,就可以成就天下的大功,這便是前往而有福慶。《象傳》又說:「維用伐邑」,是因為其道還不夠光大。程頤《伊川易傳》說:「維用伐邑」既已得「吉」又「無咎」,卻還要說一句「貞吝」,正是因為他的道未能光大。按正理來衡量,這尤其可惜;道既然光大,就沒有不中正的,哪裡還會有過失。如今上九靠過分剛猛來自治,雖然也收到功效,然而其道並不光大,所以仍舊可惜。聖人在這裡講的是盡善盡美的標準。
案 “道未光”,乃推原所以伐邑之故。蓋進之極,則於道必未光也,如勢位重,則有居成功之嫌,爵祿羈,則失獨行願之志,故必克治其私,然後高而不危,免於亢悔也。《夬》五之“中未光”同。
李光地按:「道未光」,是在追溯上九之所以要「伐邑」的緣由。大凡上進到了極點,在道上必定還有不夠光大之處:譬如勢位太重,就難免有貪居成功之嫌;被爵祿牽絆,就會丟掉當初獨行其志的心願。所以必須克治自己的私念,然後才能位高而不危,免於亢極之悔。《夬》卦九五《象傳》說「中未光」,與這裡是同一個機杼。
明夷卦·大象與爻象
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程傳 明所以照,君子無所不照,然用明之過,則傷於察,太察則盡事而無含弘之度,故君子觀“明入地中”之象,於“蒞眾”也,不極其明察而“用晦”,然後能容物和眾,眾親而安。是用晦乃所以為明也。若自任其明,無所不察,則己不勝其忿疾,而無寬厚含容之德,人情睽疑而不安,失蒞眾之道,適所以為不明也,古之聖人設前旒屏樹者,不欲明之盡乎隱也。
《大象傳》說:光明沉入地中,這就是《明夷》;君子由此領悟,臨御眾人時要收斂鋒芒,反倒能真正明察。程頤《伊川易傳》說:明是用來照物的,君子本可以無所不照;然而把明用過了頭,就傷於苛察,太苛察就把事情看得一絲不漏,沒有含容寬大的氣度。所以君子觀察「明入地中」的物象,在「蒞眾」這件事上不把明察用到盡頭,而是「用晦」,這樣才能容納眾人、調和眾心,眾人親附而安定。可見「用晦」正是成就其明的辦法。若是一味逞恃自己的明,什麼都要察個透,那就連自己的忿恨憎惡都按捺不住,沒有寬厚含容之德,人心疑懼不安,反而失掉了臨眾之道,恰恰變成了不明。古代聖人在冕前垂旒、在門外設屏樹,正是不願把明用到連隱微處都不放過。
集說 孔氏穎達曰:冕旒垂目,黃主纊塞耳,無為清淨,民化不欺,若運其聰明,顯其智慧,民即逃其密綱,奸詐愈生。豈非藏明用晦,反得其明也。張子曰;不任察而不失其治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冕上的玉旒垂在眼前,黃色的絲纊塞住耳朵,君主清靜無為,百姓受其感化而不欺瞞;若是一味運用聰明、炫耀智慧,百姓就會想方設法躲開他那細密的法網,奸詐之事反而越生越多。這豈不正是把明藏起來、以晦為用,反倒真正得其明。張載說:不專靠明察,卻並不因此失掉治理。
林氏希元曰:“用晦而明”,不是以晦為明,亦不是晦其明。蓋雖明而用晦,雖用晦而明也。“用晦而明”,只是不盡用其明,蓋盡用其明,則傷於太察,而無含弘之道,唯明而用晦,則既不汶汶而暗,亦不察察而明,雖無所不照,而有不盡照者,此古先帝王所以蒞眾之術也。何氏楷曰:晦其明,謂藏明於晦;晦而明,謂生明於晦。意實相發。
集說引林希元說:「用晦而明」,既不是把晦當作明,也不是要把自己的明遮掉。它是說雖然有明而以晦為用,雖然用晦而其明仍在。「用晦而明」,不過是不把自己的明用盡罷了;把明用盡就傷於苛察,失掉含容寬大之道。唯有既明而又用晦,才既不至於糊里糊塗地暗,也不至於錙銖必較地明;雖然無所不照,卻有意留下照不到的地方,這正是古代帝王臨御眾人的方術。何楷說:「晦其明」,是把明藏在晦當中;「晦而明」,是從晦當中生出明來。這兩層意思實際上互相發明。
君子于行,義不食也。本義 唯義所在不食可也。程傳 君子遯藏而困窮,義當然也。唯義之當然,故安處而無悶,雖不食可也。集說 王氏申子曰:義所不食,則于飛攸往,義所當行亦明矣,去之可不速乎,此伯夷太公之事。
《象傳》說:「君子于行」,是因為在道義上本就不該受祿而食。朱熹《本義》說:只要道義所在,不食也未嘗不可。程頤《伊川易傳》說:君子隱遯藏身而陷於困窮,這在道義上本來就是應當的。正因為道義上應當如此,所以他安處其中而不覺煩悶,即便三日不食也無妨。集說引王申子說:道義上既然不該受食,那麼爻辭講「明夷于飛」、講「有攸往」,也就是道義上應當行動,這一層也就清楚了;既然如此,離去怎麼能不快呢。這正是伯夷、姜太公避開商紂遠走那一類的事。
六二之吉,順以則也。程傳 六二之得吉者,以其順處而有法則也。“則”,謂中正之道。能順而得中正,所以處明傷之時,而能保其吉也。王氏申子曰:以柔順處之而不失其中正之則,昔者文王用明夷之道,其如是乎。
《象傳》說:「六二之吉」,是因為他既柔順又守法則。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之所以得吉,是由於他柔順自處而又有法則可循。「則」,指的是中正之道。既能順,又能得中正,所以身處光明被損傷的時候,仍能保住他的吉。集說引王申子說:以柔順之道自處而不失其中正的法則——當年周文王施行《明夷》之道,大概正是這個樣子吧。
南獰之志,乃大得也。程傳 夫以下之明,除上之暗,其志在去害而已,如商周之湯武,豈有意於利天下乎。“得其大首”,是能去害而大得其志矣。志苟不然,乃悖亂之事也。入于左腹,獲心意也。程傳 “入于左腹”,謂以邪僻之道,入於君而得其心意也,得其心,所以終不悟也。
《象傳》說:「南狩之志」(底本「狩」訛作「獰」),到這裡是大大地實現了。程頤《伊川易傳》說:以在下者的光明去除在上者的昏暗,其志向只在除害而已。像商湯、周武那樣的人,難道存心要拿天下來給自己謀利嗎。「得其大首」,就是能夠除害而大大遂了自己的志。志向若不是這樣,那就成了悖逆作亂之事。《象傳》又說:「入于左腹」,是摸到了君主的心意。程頤《伊川易傳》說:「入于左腹」,是說六四用邪僻的路數鑽到君主身邊而摸透了他的心意;摸住了他的心,所以那位君主始終不能醒悟。
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程傳 箕子晦藏,不失其貞固,雖遭患難,其明自存,不可滅息也。若逼禍患,遂失其所守,則是亡其明,乃滅息也。古之人,如揚雄者是也。集說 蘇氏軾曰:六五之於上六,正之則勢不敵,救之則力不能,去之則義不可,此最難處者也,如箕子而後可,箕子之處於此,身可辱也,而“明不可息也”。
《象傳》說:「箕子之貞」,是說他的光明不可熄滅。程頤《伊川易傳》說:箕子韜晦藏身,卻不曾失掉他的貞固;雖然遭遇患難,他內心的光明自在,誰也滅不掉。若是被禍患逼迫,於是丟掉了自己所守,那就是把自己的明也丟了,那才叫熄滅。古人當中,像揚雄就是這樣的例子。集說引蘇軾說:六五面對上六這個昏暗之主,要糾正他則勢力不敵,要挽救他則力量不夠,要離開他則道義上不許可,這是最難自處的境地;非得像箕子那樣才行。箕子處在這種境地,身子可以受辱,可是他的「明不可息也」。
初登于天,照四國也。後入于地,失則也。本義 “照四國”,以位言。程傳 “初登于天”,居高而明,則當照及四方也,乃被傷而昏暗,是“後人於地”,火明之道也。“失則”,失其道也。集說 胡氏炳文曰:“則”者,不可逾之理,失則所以為紂,順則所以為文王。
《象傳》說:「初登于天」,本該照臨四方之國;「後入于地」,是失掉了法則。朱熹《本義》說:「照四國」,是就他所居的位置講的。程頤《伊川易傳》說:「初登于天」,是身居高位而有光明,本應照到四方;卻因為傷害別人而自陷昏暗,這就是「後入于地」,也就是光明自滅之道。「失則」,就是丟掉了他的正道。集說引胡炳文說:「則」,是不可逾越的道理;失掉法則,所以成了商紂;順從法則,所以成了周文王。
家人卦·大象與爻象
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本義 身修則家治矣。程傳 正家之本,在正其身。正身之道,一言一動,不可易也,君子觀風自火出之象,知事之由內而出,故所言必有物,所行必有恆也。“物”,謂事實。“恆”,謂常度法則也。德業之著於外,由言行之謹於內也,言慎行修,則身正而家治矣。
《大象傳》說:風從火中生出,這就是《家人》;君子由此領悟,說話必有實事,行事必有常度。朱熹《本義》說:自身修好了,家自然就治好了。程頤《伊川易傳》說:正家的根本在於端正自身,正自身的門道就在於一言一動都不可輕忽。君子觀察「風自火出」的物象,明白事情都是由內向外發出來的,所以說出的話必有實事,做出的事必有常度。「物」指的是事實,「恆」指的是恆常的法度準則。德業之所以能顯揚於外,是因為言行先在內裡謹嚴了;言語謹慎、行為修整,那麼自身端正而家道也就治好了。
集說 孔氏穎達曰:“物”,事也。言必有事,即口無擇言。行必有常,即身無擇行,正家之義,修於近小,言之與行,君子樞機,出身加人,發邇化遠,故舉言行以為之誡。楊氏時曰:言忠信則有物,行篤敬則有常。胡氏炳文曰:風自火出,一家之化,自吾言行出,皆由內及外,自然薰蒸而咸者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物」就是事。說話必有事實為憑,也就是《孝經》所講的「口無擇言」;行事必有常度,也就是「身無擇行」。正家的義理,要從切近細小的地方修起。言與行是君子發動的樞機,從自身發出而加於他人,從近處發動而化及遠方,所以舉出言行兩項來作告誡。楊時說:說話忠信就有實事,行事篤敬就有常度。胡炳文說:風從火中出來;一家的風化,是從我自己的言行出來的。兩者都是由內及外,自然熏蒸浸染而無所不及。
俞氏琰曰:齊家之道,自修身始,此風自火出,所以為《家人》之象也。君子知風之自,於是齊家以修身為本,而修身以言行為先,言必有物而無妄,行必有恆而不改。“物”,謂事實,言而誠實則有物,不誠實,則無物也。“恆”,謂常度,行而常久則有恆,不常久,則無恆也。
集說引俞琰說:齊家之道要從修身入手,這就是「風自火出」之所以成為《家人》物象的緣故。君子懂得風是從哪裡來的,於是齊家以修身為根本,而修身又以言行為先務:說話必有實事而不虛妄,行事必有常度而不輕改。以下幾句是《程傳》釋文的餘句:「物」指事實,說話誠實就有實事,不誠實就沒有實事;「恆」指常度,行事能長久就有恆,不能長久就沒有恆。
本義 志未變而豫防之。程傳 閒之於始,家人志意未變動之前也。正志未流散,變動而閒之,則不傷恩,不失義,處家之善也,是以“悔亡”。志變而後治,則所傷多矣,乃有悔也。集說 蘇氏軾曰:忘閒焉則志變矣,及其未變而閒之,故“悔亡,”楊氏簡曰:治家之道,當防閒其初,及其心志未變而閒之以禮,邪僻之意,無由而興矣。
以下解初九《象傳》「閒有家,志未變也」,該句傳文底本未收。朱熹《本義》說:趁心志還沒有改變,就預先加以防範。程頤《伊川易傳》說:在起頭處就設下防閒,是在家人的心意還沒有變動之前動手。趁心志還端正、還沒有渙散變動就加以防閒,就不至於傷了恩情,也不至於失了義理,這是治家的好辦法,所以「悔亡」。等心志已經變了才去整治,損傷就多了,於是有悔。集說引蘇軾說:忘了設防,心志就變了;趁它還沒變就設防,所以「悔亡」。楊簡說:治家之道,應當在最初就設下防閒;趁人的心志還沒有改變,用禮來防閒他,那些邪僻的念頭就無從生起了。
六二之吉,順以巽也。程傳 二以陰柔居中正,能順從而卑巽者也,故為婦人之貞吉也。案 六二六四之力順同,順者女之貞也,四位高,故曰順在位,二位卑,故曰“順以巽”。
《象傳》說:「六二之吉」,是因為他既柔順又謙巽。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以陰柔之質居於中正之位,是能順從而又卑下謙巽的人,所以成就婦人的貞正之吉。李光地按:六二與六四同樣以柔順為德,順正是婦人的貞。六四所居之位高,所以《象傳》說他「順在位」;六二所居之位卑,所以說他「順以巽」。
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程傳 雖“嗃嗃”於治家之道,未為甚失,若“婦子嘻嘻”,是無禮法,失家之節,家必亂矣。集說 王氏弼曰:以陽處陽,剛嚴者也。處下體之極,為一家之長者也。行與其慢,寧過乎恭,家與其瀆,寧過乎嚴,是以家人雖“嗃嗃悔厲”,猶得其道,“婦子嘻嘻”,乃失其節也。
《象傳》說:「家人嗃嗃」,還算不上失當;「婦子嘻嘻」,那就失掉了治家的節度。程頤《伊川易傳》說:雖然「嗃嗃」地嚴厲了些,在治家之道上還算不上大過失;若是「婦子嘻嘻」,那就毫無禮法可言,失掉家中的節度,家必定要亂。集說引王弼說:九三以陽爻居陽位,是剛強嚴厲的人;又處在下卦的頂端,是一家之長。行事與其失於怠慢,寧可過於恭謹;家中與其失於褻狎,寧可過於嚴厲。所以家人雖然「嗃嗃」而有「悔厲」,還算合於正道;「婦子嘻嘻」,那就失了節度。
富家大吉,順在位也。程傳 以巽順而居正,位正而巽順,能保有其富者也,“富家”之“大吉”也。集說 俞氏琰曰:《禮運》云,父子篤,兄弟睦,夫婦和,家之肥也。豈以多財為吉哉,以順居之,則滿而不溢,可以保其家而長守其富,吉孰大焉。
《象傳》說:「富家大吉」,是因為他以順德居於正位。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以謙巽柔順之德而「當位」得正,位既正而人又柔順,正是能保住自家富厚的人,所以「富家」而「大吉」。集說引俞琰說:《禮記·禮運》講:父子篤厚、兄弟和睦、夫妻和諧,這才叫「家之肥」。哪裡是把錢財多當作吉呢。以柔順之德居守其位,就能盈滿而不外溢,可以保住這個家、長久守住這份富,還有什麼吉比這更大。
王假有家,交相愛也。本義 程子曰:夫愛其內助,婦愛其刑家。程傳 “王假有家”之道者,非止能使之順從而已,必致其心化誠合,夫愛其內助,婦愛其刑家,“交相愛”也。能如是者,文王之妃乎,若身修法立而家末化,未得為“假有家”之道也。集說 郭氏雍曰: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同大順而無逆焉者,“交相愛”之義也。龔氏煥曰:“交相愛”則一家之父子兄弟,夫婦長幼,莫不相愛,非特夫婦而已也。
《象傳》說:「王假有家」,是一家人互相親愛。朱熹《本義》引程子說:做丈夫的愛重妻子內助之功,做妻子的愛重丈夫治家之法。程頤《伊川易傳》說:能行「王假有家」之道的人,不只是能讓家人順從而已,必定要做到人心受感化、誠意相契合:丈夫愛重妻子的內助,妻子愛重丈夫的治家,這才叫「交相愛」。能做到這一步的,大概只有周文王的后妃吧。若只是自身修好、法度立起來,而全家並未真正受到感化,那還算不上「假有家」之道。集說引郭雍說:父盡父道、子盡子道,兄盡兄道、弟盡弟道,夫盡夫道、妻盡妻道,同歸於大順而沒有一處相違逆,這就是「交相愛」的意思。龔煥說:「交相愛」,是一家的父子兄弟、夫婦長幼沒有不相親愛的,並不單指夫妻兩人而已。
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本義 謂非作威也,反身自治,則人畏服之矣。程傳 治家之道,以正身為本,故云“反身之謂”。爻辭謂治家當有威嚴,而夫子 集說 朱氏震曰:威非外求,反諸身而已,反身則正,正則誠,誠則不怒而威,後世不知所謂威嚴者正其身也,或不正而尚威怒,則父子相夷,愈不服矣,安得吉。
《象傳》說:「威如之吉」,講的是反求諸己。朱熹《本義》說:這並不是要裝出威勢來,而是反過來管好自己,別人自然就敬畏順服了。程頤《伊川易傳》說:治家之道以端正自身為根本,所以《象傳》說「反身之謂」。爻辭是講治家應當有威嚴,而孔子——此處底本有脫文,程頤下文當是說孔子唯恐人誤把威嚴看作聲色俱厲,所以特意用「反身」來解釋。集說引朱震說:威嚴不是向外去求的,反求於自身就夠了。反身則自身正,正則誠,誠則不必發怒而自有威嚴。後世的人不懂得所謂威嚴就是端正自身,有的自己並不端正卻崇尚威嚇發怒,結果父子互相傷害,越發不服,哪裡還能得吉。
郭氏雍曰:《象》明“言有物而行有恆”,而此又言“反身之謂”者,家人之道,所以成始成終者,修身而已。趙氏汝楳曰:爻於初言“閒”,三言“嗃嗃”,上言“威”。聖人慮後世以為威嚴有餘,而親睦不足,故特釋之以“反身”。謂“威如”者,非嚴厲以為威。反求諸己而已。
集說引郭雍說:《大象》已經點明「言有物而行有恆」,這裡又說「反身之謂」,可見《家人》之道從頭到尾能夠成就的,不過就是修身兩個字。趙汝楳說:爻辭在初九講「閒」,在九三講「嗃嗃」,在上九講「威」。聖人擔心後世的人以為這一卦威嚴有餘而親睦不足,所以特地用「反身」來解釋它:所謂「威如」,並不是靠嚴厲來立威,只是反過來要求自己罷了。
睽卦·大象與爻象
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本義 二卦合體,而性不同。程傳 “上火下澤”,二物之性違異,所以為睽離之象。君子觀睽異之象,於大同之中,而知所當異也。夫聖賢之處世,在人理之常,莫不大同,於世俗所同者,則有時而獨異。蓋於秉彝則同矣,於世俗之失則異也,不能大同者,亂常拂理之人也,不能獨異者,隨俗習非之人也,要在同而能異耳。《中庸》曰和而不流是也。
《大象傳》說:上面是火,下面是澤,這就是《睽》;君子由此領悟,要在大同之中懂得有所不同。朱熹《本義》說:離、兌兩卦合成一體,可它們的性情並不相同。程頤《伊川易傳》說:「上火下澤」,兩樣東西的性情相違相異,所以成為乖離的物象。君子觀察這睽異之象,懂得在大同當中該在哪些地方與人不同。聖賢處世,在人倫常理上沒有不與眾人大同的;可是對世俗所共同認可的那一套,有時偏要獨異。這是因為在秉受的常性上他與人相同,在世俗的偏失上他與人相異。不能大同的,是擾亂綱常、違逆事理的人;不能獨異的,是隨波逐流、習非成是的人。關鍵就在於既能同又能異。《中庸》講「和而不流」,說的正是這個。
集說 荀氏爽曰:火性炎上,澤性潤下,故曰睽也。大歸雖同,小事當異,百官殊職,四民異業,文武並用,威德相反,共歸於治,故曰“君子以同而異”也。項氏安世曰:同象《兌》之“說”,異象《離》之“明”。
集說引荀爽說:火的性情是向上燃燒,澤的性情是向下浸潤,所以叫做「睽」。大方向雖然一致,具體事情上卻應當各有分別:百官各有各的職守,士農工商各有各的行業,文治與武功並用,威嚴與恩德看似相反,卻共同歸結到一個「治」字上,所以說「君子以同而異」。項安世說:「同」取象於下卦《兌》的「說」,「異」取象於上卦《離》的「明」。
見惡人,以辟咎也。程傳 睽離之時,人情乖違,求和合之,且病其不能得也,若以惡人而拒絕之,則將眾仇於君子,而禍咎至矣,故必見之,所以免避怨咎也,無怨咎,則有可合之道。
《象傳》說:「見惡人」,是為了避開咎害。程頤《伊川易傳》說:當乖離之時,人心互相違背,想求得和合還怕求不到;若因為對方是惡人就一口回絕,那麼眾人都會與君子結仇,禍患災咎跟著就來了。所以必須見他一面,為的是免開怨咎。沒有怨咎,才留得下一條可以和合的路。
遇主于巷,未失道也。本義 本其正應,非有邪也。程傳 當睽之時,君心未合,賢臣在下,竭力盡誠,期使之信合而已。至誠以感動之,盡力以扶持之,明義理以致其知,杜蔽惑以誠其意,如是宛轉以求其合也。“遇”非枉道迎逢也,“巷”非邪僻由徑也,故夫子特云“遇主于巷,未失道也”,未非此也,非必謂失道也。集說 王氏申子曰:處上下睽離之時,不得不委曲以求合,故曰“未失道”,言於正道未為失也。
《象傳》說:「遇主于巷」,並沒有偏離正道。朱熹《本義》說:這本來就是九二與六五正相「應與」,並沒有什麼邪曲。程頤《伊川易傳》說:當乖離之時,君主的心還沒有與臣下契合,賢臣身在下位,竭盡全力、拿出全副誠意,只求讓君主信任、與自己契合。以至誠去感動他,以全力去扶持他,講明義理讓他明白,堵住蒙蔽疑惑讓他心意誠實——就這樣婉轉曲折地去求得契合。所謂「遇」,不是歪曲正道去逢迎;所謂「巷」,不是走邪僻的小路。所以孔子特意講「遇主于巷,未失道也」,是說這樣做並沒有什麼不對,並不是說他失了道。集說引王申子說:身處上下乖離之時,不得不委曲一些來求契合,所以說「未失道」,意思是在正道上還算不得有失。
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程傳 以六居三,非正也。非正則不安,又在二陽之間,所以有如是艱厄,由“位不當也,無初有終”者,終必與上九相遇而合,乃“遇剛也”,不正而合,未有久而不離者也,合以正道,自無終睽之理,故賢者順理而安行,知者知幾而固守。
《象傳》說:「見輿曳」,是因為「位不當」;「無初有終」,是因為終究遇上了陽剛。程頤《伊川易傳》說:以六這個陰爻居於三這個陽位,不是正位。位不正就不得安寧,又夾在兩個陽爻當中,所以才有這樣的艱難困厄,這都由於「位不當」。所謂「無初有終」,是說他最終必定與上九相遇而契合,這就是「遇剛也」。不以正道結合的,沒有能長久不分離的;以正道結合,本來就沒有終身乖離的道理。所以賢者順著道理安然而行,智者看出幾微之兆而堅守不移。
集說 胡氏瑗曰:“無初有終,遇剛也”者,言初為上之見疑,然終則知己之誠而 案 爻有兩喻,而《象傳》偏舉者,舉其重者也,此舉“見輿曳”,以乘剛也,《困》三舉“據于蒺藜”,亦以乘剛也,《易》例乘剛之危最甚。
集說引胡瑗說:「無初有終,遇剛也」,是說起初被上九猜疑,到最後上九終於明白了六三的誠意——此處底本有脫文,胡瑗下文當是說兩者於是相合。李光地按:這一爻的爻辭用了兩個比喻,《象傳》卻只舉其中一個,那是舉分量重的那個。這裡舉「見輿曳」,是因為它「乘剛」;《困》卦六三舉「據于蒺藜」,也是因為「乘剛」。按《周易》的通例,陰爻凌駕在陽爻之上,這種危險最為嚴重。
交孚無咎,志行也。程傳 初四皆陽剛君子,當睽乖之時,上下以至誠相交,協志同力,則其志可以行,不止無咎而已。卦辭但言“無咎”,夫子又從而明之,雲可以行其志,救時之睽也,蓋以君子陽剛之才,而至誠相輔,何所不能濟也,唯有君子,則能行其志矣。
《象傳》說:「交孚無咎」,是說他們的志向可以推行。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與九四都是陽剛的君子,正當乖離之時,上下以至誠相交,志同而力合,那麼他們的志向就可以推行,好處不止於「無咎」而已。爻辭只講「無咎」,孔子又接著把話說透,說他們可以推行自己的志向,去挽救這乖離的時局。憑君子陽剛之才,又以至誠互相輔助,還有什麼事濟不了呢。只有君子,才能推行自己的志向。
厥宗噬膚,往有慶也。程傳 爻辭但言“厥宗噬膚”,則可以往而無咎,《象》復推明其義,言人君雖己才不足,若能信任賢鋪,使以其道深入於己,則可以有為,是往而有福慶也。
《象傳》說:「厥宗噬膚」,前往就有喜慶。程頤《伊川易傳》說:爻辭只講「厥宗噬膚」,便可以前往而沒有過錯;《象傳》又把這層義理推闡出來,是說做君主的即便自己才具不足,只要能信任賢能的輔臣,讓他把自己的主張深深送進君心,就可以有所作為,這就是前往而有福慶。
集說 項氏安世曰:二以五為主,而委曲以入之,巷雖曲而通諸道,“遇主于巷”,將以行道,非為邪也。五以二為宗而親之,二五以中道相應,當睽之時,其間也,微而易合,如膚之柔,噬之則人,豈獨“無咎”,又將“有慶”,二五陰陽正應,故其辭如此。何氏楷曰:“厥宗”既“噬膚”矣,往則有相合之慶,蓋決之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九二以六五為君主,委曲婉轉地要打進君心裡去;小巷雖然曲折,卻終究通向大道,所謂「遇主于巷」,是要去推行大道,並不是乾邪曲的事。六五把九二當作同宗而親近他。二與五以中道相「應與」,正當乖離之時,兩人之間的隔閡細微而容易彌合,就像皮膚那樣柔軟,一咬就進去了;這樣又豈止「無咎」,還將「有慶」。二與五一陰一陽正相「應與」,所以爻辭才這樣說。何楷說:「厥宗」既然已經「噬膚」,前往就有彼此契合的喜慶,這是斷然肯定的話。
遇雨之吉,群疑亡也。程傳 “雨”者,陰陽和也,始睽而能終和,故吉也。所以能和者,以群疑盡亡也,其始睽也,無所不疑,故云“群疑”,睽極而合,則皆亡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群疑亡”者,往與三合,如雨之和,向之“見豕”、“見鬼”、“張弧”之疑,並消釋矣,故曰“群疑亡也”。
《象傳》說:「遇雨之吉」,是因為種種疑慮全消。程頤《伊川易傳》說:「雨」,是陰陽交和的產物;起初乖離而最終能和,所以吉。之所以能和,是因為種種疑慮都消盡了。當初乖離的時候,他什麼都要懷疑,所以叫「群疑」;乖離到極點反轉過來相合,那些疑慮就全沒有了。集說引孔穎達說:所謂「群疑亡」,是說上九前往與六三契合,就像雨那樣和洽,先前「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的種種疑心,一併消釋,所以說「群疑亡也」。
王氏安石曰:上九《睽》極有應而疑之,夫《睽》之極,則物有似是而非者,雖明猶疑,疑之已甚,則以無為有,無所不至,況於不明者乎,上九剛過中,用明而過者也,故其始不能無疑。《朱子語類》云:諸爻立象,聖人必有所據,非是自撰,但今不可考耳。到孔子方不說象,如“見豕負塗”、“載鬼一車”之類,孔子只說“群疑亡也”,便見得上面許多,皆是狐惑可疑之事而已,到後人解說,便多牽強。
集說引王安石說:上九處在《睽》的極點,本有相「應與」的六三,卻反倒疑心它。乖離到了極點,事物就會出現似是而非的樣子,即便眼力明的人也難免生疑;疑心一重,就把沒有的當成有的,什麼荒唐念頭都冒出來,何況眼力本來就不明的人呢。上九陽剛過了中位,是把「明」用過了頭的人,所以起初難免有疑。《朱子語類》說:各爻所立的物象,聖人必定有所依據,不是自己憑空編造,只是今天已經考不出來了。到孔子解經,才不再講那些象;像「見豕負塗」「載鬼一車」這一類,孔子只說一句「群疑亡也」,就讓人看出上面那許多話不過都是狐疑惑亂的事罷了。到了後人去解說,就多半牽強附會。
趙氏汝楳曰:怪力亂神,聖人所不語,而此卦言之甚詳,故聖人斷之曰“疑”。蓋心疑則境見,心明則疑亡,知此者,志怪之書可焚,無鬼之論可熄。王氏申子曰:孤生於睽,睽生於疑,今群疑既亡,則睽而合,合而和,所以吉也。
集說引趙汝楳說:怪異、勇力、悖亂、鬼神,這些是聖人不談的,可這一卦卻講得很詳細,所以聖人一句話斷定它是「疑」。心裡生疑,境相就現出來;心裡明白,疑就沒有了。懂得這個道理,那些志怪的書可以燒掉,那些辯論有鬼沒鬼的文章也可以擱下了。王申子說:孤獨產生於乖離,乖離產生於疑心;如今種種疑心已經消盡,那就由乖離轉為契合,由契合轉為和洽,所以得吉。
蹇卦·大象與爻象
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程傳 山之峻阻。上覆有水,坎水為險陷之象,上下險阻,故為蹇也。君子觀蹇難之象,而以“反身修德”,君子之遇艱阻,必反求諸己而益自修。孟子曰: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故遇艱蹇,必自省於身有失而致之乎,是反身也,有所未善,則改之。無歉於心,則加勉,乃自修其德也,君子修德以俟時而已。
《大象傳》說:山上有水,這就是《蹇》;君子由此領悟,要反過來在自身用功、修養自己的德。程頤《伊川易傳》說:山本來就險峻難行,上面又有水,坎水正是險陷的物象;上下都是險阻,所以成為《蹇》。君子觀察這蹇難之象,因而「反身修德」。君子遇上艱難險阻,必定反過來責求自己、越發自修。孟子說:凡事做了卻得不到預期的結果,都要反過來在自己身上找原因。所以遇到艱難蹇滯,必定自我省察:是不是自身有什麼過失才招來的?這就是「反身」。發現有做得不好的就改掉,問心無愧就更加勉勵,這就是自修其德。君子不過是修養德行、靜待時機罷了。
《朱子語類》云:潘謙之書曰:《蹇》與《困》相似,“致命遂志”,“反身修德”亦一般,殊不知不然。《象》曰“澤無水,困”,處困之極,事無可為者,故只得“致命遂志”,若蹇則猶可進步,如山上之泉,曲折多艱阻,然猶可行,故教人以“反身修德”,只觀“澤無水,困”,與“山上有水,蹇”二句,便全不同。項氏安世曰:反身象艮之背,修德象坎之勞。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潘謙之來信講,《蹇》與《困》相似,「致命遂志」與「反身修德」也是一回事;殊不知並非如此。《大象》講「澤無水,困」,那是處在困窮的極點、事情無可作為的地步,所以只能「致命遂志」,把生死付與天命而成全自己的志向。至於《蹇》,則還能往前挪步,就像山上的泉水,雖然曲折而多艱阻,畢竟還走得通,所以教人「反身修德」。單看「澤無水,困」與「山上有水,蹇」這兩句,兩者就全然不同。項安世說:「反身」取象於艮卦的「背」,「修德」取象於坎卦的「勞」。
往蹇來譽,宜待也。程傳 方蹇之初,進則益蹇,時之未可進也,故宜見幾而止,以待時可行而後行也。諸爻皆蹇往而善來,然則無出蹇之義乎。曰:在蹇而往,則蹇也,蹇終則變矣,故上已有碩義。集說 王氏申子曰:往而行險,不如居易以俟之為宜也。龔氏煥曰:居止之初,去險尚遠,見險而即止,《彖傳》之所謂知也。
《象傳》說:「往蹇來譽」,是說此時適宜等待。程頤《伊川易傳》說:正當蹇難之初,前進只會更蹇,時機還不容許前進,所以應當看出苗頭就停住,等時機可行了再動。有人問:各爻都是往則蹇、來則善,難道就沒有走出蹇難的義理嗎?回答是:在蹇難之中前往,那自然還是蹇;蹇難到了終點就要轉變,所以上六已經有「來碩」這層意思了。集說引王申子說:前往而涉險,不如安居平易之地靜待時機來得合宜。龔煥說:初六處在艮止之體的開頭,離險還遠,一見到險就立刻停住,這正是《彖傳》所說的「知」。
王臣蹇蹇,終無尤也。本義 事雖不濟,亦無可尤。程傳 雖艱厄於蹇時,然其志在濟君難,雖未能成功,然終無過尤也,聖人取其志義而謂其“無尤”,所以勸忠藎也。集說 侯氏行果曰:二上應於五,五在坎中,險而又險,志在匡弼,匪惜其躬,故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輔君以此,“終無尤也”。
《象傳》說:「王臣蹇蹇」,終究沒有什麼可責怪的。朱熹《本義》說:事情雖然沒有辦成,也無從責怪他。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雖然在蹇難之時受盡艱厄,可他的志向在於解救君主的危難;雖然沒能成功,最終也沒有過錯可責。聖人取他這份志向與道義而說他「無尤」,為的是勉勵天下的忠誠之士。集說引侯行果說:六二向上與九五相「應與」,九五身在坎險之中,險上加險;六二志在匡正輔佐,不惜自身,所以爻辭說「王臣蹇蹇,匪躬之故」。以這樣的態度輔佐君主,自然「終無尤也」。
往蹇來反,內喜之也。程傳 “內”,在下之陰也。方蹇之時,陰柔不能自立,故皆附於九三之陽而喜愛之。九之處三,在蹇為得其所也,處蹇而得下之心,可以求安,故以“來”為“反”,猶春秋之言歸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內卦三爻,唯九三一陽,居二陰之上,是內之所恃,故云“內喜之也”。
《象傳》說:「往蹇來反」,是因為內卦的陰爻歡喜他。程頤《伊川易傳》說:「內」,指的是下面那兩個陰爻。正當蹇難之時,陰柔之爻自己立不住腳,所以都依附九三這個陽爻而喜愛他。九這個陽爻處在三位,在蹇難之時算是得其所在;身處蹇難而得到下面的人心,就可以謀求安穩,所以把「來」講成「反」,如同《春秋》裡所說的「歸」。集說引孔穎達說:內卦三爻,只有九三一個陽爻,居於兩個陰爻之上,是內卦所倚仗的,所以說「內喜之也」。
往蹇來連,當位實也。程傳 四當蹇之時,居上位,不往而來,與下同志,固足以得眾矣,又以陰居陰,為得其實,以誠實與下,故能連合而下之。二三亦各得其實,初以陰居下,亦其實也,當同患之時,相交以實其合可知,故來而連者,當位以實也,處蹇難,非誠實何以濟,當位不曰正而曰實,上下之交,主於誠實,用各有其所也。
《象傳》說:「往蹇來連」,是因為他「當位」而且實在。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正當蹇難之時身居上位,不往前去而是退回來,與下面的人同心同志,本來就足以得眾;又以陰爻居於陰位,是得其「實」,用誠實之心對待下面的人,所以能與他們連成一片而甘居其下。六二、九三也各自得其實,初六以陰爻居於最下,同樣是實。正當共患難的時候,彼此以誠實相交,那份契合是可想而知的,所以「來而連」,就是「當位」而以誠實相待。身處蹇難,不靠誠實怎麼濟得過去?這裡講「當位」不說「正」而說「實」,因為上下之間的交往以誠實為主,各個字眼各有各的用處。
集說 荀氏爽曰:處正承陽,故曰“當位實也”。沈氏該曰:四當位可進,而陰柔不能獨濟,來而承五,連於陽實,則得所輔也。案 荀氏、沈氏、姜氏之說皆是,然如此,則當位兩字,宜著。九五說,言當尊位者有實德也,如“敵剛也”之例。
集說引荀爽說:六四處在正位而上承九五之陽,所以說「當位實也」。沈該說:六四雖然「當位」而可以前進,但陰柔之質不能獨力濟難,所以退回來承奉九五,與陽剛的實德相連,這就得到依靠了。李光地按:荀爽、沈該、姜氏的說法都對;不過照這樣講,「當位」兩個字就應當落到九五身上去說,意思是佔據尊位的人有實實在在的德,如同《象傳》講「敵剛也」那種用法。
大蹇朋來,以中節也。程傳 “朋”者,其朋類也。五有中正之德,而二亦中正,雖大蹇之時,不失其守,蹇與蹇以相應助,是以其中正之節也。上下中正而弗濟者,臣之才不足也。自古守節秉義,而才不足以濟者,豈少乎,漢李固、王允,晉周豈頁、王導之徒是也。
《象傳》說:「大蹇朋來」,是因為九五守住了中道的節操。程頤《伊川易傳》說:「朋」,指的是與他同類的人。九五有中正之德,六二也是中正,即便在大蹇之時也不失所守,兩個身處蹇難的人互相「應與」援助,靠的正是他們中正的節操。上下都中正卻仍舊濟不了難,那是做臣子的才具不夠。自古以來守節秉義而才具不足以濟難的人,難道還少嗎?漢朝的李固、王允,晉朝的周顗、王導這些人就是。
集說 孔氏穎達曰:得位履中,不改其節,則同志者自遠而來,故曰“朋來”。案 《蹇》卦之義,在乎進止得宜,爻之往來,即進止也。九五雖不言往來,而傳明其為“中節”,則進止之宜不失,可以濟難而不至於犯難矣。裴度云,朝延處置得宜,有以服其心,其“中節”之謂乎。
集說引孔穎達說:得其位、履其中,不更改自己的節操,那麼志同道合的人自然從遠方趕來,所以說「朋來」。李光地按:《蹇》卦的義理,落在進與止的分寸得當上;各爻講的往與來,就是進與止。九五雖然沒有講往來,但《象傳》點明他是「中節」,可見他進止的分寸不曾失掉,因而能夠濟難而不至於以身犯難。唐朝裴度說過:朝廷處置得當,才能讓人心服。大概就是這裡所說的「中節」吧。
往蹇來碩,志在內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程傳 上六應三而從五,志在內也。蹇既極而有助,是以碩而吉也。六以陰柔當蹇之極,密近剛陽中正之君,自然其志從附以來自濟,故“利見大人”,謂從九五之貴也,所以云“從貴”,恐人不知大人為指五也。集說 蘇氏軾曰:內與貴,皆五之謂。
《象傳》說:「往蹇來碩」,是因為他的心志向著內;「利見大人」,是因為要追隨尊貴的人。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與九三相「應與」而又追隨九五,這就是「志在內」。蹇難已到盡頭而又有人相助,所以碩大而吉。上六以陰柔之質處在蹇難的極點,緊挨著陽剛中正的君主,自然會把心志託付過去、追隨而來以求自濟,所以說「利見大人」,指的是追隨九五那位尊貴者。之所以要點出「從貴」,是怕人不知道「大人」指的就是九五。集說引蘇軾說:這裡的「內」與「貴」,講的都是九五。
解卦·大象與爻象
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程傳 天地解散而成雷雨,故“雷雨作”而為解也,與“明兩”而作離語不同。“赦”,釋之;“宥”,寬之。過失則赦之可也,罪惡而赦之,則非義也,故寬之而已。君子觀雷雨作解之象,體其發育,則施恩仁,體其解散,則行寬釋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赦”謂放免;“過”謂誤失;“宥”謂寬宥;“罪”謂故犯。過輕則赦,罪重則宥,皆解緩之義也。趙氏汝楳曰:雷者天之威,雨者天之澤,威中有澤,猶刑獄之有赦宥。
《大象傳》說:雷雨興作,這就是《解》;君子由此領悟,對過失予以赦免,對罪惡予以寬減。程頤《伊川易傳》說:天地鬱結之氣解散開來而化成雷雨,所以「雷雨作」便是《解》;這與《離》卦《大象》講「明兩作,離」的句法不同。「赦」是把人放掉,「宥」是從寬發落。屬於過失的,赦免了也可以;屬於罪惡的,一概赦免就不合於義,所以只是從寬處理而已。君子觀察雷雨興作而使鬱結解散的物象,體會它生發化育的一面,就廣施恩惠仁愛;體會它鬱結解散的一面,就推行寬釋之政。集說引孔穎達說:「赦」是放免,「過」是無心之失;「宥」是寬減,「罪」是有意觸犯。過失輕就赦免,罪惡重就寬減,都是解開、放緩的意思。趙汝楳說:雷是上天的威嚴,雨是上天的恩澤,威嚴之中含著恩澤,就像刑獄之中有赦有宥。
剛柔之際,義無咎也。程傳 初四相應,是剛柔相際接也。剛柔相際,為得其宜,艱既解而處之,剛柔得宜,其“義無咎”也。集說 蘇氏淵曰:柔居解初,而承剛應剛,得剛柔交際之宜,難必解矣,故曰“義無咎也”。案 初本以居最內最後得來復之義,故無咎,孔子恐人謂其一無所為也,故以從陽補其義,在後之例,與《遯》初同。
《象傳》說:剛與柔交接,在義理上沒有過錯。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與九四互相「應與」,這就是剛柔彼此交接。剛柔能夠交接,正是得其所宜;艱難既已解開,又以剛柔得宜的方式自處,所以在義理上「無咎」。集說引蘇淵說:柔爻處在《解》卦之初,向上承奉陽剛、又與陽剛相「應與」,得到了剛柔交接的分寸,患難必定能解,所以說「義無咎也」。李光地按:初六本來是因為居於最內、最後才有回復歸來這層義,所以「無咎」;孔子怕人以為它什麼也不做,所以用「從陽」來補足這層義理。這種以居後為義的體例,與《遯》卦初六是一樣的。
九二貞吉,得中道也。程傳 所謂“貞吉”者,得其中道也。除去邪惡,使其中直之道得行,乃正而吉也。
《象傳》說:「九二貞吉」,是因為他得到了中道。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貞吉」,就是得其中道。把邪惡之人清除出去,讓自己中正正直的主張得以推行,這才是既正而又吉。
負且乘,亦可醜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程傳 負荷之人,而且乘載,為可醜惡也,處非其據,德不稱其器,則寇戎之致,乃己招取,將誰咎乎?聖人又於《繫辭》明其致寇之道,謂作《易》者其知盜乎!盜者乘釁而至,苟無釁隙,則盜安能犯?“負者小人之事,乘者君子之器”,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非其所能安也,故盜乘釁而奪之,小人而居君子之位,非其所能堪也,故滿假而陵慢其上,侵暴其下,盜則乘其過惡而伐之矣。
《象傳》說:「負且乘」,也真夠丟人;兵戎是自己招來的,又能怪誰呢。程頤《伊川易傳》說:本該揹負東西的下等人,偏偏坐上了車子,這是可恥可惡的。佔著不該佔的位置,德行配不上所居的器位,那麼招來兵寇,正是自己招來的,還能怪誰。聖人又在《繫辭傳》裡講明招寇的緣由,說作《易》的人大概是懂得盜賊的吧。盜賊是乘著縫隙來的,若是沒有縫隙,盜賊哪裡侵犯得了。「負是小人乾的事,乘是君子用的器」;以小人的身份坐上君子的車,那是他安處不了的,所以盜賊乘隙來搶奪;以小人的身份佔據君子的位置,那是他承受不住的,於是驕滿自大,對上凌慢,對下侵暴,盜賊就抓住他的過惡而聲討他了。
“伐”者,聲其罪也,“盜”,橫暴而至者也,貨財而輕慢其藏,是教誨乎盜使取之也!女子而夭冶其容,是教海淫者使暴之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是招盜使奪之也,皆自取之之謂也。
程頤接著說:所謂「伐」,是宣佈他的罪狀;所謂「盜」,是橫行暴虐地闖上門來的人。有了錢財卻輕慢地不肯妥善收藏,這等於教唆盜賊來拿;女子把容貌打扮得妖冶招搖,這等於教唆淫邪之徒來侵害;小人卻坐上君子的車,這等於招引盜賊來搶奪。凡此種種,講的都是禍事全是自己招來的。
集說 雷氏思曰:“負且乘”,小人自以為榮,而君子所恥,故“可丑”,寇小則為盜,大則為戎,任使非人,則變解而蹇,天下起戎矣。案 雷氏說,極得此《傳》及《繫傳》之意,此《傳》所謂致戎,《繫傳》所謂“盜斯伐之”,皆謂有國家者也。
集說引雷思說:「負且乘」,小人自以為榮耀,君子卻引以為恥,所以說「可醜」。寇害小的叫「盜」,大的叫「戎」;用人用錯了對象,局面就會由「解」變成「蹇」,天下都要起兵戎之禍。李光地按:雷思這段話,最能抓住這條《象傳》以及《繫辭傳》的本意。這條《象傳》所說的「致戎」,《繫辭傳》所說的「盜斯伐之」,講的都是執掌國家的人。
解而拇,未當位也。程傳 四雖陽剛,然居陰,於正疑不足,若復親比小人,則其失正必矣,故戒必“解其拇”,然後能來君子,以其處未當位也。“解”者,本合而離之也,必解拇而後朋孚,蓋君子之交,而小人容於其間,是與君子之誠未至也。集說 鄭氏汝諧曰:四之所自處者不當,宜小人之所附麗也。必解去之,然後孚於其朋。“朋”,剛陽之類。“拇”,在下之陰。案 德非中正,而應初比三,故曰“未當位”。
《象傳》說:「解而拇」,是因為他所處的位置還不恰當。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雖然陽剛,卻居於陰位,在守正這一點上恐怕還不夠;若再去親近小人,那就必定失正,所以告誡他一定要「解其拇」——把像腳趾一樣黏附著的小人解脫開,然後才能招來君子,這都因為他所處的位置還不恰當。所謂「解」,是本來黏在一起而把它分開。必須先解開「拇」,然後同類之朋才肯信他。因為君子之間的交往,若容一個小人夾在中間,那就是他對君子的誠意還不到家。集說引鄭汝諧說:九四自處的位置不當,難怪小人要來依附他。必須把小人解脫掉,然後才能取信於他的同類。「朋」,指陽剛一類的爻;「拇」,指下面的陰爻。李光地按:九四之德算不上中正,卻又與初六相「應與」、與六三相親比,所以說「未當位」。
君子有解,小人退也。程傳 君子之所解者,謂退去小人也,小人去,則君子之道行,是以吉也。集說 吳氏曰慎曰:君子能有解,則小人退矣。小人若未退,則是君子未能解也,以小人之退,驗君子之解,雖不言有孚,而有孚之義明矣。案 如鄭氏說,則須云君子果能有解,則雖小人亦信之,而回心易行,不待黜抑而自退矣。
《象傳》說:「君子有解」,是說小人自會退去。程頤《伊川易傳》說:君子所要解開的,就是把小人退斥出去;小人一走,君子之道就行得通,所以吉。集說引吳曰慎說:君子若真能解,小人自然退去;小人如果還沒退,那就說明君子還沒有真正解開。用小人退不退來檢驗君子解沒解,《象傳》雖然沒有講「有孚」,「有孚」的意思已經清楚了。李光地按:照鄭氏的講法,就該說成:君子果真能解,那麼連小人也會相信他,從而回心轉意、改弦易轍,用不著貶黜壓制就自己退走了。
公用射隼,以解悖也。程傳 至解終而未解者,悖亂之大者也,射之所以解之也,解則天下平矣。集說 吳氏曰慎曰:天下之難,由小人作,群比如拇,邪媚如狐,鷙害如隼。解拇獲狐射隼而難解矣,故《解》卦以去小人為要義。案 五以前所解者,但總名之為小人耳,此則曰“悖”,內亂外亂之別也,在有虞則共驩者內亂也,三苗者外亂也。
《象傳》說:「公用射隼」,是為了解除悖亂。程頤《伊川易傳》說:到了《解》卦的終末還沒解開的,那是悖亂當中最嚴重的;把它射下來,正是為了解開它。解開了,天下就太平了。集說引吳曰慎說:天下的禍難都由小人興起:成群結黨的像腳趾一樣黏附,邪佞諂媚的像狐狸,兇猛為害的像鷹隼。解開腳趾般的黏附、獵獲狐狸、射下鷹隼,禍難就解開了,所以《解》卦以除去小人為緊要之義。李光地按:九五以前所解的,只是籠統地稱作小人罷了;到這裡卻稱為「悖」,這是內亂與外亂的分別。在虞舜之世,共工、驩兜屬於內亂,三苗則屬於外亂。
損卦·大象與爻象
本義 君子修身所當損者,莫切於此。程傳 山下有澤,氣通上潤與深下以增高,皆損下之象。君子觀《損》之象,以損於己,在修己之道所當損者,唯“忿”與“欲”,故以懲戒其忿怒,窒塞其意欲也。
以下解《損》卦《大象》「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欲」,該句傳文底本未收。朱熹《本義》說:君子修身所應當減損的,沒有比忿怒與私慾更切要的了。程頤《伊川易傳》說:山下有澤,澤氣上通而滋潤于山;把下面挖得越深,上面就顯得越高,這都是減損下面的物象。君子觀察《損》卦之象,用來減損自己;在修養自身這件事上應當減損的,只有一個「忿」、一個「欲」,所以要懲戒自己的忿怒,堵塞自己的私慾。
集說 虞氏翻曰:兌說故“懲忿”,艮止故“窒慾”。孔氏穎達曰:“懲”者,息其既往。“窒”者,閉其將來,“懲”“窒”互文而相足也。楊氏時曰:“損”,德之修也。所當損者,唯“忿”“欲”而已。故九思始於視聽貌言,終於忿思難,見得思義者,以此。
集說引虞翻說:下卦兌為悅,悅則不怒,所以取「懲忿」;上卦艮為止,止則不逐物,所以取「窒慾」。孔穎達說:「懲」是把已經發過的止住,「窒」是把將要生起的堵住;「懲」「窒」兩字互文見義,彼此補足。楊時說:《損》是修德的卦,所應當減損的只有忿與欲兩樣。所以《論語》講君子有九思,從視、聽、色、貌、言這些開頭,末了歸到「忿思難」「見得思義」,道理就在這裡。
《朱子語類》:問:何以“窒慾”,伊川雲思,此莫是欲心一萌,當思禮義以勝之否。曰:然。王氏申子曰:和說則無忿,知止則無慾,故曰修德之要也。案 凡大象配兩體之德者,皆先內後外,故當以虞氏之說為是,《益》象亦然。
《朱子語類》記載:有人問,怎麼才算「窒慾」?程伊川只答一個「思」字,這莫不是說私慾之心剛一萌動,就該想想禮義來剋制它?朱熹說:正是。集說引王申子說:心氣和悅就不會有忿,懂得知止就不會有欲,所以說這是修德的要領。李光地按:凡是《大象》把上下兩體之德分別配屬的,都是先講內卦、後講外卦,所以應當以虞翻的說法為是。《益》卦的《大象》也是同樣的例子。
已事遄往,尚合志也。本義“尚”“上”通。程傳 “尚”,上也。時之所崇用為尚,初之所尚者,與上合志也。四賴於初,初益於四,與上合志也。案 《易》例,初九與六四雖正應,卻無往從之之義,在下位不援上也。唯《損》初爻言“遄往”,而《傳》謂“上合志”,蓋當損下益上之時故也。
《象傳》說:「已事遄往」,是與上面的人心志相合。朱熹《本義》說:「尚」與「上」通用。程頤《伊川易傳》說:「尚」就是「上」。時勢所推崇取用的叫做「尚」;初九所推崇的,就是與上面的六四心志相合。六四有賴於初九,初九去增益六四,這正是與上相合志。李光地按:按《周易》的通例,初九與六四雖然正相「應與」,卻沒有前往追隨的義理,因為身在下位的人不去攀附上位。唯獨《損》卦初爻講「遄往」,而《象傳》說「上合志」,那是因為正當損下益上的時候。
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程傳 九居二,非正也,處說,非剛也,而得中為善。若守其中德,何有不善,豈有中而不正者,豈有中而有過者。二所謂“利貞”。謂以中為志也,志存乎中,則自正矣,大率中重於正,中則正矣,正不必中也,能守中則有益於上矣。
《象傳》說:「九二利貞」,是把守中當作心志。程頤《伊川易傳》說:九這個陽爻居於二這個陰位,不算「當位」;身處兌悅之體,也算不上剛勁;然而他得「中」,這就是好處。只要守住這份中德,還有什麼不好?哪裡有居中卻不正的,哪裡有居中卻有過失的。九二所謂「利貞」,就是把「中」當作心志。心志存於中,自然就正了。大體說來,中比正更重:能中就必定正,正卻未必能中。能守中,對上面自然就有所增益了。
集說 孔氏穎達曰:言九二所以能居而氣守貞,不損益之,良由居中,以中為志,故損益得其節適也。王氏宗傳曰:順從為事,則在己者所損多矣!以道自守,乃所以益之,故曰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中以為志”,則在己者無失,而益上之實,亦無出諸此。
集說引孔穎達說:這是講九二之所以能安處其位而守住貞正、不一味損己益人,實在是由於他居中,把「中」當作心志,所以在減損與增益之間拿捏得恰到好處。王宗傳說:一味把順從當作本分,那麼自己身上損掉的就太多了;以正道自守,才真正是對上有所增益,所以《象傳》說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既然「中以為志」,那麼自己這邊就沒有虧失,而增益上面的實效,也不出這個範圍。
一人行,三則疑也。程傳 一人行而得一人,乃得友也;若三人行,則疑所與矣,理當損去其一人,損其餘也。案 自二以上,皆可以三概之,不必正三人也,季文子三思,南容三復之類。
《象傳》說:「一人行」才成,三個人一起走就要生疑。程頤《伊川易傳》說:一個人走而遇到另一個人,這才算得著朋友;如果三個人一起走,那就不知道該跟誰結伴了,按理應當減去其中一人,把多餘的損掉。李光地按:凡是兩個以上,都可以用「三」來概括,不一定實指三個人,就像《論語》講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南容「三復白圭」那樣的用法。
損其疾,亦可喜也。程傳 損其所疾,固可喜也。云“亦”,發語辭。集說 項氏安世曰:能不吝其疾,自損以受之,使合志者得效其忠,豈非可喜之事 案 《易》多言“有喜”,而此《傳》云“亦可喜也”,則此喜不主己身,乃主於使遄來而益我者有喜,故變文曰“可喜”者,他人之辭也。
《象傳》說:「損其疾」,也真是一件可喜的事。程頤《伊川易傳》說:把自己的毛病減損掉,本來就可喜;這裡說「亦」,只是句首的發語詞。集說引項安世說:能夠不護著自己的毛病,肯自我減損來接受別人的幫助,讓志同道合的人得以效盡忠誠,這豈不是可喜之事——此處底本有脫文。李光地按:《周易》多講「有喜」,而這條《象傳》卻說「亦可喜也」,可見這份喜不是就六四自己而言,而是就那位趕緊前來增益我的人而言,所以變換措辭說「可喜」,那是站在他人角度的說法。
六五元吉,自上祐也。程傳 所以得“元吉”者,以其能盡眾人之見,合天地之理,故自上天降之福祐也。案 “自上祐”,以為正釋龜筮弗違亦可,然觀《益》二言朋龜不違,下又云“享于帝,吉”,則帝者,又百神之主也,故此“上祜”,亦是言天心克享,人神不能違也。弗損益之,大得志也。程傳 居上不損下而反益之,是君子大得行其志也,君子之志,唯在益於人而已。
《象傳》說:「六五元吉」,是上天在保佑他。程頤《伊川易傳》說:之所以能得「元吉」,是因為他能吸納眾人的見解,合於天地的道理,所以上天降下福佑。李光地按:「自上祐」,把它當作正面解釋爻辭「十朋之龜弗克違」,也說得通;不過看《益》卦六二講「十朋之龜弗克違」,下面又說「王用享于帝,吉」,可見「帝」是百神之主。所以這裡的「上祐」,也是說天心受享,人與神都無從違背。《象傳》又說:「弗損益之」,是大大地實現了志向。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身居上位卻不去損下,反而增益於下,這是君子大大地推行了自己的志向。君子的志向,只在於對別人有所增益罷了。
益卦·大象與爻象
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敗。本義 風雷之勢,交相助益,遷善改過,益之大者,而其相益亦猶是也。程傳 風烈則雷迅,雷激則風怒,二物相益者也。君子觀風雷相益之象,而求益於己。為益之道,無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也,見善能遷,則可以盡天下之善,有過能改,則無過矣,益於人者,無大於是。
《大象傳》說:風與雷相合而成《益》;君子由此領悟,見到善行就趕緊向它靠攏,有了過錯就趕緊改掉(底本「改」訛作「敗」)。朱熹《本義》說:風與雷的聲勢互相助長;遷善與改過,是增益當中最大的兩件事,它們彼此助益的情形也正像風雷一樣。程頤《伊川易傳》說:風一猛烈,雷就更迅疾;雷一激盪,風就更狂怒,這兩樣東西是互相增益的。君子觀察風雷相益的物象,因而在自身上求增益。為益之道,沒有比「見善則遷,有過則改」更好的了:見善能遷,就可以把天下的善都收到自己身上;有過能改,就沒有過錯了。對人的增益,沒有比這更大的。
集說 王氏弼曰:遷善改過,益莫大焉。胡氏炳文曰:雷與風自有相益之勢,速於遷,善則過當益寡,決於改過,則善當益純,是遷善改過,又自有相益之功也。蔣氏悌生曰:風雷相益,迅速不遲,君子法之,見善則即遷,知過必速改,不可猶豫。
集說引王弼說:遷善與改過,增益之大沒有超過這兩件的。胡炳文說:雷與風本來就有互相助益的勢頭。遷善遷得快,過錯自然越來越少;改過改得決斷,善行自然越來越純粹。可見遷善與改過這兩件事之間,也自有互相助益的功效。蔣悌生說:風雷互相增益,迅速而不拖延;君子效法它,見到善就立刻靠上去,知道有過就必定馬上改,不可以猶豫。
何氏楷曰:咸言速,心之德通於虛也。不損不虛。“懲忿窒欲”,損之又損,致虛以復其為咸;恆言久,心之德凝於實也,不益不實,遷善改過,益之又益,充實而成其為恆。案 雷者動陽氣者也,故人心奮發而勇於善者如之;風者散陰氣者也,故人心蕩滌以泊其惡者如之。
集說引何楷說:《咸》卦講的是感應之速,心的德性通達於虛,不減損就不能虛;「懲忿窒欲」是損了又損,把心致於虛,從而恢復它感通的本能。《恆》卦講的是持守之久,心的德性凝聚於實,不增益就不能實;遷善改過是益了又益,使內心充實,從而成就它恆久的力量。李光地按:雷是鼓動陽氣的,所以人心奮發而勇於為善,正像雷;風是吹散陰氣的,所以人心滌盪而洗去惡念,正像風。
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本義 下本不當任厚事,故不如是,不足以塞咎也。程傳 在下者本不當處厚事。“厚事”,重大之事也,以為在上所住,所以當大事,必能濟大事,而致“元占”,乃為無咎,能致“元吉”,則在上者任之為知人,己當之為勝任,不然,則上下皆有咎也。
《象傳》說:「元吉無咎」,是因為身居下位的人本不該承擔厚重之事。朱熹《本義》說:在下位的人本來就不該擔當厚重之事,所以不做到「元吉」這一步,就堵不住可能招來的咎責。程頤《伊川易傳》說:身在下位的人本不該處理厚重之事。「厚事」就是重大的事。因為他被在上者所倚重,所以才承擔起大事;必定要能把大事辦成,而且做到「元吉」,這才算「無咎」。能夠做到「元吉」,那麼在上的人任用他就顯得知人善任,他自己承擔起來也顯得勝任;不然的話,上上下下都有過咎。
集說 鄭氏汝諧曰:得益者非以是而自私也,故《損》之上,“利有攸往,得臣無家”,《益》之初,“利用為大作”。“為大作”者,當為大益之事也。然在下而為大益之事,位未崇也,誠未孚也,必“元吉”然後“無咎”,以其位非厚事之地也。
集說引鄭汝諧說:得到增益的人,並不是拿它來圖自己的私利,所以《損》卦上九講「利有攸往,得臣無家」,《益》卦初九講「利用為大作」。所謂「為大作」,就是應當去做那些大有增益於人的事。可是身在下位而去做大有增益的事,位置還不夠高,誠意還沒有取信於人,所以必須做到「元吉」,然後才「無咎」,因為他所處的位置本來就不是承擔厚重之事的地方。
《朱子語類》云:“利用大作”,《象》曰:“下不厚事也”。自此推之,則凡居下者 或益之,自外來也。本義 “或”者,眾無定主之辭。程傳 既中正虛中,能受天下之善而固守,則有有益之事,眾人自外來益之矣。或曰“自外來”豈非謂五乎?曰如二之中正虛中,天下孰不願益之,五為正應,固在其中矣。
《朱子語類》說:爻辭講「利用為大作」,《象傳》卻說「下不厚事也」;從這裡推開去,凡是身居下位的人——此處底本有脫文,接下來的一句已經是六二《象傳》「或益之,自外來也」。朱熹《本義》說:「或」,是眾多而沒有確定主名的說法。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既中正而又能虛心,能接受天下的善並且堅守不失,那麼一有可增益的事,眾人自然會從外面來增益他。有人問:所謂「自外來」,豈不就是指九五嗎?回答是:像六二這樣中正虛中,天下有誰不願意增益他?九五與他正相「應與」,當然也包含在這個「眾人」裡面。
集說 孔氏穎達曰:“自外來”者,明“益之”者從外而來,不召而至也。楊氏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亦猶《損》六五之“或益之”,“自上祐也”,皆言本無求益之意,而益自至也,曰“自外來”,言非中心之所期,自外而至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所謂「自外來」,是點明來增益他的人是從外面來的,不用招呼就自己到了。楊簡說:「或益之,自外來也」,也就像《損》卦六五講「或益之」而《象傳》說「自上祐也」一樣,都是說本人原本沒有求人增益的念頭,而增益自己找上門來。說「自外來」,是講這並非他心裡所指望的,而是從外面自己到來的。
益用凶事,固有之也。本義 “益用凶事”,欲其困心衡慮而“固有之也”。程傳 六三益之獨可用於凶事者,以其“固有之也”,謂專固自任其事也,居下當稟承於上,乃專任其事,唯救民之凶災,拯時之艱急,則可也,乃處急難變故之權宜,故得“無咎”,若平時則不可也。集說 龔氏煥曰:益之以凶事,雖曰災“自外來”,而己乃受益,乃其己分之所固有者,非“自外來”也。
《象傳》說:「益用凶事」,是把這份增益牢牢地據為己有。朱熹《本義》說:「益用凶事」,是要他在困苦憂患中磨鍊心志、反覆思量,從而把這份增益真正變成自己的。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所得的增益,唯獨可以用在凶險之事上,就因為「固有之也」,意思是他專斷地把這件事擔在自己肩上。身居下位本應事事稟報上級,如今卻專斷行事;只有在拯救百姓的凶災、解救時局的危急上才行得通。這是應付急難變故的權宜之計,所以得「無咎」;若在平常時候就不可以。集說引龔煥說:用凶險之事來增益他,雖說災禍是「自外來」的,可他從中所得的益處,卻是他本分之內原就固有的,並不是從外面來的。
告公從,以益志也。程傳 爻辭但云,得“中行”,則“告公”而獲從。《象》復明之曰:“告公”而獲“從”者,告之以益天下之志也,志苟在於益天下,上必信而從之,事君者不患上之不從,患其志之不誠也。集說 龔氏煥曰:六四之“告公”,以益民為志,故得見“從”也。
《象傳》說:「告公從」,是因為他抱著增益天下的志向。程頤《伊川易傳》說:爻辭只講行事合於「中行」之道,稟告王公就會被採納;《象傳》又把話說透:稟告王公而被採納,是因為他所稟告的正是增益天下的志向。志向如果真在增益天下,上面必定相信他、聽從他。侍奉君主的人,不必發愁上面不聽從,只須發愁自己的志向不夠真誠。集說引龔煥說:六四之所以「告公」,是以增益百姓為志,所以能被採納。
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程傳 人君有至誠惠益天下之心,其元吉不假言也。故云“勿問之矣”,天下至誠懷吾德以為惠,是其道大行,人君之志得矣。集說 崔氏憬曰:損上之時,一以損己為念,雖“有孚惠心”及下,終不言以彰已功,故曰“有孚惠心,勿問”。“問”,猶言也。如是獲“元吉”,且為下所信而懷己德,故曰“有孚惠我德”。君雖不言,人惠其德,則我“大得志也”。張氏振淵曰:惠出於心,又何問焉!“大得志”,非以民之惠我為“得志”,以我足以致民惠我為得志也。
《象傳》說:「有孚惠心」,用不著再問了;「惠我德」,是大大地實現了志向。程頤《伊川易傳》說:做君主的懷著至誠惠愛增益天下之心,他的「元吉」不用說也知道,所以講「勿問之矣」。天下人以至誠之心感念我的德行、把它當作恩惠,這就是他的道大大推行開來,人君的志向實現了。集說引崔憬說:正當損上益下之時,君主一心只想著減損自己;雖然「有孚惠心」而惠及下面,卻始終不說出來炫耀自己的功勞,所以說「有孚惠心,勿問」。「問」就等於「說」。這樣便獲得「元吉」,而且被下面所信服、感念自己的德,所以說「有孚惠我德」。君主雖然不說,人們卻感念他的德,那麼我便「大得志也」。張振淵說:恩惠出於本心,還問什麼呢。所謂「大得志」,不是把百姓感念我當作得志,而是把我自身足以讓百姓感念我當作得志。
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本義 “莫益之”者,猶從其求益之偏辭而言也,若究而言之,則又有擊之者矣。 集說 胡氏炳文曰:二不求益而“或益之”,“自外來也”,上求益而“或擊之”,亦“自外來也”,孰有以來之,五之吉,由中心之“有孚”,上之凶,由立心之“勿恆”,吉凶之道,未有不自心生者。
《象傳》說:「莫益之」,那不過是一面之辭;「或擊之」,是從外面來的。朱熹《本義》說:所謂「莫益之」,還只是順著他一味求人增益的那份偏私來說的;若把話說到底,那就不止是沒人增益他,還有人來打擊他了。集說引胡炳文說:六二不求增益,卻「或益之」,是「自外來也」;上九一味求增益,卻「或擊之」,同樣是「自外來也」。到底是什麼把它招來的呢?九五的吉,源於內心的「有孚」;上九的凶,源於立心的「勿恆」。吉凶的道理,沒有不是從自己心裡生出來的。
夬卦·大象與爻象
澤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本義 “澤上於天”,潰決之勢也,“施祿及下”,潰決之意也,“居德則忌”未詳。程傳 澤,水之聚也,而上於天至高之處,故為《夬》象。君子觀澤決於上而注溉於下之象,則以“施祿及下”,謂施其祿澤以及於下也,觀其決潰之象,則以“居德則忌”。“居德”,謂安處其德。“則”,約也。“忌”,防也,謂約立防禁,有防禁則無潰散也,王弼作“明忌”,亦通。不云澤在天上,而云澤上於天,上於天,則意不安而有決潰之勢,雲在天上,乃安辭也。
《大象傳》說:澤水湧到天上,這就是《夬》;君子由此領悟,把祿惠施及下面,安處自己的德而心存戒忌。朱熹《本義》說:「澤上於天」,是潰決的形勢;「施祿及下」,是潰決的意思;至於「居德則忌」,含義不詳。程頤《伊川易傳》說:澤是水聚集的地方,如今卻湧到天這樣至高之處,所以成為《夬》的物象。君子觀察澤水在上潰決而灌注到下面的象,因而「施祿及下」,就是把自己的祿惠傾注給下面的人;再觀察它潰決的象,因而「居德則忌」。「居德」是安處自己的德;「則」是約束,「忌」是防禁,意思是約立防禁,有了防禁就不會潰散。王弼本作「明忌」,也講得通。不說「澤在天上」而說「澤上於天」,是因為「上於天」有一種不安穩而將要決口的勢頭;說「在天上」,那便是安穩的口氣了。
案 澤上於天,所謂稽天之浸也,必潰決無疑矣。財聚而不散則悖出,故“君子以施祿及下”。居身無所畏忌,則滿而溢,故君子之聚德也,則常存畏忌而已。《禮》曰:積而能散。《書》曰:敬忌而罔有擇言在躬。夫如是,則何潰決之患之有。
李光地按:澤湧到天上,就是《莊子》所說那種滔天的大水,必定潰決無疑。財貨只聚不散,就會以悖亂的方式流出去,所以「君子以施祿及下」。立身處世如果無所畏忌,就會盈滿外溢,所以君子在積聚德行的時候,只是常存一份畏忌罷了。《禮記》講「積而能散」,《尚書》講「敬忌而罔有擇言在躬」——心存敬畏戒忌,自身就沒有可挑剔的言語。能做到這樣,哪裡還會有潰決之患。
不勝而往,咎也。程傳 人之行,必度其事可為,然後決之,則無過矣。理不能勝而且往,其咎可知,凡行而有咎者,皆決之過也。集說 王氏申子曰:謂非往之為咎,不能度其可勝而後往之為咎也。谷氏家傑曰:夬之道,其危乃光,勝心不可有也,況不勝而往乎。
《象傳》說:勝不了卻硬要前往,那就是過咎。程頤《伊川易傳》說:人要行動,必定先估量這件事做得成,然後才決然去做,這樣就不會有過失。道理上明明勝不了卻還要往前沖,他的過咎可想而知。凡是行動而招來過咎的,都是決斷得過了頭。集說引王申子說:這是說過咎不在「往」本身,而在於不先估量自己能不能勝就貿然前往。谷家傑說:《夬》之道,常存危懼才能光大;好勝之心尚且不可有,何況明知勝不了還要前往。
有戎勿恤,得中道也。程傳 暮夜有兵戎,可懼之甚也,然可勿恤者,以自處之善也,既得中道,又知惕懼,且有戒備,何事之足恤也。九居二雖得中,然非正,其為至善何也?曰:陽決陰,君子決小人而得中,豈有不正也,知時識勢,學《易》之大方也。集說 張子曰:能得中道,故剛而不暴。蘇氏軾曰:能靜而不忘警,能警而不用,“得中道”矣。與《大壯》九二“貞占”同,故皆稱其“得中”。
《象傳》說:「有戎勿恤」,是因為九二得到了中道。程頤《伊川易傳》說:傍晚時分有兵戎來襲,本是極可怕的事,然而可以不必憂慮,是因為他自處得好:既得中道,又懂得警惕戒懼,而且早有防備,還有什麼事值得憂慮。有人問:九以陽爻居於二位,雖然得中,卻不「當位」,為什麼還稱他至善呢?回答是:陽來決去陰,君子決去小人而能得中,哪有不正的道理。懂得時機、認清形勢,是學《易》的大方向。集說引張載說:能得中道,所以剛強而不粗暴。蘇軾說:能安靜而不忘警戒,能警戒而不輕易動用,這就是「得中道」了。這與《大壯》九二的「貞吉」是同一路數,所以兩處都稱他「得中」。
程傳 牽梏於私,好,由無決也。君子義之與比,決於當決,故終不至於有咎也。集說 黃氏淳耀曰:“終”對“始”言之,始雖“若濡有慍”,終必決去而“無咎”也。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程傳 九處陰,位不當也,以陽居柔,失其剛決,故不能強進,“其行次且”,剛然後能明,處柔則遷,失其正性,豈復有明也。故“聞言”而不能“信”者,蓋其“聰”聽之“不明”也。案 四與陰尚隔,“位不當”者,借爻位以明四之未當事任,而欲“次且”前進之非宜也。
以下解九三《象傳》「君子夬夬,終無咎也」,該句傳文底本未收。程頤《伊川易傳》說:被私情私好牽絆住手腳,是由於缺少決斷。君子只與義為伍,在該決斷處決斷,所以終究不至於有過咎。集說引黃淳耀說:「終」是對「始」說的:起初雖然「若濡有慍」,被沾溼而招人惱怒,最終必定決然離去而「無咎」。《象傳》又說:「其行次且」,是因為「位不當」;「聞言不信」,是因為耳力不明。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以陽爻居於陰位,是「位不當」;以陽剛而處柔位,失掉了剛斷,所以不能強力前進,才有「其行次且」那種走走停停的樣子。剛強然後才能明察,處在柔位就容易隨境遷移,失掉自己剛正的本性,哪裡還有明可言。所以「聞言」而不能「信」,是因為他聽得「不明」。李光地按:九四與陰爻之間還隔著一層,所謂「位不當」,是借「爻位」來說明九四還擔不起這份事任,而想要走走停停地往前挪並不合宜。
中行無咎,中未光也。本義 《程傳》備矣。程傳 卦辭言“夬夬”,則於中行為無咎矣。《象》復盡其義云“中未光也”。夫人心正意誠,乃能極中正之道,而充實光輝,五心有所比,以義之不可而決之,雖行於外,不失中正之義,可以“無咎”。然於中道未得為光大也,蓋人心一有所欲,則離道矣,夫子於此,示人之意深矣!
《象傳》說:「中行無咎」,是因為他心中還不夠光大。朱熹《本義》說:《程傳》已經講得很完備了。程頤《伊川易傳》說:爻辭講「夬夬」,那麼在「中行」上就算「無咎」了;《象傳》又把這層義理說盡,講一句「中未光也」。人要心正意誠,才能把中正之道推到極處,從而充實而有光輝。九五心裡對上六有所親比,只因為道義上不許可才決然除去它;這樣雖然在外面的行事上不失中正之義,可以「無咎」,然而就中道而言,還稱不上光明盛大。因為人心一旦有所貪戀,就已經離開道了。孔子在這裡點撥世人的用意,是很深的。
集說 張子曰:陽近於陰,不能無累,故必正其行,然後免咎。趙氏汝揲曰:它卦貴於中行,此爻乃止於“無咎”,其亦體兌之說,溺於上而致然乎,故於中為“未光”也。案 張子之說極是,蓋因“中末光”,故貴於“中行”,非謂雖“中行”而猶“末光”也。
集說引張載說:陽爻緊挨著陰爻,不可能毫無牽累,所以必須端正自己的行事,然後才免於過咎。趙汝楳說:別的卦都以「中行」為可貴,這一爻卻只落到「無咎」為止,大概是因為九五身處兌悅之體,對上六有所沉溺才這樣,所以在「中」上算是「未光」。李光地按:張載的說法極是。正因為「中未光」,所以才以「中行」為可貴;並不是說雖然做到了「中行」卻仍舊「未光」。
無號之凶,終不可長也。程傳 陽剛君子之道,進而益盛,小人之道,既已窮極,自然消亡,豈復能長久乎。雖號咷無以為也,故云“終不可長也”。先儒以卦中有“孚號”“惕號”,欲以“無號”為“無號”作去聲,謂無用更加號令,非也。一卦中適有兩去聲字一平聲字何害,而讀《易》者,率皆疑之,或曰:聖人之於天下,雖大惡未嘗必絕之也,今直使之“無號”,謂必有凶可乎。曰:夬者,小人之道,消亡之時也,決去小人之道,豈必盡誅之乎!使之變革,乃小人之道亡也,道亡乃其凶也。
《象傳》說:「無號之凶」,是說小人之道終究長久不了。程頤《伊川易傳》說:陽剛君子之道越往前越盛,小人之道既已窮到盡頭,自然消亡,哪裡還能長久。這時即便號啕大哭也無濟於事,所以說「終不可長也」。前代學者因為這一卦裡有「孚號」「惕號」,就想把「無號」的「號」讀成去聲,說是用不著再發號令,這是不對的。一卦之中恰好有兩個去聲字、一個平聲字,又有什麼妨礙?可讀《易》的人大都在這上頭起疑。有人問:聖人對待天下,就算是大惡之人也未必一定要斷絕他;如今直截了當讓他「無號」,說他必定有凶,這樣可以嗎?回答是:《夬》是小人之道消亡的時候。決去小人之道,難道非得把小人統統殺掉不可嗎?讓他們改變自己,小人之道也就亡了;那個「道」亡掉,就是他們的凶。
姤卦·大象與爻象
天下有風,垢。后以施命誥四方。程傳 風行天下,無所不周,為君后者觀其周遍之象,以施其命令,用誥四方也。“風行地上”,與“天下有風”,皆為周遍庶物之象,而行於地上,遍觸萬物則為《觀》, 集說 龔氏煥曰:“天下有風,姤”,與“風行地上,觀”相似,故在《姤》則曰“施命誥四方”,在《觀》則曰“省方觀民設教”,曰“施”曰“誥”,自上而下,“天下有風”之象也,曰“省”曰“觀”,周曆遍覽,“風行地上”之象也。
《大象傳》說:天底下有風,這就是《姤》(底本「姤」作「垢」);君王由此領悟,頒佈命令來曉諭四方。程頤《伊川易傳》說:風吹遍天下,無處不到;做君王的觀察這周遍無遺的物象,因而頒下自己的命令,用來曉諭四方。「風行地上」與「天下有風」,都是周遍萬物的物象;而風行走在地面上,處處觸及萬物,那便是《觀》卦——此處底本有脫文。集說引龔煥說:「天下有風,姤」與「風行地上,觀」兩個象相似,所以在《姤》就講「施命誥四方」,在《觀》就講「省方觀民設教」。說「施」說「誥」,是自上而下,這是「天下有風」的象;說「省」說「觀」,是周遊歷覽,這是「風行地上」的象。
案 《巽》之“申命”,因有積弊而振飭之也,《姤》之“施命”,與《巽》正同,蓋在三畫之卦為巽者,在六畫之卦即為《姤》也,“施命”“申命”,所以消隱慝,除積弊,法風之吹散伏陰也。
李光地按:《巽》卦《大象》講「申命」,是因為有積久的弊病而加以整飭;《姤》卦講「施命」,與《巽》正好相同。因為在三畫的經卦裡屬巽的,到六畫的別卦裡就成了《姤》。「施命」也好,「申命」也好,都是用來消除潛伏的邪惡、革除積久的弊病,效法風把潛伏的陰氣吹散。
繫于金柅,柔道牽也。本義 “牽”,進也,以其進,故止之。程傳 “牽”者,引而進也,陰始生而漸進,柔道方牽也,繫之於“金柅”,所以止其進也,不使進,則不能消正道,乃“貞吉”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柔道牽”者,陰柔之道,必須有所牽繫也。
《象傳》說:「繫于金柅」,是因為柔道正在往前牽引。朱熹《本義》說:「牽」就是進;正因為它在往前進,所以要把它止住。程頤《伊川易傳》說:「牽」,是牽引著往前走。陰氣剛剛萌生而逐漸前進,柔道正在牽引;把它繫在「金柅」上,是為了止住它前進。不讓它前進,它就消蝕不了正道,於是「貞吉」。集說引孔穎達說:所謂「柔道牽」,是說陰柔之道必須有個東西把它牽繫住。
鄭氏汝諧曰:此“羸豕”也,力雖微而其志則“蹢躅”,唯信其“蹢躅”,則不可不有所牽制,故曰“柔道牽也”。趙氏汝棋曰:《姤》之初言“繫”言“牽”,惡陰之長而止之也。
集說引鄭汝諧說:這就是爻辭所說的「羸豕」——瘦弱的小豬,氣力雖然微弱,可它的心志卻在「蹢躅」,不停地蹦跳掙扎。正因為知道它一定會蹦跳掙扎,就不能不加以牽制,所以說「柔道牽也」。趙汝楳說:《姤》卦初爻講「繫」講「牽」,是厭惡陰氣生長而要把它止住。
包有魚,義不及賓也。程傳 二之遇初,不可使有二於外,當如包苴之有魚,包苴之魚,義不及於賓客也。集說 吳氏曰慎曰:九二既“包有魚”,則當盡其防制之責,以義言之,不可使遇於賓也,若不制而使遇於賓,則失其義矣。
《象傳》說:「包有魚」,按道理不該輪到賓客。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與初六相遇,不可以讓初六在外面另有第二個對象;這就該像包裹裡裹著的魚,包裹裡的魚,按道理是不拿去待客的。集說引吳曰慎說:九二既然「包有魚」,就應當盡到防範制約的責任;從道義上講,不可以讓它去與賓客相遇。若是不加制約而任它與賓客相遇,那就失了道義。
其行次且,行未牽也。程傳 其始志在求遇於初,故其行遲遲。“未牽”,不促其行也,既知危而改之,故未至於大咎也。集說 郭氏雍曰:“無膚”“次且”之厲,蓋未嘗牽勉,而妄行焉,是以至此。案 《易》中言“牽”者,自《小畜》至此,皆當為牽制之義。
《象傳》說:「其行次且」,是說他前行時並沒有被牽動。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起初一心想去與初六相遇,所以腳步遲遲疑疑。「未牽」,是說沒有什麼催著他走;既然知道危險而改了主意,所以不至於釀成大的過咎。集說引郭雍說:「臀無膚」「其行次且」那樣的危厲,是因為他從來不曾被牽制勉抑,就胡亂前行,所以才落到這一步。李光地按:《周易》裡講「牽」字的地方,從《小畜》卦一直到這裡,都應當作牽制來解。
無魚之凶,遠民也。本義 民之去已,猶己遠之。程傳 下之離,由己致之,“遠民”者,己遠之也,為上者有以使之離也。集說 餘氏本曰:言其使民失道,無以結民之心,致民之去己,由己之遠乎民也。
《象傳》說:「無魚之凶」,是因為疏遠了百姓。朱熹《本義》說:百姓離開自己,等於是自己把他們推遠了。程頤《伊川易傳》說:下面的人離散,是自己招來的;所謂「遠民」,是自己疏遠了他們,居上位的人做了什麼才使他們離散。集說引餘本說:這是說九四駕馭百姓的辦法失當,沒有本事收攏民心,招致百姓離他而去,根子在於他自己先疏遠了百姓。
案 九四因與陰相應,故惡而欲遠之,正如《夬》三“壯于頄”之意,徒欲遠之而不能容之制之,此所以“包無魚”也,君子之子小人也,唯其能容之,是以能制之,不 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舍命也。程傳 所謂”含章”,謂其含蘊中正之德也,德充實,則成章而有輝光。“命”,天理也。“舍”,違也。至誠中正,屈己求賢,有志合於天理,所以“有隕自天”,必得之矣。
李光地按:九四因為與陰爻相「應與」,所以憎惡它、想把它推遠,這正如《夬》卦九三「壯于頄」那層意思;只想著推遠它,卻不能容納它、制約它,這就是「包無魚」的緣由。君子對待小人,唯有能容納它,才能制約它——此處底本有脫文。以下是九五《象傳》:「九五含章」,是因為他中正;「有隕自天」,是因為他的心志不肯放棄天命。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含章」,是說他內蘊著中正之德;德充實了,就會成文而有光輝。「命」是天理,「舍」是違背。至誠而中正,屈下自己去求賢,心志合於天理,所以「有隕自天」,那樣東西必定到手。
集說 蘇氏軾曰:陰長而消陽,天之命也,有以勝之,人之志也,君子不以命廢志,故九五之志堅,則必有自天而隕者,言人之至者,天不能勝也。楊氏啟新曰:陰陽迭勝,天運自然,而心心念念,不舍天命,以靜制之,此所以挽回造化也。
集說引蘇軾說:陰氣生長而消蝕陽氣,這是天的命;有辦法勝過它,這是人的志。君子不因為天命就放棄人志,所以九五的心志一堅定,就必定有東西從天上落下來。這是說人努力到極處,天也勝不過他。楊啟新說:陰陽彼此消長,是天運的自然;可是念念不忘、不肯把天命撒手,用安靜去制服它,這正是挽回造化的辦法。
案 《詩》云:“桑之落矣,其黃而隕”,故“有隕自天”,謂天時既至而瓜隕也。雖天命之必然,亦由君子積誠修德,與之符會,故曰“志不舍命”。
李光地按:《詩經·衛風·氓》講「桑之落矣,其黃而隕」,所以「有隕自天」,是說天時既已到了,那顆瓜自然墜落。這雖然是天命的必然,也仍舊要靠君子積累誠意、修養德行,與天命相契合,所以說「志不捨命」。
姤其角,上窮吝也。程傳 既處窮上,剛亦極亦,是上窮而致吝也。以剛極居高而求遇,不亦難乎。案 不與陰遇雖無咎,然君子終以不能濟時為可羞,為其身在事外,所處之窮故爾。
《象傳》說:「姤其角」,是因為上九處在窮極之地而招來悔吝。程頤《伊川易傳》說:既然身處最上的窮極之地,陽剛也到了盡頭,這就是上窮而招致悔吝。以剛到極點的姿態高高在上而想去與人相遇,豈不是難上加難。李光地按:不與陰爻相遇,雖然沒有過錯,然而君子終究把不能救濟時局當作可羞之事;這是因為他身在事外,所處的境地窮極了的緣故。
萃卦·大象與爻象
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本義 “除”者,修而聚之之謂。程傳 澤上於地,為萃聚之象,君子觀《萃》象,以除治戎器,用戒備於不虞。凡物之萃,則有不虞度之事,故眾聚則有爭,物聚則有奪,大率既聚則多故矣,故觀《萃》象而戒也。“除”,謂簡治也,去弊惡也,除而聚之,所以“戒不虞”也。
《大象傳》說:澤水積到地面之上,這就是《萃》;君子由此領悟,整治兵器,防備意外。朱熹《本義》說:「除」,是修整而聚存起來的意思。程頤《伊川易傳》說:澤水積到地面之上,是聚集的物象;君子觀察《萃》卦之象,因而整治兵器,用來防備意想不到的變故。凡是東西一聚集,就會有意料不到的事:人一多就有爭鬥,物一多就有搶奪。大體說來,聚起來了變故就多,所以觀察《萃》象而生警戒。「除」,是挑揀整治,把破損壞掉的去除;整治好了再聚存起來,正是為了「戒不虞」。
集說 王氏弼曰:聚而無防,則眾生心。《朱子語類》云:大凡物聚眾盛,處必有爭,故當豫為之備,又澤本當在地中,今卻上於地上,是水盛有潰決奔突之憂,故取象如此。
集說引王弼說:聚起來卻沒有防備,眾人就會生出別的心思。《朱子語類》說:大凡東西聚得多、人聚得盛的地方,必定會有爭鬥,所以應當預先做好防備。再說,澤水本來該在地的低窪處,如今卻漫到地面上來,這是水盛而有潰決奔突之憂,所以《大象》這樣取象。
王氏申子曰:澤上有地,《臨》,則聚澤者地岸也,澤上於地,《萃》,則聚澤者隄防也。以地岸而聚澤,則無隄防之勞,以隄防而聚澤,則有潰決之憂,故君子觀此象為治世之防,除治其戎器,以為不虞之戒。若以治安而忘戰守之備,則是以舊防為無用而壞之也,其可乎。
集說引王申子說:澤上有地是《臨》,那麼圍住澤水的是天然的地岸;澤水漫到地面之上是《萃》,那麼攔住澤水的就是人築的堤防。靠天然地岸圍住澤水,就省了修堤防的勞費;靠堤防攔住澤水,就有潰決的隱憂。所以君子觀察這個象,為治世預設防備,整治自己的兵器以防不測。若是因為天下太平就忘掉戰守的準備,那就等於把舊有的堤防看成沒用而把它扒掉,這怎麼行呢。
乃亂乃萃,其志亂也。程傳 其心志為同類所惑亂,故乃萃於群陰也,不能固其守,則為小人所惑亂而失其正矣。集說 李氏簡曰:非其志惑亂,必無舍應亂萃之理。
《象傳》說:「乃亂乃萃」,是因為他的心志亂了。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的心志被同類的陰爻迷惑擾亂,所以就跟眾陰聚到一處去了。守不牢自己的立場,就要被小人迷惑擾亂而失掉正道。集說引李簡說:如果不是他的心志被迷惑擾亂,絕沒有丟下正相「應與」的九四而胡亂聚合的道理。
引吉無咎,中未變也。程傳 萃之時以得聚為吉,故九四為得上下之萃,二與五雖正應,然異處有間,乃 集說 楊氏萬里曰:“中末變”者,蓋六二所守之中道,不以為上所引而有所變也。案 此“中未變”,與《比》二“不自失”之意同,《中庸》所謂“不變塞焉”,孟子所謂“達不離道者”是也。
《象傳》說:「引吉無咎」,是因為他守中的操守沒有變。程頤《伊川易傳》說:《萃》之時以能聚為吉,所以九四才有得到上下歸聚的說法;六二與九五雖然正相「應與」,可是彼此分處兩地、中間有阻隔——此處底本有脫文。集說引楊萬里說:所謂「中未變」,是說六二所守的中道,並不因為被上面牽引提拔就有所改變。李光地按:這裡的「中未變」,與《比》卦六二《象傳》「不自失」意思相同,也就是《中庸》所說的「不變塞焉」、孟子所說的「達不離道」。
往無咎,上巽也。程傳 上居柔說之極,三往而無咎者,上六巽順而受之也。集說 虞氏翻曰:動之四,故“上巽”。鄭氏汝諧曰:下二陰皆萃於陽矣,三獨無附,故諮嗟怨嘆而無攸利。雖然,當萃之時,下欲萃於上,上亦欲下之萃於我,三不以無應之故,能往歸於上,雖“小吝”而亦可以“無咎”,“上”非上六,謂在上之陽也。
《象傳》說:「往無咎」,是因為上面的人肯謙順接納。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處在柔悅之體的頂端,六三前往而沒有過錯,是因為上六以謙順之態接納了他。集說引虞翻說:六三變動而往就九四,所以說「上巽」。鄭汝諧說:下面兩個陰爻都聚到陽爻那邊去了,唯獨六三沒有可依附的,所以嗟嘆怨恨而「無攸利」。雖然如此,正當聚合之時,下面想聚到上面去,上面也希望下面聚到自己這裡來;六三不因為沒有「應與」就作罷,能夠前往歸附上面,雖然「小吝」也仍舊可以「無咎」。這裡的「上」不是指上六,而是指在上的陽爻。
大吉無咎,位不當也。程傳 以其位之不當,疑其所為未能盡善,故云必得“大吉”,然後為“無咎”也。非盡善,安得為大吉乎。集說 蘇氏軾曰:非其位而有聚物之權,非大吉,則有咎矣。
《象傳》說:「大吉無咎」,是因為「位不當」。程頤《伊川易傳》說:正因為他所居之位不當,讓人疑心他所作所為未必能盡善,所以說必須得到「大吉」,然後才算「無咎」。不是盡善盡美,哪裡稱得上大吉呢。集說引蘇軾說:不在那個位置上卻握著聚合萬物的權柄,不做到大吉,就要有過咎。
郭氏雍曰:四得上下之聚而非君位,故言“不當也”。鄭氏汝諧曰:其位近,其德同,其為下之所歸亦同,自非所為至善,則其君病之,烏能無咎,戒之也。凡言位不當,其義不一,此所謂不當者,為其以剛陽迫近其君也。
集說引郭雍說:九四聚攏了上下人心,可他並不在君位上,所以說「不當也」。鄭汝諧說:九四離君位很近,德行又與君主相同,被下面歸附的情形也一樣;如果所作所為不是至善,君主就會忌憚他,怎麼可能沒有過咎——這是在告誡他。凡是講「位不當」,含義各不相同;這裡所說的不當,是因為他以陽剛之質緊逼著君主。
熊氏良輔曰:九四九五,皆《萃》之主:九五,在上之《萃》也;九四,在下之《萃》也。故九五曰“萃有位”,而四《象》曰“位不當”,“大吉無咎”者,上比於君,以臣而有君萃之象,疑於有咎故也。案 鄭氏謂凡言“位不當”,其義不一者是已,然須知是借爻位之當不當,以發明其德與時位之當不當。
集說引熊良輔說:九四與九五都是《萃》卦的卦主:九五是在上位者的聚合,九四是在下位者的聚合。所以九五爻辭講「萃有位」,而九四《象傳》講「位不當」。之所以要「大吉」才「無咎」,是因為九四向上親比於君,以臣子的身份卻有了君主那樣聚攏人心的樣子,讓人疑心他會有過咎。李光地按:鄭汝諧說凡是講「位不當」含義各不相同,這話是對的;不過還須明白,那是借「爻位」的當與不當,來發明這一爻之德與所處時位的當與不當。
萃有位,志未光也。本義 “未光”,謂匪孚。程傳 《象》舉爻上句,王者之志,必欲誠信著於天下,有感必通,含生之類,莫不懷歸,若尚有“匪孚”,是其志之“未光”大也。
《象傳》說:「萃有位」,是說他的志向還不夠光大。朱熹《本義》說:所謂「未光」,指的就是爻辭裡「匪孚」那一層。程頤《伊川易傳》說:《象傳》只舉了爻辭的上一句。做王者的志向,必定要讓誠信昭著於天下,一有感召無不相通,凡是有生命的沒有不心悅誠服歸向他的;如果還留著「匪孚」——有人不肯信服,那就是他的志向還不夠光大。
集說 龔氏煥曰:五有其位者也,徒有其位,故人或“匪孚”,此志之所以“未光也”。胡氏炳文曰:四必“大吉”而後“無咎”,位不當也。五有位矣,而“匪孚”,志猶“未光也”。然則欲當天下之萃者,不可無其位,有其位,又不可無其德。
集說引龔煥說:九五是有那個位置的人;然而只有位置而已,所以還有人「匪孚」不肯信服,這就是他的志向「未光也」。胡炳文說:九四必須「大吉」然後才「無咎」,是因為「位不當」;九五已經有了位置,卻還有人「匪孚」,志向仍舊「未光也」。這樣看來,想要擔當天下的歸聚,不能沒有那個位置;有了那個位置,又不能沒有相配的德。
程傳 小人所處,常失其宜。既貪而從欲,不能自擇安地,至於困窮,則顛沛不知所為,六之“涕洟”,蓋不安於處上也。君子慎其所處,非義不居,不幸而有危困,則泰然自安,不以累其心。小人居不擇安,常履非據,及其窮迫,則隕穫躁撓,甚至“涕洟”,為可羞也。“未”者,非遽之辭,猶俗云未便也,未便能安於上也,陰而居亡,孤處無與,既非其據,豈能安乎。集說 趙氏光大曰:言危懼而不敢自安於上,操心危,慮患深,安得晏然而已乎。案 “上”,猶外也。
以下解上六《象傳》「齎諮涕洟,未安上也」,該句傳文底本未收。程頤《伊川易傳》說:小人所處的位置,常常不合宜。既貪心而又放縱慾望,不會給自己挑一塊安穩的地方,等到陷入困窮,便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上六之所以「涕洟」流淚,正是因為待在上位不安穩。君子對自己所處之地很謹慎,不合道義的位置不去待;萬一不幸遭遇危難困窮,也泰然自安,不讓它攪亂自己的心。小人居處不挑安穩,常常佔著不該佔的位置,等到窮迫的時候,就沮喪失落、煩躁不安,甚至涕淚交流,實在可羞。「未」字不是「立刻」的意思,如同俗話說的「未便」,是說他還不能安處在上位。以陰柔之質高居極上,孤零零地沒有伴侶,又佔著本不該佔的位置,怎麼可能安穩。集說引趙光大說:這是說上六危懼不安,不敢在上位自處安逸;他存心時時警惕,憂慮禍患很深,怎麼能安然自若呢。李光地按:這裡的「上」,就等於「外」。
雖在外而不敢自安,如舜之耕歷山,周公之處東國,必號泣嘵嘵,求萃於君父而後已也。
這一句承接上文對《萃》卦上六「齎諮涕洟」的解說:人雖然身在朝廷之外,卻不敢自求安逸,就像虞舜在歷山耕種、周公居處東方的國土那樣,一定要哀號哭泣、苦苦地把心聲叫出來,直到求得與君父重新會聚在一起才肯罷休。
升卦·大象與爻象
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本義 王肅本“順”作“慎”,今案他書引此,亦多作“慎”,意尤明白,蓋古字通用也,說見上篇《蒙》卦。程傳 木生地中,長而上升,為《升》之象。君子觀《升》之象,以順修其德,積累微小以至高大也,順則可進,逆乃退也。萬物之進,皆以順道也,“善不積不足以成名”,學業之充實,道德之崇高,皆由積累而至,積小所以成高大,升之義也。集說 胡氏炳文曰:木之生也,一日不長則枯,德之進也,一息不慎則退,必念念謹審,事事謹審,其德積小高大,當如木之升矣。
《大象傳》說:地中生長出樹木,這就是《升》卦;君子由此領悟,要順著自然之理修養德行,把細小的積累起來,以成就高大。朱熹《本義》說:王肅所傳的本子把「順」寫作「慎」;如今考察其他書引用這一句,也大多作「慎」,意思更加明白,大概是古時候這兩個字通用,說解見上篇《蒙》卦。程頤《伊川易傳》說:樹木生在地中,一天天長高向上,這就是《升》卦的物象。君子觀察《升》卦的象,用順的工夫修治自己的德行,一點一點積累微小的善,直到高大——順著走就能前進,逆著走就要後退。萬物的生長前進,都是循著順的道理。《繫辭下傳》說「善不積不足以成名」,學業的充實、道德的崇高,都由積累而來,積小正是為了成就高大,這便是「升」的意義。集說引胡炳文說:樹木生長,一天不長就要枯萎;德行進修,一刻不謹慎就要退步。所以必須念念謹慎審察、事事謹慎審察,讓德行由細小積成高大,正應當像樹木那樣一路上升。
允升大吉,上合志也。程傳 與在上者合志同升也。“上”,謂九二,從二而升,乃與二同志也,能信從剛中之賢,所以“大吉”。集說 呂氏大臨曰:初六以柔居下,當升之時,柔進而上,雖處至下,志與三陰同升,眾之所允,無所不利,故曰“允升大吉”。案 呂氏以上為上體三明者是。
《小象傳》解初六說:為眾人信從而上升,大為吉利,是因為它與在上位的一方心志相合。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與居於上位的人心志相合、一同上升。所謂「上」,指九二;跟著九二上升,就是與九二同心。初六能夠信服並追隨剛健守中的賢者,所以得到「大吉」。集說引呂大臨說:初六以柔爻居於全卦最下,正當上升之時,柔順地向上前進;雖然身處最下,心志卻與上體的三個陰爻一同上升,為眾人所信許,沒有什麼不利,所以說「允升大吉」。李光地按:呂大臨把「上」解作上體的三個陰爻,這個講法是對的(底本「三明」當是「三陰」之訛)。
九二之孚,有喜也。程傳 二能以孚誠事上,則不唯為臣之道無咎而已,可以行剛中之道,澤及天下,是“有喜也”。凡《象》言有慶者,如是則有福慶及於物也,言有喜者,事既善而又有可喜也,如《大畜》“童牛之梏元吉”,《象》云“有喜”,蓋“梏”於“童”則易,又免強制之難,是有可喜也。
《小象傳》解九二說:九二的誠信,是有可喜的事。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能夠用誠信侍奉在上的君主,那就不只是盡了臣道、不會有災禍而已,還能推行剛健守中的道理,恩澤普及天下,這就是「有喜也」。凡《象傳》講「有慶」的,是說這樣做便有福慶施及外物;講「有喜」的,是說事情既已辦得妥善,其中又另有值得欣喜之處。譬如《大畜》六四說「童牛之梏,元吉」,《象傳》便說「有喜」——趁牛還小就給它加上木制的角枷,做起來容易,又免去了日後強行制服的困難,這就是另有可喜的地方。
升虛邑,無所疑也。程傳 入無人之邑,其進無疑阻也。集說 蘇氏軾曰:九二以陽用陽,其升也果矣,故曰“升虛邑,無所疑也”。不言吉者,其為禍福未可知也,存乎其人而已。案 《乾》四日“或之者疑之也,故無咎”。果於進而無所疑,可乎!蘇氏之說善 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小象傳》解九三說:升入空虛無人的城邑,是說前進時沒有什麼疑難阻礙。程頤《伊川易傳》說:走進沒有人的城邑,前進時沒有疑慮,也沒有阻擋。集說引蘇軾說:九三(底本作「九二」)以陽爻居於陽位,它的上升是果決的,所以說「升虛邑,無所疑也」。爻辭不說吉,是因為這樣果決前進究竟是禍是福還難以預知,全看行事的人自己如何把握。李光地按:《乾》卦九四《文言》說「或之者,疑之也,故無咎」,正因為心存遲疑審度,才沒有過錯;如今果決前進而毫無疑慮,行嗎!蘇軾的說法說得好(底本此處有脫文)。以下是六四的《小象傳》:「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本義 以順而升,登祭于山之象。程傳 四居近君之位而當升時,得“吉”而“無咎”者,以其有順德也,以柔居坤,順之至也,文王之亨於歧山,亦以順時而已,上順於上,下順乎下,已順處其義,故云“順事也”。案 用賢以享於神明,是順神明之心而事之者也。
朱熹《本義》說:靠著順而上升,這是登山舉行祭祀的物象。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處在接近君位的地方,又正當上升之時,能得到「吉」而不會有災禍,是因為它具備順的德性。以柔爻居於坤體之中,順到了極點。周文王在岐山舉行祭享,也不過是順應時勢罷了:對上順從君主,對下順應臣民,自己又順當地安處在本分之內,所以《象傳》說「順事也」。李光地按:任用賢才來祭享神明,這也是順著神明的心意去侍奉它。
貞吉升階,大得志也。程傳 倚任賢才而能貞固,如是而升,可以致天下之大治,其志可大得也,君道之升,患無賢才之助爾,有助,則猶自階而升也。集說 何氏楷曰:即《彖》所謂“有慶”、“志行”者也。案 自初而升,至此而升極矣,故初曰“上合志”,此曰“大得志”。
《小象傳》解六五說:守正得吉、循階而升,是心志大有所得。程頤《伊川易傳》說:倚重任用賢才而又能堅守正固,像這樣上升,可以造成天下的大治,君主的心志便可以大大實現。君道的上升,所憂慮的只在於沒有賢才輔助;一旦有了輔助,就好像順著臺階一級一級登上去那樣穩當。集說引何楷說:這正是《彖傳》所說的「有慶」「志行」。李光地按:從初六一路往上升,到六五就升到極處了,所以初六的《象傳》說「上合志」,這裡說「大得志」。
冥升在上,消不富也。程傳 昏冥於升極,上而不知已,唯有消亡,豈復有加益也,“不富”,無復增益也,升既極,則有退而無進也。集說 胡氏瑗曰:上六既不達存亡之幾,以至於上位,固當消虛自損,不為尊大,以自至於富盛也。案 胡氏之說善矣,然不曰“不息之貞”,“消不富也”,而曰“冥升在上”者,以在上明其位勢之滿盛,故當以自消損為貞也。
《小象傳》解上六說:昏昧地升到最高處,只會消減而不再增益。程頤《伊川易傳》說:昏昧於上升的極點,一味往上而不知道停止,剩下的只有消亡,哪裡還會有增添。「不富」,就是不再有增益;上升既已到頂,便只有退而沒有進了。集說引胡瑗說:上六既不明白存亡的幾微徵兆,一直升到最上的位置,本來就應當把自己消減虛空、自求減損,不擺出尊大的架勢,好讓自己反而走向豐盛。李光地按:胡瑗的說法很好,不過《象傳》不接著爻辭說「不息之貞,消不富也」,卻說「冥升在上,消不富也」,是要用「在上」點明它位勢已經滿盈,所以應當以自我消減為守正之道。
困卦·大象與爻象
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本義 水下漏,則澤上枯,故日“澤無水”,“致命”,猶言授命,言持以與人而不之有也,能如是則雖困而亨矣。程傳 “澤無水”,困乏之象也,君子當困窮之時,既盡其防慮之道而不得免,則命也,當推致其命以遂其志,知命之當然也。則窮塞禍患,不以動其心,行吾義而已。苟不知命,則恐懼於險難,隕孰於窮厄,所守亡矣,安能遂其為善之志乎。
《大象傳》說:沼澤裡沒有水,這就是《困》卦;君子由此領悟,要把性命交付出去以成全自己的心志。朱熹《本義》說:水從下面漏走,澤面上就乾枯了,所以說「澤無水」。「致命」,等於說「授命」,是把自己的性命交給該交的地方而不再據為己有;能夠這樣,那麼雖在困境中也終歸亨通。程頤《伊川易傳》說:「澤無水」是困乏窘迫的物象。君子處在困窮的時候,防範籌劃的辦法都用盡了仍舊躲不開,那就是命;這時應當把性命推付出去以成全自己的志向,因為知道命本來如此。這樣,窮塞與禍患就不能動搖他的心,他只管去做自己認為該做的事。假如不懂得命,那就會在險難面前恐懼,在窮厄之中沮喪隕落,連原本堅守的東西也丟光了,還怎能成全自己向善的心志呢。
集說 王氏弼曰:澤無水,則水在澤下,水在澤下,《困》之象也。處困而屈其志者小人也,君子固窮,道可志乎。鄭氏汝諧曰:知其不可求而聽其自至焉,“致命”也,在命者不可求,在志者則可遂,所謂從吾所好也。馮氏當可曰:君子之處困也,命在天而致之,志在我則遂之,困而安於困者,命之致也。困而有不困者,志之遂也,若小人處之,則凡可以求倖免者,無不為也,而卒不得免焉,則亦徒喪其所守而已矣!體坎險以“致命”,體兌說而“遂志”。
集說引王弼說:澤中沒有水,是因為水漏到了澤底之下;水在澤下,正是《困》卦的物象。身處困境就屈抑自己心志的,那是小人;君子在窮困中反而站得更穩,這份道難道是可以隨便動搖的嗎。集說引鄭汝諧說:明知強求不得而聽憑它自己到來,這就是「致命」;屬於命的部分求不來,屬於志的部分卻可以成全,也就是孔子說的順從我自己所喜好的。集說引馮當可說:君子處困,命在上天,就把它交付出去;志在自己,就把它成全起來。身在困境而能安於困境,是「命」的交付;身在困境而心中另有不困之處,是「志」的成全。換成小人處在同樣境地,凡是可以僥倖脫身的手段沒有不做的,最後仍舊脫不了身,白白丟掉了自己原來的操守罷了!從卦體看,下卦坎為險,對應「致命」;上卦兌為悅,對應「遂志」。
何氏楷曰:“致”,猶委也。人不信其命,則死生禍福,營為百端。居貞之志,何以 入于幽谷,幽不明也。程傳 “幽不明也”,謂益入昏暗,自陷於深困也,明則不至於陷矣。
集說引何楷說:「致」就等於委棄、交付。人如果不相信自己的命,那麼在生死禍福之間就會千方百計地鑽營算計;至於安處正道的心志,又靠什麼去成全——底本此處有脫文。以下是初六的《小象傳》:「入于幽谷,幽不明也。」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幽不明也」,是說越發走進昏暗裡去,自己把自己陷在深困之中;心裡若是明白,就不至於陷落。
困于酒食,中有慶也。程傳 雖困於所欲,未能施惠於人,然守其剛中之德,必能致亨而有福慶也。雖使時未亨通,守其中德,亦君子之道亨,乃“有慶也”。案 二有中德,故能以酒食享祀而有福慶。
《小象傳》解九二說:困于酒食之間,是因為守中而終有福慶。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雖然被自己想做的事困住,還不能把恩惠施給別人,但他守住剛健得中的德性,最終一定能走向亨通而獲得福慶。即使時勢一時不通,只要守住這份中德,君子自身的道也已經通了,這就是「有慶也」。李光地按:九二具備居中的德性,所以能夠用酒食祭享神明而獲得福慶。
據于蒺藜,乘剛也。入于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程傳 “據于蒺藜”,謂乘九二之剛,不安,猶藉刺也。“不祥”者,不善之徵,失其所安者,不善之效,故云“不見其妻,不祥也。”集說 鄭氏汝諧曰:進阨於四,故“困于石”。退乘二之剛,故“據于蒺藜”。上其宮也,其宮可入,而以柔遇柔,非其配也,以此處困,“不祥”莫甚焉。案 爻有眾喻,而《傳》偏舉一者,舉其重者也,《易》“乘剛”之義最重,故《睽》三“見輿曳”,此爻“據于蒺藜”,皆以其“乘剛”言之。
《小象傳》解六三說:靠在蒺藜上,是因為它「乘剛」;走進自家屋裡卻見不到妻子,這是不吉的兆頭。程頤《伊川易傳》說:「據于蒺藜」,指六三騎壓在九二的剛爻之上,坐不安穩,就像墊著荊棘一樣。所謂「不祥」,是不善的徵兆;失去自己安身之處,正是不善的效驗,所以說「不見其妻,不祥也」。集說引鄭汝諧說:往前被九四所困阻,所以爻辭說「困于石」;往後又騎壓九二的剛爻,所以說「據于蒺藜」。上六就是它的「宮」,那間屋子是進得去的,可是以柔爻遇上柔爻,並不是它的配偶;帶著這樣的處境去應付困厄,不吉再沒有比這更甚的了。李光地按:一條爻裡往往含有好幾重比喻,而《象傳》偏偏只舉其中一項,那是舉出分量最重的一項。《周易》裡「乘剛」的意義最重,所以《睽》卦六三的「見輿曳」和這一爻的「據于蒺藜」,都是就它騎壓剛爻來立說的。
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程傳 四應於初而隔於二,志在下求,故徐徐而來,雖居不當位為未善,然其正應相與,故有終也。集說 蘇氏濬曰:四與五同為上六所掩,進而見掩,豈君子直遂之時耶,唯沈潛以養其晦,從容以俟其幾,故五曰“乃徐”,四曰“徐徐”,志在下矣,四位雖上而心則下也。然四、五合德,天下之事,終以舒徐濟之,故曰“有與”,又曰“有終”。何氏楷曰:五為近比,則四之所與者。
《小象傳》解九四說:緩緩地前來,是心志放在下面;雖然所居之位不相當,卻還有相應和的夥伴。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與初六相應,中間卻隔著九二,心志向下尋求,所以來得慢慢騰騰。它所居之位不當,本來算不上好,但與初六是正應而彼此相與,所以終究能有好結果。集說引蘇濬說:九四與九五同樣被上六遮掩,一往前進就被遮住,這難道是君子可以一直挺進的時候嗎?只能沉潛下來涵養自己的晦暗,從容不迫地等待時機的苗頭。所以九五說「乃徐」,九四說「徐徐」,心志都放在下面;九四的位置雖然在上,心卻是向下的。然而九四與九五德性相合,天下的事情終究要靠從容舒緩才辦得成,所以說「有與」,又說「有終」。集說引何楷說:九五與九四緊鄰相比,正是九四所相與的一方。
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程傳 始為陰掩。無上下之與,方困未得志之時也。徐而有說,以中直之道,得在下之賢,共濟於閒也,不曰中正與二合者,云“直”乃宜也,“直”比正意差緩,盡其減意,如“祭祀”然。以求天下之賢,則能亨天下之困,而亨受其福慶也。集說 陸氏希聲曰:困窮而通,德辨而明,中正道行,志則大遂,故“乃徐有說”也。
《小象傳》解九五說:受到割鼻斷足般的傷害,是心志還沒有實現;慢慢地才有喜悅,是靠著守中而正直;利於舉行祭祀,是能夠承受福澤。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起初被陰爻遮掩,上下都沒有相與的人,正是困厄之中心志未能施展的時候。慢慢地才有喜悅,是憑著守中正直的態度,得到下面的賢者,一同渡過艱難。《象傳》不說「中正」而與九二相合,是因為用「直」字更合適:「直」比起「正」來語意稍緩,含著虛己相待、把誠意用盡的意思,就像舉行「祭祀」那樣恭敬虔誠。用這樣的態度去訪求天下的賢者,就能疏通天下的困厄,從而享受它帶來的福慶。集說引陸希聲說:困窮到極處而後通達,德性經過分辨而後明白,中正之道得以推行,心志就大大地實現了,所以說「乃徐有說」。
困于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程傳 為困所纏而不能變,未得其道也,是處之未當也。知動則得悔,遂有悔而去之,可出於困,是其行而吉也。集說 陸氏希聲曰:行而獲吉,故曰變乃通也。
《小象傳》解上六說:被葛藤纏住而受困,是處置得不恰當;知道一動就會招致悔恨,於是生出悔改之心而得吉,是因為肯行動。程頤《伊川易傳》說:被困厄纏繞住卻不能改變,是沒有找到脫困的門路,也就是處置得不恰當。等到明白一動就會有悔,於是生出悔改之意而離開原地,就可以走出困境,這就是肯行動因而得吉。集說引陸希聲說:肯行動才獲得吉利,所以說窮極思變,變了才能通。
井卦·大象與爻象
木上有水,井。君於以勞民勸相。本義 木上有水,津潤上行,《井》之象也。“勞民”者以君養民,“勸相”者使民相養,皆取井養之義。程傳 木承水而上之,乃器汲水而出井之象,君子觀《井》之象,法《井》之德,以勞徠其民,而勸勉以相助之道也,勞徠其民,法《井》之用也,勸民使相助,法《井》之施也。
《大象傳》說:樹木之上有水,這就是《井》卦;君子(底本「君子」訛作「君於」)由此領悟,要慰勞百姓並勸勉他們互相幫助。朱熹《本義》說:樹木之上有水,是津液滋潤著向上運行,這正是《井》卦的物象。「勞民」是由君主來養育百姓,「勸相」是讓百姓彼此養育,兩者都取自井水養人的意義。程頤《伊川易傳》說:木器承著水把它提上來,正是用器具汲水出井的物象。君子觀察《井》卦的象,效法井的德性,用來慰勞招徠自己的百姓,並且勉勵他們走互相幫助的路。慰勞招徠百姓,效法的是井的功用;勸導百姓互相幫助,效法的是井的施與。
集說 張子曰:養而不窮,莫若勞民而勸相也。楊氏繪曰;水性潤下,能上潤於物者,井之用也。《朱於語類》云:木上有水,井,說者以為木是汲器,則後面卻有瓶,瓶自是瓦器,只是說水之津潤上行,至那木之杪,這便是井水上行之象。
集說引張載說:要讓養育之功沒有窮盡,沒有比慰勞百姓並勸他們互助更好的辦法了。集說引楊繪說:水的本性是往下潤澤,能夠反過來向上潤澤萬物的,正是井的功用。《朱子語類》記載:「木上有水,井」,解經的人以為「木」是汲水的器具;可是爻辭後面又出現了「瓶」,瓶本來是陶器。這裡只是說水的津液向上運行,一直到那樹木的梢頭,這便是井水上行的物象。
又云,草木之生,津潤皆卜行,直至樹末,便是木上有水之義,如菖蒲葉,每晨葉尾皆有水如珠顆,雖藏之密室亦然,非露水也,問如此則井之義與木上有水何預?曰:木上有水,便如水本在井底,卻能汲上來給人之食,故取象如此。李氏心傳曰:“勸相”,即相友相助相扶持之意。
《朱子語類》又記載:草木生長,津液都是向上運行(底本「上行」訛作「卜行」),一直送到樹梢,這就是「木上有水」的意思。譬如菖蒲的葉子,每天清晨葉尖上都凝著顆粒般的水珠,就算藏在密閉的屋子裡也照樣如此,那並不是露水。有人問:這樣說來,井的意義與「木上有水」又有什麼相干?朱熹答:「木上有水」,就好比水本來在井底,卻能被汲上來供人飲用,所以取象取到這裡。集說引李心傳說:所謂「勸相」,就是彼此為友、彼此幫助、彼此扶持的意思。
案 《大象》“木上有水”,須以朱子之說為長,《彖傳》“巽乎水而上水”,則鄭氏桔槔之說,不妨並存也。“勞民”者,如巽風之布號令;“勸相”者,如坎水之相灌輸。
李光地按:《大象傳》講「木上有水」,還是以朱熹的說法講得最通;至於《彖傳》講「巽乎水而上水」,那麼鄭玄用桔槔汲水來解釋的說法,不妨與朱說並存。所謂「勞民」,就像下卦巽風把號令佈散出去;所謂「勸相」,就像上卦坎水彼此灌注輸送。
井泥不食,下也。舊井無禽,時舍也。本義 言為時所棄。程傳 以陰而居井之下,泥之象也,無水而泥,人所不食也,人不食,則水不上,無以及禽鳥,禽鳥亦不至矣。見其不能濟物,為時所舍置不用也,若能及離鳥,是亦有所濟也。“舍”,上聲,與《乾》之“時舍”音不同。集說 孔氏穎達曰:“下也”者,以其最在井下,故為“井泥”也。“時舍”也者,人既不食,禽亦不向,是一時共棄舍也。
《小象傳》解初六說:井底淤泥不能飲用,是因為它在最下面;廢棄的舊井連禽鳥都不來,是被時人所捨棄。朱熹《本義》說:這是講它被當時的人拋棄了。程頤《伊川易傳》說:以陰爻處在井的最下層,正是淤泥的物象。沒有水而只有泥,人自然不肯飲用;人不來汲,水就上不去,也就無從供給禽鳥,禽鳥便也不再飛來。可見它不能救濟外物,因而被時人擱置不用;假使還能惠及禽鳥,那也算有所救濟了。這裡的「舍」讀上聲,作捨棄講,與《乾》卦《文言》「時舍也」的讀音不同。集說引孔穎達說:所謂「下也」,是因為它處在井的最底下,所以成了「井泥」;所謂「時舍也」,是說人既不來飲用,禽鳥也不朝這邊來,這是一時之間大家共同把它丟開了。
井谷射鮒,無與也。程傳 井以上出為功,二陽剛之才,本可濟用,以在下而上無應援,是以下比而“射鮒”,若上有與之者,則當汲引而上,成井之功矣。集說 谷氏家傑曰:謂有泉而“無與”,與無泉而時棄者,自不可同也。
《小象傳》解九二說:井壁的縫隙裡射取小魚,是因為上面沒有相應和的人。程頤《伊川易傳》說:井以把水送上去為功效。九二有陽剛的才具,本來可以濟世致用,只因身居下位而上面沒有呼應援引的人,於是只好向下親比初六,做那「射鮒」的小事。假如上面有人與它相應,就會把它汲引上去,成就井的功用了。集說引谷家傑說:這是說九二有泉水而無人相與,跟那種本來無泉、被時人拋棄的舊井,本來就不能相提並論。
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本義 “行惻”者,行道之人,皆以為惻。程傳 “井渫”,治而不見食,乃人有才知而不見用,以不得行為憂惻也。既以不 集說 趙氏汝楳曰:井不以不食為憂,賢者不以不遇而惻。“心惻”者,行人也,行汲之人,為之求王者之明也,求王之明,豈朋比以乾祿,為其見知於上,則福被生民,猶井汲而出,然後利及於人也。王氏申子曰:“井渫”而不為人所食,縱不自惻,行道之人,亦為之惻然矣。縱不求人之我用,人亦為之求之,以並受其福矣。
《小象傳》解九三說:井已淘洗乾淨卻沒有人來飲用,是路過的人都替它難過;祈求君王明察,是為了讓福澤能夠降下。朱熹《本義》說:所謂「行惻」,是走在路上的人都替它感到惻然不忍。程頤《伊川易傳》說:「井渫」是井已經淘治乾淨卻不被人飲用,正如一個人有才能有見識卻不被任用,因為抱負行不出去而憂傷惻然。既然因為不——底本此處有脫文。集說引趙汝楳說:井並不因為無人飲用而發愁,賢者也不因為不遇明主而傷感;真正「心惻」的是過路人。那些來打水的行人,替這口井祈求君王的明察。求君王明察,難道是為了結黨營私去謀取俸祿嗎?只因為一旦被在上位者賞識,福澤就能覆蓋百姓,就像井水被汲上來以後,好處才輪得到人一樣。集說引王申子說:井已淘淨卻不為人所飲用,即使它自己並不傷感,走在路上的人也要替它惻然;即使賢者並不主動求人任用自己,別人也會替他去爭取,好讓大家一同承受這份福澤。
井甃無咎,修井也。程傳 甃者,修治於井也,雖不能大其濟物之功,亦能修治不廢也,故“無咎”,僅能免咎而已,若在剛陽,自不至如是,如是則可咎矣。集說 虞氏翻曰:“修”,治也。以瓦甓壘井稱“甃”。蘇氏軾曰:“修”,潔也,陽為動為實,陰為靜為虛,泉者所以為井也,動也實也,井者泉之所寄也,靜也虛也。初六最下,故曰“泥”。上六最上,墳曰“收”。六四居其間而不失正,故曰“甃’。“甃”之於井,所以御惡而潔井也,井待是而潔,故“無咎”。
《小象傳》解六四說:用磚石砌井壁而不會有災禍,是因為它在修治這口井。程頤《伊川易傳》說:「甃」就是對井加以修治。六四雖然不能把濟助外物的功效做大,卻也能夠修整維護而不讓它荒廢,所以「沒有過錯」——不過只是勉強免於過錯罷了。假如換成剛健的陽爻居此位,自然不至於只做到這一步;只做到這一步,就該受責備了。集說引虞翻說:「修」就是修治;用磚瓦壘砌井壁叫作「甃」。集說引蘇軾說:「修」是潔淨的意思。陽屬動、屬實,陰屬靜、屬虛;泉水是井之所以成為井的東西,屬動屬實;井則是泉水寄存的地方,屬靜屬虛。初六在最下,所以說「泥」;上六在最上,所以說「收」(底本「故」訛作「墳」);六四夾在中間而不失其正位,所以說「甃」。用磚石砌井,是為了擋住汙穢、保持井的潔淨;井靠這道工序才乾淨,所以「沒有過錯」。
寒泉之食,中正也。程傳 “寒泉”而可食,井道之至善者也,九五中正之德,為至善之義。案 《詩》云:“泉之竭矣,不云自中。”蓋不中則源不常裕而不寒也。又云:“冽彼下泉,浸彼苞蕭”,蓋不正則流不逮下而不食也。元吉在上,大成也。程傳 以大善之吉在卦之上,井道之大成也,井以上為成功。
《小象傳》解九五說:清涼的泉水可以飲用,是因為九五既得中又得正。程頤《伊川易傳》說:泉水清冽而又能飲用,這是井道最完善的境地;九五具備中正的德性,正對應這最完善的意思。李光地按:《詩經·大雅·召旻》說「泉之竭矣,不云自中」,泉水枯竭,難道不是從源頭中間先乾起的嗎——可見不得「中」,源頭就不會常保充裕,水也就不會清涼。《詩經·曹風·下泉》又說「冽彼下泉,浸彼苞蕭」,那寒涼的下流之泉只泡著一叢蒿草——可見不得「正」,水流就到不了下面,也就無人飲用。以下是上六的《小象傳》:「元吉在上,大成也。」程頤《伊川易傳》說:最大的善吉出現在全卦的最上一爻,這是井道的大功告成;井以把水送到上面為成功。
革卦·大象與爻象
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曆明時。本義 四時之變,革之大者。程傳 水火相息為革。“革”,變也。君子觀變革之象,推日月星辰之遷易,以治曆數,明四時之序也。夫變易之道,事之至大,理之至明,跡之至著,莫如四時。觀四時而順變革,則“與天地合其序”矣。集說 虞氏翻曰:曆象,謂日月星辰也。“天地革而四時成”,故“君子以治曆明時”也。《朱子語類》云:“治曆明時”,非謂歷當改革,蓋四時變革中,便有個治曆明時的道理。
《大象傳》說:沼澤中含著火,這就是《革》卦;君子由此領悟,要修治曆法以明確四時。朱熹《本義》說:四季的推移變換,是變革當中最大的一種。程頤《伊川易傳》說:水與火互相消長止息,就成了「革」。「革」就是變。君子觀察變革的象,推算日月星辰的遷移改易,用來修治曆法度數,明確四季的次序。變易的道理,事情最大、理路最明、痕跡最顯著的,沒有超過四時的。觀察四時而順應變革,也就做到了《乾·文言》所說的「與天地合其序」。集說引虞翻說:所謂曆象,指日月星辰。《彖傳》說「天地革而四時成」,所以《大象傳》說「君子以治曆明時」。《朱子語類》記載:所謂「治曆明時」,並不是說曆法應當改革,而是說在四時變革之中,本來就含著修治曆法、明確時令的道理。
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程傳 以初九時位才皆不可以有為,故當以中順自固也。集說 胡氏璦曰:凡革之道,必須巳日,然後可以革之也,民固即日而未孚。可遽革之乎,故但可固守中順,未可大有所為。
《小象傳》解初九說:用黃牛皮牢牢捆住,是說此時還不可以有所作為。程頤《伊川易傳》說:初九在時機、位置、才具三方面都不具備動手的條件,所以應當用居中而順的態度把自己穩住。集說引胡瑗說:凡是變革之道,一定要等到「巳日」,然後才可以動手去改;百姓在事情剛發生的當天本來還沒有信服,怎麼能倉促去變革呢?所以此時只可以牢牢守住居中柔順的立場,不可以大有所為。
巳日革之,行有嘉也。程傳 巳日而革之,征則吉而無咎者,行則有嘉慶也,謂可以革天下之弊,新天下之事,處而不行,是無救弊濟世之心,失時而有咎也。集說 俞氏琰曰:未當革而遽往,適以滋弊耳,何嘉之有?必往於巳日當革之時,則其行有嘉美之功。“行”釋“徵”字,“嘉”釋“吉無咎”。
《小象傳》解六二說:到了「巳日」才動手變革,是說這樣行動會有美好的結果。程頤《伊川易傳》說:等到「巳日」再變革,前往就吉利而不會有災禍,是因為一行動就帶來嘉美的福慶——這是說可以革除天下的積弊,更新天下的事務。若是安坐著不肯行動,那就是沒有救弊濟世之心,錯過時機反而有過失了。集說引俞琰說:還不到該變革的時候就貿然前往,恰好只會滋生弊端,哪裡談得上嘉美?一定要在「巳日」這個該變革的時機前往,行動才會有嘉美的功效。《象傳》用「行」字解釋爻辭的「徵」字,用「嘉」字解釋爻辭的「吉無咎」。
革言三就,又何之矣。本義 言巳審。程傳 稽之眾論,至於“三就”:事至當也,又何之矣,乃俗語更何往也!如是而行,乃順理時行,非己之私意所欲為也,必得其宜矣。集說 徐氏幾曰:初未可革,二乃革之,三則變革之事成矣。凡事詳審,至再至,三則止矣,又何往焉。
《小象傳》解九三說:變革的議論已經三次審度停當,還要再往哪裡去呢。朱熹《本義》說:這是講考慮已經周詳了。程頤《伊川易傳》說:把眾人的議論都考察過,直到「三就」,事情就處置得極為妥當了;「又何之矣」,用當時的俗話說就是還要再往哪兒去呢!這樣去做,是順著道理、合著時勢而行,並不是出於自己一己的私意,必定能得其所宜。集說引徐幾說:初九還不可以變革,六二才動手變革,到九三變革之事就完成了。凡事反覆詳審,到了第二次、第三次也就該停下來了,還要再往哪裡去呢。
改命之吉,信志也。程傳 改命而吉,以上下信其志也。誠既至,則上下信矣,革之道,以上下之信為本,不當不孚則不信,當而不信,猶不可行也,況不當乎。集說 龔氏煥曰:“信志”,即“有孚”之謂。革以“有孚”為本,信足以孚乎人心,則可以“改命”而得吉矣。
《小象傳》解九四說:更改成命而得吉,是因為上下都相信他的心志。程頤《伊川易傳》說:更改成命能夠得吉,是靠上下都信任他的心志。誠意既已到了家,上下自然就信服。變革之道以上下的信任為根本:措置不當、誠意不足,人家就不會信;即便措置得當而不能取信於人,事情尚且推行不了,何況措置本身還不當呢。集說引龔煥說:所謂「信志」,就是爻辭講的「有孚」。變革以「有孚」為根本,誠信足以感通人心,就可以「改命」而得到吉利了。
大人虎變,其文炳也。程傳 事理明著,若虎文之炳煥明盛也,天下有不孚乎。集說 俞氏琰曰:虎之斑文大而疏朗,革道已成,事理簡明,如虎文之炳然也。
《小象傳》解九五說:大人如猛虎換毛般煥然一變,是他的文采光亮顯赫。程頤《伊川易傳》說:事理清楚彰顯,就像虎皮的斑紋那樣光華燦爛、鮮明盛大,天下還會有不信服的人嗎。集說引俞琰說:老虎身上的斑紋大而疏朗;變革之道已經完成,事理簡明扼要,正像虎紋那樣光亮奪目。
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程傳 君子從化遷善,成文彬蔚,章見於外也,中人以上,莫不變革,雖不移之小人,則亦不敢肆其惡。革易其外,以順從君上之教令,是革面也,至此革道成矣。小人勉而假善,君子所容也,更往而治之,則凶矣。
《小象傳》解上六說:君子像豹子換毛那樣一變,是他的文采細密華美;小人改換面目,是順從君上。程頤《伊川易傳》說:君子隨著教化遷向善道,養成彬彬鬱鬱的文采,光華顯現在外。中等資質以上的人,沒有不跟著變革的;即便是那種秉性難移的小人,此時也不敢再放肆作惡,只好把外表改一改,用來順從君上的教令,這就是「革面」。到這一步,變革之道就算完成了。小人勉強裝出個善的樣子,也是君子所能容納的;如果還要繼續追究、進一步整治他們,那就要招凶了。
集說 張子曰:以柔為德,不及九五剛中炳明,故但文章蔚縟,能使小人改觀而從也。呂氏大臨曰:上六與九五,皆革道已成之時。虎之文修大而有理,豹之文密茂而成斑,其文炳然,如火之照而易辨也,其文蔚然,如草之暢茂而叢聚也。俞氏琰曰:小人居革之終,幡然向道,以順從君,無不心悅而誠服,或者乃謂而革而心不革,非也。
集說引張載說:上六以柔順為德性,比不上九五那樣剛健得中、光明顯赫,所以只能做到文采細密繁盛,足以讓小人改換觀感而跟從。集說引呂大臨說:上六與九五,都處在變革之道已經完成的時候。虎的花紋修長闊大而有條理,豹的花紋細密茂盛而成斑點。說「其文炳」,是像火光照耀那樣容易辨認;說「其文蔚」,是像野草長得暢茂而叢聚一片。集說引俞琰說:小人處在變革的最後階段,翻然迴心向道,用來順從君上,無不心悅誠服;有人卻說他們只是面子上變了而心裡沒變,這說法是不對的。
鼎卦·大象與爻象
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程傳 “木上有火”,以木巽火也,烹任之象,故為鼎,君子觀《鼎》之象,以“正位凝命”。鼎者,法象之器,其形端正,其體安重,取其端正之象,則以正其位,謂正其所居之位,君子所處必正,其小至於席不正不坐,毋跛毋倚,取其安重之象,則凝其命令,安重其命令也。“凝”,聚止之義謂安重也,今世俗有凝然之語,以命令而言耳,凡動為皆當安重也。
《大象傳》說:木上燃著火,這就是《鼎》卦;君子由此領悟,要端正自己的位置、凝定所受的使命。程頤《伊川易傳》說:「木上有火」,是把木送進火裡去,正是烹煮的物象,所以取為鼎。君子觀察《鼎》卦的象,用來「正位凝命」。鼎是取法天地之象而造的禮器:形狀端正,體態安穩厚重。取它端正的象,就用來端正自己的位,也就是端正自己所居的位置;君子的舉止一定要端正,細到席子擺得不正就不坐,站不歪一條腿、不斜倚在東西上。取它安重的象,就用來凝定自己的命令,讓號令安穩厚重。「凝」是聚合、止定的意思,也就是安重;如今俗話裡有「凝然」這個說法,正是就號令而言的。凡是行動作為,都應當安穩厚重。
集說 房氏喬曰:鼎者神器,至大至重,正位凝命,法其重大,不可遷移也。李氏元量曰:“木上有火”,非鼎也,鼎之用也,猶之木上有水,非井也,井之功也。鄭氏汝諧曰:革以改命,鼎以定命,知革而不知鼎,則天下之亂滋矣。項氏安世曰:存神息氣,人所以凝壽命,中心無為,以守至正,君所以凝天命。
集說引房喬說:鼎是神聖的禮器,極大極重;「正位凝命」,就是效法它的重大,重到不可挪動。集說引李元量說:「木上有火」並不是鼎本身,而是鼎的用處;正如「木上有水」並不是井本身,而是井的功效。集說引鄭汝諧說:《革》卦講更改天命,《鼎》卦講安定天命;只懂得革而不懂得鼎,天下的禍亂就要滋長了。集說引項安世說:存養精神、調勻氣息,是常人用來凝聚自己壽命的辦法;內心不妄有作為,以守住極正之道,是君主用來凝定天命的辦法。
王氏申子曰:鼎,形端而正,體鎮而重,君子取其端正之象,以正其所居之位,使之愈久而愈安,取其鎮重之象,以凝其所受之命,使之愈久而愈固。胡氏炳文曰:鼎之器正,然後可凝其所受之實,君之位正,然後可凝其所受之命。
集說引王申子說:鼎的形狀端方而正,體質鎮定而重。君子取它端正的象,用來端正自己所居的位置,讓這個位置越久越安穩;取它鎮重的象,用來凝定自己所承受的使命,讓這份使命越久越牢固。集說引胡炳文說:鼎這件器物擺得正,然後才裝得住盛進去的東西;君主的位置站得正,然後才凝定得住自己所承受的天命。
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本義 鼎而“顛趾”,悖道也。而因可“出否以從貴”,則未為悖也,“從貴”,謂應四,亦為取新之意。程傳 鼎,覆而趾顛,悖道也。然非必為悖者,蓋有傾出否惡之時也。去故而納新,瀉惡而受美,從貴之義也,應於四,上從於貴者也。
《小象傳》解初六說:鼎足翻了過來,還不算違逆常理;利於倒出汙穢之物,是為了跟從尊貴的一方。朱熹《本義》說:鼎而「顛趾」,本是違逆常理的事;但正因此可以「出否以從貴」,那就算不上違逆了。所謂「從貴」,指初六與九四相應,同時也含有除舊取新的意思。程頤《伊川易傳》說:鼎被翻轉過來、足朝上,這是違逆常理的做法。然而未必一定就是違逆,因為總有需要把汙穢之物倒出來的時候。除去陳舊的而納入新鮮的,瀉掉惡濁的而承接美好的,這就是「從貴」的意義;初六與九四相應,正是向上跟從尊貴的一方。
集說 陸氏希聲曰:趾當承鼎,顛而覆之,悖也,於是出其惡,放雖覆未悖,猶妾至賤不當貴,以其子故得貴焉,春秋之義,母以子貴是也。鄭氏汝諧曰:初居下,乃鼎之趾,必顛趾者乃出否也,猶之妾也,其可從上,以子也。子貴則母貴也,凡取新之義,必舍惡面取善,舍賤而取貴,期合於義,初之應乎四,顛趾也,從貴也,柔而應於上,必有此義乃可。案 《傳》於“得妾”之辭不釋,但以“從貴”之意包之,聖言之簡而盡如此。
集說引陸希聲說:鼎足本該托住鼎身,如今翻過來倒扣著,是違逆;可是這樣正好把裡面的汙穢倒了出去,所以雖然倒扣卻算不上違逆。這就像妾的身份極其低賤、本不該尊貴,卻因為生了兒子而得到尊貴,《春秋》的義例所謂「母以子貴」正是如此。集說引鄭汝諧說:初六居於最下,就是鼎的足;一定要翻轉鼎足,才能把汙穢倒出來。它好比是妾,之所以能夠跟從上面,是因為有兒子;兒子尊貴,母親也就跟著尊貴。凡是除舊取新的道理,必定是捨棄惡的而取善的、捨棄賤的而取貴的,務求合於義。初六與九四相應,就是「顛趾」,也就是「從貴」;以柔爻上應剛爻,必須具備這一層意義才說得通。李光地按:《象傳》對爻辭「得妾」一語並不另作解釋,只用「從貴」的意思把它包含進去了,聖人措辭的簡約而周盡,就是這個樣子。
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無尤也。本義 有實而不謹其所往,則為仇所即而陷於惡矣。程傳 鼎之有實,乃人之有才業也。當慎所趨向,不慎所往,則亦陷於非義,二能不暱於初,而上從六五之正應,乃是慎所之也。“我仇有疾”,舉上文也,“我仇”對己者,謂初也,初比己而非正,是“有疾”也。既自守以正,則彼不能即我,所以終無過尤也。集說 張子曰:以陽居中故“有實”,實而與物競,則所喪多矣,故“所之”不可不“慎”也。
《小象傳》解九二說:鼎中裝著實物,要謹慎自己的去向;與我為敵的一方有毛病,終究不會有怨咎。朱熹《本義》說:鼎裡裝了東西卻不謹慎自己的去向,就會被敵對的一方靠上來而陷入邪惡。程頤《伊川易傳》說:鼎中有實物,比喻一個人有才幹有事業,應當謹慎自己趨向的方向。不謹慎去向,同樣會陷入不義。九二能夠不與緊鄰的初六親暱,而向上跟從與它正應的六五,這就是「慎所之」。「我仇有疾」是把上面的爻辭提起來復述。「我仇」指與自己相對的一方,也就是初六;初六與自己緊鄰卻不是正應,這就是「有疾」。九二既然守正自持,對方便無法貼近自己,所以終究沒有過失和怨咎。集說引張載說:以陽爻居於中位,所以說「有實」;裝滿了卻要跟外物相爭,那損失可就大了,所以對自己的去向不能不謹慎。
案 “尤”者,己之過尤也,人之怨尤也,能慎其所行,則雖“我仇有疾”害之心, 鼎而革,失其義也。程傳 始與鼎耳革異者,失其相求之義也,與五非應,失求合之道也。不中,非同志之象也,呈以其行塞而不通,然上明而下才,終必和合,故“方雨”而“吉”也。案 《象傳》凡言“義”者,謂卦義也,此失其義,非謂己之所行失義,蓋謂爻象無相應之義爾。
李光地按:所謂「尤」,一面指自己的過失,一面指別人的怨恨;能夠謹慎自己的行事,那麼即便「我仇有疾」、對方存著加害之心——底本此處有脫文。以下是九三的《小象傳》:「鼎耳革,失其義也。」(底本「耳」訛作「而」。)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起初與鼎耳彼此乖離,是失去了互相求合的意義;它與六五不是正應,也就失去了求取契合的門路。九三不居中位,沒有同心同志的象,因此它的行動被堵住而不通暢。然而上面的六五明智、下面的九三有才,最後一定能夠和合,所以爻辭說「方雨」而得「吉」。李光地按:《象傳》凡是講「義」的,都指卦爻本身的義理;這裡說「失其義」,並不是說九三自己的行為不合道義,而是說從爻象上看沒有彼此相應的義理罷了。
覆公餗,信如何也。本義 言失信也。程傳 大臣當天下之任,必能成天下之治安,則不誤君上之所倚。下民之所望,與己毀身任道之志,不失所期,乃所謂信也,不然,則失其職,誤上之委任,得為信乎,故曰“信如何也”。集說 楊氏簡曰:居大臣之位,是許國以大臣之事業也,而實則不稱,折足覆餗,失許國之信矣。
《小象傳》解九四說:把王公的美食傾覆在地,這份信用又怎麼說得過去呢。朱熹《本義》說:這是講他失去了信用。程頤《伊川易傳》說:大臣擔當天下的重任,必須能夠成就天下的安治,才不辜負君上的倚重、不辜負百姓的期望,也不辜負自己當初捐身擔道的志願;不失所期,才叫作有信。否則就是失掉職守、耽誤了君上的委任,還能算有信嗎?所以《象傳》說「信如何也」。集說引楊簡說:坐上大臣的位置,等於是拿大臣該做的事業向國家許下承諾;而實際才具卻配不上這個位置,弄到鼎足折斷、美食傾覆,就是失掉了當初許國的信用。
鼎黃耳,中以為實也。程傳 六五以得中為善,足以中為實德也,五之所以聰明應剛,為鼎之主,得鼎之道,皆由得中也。集說 陸氏績曰:得中承陽,故曰“中以為實”。郭氏雍曰:“中以為實”者,六五明虛,以黃中之德為實也。猶《坤》之六五“美在其中”之道也。
《小象傳》解六五說:鼎配上黃色的耳,是把守中當作充實的內容。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以能夠守中為善,正是把「中」作為自己充實的德性。六五之所以聰明而能應合剛爻、成為一鼎之主、把握住鼎的道理,全都由於它得中。集說引陸績說:六五得中位而上承陽爻,所以說「中以為實」。集說引郭雍說:所謂「中以為實」,是六五本身明達而虛己,便把居中守黃的德性當作它的實在內容,這跟《坤》卦六五「美在其中」是同一個道理。
玉鉉在上,剛柔節也。程傳 剛而溫,乃有節也。上居成功緻用之地,而剛柔中節,所以“大吉無不利”也。《井》、《鼎》皆以上出為成功,而《鼎》不云“元吉”何也?曰《井》之功用皆在上出,又有博施有常之德,是以“元吉”。《鼎》以烹飪為功,居上為成,德與井異,以“剛柔節”,故得“大吉”也。集說 熊氏良輔曰:上以剛居柔,故曰“剛柔節”,而比德於玉也。
《小象傳》解上九說:玉製的鼎扛橫在最上面,是剛與柔調節得恰到好處。程頤《伊川易傳》說:剛強而又溫潤,才叫作有節度。上九處在功業已成、可以致用的地位,剛柔又配合得中節,所以爻辭說「大吉無不利」。有人問:《井》《鼎》兩卦都以把東西送到上面為成功,為什麼《鼎》卦上爻不說「元吉」?回答是:《井》卦的功用全在於把水送上來,又有廣施而恆常的德性,所以稱「元吉」;《鼎》卦以烹煮為功,居於上位算是完成,德性與井不同,靠的是「剛柔節」,所以只說「大吉」。集說引熊良輔說:上九以剛爻居於柔位,所以說「剛柔節」,並且把它的德性比作玉。
震卦·大象與爻象
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程傳 “洊”,重襲也,上下皆震,故為“洊雷”,雷重仍則威益盛,君子觀洊雷威震之象,以恐懼自修飭循省也。君子畏天之威,則修正其身,思省其過咎而改之,不唯雷震,凡遇驚懼之事,皆當如是。集說 項氏安世曰:恐懼修省,所謂“洊”也,人能恐懼,則既震矣,又修省焉,“洊”在其中矣。胡氏炳文曰:恐懼作於心,修省見於事。“修”,克治之功。“省”,審察之力。
《大象傳》說:雷聲接連相疊,這就是《震》卦;君子由此領悟,要心存恐懼而修身自省。程頤《伊川易傳》說:「洊」是重疊相襲的意思;上下兩體都是震,所以叫「洊雷」。雷一再重複,威勢就更加盛大。君子觀察雷聲重疊、威震四方的象,因而心懷恐懼,自己整飭檢點、反覆省察。君子敬畏上天的威嚴,就端正自己的身心,反省自己的過錯並加以改正。不只是遇上雷震如此,凡是碰到令人驚懼的事,都應當這樣。集說引項安世說:恐懼加上修省,本身就是所謂「洊」。人能恐懼,已經是被震動了一次;接著又去修省,「洊」的意思就在裡頭了。集說引胡炳文說:恐懼發生在心裡,修省表現在事上。「修」是剋制整治的工夫,「省」是審察檢點的力量。
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程傳 震來而能恐懼周顧,則無患矣,是能因恐懼而反致福也。因恐懼而自修省,不敢違於法度,是由震而後有法則,故能保其安吉,而“笑言啞啞”也。集說 范氏仲淹曰:君子之懼於心也,思慮必慎其始,則百志弗違於道懼於身也。進退不履於危,則百行弗罹於禍,故初九震來而致福,慎於始也。
《小象傳》解初九說:雷震到來時戒懼不安,正因為這份恐懼才招來福氣;後來談笑自如,是因為此後行事有了法度。程頤《伊川易傳》說:雷震到來而能夠恐懼警覺、四面照顧周全,就不會有禍患,這就是因恐懼反而招致福氣。由於恐懼而自我修省,不敢違背法度,這就是經過震動之後才有了準則,所以能保住自己的安寧吉利,而「笑言啞啞」。集說引范仲淹說:君子在心上警懼,思慮一定謹慎於開頭,那麼各種心志都不會背離正道;在身上警懼,一舉一動都不踏進危險,那麼各種行事都不會遭遇禍患。所以初九在雷震到來時反而招來福氣,關鍵在於開頭就謹慎。
震來厲,乘剛也。程傳 當震而乘剛,是以彼厲而己危,震剛之來,其可御乎。集說 胡氏炳文曰:《屯》六二,《豫》六五,《噬嗑》六二,《困》六三,《震》六二,皆言“乘剛”,唯《困》六三乘坎之中爻,其餘皆乘震之初也。
《小象傳》解六二說:雷震到來而有危險,是因為它騎壓在剛爻之上。程頤《伊川易傳》說:正當震動之時又騎壓剛爻,所以對方來勢兇猛而自己處境危險;震動的剛爻直沖上來,難道抵擋得住嗎。集說引胡炳文說:《屯》卦六二、《豫》卦六五、《噬嗑》卦六二、《困》卦六三、《震》卦六二,都講「乘剛」;其中只有《困》卦六三騎壓的是坎體的中爻,其餘各爻騎壓的都是震體的初爻。
震蘇蘇,位不當也。程傳 其恐懼自失“蘇蘇”然,由其所處不當故也,不中不正,其能安乎。案 震當“虩虩”,不當“蘇蘇”。六三當重震之間,正奮厲以有為之時也,而以陰不中正處之,至於蘇蘇緩散,故曰“位不當”。
《小象傳》解六三說:雷震之下神情惶惑渙散,是因為它所居的位置不相當。程頤《伊川易傳》說:它恐懼到失去常態、顯出「蘇蘇」的樣子,是由於所處的位置不當;既不居中,又不當位,怎麼安得下來呢。李光地按:遇上雷震,應當是「虩虩」那樣戒慎警覺,不應當是「蘇蘇」那樣惶惑鬆散。六三正夾在上下兩個震體之間,本是振奮努力、大有作為的時候,它卻以陰柔而又不中不正的姿態去應付,弄得神思渙散、鬆懈無主,所以《象傳》說「位不當」。
震遂泥,未光也。程傳 陽者剛物,震者動義,以剛處動,本有光亨之道,乃失其剛正而陷於重陰,以致“遂泥”,豈能光也!云“未光”,見陽剛本能震也,以失德故“泥”耳。案 四有剛德,非失德者,此言“未光”,蓋志氣未能自遂,行拂亂其所為耳!與《噬嗑》九四之“未光”同,皆謂所處者未能遂其所志,非《兌》上“未光”之比。
《小象傳》解九四說:雷震之下終於陷進泥裡,是因為它還不能光大。程頤《伊川易傳》說:陽是剛健之物,震取動作之義;以剛健之質處在動的時位,本來有光明亨通的路可走。九四卻丟掉了自己的剛正而陷落在上下兩組陰爻之間,以致「遂泥」,哪裡還能光大!《象傳》說「未光」,可見陽剛本來是能夠震動的,只因失掉德性才陷進泥裡。李光地按:九四具備剛健的德性,並不是失德的人;這裡說「未光」,是指它志氣一時不能自行伸展,行事處處被攪擾牽絆罷了。這與《噬嗑》九四所說的「未光」相同,都是講所處的境地使他不能實現自己的心志,跟《兌》卦上六那種「未光」不是一回事。
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無喪也。程傳 往來皆厲,行則有危也。動皆有危,唯在無喪其事而已,“其事”,謂中也,能不失其中,則可自守也。“大無喪”,以無喪為大也。集說 張子曰:無喪有事,猶云不失其所有也。以其乘剛故“危”,以其在中故“無喪”,禍至與不至皆懼,則無喪有事。郭氏雍曰:二以“來歷”而“喪貝”,則五之“往來”皆“厲”,宜其大有喪也,六五位雖不正而用中焉,其事既不失中道,雖涉危行,可以“大無喪”矣。
《小象傳》解六五說:雷震之下往來都有危險,是行動本身帶著危險;它所守的事情在於居中,所以大體上沒有喪失。程頤《伊川易傳》說:往也危、來也危,一動就有危險。既然動輒有危,關鍵只在於不喪失自己該守的東西而已。所謂「其事」,指的是「中」;能夠不失掉這個中,就可以自守。說「大無喪」,是把沒有喪失看作最大的收穫。集說引張載說:沒有喪失而有所守,等於說沒有失掉自己原有的東西。因為騎壓剛爻,所以「危」;因為身居中位,所以「無喪」。禍患來與不來都同樣警懼,就能做到無所喪失而有所持守。集說引郭雍說:六二尚且因為雷震襲來而「喪貝」,那麼六五往來都遇「厲」,照理該有更大的喪失才是;然而六五雖然位置不正卻能用中,所守的事情既然不離中道,縱使一路踏在危險裡,也可以「大無喪」。
震索索,中未得也。雖凶無咎,畏鄰戒也。本義 “中”,謂中心。程傳 所以恐懼自失如此,以未得於中道也。謂過中也使之得中,則不至於“索索”矣,極而復征則凶也,若能見鄰戒而知懼,變於未極之前,則“無咎”也,上六動之極,震極則有變義也。龔氏煥曰:“中未得”者,處震之極,志氣消索,中無所主也。
《小象傳》解上六說:雷震之下驚懼得瑟縮無主,是心中還沒有得著;雖然有凶險卻不會有災禍,是因為看到鄰近者受震而知道戒懼。朱熹《本義》說:這裡的「中」,指內心。程頤《伊川易傳》說:它恐懼到失去常態成這個樣子,是因為沒有得著中道——也就是過了中。假使能守住中,就不至於「索索」發抖。已經到了極點還要往前走,那就凶了;如果能看見鄰近者受震的警戒而知道害怕,在事情尚未到極點之前先行改變,那就不會有災禍。上六處在動的極點,震到極處便含有變的意思。集說引龔煥說:所謂「中未得」,是處在雷震的極點,志氣消磨殆盡,心裡沒有主宰。
艮卦·大象與爻象
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程傳 上下皆山,故為“兼山”。此而並彼為兼,謂重複也,重艮之象也。君子觀艮止之象,而思安所止,“不出其位”也。“位”者,所處之分也,萬事各有其所,得其所,則止而安,若當行而止,當速而久,或過或不及,皆出其位也,況逾分非據乎。
《大象傳》說:兩座山重疊在一起,這就是《艮》卦;君子由此領悟,思慮不越出自己的位分。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下兩體都是山,所以叫「兼山」。這一座連著那一座就叫「兼」,也就是重複,這是艮卦重疊的物象。君子觀察艮止的象,因而思量自己該安止在哪裡,做到「不出其位」。所謂「位」,就是自己所處的本分。萬事都各有其應處之所,得其所則止得住而安穩。假如該走的時候卻停下來、該快的時候卻拖長,或者做過了頭,或者做得不夠,都算是越出了自己的位;何況是超越本分去佔據不該佔的地方呢。
集說 董氏曰:兩雷兩風兩火兩水兩澤,皆有相往來之理,唯兩山並立,不相往來,此止之象也。邱氏富國曰:凡人所為、所以易至於出位者,以其不能思也,思則心有所悟,知其所當止而得所止矣。
集說引董氏說:兩雷相重、兩風相重、兩火相重、兩水相重、兩澤相重,都還有彼此往來流通的道理;唯獨兩座山並排立著,各不相往來,這正是「止」的物象。集說引邱富國說:一般人的所作所為之所以容易越出本位,是因為不肯用心思量;肯思量,心裡就有所領悟,知道自己該停在哪裡,也就能安處在該停的地方了。
案 思不出位,諸家皆作思欲不出其位,“思”字不甚重,今觀《咸》卦云:“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而夫子以“何思何慮”明之,則此“思”字蓋不可略,雜擾之思,動於欲者也,通微之思,浚於理者也。《大學》云“安而後能慮”,蓋“思不出位”之說也。
李光地按:「思不出位」一句,各家都講成「思量著要不越出自己的位分」,把「思」字看得不很要緊。如今看《咸》卦九四爻辭說「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而孔子在《繫辭下傳》裡用「何思何慮」來點明它,可見這個「思」字是不能輕輕放過的。雜亂紛擾的思,是被慾望牽動出來的;通達精微的思,是從義理裡疏浚出來的。《大學》說「安而後能慮」,講的正是「思不出位」這個意思。
艮其趾,未失正也。程傳 當止而行,非正也,止之於初,故未至失正,事止於始則易,而未至於失也。集說 虞氏翻曰:動而得正,故“未失正也”。郭氏雍曰:“趾”,初象也,動莫先於趾。止於動之先則易,而止於既動之後則難,《傳》言“未失正”者,止於動之先,未有失正之事也。
《小象傳》解初六說:止住腳趾,是還沒有失去正道。程頤《伊川易傳》說:該停下來卻仍往前走,就不合於正;如今在最初一步上就停住了,所以還不至於失正。事情在剛開頭時打住比較容易,也就不至於鑄成過失。集說引虞翻說:一動就合於正,所以說「未失正也」。集說引郭雍說:「趾」是初爻的象,人身一動,沒有比腳趾更先動的。在動作之前就止住比較容易,在已經動起來之後再止住就難了。《象傳》說「未失正」,是因為在動作之前就止住,還沒有發生失正的事。
不拯其隨,未退聽也。本義 ,三止乎上,亦不肯退而聽乎二也。程傳 所以不拯之而唯隨者,在上者未能下從也,“退聽”,下從也。
《小象傳》解六二說:不能救助自己所跟隨的人,是因為對方不肯退下來聽從。朱熹《本義》說:九三在上面自顧自地止住,也不肯退下來聽從六二。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二之所以救不了九三而只能跟著它走,是因為在上位的九三不能屈就下從。所謂「退聽」,就是退下來聽從下面的意見。
艮其限,危薰心也。程傳 謂其固止不能進退,危懼之慮,常薰爍其中心也。集說 鄭氏汝諧曰:三雖止而不與物交,而其危則實“薰心也”。何氏楷曰:以強制,故“危薰心”,艮限者,強制之謂也。
《小象傳》解九三說:止住腰身之際,危懼像煙火一樣熏灼著內心。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說它硬生生地止在那裡,進也不能、退也不能,危懼的念頭時時熏烤炙灼著它的心。集說引鄭汝諧說:九三雖然止住而不與外物交接,可是那份危險卻實實在在地「薰心」。集說引何楷說:因為是強行壓制,所以「危薰心」;所謂「艮限」,說的就是強行壓制。
艮其身,止諸躬也。程傳 不能為天下之止,能止於其身而已,豈足稱大臣之位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止諸躬”也者,“躬”,猶身也,明能靜止其身,不為躁動也。王氏應麟曰:艮六四“艮其身”,《象》以“躬”解之,傴背為“躬” ’,見背而不見面,朱文公《詩》云:“反躬艮其背。”案 “止諸躬”,便是“艮其身”,但易其字為“諸”字爾,蓋易其字為“諸”字, 艮其輔,以中正也。
《小象傳》解六四說:止住自身,是把止的工夫用在自己身上。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不能做到讓天下都各安其止,只能止住自己一身罷了,這樣哪裡配得上大臣的位置。集說引孔穎達說:所謂「止諸躬」,「躬」就等於身,說明它能讓自己靜止下來,不去躁動。集說引王應麟說:《艮》卦六四講「艮其身」,《象傳》用「躬」字來解釋它;彎著背叫作「躬」,只看得見背而看不見臉。朱熹有詩句說「反躬艮其背」。李光地按:「止諸躬」也就是「艮其身」,不過把那個字換成「諸」字罷了;大概換成「諸」字——底本此處有脫文。以下是六五的《小象傳》:「艮其輔,以中正也。」
本義 “正”字羨文,叶韻可見。程傳 五之所善者,中也。“艮其輔”,謂止於中也,言以得中為正,止之於輔,使不失中,乃得正也。集說 餘氏本曰:言不妄發,發必當理,唯有中德者能之。
朱熹《本義》說:這裡的「正」字是多出來的衍文,從押韻上就看得出來。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五可取的地方在於居中。「艮其輔」,是說止得恰到中節;也就是把得中當作正,把止的工夫用在牙床口舌上,使言語不失其中,這才算得正。集說引餘本說:說話不輕率亂發,一開口就合於事理,只有具備中德的人才做得到。
敦艮之吉,以厚終也。程傳 天下之事,唯終守之為難,能敦於止有終者也,上之吉,以其能厚於終也。集說 王氏申子曰:德愈厚而止愈安,是止之善終者也,其吉可知。案 艮者,“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故於上言“厚終”,凡人之心,唯患其養之不厚,不患其發之不光。水蓄則彌盛,火宿則彌壯,厚其終,則萬事皆由此始。
《小象傳》解上九說:篤實敦厚地止住而得吉,是因為它能把結尾做得厚重。程頤《伊川易傳》說:天下的事情,唯有守到最後最難;能夠在「止」上做到篤厚,就是有始有終的人。上九之所以吉,正因為它能把結尾做得厚重。集說引王申子說:德性越厚,止得越安穩,這是善於收尾的止,它的吉利可想而知。李光地按:艮在《說卦傳》裡是「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的方位,所以在上爻講「厚終」。人心所怕的只是涵養得不夠厚,不必擔心發出來時不夠光彩。水蓄積起來就越發盛大,火焐住了就越發壯旺;把結尾做得厚實,萬事就都從這裡重新開頭。
漸卦·大象與爻象
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本義 二者皆當以漸而進,疑“賢”字衍,或“善”下有脫字。程傳 “山上有木”,其高有因,漸之義也,君子觀《漸》之象以居賢善之德,化美於風俗,人之進於賢德,必有其漸,習而後能安,非可陵節而遽至也。在己且然,教化之於人,不以漸,其能入乎,移風移俗,非一朝一夕所能成,故善俗必以漸也。
《大象傳》說:山上長著樹木,這就是《漸》卦;君子由此領悟,要蓄養賢善的德性、改善風俗。朱熹《本義》說:蓄德與善俗這兩件事都應當循序漸進;疑心「賢」字是多出來的衍文,或者「善」字下面另有脫漏的字。程頤《伊川易傳》說:「山上有木」,它長得高是有所憑依的,這就是「漸」的意義。君子觀察《漸》卦的象,因而蓄養賢善的德性,把風俗教化得美好。人進於賢德,一定有個漸進的過程,習慣了才能安穩,不是可以越級躐等一下子達到的。對自己尚且如此,用教化去影響別人,不循著漸進,還能入得進去嗎?移風易俗不是一朝一夕能夠辦成的,所以改善風俗一定要靠漸進。
集說 楊氏曰:地中生木,以時而升,山上有木,其進以漸。馮氏當可曰:“居”,積也。德以漸而積,俗以漸而善,內卦艮止,居德者止諸內也。外卦巽入,善俗者入於外也,體艮以居德,體巽以善俗、案 地中生木,始生之木也,山上有木,高大之木也,凡木始生,枝條驟長,旦異而夕不同,及既高大,則自拱把而合抱,自捩手而乾霄,必須逾年積歲,此開與漸之義所以異也,居德善俗,皆須以漸,以居賢德然後可以善俗,亦漸之意也。
集說引楊氏說:地中生出樹木,是隨著時令往上長,那是《升》;山上長著樹木,它的前進是一步一步來的,那是《漸》。集說引馮當可說:「居」就是積。德靠漸進而積累,俗靠漸進而變好。內卦是艮,主止,蓄德就是把工夫止定在內;外卦是巽,主入,善俗就是把教化滲入到外。體會艮的意思來蓄德,體會巽的意思來善俗。李光地按:地中生木,是剛萌生的樹;山上有木,是已經高大的樹。凡樹木剛生的時候,枝條猛長,早上一個樣、晚上又一個樣;等到已經高大,從一把粗長到兩手合抱,從伸手可及長到高聳入云,就必須年復一年地積累。這正是《升》與《漸》兩卦取義不同的地方。蓄德與善俗都必須一步步來,而且要先蓄養賢善的德性然後才談得上改善風俗,這也是漸進的意思。
小子之厲,義無咎也。程傳 雖”小子”以為危厲,在義理實“無咎也”。飲食衎衎,不素飽也。本義 “素飽”,如《詩》言“素餐”,得之以道,是不為徒飽而處之安矣。程傳 爻辭以其進之安平,故取飲食和樂為言,夫子恐後人之未喻,又釋之雲中正君子,遇中正之主,漸進於上,將行其道以及天下,所謂“飲食衎衎”,謂其得志和樂,不謂空飽飲食而已。“素”,空也。集說 龔氏煥曰:二以中正應五而得祿,非尸位素餐者比,故食之衎衎而樂也。
《小象傳》解初六說:小孩子覺得危險,從道理上講並不會有過錯。程頤《伊川易傳》說:雖然那些「小子」把初六的處境看得很危險,就義理來衡量卻實在「不會有過錯」。以下解六二說:飲食安樂和洽,並不是白白吃飽。朱熹《本義》說:「素飽」就像《詩經》所說的「素餐」;六二的俸祿是循著正道得來的,所以不算白吃白喝,因而心安理得。程頤《伊川易傳》說:爻辭因為六二前進得平穩安順,所以借飲食的和樂來立言。孔子怕後人不明白,又加以解釋說:中正的君子遇上中正的君主,一步步向上進,將要推行自己的道以惠及天下;所謂「飲食衎衎」,是說他心志得遂而和樂,並不是單指白白吃飽肚子。「素」就是空。集說引龔煥說:六二憑著中正之德與九五相應而得到俸祿,跟那種尸位素餐的人不可同日而語,所以吃起來和樂愉快。
案 六爻以“鴻”取進象,自水涯以至山上,自遠而近,自下而高也。“乾”為最遠,是士之將進而不苟進者,故在《詩》曰:“置之河之幹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夫征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李光地按:《漸》卦六爻用「鴻雁」來取前進的物象,從水邊一路到山上,由遠而近、由低而高。「乾」是水岸,距離最遠,比喻士人將要出仕卻不肯苟且求進,所以《詩經·魏風·伐檀》說「置之河之幹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把砍下的檀木放在河岸上,那位君子啊,並不白吃飯。以下是九三的《小象傳》:「夫征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程傳 “夫征不復”,則失漸之正,從欲而失正,離判其群類,為可醜也。卦之諸爻,皆無不善,若獨失正,是離其群類,“婦孕”不山其道,所以“不育”也。所利在“禦寇”,謂以順道相保。君子之與小人比也,自守以正,豈唯君子自完其己而已乎,亦使小人得不陷於非義,是以順道相保,御止其惡,故曰“禦寇”。
程頤《伊川易傳》說:「夫征不復」,就失去了漸進的正道;放縱慾望而丟掉了正,等於自己脫離了同類,是可恥的(底本「群丑」的「丑」在《象傳》裡本指同類,程頤兼取可恥之義)。《漸》卦各爻本來都不算不善,唯獨九三失正,那就是離開了自己的同類。「婦孕」不是循著正道來的(底本此字訛作「山」,當作「由」),所以「不育」。它有利的地方在於「禦寇」,也就是用順道彼此保全。君子與小人相鄰相處,自己守住正道,這不單是君子成全了自己而已,同時也使小人不至於陷入不義,這就是用順道彼此保全、擋住並制止那份惡,所以說「禦寇」。
集說 楊氏簡曰:“夫征不復”,上九不應,“離群醜也”,“婦孕不育”,九三失其所以為婦也,三不中,有失道之象,故“凶”,非正者足以害我,故曰“寇”,慮三之失道,或親於寇而不能御也,故教之“禦寇”,則我不失於正順,而夫婦可以相保矣。熊氏良輔曰:“順相保”,順慎通用,只是謹慎以相保守也。
集說引楊簡說:「夫征不復」,是因為上九與九三不相應;「離群醜也」,「婦孕不育」,是九三失掉了做妻子的本分。九三不居中位,帶著失道的象,所以「凶」。凡不合正道的一方都足以害我,所以稱之為「寇」。擔心九三失道以後或許會親附於寇而不能抵禦,因此教它「禦寇」;這樣,自己就不失其正、不失其順,夫妻之間也就能夠彼此保全了。集說引熊良輔說:「順相保」的「順」,與「慎」字通用,無非是說謹慎地互相保守。
案 楊氏之說,爻義文意,兩得之矣。君子之仕也,上雖不交,而己必盡其道,故周公曰:恩斯勤斯,育子之閔斯,不可以不遇而遂棄其殷勤也。王仲淹曰:“美哉公旦之為周也,必使我君臣相安,而禍亂不作。”其順相保之謂乎。
李光地按:楊簡的說法,在爻的義理和文句的語意兩方面都講通了。君子出來做事,上面雖然不與自己交接,自己卻一定要把該盡的道理盡到。所以周公在《詩經·豳風·鴟鴞》裡說「恩斯勤斯,育子之閔斯」(今本《詩經》作「鬻子之閔斯」),一片恩愛勤勞、養育幼子的辛苦,不可以因為不被賞識就把這份殷勤丟開。王通說:「周公旦替周朝做的事真美啊,一定要讓我們的君臣彼此相安,使禍亂不發生。」他講的大概就是「順相保」吧。
或得其桷,順以巽也。程傳 “桷”者平安之處,求安之道,唯順與巽,若其義順正,其處卑巽,何處而不安。如四之順正而巽,乃得“桷”也。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程傳 君臣以中正相交,其道當行,雖有間其間者,終豈能勝哉?徐必得其所願,乃漸之吉也。
《小象傳》解六四說:也許能找到平直的椽木,是靠著柔順而謙遜。程頤《伊川易傳》說:「桷」是平穩安適的落腳處;求得安穩的辦法,只有柔順與謙遜兩條。假如所行的道理順當端正,所處的姿態卑下謙遜,那麼走到哪裡都能安穩。像六四這樣既順正又謙遜,才得到那根「桷」。《小象傳》又解九五說:終究沒有誰能勝過它而得吉,是因為如願以償。程頤《伊川易傳》說:君與臣憑著中正之德彼此交往,他們的道理本來就該推行;縱然中間有人從中離間,最後又哪裡勝得過呢?慢慢地必定能實現自己的願望,這就是漸進帶來的吉利。
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本義 漸進愈高,而不為無用,其志卓然,豈可得而亂哉。程傳 君子之進,自下而上,由微而著,跬步造次,莫不有序,不失其序,則無所不得其吉,故九雖窮高而不失其吉,可用為儀法者,以其有序而不可亂也。
《小象傳》解上九說:它的羽毛可以用作禮儀的裝飾而得吉,是因為這份秩序不可攪亂。朱熹《本義》說:鴻雁一步步漸進,越飛越高,卻並沒有變成無用之物;它的心志卓然獨立,哪裡是可以被擾亂的呢。程頤《伊川易傳》說:君子的上進,是自下而上、由細微到顯著,一步一趨、一言一動,沒有不合次序的。不失其次序,就沒有一處不得其吉。所以上九雖然升到了極高之處卻不失其吉,之所以可以拿來作為禮儀法式,正因為它有次序而不可攪亂。
集說 胡氏炳文曰:二居有用之位,有益於人之國家,而非素飽者,上在無用之地,亦足為人之儀表,而非無用者,二志不在溫飽,上志卓然不可亂,士大夫之出處,於此當有取焉。張氏振淵曰:志慮高潔,而功名富貴不足以累其心,故其志可則。使志可得而亂,又安可用為儀哉!
集說引胡炳文說:六二處在可以有所作為的位置上,對別人的國家有益處,並不是白吃俸祿的人;上九處在無位可用的地方,也足以做眾人的儀範,並不是無用的人。六二的心志不在於自己吃飽穿暖,上九的心志卓然獨立而不可擾亂——士大夫在出仕與退隱之間的取捨,應當從這裡得到啟發。集說引張振淵說:心志念慮高尚潔淨,功名富貴不足以拖累他的心,所以他的志向可以拿來作準則。假使這份心志隨便就能被擾亂,又怎麼配用作禮儀的表率呢!
