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财
古籍原文
大抵正财,吾妻之财也。故财要得时,不要财多。喜身旺、印绶,忌官星、忌身弱、比肩劫财。
典籍里怎么说
以下段落出自本站古籍库,原文与白话逐段对照,点书名可读全卷。
又有变之而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财,正官乃其兼格也。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则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令,格成伤官,戊官忌见。丙生寅月,午戌会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则仍为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则食神能制煞生财,仍为财格,不失富贵。如此之类甚多,是皆变而不失本格者也。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变化不灵,善观命者,必于此细详之。
沈氏原文说:还有一种是虽然起了变化却不失本格的。譬如辛金生在寅月,透丙而化财为官,可是甲木也透了出来,那么格局仍成正财,正官只是它的兼格。又如乙木生在申月,透壬而化官为印,可是戊土也透了出来,戊财能去生申中庚官,印遇财便退居其次;申中庚金对乙是正官,可乙的伤官丙火若得势,格便成伤官,这时戊土所生的官星就是所忌见的了(底本此段文字有讹脱,大意如此)。又如丙火生在寅月,地支午戌会成火局把印化成劫,可是若另透甲木或透壬水,仍旧算印格,格不算破。又如丙火生在申月,逢壬而化财为煞,可是若再透戊土,食神能制煞又能生财,仍旧算财格,不失富贵。这一类例子很多,都是变了却不失本格的。所以说,八字没有用神就立不起来,用神不懂变化就不灵活;善于看命的人,必须在这里细细推详。
偏正财杂谈:人何由而觅利,非用精神心力,不可得也,我所克者,何以名之曰财,盖即分劳我力,而后得者也。有精力然后可以图财,可以享用,八字亦然。首须身强,方堪任财,身弱财旺,则如人之衰微不振。虽有偶得之财,不堪享用。且或因财滋祸,故衡命论财,亦须先顾身主,并非财多定为美也,俗以正财为妻财,偏财为众人之财,亦有以正财为汗血应得之财,偏财为意外幸得之财,皆非通理,不可拘泥。
人靠什么去谋利?不动用精神心力是得不到的。那么我所克的这一位,为什么给它取名叫「财」?因为财正是分去我的力气、劳动之后才得来的东西。人先要有精力,然后才谈得上图财、才谈得上享用,八字的道理也一样:首先要日主强,才担得起财;日主弱而财星旺,就像一个人衰微不振,纵然偶然得了一笔财,也享用不了,甚至还会因财招祸。所以衡量命局论到财,也必须先照顾日主本身,并不是财多就一定好。至于世俗把正财说成妻子之财、把偏财说成众人之财,又有人把正财说成血汗应得之财、把偏财说成意外侥幸之财,这些说法都不是通达的道理,不可拘泥。此段是韦氏破除俗说的一段议论:财的正偏只是阴阳同异之别,与来路正当与否无关,读者切勿望文生义。
楠曰:正财者,何也?财为吾性命之物,人见之未尝不欲。若身主有气,则能任之,若金宝,若田产,皆我之物也。身弱则不能任,如盗偷人财物,事发则为害命之物也。书云:“逢财喜杀而遇杀,十有九贵。”下场虽是甚是,而不显言。若用财之人,日干旺,比肩兄弟多,则此比劫,又分夺我之财也。则喜官杀以去其比劫,存起其财星。若身弱财多,再见官杀来克身,则自己性命,且不可保,安得享其财乎?
张楠说:什么叫「正财」?财是维系我性命的东西,人见了没有不想要的。日主若有气,就担得起它,金银宝货也好、田产屋宅也好,都成了我的东西;日主若弱,就担不起,那就像偷了别人的财物,事情一旦败露,反成了害命之物。命书说:「逢财喜杀,遇杀者十有九贵。」这话下文虽然说得很对,却没有把道理挑明。凡是取财为用的人,如果日干本身旺,而比肩、劫财这些兄弟又多,那些比劫就要来分夺我的财,这时便喜欢有官杀去掉比劫、保住财星。反过来,如果身弱而财多,再见官杀来克身,连自己的性命都保不住,哪里还谈得上享用那份财呢?
一曰官,分之阴阳,曰官、曰杀,甲乙见庚辛也;二曰财,分之阴阳,曰正财、偏财,甲乙见戊己也;三曰生气之阴阳,曰印綬、曰倒食,甲乙见壬癸是也;四曰窃气之阴阳,曰食神、曰伤官,甲乙见丙丁是也;五曰同类之阴阳,曰劫财、曰阳刃,甲乙见甲乙是也。大抵贵贱寿夭死生,皆不出于五者;倘有妄立格局,从列其名,而无实用,其飞天禄马、倒冲井栏叉,即伤官,析而为之。举此一端,餘可知矣!
第一类叫「官」,按阴阳分开,便有「正官」与「七杀」,就是甲乙木见到庚辛金;第二类叫「财」,按阴阳分开,便有「正财」与「偏财」,就是甲乙见到戊己土;第三类是生我之气按阴阳分开,叫「印綬」与「倒食」,就是甲乙见到壬癸水;第四类是窃走我气、由我泄出者按阴阳分开,叫「食神」与「伤官」,就是甲乙见到丙丁火;第五类是与我同类者按阴阳分开,叫「劫财」与「阳刃」,就是甲乙见到甲乙。大凡人的贵贱、寿夭、生死,都跳不出这五类之外。倘若有人胡乱另立格局,只排出一串名目而没有实际用处——像「飞天禄马」「倒冲」「井栏叉」这些名色,其实都是从伤官一格里拆出来另安名字的。举这一端为例,其余的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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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肩比肩者,兄弟也。甲见甲为兄,乙为弟妹,寅卯亦然。与我同类,分我之财气者也。
- 劫财劫财,亦名逆刃,如乙见甲为劫财。财者,人之所欲,弟兄见之,多有争竞。男命见劫财多克妻。
- 食神食神者,生我财神之谓也。命中带此者,主人财厚食丰,腹量宽洪,优游自足,有子息,有寿考。
- 伤官伤官者,我生彼之谓也,亦名盗气。主人多才艺,傲物气高,常以天下之人不如己;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 偏财偏财者,乃众人之财也,只恐兄弟姊妹有夺之,则福不全。偏财主人慷慨,不甚吝财,惟是得地不止。
- 七杀偏官即七杀。经曰:人有偏官,如抱虎而眠,虽借其威,足以摄群畜;稍失关防,必为其噬脐。有制伏则为偏官,无制伏则为七杀。
- 正官夫正官者,乃阴见阳为官,阳见阴为鬼,阴阳配合成其道也。正官乃贵气之物,大忌刑冲破害;喜身旺、印绶。
- 偏印偏印一名倒食,又名枭神。倒食者,冲财神之谓也。命中带此者,作事进退悔懒,有始无终,财源屡成屡败。