歸妹卦·大象與爻象
澤上有雷,歸妹。君子以永終知敞。本義 雷動澤隨,《歸妹》之象。君子觀其合之不正,知其終之有敝也,推之事物,莫不皆然。程傳 雷震於上,澤隨而動,陽動於上,陰說而從,女從男之象也,故為歸妹。君 集說 崔氏憬曰:歸妹人之始終也,始則’征凶”,終則“無攸利”。故“君子以永終知敝”為戒者也。
《大象傳》說:澤上響著雷,這就是《歸妹》卦;君子由此領悟,要著眼於長久的結局而預知其中的弊病(底本「知敝」的「敝」寫作「敞」,下文引文仍作「敝」)。朱熹《本義》說:雷一動,澤水就跟著動盪,這是《歸妹》的物象。君子看到它結合得不正,就知道這段關係到最後必有弊病;推廣到別的事物上,無不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雷在上面震動,澤水隨之波動;陽在上面發動,陰喜悅而跟從,這是女子隨從男子的物象,所以叫作歸妹。君——底本此處有脫文。集說引崔憬說:嫁女這件事關係到人一生的始與終:開頭就說「征凶」,末了又說「無攸利」,所以拿「君子以永終知敝」來告誡。
吳氏曰慎曰:“永終知敝”,言遠慮其終而知有敝也,氓之詩,不思其反,所以終見棄於人與。案 澤上有雷,不當以澤從雷取象,當以澤感雷取象,蓋取於陰氣先動,為歸妹之義。
集說引吳曰慎說:所謂「永終知敝」,是說要長遠地考慮結局,從而預先知道會有弊病。《詩經·衛風·氓》裡那位女子當初沒有想到日後的反覆,所以最終被人拋棄了吧。李光地按:「澤上有雷」不該按澤水隨從雷聲來取象,而該按澤水感應雷聲來取象——取的是陰氣先動這一層,正合《歸妹》女子先動而求配的意義。
歸妹以娣,以恆也。跛能履吉,相承也。本義 恆,謂有常久之德。程傳 歸妹之義,以說而動,非夫婦能常之道,九乃剛陽,有賢貞之德,雖娣之微,乃能以常者也,雖在下不能有所為,如跛者之能履,然征而吉者,以其能相承助也,能助其君,娣之吉也。
《小象傳》解初九說:嫁女而以側室的身份相隨,是靠著恆常之德;瘸腿也能走路而得吉,是因為能夠輔助承接。朱熹《本義》說:這裡的「恆」,指具備長久不變的德性。程頤《伊川易傳》說:《歸妹》的意義在於因喜悅而動,這本不是夫妻之間可以長久相處的路子。初九是剛健的陽爻,具備賢良守正的德性;雖然只是陪嫁側室這樣微賤的身份,卻能夠守住恆常。它身處下位不能有大的作為,就像瘸腿的人只能勉強行走;然而前往仍舊得吉,是因為它能夠在旁輔助承接。能夠輔助自己的正室主母,這就是側室的吉利所在。
集說 鄭氏汝諧曰:初少女,且微而在下,以娣媵而歸,乃其常也。娣媵不能成內助之功,雖有其德,如跛者之履耳,跛者之履,雖不足以有行,然亦可以行者,以其佐小君。能相承助也。如是而征,則為安分,故吉。俞氏琰曰:“相承”者,佐其嫡以相與奉承其夫也。案 言以恆者,女而自歸非常,唯娣則從嫡而歸,乃其常也。
集說引鄭汝諧說:初九象徵年少的女子,身份又微賤而居於下位,以陪嫁側室的名分出嫁,這正是她的常分。側室不可能建立主持內政的功勞,雖有德性,也不過像瘸腿的人走路罷了。瘸腿的人走路,雖然不足以遠行,卻畢竟還能走,是因為她輔佐著國君的夫人,能夠在旁承接幫襯。以這樣的身份前往,就是安於本分,所以吉利。集說引俞琰說:所謂「相承」,是輔佐正室、與她一同奉事丈夫。李光地按:《象傳》說「以恆」,是因為女子自己主動出嫁並不合常規;唯有作為側室跟著正室一同出嫁,才算是她的常分。
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程傳 守其幽貞,來失夫婦常正之道也。世人以媒狎為常,故以貞靜為變常,不知乃常久之道也。集說 俞氏琰曰:《屯》六二曰“反常”,謂“字”乃女子之常,“不字”則非常,至“十年”之後而“乃字”,則返其常也。此曰“未變常”,謂嫁著女子之常,九二不願嫁,似乎變常,然能以幽靜自守,是亦女德之常,未為變常也。來氏知德曰:一與之齊,終身不改,此婦道之常也。守幽人之貞,則未變其常矣。
《小象傳》解九二說:利於像幽居之人那樣守正,是因為並沒有改變常道。程頤《伊川易傳》說:守住幽靜貞潔的操守,並沒有失掉(底本「未」訛作「來」)夫妻之間常有的正道。世人把親暱狎近看作常態,於是反而把貞靜看成變異,殊不知貞靜才是能夠長久的道理。集說引俞琰說:《屯》卦六二說「反常」,是因為許嫁生育本是女子的常道,不許嫁就不合常道,直到「十年」之後才許嫁,那是迴歸了常道。這裡說「未變常」,是說出嫁本是女子的常道,九二不願出嫁,看似改變了常道;然而她能以幽靜自守,這同樣是女子德性的常道,算不上變常。集說引來知德說:一旦與丈夫結為一體,終身不再更改,這是為婦之道的常規;守住幽居之人那樣的貞正,也就沒有改變這份常規。
歸妹以須,未當也。程傳 “未當”者,其處其德其求歸之道,皆不當,故無取之者,所以“須”也。集說 朱氏震曰:六三居不當位,德不正也,柔而上剛,行不顧也。為說之主,以說而歸,動非禮也,上無應,無受之者也,如是而賤矣,故曰“末當也”。“未當”,故無取之者,“反歸以娣”也。
《小象傳》解六三說:嫁女而只能等待,是因為處境不相當。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未當」,是說她所處的位置、所具的德性、所走的求嫁門路,樣樣都不相當,所以沒有人來娶她,因此只好「須」——等著。集說引朱震說:六三所居的位置不當,德性不正;以柔爻凌駕在剛爻之上,行事不顧一切。它又是下卦兌體喜悅的主爻,憑著一時喜悅就想出嫁,舉動不合禮法;上面又沒有相應的爻,沒有人接納她。這樣一來身份就低賤了,所以《象傳》說「未當也」(底本「未」訛作「末」)。正因為「未當」,才沒有人來娶,只好「反歸以娣」,退回去做陪嫁的側室。
程傳 所以“愆期”者,由己而不由彼,賢女人所願取,所以“愆期”。乃其志欲有所待,待得佳配而後行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嫁宜及時,今乃過期而遲歸者,此嫁者之志,欲有所待而後乃行也。俞氏琰曰:爻辭言“愆期”,而爻《專》直達其志,以見愆期在我,而不苟從人。蓋“有待而行”,非為人聽棄也。“行”,謂出嫁,《詩泉水》云“女子有行”是也。
此處底本脫去九四的《小象傳》原文「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徑接註文。程頤《伊川易傳》說:之所以「愆期」、耽誤了婚期,原因在自己而不在對方。賢德的女子是人人願意娶的,她之所以拖過婚期,是因為心裡想要等一等,等到好配偶再嫁。集說引孔穎達說:出嫁應當及時,如今卻過了期限而遲遲不嫁,這是出嫁者自己的心意,想等一等然後才走。集說引俞琰說:爻辭說「愆期」,而《小象傳》(底本「傳」訛作「專」)徑直點出她的心志,用來說明拖過婚期是我自己的選擇,並不是隨隨便便就跟人走。所謂「有待而行」,並不是被人家所嫌棄(底本「所」訛作「聽」)。這裡的「行」指出嫁,《詩經·邶風·泉水》說「女子有行」,用的正是這個意思。
帝乙歸妹,不知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貴行也。本義 以其有中德之貴而行,故不尚飾。程傳 以“帝乙歸妹”之道言,“其袂不如其娣之袂良”,尚禮而不尚飾也。五以柔中在尊高之位,以尊貴而行中道也。柔順降屈,尚禮而不尚飾,乃中道也。集說 王氏申子曰:上二句舉爻辭,下二句釋之也,言五居尊位而用中,故能以至貴而行其勤儉謙遜之道也。
《小象傳》解六五說:帝乙嫁妹,正室的衣袖比不上陪嫁側室的衣袖華美;她的位置居中,是憑著尊貴的身份而行事。朱熹《本義》說:因為她具備居中之德的那份尊貴而行,所以不崇尚外表的裝飾。程頤《伊川易傳》說:就「帝乙歸妹」這件事的道理來講,「其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是崇尚禮數而不崇尚裝飾。六五以柔順守中的姿態處在尊高的位置上,是以尊貴之身而行中道。柔順謙抑、屈己下人,崇尚禮數而不崇尚裝飾,這正是中道。集說引王申子說:《象傳》上兩句是把爻辭提起來,下兩句是加以解釋;意思是六五身居尊位而能用中,所以能夠以極尊貴的身份去實行勤儉謙遜的道理。
上六無實,承虛筐也。程傳 “筐無實”,是空筐也。空筐可以祭乎,言不可以奉祭祀也,女不可以承祭祀,則離絕而已,是女歸之無終者也。集說 王氏宗傳曰:專取虛筐無實為盲者,上六女子也。
《小象傳》解上六說:上六的筐裡沒有東西,捧著的是一隻空筐。程頤《伊川易傳》說:「筐無實」就是空筐子。空筐子能拿去祭祀嗎?這是說她不能奉行祭祀之禮。女子不能承擔祭祀,那就只有離異斷絕一途,這是嫁女而沒有好結局的一類。集說引王宗傳說:《象傳》單單拈出空筐無物來立說,是因為上六講的是女子這一面。
豐卦·大象與爻象
雷電皆至,豐,君子以折獄致刑。本義 取其威照並行之象。程傳 雷電皆至,明震並行也,二體相合,故云“皆至”。明動相資,成《豐》之象。離,明也,照察之象。震,動也,威斷之象。“折獄”者必照其情實,唯明克允,致刑者以威於奸惡,唯斷乃成。故君子觀雷電明動之象,以“折獄致刑”也。
《大象傳》說:雷與電一同到來,這就是《豐》卦;君子由此領悟,要審斷案件、施行刑罰。朱熹《本義》說:取的是威勢與照察並行的物象。程頤《伊川易傳》說:雷電一同到來,是光明與震動同時進行;上下兩體相合,所以說「皆至」。光明與行動互相憑藉,構成《豐》卦的物象。離是明,是照察的象;震是動,是威嚴決斷的象。「折獄」必須照見案情的真實,唯有明察才能判得允當;「致刑」是用威勢對付奸惡,唯有決斷才能辦成。所以君子觀察雷電這明與動的象,用來「折獄致刑」。
《噬嗑》言先王“飭法”,《豐》言君子“折獄”,以明在上而麗於威震,王者之事,故為制刑立法,以明在下而麗於威震,君子之用,故為“折獄致刑”,《旅》明在上而云君子者,《旅》取慎用刑與不留獄,君子皆當然也。
程頤接著說:《噬嗑》卦講先王「飭法」,《豐》卦講君子「折獄」。《噬嗑》是光明在上而附麗於威震之下,那是帝王的事,所以說制訂刑律、建立法度;《豐》卦是光明在下而附麗於威震,那是君子的職分,所以說「折獄致刑」。至於《旅》卦,光明也在上面,卻仍舊說「君子」,那是因為《旅》卦取的是謹慎用刑、不拖延訟獄這層意思,凡是君子都應當如此。
集說 孔氏穎達曰:斷決獄訟,須得虛實之情,致用刑罰,必得輕重之中。若動而不明,則淫濫斯及,故君子象於此卦而“折獄致刑。”蘇氏軾曰:《傳》曰:為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曜,故《易》至於雷電相遇,則必及刑獄,取其明以動也。至於離與艮相遇,曰“無折獄”,無留獄,取其明以止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判決訟獄,必須查明真偽虛實的實情;動用刑罰,一定要拿捏到輕重適中。假如行動起來而心裡不明白,濫刑就隨之而來了,所以君子取法這一卦而「折獄致刑」。集說引蘇軾說:古書上講,設立刑罰與獄訟之威,是要比擬上天的雷震電耀,所以《周易》凡是碰上雷電相遇的卦,必定說到刑獄,取的是明察加上行動。至於離與艮相遇的《旅》卦,則說「無折獄」、不拖延訟獄,取的是明察加上止息。
朱氏震曰:電明照也,所以“折獄”,雷威怒也,所以“致刑”。《朱子語類》:問:雷電《噬嗑》與雷電《豐》亦同。曰:《噬嗑》明在上,是明得事理,先立這法在此,未有犯威人,留待異時之用,故云“明罰飭法”;《豐》威在上,明在下,是用這法時,須是明見下情曲折方得,不然,威動於上,必有過錯也,故云“折 雖旬無咎,過旬災也。
集說引朱震說:電是明亮的照耀,所以用來「折獄」;雷是威嚴的震怒,所以用來「致刑」。《朱子語類》記載:有人問,《噬嗑》的雷電與《豐》卦的雷電是不是一樣。朱熹答:《噬嗑》是明在上面,是先把事理弄明白,預先把法條立在這裡,此時還沒有觸犯法禁的人,留著日後備用,所以說「明罰飭法」;《豐》卦是威在上面、明在下面,是正在動用這套法的時候,必須把下面的情由曲折看得明明白白才行,不然威勢從上頭壓下來,必定要出差錯,所以說「折——底本此處有脫文。以下是初九的《小象傳》:「雖旬無咎,過旬災也。」
本義 戒占者不可求勝其配,亦爻辭外意。程傳 聖人因時而處宜,隨事而順理,夫勢均則不相下者,常理也,然有雖敵而相資者,則相求也。初四是也,所以雖旬而無咎也。與人同而力均者,在乎降己以相求,協力以從事,若懷先己之私,有加上之意,則患當至矣,故曰“過旬災也”。均而先己,是過旬也,一求勝則不能同矣。
朱熹《本義》說:這是告誡占問的人不可以一心想壓過自己的對等者,也是爻辭字面之外的一層意思。程頤《伊川易傳》說:聖人依著時勢安排合宜的做法,隨著事情順應事理。勢力相當的雙方互不相讓,本是常情;然而也有雖然彼此對等卻能互相憑藉的,那就會彼此求合,初九與九四正是這樣,所以「雖旬而無咎」。與人同處而力量相當的,關鍵在於放低自己去求合、齊心協力辦事。假如懷著搶在人前的私心,存著壓人一頭的念頭,禍患就要來了,所以說「過旬災也」。勢均力敵卻要搶先,就是「過旬」;一心求勝,就再也同不到一塊兒了。
集說 劉氏牧曰:“旬”,數之極也,猶日之中也,言“無咎”者,謂初未至中,猶可進也,若進而過中,則災,故象稱“過旬災也”,爻辭不言豐者,謂初未至豐也。胡氏瑗曰:言雖居豐盈之時,可以“無咎”,若過於盈滿,則必有傾覆之災也。俞氏琰曰:爻辭云“雖旬無咎”,爻《傳》云“過旬災”,則戒其不可過也,蓋與《彖傳》天地日月說同。
集說引劉牧說:「旬」是數目的極點,好比太陽走到正中。說「無咎」,是因為初九還沒有到正中,尚可前進;如果進過了正中,就有災。所以《象傳》稱「過旬災也」。爻辭不提「豐」字,是因為初九還沒有到達豐盛的地步。集說引胡瑗說:這是說雖然身處豐盈的時候,可以不會有災禍;但若是過分盈滿,就一定招來傾覆之災。集說引俞琰說:爻辭講「雖旬無咎」,《小象傳》講「過旬災」,就是告誡不可以過頭,這跟《彖傳》裡天地日月盈虛消長的說法是同一路。
案 “過旬災”,即“日中則昃,月盈則食”之意也,經意謂同德相濟,雖當盈滿之時,可以無咎,況初居於之始,未及日中乎!《傳》意則謂正宜及今而圖之耳,稍過於中,便將有災矣,其義相備也。
李光地按:所謂「過旬災」,就是《彖傳》「日中則昃,月盈則食」的意思。經文的用意是說,德性相同的雙方互相救助,即便正當盈滿之時也可以不會有災禍,何況初九處在全卦的開頭,還沒有走到日中呢!《象傳》的用意則是說,正應當趁現在就著手謀劃,稍微過了正中,就要有災了。兩層意思互相補足。
有孚發若,信以發志也。程傳 “有孚發若”,謂以己之孚信,感發上之心志也,苟能發,則其吉可知,雖柔暗有可發之道也。集說 趙氏汝楳曰:疾得於境之疑,孚發於志之信。王氏申子曰:二虛中故“有孚”,五亦虛中故“可發”,言以誠相感也。
《小象傳》解六二說:懷著誠信去啟發對方,是用誠信來激發在上者的心志。程頤《伊川易傳》說:「有孚發若」,是說拿自己的誠信去感動啟發在上者的心志。只要啟發得動,它的吉利就可想而知;六五雖然柔弱昏暗,也仍有可以被啟發的門路。集說引趙汝楳說:那份「疾」來自處境所生的猜疑,那份「孚」發自心志所存的誠信。集說引王申子說:六二中虛,所以說「有孚」;六五也中虛,所以說「可發」——講的是雙方以誠意相感通。
豐其沛,不可大事也。折其右肱,終不可用也。程傳 三應於上,上應而無位,陰柔無勢力而處既終,其可共濟大事乎!既無所賴,如右肱之折,終不可用矣。集說 潘氏士藻曰:六二雖當“豐蔀”之時,然五得位得中,猶可以大事,故六二發若之孚可施也。九三所應上六,無可發之明矣。不可用而不用,保身之哲也。
《小象傳》解九三說:遮蔽得那樣深厚,不可以辦大事;折斷了右臂,終究派不上用場。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與上六相應,上六雖然相應卻沒有實位,本身陰柔而沒有勢力,又處在全卦的終了,難道還能和它一同去成就大事嗎!既然無所依靠,就像右臂折斷了一樣,終究用不上了。集說引潘士藻說:六二雖然正當「豐蔀」被遮蔽的時候,但六五既得位又得中,還可以有所作為,所以六二那份啟發人的誠信施展得出去;九三所應的是上六,就沒有可供啟發的明智了。用不上就乾脆不用,這是保全自身的明智。
豐其蔀,位不當也。日中見斗,幽不明也。遇其夷主吉,行也。程傳 “位不當”,謂以不中正居高位,所以暗而不能致豐,“日中見斗,幽不明也”,謂幽暗不能光明,君陰柔而臣不中正故也,“遇其夷主吉,行也”。陽剛相遇,吉之行也,下就於初,故云行,下求則為吉也。集說 項氏安世曰:六二指六五為“蔀”為“斗”,故往則入於暗而得疑,九四之“蔀”與“斗”,皆自指也,故行則遇明而得吉。吳氏橙曰:“豐蔀”“見斗”,六二爻辭已備,《象傳》不釋,而獨九四致其詳者,蓋二象由九四而成,四為“蔀”,故二“見斗”,二爻之象同,而所重在四也。
《小象傳》解九四說:遮蔽物又厚又大,是因為位置不相當;正午時分看見北斗,是幽暗而不光明;遇上與自己對等的主人而得吉,在於肯行動。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位不當」,是指九四以不中不正之身居於高位,因此昏暗而不能造成豐盛。「日中見斗,幽不明也」,是說幽暗而不能光明,原因在於君主陰柔而臣子不中正。「遇其夷主吉,行也」,是說兩個陽剛彼此相遇,這是吉利的行動;九四向下就近初九,所以說「行」,肯向下求合就得吉。集說引項安世說:六二爻辭裡的「蔀」和「斗」,指的是六五,所以它一往上去就進入昏暗而招來猜疑;九四爻辭裡的「蔀」和「斗」,都是指它自己,所以它一行動便遇上光明而得吉。集說引吳橙說:「豐蔀」「見斗」兩句,六二的爻辭裡已經說全了,《象傳》卻不加解釋,偏偏在九四這裡講得詳細,是因為這兩個象本來由九四造成:九四是那塊「蔀」,所以六二才「見斗」。兩爻的象雖然相同,分量卻落在九四身上。
程傳 其所謂吉者,可以有慶福及於天下也,人君雖柔暗,若能用賢才,則可以為天下之福,唯患不能耳。集說 何氏楷曰:人君以天下常豐為慶,慶以天下故吉,言慶則譽在其中矣。
此處底本脫去六五《小象傳》原文「六五之吉,有慶也」,徑接註文。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吉,是說這份福慶可以施及天下。做君主的即便柔弱昏暗,只要能任用賢才,就可以成為天下的福氣,所怕的只是他做不到罷了。集說引何楷說:君主把天下常保豐盛看作福慶,福慶既然落在天下身上,所以稱吉;說到「慶」,「譽」也就包含在裡頭了。
豐其屋,天際翔也。窺其戶,闃其無人,自藏也。本義 “藏”,謂障蔽。程傳 六處豐大之極,在上而自高,若飛翔於天際,謂其高大之甚,窺其戶而無人者,雖居豐大之極,而實無位之地,人以其昏暗自高大,故皆棄絕之,自藏避而弗與親也。
《小象傳》解上六說:把房屋造得那樣高大,像在天邊飛翔;從門縫裡張望,靜悄悄地沒有人,是他自己把自己遮藏起來了。朱熹《本義》說:這裡的「藏」,指自我遮蔽阻隔。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處在豐盛盛大的極點,居於最上而自居高位,好像飛翔在天邊一樣,形容它高大到了極處。從門縫裡看進去卻一個人也沒有,是因為它雖然居於豐大的頂端,實際上卻是沒有職位的地方;人們看它昏昧糊塗卻又自高自大,因此都離棄斷絕它,它便自我遮藏躲避,誰也不來親近。
集說 石氏介曰:始顯大,終自藏,皆聖人戒其過盛。子云曰:炎炎者滅,隆隆者絕,觀雷觀火,為盈為實,天收其聲,地藏其熱,高明之家,鬼瞰其室,正合此義。張子曰:豐屋、蔀、家,自蔽之甚,窮大而失居者也,處上之極,不交於下,而居動之末,故曰“天際翔也”。《朱子語類》云:“豐其屋,天際翔也”,似說如翬斯飛樣,言其屋高大到於天際,卻只是自蔽障得闊。
集說引石介說:起初顯赫盛大,最後自我遮藏,都是聖人告誡人不要過於盛滿。揚雄說:火焰騰騰的終會熄滅,聲勢隆隆的終會斷絕;看那雷與火,正當盈滿充實的時候,上天卻收去了雷聲,大地卻藏起了火熱;門第高顯的人家,鬼神在暗中窺伺著他的屋子。這番話正合《豐》卦上六的意思。集說引張載說:高大的屋子、厚重的遮蔽、深藏的宅院,都是自我遮蔽到了極點,把規模撐得太大反而失掉了安身之處。上六處在全卦最上的極點,不與下面交接,又居於震動的末梢,所以說「天際翔也」。《朱子語類》記載:「豐其屋,天際翔也」,好像是說《詩經》裡「如翬斯飛」那種簷角飛展的樣子,講他的房子高大得直抵天邊,可結果不過是把自己遮蔽得更寬闊罷了。
旅卦·大象與爻象
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嗔用刑而不留獄。本義 慎刑如山,不留如火。程傳 火之在高,明無不照,君子觀明照之象,則“以明慎用刑”。明不可恃,故戒於慎,明而止,亦慎象。觀火行不處之象,則“不留獄”,獄者不得已而設,民有罪而入,豈可留滯淹久也。
《大象傳》說:山上燒著火,這就是《旅》卦;君子由此領悟,要明察而謹慎地動用刑罰,並且不拖延訟獄(底本「慎」訛作「嗔」)。朱熹《本義》說:用刑的謹慎要像山一樣穩定,不拖延要像火一樣迅疾。程頤《伊川易傳》說:火燒在高處,光明無所不照;君子觀察這明照的象,就「以明慎用刑」。光明是不可以恃仗的,所以又用「慎」字加以告誡;明察而能止住,也正是謹慎的象。觀察火不停留、一路燒過去的象,就懂得「不留獄」。牢獄是不得已才設立的,百姓有罪進去,怎麼可以讓他們長久滯留在裡面呢。
集說 孔氏穎達曰:火在山上,逐草而行,勢不久留,故為《旅》象,又上下二體,艮止離明,故君子象此以明察審慎用刑,而不稽留獄訟。項氏安世曰:山非火之所留也,野燒延緣,過之而已,故名之曰《旅》,而象之以“不留獄”。
集說引孔穎達說:火在山上,沿著野草一路燒過去,勢頭上不會久留,所以取為《旅》卦的象。加上上下兩體,艮主止、離主明,所以君子取法於此,明察審慎地動用刑罰,而不把訟獄拖著不辦。集說引項安世說:山並不是火可以久留的地方,野火蔓延攀緣,不過是路過一趟罷了,所以給它取名叫《旅》,並且用「不留獄」來取象。
趙氏汝楳曰:火煬則宅於灶,冶則宅於爐,在山則野,燒之暫,猶旅寓耳,故為《旅》之象。離虛為“明”,艮止為“謹”,君子體之,明謹於“用刑而不留獄”,蓋獄者人之所旅也,“不留獄”,不使久處其中也,用刑固貴於明,然明者未必謹,謹者或留獄,明矣謹矣,而淹延不決,雖明猶暗也,雖謹反害也。張氏清子曰:“明”則無循情,“慎”則無濫罰,“明慎”既盡,斷決隨之。聖人取象於旅,正恐其“留獄”也。
集說引趙汝楳說:火用來燒飯就安家在灶裡,用來冶煉就安家在爐裡;到了山上就成了野火,一燒而過,如同旅客暫住,所以取為《旅》卦的象。離體中虛,取義為「明」;艮體主止,取義為「謹」。君子體會這層意思,明察而謹慎地「用刑而不留獄」。牢獄本來就是人暫時寄住的地方,「不留獄」就是不讓人長久待在裡頭。用刑固然貴在明察,然而明察的人未必謹慎,謹慎的人又可能把案子拖著;即便又明察又謹慎,卻拖延著不判決,那麼雖明也等於暗,雖謹反倒成害。集說引張清子說:「明」就不會徇私情,「慎」就不會濫施刑罰;明與慎都做到了,判決隨之而下。聖人從旅行取象,正是怕辦案的人「留獄」。
旅瑣瑣,志窮災也。程傳 志意窮迫,益自取災也,災眚對言則有分,獨言則謂災患耳。集說 谷氏家傑曰:爻賤其行,象鄙其志。得童僕貞,終無尤也。程傳 羈旅之人,所賴者童僕也,既得童僕之忠貞,終無尤悔矣。集說 王氏弼曰:既得童僕,然後即次懷資,皆無所失,故“終無尤”。
《小象傳》解初六說:旅途中猥瑣計較,是心志困窘而自招災禍。程頤《伊川易傳》說:心志窘迫,就越發自己招來災禍。「災」與「眚」對舉時各有分別,單說一個「災」字,指的就是災患。集說引谷家傑說:爻辭看不起它的行為,《象傳》鄙薄它的心志。《小象傳》又解六二說:得到童僕的忠貞,終究不會有怨咎。程頤《伊川易傳》說:客居在外的人,所依靠的就是童僕;既然得到童僕的忠誠守正,終究不會有怨恨悔吝。集說引王弼說:先得到童僕,然後才能住進旅舍、揣著盤纏,樣樣都不失落,所以說「終無尤」。
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本義 以旅之時,而與下之道如此,義當喪也。程傳 旅焚失其次舍,亦以困傷矣,以旅之時,而與下之道如此,義當喪也。在旅而以過剛自高待下,必喪其忠貞,謂失其心也,在旅而失其童僕之心,為可危也。
《小象傳》解九三說:旅途中燒掉了自己的住處,實在是夠受傷的了;用旅客的態度對待下人,按理就該失掉他們。朱熹《本義》說:身處旅居之時,對待下人的方式卻是這樣,按理當然要失掉他們。程頤《伊川易傳》說:旅途中失火燒掉了投宿的地方,已經是困頓受傷了;身處旅居之時,對待下人卻是這個樣子,按理當然要失掉他們。客居在外還用過分剛強、自高自大的姿態對待下人,必定會喪失他們的忠貞,也就是失掉他們的心。客居在外而失掉童僕的心,這是很危險的。
集說 郭氏雍曰:九三剛而不中,故不能安。旅失其所安,亦可傷矣,以剛暴之才,而以旅道居童僕,:自其失眾心而喪也。夫旅豈與人之道哉,君子自厚而已,故終無以旅與下之事。王氏宗傳曰:既已有焚其次之傷矣,而又喪其童僕焉,此暴厲之過也。夫旅親寡之時也,朝夕之所與者,童僕而已爾,豈可以旅視之也,九三以旅視乎下,則彼童僕也,亦必以旅視乎上矣,其能久留乎,故曰“其義喪也”。
集說引郭雍說:九三剛強卻不居中,所以安頓不下來。旅居而失去安身之所,已經夠讓人傷感了;又拿剛暴的性子,用對待過路人的態度安置童僕,那自然是先失掉眾人的心而後失掉他們。旅客的那一套哪裡是與人相處的正道呢?君子只求厚待別人罷了,所以始終不會做出「以旅與下」這種事。集說引王宗傳說:既已有了住處被燒的傷痛,又丟掉了自己的童僕,這是暴戾太過的結果。旅居本是親近的人最少的時候,早晚相處的不過是童僕罷了,怎麼可以拿看待過客的眼光去看他們呢?九三用旅客的眼光看下人,那麼下人反過來也必定用旅客的眼光看上頭,他們還肯久留嗎?所以說「其義喪也」。
黃氏淳耀曰:“下”,即童僕,“以旅與下”者,謂視童僕如旅人也,焚次而失其身所依庇,亦已傷而不安矣,況又喪其童僕乎!然非童僕之無良也,當旅時而與下之道,刻薄寡思,直若旅人然,宜不得其心力,義當喪也,將誰咎哉。
集說引黃淳耀說:所謂「下」,就是童僕;「以旅與下」,是說把童僕當作路人看待。住處被燒,失去了自身賴以庇護的地方,已經受傷而不得安寧了,何況又丟掉童僕呢!然而這並不是童僕不好,而是他在旅居之時對待下人的方式刻薄寡恩,簡直像對待陌生過客一樣,自然得不到他們的真心與出力;按理就該失掉他們,還能怪誰呢。
旅于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程傳 四以近君為當位,在旅五不取君義,故四為“未得位也”,曰:然則以九居四不正為有咎矣。曰:以剛居柔,旅之宜也。九以剛明之才,欲得時而行其志,故雖得“資斧”,於旅為善,其心志未快也。集說 黃氏淳耀曰:“資斧”防患之物,“得其資斧”,不過有以自防,故曰“心未快也”。
《小象傳》解九四說:旅途中有個安身之處,是還沒有得到應有的位置;得到了盤纏與利斧,心裡仍舊不痛快。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靠近君位,本該算作當位;可是在《旅》卦裡,六五並不取君主的意義,所以九四算是「未得位也」。有人問:那麼以陽爻居四這個陰位,不正,豈不是有過失?回答說:以剛爻居於柔位,正是旅居時該有的分寸。九四有剛健明察的才具,一心想趕上時機去實現抱負,所以雖然得到「資斧」,在旅居中已算不錯,心志卻仍舊不痛快。集說引黃淳耀說:「資斧」是防備患難的東西;「得其資斧」,不過是有了自我防護的憑藉罷了,所以說「心未快也」。
終以譽命,上逮也。本義 “上逮”,言其譽命聞於上也。程傳 有文明柔順之德,則上下與之。“逮”,與也,能順承於上而上與之,為上所逮也。在上而得乎下,為下所上逮也,在旅而上下與之,所以致“譽命”也。“旅”者,困而未得所安之時也,“終以譽命”,終當致譽命也,已“譽命”則非旅也,困而親寡則為旅,不必在外也。
《小象傳》解六五說:最終獲得美譽與爵命,是因為向上夠得著。朱熹《本義》說:所謂「上逮」,是說他的美譽與爵命上達於在上者。程頤《伊川易傳》說:具備文明柔順的德性,上下就都肯與他相與。「逮」就是相與:能夠順承在上者而在上者也肯與他相與,這是被上面所及;身在上位而能得到下面的擁戴,這是被下面向上夠著。旅居之中上下都肯與他相與,因此招來了「譽命」。所謂「旅」,是困頓而尚未找到安身之處的時候;說「終以譽命」,是說最終會招來美譽與爵命。一旦有了譽命,就不再是旅了。困頓而親近的人少就叫作旅,並不一定非得身在外地。
集說 胡氏瑗曰:六五所謂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者也,柔順中正之德,為上九所信,尊顯之命及之也。案 六五有位而上九無位,不必以六五為上九所尊顯也。蓋居高位便是上逮爾,此爻雖不以君位言,而亦主於大夫土之載贄而荻乎名位者,故曰“上逮”,言其地望已高 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
集說引胡瑗說:六五就是《彖傳》所說的柔爻在外卦得中而順從剛爻的那一位;它柔順中正的德性為上九所信服,尊崇顯達的爵命也就落到它身上。李光地按:六五有位而上九無位,不必解成六五被上九所尊顯。居於高位本身就是「上逮」了。這一爻雖然不按君位來講,卻也是著眼於大夫、士人捧著見面禮去求仕而獲得名位的那一類(底本「士」訛作「土」、「獲」訛作「荻」),所以說「上逮」,是講他的地位聲望已經很高——底本此處有脫文。以下是上九的《小象傳》:「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于易,終莫之聞也。」
程傳 以旅在上,而以尊高自處,豈能保其居。其義當有焚巢之事,方以極剛自高為得志而笑,不知喪其順德於躁易,是終莫之聞,謂終不自聞知也,使自覺知,則不至於極而“號咷”矣,陽剛不中而處極,固有高亢躁動之象,而火復炎上,則又甚焉。
程頤《伊川易傳》說:以旅客的身份居於最上,還拿尊貴高顯自居,怎麼保得住自己的居所?按理就該有巢被燒掉的事。它正因為剛強到極點、自居高位而洋洋得意地發笑,卻不知道自己已經在浮躁輕率之中丟掉了柔順的德性,這就是「終莫之聞」——是說他到最後也沒能自己察覺。假使能自己察覺,就不至於走到極處而放聲「號咷」了。陽剛而不居中又處在極位,本來就帶著高亢躁動的象,何況火性又是向上炎燒的,那就更厲害了。
集說 張子曰:以陽極上,旅而驕肆者也,失柔順之正,故曰“喪牛于易”,怒而忤物,雖有凶危,其誰告之,故曰“終莫之聞也”。案 九三以旅與下,郭氏、王氏、黃氏之說美矣,唯以旅在上則未有說,蓋以旅之道在上,則視所居之位,如寄寓然,其無敬慎之心可知,故曰“其義焚也”。
集說引張載說:以陽爻升到最上,是旅居而驕橫放肆的人;它失掉了柔順守正的德性,所以說「喪牛于易」。發怒而處處得罪人,縱然明擺著凶險,又有誰肯告訴他呢?所以說「終莫之聞也」。李光地按:關於九三「以旅與下」,郭雍、王宗傳、黃淳耀幾家的說法都很好;只是「以旅在上」這一句還沒有人講透。大概是說,用旅客的心態處在上位,就會把自己所居的位置看成暫時借住的地方,那份缺乏敬慎的心思也就可想而知了,所以說「其義焚也」。
巽卦·大象與爻象
隨風巽,君子以申命行事。本義 “隨”,相繼之義。程傳 兩風相重,隨風也,“隨”,相繼之義,君子觀重巽相繼以順之象,而以中命令,行政事。隨與重,上下皆順也,上順下而出之,下順上而從之,上下皆順,重巽之義也。命令政事,順理則合民心,而民順從矣。
《大象傳》說:風一陣接著一陣,這就是《巽》卦;君子由此領悟,要反覆申明命令、推行政事。朱熹《本義》說:「隨」是前後相繼的意思。程頤《伊川易傳》說:兩股風重疊在一起,就是「隨風」。「隨」是相繼的意思。君子觀察巽體重疊、前後相繼而又處處順應的象,因而反覆申明號令(底本「申命令」訛作「中命令」),推行政事。相隨與相重,說的都是上下都順:上面順著下面的情形把命令發出來,下面順著上面的意思去遵行,上下都順,這就是重巽的意義。命令與政事只要順著道理,就合乎民心,百姓自然順從了。
集說 荀氏爽曰:巽為號令,兩巽相隨,故“申命”也,法教百瑞,令行為上,故曰“行事”也。胡氏璦曰:巽之體,上下皆巽,如風之入物,無所不至,無所不順,故曰“隨風巽”。君子法此巽風之象,以申其命行其事於天下,無有不至,而無有不順者也。
集說引荀爽說:巽象徵號令,兩個巽體前後相隨,所以稱「申命」;法度教化種種事項,都以號令能夠推行為上,所以說「行事」。集說引胡瑗說:巽的卦體上下都是巽,好像風滲入萬物,沒有到不了的地方,也沒有不順應的地方,所以說「隨風巽」。君子取法這巽風的象,把自己的號令申明出去、把自己該辦的事推行到天下,做到無處不到、無處不順。
郭氏雍曰:君子之德風也,有風之德而下無不從,然後具重巽之義。《易》於巽主教命,猶《詩》之言風也,故《觀》則“省方觀民設教”,《姤》則“施命誥四方”,皆主巽而言也。,邱氏富國曰:“申命”者,所以致其戒於行事之先,“行事”者,所以踐其言於申命之後。
集說引郭雍說:君子的德性好比風,具備風那樣的德性而下面沒有不跟從的,然後才算具備了重巽的意義。《周易》在巽卦上主講教化與政令,正如《詩經》講「風」一樣;所以《觀》卦說「省方觀民設教」,《姤》卦說「施命誥四方」,都是就巽體立說的。集說引邱富國說:所謂「申命」,是在辦事之前把告誡說到;所謂「行事」,是在申命之後把說過的話兌現。
俞氏琰曰:既告戒之,又丁寧之,使人聽信其說,然後見之“行事”,則民之從之也。亦如風之迅速也。大抵命令之出,務在必行,不行則徒為虛文耳。
集說引俞琰說:先把話告誡在前,又反覆叮嚀,讓人們聽得進、信得過,然後才落實到「行事」上,那麼百姓跟從起來,也就像風一樣迅速了。大體上說,命令一旦發出,務必要能夠貫徹;貫徹不了,就只是一紙空文罷了。
進退,志疑也。利武人之貞,志治也。程傳 進退不知所安者,其志疑懼也,利用武人之剛貞以立其志,則其“志治也”。“治”,謂修立也。集說 趙氏汝楳曰:“治”與“疑”對,“志疑”而不決,故進退靡定,“志治”而不亂,故決於行。黃氏淳耀曰:兩可不決之謂“疑”,一定不亂之謂“治”。
《小象傳》解初六說:一會兒進一會兒退,是心志疑惑;利於用武人那樣的守正,是要把心志整治起來。程頤《伊川易傳》說:又想進又想退、不知道安身在哪裡的人,他的心志是疑惑畏懼的;應當借武人那種剛強守正的勁頭來立定自己的心志,這樣心志就「治」了。「治」就是整治確立的意思。集說引趙汝楳說:「治」與「疑」正好相對:心志疑惑就拿不定主意,所以進退不定;心志整治好而不散亂,所以能決然行動。集說引黃淳耀說:兩頭都可以、拿不定主意叫作「疑」,一定不移、不亂方寸叫作「治」。
紛若之吉,得中也。程傳 二以居柔在下,為過巽之象,而能使通其誠意者眾多紛然,由得中也。陽居 頻巽之吝,志窮也。
《小象傳》解九二說:紛紛然眾多而得吉,是因為九二居中。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以陽爻居於柔位又處在下體,本是過分卑巽的象;而它卻能讓替自己通達誠意的人紛紛然多起來,靠的正是居中。陽爻居於——底本此處有脫文。以下是九三的《小象傳》:「頻巽之吝,志窮也。」
程傳 三之才質,本非能巽,而上臨之以巽,承重剛而履剛,勢不得行其志,故頻失而頻巽,是其志窮困,可“吝”之甚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的才性本來就不是能夠卑順的一類,可是上面又用巽的姿態壓著它;它上承重疊的剛爻、下踏剛爻,形勢上無法施展自己的心志,因此屢屢失態又屢屢勉強作出恭順的樣子。這說明它的心志已經窮困,是值得惋惜羞吝到極點的。
集說 蘇氏濬曰:九三之“頻巽”,非勉為之而失,習為之而過也。“巽”而“頻”焉,則振作之氣不足,其志亦窮而無所復之矣。張氏振淵曰;志疑者,可以治救之,“志窮”則有“吝”而已。
集說引蘇濬說:九三的「頻巽」,並不是勉強去做而做失了分寸,倒是做慣了以致做過了頭。恭順而至於一次又一次地重來,可見振作的氣力不足,它的心志也就窮盡,再沒有可以挽回的餘地了。集說引張振淵說:心志疑惑的,還可以整治補救;心志一旦窮盡,就只剩下羞吝而已。
田獲三品,有功也。程傳 巽於上下,如田之獲三品而遍及上下,成巽之功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有功”者,田獵有獲,以喻行命有功也。
《小象傳》解六四說:田獵獲得三類獵物,是有功勞。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對上對下都能恭順,就像田獵獲得三等獵物一樣,恩澤遍及上下,從而成就了巽的功效。集說引孔穎達說:所謂「有功」,是田獵有所收穫,用來比喻推行政令有成效。
九五之吉,位正中也。程傳 九五之吉,以處正中也,得正中之道則吉,而其悔亡也。“正中”,謂不過無不及,正得其中也,處柔巽與出命令,唯得中為善,失中則悔也。集說 邱氏富國曰:以九居五,位乎中正,此所以“貞吉”,而為申命之主也。
《小象傳》解九五說:九五的吉利,在於它的位置端正而居中。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之所以吉,是因為它處在正中;得著正中的道理就吉,悔恨也隨之消失。所謂「正中」,是既不過頭也無不及,恰恰得其中。無論是自處柔順謙遜,還是發佈命令,都以得中為好;失了中就要生悔。集說引邱富國說:以陽爻居於五位,位置既中且正,這就是爻辭說「貞吉」的緣故,它也因此成為申明命令的主爻。
巽在床下,上窮也。喪其資斧,正乎凶也。本義 正乎凶,言必凶。程傳 “巽在床下”,過於巽也,處卦之上,巽至於窮極也。居上而過極於巽,至於自失,得為正乎,乃凶道也,巽本善行,故疑之曰得為正乎,復斷之曰乃凶也。
《小象傳》解上九說:卑伏在床底下,是恭順到了盡頭;丟掉了自己的盤纏與利斧,這樣還算正嗎,實是凶險。朱熹《本義》說:「正乎凶」,是說必定招凶。程頤《伊川易傳》說:「巽在床下」,是恭順得過了分;處在全卦最上,恭順已經到了窮極。身居上位而恭順過了極點,以致把自己都丟掉了,這還算得上正嗎?這乃是取凶之道。恭順本來是好的德行,所以先用疑問的口氣說「得為正乎」,隨後再斷然說「乃凶也」。
集說 楊氏啟新曰:巽在床下,居巽之極也。天下事唯斷乃成,今焉“喪其資斧”,是失所以斷矣,天斷則改,可必其凶也。
集說引楊啟新說:卑伏在床底下,是處在恭順的極點。天下的事只有靠決斷才辦得成,如今卻「喪其資斧」,等於丟掉了用來決斷的憑藉;沒有決斷就一味改來改去(底本「無斷」訛作「天斷」),可以斷定它必定招凶。
兌卦·大象與爻象
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本義 兩澤相麗,互相滋益,“朋友講習”,其象如此。程傳 “麗澤”,二澤相附麗也,兩澤相麗,交相浸潤,互有滋益之象,故君子觀其象,而“以朋友講習”。“朋友講習”,互相益也,先儒謂天下之可說,莫若朋友講習。“朋友講習”,固可說之大者,然當明相益之象。
《大象傳》說:兩片沼澤相連相附,這就是《兌》卦;君子由此領悟,要與朋友一同講論切磋、溫習所學。朱熹《本義》說:兩片澤水彼此相連,互相滋潤增益,朋友之間講論溫習,取象正是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麗澤」是兩片澤水彼此附著;兩澤相連,交相浸潤,有互相滋養增益的象,所以君子觀察這個象,因而「以朋友講習」。朋友講論溫習,正是互相增益。前輩儒者說,天下值得喜悅的事,沒有比得上朋友講習的。朋友講習固然是可喜之事中的大者,不過更應當把彼此增益這一層象看明白。
集說 虞氏翻曰:“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兌兩口對,故“朋友講習”也。孔氏穎達曰:同門曰朋,同志曰友,朋友聚居,講習道義,相說之盛,莫過於此也。
集說引虞翻說:《乾·文言》講「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兌卦的象是兩張口相對,所以取「朋友講習」之義。集說引孔穎達說:同在一位老師門下叫作朋,志趣相同叫作友;朋友聚居一處,講論溫習道義,彼此喜悅的盛況,沒有超過這個的。
程子曰:天下之說不可極,唯“朋友講習”,雖過說無害,兌澤有相滋益處。蘇氏軾曰:取其樂而不流者也。朱氏震曰:“講”其所知,“習”其所行。
集說引程頤說:天下的喜悅都不可以走到極端,唯獨朋友之間講論溫習,即便喜悅得過了頭也沒有妨害,因為兌澤之間本有互相滋潤增益的地方。集說引蘇軾說:取的是快樂而不至於放蕩失度這一層。集說引朱震說:「講」的是自己所知道的道理,「習」的是自己所踐行的事情。
俞氏琰曰:“講”者講其所未明,講多則義理明矣,“習”者習其所未熟,“習”久則踐履熟矣。此“朋友講習”,所以為有滋益,而如兩澤之相麗也,若獨學無友,則孤陋而寡聞,故《論語》以學之不講為憂,以“學而時習”為說,以“有朋自遠方來”為樂。
集說引俞琰說:所謂「講」,是講自己還沒弄明白的地方,講得多了義理自然明白;所謂「習」,是練自己還不熟的地方,練得久了踐行自然純熟。這就是朋友講習之所以能彼此滋養增益,好像兩片澤水相連相附。假如一個人閉門讀書而沒有朋友,就會見識淺陋、聽聞寡少,所以《論語》把「學之不講」列為憂慮,把「學而時習之」當作喜悅,把「有朋自遠方來」當作快樂。
和兌之吉,行未疑也。本義 居卦之初,其說也正,未有所疑也。程傳 有求面和,則涉於邪諂,初隨時順處,心無所繫,無所為也,以和而已,是以吉也。象又以其處說在下而非中正,故云“行末疑也”。其行未有可疑,謂未見其有失也。若得中正,則無是言也,說以中正為本,爻直陳其義,《象》則推而盡之。
《小象傳》解初九說:平和地喜悅而得吉,是它的行為還沒有可疑之處。朱熹《本義》說:初九處在全卦的開頭,它的喜悅是純正的,還沒有什麼可猜疑的。程頤《伊川易傳》說:如果是有所企求才去與人和洽(底本「而」訛作「面」),那就沾上了邪僻諂媚;初九隨著時勢順當自處,心裡沒有牽掛,也不刻意有所作為,只是以和洽相待罷了,所以吉利。《象傳》又因為它處在喜悅之體的下位而並非中正,所以說「行未疑也」——只是它的行為還沒有可疑的地方,也就是還看不出它有什麼過失。假如它得中得正,就不必這樣措辭了。喜悅以中正為根本,爻辭只是直接陳述這層意思,《象傳》則把它推究到盡處。
集說 蔡氏淵曰:初未牽於陰,聽行未有疑惑,若四比三,有“商兌”之疑矣。徐氏幾曰:“疑”,謂繫於陰也。卦四陽唯初與陰無繫,故“未疑”。鄭氏維嶽曰:以陽剛居兌初,又不與陰比,故信心信理而出,行之於外者,未與心疑,使有繫應,便不能自決矣。
集說引蔡淵說:初九沒有被陰爻牽住,所以舉止聽從本心而沒有疑惑;換成九四緊鄰六三,就有了「商兌」那種反覆掂量的疑慮。集說引徐幾說:所謂「疑」,指被陰爻牽繫。全卦四個陽爻,只有初九與陰爻沒有牽繫,所以說「未疑」。集說引鄭維嶽說:以陽剛之質處在兌卦的開頭,又不與陰爻相鄰,所以一舉一動都信從本心、信從道理;表現在外面的行為,與心裡所想並無衝突可疑。假使有了牽繫相應的對象,就不能自己作主決斷了。
孚兌之吉,信志也。程傳 心之所存為“志”,二剛實居中,孚信存於中也,志存誠信,豈至說小人而自失乎,是以“吉”也。集說 何氏楷曰:初去三遠,不特志可信,而行亦未涉於可疑,二去三近,行雖不免於可疑,而志則可信。
《小象傳》解九二說:懷著誠信而喜悅,因而得吉,是它的心志真誠可信。程頤《伊川易傳》說:心裡所存的東西叫作「志」。九二剛健篤實而居中位,誠信存養在心中;心志既然守著誠信,哪裡會去討好小人而失掉自己呢,所以「吉」。集說引何楷說:初九離六三遠,不但心志可信,行為上也還沒有沾到可疑之處;九二離六三近,行為上雖然難免招人猜疑,心志卻是可信的。
來兌之凶,位不當也。程傳 自處不中正,無與而妄求說,所以凶也。集說 熊氏良輔曰:六三位不當,居上下二兌之間,下兌方終,上兌又來,說而又說,不得其正者也。上六日“引兌”,蓋與六三相表裡。
《小象傳》解六三說:主動招來喜悅而凶,是因為位置不相當。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自處既不中也不正,本來沒有相與的對象,卻胡亂去求人喜歡,所以凶。集說引熊良輔說:六三位置不當,夾在上下兩個兌體之間;下面的兌剛要結束,上面的兌又接了上來,一味地喜悅再喜悅,是得不到正道的一類。上六說「引兌」,大概與六三互為表裡。
九四之喜,有慶也。程傳 所謂“喜”者,若守正而君說之,則得行其陽剛之道,而福慶及物也。集說 郭氏雍曰:當兌之時,處上下之際,不妄從說,知所擇者也,介然自守,故能全兌說之喜。喜非獨一身而已,終亦有及物之慶也。
《小象傳》解九四說:九四的喜悅,是因為有福慶。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喜」,是說他若能守住正道而君主又喜歡他,就得以推行自己陽剛的主張,把福慶施及外物。集說引郭雍說:正當喜悅的時候,九四處在上下之間,不肯胡亂迎合別人的歡心,是懂得取捨的人;他耿介自守,所以能保全兌悅之喜。這份喜不單是他一身的事,最終還會有惠及外物的福慶。
孚于剝,位正當也。本義 與《履》九五同。程傳 戒“孚于剝”者,以五所處之位,正當戒也,密比陰柔,有相說之道,故戒在信之也。集說 王氏申子曰:謂正當尊位,若孚上之柔說,則消剝於陽必矣。
《小象傳》解九五說:對消剝陽剛的一方輕易信任,是因為他所處的位置正當其位。朱熹《本義》說:這句的語例與《履》卦九五《象傳》相同。程頤《伊川易傳》說:《象傳》之所以拿「孚于剝」來告誡,是因為九五所處的位置正該受這樣的告誡;它緊鄰著陰柔的上六,兩者之間本有彼此取悅的路子,所以告誡的重點落在不可輕信上。集說引王申子說:這是說九五正當尊位;若是去信任上六那種柔媚的取悅,陽剛被消蝕剝落就是必然的了。
程傳 說既極矣,義引而長之,雖說之之心不已,而事理已過,實無所說,事之盛則有光輝,既極而強引之長,其無意味甚矣,豈有光也。“未”,非必之辭,象中多用,非必能有光輝,謂不能光也。
此處底本脫去上六《小象傳》原文「引兌,未光也」,徑接註文。程頤《伊川易傳》說:喜悅已經到了盡頭,按義理卻還要把它拖長;縱然想討人喜歡的心思沒有止息,事情的道理已經過了頭,實際上再沒有什麼可喜悅的了。事情正盛的時候才有光輝,已經到了極點還硬要拖著延長,那種索然無味也就太甚了,哪裡還有光可言。「未」是「未必」的口氣,《象傳》裡常用;說未必能有光輝,也就是說它不能光大。
集說 楊氏啟新曰:“來兌”“引兌”,皆小人也,在君子則當來而勿受,引而勿去也。君子以道德相引,其道為光明,引而為說,則心術曖昧,行事邪僻甚矣,豈得為“光”乎。
集說引楊啟新說:「來兌」的六三和「引兌」的上六,都屬於小人一路。對君子來說,他們湊上來就不要接納,他們來拉就不要跟著走。君子之間用道德互相引導,那條路是光明的;如果拉扯人只是為了討歡喜,那心術就曖昧了,行事也邪僻得很,怎麼談得上「光」呢。
渙卦·大象
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于帝立廟。本義 皆所以合其散。程傳 “風行水上”,有渙散之象。先王觀是象,救天下之渙散,至於享帝立廟也,收合人心,無如宗廟,祭祀之報,出於其心,故享帝立廟,人心之所歸也。
《大象傳》說:風吹行在水面上,這就是《渙》卦;先王由此領悟,要祭享上帝、建立宗廟。朱熹《本義》說:這兩件事都是用來把渙散的人心重新聚合起來。程頤《伊川易傳》說:「風行水上」,帶著渙散的象。先王觀察這個象,用來挽救天下的渙散,以至於祭享上帝、建立宗廟。要收攏聚合人心,沒有比宗廟更有效的;祭祀所表達的報本之情,是從人心裡自然生出來的,所以祭享上帝、建立宗廟,正是人心的歸向所在。
渙卦·大象與爻象
繫人心合離散之道,無大於此。集說 程子曰:《萃》、《渙》皆“享于帝立廟”,因其精神之聚而形於此,為其渙散,故立此以收之。呂氏大臨曰:“風行水上”,波瀾必作,振盪離散不寧之時,王者求以合其散,莫若反其本,享帝立廟,所以明天人之本也。
這一句承上文解《渙》卦《大象》「先王以享于帝立廟」:維繫人心、彌合離散的辦法,沒有比這更重大的。集說引程頤說:《萃》卦與《渙》卦都講「享于帝立廟」——祭祀上帝、建立宗廟。《萃》是趁著人心精神正在聚攏的時候,把它顯現在這兩件大禮上;《渙》則是因為人心已經渙散,所以立起祭天與立廟這兩件事,把散掉的人心收攏回來。呂大臨說:「風行水上」,波瀾必定興起;正當動盪離散、人心不寧的時候,王者想把渙散的人心合攏,沒有比返回根本更好的辦法。祭祀上帝、建立宗廟,正是用來彰明天與人這兩個根本所在。
初六之吉,順也。程傳 初之所以“吉”者,以其能順從剛中之才也,始渙而用拯,能順乎時也。集說 郭氏雍曰:初六難之始也,方難之始而拯之,無不濟矣,天下之事,辨之於早,則順而易舉,故《傳》曰:“初六之吉,順也。”
《象傳》說:初六之所以吉,在於一個「順」字。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之所以「吉」,是因為它能順從九二那種陽剛而居中的才具;渙散剛剛開頭就動手拯救,這就是能順應時機。集說引郭雍說:初六處在禍難的開頭,正當禍難剛起就去拯救它,沒有救不成的。天下的事情,辨明得早,做起來就順當而容易,所以《象傳》說:「初六之吉,順也。」
渙奔其機,得願也。程傳 渙散之時,以合為安,二居險中,急就於初,求安也,賴之如機而亡其悔,乃得所願也。集說 王氏宗傳曰:當渙之時,以陽剛來居二,二安靜之位也,故有奔其機之象。夫唯安靜,能後能一天下之動,五奠王居於上,而二“奔其機”於下,各得所安,此所以能合天下之渙也。
《象傳》說:「渙奔其機」,是得遂了心願。程頤《伊川易傳》說:渙散的時候,能聚合才算安穩。九二身陷坎險之中,急忙就近去依靠初六,為的是求個安穩;把初六當作憑几一樣倚靠,因而悔恨消失,這就是得遂心願。集說引王宗傳說:正當渙散之時,陽剛之爻來居第二位,第二位是安靜的位置,所以有奔向憑几的象。唯有自己先安靜下來,然後才能統一天下的動盪。九五在上安定了王者的居處,九二在下「奔其機」而得所安,上下各得安頓,這就是能彌合天下渙散的緣由。
渙其躬,志在外也。程傳 志應於上,在外也。與上相應,故其身得免於渙而無悔,“悔亡”者,本有而得亡,“無悔”者,本無也。集說 黃氏淳耀曰:“外”,指天下言,唯躬之渙,聽以能濟天下之渙,唯志在天下之渙,所以有躬之渙也。
《象傳》說:「渙其躬」,是因為心志在外。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的心志上應於上九,所以說在外。因為與上九相「應與」,所以他自身能免於渙散而沒有悔恨。「悔亡」是本來有悔而後來消掉了,「無悔」是本來就不曾有悔。集說引黃淳耀說:這個「外」字指天下而言。唯有肯把自己一身渙散出去(底本「所以」訛作「聽以」),才能救濟天下的渙散;唯有心志繫在天下的渙散上,才會有自身的渙散。
渙其群元吉,光大也。集說 來氏知德曰:凡樹私黨者,皆心之闇昧狹小者也。唯無一豪之私,則光明正大,自能“渙其群”矣,故曰“,光大也”。
《象傳》說:「渙其群,元吉」,是因為心地光明正大。集說引來知德說:凡是結成私黨的人,都是心地昏暗狹小的人。只要沒有一絲一毫的私心,心地自然光明正大,也就自然能把私黨渙散開,所以《象傳》說「光大也」。
王居無咎,正位也。程傳 “王居”,謂正位,人君之尊位也。能如五之為,則居尊位為稱而“無咎”也。集說 熊氏良輔曰:天下渙散之時,須人君發號施令,正位乎上。使人心知所歸向而天下一矣,故曰“王居無咎”。而《象》曰“正位也”。此與“萃有位”之義同。《本義》以“渙王居”為“渙其居”積,然當渙散之時,必有為渙之主者,所當從《小象》“正位”之說。
《象傳》說:「王居無咎」,是因為端正了君位。程頤《伊川易傳》說:「王居」就是正位,指君主的尊位。能像九五那樣作為,那麼坐在尊位上就相稱,因而「無咎」。集說引熊良輔說:天下渙散的時候,必須由君主發號施令,端正地居於上位,使人心知道歸向何處,天下也就統一了,所以爻辭說「王居無咎」,而《小象》解作「正位也」。這與《萃》卦九五「萃有位」意思相同。朱熹《本義》把「渙王居」講成「渙其居」(底本此下衍一「積」字);然而正當渙散之時,必定要有一個主持渙散之局的人,所以應當依從《小象》「正位」的說法。
渙其血,遠害也。程傳 若如《象》文為“渙其血”,乃與“屯其膏”同也,義則不然:蓋“血”字下脫“去”字。“血去惕出”,謂能遠害則“無咎”也。集說 項氏安世曰:上九爻辭,“血”與“出”韻葉,皆三字成句,不以“血”連“去”字也。《小畜》之“血去惕出”,與此不同,此血已散,不假更去,義“惕”與“逖”文義自殊,據《小象》言。“遠害也”,則“逖”義甚明,不容作“惕”矣,卦中唯上九一爻,去險最遠,故其辭如此。
《象傳》說:「渙其血」,是要遠離禍害。程頤《伊川易傳》說:如果照《象傳》的文字讀作「渙其血」,句式就與《屯》卦九五「屯其膏」相同了,可意思並非如此;應是「血」字下面脫漏了一個「去」字。「血去惕出」,是說能夠遠離禍害就「無咎」。集說引項安世說:上九爻辭裡「血」與「出」押韻,都是三字一句,不該把「血」連著「去」字讀。《小畜》卦的「血去惕出」與這裡不同:這裡的血已經散掉,不必再說一個「去」字;而且「惕」與「逖」兩字文義本來就不一樣。根據《小象》所說的「遠害也」,那麼「逖」——遠離——的意思十分清楚,不容許寫成「惕」。全卦只有上九這一爻離坎險最遠,所以爻辭才這樣寫。
又曰:散其汗以去滯鬱,散其血以遠傷害。陳氏友文曰:坎為血卦。“逖”,遠也,《小象》“遠害”,正是以“遠”釋“逖”字,上雖與三應,然超處渙上,故渙散其血,舍之遠去。去坎險之害而得“無咎”也。
項安世又說:散去身上的汗,是為了去掉鬱滯;散去身上的血,是為了遠離傷害。集說引陳友文說:《說卦》講坎是血卦。「逖」就是遠,《小象》說「遠害」,正是拿「遠」字來訓釋「逖」字。上九雖然與六三相「應與」,可它超然高踞於渙散之上,所以把自己的血渙散掉,撇下六三遠遠離去;離開了坎險的禍害,因而得到「無咎」。
節卦·大象與爻象
澤上有水,節。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程傳 澤之容水有限,過則盈溢,是有節,故為《節》也。君子觀《節》之象,以制立“數度”,凡物之大小輕重高下文質,皆有“數度”,所以為節也。“數”,多寡;“度”,法制。“議德行”者,存諸中為德,發於外為行,人之德行,當“議”則中節。“議”,謂商度求中節也。
《大象傳》說:澤上有水,這就是《節》;君子由此領悟,制定名物度數,品評德行。程頤《伊川易傳》說:澤所能容納的水是有限的,超過了就要滿溢,這就是有節制,所以叫《節》。君子觀察《節》卦之象,因而制立「數度」。凡是事物的大小、輕重、高下、文質,都有它的「數度」,這正是節制的辦法。「數」指多少,「度」指法度規制。所謂「議德行」,是說存在心裡的叫德,表現在外面的叫行;人的德行,經過一番斟酌品評就能合乎節度。「議」,就是反覆商量斟酌,務求恰合節度。
集說 侯氏行果曰:澤上有水,以提防為節。張氏浚曰:“數度”之制因乎人,“德行”之議自於己,記曰:君子議道自己,而置法以民,蓋己之所不能行,與其所不可行,而強於人,誰其從之!一言盡節之道,中而已。中必自身始也。朱氏震曰:澤之容水,固有限量,虛則納之,滿則洩之,水以澤為節也。
集說引侯行果說:澤上有水,是拿堤防作為節制。張浚說:「數度」的制定是針對眾人的,「德行」的品評卻要從自己做起。《禮記·表記》說:君子議論道理從自己身上取則,而設立法度則照顧民眾能做到的程度。凡是自己都做不到、自己都不肯做的事,卻硬要別人去做,誰肯服從!一句話說盡節制之道,不過一個「中」字,而「中」必定要從自身開始。朱震說:澤容納水本來有一定限量,空了就納進來,滿了就洩出去,水是靠澤來節制的。
郭氏雍曰:澤無水則為不足。澤上有水則為有餘,不足則為《困》,有餘則當《節》,理之常也。在人之節,則“制數度”所以節於外,“議德行”所以節於內也。為國為家至於一身,其內外制節皆一也。案 “議德行”,諸儒皆謂一身之德行,獨孔氏謂在人之德行,於“議”字尤切,且得愛爵祿,慎名器之意。
集說引郭雍說:澤裡沒有水就是不足,澤上有水就是有餘。不足便成《困》卦,有餘便該《節》卦,這是常理。落到人身上的節制,「制數度」是從外面節制,「議德行」是從裡面節制。治國、治家一直到修身,內外兩面的節制都是一個道理。李光地按:「議德行」,諸家儒者都說是品評自己一身的德行,唯獨孔穎達說是品評別人的德行;這樣解釋對「議」字尤其貼切,而且合乎珍惜爵祿、慎重名器的用意。
不出戶庭,知通塞也。程傳 爻辭於《節》之初,戒之謹守,故云“不出戶庭”則“無咎”也,《象》恐人之泥於言也,故復明之云,雖當謹守“不出戶庭”,又必知時之通塞也。通則行,塞則止。義當出則出矣,尾生之信,水至不去,不知通塞也,故君子貞而不諒。《繫辭》所解獨以“言”者,在人所節唯“言”與“行”,節於“言”則“行”可知,“言”當在先也。
《象傳》說:「不出戶庭」,是要懂得時勢的通與塞。程頤《伊川易傳》說:爻辭在《節》卦初爻告誡他謹慎自守,所以說「不出戶庭」就「無咎」。《象傳》怕人拘泥字面,所以又補一句說明:雖然應當謹慎自守、不出門庭,卻也必須懂得時勢的通塞。通就走出去,塞就停下來;道義上該出去的時候還是要出去。尾生守信,抱著橋柱等人,大水來了也不肯離開,這就是不懂通塞,所以孔子說君子守正而不拘執小信。《繫辭》解釋這一爻時單說一個「言」字,是因為人所要節制的只有「言」和「行」兩樣;能在言語上節制,行事上如何也就可以推知,而言語該擺在前頭。
集說 王氏申子曰:時有通塞,通則行,塞則止,當止即止,其知通塞之君子乎!《繫辭》專以慎密言語說之,兌體故也。吳氏曰慎曰《節》兼“通塞”言,猶《艮》之兼“行止”言也。初九“不出戶庭知塞也”,而兼言知“通”者,見其非一於止者也。二失時極,則但知“塞”而不知“通”矣。
集說引王申子說:時勢有通有塞,通就走,塞就停,該停下就停下——這大概就是懂得通塞的君子吧!《繫辭》專拿慎重嚴密地說話來解釋這一爻,是因為《節》卦上體為兌、兌主口舌的緣故。吳曰慎說:《節》卦兼說「通」「塞」,好比《艮》卦兼說「行」「止」。初九本是「不出戶庭」,只見一個「塞」字,《象傳》卻把「通」字一併說出,是要顯明他並非一味停住不動。到九二失時到了極點,那就只知道「塞」而不知道「通」了。
不出門庭凶,失時極也。程傳 不能上從九五剛中正之道,成節之功,乃繫於私暱之陰柔,是“失時”之至極,所以凶也,“失時”,失其所宜也。集說 蘇氏軾曰:水之始至,澤當塞而不當通,既至當通而不當塞,故初九以“不出戶庭”為“無咎”,言當“塞”也,九二以“不出門庭”為凶,言當“通”也,至是而不通,則“失時”而至於極。
《象傳》說:「不出門庭凶」,是因為錯失時機到了極點。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不能向上追隨九五剛健中正之道,去成就節制的功業,反而牽繫在私相親暱的陰柔之爻上,這是錯失時機到了極點,所以凶。「失時」,就是失掉了合宜的時候。集說引蘇軾說:水剛要來的時候,澤應當堵住而不該放通;水已經來了,就應當放通而不該堵住。所以初九把「不出戶庭」當作「無咎」,講的是該堵的時候;九二把「不出門庭」當作凶,講的是該通的時候。到了該通的時候還不通,那就是錯失時機而到了極點。
郭氏雍曰:切為不當有事之地,而二以剛中居有為之位,其道不可同也。故初以“不出產庭”為知“塞”,而二以“不出門庭”為不知“通”,知“塞”故“無咎”,不知“通”則有“失時”之凶矣。
集說引郭雍說:初九處在不該有所作為的地位(底本「初」訛作「切」),而九二以陽剛居中,處在應當有所作為的位置上,兩爻的道理不能等同。所以初九用「不出戶庭」(底本「戶」訛作「產」)表示懂得該「塞」,九二用「不出門庭」表示不懂得該「通」。懂得該塞,所以「無咎」;不懂得該通,就有錯失時機的凶險了。
不節之嗟,又誰咎也。本義 此無咎與諸爻異,言無所歸咎也。程傳 節則可以免過,而不能自節以致可嗟,將誰咎乎。集說 沈氏一貫曰:王介甫程沙隨謂能嗟怨自治亦無咎,“嗟”與“戚嗟若”之“嗟”同,“又誰咎”與“出門同人”之象同。何氏楷曰:諸卦爻辭言,“無咎”者九十有九,多補過之辭,《解》三爻《傳》“又誰咎”,語雖與此同,然爻辭未嘗有“無咎”字。
《象傳》說:「不節之嗟」,又能怪誰呢。朱熹《本義》說:這一處的「無咎」與其他各爻不同,是說無處歸咎、怪不得別人。程頤《伊川易傳》說:能節制就可以免於過失,自己不能節制以致落到可嗟嘆的地步,還能怪誰。集說引沈一貫說:王安石與程迥認為,能夠嗟嘆怨悔而自己整治自己,也就沒有過錯;這個「嗟」與《離》卦九三「戚嗟若」的「嗟」相同,「又誰咎」與《同人》初九「出門同人」的取象相同。何楷說:各卦爻辭裡講「無咎」的共有九十九處,多半是補救過失的話;《解》卦六三《象傳》也講「又誰咎」,語句雖與這裡相同,可那條爻辭裡並沒有「無咎」兩個字。
妄節之亨,承上道也。程傳 四能安節之義非一,《象》獨舉其重者,上承九五剛中正之道以為節,足以 集說 錢氏一本曰:中正之通在五,四以近承,不以徒止為功,更以通行為道,故曰“承上道也”。案 節曰亨,為九五中正以通也,而亨於四言之者,五者水之源也,四者水之流也,水之通在流,承上之源而布之者也。
《象傳》說:「安節之亨」(底本「安」訛作「妄」),是因為承接了上面的道。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能夠安於節制,緣由不止一端,《象傳》只舉出其中最要緊的一條:向上承接九五剛健中正之道來行節制,足以——此處底本有脫文。集說引錢一本說:中正而能通的是九五,六四以切近的位置承接它;六四不把一味停住當作功勞,而把通行無阻當作正道,所以說「承上道也」。李光地按:《節》卦講「亨」,本是因為九五中正而能通;可「亨」字卻安在六四身上說,那是因為九五是水的源頭,六四是水的流處。水的通暢在於流,六四正是承接上面的源頭而把水佈散出去的那一段。
甘節之吉,居位中也。程傳既居尊位,又得中道,所以吉而有功。節以中為貴,得中則正矣,正不能盡中也。集說 俞氏琰曰:節貴乎中,當節而不節,則六三有“不節”之“嗟”。過於節,則上六有“苦節”之凶,唯九五“甘節”而吉者,蓋居位之中,當位以節,無過無不及也。
《象傳》說:「甘節之吉」,是因為居位得中。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既坐在尊位上,又得了中道,所以吉而有功。節制以「中」為可貴,得了中自然就正,只是正卻未必能窮盡中。集說引俞琰說:節制貴在得中。該節制而不節制,就像六三有「不節」的嗟嘆;節制過了頭,就像上六有「苦節」的凶險。唯獨九五「甘節」而吉,是因為他居位得中,以恰當的位置來行節制,無過也無不及。
苦節貞凶,其道窮也。程傳 節既苦而貞固守之,則凶。蓋節之道至於窮極矣。集說 吳氏曰慎曰:爻言“苦節貞凶”。《彖》言“苦節不可貞”,唯其“貞凶”,是以“不可貞”也,故《彖》、《象》傳,皆以“其道窮也”釋之。
《象傳》說:「苦節貞凶」,是因為它的路已經走到盡頭。程頤《伊川易傳》說:節制已經苦得難以忍受,還固執地守著不放,那就凶;這是節制之道走到窮極了。集說引吳曰慎說:爻辭講「苦節貞凶」,《彖傳》講「苦節不可貞」。正因為固守下去要凶,所以說「不可貞」,因此《彖傳》和《象傳》都拿「其道窮也」來解釋它。
中孚卦·大象與爻象
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本義 風感水受,《中孚》之象,“議獄緩死”,中孚之意。程傳 “澤上有風”,感於澤中,水體虛故風能入之,人心虛,故物能感之。風之動乎澤,猶物之感於中,故為《中孚》之象。君子觀其象以“議獄”與“緩死”,君子之於“議獄”,盡其忠而已,於決死,極於惻而已,故誠意常求於緩。“緩”,寬也,於天下之事,無所不盡其忠,而“議獄緩死”,最其大者也。
《大象傳》說:澤上有風,這就是《中孚》;君子由此領悟,審議訟案、寬緩死刑。朱熹《本義》說:風去感動,水來承受,這是《中孚》的物象;「議獄緩死」,則是《中孚》的用意。程頤《伊川易傳》說:「澤上有風」,風感動著澤中的水。水的形體是虛的,所以風能吹進去;人的心是虛的,所以外物能感動它。風在澤上吹動,好比外物感動人的內心,所以成為《中孚》的象。君子觀察這個象,因而審議訟案、寬緩死刑。君子對於審議訟案,只是盡自己的忠心罷了;對於判處死刑,只是把惻隱之心用到極處罷了,所以一片誠意總是求個寬緩。「緩」就是寬。天下的事情,君子無一件不盡忠,而審議訟案、寬緩死刑,是其中最大的一件。
集說 楊氏萬里曰:風無形而能鼓幽潛,誠無象而能感人物。《中孚》之感,莫大於好生不殺,“議獄”者,求其入中之出,“緩死”者,求其死中之生也。項氏安世曰:獄之將決則議之,其既決則又緩之,然後盡於人心,王聽之,司寇聽之,三公聽之,“議獄”也。旬而職聽,二旬而職聽,三月而上之,“緩死”也,故獄成而孚,輸而孚,在我者盡,故在人者無憾也。
集說引楊萬里說:風沒有形體,卻能鼓動幽深潛藏的東西;誠沒有形象,卻能感動人和萬物。《中孚》所講的感通,沒有比愛惜生命、不輕易殺人更大的了。「議獄」,是在已經定罪的案子裡替他尋出脫罪的餘地;「緩死」,是在必死的判決裡替他尋出一線生機。項安世說:案子快要判決時先加審議,判決之後又暫緩執行,這樣才算盡了人心。《周禮》所載君王親聽、司寇審聽、三公參聽,這就是「議獄」;一旬之內由本職官吏聽審,二旬再聽,三個月後才上報,這就是「緩死」。所以案子定下來時人人信服,移送上去時人人信服;在我這邊該做的都做盡了,所以在對方那邊也沒有遺憾。
徐氏幾曰:《象》言“刑獄”五卦:《噬嗑》、《豐》以其有離之明,震之威也。《賁》次《噬嗑》,《旅》次《豐》,離明不易,震皆反為良矣,蓋明貴無時不然。威則有時當止,至於《中孚》,則全體似離,互體有震艮,而又兌以議之,巽以緩之,聖人即象垂教,其忠厚惻怛之意,見於謹刑如此。
集說引徐幾說:《大象傳》講到刑獄的一共五卦。《噬嗑》和《豐》,是取它有離的明察、震的威嚴。《賁》緊接《噬嗑》,《旅》緊接《豐》,其中離的明察沒有變,震卻都換成了艮(底本「艮」訛作「良」)——因為明察貴在無時不明,威嚴卻有時候該停下來。至於《中孚》,全卦的形體像一個離,互體又含震與艮,再加上兌主口舌可以「議」,巽性柔順可以「緩」。聖人就著卦象垂示教訓,那份忠厚惻隱的用心,在慎用刑罰這件事上表現得如此分明。
案 風之人物也,不獨平地草木,為之披拂,巖谷竅穴,為之吹籲,即積水重陰之下,亦因之而凍解冰釋焉!此所以為至誠無所不入之象也。民之有獄,猶地之有重陰也,王者體察天下之情隱,至於“議獄緩死”,然後其至誠無所不入矣。
李光地按:風吹入萬物(底本「入」訛作「人」),不只是平地上的草木被它吹得披拂搖動,山岩溝谷的孔竅被它吹得嗚嗚作響,就連積水深處、重重陰翳之下,也因為它而冰凍消解。這正是至誠無處不入的物象。百姓打官司,好比大地有那層層陰翳;王者體察天下隱微難明的實情,一直做到審議訟案、寬緩死刑,然後他的至誠才算無處不入。
程傳 當信之始,志未有所存,而虞度所信,則得其正,是以吉也。蓋其志未有變動,志有所從,則是變動,虞之不得其正矣,在初言求所信之道也。案 “志未變”,言其實心不失也,志變則有它矣。
以下解初九《象傳》「初九虞吉,志未變也」,該句傳文底本未收。程頤《伊川易傳》說:正當誠信剛開始的時候,心志還沒有專門繫在誰身上,先揣度清楚該信誰,就能得其正,所以吉。因為這時心志還沒有變動;一旦心志已經有所追隨,那就是變動了,再去揣度也得不到那個正。在初爻,講的是尋求所當信任之人的辦法。李光地按:所謂「志未變」,是說他那一片實心沒有丟掉;心志一變,就另有別的牽掛了。
其子和之,中心願也。程傳 “中心願”,謂誠意所願也,故通而相應。集說 朱氏震曰:荀子所謂“同焉者合,類焉者應”也。程氏敬承曰:鶴之鳴,由中而發,子之和,亦根心而應,故曰“中心願”,願出於中,乃孚之至也。
《象傳》說:「其子和之」,是發自內心的願望。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中心願」,是說出於誠意的願望,所以彼此相通而呼應。集說引朱震說:這就是《荀子》所講的「同焉者合,類焉者應」——同類的相合,同氣的相應。程敬承說:老鶴的鳴叫,是從心裡發出來的;小鶴的應和,也是從心裡生出來的,所以說「中心願」。願望出自內心,這才是誠信的極致。
或鼓或罷,位不當也。程傳 居不當位,故無所主,唯所信是從,所處得正,則所信有方矣。集說 俞氏琰曰:六三居不當位,心無所主,故“或鼓或罷”而不定,若初九則不如是也。
《象傳》說:「或鼓或罷」,是因為「位不當」。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所居的爻位不當,所以心裡沒有主宰,只知道跟著自己所信的人走;如果所處得正,那麼所信的人也就有一定方向了。集說引俞琰說:六三所居的位置不當,心裡沒有主宰,所以一會兒擊鼓一會兒罷休,搖擺不定;換作初九就不是這個樣子。
馬匹亡,絕類上也。程傳絕其類而上從五也。“類”,謂應也。集說 胡氏炳文曰:《坤》以“喪朋”為“有慶”,《中孚》之四,以“絕類”為“無咎”。趙氏玉泉曰:“馬匹亡”者,四有柔正之德,故能絕初之黨類,而上以信於五也。
《象傳》說:「馬匹亡」,是斷絕同類而向上追隨。程頤《伊川易傳》說:斷絕自己的同類而向上追隨九五。這裡的「類」,指相「應與」的那一爻。集說引胡炳文說:《坤》卦把「喪朋」——失掉朋類——當作「有慶」,《中孚》的六四把斷絕同類當作「無咎」。趙玉泉說:所謂「馬匹亡」,是說六四具備柔順守正之德,所以能斷絕與初九的黨類關係,而向上把誠信交給九五。
案 三與四,皆卦所謂中虛者也。其居內以成中虛之象同,其得應而有匹敵者亦同。然三心繫於敵,而四志絕乎匹者,三不正而四正也,又六四承九五者多吉,六三應上九者多凶,《易》例如此。
李光地按:六三與六四,都是《中孚》卦所說的「中虛」那兩爻。它們同樣處在卦的中間,構成中間空虛的象;同樣各有相「應與」的爻作對手。然而六三的心牽繫在對手身上,六四的志卻斷絕了自己的配偶,緣故在於六三不當位而六四當位。再者,六四上承九五的多半吉,六三上應上九的多半凶,《周易》的通例就是如此。
有孚攣如,位正當也。程傳 五居君位之尊,由中正之道,能使天下信之,如拘攣之固,乃稱其位。人君之道,當如是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以其正當尊位,故戒以繫信,乃得“無咎”。
《象傳》說:「有孚攣如」,是因為所居之位恰恰相當。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坐在君主的尊位上,依循中正之道,能夠讓天下人信服他,牢固得像拴緊了一樣,這才配得上他的位置。做君主的道理,應當如此。集說引孔穎達說:正因為他端端正正地佔著尊位,所以告誡他要把天下人的信任牢牢繫住,這樣才能沒有過錯。
翰音登于天,何可長也。程傳 守孚至於窮極而不知變,豈可長久也,固守而不通,如是則凶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虛聲無實,何可久長。侯氏行果曰:窮上失位,信不由中,有聲無實,虛華外揚,是翰音登天也,虛音登天,何可久也。胡氏瑗曰:上九徒以虛聲外飾,無純誠篤實之行,以此而往,愈久愈凶。故聖人戒之曰:“何可長”如此,蓋欲人改過反誠,以信實為本也。
《象傳》說:「翰音登于天」,怎麼能長久。程頤《伊川易傳》說:守著誠信一直守到窮極還不知變通,哪裡能長久;死守而不通達,這樣就凶。集說引孔穎達說:空有聲名而沒有實質,怎麼能長久。侯行果說:上九處在全卦的窮極之地而又不當位,所講的信不是從心裡出來的,有聲音而沒有實質,虛浮的華彩往外張揚,這就是「翰音登天」——雞叫的聲音飛上天。虛聲飛上天,怎麼能長久。胡瑗說:上九隻拿虛名在外面裝點,沒有純厚篤實的行為;照這樣走下去,越久越凶。所以聖人告誡說「何可長」,是想讓人改過而回到誠,把信實當作根本。
小過卦·大象與爻象
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本義 “山上有雷”,其聲小過,三者之過,皆小者之過,可過於小而不可過於大。可以小過而不可甚過,《彖》所謂“可小事而宜下”者也。程傳 雷震於山上,其聲過常,故為《小過》。天下之事,有時當過,而不可過甚,故為《小過》,君子觀《小過》之象,事之宜過者則勉之,“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是也,當過而過,乃其宜也,不當討而過則過矣。
《大象傳》說:山上有雷,這就是《小過》;君子由此領悟,行事上恭敬得過一點,居喪上悲哀得過一點,用度上儉省得過一點。朱熹《本義》說:「山上有雷」,那聲音略微過頭一些;恭、哀、儉這三樣的過,都是小處的過——可以在小處過一點,不可以在大處過。可以稍稍過一點,不可以過得厲害,這就是《彖傳》所說的「可小事而宜下」。程頤《伊川易傳》說:雷在山上震響,聲音超過平常,所以叫《小過》。天下的事情,有時候應該做得過一點,但不可以過得太厲害,所以叫《小過》。君子觀察《小過》之象,遇到該過一點的事就勉力去做,「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正是這樣。該過而過,正合其宜;不該過(底本「當過」之「過」訛作「討」)卻過了,那就真成過失了。
集說 孔氏穎達曰:小人過差失在慢易奢侈,故君子矯之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也。張子曰:過恭哀儉,皆宜下之義。晁氏說之曰:時有舉趾,高之莫敖,故正考父矯之以循牆,時有短喪之宰子,故高柴矯之以泣血,時有三歸反玷之管仲,故晏子矯之以敝裘,雖非中行,亦足以矯時厲俗。
集說引孔穎達說:小人的過失差錯,出在輕慢簡忽、奢侈無度,所以君子拿「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來矯正它。張載說:恭敬、悲哀、儉省這三樣過一點,都合乎「宜下」——宜於卑下自守的意思。晁說之說:當時有走路抬腳很高、氣焰囂張的楚國莫敖,所以正考父拿沿著牆根走路來矯正它;當時有主張把三年之喪縮短的宰我,所以高柴拿三年泣血守喪來矯正它;當時有三處豪宅、反坫僭禮的管仲,所以晏嬰拿一件破皮襖穿到底來矯正它。這些雖然不是中道而行,也足以矯正時弊、砥礪風俗。
趙氏彥肅曰:“恭”“哀”“儉”多不及,過之而後中。楊氏啟新曰:過“恭”過“哀”過“儉”,此豈不為高世絕俗之行而過乎人,但其所過者。以收斂卑下為過,故但可言小過,而不可言大過也。案 雷出地,則聲方發達而大,及至山上,則聲漸收斂而微,故有平地風雷大作,而高山之上不覺者,此《小過》之義也。
集說引趙彥肅說:恭敬、悲哀、儉省這三樣,人多半做得不夠,稍稍過一點反而恰好合中。楊啟新說:恭敬過頭、悲哀過頭、儉省過頭,這難道不是高出流俗、超絕世人的行為,比常人過了一頭麼?只是他所過的那一頭,是往收斂卑下的方向過,所以只能叫小過,不能叫大過。李光地按:雷從地下發出的時候,聲音正在發揚而洪大;等升到山頂上,聲音就漸漸收斂而微弱了。所以有平地上風雷大作、高山之上卻察覺不到的情形,這就是《小過》的意思。
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程傳 其過之疾,如飛鳥之迅,豈容救止也,凶其宜矣,“不可如何”,無所用其力也。集說 何氏楷曰:以凶者自納於凶也,孽由己作,可如何哉。
《象傳》說:「飛鳥以凶」,誰也沒有辦法。程頤《伊川易傳》說:初六過頭過得那麼急速,像飛鳥一樣迅疾,哪裡容得下人去救阻它,凶是應該的。「不可如何」,是說沒有地方使得上力氣。集說引何楷說:所謂「以凶」,是自己把自己送進凶險裡去;禍端由自己造成,還能拿它怎麼辦呢。
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本義 所以不及君而還遇臣者,以“臣不可過”故也。程傳 過之時,事無不過其常,故於上進,則戒及其君,臣不可過,臣之分也。集說 胡氏炳文曰:小者有時而可過,臣之於君,不可過也。
《象傳》說:「不及其君」,是因為做臣子的不可以越過君主。朱熹《本義》說:六二之所以夠不到君主而回過頭來遇見臣,正是因為「臣不可過」。程頤《伊川易傳》說:正當過越的時候,事事都超出常度,所以在向上進取這件事上特意告誡他不要越過君主——做臣子的不可以過越,這是臣子的本分。集說引胡炳文說:小處有時候可以過一點,可是臣子對於君主,是不可以過越的。
從或戕之,凶如何也。程傳 陰過之時,必害於陽,小人道盛,必害君子,當過為之防,防之不至,則為其所戕矣,故曰“凶如何也”,言其甚也。
《象傳》說:「從或戕之」,那凶險該有多厲害。程頤《伊川易傳》說:陰氣過盛的時候,必定要傷害陽;小人的勢頭一盛,必定要傷害君子。這時應當格外加意防備,防備得不到位,就要被他們所殺傷了,所以說「凶如何也」,是形容它厲害到了極點。
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本義 爻義未明,此亦當闕。程傳 “位不當”,謂處柔,九四當過之時,不過剛而反居柔,乃得其宜,故曰“遇 集說 錢氏一本曰:“三”“四”皆失位,故特明其“位不當”。三“防”“四“遇”,亦皆宜下,三“從或戕”,四“往必戒”,亦皆不宜上。案 “位不當”,即所謂剛失位而不中者,唯剛失位而不中,故戒以當過遇之,不然則有危矣,豈可長執此而不知變乎。
《象傳》說:「弗過遇之」,是因為「位不當」;「往厲必戒」,是因為終究不可以長久。朱熹《本義》說:這一爻的義理還沒弄明白,這裡也應當暫時空著。程頤《伊川易傳》說:所謂「位不當」,指九四處在柔位上。九四正當過越之時,不用剛過頭,反而居於柔位,這才得其所宜,所以說「遇」——此處底本有脫文。集說引錢一本說:九三與九四都不當位,所以《象傳》特意點明它們「位不當」。九三講「防」,九四講「遇」,都是宜於卑下自處;九三講「從或戕之」,九四講「往厲必戒」,都是不宜於向上進取。李光地按:所謂「位不當」,就是《彖傳》講的剛爻失位而不居中。正因為陽剛失位又不居中,所以告誡他在該過越的時候要用「遇」的辦法,不然就有危險;又豈可長久執著於此而不知變通呢。
密雲不雨,已上也。本義 “已上”,太高也。程傳 陽降陰升,合則和而成雨,陰已在上,雲雖密豈能成雨乎,陰過不能成大之義也。集說 龔氏煥曰:密雲不雨,《小畜》謂其“尚往”者,陰不足以畜陽而陽尚往也,《小過》謂其“已上”者,陰過乎陽,而陰已上也,一為陽之過,一為陰之過,皆陰陽不和之象,所以不能為雨也。
《象傳》說:「密雲不雨」,是因為陰氣已經跑到上面去了。朱熹《本義》說:「已上」就是太高。程頤《伊川易傳》說:陽氣下降、陰氣上升,兩下交合調和才能成雨;如今陰氣已經在上面,雲雖然濃密,哪裡還能成雨呢?這是陰氣過頭而不能成就大事的意思。集說引龔煥說:同樣是「密雲不雨」,《小畜》說它「尚往」,是因為陰不足以畜住陽,而陽還在往前走;《小過》說它「已上」,是因為陰超過了陽,而陰已經跑到上面去了。一個是陽的過,一個是陰的過,都是陰陽不調和的象,所以下不成雨。
案 兩卦“密雲不雨”,龔氏謂皆陰陽不和之象是已,然《小畜》所謂“尚往”者,亦是陰氣上行,與此爻“已上”同,非兩義也。但《小畜》卦義喻在下者,則尚往者當積厚而自雨,此爻之義,喻在上者,則“已上”者,當下交而乃雨,意義不同爾。
李光地按:兩卦都講「密雲不雨」,龔煥說都是陰陽不調和的象,這話不錯;不過《小畜》所說的「尚往」,也是指陰氣在往上走,與這一爻的「已上」相同,並不是兩個意思。只是《小畜》一卦的取義是比喻處在下位的人,那麼還在往上走的,應當積蓄深厚而自然成雨;這一爻的取義是比喻處在上位的人,那麼已經跑到上面去的,應當下交於人然後才能成雨。兩處的用意不同罷了。
弗遇過之,已亢也。程傳 居過之終,弗遇於理而過之,過已亢極,其凶宜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釋所以“弗遇過之”,以其已在亢極之地故也。趙氏汝楳曰:“已上”未為極,“已亢”則極矣。俞氏琰曰:六五曰“已上”,謂其已過也。上六又過甚,故曰“已亢”。
《象傳》說:「弗遇過之」,是因為已經亢極。程頤《伊川易傳》說:上六處在過越之卦的終點,不肯與事理相遇合而一味過越,過到了亢極的地步,凶是應該的。集說引孔穎達說:這是解釋他為什麼「弗遇過之」——因為他已經站在亢極的位置上了。趙汝楳說:「已上」還算不上極,「已亢」就是極了。俞琰說:六五說「已上」,是說它已經過了頭;上六又過得更厲害,所以說「已亢」。
既濟卦·大象與爻象
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程傳 水火既交,各得其用為《既濟》,時當《既濟》,唯慮患害之生,故思而豫防,使不至於患也,自古天下既濟,而致禍亂者,蓋不能“思患而豫防”也。集說 王氏申子曰:《既濟》雖非有患之時,患每生於既濟之後,君子思此而豫防之,則可以保其“初吉”,而無“終亂”之憂矣。龔氏煥曰;水上火下,雖相為用,然水決則火滅,火炎則水涸,相交之中,相害之機伏焉,故“君子思患而豫防之”,能防在乎豫,能豫在乎思。
《大象傳》說:水在火上,這就是《既濟》;君子由此領悟,預想到禍患而事先防備。程頤《伊川易傳》說:水火已經交會,各自發揮了作用,這就是《既濟》。身處《既濟》之時,唯一要顧慮的就是禍患的滋生,所以預先想到它而事先防備,使它不至於真成禍患。自古以來天下已經太平,卻又招來禍亂的,都是因為不能「思患而豫防」。集說引王申子說:《既濟》雖然不是有禍患的時候,可禍患往往就生在既濟之後;君子想到這一層而預先防備,就可以保住卦辭所說的「初吉」,而沒有「終亂」的憂慮了。龔煥說:水在上、火在下,兩者雖然互相為用,可是水一決口就把火澆滅,火一熾烈就把水熬乾;正在相交的當中,相害的機括就潛伏在裡面,所以說「君子思患而豫防之」。能防備在於事先,能事先在於肯想。
曳其輪,義無咎也。程傳 《既濟》之初,而能止其進,則不至於極,其義自“無咎”也。集說 徐氏在漢曰:初當方濟之始,而曳其濟險之輪,控制在我,則義無不濟,此所以“濡其尾”而無咎,《象》故歸重於“曳其輪”’也。
《象傳》說:「曳其輪」,從道義上說沒有過錯。程頤《伊川易傳》說:處在《既濟》的開頭,能夠止住自己往前沖,就不至於走到極端,就道義而言自然「無咎」。集說引徐在漢說:初九正當剛要渡河的開頭,卻拖住了渡險的車輪,掌控之權在自己手裡,那麼按道理沒有渡不過去的。這就是為什麼雖然「濡其尾」——沾溼了尾巴,仍舊沒有過錯;所以《象傳》把分量落在「曳其輪」三個字上。
程傳 中正之道,雖不為時所用,然無終不行之理,故“喪茀”七日當復得,謂自守其中,異時必行也,不失其中則正矣。集說 何氏楷曰:二居下卦之中,以中感中,得其正應,故終必相孚也。
以下解六二《象傳》「七日得,以中道也」,該句傳文底本未收。程頤《伊川易傳》說:中正之道雖然一時不被時君採用,卻沒有始終行不通的道理,所以爻辭說丟失的車簾「七日」之後應當重新得到,意思是自己守住這個中,改日必定能行得通;不失掉這個中,也就正了。集說引何楷說:六二處在下卦的中位,拿自己的中去感動九五的中,兩下正相「應與」,所以最終必定彼此信合。
三年克之,憊也。程傳 言“憊”以見其事之至難,在高宗為之則可,無高宗之心,則貪忿以殃民也。案 言“憊”以見成功之非易,如人之疾病,而以毒藥攻去之者,其元氣亦耗傷矣。苟無休養之方以復元氣,則有大病之根也。終日戒,有所疑也。程傳 終日戒懼,常疑患之將至也,處《既濟》之時,當畏慎如是也。集說 李氏簡曰:“終日戒”,謂備患之心,無時可忘也。
《象傳》說:「三年克之」,是因為疲憊不堪。程頤《伊川易傳》說:說一個「憊」字,是要顯出這件事極其艱難。這事換作殷高宗去做還行,沒有高宗那樣的存心,就成了貪功洩憤而禍害百姓。李光地按:說一個「憊」字,是要顯出成功來得不容易。好比人生了病,用猛藥把病攻掉,他的元氣也已經耗損了;假使沒有休養生息的辦法把元氣補回來,那就埋下了大病的根子。《象傳》又說:「終日戒」,是心裡有所疑慮。程頤《伊川易傳》說:整天警戒恐懼,是常常疑心禍患就要來到。身處《既濟》之時,應當這樣敬畏謹慎。集說引李簡說:所謂「終日戒」,是說防備禍患的心思,一刻也不能忘掉。
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實受其福,吉大來也。程傳 五之才德非不善,不如二之時也,二在下有進之時,故中正而孚,則其“吉大來”,所謂受福也。“吉大來”者,在《既濟》之時為大來也,亨小初吉是也。集說 朱氏震曰:盛不如薄者,時也,五《既濟》無所進,盈則當虛,故曰“不如西鄰之禴祭”,理無極而不反者,《既濟》極矣!五以中正守之,能未至於反而已。
《象傳》說:「東鄰殺牛」,比不上西鄰趕上了好時候;「實受其福」,是吉慶大大到來。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五的才與德並不是不好,只是比不上六二趕上的時候。六二在下卦,還有可以上進的餘地,所以中正而誠信,於是「吉大來」,也就是所謂受福。所謂「吉大來」,是就《既濟》之時而言算作大來,卦辭說的「亨小」「初吉」正是這個意思。集說引朱震說:豐盛的比不上微薄的,差別在時機。九五處在《既濟》已經無處可進的地步,滿了就該轉虛,所以說比不上西鄰那場簡薄的禴祭。天下沒有到了極點而不反轉的道理,《既濟》已經到極點了;九五靠著中正守住它,也不過是能讓那反轉還沒到來罷了。
王氏申子曰:言人君處《既濟》如《未濟》,而後有受福之實。不然,雖極其豐盛,而濟道衰矣。張氏清子曰:《既濟》之後,唯恐過盛,以“祭”言之,於斯時也,豐不如約,故東鄰不如西鄰,牛不如禴,蓋祭而得其時,雖禴之薄,實足以“受其福”,而言之大來可知矣。
集說引王申子說:這是講君主身處《既濟》卻要像身處《未濟》那樣戒慎,然後才有受福的實效。不然的話,縱使把排場做到極豐盛,濟世之道也已經衰下去了。張清子說:《既濟》之後,最怕的就是過分豐盛。拿祭祀來說,在這個時候,豐厚反而不如簡約,所以東鄰比不上西鄰,殺牛比不上禴祭。祭祀而趕上了好時候,即便禴祭那樣簡薄,也實實在在足以「受其福」,那麼爻辭講的吉慶大大到來也就可想而知了。
濡其首厲,何可久也。程傳 《既濟》之窮,危至於濡首,其能長久乎。集說 胡氏瑗曰:《既濟》之終,反於《未擠》,至於濡沒其首,故當翻然而警,惕然而改,何可久如此乎!案 “厲”未至於凶,特可危爾 知其危而反之,則不至於濡首矣,凡《易》言“何可長”、“何可久”者,自《屯》上至此爻,皆“惕”以改悟而不可迷溺之意。
《象傳》說:「濡其首厲」,怎麼能長久。程頤《伊川易傳》說:《既濟》走到窮盡,危險到連頭都浸溼了,這還能長久麼。集說引胡瑗說:《既濟》的末尾,要反轉成《未濟》(底本「濟」訛作「擠」),一直到把頭都浸沒了;所以應當猛然醒覺、警惕自省而改弦更張,這樣下去怎麼能長久!李光地按:「厲」還沒有到凶的地步,只是有危險罷了;知道危險而掉轉回來,就不至於浸溼腦袋。凡是《周易》裡講「何可長」「何可久」的地方,從《屯》卦上六一直到這一爻,都是拿警惕來促人改悔醒悟、不可沉迷陷溺的意思。
未濟卦·大象與爻象
火在水上,未濟。君子以慎辨物居方。本義 水火異物,各居其所,故君子觀象而審辨之。程傳 水火不交,不相濟為用,故為《未濟》。火在水上,非其處也,君子觀其處不當之象,以慎處於事物,辨其所當,各居其方,謂止於其所也。集說 朱氏震曰:火上水下,各居其所,《未濟》也。君子觀此慎辨萬物,有辨然 濡其尾,亦不知極也。
《大象傳》說:火在水上,這就是《未濟》;君子由此領悟,謹慎地辨別事物,讓它們各居其位。朱熹《本義》說:水與火是不同的東西,各自待在自己的地方,所以君子觀察此象而仔細分辨它們。程頤《伊川易傳》說:水火不相交,不能互相為用,所以叫《未濟》。火在水上,不是它該待的地方;君子觀察這個處所不當的象,因而謹慎地對待事物,辨明它們各自所當的位置,讓它們各居其方,也就是各止於自己該在的地方。集說引朱震說:火在上、水在下,各待在自己的地方,這就是《未濟》。君子看到這個象,謹慎地辨別萬物,有了分辨然後——此處底本有脫文。以下是初六《象傳》:「濡其尾」,也是不知深淺到了極點。
本義 “極”字未洋,考上下韻亦不葉,或恐是“敬”字,今且闕之。程傳 不度其才力而進,至於濡尾,是不知之極也。集說 張氏振淵曰:事必敬始,而後可善其用於終,初所以致尾之濡,不是時不可為,心不知“敬慎”故耳。
朱熹《本義》說:「極」字的含義還不明白(底本「未詳」訛作「未洋」),考察上下文的用韻也不押,恐怕原本是個「敬」字,如今姑且空著存疑。程頤《伊川易傳》說:不掂量自己的才力就往前闖,闖到把尾巴浸溼,這是無知到了極點。集說引張振淵說:做事必定要在開頭就存一個敬字,然後才能把結尾也辦好。初六之所以招致尾巴被浸溼,並不是時勢不可為,而是心裡不懂得「敬慎」兩個字罷了。
九二貞吉,中以行正也。本義 九居二。本非正,以中故得正也。程傳 九二得正而吉者,以“曳輪”而得中道乃正也。案 程子言正未必中,中無不正,故凡九二六五皆非正也,而多言“貞吉”者,以其中也,唯此《象傳》釋義最明。
《象傳》說:「九二貞吉」,是靠居中來行得其正。朱熹《本義》說:陽爻居在第二位,本來算不上當位;因為它居中,所以反而得正。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二能得正而吉,是因為拖住車輪而得了中道,於是就正了。李光地按:程頤說過,正未必就中,中卻沒有不正的。所以凡是九二、六五這類陽居陰位、陰居陽位的爻,本都不算當位,卻多半講「貞吉」,正是因為它們居中。唯有《未濟》這條《象傳》,把這層義理解釋得最明白。
未濟征凶,位不當也。程傳 三征則凶者,以“位不當也”,謂陰柔不中正,無濟險之才也,若能涉險以從應則利矣。集說 吳氏澄曰:《未濟》諸爻,皆位不當,而獨於六三言之,以《未濟》由六三故也。俞氏琰曰:六爻皆位不當,而獨於六三日“位不當”,以六三才弱,而處下體之上也。
《象傳》說:「未濟征凶」,是因為「位不當」。程頤《伊川易傳》說:六三出征就凶,原因是「位不當」,指它陰柔而又不中不正,沒有渡越險難的才具;如果能涉過險難去追隨與它相「應與」的上九,那就有利了。集說引吳澄說:《未濟》各爻都不當位,《象傳》卻單在六三這裡點出來,是因為《未濟》之所以未濟,癥結正在六三。俞琰說:六爻都不當位,卻單在六三說「位不當」,是因為六三才力薄弱,又處在下卦的最上頭。
貞吉悔亡,志行也。程傳 如四之才與時合,而加以貞固,則能行其志,吉而悔亡,鬼方之伐,貞之至也。集說 俞氏琰曰:爻以六三為未濟,則九四其濟矣,是以其志行也。君子之光,其暉吉也。本義 “暉”者,光之散也。程傳 光盛則有暉。“暉”,光之散也。君子積充而光盛,至於有暉,善之至也,故重云“吉”。集說 張氏振淵曰:光而言暉,昭其盛也,“貞吉”之吉,吉在五,“暉吉”之吉,吉在天下。
《象傳》說:「貞吉悔亡」,是心志得以施行。程頤《伊川易傳》說:像九四這樣,才具與時勢相合,再加上守正而堅定,就能施行自己的心志,因而吉而悔恨消失;爻辭所說討伐鬼方,正是守正守到極處。集說引俞琰說:這一卦既然把六三看作未濟,那麼到九四就算濟了,所以說他的心志得以施行。《象傳》又說:「君子之光」,是他的光輝四照而吉。朱熹《本義》說:「暉」,是光的四散。程頤《伊川易傳》說:光盛了就有暉;「暉」是光的四散。君子積累充實而光明盛大,直到有了四散的光暉,這是善的極致,所以《象傳》再說一個「吉」字。集說引張振淵說:講了光又講暉,是顯明它的盛大。「貞吉」的那個吉,吉在六五自身;「暉吉」的那個吉,吉在天下。
飲酒濡首,亦不知節也。程傳 “飲酒”至於“濡首”,“不知節”之甚也,所以至如是,不能安義命也,能 集說 孔氏穎達曰:釋“飲酒”所以致“濡首”之難,以其不知止節故也。案 《既濟》之上,《彖》所謂“終亂”,《未濟》之上,則《彖》所謂“汔濟”者也,緣“尾”之象在初,故此不用“濡尾”之義,但戒以不可“濡首”而失其節,則猶之不續終之意也。
《象傳》說:「飲酒濡首」,也是不懂得節制。程頤《伊川易傳》說:喝酒喝到連頭都浸溼了,這是不懂節制到了極點;之所以落到這個地步,是因為不能安於道義與天命,能——此處底本有脫文。集說引孔穎達說:這是解釋飲酒為什麼會招來「濡首」的禍患,因為他不懂得停下來節制。李光地按:《既濟》的上爻,就是卦辭所說的「終亂」;《未濟》的上爻,則是卦辭所說的「汔濟」——快渡過去了。由於「尾」的象安在初爻,所以這裡不再用「濡尾」的取義,只告誡他不可以「濡首」而失掉節制,那也就等於《既濟》說的不能把結尾接續到底的意思。
繫辭上傳(上)
本義 “繫辭”,本謂文王周公所作之辭,繫於卦爻之下者,即今經文,此篇乃孔子所述《繫辭》之傳也,以其通論一經之大體凡例,故無經可附,而自分上下雲。集說 孔氏穎達曰:夫子本作“十翼”,申說上下二篇經文,《繫辭》條貫義理,別自為卷,總曰《繫辭》,分為上下二篇。
朱熹《本義》說:「繫辭」本來是指文王、周公所作的卦辭爻辭,繫掛在卦畫、爻畫下面的那些話,也就是今天所見的經文;這一篇則是孔子所述解說《繫辭》的傳。因為它是通論全經的大體和通例,沒有哪一段經文可以附著,所以自己分成上下兩篇。集說引孔穎達說:孔夫子本來作了「十翼」,申說《周易》上下兩篇經文;《繫辭》把義理貫串條理起來,另外自成一卷,總名叫《繫辭》,分為上下兩篇。
《朱子語類》云:熟讀六十四卦,則覺得《繫辭》之語,甚為精密,是《易》之括例。又云,《繫辭》或言造化以及《易》,或言《易》以及造化,不出此理。胡氏一桂曰:其有稱“大傳”者,因太史公引“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為《《易》大傳》,蓋太史公受《易》楊何,何之屬自著《《易》傳》行世,故稱孔子者曰《大傳》以別之耳。
《朱子語類》說:把六十四卦讀熟了,就會覺得《繫辭》的話極為精密,是《周易》一書的總綱與通例。又說:《繫辭》有時從造化講到《周易》,有時從《周易》講到造化,來回說去,都跳不出這個道理。集說引胡一桂說:《繫辭》另有稱作「大傳」的,緣於太史公司馬遷在《史記》裡引「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時,稱它為《易大傳》。司馬遷的《易》學受自楊何,楊何一派自己也著有《易傳》流行於世,所以把孔子所作的稱為《大傳》,用來同他們相區別罷了。
繫辭上傳第一章·天尊地卑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
《繫辭上傳》第一章說:天在上而尊,地在下而卑,《乾》《坤》兩卦的名分就此定下;低的高的依次排列,卦爻的貴賤之位就此確立;動與靜各有常態,剛爻柔爻就此判然分明;事情按類別聚到一處,萬物按群類分開,吉與凶就此產生;在天上成為日月星辰之象,在地上成為山川動植之形,變與化就此顯現。
本義 “天地”者,陰陽形氣之實體,“乾坤”者,《易》中純陰純陽之卦名也;“卑高”者,天地萬物上下之位,“貴賤”者,《易》中卦爻上下之位也;“動”者,陽之常,“靜”者,陰之常,“剛柔”者,《易》中卦爻陰陽之稱也;“方”,謂事情所向,言事物善惡,各以“類”分,而“吉凶”者,《易》中卦爻占決之辭也;“象”者,日月星辰之屬,“形”者,山川動植之屑,“變化”者,《易》中蓍策卦爻,陰變為陽,陽化為陰者也。此言聖人作《易》,因陰陽之實體,為卦爻之法象,莊周所謂《易》以道陰陽,此之謂也。
朱熹《本義》說:「天地」是陰陽形與氣的實體,「乾坤」是《周易》裡純陰純陽兩卦的名稱;一個是實有的天地,一個是書上的卦名。「卑高」是天地萬物上下的位置,「貴賤」是《周易》裡卦爻上下的位置;「動」是陽的常態,「靜」是陰的常態,「剛柔」是《周易》裡對卦爻陰陽的稱呼;「方」指事情所趨向的方面,是說事物的善惡各按類別分開,而「吉凶」是《周易》裡卦爻占斷的用語,也就是斷吉斷凶的那些字;「象」指日月星辰一類,「形」指山川動植一類(底本「屬」訛作「屑」),「變化」指《周易》裡蓍草、策數、卦爻中陰變成陽、陽化成陰的那種轉換。這一節是說聖人制作《周易》,依據陰陽的實體,立為卦爻的法象;《莊子·天下》篇所說的《易》是用來講陰陽的,正是這個意思。
集說 韓氏伯曰:方有類,物有群,則有同有異,有聚有分,順其所同則吉,乖其所趣則凶,故“吉凶生矣”,象況日月星辰,形況山川草木也,縣象運轉以成昏明,“山澤通氣”而“雲行雨施”,故“變化見矣”。
集說引韓康伯說:事情有類別,萬物有群屬,於是就有相同有相異,有聚合有分離。順著它們相同的一面就吉,違背它們所趨向的方向就凶,所以說「吉凶生矣」。「象」比方的是日月星辰,「形」比方的是山川草木;高懸的天象運轉而形成晝夜明暗,「山澤通氣」而後雲行雨施,所以說「變化見矣」。
蘇氏軾曰:天地一物也,陰陽一氣也,或為象,或為形,所在之不同,故在雲者,明其一也。象者,形之精華發於上者也,形者,象之體質留於下者也。人見其上下,直以為兩矣,豈知其未嘗不一耶。由是觀之,世之所謂變化者,未嘗不出於一,而兩於所在也,自兩以往,有不可勝計者矣,故“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之始也。
集說引蘇軾說:天與地是同一件東西,陰與陽是同一股氣;有時表現為象,有時表現為形,不過是所在的地方不同罷了。所以經文用一個「在」字,正是要點明它們本是一體。象,是形的精華發揚在上的部分;形,是象的體質留存在下的部分。人們看見一個在上一個在下,就徑直當成兩樣東西,哪裡曉得它們何嘗不是一個。由此看來,世上所說的變化,無不出於一,只因為所在之處不同而分成了兩;從二再往下推衍,就多得數不過來了。所以說「在天成象,在地成形」,這是變化的開端。
《朱子語類》:問:第一章第一節,蓋言聖人因造化之自然以作《易》,曰:論其初,則聖人是因天理之自然而著之於書,此是後來人說話,又是見天地之實體,而知《易》之書如此。蔡氏清曰:此一節,是夫子從有《易》之後,而追論夫未有《易》之前,以見畫前之有《易》也,夫《易》有乾坤,有剛柔,有吉凶,有變化,然此等名物,要皆非聖人鑿空所為,不過皆據六合中所自有者而模寫出耳。
《朱子語類》記載:有人問,第一章的頭一節,大概是講聖人依著造化的自然來制作《周易》吧。朱熹答:論最初的次序,是聖人依著天理的自然而把它著錄成書;至於今天我們這樣講,那是後人的說法,是先看見天地的實體,然後才知道《周易》這部書原來如此。集說引蔡清說:這一節,是孔夫子站在《周易》已經有了之後,回頭追論《周易》還沒有的時候,用來顯明卦畫之前早就有一部《易》。《周易》裡有乾坤,有剛柔,有吉凶,有變化,然而這些名目物事,全都不是聖人憑空造出來的,不過是照著天地四方本來就有的東西摹寫下來罷了。
又曰:“定”者,有尊卑各安其分之意,“位”者,有卑高以序而列之意,“斷”者,有判然不相混淆之意。又曰:以天地言之,天尊地卑,其卑高固昭然不《易》也。以萬物言之,如山川陵穀之類,其卑高亦昭然可睹也。
蔡清又說:「定」字有尊卑各安本分的意味,「位」字有低的高的按次序排列的意味,「斷」字有判然分明、互不混淆的意味,三個字各有各的分寸。又說:就天地來講,天尊地卑,那高與下的分別本來昭然而不可更易;就萬物來講,像山川、丘陵、溝谷這一類,它們的高下也一樣昭然可見,用不著另去推求。
案 此節,是說作《易》源頭。總涵乾坤六子在內,蓋“天尊地卑”,是“天地定位”也,“卑高以陳”,則兼山澤等皆是。天動地靜,山靜水動,固有常矣。然雖至於有精氣而無形質之物,其聚散作息亦有時,其流止晦明亦有度,則又兼雷風水火等皆是。“類聚”“群分”,總上通言之。在“天”有“方”焉,春秋冬夏,應乎南北東西者是也。
李光地按:這一節講的是制作《周易》的源頭,把乾坤和震巽坎離艮兌六個子卦全包在裡頭。「天尊地卑」,就是《說卦》講的「天地定位」;「卑高以陳」,則連山澤等等也都包括進去。天動地靜,山靜水動,本來各有常態;然而即便是那些只有精氣而沒有形質的東西,它們的聚散作息也有一定時候,它們的流動停止、晦暗明亮也有一定法度,那就連雷風水火等等也都包括進去了。「類聚」「群分」兩句,是把上面的話總起來通說。在天上有「方」,春夏秋冬對應著東西南北,就是這個。
其生殺之氣,則以“類聚”,在地有物焉,高下燥溼,別為浮沈升降者是也,其清濁之品,則以“群分”。以上皆言造化之體,至於“天”之“象”,“地”之“形”,其陰陽互根,則交《易》者也,其陰陽迭運則變《易》者也,此三句,又因體及用,以起下文之意。
李光地接著說:天上那些生長和肅殺的氣,就按「類」聚在一處。在地上有物,高的低的、乾的溼的,分成浮沉升降的種種,就是這個;那些清濁不同的品類,就按「群」分開。以上講的都是造化的本體。至於天上的「象」、地上的「形」,其中陰陽互為根柢的,屬於「交易」;陰陽更替運行的,屬於「變易」。「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這三句,又由本體說到功用,用來引起下文的意思。
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蕩。本義 此言《易》卦之變化也:六十四卦之初,剛柔兩畫而已,兩相摩而為四,四相摩而為八,八相蕩而為六十四。集說 韓氏伯曰:相切摩,言陰陽之交感,相推蕩,言運化之推移。《朱子語類》云:“摩”是那兩個物事相摩戛,“蕩”則是圜轉推蕩將出來,“摩”是八卦以前事,“蕩”是八卦以後為六十四卦底事,蕩是有那八卦了,團旋推蕩那六十四卦出來。
《繫辭》說:因此剛柔兩畫互相摩蕩,八個經卦互相推蕩。朱熹《本義》說:這是講《周易》卦畫的變化。六十四卦最初不過是剛、柔兩畫;兩畫相摩生出四象,四象相摩生出八卦,八卦相蕩推出六十四卦。集說引韓康伯說:「相切摩」是講陰陽的交互感應,「相推蕩」是講運行化育的推移。《朱子語類》說:「摩」是那兩樣東西彼此摩擦,「蕩」則是打著圈推轉出來。「摩」是八卦成形以前的事,「蕩」是八卦成形以後推出六十四卦的事;蕩,是已經有了那八卦,再回旋推蕩,把六十四卦推出來。
吳氏澄曰:畫卦之初,以一剛一柔,與第二畫之剛柔相摩而為四象,又以二剛二柔,與第三畫之剛柔相摩而為八卦,八卦既成,則又各以八悔卦蕩於一貞卦之上,而一卦為八卦,八卦為六十四卦也。
集說引吳澄說:畫卦的開頭,拿一剛一柔與第二畫的剛柔互相摩蕩,成為四象;再拿二剛二柔與第三畫的剛柔互相摩蕩,成為八卦。八卦既已畫成,就又各拿八個「悔卦」——上卦,推蕩在一個「貞卦」——下卦之上,於是一卦變成八卦,八卦變成六十四卦。
案 此節雖切畫卦言之,然是大地間自有此理。蓋“相摩”者,以一交一,如天與地交,水與火交,山與澤交,雷與風交是也。“相蕩”者,以一交八,如天與地交矣,而與水火山澤雷風無不交。地與天交矣,而亦與水火山澤雷風無不交之類是也,唯天地之理如此,故聖人畫卦以體象之。
李光地按:這一節雖然是緊扣畫卦來講的,然而天地之間本來就有這個道理(底本「天」訛作「大」)。所謂「相摩」,是一與一相交,比如天與地相交、水與火相交、山與澤相交、雷與風相交。所謂「相蕩」,是一與八相交,比如天已經與地相交了,還要與水火山澤雷風無一不交;地已經與天相交了,也同樣與水火山澤雷風無一不交,就是這一類。正因為天地的道理如此,所以聖人畫卦來體現摹擬它。
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本義 此變化之成象者。張氏浚曰:“鼓以雷霆”而有氣者作,“潤以風雨”而有形者生。邱氏富國曰:前以“乾坤”“貴賤”“剛柔”“吉凶”“變化”言,是對待之陰陽,交《易》之體也。此以“摩”“蕩”“鼓”“潤”“運行”言,是流行之陰陽,變《易》之用也。至下文則言乾坤之德行,而繼以人體乾坤者終之。
《繫辭》說:用雷霆來鼓動它,用風雨來滋潤它,日月輪流運行,一寒一暑交替。朱熹《本義》說:這是變化中「成象」的那一面。張浚說:「鼓以雷霆」,凡是有氣的都被鼓動起來;「潤以風雨」,凡是有形的都被滋生出來。邱富國說:前面拿「乾坤」「貴賤」「剛柔」「吉凶」「變化」來講,那是彼此對待的陰陽,是「交易」的本體;這裡拿「摩」「蕩」「鼓」「潤」「運行」來講,那是流動運行的陰陽,是「變易」的功用。到下文就講乾坤的德行,最後再接上人效法乾坤這一層來收束。
吳氏澄曰:章首但言“乾坤”,蓋舉父母以包六子,此先言六子,而後總之以乾坤也。震為雷,離為也,霆即電也。《春秋穀梁傳》曰:震者何?雷也,電者何?霆也。巽為風,坎為雨,羲皇卦圖左起震而次以離,“鼓之以雷霆”也。右起巽而次以坎,“潤之以風雨”也,風而雨,故通言“潤”。離為日,坎為月,艮山在西北嚴凝之方為“寒”,兌澤在東南溫熱之方為“暑”,左離次以兌者,日之運行而為“暑”也,右坎次以艮者,月之運行而為“寒”也。邵子曰:日為暑,月為寒。《書》曰,日月之行,有冬有夏。
集說引吳澄說:本章開頭只講「乾坤」,那是舉出父母把六個子卦包在裡面;這裡則先講六子,然後再用乾坤把它們總收起來。震是雷,離是電(底本「離為」下脫一字),霆就是電。《春秋穀梁傳》說:震是什麼?是雷。電是什麼?是霆。巽是風,坎是雨;伏羲卦圖左邊從震起、接著是離,就是「鼓之以雷霆」;右邊從巽起、接著是坎,就是「潤之以風雨」。有風又有雨,所以合起來只說一個「潤」字。離是日,坎是月;艮為山,在西北那個嚴寒凝冱的方位,所以屬「寒」;兌為澤,在東南那個溫暖炎熱的方位,所以屬「暑」。左邊離之後接兌,是太陽運行而成為暑;右邊坎之後接艮,是月亮運行而成為寒。邵雍說:日主暑,月主寒。《尚書·洪範》說:日月的運行,有冬天也有夏天。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本義 此變化之“成形”者,此兩節,又明《易》之見於實體者,與上文相發明也。集說 《朱子語類》云:天地父母,分明是一理,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則凡天下之男皆乾之氣,天下之女皆坤之氣,從這裡便徹上徹下,即是一個氣都透了。又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通人物言之,在動物如牝牡之類,在植物亦有男女,如麻有牡麻,及竹有雌雄之類,皆離陰陽剛柔不得。
《繫辭》說:乾的道理成就了男,坤的道理成就了女。朱熹《本義》說:這是變化中「成形」的那一面。上下這兩節,又是闡明《周易》表現在實體上的那一面,與上文互相發明。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天地與父母,分明是同一個道理。乾道成男,坤道成女,那麼天下所有的男子都稟受乾的氣,天下所有的女子都稟受坤的氣;從這裡便貫徹上下,整個就是一股氣通到底。又說:「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是連人帶物一起講的。在動物是雌雄牝牡這一類,在植物也有男女,比如麻有牡麻,竹有雌竹雄竹,都離不開陰陽剛柔。
吳氏澄曰:乾成男者,父道也,坤成女者,母道也,左起震,歷離歷兌而終於乾,右起巽,歷坎歷艮以終於坤,故以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句,總之於後也。何氏楷曰:自“天尊地卑”至“變化見矣”,是因乾坤而推極於變化,自“剛柔相摩”至“坤道成女”,是又因變化而溯源於乾坤。
集說引吳澄說:乾成就男,那是父親之道;坤成就女,那是母親之道。伏羲卦圖左邊從震起,經過離、經過兌而終於乾;右邊從巽起,經過坎、經過艮而終於坤,兩邊都以乾坤收尾,所以拿「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兩句放在後面總收。何楷說:從「天尊地卑」到「變化見矣」,是由乾坤推到變化的極處;從「剛柔相摩」到「坤道成女」,則是又由變化上溯到乾坤這個源頭。一往一返,首尾相顧。
乾知大始,坤作成物。本義 “知”,猶主也,乾主始物,而坤作成之,承上文男女而言乾坤之理。蓋凡物之屬乎陰陽者,莫不如此。大抵陽先陰後,陽施陰受,陽之輕清未形,而陰之重濁有跡也。集說 胡氏瑗曰:乾言“知”、坤言“作”者,蓋乾之生物,起於無形,未有營作。坤能承於天氣,已成之物,事可營為,故乾言“知”而坤言“作”也。
《繫辭》說:乾主管萬物的開始,坤造作而成就萬物。朱熹《本義》說:「知」等於主管。乾主管萬物的開端,坤把它造作完成;這是承接上文的男女來講乾坤的道理。凡是有陰陽屬性的東西,沒有不是這樣。大體上陽在先、陰在後,陽施予、陰承受;陽輕清而還沒有成形,陰重濁而已經有了痕跡。集說引胡瑗說:乾說「知」而坤說「作」,是因為乾生養萬物,起於無形之際,還談不上經營造作;坤能承接天的氣,那時物已經有了雛形,事情可以著手經營,所以乾說「知」而坤說「作」。
《朱子語類》云:“知”訓“管”字,不當解作“知見”之“知”,大始未有形,知之而已,“成物”乃流行之時,故有為。柴氏中行曰:一氣之動,則自有知覺,而生意所始,乾實為之。一氣既感,則妙合而凝,其形乃著,有作成之意,坤實為之。吳氏澄曰:上言“八卦”而總之以“乾坤”,此又接“成男”“成女”二句,而專言 案 自“鼓之以雷霆”至此二句,當總為一段,六子分生成之職,乾坤專生成之功也,下文則就功化而推原於易簡,自為一段。
《朱子語類》說:「知」字要訓成「管」字,不該解作知見的知。大始還沒有形體,管著它罷了;「成物」已經是流行發用的時候,所以才有作為。集說引柴中行說:一股氣一動,自然就有知覺,而生意從這裡發端,實在是乾在做主。一股氣既已感通,就妙合凝聚,形體於是顯著,這裡有造作完成的意思,實在是坤在做主。吳澄說:上文講「八卦」而用「乾坤」總收,這裡又接著「成男」「成女」兩句,專門講——此處底本有脫文。李光地按:從「鼓之以雷霆」到這兩句,應當總作一大段:六個子卦分擔生成的職事,乾坤則獨任生成的功業。下文就著這功業化育而追溯到「易簡」上去,另成一段。
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本義 乾健而動,即其所知,便能始物而無所難。故為以易而知“大始”,坤順而靜,凡其所能,皆從乎陽而不自作,故為以簡而能“成物”。集說 虞氏翻曰:乾“縣象著明”,坤陰陽動闢,“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韓氏伯曰:天地之道,不為而善始,不勞而善成,故曰“易簡”。
《繫辭》說:乾用平易來主管開始,坤用簡約來成就萬物。朱熹《本義》說:乾剛健而好動,就在它所主管的分內,便能開創萬物而毫無難處,所以說是用平易來主管「大始」;坤柔順而好靜,凡是它所能做的,都跟著陽走而不自作主張,所以說是用簡約來成就萬物。集說引虞翻說:乾是《繫辭》所說的「縣象著明」——高懸天象而昭明;坤是陰陽的一動一開,也就是《坤》卦六二所說的「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韓康伯說:天地的道理,不著意作為而善於開端,不費力氣而善於成全,所以叫「易簡」。
楊氏萬里曰:此贊乾坤之功,雖至溥而無際,而乾坤之德,實至要而不繁也。《朱子語類》:問:如何是“易簡”。曰:它行健所以“易”,“易”是知阻難之謂。人有私意便難。“簡”只是順從而已,若外更生出一分,如何得“簡”,今人都是私意,所以不能簡易”。問“乾以易知,坤以簡能”,若以學者分上言之,則廓然大公者,“易”也;物來順應者,“簡”也。不知是否?曰:然。乾之“易”,知之事也,坤之“簡”,行之事也。
集說引楊萬里說:這是讚歎乾坤的功用,雖然廣大得沒有邊際,而乾坤的德性,其實極其扼要而不繁瑣。《朱子語類》記載:有人問,怎樣才算「易簡」。朱熹答:乾運行剛健,所以「易」;「易」就是不覺得有阻難的意思——人一有私意就難了。「簡」不過是順著走罷了,如果在本分之外另生出一分心思,怎麼還簡得起來?如今的人滿是私意,所以做不到簡易。又問:「乾以易知,坤以簡能」,若從做學問的人身上講,那麼心地廓然大公就是「易」,事物來了順著應付就是「簡」,不知對不對?朱熹答:對。乾的「易」,屬於知的一面;坤的「簡」,屬於行的一面。
吳氏澄曰:“易簡”者,以乾坤之理言。始物者,乾之所知,然乾之性健,其知也,宰物而不勞心,故易而不難。“成物”者,坤之所作,然坤之性順,其作也,從陽而不造事,故簡而不繁,此乾坤皆指天地,而易之乾坤二卦象之者也。
集說引吳澄說:所謂「易簡」,是就乾坤的道理來講。開創萬物是乾所主管的,然而乾的性質剛健,它主管的時候,是主宰萬物而不勞費心思,所以平易而不艱難。「成物」是坤所造作的,然而坤的性質柔順,它造作的時候,是跟著陽走而不另生事端,所以簡約而不繁雜。這裡的乾坤都指天地,而《周易》裡的乾坤兩卦,正是摹擬天地而立的。
張氏振淵曰:“乾知大始”,似乎甚難矣!“坤作成物”,似乎甚煩矣。乃乾坤則以“易知”以“簡能”耳,所謂天地無心而成化也。吳氏曰慎曰:乾健體而動用,故易;坤順體而靜用,故簡。動靜以陰陽之分言,然“乾知大始”而事付於坤,則始動而終靜,坤從乎陽而作“成物”,則始靜而終動。又乾知坤能,皆用之動也,乾易坤簡,皆體之靜也。又四德坤承乎乾,元亨皆動,利貞皆靜,不可專以動屬乾,以靜屬坤也。
集說引張振淵說:「乾知大始」,看上去像是極難的事;「坤作成物」,看上去像是極煩的事。可是乾坤不過是用平易去主管、用簡約去成就罷了,這就是所謂天地無心而化育自成。吳曰慎說:乾以剛健為體而以動為用,所以平易;坤以柔順為體而以靜為用,所以簡約。動與靜是就陰陽的分別來講的;不過「乾知大始」而把事情交付給坤,那是開頭動而末了靜;坤跟著陽去造作「成物」,那是開頭靜而末了動。再說,乾之「知」與坤之「能」,都屬於用的一面,是動;乾之「易」與坤之「簡」,都屬於體的一面,是靜。還有元亨利貞四德,坤是承接乾的,元與亨都屬動,利與貞都屬靜,不可以把動一概歸給乾、把靜一概歸給坤。
易則易知,簡則易從。易知則有親,易從則有功。有親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
《繫辭》說:平易,別人就容易懂;簡約,別人就容易跟從。容易懂就有人親近,容易跟從就能建立功業。有人親近就可以長久,能建功業就可以廣大。可以長久,那是賢人的德;可以廣大,那是賢人的事業。
本義 人之所為,如乾之易,則其心明白而人易知,如坤之簡,則其事要約而人易從。“易知”,則與之同心者多,故“有親”,“易從”,則與之協力者眾,故“有功”。有親則一於內,故“可久”,有功則兼於外,故“可大”。“德”,謂得於己者。“業”,謂成於事者。上占乾坤之德不同,此言人法乾坤之道至此,則可以為賢矣。
朱熹《本義》說:人的所作所為,如果像乾那樣平易,心地就明白,別人容易懂;如果像坤那樣簡約,事情就扼要,別人容易跟從。「易知」,則與他同心的人多,所以「有親」;「易從」,則與他合力的人眾,所以「有功」。有人親近,是在內部專一,所以「可久」;能建功業,是在外面兼濟,所以「可大」。「德」指得之於自己的,「業」指成就在事情上的。上文講乾坤兩者德性的不同(底本「上文」訛作「上占」),這裡講人效法乾坤之道;到了這個地步,就可以稱為賢人了。
集說 范氏長生曰:以其“易知”,故物親而附之,以其“易從”,故物法而有功也。孔氏穎達曰:初始無形,未有營作,故但云“知”也,已成之物,事可營為,故云“作”也。“易”謂易略,無所造為,以此為知,故曰‘乾以易知”。“簡”謂簡省,不須繁勞,以此為能,故曰“坤以簡能”。若於物艱難,則不可以知,若於事繁勞,則不 蘇氏軾曰:簡易者,一之謂也,一故有信,信故物知之也,易而從之也不難。
集說引范長生說:因為他「易知」,所以眾人親近而依附他;因為他「易從」,所以眾人效法而有了功業。孔穎達說:最初還沒有形體,談不上經營造作,所以只說一個「知」字;已經成形的物,事情可以著手經營,所以說一個「作」字。「易」是簡略,沒有什麼造作,拿這個來主管,所以說「乾以易知」。「簡」是簡省,不必繁難勞費,拿這個來成事,所以說「坤以簡能」。假使對待物艱難,就不能拿來做主管;假使辦起事來繁難勞費,就不——此處底本有脫文。蘇軾說:所謂簡易,就是一;因為一所以有信,因為有信所以人們懂得它,覺得平易,跟從起來也不難。
《朱子語類》云:“乾以易知坤以簡能”以上,是言乾坤之德,“易則易知”以下是就人而言,言人兼體乾坤之德也。“乾以易知”者,乾健不息,唯主於生物,都無許多艱難險阻,故能以易而知“大始”。坤順承天,唯以成物,都無許多繁擾作為,故能以簡而作“成物”。
《朱子語類》說:「乾以易知,坤以簡能」以上,講的是乾坤本身的德;「易則易知」以下,是轉到人身上來講,說人把乾坤這兩樣德兼備地體現出來。所謂「乾以易知」,是乾剛健不息,一心只在生養萬物,全沒有那許多艱難險阻,所以能用平易去主管「大始」。坤柔順地承接著天,一心只在成就萬物,全沒有那許多繁擾造作,所以能用簡約去造作「成物」。
大抵陽施陰受,乾之生物,如瓶施水,其道至易,坤唯承天以成物別無作為,故其理至簡,其在人則無艱阻而自直,故人“易知”;順理而不繁擾,故人“易從”。“易知”則人皆同心親之,“易從”則人皆協力而有功矣!有親可久,則為賢人之德,是就存主處言,有功可大,則為賢人之業,是就作事處言。蓋自乾以“易知”,便是指存主處。坤以“簡能”,便是指作事處。
《朱子語類》接著說:大體上陽施予、陰承受。乾生養萬物,好像瓶子往外倒水,那道理極其平易;坤只是承接天來成就萬物,另外沒有什麼作為,所以那道理極其簡約。落到人身上,沒有艱難阻隔而自然直遂,所以別人容易懂;順著道理而不生繁擾,所以別人容易跟從。「易知」,人人就同心親近他;「易從」,人人就合力而建成功業。有人親近而可以長久,就成為賢人的德,這是就存心主宰處講;有功業而可以廣大,就成為賢人的事業,這是就做事處講。所以從乾「易知」那裡說,便是指存心主宰處;坤「簡能」那裡說,便是指做事處。
林氏希元曰:“易簡”只是因此理而立心處事爾,固非於此理之外有所加,亦非於此理之內有所減也。但以其無險阻而謂之“易”,無煩擾而謂之“簡”。孟子曰:禹之行水也,行其所無事也。如智者亦行其所無事,則智亦大矣。此“易簡”之說也。趙氏光大曰:“易從則有功”,有功不是人來助我作事,是我能使人如此,便是我之功。
集說引林希元說:所謂「易簡」,只是依著這個道理來立心處事罷了,本來既不是在這個道理之外添了什麼,也不是在這個道理之內減了什麼;不過因為它沒有險阻,就叫作「易」,沒有煩擾,就叫作「簡」。《孟子·離婁下》說:大禹疏導洪水,是順著水性、不多生事。假使聰明人也肯不多生事,那聰明也就大了。這就是「易簡」的道理。趙光大說:「易從則有功」,這個功不是別人來幫我做事,而是我能夠使別人這樣做,那便是我的功。
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本義 “成位”,謂成人之位,“其中”,謂天地之中。至此則體道之極功,聖人之能事,可以與天地參矣。此第一章,以造化之實,明作經之理,又言乾坤之理,分見於天地,而人兼體之也。
《繫辭》說:做到易簡,天下的道理就都掌握了;天下的道理掌握了,人就在天地當中成就了自己的位置。朱熹《本義》說:「成位」是成就人的位置,「其中」是指天地之間。到了這一步,就是體認大道的極致功夫、聖人所能辦到的極處,可以與天地並列為三了。以上是第一章,用造化的實體來闡明制作經書的道理,又講乾坤的道理分別體現在天與地上,而由人把兩者兼備地體現出來。
集說 孔氏穎達曰:聖人能行天地“易簡”之化,則天下萬事之理,並得其宜矣。《朱子語類》云:“易簡”理得,是淨淨潔潔,無許多勞擾委曲。鄭氏維嶽曰:“易簡”原是一理,依易之理而作之,則為“簡”。
集說引孔穎達說:聖人能推行天地那種「易簡」的化育,那麼天下萬事的道理,就都各得其宜了。《朱子語類》說:「易簡」的道理一得,便是乾乾淨淨,沒有那許多勞擾曲折。鄭維嶽說:「易」和「簡」原本是一個道理;依著乾之「易」的道理去造作成就,那就是坤之「簡」。
何氏楷曰:乾坤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易簡”者,乾坤之所以知始而作成者也。人之所知,知乾之易,則所知皆性分所固有,無一豪人慾之艱深,豈不“易知”,人之所能,如坤之簡,則所能皆職分之當為,無一豪人慾之紛擾,豈不“易從”。“易知”,則不遠人以為道故“有親”,“易從”,則夫婦皆可與能故“有功”,“有親”則有人傳繼其心,千百世上下,心同理同也,故“可久”,“有功”則有人擴充其事,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也,故“可大”。
集說引何楷說:乾坤就是一個陰陽,陰陽就是一個太極;所謂「易簡」,正是乾坤用來主管開始、造作成就的那個本領。人所知道的,若像乾那樣平易,那麼所知道的都是自己本性裡固有的,沒有一絲一毫人慾帶來的艱深,豈不是「易知」?人所能做的,若像坤那樣簡約,那麼所能做的都是自己職分上該做的,沒有一絲一毫人慾帶來的紛擾,豈不是「易從」?「易知」,就不會把道弄得遠離人情,所以「有親」;「易從」,就連尋常男女都能參與做到,所以「有功」。「有親」,就有人承接傳續他的心,千百世上下,心相同、理也相同,所以「可久」;「有功」,就有人擴充推廣他的事,人能把道發揚光大,不是道把人發揚光大,所以「可大」。
“可久則賢人之德”,與天同其悠久矣,“可大則賢人之業”,與地同其廣大矣!所以然者,則以我之易簡與乾坤之易簡同原故也!夫“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之所以為天,地之所以為地,人之所以為人,一易簡之理焉盡之所謂天下之公理也,得天下之公理,以成久大之德業,則是天有是易,吾亦有是易;地有是簡,吾亦有是簡,與天地參而為三矣。
何楷接著說:「可久則賢人之德」,是與天一樣悠久了;「可大則賢人之業」,是與地一樣廣大了。之所以能夠這樣,是因為我身上的易簡與乾坤的易簡同出一源。所謂「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天之所以成其為天,地之所以成其為地,人之所以成其為人,一個易簡之理就把它講盡了,這就是所謂天下的公理。得了天下的公理,用來成就長久廣大的德與業,那就是天有這個「易」,我也有這個「易」;地有這個「簡」,我也有這個「簡」,於是與天地並列而成三才。
張氏振淵曰:易道盡於乾坤,乾坤盡於“易簡”,“易簡”即在人身,學者求易於天地,又求天地之易於吾身,則易在是矣。通章之意,總是論易書之作,無非發明乾坤之理,要人為聖賢以與天地參耳。何氏楷曰:此一章,乃孔子首明易始乾坤之理,至第二章“設卦觀象”方言易。
集說引張振淵說:《易》道全在乾坤兩卦,乾坤全在「易簡」兩個字,而「易簡」就在人自己身上。學《易》的人到天地那裡去尋《易》,又到自己身上去尋天地的《易》,那麼《易》就在這裡了。整章的用意,總是論《周易》這部書的寫作,無非是發明乾坤的道理,要人做聖賢,好與天地並列為三。何楷說:這一章是孔子首先闡明《易》起於乾坤的道理,到第二章講「設卦觀象」,才開始講《周易》這部書。
案 天地卑高動靜方物象形,造化之實體也。乾坤貴賤剛柔吉凶變化,易卦之定名也。因造化之實體,起易卦之定名,故自造化之體立,而卦之理具矣,體立則用必行焉,是故剛柔則一自一相摩,八卦則一與八相蕩,造化之情,所以交而不離也,畫卦之序,蓋象此也。“雷霆’’者震離,“風雨”者巽坎,“暑”以說物者兌,“寒”以止物者良,成男而職“大始”者乾,成女而職“成物”者坤,造化之機,所以變而無窮也。建圖之位,蓋象此也。
李光地按:天地、卑高、動靜、方物、象形,這些是造化的實體;乾坤、貴賤、剛柔、吉凶、變化,這些是《易》卦的定名。依著造化的實體,立起《易》卦的定名,所以造化的本體一確立,卦的道理也就齊備了。本體確立,功用必定隨之而行,因此剛柔是一與一互相摩蕩(底本「一與一」訛作「一自一」),八卦是一與八互相推蕩;造化的情狀因此交通而不相離,畫卦的次序,正是摹擬這個。「雷霆」是震與離,「風雨」是巽與坎,用「暑」來使萬物欣悅的是兌,用「寒」來使萬物止息的是艮(底本「艮」訛作「良」),成就男而職掌「大始」的是乾,成就女而職掌「成物」的是坤;造化的機括因此變動無窮,建立卦圖的方位,正是摹擬這個。
然而造化之理,則一以“易簡”為歸,心一而不貳,故易也。事順而無為故簡也,天地之盛德大業,“易簡”而已矣,賢人之進德修業,聖人之崇德廣業,亦唯“易簡”而已矣。設卦繫辭所以順性命之理者此也。諸儒言易有四義:不易也,交易也,變易也,易簡也。故“天尊地卑”一節,言不易者也。“剛柔相摩”二句,言交易者也。“鼓以雷霆”至“坤作成物”,言變易者也,“乾以易知”以下,言易簡者也,易道之本原盡乎此,故為《繫傳》之首章焉。
李光地接著說:然而造化的道理,最終一概歸到「易簡」上去。心專一而不分岔,所以平易;事順理而不妄作,所以簡約。天地的盛德大業,不過「易簡」兩個字;賢人的進德修業、聖人的崇德廣業,也只是「易簡」兩個字。設立卦畫、繫上文辭,用來順應性命之理的,正在於此。諸家儒者說《易》有四層含義:不易、交易、變易、易簡——「不易」是尊卑定分不可移易,「交易」是彼此相通兩兩成對,「變易」是往來推移流行不已,「易簡」是一概歸結到平易簡約。所以「天尊地卑」這一節,講的是「不易」;「剛柔相摩」兩句,講的是「交易」;從「鼓之以雷霆」到「坤作成物」,講的是「變易」;「乾以易知」以下,講的是「易簡」。《易》道的本原全在這裡,所以把它列為《繫辭傳》的第一章。
繫辭上傳第二章·聖人設卦觀象
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本義 象者,物之似也,此言聖人作《易》,觀卦爻之象,而繫以辭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設之卦象,則有吉有凶,故下文云“吉凶者失得之象,悔吝者憂虞之象,變化者進退之象,剛柔者晝夜之象”。是施設其卦,有此諸象也。此“設卦觀象”,總為下而言,卦象爻象,有吉有凶,若不繫辭,其理未顯,故繫屬吉凶之文辭於卦爻之下,而顯明此卦爻吉凶也。案吉凶之外,猶有悔吝憂虞,舉吉凶則包之。
《繫辭》說:聖人設立卦畫、觀察物象,在下面繫上文辭來闡明吉凶。朱熹《本義》說:象,是對事物的相似摹擬;這是說聖人制作《周易》,觀察卦爻的象,然後繫上文辭。集說引孔穎達說:設立了卦象,就有吉有凶,所以下文說「吉凶者失得之象,悔吝者憂虞之象,變化者進退之象,剛柔者晝夜之象」,這是說施設了那些卦,便有這許多象。這裡的「設卦觀象」,是總領下文來講的。卦有卦的象,爻有爻的象,有吉有凶;如果不繫上文辭,那道理就顯不出來,所以把斷吉凶的文辭繫屬在卦爻下面,把這一卦一爻的吉凶顯示明白。孔穎達又按:吉凶之外還有悔與吝、憂與虞,舉出吉凶就把它們都包括了。
朱氏震曰:聖人設卦,本以觀象,自伏羲至於文王一也,聖人憂患後世,懼觀者智不足以知此,於是繫之卦辭,又繫之爻辭,以吉凶明告之。《朱子語類》云:《易》當初只是為卜筮而作,《文言》、《彖》、《象》,卻是推說作義理上去,觀乾坤二卦便可見。孔子曰:“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不是卜筮,如何明吉凶。
集說引朱震說:聖人設立卦畫,本來就是為了觀察物象,從伏羲一直到文王都是一樣。聖人憂慮後世,怕看卦的人智力不夠、看不懂這些象,於是給它繫上卦辭,又繫上爻辭,把吉凶明明白白告訴人。《朱子語類》說:《周易》當初只是為占卜而作,《文言》《彖傳》《象傳》才是把它推演到義理上去,看乾坤兩卦的傳文就明白了。孔子說「聖人設卦觀象,繫辭焉而明吉凶」;如果不是為著占卜,又拿什麼去闡明吉凶呢。
王氏申子曰:《易》之初也,有象而未有卦,及八卦既設而象寓焉,及八重而六十 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本義 言卦爻陰陽迭相推蕩,而陰或變陽,陽或化陰,聖人所以觀象而繫辭,眾人所以因蓍而求卦者也。集說 張氏振淵曰:“剛柔相推”之中或當位,或失位,而吉凶悔吝之源正起於此。聖人之所觀,觀此也,聖人之所明,明此也,蓋吉凶悔吝雖繫於辭,而其原實起於變。
集說引王申子說:《周易》最初,有象而還沒有卦;等到八卦設立,象就寄託在卦裡;等到八卦相重而成六十——此處底本有脫文。以下是《繫辭》原文:剛柔互相推移而產生變化。朱熹《本義》說:這是講卦爻的陰陽交替推蕩,陰有時變成陽,陽有時化成陰;聖人正是據此觀察物象而繫上文辭,眾人也正是據此藉著蓍草求得卦象。集說引張振淵說:「剛柔相推」當中,有的當位,有的失位,而吉凶悔吝的源頭正從這裡生出。聖人所觀察的就是這個,所要闡明的也是這個。吉凶悔吝雖然繫在文辭上,可它的根源實在起於「變」。
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憂虞之象也。本義 “吉凶”“悔吝”者,《易》之辭也;“失得”“憂虞”者,事之變也。得則吉,失則凶,憂虞雖未至凶,然已足以致悔而取羞矣。蓋“吉凶”相對,而“悔吝”居其中間,“悔”自凶而趨吉,“吝”自吉而向凶也,故聖人觀卦爻之中,或有此象,則繫之以此辭也。
《繫辭》說:所以吉與凶,是失與得的象;悔與吝,是憂與虞的象。朱熹《本義》說:「吉凶」「悔吝」是《周易》的斷語,「失得」「憂虞」是人事的變化。得就吉,失就凶;憂與虞雖然還沒有到凶的地步,可已經足以招來悔恨、惹上羞辱了。大體上吉與凶兩頭相對,悔與吝夾在中間:「悔」是從凶那頭往吉這頭走,「吝」是從吉這頭往凶那頭走。所以聖人觀察卦爻之中,若有這樣的象,就繫上這樣的斷語。
集說 虞氏翻曰:“吉”則象“得”,“凶”則象“失”,“悔”則象“憂”,“吝”則象“虞”也。干氏寶曰:“憂虞”未至於“失得”,“悔吝”不入於“吉凶”,事有小大,故辭有緩急,各象其意也。
集說引虞翻說:「吉」象徵著得,「凶」象徵著失,「悔」象徵著憂,「吝」象徵著虞,四個斷語與四種人事一一相配。干寶說:憂與虞的分量,還沒有重到失與得那個地步;悔與吝的分量,也還夠不上吉與凶那一檔。事情本有小有大,所以斷語也就有緩有急,各自摹擬它相應的輕重。
《朱子語類》云:吉凶悔吝,四者循環,周而復始,悔了便吉,吉了便吝,吝了便凶,凶了又悔,正如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相似,蓋憂苦患難中必悔,悔便是吉之漸,及至吉了,少間便安意肆志,必至作出不好可羞吝底事出來,吝便是凶之漸矣。及至凶矣,又卻悔,只管循環不已,正如剛柔變化,剛了化,化便是柔,柔了變,變便是剛,亦循環不已。
《朱子語類》說:吉、凶、悔、吝四樣循環往復,周而復始。悔過了便吉,吉過了便吝,吝過了便凶,凶過了又悔,正像《孟子》講的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一般。人在憂苦患難當中必定生悔,悔便是走向吉的開端;等到真吉了,過不多久就心安志肆,必定又做出不好的、可羞可吝的事來,吝便是走向凶的開端;等到真凶了,卻又生悔。就這樣循環不停,正像剛柔的變與化:剛了就化,化便成柔;柔了就變,變便成剛,也是循環不停,永遠轉不出這個圈子。
又云:“悔”屬陽,“吝”屬陰,“悔”是逞快作出事來有錯失處,這便生悔,所以屬陽,“吝”是那隈隈衰衰,不分明底,所以屬陰,亦猶驕是氣盈,吝是氣歉。又云:“吉凶者失得之象,悔吝者憂虞之象,變化者進退之象,剛柔者晝夜之象”,四句皆互換往來,吉凶與悔吝相貫,悔自凶而趨吉,吝自言而趨凶,進退與晝夜相貫,進自柔而趨乎剛,退自剛而趨乎柔。
《朱子語類》又說:「悔」屬陽,「吝」屬陰。「悔」是一時痛快做出事來,出了差錯,這就生悔,所以屬陽;「吝」是那種畏畏縮縮、不明不白的樣子,所以屬陰。這也好比驕是氣太滿,吝是氣不足。又說:「吉凶者失得之象,悔吝者憂虞之象,變化者進退之象,剛柔者晝夜之象」,這四句都是彼此交換往來的。吉凶與悔吝相貫通:悔是從凶那頭趨向吉,吝是從吉那頭趨向凶(底本「吉」訛作「言」);進退與晝夜相貫通:進是從柔趨向剛,退是從剛趨向柔。四句彼此照應,正見得人事上的吉凶悔吝與天道上的進退晝夜,原是同一個來回往復的道理。
趙氏玉泉曰:吉即順理而得之象也,凶即逆理而失之象也,悔即既失之後,困於心,衡於慮,而為憂之象也,吝即未失之先,狃於安,溺於樂,而為虞之象也。何氏楷曰:吉凶悔吝,以卦辭言,失得憂虞,以人事言,上文所謂觀象繫辭以明吉凶者此也。
集說引趙玉泉說:吉,就是順著道理而有所得的象;凶,就是逆著道理而有所失的象;悔,是已經失掉之後,心裡困頓、思慮受阻而生憂的象;吝,是還沒有失掉之先,習慣於安逸、沉溺於享樂而生虞的象。何楷說:吉凶悔吝,是就卦爻的斷語講;失得憂虞,是就人事講。上文所說的觀象繫辭來闡明吉凶,正是指這一層。
變化者,進退之象也。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本義 柔變而趨於剛者,退極而進也,剛化而趨於柔者,進極而退也。既變而剛,則晝而陽矣,既化而柔,則夜而陰矣,六爻初二為地,三四為人,五上為天,“動”,即 則“吉凶”之類,“晝夜”亦“變化”之道。
《繫辭》說:變與化,是進與退的象;剛與柔,是晝與夜的象;六爻的變動,是天地人三極之道。朱熹《本義》說:柔變而趨向剛的,是退到極處又轉進;剛化而趨向柔的,是進到極處又轉退。已經變成剛,就是白晝而屬陽;已經化成柔,就是夜晚而屬陰。六爻當中,初爻二爻為地,三爻四爻為人,五爻上爻為天。「動」就是——此處底本有脫文,下接殘句:便屬於「吉凶」這一類,「晝夜」也是「變化」的道理。
孔氏穎達曰:六爻遞相推動,而生變化,是天地人三才至極之道。蔡氏淵曰:“動”,變易也。“極”者,太極也,以其變易無常,乃太極之道也。“三極”,謂三才各具一太極也,變至六爻,則一卦之體具,而三才之道備矣。
集說引孔穎達說:六爻依次互相推動,因而產生變化,這就是天、地、人三才至極的道理。蔡淵說:「動」就是變易,「極」就是太極;正因為它變易無常、沒有一定的形跡,才正是太極之道。所謂「三極」,是說天地人三才各自具備一個太極。變到六爻齊備,一卦的形體就完成了,三才之道也就齊全了。
吳氏澄曰:“吉凶”“悔吝”,象人事之“失得”“憂虞”,“變化”“剛柔”,象天地陰陽之“晝夜””進退”,是六爻兼有天、地、人之道也。胡氏炳文曰:此曰“三極”,是卦爻已動之後,各具一太極,後曰“易有太極”者,則卦爻未生之先,統體一太極也。俞氏琰曰:“三極之道”,言道之體,“三才之道”,言道之用。何氏楷曰:“變化”“剛柔”,以卦畫言;“進退”“晝夜”,以造化言。“六爻之動”二句,推言變化之故,上文所謂“剛柔相推而生變化”者此也。
集說引吳澄說:「吉凶」「悔吝」摹擬的是人事上的失得與憂虞,「變化」「剛柔」摹擬的是天地陰陽的晝夜與進退;一頭繫於人事,一頭繫於天道,可見六爻兼有天、地、人三方面的道理。胡炳文說:這裡講「三極」,是卦爻已經變動之後,天地人各自具備一個「太極」;後面《繫辭》講「易有太極」,則是卦爻還沒有生出之前,通體統攝只是一個太極。一個是分開來看,一個是合起來看。俞琰說:「三極之道」講的是道的本體,「三才之道」講的是道的功用;稱「極」是就至極的準則說,稱「才」是就成物的實能說。何楷說:「變化」「剛柔」是就卦畫講,「進退」「晝夜」是就造化講。「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這兩句,是推究變化的緣由,也就是上文所說的「剛柔相推而生變化」。
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樂而玩者,爻之辭也。本義 “易之序”,謂卦爻所著事理當然之次第;“玩”者,觀之詳。集說 孔氏穎達曰:若居在《乾》之初九,而安在“勿用”;若居在《乾》之九三,而安在“乾乾”。是以所居而安者,由觀《易》位之次序也。
《繫辭》說:所以君子安身立命而心裡安穩的,是《周易》所顯示的次序;心裡喜愛而反覆玩味的,是各爻的文辭。朱熹《本義》說:「易之序」,指卦爻所顯示的事理當然的先後次第;「玩」,就是看得仔細。集說引孔穎達說:譬如身處《乾》卦初九的地位,就安於爻辭所說的「勿用」;身處《乾》卦九三的地位,就安於爻辭所說的「乾乾」。可見所居而能心安,是由於看清了《周易》爻位的次序。
王氏宗傳曰:所謂“易之序”者,消息盈虛之有其時是也。居之而安,則盛行不加,窮居不損,而與易為一矣。所謂“爻之辭”者,是非當否之有所命是也,樂之而玩,則“默而成之,不言而信”而與爻為一矣。
集說引王宗傳說:所謂「易之序」,就是消長盈虛各有它的時候。安處其中而心裡安穩,那就像《孟子》說的,得志顯達時不因此增添什麼,窮困獨處時也不因此減損什麼,人便與《易》合成一體了。所謂「爻之辭」,就是是非當否各有它的斷定;喜愛它而反覆玩味,那就能做到「默而成之,不言而信」,人便與爻合成一體了。
《朱子語類》:問:“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與“居則觀其象”之“居”不同,上“居”字是總就身之所處而言,下“居”字則靜對動而言。曰:然。問“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曰:“序”是次序,謂卦爻之初終,如“潛”“見”“飛”“躍”,循其序則安。又問“所樂而玩者爻之辭”。曰:橫渠謂每讀每有益,所以可樂,蓋有契於心,則自然樂。
《朱子語類》記載:有人問,「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的「居」,與「居則觀其象」的「居」不一樣:上一個「居」字是總就身子所處的地位講,下一個「居」字則是與動相對而言的靜。朱熹答:對。又有人問「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朱熹答:「序」就是次序,指卦爻從初到終的先後,比如《乾》卦的「潛」「見」「飛」「躍」,順著這個次序走就安穩。又問「所樂而玩者爻之辭」。朱熹答:張載說每讀一遍就有一遍的收益,所以可樂;大凡有一處與自己心裡契合,自然就樂了。
俞氏琰曰:“居”以位言,“安”,謂安其分也,“樂”以心言,“玩”謂繹之而不厭也,君子觀易之序而循是理故“安”,觀爻之辭而達是理故“樂”。是故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本義 象辭變已見上,凡單言“變”者,化在其中。“占”,謂其所值吉凶之決也。此第二章,言聖人作《易》,君子學《易》之事。
集說引俞琰說:「居」是就地位講,「安」是安於自己的本分;「樂」是就心裡講,「玩」是反覆抽繹而不厭倦。君子看清《周易》的次序而依循這個道理,所以安;看清爻的文辭而通達這個道理,所以樂。《繫辭》說:所以君子平居時就觀察卦爻之象而玩味它的文辭,行動時就觀察爻的變動而玩味它的占斷,因此上天保祐他,吉利而無所不宜。朱熹《本義》說:象、辭、變三樣上文已經講過;凡是單說一個「變」字的,「化」就包含在裡頭。「占」,指所遇到的那條吉凶斷語。以上是第二章,講聖人制作《周易》、君子學習《周易》這兩件事。
集說 虞氏翻曰:“以動者尚其變”,占事知來,故“玩其占”也。《朱子語類》:問:“居則觀其象玩其辭,動則觀其變玩其占”,如何?曰:若是理 蔡氏淵曰:觀象玩辭,學《易》也;觀變玩占,用《易》也。學《易》則無所不盡其理,用《易》則唯盡乎一爻之時,居既盡乎天之理,動必合乎天之道,故曰“自天枯之,吉無不利也”。
集說引虞翻說:《繫辭》講「以動者尚其變」,占問事情而預知未來,所以說「玩其占」。《朱子語類》記載:有人問,「居則觀其象玩其辭,動則觀其變玩其占」該怎麼講?朱熹答:若是理——此處底本有脫文。蔡淵說:觀象玩辭,是學《易》;觀變玩占,是用《易》。學《易》就要把道理處處窮盡,用《易》則只窮盡當下這一爻的時機。平居時既已把天理窮盡,行動時必定合於天道,所以說「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底本「祐」訛作「枯」)。
王氏申子曰:平居無事,觀卦爻之象而玩其辭,則可以察吉凶悔吝之故,及動而應事,觀卦之變而玩其占,則可以決吉凶悔吝之幾,故有不動,動無不吉也。胡氏炳文曰:天地間剛柔變化,無一時間,人在大化中,吉凶悔吝,無一息停,吉一而已,凶悔吝三焉,上文示人以吉凶悔吝者,作《易》之事,此獨吉而無凶悔吝者,學《易》之功也。
集說引王申子說:平常閒居無事,觀察卦爻的象而玩味它的文辭,就能察知吉凶悔吝的緣由;等到有所行動、應付事情,觀察卦的變動而玩味它的占斷,就能決斷吉凶悔吝的苗頭。所以君子或者不動,一動沒有不吉的。胡炳文說:天地之間剛柔變化,沒有一刻間斷;人在這大化流行之中,吉凶悔吝也沒有一息停歇。四樣裡吉只占一樣,凶、悔、吝佔了三樣。上文把吉凶悔吝指示給人,那是制作《周易》的事;這裡卻只有吉而沒有凶悔吝,那是學習《周易》的功效。
俞氏琰曰:觀象玩辭,如蔡墨雲在《乾》之《姤》,如莊子云在《師》之《臨》,謂之在者是也,觀變玩占,如陳侯遇《觀》之《否》,晉侯遇《大有》之《睽》,謂之遇者是也。
集說引俞琰說:觀象玩辭,好比《左傳》裡蔡墨說的「在《乾》之《姤》」,莊子說的「在《師》之《臨》」,凡是用一個「在」字的都屬這一類;觀變玩占,好比陳侯占得《觀》之《否》,晉侯占得《大有》之《睽》,凡是用一個「遇」字的都屬那一類。
總論 孔氏穎達曰:前章言天地“成象”“成形”“簡易”之德,明乾坤之大旨,此章明“聖人設卦觀象”,爻辭占凶悔吝之細別。程子曰:聖人既設卦、觀卦之象而繫以辭,明其吉凶之理;以剛柔相推,而知變化之道。吉凶之生,由失得也;悔吝者,可憂虞也,進退消長,所以成變化也;剛柔相易而成晝夜,觀晝夜則知剛柔之道矣,“三極”,上中下也。極,中也,皆其時中也。“三才”以物言也,“三極”以位言也,六爻之動,以位為義,乃其序也,得其序則安矣,辭以明義,玩其辭義,則知其可樂也,觀象玩辭而通其意,觀變玩占而順其時,動不違於天矣。
總論。孔穎達說:前一章講天地「成象」「成形」以及「簡易」的德性,闡明乾坤的大旨;這一章闡明「聖人設卦觀象」,以及爻辭裡吉凶悔吝的細緻分別。程頤說:聖人既設立了卦,觀察卦的象而繫上文辭,闡明其中吉凶的道理;由剛柔互相推移,而知道變化的道理。吉凶的產生,由於有失有得;悔與吝,是值得憂慮戒懼的。進退消長,正是變化得以形成的緣由;剛柔互相交替而形成晝夜,看清晝夜也就明白剛柔的道理了。「三極」就是上、中、下;極就是中,都是各自那個時候的中。「三才」是就物講,「三極」是就位講。六爻的變動,以爻位為取義,那便是它的次序;得了這個次序,心裡就安穩。文辭用來闡明義理,玩味它的辭義,就知道其中可樂之處。觀象玩辭而通曉它的用意,觀變玩占而順應它的時機,那麼一舉一動都不違背天了。
何氏楷曰:上章言造化自然之易,為作《易》之本,此章乃言作《易》之旨。案 上章雖言作《易》之源本,然實以明在造化者,無非自然之《易》書,故先儒以為畫前之《易》者此也。此章乃備言作《易》學《易》之事,蓋承上章言之,而為後諸章之綱也。“設卦觀象”,先天之聖人也;“繫辭”而“明吉凶”,後天之聖人也;“剛柔相推而生變化”,申言設卦觀象之事。
何楷說:上一章講造化自然而然的《易》,那是制作《周易》的根本;這一章才講制作《周易》的宗旨。李光地按:上一章雖然講制作《周易》的源頭根本,其實是要闡明存在於造化之中的,無非就是一部自然而然的《易》書,所以先儒說有「畫前之易」,指的就是這個。這一章則詳備地講制作《周易》與學習《周易》兩件事,是承接上一章說下來,而作為後面各章的綱領。「設卦觀象」,說的是先天的聖人;「繫辭」而「明吉凶」,說的是後天的聖人;「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是重申設卦觀象這件事。
所象者或為人事之“失得”“憂虞”,或為天道之“進退”“晝夜”,極而至於天地人之至理,莫不包涵統具於其中,此辭所由繫而占所由生也;“居而安”者,以身驗之;“樂而玩”者,以心體之,在平時則為觀象玩辭之功,在臨事則為觀變玩占之用,此所謂奉明命以周旋,述天理而時措者也。“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學《易》之效,至於如此。
李光地接著說:所摹擬的對象,有的是人事上的失得與憂虞,有的是天道上的進退與晝夜;推到極處,天、地、人三者的至理,沒有一樣不包含統攝在裡頭。這就是文辭之所以要繫上、占斷之所以會產生的緣故。「居而安」,是拿自身去印證它;「樂而玩」,是拿心去體會它。在平常時候就是觀象玩辭的功夫,在臨事時候就是觀變玩占的運用。這就是所謂奉著上天的明命去周旋應對,遵循天理而隨時安排。「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學《易》的功效,竟到了這個地步。
繫辭上傳第三章·彖者言乎象
彖者,言乎象者也。爻者,言乎變者也。本義 “彖”,謂卦辭,文王所作者。“爻”,謂爻辭,周公所作者。“象”,指全體而言,“變”,指一節而言。集說 虞氏翻曰:“八卦以象告”,故言乎象也,爻有六畫,九六變化,故言乎變者也。項氏安世曰:彖辭所言之象,即下文所謂“卦”也,爻辭所言之變,即下文所謂“位”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無咎者,善補過也。
《繫辭》說:彖辭是講卦象的,爻辭是講變動的。朱熹《本義》說:「彖」指卦辭,是文王所作;「爻」指爻辭,是周公所作。「象」是就一卦的整體講,「變」是就其中一節講。集說引虞翻說:《繫辭》講「八卦以象告」,所以說彖辭是講象的;爻有六畫,用九用六各有變化,所以說爻辭是講變的。項安世說:彖辭所講的象,就是下文所說的「卦」;爻辭所講的變,就是下文所說的「位」——此處底本有脫文。以下是《繫辭》原文:吉與凶,是講事情的失與得;悔與吝,是講事情的小毛病;無咎,是善於補救過失。
本義 此卦爻辭之通例。集說 崔氏憬曰:《繫辭》著悔吝之言,則異凶咎,若疾病之與小疵。楊氏萬里曰:言動之間,盡善之謂得,不盡善之謂失,小不善之謂疵,不明乎善而誤入乎不善之謂過,覺其小不善,非不欲改,而已無及,於是乎有悔,不覺其小不善,猶及於改,而不能改,或不肯改,於是乎有吝,吾身之過,猶吾衣之破也,衣有破,補之斯全,身有過,補之斯還,還者何,復之於善也,補不善而復之於善,何咎之有。
朱熹《本義》說:這是卦辭爻辭的通例。集說引崔憬說:《繫辭》寫下悔與吝這兩個字,與凶和咎是不同的,好比重病與小毛病的分別。楊萬里說:言語行動之間,做到十分完善叫作得,做得不夠完善叫作失,稍稍有點不善叫作疵,弄不清什麼是善而誤入不善叫作過。察覺了自己那點不善,並非不想改,可是已經來不及,於是有了悔;沒有察覺那點不善,本來還趕得及改,卻改不了,或者不肯改,於是有了吝。我身上的過失,好比我衣裳上的破洞:衣裳破了,補一補就完整;身上有過,補一補就回來了。回到哪裡去?回到善上去。補住不善而回到善上,還有什麼過咎呢。
蔡氏淵曰:“吉凶”“悔吝”“無咎”,即卦與爻之斷辭也。“失得”者,事之已成著者也。“小疵”者,事之得失未分,而能致得失者也。“善補過者”,先本有咎,修之則可免咎也。胡氏炳文曰:前章言卦爻中“吉凶”“悔吝”之辭,未嘗及無咎之辭,此章方及之,大抵不貴無過而貴改過,“無咎者,善補過也”,聖人許人自新之意切矣。張氏振淵曰:“失得”指時有消息,位有當否說,“小疵”兼兩意,向於得而未得,尚有“小疵”則悔,向於失而未失,已有“小疵”則吝。
集說引蔡淵說:「吉凶」「悔吝」「無咎」,都是卦與爻的斷語。「失得」,指事情已經成形顯露;「小疵」,指事情的得失還沒有分曉,卻足以招致得失的那一點苗頭;「善補過」,是原先本來有咎,加以修治就可以免掉過咎。胡炳文說:前一章講卦爻中吉凶悔吝的斷語,沒有說到「無咎」這個斷語,這一章才說到它。大體上不以沒有過失為可貴,而以能改過為可貴;「無咎者,善補過也」,聖人許人自新的用心,何等懇切。張振淵說:「失得」是就時機有消有長、爻位有當有不當來說;「小疵」兼有兩層意思:偏向得而還沒有得到,尚存著一點小毛病,那就是悔;偏向失而還沒有失掉,已經有了一點小毛病,那就是吝。
是故列貴賤者存乎位,齊小大者存乎卦,辨吉凶者存乎辭。本義 “位”,謂六爻之位。“齊”,猶定也。“小”謂陰,“大”謂陽。集說 王氏肅曰:“齊”,猶正也。陽卦大,陰卦小,卦列則“小大”分,故曰“齊小大者,存乎卦”也。張氏浚曰:卦之所設,本乎陰陽,陰小陽大,體固不同,而各以所遇之時為正,陽得位則陽用事,陰得位則陰用事,“小大”之理,至卦而齊。
《繫辭》說:所以排列貴賤的在於爻位,判定小大的在於卦,分辨吉凶的在於文辭。朱熹《本義》說:「位」指六爻的位次;「齊」等於定;「小」指陰,「大」指陽。集說引王肅說:「齊」等於正。陽卦為大,陰卦為小;卦一排列出來,孰小孰大就分清了,所以說「齊小大者存乎卦」。張浚說:卦的設立,根本在陰陽;陰小陽大,兩者的體質本來不同,可各自以所遇的時機為正:陽得位就由陽當事,陰得位就由陰當事。小與大的道理,一到卦上就判定齊整了,不必再單問它本身的大小。
《朱子語類》:問:上下貴賤之位何也。曰:二四則四貴而二賤,五三則五貴而三賤,上初則上貴而初賤,上雖無位,然本是貴重,所謂“貴而無位,高而無民”,在人君則為天子父,為天子師,在他人則清高而在物外不與事者,此。所以為貴也。
《朱子語類》記載:有人問,上下貴賤的位次是怎麼分的。朱熹答:二與四相比,四貴而二賤;五與三相比,五貴而三賤;上與初相比,上貴而初賤。上爻雖然沒有職位,本身卻是貴重的,就是《乾》卦《文言》所說的「貴而無位,高而無民」。這樣的人,在君主家裡就是天子的父親、天子的老師;在別人則是清高自守、置身事外而不干預世事的人,所以算作貴。
王氏申子曰:“列”,分也。陽貴陰賤,上貴下賤,亦有貴而無位,有位而在下者,故曰“列貴賤者,存乎位。 ”“位”者,六爻之位也。“齊”,均也。陽大陰小,陽卦多陰,則陽為之主,陰卦多陽,則陰為之主,雖“小大”不齊,而得時為主則均也,故曰“齊小大者存乎卦”。“卦”者,全卦之體也。“辨”,明也。辨一卦一爻之吉凶者,“辭”也,故曰“辨吉凶者存乎辭”。
集說引王申子說:「列」就是分。陽貴陰賤,上貴下賤;也有身分貴重卻沒有職位的,也有雖有職位卻處在下面的,所以說「列貴賤者存乎位」——「位」,就是六爻的位次。「齊」就是均。陽大陰小;陽卦裡陰爻多,像震、坎、艮都是一陽二陰,就由那一個陽做主;陰卦裡陽爻多,像巽、離、兌都是一陰二陽,就由那一個陰做主。雖然小與大參差不齊,可只要得了時機而做了主,那就一樣了,所以說「齊小大者存乎卦」——「卦」,是全卦的形體。「辨」就是明。辨明一卦一爻的吉凶,靠的是文辭,所以說「辨吉凶者存乎辭」。
憂悔吝者存乎介,震無咎者存乎悔。本義 “介”,謂辨別之端,蓋善惡已動而未形之時也,於此憂之,則不至於“悔吝”矣。震,動也,知悔,則有以動其補過之心,而可以無咎矣。韓氏伯曰:“介”,纖介也。王弼曰:“憂悔吝”之時,其介不可慢也,即“悔吝者,言乎小疵也”。
《繫辭》說:憂慮悔與吝的,著落在那一點極細微的端倪上;震動而求得無咎的,著落在一個悔字上。朱熹《本義》說:「介」,指分辨善惡的那個開端,也就是善惡已經萌動而還沒有成形的時候;在這個時候就先憂慮它,就不至於落到悔與吝。「震」是動;知道悔,就能鼓動起自己補救過失的心,因而可以無咎。集說引韓康伯說:「介」是纖細微小。王弼說:正當憂慮悔吝的時候,那一點細微的苗頭不可輕忽,也就是「悔吝者,言乎小疵也」的意思。
程子曰:以悔吝為防,則存意於微小,震懼而得無咎者以此。《朱子語類》:問:“憂悔吝者存乎介”,悔吝未至於吉凶,是乃初萌動,可以向吉凶之微處,介又是悔吝之微處,“介”字如界至界限之界,是善惡初分界處,於此憂之,則不至於悔吝矣。曰:然。
集說引程頤說:拿悔與吝當作要防的東西,就會把心思用在極微小的地方;因震懼警惕而得以無咎,憑的正是這個。《朱子語類》記載:有人問,「憂悔吝者存乎介」——悔與吝還沒有到吉凶的地步,只是剛剛萌動,是可以走向吉、也可以走向凶的那點微處;而「介」又是悔與吝更微細的那一點。「介」字就像界至、界限的界,是善惡剛剛分開的那道界線;在這裡就先憂慮它,便不至於落到悔與吝。朱熹答:對。
邱氏富國曰:此章就吉凶悔吝上,添入“無咎”說,既欲人於悔吝上著力,尤欲人於介上用功,蓋人知悔,則以善補過而“無咎”,雖未至吉,亦不至凶也。若又於悔吝之介憂之,則但有吉而已,所謂“幾者動之微,而吉之先見者也”,並悔吝亦皆無矣。
集說引邱富國說:這一章在吉凶悔吝之外,又添進「無咎」一層來講;既想讓人在悔吝上著力,更想讓人在那一點端倪上用功。人只要知道悔,就能用善去補過而「無咎」,雖然還沒有到吉,也不至於落到凶。假使又能在悔吝剛起的那點端倪上先行憂慮,那就只剩下吉了。這就是《繫辭下傳》所說的「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連悔與吝也一併沒有了。
吳氏澄曰:“列貴賤者存乎位”,覆說“爻者言乎變”。“齊小大者存乎卦”,覆說“彖者言乎象”。分辨吉凶,存乎彖爻之辭,覆說“言乎其失得也”。悔吝介乎吉凶之間,憂其介,則趨於吉不趨於凶矣。覆說言乎其小疵也。震者,動心戒懼之謂,有咎而能戒懼,則能改悔所為,而可以無咎,覆說“善補過也”。
集說引吳澄說:「列貴賤者存乎位」,是回過頭來申說「爻者言乎變」;「齊小大者存乎卦」,是回過頭來申說「彖者言乎象」;分辨吉凶落在彖辭爻辭上,是回過頭來申說「言乎其失得也」。悔與吝夾在吉與凶中間,能在那一點端倪上先憂慮,就趨向吉而不趨向凶,這是回過頭來申說「言乎其小疵也」。「震」是心裡震動、戒慎恐懼的意思;有了過咎而能戒慎恐懼,就能改悔自己的作為,因而可以無咎,這是回過頭來申說「善補過也」。
繫辭上傳·第三章(續)
趙氏玉泉曰:“介”在事前,“悔”在事後。汪氏砥之曰:《易》凡言“悔”“吝”,即寓“介”之意,言“無咎”,即寓“悔”之意,“憂”“盱”“豫”之悔,存乎遲速之“介”也,憂“即鹿”之“吝”,存乎“往舍”之介也,震“甘臨”之“無咎”,存乎“憂”而“悔”也,震“頻復”之“無咎”,存乎“厲”而“悔”也。
「集說」引趙玉泉說:「介」用在事情發生之前,是辨明幾微、守住分寸;「悔」用在事情做錯之後,是回頭追改。「集說」又引汪砥之說:《周易》凡是講「悔」「吝」的地方,裡面就寄寓著「介」的意思;凡是講「無咎」的地方,裡面就寄寓著「悔」的意思。《豫》卦六三「盱豫」所生的悔,關鍵在動作遲速之間那一點「介」——分辨得早便無事,張望遲疑便生悔;為《屯》卦六三「即鹿無虞」的「吝」而擔憂,關鍵也在「往」與「舍」之間的那一點「介」;《臨》卦六三「甘臨」因心存震懼而得「無咎」,靠的是先「憂」而後「悔」;《復》卦六三「頻復」因心存震懼而得「無咎」,靠的是自知處境危「厲」而生「悔」。
是故卦有小大,辭有險易,辭也者,各指其所之。本義 “小”險“大”易,各隨所向。此第三章,釋卦爻辭之通例。集說 《朱子語類》云:“卦有小大”,看來只是好底卦便是大,不好底卦便是小。如《復》如《泰》,如《大有》如《夬》之類,盡是好底卦;如《睽》如《困》如《小過》之類,盡是不好底。所以謂“卦有小大,辭有險易”,大卦辭易,小卦辭險,即此可見。
《繫辭》說:因此卦有小卦大卦的分別,辭有險辭易辭的分別;所謂「辭」,各自指示這一卦一爻所趨向的去處。朱熹《本義》說:「小」的一邊辭多險,「大」的一邊辭多易,各隨它趨向的方向而定。這是第三章,解釋卦辭爻辭的通例。「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所謂「卦有小大」,看來只是好的卦就算「大」,不好的卦就算「小」。像《復》《泰》《大有》《夬》這一類,全是好卦;像《睽》《困》《小過》這一類,全是不好的卦。所以說「卦有小大,辭有險易」——大卦的辭平易,小卦的辭險峻,從這裡就看得出來。
項氏安世曰:貴賤以位言,小大以材言,卦各有主,主各有材,聖人隨其材之大小,時之難易,而命之辭,使人之知所適從也。潘氏夢旂曰:卦有小有大,隨其消長而分,辭有險有易,因其安危而別。辭者各指其所向,凶則指其可避之方,吉則指其可趨之所,以示乎人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前文講「貴賤」,是就爻位的高下說;這裡講「小大」,是就卦體的材質說。每一卦都有作主的爻,每一個卦主又各有它的材質,聖人依著材質的大小、時勢的難易來給它繫上辭,好讓人知道該往哪裡去。「集說」引潘夢旂說:卦分小卦大卦,是隨著陰陽的消退生長來劃分;辭分險辭易辭,是按著處境的安危來區別。所謂「辭」,各自指出它所趨向的方向:遇凶就指明可以避開的路,遇吉就指明可以奔赴的地方,用這個來昭示世人。
吳氏澄曰:上文有“貴賤”“小大”,此獨再提“卦有小大”,蓋卦彖為諸辭之總也。蔡氏清曰:據本章通例看,此條卦字辭字,皆兼爻說。
「集說」引吳澄說:上文已經提過「貴賤」「小大」,這裡卻單單再提一句「卦有小大」,那是因為一卦的「彖辭」是全卦各條辭的總綱,所以要專門標舉出來。「集說」引蔡清說:按照本章講通例的口氣看,這一條裡的「卦」字和「辭」字,都是連著爻一併說的,並不專指卦。
案 此章申第二章“吉凶者失得之象也”一節之義,首言彖爻者,吉凶悔吝之辭,彖爻皆有之也,吉凶則已著,故直言其失得而已,悔吝則猶微,故必推言其“小疵”也,
李光地按:這一章是申說第二章「吉凶者失得之象也」那一節的意思。開頭講「彖」與「爻」,是說吉、凶、悔、吝這幾種斷語,「彖辭」和「爻辭」裡都有。吉凶兩項已經顯露成形,所以只直截說出它們是「失」還是「得」;悔吝兩項還處在細微階段,所以一定要往深處推說,點出它們不過是「小疵」——小小的毛病。此處底本有脫文,按語沒有說完。
繫辭上傳·第四章
《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本義 《易》書卦爻,具有天地之道,與之齊準。“彌”,如彌縫之彌,有終竟聯合之意。“綸”,有選擇條理之意。集說 韓氏伯曰:作《易》以準天地。孔氏穎達曰:言聖人作《易》,與天地相準,謂準擬天地,則乾健以法天,坤順以法地之類是也。
《繫辭》說:《周易》與天地相齊相準,所以能夠「彌綸」天地之道。朱熹《本義》說:《周易》這部書的卦爻,完整具備天地之道,與天地齊平相準。「彌」就像「彌縫」的彌,有從頭到尾聯結縫合、不留缺口的意思;「綸」有條分縷析、揀擇出頭緒的意思。「集說」引韓康伯說:作《周易》,正是拿它來與天地相準。「集說」引孔穎達說:這是講聖人作《周易》,與天地互相齊準,也就是比擬天地——像「乾」取剛健來效法天,「坤」取柔順來效法地,都屬於這一類。
蘇氏軾曰:“準”,符合也。“彌”,周浹也。“綸”,經緯也。所以與“天地準”者,以能“知幽明之故”,”死生之說”,“鬼神之情狀”也。王氏宗傳曰:天地之道,即下文所謂“一陰一陽”是也。是道也,其在天地,則為“幽明”,寓於始終,則為“生死”,見於物變,則為“鬼神”。
「集說」引蘇軾說:「準」是符合,「彌」是周遍浸潤,「綸」是像織布那樣經緯交織。《周易》之所以能與天地相準,就在於它能「知幽明之故」、知「死生之說」、知「鬼神之情狀」。「集說」引王宗傳說:所謂天地之道,就是下文說的「一陰一陽」。這個道,顯現在天地上便成為「幽」與「明」,寄託在事物的開端與終結上便成為「生」與「死」,表現在萬物的變化上便成為「鬼」與「神」。
《朱子語類》云:凡天地間之物,無非天地之道,故《易》能“彌綸天地之道”。“彌”如卦彌之彌,糊合使無縫罅。“綸”如綸絲之綸,自有條理,言雖是彌得外面無縫罅,而中則事事物物,各有條理,“彌”而非“綸”,而空疏無物,“綸”而非“彌”,則判然不相干。此二字,見得聖人下字甚密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凡是天地之間的東西,沒有一樣不是天地之道,所以《周易》能夠「彌綸天地之道」。「彌」好比裱糊時的彌補,把縫隙糊合起來,使外面沒有一絲裂口;「綸」好比理絲時的抽繹,自然有它的條理。這是說:雖然彌得外面沒有縫隙,而裡面每一件事、每一樣物又各有各的條理。只「彌」而不「綸」,就成了空空蕩蕩、裡面沒有內容;只「綸」而不「彌」,就成了一條一條彼此隔絕、互不相干。從這兩個字上,看得出聖人下字何等嚴密。
胡氏炳文曰:此“易”字,指《易》書而言,書之中具有天地之道,本自與天地相等,故於天地之道,“彌”之則是合萬為一,渾然無欠,“綸”之則一實萬分,粲然有倫。
「集說」引胡炳文說:這裡的「易」字是指《周易》這部書。書裡完整具備天地之道,本來就和天地相等,所以對天地之道來說,「彌」它,就是把千頭萬緒合成一個整體,渾然一片而沒有欠缺;「綸」它,就是把一個實理分成千萬條目,條條分明而各有次序。
案 此下三節,朱子分為“窮理”“盡性”“至命”者極確,然須知非有《易》以後,聖人方用《易》以窮之盡之至之,《易》是聖人窮理盡性至命之書,聖人全體易理,故言易窮理盡性至命,即是言聖人也。 “《易》與天地準”,“與天地相似”,“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此三句當為三節冠首,第二第三節不言《易》者,蒙第一節文義。
李光地按:底下這三節,朱熹分別配作「窮理」「盡性」「至於命」,分得極準確。不過要知道,並不是先有了《周易》這部書,聖人才拿它去窮理、盡性、至於命;《周易》本來就是聖人窮理盡性至命的產物,聖人整個身心便是易理的體現,所以說《易》能窮理盡性至命,也就等於是在說聖人本身。「《易》與天地準」「與天地相似」「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這三句,應當分別作為三節的開頭;第二節、第三節不再出現「易」字,是承著第一節的文義省略了。
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本義 此窮理之事。“以”者,聖人以《易》之書也。“易”者,陰陽而已,“幽明”“死生”“鬼神”,皆陰陽之變,天地之道也。“天文”則有晝夜上下,“地理”則有南北高深,“原”者,推之於前。“反”者,要之於後,陰精陽氣,聚而成物,“神”之伸也,魂遊魄降,散而為變,“鬼”之歸也。
《繫辭》說:抬頭觀察天上的文象,低頭審視地上的紋理,因而知道幽與明的緣故;推究萬物的開端,回過頭來收束到它的終結,因而知道死與生的道理;精與氣聚合而成為物,魂離體遊散而發生變化,因而知道鬼神的情狀。朱熹《本義》說:這一節講的是「窮理」的事。「以」字,是說聖人用《周易》這部書去觀、去察。所謂「易」,不過陰陽二字;「幽明」「死生」「鬼神」,都是陰陽的變化,也就是天地之道。「天文」裡有晝夜的更替、上下的高低,「地理」裡有南北的方位、高深的形勢。「原」是往前推求它的起點,「反」是回頭收束到它的終點。陰之精與陽之氣聚合而成一物,那是「神」的伸展;魂飛散而魄下降,散開而發生變化,那是「鬼」的歸返。
集說 韓氏伯曰:“幽明”者,有形無形之象,“死生”者,始終之數也。蘇氏軾曰:“鬼”常與體魄俱,故謂之“物”,“神”無適而不可,故謂之“變”,精氣為魄,魄為鬼,志氣為魂,魂為神。
「集說」引韓康伯說:所謂「幽明」,就是無形與有形這兩種象;所謂「死生」,就是開端與終結這兩頭的定數。「集說」引蘇軾說:「鬼」總是與形體魂魄在一起,所以稱它為「物」;「神」則無往而不可到,所以稱它為「變」。精與氣結成魄,魄就是鬼;志與氣結成魂,魂就是神。
《朱子語類》:問:“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曰:人未死,如何知得死之說,只是原其始之理,將後面折轉來看,便見得,以此之有,知彼之無。又云:魄為鬼,魂為神,《禮記》有孔子答宰我問,正說此理甚詳。宰我曰:吾聞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謂。子曰:氣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合鬼與神,教之至也,注,氣,謂噓吸出入者也,耳目之聰明為魄。《雜書》云:魂,人陽神也。魄,人陰神也。亦可取。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該怎麼講。朱熹答:人還沒有死,怎麼知道死是怎麼回事?只是推究「生」的起點是什麼道理,再把這道理倒轉過來看後面,便明白了——從這一頭的「有」,推知那一頭的「無」。朱熹又說:魄是鬼,魂是神,《禮記·祭義》裡孔子回答宰我的一段,把這道理講得最詳細。宰我說:我聽說過鬼神這個名目,卻不懂它指的是什麼。孔子說:氣,是神的旺盛狀態;魄,是鬼的旺盛狀態;把鬼與神合起來講,是教化的極致。鄭玄的注說:氣是指呼吸出入的那一口氣,耳聰目明的那種知覺便是魄。《雜書》裡說:魂是人身上的陽神,魄是人身上的陰神。這說法也可以採用。
陳氏淳曰:人生天地間,得天地之氣以為體,得天地之理以為性。原其始而知所以生,則要其終而知所以死,古人謂得正而斃,謂“朝聞道夕死可矣”,只緣受得許多道理,須知得盡得便自無愧,到死時亦只是這二五之氣,聽其自消化而已,所謂安死順生,與天地同其變化,這個便是與造化為徒。
「集說」引陳淳說:人生在天地之間,稟受天地的氣而成為形體,稟受天地的理而成為本性。推究開端,明白自己是怎樣生的,也就能收束到終結,明白自己該怎樣死。古人講《禮記》裡曾子的「得正而斃」,講《論語》裡孔子的「朝聞道夕死可矣」,正因為人受了這許多道理在身,必須知得透、做得盡,才能問心無愧;到死的時候,也不過是陰陽二氣與五行之氣散開,聽憑它自然消融罷了。這就是所謂安然對待死、順理地對待生,與天地一同變化,也就是與造化結成同伴。
又曰:陰陽二氣會在吾身之中為鬼神,以寤寐言,則寤屬陽,寐屬陰,以語默言,則語屬陽,默屬陰,及動靜進退行止等,分屬皆有陰陽,凡屬陽者皆為魂為神,凡屬陰者皆為魄為鬼。真氏德秀曰:人之生,精與氣合,精屬陰,氣屬陽,精則魄也,目之所以明,耳之所之聰。氣亢乎體,凡人心之能思慮知識,身之能舉動勇決,此之謂魂,神指魂而言,鬼指魄而言。
「集說」又引陳淳說:陰陽二氣會聚在人身之中,就是鬼神。就醒與睡說,醒屬陽,睡屬陰;就說話與沉默說,說話屬陽,沉默屬陰;至於動與靜、進與退、行與止等等,分開來配,也都各有陰陽。凡屬陽的一邊都算魂、算神,凡屬陰的一邊都算魄、算鬼。「集說」引真德秀說:人的出生,是精與氣的結合,精屬陰,氣屬陽。精就是魄,眼睛能看得明、耳朵能聽得聰,靠的就是它;氣充滿在形體之中,凡是心能思慮辨識、身能舉動果決的,這就叫作魂。所謂「神」,是就魂說的;所謂「鬼」,是就魄說的。
胡氏炳文曰:《易》不曰陽陰而曰陰陽,此所謂“幽明”“死生”“鬼神”,即陰陽之謂也,即天地而“知幽明之故”,即始終而“知死生之說”,即散聚而“知鬼神之情狀”,皆“窮理”之事也。林氏希元曰:“幽明之故”,“死生之說”,“鬼神之情狀”,其理皆在於《易》。故聖人用《易》以窮之也,然亦要見得為聖人窮理盡性之書爾,非聖人真個即《易》而後“窮理盡性”也。鄭氏維嶽曰:原人之所以始,全而生之,即反其所以終,全而歸之。
「集說」引胡炳文說:《周易》不說「陽陰」而說「陰陽」,這裡講的「幽明」「死生」「鬼神」,說的正是陰陽。就天地而「知幽明之故」,就始終而「知死生之說」,就聚散而「知鬼神之情狀」,這些都屬於「窮理」的工夫。「集說」引林希元說:「幽明之故」「死生之說」「鬼神之情狀」,它們的道理都在《周易》裡,所以說聖人用《周易》去窮究它們。不過也要看清楚,這只是說《周易》是聖人窮理盡性的書罷了,並不是聖人真要先擺上一部《周易》,然後才能「窮理盡性」。「集說」引鄭維嶽說:推究人之所以有開始,就完完整整地把這條命生下來;也就回過頭來看人之所以有終結,就完完整整地把它交還回去。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本義 此聖人盡性之事也,天地之道,知仁而已,知周萬物者,天也。道濟天下者,地也。“知”且“仁”,則知而不過矣。“旁行”者,行權之知也。“不流”者,守正之仁也。既樂天理,而又知天命,故能無憂而其知益深,隨處皆安而無一息之不仁,故能不忘其濟物之心,而仁益篤。蓋仁者愛之理,愛者仁之用,故其相為表裡如此。
《繫辭》說:與天地相似,所以不違背天地;智慧周遍萬物而道足以救濟天下,所以不會有過失;旁通四達而不流於苟且,樂於天理又通曉天命,所以沒有憂懼;安於所處的境地而篤厚於仁,所以能夠愛人愛物。朱熹《本義》說:這一節講的是聖人「盡性」的事。天地之道,不過「知」與「仁」兩個字:智慧周遍萬物,那是天的一面;道能救濟天下,那是地的一面。既有「知」又有「仁」,那麼所知的就不會有偏差。「旁行」是懂得權變的智慧,「不流」是守定正道的仁。既樂於天理,又通曉天命,所以能沒有憂懼,而智慧越發深透;隨處都能安頓而沒有一刻不在仁中,所以不會忘掉救濟萬物的心,而仁越發篤實。仁是愛的道理,愛是仁的發用,所以兩者互為表裡到這個地步。
集說 韓氏伯曰:德合天地,故曰相似。《朱子語類》云:“與天地相似故不違”,下數句是說與“天地相似”之事。胡氏炳文曰:上文言“易與天地準”,此言“與天地相似”。“似”即”準”也,知似天,仁似地,有周物之知,而實諸濟物之仁,則其知不過,有行權之知,而本諸守正之仁,則其知不流,至於“樂天知命”,而知之跡已泯,安土敦仁,而仁之心益著。此其知仁所以“與天地相似而不違”,盡性之事也。
「集說」引韓康伯說:德行合於天地,所以叫作「相似」。「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與天地相似故不違」是總冒的一句,下面幾句都是在說與「天地相似」的具體內容。「集說」引胡炳文說:上文講「易與天地準」,這裡講「與天地相似」,「似」就是「準」。智慧像天,仁德像地:有周遍萬物的智慧,又用救濟萬物的仁把它落到實處,那麼這智慧就不會有過差;有懂得權變的智慧,又以守正的仁作根本,那麼這智慧就不會流蕩。到了「樂天知命」的地步,用智的痕跡已經消融;到了安土敦仁的地步,行仁的心越發顯明。這就是聖人的知與仁所以能「與天地相似而不違」,正是「盡性」的工夫。
俞氏琰曰:與天地相似者,《易》似天地,天地似《易》,彼此相似也。案 知周萬物,義之精也,然所知者皆濟天下之道而不過,義合於仁也。旁行泛應,仁之熟也,然所行者皆合中正之則而不流,仁合於義也,樂玩天理,故所知者益深。達乎命而不憂,安於所處,故所行者益篤。根於性而能愛,所謂樂天之志,憂世之誠,並行不悖者,乃仁義合德之至也,若以旁行為知亦可,但恐於行字稍礙:
「集說」引俞琰說:所謂「與天地相似」,是《周易》像天地,天地也像《周易》,彼此互相肖似。李光地按:智慧周遍萬物,是「義」精細到了家;然而所知的又都是救濟天下的道理而不過分,這便是義與仁相合。旁通四達、廣泛應接,是「仁」純熟到了家;然而所行的又都合乎中正的法則而不流蕩,這便是仁與義相合。樂於玩味天理,所以所知的越發深;通達於天命而不憂懼,安於自己所處的地位,所以所行的越發篤實;根植於本性因而能夠愛人愛物。所謂樂天的志向與憂世的誠心並行而不相衝突,正是仁義合德的極致。若把「旁行」也算作智的一面,講得通,只怕在「行」字上稍稍有些窒礙。此處底本按語與下文經文相連,語氣未及收束。
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無方而易無體。本義 此聖人至命之事也。“範”,如鑄金之有模範。“圍”,匡郭也。天地之化無窮,而聖人為之“範圍”,不使過於中道,所謂“裁成”者也。“通”,猶兼也。“晝夜”,即幽明死生鬼神之謂,如此然後可見至神之妙,無有方所,《易》之變化,無有形體也。此第四章,言《易》道之大,聖人用之如此。
《繫辭》說:把天地的造化範圍起來而不使它逾越中道,曲折周到地成就萬物而一樣也不遺漏,通曉晝夜交替的道理而無所不知,所以「神」沒有固定的方所,「易」沒有固定的形體。朱熹《本義》說:這一節講的是聖人「至於命」的事。「範」好比鑄造金器要有模子,「圍」是外面的框廓。天地的造化無窮無盡,聖人給它立一個範圍,不讓它超出中道,也就是《泰》卦「彖辭」所說的「裁成」。「通」等於兼,「晝夜」就是前面幽明、死生、鬼神的統稱。做到這一步,才看得見至神的微妙沒有一定處所,《周易》的變化沒有一定形體。這是第四章,講《周易》之道的廣大,以及聖人如此地運用它。
集說 韓氏伯曰:“方”“體”者,皆繫於形器者也,神則“陰陽不測”,易則“惟變所適”,不可以一方一體明。孔氏穎達曰;“範”,謂模範。“圍”,謂周圍。言聖人所為所作,模範周圍天地之化。義曰:凡無方無體,各有二義,一者神則不見其處所云為,是“無方”也;二則周遊運動,不常在一處,亦是“無方”也。“無體”者,一是自然而變,而不知變之所由,是無形體也;二則隨變而往,無定在一體,亦是“無體”也。
「集說」引韓康伯說:「方」和「體」都是拴在有形器物上的東西;「神」是陰陽變化不可測度,「易」是唯變化所適、隨處可往,都不能拿某一個方位、某一個形體去說明它。「集說」引孔穎達說:「範」是模子,「圍」是外圍,是說聖人的所作所為,給天地的造化立起模子、圍出邊界。孔穎達《周易正義》又說:凡講「無方」「無體」,各有兩層意思。「無方」的第一層,是神看不見它的處所與作為;第二層,是它周流運行,不常停在一處。「無體」的第一層,是它自然而然地變,卻看不出變從哪裡來,所以沒有形體;第二層,是它隨著變化而往,不固定在某一個形體上,也是「無體」。
邵子曰:“神”者,《易》之主也,所以“無方”。“易”者,神之用也,所以“無體”。《朱子語類》云:“通乎晝夜之道而知”,“通”字,只是兼乎晝夜之道而知其所以然。又云:“神無方而《易》無體”,“神”便是在陰底又忽然在陽,在陽底又忽然在陰,“易”便是或為陽,或為陰,交錯代換,而不可以形體拘也。
「集說」引邵雍說:「神」是《易》的主宰,所以「無方」;「易」是神的發用,所以「無體」。「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通乎晝夜之道而知」的這個「通」字,只是兼攝晝夜兩邊的道理,而明白它之所以如此。朱熹又說:所謂「神無方而《易》無體」——「神」是剛在陰的一邊,忽然又到了陽的一邊,剛在陽的一邊,忽然又到了陰的一邊;「易」是有時成陽,有時成陰,交錯替換,不能拿一個形體把它框住。
蔡氏清曰:“神無方,易無體”,獨繫之至命一條,至命從窮理盡性上來,乃窮理盡性之極致,非窮理盡性之外,它有所謂至命也,故獨繫之至命,而自足以該乎“窮理盡性”。林氏希元曰:“通乎晝夜之道而知”,只是通知晝夜之道,蓋幽朋死生鬼神,其理相為循環,晝夜之道也,聖人通知晝夜,亦只是上文知“幽明之故”,“知死生之說”,“知 又曰:天地之化,萬物之生,晝夜之循環,皆有個神易,“易”則模寫乎此理者也,故在易亦有神易。
「集說」引蔡清說:「神無方,易無體」這兩句,單單掛在「至於命」這一條下面。「至命」是從窮理盡性上來的,是窮理盡性的極致,並不是在窮理盡性之外另有一個所謂「至命」,所以單掛在「至命」下,自然就把「窮理盡性」都包括進去了。「集說」引林希元說:「通乎晝夜之道而知」,只是通曉晝夜的道理罷了。幽明、死生、鬼神,它們的道理互相循環,就是晝夜之道;聖人通曉晝夜,也只是上文所說的知「幽明之故」、知「死生之說」、知——此處底本有脫文,林希元這段話沒有說完。他又說:天地的造化、萬物的生長、晝夜的循環,裡面都有一個神、一個易;《周易》這部書就是把這道理摹寫下來的,所以在《易》書裡也一樣有神、有易。
姜氏寶曰:“晝夜之道”,乃幽明死生鬼神之所以然,聖人通知之而有以深徹乎其蘊,又不但知有其故,知有其說,知有其情狀而已也。江氏盈科曰:上說道濟天下敦仁能愛,此則萬物盡屬其曲成,一上說知幽明死生鬼神,此則晝夜盡屬其通知。
「集說」引姜寶說:所謂「晝夜之道」,就是幽明、死生、鬼神之所以如此的根由。聖人通曉它,並且深透地看穿其中的蘊藏,不只是知道有那麼個緣故、有那麼個說法、有那麼個情狀而已。「集說」引江盈科說:上文講「道濟天下」「敦乎仁」「能愛」,這裡則說萬物全都在聖人的「曲成」之內;上文講知幽明、知死生、知鬼神,這裡則說晝夜全都在聖人的「通知」之內。
案 準是準則之,相似是與之合德,“範圍”則造化在其規模之內,蓋一節深一節也,“萬物”者天地之化之跡也。“曲成”者,能盡其性,而物我聯為一體也;“晝夜”者,天地之化之機也;“通”“知”者,洞見原本,而隱顯貫為一條也。“易”者化之運用,“神”者化之主宰。天地之化,其主宰不可以方所求,其運用不可以形體拘,易之道能“範圍”之,則所謂窮神知化者也,而神化在易矣。
李光地按:「準」是拿天地作準則去比照,「相似」是與天地德性相合,「範圍」則是造化都落在《易》的規模之內,一層比一層深。「萬物」是天地造化留下的形跡,「曲成」是能把萬物的本性都成全,因而物與我連成一體;「晝夜」是天地造化運轉的樞機,「通」與「知」是洞察到根本,因而隱與顯貫串成一條。「易」是造化的運用,「神」是造化的主宰。天地的造化,它的主宰不能按某個方位去尋找,它的運用不能用某個形體去拘限;《易》之道能夠把它「範圍」起來,這就是《說卦傳》所說的窮究神妙、通曉造化,於是神與化都在《易》裡面了。
繫辭上傳·第五章
一陰一陽之謂道。本義 陰陽迭運者,氣也,其理則所謂道。集說 邵子曰:道無聲無形,不可得而見者也,故假道路之道而為名。人之有行,必由乎道。一陰一陽,天地之道也。物由是而生,由是而成者也。
《繫辭》說:一陰一陽交替運行,這就叫作「道」。朱熹《本義》說:陰陽輪流運轉的那個東西是「氣」,氣背後的理才是所謂「道」。「集說」引邵雍說:道沒有聲音、沒有形狀,是看不見的,所以借用道路的「道」字來給它命名——人要走路,一定得從道上走。一陰一陽,就是天地的道;萬物由它而生,也由它而成。
程子曰:離了陰陽,便無道,所以陰陽者,是道也。陰陽氣也,氣是形而下者,道是形而上者。《朱子語類》云:理則一而已,其形者則謂之器,其不形者則謂之道。然而道非器不形,器非道不立,蓋陰陽亦器也。而所以陰陽者道也,是以一陰一陽,往來不息,而聖人指是以明道之全體也。
「集說」引程頤說:離開陰陽,就沒有道;使陰陽所以成為陰陽的那個根據,才是道。陰陽是氣,氣屬於「形而下」,道屬於「形而上」。「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理只是一個,落在有形一邊的叫作「器」,不落形跡的叫作「道」。然而道離了器就無從顯形,器離了道就無從成立——陰陽也是器,而使它所以成為陰陽的才是道。因此一陰一陽往來不停,聖人便指著這個來闡明道的全體。
案 一陰一陽,兼對立與迭運二義,對立者,天地日月之類是也,即前章所謂“剛柔”也,迭運者,寒暑往來之類是也,即前章所謂“變化”也。
李光地按:「一陰一陽」兼含兩層意思。一層是對立並存,像天與地、日與月這一類,也就是前一章所說的「剛柔」;一層是交替運行,像寒往暑來、暑往寒來這一類,也就是前一章所說的「變化」。兩層合起來看,才是一陰一陽之道的全貌。
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本義 道具於陰而行乎陽。“繼”,言其發也。“善”,謂化育之功,陽之事也。“成”,言其具也。“性”,謂物之所受,言物生則有性,而各具是道也,陰之事也。周子程子之書,言之備矣。
《繫辭》說:承接這個道而使它發用出來的,是「善」;凝成這個道而使它各有所屬的,是「性」。朱熹《本義》說:道蘊藏在陰的一邊,而運行在陽的一邊。「繼」是說它的發動,「善」指化育萬物的功效,屬於陽的事;「成」是說它的具足,「性」指物所領受到的那一份,是說物一生下來就有性,各自具備這個道,屬於陰的事。這一層道理,周敦頤、程頤的書裡已經講得很完備了。
集說 周子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誠之源也;“乾道變化,務正性命”,誠斯立焉。純粹至善者也,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大哉《易》也,性命之源乎。楊氏時曰:“繼之者善”,無間也,“成之者性”,無虧也。
「集說」引周敦頤《通書》說:《乾》卦「彖辭」講「大哉乾元,萬物資始」,那是「誠」的源頭;講「乾道變化」而使萬物各自端正性命,「誠」就在這裡確立起來。它是純粹至善的,所以《繫辭》說「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偉大啊《周易》,它正是性與命的源頭。「集說」引楊時說:「繼之者善」,是說這一脈承接下來沒有間斷;「成之者性」,是說凝成在物身上沒有虧缺。
《朱子語類》云:造化所以發育萬物者,為“繼之者善”,各正其性命者,為“成之者性”。又云:“繼”是接續不息之意,“成”是凝成有主之意。又云:這個理在天地間時,只是善。無有不善者,生物得來,方始名曰性,只是這個理,在天則曰命,在人則曰性,性便是善。問“成之者性”。曰:性如寶珠,氣質如水。水有清有汙,故珠或全見,或半見,或不見。
「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造化用來發育萬物的那一段,就是「繼之者善」;萬物各自端正性命的那一段,就是「成之者性」。朱熹又說:「繼」是接續不停的意思,「成」是凝聚成形、各有歸屬的意思。又說:這個理在天地之間的時候,只是善,沒有不善的;等到生成一物、被這一物領受過來,才開始叫作「性」。其實只是這一個理:在天叫作「命」,在人叫作「性」,性就是善。有人問「成之者性」,朱熹答:性好比一顆寶珠,氣質好比一盆水;水有清有濁,所以珠子有時全看得見,有時看得見一半,有時完全看不見。
項氏安世曰:道之所生,無不善者,元也,萬物之所同出也,善之所成,各一其性者,貞也,萬物之所各正也,“成之者性”,猶孟子言人之性犬之性牛之性。熊氏良輔曰:天道流行,發育萬物。善之繼也,“元者善之長”,善即元也。人物得所稟受者,性之成也,率性之謂道,則性即道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道所生出來的東西沒有不善,這屬於四德中的「元」,是萬物共同的出處;善所凝成的東西各自成為一物之性,這屬於四德中的「貞」,是萬物各自端正的所在。「成之者性」這句,就像《孟子·告子》裡講人的性、狗的性、牛的性那樣,各是一物之性。「集說」引熊良輔說:天道流行,發育萬物,這是「善」的承繼;《乾·文言》說「元者善之長」,善就是元。人與物領受到自己那一份,這是「性」的凝成;《中庸》說「率性之謂道」,那麼性就是道。
潘氏士藻曰:善者性之原,性者善之實,善性皆天理,中間雖有剛柔善惡巾偏之不同,而天命之本然無不同。案 聖人用“繼”字極精確,不可忽過此“繼”字,猶人子所謂繼體,所謂繼志。
「集說」引潘士藻說:善是性的源頭,性是善的落實,善與性都是天理。中間雖然有剛與柔、善與惡、中與偏的種種不同,而天所賦予的本然卻沒有兩樣。李光地按:聖人用這個「繼」字極其精確,不可以輕輕放過。這個「繼」字,就像做兒子的所謂繼承父祖的身體家業、所謂繼承父祖的志向。
蓋人者,天地之子也。天地之理,全付於人而人受之,猶《孝經》所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者是也,但謂之付,則主於天地而言,謂之受則主於人而言,唯謂之繼,則見得天人承接之意,而付與受兩義皆在其中矣。天付於人而人受之,其理既無不善,則人之所以為性者,亦豈有不善哉,故孟子之道性善者本此也。
李光地按語接著說:人是天地的兒子。天地之理整個交付給人,人把它領受下來,就像《孝經》所說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過說「付」,是站在天地一邊講;說「受」,是站在人一邊講;唯有說「繼」,才見得天與人前後承接的意思,而「付」與「受」兩層含義都包在裡面了。天把理交付給人,人把它領受過來,這理既然沒有不善,那麼人之所以成為性的這個東西,又哪裡會有不善呢?所以孟子講性善,根據就在這裡。
然是理既具於人物之身,則其根原雖無不善,而其末流區以別矣,如下文所云仁知百姓者,皆局於所受之偏而不能完其所付之全,故程朱之言氣質者,亦本此也。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唯《繫傳》此語,為言性與天道之至,後之論性者,折中子夫子,則可以息諸子之棼棼矣。
然而這個理既已具備在人和物的身上,根源雖然沒有不善,末流卻分出了差別:像下文所說的「仁者」「知者」「百姓」,都被自己所領受的那一偏侷限住,不能保全天所交付的那個完整體,所以程頤、朱熹講氣質之性,根據也在這裡。《論語》裡子貢說,孔子講性與天道,學生們無從聽到;唯有《繫辭傳》這兩句話,才是講性與天道最精到的地方。後世議論人性的人,若拿孔子這句話來折中取正,就可以平息諸子紛紛擾擾的爭辯了。
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本義 “仁”陽“知”陰,各得是道之一隅,故隨其所見而目為全體也。“日用不知”,則莫不飲食,鮮能知味者,又其每下者也。然亦莫不有是道焉。或曰:上章以知屬乎天,仁屬乎地,與此不同,何也?曰:彼以清濁言,此以動靜言。
《繫辭》說:仁者從自己這一面看見了道,就把道稱作仁;智者從自己這一面看見了道,就把道稱作知;百姓天天在用它卻不自覺,所以懂得君子之道的人就稀少了。朱熹《本義》說:「仁」屬陽,「知」屬陰,各人只得到這個道的一個角落,於是就按自己所看見的把它當成全體。至於「日用不知」,那就像《中庸》說的人沒有不吃不喝,卻很少有人嘗得出滋味,比前兩種又更等而下之;不過他們身上同樣有這個道。有人問:上一章把「知」配給天,把「仁」配給地,與這裡不一樣,為什麼?回答:那裡是就清與濁分的,這裡是就動與靜分的。
集說 韓氏伯曰:君子體道以為用,仁知則滯於所見,百姓則“日用而不知”,體斯道者,不亦鮮矣乎。程子曰:道者,一陰一陽也,動靜無端,陰陽無始,非知道者孰能識之,動靜相因而成變化,順繼此道則為善也。成之在人,則謂之性也,在眾人則不能識,隨其所知,故仁者謂之仁,知者謂之知,百姓則由之而不知,故君子之道,人鮮克知也。
「集說」引韓康伯說:君子是把道整個體現出來加以運用,仁者智者卻各自停滯在自己所看見的一邊,百姓更是天天在用而不自覺;能體現這個道的人,不是太少了嗎?「集說」引程頤說:道就是一陰一陽。動與靜沒有起點,陰與陽沒有開端,不是真懂道的人,誰能認得它?動靜互為因由而成就變化,順著這個道承接下去便是「善」,凝成在人身上便叫作「性」。在一般人那裡認不得它,只能各按自己所知的去看,所以仁者把它稱作仁,智者把它稱作知,百姓則沿著它走而不自覺。因此君子之道,能懂的人很少。
王氏宗傳曰:仁者知者,鮮克全之,百姓之愚,鮮克知之,此豈在我之善有所不足,在我之性有所不同與!非也,蓋在限量使然爾。君子之道,烏得而不鮮與,“君子”者,具仁知之成名,得道之大全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仁者與智者,很少能把道保全;百姓愚昧,很少能覺察到道。這難道是我們自身所具的善有欠缺、自身所具的性有差別嗎?不是的,只是各人器量的侷限使它如此罷了。這樣一來,君子之道怎麼會不顯得稀少呢?所謂「君子」,是兼具仁與知的完滿稱號,是把道整個得到手的人。
《朱子語類》云:萬物各具是性,但氣稟不同。各以其性之所近者窺之,故仁者只 胡氏炳文曰:在造物者,方發而賦於物,其理無有不善,在人物者,各具是理以有生,則謂之性。其發者,是天命之性,其具者,天命之性已不能不麗於氣質矣。“仁者”“知者”“百姓”,指氣質而言也,上章說聖人之知仁,知與仁合而為一,此說知者仁者,仁與知分而為二。保氏八曰:仁者見其有安土敦仁之理,則止謂之為仁,知者見其有知周天下之理,則止謂之為知,是局於一偏矣。百姓終日由之而不知,故君子之道,知者鮮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萬物各自具備這個性,只是氣稟不同,各人拿自己性情裡相近的一邊去窺探它,所以仁者只——此處底本有脫文,朱熹這段話沒有說完。「集說」引胡炳文說:在造物那一頭,剛發動而賦予萬物的時候,這理沒有不善;在人和物這一頭,各自具備這理而有了生命,就叫作「性」。發動出來的,是天命之性;具備在物上的,那天命之性已經不能不附著在氣質上了。「仁者」「知者」「百姓」,都是就氣質說的。上一章說聖人的知與仁,是知與仁合成一個;這裡說知者、仁者,是仁與知裂成兩個。「集說」引保八說:仁者只看見道裡面有安土敦仁的道理,就只把它稱作仁;智者只看見道裡面有智慧周遍天下的道理,就只把它稱作知,這就侷限在一偏了。百姓整天沿著它走而不自覺,所以君子之道,能懂的人稀少。
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盛德大業至矣哉。本義 “顯”,自內而外也。“仁”,謂造化之功,德之發也。“藏”,自外而內也。“用”,謂機緘之妙,業之本也。程子曰:天地無心而成化,聖人有心而無為。
《繫辭》說:把仁顯露在外,把用潛藏在內,鼓動萬物生長而不像聖人那樣懷著憂患;這樣盛大的德、宏大的業,真是到了極處啊。朱熹《本義》說:「顯」是由內向外,「仁」指造化生養的功效,是德的發露;「藏」是由外向內,「用」指造化機關開闔的微妙,是業的根本。《本義》又引程頤說:天地無心而自然成就化育,聖人有心卻能不刻意作為地成事。
集說 孔氏穎達曰:“顯諸仁”者,顯見仁功,衣被萬物。“藏諸用”者,潛藏功用。不使物知。王氏凱沖曰:萬物皆成,仁功著也,不見所為,藏諸用也。程子曰:運行之跡,生育之功,“顯諸仁”也;神妙無方,變化無跡,“藏諸用”也。天地不與聖人同憂,天地不宰,聖人有心也,天地無心而成化,聖人有心而無為。
「集說」引孔穎達說:所謂「顯諸仁」,是把生養之仁的功效顯現出來,覆被萬物;所謂「藏諸用」,是把功用潛藏起來,不讓萬物覺察。「集說」引王凱沖說:萬物都得以成就,那是仁的功效彰顯;卻看不見它做了什麼,那就是「藏諸用」。「集說」引程頤說:運行的蹤跡、生育的功效,是「顯諸仁」;神妙沒有定所、變化不留痕跡,是「藏諸用」。天地之所以不與聖人同樣懷著憂患,是因為天地並不主宰什麼,而聖人是有心的;天地無心而自然成就化育,聖人有心卻能不刻意作為地成事。
《朱子語類》云:“顯渚仁”,德之所以盛,“藏諸用”,業之所山成。譬如一樹一根,生許多枝葉花實,此是“顯諸仁”處,及至結實,一核成一個種子,此是“藏諸用”處,生生不已,所謂日新也,萬物無不具此理,所謂富有也。又云:惻隱羞惡辭遜是非,只是這個惻隱,隨事發見,及至成那事時,一事各成一仁,此便是“藏諸用”。其發見時,在這道理中發去,及至成這事時,又只是這個道理,一事既各成一道理,此便是業,業是事之已成處,事未成時不得謂之業。
「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顯諸仁」是德之所以盛大,「藏諸用」是業之所以成就。譬如一棵樹一條根,生出許多枝葉花果,這是「顯諸仁」的地方;等到結了果,一枚果核就成一粒種子,這是「藏諸用」的地方。生了又生不停歇,就是所謂「日新」;萬物沒有一樣不具備這個理,就是所謂「富有」。朱熹又說:惻隱、羞惡、辭讓、是非,其實只是那一點惻隱之心隨著事情發露出來;等到把那件事做成,一件事就各自成就一個仁,這便是「藏諸用」。它發露的時候,是在這道理中發出去;等到把這件事做成,又還只是這個道理。一件事各自成就一個道理,這就是「業」。「業」是事情已經成就的地方,事情沒成的時候還不能叫作業。
吳氏澄曰:“仁”者,生物之元,由春生而為夏長之亨,此仁顯見而發達於外,長物之所顯者,生物之仁也,故曰“顯諸仁”。“用”者,收物之利,由秋收而為冬藏之貞,此用藏伏而歸復於內,團物之所藏者,收物之用也,故曰“藏諸用”。二氣運行於四時之間,鼓動萬物而生長收閉之,天地無心而造化自然,非如聖人之於民,有所憂而治之教之也。仁之顯而生長者,為德之盛,用之藏而收閉者,為業之大,其顯者流行不息,其藏者充塞無間,此所謂易簡之善,極其至者,故贊之曰“至矣哉”。
「集說」引吳澄說:所謂「仁」,是生育萬物的「元」;由春天的生發而到夏天的長養,也就是四德里的「亨」,這時仁顯露出來而向外發達,長養萬物時所顯示的,正是生育萬物的仁,所以說「顯諸仁」。所謂「用」,是收斂萬物的「利」;由秋天的收成而到冬天的閉藏,也就是四德里的「貞」,這時用潛伏起來而向內歸復,閉藏萬物時所收藏的,正是收斂萬物的用,所以說「藏諸用」。陰陽二氣在四時之間運行,鼓動萬物,使它們生、長、收、藏;天地無心而造化自然如此,不像聖人對待百姓,是心裡存著憂慮才去治理、去教化。仁顯露出來而生長萬物,成就德的盛大;用潛藏起來而收閉萬物,成就業的宏大。顯露的那一面流行不停,潛藏的那一面充塞無間,這就是所謂「易簡」之善達到了極點,所以讚歎一句「至矣哉」。
胡氏炳文曰:在聖人者則曰仁與知,在造化者則曰仁與用。俞氏琰曰:仁本藏於內者也,“顯諸仁”,則自內而外,如春夏之發生,所以顯秋冬所藏之仁也。“用”本顯於外者也,“藏諸用”,則自外而內,如秋冬之收成,所以藏春夏所顯之用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落在聖人身上,就說仁與知;落在造化身上,就說仁與用——一邊講人的德性,一邊講天的功用。「集說」引俞琰說:仁本來是藏在裡面的東西,說「顯諸仁」,是由內向外,好比春夏的發生,正是把秋冬所收藏的那點生意顯露出來;用本來是顯在外面的東西,說「藏諸用」,是由外向內,好比秋冬的收成,正是把春夏所顯發的那點功用收藏回去。
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本義 張子曰:富有者,大而無外;日新者,久而無窮。生生之謂易。本義 陰生陽,陽生陰,其變無窮,理與書皆然也。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本義 “效”,呈也。“法”,謂造化之詳密而可見者。集說 蔡氏淵曰:乾主氣,故曰“成象”,坤主形,故曰“效法”。
《繫辭》說:無所不有叫作「大業」,天天更新叫作「盛德」。朱熹《本義》引張載說:所謂富有,是大到外面再沒有邊際;所謂日新,是久到後面沒有窮盡。《繫辭》說:生了又生、連綿不絕,這就叫作「易」。朱熹《本義》說:陰生出陽,陽生出陰,它的變化沒有窮盡;不論是易理還是《易》書,都是如此。《繫辭》說:成就出象的叫作「乾」,呈現出法的叫作「坤」。朱熹《本義》說:「效」是呈現,「法」指造化中細密而看得見的那一層。「集說」引蔡淵說:乾主管氣,所以說「成象」;坤主管形,所以說「效法」。
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本義 “占”,筮也。事之未定者,屬乎陽也。“事”,行事也。占之已決者,屬乎陰也,“極數知來”,所以通事之變,張忠定公言公事有陰陽,意蓋如此。
《繫辭》說:把蓍策之數推到盡頭因而預知未來,這叫作「占」;把變化貫通而付之實行,這叫作「事」。朱熹《本義》說:「占」就是揲蓍占筮,事情還沒有定下來的時候屬陽;「事」就是實際去做,占問已經決斷之後屬陰。「極數知來」,正是用來貫通事情的變化。宋人張詠諡號忠定,他說辦公事也有陰陽之分,用意大概就是這樣。
集說 愈氏琰曰:或言通變,或言變通,同與。曰:“窮則變,變則通”,《易》也。“通其變,使民不倦”,聖人之用《易》也。張氏振淵曰:“成象”二條,本“生生之謂易”來,舉乾坤,見天地間無物,而非陰陽之生生;舉占事,見日用間無事,而非陰陽之生生。
「集說」引俞琰說:有的地方講「通變」,有的地方講「變通」,兩者是一回事嗎?回答:《繫辭下傳》說「窮則變,變則通」,那講的是《易》理本身;說「通其變,使民不倦」,那講的是聖人運用《周易》。「集說」引張振淵說:「成象之謂乾」以下兩條,本是從「生生之謂易」推下來的。舉出乾坤,是要見得天地之間沒有一樣東西不是陰陽的生生;舉出占與事,是要見得日常之間沒有一件事不是陰陽的生生。
谷氏家傑曰:生生謂易,論其理也。有理即有數,陰陽消息,易數也。推極之可以知來,占之義也,通數之變,亦《易》變也。變“不與時偕極”,通之“即成天下之事”。徐氏在漢曰:一陰一陽,無時而不生生,是之謂《易》。成此一陰一陽生生之象,是之謂“乾”,效此一陰一陽生生之法,是之謂“坤”,極一陰一陽生生之數而知來,是“之謂占”,通一陰一陽生生之變,是“之謂事”。
「集說」引谷家傑說:「生生之謂易」,講的是理。有理就有數,陰陽的消退與生長,就是《易》的數;把它推到盡頭便能預知未來,這就是「占」的含義。貫通數的變化,也就是《易》的變化;變化若不與時勢一同走到極處,把它貫通開來,就能成就天下的事。「集說」引徐在漢說:一陰一陽,沒有一刻不在生生,這就叫作《易》;成就這一陰一陽生生之象的,就叫作「乾」;呈現這一陰一陽生生之法的,就叫作「坤」;把這一陰一陽生生之數推到盡頭因而預知未來的,就叫作「占」;貫通這一陰一陽生生之變的,就叫作「事」。
陰陽不測之謂神。本義 張子曰:兩在故“不測”。此第五章,言道之體用不外乎陰陽,而其所以然者,則未嘗倚於陰陽也。集說 《朱子語類》:問:“陰陽不測之謂神”,便是妙用處。曰:便是包括許多道理,橫渠說得極好,一故神,橫渠親注云,“兩在故不測”,只是這一物,卻周行事物之間,如所謂陰陽屈信,往來上下,以至行乎什百千萬之中,無非這一個物事,所謂“兩在故不測”。
《繫辭》說:陰陽變化不可測度,這就叫作「神」。朱熹《本義》引張載說:它同時在陰陽兩邊,所以「不測」。這是第五章,講道的體與用都不出陰陽之外,而使它所以如此的那個根據,卻並不偏靠在陰陽的任何一邊。「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陰陽不測之謂神」,說的就是神妙的作用處吧。朱熹答:這句話包括了許多道理。張載講得極好,他說「一故神」,又親自作注說「兩在故不測」——只是這一個東西,卻周流在萬事萬物之間,像所謂陰陽的屈與伸、往與來、上與下,一直到運行在十百千萬件事物當中,無非還是這一個東西,這就是「兩在故不測」。
邱氏富國曰:上章言“易無體”,此言“生生之謂易”,唯其“生生”,所以“無體”。上章言“神無方”,此言“陰陽不測之謂神”,唯其“不測”,所以“無方”。言《易》而以乾坤繼之,“乾坤毀,則無以見易也”。
「集說」引邱富國說:上一章講「易無體」,這一章講「生生之謂易」——正因為它生了又生,所以沒有固定的形體。上一章講「神無方」,這一章講「陰陽不測之謂神」——正因為它不可測度,所以沒有固定的方所。講完《易》就接著講乾坤,是因為《繫辭》後文說過「乾坤毀,則無以見易」,離了乾坤便無從見到《易》。
粱氏寅曰:陰陽非神也,陰陽之不測者神也,一陰一陽,變化不窮,果孰使之然哉, 蔡氏清曰:合一不測為神,不合不謂之一,不一不為兩在,不兩在不為不測,合者,兩者之合也,神化非二物也,故曰“一物兩體也”。
「集說」引梁寅說:陰陽本身不是神,陰陽當中那個不可測度的才是神。一陰一陽變化沒有窮盡,究竟是誰使它如此的呢——此處底本有脫文,梁寅的話沒有說完。「集說」引蔡清說:合而為一又不可測度,這才叫作神。不合就談不上「一」,不一就談不上「兩在」,不兩在就談不上「不測」。所謂「合」,是陰陽兩者的合;神與化並不是兩個東西,所以張載說它是「一物兩體」。
總論 程氏敬承曰:此章承上章說來,上言“彌綸天地之道”,此則直指“一陰一陽之謂道”,上言神無方、易無體,此則直指陰陽之生生謂易,陰陽不測謂神。
「總論」引程敬承說:這一章是承著上一章說下來的。上一章講「彌綸天地之道」,這一章就直接點明「一陰一陽之謂道」;上一章講神沒有方所、易沒有形體,這一章就直接點明陰陽的生生叫作易、陰陽的不可測度叫作神。
案 程氏以此為申說上章極是,然只舉其首尾天地之道,及神易兩端而已,須知繼善成性,見仁見知,即是申說“與天地相似”一節意。顯仁藏用,盛德大業,即是申說“範圍天地之化”一節意。見仁見知之偏,所以見知仁合德者之全也,顯為晝藏為夜,鼓萬物而無憂,所以見通知晝夜曲成萬物以作《易》者之有憂患也。
李光地按:程敬承把這一章看作申說上一章,說得極對,不過他只舉了首尾兩頭——天地之道,以及神與易這兩端罷了。要知道「繼之者善,成之者性」和「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正是申說「與天地相似」那一節的意思;「顯諸仁,藏諸用」和「盛德大業」,正是申說「範圍天地之化」那一節的意思。寫出仁者智者各見一偏,正好反襯出知與仁合德的人所見之全;顯是白晝、藏是黑夜,天地鼓動萬物而沒有憂患,正好反襯出通曉晝夜、曲成萬物而作《周易》的聖人是懷著憂患的。
繫辭上傳·第六章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御,以言乎近則靜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本義 “不御”,言無盡,“靜而正”,言即物而理存。“備”,言無所不有。案 遠近是橫說,天地之間是直說。理極於無外,故曰遠。性具於一身,故曰近。命者,自天而人,徹上徹下,故曰天地之間不御者,所謂彌綸也。靜正者,所謂相似也,備者,所謂範圍也。
《繫辭》說:《周易》真是廣啊、大啊!就遠處說,它沒有盡頭;就近處說,它安靜而端正;就天地之間說,它無所不備。朱熹《本義》說:「不御」是說沒有窮盡,「靜而正」是說就著眼前的事物而理就在其中,「備」是說沒有一樣不包含。李光地按:遠與近是橫著說,天地之間是豎著說。理推到極處沒有外邊,所以叫「遠」;性完整地具備在一身之內,所以叫「近」;命是從天下貫到人,上下通徹,所以叫「天地之間」。「不御」就是前面說的「彌綸」,「靜正」就是前面說的「相似」,「備」就是前面說的「範圍」。
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闢,是以廣生焉。本義 乾坤各有動靜,於其四德見之,靜體而動用,靜別而動交也。乾一而實,故以質言而曰“大”,坤二而虛,故以量言而曰“廣”,蓋天之形雖包於地之外,而其氣常行乎地之中也,《易》之所以廣大者以此。
《繫辭》說:乾這一面,靜時專一,動時直遂,因此它的生成是「大」;坤這一面,靜時收合,動時開闢,因此它的生成是「廣」。朱熹《本義》說:乾坤各有動有靜,從元亨利貞四德上就看得出來:靜是體,動是用;靜時彼此分立,動時彼此交合。乾的畫是一根整線,一而充實,所以從質地上說,稱它為「大」;坤的畫是斷開的兩段,二而中虛,所以從容量上說,稱它為「廣」。天的形體雖然包在地的外面,而天的氣卻常常運行在地的當中;《周易》之所以廣大,道理就在這裡。
集說 孔氏穎達曰:若氣不發動,則靜而專一,故云“其靜也專”,若其運轉,則四時不忒,寒暑無差,剛而得正,故云“其動也直”。以其動靜如此,故能“大生焉”。閉藏翕斂,故“其靜也翕”,動則開生萬物,故“其動也闢”。以其如此,故能“廣生”於物焉。
「集說」引孔穎達說:氣如果不發動,就靜止而專一,所以說「其靜也專」;一旦運轉起來,四季不出差錯、寒暑沒有偏差,剛健而得其正,所以說「其動也直」。因為它的動靜是這個樣子,所以能夠「大生」。至於坤,閉藏收斂,所以說「其靜也翕」;一動就開啟而生出萬物,所以說「其動也闢」。因為它是這個樣子,所以能夠對萬物「廣生」。
程子曰:乾陽也,不動則不剛。“其靜也專,其動也直”不專一則不能直遂。坤陰也,不靜則不柔,“其靜也翕,其動也闢”,不翕聚,則不能發散。《朱子語類》云:天是一個渾淪底物,雖包乎地之外,而氣則進出乎地之中。地雖一塊物在天之中,其中實虛,容得天之氣迸上來。“大生”,是渾淪無所不包,“廣生”,是廣闊,能容受得那天之氣,“專”“直”則只是一物直去,“翕”“辭”則是兩個,翕則翕,闢則闢,此奇偶之形也。
「集說」引程頤說:乾屬陽,不動就顯不出剛,所以說「其靜也專,其動也直」——不專一,就不能直遂地伸展出去。坤屬陰,不靜就顯不出柔,所以說「其靜也翕,其動也闢」——不收攏聚合,就不能發散開來。「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天是一個渾然一體的東西,雖然包在地的外面,氣卻貫穿進出於地的當中;地雖然只是一塊東西懸在天的中間,它裡面其實是空虛的,容得下天的氣沖上來。所謂「大生」,是渾然一體、無所不包;所謂「廣生」,是廣闊開張,能容受天的氣。「專」和「直」,只是一個東西一直伸出去;「翕」和「闢」,則是兩個,收就收攏,開就張開——這正是陽奇陰偶兩種畫形。
又云;乾靜專動直而“大生”,坤靜翕動闢而“廣生”,這說陰陽體性如此,卦畫也髣髴似恁地,乾畫奇,便見得“其靜也專”,“其動也直”,坤畫偶,便見得“其靜也翕”,“其動也闢”。胡氏炳文曰:乾唯健,故一以施;坤唯順,故兩而承;“靜”“專”,一者之存;“動”“直”,一者之達;“靜”“翕”,兩者之合;“動”“闢”,兩者之分;一之達,所以行乎坤之兩。故以質言而曰“大”,兩之分,所以承乎乾之一,故以量言而曰“廣”。
朱熹又說:乾靜時專一、動時直遂而「大生」,坤靜時收合、動時開闢而「廣生」,這是說陰陽的體性本來如此,連卦畫也彷彿就是這個樣子:乾畫是一根整線,就見得「其靜也專,其動也直」;坤畫是斷開的兩段,就見得「其靜也翕,其動也闢」。「集說」引胡炳文說:乾只是剛健,所以用「一」去施予;坤只是柔順,所以用「兩」去承受。「靜」而「專」,是那個「一」收在裡面;「動」而「直」,是那個「一」通達出去;「靜」而「翕」,是那「兩」合攏起來;「動」而「闢」,是那「兩」分張開來。「一」通達出去,正是運行在坤的「兩」當中,所以從質地上說稱它為「大」;「兩」分張開來,正是承接乾的「一」,所以從容量上說稱它為「廣」。
林氏希元曰:此推《易》之所以廣大也。乾坤,萬物之父母也,乾坤各有性氣,皆有動靜,乾之性氣,其靜也專一而不它,唯其專一而不它,則其動也直遂而無屈撓。唯直遂而無屈撓,則其性氣之發,四方八表,無一不到,而規模極其大矣,故曰“大生焉”。
「集說」引林希元說:這一節是推究《周易》之所以廣大的緣由。乾坤是萬物的父母,乾坤各有它的性情氣質,也都有動有靜。乾的性情氣質,靜的時候專一而不旁騖;正因為專一而不旁騖,所以動的時候便直遂伸展而沒有屈折阻撓;正因為直遂伸展而沒有屈折阻撓,所以它的性情氣質一發動,四面八方、極遠的邊際,沒有一處到不了,規模極其宏大,所以說「大生焉」。
坤之性氣,其靜也翕合而不洩,唯其翕合而不洩,則其動也開闢而無閉拒,唯其開闢而無閉拒,則乾氣到處,坤皆有以承受之,而度量極其廣矣,故曰“廣生焉”。乾坤即天地也,“大生”“廣生”,皆就乾坤說。《易》書之廣大,則模寫乎此,不可以本文廣大作《易》書。
林希元接著說:坤的性情氣質,靜的時候收合而不洩漏;正因為收合而不洩漏,所以動的時候便開闢張開而沒有閉塞抗拒;正因為開闢張開而沒有閉塞抗拒,所以乾氣到哪裡,坤都能承受下來,度量極其寬廣,所以說「廣生焉」。乾坤就是天地,「大生」「廣生」都是就乾坤說的。《周易》這部書的廣大,是把這個摹寫下來,不可以把本節所講的廣大直接當成《易》書的廣大。
案 此節是承上節“廣矣大矣”,而推言天地之所以廣大者。一由於易簡,故下節遂言《易》書“廣大配天地”,而結歸於易簡也。靜專動直,是豪無私曲,形容易字最盡,靜翕動闢,是豪無作為,形容簡字最盡,易在直處見,坦白而無艱險之謂也,其本則從專中來,簡在闢處見,開通而無阻塞之謂也,其本則從翕中來。
李光地按:這一節是承著上一節的「廣矣大矣」,進一步推說天地之所以廣大的緣由——全都出於「易簡」二字,所以下一節接著講《易》書「廣大配天地」,最後歸結到易簡上去。靜時專一、動時直遂,是絲毫沒有私心曲折,用來形容一個「易」字最為透徹;靜時收合、動時開闢,是絲毫沒有造作安排,用來形容一個「簡」字最為透徹。「易」在「直」字上見得出來,就是坦坦白白而沒有艱難險阻,它的根子卻是從「專」裡來的;「簡」在「闢」字上見得出來,就是開通暢達而沒有阻隔堵塞,它的根子卻是從「翕」裡來的。
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本義 易之廣大變通,與其所言陰陽之說,易簡之德,配之天道人事則如此。此第六章。集說 孔氏穎達曰:初章,《易》為“賢人之德”,簡為“賢人之業”,今總云“至德”者,對則德業別,散則業由德而來,俱為德也。
《繫辭》說:《周易》的廣大與天地相配,它的變通與四時相配,它講陰陽的義理與日月相配,它易簡的善與最高的德相配。朱熹《本義》說:《周易》的廣大與變通,以及它所講的陰陽之說、易簡之德,拿來配天道人事,就是這樣對應的。這是第六章。「集說」引孔穎達說:第一章裡,「易」被說成「賢人之德」,「簡」被說成「賢人之業」,這裡卻總稱為「至德」。那是因為對舉著說,德與業有分別;分散開來說,業本來由德而生,都可以算作德。
吳氏澄曰:《易》書廣大之中有變通焉,有陰陽之義焉,亦猶天地之有四時日月也,四時日月即天地,猶易之六子即乾坤也,易之廣大變通陰陽,皆易簡之善,為之主宰。而天地之至德,亦此易簡之善而已,是易書易簡之善,配乎天地之至德也。
「集說」引吳澄說:《周易》這部書的廣大之中含有變通,含有陰陽的義理,正如天地之中有四時、有日月一樣。四時日月就是天地,好比《易》的震坎艮巽離兌六子卦就是乾坤所生。《易》的廣大、變通、陰陽,都由「易簡」之善作它們的主宰;而天地最高的德,也不過就是這個易簡之善罷了。所以說《易》書的易簡之善,配得上天地的至德。
案 此上三章,申“變化者,進退之象”一節之義,首言《易》“能彌綸天地之道”,而所謂幽明死生神鬼之理,即進退晝夜之機也,次言《易》與天地相似,而所謂仁義之性,即三極之道也。又言《易》“能範圍天地之化”,蓋以其贊天地之化育,而又知天地之化育,則三極之道,進退晝夜之機,一以貫之矣,“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則神化之事備,此《易》之蘊也,既乃一一申明之。
李光地按:以上這三章,是申說第二章「變化者,進退之象」那一節的意思。首先講《周易》「能彌綸天地之道」,而所謂幽明、死生、鬼神的道理,就是進與退、晝與夜的樞機;其次講《周易》與天地相似,而所謂仁與義的本性,就是天、地、人三極之道;再次講《周易》「能範圍天地之化」——因為它既贊助天地的化育,又能知曉天地的化育,那麼三極之道與進退晝夜的樞機,就被一條線貫串起來了。《說卦傳》說「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到這一步,神與化的事便完備了,這正是《周易》的蘊藏所在;下面幾章便一條一條地把它申說明白。
所謂天地之道者,一陰一陽之謂也;所謂天地之性者,一仁一智之謂也;所謂天地之化者,一顯一藏以鼓萬物之謂也;所謂《易》“無體”者,生生之謂也,著於乾坤,形乎占事者皆是;而所謂“神無方”者,則陰陽不測之謂也,終乃總而極贊之,謂《易》之窮理也。遠不御,其盡性也,靜而正,其至命也,於天地之間備矣。
按語接著說:所謂天地之道,指的就是一陰一陽;所謂天地之性,指的就是一仁一智;所謂天地之化,指的就是一顯一藏而鼓動萬物;所謂《易》「無體」,指的就是生生不已,它落在乾坤上、顯在占與事上的都屬於這一層;而所謂「神無方」,指的就是陰陽不可測度。最後再總起來極力讚歎:《周易》的窮理,是「以言乎遠則不御」;它的盡性,是「以言乎近則靜而正」;它的至於命,是「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
又推原其根於易簡之理,“靜專”“動直”,易也;“靜翕”“動闢”,簡也。易簡之理,具於三極之道,而行乎進退晝夜之間。故《易》者,統而言之,“廣大配天地”也。析而言之,“變化者,進退之象”,“變通配四時”也,“剛柔者,晝夜之象”,“陰陽之義配日月”也,“六爻之動,三極之道”,“易簡之善配至德也”。
按語最後又推原它的根子落在易簡之理上:乾的「靜專」「動直」,講的是一個「易」字;坤的「靜翕」「動闢」,講的是一個「簡」字。易簡之理具備在天地人三極之道當中,而運行於進與退、晝與夜之間。所以講《周易》,合起來說,就是這一節的「廣大配天地」;拆開來說,第二章的「變化者,進退之象」,對應這裡的「變通配四時」;第二章的「剛柔者,晝夜之象」,對應這裡的「陰陽之義配日月」;第二章的「六爻之動,三極之道」,對應這裡的「易簡之善配至德」。前後兩章正是一一相應的。
繫辭上傳(下)·第七章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本義 “十翼”皆夫子所作,不應自著“子曰”字,疑皆後人所加也,窮理則知崇如天而德崇,循理則禮卑如地而業廣,此其取類,又以清濁言也。
《繫辭》說:孔子講,《周易》大概是最高的了吧!《周易》是聖人用來提高德行、擴大功業的。智慧要高,禮節要低;高是效法天,低是效法地。朱熹《本義》說:《易傳》「十翼」都是孔子所作,不應當自己寫上「子曰」兩字,疑心這些「子曰」都是後人添加的。窮究事理,智慧就高得像天,德行也隨之崇高;依循事理,禮節就低得像地,功業也隨之廣大。這裡取象比類,又是從清與濁的分別上說的。
集說 韓氏伯曰:極知之崇,象天高而統物,備禮之用。象地廣而載物也。孔氏穎達曰:言《易》道至極,聖人用之以增崇其德,廣大其業。《朱子語類》云:知識貴乎高明,踐履貴乎著實,知既高明,須放低著實作去。
「集說」引韓康伯說:把智慧推到極高,是取象於天的高遠而能統攝萬物;把禮的功用備至,是取象於地的寬廣而能承載萬物。「集說」引孔穎達說:這是講《易》道達到極處,聖人運用它來增高自己的德行、擴大自己的功業。「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見識貴在高明,實行貴在切實;見識既然高明瞭,就得放低下來切切實實地做去。
又云:“知祟”者,德之所以祟;“禮卑”者,業之所以廣,蓋禮才有些不到處,便有所欠闕,業便不廣矣,唯極卑無所欠闕,所以廣。又云:“禮卑”是卑順之意,卑便廣,地卑便廣,高則狹了,人若只揀取高底作便狹,兩腳踏地作方得。
朱熹又說:「知崇」是德所以崇高的緣由,「禮卑」是業所以廣大的緣由。禮只要有一點做不到的地方,就有欠缺,功業便不廣了;唯有低到極處、一處也不欠缺,功業才廣。朱熹又說:「禮卑」是卑下柔順的意思。低下來就廣,地低下所以廣,高起來反而狹窄了。人如果只挑那些高處的事去做,路子就窄;兩隻腳踏在地上去做,才行得通。
吳氏澄曰:“崇德”者,立心之易,而所得日進日新也。“廣業”者,行事之簡,而所就日充日富也。德之進而新,由所知之崇,高明如天業之充而富,由所履之卑,平實如地。張氏振淵曰:“知”,即德之虛明炯於中者。“禮”,即業之矩矱成於外者。天運於萬物之上,而聖心之知,亦獨超於萬象之表,故曰“崇效天”。地包細微,不遺一物,而聖人之禮,亦不忽於纖悉細微之際,故曰“卑法地”。
「集說」引吳澄說:所謂「崇德」,是立心平易,因而所得的一天天長進、一天天更新;所謂「廣業」,是做事簡約,因而所成就的一天天充實、一天天富足。德行長進而更新,來自所知的崇高,高明得像天;功業充實而富足,來自所行的卑下,平實得像地。「集說」引張振淵說:「知」就是德在心中虛明照徹的那一面,「禮」就是業在外面成就規矩法度的那一面。天運行在萬物之上,而聖人心中的知也獨獨超出萬象之外,所以說「崇效天」;地包容細小微末,一件東西也不遺漏,而聖人的禮也不輕忽那些瑣細微小之處,所以說「卑法地」。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成性存存,道義之門。本義 天地設位而變化行,猶知禮存性而道義出也。成性,本成之性也。存存,謂存而又存,不已之意也。此第七章集說 《朱子語類》云:識見高於上,所行實於下,中間便生生而不窮,故說《易》行乎其中,“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繫辭》說:天地設定了上下的位置,而《易》就運行在中間了;本來成就的性存養了又存養,這便是道義出入的門戶。朱熹《本義》說:天地設定位置而變化流行,好比人有知有禮、存養本性而道義隨之生出。「成性」是本來成就的性,「存存」是存養了再存養、不停歇的意思。這是第七章。「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見識高懸在上,實行落實在下,中間便生生不窮,所以說《易》運行在其中,也就是「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俞氏琰曰:人之性,渾然天成,蓋無有不善者,更加以涵養功夫,存之又存,則無所往而非道,無所往而非義矣。林氏希元曰:此承上文“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而言,意謂“天地設位”,則陰陽變化,“而《易》行乎其中矣”,聖人知禮至於效天法地,則本成之性,存存不已,而道義從此出,故曰“道義之門。”蓋道義之得於心者,日新月盛,則德於是乎祟矣,道義之見於事者,日積月累,則業於是乎廣矣,此《易》所以為聖人之崇德廣業,而《易》書所以為至也。
「集說」引俞琰說:人的本性渾然天成,本來沒有不善的;再加上涵養的工夫,存養了又存養,那就走到哪裡都是道,走到哪裡都是義。「集說」引林希元說:這是承接上文「知崇禮卑,崇效天,卑法地」說下來的。他解釋道:天地一旦設定了上下的位置,陰陽便變化流行,而《易》就運行在這中間;聖人的知與禮做到了效法天、效法地,那麼本來成就的性便存養不已,道義從這裡出來,所以說是「道義之門」。道義在心裡得到的,日新月盛,德行於是崇高;道義表現在事上的,日積月累,功業於是廣大。這就是《周易》所以能使聖人崇德廣業,也是《易》書所以稱得上「至」的緣由。
吳氏曰慎曰:道義之出不窮,猶《易》之生生不已也,然未有不存存而能生生者。案 “門”字不可專以出說,須知兼出入兩意,“知崇”於內,則萬里由此生,是道所從出之門也,“禮卑”於外,則萬行由此成,是義所從入之門也。若以四德配,則知屬冬,禮屬夏,道即仁也,屬春,義屬秋,仁主出而發用,然非一心虛明,萬理畢照,則無以為發用之源,義主入而收斂,然非百行萬善,具足完滿,亦無以為收斂之地矣,此造化動靜互根,顯諸仁藏諸用之妙,其在人則性之德也,合內外之道也。
「集說」引吳曰慎說:道義源源湧出而不窮盡,好比《周易》生生不已;然而沒有哪一個人不肯存養,卻能生生不已的。李光地按:「門」字不可以只當出去講,要知道它兼有出與入兩層意思。「知崇」在內,萬種道理由此生出,這是道所從出的門;「禮卑」在外,萬種行為由此成就,這是義所從入的門。若拿元亨利貞四德來配,知屬冬,禮屬夏;道就是仁,屬春;義屬秋。仁主出,是發露作用,然而不是一心虛明、把萬理照徹,就沒有發用的源頭;義主入,是收斂歸藏,然而不是百行萬善樣樣具足圓滿,也沒有收斂的地方。這正是造化中動與靜互為根柢、「顯諸仁」與「藏諸用」的微妙處;落到人身上,就是本性中的德,是貫通內外的道理。
總論 項氏安世曰:此章言聖人體《易》於身也,知窮萬理之原,則乾之始萬物也,禮循萬理之則,則坤之成萬物也,道者義之體,智之所知也,義者道之用,禮之所行也。
「總論」引項安世說:這一章講的是聖人把《周易》體現在自己身上。智慧窮究萬理的本原,那就是乾開始萬物的一面;禮依循萬理的法則,那就是坤成就萬物的一面。道是義的本體,是智所認識的對象;義是道的發用,是禮所實行的內容。
繫辭上傳·第八章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本義 賾,雜亂也。象,卦之象,如說卦所列者。巢說《朱子語類》云:賾,雜亂也,古無此字,只是“嘖”字,今從臣,亦是口之義,與《左傳》嘖有繁言之嘖同,是口裡說話多雜亂底意思,所以下文說不可惡,先儒多以“賾”為至妙之意,若如此說,何從謂之不可惡,“賾”只是一個雜亂冗鬧底意思。
《繫辭》說:聖人有本事看見天下萬象的紛雜,便比擬它們的形態容貌,摹畫它們各自相宜的樣子,所以叫作「象」。朱熹《本義》說:「賾」是雜亂,「象」是卦的象,就像《說卦傳》裡所排列的那些。「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賾」是雜亂的意思。古時沒有這個字,本來只是「嘖」字;如今寫作從「臣」的賾,也仍帶著口的意思,與《左傳》「嘖有煩言」的「嘖」相同,是嘴裡說話又多又亂的意思,所以下文才說它「不可惡」。前代儒者多把「賾」講成極其精妙,若照那樣講,憑什麼要說它「不可惡」呢?「賾」只是一個雜亂嘈雜的意思。
吳氏澄曰:不以“彖”對爻言,而以“象”對爻言者,文王未繫彖辭之先,重卦之名謂之“象”,“象”先於“彖”,言“象”則“彖”在其中。胡氏炳文曰:擬者象之未成,象者擬之已定,姑以乾坤二卦言之,未畫則擬陰陽之形容,於是為奇偶之畫,畫則象也,已畫又取象天地、首腹、牛馬以至於為金、為玉、為釜、為布之類,皆象也。
「集說」引吳澄說:這裡不拿「彖」與爻相對來說,而拿「象」與爻相對來說,是因為文王還沒有繫上「彖辭」之前,重卦的名目就叫作「象」。「象」在「彖」之前,講「象」,「彖」也就包含在裡頭了。「集說」引胡炳文說:「擬」是象還沒有成形的時候,「象」是擬已經定下來的時候。姑且拿乾坤兩卦來說:還沒有畫卦,就先比擬陰陽的形態容貌,於是有了奇畫與偶畫,畫出來便是象;畫好之後,又取象為天與地、頭與腹、馬與牛,一直到取象為金、為玉、為釜、為布這一類,也都是象。
鄭氏維嶽曰:擬之在心,象之在畫。張氏振淵曰:擬諸形容者,擬之陰陽也,在未畫卦之先。“象其物宜”,正畫卦之事,“擬”是擬其所象,“象”是象其所擬,物而曰“宜”,不獨肖其形,兼欲盡其理。
「集說」引鄭維嶽說:「擬」是在心裡比量,「象」是在卦畫上摹寫。「集說」引張振淵說:「擬諸形容」,比擬的是陰陽,在還沒有畫卦之前;「象其物宜」,正是畫卦這件事。「擬」是比量將要摹畫的對象,「象」是摹畫已經比量好的東西。對物而說一個「宜」字,是說不單要肖似它的形狀,還要把它的道理一併表達盡。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本義 會,謂理之所聚而不可遺處,通,謂理之可行而無所礙處,如庖丁解牛,會則其族,而通則其虛也。
《繫辭》說:聖人有本事看見天下萬事的變動,便觀察其中會合與通達的所在,據此推行典章禮法,再繫上文辭來判斷吉凶,所以叫作「爻」。朱熹《本義》說:「會」是眾理聚集而一點都不能遺漏的地方,「通」是道理行得過去而沒有障礙的地方。就像《莊子》裡庖丁解牛,「會」相當於筋骨盤結的族聚處,「通」相當於骨節之間的空隙處。
集說 《朱子語類》云:“會”以物之所聚而言,“通”以事之所宜而言。“會”是眾理聚處,雖覺得有許多難易窒礙,必於其中卻得個通底道理,乃可行爾,且如事理間,若不於會處理會,卻只見得一偏,便如何行得通,須是於會處都理會,其間卻自有個通處,這“禮”字又說得闊,凡事物之常理皆是。
「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會」是就事物聚集的一面說,「通」是就事情所宜的一面說。「會」是眾多道理聚在一起的地方,雖然覺得裡頭有許多難處、易處、堵塞處,但必須在這當中尋出一條走得通的道理,才可以行得。比如在事理之間,如果不在會聚處去理會,就只看見一偏,那怎麼行得通?必須在會聚處通通理會一遍,那裡面自然有一個通達之處。這裡的「禮」字講得很寬,凡是事物的常理都算在內。
又云:會而不通,便窒塞而不可行,通而不會,便不知許多曲直錯雜處。吳氏澄曰:會通,謂大中至正之理,非一偏一曲有所拘礙者也,聖人見天下不一之動,而觀其極善之理以行其事,見理精審,則行事允當也,以處事之法為辭,繫於各爻之下,使筮而遇此爻者,如此處事則吉,不如此處事則凶也。
朱熹又說:只會聚而不通達,就堵塞住行不通;只通達而不會聚,就不知道其中那許多曲折錯雜的地方。「集說」引吳澄說:所謂「會通」,是指大中至正的道理,不是偏在一角、拘泥不化的東西。聖人看見天下變動紛紜不一,便觀察其中最善的道理來推行自己的事;看理看得精細審慎,行事自然妥當。他把處事的法則寫成文辭,繫在每一爻的下面,使占筮遇到這一爻的人知道:照這樣處事就吉,不照這樣處事就凶。
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惡也,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本義 惡,猶厭也。集說 《朱子語類》云:雜亂處人易得厭惡,然都是道理中合有底事,自合理會,故“不可惡”。動亦是合有底,上面各自有道理故自“不可亂”。
《繫辭》說:《周易》講天下最紛雜的事物而不使人厭惡,講天下最紛紜的變動而不至於混亂。朱熹《本義》說:「惡」就是厭棄。「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雜亂的地方,人容易生厭惡;然而這些都是道理裡本該有的事,本來就應當去理會,所以說「不可惡」。變動也是本該有的,每一件上面各自有它的道理,所以自然「不可亂」。
吳氏澄曰:六十四卦之義,所以章顯天下至幽之義而名言宜稱,人所易知,則自不至厭惡其賾矣,三百八十四爻之辭,所以該載天下至多之事,而處決精當,人所易從,則自不至棼亂其動矣。潘氏士藻曰:有至一者存,所以“不可惡”,有至常者存,所以“不可亂”。
「集說」引吳澄說:六十四卦的卦義,用來彰顯天下最幽深的道理,而卦名與文辭取得恰當,人容易明白,那就自然不至於厭惡它的紛雜;三百八十四爻的爻辭,用來包載天下最繁多的事情,而處置決斷精確妥當,人容易依從,那就自然不至於被那些變動攪亂。「集說」引潘士藻說:裡面有一個至為純一的理在,所以「不可惡」;有一個至為恆常的則在,所以「不可亂」。
擬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擬議以成其變化。本義 觀象玩辭,觀變玩占,而法行之,此下七爻,則其例也。集說 王氏宗傳曰:“擬之而後言”,“擬”是象而言也,“擬”是而言,則言有物矣。“議之而後動”,“議”是爻而動也,“議”是而動,則動唯厥時矣。
《繫辭》說:比擬之後才開口說,商議之後才動手做;靠著這樣的比擬與商議,成就自己的變化。朱熹《本義》說:觀察卦象、玩味卦辭,觀察爻變、玩味占斷,然後照著去做;下面所舉的七條爻例,就是這樣的示範。「集說」引王宗傳說:所謂「擬之而後言」,是比擬這個「象」而後開口;比擬準了再說,說出來的話就有實在內容。所謂「議之而後動」,是商議這個「爻」而後行動;商議定了再動,行動就總能合上它的時機。
《朱子語類》云:“擬議”只是裁度,自家言動,使合此理,變易以從道之意。胡氏炳文曰:聖人之於象,擬之而後成,學《易》者如之何不擬之而後言,聖人之於爻,必觀會通以行典禮,學《易》者如之何不議之而後動,前言變化,《易》之變化也,此言成其變化,學《易》者之變化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所謂「擬議」,只是裁量斟酌自己的言語行動,使它們合於這個道理,也就是改變自己去順從道的意思。「集說」引胡炳文說:聖人對於象,是比擬之後才畫成,學《易》的人怎麼可以不比擬之後才開口?聖人對於爻,一定要觀察會通才推行典禮,學《易》的人怎麼可以不商議之後才行動?前面講的變化,是《周易》本身的變化;這裡講「成其變化」,是學《易》的人自身的變化。
嗚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況其邇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平?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遠。言行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本義 釋《中孚》,九二爻義。
《繫辭》引《中孚》九二爻辭:鶴在幽陰之處鳴叫,它的小鶴應聲相和;我有一杯好酒,願意與你共享。孔子說:君子待在自己屋裡,說出的話合於善,千里之外都會響應他,何況近處的人呢?待在自己屋裡,說出的話不合於善,千里之外都會背離他,何況近處的人呢?話從自身說出,影響卻加在百姓身上;行為從近處發動,效驗卻顯現在遠方。言與行是君子的門軸與弩牙,門軸弩牙一發動,就是榮與辱的關鍵所在。言與行是君子用來感動天地的東西,怎麼能不慎重呢?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解釋《中孚》卦九二爻的義理。
集說 韓氏伯曰:鶴鳴於陰,氣同則和,出言戶庭,千里或應,出言猶然,況其大 蔡氏淵曰:居其室,即在陰之義。出其言,即鳴之義。千里之外應之,即和之之義。感應者心也,言者心之聲,行者心之跡,言行乃感應之樞機也。
「集說」引韓康伯說:鶴在幽陰之處鳴叫,氣類相同的就來應和;話說出於自家門庭之內,千里之外也會有人響應。一句話尚且如此,何況那更大的——此處底本有脫文,韓康伯的話沒有說完。「集說」引蔡淵說:「居其室」,就是爻辭「在陰」的意思;「出其言」,就是「鳴」的意思;「千里之外應之」,就是「其子和之」的意思。感與應靠的是心,言語是心發出的聲音,行為是心留下的痕跡,所以言與行正是感應的樞機。
保氏八曰:“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遠。”樞動而戶開,機動而矢發,小則招榮辱,大則動天地,皆此唱而彼和,感應之最捷也。汪氏砥之曰:居室照在陰看《中孚》者,誠積於中,在陰居室,正當慎獨以修言行而進於誠也。
「集說」引保八說:「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邇見乎遠」——門軸一動,門就開了;弩牙一動,箭就射出去了。小則招來榮辱,大則感動天地,都是這邊一唱、那邊就和,是感應中最迅捷的。「集說」引汪砥之說:「居其室」要對照爻辭的「在陰」來看。《中孚》一卦講的是誠積在心中;正當處在幽陰之地、獨居一室的時候,就該謹慎自己獨處時的念頭,修治言行而向「誠」上進。
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本義 釋《同人》九五爻義。言君子之道,初若不同,而後實無間,斷金如蘭,言物莫能問,而其言有味也。
《繫辭》引《同人》九五爻辭:先是放聲痛哭,後來卻歡笑起來。孔子說:君子立身之道,有時出仕,有時退處;有時沉默,有時進言。兩個人心意相同,那份鋒利足以斬斷金屬;心意相同的話語,那份氣味芬芳如蘭。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解釋《同人》卦九五爻的義理。是說君子之道,起初看去像是各不相同,到後來其實毫無隔閡。「斷金」「如蘭」,是說沒有東西能離間他們,而他們的話語很有滋味。
集說 韓氏伯曰:君子出處默語,不違其中,其跡雖異,道同則應。耿氏南仲曰:“或出或處,或默或語”者,物或間之,而其跡異也,跡雖異而心同,故物不得而終間焉。“其利斷金”,則其間除矣,間除則合,故又曰“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其相好之無斁也。
「集說」引韓康伯說:君子在出仕與退處、沉默與進言之間,都不違背那個「中」;他們的行跡雖然不同,只要道相同就彼此感應。「集說」引耿南仲說:所謂「或出或處,或默或語」,是外物有時把他們隔開,所以行跡不同;行跡雖然不同而心相同,所以外物終究隔不斷他們。「其利斷金」,是說那層間隔被斬除了;間隔除去就合到一起,所以接著說「同心之言,其臭如蘭」,形容他們彼此相好而不生厭倦。
《朱子語類》云:同心之利,雖金石之堅,亦被他斷決將去,斷是斷作兩段。俞氏琰曰:出處語默,即“先號咷後笑”之義。“二人同心”,斷金臭蘭,即相遇之義。錢氏志立曰:斷金,言其心志之堅,物不得間也。如蘭,言其氣味之一,物不能雜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同心的那份鋒利,即使堅硬如金石,也會被它斬斷;「斷」就是斷成兩截。「集說」引俞琰說:出仕與退處、進言與沉默,就是爻辭「先號咷而後笑」的意思;「二人同心」而能斷金、氣味如蘭,就是後來彼此相遇會合的意思。「集說」引錢志立說:「斷金」,是形容他們心志的堅定,外物插不進去;「如蘭」,是形容他們氣味的純一,外物攙不進來。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本義 釋《大過》初六爻義。集說 程氏敬承曰:天下事成於慎而敗於忽,況當《大過》時,時事艱難,慎心不到,便有所失,故有取於慎之至,言寧過於畏慎也。
《繫辭》引《大過》初六爻辭:用潔白的茅草作襯墊,不會有過錯。孔子說:隨手放在地上本來也可以了,還要用茅草墊在下面,哪裡會有過錯呢?這是謹慎到了極點。茅草這東西本身很輕薄,用處卻可以很重。把這樣謹慎的辦法一路推行下去,就不會有什麼閃失了。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解釋《大過》卦初六爻的義理。「集說」引程敬承說:天下的事成在謹慎、敗在疏忽,何況正當《大過》的時候,時局艱難,謹慎之心稍有不到,就要出岔子,所以取「慎之至」立義,意思是寧可在敬畏謹慎上過一點頭。
案 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此句須對卦義看,卦取“棟”為義者,任重者也。茅之視棟,為物薄矣,然棟雖任重而猶有橈之患,故當大事者,每憂其傾墜也。若藉茅於地,則雖重物而不憂於傾墜也。豈非物薄而用可重乎,自古圖大事必以小心為基,故《大過》之時義雖用剛,而以初爻之柔為基者此也。
李光地按:「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這一句,要對著《大過》的卦義來看。這一卦取「棟」立義,棟是承擔重量的東西。茅草跟棟樑比,實在算輕薄之物;然而棟樑雖然擔得起重量,還有被壓彎的隱患,所以擔當大事的人常常擔心它傾倒墜落。若是把茅草墊在地上,那麼東西再重也不必擔心傾倒墜落,這豈不正是東西輕薄而用處可以很重?自古以來圖謀大事,一定拿小心謹慎作根基,所以《大過》一卦的時與義雖然要用剛,卻把最下面那一柔爻當作根基,道理就在這裡。
勞謙,君子有終,吉。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語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禮言恭。謙也者,致恭以存其位者也。本義 釋《謙》九三爻義。:“德言盛,禮言恭。”言德欲其盛,禮欲其恭也。
《繫辭》引《謙》九三爻辭:有功勞而能謙遜,君子能夠保持到最後,吉。孔子說:出了力而不誇耀,有功勞而不自居其德,這是敦厚到了極點。說到他的功勞,他卻是甘居人下的人。就德行說要它盛大,就禮節說要它恭敬。所謂「謙」,就是把恭敬做到極處,因而保住自己的位置。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解釋《謙》卦九三爻的義理。「德言盛,禮言恭」,是說德行要它盛大,禮節要它恭敬。
亢龍有悔。子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本義 釋《乾》上九爻義,當屬《文言》,此蓋重出。集說 孔氏穎達曰:上既以謙德保位,此明無謙則有悔,故引《乾》之上九,“亢龍有悔。”證驕亢不謙也。
《繫辭》引《乾》上九爻辭:龍飛得過高,會有悔恨。孔子說:地位尊貴卻沒有實際的爵位,站得高卻沒有百姓可管,賢人都在下位而沒有誰來輔佐他,所以一動就有悔。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解釋《乾》卦上九爻的義理,本該歸在《文言傳》裡,這裡大概是重複出現的。「集說」引孔穎達說:上文既然講了用謙德保住地位,這裡就說明不謙就會有悔,所以引《乾》卦上九「亢龍有悔」,來證明驕矜高亢、不肯謙下的害處。
王氏宗傳曰:知聖人深予乎《謙》之九三,則知聖人深戒乎《乾》之上九,何也,亢者謙之反也,九三致恭存位,上九則“貴而無位”,九三“萬民服”,上九則“高而無民”,九三“能以功下人”,上九則“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此九三所以謙而有終,上九所以亢而有悔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懂得聖人為什麼深深讚許《謙》卦九三,也就懂得聖人為什麼深深告誡《乾》卦上九。為什麼呢?「亢」正是「謙」的反面。九三把恭敬做到極處因而保住地位,上九卻是「貴而無位」;九三能使萬民歸服,上九卻是「高而無民」;九三能憑著功勞而甘居人下,上九卻是「賢人在下位而無輔」。這就是九三所以能謙而有終、上九所以亢而生悔的緣故。
不出戶庭,無咎。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凡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本義 釋《節》初九爻義。集說 蔡氏淵曰:不言則是非不形,人之招禍,唯言為甚,故言所當節也,密於言語,即“不出戶庭”之義。吳氏澄曰:此爻辭所象慎動之節,而夫子以發言之辭釋之。程子曰:在人所節,唯言與行,節於言則行可知,言當在先也。
《繫辭》引《節》初九爻辭:不走出自家門庭,沒有過錯。孔子說:禍亂之所以發生,往往拿言語當作階梯:君主不慎密就失去臣子,臣子不慎密就丟掉性命,凡事不慎密就釀成禍害,所以君子謹慎守密而不輕易吐露。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解釋《節》卦初九爻的義理。「集說」引蔡淵說:不說話,是非就無從成形;人招惹禍患,以言語為最烈,所以言語是應當節制的。在言語上守密,就是「不出戶庭」的意思。「集說」引吳澄說:這條爻辭所取的象,是行動上要有節制,而孔子拿說話這件事來解釋它。「集說」又引程頤說:人所要節制的,只有言與行;能在言語上節制,行為如何也就可想而知,所以言語該擺在前面說。
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易》曰:“負且乘,致寇至。”負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慢藏誨盜,冶容誨淫。《易》曰:“負且乘致寇至。”盜之招也。本義 釋《解》六三爻艾。此第八章,言卦爻之用。
《繫辭》說:孔子講,作《周易》的人大概懂得盜賊是怎麼來的吧!《周易》《解》卦六三說「揹著東西卻坐在車上,招來了強盜」。背東西,是小人乾的事;車子,是君子使用的器物。小人卻坐上了君子的車,盜賊就動了搶奪的念頭。對上傲慢,對下暴虐,盜賊就動了討伐的念頭。財物收藏得隨便,等於教人來偷;容貌打扮得妖冶,等於教人來淫。《周易》說「負且乘,致寇至」,正是自己把盜賊招來的。朱熹《本義》說:這一段是解釋《解》卦六三爻的義理。這是第八章,講卦爻的功用。
集說 孔氏穎達曰:此結上不密失身之事,事若不密,人則乘此機危而害之,猶若財之不密,盜則乘此機危而竊之。胡氏瑗曰:小人居君子之位,不唯盜之所奪,抑亦為盜之侵伐矣。蓋在上之人,不能選賢任能,遂使小人乘時得勢而至於高位,非小人之然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這一段是收束上文「不密則失身」那件事。事情如果不慎密,別人就趁著這個可乘之隙來加害;正如財物收藏不嚴密,盜賊就趁著這個可乘之隙來偷竊。「集說」引胡瑗說:小人佔據了君子的位置,不但要被盜賊搶奪,而且要遭盜賊的攻伐。這原是在上位的人不能選拔賢者、任用能者,才讓小人趁著時勢得志而爬到高位,並不是小人自己能夠如此。
陳氏琛曰: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則處非其據,而“盜思奪之矣”,且小人在位,則慢上暴下,人所不堪,而“盜思伐之矣”。趙氏光大曰:強取曰“奪”,執辭曰“伐”。案 “慢”、“暴”如陳氏說亦通,然以“慢”字對下文慢藏觀之,則當為上褻慢其 總論 谷氏家傑曰:此章重擬議成變化句,前章以存存用《易》,尊德性也,此章以擬議用《易》,道問學也。
「集說」引陳琛說:小人卻乘坐君子的車,那是佔了不該佔的位置,所以「盜思奪之矣」;況且小人在位,就會對上傲慢、對下暴虐,人們受不了,所以「盜思伐之矣」。「集說」引趙光大說:硬搶過去叫「奪」,抓住話柄興師問罪叫「伐」。李光地按:「慢」「暴」照陳琛那樣講也說得通,不過拿「慢」字對著下文的「慢藏」來看,就該是在上位的人輕慢褻瀆他的——此處底本有脫文,按語沒有說完。「總論」引谷家傑說:這一章的重心在「擬議以成其變化」一句。前一章講用「成性存存」的工夫來運用《周易》,那是《中庸》所說的「尊德性」;這一章講用「擬議」的工夫來運用《周易》,那是《中庸》所說的「道問學」。
案 此上二章中“君子所居而安者”一節之義,得《易》理於心之謂德,成《易》理於事之謂業,聖人猶然,況學者乎,是故不可以至賾而惡也,不可以至動而亂也,擬之於至賾之中,得聖人所謂“擬諸形容”者,則沛然無疑而可以言矣,議之於至動之際,得聖人所謂觀其會通者,則確然不《易》而可以動矣,知禮成性,不待擬議而變化出焉者,聖人之事也,精義利用,擬議以成其變化者,學者之功也,《中孚》以下七爻舉例言之。
李光地按:以上這兩章,申說第二章「君子所居而安者」那一節的意思。把《易》理領會在心裡叫作「德」,把《易》理成就在事情上叫作「業」;聖人尚且如此,何況學《易》的人。所以不可以因為事物極其紛雜就厭惡它,不可以因為變動極其紛紜就被它攪亂。在極其紛雜之中去比擬,得到聖人所謂「擬諸形容」的那個門徑,就沛然沒有疑惑,可以開口說了;在極其紛紜之際去商議,得到聖人所謂「觀其會通」的那個門徑,就確然不可移易,可以動手做了。憑知與禮成就本性,不必等到比擬商議而變化自然生出,那是聖人的事;精研義理、便利實用,靠比擬商議來成就自己的變化,那是學者的工夫。《中孚》以下所舉的七條爻例,就是拿來作示範的。
繫辭上傳·第九章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本義 此簡本在第十章之首。程子曰:宜在此,今從之,此言天地之數,陽奇陰偶,即所謂河圖者也,其位一六居下,二七居上,三八居左,四九居右,五十居中。就此章而言之,則中五為衍母,次十為衍子,次一二三四為四象之位,次六七八九為四象之數,二老位於西北,二少位於東南,其數則各以其類交錯於外也。
《繫辭》說:天數一,地數二;天數三,地數四;天數五,地數六;天數七,地數八;天數九,地數十。朱熹《本義》說:這一簡原本排在第十章的開頭,程頤認為應當移到這裡,如今依從他。這裡講的是天地之數,陽為奇數、陰為偶數,也就是所謂「河圖」。它的方位是:一與六居下方,二與七居上方,三與八居左方,四與九居右方,五與十居中央。就本章來說,中間的五是「大衍」之數的母,其次的十是它的子;再次,一、二、三、四是「四象」的位,六、七、八、九是「四象」的數;老陽老陰這兩個「老」處在西方與北方,少陽少陰這兩個「少」處在東方與南方,它們的數則各按同類交錯排布在外圍。
集說 郭氏雍曰:天數五,地數五者,此也,《漢志》言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故或謂天一至五為五行生數,地六至地十為五行成數,雖有此五行之說,而於易無所見,故五行之說,出於曆數之學,非《易》之道也。
「集說」引郭雍說:下文所謂「天數五,地數五」,指的就是這十個數。《漢書·律曆志》說,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所以有人把天一到五叫作五行的「生數」,把地六到地十叫作五行的「成數」。雖然有這一套五行的講法,但在《周易》裡找不到根據,可見五行之說出於曆法算數之學,並不是《易》本身的道理。
《朱子語類》云:自“大衍之數五十”,至“再扐而後掛”,便接“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至“可與祐神矣”為一節,是論大衍之數,自“天一至地十”,卻連“天數五至而行鬼神也”為一節,是論河圖五十五之數,今其文間斷差錯,不相連接,舛誤甚明。
「集說」引《朱子語類》所記朱熹的話:從「大衍之數五十」到「再扐而後掛」,應當直接接上「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一直到「可與祐神矣」,合成一節,講的是大衍之數;從「天一」到「地十」,則應當連著「天數五」直到「而行鬼神也」,合成一節,講的是河圖五十五之數。如今這兩段文字被打斷錯置,前後接不上,錯亂得十分明顯。
項氏安世曰:姚大老云,天一地二至天九地十,班固《律曆志》及衛元嵩《元包運蓍篇》,皆在天數五地數五之上。吳氏澄曰:案《漢書律曆志》,引此章“天一地二至行鬼神也”,六十四字相連,則是班固時此簡猶未錯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姚大老講過,從「天一地二」到「天九地十」這一段,班固《漢書·律曆志》以及衛元嵩《元包運蓍篇》裡,都排在「天數五,地數五」的前面。「集說」引吳澄說:查《漢書·律曆志》所引本章,從「天一地二」到「行鬼神也」共六十四個字是連在一起的,可見班固那時候,這一簡還沒有錯亂。
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本義 此簡本在大衍之後,今按宜在此,天數五者,一三五七九皆奇也,地數五者,二四六八十皆偶也。相得,謂一與二,三與四,五與六,七與八,九與十,各以奇偶為類而自相得。有合,謂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皆兩相合。
《繫辭》說:天數有五個,地數有五個;這五組位次兩兩相次而又各有會合。天數合計二十五,地數合計三十,天地之數總共五十五。這就是成就變化、運行鬼神的根據。朱熹《本義》說:這一簡原本排在「大衍之數」之後,今按應當移到這裡。所謂天數五個,是一、三、五、七、九都是奇數;地數五個,是二、四、六、八、十都是偶數。所謂「相得」,是一與二、三與四、五與六、七與八、九與十,各按奇偶分類而彼此相次;所謂「有合」,是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五與十,都兩兩相合。
二十有五者,五奇之積也。三十者,五偶之積也。變化,謂一變生水,而六化成之,二化生火,而七變成之,三變生木,而八化成之,四化生金,而九變成之,五變生土,而十化成之。
《本義》接著說:二十五,是五個奇數相加的總和;三十,是五個偶數相加的總和。所謂「變化」,是指一「變」而生水,六「化」而成就它;二「化」而生火,七「變」而成就它;三「變」而生木,八「化」而成就它;四「化」而生金,九「變」而成就它;五「變」而生土,十「化」而成就它。生數與成數一變一化,配成五行。
集說 孔氏穎達曰:言此陽奇陰偶之數,成就其變化,而宣行鬼神之用。程子曰:數只是氣,變化鬼神亦只是氣,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變化鬼神,皆不越於其間。龔氏煥曰:“五位相得”之說,當從孔氏,蓋既謂之“五位相得”,則是指一六居北,二七居南,三八居東,四九居西,五十居中而言,且一二三四之相得不見其用,不若孔之的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這是講陽奇陰偶這些數,成就了天地的變化,並且宣發運行鬼神的作用。「集說」引程頤說:數不過是氣,變化與鬼神也不過是氣;天地之數五十五,變化與鬼神都跳不出這個範圍。「集說」引龔煥說:「五位相得」的講法,應當依從孔穎達。既然叫作「五位相得」,那就是指一與六居北、二與七居南、三與八居東、四與九居西、五與十居中來說;何況一與二、三與四那樣的相得,看不出它有什麼用處,不如孔穎達的說法來得確切。
案 龔氏之意,謂“相得”者,言四方相次,如一三七九,二四六八是也。“有合”昔,言四方相交,如一六二七,三八四九是也,此說極合圖意。蓋“相得”者,是二氣之迭運,四時之順播,所以成變化者此也。“有合”者,是動靜之互根,陰陽之互藏,所以行鬼神者此也,然成變化行鬼神,不直言於相得有合之後,必重敘天地之數五十有五者,蓋非重敘細數,則無以見相得者之自少而多,自微而盛,有合者之多少相間,微盛相錯,而往來積漸之跡,屈伸交互之機,有所未明者矣。
李光地按:龔煥的意思是,所謂「相得」,是講四方依次相接,像一、三、七、九一路排下去,二、四、六、八一路排下去就是;所謂「有合」,是講四方彼此交會,像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相配就是。這個講法極合河圖的本意。「相得」是陰陽二氣的輪流運轉、四季的依次流佈,成就變化的根據就在這裡;「有合」是動與靜互為根柢、陰與陽互相包藏,運行鬼神的根據就在這裡。按語接著說:然而「成變化」「行鬼神」這兩句,不直接接在「相得」「有合」後面說出,一定要把天地之數五十五重新敘述一遍,那是因為不重新點出這些細數,就看不出「相得」的一路是由少到多、由微到盛,「有合」的一路是多與少相間、微與盛交錯;那樣一來,往來積累漸進的蹤跡、屈伸交互的樞機,就有講不明白的地方了。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本義 “大衍之數五十”,蓋以河圖中宮,天五乘地十而得之。至用以筮,則又止用四十有九,蓋皆出於理勢之自然,而非人之知力所能損益也。兩,謂天地也。掛,懸其一於左手小指之間也。三,三才也。揲,間而數之也。奇,所揲四數之餘也。扐,勒於左手中三指之兩間也。
《繫辭》說:「大衍」之數是五十,實際使用四十九根。把它分成兩份,用來象徵天地兩儀;從中取出一根掛起來,用來象徵天地人三才;四根四根地數過去,用來象徵四季;把數剩的零頭夾在指縫間,用來象徵閏月;五年之中有兩個閏,所以夾兩次之後再重新掛一。朱熹《本義》說:「大衍之數五十」,大概是拿河圖中央宮位的天五去乘地十而得來的;等到實際用於占筮,卻又只用四十九根。這都出於理與勢的自然,不是人的智力能夠增減的。「兩」指天地;「掛」是把其中一根懸在左手小指之間;「三」指三才;「揲」是隔開來一組一組地數;「奇」是四根四根數過之後剩下的零頭;「扐」是把零頭勒夾在左手中間三個指頭的縫隙裡。
閏,積月之餘日而成月者也。五歲之間,再積日而再成月,故五歲之中,凡有再閏,然後別起積分,如一掛之後,左右各一揲而一扐,故五者之中,凡有再扐,然後別起一掛也。
《本義》接著說:所謂「閏」,是把每月剩餘的日子累積起來湊成一個月。五年之間,兩次累積餘日、兩次湊成閏月,所以五年當中共有兩個閏,然後才重新開始累積零分。揲蓍也是一樣:掛一之後,左右兩邊各數一次、各夾一次零頭,所以這一套五個步驟當中共有兩次「扐」,然後才重新開始下一次「掛一」。
集說 韓氏伯曰:王弼曰:演天地之數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則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孔氏穎達曰:分而為二以象兩者,五十之內去其一,餘有四十九,合同未分。今以四十九分而為二,以象兩儀也。掛一以象三者,就兩儀之間,於天數之中,分掛其一以象三才也。
「集說」引韓康伯轉述王弼的話:推演天地之數的,是五十;實際使用四十九,那麼其中一根是不用的。這一根不參與運用,而全部的運用卻靠它才通行;它本身不算作數,而所有的數卻靠它才成立——這就是《易》的「太極」。「集說」引孔穎達說:所謂「分而為二以象兩」,是從五十根裡去掉一根,餘下四十九根,本來合在一處沒有分開;如今把這四十九根分成兩份,用來象徵「兩儀」。所謂「掛一以象三」,是在兩儀之間、從天數那一份裡分出一根掛起來,用來象徵「三才」。
揲之以四以象四時者,分揲其蓍,皆以四四為數,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者,謂四揲之餘,歸此殘奇於扐而成數,以象天道歸殘聚餘分而成閏也。五歲再閏者,凡前閏後閏,相去大略三十二月,在五歲之中,故五歲再閏。
孔穎達接著說:所謂「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是分數蓍草的時候,都以四根為一組來計數,用來象徵四季。所謂「歸奇於扐以象閏」,是說四根四根數下來剩餘的零頭,把這些殘餘歸夾到指縫中湊成一個數,用來象徵天道把零碎的餘分聚攏起來而成為閏月。所謂「五歲再閏」,是說前一個閏月與後一個閏月相隔大約三十二個月,落在五年之內,所以說五年有兩個閏。
張氏浚曰:“歸奇於扐以象閏”,何也?大衍用四十有九,老陽餘數十有三,老陰餘數二十有五,合之為三十有八,少陽餘數二十有一,少陰餘數十有七,合之亦為三十有八,乘以六爻之位,則二百二十有八也,凡術於筭者,率以二百二十八為求閏之法,蓋自然之紀如此。
「集說」引張浚說:為什麼說「歸奇於扐以象閏」呢?大衍用四十九根,這裡的餘數指三變當中掛扐所得的策數:老陽三變都落在少的一邊,合計十三;老陰三變都落在多的一邊,合計二十五,兩者相加是三十八。少陽合計二十一,少陰合計十七,兩者相加也是三十八。再拿六爻的位數去乘,便是二百二十八。凡是精於算術的人,大都拿二百二十八作為推求閏餘的算法,可見自然的法度本來就是這樣,蓍策的餘數與曆法的閏餘暗暗相通。
朱子《蓍卦考誤》曰;五十之內去其一,但用四十九策,合同未分,是象太一也。以四十九策分置左右兩手,左手象天,右手象地,是象兩儀也。掛,猶懸也,於右手之中,取其一策,懸於左手小指之間,所以象人而配天地,是象三才。揲,數之也。謂先
「集說」引朱熹《蓍卦考誤》說:從五十根裡去掉一根,只用四十九策,合在一處還沒有分開,這是象徵「太一」。把四十九策分放在左右兩手,左手象天,右手象地,這是象徵「兩儀」。「掛」就是懸掛,從右手那一份裡取出一策,懸在左手小指之間,用來象徵人而與天地相配,這是象徵「三才」。「揲」就是數,是說先——此處底本有脫文,這一段沒有說完。
又答郭雍曰:過揲之數,雖先得之,然其數眾而繁,歸奇之數,雖後得之,然其數寡而約,紀數之法,以約御繁,不以眾制寡,故先儒舊說,專以多少決陰陽之老少,而過揲之數,亦冥會焉,初非有異說也。然七八九六所以為陰陽之老少者,其說又本於圖書。定於四象,其歸奇之數,亦因揲而得之耳。大抵河圖洛書者,七八九六之祖也。四象之形體次第者,其父也。歸奇之奇偶方園者,其子也。過揲而以四乘之者,其孫也。今自歸奇以上,皆棄不錄,而獨以過揲四乘之數為說,恐或未究象數之本原也。
朱熹又在答郭雍的信裡說:數過去的那些策,也就是「過揲」之數,雖然先得到,可是數目眾多而繁瑣;夾在指間的零頭,也就是「歸奇」之數,雖然後得到,可是數目少而簡約。記數的辦法,是拿簡約去駕馭繁多,不是拿繁多去管束少數,所以前代儒者的舊說,專門用零頭的多少來判定陰陽的老少,而過揲之數也暗暗與它相合,本來並沒有兩套說法。至於七、八、九、六之所以成為陰陽的老少,這個道理又本於河圖洛書,定形於四象,而歸奇之數也不過是隨著揲蓍得出來的罷了。大體說來,河圖洛書是七八九六的祖,四象的形體次第是它們的父,歸奇所得的奇偶方圓是它們的子,過揲之數用四去乘的是它們的孫。如今把歸奇以上的全都丟開不錄,單拿過揲以四乘所得的數來立說,恐怕是沒有推究到象與數的本原。
吳氏澄曰:衍毋之一,數之所起,故大衍五十之數,虛其一而不用,所用者四十有九,其數七七,蓋以一一為體,七七為用也。胡氏炳文曰:曆法再閏之後,又從積分而起,則筮法再扐之後,又必從掛一而起也。
「集說」引吳澄說:作為衍母的那個「一」,是數的起點,所以大衍五十之數要空出一根不用,實際使用的是四十九,恰好是七乘七之數。這是拿「一乘一」作體,拿「七乘七」作用。「集說」引胡炳文說:曆法上兩個閏月之後,又要從頭累積零分算起;那麼筮法上兩次「扐」之後,也必定要重新從「掛一」開始。
附錄 虞氏翻曰:奇此掛一策,扐所揲之餘,不一則二,不三則四也。取奇以歸扐,以閏月定四時成歲,故“歸奇於扐以象閏也”。張子曰:奇,所掛之一也。劫,左右手四揲之餘也。再扐後掛者,每成一爻而後掛也。謂第二第三揲不掛也。閏嘗不及三歲而再至,故曰五歲再閏,此歸奇必俟於再扐者,象閏之中間再歲也。
「附錄」引虞翻說:「奇」就是這掛起來的一策,「扐」是數過之後剩下的零頭——不是一就是二,不是三就是四。把那一策取來歸到零頭裡,好比拿閏月來定四時、湊成一年,所以說「歸奇於扐以象閏」。「附錄」引張載說:「奇」是掛起來的那一根,「扐」是左右兩手四四數過之後的零頭。所謂「再扐而後掛」,是每成就一爻之後才重新掛一,也就是說第二變、第三變不掛。閏月往往不到三年就再來一次,所以說「五歲再閏」;這裡的「歸奇」一定要等到兩次「扐」之後,正是象徵兩個閏之間隔著兩年。
郭氏忠孝曰:奇者,所掛之一也。扐者,左右兩揲之餘也。得左右兩揲之餘寘於前,以奇歸之也。歸奇,象閏也。五歲再閏,非以再扐象再閏也,蓋閏之後有再歲,故歸奇之後亦有再扐也。再扐而後復掛,掛而復歸,則五歲再閏之義矣。自唐初以來,以奇為扐,故揲法多誤,至橫渠先生而後奇扐復分。
「附錄」引郭忠孝說:「奇」是掛起來的那一根,「扐」是左右兩次揲數之後的零頭。把左右兩次揲餘擺在面前,再把掛起來的那一根歸併進去,這就是「歸奇」,用來象徵閏月。所謂「五歲再閏」,並不是拿兩次「扐」去象兩個閏;而是因為閏月之後還有兩年,所以「歸奇」之後也跟著有兩次「扐」。兩次「扐」之後重新掛一,掛一之後再歸奇,這就是「五歲再閏」的含義。自唐朝初年以來,人們把「奇」當成「扐」,所以揲蓍之法多有錯誤;到張載先生手裡,「奇」與「扐」才重新分清。
又曰:扐者數之餘也,如《禮》言祭用數之仂是也,或謂指間為扐者非,《繫辭》言“歸奇於扐”,則奇與扐為二事也。又言“再扐而後掛”,則扐與奇亦二事也,由是知《正義》誤以奇為扐,又誤以左右手揲為再扐,如曰最末之餘,歸之合於扐掛之一處,其說自相抵捂,莫知所從,唯當從橫渠先生之說為正。
郭忠孝又說:「扐」是數目的餘數,就像《禮記·王制》講祭祀取用「數之仂」——十分之一的餘數——那樣;有人說指頭縫就叫「扐」,那是不對的。《繫辭》講「歸奇於扐」,可見「奇」與「扐」是兩件事;又講「再扐而後掛」,可見「扐」與「奇」也是兩件事。由此知道孔穎達《周易正義》錯把「奇」當成「扐」,又錯把左右兩手各揲一次算作兩次「扐」;像它說把最末剩下的餘數歸併到扐與掛的那一處,這個講法自相牴觸,叫人無所適從,只應當以張載先生的說法為正。
又曰:《繫辭》以兩扐一掛為三變而成一爻,是有三歲一閏之象,《正義》以每一揲左右兩手之餘即為再扐,是一變之中,再扐一掛皆具,則一歲一閏之象也。凡揲蓍第一變必掛一者,謂不掛一則無變,所餘皆得五也,唯掛一則所餘非五則九,故能變,第二第三揲雖不掛,亦有四八之變,蓋不必掛也,故聖人必再扐後掛者以此。
郭忠孝又說:《繫辭》拿兩次「扐」、一次「掛」合成三變而成一爻,這裡面含著三年一閏的象;《周易正義》卻把每一次揲蓍時左右兩手的餘數就算作兩次「扐」,那就是一變之中「再扐」「一掛」全都齊備,成了一年一閏的象了。凡是揲蓍,第一變一定要「掛一」,因為不掛一就沒有變化——所餘的都會是五;唯有掛一,所餘的不是五就是九,才能生出變化。第二變、第三變雖然不掛,也仍有四與八的分別,可見不必再掛。聖人之所以一定要兩次「扐」之後才重新掛,道理就在這裡。
案 郭雍本其先人郭忠孝之說,以為蓍說,引張子之言為據,朱子與之往復辨論,今附錄於後以備參考,大約孔《疏》、《本義》,則以左右揲餘為奇,而即以再扐象再閏,張子郭氏則以先掛一者為奇,而歸之於扐以象閏,其說謂唯初變掛一而後二變不掛,故
李光地按:郭雍依據他父親郭忠孝的說法寫成論蓍之作,引張載的話作根據,朱熹與他往復辯論,如今把這些附錄在後面以備參考。大致說來,孔穎達《周易正義》與朱熹《本義》,是把左右兩手揲剩的零頭當作「奇」,並且就用兩次「扐」來象兩個閏;張載與郭氏父子,則把先掛起來的那一根當作「奇」,把它歸到「扐」裡去象閏,他們的說法主張只有第一變掛一、後面兩變不掛,所以——此處底本有脫文,按語沒有說完。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
《繫辭》說:乾一卦的策數是二百一十六,坤一卦的策數是一百四十四,兩者合計三百六十,正相當於一整年的日數。這是因為老陽一爻經過三變,過揲之策是三十六,乾卦六爻全是老陽,六乘三十六便是二百一十六;老陰一爻過揲之策是二十四,坤卦六爻全是老陰,六乘二十四便是一百四十四。兩數相加得三百六十,恰與古歷一年三百六十日的常數相當,所以說「當期之日」。
繫辭上傳·第九章(續)
本義 凡此策數,生於四象,蓋河圖四面。太陽居一而連九,少陰居二而連八,少陽居三而連七,太陰居四而連六,揲蓍之法,則通計三變之餘,去其初掛之一,凡四為奇,凡八為偶,奇圓圍三,偶方圍四,三用其全,四用其半,積而數之,則為六七八九,而第三變揲數策數,亦皆符會,蓋餘三奇則九,而其揲亦九,策亦四九三十六,是為居一之太陽。餘二奇一偶則八,而其揲亦八,策亦四八三十二,是為居二之少陰。
朱熹《本義》說:以上乾坤兩卦的策數,都是從「四象」生出來的,其根柢在《河圖》四面的方位——太陽佔一位而與九相連,少陰占二位而與八相連,少陽占三位而與七相連,太陰占四位而與六相連。揲蓍求卦的辦法,是把三變所剩下的蓍草通盤合計,先扣掉第一變時掛在指間的那一根,此後每剩四根算一個「奇」,每剩八根算一個「偶」;「奇」屬圓,圓的周長是直徑的三倍,取其全數,所以一個奇記作三;「偶」屬方,方的周長是直徑的四倍,只取一半,所以一個偶記作二。把三變所得依次累加起來,恰好就是六、七、八、九四個數,而第三變揲餘的蓍數與最後算出的策數,也都與這四個數一一符合。三變所餘若全是奇,累加是三三得九,所揲之數同樣是九,策數則是四九三十六,這便是《河圖》居一位的太陽。若兩奇一偶,累加是三加三加二得八,所揲之數同樣是八,策數則是四八三十二,這便是居二位的少陰。
二偶一奇則七,而其揲亦七,策亦四七二十八,是為居三之少陽。三偶則六,而其揲亦六,策亦四六二十四,是為居四之老陰,是其變化往來進退離合之妙,皆出自然,非人之所能為也,少陰退而未極乎虛,少陽進而末極乎盈,故此獨以老陽老陰計乾坤六爻之策數,餘可推而知也。期,周一歲也。凡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此特舉成數而概言之耳。
《本義》接著說:兩偶一奇累加得七,所揲之數同樣是七,策數則是四七二十八,這便是居三位的少陽。三次全是偶累加得六,所揲之數同樣是六,策數則是四六二十四,這便是居四位的老陰。這一套變化往來、進退離合的奧妙,全是自然而然生出來的,不是人力所能安排。少陰由盛而退,卻還沒有退到極虛;少陽由微而進,也還沒有進到極盈;唯有老陽老陰走到了變化的盡頭,所以《繫辭》這裡單取老陽老陰來計算乾坤六爻的策數,其餘少陽少陰的策數,讀者依此類推便可知道。「期」就是一週年。一年實有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日,這裡說三百六十日,只是舉個整數籠統言之罷了。
集說 孔氏穎達曰:乾之少陽。一爻有二十八策,六爻則有一百六十八策,此經據老陽之策也。若坤之少陰,一爻有三十二,六爻則有一百九十二,此經據坤之老陰,故百四十有四也。《朱子語類》云:大凡易數皆六十,三十六對二十四,三十二對二十八,皆六十也,十甲十二辰,亦湊到六十也,鐘律五聲十二律,亦積為六十也,以此知天地之數,皆至六十為節。
集說引孔穎達說:乾卦若按少陽計,一爻二十八策,六爻就是一百六十八策;而《繫辭》所說乾之策二百一十六,是依老陽每爻三十六策算的。坤卦若按少陰計,一爻三十二策,六爻就是一百九十二策;而《繫辭》所說坤之策,是依老陰每爻二十四策算的,所以得數是一百四十四。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易》裡的數大抵都以六十為一個節度——老陽三十六與老陰二十四相配是六十,少陰三十二與少陽二十八相配也是六十;十天干與十二地支相配,要到六十才回環一周;樂律上五聲與十二律相乘,積數同樣是六十。由此可知天地之數都以六十為一個段落。
又答程大昌曰:《大傳》專以六爻乘二老而言,故曰: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其實六爻之為陰陽者,老少錯餘,其積而為乾者,未必皆老陽,其積而為坤者,未必皆老陰,其為六子諸卦者,或陽或陰,亦互有老少焉。胡氏炳文曰:前則掛扐象月之閏,此則過揲之數象歲之周,蓋揲之以四,已合四時之象,故總過揲之數,又合四時成歲之象也。案 《大傳》不言乾之掛扐若干,坤之掛扐若干,而但言乾之策坤之策,則以策數定七八九六者似是。
集說又引朱熹答程大昌的書信說:《繫辭大傳》這裡只取六爻分別乘老陽、老陰兩個數來立論,所以說乾之策二百一十六、坤之策一百四十四,合起來三百六十。其實實際占筮時,六爻的陰陽是老少交錯的,湊成一個乾卦的六爻未必全是老陽,湊成一個坤卦的六爻也未必全是老陰;至於震坎艮巽離兌這六子及其餘諸卦,各爻或為陽或為陰,其中同樣互有老少的分別。集說引胡炳文說:前文講掛扐所歸的零數,取象於一年之中的閏月;這裡講過揲所得的策數,取象於一年的週期。既然每揲以四,本已合於四時之象,那麼把過揲之數總起來,就又合於四時積成一歲之象。李光地按:《繫辭大傳》並不說乾的掛扐是多少、坤的掛扐是多少,只說乾之策、坤之策,可見用過揲的策數來判定七、八、九、六,似乎才是正解。
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本義 二篇,謂上下經。凡陽爻百九十二,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陰爻百九十二,得四千六百八策,合之得此數。
《繫辭》說:上下兩篇的策數合計一萬一千五百二十,正相當於萬物的數目。朱熹《本義》說:所謂「二篇」,指《周易》的上經與下經。六十四卦共三百八十四爻,其中陽爻一百九十二,每爻以老陽三十六策計,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陰爻也是一百九十二,每爻以老陰二十四策計,得四千六百零八策;兩項相加,正好是一萬一千五百二十這個數。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集說 陸氏績曰:分而為二以象兩,一營也。掛一以象三,二營也,揲之以四以象四時,三營也。歸奇於扐以象閏,四營也。孔氏穎達曰:營,謂經營,謂四度經營蓍策,乃成易之一變也,每一爻有三變,初一揲不五則九,是一變也;第二揲不四則八,是二變也;第三揲亦不四則八,是三變也。
《繫辭》說:所以要經過四道經營才成一次變易,經過十八次變才成一卦。集說引陸績說:把四十九根蓍草信手分作兩把以象天地兩儀,這是第一營;從中取出一根掛在小指間以象三才,這是第二營;兩手的蓍草各以四根一組數過去以象四時,這是第三營;把兩手數剩下的零頭夾在指縫之間以象閏月,這是第四營。集說引孔穎達說:「營」就是經營,四度經營蓍策,才成《易》的一變。每一爻要經過三變:第一次揲蓍,掛扐所得不是五就是九,這是一變;第二次揲蓍,所得不是四就是八,這是二變;第三次揲蓍,所得同樣不是四就是八,這是三變。
若三者俱多為老陰,謂初得九,第二第三俱得八也。若三者俱少為老陽,謂初得五,第二第三俱得四也。若兩少一多為少陰,謂初與二三之間,或有四有五而有八,或有二四面有一九也,其兩多一少為少陽,謂三揲之間,或有一九一八而有一四,或為二八而有一五也。三變既畢,乃定一爻,六爻則十有八變乃始成卦也。《朱子語類》云:這處未下得卦字,亦未下得爻字,只下得易字。
孔穎達接著說:三變所得若三次都是多數,就是老陰,也就是第一變得九、第二第三變都得八。若三次都是少數,就是老陽,也就是第一變得五、第二第三變都得四。若兩次少一次多,就是少陰,也就是三變之中或者一個四、一個五再加一個八,或者兩個四再加一個九。若兩次多一次少,就是少陽,也就是三變之中或者一個九、一個八再加一個四,或者兩個八再加一個五。三變走完,才定下一爻;六爻就得十八變,才算成一卦。集說引《朱子語類》說:講到這個地方,還不能用「卦」字,也還不能用「爻」字,只能用一個「易」字來稱呼它。
八卦而小成。本義 謂九變而成三畫,得內卦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八卦而小成者,象天地雷風日月山澤,於大象略盡,是易道“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本義 謂已成六爻,而視其爻之變與不變,以為動靜,則一卦可變而為六十四卦,以定吉凶,凡四千九十六卦也。
《繫辭》說:到八卦就算小成了。朱熹《本義》說:這是指經過九變而成三畫,得到內卦。集說引孔穎達說:所謂「八卦而小成」,是說八卦已能取象於天、地、雷、風、日、月、山、澤,大的物象已收羅得差不多,所以說是《易》道的「小成」。《繫辭》接著說:把它引申開去,觸類推衍使它滋長,天下所能做的事就都包羅在裡頭了。朱熹《本義》說:這是指六爻已經畫成之後,再看每一爻變或不變,據此判定動爻與靜爻,那麼一卦就可以變出六十四卦,用來斷定吉凶;六十四卦各變六十四,合計共四千零九十六卦。
案 六十四卦變為四千九十六卦之法,即如八卦變為六十四卦之法,畫上加畫,至於四千九十六卦,則六畫者積十二畫矣。如引寸以為尺,引尺以為丈,故曰“引而伸之”。聖人設六十四卦,又係以辭,則事類大略已盡,今又就其變之所適而加一卦焉,彼此相觸,或相因以相生,或相反以相成,其變無窮,則義類亦無窮,故曰“觸類而長之”。如此則足以該事變而周民用,故曰“天下之能事畢。”
李光地按:六十四卦變成四千零九十六卦的辦法,跟八卦重成六十四卦的辦法一樣,都是在原有卦畫之上再加卦畫;推到四千零九十六卦時,本來六畫的卦就積成了十二畫。這好比把一寸引長成一尺、把一尺引長成一丈,所以《繫辭》說「引而伸之」。聖人設立六十四卦,又給每卦每爻繫上文辭,人事的種類大體已經說盡;如今再就它變動所到的那一卦另加一卦,本卦與之卦彼此相觸,有的相因相承而互相生發,有的相反相對而互相成就,變化無窮,所含的義理種類也就無窮,所以說「觸類而長之」。這樣一來,就足以涵蓋天下一切事變、周遍百姓一切日用,所以說「天下之能事畢」。
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本義 道因辭顯,行以數神。酬酢,謂應對。祐神,謂助神化之功。集說 韓氏伯曰:可以應對萬物之求,助成神化之功也。酬酢,猶應對。張子曰:示人吉凶,其道顯,陰陽不測,其德神,顯故可與酬酢,神故可與祐神。
《繫辭》說:《易》能把道理顯露出來,又能使德行變得神妙,所以可以拿它來應對事物,可以拿它來輔助神明的化育。朱熹《本義》說:道理因為有卦爻之辭才得以顯明,德行因為有蓍策之數才得以神妙。「酬酢」就是應對往來,「祐神」就是幫助神明化育之功。集說引韓伯說:《易》可以應對萬物的求問,可以助成神明化育的功業;「酬酢」就相當於應對。集說引張載說:《易》把吉凶昭示給人,它的道就顯;陰陽變化不可測度,它的德就神。因為顯,所以可以拿來應對事物;因為神,所以可以拿來輔助神明。
又曰:顯道者,危使平,易使傾,懼以終始,其要無咎之道也。神德行者,寂然不動,冥會於萬化之感,而莫知為之者也。受命如響,故可與酬酢。曲盡鬼謀,故可與祐神,顯道神德行,此言蓍龜之德也。項氏安世曰:天道雖幽,可闡之以示乎人,人事雖顯,可推之以合乎天,明可以酬酢事物之官,幽可以贊出鬼神之命。
集說又引張載說:所謂「顯道」,是說《易》能使處危懼的人得到平安,使掉以輕心的人陷於傾覆,讓人自始至終存著戒懼之心,其要旨就是一條不出過錯的路。所謂「神德行」,是說《易》本體寂然不動,卻能暗暗契合萬物萬化的感應,而人不知道是誰使它如此。它應答問命像回聲一樣快,所以可以拿來應對事物;它把幽冥中的謀算曲曲折折地窮盡出來,所以可以拿來輔助神明。「顯道神德行」這一句,講的正是蓍與龜的德性。集說引項安世說:天道雖然幽隱,卻可以把它闡發出來昭示給人;人事雖然顯明,卻可以把它推究上去與天相合。就明處說,《易》可以應對事物的職分;就幽處說,《易》可以贊助鬼神發出的命令。
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而今不可考耳,其可推者,《啟蒙》備言之。集說 韓氏伯曰:變化之道,不為而自然,故知變化之道者,則知神之所為。張子曰:唯神為能變化,以其一天下之動也,人能知變化之道,其必知神之所為也。
《繫辭》說:孔子說,懂得變化之道的人,大概就懂得神的作為了吧。《本義》此條底本有脫文,只剩末尾數語:……如今已無從考訂了,其中還可以推求的部分,朱熹在《易學啟蒙》裡說得很詳備。集說引韓伯說:變化之道是不待人為而自然如此的,所以能懂得變化之道的人,也就懂得神的作為。集說引張載說:只有神才能造成變化,因為它把天下一切動作統歸於一;人若能懂得變化之道,就必定懂得神的作為。
蘇氏軾曰:神之所為不可知,現變化而知之矣,變化之間,神無不在。董氏銖曰:陽化為陰,陰變為陽者,變化也。所以變化者,道也。道者本然之妙,變化者所乘之機,故陰變陽化,而道無不在,兩在故不測,故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集說引蘇軾說:神的作為本身無從知曉,只能就它所顯現的變化去知道它;在變化之中,神無處不在。集說引董銖說:陽消而化為陰、陰長而變為陽,這叫「變化」;使它能夠變化的,就是「道」。道是本然如此的妙理,變化是道所乘載的機括,所以陰變陽化之際,道無處不在;道同時在陰又同時在陽,所以不可測度。因此《繫辭》說「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龔氏煥曰:此所謂“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即承上文所謂“成變化而行鬼神”為言也,蓋河圖之數體也,故曰“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大衍之數用也,故曰“知變化之遭,其知神之所為”,成變化所以行鬼神,故知變化之道,則知神之所為。變化者神之所為,而神不離於變化,知道者必能知之。
集說引龔煥說:這裡所說的「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正是承接上文「成變化而行鬼神」一句而來。《河圖》之數講的是體,所以那裡說「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大衍之數講的是用,所以這裡說「知變化之道,其知神之所為」。能成就變化,才談得上運行鬼神,所以懂得了變化之道,也就懂得了神的作為。變化是神做出來的,而神又並不離開變化另有所在,真正懂得道的人一定能體會到這一層。
陸氏振奇曰:神妙變化而為言,故知鬼神之行,即在成變化處。谷氏家傑曰:神之所為,是因圖數之神,以贊衍法之神,見其亦如天地之成變化而行鬼神也,指蓍法之變化為神,非總承數法而並贊其神也。
集說引陸振奇說:這裡是就神能妙運變化來立說的,所以要知道鬼神的運行,就到造成變化的地方去看。集說引谷家傑說:所謂「神之所為」,是借《河圖》之數的神,來讚歎大衍揲蓍之法的神,見得揲蓍之法也像天地那樣能成就變化、運行鬼神;這是單指蓍法的變化為神,並不是把河圖之數與大衍之法總括起來一併讚歎它們的神。
案 此節是承蓍卦而贊之,龔氏谷氏之論為得,蓋菁卦之法,乃所以寫變化之機,而陰陽合一不測之妙,行乎其間也,下文象變辭占,即是變化之道,至精至變以極於至神,即是神之所為。
李光地按:這一節是承著蓍法與成卦來讚歎的,龔煥、谷家傑兩人的說法最為得體。揲蓍成卦的方法,正是用來摹寫變化之機的,而陰陽合一、不可測度的奧妙就運行在其中。下文所講的象、變、辭、占,就是所謂「變化之道」;至精、至變以至於極處的至神,就是所謂「神之所為」。
繫辭上傳·第十章
《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本義 四者皆變化之道,神之所為者也。集說 虞氏翻曰:以言者尚其辭,聖人之情見於辭,繫辭焉,以盡言也,動則玩其占,故尚其占者也。
《繫辭》說:《易》裡含有聖人之道四條:要發言立論的人看重它的卦爻之辭,要有所行動的人看重它的變動,要制作器物的人看重它的物象,要卜筮問事的人看重它的占斷。朱熹《本義》說:這四條都屬於變化之道,都是神的作為。集說引虞翻說:所謂「以言者尚其辭」,是因為聖人的心意都表現在卦爻辭裡,繫上文辭就是為了把要說的話說盡;有所行動時就玩味它的占斷,所以說「尚其占」。
孔氏穎達曰:策是筮之所用,並言卜者,卜雖龜之見兆,亦有陰陽五行變動之狀。程子曰:言所以述理,以言者尚其辭,謂以言求理者,則存意於辭也;以動者尚其變,動則變也;順變而動,乃合道也;制器作事,當體乎象,卜筮吉凶,當考乎占。
集說引孔穎達說:蓍策是筮法所用的東西,這裡卻連「卜」也一併說了,因為卜雖然是看龜甲上現出的兆紋,其中同樣有陰陽五行變動的形狀。集說引程頤說:言語是用來陳述道理的,所謂「以言者尚其辭」,是說憑言語去求道理的人,要把心思放在卦爻之辭上;所謂「以動者尚其變」,是因為一動就有變,順著變而行動,才合於道。制作器物、興辦事業,應當取法於卦象;卜筮吉凶,應當考求於占斷。
《朱子語類》:問:以“卜筮者尚其占”,卜用龜亦使易占否?曰:不用,則是文勢如此。胡氏炳文曰:辭以明變象之理,占以斷變象之應,故四者之目,以辭與占始終焉。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說「以卜筮者尚其占」,那麼用龜甲卜的時候也要用《易》來占嗎?朱子答:不用,只是行文的語勢如此罷了。集說引胡炳文說:卦爻之辭是用來闡明變與象的道理的,占斷是用來判定變與象所應驗的結果的,所以這四條的次第,是以「辭」開頭、以「占」收尾。
蔡氏清曰:尚辭與尚占有別。後章云:“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於此可見尚辭尚占之別矣。又曰:言動制器卜筮,不必俱以筮易言,“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亦可用易也;“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亦可用易也。
集說引蔡清說:「尚辭」與「尚占」是有分別的。後面一章說「繫辭焉所以告也」,又說「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從「告」與「斷」的分別,就看得出尚辭與尚占的分別了。蔡清又說:言語、行動、制器、卜筮這四項,不必都拿筮《易》來講。所謂「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也是在用《易》;所謂「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同樣是在用《易》。
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響,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本義 此尚辭尚占之事,言人以蓍問《易》,求其卦爻之辭,而以之發言處事,則易受人之命而有以告之,如響之應聲,以決其來來之吉凶也。以言,與“以言者尚其辭”之以言義同。命,則將筮而告蓍之語,《冠禮》筮日宰自右贊命是也。
《繫辭》說:所以君子將要有所作為、將要有所行動時,就向《易》發問而以言辭相告,《易》接受問命有如回聲應答,無論事情遠近幽深,都能因此知道未來之事。若不是天下最精微的東西,誰能做到這一步。朱熹《本義》說:這一段講的是尚辭、尚占的事,是說人用蓍草向《易》發問,求得它的卦爻之辭,據以發言、據以處事,那麼《易》就接受人的問命而有以相告,像回聲應答聲音一樣,為他決斷未來的吉凶。這裡的「以言」,與前文「以言者尚其辭」的「以言」意思相同。「命」是將要占筮時告於蓍草的那番話,《儀禮·士冠禮》所記筮日之時宰從右邊贊助主人發命,就是這種命辭。
集說 《朱子語類》云:問焉而以言,以上下文推之,以言卻是命筮之詞,古人亦大段重這命筮之詞。吳氏澄曰:有為,謂作內事。有行,謂作外事。蔡氏清曰:行之於身是有為,措之事業是有行。案 此節是釋“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之意,又起下章所謂“蓍之德”也。蓍以知來,故曰“遂知來物”。至精者,虛明鑑照,如水鏡之無纖翳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問焉而以言」的「以言」,按上下文推求,指的正是命筮的辭語;古人也十分看重這套命筮之辭。集說引吳澄說:「有為」指辦家內之事,「有行」指辦對外之事。集說引蔡清說:施行在自身上是「有為」,措置在事業上是「有行」。李光地按:這一節是解釋第二章「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的意思,又引出下一章所說的「蓍之德」。蓍的功用在預知未來,所以說「遂知來物」。所謂「至精」,是虛靈明澈、照物無遺,像水面明鏡那樣連一絲翳障都沒有。
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本義 此尚象之事。變則象之未定者也,參者三數之也,伍者五數之也,既參以變,又伍以變一先一後,更相考核,以審其多寡之實也。錯者,交而互之一左一右之謂也。
《繫辭》說:三數之、五數之以求其變,交錯綜合它的數目;貫通它的變化,就成就了天地的文理;窮盡它的數目,就判定了天下的物象。若不是天下最能變通的東西,誰能做到這一步。朱熹《本義》說:這一段講的是「尚象」的事。所謂「變」,是指物象還沒有定下來的時候。「參」是以三為一組去數它,「伍」是以五為一組去數它;先用三去數出變化,再用五去數出變化,一先一後互相考核,用以審定數目多寡的實情。「錯」是交叉起來互相為用,一左一右地對著看。
綜者,總而挈之,一低一昂之謂也,此亦皆謂揲蓍求卦之事,蓋通三揲兩手之策,以成陰陽老少之畫,究七八九六之數,以定卦爻動靜之象也。參伍錯綜皆古語,而參伍尤難曉,按《荀子》云:窺敵制變,欲伍以參。韓非曰:省同異之言,以知朋黨之分,偶參伍之驗,以責陳言之實。又曰:參之以比物,伍之以合參。《史記》曰:必參而伍之。又曰:參伍不失。《漢書》曰:參伍其賈,以類相準,此足以相發明矣。
《本義》接著說:「綜」是總攬起來提住它,一低一昂地對照著看。這些也都是就揲蓍求卦的事說的——把三次揲蓍兩手所得的策數通盤合計,用來定出陰陽老少的爻畫,推究七、八、九、六這幾個數,用來判定卦爻動靜的物象。「參伍」「錯綜」都是古語,其中「參伍」尤其難懂。按《荀子》說:窺探敵情、制馭變化,要交互參驗。韓非說:審察言論的同異,以辨明朋黨的分野;用參伍互證的辦法,來責求所陳之言是否屬實。韓非又說:用類比事物來「參」,用會合眾驗來「伍」。《史記》說:必定要參伍互驗;又說:參伍推校而不失。《漢書》說:參伍比較它的價格,按類別互相取準。這些例子足以互相發明「參伍」的意思。
集說 虞氏翻曰:觀變陰陽始立卦,故“成天地之文”,“物相雜故曰文也”。數,六畫之數,六爻之動,三極之道,故定天下吉凶之象也。《朱子語類》云:紀數之法以三數之,則遇五而齊,以五數之,則遇三而會,所謂“參伍以變”者,前後多寡,更相反覆,以不齊而要其齊。又云:參伍所以通之,其治之也簡而疏,錯綜所以極之,其治之也繁而密。
集說引虞翻說:觀察陰陽的變化才開始立卦,所以說「成天地之文」;《繫辭》又說「物相雜故曰文」。所謂「數」,指六畫之數;六爻的變動體現天地人三極之道,所以能判定天下吉凶的物象。集說引《朱子語類》說:記數的方法,用三去數,要數到第五個三(十五)才與五整齊;用五去數,要數到第三個五(十五)才與三會合。所謂「參伍以變」,就是把前後的多與寡反覆推排,從參差不齊之中求得齊整。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參伍」是用來貫通它的,處理起來簡略而疏闊;「錯綜」是用來窮盡它的,處理起來繁細而周密。
案 此節是釋“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之意,又起下章所謂“卦之德六爻之義”也,卦爻以藏往,故曰“遂成天地之文”、“遂定天下之象”。成文,謂八卦也,雷風水火山澤之象具,而天地之文成矣。定象,謂六爻也,內外上下貴賤之位立,而天下之象定矣,參伍錯綜,亦是互文,總以見卦爻陰陽互相參錯爾,至變者,變動周流,如雲物之無定質也。
李光地按:這一節是解釋第二章「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的意思,又引出下一章所說的「卦之德」「六爻之義」。卦與爻的功用在於收藏已往,所以說「遂成天地之文」「遂定天下之象」。所謂「成文」,指的是八卦:雷、風、水、火、山、澤之象齊備了,天地的文理就成了。所謂「定象」,指的是六爻:內外、上下、貴賤的位次立起來了,天下的物象就定了。「參伍」與「錯綜」也是互文見義,總起來只是要見出卦爻陰陽互相參差交錯罷了。所謂「至變」,是說它變動周流,像雲氣物色一樣沒有固定的形質。
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程子曰:老子曰“無為”,又曰“無為而無不為”。聖人作《易》未嘗言無為,唯曰無思也,無為也,此戒夫作為也。然下即曰“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是動靜之理,未嘗為一偏之說矣。
《繫辭》說:《易》沒有思慮,沒有作為,寂然不動,一有感應便貫通天下的一切事故。若不是天下最神妙的東西,誰能做到這一步。集說引程頤說:老子講「無為」,又講「無為而無不為」。聖人作《易》卻不曾單說一個「無為」,只說「無思也,無為也」,這是告誡人不要私意造作。可是緊接著就說「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可見動與靜的道理兼備,從來不曾偏執一邊立說。
胡氏居仁曰:天下之理。雖萬殊而實一本,皆具於心,故感而遂通,若原不曾具得此理,如何通得。林氏希元曰:“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即是上文“遂成天地之文”,“遂定天下之象”,“受命如響,遂知來物”之意,蓋即上文而再謄說以歸於至神也。張氏振淵曰:十數“遂”字,已含有“神”字意,非精變之外別有神。
集說引胡居仁說:天下的道理雖然千差萬別,其實同出一本,都具備在人心之中,所以一感就能通;假使心裡原本不曾具備這個理,又怎麼通得了。集說引林希元說:「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就是上文「遂成天地之文」「遂定天下之象」「受命如響,遂知來物」的意思,不過是把上文再謄述一遍,歸結到「至神」上去。集說引張振淵說:這一大段裡十來個「遂」字,本身已含著一個「神」字的意味,可見並不是在「至精」「至變」之外另有一個神。
案 此節是總蓍卦爻之德而贊之。“遂通天下之故”,即上文“遂知來物”,“遂成天地之文”。而此謂之至神者,以其皆感通於寂然不動之中,其知來物非出于思,其成文定象非出於為也,神不在精變之外,其即精變之自然而然者與。
李光地按:這一節是把蓍、卦、爻三者的德性總起來加以讚歎。所謂「遂通天下之故」,就是上文的「遂知來物」和「遂成天地之文」。而這裡之所以稱它為「至神」,是因為這一切都在寂然不動之中感而遂通:它知道未來之事並不出於思慮,它成就文理、判定物象也並不出於造作。神並不在「至精」「至變」之外另立一格,它大概就是精與變的自然而然處吧。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本義 研,猶審也。幾,微也。所以極深者,至精也,所以研幾者,至變也。集說 韓氏伯曰:極未形之理則曰“深”,適動微之會則曰“幾”。孔氏穎達曰:言《易》道弘大,故聖人用之,所以窮極幽深而研覆幾微也,“無有遠近幽深”,是“極深”也。“參伍以變,錯綜其數”,是“研幾”也。
《繫辭》說:《易》是聖人用來窮極幽深、研審幾微的。朱熹《本義》說:「研」就是審察,「幾」就是細微。用來窮極幽深的,是「至精」;用來研審幾微的,是「至變」。集說引韓伯說:窮究還沒有成形的理,叫做「深」;正好趕上動念初萌的關頭,叫做「幾」。集說引孔穎達說:《易》道弘大,所以聖人用它來窮極幽深、反覆研審幾微。上文「無有遠近幽深」一句,說的就是「極深」;「參伍以變,錯綜其數」一句,說的就是「研幾」。
俞氏琰曰:深,蘊奧而難見也。幾,細微而未著也。極深,謂以易之至梢,窮天下之至精。研幾,謂以易之至變,察天下之至變。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本義 所以通志而成務者,神之所為也。
集說引俞琰說:「深」是蘊藏奧密而難以窺見,「幾」是細小微茫而尚未顯著。所謂「極深」,是用《易》的至精去窮究天下的至精;所謂「研幾」,是用《易》的至變去察知天下的至變。《繫辭》說:唯其能深,所以能通達天下人的心志;唯其能幾,所以能成就天下的事務;唯其能神,所以不急促而自然迅速,不行走而自然到達。朱熹《本義》說:能夠通志而成務,都是神的作為。
集說 虞氏翻曰:深謂“幽贊神明”。“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故通天下之志”,謂蓍也。務,事也。謂《易》研幾,故成天下之務,謂卦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故“不行而至”者也。孔氏穎達曰:“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者,聖人用易道以極深,故聖人德深也,能通天下之志意,即是“受命如響,遂知來物”。“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者,聖人用易道以研幾,故能知事之幾微,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是也。
集說引虞翻說:「深」指的是《說卦傳》所謂「幽贊於神明」。「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所以能「通天下之志」,這是就蓍說的。「務」就是事,說《易》能研審幾微,所以能成就天下的事務,這是就卦說的。「寂然不動,感而遂通」,所以能「不行而至」。集說引孔穎達說:所謂「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是說聖人用《易》道來窮極幽深,所以聖人的德也深,能通達天下人的心意,這就是前文「受命如響,遂知來物」。所謂「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是說聖人用《易》道來研審幾微,所以能知道事情的細微苗頭,前文「通其變遂成天地之文」講的就是這個。
張子曰:一故神,譬之人身四體皆一物,故能觸之而無不覺,不待心使至此而後覺 張氏浚曰:“精之能燭,來物遂知,天下之志,於此而可通,變之所該,萬象以定,天下之務,於此而可成。
集說引張載說:因為渾然為一,所以能神。譬如人的身體,四肢百骸同屬一物,所以一碰到它就沒有不覺察的,不必等心去指使、傳達到那裡才覺察。集說引張浚說:至精能夠照徹幽微,未來之事於是可以預知,天下人的心志,就在這裡得以通達;變化所包羅的,使萬象各得其定,天下的事務,就在這裡得以成就。
《朱子語類》云:通天下之志,猶言開物,開通其閉塞也,故其下對“成務”。又《易精變神說》曰:變化之道,莫非神之所為也,故知變化之道,則知神之所為矣。《易》有聖人之道四焉,所謂變化之道也。觀變玩占,可以見其精之至矣;玩辭觀象,可以見其變之至矣,然非有寂然感通之神,則亦何以為精為變而成變化之道哉,此變化之所以為神之所為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通天下之志」就好比說「開物」,開通人心裡的閉塞,所以下文正好用「成務」與它相對。集說又引朱熹《易精變神說》說:變化之道無一不是神的作為,所以懂得變化之道,就懂得神的作為。《易》裡含有聖人之道四條,講的正是變化之道。觀察變動、玩味占斷,可以見到它精到了極處;玩味文辭、觀察物象,可以見到它變到了極處。然而若沒有那寂然不動、感而遂通的神,又憑什麼成其為精、成其為變而合成變化之道呢?這就是變化之所以是神的作為。
案 《本義》以至精為尚辭尚占之事,至變為尚象尚變之事,而《易說》以至精為變占,至變為象辭,蓋本第二章居則觀象玩辭,動則觀變玩占而來,此與下章“蓍之德”,“卦之德”既相應,而第二章“觀”、“玩”之義,亦因以明,當從此說。
李光地按:《本義》把「至精」看作尚辭、尚占之事,把「至變」看作尚象、尚變之事;而朱熹《易精變神說》卻把「至精」歸於變與占,把「至變」歸於象與辭。後一種分法是依著第二章「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來的,它既與下一章講「蓍之德」「卦之德」彼此對應,第二章「觀」「玩」兩字的意思也因此得到說明,所以應當依從《易說》這一種。
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本義 此第十章,承上章之意,言《易》之用有此四者。集說 蔡氏清曰:上章“四營而成易”,至“顯道神德行”,則辭變象占四者俱有,但末及枚舉而明言之耳,故此章詳之。
《繫辭》說:孔子說,《易》裡含有聖人之道四條,講的就是這個。朱熹《本義》說:以上是第十章,承接上一章的意思,說明《易》的功用有這四方面。集說引蔡清說:上一章從「四營而成易」一直講到「顯道神德行」,辭、變、象、占四者其實都已具備,只是還沒有逐條列舉、明白點出來罷了,所以這一章詳細地講它。
繫辭上傳·第十一章
子曰:夫《易》何為者也?夫《易》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業,以斷天下之疑。本義 開物成務,謂使人卜筮,以知吉凶而成事業。冒天下之道,謂卦爻既設,而天下之道皆在其中。
《繫辭》說:孔子說,《易》是乾什麼的呢?《易》是開通民智、成就事業,籠罩天下一切道理,如此而已。所以聖人用它來通達天下人的心志,用它來奠定天下的事業,用它來判斷天下的疑難。朱熹《本義》說:「開物成務」,是說讓人用卜筮的辦法知道吉凶,從而成就事業。「冒天下之道」,是說卦爻既然設立,天下的道理就都包羅在其中了。
集說 《朱子語類》云:古時民淳俗樸,風氣未開,於天下事全未知識,故聖人立龜與之卜,作《易》與之筮,使人趨吉避害以成天下之事,故曰“開物成務”,物是人物,務是事務,冒是罩得天下許多道理在裡。又云:讀《繫辭》者,須要就卦中一一見得許多道理,然後可讀繫辭也。蓋《易》之為書,大抵皆是因卜筮以教,逐爻開示吉凶,將天下許多道理,包藏在其中,故“冒天下之道”。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上古民風淳厚樸素,風氣未開,對天下的事全無知識,所以聖人立龜甲讓人用它來卜,作《易》讓人用它來筮,使人趨吉避害以成就天下的事,所以說「開物成務」。「物」指的是人,「務」指的是事,「冒」是把天下許多道理都罩在裡頭。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讀《繫辭》的人,必須先在六十四卦裡一條一條見得許多道理,然後才可以讀《繫辭》。《易》這部書,大體上都是借卜筮來施教,逐爻開示吉凶,把天下許多道理包藏在其中,所以說它「冒天下之道」。
龔氏煥曰:通志以“開物”言,定業以“成務”言,斷疑以“冒天下之道”言,唯其能“冒天下之道”,所以能“斷天下之疑”,苟其道有不備,又何足以斷天下之疑也哉。案 此“通志”,即是上章“通志”,定業斷疑,則是上章“成務”,言通志成務,則斷疑在其中矣,又多此一句者,以起下文蓍卦爻二事。
集說引龔煥說:「通天下之志」是就「開物」說的,「定天下之業」是就「成務」說的,「斷天下之疑」是就「冒天下之道」說的。正因為《易》能籠罩天下一切道理,所以才能判斷天下的疑難;假使它所具的道理有所欠缺,又憑什麼去判斷天下的疑難呢。李光地按:這裡的「通志」,就是上一章的「通天下之志」;「定業」「斷疑」,就是上一章的「成天下之務」。說了通志成務,斷疑本已包含在裡面;這裡之所以多出「斷天下之疑」一句,是為了引出下文蓍與卦爻這兩樁事。
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易以貢,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於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本義 圓神,謂變化無方。方知,謂享有定理。易以貢,謂變易以告人。聖人體具 所謂無卜筮而知吉凶也,神武不殺,得其理而不假其物之謂。
《繫辭》說:所以蓍的德性圓通而神妙,卦的德性方正而有定知,六爻的意義變易而以吉凶告人。聖人用這三者洗滌自己的心,把心退藏在幽密之處,遇吉遇凶都與百姓同其憂患。以神妙的一面預知未來,以定知的一面收藏已往,還有誰能做到這一步呢。這大概就是古時那位聰明睿智、有神武之德而不必動用刑殺的聖人吧。朱熹《本義》說:「圓而神」是說變化沒有一定的方所,「方以知」是說有一定的道理可守,「易以貢」是說它變易而以吉凶告人。「聖人體具」以下底本有脫文……也就是所謂不必卜筮就能知道吉凶。「神武不殺」,是說得了這個理而不必藉助蓍龜之物。
集說 虞氏翻曰:吉凶與民同患,謂作《易》者其有憂患也。韓氏伯曰:“圓”者運而不窮,“方”者止而有分,唯變所適,無數不周,故曰“圓”。卦列爻分,各有其體,故曰“方”。又曰:表吉凶之象,以同民所憂患之事,故曰“吉凶與民同患”也。孔氏穎達曰:易道深遠,故古之聰明睿知神武之君,用此易道,不用刑殺而威服之也。
集說引虞翻說:「吉凶與民同患」,是說作《易》的人心中懷著憂患。集說引韓伯說:所謂「圓」,是運轉而沒有窮盡;所謂「方」,是停住而各有分限。蓍法唯變化所之,無論什麼數都能周遍,所以叫「圓」;卦有排列、爻有分位,各有一定的形體,所以叫「方」。韓伯又說:《易》標出吉凶的象,來與百姓共同擔當所憂患的事,所以說「吉凶與民同患」。集說引孔穎達說:《易》道幽深高遠,所以古時聰明睿智、有神武之德的君主,用這個《易》道,不必動用刑殺就能威服天下。
崔氏憬曰:蓍之數,七七四十九,象陽園,其為用變通不定,因之以知來物,是“蓍之德園而神”也。卦之數八八六十四,象陰方,其為用也爻位有分,因之以藏往知事,是“卦之德方以知”也。張子曰:圓神故能通天下之志,方知故能定天下之業,易貢故能斷天下之疑。
集說引崔憬說:蓍的數是七七四十九,取象於陽的圓;它的用變通不定,憑它可以預知未來之事,這就是「蓍之德圓而神」。卦的數是八八六十四,取象於陰的方;它的用是爻位各有分限,憑它可以收藏已往、知曉事理,這就是「卦之德方以知」。集說引張載說:因為圓而神,所以能通達天下人的心志;因為方而有定知,所以能奠定天下的事業;因為變易而以吉凶相告,所以能判斷天下的疑難。
程子曰:安有識得《易》後,不知“退藏於密”,密是用之源,聖人之妙處。龔氏原曰:圓者其體動而不窮,神者其用虛而善應,卦者象也,象則示之以定體,爻者變也,變則其義不可為典要,以此“洗心”者,所以“無思”也,以此“退藏於密”者,所以“無為”也,以此“吉凶與民同患”者,“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
集說引程頤說:哪裡有認識了《易》之後,反倒不懂得「退藏於密」的道理呢?這個「密」是一切作用的源頭,正是聖人的精妙處。集說引龔原說:所謂「圓」,是它的體運動而無窮;所謂「神」,是它的用虛靈而善於感應。卦就是象,象是拿一定的形體昭示給人;爻就是變,一變則它的意義不能固守為死板的定則。用這三者來「洗心」,正是所謂「無思」;用這三者來「退藏於密」,正是所謂「無為」;用這三者來「吉凶與民同患」,正是所謂「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王氏宗傳曰:聖人以此蓍卦六爻,洗去夫心之累,則是心也,廓然而大公,用能退藏於密,而不窮之用,默存於我焉,此即《易》之所謂寂然不動也,無妙用之源,默存於聖人之心,則發而為用也,酬酢萬物而不窮,樂以天下,憂以天下,故曰“吉凶與民同患”,此即“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聖人用蓍、卦、六爻這三者洗去心上的牽累,這個心便廓然大公,毫無一己的私意,因而能夠退藏於幽密之處,而無窮無盡的妙用默默地存於自己心中,這就是《易》所說的「寂然不動」(底本「無妙用之源」一句有訛脫)。這妙用的源頭既默存於聖人之心,一旦發而為用,就能應對萬物而不窮竭;像《孟子》所說的那樣以天下之樂為樂、以天下之憂為憂,所以《繫辭》說「吉凶與民同患」,這就是所謂「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朱子語類》云;此言聖人所以作《易》之本也,蓍動卦靜,而爻之變易無窮,未畫之前,此理已具於聖人之心矣,然物主未感,則寂然個動,而無聯兆之可名,及其出而應物,則憂以天下,而圓神方知者,各見於功用之實。“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言其體用之妙也,“洗心”、“退藏”言體,知來藏往言用,然亦只言體用具矣,而未及使出來處,到下文是“興神物以前民用”,方發揮許多道理以盡,見於用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這一段講的是聖人作《易》的根本。蓍屬動,卦屬靜,而爻的變易沒有窮盡。在卦畫未成之前,這個理已經具備在聖人心裡了。然而外物還沒有來感,心就寂然不動,沒有一點朕兆可以指名;等到它出來應接外物,便以天下之憂為憂,而「圓而神」「方以知」這兩種德性,各自在實際功用上顯現出來。所謂「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說的是它體與用的精妙。「洗心」「退藏」是就體說,「知來」「藏往」是就用說;不過這裡也只說到體用完備,還沒有說到發用出來的地方,要到下文「興神物以前民用」,才把許多道理發揮無遺,見之於實用。
項氏安世曰:蓍用七,其德圓,卦用八,其德方,爻用九六,其義易貢。胡氏居仁曰:“退藏於密”,只是其心湛然無事,而眾理具在也。何氏楷曰;德統而義析,故爻以義言。又曰:吉凶之幾,兆端已發,將至而未至者曰來,吉凶之理,見在於此,一定而可知者曰往。
集說引項安世說:蓍的數用七,七七四十九,所以它的德是圓;卦的數用八,八八六十四,所以它的德是方;爻的數用九與六,所以它的義是變易而告人。集說引胡居仁說:所謂「退藏於密」,只是那顆心湛然清明、無所事事,而萬般道理都具備在裡面。集說引何楷說:「德」是統而言之,「義」是分而析之,所以對爻只說義不說德。何楷又說:吉凶的苗頭,端倪已經萌發,將要到來而尚未到來的,叫做「來」;吉凶的道理,現成擺在這裡,已經一定而可以知道的,叫做「往」。
是以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是興神物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本義 神物,謂蓍龜。湛然純一之謂齊,肅然警惕之謂戒,明天道,故知神物之可興,察民故,故知其用之不可不有以開其先,是以作為卜筮以教人,而於此焉齋戒以考其占,使其心神明不測,如鬼神之能知來也。
《繫辭》說:正因為聖人通曉天的道理,又體察百姓的事情,於是興起蓍龜這類神物,為百姓的日用先做引導。聖人又用這個來齋戒,使自己的德變得神明。朱熹《本義》說:「神物」指的是蓍與龜。湛然純一叫做「齊」,肅然警惕叫做「戒」。通曉天道,所以知道神物可以興起;體察民情,所以知道它的用處不能不預先給百姓開個頭。因此制作卜筮之法來教人,並且在占問之際齋戒以考求它的占斷,使自己的心神明不可測度,像鬼神那樣能預知未來。
《朱子語類》云:此言作《易》之事也,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言用《易》之事也,齋戒敬也,聖人無一時一事而不敬,此特因卜筮而尤見其精誠之至,如孔子所慎齋戰疾之意也。又云“聖人既具此理,又將此理就蓍龜上發明出來,使民亦得前知而用之也。德,即聖人之德,聖人自有此理,又用蓍龜之理以神明之。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上半句講的是作《易》的事;「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一句,講的是用《易》的事。齋戒就是敬,聖人沒有一時一事不敬,這裡特地就卜筮來說,是因為在卜筮上尤其見得他精誠到了極處,正如《論語》記孔子所謹慎的是齋、戰、疾三件事那個意思。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聖人自己既已具備這個理,又把這個理就著蓍龜發明出來,使百姓也能預知未來而加以運用。這裡的「德」就是聖人之德;聖人本來自有此理,又借蓍龜之理使它更加神明。
邱氏富國曰:心即神明之舍,人能洗之而無一點之累,則此心靜與神明一,於揲蓍求卦之時,能以齋戒存之,則此心動與神明通,心在則神在矣。案 “以此洗心”者,聖人體易之事也,在學者則居而觀象玩辭,亦必如聖人之洗心,然後可以得其理,以此齋戒者,聖人用《易》之事也,在學者則動而觀變玩占,亦必如聖人之齋戒,然後可以見其幾,言聖人,以為君子之楷則也。
集說引邱富國說:心就是神明所住的房舍,人若能把它洗滌得沒有一點牽累,那麼此心靜時便與神明合而為一;到揲蓍求卦的時候,又能用齋戒把它守住,那麼此心動時便與神明相通——心在,神也就在了。李光地按:所謂「以此洗心」,是聖人體認《易》理的事;在學《易》的人,平居時觀象玩辭,也必須像聖人那樣洗心,然後才能得到其中的道理。所謂「以此齋戒」,是聖人運用《易》的事;在學《易》的人,有所行動時觀變玩占,也必須像聖人那樣齋戒,然後才能看出事情的苗頭。這裡說聖人,是把聖人立為君子取法的榜樣。
是故闔戶謂之坤,闢戶謂之乾,一闔一闢謂之變,往來不窮謂之通。見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制而用之謂之法。利用出入,民戒用之謂之神。本義 闔闢,動靜之機也。先言坤者,由靜而動也。乾坤變通者,化育之功也。見象形器者,生物之序也。法者,聖人修道之所為。而神者,百姓自然之日用也。
《繫辭》說:關上門叫做坤,開開門叫做乾,一關一開叫做變,往來不窮叫做通。顯現出來叫做象,凝成形質叫做器,制作出來加以使用叫做法。利用它出出入入,百姓人人都在用它而不知其所以然,這就叫做神。朱熹《本義》說:一闔一闢,是動靜的機括;先說坤而後說乾,是因為由靜而後動。乾坤的變與通,講的是化育之功;顯現為象、凝成為器,講的是生物的次序。「法」是聖人修明大道所作的事,「神」是百姓自然而然的日用。
集說 荀氏爽曰:見乃謂之象,謂日月星辰,光見在天而成象也,“形乃謂之器”,萬物生長,在地成形,可以為器用者也。觀象於天,觀形於地,制而用之,可以為法。虞氏翻曰:闔,閉翕也,坤象夜,故以閉戶也。闢,開也,乾象晝,故以開戶也。陽變闔陰,陰變闢陽,剛柔相推而生變化也。
集說引荀爽說:所謂「見乃謂之象」,是指日月星辰的光輝顯現在天上而成為象;所謂「形乃謂之器」,是指萬物生長,在地上凝成形質,可以拿來做器物之用。在天上觀察它的象,在地上觀察它的形,制作出來加以使用,就可以成為法度。集說引虞翻說:「闔」是閉合收斂,坤象徵黑夜,所以用關門來比它;「闢」是開啟,乾象徵白晝,所以用開門來比它。陽變而收合了陰,陰變而開啟了陽,剛柔互相推移就生出變化。
陸氏績曰:聖人制器以周民用,用之不遺,故曰“利用出入”也,民皆用之而不知所由來,故“謂之神”也。朱氏震曰:知闔闢變通者,“明於天之道”,知“利用出人民咸用之”者,“察於民之故。”《朱子語類》云:闔闢乾坤,理與事皆如此,書亦如此,這個只說理底意思多。
集說引陸績說:聖人制作器物來周濟百姓的日用,用得沒有遺漏,所以說「利用出入」;百姓人人都在用它卻不知道它從哪裡來,所以說「謂之神」。集說引朱震說:懂得一闔一闢、有變有通的,是「明於天之道」;懂得器物利用出入、百姓人人都在用的,是「察於民之故」。集說引《朱子語類》說:一闔一闢就是乾坤,無論就理說還是就事說都是如此,《尚書》裡也是如此,不過這裡說理的意思居多。
問:闔戶謂之坤一段,只是這一個物,以其闔謂之坤,以其闢謂之乾,以其闔闢謂之變,以其不窮謂之通,以其發見而未成形謂之象,以其成形則謂之器,聖人修明以立教則謂之法,百姓日用則謂之神。曰:是如此,又曰:利用出入者,便是人生日用,都離他不得。案 此節是說天道民故如此,“易有太極”一節,是說聖人作《易》以模寫之。
集說又引《朱子語類》:有人問,「闔戶謂之坤」這一段,說來說去只是這一個東西:就它關合處叫坤,就它開啟處叫乾,就它一關一開處叫變,就它往來不窮處叫通,就它已經顯現而尚未成形處叫象,就它已經成形處叫器,聖人修明它用來立教就叫法,百姓天天在用就叫神。朱子答:正是如此。又說:所謂「利用出入」,就是人生的日用,誰都離不開它。李光地按:這一節是說天道與民情本來如此,下面「易有太極」一節,才是說聖人作《易》來摹寫它。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本義 一每生二,自然之理也。易者,陰陽之變。太極者,其理也,兩儀者,始為一畫以分陰陽。四象者,次為二畫以分太少。八卦者,次為三畫而三才之象始備,此數言者實聖人作易自然之次第,有不假絲毫智力而成者,畫卦揲蓍,其序皆然,詳見序例《啟蒙》。
《繫辭》說:所以《易》有太極,太極生出兩儀,兩儀生出四象,四象生出八卦。朱熹《本義》說:一每每生出二,這是自然的道理。「易」就是陰陽的變化,「太極」就是這變化背後的理。「兩儀」是最初畫出一畫,用來分陰分陽;「四象」是接著畫出第二畫,用來分太與少;「八卦」是再接著畫出第三畫,於是天地人三才之象開始齊備。這幾句話,實在是聖人作《易》自然而然的次第,絲毫不假借人的智力安排;畫卦如此,揲蓍也是如此,詳細的說明見《易學啟蒙》的序例。
《朱子語類》云:太極十全是具一個善,若三百八十四爻中,有善有惡,皆陰陽變化後方有。又云,若說其生則俱生,太極依舊在陰陽裡,但言其次序,須有這實理,方始有陰陽也,自一見在事物而觀之,則陰陽函太極,推其本,則太極生陰陽。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太極全然只是具著一個「善」;至於三百八十四爻裡有善有惡,那都是陰陽變化以後才有的。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若論生成,則是一齊都生,太極依舊就在陰陽裡頭;不過若論次第,則必須先有這個實理,然後才有陰陽。從眼前現成的事物上看,是陰陽包含著太極;推究它的根本,則是太極生出陰陽。
又云:“易有太極”,便是下面兩儀四象八卦,自三百八十四爻總為六十四,自六十四總為八卦,自八卦總為四象,自四象總為兩儀,自兩儀總為太極,以物論之,易之太極,如木之有根,浮圖之有頂,但木之根,浮圖之頂,是有形之極,太極卻不是一物,無方所頓放,是無形之極,故周子曰:無極而太極,是它說得有功處,然太極之所以為太極,卻不離乎兩儀四象八卦,如一陰一陽之謂道,指一陰一陽為道則不可,然道不離乎陰陽也。
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所謂「易有太極」,就包著下面的兩儀、四象、八卦:從三百八十四爻總歸為六十四卦,從六十四卦總歸為八卦,從八卦總歸為四象,從四象總歸為兩儀,從兩儀總歸為太極。拿有形之物來打比方,《易》的太極就像樹木有根、佛塔有頂;但樹的根、塔的頂是有形的極,太極卻不是一件東西,沒有一個方所可以安放,是無形的極,所以周敦頤說「無極而太極」,這正是他說得有功於後學的地方。然而太極之所以為太極,又並不離開兩儀四象八卦,正如說「一陰一陽之謂道」,若指著一陰一陽本身就是道,那是不可以的,可是道也並不離開陰陽。
陳氏淳曰:太極只是渾淪極至之理,非可以形氣言。《傳》曰:“易有太極”。“易”只是陰陽變化,其所以為陰陽變化之理,則“太極”也。又曰:三極之道,三極雲者,只是三才極至之理,其謂之三極者,以見三才之中,各具一太極,而太極之妙,無不流行於三才之中也,外此百家諸子,都說屬氣形去,如《漢志》謂太極函三為一,乃是指天地人,氣形已具而渾淪未判,老子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正指此也。
集說引陳淳說:太極只是那渾然一體、至極無以復加的理,不能用形與氣來說它。《繫辭傳》說「易有太極」——「易」只是陰陽變化,而使陰陽能夠變化的那個理,就是「太極」。《繫辭》又說「三極之道」,所謂「三極」,只是天地人三才各自至極的理;之所以稱為三極,是要見得三才之中各具一個太極,而太極的妙用無不流行於三才之中。除此以外,諸子百家講太極都落到氣與形上去了:像《漢書·律曆志》說「太極函三為一」,那是指天地人的氣與形已經具備而尚未分判的渾淪狀態;老子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正是指這個。
莊子謂“道在太極之先”,所謂太極,亦是指此渾淪未判者。而道又別懸空在太極之先,則道與太極分為二矣,不知道即是太極,道是以理之通行者而言,太極是以理之極至者而言,唯理之極至,所以古今人物通行,唯古今人物通行,所以為理之極至,更無二理也。
陳淳接著說:莊子講「道在太極之先」,他所說的太極,也是指這渾淪未分的一團;而道又另外懸空擺在太極之前,這就把道與太極分成兩個了。他不知道道就是太極——「道」是就理的通行處說,「太極」是就理的極至處說。正因為是理的極至,所以能通行於古今人物;正因為能通行於古今人物,所以才成其為理的極至,並沒有兩個理。
胡氏居仁曰:太極,理也。道理最大,無以復加,故曰“太極”,凡事到理上,便是極了,再改移不得,“太”是尊大之義,“極”是至當無以加也。鄭氏維嶽曰:《繫辭傳》中,乾坤多指奇偶二畫言,三畫六畫,皆此二畫之所生,而坤又乾之所生,乾者一而已,一者太極也。
集說引胡居仁說:太極就是理。道理最大,沒有什麼能再加上去,所以叫「太極」;凡事到了理上,便算到了極處,再也移動不得。「太」是尊大的意思,「極」是恰當到無以復加。集說引鄭維嶽說:《繫辭傳》裡所說的乾坤,多半是指奇畫與偶畫這兩畫而言;三畫的八卦、六畫的六十四卦,都是這兩畫所生出來的,而偶畫的坤又是奇畫的乾所生。乾只是一而已,這個「一」就是太極。
徐氏在漢曰:同一乾坤也,以其一神則謂之太極,以其兩化則謂之兩儀,奇參偶中,乾體而有坎象,偶參奇中,坤體而有離象,故謂之四象,乾體而有坎象,則震艮之形成矣,坤體而有離象,則巽兌之形成矣,故謂之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本義 有吉有凶。是生大業。集說 俞氏琰曰:八卦具而定吉凶,則足“以斷天下之疑”矣,吉凶定而生大業,則有“以成天下之務”矣。
集說引徐在漢說:同是一個乾坤,就它渾然為一的神妙處說就叫太極,就它分為兩端的變化說就叫兩儀。奇畫摻入偶畫之中,是乾體而帶有坎象;偶畫摻入奇畫之中,是坤體而帶有離象,所以叫做四象。乾體既有坎象,震與艮的形體就成了;坤體既有離象,巽與兌的形體就成了,所以叫做八卦。《繫辭》說:八卦判定吉凶,吉凶生出大業。朱熹《本義》說:有吉有凶,於是生出大業。集說引俞琰說:八卦齊備而能判定吉凶,就足以「斷天下之疑」了;吉凶既定而生出大業,就有以「成天下之務」了。
案 聖人作《易》,準天之道,故陰陽互變而定為八卦之象形,效民之故,故制為 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莫大乎聖人,探賾索隱,鉤深致遠,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龜。
李光地按:聖人作《易》,取準於天的道理,所以讓陰陽互變而定出八卦的象與形;又取法於百姓的事情,所以制為……此按語底本至此中斷,下有脫文。《繫辭》說:所以效法取象沒有比天地更大的,變化通達沒有比四時更大的,懸在空中而光明昭著的沒有比日月更大的,崇高沒有比富有天下、貴為天子更大的,備辦物用、創制器具以利天下的沒有比聖人更大的;探索幽雜、搜求隱僻,鉤取深奧、招致遠大,用來判定天下的吉凶、成就天下人勉勉不倦之事的,沒有比蓍與龜更大的。
本義 富貴,謂有天下履帝位,“立”下疑有闕文。亹亹,猶勉勉也,疑則怠,決故勉。集說 侯氏行果曰;亹,勉也。夫幽隱深遠之情,吉凶未兆之事物,皆勉勉然願知之,然不能也,及蓍成卦,龜成兆也,雖神道之幽密,未來之吉凶,坐可觀也,是蓍龜成天下之勉勉也。
朱熹《本義》說:「富貴」指的是擁有天下、登上帝位。「立成器」的「立」字下面,疑有脫文。「亹亹」就是勉勉不倦;心存疑惑就懈怠,疑惑一決就振作。集說引侯行果說:「亹」就是勉。幽隱深遠的實情、吉凶還沒有徵兆的事物,人人都勉力想知道它,卻又辦不到;等到蓍草排成了卦、龜甲現出了兆,即便是神道的幽密、未來的吉凶,也能坐著看清楚。這就是蓍龜成就了天下人那份勉勉不倦之心。
《朱於語類》:問:“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曰:人到疑而不能決處,便放倒了,不肯向前動有疑阻,既知其吉凶,自然勉勉住不得,則其所以亹亹者,卜筮成之也。俞氏琰曰:頤,謂雜亂。探者抽而出之也。隱謂隱僻。索者,尋而得之也。深,謂不可測。鉤者,曲而取之也。遠謂難至。致者,推而極之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該怎麼講。朱子答:人到了疑惑而不能決斷的地方,就撂倒不幹了,不肯向前,一動就覺得有阻礙;一旦知道了吉凶,自然勉勉不倦,停都停不下來。可見使人亹亹不倦的,是卜筮成全了他。集說引俞琰說:「賾」是雜亂,「探」是抽取出來;「隱」是隱僻,「索」是尋找而得;「深」是不可測度,「鉤」是彎過去取出來;「遠」是難以到達,「致」是推究到極處。
趙氏玉泉曰:八卦定吉凶而生大業,蓍龜定吉凶而成亹亹,可見卦畫者蓍龜之體,蓍龜者卦畫之用。吳氏曰慎曰:上文“易有太極”四句,言作《易》之序,定吉凶生大業,言《易》之用,此節贊蓍龜之大用而先之以五者,又與闔戶八句相應。
集說引趙玉泉說:八卦判定吉凶而生出大業,蓍龜判定吉凶而成就人的勉勉不倦,可見卦畫是蓍龜的體,蓍龜是卦畫的用。集說引吳曰慎說:上文「易有太極」以下四句,講的是作《易》的次第;「定吉凶」「生大業」,講的是《易》的功用。這一節讚歎蓍龜的大用,而先列天地、四時、日月、富貴、聖人這五項,又與前面「闔戶謂之坤」以下八句彼此呼應。
案 此節是合上文造化易書而通贊之,天地即乾坤,四時即變通,日月即見象,不言形器者,下文有“立成器”之文,蓋在天者,示人以象而已,在地者,則民生器用之資,故上文“制而用之”,亦偏承形器而言也,此“備物致用立成器”之聖人,非富貴則不能,故中間又著此一句,明前文“制而用之”者,是治世之聖人也,至畫卦生蓍,乃是作《易》之聖人,總而敘之,則見作《易》之功,與造物者同符,與治世者相配也。
李光地按:這一節是把上文所說的造化與《易》書合起來通盤讚歎。天地就是前文的乾坤,四時就是前文的變通,日月就是前文的「見乃謂之象」。這裡不提「形」與「器」,是因為下文有「立成器」一句。大抵在天的只是把象昭示給人,在地的才是百姓器用的憑資,因此上文「制而用之謂之法」一句,也是偏就形與器來說的。這位「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的聖人,不居富貴之位就辦不到,所以中間又特地插上「崇高莫大乎富貴」一句,表明前文「制而用之」的是治世的聖人;至於畫卦、生蓍,那是作《易》的聖人。總起來敘述,就見得作《易》之功與造物者同一符契,與治世者彼此相配。
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地變化,聖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本義 此四者,聖人作《易》之所由也,河圖洛書,詳見《啟蒙》。集說 孔氏穎達曰:河出圖,洛出書,如鄭康成之義,則《春秋緯》云,河以通乾出天苞,洛以流坤吐地符,河龍圖發,洛龜書感,《河圖》有九篇,《洛書》有六篇,孔安國以為河圖則八卦是也,洛書則九疇是也,輔嗣之義,未知何從。
《繫辭》說:所以上天生出蓍龜這類神物,聖人取法它;天地有變化,聖人效仿它;上天垂示物象,顯現吉凶,聖人取象於它;黃河出現《河圖》,洛水出現《洛書》,聖人取法它們。朱熹《本義》說:這四項,是聖人作《易》的由來;河圖洛書的詳情見《易學啟蒙》。集說引孔穎達說:說到河出圖、洛出書,若照鄭玄的講法,《春秋緯》說黃河通於乾而吐出天苞,洛水流於坤而吐出地符,黃河由龍負圖而發,洛水由龜負書而感,《河圖》有九篇,《洛書》有六篇;孔安國則認為河圖就是八卦,洛書就是《洪範》九疇。至於王弼的看法究竟依從哪一家,就不得而知了。
劉氏子翬曰:河圖昧乎太極,則八卦分而無統,洛書昧乎皇極,則九疇滯而不通。朱氏震曰:天生神物,謂蓍龜也。天地變化,四時也。天垂象,見吉凶,日月也。河圖洛書,象數也。則者彼有物而此則之也。
集說引劉子翬說:講《河圖》若不明白太極的道理,八卦就只是分開的八樣東西而沒有統屬;講《洛書》若不明白皇極的道理,九疇就滯塞而不能貫通。集說引朱震說:「天生神物」指的是蓍與龜,「天地變化」指的是四時,「天垂象,見吉凶」指的是日月,「河圖洛書」指的是象與數。所謂「則」,是那邊有這樣一件東西,這邊就照著它取法。
郭氏雍曰:河出圖而後畫八卦,洛出書而定九疇,故河圖非卦也;包犧畫而為卦,洛書非字也,大禹書而為字,亦猶箕子因九疇而陳《洪範》,文王因八卦而演《周易》, 胡氏炳文曰:四者言聖人作《易》之由,而《易》之所以作,由於卜筮,故以天生神物始焉。
集說引郭雍說:黃河出了圖,然後才畫成八卦;洛水出了書,然後才定出九疇。所以《河圖》本身並不是卦,是伏羲把它畫成了卦;《洛書》本身並不是文字,是大禹把它寫成了文字。這就好比箕子依著九疇陳述《洪範》,文王依著八卦推演《周易》——此條底本至此中斷。集說引胡炳文說:這四項講的是聖人作《易》的由來,而《易》之所以要作,起因在卜筮,所以先從「天生神物」說起。
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繫辭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斷也。本義 四象,謂陰陽老少。示,謂示人以所值之卦爻。此第十一章,專言卜筮。集說 游氏讓溪曰:四象,謂陰陽老少。示,謂示人以變化之道,即上文“以通天下之志”者也。“繫辭焉以盡其言”,故曰“告”’即上文以“定天下之業”者也。定之以吉凶,則趨避之機決矣,故曰“斷”,即上文“以斷天下之疑”者也,此結上數節之意。
《繫辭》說:《易》有四象,是用來昭示的;繫上文辭,是用來告知的;再用吉凶把它定下來,是用來判斷的。朱熹《本義》說:「四象」指陰陽老少四種爻象;「示」是把占者所遇到的卦爻昭示給他看。以上是第十一章,專門講卜筮。集說引遊讓溪說:「四象」指陰陽老少。「示」是把變化之道昭示給人,就是上文所說的「以通天下之志」。「繫辭焉以盡其言」,所以叫「告」,就是上文所說的「以定天下之業」。用吉凶把它定下來,趨吉避凶的機斷就有了著落,所以叫「斷」,就是上文所說的「以斷天下之疑」。這幾句是收束上面幾節的意思。
案 此上三章,申“君子居則觀其象”一節之義,首之以河圖,次之以蓍策,遡《易》之所因起,是象變之本,辭占之源也。中間遂備列四者,為聖人之道,其又以辭為之先者,明學易從辭入也。辭生於變,變出於象,象歸於占,故其序如此。
李光地按:以上三章,是申說第二章「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那一節的意思。先講《河圖》,次講蓍策,是要追溯《易》之所以興起的由來——這是象與變的根本、辭與占的源頭。中間又備列辭、變、象、占四項,作為聖人之道;而其中先說「辭」,是要表明學《易》須從卦爻之辭入手。辭由變而生,變自象而出,象最後歸結於占,所以次序是這樣排的。
辭變象占四者,以其包含來物,故謂之至精。以其錯綜萬象,故謂之至變。以其無思無為而感通萬故,故謂之至神。其所以為聖為之道者,以其皆出於聖人之心也,蓍德圓神,至精也,即聖心之所以知來。卦德方知,爻義易貢,至變也,即聖心之所以藏往。蓍卦之寂然感通,至神也,即聖心之所以“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患”也。
辭、變、象、占這四項,因為能包含未來之事,所以稱它「至精」;因為能錯綜萬般物象,所以稱它「至變」;因為無思無為而能感通天下一切事故,所以稱它「至神」。它們之所以能成為聖人之道,是因為都出於聖人之心。蓍的德圓而神,屬於至精,正是聖人之心用來預知未來的;卦的德方而有定知、爻的義變易而告人,屬於至變,正是聖人之心用來收藏已往的;蓍與卦寂然不動而感通天下,屬於至神,正是聖人之心用來「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患」的。
以此洗心,則為聖人之德,以此立教,斯為聖人之道,故其易之所以作也,明於天道,則變化象形之類是也。察於民故,則制法利用之類是也。因而寫之於《易》,其兩儀四象八卦之交錯,則變化象形具矣。吉凶定,事業起,則制法利用寓矣,於是託之蓍龜以前民用,蓋與天地四時日月,及崇高有位備物成器之聖人,其道上下同流,而未之有異也,言易之道,於此盡矣,故復總言以結之。
用這些來洗滌己心,就成為聖人之德;用這些來設立教化,就成為聖人之道。所以說到《易》之所以作:通曉天道,指的就是闔闢變通、顯象成形這一類;體察民情,指的就是制作法度、利用出入這一類。把這些寫進《易》裡,兩儀、四象、八卦互相交錯,變化與象形便都具備了;吉凶既定,事業興起,制法與利用便都寓於其中了。於是又把它寄託在蓍龜上,為百姓的日用先做引導。這與天地、四時、日月,以及那位居於崇高之位、備物成器的聖人,其道上下貫通、並無二致。講《易》之道,到這裡已經講盡了,所以再總說一番來收束。
“天生神物”,結大衍之數也,天地變化垂象,結闔闢變通見象形器之類也。“河出圖,洛出書”,結河圖數也,《易》以蓍策而興,以仰觀俯察而作,而其發獨智者,則莫大於龍馬之祥,故其序又如此,四象兼象變,繫辭辭也,定吉凶占也,復說四者以起《大有》上爻之意,而終“自天祐之占無不利”之指也。
「天生神物」一句,是收束大衍之數;「天地變化」「天垂象」兩句,是收束闔闢變通、顯象成形成器那一類;「河出圖,洛出書」一句,是收束《河圖》之數。《易》因蓍策而興起,因仰觀天文、俯察地理而寫成,而最能啟發聖人獨得之智的,莫過於龍馬負圖這樣的祥瑞,所以次序又是這樣排的。末尾說「四象」兼指象與變,說「繫辭」就是辭,說「定之以吉凶」就是占;再一次提起這四項,是為了引出下文《大有》上九爻的意思,最終歸結到「自天祐之,吉無不利」這一旨趣上。
繫辭上傳·第十二章
《易》曰:“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子曰:祐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也。本義 釋《大有》上九爻義,然在此無所屬,或恐是錯簡,宜在第八章之末。
《繫辭》說:《易》裡講「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孔子說:「祐」就是幫助。上天所幫助的是順天理的人,眾人所幫助的是守信義的人。《大有》上九能踐履誠信而心裡想著順天,又能崇尚賢人,所以說「自天祐之,吉無不利」。朱熹《本義》說:這是解釋《大有》上九爻的意義,可是放在這裡與上下文沒有歸屬,恐怕是錯簡,應當放在第八章的末尾。
集說 侯氏行果曰:此引《大有》上九辭以證之也,《大有》上九履信思順,“自天祐之”,古人能依四象所示,繫辭所告,則天及人皆共祐之,吉無不利者也。朱氏震曰:“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六五履信而思乎順,又自下以尚賢,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言此明獲天人之理,然後“吉無不利”,聖人明於天之道,而察於民之故,合天人者也。
集說引侯行果說:這裡是引《大有》上九的爻辭來作印證。《大有》上九能踐履誠信、思順天理,所以「自天祐之」。古人若能依著四象所昭示的、繫辭所告知的去做,那麼天與人都會共同幫助他,自然吉而無所不利。集說引朱震說:「上天所幫助的是順天理的人,眾人所幫助的是守信義的人」,《大有》六五踐履誠信而心存順天,又能屈居人下以崇尚賢人,所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這是說要先明白獲得天助人助的道理,然後才能吉無不利。聖人通曉天的道理,又體察百姓的事情,正是把天與人合起來的人。
何氏楷曰:取《大有》上九爻辭以結上文,居則觀象而玩辭,動則觀變而玩占。則孜孜尚賢之意也,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也,與第二章“自天祐之”語遙應,非錯簡也。案 何氏說是,然即是申釋第二章結語之意,非遙應也。
集說引何楷說:這裡取《大有》上九的爻辭來收束上文——平居則觀象玩辭,行動則觀變玩占,這正是孜孜不倦崇尚賢者的意思,所以說「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它與第二章「自天祐之」一語遙相呼應,並不是錯簡。李光地按:何楷的說法是對的,不過這一句就是申說解釋第二章結語的意思,並不是隔得很遠的呼應。
子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然則聖人之意其不可見乎。子曰:聖人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繫辭焉以盡其言,變而通之以盡利,鼓之舞之以盡神。本義 言之所傳者淺,象之所示者深,觀奇偶二畫,包含變化,無有窮盡,則可見矣,變通鼓舞以事而言,兩“子曰”字宜衍其一,蓋“子曰”字皆後人所加,故有此誤,如近世《通書》,乃周子所自作,亦為後人每章加以“周子曰”字,其設問答處,正如此也。
《繫辭》說:孔子說,文字寫不盡要說的話,言語說不盡心中的意思;那麼聖人的心意就沒法看見了嗎?孔子說:聖人樹立卦象來窮盡心意,設置卦名來窮盡事情的真偽,繫上文辭來窮盡要說的話,變而通之來窮盡它的利益,鼓動振作來窮盡它的神妙。朱熹《本義》說:言語所能傳達的淺,卦象所能昭示的深;只要看奇偶兩畫包含著無窮無盡的變化,就明白這一點了。「變通」「鼓舞」是就人事說的。前後兩個「子曰」應當衍去一個,因為「子曰」二字都是後人加上的,所以出了這樣的重複。就像近世周敦頤自己所作的《通書》,後人也在每章前加上「周子曰」,遇到設為問答的地方,情形正與此相同。
集說 崔氏憬曰:言伏羲仰觀俯察,而立八卦之象以盡其意,設卦,謂因而重之為六十四卦,情偽盡在其中矣,作卦爻之辭以繫伏羲立卦之象,象既盡意,故辭亦盡言也。蘇氏軾曰:辭約而義廣,故能盡其言。
集說引崔憬說:這是說伏羲仰觀天象、俯察地理,樹立八卦之象來窮盡自己的心意;所謂「設卦」,是指把八卦重疊成六十四卦,事情的真偽就都在其中了;再作卦辭爻辭繫在伏羲所立的卦象之下。象既然已經把意窮盡了,辭也就把話窮盡了。集說引蘇軾說:文辭簡約而含義寬廣,所以能把要說的話說盡。
《朱子語類》云:立象盡意,是觀奇偶兩畫,包含變化,無有窮盡,設卦以盡情偽,謂有一奇一偶,設之於卦,自是盡得天下情偽,繫辭焉便斷其吉凶,“變而通之以盡利”,此言占得此卦,陰陽老少交變,因其變便有通之之理,“鼓之舞之以盡神”,既占則無所疑,自然行得順便,如言“顯道神德行”,“成天下之亹亹”,皆是“鼓之”“舞之”意。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立象以盡意」,是說只看奇偶兩畫,就包含著無窮無盡的變化。「設卦以盡情偽」,是說有一奇一偶,把它安置在卦上,自然就把天下的真情假意都收盡了。繫上文辭,便斷定它的吉凶。「變而通之以盡利」,是說占得這一卦,陰陽老少互相交變,順著它的變就有通達的道理。「鼓之舞之以盡神」,是說既已占問,心裡就沒有疑惑,行事自然順當便利。像前文說「顯道神德行」、說「成天下之亹亹」,都是「鼓之」「舞之」的意思。
又云:歐公說《繫辭》不是孔子作,所謂“書不盡言言不盡意”者非,蓋他不曾看立象以盡意一句,唯其言不盡意,故立象以盡之,學者於言上會得者淺,於象上會得者深。問“鼓之舞之以盡神”,又言“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鼓”、“舞”恐只是振揚發明底意思否?曰:然,蓋提撕警覺,使人各為其所當為也。
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歐陽修說《繫辭》不是孔子所作,認為「書不盡言,言不盡意」這話講不通;那是因為他不曾看「立象以盡意」這一句。正因為言語說不盡心意,所以才樹立卦象來把它說盡。學《易》的人在言語上體會到的淺,在卦象上體會到的深。又有人問:「鼓之舞之以盡神」,下文又說「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這「鼓」「舞」二字恐怕只是振揚發明的意思吧?朱子答:正是,無非是提撕警覺,使人各去做他所應當做的事。
吳氏澄曰:立象,謂羲皇之卦畫,所以示者也。盡意,謂雖無言,而與民同患之意,悉具於其中。設卦,謂文王設立重卦之名。盡情偽,謂六十四名,足以盡天下事物之情。辭,謂文王周公之彖爻,所以告者也。羲皇之卦畫,足以盡意矣,文王又因卦之象,設卦之名以盡情偽,然卦雖有名,而未有辭也,又係彖辭爻辭,則足以盡其言矣,設卦一句,在立象之後,繫辭之前,蓋竟盡意之緒,啟盡言之端也。
集說引吳澄說:所謂「立象」,指伏羲所畫的卦,是用來昭示人的;所謂「盡意」,是說雖然一句話也沒有,而聖人與百姓同其憂患的心意,全都具備在裡面。所謂「設卦」,指文王為重卦一一立下卦名;所謂「盡情偽」,是說這六十四個卦名足以窮盡天下事物的實情。所謂「辭」,指文王的彖辭與周公的爻辭,是用來告知人的。伏羲的卦畫已足以盡意了,文王又依著卦象設立卦名以盡情偽;然而卦雖有了名,還沒有辭,於是又繫上彖辭、爻辭,才足以把話說盡。「設卦」這一句夾在「立象」之後、「繫辭」之前,正是承接盡意的餘緒、開啟盡言的端緒。
梁氏寅曰:意非言可盡,則立象以盡意矣,言非書可盡,而又謂繫辭盡其言何也?曰:言止於是而已矣,而意之無窮,聖人故貴於象也,故特首之曰“立象以盡意。”錢氏志立曰:聖人之意,不能以言盡,而盡於立象,此聖人以象為言也,因而繫辭,凡聖人所欲言者,又未嘗不盡於此。又案 象足以盡意,故因象繫辭,足以盡言,但添一“焉”字而意自明,聖筆之妙也。
集說引梁寅說:心意不是言語所能窮盡的,所以要立象來盡意;那麼言語既不是文字所能窮盡的,為什麼又說繫辭能把話說盡呢?答:話說到那個地步也就到頭了,而心意卻是無窮的,所以聖人才看重卦象,因此特地把「立象以盡意」放在最前頭。集說引錢志立說:聖人的心意不能靠言語說盡,卻在樹立卦象上說盡了,這是聖人拿象當作言語;再依著象繫上文辭,凡聖人所要說的話,也無不在這裡說盡。李光地又按:象足以盡意,所以依著象繫上文辭就足以盡言。《繫辭》只添了一個「焉」字,這層意思便自然明白,這正是聖人下筆的精妙處。
乾坤其易之縕邪,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矣,乾坤毀則無以見易。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本義 組,所包蓄者,猶衣之著也,《易》之所有,陰陽而已。凡陽皆乾,凡陰皆坤,畫卦定位,則二者成列,而《易》之體立矣,乾坤毀,謂卦畫不立,乾坤息,謂變化不行。
《繫辭》說:乾坤大概就是《易》的內蘊吧。乾坤排成行列,《易》就立在其中了;乾坤若被毀掉,就無從見到《易》;《易》既不可見,那麼乾坤也就幾乎要止息了。朱熹《本義》說:「縕」是所包蓄的東西,好比衣服裡絮的絲綿。《易》所有的內容不過陰陽二字:凡是陽都屬乾,凡是陰都屬坤。畫出卦來、定下爻位,這兩者就成了行列,《易》的本體也就立起來了。「乾坤毀」是說卦畫立不起來,「乾坤息」是說變化行不下去。
集說 胡氏瑗曰:此言大易之道,本始於天地,天地設立,陰陽之端,萬物之理,萬事之情,以至寒暑往來,日月運行,皆由乾坤之所生,故乾坤成而易道變化建立乎其中矣。若乾坤毀棄,則無以見易之用,易既毀,則無以見乾坤之用,如是,“乾坤或幾乎息矣”。
集說引胡瑗說:這一節是說《易》這部大書的道理,本來發端於天地。天地既經設立,於是陰陽有了端緒,萬物有了各自的理,萬事有了各自的情,以至寒來暑往、日月運行,無一不是由乾坤所生;所以乾坤一旦成立,《易》道的變化也就建立在其中了。倘若乾坤被毀棄,就無從見到《易》的功用;《易》的功用既已毀掉,也就無從見到乾坤的功用。如此一來,乾坤自身也就幾乎要止息了。可見《易》與乾坤是彼此依存、互見其用的。
張子曰:乾坤,天地也,易,造化也。蘇氏軾曰:乾坤之於《易》,猶日之於歲也,除日而求歲,豈可得哉,故乾坤毀則易不可見矣,易不可見則乾為獨陽,坤為獨陰,生生之功息矣。葉氏良佩曰:乾位乎上,坤位乎下,乾坤成列,而易已立乎其中矣,四德之循環,萬物之出入,易與天地相為無窮,必乾坤毀則無以見耳,若“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
集說引張載說:乾坤就是天地,《易》就是造化。集說引蘇軾說:乾坤對於《易》,好比一天對於一年;去掉每一天而去求一年,哪裡求得到呢。所以乾坤一毀,《易》就不可見了;《易》不可見,那麼乾就成了孤陽、坤就成了孤陰,生生不已的功用也就停了。集說引葉良佩說:乾居上位,坤居下位,乾坤排成行列,《易》就已經立在其中了。元亨利貞四德的循環、萬物的出而復入,《易》與天地一同無窮無盡,非得乾坤毀掉才會無從見到它;而《易》一旦不可見,乾坤也就幾乎要止息了。
案 此節及“形而上者”一節,皆是就造化人事說,以見聖人立象設卦之所從來,未是說卦畫蓍變,夫象以下,方是說聖人立象設卦繫辭之事。是故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錯之天下之民謂之事業。本義 卦爻陰陽皆“形而下者”,其理則道也,因其自然之化而裁制之,變之義也,“變”、“通”二字,上章以天言,此章以人言。
李光地按:這一節以及下面「形而上者」一節,都是就造化與人事來說的,用以見出聖人立象設卦的來歷,還不是在說卦畫與蓍變;要到「夫象」以下,才是說聖人立象、設卦、繫辭的事。《繫辭》說:所以形以上的叫做道,形以下的叫做器;順著造化而加以裁制叫做變,推衍出來見之施行叫做通,拿它加之於天下百姓叫做事業。朱熹《本義》說:卦爻的陰陽都屬「形而下」,它們背後的理才是道。順著自然的造化而加以裁制,就是「變」的意思。「變」「通」兩個字,上一章是就天說的,這一章是就人說的。
集說 孔氏穎達曰:陰陽之化,自然相裁,聖人亦法此而裁節也。程子曰:“形而上者”為道,“形而下者”為器,須著如此說,器亦道,道亦器也。又曰:《繫辭》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又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亦形而下者也,而曰道者,唯此語截得上下最分明,元來只此是道,要在人默而識之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陰陽的造化自然而然地互相裁節,聖人也效法這一點來加以裁節。集說引程顥說:「形而上」的是道,「形而下」的是器,必須這樣說;然而器也就是道,道也就是器。程顥又說:《繫辭》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又說「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說「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本身也屬形而下,卻稱它為道;只有「形而上」「形而下」這一句把上下截得最分明。原來就在這陰陽之中便是道,關鍵在人自己默默地體會。
張氏浚曰:道形而上,神則妙之,器形而下,體則著之,道之與器,本不相離,散而在天地萬物之間者,其理莫不皆然。《朱子語類》云:“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道是道理,事事物物皆有個道理,器是形跡,事事物物亦皆有個形跡,有道須有器,有器須有道,物必有則。
集說引張浚說:道屬形而上,沒有形跡可指,要靠神的妙運才見出它;器屬形而下,有形跡可據,要靠具體的形體才顯著出它。道與器本來不相分離,散佈在天地萬物之間的一切,其理無不如此。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道是道理,事事物物都有一個道理;器是形跡,事事物物也都有一個形跡。有道就必有器,有器就必有道;一件東西必定有它的法則,這也就是《詩經·大雅·烝民》所說的「有物有則」。
問:形而上下如何以形言?曰:此言最的當,設若以有形無形言之,便是物與理相間斷了,所以謂截得分明者,只是上下之間,分別得一個界止分明,器亦道,道亦器,有分別而不相離也。問:只是這一個道理,但即形器之本體而離乎形器則謂之道,就形器而言則謂之器,聖人因其自然,“化而裁之則謂之變,推而行之則謂之通,舉而措之則謂之事業。”裁也,行也,措也,都只是裁行措這個道。曰:是。
集說又引《朱子語類》:有人問,形而上、形而下為什麼要用一個「形」字來說?朱子答:這話最為的當。假使用「有形」「無形」去說,便把物與理割成兩截了。所謂截得分明,只是在上下之間分出一條清楚的界線;器也就是道,道也就是器,有分別而並不相離。又有人問:說來說去只是這一個道理,就形器的本體而超乎形器去看便叫做道,就形器本身去看便叫做器;聖人順著它的自然,「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舉而措之謂之事業」——裁也好、行也好、措也好,都只是裁、行、措這個道罷了。朱子答:正是。
方氏應祥曰:此節正好體認立象盡意處,乾坤象也,而曰“《易》之縕”,曰“《易》立乎其中”,則意盡矣,正以象之所在即道也,“是故”字,承上乾坤來,形而上形而下,所以俱言形者,見得本此一物,若舍此一字,專言上者下者,便分兩截矣。
集說引方應祥說:這一節正好用來體認「立象以盡意」的道理。乾坤本是象,卻說它是「《易》之縕」、說「《易》立乎其中」,那麼意也就盡了,正因為象之所在就是道。「是故」二字,是承著上文乾坤而來。形而上、形而下之所以都帶一個「形」字,是要見得二者本是同一件東西;若捨掉這個「形」字,單說什麼「上者」「下者」,就分成兩截了。
是故夫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繫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本義 重出以起下文。集說 陸氏績曰:此明說立象盡意設卦盡情偽之意也。孔氏穎達曰:下文“極天下之賾存乎卦,鼓天下之動存乎辭”,為此故史引其文也。
《繫辭》說:所以說到象,是聖人有見於天下事物的幽深繁雜,於是比擬它們的形狀容貌,取象於各物所宜,因此叫做「象」。聖人有見於天下事物的變動,於是觀察其中會合貫通之處,用來推行典章禮制,又繫上文辭以判斷吉凶,因此叫做「爻」。朱熹《本義》說:這兩句是前文的重出,用來引起下文。集說引陸績說:這裡是明白申說「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的意思。集說引孔穎達說:下文有「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兩句,正是為了這個緣故,才把前面的文字再引一遍。
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本義 卦即象也,辭即爻也。集說 《朱子語類》云:“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謂卦體之中,備陰陽變易之形容,“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是說出這天下之動,如“鼓之”“舞之”相似。俞氏琰曰:賾以象著,卦有象,則窮天下之至雜至亂,無有遺者,故曰極,動以辭決,使天下樂於趨事赴功者,手舞足蹈而不能自己,故曰鼓。
《繫辭》說:能窮極天下幽深繁雜之事的,在於卦;能鼓動天下一切行動的,在於辭。朱熹《本義》說:這裡的「卦」就是上文的象,「辭」就是上文的爻。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極天下之賾者存乎卦」,是說卦體之中備有陰陽變易的形容;「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是說把天下的動都說了出來,像是在「鼓之」「舞之」一般。集說引俞琰說:幽雜之情靠象才顯著,卦既有象,就把天下至雜至亂的事都窮究無遺,所以說「極」;行動靠辭才決斷,能使天下人樂於赴事立功、手舞足蹈而停不下來,所以說「鼓」。
案 極天下之賾,結“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兩句,鼓天下之動,結“繫辭焉以盡其言”一句。化而裁之存乎變,推而行之存乎通,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本義 卦爻所以變通者在人,人之所以能神而明之者在德。
李光地按:「極天下之賾」一句,是收束「立象以盡意,設卦以盡情偽」那兩句;「鼓天下之動」一句,是收束「繫辭焉以盡其言」那一句。《繫辭》說:順著造化加以裁制在於「變」,推衍出來見之施行在於「通」,能使它神妙而明白在於其人,默默地成就它、不待言語而人自信服在於德行。朱熹《本義》說:卦爻之所以能變能通,關鍵在人;人之所以能使它神妙而明白,關鍵在德。
集說 程子曰:《易》因爻象論變化,因變化論神,因神論人,四人論德行、大體通論《易》道,而終於“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程氏敬承曰:上繫末章歸重德行,下繫末章亦首揭出德行,此之德行,即所謂乾坤易簡者乎。張氏振淵曰:謂之變,謂之通,變通,因化裁推行而有也,“存乎變”,“存乎通”,化裁推行,因變通而施也。
集說引程頤說:《易》先就爻與象來論變化,再就變化來論神,再就神來論人,再就人來論德行,大體上是通論《易》道,而最後歸結到「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集說引程敬承說:《繫辭上傳》末章把分量落在德行上,《繫辭下傳》末章開頭也揭出德行;這裡所說的德行,大概就是所謂乾坤易簡的道理吧。集說引張振淵說:上文說「謂之變」「謂之通」,那是變與通因裁制推行而有;這裡說「存乎變」「存乎通」,那是裁制推行依著變通而施行。
案 “化而裁之推而行之”,結“變而通之以盡利”一句,“神而明之”以下,結“鼓之舞之以盡神”一句,上文化裁推行,是泛說天地間道理,故曰“謂之變”“謂之通”。此化裁推行,是說《易》書中所具,故曰“存乎變”“存乎通”,言就《易》道之變處,見得聖人化裁之妙,就《易》道之通處,見得聖人推行之善也,“神而明”之“神”字,即根鼓舞盡神來,辭之鼓舞乎人者,固足以盡神,然必以人心之神,契合乎《易》之神,然後鼓舞而不自知,此所謂神而明之也,默而成之不言而信,是其所以能神明處。
李光地按:「化而裁之」「推而行之」兩句,是收束「變而通之以盡利」一句;「神而明之」以下,是收束「鼓之舞之以盡神」一句。上文所說的化裁推行,是泛說天地間的道理,所以用「謂之變」「謂之通」;這裡所說的化裁推行,是說《易》這部書裡所具備的,所以用「存乎變」「存乎通」——意思是就《易》道變的地方,見得聖人裁制的精妙;就《易》道通的地方,見得聖人推行的完善。「神而明之」的「神」字,正是從「鼓之舞之以盡神」一句生根而來。卦爻之辭能鼓舞人,本已足以盡神;然而必須用人心之神去契合《易》之神,然後受其鼓舞而自己都不覺得,這才叫做「神而明之」。至於「默而成之,不言而信」,正是他之所以能神而明之的地方。
總論 胡氏炳文曰:上繫凡十二章,末乃曰“書不盡言言不盡意”,蓋欲學者自得於書言之外也,自立象盡意至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反覆《易》之書言可謂盡矣,末乃曰“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然則《易》果書言之所能盡哉,得於心為德,履於身為行,《易》之存乎人者,蓋有存乎心身,而不徒存乎書言者矣。
總論引胡炳文說:《繫辭上傳》一共十二章,到末章才說「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大概是要學《易》的人在文字言語之外自己去體會。從「立象以盡意」一直講到「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反覆申說《易》的文字言語,可以說講得很盡了;而末尾又說「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那麼《易》難道真是文字言語所能窮盡的嗎?得之於心叫做德,踐之於身叫做行;《易》存在於人身上的部分,原來是存在人的心與身,而不只是存在文字言語裡。
案 此章蓋總上十一章之意而通論之,“言不盡意”,故“立象以盡意”,謂伏羲也。“書不盡言”,故因象而“繫辭焉以盡其言”,謂文周也。象之足以盡意者,言之指陳有限,而象之該括無窮也。因象繫辭之足以盡言者,象為虛傲之象,而該括無窮,則辭亦為假託之辭,而包涵無盡也。變通盡利者,象所自具之理,而所以定吉凶。鼓舞盡神者,辭所發揮之妙,而所以成亹亹也,其言乾坤者,推象之所自來也。
李光地按:這一章大概是把上面十一章的意思總起來通論。因為「言不盡意」,所以要「立象以盡意」,這說的是伏羲。因為「書不盡言」,所以依著象「繫辭焉以盡其言」,這說的是文王與周公。象之所以足以盡意,是因為言語所能指陳的有限,而象所能該括的無窮。依象繫辭之所以足以盡言,是因為象本是虛設的象,而該括無窮,那麼辭也就是假託的辭,而包涵無盡。「變而通之以盡利」,講的是象本身所具的理,用來判定吉凶;「鼓之舞之以盡神」,講的是辭所發揮的妙用,用來成就人的勉勉不倦。文中說到乾坤,是要推究象的來歷。
有天地故有變化,滯於形以觀之,亦器焉而已;超乎形以觀之,則道之宗也。因天地之變化而裁之,則人事所由變也;因其可通之理而推行之,則人事所由通也。自古聖人所以定天下之業者,此而已矣,是以作《易》之聖,觀乾坤之器而立象,推其變通之用而設辭,使天下後世,欲裁化而推行者,於是乎在,其動可謂盛矣。
有了天地,所以有變化。滯留在形跡上去看它,也不過是器罷了;超越形跡去看它,那就是道的宗主。順著天地的變化而加以裁制,人事就由此而變;順著其中可以貫通的理而推衍施行,人事就由此而通。自古聖人用來奠定天下事業的,也就是這個而已。所以作《易》的聖人,觀察乾坤這有形之器而樹立卦象,推究它變通的功用而設立文辭,使天下後世凡想裁製造化、推衍施行的人,都能在這裡有所依憑——這一番作為可以說是盛大了。
雖然,象足以盡意,而有畫前之《易》,故貴乎默而成之也,辭足以盡言,而有言外之意,故貴乎不言而信也,此則所謂神而明之。蓋學之不以觀玩之文,而明之不以口耳之粗者也,德行,謂有得於易簡之理。
話雖如此,象固然足以盡意,可是在卦畫之前另有一個《易》在,所以貴在默默地把它成就於心;辭固然足以盡言,可是言語之外另有一層意思,所以貴在不待言語而人自信服。這就是所謂「神而明之」——學它不停留在觀賞玩味的文字上,明它不停留在口耳傳習的粗跡上。至於「德行」,是說在乾坤易簡的道理上真有所得。
繫辭下傳·第一章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本義 成列,謂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類。象,謂卦之形體也,因而重之,凋各田一卦而以八卦次第加之為六十四也。爻,六爻也,既重而後卦有六爻也。
《繫辭下傳》說:八卦排成行列,物象就在其中了;再把它們兩兩相重,爻就在其中了。朱熹《本義》說:「成列」,指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這樣的次序。「象」,指卦的形體。「因而重之」,是說各就一卦為下體,而把八卦依次加在它上面,成為六十四卦(底本此句「因」字訛作「凋」、「因」字訛作「田」)。「爻」就是六爻;重卦之後,一卦才有六爻。
集說 韓氏伯曰:夫八卦備天下之理而未極其變,故“因而重之”,以象其動用,則爻卦之義,所存各異,故“爻在其中矣”。《朱子語類》云;八卦所以成列,乃是從太極兩儀四象漸次生出,以至於此,畫成之後,方見其有三才之象,非聖人因見三才,遂以己意思維而連畫三爻以象之也,“因而重之”,亦是因八卦之已成,各就上面節次生出,若施生逐爻,則更加三變,方成六十四卦,若並生全卦,則只用一變,便成六十四卦,雖有遲速之不同,然皆自漸次生出,各有行列次第,畫成之後,然後見其可盡天下之變。
集說引韓伯說:八卦已經具備天下的道理,卻還沒有把變化推到極處,所以要「因而重之」,用來象徵事物的動作與功用;這樣一來,爻與卦各自所主的意義就不同了,所以說「爻在其中矣」。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八卦之所以能排成行列,乃是從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一步步漸次生出,一直生到這裡;畫成之後,才見得它有三才之象,並不是聖人先看見了三才,於是憑自己的心思連畫三爻去象徵它。「因而重之」也是就已經畫成的八卦,各在上面按次序生出:若一爻一爻地推生,就要再加三變才成六十四卦;若整卦一齊生出,則只用一變便成六十四卦。雖有快慢的不同,然而都是自然漸次生出,各有行列次第;畫成之後,才見得它足以窮盡天下的變化。
柴氏中行曰:“八卦列成”,則凡天下之象,舉在其中,不止八物,如《說卦》中所列皆是。鄭氏曰:卦始於三畫,未有爻也,“因而重之”,其體有上下,其位有內外,其時有初終,其序有先後,而“爻在其中矣。”
集說引柴中行說:八卦一旦排列而成,凡天下的物象都收在裡頭,不止天地雷風水火山澤這八樣東西,像《說卦傳》裡所列舉的那許多取象都是。集說引鄭氏說:卦起初只有三畫,還沒有所謂爻;「因而重之」以後,它的形體有上下之分,它的爻位有內外之別,它的時有初有終,它的次序有先有後,於是「爻在其中矣」。
剛柔相椎,變在其中矣,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本義 “剛柔相推”,而卦爻之變,往來交錯,無不可見,聖人因其如此而皆繫之辭以命其吉凶,則占者所值當動之爻象,亦不出乎此矣。
《繫辭下傳》說:剛與柔互相推移,變化就在其中了;繫上文辭而告命於人,動就在其中了(底本「相推」的「推」字訛作「椎」)。朱熹《本義》說:剛柔互相推移,卦爻的變化往來交錯,無不可以看見;聖人依著它這個樣子,一一繫上文辭來告命它的吉凶,那麼占者所遇到的當動之爻象,也就不出這個範圍了。
集說 虞氏翻曰:“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故“變在其中矣”,繫彖象九六之辭,故“動在其中”,“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者也。孔氏穎達曰:上繫第二章云,“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是變化之道,在剛柔相推之中。
集說引虞翻說:因為「剛柔相推而生變化」,所以《繫辭》說「變在其中矣」;聖人又給卦爻繫上彖辭、象辭以及九六爻辭,所以說「動在其中」,這也就是前面所說的「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集說引孔穎達說:《繫辭上傳》第二章已經說過「剛柔相推而生變化」,可見變化之道就在剛與柔互相推移之中,此處不過是把那層意思再申明一遍。
蔡氏清曰:天文地理,人事物類,一剛一柔盡之矣,二者之外,再無餘物也,故凡剛者皆柔之所推也,凡柔者皆剛之所推也,而《易》卦中亦只是剛柔二者而已,非剛則柔,非柔則剛,在剛皆柔之所推,在柔皆剛之所推。蘇氏濬曰:動在其中,虞翻謂“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此說極是,此“動”字,與下文“生乎動”,“天下之動”,三“動”字俱同,《易》之辭,原是聖人見天下之動而繫之者,故曰“鼓天下之動存乎辭”,此即動在其中之說,非當動卦爻之謂也。
集說引蔡清說:天文、地理、人事、物類,一剛一柔就說盡了,這兩者之外再沒有別的東西。所以凡是剛,都是柔推出來的;凡是柔,都是剛推出來的。《易》卦之中也只有剛柔兩樣,不是剛就是柔,不是柔就是剛;處在剛的都是柔所推移而成,處在柔的都是剛所推移而成。集說引蘇濬說:講「動在其中」,虞翻用「鼓天下之動者存乎辭」來解釋,這話極是。這個「動」字,與下文「生乎動」「天下之動」的兩個「動」字是同一個意思。《易》的文辭,本來就是聖人見到天下的變動而繫上去的,所以說「鼓天下之動存乎辭」,這就是「動在其中」的意思,並不是指占筮時當動的那一卦一爻。
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集說 龔氏原曰:象者一卦之成體也,故天下之賾存焉;爻者六位之變動也,故天下之動存焉,剛柔相推所以成爻也。面“爻者言乎變”,則“變在其中矣”,“繫辭焉而命之”,所以明爻也,而辭者以鼓天下之動,則“動在其中矣”,卦則兆於成列而備於重,爻則兆於變而備於動,故吉凶悔吝生焉。
《繫辭下傳》說:吉、凶、悔、吝這四樣,都是從「動」生出來的。集說引龔原說:象是一卦已成的形體,所以天下幽雜之情都存在其中;爻是六個爻位的變動,所以天下的動都存在其中。剛柔互相推移正是用來成爻的,而《繫辭》說「爻者言乎變」,可見「變在其中矣」;繫上文辭來告命於人正是用來闡明爻的,而文辭是用來鼓動天下之動的,可見「動在其中矣」。卦在八卦成列時已有端倪,到重卦而完備;爻在變化中已有端倪,到動而完備,所以吉凶悔吝就從這裡生出來了。
蘇氏濬曰:《傳》曰“寂然不動”,又曰“動之微吉之先見”,當其不動也,尚無所謂吉,又何有於凶,唯動而微也,吉斯見焉,動而紛紜雜亂也,凶與悔吝,始生於其間矣。案 此是復說“繫辭焉而命、動在其中”之意。凡天下之吉凶悔吝,皆生於人事之動,故《易》中有吉凶悔吝之辭,而動在其中。
集說引蘇濬說:《繫辭傳》說「寂然不動」,又說「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當它不動的時候,連所謂吉都還談不上,又哪裡會有凶?只有動而尚在細微處,吉才顯現出來;等到動得紛紜雜亂,凶與悔、吝就在其間生出來了。李光地按:這是重說「繫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的意思。凡天下的吉凶悔吝,都從人事的動生出來,所以《易》裡有吉凶悔吝這些文辭,而動就在其中。
剛柔者,立本者也。變通者,趣時者也。本義 一剛一柔,各有定位,自此而彼,變以從時。集說 朱氏震曰:爻有剛柔,不有兩則一不立,所以“立本”也,剛柔相變,通其變以盡利者趣時也,“趣時者”時中也。
《繫辭下傳》說:剛與柔,是用來確立根本的;變與通,是用來趨合時宜的。朱熹《本義》說:一剛一柔各有一定的位次;從這一位移到那一位,就是隨著時勢而變。集說引朱震說:爻分剛柔,沒有對立的兩端,那個「一」就立不起來,這正是所謂「立本」。剛柔互相變換,貫通它的變化以窮盡其利,就是「趣時」;所謂趣時,也就是隨時得中。
張氏浚曰:剛柔相推,往來進退,為變無常,而莫不因乎自然之時,故曰“趣時”。《朱子語類》云:此兩句相對說,剛柔者陰陽之質,是移易不得之定體,故謂之本,若剛變為柔,柔變為剛,便是變通之用。又云:剛柔者晝夜之象,所謂“立本”,變化者進退之象,所謂“趣時”,剛柔兩個是本,變通便只是其往來者。
集說引張浚說:剛柔互相推移,往來進退,變化沒有常規,卻無不順著自然的時勢,所以叫「趣時」。集說引《朱子語類》說:這兩句是對著說的。剛柔是陰陽的體質,是移易不得的定體,所以叫做「本」;至於剛變為柔、柔變為剛,那就是變通的作用。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剛柔是晝夜的象,就是所謂「立本」;變化是進退的象,就是所謂「趣時」。剛柔這兩樣是根本,變通只是它們往來交替罷了。
胡氏炳文曰:卦有卦之時,爻有爻之時,立本者天地之常經,“趣時者”古今之通義。梁氏寅曰:剛柔者立本,乃不易之體,即所謂“闔戶”、“闢戶”也,變通者趣時,乃變易之用,即所謂往來不窮也。蔡氏清曰:剛柔立本,所謂變易而對待者,變通趣時,所謂變易而流行者。案 此是復說剛柔相推,而生變化之意,凡天地間之理,兩者對待,斯不偏而可以立本,兩者迭用,斯不窮而可以趣時,故《易》中剛柔相推,而變在其中。
集說引胡炳文說:一卦有一卦所處的時,一爻有一爻所處的時;「立本」講的是天地不變的常經,「趣時」講的是古今通行的義理。集說引梁寅說:剛柔立本,是不變易的體,也就是《繫辭上傳》所謂「闔戶謂之坤,闢戶謂之乾」那一層;變通趣時,是變易的用,也就是那裡所謂「往來不窮謂之通」。集說引蔡清說:剛柔立本,是就變易之中彼此對待的一面說;變通趣時,是就變易之中往復流行的一面說。李光地按:這是重說「剛柔相推而生變化」的意思。凡天地間的道理,兩者對待,才不偏而可以立本;兩者交替為用,才不窮而可以趣時。所以《易》中剛柔互相推移,變化就在其中。
吉凶者,貞勝者也。本義 貞,正也,常也。物以其所正為常者也,天下之事,非吉則凶,非凶則吉,常相勝而不已也。天地之道,貞觀者也。日月之道,貞明者也,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本義 觀,示也,天下之動,其變無窮,然順理則吉,逆理則凶,則其所正而常者,亦一理而已矣。
《繫辭下傳》說:吉與凶,是以正常者取勝的。朱熹《本義》說:「貞」就是正、就是常,事物以它所正的一面為常。天下的事不是吉就是凶,不是凶就是吉,兩者常常互相勝過而沒有止息。《繫辭下傳》又說:天地之道,是以正常昭示於人的;日月之道,是以正常照明於世的;天下的一切變動,是歸於一個正常之理的。朱熹《本義》說:「觀」就是昭示。天下的變動,其變化沒有窮盡,然而順理就吉、逆理就凶,那麼它所正而恆常的,也不過是同一個理罷了。
集說 《朱子語類》云:吉凶常相勝,不是吉勝凶,便是凶勝吉,二者常相勝,占曰“貞勝”。天地之道則常示,日月之道則常明,“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天下之動雖 高氏萃曰:天常示人以易,地常示人以簡,雖陰不能以不愆,陽不能以不伏,而貞觀之理常自若也,日明乎晝,月明乎夜,雖中不能以不昃,盈不能以不食,而貞明之理常自若也,天下之動,進退存亡,不可以一例測,然而順理則裕,從欲唯危同一揆也,惠迪之吉,從逆之凶,無二致也,是則造化人事之正常,即吉凶之貞勝,豈可以二而求之哉。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吉與凶常常互相勝過,不是吉勝過凶,就是凶勝過吉,兩者常相勝,所以說「貞勝」。天地之道就是恆常地昭示,日月之道就是恆常地照明。「天下之動貞夫一者也」,天下的變動雖然……此條底本至此中斷。集說引高萃說:天恆常地把「易」昭示給人,地恆常地把「簡」昭示給人;雖然陰不能不有過差、陽不能不有潛伏,而「貞觀」之理始終如此。日在白晝照明,月在夜裡照明;雖然日中不能不西斜、月盈不能不虧食,而「貞明」之理始終如此。天下的變動,進退存亡,不能拿一個成例去測度;然而順理則寬裕、縱慾則危殆,是同一個道理;順道得吉、逆道得凶,也沒有兩樣。這樣看來,造化與人事的正常,就是吉凶的「貞勝」,哪裡可以把它們當作兩回事去求呢。
案 自“吉凶”“貞勝”至此為一節,又承“吉凶悔吝生乎動”之意,而明其理之一也,“貞勝”之義,張子以為以正為勝,朱子以為二者常相勝,今玩文義當為以常為勝,蓋天下容有善而遇凶,惡而獲古者,然非其常也,惠迪吉,從逆凶,乃理之常,故當以常者為勝,如天地則以常者觀示,日月則以常者照臨,偶有變異,不足言也,天下之動,豈不常歸於一理乎。
李光地按:從「吉凶者,貞勝者也」到這裡是一節,又承著「吉凶悔吝生乎動」的意思,而闡明其理歸於一。「貞勝」的意思,張載認為是以正為勝,朱熹認為是吉凶兩者常相勝;如今玩味文義,應當解作以常為勝。因為天下容或有行善卻遇凶、作惡反得吉的事,但那不是常態;順道則吉、逆道則凶,才是理之常,所以應當以恆常者為勝。譬如天地就用恆常者昭示於人,日月就用恆常者照臨下土,偶爾有些變異,不值得計較。天下的一切變動,難道不是恆常地歸於一個理嗎。
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簡矣。
《繫辭下傳》說:乾剛健確然,毫不迂曲,所以把「易」——平易——昭示給人;坤柔順隤然,毫不勞費,所以把「簡」——簡約——昭示給人。這兩句承著上文天常示人以易、地常示人以簡而來,是說乾坤各以其本然的德性示人,人循著它去做,就能不勞而有功。
繫辭下傳·第一章(續)
本義 確然,健貌。隤然,順貌,所謂貞觀者也。 集說 韓氏伯曰:確,剛貌也。隤,柔貌也。乾坤皆恆一其德,故簡易也。
承上文「夫乾確然示人易矣,夫坤隤然示人簡矣」。朱熹《本義》解釋:「確然」是剛健堅定的樣子,「隤然」是柔順委下的樣子,這就是前文所說的「貞觀」——天地以恆常不變的姿態把自己擺給人看。集說引韓康伯說:「確」形容剛,「隤」形容柔;乾與坤各自恆久專一地守住自己的德性,乾只是一味地健,坤只是一味地順,沒有半點迂曲繁難,所以《繫辭》稱它們為「易簡」。
案 此節又承剛柔立本,變通趣時之意,而明其理之一也。乾坤者,剛柔之宗也,乾坤定位,而變化不窮矣,然其所以立本者,一歸於易簡之理,所謂天有顯道,厥類維彰,萬古不易者也。
李光地按:這一節仍舊接著前文「剛柔立本」「變通趣時」的話頭往下講,用意在於說明其中的道理歸根到底只是一個。乾與坤是一切剛爻柔爻的總源頭,乾上坤下的位置一經確定,六十四卦的變化便無窮無盡;然而它們據以「立本」的東西,卻統統收歸於「易簡」之理——乾以平易主宰萬物之始,坤以簡約成就萬物之終。《尚書·泰誓》說「天有顯道,厥類維彰」,天道明明白白地擺在那裡,善惡各類各有彰顯,萬古都不會更改,講的正是這個恆常不易的「本」。
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 本義 此,謂上文乾坤所示之理,爻之奇偶卦之消息,所以效而像之。 案 “爻也者效此”,是結“吉凶悔吝生乎動”而“貞夫一”之意,“象也者像此”,是結剛柔變通而歸於易簡之意。
《繫辭下傳》本文說:所謂「爻」,就是仿效這個道理的;所謂「象」,就是取象於這個道理的。朱熹《本義》解釋:句中的「此」,指上文乾坤所顯示的易簡之理;爻分奇偶,卦有消長,都是用來仿效、取象於這個道理的。李光地按:「爻也者效此」一句,是收束前面「吉凶悔吝生乎動」而最終「貞夫一」的意思——一切變動所仿效的,仍是那個恆常之理;「象也者像此」一句,是收束剛柔變通而最終歸結到易簡的意思。
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功業見乎變,聖人之情見乎辭。 本義 內,謂蓍卦之中。外,謂蓍卦之外。變,即動乎內之變。辭,即見乎外之辭。 集說 韓氏伯曰:功業由變以興,故“見乎變”也。辭也者各指其所之,故曰“情”也。
《繫辭下傳》本文說:爻與象在內裡發動,吉凶在外面顯現;功業在變化中顯現,聖人的心意在卦爻辭中顯現。朱熹《本義》解釋:「內」指蓍草成卦的過程之內,「外」指成卦以後所應驗的人事之外;「變」就是在內發動的那個變,「辭」就是顯現於外的那些斷語。集說引韓康伯說:功業是靠著變通才興起的,所以說「見乎變」;卦爻辭各自指點出一爻一卦的去向,把聖人的用心和盤托出,所以稱它為「情」。
張子曰:因爻象之既動明吉凶於未形,故曰“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隨爻象之變以通其利,故功業見也,聖人之情,存乎教人而已。 吳氏澄曰:聖人與民同患之情,皆於《易》而著見,聖人之道而獨歸重於辭,蓋此篇為《繫辭》之傳故也。 案 爻象者,動而無形,故曰“內”。吉凶者,顯而有跡,故曰“外”,非專以蓍筮言也。
集說引張載說:聖人憑著爻象已經發動的端倪,在吉凶還沒有成形之前就把它點明,所以說「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又順著爻象的變化去打通它可行的路子,功業於是顯現出來。至於聖人的心意,無非存在於教導世人這一件事上罷了。集說引吳澄說:聖人與百姓同擔憂患的那份心腸,都在《周易》裡明白顯露出來;而聖人之道在這裡獨獨看重卦爻辭,是因為本篇本來就是解說「繫辭」的傳文。李光地按:爻與象是已經發動卻還看不見形跡的,所以叫「內」;吉凶是已經顯露而有蹤跡可尋的,所以叫「外」。這並不是專就蓍草占筮一件事說的。
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 此第一章,言卦爻吉凶,造化功業。 集說 陸氏績曰:人非財不聚,故聖人觀象制器,備物盡利,以業萬民而聚之也,蓋取聚人之本矣。
《繫辭下傳》本文說:天地最大的德,是生養萬物;聖人最大的寶,是那個居上治人的位。靠什麼守住這個位?靠仁。靠什麼把百姓聚攏起來?靠財。管好財貨、端正名分言辭、禁止百姓為非作歹,這就叫義。原書在此註明:以上是第一章,講卦爻的吉凶與天地造化、聖人功業。集說引三國吳人陸績說:人沒有財貨就聚不起來,所以聖人觀察卦象、制作器物,把用具備齊、把利益開發到極處,讓萬民各有生業而聚集在一起,這就是抓住了聚人的根本。
崔氏憬曰:言聖人行易之道,當須法天地之大德,寶萬乘之大位,謂以道濟天下為寶,是其大寶也。夫財貨人所貪愛,不以義理之,則必有敗也,言辭人之樞要,不以義正之,則必有辱也。百姓有非,不以義禁之,則必不改也,此三者皆資於義,以此行之,得其宜也,故知仁義,聖人寶位之所要也。
集說引唐代崔憬說:這是講聖人推行《周易》之道,必須效法天地生養萬物的大德,把萬乘之君的大位看作寶貝;所謂寶貝,是指憑這個位子以自己的道去救濟天下,這才稱得上「大寶」。財貨是人人貪愛的東西,不用義去調理它,就一定要出亂子;言辭是人事的關鍵樞紐,不用義去端正它,就一定要招來羞辱;百姓有為非作歹的,不用義去禁止他,就一定不肯悔改。這三件事都要倚靠義,照著義去做,才各得其宜。由此可知仁與義,正是聖人守住寶位的緊要處。
張子曰:將陳理財養物於下,故先敘天地生物。 朱氏震曰:“天地之大德曰生”者仁也,聖人成位乎兩間者仁而已,不仁不足以參大地,義所以為仁,非二本也,故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集說引張載說:下文將要鋪陳理財養民的事,所以這裡先敘天地生養萬物,把根子交代清楚。集說引朱震說:「天地之大德曰生」,這個「生」就是仁;聖人能在天地之間站住自己的位置,靠的也只是一個仁。不仁就不配與天地並列為三才(底本「不足以參大地」的「大」當作「天」)。義是用來成全仁的,兩者並不是兩個根,所以《說卦傳》說「立人之道曰仁與義」。
王氏宗傳曰:聖人所以配天地而王天下者,亦有仁義而已矣。仁,德之用也。義,所以輔仁也。“理財”,如所謂作網罟以佃漁,作耒耜以耕耨,致民聚貨以變易之類是也。 “正辭”,如所謂易結繩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是也。“禁民為非”,如所謂重門擊柝以待暴客,剡矢弦弧以威天下是也。
集說引王宗傳說:聖人所以能與天地相配而統治天下,靠的也只是仁與義罷了。仁是德的發用,義是用來輔助仁的。所謂「理財」,就是下一章說的編繩結網去打獵捕魚、砍木做耒耜去耕地除草、招來百姓聚集貨物互相交易這一類事。所謂「正辭」,就是下一章說的把結繩記事改成書寫契券、百官憑它治事、萬民憑它稽察這一類事。所謂「禁民為非」,就是下一章說的設重重門戶、敲梆子巡夜以防備強盜,削箭安弦造出弓矢以威懾天下這一類事。
《朱子語類》云:“正辭”便只是分別是非。又曰:教化便在正辭裡面。 項氏安世曰:聖人之仁,即天地之生,“大寶曰位”,即“崇高莫大乎富貴”也,自此以下,以包犧氏神農氏黃帝堯舜氏實之,皆聖人之富貴者也。財者,百物之總名,皆民之所利也。理財,謂水火金木土穀推修,所以利之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正辭」不過就是把是非分辨清楚。又說:教化就落在「正辭」這件事裡頭。集說引項安世說:聖人的仁,就是天地的生;「大寶曰位」的位,就是《上繫》所說「崇高莫大乎富貴」的那個富貴。從這裡往下,用伏羲氏、神農氏、黃帝堯舜氏來充實它,這幾位都是聖人當中據有富貴之位的。「財」是各種物產的總名,都是百姓賴以得利的東西。所謂「理財」,就是《尚書·大禹謨》講的水、火、金、木、土、谷六府一一整治得當(底本「推修」當作「惟修」),用它們來給百姓謀利。
正辭,謂殊貴賤使有度,明取予使有義,辨名實使有信,利之所在,不可不導之使知義也。禁民為非,謂憲禁令,致刑罰,以齊其不可導者也。蓋養之教之而後齊之,聖人之政,盡於此三者矣,其德意之所發,主於仁民,義者,仁之見於條理者也。
項安世接著說:所謂「正辭」,是分別貴賤使等級有法度,講明取予使進退有道理,辨清名實使人與人之間有信用;利益所在的地方,不能不引導百姓懂得義。所謂「禁民為非」,是公佈禁令、施加刑罰,用來整齊那些引導不過來的人。先養活他們,再教化他們,最後才用刑罰整齊他們——聖人的政事,全在這三項裡頭了。而這三項所發出的德意,主旨都在愛護百姓;義,不過是仁表現為具體條理時的樣子。
真氏德秀曰:案《易》之並言仁義者,此章及《說卦》“立天之道”章而已,在天地則曰生,在聖人則曰仁,仁之義蓋可識矣。 李氏心傳曰:蔡邕云,以仁守位,以財聚人,則漢以前已用此“仁”字矣。 總論 孔氏穎達曰:此第一章,復釋上繫第二章象爻剛柔吉凶悔吝之事,更具而詳之。
集說引真德秀說:查《周易》中把仁與義並舉的地方,只有本章和《說卦傳》「立天之道」那一章而已。同一個道理,擺在天地上就叫「生」,擺在聖人身上就叫「仁」,仁字的含義由此可以看清楚了。集說引李心傳說:東漢蔡邕引這兩句作「以仁守位,以財聚人」,可見漢代以前的本子就已經用這個「仁」字了——舊說有把它讀成「以人守位」的,不足為據。總論引唐代孔穎達說:這是第一章,重新解釋《上繫》第二章講象、爻、剛柔、吉凶悔吝的那些事,比《上繫》說得更完備、更詳細。
案 此章與《上傳》第二章相應,故《上傳》第三章以後,皆申說第二章之意,《下傳》則自第二章之後,皆申說此章之意也。“八卦成列,因而重之”,即所謂設卦觀象也。 因爻象中剛柔相推之變,面繫之吉凶悔吝之辭,即所謂“繫辭焉而明吉凶”也,此四句,由象以及於辭者,作《易》之序也。下文又由辭之吉凶悔吝而推本於剛柔之象,蓋《傳》本為繫辭而作,而《下傳》尤詳焉,故其立言如此。
李光地按:本章與《上傳》第二章互相呼應,所以《上傳》從第三章往後,都是在申說第二章的意思;《下傳》則從第二章往後,都是在申說本章的意思。本章開頭「八卦成列,因而重之」,就是《上傳》所說的「設卦觀象」;接著順著爻象裡剛柔互相推移的變化,給它繫上吉凶悔吝的斷語(底本「面繫之」的「面」當作「而」),就是《上傳》所說的「繫辭焉而明吉凶」。這四句由卦象講到卦辭,正是聖人作《周易》的先後次第。下文卻又反過來,從卦辭的吉凶悔吝推溯到剛柔之象的本源。這是因為《繫辭傳》本來就是為解說「繫辭」而作的,而《下傳》講得尤其詳細,所以行文才是這樣的格局。
吉凶悔吝,由動而生者,蓋以剛柔迭運,變面從時故也,吉凶之遇,參差不齊,然以常理為勝,而天下之動可一者,以剛柔變化,不離乾坤,乾易坤簡,而天下之理得故也。“爻象動乎內”四句,又總而結言之,“天地大德”一節,《本義》原屬此章,然諸儒多言宜為下章之首,蓋下章所取十三卦,無非“理財”、“正辭”、“禁非”之事,其說可從也。
李光地接著說:吉凶悔吝之所以由「動」而生,是因為剛柔輪流運行、隨著時勢而變(底本「變面從時」的「面」當作「而」)。人世間遇到的吉凶參差不齊,並不整齊劃一,然而終究是常理佔上風;天下的變動之所以能歸結為一個,是因為剛柔的種種變化都離不開乾坤,乾以平易、坤以簡約,天下的道理便都被把握住了。「爻象動乎內」以下四句,又是把上文總起來收束一筆。至於「天地之大德曰生」這一節,朱熹《本義》原本把它歸在第一章末尾,可是後來諸儒大多主張應當把它作下一章的開頭,因為下一章所取的十三卦,無非是「理財」「正辭」「禁民為非」這三件事,這個說法可以採信。
繫辭下傳·第二章
本義 王昭素曰:與地之間,諸本多有“天”字,俯仰遠近所取不一,然不過以驗陰陽消息兩端而已,神明之德,如健順動止之性,萬物之情,如雷風山澤之象。
此處底本脫去了第二章開頭的經文(「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徑接朱熹的注。朱熹《本義》引宋初王昭素說:「與地之間」這一句,各本大多有一個「天」字,作「觀鳥獸之文與天地之宜」。抬頭看天、低頭看地、遠取於物、近取於身,所取的對象雖然不一樣,然而不過是用來驗證陰陽消長這兩端罷了。所謂「神明之德」,指的是健、順、動、止這一類性情;所謂「萬物之情」,指的是雷、風、山、澤這一類形象。
集說 朱氏震曰:自此以下,明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者,無非有取於《易》,皆仁也。曰:王天下者,明守位也。 王氏申子曰:伏羲氏繼天立極,畫八卦以前民用,後之聖人,相繼而作,制為相生相養之具,皆所以廣天地生生之德,自網罟至書契是也。 蔡氏清曰:“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二句,一是精,一是粗,一是性情,一是形體,其下十三卦所尚之象,一皆出此。
集說引朱震說:從這裡往下,是要說明「備物致用、立成器以為天下利」的種種作為,無一不是取法於《周易》,也無一不是仁的表現。他又說:經文特意講「王天下」,正是照應上一章的「聖人之大寶曰位」,說的是守住這個位。集說引王申子說:伏羲氏承接天道、樹立人極,畫出八卦來開導百姓的日用;後代聖人接連興起,制作出各種相生相養的器具,都是為了擴充天地生生不息的德。從結繩作網罟一直到造書契,講的就是這件事。集說引蔡清說:「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這兩句,一句說精、一句說粗,一句說性情、一句說形體;底下十三卦所崇尚的卦象,全都從這兩句裡出來。
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 本義 兩目相承而物麗焉。 集說 孔氏穎達曰:案諸儒象卦制器,皆取卦之爻象之體,韓氏之意,直取卦名因以制器,案《上繫》云,以“制器者尚其象”,則取象不取名也,韓氏乃取名不取象,於義未善。
《繫辭下傳》本文說:編結繩索做成羅網魚網,用來打獵、用來捕魚,這大概是取象於《離》卦。朱熹《本義》解釋:《離》卦上下兩個離體,像兩重網眼上下相承,獵物就附著在上頭——「離」本有附麗之義。集說引孔穎達說:考察諸家講「觀象制器」,都是取卦中爻畫所組成的形體;而韓康伯的意思,卻是直接拿卦名去對應器物。查《上繫》說「以制器者尚其象」,可見應當取象而不取名;韓康伯取名不取象,在道理上講不圓滿。
胡氏瑗曰:蓋者疑之辭也,言聖人創立其事,不必觀此卦而成之,蓋聖人作事立器,自然符合於此之卦象也,非準擬此卦而後成之,故曰“蓋取”。 案 孔氏所議韓氏是也,且六十四卦名,是文王所命,包犧之時,但有八卦名象而已,黃農堯舜,不應便取卦名,經文蓋取之云,雖曰假託,不必拘泥,然亦不應大段疏脫也。
集說引胡瑗說:「蓋」是表示推測、不敢斷定的詞。這是說聖人開創這些事情,未必是先看了這一卦才做成的;聖人做事造器,自然而然就同這一卦的卦象相合,並不是比著這一卦的樣子才造出來,所以說「蓋取」。李光地按:孔穎達批評韓康伯是對的。況且六十四卦的卦名是周文王所定,伏羲的時候只有八卦的名與象而已;黃帝、神農、堯、舜也不應當直接搬用後世才有的卦名。經文說「蓋取諸某卦」,雖說只是借來立言、不必死摳,然而也不應當在大關節上疏漏脫略到那個地步。
古者網羅所致曰離。《詩》曰:“魚網之設,鴻則離之。”又曰:“有兔爰爰,雉離於羅。”二體皆離,上下網羅之象。
李光地接著說:古時候凡是被網羅捕獲的都叫「離」。《詩經·邶風·新臺》說「魚網之設,鴻則離之」,本想張網捕魚,落網的卻是大雁,這個「離」就是落進網裡;《詩經·王風·兔爰》又說「有兔爰爰,雉離於羅」,兔子悠然逃脫,野雞卻掛在羅網上,這個「離」也是被網住。《離》卦上下兩體都是離,正是上下兩重網羅的形象。可見取《離》為網罟之象,依舊落在卦象上,並不是單取一個卦名。
包犧氏沒,神農氏作,斫木為耜,揉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 本義 二體皆木,上入下動,天下之益,莫大於此。 集說 蔡氏淵曰:耜,耒首也,斷木之銳而為之。耒,耜柄也,揉木使曲面為之。 吳氏澄曰:《益》上巽二陽,象耒之自地上而入,下震一陽,象耜之在地下而動也。
《繫辭下傳》本文說:伏羲氏去世,神農氏興起,砍削木頭做成耜頭,揉彎木料做成耒柄,把耕地除草的便利教給天下人,這大概是取象於《益》卦。朱熹《本義》解釋:《益》卦上巽下震,兩體都屬木;巽為入而居上,震為動而居下,正合耒耜插進土裡翻動的樣子;天下的利益,沒有比農耕更大的。集說引蔡淵說:「耜」是耒的頭,把木頭削出尖銳的一端做成;「耒」是耜的柄,把木料揉彎做成(底本「揉木使曲面為之」的「面」當作「而」)。集說引吳澄說:《益》卦上體巽有兩個陽爻,像耒柄從地面之上插下去;下體震有一個陽爻,像耜頭在地下翻動。
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 本義 日中為市,上明而下動,又借噬為市,嗑為合也。 集說 耿氏南仲曰:有菽粟者,或不足乎禽魚,有禽魚者,或不足乎菽粟,罄者無所取,積者無所散,則利不布,養不均矣,於是“日中為市”焉。日中者,萬物相見之
《繫辭下傳》本文說:正午開設集市,招來天下的百姓,匯聚天下的貨物,交換完了各自散去,人人都得到自己需要的東西,這大概是取象於《噬嗑》卦。朱熹《本義》解釋:《噬嗑》上離下震,離為日、為明而居上,震為動而居下,正合正午開市、人眾趨動的樣子;同時又借「噬」的音為「市」,借「嗑」的義為「合」,取會合交易之意。集說引耿南仲說:有豆子穀子的人,也許缺少禽獸魚鮮;有禽獸魚鮮的人,也許缺少豆子穀子。空乏的人無處求取,囤積的人無處散出,利益就流通不開,供養就不能均平,於是才有「日中為市」這件事。正午是萬物互相照見的時候——此處底本有脫文,下面徑接鄭東卿之說。
鄭氏東卿曰:十三卦始《離》次《益》次《噬嗑》,所取者食貨而已。食貨者,生民之木也。 案 離為日中,震為動出,當日中而動出,市集之象。
集說引鄭東卿說:十三卦的次第,先從《離》開始,其次是《益》,再次是《噬嗑》,所取的不過是食與貨兩樁事。食與貨,是養活百姓的根本(底本「生民之木」的「木」當作「本」)。李光地按:《噬嗑》上體離為日,正當正午;下體震為動、為出。正午時分而人人動身出門,這就是市集聚散的形象。
神農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繫辭下傳》本文說:神農氏去世,黃帝、堯、舜接著興起。他們打通舊制的窮處,使百姓不生厭倦;神妙地加以化導,使百姓各得其宜。《周易》的道理是:走到盡頭就得變,變了才通得過去,通得過去才能長久,所以《大有》上九的爻辭說「自天祐之,吉無不利」。黃帝、堯、舜只是垂衣拱手而天下大治,這大概是取象於《乾》《坤》兩卦。
本義 乾坤變化而無為。 集說 郭氏雍曰:“垂衣裳而天下治”,無為而治也,無為而治者無也焉,法乾坤易簡而已。 王氏申子曰:神農以上,民用未滋,所急者食貨而已,此聚人之本也,及黃帝堯舜之世,民用日滋,若復守其樸略,則非變而通之之道,故“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
朱熹《本義》解釋:乾坤只管自然變化而並不刻意造作,正合垂衣裳而治的意思。集說引郭雍說:「垂衣裳而天下治」,就是無為而治;無為而治的人並沒有別的手段(底本「無為而治者無也焉」當作「無他焉」),不過是效法乾坤的易簡罷了。集說引王申子說:神農以前,百姓的用度還不繁多,急需的只是吃的和用的,這是聚攏人眾的根本;到了黃帝、堯、舜的時代,百姓的用度一天天增多,如果還死守從前那種質樸簡陋的辦法,就不合「變而通之」的道理,所以經文說「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
使民由之而不倦,神其化,使民宜之而不知,凡此者非聖人喜新而惡舊也。“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易》之道然也。 吳氏澄曰:風氣漸開,不可如樸略之世,此窮而當變也,變之則通而不窮矣,其能使民喜樂不倦者,以其通之之道,神妙不測,變而不見其跡,便於民而民皆宜利之故爾。
王申子接著說:讓百姓順著新法去做而不生厭倦,把這番化導做得極其神妙,使百姓各得其宜卻不知道是誰安排的。凡此種種,並不是聖人喜歡新的、討厭舊的。「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周易》的道理本來如此。集說引吳澄說:風氣一天天開通,不能再像質樸簡陋的上古那樣過日子,這就是「窮」而應當「變」;一變過來就通暢而不再窘迫了。它之所以能讓百姓歡喜而不厭倦,是因為變通的手段神妙難測,改換了卻看不出痕跡,處處便利百姓,百姓也就都覺得合宜有利。
俞氏琰曰:時當變則變,不變則窮,於是乎有變而通之之道焉,變而通之所以趣時也,民之所未厭,聖人不強去,民之所末安,聖人不強行,夫唯其數窮而時將變,聖人因而通之,則民不倦。由之而莫知其所以然者,神也,以漸相忘於不言之中者,化也。
集說引俞琰說:時勢該變的時候就變,不變就要走到絕路,於是才有「變而通之」這條路;而「變而通之」,正是為了「趣時」——順著時勢往前走。百姓還沒有厭棄的舊法,聖人不硬去廢掉;百姓還不能安心的新法,聖人不硬去推行(底本「民之所末安」的「末」當作「未」)。只有等到氣數窮盡、時勢將變的關口,聖人順勢替他們打通,百姓才不會厭倦。讓百姓順著走卻誰也說不出所以然,這就是「神」;一點一點在不言不語之中把舊習忘掉,這就是「化」。
蔡氏清曰:時之當變也而通其變,然其所以變通之者,非聖人強用其智慮作為於其間也,因其自然之變,而以自然之理處之,是謂神而化之也,神而化,即其變通之妙於無為也。 蘇氏濬曰:言通變神化,而獨詳於黃帝堯舜;言黃帝堯舜,而獨取渚乾坤,乾坤諸卦之宗也。黃帝堯舜,千古人文之始,中天之運,至此而開,洪荒之俗,至此而變,此所以為善發羲皇之精蘊也。
集說引蔡清說:時勢該變的時候就替它打通這個變,然而之所以能變通,並不是聖人硬拿自己的心思在裡頭造作;只是順著事物自然發生的變,用自然而然的道理去應付它,這就叫「神而化之」。所謂神而化,就是把變通做到無為的妙處。集說引蘇濬說:講通變神化而獨獨在黃帝、堯、舜這裡說得詳細,講黃帝、堯、舜而獨獨取《乾》《坤》兩卦(底本「獨取渚乾坤」的「渚」當作「諸」),是因為乾坤本是眾卦的祖宗。黃帝、堯、舜是千古人文的開端,天運走到中天,到這裡才敞亮起來;洪荒的舊俗,到這裡才改換過來。這正是最能發明伏羲畫卦深意的地方。
案 守舊則倦更新則不宜,凡事之情也,變其舊使民不倦者,化也,趨於新使民咸宜者,神而化之也。
李光地按:一味守著舊的就叫人厭倦,一味翻出新的又叫人不習慣,這是天下萬事的常情。把舊的改掉而百姓不覺得厭倦,這是「化」;引著人走向新的而百姓都覺得合宜,這就是「神而化之」。前一句靠的是潛移默運,後一句靠的是不見痕跡,兩層合起來,才是聖人通變的全副本領。
刳木為舟,剡木為楫,舟揖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 本義 木在水上也,致遠以利天下,疑衍。 集說 《九家易》曰:木在水上,流行若風,舟楫之象也。 何氏楷曰:近而可以濟不通,遠而可以致遠,均之為天下利矣,取諸《渙》者,其象巽木在坎水之上,故《彖》曰“利涉大川”,《彖傳》曰“乘木有功。”
《繫辭下傳》本文說:把木頭挖空做成船,削尖木頭做成槳,船槳的便利可以渡過原先不通的水面,可以到達遠方而有利於天下,這大概是取象於《渙》卦(底本「舟揖」的「揖」當作「楫」)。朱熹《本義》解釋:《渙》上巽下坎,是木浮在水上的形象;至於「致遠以利天下」一句,疑心是從下文「服牛乘馬」那一節竄進來的衍文。集說引《九家易》說:木頭浮在水上,順流漂行像風一樣,這就是舟楫的形象。集說引何楷說:近處可以擺渡不通的水面,遠處可以到達遙遠的地方,一樣都是天下的利益。取象於《渙》,是因為它上體巽木、下體坎水,木行水上,所以《渙》卦辭說「利涉大川」,《彖傳》說「乘木有功」。
本義 下動上說。 集說 董氏真卿曰:平地任載之大車,載物之多者,則服牛以引重,田車兵車乘車之小車,載人而輕者,則乘馬以致遠。 案 外說內動,象牛馬之奔於前而車動於後也。
此處底本脫去了經文「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只剩下各家的解說。朱熹《本義》解釋:《隨》卦下震上兌,下體震為動、上體兌為悅,牛馬在前奔走、車子在後跟從而人人稱便,正合此象。集說引董真卿說:平地上負重的大車,裝載的東西多,就用牛駕轅來拉重物;田獵的車、兵車、載人的小車屬於小車,載人而分量輕,就用馬駕車去跑遠路。李光地按:外卦兌為悅、內卦震為動,正像牛馬在前頭奔馳而車子在後頭轉動。
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 本義 豫,備之意。 集說 楊氏文煥曰:川途既通,則暴客至矣,又不可無御之之術,重門以御之,擊柝以警之,則暴客無自而至。 俞氏琰曰:坤為闔戶,“重門”之象也。震,動而有聲之木,“擊柝”之象也。
《繫辭下傳》本文說:設置重重門戶、敲著梆子巡夜,用來防備強暴的來客,這大概是取象於《豫》卦。朱熹《本義》解釋:「豫」有預先準備的意思。集說引楊文煥說:水路陸路一旦暢通,強盜也就跟著來了,不能沒有抵禦他們的辦法;用重重門戶擋住他們,用敲梆子的聲響警戒他們,強盜就無從下手。集說引俞琰說:《豫》卦下坤上震,坤為關閉的門戶,這是「重門」的形象;震是能動而且有聲響的木頭,這是「擊柝」的形象。
斷木為杵,掘地為臼,臼杵之利,萬民以濟,蓋取諸《小過》。 本義 下止上動。 集說 邱氏富國曰:以象言之,上震為木下艮為土,震木上動,艮土下止,杵臼治米之象。
《繫辭下傳》本文說:截斷木頭做成杵,挖掘地面做成臼,杵臼的便利使萬民都吃得上舂好的米,這大概是取象於《小過》卦。朱熹《本義》解釋:《小過》下艮上震,下體止而上體動,正合臼在下不動、杵在上舂搗的樣子。集說引邱富國說:就卦象講,上體震為木,下體艮為土;震木在上頭動,艮土在下頭靜止,這就是用杵臼舂米去殼的形象。
弦木為弧,剡木為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 本義 睽乖然後威以服之。 集說 朱氏震曰:知耒耜而不知杵臼之利,則利天下者有未盡,故教之以杵臼之利,知門柝而不知“弧矢之利”,則威天下者有末盡,故教之以“弧矢之利。”徐氏幾曰:其害之大者,以“重門”“擊柝”不足以待之,故必有弧矢以威之。 案 離,威也。兌,說也。威而以說行之,所謂說以犯難,民忘其死。
《繫辭下傳》本文說:把木頭彎過來安上弦做成弓,削尖木頭做成箭,弓箭的便利用來威懾天下,這大概是取象於《睽》卦。朱熹《本義》解釋:《睽》是乖離背違之象,人心既已乖離,就得用威力去制服他。集說引朱震說:只知道耒耜而不知道杵臼的便利,那麼造福天下的事還沒有做盡,所以再教他們用杵臼;只知道重門擊柝而不知道弓箭的威力,那麼威懾天下的事還沒有做盡(底本「有末盡」的「末」當作「未」),所以再教他們用弓箭。集說引徐幾說:禍害大到用重門擊柝已經防不住的地步,就非有弓箭去威懾不可。李光地按:《睽》下兌上離,離是威,兌是悅;用威力而以和悅的方式推行,就是《兌·彖傳》所說的「說以犯難,民忘其死」——百姓心裡悅服,才肯拿起弓箭去拚命。
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 本義 壯固之意。 集說 司馬氏光曰:風雨,動物也,風雨動於上,棟宇健於下,《大壯》之象也。 蔡氏淵曰:棟,屋脊檁也。宇,椽也。棟直而上,故曰“上棟”。字兩垂而下,故曰“下宇”。
《繫辭下傳》本文說:上古的人住在洞穴裡、宿在野地上,後代聖人把它換成了房屋,上面架起棟樑、下面伸出屋簷,用來抵擋風雨,這大概是取象於《大壯》卦。朱熹《本義》解釋:「大壯」有壯健堅固的意思。集說引司馬光說:風雨是流動不定的東西,《大壯》下乾上震,震為雷動風動在上頭,乾為剛健、棟宇穩固在下頭,這正是《大壯》的形象。集說引蔡淵說:「棟」是屋脊上的正檁,「宇」是屋簷的椽子;棟直挺挺地架在上頭,所以說「上棟」;簷從兩邊垂下來,所以說「下宇」(底本「字兩垂而下」的「字」當作「宇」)。
俞氏琰曰:聖人之幹物,有為之者,有易之者,古未有是而民利之也,今則為之,所以貽於後也,古有是而民厭之也,今則易之,所以革於前也。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 本義 送死大事,而過於厚。
集說引俞琰說:聖人對付事物,有的是從無到有地「作」,有的是就舊改新地「易」(底本「聖人之幹物」的「乾」當作「於」)。古時沒有這件東西而百姓需要它,如今就替他們造出來,這是留給後人的;古時有這件東西而百姓已經厭棄它,如今就替他們換掉,這是革去從前的。《繫辭下傳》本文接著說:古時候埋葬死人,只用柴草厚厚裹住,葬在曠野當中,不堆墳頭、不種樹木,服喪也沒有一定的期限;後代聖人把它換成了內棺外槨,這大概是取象於《大過》卦。朱熹《本義》解釋:送別死者是人生大事,禮數上寧可失之於過厚,這正合「大過」的卦名。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 本義 明決之意。 此第二章,言聖人制器尚象之事。
《繫辭下傳》本文說:上古用打繩結的辦法記事治世,後代聖人把它換成了書寫的契券,百官憑它辦理政務,萬民憑它稽核查驗,這大概是取象於《夬》卦。朱熹《本義》解釋:《夬》下乾上兌,有明白決斷的意思,書契正是把事情寫明白、把是非決斷清楚的東西。原書在此註明:以上是第二章,講聖人制作器物時崇尚卦象這件事。
集說 耿氏南仲曰:已前不云“上古”,已下三事,或言“古”,與上不同者,蓋未造此器之前,更無餘物之用,故不言“上古”也,以下三事,皆是未造此物之前,別有所用,今將後用而代前用,故本之云“上古”及“古”者。 案 兌為言語可以通彼此之情,書之象也。乾為健固,可以堅彼此之信,契之象也。 總論 吳氏澄曰:十三卦之制作,自畫卦而始,至書契而終,蓋萬世文字之祖,肇於畫卦,而備於書契也。
集說引耿南仲說:前面幾件事都不說「上古」,後面這三件事卻有的說「上古」、有的說「古」,同前面不一樣,這是因為:還沒有造出網罟、耒耜這些器物之前,根本沒有別的東西可用,所以不必說「上古」;而後面三件——宮室、棺槨、書契——在造出新物之前,本來另有一套舊辦法在用,如今是拿後來的辦法替換從前的辦法,所以要追溯到從前,才說「上古」和「古」。李光地按:《夬》下乾上兌,兌為口舌言語,可以溝通彼此的意思,這是「書」的形象;乾為剛健堅固,可以把彼此的信約釘牢,這是「契」的形象。總論引吳澄說:十三卦所對應的制作,從畫卦開始,到書契結束;萬世文字的祖宗,正是發端於畫卦而完備於書契。
案 此章申第一章“變通”、“趣時”而原於易筒之意,蓋在天地,則為剛柔,在人則為仁義,仁義者立本者也,因風氣之宜而通其變,則其所以趣時者也,法始於伏羲成於堯舜,故自八卦既畫,而可以周萬事之理,凡網罟耒耜至於書契,莫非易理之所有也,觀其窮而變,變而通,則趣時之用不窮,然其神而化之,無為而民安焉,則易簡之理唯一,故其取諸諸卦者,取諸其趣時也,而其取諸乾坤者,取諸其易簡也。
李光地按:本章是申說第一章「變通」「趣時」而追溯到「易簡」的意思(底本「易筒」的「筒」當作「簡」)。這個道理擺在天地上就是剛與柔,擺在人身上就是仁與義;仁義就是「立本」的東西。順著風氣之所宜去打通它的變,就是「趣時」。這套法度始創於伏羲,完成於堯舜,所以自從八卦畫成以後,天下萬事的道理便都可以周遍其中;從網罟、耒耜一直到書契,無一不是《易》理裡原本就有的。看它窮了就變、變了就通,可見「趣時」的用處沒有窮盡;然而它神妙地化導世人,無所作為而百姓自安,可見「易簡」的道理始終只是一個。所以說:那些取象於《離》《益》《噬嗑》等卦的,取的是它們「趣時」的一面;而取象於《乾》《坤》的,取的是它們「易簡」的一面。
繫辭下傳·第三章
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 本義 易卦之形,理之似也。 集說 干氏寶曰:言是故,又總結上義也。 崔氏憬曰:上明取象以制器之義,故以此重釋於象,言易者象於萬物,象者形像之象也。
《繫辭下傳》本文說:所以,《周易》這部書講的就是「象」,而所謂「象」,就是摹擬相似。朱熹《本義》解釋:《周易》一卦一卦的形體,是天下事理的近似寫照。集說引晉代干寶說:這裡用「是故」二字開頭,是把上文的意思總起來收一筆。集說引崔憬說:上文講明瞭取象以制作器物的道理,所以在這裡把「象」字重新解釋一遍:《周易》是拿卦來摹擬萬物,「象」就是形狀相像的意思。
吳氏澄曰:此章之首第一節,總敘以起下文,自包犧至書契,言制作之事,而以是故總結之,謂《易》卦皆器物之象,象者像似之義,聖人制器,皆與卦象合也。 案 凡章首不用“是故”字,曰“是故”者,承上結上之辭也,諸儒以此句為上章結語者,似是。
集說引吳澄說:本章開頭第一節,是總起一筆來引出下文;從伏羲一直講到書契,說的都是制作器物的事,然後用「是故」把它收攏起來,意思是《周易》的卦全是器物的形象,「象」就是摹擬相似的意思,聖人制作器物,無不與卦象暗合。李光地按:凡是一章的開頭,不會用「是故」二字;用「是故」的,都是承接上文、收束上文的說法。諸家把這一句看作上一章的結語,看來是對的。
彖者材也。 本義 彖,言一卦之材。 集說 韓氏伯曰:彖,言成卦之材,以統卦義也。 案 “材”者,構屋之木也,聚眾材而成室,彖亦聚卦之眾義以立辭,故《本義》謂“彖言一卦之材。”
《繫辭下傳》本文說:「彖」講的是一卦的材質。朱熹《本義》解釋:「彖」是說明一卦的材質的。集說引韓康伯說:「彖」是說明構成這一卦的材質,用它來統攝全卦的大義。李光地按:「材」本指蓋房子用的木料,把許多木料聚攏起來才成一間屋子;彖辭也是把一卦的各種義理聚攏起來才立成一段斷語,所以朱熹《本義》說「彖言一卦之材」。
爻也者,效天下之動者也。 本義 效,放也。 集說 胡氏瑗曰:爻有變動,位有得失,變而合於道者為得,動而乖於理者為失, 是故吉凶生而悔吝著也。 本義 “悔吝”本微,因此而“著”。 此第三章。
《繫辭下傳》本文說:所謂「爻」,就是仿效天下一切變動的。朱熹《本義》解釋:「效」就是仿照、摹擬。集說引胡瑗說:爻有變動,位有得失;變動而合於道的就算「得」,變動而背理的就算「失」——此處底本有脫文,胡瑗的話未完。《繫辭下傳》本文接著說:所以吉凶由此產生,悔吝由此顯著。朱熹《本義》解釋:「悔」與「吝」本來只是很細微的苗頭,因為吉凶已經產生,它們才顯露出來。原書在此註明:以上是第三章。
集說 保氏八曰:彖者,言一卦之材,所以斷一卦之吉凶悔吝,爻者言一爻之動,所以斷一爻之吉凶悔吝。 何氏楷曰:吉凶在事本顯,故曰“生”。悔吝在心尚微,故曰“著”。悔有改過之意,至於吉則悔之著也,吝有文過之意,至於凶則吝之著也,原其始而言,吉凶生於悔吝,要其終而言,則悔吝著而為吉凶也。
集說引元代保八說:彖辭講的是一卦的材質,用來判斷一卦的吉凶悔吝;爻辭講的是一爻的變動,用來判斷一爻的吉凶悔吝。集說引何楷說:吉凶落在事情上本來就明顯,所以說「生」;悔吝還留在心裡,尚且細微,所以說「著」。「悔」含有改過的意思,一直走到吉,就是悔的顯著;「吝」含有文飾過錯的意思,一直走到凶,就是吝的顯著。從起頭處講,吉凶是從悔吝里長出來的;從收梢處講,則是悔吝顯著出來變成了吉凶。
繫辭下傳·第四章
陽卦多陰,陰卦多陽。 本義 震坎艮為陽卦,皆一陰二陰,巽離兌為陰卦,皆一陰二陽。 其故何也,陽卦奇,陰卦偶。 本義 凡陽卦皆五畫,凡陰卦皆四畫。
《繫辭下傳》本文說:屬陽的卦反而陰爻多,屬陰的卦反而陽爻多。朱熹《本義》解釋:震、坎、艮是陽卦,都是一個陽爻配兩個陰爻(底本「皆一陰二陰」,上一個「陰」當作「陽」);巽、離、兌是陰卦,都是一個陰爻配兩個陽爻。《繫辭下傳》本文接著問: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陽卦的畫數是奇,陰卦的畫數是偶。朱熹《本義》解釋:陽爻算一畫、陰爻算兩畫,陽卦一陽二陰合起來都是五畫,五是奇數;陰卦一陰二陽合起來都是四畫,四是偶數。
集說 韓氏伯曰:夫少者多之所宗,一者眾之所歸,陽卦二陰,故奇為之君,陰卦二陽,故偶為之主。 陳氏埴曰:二偶一奇,即奇為主,是為陽卦,二奇一偶,即偶為主,是為陰卦,故曰“陽卦多陰,陰卦多陽。”案 “陽卦奇,陰卦偶”。言陽卦主奇,陰卦主偶也,須如韓氏陳氏之說,乃與下文相應。
集說引韓康伯說:少的一方總是多的一方所宗仰的,一總是眾所歸向的。陽卦裡有兩個陰爻,所以那個單出的奇畫就成了它的君;陰卦裡有兩個陽爻,所以那個單出的偶畫就成了它的主。集說引陳埴說:兩個偶畫配一個奇畫,奇就作主,這便是陽卦;兩個奇畫配一個偶畫,偶就作主,這便是陰卦,所以說「陽卦多陰,陰卦多陽」。李光地按:「陽卦奇,陰卦偶」,說的是陽卦以奇為主、陰卦以偶為主。必須照韓康伯、陳埴這個講法,才能同下文「一君二民」「二君一民」相呼應。
其德行何也?陽一君而二民,君子之道也。陰二君而一民,小人之道也。 本義 君,謂陽。民,謂陰。 此第四章。 集說 朱氏震曰:陰陽二卦,其德行不同何也,陽卦一君而遍體二民,二民共事一君,一也,故為君子之道,陰卦一民共事二君,二君共爭一民,二也,故為小人之道。 吳氏曰慎曰:陽卦固主陽也,而陰卦亦主陽,可見陽有常尊也。
《繫辭下傳》本文說:它們的德性行事又怎麼講呢?陽卦是一個君帶著兩個民,這是君子之道;陰卦是兩個君分著一個民,這是小人之道。朱熹《本義》解釋:「君」指陽爻,「民」指陰爻。原書在此註明:以上是第四章。集說引朱震說:陰陽兩類卦,德性行事有什麼不同呢?陽卦是一個君遍統兩個民,兩個民共同事奉一個君,歸結在「一」上,所以是君子之道;陰卦是一個民要同時事奉兩個君,兩個君又爭奪這一個民,落在「二」上,所以是小人之道。集說引吳曰慎說:陽卦固然以陽為主,陰卦其實也是以陽為主,可見陽始終有它恆常的尊位。
案 此章是釋“彖者材也”之義,而原其理於一也,自八卦始成而分陰分陽,一奇則為陽卦者,以其一君二民,是君之權出於一,君為主也,君為主,則君子之道行,故曰“君子之道。”一偶則為陰卦者,以其二君一民,是君之權出於二,反若民為主也,民為主,則小人之道行,故曰“小人之道。”
李光地按:本章是解釋「彖者材也」的含義,而把其中的道理追溯到一個「一」字上。自從八卦初成而分出陰陽,凡是一個奇畫作主的就成為陽卦,因為它一君二民,君權出於一處,君才是主;君作了主,君子之道就行得通,所以說「君子之道」。凡是一個偶畫作主的就成為陰卦,因為它二君一民,君權出於兩處,反倒像是民作了主;民作了主,小人之道就行開了,所以說「小人之道」。
古今言《易》者,曰陽為君子,陰為小人,蓋以為善惡淑慝之稱焉,豈知陰陽不可以相無,如有君不可以無民,烏有善惡淑慝之分哉,唯其君之道,一而有統,則民之眾,翕然從令,豈非君子之道乎,若君之道二而多門,則民之卑,各行其私,豈非小人之道乎,善惡淑慝,由此而生,吉凶治亂,由此而
李光地接著說:古往今來講《周易》的人,都說陽是君子、陰是小人,把它當成善惡美醜的名號。哪裡知道陰與陽是彼此缺一不可的,正如有了君就不能沒有民,哪裡有什麼善惡美醜的分別呢?只因為君的路數專一而有統屬,眾多的百姓便一齊聽從號令,這難道不是君子之道嗎?倘若君的路數分作兩頭、政出多門,卑下的百姓便各自打自己的算盤,這難道不是小人之道嗎?善惡美醜由這裡產生,吉凶治亂也由這裡——此處底本有脫文,李光地的話未完,下面徑接第五章經文。
繫辭下傳·第五章
《易》曰:“幢幢往來,朋從爾思。”予曰:天下何思何慮,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天下何思何慮。 本義 引《咸》九四爻辭而釋之,言理本無二,而殊塗百慮,莫非自然,何以思慮為哉,必思而從,則所從者亦狹矣。 集說 韓氏伯曰:天下之動,必歸於一,思以求朋,未能一也,一以感物,不思而至。
《繫辭下傳》本文說:《周易·咸》卦九四的爻辭講「憧憧往來,朋從爾思」(底本作「幢幢」,當作「憧憧」;「予曰」當作「子曰」,即孔子說)。孔子說:天下有什麼好思、有什麼好慮的呢?天下的路雖然各別,歸宿卻是同一個;雖有百樣思慮,所致的卻是同一個。天下有什麼好思、有什麼好慮的呢?朱熹《本義》解釋:這是引《咸》卦九四的爻辭加以發揮,說道理本來沒有兩個,而路數各別、思慮百端,無一不是自然而然,何必去攪動那份心思呢?如果非要先思量一番才有人來附和,那麼所能招來的也就窄小了。集說引韓康伯說:天下的一切變動,終究要歸到一個上頭;靠動心思去求同伴,就還沒有達到那個「一」;以專一之誠去感動外物,不必思量而人自然來。
孔氏穎達曰:此一之為道為可尚,結成前文陽卦,以一為君,是君子之道也。 徐氏幾曰:塗雖殊而歸同,則往來自不容無,而加之憧憧則私矣,慮雖百而致一,則思亦人心所當有,而局於朋從則狹矣。
集說引孔穎達說:這個「一」作為道理是最可崇尚的,正好收束前文所講的陽卦——陽卦以一畫為君,這就是君子之道。集說引徐幾說:路數雖然各別而歸宿相同,那麼人事上的往來本來就少不得,只是再加上「憧憧」那一層牽掛,就落進私心裡去了;思慮雖有百端而所致者是一,那麼「思」本來也是人心應當有的,只是拘泥在「朋從」上頭,就未免窄小了。
蔡氏清曰:天下感應之理,本同歸也,但事物則千形萬狀,而其塗各殊耳,天下感應之理,本一致也,但所接之事物不一,而所發之慮,亦因之有百耳,夫慮雖百而其致則一,塗雖殊而其歸則同,是其此感彼應之理,一出於自然而然,而不必少容心於其間者,吾之應事接物,一唯順其自然之理而已矣,“天下何思何慮。”
集說引蔡清說:天下感應的道理,本來是同一個歸宿,只是事物千形萬狀,所走的路各不相同罷了;天下感應的道理,本來是同一個致向,只是所接觸的事物不止一樣,所發出的思慮也就跟著有百種罷了。思慮雖有百種而所致者只是一,路數雖然各別而歸宿只是同;可見這邊感、那邊應的道理,全出於自然而然,用不著在中間安放半點私心。我們應付事情、接待外物,只須一味順著這自然之理去做就是了,所以說「天下何思何慮」。
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往者屈也,來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本義 言“往”、“來”、“屈”、“信”,皆感應自然之常理,加憧憧焉則入於私矣,所以必思而後有從也。 集說 張子曰:屈信相感而利生,感以誠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雜之偽也。
《繫辭下傳》本文接著說:太陽落下去月亮就升上來,月亮落下去太陽就升上來,日月這樣互相推移,光明便產生了;寒氣過去暑氣就來,暑氣過去寒氣就來,寒暑這樣互相推移,一年便湊成了。過去的是收縮,到來的是伸展;收縮與伸展互相感應,利益便產生了——「信」在這裡讀作「伸」。朱熹《本義》解釋:這裡講的「往」「來」「屈」「信」,都是感應中自然的常理;一旦加上「憧憧」那份牽掛,就落進私心裡去了,所以才非得先動心思然後才有人來附和。集說引張載說:屈伸互相感應而生出利,是因為所感的是一片誠;真情與假意互相感應而生出利害,是因為裡頭摻進了偽。
《朱子語類》云:“日往則月來”一段,乃承上文“憧憧往來”而言,往來皆人之所不能無,但憧憧則不可。 案 夫子引此爻,是發明貞一之理,故亦從天地日月說來,日月有往來,而歸於生明,所謂貞明者也。寒暑有往來,而歸於成歲,所謂貞觀者也。天下之動,有屈有信,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日往則月來」這一段,是承接上文「憧憧往來」講下來的;往來是人事上少不了的,只是不該「憧憧」——不該那樣心神不定地牽掛。李光地按:孔子引《咸》卦九四這一爻,是要發明「貞一」的道理,所以也從天地日月說起。日月有往有來,最後歸於生出光明,這就是前文所說的「貞明」;寒暑有往有來,最後歸於湊成一年,這就是前文所說的「貞觀」。天下的變動,有屈有伸——此處底本有脫文,下面徑接經文。
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本義 因言屈信往來之理,而又推以言學亦有自然之機也,精研其義,至於入神,屈之至也,然乃所以為出而致用之本,利其施用,無適不安,信之極也,然乃所以為人而崇德之資,內外交相養,互相發也。
《繫辭下傳》本文說:尺蠖蟲先把身子弓起來,是為了往前伸展;龍蛇冬天蟄伏起來,是為了保全性命。把義理研究到精微入神的地步,是為了拿出去應用;應用得順手而身心安穩,是為了增崇自己的德。朱熹《本義》解釋:這裡因為講屈伸往來的道理,又推開一層說到做學問也有它自然的機括。精細鑽研義理,一直到入於神妙,這是「屈」到了極處,卻正是日後拿出去致用的根本;把施用做得順遂,到哪裡都安穩,這是「伸」到了極處,卻正是回過頭來增崇德性的資糧(底本「所以為人而崇德之資」的「人」當作「入」)。內與外互相培養,互相激發。
集說 孔氏穎達曰:復明上往來相感,屈信相須,尺蠖之蟲,初行必屈,言信必須屈也,龍蛇初蟄,是靜也,以此存身,言動必因靜也,聖人用精粹微妙之義,入於神化,寂然不用,乃能致其所用,先靜後動,是動因靜而來也,利己之用,安靜其身,可以增祟其德,此亦先靜後動,動亦由靜而來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這裡再一次說明上文往來互相感應、屈伸互相依賴的道理。尺蠖這種蟲,起步時一定先把身子弓起來,這是說要伸展必須先收縮;龍蛇剛開始蟄伏是取靜,靠這個來保全身體,這是說要動必須憑藉靜。聖人把精純微妙的義理運用到入於神化的地步,看去寂然不動、毫無施為,卻正因此才能把它用出來,這是先靜後動,動是從靜裡來的;把施用做得便利,把身心安頓得寧靜,就可以增崇自己的德(底本「增祟」當作「增崇」),這也是先靜後動,動同樣是從靜裡來的。
《朱子語類》云:且如“精義入神”,如何不思,那致用的卻不必思,致用的是事功,是效驗。 俞氏琰曰:精研義理,無毫釐之差,而深造於神妙,所以致之於用也。見於用而利,施於身而安,所以為崇德之資也。“精義入神”,內也;“致用”,外也,自內而達外,猶“尺蠖之屈”以求信也。“利用安身”,外也;“崇德”,內也,即外以養內,亦猶“龍蛇之蟄以存身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譬如「精義入神」這一層,怎麼能不用思?至於「致用」那一層,反倒不必再費思量,因為致用是事功、是效驗,功夫下在前頭,效驗自然顯出來。集說引俞琰說:把義理研究到精細,沒有絲毫差錯,而深深進到神妙的境地,這是為了把它落到用上;用出來處處得便利,施行於自身而安穩,這就成了增崇德性的資糧。「精義入神」是內,「致用」是外,從內通到外,就像尺蠖先弓身而後求伸展;「利用安身」是外,「崇德」是內,就著外面來養裡面,也就像龍蛇蟄伏起來以保全身體。
蔡氏清曰:利用如何以崇其德,蓋外邊事事都能迎刃解將去,則胸中所得益深,所造亦遠矣,精義以致知言,義者,事理之宜也,入神,只謂到那不容言之妙處,利用以行言,利用故安身,若其用有不利,則亦不能在在皆安,而泰然處之矣,蓋躬行心得,自是相關之理。
集說引蔡清說:「利用」怎麼就能增崇自己的德呢?因為外頭一樁樁事情都能迎刃而解,胸中所得便一天比一天深,所到的境界也一天比一天遠。「精義」是就致知一邊說的,「義」就是事理的合宜處;「入神」不過是說到了那說不出口的精妙地方。「利用」是就踐行一邊說的,用得便利所以身心安穩;若是施用起來處處不順,那就不能到哪裡都安穩、泰然自處了。可見親身踐行與心中所得,本來就是互相牽連的道理。
吳氏一源曰:人皆知信之利,而不知屈之所以利也,故以“尺蠖”、“龍蛇”明之,專言屈之利以示人,正欲人養靜以一動,無感以待感也。 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集說引吳一源說:人人都知道伸展有好處,卻不知道收縮為什麼也有好處,所以特意拿尺蠖與龍蛇來點明,專講屈的好處給人看,正是要人涵養靜定來專一自己的動,在沒有感觸的時候先做好承接感觸的準備。《繫辭下傳》本文接著說:過了這一層再往上去,就不是人所能知道的了;窮究神妙、洞曉造化,那是德性極盛的境地。
本義 下學之事,盡力於精義利用,而交養互發之機,身不能己,自是以上,則亦無所用其力矣,至於“窮神知化”,乃德盛仁熟而自致耳,然不知者往而屈也,自致者來而信也,是亦感應自然之理而已。張子曰:氣有陰陽,推行有漸為化,合一不測為神。 此上四節,皆以釋《咸》九四爻義。
朱熹《本義》解釋:下學的功夫,就是在「精義」「利用」上盡力;而這兩頭交相培養、互相激發的機括一旦轉動起來,自己也停不下來(底本「身不能己」當作「自不能已」)。從這裡再往上,便沒有什麼力氣可用了;至於「窮神知化」,那是德性充盛、仁心純熟以後自然到達的。然而「未之或知」是往而屈,「自致」是來而伸,這也不過還是感應的自然之理罷了。朱熹又引張載說:氣分陰陽,推行下去有一個漸漸轉移的過程,這叫「化」;合而為一、莫測其端倪,這叫「神」。原書在此註明:以上四節,都是解釋《咸》卦九四的爻義。
集說 孔氏穎達曰:“精義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此二者皆人理之極,過此二者以往,則微妙不可知,窮極微妙之神,曉知變化之道,乃是聖人德之盛極也。 張子曰:“精義入神”,事豫吾內,求利吾外也。“利用安身”,素豫吾外,致養吾內也。“窮神知化”,乃養盛自致,非思勉之能強,故崇德而外,君子未或致知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精義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這兩件都是人事之理的極處;過了這兩件再往上,就微妙得不可知了。把那微妙的「神」窮究到底,把變化的道理看得透徹,這才是聖人德性盛到極點的樣子。集說引張載說:「精義入神」,是在我心裡先把事情預備停當,好求得外面的順利;「利用安身」,是平素在外面預備停當,好回過來涵養我的內心。至於「窮神知化」,是涵養到充盛處自然到達的,不是靠思索勉強能掙來的;所以除了「崇德」這一條路以外,君子並沒有別的辦法可以求到那一層。
又曰:氣有陰陽,推行有漸為化,合一不測為神,其在人也,知義用利,則神化之 又曰:窮神,是窮盡其神也。入神,是僅能入於神也,言人如自外而入,義固有淺深。 《朱子語類》云:“窮神知化”德之盛,這“德”字只是上面“崇德”之“德”,德盛後便能“窮神知化”,便如聰明睿知皆由此出,自誠而明相似。
張載又說:氣分陰陽,推行下去有一個漸漸轉移的過程,這叫「化」;合而為一、莫測其端倪,這叫「神」。落到人身上,就是懂得義、用得順,那麼神化的——此處底本有脫文。張載又說:「窮神」是把那個神窮究到底,「入神」只是剛剛能夠進到神的門裡;就人的功夫說,好比從外面往裡走,兩者在深淺上本來就有分別。集說引《朱子語類》說:「窮神知化,德之盛也」的這個「德」字,就是上文「崇德」的「德」;德盛了自然就能窮神知化,好比聰明睿智全從這裡發出,跟《中庸》講的由誠而明是一個樣子。
又云;“窮神知化”,“化”是逐些子挨將去底,一日復一日,一月復一月,節節挨將去,便成一年。“神”是一個物事,或在彼,或在此,當其在陰時,全體在陰,在陽時,全體在陽,都只是這一物,兩處都在不可測,故謂“神”。橫渠言:一故神,兩故化。又注云:兩在故不測。這說得甚分曉。
《朱子語類》又說:講「窮神知化」,那個「化」是一點一點挨著挪過去的東西——一天接一天,一月接一月,一節一節捱過去,就湊成了一年。那個「神」卻是一個整個的東西,或者在那邊,或者在這邊;當它在陰的時候,全體都在陰,在陽的時候,全體都在陽,始終只是這一物,兩頭都在而無從測度,所以叫「神」。張載說「一故神,兩故化」,又自己加註說「兩在故不測」,這話講得極其清楚。
又云:“天下何思何慮”一句,便先打破那個思字,卻說“同歸殊塗,一致百慮”,又再說“天下何思何慮”,謂何用如此“憧憧往來”,“尺蠖”、“龍蛇”之屈信,皆是自然底道理,不往則不來,不屈則亦不信也。今之為學,亦只是如此。“精義入神”,用力於內,乃所以致用乎外,“利用安身”,求利乎外,乃所以崇德乎內,只是如此作將去,雖至於窮神知化地位,亦只是德盛仁熟之所致,何思何慮之有。
《朱子語類》又說:孔子先說「天下何思何慮」這一句,一上來就把那個「思」字打破,不許人在這裡安放私心;接著才說「同歸殊塗,一致百慮」,指出天下的路數與思慮本來千頭萬緒,歸宿卻只有一個;然後又把「天下何思何慮」重說一遍作收,意思是既然如此,何必像《咸》卦九四那樣心神不定地往來牽掛。尺蠖先把身子弓起來,龍蛇到冬天蟄伏起來,這一屈一伸都是自然的道理——不曾去就不會回來,不曾收縮也就伸展不開。如今人做學問,也只是這個樣子:「精義入神」是在裡頭用功,正是為了在外頭致用;「利用安身」是在外頭求便利,正是為了在裡頭增崇德性。只須這樣一路做下去,即便到了「窮神知化」的地位,也不過是德盛仁熟自然到達的,哪裡還有什麼可思可慮的。
蔡氏清曰:“未之或知”者,不容於有思,不容於有為也,神以存主處言,化以運用處言,其神化者,亦豈出於精義利用之外哉,其始有待于思為,則曰精義利用,其終無待于思為,則曰“窮神知化”,所造有淺深,理則無精粗也。
集說引蔡清說:所謂「未之或知」,是說到了這一層已經容不得再有思量、容不得再有作為。「神」是就它主宰存主的地方說,「化」是就它運行施用的地方說;那所謂神化,難道又跳得出「精義」「利用」之外嗎?在起頭還得靠思索作為的時候,叫作「精義利用」;到末了不再靠思索作為的時候,就叫作「窮神知化」。所到的境界有深有淺,道理本身卻沒有粗細之別。
張氏振淵曰:未有下學功夫不到,而頓能上達者,神化功夫,正在精義利用作起,此正實落下手處,即造到神化地位,不過精義利用,漸進漸熟耳,德盛不是就窮神知化上贊他德之盛,唯德盛方能“窮神知化。”
集說引張振淵說:從來沒有下學的功夫還沒做到家,卻能一下子上達的。神化的功夫,正要從「精義」「利用」這裡做起,這才是實實在在的下手處;就算到了神化的地位,也不過是精義、利用一步步深入、一步步純熟罷了。經文說「德之盛」,並不是就窮神知化這件事來誇他德盛,而是說唯有德盛了才能窮神知化。
案 “精義入神”,則所知者精深,窮理之事也。“利用安身”,則所行者純熟,盡性之事也。“窮神”則不止於入神,其心與神明相契者也,‘知化”則不止於利用,其事與造化為徒者也,至命之事也,窮理盡性,學者所當用力,至命則無所用其力矣,故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李光地按:「精義入神」,是所知的精細深透,屬於「窮理」這一層的事;「利用安身」,是所行的純熟自如,屬於「盡性」這一層的事。「窮神」比「入神」又進一步,是內心與神明相契合;「知化」比「利用」又進一步,是所做的事與天地造化同流,這就屬於「至命」這一層的事了。窮理與盡性,是學者應當著力去做的;至於至命,就沒有什麼力氣可用了。所以《說卦傳》說「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又案 此章是釋“爻者效天下之動”之義,而原其理於一也,自此以下十一爻,皆是發明此意,而此爻之義,尤為親切,蓋感應者動也,不可逐物憧憧,而唯貴於貞固其心者一也,所以然者,此心此理,一致同歸,本不容以有二也,故首以此爻,而以致一恆心兩爻終焉。
李光地又按:本章是解釋「爻者效天下之動」的含義,而把其中的道理追溯到一個「一」字上。從這裡往下所引的十一爻,都是在發揮這個意思,而《咸》九四這一爻的義理尤其貼切。感應就是「動」,不可以追著外物心神不定,最要緊的是把自己的心守得堅定而專一。所以如此,是因為這個心、這個理原本一致同歸,容不得分作兩個。所以開頭用這一爻起,末了又用《損》六三講「致一」、《益》上九講「立心勿恆」這兩爻來收束。
《易》曰:“團於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將至,妻其可得見邪? 本義 釋《困》六三爻義。 集說 《朱於語類》云:有著力不得處,若只管著力去作,少間去作不成,他人便道自家無能,便是辱了名。
《繫辭下傳》本文說:《周易·困》卦六三爻辭講「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凶」(底本「團於石」的「團」當作「困」)。孔子說:不該受困的地方偏去受困,名聲一定受辱;不該憑據的東西偏要憑據,身家一定危險。既受辱又危險,死期就快到了,妻子哪裡還能見得著呢?朱熹《本義》解釋:這一段是解釋《困》卦六三的爻義。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有些地方本來就使不上勁,若是一味硬使勁去做,過不多久做不成,別人便說自己無能,這就把名聲辱沒了。
本義 括,結礙也。此釋《解》上六爻義。 集說 韓氏伯曰:括,結也。君子待時而動,則無結閡之患也。
此處底本脫去了《解》卦上六的一整段經文(「《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只剩下註解。朱熹《本義》解釋:「括」是結住、卡住的意思;這一段是解釋《解》卦上六的爻義。集說引韓康伯說:「括」就是打結;君子等待時機成熟才發動,就沒有被結住、被阻塞的憂患。
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屨校滅趾無咎,此之謂也。 本義 此釋《噬嗑》初九爻義。 集說 馮氏椅曰:不以不仁為恥,故見利而後勸於為仁,不以不義為畏,故畏威而後懲於不義。
《繫辭下傳》本文說:孔子說,小人不把不仁當作羞恥,不把不義當作可怕,看不見好處就不肯上勁,沒有威壓就不知收斂;吃一點小苦頭而免掉大禍患,這正是小人的福氣。《周易·噬嗑》初九爻辭說「屨校滅趾,無咎」——腳上戴著刑具磨傷了腳趾,卻不至於有災禍,講的就是這個道理。朱熹《本義》解釋:這一段是解釋《噬嗑》卦初九的爻義。集說引馮椅說:小人不把不仁當羞恥,所以要見到實利才肯勉力向仁;不把不義當可怕,所以要畏懼刑威才肯在不義上收手。
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故惡積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滅耳,凶。 本義 此釋《噬嗑》上九爻義。 集說 董氏仲舒曰:積善在身,猶長日加益而人不知也,積惡在身,猶火之銷膏而人不見也。 吳氏曰慎曰:惡,以己之所行者言,罪,以法之所麗者言。
《繫辭下傳》本文說:善不積累起來,不足以成就名聲;惡不積累起來,也不足以毀滅自身。小人把小的善事看作沒有好處而不肯做,把小的惡事看作沒有妨礙而不肯除,所以惡積多了就掩蓋不住,罪鬧大了就解脫不掉。《周易·噬嗑》上九爻辭說「何校滅耳,凶」——頸上扛著大枷,連耳朵都被磨掉,這是凶;「何」在這裡讀作「荷」,是扛負的意思。朱熹《本義》解釋:這一段是解釋《噬嗑》卦上九的爻義。集說引漢代董仲舒說:善積在身上,就像白晝一天天變長,人自己察覺不到;惡積在身上,就像燭火一點點燒掉膏油,人自己也看不見。集說引吳曰慎說:「惡」是就自己所做的行為說的,「罪」是就法律所加的名目說的。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亂。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 《易》曰:“其亡其亡,繫于苞桑。” 本義 此釋《否》九五爻義。
《繫辭下傳》本文說:孔子說,招來危險的,是那種自以為坐穩了位子的人;招來滅亡的,是那種自以為保得住存續的人;招來禍亂的,是那種自以為已經治理妥當的人。所以君子在安穩時不忘記危險,在存續時不忘記滅亡,在太平時不忘記禍亂;這樣一來,自身可以安然,國家也可以保全。《周易·否》卦九五爻辭說「其亡其亡,繫于苞桑」——心裡老念著「快要亡了、快要亡了」,反倒像繫在叢生的桑樹根上一樣牢固。朱熹《本義》解釋:這一段是解釋《否》卦九五的爻義。
集說 孔氏穎達曰:所以今有傾危者,由前安樂於其位,自以為安,故致今日危也。 所以今日滅亡者,由前保有其存,恆以為存,故今致滅亡也。所以今有禍亂者,由前自恃有其治理,恆以為治,故今致禍亂也。是故君子今雖獲安,心恆不志傾危之事,國雖存,心恆不忘滅亡之事,政雖治,心恆不忘禍亂之事,心恆畏懼其將滅亡,其將滅亡,乃“繫于苞桑”之固也。 谷氏家傑曰:養尊處優曰“安”,宗社鞏固曰“存”,綱舉目張曰“治”。
集說引孔穎達說:今天之所以有傾覆危亡,是由於從前在位子上安逸享樂,自以為安穩,才招來今日的危險;今天之所以有滅亡,是由於從前守著現成的存續,老以為一直會存續下去,才招來今日的滅亡;今天之所以有禍亂,是由於從前自恃已經治理妥當,老以為一直會太平,才招來今日的禍亂。所以君子今天雖然得了安穩,心裡始終不忘傾覆危亡的事(底本「心恆不志」的「志」當作「忘」);國家雖然存續,心裡始終不忘滅亡的事;政事雖然清明,心裡始終不忘禍亂的事。心裡老是警懼著「快要亡了、快要亡了」,這才有「繫于苞桑」那樣的牢固。集說引谷家傑說:養尊處優叫作「安」,宗廟社稷穩固叫作「存」,綱紀張舉、條目分明叫作「治」。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 本義 此釋《鼎》九四爻義。 集說 張氏浚曰:自昔居臺鼎之任,德力知三者一有闕,則弗能勝其事,而況俱不
《繫辭下傳》本文說:孔子說,德行淺薄而地位尊貴,智慧短小而謀劃大事,力量微弱而擔當重任,很少有不出禍事的。《周易·鼎》卦九四爻辭說「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鼎腿折斷,傾翻了給公家備的美食,弄得一身狼狽,這是凶,說的正是擔不起那副擔子。朱熹《本義》解釋:這一段是解釋《鼎》卦九四的爻義。集說引張浚說:自古以來身居三公臺鼎之位的人,德、力、智這三樣只要缺了一樣,就辦不成那件事,何況三樣都不——此處底本有脫文。
錢氏時曰:古之人君,必量力度德而後授之官,古之人臣,亦必度力度德而後居其任,雖百工胥史,且猶不苟,況三公乎,為君不明於所擇,為臣不審於自擇,以至亡身危主,誤國亂天下,皆由不勝任之故,可不戒哉。
集說引錢時說:古時候的君主,一定先掂量一個人的才力、估量他的德行,然後才把官職交給他;古時候的臣子,也一定先掂量自己的才力、估量自己的德行,然後才去就任。就連各行工匠、衙門小吏尚且不肯馬虎,何況位列三公呢?做君主的對所選的人看不清楚,做臣子的對自己該不該受任審不明白,以至於丟了性命、連累君主,耽誤國事、攪亂天下,全是由於擔不起那副擔子的緣故,這難道能不引以為戒嗎?
子曰: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 ”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本義 此釋《豫》六二爻義,《漢書》吉之之間有凶字。
《繫辭下傳》本文說:孔子說,能看出苗頭,大概可算神了吧?君子對上交往不諂媚,對下交往不輕慢,這就算是能看出苗頭了。「幾」是變動剛起時的那點細微,是吉的先兆。君子一看見苗頭就動手,不肯等到一天過完。《周易·豫》卦六二爻辭說「介于石,不終日,貞吉」。既然堅定得像石頭一樣,哪裡還用得著等上一整天?一斷就能看明白。君子既能看細微,又能看顯著;既懂得柔,又懂得剛,所以成為萬人仰望的人。朱熹《本義》解釋:這一段是解釋《豫》卦六二的爻義;《漢書》所引在「吉」「之」兩字之間還有一個「凶」字,作「吉凶之先見者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動,謂心動,事動,初動之時,其理未著,唯纖微而已,已著之後,則心事顯露,若未動之先,又寂然頓無,幾是離無入有,在有無之際,故云“動之微”也。直云古不云凶者,凡豫前知幾,皆向吉而背凶,違凶而就吉,無復有凶,故特云吉也,諸本或有“凶”字者,其定本則無。
集說引孔穎達說:所謂「動」,指心裡的動、事情的動。剛動的時候,那道理還沒有顯現,只是極細微的一點;等到已經顯現之後,心事就明擺著了;若在還沒有動之先,又是寂然一片、什麼也沒有。「幾」正是從「無」裡出來、往「有」裡進去的那一瞬,處在有與無的交界上,所以說「動之微」。經文只說「吉」而不說「凶」(底本「直云古」的「古」當作「吉」),是因為凡能事先看出苗頭的,都是趨向吉而背離凶、避開凶而奔向吉,再不會有凶,所以特意只說「吉」。有些本子多出一個「凶」字,而定本是沒有的。
崔氏憬曰:此爻得位於中,於豫之時,能順以動而防於豫,如石之耿介,守志不移,雖暫豫樂,以其見微而不終日,則能“貞吉”,“斷可知矣”。 張子曰:“知幾”者,為能以屈為信。 《朱子語類》云:上交貴於恭遜,恭則便近於諂,下交貴於和易,和則便近於瀆,蓋恭與諂相近,和與瀆相近,只爭些子便至於流也。
集說引崔憬說:《豫》卦六二這一爻居中而得位,處在逸豫的時候,能順理而動,又對逸豫早有防備;堅定得像石頭一般耿介,守住心志不肯動搖。雖然一時也有安樂,但因為他能看見細微的苗頭而不等一天過完就抽身,所以能夠「貞吉」,一斷就看得明白。集說引張載說:所謂「知幾」,就是能夠拿收縮當作伸展。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對上交往貴在恭敬謙遜,可是恭敬過了頭就近於諂媚;對下交往貴在和氣平易,可是和氣過了頭就近於輕慢。恭與諂捱得近,和與瀆捱得近,只差那麼一點點就滑過去了。
又云:“幾者動之微”,是欲動未動之間,便有善惡,便須就這處理會,若到發出處,便怎生奈何得,所以聖賢說謹獨,便都是要就幾微處理會。 項氏安世曰:諂者本以求福,而禍常基於諂,瀆者本以交歡,而怨常起於瀆,《易》言“知幾”,而孔子以不諂不瀆明之,此真所謂“知幾者”矣,欲進此道,唯存察之密,疆界素明者能之,此所以必歸之於“介如石”者與。
《朱子語類》又說:「幾者動之微」,是在將動未動之間;就在這個當口善與惡已經分了岔,所以必須在這裡下功夫。若等到已經發出來了,還有什麼辦法可想?聖賢講「慎獨」,講的都是要在這一點幾微處下功夫。集說引項安世說:諂媚的人本是想求福,可是禍患常常就從諂媚起頭;輕慢的人本是想圖交情歡洽,可是怨恨常常就從輕慢生出。《周易》講「知幾」,孔子卻拿「不諂不瀆」來說明它,這才真是所謂「知幾」的人。想在這條路上進步,只有存養省察極其細密、心中界限素來分明的人才做得到,這大概就是最後一定要歸結到「介如石」的緣故吧。
何氏楷曰;“知微知彰”,微而能彰,“介于石”也。“知柔知剛”。柔而能剛,“不終日”也。 子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也。《易》曰:“不遠復,無祗悔,元吉。” 本義 殆,危也。庶幾,近意,言近道也,此釋《復》初九爻義。
集說引何楷說:「知微知彰」,是在細微處就看得出日後的顯著,這就是「介于石」;「知柔知剛」,是本來柔順而能剛斷,這就是「不終日」。《繫辭下傳》本文說:孔子說,顏家那位弟子,大概差不多接近於道了吧?有了不善,沒有不自己察覺的;一察覺,就再也不重犯。《周易·復》卦初九爻辭說「不遠復,無祗悔,元吉」——走得不遠就回頭,不至於生出悔恨,大吉。朱熹《本義》解釋:「殆」字本訓為危,用在這裡是「幾乎」的口氣;「庶幾」是接近的意思,合起來是說顏子已經接近於道。這一段是解釋《復》卦初九的爻義。
集說 虞氏翻曰:“復以自知”,“自知”者明,謂顏子不遷怒,不貳過,克己復禮,天下歸仁也。 侯氏行果曰:失在未形,故有不善,知則速改,故無大過。 《朱子語類》云:或以幾為因上文“幾”字而言,但《左傳》與《孟子》“庶幾”兩字,都只作“近”字說。
集說引三國吳人虞翻說:《復》卦《大象傳》講「復以自知」,能自知的人才稱得上「明」;這正說的是顏子不把怒氣遷到別人身上、同樣的過錯不犯第二次,剋制私己、回到禮上,於是天下都歸於仁。集說引唐代侯行果說:過失還在沒有成形的時候,所以說「有不善」;一察覺就趕緊改掉,所以不會釀成大過。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有人把這裡的「幾」看作承接上文「知幾」的那個「幾」字來講;但是《左傳》和《孟子》裡的「庶幾」兩個字,都只當「接近」講。
項氏安世曰:於微而知其彰,於柔而知其剛,蓋由用心之精,燭理之明,是以至此。 欲進此者,當自顏子始,毫釐絲忽之過,一萌於方寸之間,可謂“微”矣。而吾固已瞭然而見之,可謂“柔”矣。而吾已斬然而絕之,此章內十一爻,雖各為一段,而意皆相貫,此爻尤與上爻文意相關。
集說引項安世說:在細微處就知道它將來的顯著,在柔順處就知道它內裡的剛決,這全是由於用心精細、照理明徹,才能到這一步。想在這條路上往前進的人,應當從顏子學起:一絲一毫的過失,剛在方寸之間萌動,可算夠細微的了,而我早已看得清清楚楚;那點苗頭還軟弱得很,可算夠柔的了,而我已經斬釘截鐵地把它斷絕。本章裡所引的十一爻,雖然各自成一段,意思卻是彼此貫串的;而《復》初九這一爻,同上一爻《豫》六二的文意尤其相關。
陸氏振奇曰:誠則明者,“知幾”之神,由介石來也,明則誠者,不遠之復,由真知得也,在《豫》貴守之固,故日“貞吉”,在《復》貴覺之早,故曰“元吉”。 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男女構精,萬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言致一也。 本義 絪縕,交密之狀。醇,謂厚而凝也。言氣化者也,化生,形化者也,此釋《損》六三爻義。
集說引陸振奇說:由誠而明的,是「知幾」那份神妙,從「介如石」的堅定中來;由明而誠的,是「不遠復」那份自反,從真知中得來。在《豫》卦貴在守得牢固,所以說「貞吉」;在《復》卦貴在覺悟得早,所以說「元吉」。《繫辭下傳》本文說:天地二氣交密纏綿,萬物由此化育醇厚;男女兩性交合精氣,萬物由此化生繁衍。《周易·損》卦六三爻辭說「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講的正是歸於專一。朱熹《本義》解釋:「絪縕」是二氣交密纏繞的樣子,「醇」是厚實凝聚的意思;前面講的是氣化,後面「化生」講的是形化。這一段是解釋《損》卦六三的爻義。
集說 侯氏行果曰:此明物情相感,當上法“姻縕”“化醇”致一之道。 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後動,易其心而後語,定其交而後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動,則民不與也,懼以語,則民不應也。無交而求,則民不與也。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 本義 此釋《益》上九爻義。
集說引侯行果說:這是說明物與物之間情意相感,應當往上效法「絪縕」「化醇」那種歸於專一的道理(底本「姻縕」當作「絪縕」)。《繫辭下傳》本文說:孔子說,君子先把自身安頓穩當然後才行動,先把心氣放平然後才說話,先把交情定牢然後才有所請求。君子修好這三樣,所以能保全自己。處境危殆還要行動,百姓就不肯幫襯他;心裡惶恐還要開口,百姓就不肯響應他;沒有交情就去求人,百姓就不肯給他。沒有人給他,那麼傷害他的人就來了。《周易·益》卦上九爻辭說「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朱熹《本義》解釋:這一段是解釋《益》卦上九的爻義。
此第五章。 集說 項氏安世曰:“危以動則民不與”,黨與之與,“無交而求則民不與”,取與之與也。 又曰:以“《易》”對“懼”,其義可見,直者其語“《易》”,曲者其浯“懼”,乾之所以“《易》”者;以其直也。 郭氏鵬海曰:事不順理,從欲唯危,為“危以動。”心知非理,自覺惶恐,為“懼以語”,恩非素結,信非素孚,為“無交而求”。
原書在此註明:以上是第五章。集說引項安世說:「危以動則民不與」的「與」,是黨與、幫襯的「與」;「無交而求則民不與」的「與」,是給予的「與」。他又說:拿「易」和「懼」對著看,意思就清楚了——心地正直的人說起話來平易,心思彎曲的人說起話來惶懼(底本「其浯懼」的「浯」當作「語」);乾之所以稱「易」,正因為它直。集說引郭鵬海說:做事不順著道理、一味縱著慾望,那是危險的,這就是「危以動」;心裡明知不合理,自己也覺得惶恐,這就是「懼以語」;恩情不是平素結下的,信用不是平素孚人的,這就是「無交而求」。
總論 葉氏良佩曰:下十爻,皆承《咸》九四而言。 吳氏一源曰:《咸》後十爻,皆發明理之貞一而不憧憧耳,往來屈信無二致也。天地,所以成造化,聖人所以臻造化,推之事事物物,莫不皆然,故知動靜之一致,則能藏器而時動,知小大之一致,則能謹小以無咎,知安危之一致,則能危以保其安,各顯微之一致,則能見幾而作,不遠而復,知損益之一致,則能損而得友,彼非所困而困非所任而任,忽小而惡積,求益而或擊,皆昧於屈信之義以取凶耳。
總論引葉良佩說:底下這十爻,都是承接《咸》卦九四講下來的。總論引吳一源說:《咸》九四以後的十爻,都是在發明「理之貞一」——道理歸於專一而不必憧憧牽掛,往與來、屈與伸並沒有兩個致向。天地靠這個成就造化,聖人靠這個企及造化,推到事事物物上去,無不如此。所以:懂得動與靜本是一致的,就能像《解》上六那樣把器具藏在身上而待時才動;懂得小與大本是一致的,就能像《噬嗑》初九那樣謹慎於小處而不至釀成災禍;懂得安與危本是一致的,就能像《否》九五那樣常存危懼而保住平安;懂得顯與微本是一致的(底本「各顯微之一致」的「各」當作「知」),就能像《豫》六二那樣見幾而作、像《復》初九那樣走得不遠就回頭;懂得損與益本是一致的,就能像《損》六三那樣減損反而得到同伴。至於那些不該受困偏去受困、不該擔任偏去擔任、輕忽小惡以致惡積如山、一味求益反遭擊打的,都是因為不明白屈伸的道理才自招凶險。
案 此上三章,申吉凶效動而歸於貞一之理。第三章,統論彖爻也。第四章,舉彖所以取材之例。第五章,舉爻所以效動之例也。蓋卦有小大辭有險易,故凡卦之以陽為主,而陽道勝者,皆大卦也,以陰為主,而陰道勝者,皆小卦也,其原起於八卦之分陰
李光地按:以上三章,是申說吉凶仿效變動而最終歸於「貞一」的道理。第三章總論彖辭與爻辭,第四章舉出彖辭據以取材的通例,第五章舉出爻辭據以仿效變動的通例。卦有小有大,辭有險有易;凡是以陽為主而陽道佔上風的,都是大卦;以陰為主而陰道佔上風的,都是小卦。它的根源起於八卦之分陰——此處底本有脫文,李光地的話未完,下面徑接第六章經文。
繫辭下傳·第六章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邪?乾,陽物也。坤,陰物也。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以體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 本義 諸卦剛柔之體,皆以乾坤合德而成,故曰“乾坤《易》之門”。撰,猶事也。 集說 荀氏爽曰:陰陽相易,出於乾坤,故曰“門”。
《繫辭下傳》本文說:孔子說,乾坤大概就是《周易》的門戶吧?乾是屬陽的東西,坤是屬陰的東西。陰與陽合起它們的德,於是剛爻柔爻各有了形體,用來體現天地的種種作為,用來貫通神明的德性。朱熹《本義》解釋:各卦剛柔的形體,都是由乾坤合德而成的,所以說「乾坤是《易》的門戶」;「撰」就是「事」的意思。集說引東漢荀爽說:陰與陽互相交易,全是從乾坤裡出來的,所以稱它為「門」。
葉氏良佩曰:此章論文王繫辭之義,故首節先本伏羲卦畫而言之。 何氏楷曰:有形可擬,故曰“體”,有理可推,故曰“通”。“體天地之凌’’承“剛柔有體”言,兩“體”字相應,“通神明之德”,承“陰陽合德”言,兩“德”字相應。
集說引葉良佩說:本章討論周文王繫上卦爻辭的用意,所以第一節先從伏羲畫卦講起,把根子交代清楚。集說引何楷說:有形體可以摹擬,所以說「體」;有道理可以推尋,所以說「通」。「體天地之撰」這句承著「剛柔有體」講,前後兩個「體」字互相呼應(底本「體天地之凌」的「凌」當作「撰」);「通神明之德」這句承著「陰陽合德」講,前後兩個「德」字互相呼應。
其稱名也,雜而不越,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 本義 萬物雖多,無不出於陰陽之變,故卦爻之義,雖雜出而不差繆,然非上古淳質之時思慮所及也,故以為衰世之意,蓋指文王與紂之時也。 集說 《九家易》曰:名,謂卦名。陰陽雖錯,而卦象各有次序,不相踰越。
《繫辭下傳》本文說:《周易》所標舉的名目,雖然駁雜卻不出界限;考察它所歸的門類,恐怕是衰亂之世才有的心思吧。朱熹《本義》解釋:萬物雖然眾多,沒有一樣不是出於陰陽的變化,所以卦爻的義理雖然紛然雜出卻不會錯亂。然而這已經不是上古淳厚質樸的時代所能想到的了,所以說是衰世的心思,大概指的是周文王與商紂王那個時候。集說引《九家易》說:這裡的「名」,指的是卦名。陰陽雖然錯雜交互,可是卦象各有各的次序,彼此不會越出本分。
侯氏行果曰:《易》象考其事類,但以吉凶得失為主,則非淳古之時也,故云衰世之意耳,言“邪”,示疑不欲切指也。 《朱子語類》:問;“其稱名也,雜而不越”,是指繫辭而言,是指卦名而言。曰:他下面兩三番說名,後又舉九卦說,看來只是謂卦名。 又云:其衰世之意邪,伏羲畫卦時,這般事都已有了,只是未曾經歷,到文王時,世變不好,古來未曾有底事都有了,他一一經歷這崎嶇萬變過來,所以說出那卦辭。
集說引侯行果說:《周易》的卦象考察各類事情,只以吉凶得失為主,可見已經不是淳厚的上古時代了,所以說是衰世的心思。經文用一個「邪」字,是表示存疑的口氣,不肯把話說死。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其稱名也,雜而不越」,是指繫辭而言,還是指卦名而言?朱子答:他下面兩三次說到「名」,後來又舉九卦來說,看來只是指卦名。朱子又說:講「其衰世之意邪」,伏羲畫卦的時候,這些事理其實都已具備了,只是還沒有親身經歷過;到了文王的時候,世道變壞,古來沒有出過的事都出了,他一樁樁地把這些崎嶇萬變都經歷過來,所以才說得出那樣的卦辭。
夫《易》,彰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辨物,正言,斷辭,則備矣。 本義 “而微顯”,恐當作“微顯而”,“開而”之“而”,亦疑有誤。 集說 郭氏雍曰:當名,卦也。辨物,象也。正言,彖辭也。斷辭,繫之以吉凶者也。 《朱子語類》云:“微顯闡幽”,‘幽”者不可見,便就這顯處說出來,“顯”者便就上面尋其不可見底,教人知得。又曰:如“顯道神德行”相似。
《繫辭下傳》本文說:《周易》這部書,彰明已往而察知未來,把顯露的收得幽微,把幽隱的敞開來講明。展開之後,卦名恰當、事物辨明、話說得端正、斷語下得分明,這就完備了。朱熹《本義》解釋:「而微顯」一句,恐怕應當作「微顯而」;「開而」的那個「而」字,也疑心有錯訛。集說引郭雍說:「當名」說的是卦,「辨物」說的是象,「正言」說的是彖辭,「斷辭」說的是繫上吉凶的斷語。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所謂「微顯闡幽」,幽隱的東西本來看不見,就在這顯露處把它說出來;顯露的東西,就在它上頭尋出那看不見的底細,教人明白過來。朱子又說:這同《上繫》講「顯道神德行」是一個意思。
又云:“微顯闡幽”,是將道來事上看,言那個雖是粗的,然皆出於道義之蘊,“微顯”所以“闡幽”,“闡幽”所以“微顯”,只是一個物事。 吳氏澄曰:“彰往”,即“藏往”也,謂明於天之道,而彰明已往之理。“察來”,即“知來”也,謂“察於民之故”,而察知未來之事。“微顯”,即“神德行”也,謂以人事之顯,而本之於天道,所以微其顯。“闡幽”,即顯道也,謂以天道之幽,而用之於人
《朱子語類》又說:所謂「微顯闡幽」,是把「道」拿到具體事情上去看:那些事情雖然粗淺,卻無一不是從道義的深蘊裡發出來的。所以「微顯」正是為了「闡幽」,「闡幽」也正是為了「微顯」,翻來覆去說的只是同一件事,並不是兩截功夫。集說引吳澄說:「彰往」就是《上繫》所說的「藏往」,指通曉天道而彰明已往的道理;「察來」就是《上繫》所說的「知來」,指考察民情世故而察知未來的事;「微顯」就是《上繫》所說的「神德行」,指把人事顯露的一面推本到天道上去,所以能把顯露的收歸幽微;「闡幽」就是《上繫》所說的「顯道」,指把天道幽隱的一面拿來施用在人事上——此處底本有脫文,吳澄的話未完,下面徑接蔡清之說。
蔡氏清曰:人事粗跡也,《易》書有以微之,蓋於至著之中,寓至微之理也,天道至幽也,《易》書有以闡之,蓋以至微之理,寓於至著之象也。 案 “彰往察來”,“微顯闡幽”,承首節伏羲卦畫言。“當名辨物,正言斷辭”,承次節文王卦名言,而因及乎辭也。“彰往察來”,即所謂“體天地之撰。”“微顯闡幽”,即所謂“通神明之德”。“當名”者,即所謂“稱名雜而不越”也。命名之後,又復辯卦中所具之物,以繫之辭而斷其占,則所謂彖也,文王因卦畫而為之名辭,故曰“開而”,有畫無文易道未開也。
集說引蔡清說:人事是粗淺的痕跡,《周易》卻有本事把它收得幽微,那是在極顯著的事情當中寄寓極精微的道理;天道是極幽隱的,《周易》卻有本事把它敞開講明,那是把極精微的道理寄寓在極顯著的卦象裡。李光地按:「彰往察來」「微顯闡幽」兩句,是承著第一節講伏羲畫卦說的;「當名辨物,正言斷辭」兩句,是承著第二節講文王命卦名說的,並由此牽連到卦辭。「彰往察來」就是前文所說的「體天地之撰」,「微顯闡幽」就是前文所說的「通神明之德」;「當名」就是前文所說的「稱名雜而不越」。給卦命名以後,又進一步辨清卦中所具的物象,據以繫上文辭而斷定它的占斷,這就是所謂「彖」。文王依著卦畫替它立下名與辭,所以說「開而」——只有卦畫而沒有文字,《易》道就還沒有打開。
其稱名也小,其取類也大。其旨遠,其辭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本義 肆,陳也。貳,疑也。 此第六章,多闕文疑字,不可盡通,後皆放此。,集說 程氏敬承曰:理貞夫一而民貳之,有失得故“貳”也,“明失得之報”,則天下曉然歸於理之一,而民行濟矣,“濟”者,出之陷溺之危,而措之安吉之地,此其所以為衰世之意邪。
《繫辭下傳》本文說:《周易》所標舉的名目雖小,所歸的門類卻大;它的意旨深遠,它的文辭有條理;它的話曲折卻切中,它所說的事鋪陳開來卻又含蓄。它順著人心的疑惑來幫助百姓行事,讓人看清失與得的報應。朱熹《本義》解釋:「肆」是鋪陳的意思,「貳」是疑惑的意思。原書在此註明:以上是第六章,這一章缺文和可疑的字很多,不能完全講通,後面遇到同類情形都照此辦理。集說引程敬承說:道理本來定於一,而百姓卻把它看成兩個,因為有失有得,所以生出「貳」——那份疑惑。一旦把失與得的報應講明白了,天下人就豁然明白而歸到那個「一」的道理上,百姓的行事也就有了著落。所謂「濟」,是把人從陷溺的危境裡救出來,安放到平安吉利的地步;這大概就是它所以稱作「衰世之意」的緣故吧。
案 “稱名小取類大”,以卦名言;“旨遠辭文”,以蒙辭言;“其言曲而中”,又申旨遠辭文之意,旨遠則多隱約,故“曲”也。辭文則有條理,故中也。其事“肆而隱”,又申名小類大之意,小名則事物畢具,故“肆”也。類大則義理包涵,故“隱”也。
李光地按:「稱名也小,取類也大」是就卦名講的;「旨遠辭文」是就彖辭講的(底本「蒙辭」當作「彖辭」)。「其言曲而中」一句,又是申說「旨遠辭文」的意思:意旨深遠,說話就多隱約含蓄,所以說「曲」;文辭有條理,所以能夠切中,說「中」。「其事肆而隱」一句,又是申說「名小類大」的意思:名目雖小而事物件件齊備,所以說「肆」——鋪排得開;門類既大而義理無所不包,所以說「隱」——藏得住。
總論 項氏安世曰:此章專論《易》之彖辭,《易》不過乾坤二畫,乾坤即陰陽剛柔也,凡《易》之辭,其稱名取類,千匯萬狀,大要不越於二者,而其所以繫辭之意,則為世衰道微,與民同患,不得已而盡言之耳,此斷辭之所以作也。斷辭,即彖辭也。
總論引項安世說:本章專門討論《周易》的彖辭。《周易》說到底不過乾坤兩種畫,乾坤也就是陰陽剛柔。凡是《周易》的文辭,所標舉的名目、所歸的門類,千頭萬緒、形形色色,大體上跳不出這兩樣。而聖人所以要繫上這些文辭,則是因為世道衰敗、大道隱微,他與百姓同擔憂患,不得已才把話講盡。這就是「斷辭」之所以要作出來的緣故。所謂斷辭,就是彖辭。
繫辭下傳·第七章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本義 夏商之末,《易》道中微,文王拘於羨里而繫彖辭,《易》道復興。 集說 孔氏穎達曰:《易》之爻卦之象,則在上古伏羲之時,但其時理尚質素,直觀其象,足以垂教,中古之時,事漸澆浮,非象可以為教,故爻卦之辭,起於中古,此之所論,謂《周易》也,身既憂患,須垂法以示於後,以防憂患之事。
《繫辭下傳》本文說:《周易》的興起,大概是在中古吧?作《周易》的人,大概心裡有憂患吧?朱熹《本義》解釋:夏、商的末年,《易》道中途衰微;周文王被囚在羑里而繫上彖辭,《易》道才重新興起(底本「羨裡」當作「羑里」)。集說引孔穎達說:《周易》的爻與卦的形象,產生在上古伏羲的時候;不過那時人情尚且質樸,只消直接看那個象,就足以垂示教化。到了中古,世事漸漸澆薄浮華,光靠象已經教化不了人,所以爻辭卦辭興起於中古——這裡所論的,說的是《周易》。作者自身既已身處憂患,就得留下法度昭示後人,好讓後人防備憂患的事。
吳氏澄曰:羲皇之《易》,有畫而已,三畫之卦雖有名,而六畫之卦未有名,文王始名六畫之卦,而繫之以辭,易道幾微,至此而復興也,卦名及辭,皆前此所未有,故不云述而云作,作《易》在羨里時,故云其有憂患乎,蓋於名卦而知其有憂患也,下文舉九卦之名,以見其憂患之意。
集說引吳澄說:伏羲的《易》,只有卦畫罷了;三畫的八卦雖然已經有名,六畫的六十四卦卻還沒有名。文王才開始給六畫之卦命名,並且給它繫上文辭,《易》道原已衰微得幾乎斷絕,到這時才重新興起。卦名和卦辭都是從前所沒有的,所以經文不說「述」而說「作」。他作《周易》是在被囚羑里的時候,所以說「其有憂患乎」——正是從他給卦命名的取意上,看出他心裡有憂患。下文舉出九個卦的名字,就是要顯出這份憂患的用心。
谷氏家傑曰:“憂患”二字,以憂患天下言,乃吉凶同患意,民志未通,務未成,聖人切切然為天下憂患之,於是作《易》,故《易》皆處憂患之道。 何氏楷曰:聖人之“憂患”者,“憂慮”天下之迷復也,乃其處困又何“憂患”焉,是故《易》者,所以“憂患”天下之“憂患”也。
集說引谷家傑說:「憂患」兩個字,是就替天下擔憂說的,正合《上繫》「吉凶與民同患」的意思。百姓的心志還沒有打通,天下的事業還沒有成就,聖人懇切地替天下擔這份憂,於是作了《周易》;所以《周易》通篇講的都是身處憂患時的應付之道。集說引何楷說:聖人所憂患的,是憂慮天下人迷了路而不知回頭;至於他自己身陷困厄,又有什麼可憂患的呢?所以說,《周易》正是用來憂患天下人之憂患的一部書。
本義 履,禮也。上天下澤,定分不易,必謹乎此,然後其德有以為基而立也。謙者,自卑而尊人,又為禮者之所當執持而不可失者也。九卦皆反身修德以處憂患之事也,而有序焉。基所以立,“柄”所以持,復者心不外而善端存,恆者守不變而常且久,懲忿窒慾以修身,遷善改過以長善,困以自驗其力,井以不變其所,然後能巽順於理以制事變也。
此處底本脫去了經文(「是故《履》,德之基也;《謙》,德之柄也;《復》,德之本也;《恆》,德之固也;《損》,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只剩下註解。朱熹《本義》解釋:《履》就是禮,上乾天、下兌澤,尊卑的名分定死了不可移易,人必須在這裡謹慎,然後他的德才有個根基立得住。《謙》是自己放低而抬舉別人,又是行禮的人所應當把住而不能失掉的。這九卦講的都是反身修德以應付憂患的事,而且先後有次第:「基」是用來立的,「柄」是用來握的;《復》是此心不向外馳而善的苗頭留得住,《恆》是守定不變而恆久持續;《損》是懲戒忿怒、堵住嗜慾以修治自身,《益》是遷向善處、改掉過失以長養善端;《困》是拿困厄來檢驗自己的力量,《井》是雖不動而始終守住那個位置。做到這些,然後才能柔順於理而裁斷種種事變。
集說 鄭氏康成曰:辨,別也,遭閒之時,君子固窮小人則濫,德於是別也。 干氏寶曰:柄所以持物,謙所以持禮者也。 《朱子語類》:問:“巽”何以為“德之制”?曰:巽為資斧,“巽”多作斷制之象,蓋“巽”字之義,非順所能盡,乃順而能入之義,是入細直徹到底,不只是到皮子上,如此方能斷得殺,若不見得盡,如何可以行權。
集說引漢代鄭玄說:「辨」是分別的意思;遭逢困厄的時候,君子能安守窮困,小人就放肆胡來,德行在這裡便分辨出來了。集說引干寶說:柄是用來握住東西的,《謙》正是用來握住「禮」的。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巽》為什麼算「德之制」?朱子答:《巽》卦九四有「得其資斧」的爻辭,《巽》多取斧斤斷制的象。「巽」字的意思,光用一個「順」字講不盡,它是順而且能深入的意思——細細地鑽進去、一直透到底,不只停在表皮上;這樣才斷得乾脆。如果看得不透徹,又怎麼能夠行權變呢?
陸氏九淵曰:上天下澤,尊卑之義,禮之本也,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皆本諸此。 “履德之基”,謂以行為德之基也。基,始也。德,自行而進也。不行則德何由而積,有而不居為謙,謙者不盈也,盈則其德喪矣,常執不盈之心,則德乃日積,故曰“德之柄”。既能謙,然後能復,復者陽復,為復善之義,人性本善,其不善者遷於物也,知物之為害而能自反,則知善者乃吾性之固有,循吾固有而進德,則沛然無它適矣,故曰“復德之本也”。
集說引陸九淵說:上頭是天、下頭是澤,這就是尊卑的名分,也是禮的根本;《禮記》所謂經禮三百條、曲禮三千條,全從這裡生出。「履德之基」,是說拿踐行當作德的根基。「基」是開端,德是靠踐行才長進的;不去踐行,德從哪裡積累起來?有了德卻不自居,這就是謙;謙就是不自滿,自滿了德就丟掉了。常常持著一顆不自滿的心,德才會一天天積累,所以說《謙》是「德之柄」。能謙以後才能復;「復」是陽氣回來,取回歸於善的意思。人性本來是善的,之所以有不善,是被外物牽著走了;知道外物有害而能反求諸己,就會明白善原本是我本性裡固有的東西。順著自己固有的東西去進德,便一瀉千里,再不會跑到別處,所以說《復》是「德之本」。
知復則內外合矣,然而不常則其德不固,所謂雖得之必失之,故曰“恆德之固也”。君子之修德,必去其害德者,則德日進矣,故曰“損德之修也”。善日積則寬裕,故日“益德之裕也”。不臨患難難處之地,未足以見其德,故曰“困德之辨也。”井以養人利物為事,君子之德亦猶是也,故曰“井德之地也”。夫然可以有為,有為者常順時制宜,不順時制宜者,一方一曲之士,非盛德之事也,順時制宜,非隨俗合汙,如禹稷顏子是已,故曰“巽德之制也”。
陸九淵接著說:懂得「復」,內與外就合成一片了;然而不能持久,德就不牢固,正是《孟子》所說的雖然得到也一定會失掉,所以說《恆》是「德之固」。君子修德,一定要先除掉那些妨害德的東西,德才一天天進步,所以說《損》是「德之修」。善一天天積累,胸襟便寬綽有餘,所以說《益》是「德之裕」。不親身站到患難難處的境地,還看不出他的德究竟如何,所以說《困》是「德之辨」。井以養活人、利益萬物為本分,君子的德也正是這樣,所以說《井》是「德之地」。做到這一步才可以有所作為;有作為的人常常順著時勢去斟酌合宜的辦法。不能順時制宜的,是隻守一隅、只執一曲的人,算不得盛德的事。所謂順時制宜,並不是隨波逐流、同流合汙,像大禹、后稷和顏回那樣才是,所以說《巽》是「德之制」。
陳氏琛曰:“德之基”,就積行上說;“德之本”,就心裡說,要當有辨,“德之固”,是得寸守寸,得尺守尺,“德之地”,則全體不窮矣,亦要有辨。 盧氏曰:基與地有別,基小而地大,基是初起腳跟,積累可由此而上,地是凝成全體,施用之妙,皆由此而出也。
集說引陳琛說:《履》為「德之基」,是就踐行的積累上說;《復》為「德之本」,是就心地上說,兩者應當分辨清楚。《恆》為「德之固」,是得了一寸就守住一寸、得了一尺就守住一尺;《井》為「德之地」,則是全副本體已經完足而用之不竭,這兩者也應當分辨清楚。集說引盧氏說:「基」與「地」是有分別的,基小而地大。基是剛站穩的那點腳跟,往後的積累都從這裡往上壘;地是已經凝聚成形的全體,一切施用的妙處,都從這裡生發出來。
履和而至,謙尊而光,復小而辨於物,恆雜而不厭。損先難而後易,益長裕而不設,困窮而通,井居其所而遷,巽稱而隱。 本義 此如書之九德,禮非強世,然事皆至極,“謙以自卑”,而尊且光,復陽微而不亂於群陰,恆處雜而常德不厭,損欲先難,習熟則《易》,益但充長,而不造作,困身困而道亨,井不動而及物,巽稱物之宜而潛隱不露。
《繫辭下傳》本文說:《履》和順而能到達極處,《謙》自卑而反顯尊貴光明,《復》從微小處就能辨清外物,《恆》處在紛雜裡而不生厭倦;《損》起先艱難而後來容易,《益》只管長養寬裕而不刻意造作,《困》身處窮厄而道理通達,《井》守在原處不動而恩澤能到遠處,《巽》稱量得恰當而自己潛隱不露。朱熹《本義》解釋:這就好比《尚書·皋陶謨》裡講的九德。禮並不強迫世人,然而每一件都做到了極處;《謙》靠自我卑下,反而又尊貴又光顯;《復》是一陽初生極其微弱,卻不被眾陰攪亂;《恆》處在紛雜事務中而恆常之德不生厭倦;《損》要剋制慾望,起頭難,習慣熟了就容易;《益》只是充實長養,並不憑空造作;《困》是身體困頓而道理反倒亨通;《井》自己不動而恩澤及於萬物;《巽》能稱量事物的所宜,自己卻潛藏不露痕跡。
集說 韓氏伯曰:“和而不至”,從物者也,和而能至,故可履也,微而辨之,不遠 程子曰:“益長裕而不設”,謂固有此理而就上充長也,“設”是撰造也,撰造則為偽也。 《朱子語類》云:“稱而隱”,是巽順恰好底道理,有隱而不能稱量者,有能稱量而不能隱伏不露形跡者,皆非巽之道也,“巽德之制也”,“巽以行權”,都是此意。
集說引韓康伯說:一味和順而到不了極處,那是隨人轉的;和順而又能到達極處,所以才可以踐行。在極微處就能分辨清楚,走得不遠——此處底本有脫文。集說引程頤說:「益長裕而不設」,是說這道理本來就有,只在原有的基礎上充實長養;「設」是憑空撰造,憑空撰造就成了虛偽。集說引《朱子語類》說:「稱而隱」,是巽順得恰到好處的道理。有的人能隱藏而不會稱量輕重,有的人會稱量輕重卻藏不住、露了痕跡,這都不合《巽》的道理。所謂「巽德之制」,所謂「巽以行權」,講的都是這個意思。
陸氏九淵曰:“履和而至”,兌以柔悅承乾之剛健,故“和”。天在上,澤處下,理之至極不可易,故“至”。君子所行,體履之義,故“和而至”。“謙尊而光”,不謙則必自尊自耀,自尊則人必賤之,自耀則德喪,能謙則自卑自晦,自卑則人尊之,自晦則德益光顯,“復小而辨於物”,復貴不遠,言動之微,念慮之隱,必察其為物所誘與否,不辨於小,則將致悔咎矣。
集說引陸九淵說:講「履和而至」,《履》卦下兌上乾,兌以柔和喜悅承接著乾的剛健,所以稱「和」;天在上頭、澤在下頭,這道理是極處,不可移易,所以稱「至」。君子的所作所為,都體現《履》的這層義理,所以說「和而至」。講「謙尊而光」,不謙的人一定自抬身價、自我炫耀;自抬身價,別人偏要看輕他,自我炫耀,德就丟了。能謙的人自甘卑下、自斂鋒芒;自甘卑下,別人反而尊敬他,自斂鋒芒,德反而更加光顯。講「復小而辨於物」,「復」貴在走得不遠就回頭;言語舉動上的一點細微,念頭思慮裡的一點隱微,都必須察看它有沒有被外物勾引;在細小處不加分辨,將來就要招致悔恨與咎害。
“恆雜而不厭”,人之生,動用酬酢,事變非一,人情於此多至厭倦,是不恆其德者也。能恆者雖雜而不厭,“損先難而後《易》”,人情逆之則難,順之則《易》,凡抑損其過必逆乎情,故“先難。”既損抑以歸於善,則順乎本心,故“後《易》”。“益長裕而不設”,益者遷善以益己之德,故其德長進而寬裕。設者,侈張也。
陸九淵接著說:講「恆雜而不厭」,人活一世,行動應用、迎來送往,事情千變萬化,人之常情到這裡大多要生厭倦,那就是《恆》卦九三所說「不恆其德」的人;能守恆的人,事情雖然紛雜卻不生厭倦。講「損先難而後易」,人之常情,逆著它就難,順著它就容易;凡是抑制減損自己的過失,一定要逆著性情來,所以說「先難」。既然減損剋制而歸到善上,就順著本心了,所以說「後易」。講「益長裕而不設」,所謂「益」,是遷向善處以增益自己的德,所以德日漸長進而寬綽有餘;「設」是虛張聲勢、鋪排誇大的意思。
有侈大不誠實之意,如是則非所以為益也。“困窮而通”,不修德者,遇窮困則隕穫喪亡而已,君子遇窮困則德益進,道益通。井居其所而遷,如君子不以道徇人,故曰“居其所”。而情施濟眾,無有不及,故曰遷巽。“稱而隱”,巽順於理,故動稱宜,其所以稱宜者,非有形跡可見,故“隱”。 案 “復小而辨於物”,陸氏蓋用韓氏之說,與朱子異,然朱子之義為精。
陸九淵接著說:「設」帶著鋪排誇大、不誠實的意味,這樣做就不成其為「益」了。講「困窮而通」,不修德的人碰上窮困,只落得垂頭喪氣、一敗塗地;君子碰上窮困,德反而更進一層,道反而更通一步。講「井居其所而遷」,好比君子不肯拿自己的道去遷就別人,所以說「居其所」;而恩德施捨出去周濟眾人,沒有到不了的地方,所以說「遷」(底本「而情施濟眾」的「情」當作「德」,「故曰遷巽」的「巽」字當屬下句)。講「巽稱而隱」,柔順於理,所以一舉一動都稱合所宜;而它之所以能稱合所宜,又沒有形跡可以看見,所以說「隱」。李光地按:「復小而辨於物」一句,陸九淵大概是沿用韓康伯的講法,同朱熹不一樣;不過朱熹的解釋更為精當。
履以和行,謙以制禮,復以自知,恆以一德,損以遠害,益以興利,困以寡怨,井以辨義,巽以行權。 本義 寡怨,謂少所怨尤。辨義,謂安而能慮。 此第七章,三陳九卦,以明處憂患之道。 集說 虞氏翻曰:禮和為貴,故“以和行”也,有不善朱嘗不知,故“自知”也,恆立不《易》方,故“一德”也。
《繫辭下傳》本文說:《履》用來使行事和順,《謙》用來節制禮數,《復》用來自知己過,《恆》用來專一其德,《損》用來遠離禍害,《益》用來興起利益,《困》用來減少怨尤,《井》用來辨明義理,《巽》用來施行權變。朱熹《本義》解釋:「寡怨」是說少有怨恨責怪,「辨義」是說身處安穩而能思慮長遠。原書在此註明:以上是第七章,三次列舉這九個卦,用來說明身處憂患時的應付之道。集說引虞翻說:《論語》講「禮之用,和為貴」,所以說「以和行」;《復》卦講顏子有不善沒有不自己察覺的(底本「朱嘗」當作「未嘗」),所以說「以自知」;《恆》卦《大象傳》講「立不易方」,所以說「以一德」。
歐陽氏修曰:君子者天下繫焉,一身之損益,天下之利害也,君子之自損,忿欲耳,自益,遷善而改過耳,然而到其忿欲者,豈止一身之損哉,天下有被其害矣,遷善而改過,豈止一身之益哉,天下有蒙其利矣。
集說引歐陽修說:君子是天下安危所繫的人,他一身的損與益,就是天下的利與害。君子自己所要減損的,不過是忿怒與嗜慾;自己所要增益的,不過是遷向善處、改掉過失。然而一旦放縱了那份忿怒嗜慾,哪裡只是他一身的損失?天下都要受它的害;而遷善改過,也哪裡只是他一身的收益?天下都要蒙受它的利。
《朱子語類》:問:“巽以行權”,“權”是逶迤曲折以順理否?曰:然。“巽”有人之義,巽為風,如風之人物,只為巽便能人,義理之中,無細不入,又問“巽稱而隱”,隱亦是人物否。曰:“隱”便是不見處。 又云:見得道理精熟後,於物之精微委曲處,無處不入,所以說“巽以行權”。 又云:“兌見而巽伏”,“權”是隱然作底事物,若顯然地作,卻不成行權。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巽以行權」的「權」,是不是委婉曲折地去順應道理?朱子答:是的。「巽」有「入」的意思(底本此段幾處「人」字都當作「入」),巽為風,就像風吹進萬物裡去一樣;正因為巽,所以能鑽得進去,在義理當中再細的地方也進得去。又問:「巽稱而隱」的「隱」,也是鑽進物裡去嗎?朱子答:「隱」就是看不見的地方。朱子又說:把道理看得精熟之後,對事物那些精微曲折的地方,沒有一處進不去,所以說「巽以行權」。又說:《說卦》講「兌見而巽伏」,「權」是暗中做的事情;若是明擺著去做,就算不得行權了。
陸氏九淵曰:“履以和行”,行有不和,以不由禮故也,能由禮,則和矣。“謙以制禮”,自尊大則不能由禮,卑以自牧,乃能自節制以禮。“復以自知”,自克乃能復善, 王氏應麟曰:“復以自知”,必自知然後見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嘗不知”,自知之明也。
集說引陸九淵說:講「履以和行」,行事有不和順的地方,是因為不依著禮走;能依著禮走,自然就和順了。講「謙以制禮」,自高自大的人便不能依禮而行,只有放低身段、以卑下自養,才能拿禮來節制自己。講「復以自知」,能剋制自己才能回到善上——此處底本有脫文,陸九淵的話未完。集說引王應麟說:講「復以自知」,必先自知然後才能看見天地生生之心;《繫辭》說顏子「有不善未嘗不知」,那正是自知的明徹。
何氏揩曰:以,用也。履者,禮也。用禮以約之,而制作始和,此履所以為“德之基”也,所貴乎禮者以其為德之品節也,然唯讓為禮之實,不讓不為禮,故用“謙以制之”,此謙所以為“德之柄”也。 總論 項氏安世曰:此章亦論彖辭,凡彖辭之體,皆先釋卦名,次言兩卦之體,末推卦用,故此章之序亦然,以為觀彖者之法也。
集說引何楷說(底本「何氏揩」當作「何氏楷」):這裡的「以」就是「用」。《履》就是禮,用禮來約束自己,所定的種種規矩才開始和順,這就是《履》所以稱為「德之基」的緣故。禮的可貴,在於它是德的等級節度;然而唯有謙讓才是禮的實質,不謙讓就算不得禮,所以要用《謙》來節制它,這就是《謙》所以稱為「德之柄」的緣故。總論引項安世說:本章也是討論彖辭。凡是彖辭的體例,都先解釋卦名,其次說上下兩體的卦德,最後推出這一卦的用處;所以本章三次列舉九卦的次序也是這樣,用來給看彖辭的人立個法式。
胡氏炳文曰;上經自《乾》至《履》九卦,下經自《恆》至《損》、《益》亦九卦,上經《履》至《謙》五卦,下經《益》至《困》、《井》亦五卦。 上經《謙》至《復》又九卦,下經《井》至《巽》又九卦,上經自《復》,而後八卦而為下經之《恆》,下經自《巽》而《未濟》,亦八卦《復》為上經之《乾》,上下經對待,非偶然者。 葉氏良佩曰:此章二陳九卦,專言卦也,《易》道屢遷一章,專言爻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上經從《乾》往下數九卦正到《履》,下經從《恆》往下數九卦正到《損》,《損》之後緊接著就是《益》;上經從《履》往下數五卦正到《謙》,下經從《益》往下數五卦正到《困》,《困》之後緊接著就是《井》;上經從《謙》往下數九卦又到《復》,下經從《井》往下數九卦又到《巽》。上經從《復》往後數八卦,正是下經的《恆》;下經從《巽》數到《未濟》,再接回上經的《乾》,也正好是八卦一轉。上下兩經這樣彼此對應、兩兩相當,絕不是偶然湊合出來的。集說引葉良佩說:本章兩番陳說這九個卦,專講的是卦(本章末尾原作「三陳九卦」,葉氏此處作「二陳」,當是傳寫之異);下一章講「《易》道屢遷」,專講的是爻。
案 此上二章,申象之動乎內,而吉凶見乎外也。六十四卦之象,皆以乾坤交錯而成,中涵天地變化之道,鬼神微妙之德,是所謂“動乎內者”也,及聖人命之以名,繫之以辭,於是吉凶之義昭然見矣。
李光地按:以上兩章,是申說第一章「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那兩句。六十四卦的卦象,都是由乾坤兩卦交錯而成,裡頭涵著天地變化的道理、鬼神微妙的德性,這就是所謂「動乎內」的東西;等到聖人給它命上名、繫上辭,於是吉與凶的義理才明明白白地顯現出來,這就是所謂「見乎外」。
六十四卦之名,或曰伏羲所命,或曰文王所命,蓋自夫子之時而已疑也,但以其所取事類觀之,知其非上古淳質時所有,則為文王命名,可以理推,“名當”,則卦爻之物可辨,因“正言”其是非,而吉凶之辭可斷,向之“體天地之撰”,而有以“彰往察來”,“通神明之德”,而有以“微顯闡幽”者,至是而大備矣,“名雜而不越”,故所稱者小而義則大,彖所以發其蘊也,故寓意深遠而辭則文,指遠辭文,故言雖“曲而中”,名小類大,故事雖“肆而隱”,蓋由於世衰民疑,而將以濟其行,故非探賾索隱,無以盡其變也,非周事體物,無以恬其心也,夫吉凶者失得之報而已矣,故下九卦遂言聖人之所處,以示觀彖之例。
李光地接著說:六十四卦的卦名,有人說是伏羲所定,有人說是文王所定,從孔子那時起就已經存疑了;但就它們所取的事類來看,知道那不是上古淳厚質樸時代所能有的,那麼斷為文王命名,是可以據理推出來的。卦名恰當,卦爻中所含的物象就辨得清;據此把是非說端正,吉凶的斷語也就下得出。從前所謂「體天地之撰」而能夠「彰往察來」,所謂「通神明之德」而能夠「微顯闡幽」,到這裡就大為完備了。名目雖雜而不出界限,所以所標舉的小而含義卻大;彖辭是用來發揮其中蘊藏的,所以寄意深遠而文辭有條理;意旨深遠、文辭講究,所以話雖曲折而切中;名目小而門類大,所以事雖鋪陳得開而又含蓄。這一切都由於世道衰亂、民心疑惑,聖人要用它來幫助百姓行事,所以不去探究幽深、搜尋隱微,就窮不盡它的變化;不去周遍事情、體察萬物,就安不下人心(底本「無以恬其心」的「恬」當作「愜」)。吉凶不過是失與得的報應罷了,所以下文九卦接著講聖人身處憂患時的自處之法,用來昭示看彖辭的通例。
繫辭下傳·第八章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 本義 遠,猶忘也。周流六虛:謂陰陽流行於卦之六位。
《繫辭下傳》本文說:《周易》這部書,是一刻也離不得的。它所講的道理屢屢遷移,變動而不停留在一處,周遍流轉於六個空位;上下沒有一定,剛柔互相交換,不能拿它當作固定的成法條例,只是隨著變化走到哪裡算哪裡。朱熹《本義》解釋:「遠」就是忘的意思,說《周易》不可須臾忘懷;「周流六虛」,是說陰陽在一卦的六個爻位上流轉不定。
百五十四贊當晝,三百五十四贊當夜,晝底吉,夜底凶,吉之中又自分輕重,凶之中又自分輕重,《易》卻不然,有陽居陽爻而吉底,又有凶底,有陰居陰爻而吉底,又有凶底,有有應而吉底,有有應而凶底,是“不可為典要”之書也,是有那許多變,所以如此。
此處底本脫去了這一條的出處與開頭(應是《朱子語類》拿揚雄《太玄》來對比《周易》的一段話,所引贊數也有訛脫,《太玄》原是七百二十九贊,三百六十四贊半配白晝、三百六十四贊半配夜晚)。那段話說:《太玄》把若干贊配白晝、若干贊配夜晚,配白晝的就吉,配夜晚的就凶,吉裡頭又分輕重,凶裡頭又分輕重,一切都排得死死的。《周易》卻不是這樣:有陽爻居陽位而吉的,也有陽爻居陽位而凶的;有陰爻居陰位而吉的,也有陰爻居陰位而凶的;有上下相應而吉的,也有上下相應而凶的。所以它是一部「不可為典要」的書——正因為裡頭有那麼多變化,才會如此。
蔡氏淵曰:屢遷,謂為道變通而不滯乎物,自“《易》之為書”至“屢遷”,此總言為書為道,以起下文之意也。自“變動不居”至“唯變所適”,言《易》道之屢遷也。 不居,猶不止也。六虛,六位也。位未有爻曰“虛”,卦雖六位,而剛柔爻畫往來如寄,故以“虛”言。或自上而降,或由下而升,上下無常也,柔來文剛,分剛上而文柔,剛柔相《易》也。典,常也。要,約也。其屢變無常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而已。
集說引蔡淵說:所謂「屢遷」,是說它作為道理能夠變通而不粘滯在某一件事物上。從「《易》之為書」到「屢遷」,是總說這部書、這個道,用來引出下文。從「變動不居」到「唯變所適」,講的就是《易》道的屢屢遷移。「不居」就是不停留;「六虛」就是六個爻位——位上還沒有落下爻畫時稱為「虛」,一卦雖有六個位,而剛柔的爻畫在裡頭來來去去,像借住一樣,所以用「虛」字來說它。有的從上頭降下來,有的從下頭升上去,這就是「上下無常」;如《賁》卦所說柔來文飾剛、分剛上去文飾柔,這就是「剛柔相易」。「典」是常法,「要」是綱約;它屢屢變動、沒有定準,不能當作固定的成法條例,只是隨著變化走到哪裡算哪裡。
吳氏曰慎曰:“不可為典要”,變無方也,既有典常,理有定也,故曰《易》者變:《易》也,不《易》也。 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 本義 此句未詳,疑有脫誤。 集說 韓氏伯曰:明出入之度,使物知外內之戒也。
集說引吳曰慎說:說「不可為典要」,是講它的變化沒有一定的方所;下文又說「既有典常」,是講它的道理自有一定。所以說「易」這個字兼含兩義:既是變易,又是不易。《繫辭下傳》本文接著說:它的出與入都有法度,外與內都使人知道敬畏。朱熹《本義》解釋:這一句意思不明,疑心有脫漏錯訛。集說引韓康伯說:講明出入的法度,使人知道對外對內各有各的戒懼。
潘氏夢旂曰:《易》雖“不可為典要”,而其出入往來,皆有法度,而非妄動也,故卦之外內,皆足以使人知懼。 蔡氏清曰:卦爻所說者,皆利用出入之事,其出入也,皆必以其法。法者,事理當然之則也,使人人而在內,出而在外,皆知有法而不敢妄為,是使知懼也,知懼必以度。
集說引潘夢旂說:《周易》雖然「不可為典要」,然而它的出出入入、來來往往都有法度,並不是胡亂變動;所以一卦的外體內體,都足以使人心生敬畏。集說引蔡清說:卦辭爻辭所講的,都是利於施用、有出有入的事,而它的出入一定都依著法。所謂法,就是事理上當然的準則。使人進來時在內、出去時在外,都知道有法可循而不敢亂來,這就是「使知懼」;而所以能知懼,正因為凡事都有法度可依。
又明於憂患與故,無有師保,如臨父母。 本義 雖無師保,而常若父母臨之,戒懼之至。 集說 虞氏翻曰:“神以知來”,故明憂患,“知以藏往”,故知事故。 蘇氏軾曰:憂患之來,苟不明其故,則人有苟免之志而怠,故易明憂患,又明其所以致之之故。
《繫辭下傳》本文接著說:它又把憂患以及招來憂患的緣故講得明白,讀它的人雖然身邊沒有師傅保傅,卻好像父母就在眼前。朱熹《本義》解釋:雖然沒有師保管束,卻常常像父母親臨一樣,這是戒懼到了極點。集說引虞翻說:《上繫》講「神以知來」,所以能把將來的憂患講明白;講「知以藏往」,所以能知道過往的事故緣由。集說引蘇軾說:憂患來了,如果不弄清它的緣故,人就會存著僥倖躲過的心思而懈怠下來;所以《周易》既講明憂患,又講明招致憂患的緣故。
朱氏震曰:又明於己之所當憂患,與所以致憂患之故,無有師保教訓而嚴憚之,有如父母親臨而愛敬之,見聖人之情也。 趙氏振芳曰:不特使人知懼,又明於憂患,與所以致憂患之故,諄諄然與民同患,與民同憂,不止如師保之提命,且直如父母之儼臨行,故不虛行也。
集說引朱震說:它又把自己所應當憂患的事,以及招致憂患的緣故,都講得明明白白;雖然沒有師傅保傅在旁教訓而使人畏憚,卻像父母親臨身邊而使人又愛又敬——從這裡看得出聖人的一片心腸。集說引趙振芳說:它不只使人知道敬畏,還把憂患以及招致憂患的緣故講明白,諄諄懇懇地與百姓同擔憂患、同分憂愁;這就不只像師保在旁耳提面命,簡直如同父母莊然親臨。此處底本有脫文,脫去了經文「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虛行」,只留下「故不虛行也」幾個字。
孔氏穎達曰:雖千變萬化,“不可為典要”,然循其辭,度其義,原尋其初,要結其終,皆“唯變所適!”是其常典也。 邵子曰:既有典常,常也,不可為典要,變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周易》雖然千變萬化、「不可為典要」,然而順著它的辭、揣度它的義,追溯它的開頭、總結它的收梢,都不外乎「唯變所適」這一句——這一句本身就是它恆常不變的法典。集說引邵雍說:經文說「既有典常」,講的是「常」;說「不可為典要」,講的是「變」。一部《周易》,常與變兩面都在裡頭。
總論 項氏安世曰:此章專論《易》之爻辭,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二句,一章大指,自“變動不居’至“唯變所適”,言“屢遷”也,愛之無所不至,慮之無所不周,故訓之無所不切也。
總論引項安世說:本章專門討論《周易》的爻辭。「《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這兩句,是一章的總綱;從「變動不居」到「唯變所適」,講的是「屢遷」——此處底本有脫文。項安世最後說:聖人愛護後人沒有不到的地方,替後人思慮沒有不周全的地方,所以他的訓誡也沒有一句不貼切。
案 “無有師保,如臨父母”,朱氏趙氏之說甚善,蓋上文言“出入以度”,則人知畏懼,嚴憚之如師保,及觀其示人憂患之故,懇切周盡,使聞之者,不知嚴憚而但感其慈愛,此聖人之情,所以為至也。
李光地按:「無有師保,如臨父母」這兩句,朱震和趙振芳的解釋很好。上文講「出入以度」,是說人由此知道畏懼,敬畏得就像身邊有師傅保傅一樣;等到看見《周易》把憂患的緣由指點給人,那樣懇切、那樣周詳,聽的人便不再只覺得敬畏,而是單單感受到那份慈愛。聖人的一片心腸所以稱得上極致,正在這裡。
繫辭下傳·第八章(續)
無有者,非無師保也,人之意中,“無有師保”也。
集說這一條接著上文解釋「無有師保」四字:所謂「無有」,並不是說天下當真沒有「師保」(輔導天子、匡正人君的師傅與太保,此處借指外在的督責管束),而是說讀《易》的人已經把《周易》的告誡當成父母般親切的叮嚀,主觀感受上彷彿「沒有師保在旁邊盯著」,其實心裡的敬畏一刻也不曾鬆懈。
初率其辭,而揆其方,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繫辭下傳》說:起初順著卦爻辭的字面去循求,再據以揣度它所指向的義理方向,就會發現《周易》雖然變動不居,卻自有一套恆久的「典常」(常規常法)在;然而如果沒有能體會此道的那個人,道理終究不會憑空自行流佈於世。
本義 方,道也。始由辭以度其理,則見其有典常矣,然神而明之,則存乎其人也。此第八章。
朱熹《本義》說:「方」就是道理。一開始由卦爻辭去揣度其中的義理,便能看出《周易》自有「典常」;至於「神而明之」——把這些死的條文融會貫通、靈活運用到千變萬化的事情上去——那就全看用《易》的是什麼人了。以上是《繫辭下傳》的第八章。
集說 虞氏翻曰:“其出入有度”,故“有典常”,“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言而信”,謂之德自“出入以度”至“道不虛行”,言“不可遠”也,唯其屢遷,故虛而無常,“不可為典要”,唯其不可遠,故有度有方有典有常,而不可虛,方其率之也,則謂之辭,及其行之也,則謂之道,辭之所指,即道之所遷也,人能循其不可遠之理,則屢遷之道得矣。
集說引三國吳人虞翻說:正因為《周易》所講的出入進退都有法度,所以才「有典常」;而「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能做到不待言說而人自信服,這就叫作德。從「出入以度」一直到「道不虛行」,講的都是《易》道「不可遠」(片刻離不得)這層意思。惟其卦爻之義「屢遷」(一再遷移變換),所以顯得空靈而無定準,這就是「不可為典要」(不能當成一成不變的固定條例來死守);也惟其片刻離不得,所以又有法度、有方向、有典章、有常規,並不真是一片虛空。當人循著它去推求時,叫作「辭」;等到照著它去實行時,就叫作「道」。卦爻辭所指向的,正是道所遷移到的地方。人能順著這個片刻離不得的道理去做,那麼屢屢遷移的《易》道也就掌握到手了。
繫辭下傳·第九章
《易》之為書也,原始要終,以為質也。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
《繫辭下傳》說:《周易》這部書,是推原一卦的開端、總括一卦的結局,用這首尾貫通的整體來構成卦的本體。至於一卦當中六爻錯雜相間,那就只看各爻所值的時機、所象的事物而定了。
本義 質謂卦體,卦必舉其始終而後成體,爻則唯其時物而已。
朱熹《本義》說:「質」指的是一卦的本體。一卦必須把它的開端與結局都包舉進來,然後才成其為一個完整的卦體;至於爻,則不過是隨各自所值的時機、所象的事物立義罷了。
集說 韓氏伯曰:質,體也。卦兼始終之義也。孔氏穎達曰:物,事也。一卦之中,六爻交相雜錯,唯各會其時,各主其事。
集說引晉人韓康伯說:「質」就是本體,一卦兼含著開端與終結兩頭的意義。又引唐人孔穎達說:「物」就是事情。一卦之中六爻彼此交錯混雜,各自只去契合自己所值的那個時機,各自只去主管自己所當的那件事情。
吳氏澄曰:質謂卦之體質,文王原卦義之始,要卦義之終,以為卦之體質,各名其卦而繫彖辭也,爻之為言交也,周公觀六位之交錯,唯其六爻之時,各因其義而繫爻辭也,此章言六爻,而六爻統於彖,故先言彖,乃說六爻也。谷氏家傑曰:此章雖兼卦爻,實以卦引起爻,專重在爻上。
集說引元人吳澄說:「質」指一卦的體質。文王推原一卦卦義的開端,總括一卦卦義的結局,用來構成這一卦的體質,於是分別給各卦命名並繫上彖辭。「爻」這個字的意思就是交,周公觀察六個爻位彼此交錯的情形,只就六爻各自所值的時機,依照各自的義理繫上爻辭。這一章本是講六爻的,但六爻統攝於彖辭,所以先說彖,再說六爻。又引明人谷家傑說:這一章雖然卦與爻兼說,其實是借卦引出爻來,分量專落在爻上。
何氏楷曰:此章統論爻畫,而歸重於彖辭,說《易》之法,莫備於此,《易》之為書綱紀在卦,卦必合爻之全而後成卦,一畫不似,便成他局,聖人之繫卦為之推原其始,要約其終,彌綸全卦之理,如物之有體質,至於繫爻,則唯相其六位之時而導之宜,因其陰陽之物而立之像,然其大指,要不過推演彖辭之意。
集說引明人何楷說:這一章總論爻畫,而把分量歸到彖辭上,講解《周易》的方法,沒有比這裡更完備的了。《周易》一書的綱紀在於卦,卦必須合六爻之全才能成卦,其中一畫不合,就變成另一個局面了。聖人給卦繫辭,是替它推原開端、總括結局,把全卦的道理彌縫統貫起來,就像一件東西有它的體質一樣。至於給爻繫辭,那就只是審視六個爻位各自所值的時機而導之以所宜,依照它陰陽的性質而為它立象。然而爻辭的大旨,歸根到底不過是在推演彖辭的意思。
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辭擬之,卒成之終。本義 此言初上二爻。
《繫辭下傳》說:一卦的初爻難以看清,上爻容易看清,因為一個是根本、一個是末梢。初爻的爻辭只是揣擬事情的開端,到了上爻,事情才最終完成而有了結局。朱熹《本義》說:這兩句講的是初、上兩爻。
集說 干氏寶曰:初擬議之故難知,卒終成之,故易知,本來勢然也。孔氏穎達曰:“初辭擬之”者,復釋“其韌難知”也,以初時擬議其始,故“難知”也,“卒成之終”者,復釋“其上易知”也,言“上”是事之卒了,而成就終競,故“易 吳氏澄曰:“初”與“終”為對,“擬之”與“卒成之”為對,兩句文法,顛倒相互。
集說引晉人干寶說:初爻只是揣擬商議,所以難以知曉;上爻是最終完成,所以容易知曉,事情本來的勢頭就是如此。又引孔穎達說:「初辭擬之」一句,是再解釋「其初難知」;因為在初的時候只是揣擬商議事情的開端,所以「難知」。「卒成之終」一句,是再解釋「其上易知」;「上」是事情辦完了、終局已經成就,所以「易」——此處底本有脫文,下面直接接上吳澄的話。吳澄說:「初」與「終」相對,「擬之」與「卒成之」相對,這兩句話的文法是顛倒交互著說的。
案 講家以難知易知屬學《易》者,“擬之”“卒成”屬作《易》者,然聖人作易六爻之條理,揮成於心,豈有難易哉,故“初辭擬之”“卒成之終”兩句,是申上兩句,皆當屬學《易》者說。
李光地按:講《易》的人把「難知」「易知」歸到學《易》的人身上,把「擬之」「卒成」歸到作《易》的聖人身上。然而聖人作《易》的時候,六爻的條理早已在胸中揮灑而成,哪裡還有什麼難與易的分別呢?所以「初辭擬之」「卒成之終」這兩句,是承接上面兩句加以申說,都應當歸到學《易》的人一邊去講。
若夾雜物撰德,辯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本義 此謂卦中四爻。
《繫辭下傳》說:至於要錯綜參合各爻所象的事物、體察各爻所具的德性,從而分辨其中的是與非,那就非靠中間幾爻不能完備。朱熹《本義》說:此處所論,是一卦當中二、三、四、五這四爻。
案 “雜”字“撰”字“辨”字,亦當屬學《易》者。說“雜”者,參錯其貴賤上下之位也。撰者,體察其則柔健顆之德也,德位分而是非判矣。辨者,剖別之於象,以考驗之於辭也。
李光地按:「雜」字、「撰」字、「辨」字,也都應當歸到學《易》的人一邊去講。所謂「雜」,是把各爻貴賤上下的位次交錯著參看;所謂「撰」,是體察各爻剛柔健順的德性(底本此處作「則柔健顆」,字有訛誤);德性與爻位一分辨清楚,是非也就判然可見了。所謂「辨」,是先在卦象上剖分辨別,再拿卦爻辭來加以印證考核。
噫!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知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本義 彖統論一卦六爻之體。
《繫辭下傳》說:唉!要想總括一卦存亡吉凶的大要,那麼安坐家中也就可以推知了。有見識的人只要看一卦的彖辭,對全卦的義理便已領會了一多半。朱熹《本義》說:彖辭是總論一卦六爻的整體的。
集說 蘇氏軾曰:彖者,常論其用事之爻,故觀其彖,則其餘皆彖爻之所用者也。吳氏澄曰:章首第一句言彖,第二句總言六爻,此一節又總言六爻而歸重於彖,蓋為結語與章首起語相始終。
集說引宋人蘇軾說:彖辭通常是就一卦中當權用事的那一爻立論的,所以看了彖辭,其餘各爻都不過是這當權之爻所役使的對象罷了。又引吳澄說:本章開頭第一句講彖,第二句總講六爻;這一節又是總講六爻而把分量歸到彖上,正是要讓結語與開頭的起語首尾相呼應。
案 彖辭之繫,文王蓋統觀六爻以立義者,如《屯》則以初為侯,《蒙》則以二為師,《師》則以二為將,《比》則以五為君,其義皆先定於彖,爻辭不過因之而隨爻細別耳,其爻之合於卦義者吉,不合於卦義者凶,故彖辭為綱領,而爻其目也,彖辭為權衡,而爻其物也,總之於綱,則目之先後可知,審之於權衡,則物之輕重可見,夫子彖傳,既參錯六爻之義以釋辭,示人卦爻之不相離矣,於此又特指其要而切言之,讀《易》之法,莫先於此。
李光地按:彖辭的繫屬,是文王通觀六爻之後才立定其義的。像《屯》卦以初九為諸侯,《蒙》卦以九二為師長,《師》卦以九二為主將,《比》卦以九五為君主,這些義例都先在彖辭裡定下來了,爻辭不過因襲這個定義再隨各爻細加分別而已。凡爻義合於卦義的就吉,不合於卦義的就凶。所以彖辭是綱領,各爻是它的條目;彖辭是權衡秤具,各爻是被稱量的物件。總提於大綱,條目的先後就清楚了;審之於秤衡,物件的輕重就顯現了。孔子作《彖傳》,已經參合錯綜六爻之義來解釋彖辭,昭示人們卦與爻不可分離;這裡又特地拈出其中的要領懇切地說出來。讀《易》的方法,沒有比這一條更該擺在最前頭的了。
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二多譽,四多懼,近也。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本義 此以下論中爻,同功,謂皆陰位。異位,謂遠近不同,四近君,故“多懼”,柔不利遠,而“二多譽”者,以其“柔中”也。
《繫辭下傳》說:第二爻與第四爻功用相同而爻位不同,因而它們的好處也不一樣。二爻多得稱譽,四爻多有戒懼,是因為四爻逼近君位的緣故。柔順之道,本不利於離尊位太遠;二爻卻能歸於不出差錯,是因為它用的是柔而得中之道。朱熹《本義》說:從這裡以下都在論中間幾爻。「同功」指二、四同屬陰位;「異位」指二遠四近有別。四爻貼近君位,所以「多懼」;柔本不利於居遠,而二爻反倒「多譽」,正因為它是「柔中」。
集說 崔氏憬曰:此重釋中四爻功位所宜也,二四皆陰位,陰之為道,近比承陽,故“不利遠”矣,二遠陽雖則不利,其要或有無咎者,以柔居中,異於四也。蘇氏軾曰:近於五也,有善之名,而近於君則懼矣,故二之善宜著,四之善宜隱。
集說引唐人崔憬說:這一段是再解釋中間四爻各就其功用與位次所宜而言。二、四都是陰位,陰的常道是就近比附承奉陽爻,所以說「不利遠」。二爻遠離陽爻雖說不利,但它的歸宿卻或許能不出差錯,因為它以柔居中,與四爻不同。又引蘇軾說:四爻貼近九五,本來有為善之名,可是靠近君位就不免戒懼了,所以二爻的善宜於顯露,四爻的善宜於隱藏。
程氏迥曰:《易》以六居五,以九居二,為卦十有六,雖為時不同,其十有五皆吉,謂人君柔中虛己,而任剛德之臣,其臣亦以剛中應之也。
集說引宋人程迥說:《周易》裡以六居五、以九居二的卦,一共有十六個;這十六卦所處的時勢雖然各不相同,其中十五個都是吉的。這說明人君以柔中之德虛懷待下,任用剛德之臣,而這位臣子也以剛中之德來回應他。
吳氏澄曰:二與四同是陰位,若皆以柔居之,則六二六四,同是以柔居陰,故曰“同功”。然其位則有遠近之異,五者一卦之尊位,故遠近皆自五而言,二與五應為遠,四與五比為近,以位之遠近有異,而其善亦不同,遠者意氣舒展而多譽,近者勢分逼迫而多懼,多者,謂不盡然而若此者眾爾,“近也”二字,釋“四多懼”,謂四之所以懼,不 何氏楷曰:月遠日則光滿,近則光微,此“多譽”、“多懼”之說也。
集說引吳澄說:二與四同是陰位,若都用陰柔來居,就成了六二和六四,同樣是以柔居陰,所以叫「同功」。但它們的位次卻有遠近之別:五是一卦的尊位,所以遠近都從五這裡算起。二與五相應算遠,四與五相比算近。因為位次有遠近之異,所得的好處也就不同:離得遠的意氣舒展,所以多得稱譽;離得近的形勢逼迫,所以多有戒懼。所謂「多」,是說並非全都如此,只是這樣的居多罷了。「近也」兩字是解釋「四多懼」的,說四爻之所以戒懼——此處底本有脫文,下面直接接上何楷的話。何楷說:月亮離太陽遠時光華圓滿,離得近時光反而微弱,這就是「多譽」「多懼」的道理。
案 吳氏說亦詳密,但以二之譽,四之懼,專為以柔居柔者,三之凶,五之功,專為以剛居剛者,則於經意猶偏,蓋聖人之言舉其一隅,則可以三隅反,“多譽”“多懼”,以二四之位言,不論剛柔居之,皆“多譽”“多懼”也,多凶多功,以三五之位言,亦不論剛柔居之,皆多凶多功也。
李光地按:吳澄的說法也算詳密,但他把二爻的稱譽、四爻的戒懼專屬於以柔居柔的情形,把三爻的多凶、五爻的多功專屬於以剛居剛的情形,對經文本意就還有偏。聖人說話往往只舉出一個角,讀者應當由此推知其餘三個角。「多譽」「多懼」是就二、四這兩個位次說的,不論居其位的是剛是柔,都一樣「多譽」「多懼」;「多凶」「多功」是就三、五這兩個位次說的,也不論居其位的是剛是柔,都一樣多凶多功。
下文言“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則可見二雖多譽,而九二尤善於六二,四既多懼,而九四尤甚於六四也,又言“其柔危其剛勝邪”,則可見三雖多凶,而九三猶善於六三,五雖多功,而六五猶讓於九五也,柔之為道,不利遠者,為六二言,而九二在其中,並六四、九四皆在其中,其柔危,為六三言,而九三在其中,並六五、九五亦在其中,此聖言之所以妙。
下文說到「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可見二爻雖然多譽,而九二比六二更好;四爻既然多懼,而九四又比六四更甚。下文又說「其柔危其剛勝邪」,可見三爻雖然多凶,而九三比六三還算好;五爻雖然多功,而六五比起九五還得讓一步。「柔之為道,不利遠者」本為六二而發,九二也含在其中,六四、九四也都含在其中;「其柔危」本為六三而發,九三也含在其中,六五、九五也都含在其中。聖人言語之所以精妙,正在這裡。
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凶,五多功,貴賤之等也。其柔危,其剛勝邪。本義 三五同陽位,而貴賤不同,然以柔居之則危,唯剛則能勝之。此第九章。
《繫辭下傳》說:第三爻與第五爻功用相同而爻位不同。三爻多有凶險,五爻多有功業,這是尊卑貴賤的等級造成的。若用陰柔去居就危殆,大概只有陽剛才能擔當得起吧。朱熹《本義》說:三、五同屬陽位,可是貴賤不同;用陰柔來居就危殆,只有陽剛才能勝任其事。以上是《繫辭下傳》的第九章。
集說 侯氏行果曰:三五陽位,陰柔處之,則多凶危,則正居之,則勝其任,言“邪”者不定之辭也,或有柔居而吉者,得其時也。崔氏憬曰:三處下卦之極,居上卦之下,而上承天子,若無含章之美,則必致凶,五既居中不偏,貴乘天位,以道濟物,廣被寰中,故“多功”也。
集說引唐人侯行果說:三、五都是陽位,用陰柔去處,就多有凶險;用剛正去居,就能勝任其職。經文用一個「邪」字,是不下斷語的語氣,因為也有以柔居之而得吉的,那是恰好趕上了合適的時機。又引崔憬說:三爻處在下卦的頂端,又居於上卦的下面,向上承奉天子;如果沒有含藏文采、不露鋒芒的美德,必然招致凶險。五爻既居中而不偏,又尊貴地乘據天位,用正道濟助萬物,恩澤廣被寰宇之內,所以「多功」。
吳氏澄曰:三與五同是陽位,若皆以剛居之,則九三九五,同是以剛後陽,故曰“同功”,然其位則有貴賤之異,賤者,剛居剛為太過而多凶;貴者,剛居剛為適宜而多功。
集說引吳澄說:三與五同是陽位,若都用陽剛來居,就成了九三和九五,同樣是以剛居陽,所以叫「同功」。但它們的位次卻有貴賤之別:位卑的一方,以剛居剛就成了太過,因而多凶;位尊的一方,以剛居剛正合其宜,因而多功。
“二多譽”“四多懼”之上,有“其善不同”一句,而“三多凶五多功”之上無之者,譽懼雖不同,而皆可謂之善,凶則不可謂善矣,故不言也。“貴賤之等也”五字,釋“三多凶”,謂三之所以凶,不能如五之功者,蓋貴賤有等,賤者不與貴者同故也。“其柔危”以下,釋“五多功”,五為尊位,以柔居之,則不勝其任而危,惟剛居之,則能勝其任而有功也。
吳澄接著說:「二多譽」「四多懼」的上面有「其善不同」一句,而「三多凶、五多功」的上面卻沒有這一句,是因為稱譽與戒懼雖然不同,卻都還可以稱作善;凶就不能叫作善了,所以不再提這個字。「貴賤之等也」五個字是解釋「三多凶」的,說三爻之所以凶、不能像五爻那樣有功,是因為貴賤本有等級,位卑的不能與位尊的相同。「其柔危」以下是解釋「五多功」的:五是尊位,用陰柔來居就擔不起這副擔子而危殆,只有陽剛來居才擔得起而建立功業。
胡氏炳文曰:其柔危,其剛勝,專為三言也。蔡氏清曰:或遠或近,或貴或賤,此所謂“爻有等,故曰物者”,是為雜物,或柔中,或不中,或多譽,或多懼,或多凶,或多功,又或柔危而剛勝,此所謂撰德也。而“辨是與非”,舉具其中矣。
集說引元人胡炳文說:「其柔危,其剛勝」兩句,是專為三爻說的。又引明人蔡清說:或遠或近、或貴或賤,這就是前文所謂「爻有等,故曰物」,也就是「雜物」;或柔而得中、或不得中,或多譽、或多懼,或多凶、或多功,又或柔則危而剛能勝任,這就是所謂「撰德」。至於「辨是與非」,也全都包舉在這裡面了。
案 柔危剛勝,吳氏以為指五,胡氏以為指三,侯氏兼之,須分別融會,乃得經意。
李光地按:「其柔危,其剛勝」這一句,吳澄認為指的是五爻,胡炳文認為指的是三爻,侯行果則三、五兼指。讀者須把這幾家的說法分別開來再融會貫通,才能得到經文的本意。
總論 何氏楷曰:章末復舉中爻,所以略初上不言者,蓋初上非用事之地,故所重在時位,中四爻用事之地,故唯重在德行也。若夫卦主在初上者,則不可以此例論,此章為《易》之凡例,求卦爻之義者,執此以求之而已,然僅曰要曰多曰過半,則雖聖人
總論引何楷說:本章末尾又重新舉出中間幾爻,之所以略去初、上兩爻不談,是因為初、上不是當權用事的地位,所以在那裡看重的是時與位;中間四爻是當權用事的地位,所以在這裡看重的只是德行。至於卦主恰好落在初爻或上爻的卦,就不能按這個通例來論。這一章是《周易》的凡例,凡要探求卦義爻義的人,執定這一章去推求也就夠了。不過經文只說「要」、只說「多」、只說「過半」,可見即便是聖人——此下底本有脫文。
案 此上二章,中爻之動乎內,而吉凶見乎外也,道屢遷者,於“周流六虛”見之,無常相易,所謂“周流”者也,“唯變所適”,所謂“屢遷”者也,此則爻之動乎內者,及繫辭而吉凶見,則使人於日用出入之間,各循乎法度而知懼,蓋凜乎師保之嚴矣,再觀其開示人以憂患,與其所以至憂患之故,不啻父母之謀其子孫者,又使人無有師保之嚴,但如臨父母之親而已,夫是以由其辭而揆之,則不可為典要者,未嘗不有典常,而欲體其道而行之,則所謂不可遠者,又存乎其人之不遠於道也,
李光地按:以上這兩章,講的是爻在內裡發動而吉凶顯現在外。所謂「道屢遷」,可以從「周流六虛」看出來:變化無常、彼此更替,就是「周流」;「唯變所適」,就是「屢遷」——義理隨著變化所到的地方而轉移。這些都是爻在內裡的發動。等到繫上卦爻辭而吉凶顯現出來,就使人在日常出入行止之間,各各遵循法度而心存畏懼,凜然如同有「師保」(教導天子、匡正人君的師傅與太保)在旁邊嚴加督責一般。再看《周易》向人揭示憂患,以及招致憂患的緣由,那種懇切簡直不亞於父母替子孫謀劃;於是又讓人感覺不到「師保」那種嚴厲,只像面對父母的親愛一般。正因為如此,順著卦爻辭去揣度,那「不可為典要」的《易》道,未嘗不自有它的「典常」;而想要體會這個道並且實行它,則所謂「不可遠」的道理,又全看那個人自己肯不肯不遠離於道。
下文遂以辭之典常言之,大約初上雖無位,而為事之始終,自二至五,則居中而正,為用事之位,玩辭者,擬其初,竟其終,參合其物理,以辨其是非而求其備,此學《易》之法也,然彖者括始終以立體,而爻則其趨時之物而已,故知者觀彖辭而爻義已大半得,此又學《易》之要也,又舉中四爻而申之,以見凡當位用事,則有譽有懼,有凶有功,非初上無位而或在功過之外者比也,聖人所謂明憂患與故者,於此尤諄諄焉。
下文於是就卦爻辭所含的「典常」來說。大致說來,初爻與上爻雖然沒有職位,卻是一件事的開頭與結尾;從二爻到五爻,居中而當位,是當權用事的位次。玩味卦爻辭的人,揣擬它的開端,窮究它的結局,參合各爻所象的事理,從而分辨其中的是非而求其完備,這就是學《易》的方法。然而彖辭是概括始終來確立卦體的,各爻不過是隨時趨變的具體事物罷了,所以有見識的人只看彖辭,爻義就已經領會了一大半,這又是學《易》的要領。文中又舉出中間四爻加以申說,用以見得:凡是當位用事的,就有稱譽有戒懼、有凶險有功業,不像初、上兩爻沒有職位,有時還能置身於功過之外。聖人所說的昭明憂患以及招致憂患的緣由,在這裡叮嚀得尤其懇切。
繫辭下傳·第十章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本義 三畫已具三才,重之故六,而以上二爻為天,中二爻為人,下二爻為地。
《繫辭下傳》說:《周易》這部書,廣大而無所不備:裡面有天的道理,有人的道理,也有地的道理。它兼取天、地、人「三才」而各以兩爻相配,所以一卦是六畫;這六畫不是別的,正是三才之道。朱熹《本義》說:三畫的經卦已經具備三才,把它重疊起來所以成為六畫;六畫之中,上面兩爻為天,中間兩爻為人,下面兩爻為地。
集說 項氏安世曰:言聖人所以兼三才而兩之者,非以私意傅會三才之道,自各有兩,不得而不六也。
集說引宋人項安世說:這幾句是說聖人之所以兼取三才而各配兩爻,並不是憑私意去牽強附會;三才之道本身各自都含著兩端,因此不能不成為六畫。
道有變動,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物相雜,故曰文。文不當,故吉凶生焉。本義 道有變動,謂卦之一體。等,謂遠近貴賤之差。相雜,謂剛柔之位相間,不當,謂爻不當位。此第十章。
《繫辭下傳》說:道有變化移動,所以叫作「爻」;爻有等級次第,所以叫作「物」;物彼此錯雜,所以叫作「文」;文有不相當的地方,於是吉凶就產生了。朱熹《本義》說:「道有變動」,說的是一卦的整體;「等」指遠近貴賤的差別;「相雜」指剛爻柔爻的位次彼此交錯;「不當」指爻與位不相稱。以上是《繫辭下傳》的第十章。
集說 陸氏績曰:天道有晝夜日月之變,地道有剛柔燥溼之變,人道有行止動靜吉凶善惡之變,聖人設爻以效三才之變動,故謂之爻者也。
集說引三國吳人陸績說:天道有晝夜日月的變化,地道有剛柔燥溼的變化,人道有行止動靜、吉凶善惡的變化。聖人設立爻畫來仿效三才的變動,所以把它叫作爻。
孔氏穎達曰:三才之道,既有變化移動,故重畫以象之,而曰爻也。物者,物類也。爻有陰陽貴賤等級,以象萬物之類,故謂之物也。若相與聚居,間雜成文,不相妨害,則吉凶不生,由文之不當相與聚居,不當於理,故吉凶生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三才之道既然有變化移動,所以把三畫重疊起來去取象,稱它為爻。「物」就是物的種類。爻有陰陽貴賤的等級,用來象徵萬物的種類,所以叫作物。假如各爻聚居一處、交錯成文而彼此不相妨害,吉凶就不會產生;正因為文采的交錯聚居有不相當的地方,於理不合,所以吉凶就產生了。
張子曰:故曰爻,爻者交雜之義。項氏安世曰:“爻有等”者,初二三四五上也。‘物相雜”者,初三五與二四上,陰陽相同也。“文不當”者,九居陰位,六居陽位也。
集說引宋人張載說:經文說「故曰爻」,「爻」就是交錯混雜的意思。又引項安世說:「爻有等」,指初、二、三、四、五、上這六個等次;「物相雜」,指初、三、五諸位與二、四、上諸位陰陽彼此相間;「文不當」,指九這個陽爻居在陰位、六這個陰爻居在陽位。
李氏筒曰:一則無變無動,兼而兩之,故三才之道,皆有變動,以其道有變動,故名其畫口爻。爻者,效也,言六畫能效天下之動也。爻有貴賤上下之等,故曰物。物有九六雜居剛柔之位,則成文,交錯之際,有當不當,吉凶由是生焉。
集說引宋人李簡說(底本「筒」當作「簡」):只有一畫就無所謂變動,兼配成兩畫,所以三才之道都有了變動。因為道有變動,所以把這些畫叫作爻(底本「口」當作「曰」)。「爻」就是仿效,是說六畫能仿效天下萬事的動。爻有貴賤上下的等次,所以叫作物;物之中九與六錯雜地佔據剛位柔位,就成了文。交錯之際有相當的、有不相當的,吉凶便由此產生。
汪氏咸池曰:文既相雜,豈能皆當,故有以剛居柔,以柔居剛,而位不當者,亦有 何氏楷曰:不當者非專指陽居陰位,陰居陽位也,卦情若淑,或以不當為吉,卦情若慝,反以當位為凶,要在隨時變易得其當而已。吳氏曰慎曰:以時義之得為當,時義之失為不當,不以位論。
集說引明人汪咸池說:文采既然彼此錯雜,哪能樣樣都相當,所以就有以剛爻居柔位、以柔爻居剛位而爻位不當的,也有——此處底本有脫文,下面直接接上何楷的話。何楷說:所謂「不當」,並不專指陽爻居陰位、陰爻居陽位。一卦的情勢如果是善的,有時反以不當位為吉;一卦的情勢如果是惡的,反倒以當位為凶。要緊的只在隨著時勢變易而各得其宜罷了。又引清人吳曰慎說:以合乎時義為「當」,以失乎時義為「不當」,不單從爻位上論。
繫辭下傳·第十一章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故其辭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傾。其道甚大,百物不廢。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本義 危懼故得平安,慢易則州頃覆,易之道也。此第十一章。
《繫辭下傳》說:《周易》的興起,大概正當殷商的末世、周朝德業方盛的時候吧?大概正當文王與商紂那一段事情的時候吧?所以它的言辭充滿危懼之意。心存危懼的,《易》使他得到平安;輕慢怠忽的,《易》使他歸於傾覆。它的道理極其宏大,萬事萬物無一被遺漏。自始至終都保持戒懼,歸結到不出差錯,這就叫作《易》的道。朱熹《本義》說:因為危懼所以得到平安,因為輕慢怠忽所以傾覆(底本「州頃覆」有訛字),這就是《易》的道理。以上是《繫辭下傳》的第十一章。
集說 張氏拭曰:既懼其始,使人防微杜漸,又懼其終,使人持盈守成,要之以無咎而補過,乃易之道也。高氏攀龍曰:一部《易》原始要終,只是敬懼無咎而已,故曰“懼以終始”。“無咎者,善補過也”,《易》中凡說有喜有慶吉元吉,都是及於物處,若本等只到了無咎便好。
集說引宋人張栻說(底本「拭」當作「栻」):既在開頭就使人戒懼,令人防微杜漸;又在結尾使人戒懼,令人持盈守成。歸結到不出差錯、善於彌補過失,這就是《易》的道理。又引明人高攀龍說:整部《周易》推原開端、總括結局,說來說去只是敬慎戒懼、以不出差錯為歸,所以說「懼以終始」。《繫辭》又說「無咎者,善補過也」;《周易》裡凡講到有喜、有慶、吉、元吉,都是恩澤施及外物的地方,若就本分而言,只要做到沒有過錯也就夠好了。
趙氏光大曰:“危者使平”二句,即是辭危處,使之不可作《易》使之,言由危而平者,危使之也,言其理之必然,若有以使之也,《易》之道,與“其道甚大”“道”字正相應。何氏楷曰:使者,天理之自然,若或使之也,所謂殖有禮,覆昏暴,天之道也。
集說引明人趙光大說:「危者使平」這兩句,正是言辭危懼的地方。這個「使」字不可解作《周易》去役使他,而是說由危懼轉為平安,乃是危懼本身促成的;講的是道理上的必然,好像冥冥中有什麼在推動一樣。末句「《易》之道」的「道」字,與前面「其道甚大」的「道」字正相呼應。又引何楷說:所謂「使」,是天理自然如此,彷彿有誰在推動。就是《左傳》所說的扶植守禮的、傾覆昏暴的,那正是上天的道理。
案 此上二章,申功業見乎變,聖人之情見乎辭也。所謂變者,生於三才之道,以兩而行,交合相濟,迭用不窮也,寫之於易,則以其兩相交也,而名為爻。所處之位不同也。而名為物,所以處是位者,又相錯也。而名為文,相錯則有當有否,而吉凶於此生,大業於此起矣,故曰“功,業見乎變”。
李光地按:以上這兩章,是申說前文「功業見乎變,聖人之情見乎辭」兩句。所謂「變」,產生於三才之道:三才各以兩端而運行,交合相濟,更迭為用而無窮無盡。把它寫到《周易》裡,就因為兩兩相交而取名為「爻」;因為所處的位次各不相同而取名為「物」;而處在這些位次上的東西彼此又交錯著,於是取名為「文」。一交錯就有相當的、有不相當的,吉凶從這裡產生,大業也從這裡興起,所以說「功業見乎變」。
雖然,上古之聖,以是濟民用焉,而辭未備也,文王當殷商之衰,忘己之憂,而唯世之患,是故其因事設戒者,無非欲人戰戰兢兢,免於咎而趨於平也,是所謂以身立教,反覆一編之中,千載之上心如見焉,故曰“聖人之情見乎辭”。
話雖如此,上古的聖人用《易》來濟助百姓的日用,卦爻辭卻還沒有齊備。文王身處殷商衰亡之際,忘掉自己一身的憂患,只掛念著天下的禍患,所以他就著一樁樁事情設立告誡,無非是要人戰戰兢兢,免於過錯而走向平安。這正是所謂以自身立教,反反覆覆見於一部書中,千年之後讀它,那一片苦心還宛然可見,所以說「聖人之情見乎辭」。
繫辭下傳·第十二章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恆簡以知阻。本義 至健則所行無難,故易。至順則所行不繁,故簡。然其於事,皆有以知其難,而不敢易以處之,是以其有憂患,則健者如自高臨下,而知其險,順者如自下趨上,而知其阻,蓋雖易而能知險,則不陷不險矣,既簡而又知阻,則不困於阻矣,所以能危能懼,而無易昔之傾也。
《繫辭下傳》說:乾,是天下最剛健的,它的德行永遠平易,因而能識得險處;坤,是天下最柔順的,它的德行永遠簡約,因而能識得阻處。朱熹《本義》說:至健則所行沒有難處,所以平易;至順則所行不煩不亂,所以簡約。然而它們對於事情,都能看出其中的艱難,不敢用輕慢的態度去對待。所以當他們身處憂患的時候,剛健的一方就像從高處俯視下面,看得清險;柔順的一方就像從低處趨向上面,看得清阻。雖然平易而能識險,就不會陷落到險裡去;既然簡約而又能識阻,就不會被阻所困。正因如此,才能知危知懼,而沒有輕慢怠忽招來的傾覆(底本「易昔」二字有訛誤)。
集說 孔氏穎達曰:乾之德行恆易略,不有艱難以此之故,能知險之所興,若不易則為險,故行易以知險也,坤之德行恆為簡靜,不有繁亂以此之故,知阻之所興,若不簡則為阻難,故行簡以知阻也。蘇氏軾曰:已險而能知險,已阻而能知阻者,天下未嘗有也,是故處下以傾高,則 上,為上所阻,故不敢進。
集說引孔穎達說:乾的德行永遠平易簡略,沒有艱難;正因為這樣,才能知道險是從哪裡生出來的。若不平易,本身就成了險,所以要行事平易才能識險。坤的德行永遠簡約安靜,沒有繁雜紛亂;正因為這樣,才能知道阻是從哪裡生出來的。若不簡約,本身就成了阻難,所以要行事簡約才能識阻。又引蘇軾說:自己已經陷在險中還能識險、自己已經陷在阻中還能識阻的人,天下從來不曾有過。所以處在下位而想傾覆高位的——此處底本有脫文——在上的一方被上頭所阻,因此不敢貿然前進。
項氏安世曰:“易”與“險”相反,唯中心易直者能照天下險巇之情,簡與阻相反,唯行事簡靜者,能察天下繁壅之機。李氏簡曰:兩險相疑,兩阻相持,則險不能知險,知天下之至險者,至易者也,阻不能知阻,知天下之至阻者,至簡者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易」與「險」相反,只有心地平易正直的人,才照得見天下險惡崎嶇的實情;「簡」與「阻」相反,只有行事簡約安靜的人,才察得出天下繁雜壅塞的機竅。又引李簡說:兩個險互相猜疑,兩個阻互相僵持,那麼險就識不得險了;能識得天下極險的,正是極平易的人。阻也識不得阻;能識得天下極阻的,正是極簡約的人。
胡氏炳文曰:前言乾坤之易簡,此言乾坤之所以為易簡,蓋乾之德行,所以恆易者,何也?乾,天下之至健也,坤之德行,所以恆簡者。何也?坤,天下之至順也。蔡氏清曰:天下之至健,天下之至順,猶《中庸》云“天下至誠”、“天下至聖”相似,皆以人言,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此天下之至健者也,安貞之吉,“應地無疆”,此天下之至順者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前面講的是乾坤的易與簡,這裡講的是乾坤之所以能易能簡。乾的德行為什麼永遠平易呢?因為乾是天下最剛健的。坤的德行為什麼永遠簡約呢?因為坤是天下最柔順的。又引蔡清說:「天下之至健」「天下之至順」,同《中庸》講「天下至誠」「天下至聖」相仿,都是就人說的。君子實行元亨利貞這四種德,所以《乾》卦辭說「乾元亨利貞」,這就是天下至健的人;《坤》卦講安於貞正之吉、「應地無疆」,這就是天下至順的人。
能說諸心,能研諸侯之慮,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本義 “侯之”二字衍,“說諸心”者,心與理會,乾之事也。“研諸慮”者,理因慮審,坤之事也。“說諸心”,故有以定吉凶;“研諸慮”,故有以成亹亹。
《繫辭下傳》說:能使人心中悅懌,能使人思慮精審,從而斷定天下的吉凶,成就天下那勤勉不倦的事業。朱熹《本義》說:「侯之」兩字是衍文,即傳抄時多出來的字。「說諸心」,是心與理相契合,屬於乾這一邊的事;「研諸慮」,是道理因思慮而精審,屬於坤這一邊的事。因為「說諸心」,所以能斷定吉凶;因為「研諸慮」,所以能成就那勤勉不倦的事業。
集說 張子曰:易簡故能說諸心,知險阻故能研諸慮。朱氏震曰:簡易者我心之所固有,反而得之,能無說乎,以我所有,慮其不然,能無研乎。
集說引張載說:因為平易簡約,所以能使心中悅懌;因為識得險阻,所以能使思慮精審。又引宋人朱震說:簡易本來就是我心中固有的,反求於自身而得到它,怎能不欣悅呢?拿我自己固有的這份道理,去思量那些不合於此的情形,怎能不精審呢?
《朱子語類》云:能說諸心,能研諸慮,方始能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凡事見得通透了,自然歡說,既說諸心,是理會得了,於事上更審一審,便是研諸慮,研是吏去研磨,定天下之吉凶,是剖判得這事,成天下之亹亹,是作得這事業。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能使心中悅懌,能使思慮精審,這才談得上斷定天下的吉凶、成就天下勤勉不倦的事業。凡事看得透徹了,自然歡喜。既已心中悅懌,就是道理已經理會明白;再到具體事情上又審察一遍,那就是「研諸慮」——「研」就是反覆去研磨(底本「吏」當作「更」)。「定天下之吉凶」,是把這件事剖判清楚;「成天下之亹亹」,是把這番事業真正做成。
張氏拭曰:心之說也,不忤子理,慮之研也,不昧於事,則得者為吉,失者為凶,吉凶既定,則凡勉於事功者,莫不弘之不息以成其功矣。谷氏家傑曰;能說諸心,能研諸慮,二能字應下成能之能,見此理人人具有,唯聖人能說能研耳。
集說引張栻說:心裡欣悅,就不會違逆於理(底本「子」當作「於」);思慮精審,就不會昧於事情。這樣,得的便是吉,失的便是凶。吉凶既已斷定,那麼凡是勉力於事功的人,無不推廣擴充、不肯止息,從而成就他的功業。又引谷家傑說:「能說諸心」「能研諸慮」這兩個「能」字,與下文「聖人成能」的「能」字相呼應,可見這個道理人人本來具有,只是唯有聖人才真能悅、真能研罷了。
是故變化云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來。本義 “變化云為”,故象事可以知器,“吉事有祥”,故占事可以知來。
《繫辭下傳》說:所以天地間的變化和人的言語作為,凡屬吉的事情事先都有徵兆;取象於事就能懂得器物之制,占問於事就能預知未來。朱熹《本義》說:因為有「變化云為」,所以取象於事可以知道器物;因為「吉事有祥」,所以占問於事可以預知未來。
集說 蘇氏軾曰:言易簡者無不知也。《朱子語類》:問:有許多“變化云為”,又吉事皆有休祥之應,所以象事者於此而知器,占事者於此而知來。曰:是。何氏楷曰:凡人事之與吉逢者,其先必有祥兆,天人相感,志一之動氣也,聖人作《易》,正以迪人于吉,故獨以吉事言之,與吉之先見同義。
集說引蘇軾說:這一句是說體得易簡之道的人沒有什麼不知道的。又引《朱子語類》:有人問,天地間有那麼多變化和人的言語作為,加上吉事都有美好的徵應,所以取象於事的人由此知器,占問於事的人由此知來。朱子答道:正是如此。又引何楷說:凡是人事上碰到吉慶的,事先必有吉祥的兆頭,這是天與人互相感應、心志專一便能帶動氣機的緣故。聖人作《周易》,正是要引導人趨向于吉,所以單舉吉事來說,同「吉事先有徵兆顯現」是一個意思。
天地設位,聖人成能。人謀鬼謀,百姓與能。集說 《朱子語類》云:“天地設位”四句,說天人合處,“天地設位”,使聖人成其功能,“人謀鬼謀”,則雖百姓亦可與其能,成能與與能,雖大小不同,然亦是小小底造化之功用。胡氏炳文曰:聖人成天地所不能成之能,百姓得以與聖人所已成之能也。
《繫辭下傳》說:天地設定了上下的位次,聖人在其中成就了功能。謀之於人,又謀之於鬼神,連百姓也能參與這份功能。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天地設位」這四句,講的是天與人相合之處。天地設定位次,讓聖人去成就他的功能;謀之於人又謀之於鬼神,那麼連百姓也可以參與這份功能。「成能」與「與能」雖有大小之別,但也都算是小小的造化功用。又引胡炳文說:聖人成就了天地所不能成就的功能,百姓則得以參與聖人已經成就的功能。
蔡氏清曰:凡卜筮問《易》者,先須謀諸人,然後乃可問《易》,雖聖人亦然,故《洪範》曰:“謀及卿士,謀及庶人,然後曰謀及卜筮。”又曰:“聯志先定,詢謀僉同,然後鬼神其依,龜筮協從是也。”
集說引蔡清說:凡要用卜筮向《周易》請問的人,先得同人商量,然後才可以問《易》,即便聖人也是這樣。所以《尚書·洪範》說:謀之於卿士,謀之於庶人,然後才說謀之於卜筮。《尚書·大禹謨》又說:我的心意先已定下,諮詢謀議大家意見相同,然後鬼神便來依從,龜卜蓍筮也一致附和(底本「聯志」當作「朕志」)。
八卦以象告,爻彖以情言。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本義 象,謂卦畫。爻彖,謂卦爻辭。
《繫辭下傳》說:八卦用卦象來告示於人,爻辭與彖辭用情實來說明。剛爻柔爻錯雜地居於各位,吉凶便可以看出來了。朱熹《本義》說:「象」指卦畫;「爻彖」指爻辭與彖辭。
集說 崔氏憬曰:伏羲始畫八卦,因而重之,以備萬物而告於人也。爻,謂爻下辭。象,謂卦下辭。皆是聖人之情,見乎繫辭,而假爻象以言,墳曰“爻彖以情言”,六爻剛柔相推,而物雜居,得理則吉,失理剛凶,故“吉凶可見”也。蔡氏清曰:八卦以象告,則剛柔雜居矣,爻彖以情言,則吉凶可見矣。
集說引崔憬說:伏羲最初畫出八卦,接著把它們兩兩相重成六十四卦,用來備載萬物而告示於人。「爻」指爻下所繫的辭,「象」指卦下所繫的辭,這些都是聖人的心意寄託在所繫之辭裡,藉著爻與象來發言,所以說「爻彖以情言」(底本「墳」當作「故」)。六爻剛柔互相推移,各物錯雜並居,合於理便吉,失於理便凶(底本「剛凶」當作「則凶」),所以說「吉凶可見」。又引蔡清說:八卦用卦象告示於人,剛柔也就錯雜並居了;爻辭彖辭用情實來說,吉凶也就看得出來了。
變動以利言,吉凶以情遷。是故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遠近相取而悔吝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或害之,悔且吝。本義 不相得,謂相惡也,凶害悔吝,皆由此生。
《繫辭下傳》說:卦爻的變動是就利與不利來說的,吉凶則隨著人情的向背而遷移。所以愛與惡互相攻擊就生出吉凶,遠與近互相取求就生出悔吝,真情與虛偽互相感應就生出利害。大凡《周易》所顯示的人情:彼此靠得近而心意不相投,就是凶;或者有所損害,或者悔恨,或者羞吝。朱熹《本義》說:「不相得」就是彼此厭惡;凶、害、悔、吝都由此而生。
集說 崔氏憬曰:遠,謂應與不應。近,謂比與不比,或取遠應而舍近比,或取近比而舍遠應,由此遠近相取,所以生悔吝於繫辭矣。
集說引崔憬說:所謂「遠」,指爻與爻相應或不相應;所謂「近」,指爻與爻相比或不相比。有時取那遠處相應的而捨掉近處相比的,有時取那近處相比的而捨掉遠處相應的。由這種遠近之間的取捨,所繫的辭裡就生出悔與吝來了。
項氏安世曰:“愛惡相攻”以下,皆言“吉凶以情遷”之事,而以六爻之情與辭明之,吉凶悔吝利害之三辭,分出於相攻相取相感之三悄,而總屬於相近之一情,此四者,爻之情也。命辭之法,必各象其爻之情,故觀其辭可以知其情。利害者,商略其事有利有不利也,悔吝則有跡矣,吉凶則其成也,故總而名之曰吉凶。“相感”者情之始交,故以利害言之。“相取”則有事矣,故以悔吝言之。“相攻”則其事極矣,故以吉凶言之。
集說引項安世說:從「愛惡相攻」以下,講的都是「吉凶以情遷」這回事,而拿六爻的情與辭來說明它。吉凶、悔吝、利害這三類辭,分別出自相攻、相取、相感這三種情(底本「三悄」當作「三情」),而總歸屬於彼此相近這一種情。這四樣都是爻的情。繫辭的法則,必定各各取象於該爻的情,所以看它的辭就可以知道它的情。所謂利害,是估量這件事有利還是不利;到了悔吝,就已經有痕跡了;到了吉凶,就是事情的定局了,所以總括起來稱之為吉凶。「相感」是情剛剛交接的時候,所以用利害來說;「相取」就已經有行動了,所以用悔吝來說;「相攻」就是事態到了極處,所以用吉凶來說。
愛惡遠近情偽,姑就淺深分之,若錯面綜之,則相攻相取相感之人,其居皆有遠近,其行皆有情偽,其情皆有愛惡也,故總以相近一條明之。“近而不相得”,則以惡相攻而凶生矣,以偽相感而害生矣,不以近相取而悔吝生矣,是則一近之中,備此三條也。凡爻有比爻,有應爻,有一卦之主爻,皆情之當相得者也,今稱近者,正據比爻言之,反以三隅,則遠而為應為主者,亦必備此三條矣,但居之近者,其吉凶尤多,故聖人概以近者明之。
項安世接著說:愛惡、遠近、情偽這三組,姑且按淺深先分開來講;若交錯綜合起來看,那麼相攻、相取、相感的雙方,他們所處的地位都有遠近之別,他們的行為都有真情虛偽之別,他們的心意都有愛惡之別,所以總用「彼此相近」這一條來說明。「近而不相得」,就以厭惡互相攻擊而生出凶,以虛偽互相感應而生出害,不肯以親近互相取求而生出悔吝——可見一個「近」字裡面,這三條都齊備了。凡爻有相比的爻,有相應的爻,有一卦的主爻,這些在情理上都是應當彼此相投的。如今單稱「近」,正是就相比的爻說的;由此推出其餘三個角,那麼遠處的相應之爻和主爻,也必定同樣齊備這三條。只不過居處相近的,吉凶格外多,所以聖人一概拿相近的來說明。
吳氏澄曰:害者利之反,凡占曰不利無攸利者害也,近而不相得,則凶害悔吝,其相得,則吉利悔亡無悔無咎從可知也。
集說引吳澄說:「害」是「利」的反面,凡占辭裡說「不利」「無攸利」的,都屬於害。彼此靠得近而心意不相投,就有凶、害、悔、吝;反過來若彼此相投,那麼吉、利、悔亡、無悔以及不出差錯,也就可以由此推知了。
胡氏一桂曰:“凡《易》之情”以下,獨舉近者總言之,近而相取,其情乃不相得, 蔡氏清曰:“愛惡相攻”三句平等說,下文卻合言之曰:大抵凡《易》之情,近而相得者為貴,不相得而遠者亦無害,唯是近而不相得者則凶,又有害而悔且吝矣。又曰:“吉凶悔吝利害”六字,大抵吉凶重於利害,利害重於悔吝,故末句先凶次害,又次悔吝,而凡曰吉凶見乎外,吉凶以情遷則皆該利害與悔吝矣。
集說引元人胡一桂說:「凡《易》之情」以下,單舉相近的情形總起來講;靠得近而互相取求,心意卻不相投——此處底本有脫文,下面直接接上蔡清的話。蔡清說:「愛惡相攻」等三句是平列著說的,下文卻合起來講:大抵《周易》所顯示的人情,靠得近而心意相投的最可貴;心意不相投而離得遠的,也還沒有妨害;唯獨靠得近而心意不相投的才凶,而且還有損害以及悔與吝。蔡清又說:吉、凶、悔、吝、利、害這六個字,大抵吉凶重於利害,利害重於悔吝,所以末句先說凶,其次說害,再其次說悔吝。凡說「吉凶見乎外」「吉凶以情遷」,其中都已經把利害與悔吝包括進去了。
林氏希元曰:“近而不相得”,是解“遠近相取而悔吝生”一句,並“愛惡相攻”兩句亦解。蓋遠近相取而悔吝生,這裡分情相得不相得。情相得者,遠相取而悔吝。情不相得者,近相取而悔吝,但此意未明,故於此發之,只曰近不曰遠者,舉近則遠者可以三隅反也,夫近而不相得則凶,可見惡相攻而凶生者,以其近也,偽相感而害生者,亦以其近也,故曰是並解“愛惡相攻”兩句。
集說引明人林希元說:「近而不相得」一句,是解釋「遠近相取而悔吝生」的,同時也連帶解釋了「愛惡相攻」等兩句。原來「遠近相取而悔吝生」這裡頭要分心意相投與不相投:心意相投的,是從遠處取求而生悔吝;心意不相投的,是從近處取求而生悔吝。只是這層意思前文沒有點明,所以在這裡發揮出來。文中只說「近」不說「遠」,是因為舉出近的,遠的便可由此推知其餘三個角。彼此靠得近而心意不相投就凶,可見以厭惡互相攻擊而生出凶,正是因為近;以虛偽互相感應而生出害,也正是因為近。所以說這一句連「愛惡相攻」兩句也一併解釋了。
案 此條諸說相參,極詳密矣,然尚有須補備者,諸說皆以近為相比之爻,於《易》例未盡,應爻雖遠,然既謂之應,地雖遠而情則近也。先儒蓋因上章“四多懼近也、柔之為道不利遠者”,故必以相比為近,然彼就二四而言之,則有遠近之別,此就六爻而統論之,則比與應皆近也,觀《蒙》之六四曰“獨遠實也”,以其比應皆陰也,如雖無比面有應,亦不得謂之遠實矣,故《易》於應爻,有曰婚媾者,有曰宗者,有曰主者,有曰類者,皆親近之稱也。“遠近相取”,須分無比應者為遠,有比應者為近,乃為完備。
李光地按:這一條各家的說法互相參照,已經極其詳密了,然而還有需要補足的地方。各家都把「近」看作彼此相比的爻,在《周易》的義例上還不夠周全。相應的爻雖然位置遠,可是既然稱它為「應」,地位雖遠而情意卻近。先儒大概是因為上一章有「四多懼,近也」「柔之為道,不利遠者」的話,所以一定要把相比看作近。然而那裡是就二、四兩爻來說,才有遠近之別;這裡是就六爻通盤立論,那麼相比與相應都算近。看《蒙》卦六四說「獨遠實也」,正因為它相比、相應的都是陰爻;假如雖然沒有相比之爻而有相應之爻,也就不能叫作遠離陽實了。所以《周易》對於相應的爻,有叫「婚媾」的,有叫「宗」的,有叫「主」的,有叫「類」的,都是表示親近的稱呼。「遠近相取」一句,必須把沒有比、應關係的算作遠,有比、應關係的算作近,才算完備。
《易》之情,其有遠近者,固從爻位而生,若愛惡情偽,則從何處生來,須知《易》爻吉凶,皆在“時”、“位”、“德”三字上取,時隨卦義而變,時變,則有愛惡矣,如《泰》之時則交,《否》之時則隔,《比》之時則和,《訟》之時則爭,是“愛惡相攻”者,由於時也。
李光地接著說:《周易》所顯示的人情,其中的遠與近,固然是從爻位上生出來的;至於愛惡、情偽,又是從哪裡生出來的呢?須知《周易》爻辭的吉凶,都從「時」「位」「德」這三個字上去取。「時」隨著卦義而變,時一變就有愛與惡:像《泰》卦之時上下交通,《否》卦之時上下隔絕,《比》卦之時彼此和睦,《訟》卦之時彼此爭鬥。可見「愛惡相攻」是由「時」來決定的。
位逐六爻而異,位異則有遠近矣,如《比》之內比外比,《觀》之觀光者,近也;《蒙》之困蒙,《復》之迷復者,遠也,是遠近相取者,由於位也。德由剛柔當否而別,德別則有情偽矣,如《同人》五之號咷,《豫》二之介石,以中正也,《同人》三之伏戎,《豫》三之盱豫,以不中正也,是情偽相感者,由於德也。
「位」隨著六爻而不同,位一不同就有遠與近:像《比》卦講內比、外比,《觀》卦講觀仰國家的光輝,都屬於近;《蒙》卦的「困蒙」、《復》卦的「迷復」,都屬於遠。可見「遠近相取」是由「位」來決定的。「德」由剛柔當位與否而分別,德一分別就有真情與虛偽:像《同人》九五的號啕痛哭、《豫》卦六二的堅介如石,都是因為居中得正;《同人》九三的埋伏兵甲、《豫》卦六三的媚眼上視以求歡悅,都是因為不中不正。可見「情偽相感」是由「德」來決定的。
時有消息盈虛之變,位有貴賤上下之異,德有剛柔善惡之別,此三者皆吉凶悔吝之根,然其發動,皆因彼己之交而起。所謂彼己之交者,比也,應也,非因比應,則無所謂相攻也,無所謂相取也,無所謂相感也。
「時」有消長盈虛的變化,「位」有貴賤上下的差異,「德」有剛柔善惡的分別,這三樣都是吉凶悔吝的根源;然而它們發動起來,都要憑藉人我雙方的交接。所謂人我雙方的交接,就是「比」和「應」。不是通過比與應,就談不上什麼互相攻擊,談不上什麼互相取求,也談不上什麼互相感應。
所謂相攻相取相感者,皆以比應言之,放下獨舉近而不相得以見例,近而相得,相愛者也,相取者也,以情相感者也,善之善者也,不相得者而遠,則雖惡而不能相攻也,不近而不得相取也,雖偽而不與相感也,善之次也,宜相得者而遠,則雖愛而不得相親也,不近而不能相取也,雖有惰而無以相感也,又其次也,唯近而不相得,則以惡相攻,以近相取,以偽相感,人事之險阻備矣,大者則凶,極其惡之情者也,《同人》三之敵剛是也,次者則害,防其偽之端者也,《兌》之介疾孚剝是也,輕者猶不免於悔吝,如《豫》、《萃》之三,雖以近而從四,然以非同類而曰悔曰吝者此也,《易》者教人知險知阻,故特舉此條以見例,餘者可以三隅反也,故觀《易》者,須先知時、位、德、比、應五字,又須知時、位、德之當否,皆於比應上發動,其義莫備於此章矣。
所謂相攻、相取、相感,都是就比與應來說的,所以下文單舉「近而不相得」一項來示範體例(底本「放下」當作「故下」)。彼此靠得近而心意相投,那就是互相愛悅、互相取求、以真情相感應,這是好上加好的一等。心意本來不相投而彼此又離得遠,那麼縱有厭惡也攻擊不著,因為不近所以取求不成,縱有虛偽也感應不上,這是次一等的好。本該心意相投卻彼此離得遠,那麼縱然相愛也無從親近,因為不近所以取求不成,縱有真情也無從感應(底本「惰」當作「情」),這又是再次一等。唯有靠得近而心意不相投,才會以厭惡互相攻擊、以親近互相取求、以虛偽互相感應,人事上的種種險阻就都齊備了。重的成凶,那是厭惡之情走到了極端,《同人》九三與剛強者為敵就是這樣;次一等的成害,那是要提防虛偽的苗頭,《兌》卦所說的「介疾」「孚于剝」就是這樣;輕的也還免不了悔與吝,像《豫》卦、《萃》卦的第三爻,雖然因相近而追隨九四,卻因為不是同類而說「悔」說「吝」,就是這種情形。《周易》本是教人識險識阻的,所以特地舉出這一條來示範體例,其餘的可以由此推知其餘三個角。因此讀《易》的人,必須先懂得時、位、德、比、應這五個字,還須懂得時、位、德的合宜與否,都是在比與應上發動的。這層義理,沒有比本章講得更完備的了。
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 本義 卦爻之辭,亦猶是也。此第十二章集說 王氏申子曰:歉於中者必愧於外,故“將叛者其辭慚”,疑於中者必泛其說,故“中心疑者其辭枝。 ”吉德之人見理直,故其“辭寡。 ”躁競之人急於售,故其“辭多”。
《繫辭下傳》說:將要背叛的人,言辭裡帶著慚色;心裡猶疑的人,言辭枝蔓不專;有德的吉人言辭簡省,躁動的人言辭繁多;誣陷好人的——此處底本有脫文,原文當作「誣善之人其辭游,失其守者其辭屈」。朱熹《本義》說:卦爻辭的情形也是如此。以上是《繫辭下傳》的第十二章。集說引元人王申子說:內心有愧欠的人,外表必然顯出慚色,所以說「將叛者其辭慚」;內心存著疑惑的人,說話必然浮泛不定,所以說「中心疑者其辭枝」。德性吉善的人見理明白直截,所以他的「辭寡」;躁進爭競的人急著把自己推銷出去,所以他的「辭多」。
誣善類者,必深匿其跡而陰寓其忮,故其“辭遊”。“失其守”者,必見義不明而內無所主,故“其辭屈”。
王申子接著說:誣陷好人一類的,必定把痕跡深深藏起來而暗地裡寄寓著他忌害的心思,所以他的言辭游移閃爍。至於「失其守」的人,必定是見理不明而心中沒有主宰,所以他的言辭屈曲理虧。
吳氏澄曰:此篇之道,泛言辭變象占四道,而末句歸重於辭,巳以本於聖人之情,至於卒章凡二節,其中亦言四道,而首末皆言彖爻之辭,末又本於《易》之情,以終繫辭之傳,蓋唯聖人之情,能知《易》之情而繫易之辭也,是為一篇始終之脈絡雲。張氏振淵曰:此節即人之辭以情遷者,驗《易》之辭以情遷也。
集說引吳澄說:《繫辭》這一篇的宗旨,泛論辭、變、象、占四條道理,而末句把分量歸到「辭」上,說它本於聖人的心意。到了最後一章共兩節,其中也講這四條道理,而首尾都講彖辭爻辭,末了又歸結到《周易》所顯示的情實,用以結束《繫辭傳》。因為只有聖人的心意,才能洞悉《周易》的情實而為它繫上卦爻辭,這就是全篇首尾貫通的脈絡。又引明人張振淵說:這一節是拿人的言辭隨情而變,來印證《周易》的言辭隨情而變。
案 此章亦總上卜一章之意而通論之,易簡即上下傳首章所謂乾坤之理,而聖人體之以立極者,故此即以乾坤為聖人之名稱,見《易》道之本,聖心所自具也,《易》與險反,故“知險”,簡與阻反,故“知阻”,以是說諸心,即以是研渚慮,凡天下所謂吉凶亹亹者,固已豫定取成於聖人之心矣,於是仰觀變化俯察云為,“知以藏往”而通其象,“神以知來”而裕其占,此所以作《易》而天地之功以成,百姓之行以濟也,“爻象動乎內”者以象告,“吉凶見乎外”者以情言,“功業見乎變者”以利言,“聖人之情見乎辭”者以情遷,時有順逆而愛惡生焉,位有離合而遠近判焉,德有淑慝而情偽起焉,此三者《易》之情也,吉利凶害悔吝之辭。所由興也,在《易》則為《易》之惰,聖人從而發揮之,則吉凶之途明,而利害之幾審,此即聖人之情也,故言凡人之情著於辭而不可掩者六,反切上章所謂有憂患者辭危也。
李光地按:這一章也是總括上面十一章的意思而通盤立論(底本「上卜一章」當作「上十一章」)。所謂易簡,就是《繫辭》上下傳首章所說乾坤的道理,而聖人體會它以確立人間的準則,所以這裡就用乾坤來作聖人的名號,可見《易》道的根本,正是聖人心中本來具備的。「易」與「險」相反,所以能「知險」;「簡」與「阻」相反,所以能「知阻」。用這個道理使心中悅懌,也就用這個道理使思慮精審;凡天下所謂吉凶、所謂勤勉不倦的事業,本來早已在聖人心裡預先定奪成就了。於是仰頭觀察天地的變化,低頭審察人的言語作為,以智慧收藏過往而貫通它的象,以神明預知未來而充實它的占。這就是聖人作《易》之後,天地的功用得以完成、百姓的行事得以濟助的緣故。前文說「爻象動乎內」,正對應這裡的八卦以象告;說「吉凶見乎外」,正對應爻彖以情言;說「功業見乎變」,正對應變動以利言;說「聖人之情見乎辭」,正對應吉凶以情遷。時勢有順有逆,於是生出愛與惡;爻位有離有合,於是分出遠與近;德性有善有惡,於是起了真情與虛偽。這三樣就是《周易》所顯示的情實,吉、利、凶、害、悔、吝一類辭句便由此而興(底本「《易》之惰」當作「《易》之情」)。在《周易》裡叫作《易》的情,聖人順著它加以發揮,於是吉凶的路徑明白了,利害的幾微審察清楚了,這就是聖人的心意。所以文中列舉凡人之情顯露在言辭上而掩藏不住的共有六種,正回頭切合上一章所說身處憂患的人言辭危懼那層意思。
文言傳·乾卦
文言傳本義 此篇申《彖傳》、《象傳》之意,以盡乾坤二卦之蘊,而餘卦之說,因可以例推雲。
以下是《文言傳》。朱熹《本義》說:這一篇是申說《彖傳》《象傳》的意思,用來窮盡《乾》《坤》兩卦所蘊含的道理;其餘各卦的解說,也就可以照這個體例類推了。
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
《文言傳》說:「元」是眾善之中的首領,「亨」是眾多美好的會聚,「利」是義所達成的諧和,「貞」是萬事的主幹。
本義 “元”者,生物之始,天地之德,莫先於此,故於時為春,於人則為仁,而眾善之長也。“亨”者,生物之通,物至於此,莫不嘉美,故於時為夏,於人則為禮,而眾美之會也。“利”者,生物之遂,物各得宜,不相妨害,故於時為秋,於人則為義,而得其分之和。“貞”者,生物之成,實理具備,隨在各足,故於時為冬,於人則為智,而為眾事之幹,於,木之身,而枝葉所依以立者也。
朱熹《本義》說:「元」是萬物生發的開端,天地的德沒有比它更在先的,所以配到四時是春天,配到人身上是仁,因而成為眾善的首領。「亨」是萬物生長的通暢,事物到了這個階段沒有不美好的,所以配到四時是夏天,配到人身上是禮,因而成為眾美的會聚。「利」是萬物各得成遂,各樣東西都得到它的合宜之處而彼此不相妨害,所以配到四時是秋天,配到人身上是義,因而得到本分之內的諧和。「貞」是萬物的完成,實理具足,隨處都自足無缺,所以配到四時是冬天,配到人身上是智,因而成為眾事的主幹。所謂「乾」,就是樹木的軀幹,枝葉都靠它才立得起來。
程傳 它卦,《彖》、《象》而已,獨乾坤更設《文言》以發明其義,推乾之道施於人事,“元亨利貞”,乾之四德,在人則“元”者,眾善之首也;“亨”者,嘉美之會也;“利”者,和合於義也,“貞”者,幹事之用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別的卦只有《彖傳》《象傳》罷了,唯獨《乾》《坤》兩卦另設《文言》來發明它們的義理,把乾的道理推衍到人事上去。「元亨利貞」是乾的四種德,落到人身上,「元」是眾善的首領,「亨」是嘉美的會聚,「利」是與義相和合,「貞」是主幹事務的功用。
集說 《朱子語類》:問:“元者善之長。”曰:“元亨利貞”皆善也,而“元”乃為四者之長,是善端初發見處也。問“亨者嘉之會”。曰:且以草木言之,發生到夏時,好處都來湊會。嘉,只是好處。會,是期會也 。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元者善之長」一句。朱熹說:「元亨利貞」四樣都是善,而「元」是這四樣的首領,因為它是善的苗頭剛剛顯露出來的地方。又有人問「亨者嘉之會」。朱熹說:姑且拿草木來說,生發到夏天的時候,一切好處都湊到一塊兒來了。「嘉」就是好處,「會」就是相約聚合。
又云:“利者義之和”,“義”。疑於不和矣,然處之而各得其所,則和,“義之和”處便是利。問程子曰:義安處便為利,只是當然便安否。曰:是。正好去解利者義之和句,義截然而不可犯,似不和,分別後萬物各止其所,卻是和,不和生於不義,義則無不和,和則無不利矣。
朱熹又說:講「利者義之和」,單看一個「義」字,似乎是不和的;然而處置得當而各樣東西都得到應有的位置,那就是和,「義之和」的地方正就是利。又有人問程頤說「義安頓得處便是利」,是不是只要合於當然之則便安穩?朱熹答:是的,這話正好用來解釋「利者義之和」一句。義顯得斬截而不可侵犯,好像很不和;等到分別停當,萬物各安其位,反倒是和。不和是從不義生出來的,只要合義就無不和,和了就無不利。
義云:“貞者事之幹”,知是那默運事變底一件物事,所以為“事之幹”。又云:正字不能盡貞之義,須用連正固說,其義方全,正如孟子所謂“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知斯”是正意,“弗去”是固意。乾問又有所謂不可貞者是如何。曰:也是這意思,只是不可以為正而固守之。
朱熹又說(底本「義雲」當作「又云」):講「貞者事之幹」,「智」就是那在暗中運轉事變的一件東西,所以能作事情的主幹。他又說:單一個「正」字說不盡「貞」的意思,必須連著「正固」兩字講,意思才完整。正如《孟子》所說「知斯二者弗去」——「知斯」是「正」的意思,「弗去」是「固」的意思。門人干氏問:《周易》裡又有所謂「不可貞」的說法,那是怎麼講?朱熹說:也還是這個意思,只是說那件事不可以當作正道去固守罷了。
項氏安世曰:善也嘉也義也,皆善之異名也,在事之初為善,善之眾盛為嘉,眾得其宜為義,義所成立為事,此一理而四名也,故分而為四,則曰“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比而為二,則曰“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貞者性情也”,混而為一,則曰“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 ”義之和,和,
集說引項安世說:善、嘉、義,都是「善」的不同名稱:在事情的開端叫善,善到眾盛叫嘉,眾物各得其宜叫義,義所成立起來的就叫事。這本是一個道理而有四個名目。所以分開來說成四樣,就是「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合併成兩樣,就是「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貞者性情也」;渾然說成一樣,就是「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至於「義之和」的這個「和」字——此處底本有脫文。
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禮,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本義 以仁為體,則無一物不在所愛之中,故“足以長人”,嘉其所會,則無不合禮,使物各得其所利,則義無不和,貞固者,知正之所在而固守之,所謂知而弗去者也,故足以為事之幹。
《文言傳》說:君子以仁為本體,就足以做眾人的首長;使所會聚的都美好,就足以合於禮;使萬物各得其利,就足以調和義;守正而堅固,就足以主幹事務。朱熹《本義》說:拿仁作自己的本體,那就沒有一件東西不在他的愛護之中,所以「足以長人」。使自己所會聚的都稱得上美好,那就沒有不合於禮的。讓各樣東西都得到它應有的利益,那麼義就沒有不和的。所謂貞固,是知道正道所在而堅定地守住它,也就是《孟子》所說「知而弗去」,所以足以充當事情的主幹。
程傳 體法於乾之仁,乃為君長之道,足以長人也。體仁,體元也,比而效之謂之體,得會通之嘉,乃合於禮也,不合禮則非理,豈得為嘉,非理安有亨乎,和於義乃能利物,豈有不得其宜而能利物者乎,貞固所以能幹事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效法乾的仁德,才成其為君長之道,足以做眾人的首長。「體仁」就是體察並效法「元」;比照著去仿效,就叫作「體」。得到會通之際的那份美好,才合於禮;不合禮就不合理,怎麼稱得上嘉美?不合理又哪裡能亨通?與義相和才能利益萬物,哪有事物得不到它的合宜之處卻還能被利益的?守正堅固,所以能主幹事務。
集說 李氏鼎祚曰:天運四時以生成萬物,君法五常以教化於人,元為善長,故能體仁,仁主春生,東方木也。通為嘉會,足以合禮,禮主夏養,南方火也。利為物宜,足以和義,義主秋成,西方金也。貞為事乾,以配於智,智主冬藏,北方水也。不言信者,信主土,土居中宮,分王四季,水火金木,非土不載。
集說引唐人李鼎祚說:上天運轉四時來生成萬物,君主效法五常來教化百姓。「元」是眾善之長,所以能體仁;仁主管春天的生發,在方位屬東方木。「亨」是嘉美的會聚,足以合禮;禮主管夏天的長養,在方位屬南方火。「利」是萬物各得其宜,足以和義;義主管秋天的成熟,在方位屬西方金。「貞」是事情的主幹,配到五常是智;智主管冬天的收藏,在方位屬北方水。之所以不提「信」,是因為信主管土,土居於中央,分王於四季;水火金木若沒有土來承載就立不住。
《朱子語類》云:體仁,不是將仁來為我之體,我之體便都是仁也。又曰:《本義》云,以仁為體者,猶言自家一個身體,元來都是仁。又云:嘉,美也。會,是集齊底意思,許多嘉美,一時斗湊到此,故謂之嘉會,嘉其所會,便動容周旋無不中禮。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所謂「體仁」,不是拿仁來充當我的本體,而是我這個本體整個兒就是仁。又說:《本義》講「以仁為體」,就好比說自家一副身體,原本通體都是仁。又說:「嘉」是美,「會」是聚齊的意思;許多美好一時湊合到這裡,所以叫「嘉會」。使自己所會聚的都美好,那麼舉手投足、應對進退就沒有不合於禮的。
又云:看來義之為義,只是一個宜,其初則甚嚴,如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內,直是有內外之辨,君尊於上,臣恭於下,尊卑大小,截然不可犯,似若不和之甚,然能使之各得其宜,則其和也,孰大於是。
朱熹又說:看來義之所以為義,只是一個「宜」字。它起初顯得很嚴峻,像男子正位於外、女子正位於內,內外分得清清楚楚;君主在上受尊奉,臣子在下守恭敬,尊卑大小截然不可侵犯,好像極不和諧。然而它能使每一方都得到應有的位置,那份和諧還有比這更大的嗎?
又云:乾如木之幹,事如木之枝葉,貞固者,正而固守之,貞固在事,是與立個骨子,所以為事之幹,欲為事而非此之貞固,便植立不起,自然倒了。問“貞固”二字與體仁嘉會利物似不同。曰:屬北方者,便著用兩字,方能盡之。
朱熹又說:「乾」就像樹木的主幹,「事」就像樹上的枝葉。所謂貞固,是守正而且堅定不移。貞固落實在事情上,等於替它立起一副骨架,所以成為事情的主幹;要辦事而沒有這份貞固,就豎立不起來,自然要倒。有人問:「貞固」兩個字與體仁、嘉會、利物三項好像不一樣。朱熹說:凡屬北方的,就得用兩個字,意思才說得盡。
問《文言》四德一段。曰:“元者善之長”以下四句,說天德之自然,“君子體仁足以長人”以下四句,說人事之當然,元是善之長,萬物生理,皆始於此,眾善百行,皆統於此,故於時為春,於人為仁,亨是嘉之會。嘉,美也。會,猶齊也。蓋春方生育,至此乃無一物不暢茂,其在人則禮儀三百,威儀三千,事事物物,一齊到恰好處。所謂動容周旋皆中禮,故於時為夏,於人為禮。
有人問《文言傳》講四德的這一段。朱熹說:「元者善之長」以下四句,講的是天德的自然如此;「君子體仁足以長人」以下四句,講的是人事的應當如此。元是眾善的首領,萬物生長的道理都從這裡發端,眾善百行都統屬於此,所以配到四時是春天,配到人身上是仁。亨是嘉美的會聚:「嘉」是美,「會」相當於齊;春天剛剛生育,到這時便沒有一物不暢茂,落到人身上,就是禮儀三百條、威儀三千項,事事物物一齊做到恰到好處,所謂舉手投足無不合禮,所以配到四時是夏天,配到人身上是禮。
“利者義之和”,萬物至此各遂其性,事理至此無不得宜,故於時為秋,於人為義。“貞者事之於”,萬物至此收斂成實,事理至此無不的正,故於時為冬,於人為智。此天德之自然,其在君子所當從事於此者,體者,以仁為體,仁為我之骨,我以之為體,仁皆從我發出,故無物不在所愛,所以能長人,欲其所會之美,當美其所會,蓋其厚薄親疏尊卑小大相接之體,各有節文,無不中節,即所會皆美,所以能合於禮也,能使事物各得其宜,不相妨害,自無乖戾而各得其分之和,知其正之所在,固守而不云,故足以為事之幹。乾,如版築之有楨乾。
「利者義之和」,萬物到這時各自遂其本性,事理到這時無不合宜,所以配到四時是秋天,配到人身上是義。「貞者事之幹」,萬物到這時收斂而結成果實,事理到這時無不端正確定,所以配到四時是冬天,配到人身上是智。這些講的是天德的自然如此。至於君子所當從事的:所謂「體」,是拿仁作本體,仁成了我的骨骼,我用它當自己的本體,一切都從仁裡發出來,所以沒有一物不在他的愛護之中,因此能做眾人的首長。想要自己所會聚的都美好,就該使所會聚的成其為美。因為厚薄親疏、尊卑大小彼此相接的種種情形,各有各的禮節儀文;若無不合於節度,那麼所會聚的就都美好,因此能合於禮。能使事事物物各得其宜、彼此不相妨害,自然沒有乖戾,各自得到本分之內的和諧。知道正道所在,堅定守住而不離去(底本「不云」當作「弗去」),所以足以充當事情的主幹。這個「乾」,就像築牆時立在兩頭的木柱。
胡氏炳文曰:體仁有以存諸中。嘉會則美見乎外,利物有以方乎外,而貞固有以守於中,禮者仁之著,智者義之藏,體仁長人,貞固幹事,山理以及用,嘉會合禮,利物 董氏真卿曰:朱子謂屬北方者便著用兩字,方能盡之,幼時聞先君子之言曰:北方天氣之終始,有分別之義,故北字篆文,兩人相背,至於四端五臟四獸,屬北方者皆兩,東西南三方者各一,四時為冬,亦與春為交接,四德:勾貞,亦貞下起元,十二辰為亥子,六十四卦為《坤》、《復》。
集說引胡炳文說:體仁是有所存養於內,嘉會則是美好顯現於外;利物是有所端方於外,而貞固是有所持守於內。禮是仁的顯著處,智是義的收藏處。體仁而能長人、貞固而能幹事,是由道理說到功用(底本「山理」當作「由理」);嘉會而合禮、利物——此處底本有脫文,下面直接接上董真卿的話。董真卿說:朱子講凡屬北方的就得用兩個字,意思才說得盡。我幼年時聽先父說過:北方是天氣的終點也是起點,含有分別的意味,所以「北」字的篆文是兩個人相背而立。至於四端、五臟、四方之獸,凡屬北方的都是成雙,東、西、南三方的各只有一樣;四時屬冬,冬也與春相交接;四德屬貞(底本「勾貞」當作「曰貞」),貞終了又生起元來;十二辰屬亥與子,六十四卦則為《坤》與《復》。
林氏希元曰:君子克己復禮,使亡:充乎中而見乎外,中之所有,無一念之非仁,外之所行,無一事之非仁,則君子之身,渾是一個仁,非體其體而體夫仁也,體仁,仁之至也,故無一物不在所愛之中,而足以長人,安土敦廠故能愛,正是如此。
集說引林希元說:君子剋制自己、復歸於禮,使私慾消亡(底本此句有訛脫),仁便充滿於內而顯現於外:內心所存沒有一個念頭不是仁,外面所行沒有一件事不是仁,那麼君子這個人整個兒就是一團仁,並不是把仁當作身外之物去體認。這樣的體仁,是仁到了極處,所以沒有一物不在他的愛護之中,因而足以做眾人的首長。《繫辭》說「安土敦乎仁,故能愛」(底本「廠」字有脫訛),正是這個道理。
又曰:“利者義之和”之“利”,乃在人天然之利,“利物足以和義”之“利”,乃人所以求乎天然之利也,義之和之和,乃在人天然之和,足以和義之和,乃人所以求乎天然之和也。
林希元又說:「利者義之和」的這個「利」,是人身上天然本有的利;「利物足以和義」的這個「利」,是人用來求取那天然之利的功夫。「義之和」的這個「和」,是人身上天然本有的和;「足以和義」的這個「和」,是人用來求取那天然之和的功夫。
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本義 非君子之至健,無以行此,故曰“乾元亨利貞”。此第一節,申《彖傳》之意,與《春秋傳》所載穆姜之言不異,疑古者已有此語,穆姜稱之,而夫子亦有取焉,故下文別以子曰:表孔子之辭,蓋傳者欲以明此章之為古語也。程傳 行此四德乃合於乾也。
《文言傳》說:君子實行這四種德,所以《乾》卦辭說「乾,元亨利貞」。朱熹《本義》說:不是君子那樣極其剛健,就無法實行這四德,所以說「乾元亨利貞」。以上是第一節,申說《彖傳》的意思。這一節與《左傳》所記魯國穆姜的話沒有兩樣,疑心古時候早已有這些話,穆姜稱引過它,孔子也有所採取,所以下文另外用「子曰」來標明是孔子的話,大概傳《易》的人是想借此說明這一章原本是古語。程頤《伊川易傳》說:實行這四種德,才合於乾。
集說 《朱子語類》:問:“乾元亨利貞”,猶言性仁義禮智。曰:此語甚穩當。又曰:“乾元亨利貞”,它把“乾”字當君子。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說「乾元亨利貞」就好比說「性,仁義禮智」。朱熹說:這話講得很穩妥。他又說:「乾元亨利貞」這一句,《文言》是把「乾」字當作君子來用的。
蔡氏清曰:“元亨利貞”四字,在文王只為占辭,至孔子《彖傳》,乃有四德之說,然其所謂四德者,又有不同,天之四德,自其生成萬物者言也,聖人之四德,自其統治一世者言也,至此所謂四德,又只就君子一身所行而言也,一身所行者其體也,統治一世者其用也,四德無乎不在也,又見乾字所該者廣也。
集說引蔡清說:「元亨利貞」這四個字,在文王那裡只是占筮的斷語;到孔子作《彖傳》,才有四德的講法。然而所說的四德,前後又有不同:天的四德,是就它生成萬物來說的;聖人的四德,是就他統治一世來說的;到這裡所說的四德,又只就君子一身的行事來說。一身的行事是它的體,統治一世是它的用,四德無處不在。由此也可見「乾」字所包括的範圍之廣。
文言傳·乾卦·初九
初九曰:潛龍勿用,何謂也?子曰:龍德而隱者也,不易乎世,不成乎名,遯世無悶,不見是而無悶,樂則行之,憂則違之,確乎其不可拔,潛龍也。本義 龍德,聖人之德也,在下故隱,易,謂變其所守,大抵乾卦六爻,《文言》皆以聖人明之,有隱顯而無淺深也。
《文言傳》說:初九爻辭講「潛龍勿用」,這是什麼意思呢?孔子說:這是具有龍德而隱居的人。他不因世俗而改變操守,不刻意去成就名聲;避世隱居也不煩悶,不被人認可也不煩悶。合於心願的就去做,不合心願的就避開;意志堅定得無法動搖,這就是潛龍。朱熹《本義》說:所謂龍德,就是聖人的德。因為處在下位所以隱居。「易」,是改變自己所堅守的東西。大抵《乾》卦六爻,《文言》都拿聖人來說明,其間只有隱與顯的不同,沒有造詣深淺的差別。
程傳 自此以下言乾之用,用九之道也,初九陽之微,“龍德”之潛隱,乃聖賢之在側陋也,守其道,不隨世而變,晦其行,不求知於時,自信自樂,見可而動,知難而避,其守堅不可奪潛龍之德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從這裡以下講乾的功用,也就是「用九」的道理。初九是陽氣微弱之時,龍德潛藏隱伏,正是聖賢處在卑微下位的樣子。他固守自己的道,不隨世俗改變;隱晦自己的行跡,不求當世知道。自信自樂,看準可行才動,知道艱難便躲開;操守堅定不可奪去,這就是潛龍的德。
集說 孔氏穎達曰:心以為樂,己則行之,心以為憂,己則違之,身雖逐物推移,心志守道,確乎堅實其不可拔。游氏酢曰:“龍德而隱”,故“不易乎世”,“不易乎世”者,用舍在我,故“遯世無 吳氏澄曰:“樂則行之”,釋上文“無悶”二句。“憂則違之”,釋上文“不易”“不成”二句。樂者,謂無悶也。行之,謂為之也。憂者,謂非其所樂也。違之,謂不為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心裡認為可樂的,自己就去做;心裡認為可憂的,自己就避開。身子雖然隨外物推移,心志卻守定其道,堅實得不可動搖。又引宋人游酢說:因為是有龍德而隱居的人,所以「不易乎世」;能「不易乎世」的人,進退用舍全在自己,所以「遯世無——此處底本有脫文,下面直接接上吳澄的話。吳澄說:「樂則行之」,是解釋上文「無悶」兩句;「憂則違之」,是解釋上文「不易」「不成」兩句。「樂」就是無悶,「行之」就是去做;「憂」是指並非自己所樂的,「違之」就是不做。
不求見於世,不求知於人者,此其所樂也,則為之,易乎世成乎名者,此非其所樂也,則不為。
吳澄接著說:不求在世上顯露、不求被人知曉,這是他所樂意的,那就去做;隨世俗改變操守、刻意成就名聲,這不是他所樂意的,那就不做。
蔣氏悌生曰:行道而濟時者,聖人之本心,故曰“樂則行之”,不用而隱遯者,非聖人所願欲也,故曰“憂則違之”。雖然其進其退莫不求至理之所在,未嘗枉道以徇人也,故曰“確乎其不可拔。”蔡氏清曰:“遯世無悶”二句,尤重於“不易乎世”二句,“樂則行之”三句,更重於“遯世無悶”二句,此三句明其無意必也,論龍德之隱,必至是而後盡。
集說引元人蔣悌生說:推行大道以濟助時世,本是聖人的初心,所以說「樂則行之」;不被任用而隱遁避世,並不是聖人所願意的,所以說「憂則違之」。話雖如此,他的進也好、退也好,無不是求那至理的所在,從來不曾委屈正道去遷就別人,所以說「確乎其不可拔」。又引蔡清說:「遯世無悶」兩句,分量比「不易乎世」兩句更重;「樂則行之」三句,分量又比「遯世無悶」兩句更重。這三句是表明他心裡沒有一定要如何的成見。論龍德的隱居,必須講到這一層才算說盡。
案 吳氏蔣氏兩說不同,而皆可通。
李光地按:吳澄與蔣悌生這兩家的講法雖然不同,然而都講得通。
文言傳·乾卦·九二
九二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龍德而正中者也。庸言之言,庸行之謹,閒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本義 正中,不潛而未躍之時也,常言亦信,常行亦謹,盛德之至也,閒邪存其誠,無斁亦保之意,言君德也者,釋“大人”之為九二也。
《文言傳》說:九二爻辭講「見龍在田,利見大人」,這是什麼意思呢?孔子說:這是具有龍德而居正得中的人。平常的話也講信實(底本「庸言之言」當作「庸言之信」),平常的行為也講謹慎;防閒邪念而存養自己的誠,為善於世而不自誇功勞,德性廣博因而能感化他人。《周易》說「見龍在田,利見大人」,講的正是君主的德。朱熹《本義》說:「正中」,是已經不再潛藏而又尚未騰躍的時候。平常說話也信實,平常行事也謹慎,這是盛德的極致。「閒邪存其誠」,就是《詩經》所說「無斁亦保」——雖然沒有人厭棄,也仍舊持守——的意思。說「君德也」,是解釋「大人」指的就是九二。
程傳 以龍德而處正中者也,在卦之正中,為得正中之義,庸信庸謹,造次必於是也,既處無過之地,則唯在閒邪,邪既閒,則誠存矣,“善世而不伐”,不有其善也,“德博而化”,正已而物正也,皆大人之事,雖非君位,君之德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以龍德而處在正中之位的人。九二在下卦的正中,所以有「正中」的意思。平常說話信實、平常行事謹慎,倉卒之間也必定守住這一條。既然處在沒有過失的地位,剩下的功夫就只在防閒邪念;邪念一防住,誠也就存住了。「善世而不伐」,是有善而不自居其善;「德博而化」,是端正自己而萬物隨之端正。這些都是大人的事;九二雖然不在君位,卻已具備君主的德。
集說 孔氏穎達曰:庸,常也,常言之信實,常行之謹慎,防閒邪惡,自存誠實,為善於世,而不自伐其功,德能廣博,而變化於世俗,初爻則全隱遯避世,二爻則漸見德行以化於俗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庸」就是平常。平常說話講究信實,平常行事講究謹慎;防閒邪惡,自己存養誠實;在世間做善事而不誇耀自己的功勞;德能廣博,因而變化了世俗風氣。初爻是完全隱遁避世,二爻則是漸漸顯露德行來感化流俗。
《朱子語類》云:“庸言”“庸行”,盛德之至,到這裡猶自閒邪存誠,便是無射亦保,雖無厭致,亦當保也,保者持守之意。又云;“‘利見大人’,君德也”,兩處說“君德”,卻是要發明“大人”即是九二。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庸言」「庸行」已經是盛德的極致,到這個地步還要防閒邪念、存養誠實,就是《詩經》所謂「無射亦保」:雖然沒有招人厭棄,也仍舊應當持守。「保」就是持守的意思。又說:「利見大人」下面接一句「君德也」,《文言》兩處都說「君德」,正是要點明這個「大人」就是九二。
陸氏九淵曰:言行之信謹,二之所以成己者也,“善世而不伐”,二之所以成物者也,彼其所謂信謹者,乃其所以不伐者也,“閒邪存其誠地”,存諸己者也,“德博而化”,德之及乎物者也,彼其所以閒而存者,乃其所以博而化者也。
集說引宋人陸九淵說:言語行為的信實謹慎,是九二用來成就自己的;「善世而不伐」,是九二用來成就外物的。而他之所以能不自誇,正是由於這份信實謹慎。「閒邪存其誠」,是存養於自身的;「德博而化」,是德澤施及外物的。而他之所以能廣博感化,正是由於這份防閒存誠。
李氏舜臣曰:乾畫一,實則誠,坤畫一,虛則生敬,故《乾》九二言誠,《坤》六二言敬,誠敬二字始於包犧心畫,而實天地自然之理也。
集說引宋人李舜臣說:乾的一畫是實的,實就是誠;坤的一畫是虛的,虛就生出敬來。所以《乾》卦九二講誠,《坤》卦六二講敬。「誠」「敬」這兩個字,起源於伏羲心中所畫的那一畫,其實正是天地自然的道理。
項氏安世曰:稱“中正”者,二事也,二五為中,陰陽當位為正,稱“正中”者,一事也,但取其正得中位,非以當位言也。又曰:以在下卦,又非陽位,故不為中位而為中德,《文言》兩稱“君德”,明非君位也,此又稱“龍德”之中,明非龍位之中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稱「中正」的,包含兩件事:二、五為中,陰陽各當其位為正。稱「正中」的,只是一件事:只取它恰好居於中位,並不是就當位與否說的。項安世又說:九二因為在下卦,所處又不是陽位,所以《文言》不說它是中位而說它有中德。《文言》兩次稱「君德」,說明它並不在君位;這裡又稱「龍德」的中,說明並不是龍位的中。
馮氏椅曰:《易》者理學之宗,而乾坤二卦,又《易》學之宗也,子思、孟子言誠 何氏楷曰:道止於中,中寓於庸,庸者常也,平無奇之名,言必有物,無苟高也,唯其信無擇言矣,行必有則,無苟難也,唯其謹無擇行矣,信謹,誠也,天德也,一實焉而已。
集說引宋人馮椅說:《周易》是義理之學的宗主,而《乾》《坤》兩卦又是《易》學的宗主。子思、孟子講誠——此處底本有脫文,下面直接接上何楷的話。何楷說:道止於中,中又寄寓在庸常之內。「庸」就是平常,是平實無奇的名目。說話必定有實在內容,不苟且求高妙,唯其信實,就沒有需要挑揀的言語了;行事必定有法則,不苟且求艱難,唯其謹慎,就沒有需要挑揀的行為了。信與謹就是誠,就是天德,歸根到底只是一個「實」字而已。
文言傳·乾卦·九三
九三曰: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何謂也?子曰: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知至至之,可與幾也。知終終之,可與存義也。是故居上位而不驕,在下位而不憂。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
《文言傳》說:九三爻辭講「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這是什麼意思呢?孔子說:君子是在增進德性、修治功業。忠誠信實,是用來增進德性的;修治言辭、確立自己的誠,是用來安居功業的。知道該到達的境地而努力到達它,這樣的人可以同他探討事情的幾微;知道該終止的所在而做到終止,這樣的人可以同他持守事理的合宜。因此居上位而不驕慢,處下位而不憂懼。所以他剛健不息,順著所處的時勢而保持警惕,縱然身在危地,也不會有過錯。
本義 “忠信”,主於心者,無一念之不誠也。“修辭”,見於事者無一言之不實也,雖有忠信之心,然非修辭立誠,則無以居之。“知至至之”,進德之事:“知終終之”,居業之事,所以“終日乾乾”而夕猶惕若者,以此故也,可上可下,不驕不憂,所謂無咎也。
朱熹《本義》說:「忠信」是主宰在心裡的,沒有一個念頭不誠;「修辭」是顯現在事情上的,沒有一句話不實。雖然有忠信的心,如果不修治言辭、確立其誠,也就無從安居這份功業。「知至至之」屬於進德的事,「知終終之」屬於居業的事。之所以整天剛健不息、到了晚上還戒懼不安,就是為了這個緣故。可上可下、不驕不憂,這就是所說的沒有過錯。
程傳 三居下之上,而君德已著,將何為哉,唯進德修業而已,內積忠信,所以進德也:擇言篤志,所以居業也;“知至至之”,致知也。求知所至而後至之,加之在先,故可與幾。所謂始條理者,知之事也。知終終之,力行也,既知所終,則力進而終之,守之在後,故可與存義。所謂終條理者,聖之事也。此學之始終也,君子之學如是,故知處上下之道而無驕憂,不懈而知懼,雖在危地而無咎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居於下卦的頂端,君德已經顯著,還能做什麼呢?只有增進德性、修治功業罷了。內心積蓄忠信,是用來增進德性;斟酌言辭、篤定志向,是用來安居功業。「知至至之」就是致知,先求知道該到達的地方然後到達它,用力在先,所以「可與幾」——《孟子》所謂「始條理者」,屬於智的事。「知終終之」就是力行,既然知道該終止的所在,就努力前進而終成它,持守在後,所以「可與存義」——《孟子》所謂「終條理者」,屬於聖的事。這就是為學的開頭與結尾。君子做學問像這樣,所以懂得處上處下的道理而沒有驕慢與憂懼,不懈怠而知戒懼,雖處危地也不會有過錯。
集說 孔氏穎達曰:九三所以“終日乾乾”者,欲進益道德,修營功業,故終日乾乾匪懈也,進德則知至,將進也,修業則知終,存義也。程子曰:“修辭立其誠”,不可不予細理會,言能修省言辭,便是要立誠,若只是修飾言辭為心,只是為偽也,修其言辭,正為立己之誠意。
集說引孔穎達說:九三之所以「終日乾乾」,是想增益道德、修營功業,所以整天剛健不息、毫不懈怠。進德就是「知至」,指將要前進;修業就是「知終」,指持守事理的合宜。又引程頤說:「修辭立其誠」這一句,不可不仔細體會(底本「不可不予細理會」當作「不可不仔細理會」)。所謂能修省言辭,正是為了確立誠;如果只把修飾言辭放在心上,那就成了作偽。修治自己的言辭,正是為了確立自己誠實的心意。
呂氏大臨曰:“忠信”“進德”,如有諸己又知所以充實之也,“修辭立其誠”,正名是事,行其實以稱之也,所立卓爾而欲從之,“知至至之也”,於德有先見之明也,人不堪其憂,而不改其樂,“知終終之”也,於分有當安之義也。
集說引宋人呂大臨說:「忠信」而「進德」,好比已經具備於自身,又懂得怎樣去充實它;「修辭立其誠」,好比先端正了名分這件事,再拿實際行為去與它相稱。道理卓然立在眼前而想要跟上去,這就是「知至至之」,在德性上有先見之明;別人受不了那份清苦而自己不改其樂,這就是「知終終之」,在本分上有該當安處的義理。
《朱子語類》云:“德”是就心上就,“業”是就事上說,“忠信”是自家心中誠實,“修辭立其誠”,是說處有真實底道理。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德」是就心上講的(底本「就心上就」當作「就心上說」),「業」是就事上講的。「忠信」是自家心裡誠實,「修辭立其誠」是說出來的話裡頭有真實的道理。
又云:“忠信”只是實,若無實,如何會進,如播種相似,須是實有種子下在泥中,方會日見發生,若把個空殼下在裡面,如何會發生,道理須是實見得,若徒將耳聽過將口說過,濟甚事,忠信所以為實者,且如孝須實是孝,方始那孝之德日進一日,如弟須實是弟,方始那弟之德日進一日,若不實,卻自無根了,如何會進,“立其誠”,誠依舊便是上面忠信,“修辭”是言語照管得到那裡面亦須照管得到,“進德”是自覺得意,思日強似一日,日振作似一日,不是外面事,只是自見得意思不同。
朱熹又說:「忠信」只是一個「實」字。若沒有實,怎麼會長進?好比播種一樣,須是真有種子下在泥裡,才會一天天看著發芽生長;若把個空殼埋在裡面,怎麼發得出來?道理必須真實地體認到才行;若只是拿耳朵聽過、拿嘴巴說過,濟得什麼事。忠信之所以稱為實,比如講孝,須真實地去孝,那份孝的德才一天天長進;講悌,須真實地去悌,那份悌的德才一天天長進。若不真實,自己就沒有根了,怎麼會長進?朱熹接著說:「立其誠」的這個誠,依舊就是上文說的忠信。「修辭」是言語上照管得周到,那麼心裡面也須照管得周到。「進德」是自己覺得心思一天比一天強健、一天比一天振作,並不是外面的事,只是自己感覺到那份意思與從前不同罷了。
問“立誠”不就制行上說,而特指“修辭”何也。曰:人不誠處多在言語上。又曰:人多將言語作沒緊要,容易說出來,若一一要實,這工夫自是大,“忠信”、“進德”,便是見得“修辭”、“立城”底許多道理,“修辭”“立誠”,便要立得這忠信,若口不擇言, 又云:伊川解“修辭”“立城”作擇言篤志,說得來寬,不如明道說云:修其言辭,正為立己之誠意。
有人問:講「立誠」為什麼不從制約行為上說,偏偏單指「修辭」呢?朱熹說:人不誠實的地方,多半在言語上。他又說:人們大多把言語看得不打緊,隨口就說出來;若要句句落實,這份功夫自然極大。「忠信」而「進德」,就是體認到「修辭立誠」裡頭的許多道理;「修辭立誠」,就是要把這份忠信確立起來。假如開口不擇言——此處底本有脫文,下面另起一條。朱熹又說:伊川程頤把「修辭立其誠」解作斟酌言辭、篤定志向,說得太寬泛,不如明道程顥講得好:修治自己的言辭,正是為了確立自己誠實的心意。
又云:“忠信”“修辭”,且大綱說所以“進德修業”之道,“知至”“知終”,則又詳其始終工夫之序如此。“忠信”,心也。“修業”,事也。然蘊於心者所以見於事,修於事者所以養其心,此聖人之學,所以為內外兩進,而非判然二事也。“知至”,則知其道之所止。“至之”,乃行矣而驗其所知也。知終則見其道之極致。“終之”,乃力行而期至於所歸宿之地也。知而行,行而知,二者交相警發,而其道日益光明,終日乾乾,又安有一息之間哉。
朱熹又說:「忠信」「修辭」只是大綱說出「進德修業」的門路,「知至」「知終」則又把這套功夫始終的次第講得詳細。「忠信」是心上的事,「修業」是事上的事;然而蘊蓄在心裡的,正是為了顯現在事上,而在事上修治的,又正是用來涵養他的心。聖人的學問之所以內外並進而不是判然兩回事,道理就在這裡。「知至」,是知道那道理的歸止之處;「至之」,是真行到了那裡而驗證自己所知。「知終」,是看見那道理的極致;「終之」,是努力實行而期於達到最後的歸宿。知了再行,行了再知,兩者交相警醒激發,那道理便一天比一天光明。整天剛健不息,哪裡還容得有一刻的間斷呢。
又云,知至至之者,言此心所知者,心真個到那所知田地,雖行未到而心已到,故其精微幾密,一齊在此,故曰可與幾。“知終終之”者,既知到極處,便力行到極處,此真實見於行事,故天下義理都無走失,故曰“可與存義。”又云,“進”字貼著那“幾”字,“至”字又貼著那“進”字,“居”字貼著那“存”字,“終”字又貼著那“居”字,“幾”是心上說,“義”是那業上底道理。
朱熹又說:所謂「知至至之」,是說這顆心所知道的,心真個到了那所知的地界;雖然行動還沒有到,心已經到了,所以那精微幾密之處全都聚在這裡,因此說「可與幾」。所謂「知終終之」,是既已知到極處,便努力實行到極處,這是真實體現在行事上,所以天下的義理都不走失,因此說「可與存義」。他又說:「進」字緊貼著那個「幾」字,「至」字又緊貼著那個「進」字;「居」字緊貼著那個「存」字,「終」字又緊貼著那個「居」字。「幾」是從心上說的,「義」是那功業上的道理。
又云:“忠信”“進德”與“知至至之可與幾也”,這幾句都是去底字,“修辭”“立誠”與“知終終之可與存義”,都是住底字,“進德”是日日新,“居業”是日日如此。問,修業居業之別?曰:二者只是一意,居,守也,逐日修作是修,常常如此是守。
朱熹又說:「忠信」「進德」同「知至至之可與幾也」,這幾句都是往前去的字;「修辭」「立誠」同「知終終之可與存義」,都是停住的字。「進德」是一天天更新,「居業」是一天天保持如此。有人問「修業」與「居業」的分別。朱熹說:這兩個只是一個意思。「居」就是守;逐日去修作叫作修,長久這樣保持叫作守。
又云;“忠信”“進德”“修辭”“立誠”,與“敬以直內義以方外”分屬乾坤,蓋取健順二體,忠信立誠,自有剛健主立之體,敬義便有靜順之體,進修便是個篤實:敬義便是千虛靜,故曰:陽實陰虛。
朱熹又說:「忠信」「進德」「修辭」「立誠」,與《坤·文言》的「敬以直內,義以方外」分別歸屬乾與坤,因為取的是健與順這兩種體性。忠信立誠,自有一種剛健主動確立的體性;敬與義則有一種安靜柔順的體性。進德修業就是一個篤實,敬義就是一個虛靜(底本「千虛靜」當作「個虛靜」),所以說陽實陰虛。
俞氏琰曰:“德”與“忠信”,皆主於心者也,業與辭,皆見於事者也,事已成謂之業,“修業”者,業未成則修而成之也。居業,業已成則居而守之也。辭,言辭也。修,謂修省,非修飾也。誠,即忠信也。“立其誠”,謂立其誠意,而不為私意所汨撓也,若但以修飾言辭為心則偽矣,君子閒邪存其誠,則無一念之不正也,“修辭立其誠”,則無一言之不實也。
集說引宋人俞琰說:「德」與「忠信」,都是主宰在心裡的;「業」與「辭」,都是顯現在事上的。事情已經做成叫作「業」。所謂「修業」,是業還沒有成,就修治它使它成;所謂「居業」,是業已經成了,就安居而守住它。「辭」就是言辭;「修」是修省,不是修飾;「誠」就是忠信。「立其誠」,是確立自己誠實的心意而不被私意攪擾;如果只把修飾言辭放在心上就成了偽。君子防閒邪念而存養其誠,就沒有一個念頭不正;修治言辭而確立其誠,就沒有一句話不實。
蔣氏悌生曰:“乾乾因其時而惕”,“時”字正解爻辭終日之義,見聖人省察之心,無少間斷也。蔡氏清曰:“忠信”所以“進德”也,每應一件事,俱著一個心為之主,唯心之所主者一於誠,則德之在內者進矣,而其於事也,又處置恰好,如其所言,則是誠有所歸宿安頓處,是之謂“立誠”,而業之見於外者修矣。
集說引蔣悌生說:「乾乾因其時而惕」的這個「時」字,正好解釋爻辭「終日」兩字的意思,可見聖人省察的心思沒有一點間斷。又引蔡清說:「忠信」是用來「進德」的。每應付一件事,都得有一個心作它的主宰;只要心之所主專一於誠,那麼在內的德就長進了。而他處置事情又恰到好處,正如他所說的那樣,這就是誠有了歸宿安頓的地方,叫作「立誠」,於是顯現在外的業也就修治好了。
又曰:誠,即“忠信”也。“忠信”,就初間存主上說,“修辭”“立誠”,就後來事到就緒上說,二者總是“敬以直內義以方外。“忠信”,直內之事;“修辭”,方外之事。又曰:閒邪之外,再無存誠工夫,故承之曰“存其誠”,“修辭”之外,再無立誠工夫,故承之曰“立其誠”,誠即“忠信”,向也誠存於心,而今則見於事,而誠有立矣。
蔡清又說:「誠」就是「忠信」。「忠信」是就最初存主上說的,「修辭」「立誠」是就後來事情辦到就緒上說的;兩者合起來總歸是「敬以直內,義以方外」——「忠信」屬於直內的事,「修辭」屬於方外的事。他又說:防閒邪念之外,再沒有別的存誠功夫,所以下面緊接一句「存其誠」;修治言辭之外,再沒有別的立誠功夫,所以下面緊接一句「立其誠」。誠就是忠信;從前誠存在心裡,如今則顯現在事上,誠也就確立起來了。
又曰:《中庸章句》云:反諸身不誠,謂反求諸身,而其所存所發有未實也,所存之實,即主忠信也,所發之實,即修辭立其誠也,合進德修業,總是《中庸》之誠身, 又曰:九三居下之上,是亦有位其上者,則九三為在下位矣,亦有位在下者,則九三又為居上位矣,若於初二,必不兼言居上位,若於九五,必不兼言在下位,此亦當知。
蔡清又說:《中庸章句》講「反諸身不誠」,是說反過來求之於自身,而所存所發還有不真實的地方。所存的真實,就是「主忠信」;所發的真實,就是「修辭立其誠」。合起進德與修業來說,總歸是《中庸》所講的「誠身」——此處底本有脫文,下面另起一條。蔡清又說:九三處在下卦的頂端,上頭既然還有位次更高的,那麼九三就算「在下位」;下頭也還有位次更低的,那麼九三又算「居上位」。若換作初爻、二爻,就一定不會兼說「居上位」;若換作九五,就一定不會兼說「在下位」。這一層也該知道。
林氏希元曰:“忠信”,是此心真實,如孝則真實是孝,弟則真實是弟,實心為善,則善心日以充長,善念日以彰著,此之謂“進德”。實心為善乃誠也,若辭不修,語孝弟俱是空言無實事,則此誠終於消散,不聚集矣,何由立,又何績業可居,故工夫又在修治言辭上,先行其言而後從之,言必有物,凡吐口言語皆是實事,無一句虛妄,乃“修辭”也。“修辭”則行成,孝成個孝,弟成個弟,吾心之誠,集聚而不消散,故曰“立其誠”,誠立則業修而可居,非立誠之外,又有居業工夫也,。
集說引林希元說:所謂「忠信」,是這顆心真實無妄:講孝就真實地是孝,講悌就真實地是悌。用真實的心去為善,那麼善心一天天充長,善念一天天彰顯,這就叫作「進德」。用真實的心為善便是誠了;可是如果言辭不加修治,講孝講悌都成了空話而沒有實事,那麼這份誠終究要消散而聚不攏,靠什麼確立?又哪有什麼功業可以安居?所以功夫還得下在修治言辭上:先把話做到然後再說,說話必定有實在內容,凡出口的言語都是實事,沒有一句虛妄,這才叫「修辭」。言辭修治好了,行為也就成就了:孝成其為孝,悌成其為悌,我心裡的誠聚集起來而不消散,所以說「立其誠」。誠一確立,業就修成而可以安居了;並不是在立誠之外另有一套居業的功夫。
又曰:“忠信”所以“進德”,是“忠信”所以至之也,何也?凡有所進,將必有所至,“忠信”以至之,則善心日長,神智日開,道之壺奧,理之玄妙,為吾所當至者,一時雖未能遽至,固已先得之矣,故“可與幾”。“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是修辭立誠,所以終之也,何也?居是居止,終是終身居止而不移,居之所以終之也,修辭立減以終之,則踐履篤實,持守堅固,事理之宜,吾所當守者,可與存之而不失矣,義者,事理之宜,吾所當守者也。
林希元又說:「忠信所以進德」,就是靠忠信去「至之」。為什麼呢?凡有所前進,將來必定有所到達;用忠信去到達它,那麼善心一天天生長,神智一天天開朗;道的深奧處、理的玄妙處,凡是我應當到達的,一時雖然還不能馬上到達,其實早已預先得著了,所以說「可與幾」。「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就是靠修辭立誠去「終之」。為什麼呢?「居」是居止,「終」是終身居止而不遷移,能居止正所以能終成它。用修辭立誠去終成它(底本「立減」當作「立誠」),那麼踐履篤實,持守堅固,事理上應當如此、我所應當守住的,就可以與它長存而不失了。所謂「義」,就是事理上的合宜,也正是我所應當守住的。
鄭氏維嶽曰:不曰所以修業,而曰“所以居業”,蓋修辭立誠,即是修矣,既修則有可居矣,猶之屋然,修者方在營構,既成則可居也。楊氏啟新曰:心之存諸中者,純乎忠信而不妄,則心無外弛,而得於己者,日進而不已,言之見於事者,致其修省而有實,則事皆實理,而體諸身者,安安而不遷。
集說引明人鄭維嶽說:經文不說「所以修業」而說「所以居業」,是因為修辭立誠本身就已經是「修」了;既然修好了,就有可以安居的東西。好比造屋,正在營造的時候叫修,造成之後就可以住進去了。又引明人楊啟新說:心中所存養的,純是忠信而沒有虛妄,那麼心就不向外馳散,自己身上所得的便一天天長進而不停止;言語顯現在事上的,盡力修省而有真實內容,那麼事事都是實理,體現在自身的便安穩自在而不遷移。
文言傳·乾卦·九四
九四曰:或躍在淵,無咎,何謂也?子曰:上下無常,非為邪也。進退無恆,非離群也。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故無咎。本義 內卦以“德”學言,外卦以“時”位言,“進德修業”,九三備矣,此則欲其及時而進也。
《文言傳》說:九四爻辭講「或躍在淵,無咎」,這是什麼意思呢?孔子說:上上下下沒有一定,並不是要做邪僻的事;進進退退沒有常規,並不是要脫離同類。君子增進德性、修治功業,是想趕上時機,所以不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說:內卦是就「德」與學問來說的,外卦是就「時」與位次來說的。進德修業的道理,九三已經講得完備,這裡則是要他趕上時機而上進。
程傳 或躍或處,“上下無常”,或進或退,去就從宜,非為邪枉,非離群類,“進德修業”,欲及時耳,時行時心,不可恆也,故云或。深淵者,龍之所安也。“在淵”,謂躍就所安,淵在深而言躍,但取進就所安之義。或,疑辭。隨時而未可必也,君子之順時,猶影之隨形,可離非道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或者騰躍,或者靜處,這就是「上下無常」;或者前進,或者後退,去與留都看怎樣合宜,並不是做邪曲的事,也不是脫離同類。增進德性、修治功業,只是想趕上時機罷了。該行則行,該止則止,不可拘執成規(底本「時行時心」當作「時行時止」),所以說一個「或」字。深淵是龍所安身的地方,「在淵」是說騰躍到它安身之處;淵本在深處卻說騰躍,只取「進到所安之地」這層意思。「或」是疑而未定的詞,隨時變化而不可預先斷定。君子順應時勢,就像影子跟著形體;片刻可以離開的就不是道了。
集說 項氏安世曰:進退上下,不敢自必,相時而動,所謂“自試也”,大抵上下之交,皆危疑之地。故三厲而四猶疑之。俞氏琰曰:上與進釋“躍”寧,下與退,釋在淵之義,無常無恆,釋或之義,非為邪,非離群,欲及時,以申進無咎之義。林氏希元曰:可上而不上,疑於以隱為高,可進而不進,疑於遯世離群,及時之時,上進之時也,欲及時,是應非為邪離群句,無咎,得時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進退上下都不敢自作主張,觀察時機才行動,這就是《象傳》所說的「自試」。大抵上下卦交接的地方都是危疑之地,所以九三說「厲」,九四還在遲疑。又引俞琰說:「上」與「進」是解釋「躍」字,「下」與「退」是解釋「在淵」的意思;「無常」「無恆」是解釋那個「或」字;「非為邪」「非離群」「欲及時」,是申說前進而不出差錯的道理。又引林希元說:可以上進卻不上進,會讓人疑心他把隱居當作高尚;可以前進卻不前進,會讓人疑心他避世離群。「及時」的「時」,指上進的時機;「欲及時」正回應「非為邪」「非離群」兩句,而所以「無咎」,是因為趕上了時機。
文言傳·乾卦·九五
九五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何謂也?子曰: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本義 作,起也。物,猶人也。睹,釋利見之意也。“本乎天”者,謂動物。“本乎地”者,謂植物,物“各從其類”。聖人,人類之首也,故興起於上,則人皆見之。
《文言傳》說:九五爻辭講「飛龍在天,利見大人」,這是什麼意思呢?孔子說:同類的聲音互相應和,同類的氣息互相尋求——此下底本脫去「水流溼,火就燥」以至「則各從其類也」一段。朱熹《本義》說:「作」就是興起,「物」等於說人,「睹」是解釋「利見」的意思。「本乎天」的指動物,「本乎地」的指植物,萬物各隨自己的種類。聖人是人類的首領,所以他在上位興起,人人都能看見他。
程傳 人之與聖人,類也,五以龍德升尊位,人之類莫不歸仰,況同德乎,上應於下,下從於上,“同聲相應,同氣相求”也,流溼就燥,從龍從虎,皆以氣類,故聖人作而萬物皆睹,上既見下,下亦見上。物,人也。古語云人物物論,謂人也。《易》中“利見大人”其言則同,義則有異,如《訟》之利見大人,謂宜見大德中正之人,則其辨明,言在見前。《乾》之二五,則聖人既出,上下相見,共成其事,所利者見大人也,言在見後,“本乎天”者,如日月星辰,“本乎地”者,如蟲獸草木,陰陽各從其類,人物莫不然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常人與聖人本是同類。九五以龍德登上尊位,同類的人沒有不歸心仰望的,何況與他同德的人呢。上面應接下面,下面順從上面,這就是「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水流向潮溼處、火趨向乾燥處,雲跟隨龍、風跟隨虎,都是以氣類相從,所以聖人興起而萬物都來瞻仰;上面既看見了下面,下面也看見了上面。「物」就是人,古語說「人物」「物論」,指的都是人。《周易》裡「利見大人」這句話字面相同而意義有別:像《訟》卦的「利見大人」,是說宜於見到大德中正的人,那麼是非就辨明瞭,話說在相見之前;《乾》卦二、五兩爻,則是聖人已經出來,上下相見,共同成就事業,所利的就在這相見本身,話說在相見之後。「本乎天」的,像日月星辰;「本乎地」的,像蟲獸草木。陰陽各隨其類,人與物沒有不是這樣的。
集說 孔氏穎達曰:因大人與眾物感應,故廣陳眾物相感應,以明聖人之作而萬物瞻睹,以結之也。又曰:《周禮大宗伯》“有天產地產”。《大司徒》云“動物植物,本受氣於天者”是動物,天體運動,含靈之物亦運動,是親附於上也,本受氣於地者,是植物,地體凝滯,植物亦不移動,是親附於下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因為大人與眾物互相感應,所以廣泛陳說各種事物的互相感應,用來說明聖人興起而萬物瞻仰,以此作結。孔穎達又說:《周禮·大宗伯》有「天產」「地產」的說法,《大司徒》講「動物」「植物」。本來稟受天之氣的是動物:天體運行不息,含有靈性的動物也運動不止,這是親附於上;本來稟受地之氣的是植物:地體凝定不動,植物也不移動,這是親附於下。
《朱於語類》云:天下所患無君,不患無臣,有如是君,必有如是臣,雖使而今無,少間也,必有出來,“雲從龍,風從虎”,只怕不是真個龍虎,若是真個龍虎,必生風致雲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底本「朱於」當作「朱子」):天下所憂慮的是沒有好君主,不憂慮沒有好臣子。有這樣的君主,必定有這樣的臣子;縱使眼下沒有,過不多時也一定會有人出來。所謂「雲從龍,風從虎」,只怕那不是真的龍虎;若真是龍虎,必定會生出風來、招來雲氣。
文言傳·乾
又云:“本乎天者親上”,凡動物首向上,是親乎上,人類是也。“本乎地者親下”,凡植物本向下,是親乎下,草木是也,禽獸首多橫生,所以無智,此本康節說。項氏安世曰:聖人先得我心之同然者,故為“同聲”、“同氣”之義,聖人之於人亦類也,故為“各從其類”之義。
集說所引之說又講:《文言》說「本乎天者親上」,凡是動物,頭都朝上長,這就是親近於上,人類便是這樣;說「本乎地者親下」,凡是植物,根本都朝下扎,這就是親近於下,草木便是這樣。禽獸的頭大多是橫著長的,所以沒有智慧。這一段本於邵雍「康節」的說法。集說引項安世說:聖人是先領得了我們人心共同認可的那個道理的人,所以《文言》才有「同聲相應,同氣相求」這一層意思;聖人對於普通人來說也同屬一類,所以又有「各從其類」這一層意思。
上九曰:亢龍有悔。何謂也?予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本義 “賢人在下位”,謂九五以下,“無輔”,以上九過高志滿,不來輔助之也。此第二節申《象傳》之意。
《文言》說:上九爻辭講「亢龍有悔」,這是什麼意思呢?孔子答道:身分尊貴卻沒有實職之位,地位高峻卻沒有百姓可以統領,賢人都在他下面的爻位上而沒有一個來輔佐他,所以一有舉動就生出悔恨(底本「子曰」訛作「予曰」)。朱熹《本義》說:所謂「賢人在下位」,指的是九五以下的各爻;所謂「無輔」,是因為上九站得太高、心氣已滿,那些賢人不肯來輔助他。這是《文言》第二節,用來申說《象傳》的意思。
程傳 九居上而不當尊位,是以無民無輔,動則有悔也。集說 谷氏家傑曰:以有位謂之貴,以有民謂之高,以有輔謂之賢人在下位,其貴而又五位,高而又無民,“賢人在下位”而又無輔者何,俱以亢失之也,故“動而有悔”。
程頤《伊川易傳》說:上九以陽剛居於全卦最上,卻並不當那個尊貴的君位,所以既沒有百姓,也沒有輔佐,一動就會有悔。集說引谷家傑說:有職位才叫作貴,有百姓才叫作高,有人輔佐才談得上「賢人在下位」。如今上九明明尊貴卻沒有那個居五的君位,明明高峻卻沒有百姓,賢人明明在下位卻又不來輔佐——這是為什麼呢(底本此數句有訛字)?全都因為一個「亢」字把它們丟失了,所以說「動而有悔」。
潛龍勿用,下也。程傳 此以“下”言乾之時,勿用,以在下未可用也。見龍在田,時舍也。終日乾乾,行事也。程傳 “進德修業”也。集說 林氏希元曰:事,所當為之事也。前章之“進德修業”是也,“終日乾乾”,日行其當為之事而不止息也。
《文言》第三節說:「潛龍勿用」,是因為它處在最下的位置。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從一個「下」字來講《乾》卦初九所處的時位;說「勿用」,是因為身在下位,還不到可以施用的時候。「見龍在田」,是時勢使它暫且止息在這裡。「終日乾乾」,是在做該做的事。程頤《伊川易傳》說:也就是前面講的「進德修業」。集說引林希元說:這裡的「事」,指的是分內應當做的事,也就是前一章所說的「進德修業」;「終日乾乾」,是一整天都在做那件應當做的事而不肯停歇。
或躍在淵,自試也。本義 未遽有為,姑試其可。程傳 隨時自用也。集說 趙氏汝楳曰:凡飛者必先躍,所以作其飛沖之勢,今鳥雛習飛,必跳躍於巢,以自試其羽翰,四之躍亦猶是也,此以試釋“躍”。
《文言》說:「或躍在淵」,是自己試一試。朱熹《本義》說:並不是馬上就有所作為,只是姑且試試可行不可行。程頤《伊川易傳》說:隨著時勢的變化自己去施用。集說引趙汝楳說:凡是要飛的,必定先跳躍,用來鼓起沖飛的氣勢。如今雛鳥學飛,一定先在巢裡跳躍,來試一試自己的翅膀;九四的「躍」也正是這樣。這是用「試」字來解釋「躍」字。
俞氏琰曰:試釋“躍”字,與《中庸》日省月試之試同,君子謹失時之戒,而自試其所學,蓋欲自知其淺深也。谷氏家傑曰:人見者淺,自見者真,必自家試之而後可決也。
集說引俞琰說:用「試」來解釋「躍」字,這個「試」與《中庸》所說「日省月試」的「試」是同一個意思。君子謹守著不要錯失時機的告誡,因而自己試一試所學的東西,是想知道自己究竟深淺如何。谷家傑說:旁人看到的淺,自己看到的才真切,必得自己親身試過,然後才能決斷。
飛龍在天,上治也。本義 居上以治下。程傳 得位而行,上之治也。集說 蘇氏濬曰:上治,猶言盛治,五帝三王,皆治之上者也。
《文言》說:「飛龍在天」,是在上位施行治理。朱熹《本義》說:居於上位來治理下面。程頤《伊川易傳》說:得到那個君位而推行自己的主張,這就是居上位者的治理。集說引蘇濬說:所謂「上治」,如同說盛世之治;五帝三王,都屬於治世裡最上等的。
亢龍有悔,窮之災也。程傳 窮極而災至也。乾元用九,天下治也。本義 言“乾元用九”,見與它卦不同,君道剛而能柔,天下無不治矣。此第三節,再申前意。
《文言》說:「亢龍有悔」,是窮極帶來的災禍。程頤《伊川易傳》說:走到窮極的地步,災禍就來了。《文言》說:「乾元用九」,天下就得到治理。朱熹《本義》說:這裡講「乾元用九」,可見《乾》卦與別的卦不同。為君之道能剛而又能柔,天下就沒有治理不好的。這是《文言》第三節,再一次申說前面的意思。
程傳 用九之道,天與聖人同,得其用則天下治也。集說 《朱子語類》:問:“乾元用九,天下治也”。曰:“九”是天德,健中便自有順,用之則天下治,如下文“乃見天則”。則,便是天德。
程頤《伊川易傳》說:「用九」這個道理,上天與聖人是一樣的;能得著它的用法,天下就治理好了。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乾元用九,天下治也」該怎麼講。朱熹答道:「九」是天的德性,剛健之中自然就含著柔順,把它用出來,天下就治理好了,就像下文說的「乃見天則」。這個「則」,就是天德。
潛龍勿用,陽氣潛藏。程傳 此以下言乾之義,方陽微潛藏之時,君子亦當晦隱,未可用也。集說 陸氏銓曰:微陽潛藏,愈養則愈厚,輕用則發濁無餘矣。
《文言》第四節說:「潛龍勿用」,是陽氣還潛伏隱藏著。程頤《伊川易傳》說:從這裡以下是講《乾》卦的義理。正當陽氣微弱、潛伏隱藏的時候,君子也應當把自己收斂起來,還不到可以施用的時候。集說引陸銓說:微弱的陽氣潛藏起來,越是涵養就越是深厚;若是輕易動用,一發洩就渾濁得所剩無幾了。
見龍在田,天下文明。本義 雖不在上位,然天下已被其化。集說 蘇氏軾曰:以言行化物,故曰“文明”。
《文言》說:「見龍在田」,天下便有了文采光明。朱熹《本義》說:九二雖然不在上位,可是天下已經受到他的教化。集說引蘇軾說:用自己的言語行為去感化外物,所以叫作「文明」。
終日乾乾,與時偕行。本義 時當然也。程傳 隨時而進也。案 與時偕行,即卜“乾乾因其時”之義,言終日之間,無時不乾乾。
《文言》說:「終日乾乾」,是與時勢一同前行。朱熹《本義》說:時勢本該如此。程頤《伊川易傳》說:隨著時勢往前進。李光地按:「與時偕行」,就是下文「乾乾因其時」的意思(底本「下」訛作「卜」),是說一整天之內,沒有哪一刻不在戒懼勤勉。
或躍在淵,乾道乃革。本義 離下而上,變革之時。程傳 離下位而升上位,上下革矣。集說 趙氏汝楳曰:三為下,至四革而為上,卦革則道亦革,此專釋上下卦之交。
《文言》說:「或躍在淵」,是乾道到了變革的關口。朱熹《本義》說:脫離下卦而上升,正是變革的時候。程頤《伊川易傳》說:離開下面的位置而升到上面的位置,上下就變換了。集說引趙汝楳說:九三屬於下卦,到了九四就變而屬於上卦;卦體變了,道也隨之而變。這一句專門解釋上下兩卦交接的地方。
俞氏琰曰:革者變也,下乾以終,上乾方始,猶天道更端之時也。林氏希元曰:此“道”字輕看,猶云陽道陰道,九四離下體而人上體,是“乾道”改革之時也,故“或躍”而未果,爻下本義改革之際,正是取此,人都不察,妄為之說。
集說引俞琰說:「革」就是變。下面那個乾到此結束,上面那個乾剛剛開始,好比天道換頭另起的時候。林希元說:這個「道」字要看得輕一些,如同說陽道、陰道。九四脫離下體而進入上體(底本「入」訛作「人」),正是「乾道」改換的時候,所以才「或躍」而沒有果斷決定。爻辭下面《本義》講「改革之際」,取的正是這個意思,人們都不去細察,胡亂另作解釋。
飛龍在天,乃位乎天德。本義 天德,即天位也,蓋唯有是德,乃宜居是位,故以名之。程傳 正位乎上,“位當天德”矣。集說 張氏振淵曰:雖有其位,苟無其德,可謂之位乎,天位而已,“飛龍在天,乃位乎天德。”
《文言》說:「飛龍在天」,這是居於合乎天德的君位。朱熹《本義》說:天德就是天位;因為唯有具備這樣的德,才配居這樣的位,所以就拿「天德」來稱呼那個位。程頤《伊川易傳》說:端端正正地居於上位,所居之位與天德相當。集說引張振淵說:雖然佔著那個位置,假如沒有那份德,還稱得上是「位」嗎?不過是個空占的天位罷了。所以《文言》說「飛龍在天,乃位乎天德」。
亢龍有悔,與時偕極。程傳 時既極。則處時者亦極矣。集說 朱氏震曰:消息盈虛,“與時偕行”,則無悔,偕極則窮,故“有悔”也。
《文言》說:「亢龍有悔」,是與時勢一同走到了盡頭。程頤《伊川易傳》說:時勢既然到了極處,處在這時勢中的人也就到了極處。集說引朱震說:消長盈虛之間,若能「與時偕行」,就不會有悔;一同走到極處便是窮盡,所以「有悔」。
林氏栗曰:此節上下卦相應,初四為始,初“潛藏”,四乃“革”矣,革潛為“躍”也,二五為中,二“文明”,五乃“天德”矣,言德,稱其位也,三上為終,三“與時偕行”,上偕極矣。
集說引林栗說:這一節裡上下兩卦彼此對應。初九與九四是開頭:初九「陽氣潛藏」,到九四就「乾道乃革」了,是把潛藏變革成跳躍。九二與九五居中:九二「天下文明」,到九五就「乃位乎天德」了;這裡講德,是說他的德配得上他的位。九三與上九是終結:九三「與時偕行」,到上九就「與時偕極」了。
乾元用九,乃見天則。本義 剛而能柔,天之法也。此第四節,又申前意。程傳 用九之道,天之則也,夫之法則,謂天道也,或問乾之六爻,皆聖人之事乎,曰:盡其道者聖人也,得失則吉凶存焉,豈特乾哉,諸卦皆然也。
《文言》說:「乾元用九」,於是顯出了天的法則。朱熹《本義》說:剛強而又能柔順,這是天的法度。這是《文言》第四節,又一次申說前面的意思。程頤《伊川易傳》說:「用九」的道理,就是天的法則;天的法則,指的就是天道(底本「天」訛作「夫」)。有人問:《乾》卦六爻講的都是聖人的事嗎?答道:能把這個道理盡到極處的才是聖人;至於做得到做不到,吉凶就在裡頭了。這哪裡只是《乾》卦如此,各卦都是這樣。
集說 蘇氏軾曰:天以無首為則。吳氏澄曰:剛柔適中,天之則也,則者理之有限節,而無過無不及者也。
集說引蘇軾說:天把「無首」——不爭先為頭——當作自己的法則。吳澄說:剛與柔恰到好處,這就是天的法則。所謂「則」,是說這個道理有一定的限度節度,既不過頭,也不欠缺。
張氏振淵曰:不曰乾爻用九,而曰“乾元用九”,統六爻而歸之元也,亢而用變, 谷氏家傑曰:“則”者,有準而不過之意,“用九”者,有變而無常之意,天道不是變換,焉能使春夏秋冬,各有其限,聖人不是變換,焉能使仁義禮智,各有其節,“用九”,正天之準則不過處,故曰“乃見”。
集說引張振淵說:《文言》不說「乾爻用九」,而說「乾元用九」,是把六爻統起來歸到那個「元」上;到了亢極就用變——此處底本有脫文。谷家傑說:「則」字含著有準繩而不越過的意思,「用九」含著能變通而不拘常的意思。天道若不會變換,怎能讓春夏秋冬各有各的界限;聖人若不會變換,怎能讓仁義禮智各有各的節度。「用九」,正是天的準繩而不越過的地方,所以說「乃見天則」。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本義 始則必亨,理勢然也。程傳 又反覆詳說,以盡其義,既始則必亨,不亨則息矣。
《文言》第五節說:所謂「乾元」,是開始而且亨通。朱熹《本義》說:既然開了頭,就必定亨通,這是理與勢的必然。程頤《伊川易傳》說:這裡又反覆詳細地申說,把它的義理講盡。既然開了頭就必定亨通,不亨通就斷絕止息了。
利貞者,性情也。本義 收斂歸藏,乃見性情之實。程傳 乾之性情也,既始而亨,非利貞其能不息乎。
《文言》說:所謂「利貞」,講的是性情。朱熹《本義》說:收斂回來、歸藏起來,才見得出性情的真實面目。程頤《伊川易傳》說:這是《乾》的性情。既已開始而且亨通了,若沒有「利貞」,它哪能生生不息呢。
集說 《朱子語類》:問:“利貞者性情”也,曰:此“性情”如言本體,“元享”是發用處,“利貞”是收斂歸本體處,如春時發生,到夏長茂條達,至秋結子,有個收斂攝聚底意思,但未堅實,至冬方成,在秋雖是已實,漸欲脫去其本之時,然受氣未足,便種不生,故須到冬方成,人只到秋冬,疑若不見生意,不知都已收斂在內。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利貞者性情也」該怎麼講。朱熹答道:這裡的「性情」如同說本體;「元亨」是發動施用的地方,「利貞」是收斂迴歸本體的地方。好比春天發生,到夏天長得茂盛通暢,到秋天結子,就有一層收斂聚攏的意思,不過還不堅實,要到冬天才算成就。在秋天雖然已經結實,正是漸漸要脫離本株的時候,然而受的氣還不足,拿去下種也長不出來,所以必得到冬天才成。人只看到秋冬,疑心好像看不見生意了,卻不曉得生意全都收斂在裡面。
胡氏炳文曰:“性情”只是一“健”字,健者乾之性,而情其著見者也,且性情並言昉於此,釋《彖》曰“性命”,此則曰“性情”,言性而不言命,非知性之本,言性而不言情,非知性之用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所謂「性情」,只是一個「健」字。健是《乾》的性,情則是這個性顯露出來的樣子。而且把性與情合起來講,是從這裡開的頭。解《彖辭》的時候說的是「性命」,這裡說的是「性情」;只講性而不講命,就不算懂得性的根本;只講性而不講情,就不算懂得性的功用。
俞氏琰曰:性言其靜也,情言其動也,物之動極而至於收斂而歸藏,則復其本體之象,又將為來春動而發用之地,故曰“利貞者性情也”。元起於貞,“貞”下蓋有“元”繼焉,動生於靜,靜中蓋有動存焉,“貞”而“元”,靜而動,終而復始,則生生之道不窮,若但言性而不言情,則止乎貞純平靜而已矣,不見貞下起元靜中有動之意,而非生生不窮之道也。
集說引俞琰說:性是就它靜的一面說,情是就它動的一面說。萬物動到極處而收斂歸藏,便是回復本體的樣子,同時又成了來年春天再動、再發用的根基,所以說「利貞者性情也」。「元」是從「貞」裡起來的,「貞」的下面接著就有「元」;動是從靜裡生出來的,靜裡面本來就存著動。由「貞」轉「元」,由靜轉動,終了又重新開始,生生的道理就沒有窮盡。若是只講性而不講情,那就停在貞純平靜上罷了,看不出「貞下起元」「靜中有動」這一層意思,那就不是生生不窮之道。
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大矣哉。本義 始者,元而亨也,利天下者,利也,不言所利者,貞也。或曰:“坤利牝馬”,則言所利矣。
《文言》說:《乾》一開始就能拿美好的利益去利益天下,卻不指明所利的是什麼,真是偉大呀。朱熹《本義》說:「始」,指的是元與亨;「利天下」,指的是利;「不言所利」,指的是貞。有人說:《坤》卦辭講「利牝馬之貞」,那就是把所利的東西指明出來了。
程傳 乾始之道,能使庶類生成,天下蒙其美利,而“不言所利”者,蓋無所不利,非可指名也,故贊其利之大曰“大矣哉”。
程頤《伊川易傳》說:《乾》開創萬物的道理,能讓各類生靈生成,天下都蒙受它美好的利益;而《文言》卻「不言所利」,是因為它無所不利,不能一一指名說出,所以讚歎它的利之大,說一句「大矣哉」。
集說 程子曰:亭毒化育,皆利也。不有其功,常久而不已者,貞也,《詩》曰:“維人之命。”於穆不已者,貞也。《朱子語類》云:明道說得好,不有其功,言化育之無跡處為“貞”。
集說引程顥說:養育化成萬物,都屬於「利」;不把功勞據為己有,長久不停地做下去,這就是「貞」。《詩經·周頌》有一篇《維天之命》(底本「天」訛作「人」),那種深遠而不停息的樣子,就是「貞」。《朱子語類》說:程顥這話說得好,所謂「不有其功」,是說化育得不留一點痕跡的地方便是「貞」。
項氏安世曰:物既始則必亨,亨則必利,利之極必復於元,“貞”者“元”之復也,故四德總以一言曰“乾元”,又曰“乾始”,而四德在其中矣。以八卦言之,震其元也,故為出。巽則既出而將相見也,故為齊,離則其亨也,故為相見。坤則既相見而將利之 俞氏琰曰:“乾始”,即“乾元”也,元乃生物之始也,美即“亨”也,“亨”乃眾美之會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萬物既然開了頭就必定亨通,亨通了就必定得利,利到極處又必定回到「元」,「貞」就是「元」的回復。所以四德總起來只用一句話叫「乾元」,又叫「乾始」,而四德已經在裡頭了。拿八卦來說,震是它的元,所以《說卦》講「帝出乎震」;巽是既已出生而將要相見,所以講「齊乎巽」;離是它的亨,所以講「相見乎離」;坤是既已相見而將要利益萬物——此處底本有脫文。俞琰說:「乾始」就是「乾元」,元是生養萬物的開端;「美」就是「亨」,亨是眾多美好會合到一處。
林氏希元曰:上既即物之生長收藏以釋四德,此則歸其功於乾始而贊其大,即《彖傳》“統天”之說也,謂乾雖四德之流行,要一元之所統,何也?乾既始物,由是而亨,就能以美利遍利乎天下,又收斂於內,不言其所利,是皆乾始之所為也,不其大與,蓋萬物歸根復命之時,造化生物之功,不復可見。韓琦詩云:“須臾慰滿三農望,斂卻神功寂若無”,亦是此意。
集說引林希元說:上文既已就萬物的生長收藏來解釋四德,這裡便把功勞歸到「乾始」上而讚歎它的偉大,也就是《彖傳》「統天」的說法,是說《乾》雖然是四德在流行,關鍵卻在於一個「元」統攝著它。為什麼這樣講?《乾》既已開創萬物,由此而亨通,就能拿美好的利益普遍地利益天下;隨後又把它收斂到裡面,不指明所利的是什麼——這些全是「乾始」做出來的,豈不偉大。因為萬物歸根復命的時候,造化生養萬物的功勞就再也看不見了。宋人韓琦有詩說「須臾慰滿三農望,斂卻神功寂若無」,也正是這個意思。
大哉乾乎,剛健中正,純粹精也。本義 “剛”,以體言,“健”,兼用言。“中”者,其行無過不及。“正”者,其立不偏,四者乾之德也。“純”者,不雜於陰柔。“粹”者,不雜於邪惡,蓋剛健中正之至極,而精者又純粹之至極也,或疑乾剛無柔,不得言中正者,不然也,天地之間,本一氣之流行而有動靜爾,以其流行之統體而言,則但謂之乾而無所不包矣,以其動靜分之,然後有陰陽剛柔之別也。
《文言》說:偉大呀《乾》,剛、健、中、正,純、粹而精。朱熹《本義》說:「剛」是就本體說的,「健」則連功用一併說了。「中」,是說它行事沒有過頭也沒有欠缺;「正」,是說它立身不偏斜——這四樣是《乾》的德。「純」,是不摻雜陰柔;「粹」,是不摻雜邪惡。剛健中正到了極處便是純粹,而「精」又是純粹到了極處。有人疑心《乾》只有剛而沒有柔,不該說它「中正」,其實不然。天地之間,本來只是一氣的流行而有動有靜;就它流行的整體來說,便只叫作乾,無所不包;按動靜分開來說,然後才有陰陽剛柔的分別。
集說 喬氏中和曰:“剛”者元也,“健”者亨也,“中”者利也,“正”者貞也,“元亨利貞”,實以體之,“剛健中正”也,一爻之情,六爻之情也。
集說引喬中和說:「剛」就是四德里的元,「健」就是亨,「中」就是利,「正」就是貞。「元亨利貞」這四德,落實到卦的形體上,便成了「剛健中正」四個字。一爻裡所含的這層情狀,也就是六爻共有的情狀。
六爻發揮,旁通情也。本義 旁通,猶言曲盡。集說 胡氏炳文曰:曲盡其義者在六爻,而備全其德者在九五一爻,時乘六龍以下,則為九五而言也。蔡氏清曰:六爻發揮,只是起下文時乘六龍之意,蓋上文每條俱是乾字發端,一則曰“乾元”,二則曰“乾始”,三則曰“大哉乾乎”。至此則更端曰“六爻發揮”,可見只是為“時乘六龍”設矣,即《彖傳》“六位時成”也。
《文言》說:六爻的發揮,把《乾》的情狀曲曲折折地說盡了。朱熹《本義》說:「旁通」,等於說曲盡無遺。集說引胡炳文說:把義理說得曲盡無遺的是六爻,而把德性完備無缺地體現出來的是九五這一爻;「時乘六龍」以下,都是針對九五說的。蔡清說:「六爻發揮」,只是為了引起下文「時乘六龍」這層意思。上面每一條都是用「乾」字開頭,一則說「乾元」,二則說「乾始」,三則說「大哉乾乎」;到這裡換個頭說「六爻發揮」,可見只是為「時乘六龍」而設,也就是《彖傳》所說的「六位時成」。
時乘六龍,以御天也,雲行雨施,天下平也。本義 言聖人“時乘六龍以御天”,則如天之“雲行雨施,而天下平也”。此第五節,復申首章之意。程傳 大哉,贊乾道之大也。以“剛健中正”“純粹”六者,形容乾道。精,謂六者之精極,以六爻發揮,旁通盡其情義,乘六爻之時,以當天運,則天之功用著矣,故見“雲行雨施”,陰陽溥暢,天下和平之道也。
《文言》說:按時駕著六條龍,用來駕御上天;雲氣飄行,雨水降落,天下就太平了。朱熹《本義》說:這是說聖人「時乘六龍以御天」,就如同上天「雲行雨施」而天下太平。這是《文言》第五節,再一次申說首章的意思。程頤《伊川易傳》說:「大哉」,是讚歎乾道的偉大。用「剛健中正」加上「純粹」這六個字來形容乾道;「精」,是說這六樣都到了最精的地步。憑六爻的發揮,曲折周遍地說盡乾的情狀義理;乘著六爻各自的時位去承當天的運行,天的功用就顯現出來了,所以見得「雲行雨施」,陰陽普遍暢達,這正是天下和平的道理。
集說 張氏清子曰:《彖》言“雲行雨施”,而以“品物流形”繼之,則雲雨為乾之雲雨,此言“雲行雨施”,而以“天下平”繼之,則聖人之功即乾,而雲雨乃聖人之德 案 貞元為體,亨利為用,然即體即用,不相離也,即用即體,未嘗二也,故復釋之曰:“乾元者始也”,然即始而亨之理已具,不待亨而後知其亨也,利貞者成也,事之成者,得其性情之正而已,而豈在外哉,蓋一心之發,散為萬用之施,而萬理之宜歸於一性之德,故其始而必亨也,是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也,及其終也,利及天下,而所性無加焉,又何利之可言,此“乾元”所以“統天”,而其德所以為大也。
集說引張清子說:《彖傳》講「雲行雨施」,接下去講「品物流形」,那麼雲雨是《乾》的雲雨;這裡講「雲行雨施」,接下去講「天下平」,那麼聖人的功業就等於《乾》,而雲雨便是聖人的德澤——此處底本有脫文。李光地按:貞與元是體,亨與利是用,然而即體便是用,兩者分不開;即用便是體,從來不是兩樣東西。所以《文言》又解釋說「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剛一開始,亨通的道理就已經具備,不必等到亨通了才知道它會亨通。「利貞」講的是成就:事情的成就,不過是得著它性情的中正罷了,哪裡在心外呢。一心發動出去,散作千萬種施用;千萬條道理各得其宜,又歸到一個性的德上。所以它一開始就必定亨通,這便是《乾》一開始就能「以美利利天下」;等到最後,利益遍及天下,而它本有的性並沒有增添什麼,還有什麼「所利」可說。這就是「乾元」之所以能「統天」,它的德之所以稱得上大。
由此觀之,乾之德,於其“元亨”也,見其動直而剛焉,不息而健焉,於其利貞也,見其裁制而中焉,確守而正焉,於其一元之妙,心普萬物而無心也,見其不累於功利之雜駁而純粹,不滯於聲奧之粗而至精焉。天道如此,王道亦然,王者之道,其發之也剛,其行之也健,其裁之也中,其處之也正,要以體天地生生之心,能使仁覆天下而莫知為之者,如精金美玉而無疵,如太虛浮雲而無亦,非如霸者小補之功,驩虞之效也,卦唯九五全備斯德,故六爻發揮,固所以旁通乎乾之情矣,而唯九五則兼統眾爻之德以處崇高之位,其象為“飛龍在天”者,蓋如乘六龍以御天也,龍而在天,有不興雲致雨,而使下土平康者乎,夫當其膏澤溥施,即乾之“美利利天下”也,及乎蕩蕩平平,大化無跡,又非乾之不言所利者與,夫子之發明天德王道,於是為至。
李光地按語接著說:由此看來,《乾》的德,在它「元亨」的時候,見得出它發動得正直而剛,不停息而健;在它「利貞」的時候,見得出它裁斷有度而中,堅守不移而正。在它一元的神妙處——心遍及萬物而又不存一己之心——見得出它不被功利的駁雜牽累,所以純粹;不滯留在聲色形跡的粗淺上,所以至精。天道如此,王道也是如此。王者之道,發動的時候是剛,推行的時候是健,裁斷的時候是中,自處的時候是正,總歸是要體貼天地生生的心,能讓仁德覆蓋天下而百姓卻不知道是誰做的;像精金美玉那樣毫無瑕疵,像太虛裡的浮雲那樣了無痕跡(底本「跡」訛作「亦」),不像霸者那樣只是小修小補的功、只求一時討人歡喜的效驗。全卦只有九五完全具備這樣的德,所以六爻的發揮固然是為了周遍地說盡《乾》的情狀,而唯有九五能兼統眾爻之德,居於崇高之位。它的象是「飛龍在天」,就好比乘著六龍駕御上天。龍已經在天上了,哪有不興雲致雨、使下界安寧太平的道理呢。當它恩澤普遍施布的時候,那就是《乾》的「美利利天下」;等到天下蕩蕩平平、大化不留痕跡,那不又正是《乾》的「不言所利」嗎。孔子闡發天德與王道,到這裡算是講到了極處。
君子以成德為行,曰可見之行也。潛之為言也,隱而未見,行而未成,是以君子弗用也。本義 成德,已成之德也,初九固成德,但其行未可見爾。程傳 德之成,其事可見者行也,德成而後可施於用,初方潛隱未見,其行未成,未成,未著也,是以君子弗用也。
《文言》第六節說:君子把已經成就的德表現為行,那是天天可以看見的行(底本「日」訛作「曰」)。「潛」這個字,是隱伏著還沒有顯現,德雖已成而行還沒有做出來,所以君子暫且不施用。朱熹《本義》說:「成德」,是已經成就的德;初九本來就是成德之人,只是他的行還看不見罷了。程頤《伊川易傳》說:德已成就,而事情做出來可以看見的,就是行。德成就瞭然後才能施用;初九正在潛伏隱藏、沒有顯現的時候,他的行還沒有做出來。所謂「未成」,是還沒有顯著,所以君子暫且不施用。
集說 《朱子語類》云:德者行之本,君子以成德為行,言德則行在其中矣,德者得之於心,行出來方見,這便是行。問行而未成如何?曰:只是事業未就。吳氏澄曰:隱而未見者潛之象,行而末成,是以欲其弗用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德是行的根本。君子把已成之德當作行,一講到德,行就在其中了。德是心裡所得,做出來才看得見,那就是行。有人問「行而未成」怎麼講,朱熹答:只是事業還沒有做成罷了。吳澄說:隱伏著還沒有顯現,這是「潛」的象;行還沒有做成(底本「未」訛作「末」),所以要他暫且不用。
蔡氏清曰:言君子之所以為行者,以成德為行也,夫既以成德為行,初九德已成矣,則日可以見之行也,夫既可以見之行矣,麗又何以曰“勿用”,蓋初九時乎“潛”也,“潛”之為言也,隱而未見,隱而未見,則行猶未成,是以君子亦當如之而勿用也。
集說引蔡清說:這是說君子之所以稱為行,是把已成之德當作行。既然以成德為行,初九的德已經成就了,那就是天天可以見到的行。既然是可以見到的行,那麼又為什麼說「勿用」呢(底本「而」訛作「麗」)?因為初九正當「潛」的時候。「潛」這個字,是隱伏著還沒有顯現;隱伏著沒有顯現,行也就還沒有做成,所以君子也應當依著這個時位而暫且不用。
君子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行之。《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本義 蓋由四者以成大人之德,再言君德,以深明九二之為大人也。程傳 聖人在下,雖已顯而未得位,則“進德修業”而已,學聚問辨,“進德”也;寬居仁行,“修業”也。君德已著,利見大人,而進以行之耳,進居其位者,舜禹也,進行其道者,伊傅也。
《文言》說:君子靠學習來積聚學問,靠請教來分辨是非,用寬厚來安處,用仁愛來踐行。《周易》說「見龍在田,利見大人」,講的是君主之德。朱熹《本義》說:正是靠這四樣來成就大人之德;這裡再提一句「君德」,是要深切說明九二就是那位大人。程頤《伊川易傳》說:聖人身在下位,雖然德已顯露卻還沒有得到那個位置,那就只管「進德修業」罷了。學以聚之、問以辨之,屬於「進德」;寬以居之、仁以行之,屬於「修業」。君德已經顯著,「利見大人」,就該往前推行它。往前而居到那個位置上的,是舜和禹;往前而推行那個道的,是伊尹和傅說。
集說 《朱子語類》云:“學以聚之,問以辨之”,既探討得當,且放頓寬大田地,待觸類自然有會合處,故曰“寬以居之”。又曰:學聚之,以知其理,仁行之,以行其事,問辨之,以審別所當行於學聚之後,寬居之,以存貯所已知於仁行之先,寬之所居,即學之所聚者,仁之所行,即問之所辨者。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學以聚之,問以辨之」,既已探討得當,姑且把它安放在一片寬大的地面上,等著觸類旁通,自然會有互相契合的地方,所以說「寬以居之」。又說:學以聚之,是為了懂得那個道理;仁以行之,是為了把那件事做出來;問以辨之,是在「學聚」之後審別哪些是應當做的;寬以居之,是在「仁行」之前把已經懂得的存貯起來。寬厚所安放的,正是學所積聚的;仁所踐行的,正是問所分辨的。
林氏希元曰:學聚問辨,是知工夫,寬居,是把義理放在胸中,詳玩深味,使透徹貫串,乃居安資深時也,故亦屬之行。
集說引林希元說:學以聚之、問以辨之,是求知的功夫;寬以居之,是把義理放在胸中,仔細玩味、深入體會,讓它透徹貫通,正是《孟子》所說「居之安,則資之深」的時候,所以也歸到行的一邊。
九三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天在田。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本義 重剛,謂陽爻陽位。程傳 三“重剛”,剛之盛也,過中而居下之上,上未至於天,而下已離於田,危懼之地也,因時順處,乾乾兢惕以防危,故雖危而不至於咎,君子順時兢惕,所以能泰也。
《文言》說:九三是重疊的陽剛而又不居中位,往上夠不著天,往下離開了田(底本「下不在田」訛作「下天在田」),所以要順著他所處的時勢而戒懼勤勉,雖然危險卻不會有過錯。朱熹《本義》說:所謂「重剛」,是指陽爻又居在陽位上。程頤《伊川易傳》說:九三「重剛」,是陽剛的極盛。它過了下卦之中而居於下卦的最上,往上還沒有到天,往下已經離開了田,是個危懼之地。順著時勢妥當自處,戒懼勤勉來防備危險,所以雖然危險卻不至於有過咎。君子順著時勢而戒懼,正因為這樣才能安泰。
集說 虞氏翻曰:以乾接乾,故“重剛”,位非二五,故“不中”也。孔氏疑達曰:“上不在天”,謂非五位,“下不在田”,謂非二位也,居危之地,以乾乾夕惕戒懼不息,得無咎也。吳氏澄曰:九三居下乾之終,接上乾之始,九四居上乾之始,接下乾之終,當重乾上下之際,故皆曰“重剛”。
集說引虞翻說:以乾接著乾,所以叫「重剛」;所居之位既不是二也不是五,所以說「不中」。孔穎達說(底本「穎」訛作「疑」):「上不在天」,是說它不在五位;「下不在田」,是說它不在二位。身處危險之地,靠著白天勤勉、夜裡戒懼、片刻不肯鬆懈,才得以沒有過錯。吳澄說:九三處在下卦乾的末尾,接著上卦乾的開頭;九四處在上卦乾的開頭,接著下卦乾的末尾——都正當兩個乾上下交接的地方,所以都說「重剛」。
九四重剛而不中,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故或之。或之者,疑之也,故無咎。本義 九四非重剛,“重”字疑衍,在人謂三,或者,隨時而未定也。程傳 四不在天不在田而出入之上矣,危地也。疑者,未決之辭。處非可必也,或進或退,唯所安耳,所以無咎也。
《文言》說:九四是重疊的陽剛而又不居中位,往上夠不著天,往下離開了田,中間又不在人的位置上,所以說「或」。所謂「或」,就是遲疑不定,因此沒有過錯。朱熹《本義》說:九四並不是「重剛」,這個「重」字疑心是多出來的衍文。「在人」指的是九三。「或」,是隨著時勢而尚未確定。程頤《伊川易傳》說:九四既不在天也不在田,而是出沒在人位之上,是個危險的地方。「疑」,是尚未決斷的說法;所處的境地不能一定,或者前進,或者後退,只看哪一樣安穩罷了,所以沒有過錯。
集說 孔氏穎達曰:三之與四,俱為人道,人下近於地,上遠於天,九三近二,正是人道,九四則上近於天,下遠於地,非人所處,故特雲中不在人。或之者疑之也,此夫子釋經“或”字,經稱“或”,是疑惑之辭,欲進欲退,猶豫不定,故“疑”之也。九三位卑近下,向上為難,危惕憂深,九四則陽德漸勝,去五彌近,前進稍易,故但疑惑,憂則淺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三與四都屬於人道。人在下靠近地,在上遠離天;九三挨著二位,正是人道所在。九四則往上靠近天,往下遠離地,不是人所居處的地方,所以特地說一句「中不在人」。「或之者疑之也」,這是孔子解釋經文裡的「或」字。經文稱「或」,是疑惑的措辭:想進又想退,猶豫不定,所以叫「疑」。九三位置低而靠下,往上走很難,所以危懼戒慎、憂慮很深;九四則陽德漸漸佔了上風,離九五越來越近,往前走稍稍容易一些,所以只是疑惑而已,憂慮就淺了。
李氏鼎祚曰:三居下卦之上,四居上卦之下,俱非得中,故曰“重剛而不中”也。張氏振淵曰:“或之者”據其跡,“疑之者”指其心,疑非狐疑之疑,只是詳審耳。
集說引李鼎祚說:九三處在下卦的最上,九四處在上卦的最下,兩個都不曾得中,所以說「重剛而不中」。張振淵說:「或之者」是就它表現出來的跡象說,「疑之者」是指它心裡的狀態。這個「疑」不是狐疑不決的疑,只是仔細審度罷了。
本義 大人,即釋爻辭所“利見之大人”也,有是德而當其位,乃可當之,人與天地鬼神,本無二理,特蔽於有我之私,是以牿於形體,而不能相通,大人無私,以道為體,曾何彼此先後之可言哉。先天不違,謂意之所為,默與道契。後天奉天,謂知理如是,奉而行之,回紇謂郭子儀曰:卜者言此行當見一大人而還,其占蓋與此合,若子儀者,雖未及乎夫子之所論,然其至公無我,亦可謂當時之大人矣。
以下解《文言》「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一節,這一段傳文底本脫漏。朱熹《本義》說:這裡的「大人」,就是解釋爻辭裡「利見大人」的那位大人;有這樣的德又正當這樣的位,才當得起。人與天地鬼神,本來沒有兩個道理,只是被「有我」的私心遮蔽,因而被形體拘住,不能彼此相通。大人沒有私心,拿道作自己的本體,哪裡還談得上什麼彼此、什麼先後呢。「先天而天弗違」,是說心意所要做的,暗暗地就與道相契合;「後天而奉天時」,是說明白道理本該如此,就奉行下去。回紇人曾對郭子儀說:占卜的人講這一趟出行會見到一位大人然後回來。那一卦的占辭大概與這裡相合。像郭子儀這樣的人,雖然還夠不上孔子所論的境界,然而他至公無私,也可以算是當時的大人了。
程傳 大人與天地日月四時鬼神合者,合乎道也,“天地”者,道也,“鬼神”者、造化之跡也,聖人先於天而天同之,後於天而能順天者,合於道而已,合於道,則人與鬼神豈能違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大人能與天地、日月、四時、鬼神相合,是因為他合於道。「天地」就是道,「鬼神」是造化留下的痕跡。聖人走在天的前面而天與他相同,走在天的後面而能順應天,靠的只是合於道罷了。既然合於道,那麼人和鬼神哪裡還能違背他。
集說 孔氏穎達曰:“與天地合其德”,謂覆載也,“與日月合共明”,謂照臨也,“與四時合其序”者,若賞以春夏,刑以秋冬之類也,“與鬼神合其占凶”者,若福善禍淫也,若在天時之先行事,天乃在後不違,是天合大人也,若在天時之後行事,能奉順上天,是大人合天也,尊而遠者尚不違,況小而近者可違乎。
集說引孔穎達說:「與天地合其德」,指的是天覆地載那樣的德;「與日月合其明」,指的是像日月一樣照臨天下(底本「其」訛作「共」);「與四時合其序」,好比賞賜用春夏、刑罰用秋冬這一類;「與鬼神合其吉凶」,好比給善人降福、給淫惡降禍(底本「吉」訛作「占」)。假如在天時之前先行事,天在後面並不違逆他,這是天與大人相合;假如在天時之後行事,能奉順上天,這是大人與天相合。尊貴而遙遠的天尚且不違背他,何況那些微小而切近的東西,難道還能違背他嗎。
程子曰:若不一本,則安能“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又曰:天且不違,況於鬼神乎,鬼神言其功用,天言其主宰。王氏宗傳曰:“先天而天弗違”,時之未至,我則先乎天而為之,而天自不能違乎我。“後人而奉天時”,時之既至,我則後乎天而奉之,而我亦不能違乎人,蓋“大人”即天也,天即“大人”也。
集說引程頤說:假如天與人不是同一個根本,怎麼可能做到「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又說:天尚且不違背他,何況鬼神。講鬼神,是就它的功用說;講天,是就它的主宰說。王宗傳說:所謂「先天而天弗違」,是時機還沒有到,我搶在天前頭去做,而天自然不會違逆我;所謂「後天而奉天時」,是時機已經到了,我跟在天後頭奉行它,而我也不能違逆天(底本此二處「天」並訛作「人」)。因為「大人」就是天,天就是「大人」。
亢之為言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本義 所以動而有悔也。集說 孔氏穎達曰:言上九所以亢極有悔者,正由有此三事,若能三事備知,雖居上位,不至於亢也。
《文言》說:「亢」這個字,是只知道前進而不知道後退,只知道保存而不知道消亡,只知道獲得而不知道喪失。朱熹《本義》說:正因為這樣,所以一動就有悔。集說引孔穎達說:這是說上九之所以亢到極處而有悔,正是由於犯了這三件事;若能把這三件事都曉得,即使身居上位,也不至於亢。
其唯聖人乎?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本義 知其理勢如是,而處之以道,則不至於有悔矣,固非計私以避害者也,再言其唯聖人乎,始若沒問,而卒自應之也。此第六節,復申第二節三節四節之意。程傳 極之甚為“亢”,至於“亢”者,不知進退存亡得喪之理也,聖人則知而處之,皆不失其正,故不至於亢也。
《文言》說:能做到這一步的,大概只有聖人吧?懂得進退存亡而又不失其正的,大概只有聖人吧!朱熹《本義》說:明白事理與時勢本來如此,又用道來處置它,就不至於有悔,這當然不是替自己打算、為躲避禍害。兩次說「其唯聖人乎」,起初像是發問而沒有答案,末了自己回答了自己(底本「設問」訛作「沒問」)。這是《文言》第六節,再一次申說第二節、第三節、第四節的意思。程頤《伊川易傳》說:極到了極處便是「亢」。到了「亢」的地步,是不懂得進退存亡得喪的道理;聖人則懂得這個道理而妥當自處,樣樣不失其正,所以不至於亢。
集說 李氏鼎祚曰:再稱聖人者,嘆美用九能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朱氏震曰:“亢”者處極而不知反也,萬物之理,進必有退,存必有亡,得必有喪,“亢”知一而不知二,故道窮而致災,人固有知進退存亡者矣,其道詭於聖人,則未必得其正,不得其正,則與天地不相似,“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故兩 胡氏炳文曰:陽極則剝,《乾》上則“亢”,中不可過也,知其時將過乎中,而處之不失其正,“其唯聖人乎”,“貞者正也”,乾元之用所歸宿也,乾之四德始於元,至此又論聖人之體乾而歸於正,其意深矣。
集說引李鼎祚說:兩次稱說聖人,是讚歎「用九」能懂得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朱震說:「亢」是處在極處而不知道回頭。萬物的道理,有進就必有退,有存就必有亡,有得就必有喪;「亢」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所以道路窮盡而招來災禍。人固然有懂得進退存亡的,可他走的路子與聖人相違,就未必能得其正;不得其正,就與天地不相像。所以說「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聖人乎」,因此兩次稱說——此處底本有脫文。胡炳文說:陽到極處就要剝落,《乾》到上爻就成了「亢」,可見「中」是不可越過的。知道時勢將要越過那個「中」,而自處不失其正,這就是「其唯聖人乎」。「貞者正也」,是乾元之用最後的歸宿;《乾》的四德從「元」開始,到這裡又論聖人體察乾道而歸結到一個「正」字,用意很深。
陳氏琛曰:進極必退,存極必亡,乃理勢之自然也,知其如是,則隨時變通,而處以是道之當然,有收斂而無施張,有舍棄而無繫吝,如此則不至於有悔矣,然此唯聖人能之,蓋聖人樂天知命,達理而能權也,常人則明不足以見幾,心不免於物累,故不能也。
集說引陳琛說:進到極處必定要退,存到極處必定要亡,這是理與勢的自然。曉得事情如此,就隨著時勢變通,用這個道理該有的樣子去自處:只有收斂而不再張揚,只有捨棄而不再牽掛留戀。這樣就不至於有悔了。然而這只有聖人做得到,因為聖人樂天知命,通達事理而又能權衡輕重。常人則見識不足以察覺苗頭,心裡免不了被外物牽累,所以做不到。
總論 朱子答萬正淳曰:大抵《易》卦之辭,本只是各著本卦本爻之象,明占凶之占當如此耳,非是就聖賢地位說道理也,故《乾》六爻,自天子以至於庶人,自聖人以至於愚不肖,筮或得之,義皆有取,但純陽之德,剛健之至,若以義類推之,則為聖人之象,而其六位之高下,又有似聖人之進退,故文言因潛見曜飛自然之文,而以聖人之跡各明其義。
總論引朱熹答萬正淳的書信說:大體上《周易》的卦爻辭,本來只是各自標明本卦本爻的象,說明吉凶的占斷該是怎樣罷了(底本「吉」訛作「占」),並不是就著聖賢的身分地位去講道理。所以《乾》卦六爻,上自天子下到平民,上自聖人下到愚昧不肖的人,占筮時若碰上了,含義都各有可取。不過純陽之德是剛健到了極處,若按義理去類推,就成了聖人的象;而六個爻位的高低,又好像聖人的進退。所以《文言》就順著「潛」「見」「躍」「飛」這些自然的文辭(底本「躍」訛作「曜」),用聖人的行跡分別闡明各爻的義理。
文言傳·坤
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本義 剛方,釋“牝馬之貞”也。“方”,謂生物有常。集說 《朱子語類》云:“坤至柔而動也剛”,“坤”只是承天,如一氣之施,坤則盡能發生承載,非剛安能如此。問《程傳》云:坤道“至柔而動則剛”,坤體至靜而德則方,柔與剛相反,靜與方疑相似。曰:靜無形,方有體,靜言其體,則不可得見,方言其德,則是其著也。
《坤·文言》說:坤極其柔順,可是一動起來卻是剛的;極其安靜,可是它的德是方正的。朱熹《本義》說:「剛」「方」兩個字,是解釋卦辭「牝馬之貞」的。「方」,是說它生養萬物有一定的常規。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坤至柔而動也剛」,坤只是承受著天;就像天的一氣施下來,坤便全都能發生、能承載,不是剛,怎麼做得到這樣。有人問:《伊川易傳》說坤道「至柔而動則剛」,坤體至靜而德則方;柔與剛正好相反,靜與方卻疑心是相近的。朱熹答道:靜沒有形狀,方卻有形體;講「靜」是就它的本體說,看不見;講「方」是就它的德說,那就顯露出來了。
吳氏澄曰:坤體中含乾陽,如,人肺藏之藏氣,故曰“至柔”。然其氣機一動而闢之時,乾陽之氣,直上而出,莫能御之,故曰“剛”。剛即六二爻辭所謂直也,乾運轉不已,而坤體巋然不動,故曰“至靜”。然其生物之德普遍四周,無處欠缺,故曰“方”。方即六二爻辭所謂“方”也,乾之九五,不徒剛健而能中正,故為乾元之大,坤之六二,不徒柔靜而能剛方,故為坤元之至。
集說引吳澄說:坤的形體裡含著乾的陽氣,好比人的肺臟裡藏著氣,所以叫作「至柔」。然而等到氣機一動而開闢的時候,乾陽之氣直往上沖出來,誰也擋不住,所以又叫作「剛」——這個「剛」就是六二爻辭所說的「直」。乾運轉不停,而坤體巍然不動,所以叫作「至靜」;然而它生養萬物的德周遍四方,沒有一處欠缺,所以又叫作「方」——這個「方」就是六二爻辭所說的「方」。《乾》的九五不單是剛健,而且能夠中正,所以成就了乾元的大;《坤》的六二不單是柔靜,而且能夠剛方,所以成就了坤元的至。
何氏楷曰:乾剛坤柔,定體也,坤固至柔矣,然乾之施一至,坤即能翕受而發生之,氣機一動,不可止遏屈撓,此又柔中之剛矣,乾動坤靜,定體也,坤固至靜矣,及其承乾之施,陶冶萬類,各有定形,不可移易,此又靜中之方矣,承靜者體也,剛方者用也。
集說引何楷說:乾剛坤柔,這是固定的分際。坤固然極柔,然而乾的施予一到,坤馬上就能收納進來而把它發生出去;氣機一動,誰也止不住、扭不彎,這就是柔裡頭的剛。乾動坤靜,這也是固定的分際。坤固然極靜,可是等到它承受乾的施予,陶鑄化育萬類,各有一定的形狀,不能挪動更改,這就是靜裡頭的方。承順與安靜是它的體,剛與方是它的用。
後得主而有常。本義 《程傳》曰:“主”下當有“利”字。集說 趙氏汝楳曰:坤無乾以為始,孰開其端,“先迷”也,天先施而地後生,“後得主”也,先陽後陰,乃天地生生之常理。餘氏芑舒曰:程子以“主利”為一句,朱子因之,故以《文言》後得主力闕文,然《彖傳》後順得常,與“後得主而有常”,意正一律,似非闕文也。
《坤·文言》說:隨後跟從而有所主,因而有常道。朱熹《本義》說:《伊川易傳》講「主」字下面應當有一個「利」字。集說引趙汝楳說:坤若沒有乾替它開頭,誰給它開這個端緒呢?這便是卦辭的「先迷」。天先施予而地隨後生育,這便是「後得主」。先陽後陰,正是天地生生不已的常理。餘芑舒說:程頤把「主利」當作一句來讀,朱熹沿用了他的說法,所以認為《文言》「後得主」這句是有脫字的(底本「為」訛作「力」)。然而《彖傳》講「後順得常」,與這裡的「後得主而有常」,意思正是一路,看來並不是脫文。
俞氏琰曰:坤道之常,蓋當處後,不可撓先也,撓先則失坤之常矣,唯處乾之後, 含萬物而化光。本義 復明“亨”義。集說 王氏宗傳曰:唯其動剛,故能德應乎乾,而成萬物化育之功,唯其德方,故能不拂乎正,而順萬物性命之理,此坤之德所以能配天也,後得主而有常,則申後順得常之義,含萬物而化光,則申含弘光大品物咸亨之義。
集說引俞琰說:坤道的常規,是應當處在後面,不可以搶在前面攪擾;一搶先就失了坤的常規。唯有處在乾的後面——此處底本有脫文。以下是《文言》「含萬物而化光」一句。朱熹《本義》說:這是再一次闡明卦辭「亨」字的意思。集說引王宗傳說:正因為坤一動起來是剛的,所以它的德能與乾相應,成就化育萬物的功業;正因為它的德是方正的,所以能不違背正道,順著萬物性命的道理。這就是坤德之所以配得上天。「後得主而有常」,是申說《彖傳》「後順得常」的意思;「含萬物而化光」,是申說《彖傳》「含弘光大,品物咸亨」的意思。
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本義 復明順承天之意。此以上申《彖傳》之意程傳 坤道至柔,而其動則剛,坤體至靜,而其德則方,動剛故應乾不違,德方故生物有常,陰之道,不唱而和,故居後為得,而主利成萬物,坤之常也,含容萬類,其功化光大也,“主”字下脫“利”字,“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承天之施,行不違時,贊坤道之順也。
《坤·文言》說:坤道大概就是一個「順」字吧,承受上天而按時運行。朱熹《本義》說:這是再一次闡明《彖傳》「乃順承天」的意思。以上都是申說《彖傳》的意思。程頤《伊川易傳》說:坤道極柔,而它一動就是剛的;坤體極靜,而它的德是方正的。動起來是剛的,所以能與乾相應而不違逆;德是方正的,所以生養萬物有常規。陰的道理是不領唱而只應和,所以處在後面才算得當,而主於利、成就萬物,這是坤的常規。它包容各類生靈,功化光大。「主」字下面脫了一個「利」字。「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是說承受上天的施予,運行不違背時令,這是讚歎坤道的柔順。
集說 俞氏琰曰:“至柔而動也剛”,申“德合無疆”之義。“至靜而德方”,釋“貞”義。“後得主而有常”,後順得常之謂。含萬物而化光,即含弘光大品物咸亨之謂。“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即“乃順承天”之謂。
集說引俞琰說:「至柔而動也剛」,是申說《彖傳》「德合無疆」的意思;「至靜而德方」,是解釋卦辭「貞」字的意思;「後得主而有常」,說的就是《彖傳》的「後順得常」;「含萬物而化光」,說的就是「含弘光大,品物咸亨」;「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說的就是「乃順承天」。
案 動剛,釋“元亨”也,氣之發動而物生也。德方,釋“利貞”也,形之完就而物成也。柔靜者坤之本體,其剛其方,乃是乾為之主。而坤順之以行止者,故繼之曰“後得主而有常”,釋“先迷後得主”也。含物化光,謂亨利之間,致養萬物,其功盛大,釋“西南得朋”也。承天時行,謂順承於元,至貞不息,陰道終始於陽,釋“東北喪朋”也。蓋孔子既以《坤》之“元亨利貞”,配乾為四德,則所謂西南東北者,即四時也,故用《彖傳》所謂含弘光大者,以切西南,又用所謂乃順承天“行地無疆”者,以切東北,欲人知四方四德,初非兩義,此意《彖傳》未及,故於《文言》發之。
李光地按:「動也剛」是解釋「元亨」,指氣一發動而萬物生出來;「德方」是解釋「利貞」,指形體完成而萬物成就。柔與靜是坤的本體,它之所以剛、之所以方,是乾在替它作主,而坤順著乾來決定行還是止,所以接著說「後得主而有常」,這是解釋卦辭「先迷後得主」。「含萬物而化光」,是說在亨與利之間盡力養育萬物,功業盛大,這是解釋「西南得朋」。「承天而時行」,是說順承著那個「元」,一直到「貞」而不停息,陰道從頭到尾都以陽為歸,這是解釋「東北喪朋」。因為孔子既然把《坤》的「元亨利貞」比配乾而立為四德,那麼所謂西南、東北,也就是四時。所以用《彖傳》「含弘光大」去貼合西南,又用「乃順承天」「行地無疆」去貼合東北,是要人知道四方與四德本來不是兩回事。這層意思《彖傳》沒有說到,所以在《文言》裡點出來。
又案《乾》爻唯九五“剛健小正”,得乾道之純,故《彖傳》言“乘尼”“御天”,“首出庶物”,即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之義也,《坤》爻唯六二柔順中止,得坤道之純,故《文言》言動剛德方,含物承天,即六二“直方大”之義也,《象傳》於乾五曰“位乎天德”,於坤二曰“地道光”也,明乎乾坤之主,在此二爻矣。
李光地又按:《乾》卦各爻只有九五是「剛健中正」(底本「中」訛作「小」),得著乾道的純粹,所以《彖傳》講「時乘六龍」「御天」(底本「六龍」訛作「尼」)、「首出庶物」,也就是九五「飛龍在天,利見大人」的意思。《坤》卦各爻只有六二柔順中正(底本「正」訛作「止」),得著坤道的純粹,所以《文言》講「動也剛」「德方」「含萬物」「承天」,也就是六二「直方大」的意思。《象傳》在乾九五說「位乎天德」,在坤六二說「地道光也」,可見乾坤兩卦的主爻,就在這兩爻上。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本義 古字“順”、“慎”通用,案此當作“慎”,言當辨之於微也。
《坤·文言》說:積累善行的人家,必定留下多餘的福慶;積累惡行的人家,必定留下多餘的禍殃。臣子殺害國君,兒子殺害父親,不是一朝一夕的緣故,它的由來是慢慢積成的,是因為該辨明的時候沒有及早辨明。《周易》說「履霜,堅冰至」,講的就是一個「順」字。朱熹《本義》說:古字裡「順」與「慎」通用,據此這裡應當作「慎」,是說應當在苗頭細微的時候就把它辨明。
程傳 天下之事,未有不由積而成,家之所積者善,則福慶及於子孫,所積不善,則災殃流於後世,其大至於弒逆之禍,皆因積累而至,非朝夕所能成也,明者則知漸不 集說 呂氏祖謙曰:“蓋言順也”,此一句尤可警,非心邪念,不可順養將去,若順將去,何所不至,懲治遏絕,正要人著力。
程頤《伊川易傳》說:天下的事,沒有不是靠積累而成的。一家所積的是善,福慶就延及子孫;所積的是不善,災殃就流到後世。大到弒君弒父那樣的禍事,也都是積累到那一步的,不是一朝一夕能釀成的。明白人就懂得從苗頭上——此處底本有脫文。集說引呂祖謙說:「蓋言順也」這一句尤其值得警惕:不正的心思、邪僻的念頭,不可以順著它養下去;若是順著它去,什麼地步到不了。懲治遏止、斬斷根苗,正是要人在這裡下力氣。
張氏振淵曰:天道有剛必有陰,原相為用,然陰之為道,利於從陽。而不利於抗陽。坤道可謂至順矣,而順之變反為逆,故至人深著其順之利,明臣子之大分,究極其逆之禍,立君父之大防也。
集說引張振淵說:天道有陽就必有陰(底本「陽」訛作「剛」),本來是彼此為用的;然而陰的道理,利於跟從陽而不利於抗拒陽。坤道可以說柔順到了極處,可是順一變反倒成了逆。所以聖人深切地標舉順的好處,來闡明臣子的大名分;又追究到底那個逆的禍害,來給君父立下大防。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本義 此以學言之也。止,謂本體,義,謂裁制,敬則本體之守也,“直內”“方外”,《程傳》備矣,不孤,言大也,疑故習而後利,不疑則何假於習。
《坤·文言》說:「直」講的是它的正,「方」講的是它的義。君子用敬使內心正直,用義使行事方正;敬與義都立起來了,德就不會孤單。「直方大,不習無不利」,是說他對自己所行的沒有疑慮。朱熹《本義》說:這一節是就學問功夫來講的。「正」是指本體(底本「正」訛作「止」),「義」是指裁斷;敬,就是守住那個本體。「直內」「方外」兩層,《伊川易傳》已經講得很完備了。「不孤」,說的就是爻辭裡的「大」。有疑慮,所以要練習過才順利;沒有疑慮,哪裡還用得著練習。
程傳 “直”言“其正也”,“方”言“其義也”,君子主敬以直其內,守義以方其外,敬立而內直,義形而外方,義形於外,非在外也,敬義既立,其德盛矣,不期大而大矣,“德不孤”也,無所用而不周,無所施而不利,孰為疑乎。
程頤《伊川易傳》說:「直」是講它的正,「方」是講它的義。君子以敬為主而使內心正直,守住義而使行事方正。敬立起來,內就直了;義顯現出來,外就方了——義雖然顯現在外,卻並不是從外面來的。敬與義都立住,他的德就盛大了,不指望它大而自然就大,這就是「德不孤」。用到哪裡都周全,施到哪裡都順利,還有什麼可疑慮的呢。
集說 孔氏穎達曰:君子用“敬以直內”,內謂心也,用此恭敬以直內心,“義以方外”者,用此義事以方正外物,言君子法地正直而生萬物,皆得所宜。程子曰:“敬以直內,義以方外”,合內外之道也,釋氏內外之道不備者也,敬義夾持,直上達天德自此。
集說引孔穎達說:君子「敬以直內」,「內」指的是心,用這份恭敬來端直內心;「義以方外」,是用合宜的事來方正外物。這是說君子效法大地的正直而生養萬物,讓萬物各得其宜。程頤說:「敬以直內,義以方外」,這是把內外打通的道理。佛家在內外兩頭的功夫是不完備的。敬與義兩邊夾住撐住,一直往上通達天德,就從這裡開始。
問必有事焉當用敬否?曰:“敬”只是涵養一事。必有事焉,須當集義,又問,義莫是中理杏?曰:中理在事,義在心。問敬義何別?曰:敬只是持己之道,義便知有是有非,順理而行是為義也,若只守一個敬,不知集義,卻是都無事也。又問“義”只在事上如何?曰:內外一理,豈特事上求合義也。
集說續引程頤答問:有人問,《孟子》講「必有事焉」,是不是該用敬。程頤答:「敬」只是涵養這一件事;要說「必有事焉」,還須做「集義」的功夫。又問:「義」是不是就是合乎道理(底本「否」訛作「杏」)。答:合乎道理是在事情上說,義是在心裡說。又問敬與義有什麼分別。答:敬只是把持自己的功夫;義則是曉得有對有錯,順著道理去做便是義。若只守著一個敬,不懂得集義,那就等於什麼也沒有做。又問:「義」只在事上求,行不行?答:內與外是同一個道理,哪裡只在事上求合義。
謝氏良佐曰:釋氏所以不如吾儒,無“義以方外”一節,“義以方外”,便是窮理,釋氏卻以理為障礙,然不可謂釋氏無見處,但見了不肯就理。
集說引謝良佐說:佛家之所以不如我們儒家,是缺了「義以方外」這一層。「義以方外」,就是窮究事理;佛家卻把「理」看成障礙。不過也不能說佛家全無所見,只是他們見到了卻不肯落到理上去。
《朱子語類》云:“敬以直內”,是持守功夫;“義以方外”,是講學功夫,“直”是直上直下,胸中無纖豪委曲,“方”是割截方正之意,是處此事皆合宜,截然不可得而移易之意。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敬以直內」屬於持守存養的功夫,「義以方外」屬於講習窮理的功夫。「直」是筆直上下、一通到底,胸中沒有一絲一毫的彎曲隱曲;「方」取的是切割得方方正正的意思,是說處置眼前這些事樣樣合宜,界限斬截分明,誰也不能把它挪動更改。
又云:“敬義”夾持,直上達天德自此,最是下得“夾持”兩字好,教主乎中,義防於外,二者夾持,要放下霎時也不得,只得直上去,故便達天德自此,表裹夾持更無東西走作去處,上面只更有個天德。
集說引《朱子語類》又說:程頤講「敬義夾持,直上達天德自此」,最好的就是下了「夾持」這兩個字。敬在裡面作主,義在外面防守,兩邊夾住,一霎時也放不下,只能一直往上去,所以說「便達天德自此」。表裡兩邊夾住,再沒有東跑西竄的餘地,上面就只剩一個天德了。
問義形而外方,曰:“義”是心頭斷事底,心斷於內,而外便方正,萬物各得其宜。又云:《文言》將“敬”字解“直”字,“義”字解“方”字,“敬義立而德不孤”,即解“大”字,敬而無義,則作事出來必錯了,只義而無礅則無奉,何以為義,皆是孤也,須是敬義立方不孤,施之事君則忠於君,事親則悅於親,交朋友則信於朋友,皆不待習而無一之不利也。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義形而外方」怎麼講。朱熹答:「義」是心頭上斷事的東西;心在裡面斷得下,外面就方正了,萬物各得其宜。又說:《文言》拿「敬」字解「直」字,拿「義」字解「方」字,拿「敬義立而德不孤」解爻辭的「大」字。只有敬而沒有義,做出事來必定錯;只有義而沒有敬,就沒有根本可依(底本「敬」訛作「礅」、「本」訛作「奉」),又憑什麼算得上義。這都是孤單。必得敬義都立起來才不孤單,用到事奉君主上就忠於君,用到事奉雙親上就讓雙親喜悅,用到結交朋友上就取信於朋友,全都不必練習而沒有一樣不順利。
王氏應麟曰:《丹書》“敬義”之訓,夫子於《坤》六二《文言》發之,孟子以集義為本,程子以居敬為先,張宣公謂功夫並進,相須而相成也。胡氏炳文曰:《乾》九三,明誠並進也,《坤》六二,敬義偕立也,主敬是為學之要,集義乃講學之功。薛氏瑄曰:“敬以直內”,涵養未發之中。“義以方外”,省察中節之和。
集說引王應麟說:《大戴禮記》所載《丹書》裡「敬」與「義」的教訓,孔子在《坤》卦六二的《文言》裡把它發揮出來。孟子以「集義」為根本,程頤以「居敬」為先務,張栻則說兩邊的功夫要一齊進,互相依賴而互相成全。胡炳文說:《乾》九三是明與誠一齊進,《坤》六二是敬與義一齊立;主敬是為學的要領,集義是講學的功夫。薛瑄說:「敬以直內」,是涵養《中庸》所說喜怒哀樂未發的「中」;「義以方外」,是省察發而中節的「和」。
又曰:“敬以直內”,戒慎恐懼之事。“義以方外”,知言集義之事。內外夾持,用力之要,莫切於此:蔡氏清曰:“正”是無少邪曲,“義”是無少差謬。又曰:此“正”“義”二字,皆以見成之德言,然直不自直,必由於敬,方不自方,必由於義,直即主忠信,方即徙義,直即心無私,方即事當理,故直內以動者言為當。
集說引薛瑄又說:「敬以直內」,是《中庸》戒慎恐懼那一路的事;「義以方外」,是《孟子》知言、集義那一路的事。內外兩邊夾住,用力的要訣,沒有比這更切實的。蔡清說:「正」是一點邪曲也沒有,「義」是一點差錯也沒有。又說:這裡的「正」「義」兩個字,都是就現成的德來講;然而直不會自己直,必得靠敬,方不會自己方,必得靠義。「直」就是《論語》講的「主忠信」,「方」就是「徙義」;「直」就是心裡沒有私念,「方」就是事情合乎道理。所以「直內」拿動處來講才妥當。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程傳 為下之道,不居其功,含晦其章美以從上事,代上以終其事,而不敢有其成功也,猶地道代天終物,而成功則主於天也,妻道亦然。
《坤·文言》說:陰雖然有美好的東西,卻把它含藏起來,用來跟從君王的事,不敢把成功歸到自己身上。這是地的道,是妻子的道,是臣下的道。地的道不佔有成功,而是代替天把事情做完。程頤《伊川易傳》說:處在下位的道理,是不佔據自己的功勞:把自己的文采美質含藏收斂起來,去跟從上面的事,代上面把事情做完,而不敢據有那份成功。這就像地道代替天完成萬物,而成功卻歸於天;妻子的道也是這樣。
集說 宋氏衷曰:臣子雖有才美,含藏以從其上,不敢有所成名也,地終天功,臣終君事,婦終夫業,故曰“而代有終”也。程子曰:天地日月一般,月之光,乃日之光也,地中生物者,皆大氣也,唯“無成而代有終”者,地之道也。
集說引宋衷說:臣下雖然有才華美質,也要含藏起來去跟從上面,不敢自己成就名聲。地替天完成功業,臣替君完成事情,妻子替丈夫完成事業,所以說「而代有終」。程頤說:天與地、日與月是一樣的道理——月亮的光其實是太陽的光;地裡長出萬物,靠的都是天的大氣。唯有「無成而代有終」,才是地的道。
王氏申子曰:三非有美而不發,特不敢暴其美,唯知代上以終其事,而不居其成功,猶地代天生物,而功則主於天也。俞氏琰曰:既曰“地道無成”,而又曰“代有終”,何也?乾能始物,不能終物,坤繼其終而終之,則坤之所以為有終者,終乾之所未終也。
集說引王申子說:六三並不是有美質而不發揮,只是不敢張揚自己的美,一心只曉得代上面把事情做完,而不佔據那份成功;就像地代替天生養萬物,而功勞歸於天。俞琰說:既說「地道無成」,又說「代有終」,這是為什麼?乾能給萬物開頭,卻不能給萬物收尾;坤接著它的末尾把它做完,那麼坤之所以叫「有終」,是把乾沒有完成的完成掉。
蔡氏清曰:以從王事,以含章之道而從王事,“弗敢成也”,即是含章之道,用於從王事者也。谷氏家傑曰:爻言“有終”,此言“代有終”,則並其終亦非坤之所敢有也。何氏楷曰:乾能始萬物而已,必賴坤以作成之,故曰“代有終”,正對乾之始而言。
集說引蔡清說:所謂「以從王事」,是用含藏文采的道理去跟從君王的事;所謂「弗敢成也」,就是含藏文采這個道理用在跟從王事上的樣子。谷家傑說:爻辭只說「有終」,這裡卻說「代有終」,那麼連這個「終」也不是坤敢據為己有的。何楷說:乾只能給萬物開個頭,必得靠坤把它做成,所以說「代有終」,正是對著乾的「始」說的。
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易》曰:“括囊無咎無譽。”蓋言謹也。程傳 四居上近君,而無相得之義,故為隔絕之象,天地交感則變化萬物,草木蕃盛,君臣相際而道亨,天地閉隔,則萬物不遂,君臣道絕,賢者隱遯,四於閉隔之時, 集說 張氏浚曰:括囊蓋內亢其德,待時而有為者也,漢儒乃以“括囊”為譏、豈不陋哉,陽舒陰閉,故孔子發天地閉之訓,夫閉於前而舒於後,生化之功,自是出也,“括囊”之慎,庸有害乎。
《坤·文言》說:天地交感變化,草木就繁茂;天地閉塞不通,賢人就隱退。《周易》說「括囊,無咎無譽」,講的是一個「謹」字。程頤《伊川易傳》說:六四居上位而挨近君主,卻沒有彼此投合的情分,所以成了隔絕的象。天地交感就變化生養萬物,草木繁盛;君臣彼此際遇,道就亨通。天地閉塞隔絕,萬物就長不成;君臣的道斷絕了,賢人就隱退。六四正當閉塞隔絕的時候——此處底本有脫文。集說引張浚說:「括囊」是把自己的德收藏在裡面,等著時機再有所作為。漢代儒者竟把「括囊」看作譏刺之辭,豈不淺陋。陽主舒展,陰主閉合,所以孔子發出「天地閉」這句訓示。先閉合而後舒展,生養化育的功用自然從這裡出來,「括囊」的謹慎哪裡會有什麼害處呢。
君子黃中通理。本義 黃中,言中德在內,釋“黃”字之義也。集說 蔡氏消曰:通理,即是“黃中”處通而理也,蓋“黃中”非通,則無以應乎外,通而非理,則所以應乎外者,不能皆得其當,此所以言“黃中”,而必並以通理言之,通理亦在內也。正位居體。本義 雖在尊位,而居下體,釋“裳”字之義也。案 孟子曰:“立天下之正位。”正位,即禮也,此言“正位居體”者,猶言以禮居身爾,禮以物躬,則自卑而尊人,故為釋“裳”字之義。
《坤·文言》說:君子有黃色居中那樣的德而條理通達。朱熹《本義》說:「黃中」是說居中之德藏在裡面,這是解釋爻辭「黃」字的意思。集說引蔡清說(底本「清」訛作「消」):所謂「通理」,就是在「黃中」這個地方既通達又有條理。「黃中」若不通達,就沒法應接外面;通達而沒有條理,那麼應接外面的時候就不能樣樣得當。這就是為什麼講了「黃中」,一定還要連「通理」一起講——「通理」也是在裡面的。《文言》又說:位置端正而居於下體。朱熹《本義》說:雖然身在尊位,卻居於下卦之體,這是解釋爻辭「裳」字的意思。李光地按:《孟子》講「立天下之正位」,「正位」就是禮。這裡說「正位居體」,等於說用禮來安頓自身;用禮來約束身子,就自然自謙而尊重別人,所以是解釋「裳」字的意思。
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本義 “美在其中”,復釋“黃中”,“暢於四支”,復釋“居體”。程傳 黃中,“文在中”也,君子文中而達於理,居正位而不失為下之體,五尊位,在坤則唯取中正之義,美積於中,而通暢於四體,發見於事業,德美之至盛也。
《坤·文言》說:美好積在裡面,通暢到四肢,顯現在事業上,這是美到了極處。朱熹《本義》說:「美在其中」,是再一次解釋「黃中」;「暢於四支」,是再一次解釋「居體」。程頤《伊川易傳》說:「黃中」,就是《象傳》說的「文在中也」。君子文采在內而通達於理,居於端正之位而不失作為下體的本分。第五爻本是尊位,在《坤》卦裡則只取中正這一層意思。美好積在心裡,通暢到四肢,顯現在事業上,這是德美最盛的樣子。
集說 《朱子語類》云:二在下,方是就功夫上說,如不疑其所行是也,五得尊位,則是就它成就處說,所以云“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蔡氏淵曰:“黃中通理”,釋“黃”義,“正位居體”,釋“裳義”。“黃中”,正德在內。“通理”,文無不通,言柔順之德蘊於內也。“正位”,居在中之位,“居體”,居下體而不僭,言柔順之德形於外也。“美在其中”,“黃中通理”也,“暢於四支,發於事業”,“正位居體”也,二五皆中,二居內卦之中,其發見於外者,不疑其所行而已,五外卦之中,其施於外,有事業之可觀,坤道之美,至此極矣。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六二在下位,還只是就用功的功夫上講,像《文言》說的「不疑其所行」便是;六五得著尊位,那就是就已經成就的地方講了,所以說「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蔡淵說:「黃中通理」是解釋爻辭「黃」字的意思,「正位居體」是解釋「裳」字的意思。「黃中」,是中正之德藏在裡面;「通理」,是文理無所不通,說的都是柔順之德蘊含在內。「正位」,是居在居中的那個位置;「居體」,是居於下卦之體而不敢僭越,說的都是柔順之德顯現在外。所以「美在其中」一句正對著「黃中通理」,「暢於四支,發於事業」兩句正對著「正位居體」。六二與六五都居一卦之中:六二居內卦之中,它顯現於外的不過是「不疑其所行」罷了;六五居外卦之中,它施行於外,便有可觀的事業。坤道的美,到這裡算是到了頂點。
蔡氏清曰:“黃裳”二字,分而言之,則‘黃”為中,“裳”為順,合而言之,則唯中故順,存於中為中,形於外為順,理一而已,天下無有形於外而不本乎中者,唯有黃中之德,故能以下體自居。林氏希元曰:《文言》既分釋“黃裳”了,又恐人認為二物,不知歸重處,故發“美在其中”一條,見得其所謂順,乃本於中,與《象傳》“文在中也”,及“六二之動直以方也”,意思一般。
集說引蔡清說:「黃裳」兩個字,分開講,「黃」是中,「裳」是順;合起來講,則唯有中才能順。存在心裡叫作中,顯現在外面叫作順,道理只是一個。天下沒有顯現在外而不以內心為根本的。正因為有了「黃中」之德,所以才能以下體的身分自處。林希元說:《文言》既已把「黃」「裳」分開解釋了,又怕人把它們認作兩樣東西,不曉得歸結的重點,所以發出「美在其中」這一條,讓人見得所謂「順」是以「中」為根本,這與《象傳》說的「文在中也」,以及「六二之動,直以方也」,意思是一路的。
附錄 胡氏炳文曰:蓋直內方外之君子,即“黃中通理”之君子也。“敬以直內”,則胸中洞然表裡如一,是即所以為“黃中”。“義以方外”,則凡事之來,義以處之,無不合理,是即所以為通理,五之“黃中通理”,本於直內方外,故其“正位”也,雖居乎五之尊,而其“居體”也,則不失乎二之常,二之直內方外,是內外夾持,兩致其力, 案 《乾》爻之言學者二,於九二,則曰,言信行謹,閒邪存誠也;於九三,則曰忠信以進德,修辭立誠以居業世。《坤》爻之言學者二,於六二,則曰“敬以直內”,“義以方外”也;於六五,則曰“黃中通理,正位居體”也。分而言之則有四,合而言之,則《乾》二之存誠,即乾三之忠信,皆以心之實者言也,乾二之信謹,即乾三之修辭立誠,皆以言行之實者言也。在二為大人,則以成德言之,由其言行以窺其心,見其純亦不已如此也,在三為君子,則以進學言之,根於心而達於言行,見其交修不懈如此也。
附錄引胡炳文說:能「直內方外」的君子,就是「黃中通理」的君子。「敬以直內」,胸中便通透明白、表裡如一,這正是所以成為「黃中」;「義以方外」,凡有事情來,都拿義去處置,沒有一件不合於理,這正是所以成為「通理」。六五的「黃中通理」,根子就在直內方外上;所以他講「正位」,雖然居於第五爻的尊位,而他講「居體」,卻仍舊不失六二那樣的常度。六二的直內方外,是內外兩邊夾住,兩頭一齊用力——此處底本有脫文。李光地按:《乾》卦講學問功夫的地方有兩處:在九二說的是「庸言之信,庸行之謹,閒邪存其誠」;在九三說的是「忠信所以進德,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坤》卦講學問功夫的地方也有兩處:在六二說的是「敬以直內,義以方外」;在六五說的是「黃中通理,正位居體」。分開來講共有四條,合起來看,則乾九二的「存誠」就是乾九三的「忠信」,都是就心的真實處說;乾九二的「言信行謹」就是乾九三的「修辭立誠」,都是就言行的真實處說。在九二稱他為大人,是就已經成就的德講,從他的言行去窺見他的心,見得他像《中庸》說的「純亦不已」那樣到了這個地步;在九三稱他為君子,是就正在進學講,根源紮在心裡而通達到言行上,見得他內外交相修治、絲毫不肯鬆懈到這個地步。
《坤》二之“直內”,即《坤》五之“黃中”,皆以心之中直者言也,《坤》二之“方外”,即《坤》五之“正位”,皆以行之方正者言也,二言“直”而五言“中”,“直”則未有不中者,“中”乃“直”之至也。二言“方”而五言“正”,“方”則未有不正者,“正”乃方之極也,二居下位,不疑所行而已,五居尊,又有發於事業之美,此則兩爻所以異也。在《乾》之兩爻,誠之意多,實心以體物,是乾之德也。《坤》之兩爻,敬之意多,虛心以順理,是坤之德也。而要之未有誠而不敬,未有敬而不誠者,乾坤一德也,誠敬一心也,聖人所以分言之者。蓋乾陽主實,坤陰主虛,人心之德,必兼體焉,非實則不能虛,天理為主,然後人慾退聽也,非虛則不能實,人慾屏息,然後天理流行也,自其實者言之則曰誠,自其虛者言之則口“敬”,是皆一心之德,而非兩人之事,但在聖人則純乎誠矣,其敬也,自然之敬也,其次則主敬以至於誠。故程子曰:誠則無不敬,未能誠,則必敬而後誠,而以乾坤分為聖賢之學者此也。
李光地按語接著說:《坤》六二的「直內」就是《坤》六五的「黃中」,都是就心的中正端直說;《坤》六二的「方外」就是《坤》六五的「正位」,都是就行事的方正說。六二講「直」而六五講「中」——直了沒有不中的,中乃是直的極致;六二講「方」而六五講「正」——方了沒有不正的,正乃是方的極致。六二身居下位,功夫不過做到「不疑其所行」罷了;六五身居尊位,就另有一份顯現在事業上的美。這就是兩爻彼此不同的地方。在《乾》的那兩爻裡,「誠」的意思居多,是拿實心去體察萬物,這是乾的德;在《坤》的那兩爻裡,「敬」的意思居多,是拿虛心去順應事理,這是坤的德。可是歸根到底,沒有誠了而不敬的,也沒有敬了而不誠的:乾與坤本是同一個德,誠與敬本是同一個心。聖人之所以要分開來講,是因為乾陽主實、坤陰主虛,而人心的德必須兩頭兼有。不實就不能虛——天理作了主,然後人慾才退聽;不虛也不能實——人慾屏息了,然後天理才流行。從它實的一面講就叫誠,從它虛的一面講就叫敬(底本「曰」訛作「口」),這都是一個心裡的德,並不是兩個人的事。只是在聖人那裡已經純是誠了,他的敬是自然而然的敬;次一等的人,則要先主敬然後達到誠。所以程頤說:誠了就沒有不敬的;還不能誠,就必須先敬而後能誠。前人把乾坤兩卦分別配作聖人之學與賢人之學,道理就在這裡。
陰疑於陽必戰,為其嫌於無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本義 “疑”,謂鈞敵而無小大之差也,坤雖無陽,然陽未嘗無也。“血”,陰屬,蓋氣剛而血陰也,“玄黃”,天地之正色,言陰陽皆傷也。此以上申《象傳》之意。
《坤·文言》說:陰與陽勢均力敵就必定交戰。因為怕人誤以為這裡沒有陽,所以稱「龍」;又因為它究竟沒有離開陰這一類,所以稱「血」。所謂「玄黃」,是天地之色混雜在一起,天是玄色,地是黃色。朱熹《本義》說:「疑」,是說雙方分量相當,沒有大小的差別。《坤》卦雖然沒有陽爻,然而陽氣未嘗真的沒有。「血」屬於陰,因為氣屬剛而血屬陰。「玄黃」是天與地的正色,這裡是說陰陽兩邊都受了傷。以上都是申說《象傳》的意思。
程傳 陽大陰小,陰必從陽,陰既盛極,與陽偕矣,是疑於陽也,不相從則必戰,卦雖純陰,恐疑無傷,故稱龍見其與陽戰也,於野,進不已而至於外也,盛極而進不已,則戰矣,雖盛極不離陰類也,而與陽爭,其傷可知,故稱“血”,陰既盛極,至與陽爭,雖陽不能無傷,故“其血玄黃”。“玄黃”,天地之色,謂皆傷也。
程頤《伊川易傳》說:陽大陰小,陰本該跟從陽。陰既已盛到極處,就與陽並駕齊驅了,這就是「疑於陽」;不肯跟從,就必定要打。卦體雖然純是陰爻,只怕人疑心裡面沒有陽(底本「陽」訛作「傷」),所以稱「龍」,顯出它是在與陽交戰。爻辭說「于野」,是往前走個不停而走到外面去了。盛到極處還往前走個不停,就要打起來。雖然盛到極處,究竟沒有離開陰這一類,卻要跟陽爭,它的損傷可想而知,所以稱「血」。陰既已盛極到跟陽相爭,那麼陽也不可能毫髮無傷,所以說「其血玄黃」。「玄黃」是天與地的顏色,是說兩邊都受了傷。
集說 干氏寶曰:陰在上六,十月之時也,卦成於乾,乾體純剛,不堪陰盛,故曰“龍戰”。戌亥,乾之都也,故“稱龍”焉,“未離陰類”,故曰“血”。陰陽色雜,故曰“玄黃”。陰陽離則異氣,合剛同功,君臣夫妻,其義一也。蔡氏淵曰:十月為純坤之月,六爻皆陰,然生生之理,無頃刻而息,聖人為其純陰而或嫌於尤陽也,故“稱龍”心明之,古人謂十月為陽月者,蓋出於此。
集說引干寶說:陰走到上六,正是十月的時令。此時卦氣成於乾,乾體純是陽剛,受不了陰氣這樣盛,所以說「龍戰」。戌、亥兩支是乾所在的方位,所以稱「龍」;它沒有離開陰這一類,所以說「血」。陰陽兩色相雜,所以說「玄黃」。陰陽分離時便是兩種氣,合起來就同建一番功業;君臣與夫妻,道理是一樣的。蔡淵說:十月是純《坤》之月,六爻都是陰,然而生生的道理一刻也不停息。聖人怕人嫌疑說這時沒有陽(底本「無」訛作「尤」),所以稱一句「龍」來點明它(底本「以」訛作「心」)。古人把十月叫作陽月,大概就是從這裡來的。
俞氏瑣曰:“玄”者天之色,“黃”者地之色,“血”言“么黃”,則天地雜類,而陰剛無別矣,故曰“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陰陽相戰,雖至於天地之雜亂,然而天地定位於上下,其大分終不可易,故其終又分而言之曰:“天玄而地黃”。
集說引俞琰說(底本「琰」訛作「瑣」):「玄」是天的顏色,「黃」是地的顏色;講到「血」而說「玄黃」(底本「玄」訛作「么」),那就是天地兩類混雜,陰與陽也分不出分別了,所以說「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陰陽交戰,雖然到了天地混雜的地步,然而天地上下的位置是定死的,那個大分際終究不可更改,所以《文言》最後又分開來說一句「天玄而地黃」。
說卦傳
集說 孔氏穎達曰:孔子以伏羲畫八卦後重為六十四卦,《繫辭》中略明八卦小成,引而伸之。又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又曰:“觀象於天,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主情”,然引而伸之,重三成六之意,猶自末明,仰觀俯察,近身遠物之象,亦為未見,故於此更備說重卦之由,及八卦所為之象,謂之說卦焉。
集說引孔穎達說:孔子認為伏羲畫出八卦之後,把它們重疊成六十四卦。《繫辭傳》裡略略講到「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又說「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又說「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底本「之」訛作「主」)。然而「引而伸之」、把三畫重成六畫的用意,還沒有講明白(底本「未」訛作「末」);仰觀俯察、近取己身遠取外物那些象,也還沒有一一列出。所以在這一篇裡更完備地講重卦的緣由,以及八卦所代表的物象,把它叫作《說卦》。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本義 幽贊神明,猶言贊化育。《龜莢傳》曰: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莖長丈,其叢生滿百莖。集說 孔氏穎達曰:以此聖知,深知神明之道,而生用蓍求卦之法,故曰“幽贊於神明而生蓍”。
《說卦傳》第一章說:從前聖人創作《周易》,暗暗地贊助神明的作用而生出蓍占之法。朱熹《本義》說:「幽贊神明」,如同說贊助天地的化育。《史記·龜策列傳》說:天下太平、王道得行的時候,蓍草的莖能長到一丈,一叢能生滿一百莖(底本「策」訛作「莢」)。集說引孔穎達說:聖人憑這樣的智慧,深深懂得神明之道,因而生出用蓍草求卦的方法,所以說「幽贊於神明而生蓍」。
程子曰:“幽贊於神明而生蓍”,用蓍以求卦,非謂有蓍而後畫卦。蘇氏軾曰:介紹以傳命謂之贊天地鬼神不能與人接也,故以蓍龜為之介紹。項氏安世曰:“生蓍”,謂創立用蓍之法,神不能占,以蓍言之,所以贊神出命,故謂之幽贊神明,即大衍所謂佑神也。
集說引程頤說:「幽贊於神明而生蓍」,是說用蓍草來求卦,不是說先有了蓍草才畫卦。蘇軾說:居間引薦來傳達命令叫作「贊」;天地鬼神不能直接跟人打交道,所以拿蓍草與龜甲替它們居間引薦。項安世說:「生蓍」,是說創立了用蓍草的方法。神自己不會占卜,要借蓍草把話說出來,這是贊助神明發布命令,所以叫作「幽贊神明」,也就是《繫辭》大衍之數那一章所說的「可與佑神」。
龔氏煥曰:項氏生蓍之說與本義不同,然以下文倚數立卦生爻觀之,似當以項氏之說為正。蘇氏濬曰:“生蓍”,當以生爻之例推之。
集說引龔煥說:項安世對「生蓍」的解釋與朱熹《本義》不同,然而拿下文「倚數」「立卦」「生爻」幾句來看,似乎應當以項氏的說法為正。蘇濬說:「生蓍」這兩個字,應當照「生爻」的例子去推求。
參天兩地而倚數。本義 天圓地方,圓者一而圍三,三各一奇,故參天而為三,方者一而圍四,四合二偶,故兩地而為二,數皆倚此而起,故揲蓍三變之末,其餘三奇,則三三而九,二偶,則三二而六,兩二一三則為七,兩二一二則為八。
《說卦傳》說:取天數之三、地數之二,把筮數依託在上面。朱熹《本義》說:天是圓的,地是方的。圓形直徑為一,周長為三,這個三里各含一個奇數,所以「參天」而得三;方形邊長為一,周長為四,這個四合成兩個偶數,所以「兩地」而得二。各種筮數都依託這兩個數生出來。所以揲蓍三變結束的時候,餘下的三次都是奇,就三個三相加得九;三次都是偶,就三個二相加得六;兩個二加一個三便是七;兩個三加一個二便是八(底本「兩三一二」訛作「兩二一二」)。
集說 孔氏穎達曰:七九為奇,天數也;六八為偶,地數也。故取奇於天,取偶於地,而立七八六之數也。何以參兩為目奇偶,蓋占之奇偶,亦以“參兩”言之一,且以兩是偶數之始,三是奇數之初故也,不以一目奇者。張氏云,以“三”中含兩,有一以包“兩”之義,明天有包地之德,陽有包陰之道。
集說引孔穎達說:七與九是奇數,屬天數;六與八是偶數,屬地數。所以從天那裡取奇,從地那裡取偶,立出九、七、八、六這幾個數(底本作「七八六」,脫一「九」字)。為什麼拿「參」「兩」來稱呼奇偶呢?因為占筮裡的奇偶也是拿「參兩」來說的;而且「兩」是偶數的開頭,「三」是奇數的起首。之所以不拿「一」來稱奇,張氏說,是因為「三」裡面含著「兩」,有以一包二的意思,表明天有包容地的德,陽有包容陰的道理。
陸氏振奇曰:倚,依也,,倚數在生菁之後,立卦之前,蓋用蓍得數,而後布以為卦,故以七八九六當之。
集說引陸振奇說:「倚」就是依託。「倚數」這一步在「生蓍」之後、「立卦」之前(底本「蓍」訛作「菁」)——先用蓍草推演得出數,然後才把數排布成卦,所以拿七、八、九、六這四個數來當它。
案 “參天兩地”,以方圓徑田定之,亦其大致爾,實則徑一者不止圍三,非密率也。以理言之,則張氏所謂以一包兩者是,蓋:大能兼地,故一併二以成三也,以算言 二二三為八也。以算言之,奇數起於一三,成於九七,偶數起於二四,成於八六,故以其成數紀陰陽,陽之進者為老,退者為少,陰之退者為老,進者為少也,以象言之,凡圓者以六而包一,虛其中則六也,實其中則七也,凡方者以八而包一,實其中則九也,虛其中則八也,陽圓陰方,陽實陰虛,故唯七圓而實,為盛陽,唯八方而虛,為壯陰,九雖實而積方,則陽將變而為陰矣,故為老陽,六雖虛而積圓,則陰將變而為陽矣,故為老陰也,其數皆自參兩中來,故曰“倚數”。
李光地按:「參天兩地」拿方圓的直徑與周長來斷定(底本「圍」訛作「田」),也只是個大略罷了;實際上直徑為一的圓,周長並不止是三,那不是精密的比率。從理上講,還是張氏所說「以一包兩」的解釋對:天能兼包地,所以以一併二而成三。至於用算法講——此處底本有脫文,並羼入「二二三為八也」幾字。以算法講,奇數起於一和三,成於九和七;偶數起於二和四,成於八和六。所以用它們的成數來標記陰陽:陽往前進的是老陽,往後退的是少陽;陰往後退的是老陰,往前進的是少陰。從象上講,凡是圓的,都是以六圍著一,中間空著就是六,中間實著就是七;凡是方的,都是以八圍著一,中間實著就是九,中間空著就是八。陽屬圓、陰屬方,陽屬實、陰屬虛,所以只有七既圓又實,是盛陽;只有八既方又虛,是壯陰。九雖然實,卻是方形累積起來的,那是陽將要變成陰,所以是老陽;六雖然虛,卻是圓形累積起來的,那是陰將要變成陽,所以是老陰。這些數都是從「參兩」裡來的,所以說「倚數」。
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本義 和順從容,無所乖逆,統言之也,理,謂隨事得其條理,析言之也,窮天下之理,盡人物之性,而合於天道,此聖人作《易》之極功也。此第一章。
《說卦傳》說:觀察陰陽的變化而建立卦,把剛柔發揮開來而生出爻,和順於道與德而條理於義,窮究事理、窮盡人性,一直上達天命。朱熹《本義》說:「和順」是從容自在、沒有一處彆扭,這是總起來講;「理」是隨著事情各得其條理,這是分開來講。窮究天下的理,窮盡人與物的性,而與天道相合,這是聖人創作《周易》最極致的功業。以上是第一章。
集說 韓氏伯曰:卦,象也。蓍,數也。卦則“雷風相薄,山澤通氣”,擬象陰陽變化之體,蓍則錯綜天地參兩之數,蓍極數以定象,卦備象以盡數,故蓍曰“參天兩地而倚數”,卦曰“觀變於陰陽”。
集說引韓康伯說:卦這一邊屬於象,蓍這一邊屬於數。卦像《說卦》所講的「雷風相薄,山澤通氣」那樣,是摹擬陰陽變化的形體;蓍則是把天三地二這「參兩」之數錯綜起來反覆推演。蓍是把數推到極處來定出象,卦是把象備得完全來窮盡數,兩者互為表裡。所以講蓍就說「參天兩地而倚數」,講卦就說「觀變於陰陽而立卦」。
孔氏穎達曰:《繫辭》言伏羲作《易》之初,故直言仰觀俯察,此則論其既重之後,端策布爻,故先言生蓍,後言立卦,非是聖人幽贊在觀變之前也。邵子曰:天使我有是之謂命,命之在我之謂性,性之在物之謂理。
集說引孔穎達說:《繫辭傳》講的是伏羲作《易》的起頭,所以徑直說仰觀俯察;這裡講的是已經重卦之後,擺開蓍策、排布爻畫的事,所以先說「生蓍」,後說「立卦」,並不是說聖人「幽贊」這一步在「觀變」之前。邵雍說:上天讓我有這個,叫作「命」;這個命落在我身上,叫作「性」;這個性落在物上,叫作「理」。
《朱子語類》:問:“觀變於陰陽而立卦”,是就蓍數上觀否?曰:恐只是就陰陽上觀,未用說到蓍數處。問既有卦則有爻矣,先言卦而後言爻何也?曰:方其立卦,只見是卦,及細別之,則有六爻。又問陰陽剛柔一也,而別言之何也?曰:“觀變於陰陽”,近於造化而言,“發揮剛柔”,近於人事而言,且如《泰》卦,以卦言之,只見得“小往大來”陰陽消長之意,爻裡面使有包荒之類。
集說引《朱子語類》:有人問「觀變於陰陽而立卦」,是不是就著蓍草之數去觀察。朱熹答:只怕只是就陰陽上觀察,還用不著說到蓍數那一層。又問:既然有卦就有爻了,為什麼先說卦而後說爻?答:剛立起卦來的時候,只見得是一個卦;等到仔細分別,才有六爻。又問:陰陽與剛柔是一回事,為什麼要分開來說?答:「觀變於陰陽」,是靠著造化那一邊說;「發揮於剛柔」,是靠著人事那一邊說。譬如《泰》卦,就卦體來說,只見得「小往大來」陰陽消長的意思;到爻裡面,便有「包荒」這一類的事了。
又云:和順於道德,是默契本原處,理於義,是應變合宜處,物物皆有理,須一一推窮,性則是理之極處,故云“盡”,命則性之所自來處,故云“至”。問“窮理盡性至於命”。曰:此本是就《易》上說,《易》上盡具許多道理,直是窮得物理,盡得人性,到得那天命,所以《通書》說《易》者性命之原。
集說引《朱子語類》又說:「和順於道德」,是默默契合本原的地方;「理於義」,是應付變化而處置合宜的地方。物物都有它的理,必須一件一件推究到底。性是理的盡頭處,所以說「盡」;命是性所從來的地方,所以說「至」。又有人問「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朱熹答:這本來是就《周易》上說的。《周易》裡把許多道理都備齊了,真能窮究物的理、窮盡人的性,就到得那個天命,所以周敦頤《通書》說《易》是性命的本原。
項氏安世曰:道即命,德即性,義既理,“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反覆互言也。《易》之奇偶,在天之命,則為陰陽之道,在人之性,則為仁義之德,在地之宜,則為剛柔之理,“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自幽而言以至於顯,此所謂顯遒也, 陳氏淳曰:理與性對說,理乃是在物之理,性乃是在我之理,在物底,便是天地人物公共底道理,在我底,乃是此理已具得為我所有者。
集說引項安世說:這裡的「道」就是命,「德」就是性,「義」就是理(底本「即」訛作「既」)。所以「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這兩句,其實是把同一層意思反過來覆過去交互著說。《周易》的奇偶兩畫,落在天的命上就成了陰陽之道,落在人的性上就成了仁義之德,落在地的宜上就成了剛柔之理。「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一句,是從幽隱處一路講到顯明處——此處底本有脫文。陳淳說:理與性對著講,理是在物上的理,性是在我身上的理。在物上的那個,是天地人物共有的公共道理;在我身上的那個,才是這個理已經具備下來、為我所有的部分。
徐氏幾曰:如乾為天道,面《彖》之“元亨利貞”則其德,爻之“潛”、“見”“躍”、“飛”則其義,以一卦面統言之,所謂和順也,就六爻而言之,所謂理也,善觀《易》者,推爻義以窮天下之理,明卦德以盡一已之性,窮理盡性,則進退存亡得喪之大道可以知,而天命在我矣。
集說引徐幾說:譬如《乾》代表天道,而《彖辭》的「元亨利貞」就是它的德(底本「而」訛作「面」),爻辭的「潛」「見」「躍」「飛」就是它的義。拿整個一卦總起來講,便是所謂「和順」;就六爻分開來講,便是所謂「理」。善於讀《周易》的人,推求爻義來窮究天下的理,闡明卦德來窮盡自己一身的性。理窮了、性盡了,那麼進退存亡得失的大道理就都能知道,天命也就在我這裡了。
龔氏煥曰:上句是自源而流,於句是自末而本,蓋必“和順於道德”,而後能“理於義”,必“窮理盡性”,而後能“至於命”也。盧氏曰:立卦生爻,在聖人作《易》上看,若作蓍數之變說,卻是用《易》了,朱於謂未用說到蓍數處是也,聖人觀察天地變化之道,而立乾坤等卦,故曰“觀變於陰陽而立卦”。既觀象立卦,又就卦中剛柔兩畫,或上或下,微細闡發出來,而生變動之爻,故曰“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集說引龔煥說:上一句是從源頭順流而下,下一句是從末梢回溯到根本(底本「下」訛作「於」)。必得先「和順於道德」,然後才能「理於義」;必得先「窮理盡性」,然後才能「至於命」。盧氏說:「立卦」「生爻」,要放在聖人創作《周易》這件事上看;若當作蓍數的變化來講,那就成了用《易》而不是作《易》了。朱熹說還用不著講到蓍數那一層,這話是對的。聖人觀察天地變化的道理,從而立起乾坤等卦,所以說「觀變於陰陽而立卦」;既已觀象立卦,又就卦中剛柔兩種畫,或在上或在下,細細地闡發出來,從而生出變動的爻,所以說「發揮於剛柔而生爻」。
何氏楷曰:數既形矣,卦斯立焉,卦既立矣,爻斯生焉,“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從合而分,“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從分而合,理義非二也。程子謂在物為理處物為義是也,性命與道德非二也,于思謂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是也。窮盡至,皆造極之意,性者理之原,理窮則逢其原,故窮理所以盡性,命者性之原,性盡則逢其原,故盡性所以至命,只是一事。
集說引何楷說:數已經成形了,卦就立起來;卦既已立起,爻就生出來。「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是由合而分;「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是由分而合。理與義並不是兩樣東西,程頤所說「在物為理,處物為義」正是此意;性命與道德也不是兩樣東西,子思所說「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正是此意(底本「子」訛作「於」)。「窮」「盡」「至」三個字,都是抵達極處的意思。性是理的本原,理窮究到底就碰著了它的本原,所以窮理正是用來盡性;命是性的本原,性窮盡了就碰著了它的本原,所以盡性正是用來至命。歸總只是一件事。
總論 孔氏穎達曰:“昔者聖人”至“以至於命”,此一節將明聖人引伸因重之意,故先敘聖人本制蓍數卦爻,備明天道人事妙極之理。何氏楷曰:此章統論蓍卦及爻辭。聖人,謂羲文周公,《乾鑿度》曰:垂皇策者羲,則自伏羲時已用蓍矣。卦爻辭至文王周公始繫,此以知其總言之也。
總論引孔穎達說:從「昔者聖人」到「以至於命」這一節,是要說明聖人「引而伸之」「因而重之」的用意,所以先敘述聖人當初制定蓍數與卦爻,完備地闡明天道人事精妙至極的道理。何楷說:這一章總論蓍、卦以及爻辭。所謂聖人,指伏羲、文王、周公。《易緯乾鑿度》說「垂皇策者羲」,可見從伏羲的時候就已經用蓍了;卦辭爻辭則到文王、周公才繫上去。由此可知這一章是把他們總起來講的。
案 此章次第最明,《易》為卜筮之書,而又為五經之原者,於此章可見矣,生蓍者,立蓍筮之法也。倚數者,起蓍筮之數也,立卦生爻,則指畫卦繫辭言之,是二者,蓍筮之體而言於後,明《易》為卜筮而作也,“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言卦畫既立,則有以契合乎天之道,性之德,而下周乎事物之宜也,“窮理盡性以至於命”,言爻辭既設,則有以窮盡乎事之理,人之性,而上達乎天命之本也,夫《易》以卜筮為教,而道德性命之奧存焉,然則以礻幾祥之末言《易》者,迷道之原者也,以事物之跡言《易》者,失教之意者也。
李光地按:這一章的次第最為分明,《周易》既是卜筮之書、又是五經的本原,從這一章就看得出來。「生蓍」,是訂立蓍筮的方法;「倚數」,是起出蓍筮的數目;「立卦」「生爻」,則是指畫卦與繫辭而言。前面這兩樣是蓍筮的本體,卻反倒放在後面來講,正說明《周易》原是為卜筮而作的。「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是說卦畫既已立起,就能上契合於天的道、性的德,而向下周遍於事物的所宜;「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是說爻辭既已設立,就能窮盡事情的理、人的性,而向上通達於天命的根本。《周易》拿卜筮來施教,而道德性命的深奧道理就存在裡頭。這樣看來,只拿祈禳求福、吉凶徵兆這些末節去講《易》的人,是迷失了道的本原;只拿事物的形跡去講《易》的人,是失掉了聖人設教的用意。兩頭都偏,都不足以懂得《易》。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易》六位而成章。本義 “兼三才而兩之”,總言六畫,又細分之,則陰陽之位,間雜而成文章也。此第二章。
《說卦傳》第二章說:從前聖人創作《周易》,是要順著性命的道理。所以確立天的道叫作陰與陽,確立地的道叫作柔與剛,確立人的道叫作仁與義。把三才兼收進來而各分成兩畫,所以《周易》用六畫組成一卦;陰位與陽位分開,柔爻與剛爻交替使用,所以《周易》用六個爻位組成文采。朱熹《本義》說:「兼三才而兩之」,是總起來講那六畫;再細細分開,則陰位陽位交錯間雜而成為文章。以上是第二章。
集說 崔氏憬曰:此明一卦六爻,有三才二體之義,故明天道既立陰陽,地道又立 朱氏震曰:“易有太極”,陰陽者;太虛聚而有氣,柔剛者,氣聚而有體,仁義根於太虛,見於氣體,動於知覺者也,自萬物一源觀之謂之性,自稟賦觀之謂之命,自天地人觀之謂之理,三者一也,聖人“將以順性命之理”,曰陰陽,曰柔剛,曰仁義,以立天地人之道,蓋互見也,易“兼三才而兩之”,六畫成卦,則三才合而為一,然道有變動,故“分陰分陽,迭用柔剛”。
集說引崔憬說:這是說明一卦六爻含有三才兩體的意思,所以指出天道既已確立陰陽,地道又確立柔剛——此處底本有脫文。朱震說:《繫辭》講「易有太極」;所謂陰陽,是太虛聚起來而有了氣;所謂柔剛,是氣聚起來而有了形體;仁義則根源於太虛,顯現在氣與形體上,而發動於知覺。從萬物同出一源上看,叫作性;從各自稟受上看,叫作命;從天、地、人三者上看,叫作理——這三樣其實是一回事。聖人「將以順性命之理」,說陰陽,說柔剛,說仁義,用來確立天地人的道,其實是彼此互見的。《周易》「兼三才而兩之」,六畫組成一卦,那麼三才就合成了一個整體;然而道是有變動的,所以又「分陰分陽,迭用柔剛」。
郭氏雍曰:“分陰分陽”,非謂立天之道陰陽也,言三才二道,皆一為陰一為陽,見於六位也。“迭用柔剛”,非謂立地之道柔剛也,言三才陰陽,分為六畫,迭以九六柔剛居之也,故三才二道,不兼九六言之,則曰“六畫”,兼明九六柔剛,而後謂之六位。
集說引郭雍說:「分陰分陽」,不是指前面「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的那個陰陽,而是說三才各有兩道,都是一個屬陰、一個屬陽,表現在六個爻位上。「迭用柔剛」,也不是指「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的那個柔剛,而是說三才的陰陽分成六畫,交替地用九與六、剛爻與柔爻去佔據它們。所以三才各兩道,若不連九六一併講,就只叫「六畫」;連九六柔剛一併講明,然後才叫「六位」。
《朱子語類》云:陰陽剛柔仁義,看來當曰義與仁,當以仁對陽,仁若不是陽剛,如何作得許多造化,義雖剛,卻主於收斂,仁卻主發舒,這也是陽中之陰,陰中之陽,互藏其根之意,且如今人用賞罰,到賜與人自足無疑,便作將去,若是刑殺時,便遲疑不肯果決,這見得陽舒陰斂,仁屬陽,義屬陰處。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陰陽、剛柔、仁義這三對,看來「仁與義」該說成「義與仁」,應當拿仁去配陽。仁若不是陽剛,怎麼做得出那麼多造化來。義雖然剛,卻主於收斂;仁卻主於發舒。這也是陽中有陰、陰中有陽、彼此藏著對方根子的意思。譬如今人行賞行罰:到了賞賜人的時候,自己心裡踏實無疑,便痛痛快快做下去;若是要刑殺的時候,就遲疑而不肯果斷。這就見得陽主舒展、陰主收斂,仁屬陽而義屬陰。
邱氏富國曰:上言“窮理盡性至命”,此言“順性命”,則《易》中所言之理,皆“性命”也,然所謂性命之理,即陰陽柔剛仁義是也,兼三才而兩之,言重卦也,方卦之小成,三畫已具三才之道,至重而六,則天地人之道各兩,所謂六畫成卦也。“分陰分陽”,以位言,凡卦初三五位為陽,二四上位為陰,自初至上,陰陽各半,故曰“分”。“迭用柔剛”以爻言,柔謂六,剛謂九也,位之陽者,剛居之,柔亦居之,位之陰者,柔居之,剛亦居之,或柔或剛更相為用,故曰“迭。”分之以示其經,迭用以為之緯,經緯錯綜,粲然有文,所謂“六位”“成章”也。
集說引邱富國說:上一章講「窮理盡性以至於命」,這一章講「順性命之理」,可見《周易》裡所講的理,全都是性命之理;而所謂性命之理,就是陰陽、柔剛、仁義這三對。「兼三才而兩之」,講的是重卦這件事。當卦剛剛小成、只有三畫的時候,三才之道已經具備;等到重疊成六畫,天、地、人的道就各占兩畫,這就是所謂「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是就爻位來說:凡卦的初位、三位、五位屬陽,二位、四位、上位屬陰,從初爻數到上爻,陰位陽位各佔一半,所以說一個「分」字。「迭用柔剛」是就爻畫來說:柔指六,剛指九。屬陽的位,剛爻可以占,柔爻也可以占;屬陰的位,柔爻可以占,剛爻也可以占;或柔或剛更番替換著起作用,所以說一個「迭」字。分開陰陽是立下它的經線,交替剛柔是織成它的緯線;經緯互相錯綜,燦然成文,這就是所謂「六位而成章」。
吳氏澄曰:性之理,謂人之道也,命之理,謂天地之道也,天之氣有陰陽,地之質有柔剛,人之德有仁義,道則主宰其氣質而為是德者也。
集說引吳澄說:性的理,指的是人這一邊的道;命的理,指的是天地那一邊的道。天的氣有陰與陽,地的質有柔與剛,人的德有仁與義;而所謂「道」,就是主宰著那些氣與質、並使它們成為這些德的那個東西。
又曰:上文以“陰陽”為天之道,下“陰陽”二字,則總言六位也,六位之中,分初三五為陽位,二四上為陰位也,上文以柔剛為地之道,下“柔剛”二字,則總言六畫也,六畫之中,奇畫皆謂之剛,偶畫皆謂之柔也,位無質,故以“陰陽”名之,畫有質,故以“柔剛”名之,位之陰陽相間則分佈一定,畫之柔剛不同,則迭用以居,《繫辭傳》所謂“物相雜曰文”,即此成章之謂也。
集說引吳澄又說:上文拿「陰陽」作天的道,下面「分陰分陽」的「陰陽」兩個字,則是總說那六個爻位;六位之中,初、三、五分作陽位,二、四、上分作陰位。上文拿「柔剛」作地的道,下面「迭用柔剛」的「柔剛」兩個字,則是總說那六畫;六畫之中,奇畫都叫作剛,偶畫都叫作柔。位沒有質地,所以用「陰陽」來命名;畫有質地,所以用「柔剛」來命名。位的陰陽彼此相間,分佈是一定的;畫的柔剛各不相同,就交替著去佔據那些位。《繫辭傳》所說「物相雜故曰文」,就是這裡「成章」的意思。
胡氏炳文曰:上章“和順於道德”,統言之也;“理於義”,析言之也,此章“六畫而成卦”,統言之也;“分陰分陽”,“迭用柔剛”,“六位而成章”,又析言之也。蔡氏清曰:“立天之道”,非有以立之也,謂天道之立以陰陽也,其曰“分陰分陽”者,陰陽之自分也,其曰“迭用柔剛”者,剛柔之自迭用也,非有分之用之者也。
集說引胡炳文說:上一章的「和順於道德」是籠統合起來講的,「理於義」是拆開來分條講的;這一章也是同樣的層次——「六畫而成卦」是籠統合起來講,「分陰分陽」「迭用柔剛」「六位而成章」幾句又是拆開來分條講,兩章的措辭前後正相呼應。蔡清說:所謂「立天之道」,並不是另有誰動手去把它立起來,是說天道本來就憑陰陽而立。同樣,所謂「分陰分陽」,是陰陽自己分開的;所謂「迭用柔剛」,是剛柔自己交替起用的,並不是另外有一個誰在那裡分它、用它。這幾個字都要看作自然而然,不可看成人為的造作。
何氏楷曰:此章言卦畫“順性命之理”,即上章所謂“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者,以一言蔽之也,性者人之理,命者天地之理,陰陽剛柔仁義,正所謂“性命之理”也,分陰陽,用柔剛,以斷吉凶而成亹亹,則仁義之道,固在其中矣。
集說引何楷說:這一章講卦畫能「順性命之理」,也就是把上一章所說的「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幾句,用一句話總括起來。性是人這一邊的理,命是天地那一邊的理;陰陽、剛柔、仁義,正是所謂「性命之理」。分開陰位與陽位,用上柔爻與剛爻,憑它來斷定吉凶、成就人們勤勉不倦的事業,那麼仁與義的道理本來就在其中了。
案 上章總論易道,此章以下,專明卦也,上章云“觀變於陰陽而立卦,和順於道 又案 “兼三才而兩之”,及“分陰分陽迭用柔剛”三句,先儒皆就《易》上說,細玩文義,當且就造化上說,“兼”字“分”字“用”字,皆不是著力字,言合三才之道而皆兩,此易所以六畫成卦也,三才之道,既以相對而分,又以更迭而用,此易所以六位成章也,如此方於故易兩字語氣相合,蔡氏說極貼。
李光地按:上一章總論《易》道,這一章以下則專講卦。上一章說「觀變於陰陽而立卦,和順於道德……」——此處底本有脫文。李光地又按:「兼三才而兩之」,以及「分陰分陽,迭用柔剛」這三句,前輩儒者都放在《周易》這部書上講;細細玩味文義,應當先放在造化上講。「兼」字、「分」字、「用」字都不是用力氣去做的字眼,是說三才之道合起來而各自成兩,這才是《易》之所以六畫成卦;三才之道既彼此相對而分,又更番交替而用,這才是《易》之所以六位成章。這樣講,才與傳文「故易」兩個字的語氣相合。蔡清的說法最為貼切。
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本義 邵子曰:此伏羲八卦之位,乾南坤北,離東坎西,兌居東南,震居東北,巽居西南,艮居西北,於是八卦相交而咸六十四卦,所謂先天之學也。
《說卦傳》第三章說:天與地定下上下的位置,山與澤氣息相通,雷與風互相激盪,水與火併不彼此厭棄,八卦就這樣互相交錯。朱熹《本義》引邵雍說:這是伏羲八卦的方位——乾在南,坤在北,離在東,坎在西,兌居東南,震居東北,巽居西南,艮居西北。八卦由此互相交合而成六十四卦(底本「成」訛作「咸」),這就是所謂「先天之學」,與文王的「後天卦位」相對而言。
集說 孔氏穎達曰:此一節就卦象明重卦之意,若使天地不交,水火異處,則庶類無生成之用,品物無變化之理,故云“天地定位”而合德,山澤異體而通氣,雷風各動而相薄,水火不相入而相資,八卦之用,變化如此,故聖人重卦,令八卦相錯,乾坤震巽,坎離艮兌,莫不交互,以象天地雷風,水火山澤,莫不交錯,則《易》之爻卦與天地等,性命之理,吉凶之數,既往之事,將來之幾,備在爻卦之中矣。
集說引孔穎達說:這一節是就卦象來說明重卦的用意。假如天地不相交,水火各在一處,那麼萬類就沒有生成的功用,眾物就沒有變化的道理。所以說天地定下上下之位而德相合,山澤形體不同而氣相通,雷風各自發動而互相激盪,水火彼此不相入而互相憑藉。八卦的功用,變化就是這樣,所以聖人把卦重疊起來,讓八卦互相交錯:乾與坤、震與巽、坎與離、艮與兌,無不彼此交互,用來象徵天地、雷風、水火、山澤無不交錯。這樣一來,《周易》的爻與卦就與天地相等,性命的道理、吉凶的數、已往的事、將來的苗頭,全都齊備在爻卦之中了。
說卦傳·第三章 天地定位與「數往者順,知來者逆」
項氏安世曰:八卦雖八,實則“陰陽”二字而已,是故位雖定而氣則通,勢雖相薄而情不厭,明本一物也。龔氏煥曰:“定位”以體言,“通氣”“相薄”不“相射”以用言。天地,乾坤之定體,水火,乾坤之大用,山澤之氣,即水之氣,雷風之氣,即火之氣,而水火之氣,又天地之氣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八卦雖然分成八個,說到底不過是「陰陽」兩個字罷了。正因為如此,「天地定位」講的是方位雖已固定,「山澤通氣」講的是氣息依舊相通,「雷風相薄」講的是兩股勢力雖相互逼迫,情性卻並不彼此厭棄,這就表明八卦本來是同一個東西分化出來的。集說又引龔煥說:「定位」是就形體講的,「通氣」「相薄」「不相射」是就功用講的。天與地,是乾坤固定不動的形體;水與火,是乾坤發動出來的大用。山澤之氣其實就是水之氣,雷風之氣其實就是火之氣,而水火之氣歸根到底又是天地之氣。
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本義 起震而歷離兌,以至於乾,數已生之卦也,自巽而歷坎艮,以至於神,推未生之卦也,《易》之生卦,則以乾兌離震巽坎艮坤為次,故皆“逆數”也。此第三章。
《說卦傳》正文說:清點已經過去的,是順著次序數;預知尚未到來的,是逆著次序推;所以《周易》走的是「逆數」的路數。朱熹《本義》說:在先天圓圖上,從震卦起步,經過離、兌,一直數到乾,數的是已經生成的那一半卦;從巽卦起步,經過坎、艮,一直推到坤(底本此處「坤」訛作「神」),推的是尚未生成的那一半卦。而《周易》生卦的先後,是乾、兌、離、震、巽、坎、艮、坤這個次第,恰好與卦氣流行的方向相反,所以說通篇都是「逆數」。以上是第三章。
集說 《朱子語類》云:先天圖曲折,細詳圖意,若自乾一橫排至坤八,此則全是自然,故說卦云“《易》逆數”也,若如圓圖,則須如此方見陰陽消長次第,雖似稍涉安排,然亦莫非自然之理,自冬至至夏至為順,蓋與前逆數若相反,自夏至至冬至為逆,蓋與前逆數者同,其左右與今天文家說左右不同,蓋從中而分,其初若有左右之勢爾。
集說引《朱子語類》說:先天圖有它曲折的地方,須細細體會圖意。若照橫圖從乾一一路橫排到坤八,那完全是自然生出的次第,所以《說卦傳》才說「《易》逆數也」。至於圓圖,就必須像那樣把八卦圍成一圈,才看得出陰陽消長的先後層次;這樣安排看上去略帶幾分人為佈置,其實同樣沒有一處不合乎自然之理。圖上從冬至走到夏至算順行,方向恰與前面所講的「逆數」相反;從夏至走回冬至算逆行,方向才與前面所講的「逆數」一致。圖中所說的左右,和今天天文家所說的左右也不一樣,它是從中間剖開來分的,起初只是隱隱有個偏左偏右的走勢罷了。
陳氏埴曰:《易》本“逆數”也,有一便有二,有二便有四,有四便有十六,以至於六十四,皆由此可以知彼,由今可以知來,故自乾一以至於坤八,皆循序而生,一如橫圖之次,今欲以圓圖象渾天之形,若一依此序,則乾坤相併,寒暑不分,故伏羲以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艮兌震巽,皆相對而立,悉以陰陽相配,自一陽始生,起冬至節歷離震之間為春分,以至於乾為純陽,是進而得其已生之卦,如今日複數昨日, 胡氏炳文曰;諸儒訓釋,皆謂已往而易見為順,未來而前知為逆,《易》主於前民用,故曰“《易》逆數也”。唯《本義》依邵子,以數往者順一段為指圓圖,而言卦氣之所以行,“易逆數”一段為指橫圖,而言卦畫之所以生,非《本義》發邵子之蘊,則學者孰知此所謂先天之學哉。
集說引陳埴說:《周易》本來就是「逆數」。有了一便有二,有了二便有四,有了四便有八、有十六,一直推到六十四,都是由這一步可以知道那一步,由眼前可以推知將來。所以從乾一一直排到坤八,都是循著次序生出來的,跟橫圖的排法完全一樣。如今想用圓圖來象徵渾天的形狀,若一味照橫圖的次序圍成圈,乾與坤就會挨在一起,寒暑冷熱便分不開了;因此伏羲用乾坤定住上下兩極的方位,用坎離排出左右兩扇門戶,艮兌震巽都兩兩相對而立,全按陰陽配成一雙。從一陽初生的冬至節起算,經過離與震之間是春分,一直數到乾為純陽,這是向前推進而清點那些已經生成的卦,就像今天回頭去數昨天一樣。(底本此處有脫文,陳埴之說未完。)集說又引胡炳文說:歷代諸儒的解釋,都認為已經過去、容易看見的叫順,尚未到來、須預先知道的叫逆;《周易》的宗旨在於替百姓開導先機,所以說「《易》逆數也」。唯獨朱熹《本義》依著邵雍的講法,把「數往者順」一段看作指圓圖,講的是卦氣如何運行;把「《易》逆數也」一段看作指橫圖,講的是卦畫如何生出。若不是《本義》把邵雍的深意發掘出來,學《易》的人有誰會知道這就是所謂先天之學呢。
案 此節順逆之義,朱子之意如此,然與邵子本意,各成一說,蓋邵子本意,以三陰三陽,追數至一陰一陽處為順,自一陰一陽,漸推至三陰三陽處為逆,朱子則謂左方四卦數已生者為順,右方四卦推未生者為逆,兩說可並存。
李光地按:這一節順與逆的含義,朱熹的看法就是上面所說的那樣,不過它與邵雍的原意各成一家之言。邵雍的本意是:從三陰三陽的一端倒著數回一陰一陽的一端叫作順,從一陰一陽的一端逐步推向三陰三陽的一端叫作逆。朱熹則認為,圓圖左邊那四卦是清點已經生成的,所以叫順;右邊那四卦是推求尚未生成的,所以叫逆。兩種講法可以並存,不必偏廢其一。
而邵子之說,於此兩章文義,尤為貫串,“天地定位”一節,自乾坤說到震巽,是“數往”也。雷以動之一節,自震巽說到乾坤,是“知來”也,此三句,是承上節以起下節,言圖象數往則順,知來則逆,如上節所列是順數,順數者尊乾坤次六子也,若建圖之意,則欲見陰陽之運行,功用之先後,所重在逆數,如下節所推也,諸說之詳,備《啟蒙》中。
只是邵雍的講法,用來貫通這兩章的文義格外順暢。「天地定位」那一節,是從乾坤講到震巽,屬於「數往」;「雷以動之」那一節,是從震巽講回乾坤,屬於「知來」。夾在中間的「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這三句,正是承接上一節、引出下一節的過渡,說的是就圖象而言,數已往便是順,知未來便是逆。上一節所列的是順數,順數的排法先尊乾坤,再依次及於震巽坎離艮兌「六子」;至於當初立圖的用意,是要顯出陰陽如何運行、功用有何先後,重心落在逆數上,也就是下一節所推的次序。各家說法的詳情,都載在朱熹《易學啟蒙》裡。
說卦傳·第四章 雷以動之
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晅亙之,艮以止之,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本義 此卦位相對,與上章同。此第四章。集說 孔氏穎達曰:上四舉象,下四舉卦者,王肅云,互相備也。
《說卦傳》正文說:雷用來鼓動萬物,風用來吹散萬物,雨用來滋潤萬物,太陽用來曬暖萬物(底本「晅」字下衍一「亙」字),艮用來止住萬物,兌用來使萬物欣悅,乾用來君臨萬物,坤用來收藏萬物。朱熹《本義》說:這一章八卦的方位兩兩相對,與上一章「天地定位」的排法相同。以上是第四章。集說引孔穎達說:前四句舉的是雷、風、雨、日這些物象,後四句舉的是艮、兌、乾、坤這些卦名;王肅解釋說,這是前後互相補足,舉象的地方也含著卦,舉卦的地方也含著象。
張子曰:陰性凝聚,陽性發散,陰聚之,陽必散之,其勢均散,陽為陰累,則相持為雨而降,陰為陽得,則飄揚為雲而升,故云物班布太虛者,陰為風驅,斂聚而未散者也,凡陰氣凝聚,陽在內者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陽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其聚有遠近虛實,故雷風有大小暴緩,和而散,則為霜雪雨露,不和而散,則為戾氣曀霾,陰常散緩,受交於陽,則風雨調,寒暑正。
集說引張載說:陰的本性是凝聚,陽的本性是發散。陰把氣聚攏起來,陽必定要把它散開。兩者勢均力敵地相散時,陽被陰牽累拖住,就相持不下凝成雨落下來;陰被陽所攝取,就飄揚上升化成雲。所以雲氣成片鋪布在太空中的,是陰被風驅趕,收斂聚攏而尚未散開的樣子。凡是陰氣凝聚,陽氣困在裡面出不來,就奮力衝撞而成為雷霆;陽氣被擋在外面進不去,就繞著迴旋不肯罷休而成為風。陰氣聚結有遠有近、有虛有實,所以雷有大小之別、風有暴緩之分。陰陽調和著散開,就化成霜、雪、雨、露;不調和地散開,就變成乖戾之氣和陰霾。陰氣平常是緩緩散開的,能承受陽氣的交合,風雨便調勻,寒暑便端正。
朱氏震曰:前說乾坤以至“六子”,此說“六子”而歸乾坤,終始循環,不見首尾,《易》之道也。《朱子語類》云:“雷以動之”以下四句,取象義多,故以象言,“艮以止之”以下四句,取卦義多,故以卦言。
集說引朱震說:前一章是從乾坤講起,一直講到震巽坎離艮兌「六子」;這一章是從「六子」講起,最後歸結到乾坤。首尾接成一個循環,看不出哪裡是頭、哪裡是尾,這正是《周易》的道理。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雷以動之」以下四句,取物象的意思居多,所以直接用雷、風、雨、日這些物象來說;「艮以止之」以下四句,取卦德的意思居多,所以改用艮、兌、乾、坤這些卦名來說。
項氏安世曰:自“天地定位”至“八卦相錯”,言先天之順象也,自“雷以動之”至“坤以藏之”,言先天之逆象也。胡氏炳文曰:此章卦位相對與上章同,特上章先之以乾坤,此章則終之以乾坤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從「天地定位」到「八卦相錯」,講的是先天卦位順行的象;從「雷以動之」到「坤以藏之」,講的是先天卦位逆行的象。集說又引胡炳文說:這一章八卦兩兩相對的方位,與上一章相同,只是上一章把乾坤擺在開頭,這一章卻把乾坤擺在結尾。
金氏賁亨曰:上章以天地居首,序尊卑也,此章以乾坤居後,總成功也,上以體言,此以功用言也。吳氏曰慎曰:前章始乾坤終坎離,此章始震巽終乾坤,首乾者其重在乾,首震者其重在震,二章雖皆明先天卦序,而後天始震之義,亦具其中矣。
集說引金賁亨說:上一章把天地放在最前面,是排定尊卑的次序;這一章把乾坤放在最後面,是總攬全部成就之功。上一章從形體上講,這一章從功用上講。集說又引吳曰慎說:前一章以乾坤開頭、以坎離收尾,這一章以震巽開頭、以乾坤收尾。以乾開頭的,重點就落在乾;以震開頭的,重點就落在震。兩章雖然講的都是先天卦序,可是後天卦位從震起首的意思,也已經含在裡頭了。
又案 艮兌不言山澤,則是指氣言也,暑氣溫熱發生,故曰“兌以說之”。寒氣嚴凝收斂,故曰“艮以止之”,上傳於雷霆風雨之下,亦曰“一寒一暑”,而不言山澤也,若雷以動積寒之氣,而“日以晅之”,風以散積暑之氣,而“雨以潤之”,則於卦象皆切,乾君坤藏,亦主大夏大冬而言,大夏如下章所云“萬物皆相見”,“嚮明而治”,是君之也,大冬如下章所云“萬物之所歸”,是藏之也。
李光地又按:這一章講到艮、兌卻不提山、澤,可見是就氣來講的。暑氣溫熱,能催發生長,所以說「兌以說之」;寒氣嚴凝,能收斂閉藏,所以說「艮以止之」。《繫辭上傳》講完雷霆風雨之後,也只說「一寒一暑」,同樣不提山澤。至於雷鼓動那積壓已久的寒氣,接著由「日以晅之」把它曬開;風吹散那積壓已久的暑氣,接著由「雨以潤之」把它潤下:這些說法對照卦象都很貼切。「乾以君之」「坤以藏之」,也主要是就盛夏與隆冬來講的:盛夏就像下一章所說的「萬物皆相見」「嚮明而治」,那是乾在君臨萬物;隆冬就像下一章所說的「萬物之所歸」,那是坤在收藏萬物。
說卦傳·第五章 帝出乎震(文王後天卦位)
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本義 帝者天之主宰。邵子曰:此卦位乃文王所定,所謂後天之學也。
《說卦傳》正文說:主宰萬物的天帝,在震的方位出現,在巽的方位使萬物整齊,在離的方位與萬物相見,在坤的方位役使萬物養育,在兌的方位使萬物喜悅,在乾的方位與陰氣交戰,在坎的方位使萬物勞倦歸息,在艮的方位成就萬物的終結與開端。朱熹《本義》說:所謂「帝」,就是上天的主宰。又引邵雍說:這一套卦位是周文王所定,也就是通常講的「後天之學」。它與伏羲所定的「先天八卦方位」不同:先天以乾南、坤北、離東、坎西定位,後天則以震東、離南、兌西、坎北排列。
集說 程子曰:《易》八卦之位,元不曾有人說,先儒以為乾位西北,坤位西南,乾坤任六子而自處於於為之地,此大故無義理,雷風山澤之類,便是天地之用,如人身之有耳目手足,便是人之用也,豈可謂手足耳目皆用,而身無為乎。
集說引程頤說:《周易》八卦的方位,本來沒有人講明白過。先儒認為乾居西北、坤居西南,是乾坤把事情交付給「六子」去做,自己退居在無所作為的地方(底本「無為」訛作「于于為」),這種說法實在毫無義理。雷、風、山、澤這一類,正是天地發揮出來的功用,就好比人身上長著耳目手足,那是人自身的功用;哪裡能說手足耳目都在起作用,而身體本身卻什麼都不做呢。
何氏楷曰:三男震坎艮,以次綱紀於始終,三女巽離兌,以次而處綱紀之內,自東南至西皆陰,自西北至東皆陽,亦最齊整,故坤蹇彖辭,有西南東北之語。
集說引何楷說:震、坎、艮這三個男卦,依著次序在首尾兩端總攬綱紀;巽、離、兌這三個女卦,依著次序安置在綱紀的裡面。從東南一路數到正西全是陰,從西北一路數到正東全是陽,排布也最為整齊;正因如此,《坤卦》和《蹇卦》的彖辭裡才會有「西南」「東北」這樣的方位話頭。
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
《說卦傳》正文說:萬物從震的方位生出來,震是東方之卦。到了巽的方位就整齊了,巽是東南之卦;所謂「齊」,是說萬物長得潔淨整齊。離,就是光明,萬物到這裡都彼此顯現相見,它是南方之卦;聖人面朝南方治理天下,迎著光明施行政教,大概就是取法於此。坤,就是大地,萬物到這裡都得到養育,所以說「致役乎坤」。
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本義 上言帝,此言萬物之隨帝以出入也。此第五章,所推卦位之說,多未詳者。
《說卦傳》正文接著說:兌正當秋天,是萬物欣悅成熟的時候,所以說「說言乎兌」。「戰乎乾」,乾是西北之卦,講的是陰氣與陽氣在這裡相互逼迫交戰。坎就是水,是正北方之卦,也是勞倦之卦,萬物到這裡都歸藏休息,所以說「勞乎坎」。艮是東北之卦,萬物在這裡既完成上一輪的終結,又開啟下一輪的開端,所以說「成言乎艮」。朱熹《本義》說:上面一段講的是天帝,這一段講的是萬物跟著天帝一同出入運行。以上是第五章;它所推排的卦位,有不少地方來歷還講不清楚。
集說 鄭氏康成曰:“萬物出乎”震雷發聲以生之也,“齊乎巽”,風搖動以齊之也。潔,猶新也。“萬物皆相見”,日照之使光大,萬物皆致養,地氣含養,使秀實也,萬物 程子曰:艮,止也,生也。止則便生,不止則不生,此艮終始萬物。
集說引鄭玄說:「萬物出乎震」,是雷發出聲響把萬物催生出來;「齊乎巽」,是風搖動萬物把它們吹得整齊。這裡的「潔」,跟「新」的意思相近。「萬物皆相見」,是太陽照耀它們,使它們光顯盛大;「萬物皆致養」,是地氣含裹養育它們,使它們抽穗結實。(底本此下有脫文,鄭玄之說未完。)集說又引程頤說:艮既是止,也是生。止住了才能生發,不止住就不能生發,這就是艮所以能既終結萬物又開始萬物的緣故。
又曰:冬至一陽生,每遇至後則倍寒何也,陰陽消長之際,無截然斷絕之理,故相攙掩過,如天將曉,復至陰黑,亦是理也,大抵終始萬物盛乎艮,此盡神妙,須研窮此理。
程頤又說:冬至那天一陽初生,可為什麼每逢冬至以後反而加倍地冷呢?這是因為陰陽消長交替的時候,沒有一刀兩斷、截然分開的道理,兩者必定互相夾雜著掩蓋過去。就好比天快亮的時候,反倒會再暗黑一陣,也是同一個道理。大體說來,終結萬物又開始萬物的力量在艮這裡最盛,這裡頭極其神妙,必須下功夫把這個理研究透徹。
鄭氏樵曰:乾居西北,父道也,父道尊嚴,嚴凝之氣,盛於西北。西北者,萬物成就之方也。坤居西南,母道也,母道在養育萬物,萬物之生,盛於西南。西南者,萬物長養之方也。坎艮震方位次於乾者,乾統三男也,巽離兌方位夾乎坤者,坤統三女也。西北盛陰用事,而陰氣盛矣,非至健莫能與爭,故陰陽相薄,曰“戰乎乾”,而乾位焉,戰勝則陽氣起矣。
集說引鄭樵說:乾居西北,走的是父親之道;父道以尊嚴為主,那股嚴厲凝肅的氣正盛在西北,而西北是萬物成就收束的方位。坤居西南,走的是母親之道;母道在於養育萬物,萬物的生長最盛在西南,而西南是萬物長養的方位。坎、艮、震三卦的方位緊接著乾,是因為乾統領三個男卦;巽、離、兌三卦的方位夾在坤的兩旁,是因為坤統領三個女卦。西北是極盛的陰氣當權用事的地方,陰氣一盛,不是極其剛健的力量便無法與它相爭,所以陰陽在此互相逼迫,叫作「戰乎乾」,乾就定位在這裡;一旦戰而得勝,陽氣便重新興起了。
楊氏萬里曰:於帝言“致役”者。蓋坤,臣也。帝,君也。君之於臣,役之而已,於萬物言致養者。蓋坤,母也,萬物,子也,母之於子,養之而已,至於它卦不言戰而乾言戰。乾,西北之卦,陰盛陽微之時,陰疑子陽也,不然,則《坤》之上六,何以言“龍戰于野”。
集說引楊萬里說:對天帝講「致役」,是因為坤是臣、帝是君,君對於臣,不過是役使他去辦事罷了;對萬物講「致養」,是因為坤是母、萬物是子,母對於子,不過是養育他罷了。至於其餘各卦都不說交戰,唯獨乾說交戰:乾是西北之卦,那正是陰氣極盛、陽氣衰微的時節,陰氣盛到可以與陽氣相比擬、相抗衡(「疑」通「擬」,底本訛作「子」);若不是這樣,《坤卦》上六爻辭又何必說「龍戰于野」呢。
項氏安世曰:後天之序,據太極既分之後,播五行於四時也,震巽二木主春,故震在東方,巽東南次之,離火主夏,故為南方之卦,兌乾二金主秋,故兌為正秋,乾西北次之,坎水主冬,故為北方之卦,土王四季,故坤土在夏秋之交,為西南方之卦,艮土在冬春之交,為東北方之卦,木金土各二者,以形王也,水火各一者,以氣王也,坤陰土,故在陰地,艮陽土,故在陽地,震陽木,故正東,巽陰木,故近南而接乎陰,兌陰金,故正西,乾陽金,故近北而接乎陽,其序甚明。
集說引項安世說:後天卦序是就太極已經分化之後,把五行分佈到四時上來排定的。震、巽同屬木,主管春天,所以震在正東,巽緊挨著排在東南;離屬火,主管夏天,所以是南方之卦;兌、乾同屬金,主管秋天,所以兌正當秋,乾緊挨著排在西北;坎屬水,主管冬天,所以是北方之卦。土則旺在四季之末,所以坤土排在夏秋交接之處,成為西南之卦;艮土排在冬春交接之處,成為東北之卦。木、金、土各占兩卦,是因為它們憑有形之質而旺;水、火各占一卦,是因為它們憑無形之氣而旺。坤是陰土,所以安在屬陰的方位;艮是陽土,所以安在屬陽的方位。震是陽木,所以居正東;巽是陰木,所以偏南而接連陰方。兌是陰金,所以居正西;乾是陽金,所以偏北而接連陽方。這個次序講得十分清楚。
徐氏幾曰:坎離,天地之大用也,得乾坤之中氣,故離火居南,坎水居北也。震,動也,物生之初也,故居東。兌,說也,物成之後也,故居西。此四者各居正位也,震屬木,巽亦屬木,震陽木也,巽陰木也,故巽居東南,巳之位也。兌屬金,乾亦屬金,兌陰金也,乾陽金也,故乾居西北,亥之方也。坤艮皆土也,坤陰土,艮陽土,坤居西南,艮居東北者,所以均王乎四時也。
集說引徐幾說:坎與離是天地最大的功用,它們分別得到乾坤的中爻之氣,所以離火安在南方,坎水安在北方。震是動,代表萬物初生的階段,所以居東;兌是悅,代表萬物已經成熟之後,所以居西。這四卦各自佔住東南西北四個正位。震屬木,巽也屬木,震是陽木,巽是陰木,所以巽排在東南,正當地支巳的位置。兌屬金,乾也屬金,兌是陰金,乾是陽金,所以乾排在西北,正當地支亥的方位。坤與艮都屬土,坤是陰土,艮是陽土;坤安在西南、艮安在東北,是為了讓土氣均勻地旺於四時。
此四者分居四隅也,後天八卦以震巽離坤兌乾坎艮為次者,震巽屬木,木生火,故離次之,離火生土,故坤次之,坤土生金,故兌乾次之,金生水,故坎次之,水非土亦不能以生木,故艮次之,水土又生木,木又生火,八卦之用,五行之生,循環無窮,此所以為造化流行之序也。
巽、乾、坤、艮這四卦則分別佔住東南、西北、西南、東北四個角落。後天八卦按震、巽、離、坤、兌、乾、坎、艮的次序排列,是因為震巽屬木,木能生火,所以離接在它們後面;離火能生土,所以坤接在離後面;坤土能生金,所以兌、乾接在坤後面;金能生水,所以坎接在乾後面;水若沒有土也生不出木來,所以艮又接在坎後面。水與土再去生木,木再去生火,八卦的功用與五行的相生就這樣循環不盡,這便是造化流行的次序。
龔氏煥曰:土之於物,無時而不養,今獨言致役乎坤何也?曰:土之養物,雖無時不然,然於西南夏秋之交,物將成就之時,土氣正旺,致養之功,莫盛於此,故曰“致役乎坤”,非它時不養,而獨養乎此也,故又曰“成言乎艮”。艮亦土也,養者成之漸,成者養之終,成而終者又將於此而始,此土無不在,其於養物之功,成始而成終者也,水火一而木金土二者,水火陰陽之正,木金土陰陽之交,正者一而交者二也。
集說引龔煥說:土對於萬物,沒有哪個時候不在養育,如今為什麼單單說「致役乎坤」呢?回答是:土養育萬物固然無時不然,但在西南方夏秋交接、萬物將要成熟的時節,土氣正當旺盛,養育之功沒有比這時更盛的,所以說「致役乎坤」;並不是別的時節就不養,只在這時才養。因此後面又說「成言乎艮」。艮也屬土,養育是成就的漸進過程,成就是養育的最終結果,而成就終結之後又要在這裡重新開端,可見土無處不在,它對於養育萬物的功勞,是既成就開端又成就終結。至於水火各占一卦而木、金、土各占兩卦,是因為水火是陰陽的純正之體,木金土是陰陽交合而成;純正的只有一個,交合的便有兩個。
胡氏炳文曰:離明以德言,八卦之德可推,坤地坎水以象言,八卦之象可推,兌秋 俞氏琰曰:艮,止也,不言止而言成,蓋止則生意絕矣,成終而復成始,則生意周流,故曰“成言乎艮”。
集說引胡炳文說:「離也者,明也」是就卦德講的,由此八卦各自的德性都可以類推;「坤也者,地也」「坎者,水也」是就卦象講的,由此八卦各自的物象都可以類推;「兌,正秋也」以下則是就時令講的。(底本此處有脫文,胡炳文之說未完。)集說又引俞琰說:艮的意思是止,可傳文不說止而說成,因為一旦止住,生機就斷絕了;唯有成就了終結又接著成就開端,生機才周流不息,所以說「成言乎艮」。
陳氏琛曰:火氣極熱,物無由而成,水氣極寒,物無由而生,唯土氣最為中和,故火金之交有坤土,水木之交有艮土,而為萬物之所由出入者也,養身養民治天下,皆要中和。
集說引陳琛說:火氣熱到極點,萬物就沒法成熟;水氣寒到極點,萬物就沒法生長;只有土氣最為中正平和。所以在火與金交接之處安下坤土,在水與木交接之處安下艮土,它們便成了萬物出入的門戶。推而廣之,調養身體、養育百姓、治理天下,也都要以中正平和為要。
張氏振淵曰:成始只在成終內,無兩截事。吳氏曰慎曰:氣不翕聚,則不能發散,物未堅實,則不能複種而生,未有不能成終而能成始者也,此貞下起元之理,主靜立本之道,蓋必體立而後用有以行,天地人物,其理一也。
集說引張振淵說:成就開端就在成就終結之中,並不是前後兩截的兩件事。集說又引吳曰慎說:氣若不先收斂聚攏,就不能發散開來;果實若不先長得堅實,就不能再作種子生出新苗。從來沒有不能成就終結卻能成就開端的。這就是「貞」盡而「元」又起的道理,也是以靜為主、確立根本的功夫;必定要本體先立住,功用才有可能施行,天、地、人、物在這一點上道理都是一樣的。
案 此章明文王卦位也,震動而發散者,生機之始,雷厲而風行者,造化之初,是故陽氣奮而物無不出,陰氣順而物無不齊,陽氣盛,而於陰則明極矣,陰精厚,順於陽則養至矣,陽之和足於內,陰之滋足於外,則說乎物而物成矣,雖然,天之道資陰而用之而功乃就,克陰而化之而命斯行,自始至終,莫非天也,而終始之際,見其健而不已焉者,天之所以為天也,由是役者於此休,故坎以習熟之義而司勞焉,動者於此止,故艮以動靜不窮之義而司成焉,夫文之位變乎羲矣,而其體用交錯之妙,動靜互根之機,則必合而觀之,然後造化之理盡。
李光地按:這一章講明的是文王卦位。震卦動而發散,那是生機的開端;雷厲風行,那是造化的起始。所以陽氣一奮發,萬物沒有不出生的;陰氣一順承,萬物沒有不整齊的。陽氣極盛,映照在陰上就明亮到了極點;陰精深厚,順從於陽就養育到了極處。陽的和氣在內充足,陰的滋潤在外充足,萬物便欣悅而成熟了。雖然如此,天的運行之道,是憑藉陰而使用它,功業才得以成就;剋制陰而轉化它,天命才得以推行。從頭到尾,沒有一處不是天在主宰;而在終與始交接的關口,能看出那剛健不息的力量,正是天之所以為天的地方。由此,被役使的到這裡得到休息,所以坎以熟習歷練的意義主管「勞」;活動的到這裡得以停下,所以艮以動靜循環不窮的意義主管「成」。文王的卦位固然改動了伏羲的舊圖,但其中體與用交錯的精妙、動與靜互為根柢的機括,必須把兩圖合起來看,造化的道理才算講盡。
孔子所以釋文王之意者,如此而已,諸儒或以五行言之,說亦詳密,故備載以相參考,然諸儒所言坤艮之理,亦有未盡者,蓋呂令以土獨王未月而為中央,則土位唯一也。京房以土分王辰戍丑未而直四季,則土位有四也,今文王之卦,唯坤艮二土,位於丑未,視月令則多其一,視京房則少其二,何也?
孔子用來解釋文王本意的,也就是這些罷了。諸儒有的改用五行來講,說得也很詳密,所以一併錄下來供參照。不過諸儒所講坤、艮兩卦的道理,還有沒說透的地方。按《呂氏春秋》十二紀的月令,土單獨旺於未月而居中央,那麼土位只有一個;按京房的說法,土分旺於辰、戌、丑、未而值守四季之末,那麼土位就有四個。如今文王的卦位裡,只有坤、艮兩個土,安在丑、未兩個方位上,比月令多出一個,比京房又少了兩個,這是為什麼呢?
蓋木之生火,金之生水,無所藉於土,若火非土,必不能成金,水非土,必不能生木,則土之功於是為著,又一歲之間,陰陽二氣,皆互相勝,陽勝陰,則為木之溫,火之熱,自卯至未,陽多之卦是也,陰勝陽,則為金之涼,水之寒,自酉至丑,陰多之卦是也,唯丑接於寅,未接於申,為三明三陽之卦,則二氣適均,而為中和之會,此所以獨為土德之居也,其精義亦非諸術所及,尚有先天後天列象交變之妙,見《啟蒙》附論中。
緣故在於:木生火、金生水,都不必藉助土;可火若沒有土,必定煉不成金;水若沒有土,必定生不出木。土的功勞正在這兩處最為顯著。再者一年之中,陰陽二氣總是此消彼長互相勝過:陽勝過陰,就表現為木的溫和、火的炎熱,從卯月到未月那些陽多的卦就是;陰勝過陽,就表現為金的清涼、水的寒冷,從酉月到丑月那些陰多的卦就是。只有丑與寅相接、未與申相接的地方,卦中三陰三陽(底本「陰」訛作「明」),二氣恰好均平,成為中和交會之處,這才是唯獨由土德佔住這兩個方位的緣故。其中的精微義理,也不是各家術數所能企及;此外還有先天後天兩圖列象交互變化的奧妙,見於《易學啟蒙》的附論之中。
說卦傳·第六章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橈萬物者莫痰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本義 此去乾坤而專言“六子”,以見神之所為,然其位序亦用上章之說,未詳其義。
《說卦傳》正文說:所謂「神」,是用來形容造化萬物之妙的。鼓動萬物沒有比雷更迅疾的,吹撓萬物沒有比風更快速的(底本「疾」訛作「痰」),烘乾萬物沒有比火更熾烈的,取悅萬物沒有比澤更能令人欣悅的,滋潤萬物沒有比水更潤澤的,終結萬物又開始萬物沒有比艮更盛大的。所以水火互相接濟,雷風互不違逆,山澤氣息相通,這以後才能變化流行,把萬物一一造成。朱熹《本義》說:這一章撇開乾坤而專講震巽坎離艮兌「六子」,用以顯出「神」的作為;不過它排列的方位次序仍舊沿用上一章後天卦位的說法,其中的用意還講不清楚。
集說 韓氏伯曰:於此言“神”者,明八卦運動,變化推移,莫有使之然者,神無物,妙萬物而為言,則雷疾風行,火炎水潤,莫不自然相與為變化,故能萬物既成也。
集說引韓康伯說:在這裡點出一個「神」字,是要說明八卦的運轉、變化、推移,並沒有誰在背後驅使它們如此。「神」本身沒有形體可指,只是就它造化萬物之妙來立名罷了。於是雷迅疾、風流行,火炎上、水潤下,無一不是自然而然地相互配合、彼此變化,所以能把萬物一一造就完成。
崔氏憬曰:此言六卦之用,而不及乾坤者,以天地無為而無不為,故能成雷風等有為之神妙也,艮不言山,獨舉卦名者,以動橈燥潤,功是雷風水火,至於終始萬物,于山義則不然,故言卦,而餘皆稱物,各取便而論也,。
集說引崔憬說:這裡講六卦的功用而不提乾坤,是因為天地看似無所作為,其實無所不為,所以能成就雷風等等有所作為的神妙。艮卦不說「山」而單舉卦名,是因為鼓動、吹撓、烘乾、滋潤這些功勞,分別屬於雷、風、火、水;至於終結萬物又開始萬物,用「山」來講就不貼切了,所以此處只舉卦名,其餘各處都稱物象,各取稱說方便罷了。
朱氏震曰:張子云,一則神,兩則化。妙萬物者,一則神也,且動橈燥說潤終始萬物者,孰若六子,然不能以獨化,故必相逮也,不相悖也,通氣也,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合則化,化則神。
集說引朱震說:張載講過,渾然為一便是神,分而為二便是化。能造化萬物之妙的,正是那渾然為一的神。再說鼓動、吹撓、烘乾、取悅、滋潤、終始萬物這些事,有誰比得上「六子」呢?可是它們各自單乾卻化育不成,所以必須水火互相接濟、雷風互不違逆、山澤氣息相通,然後才能變化流行,把萬物一一造成。二者相合便有化,有化便見神。
項氏安世曰;動橈燥說潤盛,皆據後天分治之序,而相逮不相悖,通氣變化,復據先天相合之位者,明五氣順布,四季分王之時,無極之真,二五之精,所以妙合而凝者,未始有戾於先天之事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鼓動、吹撓、烘乾、取悅、滋潤、盛大這些字眼,都是依著後天卦位各分職守的次序講的;而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這些話,又回過頭去依著先天卦位兩兩相合的方位講。這是要表明:當五行之氣順次佈散、四季各自當旺的時候,那無極的真體與陰陽五行的精華所以能奇妙地凝合在一起,從來不曾違背先天卦位所顯示的道理。
又曰:澤不為潤而為“說”者,“潤”者,氣之溼而在內者也;“說”者,色之光而在外者也。澤氣上浮而光溢於外,故說而可愛,若潤物之功,淫液而深長,則唯水足以當之。
項安世又說:澤不用「潤」字而用「說」字,是因為「潤」指的是溼氣含在裡面,「說」指的是光色顯在外面。澤的水氣向上浮起,光澤滿溢於外,所以顯得欣悅可愛;至於滋潤萬物那種浸漬滲透、綿長深入的功勞,就只有水才當得起。
吳氏澄曰:此承上章文王卦位之後,而言六卦之用,不言乾坤者,乾坤主宰萬物之帝,行乎六子之中,所謂“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萬物有跡可見,而神在其中,無跡可見,然神不離乎物也,即萬物之中而妙不可測者,神也,故曰“妙萬物”。
集說引吳澄說:這一章承接上一章文王卦位之後,講六卦的功用。不提乾坤,是因為乾坤就是主宰萬物的那個「帝」,它運行在「六子」之中,也就是所說的「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萬物有形跡可以看見,而神就在萬物之中,卻沒有形跡可以看見;然而神並不離開萬物,就在萬物之中那奇妙得無法測度的東西,便是神,所以說「妙萬物」。
雷之所以動,風之所以橈,火之所以燥,澤之所以說,水之所以潤,艮之所以終始,皆乾坤之神也,動者發萌啟蟄震之出也,橈者吹拂長養,巽之齊也,燥者炎赫暴炙,離之相見也,說者欣懌充實,兌之說也,潤者滋液歸根,坎之勞也,終始者貞下起元,艮之成也。
雷之所以能鼓動,風之所以能吹撓,火之所以能烘乾,澤之所以能取悅,水之所以能滋潤,艮之所以能終而復始,全都是乾坤之神在起作用。所謂動,是萌芽破土、蟄蟲驚起,也就是「帝出乎震」的出;所謂撓,是風吹拂養育,也就是「齊乎巽」的齊;所謂燥,是烈日炎炎曝曬,也就是「相見乎離」的相見;所謂說,是欣喜充實,也就是「說言乎兌」的悅;所謂潤,是津液迴歸根本,也就是「勞乎坎」的勞;所謂終始,是「貞」盡而「元」又起,也就是「成言乎艮」的成。
胡氏炳文曰:以上第三章第四章,言先天,第五章言後天,此第六章,則由後天而推先天者也,去乾坤而專言六子,以見神之所為,言神則乾坤在其中矣,雷之所以動,風之所以橈,以至艮之所以終所以始,後天之所以變化者,實由先天而來,先天水火相逮,以次陰陽之交合,後天雷動風橈,以次五行之變化,唯其交合之妙如此,然後變化之妙亦如此。
集說引胡炳文說:以上第三章、第四章講的是先天卦位,第五章講的是後天卦位,這第六章則是由後天回推先天。它撇開乾坤而專講「六子」,為的是顯出神的作為;一提神,乾坤自然就含在裡面了。雷之所以能動,風之所以能撓,以至艮之所以能終、能始,後天所以會有種種變化,實在都是從先天那裡來的。先天講水火相逮,排的是陰陽如何交合;後天講雷動風撓,排的是五行如何變化。正因為交合之妙是這個樣子,後來變化之妙也才是這個樣子。
俞氏琰曰:物之方萌,“雷以動之”,萌而未舒,風以橈之,舒而尚柔,火以燥之,及其長也,澤以說其外,水以潤其內,既說且潤矣,於是“艮以止之”,止則終,終則復始,此“六子”各一其用,而其所以成萬物者如是也,乃若能變能化,畢成萬物,則又在乎兩相為用,“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集說引俞琰說:萬物剛要萌發的時候,是「雷以動之」;萌發了還沒有舒展,就用風去吹撓它;舒展了還很柔弱,就用火去烘暖它。等到長成,用澤使它外表潤澤可喜,用水使它內裡得到滋潤。既欣悅又潤澤之後,於是「艮以止之」;一止便是終結,終結之後又重新開始。這就是「六子」各有一項功用,它們成就萬物的方式就是這樣。至於能變能化、把萬物徹底造成,那又在於兩兩互相為用,所以傳文說「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粱氏寅曰:神,即帝也,帝吝神之體,神者帝之用,故主宰萬物者,帝也,所以“妙萬物”者,“帝”之神也。蔡氏清曰:如雷青於動,風青於橈,則滯於一隅,不得謂之妙,天地則役使六子,以造化乎萬物,而六子之伸縮變化,皆天地之為也,所以謂神當乾坤也,於此蓋可以驗合一不測之義,無在無不在之意,蓋神如君后,“六子”則六官之分職也,六官所施行皆帝后所主宰,然後六職交舉而治功成矣。
集說引梁寅說:神就是帝。帝是神的本體,神是帝的功用(底本「者」訛作「吝」);所以主宰萬物的叫作帝,能夠「妙萬物」的則是帝的神。集說又引蔡清說:假如雷只專管鼓動、風只專管吹撓(底本「專」訛作「青」),那就滯留在一個角落裡,夠不上稱作妙。天地役使「六子」去造化萬物,而「六子」的伸縮變化,全都是天地在做,所以說神應當歸之於乾坤。從這裡正可以印證「渾然合一而不可測度」的意思,以及神無處不在的意思。神好比君王,「六子」就好比六官分掌的職務;六官所施行的一切都由君王主宰,然後六種職務交相舉辦,治理之功才告成就。
案 此章合羲文卦位而總贊之,蓋變易之序,後天為著,而變易之理,先天為明,變易者化也,“動萬物”、“橈萬物”、“燥萬物”,“說萬物”、“潤萬物”、“終始萬物”者也,變易者神也,所以變變化化,道並行而不相悖,使物並育而不相害者也,化者造物之跡也,統乎地者也,故以其可見之功而謂之成,神者生物之心也,統乎天者也,故以其不測之機而謂之妙。
李光地按:這一章是把伏羲、文王兩套卦位合起來加以總贊。變易的次序,在後天卦位上顯得最清楚;變易的道理,則在先天卦位上講得最明白。變易的一面叫作「化」,就是「動萬物」「橈萬物」「燥萬物」「說萬物」「潤萬物」「終始萬物」這些事;變易的另一面叫作「神」,就是那使一切變來化去、讓不同的道並行而不相違背、讓萬物同時生長而不相妨害的力量。「化」是造物留下的痕跡,歸屬於地,所以就它看得見的功效稱之為「成」;「神」是生物的那顆心,歸屬於天,所以就它不可測度的機括稱之為「妙」。
說卦傳·第七章 八卦之性情
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本義 此言八卦之性情。此第七章。集說 孔氏穎達曰:此一節說八卦名訓。乾象天,天體運轉不息,故為健;坤象地,地順承於天,故為順;震象雷,雷奮動萬物,故為動;巽象風,風行無所不入,故為入;坎象水,水處險陷,故為陷;離象火,火必著於物,故為麗;艮象山,山體靜止,故為止;兌象澤,澤潤萬物,故為說。
《說卦傳》正文說:乾是剛健,坤是柔順,震是振動,巽是鑽入,坎是陷落,離是附麗,艮是靜止,兌是欣悅。朱熹《本義》說:這裡講的是八卦的性情。以上是第七章。集說引孔穎達說:這一節解釋八卦名稱的取義。乾象徵天,天體運轉不停,所以取義為健;坤象徵地,地順承著天,所以取義為順;震象徵雷,雷奮起振動萬物,所以取義為動;巽象徵風,風所到之處無孔不入,所以取義為入;坎象徵水,水常處在險陷之地,所以取義為陷;離象徵火,火必定附著在別的東西上,所以取義為麗;艮象徵山,山的形體安靜不動,所以取義為止;兌象徵澤,澤能潤澤萬物,所以取義為說。
邵子曰:乾,奇也,陽也,健也,故天下之健莫如天;坤,偶也,陰也,順也,故天下之順莫如地,所以順天也;震,起也,一陽起也,起,動也,故天下之動莫如雷;“坎,陷也”,一陽陷於二陰,陷,下也,故天下之下莫如水:“艮,止也”,一陽於是而止也,故天下之止莫如山;“巽,入也”,一陰入二陽之下,故天下之入莫如風;“離,麗也”,一陽麗於二陽,其卦錯然成文而華麗也,天下之麗莫如火,故又為附麗之麗;“兌,說也”,一陰出於外而說於物,故天下之說莫如澤。
集說引邵雍說:乾是奇數,屬陽,性質剛健,所以天下最剛健的莫過於天;坤是偶數,屬陰,性質柔順,所以天下最柔順的莫過於地,地正是順從著天。震是起,一個陽爻初起,起就是動,所以天下最能動的莫過於雷。「坎,陷也」,一個陽爻陷落在兩個陰爻中間,陷就是往下,所以天下最低下的莫過於水。「艮,止也」,一個陽爻到這裡就停住了,所以天下最能止的莫過於山。「巽,入也」,一個陰爻鑽入兩個陽爻的下面,所以天下最能入的莫過於風。「離,麗也」,一個陰爻附麗在兩個陽爻之間(底本「一陰」訛作「一陽」),卦畫交錯成紋而顯得華麗,天下最華麗的莫過於火,所以又引申出附麗的麗。「兌,說也」,一個陰爻露在外面而討萬物喜歡,所以天下最令人欣悅的莫過於澤。
張子曰:陽陷於陰為水,附於陰為火。又曰:一陷溺而不得出為坎,一附麗而不能去為離。《朱子語類》云: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盡於八卦,而震巽坎離艮兌,又總於乾坤,曰“動”曰“陷”曰“止”,皆健底意思,曰“入”曰“麗”曰“說”,皆順底意思,聖人下此八字,極狀得八卦性情盡。
集說引張載說:陽陷在陰裡面就成為水,陽附著在陰上面就成為火。張載又說:一個陽爻陷溺其中出不來,便是坎;一個陽爻附麗其上離不開,便是離。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用來貫通神明的德性、比擬萬物的情狀,都盡在八卦之中;而震、巽、坎、離、艮、兌六卦,又總歸於乾坤兩卦。說「動」、說「陷」、說「止」,都帶著健的意味;說「入」、說「麗」、說「說」,都帶著順的意味。聖人下了這八個字,把八卦的性情形容得淋漓盡致。
項氏安世曰:健者始於動而終於止,順者始於入而終於說,陽之動,志於得所止,陰之入,志於得所說。蔡氏清曰:自震而艮者,剛之由動而靜也,自巽而兌者,陰之由靜而動也,坎離在中間,坎則自動而向於靜也,離則自靜而向於動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屬健的一繫,從震的動開始,到艮的止結束;屬順的一繫,從巽的入開始,到兌的悅結束。陽的動,志向在於找到可以安止的地方;陰的入,志向在於找到可以欣悅的地方。集說又引蔡清說:從震到艮,是剛由動轉向靜;從巽到兌,是陰由靜轉向動。坎離夾在中間,坎是從動走向靜,離是從靜走向動。
案 八卦以卦畫定名義在先,取象於雷風山澤等在後,孔氏之說,固不如邵子之說矣,然邵子說三陽卦,則既得之,其說三陰卦,以巽為陰入於陽,離為陰附於陽,則似未合經義蓋陰在內。陽必入而散之,陰在中,陽必附而散之,入與麗皆陽也,特以先有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
李光地按:八卦先由卦畫定下名義,然後才取雷、風、山、澤等物象來相配,所以孔穎達的講法確實不如邵雍的講法。不過邵雍解說三個陽卦已經講對了,解說三個陰卦時,把巽看成陰入於陽、把離看成陰附於陽,似乎與經義不合。因為陰在裡面,陽必定要進去把它散開;陰在中間,陽必定要附上去把它散開。可見「入」與「麗」講的都是陽的作為,只不過是先有……(底本此處脫文,按語未完,下面接第八章傳文。)《說卦傳》正文說:乾取象為馬,坤取象為牛,震取象為龍,巽取象為雞,坎取象為豬,離取象為野雞,艮取象為狗,兌取象為羊。
說卦傳·第八章 遠取諸物
本義 遠取諸物如此。此第八章。集說 孔氏穎達曰:此一節略明遠取諸物也,乾象天,天行健,故為馬;坤象地,任重而順,故為牛;震動象,龍動物故為龍;巽主號令,雞能知時,故為雞;坎主水瀆,豕處汙溼,故為豕;離為文明,雉有文章,故為雉;艮為靜止,狗能善守,禁止外人,故為狗;兌說也。王廙云,羊者順之畜,故為羊也。
朱熹《本義》說:向遠處從萬物身上取象,就是這個樣子。以上是第八章。集說引孔穎達說:這一節大略講的是向遠處從萬物取象。乾象徵天,天的運行剛健不息,所以取馬;坤象徵地,能負重而柔順,所以取牛;震有振動之象,龍是善動的動物,所以取龍;巽主管號令,雞能報時,所以取雞;坎主管水溝河渠,豬常處在汙溼之地,所以取豬;離取文彩光明,野雞身上有花紋,所以取野雞;艮取安靜停止,狗善於看守、攔阻外人,所以取狗;兌是欣悅,王廙說,羊是性情柔順的牲畜,所以取羊。
項氏安世曰:健者為馬,順者為牛,善動者為龍,善伏者為雞,質躁而外汙者為豕,質野而外明者為雉,前剛而止物者為狗,內很而外說者為羊。又曰:造化權輿云,乾陽物也,馬故蹄園,坤陰物也,牛故蹄折,陽病則陰,故馬疾則臥,陰病則陽,故牛疾則立,馬陽物,故起無前足,臥先後足,牛陰物,故起先後足,臥先前足。
集說引項安世說:剛健的取馬,柔順的取牛,善於走動的取龍,善於伏窩的取雞,性子躁而外表髒汙的取豬,本性野而羽毛鮮明的取野雞,前身剛強能攔住東西的取狗,內裡執拗而外表和悅的取羊。項安世又說:《造化權輿》講,乾是陽物,所以馬蹄是圓的;坤是陰物,所以牛蹄是分成兩瓣的。陽有病就轉向陰,所以馬生病便臥倒;陰有病就轉向陽,所以牛生病反而站著。馬屬陽,所以起身時不先用前足,臥下時先屈後足;牛屬陰,所以起身時先用後足,臥下時先屈前足。
說卦傳·第九章 近取諸身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本義 近取諸身如此。此第九章。集說 孔氏穎達曰:此一節略明近取諸身也,乾尊而在上,故為“首”。坤能包藏含容,故為“腹”。足能動用,故“震為足”也。股隨於足,則巽顧之謂,故“巽為股”也。坎北方之卦主聽,故“為耳”也。離南方之卦主視,故“為目”也。艮既為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為手”也。兌主言語,故“為口”也。
《說卦傳》正文說:乾取象為頭,坤取象為腹,震取象為足,巽取象為大腿,坎取象為耳,離取象為眼,艮取象為手,兌取象為口。朱熹《本義》說:就近從人身上取象,就是這個樣子。以上是第九章。集說引孔穎達說:這一節大略講的是就近從人身取象。乾尊貴而居上,所以取「首」;坤能包裹含容,所以取「腹」;足能活動使用,所以「震為足」;大腿跟著足走,正合巽順隨的意思,所以「巽為股」;坎是北方之卦,主管聽覺,所以取「耳」;離是南方之卦,主管視覺,所以取「目」;艮既然取義為止,手也能把東西止住握定,所以取「手」;兌主管言語,所以取「口」。
龔氏原曰:其外園,諸陽之所聚者,首也,其中寬,眾陰之所藏者,腹也,足則在下而善動,股則從上而善隨,耳則內陽而聰,目則外陰而明,在上而止者乎也,在外而說者口也。餘氏芑舒曰:首以君之,腹以藏之,足履於下為動,手持於上為止,股下歧而伏,口上竅而見,耳外虛,目內虛,各以反對也。案 諸儒說股義,唯餘氏得之,蓋股者陰所伏也。
集說引龔原說:外形圓渾、眾陽所聚的是頭;中間寬大、眾陰所藏的是腹;足在下面而善於走動;大腿在上跟隨而善於順從;耳朵裡面是陽,所以聽得聰;眼睛外面是陰,所以看得明;在上面能止住東西的是手(底本「手」訛作「乎」);在外面顯出和悅的是口。集說又引餘芑舒說:頭用來君臨一身,腹用來藏納一身;足踏在下面所以屬動,手持在上面所以屬止;大腿在下面分岔而隱伏,口在上面開孔而顯露;耳朵是外虛,眼睛是內虛,全都兩兩相反相對。李光地按:諸儒解釋「巽為股」的道理,只有餘芑舒講對了,因為大腿正是陰所隱伏的地方。
說卦傳·第十章 乾稱父,坤稱母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加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者,以其畫之次序言也。
《說卦傳》正文說:乾就是天,所以稱它為父;坤就是地,所以稱它為母。震是第一次求索而得到男,所以叫長男;巽是第一次求索而得到女,所以叫長女。坎是第二次求索而得到男,所以叫中男(底本「中男」上衍一「加」字);離是第二次求索而得到女,所以叫中女。艮是第三次求索而得到男,所以叫少男;兌是第三次求索而得到女,所以叫少女。……是就卦畫自下而上的次序來講的。(底本此句上截脫去,只餘下半。)
又云:一索再索之說,初間畫卦時也不恁地,只是畫成八卦後,便見有此象耳。項氏安世曰:乾坤“六子”,初為氣,末為形,中為精,雷風氣也,山澤形也,水火精也。
《朱子語類》又說:所謂一索、再索、三索的講法,當初畫卦的時候其實並不是那樣一步步去求取;只是八卦畫成之後,才看出有這麼一層象罷了。集說引項安世說:乾坤所生的「六子」,初爻主氣,上爻主形,中爻主精:雷與風屬氣,山與澤屬形,水與火屬精。
吳氏澄曰:萬物資始於天,猶子之氣始於父也,資生於地,猶子之形生於母也,故“乾稱父,坤稱母”。索,求而取之也。坤交於乾,求取乾之初畫中畫上畫,而得長中少三男,乾交於坤,求取坤之初畫中畫上畫,而得長中少三女。“一索”,謂交初。“再索”,謂交中。“三索”,謂交上。以索之先後,為長中少之次也。
集說引吳澄說:萬物憑藉天而開始,就像兒女的氣稟始於父親;憑藉地而生成,就像兒女的形體生於母親,所以說「乾稱父,坤稱母」。「索」,是求取的意思。坤去與乾交合,求取乾的初爻、中爻、上爻,便得到長男、中男、少男;乾去與坤交合,求取坤的初爻、中爻、上爻,便得到長女、中女、少女。「一索」是交在初爻,「再索」是交在中爻,「三索」是交在上爻;按求索的先後,定出長、中、少的次第。
胡氏炳文曰:此章本義,乃朱子未改正之筆,當以語錄說為正,若專言揲蓍求卦,則無復此卦序矣。俞氏琰曰:“一索”、“再索”、“三索”,蓋以三畫自下而上之次序言。稱者,尊之之辭。謂者,卑之之辭。
集說引胡炳文說:這一章的《本義》,是朱熹尚未改定的筆墨,應當以《朱子語類》所記的說法為準;如果專把「索」講成揲蓍求卦,那就再也排不出這樣的卦序了。集說又引俞琰說:「一索」「再索」「三索」,大抵是就三畫自下而上的次序講的。對乾坤用「稱」字,是尊崇的口氣;對六子用「謂」字,是卑降的口氣。
案 以上四章,皆言八卦之德之象,而健順動入陷麗止說諸德,則名卦之義,易理之根也,不言雷風山澤諸象者,為前圖位中已具。乾求坤坤求乾之說,當從吳氏,《朱子語類》記錄偶誤。
李光地按:以上四章講的都是八卦的德性與物象,而健、順、動、入、陷、麗、止、說這些德性,正是給卦命名的依據,也是《易》理的根柢。這裡不再列舉雷、風、山、澤這些物象,是因為前面講卦位的兩圖中已經具備了。至於乾去求坤、坤去求乾的說法,應當依從吳澄,《朱子語類》所記的這一條偶然有誤。
說卦傳·第十一章 廣八卦之象
乾為天,為環,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本義 《荀九家》此下有為龍,為直,為衣,為言。
《說卦傳》正文說:乾取象為天,為圓(底本「圜」訛作「環」),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紅色,為良馬,為老馬,為瘦馬,為駁馬,為樹上的果實。朱熹《本義》說:荀爽所輯《九家易》在這一串下面還有「為龍、為直、為衣、為言」四項。
集說 孔氏穎達曰:此一節廣明乾象。乾既為人,大動運轉,故為“環”,“為君為父”,取其尊道而為萬物之始也;“為玉為金”,取其剛之清明也;“為寒為冰”,取其西北寒冰之地也;“為大赤”,取其盛陽之色也;“為良馬”取其行健之善也;“老馬”,取其行健之久也;“瘠馬”,取具行健之其;瘠馬,骨多也;“駁馬”有牙如鋸,能食虎豹,取其至健也;“為木果”,取其果實著木,有似星之著天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這一節是推廣乾的取象。乾既然象徵天(底本「天」訛作「人」),天體廣大而運轉不息,所以取「圜」;「為君為父」,取它地位尊貴又是萬物的開端;「為玉為金」,取它剛硬而清明;「為寒為冰」,取它居於西北寒冷結冰的地方;「為大赤」,取陽氣極盛時的顏色;「為良馬」,取它運行剛健而善走;「老馬」,取它運行剛健而持久;「瘠馬」,取它運行剛健之甚(底本此句有訛字),瘦馬正是骨頭突出的馬;「駁馬」牙齒像鋸子,能吃虎豹,取它剛健到了極點;「為木果」,取果實結在樹上,就像星辰綴在天上一樣。
邵子曰:木結實而種之,又成是木而結是實,木非舊木也,此木之神不二也,此實生生之理也。郭氏雍曰:“果”者“木”之始也,“木”以“果”為始,猶物以乾為始也。程氏迥曰:“為環”,天之體也;“為君”居上而覆下也;“為玉”,德粹也;“為金”,堅剛也;“為寒”,位西北也;“為冰”,寒之凝也;“為木果”,以實承實也。《朱子語類》云;卦象指文王卦言,所以乾言為寒為冰。
集說引邵雍說:樹木結出果實,把果實種下去,又長成同樣的樹、結出同樣的果;這樹已經不是原先那一棵,可這樹的神理卻始終如一,這正是果實生生不已的道理。集說又引郭雍說:「果」是「木」的起點,樹以果實為開端,就像萬物以乾為開端一樣。集說又引程迥說:「為圜」,取天體渾圓;「為君」,取它居上而覆蓋下面;「為玉」,取它德性純粹;「為金」,取它堅硬剛強;「為寒」,取它方位在西北;「為冰」,取寒氣凝結;「為木果」,取果實一代接一代地承續。集說又引《朱子語類》說:這些卦象是就文王後天卦位講的,所以乾才會有「為寒」「為冰」的取象。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於地也為黑。集說 孔氏穎達曰:此一節,廣明坤象。坤既為地,地受任生育,故“為毋也”;“為布”,取其廣載也;“為釜”,取其化生成熟也:“為吝牆”,取其生物不轉移也;“為均”,地道平均也;“為子母牛”,取其多蕃育而順之也;“為大輿”,取其載萬物也;“為文”,取其萬物之色雜也;“為眾”,取其載物非一也;“為柄”,取其生物之本也;“為黑”,取其極陰之色也。
《說卦傳》正文說:坤取象為地,為母,為布,為鍋,為吝嗇,為均平,為帶小牛的母牛,為大車,為文彩,為眾多,為器物的把柄,就土地而言取象為黑色。集說引孔穎達說:這一節是推廣坤的取象。坤既然象徵地,大地擔負著生養的職責,所以取「母」;「為布」,取它廣博地承載一切;「為釜」,取它能化生萬物、使之成熟;「為吝嗇」,取它生養萬物而安守本位不遷移;「為均」,取地道平正均勻;「為子母牛」,取它繁育眾多而又柔順;「為大輿」,取它能載運萬物;「為文」,取萬物顏色錯雜成紋;「為眾」,取它所載之物不止一種;「為柄」,取它是生養萬物的根本;「為黑」,取陰氣到了極點的顏色。
崔氏憬曰:遍佈萬物於致養,故“坤為布”,地生萬物,不擇美惡,故“為均”也,萬物依之為本,故“為柄”。項氏安世曰:“吝嗇”其靜之翕,均其動之闢也,乾質故坤文,乾一故坤眾。
集說引崔憬說:大地把萬物遍佈開來加以養育,所以「坤為布」;大地生養萬物,不挑揀美的丑的,所以「為均」;萬物都依靠它作根本,所以「為柄」。集說又引項安世說:「吝嗇」是坤在靜時的收斂閉合,「均」是坤在動時的舒張開闢;乾質樸無華,所以坤才顯出文彩;乾渾然為一,所以坤才顯出眾多。
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旉,為大塗,為長子,為決躁,為蒼筤竹,為萑葦,其於馬也,為善鳴,為馵足,為作足,為的顙,其於稼也,為反生,其究為健,為蕃鮮。本義 《荀九家》有為玉、為鵠、為鼓。集說 虞氏翻曰:“天玄地黃”,震天地之雜,故為“玄黃”。
《說卦傳》正文說:震取象為雷,為龍,為青黃相雜之色,為花朵初放,為大路,為長子,為決斷急躁,為青嫩的竹子,為荻與蘆葦;就馬而言,取象為善於嘶鳴的馬、後足有白毛的馬、四足並舉奔走的馬、額上有白點的馬;就莊稼而言,取象為頂殼倒生的芽;它推究到極處便成為剛健,又取象為草木繁盛鮮明。朱熹《本義》說:《九家易》另有「為玉、為鵠、為鼓」三項。集說引虞翻說:《坤·文言》講「天玄而地黃」,震是天地之氣交雜而成,所以取象為「玄黃」。
孔氏穎達曰:此一節廣明震象。“為玄黃”,取其相雜而成蒼色也;“為敷”,取其春時氣至;草木皆吐,敷布而生也;“為大塗”,取其萬物之所生也;“為長子”,震為長子也;“為決躁”,取其剛動也;“為蒼筤竹”,竹初生色蒼也;“為萑葦”,竹之類也;“其於馬也”,為善明,取雷聲之遠聞也;“為馵足”,馬後足自為馵,取其動而見也;“為作足”,取其動而行健也;“為的顙”,白額為的顙,亦取動而見也;“其於稼也,為反生”,取其始生戴甲而出也。“其究為健”,極於震動則為健也;“為蕃鮮”,取其春時草木蕃育而鮮明。
集說引孔穎達說:這一節是推廣震的取象。「為玄黃」,取天玄地黃兩色相雜而成青色;「為敷」,取春天節氣一到,草木都吐芽,鋪展開來生長;「為大塗」,取它是萬物生發出來的通路;「為長子」,震本來就是長男;「為決躁」,取它剛強好動;「為蒼筤竹」,竹子初生時顏色青;「為萑葦」,蘆荻與竹同類;「其於馬也,為善鳴」(底本「鳴」訛作「明」),取雷聲傳得很遠;「為馵足」,馬的後足有白色叫作馵,取它一動就顯眼;「為作足」,取它舉足行走剛健有力;「為的顙」,額上有白點叫作的顙,也是取一動就顯眼;「其於稼也,為反生」,取種子剛生時頂著外殼鑽出來。「其究為健」,是說震動到了極點就轉成剛健;「為蕃鮮」,取春天草木繁茂生長而鮮亮。
俞氏琰曰:陽長而不已,則其窮為乾之健,三爻俱變則為巽,故“為蕃鮮”。蔡氏清曰:凡嫁之始生,皆為“反生”,蓋以其初間生意實從種子中出,而下著地以為根,然後種中萌芽乃自舉。
集說引俞琰說:陽氣增長而不停止,推到盡頭就成了乾的剛健;震卦三爻全變便成了巽,所以又取象為「蕃鮮」。集說又引蔡清說:凡是莊稼剛萌生的時候,都叫作「反生」(底本「稼」訛作「嫁」);因為最初那點生意其實是從種子裡冒出來,先向下扎進泥土作根,然後種子中的芽才自己頂起來。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於人也,為寡髮,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本義 《荀九家》有為楊為鸛。集說 翟氏玄曰:“為繩直”,上二陽其正一陰,使不得邪僻,如繩之直也。
《說卦傳》正文說:巽取象為木,為風,為長女,為墨繩的直,為工匠,為白色,為長,為高,為進退不定,為猶豫不決,為氣味;就人而言,取象為頭髮稀少、額頭寬闊、眼白偏多;又為做買賣能得三倍之利;它推究到極處便成了躁動之卦。朱熹《本義》說:《九家易》另有「為楊、為鸛」兩項。集說引翟玄說:「為繩直」,是上面兩個陽爻端正著下面那個陰爻,不讓它走偏,就像墨繩一樣筆直。
孔氏穎達曰:此一節廣明巽象。巽為木,木可以輮曲直,巽順之謂也;“為繩直”,取其號令齊物也;“為工”,亦取繩直之類;“為白”,取其潔也:“為長”,取其風行之遠也;“為高”,取其木生而上也;“為進退”,取其風性前卻;“為不果”,亦進遲之義也;“為臭”,取其風所發也;“為寡髮”,風落樹之華葉,則在樹者稀疏,如人之少發;“為廣顙”,額闊發寡少之義;“為多白眼”,取躁人之眼,其色多白也;“為近利”,取躁人 其風之勢極於躁急也。項氏安世曰:繩直其齊,白其潔也。案 “寡髮”、“廣顙”、“多白眼”,皆取潔義,今人之額闊少寒毛而眸子清明者,皆潔者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這一節是推廣巽的取象。巽為木,木頭可以揉彎也可以拉直,正合巽順從的意思;「為繩直」,取它發號施令能使萬物整齊;「為工」,也是從墨繩取直這一類引申而來;「為白」,取它潔淨;「為長」,取風吹行得遠;「為高」,取樹木向上生長;「為進退」,取風的性子忽進忽退;「為不果」,也是前進遲疑的意思;「為臭」,取氣味由風散發出來;「為寡髮」,風把樹上的花葉吹落,留在樹上的就稀疏了,好比人頭髮少;「為廣顙」,就是額頭寬而頭髮少的意思;「為多白眼」,取性子躁急的人眼中白多;「為近利」,取性子躁急的人貪求財利。(底本此下有脫文。)「其究為躁卦」,是說風勢到了極處便成為躁急。集說又引項安世說:繩直取它整齊,白取它潔淨。李光地按:「寡髮」「廣顙」「多白眼」,取的都是潔淨之義;今天見到額頭寬闊、汗毛稀少而眼珠清明的人,都屬於潔淨一類。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本義 《荀九家》有為宮,為律,為可,為棟,為叢棘,為狐,為蒺藜,為桎梏。
《說卦傳》正文說:坎取象為水,為溝渠,為隱藏潛伏,為矯直與揉曲,為弓和車輪;就人而言,取象為憂慮加重、為心病、為耳痛、為出血之卦、為紅色;就馬而言,取象為脊背漂亮的馬、性子急的馬、垂著頭的馬、蹄子薄的馬、拖著腿走的馬;就車而言,取象為常出毛病、為通行、為月亮、為盜賊;就樹木而言,取象為質地堅硬而髓心多。朱熹《本義》說:《九家易》另有「為宮、為律、為可、為棟、為叢棘、為狐、為蒺藜、為桎梏」八項。
集說 宋氏衷曰:曲者更直為矯,直者更曲為輮,水流有曲直,故為“矯輮”,“為美脊”,陽在中央,馬脊之象也。孔氏穎達曰:此一節廣明坎象。“坎為水”,取其北方之行也;“為溝瀆”,取其水行無所不通也;“為隱伏”,取其水藏地中也;“為輮矯,使曲者直為矯,使直者曲為輮,水流曲直,故為“矯輮”也;“為弓輪”,弓者激矢如水激射也,輪者運行如水行也;“為加憂”,取其憂險難也;“為心病”,憂險難故心病也;“為耳痛”,坎為勞卦,聽勞則耳痛也;“為血卦”,人之有血,猶地有水也;“為赤”,亦取血之色;
集說引宋衷說:把彎的弄直叫作矯,把直的弄彎叫作揉;水流有彎有直,所以取象為「矯輮」。「為美脊」,是陽爻居中,好比馬背脊樑的形象。集說又引孔穎達說:這一節是推廣坎的取象。「坎為水」,取水屬北方五行;「為溝瀆」,取水流沒有什麼地方不通;「為隱伏」,取水潛藏在地下;「為矯輮」,把彎的弄直叫矯,把直的弄彎叫揉,水流有彎有直,所以取「矯輮」;「為弓輪」,弓能把箭激射出去,如同水的激射,車輪轉動運行,如同水的流行;「為加憂」,取它憂慮險難;「為心病」,因憂慮險難而生心病;「為耳痛」,坎是勞倦之卦,聽得勞累耳朵便疼;「為血卦」,人身上有血,好比大地上有水;「為赤」,也是取血的顏色。
“其於馬也,為美脊”,取其陽在中也;“為亟心”,亟,急也,取其中堅內動也;“為下首”,取其水流向下也;“為薄蹄”,取水流迫地而行也;“為曳”,取水磨地而行也;“其於輿也,為多眚”,取其表裡有陰,力弱不能重載也;“為通”,取行有孔穴也;“為月”,月是水之精也;“為盜”,取水行潛竊也;“其於木也,為堅多心”,取剛在內也。
「其於馬也,為美脊」,取陽爻居中如同脊骨;「為亟心」,亟就是急,取它中爻剛實而內裡躁動;「為下首」,取水總是向下流;「為薄蹄」,取水貼著地面奔流;「為曳」,取水擦著地面拖行;「其於輿也,為多眚」,取車的表裡都是陰爻,力量弱而載不動重物,所以常出毛病;「為通」,取水流必有孔穴可通;「為月」,月亮是水的精華;「為盜」,取水暗中潛行如同偷竊;「其於木也,為堅多心」,取陽剛在內,所以木質堅硬而髓心多。
鄭氏正夫曰:血在形,如水在天地間,故為“血卦。”蔡氏清曰:日火外影也,金水內影也,月是金水之精,何獨外影,曰,月體亦內影,坎象也,得日之光以為光,故兼外影耳,凡金與水得日之光,亦光輝外射也。
集說引鄭正夫說:血在人的形體之中,好比水在天地之間,所以坎「為血卦」。集說又引蔡清說:太陽和火是向外發光的,金和水是向內含光的;月亮是金水的精華,為什麼偏偏也向外發光呢?回答是:月亮的本體也屬向內含光,這正是坎的象;它借得日光才有光,所以兼帶著向外發光罷了。凡是金和水受到日光照射,同樣會光輝四射。
案 坎以習險取“勞”義,故“加憂”、“心病”、“耳痛”者,人之勞也。“亟心”、“下首”、“薄蹄”、“曳”者,馬之勞也。多眚者,車之勞也。凡馬勞極,則心亟而屢下其首,蹄薄而足曳,皆歷險之甚所致也。
李光地按:坎因為反覆經歷險難而取「勞」的意思,所以「加憂」「心病」「耳痛」講的是人的勞倦,「亟心」「下首」「薄蹄」「曳」講的是馬的勞倦,「多眚」講的是車的勞損。凡是馬疲勞到極點,就心跳發急而不住地垂下頭來,蹄子磨薄而兩腿拖著走,這些都是歷險太過所造成的。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冑,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乾卦,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搞。本義 《荀九家》有:為牝牛。
《說卦傳》正文說:離取象為火,為太陽,為閃電,為中女,為鎧甲頭盔,為戈矛兵器;就人而言,取象為大肚子;又為乾燥之卦,為鱉,為蟹,為螺,為蚌,為龜;就樹木而言,取象為中間空而上端枯槁(底本「槁」訛作「搞」)。朱熹《本義》說:《九家易》另有「為牝牛」一項。
集說 孔氏穎達曰:此一節廣明離象。“離為火”,取南方之行也;“為日”,日是火精也;“為電”,火之類也;“為中女”,離為中女:“為甲冑”,取其剛在外也:“為戈兵”,取其以剛自捍也;“其於人也,為大腹”,取其懷陰氣也; ”為乾卦”,取其日所烜也;“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皆取剛在外也;“其於木也,為科上槁”。科,空也。陰在內為空,木既空中,上必枯槁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這一節是推廣離的取象。「離為火」,取火屬南方五行;「為日」,太陽是火的精華;「為電」,閃電與火同類;「為中女」,離本來就是中女;「為甲冑」,取陽剛包在外面;「為戈兵」,取用剛硬的兵器保衛自己;「其於人也,為大腹」,取它中爻是陰,好比腹中懷著陰氣而鼓起;「為乾卦」,取被太陽曬得乾燥;「為鱉、為蟹、為蠃、為蚌、為龜」,都是取甲殼剛硬包在外面;「其於木也,為科上槁」——科就是空,陰爻在中間便是空,樹木既然中間空了,上端必定枯槁。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藤,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喙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本義 《荀九家》有為鼻,為虎,為狐。集說 宋氏衷曰:閽人主門,寺人主巷,艮為止,此職皆掌禁止者也。虞氏翻曰:“為山”,故為徑路也。艮手,故“為指”。陽剛在上,故“堅多節”。
《說卦傳》正文說:艮取象為山,為小路,為小石頭,為門闕,為草木的果實(底本「蓏」訛作「藤」),為守門的閽人與內廷的寺人,為手指,為狗,為鼠,為喙嘴黑色的禽獸一類;就樹木而言,取象為質地堅硬而節疤多。朱熹《本義》說:《九家易》另有「為鼻、為虎、為狐」三項。集說引宋衷說:閽人掌管宮門,寺人掌管內巷;艮的意思是止,這兩種職務都是執掌禁止出入的。集說又引虞翻說:艮既然「為山」,所以又取山中小路;艮象徵手,所以取手指;陽剛居在上位,所以取「堅多節」。
孔氏穎達曰:此一節廣明艮象。“艮為山”,取陰在下為止,陽在上為高,故艮象山也;“為徑路”,取其山路有澗道也;“為小石”,取其艮為山,義為陽卦之小者也;“為門闕”,取其崇高也;“為果蓏”,木實為果,草實為蓏,取其出於山谷之中也,“為閽寺”,取其禁止人也;“為指”,取其執止物也;“為狗”,“為鼠”,取其皆止人家也;“為黔喙之屬”,取其山居之獸也;“其於木也,為堅多節”,取其堅凝故多節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這一節是推廣艮的取象。「艮為山」,取兩個陰爻在下表示靜止,一個陽爻在上表示高聳,所以艮象徵山;「為徑路」,取山中小路多有澗谷通道;「為小石」,取艮既然為山,在陽卦裡又屬最小的一個;「為門闕」,取門闕高大;「為果蓏」,樹上結的叫果,草上結的叫蓏,取它們生在山谷之中;「為閽寺」,取閽人寺人負責禁止人出入;「為指」,取手指能握住東西使它不動;「為狗」「為鼠」,取它們都止息在人家裡;「為黔喙之屬」,取那些住在山裡的走獸;「其於木也,為堅多節」,取木質堅硬凝結,所以節疤多。
項氏安世曰:“震為敷為蕃鮮”,草木之始也,“艮為果蓏”、草木之終也,果蓏能終而又能始,故於艮之象為切。俞氏瑣曰:《周官閽人》掌王宮中門之禁,止物之不應入者。寺人掌王之內人,及女官之戒令,止物之不得出者,坎之剛在內,故為木之“堅多心”,艮之剛在外,故為木之“堅多節”。
集說引項安世說:「震為敷、為蕃鮮」,講的是草木的開端;「艮為果蓏」,講的是草木的終結。果實既能結束一輪又能開啟一輪,所以拿來配艮的象最為貼切。集說又引俞琰說:《周禮》記載,閽人掌管王宮中門的禁令,攔住不該進來的;寺人掌管王的內宮人員以及女官的戒令,攔住不該出去的。坎的陽剛在裡面,所以取樹木的「堅多心」;艮的陽剛在外面,所以取樹木的「堅多節」。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其於地也,為剛滷,為妾,為羊。本義 《荀九家》有為常,為輔頰。此第十一章。廣八卦之象,其間多不可曉者,求之於經,亦不盡合也。
《說卦傳》正文說:兌取象為澤,為少女,為巫祝,為口舌,為毀壞折斷,為附著而後剝落;就土地而言,取象為堅硬的鹽鹼地;又為妾,為羊。朱熹《本義》說:《九家易》另有「為常、為輔頰」兩項。以上是第十一章。這一章推廣八卦的取象,其中有不少條講不明白,拿到經文裡去印證,也不能一一相合。
集說 孔氏穎達曰:此一節廣明兌象。“兌為澤”,取其陰卦之小,地類卑也:”為少女”,兌為少女也;“為巫”,取其口舌之官也;“為門舌”,取西方於五事而言也;“為毀折”,“為附決”,兌西方之卦,取秋物成熟,稿稈之屬,則“毀折”也;果砧之屬,則“附決”也;“其於地也,為剛滷”,取水澤所停,剛咸鹵也;“為妾”,取少女從姊為娣也。
集說引孔穎達說:這一節是推廣兌的取象。「兌為澤」,取它在陰卦裡最小,而澤屬地類,地位卑下;「為少女」,兌本來就是少女;「為巫」,取巫祝是靠口舌供職的;「為口舌」(底本「口」訛作「門」),是就西方對應五事中的「言」來講的;「為毀折」「為附決」,兌是西方之卦,取秋天萬物成熟,稻麥禾稈一類要被割斷,就是「毀折」,瓜果一類熟透了從枝上脫落,就是「附決」;「其於地也,為剛滷」,取水澤積存之處,地土堅硬而帶咸鹵;「為妾」,取少女隨姐姐出嫁去作陪嫁的媵妾。
總論 項氏安世曰:此章推廣象類,使之明備,以資占者之決也。胡氏炳文曰:此章廣八卦之象,幾百十有二,其中有相對取象者,如乾為天坤為地之類是也,上文“乾為馬”;此則“為良馬”、“老馬”、“瘠馬”、“駁馬”,上文“坤為牛”,此則“為子母牛”,“乾為木果”,結於上而園,“坤為大輿”,載於下而方,“震為決躁”,“巽為進退為不果”,剛柔之性也,震巽獨以其究言,剛柔之始也,坎內陽外陰,水與月剛內明外暗,離內陰外陽,火與日則內暗外明,坎中實,故於人“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
總論引項安世說:這一章推廣八卦所象徵的物類,使它明白詳備,好給占卜的人作判斷的憑藉。總論又引胡炳文說:這一章推廣八卦的取象,將近一百一十二條。其中有兩兩相對而取象的,比如乾為天、坤為地這一類;上文說「乾為馬」,這裡就分出「為良馬」「老馬」「瘠馬」「駁馬」,上文說「坤為牛」,這裡就說「為子母牛」;「乾為木果」,結在上頭而形狀渾圓,「坤為大輿」,載在下面而形狀方正;「震為決躁」與「巽為進退、為不果」,講的是剛與柔各自的性情,而震巽兩卦獨獨講到「其究」,講的是剛柔的開端。坎是內陽外陰,水和月亮都是內裡明亮而外表昏暗;離是內陰外陽,火和太陽則是內裡昏暗而外表明亮。坎的中爻是實的,所以在人身上取「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
離中虛,故於人為“大腹”,艮為“閽寺”“為指”,艮之止也,“兌為巫”“為口舌”,陰之說也;有相反取象者,“震為大塗”,反而艮則“為徑路”,“巽為長為高”,反而兌則“為毀折”;有相因取象者,“乾為馬”,震得乾初之陽,故於馬“為善鳴”、“馵 案 此章雖廣八卦之象,然有前文所取,而此反不備者,則非廣也,意前為歷代相傳,而此則《周易》義例與。
離的中爻是虛的,所以在人身上取「為大腹」。艮取「為閽寺」「為指」,那是艮的止;兌取「為巫」「為口舌」,那是陰爻在外的悅。還有兩兩相反而取象的:「震為大塗」,反過來艮就「為徑路」;「巽為長、為高」,反過來兌就「為毀折」。還有前後相承而取象的:「乾為馬」,震得到乾初爻的陽,所以在馬上取「為善鳴」「為馵足」……(底本此處有脫文,胡炳文之說未完。)李光地按:這一章雖說是推廣八卦的取象,可是前文已經取過、這裡反倒沒有列全的也有,那就算不得「廣」了。想來前面那些是歷代相傳的舊說,這裡所載的則是《周易》自身的義例吧。
序卦傳
集說 孔氏穎達曰:韓康伯云,《序卦》之所明,非《易》之蘊也,蓋因卦之次,托象以明義,今驗六十四卦,二二相偶,非覆即變。覆者,表裡視之,遂成兩卦,《屯》、《蒙》、《需》、《訟》、《師》、《比》之類是也。變者反覆惟成一卦,則變以對之,《乾》、《坤》、《坎》、《離》、《大過》、《頤》、《中孚》、《小過》之類是也,且聖人本定先後,若元用孔子序卦之意,則不應非覆即變,然則康伯所云,因卦之次,托象以明義,蓋不虛矣。
集說引孔穎達說:韓康伯講,《序卦傳》所闡明的,並不是《周易》最深的底蘊,它只是順著卦的先後次序,借卦象來說明義理罷了。如今驗看六十四卦,都是兩兩配成一對,不是「覆」就是「變」。所謂「覆」,是把一個卦從正反兩頭看,就成了兩個卦,《屯》與《蒙》、《需》與《訟》、《師》與《比》這一類就是。所謂「變」,是一個卦翻轉過來仍舊是原樣,只好把六爻全變的那個卦配作對頭,《乾》與《坤》、《坎》與《離》、《大過》與《頤》、《中孚》與《小過》這一類就是。況且聖人本來就排定了先後,若當初真是照孔子《序卦傳》所講的義理來排,就不應當整齊到非覆即變。這樣看來,韓康伯所說的「順著卦的次序,借卦象來說明義理」,確實不是空話。
張子曰:《序卦》相受,聖人作《易》,須有次序。《朱子語類》:問:《序卦》或以為非聖人之書,信乎?曰:此沙隨程氏之說也,先儒以為非聖人之蘊,某以為非聖人之精則可,謂非《易》之蘊則不可,周子分“精”與“蘊”字甚分明,《序卦》卻正足《易》之蘊,事事夾雜,都有在裡面。問如何謂《易》之精?曰:如“《易》有太極,足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這是《易》之精。
集說引張載說:《序卦傳》講一卦接一卦地相承,聖人制作《周易》,本來就該有個次序。集說又引《朱子語類》:有人問,《序卦傳》有人認為不是聖人所作,可信嗎?朱熹答:這是沙隨程迥的講法。先儒認為它不是聖人的底蘊,我看說它不是聖人的精微處可以,說它不是《周易》的底蘊就不行。周敦頤把「精」和「蘊」兩個字分得很清楚,《序卦傳》恰恰補足了《周易》的底蘊,各樣事情夾雜在一起,全都含在裡頭。又問:什麼才算《周易》的精微處?答:像「《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底本「是」訛作「足」),這才是《周易》的精微處。
問如《序卦》中亦見消長進退之義,喚作不是精不得。曰:此正是事事夾雜有在裡面,正是蘊,須是自一個生出來以至於無窮,便是精。、問《易》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多寡不均,何也?曰:卦有正對,有反對,《乾》、《坤》、《坎》、《離》、《頤》、《大過》、《中孚》、《小過》八卦,正對也,正對不變,故反覆觀之,止成八卦,其餘五十六卦,反對也,反對者皆變,故反覆觀之,共二十八卦,以正對卦合反對卦觀之,總而為三十六卦,其在上經,不變卦凡六,《乾》、《坤》、《坎》、《離》、《頤》、《大過》是也,自《屯》、《蒙》而下二十四卦,反之則為卜二,以十二而加六,則十八也。
又問:《序卦傳》中也見得出消長進退的道理,總不能說它不是精微。答:這正是各樣事情夾雜在裡面,正屬於「蘊」;必須是從一個根源生出來,一直推衍到無窮,那才叫「精」。又問:《周易》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多少不均,這是為什麼?答:卦有「正對」,有「反對」。《乾》《坤》《坎》《離》《頤》《大過》《中孚》《小過》這八卦屬正對,正對的卦翻過來不變形,所以反覆去看仍舊只成八卦;其餘五十六卦屬反對,反對的卦翻過來都變形,所以反覆去看只合成二十八卦。把正對的八卦與反對的二十八卦合起來看,總共是三十六卦。就上經而論,翻過來不變的卦共有六個,就是《乾》《坤》《坎》《離》《頤》《大過》;從《屯》《蒙》以下二十四卦,翻過來合成十二卦(底本「十」訛作「卜」),十二再加六,正是十八。
其在下經,不變卦凡二,《中孚》、《小過》是也, 緘》、《恆》而下三十二卦,反之則為十六,以十六加二,亦十八也,其多寡之數,則未嘗不均也。問《序卦》中有一,二不可曉處,如六十四卦,獨不占《咸》卦,何也?曰:夫婦之道即咸也。問恐亦如上經不言乾坤,但言天地則乾坤可見否。曰:然。項氏安世曰:《易》之稱上下經者,未有考也,以《序卦》觀之,二篇之分,斷可知矣。
就下經而論,翻過來不變的卦只有兩個,就是《中孚》與《小過》;自《咸》《恆》以下三十二卦(底本「咸」殘訛作「緘」),翻過來合成十六卦,十六再加二,也是十八。可見上下經卦數的多寡,其實並不曾不均。又問:《序卦傳》裡有一兩處講不明白,比如六十四卦當中,偏偏不提《咸》卦,這是為什麼?答:那裡所講的「夫婦之道」就是《咸》。又問:這大概也像上經不直說乾坤、只說天地,而乾坤自在其中吧?答:正是這樣。集說引項安世說:《周易》分稱上經下經,來歷已無從查考;但從《序卦傳》看去,全書分成兩篇是斷然可以知道的。
案 卦之所以序者,必自有故,而孔予以義次之,就其所次,亦足以見天道之盈虛消長,人事之得失存亡,國家之興衰理亂,如孔氏朱子之言皆是也,然須知若別為之序,則其理亦未嘗不相貫,如蓍筮之法,一卦可變為六十四卦,隨其所遇而其貞與悔皆可以相生,然後有以周義理而極事變,故曰天下之能事畢也,孔子蓋因《序卦》之次以明例,所謂舉其一隅焉爾,神而明之,則知《易》道之周流而趨時無定,且知筮法之變通而觸類可長,此義蓋《易》之旁通至極處也。
李光地按:六十四卦之所以排成這個次序,必定另有緣故,而孔子是按義理把它們連綴起來的。就著他所連綴的次序看去,也足以見出天道的盈虛消長、人事的得失存亡、國家的興衰治亂,孔穎達和朱熹的話都是這個意思。不過還須知道,即使另換一種排法,其中的道理同樣貫通無礙。就像蓍草起卦的方法,一個卦可以變出六十四卦,隨著所遇的變爻,內卦的「貞」與外卦的「悔」都能彼此相生,這樣才能把義理講周全、把事變窮究盡,所以《繫辭傳》說「天下之能事畢矣」。孔子不過是借《序卦》的次序來示範體例,也就是所謂舉出一角讓人自去推知其餘罷了。能夠心領神會,就懂得《易》道周流不居、隨時而變沒有定準,也懂得筮法通變無窮、觸類可以引申,這層意思大概是《周易》旁通到極處的地方。
集說 項氏安世曰:“屯”不訓盈也,當屯之時,剛柔始交,天地絪縕,雷雨動盪,見其氣之充塞也,是以謂之盈爾,故謂之盈者其氣也,謂之物之始生者其時也,謂之難者其事也,若屯之訓,紛紜盤錯之義云爾。
集說引項安世說:「屯」字本來並不訓作「盈」。當屯的時候,剛柔剛剛交合,天地之氣絪縕交融,雷雨鼓盪震動,看得出那股氣充塞天地,因此才說它「盈」。所以說它「盈」,指的是氣;說它是「物之始生」,指的是時;說它是「難」,指的是事。至於「屯」字本身的訓釋,不過是紛紜盤結、糾纏難解的意思罷了。
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集說 孔氏穎達曰:上言“屯者盈也”,釋《屯》次乾坤,其言已畢,更言“屯者物之始生者”,開說下“物生必蒙”,直取始生之意,非重釋《屯》之名也。
《序卦傳》正文說:屯,是萬物剛剛萌生的時候。萬物初生必定蒙昧,所以接在後面的是《蒙》卦。蒙,就是蒙昧,指萬物幼稚。幼稚就不能不加以養育,所以接在後面的是《需》卦。需,講的是飲食之道。有飲食就必定生出爭訟,所以接在後面的是《訟》卦。(底本《序卦傳》開篇自「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至「屯者,盈也」一段脫去未錄。)集說引孔穎達說:上文說「屯者盈也」,是解釋《屯》為什麼排在乾坤之後,那句話已經說完;這裡再說「屯者,物之始生也」,是為了引出下面的「物生必蒙」,只取初生這一層意思,並不是重新解釋《屯》這個卦名。
朱氏震曰:蒙,冥昧也,物生者必始於冥昧,勾萌胎卵是也,故次之以《蒙》。蒙,童蒙也,物如此稚也。又曰:“飲食必有訟”,乾餱以愆,豕酒生禍,有血氣者,必有爭心,故次之以《訟》。
集說引朱震說:蒙就是昏暗不明。萬物生出來必定從昏昧開始,草木的芽苞、鳥獸的胎卵便是如此,所以《蒙》接在《屯》後面。蒙又指童子的蒙昧,說的是萬物正當幼稚的階段。朱震又說:「飲食必有訟」,《詩經》講乾糧分得不勻就招來怨懟,古人也說豬肉美酒會惹出禍端;凡是有血氣的,必定有爭奪之心,所以《訟》接在《需》後面。
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集說 韓氏伯曰:眾起而不比,則爭無由息,必相親比,而後得寧。項氏安世曰:《師》、《比》二卦相反,師取伍兩卒旅師軍之名,比取比閭族黨州鄉之名,師以眾正為義,比以相親為主。
《序卦傳》正文說:爭訟一起,必定有眾人聚集起來動武,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師》卦。師,就是眾多。眾人聚在一起必定要有所親附,所以接在後面的是《比》卦。比,就是親近依附。集說引韓康伯說:眾人起來而不肯親附,爭鬥就沒法平息;必須彼此親近依附,然後才能得到安寧。集說又引項安世說:《師》《比》兩卦正好相反:師取的是伍、兩、卒、旅、師、軍這類軍制的名目,比取的是比、閭、族、黨、州、鄉這類鄉里編制的名目;師以率眾守正為義,比以彼此相親為主。
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本義 晁氏云,鄭無“而泰”二字。集說 姚氏信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有禮然後泰,泰然後安也。
《序卦傳》正文說:彼此親附就必定有所積聚,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小畜》卦。事物有了積聚,然後才談得上禮節,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履》卦。循禮而行、通泰無阻,然後才能安定,所以接在後面的是《泰》卦。朱熹《本義》說:晁說之講,鄭玄本沒有「而泰」兩個字。集說引姚信說:安定君上、治理百姓,沒有比禮更好的;有了禮然後通泰,通泰然後安定。
項氏安世曰:“履”不訓禮,人所履,未有外於禮者,外於禮,則非所當履,故以履為有禮也,上天下澤,亦有禮之名分焉。胡氏一桂曰:《乾》、《坤》至《履》十變,陰陽之氣一周矣。
集說引項安世說:「履」字本來並不訓作「禮」;只是人所踐行的,沒有能出於禮之外的,一旦出了禮的範圍,就不是應當踐行的,所以把「履」講成有禮。再者《履》卦上天下澤,也含著禮所講的名分等級。集說又引胡一桂說:從《乾》《坤》數到《履》,一共經過十次變換,陰陽二氣正好走完一個週期。
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本義 郭氏雍曰;以謙有大,則絕盈滿之累,故優遊不迫而暇豫也。
《序卦傳》正文說:泰,就是通達。事物不可能一直通達下去,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否》卦;也不可能一直閉塞下去,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同人》卦。能與人同心的,萬物必定歸附於他,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大有》卦。擁有眾多的人不可以自滿,所以接在後面的是《謙》卦。既富有又能謙退,必定安樂,所以接在後面的是《豫》卦。朱熹《本義》引郭雍說:用謙退的態度守著富有,就斷絕了盈滿招損的牽累,所以能從容不迫而閒適安樂。
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事者,其肯隨乎。項氏安世曰:“蠱”不訓事,物壞則萬事生矣,事因壞而起,故以蠱為事之先。又曰:“臨”不訓大,大者以上臨下,以大臨小。凡稱“臨”者,皆大者之事,故以“大”釋之,若豐者大也,則真訓大矣。吳氏澄曰:因蠱之有事,而後有臨之盛大也。
《序卦傳》正文說:安樂了必定有人來跟隨,所以接在後面的是《隨》卦。因為喜悅而跟隨別人的,必定會生出事端,所以接在後面的是《蠱》卦。蠱,就是事。有了事情然後才能做大,所以接在後面的是《臨》卦。臨,就是大。……若不是有事可做,誰肯來跟隨呢。(底本此處有脫文,只餘下半句。)集說引項安世說:「蠱」字本來並不訓作「事」;事物敗壞了,萬般事情就生出來,事情因敗壞而興起,所以把蠱看作事情的前一步。項安世又說:「臨」字本來並不訓作「大」;所謂大,是以上臨下、以大臨小,凡稱「臨」的都是居大位者的事,所以用「大」去解釋它;至於《豐卦》說「豐者大也」,那才是真正訓作大。集說又引吳澄說:正因為《蠱》有事可做,然後才有《臨》的盛大。
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集說 崔氏憬曰:言德業大者,可以觀於人也。
《序卦傳》正文說:事物盛大以後才值得瞻仰,所以接在後面的是《觀》卦。有可瞻仰的,然後才會有人來會合,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噬嗑》卦。嗑,就是合。事物不可以苟且湊合就算了事,所以接在後面的是《賁》卦。賁,就是文飾。文飾到了極點,亨通之路也就走到盡頭,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剝》卦。剝,就是剝落。集說引崔憬說:這是說德行事業盛大的人,才可以讓別人瞻仰。
蘇氏軾曰:君臣父子夫婦朋友之際,所謂合也,直情而行謂之苟,禮以飾情謂之賁,苟則易合,易則相瀆,相瀆則易以離,賁則難合,難合則相敬,相敬則能久,飾極則文勝而實衰,故《剝》。張氏栻曰:賁飾則貴於文,文之太過,則又滅其質而有所不通,故致飾則亨有所盡。
集說引蘇軾說:君臣、父子、夫婦、朋友之間的往來,就是所謂「合」。任著性情直來直去叫作苟且,用禮節修飾情感叫作文飾。苟且就容易合攏,容易合攏就互相輕慢,互相輕慢就容易分離;有文飾就不易合攏,不易合攏就彼此敬重,彼此敬重才能長久。可是文飾到了極點,虛文壓過實質,實質便衰敗了,所以接著就是《剝》。集說又引張栻說:賁是文飾,看重的是文采;文采太過頭,反而埋沒本質而有所窒礙不通,所以文飾到極點,亨通也就到頭了。
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集說 崔氏憬曰:物復其本,則為誠實,故言《復》則《無妄》矣。周子曰:不善之動,妄也。妄復則無妄矣,無妄則誠矣,故《無妄》次《復》。
《序卦傳》正文說:事物不可能一直剝落到盡頭,剝到上面走投無路就返回下面重新開始,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復》卦。回復了本性就不再虛妄,所以接在後面的是《無妄》卦。有了無妄然後才可以蓄養,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大畜》卦。集說引崔憬說:萬物回復到它的本根,就是真實無偽,所以一說到《復》,《無妄》便隨之而來。集說又引周敦頤說:不善的念頭一動,就是妄;妄念回頭,就是無妄;無妄也就是誠,所以《無妄》緊接在《復》後面。
郭氏忠孝曰:健為天德,大畜止健,畜天德也,故曰“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不能畜天德,則見於有為者,不能無妄,故天德止於大畜,而動於無妄也。閻氏彥升曰:“無妄然後可畜”,所畜者在德,故曰大。
集說引郭忠孝說:剛健是天的德性,《大畜》卦用艮止住乾健,所蓄的正是這天德,所以《大畜·彖傳》說「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不能把天德蓄住,那麼表現在行事上就免不了虛妄;所以天德在《大畜》裡被止住蓄養,而在《無妄》裡發動出來。集說又引閻彥升說:「有無妄然後可畜」,所蓄養的是德,所以稱它為「大」。
餘氏芑舒曰:自有事而大。大而可觀,可觀而合,合而飾,所謂忠信之薄而偽之始也,故一變而為剝,《剝》而《復》,則真實獨存而不妄矣。何氏楷曰:不妄與無妄當辨,由不以妄然後能無妄也。
集說引餘芑舒說:從有事情可做而變得盛大,盛大而值得瞻仰,值得瞻仰而有人來會合,會合了又加上文飾——這正是《老子》所說忠信澆薄、虛偽開端的地方,所以一變就成了《剝》。由《剝》而《復》,虛飾剝落乾淨,只剩真實存留,便不再虛妄。集說又引何楷說:「不妄」與「無妄」應當分辨清楚:先要做到不去妄為,然後才能達到無妄的境地。
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集說 蘇氏軾曰:養而不用,其極必動,動而不已,其極必過。
《序卦傳》正文說:萬物有了蓄積然後才能養育,所以接在後面的是《頤》卦。頤,就是養。不先養足就不能有所行動,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大過》卦。事物不可能一直過分下去,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坎》卦。坎,就是陷落。陷落了必定要有所依附,所以接在後面的是《離》卦。離,就是附麗。集說引蘇軾說:養而不用,養到極處必定要動;動個不停,動到極處必定過分。
閻氏彥升曰:養者君子所以成已,動者君子所以應物,然君子處則中立,動則中立,豈求勝物哉,及其應變,則有時或過,故受之以《大過》。林氏希元曰:不專一則不能直遂,不翕聚則不能發散,故必有養然後能動,不養則不可以動。孟子曰: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即此理也,或受之以《大過》,大過 姜氏寶曰:無所養則其體不立,不可舉動以應大事,惟養充而動,動必有大過人者矣。
集說引閻彥升說:養育是君子用來成就自己的,行動是君子用來應接外物的;然而君子靜處時守中而立,行動時也守中而立,哪裡是要去壓倒別人呢?只是等到應付變故的時候,就難免有過分之處,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大過》卦。集說又引林希元說:心志不專一就不能直往貫徹,氣不先收斂聚攏就不能發散出去,所以必定先有養育然後才能行動,不養就不可以動。孟子說「人有所不為,然後可以有為」,正是這個道理。(底本此處有脫文。)集說又引姜寶說:沒有蓄養,本體就立不住,也就不能舉動去應付大事;唯有養足了才動,一動必定有遠遠過人的地方。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
《序卦傳》正文說:先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了萬物,然後有男女;有了男女,然後有夫妻;有了夫妻,然後有父子;有了父子,然後有君臣;有了君臣,然後有上下的等級;有了上下的等級,然後禮義才有安放施行的地方。夫妻之道不可以不長久,所以接在後面的是《恆》卦。恆,就是長久。
集說 干氏寶曰:此詳言人道三綱六紀有自來也,人有男女陰陽之性,則自然有夫婦配合之道,陰陽化生,血體相傳,則自然有父子之親,以父立君,以子資臣,則必有君臣之位,有君臣之位,故有上下之序,有上下之位,則必禮以定其體,義以制其宜,明先王制作,蓋取之於情者也。
集說引干寶說:這一段詳細講明人倫中三綱六紀的來歷。人有男女陰陽的天性,自然就有夫妻配合的道理;陰陽交感化生,血脈形體一代代相傳,自然就有父子的親情;把父親的地位推衍為君主,把兒子的身份推衍為臣屬,就必定有君臣的名位;有了君臣的名位,就有上下的次序;有了上下的名位,就必定要用禮來確定它的體統、用義來裁斷它的分寸。這說明先王制禮作樂,本來就是就著人情來取法的。
上經始於《乾》、《坤》,有生之本也;下經始於《咸》、《恆》,人道之首也。《易》之興也,當殷之末世,有妲己之禍,當周之盛德,有三母之功,以言天不地不生,夫不婦不成,相須之至,王教之端,故《詩》以關睢為國風之始,而《易》於《咸》、《恆》,備論禮義所由生也。《朱子語類》:問:“禮義有所錯”,“錯”字陸氏兩音,如何?曰:只是作“措”字,謂禮義有所設施耳。
上經從《乾》《坤》開始,那是萬物生成的根本;下經從《咸》《恆》開始,那是人倫之道的開端。《周易》興起的時候,正當殷商末世,有妲己招來的禍亂;正當周朝德業隆盛,有太姜、太任、太姒三位賢母的功勞。這就是說,天沒有地便生不出萬物,丈夫沒有妻子便成不了家室,兩者相互依待到了極點,也正是王者教化的起點。所以《詩經》把《關雎》放在《國風》之首,《周易》則在《咸》《恆》兩卦裡詳論禮義由何而生。集說又引《朱子語類》:有人問,「禮義有所錯」的「錯」字,陸德明注了兩個讀音,該怎麼讀?朱熹答:只當作「措」字用,是說禮義有了安放施行的地方罷了。
吳氏澄曰:此言《咸》所以為下經之首也,夫婦謂《咸》卦,先言天地萬物男女者,有夫婦之所由也,後言父子君臣上下者,有夫婦之所致也,有夫婦,則其所生為父子,由家而國,雖非父子也,而君尊臣卑之分,如父子也,由國而天下,雖非君臣,而上貴下賤之分,如君臣也,禮義所以分別尊卑貴賤之等。錯,猶置也。《乾》、《坤》、《咸》不出卦名者,以其為上下經之首卦,特別言之。
集說引吳澄說:這一段講的是《咸》卦為什麼排在下經之首。所謂「夫婦」,指的就是《咸》卦。先說天地、萬物、男女,是交代夫婦由何而來;後說父子、君臣、上下,是交代有了夫婦又引出什麼。有了夫婦,他們所生的便是父子;由一家推到一國,君臣雖然並不是父子,可君尊臣卑的名分就如同父子;由一國推到天下,雖然並不是君臣,可上貴下賤的名分就如同君臣。禮義正是用來分別尊卑貴賤等級的。「錯」字,與「安置」的置意思相近。《乾》《坤》《咸》三卦不標出卦名,是因為它們是上下經的首卦,所以特意換個說法來講。
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集說 郭氏忠孝曰:“傷乎外者必反其家”,蓋行有不得於人,則反求諸己。
《序卦傳》正文說:事物不可能長久停在一個地方,所以接在後面的是《遯》卦。遯,就是退避。事物不可能一直退避下去,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大壯》卦。事物不可能一直強壯下去,所以接在後面的是《晉》卦。晉,就是前進。前進必定會受到損傷,所以接在後面的是《明夷》卦。夷,就是損傷。在外面受了傷的必定回到自己家裡,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家人》卦。集說引郭忠孝說:所謂「傷乎外者必反其家」,是說行事在別人那裡得不到回應,就反過來在自己身上尋找緣由。
閻氏彥升曰:知進而已,不知消息盈虛,與時偕行,則傷之者至矣,故受之以《明夷》,以利合者,迫窮禍患害相棄也,以天屬者,迫窮禍患害相收也,《明夷》之傷,豈得不反於家人乎。何氏楷曰:《晉》與《漸》皆進,進必有歸者,先以艮,進必有傷者,先以壯也。
集說引閻彥升說:只知一味前進,不懂得消長盈虛要隨著時勢而行,那麼損傷就來了,所以接在後面的是《明夷》卦。憑利害結合的人,一遇困窮禍患就互相拋棄;憑天性骨肉相連的人,一遇困窮禍患反而互相收容。《明夷》所受的損傷,怎麼能不回到家人身邊去呢。集說又引何楷說:《晉》與《漸》都講前進,為什麼《漸》說進必有所歸、《晉》說進必有所傷?因為《漸》前面是艮的止,《晉》前面則是《大壯》的強壯。
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集說 周子曰:家人離必起於婦人,故《睽》次《家人》,以二女同居而志不同行也。
《序卦傳》正文說:家道走到盡頭必定乖離,所以接在後面的是《睽》卦。睽,就是乖違。乖違了必定生出患難,所以接在後面的是《蹇》卦。蹇,就是艱難。事物不可能一直艱難下去,所以接在後面的是《解》卦。解,就是舒緩。集說引周敦頤說:一家人的離散,必定從婦人身上起因,所以《睽》緊接在《家人》後面;《睽》卦正是兩個女子同住一屋而心志各奔一方。
項氏安世曰:凡言《屯》者,皆以為難,而《蹇》又稱難者,卦皆有《坎》也,然《屯》“動乎險中”,行乎患難者也,《蹇》見險而止,但為所阻難,而不得前耳,非患難之難也,故居《屯》者,必以經綸濟之,遇《蹇》者,待其解緩而後前。
集說引項安世說:凡講到《屯》,都把它當作難;而《蹇》也稱作難,這是因為兩卦都含著《坎》。不過《屯》是「動乎險中」,人正走在患難裡面;《蹇》是見到險阻就停下,只是被擋住了過不去罷了,並不是患難的那種難。所以身處《屯》的人,必須靠經營籌劃去渡過;碰上《蹇》的人,則要等到險阻緩解了再往前走。
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集說 朱氏震曰:益久必盈,盈則必決,堤防是已,故次之以《夬》。胡氏一桂曰:《咸》、《恆》十變為《損》、《益》,亦猶《乾》、《坤》十變為《否》、《泰》也。
《序卦傳》正文說:鬆緩下來必定有所損失,所以接在後面的是《損》卦。減損不停必定轉為增益,所以接在後面的是《益》卦。增益不停必定要潰決,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夬》卦。夬,就是決斷潰決。潰決之後必定有所遭遇,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姤》卦。姤,就是不期而遇。集說引朱震說:增益久了必定滿溢,滿溢就必定潰決,堤壩正是如此,所以《夬》接在《益》後面。集說又引胡一桂說:《咸》《恆》經過十次變換成為《損》《益》,就好比《乾》《坤》經過十次變換成為《否》《泰》一樣。
俞氏琰曰:損益盛衰,若循環然,損而不已,天道復還,故必益,益而不已,則所積滿盈,故必決,此乃理之常也。《損》之後繼以《益》,深谷為陵之意也,《益》之後繼以《夬》,高岸為谷之意也。
集說引俞琰說:減損與增益、興盛與衰敗,就像轉圈一樣。減損不停,天道自會回還,所以必定轉為增益;增益不停,所積的就滿溢,所以必定潰決:這本是常理。《損》之後接上《益》,取的是《詩經》所說深谷變成丘陵的意思;《益》之後接上《夬》,取的是高岸塌陷成深谷的意思。
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集說 崔氏憬曰:冥升在上則窮,故言“升而不已必困”也。張氏栻曰:天下之物,散之則小,合而聚之,則積小以成其高大,故“聚而上者”為“升”也。
《序卦傳》正文說:事物彼此相遇然後才聚集,所以接在後面的是《萃》卦。萃,就是聚集。聚攏起來又往上走叫作升,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升》卦。上升不停必定困頓,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困》卦。在上面陷入困頓的必定退回下面,所以接在後面的是《井》卦。集說引崔憬說:《升》卦上六講「冥升」,昏昏然升到頂點就走投無路了,所以說「升而不已必困」。集說又引張栻說:天下的事物,散開來就顯得小;合攏聚集起來,就能積少成多而變得高大,所以「聚而上者」便叫作「升」。
項氏安世曰:物相遇而聚者,彼此之情交相會也,以眾言之也,比而有所畜者,繫而止之也,自我言之也,畜有止而聚之義,聚者不必止也。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集說 朱氏震曰:井在下者也,井久則穢濁不食,治井之道,革去其古井者而已。
集說引項安世說:事物相遇而聚在一起,是彼此的情意交相會合,這是就眾人一面講的;親附而有所蓄積,是把它繫住留下,這是就自己一面講的。「畜」含著止住並聚攏的意思,「聚」卻不一定要止住。《序卦傳》正文說:井的道理不可以不加變革,所以接在後面的是《革》卦。集說引朱震說:井是處在下面的東西,用得久了就汙濁不能再喝;整治井的辦法,不過是把那口舊井革除翻新罷了。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敵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集說 閻氏彥升曰: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漸者進也,進必有歸,何也?曰:晉所謂進者,有進而已,此進必有傷也,漸之所謂進者,漸進而已,烏有不得所歸者乎。
《序卦傳》正文說:能變革東西質性的沒有比鼎更厲害的,所以接在後面的是《鼎》卦。主持宗廟祭器的沒有比長子更合適的,所以接在後面的是《震》卦。震,就是動。事物不可能一直動下去,總要把它止住,所以接在後面的是《艮》卦(底本「故」訛作「敵」)。艮,就是止。事物不可能一直止住,所以接在後面的是《漸》卦。漸,就是漸進。前進必定有所歸宿,所以接在後面的是《歸妹》卦。得到歸宿的必定盛大,所以接在後面的是《豐》卦。豐,就是大。集說引閻彥升說:《晉》訓作進,卻說進必有所傷;《漸》也訓作進,卻說進必有所歸,這是為什麼?回答是:《晉》所說的進,只是一味往前沖,這樣進就難免受傷;《漸》所說的進,是循著次序慢慢前進,哪裡會有得不到歸宿的呢。
朱氏震曰:前曰“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 ”,此曰“得其所歸者必大”,《大有》次《同人》者,處大之道也,《豐》次《歸妹》者,致大之道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
集說引朱震說:前面說「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這裡說「得其所歸者必大」。《大有》排在《同人》後面,講的是身處盛大之時該怎樣自處;《豐》排在《歸妹》後面,講的是怎樣把事業推到盛大。《序卦傳》正文說:把盛大推到窮極的必定失去他的安身之處,所以接在後面的是《旅》卦。羈旅在外而無處容身,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巽》卦。巽,就是入。
集說 郭氏雍曰:動極而止,止極復進,進極必傷,進以漸則有歸,歸得其所則大,窮其大則必失,蓋非有大以謙故也。張氏械曰:旅者“親寡”之時,“無所容”也,唯巽然後得所入,故受之以《巽》,而巽者入也。俞氏琰曰;大而能謙則豫,大而至於窮極,則必失其所安,故《豐》後繼以《旅》。
集說引郭雍說:動到極點就要止住,止到極點又要前進,一味猛進到極點必定受傷;若是循序漸進就會有歸宿,歸得其所就會盛大,把盛大推到窮極便必定失去;這都因為沒有做到既富有又謙退的緣故。集說又引張栻說:《旅》正是「親寡」的時候,走到哪裡都無處容身;只有柔順謙遜,然後才有可進之處,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巽》,而巽就是入。集說又引俞琰說:盛大而能謙退就安樂,盛大到了窮極,就必定失去安身之所,所以《豐》後面接的是《旅》。
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集說 張氏栻曰:入於道故有見而說,故巽,而受之以《兌》。唯說於道,故推而及人,說而後散,故受之以《渙》。項氏安世曰:人之情,相拒則怒,相人則說,故人而後說之。
《序卦傳》正文說:進得去而後才喜悅,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兌》卦。兌,就是喜悅。喜悅之後就要把它散佈出去,所以接在後面的是《渙》卦。渙,就是離散。集說引張栻說:進入了道,所以有所領會而喜悅,因此《巽》之後接上《兌》。正因為在道上有所喜悅,才會推廣開去及於旁人;喜悅之後隨之散佈,所以接在後面的是《渙》。集說又引項安世說:人的性情,彼此牴觸就發怒,彼此接納就喜悅,所以說「入而後說之」。
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集說 韓氏伯曰:孚,信也。既已有節,則宜信以守之,守其信者,則失貞而不諒之道,而以信為過,故曰《小過》也。
《序卦傳》正文說:事物不可能一直離散下去,所以接在後面的是《節》卦。有了節制而用誠信去守住它,所以接在後面的是《中孚》卦。抱定自己的誠信就一定要付諸實行,所以接在後面的是《小過》卦。集說引韓康伯說:孚就是信。既然已經有了節度,就該用誠信來守住它;可是一味死守信約,便失掉了「貞而不諒」那種通達的道理,把守信弄得過了頭,所以叫作《小過》。
項氏安世曰:有其信,猶《書》所謂有其善,言以此自負而居有之也,自恃其信者,其行必果而過於中。吳氏澄曰:過者行動而踰越之也,故《大過》云動,《小過》云行,凡行動未至其所為未及,既至其所為至,既至而又動又行,則為踰越其所至之地而過也。
集說引項安世說:「有其信」這個說法,就像《尚書》所講的「有其善」,是說拿這一點自負,把它當成自己的私有。自恃有信的人,行事必定果決而超出中道。集說又引吳澄說:所謂過,是行動起來越過了界限,所以《大過》說「動」,《小過》說「行」。凡是行動還沒有走到那個地方叫作「未及」,已經走到叫作「至」;既已走到卻還要再動再走,那就是越出該到之處而成為「過」。
蔡氏清曰:節而信之,必立為節制於此,上之人當信而守之,下之人當信而行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若果於自信,則於事不加詳審,而在所必行矣,能免於過乎。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集說 韓氏伯曰:行過乎恭,用過乎儉,可以矯世勵俗,有所濟也。
集說引蔡清說:所謂「節而信之」,是既然在這裡立下了節制,在上位的人就該誠信地守住它,在下位的人就該誠信地照辦,所以接在後面的是《中孚》。所謂「有其信者必行之」,若是一味果決地自信,辦事就不再詳加審察,凡想到的都非做不可,這樣哪能免於過頭呢。《序卦傳》正文說:行事有超過常人之處的必定能成事,所以接在後面的是《既濟》卦。事物不可能窮盡到頭,所以最後接上《未濟》卦,全傳到此結束。集說引韓康伯說:居喪行事恭敬得過分一些,用度節儉得過分一些,可以矯正世風、激勵風俗,也算是有所成濟。
項氏安世曰:《大過》則踰越常理,故必至於陷。《小過》或可濟事,故有濟而無陷也。坎離之交,謂之《既濟》,此生生不窮之所從出也,而聖人猶以為有窮也,又分之以為《未濟》,此即咸感之後,繼之以恆久之義也。蓋情之交者,不可以久而無弊,故 總論 王氏通中說贊《易》至《序卦》曰:大哉時之相生也,達者可與幾矣,至《雜卦》曰:旁行而不流,守者可與存義矣。
集說引項安世說:《大過》越過了常理,所以必定落到陷溺裡;《小過》還能辦成一些事,所以只有成濟而沒有陷溺。坎與離相交,叫作《既濟》,這是生生不窮的源頭;可是聖人仍舊認為它有窮盡的一天,又把坎離分開而立為《未濟》。這就如同《咸》講交感之後接著用《恆》講長久的道理一樣:靠情意交感結合的,日子一久不可能沒有弊病,所以……(底本此處有脫文。)總論引王通《中說》,贊《周易》講到《序卦傳》時說:時勢相生相續,真是偉大啊,通達的人可以同他談論幾微了;講到《雜卦傳》時說:變化旁通而不放蕩失守,能持守的人可以同他談論存養義理了。
邵子曰:《乾》、《坤》天地之本,《坎》、《離》天地之用,是以《易》始於《乾》、《坤》,中於《坎》、《離》,終於既《未濟》,而《泰》、《否》為上經之中,《咸》、《恆》為下經之首,皆言乎其用也。又曰:《乾》、《坤》、《坎》、《離》為上篇之用,《兌》、《艮》、《震》、《巽》為下篇之用也,《頤》、《中孚》、《大過》、《小過》為二篇之正也。
總論又引邵雍說:《乾》《坤》是天地的本體,《坎》《離》是天地的功用,所以《周易》以《乾》《坤》開頭,以《坎》《離》居中,以《既濟》《未濟》收尾;而《泰》《否》位居上經的中段,《咸》《恆》位居下經的開頭,講的都是天地的功用。邵雍又說:《乾》《坤》《坎》《離》是上篇功用所在,《兌》《艮》《震》《巽》是下篇功用所在,《頤》《中孚》《大過》《小過》則是兩篇之中翻轉不變的正對之卦。
又曰:自《乾》、《坤》至《坎》、《離》,以天道也,自《咸》、《恆》至《既濟》、《未濟》,以人事也。程子上下篇又曰:《乾》、《坤》天地之道,陰陽之本,故為上篇之首。《坎》、《離》陰陽之成質,故為上篇之終。《咸》、《恆》夫婦之道,生育之本,故為下篇之首。
邵雍又說:從《乾》《坤》到《坎》《離》,講的是天道;從《咸》《恆》到《既濟》《未濟》,講的是人事。總論又引程頤論上下篇說:《乾》《坤》是天地的大道、陰陽的根本,所以列為上篇的開頭;《坎》《離》是陰陽交合而成的形質,所以列為上篇的收尾;《咸》《恆》是夫妻之道、生育的根本,所以列為下篇的開頭。
《未濟》坎離之合,《既濟》坎離之交,合而交則生物,陰陽之成功也,故為下篇之終。二篇之卦既分,而後推其義以為之次,《序卦》是也。卦之分則以陰陽,陽盛去居上,陰盛者居下。所謂盛者,或以卦,或以爻,卦與爻取義有不同,如《剝》以卦言,則陰長陽剝也。以爻言,則陽極於上,又一陽為眾陰主也。如《大壯》以卦言,則陽長而壯,以爻言則陰盛於上,用各於其所,不相害也。
這是程頤《上下篇義》論上下經分篇的一段。《未濟》是坎離兩卦的會合,《既濟》是坎離兩卦的交通;既會合又交通,萬物便由此生成,這正是陰陽功用的完成,所以把這兩卦排在下篇的最末。上下兩篇的卦既然分定,然後再推求其中的義理來安排先後次第,這就是《序卦傳》所做的事。分篇的標準在於陰陽:陽氣旺盛的卦歸入上篇,陰氣旺盛的卦歸入下篇。所說的「盛」,有時是就整卦的卦體來看,有時是就某一爻來看,卦與爻兩種取義並不相同。例如《剝》卦,從卦體說,是陰氣增長而把陽氣剝落;從爻位說,則是那一畫陽爻高踞在最上,又是五陰共奉的一陽之主。又如《大壯》卦,從卦體說,是陽氣增長而強壯;從爻位說,則是陰爻旺盛在上位。兩種取義各用在各自適合的地方,彼此並不妨礙。
乾父也,莫亢焉,坤母也,非乾無與為敵也,故卦有《乾》者居上篇,有《坤》者居下篇。而《復》陽生,《臨》陽長,《觀》陽盛,《剝》陽極,則雖有《坤》而居上,《姤》陰生,《遯》陰長,《大壯》陰盛,《遯》陰極,則雖有《乾》而居下,其餘有乾者皆在上篇,《泰》、《否》、《需》、《訟》、《小畜》、《履》、《同人》、《大有》、《無妄》、《大畜》也。
乾是父,沒有比它更為高亢的;坤是母,除了乾以外沒有能與它相匹敵的。所以凡卦體中含有乾的編入上篇,含有坤的編入下篇。但是《復》為一陽初生,《臨》為陽氣漸長,《觀》為陽氣已盛,《剝》為陽氣窮極,這四卦雖然帶著坤體,仍舊列在上篇;《姤》為一陰初生,《遯》為陰氣漸長,《大壯》為陰氣盛於上位,《夬》為陰氣窮極(底本此處誤重出《遯》字),這四卦雖然帶著乾體,仍舊列在下篇。除這些之外,凡帶乾體的都在上篇,就是《泰》《否》《需》《訟》《小畜》《履》《同人》《大有》《無妄》《大畜》這十卦。
有坤而在上篇,皆一陽之卦也,卦五陰而一陽,則一陽為之主,故一陽之卦皆在上篇,《師》、《謙》、《豫》、《比》、《復》、《剝》也,其餘有坤者,皆在下篇,《晉》、《明夷》、《萃》、《升》也。卦一陰五陽者,皆有乾也,又陽眾而盛也,雖眾陽說於一陰,說之而已,非如一陽為眾陰主也。王弼云,一陰為之主,非也,故一陰之卦,皆在上篇,《小畜》、《履》、《同人》、《大有》也。
帶著坤體而仍舊列在上篇的,都是「一陽之卦」。一卦之中五爻是陰、只有一爻是陽,那一畫陽爻便成了全卦的主宰,所以一陽之卦都編在上篇,就是《師》《謙》《豫》《比》《復》《剝》六卦;其餘帶坤體的都編在下篇,就是《晉》《明夷》《萃》《升》四卦。至於一陰五陽的卦,都帶有乾體,而且陽爻眾多、氣勢旺盛;雖說眾陽都喜悅於那一畫陰爻,也不過是喜悅它罷了,並不像一陽之卦那樣由一陽來做眾陰的主宰。王弼說這一類卦是「一陰為之主」,這個講法不對。所以一陰之卦也都編在上篇,就是《小畜》《履》《同人》《大有》四卦。
卦二陽者,有坤則居下篇,《小過》雖無坤,陰過之卦也,亦在下篇,其餘二陽之卦,皆一陽生於下而達於上,又二體皆陽,陽之盛也,皆在上篇,《屯》、《蒙》、《頤》、《習坎》也。
卦中只有兩畫陽爻的,如果帶著坤體就歸入下篇;《小過》雖然不含坤體,卻是陰氣過盛的卦,也歸入下篇。其餘的二陽之卦,都是那一畫陽爻生在下體而能通達到上體,並且上下兩個三畫卦都屬於陽卦,這是陽氣的旺盛,所以都編在上篇,就是《屯》《蒙》《頤》《習坎》四卦。
陽生於下,謂震坎在下,震生於下也,坎始於中也,達於上,謂一陽至上,或得正位,生於下而上達,陽暢之盛也,陽生於下而不達於上,又陰眾而陽寡復失正位,陽之弱也,《震》也《解》也,上有陽而下無陽,無本也,《艮》也,《蹇》也,《震》、《坎》、《艮》以卦言,則陽也,以爻言,則皆始變微也,而震之上艮之下無陽,坎則陽陷,皆非盛也,唯習坎則陽上達矣,故為盛。
所謂「陽生於下」,是指震卦、坎卦居在下體:震的一陽生在最下一畫,坎的一陽起於中間一畫。所謂「達於上」,是指那一畫陽爻能上行到上體,或者取得當位的正位。生在下體而能向上通達,這是陽氣暢達的盛象。反過來,陽氣生在下體卻通不到上體,又碰上陰爻眾多、陽爻稀少而且失去正位,那就是陽氣的衰弱,《震》卦、《解》卦正是如此。上體有陽而下體無陽,等於沒有根本,《艮》卦、《蹇》卦正是如此。震、坎、艮三卦就卦體說都屬陽,就爻位說卻都是剛剛起變、勢頭微弱;而震卦的上體、艮卦的下體都沒有陽爻,坎卦的陽爻又陷在兩陰之間,都算不得旺盛。只有《習坎》一卦陽氣能夠上達,所以才算是盛。
卦二陰者,有乾則陽盛可知,《需》、《訟》、《大畜》、《無妄》也,無乾而為盛者,《大過》也,《離》也,《大過》陽盛於中,上下之陰弱矣。陽居上下,則綱紀於陰,《頤》是也。
卦中只有兩畫陰爻的,若帶著乾體,陽氣之盛自然可知,就是《需》《訟》《大畜》《無妄》四卦。不帶乾體而仍算旺盛的,是《大過》和《離》。《大過》四陽聚集在中間,上下兩畫陰爻就顯得衰弱了。陽爻分居上下兩端,便能像綱紀一樣統束中間的陰爻,《頤》卦正是這樣。
陰居上下,不能主制於陽而反弱也,必上下各二陰,中唯兩陽,然後為勝,《小過》是也,《大過》、《小過》之名可見也,離則二體上下皆陽,陰實麗焉,陽之盛也,其餘二陽之卦,二體俱陰,陰盛也,皆在下篇,《家人》、《睽》、
反過來,陰爻分居上下兩端,卻不能主宰制約中間的陽爻,反倒顯出自身的軟弱;必須上下各有兩畫陰爻,中間只剩兩畫陽爻,陰才算取勝,《小過》卦正是這樣。《大過》「大」、《小過》「小」這兩個卦名,也就把強弱之別顯示出來了。《離》卦上下兩體的首末都是陽爻,陰爻實實在在附麗在其中,仍舊屬於陽氣之盛。其餘的二陰之卦(底本訛作「二陽」),上下兩體都是陰卦,那是陰氣旺盛,所以都編在下篇,就是《家人》《睽》……底本這裡有脫文,所列的卦名沒有舉完,下面直接接上項安世的話。
項氏安世曰:上經言天地生萬物,以氣而流形,故始於《乾》、《坤》,終於《坎》、《離》,言氣化之本也,下經言萬物之相生,以形而傳氣,故始於《咸》、《恆》,終於《既濟》、《未濟》,言夫婦之道也。蔡氏清曰:《序卦》之義,有相反者,有相因者,相反者,極而變者也,相因者,其未至於極者也,總不出此二例。
項安世說:上經講天地化生萬物,是由氣而流佈成形體,所以從《乾》《坤》開頭,到《坎》《離》收尾,講的是氣化的根本;下經講萬物彼此相生,是由形體而傳遞氣機,所以從《咸》《恆》開頭,到《既濟》《未濟》收尾,講的是夫婦一倫之道。蔡清說:《序卦傳》排卦的義例,一種是相反相成,一種是相因相續。相反的,是事勢走到極點便發生反轉;相因的,是還沒有走到極點而順勢推衍下去。全篇的次第,總跳不出這兩種體例。
雜卦傳
集說 孔氏穎達曰:《序卦》依文王上下而次序之,此《雜卦》,孔子更以意錯雜而對,辨其次第,不與《序卦》同。《朱子語類》云:卦有反有對,《乾》、《坤》、《坎》、《離》是反,《艮》、《兌》、《震》、《巽》是對,《乾》、《坤》、《坎》、《離》,倒轉也只是四卦,《艮》、《兌》、《震》、《巽》倒轉則為《中孚》、《頤》、《小過》、《大過》,其餘皆是對卦。
集說:孔穎達說,《序卦傳》是依著文王所定上下經的次序來排列的;這一篇《雜卦傳》則是孔子另外按自己的用意,把六十四卦錯雜起來兩兩對舉,辨明其間的條理,與《序卦》的排法並不相同。《朱子語類》說:卦有「反」有「對」。《乾》《坤》《坎》《離》屬於「反」,《艮》《兌》《震》《巽》屬於「對」。《乾》《坤》《坎》《離》上下倒轉過來,仍舊只是這四個卦形;《艮》《兌》《震》《巽》兩兩倒轉相重,便成《中孚》《頤》《小過》《大過》這一類倒過來形體不變的卦。除了這幾個之外,六十四卦都是兩兩相對成偶的。
又云:八卦便只是六卦,《乾》、《坤》、《坎》、《離》是四正卦,《兌》便是翻轉底《巽》,《震》便是翻轉的《艮》,六十四卦,只八卦是正卦,餘便只二十四卦,翻轉為五十六卦,《中孚》是個雙夾底離,《小過》是個雙夾的《坎》,《大過》是個厚畫底《坎》,《頤》是個厚畫底《離》。
《朱子語類》又說:八個三畫卦其實只等於六個卦形,《乾》《坤》《坎》《離》是四個正卦,倒過來還是它自己;《兌》就是《巽》翻轉過來的樣子,《震》就是《艮》翻轉過來的樣子。六十四卦裡只有八個是倒轉不變的正卦,其餘的實際上只有二十八個卦形(底本作「二十四」,當是傳寫之誤),一一翻轉開來便是五十六卦。《中孚》是把離卦中間那一畫虛爻從兩邊夾起來的樣子,《小過》是把坎卦中間那一畫實爻從兩邊夾起來的樣子,《大過》是把坎卦的陽畫加厚的樣子,《頤》是把離卦的陰畫加厚的樣子。
又云:三畫之卦,只是六卦,即六畫之卦,以正卦八,加反卦二十有八,為三十有六,六六三十六也,邵子謂之暗卦,小成之卦八,即大成之卦六十四,八八六十四也,三十六與六十四同。
《朱子語類》又說:三畫的小成卦只有六個不同形體,六畫的大成卦也是同一個道理:以倒轉不變的正卦八個,加上兩兩倒轉合為一形的反卦二十八個,合起來共三十六,正是六乘六得三十六。邵雍把這三十六個稱作「暗卦」。小成之卦是八個,重疊擴充為大成之卦就是六十四個,正是八乘八得六十四。三十六與六十四數目雖然不同,所包的卦體其實是同一批。
乾剛坤柔,比樂師憂。集說 蘇氏軾曰:有親剛樂,動眾則憂。朱氏震曰:此得位而眾從之,故樂,師犯難而眾比之,故憂,憂樂以天下也。臨觀之義,或與或求。本義 以我臨物曰“與”,物來觀我曰“求”,或曰:二卦耳有與求之義。集說 郭氏雍曰:《臨》與所臨,《觀》與所觀,二卦皆有與求之義,或有與無求,或有求無與,皆非《臨》、《觀》之道。
《雜卦傳》說:「乾剛坤柔,比樂師憂。」集說:蘇軾說,有親附便和樂,興動大眾便憂勞。朱震說,《比》卦九五得了尊位而眾人歸附他,所以和樂;《師》卦九二冒著危難而眾人依附他,所以憂勞——這憂與樂都是以天下為念的憂樂。《雜卦傳》又說:「臨觀之義,或與或求。」本義:由我去臨撫外物叫作「與」,也就是施予;外物前來仰觀於我叫作「求」,也就是求取。另一種講法是,這兩卦各自兼有「與」和「求」兩重意思。集說:郭雍說,《臨》卦有能臨的一方與被臨的一方,《觀》卦有能觀的一方與被觀的一方,兩卦都兼含「與」「求」二義;如果只有施予而無所求,或者只有求取而無所施,都不合《臨》《觀》的正道。
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本義 《屯》震遇坎,震動故“見”,坎險不行也,《蒙》坎遇艮,坎幽昧,艮光明也。或曰,《屯》以初言,《蒙》以二言。集說 蘇氏軾曰:“君子以經綸”,故曰“見”。“盤桓利居貞”,故曰“不失其居”。蒙以養正,蒙正未分,故曰“雜”。童明,故曰“著”。龔氏原曰:不見則不足以濟眾,不居則不足以為主。柴氏中行曰:在蒙昧之中,雖未有識別,而善理昭著。
《雜卦傳》說:「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本義:《屯》卦是震在下而遇坎在上,震主動,所以說「見」,即顯現;坎為險陷,所以不輕率前行,正是「不失其居」。《蒙》卦是坎在下而遇艮在上,坎是幽暗,艮是光明,所以既「雜」又「著」。另一種講法是,《屯》就初九一爻取義,《蒙》就九二一爻取義。集說:蘇軾說,《屯》卦《大象》講「君子以經綸」,所以說「見」;初九爻辭講「盤桓,利居貞」,所以說「不失其居」。《蒙》卦《彖傳》講「蒙以養正」,蒙昧之中正與不正尚未分判,所以說「雜」;一旦童蒙開明,是非自見,所以說「著」。龔原說,不顯現出來就不足以救濟眾人,不能安居守正就不足以做眾人之主。柴中行說,人處在蒙昧之中,雖然還沒有明確的識別能力,可是善的道理已經昭然可見。
震,起也。艮,止也。損益,盛衰之始也。集說 虞氏翻曰:《震》陽動行,故起。《艮》陽終止,故止。朱氏震曰:陽起於《坤》而出《震》,則靜者動,陽止於《艮》而入《坤》,則動者靜。郭氏雍曰:損已必盛,故為盛之始,益已必衰,故為衰之始,消長相循,在道常如是也。俞氏琰曰:《損》、《益》蓋未至於盛衰,而盛衰自此始也。
《雜卦傳》說:「震,起也。艮,止也。損益,盛衰之始也。」集說:虞翻說,《震》是陽氣發動而運行,所以叫「起」;《艮》是陽氣到頭而停住,所以叫「止」。朱震說,陽氣從坤中萌發而出於震,靜的便轉為動;陽氣到艮而止住、復歸於坤,動的便轉為靜。郭雍說,減損到了盡頭必然轉盛,所以《損》是轉盛的開端;增益到了盡頭必然轉衰,所以《益》是轉衰的開端。消與長互相循環,天道向來如此。俞琰說,《損》《益》兩卦本身還沒有走到盛或衰的地步,只是盛衰的勢頭從這裡起始罷了。
錢氏志立曰《損》、《益》、《否》、《泰》,為盛衰反覆之介,《易》所最重者也,《雜卦》於它卦分舉,而《損》、《益》、《否》、《泰》則合舉之,以明盛衰之無常,反覆之甚速也。《周易》自《乾》、《坤》至《否》、《泰》十二卦,自《咸》、《恆》至《損》、《益》十二卦,此除《乾》、《坤》外,自《比》、《師》至《損》、《益》十卦,自《成》、《恆》至《泰》、《否》十卦。
錢志立說:《損》《益》《否》《泰》四卦是盛衰反覆的關節所在,也是《周易》最為看重的地方。《雜卦傳》對別的卦都是一卦一卦分開舉出,唯獨對《損》《益》《否》《泰》合併起來舉出,正是要表明盛衰沒有常態、反覆轉換極其迅速。就《周易》經文的次序看,上經從《乾》《坤》數到《否》《泰》共十二卦,下經從《咸》《恆》數到《損》《益》也共十二卦;而這一篇《雜卦傳》除去《乾》《坤》不計,從《比》《師》數到《損》《益》共十卦,從《咸》《恆》(底本訛作《成》)數到《泰》《否》也共十卦,前後恰好相當。
大畜,時也。無妄,災也。本義 止健者,時有適然,無妄而災自外至。集說 郭氏雍曰:“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然則“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亦以待時也,《無妄》之謂災,其餘自作孽而已,故《無妄》“匪正有眚”。
《雜卦傳》說:「大畜,時也。無妄,災也。」本義:能夠止住剛健的力量,是時勢恰好如此;《無妄》則是本身並無虛妄,而禍患從外面降臨。集說:郭雍說,《繫辭傳》講「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那麼《大畜·大象》講「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同樣是為了等待時機。《無妄》所遇到的才真正配稱為「災」,其餘的禍患不過是自己造孽招來的罷了,所以《無妄》卦辭說「其匪正有眚」——不循正道而生的過失,只能叫「眚」,不能叫「災」。
萃聚而升不來也,謙輕而豫怠也。集說 郭氏雍曰:謙輕己,豫怠己也,以樂豫,故心怠,是以君子貴知幾。《朱子語類》云:“輕”是不自尊重,卑少之義,“豫”是悅之極,便放倒了,如上六“冥豫”是也。項氏安世曰:自以為少,故“謙”。自以為多,故“豫”,小故“輕”,多故“怠”。柴氏中行曰:謙者視己若甚輕,豫則有滿盈之志而怠矣。張氏振淵曰:《萃》有聚而尚往之義,《升》有莊而不反之義。
《雜卦傳》說:「萃聚而升不來也,謙輕而豫怠也。」集說:郭雍說,《謙》是把自己看得輕,《豫》是使自己怠惰;因為耽於歡樂安逸,心志就鬆懈下來,所以君子看重「知幾」,在苗頭初現時便有所警覺。《朱子語類》說:「輕」是不自看重、自處卑微的意思;「豫」是喜悅到了極處,人便鬆垮放倒,像《豫》卦上六的「冥豫」就是如此。項安世說,自己覺得不足,所以能《謙》;自己覺得有餘,所以流於《豫》。看自己小,所以說「輕」;自以為多,所以說「怠」。柴中行說,謙虛的人看自己好像極其輕微,安豫的人則懷著滿盈之志而生怠惰。張振淵說,《萃》有聚合而仍舊向前趨往的意思,《升》有一味上行而不再回返的意思。
噬嗑,食也。賁,無色也。本義 白受采。集說 郭氏雍曰:《賁》以白賁無咎,故無色則質全,有天下之至賁存焉。項氏安世曰:物消曰“食”,噬者合,則強物消矣。案 此二語之義,即所謂“食”取其充腹,衣取其蔽體者也,若飫於膏梁,則噬之不能合,而失飲食之正,若競於華美,則目迷五色,而非自然之文。
《雜卦傳》說:「噬嗑,食也。賁,無色也。」本義:白色的底子才承受得住彩飾。集說:郭雍說,《賁》卦上九講「白賁」而不會有過錯,可見不施雜色則本質完全,天下最高的文飾恰恰就在這裡。項安世說,物被消去叫作「食」,「噬」是上下咬合,一咬合上來,再堅硬的東西也被消掉了。案:這兩句話的意思,就是常說的飲食取其填飽肚腹、衣服取其遮蔽身體。假如一味飽食肥甘厚味,那就咬也咬不合、吞也吞不下,失掉了飲食的正道;假如一味競逐華美,那就五色迷亂人眼,也算不得自然本有的文采了。
兌見而巽伏也。本義 《兌》陰外見,《巽》陰內伏。集說 何氏楷曰:《巽》本以陰在下為能巽也,《彖傳》乃為“剛異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兌》本以陰在上為能說也。《彖傳》乃謂“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蓋終主陽也云爾。
《雜卦傳》說:「兌見而巽伏也。」本義:《兌》的那一畫陰爻顯露在外,《巽》的那一畫陰爻潛伏在下。集說:何楷說,《巽》本來是以陰爻居在下位、能俯就於陽,才叫作「巽」,取順入之義;可是《巽·彖傳》卻說「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底本「巽」字訛作「異」)。《兌》本來是以陰爻居在上位、能外露和悅,才叫作「兌」,取喜悅之義;可是《兌·彖傳》卻說「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可見《彖傳》立說,歸根到底還是以陽剛為主。
隨,無故也。蠱,則飭也。本義 《隨》前無故,《蠱》後當飭。集說 俞氏琰曰:故,謂故舊,與革去故之故同,隨人則忘舊,《蠱》則飭而新也。案 無故,猶莊子言去故,人心有舊見,則不能隨人,故堯舜舍己從人者無故也。
《雜卦傳》說:「隨,無故也。蠱,則飭也。」本義:《隨》是往前隨順而沒有舊事牽絆,《蠱》是事已敗壞在後而應當整治。集說:俞琰說,「故」指舊有的一套,與《革》卦「革去故」的「故」同義;隨從別人就得忘掉自己的舊見,《蠱》卦則要加以整飭而使它更新。案:「無故」的說法,就像《莊子》所講的「去故」。人心裡存著成見,就不能隨順他人;所以堯、舜能捨棄自己的成見而聽從別人,正是「無故」的樣子。
剝,爛也。復,反也。集說 項氏安世曰:剝,爛盡。復,反生也。凡果爛而仁生,物爛而蠱生,木葉爛而根生,糞壤爛而苗生,皆《剝》、《復》之理也。徐氏幾曰:剝爛則陽窮於上,復反則陽生於下,猶果之爛墜於下,則可種而生矣。
《雜卦傳》說:「剝,爛也。復,反也。」集說:項安世說,「剝」是爛到盡頭,「復」是爛盡之後重新生發。凡是果實爛掉而果仁得以萌生,物體腐爛而蠹蟲得以滋生,樹葉爛掉而根株得以長養,糞土腐熟而禾苗得以生發,都是《剝》《復》相續的道理。徐幾說,剝落腐爛,陽氣便窮盡在上;復歸返生,陽氣便重新生於下;好比果實爛熟墜落到地上,反而可以下種而重新長出來。
晉,晝也。明夷,誅也。本義 誅,傷也。井通而困相遇也。本義 剛柔相遇而剛見掩也。集說 張子曰:澤無水,理勢適然,故曰“相遇。”朱氏震曰:往來不窮,故曰“井通”,遇陰則見掩而困,唯其時也。郭氏雍曰:“往來井井”,則其道通,田遇剛掩,所以為《困》。項氏安世曰:自《乾》、《坤》至此三十卦,正與上經之數相當,而下經亦以《咸》、《恆》為始,以此見卦雖以雜名,而《乾》、《坤》、《咸》、《恆》上下經之首,則未嘗雜也。
《雜卦傳》說:「晉,晝也。明夷,誅也。」本義:「誅」就是損傷。又說:「井通而困相遇也。」本義:陽剛與陰柔相遇,而陽剛反被陰柔掩蔽。集說:張載說,《困》卦《大象》講「澤無水」,水漏在澤下,事理情勢本就如此,所以說是「相遇」。朱震說,井水往來汲取而不窮竭,所以說「井通」;陽剛一遇陰柔便被掩蔽而困頓,這只是所處的時位如此罷了。郭雍說,《井》卦辭講「往來井井」,可見它的路是通的;《困》則因為遇上陰柔掩蔽陽剛(底本「因」訛作「田」),所以成其為《困》。項安世說,《雜卦》從《乾》《坤》數到這裡正好三十卦,與上經的卦數相當;而後半又仍舊以《咸》《恆》起頭。由此可見,這一篇雖然以「雜」為名,《乾》《坤》與《咸》《恆》分居上下經之首的位置,卻從來不曾被打亂。
咸,速也。恆,久也。本義 咸速,恆久。集說 蔡氏淵曰:有感則應故速,常故能久。蔡氏清曰:“咸”非訓速也,天下之事,無速於感通者,故曰“咸速”。渙,離也。節,止也。解,緩也。蹇,難也。睽,外也。家人,內也。否泰,反其類也。集說 虞氏翻曰:渙散故“離”,節制度數故“止”。
《雜卦傳》說:「咸,速也。恆,久也。」本義:《咸》取迅速之義,《恆》取長久之義。集說:蔡淵說,有所感便有所應,所以迅速;能守常不改,所以能長久。蔡清說,「咸」字本身並不訓作「速」;只因天下的事沒有比感應相通更快的,所以說「咸速」。《雜卦傳》又說:「渙,離也。節,止也。解,緩也。蹇,難也。睽,外也。家人,內也。否泰,反其類也。」集說:虞翻說,《渙》是水風渙散,所以叫「離」;《節》是節制度數使之有限,所以叫「止」。
張子曰:天下之難既解,故安於佚樂,每失於緩。《蹇》者“見險而止”,故為“難”。項氏安世曰;《渙》、《節》正與《井》、《困》相反,《井》以木出水,故居塞而能通,《渙》則以水浮木,故通之極而至於散也。《節》以澤上之水,故居通而能塞,《困》為澤下之水,故塞之極而至於困也。徐氏幾曰:《睽》者疏而外也,《家人》者親而內也。俞氏琰曰:《渙》、《節》皆有坎水,風以散之則離,澤以瀦之則止。徐氏在漢曰:外,猶言外之也,非內外之外,以情之親疏為內外也。
張載說:天下的患難既已解除,人就安於逸樂,往往失之於鬆弛怠緩,所以《解》訓作「緩」。《蹇》卦《彖傳》講「見險而能止」,所以《蹇》訓作「難」。項安世說:《渙》《節》兩卦正好與《井》《困》兩卦相反。《井》是巽木在下、坎水在上,用木桶把水提出來,所以身處閉塞之地卻能流通;《渙》是坎水在下、巽木在上,以水浮載著木,所以通到極處反而流散。《節》是兌澤在下、坎水在上,水蓄在澤的上面,所以本處流通之地卻能節制阻塞;《困》是坎水在下、兌澤在上,水漏在澤的下面,所以塞到極處便成困窮。徐幾說:《睽》是情意疏遠而彼此見外,《家人》是情意親密而彼此相內。俞琰說:《渙》《節》兩卦都含有坎水,被風吹散便是「離」,被澤蓄住便是「止」。徐在漢說:這個「外」字等於說把對方當外人看,並不是內卦外卦的那個「外」,是拿情意的親疏來分內外的。
大壯則止,遯則退也。本義 止,謂不進。集說郭氏雍曰:壯不知止,小人之壯也。君子之壯,則有止。《遯》之退,《大壯》之止,則克己之道。趙氏玉泉曰:《大壯》以“壯趾”為“凶”,“用壯”為“厲”,欲陽之知所止也,《遯》以“嘉遯”為“吉”,“肥遯”為“利”,欲陽之知所處也。何氏楷曰:壯不可用,宜止不宜躁,遯與時行,應退不應進,止者難進,退者,易退也。
《雜卦傳》說:「大壯則止,遯則退也。」本義:「止」是說不再往前進。集說:郭雍說,強壯卻不知收止,那是小人的強壯;君子的強壯,一定懂得有所止。《遯》卦的退避與《大壯》卦的收止,同是剋制自己的功夫。趙玉泉說,《大壯》初九以「壯于趾」為「凶」,九三以「小人用壯」為「厲」,正是要陽剛知道該止在什麼地方;《遯》卦九五以「嘉遯」為「吉」,上九以「肥遯」為「無不利」,正是要陽剛知道該處在什麼地方。何楷說,強壯不可仗恃,該止住就不該躁進;退避要隨時而行,該退就不該前進。能止的人本就不肯輕進,能退的人自然容易抽身。
本義 既明且動,其故多矣。集說 朱氏震曰:《大有》六五,柔得尊位而有其眾,有其眾則眾亦歸之,故曰大有眾也。《同人》六二,得中得位而同乎人,同乎人則人亦親之,故曰“同人親也”。潘氏夢旂曰:物盛則多故,旅寓則少親。
底本這裡脫去了《雜卦傳》「大有,眾也。同人,親也……豐,多故也,親寡旅也」一節的本文,只剩下下面的解說。本義:《豐》卦離明在下、震動在上,既明察又行動,遇上的變故自然就多。集說:朱震說,《大有》六五以柔爻居於尊位而擁有眾陽,能擁有眾人,眾人也就歸附他,所以說「大有,眾也」。《同人》六二既得中道又當正位而能和同於人,能和同於人,別人也就親近他,所以說「同人,親也」。潘夢旂說,事物一到興盛,變故就多;人一旦羈旅在外,可親近的人就少。
離上而坎下也。本義 火炎上,水潤下。小畜,寡也。履,不處也。本義 不處行進之義。集說 龔氏原曰:柔為君,故《大有》則眾,柔為臣,故《小畜》則寡。案 寡者,一陰雖得位而畜眾陽,其力寡也,不處者,一陰不得位而行乎眾陽之中,不敢寧處也。
《雜卦傳》說:「離上而坎下也。」本義:火性向上燃燒,水性向下浸潤。又說:「小畜,寡也。履,不處也。」本義:「不處」是不肯停留、只管前行的意思。集說:龔原說,同樣是一陰五陽,那一畫陰爻居第五爻的君位,所以《大有》說「眾」;居第四爻的臣位,所以《小畜》說「寡」。案:所謂「寡」,是說《小畜》六四這一陰雖然當位,卻要畜止眾陽,力量單薄;所謂「不處」,是說《履》卦六三這一陰不得正位,還得行走在眾陽之間,不敢安然停留。
需,不進也。訟,不親也。集說 李氏舜臣曰:乾上離下為《同人》,火性炎上而趨乾,故曰“同人親也”。乾上坎下為《訟》,水性就下,與乾違行,故“不親也”。大過,顛也。姤,遇也,柔遇剛也。漸,女歸待男行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歸妹,女之終也。未濟,男之窮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本義 自《大過》以下,卦不反對,或疑其錯簡,今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未詳何義。
《雜卦傳》說:「需,不進也。訟,不親也。」集說:李舜臣說,乾在上、離在下是《同人》,火性向上燃而趨就於乾,所以說「同人,親也」;乾在上、坎在下是《訟》,水性向下流,與乾的上行背道而馳,所以說「不親也」。《雜卦傳》末一節說:「大過,顛也。姤,遇也,柔遇剛也。漸,女歸待男行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歸妹,女之終也。未濟,男之窮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本義:從《大過》以下這幾卦,不再像前面那樣兩兩倒轉相對,有人懷疑是竹簡次序錯亂;不過拿韻腳來核對,又不像是錯簡,究竟含著什麼用意,還沒有弄明白。
集說 韓氏伯曰:剛柔失位,其道未濟,故曰”窮也”。《朱子語類》云:女待男而行,所以為漸。又云:《雜卦》以《乾》為首,不終之以它卦,而必終之以夬者,蓋《夬》以五陽決一陰,決去一陰,則《復》為純《乾》矣。
集說:韓康伯說,《未濟》一卦陽剛陰柔都不當位,事情的路還沒有走通,所以說「男之窮也」。《朱子語類》說,女子出嫁要等男方前來迎娶才動身,所以《漸》有「女歸待男行」的漸進之義。又說,《雜卦傳》以《乾》開頭,末尾不拿別的卦收束,一定要拿《夬》收束,是因為《夬》以五陽共決那一畫陰爻,把這一陰決去,卦體便回復成純陽的《乾》了。
項氏安世曰:《大過》之象,本未俱弱,而在雜卦之終,聖人作《易》,示天下以無終窮之理,教人以撥亂反正之法,是故原其亂之始生於《姤》,而極其勢之上窮於《夬》,以示微之當防,盛之不足畏。自《夬》而《乾》,有終而《復》始之義也。
項安世說:《大過》的卦象是四陽聚在中間,首尾兩畫陰爻都軟弱,本與末都不牢靠,它卻被安排在《雜卦傳》的最後一節。聖人作《易》,是要向天下昭示沒有終結窮盡的道理,教人撥亂反正的辦法。所以推原禍亂的萌生在《姤》——一陰初生於下;又推極它的形勢上窮於《夬》——一陰孤懸在上而被眾陽決去。這就是告訴人:細微的時候正該預防,氣焰盛大反倒不足畏懼。從《夬》再進一步就是純陽的《乾》,含著終而復始、循環不絕的意思。
又曰:自《大過》以下,特皆以“男女”為言,至《夬》而明言之曰:“君子”“小人”,然則聖人之意,斷可識矣。胡氏炳文曰:本義謂自《大過》以下,或疑其錯簡,以韻協之,又似非誤。愚竊以為“雜物撰德,非其中爻不備”,此蓋指中四爻互體而言也。先天圖之左,互《復》、《頤》、
項安世又說:從《大過》以下這一段,特地一律用「男」「女」來措辭,到《夬》卦才明白點出「君子」「小人」,那麼聖人的用意,完全可以看得清楚了。胡炳文說:《本義》講從《大過》以下有人疑心是錯簡,可是拿韻腳核對,又不像有誤。我私下以為,《繫辭傳》講「雜物撰德,辨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所指的正是二至五這四爻互體成卦的現象。先天圖的左半邊,互體所得的是《復》《頤》……底本這裡有脫文,胡氏所舉的互卦名目沒有列完,下面直接接上朱熹《易學啟蒙》的自序。
易學啟蒙
聖人現象以畫卦,揲蓍以命爻,使天下後世之人,皆有以決嫌疑,定猶豫,而為迷於吉凶悔吝之途,其功可謂盛矣。然其為卦也,自本而乾,自乾而枝,其勢若有所迫而自不能已;其為蓍也,分合進退,從橫逆順,亦無往而不相值焉,是豈聖人心思智慮之所得為也哉。特氣數之自然,形於法象,見於圖書者,有以啟於其心而假手焉爾。
朱熹《易學啟蒙》自序:聖人觀察物象來畫出卦體,分揲蓍草來斷定爻位,使天下後世的人都能借此決斷嫌疑、平定猶豫,而不至於在吉凶悔吝的途路上迷失(底本「不迷」訛作「而為迷」),這份功勞可以說是極大了。然而卦的生成,是從根本長出主幹,從主幹長出枝條,那勢頭就像有什麼在背後逼著,自己停不下來;蓍草的運算,分開又合攏、前進又退回,縱著橫著、順推逆推,也沒有一處不恰好相值。這難道是聖人憑著心思智慮安排得出來的嗎?不過是氣與數的自然之理,顯現為法象,呈露在《河圖》《洛書》上,啟發了聖人的心,聖人只是藉手把它畫出來罷了。
近世學者,類喜談《易》而不察乎此,其專於文義者,既支離散漫,而無所根著,其涉於象數者,又皆牽合傅會,而或以為出於聖人心思智慮之所為也,若是者予竊病焉,因與同志,頗輯舊文,為書四篇,以示初學,使毋疑於其說雲。淳熙丙午暮春既望魏氏了翁曰:朱文公《易》,得於邵子為多。蓋不讀邵《易》,則茫不知《啟蒙》、《本義》之所以作。
近來的學者大都喜歡談《易》,卻不曾在這一層上留意:專講文辭義理的,說得支離散漫,沒有根柢可以附著;涉及象數的,又全是牽強附會,甚至以為這些都出於聖人心思智慮的造作。對這種情形我私下深感不安,因此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一道,把前人舊說加以輯錄,編成四篇,拿給初學的人看,使他們對這些說法不再疑惑。淳熙丙午年暮春十六日寫。集說:魏了翁說,朱文公講《易》,從邵雍那裡得來的最多;若不讀邵雍的《易》學,就茫然不知《易學啟蒙》和《周易本義》為什麼要那樣寫。
啟蒙上·本圖書第一
《易大傳》曰:“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孔安國云:“河圖者,伏羲氏王天下,龍馬出河遂則其文,以畫八卦。洛書者,禹治水時,神龜負文而列於背,有數至九,禹遂因而第之,以成九類。
《易大傳》,就是《繫辭上傳》,說:「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孔安國說:所謂《河圖》,是伏羲氏統治天下的時候,有龍馬從黃河裡出來,伏羲便取法它身上的紋路,因而畫成八卦。所謂《洛書》,是大禹治水的時候,有神龜揹負文理而排列在龜背上,數目一直排到九,大禹於是依著它編定次第,寫成《洪範》九類大法。
集說 朱子答袁樞曰:以《河圖》、《洛書》為不足信,自歐陽公以來,已有此說,然終無奈《顧命》、《繫辭》、《論語》皆有是言,而諸儒所傳二圖之數,雖有交互而無乖戾,順數逆推,縱橫曲直皆有明法,不可得而破除也。至如《河圖》與《易》之天一至 劉歆云:伏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而畫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錫《洛書》法而陳之,九疇是也。《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裡。
集說:朱熹答袁樞的信裡說,把《河圖》《洛書》看作不足憑信,從歐陽修以來就有這種主張;可是無奈《尚書·顧命》《繫辭傳》《論語》裡都有這樣的話,而諸儒所傳兩圖的數目,雖然彼此交錯,卻並不互相牴觸,順著數、逆著推,縱向橫向以至斜向都有明白的法則,實在沒法一筆抹掉。至於《河圖》與《易》的天一到……底本這裡有脫文,朱子的話沒有說完,下面直接接上劉歆的話。劉歆說:伏羲氏承繼天命而為王,接受《河圖》並加以摹畫,那就是八卦;大禹治平洪水,上天賜給《洛書》,他依著它鋪陳成法,那就是《洪範》九疇。《河圖》與《洛書》互為經緯,八卦與九章互為表裡。
關子明云:《河圖》之文,七前六後,八左九右,《洛書》之文,九前一後,三左七右,四前左,二前右,八後左,六後右。集說 朱子書《河圖》、《洛書》曰:讀《大戴禮》書,又得一證甚明。其《明堂》篇有“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之語,而鄭氏注云:“法龜文也”,然則漢人固以九數者為《洛書》也。
關朗說:《河圖》的紋數,是七在前、六在後,八在左、九在右;《洛書》的紋數,是九在前、一在後,三在左、七在右,四在前左角,二在前右角,八在後左角,六在後右角。這裡的「前」指南方,「後」指北方,「左」指東方,「右」指西方。集說:朱熹在《書河圖洛書後》一文裡說,讀《大戴禮記》,又得到一條極明白的證據:書中《明堂》篇有「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這樣的話,鄭玄注說「這是取法龜背的紋理」;可見漢朝人本來就把九個數位的那一幅當作《洛書》。
又偶讀《漫記》曰:子華子論《河圖》之二與四抱九而上躋,六與八蹈一而下沈,五居其中,據三持七,巧亦甚矣,唯其甚巧,所以知其非古書也。案 鄭注《大戴禮》是確證,至子華子,則位置雖明,但錯以《洛書》為《河圖》,故朱子疑其非古書。
朱熹又在一則讀書隨記裡說:《子華子》論《河圖》,講二與四抱著九向上躋升,六與八踏著一向下沉降,五居正中,左據三、右持七——說得也算巧到極點了;正因為太巧,所以斷定它不是先秦的古書。案:鄭玄注《大戴禮記》那一條是確鑿的證據。至於《子華子》,它講的方位雖然清楚,只是錯把《洛書》當成了《河圖》,所以朱子疑心它不是古書。
邵子曰:圓者星也,曆紀之數,其肇於此乎。曆法合二始以定剛柔,二中以定律曆,二終以紀閏餘,足所謂曆紀也。方者土也,畫州井地之法,其仿於此乎。州有九,井九百畝,是所謂畫州井地也。蓋圓者《河圖》之數,方者《洛書》之文,故羲文因之而造《易》,禹箕敘之而作《範》也。
邵雍說:圓的是星象,推排曆法紀年的數目,大概就發端在這裡吧。曆法把兩個起始之數相合來定剛日柔日,把兩個居中之數相合來定律呂曆數,把兩個終末之數相合來記閏餘,這就是所謂「曆紀」。方的是土地,劃分州域、經營井田的辦法,大概就仿效於這裡吧。州有九個,一井是九百畝,這就是所謂「畫州井地」。大體說來,圓的屬《河圖》之數,方的屬《洛書》之文,所以伏羲、文王依著它造出《周易》,大禹、箕子依著它排出《洪範》。
蔡元定曰:古今傳記,自孔安國劉向父子、班固皆以為《河圖》授羲,《洛書》錫禹。關子明、邵康節,皆以十為《河圖》,九為《洛書》。蓋《大傳》既陳“天地五十有五”之數,《洪範》又明言“天乃錫禹洪範九疇”,而九宮之數,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肩,六八為足,正龜背之象也。唯劉牧臆見,以九為《河圖》,十為《洛書》,託言出於希夷,既與諸儒舊說不合,又引《大傳》以為二者皆出於伏羲之世,其《易》置圖書,並無明驗,但謂伏羲兼取圖書,則《易》、《範》之數誠相表裡,為可疑耳。
蔡元定說:古今的傳記,從孔安國、劉向劉歆父子直到班固,都認為《河圖》是授給伏羲的,《洛書》是賜給大禹的;關朗與邵雍也都以十位的那一幅為《河圖》,九位的那一幅為《洛書》。因為《繫辭傳》既已陳述「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洪範》又明說「天乃錫禹洪範九疇」;而九宮的數目是頭頂九、腳踏一,左邊三、右邊七,二和四做兩肩,六和八做兩足,正是龜背的形象。只有劉牧憑主觀臆斷立說,把九位的當《河圖》、十位的當《洛書》,還託辭說源出陳摶。這樣既與前代諸儒的舊說不合,他又引《繫辭傳》,主張兩圖都出在伏羲的時代——他把兩圖的名目對調,本來就沒有確證;不過若說伏羲同時取用了圖與書,那麼《周易》與《洪範》的數確實互為表裡,這一層倒還值得斟酌。
其實天地之理,一而已矣,雖時有古今先後之不同,而其理則不容於有二也。故伏羲但據《河圖》以作《易》,則不必豫見《洛書》,而已逆與之合矣。大禹但據《洛書》以作《範》,則亦不必追考《河圖》,而已暗與之符矣。其所以然者何戰?誠以此理之外,無復它理故也。
其實天地間的道理只有一個:時代雖有古今先後的分別,道理卻不容許有兩套。所以伏羲只憑《河圖》來作《易》,用不著預先見到《洛書》,而《易》已經先行與《洛書》相合;大禹只憑《洛書》來作《洪範》,也用不著回頭去考究《河圖》,而《洪範》已經暗中與《河圖》相符。為什麼會這樣呢(底本「何哉」訛作「何戰」)?實在是因為這個道理之外,再沒有別的道理。
然不特此爾,律呂有五聲十二律,而其相乘之數,究於六十,日名有十干十二支,而其相乘之數,亦究於六十,二者皆出於《易》之後,其起數又各不同,然與《易》之陰陽策數多少自相配合,皆為六十者無不合若符契也。下至運氣參同太乙之屬雖不足道,然亦無不相通,蓋自然之理也。
而且不止這一件事。律呂有五聲十二律,兩者相乘的數終止於六十;日名有十天干十二地支,兩者相乘的數也終止於六十。這兩套都出現在《周易》之後,起數的辦法又各不相同,可是與《周易》陰陽策數的多寡互相配搭,凡是得六十的地方,無不吻合得像符節對合一樣。往下再說到運氣之學、《周易參同契》、太乙數一類,雖然不值得推重,卻也沒有一樣不能與之相通——這都是自然而然的道理。
假令今世復有圖書者出,其數亦必相符,可謂伏羲有取於今日而作《易》乎?《大傳》所謂“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者,亦汛言聖人作《易》作《範》,其原皆出於天之意,如言“以卜筮者尚其占”,與“莫大乎蓍龜”之類,《易》之書豈有龜與卜之法子?亦言其理無二而已爾。
假使當今之世再有這一類圖書出現,它的數也一定與之相符;難道能說伏羲是取材於今天的圖書才作《易》的嗎?《繫辭傳》所說「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也只是泛泛地講聖人作《易》、作《洪範》,其本原都出於天,就像它說「以卜筮者尚其占」,以及「莫大乎蓍龜」一類話一樣。《周易》這部書裡哪裡真有灼龜行卜的法式呢(底本「乎」訛作「子」)?也不過是說卜與筮的道理並無兩樣罷了。
此一節,夫子所以發明《河圖》之數也。天地之間,一氣而已,分而為二,則為陰陽,而五行造化,萬物始終,無不管於是焉。故《河圖》之位,一與六共宗而居乎北,二與七為朋而居乎南,三與八同道而居乎東,四與九為友而居乎西,五與十相守而居乎中。蓋其所以為數者,不過一陰一陽,以兩其五行而已。
《啟蒙》本文說:《繫辭》從「天一地二」到「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這一節,是孔子用來闡發《河圖》之數的。天地之間只是一氣罷了;一分為二便是陰陽,而五行的造化、萬物的始終,無不由此統攝。所以《河圖》的方位是:一與六同宗而居北方,二與七結伴而居南方,三與八同道而居東方,四與九為友而居西方,五與十相守而居中央。它之所以成為這樣的數,不過是一陰一陽,把五行各配成兩重罷了。
所謂天者,陽之輕清而位乎上者也。所謂地者,陰之重濁而位乎下者也,陽數奇,故一三五七九皆屬乎天,所謂“天數五”也。陰數偶,故二四六八十皆屬乎地,所謂“地數五”也,天數地數,各以類而相求,所謂“五位之相得”者然也。
所說的「天」,是陽氣之中輕清而居於上位的那一面;所說的「地」,是陰氣之中重濁而居於下位的那一面。陽數是奇數,所以一、三、五、七、九都歸屬於天,這就是《繫辭》所謂「天數五」;陰數是偶數,所以二、四、六、八、十都歸屬於地,這就是所謂「地數五」。天數與地數各按同類互相尋求配對,這就是所謂「五位相得」的意思。
天以一生水,而地以六成之,地以二生火,而天以七成之,天以三生木,而地以八成之,地以四生金,而天以九成之,天以五生土,而地以十成之,此又其所謂“各有合”焉者也。積五奇而為二十五,積五偶而為三十,合是二者而為五十有五,此《河圖》之全數,皆夫子之意,而諾儒之說也。至於《洛書》,則雖夫子之所未言,然其象其說,已具於前,有以通之,則劉歆所謂經緯,表裡者可見矣。
天以一生出水,地以六使它成形;地以二生出火,天以七使它成形;天以三生出木,地以八使它成形;地以四生出金,天以九使它成形;天以五生出土,地以十使它成形——這又是《繫辭》所謂「各有合」的意思。把五個奇數累積起來是二十五,把五個偶數累積起來是三十,兩項合計是五十五,這就是《河圖》的全數。其中講天地之數的是孔子的本意,講五行生成的則是漢以來諸儒的說法(底本「諸儒」訛作「諾儒」)。至於《洛書》,雖然孔子不曾說到,可是它的圖象和相關說法前面已經具備,只要把兩邊貫通起來看,劉歆所說的互為經緯、互為表裡,也就看得出來了。
案 中間述《大傳》處,是夫子之意,天一生水之類,則是諸儒之說,蓋諸儒舊說,皆以五行說圖書,故朱子於《啟蒙》、《本義》,因而仍之,它日又曰:《河圖》、《洛書》於八卦九章不相著,未知如何也。然則朱子之意,蓋疑圖書之精蘊,不盡於諸儒之所云者爾。
案:上面那一段裡,中間引述《繫辭傳》的地方是孔子的本意;「天以一生水」一類,則是漢以來諸儒的說法。諸儒舊說都拿五行來解釋《河圖》《洛書》,所以朱子在《易學啟蒙》和《周易本義》裡也就沿用了下來。可是他後來又說過:「《河圖》《洛書》與八卦、九章之間並不密合,不知道究竟該怎麼講。」這樣看來,朱子的意思,是疑心圖書裡那些精微的蘊含,並沒有被諸儒的說法講盡。
或曰:《河圖》、《洛書》之位與數其所以不同何也?曰《河圖》以五生數統五成數而同處其方,蓋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數之體也。《洛書》以五奇數統四偶數而各居其所,蓋主於陽以統陰而肇其變,數之用也。
有人問:《河圖》與《洛書》的方位和數目,為什麼彼此不同?答:《河圖》是用五個生數統領五個成數,生數成數同處在一個方位上,這是把全體和盤托出給人看、講的是常道,屬於「數之體」。《洛書》是用五個奇數統領四個偶數,奇數偶數各自安居在自己的位置上,這是以陽為主來統領陰、由此開啟變化,屬於「數之用」。
集說 趙氏汝楳曰:一對二,三對四,而五居中,六七合一二,八九合三四,而十合五,奇偶數對,陰陽有合,而數之體以立。聖人所謂“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者,此其類也。
集說:趙汝楳說,一與二相對,三與四相對,而五居正中;六七與一二相配,八九與三四相配,十與五相配。奇數偶數兩兩成對,陰陽彼此有合,「數之體」就這樣確立起來了。《繫辭傳》所說「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講的正是這一類道理。
體立矣不變則數不行,故陽以三左行,陰以二右行,三其一為三,而居東,三其三為九,而居南,三其九為二十七,而七居西,三其二十七為八十一,而一復居北,等而上之,至於億兆,其餘數之位皆然。二其二為四而居東南,二其四為八而居東北,二其八為十六,而六居西北,二其十六為三十二,而二復居西南,上而億兆亦然。八位既列,五仍居中,而數之用以通,聖人所謂“參伍以變,錯綜其數”者,此其類也。
體雖已立,若不發生變動,數就運行不起來,所以陽以三為倍率向左推行,陰以二為倍率向右推行。一的三倍是三,三便居東方;三的三倍是九,九便居南方;九的三倍是二十七,取餘下的七居西方;二十七的三倍是八十一,取餘下的一又回到北方。照這樣一層層遞推上去,直到億兆之數,所餘之數所落的方位也都如此。陰數一邊:二的二倍是四,四居東南;四的二倍是八,八居東北;八的二倍是十六,取餘下的六居西北;十六的二倍是三十二,取餘下的二又回到西南;往上推到億兆也是這個樣子。八個方位既已排定,五仍舊居在中央,「數之用」於是貫通。《繫辭傳》所說「參伍以變,錯綜其數」,講的正是這一類道理。
鮑氏云龍曰:以《洛書》變數推之,陽以三左行,天圓徑一圍三。三,天數也。一在北:一而三之,三在東;三其三為九,而居南;九而三之,三九二十七而居西;三其二十七為八十一,而一復居於北。北而東,東而由,南而西,西而復北,循環不窮,有以符;天道左旋之義。
鮑雲龍說:拿《洛書》的變數來推算,陽以三為倍率向左推行,這是因為天體是圓的,直徑為一時周長為三,三就是天數。一在北方:一乘三得三,三便在東方;三乘三得九,九便在南方;九乘三得二十七,取餘下的七便在西方;二十七乘三得八十一,取餘下的一又回到北方。由北到東,由東到南(底本「東而南」訛作「東而由」),由南到西,由西再回到北,循環不已,正合於天道自左而旋的意思。
地方徑一圍四,兩其二也,蓋以地上之數起於二,而陰資以為始,位在西南而右行,二而二之為四,而居東南,二而四之為八,而居東北:二其八為十六,而居西北,二其十六為三十二,而二復居西南本位。西南而東南,東南而東北,東北而
地體是方的,直徑為一時周長為四,四正是二的兩倍。因為地上之數起於二,陰氣憑著它作為開端,所以二的本位在西南,並且向右推行:二的二倍是四,四居東南;四的二倍是八,八居東北;八的二倍是十六,取餘下的六居西北;十六的二倍是三十二,取餘下的二又回到西南本位。由西南到東南,由東南到東北,由東北再往下……底本這裡有脫文,鮑氏這段話沒有說完,下面直接接上李光地的按語。
案 朱子此條,己盡圖書之大義。蓋以生數統成數而同處其方者,自五以前為方生之數,自五以後為既成之數。陰生則陽成,陽生則陰成,陰陽二氣,相為終始,而未嘗相離也。以奇數統偶數而各居其所者,四正之位,奇數居之;四維之位,偶數居之。陰統於陽,地統於天,天地同流,而定分不易也。揭其至以示人,而道其常者數至十而始全,缺一則不全矣。故曰數之體主於陽以統陰,而肇其變者,始於一,終於九,所以起因乘歸除之法,故曰數之用。然生成之理則明矣,而正維之位所自定者,唯趙氏鮑氏之說,為能推明其義,諸家皆不及也。
案:朱子這一條,已經把《河圖》《洛書》的大義說盡了。所謂「以生數統成數而同處其方」,是說五以前的一二三四是正在生的數,五以後的六七八九十是已經成的數;陰生出來便由陽去成就它,陽生出來便由陰去成就它,陰陽二氣互為終始,從來不曾相離。所謂「以奇數統偶數而各居其所」,是說東南西北四正的位置由奇數佔據,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四隅的位置由偶數佔據;陰受統於陽,地受統於天,天地雖在一氣中同流,尊卑的定分卻不移易。「揭其全以示人而道其常」,是因為數到十才算完備,缺一個便不完備,所以叫作「數之體」。「主於陽以統陰而肇其變」,是因為始於一、終於九,由此才起得出因、乘、歸、除的算法,所以叫作「數之用」。生成的道理固然講明白了,至於四正四隅的方位是怎樣定下來的,只有趙汝楳、鮑雲龍兩家的說法能推闡出它的義理,其餘各家都趕不上。
曰:其皆以五居中者何也?曰:凡數之始,一陰一陽而已矣。陽之象圓,圓者徑一而圍三,陰之象方,方者徑一而圍四,圍三者以一為一,故參其一陽而為三。圍四者以二為一,故兩其一陰而為二,是所謂“參天兩地”者也。二二之合,則為五矣,此《河圖》、《洛書》之數,所以皆以五為中也。案 三二之合,五也,一四之合,亦五也,一一二二之積,又五也,三二四四之積,又五之積也,此五所以為數之會而位之中與。
問:兩圖為什麼都以五居中?答:凡是數的開端,只有一陰一陽罷了。陽的象是圓的,圓形直徑為一時周長為三;陰的象是方的,方形直徑為一時周長為四。周長為三的,以一為一個單位,所以把那一陽參之以三而成三;周長為四的,以二為一個單位,所以把那一陰兩之而成二——這就是《說卦傳》所謂「參天兩地」。三與二相合便是五(底本「三二」訛作「二二」),這正是《河圖》《洛書》都以五居中的緣故。案:三與二相合是五,一與四相合也是五;一、一、二、二這幾個數積起來仍不出五,三、二、四、四這幾個數積起來,也不過是五的倍積。五之所以成為眾數的會歸、方位的中心,道理就在這裡。
然《河圖》以生數為主,故其中之所以為五者,亦具五生數之象焉。其下一點,天一之象也,其卜一點,地二之象也,其左一點,天三之象也,其右一點,地四之象也,其中一點,天五之象也。
不過《河圖》以生數為主,所以它中央那五個點,本身也具備了五個生數的形象:下面的一點,是天一的象;上面的一點(底本「上」訛作「卜」),是地二的象;左邊的一點,是天三的象;右邊的一點,是地四的象;居中的一點,是天五的象。
《洛書》以奇數為主,故其中之所以為五者,亦具五奇數之象焉。其下一點,亦天一之象也,其左一點,亦天三之象也,其中一點,亦天五之象也,其右一點,則天七之象也,其上一點,則天九之象也,其數與位,皆三同而二異,蓋陽不可易,而陰可易,成數雖陽,固亦生之陰也。
《洛書》以奇數為主,所以它中央那五個點,本身也具備了五個奇數的形象:下面的一點,同樣是天一的象;左邊的一點,同樣是天三的象;居中的一點,同樣是天五的象;右邊的一點,則是天七的象;上面的一點,則是天九的象。兩圖中央五點的數與位,三處相同、兩處相異。這是因為屬陽的不可改易,屬陰的可以改易;七、九雖屬陽的成數,可是相對於生數一、三而言,它們仍處在後成的一邊。
曰:中央之五,既為五數之象矣,然其為數也,奈何?曰:以數言之通乎一圖,由內及外,固各有積實可紀之數矣,然《河圖》之一二三四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而六七八九十者,又各因五而得數,以附於其生數之外。《洛書》之一三七九,亦各居其五象本方之外,而二四六八者,又各因其類以附於奇數之側,蓋中者為主,而外者為客,正者為君,而側者為臣,亦各有條而不紊也。
問:中央的五既然是五個數的形象,那麼就它本身作為數來說,又該怎麼講?答:單就數目說,通看整幅圖,由裡向外,本來各有實在可以計點的數目。不過《河圖》的一二三四,各自居在中央五象所對本方的外面,而六七八九十又各自因著中央的五加出數來,附在各自生數的外側;《洛書》的一三七九,也各自居在中央五象所對本方的外面,而二四六八又各自依著同類附在奇數的旁邊。總之居中的是主、在外的是客,居正位的是君、居側位的是臣,各有條理而不紊亂。
集說 翁氏泳曰:《河圖》東北陽方,則主之以奇,而與合者偶,西南陰方,則主之以偶,而與合者奇。吳氏曰慎曰:陽始北而終西,一三陽尚微,故居內。七九陽盛而著於外也,必實其中而後能著乎外,故五居中。陰始南而終東,二四陰尚微,故居內。六八陰盛而凝於外也,必堅乎外而後能實其內,故十居中。自中而外,陽之生長,自外而中,陰之收藏,觀於草木之枝葉果實,亦可見矣。
集說:翁泳說,《河圖》的東方北方屬陽,就以奇數為主,與它相配合的是偶數;西方南方屬陰,就以偶數為主,與它相配合的是奇數。吳曰慎說,陽自北方起、到西方終,一和三陽氣還微弱,所以居在裡層;七和九陽氣盛大而顯露在外層。必須先充實內裡,然後才能顯發在外,所以五居中央。陰自南方起、到東方終,二和四陰氣還微弱,所以居在裡層;六和八陰氣盛大而凝聚在外層。必須先堅固外圍,然後才能充實內裡,所以十居中央。由中央向外,是陽氣的生長;由外向中央,是陰氣的收藏。看草木先發枝葉、後結果實的過程,也就可以明白了。
五,生數之終,十,成數之終,而藏於中,此“太和”之所以“保合”深固,而生機之所以充實於內也。案 此段即與上生數統成數奇數,統偶數一段相發明。以生數統成數者,生數常居內而為主,成數常居外而為客。如一歲之寒暑往來,一月之陰魄死生,一日之晝夜進退,
吳曰慎又說:五是生數的末位,十是成數的末位,兩者都收藏在中央,這正是《乾·彖傳》所說「保合太和」之所以深厚牢固、生機之所以充實於內的緣故。案:這一段正好和上面「以生數統成數、以奇數統偶數」那一段互相發明。所謂以生數統成數,是說生數常居內而為主,成數常居外而為客,就像一年之中寒暑的往來、一月之中月魄的生死、一日之中晝夜的進退……底本這裡有脫文,按語沒有說完,下面直接接上《啟蒙》本文的問答。
曰:其多寡之不同何也?曰:《河圖》主全,故極於十,而奇偶之位均,論其積實,然後見其偶贏而奇乏也。洛書主變,故極於九,而具位與實,皆奇贏而偶乏也。必皆虛其中也,然後陰陽之數,均於二十而無偏耳。案 此段亦與上段數之體、數之用相發明。
問:兩圖數目的多與少為什麼不同?答:《河圖》以完備為主,所以數到十為止,奇位偶位各占五個、兩下均等;等到把各位的實數累加起來,才見出偶數三十、奇數二十五,偶多而奇少。《洛書》以變化為主,所以數到九為止,無論論位次還是論實數,都是奇數占五位共二十五,偶數占四位共二十,奇多而偶少。必須把兩圖中央的數一併虛去不計,然後陰陽兩邊的數才各得二十,均平而無偏重。案:這一段也與上一段講「數之體」「數之用」互相發明。
曰:其序之不同何也?曰《河圖》以生出之次言之,則始下次上次左次右以復於中,而又始下也。以運行之次言之,則始東次南次中次西次北,左旋一周而又始於東也。其生數之在內者,則陽居下左而陰居上右也,共成數之在外者,則陰居下左,而陽居上右也。《洛書》之次,其陽數,則首北次東次中次西次南,其陰數,則首西南次東南次西北次東北也。合而言之,則首北次西南次東次東南次中次西北次西次東北而究於南也。
問:兩圖次序的不同又怎麼講?答:《河圖》若按生出的先後來說,是先下面北方的一,次上面南方的二,次左邊東方的三,次右邊西方的四,回到中央的五,然後又從下面北方的六重新開始。若按五行運行的先後來說,是先東方木,次南方火,次中央土,次西方金,次北方水,向左旋轉一周,又從東方起頭。其中居內的生數,陽數在下方和左方,陰數在上方和右方;居外的成數,則陰數在下方和左方,陽數在上方和右方。《洛書》的次序,就陽數說,是先北方一,次東方三,次中央五,次西方七,次南方九;就陰數說,是先西南二,次東南四,次西北六,次東北八。合起來通說,便是先北,次西南,次東,次東南,次中,次西北,次西,次東北,而終結在南方。
其運行,則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右旋一周,而土復克水也,是亦各有說矣。曰:其七八九六之數不同何也?曰《河圖》六七八九,既附於生數之外矣,此陰陽老少進退饒乏之正也,其九者,生數一三五之積也,故自北而東,自東而西,以成於四之外。其六者,生數二四之積也,故自南而西,自西而北,以成於一之外。七則九之自西而南者也,八則六之自北而東者也,此又陰陽老少、互藏其宅之變也。
至於《洛書》的運行,是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克土,向右旋轉一周,而土又轉回來克水,這也各有各的說法。問:七、八、九、六這四個數在兩圖裡為什麼不同?答:《河圖》的六七八九既已附在生數的外圍,這是陰陽老少進退多寡的正例。其中的九,是生數一、三、五累加的和,所以從北到東、從東到西,成形在四的外面;其中的六,是生數二、四累加的和,所以從南到西、從西到北,成形在一的外面。七是九由西方移到南方的,八是六由北方移到東方的——這又是陰陽老少互相藏在對方居所裡的變例。
《洛書》之縱橫十五而七八九六,迭為消長,虛五分十,而一含九,二含八,三含七,四含六,則參伍錯綜,無適而不遇其合焉,此變化無窮之所以為妙也。曰:然則聖人之則之也,奈何?曰:則《河圖》者虛其中,則《洛書》者總其實也。《河圖》之虛五與十者,太極也,奇數二十偶數二十者,兩儀也。以一二三四為六七八九者,四象也,析四方之合,以為乾坤離坎,補四隅之空,以為兌震巽艮者,八卦也。
《洛書》縱著橫著相加都是十五,而七、八、九、六在其間輪番消長;把中央的五虛去,再把十分派開來,於是一與九相含、二與八相含、三與七相含、四與六相含,三三五五錯綜配搭,沒有一處不恰好湊成十,這就是它變化無窮的奇妙處。問:那麼聖人取法兩圖,究竟是怎樣取的?答:取法《河圖》,是虛去它的中央;取法《洛書》,是總括它的實數。《河圖》虛去五與十,剩下的就是太極;奇數二十、偶數二十,就是兩儀;把一二三四配成六七八九,就是四象;剖開四正方位上生成兩數的合處,配為乾、坤、離、坎,再補上四隅的空缺,配為兌、震、巽、艮,就是八卦。
《洛書》之實,其一為五行,其二為五事,其三為八政,其四為五紀,其五為皇極,其六為三德,其七為稽疑,其八為庶徽,其九為福極,其位與數尤曉然矣。
《洛書》所總括的實數,一對應《洪範》的「五行」,二對應「五事」,三對應「八政」,四對應「五紀」,五對應「皇極」,六對應「三德」,七對應「稽疑」,八對應「庶徵」(底本「徵」訛作「徽」),九對應「五福六極」。方位與數目的對應,在這裡尤其一目瞭然。
集說 《朱於語類》云:《洛書》本文,只四十五點。班固云:六十五字,皆《洛書》本文,古字畫少,恐或有模樣,但今無所考。漢儒此說未是,恐只是以義起之,不是數如此,蓋皆以天道人事參互言之:五行最急,故第一;五事又參之,故第二;身既修,可推之於政,故八政次之;政既成,又驗之於天道,故五紀次之;
集說:《朱子語類》(底本「子」訛作「於」)說,《洛書》本文只有四十五個點。班固說《洪範》裡那六十五個字都是《洛書》本文,古時字體筆畫簡省,或許真有那樣的寫法,只是今天無從考證了。漢儒這個說法未必對,九疇的次第恐怕只是按義理排出來的,並不是《洛書》的數本身如此。九疇大體是把天道與人事交錯著講:五行最為切要,所以列第一;五事又須參照五行,所以列第二;自身既已修治,就可以推行到政事上,所以八政列第三;政事既已辦成,又要拿天時來驗證,所以五紀列第四。
又繼之以皇極居五,蓋能推五行,正五事,用八政,修五紀,乃可以建極也,六三德,乃是權衡此皇極者也,德既修矣,稽疑庶徵繼之者,著其驗也,又繼之以福極,則善惡之效,至是不可加矣,皇極非大中也,皇乃天子,極乃極至,言皇建此極也。
接下來是皇極居第五位,因為必須能推明五行、端正五事、施行八政、修治五紀,然後才談得上建立至極的準則。第六的三德,是用來權衡這個皇極、隨時輕重取捨的。德既修成,再接以稽疑和庶徵,用來顯示它的應驗;又再接以五福六極,那麼善惡所招致的效果,到這裡就再沒有可添加的了。所謂「皇極」並不是「大中」的意思:「皇」指天子,「極」指至極的準則,說的是天子把這個準則建立起來。
吳氏曰慎曰:《河圖》虛中宮以象太極,故周子曰“無極而太極”,《洛書》主中五以為皇極,故曰皇建其有極。陰陽皆自內始生,窮外而盡,觀四時之寒暑相推,萬物之榮枯生死可見。《河圖》 《洛書》上三數象天,中三數象人,下三數象地,人能參天地,贊化育,建中和,故歸重於五皇極焉。
吳曰慎說:《河圖》虛去中宮來象徵太極,所以周敦頤說「無極而太極」;《洛書》以中央的五為主而立為皇極,所以《洪範》說「皇建其有極」。陰陽都是從內裡開始生發,一直窮盡到最外層為止;看四季寒暑的遞相推移、萬物的榮枯生死,就可以明白。《河圖》……《洛書》(底本這裡有脫文,兩個書名之間的話已缺)上面三個數象徵天,中間三個數象徵人,下面三個數象徵地。人能與天地並立為三、輔助天地的化育、建立中和之德,所以九疇歸重在第五的皇極上。
案 吳氏三條,於圖書卦疇,深有發明。所謂無極有極雲者,則《易》、《範》之第一義也,其以先天圖合《河圖》,語尤真切。聖人所謂則之者,為其理之符契耳,豈必規規於點畫方位而求密合哉!
案:吳曰慎這三條,對於《河圖》《洛書》與八卦九疇的關係,很有發明。他所說的「無極」「有極」,正是《周易》與《洪範》的第一義;他拿先天圖去比合《河圖》,話說得尤其貼切。聖人所謂「則之」,不過是取它道理上的相符相合罷了,哪裡非得死摳點數畫位、處處求其密合不可呢!
《洛書》以四正之參數象天,四隅之兩數象地,中宮之合數象人,吳氏分三重者,似亦本於《大戴禮》子華子之說,然今以《洪範》考之,蓋始於一二三,中於四五六,終於七八九,而各以相天道,建主極,協民居,為之先後次第,自日用飲食修己治人之近,層累增高,至於上下同流而後已焉,皆所謂得其理而不規規於點畫方位以求密合者。大抵《易》卦以八為節,其根起於兩儀也,《範疇》以九為節,其根起於三才也,知《易》、《範》所起之根,則知“圖書”所蘊之妙矣。
《洛書》拿四正位上的奇數象徵天,四隅位上的偶數象徵地,中宮合成的數象徵人。吳氏把它分作三層來看,似乎也是本於《大戴禮記》和《子華子》的說法。不過今天拿《洪範》來核對,九疇大體是始於一、二、三,中於四、五、六,終於七、八、九,各自以輔相天道、建立君極、協和民居作為先後的次第:從日用飲食、修己治人這些切近處起步,一層一層往上加高,直到與天地上下同流才罷。這些都屬於取其義理相通、而不死摳點數方位求密合的做法。大體說來,《易》的卦以八為一個節段,根子起於兩儀;《洪範》的疇以九為一個節段,根子起於三才。懂得《易》與《範》起數的根子,也就懂得《河圖》《洛書》所蘊含的奧妙了。
曰:《洛書》而虛其中,則亦太極也,奇偶各居二十,則亦兩儀也,一二三四而含九八七六,縱橫十五而互為七八九六,則亦四象也,四方之正,以為乾坤離坎,四隅之偏,以為兌震巽艮,則亦八卦也。《河圖》之一六為水,二七為火,三八為木,四九為金,五十為土,則固《洪範》之五行,而五十有五者,又九疇之子目也,是則《洛書》固可以為《易》,而《河圖》亦可以為《範》矣。且又安知“圖”之不為書,“書”之不為“圖”也邪!
問:《洛書》如果虛去中央,那也就是太極了;奇數偶數各占二十,那也就是兩儀了;一二三四各含著九八七六,縱橫相加都是十五而七八九六互相配換,那也就是四象了;四方正位配為乾、坤、離、坎,四隅偏位配為兌、震、巽、艮,那也就是八卦了。至於《河圖》,一與六為水,二與七為火,三與八為木,四與九為金,五與十為土,本來就是《洪範》的五行;而五十五這個總數,又正是九疇下面各條細目的數目。這樣看來,《洛書》固然可以推出《周易》,《河圖》也一樣可以推出《洪範》。那麼又怎麼知道圖不就是書、書不就是圖呢!
曰:是其時雖有先後,數雖有多寡,然其為理則一而已。但《易》乃伏羲之所先得乎“圖”,而初無所待於“書”,《範》則大禹之所獨得乎“書”,而未必追考於“圖”耳。且以《河圖》而虛十,則《洛書》四十有五之數也,虛五則大衍五十之數也,積五與十,則《洛書》縱橫十五之數也,以五乘十,以十乘五,則又皆大衍之數也。
答:兩圖出現的時代雖有先後,數目雖有多少,可是其中的道理只有一個。只不過《周易》是伏羲先從《河圖》得來的,當初並不曾藉助《洛書》;《洪範》是大禹單從《洛書》得來的,也未必回頭去考究《河圖》罷了。何況把《河圖》的十虛去,剩下的正是《洛書》四十五之數;把五虛去,剩下的正是大衍五十之數;五與十相加得十五,正是《洛書》縱橫相加十五之數;五乘十、十乘五都得五十,又都是大衍之數。
《洛書》之五,又自含五而得十,而通為大衍之數矣,積五與十,則得十五,而通為《河圖》之數矣,苟明乎此,則橫斜曲直,無所不通,而《河圖》、《洛書》,又豈有先後彼此之間哉!
《洛書》中央的五,本身再含一個五便成十,與四十合起來便通為大衍五十之數;五與十相加得十五,八方相加合起來便通為《河圖》之數。若把這一層看明白,那麼橫著算、斜著算、曲著算、直著算,沒有一條路不通;《河圖》和《洛書》之間,又哪裡還分得出什麼先後彼此的界限呢!
啟蒙上·原卦畫第二
朱子答袁樞曰:伏羲之《易》,初無文字,只有一圖以寓其象數,而天地萬物之理,陰陽始終之變具焉。文王之《易》,即今之《周易》,而孔子所為作《傳》者是也。孔子既因文王之《易》以作《傳》,則其所論,固當專以文王之《易》為主,然不推本伏羲作《易》畫卦之所由,則學者只從中半說起,不識向上根原矣,故“十翼”之中,如“八卦成列”“因而重之”,太極兩儀四象八卦,而天地山澤雷風水火之類,皆本伏羲畫卦之意。今新書原卦畫一篇,亦分兩義,伏羲在前,文王在後。
朱熹答袁樞的信裡說:伏羲的《易》起初並沒有文字,只有一幅圖來寄託它的象與數,而天地萬物的道理、陰陽始終的變化,都包含在裡頭。文王的《易》,就是今天的《周易》經文,也就是孔子替它作《傳》的那一部。孔子既然是就著文王的《易》來作《傳》,那麼他所論述的自然應當專以文王的《易》為主;可是若不追溯伏羲作《易》畫卦的由來,學者就只能從中間一半講起,認不得更上一層的根源。所以「十翼」之中,像《繫辭》的「八卦成列」「因而重之」,以及太極、兩儀、四象、八卦,還有天、地、山、澤、雷、風、水、火這一類說法,都本於伏羲畫卦的用意。如今新編這部書裡的《原卦畫》一篇,也分作兩層意思:伏羲的在前,文王的在後。
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大傳》又言包羲畫卦所取如此,則《易》非獨以《河圖》而作也,蓋盈天地之間,莫非太極陰陽之妙,聖人於此,仰觀俯察,遠求近取,固有以超然而默契於其心矣。
《繫辭下傳》說:古時候包羲氏統治天下,抬頭就觀察天上的物象,低頭就觀察地上的法則,觀察鳥獸的紋理和土地的所宜,近處取象於自身,遠處取象於萬物,於是開始畫出八卦,用來會通神明的德性,用來分類萬物的情狀。《啟蒙》本文說:《繫辭傳》又講包羲畫卦所取材的對象是這樣,可見《易》並不是單憑《河圖》作出來的。充滿天地之間的一切,無非是太極陰陽的妙用;聖人在這上頭仰觀俯察、遠求近取,本來就有超然於形跡之外、默然契合於心的領會。
故自兩儀之末分也,渾然太極,而兩儀四象六十四卦之理,已粲然於其中。自太極而分兩儀,則太極固太極也,兩儀固兩儀也,自兩儀而分四象,則兩儀又為太極,而四象又為兩儀矣,自是而推之,由四而八,由八而十六,由十六而三十二,由三十二而六十四,以至於百千萬億之無窮。
所以當兩儀還沒有分開的時候(底本「未分」訛作「末分」),渾然只是一個太極,而兩儀、四象直到六十四卦的道理,已經燦然完備在其中。由太極分出兩儀,那麼太極自是太極,兩儀自是兩儀;再由兩儀分出四象,那麼兩儀又轉做了太極,四象又轉做了兩儀。照這樣推衍下去,由四到八,由八到十六,由十六到三十二,由三十二到六十四,一直可以推到百千萬億而沒有窮盡。
雖其見於摹畫者,若有先後而出於人為,然其已定之形,已成之勢,則固已具於渾然之中,而不容毫髮思慮作為於其間也。程子所謂加一倍法者,可謂一言以蔽之,而邵子所謂畫前有《易》者,又可見其真不妄矣,世儒於此,或不之察,往往以為聖人作《易》,蓋極其心思探索之巧而得之,甚者至謂凡卦之畫,必由蓍而後得,其誤益以甚矣。
這些卦畫呈現在紙面上的時候,看去好像有先有後、出於人力的安排;其實那已經確定的形狀、已經形成的趨勢,本來就完完全全具備在渾然一體的太極裡,容不得人在中間加進一絲一毫的思慮造作。程顥所說的「加一倍法」,可以說一句話就把它概括盡了;邵雍所說的「畫前有《易》」,也從這裡看得出確實不是虛妄之談。世上的學者對這一層有的不加體察,往往以為聖人作《易》是費盡心思、探索得巧才得來的;更有甚者,竟說凡是卦畫都必須先揲蓍而後才能得到,那就錯得更厲害了。
集說 謝氏良佐曰:堯夫《易》數甚精,明道聞說甚熟,一日因監試無事,以其說推算之皆合,出謂堯夫曰:堯夫之數,只是加一倍法,以此知《太玄》都不濟事。朱子答虞大中曰:太極兩儀四象八卦,此乃《易》學綱領,開卷第一義,孔子發明伏羲畫卦自然之形體,孔子而後;千載不傳,唯康節明道二先生知之,蓋康節始傳先天之學而得其說,且以此為伏羲之《易》也。《說卦》天地定位一章,“先天圖”乾一至坤八之序皆本於此,然康節猶不肯大段說破《易》之心髓全在此處。不敢容易輕說,其意非偶然也。明道以為加一倍法,其發明孔子之言,又可謂最切要矣。
集說:謝良佐說,邵堯夫講《易》數極其精密,程明道聽他講得很熟。有一天明道監考科舉,閒著無事,就照邵氏的說法推算了一遍,結果全都吻合;出來對堯夫說:「你這套數,不過是加一倍的辦法罷了。」由此可知揚雄的《太玄》全不頂用。朱熹答虞大中的信裡說:太極、兩儀、四象、八卦,這是《易》學的綱領、開卷第一層要義,是孔子用來闡發伏羲畫卦時自然生成之形體的。孔子以後千餘年不曾傳下來,只有邵康節、程明道兩位先生懂得。康節最先傳得先天之學而掌握了它的說法,並且認定這就是伏羲的《易》。《說卦傳》「天地定位」那一章,先天圖從乾一排到坤八的次序都本於此。不過康節還是不肯痛快點破——《易》的心髓全在這個地方,他不敢輕易出口,這份用心並非偶然。明道把它概括成「加一倍法」,用來闡發孔子的話,又可以說最為切要了。
《易》有太極太極者,象數未形,而其理已具之稱,形器已具,而其理無聯之目,在《河圖》、《洛書》,皆虛中之象也。周子曰:“無極而太極。”邵子曰:“道為太極。”又曰:“心為太極。”此之謂也。
《繫辭》說「《易》有太極」。《啟蒙》解釋道:所謂太極,是就象數還沒有成形而它的道理已經完備而立的名稱,也是就形體器物已經具備而它的道理無跡可尋而立的名目(底本「無朕」訛作「無聯」)。在《河圖》《洛書》上,它都表現為中央虛去不用的那個象。周敦頤說「無極而太極」,邵雍說「道為太極」,又說「心為太極」,講的都是這個意思。
案 太極之在《易》書者雖無形,然乾即太極也,偏言之,則可以與坤對,亦可以與“六子”並列,專言之,則地一天也,“六子”亦一天也。故程子曰:夫天,專言之則道也,以形體言謂之天,以主宰言謂之帝,以妙用言謂之神,以性情言謂之乾,其言可謂至矣。雖然畫卦之初亦未有乾之名,其始於一畫者即是也,摹作圓形者,始自周子,朱子蓋借之以發《易》理之宗,學者不可誤謂伏羲畫卦,真有是象也。
案:太極在《周易》這部書裡雖然沒有形體,然而乾就是太極。分開來說,乾可以與坤相對,也可以與震、坎、艮、巽、離、兌「六子」並列;合起來說,那麼坤也只是這一個天,六子也只是這一個天(底本「乾一天也」訛作「地一天也」)。所以程頤說:「就天而論,合起來說便是道;從形體上說叫作天,從主宰上說叫作帝,從妙用上說叫作神,從性情上說叫作乾。」這話可以說講到極處了。雖然如此,畫卦之初其實還沒有「乾」這個名稱,那最初的一畫就是太極;把太極摹畫成一個圓圈,是從周敦頤開始的,朱子不過借它來點明《易》理的宗本,學者不可誤以為伏羲畫卦時真有這樣一個圓形之象。
太極之判,始生一奇一偶,而為一畫者二,是為兩儀,其數則陽一而陰二,在《河圖》、《洛書》則奇偶是也。周子所謂“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邵子所謂“一分為二”者,皆謂此也。
太極一經分判,最初生出一奇一偶,成為只有一畫的兩個符號,這就是兩儀。就數目說,陽是一,陰是二;在《河圖》《洛書》上,就是那些奇數與偶數。周敦頤《太極圖說》講「太極動而生陽,動到極處便靜,靜而生陰,靜到極處又動;一動一靜,互為對方的根柢;分出陰、分出陽,兩儀就立起來了」,邵雍講的「一分為二」,說的都是這一層。
集說 朱子答袁樞曰:如所論兩儀,有曰乾之畫奇,坤之畫偶,只此乾坤字便未穩當,蓋儀,匹也,如俗語所謂一雙一對云耳,自此再變至第三畫,八卦已成,方有乾坤之名。當其為一畫之時,方有一奇一偶,只可謂之陰陽,未得謂之乾坤也。
集說:朱熹答袁樞說:像你論兩儀,講「乾的畫是奇,坤的畫是偶」,單是這「乾」「坤」兩個字就不妥當。「儀」是匹配的意思,就像俗話說的一雙一對。從這裡再變到第三畫,八卦才告完成,那時候才有乾、坤這些名稱。當它還只是一畫的時候,才不過一奇一偶,只能叫作陰陽,還不能叫作乾坤。
兩儀生四象“兩儀”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為二畫者四,是謂“四象”,其位則太陽一;少陰二;少陽三;太陰四。其數則太陽九;少陰八;少陽七;太陰六。以《河圖》言之,則六者一而得於五者也,七者二而得於五者也,八者三而得於五者也,九者四而得於五者也。以《洛書》言之,則九者十分一之餘也,八者十分二之餘也,七者十分三之餘也,六者十分四之餘也。周子所謂“水火木金”,邵子所謂“二分為四”者,皆謂此也。
《繫辭》說「兩儀生四象」。《啟蒙》解釋道:在兩儀的上面,各自再生一奇一偶,成為兩畫的四個符號,這就叫「四象」。就位次說,太陽第一、少陰第二、少陽第三、太陰第四;就數目說,太陽是九、少陰是八、少陽是七、太陰是六。拿《河圖》來講,六是一加中央的五得來的,七是二加五得來的,八是三加五得來的,九是四加五得來的。拿《洛書》來講,九是十減去一剩下的,八是十減去二剩下的,七是十減去三剩下的,六是十減去四剩下的。周敦頤《太極圖說》所講的「水火木金」四者,邵雍所講的「二分為四」,說的都是這一層。
集說 朱子答程迥曰:所謂“兩儀”為乾坤初爻,“四象”為乾坤初二,相錯而成,則恐立言有未瑩者,蓋方其為“兩儀”,則未有“四象”也,方其為“四象”,則未有八卦也,安得先有乾坤之名,初二之辨哉?“兩儀”只可謂之陰陽,“四象”方有太少之別,其序以太陽少陰少陽太陰為次,此序既定,遞升而倍之,適得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序也。
集說:朱熹答程迥說:你講「兩儀」是乾坤的初爻、「四象」是乾坤初爻二爻互相交錯而成,這個說法恐怕還不夠明白。當它還是「兩儀」的時候,並沒有「四象」;當它還是「四象」的時候,並沒有八卦;哪裡會先有乾坤的名目、初爻二爻的分別呢?「兩儀」只能叫作陰陽,到「四象」才有太、少的區別,次序是太陽、少陰、少陽、太陰。這個次序既定,一級級往上加倍,恰好得出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這一串次序。
又答袁樞曰:“四象”之名,所包甚廣,大抵須以兩畫相重四位成列者為正,而一二三四者其位之次也,七八九六者,其數之實也。其以陰陽剛柔分之者,合天地而言也,其以陰陽太少分之者,專以天道而言也,若專以地道言之,則剛柔又自有太少矣,推而廣之,縱橫錯綜,凡是一物,無不各有四者之象,不但此數者而已矣。《語類》云:《易》中七八九六之數,向來只從揲蓍處推起,雖亦吻合,然終覺曲折太多,疑非所以得數之原。因看“四象”次第,偶得其說,極為捷徑,蓋因一二三四,
朱熹又答袁樞說:「四象」這個名目所包的範圍很廣,大體上應當以兩畫相重、四個位次排成一列的那一種為正解;一、二、三、四是它們位次的先後,七、八、九、六是它們數目的實值。用陰、陽、剛、柔來劃分的,是合天地兩邊一起說;用陰陽的太、少來劃分的,是專就天道一邊說;若專就地道說,剛與柔也各自有太、少之別。推而廣之,縱橫錯綜,凡是一件事物,無不各有這四者的象,並不止上面所舉的這幾種而已。《朱子語類》說:《易》裡七、八、九、六這幾個數,從前只從揲蓍的步驟上推起,雖然也吻合,可總覺得轉折太多,疑心那不是得數的本原。後來因為看「四象」的次第,偶然想通了一個說法,極為直截,就是依著一、二、三、四……底本這裡有脫文,這段話沒有說完,下面直接接上《啟蒙》本文「四象生八卦」一節。
四象生八卦“四象”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為三畫者八,於是三才略具,而有八卦之名矣,其位則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在《河圖》,則乾坤離坎分居四實,兌震巽艮分居四虛。在《洛書》,則乾坤離坎分居四方,兌震巽艮分居四隅。《周禮》所謂三《易》“經卦皆八”,《大傳》所謂“八卦成列”,邵子所謂“四分為八”者,皆指此而言也。
《繫辭》說「四象生八卦」。《啟蒙》解釋道:在四象的上面各自再生一奇一偶,成為三畫的八個符號,於是天、地、人三才的位次大略齊備,八卦的名目也就有了。它們的位次是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在《河圖》上,乾、坤、離、坎分別居於四個有生成之數相合的實位,兌、震、巽、艮分別居於四個無數的虛位;在《洛書》上,乾、坤、離、坎分別居於東南西北四正,兌、震、巽、艮分別居於四隅。《周禮》講《連山》《歸藏》《周易》三種《易》「經卦皆八」,《繫辭傳》講「八卦成列」,邵雍講「四分為八」,指的都是這個。
八卦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為四畫者十六,於經無見,邵子所謂“八分為十六者”是也,又為‘兩儀”之上,各加八卦,又為八卦之上,各加“兩儀”也。案 四畫十六者,為八卦之上,各加“兩儀”,又為“四象”之上,各加四象也。
在八卦的上面各自再生一奇一偶,成為四畫的十六個符號,這在經文裡沒有明文,就是邵雍所說的「八分為十六」。換個角度看,也可以說是在兩儀的上面各加一個八卦,或者在八卦的上面各加一個兩儀。案:四畫的十六個符號,既可以看作八卦上面各加兩儀,也可以看作四象上面各加四象。
於經雖無見,然及六十四卦既成之後,以其自二至五,四爻互之,或自初至四,或自三至上,或自四而又至初,或自五而又至二,或自上而又至三,錯綜顛倒互之,皆得《乾》、《坤》、《既濟》、《末濟》、《剝》、《復》、《垢》、《夬》。《漸》,《歸妹》、《大過》、《頤》、《解》、《蹇》、《睽》、《家人》諸卦適合十六之數,孔子於雜卦發其端矣。漢儒互卦之說,蓋本諸此也。邵子詩云:四象相交,成十六事。即以此四畫者,為四象相交者爾,學者誤以上文天地否泰十六卦當之,失其指矣。
四畫之卦在經文裡雖無明文,可是等到六十四卦畫成之後,取第二爻到第五爻這四爻來互體,或者取初爻到第四爻,或者取第三爻到上爻,或者從第四爻再折回初爻,或者從第五爻再折回第二爻,或者從上爻再折回第三爻,這樣錯綜顛倒地互取,所得的都不出《乾》《坤》《既濟》《未濟》《剝》《復》《姤》《夬》《漸》《歸妹》《大過》《頤》《解》《蹇》《睽》《家人》這些卦,恰好合於十六之數(底本「未濟」訛作「末濟」,「姤」訛作「垢」)。孔子在《雜卦傳》裡已經開了這個頭,漢儒講互卦的說法,大概就本於這裡。邵雍的詩說「四象相交,成十六事」,正是拿這四畫的十六個符號當作四象相交;學者誤把上文所說天地否泰那十六卦去當它,就說岔了他的本意。
四畫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為五畫者三十二,邵子所謂“十六分為三十二者”是也,又為“四象”之上,各加八卦,又為八卦之上,各加四象也。案 五畫三十二者,自初至三,可互一卦,自三至五,又可互一卦,六十四卦既成之後,依此法錯綜,顛倒互之,則得《復》、《垢》、《頤》、《大過》、《屯》、《鼎》、《恆》、《益》、《豐》、《渙》、《坎》、《離》、《蒙》、《革》、《同人》、《師》、引臨》,《遯》、《成》、《損》、《節》、《旅》、《中孚》、《小過》、《大壯》、《觀》、(大有》、《比》、《夾》、《剝》、(乾》、《坤》諸卦亦適合三十二之數,先儒亦有以是說互卦者,如《損》、《益》皆互《頤》,《頤》象離為龜,故《損》、《益》二五言“十朋之龜”之類。
在四畫的上面各自再生一奇一偶,成為五畫的三十二個符號,就是邵雍所說的「十六分為三十二」。換個角度看,也可以說是四象上面各加一個八卦,或者八卦上面各加一個四象。案:五畫的三十二個符號,從初爻到第三爻可以互出一卦,從第三爻到第五爻又可以互出一卦。六十四卦畫成之後,依這個辦法錯綜顛倒地互取,所得的是《復》《姤》《頤》《大過》《屯》《鼎》《恆》《益》《豐》《渙》《坎》《離》《蒙》《革》《同人》《師》《臨》《遯》《咸》《損》《節》《旅》《中孚》《小過》《大壯》《觀》《大有》《比》《夬》《剝》《乾》《坤》這些卦,也恰好合於三十二之數(底本卦名頗有訛字,「垢」當作「姤」,「成」當作「咸」,「夾」當作「夬」)。前代學者也有拿這個來講互卦的,例如《損》《益》兩卦都互出《頤》,《頤》的卦象取離為龜,所以《損》六五、《益》六二兩爻都講「十朋之龜」,就屬於這一類。
五畫之上,各生一奇一偶,而為六畫者六十四,則“兼三才而兩之”,而八卦之乘八卦亦周,於是六十四卦之名立而《易》道大成矣。《周禮》所謂三《易》之別,皆六十有四,《大傳》所謂“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邵子所謂“三十二分為六十四者”是也。
在五畫的上面各自再生一奇一偶,成為六畫的六十四卦,這就是《繫辭》所說的「兼三才而兩之」;八卦與八卦相乘也到此周遍。於是六十四卦的名目確立,《易》道大功告成。《周禮》講三種《易》的別卦都是六十四,《繫辭傳》講「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邵雍講「三十二分為六十四」,說的都是這一層。
若於其上各卦,又各生一奇一偶,則為七畫者百二十八矣;七畫之上又各生一奇一偶,則為八畫者二百五十六矣;八畫之上,又各生一奇一偶,則為九畫者五百十二矣;九畫之上,又各生一奇一偶,則為十畫者乾二十四矣;十畫之上,又各生一奇一偶,則為十一畫者二乾四十八矣;十一畫之上,又各生一奇一偶,則為十二畫者四千九十六矣。
如果在這上面每一卦再各生一奇一偶,就成為七畫的一百二十八;七畫之上再各生一奇一偶,就成為八畫的二百五十六;八畫之上再各生一奇一偶,就成為九畫的五百一十二;九畫之上再各生一奇一偶,就成為十畫的一千零二十四(底本「千」訛作「乾」);十畫之上再各生一奇一偶,就成為十一畫的二千零四十八;十一畫之上再各生一奇一偶,就成為十二畫的四千零九十六。每添一畫,數目就翻上一倍,這正是把「加一倍法」推到六畫以外去的情形。
此焦贛《易林》變卦之數,蓋亦六十四乘六十四也,今不復為圖於此,而略見第四篇中。若自十二畫上,又各生一奇一偶,累至二十四畫,則成千六百七十七萬七千二百一十六變,以四千九十六自相乘,其數亦與此合,引而伸之,蓋未知其所終極也,雖未見其用處,然亦足以見《易》道之無窮矣。
這正是焦贛《易林》變卦的數目,也就是六十四乘六十四。這裡不再另外畫圖,第四篇中略有交代。假如從十二畫之上再各生一奇一偶,一直累加到二十四畫,就成為一千六百七十七萬七千二百一十六種變化;用四千零九十六自乘,得數也正與此相合。像這樣引申推衍下去,誰也不知道它的終極在哪裡。這些雖然看不出實際用處,卻也足以見得《易》道的無窮無盡。
案 《易林》之數,蓋古占筮之法,《洪範》占法,“曰貞曰悔”,夫以八卦變為六十四言之,則八卦貞也,重卦悔也,《春秋傳》“貞風悔山”是也。以六十四卦變為四千九十六言之,則六十四卦貞也,變卦悔也,《春秋傳》“貞屯悔豫”是也,因卦畫之生生無盡,故占筮之變化無窮,焦贛能知其法,而至各綴之以辭則鑿矣,邵朱二子,所為傳心之要者在此。
案:《易林》的數目,本是古代占筮的法式。《洪範》講占法有「曰貞曰悔」。就八卦變為六十四卦來說,下面的八卦是「貞」,重疊上去的那一體是「悔」,《左傳》所記「貞風悔山」就是這樣;就六十四卦變為四千零九十六卦來說,本卦是「貞」,變卦是「悔」,《左傳》所記「貞屯悔豫」就是這樣。正因為卦畫生生不已、沒有窮盡,所以占筮的變化也無窮無盡。焦贛能懂得這套法式,可是給每一卦都綴上一段繇辭,就未免穿鑿了。邵雍、朱熹兩位先生所以看重、認作傳心之要的,正在卦畫生生這一層上。
集說 朱子答林栗曰:太極兩儀四象八卦,生出次第,位置行列,不待安排,而粲然有序,以至於第四分而為十六,第五分而為三十二,第六分而為六十四,則其因而重之,亦不待用意推捧,而與前之三分焉者,未嘗不吻合也。比之並累三陽以為乾,連疊三陰以為坤,然後以意交錯而成“六子”,又先畫八卦於內,復畫八卦於外+以旋相加而
集說:朱熹答林栗說:太極、兩儀、四象、八卦生出的先後次第,以及它們排列的位置行列,用不著人去安排,自然燦然有序;一直到第四次分為十六,第五次分為三十二,第六次分為六十四,那種「因而重之」的過程,也用不著刻意去推排(底本「推排」訛作「推捧」),而與前面三次所分出的結果沒有一處不吻合。比起那種先並累三畫陽爻做成乾、連疊三畫陰爻做成坤,然後憑人意交錯配出震、坎、艮、巽、離、兌「六子」,又先在內卦畫上八卦、再在外卦畫上八卦、依次相加而……底本這裡有脫文,這段話沒有說完,下面直接接上朱子答袁樞的另一段。
又答袁樞曰:若要見得聖人作《易》根原直截分明,不如且看卷首橫圖,自始初只有兩畫時,漸次看起,以至生滿六畫之後,其先後多寡既有次第,而位置分明不費辭說,於此看得,方見六十四卦全是天理自然挨排出來,聖人只是見得分明,便只依本畫出,元不曾用一豪智力添助。蓋本不繁智力之助,亦不容智力得以助於其間也。
朱熹又答袁樞說:若要把聖人作《易》的根源看得直截分明,不如先看卷首那幅橫圖,從最初只有兩畫的時候起,一層層順次看下去,直到生滿六畫為止。它先後的次第、多寡的分數本來就有條不紊,位置也清清楚楚,用不著費口舌解說。從這裡看明白了,才見得六十四卦全是天理自然排布出來的;聖人不過是看得分明,就照著本來的樣子畫出,原不曾添進一絲一毫的智力去幫忙。因為本來就不需要智力來幫忙(底本「不煩」訛作「不繁」),也容不得智力插手到中間去。
及至卦成之後,逆顧縱橫,都成義理,千般萬種,其妙無窮,卻在人看得如何,而各因所見為說,雖若各不相資,而實未嘗相悖也。蓋自初未有畫時,說到六畫滿處者,邵子所謂“後天之學”也,卦成之後,各因一義推說,邵子所謂“先天之學”也。先天後天既各自為一義,而後天說中,取義又多不同,彼此自不相妨,不可執一而廢百也。
等到卦已畫成之後,回過頭來縱著看、橫著看,處處都成義理,千般萬種,妙用無窮,全看人怎麼去看,各人依著自己所見立說;這些說法看去好像彼此不相幫襯,其實並不互相違背。大抵從最初還沒有畫時講到六畫畫滿為止的那一路,是邵雍所說的「先天之學」;卦成之後各就一義推衍立說的那一路,是邵雍所說的「後天之學」(底本此處先天、後天兩個名目互倒)。先天與後天既然各自成一套義理,而後天一路的說法裡取義又多有不同,彼此本來互不妨礙,不可以死執一說而廢掉其餘百說。
《浯類》問自一陰一陽,見一陰一陽又各生一陰一陽之象,以圖言之,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節節推去,固容《易》見,就天地間著實處,如何駿得?曰:一物上又自各有陰陽,如人之男女陰陽也,逐人身上,又各有這血氣,血陰而氣陽也,如晝夜之間,晝陽而夜陰也,而晝陽自午後又屬陰,夜陰自子後又屬陽,便是陰陽各生陰陽之象。
《朱子語類》記載:有人問,從一陰一陽裡又看出一陰一陽各生一陰一陽的象,就圖上講,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一節一節推下去,固然容易明白;可是就天地間實在的事物上講,怎麼驗證得出來(底本「容易」訛作「容《易》」,「驗得」訛作「駿得」)?朱子答道:一件事物上頭又各自有陰陽。譬如人分男女,就是陰陽;每個人身上又各有血和氣,血屬陰而氣屬陽。又譬如一晝一夜,白天屬陽而夜裡屬陰;可是白天的陽,從午後起又轉屬陰,夜裡的陰,從子時後又轉屬陽——這就是陰陽各自再生陰陽的象。
又云:先天圖直是精微,不起子康節,希夷以前元有,只是秘而不傳,次第是方士輩所相傳授,《參同契》中,亦有些意思相似,揚雄《太玄》,全模仿《易》,他底用三數,《易》卻用四數,他本是模《易》,故就他模底句上看《易》,也可略見得《易》意思。
《朱子語類》又說:先天圖實在精微,它並不是從邵康節才開始有的(底本「不起於」訛作「不起子」),陳希夷以前原本就有,只是秘藏著不肯外傳,大約是方術之士一輩輾轉傳授下來的。《周易參同契》裡也有些意思與它相似。揚雄的《太玄》全是摹仿《易》做的,他那一套用三進的數,《易》卻用四進的數;他既然本是摹仿《易》,那麼就著他摹仿的句子來看《易》,倒也可以約略看出《易》的一點意思。
又云:自有《易》以來,只有邵子說得此圖如此齊整,如揚雄(太玄》,便零星補湊得可笑。若不補,又卻欠四分之一,補得來,又卻多四分之三,如《潛虛》之數用五,只似如今算位一般,其直一畫則五也,下橫一畫則為六,模二畫則為七,蓋亦補湊之書也。
《朱子語類》又說:自從有《易》以來,只有邵雍把這幅圖說得這樣齊整。像揚雄的《太玄》,就補湊得零零碎碎,很可笑:不補吧,還欠著四分之一;補起來吧,又多出四分之三。至於司馬光《潛虛》所用的數以五為基準,只像如今擺算籌一般:豎著一畫就是五,下面橫著添一畫就成六,再添一畫就成七——那也是一部靠補湊成書的東西。
黃氏瑞節曰:先天圖與太極圖同時而出,周邵二子不相聞,則二圖亦不相通,此勿論也。陳瑩中云:司馬文正與康節同時友善,而未嘗有一言及先天之學,邵伯溫云,伊川在康節時,於先天之學非不問,不語之也。即二先生之論,則先天圖在當時,豈猶未甚著邪,陳瑩中云,先天之學,以心為本,其在《經世書》者,康節之餘事耳。又曰:闡先聖之幽,微先天之顯,不在康節之書乎,然則朱子以前表章尊敬此圖者,了翁為有見也。
黃瑞節說:先天圖和太極圖同時問世,周敦頤與邵雍彼此不相聞問,那麼兩幅圖也談不上互相溝通,這一層且不去論它。陳瓘說過,司馬光與邵康節同時而且相好,卻不曾有一句話談到先天之學;邵伯溫說過,程伊川在康節生前,對先天之學並不是不問,是康節不肯告訴他。就這兩位先生的議論看來,先天圖在當時豈不是還沒有怎麼顯揚嗎?陳瓘又說,先天之學以心為根本,落在《皇極經世書》上的那些,不過是康節的餘事。他還說,闡發前聖的幽隱、抉出先天的顯義,不就在康節的書裡嗎?這樣看來,朱子以前表彰尊崇這幅圖的人,要數陳了翁最有見地。
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晅之,艮以止之,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
《說卦傳》說:天與地各定其位,山與澤氣息相通,雷與風互相激盪,水與火不相厭棄,八卦就這樣兩兩交錯。數已經過去的是順推,知將要到來的是逆推,所以《易》是一門逆推未來的學問。又說:雷用來鼓動萬物,風用來吹散萬物,雨用來滋潤萬物,日用來曝曬萬物,艮用來止住萬物,兌用來悅懌萬物,乾用來君臨萬物,坤用來收藏萬物。
邵子曰:此一節,明伏羲八卦也。八卦相錯者,明交相錯而成六十四也,“數往者順,若順天而行,是左旋也,皆已生之卦也,故云“數往”也。“知來者謹”,若逆天而 自震之初為冬至,離兌之中為春分,以至於乾之末而交夏至焉,皆進而得其已生之卦,猶自今日而追數昨日也,故曰“數往者順”。其右方,自巽之初為夏至,坎艮之中為秋分,以至於坤之末而交冬至焉,皆進而得其未生之卦,猶自今日面逆計來日也,故曰“知來者逆”,然本《易》之所以成,則其先後始終,如橫圖及圓圖右方之序而已,故曰“《易》逆數也。”
邵雍說:《說卦》這一節是講伏羲八卦的。所謂「八卦相錯」,是說八卦交互錯雜而成六十四卦。「數往者順」,是順著天的運行方向,也就是向左旋轉,所數到的都是已經生成的卦,所以叫「數往」。「知來者逆」,是逆著天而行……底本這裡有脫文(「謹」也是「逆」字之訛),下面接著講圓圖的左半邊。從震卦的起頭處是冬至,經離、兌的中間是春分,一直到乾卦的末尾接上夏至,這一路推去所得的都是已經生成的卦,好比從今天回數昨天,所以說「數往者順」。圓圖的右半邊,從巽卦的起頭處是夏至,經坎、艮的中間是秋分,一直到坤卦的末尾接上冬至,這一路推去所得的都是尚未生成的卦,好比從今天逆著推算明天(底本「而」訛作「面」),所以說「知來者逆」。不過推究《易》之所以成書,它的先後始終,正如橫圖以及圓圖右半的次序一樣,所以說「《易》逆數也」。
集說 《朱子語類》云:若自乾一橫排至坤八,此則全是自然,故《說卦》云: “《易》逆數也。”皆自己生以得末生之卦,若如圓圖,則須如此,方見陰陽消長次第,震一陽,離兌二陽,乾三陽,巽一陰,坎艮二陰,坤三陰,雖似稍涉安排,然亦莫非自然之理。
集說:《朱子語類》說,若把乾一橫排到坤八,這完全是自然生成的次序,所以《說卦》講「《易》逆數也」,那都是從已經生成的卦去推得尚未生成的卦。若照圓圖來排,就非這樣安排不可,才見得出陰陽消長的次第:震是一陽,離、兌是二陽,乾是三陽;巽是一陰,坎、艮是二陰,坤是三陰。這樣看去雖然略帶一點人為的排布,可也無一不是自然之理。
附錄 項氏安世曰:“數往者順”,以指上文,“知來者逆”,以指下文,“是故《易》逆數也”,此一句以起下文八句也。上文據八卦已成之後,對面數之,其序順而理明,故曰“數往者順”。下文據八卦始畫之初,左右對畫,而上下逆生,故曰“知來者逆”。非聖人於順之外別為逆象也,此之逆象,即上文之順象。
附錄:項安世說,「數往者順」是指上文「天地定位」那幾句,「知來者逆」是指下文「雷以動之」那幾句,而「是故《易》逆數也」一句,是用來引起下文八句的。上文是就八卦已經畫成之後、面對面地去數,次序是順的、道理是明白的,所以說「數往者順」;下文是就八卦初畫的時候、左右對著下筆而自下往上逆著生出,所以說「知來者逆」。並不是聖人在順象之外另造一個逆象;這裡所說的逆象,就是上文那個順象。
章氏潢曰:自乾純陽,歷兌離以至一陽之震,自坤純陰,歷艮坎以至一陰之巽,非數往之順乎?自震一陽,歷離兌以至乾之純陽,自巽一陰,歷坎艮以至坤之純陰,非知來之逆乎?左旋則總為“知來”,有旋則總為“數往”,但《易》以“知來”為主,生生不窮,是以逆而數之。
章潢說:從純陽的乾起,經兌、離而到一陽的震;從純陰的坤起,經艮、坎而到一陰的巽——這不就是「數往」的順嗎?從一陽的震起,經離、兌而到純陽的乾;從一陰的巽起,經坎、艮而到純陰的坤——這不就是「知來」的逆嗎?向左旋轉,總起來算「知來」;向右旋轉(底本「右」訛作「有」),總起來算「數往」。只是《易》以「知來」為主,取其生生不窮,所以要逆著去數。
案 邵子所謂左旋者,猶言向左而旋耳。所謂右行者,猶言向右而行耳,與歷家所謂左旋右轉,義正相反,各為一說也。其所謂“已生一未生”,正指陰陽生生而言,如章氏之說,而項氏說尤得前後聯貫語氣。蓋其順數者,既如上文所列矣,而圖之作,主於逆數,故其終始生成,又如下文之所敘也。朱子之解似又自為一說,學者分別觀之。
案:邵雍所說的「左旋」,不過是說朝左邊旋轉;所說的「右行」,不過是說朝右邊行進,與曆法家所講的左旋右轉含義恰好相反,各是一套說法。他所說的「已生」「未生」,正是就陰陽生生不已而言,與章潢的講法相合;而項安世的講法尤其貼合前後連貫的語氣。大抵順數的一路,已如上文所列;而作圖的用意主於逆數,所以它終始生成的次第,又像下文所敘述的那樣。朱子的解釋似乎又自成一說,學者應當分別開來看。
又曰:太極既分,兩儀立矣,陽上交於陰,陰下交於陽,而四象生矣。陽交於陰,陰交於陽,而生天之四象。剛交於柔,柔交於剛,而生地之四象。八卦相錯,而後萬物生焉,是故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八分為十六,十六分為三十二,三十二分為六十四。猶根之有乾,乾之有枝,愈大則愈小,愈細則愈繁。
邵雍又說:太極既已分判,兩儀就立起來了。陽向上去交於陰,陰向下來交於陽,四象便生出來。陽交於陰、陰交於陽,生出屬天的四象;剛交於柔、柔交於剛,生出屬地的四象。八卦交互錯雜,然後萬物生成。所以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八分為十六,十六分為三十二,三十二分為六十四。這就好比樹根上生出主幹,主乾上生出枝條:整體越長越大,分出的枝節卻越分越小;分得越細,條數也就越繁。
集說 《朱子語類》:問:程《易》乾辭下解云,聖人始畫八卦,三才之道備矣,因而重之,以盡天下之變,故六畫而成卦。或疑此說卻是聖人始畫八卦,每卦便是三畫,聖人因而重之為六畫,似與邵子一分為二,而至六十四為六畫,其說不同。曰:程子之意,只雲三畫上疊成六畫,八卦上疊成六十四耳,與耶子說誠異,蓋康節此意,不曾說與程子,程於亦不曾問之,故一向只隨他所見去。但程子說聖人始畫八卦,不知聖人畫八卦時,先畫甚卦,此處便曉不得。
集說:《朱子語類》記載,有人問:程頤《易傳》在乾卦卦辭下面解釋說「聖人開始畫八卦,三才之道就完備了,於是重疊起來,用以窮盡天下的變化,所以六畫而成一卦」。有人疑心這個說法是講聖人一起手就畫八卦、每卦便是三畫,再重疊成六畫,似乎與邵雍從一分為二一路分到六十四為六畫的講法不同。朱子答道:程子的意思,只是說在三畫上疊成六畫、在八卦上疊成六十四卦罷了,與邵雍(底本「邵」訛作「耶」)的說法確實不同。康節這層意思不曾對程子講過,程子(底本「子」訛作「於」)也不曾去問他,所以一直只順著自己所見的講下去。不過程子說聖人開始畫八卦,卻不知道聖人畫八卦時先畫的是哪一卦——這個地方就說不通了。
是故乾以分之,坤以翕之,震以長之,巽以消之。長則分,分則消,消則翕也,乾坤定位也,震巽一交也,兌離坎艮再交也,故震陽少而陰尚多也,巽陰少而陽尚多也,兌離陽浸多也,坎艮陰浸多也。
邵雍接著說:所以乾用來分張,坤用來收斂,震用來滋長,巽用來消退。滋長了就分張,分張了就消退,消退了就收斂。乾與坤定住上下之位,震與巽是陰陽的第一次交,兌、離、坎、艮是第二次交。所以震卦陽爻少而陰爻還多,巽卦陰爻少而陽爻還多;兌、離兩卦陽爻漸漸增多,坎、艮兩卦陰爻漸漸增多。
又曰:無極之前,陰含陽也,有象之後,陽分陰也。陰為陽之母,陽為陰之父,故母孕長男而為《復》,父生長女而為《姤》,是以陽起於《復》,陰起於《垢》也。案 周子所謂“無極而太極”者,以陰陽之奉體言之,《中庸》所謂“天命之性”也。邵子所謂“無極”者,以動靜之樞紐言之,<中庸》所謂“未發之中”也。天命之性,固周流而無不在,然人生而靜,天之性也,則沖漠無暇之時,乃本體之真之所以具,故周子亦言主靜,程子言其本也,真而靜,三子之說,實相發明而不相悖也。
邵雍又說:無極之前,陰中含著陽;有象之後,陽中分出陰。陰是陽的母親,陽是陰的父親;所以母親孕育長男而成《復》卦,父親生出長女而成《姤》卦,因此陽氣起於《復》,陰氣起於《姤》(底本「姤」訛作「垢」)。案:周敦頤所說的「無極而太極」,是就陰陽的本體來說,也就是《中庸》所講的「天命之謂性」;邵雍所說的「無極」,是就動與靜的樞紐來說,也就是《中庸》所講的「未發之中」。天命之性固然周流貫注、無所不在,然而《禮記·樂記》講「人生而靜,天之性也」,那沖漠無朕的時候(底本「無朕」訛作「無暇」),正是本體之真所以完具的所在,所以周子也主張「主靜」,程子也說「其本也真而靜」。三位先生的說法,其實互相發明而並不牴觸。
又曰:震始交陰而陽生,巽始消陽而陰生。兌,陽長也,艮,陰長也,震兌,在天之陰也,巽艮,在地之陽也,故震兌上陰而下陽,巽艮上陽而下陰。天以始生言之,故陰上而陽下,交泰之義也。地以既成言之,故陽上而陰下,尊卑之位也。乾坤定上下之位,坎離列左右之門,天地之所闔闢,日月之所出入,春夏秋冬,晦朔弦望,晝夜長短,行度盈縮,莫不由乎此矣。震始交陰而陽生,是說圓圖震與坤掛而一陽生也,巽始消陽而陰生,是說圓圖巽與乾接而二陰生也。
邵雍又說:震是剛開始交於陰而陽氣生出,巽是剛開始消去陽而陰氣生出;兌是陽氣在增長,艮是陰氣在增長。震、兌屬於天的一邊而為陰,巽、艮屬於地的一邊而為陽,所以震、兌兩卦陰爻在上而陽爻在下,巽、艮兩卦陽爻在上而陰爻在下。天是就萬物初生來說的,所以陰在上、陽在下,取天地交泰的意思;地是就萬物已成來說的,所以陽在上、陰在下,取尊卑既定的位次。乾、坤定住上下之位,坎、離排成左右之門;天地的開合、日月的出入,春夏秋冬的四時、晦朔弦望的月相、晝夜的長短、行度的盈縮,無不由此而來。所謂「震始交陰而陽生」,是說圓圖上震與坤相接而一陽生出;所謂「巽始消陽而陰生」,是說圓圖上巽與乾相接而一陰生出(底本「一陰」訛作「二陰」)。
集說 邵子曰:陽爻,晝數也;陰爻,夜數也。天地相銜,陰陽相交,故晝夜相離,剛柔相錯。春夏,陽也,故晝數多,夜數少。秋冬,陰也,故晝數少,夜數多。胡氏方平曰:此一節先論震巽艮兌四維之卦,而後及於乾坤坎離四正之位。震始交陰而陽生,以震接坤言也,至兌二陽,則為陽之長。巽始消陽而陰生,以巽接乾言也,至艮二陰則為陰之長。震兌在天之陰者,邵子以震為天之少陰,兌為天之太陰,唯其為陰,故陰爻皆在上,而陽爻皆在下。天以生物為主,始生之初,非交泰不能,故陰上陽下,而取交泰之義。
集說:邵雍說,陽爻是白晝的數,陰爻是黑夜的數;天地互相銜接,陰陽互相交感,所以晝與夜分開、剛與柔錯雜。春夏屬陽,所以白晝的數多、夜裡的數少;秋冬屬陰,所以白晝的數少、夜裡的數多。胡方平說:這一節先論震、巽、艮、兌四個居於四隅的卦,然後才說到乾、坤、坎、離四個居於四正的位置。「震始交陰而陽生」,是就震與坤相接說的,到兌成二陽,就是陽的增長;「巽始消陽而陰生」,是就巽與乾相接說的,到艮成二陰,就是陰的增長。說震、兌是「在天之陰」,因為邵雍以震為天的少陰、兌為天的太陰;正因為屬陰,所以陰爻都在上而陽爻都在下。天以生物為主,萬物初生之際非交泰不可,所以陰上陽下,取交泰之義。
巽艮在地之陽者,邵子以巽為地之少剛,艮為地之太剛,唯其為剛,故陽爻皆在上,而陰爻皆在下。地以成物為主,既成之後,則尊卑定,故陰下陽上,而取尊卑之位。乾坤定上下之位,天地之所闔闢也,坎離列左右之門,日月之所出入也。歲而春夏秋冬,月而晦朔弦望,日而晝夜行度,莫不胥此焉出,豈拘拘爻畫陰陽之間哉。
說巽、艮是「在地之陽」,因為邵雍以巽為地的少剛、艮為地的太剛;正因為屬剛,所以陽爻都在上而陰爻都在下。地以成物為主,萬物既成之后尊卑就定了,所以陰下陽上,取尊卑的位次。乾、坤定住上下之位,那是天地開合的所在;坎、離排成左右之門,那是日月出入的所在。一年之中的春夏秋冬,一月之中的晦朔弦望,一日之中的晝夜行度,無不都從這裡生出,哪裡是拘拘死守在爻畫陰陽的形跡之間呢。
又曰:乾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為陰所克也,坤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為所克之陽也,故乾得三十六,而坤得十二也。兌離以下更思之。今按,兌離二十八陽二十陰,震二十陽二十八陰,艮坎二十八陰二十陽,巽二十陰二十八。
邵雍又說:乾的數是四十八,把它四等分,其中一分是被陰克去的,所以乾實得三十六;坤的數也是四十八,把它四等分,其中一分是被克去的陽,所以坤實得十二。兌、離以下的卦,還要再仔細推想。今按:兌、離兩卦是二十八分陽、二十分陰,震卦是二十分陽、二十八分陰,艮、坎兩卦是二十八分陰、二十分陽,巽卦是二十分陰、二十八分陽——底本末句脫去「陽」字。
又曰:乾坤縱而六子橫,《易》之本也。又曰:陽在陰中,陽逆行,陰在陽中,陰逆行,陽在陽中,陰在陰中,則皆順行,此真至之理,按圖可見之矣。又曰:《復》至《乾》凡百一十有二陽,《垢》至《坤》凡八十陽,《垢》至《坤》凡百一十有二陰,《復》至《乾》凡八十陰。
邵雍又說:乾坤豎著排、六子橫著排,這是《易》的根本。又說:陽處在陰當中的時候,陽逆著走;陰處在陽當中的時候,陰逆著走;陽處在陽當中、陰處在陰當中,就都順著走。這是真實不易的道理,對著圖看就明白了。又說:從《復》卦數到《乾》卦,一共是一百一十二畫陽爻;從《姤》卦數到《坤》卦,一共是八十畫陽爻;從《姤》卦數到《坤》卦,一共是一百一十二畫陰爻;從《復》卦數到《乾》卦,一共是八十畫陰爻(底本「姤」兩處均訛作「垢」)。
先天圖說 · 邵子語錄與李光地案語
又曰:坎離者,陰陽之限也,故離當寅,坎當申,而數常逾之者,陰陽之溢也。然用數不過乎中也。此更宜思。離當卯,坎當酉,但以坤為子半可見矣。
邵雍又說:「坎」與「離」兩卦,是陰與陽各自的界限所在,所以配到十二辰上,「離」當配在「寅」,「坎」當配在「申」。可是實際推算時所得的數常常越過這個界限,那是陰陽之氣有餘而外溢的緣故;然而真正取用之數,終究不會超出中道。這一層還須再細細體會。若換一種配法,「離」當配在「卯」,「坎」當配在「酉」,這只要看先天圖上「坤」正當子時的一半(子半)之處,就可以明白了。
又曰:先天學,心法也,故圖皆自中起,萬化萬事,生於心也。又曰:圖雖無文,吾終日言而未嘗離乎是,蓋天地萬物之理,盡在其中矣。
邵雍又說:「先天之學」講的是心法,所以先天諸圖都從圖的正中起算,天下千變萬化的事事物物,都是從這一點心上生出來的。邵雍還說:先天圖上雖然一個字也沒有寫,我卻整天講說,而所講的沒有一句離得開它,因為天地萬物的道理,全都包含在這張圖裡了。
案自孔子既沒,易道失傳,義理既巳差訛,圖象尤極茫渺,唯《大傳》“帝出乎震”一條,所載八卦方位,顯然明白,故學者有述焉。其餘如“卦氣”“月候”之屬,皆漢儒傅會,非聖人本法也,至宋康節邵子,乃有所謂“先天圖”者,其說有六十四卦生出之序,則今之橫圖,自一畫至六畫,一每分二者是已,有八卦方位,則今之小囤圖,乾南坤北離東坎西者是已,有六十四卦方位,則今之大圓圖,始《復》、《姤》、終《乾》、《坤》者是巳,大圓圖中自方圖,又所以象天地之相函也。
李光地按:自從孔子去世以後,《易》道的傳授就中斷了。義理一面已經出現偏差訛誤,圖與象一面更是渺茫難考。只有《大傳》裡「帝出乎震」這一條(見《說卦傳》),所記的八卦方位明明白白,所以後世學者還有所依據可講。其餘像「卦氣」「月候」這一類,都是漢代儒者牽強附會出來的,並不是聖人本有的法度。到了宋代康節先生邵雍,才有所謂「先天圖」。他這套學說裡,講六十四卦生出次序的,就是今天所見的「橫圖」,從一畫排到六畫、每一畫都一分為二的那一張;講八卦方位的,就是今天所見的「小圓圖」,乾在南、坤在北、離在東、坎在西的那一張;講六十四卦方位的,就是今天所見的「大圓圖」,從《復》《姤》起、到《乾》《坤》止的那一張。大圓圖當中還套著一張「方圖」,那是用來象徵天地互相包含涵攝的。
諸圖之義,廣大高深,信非聖人不能造作,然當邵子之時,伊川程子則未之見,龜山楊氏見而未之信,唯明道程子,稍見其書,而括以加倍之一言,然則當時知邵子者,明道一人而已。南渡之後,如林栗袁樞之徒,攻邵者尤眾,雖象山陸氏,亦以為先天圖非聖人作《易》本指。獨朱子與蔡氏,闡發表章,而邵學始顯明於世,五百年來雖復有為異論者,而不能奪也。
這幾張圖的意義廣大高深,確實不是聖人就制作不出來。可是在邵雍在世的時候,伊川程頤並沒有見過這些圖,龜山楊時見到了卻不肯相信,只有明道程顥略略看過他的書,用「加一倍法」一句話把它概括住。這樣看來,當時真懂邵雍的,不過程顥一個人罷了。宋室南渡以後,像林栗、袁樞這一班人,攻擊邵雍的更多,連象山陸九淵也認為「先天圖」不是聖人作《易》的本意。唯獨朱熹與蔡元定父子加以闡發表彰,邵氏之學才在世上顯明起來。五百年間雖然仍不斷有人提出異議,卻終究動搖不了它。
顧朱子之意,以為孔於之後諸儒不能傳授,而使方外得之,故其流為丹灶小術,至康節然後返之於易道。今以《參同契》諸書觀之,其六卦月候,蓋即“納甲”之法,其十二闢卦主歲,蓋即“卦氣”之流,所為始於震復者,與先天偶同爾,似未足為先天傳受之據。
不過朱熹的意思,是認為孔子以後的儒者不能把這套學問傳下去,反倒讓方外之士得了去,因此流為煉丹燒灶一類的小技,直到邵雍手裡才把它拉回到《易》道上來。如今拿《周易參同契》這一類書來看,它講六卦配月候,其實就是「納甲」的方法;講十二闢卦分主一歲,其實就是「卦氣」一路的支流;至於它以《震》《復》為起點,不過與先天圖偶然相合罷了,似乎還不足以拿來當作先天圖確有師承授受的憑據。
唯揚雄作《太玄》,其法始於三方,重於九洲,又重於二十七部,又重於八十一家,則與先天極儀象卦加倍之法相似也。流行之序,始於中羨從,中於更晬廓,終於減沈成,則與先天始《復》終《乾》,始《姤》終《坤》之序相似也。首用九九,策閒六六,則與先天卦用八八,策用七七之數相似也。
倒是揚雄作《太玄》,它的體例先立「三方」,重疊為「九州」,再重疊為「二十七部」,又重疊為「八十一家」,這就與先天圖由太極而兩儀、而四象、而八卦,一分為二、層層加倍的辦法相似。它推移流行的次序,起於「中」「羨」「從」三首,中間歷「更」「晬」「廓」,終於「減」「沈」「成」,這就與先天圖起於《復》而終於《乾》、起於《姤》而終於《坤》的次序相似。它立首用九九八十一之數,用策則在六六三十六之間,這又與先天圖卦用八八六十四、策用七七四十九的數目相似。
意者康節讀揚雄之書而心悟作《易》之本與,然非揚雄之時,《易》傳未泯,則雄亦無自而依仿之,故康節深服《太玄》,以為見天地之心,蓋其學所啟發得力處也。然白邵書既出,則《太玄》為僭經,為汨陰陽之敘,與邵書迥乎如蒼素之不相侔矣。
照這樣推想,也許是康節先生讀了揚雄的書,因而心裡悟出了聖人作《易》的根本吧。然而若不是揚雄那個時代《易》的傳授還沒有泯滅,揚雄自己也無從依傍模仿。所以邵雍很佩服《太玄》,認為它見到了天地之心,那大概正是他的學問受啟發、得力的所在。可是自從邵雍的書出來以後,《太玄》就成了僭擬經書之作,成了攪亂陰陽次序之書,同邵書一比,相去之遠,就像青與白兩色那樣根本不能相提並論了。
觀明道程子之意,蓋以為康節能自得師,故於希夷之傳,揚雄之書,皆有取焉,而其純一不雜,汪洋浩大,則非揚陳之所能及也,故曰堯夫之數,似玄而不同。又曰:穆李皆得之希夷者,而其言與行事,概可見矣,堯夫特因其門戶而入者爾,程子之言至當,後之學者,欲考先天之傳,不可以不知。
再看明道程顥的意思,大概是認為康節能夠自己尋得師承,所以對陳摶希夷一脈的傳授、對揚雄的書,都有所採取;而他學問的純一不雜、汪洋浩大,卻不是揚雄、陳摶所能趕得上的。因此程顥說:堯夫(邵雍字堯夫)的數學,像《太玄》而又不同於《太玄》。程顥又說:穆修、李之才都是從陳摶那裡得來的,他們的言論行事大略可以看得出來,堯夫不過是由這一道門戶走進去的罷了。程顥這幾句話最為恰當,後來的學者要考察先天之學的傳授源流,不可以不知道。
文王八卦方位圖說(《說卦傳》「帝出乎震」章)
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言萬物之潔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嚮明而治,蓋取諸此也。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曰致役乎坤。兌,正秋也,萬物之所說也,故曰說言乎兌。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
《說卦傳》接著解釋道:「震」屬東方。所謂「齊乎巽」,「巽」在東南;「齊」是說萬物到這時候都長得潔淨整齊了。「離」的意思是光明,萬物到這時候彼此都顯現可見,它是南方之卦。聖人面朝南方聽治天下,朝著光明的方向施行政教,大概就是取象於此。「坤」就是大地,萬物都靠它養育,所以說「致役乎坤」,萬物在坤這裡效力受養。「兌」正當秋分之時,是萬物成熟而欣悅的時候,所以說「說言乎兌」。所謂「戰乎乾」,「乾」是西北之卦,說的是陰氣與陽氣在這裡相迫相爭。
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勞卦也,萬物之所歸也,故曰勞乎坎。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撓萬物者莫疾乎風,燥萬物者莫熯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坎」就是水,是正北方之卦,也是「勞卦」,萬物勞作一年到此都歸藏休息,所以說「勞乎坎」。「艮」是東北之卦,萬物在這裡既完成了一歲的終結,又開啟新一輪的生發,所以說「成言乎艮」。所謂「神」,是就它能微妙地運化萬物而立的名。鼓動萬物沒有比雷更迅疾的,搖撼萬物沒有比風更迅疾的,烘乾萬物沒有比火更炙熱的,取悅萬物沒有比澤更能使物欣悅的,滋潤萬物沒有比水更能潤物的,能終結萬物又開啟萬物的沒有比「艮」更盛大的。所以水與火相互逮及而不相滅,雷與風相互激盪而不相違背,山與澤氣息相通,這樣才能變化運行,成就萬物。
邵子曰:此一節明文王八卦也。又曰:至哉文王之作《易》也,其得天地之用乎。故乾坤交而為《泰》,坎離交而為《既濟》也。乾生於子,坤生於午,坎終於寅,離終於申,以應天之時也。置乾於西北,退坤於西南,長子用事,而長女代母,坎離得位,而兌艮為偶,以應地之方也。王者之法,文王也其盡於是矣。
邵雍說:《說卦傳》這一節講的是文王八卦,也就是後天方位。邵雍又說:偉大啊,文王之作《易》,大概是得著了天地的功用吧。所以「乾」「坤」相交而成《泰》卦,「坎」「離」相交而成《既濟》卦。「乾」生於子位,「坤」生於午位,「坎」終於寅位,「離」終於申位,這是用來應合上天的時序。把「乾」安置到西北,讓「坤」退居西南,由長子「震」出來當令用事,由長女「巽」代替母親操持,「坎」「離」各得其正位,「兌」「艮」兩卦相對為偶,這是用來應合大地的方位。為王者治理天下的法度,到文王這裡可算是窮盡無遺了。
此言文王改《易》伏羲卦圖之意也。蓋自乾南坤北而交,則乾北坤南面為《泰》矣。自離東坎西而交,則離西坎東而為《既濟》矣。乾坤之交者,自其所已成,而反其所由生也。故再變則乾退乎西北,坤退乎西南也。坎離之變者,東自上而西,西自下而東也。故乾坤既退,則離得乾位,而坎得坤位也。震用事者,發生於東方,巽代母者,長養於東南也。
朱熹解說道:這是講文王改動伏羲卦圖的用意。原先先天圖乾在南、坤在北,兩者一交換,就成了乾在北、坤在南,正合《泰》卦上坤下乾之象。原先離在東、坎在西,兩者一交換,就成了離在西、坎在東,正合《既濟》上坎下離之象。乾坤之所以要交,是要從它們已經成形的位置,返回到它們所由以生的本原去。所以再變一次,乾就退到西北,坤就退到西南。坎離的變動,則是東邊的自上而向西行,西邊的自下而向東行。乾坤既然退居四隅,「離」便佔了原來乾的南方之位,「坎」便佔了原來坤的北方之位。「震」出來當令用事,是在東方發動生機;「巽」代母行事,是在東南長養萬物。
案 邵子言乾坤交而為“泰”者,釋“先天”變為“後天”之指也。先天之位,乾南坤北,今變為乾北坤南,故曰“交”。然邵子盲乾生於子,坤生於午,今按圖考之,則乾在西方,乃亥而非子,坤在西南,乃未而非午,其故何也?曰:陽自靜以之動,故氣肇於子。然自亥月而已聯兆胚胎,故古人以亥為陽月,言天道於是始也。陰自動以之靜,故功著於午。然至未而後育養蕃庶,故古人以未為中央,言土德於是,王也。
李光地按:邵雍說「乾坤相交而成《泰》」,是在解釋先天圖變為後天圖的意旨。先天的方位乾南坤北,如今變為乾北坤南,所以叫做「交」。可是邵雍又說「乾生於子,坤生於午」,如今按後天圖核對,乾明明在西北,配的地支是亥而不是子;坤在西南,配的地支是未而不是午。這是什麼緣故呢?回答是:陽氣由靜而轉向動,所以氣機起於子;然而從亥月起,就已經在暗中結成胚胎的苗頭了,所以古人把亥叫做「陽月」,說天道從這裡開端。陰氣由動而轉向靜,所以功用顯著於午;然而要到未月以後才真正養育繁盛,所以古人把未看作中央之位,說土德在這裡當王。
亥字從草為蓑,從木為核,皆聯兆胚胎之意。未從日為昧,言日於是始向昧谷,而萬物將西成也。樂律黃鐘子為天統,然自應鐘亥而陽氣已應於內,故曰應鐘。林鐘未為地統,故班固引“西南得朋”釋之,下至納甲星命淺術,亦以亥為天門,未為坤始,疑皆本於後天以為說也。若乃火雖始於東而盛於南,水雖始於西而盛子北,雷霆之氣,雖動於寅,
「亥」字加草頭寫作「荄」,加木旁寫作「核」,都取萌兆胚胎之意。「未」字加日旁寫作「昧」,是說太陽從這裡開始轉向西方的昧谷,而萬物將在西方成熟。樂律上以黃鐘配子,稱為「天統」;然而從應鐘配亥起,陽氣就已經在內裡感應,所以那一律叫做「應鐘」。林鐘配未,稱為「地統」,所以班固引《坤》卦「西南得朋」來解釋它。往下直到納甲、星命這些淺近的術數,也都以亥為「天門」、以未為坤之始,看來都是本著後天圖立說的。至於說火雖發端於東而盛於南,水雖發端於西而盛於北,雷霆之氣雖發動於寅——此處底本有脫文,這一段案語下面殘缺不全。
又曰:《易》者,一陰一陽之謂也。震兌始交者也,故當朝夕之位,坎離交之極者也,故當子午之位,巽艮不交而陰陽猶雜也,故當用中之偏,乾坤純陽純陰也,故當不用之位也。
邵雍又說:所謂《易》,就是一陰一陽交互往來。「震」「兌」是陰陽剛剛開始交接的卦,所以安排在朝夕相對的東西之位;「坎」「離」是陰陽交到極處的卦,所以安排在子午相對的南北之位;「巽」「艮」是陰陽未曾正交而兩者仍相夾雜的卦,所以安排在雖在用中卻居於偏隅的位置;「乾」「坤」是純陽純陰,無所交接,所以安排在不當令用事的位置上。
又曰:兌離巽,得陽之多者也,艮坎震,得陰之多者也,是以為天地用也。乾極陽,坤極陰,是以不用也,、又曰:震兌橫而六卦縱,《易》之用也。
邵雍又說:「兌」「離」「巽」三卦所得的陽爻多,「艮」「坎」「震」三卦所得的陰爻多,正因為陰陽有這樣的多寡參差,才能成為天地施用的工具。「乾」是陽到了極處,「坤」是陰到了極處,純而無雜,所以反倒不當令用事。邵雍又說:圖上「震」「兌」東西一橫相對,其餘六卦縱向相配,這正是《易》道運用的所在。
嘗考此圖而史為之說曰:震東兌西者,陽主進,故以長為先而位子左,陰主退,故以少為貴而位乎右也。坎北者,進之中也,離滷者,退之中也,男北而女南者,互藏其宅也。四者皆當四方之止位,而為用事之卦,然震兌妨而坎離終,震兌輕而坎離重也。
朱熹曾經考究這張圖,替它作解說道:「震」居東、「兌」居西,是因為陽主前進,所以以年長的為先而列在左邊;陰主退讓,所以以年少的為貴而列在右邊。「坎」居北,是陽進到中途;「離」居南,是陰退到中途。男卦在北而女卦在南,是彼此互藏其宅,陽中有陰、陰中有陽。這四卦都正當四方的正位,是當令用事之卦;不過「震」「兌」在其始而「坎」「離」在其終,「震」「兌」分量輕而「坎」「離」分量重。
乾西北坤西南者,父母既老而遲居不用之地也,然母親順父尊,故砷猶半用頁乾全下用也。艮東北巽東南者,少男進之後而長女退之先,故亦皆不用也,然男未就傅,女將在行,故巽稍向用,而艮全未用也。四者皆居四隅不正之位,然居東者耒用而居西者不復用也。故下文歷舉“六子”而不數乾坤,至其水火雷風山澤之相偶,則又用伏羲卦云。
「乾」在西北、「坤」在西南,是父母年事已老,退居到不用事的地方;不過母親主親順、父親主尊嚴,所以「坤」還半用其事,而「乾」則全然不用。「艮」在東北、「巽」在東南,「艮」是少男,排在進的最末;「巽」是長女,排在退的最先,所以也都不當令用事;不過少男尚未出外從師就學,長女卻將要出嫁行事,所以「巽」稍稍偏向於用,而「艮」則完全不用。這四卦都居在四角不正之位;然而居東方的是還沒有輪到用,居西方的是已經用過而不再用了。所以《說卦傳》下文一一舉出「六子」而不數「乾」「坤」;至於講到水火、雷風、山澤兩兩相偶,那又是用伏羲先天卦的說法了。
集說 邵子曰:乾統三男於東北,坤統三女於西南。
集說 邵雍說:後天圖上,「乾」統領「震」「坎」「艮」三個男卦,都布在東北一帶;「坤」統領「巽」「離」「兌」三個女卦,都布在西南一帶。
案 邵子之言,可蔽圖之全義,《周易》、《坤》,《蹇》、《解》諸卦彖辭,皆出於此也,大抵先天則以東南為陽方,西北為陰方,故自陽儀而生之卦,皆居東南,自陰儀而生之卦,皆居西北也。後天則以北東為陽方,南西為陰方,故凡屆陽之卦,皆居東北,屬陰之卦,皆居西南也。然先天陽卦雖起於東,而其重之以敘卦氣,則所謂“復見天地心”者。仍以北方為始,後天陽卦雖起於北,而其播之以合歲序,則所謂“帝出乎震”者,仍以東方為先。蓋兩義原不可以偏廢,必也參而互之,則造化之妙,《易》理之精,可得而識矣。
李光地按:邵雍這兩句話,可以把整張圖的意義都概括住。《周易》裡《坤》卦、《蹇》卦、《解》卦幾處彖辭講「西南」「東北」利與不利的話,都從這裡出來。大體說來,先天圖以東南為陽方、西北為陰方,所以凡從陽儀生出來的卦都居東南,凡從陰儀生出來的卦都居西北;後天圖則以北、東為陽方,南、西為陰方,所以凡屬陽的卦都居東北,屬陰的卦都居西南。然而先天圖的陽卦雖起於東方,可是把它重疊起來排列卦氣時,所謂「《復》卦見天地之心」,仍舊以北方為開端;後天圖的陽卦雖起於北方,可是把它鋪展開來合於一歲的時序時,所謂「帝出乎震」,仍舊以東方為最先。可見這兩層意思本來不可偏廢,必須彼此參照互看,造化的微妙、《易》理的精深,才能真正認識得到。
歲始於東,終於北,而西南在其間,後天圖意主乎陽以統陰,故自震而坎而艮者,以陽終始歲功也,自巽而離而兌者,以陰佐陽於中也。震陽生,故直春生之令,以始為始也,乾則以終為始,而莫得其端,乃《傳》所謂“大始”者也,所謂“不可為首者”也,兌陰成,故畢西成之事,陰功之終也,坤則致役以終事,而不居其成,乃《傳》所謂“作成”者也。所謂“無成而代有終”者也,是故陽居終始,而陰在中間,乃天地萬物之至理。
一年從東方起始,到北方終結,而西南恰在其間。後天圖的立意,是以陽來統攝陰,所以從「震」到「坎」再到「艮」,是用陽氣來終始一歲的功用;從「巽」到「離」再到「兌」,是用陰氣在中間輔佐陽氣。「震」是陽氣初生,所以正當春天發生的時令,這是以開始為開始;「乾」卻是以終結為開始,讓人尋不著它的端緒,正是《繫辭傳》所說的「大始」,也就是《乾》卦用九所說的「不可為首」。「兌」是陰功告成,所以了結秋天西成之事,那是陰功的終點;「坤」卻是承擔勞役以終成其事而不自居其功,正是《繫辭傳》所說的「作成物」,也就是《坤》卦《文言》所說的「無成而代有終」。所以陽氣居於首尾兩端而陰氣處在中間,這是天地萬物最根本的道理。
如草木之種實,陽也;華葉,陰也。人類之父子,陽也;妻妾,陰也。始於植種,終於成實,而其間華葉盛焉,始於有父,終於有子,而其間嫡媵繁焉,實生於華,子生於母,此陰佐陽之驗,然而實成、則為來歲之種矣,子生則為它日之父矣,此又所謂以終為始者,而元陽之生生不已,其首尾端倪,真不可得而窺矣。謝氏良佐論一起於震,發生也。又曰:一起於乾,探本也,其有得於後天之精意者與。
譬如草木,種子與果實屬陽,花與葉屬陰;人類之中,父與子屬陽,妻與妾屬陰。從下種開始,到結實終了,中間正是花葉最盛的時候;從有父開始,到有子終了,中間正是嫡妻媵妾繁衍的時候。果實生於花,兒子生於母,這就是陰輔佐陽的明證。然而果實一成,又成了來年的種子;兒子一生,又成了他日的父親,這又是所謂以終為始。元陽生生不息,它的首尾端緒,實在無從窺測。謝良佐論後天圖,說「一切從《震》起頭」,那是就發生處講;又說「一切從《乾》起頭」,那是就探本處講。他大概是領會到後天圖的精微用意了吧。
程子曰:凡陽在下者動之象,在中者陷之象,在上止之象,陰在下者入之象,在中者麗之象,在上說之象。
程頤說:凡是一陽爻居於三畫卦最下一位的,取「動」之象,那就是「震」;一陽居中位的,取「陷」之象,那就是「坎」;一陽居上位的,取「止」之象,那就是「艮」。凡是一陰爻居最下一位的,取「入」之象,那就是「巽」;一陰居中位的,取「麗」也就是附著之象,那就是「離」;一陰居上位的,取「悅」之象,那就是「兌」。
八卦取象 · 遠取諸物與近取諸身
乾為馬,坤為牛,震為龍,巽為雞,坎為豕,離為雉,艮為狗,兌為羊。此遠取諸物之象。
《說卦傳》說:「乾」取象於馬,「坤」取象於牛,「震」取象於龍,「巽」取象於雞,「坎」取象於豬,「離」取象於野雞,「艮」取象於狗,「兌」取象於羊。朱熹注:這一節是聖人在自身以外的遠處、從鳥獸萬物身上取來的卦象。乾健行不息所以取馬,坤柔順載重所以取牛,震奮動而起所以取龍,其餘各卦也都是就物性與卦德相合之處取來的。
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此近取者身之象。
《說卦傳》又說:「乾」取象於頭,「坤」取象於腹,「震」取象於足,「巽」取象於大腿,「坎」取象於耳,「離」取象於眼,「艮」取象於手,「兌」取象於口。朱熹注:這一節是就近處從人自己身上取來的卦象。頭居最上而形圓,所以屬乾;腹能包容,所以屬坤;足主動,所以屬震;手主執持而止,所以屬艮,其餘也都可以類推。
集說 《朱子語類》云:伏羲畫八卦,只此數畫該盡天下萬物之理,學者於言上會得者淺,於象一亡會得者深,王輔嗣伊川皆不信象,伊川說象只似譬喻樣說,郭子和云,不獨是天地雷風水火山澤謂之象,只是卦畫便是象,亦說得好。鄭東卿專取象,如以鼎為鼎,革為爐,小過為飛鳥,亦有義理,但盡欲如此牽合傅會便疏脫,學者須先理會得正當道理,然後於此等另碎處收拾以相資益,不為無補。
集說 《朱子語類》說:伏羲畫八卦,只這幾畫就把天下萬物的道理包羅淨盡了。學者若只在文辭上領會,所得的淺;若能在卦象上領會,所得的深。王弼(字輔嗣)和程頤都不相信卦象,程頤講象也不過當作打比方來說。郭忠孝(字子和)說:不單天、地、雷、風、水、火、山、澤這些叫做象,卦畫本身就是象——這話也說得好。鄭東卿專門講取象,比如把《鼎》卦看成一隻鼎,把《革》卦看成一座爐,把《小過》看成飛鳥,也不是沒有義理;只是件件都要這樣牽合附會,就未免疏漏脫空了。學者必須先把正大的道理理會明白,然後再在這些零碎處收拾採擇,用來相互補益,倒也不是沒有幫助。
乾,天也,故稱乎父。坤,地也,故稱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謂之長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謂之長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謂之中男;離再索而得女,故謂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謂之少男;兌三索而得女,故謂之少女。
《說卦傳》說:「乾」是天,所以稱它為父;「坤」是地,所以稱它為母。「震」是第一次求索而得到男,所以叫做長男;「巽」是第一次求索而得到女,所以叫做長女。「坎」是第二次求索而得到男,所以叫做中男;「離」是第二次求索而得到女,所以叫做中女。「艮」是第三次求索而得到男,所以叫做少男;「兌」是第三次求索而得到女,所以叫做少女。
今按坤求於乾,得其初九而為震,故曰“一索而得男”,乾求於坤,得其初六而為巽,故曰“一索而得女”。坤再求而得乾之九二以為坎,故曰“再索而得男”。乾再求而得坤之六二以為離,故曰“再索而得女”。坤三求而得乾之九三以為艮,故曰“三索而得男”。乾三求而得坤之六三以為兌,故口“三索而得女”。
朱熹按語說:坤向乾求索,取得乾的初九一陽放在自己最下一爻,就成了「震」,所以說「一索而得男」;乾向坤求索,取得坤的初六一陰放在自己最下一爻,就成了「巽」,所以說「一索而得女」。坤第二次求索,取得乾的九二放在中爻,就成了「坎」,所以說「再索而得男」;乾第二次求索,取得坤的六二放在中爻,就成了「離」,所以說「再索而得女」。坤第三次求索,取得乾的九三放在上爻,就成了「艮」,所以說「三索而得男」;乾第三次求索,取得坤的六三放在上爻,就成了「兌」,所以說「三索而得女」。
凡此數節,皆文王觀於已成之卦,而推其未明之象以為說,邵子所謂後天之學,人用之位者也。
以上「乾為馬」「乾為首」「乾稱乎父」這幾節,都是文王就已經畫成的卦加以觀察,推尋其中尚未闡明的物象來立說的,也就是邵雍所說的「後天之學」,屬於人事施用一路的方位。
案 邵子既以“天地定位”一章為先天之《易》,因以“帝出乎震”以下為後天之《易》,先羲後文,其序既可信,而先天圖易簡渾涵,得畫卦自然之妙,後天圖精深切至,於《周易》義例合者為多,其理尤可信也:,然後天所以改置先天之意,朱子之說頗略,其見於答袁樞書者,可以得先賢慎重之盛心矣。
李光地按:邵雍既然把《說卦傳》「天地定位」一章判為先天之《易》,於是又把「帝出乎震」以下判為後天之《易》,先伏羲而後文王,這個先後次第本是可信的。而且先天圖平易簡約、渾然涵括,得著畫卦時自然生成的妙處;後天圖精深切實,與《周易》的義例相合處最多,就道理上說更加可信。只是後天圖為什麼要改動先天圖的位置,朱熹講得相當簡略,他答袁樞那封信裡所說的話,正可以看出前賢持論慎重、不肯臆斷的一片苦心。
諸家以五行為說者,亦有條理,然今即八卦之象求之,則唯坎水離火巽木坤土,合於本象耳。金者乾之一象,而不足以盡乾也。蒼筤竹者震之一象,而不足以盡震也。艮山之為土,猶可假借,兌則絕無為金之義也,況《易》之為書,不言五行,而《說卦》解釋圖體,亦與五行生剋,邈不相涉,
各家用五行來解說八卦方位的,也自有一套條理;然而就八卦本身的取象去查考,只有「坎」為水、「離」為火、「巽」為木、「坤」為土這四項合於本象罷了。金不過是「乾」眾多象中的一項,並不足以概括「乾」;青翠的竹子不過是「震」眾多象中的一項,也不足以概括「震」。「艮」為山而算作土,還可以勉強借用;「兌」卻絕沒有配金的道理。何況《易》這部書通篇不講五行,《說卦傳》解釋卦圖的體例,也同五行生剋全不相干。
御纂周易折中卷第二十 · 啟蒙下
明蓍策第三
大衍之數五十。
《繫辭上傳》說:推衍天地之數以行筮法,所用的蓍策總共是五十。這一句是揲蓍成卦全部方法的總綱,下文所說虛一、分二、掛一、揲四、歸奇諸節,都從這五十之數生發出來。
《河圖》、《洛書》之中數皆五,衍之而各極其數以至於十,則合為“五十”矣。《河圖》積數五十五,其“五十”者,皆因五而後得,獨五為“五十”所因,而自無所因,故虛之則但為“五十”。又五十五之中,其四十者,分為陰陽老少之數,而其五與十者無所為,則又以五乘十,以十乘五,而亦皆為“五十”矣。《洛書》積數四十五,而其四十者,散佈於外,而分陰陽老少之數,唯五居中而無所為,則亦自含五數,而併為“五十”矣。
朱熹解說道:《河圖》與《洛書》居中之數都是五,把這個五推衍出去,各自推到極處便是十,五與十相乘正合成「五十」。《河圖》各數相加共五十五,其中的五十都是先有了中央的五才隨之而得;唯獨這個五是五十所依託的根本,它自己卻別無所依,所以把它空出不用,剩下的便只是「五十」。再者五十五之中,有四十是分作陰陽老少之數來用的,而五與十兩個數並不參與其事,於是以五乘十、以十乘五,得數也都是「五十」。《洛書》各數相加共四十五,其中的四十散佈在外圍,分作陰陽老少之數,唯獨五居中而不參與其事;這個居中的五本身又含著一個五,兩個五合起來,也正是「五十」。
案 《洪範》曰:“卜五占用二衍忒。”衍者,推衍也。忒者,過差也。卜筮所以推衍人事之過差,故揲蓍之法,謂之“大衍”。大音太,如太卜太筮之比,乃尊之之稱,非如先儒小衍大衍之說也。五十之數,說者不一,唯推本於圖書者得之,《河圖》之數則贏五,數之體也。《洛書》之數則虛五,數之用也。大衍者,其酌河洛之數之中,而兼體用之理之備者與。
李光地按:《尚書·洪範》說「卜五,占用二,衍忒」。「衍」是推衍的意思,「忒」是過失差錯的意思;卜筮正是用來推衍人事的過差得失,所以揲蓍之法叫做「大衍」。「大」讀作「太」,同「太卜」「太筮」的用法一樣,是尊崇它的稱呼,並不像前代儒者那樣分出「小衍」「大衍」來講。至於五十這個數目,解說的人各執一詞,只有從《河圖》《洛書》推本求源的才算說到了根子上。《河圖》之數比五十多出五,那是數的本體;《洛書》之數比五十少去五,那是數的功用。所謂「大衍」,大概就是斟酌河洛兩數之中,而兼備體、用兩層道理的吧。
大衍之數五十,而菁一根百莖,可當大衍之數者二,故揲菁之法,取五十莖為一握,置其一不用,以象太極,而其當用之策,凡四十有九,蓋兩儀體具而未分之象也。
朱熹解說道:大衍之數是五十,而一株蓍草一根能生百莖,恰好抵得上兩個大衍之數。所以揲蓍的方法,取五十莖握在手中,先抽出其中一莖擱在一邊不用,用來象徵太極;真正拿來使用的策一共四十九,這正是兩儀之體已經具備而還沒有分開的象。
集說 崔氏憬曰:“其用四十有九”者,法長陽七七之數也,六十四卦,既法長陰八八之數,故四十九蓍,則法長陽七七之數,蓍圓而神象天,卦方而智象地,陰陽之別也,舍一不用者,以象太極虛而不用也。
集說 崔憬說:《繫辭傳》講「其用四十有九」,是取法老陽七七四十九之數。六十四卦既然取法老陰八八六十四之數,那麼四十九根蓍草便取法老陽七七四十九之數。蓍草圓通而神妙,象徵天;卦體方正而有智,象徵地:這就是陰與陽的分別。抽出一根擱著不用,是用來象徵太極虛靜而不親自作為。
邵子曰:蓍之用數,“掛一以象三”,其餘四十八,則一卦之策也。四其十二為四十八也,十二去三而用九,四三十二,所去之策也,四九三十六,所用之策也;十二去五而用七,四五二十,所去之策也,四七二十八,所用之策也;十二去六而用六,四六二十四,所去之策也,四六二十四,所用之策也;十二去四而用八,四四十六,所去之策也,四八三十二,所用之策也。是故七九為陽,六八為陰,九者陽之極數,六者陰之極數,數極則反,故為卦之變也。
邵雍說:蓍草的用數,先「掛一以象三」,餘下四十八策,就是成一卦所用的策。四乘十二正好是四十八。十二里去掉三而用九:四乘三得十二,是被去掉的策;四乘九得三十六,是所用的策,這是老陽。十二里去掉五而用七:四乘五得二十,是被去掉的策;四乘七得二十八,是所用的策,這是少陽。十二里去掉六而用六:四乘六得二十四,是被去掉的策;四乘六仍得二十四,是所用的策,這是老陰。十二里去掉四而用八:四乘四得十六,是被去掉的策;四乘八得三十二,是所用的策,這是少陰。所以七與九屬陽,六與八屬陰;九是陽的極數,六是陰的極數,數到了極處就要回頭返轉,所以老陽老陰便成為卦爻變動之所在。
又曰:奇數極於四而五不用,策數板於九而十不用,故去五十而用四十九也。
邵雍又說:揲餘的奇零之數最多到四,到五就不取用了;每爻的策數最多到九,也就是四九三十六里的那個九,到十就不取用了。正因為這個道理,所以在五十之數里抽去一策,實際只用四十九。
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
《繫辭上傳》說:把四十九策隨手分成兩份,用來象徵天地兩儀;取出一策夾在指間,用來象徵天、地、人三才;每四策一組去數它,用來象徵一年四時;把數剩下的零數夾在手指縫裡,用來象徵閏月;五年之中要閏兩次,所以夾過兩回零數以後,再重新掛策進入下一變。
掛者,懸於小指之間。揲者,以大指食指間而別之。奇,謂余數,扐者,抽於中三指之兩間也,蓍凡四十有九,信手中分,各置一手,“以象兩儀”;而掛右手一策於左手小指之間,以象三才,遂以四揲左手之策,“以象四時”;而歸其:餘數於左手第四指間,“以象閏”;又以四揲右手之策,而再歸其餘數於左手第三指間,“以象再閏”;五歲之象,掛一一也,揲左二也,扐左三也,揲右四也,扐右五也,是謂一變。其掛扐之數,不五即九。
朱熹解說道:所謂「掛」,是把一策懸夾在小指之間;所謂「揲」,是用大指和食指把策一組一組地分數出來;所謂「奇」,指數剩下的零數;所謂「扐」,是把零數抽夾在中間三指的指縫裡。蓍策共四十九根,信手從中分作兩份,左右手各持一份,用來「象兩儀」;再從右手取一策夾到左手小指縫間,用來象三才;接著以四策一組數左手的策,用來「象四時」;把數剩的零數夾到左手第四指的指縫,用來「象閏」;再以四策一組數右手的策,又把剩下的零數夾到左手第三指的指縫,用來「象再閏」。所謂五年之象,就是掛一為第一、揲左為第二、扐左為第三、揲右為第四、扐右為第五,這樣一遍下來叫做「一變」。一變以後,掛與扐合起來的數目,不是五就是九。
案 《河圖》之中宮,太極也。《洛書》之中宮,人極也。故大衍之數,其虛一者,既以象太極之無為,其掛一者,又以象人極之參贊,虛一之後,繼以分二者,明乎分陰分陽,造化之本也。掛一之後,繼以揲四歸奇者,明平定時成歲,人事之綱也。分二掛一,則天地設位,而人立焉,而二才之體具欠。揲四歸奇,則四氣交運,五行參差,百物生焉,萬事起焉,而三才之用行矣,大衍之數,所以為酌河洛之中,而兼體用之備者如此。
李光地按:《河圖》的中宮是五與十並居,那是「太極」;《洛書》的中宮只有一個五獨居,那是「人極」,也就是《洪範》所說的「皇極」。所以大衍之法,虛去一策不用,是象徵太極的無所作為;掛起一策,又是象徵人極參贊天地的化育。虛一以後接著分二,是要顯明分陰分陽乃造化的根本;掛一以後接著揲四、歸奇,是要顯明定四時、成一歲乃人事的綱領。分二又掛一,便是天地各正其位而人立於其中,三才的形體已經齊備;揲四又歸奇,便是四時之氣交相運行、五行錯落參差,百物由此而生、萬事由此而起,三才的功用於是施行。大衍之數之所以稱得上斟酌河洛兩數之中而兼備體、用,道理就在這裡。
得五者三,所謂奇也。五除掛一即四,以四約之為一,故為奇,即兩儀之陽數也。一變之後,除前餘數,復合其見存之策,或四十,或四十四,分掛揲歸如前法,足凋再變,其掛仂者不四則八。
一變而掛扐得五的,共有三種分法,這就叫做「奇」。五之中除去起初所掛的一策便剩四,用四去約它得一,所以算作「奇」,也就是兩儀裡屬陽的數。一變過後,把先前夾出的零數撇開不算,重新合攏眼下還存留的策,或是四十,或是四十四;照前面的辦法再分二、掛一、揲四、歸奇,這叫做「再變」。再變所掛扐的數目,不是四就是八。
得四者二,所謂奇也。不去掛一,餘同前義。得八者二,所謂偶也。不去掛一,餘同前義。再變之後,除前兩次餘數,復合其見存之策,或四十,或三十六,或三十二,分掛揲歸如前法,是謂三變,其掛扐者如再變例。三變既畢,乃合三變,視其掛肋之奇偶,以分所遇陰陽之老少,是凋一爻。
再變而掛扐得四的,共有兩種分法,這就叫做「奇」;這一變不必再除去掛一之策,其餘道理與前面相同。再變而掛扐得八的,共有兩種分法,這就叫做「偶」;同樣不必除去掛一之策,其餘道理與前面相同。再變過後,把前兩次夾出的零數撇開,重新合攏眼下還存留的策,或是四十,或是三十六,或是三十二;照前面的辦法分二、掛一、揲四、歸奇,這叫做「三變」。三變所掛扐的數目,與再變的成例相同。三變做完,就把三變的掛扐合起來看,視其為奇為偶,據以分辨所遇的是陰是陽、是老是少,這樣才定出一爻。
右(即左圖)三奇為老陽者凡十有二,掛扐之數十有三,除初掛之一為十有二,以四約而三分之,為一者三,一奇象圓而圍三,故三一之中各復有三。而積三三之數則為九,過揲之數三十有六,以四約之,亦得九焉。掛扐除一,四分四十有八而得其一也,一其十二而三其四也,九之母也。過揲之數四分四十八而得其三也,三其十二而九其四也,九之子也。皆徑一而圍三也,即四象太陽居一含九之數也。
上邊這一圖所列,三變都得「奇」而成老陽的,一共十二種分法。它的掛扐之數是十三,除去起初所掛的一策便是十二;用四去約,再三等分,每份為一,共三個一。一個「奇」象圓形而周長為三,所以這三個一之中各自又含著三,累積三個三便得九。過揲之數是三十六,用四去約,也正得九。掛扐除去掛一之後所剩的十二,是把四十八四等分而取其中一份,即一個十二、三個四,這是九的母數;過揲的三十六,是把四十八四等分而取其中三份,即三個十二、九個四,這是九的子數。兩者都合於「徑一圍三」的比例,也就是四象之中太陽居第一位而含九之數。
右(即下左圖)兩奇一偶,以偶為主,為少陰者凡二十有八,掛扐之數十有七,除初掛之一為十有六,以四約而三分之,為一者二,為二者一,一奇象圓而用其全,故二一之中各復有三。二偶象方而用其半,故一二之中復有二焉。而積二三一二之數則為八,過揲之數三十有二,以四約之亦得八焉,掛扐除一,四其四也,自一其十二者而進四也,八之母也,過揲之數,八其四也,自三其十二者而退四也,八之子也,即四象少陰居二含八之數也。
下面左邊一圖所列,三變之中得兩個「奇」一個「偶」,而以那一個偶為主、因此成為少陰的,一共二十八種分法。它三變掛扐的總數是十七,除去起初所掛的一策便是十六;用四去約,再作三等分,得兩個一、一個二。一個「奇」象圓形而全用它的數,所以那兩個一之中各自又含著三;一個「偶」象方形而只用它的一半,所以那一個二之中又含著二。把兩個三與一個二累加起來便得八。它過揲之數是三十二,用四去約,也正得八。掛扐除去掛一以後所剩的十六,是四個四,比一個十二進了四,這是八的母數;過揲的三十二,是八個四,比三個十二退了四,這是八的子數。母數子數彼此相應,也就是四象之中少陰居第二位而含八之數。
右(即前右圖)兩偶一奇,以奇為主,為少陽者凡二十,掛扐之數二十有一,除初掛之一為二十,以四約而三分之,為二者二,為一者一,二偶象方而用其半,故二二之中各復有二。一奇象圓而用其全,故一三之中,復有三焉。而積二二一三之數則為七,過揲之數二十有八,以四約之亦得七焉。掛抽除一,五其四也,自兩其十二者而退四也,七之母也,過揲之數,七其四也,自兩其十二者而進四也,七之子也,即四象少陽居三含七之數也。
前面右邊一圖所列,三變之中得兩個「偶」一個「奇」,而以那一個奇為主、因此成為少陽的,一共二十種分法。它三變掛扐的總數是二十一,除去起初所掛的一策便是二十;用四去約,再作三等分,得兩個二、一個一。兩個「偶」象方形而只用它的一半,所以那兩個二之中各自又含著二;一個「奇」象圓形而全用它的數,所以那一個一之中又含著三。把兩個二與一個三累加起來便得七。它過揲之數是二十八,用四去約,也正得七。掛扐除去掛一以後所剩的二十,是五個四,比兩個十二退了四,這是七的母數;過揲的二十八,是七個四,比兩個十二進了四,這是七的子數。母數子數彼此相應,也就是四象之中少陽居第三位而含七之數。
右(即左圖)三偶為老陰者四,掛扐之數二個有五,除初掛之一為二十有四,以四約而三分之,為二者三,二偶象方而用其半,故三二之中各復有二,面積三二之數則為六,過揲之數亦二十有四,有四約之亦得六焉,掛扐除一,六之母也,過揲之數,六之子也,四分四十有八而各得其二也,兩其十二而六其四也,皆圍四而用半也,即四象太陰居四含六之數也。
上邊這一圖所列,三變都得「偶」而成老陰的,只有四種分法。它的掛扐之數是二十五,除去起初所掛的一策便是二十四;用四去約,再三等分,得三個二。「偶」象方形而只用其半,所以這三個二之中各自又含著二,累加三個二便得六。過揲之數也是二十四,用四去約,同樣得六。掛扐除去掛一以後所剩的,是六的母數;過揲之數,是六的子數。兩者都是把四十八四等分而各取其中兩份,也就是兩個十二、六個四,都合於「圍四用半」的比例,也就是四象之中太陰居第四位而含六之數。
集說 蔡氏元定曰:蓍之奇數,老陽十二,老陰四,少陽二十,少陰二十八,合六十有四。三十二為陽,老陽十二,少陽二十;三十二為陰,老陰四,少陰二:十八;其十六則老陽老陰也,老陽十二,老陰四;其四十八則少陽少陰也,少陽二十,少陰二十八。老陽老陰,乾坤之象也,二八也,少陽少陰,“六子”之象也,六八也。
集說 蔡元定說:三變掛扐所得的奇偶分法,老陽有十二種,老陰有四種,少陽有二十種,少陰有二十八種,合計正好六十四種,與六十四卦之數相當。其中屬陽的三十二種,是老陽十二加少陽二十;屬陰的三十二種,是老陰四加少陰二十八。又其中十六種是老陽與老陰,即老陽十二加老陰四;四十八種是少陽與少陰,即少陽二十加少陰二十八。老陽老陰是「乾」「坤」兩卦之象,恰合二乘八一十六之數;少陽少陰是「六子」之象,恰合六乘八四十八之數。
凡此四者,皆以三變皆掛之法得之,蓋經曰“再抽而後掛”,又曰“四營而成易”,其指甚明,註疏雖不詳說,然劉禹鍋所記僧一行、畢中和、顧彖之說,亦已備矣。近世諸儒,乃有前一變獨掛,後二變不掛之說,考之於經,乃為六仂而後掛,不應“五歲再閏”之義,且後兩變又止三營,蓋已誤矣。
以上老陽、少陰、少陽、老陰這四種,都是依「三變都要掛一」的舊法推出來的。經文說「再扐而後掛」,又說「四營而成易」,意旨十分明白。註疏雖然沒有細講,然而劉禹錫所記載的僧一行、畢中和、顧彖幾家的說法,也已經很完備了。近世有些儒者卻主張頭一變掛一、後兩變不掛;拿經文核對,那就成了夾過六次零數才掛,不合「五歲再閏」的意思;而且後兩變只剩下三營,可見這說法已經錯了。
且用舊法,則三變之中,又以前一變為奇,後二變為偶,奇故其餘五九,偶故其餘四八。餘五九者,五三而九一,亦圍三經一之義也。餘四八者,四八皆二,亦圍四用半之義也。三變之後,老者陽饒而陰乏,少者陽少而陰多,亦皆有自然之法象焉。蔡元定集說 蘇氏軾曰:唐一行之學,以為三變皆少,則乾之象也,乾所以為老陽,而四數其揲得九,故以九名之;三變皆多,則坤之象也,坤所以為老陰,而四數其揲得六,故以六名之;三變面少者一,則震坎艮之象也,震坎艮所以為少陽,而四數其揲得七,故以七名之;三變而多者一,則巽離兌之象也,巽離兌所以為少陰,而四數其揲得八,故以八名之。故七八九六者,因揲數以名陰陽,而陰陽之所以為老少者,不在乎是,而在乎三變之間,八卦之象也,此唐一行之學也。
況且依照舊法,三變之中前一變算作「奇」,後兩變算作「偶」;因為是奇,所以餘數不是五就是九;因為是偶,所以餘數不是四就是八。餘數五與九,得五的有三種分法、得九的只有一種,也正合「圍三徑一」的比例;餘數四與八,得四得八各有兩種分法,也正合「圍四用半」的比例。三變以後,老的一路是陽多而陰少,少的一路是陽少而陰多,這裡頭也都有自然而然的法象。以上是蔡元定之說。集說 蘇軾說:唐代僧一行的學說,認為三變所得都是「少」,便是「乾」之象,乾所以稱老陽;用四去數它的過揲之策得九組,所以拿九來命名它。三變所得都是「多」,便是「坤」之象,坤所以稱老陰;用四去數它的過揲之策得六組,所以拿六來命名它。三變之中只有一變得「少」,便是「震」「坎」「艮」之象,這三卦所以稱少陽;用四去數它的過揲之策得七組,所以拿七來命名它。三變之中只有一變得「多」,便是「巽」「離」「兌」之象,這三卦所以稱少陰;用四去數它的過揲之策得八組,所以拿八來命名它。可見七、八、九、六是就過揲之數給陰陽定名的;至於陰陽之所以分老少,並不在這幾個數上,而在三變之間所顯出的八卦之象上:這就是唐代僧一行的學說。
《朱子文集》曰:初一變得五者三,得九者一,故曰餘五九者,五三而九一。後二變得四者二,得八者二,故曰餘四八者,四八皆二。三變之後,為老陽者十有二,老陰四,故臼陽饒而陰乏,少陽二十,少陰二十八,故曰陽少而陰多。
《朱子文集》說:頭一變裡掛扐得五的有三種分法,得九的只有一種,所以說「餘數五與九,五占三、九占一」。後兩變裡掛扐得四的各有兩種,得八的也各有兩種,所以說「餘數四與八,四與八都各占兩種」。三變過後,成老陽的有十二種,成老陰的只有四種,所以說「陽多而陰少」;成少陽的有二十種,成少陰的有二十八種,所以說「陽少而陰多」。
沈氏《筆談》云,《易》象九為老陽,七為少陽,八為少陰,六為老陰,其九七八六之數,皆有所從來,得之自然,非意之所配也,凡歸餘之數,有多有少,多為陰,如爻之偶,少為陽,如爻之奇。
沈括《夢溪筆談》說:《易》象以九為老陽,七為少陽,八為少陰,六為老陰。這九、七、八、六幾個數目都各有來歷,是從揲蓍之法裡自然推出來的,並不是憑人意隨便配上去的。凡是歸餘所夾的掛扐之數,有多有少:多的屬陰,正如爻畫中間斷開的偶;少的屬陽,正如爻畫連成一道的奇。
三少,乾也,故曰老陽,,九揲而得之,故其數九,其策三十六;兩多一少,則一少為之主,震坎艮也,故皆謂之少陽,少在初為震,中為坎,末為艮,皆七揲而得之,故其數七,其策二十有八;三多,坤也,故曰老陰,六揲而得之,故其數六,其策二十有四;兩少一多,則一多為之主,巽離兌也,故皆謂之少陰,多在初謂之巽,中為離,未為兌,皆八揲而得之,故其數八,其策三十有二。
三變都得「少」的,是「乾」,所以叫老陽;它的過揲之策以四來數得九組,所以它的數是九,它的策是三十六。兩變得「多」一變得「少」的,就以那一個「少」為主,成「震」「坎」「艮」,所以都叫少陽;那個「少」出現在頭一變便是「震」,在第二變便是「坎」,在第三變便是「艮」,都是以四數過揲得七組,所以它們的數是七,策是二十八。三變都得「多」的,是「坤」,所以叫老陰;以四數過揲得六組,所以它的數是六,策是二十四。兩變得「少」一變得「多」的,就以那一個「多」為主,成「巽」「離」「兌」,所以都叫少陰;那個「多」出現在頭一變叫「巽」,在第二變是「離」,在第三變是「兌」,都是以四數過揲得八組,所以它們的數是八,策是三十二。
諸家揲蓍說,唯《筆談》簡而盡。孔穎達非不曉揲法者,但為之不熟,故其言之易差,然其子大數亦不差也。畢中和視疏義為詳,柳子厚詆劉夢得以為膚末於學者,誤矣!畢論三揲皆掛一,正合“四營”之義,唯以三揲之掛仂分措於三指間為小誤,然於其大數亦不差也。其言餘一益三之屬,乃夢得立文太簡之誤,使讀者疑其不出於自然,而出於人意耳。此與孔氏之說,不可不正,然恐亦不可不原其情也。
各家講揲蓍的說法,只有《夢溪筆談》簡明而周備。孔穎達並不是不懂揲法,只是做得不熟,所以話說得容易出差錯;然而他所舉的大數目倒也不差。畢中和講得比《周易正義》詳細,柳宗元譏諷劉禹錫,說他學問只到皮毛末梢,那是錯怪了。畢中和主張三變都要掛一,正合「四營」的意思,只是把三變所掛扐的策分別夾在三個指縫之間,這是個小毛病,但在大數目上也不差。他講「餘一益三」一類的話,其實是劉禹錫行文太簡略造成的失誤,使讀者疑心這些數目不是自然生成而是出於人意安排。這一處和孔穎達的說法都不能不加訂正,然而恐怕也不能不體諒他們當時的實情。
蔡氏所謂以四十九蓍虛一分二掛一揲四者,蓋謂虛一外,止用四十八。分掛揲之餘,為奇偶各二,老陽老陰變數各八,少陰少陽變數各二十四,合為六十四,八卦各得八焉,然此乃奇偶對待加倍而得者,體數也,著天三地二衍而為五十者,用數也,蓋體數常均,用數則陽饒面陰乏也,此正造化之妙,若陰陽同科,老少一例,是體數,非用數也。
蔡元定所說「拿四十九根蓍策虛一、分二、掛一、揲四」,意思是虛去一策之外,實際只用四十八策。分二、掛一、揲四之後所餘的,奇與偶各有兩種;老陽與老陰的變數各是八,少陰與少陽的變數各是二十四,合起來共六十四,八卦每卦各得八。不過這是奇偶兩兩相對、逐層加倍得來的數,屬於「體數」;至於依「參天兩地」把三與二推衍成五十的,那是「用數」。體數總是均齊平分的,用數則陽多而陰少,這正是造化的微妙處。倘若把陰陽看成一樣、把老少等量齊觀,那便是體數,不是用數了。
若用近世之法,則三變之餘,皆為圍三徑一之義,而無復奇偶之分。三變之後,為老陽少陰者皆二十七,為少陽者九,為老陰者一,又皆參差不齊,而無復自然之法象,此足以見其說之誤矣。至於陰陽老少之所以然者,則請復得而通論之。蓋四十九策,除
若是採用近世那種前一變掛、後兩變不掛的辦法,三變的餘數就一律成了「圍三徑一」的意思,再也分不出奇偶。三變之後,成老陽和成少陰的都是二十七,成少陽的只有九,成老陰的只有一,又都參差不齊,再沒有自然的法象可言,這就足以看出那種說法的錯誤了。至於陰陽老少之所以如此的緣由,請容我再通盤論一論:大概四十九策,除——此處底本有脫文,下面的議論沒有接續下去。
集說 歸氏有光曰:九具於揲,則三奇見於餘;六具於揲,則三偶見於餘;七具於揲,則二偶一奇見於餘;八具於揲,則二奇一偶見於餘。不必反觀其在揲之數,而已舉其要矣!
集說 歸有光說:過揲之數具足九的,掛扐餘數上就現出三個「奇」;過揲之數具足六的,餘數上就現出三個「偶」;過揲之數具足七的,餘數上就現出兩個「偶」一個「奇」;過揲之數具足八的,餘數上就現出兩個「奇」一個「偶」。這樣,不必回頭再去數在揲的策數,已經把要領都舉出來了。
其曰“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何也?掛扐雖舉其要,而七八九六之數,仍以在揲之策為正,七八九六者,自揲之以四而取也,若掛仂之策,因過揲而見者也。故曰“揲之以四以象四時”,又曰“當期之日”,而歸奇以象閏。
那麼經文為什麼又說「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說「二篇之策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呢?掛扐雖然能舉出要領,可是七、八、九、六這些數,仍舊要以在揲的策數為正。七八九六是從「揲之以四」當中取出來的;至於掛扐之策,不過是因為有了過揲才連帶顯現出來的。所以經文說「揲之以四以象四時」,又說「當期之日」,而歸奇只用來象閏罷了。
何氏楷曰:案翼言“揲四以象四時,歸奇以象閏”。四時,正也,閏餘也。下文云:“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皆以七八九六起數,明乎用正數而不用餘數矣。案 歸氏何氏之說,亦可與朱子相參酌。
何楷說:按《易傳》講「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四時是一歲的正數,閏月則是正數以外多出來的餘數。下文又說「乾之策二百一十六,坤之策一百四十四,合共三百六十,正當一週年的日數;上下二篇之策合共一萬一千五百二十,正當萬物的數目」——這些都是拿七、八、九、六起算的,也就是以過揲之策為主,可見筮法取用的是正數而不是餘數。李光地按:歸有光與何楷這兩家的說法,也可以同朱熹之說互相參酌取捨。
邵子曰:五與四四,去掛一之數,則四三十二也,九與八八,去掛一之數,則四六二十四也,五與八八,九與四八,去掛一之數,則四五二十也,九與四四,五與四八,去掛一之數,則四四十六也,故去其三四五六之數,以成九八七六之策,此之謂也。一爻已成,再合四十九策,復分掛揲歸以成一變,每三變而成一爻,並如前法。
邵雍說:三變掛扐得五與兩個四的,去掉掛一之數,剩下的正是四乘三一十二;得九與兩個八的,去掉掛一之數,剩下的正是四乘六二十四;得五與兩個八、或得九與一個四一個八的,去掉掛一之數,剩下的正是四乘五二十;得九與兩個四、或得五與一個四一個八的,去掉掛一之數,剩下的正是四乘四一十六。所以去掉三、四、五、六這幾組數,才成就九、八、七、六的策數,說的就是這個道理。朱熹接著說:一爻既已成就,再合攏四十九策,重新分二、掛一、揲四、歸奇以成一變,每三變成一爻,都照前面的辦法辦。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
《繫辭上傳》說:《乾》卦六爻的策數共二百一十六,《坤》卦六爻的策數共一百四十四,兩者合起來共三百六十,恰當一週年的日數。上下二篇六十四卦的策數,共一萬一千五百二十,恰當萬物的數目。
“二篇”者,上下經六十四卦也,其陽爻百九十二,每爻各三十六策,積之得六千九百一十二,陰爻百九十二,每爻二十四策,積之得四千六百八,又合二者,為力‘有一於五百二十也。若為少陽,則每爻二十八策,凡五千三百七十六,少陰則每爻三十二策,凡六千一百四十四,合之亦為萬一千五百二十也。
朱熹解說道:所謂「二篇」,就是《周易》上下經六十四卦。六十四卦共三百八十四爻,陰陽恰好各佔一半:陽爻一百九十二,每爻按老陽三十六策計算,累加得六千九百一十二;陰爻也是一百九十二,每爻按老陰二十四策計算,累加得四千六百零八;兩項合起來,正是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倘若改用少陽、少陰來算,少陽每爻二十八策,共五千三百七十六;少陰每爻三十二策,共六千一百四十四;兩項合起來,同樣是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分毫不差。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繫辭上傳》說:所以四道經營而成一變,十八變而成一卦,先成三畫的八卦叫做小成。由此牽引伸展,觸類旁通而推廣開去,天下所能做的事就都包括無遺了。
“四營”者,四次經營也。“分二”者,第一營也;“掛一”者,第二營也;“揲四’’者,第三營也;“歸奇”者,第四營也,《易》變易也,謂揲之一變也,四營成變,三變成爻。一變而得兩儀之象,再變而得四象之象,二變而得八卦之象。一爻而得兩儀之畫,二爻而得四象之畫,三爻而得八卦之畫,四爻成而得其”卜六者之一,五爻成而得其三十二者之一,至於積七十二二營而成十有八變,則六爻見,而得乎六十四卦之一矣。
朱熹解說道:所謂「四營」,就是四道經營措置的手續。「分二」是第一營,「掛一」是第二營,「揲四」是第三營,「歸奇」是第四營。「易」就是變易,指揲蓍的一變;四營合成一變,三變合成一爻。一變而得兩儀之象,再變而得四象之象,三變而得八卦之象;一爻畫成便得兩儀之畫,兩爻畫成便得四象之畫,三爻畫成便得八卦之畫,四爻畫成便得十六者之中的一個,五爻畫成便得三十二者之中的一個。每爻要三變,每變要四營,六爻共十八變;等到累積到七十二營、十八變做完,六爻全都顯現,就得著六十四卦之中的一卦了。
然方其三十六而九變也已得三畫,而八卦之名可見,則內卦之為貞者立矣,此所謂“八卦而小成”者也,自是而往,“引而伸之”,又三十六營九變以成三畫,而再得小成之封者也,則外卦之為悔者亦備矣。六爻成,內外卦備,六十四卦之別可見,然後視其爻之變與不變,而觸類以長焉,則天下之事,其吉凶悔吝,皆不越乎此矣。
然而當經營到三十六營、九變的時候,已經畫成三爻,八卦的名目就可以看見,內卦所謂「貞」的那一半便立定了,這就是經文所說的「八卦而小成」。從此往下「引而伸之」,再經三十六營、九變而畫成三爻,又得一個小成之卦,外卦所謂「悔」的那一半也就齊備了;「貞」指內卦、「悔」指外卦,本是《尚書·洪範》裡的舊稱。六爻畫成,內外兩卦完備,六十四卦的分別便看得清楚;然後再看爻的變與不變,觸類推廣開去,那麼天下的事情,它的吉、凶、悔、吝,也就都不出這個範圍了。
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道因辭顯,行以數神,“酬酢”者,言幽明之相應,如賓主之相交也。“佑神”者,言有以佑助神化之功也。
《繫辭上傳》說:蓍卦之德能彰顯大道、神妙德行,所以可以同它應答酬對,可以憑它佑助神明。朱熹解說道:道理憑著卦爻之辭而彰顯,德行憑著蓍策之數而神妙。所謂「酬酢」,是說幽隱的神明與顯明的人事互相感應,就像賓主往來交接一般;所謂「佑神」,是說筮法能夠幫助神明化育之功。
卷內蔡氏說,為奇者三,為偶者二,蓋凡初揲,左手餘一餘二餘三皆為奇,餘四為偶。至再揲三揲,則餘三者亦為偶,故曰奇二而偶二也。
本卷所引蔡元定的說法講「為奇的占三、為偶的占二」,那是因為凡頭一次揲策,左手餘一、餘二、餘三都算作「奇」,唯有餘四才算「偶」;到第二次、第三次揲策,餘三的也歸入「偶」,所以後面又說「奇有兩種、偶有兩種」。
考變占第四
《乾》卦用九“見群龍無首,吉”。《象》曰:“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坤》卦用六“利永貞”。《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其所占者名爻,不謂六爻皆九六也。及其筮也,七八常多,而九六常少,有無九六者焉,此不可以不釋也。六十四斟皆然,特於《乾》、《坤》見之,則餘可知耳。
《乾》卦有「用九」,辭說「見群龍無首,吉」,《象傳》說「用九,天德不可為首」;《坤》卦有「用六」,辭說「利永貞」,《象傳》說「用六永貞,以大終也」。這裡所占的是變爻,並不是說六爻一齊都是九、都是六。到實際起筮的時候,得七、得八的情形常多,得九、得六的情形常少,甚至有一卦之中一個九六也沒有的,這一層不可以不解釋清楚。六十四卦都是如此,不過特地在《乾》《坤》兩卦上標舉出來,其餘的就可以由此類推了。
愚案此說發明先儒所未到,最為有功。其論七八多而九六少,又見當時占法,三變皆卦,如一行說。
朱熹按語說:上面這段議論闡發了前代儒者沒有講到的地方,最有功勞。它論及得七、得八的情形多而得九、得六的情形少,又可以看出當時通行的占法是三變都要掛一,與僧一行的說法相合。
凡卦六爻皆不變,則占本卦彖辭,而以內卦為貞,外卦為悔。彖辭為卦下之辭,孔成子筮立衛公子元,遇《屯》,曰“利建侯”。秦伯伐晉筮之遇《蠱》,曰貞風也,其悔山也。
凡是一卦六爻都不變的,就占本卦的彖辭,並且以內卦為「貞」、外卦為「悔」。彖辭就是繫在卦畫之下的那一段辭。譬如孔成子為立衛國公子元而起筮,遇《屯》卦,便據彖辭斷為「利建侯」;秦伯討伐晉國而起筮,遇《蠱》卦,便說它的貞卦是風、悔卦是山,正是拿內外兩體來分說。
一爻變,則以本卦變爻辭占。沙氏程氏曰,畢萬遇《屯》之《比》,初九變了也;蔡墨遇《乾》之《同人》,九二變也;晉文公遇《大有》之《睽》,九三變也;陳敬仲遇《觀》之《否》,六四變也;南蒯遇《坤》之《比》六五變也;晉獻公遇《歸妹》之《睽》,上六變也。
凡是只有一爻變的,就用本卦那一個變爻的爻辭來占。古書寫作「某卦之某卦」,指的正是由本卦變出之卦的那一爻。沙隨程迥說:畢萬起筮遇《屯》之《比》,那是初九變;蔡墨說到《乾》之《同人》,那是九二變;晉文公起筮遇《大有》之《睽》,那是九三變;陳敬仲的家人起筮遇《觀》之《否》,那是六四變;南蒯起筮遇《坤》之《比》,那是六五變;晉獻公嫁女起筮遇《歸妹》之《睽》,那是上六變。
集說 胡氏一佳曰:《啟蒙》謂一爻變,則以本卦變爻辭占,其下引畢萬所筮,以今觀之,未嘗不取之卦,且不特論一爻,兼取貞悔卦體,似可為占者法也,觀陳宣公筮公子完之生,尤可見矣。
集說 胡一桂說:《易學啟蒙》講一爻變就用本卦那一變爻的爻辭來占,下面引了畢萬所筮的例子;照今天看來,那一次占斷未嘗不兼取變出來的「之卦」,而且不單論那一變爻,還兼取貞悔兩體的卦象,這似乎可以立為占者的法則。再看陳宣公時為公子完出生所起的那一筮,就更看得明白了。
二爻變,則以本卦二變爻辭占,仍以上爻為主。經傳無文,今以例推之當如此。集說 胡氏一桂曰:案陳摶為宋太祖占,亦旁及諸爻與卦體。
凡是兩爻變的,就用本卦這兩個變爻的爻辭來占,仍舊以居上的那一爻為主。這一條經傳上沒有明文,如今依體例推論,應當是這樣。集說 胡一桂說:按陳摶替宋太祖占卜,也旁及其餘各爻與整個卦體,並不死守一爻。
三爻變,則占本卦及之卦之彖辭,而以本卦為貞,之卦為悔,前十卦主貞,後十卦主悔。凡三爻變者。通二十卦有圖在後。沙氏程氏曰,晉公子重耳筮得國,遇《屯》悔《豫》皆八,蓋初與四五凡三爻變也,初與五用九變,四用六變。其不變者二二上,在兩卦皆為八,故云皆八,而司空季子占之曰“皆利建侯。”集說 胡氏一桂曰:案《啟蒙》但云占本卦之卦彖辭,然以晉侯《屯》、《豫》之占,則並占卦體可見。
凡是三爻變的,就占本卦與「之卦」兩卦的彖辭,以本卦為「貞」、之卦為「悔」;在圖中列在前十卦的以貞卦為主,列在後十卦的以悔卦為主。凡三爻變的情形合計二十卦,另有圖列在後面。沙隨程迥說:晉公子重耳起筮問能否得國,遇「貞《屯》悔《豫》皆八」,那是初爻與四爻、五爻共三爻變;初與五是用九而變,四是用六而變;不變的是二爻、三爻和上爻,在《屯》《豫》兩卦裡都作八,所以說「皆八」,於是司空季子替他占斷說「兩卦都利於建侯」。集說 胡一桂說:按《啟蒙》只說占本卦與之卦的彖辭,然而從晉侯《屯》《豫》這一占看,顯然是連卦體一併占的。
熊氏朋來曰:七八皆不變爻,何以罕言七而專言八。曰:七七,蓍數也,八八,卦數也。
集說 熊朋來說:七和八都是不變之爻,為什麼古人很少說七而專說八呢?回答是:七七四十九,那是蓍策之數;八八六十四,那是卦畫之數。既然所記的是卦而不是蓍,自然就用屬於卦的八來標識了。
四爻變,則以之卦二不變爻占,仍以下爻為主。經傳亦無文,今以例推之當如此。
凡是四爻變的,就用「之卦」裡那兩個不變之爻來占,仍舊以居下的那一爻為主。這一條經傳上也沒有明文,如今依體例推論,應當是這樣。
五爻變,則以之卦不變爻占。穆姜往東宮,筮遇《艮》之八,史曰“是謂艮之隨”,蓋五爻皆變,唯二得八,故不變也,法宜以“係小子失丈夫”為占,而史妄引《隨》之彖辭以對,則非也。
凡是五爻變的,就用「之卦」裡那一個不變之爻來占。當年穆姜遷往東宮時起筮,遇「《艮》之八」,太史說「這叫做《艮》之《隨》」;那是五爻都變,只有第二爻得八所以不變。照法則應當拿《隨》卦六二「係小子,失丈夫」這句爻辭來占,而太史卻胡亂引《隨》卦的彖辭來應答,那就不對了。
六爻變,則《乾》、《坤》占二用,餘卦占之卦彖辭。蔡墨曰,《乾》之《坤》曰,“見群龍無首吉”是也,然“群龍無首”,即《坤》之“牝馬”“先迷”也,《坤》之“利永貞”,即《乾》之“不言所利”也。
凡是六爻全變的,若遇《乾》《坤》兩卦,就占「用九」「用六」這兩條;其餘各卦則占「之卦」的彖辭。蔡墨說「《乾》之《坤》,辭為『見群龍無首,吉』」,用的就是這個辦法。不過「群龍無首」,其實就是《坤》卦所說的「牝馬」「先迷」之意;《坤》卦的「利永貞」,其實就是《乾》卦「不言所利」之意,兩邊本來是相通的。
於是一卦可變六十四卦,而四千九十六卦在其中矣,所謂“引而仲之,觸類而長之,大下之能事畢矣”,豈不信哉。今以六十四卦之變,列為三十二圖,最初卦者,自初而終,自一亡而下,得末卦者,自終而初,自下而卜,變在第三十二卦以前者,占本卦爻之辭,變在第三十二卦以後者,占變卦爻之辭。凡言初終上下者,據圖而言,言第幾卦前後以上三十二圖,反覆之則為六十四圖,圖以一卦為主,而各具六十四卦,凡四千九十六卦,與焦贛《易林》合,然其條理精密,則有先儒所未發者,覽者詳之。
這樣一來,一卦可以變出六十四卦,四千零九十六卦就都包含在裡頭了。所謂「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豈不確實如此。如今把六十四卦的變化列成三十二張圖:得在最初一卦的,從初爻數到上爻、自上而下地看;得在最末一卦的,從上爻數回初爻、自下而上地看。所變落在第三十二卦以前的,占本卦的爻辭;落在第三十二卦以後的,占變卦的爻辭。凡說初、終、上、下,都是就圖上的位置而言;說第幾卦以前以後,也是就圖的次序而言。以上三十二圖翻轉過來便成六十四圖,每一圖以一卦為主而各自具足六十四卦,總共四千零九十六卦,與焦贛《易林》的卦數正合;然而它條理精密,有前代儒者不曾發明的地方,看圖的人應當細細體會。
集說 胡氏一桂曰;焦延壽卦變法,以一卦變為六十四卦,六十四卦通變四千九十六卦,而卦變之次,本之文王序卦,且如以《乾》為本卦,其變首《坤》,次《屯》、《蒙》,以至《未濟》,又如以末一卦《未濟》為本卦,其變亦首《乾》,次《坤》、《屯》,以至《既濟》,每一卦變六個三卦,通本卦成六十四卦,紫陽夫子以爻變多寡,順而列之,以定一卦所變之序,又以《乾》、《卦》所變之次,引而伸之,為六十四卦所變相承之序,案 朱子三十二圖,其次第最為詳密,而後學之疑義有二:一曰筮法用“九”、“六”不用“七”、“八”,今四爻五爻變者,用之卦之不變爻占,則是兼用“七”、“八”也;二曰周公未繫爻之先,則彖辭之用,有所不周也。三代筮法,既不盡傳,今唯以經傳為據而推之,則“用九”“用六”,經文甚明,而用“七”、“八”者,諸書皆無明文,唯杜預以為夏商用之,先儒已摘其非矣。
集說 胡一桂說:焦延壽的卦變法,是把一卦變成六十四卦,六十四卦通共變出四千零九十六卦;而卦變的次第,是依著文王的序卦來排的。比如以《乾》為本卦,它所變的頭一卦是《坤》,其次《屯》《蒙》,一直排到《未濟》;又如以最末一卦《未濟》為本卦,它所變的也是先《乾》,其次《坤》《屯》,一直排到《既濟》。每一卦各變出六十三卦,連本卦合成六十四卦。紫陽夫子朱熹則依爻變的多少順次排列,用來定出一卦所變的次序;又把《乾》卦所變的次第牽引伸展開去,定出六十四卦彼此相承的變卦次序。李光地按:朱熹所列的三十二圖,次第最為詳密;不過後來學者對它有兩點疑問。第一,筮法只用「九」「六」而不用「七」「八」,如今四爻變、五爻變的卻要拿「之卦」的不變之爻來占,那便是連「七」「八」也一併用上了。第二,周公還沒有繫上爻辭以前,單靠彖辭來占,用起來恐怕有不周全的地方。三代的筮法既然沒有完整傳下來,如今只好拿經傳作依據去推求:「用九」「用六」,經文說得十分明白;至於用「七」「八」,各書都沒有明文,只有杜預說是夏、商兩代所用,前代儒者已經指摘過他的不對了。
考之《春秋》內外傳,蓋無論變與不變,及變之多寡,皆論卦之體象與其彖辭。即一爻變者,雖占爻辭,而亦必先以卦之體象與其彖辭為主,則知古人占法,未有爻辭之先,即彖辭而已周於用,既有爻辭之後,則但以專動考占,而初亦不離乎彖辭以為斷也,唯其一卦可變為六十四,則兩卦相參,而可以盡事物之理。故卦之有變者,意主於生卦,不主於成爻。爻之有變者,專動則有占,雜動則無占,如是則傳記之文皆合,而學者之疑可釋矣。
拿《春秋左傳》與《國語》來考察,無論爻變還是不變、變得多還是變得少,占斷時都要講卦的體象與它的彖辭。即使只有一爻變,雖然占那一爻的爻辭,也一定先以卦的體象與彖辭為主。由此可知古人的占法:在爻辭還沒有出現以前,單是彖辭就已經足夠應用;等到有了爻辭以後,也只是拿那專一變動的爻來考占,而起初仍舊不離彖辭來下斷語。正因為一卦可以變成六十四卦,所以本卦與之卦兩相參照,就足以窮盡事物的道理。所以卦之有變,用意在生出新卦,不在成就某一爻;爻之有變,則專一而動的才有占,紛雜亂動的就沒有占。這樣一來,傳記上的記載全都講得通,學者的疑惑也可以解開了。
至內外傳言得八者三:一曰《泰》之八,則不變者也;一曰貞《屯》悔《豫》皆八,則三爻變者也;一曰《艮》之八為《艮》之《隨》,則五爻變者也。諸儒以八為不動之爻,考之文意,似未符協。蓋三占者,雖變數不同,然皆無專動之爻,則其為用卦一也,卦以八成,故以八識卦,猶之爻以“九”“六”成,則以“九”“六”識爻云爾,觀朱子之圖者,更須以《左傳》、《國語》諸書互相參考。
至於《左傳》《國語》裡講到「得八」的共有三處:一處說「《泰》之八」,那是六爻都不變的;一處說「貞《屯》悔《豫》皆八」,那是三爻變的;一處說「《艮》之八」即《艮》之《隨》,那是五爻變的。各家儒者把「八」解作不動之爻,拿文意去核對,似乎不甚吻合。大概這三次占筮雖然變爻的多少不同,然而都沒有專一而動的那一爻,所以同樣都是取用整個卦體;卦是以八八相重而成的,所以用「八」來標識卦,正如爻是以「九」「六」而成的,就用「九」「六」來標識爻罷了。看朱熹這些圖的人,還須拿《左傳》《國語》各書互相參考。
《啟蒙》附論
朱子之作《啟蒙》,蓋因以象數言《易》者,多穿穴而不根,支離而無據。然《易》之為書,實以象數而作,又不可略焉而不講也,且在當日言圖書卦畫蓍數者,皆創為異論以毀成法,師其獨智而訾先賢,故朱子述此篇以授學者,以為欲知《易》之所以作者,於此可得其門戶矣。今摭圖書卦畫蓍數之所包蘊,其錯綜變化之妙,足以發朱子未盡之意者凡數端,各為圖表而繫之以說,蓋所以見圖書為天地之文章,立卦生蓍為聖神之制作,萬理於是乎根本,萬法於是乎權輿,斷非人力私智之所能參,而世之紛紛撰擬,屑屑疑辨,皆可以熄矣。
朱熹之所以要作《易學啟蒙》,是因為用象數講《易》的人大多穿鑿而沒有根柢、支離而沒有依據;然而《易》這部書本來就是憑象數造作出來的,又不能略過不講。何況當時講河洛圖書、卦畫、蓍數的人,都別出異論來毀棄固有的成法,逞一己的私智而詆譭前賢,所以朱熹撰述這一篇授給學者,認為要想知道《易》為什麼會造作出來,從這裡就可以找到入門的路徑。如今採摭圖書、卦畫、蓍數所包蘊的錯綜變化之妙,凡足以闡發朱熹未盡之意的共有幾端,各作成圖表並繫上解說。這是要讓人看到:河洛圖書是天地自然的文章,立卦生蓍是聖人神明的制作,萬理由此紮根,萬法由此發端,絕不是人的力量與私智所能參與的。世上那些紛紛擾擾的撰擬、瑣瑣屑屑的疑辨,也就都可以止息了。
《大傳》言《河圖》,曰一二,曰三四,曰五六,曰七八,曰九十,則是以兩相從也。《大戴禮》言《洛書》,曰二九四,曰七五三,曰六一八,則是以三相從也。是故原《河圖》之初,則有一便有二,有三便有四,至五而居中;有六便有七,有八便有九,至十而又居中,順而布之,以成五位者也。原《洛書》之初,則有一二三,便有四五六,有四五六,便有七八九,層而列之,以成四方者也。
《繫辭大傳》講《河圖》,說「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那是兩個兩個相從的。《大戴禮記》講《洛書》,說「二九四」「七五三」「六一八」,那是三個三個相從的。所以推原《河圖》最初的樣子:有一便有二,有三便有四,到五而居中;有六便有七,有八便有九,到十而又居中;這樣順次鋪排,便成為中與四方共五個方位。推原《洛書》最初的樣子:有一二三便有四五六,有四五六便有七八九;這樣一層一層排列,便成為四方之形。
若以陽動陰靜而論,則數起於上,故《河圖》之一二本在上也,三四本在右也,六七本在下也,八九本在左也,《洛書》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本自上而下也,於是陽數動而變易,陰數靜而不遷,則成《河圖》、《洛書》之位矣。如以陽靜陰動而論,則數起於下,故《河圖》之一二本在下也,三四本在左也,六七本在上也,八九本在右也。《洛書》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本自下而上也,於是陽數靜而不遷,陰數動而交易,則又成《河圖》、《洛書》之位
若按陽主動、陰主靜來論,數就從上邊起:所以《河圖》的一二本在上,三四本在右,六七本在下,八九本在左;《洛書》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本是自上而下排的。於是陽數動而變換位置,陰數靜而不遷移,就成了《河圖》《洛書》現今的方位。若按陽主靜、陰主動來論,數就從下邊起:所以《河圖》的一二本在下,三四本在左,六七本在上,八九本在右;《洛書》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本是自下而上排的。於是陽數靜而不遷移,陰數動而交換位置,也同樣成了《河圖》《洛書》現今的方位。此處底本有脫文,圖題與下句連寫在一起。
自《洛書》以三三積數,為數之原,而自四以下,皆以為法焉,何則?三者天數也,故其象圓,如前圖,居四方與居四偶者,或動或靜,居中者一定不易而各成縱橫皆十五之數矣。四者地數也,故其象方,如後圖,居中居四偶與居四方者,或動或靜,亦各成縱橫皆三十四之數矣。自五五以下,皆以三三圖為根,自六六以下,皆以四四圖為根,而四四圖,又實以三三圖為根,赦《洛書》為數之原,不易之論也!今附四四圖如左(即後二圖),以相證明,其餘具數學中,不悉載。
從《洛書》拿三三相乘的積數作為數的本原起,四以下的各數都以它為法式。為什麼呢?三是天數,所以它的象是圓,就像前面那張圖:居四方與居四隅的格子或動或靜,居中的那一格固定不變,而縱橫各排都成十五之數。四是地數,所以它的象是方,就像後面那張圖:居中、居四隅與居四方的格子或動或靜,也各自成縱橫都是三十四之數。從五五以下都以三三圖為根,從六六以下都以四四圖為根,而四四圖其實又以三三圖為根。所以說《洛書》是數的本原,這是不可移易的定論。如今把四四圖附在下面兩圖,用來彼此印證;其餘的都載在數學專書裡,這裡不一一列舉。
此以十六數自左而右自上而下列之第一圖,其居中與居四偶者不易,而居四方者變易,則成縱橫皆三十四之數第二圖。若居四方者不易,而居中與居四偶者變易,亦成縱橫皆三十四之數第三圖。
這是把一到十六這十六個數從左到右、從上到下順次排列,成為第一圖。若讓居中的四格與居四角的四格固定不動,而把居四邊的八格互換位置,就得出縱橫各排都是三十四之數,這是第二圖。反過來,若讓居四邊的固定不動,而把居中與居四角的互換位置,同樣得出縱橫各排都是三十四之數,這是第三圖。
此以十六數自右而左,自下而上列之第一圖,用前法變為兩圖第二圖第三圖。並得縱橫皆三十四之數,但其不易者,即前之變易者,而其變易者,即前之不易者此第二圖同前第三圖,此第三圖同前第二圖,蓋亦陰陽互為動靜之理雲。
這是把十六個數從右到左、從下到上順次排列,成為第一圖;再用前面的辦法變出兩圖,就是第二圖與第三圖。所得的同樣是縱橫各排都是三十四之數。只是這一組裡固定不動的,正是前一組裡互換位置的;這一組裡互換位置的,正是前一組裡固定不動的——本組第二圖與前組第三圖相同,本組第三圖與前組第二圖相同。這也正是陰與陽互為動靜的道理。
一 三 九 七用中兩率,三九相乘為二十七,以一除之得二十七,以二十七除之得一。若用一與二十七相乘,以三除之得九。以九除之得三。二 四 八 六用中兩率,四八相乘為三十二,以二除之得十六,以十六除之得二。若用二與十六相乘,以四除之得八,以八除之得四。
一、三、九、七這一列奇數:取中間兩項,三與九相乘得二十七;拿一去除它得二十七,拿二十七去除它便得一。若改取首尾兩項,一與二十七相乘仍得二十七,拿三去除得九,拿九去除得三。二、四、八、六這一列偶數:取中間兩項,四與八相乘得三十二;拿二去除它得十六,拿十六去除它便得二。若改用二與十六相乘仍得三十二,拿四去除得八,拿八去除得四。
《大傳》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地之數,皆自少而多,多而復還於少,此加減之原也。又曰:“參天兩地而倚數。”天數以三行,地數以二行,此乘除之原也,是故《河圖》以一二為數之體之始,《洛書》以三二為數之用之始。然《洛書》之用,始於參兩者,以叄兩為根也,實則諸數循環互為其根,莫不寓乘除之法焉,而又皆以加減之法為之本。今推得洛書加減之法四,乘除之法十六,積方之法五,勾股之法四,各為圖表以明之如左(即如下)。
《繫辭大傳》說:「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地之數都是由少而多,多到極處又回復到少,這就是加法減法的本原。《大傳》又說:「參天兩地而倚數。」天數以三來推行,地數以二來推行,這就是乘法除法的本原。所以《河圖》以一與二作為數之體的開端,《洛書》以三與二作為數之用的開端。然而《洛書》之用所以起於參三兩二,是拿三與二作根;其實各數循環往復,彼此互為其根,無一不寓含著乘除之法在內,而又都以加減之法為根本。如今推得《洛書》的加減法四條、乘除法十六條、積方法五條、勾股法四條,各作圖表列在下面來加以說明。
洛書加減四法
一用奇數左旋相加,得相連之偶數。一加三為四,三加九為十二。九加七為十六,七加一為八。若用奇數減左旋相連之偶數,得右旋相連之奇數。七域十六為九,一減八為七。
第一法:把《洛書》上的奇數依一、三、九、七左旋的次序兩兩相加,所得的正是夾在它們中間的那個偶數(滿十只取末一位)。一加三得四;三加九得十二,取末位便是二;九加七得十六,取末位便是六;七加一得八。反過來,若拿其中一個奇數去減左旋相加所得的偶數,得到的便是右旋方向上與它相連的那個奇數:十六減七得九,八減一得七。
一用偶數左旋相加,得相連之偶數。二加六為八,六加八為十四。八加四為 I一二,四加二為六。若用偶數減左旋相連之偶數,得右旋相連之偶數。六減八為二,八減[一四為六。四減十二為八,二減六為四。
第二法:把四隅的偶數依二、六、八、四左旋的次序兩兩相加,所得的正是與它們相連的那個偶數(滿十只取末一位)。二加六得八;六加八得十四,取末位便是四;八加四得十二,取末位便是二;四加二得六。反過來,若拿其中一個偶數去減左旋相加所得的偶數,得到的便是右旋方向上相連的那個偶數:八減六得二,十四減八得六,十二減四得八,六減二得四。
一用奇數右旋加偶數,得相連之奇數。一加六為七,七加二為九。九加四為十三,三加八為十一。若用奇數減相連之奇數,得相連之偶數。一減七為六,七減九為二。九減十三為四,三減十一為八。
第三法:拿奇數依右旋的次序去加偶數,所得的正是與它相連的那個奇數(滿十只取末一位)。一加六得七;七加二得九;九加四得十三,取末位便是三;三加八得十一,取末位便是一。反過來,若拿原來那個奇數去減這樣得來的相連奇數,所得便是夾在兩者之間的偶數:七減一得六,九減七得二,十三減九得四,十一減三得八。
一用偶數右旋加奇數,得相對之奇數。二加九為十一,四加三為七。八加一為九,六加七為十三。若用奇數減相對之奇數,得相連之偶數。九減十一為二,三減七為四。一減九為八,七減十三為六。
第四法:拿偶數依右旋的次序去加奇數,所得的正是與那個奇數隔心相對的另一個奇數(滿十只取末一位)。二加九得十一,取末位是一,一正與九相對;四加三得七,七正與三相對;八加一得九,九正與一相對;六加七得十三,取末位是三,三正與七相對。反過來,若拿原來那個奇數去減這相對的奇數,所得便是與它們相連的偶數:十一減九得二,七減三得四,九減一得八,十三減七得六。
洛書乘除十六法
一用三左旋乘奇數,得相連之奇數。三二如九,尋九二十七。三七二十一,三一如三。一用八左旋乘偶數,得相連之偶數。八八六十四,八四三一卜二。八二一十六,八六四十八。
第一法:用三依左旋去乘奇數,所得的正是與它相連的下一個奇數(滿十只取末一位)。三三得九;三九二十七,末位是七;三七二十一,末位是一;三一得三。第二法:用八依左旋去乘偶數,所得的正是與它相連的下一個偶數。八八六十四,末位是四;八四三十二,末位是二;八二一十六,末位是六;八六四十八,末位是八。
一用三左旋乘偶數,得相連之偶數。三四一十二,三二如六。三六一十八,三八二十四。一用八左旋乘奇數,得相連之偶數。八三二十四,八九七十二。八七五十六,八一如八。
第三法:用三依左旋去乘偶數,所得的正是與它相連的偶數。三四一十二,末位是二;三二得六;三六一十八,末位是八;三八二十四,末位是四。第四法:用八依左旋去乘奇數,所得的卻是與之相連的偶數。八三二十四,末位是四;八九七十二,末位是二;八七五十六,末位是六;八一得八。
一用二右旋乘偶數,得相連之偶數。二二如四,二四如八。一用七右旋乘奇數,得相連之奇數。七七四十九,七九六十二。七三二十一,七一如七。一用二右旋乘奇數,得隔二位之偶數。二九一十八,二三如六。二一如二,二七一十四。
第五法:用二依右旋去乘偶數,所得的正是與它相連的偶數:二二得四,二四得八。第六法:用七依右旋去乘奇數,所得的正是與它相連的奇數:七七四十九,末位是九;七九六十三,末位是三;七三二十一,末位是一;七一得七。第七法:用二依右旋去乘奇數,所得的是隔開兩位的那個偶數:二九一十八,末位是八;二三得六;二一得二;二七一十四,末位是四。
一用七右旋乘偶數,得相連之偶數。七二一十四,七四二十八。七八五十六,七六四十二。一用一乘奇數,得本位之奇數。一一如一,一三如三。一九如九,一七如七。一用六乘偶數,得本位之偶數。六六三十六,六八四十八。六四二十四,六二一十二。一用一乘偶數,得本位之偶數。一二如二,一四如四。一八如八,一六如六。
第八法:用七依右旋去乘偶數,所得的正是與它相連的偶數:七二一十四,末位是四;七四二十八,末位是八;七八五十六,末位是六;七六四十二,末位是二。第九法:用一去乘奇數,所得仍舊是本位上的那個奇數:一一得一,一三得三,一九得九,一七得七。第十法:用六去乘偶數,所得仍舊是本位上的那個偶數:六六三十六,末位是六;六八四十八,末位是八;六四二十四,末位是四;六二一十二,末位是二。第十一法:用一去乘偶數,所得仍舊是本位上的偶數:一二得二,一四得四,一八得八,一六得六。
一用六乘奇數,得相連之偶數。六七四十二,六九五卜四。六三一十八,六一如六。一用四乘偶數,得相對之偶數。四四一十六,四六二十四。四二如八,四/\二寸’二。一用九乘奇數,得相對之奇數。九九八十一,九一如九。九三二十七,幾七六十三。
第十二法:用六去乘奇數,所得的是與它相連的偶數:六七四十二,末位是二;六九五十四,末位是四;六三一十八,末位是八;六一得六。第十三法:用四去乘偶數,所得的是與它隔心相對的偶數:四四一十六,末位是六;四六二十四,末位是四;四二得八;四八三十二,末位是二。第十四法:用九去乘奇數,所得的是與它隔心相對的奇數:九九八十一,末位是一;九一得九;九三二十七,末位是七;九七六十三,末位是三。
一用四乘奇數,得隔二位之偶數。四九三十六,四七二十八。四一如四,四三十二。一用九乘偶數,得相對之偶數。九二一十八,九八七十二。九四三十六,九六五十四。凡除法,除其所得之數,得其所乘之數。
第十五法:用四去乘奇數,所得的是隔開兩位的那個偶數:四九三十六,末位是六;四七二十八,末位是八;四一得四;四三一十二,末位是二。第十六法:用九去乘偶數,所得的是與它隔心相對的偶數:九二一十八,末位是八;九八七十二,末位是二;九四三十六,末位是六;九六五十四,末位是四。至於除法,只要拿所得的數去除,就還原出原先相乘的那個數來。
《洛書》乘除十六法,可約為八法,何則?五者河洛之中數,自此以上,由五以生, 數有合數,有對數,合數生於五,對數成於十,一六二七三八四九,此合數也,皆相減而為五者也。一九二八三七四六,此對數也,皆相併而為十者也。在《河圖》,則合數同方,而對數相連。在《洛書》,則合數相連,而對數相對。相合之相從者,六從一也,七從二也,八從三也,九從四也,如前乘除十六法。相對之相從者,九從一也,八從二也,七從三也,六從四也,女垢積方五法。
《洛書》的乘除十六法,其實可以歸併成八法,為什麼呢?五是河圖洛書居中之數,五以上的各數都由這個五生出來。數有「合數」,有「對數」:合數生於五,對數成於十。一與六、二與七、三與八、四與九,這是合數,兩兩相減都得五;一與九、二與八、三與七、四與六,這是對數,兩兩相加都得十。在《河圖》裡,合數同居一方而對數彼此相連;在《洛書》裡,合數彼此相連而對數隔心相對。合數相從的,是六跟著一、七跟著二、八跟著三、九跟著四,就像前面所列的乘除十六法;對數相從的,是九跟著一、八跟著二、七跟著三、六跟著四,就像後面所列的積方五法。
凡以合數共乘一數,所得之數必同。乘偶既同數,乘奇則同報。若各自乘焉,則又必合矣,如三三得九,八八六十四。以對數共乘一數,所得之數必對,如三三得九,七三二十一。若各自乘焉,則又必同矣,如一一得一,九九亦八十一,二二得四,八八亦六十四。
凡是拿一對合數分別去乘同一個數,所得的結果必定相應:乘偶數時兩者末位完全相同,乘奇數時兩者末位彼此相差五而正好成為合數。若是這一對合數各自相乘,所得又必定成合,例如三自乘得九、八自乘六十四末位得四,九與四相減恰是五。拿一對對數分別去乘同一個數,所得的結果必定成對,例如三乘三得九、七乘三得二十一末位是一,九與一相加恰是十。若是這一對對數各自相乘,所得又必定相同,例如一自乘得一、九自乘八十一末位也是一;二自乘得四、八自乘六十四末位也是四。
是以自乘之數,相合之相從者,此得自數,則彼亦得自數也,如一得一,六得六。此得對數則彼亦得對數也,如四得六,九得一。此得連數,則彼亦得連數也。如三得九,八亦得四,二鍀四,七亦得九。相對之相從者,此得自數,則彼得對數也。如一得一,九亦得一,六得六,四亦鍀六。此得連數,則彼亦得連數也,如三得九,七亦撂九,二得四,八亦得四。要皆會於一六四九而齊焉。故開平方之自乘數,止於一六四九而《洛書》之位。一六四九居上下以為經,二七三八、居左右以為緯者,此也。
因此就自乘所得之數來看:在合數相從的一組裡,這一邊得的是本數,那一邊也得本數,例如一自乘得一、六自乘三十六末位仍得六;這一邊得的是自己的對數,那一邊也得對數,例如四自乘一十六末位得六(四與六相加成十),九自乘八十一末位得一(九與一相加成十);這一邊得的是相連之數,那一邊也得相連之數,例如三自乘得九、八自乘末位得四,二自乘得四、七自乘四十九末位得九。在對數相從的一組裡,這一邊得本數,那一邊便得對數,例如一自乘得一而九自乘末位也得一,六自乘得六而四自乘末位也得六;這一邊得相連之數,那一邊也得相連之數,例如三自乘得九而七自乘末位也得九,二自乘得四而八自乘末位也得四。總歸都會聚到一、六、四、九這四個數上而整齊劃一。所以開平方時自乘所得之數只落在一、六、四、九上;而《洛書》的方位,也正是一、六、四、九居上下為經,二、七、三、八居左右為緯,道理就在這裡。
《洛書》對位成十互乘成百圖
一與九對成十,十自乘其積一百。九自乘八十一;一自乘一;一乘九、九乘一,俱為九,共十八;合之一百,與十自乘積同。二與八對成十。八自乘六十四;二自乘四;二乘八、八乘二,俱十六,共三十二;合之一百。
一與九隔心相對合成十,十自乘的積是一百。九自乘得八十一,一自乘得一;一乘九、九乘一各得九,兩項合共十八;把八十一、一、十八三項加起來正是一百,與十自乘的積相同。二與八相對合成十:八自乘得六十四,二自乘得四;二乘八、八乘二各得十六,兩項合共三十二;三項加起來同樣正是一百。
三與七對成十。七自乘四十九;三自乘九;三乘七、七乘三,俱二十一,共四十二;合之一百。四與六對成十。六自乘三十六;四自乘十六;四乘六、六乘四,俱二十四,共四十八;合之一百。中五含五成十。五自乘二十五;又五自乘二十五;又五互乘各二十五,共五十。合之一百。
三與七相對合成十:七自乘得四十九,三自乘得九;三乘七、七乘三各得二十一,兩項合共四十二;三項加起來正是一百。四與六相對合成十:六自乘得三十六,四自乘得十六;四乘六、六乘四各得二十四,兩項合共四十八;三項加起來正是一百。中央的五自含一個五也合成十:一個五自乘得二十五,另一個五自乘也得二十五;兩個五交互相乘又各得二十五,合共五十;三項加起來同樣正是一百。
勾三,股四,弦五。勾九,股十二,弦十五。勾二十七,股三十六,弦四十五。勾八十一,股一百零八,弦一百三十五。此《洛書》四隅合中方,而寓四勾股之法者,推之至於無窮法皆視此。
勾三、股四、弦五;勾九、股十二、弦十五;勾二十七、股三十六、弦四十五;勾八十一、股一百零八、弦一百三十五。這是《洛書》四隅與中央之方相合,而暗含著四組勾股之法:後一組都是前一組的三倍,而勾、股、弦的比例始終是三比四比五。照這樣推衍下去,以至於無窮,辦法都與此相同。
河洛未分未變方圖
《河圖》之數,五十有五,《洛書》之數,四十有五,合為一百,此天地之全數也,以一百之全數,為斜界而中分之,則自一至十者,積數五十有五,自一至九者,積數四十有五,二者相交,而成河洛數之兩三角形矣。凡積數自少而多,必以三角,而破百數之全方,以為三角,其形不離乎此二者,下諸圖之根,實出於此。
《河圖》之數合計五十五,《洛書》之數合計四十五,兩者相加恰好是一百,這就是天地之數的全數。把一百這個全數排成整方,再斜著從中間界開:一邊從一累加到十,積數是五十五;一邊從一累加到九,積數是四十五。兩者交錯相合,便成了河圖、洛書兩個三角之形。凡是積數由少而多層層累加,必定成三角形;把一百這個整方剖開而化為三角,所得的形狀總不出這兩種。下面各圖的根柢,其實都從這裡出來。
河洛未分未變三角圖
《河圖》之數,自一至十;《洛書》之數,自一至九。象之已分者也。圖則生數居內,成數居外,書則奇數居正,偶數居偏,位之已變者也。如前圖破全方之百數,以為河洛二數,又就點數十位,中涵冪形之九層,以為河洛合一之數,則雖其象未分,其位未變,而陰陽相包之理,三極互根之道,已粲然默寓於其中矣。故為分析以明之,如後點數應《河圖)十位周圍三角,分三重,中一重九,次內一重二九一十八,外一重三九二十七,除中心,凡五十四。若自上而下作三層,亦如之。中含六角,亦分三重,中一重六,次內一重二六一十二,外一重三六一一十八,除中心,凡三十六。若自十而下作三層,亦如之。
《河圖》之數從一到十,《洛書》之數從一到九,這是就象已經分開來說的。《河圖》以生數一二三四五居內、成數六七八九十居外,《洛書》以奇數居四正、偶數居四隅,這是就位已經變動來說的。像前一圖那樣把整方一百之數剖開,分成河洛兩個數;又就點數排成的十位三角之中,內含冪形九層的三角,當作河洛合而為一之數:那麼它的象雖然還沒有分、它的位雖然還沒有變,而陰陽互相包含的道理、天地人三極互為其根的道理,早已燦然默默寓含在其中了。所以再加分析來說明它,列圖如後。用點數對應《河圖》的十位:周圍排成三角,分作三重,最中一重是九點,次內一重是二九一十八點,最外一重是三九二十七點,除去正中心一點,合共五十四點。若改成自上而下分作三層來數,所得也是一樣。當中所含的六角形,同樣分作三重:中一重六點,次內一重是二六一十二點,最外一重是三六一十八點,除去中心,合共三十六點。若改成自上而下分作三層來數,所得也是一樣。
冪形應《洛書》九位周圍三角分三重,中一重九,次內一重三九二十七,外一重五九四十五,凡八十一。若自上而下作三層,亦如之。中含六角,亦分三重,中一重六,次內一重三六一十八,外一重五六三十,凡五十
用冪形對應《洛書》的九位:周圍排成三角,分作三重,最中一重是九,次內一重是三九二十七,最外一重是五九四十五,合共八十一。若改成自上而下分作三層來數,所得也是一樣。當中所含的六角形,同樣分作三重:中一重六,次內一重是三六一十八,最外一重是五六三十,合共應是五十四——底本此處「四」字脫落,只作「凡五十」。
以上諸圖,本同一根,雖積數若異,而其為九六之變則一也。九六可分為內外中之三重,亦可分為上下中之三層,就每重每層論之,則九為天而包地,六為地而涵於天,心為人而主乎天地。統三重而論之,則外為天,內為地,而中為人也。統三層而論之,則上為天,下為地,面中為人也。
以上這幾張圖,本來同出一根;積數看去雖然各異,而它們都是九與六的變化,這一點卻是一致的。九與六可以分作內、外、中三重,也可以分作上、下、中三層。就每一重每一層來看,九為天而包著地,六為地而涵在天中,中心那一點為人而主宰天地。總三重來看,外一重為天,內一重為地,居中的為人;總三層來看,上一層為天,下一層為地,居中的為人。
又合而論之,則九六者,在天為陰陽,在地為剛柔,在人為陰陽剛柔之會,而其心則天地人之極也,以上下分者,其心有三,所謂三極之道,三才各具一太極也;以內外分者,其心惟一,所謂人者天地之心,三才經體一太極也。
再合起來看,九與六在天上便是陰與陽,在地下便是剛與柔,在人身上便是陰陽剛柔的會合,而那個中心便是天、地、人三者的極。按上下來分,中心有三個,就是所謂「三極之道」,天地人三才各自具備一個太極;按內外來分,中心只有一個,就是所謂「人者天地之心」,三才共同經緯於同一個太極。
此圖之中,渾具理象數之妙者如此,故分而為圖,則應乎陰陽剛柔之義,根於極而迭運不窮,“聖人則之”,“易有太極,是生兩儀”,陽九陰六,命爻衍策者此也。分而為書,則應乎三才之義,主於人而成位其中,“聖人則之”,皇極既建,彝倫攸敘,參天貳地,垂範作疇者此也。
這張圖當中渾然具備理、象、數三者的妙處,就是如此。分出來成為《河圖》,便應合陰陽剛柔的意義,根植於太極而迭相運行永無窮盡,正是所謂「聖人則之」,正是「易有太極,是生兩儀」;陽稱九、陰稱六,用來命定爻名、推衍蓍策的道理就在這裡。分出來成為《洛書》,便應合三才的意義,以人為主而成位於天地之中,同樣是「聖人則之」;皇極一經建立,彝倫便有了次序,參配於天、比擬於地,垂示法則而作《洪範》九疇的道理也在這裡。
或曰:《河圖》、《洛書》,出於兩時,分為兩象,今以一圖括之可乎?曰:十中涵九,故數終於十,而位止於九,此天地自然之紀,而圖書所以相經緯而未嘗相離也。非有十者以為之經,則九之體無以立,非有九者以為之緯,則十之用無以行,不知圖書之本為一者,則亦不知其所以二矣。
有人問:《河圖》與《洛書》出現在不同的時代,分成兩種物象,如今用一張圖把它們統括起來,行嗎?回答說:十之中涵著九,所以數終止於十而位只到九,這是天地自然的綱紀,也正是圖與書互為經緯而未曾相離的緣故。沒有十來作經,九的本體就立不起來;沒有九來作緯,十的功用就行不開。不懂得圖書本來是一,也就不會懂得它們何以分作二。
或曰:《河圖》、《洛書》,有定位矣,今以為有末變者何與?曰:《易大傳》之言《河圖》也,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順而數之,此其未變者也。又曰:“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分而置之,此其定位者也,如《易》卦一每生二,以至六十有四,則其未變者也,乾南坤北,離東坎西,則其定位者也,不知未變之根,則亦不足以識定位之妙矣。
又有人問:《河圖》《洛書》各有一定的方位,如今卻說它們另有一個「未變」的狀態,這是什麼道理?回答說:《易大傳》講《河圖》,說「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順著次序數下去,那是它未變時的樣子;又說「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分開安置,那才是它定位以後的樣子。就像《易》卦由一畫每次生出兩畫,一直生到六十四卦,那是未變時的樣子;而乾南坤北、離東坎西,那是定位以後的樣子。不瞭解未變時的根柢,也就不足以認識定位的精妙。
冪形為算法之原
此圖左方注者,本數也,自一至九而用數全矣。中列注者,加數也,一加二為三,二加三為五,至於八加九而為十七,皆以本數遞加,而每層之冪積如之。右方注者,乘數也,一自乘一,其冪積一,二自乘四,其冪積合一三兩層而為四,至於九自乘八十一,
這張圖左邊所注的是「本數」,從一到九,可用的數就齊全了。中間一列所注的是「加數」:一加二為三,二加三為五,直到八加九為十七,都是拿本數逐層遞加,而每一層的冪積也照這個次第增長。右邊所注的是「乘數」:一自乘得一,它的冪積就是一;二自乘得四,它的冪積是合第一層與第三層而成四;一直到九自乘得八十一——此處底本有脫文,話沒有說完。
圖形合《洛書》為象法之原 · 人為天地心圖
凡有數則有象,象不離乎數也,萬象起於方圓,而測方圓者以三角,此勾股所以為算之宗也。圓者天象,方者地象,三角形者人象,何則?天之道如環無端,故其象圓也。地之道奠定有常,故其象方也。人受性於天,受形於地,猶三角之形,其心則圓之心,其邊則方之邊也。今就九數而三分之?則一者圓之根也,而十數之內,唯六角八角,為有法之圓形,其自十以後,角愈多以至於無角者視此矣,此一六八所以為圓象之數也。
凡是有數就有象,象離不開數。萬象都起於方與圓,而測量方圓要靠三角,這就是勾股之術所以成為算學之宗的緣故。圓是天的象,方是地的象,三角形是人的象。為什麼呢?天道像圓環一樣無始無終,所以它的象是圓;地道安定而有常法,所以它的象是方;人受性於天、受形於地,正像三角之形,它的中心是圓的中心,它的邊線是方的邊線。如今就九數把它三等分:一是圓的根本;而十以內的數中,只有六角形與八角形算是合乎法度的圓形;從十以上,角越來越多以至於近乎無角的,都照這個道理去看。這就是一、六、八所以成為圓象之數的緣故。
先後天陰陽卦圖
先天之陽卦,曰震離兌乾;其陰卦,曰巽坎艮坤。後天之陽卦,曰乾震坎艮,其陰卦,曰坤巽離兌,不同何也?蓋先天分陰陽卦,自兩儀而分之,由陽儀以生者,皆陽卦也;由陰儀以生者,皆陰卦也。後天分陰陽卦,自爻畫以定之,其以陽為主者,皆陽卦也;其以陰為主者,皆陰卦也。先天則因乎畫卦之序而中分之,後天則卦之已成,觀其爻畫之多寡而命之也,其理如何?曰:陽儀上有陰卦,此所謂“立天之道曰陰與陽”也。
先天圖裡的陽卦是「震」「離」「兌」「乾」,陰卦是「巽」「坎」「艮」「坤」;後天圖裡的陽卦卻是「乾」「震」「坎」「艮」,陰卦是「坤」「巽」「離」「兌」。兩者為什麼不同呢?原來先天分陰陽卦,是從兩儀上分的:凡由陽儀生出來的都算陽卦,凡由陰儀生出來的都算陰卦;後天分陰陽卦,是從爻畫上定的:凡以陽爻為主的都算陽卦,凡以陰爻為主的都算陰卦。先天是依著畫卦的次序從中間一分為二,後天則是就已經畫成的卦,看它爻畫的多寡來命名。這裡頭的道理怎麼講?回答是:陽儀之上也生出陰卦來,這正是《說卦傳》所說的「立天之道曰陰與陽」。
陰儀上有陽卦,此所謂“立地之道曰柔與剛”也。其法象之自然者如何?曰:火之炎熱光明,其為陽也,明矣。澤者水之積溼,為陽氣所驅,以滋潤萬物者也,是亦陽也,水之幽暗寒肅,其為陰也,明矣。山者土之隆起,與地為一體者也,是亦朋也。是放先天之卦,陰陽之象之正也,其變而後天,則火與澤從風而俱為陰,水與山從雷而俱為陽,蓋有由矣。
陰儀之上也生出陽卦來,這正是《說卦傳》所說的「立地之道曰柔與剛」。那麼就自然的法象來說又該怎麼講?回答是:火炎熱而光明,它屬陽是明白不過的;澤是水積聚起來的溼氣,受陽氣驅動而用以滋潤萬物,所以也屬陽。水幽暗而寒肅,它屬陰是明白不過的;山是土隆起而成,與大地本是一體,所以也屬陰。因此先天之卦所定的陰陽,乃是陰陽之象最端正的分法。等到變為後天,火與澤卻隨著風一同算作陰,水與山卻隨著雷一同算作陽,這中間自有它的緣由。
凡陰陽之氣,未有不合而成者也,然有感應先後之別焉,先有陽而遇陰者屬陽,先有陰而遇陽者屬陰,有陽氣在下將發而遇陰壓之,則奮而為雷矣,有陽氣在中將散而遇陰包之,則鬱而為雨矣,有陽氣直騰而上而遇陰承之,則止而為山矣,此皆主於陽而遇陰,所以皆為陽卦也。有陰在內,陽氣必入而散之,觀之陰霾盡而後風息可見也,有陰在中,陽氣必附而散之,觀之薪芻盡而後火滅可見也;有陰在外,陽氣必敷而散之,觀之溼潤盡而後澤竭可見也。
凡是陰陽二氣,沒有不相合而後能成物的;不過其中有感應先後的分別:先有陽而後遇上陰的歸屬於陽,先有陰而後遇上陽的歸屬於陰。陽氣在下方將要發動而遇上陰氣壓住它,便奮起而成雷,那就是「震」;陽氣在中間將要消散而遇上陰氣包住它,便鬱結而成雨,那就是「坎」;陽氣一直騰越向上而遇上陰氣承住它,便停住而成山,那就是「艮」。這三者都是以陽為主而後遇陰,所以都算陽卦。反過來,陰在內裡,陽氣必定鑽進去把它吹散,看那陰霾散盡之後風才平息就可以明白,那就是「巽」;陰在中間,陽氣必定附著上去把它燒散,看那柴草燒完之後火才熄滅就可以明白,那就是「離」;陰在外面,陽氣必定敷布上去把它蒸散,看那溼氣蒸盡之後澤才乾涸就可以明白,那就是「兌」。
此皆主於陰而遇陽,所以皆為陰卦也。總而淪之,唯乾純陽,坤純陰,不可變也。雷陽動之始,凡陰生之始,亦不可變也,火溫暖,澤發散,故以用言之則陽,然火根於陰之燥,澤根於陰之溼,故以體言之則陰;水寒涼,山凝固,故以用言之則陰,然水根於陽之噓而流,山根於陽之矗而起,故以體言之則陽。
這幾個卦都以陰爻為主而與陽爻相遇,所以一概判作陰卦。《折中》編者總起來說(底本「淪」是「論」的形訛):八卦之中只有「乾」是純陽、「坤」是純陰,體質單純,所以永遠不可移易;「震」為雷,是陽氣發動的開端,「風」即巽(底本訛作「凡」),是陰氣初生的開端,這兩卦標定陰陽的起點,同樣不可移易。至於「離」火性溫暖,「兌」澤性發散,就功用而言屬陽;可是火的根柢在於陰的乾燥,澤的根柢在於陰的潤溼,就本體而言又屬陰。「坎」水性寒涼,「艮」山性凝固,就功用而言屬陰;可是水根於陽氣的噓吐而流動,山根於陽氣的聳峙而隆起,就本體而言又屬陽。
先天之象,著其用也,後天之象,探其根也,正如仁之發生為陽,而其柔和亦可以為陰,義之
先天八卦的方位之象,是把各卦的功用彰顯出來;後天八卦的方位之象,是把各卦的根柢追究出來。這就好比「仁」,從它生發萬物一面看屬陽,從它柔和涵容一面看又可以屬陰;至於「義」,也同樣可以兩面看去——底本到此中斷,下文脫去一段,接著便是下一幅圖的圖題。
後天卦以天地水火為體用圖
造化所以為造化者,天地水火而已矣,《易》卦雖有八而實唯四,何則?風即天氣之吹噓而下交於地者也,山即地形之隆起而上交於天者也,雷即火之鬱於地中而搏擊奮發者也,澤即水之聚於地上而佈散滋潤者也。道家言天地日月,釋氏言地水火風,西人言水火土氣,可見造化之不離乎四物也。
這幅圖說講:天地造化之所以成其為造化,歸根到底不過天、地、水、火四者。《易》的經卦雖然有八個,實際上只是四個,為什麼呢?「巽」風就是天氣吹拂噓送、向下與地交接的形態,「艮」山就是地形隆起、向上與天交接的形態,「震」雷就是火氣鬱積在地中而搏擊奮發出來的形態,「兌」澤就是水匯聚在地面而佈散滋潤的形態。道家講天、地、日、月,佛家講地、水、火、風,西洋人講水、火、土、氣,可見凡是談造化的,都離不開這四樣東西。
故先天以南北為經,而天地居之體也,以東西為緯,而水火居之用也。後天則以天地為體,而居四維,以水火為用,而居四正。雷者火之方發,故動於春;及火播其氣,則王於夏矣;澤者水之未收,故散於秋;及水歸其根,則王於冬矣。水火為天地之用,故居四正以司時令也。
所以先天圖以南北為經線,乾天坤地佔住經線的兩端,那是「體」;以東西為緯線,離火坎水佔住緯線的兩端,那是「用」。後天圖則把天地當作「體」,安排在四隅(西北乾、西南坤、東北艮、東南巽),把水火當作「用」,安排在四正(南離、北坎、東震、西兌)。雷是火剛要發動的狀態,所以震動於春天;等到火把氣佈散開來,離便當旺於夏天。澤是水尚未收斂的狀態,所以佈散於秋天;等到水歸回本根,坎便當旺於冬天。水火是天地的功用,所以列在四正之位來掌管四時節令。
天氣聯兆於西北,至東南而下交於地,《易》所謂’天下有風”《娠》也。故乾巽相對而為天綱,地功緻役於西南,至東北而上交於天,《易》所謂“天在山中”《大畜》也,故坤艮相對而為地紀。天地為水火之體,故居四維以運樞軸也,天地水火,體用瓦根,以生成萬物,此先後天之妙也。
天的氣脈聯屬發端在西北的乾位,一路走到東南的巽位而向下與地交接,這就是《易》裡說的「天下有風」,即《姤》卦的象(底本「娠」是「姤」的形訛),所以乾與巽兩兩相對,構成天的綱維。地的功能效力起於西南的坤位,一路走到東北的艮位而向上與天交接,這就是《易》裡說的「天在山中」,即《大畜》卦的象,所以坤與艮兩兩相對,構成地的紀綱。天地是水火的本體,所以居於四隅之位來運轉整個樞軸。天、地、水、火四者體與用互為根柢(底本「瓦根」當作「互根」),因而能夠生成萬物,這正是先天圖與後天圖相輔相成的精妙處。
若以卦畫論之,則震即離也,一“陰閉之於上則為震,兌即坎也,一陽敷之於下則為兌,巽即乾也,一陰行於下則為巽,艮即坤也,一陽亙於上則為艮,是以六十四卦始《乾》、《坤》,中《坎》、《離》,而終於《既濟》、《末濟》,,則知造化之道,天地水火盡之矣。
若換成卦畫來看:震就是離的變形,把離卦最上一畫由陽變陰、閉合在上,便成了震(底本此處衍一引號);兌就是坎的變形,把坎卦最下一畫由陰變陽、敷布在下,便成了兌;巽就是乾的變形,乾卦最下一畫換作陰,便成了巽;艮就是坤的變形,坤卦最上一畫換作陽,便成了艮。正因如此,六十四卦以《乾》《坤》領起,以《坎》《離》居中,而以《既濟》《未濟》收尾(底本「末濟」當作「未濟」)。由此可知,造化的道理,用天、地、水、火四者就說盡了。
先天卦變後天卦圖
此圖先天凡四變而為後火也,蓋火之體陰也,其用則陽,而天用之,故乾中畫與坤
這幅圖表示先天八卦經過四次變換便轉成後天八卦(底本「後火」當作「後天」)。大意是說:火的本體屬陰,它的功用卻屬陽,而天取用這一層功用,所以乾卦當中那一畫要與坤卦相互交換——底本自此脫去下文,接著便是另一幅圖的圖題。
先天卦配河圖之象圖
圖之左方,陽內陰外,即先天之震離兌乾,陽長而陰消也;其右方,陰內陽外,即先天之巽坎艮坤,陰長而陽消也,蓋所以象二氣之交運也。
這幅圖的左半邊,陽數在內、陰數在外,正對應先天卦位上震、離、兌、乾的一路,是陽氣漸長而陰氣漸消的一段;右半邊,陰數在內、陽數在外,正對應先天卦位上巽、坎、艮、坤的一路,是陰氣漸長而陽氣漸消的一段。拿《河圖》的內外之數去配先天卦位,為的就是取象於陰陽二氣交互運行、此長彼消的節奏。
後天卦配《河圖》之象圖
先天卦配《洛書》之數圖
直列《洛書》九數,而虛其中五以配八卦。陽上陰下,故九數為乾,一數為坤,因自九而逆數之,震八坎七艮六。乾生二陽也,又自一而順數之,巽二離三兌四,坤生三陰也,以八數與八卦相配,而先天之位合矣。
這幅圖把《洛書》的九個數依次直排,空出中央的五,用其餘八個數來配八卦。陽在上、陰在下,所以最大的九數配乾,最小的一數配坤;從九往下逆數,八配震、七配坎、六配艮,這是乾所生的三個陽卦(底本「二陽」當作「三陽」);再從一往上順數,二配巽、三配離、四配兌,這是坤所生的三個陰卦。八個數與八個卦一一相配,先天卦的方位就與《洛書》之數吻合了。至於前面那幅「後天卦配《河圖》之象圖」,底本只剩圖題,圖形與說文都已亡佚。
後天卦配《洛書》之數圖
火上水下,故九數為離;一一數為坎,火生燥土,故八次九而為艮;燥土生金,故七六次八而為兌為乾;水生溼土,故二次一而為坤;溼土生木,故三四次二而為震為巽:以八數與八卦相配,而後天之位合矣。
後天的配數則以火在上、水在下為準:九數配離,一數配坎(底本「一一數」衍出一個「一」字)。火能生出乾燥之土,所以八緊接九而配艮;燥土能生金,所以七、六緊接八而配兌、配乾;水能生出潤溼之土,所以二緊接一而配坤;溼土能生木,所以三、四緊接二而配震、配巽。八個數與八個卦這樣相配,後天卦的方位就與《洛書》之數吻合了。
《洛書》之左邊,本一二三四也;其右邊,本九八七六也。然陰陽之道,丑未之位必交,《洛書》之二與八,正東北西南之維,丑未之位,此其所以互《易》也。以此類之,則先天圖之左方,坤巽離兌;其右方,乾震坎艮,以震巽互而成先天也。後天圖之左方,坎坤震巽;具才;方。離艮兌乾,以艮坤互而成後天也。
《洛書》的左半邊,本來是一、二、三、四;右半邊,本來是九、八、七、六。可是陰陽的道理,丑位與未位必定要交換,《洛書》的二與八正當東北、西南兩隅,也就是丑、未所居的位置,這便是二與八要互換的緣故。照這個道理類推:先天圖的左半邊本是坤、巽、離、兌,右半邊本是乾、震、坎、艮,須把震與巽互換,才成為通行的先天方位;後天圖的左半邊本是坎、坤、震、巽,右半邊本是離、艮、兌、乾(底本此處作「具才;方。」,是「其右方」的訛脫),須把艮與坤互換,才成為通行的後天方位。
據先儒說,圖書出有先後,又或謂並出於伏羲之世,然皆不必深辨,先聖後聖,其揆一也,況天地之理,雖更萬年,豈不合契哉,《洛書》晚出,而其理不妨已具於《河圖》之中,是故以《易》象推配,亦無往而不合也。
照前代儒者的說法,《河圖》與《洛書》的出現有先後之別;也有人說兩者都出在伏羲的時代。這些其實不必深究爭辯:先出的聖人與後出的聖人,他們據以立法的準則本來一致;何況天地間的道理,縱然過了萬年,又怎會彼此不合呢。《洛書》即便出現較晚,它所含的道理也不妨早就具備在《河圖》之中。正因為如此,拿《易》的卦象去推配圖書之數,才處處都能對得上。
先後天卦生序卦雜卦圖說
先天圖者,序卦之根也。序卦之法,以兩卦相對為義,有相對面翻覆不可變者,《乾》、《坤》、《坎》、《離》、《頤》、《大過》、《中孚》、《小過》是也 c有相對而翻覆可變者,《屯》、《蒙》以後,《既濟》、《未濟》以前,五十六卦皆是也。
先天圖是《序卦》次序的根源。《序卦》的編排辦法,是拿兩個卦相對為義。其中一類是彼此相對、把卦體倒轉過來仍舊不變的,《乾》《坤》《坎》《離》《頤》《大過》《中孚》《小過》這八卦就是(底本此處夾一「c」,是影印時竄入的雜符)。另一類是彼此相對、把卦體倒轉過來便成另一卦的,從《屯》《蒙》以下到《既濟》《未濟》以上,五十六卦都屬於這一類。
就五一卜六卦之中,則翻覆而二體不《易》者十二卦,《需》,,,《訟》、《師》、《比》、《泰》、《否》、《同人》、《大有》、《晉》、《朋夷》、《既濟》、《未濟》也。翻覆而二體皆易者十二卦,《隨》、《蠱》、《咸》、《恆》、《損》、《益》、《震》、《艮》、《漸》、《歸妹》、《巽》、《兌》也。其翻覆而止於一體易者三十二卦,則自《屯》、《蒙》至《渙》、《節》皆是也。
在這五十六卦之中(底本「五一卜六」當作「五十六」),倒轉過來而上下兩個經卦都不改換的有十二卦,就是《需》《訟》《師》《比》《泰》《否》《同人》《大有》《晉》《明夷》《既濟》《未濟》(底本「朋夷」當作「明夷」)。倒轉過來而上下兩個經卦都改換的也有十二卦,就是《隨》《蠱》《咸》《恆》《損》《益》《震》《艮》《漸》《歸妹》《巽》《兌》。倒轉過來只有一個經卦改換的有三十二卦,從《屯》《蒙》一直到《渙》《節》都屬於這一類。這裡所說的「二體」,指一卦上下兩個經卦。三類相加,十二、十二、三十二,恰好把五十六卦分盡。
蓋翻覆而不可變者,法八卦之乾坤坎離也。翻覆而可變者,法八卦之震艮巽兌也。就翻覆可變之中,其二體不《易》者,又皆乾坤坎離相交者也。其一體不易者,亦皆交於乾坤坎離者也。唯震艮巽兌相交之卦,則二體皆易焉,《頤》、《中孚》、《大過》、《小過》,雖為震艮巽兌相交之卦,而翻覆不可變者,《頤》、《中孚》具離之象,《大過》、《小過》具坎之象也,故《序卦》以之附於《坎》、《離》、《既濟》、《未濟》,為其具離坎之象焉爾。
大凡倒轉過來不能變的卦,取法於八卦中乾、坤、坎、離這四個本身倒轉不變的經卦;倒轉過來能變的卦,取法於震、艮、巽、兌這四個倒轉即變的經卦。在倒轉能變的這一批裡,上下兩體都不改換的,全是乾坤坎離彼此相交而成的卦;只有一體改換的,也都是與乾坤坎離相交而成的卦。唯獨震、艮、巽、兌彼此相交所成之卦,倒轉過來上下兩體都要改換。《頤》《中孚》《大過》《小過》雖然同樣由震艮巽兌相交而成,卻倒轉不變,原因在於《頤》《中孚》外實中虛,含有離的象;《大過》《小過》外虛中實,含有坎的象。所以《序卦》把這四卦分別附在《坎》《離》和《既濟》《未濟》一帶,正是因為它們具備離、坎之象的緣故。
先天圖八卦,兩兩相對,《序卦》之根也,乾與坤對,坎與離對,震與巽對,艮與兌對。相對而不相交,所以定《序卦》之體也,然既相對,則必相交,四正之卦相交,則雖翻覆而其體不易,四維之卦相交,則翻覆而其體遂易矣。
先天圖上的八個卦兩兩相對,這正是《序卦》的根源:乾與坤相對,坎與離相對,震與巽相對,艮與兌相對。八卦只是彼此相對而尚未彼此交合,這一層用來奠定《序卦》的「體」。可是既然相對,就必然要相交:先天四正位上的卦(乾、坤、坎、離)互相交合,所成之卦縱然倒轉,上下兩體也不改換;四隅位上的卦(震、巽、艮、兌)互相交合,所成之卦一經倒轉,兩體就都改換了。
若四正之卦、與四維之卦雜交,則易者生,不易者半,所以極《序卦》之用也,足故“天地定位,上經所以始於《乾》、《坤》,中於《否》、《泰》也,“山澤通氣,雷風相薄”,下經所以始於《咸》、《恆》,中於《損》、《益》也,“水火不相射”,上下經所以終於《坎》、《離》、《既濟》、《未濟》也。
如果四正之卦與四隅之卦交錯相配,那麼所成之卦倒轉後改換的與不改換的各佔一半(底本「易者生」當作「易者半」),這一層用來窮盡《序卦》的「用」。所以《說卦》講「天地定位」,上經因而以《乾》《坤》開端、以《否》《泰》居中;講「山澤通氣,雷風相薄」,下經因而以《咸》《恆》開端、以《損》《益》居中;講「水火不相射」,上下兩經因而都以《坎》《離》和《既濟》《未濟》收束。所引三句,都出自《說卦傳》論先天方位的一章。
後天圖者,雜卦之根也。雜卦,即互卦也,互卦之法,或上去一畫而下生一畫,或下去一畫而上生一畫,則其體遂變矣。互體所成,凡十六卦,其陽卦從陽卦,陰卦從陰卦者八,《乾》、《坤》,《頤》,《大過》、《蹇》、《解》、《家人》、《睽》也。
後天圖則是《雜卦》次序的根源。所謂「雜卦」,就是互卦。取互卦的辦法是:或者上面減去一畫、下面添生一畫,或者下面減去一畫、上面添生一畫,卦體於是就變了。用這個辦法互出來的,一共十六個卦。其中陽卦仍從陽卦、陰卦仍從陰卦而來的有八個,就是《乾》《坤》《頤》《大過》《蹇》《解》《家人》《睽》。「互體」這個名目,正是由這種取法而來。
其陽卦交陰卦,陰卦交陽卦者亦八,《剝》、《復》、《夬》、《姤》、《漸》、《歸妹》、《既濟》、《未濟》也,以交互之法求之,乾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陽,或下去一陽,上生一陽,仍是乾矣。坤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陰,或下去一陰,上生一陰,仍是坤矣。
陽卦與陰卦相交、陰卦與陽卦相交而成的也有八個,就是《剝》《復》《夬》《姤》《漸》《歸妹》《既濟》《未濟》。拿上面所說的交互之法逐一推求:乾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陽,或者下面去掉一陽、上面生出一陽,結果仍舊是乾。坤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陰,或者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陰,結果仍舊是坤。可見乾坤兩卦不論怎樣互來互去,總跳不出它自身。
唯震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陰,則變為坎;下去一陽,上生一陽,則變為艮。巽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陽,則變為離;下去一陰,上生一陰,則變為兌。坎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陰,則變為艮;下去一陰,上生一陰,則變為震。離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陽,則變為兌:下去一陽,上生一陽,則變為巽。艮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陽,則變為震;下去一陰,上生一陰,則變為坎。兌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陰,則變為後天圖八卦,陰陽上下畫互變,雜卦之根也,何則?後天之卦,有各從其類以相變者焉,有各得其對以相變者焉,乾居西北,而三陽從之,坤居西南,而三陰從之,此各從其類者也。乾與巽對,坎與離對,艮與坤對,震與兌對,此各得其對者也,
只有其餘六個經卦會變:震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陰,就變成坎;下面去掉一陽、上面生出一陽,就變成艮。巽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陽,就變成離;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陰,就變成兌。坎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陰,就變成艮;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陰,就變成震。離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陽,就變成兌;下面去掉一陽、上面生出一陽,就變成巽。艮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陽,就變成震;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陰,就變成坎。兌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陰,就變成——底本這句話未寫完便中斷,下面接的是另一段圖說。後天圖上的八個卦,上下兩畫陰陽互變,這就是《雜卦》的根源。為什麼這樣講?後天卦的相變有兩條路數:一條是各自隨著同類相變,一條是各自與對面之卦相變。乾居西北,坎、艮、震三個陽卦跟隨著它;坤居西南,巽、離、兌三個陰卦跟隨著它,這是各隨其類。乾與巽相對,坎與離相對,艮與坤相對,震與兌相對,這是各得其對。
相從者除乾坤純陽純陰不變外,坎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陰,則為艮;艮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陽,則為震;震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陰,則復為坎,此三陽相次之序也。巽而上去一一陽,下生一陽,則為離;離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陽,則為兌;兌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陰,則復為巽;此三陰相次之序也。
先說隨類相變的一路:乾坤是純陽純陰,互來互去還是自己,可以不論。坎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陰,就成艮;艮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陽,就成震;震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陰,又回到坎。這是三個陽卦依次相承的循環。巽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陽,就成離(底本「一一陽」衍出一個「一」字);離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陽,就成兌;兌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陰,又回到巽。這是三個陰卦依次相承的循環。
相對者,乾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陰,則為巽;坎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陽,則為離;艮而上去一陽,丁生一陰,則為坤;震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陽,則為兌;此四陽卦變為對位四陰卦之序也。巽而下去一陰,上生一陽,則為乾;離而下去一陽,上生一陰,則為坎;坤而下去一陰,上生一陽,則為艮;兌而下去一陽,上生一陰,則為震;此四陰卦變為對位四陽卦之序也。
再說與對面之卦相變的一路:乾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陰,就成巽;坎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陽,就成離;艮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陰,就成坤(底本「丁生」當作「下生」);震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陽,就成兌。這是四個陽卦變為對面四個陰卦的次序。反過來,巽卦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陽,就成乾;離卦下面去掉一陽、上面生出一陰,就成坎;坤卦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陽,就成艮;兌卦下面去掉一陽、上面生出一陰,就成震。這是四個陰卦變為對面四個陽卦的次序。
然尋其對位相變之根,則又自父母男女長少而來,蓋四陰卦,兌為最少,離為中,巽為長,坤為老。四陽卦,艮為最少,坎為中,震為長,乾為老。凡變者自少而老。故兌而卜去一陰,下生一陽,則變為乾矣。
再往深裡追究對位相變的根柢,又是從父母與子女的長幼次第來的:四個陰卦裡,兌是少女,離是中女,巽是長女,坤是母親,屬最老;四個陽卦裡,艮是少男,坎是中男,震是長男,乾是父親,屬最老。凡是相變,都由少的一頭變向老的一頭。所以兌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陽,就變成乾(底本「卜去」當作「上去」)。
離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陰,則變為坎矣。巽而上去一陽,下生一陰,則變為艮矣。坤而上去一陰,下生一陽,則變為震矣。四陽卦之變,自陰而來,故又變而為對位之四陰也。艮而下去一陰,上生一陽,則變為巽矣。坎而下去一陰,上生一陽,則變為離矣。震而下去一陽,上生一陰,則變為坤矣。乾而丁去一陽,上生一陰,則變為兌矣。四陰卦之變,自陽而來,故又變而為對位之四陽也。
離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陰,就變成坎;巽卦上面去掉一陽、下面生出一陰,就變成艮;坤卦上面去掉一陰、下面生出一陽,就變成震。乾、坎、艮、震這四個陽卦既然都由陰卦轉來,所以它們又會變成對面的四個陰卦。反過來,艮卦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陽,就變成巽;坎卦下面去掉一陰、上面生出一陽,就變成離;震卦下面去掉一陽、上面生出一陰,就變成坤;乾卦下面去掉一陽、上面生出一陰,就變成兌(底本「丁去」當作「下去」)。巽、離、坤、兌這四個陰卦既然都由陽卦轉來,所以它們又會變成對面的四個陽卦。
合而觀之,凡陽卦相變者,震變坎艮也,坎變震艮也,艮又變震坎也。凡陰卦相變
合起來看:凡屬陽卦之間的相變,是震變出坎與艮,坎變出震與艮,艮又變出震與坎,三卦彼此往復不出這個範圍。至於陰卦之間的相變——底本這句未完便中斷,下文脫去,接著就是另一篇圖說的標題。
大衍圓方之原
凡方圓可為比例,唯徑七者,方周二十八,圓周二十二,即兩積相比例之率也,用其半,故若十四與十一。合二十八與二十二,共五十,是大衍之數,函方圓同徑兩周數。
大凡正方形與圓形要取比例,只有直徑為七時最為整齊:以七為邊的正方形周長是二十八,直徑為七的圓周長約是二十二,這兩個數正是方、圓兩種面積相互比較的比率;各取一半,便是十四比十一。把二十八與二十二加起來共得五十,這就是「大衍之數」。可見五十這個數裡,包含著同一直徑之下方形與圓形兩條周長的總和。
大衍勾股之原
勾三,其積九。股四,其積十六。弦五,其積二十五。合之五十,是大衍之數,函勾股弦三面積。
直角三角形的短邊「勾」長三,自乘得面積九;長邊「股」長四,自乘得面積十六;斜邊「弦」長五,自乘得面積二十五。三塊正方形的面積加在一起恰好五十,這也是「大衍之數」。可見五十這個數裡,又包含著勾、股、弦三條邊各自成方的三塊面積。
蓍策之數,必以七為用者,蓋方圓之形,唯以徑七為率,則能得周圍之整數。勾股之形,亦唯以三四為率,則能得斜弦之整數。徑七,固七也,勾三股四之合亦七也,是故論方圓周圍之合數則五十,論勾股弦之合積亦五十,此大衍之體也。因而開方,則不盡一數。而止於四十九,此大衍之用也。開方而不盡一數,則瞢策之虛一者是已,方面之中,函八勾股,而又不盡一數,則蓍策之掛一者是已,唯老陽老陰之數,與此密合,故作圖以明之。
蓍草揲策之數一定要用七作基準,是因為方圓之形只有以直徑七為率,才能得出整數的周長;勾股之形也只有以勾三股四為率,才能得出整數的斜弦。直徑七固然是七,勾三加股四合起來也是七。所以論方圓兩條周長的合數是五十,論勾股弦三塊面積的合數也是五十,這是「大衍」的本體。由五十開平方開不盡,要餘下一個數,只能取到四十九,這是「大衍」的功用。開方餘一數而不能盡,對應的正是揲蓍先虛去一根不用(底本「瞢策」當作「蓍策」);正方形的面裡含著八個勾股三角形,中間又剩下一個數不能盡,對應的正是揲蓍先掛起一根。唯有老陽、老陰的策數與這套算法絲絲密合,所以特意作圖來說明。
全方四十九。中含大方六六三十六,為過揲之數。小角一一如一,一六五互乘為十二,併成十三,為掛扐之數。此與前《洛書》以自乘互乘為積方之法同,但《洛書》用對數,如一與九之類足也,大衍用合數,則一與六是也。
整個大正方形的面積是四十九,邊長為七。裡面含著一個六乘六等於三十六的大方,那是老陽「過揲」的策數;角上的小方是一乘一得一,加上一與六互乘所成的兩條長條共十二,合起來正是十三,那是老陽「掛扐」的策數(底本「一六五互乘」當作一與六互乘者二,共十二)。這與前面《洛書》用自乘、互乘拼成方積的算法相同,只是《洛書》用的是相對之數,例如一與九相對;「大衍」用的是相合之數,就是一與六相合。
老陰數合勾股法
全方四十九。勾三股四,其積六,四因之得二一卜四,為過揲之數。弦五,其積二十五,為掛扐之數。弦實亦函四勾股積,而多勾股較一。
整個大正方形的面積仍是四十九。勾三股四所夾的直角三角形,面積是六,乘以四得二十四,那是老陰「過揲」的策數(底本「二一卜四」當作「二十四」)。弦長五,自乘得二十五,那是老陰「掛扐」的策數。弦上的正方形裡同樣含著四個勾股三角形,只比那四塊三角形多出一個「勾股較」的小方,也就是股四減勾三所餘的一。
十數之中,除一一不變,自二二至十十,皆可成方,然唯三三則五數居其中,七七則二十五數居其中,此二者為能得天地之中數,餘則不能也。蓋三二者《洛書》之數也,七七者菁策之數也,《洛書》之數,五居其中矣,而其四方,則又成四勾股之數,而以中萬為弦之法焉。
一到十這十個數里,除去一乘一沒有變化以外,從二乘二到十乘十都能拼成正方形;可是只有三乘三時,五這個數恰好居於正中,七乘七時,二十五這個數恰好居於正中,唯獨這兩者能取得天地的中數,其餘都不能。三乘三正是《洛書》之數(底本「三二」當作「三三」),七乘七正是蓍策之數(底本「菁策」當作「蓍策」)。《洛書》九數中五居於中央,而它的四邊又構成四個勾股三角形,並且以中央的五作為弦長(底本「中萬」當作「中五」)。
蓍策之數,二十五居其中矣,而其四方、則又具四勾股之積而即以二十五為弦之實焉,是故卦數之八,合乎《河圖》之四也,為其虛五十者同一根也。蓍數之七,合乎《洛書》之三也,為其用中五者同一根也,聖人因心之作,與天地自然之文,其相為經緯者如此。
蓍策之數四十九里,二十五居於中央,而它的四邊又具備四個勾股三角形的面積,恰好就以二十五作為弦上正方形的實數。所以八卦之「八」與《河圖》之「四」相合,因為兩者都以虛去中間的五與十為同一個根柢;蓍數之「七」與《洛書》之「三」相合,因為兩者都以取用中央的五為同一個根柢。聖人本著心中之理制作出來的法度,與天地自然呈現的文理,就是這樣彼此交織成經緯的。
大衍迎日推策法
史稱黃帝迎口椎策,所謂策者,蓋即神蓍也。推衍策數以候日月,故曰“迎日推策”。考之後代,譚卦畫者多以曆法推配,然孔子未嘗言也,唯於“大衍之數”,則曰“象四時”“象閏”,又曰“當期之日”,則蓍策之與曆法相表裡也,可見矣。
史書上說黃帝「迎日推策」(底本「迎口椎策」當作「迎日推策」),所謂「策」,大概就是占筮所用的神蓍。用推演策數的辦法來推候日月的運行,所以叫做「迎日推策」。考察後世,講卦畫的人多半拿曆法去比附,可是孔子並沒有這樣講;他只在解說「大衍之數」時說過「象四時」「象閏」,又說過「當期之日」。單憑這幾句就可以看出,蓍策之數與曆法本來互為表裡。
顧有以理言之而肖似者,有以數推之而密合者,以理言而肖似者,孔子《大傳》所陳是也。蓋四十九算,排列成方,以勾股之數求之,則零一者歸於中而為心;以開方之法求之,則零一者歸於
不過其中有從義理上說來彼此相像的,也有從數目上推算而分毫密合的。從義理上說來相像的,就是孔子在《繫辭大傳》裡陳述的那一套。把四十九根算籌排列成正方形,用勾股的算法去求,多出來的那一根便歸到中央而成為方心;用開方的算法去求,多出來的那一根則歸於——底本此處脫去下文,接著便是另一段推算文字。
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每日百分。凡三萬六十五百二十五分。以天數二十五除之,得一千四百六十一分,為日數。又以地數三個除日數,得四十八容七分,為月數。是為大衍用數。
一年是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每一日折成一百分,全年共三萬六千五百二十五分(底本「三萬六十五百二十五分」脫一「千」字)。用天數二十五去除,得一千四百六十一分,這是「日數」。再用地數三十去除這個日數(底本「三個」當作「三十」),得四十八又零七分,這是「月數」(底本「四十八容七分」當作「四十八零七分」)。這兩個數就是大衍所用之數。
《大傳》言蓍數,而以《河圖》之數首之,故一年全數,以二十五除之得日數者。日有曉午昏夜凡四限,四分期日,為一千四百六十一也;以三十除之得月數者,月有朔望,上下弦凡四限,四分歲月,每月三十日算,為四十八零七分也,與大衍用數相應。
《繫辭大傳》講蓍策之數,先拿《河圖》的天地之數領起,所以一年的總分數要用二十五來除而得出「日數」:一天有早晨、正午、黃昏、夜半四個段落,把一週年的日子按四段劃分,正是一千四百六十一。用三十來除而得出「月數」:一個月有朔、望、上弦、下弦四個段落,把一年的月份按四段劃分,每月以三十日計算,正是四十八又零七分。這兩個結果都與前面所說的大衍用數相應。
揲策合左右共四十八,應四十八弦,每弦七日半,為期日歲月之經數,三百六十。掛策一,應氣盈之餘數,五日四分日之一。以初變為主。日法十。揲策應弦,每弦以十分為率。掛策應氣盈五日四分日之一,於日法為十分弦之七。
揲蓍時左右兩手所揲的策數合計四十八,對應一年中的四十八個弦——每月有朔、望、上弦、下弦四限;每一弦為七日半,合起來正是一週年日月運行的常經之數三百六十。另外掛起的那一策,對應「氣盈」多出來的零數,即五又四分之一日。這一套推算以第一變為準。以十分為一日之法:所揲之策對應各弦,每弦以十分為率;所掛之策對應氣盈的五又四分之一日,按十分為日之法折算,恰是一弦的十分之七。
扐策合陰陽共十二,得少則四為陽,得多則八為陰,應十二朔,每朔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為一歲之實數,三百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八。掛策一,應朔虛之餘數,十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八百二十七。亦以初變為主,月法十九。肋策應朔,每朔以十九分為率。掛策應朔虛十日九百四十分口之八百二十七,於月法為十九分朔之七。
夾在指間的扐策,陰陽合計是十二:得數少的四為陽,得數多的八為陰,對應一年十二個朔望月。每一朔望月是二十九日又九百四十分之四百九十九,合成一年的實際日數,是三百五十四日又九百四十分之三百四十八。掛起的那一策,對應「朔虛」多出來的零數,即十日又九百四十分之八百二十七。這一套同樣以第一變為準,以十九分為一月之法:所扐之策對應各朔,每朔以十九分為率(底本「肋策」當作「扐策」);所掛之策對應朔虛的十日又九百四十分之八百二十七(底本「分口」當作「分日」),按十九分為月之法折算,恰是一朔的十九分之七。
以初變之揲策枘策計之,揲策四十八,以應四十八弦之整數,其“掛一,’餚,以應氣盈五日四分口之一也;抽策十二,以應十二朔之實數,其,掛一者,以應朔虛十日八百二十七分也。據四分曆法,每口九百四十分,故一歲之氣盈,有五日二百三十五分。
拿第一變所得的揲策與扐策來合計(底本「枘策」當作「扐策」):揲策四十八,用來對應四十八弦的整數,那掛起的一策,用來對應氣盈的五又四分之一日;扐策十二(底本「抽策」當作「扐策」),用來對應十二個朔望月的實數,那掛起的一策,用來對應朔虛的十日又八百二十七分。依照四分曆的算法,每日折為九百四十分,所以一年的氣盈折算下來,是五日又二百三十五分。
一歲之朔虛,此合氣盈總算,有十日八百二十七分,每弦七日四百七十分,如日法十分弦之七,則為五日二百三十五分矣;每朔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分,如月法十九分朔之七,則為十日八百二十七分矣。
一年的朔虛,連同氣盈合起來總算,是十日又八百二十七分。每一弦是七日又四百七十分,按十分為日之法取一弦的十分之七,正得五日又二百三十五分;每一朔望月是二十九日又四百九十九分,按十九分為月之法取一朔的十九分之七,正得十日又八百二十七分。兩處所餘的零分都落在「七」上。
月每日行十二度十九分度之七,故以十,九為法,日月之法不同,而其餘分皆七。故漢儒卦氣,每卦直六口,尚餘七分,每卦直六門七分者,門以八十分為法也。
月亮每日運行十二度又十九分之七,所以要拿十九來做分母(底本「十,九」中間衍一逗號)。日與月所用的分法雖然不同,可是它們所餘的零分都是七。所以漢代儒者講「卦氣」,每一卦值六日,還多出七分;之所以說每卦值六日七分,是因為那裡以八十分為一日之法(底本兩處「口」「門」都是「日」字之訛)。
蓋歲數二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四乘而三除之,為四百八十七,故四百八十七者,歲策也,,每卦直六日,六八四十八,得四百八個分,又餘七分,歲策之根也。積六十卦,直三百六十日,餘分之積,共四百二十分,以日法除之,為五日四分日之一。古今曆法,一章之內,有七閏月昔,法由茲起也。其在蓍數,則何以見掛一之策,為餘七之算乎?蓋亦以生菁之法而知之爾。
一年的日數是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底本「二百六十五」當作「三百六十五」),用四去乘、用三去除,得四百八十七,所以四百八十七便是「歲策」。每一卦值六日,六個八十得四百八十分,再多出七分,合起來正是四百八十七,這就是歲策的根柢(底本「四百八個分」當作「四百八十分」)。積滿六十卦,共值三百六十日,那些零餘之分累積起來共四百二十分,用每日八十分之法去除,恰好是五又四分之一日。古今曆法在十九年一章之內要安排七個閏月,算法就是從這裡出來的。那麼在蓍數上,憑什麼看出掛起的那一策就是餘七之算呢?這也是從揲蓍生策的辦法上推知的(底本「生菁」當作「生蓍」)。
過揲為正策,乾策三卜六,合六爻二百一十有六。坤策二十四,合六爻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個,當一期之日數。掛扐為餘策,乾策一十二,合六爻七十八,坤策二十五,合六爻百五十。凡二百二十有八,當一章之月數。正策以三十為進退之法,故其合皆六十,餘策以十九為進退之法,故其合皆三十八,三十者,日法也,十九者,朔法也。
揲過之後握在手裡的叫「正策」:乾一爻三十六策(底本「三卜六」當作「三十六」),六爻合二百一十六;坤一爻二十四策,六爻合一百四十四;兩者共三百六十,正當一週年的日數(底本「三百有六個」當作「三百有六十」)。掛起與夾扐的叫「餘策」:乾一爻十三策,六爻合七十八(底本「一十二」當作「一十三」);坤一爻二十五策,六爻合一百五十;兩者共二百二十八,正當一章十九年之中的月數。正策以三十為進退之法,所以乾坤兩爻的策數相加都是六十;餘策以十九為進退之法,所以乾坤兩爻的策數相加都是三十八。三十是日法,十九是朔法。
“二篇之策”為全策,陽爻百九十二,得六乾九百一十二,陰爻百九十二,得四千六百零八。凡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閏終之總數。
《繫辭》所說的「二篇之策」是全部策數:上下經六十四卦共有陽爻一百九十二,每爻三十六策,得六千九百一十二(底本「六乾」當作「六千」);陰爻也是一百九十二,每爻二十四策,得四千六百零八。兩項合計一萬一千五百二十,正當一個閏周終了時的總數。
此因《大傳》之說而推備之者。歲者,正數也,太陽主之;閏者,餘數也,太陰主之。故《堯典》始而殷正四時,則曰“日中”“日永”“日短”,此以太陽為主者也,終則曰以閏月定四時成歲,此以太陰為主者也。
以上是順著《繫辭大傳》的說法而推衍完備的。一「歲」是正數,由太陽主管;「閏」是餘數,由太陰主管。所以《尚書·堯典》開頭校定四時,說「日中」「日永」「日短」,即春分晝夜均平、夏至白晝最長、冬至白晝最短,這是以太陽為主;末了又說用閏月來定四時、成一歲,這是以太陰為主。
蓍策之正數三百有六十,當一期之日,蓋日周大而為一期,故為太陽所主也。其餘數二百一二十有八,當一章之月,蓋氣朔分齊而為一章,故為太陰所主也,其全數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閏終之總數,蓋三卜二月而閏一月,其辰萬有一千五百二十;三十二年而閏一年,其日萬有一千五百二十。此則日月正餘會終,蓍卦齊同之數也。
蓍策的正數三百六十,正當一週年的日數:太陽繞行一周為一期,所以由太陽主管。它的餘數二百二十八,正當一章之內的月數(底本「二百一二十有八」當作「二百二十有八」):節氣與朔望重新齊同為一章,所以由太陰主管。它的全數一萬一千五百二十,正當閏周終了的總數:三十二個月置一閏月,其間的時辰數是一萬一千五百二十(底本「三卜二月」當作「三十二月」);三十二年置一閏年,其間的日數也是一萬一千五百二十。這就是日與月、正數與餘數會合到頭,蓍數與卦數彼此齊同的地方。
歷代之歷,歲分消長不同,故有五日四分日之一而有餘者,亦有五日四分日之一而不足者,然舉其中者以演其變者,則四分為常法,故顓頊曆《周髀經》皆用之,而司馬遷曆書述焉,蓋古法也。
歷代所行的歷法,一年的分數有消有長,各不相同,所以有的算下來比五又四分之一日多些,有的比五又四分之一日少些。但取一個折中之數來推演各種變化,仍以「四分」為通常之法,所以顓頊曆和《周髀算經》都採用它,司馬遷作《史記·曆書》也照錄這一法,這原是古來相傳的算法。
乾策坤策圖
以地平線分周天之度為二,各一百八十度,日出入朦景昏旦各十八度,共二十六度, 《大傳》曰:“乾坤之策,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故各一百八十者,寒暑晝夜並行之體數也。
這幅圖用地平線把周天的度數一分為二,上下各一百八十度;日出與日沒前後的曙暮蒙影,早晚各占十八度,兩頭合計三十六度(底本「二十六度」當作「三十六度」)。《繫辭大傳》說:「乾坤之策,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所以上下各一百八十度,正是寒暑與晝夜並行運轉的體數。
然陽生而陰殺,陽明而陰暗,故陽饒而陰乏,陽盈而陰虛。今以晝夜平分推之,其自然之數如此,若一歲寒暑之候,則若邵子之說,開物於寅末,是亦先十八日也,閉物於戌初,是亦後十八日也,以故萬物之數,萬有一千五百二十,其從陽者六千九百一十二,其從陰者四千六百八,生氣常盛,則為豐年,善類常多,則為治世,其消息盈虛之理,亦若是而已矣。
然而陽主生育、陰主肅殺,陽屬明亮、陰屬幽暗,所以陽總是寬饒而陰總是匱乏,陽總是盈滿而陰總是空虛。如今按晝夜平分來推算,天然之數就是這個樣子。至於一年寒暑的節候,則如邵雍所說:萬物開啟在寅時之末,也就是提前十八日;萬物閉藏在戌時之初,也就是延後十八日。正因如此,萬物之數一萬一千五百二十之中,隨從陽的有六千九百一十二,隨從陰的只有四千六百零八。生長之氣常常旺盛,就成為豐年;善良之輩常常居多,就成為治世。天地間消長盈虛的道理,也不過如此罷了。
加倍變法圖
此圖用加一倍法,如第二層兩一,生第三層中位之二,並左右兩一成四,是倍二為四也,第三層一二各生第四層中位之三,並左右兩一成八,是倍四為八也,下放此,出於數學中,謂之開方求廉率,其法以左一為方,右一為隅,而中間之數,則其廉法也。第三層為平方,第四層為立方,第五層六層七層,為三乘四乘五乘方,於成卦之理,亦相肖合、伺則?
這幅圖用的是「加一倍法」。譬如第二層的兩個一,生出第三層中間的二,與左右兩個一合起來共四,這是把二加倍成四;第三層的一與二又各自生出第四層中間的三,與左右兩個一合起來共八,這是把四加倍成八;以下依此類推(底本「下放此」當作「下仿此」)。這套算法出自數學,叫做開方求「廉率」:以左邊的一為「方」,右邊的一為「隅」,中間那些數便是「廉法」。第三層相當於平方,第四層相當於立方,第五、六、七層相當於三乘方、四乘方、五乘方。它與成卦的道理也彼此相似契合,這是為什麼呢(底本「伺則」當作「何則」)?
陽大陰小,陽如方,陰如隅,分居兩端,陰陽合則生小問之兩象。如平:廳之方隅合而生兩廉,其長如方,其廣如隅也。又乘則生中間之六卦,如立方之方隅合而生六廉,三平廉根於方,而其厚如隅,二長廉根於隅,而其長如方也。
陽大陰小,陽好比「方」,陰好比「隅」,分別居於兩端;陰陽一相合,就生出中間的兩個象(底本「小問」當作「中間」)。這正如平方之數里方與隅相合而生出兩條「廉」,廉的長度同於方,寬度同於隅(底本「平:廳」當作「平方」)。再乘一次,就生出中間的六個卦,正如立方之數里方與隅相合而生出六條廉:三條平廉以方為根,厚度同於隅;兩條長廉以隅為根,長度同於方。
故開方之法,雖相乘至於無窮,莫不依方隅以立算,成卦之法,雖相加至於無窮,莫不根陰陽以定體。成卦之始,一陰一陽,每每相加而已,及卦成而分析觀之,則自一畫至六畫,唯純陰純陽者常不動,其餘則方其為四象也;中間一陰一陽者二,方其為八卦也;中間一陰二陽者三,一陽二陰者三,方其為四畫也;
所以開方的算法,縱然相乘到無窮多次,沒有不依著「方」與「隅」來立算的;成卦的辦法,縱然相加到無窮多層,也沒有不以陰陽為根柢來定其體的。成卦之初,不過是一陰一陽層層相加罷了。等到卦已畫成,分開來看,從一畫到六畫,只有純陰、純陽兩端始終不動,其餘中間各項則隨層遞增:當它成為四象時,中間一陰一陽的有二;當它成為八卦時,中間一陰二陽的有三,一陽二陰的也有三;當它成為四畫之卦時,
中間一陰三陽者四,一陽三陰者四,二陰二陽者六,方其為五畫也;中間一陰四陽者五,一陽四陰者五,二陰三陽者十,二陽三陰者十,及其六畫之既成也;中間一陰五陽者六,一陽五陰者六,二陰四陽者十五,二陽四陰者十五,三陰三陽者二十。朱子卦變之圖,以此而定也,蓋其倍法同於畫卦,而其多寡錯綜之數,則卦變用之。
中間一陰三陽的有四,一陽三陰的有四,二陰二陽的有六。當它成為五畫之卦時,中間一陰四陽的有五,一陽四陰的有五,二陰三陽的有十,二陽三陰的有十。等到六畫之卦畫成,中間一陰五陽的有六,一陽五陰的有六,二陰四陽的有十五,二陽四陰的有十五,三陰三陽的有二十。朱熹所作的卦變圖,就是依這些數目定下來的:它的加倍之法與畫卦相同,而各類卦爻多寡錯綜的數目,則正好供卦變之用。把六畫一層的各項連同純陰純陽兩端合計,恰是六十四卦之數。
《序卦》、《雜卦》明義
卦之序也,雜也,皆出於文王也,其所以序之雜之必有深意,亦必有略例。至夫子為之傳,乃因其次第,而發明陰陽相生相對之義,以見易道之無窮,蓋文王之立法至精,而夫子之見理至大,二者皆不可以不知也。
六十四卦的排序與《雜卦》的錯雜排列,都出自文王之手。他這樣排序、這樣錯雜,必定有深意,也必定有大致的條例可循。到孔子為它們作傳,便順著原有的次第,闡發陰陽相生相對的義理,以顯示易道的無窮無盡。文王立法極其精密,孔子見理極其宏大,這兩方面都不可不知。
韓孔諸儒,疑卦序若如夫子所言,則不應卦皆反對,故《程傳》於卦下既述夫子之意,又為上下篇義以繹其未盡之指,至歐陽修諸人,直斥《序卦》為非孔子之書者,妄也。若《雜卦》則乾坤之後,繼以《比》、《師》,其次敘又與《序卦》無一同者,是豈無義存焉?而諸儒皆莫之及,唯元儒胡氏於篇終微發其端,未竟其緒也,今因程胡之說而詳推二篇之所以類序錯綜者,目曰明義以附焉。
韓康伯、孔穎達等人懷疑:卦序若真像孔子《序卦傳》所說的那樣,就不應當每兩卦都彼此反對倒轉。所以程頤作《易傳》,在各卦之下既轉述孔子的意思,又另作《上下篇義》來申說《序卦》未盡的旨趣。至於歐陽修那一批人,徑直斷言《序卦》不是孔子的書,那就荒謬了。至於《雜卦》,乾坤之後緊接著是《比》《師》,它的次第與《序卦》沒有一處相同,難道其中就沒有義理可尋嗎?前代諸儒都不曾講到,只有元代儒者胡氏在篇末略略透露了端倪,卻沒有把線索理完。如今順著程氏、胡氏的說法,詳細推求《序卦》《雜卦》兩篇所以分類排序、錯綜成文的道理,題作「明義」附在這裡。
《序卦》
程子有上下篇義,今祖其意而詳推之。上篇,陽也,天道也,故凡天道之正,陽卦陽爻之盛,及陰陽長少先後有序者,皆上篇之卦也。下篇,陰也,人事也,故凡人事之交,陰卦陰爻之盛,及陰陽交感雜亂,長少先後無序者,皆下篇之卦也。故以八卦而論,乾坤,陰陽之純也,坎離,陰陽之中也,皆正中之正,放為陽。震巽,陰陽始交也,艮兌,交之極也,皆正中之交,故為陰。
程頤作有《上下篇義》,如今承襲他的意思而詳加推衍。上經屬陽,講的是天道,所以凡是天道之正、陽卦陽爻盛多、以及陰陽長幼先後井然有序的,都歸入上經;下經屬陰,講的是人事,所以凡是人事交接、陰卦陰爻盛多、以及陰陽交感雜亂、長幼先後失序的,都歸入下經。就八卦來說:乾、坤是陰陽的純體,坎、離是陰陽的中體,都屬正中之正,所以算陽(底本「放為陽」當作「故為陽」);震、巽是陰陽開始相交,艮、兌是相交到了極處,都屬正中之交,所以算陰。所謂「正中」,指的是乾、坤、坎、離佔住先天圖的四正之位。
以八卦之交而論,唯《否》、《泰》天地之交,交中之正也,故為陽,《咸》、《恆》、《損》、《益》,《既濟》、《未濟》六子之交,交中之交也,故為陰。又乾交陽卦。凡六,《需》、《訟》、《無妄》,《大畜》皆為陽盛,唯以爻畫參之,則《大壯》為陽過中,《遯》為陰浸長,故雖陽卦而居陰也。坤交陰卦凡六,《晉》、《明夷》、《萃》、《升》皆為陰盛,唯《臨》則陽浸長,《觀》則陰過中,故雖陰卦而居陽也。
就八卦相交來說:只有《否》《泰》是天與地相交,屬交中之正,所以算陽;《咸》《恆》《損》《益》《既濟》《未濟》是六子之卦相交,屬交中之交,所以算陰——《咸》《損》由艮兌相配,《恆》《益》由震巽相配,《既濟》《未濟》則由坎離相配。又乾與陽卦相交共有六卦,其中《需》《訟》《無妄》《大畜》都算陽盛;唯獨參照爻畫來看,《大壯》是陽已過中,《遯》是陰漸漸生長,所以雖屬陽卦卻編在下經的陰位。坤與陰卦相交也有六卦,其中《晉》《明夷》《萃》《升》都算陰盛;唯獨《臨》是陽漸漸生長,《觀》是陰已過中,所以雖屬陰卦卻編在上經的陽位。可見分篇不單看卦體,還要參合爻畫的消長。
又乾交陰卦凡六,《小畜》、之履》、《同人》。《大有》皆五陽而一陰,陽之盛也,唯以爻畫參之,則《夬》為陽已亢,《姤》為陰始生,故不得為陽而為陰也。坤交陽卦凡六,《師》、《比》、《謙》、《豫》、《剝》、《復》皆五陰而一陽,凡陽有主陰之義,陰雖多,不為盛而為役,陽雖少,不為衰而為主,故皆不為陰而為陽也。
又乾與陰卦相交共有六卦,《小畜》《履》《同人》《大有》都是五陽一陰,屬陽之盛(底本「之履》」當作「《履》」);唯獨參照爻畫來看,《夬》是五陽決去一陰而陽已亢極,《姤》是一陰初遇五陽而陰剛剛產生,正當盛極將反之際,所以這兩卦不算陽而算陰。坤與陽卦相交也有六卦,《師》《比》《謙》《豫》《剝》《復》都是五陰一陽。大凡一陽有統主眾陰的意義,陰雖然多,不算興盛而只算受役使;陽雖然少,不算衰弱而正是主宰,所以這六卦都不算陰而算陽。
又陽卦相交凡六,《屯》、《蒙》、《頤》長少先後以序者也,故為陽:《蹇》、《解》、《小過》失序者也,故為陰。又陰卦相交凡六,獨《大過》為《頤》之對,又得其序,故亦為陽;《家人》、《睽》、《革》、《鼎》、《中孚》皆陰也,《革》、《鼎》得序,故猶為陰中之陽也。
又陽卦彼此相交共有六卦:《屯》《蒙》《頤》三卦,長男、中男、少男的先後各得其序,所以算陽;《蹇》《解》《小過》三卦長幼失序,所以算陰——所謂失序,是少男或中男反而排在長男之前。又陰卦彼此相交也有六卦:只有《大過》與《頤》兩兩相對,又能得其次序,所以也算陽;《家人》《睽》《革》《鼎》《中孚》都歸於陰,其中《革》《鼎》長幼有序,所以還算得上陰中之陽。
又陰陽相交之卦凡十有二,其得序者六,《隨》、《蠱》、《噬嗑》、《賁》為陽中之陰,《井》田為陰中之陽;其失序者六,《漸》、《歸妹》、《豐》、《旅》、《渙》、《節》陰小之陰也。二篇之分既定,其逐節逐卦次第先後,則以陰陽盛衰消長之義次之,如後論。
又陰陽彼此相交的卦共有十二個:其中得序的六個,《隨》《蠱》《噬嗑》《賁》屬陽中之陰,《困》《井》屬陰中之陽(底本「《井》田」當作「《困》《井》」);失序的六個,是《漸》《歸妹》《豐》《旅》《渙》《節》,屬陰中之陰(底本「陰小之陰」當作「陰中之陰」)。上下兩篇的分法既已定下,各節各卦孰先孰後,就依陰陽盛衰消長的義理排列,詳見下文的論列。
《乾》,《坤》、《屯》、《蒙》、《需》、《訟》、《師》、《比》、《小畜》、《履》右(上)陽卦第一節。《泰》、《否》、《同人》;《大有》、《謙》、《豫》《隨》、《蠱》、《臨》、《觀》、《噬嗑》、《賁》、《剝》、《復》右(上)陽卦第三節。
上列《乾》《坤》《屯》《蒙》《需》《訟》《師》《比》《小畜》《履》十卦,是上經陽卦的第一節。下面《泰》《否》《同人》《大有》《謙》《豫》六卦本屬陽卦第二節,《隨》《蠱》《臨》《觀》《噬嗑》《賁》《剝》《復》八卦才是陽卦第三節;底本在這裡漏掉了「陽卦第二節」一行標目,兩節的卦名被連排在一處,只剩「陽卦第三節」一個標題。原書這類標目都寫作「右某卦第幾節」,豎排時「右」即指上文所列的一串卦名。
《無妄》、《大畜》、《頤》、《大過》、《坎》、《離》右(上)陽卦第四節。《咸》、《恆》《遯》、《大壯》、《晉》、《明夷》、《家人》、《睽》、《蹇》、《解》右(上)陰卦第一節。
上列《無妄》《大畜》《頤》《大過》《坎》《離》六卦,是上經陽卦的第四節;連同前面三節,上經三十卦到此排完。下面《咸》《恆》《遯》《大壯》《晉》《明夷》《家人》《睽》《蹇》《解》十卦,是下經陰卦的第一節;下經以夫婦之道開端,所以由《咸》《恆》領起。
《損》、《益》、《央》、《舶》、《萃》、《升》右(上)陰卦第二節。《困》、《井》、《革》、《鼎》、《震》、《艮》、《漸》、《歸妹》,《豐》、《旅》、《巽》、《兌》右(上)陰卦第三節。《渙》、《節》、《中孚》,《小過》、《既濟》、《未濟》右(上)陰卦第四節。
上列《損》《益》《夬》《姤》《萃》《升》六卦,是陰卦的第二節(底本「《央》」為「《夬》」之訛,「《舶》」為「《姤》」之訛)。下面《困》《井》《革》《鼎》《震》《艮》《漸》《歸妹》《豐》《旅》《巽》《兌》十二卦,是陰卦的第三節。再下面《渙》《節》《中孚》《小過》《既濟》《未濟》六卦,是陰卦的第四節;下經三十四卦到此排完。全經六十四卦,就這樣分作上下兩篇、每篇各四節。
陽卦第一節《乾》、《坤》者,眾卦之宗,故居篇首。先儒謂《周易》首《乾》,則此是文王所定,不可易也。《乾》、《坤》之外,三男為尊。《屯》、《蒙》者,二男之卦也,而皆長少先後不失其序,得陽道之正,故次《乾》、《坤》焉。《需》、《訟》上下皆陽卦,二五皆陽爻,陽之盛之,故次《屯》、《蒙》焉,《師》、《比》皆以一陽為眾陰主,而居二五中位,亦陽之盛也,故次《需》、《訟》焉。《小畜》、《履》五陽一陰,陽既極多,而二陰又退居三四之偏位,皆陽盛之卦也,故次《師》、《比》焉。
先說陽卦第一節。《乾》《坤》是眾卦的宗主,所以居於全篇之首;前代儒者說《周易》以《乾》開頭,這是文王所定,不可更易。《乾》《坤》之外,以震、坎、艮三個男卦為尊。《屯》《蒙》都由兩個男卦相重而成,而且長幼先後不失次序,得陽道之正,所以排在《乾》《坤》之後。《需》《訟》上下兩體都是陽卦,二爻五爻又都是陽爻,屬陽之盛,所以排在《屯》《蒙》之後。《師》《比》都以一個陽爻做眾陰的主宰,而且那一陽正居二、五中位,也是陽之盛,所以排在《需》《訟》之後。《小畜》《履》是五陽一陰,陽既然極多,兩卦的那一陰又退處三、四的偏位——《小畜》一陰在四,《履》一陰在三,都不當中位——所以同屬陽盛之卦,排在《師》《比》之後。上經既以天道為主,開端這十卦便一路依陽的多寡與所居的正偏來定先後。
陽卦第二節《泰》、《否》者,《乾》、《坤》之合體,義同《乾》、《坤》者也,然以其僦》、《坤》之交,故亞於《乾》、《坤》,《同人》、《大有》義反《師》。《比》。然以其剛多極盛,故同《小畜》、《履》而亞於《師》、《比》,《謙》、《豫》義反《小畜》、《履》,然陽為卦主,故同《師》、《比》而亞於《小畜》、《履》,此六者併為陽盛之次也。
再說陽卦第二節。《泰》《否》由《乾》《坤》兩體合成,取義與《乾》《坤》相同;不過它們已是乾坤相交之卦(底本「僦》」為「《乾》」之訛),所以次於《乾》《坤》。《同人》《大有》的取義與《師》《比》相反——那裡是一陽為眾陰之主,這裡是一陰為眾陽所歸;不過陽剛眾多、極為興盛,所以與《小畜》《履》同類而次於《師》《比》。《謙》《豫》的取義與《小畜》《履》相反;不過卦中那一陽正是卦主,所以與《師》《比》同類而次於《小畜》《履》。這六卦並列為陽盛的第二等次序。
陽卦第三節以上二節,除《屯》、《蒙》為三男純卦,餘則皆有《乾》、《坤》為主,未嘗有男女之交也,故曰陽盛。至《隨》、《蠱》、《噬嗑》,《賁》然後有男女之交,是陰始生也,然而長少先後皆不失序,故猶為陽中之陰,《隨》、《蠱》之後,繼以《臨》、《觀》、《噬嗑》,《賁》之後,繼以《剝》、《復》,則陽又盛矣。
再說陽卦第三節。以上兩節的卦,除《屯》《蒙》是三個男卦自相重疊以外,其餘都以《乾》《坤》為主,還不曾有男女交合之象,所以稱為陽盛。到了《隨》《蠱》《噬嗑》《賁》,才出現男女交合,這是陰氣開始產生;不過它們長幼先後都不失次序,所以仍算陽中之陰。《隨》《蠱》之後接著是《臨》《觀》《噬嗑》,《賁》之後接著是《剝》《復》。《臨》是二陽方長,《觀》尚存二陽在上,《剝》《復》都以一個陽爻為主,所以說陽氣便又轉盛了。
陽卦第四節《無妄》、《大畜》,《乾》與陽卦合體,義同《需》、《訟》,然二五不皆陽爻,故亞於《需》、《訟》。《頤》、《大過》男女類,分長少先後,義同《屯》、《蒙》。然二卦不皆陰卦第一節下篇主人事之交,故以夫婦之道始。男女之合,少則情專,老則誼篤,故《咸》為首,《恆》次之,《遯》、《大壯》陰長陽過,陰之盛也,故次《咸》、《恆》。《晉》、《明夷》上下皆陰卦,二五皆陰爻,義反陽之《需》、《訟》。《家人》、《睽》三陰之卦也,而又長少失序,陰道也,義反陽之《屯》、《蒙》,故四卦次《遯》、《大壯》。《蹇》、《解》本三陽之卦,而亦長少失序,義反《屯》、《蒙》,故從《家人》、《睽》焉。
再說陽卦第四節。《無妄》《大畜》是乾體與陽卦震、艮相合,取義同於《需》《訟》;只是二爻、五爻並非都是陽爻,所以次於《需》《訟》。《頤》《大過》分屬男女兩類,各有長幼先後之別,取義同於《屯》《蒙》;然而這兩卦並不都——底本此句未完便中斷,接下去便是下經陰卦第一節的文字。陰卦第一節。下經以人事的交接為主,所以從夫婦之道開端。男女結合,年少的情意專一,年老的恩義篤厚,所以《咸》(少男少女相感)居首,《恆》(長男長女偕老)次之。《遯》《大壯》是陰漸生長而陽已過中,屬陰之盛,所以排在《咸》《恆》之後。《晉》《明夷》上下兩體都是陰卦,二爻五爻又都是陰爻,取義正與陽卦中的《需》《訟》相反。《家人》《睽》由三個女卦相重而成,而且長幼失序,正合陰道,取義與陽卦中的《屯》《蒙》相反,所以這四卦排在《遯》《大壯》之後。《蹇》《解》本由三男之卦相重而成,可是同樣長幼失序,取義與《屯》《蒙》相反,所以跟隨《家人》《睽》。
陰卦第二節《損》、《益》二少二長之交,義同《咸》、《恆》,《夬》、《姤》陽極陰生,義同《遯》、《大壯》,《萃》、《升》、《坤》與陰卦交,義同《晉》、《明夷》,故六卦相繼,陰盛之次也。
陰卦第二節。《損》是艮少男與兌少女相交,《益》是震長男與巽長女相交,都屬少與少、長與長的配合,取義同於《咸》《恆》。《夬》《姤》是陽已極而陰又生,取義同於《遯》《大壯》。《萃》《升》是坤體與兌、巽兩個陰卦相交,取義同於《晉》《明夷》。所以這六卦一路相承,構成陰盛的第二等次序。
陰卦第三節《困》、《井》男女交而以序,義同陽之《隨》、《蠱》,《噬嗑》、《賁》,陰中之陽也,《革》、《鼎》三陰之卦,同《家人》、《睽》,然長少以序,故從《困》、《井》,猶《大過》之從《頤》也。《震》、《艮》雖下經之主,然本陽卦也,故此六卦併為陰小之陽,《漸》、《歸妹》、《豐》、《旅》男女交而失序,與《困》、《井》、《革》、《鼎》反,《巽》、《兌》陰卦,與《震》、《艮》反,此六卦則又自陽而向乎陰矣。
陰卦第三節。《困》《井》是男女相交而次序不亂——《困》以坎中男在下、兌少女在上,《井》以巽長女在下、坎中男在上,配合都不越次第——取義同於陽卦中的《隨》《蠱》《噬嗑》《賁》,屬陰中之陽。《革》《鼎》由三個女卦相重而成,本同於《家人》《睽》,可是長幼有序,所以跟從《困》《井》,正如《大過》跟從《頤》一樣。《震》《艮》雖是下經之主,本身卻是陽卦,所以這六卦並列為陰中之陽。《漸》《歸妹》《豐》《旅》是男女相交而失其次序,或以少男配長女,或以少女、中女配長男,恰與《困》《井》《革》《鼎》相反;《巽》《兌》是陰卦,恰與《震》《艮》相反。這後六卦便由陽一路轉向陰了。
陰卦第四節《漸》、《歸妹》、《豐》、《旅》、《渙》、《節》六卦,男女交而失序,相類也。然《漸》、《歸妹》兩卦,長男長女皆在焉,《豐》、《旅》有長男在焉,《渙》、《節》唯長女在焉,則《渙》、《節》者變之窮,陰道之極也。《中孚》、《小過》與上篇《頤》、《大過》相對,《大過》雖陰卦,以得其序而從《頤》,故《小過》雖陽卦,以失其序而從《中孚》,其義與《蹇》、《解》之從《家人》、《睽》者同,併為陰復盛之卦也。《既濟》、《未濟》終篇,所重在《未濟》,蓋三陽失位,男之窮也,陰盛之極也,然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陰卦第四節。《漸》《歸妹》《豐》《旅》《渙》《節》這六卦,都是男女相交而失其次序,彼此同類。但《漸》《歸妹》兩卦長男長女俱在,《豐》《旅》只有長男在內,《渙》《節》則只有長女在內,可見《渙》《節》是變到了盡頭,陰道到了極處。《中孚》《小過》與上經的《頤》《大過》兩兩相對:《大過》雖是陰卦,因為得其次序而跟從《頤》;所以《小過》雖是陽卦,也因為失其次序而跟從《中孚》。這道理與《蹇》《解》跟從《家人》《睽》相同,它們並列為陰氣重又轉盛之卦。《既濟》《未濟》收束全篇,分量重在《未濟》:《未濟》的九二、九四、上九三個陽爻都處在偶位而不當位,是男子困窮之象,也是陰盛到了極點。然而事物不能一味窮盡,所以《序卦》說「物不可窮也」,用《未濟》承接《既濟》而終結全經。這一節的六卦,恰與上經第四節遙相對應。
《序卦》圓圖
孔子《繫辭傳》,敘上下篇九卦曰:“履,德之基也;謙,德之柄也;復,德之本也;恆,德之固也;損,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
孔子在《繫辭傳》裡敘述上下兩篇中的九個卦說:「《履》是德的根基,《謙》是德的把柄,《復》是德的本根,《恆》是德的堅固,《損》是德的修治,《益》是德的充裕,《困》是德的辨驗,《井》是德的處所,《巽》是德的裁制。」這就是後世所稱的「三陳九卦」。
先儒以其卦推配上下經皆相對,蓋《乾》與《咸》、《恆》對,《履》與《損》,《益》對,《謙》與《困》、《井》對,《復》與《巽》、《兌》對,每以下篇兩卦,對上篇一卦,凡十二卦而二篇之數適齊矣,然十二卦之中,又止取九卦者,《乾》、《咸》其始也,《兌》其終也,略其終始,而取其中間之卦,以著陰陽消息盛衰之漸,故止於九。前所推上下篇各四節,陰陽消息盛衰之次,與此圖密合。
前代儒者拿這九卦去推配,發現上下兩經恰好一一相對:《乾》與《咸》《恆》相對,《履》與《損》《益》相對,《謙》與《困》《井》相對,《復》與《巽》《兌》相對——每每用下經的兩卦對上經的一卦,一共十二卦,而上下兩篇的卦數正好配得齊整。可是十二卦中孔子又只取九卦,緣故在於《乾》與《咸》是一頭的開端,《兌》是另一頭的收尾,略去首尾不數,只取中間那些卦,用來顯示陰陽消息盛衰的漸進過程,所以只舉九個。取捨之間,正見孔子舉卦以明德的用意。前面所推上下兩篇各分四節、陰陽消息盛衰的次第,與這幅圓圖正相密合。
《雜卦》
先儒有以雜卦為互卦者,今用其說而詳推之。
前代儒者中有人主張《雜卦》所依據的其實是互卦之法,這裡就採用他們的說法,把其中的條理詳細推衍出來。
四象相交為十六事圖
此互卦之根也,唯其方成四畫時,所互有此十六卦,故六十四卦成後,以中爻互之,只此十六卦,既以六爻循環互之,亦只此十六卦。四畫互成十六卦、又以其中二畫觀之,則互《乾》、《坤》、《剝》、《復》、《大過》、《頤》、《姤》、《夬》者,皆中二爻為太陽太陰者也;互《漸》、《歸妹》、《解》、《蹇》、《睽》、《家
這幅圖是互卦的根源。太陽、太陰、少陽、少陰四象兩兩相交,恰好得十六,所以稱為「十六事」。正因為在剛畫到四畫的階段,所能互出的只有這十六個卦,所以等六十四卦畫成之後,用中間四爻去互,也只互出這十六卦;再用六爻循環相互,仍舊只是這十六卦。四畫互成十六卦之後,再看它中間的兩畫:凡互出《乾》《坤》《剝》《復》《大過》《頤》《姤》《夬》的,中間兩爻都是太陽或太陰;凡互出《漸》《歸妹》《解》《蹇》《睽》《家——底本此處中斷,下面接的是另外兩幅圖的圖題。
六十四卦中四爻互卦圖
十六卦互咸四卦圖
互《乾》、《坤》、《既濟》、《未濟》之十六卦,即諸卦之所互而成者也,故十六卦又只成《乾》、《坤》、《既濟》、《未濟》四卦,猶十六事之歸於四象也,蓋四象即《乾》、《坤》、《既濟》、《未濟》之具體,故以太陽三疊之即《乾》,以太陰三疊之即《坤》,以少陰三疊之即《既濟》,以少陽三疊之即《未濟》。《乾》、《坤》、《既濟》、《未濟》統乎《易》之道矣,故《序卦》、之雜卦》皆以是終始焉。
上一幅圖題作「十六卦互咸四卦圖」,「咸」當作「成」。能互出《乾》《坤》《既濟》《未濟》的那十六個卦,正是各卦互來互去所成的一批;而這十六卦再互,又只成《乾》《坤》《既濟》《未濟》四卦,正如十六事最終歸結於四象一樣。四象本來就是《乾》《坤》《既濟》《未濟》的具體形態:把太陽三重疊起來就是《乾》,把太陰三重疊起來就是《坤》,把少陰三重疊起來就是《既濟》,把少陽三重疊起來就是《未濟》。《乾》《坤》《既濟》《未濟》統攝了《易》的全部道理,所以《序卦》與《雜卦》都拿這四卦作首尾(底本「之雜卦》」當作「《雜卦》」)。
《乾》、《坤》,體也;《既濟》、《未濟》,用也。故以《乾》、《坤》始之,《既濟》、《未濟》終之。中間則左方六卦,《剝》、《復》、《漸》、《歸妹》、《解》、《蹇》為陽卦,皆以《震》、《艮》為主,而統於《乾》、《坤》,右方六卦,《姤》、《夬》、《大過》、《頤》、《睽》、《家人》為陰卦,皆以《巽》、《兌》為主,而統於《既濟》、《末濟》,故圖之外一層者,六十四卦也;次內一層者,所互之十六卦也;又次內一層者,十六卦,所互之四卦也。
《乾》《坤》是「體」,《既濟》《未濟》是「用」:《乾》《坤》定陰陽的本質,《既濟》《未濟》見水火交與不交的功效。所以拿《乾》《坤》開頭,拿《既濟》《未濟》收尾。中間部分,圖的左半邊六卦——《剝》《復》《漸》《歸妹》《解》《蹇》——都是陽卦,都以《震》《艮》為主,而統屬於《乾》《坤》;右半邊六卦——《姤》《夬》《大過》《頤》《睽》《家人》——都是陰卦,都以《巽》《兌》為主,而統屬於《既濟》《未濟》(底本「末濟」當作「未濟」)。所以這幅圖最外一層排的是六十四卦,次裡一層排的是它們所互成的十六卦,再裡一層排的是這十六卦所互成的四卦。層層向內收攏,正可見六十四卦互來互去,總跳不出這四卦的範圍。
以其象限觀之,則皆互《乾》、《坤》者居前,互《既濟》、《未濟》者居後,以其左右觀之,則左方者皆統於《乾》、《坤》,右方者皆統於《既濟》、《未濟》也。
按圖上的象限來看,凡互出《乾》《坤》的卦都排在前面,凡互出《既濟》《未濟》的卦都排在後面;按左右兩半來看,左半邊的卦都統屬於《乾》《坤》,右半邊的卦都統屬於《既濟》《未濟》。前後與左右兩種看法互相印證,全圖的條理便一目瞭然。
為互卦之主,不在互卦之內者,十四卦《乾》互之得《乾》,《坤》互之得《坤》,《既濟》互之得《耒濟》、《未濟》互之得《既濟》,此四卦者不可變,故不在互卦之內也。
有十四個卦是互卦的主宰,本身卻不列在被互出的那一批裡。《乾》互出來仍是《乾》,《坤》互出來仍是《坤》,《既濟》互出來是《未濟》(底本「耒濟」當作「未濟」),《未濟》互出來是《既濟》——這四卦或者根本不變,或者只在彼此之間往復,所以不列入互卦之內。
陽卦六,《剝》、《復》者,《震》、《艮》交於《坤》者也;《漸》、《歸妹》者,《震》、《艮》交於《巽》、《兌》者也;《解》、《蹇》者,《震》、《艮》交於《坎》者也,故《震》、《艮》為互陽卦之主。陰卦六,《垢》、《夬》者,《巽》、《兌》交於《乾》者也;《大過》、《頤》者,《巽》、《兌》關於《震》、《艮》者也;《睽》、《家人》者,《巽》、《兌》交於《離》者也,故《巽》、《兌》為互陰卦之主。
其餘十卦分作陽陰兩組。陽卦六個:《剝》《復》是震、艮與坤相交而成;《漸》《歸妹》是震、艮與巽、兌相交而成;《解》《蹇》是震、艮與坎相交而成,所以《震》《艮》是互出陽卦的主宰。陰卦六個:《姤》《夬》是巽、兌與乾相交而成(底本「垢」當作「姤」);《大過》《頤》是巽、兌與震、艮相交而成(底本「關於」當作「交於」);《睽》《家人》是巽、兌與離相交而成,所以《巽》《兌》是互出陰卦的主宰。這十卦連同前面的《乾》《坤》《既濟》《未濟》,共十四卦,都是別卦互來互去的結果所自出,本身不再列在被互之卦裡。震、艮是一陽之卦,巽、兌是一陰之卦,所以分別充當陽、陰兩組互卦的主腦。
以三畫言之,《艮》陽極而《震》陽生也;以六畫言之,《剝》陽極而《復》陽生也,故《剝》《復》象《艮》《震》而為陽卦之首。以三畫言之,《兌》陰極而《巽》陰生也;以六畫言之,《夬》陰極而《姤》陰生也,故《夬》、《姤》象《兌》、《巽》而為陰卦之首,《乾》、《坤》之用在《否》、《泰》,猶《坎》、《離》之用在《既濟》、《未既》也,故《否》、《泰》、《乾》、《坤》之交,而為《既濟》、《未濟》之宗,此十卦亦不在互卦之內,《雜卦》中遇此數卦,皆從本卦取義,不用互體,其餘自《比》、《師》以後,《需》、《訟》
就三畫的經卦來說,《艮》是陽到了極處,《震》是陽剛剛產生;就六畫的別卦來說,《剝》是陽到了極處,《復》是陽剛剛產生。所以《剝》《復》取象於《艮》《震》,充當互出陽卦的首領。同樣,就三畫的經卦來說,《兌》是陰到了極處,《巽》是陰剛剛產生;就六畫的別卦來說,《夬》是陰到了極處,《姤》是陰剛剛產生。所以《夬》《姤》取象於《兌》《巽》,充當互出陰卦的首領。《乾》《坤》的功用體現在《否》《泰》,正如《坎》《離》的功用體現在《既濟》《未濟》(底本「未既」當作「未濟」)。所以《否》《泰》既是乾坤相交之卦,又是《既濟》《未濟》的宗主。連同前面所舉的,這十個卦也都不列在互卦之內;《雜卦》裡遇到這幾個卦,一概就本卦取義,不用互體。其餘的卦,自《比》《師》以下、《需》《訟》——底本此處中斷,接著便是下一段圖說的標題。
互卦陰陽次第
自《乾》、《坤》至《晉》、《明夷》二十八卦,為陽卦。皆互《剝》、《復》、《漸》、《歸妹》、《解》、《蹇》,凡上經之卦十八,而雜下經十卦於其中。自《井》、、》夬、、、《困》至《需》《訟》二十八卦,為陰卦。皆互《姤、《》《大過》《頤》《睽》、《家人》,凡下經之卦十八,而雜上經十卦於其中。
《雜卦》從《乾》《坤》起到《晉》《明夷》止,共二十八卦,屬陽卦一組,它們所互出的都是《剝》《復》《漸》《歸妹》《解》《蹇》;這一組裡上經的卦占十八個,另外摻入下經的卦十個。從《井》《困》起到《需》《訟》止,也是二十八卦,屬陰卦一組,它們所互出的都是《姤》《夬》《大過》《頤》《睽》《家人》;這一組裡下經的卦占十八個,另外摻入上經的卦十個(底本此處卦名與書名號錯亂,「》夬、、、」「《姤、《》」都是排印之誤)。
自《乾》、《坤》至《噬嗑》、《賁》,為陽卦之正。首《剝》、《復》,次《漸》,《歸妹》,次《解》、《蹇》。自《兌》、《巽》至《晉》、《明夷》,為陽封之變。首《漸》、《歸妹》。次《剝》、《復》,次《解》、《蹇》。自《井》、《困》至《否》、《泰》為陰卦之變。首《睽》、《家人》,次《垢》、《央》,次《大過》、《頤》。自《大壯》、、,為陰卦之正。首《垢》《》、,《遯》至《需》《訟》、夬,次《大過》《頤》次《睽》、《家人》。
從《乾》《坤》到《噬嗑》《賁》,是陽卦中的「正」,排列以《剝》《復》領頭,其次《漸》《歸妹》,再次《解》《蹇》。從《兌》《巽》到《晉》《明夷》,是陽卦中的「變」(底本「陽封」當作「陽卦」),排列以《漸》《歸妹》領頭,其次《剝》《復》,再次《解》《蹇》。從《井》《困》到《否》《泰》,是陰卦中的「變」,排列以《睽》《家人》領頭,其次《姤》《夬》,再次《大過》《頤》。從《大壯》《遯》到《需》《訟》,是陰卦中的「正」,排列以《姤》《夬》領頭,其次《大過》《頤》,再次《睽》《家人》(末一條底本卦名竄亂錯行,「垢」為「姤」、「央」為「夬」之訛)。四段各以三對互卦為綱,正變相間,次第井然。
《乾》、《坤》首諸卦
乾剛坤柔。《周易》首《乾》、《坤》,故《序》、《雜卦》皆不《易》焉。以互卦論之,唯《乾》、《坤》、《既濟》、《未濟》四卦互之,仍得《乾》、《坤》、《既濟》、《未濟》,不與它卦相變。然《既擠》猶變為《未濟》,《未濟》猶變為《既濟》,唯《乾》仍得《乾》,《坤》仍得《坤》,其體一定而不可變者也。
《雜卦》開篇說「乾剛坤柔」。《周易》以《乾》《坤》領首,所以《序卦》《雜卦》兩篇都不更動這個次第。就互卦而言,只有《乾》《坤》《既濟》《未濟》四卦互來互去,仍舊得到《乾》《坤》《既濟》《未濟》,不跟別的卦相變。不過《既濟》互出來還會變成《未濟》(底本「既擠」當作「既濟」),《未濟》互出來還會變成《既濟》;唯獨《乾》互出來仍是《乾》,《坤》互出來仍是《坤》,它們的體質一定而不可移易。
《易》之道主於變易變易,《序卦》者,時之相生,變易者也。《雜卦》者,事之相對,變易者也。然非有不易者以為之體,則所謂“乾坤毀無以見易”者,而變化何自生哉!是故先之以《乾》、《坤》,然後別互卦之陰陽以次之。
《易》的道理以變易為主(底本「變易」二字重出)。《序卦》講的是時勢前後相生,屬於變易;《雜卦》講的是事情兩兩相對,也屬於變易。然而若沒有一個不變者充當它們的本體,那就成了《繫辭》所說的「乾坤毀則無以見易」,變化又從哪裡生出來呢!所以先擺出《乾》《坤》,然後再分別互卦的陰陽,依次排列下去。
陽正卦首《剝》、《復》
“《比》樂《師》憂;《臨》、《觀》之義,或與或求;《屯》見而不失其居,《蒙》雜而著。《震》起也;《艮》,止也,《損》、《益》,盛衰之始也。”此八卦皆互體為《剝》、《復》,而雜《震》、《艮》二卦於其中,蓋《震》、《艮》陽卦之主,而《剝》、《復》之具體也。
《雜卦》說:「《比》可樂,《師》可憂;《臨》《觀》的意義,一在施與、一在求取;《屯》是萌動顯現而不失其所居,《蒙》是幼稚雜亂而漸趨昭著。《震》是發起,《艮》是止息;《損》《益》是盛衰的開端。」這八個卦的互體都是《剝》《復》,而把《震》《艮》兩卦摻在其中,因為《震》《艮》正是陽卦的主宰,也就是《剝》《復》所本的具體形態——《復》一陽在下,正合震象;《剝》一陽在上,正合艮象。
自《比》、《師》、《臨》、《觀》、《屯》、《蒙》,皆上經之卦,而《損》、《益》獨為下經之卦,《震》、《艮》亦下經之卦也,故決於《損》、《益》之前,上經之卦六,比師一陽,《臨》、《觀》、《屯》、《蒙》二陽,次《漸》、《歸妹》“《大畜》,時也:《無妄》,災也。《萃》聚而《升》不來也。”此四卦,皆互體為《漸》、《歸妹》,陽卦以上經居前,下經居後,故先《大畜》、《無妄》,後《萃》、《升》。
《比》《師》《臨》《觀》《屯》《蒙》都是上經的卦,唯獨《損》《益》屬下經,《震》《艮》也屬下經,所以把《震》《艮》斷在《損》《益》之前——上經諸卦既已列畢,便用同屬下經的《震》《艮》領起,再接以《損》《益》收束這一節。上經的這六卦中,《比》《師》各只一個陽爻,《臨》《觀》《屯》《蒙》各有兩個陽爻,由少而多。其次是互體為《漸》《歸妹》的一批:《雜卦》說「《大畜》是待時而動,《無妄》是無端遭災。《萃》是聚合,《升》是上行不返。」這四卦的互體都是《漸》《歸妹》。陽卦一組的排法是上經在前、下經在後,所以先列《大畜》《無妄》,後列《萃》《升》。
《謙》輕而《豫》怠也。《噬嗑》,食也;《賁》,無色也。”此四卦,皆互體為《解》、《蹇》,《謙》、《豫》一陽,《噬嗑》、《賁》二陽。以上為陽卦之正。
《雜卦》接著說:「《謙》是自輕自下,《豫》是逸樂怠惰。《噬嗑》取象於進食,《賁》取象於素白無色。」這四卦的互體都是《解》《蹇》。其中《謙》《豫》各只一個陽爻,《噬嗑》《賁》各有兩個陽爻,仍是由少而多。以上都屬陽卦中的「正」。
陽變卦首《漸》、《歸妹》
“《兌》見而《巽》伏也”。《震》、《艮》交於《兌》、《巽》,而成《漸》、《歸妹》,下文將敘《漸》、《歸妹》,故以《兌》、《巽》先之。“《隨》,無故也;《蠱》,則飭也”。此兩卦,互體為《漸》、《歸妹》,上首《剝》、《復》者,天行也,此首《漸》、《歸妹》者,人事也。
《雜卦》說:「《兌》是顯現在外,《巽》是潛伏在內。」震、艮與兌、巽相交,才成《漸》《歸妹》;下文將要敘述互體為《漸》《歸妹》的那一批卦,所以先把《兌》《巽》擺在前頭。又說:「《隨》是不循故常,《蠱》是加以整飭。」這兩卦的互體正是《漸》《歸妹》。前面陽卦之正以《剝》《復》領頭,取的是天道運行;這裡陽卦之變以《漸》《歸妹》領頭,取的是人事交接。
次《剝》、《復》“《剝》,爛也;《復》,反也。”此兩卦,不用互體,但取《剝》、《復》之義,此言《剝》以歸於《復》,篇終言《姤》以終於《夬》,皆扶陽之意。次《解》、《蹇》“《晉》,晝也;《明夷》,誅也”。此兩卦,互體為《解》、《蹇》。以上:為陽卦之變。除篇終八卦自立義例外,餘皆入陰陽正卦,其變者,唯各舉兩卦以見義而已。自《乾》、《坤》至此,為陽卦者二十八。
其次是《剝》《復》一類:《雜卦》說「《剝》是剝落腐爛,《復》是返回復生。」這兩卦不取互體,只就《剝》《復》本身取義。這裡由《剝》說到歸於《復》,篇末又由《姤》說到終於《夬》,都是扶助陽氣的用意。再次是《解》《蹇》一類:《雜卦》說「《晉》如白晝昭明,《明夷》是受誅而傷。」這兩卦的互體正是《解》《蹇》。以上都屬陽卦中的「變」。除篇末八卦另立義例以外,其餘各卦都歸入陰陽兩組的「正卦」;屬於「變」的,不過各舉兩卦來見其義罷了。從《乾》《坤》到這裡,屬陽卦的共二十八個。
陰變卦首《睽》、《家人》
“《井》通而《困》相遇也”。此兩卦,互體為《睽》、《家人》,陽卦之變,首於《漸》、《歸妹》者,《震》、《艮》交於《巽》、《兌》,陽中之陰也,陰卦之變,始於《睽》、《家人》者,《巽》、《兌》交於《離》,陰中之陰也,陽主正,自天道而,人事,陰主變,自人事而天道。
《雜卦》說:「《井》是通達無窮,《困》是相遇而受阻。」這兩卦的互體是《睽》《家人》。陽卦之「變」以《漸》《歸妹》領頭,因為那是震、艮與巽、兌相交,屬陽中之陰;陰卦之「變」以《睽》《家人》開始,因為那是巽、兌與離相交,屬陰中之陰。陽以「正」為主,是由天道推及人事;陰以「變」為主,是由人事上溯天道(底本「自天道而,人事」中間衍一逗號)。兩條路數一順一逆,恰好相形。
次《姤》、《夬》“《咸》,速也;《恆》,久也。”此兩卦,互體為《姤》、《夬》。次《大過》、《頤》“《渙》,離也;《節》,止也。”六十四卦中,有兩卦只互得一卦者,如《剝》、《復》只互得《坤》,《姤》、《夬》只互得《乾》,《渙》、《節》只互得《頤》,《豐》、《旅》只互得《大過》。
其次是《姤》《夬》一類:《雜卦》說「《咸》是感應迅速,《恆》是持守長久。」這兩卦的互體正是《姤》《夬》。再次是《大過》《頤》一類:《雜卦》說「《渙》是離散,《節》是節止。」六十四卦中,有些是兩卦只互得同一卦的,比如《剝》《復》都只互得《坤》,《姤》《夬》都只互得《乾》,《渙》《節》都只互得《頤》,《豐》《旅》都只互得《大過》。這幾對卦本是彼此倒轉而成,中間四爻的陰陽恰好相同,所以互出來只得一個卦。
《既濟》、《未濟》統陰卦
“《解》,緩也;《蹇》,難也。《睽》,外也;《家人》,內也。《否》、《泰》,反其類也, ”《解》、《蹇》、《睽》、《家人》,皆互體為《既濟》、《未濟》,故次於陰變卦之後。《否》、《泰》不在互卦之內,而為《既濟》、《未濟》之根者也,故次於《既濟》、《未濟》之後。
《雜卦》說:「《解》是舒緩,《蹇》是艱難;《睽》是乖離在外,《家人》是和睦在內;《否》《泰》則彼此類別相反。」《解》《蹇》《睽》《家人》四卦的互體都是《既濟》《未濟》,所以排在陰卦之「變」的後面。《否》《泰》本不在互卦之列,卻是《既濟》《未濟》的根柢,所以排在《既濟》《未濟》之後。這樣安排,正可見陰卦一路都歸結到《既濟》《未濟》上去。
蓋凡陽卦皆統於《乾》、《坤》,而尤以正卦為主,故《比》、《師》之前,首以《乾》、《坤》也,凡陰卦皆統於《既濟》、《未濟》,而尤以變卦為主,故《渙》、《節》之後,繫以《解》、《蹇》、《睽》、《家人》、《否》、《泰》也。以上為陰卦之變。
大凡陽卦都統屬於《乾》《坤》,而尤其以「正卦」為主,所以在《比》《師》之前,先擺出《乾》《坤》;大凡陰卦都統屬於《既濟》《未濟》,而尤其以「變卦」為主,所以在《渙》《節》之後,接著繫上《解》《蹇》《睽》《家人》和《否》《泰》。一個提在篇首,一個押在篇末,首尾正相照應,《雜卦》全篇的間架就此定住:《乾》《坤》為體,《既濟》《未濟》為用,仍舊是前面幾幅圖的意思。以上都屬陰卦中的「變」。
陰正卦首《姤》、《夬》
“《大壯》則止,《遯》則遲也,:《大有》,眾也;《同人》,親也。《革》,去故也;《鼎》,取新也。”此六卦,皆百體為《姤》、《夬》,陰之《大壯》、《遯》,如陽之《臨》、《觀》,陰之《大有》、《同人》,如剛之《比》、《師》,前陽卦中先《比》、《師》,次《臨》、《觀》,此則先《大壯》,《遯》,次《大有》、《同人》者,陰卦先下經,後上經也,陰之《革》、《鼎》,如陽之《屯》、《蒙》。
《雜卦》說:「《大壯》是壯盛而當止,《遯》是退避而遲疑;《大有》是所有者眾,《同人》是與人相親;《革》是革去故舊,《鼎》是取用新物。」這六卦的互體都是《姤》《夬》(底本「百體」當作「互體」)。陰組中的《大壯》《遯》,好比陽組中的《臨》《觀》;陰組中的《大有》《同人》,好比陽組中的《比》《師》(底本「如剛之」當作「如陽之」)。前面陽卦一組先列《比》《師》、後列《臨》《觀》,這裡卻先列《大壯》《遯》、後列《大有》《同人》,是因為陰卦一組的排法是下經在前、上經在後。陰組中的《革》《鼎》,則好比陽組中的《屯》《蒙》。
次《大過》、《頤》“《小過》,過也;《中孚》,信也。《豐》,多故;親寡,《旅》也。《離》上而《坎》下也。”此六卦,皆互體為《大過》、《頤》,《小過》、《中孚》、《豐》、《旅》在下經居先,《離》、《坎》在上經居後。
其次是《大過》《頤》一類:《雜卦》說「《小過》是有所過越,《中孚》是內懷誠信;《豐》是多有故舊之事,親近者寡便是《旅》;《離》炎上而《坎》潤下。」這六卦的互體都是《大過》《頤》。其中《小過》《中孚》《豐》《旅》屬下經,所以排在前面;《離》《坎》屬上經,所以排在後面。這也正是陰卦一組下經居先、上經居後的通例。
次《睽》、《家人》《小蓄》,寡也;《履》,不處也。《需》,不進也;《訟》,不親也。”此四卦皆互體為《睽》、《家人》,《小畜》、《履》一陰,《需》、《訟》二陰。以上為陰卦之正。自《井》、《困》至此為陰卦者亦二十八。
再次是《睽》《家人》一類:《雜卦》說「《小畜》是所畜者寡,《履》是履行而不安處;《需》是等待而不前進,《訟》是爭訟而不親附。」(底本「小蓄」當作「小畜」,且脫去上引號。)這四卦的互體都是《睽》《家人》。其中《小畜》《履》各只一個陰爻,《需》《訟》各有兩個陰爻,也是由少而多。以上都屬陰卦中的「正」。從《井》《困》到這裡,屬陰卦的也共二十八個。
循環互卦圖
“《大過》,顛也;《姤》,遇也;柔遇剛也。《漸》,女歸待男行也。《頤》,養正也;《既濟》,定也。《歸妹》,女之終也;《未濟》,男之窮也。《夬》,決也,剛決柔也,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
《雜卦》篇末說:「《大過》是顛覆,《姤》是相遇,柔遇上了剛。《漸》是女子出嫁,要等男方來迎才行。《頤》是養之以正,《既濟》是各得其定。《歸妹》是女子的歸宿,《未濟》是男子的困窮。《夬》是決斷,剛決去柔,君子之道增長,小人之道憂懼。」這八個卦不再像前面那樣兩兩反對,而是錯綜相次,自成一例。
以上五十六卦,皆以兩相對,如《序卦》之例,獨此八卦錯綜而不反對者,以見卦之有互,不獨中四爻可互,六爻循環皆可互也,卦卦皆然,獨舉大過一卦者,中四爻以陽居之,唯《大過》一卦,且自初爻起,而正卦左旋,互卦右轉,恰始於《姤》,終於《夬》而《乾》,得易道用陰而尊陽之意也。
以上五十六卦,都是兩兩相對,與《序卦》的體例相同;唯獨篇末這八卦錯綜排列而不兩兩反對,用意在於顯示卦有互體,不只中間四爻可以互,六爻循環起來也處處可以互。這個道理卦卦都適用,之所以單舉《大過》一卦,是因為中間四爻全由陽爻居之的只有《大過》;而且從初爻起算,本卦向左旋、互卦向右轉,恰好從《姤》開始,到《夬》而歸於《乾》為止,正合《易》道取用陰而尊崇陽的旨意。
故案圖觀之,自初至四為《姤》,自上至三為《漸》,自五至二為《頤》,自四至初為《歸妹》,自三至上為《夬》,自二至五為《乾》,然夫子傳文無《乾》者,《乾》在篇首,《夬》盡則為純《乾》,首尾相生之義也,《既濟》、《未濟》不在互卦之內,故以義附於此,自陰陽相遇之後,如《漸》之得禮,如《頤》之養正,則為《既濟》而定矣。如《歸妹》之越禮失正,則為《未濟》而窮矣,故必決陰邪以伸陽道,然後“君子道長,小人道憂也”。《既濟》、《未濟》統六十四卦之義,故《雜卦》以是終篇,與《序卦》同。
所以對著圖來看:從初爻數到四爻互得《姤》,從上爻數到三爻互得《漸》,從五爻數到二爻互得《頤》,從四爻數回初爻互得《歸妹》,從三爻數到上爻互得《夬》,從二爻數到五爻互得《乾》。孔子的傳文裡沒有提到《乾》,是因為《乾》已列在篇首;《夬》一決到底,陰盡便是純《乾》,這正是首尾相生的意思。《既濟》《未濟》本不在互卦之列,所以只按義理附在這裡。陰陽既已相遇之後,倘若像《漸》那樣合於禮節,像《頤》那樣養之以正,就成為《既濟》而各得安定;倘若像《歸妹》那樣越禮失正,就成為《未濟》而陷於困窮。所以必須決去陰邪,才能伸張陽道,然後才有「君子道長,小人道憂」的局面。《既濟》《未濟》統攝六十四卦的義理,所以《雜卦》拿這兩卦收束全篇,與《序卦》的做法相同。全書至此終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